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1 证券简称:福石控股 公告编号:2023-076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陈永亮、袁斐、李振业、朱文杰、黄宇军、王子豪等6人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司静波、凌永平、江萍等3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的基本情况详见附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上述人选分别符合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上述董事会换届暨提名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待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公司董事任期三年,并将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特此公告。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24日
附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永亮先生,197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浙江海贸律师事务所律师、团支部书记、多家企业法律顾问;2012年2月至2021年7月13日,任浙江福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11月至2021年7月9日,任杭州福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2月至今,任浙江福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11月30日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21年7月26日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永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699,9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60%,通过杭州福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75,725,14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99%,通过北京福石初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2,363,66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0%,刘伟先生持有66,832,65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05%,该股份表决权委托给杭州福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陈永亮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2.袁斐女士,196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浙江省台州椒江区物资局出纳及子公司台州市椒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财务科长;曾任爱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15年1月至2021年6月18日,任浙江福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11月至今,任浙江福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1月25日至今,任公司董事;2021年6月22日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斐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000,000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3.李振业先生,198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中信证券、台州电信、浙江多乐佳实业有限公司,2016年4月至2017年4月任浙江福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8月至2022年2月任展唐助拍(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至今任展唐助拍(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1月25日至今,任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振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25,000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4.朱文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5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于2018年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历任北京和君咨询有限公司咨询师、中节能六合天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战略与投资经理、北京阳光凯迪资本投资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北京蓝海华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数据堂(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019年9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年11月25日至今,任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文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5.黄宇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昌荣传播(集团)总裁助理及昌荣互动副总经理,现任北京迪思传媒集团副总裁。2021年3月23日至今,任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宇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17,500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6.王子豪先生,199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自2023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助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子豪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王子豪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子豪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司静波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6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东北农业大学规划与发展学院副教授、东北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教授,现任东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司静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2.凌永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国际注册高级会计师。2011年12月至今,任亚太鹏盛税务师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2019年12月至今,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曾任上市公司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美之电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赣州华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项目经理;赣州地区城市信用社第二营业部资金专员、财务经理。2017年11月至今,任深圳市时代高科技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3月至今,任深圳宏业基岩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7月至今,任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凌永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3.江萍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 7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8年 12月至今,先后担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