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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鑫科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3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已授予但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3月22日,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3月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3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13)。

(3)2022年3月31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年4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6)。

(4)2022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4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0年第一期、2021年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其中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42,711股,归属人数共78人。

(7)2023年7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0年第一期、2021年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其中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34,266股,归属人数共30人。

(8)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

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公司作废限制性股票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为:每个会计年度对公司营业收入(A)、研发项目产业化指标(B)进行一次考核,根据上述两个指标分别对应的完成程度核算归属比例。本年度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财务指标:营业收入(亿元)(A)研发项目产业化指标 (B)
目标值(Am)触发值(An)目标值(Bm)
第二个归属期202317.6314.49Wi-Fi 6自研芯片研发产业化,相关产品实现累计销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
财务指标财务指标完成度财务指标对应系数研发项目产业化指标完成度研发项目产业化指标对应系数
营业收入A≥AmX=100%不启用——
An≤A<Am参考研发项目产业化累计销售额B≥BmX=100%
B<BmX=80%
A<An参考研发项目产业化累计销售额B≥BmX=50%
B<BmX=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当批次计划归属比例*X
研发项目产业化指标:自项目产品研发成功至考核当年底的累计销售额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 [2024] 11838号):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33亿万元,未达触发值;2023年度Wi-Fi 6自研芯片累计销售额未达目标值,因此未满足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归属条件。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14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当期已获授但尚未归

属的203,570股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作废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4号》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4号》《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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