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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8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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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公司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经国务院国办发〔2002〕2576号文及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原中国保监会”)保监复〔2003〕88号文《关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重组上市的批复》的批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3年6月30日由境内发起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现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以独家发起方式成立,总部及注册地在北京。本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亿元。2003年12月本公司在海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分别在中国香港和美国上市交易,股本增至人民币267.65亿元,其中集团公司持有境内股19,323,530,000股,占总股本的72.2%。2006年12月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1,500,000,000股,股本增至人民币282.65亿元,其中集团公司持有境内股19,323,530,000股,占总股本的68.37%,已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29日进行了验资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6)第196号验资报告。于2007年1月9日,本公司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于2022年8月,本公司自愿将美国存托股份(“存托股”)从纽约证券交易所退市。本公司存托股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最后日期为2022年9月1日(美国东部时间),存托股的退市已于2022年9月2日(美国东部时间)生效。

本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向SEC提交了15F表格,以根据《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经修订)撤销存托股及其对应的H股的注册并终止其报告义务,该撤销注册及终止报告义务于2024年2月12日(美国东部时间)生效。

于2003年6月30日,集团公司向本公司转让:(1)所有依据1999年6月10日及以后经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订立的并在1999年6月10日及以后签定的一年期以上的长期保险保单,并且是(I)在重组协议附件数据库中记录为截至2003年6月30日签定的一年期以上的长期保险保单或(II)具有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类型)保单条款;(2)1999年6月10日或以后签发的独立的短期保险保单(从签发日起期限为一年或更短);及(3)以上(1)和(2)款所述的附加保险保单连同重组协议附件内所订明的适用再保险保单(以下简称“转移保单”)。所有其他保单由集团公司保留(以下简称“非转移保单”)。本公司承担所有转移保单项下的责任和义务。于2003年6月30日后,集团公司继续承担非转移保单项下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于2003年6月30日集团公司资产在本公司和集团公司之间重组。重组已按照原中国保监会于2003年8月21日批准的重组方案及集团公司与本公司于2003年9月30日签署,效力可追溯至2003年6月30日的重组协议具体实施。

本公司主要从事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人身保险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或国务院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各类人身保险服务、咨询和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本财务报表中统称为“本集团”。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27日通过决议批准本财务报表。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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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的通知》(财会〔2020〕20号)及《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20〕22号)的规定,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应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本公司已向相关监管部门申请并得到同意,2023年继续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财会〔2006〕3号)、《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财会〔2006〕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号)等相关会计准则。

本财务报表以本集团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三、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财务报表实际编制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是人民币。本集团内的各实体决定其各自的记账本位币,并对其财务报表中的项目使用该记账本位币进行计量。除特别注明外,本财务报表的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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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 企业合并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合并方支付的合并对价和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和购买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4.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其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年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少数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作为权益性交易。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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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5. 外币折算

(1)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境外经营的现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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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7.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

(a)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和在购入时即被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资产主要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或存在于具有短期获利目的的投资组合中,该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

另一种金融资产在购入时由本集团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这种金融资产因本集团投资连结保险业务而产生,在独立账户资产中列示,用于偿付本集团对投资连结保险投保人的负债。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除贷款和应收款项外的其他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且管理层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包括各项应收款项、保户质押贷款、债权投资计划、信托计划投资、定期存款、存出资本保证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及未被划分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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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7. 金融工具(续)

(1) 金融资产(续)

(b) 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于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资产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以成本扣除减值准备后的净值列示。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以及在处置时产生的处置损益,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待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原直接计入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转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以及被投资单位已宣告发放的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相关的现金股利,作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c) 金融资产减值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本集团评估金融资产是否存在减值基于但并不仅限于下列几项因素:

(i)公允价值下降的幅度或持续的时间;(ii)发行机构的财务状况和近期发展前景。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则表明其发生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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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7. 金融工具(续)

(1) 金融资产(续)

(c) 金融资产减值(续)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已确认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期后公允价值的上升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时,按其账面价值超过按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d) 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i)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ii)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iii)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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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7. 金融工具(续)

(2)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集团的其他金融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保户储金及投资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独立账户负债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为本集团以外的投资者享有的对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权益。对于此类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已实现或未实现的损益均计入当期损益。

短期借款为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项借款。短期借款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为按照回购协议先卖出再按固定价格买入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入的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以摊余成本计价,即以成本加上资产负债表日已计提的利息列示。本集团的政策是对卖出需回购金融资产进行实际控制,包括保持对金融资产的实质性持有,且本集团保留大部分其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因此这些金融资产继续在本集团的资产负债表上反映。

长期借款为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借款。长期借款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应付债券在初始确认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以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计算摊余成本时,考虑发行时的溢价或折价以及交易成本。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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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8.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集团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集团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集团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级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级:第一层级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级输入值,除第一层级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级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级之间发生转换。

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为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价,即以其成本加上于资产负债表日计提的利息入账。购买这些金融资产的成本在合并报表中列为资产。本集团并不亲自保管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融出的资金未偿清之前,负责登记该类金融资产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不允许出售或转让这些金融资产。当对方违约时,本集团有权留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所登记的相关金融资产。

10. 应收款项及坏账准备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利息、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所有款项时,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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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1. 长期股权投资

子公司

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公司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

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可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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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1. 长期股权投资(续)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本集团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或有事项准则所规定的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并作为预计负债核算。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集团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本集团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相应的未实现损失不予抵销。

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请参见附注四、18。

12. 存出资本保证金

根据《保险法》规定,本公司及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子公司”)按照注册资本总额的20%提取保证金,并存入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以下简称“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规定的银行,除本公司或养老保险子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作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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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3.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投资性房地产折旧及摊销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房屋及建筑物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房屋及建筑物类投资性房地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土地使用权按照使用年限平均摊销。

建筑物类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15至35年3%2.77%-6.47%

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房屋及建筑物类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以及土地使用权类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并做适当调整。

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时,确认投资性房地产的转入和转出。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并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应当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以物权、股权等形式投资的境外房地产根据房地产在当地的使用情况预计使用寿命,其中,房屋及建筑物预计使用年限不超过50年。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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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4.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办公及通讯设备、运输工具等。除本公司成立之日由集团公司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后的原值及累计折旧入账外,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年限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5至35年 3% 2.77%-6.47%办公及通讯设备 3至11年 3% 8.82%-32.33%运输工具 4至8年 3% 12.13%-24.25%

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固定资产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的金额列示。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建工程是指兴建或安装中的资本性资产,除本公司成立之日由集团公司投入的在建工程按评估值入账外,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或投资性房地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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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5.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等,除本公司成立之日由集团公司投入的土地使用权按评估值入账外,以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按使用年限平均摊销。外购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的预计使用寿命为20至70年。对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对于本集团以物权、股权等形式投资的境外房地产所属之土地(可单独核算),若根据境外法律而拥有或视同拥有永久产权,则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16. 商誉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超过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17.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当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如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予以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18. 除金融资产外其他长期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使用权资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如果在以后期间价值得以恢复,也不予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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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9. 保险合同

(1) 保险合同的定义

本集团对承保的合同承担保险风险、其他风险,或既承担保险风险又承担其他风险。本集团对既承担保险风险又承担其他风险的合同,且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进行分拆。保险风险部分确定为保险合同,其他风险部分确定为非保险合同。

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者虽能够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本集团在合同初始确认日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如果保险风险重大,本集团将整个合同确定为保险合同;如果保险风险不重大,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非保险合同。

本集团对每一险种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如测试结果表明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可能导致本集团支付重大附加利益的,即认定该保险风险重大,但不具有商业实质的除外。其中,附加利益指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时的支付额超过不发生保险事故时的支付额的金额。合同的签发对本集团和交易对方的经济利益没有可辨认的影响的,表明此类合同不具有商业实质。

(2) 保险合同的确认和计量

(a) 保险合同收入

本集团于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与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保费收入。

本集团按照保险合同项下实际收到的保费金额确认为预收保费,待保费收入确认条件满足后转为保费收入。对于寿险保险合同,如合同约定分期收取保费的,本集团根据当期应收取的保费确定当期保费收入;如合同约定一次性收取保费的,本集团根据一次性应收取的保费确定当期保费收入。对于非寿险保险合同,本集团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保费总额确定当期保费收入。对于分保费收入,根据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分保费收入金额。

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本集团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应退还投保人的金额作为退保金,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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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9. 保险合同(续)

(2) 保险合同的确认和计量(续)

(b) 保险合同成本

保险合同成本指保险合同发生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减少的且与向股东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保险合同成本主要包括已发生的手续费或佣金支出、赔付成本、保单红利支出以及提取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等。

赔付成本包括保险人支付的赔款、给付以及在理赔过程中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损失检验费、相关理赔人员薪酬等理赔费用,和在取得保险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手续费和佣金均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确认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的当期,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分出保费和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分保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在确定支付赔付款项金额或实际发生理赔费用而冲减原保险合同相应准备金余额的当期,计算确定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赔付成本,计入当期损益,冲减相应的应收分保准备金余额。

(c) 保险合同准备金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计量保险合同准备金。保险合同准备金分别由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组成,可分为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和非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在本财务报表中,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以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和尚未宣告的应付保单红利列报。本集团使用考虑了折现率的现金流方法评估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它们分别包括合理估计准备金、风险边际和剩余边际。非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以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列报。

本集团将主要险种中具有相同性别、缴费期间及频率、保险期间等情况的所有保单作为一个计量单元,以保险人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进行计量。

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指由保险合同产生的预期未来现金流出与预期未来现金流入的差额,即预期未来净现金流出。其中,预期未来现金流出指本集团为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必需的合理现金流出,主要包括:(i)根据保险合同承诺的保证利益,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疾病给付、生存给付、满期给付等;(ii)保险合同的非保证利益,包括保单红利给付等;(iii)管理保险合同或处理相关赔付必需的合理费用,包括保单维持费用、理赔费用等,其中保单维持费用考虑了未来的行政费用,在本集团经验分析的基础上,考虑通货膨胀因素以及费用管理的影响。预期未来现金流入指本集团为承担保险合同相关义务而获得的现金流入,包括保险费和其他收费。本集团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预期未来净现金流出的合理估计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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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9. 保险合同(续)

(2) 保险合同的确认和计量(续)

(c) 保险合同准备金(续)

本集团在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时考虑边际因素并单独计量,在保险期间内将边际计入各期损益。本集团在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日不确认首日利得,如有首日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边际因素包括风险边际和剩余边际。风险边际是指为应对预期未来现金流的不确定性而提取的准备金;剩余边际是为了不确认首日利得而确认的边际准备金,于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日确定,在整个保险期间内摊销。剩余边际的摊销根据不同产品类别采用不同载体进行摊销,对于分红险以未来预期保单持有人红利为基础进行摊销,而对于传统险以有效保险金额为基础进行摊销。剩余边际的后续计量与预计未来现金流合理估计相关的准备金和风险边际相对独立。有关假设变化不影响剩余边际后续计量。

本集团在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时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本集团对相关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本集团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计量货币时间价值所采用的折现率。

在提取各项原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当期,本集团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原保险合同现金流量和与其相关的再保险合同现金流量分别估计,并将从再保险分入人摊回的保险合同准备金确认为相应的应收分保准备金资产。

本集团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计量的各种假设。

a) 对于未来保险利益不受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影响的保险合同,本集团根据与负债现金流出期限和风险相当的市场利率确定用于计算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折现率。对于未来保险利益随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变化的保险合同,本集团根据对应资产组合预期产生的未来投资收益率确定用于计算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折现率。

b) 本集团根据实际经验和未来的发展变化趋势确定合理估计值,分别作为如死亡发生率、疾病发生率、伤残率等保险事故发生率假设、退保率假设和费用假设。未来费用水平对通货膨胀反应敏感的,本集团在确定费用假设时考虑通货膨胀因素以及本集团费用管理的影响。

c) 本集团根据分红保险账户的预期投资收益率和红利政策、保单持有人的合理预期等因素确定合理估计值,作为保单红利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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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9. 保险合同(续)

(2) 保险合同的确认和计量(续)

(c) 保险合同准备金(续)

本集团在计量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时预测未来净现金流出的期间为整个保险期间。

未决赔款准备金包括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和理赔费用准备金等。本集团考虑保险风险的性质和分布、赔款发展模式、经验数据等因素,以最终赔付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同时考虑相关边际因素,采用逐案估损法、案均赔款法、链梯法等方法计量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和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本集团以未来必需发生的理赔费用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计量理赔费用准备金。

本集团在评估保险合同准备金时,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估计未来现金流为基础确定充足性,如果评估显示根据预估的未来现金流,保险合同准备金的账面价值有不足,将调整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保险合同准备金的任何变化将计入当期损益。

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本集团转销相关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余额,计入当期损益。

(3) 非保险合同的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将所承保合同中分拆出的其他风险部分和未通过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的合同确定为非保险合同。本集团管理这些非保险合同所收取的包括保单管理费等费用,于本集团提供管理服务的期间内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

除投资连结保险合同分拆出的其他风险部分外,非保险合同项下的相关负债计入保户储金及投资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投资连结保险合同分拆出的非保险合同项下的相关负债计入独立账户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20. 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工具初始入账时按衍生工具合约订立日之公允价值确认,其后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衍生工具产生的收益或亏损在净利润中反映。当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为正数时,均作为资产入账;反之,作为负债入账。当内嵌衍生工具与主体合约并无紧密关系,并且符合衍生金融工具定义要求,应与主体合同分别计量,其公允价值的变动通过净利润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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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1. 保险保障基金

本集团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按照《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8年第2号)缴纳保险保障基金。

本集团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原中国银保监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令2022年第7号)及《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缴纳保险保障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3〕2号)缴纳保险保障基金:

缴纳的基金额等于业务收入和基金费率的乘积,基金费率由基准费率和风险差别费率构成,等于基准费率与风险差别费率之和。

(1) 基准费率

? 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按照业务收入的0.8%缴纳;

? 人寿保险、长期健康保险、年金保险按照业务收入的0.3%缴纳;其中,投资连结保险按照业务收入的0.05%缴纳;

(2) 风险差别费率

风险差别费率以偿付能力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基础,评级为A(含AAA、AA、A)、B(含BBB、BB、B)、C、D时,适用的费率分别为-0.02%、0%、0.02%、

0.04%。

当人身险保险保障基金达到行业总资产的1%时,暂停缴纳。行业总资产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确定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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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2.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视同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本集团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 本集团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集团内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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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3. 收入确认

收入基于以下方法确认:

(1) 保费收入

保费收入的确认方法请参见附注四、19(2)。

(2) 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包含各项投资产生的利息收入、股息收入、分红收入、金融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因权益法核算联营/合营企业所享有或分担的当期净损益等。

(3)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4)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包括上述收入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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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4. 租赁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集团评估合同中的承租人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1) 作为承租人

(a) 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等。本集团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租赁期是本集团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本集团有续租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且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还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本集团有终止租赁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终止租赁该资产,但合理确定将不会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发生本集团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本集团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本集团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

(b) 后续计量

本集团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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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4. 租赁(续)

(1) 作为承租人(续)

(b) 后续计量(续)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作为出租人

租赁开始日若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与报酬实质上仍由出租方承担的租赁为经营租赁。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

25.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纳入营业利润,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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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或有事项

或有负债是由过去发生的事件而产生的,且该事件的存在只有通过本集团不能完全控制的一项或多项未来不确定事件的发生或不发生来确认的可能发生的义务。或有负债还可以指由过去发生的事件所导致的当前责任,但因该责任导致的经济资源流出并非很可能或该责任的数额无法被可靠计量而不予确认。或有负债不在财务报表中确认,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

因过去的经营行为形成的现时义务,当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27.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等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相关的支出。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需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全部予以支付,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确认应付的职工薪酬,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的社会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企业年金计划等,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1) 职工社会保障

本集团的在职职工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及管理的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养老及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社会保障制度。根据有关规定,本集团按规定的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且在不超过规定上限的基础上提取保险费及公积金,并向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缴纳,相应的支出计入当期成本或费用。除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之外,本集团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企业年金计划(以下简称“年金计划”),公司员工可以自愿参加该年金计划。本集团按员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年金,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除此之外,本集团并无其他重大职工社会保障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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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职工薪酬(续)

(2) 股票增值权

股票增值权计划是以本公司H股股票价格为标的的现金激励计划,按照本集团应承担的以H股股票价格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股票增值权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股票增值权的确认基于已发生负债的公允价值并按待行权期计入相关期间损益。相关负债的公允价值是通过包括期权定价模型在内的估值技术估计确定。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相关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重新估值,将所有估计影响值计入业务及管理费中,相关负债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股票增值权待行权期满后,相关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8. 一般风险准备

根据中国财政部的有关规定,从事保险业务及基金管理业务的金融企业需要提取一般风险准备,用于补偿巨灾风险或弥补亏损。其中,从事保险业务的金融企业按净利润的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从事基金管理的金融企业按净利润的1%提取一般风险准备;另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公司还应当按照不低于基金管理费收入的10%提取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上季末管理基金资产净值的1%时可以不再提取。

