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511 公司简称:天微电子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五、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张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光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晓波声明:保证半年度报
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国防科工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对于涉密信息,在本报告中采用代称、打包或者汇总等方式进行了脱密处理。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4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6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8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4
第八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4
第九节 财务报告 ...... 65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底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成都天微 | 指 | 成都天微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金色天微 | 指 | 成都金色天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国防科工局 | 指 |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南京皓海 | 指 | 南京皓海越信息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盈创德弘 | 指 | 成都盈创德弘航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四川威比特 | 指 | 四川威比特投资有限公司 |
灭火抑爆 | 指 | 扑灭火灾,抑制弹药、油料等爆燃 |
传感器 | 指 | 能感受规定的被测量并按照一定的规律(数学函数法则)转换成可用信号的器件或装置,通常由敏感元件和转换元件组成(国家标准 GB7665- 87) |
敏感元件 | 指 | 能敏锐地感受某种物理、化学、生物等信息并将其转变为电信息的特种电子元件,通常是利用材料的某种敏感效应制成,可按其输入的物理量 来命名。如光敏元件、热敏元件、温敏元件等 |
熔断器 | 指 | 当电流超过规定值时,以本身产生的热量使熔体熔断,断开电路的一种电子元器件 |
放电管 | 指 | 一种使用于设备输入端的高压保护电子元器件 |
紫外光电管 | 指 |
一种电子元器件,应用金属的光电效应和气体的倍增效应,探测一定光谱范围的紫外线辐射,并产生光电流
线式温度传感器 | 指 | 利用线路进行温度感受并转换成可用输出信号的传感器 |
光电器件 | 指 | 根据光电效应制作的器件 |
辐射 | 指 | 由场源发出的电磁能量中一部分脱离场源向远处传播,而后不再返回场源的现象,能量以电磁波或粒子的形式向外扩散 |
电磁辐射 | 指 | 由同向振荡且互相垂直的电场与磁场在空间中以波的形式传递动量和能量,其传播方向垂直于电场与磁场构成的平面 |
紫外线 | 指 | 电磁波谱中波长为400~10纳米辐射的总称 |
红外线 | 指 | 频率介于微波与可见光之间的电磁波,波长在1毫米到760纳米之间,频率比红光低的不可见光 |
电容 | 指 | 储存电量和电能的元件 |
PPTC | 指 | 高分子聚合物正温度系数热敏材料,主要用于电子设备的短路及超载保护,具有可恢复功能 |
瓦斯 | 指 | 无色、无味的气体,主要成分是烷烃,其中甲烷占绝大多数,另有少量的乙烷、丙烷和丁烷等,达到一定浓度时,能使人因缺氧而窒息,并能发生燃烧或爆炸 |
高能点火 | 指 | 采用交流电,通过升压变压器将电压升至高于2500伏,经整流后对储能电容充电,当充电电压超过放电管的击穿电压时,储能器上的电 压通过放电管及点火线缆和导电杆,对半导体电嘴进行放电,使电嘴两极处在一个能量峰值很高的脉冲电压作用下,这样在半导体表面就产生出强烈的电火花,以此作为点燃的火源 |
定型 | 指 | 装备的研制经国家军工产品定型机构确认,达到规定的战术技术指标和有关标准 |
列装 | 指 | 武器装备经设计定型后被列入军队的装备序列并批量装备于军队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天微电子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ichuan Tianwei Electronic Co.,Ltd.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张超 |
公司注册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公兴街道物联一路233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14年9月,公司注册地址由“成都市成华区龙潭都市工业集中发展区成致路12号”变更为“成都市双流县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内”;2019年4月,公司注册地址由“成都市双流县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内”变更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公兴街道物联一路233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公兴街道物联一路233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610200 |
公司网址 | http://www.sctwdz.cn |
电子信箱 | twdzdbyx@163.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2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
姓名 | 杨芹芹 |
联系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公兴街道物联一路233号 |
电话 | 028-63072200-828 |
传真 | 028-84208268 |
电子信箱 | twdzdbyx@163.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证券日报》(www.zqrb.cn )、《证券时报》(www.stcn.com)、《上海证券报》( www.cnstock.com)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科创板 | 天微电子 | 688511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65,170,135.90 | 64,472,955.07 | 65,081,668.64 | 1.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7,531,485.90 | 28,307,616.64 | 28,306,548.28 | -2.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5,220,410.57 | 20,328,086.51 | 20,327,018.15 | -25.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83,452.59 | 93,699,944.55 | 93,699,944.55 | -97.46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822,025,760.74 | 796,250,624.70 | 796,164,583.50 | 3.24 |
总资产 | 907,754,294.36 | 875,181,222.44 | 872,003,142.25 | 3.72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503 | 0.3538 | 0.3538 | -0.989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503 | 0.3538 | 0.3538 | -0.989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936 | 0.2541 | 0.2541 | -23.81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41 | 3.30 | 3.30 | 增加0.1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9 | 2.37 | 2.37 | 减少0.49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9.41 | 11.65 | 11.55 | 减少2.24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3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97.46%,主要系2022年整机厂订单量下滑影响,公司2022年发货减少、同时收到的票据减少,导致2023年上半年到期票据减少即解汇现金流减少。公司2023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25.13%,主要系信用减值损失计提增加、军品免税政策取消、股权激励费用增加等原因所致。
公司2023年上半年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23.81%,主要系信用减值损失计提增加、军品免税政策取消、股权激励费用增加等原因所致。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674,00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5,492,849.95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15,458.0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171,232.6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12,311,075.3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属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规定,公司所属行业为“C制造业”,具体属于“C制造业”中的“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2017)》,公司属于大类“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的“C3983敏感元件及传感器制造”。
(二)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新型灭火抑爆系统、某三防通用采集驱动装置、高能航空点火放电器件、高精度熔断器件等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公司依托多年积累的核心技术、丰富的军工科研生产经验和严格的生产管理,以综合防护领域的核心器件及系统集成为主要发展方向,长期致力于为高危领域提供电子防护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为航空放电管、特种熔断器、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和三防采集驱动装置等。特种熔断器和航空放电管等器件产品主要应用于航空、航天等领域;灭火抑爆系统主要用于装甲车辆等武器装备,实现动力舱、乘员舱的火灾或爆炸探测、控制及灭火抑爆;三防采集驱动装置主要
用于装甲车辆等武器装备,三防采集驱动装置可以对放射性灰尘、化学毒剂、生物气溶胶、工业废气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行监测报警,并执行有效防护任务;除主要产品销售业务以外,公司还承接部分军方委托研制业务。
2、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部负责研发、生产所需物料、设备、包装材料、辅料等的采购业务。依据公司的相关制度,由生产部门、工程技术中心根据生产计划及库存情况,提出采购需求,通过询议价、比价后形成产品报价审批单,选定合格供方,编制采购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采购部拟制合同并组织内部评审,与供方签订合同实施采购。主要物资的供应商采取批量采购、分批交付模式,以便降低采购成本,同时保证正常生产需求和合理库存水平。公司已与主要供应商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采购物资质量、成本以及供应速度的控制提供较好的保障。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的主要结算方式为发货后挂账付款,付款周期根据双方协商确定,付款方式以承兑汇票为主。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任务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整机/总体单位或上级配套单位的订货量组织生产活动。根据公司订单任务和经营目标,结合库存、原材料等情况形成年度生产计划。生产管理部根据年度生产计划,下达月度生产计划,月底对生产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公司已形成相关内部生产管理制度,实现生产管理的制度化、程序化和标准化。公司以产品为中心组织生产,整个生产过程中,市场预测、订单确认、计划编制、物料采购、生产实施、出货检验等各个环节以产品为单位组织安排。通过计划信息的反馈,保持信息流的统一口径,达到生产计划的统一调度。
(3)销售模式
公司军品销售,系统类军用产品主要为军用新型灭火抑爆系统通过军方招标方式实现销售,在军方未审价前,公司向客户交付的产品价格按双方协商的合同暂定价格入账,以军方审定价格作为最终销售价格。系统类产品主要根据军方客户的需求进行滚动发货,客户验收之后报送付款计划并根据计划向公司支付货款,支付方式以承兑汇票为主。器件类军用产品的销售主要是通过承接器件项目研制及国产化替代获得,价格主要是通过公司与用户单位议价确定,以承兑汇票为主要支付方式。公司委托研制收入主要通过承接各项军工科研项目实现。军工科研类项目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由军方部委制定的科研新项目,此类项目的科研经费由军方部委根据科研项目的进度阶段进行拨付;另外一类是由军工用户单位制定的科研项目,此类项目的科研经费由用户单位和公司协商议价确定,用户单位根据合同和项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付款。公司民品销售主要为系统类产品和器件类产品。民用系统类产品主要以矿用灭火抑爆系统产品为主。产品主要通过客户择优比选等方式实现产品销售,产品价格是公司与客户根据市场、成本等因素协商确定。
(4)研发模式
公司按照“装备一代、生产一代、研制一代、预研一代、探索一代”的研发思路,组织相关研发工作。“研制一代”主要集中于公司列装产品的升级换代,包括产品的性能提升、质量工程及下一代产品研发,“预研一代、探索一代”主要是公司根据产业发展方向和技术发展趋势,进行新型产品的预先探索和研究。公司预研产品主要采取与高校、研究所合作的方式进行,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跟踪前沿技术,解决技术来源,聚焦工程化及产品推广应用,最终实现产品列装。公司非常注重产品的研发质量,通过积极和用户沟通,明确研发项目的设计需求,同时在研发过程中,设置了包括设计评审、工程化评审、工艺评审、质量评审等一系列评审过程,在正式生产之前还需完成规定的一系列严格的验证试验,以确保研发质量。 公司把持续改进作为产品研发的质量目标,在产品正式列装之前,公司通过市场反馈、环境综合性检验等方式暴露产品缺陷,从而优化产品设计。公司积极参与产品标准制定工作,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充分了解产品功能、性能要求,以便在后期产品研制过程中指导产品设计。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技术先进性具体以高可靠实时探测技术、复杂环境下的火焰信息提取与识别技术、多信息融合与智能控制技术、温度与红外背景智能自适应补偿技术等核心技术为代表,公司运用核心技术对灭火抑爆系统进行优化设计,建立可靠的算法模型进行深度融合及综合处理,实现火焰探测、识别和控制的快速、精准和可靠。公司已获得工信部颁发的“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奖内容为某型坦克防护系统,以鼓励自主创新;获得工信部颁发的国家级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企业称号。
在技术创新驱动下,公司依靠核心技术已形成一系列技术成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19项(其中,1项已失效)。公司发明专利的数量和核心技术均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主体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2 | 灭火抑爆系统 |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19项(其中,1项已失效),实用新型专利120项,软件著作权26件,商标2项。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6,132,421.92 | 7,513,752.39 | -18.38 |
研发投入合计 | 6,132,421.92 | 7,513,752.39 | -18.38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9.41 | 11.65 | -2.24 |
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某三防通用采集驱动装置 | / | / | / | 在研 | 为陆上机动平台提供核生化集体防护,可针对不同陆上平台,构建超压式、送风式集体防护系统和保护性出入口,对放射性落下灰、化学毒剂、生物气溶胶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测报警和有效防护任务,确保机动平台舱室内乘载员正常作业,避免或减轻机动平台上人员、设备、物资等遭受核生化污染,兼顾人员出入功能及应急洗消能力;通过对国产传感器核心电路设计和模块集成的持续研发,以及对显示屏和整机抗电磁干扰融合设计,使三防通用采集驱动装置实现全国产化的同时,提高装置的电磁兼容性,提升平均无故障间隔时间,缩短平均修复时间,满足国内军事领域对维修性、维修性、电磁兼容性、信息化等需求,形成通用化、系列化产品。 | 国内领先 | 陆上机动平台 |
2 | 探测感知 | / | / | / | 在研 | 发动机舱火焰探测系统(含集成式和分体式)融合紫外和红外检测技术的 | 国内 | 小型、 |
申请数(个)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0 | 0 | 54 | 19 |
实用新型专利 | 0 | 5 | 121 | 120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0 | 0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26 | 26 |
其他 | 0 | 0 | 0 | 2 |
合计 | 0 | 5 | 201 | 167 |
技术研究 | 探测优势,通过微处理器分析、处理、判断采集的光谱信息,克服了测高灵敏度与误报的矛盾,是一款耐高温、高可靠、小型化、轻量化的火焰探测器,实时将火警信息及其相关状态信息传递给飞机;用于船舶或者航母上的防爆型复合火灾探测器,根据需求实时采集紫红外光电、压力、温度、视频和烟雾等信号,能够对发生的火焰进行预警及记录,并及时将现场情况传输给上位机,方便相关人员对于火情进行监控以及对于起火原因进行分析,做出相应处置。 | 领先 | 中大型飞机;船舶、航母等 | |||||
3 | 车内环境综合控制系统 | / | / | / | 在研 | 采用集中控制理念,通过对三防、空调、制氧装置进行模块化、集成化设计,大幅缩小环境控制装备的体积和重量,提升系统的集成度和智能化水平,提升三防防护能力、制冷、制热、制氧浓度等关键性能指标,满足新一代装备对环境控制的要求。 | 国内领先 | 某新型坦克及装甲 |
4 | 新型灭火抑爆系统 | / | / | / | 在研 | 通过对核心部(组)件及系统的持续研发、技术迭代升级,以及抗电磁脉冲设计,提升系统任务可靠度,提升平均无故障时间,满足军事装备需求。 | 国内领先 | 某新型坦克及装甲、两栖装备 |
5 | 核心器件国产化替代 | / | / | / | 在研 | 通过对核心器件产品的持续研发、拓展和技术迭代升级,使相关产品在特性、寿命等方面满足国内军事领域的需求,完全替代国外产品。 | 国内领先 | 航天航空装备 |
合计 | / | / | / | / | / |
情况说明
根据国防科工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对于涉密信息,在本报告中采用代称、打包或者汇总等方式进行了脱密处理。以上在研项目为研发项目的大类进行披露,预计总投资规模8,459.30万元,本期投入613.24万元,累计投入4,471.78万元。其中各分项目名称及金额存在泄漏国家秘密的风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免于披露相关项目的分项金额。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77 | 54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9.80 | 22.31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487.22 | 573.68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6.62 | 10.62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硕士研究生 | 6 | 7.79 |
本科 | 60 | 77.92 |
专科 | 11 | 14.29 |
合计 | 77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39 | 50.65 |
30-40岁(含30,不含40) | 18 | 23.38 |
40-50岁(含40,不含50) | 14 | 18.18 |
50-60岁(含50,不含60) | 6 | 7.79 |
合计 | 77 | 100.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研发与技术优势
公司自2006年组建灭火抑爆系统团队,建立灭火抑爆技术平台,从第一代点式热电偶探测器历经17年,通过技术创新,形成了高可靠实时探测技术、复杂环境下的火焰信息提取与识别技术、多信息融合与智能控制技术、温度与红外背景智能自适应补偿技术等核心技术,以及紫外应用技术、多光谱应用技术、红外应用技术、防漏报技术、防误报技术等领域的关键技术,技术储备较为丰富,拥有持续的科技创新能力。目前,公司军用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已批量列装军方多型重点武器装备,响应时间、抑爆时间等关键性能指标与国际同类产品相当。公司主要客户为军方整机单位,公司能够实现批量配套表明公司的军用灭火抑爆系统技术水平已得到军方客户的广泛认可。在技术创新的具体安排方面,依靠现有技术团队,公司计划进一步加大资金和人员投入,提高科技创新效果,实现内部资源融合,在已有基础的光电探测、智能识别、高速抑爆领域上继续坚持技术创新,在高性能紫外光探测器技术、系统智能化方面深入研究,以实现新的技术突破。
2、 市场优势
在军方组织的新型灭火抑爆系统统型招标中,根据竞争择优结果,经过某型系统实验样机的台架试验和某型系统常温地区实物样机装车适应性试验两个阶段的评标,最终确定了公司等三家企业为中标单位,公司在三家中标单位配套的装甲装备型号数量中排名第一。针对某采集驱动装置项目和某三防防护系统,公司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下属某集团公司持续合作,相关研发生产合
作顺利开展中。根据行业特征,重点型号武器装备的系统配套周期一般较长,基于保密性和安全性,军方通常情况下不会轻易更换配套厂商,除非未来军用灭火抑爆系统发生产品技术的颠覆性换代升级或已中标单位出现严重产品质量问题等情形。
3、 产品优势
公司军用灭火抑爆产品在军方组织的灭火抑爆系统产品统型招标中获得认可。在2019年10月国防科学技术成果鉴定中,公司参与研制的新型轻型坦克防护系统构成复杂、涉及专业领域广、研制难度大、研究成果创新性强,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同时公司在军用灭火抑爆系统核心器件线式温度传感器的制造技术方面具有较强优势,采用耐高温材料、两级防护结构以提高密封性和高温工作能力,寿命达到耐灼烧百次以上。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主要从事新型灭火抑爆系统、某三防通用采集驱动装置、高能航空点火放电器件、高精度熔断器件等产品研发、生产、销售。 公司主要产品为航空放电管、特种熔断器、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和三防采集驱动装置等,公司2023年上半年系统类产品实现营业收入4,553.53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39%;器件类产品实现营业收入1,584.8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3.05%。
2023年上半年,公司在确保完成用户生产任务的前提下,继续加大对某三防通用采集驱动装置、探测感知技术研究、车内环境综合控制系统、新型灭火抑爆系统、核心器件国产化替代及人防智能化管控系统等科研项目的研发投入和市场拓展。其中,某采集驱动装置项目,公司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下属某集团公司持续合作,相关研发生产合作顺利开展中;同时,公司基于2022年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下属某研究所就红紫外火焰探测器开发签订的《技术开发合同》,积极开展航空装备发动机舱火警系统的产品红紫外火焰探测器的研制,目前项目已完成立项工作,相关研制有序推进中。
公司积极开拓市场,加大民品业务的发展,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中标成都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人防指挥设备公开招标,中标金额126.08万元,中标数量1批。
公司将继续坚持“创新进取,自强不息;精益求精,军工报国”的企业经营宗旨,立足军队及相关用户需要,在现有技术积累之上,加大在新领域、新产品、新技术方向的拓展和投入,为公司未来发展夯实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产品和技术更新和迭代风险
我国军方型号研制需要满足严格的试验和检验要求,从立项研制到生产定型需要很长的时间,同时整个过程也具有不确定性。若公司未来研制的新产品以及所应用的武器装备产品没有通过鉴定并最终定型,或新产品的研发周期太长,同时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导致相关领域在未来可能会出现更具竞争力的产品和技术,如果公司未来无法跟上行业市场中产品与技术的更新迭代速度,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将可能被业内竞争者或潜在竞争者超越,从而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泄密及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当前公司多项产品和技术处于研发阶段,因此,核心技术人员稳定及核心技术保密对公司的发展尤为重要。一旦出现掌握核心技术的人员不稳定、核心技术信息不能保护、专利管理疏漏,导致核心技术流失,公司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生产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同时,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对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需求还在不断增加。如果公司不能吸引到业务快速发展所需的高端人才或者公司核心骨干人员流失,将对公司经营发展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对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存在依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向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下属各单位销售金额合计占营业收入比重较高,客户集中度较高。公司主要业务收入来源于军品销售,主要集中于国防工业军工装备中的综合防护领域。如果未来军工行业政策、国防预算发生变化,或军方主管部门对灭火抑爆系统的配套关系进行调整等,可能导致公司主要客户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对于公司灭火抑爆系统的采购减少甚至停止,将会使公司出现收入大幅下降风险,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收入来源依赖于军方招标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统型招标获取军方订单形成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较高。未来如果军方重新举行灭火抑爆系统招标,或者重新调整灭火抑爆系统配套关系,将可能导致公司订单下降、收入下滑甚至业绩不能持续,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产品单一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军用灭火抑爆系统应用于装甲车辆,在研产品应用领域也集中于装甲车辆,主要业绩来源领域较为单一。公司主要产品市场属于装甲车辆的细分市场,市场空间相对较小,业绩增长空间有限。如果未来公司现有其他定型产品和在研产品未能实现大量销售或军方主管部门对灭火抑爆系统的配套关系进行调整等,公司将可能面临军用灭火抑爆系统产品市场空间下滑以及自身收入下滑的情形,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部分产品尚未完成军品审价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尚未进行全部审价,且军方对新产品的价格审定过程可能较长,最终审定价格与暂定价格的差异幅度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的经营业绩在价格差异调整年度内出现波动,在审定价格相对暂定价格大幅向下调整的情况下,公司的经营业绩将会出现明显下降。
5、主要核心器件外购风险
公司紫外光电管存在外购情况,如果未来相关厂商不再供货、不能及时交货,或者交货质量存在重大问题,并且公司在短时间内无法保证自身配套能力,也无法获取其他稳定供货渠道,将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6、民品市场的开发风险
公司专注于军品业务的开发和市场拓展,民用产品实现销售较少。目前公司科研、生产、市场拓展以军品市场为主,公司存在民品市场的资源投入与回报不及预期的风险。
