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作为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音电子”、“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8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3,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2,668,432.40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7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40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专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2,702,455.12元,其中:
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0,469,677.00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232,778.12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04,386,889.59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822,668,432.40 |
减:前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置换 | 20,469,677.00 |
减: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 2,232,778.12 |
加:2023年度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利息及使用募集资金理财的投资收益 | 4,421,553.30 |
减:2023年度募集资金账户手续费等 | 640.99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 804,386,889.59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账号 | 三方监管协议备注 |
中国信托商业银行上海分行 | 1009103353000582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沧浪支行 | 8905007880110000222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沧浪支行”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的下属支行,此次对外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名义签署 |
中信银行苏州吴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8112001012100741930 | “中信银行苏州吴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的下属支行,此次对外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中信银 |
中信银行苏州吴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8112001014700750060 |
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名义签署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主体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公司 | 中国信托商业银行上海分行 | 1009103353000582 | 304,255,000.00 | 283,257,854.32 | 活期存款 |
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沧浪支行 | 89050078801100002220 | 334,676,000.00 | 313,281,200.39 | 活期存款 |
公司 | 中信银行苏州吴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8112001012100741930 | 56,889,000.00 | 57,011,432.68 | 活期存款 |
公司 | 中信银行苏州吴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8112001014700750060 | 150,000,000.00 | 150,836,402.20 | 活期存款 |
合 计 | 845,820,000.00 | 804,386,889.59 |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资料、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信音电子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抽查募集资金支付凭证、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并对公司董事会秘书等相关负责人进行访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信音电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信音电子在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22,668,432.4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232,778.3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2,702,455.3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扩建58000万件连接器项目 | 否 | 454,255,000.00 | 454,255,000.00 | 2,232,778.30 | 22,562,455.30 | 4.97% | 2024年7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建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56,889,000.00 | 56,889,000.00 | 140,000.00 | 0.25% | 2024年7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11,144,000.00 | 511,144,000.00 | 2,232,778.30 | 22,702,455.30 | 4.44%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尚未确认使用投向的超募资金 | 311,524,432.40 | 311,524,432.4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311,524,432.40 | 311,524,432.40 | |||||||||
合计 | 822,668,432.40 | 822,668,432.40 | 2,232,778.30 | 22,702,455.30 | 2.7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本公司2023年9月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9月18日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4776号),截止2023年8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金额为31,008,037.04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469,677.00元,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将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从募投专户中转出。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本公司2023年9月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9月18日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闲置的募集资金管理余额为0。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按承诺投资项目进行投资,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杜超 王海涛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