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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立泰: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厚佳)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6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说明

朱厚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5年生,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历任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经理、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经理、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副主任会计师;曾先后兼任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4年1月至今、2004年5月至今先后任深圳市宝利泰投资有限公司(未上市)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福州扎布耶锂业有限公司(未上市)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2016年6月至今任深圳中法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副所长;2015年6月至2021年3月任深圳市联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5月至今任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3月至今任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任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0月至今任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4月至今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年度履职概况

(一) 2023年,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具体出席情况见下表:

独立董事 姓名应参加 会议次数现场 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委托 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 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朱厚佳93600

本年度,我按时参加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发表意见,没有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二) 2023年,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我均按时出席。

(三) 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我积极参与各委员会工作,听取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督导内部审计工作的执行,监督评估公司内控的实施及完善情况;审议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关注对公司定期报告的分析和审计及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就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等事项进行审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检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履行情况,并对董事、高管年度薪酬的发放情况进行考核。2023年,我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9次;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我均按时参加。

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召开会议次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审计委员会92023年02月02日1、审议《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2、审议《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报告》; 4、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重大事项的内部审核报告》; 5、审议《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与会委员认真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就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等事项进行审议。

2023年03月20日

2023年03月20日1、审议《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经初步审计)的议案》; 2、审议《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报告》。
2023年03月24日1、审议《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2、审议《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 3、审议《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审议《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审议《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3年04月17日1、审议《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重大事项的内部审核报告》; 4、审议《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2023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和第二季度计划报告》。
2023年08月16日1、审议《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2、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季度重大事项的内部审核报告》; 3、审议《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2023年第二季度工作总结和第三季度计划报告》; 4、审议《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10月26日1、审议《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重大事项的内部审核报告》; 4、审议《深圳信立泰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2023第三季度总结及第四季度计划报告》。
2023年12月11日1、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原实施主体减资的议案》; 2、审议《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
2023年12月27日审议《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2023年12月28日1、审议《关于提名孔芸女士为财务负责人候选人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名熊有勇先生为审计部负责人候选人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2023年02月21日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的议案》; 2、审议《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目标责任书〉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及津贴计划的议案》。与会委员认真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研究、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等提出建议。
2023年12月21日1、审议《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制定〈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3年,我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以合理谨慎的态度,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新修订的相关规定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并召开会议3次,我均按时出席并提出合理意见。

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会议次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2023年第一次会议32023年12月12日1、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原实施主体减资的议案》; 2、审议《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与会委员认真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
2023年第二次会议2023年12月22日审议《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2023年第三次会议2023年12月28日1、审议《关于提名颜杰先生为总经理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名赵松萍女士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名陈平先生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4、审议《关于提名杨健锋先生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5、审议《关于提名孔芸女士为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四) 与其他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的其他意见如下:

序号事 项时 间意见类型
1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3月28日同意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2023年3月28日同意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3月28日同意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23年3月28日同意
5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2023年3月28日同意
6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2023年3月28日同意
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2023年3月28日同意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2023年3月28日同意
9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深圳信立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有关事项2023年3月28日同意
10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2023年3月28日同意
1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23年8月23日同意
12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023年8月23日同意
13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023年8月23日同意
14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2023年8月23日同意
15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2023年8月23日同意

(五)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2023年度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大会,也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亦不存在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2023年度,通过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六)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密切关注并指导公司的内部审计相关工作,听取并审阅公司内审部门关于审计工作的相关报告。在2023年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我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展趋势、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方面的情况汇报,通过审计委员会与财务负责人、年审会计师等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关注年报审计工作的整体安排及进展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按时完成审计工作。

(七)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以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

作为独立董事,我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于需经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材料,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重大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2、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同时,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的邮箱等联系方式始终对外公开,以便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并及时将中小股东的建议及时反馈给公司高层。

3、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我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我一直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各项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加强对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为公

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更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八) 对公司经营状况的现场调查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2023年,我利用参加各项会议的时间和其他时间,通过实地调研、现场走访、审阅文件、线上沟通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等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生产运营状况、监督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我积极主持或参与公司的各项会议,听取相关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并进行指导;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联系,掌握公司的运营管理动态,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度,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董事、监事、有关管理层与我保持了密切联系,通过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关注及监督公司重大事项,秉持公开、公正、客观原则,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并就发生的相关重大事项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意见。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的情形。

(三) 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四)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相关事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均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的内容,对关键事项充分发表意见,保证定期报告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三季度报告》等相关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和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29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六) 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3年4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9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可及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29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七) 续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孔芸女士为财务负责人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续聘孔芸女士为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财务负责人的简历和相关材料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的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9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八)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九) 提名董事候选人

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以及《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提名叶宇翔、叶澄海、颜杰、沈清、陈茜渝、杨健锋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朱厚佳、刘来平、王学恭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前述人员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

独立董事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和相关材料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的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5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 续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续聘颜杰先生为总经理,续聘赵松萍女士、陈平先生为副总经理,续聘杨健锋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对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和相关材料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的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9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独立董事认为,2022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独立董事对有关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的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29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二) 制定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月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份,即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至2022年7月26日期间回购的股份23,457,523股。

独立董事对相关材料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的同意的意见。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审议流程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3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三) 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谨慎、勤勉履职,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024年度,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要求,认真履行好独立董事职责,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董事会管理决策水平,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五、 联系方式

姓名:朱厚佳

电子邮箱:zhuhoujia@salubris.com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朱厚佳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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