7、产品质量风险
如果未来公司在产品持续升级迭代、新产品开发过程中不能达到客户质量标准,甚至出现重大的产品质量问题,将可能导致产品暂停供应、客户合作关系停止、公司形象受损等多种不利情形,对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8、经营资质丧失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军工产品,根据相关规章制度,从事军品生产的企业需要取得法律、法规规定所必须的经营资 质或资格认证。公司目前具备从事军品生产的经营资质和资格认证,而相关经营资质或资格认证在一定时间后需要重新认证或者许可,如果未来公司不能继续取得上述经营资质或资格认证,公司将无法开展军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而对公司整体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9、国家秘密泄露风险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企事业单位,实行保密资格审查认定制度,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应当取得相应保密资格。目前公司已取得相应的保密资格。公司不能排除一些意外情况的发生导致有关国家秘密泄漏,进而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10、安全生产的风险
公司主要业务为军用灭火抑爆系统、某三防通用采集驱动装置、高能航空点火放电器件和高精度熔断器件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生产工艺过程中涉及到金属、陶瓷、玻璃等材料的焊接封接等操作,对生产人员的操作安全性要求较高。不排除未来公司可能因员工操作不谨慎、员工未按规程操作、设备老旧、工艺不完善和其他突发情况等因素而造成意外安全事故,从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三)财务风险
1、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公司享受了一定额度的税收优惠。如果未来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本
公司不再符合税收优惠的资格,将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2、应收款项数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计占总资产的比例16.09%,同时在货款结算时,由于总体单位终端产品验收程序复杂,一般结算周期较长,存在回款时间不确定的相关风险。如果未来国内外局势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其他不可预测因素,将有可能出现应收款项持续增加、回款不及时甚至坏账的情形,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委托研制项目收入波动的风险
公司委托研制收入主要通过承接各项军工科研项目实现。军工科研类项目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由军方部委制定的科研新项目,此类项目的科研经费由军方部委根据科研项目的进度阶段进行拨付;另外一类是由军工用户单位制定的科研项目,此类项目的科研经费由用户单位和公司协商议价确定。目前,公司委托研制项目收入均按照时点法确认收入,即委托研制合同在研制任务验收后,以合同金额在验收当期确认收入。委托研制项目收入确认金额大小取决于当期完成验收项目数量、规模等,如果未来委托研制项目周期较长或某一时段完成验收的项目数量较少、规模较小,则可能造成委托研制项目收入波动。
4、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综合毛利率虽有所下降,但处于较高水平。未来公司可能由于原材料价格、人力资源成本、产品收入结构、产品价格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综合毛利率产生波动,从而对公司综合盈利能力造成一定影响。
公司主要系统类产品需要军方审价,在军方未审价前,公司向客户交付的产品价格按双方协商的合同暂定价格入账,以军方审定价格作为最终销售价格。如未来主要系统类产品的审定价格与暂定价格存在较大差异,将对公司毛利率构成较大影响。同时由于军方审价进度无法准确预计,尚未军审定价的主要系统类产品存在未来年度集中确认价差的情形,也会对公司未来毛利率产生影响。未来系统类产品还存在因成本上升导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器件类产品的价格主要是通过公司与军方用户单位协商议价确定的,存在因销售价格下降、成本上升等因素导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四)行业风险
1、豁免披露信息可能影响投资者价值判断的风险
公司主要业务为军工业务,部分生产、销售和技术信息等属于国家秘密,不宜披露或直接披露。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公司对涉密信息采取豁免披露或脱密处理方式进行披露,对军品型号、规格、产能、产量、销量、军品科研生产任务、军工专业方向、涉军供应商及客户名称、军品合同等以脱密方式披露。公司已根据规定对半年报相关的涉密信息进行处理,不影响投资者对公司基本信息、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治理、行业地位、未来发展等方面的了解,对投资者决策判断不构成重大障碍,但上述部分信息豁免披露或脱密披露仍可能存在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判断,造成投资决策失误的风险。
(五)宏观环境风险
1、收入受国防军工计划与政策影响较大的风险
公司以配套军方武器装备为主,收入主要来自军工领域。受快速变化的国内外复杂形势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军方对武器装备的需求重点和优先考虑方向也在不断调整和变化,每年军方对于某些具体型号武器装备的生产和采购计划均可能有较大变化。如果未来国防军工的计划和政策发生变化,将可能导致公司的收入和业绩出现波动,如出现订单下滑,可能导致经营业绩在一定期间内明显下降。
(六)其他重大风险
1、募投项目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对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环境、可行性及预计收益论证主要基于当前的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环境,如果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产业政策和市场情况发生较大改变或受到其他不确定因素影响,或者公司的市场开拓不达预期以及其他预计事项进展不顺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可能会与预期存在差异,进而可能对公司的整体经营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2、股价波动的风险
公司上市后,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股票供需关系、国内外经济形势、国家宏观政策、市场心理以及其他不可预见事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具有不可预见性和波动性。
3、管理风险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规模已进一步提升,管理难度提升,对公司管理层的经营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度需要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需要更有效率。如果未来公司不能及时提高管理能力以满足业务扩张的需求,将对公司的整体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巨万里先生,其持有并控制公司43.08%的股份(未考虑战略配售及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持股情况),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决策、人事安排、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和对外投资等重大决策具有重大影响。虽然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从制度安排上避免实际控制人或大股东操纵现象的发生,但在公司利益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如果实际控制人不恰当地行使其表决权,则可能影响甚至损害公司及公众股东的利益。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详见本节“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65,170,135.90 | 64,472,955.07 | 1.08 |
营业成本 | 23,991,304.79 | 20,064,200.73 | 19.57 |
销售费用 | 2,825,308.89 | 2,797,112.29 | 1.01 |
管理费用 | 11,334,685.99 | 10,265,213.55 | 10.42 |
财务费用 | -671,052.18 | -724,516.52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6,132,421.92 | 7,513,752.39 | -18.3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83,452.59 | 93,699,944.55 | -97.4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897,876.17 | -98,716,020.97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573,723.62 | -79,264,709.40 | 不适用 |
税金及附加 | 1,143,866.15 | 520,339.42 | 119.83 |
其他收益 | 1,578,630.52 | 1,063,922.06 | 48.38 |
信用减值损失 | -4,189,729.92 | -670,893.21 | 不适用 |
营业外收入 | 8,327,075.29 | 2,001,746.79 | 315.99 |
营业外支出 | 11,617.23 | 16,994.66 | -31.64 |
本期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08%,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19.57%,主要系军品收入不再享受免税政策,导致在业务量上升的情况下,确认的收入减少,毛利率下降。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97.46%,主要系2022年整机厂订单量下滑影响,公司2022年发货减少、同时收到的票据减少,导致2023年上半年到期票据减少即解汇现金流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赎回理财产品的金额较多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上期偿还了贷款以及支付股利,导致上期筹资活动支出较高所致。
税金及附加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期增长119.83%,主要系去年上半年存在增值税留抵退税抵减税金及附加所致。
其他收益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了48.38%,主要系本期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本期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变化所致。
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15.99%,主要系本期收到的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营业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31.64%,主要系本期处置的非流动资产减少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款项 | 118,688,739.18 | 13.07 | 66,521,319.83 | 7.60 | 78.42 | 系主要客户回款集中在下半年,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余额较高所致。 |
应收票据 | 14,712,193.30 | 1.62 | 46,364,613.67 | 5.30 | -68.27 | 系主要客户多在下半年回款,报告期内收到的应收票据较少所致。 |
预付款项 | 609,926.62 | 0.07 | 416,306.08 | 0.05 | 46.51 | 系报告期内公司订单增加,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899,673.02 | 0.10 | 354,425.11 | 0.04 | 147.56 | 系报告期内员工备用金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79,464.11 | 0.01 | 215,405.94 | 0.02 | -63.11 | 系报告期内应收未收增值税减少所致。 |
在建工程 | 9,216,460.86 | 1.02 | 460,749.60 | 0.05 | 1,900.32 | 系报告期内募投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2,403,463.81 | 0.26 | 5,363,443.56 | 0.61 | -55.19 | 系上期末计提2022年年终奖所致。 |
应交税费 | 2,489,548.25 | 0.27 | 7,073,248.41 | 0.81 | -64.80 | 系上年期末包含缓交企业所得税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14,281,279.28 | 1.57 | 2,739,446.20 | 0.31 | 421.32 | 系收到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所致。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账目价值(元) | 首先原因 |
货币资金 | 302,850.95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应收款项融资 | 12,200,000.00 | 应收票据质押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3月3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2023年3月4日 |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4月14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2023年4月15日 |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15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2023年5月16日 |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马毅 | 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离任 |
陈从禹 |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选举 |
黎明 | 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离任 |
柳锦春 |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选举 |
兰先金 | 副总经理 | 离任 |
侯光莉 | 第一届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杨芹芹 | 第二届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何敏 | 第一届监事会外部监事 | 离任 |
王燕 | 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 选举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巨万里先生、杨有新先生、张超先生、陈建先生、陈从禹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任世驰先生、祁康成先生、柳锦春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张晴女士、王燕女士担任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张超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陈建先生、陈从禹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侯光莉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杨芹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3.公司换届选举完成后,因任期届满马毅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黎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何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外部监事,侯光莉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兰先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 |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告》(公告编号:2023-036)。 |
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1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
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1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
2023年6月27日,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9.59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设置有4套环境治理设备设施,针对存在有环境污染场所,分别是采用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布袋式吸附、滤筒式吸附以及活性炭吸附设施,每日由专人对环境治理设施进行检查,保证 设备正常运行。公司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每年 10 月对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我司年度环境监测,全部合格。
公司2020年制定了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确定公司环境风险级别为一般-大气(Q0)、一般-水(Q0),并定期进行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的演练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公司在产品研发、测试过程中产生极少量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及噪音,公司一直坚持节能降耗,践行绿色办公。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巨万里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下同)的首次发行上市前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遵循前述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半年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3、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4、本人同时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股份锁定的其他规定。如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不同意见,本人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 | 2020年10 月10日,自 公司上 市之日起36 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巨万珍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首次发行上市前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同时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股份锁定的其他规定。如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不同意见,本人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 2020年11 月13日,自公司上 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张超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下同)的首次发行上市前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遵循前述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半年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3、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自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人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4、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5、本人同时将 | 2020年10 月10日,担任董监高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股份锁定的其他规定。如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不同意见,本人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陈建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下同)的首次发行上市前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遵循前述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半年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3、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自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人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4、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5、本人同时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股份锁定的其他规定。如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不同意见,本人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 2020年10 月10日,担任董监高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马毅、张晴、李慧海、兰先金、陈从禹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下同)的首次发行上市前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遵循前述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半年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3、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4、本人同时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股份锁定的其他规定。如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不同意见,本人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 2020年10月10日,担任董监高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刘斌、罗元林、杨海燕、杨德志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首次发行上市前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自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人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3、本人同时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股份锁定的其他规定。如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不同意见,本人同意按 | 2020年10月10日, 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巨万里 | 1、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持有的公司股票。2、限售期限届满后,本人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减持。如本人在限售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3、本人在限售期限届满后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股份,则本人由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若对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并赔偿因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给公司或其他股东因此造成的损失。 | 2020年10月10日,限售期限届满后2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张超 | 1、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持有的公司股票。2、限售期限届满后,本人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减持。如本人在限售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3、本人在限售期限届满后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股份,则本人由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若对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并赔偿因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给公司或其他股东因此造成的损失。 | 2020年10月10日,限售期限届满后2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巨万珍 | 1、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持有的公司股票。2、限售期限届满后,本人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减持。如本人在限售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3、本人在限售期限届满后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股份,则本人由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若对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并赔偿因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给公司或其他股东因此造成的损失。 | 2020年9月18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巨万里 |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本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最近一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以下简称为“启动条件”),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及本承诺内容、依照以下法律程序实施具体的稳定股价措施。1、本人承诺根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内容,在启动稳定股价方案条件后,向董事会提出增持股份方案:2、本人承诺: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增持股票,增持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单次及/或连续12个月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后现金分红的20%,增持股份方案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所增持的股份。