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3月26日,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情况,并参照地区、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津贴/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津贴。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享受月津贴待遇,津贴标准为每月5000元/人。
2.独立董事津贴。公司对独立董事支付津贴,津贴标准为每月5000元/人。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享受月津贴待遇,津贴标准为每月3000元/人。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依据岗位职级确定,包括岗位基本工资和绩效基本工资。
2.薪酬计算公式
总经理薪酬=本人岗位绩效薪酬标准×1.14+本岗位3档绩效薪酬标准×(考核得分-90分)×αi(αi为每分绩效工资增减系数,下同)
副总经理薪酬总额=∑副职岗位绩效薪酬标准×1.14+∑副职绩效薪酬标准×(考核得分-90分)×αi,副总经理薪酬在考核的薪酬总额范围内,根据各副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公司薪酬管理政策有调整的按新调整的执行。
3.对于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内在项目拓展、技术创新、改革攻坚等方面取得超预期效果,对公司高质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专项激励。其他薪酬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四、其他说明
(一)公司董事、监事津贴按月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采用月度预付、年度考核结算制度。
(二)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根据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并一致同意《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情况并参照地区、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体现了公
司薪酬管理体系的激励约束机制,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同意将上述薪酬方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