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75 公司简称:淮河能源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合并净利润839,617,450.8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08,311,942.5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数,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并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68,876,847.06元。
为充分保障股东权益,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总股本为3,886,261,065股,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37,682,405股后的股份总数3,848,578,66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61,829,439.2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合并净利润的比例为55.0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此外,鉴于公司目前正在实施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剩余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淮河能源 | 600575 | 皖江物流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马进华 | 黄海龙 |
办公地址 |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大通街道居仁村E组团商业及服务楼 |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大通街道居仁村E组团商业及服务楼 |
电话 | 0554-7628095 | 0554-7628098 |
电子信箱 | mjh1270@139.com | hhny575@163.com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2021年3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行业大类为水上运输业。按照公司主营业务实际,火力发电业务作为公司能源产业,其资产规模和管理体量最大,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
(一)电力行业情况
近年来,中国全社会用电量保持较快增长。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3年,全社会用电量922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为89091亿千瓦时。2023年安徽省社会用电321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4%。截至2023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9.2亿千瓦,同比增长13.9%。
2023年,电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趋势持续推进,新能源发展实现较大突破。全国并网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合计装机规模从2022年底的7.6亿千瓦,连续突破8亿千瓦、9亿千瓦、10亿千瓦大关,于2023年底达到10.5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36%。但从发电量看,2023年煤电发电量占总发电量比重接近六成,煤电仍是当前我国电力供应的主力电源,有效弥补了当年水电出力下降。2023年初主要水库蓄水不足以及上半年降水持续偏少,导致上半年规模以上电厂水电发电量同比下降22.9%。
2024年新能源发电累计装机规模预计将首次超过煤电装机,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上升至40%左右。随着大规模新能源发电装机持续接入电网,部分地区新能源消纳压力凸显,需加强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发展规划,加快推进跨区跨省特高压通道建设,继续加强系统调峰能力建设。
(二)物流行业情况
物流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性基础产业。煤炭物流对于推动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煤炭经济发展方式,保证能源的稳定供应,充分发挥煤炭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2023年,煤炭行业形势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在保供增产、进口井喷增量、中长协履约完善、经济逐渐恢复等因素影响下,我国供需形势由紧转松。上半年,随着新增产能不断释放,国内市场供应处于高位水平。此外,进口煤继续实施零关税,印尼煤供应充足,俄煤贸易东移,进口澳煤放开,蒙煤通关常态化,进口量屡创新高,市场上,整体供应处于高位水平。然而需求恢复相对缓慢,煤价延续下跌,并跌入限价区间。下半年,在主产地安全事故频发、迎峰度夏、秋季非
电行业集中复产的情况下,下游煤炭需求转好。上游,受安全检查影响,产地供应出现收缩。八月中旬,随着非电终端逐渐进入“金九银十”传统旺季,需求持续释放,在港口结构性优质资源持续紧张下,煤价出现大幅反弹。进入四季度,处于“迎峰度冬”用煤高峰,产地保供与安检并存。然而,电厂库存持续高位叠加非电终端需求转入淡季,需求释放较为有限,煤价出现“旺季不旺”。
(三)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安全生产经营稳定,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火力发电业务、售电业务、铁路运输业务及配煤业务。
(四)经营模式
1.火力发电业务。主要由公司全资电厂、控股子公司淮沪煤电及参股公司淮沪电力开展,主要从事火力发电业务。全资电厂包括潘集电厂一期、顾桥电厂、潘三电厂,其中潘集电厂一期为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机组,顾桥电厂、潘三电厂均为煤炭资源综合利用电厂;淮沪煤电和淮沪电力采取的是煤矿和电厂共属同一主体的煤电联营模式,产业实体包括田集电厂一期项目和二期项目以及配套的丁集煤矿,淮沪煤电下属的丁集煤矿作为淮沪煤电煤电一体化项目配套煤矿,主要产品是动力煤,用于田集电厂一期和二期项目发电用煤。
所发电量以年度双边交易电为主、月度交易电及电网代购电为辅,其中年度双边交易电按照电力市场上网电价出售给售电公司、电网公司,代购电按照月度集中竞价交易加权平均价出售给电网公司,根据电力单价与售电量计算电力销售收入,扣除发电及生产经营各项成本费用后获得利润。
2.售电业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淮矿售电公司和江苏售电公司开展,主营业务为电量的批发零售业务。现阶段主要依托公司火力发电资源优势,开展与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企业之间的双边交易以及向大用户销售电力或代理中小用户参与市场交易,主要利润来源为电量交易的价差。同时,售电公司积极开展电能管理、碳资产管理业务。