3、本人在公司就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将对公司稳定股价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4、本人未履行增持股票义务,本人不可撤销地授权公司将公司股份总数2%乘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价格(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则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的金额从当年及以后年度公司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予以扣留并归公司所有。 | 2020年10月10日,自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巨万里、杨有新、马毅、张超、陈建、黎明、祁康成、任世驰、兰先金、陈从禹、王翰 | 1、本人承诺根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内容,在启动稳定股价方案条件后,向董事会提出增持股份方案:2、本人承诺: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增持股票,增持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本人上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的30%,但不超过本人上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的总和,承担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稳定股价增持义务的连带责任。3、本人在公司就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将对公司稳定股价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4、如本人未履行增持股票义务,本人不可撤销地授权公司扣减其应向本人支付的扣除当地最低工资水平后的全年报酬。 | 2020年10月10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巨万里 | 1、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就公司存在上述重大信息披露瑕疵作出有法律效力的决定或认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或中国证监会等有权机关要求的其他期限内)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机关的要求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首次 | 2020年12月24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公开发行的价格。2、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认定后,本人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巨万里、杨有新、马毅、张超、陈建、黎明、祁康成、任世驰、张晴、何敏、李慧海、兰先金、 | 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认定后,本人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对公司承担的赔偿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2020年10月10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陈从禹、王翰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巨万里 | 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若公司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0 年10 月10 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巨万里 | 1、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公司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2、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3、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至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内持续有效。 | 2020 年10 月10 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巨万里、 杨有新、 马毅、张 超、陈 建、黎 明、祁康 | 1、本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积极推动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完善薪酬制度,使之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7、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至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持续有效。 | 2020 年10 月10 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成、任世 驰、兰先 金、陈从 禹、王翰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巨万里、 杨有新、 马毅、张 超、陈 建、黎 明、祁康 成、任世驰、张 晴、何 敏、 | 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如本人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除外),本人将采取如下措施:1、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向公司和投资者提出用新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变更方案时,本人将回避表决;3、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4、若因本人未履行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5、若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积 | 2020 年10 月10 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李慧 海、兰先 金、陈从 禹、王翰 | 极采取变更承诺、补充承诺等方式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 因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保荐机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0 年10 月10 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四川华信 (集团) 会计师事 务所(特 殊普通合 伙) | 如果本所在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工作期间未能 勤勉尽责,导致由本所制作、出具的验资报告、验资复核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并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在该等事实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生效判决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后,且本所因此要承担责任的,本所将本着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督促公司及其他过错方一并对投资者已经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调解等方式依法进行赔偿,但本所能够证明自身没有过错的除外。 | 2020 年10 月10 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 务所 | 本所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如果本所在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工作期间未能勤勉尽责,导致本所制作、出具的法律文件对重大事件作出与客观事实、真相相违背或不一致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并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生效判决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后, | 2020 年10 月10 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且本所因此要承担责任的,本所将本着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自行并督促公司及其他过错方一并对投资者已经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调解等方式依法进行赔偿,但本所能够证明自身没有过错的除外。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国众联资 产评估土 地房地产 估价有限 公司 | 本机构为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机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0 年10 月10 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巨万里、杨有新、马毅、张超、陈 建、黎 明、祁康 成、任世 驰、 | 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2017年修改)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保护上市公司公众股股东权益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监管部门各项规章及工作指引,确保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发生占用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金的情形。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无条件承担由此引致的一切法律责任。 | 2020 年10 月10 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兰先 金、陈从 禹、王翰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巨万里、 杨有新、 马毅、张 超、陈 建、黎 明、祁康 成、任世 驰、兰先 金、陈从 禹、王 翰、吴兆 方 | 1、本人已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律师及会计师提供了报告期内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与公司之间已经发生的全部关联交易情况,且其相应资料是真实、完整的,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2、本人将尽量减少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属必要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促使该等交易严格遵守公司公司章程及其他规定 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依法及时予以披露; 3、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公司向本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对因此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5、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至本人担任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期间内持续有效。 | 2020 年10 月10 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 | 解决关联 | 巨万珍 | 1、本人已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律师及会计师提 | 2020 年9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交易 | 供了报告期内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与公司之间已经发生的全部关联交易情况,且其相应资料是真实、完整的,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2、本人将尽量减少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属必要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促使该等交易严格遵守公司公司章程及其他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依法及时予以披露; 3、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公司向本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对因此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5、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至本人担任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期间内持续有效。 | 月 18日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巨万里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的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同业竞争的情形。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包含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下同)现在或将来均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单独或与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支持第三方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其他形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 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 如果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现任何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新业务机会,应立即书面通知公司 及其控制的企业,并尽力促使该业务 | 2020 年10 月10 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巨万里 | 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被有关劳动社会保障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定须为其员工补缴在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要求公司或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补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或者受到有关主管部门处罚,本人将承担公司及下属全资或 控股子公司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保证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 2020 年10 月9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本人承诺,在未来的经营过程中,不采用商业贿赂手段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包括但不限于:1、不以金钱方式(包括现金、赠与银行卡、赠与有价证券,如购物卡、提货单、娱乐场所会员卡、打折卡、代币券证 券)贿赂交易对方的业务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等与购销业务签订、履行等相关的人员。2、不以实物方式(包括赠送或借予家电、设备、健身 器材、汽车、住房等实物)贿赂交易对方的相关人员。3、不以消费方式(包括娱乐消费、旅游、国内或国外考察等方式)贿赂交易对方的相关人员。4、不以其他任何方式(包括以朋友名义提供各种好处、活动抽奖、赌博等方式)贿赂交易对方的相关人员。 | 2020 年10 月10 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巨万里 | 本人作为天微电子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有关事项做出如下说明与承诺:1、公司在2001年8月设立时,巨人通讯、祁康成分别持有的公司股权均为代本人持有,上述股权代持关系己分别于2004 年10月及2005年4月两次股权转让后解除。本人目前持有的公司股权不存在委托持股、代持或其他权利安排的情况。2、公司及其子公司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成国用(2008)第367号)、《不动产 权证书》(川(2020)双流区不动产权第0013265号)土地上的房屋均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登记。本人承诺,若因房屋建筑物产权瑕疵导致公司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并导致生产经营受影响,本人将无条件全额承担公司因房屋建筑物产权瑕疵所造成的损失。3、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4、本函之内容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法律责任。5、本人确认本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均为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6、本函为不可撤销之承诺,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 2020 年10 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巨万里 | 1、天微电子自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业务以来,一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效防范国家秘密的泄露风险。2、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业务。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除根据相关规定需要豁免披露或脫密处理后进行披露的信息 | 2021 年5月 26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外,发行人不存在以保密为由规避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3、发行人本次上市申报文件中的内容均是公开和允许披露的事项,内容属实,不存在泄露国家秘密的风险;4、发行人已经并能持续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保密义务。5、根据国家保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人已经逐项审阅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文件,确认本次发行上市和信息披露文件内容不存在泄露国家秘密的情形,本人已履行且能够持续履行保密义务并将就此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巨万里、 杨有新、 马毅、张 超、陈 建、黎 明、祁康 成、任世 驰、张 晴、何 敏、李慧 | 公司自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以来,一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效防范国家秘密的泄露风险。2、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业务。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除根据相关规定需要豁免披露或脱密处理后进行披露的信息外,发行人不存在以保密为由规避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3、发行人本次上市申报文件中的内容均是公开和允许披露的事项,内容属实,不存在泄露国家秘 密的风险。4、发行人已经并能持续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保密义务。5、发行人历史上未曾发生过失泄密事件,也不存在因违反保密法律法规而 收到处罚的情形。6、根据国家保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已经逐项审阅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文件,确认本次发行上市申请和信息披露文件内容不存在泄露国家秘密的情形,本人已履行且能够持续履行保密义务并将就此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 2021 年5月 26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海、兰先 金、陈从 禹、王翰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巨万里 | 一、本人保证严格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有关规定。二、本人保证严格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和通知等有关要求。三、本人保证严格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其他业务规则、规定和通知等。四、本人保证严格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五、本人保证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股东权利,不损害并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单位不损害上市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一)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要求上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二)不通过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侵害上市公司财产权利,谋取上市公司商业机会和核心技术;(三)不利用上市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谋取利益,不以任何方式泄漏有关上市公司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不从事内幕交易、短线交易和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四)不以任何方式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上市公司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机构独立;(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不以 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六)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以任何方式要求或者协助上市公司隐瞒重要信息。六、本人承诺促使上市公司严格遵守科学伦理规范,尊重科学精神,恪守应有的价值观念、社会责任和行为规范,发挥科学技术的正面效应。七、本人保证严格履行本人作 | 2021 年7月 23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出的与上市公司相关的各项承诺,不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八、本人保证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九、本人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包括及时、如实地答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本人提出的任何问题,及时提供《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当报送的资料及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的正本或者副本,并出席本人被要求出席的任何会议,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的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等;十、本人授权上海证券交易所将本人提供的声明与承诺资料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十一、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和保证,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十二、本人因履行本承诺而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生争议提起诉讼时,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张超、陈 建、陈从禹 | 一、本人在履行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时,将遵守并促使本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有关规定,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二、本人在履行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时,将遵守并促使本公司 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和通知等有关要求;三、本人在履行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时,将遵守并促使本公司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其他业务规则、规定和通知等;四、本人在履行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时,将遵守并促使本公司遵守公司章程;五、本人在履行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时,将及时向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公司经营和财务等方面出现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六、本人作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 | 2021 年7月 23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员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包括及时、如实地答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本人提出的任何问题,及时提供《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当报送的资料及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的正本或者副本,并出席本人被要求出席的任何会议,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的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等;七、本人授权上海证券交易所将本人提供的声明与承诺资料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八、本人将按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业务培训;九、本人如违反上述承 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十、本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如果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生争议提起诉讼时,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住所地 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巨万里、杨有新、张超、陈建、祁康成、任世驰 | 一、本人在履行上市公司董事的职责时,将遵守并促使本公司和本人的授权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有关规定,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二、本人在履行上市公司董事的职责时,将遵守并促使本公司和本人的授权人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和通知等有关要求;三、本人在履行上市公司董事的职责时,将遵守并促使本公司和本人的授权人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其他业务规则、规定和通知等;四、本人在履行上市公司董事的职责时,将遵守并促使本公司和本人的授权人遵守公司章程;五、本人作为上市公司董事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包括及时、如实地答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本人提出的任何问题,及时提供《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当报送的资料及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的正本或者副本,并出席本人被要求出席的任何会议,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的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等;六、本人授权上海证券交易所将本人提供的声明与承诺资料向中国证监会报告;七、本人将按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专业培训;八、本人如违反上 | 2021年7月23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九、本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如果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生争议提起诉讼时,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张超、陈建、张晴、李慧海、陈从禹 | 1、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本人自愿承诺自2022年10月12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南京皓海间接持有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和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汝州市浩瀚悦诚信息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所得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2、若本承诺函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调整。3、若因本人违反本承诺函项下承诺内容而导致公司及其他股东受到损失,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上述不减持股份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 2022年10月12日起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7月26日 | 561,800,000.00 | 508,544,032.21 | 520,125,600.00 | 508,544,032.21 | 133,876,449.09 | 26.33 | 11,537,183.48 | 2.27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报告期内是否实现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新型 | 生产 | 不适用 | 首次公 | 2021 | 否 | 168,84 | 165,08 | 10,509, | 6.37 | 2024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 |
