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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赛克: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5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任期内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失效。

三、薪酬原则

1、责任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定薪酬标准。

2、竞争原则:薪酬水平需参照同行业及同地区类似上市公司标准,保持公司薪酬的吸引力及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3、绩效原则:薪酬标准以业绩为基础确定,薪酬包含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

四、薪酬标准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含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奖金需根据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业绩考核情况等因素进行计算,并将计算结果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具有不确定性。

具体拟定的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如下:

总经理凌东胜,基本薪酬人民币70.8万元/年(含税)及2024年度的绩效奖金;

副总经理王明意,基本薪酬人民币60万元/年(含税)及2024年度的绩效奖金;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李斌,基本薪酬人民币60万元/年(含税)及2024年度的绩效奖金。

五、其他规定

1、上述基本薪酬金额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剩余部分按月发放给个人。

2、高级管理人员接受公司考核过程,如所分管领域出现严重工作失误,需承担连带责任的,基本薪酬会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浮动扣款。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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