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6,156,628.6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68,506,626.0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为积极回报投资者,与投资者分享发展红利,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15日,公司总股本427,692,09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6,923,024.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92.0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合理回报股东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稳定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