灭火抑爆系统升级项目 | 建设 | 开发行股票 | 年7月26日 | 2,300.00 | 2,710.89 | 778.12 | 年7月30日 | 用 | |||||||||
高可靠核心元器件产业化项目 | 生产建设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7月26日 | 否 | 142,963,100.00 | 139,779,759.60 | 2,891,361.56 | 2.07 | 2024年7月30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天微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7月26日 | 否 | 88,320,200.00 | 86,353,585.81 | 3,147,333.50 | 3.64 | 2024年7月30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7月26日 | 否 | 120,000,000.00 | 117,327,975.91 | 117,327,975.91 | 100.00 | 2024年7月30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3月23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净收益4,285,044.11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上述购买投资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33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受托机构 | 产品名称 | 金额(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期收益率(%)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银河路支行 | 对公结构性存款20231871 CSDPY20231871 | 70,000,000.00 | 2023/5/19 | 2023/8/21 | 1.3-3.06 |
对公结构性存款20231916 CSDPY2023916 | 5,000,000.00 | 2023/6/8 | 2023/9/8 | 1.1-2.25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区间累积92天结构性存款 SCD00030 | 30,000,000.00 | 2023/5/11 | 2023/8/11 | 1.8-2.88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94天结构性存款 NCD01315 | 20,000,000.00 | 2023/5/26 | 2023/8/28 | 1.85-2.95 |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区间累积92天结构性存款 SCD00037 | 80,000,000.00 | 2023/6/19 | 2023/9/19 | 1.8-2.83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支行 |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4491期 C23WY0116 | 110,000,000.00 | 2023/4/5 | 2023/7/6 | 1.30-2.65-3.05 |
共赢智信利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0061期C23VL0109 | 15,000,000.00 | 2023/4/24 | 2023/7/25 | 1.30-2.65-3.05 | |
合计 | / | 330,000,000.00 | / | / | / |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升级项目”、“高可靠核心元器件产品产业化项目”和“天微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延期至2024年7月30日。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9,207,741 | 49.01 | 690,022 | 690,022 | 39,897,763 | 49.87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 | 39,207,741 | 49.01 | 690,022 | 690,022 | 39,897,763 | 49.87 |
股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1,000,000 | 1.25 | -175,100 | -175,100 | 824,900 | 1.03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38,207,741 | 47.76 | 865,122 | 865,122 | 39,072,863 | 48.84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40,792,259 | 50.99 | -690,022 | -690,022 | 40,102,237 | 50.13 | |||
1、人民币普通股 | 40,792,259 | 50.99 | -690,022 | -690,022 | 40,102,237 | 50.13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80,000,000 | 100.00 | 80,000,000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通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34,596股,占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的比例为1.7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2023年6月28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将公司865,122股股份性质由无限售流通股变更为限售流通股。2023年6月28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过户登记确认书》,已于2023年6月27日将865,122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过户至4名激励对象的证券账户并完成登记确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股份性质变更暨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进展公告》和2023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巨万里 | 33,832,590 | 0 | 629,816 | 34,462,406 | 股权激励 | 2024年6月28日 |
张超 | 0 | 0 | 140,603 | 140,603 | 股权激励 | 2024年6月28日 |
陈建 | 0 | 0 | 50,508 | 50,508 | 股权激励 | 2024年6月28日 |
陈从禹 | 0 | 0 | 44,195 | 44,195 | 股权激励 | 2024年6月28日 |
合计 | 33,832,590 | 0 | 865,122 | 34,697,712 | / | / |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6,995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巨万里 | 629,816 | 34,462,406 | 43.08 | 34,462,406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张超 | 140,603 | 4,989,713 | 6.24 | 140,60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巨万珍 | 0 | 4,375,151 | 5.47 | 4,375,15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成都爱航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盈创德弘航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3,489 | 2,049,452 | 2.56 | 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石敬 | 26,709 | 1,363,628 | 1.70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中金公司-招商银行-中金公司天微电子1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644,410 | 1,255,590 | 1.57 | 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四川威比特投资有限公司 | -284,084 | 1,039,460 | 1.30 | 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0 | 1,000,000 | 1.25 | 1,000,000 | 175,1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南京皓海越信息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284,000 | 747,772 | 0.93 | 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郭碧英 | -617,988 | 721,621 | 0.90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张超 | 4,849,110 | 人民币普通股 | 4,849,110 | |||||||
成都爱航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盈创德弘航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49,452 | 人民币普通股 | 2,049,452 | |||||||
石敬 | 1,363,628 | 人民币普通股 | 1,363,628 | |||||||
中金公司-招商银行-中金公司天微电子1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255,59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55,590 | |||||||
四川威比特投资有限公司 | 1,039,46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39,460 | |||||||
南京皓海越信息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747,772 | 人民币普通股 | 747,772 | |||||||
郭碧英 | 721,621 | 人民币普通股 | 721,621 | |||||||
丁丑生 | 624,379 | 人民币普通股 | 624,379 | |||||||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569,474 | 人民币普通股 | 569,474 | |||||||
兰先金 | 500,003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003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截止2023年6月30日,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69,474,持股比例为0.71%。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在前10名股东中,巨万珍与巨万里系姐弟关系;巨万里、 张超分别持有南京皓海0.13%、18.50%的出资额;巨万里在中金公司-招商银行-中金公司天微电子1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持有比例为95.65%。 除上述情况之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巨万里 | 34,462,406 | 2024-07-31 | 0 | 首发前股份及股权激励 |
2 | 巨万珍 | 4,375,151 | 2024-07-31 | 0 | 首发前股份 |
3 | 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 | 2023-07-31 | 0 | 战略配售 |
4 | 张超 | 140,603 | 2024-06-28 | 0 | 股权激励 |
5 | 陈建 | 50,508 | 2024-06-28 | 0 | 股权激励 |
6 | 陈从禹 | 44,195 | 2024-06-28 | 0 | 股权激励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10名有限售条件股东中,巨万珍与巨万里系姐弟关系;除上述情况之外,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的名称 | 约定持股起始日期 | 约定持股终止日期 |
中金公司-招商银行-中金公司天微电子1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021年7月30日 | 不适用 |
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2021年7月30日 | 不适用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说明 | (1)中金公司-招商银行-中金公司天微电子1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月不转出; (2)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月不转出;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 | 增减变动原因 |
增减变动量 | |||||
巨万里 | 董事长 | 33,832,590 | 34,462,406 | 629,816 | 股权激励 |
张超 | 总经理、董事 | 4,849,110 | 4,989,713 | 140,603 | 股权激励 |
陈建 | 副总经理、董事 | 437,565 | 488,073 | 50,508 | 股权激励 |
陈从禹 | 副总经理、董事 | 125,375 | 169,570 | 44,195 | 股权激励 |
马毅 | 董事(离任) | 441,176 | 356,882 | -84,294 | 减持 |
四川威比特 | 公司离任董事马毅先生持股50%,且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 1,323,544 | 1,039,460 | -284,084 | 减持 |
李慧海 | 监事 | 14,706 | 11,030 | -3,676 | 通过南京皓海减持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已解锁股份 | 未解锁股份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巨万里 | 董事长 | 0 | 629,816 | 0 | 629,816 | 629,816 |
张超 | 总经理、董事 | 0 | 140,603 | 0 | 140,603 | 140,603 |
陈建 | 副总经理、董事 | 0 | 50,508 | 0 | 50,508 | 50,508 |
陈从禹 | 副总经理、董事 | 0 | 44,195 | 0 | 44,195 | 44,195 |
合计 | / | 0 | 865,122 | 0 | 865,122 | 865,122 |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21,879,255.29 | 141,955,370.25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465,000,000.00 | 440,000,000.00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14,712,193.30 | 46,364,613.67 |
应收账款 | 七、5 | 118,688,739.18 | 66,521,319.83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12,630,000.00 | 14,000,000.00 |
预付款项 | 七、7 | 609,926.62 | 416,306.0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899,673.02 | 354,425.1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85,040,796.50 | 83,836,468.95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79,464.11 | 215,405.94 |
流动资产合计 | 819,540,048.02 | 793,663,909.83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8,777,795.63 | 8,998,320.29 |
固定资产 | 七、21 | 53,621,361.03 | 56,874,020.67 |
在建工程 | 七、22 | 9,216,460.86 | 460,749.6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七、26 | 5,591,773.87 | 5,721,747.55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4,494,433.11 | 5,147,871.4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4,739,881.84 | 4,314,603.0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1,772,54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8,214,246.34 | 81,517,312.61 | |
资产总计 | 907,754,294.36 | 875,181,222.4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9,113,968.00 | 9,210,894.59 |
应付账款 | 七、36 | 24,537,455.93 | 22,398,671.89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5,816,081.41 | 4,552,434.1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2,403,463.81 | 5,363,443.56 |
应交税费 | 七、40 | 2,489,548.25 | 7,073,248.41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4,281,279.28 | 2,739,446.2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5.13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76,662.16 | 140,769.19 |
流动负债合计 | 58,818,458.84 | 51,478,907.94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8,100,000.00 | 8,100,000.0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18,810,074.78 | 19,351,689.8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6,910,074.78 | 27,451,689.80 | |
负债合计 | 85,728,533.62 | 78,930,597.7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80,000,000.00 | 8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557,621,798.96 | 569,374,447.85 |
减:库存股 | 七、56 | 31,743,572.16 | 41,317,295.78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七、58 | 422,575.41 | |
盈余公积 | 七、59 | 29,867,109.20 | 27,146,074.38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85,857,849.33 | 161,047,398.2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22,025,760.74 | 796,250,624.70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22,025,760.74 | 796,250,624.7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907,754,294.36 | 875,181,222.44 |
公司负责人:张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光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晓波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20,927,277.83 | 141,886,978.7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65,000,000.00 | 440,0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4,712,193.30 | 46,364,613.67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118,688,739.18 | 66,521,319.83 |
应收款项融资 | 12,630,000.00 | 14,000,000.00 | |
预付款项 | 609,926.62 | 416,306.08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1,516,806.66 | 759,803.8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85,040,796.50 | 83,836,468.95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79,464.11 | 215,070.01 | |
流动资产合计 | 819,205,204.20 | 794,000,561.13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11,390,000.00 | 11,39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7,364,585.87 | 7,510,604.21 | |
固定资产 | 53,621,361.03 | 56,874,020.67 | |
在建工程 | 9,216,460.86 | 460,749.6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5,591,773.87 | 5,721,747.55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494,433.11 | 5,147,871.4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739,881.84 | 4,314,603.0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772,54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8,191,036.58 | 91,419,596.53 | |
资产总计 | 917,396,240.78 | 885,420,157.6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9,113,968.00 | 9,210,894.59 | |
应付账款 | 24,518,375.93 | 22,226,951.89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5,099,595.42 | 4,298,161.32 | |
应付职工薪酬 | 2,403,463.81 | 5,363,443.56 | |
应交税费 | 2,489,128.76 | 6,975,451.17 | |
其他应付款 | 24,160,279.26 | 12,618,446.2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5.13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112,152.93 | 139,915.56 | |
流动负债合计 | 67,896,964.11 | 60,833,264.29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8,100,000.00 | 8,100,000.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8,810,074.78 | 19,351,689.8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6,910,074.78 | 27,451,689.80 | |
负债合计 | 94,807,038.89 | 88,284,954.0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80,000,000.00 | 8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57,621,798.96 | 569,374,447.85 | |
减:库存股 | 31,743,572.16 | 41,317,295.78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422,575.41 | ||
盈余公积 | 29,867,109.20 | 27,146,074.38 | |
未分配利润 | 186,421,290.48 | 161,931,977.1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22,589,201.89 | 797,135,203.5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917,396,240.78 | 885,420,157.66 |
