证券代码:832225 证券简称:利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1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其他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履行必要的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8日14: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4月17日15:00—2024年4月18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
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32225 | 利通科技 | 2024年4月16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河南省漯河市经济开发区民营工业园东方红路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2023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开展情况、2023年度经营情况回顾以及董事会2024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2023年度监事会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和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永德)》《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治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贇)》。
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二〇二三年度审计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3年度财务审计情况,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3年度经营情况,结合2024年工作计划,编制了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度权益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年度拟确定董监高薪酬方案如下:
(1)董事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和对公司的贡献,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2)关于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含税)。
(3)关于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
(4)关于监事薪酬
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审议《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九;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席股东大会。代理人还应当提交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3.非法人类其他组织的股东,由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会议。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由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当提交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登记时间:2024年4月18日13:30—14:30
(三)登记地点:河南省漯河市经济开发区民营工业园东方红路利通科技会议
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何军 地址:漯河经济开发区民营工业园东方红路 电话:0395-2615502 邮编:462000
(二)会议费用:参会股东住宿、交通费自理,无其他费用。
五、备查文件目录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