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7174 证券简称:宏裕包材 公告编号:2024-050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1日14: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4月10日15:00—2024年4月11日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37174 | 宏裕包材 | 2024年4月3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为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董事会年度工作情况。
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监事会年度工作情况。
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4年3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2024-028、2024-029号公告。
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2023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指标。
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考核方案》
1.独立董事薪酬考核方案
独立董事2024年度津贴为6万元(税前)。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2.非独立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考核方案
非独立董事及高管人员2024年基本薪酬=董事长基本薪酬*职务系数。董事长2024年基本薪酬为51万元(税前)。
审议《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负责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4年3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2024-030号公告。
审议《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贸易融资等业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4年3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2024-031号公告。
审议《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所处发展阶段,公司拟以2023年末可参与分配的股本80,400,289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5元(含税),预计分配利润40,200,144.50元。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4年3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2024-043号公告。
审议《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闻碧静女士、万晓霞女士、龚小凤女士和离任独立董事纪志成先生、郑春美女士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4年3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2024-038~042号公告。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八);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2.非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负责人证明书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4月8日9:00-15: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蒋慧婷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桔乡大道1号 联系电话:0717-7734709 传真:0717-7734031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