3.铁路运输业务。由公司所属铁运分公司开展,铁路货物运输总设计能力达到7,000万吨/年,所辖铁路线路长为272.5公里。目前,运输货源煤炭大部分来源于淮南矿区,铁运分公司主要根据过轨运量向运输服务委托方收取过轨费,并直接与委托方客户结算,由发送站向客户一次性核收铁路线全程货物运输费用。铁路运输费执行19.60元/吨,其业务收入基本保持稳定态势。此外,铁运分公司在铁路运输主业基础上积极拓展铁路机车、车辆维修业务,努力实现维修业务创收增效。
4.配煤业务。主要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淮矿电燃公司和电燃(芜湖)公司开展,业务主要包括煤炭的加工、批发、零售;主要利润来源为配煤业务销售价差。
(五)主要业务取得的业绩
2023年,公司各主营业务多项业绩创造新突破、迈上新台阶。其中,全资电厂累计发电量
100.37亿度(含潘集电厂一期),潘集电厂一期投产首年即实现盈利,大幅提升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新庄孜电厂关停后续资产处置规范有序。售电公司全年完成交易电量102.85亿度,利润指标取得较大增幅。铁运分公司铁路运量5233.55万吨,持续创新高,圆满完成矿区煤炭运输任务。电燃公司配煤业务量2531.19万吨,实现跨越式增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总资产 | 23,504,610,754.41 | 22,541,223,571.16 | 18,242,201,845.10 | 4.27 | 18,522,420,938.86 | 18,421,172,144.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0,901,072,823.80 | 10,219,703,897.84 | 10,211,797,235.20 | 6.67 | 9,867,731,811.50 | 9,864,708,198.32 |
营业收入 | 27,333,351,878.40 | 25,382,427,706.77 | 25,356,855,901.32 | 7.69 | 22,776,754,018.82 | 22,776,754,018.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39,617,450.81 | 284,178,923.08 | 346,997,427.17 | 195.45 | 439,490,392.41 | 436,466,779.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83,684,958.97 | 299,309,433.46 | 294,426,384.00 | 61.60 | 326,520,779.41 | 323,497,166.2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78,815,799.65 | 1,695,832,892.52 | 1,671,355,225.87 | -42.28 | 1,625,261,432.21 | 1,625,261,432.2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06 | 2.82 | 3.46 | 增加5.24个百分点 | 4.51 | 4.4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2 | 0.07 | 0.09 | 214.29 | 0.11 | 0.1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2 | 0.07 | 0.09 | 214.29 | 0.11 | 0.11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6,081,909,203.90 | 7,707,432,883.01 | 7,140,734,611.14 | 6,403,275,180.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84,814,811.10 | 174,352,991.42 | 306,325,758.02 | 174,123,890.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16,718,777.14 | 142,064,463.98 | 188,237,958.59 | 36,663,759.2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2,695,491.78 | 228,149,504.39 | 816,257,426.04 | 77,104,361.00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12月收购潘集发电公司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故对公司前三季度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4,860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3,667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0 | 2,200,093,749 | 56.61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上海淮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0 | 258,875,405 | 6.66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冯春保 | -160,000 | 53,019,145 | 1.36 | 0 | 未知 | 未知 | |
淮北皖淮投资有限公司 | -57,100 | 15,833,637 | 0.41 | 0 | 未知 | 未知 | |
崔云川 | 15,048,644 | 15,048,644 | 0.39 | 0 | 未知 | 未知 | |
陈玉才 | 9,051,500 | 9,051,500 | 0.23 | 0 | 未知 | 未知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7,226,760 | 7,226,760 | 0.19 | 0 | 未知 | 未知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银优化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6,638,756 | 6,638,756 | 0.17 | 0 | 未知 | 未知 | |
孟小华 | 0 | 6,361,900 | 0.16 | 0 | 未知 | 未知 | |
吴健有 | 49,900 | 6,144,400 | 0.16 | 0 | 未知 | 未知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淮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同受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存在关联关系,属于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含2023年新注入的潘集发电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73.33亿元,利润总额10.25亿元,净利润8.78亿元。累计完成发电量157.92亿度,其中全资电厂累计发电量100.37亿度,淮沪煤电田集电厂累计发电量57.55亿度;累计完成交易电量102.85亿度;完成铁路货运量5233.55万吨;完成配煤业务量2531.19万吨。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