公司负责人:张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光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晓波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65,170,135.90 | 64,472,955.07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65,170,135.90 | 64,472,955.07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4,756,535.56 | 40,436,101.86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23,991,304.79 | 20,064,200.73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143,866.15 | 520,339.42 |
销售费用 | 七、63 | 2,825,308.89 | 2,797,112.29 |
管理费用 | 七、64 | 11,334,685.99 | 10,265,213.55 |
研发费用 | 七、65 | 6,132,421.92 | 7,513,752.39 |
财务费用 | 七、66 | -671,052.18 | -724,516.52 |
其中:利息费用 | 165,258.33 | ||
利息收入 | 675,264.49 | 894,519.71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578,630.52 | 1,063,922.0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5,492,849.95 | 7,089,736.7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4,189,729.92 | -670,893.21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91,467.36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59,393.67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3,203,883.53 | 31,579,012.44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8,327,075.29 | 2,001,746.79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1,617.23 | 16,994.66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1,519,341.59 | 33,563,764.57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3,987,855.69 | 5,256,147.93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7,531,485.90 | 28,307,616.64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7,531,485.90 | 28,307,616.64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7,531,485.90 | 28,307,616.64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
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7,531,485.90 | 28,307,616.64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7,531,485.90 | 28,307,616.64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503 | 0.3538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503 | 0.3538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张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光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晓波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64,653,444.82 | 64,004,980.63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23,916,798.44 | 19,977,276.69 |
税金及附加 | 1,102,528.86 | 482,065.23 | |
销售费用 | 2,825,308.89 | 2,797,112.29 | |
管理费用 | 11,275,346.45 | 10,204,556.41 | |
研发费用 | 6,132,421.92 | 7,513,752.39 | |
财务费用 | -671,401.10 | -725,450.77 | |
其中:利息费用 | 165,258.33 | ||
利息收入 | 674,694.41 | 894,337.46 | |
加:其他收益 | 1,578,630.52 | 3,063,922.0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5,492,849.95 | 7,089,736.7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189,729.92 | -671,528.91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91,467.36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9,393.67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2,862,724.55 | 33,297,191.92 |
加:营业外收入 | 8,327,075.29 | 1,746.79 | |
减:营业外支出 | 481.97 | 16,994.66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1,189,317.87 | 33,281,944.05 | |
减:所得税费用 | 3,978,969.69 | 5,252,675.65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7,210,348.18 | 28,029,268.40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7,210,348.18 | 28,029,268.40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7,210,348.18 | 28,029,268.40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张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光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晓波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0,106,807.01 | 141,868,428.41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14,003,773.90 | 6,530,603.4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4,110,580.91 | 148,399,031.8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7,228,109.01 | 23,625,228.08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9,000,811.23 | 18,567,172.7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5,717,508.07 | 3,991,259.6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2) | 9,780,700.01 | 8,515,426.8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1,727,128.32 | 54,699,087.2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83,452.59 | 93,699,944.5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953,000,000.00 | 775,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492,849.95 | 7,089,736.7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84,365.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58,492,849.95 | 782,574,101.7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390,726.12 | 4,290,122.6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78,000,000.00 | 877,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88,390,726.12 | 881,290,122.6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897,876.17 | -98,716,020.9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3,702,170.33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 |
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702,170.33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9,264,709.4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6) | 4,128,446.7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128,446.71 | 79,264,709.4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573,723.62 | -79,264,709.4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7,940,699.96 | -84,280,785.8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9,517,104.30 | 180,412,520.4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1,576,404.34 | 96,131,734.59 |
公司负责人:张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光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晓波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0,013,017.01 | 141,726,468.41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490,339.08 | 6,447,337.8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2,503,356.09 | 148,173,806.2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6,789,269.01 | 19,973,385.28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8,970,157.59 | 20,929,944.7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5,475,351.86 | 3,958,568.6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768,711.01 | 9,642,280.6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1,003,489.47 | 54,504,179.2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99,866.62 | 93,669,627.0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953,000,000.00 | 775,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492,849.95 | 7,089,736.7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 484,365.00 |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58,492,849.95 | 782,574,101.7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390,726.12 | 4,290,122.6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78,000,000.00 | 877,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88,390,726.12 | 881,290,122.6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897,876.17 | -98,716,020.9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3,702,170.33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702,170.33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9,264,709.4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128,446.7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128,446.71 | 79,264,709.4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573,723.62 | -79,264,709.4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8,824,285.93 | -84,311,103.3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9,448,712.81 | 180,357,947.5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0,624,426.88 | 96,046,844.20 |
公司负责人:张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光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晓波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0,000,000.00 | 569,374,447.85 | 41,317,295.78 | 27,137,470.26 | 160,969,961.17 | 796,164,583.50 | 796,164,583.5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8,604.12 | 77,437.08 | 86,041.20 | 86,041.20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0,000,000.00 | 569,374,447.85 | 41,317,295.78 | 27,146,074.38 | 161,047,398.25 | 796,250,624.70 | 796,250,624.7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752,648.89 | -9,573,723.62 | 422,575.41 | 2,721,034.82 | 24,810,451.08 | 25,775,136.04 | 25,775,136.0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7,531,485.90 | 27,531,485.90 | 27,531,485.9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752,648.89 | -9,573,723.62 | -2,178,925.27 | -2,178,925.2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 |
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964,955.21 | -9,573,723.62 | 11,538,678.83 | 11,538,678.83 | |||||||||||
4.其他 | -13,717,604.10 | -13,717,604.10 | -13,717,604.10 | ||||||||||||
(三)利润分配 | 2,721,034.82 | -2,721,034.8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721,034.82 | -2,721,034.82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
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422,575.41 | 422,575.41 | 422,575.41 | ||||||||||||
1.本期提取 | 670,000.00 | 670,000.00 | 670,000.00 | ||||||||||||
2.本期使用 | 247,424.59 | 247,424.59 | 247,424.59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0,000,000.00 | 557,621,798.96 | 31,743,572.16 | 422,575.41 | 29,867,109.20 | 185,857,849.33 | 822,025,760.74 | 822,025,760.74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 | 所有者权益合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数股东权益 | 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0,000,000.00 | 569,374,447.85 | 22,715,684.05 | 170,553,054.35 | 842,643,186.25 | 842,643,186.2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222.05 | 1,998.42 | 2,220.47 | 2,220.47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0,000,000.00 | 569,374,447.85 | 22,715,906.10 | 170,555,052.77 | 842,645,406.72 | 842,645,406.7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830,761.66 | -24,523,149.34 | -21,692,387.68 | -21,692,387.68 | |||||||||||
(一)综 | 28,307,616.64 | 28,307,616.64 | 28,307,616.64 |
合收益总额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830,761.66 | -52,830,765.98 | -50,000,004.32 | -50,000,004.3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830,761.66 | -2,830,761.66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 | -50,000,004.32 | -50,000,004.32 | -50,000,004.32 |
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0,000,000.00 | 569,374,447.85 | 25,546,667.76 | 146,031,903.43 | 820,953,019.04 | 820,953,019.04 |
公司负责人:张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光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晓波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0,000,000.00 | 569,374,447.85 | 41,317,295.78 | 27,137,470.26 | 161,854,540.04 | 797,049,162.3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8,604.12 | 77,437.08 | 86,041.20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0,000,000.00 | 569,374,447.85 | 41,317,295.7 | 27,146,074. | 161,931,977 | 797,135,203. |
8 | 38 | .12 | 5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752,648.89 | -9,573,723.62 | 422,575.41 | 2,721,034.82 | 24,489,313.36 | 25,453,998.3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7,210,348.18 | 27,210,348.1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752,648.89 | -9,573,723.62 | -2,178,925.2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964,955.21 | -9,573,723.62 | 11,538,678.83 | ||||||||
4.其他 | -13,717,604.10 | -13,717,604.10 | |||||||||
(三)利润分配 | 2,721,034.82 | -2,721,034.8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721,034.82 | -2,721,034.82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422,575.41 | 422,575.41 | |||||||||
1.本期提取 | 670,000.00 | 670,000.00 | |||||||||
2.本期使用 | 247,424.59 | 247,424.59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0,000,000.00 | 557,621,798.96 | 31,743,572.16 | 422,575.41 | 29,867,109.20 | 186,421,290.48 | 822,589,201.89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0,000,000.00 | 569,374,447.85 | 22,715,684.05 | 172,058,468.47 | 844,148,600.3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222.05 | 1,998.42 | 2,220.47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0,000,000.00 | 569,374,447.85 | 22,715,906.10 | 172,060,466.89 | 844,150,820.8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802,926.84 | -24,773,662.76 | -21,970,735.9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8,029,268.40 | 28,029,268.4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 |
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802,926.84 | -52,802,931.16 | -50,000,004.3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802,926.84 | -2,802,926.84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0,000,004.32 | -50,000,004.32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0,000,000.00 | 569,374,447.85 | 25,518,832.94 | 147,286,804.13 | 822,180,084.92 |
公司负责人:张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光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晓波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为四川天微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3月由四川天微电子有限公司股份改制整体变更设立。本公司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00万元,统一信用代码:91510100731596266C,法定代表人:张超;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公兴街道物联一路233号。四川天微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于2001年8月由深圳市国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神微电子有限公司、韩雷、成都庆光电器总厂、四川巨人通讯器材公司、祁康成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100万元;设立后经多次增资及股权变更与转让,于2020年3月,以截止2019年11月30日经审计账面净资产13,501.57万元按2.250261:1折股,其中6,000万元计入股本,余额7,501.5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完成有限责任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
2021年6月,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969号《关于同意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8,000万元。
2、所属行业及主要经营范围
本公司属电子设备制造行业,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真空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显示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安防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集成电路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制冷、空调设备制造;虚拟现实设备制造;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创业空间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集成电路设计;消防器材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组织架构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人为巨万里。股东大会是本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决议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4、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30日审议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简称 | 公司类型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投资额 | 取得方式 |
成都金色天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金色天微 | 有限责任 | 四川成都 | 139.00 | 100 | 100 | 139.00 | 收购 |