本集团根据上述规定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上述一般风险准备金不得用于分红或转增资本。

29. 股利分配

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的当期,确认为负债。

30. 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构成关联方。

31. 分部信息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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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本集团在财务报表的编制中所采用会计估计及判断会影响相关资产和负债列报金额。本集团在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的基础上对会计估计和专业判断不断进行评估,包括根据客观环境对未来事件的合理预期。实际结果可能会因采取的会计估计和专业判断的变化而有重大差异。

(1) 保险混合合同分拆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

本集团在与投保人签订合同的初始确认日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并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必要的复核。

本集团对原保险合同分拆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的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根据产品特征判断产品是否能够分拆。对于能够分拆的产品将其拆分为保险部分和非保险部分。

其次,对于不能进行分拆的产品,判断原保险保单是否转移保险风险。

再次,判断原保险保单的保险风险转移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最后,判断原保险保单转移的保险风险是否重大。

其中判断原保险保单转移的保险风险是否重大的方法和标准如下:

对于非年金保单,以原保险保单保险风险比例来衡量保险风险转移的显著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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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2.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1) 保险混合合同分拆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续)

风险比例=(保险事故发生情景下保险人支付的金额-保险事故不发生情景下保险人支付的金额)/保险事故不发生情景下保险人支付的金额×100%

如果原保险保单保险风险比例在保险期间的一个或多个时点大于等于5%,则确认为保险合同。

对于年金保单,转移了长寿风险的,确认为保险合同。

本集团基于有效保单的分布状况对每一险种进行测试,如果准备金占比一半以上保单通过测试,则该险种通过重大保险风险测试。

对于再保险保单,本集团在全面理解再保险保单的实质及其他相关合同和协议的基础上判断再保险保单转移的保险风险是否重大。对于显而易见满足转移重大保险风险条件的再保险保单,直接判定为再保险合同;对于其他再保险保单,以再保险保单保险风险比例来衡量保险风险转移的显著程度。

(2) 重大精算假设

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依据本集团对于未来给付、保费、相关费用的合理估计并考虑风险边际而确定。合理估计所采用的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折现率、费用假设和保单红利等假设根据最新的经验分析以及当前和未来的预期而确定。对于由于未来给付、保费、相关费用等现金流的不确定性而带来的负债的不确定性,通过风险边际进行反映。

与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相关的剩余边际,基于保单生效年度的假设确定,包括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折现率、费用假设和保单红利等假设,在预期保险期间内摊销。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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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2.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2) 重大精算假设(续)

? 折现率

对于未来保险利益受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影响的保险合同,本集团根据对应资产组合预期产生的未来投资收益率确定折现率假设,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对准备金的影响。

在确定折现率假设时,本集团考虑以往投资经验、目前投资组合及相关收益率趋势。折现率假设反映了对未来经济状况和本集团投资策略的预期,包含风险边际的折现率假设如下表所示:

折现率假设
2023年12月31日4.50%
2022年12月31日4.85%

对于未来保险利益不受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影响的保险合同,本集团在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时,以中国债券信息网上公布的“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基准收益率曲线”为基础,同时考虑流动性溢价、税收和其他因素确定折现率假设。包含风险边际的即期折现率假设如下表所示:

折现率假设
2023年12月31日2.76%~4.80%
2022年12月31日2.68%~4.80%

折现率假设受未来宏观经济、货币及汇率政策、资本市场、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考虑风险边际因素,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折现率假设。

? 死亡率和发病率

死亡率和发病率的假设是根据本集团签发的保单死亡率经验和发病率经验确定。死亡率和发病率因被保险人年龄和保险合同类型的不同而变化。

本集团根据中国人寿保险业2010-2013年经验生命表确定死亡率假设,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本集团长期的历史死亡率经验。寿险合同死亡率的不确定性主要来自流行病以及生活方式的广泛改变,这些都会导致未来死亡经验恶化,进而导致负债不足。与此相类似,医疗保健和社会条件的持续改进会使寿命延长,给本集团带来长寿风险。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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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2.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2) 重大精算假设(续)

? 死亡率和发病率(续)

本集团根据对历史经验的分析和对未来发展的预测来确定重大疾病保险的发病率假设。不确定性主要来自两方面。首先,生活方式的广泛改变会导致未来发病率经验恶化。其次,医疗技术的发展和保单持有人享有的医疗设施覆盖率的提高会提前重大疾病的确诊时间,导致重大疾病的给付提前。如果当期的发病率假设没有适当反映这些趋势,这两方面最终都会导致负债不足。

本集团使用的死亡率和发病率的假设考虑了风险边际。

? 费用假设基于预计的保单单位成本,考虑以往的费用分析和未来的发展变化趋势确定。费用假设受未来通货膨胀和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考虑风险边际因素,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费用假设。费用假设以每份保单单位成本及其占保费收入的比例的形式表示。

个人寿险团体寿险
元/每份保单保费百分比元/每份保单保费百分比
2023年12月31日450.98%~1.03%251.03%
2022年12月31日450.85%~0.90%250.90%

? 退保率假设受未来宏观经济、可替代金融工具、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根据过去可信赖的经验、当前状况和对未来的预期为基础,确定退保率假设。

? 本集团风险边际的计算方法保持一致。本集团对每个重要假设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发病率以及费用假设等考虑风险边际以应对未来现金流时间和金额的不确定性。风险边际基于本集团过去的实际经验以及未来的合理预期等因素确定。本集团自主决定风险边际的水平,监管机构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要求。

? 保单红利假设受分红保险账户的预期投资收益率、本集团的红利政策、保单持

有人的合理预期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有责任向分红险合同持有人支付累积可分配收益的70%,或按照保单约定的更高比例。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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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2.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3)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本集团主要投资于债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定期存款和贷款。本集团有关投资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与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有关。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集团在估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时所采取的方法和假设为:

? 债权型投资:通常其公允价值以其最近的市场报价为基础来确定。如果没有最近的市场报价可供参考,公允价值可根据观察到的最近发生的交易价格或者可比较投资的最近的市场报价或当市场不活跃时通过估值方法确定。采用估值方法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包括收益率曲线等,减少使用与本集团特定相关的参数。

? 股权型投资:通常其公允价值以其最近的市场报价为基础来确定。如果没有最近的市场报价可供参考,公允价值可根据观察到的最近发生的交易价格或者可比较投资的最近的市场报价或市场普遍接受的估值方法确定。采用估值方法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集团特定相关的参数。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保户质押贷款、定期存款、短期借款、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长期借款:资产负债表上账面价值近似为公允价值。

? 其他贷款:通过使用风险调整折现率折现预期合同现金流量的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此风险调整折现率使用估值当日无风险利率,同时考虑信用风险和与未来现金流量相关的边际信用风险。

本集团会评估估值方法中运用的假设和估计,包括估值模型的假设和特性、估值假设的变更、市场参数的质量、市场是否活跃以及各年运用估值方法的一致性。本集团定期评估和测试估值方法的有效性,并在必要时更新估值方法,以使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情况。使用不同估值方法及假设可能导致公允价值估计的差异。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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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2.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4)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长期股权投资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长期股权投资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本集团必须估计长期股权投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5) 所得税

本集团在多个地区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某些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

(6) 对投资对象控制程度的判断

本集团按照下列控制要素判断本集团是否控制有关基金、信托计划及资产管理产品等各种结构化主体。

本集团发起设立某些结构化主体(如基金和资产管理产品),并依据合同约定担任该等结构化主体的管理人;同时,本集团可能因持有该等结构化主体的部分份额而获得可变回报。此外,本集团也可能持有其他资产管理机构发起并管理的结构化主体(如信托计划)。判断是否控制结构化主体,本集团主要评估其所享有的对结构化主体的整体经济利益(包括直接持有产生的收益以及预期管理费)以及对结构化主体的决策权范围。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将持有子公司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基金子公司”)、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子公司”)、子公司国寿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财富子公司”)发行并管理的部分基金、债权投资计划和资产管理产品、第三方发行并管理的部分信托计划和债权投资计划等纳入合并范围,详情见附注九、2。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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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除精算假设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减值标准变更外,无其他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本集团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费用假设、保单红利假设等在内的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2023年,假设变更增加2023年12月31日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3,140百万元,减少税前利润人民币3,140百万元。

本集团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减值标准,以符合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减值情况。为了更好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报告期内变更该减值标准。变更前的减值标准为: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或持续6个月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20%。变更后的减值标准为: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本报告期,该会计估计变更增加税前利润人民币6,821百万元。

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已于2024年3月27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六、 风险管理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面临各种保险风险和金融风险。风险管理包括识别、评估、控制、报告、预警和监督不同程度的风险或风险组合等措施防范风险并制定解决方案。承受风险是本集团业务经营活动的核心特征,开展业务将不可避免地面临风险。因此,本集团的目标是力求保持风险和回报的平衡,并尽可能减少对财务状况的潜在不利影响。

1. 保险风险

(1) 保险风险类型

每份保单的风险在于承保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由此引起的赔付金额的不确定性。从每份保单的根本性质来看,上述风险是随机发生的,从而无法预计。对于按照概率理论进行定价和计提准备的保单组合,本集团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实际赔付超出保险负债的账面价值。这种情况发生在赔付频率或严重程度超出估计时。保险事件的发生具有随机性,实际赔付的数量和金额每年都会与通过统计方法建立的估计有所不同。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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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风险管理(续)

1. 保险风险(续)

(1) 保险风险类型(续)

本集团保险业务包括寿险保险合同和非寿险保险合同。就寿险保险合同而言,不断改善的医学水平和社会条件有助于延长寿命,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保险风险也会受保户终止合同、降低保费、拒绝支付保费或行使年金转换权利影响,即保险风险受保单持有人的行为和决定影响。就非寿险保险合同而言,传染病、生活方式的巨大改变、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均为可能增加整体索赔率的重要因素,而导致比预期更早或更多的索赔。

本集团通过承保策略、再保险安排和索赔处理来管理保险风险。

经验显示具有相同性质的保险合同组合越大,实际发生和预期假设的偏离度就越小。另外,一个更加分散化的组合受组合中的任何子组合变化影响的可能性较小。本集团已经建立起了分散承保风险类型的保险承保策略,并在每个类型的保险风险中保持足够数量的保单总量,从而减少预期结果的不确定性。

本集团通过两类再保险安排来管理保险风险,包括成数分保和溢额分保。再保险合同基本涵盖了全部含风险责任的产品。从产品类别角度看包括寿险、意外险、健康险,从保险种类或功能角度看包括身故、伤残、意外、疾病、救援等。这些再保险合同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保险风险,降低了对本集团潜在损失的影响。因为存在因再保险公司未能履行再保险合同应承担的责任而产生的信用风险,尽管本集团已订立再保险合同,这并不会解除本集团对保户承担的直接保险责任。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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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风险管理(续)

1. 保险风险(续)

(2) 保险风险集中度

目前,本集团的保险业务主要来自中国境内,保险风险在本集团所承保的各地区不存在重大区别。寿险保险合同主要险种如下:

产品名称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寿险保险合同保费收入
国寿鑫享未来两全保险<1>38,6326.84%50.00%
康宁终身保险<2>11,2331.99%13,2472.45%
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3>5,0650.90%9,3791.73%
国寿盛世尊享年金保险(分红型)<4>610.01%7,4921.39%
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5>190.00%140.00%
其他509,86790.26%510,78994.43%
合计564,877100.00%540,926100.00%
寿险保险合同保险给付
国寿鑫享未来两全保险<1>250.02%--
康宁终身保险<2>6,6185.78%5,4536.27%
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3>3,0532.67%3,8004.37%
国寿盛世尊享年金保险(分红型)<4>7,1576.25%5010.58%
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5>2,8542.49%2,6163.01%
其他94,72382.79%74,59485.77%
合计114,430100.00%86,964100.00%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
国寿鑫享未来两全保险<1>28,8760.68%40.00%
康宁终身保险<2>392,5529.24%386,21810.06%
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3>184,8634.35%181,5234.73%
国寿盛世尊享年金保险(分红型)<4>48,1761.13%54,5281.42%
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5>154,6983.64%158,4694.13%
其他3,440,64480.96%3,060,15779.66%
合计4,249,809100.00%3,840,899100.00%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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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风险管理(续)

1. 保险风险(续)

(2) 保险风险集中度(续)

<1> 国寿鑫享未来两全保险是两全型保险合同,其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一次性交付和分期交付两种,分期交付方式为年交,交费期间分为三年和五年两种。保险期间分为八年和十年两种。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七十二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年满五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每年按下列约定给付生存保险金:交费方式为一次性交付的,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20%给付;交费期间为三年的,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60%给付;交费期间为五年的,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100%给付。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合同终止,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合同终止,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与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合同终止,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年满四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60%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年满四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年满六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40%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年满六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20%给付身故保险金。

<2> 康宁终身保险是终身型保险合同,其保险费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年交、半年交,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又分为十年和二十年。凡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重大疾病保险金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0%给付。若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发生于交费期内,从给付之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身故保险金和高度残废保险金均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3> 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是分红型的两全保险,其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年交、半年交、季交和月交四种,交费期间分为三年、五年和十年三种。保险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凡出生三十日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两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按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按满期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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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风险管理(续)

1. 保险风险(续)

(2) 保险风险集中度(续)

<4> 国寿盛世尊享年金保险(分红型)是分红型的年金保险,其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分期交付,交费期间分为三年和五年两种,交付方式分为年交和月交两种。保险期间为二十年。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年满五个保单年度后的第一个和第二个年生效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分别按下列约定给付特别生存金:交费期间为三年的,分别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费的48%和12%给付特别生存金;交费期间为五年的,分别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费的60%和40%给付特别生存金。自合同生效年满七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年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合同终止,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合同终止,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减去已给付的特别生存金之和与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5> 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是分红型的年金保险,其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年交,交费期间分为三年、五年、八年和十二年四种。保险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凡出生三十日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四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每年在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按下列规定给付关爱年金:关爱年金为基本保险金额乘以交费期间(年数)乘以1%。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下列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满期保险金为基本保险金额乘以交费期间(年数)。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内因疾病身故,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后因疾病身故,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为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乘以110%。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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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风险管理(续)

1. 保险风险(续)

(3) 敏感性分析

(a) 寿险保险合同敏感性分析

寿险责任准备金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根据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计算,计算过程中涉及的重要假设包括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以及折现率等。

若其他变量不变,死亡率假设和发病率假设比当前假设提高或降低10%,预计将导致本集团本年合并税前利润减少人民币41,729百万元或增加人民币43,275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减少人民币42,364百万元或增加人民币44,114百万元)。

若其他变量不变,退保率假设比当前假设提高或降低10%,预计将导致本集团本年合并税前利润增加人民币1,279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1,207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增加人民币1,888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1,948百万元)。

若其他变量不变,折现率假设比当前假设增加或减少50基点,预计将导致本集团本年合并税前利润增加人民币164,795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186,572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增加人民币147,880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167,301百万元)。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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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风险管理(续)

1. 保险风险(续)

(3) 敏感性分析(续)

(b) 非寿险保险合同敏感性分析

非寿险保险合同赔款金额等因素的变化,有可能影响未决赔款准备金假设水平的变动,进而影响未决赔款准备金的同步变动。

若其他变量不变,赔付率比当前假设增加或减少100基点,预计将导致本集团本年合并税前利润减少或增加人民币730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减少或增加人民币725百万元)。

本集团非寿险保险合同不考虑分出业务的索赔进展信息如下:

项目非寿险保险合同(事故年度)
20192020202120222023合计
当年末49,72752,58956,93854,49759,753
1年后51,05152,05756,50253,998
2年后50,97251,59756,141
3年后51,00951,430
4年后50,981
累计赔付款项的估计额50,98151,43056,14153,99859,753272,303
累计已支付的赔付款项(50,572)(50,738)(55,482)(51,028)(40,022)(247,842)
尚未支付的赔付款项4096926592,97019,73124,461

本集团非寿险保险合同考虑分出业务后的索赔进展信息如下:

项目非寿险保险合同(事故年度)
20192020202120222023合计
当年末49,17551,99455,86252,65758,107
1年后50,41451,26054,98552,177
2年后50,31550,76654,636
3年后50,34050,605
4年后50,314
累计赔付款项的估计额50,31450,60554,63652,17758,107265,839
累计已支付的赔付款项(49,916)(49,931)(53,994)(49,286)(38,898)(242,025)
尚未支付的赔付款项3986746422,89119,20923,814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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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风险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面临多样化的金融风险。主要的金融风险是出售金融资产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保险合同和非保险合同形成的负债。金融风险中最重要的组成因素是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的整体风险管理计划侧重于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对其财务业绩的可能负面影响。本集团的风险管理由确定的部门按照管理层批准的政策开展,通过与本集团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金融风险。本集团书面规定了全面的风险管理原则并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

本集团在法律和监管政策允许前提下,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组合来分散金融风险,上述法律和监管政策的制订目的是减少投资集中于任何特殊行业或特定发行机构的风险。

