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76 证券简称:百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4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对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4,609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4.56元。截至2023年10月31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10,170,400.00元,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尚须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7,924,528.30元后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2,245,871.7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176,597,098.11元。
截止2023年10月3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63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相关监管协议。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21,765,175.88
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3年11月20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民币69,379,100.00元;置换后至2023年12月31日止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2,386,075.88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人民币54,875,369.26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概况以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连云港百通热电联产项目”及“曹县百通热电联产二期项目”分别由公司控股子公司连云港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百通”)与全资子公司曹县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县百通”)投资建设。
本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江新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营业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江苏赣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曹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2023年11月13日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11月13日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11月13日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11月13日与曹县百通、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曹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11月13日与连云港百通、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赣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上述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5,00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江新区支行 | 502020100100166712 | 55,000,000.00 | 12,527.78 | 活期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营业部 | 50020180805687171 | 67,245,871.70 | 11,392.81 | 活期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 | 9550880214272800308 | 70,000,000.00 | 53,018,511.11 | 活期 |
江苏赣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3207210011010000321010 | 677,511.55 | 活期 | |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曹县支行 | 803026501421013479 | 1,155,426.01 | 活期 | |
合 计 | 192,245,871.70 | 54,875,369.26 |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募集资金总额的差异,系《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3年11月20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9,280,849.07元(不含增值税);置换后至2023年12月31日止使用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6,367,924.52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利息、手续费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11月30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937.91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928.08万元(不含增值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3]0016769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3年11月30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2023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项目建设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向全资子公司曹县百通提供无息借款人民币5,500万元,用于实施“曹县百通热电联产二期项目”;向控股子公司连云港百通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无息借款,用于实施“连云港百通热电联产项目”。公司根据连云港百通热电联产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需求提供分期借款,第一笔对连云港百通的借款为人民币1,700万元,后续借款金额及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的情
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15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1) | 176,597,098.1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1,419,771.29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1,765,175.8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注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连云港百通热电联产项目 | 否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2,935,884.34 | 16,322,800.00 | 23.32 | 2027年3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2.曹县百通热电联产二期项目 | 否 | 55,000,000.00 | 55,000,000.00 | 6,886,788.84 | 53,845,277.77 | 97.90 | 2026年5月 | 12,222,570.78 | 是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25,000,000.00 | 125,000,000.00 | 9,822,673.18 | 70,168,077.77 | |||||||
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归还银行贷款 | - | 51,597,098.11 | 51,597,098.11 | 51,597,098.11 | 51,597,098.11 | 100.00 | - | - | - | - | |
合计 | 176,597,098.11 | 176,597,098.11 | 61,419,771.29 | 121,765,175.8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项目投资进度根据园区内预计热负荷需求进行调整,连云港百通因园区重大投资项目“江苏丰海高新材料有限公司150万吨/年丙烷综合利用项目”的建设进度因公共卫生事件等影响因素较原定计划有所延后,因此,连云港百通热电联产项目的建设进度亦随之调整。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937.91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928.08万元(不含增值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3]0016769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2023年11月30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5,487.54万元(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附表中“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注2:本年度投入金额为2023年度实际投入项目的金额,不包含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2023年度之前的自筹资金投入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