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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厦环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环能”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对广厦环能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募集完成时间

1、2022年定向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年8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公司拟发行股票不超过850,000股(含850,000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200,000.00元(含10,200,000.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00元/股,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经审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符合其股票定向发行要求,2022年8月23日印发《关于对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函〔2022〕2894号)。截至2022年9月14日,公司已向上海麦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麦岛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定向增发股票85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10,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311,320.7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888,679.2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

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103号)。

2、2023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392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3.4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5,175.0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989.82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185.18万元。截至2023年11月28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1-17号)。

2023年12月5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含第30个自然日,即自2023年12月5日至2024年1月3日),获授权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公司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购买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数量限额(225.00万股)。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公司按照本次发行价格23.45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1,500.00万股的基础上新增发行股票数量225.00万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1,725.00万股,公司发行后的总股本增加至7,690.00万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2.43%。公司通过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5,276.25万元,连同初始发行规模1,500.00万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35,175.00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40,451.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3,339.5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7,111.74万元。截至2024年1月4日,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全部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1-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22年定向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A988.87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879.07
利息收入净额B20.49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110.28
利息收入净额C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989.35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0.49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
差异G=E-F-

注:以上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该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2、2023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A32,185.1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
利息收入净额B2-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312.56
利息收入净额C24.2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312.56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4.20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31,876.8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32,884.62
差异G=E-F-1,007.80

注:差异系2023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其中尚有11.82万元发行费用尚未支付)及2023年度实际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尚未从募集资金账户进行置换或支付,募集资金置换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二、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之“2、2023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2022年定向发行股票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按规定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中信建投证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定向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经按照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完毕,已于2023年2月22日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2、2023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和中信建投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廊坊广厦新源石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和中信建投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4个正常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11090609731086830,740,357.74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650006500103,508,520.32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兴盛街支行0200262119200059525152,897,139.44
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64233554141,700,231.67
合计328,846,249.17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2年定向发行股票

单位:元

项目金额
(1)募集资金总额10,200,000.00
减:发行相关费用311,320.76
小计9,888,679.24
(2)募集资金净额9,888,679.24
减:支付供应商采购款3,200,000.00
减:支付税费3,000,000.00
减:支付职工薪酬3,693,532.99
减:手续费支出47.10
加:利息收入4,900.85
(3)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2023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二)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1、2022年定向发行股票

2023年度,公司2022年定向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存在置换情况。

2、2023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2024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34.7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2023年度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312.56万元),使用募集资金683.42万元置换已从自有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均系2023年度已从自有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2024年1月4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已于2024年1月6日出具《关于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1-2号)。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鉴证,出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1-82号),认为“广厦环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证公告【2023】49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广厦环能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广厦环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杨宇威 韩东哲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编制单位: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32,185.18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12.5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12.5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募集资金用途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高效节能换热器项目19,871.74222.14222.141.122025年12月31日不适用
管理中心及数字化建设项目3,070.0090.3090.302.942026年12月31日不适用
研发中心项目4,170.000.120.120.002026年12月31日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37,111.74312.56312.56----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不适用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不适用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二、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之“2、2023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不适用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2024年1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上表中“调整后投资总额”系调整后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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