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598 股票简称:中国外运 编号:临2024-014号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外运(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运香港)向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招商局中白商贸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中白)提供1,455.3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借款,期限5年,借款年利率2.7%(以下简称: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因招商中白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缓解招商中白的经营和资金压力,外运香港拟与招商中白签署《借款合同》,外运香港拟向招商中白提供1,455.3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借款(按照协议签署当日中国银行美元现汇卖出价折算汇率),期限5年,借款年利率2.7%,用于偿还招商中白对银行的贷款本金;招商中白的其他股东方将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借款。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因招商中白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主要目的是缓解招商中白的经营和资金压力、支持其业务发展,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上市公司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招商中白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招商局中白商贸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代码 | 691700107 |
成立时间 | 2015年5月6日 |
注册地 | 白俄罗斯中白工业园 |
主要办公地点 | 白俄罗斯中白工业园 |
法定代表人 | 张书良 |
注册资本 | 19,440万白俄罗斯卢布 |
主营业务 | 商品贸易、联运物流、保税物流、仓储物流、商品展示、酒店服务等业务 |
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招商中白经审计的资产总额54,447.12万元,负债总额46,115.52万元,净资产8,331.60万元,资产负债率84.70%;2023年度招商中白实现营业收入51,930.20万元,净利润-9,061.38万元。股权结构和关系说明:本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招商中白42%的股份,招商局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招商投资)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招商局盈凯投资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简称:招商盈凯)持有招商中白58%的股份。因委托管理协议的安排,招商中白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招商中白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招商中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招商盈凯成立于2016年4月29日,注册资本为7,06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为陈海容,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经营范围包括:(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
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
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间接持有招商盈凯100%的股权。公司与招商盈凯同受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招商盈凯属于公司关联方。
招商盈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中,本公司通过外运香港与招商中白的其他股东方按照持股比例向招商中白提供同等条件的借款。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财务资助的的主要内容如下:
1、资助方式:外运香港拟与招商投资按照持股比例向招商中白提供同等条件的借款。
2、贷款协议生效时间和资助期限:相关交易自履行股东大会审批且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贷款期限为5年。
3、资助金额:外运香港向招商中白提供1,455.3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借款(按照协议签署当日中国银行美元现汇卖出价折算汇率)。
4、资助利息:贷款利率为2.7%,按季度结息、一次还本。
5、资金用途:偿还招商中白对银行的贷款本金。
6、被资助对象的主要义务:招商中白应落实还款资金来源,按照借款合同要求还本付息。如果没有履行上述义务,则需按最低应付利息的万分之一/日的标准向外运香港缴付罚金。
7、招商中白在贷款还款计划到期前10个工作日,如果确认不能完成还款计划,必须向外运香港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公司同意并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后方可进行展期并签署补充协议,并根据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需)。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主要目的是缓解招商中白的经营和资金压力、支持其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且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系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控制。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招商中白的日常经营管理,密切关注招商中白在生产经营、资产负债等方面的变化情况,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综上,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主要是为了解决招商中白的资金缺口,保障其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招商中白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整体风险可控。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141.64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的35.3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约为0.50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新一期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的0.12%。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