本集团对投资连结保险资金以及商业养老金产品资金设立独立投资账户单独核算(请参见附注十、54)。归属于投资连结保险以及商业养老金产品投保人的独立投资账户投资损益在扣除投资管理费用之后全部归投保人所有,因而与该账户归属于投保人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金融风险在期间也应全部由投保人承担。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独立账户资产为人民币8,416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

人民币7百万元),市场利率和价格的变化对本集团收取的投资连结保险账户以及商业养老金账户投资管理费影响很小。因此,除特别说明外,在以下的各类金融风险分析中均不考虑独立账户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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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风险(续)

下面的敏感性分析是基于假定一个假设变量发生变化,而其他假设变量保持不变。这种情况在实际中不太可能发生,因为这些假设变量的变化可能是相互关联的(如利率变动和市场价格变动)。

(1) 市场风险

(a)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因市场利率的变动而使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本集团受利率风险影响较大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定期存款、债权型投资及贷款。利率的变化将对本集团整体投资回报产生重要影响。由于大部分保单都向保户提供保证收益,而使本集团面临利率风险。

本集团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结构和久期来管理利率风险,并尽可能使资产和负债的期限相匹配。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阐明利息收入和金融工具未来现金流量的公允价值变动将如何随着市场利率变化而波动。

于2023年12月31日,当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且不考虑所得税影响,如果市场利率提高或降低50个基点,由于浮动利率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期存款、存出资本保证金、债权型投资及贷款增加或减少的利息收入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因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亏损或收益,本集团本年的合并税前利润将增加或减少人民币495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增加或减少人民币517百万元);其他综合收益将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而减少人民币38,305百万元或增加人民币37,238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减少人民币29,948百万元或增加人民币23,795百万元)。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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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风险(续)

(1) 市场风险(续)

(b) 价格风险

价格风险主要由本集团持有的股权型投资价格的不确定性而引起。股权型投资的价格取决于市场。本集团面临的价格风险主要因中国的资本市场相对不稳定而增大。

本集团在法律和监管政策允许前提下,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组合来分散价格风险,上述法律和监管政策的制订目的是减少投资集中于任何特殊行业或特定发行机构的风险。

于2023年12月31日,当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且不考虑所得税影响,如果本集团所有股权型投资的价格提高或降低10%,由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的股权型投资因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收益或亏损,本集团本年的合并税前利润将增加或减少人民币6,210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增加或减少人民币3,214百万元);其他综合收益将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股权型投资公允价值的变动而增加人民币82,854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95,754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增加人民币67,436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84,153百万元)。如果本集团股权型投资的价格变动达到了减值条件,部分上述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会因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而影响税前利润。

(c)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的汇率风险敞口主要包括持有的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其他货币(包括美元、港币、英镑和欧元等)计价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期存款、债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及借款。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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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风险(续)

(1) 市场风险(续)

(c) 汇率风险(续)

于2023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拥有的主要外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人民币列示如下:

折合人民币百万元美元港币英镑欧元其他合计
2023年12月31日
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20,92849,7575411,4261,07473,726
债权型投资6,753-211456,793
定期存款2,788----2,78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2,575995210222,830
合计33,04449,8566141,5421,08186,137
金融负债
长期借款6,870-2,4853,364-12,719
合计6,870-2,4853,364-12,719
折合人民币百万元美元港币英镑欧元其他合计
2022年12月31日
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14,82159,0273941,21287476,328
债权型投资8,472-8738,490
定期存款2,176----2,17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2,8496220813673,262
合计28,31859,0896101,35588490,256
金融负债
长期借款6,756-2,3073,192-12,255
合计6,756-2,3073,192-12,255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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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风险(续)

(1) 市场风险(续)

(c) 汇率风险(续)

于2023年12月31日,当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且不考虑所得税影响,如果人民币对美元、港币、英镑、欧元及其他外币汇率升值或贬值幅度达10%,本集团本年的合并税前利润将减少或增加人民币1,035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减少或增加人民币927百万元),主要由于上表中以美元、港币、英镑、欧元或其他外币计价的金融工具因外币折算而产生的汇兑损失或收益;其他综合收益将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股权型投资外币折算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减少或增加人民币6,306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减少或增加人民币6,820百万元)。本集团本年实际汇兑损失为人民币381百万元(2022年度:实际汇兑损失为人民币69百万元)。

(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交易的一方或某金融工具的发行机构因不能履行义务而使另外一方遭受损失的风险。因本集团的投资品种受到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的限制,投资组合中的大部分是国债、政府机构债券、信用评级较高的企业债和存放在国有商业银行的定期存款,因此本集团面临的信用风险总体相对较低。

信用风险通过申请信用许可、信用额度和监控程序来控制。本集团通过对中国经济和潜在债务人和交易结构进行内部基础分析来管理信用风险。适当情况下,本集团要求交易对手提供各种抵押物以降低信用风险。

(a) 信用风险敞口

若不考虑担保或其他信用增强安排,本集团资产负债表中的金融资产账面金额代表其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于2023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均不存在与资产负债表外项目有关的信用风险敞口。

(b) 担保及其他信用增强安排

本集团持有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以对手方持有的债权型投资或定期存款作为质押。当对手方违约时,本集团有权获得该质押物。根据本集团与保单持有人签订的保户质押贷款合同和保单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保户质押贷款和大部分应收保费以其相应保单的现金价值作为质押。本集团持有权益的各类结构化主体,或以评级较高的第三方提供担保,或以质押提供担保,或以财政预算内收入作为还款来源,或借款人信用评级较高。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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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风险(续)

(2) 信用风险(续)

(c) 信用质量

本集团的债权型投资主要包括国债、政府机构债券、企业债券和次级债券等。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99.9%的企业债券或其发行人信用评级为AA/A-2或以上(2022年12月31日:99.9%)。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100.0%的次级债券信用评级为AA/A-2或以上,或是由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的银行发行(2022年12月31日:100.0%)。债券或其发行人的信用评级由其发行时国内合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级,并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更新。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96.5%的银行存款存放于四大国家控股商业银行和其他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的银行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12月31日:95.6%)。主要再保险合同为与国家控股再保险公司订立。本集团确信这些商业银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在国内都具有高信用质量。本集团除保户质押贷款外的其他贷款,大多由第三方或以质押提供担保,或以财政预算内收入作为还款来源,或借款人信用评级较高。因此,本集团认为与定期存款及其应收利息、存出资本保证金、除保户质押贷款外的其他贷款、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和再保险资产相关的信用风险将不会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止的本集团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由于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保户质押贷款和大部分应收保费拥有足额质押且其到期期限均不超过一年,与其相关的信用风险将不会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止的本集团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不能获得足够的资金来归还到期负债的风险。

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本集团寻求通过匹配投资资产与保险和金融负债的到期日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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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风险(续)

(3) 流动性风险(续)

本集团主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保险负债的未经折现现金流量如下表所示:

2023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未标明 到期日/即期合同和预期现金流入/(流出)(非折现)
1年内1-3年3-5年5年以上
债权型投资3,124,591-314,007537,981398,0093,991,499
股权型投资1,098,7761,098,77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7,487-17,528---
定期存款404,131-177,675144,008120,329-
存出资本保证金6,333-5511,0895,461-
贷款603,639-338,851125,851100,807118,964
应收利息50,879-50,512367--
应收保费21,521-21,521---
应收分保账款1,411-1,41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48,055-148,055---
应付分保账款748-(748)---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14,220-(10,715)---
未决赔款准备金24,461-(24,461)---
寿险责任准备金3,983,433-62,344(119,597)(505,226)(5,538,767)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266,376-18,84348,82437,974(953,021)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486,483-15,46594,676150,412(1,577,319)
应付债券34,999-(35,332)---
租赁负债1,255-(757)(580)(89)(22)
长期借款12,719-(13,122)---
应付赔付款66,592-(66,59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16,704-(217,17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5,469(5,469)----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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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风险(续)

(3) 流动性风险(续)

2022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未标明 到期日/即期合同和预期现金流入/(流出)(非折现)
1年内1-3年3-5年5年以上
债权型投资2,645,173-264,687467,372422,0883,306,607
股权型投资890,921890,92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8,533-38,548---
定期存款485,567-195,048226,337100,235-
存出资本保证金6,333-4,0639881,718-
贷款596,490-333,258137,92678,902118,063
应收利息52,309-52,019290--
应收保费19,697-19,697---
应收分保账款1,433-1,43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27,591-127,591---
应付分保账款998-(998)---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13,108-(8,908)---
未决赔款准备金26,153-(26,153)---
寿险责任准备金3,607,236-65,542(39,244)(388,864)(5,237,915)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233,663-20,74352,30442,682(926,853)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374,742-(32,433)48,029117,116(1,207,889)
应付债券34,997-(328)(36,498)--
租赁负债1,569-(919)(790)(98)(20)
长期借款12,774-(3,675)(9,426)(97)(317)
应付赔付款60,819-(60,81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48,954-(149,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3,344(3,344)----

上表所列示的各种投资资产、应付赔付款、长期借款、租赁负债、应付债券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现金流量是基于合同规定的未经折现的现金流;所列示的各种保险或非保险合同现金流量是基于未来赔付支出的未经折现的预期现金流,考虑了保单持有人未来的保费或存款。上述估计的结果受多项假设条件的影响。这些假设涉及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非寿险保险赔付率、费用假设,以及其他假设。实际结果可能与估计不同。本集团以金融资产的到期溢额现金流再投资用于弥补未来流动性敞口。

上述流动性风险分析中未包含应付保单红利,其于2023年12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95,233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96,682百万元)。受到预期折现率等因素的影响,除已宣告的应付保单红利外,其他应付保单红利的未经折现现金流的金额和时间具有不确定性,由本集团在未来决定宣告派发。于2023年12月31日,应付保单红利中包括人民币84,238百万元的已宣告红利,将于一年内到期(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88,269百万元)。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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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风险管理(续)

3. 资本管理

本集团进行资本管理的目标是根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的规定计算最低资本和实际资本,监控偿付能力充足性,防范经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维护保单持有者利益,实现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持续回报。本集团根据相关法律及监管机构的批准通过发行核心二级资本证券、资本补充债券等方式以补充资本,提高偿付能力充足率。

本集团同时受限于其他国内有关资本的规定,例如存出资本保证金、法定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保险保障基金等。请分别参见附注十、13,附注十、35和附注十、46。

本集团主要通过监控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结果,以及参考年度压力测试预测结果,对资本进行管理,确保偿付能力充足。

原中国银保监会2021年底发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国家金融监管总局2023年9月发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本公司已按照上述要求计算2023年12月31日的核心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资本、实际资本和最低资本,列示如下: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核心资本710,527699,688
实际资本981,5941,007,601
最低资本449,160487,290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158%144%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19%207%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根据上述偿付能力充足率结果和对保险公司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四类难以量化风险的评价结果,评价保险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风险,对保险公司进行分类监管:

(1) A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且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小的公司;

(2) B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且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较小的公司;

(3) C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或者偿付能力充足率虽然达标,但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中某一类或几类风险较大的公司;

(4) D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或者偿付能力充足率虽然达标,但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中某一类或几类风险严重的公司。

根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偿二代监管信息系统显示,本公司最近一次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A类。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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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风险管理(续)

4. 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权益披露

本集团持有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权益,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贷款及独立账户资产中核算。这些结构化主体通常以发行证券或其他受益凭证募集资金。这些结构化主体的目的主要是收取管理服务费或为公共和私有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本集团对投资对象控制程度的判断因素详见附注四、32(6)。

对于本集团持有权益或发起设立的结构化主体,本集团均未提供任何担保或者资金支持。

(1) 本集团持有权益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本集团认为,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账面价值代表了本集团持有权益的最大风险敞口。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规模、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本集团最大风险敞口如下 :

2023年12月31日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
规模资产账面价值最大风险敞口本集团持有 权益性质
关联方管理基金175,4029,7949,794投资收益及服务费
第三方管理基金注1174,195174,195投资收益
关联方管理信托计划2,0901,2941,294投资收益
第三方管理信托计划注151,76851,768投资收益
关联方管理债权投资计划73,72229,12729,127投资收益及服务费
第三方管理债权投资计划注144,58144,581投资收益
关联方管理其他(注2)40,1169,1199,119投资收益及服务费
第三方管理其他(注2)注1102,790102,790投资收益
2022年12月31日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
规模资产账面价值最大风险敞口本集团持有 权益性质
关联方管理基金185,89410,09610,096投资收益及服务费
第三方管理基金注1126,573126,573投资收益
关联方管理信托计划1,9921,2951,295投资收益
第三方管理信托计划注147,67447,674投资收益
关联方管理债权投资计划60,85022,78122,781投资收益及服务费
第三方管理债权投资计划注146,45846,458投资收益
关联方管理其他(注2)87,95913,06713,067投资收益及服务费
第三方管理其他(注2)注1100,892100,892投资收益

注1: 第三方管理基金、信托计划、债权投资计划及其他由第三方金融机构发起,其规模信息为非公开信

息。注2: 其他包括理财产品、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等。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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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风险管理(续)

4. 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权益披露(续)

(2) 本集团发起设立但不持有权益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发起设立但不持有权益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规模为人民币623,539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608,027百万元),主要为本集团为收取管理服务费而发起设立的基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养老保障产品和养老金产品等,2023年度从该类结构化主体中获得的管理服务费为人民币1,651百万元(2022年度:人民币1,731百万元),该服务费在其他业务收入中核算。本集团未向该类结构化主体转移资产。

5. 公允价值层级

第一层级使用估值日可直接观察到的相同资产和负债的活跃报价(未经调整)。

不同于第一层级使用的价格,第二层级公允价值是基于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重要输入值,以及与资产整体相关的进一步可观察的市场数据。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同类资产在活跃市场的报价,相同或同类资产在非活跃市场的报价或其他市场输入值,通常用来计量归属于第二层级的证券的公允价值。本层级包括可从估值服务商取得报价的证券,管理层会对估值服务商提供的公允价值进行验证。验证程序包括对使用的估值模型、估值结果的复核以及在报告年末对从估值服务商获取的价格进行重新计算。

在某些情况下,本集团可能未能从独立第三方估值服务提供商获取估值信息。在此情况下,本集团估值团队可能使用内部制定的估值方法对资产或者负债进行估值,确定估值适用的主要输入值,分析估值变动并向管理层报告。内部估值并非基于可观察的市场数据,其反映了管理层根据判断和经验做出的假设。使用该种方法评估的资产及负债被分类为第三层级。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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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风险管理(续)

5. 公允价值层级(续)

于2023年12月31日,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中归属于第一层级的占比约为40.08%。归属于第一层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在活跃的交易所市场或银行间市场进行交易的债权型证券和股权型证券以及具有公开市场报价的开放式基金。本集团综合考虑了交易的特定发生时期、相关交易量和可观察到的债权型证券内含收益率与本集团对目前相关市场利率和信息理解差异的程度等因素来决定单个金融工具市场是否活跃。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可公开查询,以资产负债表日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价格进行估值的,属于第一层级。开放式基金有活跃市场,基金公司每个交易日会在其网站公布基金净值,投资者可以按照基金公司公布的基金净值在每个交易日进行申购和赎回,本集团采用未经调整的资产负债表日基金净值作为公允价值,属于公允价值第一层级。

于2023年12月31日,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中归属于第二层级的占比约为40.94%。归属于第二层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部分债权型证券和股权型证券。本层级估值普遍根据第三方估值服务商对相同或同类资产的报价,或通过估值技术利用可观察的市场输入值及近期交易价格来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服务提供商通过收集、分析和解释多重来源的相关市场交易信息和其他关键估值模型的输入值,并采用广泛应用的内部估值技术,提供各种证券的理论报价。银行间市场进行交易的债权型证券,若以银行间债券市场近期交易价格或估值服务商提供的价格进行估值的,属于第二层级。

于2023年12月31日,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中归属于第三层级的占比约为18.98%。归属于第三层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非上市股权型投资及非上市债权型投资。其公允价值采用现金流折现法、可比公司法等估值技术确定。判断公允价值归属第三层级主要根据计量资产公允价值所依据的某些不可直接观察的输入值的重要性。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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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风险管理(续)

5. 公允价值层级(续)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于2023年12月31日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层级。
第一层级第二层级第三层级合计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
基金189,386--189,386
股票398,44115,667-414,108
优先股--50,44550,445
其他101,62552,877227,367381,869
?债权型投资
国债43,03888,890-131,928
政府机构债券111,099218,902-330,001
企业债券9,415258,242-267,657
次级债券113,268195,387-308,655
其他-4,257184,741188,99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
基金17,126281-17,407
股票16,00587-16,092
其他1,38115,28812,80029,469
?债权型投资
国债3673,155-3,522
政府机构债券3666,239-6,605
企业债券2,083155,35245157,480
其他5019,2444,01023,304
独立账户资产8,416--8,416
合计1,012,0661,033,868479,4082,525,342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5,469)--(5,469)
独立账户负债(8,416)--(8,416)
合计(13,885)--(13,885)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72 -

六、 风险管理(续)

5. 公允价值层级(续)

