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0月1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本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本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授权使用期限即将到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证上述业务的可持续性,结合公司日常业务实际需要,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铝、钢、玻璃和其他与公司经营相关商品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实行保证金、权利金的总额控制,最高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人民币,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
(2)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品种主要包括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人民币外汇期权业务、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交易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总额度为任一
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额40,000.00万元人民币,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公司开展以上期货套期保值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投资期限自2023年10月31日起的12个月内。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授权使用期限即将到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现金管理业务的可持续性,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在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投资额度。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可购买证券、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的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债券、基金等理财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认可的其他投资行为。对要购买的理财产品,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与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期限自2023年10月31日起的12个月内,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第二、三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10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