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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谷物流: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谷物流”或“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对中谷物流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55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2,091,141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9.8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47,999,647.4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28,115,477.4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6-84号《验资报告》,并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181,386.90万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人民币567.85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91,992.50万元。其中,公司2023年度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63,971.97万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人民币295.54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古北支行、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名称账号账户余额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古北支行45208191254597,471.13活期
446885567098160,000,000.00结构性存款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9702007880130000390944,670.98活期
97020076801200001370-通知存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100128122900104147723,651.08活期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50131000865183043114,524,884.62活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六支行31050167360000005281968,471.26活期
31050267360000000034188,000,000.00结构性存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81102010130013522486,265,862.50活期
8110201111701678945350,000,000.00结构性存款
8110201111601679222100,000,000.00结构性存款
合计919,925,011.5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分别详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集装箱智能运输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收入,该项目完成后,将提高公司现有信息系统的处理能力,保障公司业务高效运转,提高公司服务品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为了满足未来营运资金增长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9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76,813.50万元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存在购买理财或结构性存款的情形。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已提前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4年2月2日,就上述问题,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针对上述问题,公司已采取相关措施予以整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金公司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72,811.5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3,971.9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81,386.9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承诺投资 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集装箱船舶购置项目122,811.55122,811.55122,811.5525,063.6967,652.60-55,158.9555.092024年5月37,991.45[注1]
集装箱购置项目85,000.0085,000.0085,000.0037,597.8554,679.37-30,320.6364.332024年12月[注2]不适用
集装箱智能运输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8,000.008,000.008,000.001,310.432,054.93-5,945.0725.692025年12月[注3]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57,000.0057,000.0057,000.00-57,000.00-100.00不适用[注4]不适用
合 计272,811.55272,811.55272,811.5563,971.97181,386.90-91,424.6566.49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公司集装箱智能运输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4年4月,但在实际推进过程中,因受外部环境变化影响,项目所涉及的信息化系统部署、机房建设及全国各分公司网络改造进度等有所延后,预计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1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1年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318.2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使用2021年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464,236.92元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2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76,813.50万元的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3年7月31日,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2023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2,500.00万元的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公司的承诺效益为内部收益率。所投资船舶使用期较长,截至目前营运时间相对较短,因此难以在目前阶段确定所投资的项目是否达到所承诺的整个项目营运期的预计内部收益率。[注2]集装箱购置项目不直接产生收入,该项目完成后,将降低公司对外租赁集装箱的数量并降低集装箱租赁成本,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注3]集装箱智能运输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收入,该项目完成后,将提高公司现有信息系统的处理能力,保障公司业务高效运转,提高公司服务品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注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为了满足未来营运资金增长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龙 海赵 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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