下表列示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级金融工具2023年度的变动情况。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资产合计
债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债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
年初余额173,302220,7012,150-396,153
购买20,05042,6533,41412,92179,038
转入第三层级-17,134--17,134
计入损益的影响--252-252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4,7566,108--10,864
出售或行权-(8,284)(934)(121)(9,339)
到期(13,367)(500)(827)-(14,694)
年末余额184,741277,8124,05512,800479,408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73 -

六、 风险管理(续)

5. 公允价值层级(续)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于2022年12月31日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层级。
第一层级第二层级第三层级合计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
基金131,897--131,897
股票396,16317,985-414,148
优先股--50,52250,522
其他45,52529,260170,179244,964
?债权型投资
国债36,94510,243-47,188
政府机构债券77,982235,288-313,270
企业债券3,678184,885-188,563
次级债券53,194102,830-156,024
其他-1,096173,302174,39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
基金13,084358-13,442
股票17,2771,272-18,549
其他92173-265
?债权型投资
国债6611,144-1,805
政府机构债券2,3877,235-9,622
企业债券3,018149,28145152,344
其他12925,5212,10527,755
独立账户资产7--7
合计782,039766,571396,1531,944,76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3,344)--(3,344)
独立账户负债(7)--(7)
合计(3,351)--(3,351)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74 -

六、 风险管理(续)

5. 公允价值层级(续)

下表列示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级金融工具2022年度的变动情况。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资产合计
债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债权型投资
年初余额160,499188,58345349,127
购买49,49744,7782,67196,946
转出第三层级(10)--(10)
计入损益的影响-(1,714)182(1,532)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1,829)(168)-(1,997)
出售或行权(600)(10,778)-(11,378)
到期(34,255)-(748)(35,003)
年末余额173,302220,7012,150396,153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75 -

六、 风险管理(续)

5. 公允价值层级(续)

对于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2023年度,由第一层级转入第二层级的债权型投资的金额为人民币26,608百万元(2022年度:人民币4,993百万元),由第二层级转入第一层级的债权型投资的金额为人民币9,573百万元(2022年度:人民币46,485百万元);由第一层级转入第二层级的股权型投资的金额为人民币11,851百万元(2022年度:人民币3,478百万元),第二层级转入第一层级的股权型投资的金额为人民币15,174百万元(2022年度:人民币23,470百万元)。

于2023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归属于第三层级的主要资产和负债在估值时使用贴现率、流动性折扣等重大不可观察的输入值。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主要第三层级金融工具的重大不可观察参数信息:

估值方法重大不可观察参数范围公允价值与不可观察参数的关系
可比公司法流动性折扣2023年12月31日:15%-33% 2022年12月31日:12%-30%公允价值与流动性折扣成反比关系
现金流折现法贴现率2023年12月31日:2.40%-16.70% 2022年12月31日:2.41%-10.55%公允价值与贴现率成反比关系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76 -

七、 主要税项

1. 企业所得税

除本集团境外业务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根据当地税法有关规定确定外,本集团中国境内业务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25%。

本公司企业所得税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的办法。

2. 增值税

本集团金融保险服务收入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本公司一年期及其以上返还本利的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和其他年金保险,以及一年期及其以上的健康保险免征增值税。此外,本集团业务收入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收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收入(一年期以下)、贷款业务收入、金融商品转让收入等应税收入按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77 -

八、 分部信息

1. 经营分部

(1) 寿险业务

寿险业务主要指本集团销售的寿险保单,包含未转移重大保险风险的寿险保单。

(2) 健康险业务

健康险业务主要指本集团销售的健康险保单,包含未转移重大保险风险的健康险保单。

(3) 意外险业务

意外险业务主要指本集团销售的意外险保单。

(4) 其他业务

其他业务主要指附注十二所述的与集团公司等公司的交易所发生的相关代理业务收入和成本以及子公司的收入和支出。

2. 需分摊的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分摊基础

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汇兑损益等按该年初和年末相应分部平均保险合同准备金和保户储金及投资款的比例分摊到各分部。业务及管理费按各相应经营分部产品的单位成本分摊到各分部。

3. 需分摊的各项资产和负债的分摊基础

除应收保费、应收分保准备金、保户质押贷款、独立账户资产、应付赔付款、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以及独立账户负债等直接认定到各分部外,其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该年初和年末相应分部平均保险合同准备金和保户储金及投资款等的比例分摊到各分部。

4. 除分部报告中列示的分部间交易金额外,本集团所有营业收入均为对外交易收入。

本集团对外交易收入超过99%来自于中国境内(包括香港地区)。由于人身保险业务投保人的分散性,本集团对单一投保人的依赖程度很低。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78 -

八、 分部信息(续)

2023年度
项目寿险业务健康险 业务意外险 业务其他业务抵销合计
一、营业收入695,053119,45914,42412,655(3,732)837,859
已赚保费511,355106,75714,029--632,141
保险业务收入512,622114,02314,735--641,380
减:分出保费(1,267)(6,110)(618)--(7,995)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1,156)(88)--(1,244)
投资收益177,37312,287386581-190,62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8,81660719(916)-8,526
其他收益876-51-144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8942688(1)-4,169
汇兑损益16511-(557)-(381)
其他业务收入2,110125112,582(3,732)11,086
其中:分部间交易---3,732(3,732)-
资产处置损益695-(1)-73
二、营业支出(689,444)(117,405)(13,625)(8,876)3,732(825,618)
退保金(46,383)(2,335)(22)--(48,740)
赔付支出(103,907)(63,894)(7,018)--(174,819)
减:摊回赔付支出5066,164339--7,009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375,952)(31,089)(170)--(407,211)
减: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9715139--287
保单红利支出(11,614)(81)---(11,695)
税金及附加(889)(202)(21)(305)-(1,417)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47,281)(9,833)(4,260)(1,718)-(63,092)
业务及管理费(24,825)(10,592)(2,059)(3,600)-(41,076)
减:摊回分保费用37634210--728
其他业务成本(30,238)(2,629)(353)(3,103)3,732(32,591)
其中:分部间交易(3,484)(240)(8)-3,732-
资产减值损失(49,334)(3,407)(110)(150)-(53,001)
三、营业利润5,6092,0547993,779-12,241
加:营业外收入816-7-94
减:营业外支出(425)(29)(1)(2)-(457)
四、利润总额5,2652,0317983,784-11,878
补充资料:
折旧和摊销费用2,8041,118233861-5,016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79 -

八、 分部信息(续)

2023年12月31日
项目寿险业务健康险 业务意外险 业务其他业务抵销合计
一、资产
货币资金132,6369,1352897,506-149,56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35,85216,2445131,270-253,87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6,2131,11735122-17,487
应收利息47,2483,254103274-50,879
应收保费8,11912,939463--21,521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58656--642
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313334--647
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700----700
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 准备金-4,573---4,573
贷款570,81230,1726731,982-603,639
定期存款371,10525,5608086,658-404,13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99,921144,6334,56913,924-2,263,047
持有至到期投资1,591,004109,5813,4622,394-1,706,441
长期股权投资215,21714,82346827,098-257,606
存出资本保证金5,27836411680-6,333
独立账户资产7--8,409-8,416
可分配资产合计5,294,112373,29411,78470,317-5,749,507
不可分配资产
其他资产138,972
合计5,888,479

二、负债

二、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5,10635211--5,46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00,36813,8004362,100-216,704
应付赔付款60,9795,302311--66,592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466,61919,864---486,483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10,4903,730--14,220
未决赔款准备金-20,6083,853--24,461
寿险责任准备金3,981,728-1,705--3,983,433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266,376---266,376
长期借款---12,719-12,719
独立账户负债7--8,409-8,416
其他可分配负债35,7452,29171--38,107
可分配负债合计4,750,552339,08310,11723,228-5,122,980
不可分配负债
其他负债295,457
合计5,418,437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80 -

八、 分部信息(续)

2022年度
项目寿险业务健康险 业务意外险 业务其他业务抵销合计
一、营业收入681,622122,35815,03110,243(3,199)826,055
已赚保费484,504108,79114,530--607,825
保险业务收入485,642115,32914,219--615,190
减:分出保费(1,138)(6,695)(437)--(8,270)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157748--905
投资收益202,59913,949520707-217,77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3,90926610(557)-3,628
其他收益1047-65-176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8,139)(554)(21)(37)-(8,751)
汇兑损益871592(1,001)-(69)
其他业务收入1,56898-10,510(3,199)8,977
其中:分部间交易---3,199(3,199)-
资产处置损益1158-(1)-122
二、营业支出(669,864)(114,912)(13,088)(7,007)3,199(801,672)
退保金(35,268)(1,835)(19)--(37,122)
赔付支出(77,609)(56,803)(6,271)--(140,683)
减:摊回赔付支出4066,013301--6,720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424,827)(36,662)285--(461,204)
减: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33)91253--311
保单红利支出(20,566)(119)---(20,685)
税金及附加(900)(204)(21)(136)-(1,261)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37,731)(11,396)(4,165)(1,485)-(54,777)
业务及管理费(25,505)(10,174)(2,751)(3,783)-(42,213)
减:摊回分保费用28471823--1,025
其他业务成本(28,159)(3,183)(672)(1,572)3,199(30,387)
其中:分部间交易(2,988)(203)(8)-3,199-
资产减值损失(19,956)(1,358)(51)(31)-(21,396)
三、营业利润11,7587,4461,9433,236-24,383
加:营业外收入946-8-108
减:营业外支出(413)(28)(1)(2)-(444)
四、利润总额11,4397,4241,9423,242-24,047
补充资料:
折旧和摊销费用3,0281,126327810-5,291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81 -

八、 分部信息(续)

2022年12月31日
项目寿险业务健康险 业务意外险 业务其他业务抵销合计
一、资产
货币资金114,1117,7662936,783-128,95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08,10314,162534983-223,78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5,9562,4479238-38,533
应收利息48,6063,308125270-52,309
应收保费8,26810,966463--19,697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72648--774
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441295--736
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603----603
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 准备金-4,294---4,294
贷款563,97729,7278151,971-596,490
定期存款447,25030,4381,1476,732-485,56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608,279109,4514,12616,252-1,738,108
持有至到期投资1,468,20799,9193,7662,312-1,574,204
长期股权投资218,64914,88056127,089-261,179
存出资本保证金5,28035914680-6,333
独立账户资产7----7
可分配资产合计4,727,296328,88412,27963,110-5,131,569
不可分配资产
其他资产120,415
合计5,251,984

二、负债

二、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3,112212812-3,34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37,7619,3753531,465-148,954
应付赔付款57,1783,327314--60,819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355,74318,999---374,742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9,4743,634--13,108
未决赔款准备金-22,2323,921--26,153
寿险责任准备金3,605,769-1,467--3,607,236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233,663---233,663
长期借款---12,774-12,774
独立账户负债7----7
其他可分配负债34,5042,28784--36,875
可分配负债合计4,194,074299,5699,78114,251-4,517,675
不可分配负债
其他负债289,188
合计4,806,863

注:2023年度,公司根据业务经营管理情况,重新梳理各业务分部项目的列示,以提供更清晰的信息,比较期数据相应重新列示。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82 -

九、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1.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注册地及 主要经营地业务 性质注册资本持股比例表决权 比例
资产管理子公司中国北京金融人民币4,000百万元直接持股60%60.00%
养老保险子公司中国北京金融人民币3,400百万元直接持股70.74% 通过资产管理子公司间接持股3.53%74.27%
中国人寿富兰克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中国香港金融不适用注1通过资产管理子公司间接持股50%50%注3
国寿(苏州)养老养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养生子公司”)中国江苏投资咨询人民币3,236百万元直接持股67.38%,通过养老产业基金子公司间接持股32.62%。100.00%
国寿基金子公司中国上海金融人民币1,288百万元通过资产管理子公司间接持股85.03%85.03%
金梧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梧桐子公司”)中国香港投资不适用注1直接持股100%100.00%
King Phoenix Tree Limited英属泽西岛投资不适用注1通过金梧桐子公司间接持股100%100.00%
国寿财富子公司中国上海金融人民币200百万元通过资产管理子公司间接持股48%,通过国寿基金子公司间接持股52%100.00%
上海瑞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崇子公司”)中国上海投资人民币6,100百万元直接持股100%100.00%
新华奥有限公司(New Aldgate Limited,以下简称“新华奥子公司”)中国香港投资不适用注1直接持股100%100.00%
恒悦富有限公司(Glorious Fortune Forever Limited,以下简称“恒悦富子公司”)中国香港投资不适用注1直接持股100%100.00%
CL Hotel Investor, L.P.美国投资不适用注1直接持股100%100.00%
Golden Bamboo Limited英属维尔京群岛投资不适用注1直接持股100%100.00%
Sunny Bamboo Limited英属维尔京群岛投资不适用注1直接持股100%100.00%
Fortune Bamboo Limited英属维尔京群岛投资不适用注1直接持股100%100.00%
China Century Core Fund Limited英属开曼群岛投资不适用注1通过Golden Bamboo Limited、 Sunny Bamboo Limited、Fortune Bamboo Limited间接持股100%100.00%
国寿(北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健康子公司”)中国北京健康管理人民币1,530百万元直接持股100%100.00%
国寿富兰克林(深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兰克林深圳子公司”)中国深圳投资人民币100百万元通过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间接持股100%100.0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国扬果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扬果晟子公司”)中国浙江投资不适用注2直接持股89.997%89.997%
New Capital Wisdom Limited英属维尔京群岛投资不适用注1通过国扬果晟子公司间接持股100%100.00%
New Fortune Wisdom Limited英属维尔京群岛投资不适用注1通过国扬果晟子公司间接持股100%100.00%
Wisdom Forever Limited Partnership英属开曼群岛投资不适用注1通过New Capital Wisdom Limited、New Fortune Wisdom Limited间接 持股100%100.0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佰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佰宁子公司”)中国浙江投资不适用注2直接持股99.98%99.98%
上海远墅圆品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墅圆品子公司”)中国上海投资不适用注2直接持股99.98%99.98%
上海远墅圆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墅圆玖子公司”)中国上海投资不适用注2直接持股99.98%99.98%
大连希望大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望大厦子公司”)中国辽宁投资人民币484 百万元通过远墅圆品子公司、 远墅圆玖子公司间接持股100%100.00%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83 -

九、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续)

1.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续)

注册地及 主要经营地业务 性质注册资本持股比例表决权 比例
上海丸晟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丸晟子公司”)中国上海投资不适用注2直接持股99.98%99.98%
芜湖远翔天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翔天复子公司”)中国安徽投资不适用注2直接持股99.98%99.98%
芜湖远翔天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翔天益子公司”)中国安徽投资不适用注2直接持股99.98%99.98%
西安盛颐京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颐京胜子公司”)中国陕西投资人民币831百万元通过远翔天复子公司、 远翔天益子公司间接持股100%100.00%
CBRE Global Investors U.S. Investments I, LLC(以下简称“CG Investments”)美国投资不适用注1直接持股99.99%99.99%
国寿广德(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寿广德子公司”)中国天津投资不适用注2直接持股99.95%99.95%
北京国寿养老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养老产业基金子公司”)中国北京投资不适用注2直接持股99.90%99.90%
国寿启航壹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启航基金子公司”)中国天津投资不适用注2直接持股99.99%99.99%
国寿星湾(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寿星湾子公司”)中国天津投资不适用注2通过启航基金子公司 间接持股99.98%99.98%
中国人寿年丰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寿年丰公司”)中国北京保险代理人民币544百万元直接持股90.81%90.81%
国寿(杭州)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杭州酒店子公司”)中国浙江酒店管理人民币65百万元通过养老产业基金子公司间接持股99.99%99.99%
国寿嘉园(厦门)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嘉园子公司”)中国福建健康咨询服务人民币1,500百万元通过养老产业基金子公司 间接持股99.99%99.99%
国寿(天津)养老养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养生子公司”)中国天津投资管理人民币1,551百万元通过养老产业基金子公司 间接持股99.99%99.99%
国寿(青岛)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青岛子公司”)注4中国山东健康管理人民币211百万元通过养老产业基金子公司间接持股99.5%99.50%
国寿秦皇岛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秦皇岛子公司”)注4中国河北养老服务人民币33百万元通过养老产业基金子公司、国寿杭州酒店子公司间接持股100%100.00%
珠海鑫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鑫湾子公司”) 注4中国广东不动产经营人民币6,800百万元通过启航基金、国寿星湾子公司间接持股100%100.00%

注1: 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设立或投资的该等子公司,无注册资本的相关信息。

注2: 该等合伙企业,无注册资本的相关信息。

注3: 资产管理子公司在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董事会中占多数席位。

注4: 于2023年度,国寿青岛子公司、国寿秦皇岛子公司、珠海鑫湾子公司新纳入合并范围。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84 -

九、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续)