成都天微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天微 | 有限责任 | 四川成都 | 1,000.00 | 100 | 100 | 1,000.00 | 设立 |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本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同时按照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列报和披露报告期财务报表相关财务信息。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以内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半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本公司在合并日或购买日确认因企业合并取得的资产、负债,合并日或购买日为实际取得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作为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的成本之和)。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或者无形资产;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在判断本公司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利时,本公司仅考虑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质性权利(包括本公司自身所享有的及其他方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将整个企业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处理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母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
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5)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特殊处理
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本公司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相应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时,剩余股权的计量以及有关处置股权损益的核算比照上述“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①属于“一揽子交易”的,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损益;
②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损益。
(6)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及不丧失控制权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处理
因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当本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时,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
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1)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2)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于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金融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6)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以最
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①估值技术
本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本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确定。
②公允价值层次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7)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
1)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及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2)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
会做出的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⑥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4)除本条3)规定的计提金融工具损失准备的情形以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①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无论公司评估信用损失的基础是单项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②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无论公司评估信用损失的基础是单项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在进行相关评估时,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为确保自金融工具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即确认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在一些情况下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8)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消。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组合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银行,信用风险较小 |
商业承兑汇票 | 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相对较大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对银行承兑汇票不计提坏账准备。
商业承兑汇票本公司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根据以前年度按账龄划分的各段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实际损失率作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年各账龄段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年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各账龄段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具体如下:
账龄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20.00 |
3—4年 | 70.00 |
4—5年 | 9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提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计提方法如下:
1)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损失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2)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20.00 |
3—4年 | 70.00 |
4—5年 | 9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视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背书、转让,本公司管理银行承兑汇票的业务模式既包括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包括以出售为目标,因此公司将期末持有的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具体包括信用等级较高的国有六家大型商业银行以及九家上市股份制银行,由于较高的信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本公司将已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根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根据款项性质划分为不同组合,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款项性质 |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保证金及押金组合 | ||
员工备用金组合 | ||
应收暂付组合 |
应收暂付组合包括暂付款、代付款、往来款等。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发出商品、库存商品、合同履约成本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领用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生产成本发生时按照实际成本计价,结转时以定额成本为基础,计算确定完成产品的实际成本;委托研制成本按项目归集实际成本,项目完成时发生的全部成本转入当期损益;库存商品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成本;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通常应当
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为存货的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其中: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其可变现净值为该存货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其可变现净值为所生产的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为执行研制合同或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公司持有的存货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过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等因素。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公司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公司定期对存货进行盘点,如果盘存数与账面记录不符,于查明原因后及时进行会计处理。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指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交付另一项商品的,该收款权利应作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照上述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相反,本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本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调整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及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①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方法。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②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处理方法。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
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做调整,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采用公允价值核算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合并日转入当期投资损益。2)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如有以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根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披露确定投资成本的方法。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未同时满足上段所列条件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应收项目处理,不构成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③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投资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
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直线法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年 | 3.00% | 4.8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年 | 3.00% | 9.70%—32.33%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年 | 3.00% | 24.25%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5年 | 3.00% | 19.40%—32.33% |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资本化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
确定实际成本。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和其他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本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2)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在以后期间不再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列报。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出现减值的迹象如下: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资产减值损失是根据年末各项资产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预计可收回金额按如下方法估计: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金、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发生但应由本年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采用直线法在受益期限或规定的摊销期限内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房屋装修及厂房改造摊销年限为5年。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
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离职后福利计划,是指本公司与职工就离职后福利达成的协议,或者本公司为向职工提供离职后福利制定的规章或办法等。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本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尚未运作设定受益计划或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设定提存计划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除此以外的,按照上述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政策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以及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本公司确认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预计负债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后的金额确定。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本公司综合考虑了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
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2)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
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本公司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限制性股票,采用授予日同期外部投资者认购价格或期权定价模型等合理的方法进行估值确定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确认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
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2)确认方法
公司与客户之间的产品销售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产品的履约义务,当公司已实际发货且客户已收货时,可判断客户已取得产品控制权,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合同约定需安装的产品,以取得客户的安装验收单时确认收入。
若合同中约定了产品的暂定价格,按合同暂定价格确认收入;未约定暂定价格的产品,按同客户同产品同规格同价格的原则,于获得暂定价格的当期确认收入;审价完成的当期将审定价与暂定价格的累计差异调整当期营业收入。
公司的委托研制业务属于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将按照时点法确认收入,即公司的委托研制业务根据合同约定提交相应服务成果并通过验收,技术成果的风险和报酬以及控制权已经转让至客户并取得客户验收报告时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以合同金额在验收当期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本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本公司按照上述区分原则进行判断,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①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进行核算,不直接确认为当期损益,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的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项目相关的补助,如需政府验收,验收之前收取的款项确认为递延收益,并于验收当期确认当期损益;如不需验收,则验收之前收款的款项确认为递延收益,并于项目完工当期确认当期损益。其余政策性补助、配套补助应于收取款项当期确认为当期损益。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公司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本公司作为出租方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收入。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时,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融资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将两者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根据公司委托研制业务的变化情况,结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关于收入确认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审慎讨论,认为将委托研制业务,由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调整为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采用变 | 2023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经四川华 | 详见其他说明。 |
更后的会计政策使得会计信息更具可靠性、相关性,更符合当前实际情况及审慎性原则。 | 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专项说明。 |
其他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售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 7%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 | 25%、15%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 2% |
房产税 | 按房产余值及房产租金为计税依据 | 1.2%、12%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 8元每平方米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成都金色天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5% |
成都天微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最新军品增值税政策文件精神,2021年12月31日前签订的军品销售合同可继续执行免税政策。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有关规定,本公司符合条件的技术开发合同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3)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1】58号)《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的规定,本公司符合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条件,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7,749.10 | 22,749.10 |
银行存款 | 121,558,655.24 | 135,813,092.26 |
其他货币资金 | 302,850.95 | 6,119,528.89 |
合计 | 121,879,255.29 | 141,955,370.25 |
其他说明:
(1) 其他货币资金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 除上述其他货币资金外无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无存放在境外且 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3) 期末银行存款余额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65,560,319.77 元。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65,000,000.00 | 440,000,000.00 |
其中: | ||
结构性存款 | 465,000,000.00 | 440,000,000.00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465,000,000.00 | 440,0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期末存续的结构性存款均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其浮动收益与汇率或贵金属行情挂钩,其中:募集资金使用额330,000,000.00元。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88,975.00 | |
商业承兑票据 | 14,712,193.30 | 46,275,638.67 |
合计 | 14,712,193.30 | 46,364,613.67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7,658,134.00 | 100.00 | 2,945,940.70 | 16.68 | 14,712,193.30 | 51,157,852.97 | 100.00 | 4,793,239.30 | 9.37 | 46,364,613.67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88,975.00 | 0.17 | 88,975.00 | |||||||
商业承兑汇票 | 17,658,134.00 | 100.00 | 2,945,940.70 | 16.68 | 14,712,193.30 | 51,068,877.97 | 99.83 | 4,793,239.30 | 9.39 | 46,275,638.67 |
合计 | 17,658,134.00 | / | 2,945,940.70 | / | 14,712,193.30 | 51,157,852.97 | / | 4,793,239.30 | / | 46,364,613.6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业银行承兑汇票 | 17,658,134.00 | 2,945,940.70 | 16.68 |
合计 | 17,658,134.00 | 2,945,940.70 | 16.68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其承兑人包括大型商业银行、上市股份制银行及其他商业银行。公司依据谨慎性原则,对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的信用等级进行了划分,分类为信用等级较高的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六家大型商业银行及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九家上市股份制银行。信用等级一般的包括上述银行之外的其他商业银行。
由于信用等级较高的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本公司将已背书的由信用等级较高的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由信用等级一般的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时继续确认为应收票据,待票据到期后终止确认。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商业银行承兑汇票 | 4,793,239.30 | 1,847,298.60 | 2,945,940.70 | ||
合计 | 4,793,239.30 | 1,847,298.60 | 2,945,940.7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84,630,378.79 |
1年以内小计 | 84,630,378.79 |
1至2年 | 25,405,764.63 |
2至3年 | 19,245,579.45 |
3至4年 | 94,092.00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818,000.00 |
合计 | 130,193,814.8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0,193,814.87 | 100.00 | 11,505,075.69 | 8.84 | 118,688,739.18 | 72,018,291.69 | 100.00 | 5,496,971.86 | 7.63 | 66,521,319.83 |
其中: | ||||||||||
账龄组合项 | 130,193,814.87 | 100.00 | 11,505,075.69 | 8.84 | 118,688,739.18 | 72,018,291.69 | 100.00 | 5,496,971.86 | 7.63 | 66,521,319.83 |
合计 | 130,193,814.87 | / | 11,505,075.69 | / | 118,688,739.18 | 72,018,291.69 | / | 5,496,971.86 | / | 66,521,319.8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84,630,378.79 | 4,231,518.92 | 5.00 |
1-2年 | 25,405,764.63 | 2,540,576.47 | 10.00 |
2-3年 | 19,245,579.45 | 3,849,115.90 | 20.00 |
3-4年 | 94,092.00 | 65,864.40 | 70.00 |
4-5年 | 90.00 | ||
5年以上 | 818,000.00 | 818,000.00 | 100.00 |
合计 | 130,193,814.87 | 11,505,075.69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损失准备 | 5,496,971.86 | 6,008,103.83 | 11,505,075.69 | |||
合计 | 5,496,971.86 | 6,008,103.83 | 11,505,075.6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84,996,531.76 | 65.28 | 7,983,416.65 |
