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7,773,640.82元。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7,773,640.82元元,公司没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同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和短期经营实际,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说明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7,773,640.82元,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30,209,149.95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每年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向母公司进行分红,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母公司实施现金分红133,053,373.51元,虽然本年度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仍为负,但数值已较去年明显缩小。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母公司和子公司共同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年度子公司根据账面可分配利润向母公司进行一定比例了分红,但仍然存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同时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给全体股东带来更多的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稳定经营和资金需求考虑,为了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2024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以11票同意、0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2024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状况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