2. 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要结构化主体

业务性质实收基金/信托/投资款持有份额比例
国寿资产-源流1号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投资管理人民币112,779百万元直接持有68.75%
国寿资产-源流2号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投资管理人民币23,648百万元直接持有75.88%
国寿资产-源流3号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投资管理人民币21,799百万元直接持有72.78%
中国人寿-云南国企改革发展股权投资计划(首期)投资管理人民币13,000百万元直接持有100.00%
中国人寿-沪发1号股权投资计划投资管理人民币11,798百万元直接持有99.15%
国寿投资-东航集团股权投资计划投资管理人民币11,000百万元直接持有100.00%
中国人寿-中国华能债转股投资计划投资管理人民币10,000百万元直接持有100.00%
陕国投?京投公司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管理人民币10,000百万元直接持有98.40%
交银国信?国寿中铝股份供给侧改革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管理人民币10,000百万元直接持有99.99%
百瑞恒益81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国国新)投资管理人民币10,000百万元直接持有88.70%;通过养老保险子公司间接持有1.30%
光大?惠盈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管理人民币10,000百万元直接持有89.00%
重庆信托?国融四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管理人民币9,992百万元直接持有85.00%
交银国信?京投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管理人民币9,970百万元直接持有91.98%
中航信托?天启【2020】372号东航权益工具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管理人民币9,000百万元直接持有99.99%
中航信托?天启21A155号永续债权益工具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管理人民币8,000百万元直接持有99.38%
昆仑信托-中国中冶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管理人民币8,000百万元直接持有86.25%
江苏信托-信保盛144号(京投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管理人民币8,000百万元直接持有84.00%

3. 境外经营实体主要报表项目的折算汇率

资产和负债项目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1港币=0.9062人民币1港币=0.8933人民币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85 -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1. 货币资金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存款103,13885,645
结算备付金46,42843,308
合计149,566128,953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活期银行存款中包含使用受限制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风险准备金、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业务风险准备金、债权投资计划专项风险准备专户存款及营业保证金共计人民币1,511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362百万元)。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存放于境外的货币资金折合人民币2,547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折合人民币2,675百万元)。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债权型投资
国债3,5221,805
政府机构债券6,6059,622
企业债券157,480152,344
其他注23,30427,755
小计190,911191,526
股权型投资
基金17,40713,442
股票16,09218,549
其他注29,469265
小计62,96832,256
合计253,879223,782

注: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债权型投资主要包括

次级债券以及同业存单等;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权型投资主要包括永续债和私募基金等。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86 -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到期期限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30天以内(含30天)17,41038,215
30天以上77318
合计17,48738,533

4. 应收利息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应收存款利息8,59013,238
应收国债利息3,9314,078
应收政府机构债券利息18,25116,313
应收企业债券利息9,4368,999
应收次级债券利息4,4283,030
其他6,2436,651
合计50,87952,309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87 -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 应收保费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寿险8,0788,227
短期险10,8918,274
一年期以上健康险2,5483,185
一年期以上意外险1420
合计21,53119,706
减:坏账准备(附注十、32)(10)(9)
净值21,52119,697
账龄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3个月以内(含3个月)15,84517,361
3个月至1年(含1年)3,4771,718
1年以上2,209627
合计21,53119,706
减:坏账准备(附注十、32)(10)(9)
净值21,52119,697
本集团无单项金额重大或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风险较大的应收保费。本集团对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无法按原有条款收回的应收保费,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6. 应收分保账款及应付分保账款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应收分保账款为人民币1,411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433百万元),其中应收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款项为人民币688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482百万元)。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应付分保账款为人民币748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998百万元),其中应付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款项为人民币126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56百万元)。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88 -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7. 其他应收款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应收及预付投资款7,7651,029
暂借及垫付款4,6626,255
应收关联公司款(附注十二、5(2))1,005963
押金及保证金566686
预付工程款9577
应收股利及分红款(b)50142
预缴税款-171
其他4,0304,725
合计18,17314,048
减:坏账准备(附注十、32)(704)(639)
净值17,46913,409

本集团无单项金额重大或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风险较大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无重大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a)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15,69211,089
1年至2年(含2年)7301,023
2年至3年(含3年)225510
3年以上1,5261,426
合计18,17314,048
减:坏账准备(附注十、32)(704)(639)
净值17,46913,409

(b) 应收股利及分红款

2022年 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3年 12月31日
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 股利及分红款14233,968(34,060)50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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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8. 贷款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保户质押贷款(a)270,486254,407
其他贷款(b)333,989344,426
合计604,475598,833
已计提减值金额(附注十、32)(836)(2,343)
净值603,639596,490
公允价值615,521605,692

(a) 保户质押贷款

本集团的保户质押贷款均以投保人的保单为质押,贷款金额上限不超过投保人保单的现金价值。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保户质押贷款到期期限均在6个月以内(2022年12月31日:同),账面价值近似为公允价值。

(b) 其他贷款

到期期限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5年以内(含5年)210,660233,675
5年至10年(含10年)103,75097,081
10年以上19,57913,670
合计333,989344,426
已计提减值金额(附注十、32)(836)(2,343)
净值333,153342,083

其他贷款主要是各类资产管理产品。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其他贷款的公允价值主要归属于公允价值第三层级。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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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9. 定期存款

到期期限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1个月至3个月(含3个月)118,82529,740
3个月至1年(含1年)50,527154,092
1年至2年(含2年)46,770161,325
2年至3年(含3年)73,15146,670
3年至4年(含4年)80,64013,100
4年至5年(含5年)34,21880,640
合计404,131485,567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定期存款中包含使用受限制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风险准备金、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业务风险准备金存款合计人民币1,503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定期存款中包含使用受限制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风险准备金、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业务风险准备金存款,以及为办理境外借款所存入的境内存款合计人民币2,175百万元)。

1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债权型投资
国债131,92847,188
政府机构债券330,001313,270
企业债券267,657188,563
次级债券308,655156,024
其他注188,998174,398
小计1,227,239879,443
股权型投资
基金189,386131,897
股票414,108414,148
优先股50,44550,522
其他注381,869244,964
小计1,035,808841,531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
其他注-17,134
合计2,263,0471,738,108

注:其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包括未上市股权型投资、私募股权基金、信托计划及永续债等。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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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续)

2023年12月31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以成本计量
债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
成本/摊余成本1,164,0701,123,417-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 变动金额63,609(38,728)不适用
已计提减值金额(附注十、32)(440)(48,881)-
公允价值1,227,2391,035,808不适用
2022年12月31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以成本计量
债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
成本/摊余成本856,067886,90117,134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 变动金额23,818(27,224)不适用
已计提减值金额(附注十、32)(442)(18,146)-
公允价值879,443841,531不适用

11. 持有至到期投资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摊余成本公允价值
债权型投资
国债314,057359,637
政府机构债券1,234,3481,371,054
企业债券148,896160,981
次级债券9,14010,054
合计1,706,4411,901,726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摊余成本公允价值
债权型投资
国债378,105417,814
政府机构债券1,004,1621,080,854
企业债券178,203186,145
次级债券13,73415,993
合计1,574,2041,700,806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92 -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1. 持有至到期投资(续)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公允价值层级。

2023年12月31日第一层级第二层级合计
债权型投资
国债205,352154,285359,637
政府机构债券70,0681,300,9861,371,054
企业债券697160,284160,981
次级债券-10,05410,054
合计276,1171,625,6091,901,726
2022年12月31日第一层级第二层级合计
债权型投资
国债240,597177,217417,814
政府机构债券104,751976,1031,080,854
企业债券719185,426186,145
次级债券-15,99315,993
合计346,0671,354,7391,700,806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公允价值的评估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债权型投资一致,参见附注

四、32(3)。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未计提减值准备(2022年12月31日:未计提减值准备)。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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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2. 长期股权投资

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
合营企业
Joy City Commercial Property Fund L.P(以下简称“Joy City”)5,4145,283
Mapleleaf Century Limited(以下简称“MCL”)3,0253,553
其他注146,04245,492
小计54,48154,328
联营企业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银行”)104,64598,085
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洋集团”)-2,194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产险公司”)13,56713,501
中粮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期货”)1,7951,737
国家管网集团川气东送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气东送管道公司”)12,10421,569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联通”)23,05222,602
其他注147,96247,163
小计203,125206,851
合计257,606261,179

注1:本集团通过该等企业投资于不动产、工业物流资产等。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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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2. 长期股权投资(续)

本年增减变动
核算方法投资成本2022年 12月31日新增或 减少投资按权益法 调整的 净损益宣告分派 的股利其他 权益变动计提 减值准备2023年 12月31日持股比例年末 减值准备
合营企业
Joy City权益法6,2815,283-293(162)--5,41466.67%-
MCL权益法7,6563,553-(298)-(230)-3,02575.00%-
其他权益法50,12145,4921,028590(1,200)132-46,042-
小计64,05854,3281,028585(1,362)(98)-54,481-
联营企业
广发银行注2权益法53,20198,085-6,061(742)1,241-104,64543.686%-
远洋集团注3权益法11,2452,194-(2,194)----29.59%(5,862)
财产险公司权益法9,60013,501-537(80)(391)-13,56740.00%-
中粮期货权益法1,3391,737-83(26)1-1,79535.00%-
川气东送管道公司权益法10,00021,569(10,000)1,332(789)(8)-12,10443.86%-
中国联通注4权益法21,80122,602-774(390)66-23,05210.03%-
其他权益法49,45547,1637201,348(1,465)196-47,962(505)
小计156,641206,851(9,280)7,941(3,492)1,105-203,125(6,367)
合计220,699261,179(8,252)8,526(4,854)1,007-257,606(6,367)

注2:于2023年6月20日,广发银行股东大会批准并宣告了对2022年度的最终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现金股息人民币0.078元。本公司收到总计人民币742百万元的现金股利。

注3:本集团在远洋集团提供的2023年度的综合收益表和权益变动表的基础上进行损益调整,2023年度损益调整金额为人民币-2,194百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持有的远洋集团

的账面价值为0。

注4:于2023年6月29日,中国联通股东大会批准并宣告了对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现金股息人民币0.0427元。本公司收到总计人民币136百万元的现金股利。于2023年8月

9日,中国联通股东大会批准并宣告了对2023年中期的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现金股息人民币0.0796元。本公司收到总计人民币254百万元的现金股利。中国联通于2023年12月31日的股价为每股人民币4.38元。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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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2. 长期股权投资(续)

根据《关于保险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有关过渡办法的通知》(财会〔2017〕20号) 及财政部于2021年4月25日发布的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本集团对于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的部分联营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时选择不进行统一会计政策调整。

本集团不存在长期股权投资变现的重大限制。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主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基本信息列示如下:

企业类型注册地/主要经营地业务性质
合营企业
Joy City合伙企业英属开曼群岛物业投资
MCL有限责任公司英属维尔京群岛物业投资
联营企业
广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广州银行
远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中国北京房地产
财产险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北京保险
中粮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北京期货
川气东送管道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武汉管道运输
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北京电信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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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2. 长期股权投资(续)

下表列示了于2023年12月31日和2023年度,本集团主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财务信息:

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Joy CityMCL广发银行远洋集团财产险 公司中粮期货川气东送管道公司中国联通
资产合计9,62924,1273,509,522206,172145,62326,16921,814662,845
负债合计712,8263,232,537185,380111,80022,5857,430304,910
权益合计9,62211,301276,98520,79233,8233,58414,384357,935
归属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股东权益合计9,62211,301231,9937,02933,8233,57114,384159,241
调整合计注5(1,501)(7,267)2519,514--36215,565
调整之后的归属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股东权益 合计8,1214,034232,24416,54333,8233,57114,746174,806
本集团的持股比例66.67%75.00%43.686%29.59%40.00%35.00%43.86%10.03%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的账面余额5,4143,025104,6455,86213,5671,79512,10423,052
减值准备---(5,862)----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的账面价值5,4143,025104,645-13,5671,79512,10423,052
收入合计15597369,67843,38094,4923,7796,213379,643
净利润14137116,019(20,985)1,3932393,03018,713
其他综合收益-(444)2,841(243)(1,079)3-319
综合收益合计141(73)18,860(21,228)3142423,03019,032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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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2. 长期股权投资(续)

下表列示了于2022年12月31日和2022年度,本集团主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财务信息:

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Joy CityMCL广发银行远洋集团财产险 公司中粮期货川气东送管道公司中国联通
资产合计9,71023,9573,417,906246,072135,69029,30637,315644,687
负债合计2212,7733,156,057198,186101,93325,8891,369297,413
权益合计9,68811,184261,84947,88633,7573,41735,946347,274
归属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股东权益合计9,68811,184216,85831,74733,7573,40735,946154,370
调整合计注5(1,764)(6,447)369(7,790)--38416,038
调整之后的归属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股东权益 合计7,9244,737217,22723,95733,7573,40736,330170,408
本集团的持股比例66.67%75.00%43.686%29.59%40.00%35.00%43.86%10.03%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的账面余额5,2833,55398,0858,05613,5011,73721,56922,602
减值准备---(5,862)----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的账面价值5,2833,55398,0852,19413,5011,73721,56922,602
收入合计(145)88375,15442,44787,4613,2226,097361,123
净利润(164)77415,528(15,650)7172193,12816,651
其他综合收益10(1,750)(2,765)(6,186)(1,197)6-190
综合收益合计(154)(976)12,763(21,836)(480)2253,12816,841

注5:调整合计包括会计政策差异调整,公允价值调整及其他调整。

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相关的或有负债。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出资承诺为人民币13,638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5,231百万元),该金额已包含在附注十

四、1的资本性支出承诺事项中。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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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3. 存出资本保证金

存放形式存期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本公司
民生银行定期存款61个月3,553-
宁波银行定期存款60个月1,6001,600
浙商银行定期存款61个月500500
浙商银行定期存款60个月-3,253
中信银行定期存款61个月-300
小计5,6535,653
养老保险子公司
交通银行定期存款36个月280-
招商银行定期存款60个月180180
民生银行定期存款36个月120120
交通银行定期存款36个月100-
民生银行定期存款61个月-380
小计680680
合计6,3336,333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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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4. 投资性房地产

房屋及建筑物
原价
2022年12月31日15,226
本年增加1
本年减少(5)
2023年12月31日15,222
累计折旧
2022年12月31日(2,033)
本年增加(437)
本年减少1
2023年12月31日(2,469)
净额
2023年12月31日12,753
2022年12月31日13,193
公允价值
2023年12月31日16,677
2022年12月31日16,854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未发生减值。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尚未办理产权证明的投资性房地产(2022年12月31日:无)。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用于抵押、查封等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投资性房地产。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归属于第三层级,在进行公允价值评估时采用市场比较法和收益法进行加权平均的估值方法。市场比较法以类似房产的近期平均成交价格为基础;收益法是通过预测投资性房地产的未来收益,利用报酬率或资本化率、收益乘数将未来收益转换为价值。根据以上两种估价方法的计算结果,考虑包括交易时间、交易情况、地理位置、楼龄、装修条件和楼层与建筑面积等因素形成的综合调整系数,以评估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

在上述评估方法下,综合调整系数的上升(下降)将会导致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上升(下降)。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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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5. 在建工程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单项金额超过总资产1%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本年无发生减值(2022年12月31日:同)。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用于抵押、查封等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在建工程。

16. 固定资产

房屋及建筑物办公及通讯设备运输工具合计
原价
2022年12月31日62,9548,8841,26873,106
本年增加
本年购置104489173766
在建工程转入1,619244-1,863
其他增加1053116557
本年减少
转让和出售(10)-(44)(54)
清理报废(105)(185)(52)(342)
其他减少(1,086)-(16)(1,102)
2023年12月31日63,4869,9631,34574,794
累计折旧
2022年12月31日(16,640)(6,319)(1,071)(24,030)
本年增加(2,107)(1,120)(95)(3,322)
本年减少405178109692
2023年12月31日(18,342)(7,261)(1,057)(26,660)
减值准备
2023年12月31日(22)--(22)
2022年12月31日(24)--(24)
净额
2023年12月31日45,1222,70228848,112
2022年12月31日46,2902,56519749,052

2023年度的固定资产增加的折旧金额为人民币3,322百万元(2022年度:人民币3,016百万元),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原价为人民币1,863百万元(2022年度:人民币3,460百万元)。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融资租入、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无重大的闲置固定资产(2022年12月31日:同)。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在办理产权证明的房屋及建筑物账面净值为人民币4,617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6,459百万元)。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用于抵押、质押、查封、扣押等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固定资产。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101 -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7. 使用权资产

房屋及建筑物其他合计
原价
2022年12月31日4,20134,204
本年增加6361637
本年减少(1,267)-(1,267)
2023年12月31日3,57043,574
累计折旧
2022年12月31日(2,392)(2)(2,394)
本年计提(938)(1)(939)
本年减少1,239-1,239
2023年12月31日(2,091)(3)(2,094)
减值准备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净额
2023年12月31日1,47911,480
2022年12月31日1,80911,810

2023年度,本集团无重大转租使用权资产产生的收益,无重大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利得或损失(2022年度:无重大)。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102 -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8. 无形资产