客户二 | 11,956,873.00 | 9.18 | 813,267.00 |
客户三 | 8,210,238.00 | 6.31 | 482,182.10 |
客户四 | 7,673,852.00 | 5.89 | 386,699.70 |
客户五 | 5,721,200.00 | 4.39 | 286,060.00 |
合计 | 118,558,694.76 | 91.06 | 9,951,625.45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2,630,000.00 | 14,000,000.00 |
合计 | 12,630,000.00 | 14,000,000.00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新增 | 本期终止确认 | 期末 |
银行承兑汇票 | 14,000,000.00 | 1,044,000.00 | 2,414,000.00 | 12,630,000.00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本公司视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背书、转让,本公司管理银行承兑汇票的业务模式既包括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包括以出售为目标,因此公司将期末持有的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以上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系本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4、应收票据”描述的分类为信用等级较高的国有六家大型商业银行以及九家上市股份制银行,由于较高的信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本公司将已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各报告期末,已背书或贴现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6月30日 | ||
已终止确认金额 | 未终止确认金额 | 已终止确认金额 | 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414,000.00 | 56,054,134.00 | ||
合计 | 2,414,000.00 | 56,054,134.00 |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609,926.62 | 100.00 | 346,706.08 | 83.28 |
1至2年 | 69,600.00 | 16.72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609,926.62 | 100.00 | 416,306.08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沈阳欧施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21,101.77 | 19.86 |
西安伟京电子制造有限公司 | 106,807.08 | 17.51 |
西安微电子技术研究所 | 103,185.84 | 16.92 |
武汉艾特谷鑫科技有限公司 | 80,000.00 | 13.12 |
成都智能泉科技有限公司 | 64,505.00 | 10.58 |
合计 | 475,599.69 | 77.9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899,673.02 | 354,425.11 |
合计 | 899,673.02 | 354,425.1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4).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926,034.72 |
1年以内小计 | 926,034.72 |
1至2年 | 22,269.58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948,304.30 |
(5).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50,500.00 | 74,691.84 |
员工备用金 | 325,093.91 | |
应收暂付款 | 572,710.39 | 299,439.86 |
合计 | 948,304.30 | 374,131.70 |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8,316.89 | 1,389.70 | 19,706.59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0,314.39 | 30,314.39 | ||
本期转回 | 1,389.70 | 1,389.70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48,631.28 | 48,631.28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7).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他应收款 | 19,706.59 | 30,314.39 | 1,389.70 | 48,631.28 | ||
合计 | 19,706.59 | 30,314.39 | 1,389.70 | 48,631.2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8).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四川省铁证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应收暂付款 | 221,837.96 | 1年以内 | 23.39 | 11,091.90 |
个人社保 | 应收暂付款 | 112,099.42 | 1年以内 | 11.82 | 5,604.97 |
曾泸 | 员工备用金 | 68,432.00 | 1年以内 | 7.22 | 3,421.60 |
周小林 | 员工备用金 | 64,711.00 | 1年以内 | 6.82 | 3,235.55 |
四川中油九洲北斗科技能源有限公司 | 应收暂付款 | 58,908.86 | 1年以内 | 6.21 | 2,945.44 |
合计 | / | 525,989.24 | / | 55.47 | 26,299.46 |
(10).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1).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2).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4,634,831.16 | 419,600.32 | 24,215,230.84 | 24,226,336.14 | 432,001.03 | 23,794,335.11 |
在产品 | 34,487,695.05 | 343,823.24 | 34,143,871.81 | 35,229,069.25 | 252,355.88 | 34,976,713.37 |
库存商品 | 22,335,339.49 | 586,713.76 | 21,748,625.73 | 25,890,242.14 | 3,885,273.63 | 22,004,968.51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发出商品 | 3,463,330.35 | 3,463,330.35 | 2,325,722.53 | 2,325,722.53 | ||
低值易耗品 | 1,314,209.57 | 28,938.08 | 1,285,271.49 | 717,567.74 | 28,938.08 | 688,629.66 |
委托加工物资 | 184,466.28 | 184,466.28 | 46,099.77 | 46,099.77 | ||
合计 | 86,419,871.90 | 1,379,075.40 | 85,040,796.50 | 88,435,037.57 | 4,598,568.62 | 83,836,468.95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432,001.03 | 12,400.71 | 419,600.32 | |||
在产品 | 252,355.88 | 91,467.36 | 343,823.24 | |||
库存商品 | 3,885,273.63 | 84,093.00 | 3,214,466.87 | 586,713.76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低值易耗品 | 28,938.08 | 28,938.08 | ||||
委托加工物资 | ||||||
发出商品 | ||||||
合计 | 4,598,568.62 | 91,467.36 | 96,493.71 | 3,214,466.87 | 1,379,075.40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存货核销3,214,466.87元。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未收增值税 | 79,464.11 | 105,553.09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109,852.85 | |
合计 | 79,464.11 | 215,405.94 |
其他说明:
应收未收增值税系公司已开票未确认收入的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1,815,395.33 | 1,414,894.20 | 13,230,289.5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0,813.53 | 100,813.53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100,813.53 | 100,813.5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1,916,208.86 | 1,414,894.20 | 13,331,103.06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807,500.85 | 424,468.39 | 4,231,969.2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6,949.41 | 14,388.78 | 321,338.19 | |
(1)计提或摊销 | 287,356.29 | 14,388.78 | 301,745.07 | |
(2)其他转入 | 19,593.12 | 19,593.1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4,114,450.26 | 438,857.17 | 4,553,307.43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801,758.60 | 976,037.03 | 8,777,795.6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8,007,894.48 | 990,425.81 | 8,998,320.29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龙潭老厂区 | 437,172.73 | 尚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53,621,361.03 | 56,874,020.67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53,621,361.03 | 56,874,020.67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6,476,634.27 | 25,040,090.86 | 3,560,384.81 | 3,639,728.35 | 88,716,838.29 |
2.本期增加金额 | 64,220.18 | 45,454.87 | 93,725.39 | 203,400.44 | |
(1)购置 | 64,220.18 | 45,454.87 | 93,725.39 | 203,400.44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0,813.53 | 165,811.96 | 6,007.43 | 272,632.92 | |
(1)处置或报废 | 6,007.43 | 6,007.43 | |||
(2)其他 | 100,813.53 | 165,811.96 | 266,625.49 | ||
4.期末余额 | 56,440,040.92 | 24,919,733.77 | 3,560,384.81 | 3,727,446.31 | 88,647,605.8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0,558,611.97 | 15,738,955.93 | 3,032,251.08 | 2,512,998.64 | 31,842,817.6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91,366.10 | 1,375,886.37 | 129,398.60 | 351,572.68 | 3,248,223.75 |
(1)计提 | 1,391,366.10 | 1,375,886.37 | 129,398.60 | 351,572.68 | 3,248,223.75 |
3.本期减少金额 | 20,815.47 | 38,153.91 | 5,827.21 | 64,796.59 | |
(1)处置或报废 | 5,827.21 | 5,827.21 | |||
(2)其他 | 20,815.47 | 38,153.91 | 58,969.38 | ||
4.期末余额 | 11,929,162.60 | 17,076,688.39 | 3,161,649.68 | 2,858,744.11 | 35,026,244.7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4,510,878.32 | 7,843,045.38 | 398,735.13 | 868,702.20 | 53,621,361.03 |
2.期初账面 | 48,191,483.34 | 7,339,026.04 | 666,569.62 | 676,941.67 | 56,874,020.67 |
价值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9,216,460.86 | 460,749.60 |
合计 | 9,216,460.86 | 460,749.60 |
其他说明:
注:本期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8,755,711.26元,增长1900.32%,主要系募投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升级项目 | 7,803,698.42 | 7,803,698.42 | 336,412.17 | 336,412.17 | ||
高可靠核心元器件产业化项目 | 1,412,762.44 | 1,412,762.44 | 124,337.43 | 124,337.43 | ||
合计 | 9,216,460.86 | 9,216,460.86 | 460,749.60 | 460,749.60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升级项目 | 165,082,710.89 | 336,412.17 | 7,467,286.25 | 7,803,698.42 | 4.37 | 未完成 | 募集资金 | |||||
高可靠核心元器件产业化项目 | 139,779,759.60 | 124,337.43 | 1,288,425.01 | 1,412,762.44 | 1.01 | 未完成 | 募集资金 | |||||
合计 | 304,862,470.49 | 460,749.60 | 8,755,711.26 | 9,216,460.86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060,178.83 | 1,845,039.26 | 6,905,218.0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5,060,178.83 | 1,845,039.26 | 6,905,218.09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24,088.62 | 559,381.92 | 1,183,470.5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0,601.78 | 79,371.90 | 129,973.68 | ||
(1)计提 | 50,601.78 | 79,371.90 | 129,973.6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674,690.40 | 638,753.82 | 1,313,444.22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385,488.43 | 1,206,285.44 | 5,591,773.8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436,090.21 | 1,285,657.34 | 5,721,747.55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生产线改造 | 1,273,832.67 | 144,040.14 | 1,129,792.53 | ||
办公室装修 | 180,271.53 | 34,284.66 | 145,986.87 | ||
厂房装修 | 2,926,876.02 | 27,830.41 | 393,848.98 | 2,560,857.45 | |
基础设施改造 | 458,773.29 | 62,560.02 | 396,213.27 | ||
宿舍装修 | 191,834.77 | 33,614.64 | 158,220.13 | ||
设备改造 | 116,283.20 | 12,920.34 | 103,362.86 | ||
合计 | 5,147,871.48 | 27,830.41 | 681,268.78 | 4,494,433.11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5,878,680.73 | 2,381,802.11 | 14,908,444.07 | 2,236,266.61 |
递延收益 | 13,755,576.33 | 2,063,336.45 | 13,855,576.07 | 2,078,336.41 |
股份支付 | 1,964,955.21 | 294,743.28 | ||
合计 | 31,599,212.27 | 4,739,881.84 | 28,764,020.13 | 4,314,603.02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可抵扣亏损 | ||
资产减值准备 | 42.34 | 42.34 |
可弥补亏损 | 363.25 | 303,526.25 |
合计 | 405.59 | 303,568.59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 | 101,611.19 | ||
2025年 | 199,882.90 | ||
2026年 | 1,267.65 | ||
2027年 | 764.51 | ||
2028年 | 363.25 | ||
合计 | 363.25 | 303,526.2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款 | 1,772,540.00 | 1,772,540.00 | ||||
合计 | 1,772,540.00 | 1,772,540.00 |
其他说明:
注:本期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主要原因系本期募投项目启动,预付工程及设备采购款增加所致。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4,132,497.00 | 4,975,479.59 |
银行承兑汇票 | 4,981,471.00 | 4,235,415.00 |
合计 | 9,113,968.00 | 9,210,894.59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24,537,455.93 | 21,966,236.05 |
1-2年 | 396,374.33 | |
2-3年 | 36,061.51 | |
3年以上 | ||
合计 | 24,537,455.93 | 22,398,671.89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商品款及其他 | 1,444,590.86 | 557,273.19 |
预收委研款 | 4,371,490.55 | 3,995,160.91 |
合计 | 5,816,081.41 | 4,552,434.10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5,363,443.56 | 15,302,579.85 | 18,262,559.60 | 2,403,463.81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018,550.54 | 1,018,550.54 |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5,363,443.56 | 16,321,130.39 | 19,281,110.14 | 2,403,463.81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864,866.56 | 13,571,417.42 | 16,504,598.17 | 1,931,685.81 |
二、职工福利费 | 468,577.00 | 931,875.64 | 958,674.64 | 441,778.00 |
三、社会保险费 | 526,254.67 | 526,254.67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60,021.96 | 460,021.96 | ||
工伤保险费 | 20,586.71 | 20,586.71 | ||
生育保险费 | ||||
大病医疗保险费 | 45,646.00 | 45,646.00 | ||
四、住房公积金 | 200,172.00 | 200,172.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0,000.00 | 72,860.12 | 72,860.12 | 30,000.00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5,363,443.56 | 15,302,579.85 | 18,262,559.60 | 2,403,463.81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981,731.44 | 981,731.44 | ||
2、失业保险费 | 36,819.10 | 36,819.10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1,018,550.54 | 1,018,550.5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233,216.70 | 455,813.01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1,011,761.84 | 6,494,254.27 |
个人所得税 | 85,177.65 | 107,073.5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8,411.28 | 3,206.05 |
教育附加 | 25,256.40 | 1,374.02 |
地方教育附加 | 37,884.59 | 916.01 |
印花税 | 5,976.25 | 9,320.39 |
环境保护税 | 1,863.54 | 1,291.14 |
合计 | 2,489,548.25 | 7,073,248.41 |
其他说明:
注:本期应交税费减少4,878,443.44元,下降68.97%,主要系上期应交税费余额包含缓交所得税所致。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5.13 | |
其他应付款 | 14,281,279.28 | 2,739,441.07 |
合计 | 14,281,279.28 | 2,739,446.20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5.13 | |
合计 | 5.13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员工保证金 | 88,591.90 | 136,414.00 |
保证金及押金 | 17,250.00 | 395,483.22 |
预提费用 | ||
往来款 | 471,904.90 | 1,978,272.59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13,703,532.48 | |
其他 | 229,271.26 | |
合计 | 14,281,279.28 | 2,739,441.07 |
注:本期其他应付款增加11,541,838.21元,增长421.32%,主要系收到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所致。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 | 176,662.16 | 51,794.19 |
银行承兑汇票 | 88,975.00 |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计 | 176,662.16 | 140,769.19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8,100,000.00 | 8,100,000.00 |
合计 | 8,100,000.00 | 8,1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技术改造项目拨款 | 8,100,000.00 | 8,100,000.00 | 国拨资金 | ||
合计 | 8,100,000.00 | 8,100,000.00 | / |
其他说明:
该专项应付款为国拨资金。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9,351,689.80 | 541,615.02 | 18,810,074.78 | / | |
合计 | 19,351,689.80 | 541,615.02 | 18,810,074.7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涉及政府补助项目:
政府补助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本年新增政府补助 | 本年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2023年6月30日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未结转损益的原因 |
小型化高能点火气体放电管 | 420,000.00 | 4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尚未验收 | |||
火灾爆炸探测系列产品生产能力建设产业 | 3,200,000.02 | 99,999.72 | 3,100,000.30 | 与资产相关 | 已验收,正在摊 |
化 | 销 | ||||||
四川天微人才创新中心 | 800,000.00 | 8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尚未验收 | |||
孵化园项目 | 3,275,829.40 | 102,369.66 | 3,173,459.74 | 与资产相关 | 已验收,正在摊销 | ||
特种车辆自动灭火抑爆系统 | 700,000.00 | 7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尚未验收 | |||
储能电站安全健康系统 | 100,000.00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尚未验收 | |||
高速自动灭火抑爆装置项目 | 10,855,860.38 | 339,245.64 | 10,516,614.74 | 与资产相关 | 已验收,正在摊销 |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80,000,000.00 | 80,0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563,559,701.07 | 13,717,604.10 | 549,842,096.97 | |
其他资本公积 | 5,814,746.78 | 1,964,955.21 | 7,779,701.99 | |
合计 | 569,374,447.85 | 1,964,955.21 | 13,717,604.10 | 557,621,798.9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本期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减少13,717,604.10元,系以回购股份作为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来源,员工持股计划认购资金总额与对应库存股的差额所致;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增加1,964,955.21元,系股份支付费用本期分摊的金额,计入资本公积所致。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 | 41,317,295.78 | 4,128,446.71 | 13,702,170.33 | 31,743,572.16 |
合计 | 41,317,295.78 | 4,128,446.71 | 13,702,170.33 | 31,743,572.1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期初库存股数量为1,300,442股,本期回购股份134,154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28,446.71元,本期865,122股已完成授予登记,收到激励对象缴纳认购资金13,703,532.48元。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670,000.00 | 247,424.59 | 422,575.41 | |
