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开情况和审议的主要事项如下:
(一)2023年4月25日召开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2023年度重大风险评估报告》《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补选十届监事会监事成员的议案》,以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等议案。
(二)2023年8月23日召开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2023年10月25日召开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的各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勤勉尽职,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内控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公司季报、半年报、年报等定期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
(三)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该报告没有异议。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通过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监督、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时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独立董事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采取了回避表决措施,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规规则,制定并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报告期内未发生内幕交易情形,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依法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监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全力维护全体股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公司健康、规范发展。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