2022年 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3年 12月31日
原价
土地使用权11,00042(23)11,019
其他1,392187-1,579
原价合计12,392229(23)12,598
累计摊销
土地使用权(2,908)(264)14(3,158)
其他(952)(119)-(1,071)
累计摊销合计(3,860)(383)14(4,229)
账面净值
土地使用权8,092(222)(9)7,861
其他44068-508
账面净值合计8,532(154)(9)8,369
减值准备
土地使用权----
其他----
减值准备合计----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8,0927,861
其他440508
账面价值合计8,5328,369

2023年度的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为人民币383百万元(2022年度:人民币360百万元)。本集团无重大的开发支出,且无重大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2022年12月31日:无重大)。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用于抵押、质押、查封等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无形资产。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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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9.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互抵金额和列示净额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35,05824,884
递延所得税负债(6,320)(2,849)
递延所得税资产列示净额30,28722,307
递延所得税负债列示净额(1,549)(272)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 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可抵扣亏损递延所得税 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可抵扣亏损
资产减值准备14,31557,2616,99327,971
保险合同准备金及应付保单 红利4,54818,1915,34721,387
应付工资1,8637,4532,71410,855
可抵扣亏损12,35549,4187,18528,74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4181,673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9758523,406
政府补助22881873
内部交易抵销728727
其他1,9297,7141,3505,401
合计35,058140,22824,88499,534
其中:
预计于1年内(含1年)转回 的金额6,3848,930
预计于1年后转回的金额28,67415,954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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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9.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续)

(3)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 负债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5012,005--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4,23016,919--
保险合同准备金1,3015,2022,62110,483
其他2881,152228912
合计6,32025,2782,84911,395
其中:
预计于1年内(含1年)转回 的金额1,8491,453
预计于1年后转回的金额4,4711,396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确认递延所得税的可抵扣亏损为人民币7,116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3,183百万元)。

20. 其他资产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垫缴保费3,9653,855
长期待摊费用(a)473525
其他注9,4711,274
合计13,9095,654

(a) 长期待摊费用

2022年 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摊销其他减少2023年 12月31日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482192(240)(18)416
其他4336(18)(4)57
合计525228(258)(22)473

注: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其他资产的其他项目主要为子公司不动产相关资产。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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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卖出回购149,910101,641
证券交易所卖出回购66,79447,313
合计216,704148,954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剩余到期期限在30日之内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16,433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48,954百万元),30日以上90日之内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71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零元)。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在银行间市场进行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对应的质押债券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66,073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10,104百万元)。

本集团在证券交易所进行债券正回购时,证券交易所要求本集团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在证券交易所质押库的债券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85,428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269,914百万元)。质押库债券在存放质押库期间流通受限。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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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2. 应付职工薪酬

2022年 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3年 12月31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0,32215,139(18,220)7,241
职工福利费25609(616)18
股票增值权注340-(159)181
社会保险费411,210(1,204)47
其中:医疗保险费311,154(1,148)37
工伤保险费633(33)6
生育保险费423(23)4
住房公积金451,555(1,558)42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323570(611)282
设定提存计划9783,222(3,428)772
其中:社会养老保险费1312,097(2,096)132
失业保险费1774(74)17
企业年金缴费8301,051(1,258)623
其他1305(303)3
合计12,07522,610(26,099)8,586

注:本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1月5日和2006年8月21日分别批准向符合条件的员工授予4.05百万单位和53.22百万单位的股票增值权。这两批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分别为2005年7月1日和2006年1月1日前5个交易日的本公司H股股票平均收盘价港币5.33元和港币6.83元。2005年7月1日和2006年1月1日为股票增值权待行权期起始日及行权价格确定日。股票增值权行权后,行权者将收到代扣相关税收后行权数量乘以行权价与行权时H股股价差额的等值人民币。

本公司股票增值权按单位授出,每单位代表一股H股股份。授予股票增值权并不涉及任何新股发行。根据有关股票增值权计划,所有股票增值权有五年行权期,而除非能够达到特定的市场表现或其他条件,否则于授出日起四年内不可行权。本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2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股票增值权有效期限的议案》,已授出的股票增值权期限顺延至国家政策明朗后实施。

于2023年12月31日,尚有55.01百万单位股票增值权尚未行权并且可行权(2022年12月31日:同)。于2023年12月31日,可行权的股票增值权的内在价值为人民币168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327百万元)。

本公司使用链梯法模型评估股票增值权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模型使用的参数为预期股价波动率32%至54%,预计股息收益率不高于5.34%,无风险利率

2.43%至4.69%。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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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2. 应付职工薪酬(续)

2023年度,本公司因股票增值权负债减少而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人民币159百万元(2022年度:本公司因股票增值权负债增加而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人民币49百万元)。于2023年12月31日,应付职工薪酬中的股票增值权包括人民币168百万元未行权部分和人民币13百万元已行权但未支付部分(2022年12月31日:分别为人民币327百万元和人民币13百万元)。于2023年12月31日,无尚未确认的股票增值权费用(2022年12月31日:同)。

23. 应交税费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企业所得税309238
增值税306301
代扣代缴增值税及个人所得税210176
其他281227
合计1,106942

24. 应付赔付款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应付赔付支出62,89559,574
应付退保金298356
其他3,399889
合计66,59260,819

25. 应付保单红利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付保单红利账户余额中并无应付持有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2022年12月31日:同)。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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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6. 其他应付款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暂收客户款6,7946,037
应付中介机构服务费2,9652,682
应付工程及设备款2,1892,606
风险准备金注1,7111,634
代理人暂存款738758
应付关联公司(附注十二、5(2))673737
押金494464
应付投资款13628
保险保障基金132353
其他2,8383,675
合计18,67018,974

于2023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为人民币2,825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3,573百万元),主要是应付工程及设备款和暂收客户款等款项。

注:养老保险子公司作为投资管理人,根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等有关部门的规定,计提风险准备金。

27.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到期期限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5,0497,505
1年至3年(含3年)3,0854,121
3年至5年(含5年)3,5183,105
5年以上474,831360,011
合计486,483374,742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保户储金及投资款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464,668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357,753百万元),归属于公允价值第三层级。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的公允价值通过使用风险调整折现率折现预期合同现金流量的估值方法确定,此风险调整折现率使用估值当日无风险利率,同时考虑信用风险和与未来现金流量相关的边际信用风险。

本集团单个非保险合同的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均不重大,且不承担重大保险风险。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109 -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8. 保险合同准备金

2022年 12月31日本年 增加额本年减少额2023年 12月31日
赔付款项提前解除其他注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13,10814,220--(13,108)14,220
未决赔款准备金26,15324,461(26,153)--24,461
寿险责任准备金3,607,236524,599(103,927)(46,405)1,9303,983,433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233,66341,408(10,503)(2,335)4,143266,376
合计3,880,160604,688(140,583)(48,740)(7,035)4,288,490

注:如附注五所述,其他中精算假设变更对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的影响为人民币3,140百万元。

本集团保险合同准备金的预计合同到期期限情况如下: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1年以下 (含1年)1年以上1年以下 (含1年)1年以上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14,220-13,108-
未决赔款准备金24,461-26,153-
寿险责任准备金79,6693,903,76475,7303,531,506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9,652256,7248,672224,991
合计128,0024,160,488123,6633,756,497
本集团保险合同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明细如下: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2,9283,211
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21,06322,451
理赔费用准备金470491
合计24,46126,153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110 -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9. 长期借款

到期日年利率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
保证借款2024年3月8日EURIBOR上浮2.8%770742
保证借款2024年3月8日EURIBOR上浮2.8%2,5942,450
信用借款2024年6月25日3.08%2,4852,307
信用借款2024年9月27日6M SOFR上浮1.15%6,8706,756
抵押借款2034年6月15日LPR 注1-436
抵押借款2034年6月15日LPR上浮0.53% 注1-51
抵押借款2034年6月15日LPR上浮0.63% 注1-32
合计12,71912,774

注1:调整日为每年1月1日。

30. 应付债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应付债券为资本补充债券,账面总金额为人民币34,999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34,997百万元),公允价值总金额为人民币35,111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35,387百万元),归属于公允价值第二层级,按面值列示明细如下:

起息日到期日票面年利率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
2019年3月22日2029年3月22日4.28%35,00035,000

应付债券的公允价值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估值结果确定。

2019年3月20日,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350亿元的资本补充债券,并于2019年3月22日发行完毕。本年债券品种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第五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票面利率为4.28%。倘若本公司在第五年末不行使赎回权,则后五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年利率为5.28%。

本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发布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资本补充债券(债券通)赎回选择权行使公告》,并于2024年3月22日全额赎回该资本补充债。

应付债券采用摊余成本法计量(请参见附注四7(2))。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111 -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1. 其他负债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应付合并结构化主体第三方投资人款项83,72873,845
应付保户利息21,54919,959
应付债券利息1,1661,170
存入保证金1,1071,298
递延收益(a)8892
其他9,1757,696
合计116,813104,060

(a) 递延收益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金融大街中国人寿广场注7073
其他1819
合计8892

注:2023年度,该项政府补助无新增金额,计入其他收益人民币3百万元。

32. 资产减值准备

2022年 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3年 12月31日
转回转销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63970-(5)704
贷款减值准备2,34326(1,533)-83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18,58854,643(206)(23,704)49,321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4--(2)22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6,367---6,367
应收保费减值准备91--10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1
合计27,97154,740(1,739)(23,711)57,261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112 -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2. 资产减值准备(续)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以公允价值计量以成本计量
债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合计
2022年12月31日44218,146-18,588
本年计提20454,439-54,643
其中: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20454,439-54,643
本年减少(206)(23,704)-(23,910)
其中:期后公允价值回升转回(206)--(206)
2023年12月31日44048,881-49,321
以公允价值计量以成本计量
债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合计
2021年12月31日58722,118-22,705
本年计提-19,831-19,831
其中: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19,831-19,831
本年减少(145)(23,803)-(23,948)
其中:期后公允价值回升转回----
2022年12月31日44218,146-18,588

33. 股本

2022年 12月31日本年增减变动2023年 12月31日
发行新股送股转股其他小计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20,824-----20,824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7,441-----7,441
合计28,265-----28,265
2021年 12月31日本年增减变动2022年 12月31日
发行新股送股转股其他小计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20,824-----20,824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7,441-----7,441
合计28,265-----28,265

本公司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113 -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4. 资本公积

2022年 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3年 12月31日
公司成立日股本溢价9,609--9,609
境内上市发行股票股本溢价26,310--26,310
境外上市发行股票股本溢价17,942--17,942
其他(307)380-73
合计53,554380-53,934
2021年 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2年 12月31日
公司成立日股本溢价9,609--9,609
境内上市发行股票股本溢价26,310--26,310
境外上市发行股票股本溢价17,942--17,942
其他1,143-(1,450)(307)
合计55,004-(1,450)53,554

35. 盈余公积及一般风险准备

2022年 12月31日本年提取本年减少2023年 12月31日
法定盈余公积(附注十、36)54,5531,753-56,306
任意盈余公积(附注十、36)50,6073,932-54,539
小计105,1605,685-110,845
一般风险准备(附注十、36)52,4291,919-54,348
合计157,5897,604-165,193
2021年 12月31日本年提取本年减少2022年 12月31日
法定盈余公积(附注十、36)50,6213,932-54,553
任意盈余公积(附注十、36)45,5115,096-50,607
小计96,1329,028-105,160
一般风险准备(附注十、36)48,3204,109-52,429
合计144,45213,137-157,589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114 -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6. 未分配利润

金额提取或分配比例
2022年1月1日未分配利润201,041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082
权益法下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74不适用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932)10.00%注1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5,096)10.00%注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4,109)10.00%注1
派发普通股股利(18,372)36.05%注2
2022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201,688
2023年1月1日未分配利润201,688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110
权益法下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13)不适用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753)10.00%注1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3,932)10.00%注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1,919)10.00%注1
派发普通股股利(13,850)35.23%注2
2023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201,331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按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

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增加股本。经董事会决议,本公司2023年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753百万元和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1,753百万元(2022年度:人民币3,932百万元和人民币3,932百万元),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提取归属于母公司的子公司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166百万元(2022年度:人民币177百万元)。

注2:本公司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提取额由董事会提议,经股东大会批准。任意盈余

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经2023年6月28日股东大会批准,按2022年年报本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人民币3,932百万元(2022年度:按2021年年报本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人民币5,096百万元),并以每股人民币0.49元派发2022年度现金股利人民币13,850百万元(2022年度:以每股人民币0.65元派发2021年度现金股利人民币18,372百万元)。

于2023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中包含归属于母公司的子公司盈余公积余额人

民币1,425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192百万元)。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115 -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7.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各子公司少数股东的少数股东权益如下: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资产管理子公司6,9076,082
养老保险子公司1,9441,822
国寿基金子公司430385
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352319
国扬果晟子公司259294
其他4050
合计9,9328,952

本公司未承担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年度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年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金额。

38. 投资收益

2023年度2022年度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收益5,7562,53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益59,27192,085
持有至到期投资收益65,32262,728
按权益法享有或分担的联营企业和 合营企业净损益的份额8,5263,628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6
银行存款类利息22,47125,161
贷款利息28,17130,91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1,110713
合计190,627217,775
其中:
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的金融资产利息 收入154,098156,925
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产生的利息收入6073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116 -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9.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23年度2022年度
债权型投资2,146(1,743)
股权型投资1,735(7,421)
股票增值权159(4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负债129462
合计4,169(8,751)

40. 其他业务收入

2023年度2022年度
年金管理服务费2,0692,138
保单销售代理费-财产险公司(附注十二、5(1))1,7061,516
投资管理服务费1,5341,838
租赁收入1,1751,107
非保险合同账户管理费收入606291
保单代理费-集团公司(附注十二、5(1))463463
养老保障产品管理费125622
其他3,4081,002
合计11,0868,977

41. 退保金

2023年度2022年度
寿险46,38335,268
一年期以上健康险2,3351,835
一年期以上意外险2219
合计48,74037,122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117 -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2. 赔付支出

本集团赔付支出按内容划分的明细如下:
2023年度2022年度
赔款支出60,38953,719
满期及年金给付86,93864,183
死伤医疗给付27,49222,781
合计174,819140,683

43.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本集团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的明细如下:
2023年度2022年度
未决赔款准备金(1,692)(81)
寿险责任准备金376,190425,142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32,71336,143
合计407,211461,204
本集团提取/(转回)未决赔款准备金净额按内容划分的明细如下:
2023年度2022年度
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283)(896)
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1,388)884
理赔费用准备金(21)(69)
合计(1,692)(81)

44. 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2023年度2022年度
摊回未决赔款准备金(89)324
摊回寿险责任准备金97(33)
摊回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27920
合计287311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118 -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5. 税金及附加

2023年度2022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301300
教育费附加220219
其他896742
合计1,4171,261

46. 业务及管理费

2023年度2022年度
职工薪酬22,57625,157
其中:工资及奖金15,10517,681
社保及其他福利7,4717,476
物业及设备支出7,5647,678
其中:折旧及摊销4,5794,854
水电费450419
车船使用费372363
修理费221209
业务拓展及保单管理支出7,8336,169
其中:提取保险保障基金2,3661,314
业务宣传费2,2131,830
广告费606643
业务拓展费455420
行政办公支出1,4541,478
其中:公杂费697826
办公通讯及邮寄费213234
差旅费11550
招待费10797
会议费6539
租赁支出319323
其中:短期租赁费用319324
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短期租赁除外)1-
其他支出1,3301,408
其中:研究开发费216219
审计费6953
合计41,07642,213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119 -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6. 业务及管理费(续)

本集团业务及管理费中包含与保单代理费收入相匹配的根据精算测算的代理集团保单业务成本人民币400百万元(2022年度:人民币390百万元)。

47. 其他业务成本

2023年度2022年度
非保险合同账户利息支出12,89013,340
红利生息3,0443,24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2,8822,689
债券利息支出1,4971,500
租赁负债利息支出5474
其他12,2249,537
合计32,59130,387

48. 资产减值损失

2023年度2022年度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54,43719,686
长期股权投资资产减值损失-3,150
贷款减值损失(1,507)(1,476)
其他7136
合计53,00121,396

49. 营业外收入

2023年度2022年度计入2023年度非 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122212
其中:固定资产毁损报废利得11811
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3293
其他795779
合计9410894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120 -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0. 营业外支出

2023年度2022年度计入2023年度非 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192019
其中:固定资产毁损报废损失676
对外捐赠383538
其他400389400
合计457444457

51. 所得税费用

(1) 在本集团利润表中支出的所得税如下

2023年度2022年度
当期所得税1,2412,190
递延所得税(11,996)(11,657)
合计(10,755)(9,467)

(2) 将列示于本集团利润表的税前利润调节为所得税费用

2023年度2022年度
税前利润11,87824,047
按法定税率计算的所得税2,9656,012
以前期间当期所得税调整(10)(246)
非应税收入(18,127)(15,844)
不可用予抵扣税款的费用171311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4,03433
其他212267
所得税费用(10,755)(9,467)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121 -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2. 每股收益

(1)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母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2023年度2022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21,11032,082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28,26528,265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0.75元人民币1.14元
其中:
持续经营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0.75元人民币1.14元