合计 | 670,000.00 | 247,424.59 | 422,575.4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专项储备增加670,000.00元,主要系计提安全生产费所致,本期减少247,424.59元主要系使用安全生产费所致。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7,146,074.38 | 2,721,034.82 | 29,867,109.20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27,146,074.38 | 2,721,034.82 | 29,867,109.2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盈余公积增加2,721,034.82元,主要系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所致。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60,969,961.17 | 170,553,054.3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77,437.08 | 1,998.42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61,047,398.25 | 170,555,052.7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7,531,485.90 | 44,922,518.0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721,034.82 | 4,430,168.28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50,000,004.32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85,857,849.33 | 161,047,398.2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77,437.08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3,778,676.17 | 23,689,476.40 | 62,825,331.13 | 19,695,397.03 |
其他业务 | 1,391,459.73 | 301,828.39 | 1,647,623.94 | 368,803.70 |
合计 | 65,170,135.90 | 23,991,304.79 | 64,472,955.07 | 20,064,200.73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销售商品收入 | 61,392,294.25 |
提供技术服务收入 | 2,386,381.92 |
房屋租赁收入及其他 | 1,391,459.73 |
合计 | 65,170,135.90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无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72,062.35 | 3,206.05 |
教育费附加 | 146,821.14 | 1,374.02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374,338.12 | 387,286.81 |
土地使用税 | 97,746.82 | 97,746.82 |
车船使用税 | 4,410.00 | 4,925.00 |
印花税 | 26,889.91 | 22,843.54 |
地方教育附加 | 118,927.75 | 916.01 |
环境保护税 | 2,670.06 | 2,041.17 |
合计 | 1,143,866.15 | 520,339.42 |
其他说明:
注:本期税金及附加较上期增长623,526.73元,增长119.83%,主要系去年上半年存在增值税留抵退税抵减税金及附加所致。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106,866.36 | 1,469,025.31 |
差旅费 | 307,465.11 | 200,061.62 |
业务招待 | 533,861.92 | 507,062.90 |
办公费 | 5,852.06 | 170,892.48 |
物流费 | 114,930.10 | 29,241.79 |
宣传费 | 587,521.00 | 236,250.49 |
交通费 | 30,157.79 | 17,669.86 |
摊销费 | ||
折旧费 | 4,220.11 | 9,604.09 |
市场维护费 | 76,981.46 | 126,736.64 |
燃动费 | 30,166.02 | 24,054.26 |
会议费 | ||
质量成本 | 27,286.96 | 6,512.85 |
合计 | 2,825,308.89 | 2,797,112.29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227,048.01 | 5,470,413.75 |
折旧费 | 1,118,570.84 | 1,294,379.69 |
办公费 | 787,734.33 | 458,098.62 |
业务招待费 | 836,096.71 | 406,766.58 |
中介服务费 | 682,404.11 | 686,674.51 |
差旅费 | 142,370.49 | 81,536.49 |
无形资产摊销 | 116,081.70 | 116,081.70 |
长期待摊摊销 | 133,129.61 | 119,027.94 |
其他 | 1,291,250.19 | 1,632,234.27 |
合计 | 11,334,685.99 | 10,265,213.55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直接人工 | 3,855,708.31 | 4,650,342.64 |
直接材料 | 1,487,289.59 | 2,214,718.93 |
差旅费 | 101,137.98 | 318,075.71 |
办公费 | 46,983.48 | 118,645.65 |
折旧摊销 | 209,060.69 | 76,603.65 |
试验费 | 181,508.06 | 72,275.47 |
燃料动力 | 62,474.56 | 29,145.53 |
专家费 | 85,215.00 | 28,200.00 |
其他 | 103,044.25 | 5,744.81 |
合计 | 6,132,421.92 | 7,513,752.39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65,261.46 | |
减:利息收入 | 675,264.49 | 894,516.58 |
加:手续费 | 4,212.31 | 4,738.60 |
合计 | -671,052.18 | -724,516.52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215,615.02 | 951,565.50 |
个税返还收入 | 363,015.50 | 60,369.21 |
稳岗补贴 | 51,987.35 | |
合计 | 1,578,630.52 | 1,063,922.06 |
其他说明:
补助项目 | 2023年1-6月 | 2022年1-6月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火灾爆炸探测系列产品生产能力建设产业化 | 99,999.72 | 100,000.03 | 与资产相关 |
孵化园项目 | 102,369.66 | 102,374.66 | 与资产相关 |
高速自动灭火抑爆装置项目 | 339,245.64 | 339,245.64 | 与资产相关 |
成都市双流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应届生岗位补贴 | 13,645.17 | 与收益相关 | |
2022年市级财政科技项目专项资金年市级财政科技项目专项资金 | 253,8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2年第一批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 142,5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成都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补贴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壮大贷贴息 | 364,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成都市双流区新经济和科技局专项经费 | 21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1,215,615.02 | 951,565.50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5,492,849.95 | 7,089,736.7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5,492,849.95 | 7,089,736.71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847,298.60 | 2,184,272.68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6,008,103.83 | -2,678,089.09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8,924.69 | -177,076.80 |
合计 | -4,189,729.92 | -670,893.21 |
其他说明:
本期信用减值损失增加,主要系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变化,坏账损失增加所致。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91,467.36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91,467.36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59,393.67 |
合计 | 59,393.6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8,000,000.00 | 2,000,000.00 | 8,000,000.00 |
其他收入 | 327,075.29 | 1,746.79 | 327,075.29 |
合计 | 8,327,075.29 | 2,001,746.79 | 8,327,075.2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本期营业外收入增加6,325,328.50 元,增长315.99%,主要系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政府补助 | 8,000,000.00 | 2,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 180.22 | 16,994.66 | 180.22 |
滞纳金 | 11,437.01 | 11,437.01 | |
合计 | 11,617.23 | 16,994.66 | 11,617.23 |
其他说明:
本期营业支出较上期减少31.64%,主要系本期处置的非流动资产减少所致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4,118,391.23 | 5,231,150.16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30,535.54 | 24,997.77 |
合计 | 3,987,855.69 | 5,256,147.93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1,519,341.5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727,901.24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3,002.38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57,048.97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3,710.75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90.81 |
研发加计扣除的影响 | -856,476.96 |
其他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 | |
所得税费用 | 3,987,855.6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8,674,000.00 | 2,508,656.56 |
利息收入 | 675,264.49 | 894,519.71 |
保证金及押金 | 2,136,465.00 | 200,847.20 |
租金收入 | 1,842,593.57 | 2,592,205.72 |
其他 | 675,450.84 | 334,374.22 |
合计 | 14,003,773.90 | 6,530,603.41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本期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期初增加了7,473,170.49元,较期初增长了114.43%,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以及受限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收回所致。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费用 | 8,828,599.07 | 8,148,696.45 |
银行手续费 | 4,212.31 | 4,380.36 |
保证金 | 362,350.00 | |
往来款 | 947,888.63 | |
合计 | 9,780,700.01 | 8,515,426.81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回购股票 | 4,128,446.71 | |
合计 | 4,128,446.71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注:本期回购股票,产生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支出。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7,531,485.90 | 28,307,616.64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91,467.36 | |
信用减值损失 | 4,189,729.92 | 670,893.21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678,720.15 | 3,440,658.36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无形资产摊销 | 129,973.68 | 126,777.6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681,268.78 | 343,770.4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9,393.67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80.22 | 17,822.68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65,258.33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492,849.95 | -7,089,736.71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25,278.82 | 20,432.42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95,794.91 | -5,335,617.42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3,496,308.00 | 75,805,691.4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055,057.34 | -2,714,228.90 |
其他 | 1,845,915.6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83,452.59 | 93,699,944.55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21,576,404.34 | 96,131,734.59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39,517,104.30 | 180,412,520.41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7,940,699.96 | -84,280,785.82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
其中:库存现金 | 17,749.10 | 22,749.1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21,558,655.24 | 135,813,092.2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3,681,262.94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1,576,404.34 | 139,517,104.30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 | 302,850.95 | 2,438,265.95 |
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02,850.95 | 银行保证金 |
应收款项融资-银行承兑汇票 | 12,200,000.00 | 应收票据质押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
合计 | 12,502,850.95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与资产相关 | 541,615.02 | 其他收益 | 541,615.02 |
与收益相关 | 674,000.00 | 其他收益 | 674,000.00 |
与收益相关 | 8,0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8,000,000.00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一揽子交易
□适用 √不适用
非一揽子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金色天微 | 四川成都 | 四川成都 | 产品销售 | 100.00 | 收购 | |
成都天微 | 四川成都 | 四川成都 | 生产经营开展中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465,000,000.00 | 465,000,000.0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65,000,000.00 | 465,000,000.00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465,000,000.00 | 465,000,000.00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12,630,000.00 | 12,630,000.00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477,630,000.00 | 477,630,000.00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应收款项融资均为银行承兑汇票;现有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的情况下,现有成本能够代表公允价值范围内的最佳估计。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活跃市场中均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故采用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张超 | 参股股东 |
吴兆方 | 参股股东 |
巨万珍 | 参股股东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25.37 | 119.79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1,392,927.0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其他说明
本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首次授予日是2023年5月15日,首次授予数量
139.2927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74%。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86.512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52.7805万股。本公司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合计75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均为15.84元/股。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全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1、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测算日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授予价格自主定方式 2、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选取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根据最新取得的获授限制性股票职工人数变动、业绩达标程度等后续信息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964,955.21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1,964,955.21 |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84,630,378.79 |
1年以内小计 | 84,630,378.79 |
1至2年 | 25,405,764.63 |
2至3年 | 19,245,579.45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94,092.00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818,000.00 |
合计 | 130,193,814.8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0,193,814.87 | 100.00 | 11,505,075.69 | 8.84 | 118,688,739.18 | 72,018,291.69 | 100.00 | 5,496,971.86 | 7.63 | 66,521,319.83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明细 | 130,193,814.87 | 100.00 | 11,505,075.69 | 8.84 | 118,688,739.18 | 72,018,291.69 | 100.00 | 5,496,971.86 | 7.63 | 66,521,319.83 |
合计 | 130,193,814.87 | / | 11,505,075.69 | / | 118,688,739.18 | 72,018,291.69 | / | 5,496,971.86 | / | 66,521,319.8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账龄计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84,630,378.79 | 4,231,518.94 | 5.00 |
1—2年 | 25,405,764.63 | 2,540,576.46 | 10.00 |
2—3年 | 19,245,579.45 | 3,849,115.89 | 20.00 |
3—4年 | 94,092.00 | 65,864.40 | 70.00 |
4—5年 | 90.00 | ||
5年以上 | 818,000.00 | 818,000.00 | 100.00 |
合计 | 130,193,814.87 | 11,505,075.69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损失准备 | 5,496,971.86 | 6,008,103.83 | 11,505,075.69 | |||
合计 | 5,496,971.86 | 6,008,103.83 | 11,505,075.6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84,996,531.76 | 65.29 | 7,983,416.65 |
客户二 | 11,956,873.00 | 9.18 | 813,267.00 |
客户三 | 8,210,238.00 | 6.31 | 482,182.10 |
客户四 | 7,673,852.00 | 5.89 | 386,699.70 |
客户五 | 5,721,200.00 | 4.39 | 286,060.00 |
合计 | 118,558,694.76 | 91.06 | 9,951,625.45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516,806.66 | 759,803.83 |
合计 | 1,516,806.66 | 759,803.8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一年以内 | 1,543,126.02 |
1年以内小计 | 1,543,126.02 |
1至2年 | 22,269.58 |
2至3年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565,395.60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并范围关联方往来款 | 617,938.06 | 406,183.14 |
保证金及押金 | 50,500.00 | 74,691.84 |
员工备用金 | 325,093.91 | |
应收暂付款 | 571,863.63 | 298,593.10 |
合计 | 1,565,395.60 | 779,468.08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7,664.25 | 2,000.00 | 19,664.25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0,924.69 | 30,924.69 | ||
本期转回 | 2,000.00 | 2,000.00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48,588.94 | 48,588.94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9,664.25 | 30,924.69 | 2,000.00 | 48,588.94 |
合计 | 19,664.25 | 30,924.69 | 2,000.00 | 48,588.9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成都金色天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应收暂付款 | 617,938.06 | 一年以内 | 40.74 | |
四川省铁证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应收暂付款 | 221,837.96 | 一年以内 | 14.63 | 11,091.90 |
个人社保 | 应收暂付款 | 112,099.42 | 一年以内 | 7.39 | 5,604.97 |
曾泸 | 员工备用金 | 68,432.00 | 一年以内 | 4.51 | 3,421.60 |
周小林 | 员工备用金 | 64,711.00 | 一年以内 | 4.27 | 3,235.55 |
合计 | / | 1,085,018.44 | / | 71.54 | 23,354.02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1,390,000.00 | 11,390,000.00 | 11,390,000.00 | 11,390,0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11,390,000.00 | 11,390,000.00 | 11,390,000.00 | 11,390,000.0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金色天微 | 1,390,000.00 | 1,390,000.00 | ||||
成都天微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合计 | 11,390,000.00 | 11,390,0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3,769,783.25 | 23,689,476.37 | 62,811,485.14 | 19,695,397.03 |
其他业务 | 883,661.57 | 227,322.07 | 1,193,495.49 | 281,879.66 |
合计 | 64,653,444.82 | 23,916,798.44 | 64,004,980.63 | 19,977,276.69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合同类型 | |
销售商品 | 61,383,401.33 |
技术研发 | 2,386,381.92 |
厂房租赁等其他 | 883,661.57 |
合计 | 64,653,444.82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5,492,849.95 | 7,089,736.7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5,492,849.95 | 7,089,736.71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674,00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5,492,849.95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15,458.0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171,232.6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12,311,075.3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41 | 0.3503 | 0.350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89 | 0.1936 | 0.1936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
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巨万里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30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