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姚虎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已于2024年1月22日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了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24-006号公告)。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黄海龙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各项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黄海龙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54-7628098
传 真:0554-7628095
通信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大通街道居仁村E组团商业及服务楼
电子邮箱:hhny575@163.com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附件: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黄海龙先生简历黄海龙,男,1986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2009年7月参加工作,2017年6月至2021年6月历任本公司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证券事务科副科长、证券事务科副科长(主持工作);2021年6月至2024年2月任本公司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证券事务科科长;2024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综合管理部(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保卫部、武装部)证券管理高级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