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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3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及无纸化办公系统方式向全体监事发送了会议通知、议程、议案等会议材料,并于2024年3月22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神华大厦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超雄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地上市规则和《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充分讨论及审议,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二)《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三)《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监管机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截至监事会决议出具之日,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四)《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内容涵盖了公司治理、ESG管治、应对气候变化、环境保护、产品责任、安全健康、员工关爱、社区公益等ESG层面内容,反映了公司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三个方面的现状、目标和行动。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五)《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经审查董事参会、履职情况,本公司全体董事报告期内均勤勉、忠诚地履行了董事职责。未发现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履职行为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意《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并将该报告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六)《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如实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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