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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汇发展: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7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79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5,379,02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8.1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957.45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用等发行费用32,318,315.7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67,681,641.7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9月18日出具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306196_R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余额为:

项目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696,768.16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08,171.06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678,309.91
本年度使用金额29,861.15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21,891.0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余额10,488.10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9月21日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铁东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及义务。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户已经注销,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26日和2023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81)和《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

(三)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0,488.10万元,均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上,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账户名开户行账号账户类别账户余额 (万元)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411604999011001035559募集资金专户4,210.05
账户名开户行账号账户类别(万元)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15000104825581募集资金专户6,278.06

合计

合计10,488.10

注:所列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产生尾差。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3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96,768.1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9,861.1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08,171.0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注)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肉鸡产业化产能建设项目333,000.00333,000.0021.89345,482.30103.75%2023年6月30日-22,432.56不适用
2、生猪养殖产能建设项目99,000.0099,000.002.26102,555.11103.59%2023年8月31日-6,992.84不适用
3、生猪屠宰及调理制品技术改造项目36,000.0036,000.00-36,845.65102.35%2022年4月30日-151.62
4、肉制品加工技术改造项目27,000.0027,000.003,269.9223,655.2087.61%2021年11月30日25,281.35
5、中国双汇总部项目71,768.1671,768.1626,567.0869,632.7997.02%2023年4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
6、补充流动资金130,000.00130,000.00-13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696,768.16696,768.1629,861.15708,171.06101.6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肉鸡产业化产能建设项目”之“西华1亿羽肉鸡产业化产能建设项目”中的募投项目于2022年8月15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肉鸡产业化产能建设项目”之“彰武1亿羽肉鸡产业化产能建设项目”于2023年6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西华1亿羽肉鸡产业化产能建设项目” 2023年1-12月实现的净利润和“彰武1亿羽肉鸡产业化产能建设项目”2023年7-12月实现的净利润,主要因2023年行业整体供应偏多、市场消费不及预期,造成毛鸡价格和鸡产品价格低位运行,项目未能实现正收益。“西华1亿羽肉鸡产业化产能建设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彰武1亿羽肉鸡产业化产能建设项目”的净利润并非该项目2023年全年净利润,因此“是否达到预计效益”为不适用。报告期末,肉鸡产业化产能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部分系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资金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支出后的净收益额投入项目所致。 2、“生猪养殖产能建设项目”即“阜新50万头生猪养殖产能建设项目”于2023年8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2023年9-12月实现的净利润。主要因2023年生猪价格低位运行,同时新项目处于运营初期、产能利用偏低等因素影响,项目未能实现正收益。鉴于该净利润并非该项目2023年全年净利润,因此“是否达到预计效益”为不适用。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部分系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资金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支出后的净收益额投入项目所致。 3、“生猪屠宰及调理制品技术改造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2023年1-12月实现的净利润。主要因产能利用偏低、制造费用偏高等因素影响,该项目未能实现正收益,未达到预计效益。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部分系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资金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支出后的净收益额投入项目所致。 4、“肉制品加工技术改造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2023年1-12月实现的净利润,达到了预计效益。报告期末,因部分土建、安装工程项目尚未决算,工程尾款尚未支付,项目累计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87.61%,公司将加快推进工程决算进度,并及时支付相关款项。 5、“中国双汇总部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报告期末,因部分土建、安装工程项目尚未决算,工程尾款尚未支付,项目累计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97.02%,公司将加快推进工程决算进度,并及时支付相关款项。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0年9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自2020年5月17日至2020年9月15日止期间,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5,572.34万元,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5,572.34万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独立董事同意,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汇丰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收益)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

1、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67,681,641.73元。

2、 所列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产生尾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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