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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胜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5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2023年度,我们作为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依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关注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人数大于董事会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战略及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

1、现任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公司现任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路国平、王跃堂、张利军、裴力。基本情况如下:

王跃堂:男,1963年6月出生,博士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南京大学管理学院院长,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宝胜股份独立董事。

路国平:男,1960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南京审计大学国富中审学院副院长、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宝胜股份独立董事。

张利军:男,1976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一级律师、建造师。现任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执委会主席,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经理委员会仲经理员;宝胜股份独立董事。

裴力:男,1965年1月出生,博士学历。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硕士生导师、兼职教授,大连理工大学和辽宁科技大学兼职教授。曾任中国华诚集团副总经理。现任北京中乾证融投资管理公司执行董事,宝胜股份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

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们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会议出席情况我们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各自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同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或明确同意意见。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股东大会1次,我们参与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参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路国平88001
王跃堂88001
张利军88001
裴力88001

2、议案审议情况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议案通过率100%

董事会届次审议内容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度生产经营计划、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对子公
司担保预计及授权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召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调整对子公司担保预计及授权的议案、关于为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宝胜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宝胜股份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董事会秘书变更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协议购买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报告期内参与专门委员会情况我们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根据公司各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在公司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任职,积极参加各个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报告期内审计工作、人事任免、定期报告、薪酬与考核等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我们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参加审计前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5、学习调研及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学习了证监会、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下发的各类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加强自身学习,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意识。同时,充分利用参加公司会议的机会,积极深入公司基层了解实际经营情况,倾听投资者的诉求,本年度继续实地走访了解了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为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提供事实依据。

6、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情况

公司能一如既往支持我们独立董事的工作,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便利的会务、通讯、人员安排等条件,能较好的传递我们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以及上级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往来。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我们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做到了会议前广泛了解相关信息,会议中认真审核议案内容,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要求对公司重大事件发表独立意见。

1、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业务严格按照证监会要求进行交易预计及披露,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独立董事认真关注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并发表独立意见。我们认为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和结算方式公平,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是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主动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3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判断和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通知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4、董事、监事、高管薪酬情况

我们根据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各项指标、年度经营业绩和计划目标完成情况,审核了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薪酬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对董事、监事、高管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予以认可。

5、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对公司股东曾做出的承诺做了认真梳理,并在定期报告里向社会公开披露,在本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6、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和信息披露工作。2023年度,公司共发布定期报告4份、临时报告73份。公司坚持及时、准确、完整的对外披露信息。

7、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在专业机构的协助下,遵循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建立了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内部控制体系。我们未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中未发现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8、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

9、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沟通与建议,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10、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要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1)继续研究国内外本行业发展现状及动态,适时调整公司发展战略;

(2)继续提高产品的质量,突出宝胜的品牌影响力;

(3)拓宽营销渠道,增加业务量;

(4)适时探索新的盈利增长点,提升公司盈利空间。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从而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维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广大股东所赋予的权利,诚信、勤勉、谨慎、认真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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