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日期:2012年3月6日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首席合伙人:谢泽敏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50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和2023年9月14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10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2023年8月29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12月21日,审计委员会与大信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项目成员与审计时间安排、
审计范围、重点审计领域等进行了沟通,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2024年3月22日,审计委员会与大信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就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初审意见等进行了沟通,并对审计工作发表意见。2024年3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全体委员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2023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特此报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