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通能源”或“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积极推进各项决议的实施,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有效地维护和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以下为《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
2023年,在公司全体股东的支持下,以及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团队和全体员工齐心协力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主板申请上市,获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批复,并经深交所同意,公司已于2023年11月3日正式登陆深交所主板。我们用“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接续奋进,交上了一份成绩优异的答卷,从此我们拥有了更广阔的舞台、更多发展机遇,能够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驱动公司稳健发展。但同时更要求我们提升管理水平,做出更优异的成绩回报投资者。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82亿元,较上年同期持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1亿元,较上年同期上涨19.50%。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日常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2023年公司董事会共计召开10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包括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确保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
董事会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议案名称 | 审议结果 |
2023年1月31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1、《关于提请报出公司2022年度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 审议通过【1】 项议案 |
2023年3月9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3、《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 9、《关于提请报出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12、《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 13、《关于公司主要税种纳税情况说明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14、《关于公司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财务报表差异比较表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15、《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审议通过【15】 项议案 |
2023年4月28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1、《关于提请报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2、《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审议通过【2】 项议案 |
2023年5月15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1、《关于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 审议通过【1】 项议案 |
2023年7月10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1、《关于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3、《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 审议通过【3】 项议案 |
案》。 | |||
2023年7月31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1、《2023年半年度报告》 2、《关于提请报出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1-6月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3、《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主要税种纳税情况说明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财务报表差异比较表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7】 项议案 |
2023年10月11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1、《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修订的议案》。 | 审议通过【1】 项议案 |
2023年10月27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1、《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 审议通过【1】 项议案 |
2023年11月23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6、《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9、《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12、《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3、《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14、《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15、《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 16、《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 项议案 |
历次董事会的召集、通知、召开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程序均合法有效;会议的审议、表决程序及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 17、《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18、《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19、《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2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21、《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规则〉的议案》; 22、《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3、《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4、《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5、《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6、《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27、《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023年11月30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6、《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7、《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审议通过【7】 项议案 |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5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4次。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议案名称 | 审议结果 |
2023年1月11日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 | 审议通过【2】 项议案 |
2023年3月29日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4、《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审议通过【7】 项议案 |
2023年7月25日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关于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 审议通过【2】 项议案 |
2023年12月11日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7、《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8、《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9、《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1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审议通过【12】 项议案 |
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均合法有效。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董事会及时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并确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具体实施,切实维护股东权益。
(三)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依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规范运作,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的建议和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5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结合各自的专业优势,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客观、审慎的判断,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
(四)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3年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对于重大事项均按照法规要求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出具了书面的意见,对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了专业性建议和意见,提高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报告期内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强化信息披露质量,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报告期内,
2023年12月18日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审议通过【3】 项议案 |
公司按照规定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披露公告的情况。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用性。依法登记和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在定期报告及其他重大信息未对外披露的窗口期、敏感期,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公司未发生内幕知情人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六)报告期内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持续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和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保障公司利益。报告期内,公司梳理并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及议事规则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控体系,同时,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并对公司的规范经营发挥积极作用。
(七)报告期内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为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和互动,公司于上市后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在制度层面规范公司与投资者联络沟通工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投资者关系的日常管理工作,2023年度积极通过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热线等形式,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对广大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和及时答复,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相关信息,确保全体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取信息,并将投资者意见及时整理反馈董事会,切实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互动。
三、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健全公司规章制度,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管理流程,及时把握政策利好及行业动态,以提高公司董事会对风险、内控管
理及战略决策的能力;董事会还将督促公司管理层积极推动各项工作的展开,提升公司信息披露水准,进一步发挥好董事会的驱动作用,确保各部门、各层级恪尽职守、协调运作,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