(2) 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以根据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调整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调整后的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2023年度,本公司稀释每股收益等于基本每股收益(2022年度:同)。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122 -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3. 其他综合收益

(1) 归属于母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的调节情况

可供出售金融权益法下合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权益法下可外币财务不能转损
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归属于转损益的其报表折算益的其他
变动损益保户部分他综合收益差额综合收益
2023年1月1日(2,705)(4)(367)(275)(1,576)(4,927)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1,550(5,877)(449)32575216,301
权益法下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1313
2023年12月31日18,845(5,881)(816)50(811)11,387
2022年1月1日68,515(19,597)2,635(1,377)12350,299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71,220)19,593(3,002)1,102(1,625)(55,152)
权益法下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74)(74)
2022年12月31日(2,705)(4)(367)(275)(1,576)(4,927)

(2) 归属于母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及其所得税影响和转入损益情况

2023年度
税前金额所得税税后金额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2,303)8,283(24,020)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 损益的净额60,760(15,190)45,57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归属于保户部分(7,836)1,959(5,877)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444)(5)(449)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325-325
小计20,502(4,953)15,549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752-752
合计21,254(4,953)16,301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123 -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3. 其他综合收益(续)

(2) 归属于母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及其所得税影响和转入损益情况(续)

2022年度
税前金额所得税税后金额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83,798)20,949(62,849)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 损益的净额(11,161)2,790(8,37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归属于保户部分26,123(6,530)19,593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3,104)102(3,00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102-1,102
小计(70,838)17,311(53,527)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015)390(1,625)
合计(72,853)17,701(55,152)

54. 独立账户资产及负债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商业养老金产品注8,409-
投资连结产品(1)77
合计8,4167

注: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的通

知》(银保监办发〔2022〕108号),养老保险子公司为参与试点养老保险公司之一,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广东省、四川省、陕西省等10个省(市)开展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124 -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4. 独立账户资产及负债(续)

(1) 投资连结产品

(a) 投资连结产品基本情况

本集团的投资连结产品为国寿裕丰投资连结保险,通过中介代理渠道销售。国寿裕丰投资连结保险下设四个投资账户:国寿进取股票投资账户、国寿平衡增长投资账户、国寿精选价值投资账户和国寿稳健债券投资账户。上述各账户是依照原中国保监会颁布的《中国保监会关于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国寿裕丰投资连结保险的有关条款,并经向原中国保监会报批后设立的。国寿进取股票投资账户主要投资于国内A股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国寿平衡增长投资账户主要投资于国内A股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债等)、基金(开放式及封闭式基金)及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指数衍生金融产品推出以后,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规定允许的条件下,本公司将运用衍生金融产品进行风险管理和套期保值。国寿精选价值投资账户主要投资于国内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金融工具;该账户还可择机参与新股申购。国寿稳健债券投资账户主要投资于较高信用等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央行票据、债券型基金、短期融资券、回购等,以及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该账户还可择机参与新股申购。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125 -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4. 独立账户资产及负债(续)

(1) 投资连结产品(续)

(b) 投资连结保险账户单位数及单位净资产

设立时间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单位数单位净资产单位数单位净资产
百万人民币元百万人民币元
国寿进取股票投资账户2008年5月4日61.743761.9990
国寿平衡增长投资账户2008年5月4日61.119461.2032
国寿精选价值投资账户2008年5月4日50.801450.8909
国寿稳健债券投资账户2008年5月4日71.817371.7834

(c) 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组合情况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资产
货币资金63
股票711
基金910
债券816
其他股权4-
小计3440
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4
净资产3436
减:归属于本公司的启动资金(27)(29)
归属于投资连结保险投保人的 独立账户资产77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126 -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4. 独立账户资产及负债(续)

(1) 投资连结产品(续)

(d) 投资连结产品投资账户管理费计提情况

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是本集团根据投资连结产品的保单条款向客户收取的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本集团在每个评估日从投资账户中收取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每个评估日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金额为: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年收取比例×投资账户资产净值×本次评估日距上次评估日天数/365。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年收取比例根据投资账户类型确定,本集团有权调整年收取比例,但年收取比例最高不超过2%,且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023年度,本集团计提投资账户管理费人民币41万元(2022年度:人民币43万元)。

(e) 投资连结产品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

国寿裕丰投资连结保险既承担保险风险又承担其他风险,本集团对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进行分拆。分拆后的保险风险部分,按照保险合同进行会计处理,在保险合同准备金中列示。分拆后的其他风险部分,按照非保险合同进行会计处理,在独立账户负债中列示。归属于投保人的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的各项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独立账户资产中列示。

(f) 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采用的估值原则

国寿裕丰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的各项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采用的估值原则请参见附注四、32(3)。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127 -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5.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3年度2022年度
保单代理费收入(附注十二、5(1))2,1691,979
投资管理服务费1,5341,838
租赁收入1,1751,107
养老保障产品管理费125622
其他6,28112,309
合计11,28417,855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3年度2022年度
红利生息3,0443,247
保险保障基金2,3661,314
业务宣传费2,2131,830
公杂费697826
广告费606643
业务拓展费455420
水电费450419
车船使用费372363
租赁支出319323
修理费221209
办公通讯及邮寄费213234
其他10,96312,811
合计21,91922,639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128 -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5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续)

(3)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023年度2022年度
处置或到期赎回金融资产收到的现金1,191,1761,159,958
对合营和联营企业减少投资收到的现金12,469589
合计1,203,6451,160,547

(4) 投资支付的现金

2023年度2022年度
购买金融资产支付的现金1,787,3371,429,004
对合营和联营企业增加投资支付的现金4,2175,436
合计1,791,5541,434,440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3年度2022年度
借款保证金750-
合计750-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3年度2022年度
租赁1,1491,307
其他1,769-
合计2,9181,307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129 -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6.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2023年度2022年度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22,63333,514
加:资产减值损失53,00121,396
固定资产折旧2,9992,992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437437
使用权资产折旧9391,139
无形资产摊销38336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258363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1,244(905)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406,924460,89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的损益(66)(124)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169)8,751
投资收益(184,871)(215,236)
投资合同以外的利息支出8,1907,336
汇兑损益38169
递延所得税(11,996)(11,65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减少/(增加)(13,777)(35,28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增加/(减少)(2,187)3,175
经营性应收款项的减少/(增加)3,53910,466
经营性应付款项的增加/(减少)104,37064,2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8,232351,968
(2)列示于现金流量表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
存款101,62784,283
结算备付金46,42843,308
独立账户货币资金6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年末余额148,061127,594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年初余额(127,594)(60,45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46767,135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130 -

十、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6.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续)

(3) 筹资活动引起的主要负债变动
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租赁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其他负债- 应付合并结构化主体 第三方投资人款项
2023年1月1日12,77434,9971,569148,95473,845
筹资活动现金流变动(534)-(1,149)67,1299,883
汇率变动479----
新增租赁--810--
计提利息-254--
其他--(29)621-
2023年12月31日12,71934,9991,255216,70483,728
本集团2023年度未发生重大的收购或处置子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的交易行为(2022年度:同)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131 -

十一、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存款90,01377,269
结算备付金45,33641,764
合计135,349119,033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债权型投资
国债2,3871,324
政府机构债券2,3685,525
企业债券59,82859,993
其他注8,6157,666
小计73,19874,508
股权型投资
基金13,2219,258
股票8,6359,618
其他注16,656265
小计38,51219,141
合计111,71093,649

注: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债权型投资主要包括

次级债券等;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权型投资主要包括永续债等。

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到期期限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30天以内到期(含30天)13,15235,816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132 -

十一、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 应收利息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应收存款利息6,49312,115
应收国债利息3,9204,074
应收政府机构债券利息18,16216,236
应收企业债券利息8,2687,751
应收次级债券利息4,3402,909
其他6,4336,748
合计47,61649,833

5. 其他应收款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应收及预付投资款7,414658
应收关联公司款7,0897,218
暂借及垫付款4,6626,255
押金及保证金549674
应收股利及分红款70197
预付工程款4077
预缴税款-610
其他1,8051,653
合计21,62917,342
减:坏账准备(416)(378)
净值21,21316,964

本公司无单项金额重大或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风险较大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无重大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133 -

十一、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5. 其他应收款(续)

(a)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13,84614,965
1年至2年(含2年)6,562962
2年至3年(含3年)201407
3年以上1,0201,008
合计21,62917,342
减:坏账准备(416)(378)
净值21,21316,964

6. 贷款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保户质押贷款270,486254,407
其他贷款(a)317,200326,899
合计587,686581,306
已计提减值金额(836)(2,343)
净值586,850578,963

(a) 其他贷款

到期期限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5年以内(含5年)197,961220,882
5年至10年(含10年)96,95392,126
10年以上22,28613,891
合计317,200326,899
已计提减值金额(836)(2,343)
净值316,364324,556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134 -

十一、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7. 定期存款

到期期限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1个月至3个月(含3个月)111,20029,130
3个月至1年(含1年)40,613135,250
1年至2年(含2年)34,870149,850
2年至3年(含3年)16,67034,870
3年至4年(含4年)80,52013,070
4年至5年(含5年)32,55080,520
合计316,423442,690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定期存款中不包含使用受限制的为办理境外借款所存入的境内存款(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750百万元)。

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债权型投资
国债131,80747,072
政府机构债券329,131310,813
企业债券265,982187,091
次级债券308,543155,956
其他179,080164,859
小计1,214,543865,791
股权型投资
基金185,683129,290
股票413,847413,932
优先股50,44550,522
其他279,293168,035
小计929,268761,779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
其他-17,134
合计2,143,8111,644,704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135 -

十一、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续)

2023年12月31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以成本计量
债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
成本/摊余成本1,152,5091,020,829-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 变动金额62,474(42,802)不适用
已计提减值金额(440)(48,759)-
公允价值1,214,543929,268不适用
2022年12月31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以成本计量
债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
成本/摊余成本843,212809,05217,134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 变动金额23,021(29,128)不适用
已计提减值金额(442)(18,145)-
公允价值865,791761,779不适用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136 -

十一、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9. 持有至到期投资

2023年12月31日摊余成本公允价值
债权型投资
国债313,488359,041
政府机构债券1,233,0391,369,562
企业债券148,380160,430
次级债券9,14010,054
合计1,704,0471,899,087
2022年12月31日摊余成本公允价值
债权型投资
国债377,637417,345
政府机构债券1,002,8521,079,443
企业债券177,669185,586
次级债券13,73415,993
合计1,571,8921,698,367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公允价值归属于公允价值第一层级为人民币275,939百万元(于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345,875百万元),归属于公允价值第二层级为人民币1,623,148百万元(于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352,492百万元)。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公允价值的评估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债权型投资一致,参见附注附注四、32(3)。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未计提减值准备(2022年12月31日计提减值准备:同)。

10. 长期股权投资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子公司(a)48,72748,833
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b)216,564220,760
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267,202197,282
合计532,493466,875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137 -

十一、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0. 长期股权投资(续)

(a) 子公司

子公司核算方法投资 成本2022年 12月31日本年增减变动2023年 12月31日持股 比例减值准备本年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
资产管理子公司成本法1,6801,680-1,68060.00%-483
养老保险子公司成本法2,6262,626-2,62670.74%-248
苏州养生子公司成本法2,1812,181-2,18167.38%--
金梧桐子公司成本法264-264264100.00%--
瑞崇子公司成本法6,1006,100-6,100100.00%--
新华奥子公司成本法1,1671,167-1,167100.00%--
恒悦富子公司成本法----100.00%--
CL Hotel Investor, L.P.成本法285285-285100.00%--
Golden Bamboo Limited成本法3,1013,101-3,101100.00%--
Sunny Bamboo Limited成本法2,3592,359-2,359100.00%--
Fortune Bamboo Limited成本法2,4352,435-2,435100.00%--
国寿健康子公司成本法1,5301,530-1,530100.00%--
国扬果晟子公司成本法2,8352,835-2,83589.997%-67
远墅圆玖子公司成本法505540(35)50599.98%--
远墅圆品子公司成本法505540(35)50599.98%--
上海丸晟子公司成本法4,0484,036124,04899.98%--
宁波佰宁子公司成本法1,6801,680-1,68099.98%--
远翔天复子公司成本法479502(23)47999.98%-8
远翔天益子公司成本法479502(23)47999.98%-8
CG Investments成本法4,1114,111(2,038)2,07399.99%(2,038)-
国寿广德子公司成本法1,4361,3161201,43699.95%--
养老产业基金子公司成本法3,9872,3921,5953,98799.90%--
启航基金子公司成本法6,9726,915576,97299.99%--
国寿年丰公司成本法----90.81%--
合计50,76548,833(106)48,727(2,038)814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138 -

十一、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0. 长期股权投资(续)

(b) 本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情况请参见附注十、12。

11. 保险业务收入与保险业务支出

本公司的保险业务收入及保险业务赔款和给付均与本集团数据一致。

12. 投资收益

2023年度2022年度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收益2,69818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益54,46089,039
持有至到期投资收益65,23362,643
按权益法享有或分担的联营企业和 合营企业净损益的份额8,9016,025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108)262
按成本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发放的股利 及分红7,8266,335
银行存款类利息20,14323,523
贷款利息27,23929,80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975274
合计187,367218,088
其中:
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的金融资产 利息收入149,844149,724
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产生的利息收入6073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139 -

十一、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3. 其他综合收益

(1) 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的调节情况

可供出售金融权益法下合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权益法下可不能转损
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归属于转损益的其外币财务报益的其他
变动损益保户部分他综合收益表折算差额综合收益
2023年1月1日(4,580)(4)68(182)(1,405)(6,103)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9,335(5,877)41380014,275
权益法下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1313
2023年12月31日14,755(5,881)72(169)(592)8,185
2022年1月1日67,199(19,597)1,870(182)19949,489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71,779)19,593(1,802)-(1,548)(55,536)
权益法下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56)(56)
2022年12月31日(4,580)(4)68(182)(1,405)(6,103)

(2) 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及其所得税影响和转入损益情况

2023年度
税前金额所得税税后金额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5,058)8,765(26,293)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 损益的净额60,837(15,209)45,62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归属于保户部分(7,836)1,959(5,877)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8(4)4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3-13
小计17,964(4,489)13,475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800-800
合计18,764(4,489)14,275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140 -

十一、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3 其他综合收益(续)

(2) 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及其所得税影响和转入损益情况(续)

2022年度
税前金额所得税税后金额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84,458)21,114(63,344)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 损益的净额(11,246)2,811(8,43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归属于保户部分26,123(6,530)19,593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904)102(1,802)
小计(71,485)17,497(53,988)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938)390(1,548)
合计(73,423)17,887(55,536)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141 -

十一、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4.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2023年度2022年度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17,53839,315
加:资产减值损失55,66522,063
固定资产折旧2,7962,799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203201
使用权资产折旧8421,060
无形资产摊销27026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232339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1,244(905)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406,924460,89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的损益(67)(125)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89)5,367
投资收益(184,669)(217,907)
投资合同以外的利息支出4,2254,121
汇兑损益(176)(932)
递延所得税(12,341)(10,71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减少/(增加)(19,418)18,197
经营性应收款项的减少/(增加)3,9655,636
经营性应付款项的增加/(减少)102,60565,3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7,749395,035
(2)列示于现金流量表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
存款90,01377,269
结算备付金45,33641,764
独立账户货币资金6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年末余额135,355119,036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年初余额(119,036)(53,59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6,31965,443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142 -

十二、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1. 控股股东情况

(1) 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企业类型注册地点法人代表业务性质
集团公司国有中国北京白涛已已承保的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的续期收费和给付保险金等保险服务以及再保险业务;控股或参股境内外保险公司或其他金融保险机构;国家法律法规允许或国务院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2) 控股股东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2022年 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3年 12月31日
集团公司4,600--4,600

(3) 控股股东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集团公司68.37%68.37%68.37%68.37%

2. 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含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请参见附注九。

3. 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情况

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请参见附注十、12。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143 -

十二、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关联企业名称与本公司的关系
国寿不动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不动产”)同受集团公司控制
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寿海外”)同受集团公司控制
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寿投资公司”)同受集团公司控制
中国人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商公司”)同受集团公司控制
国寿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健投公司”)同受集团公司控制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 年金基金”)本公司参与设立的 企业年金基金

5.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

(1) 重大关联交易

本集团与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交易2023年度2022年度
集团公司
分配股利9,80612,941
收取保单代理费(i)463463
收取委托投资管理费(ii)141150
财产险公司
收取保单代理销售费(iii)1,7061,516
收取租赁费及服务费9999
收取股利(附注十、12)8075
收取委托投资管理费(ii)4243
国寿投资公司
支付投资管理费(ii)542637
国寿健投公司
支付经营管理费(vi)7496
中寿海外
收取委托投资管理费(ii)102108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144 -

十二、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5.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1) 重大关联交易(续)

