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首次公告披露了公司与刘可夫、回声股权转让纠纷的诉讼事项。具体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3日、8月4日、8月22日、12月26日披露了该诉讼事项的进展。具体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2、2023-044、2023-053、2023-075)。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
公司近日收到法院送达的(2022)京03民初611号之三《民事裁定书》,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30日作出裁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萝岗支行账户的冻结。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备查文件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2)京03民初611号之三《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