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交易2023年2022年
广发银行
收取利息2,4532,747
收取股利(附注十、12)742774
支付保单代理手续费(iv)252218
收取房屋租赁费163173
远洋集团
收取企业债利息377
其他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收取股利(附注十、12)4,0324,463
本集团与企业年金基金的交易
缴纳企业年金基金1,0511,355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145 -

十二、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5.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1) 重大关联交易(续)

本公司与子公司的交易2023年2022年
支付投资管理费
资产管理子公司(ii)3,2652,872
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ii)1118
养老保险子公司594
收取股利(附注十一、10)
资产管理子公司483549
养老保险子公司248241
其他子公司83475
收取代理销售服务费(v)
养老保险子公司3057
收取租金
养老保险子公司7576
对子公司增资(附注十一、10)
养老产业基金子公司1,5951,888
金梧桐子公司264-
国寿广德子公司120700
启航基金子公司57850
上海丸晟子公司1212
对子公司减资(附注十一、10)
远墅圆玖子公司3531
远墅圆品子公司3531
远翔天复子公司2346
远翔天益子公司2346
本公司与已合并结构化主体的交易
已合并结构化主体向本公司分配收益20,61615,686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146 -

十二、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5.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1) 重大关联交易(续)

(i) 保险业务代理协议

本公司与集团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续签了保险业务代理协议,协议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依照该协议履行保险业务代理职责,但不享有或承担非转移保单项下的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收益、损失和风险。在每年一次的付款期内,服务费金额等于以下两项之和:(1)该期间最后一日的有效保单件数乘以人民币14.0元;(2)该期间内该等保单的实收保费收入的

2.5%。保险业务代理费收入已在合并利润表的其他业务收入中列示。

(ii) 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

集团公司与资产管理子公司在2022年12月续签了委托投资管理协议,委托资产管理子公司对集团公司的保险资金进行投资管理,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该协议,集团公司向资产管理子公司支付投资管理基础服务费,各投资品种(主要包括债券、存款、股票、基金、公募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金融产品、未上市股权、股权投资基金、衍生品、流动性管理以及境内证券出借业务)所适用的固定投资管理服务费率介于0.02%到0.3%之间。投资管理基础服务费按月计算按季支付,用相关月度月初和月末委托管理资产的账面余额平均值(扣除正回购融入资金及利息,扣除购入资产管理子公司发行的已在产品中收取管理费的产品账面余额)乘以费率,除以12个月。由资产管理子公司发行的已在产品中收取管理费的资产按照金融产品法律文件约定费率执行,不另行支付管理费。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集团公司对资产管理子公司委托资产的投资绩效进行评估,并依据实际投资运作结果与目标收益的比较,对投资管理基础服务费上浮或下调一定比例。

中寿海外与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于2018年续签了《资产委托投资管理协议》,有效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根据该协议,中寿海外委托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对保险资金进行投资管理,并向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支付基准投资管理费和投资表现费。基准投资管理费按加权平均资金运用总额乘以基准费率提取,投资表现费根据实际年总回报率与预先设定的净实现收益率的差额计算。基准投资管理费每半年计算并支付一次,投资表现费在年底时根据全年的投资收益情况进行统一结算。到期后,如双方无更改或异议并书面同意后,本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2023年合作双方对该协议均无异议,该协议继续有效至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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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5.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1) 重大关联交易(续)

(ii) 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续)

财产险公司与资产管理子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续签了《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委托资产管理子公司对财产险公司的保险资金进行投资管理,该协议追溯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至2023年12月31日止。根据该协议,财产险公司向资产管理子公司支付固定服务费和浮动服务费。固定服务费按月计费,按年支付,用相关月度月初和月末每一类委托管理资产余额的平均值乘以每一类委托管理资产的年投资管理费率,除以12个月;浮动服务费按年支付,根据业绩考核结果确定当年浮动管理费支付比例。

本公司与国寿投资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续签了《保险资金另类投资委托投资管理及运营服务协议》,该协议自2023年7月1日起生效,至2024年12月31日止。除非一方于该协议有效期届满前90个工作日之前向对方发出不再续展的书面通知,该协议将于有效期届满后自动续展一年。本公司委托国寿投资公司对本公司委托资产进行投资和管理,并就本公司委托其运营管理的股权/不动产基金提供运营服务,本公司向其支付投资管理服务费、产品管理费、不动产运营管理服务费、业绩奖励和委托运营费。根据该协议,新增项目每年的投资管理服务费为实缴且未退出的资金余额的0.08%,存量项目依照投资时适用的协议及投资指引有关费率计算。产品管理费费率不超过每年0.6%。不动产运营管理服务费为相关不动产项目之EBITDA的3%至6%。业绩奖励方面,对于存量非固定回报项目,超过门槛值(8% IRR)以上部分提取15%;超过10% IRR以上部分提取20%。委托运营费为委托运营项目实缴出资余额的0.02%。此外,本公司根据对国寿投资公司的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对投资管理费做出调整,该调整金额(即浮动管理费金额)区间为当期投资管理服务费的负2%至正2%。

本公司与资产管理子公司于2023年1月1日续签了《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该协议,本公司委托资产管理子公司对保险资金进行投资管理,并向资产管理子公司支付固定投资管理服务费和浮动投资管理服务费。每日应计提的固定投资管理服务费以总投资资产当日净值乘以品种基础年投资管理费率除以360,按季支付;浮动投资管理服务费按当年固定管理服务费的7.5%结合考核结果综合计算,按年支付。资产管理子公司向本公司收取的服务费已经在本集团合并利润表中予以抵销。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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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5.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1) 重大关联交易(续)

(ii) 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续)

本公司与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续签了《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该协议有效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根据该协议,本公司委托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对保险资金进行投资管理,并每半年向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支付投资资产管理费,投资管理费采取市场化的定价方法确定,每年支付的投资管理费上限为3,000万元人民币。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向本公司收取的服务费已经在本集团合并利润表中予以抵销。

(iii) 代理保险销售业务协议

财产险公司与本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签订了的《相互代理保险销售业务框架协议(寿代产业务部分)》。根据该协议,财产险公司委托本公司在授权区域内代理销售财产险公司指定的保险产品,双方按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边际利润的计价原则,确定业务管理费标准。该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2018年3月8日起至2021年3月7日止。于2021年2月20日,财产险公司与本公司续签了该协议,新的协议有效期为两年,自2021年3月8日起至2023年3月7日止。本协议于有效期届满后自动续展一年至2024年3月7日。

(iv) 银行保险产品代理协议

本公司与广发银行于2023年7月11日签订了《代理保险产品专项合作协议》,双方就适合银行渠道销售的个人银行保险产品进行代理合作,合作的内容包括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收保险费等。本公司根据广发银行销售的每种个人银行保险产品的保费收入总额减去犹豫期撤单保费收入后的金额乘以该产品的手续费率,向其支付代理手续费,代理销售的各保险产品手续费率按市场公平交易原则议定。手续费每月结算一次。该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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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5.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1) 重大关联交易(续)

(iv) 银行保险产品代理协议(续)

本公司与广发银行于2021年12月27日续签了《代理对公客户团体保险产品合作协议》,双方就适合银行渠道销售的对公客户团体保险产品进行代理合作。本公司根据广发银行销售的每种银行团体保险产品的保费收入总额减去该产品的退保保费后的金额乘以该产品的手续费率,向其支付代理手续费,代理销售的各保险产品手续费率参考可比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为原则确定。手续费每月结算一次。本协议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在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自动顺延一年,延续次数不超过2次。2023年合作双方对该协议均无异议,该协议继续有效。

(v) 企业年金基金等业务销售服务代理协议

本公司与养老保险子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续签了《寿代养老业务委托销售服务协议》。该协议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至2024年12月31日期满。寿代养老业务系指本公司协同销售养老保险子公司的企业年金业务、养老保障业务、职业年金业务和第三支柱养老金融业务。根据该协议,作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其受托管理协同销售服务费,根据合同期限的长短,按年度受托管理费的50%至70%收取;其账户管理协同销售服务费,无论合同期限长短,仅在首个管理年度按照账户管理费的60%收取;投资管理协同销售服务费,根据合同期限的长短,按年度投资管理费(扣减投资风险准备金)的35%至60%收取;对于养老保障业务,团体养老保障管理协同销售服务费,根据合同期限的长短,按年度投资管理费的50%至3% ,逐年递减收取;个人养老保障管理协同销售服务费,所有管理年度根据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产品的日常管理费率的不同,按年度投资管理费的30%至50%收取;职业年金业务和第三支柱养老金融业务的协同销售服务费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本公司收取养老保险子公司的服务费已经在本集团合并利润表中予以抵销。

(vi) 养老项目经营管理服务协议

本公司与国寿健投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续签了《养老项目经营管理服务协议》,有效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2023年协议双方同意在不违反上市规则、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规定的前提下自动续展本协议一年。根据该协议,本公司委托国寿健投公司对存量养老项目进行经营管理,并向国寿健投公司支付经营管理费。经营管理服务费按存量养老项目已投资总金额(按日加权平均投资金额计算)乘以2%的年费率提取,按季支付。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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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5.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2) 与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关联方名称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本集团与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银行存款
广发银行43,25957,904
应收利息
广发银行500761
远洋集团-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广发银行8,0068,027
远洋集团234648
其他应收款(附注十、7)1,005963
集团公司549539
财产险公司335293
中寿海外109118
国寿投资公司55
国寿不动产44
电商公司34
其他应付款(附注十、26)(673)(737)
国寿投资公司(483)(528)
广发银行(74)(66)
财产险公司(68)(53)
国寿健投公司(30)(61)
电商公司(18)(29)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151 -

十二、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5.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2) 与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续)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本公司与子公司往来款项余额
应收CL Hotel Investors ,L.P.6,2416,137
应收养老保险子公司3643
应收瑞崇子公司10274
应付资产管理子公司(1,771)(782)
应付养老保险子公司(73)(123)
应付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5)(7)

本公司应收关联方上述款项并无需计提坏账准备部分。

(3)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23年2022年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1837

关键管理人员包括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公司章程中列明的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本公司2023年度关键管理人员的最终薪酬正在确认过程中,其余部分待确认之后再行披露。2022年度薪酬已经获得监管机构最终审批确认,薪酬总额为人民币37百万元,其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延期支付部分合计约人民币8百万元。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152 -

十三、或有事项

本集团重大的或有负债如下所示: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未决法律诉讼583531

本集团已经涉入一些日常经营活动引起的诉讼中。为准确披露未决诉讼的或有负债情况,每半年度末和年度末本集团都会进行逐案统计分析。如果管理层依据第三方法律咨询能够确定本集团承担了现时义务,并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需要含有经济利益的资源流出,以及负债金额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则需要对本集团在索赔中可能遭受的损失计提准备。除此之外,对于负债金额可以可靠估计的未决诉讼,本集团会作为或有负债进行披露。截至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有其他的或有负债,但由于其金额无法可靠估计且不重大,因此无法对其金额进行披露。

十四、承诺事项

1. 资本性支出承诺事项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或执行的资本性支出如下: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对外投资86,59091,727
在建工程851942
固定资产615466
合计88,05693,135

2. 经营租赁承诺事项

作为出租人,根据不可撤销经营租赁合同,于未来年度内最低租赁收入为: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914893
1年至2年(含2年)648694
2年至3年(含3年)407376
3年至4年(含4年)251233
4年至5年(含5年)107175
5年以上198160
合计2,5252,531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153 -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根据2024年3月27日董事会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按本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753百万元后,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28,264,705,000股计算,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43元(含税),共计人民币12,154百万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十六、主要外币货币性项目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原币汇率人民币金额原币汇率人民币金额
货币资金
美元3647.08272,5754096.96462,849
港币1100.906299690.893362
英镑69.041152258.3941208
欧元137.8592102187.4229136
其他27
小计2,8303,26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美元547.0827384426.9646296
英镑29.04112118.39418
欧元27.85921417.42297
其他53
小计424314
应收利息
美元107.08277436.964621
小计7421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154 -

十六、主要外币货币性项目(续)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原币汇率人民币金额原币汇率人民币金额
其他应收款
美元8837.08276,2578906.96466,196
港币-0.9062-1440.8933128
欧元37.85922427.422917
其他99
小计6,2906,350
贷款
美元1647.08271,1591836.96461,278
小计1,1591,278
定期存款
美元3947.08272,7883126.96462,176
小计2,7882,17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美元7097.08275,0249616.96466,692
小计5,0246,692
持有至到期投资
美元267.0827186306.9646206
小计186206
其他应付款
美元(890)7.0827(6,303)(890)6.9646(6,198)
港币(3)0.9062(3)(70)0.8933(62)
其他(9)(9)
小计(6,315)(6,269)
长期借款
美元(970)7.0827(6,870)(970)6.9646(6,756)
英镑(275)9.0411(2,485)(275)8.3941(2,307)
欧元(428)7.8592(3,364)(430)7.4229(3,192)
小计(12,719)(12,255)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155 -

十七、2023年度新准则相关财务信息

以下补充披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等(简称“新准则”)编制的相关财务信息。对于比较期间保险合同相关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重述列报;对于比较期间金融工具相关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无需重述列报。

2023年12月31日新准则合并资产负债表

资产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资产:
货币资金150,815128,95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适用223,79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9,75938,533
应收利息不适用49,438
定期存款413,255485,567
交易性金融资产1,705,375不适用
债权投资211,349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2,744,169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38,005不适用
贷款不适用342,08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适用1,738,108
持有至到期投资不适用1,574,204
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25,84624,096
长期股权投资258,760262,488
存出资本保证金6,5206,333
投资性房地产12,75313,193
固定资产48,11249,052
在建工程5,1825,025
使用权资产1,4801,810
无形资产8,3698,532
递延所得税资产24,43146,126
其他资产27,90612,734
资产总计5,802,0865,010,068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156 -

十七、2023年度新准则相关财务信息(续)

2023年12月31日新准则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负债及股东权益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不适用3,344
交易性金融负债13,878不适用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16,851148,958
预收保费48,87849,654
应付职工薪酬8,58612,075
应交税费1,143942
长期借款12,85712,774
应付债券36,16634,997
保险合同负债4,859,1754,266,947
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188160
租赁负债1,2551,569
递延所得税负债-272
其他负债116,075103,403
负债合计5,315,0524,635,095
股东权益:
股本28,26528,265
资本公积53,93453,554
其他综合收益(73,194)(112,110)
盈余公积110,845105,160
一般风险准备54,34852,429
未分配利润302,895238,72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合计477,093366,021
少数股东权益9,9418,952
股东权益合计487,034374,973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5,802,0865,010,068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157 -

十七、2023年度新准则相关财务信息(续)

2023年度新准则合并利润表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
一、营业收入344,272388,895
保险服务收入212,445182,578
利息收入122,994不适用
投资收益31,490206,30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8,0793,979
其他收益144176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2,786)(8,751)
汇兑损益(380)(69)
其他业务收入10,2928,538
资产处置损益73122
二、营业支出(299,333)(318,499)
保险服务费用(150,353)(131,614)
分出保费的分摊(4,726)(4,119)
减:摊回保险服务费用4,4386,274
承保财务损益(127,923)(148,700)
减:分出再保险财务损益616583
利息支出(5,308)不适用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1,731)(1,499)
税金及附加(1,400)(1,231)
业务及管理费(6,307)(6,375)
信用减值损失1,217不适用
资产减值损失不适用(21,396)
其他业务成本(7,856)(10,422)
三、营业利润44,93970,396
加:营业外收入94108
减:营业外支出(457)(444)
四、利润总额44,57670,060
减:所得税费用2,971(1,948)
五、净利润47,54768,112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47,54768,112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18166,680
少数股东损益1,3661,432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158 -

十七、2023年度新准则相关财务信息(续)

2023年度新准则合并利润表(续)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
六、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1.63元人民币2.36元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1.63元人民币2.36元
七、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1,699)(69,34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1,741)(69,257)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3,036)(67,621)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51)(3,015)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82,617不适用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7,774)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892)不适用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3251,102
可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97,940)4,967
可转损益的分出再保险合同金融变动67954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适用(62,849)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不适用(8,371)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295(1,636)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660(1,63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122不适用
不能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48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42(84)
八、综合收益总额25,848(1,22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4,440(2,57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4081,348

2023年度补充资料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159 -

一、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2023年度2022年度
净利润22,63333,514
加(减)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66)(12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75)(144)
-对外捐赠383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321332
-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额(55)(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2,79633,588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1,28532,17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5111,413

2023年度补充资料(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160 -

二、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本计算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编制。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2023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71%7.01%0.751.140.751.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75%7.03%0.751.140.751.14

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并无差异。

2023年度补充资料(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161 -

三、 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表差异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本集团对境内外财务报表差异情况进行列示。

本集团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及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的2023年度及2022年度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及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差异调节如下:

2023年度2022年度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呈报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11032,082
调节事项:
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相关的调整(6,685)不适用
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相关的调整39,59346,013
递延所得税影响(7,837)(11,415)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呈报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18166,680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呈报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460,110436,169
调节事项:
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相关的调整198,144不适用
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相关的调整(176,854)(93,967)
递延所得税影响(4,307)23,819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呈报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477,093366,021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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