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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动力:2023年半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2023年半年度报告A股代码:601330H股代码:1330转债代码:113054

A股简称:绿色动力H股简称:绿色动力环保转债简称:绿动转债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被委托人姓名
董事长乔德卫公务原因仲夏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乔德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智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林斌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公司董事会下属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审阅本报告,亦就本公司所采取的会计政策及常规以及内部监控等事项与本公司的管理层进行商讨。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七、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九、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十、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一、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业务风险等,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第五部分“其他披露事项”之“可能面对的风险”相关内容。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按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中国会计准则)编制,未经审计,本半年度报告所用记账本位币均为人民币。本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及联交所《上市规则》中对半年度报告所应披露的数据的所有要求,并同时在中国大陆和香港刊发。本报告分别以中英文编制,在对中英文文本的理解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2023年半年度报告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8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5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6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报告期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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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本公司、公司、绿色动力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北京国资公司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香港绿动绿色动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曾用名:蓝洋环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常州公司常州绿色动力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海宁公司海宁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泰州公司泰州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武汉公司武汉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平阳公司平阳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永嘉公司永嘉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乳山公司乳山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安顺公司安顺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惠州公司惠州绿色动力环保有限公司
蓟州公司天津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句容公司句容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宁河公司天津绿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蚌埠公司蚌埠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通州公司北京绿色动力环保有限公司
密云公司北京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汕头公司汕头市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章丘公司章丘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博白公司博白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红安公司红安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宜春公司宜春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丰城公司丰城绿色动力环保有限公司
惠州二期公司惠州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永嘉二期公司温州绿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隆回公司隆回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平遥公司平遥县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青岛公司青岛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深圳景秀深圳景秀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省东阳市富力建设有限公司)
登封公司登封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海宁扩建公司海宁绿动海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石首公司石首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博海昕能公司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
广元公司广元博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佳木斯公司佳木斯博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肇庆公司肇庆市博能再生资源发电有限公司
舒兰公司舒兰市博能环保有限公司
张掖公司张掖博能环保有限公司
永兴公司永兴博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东莞公司东莞市长能清洁能源绿化服务有限公司
金沙公司贵州金沙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平阳二期公司平阳绿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靖西公司百色绿动环保有限公司
恩施公司恩施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葫芦岛危废公司绿益(葫芦岛)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葫芦岛发电公司葫芦岛绿动环保有限公司
惠州三合一公司惠州绿色动力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汕头污泥公司汕头市绿色动力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章丘二期公司济南绿动环保有限公司
朔州公司朔州绿动南山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莱州公司莱州海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常州项目江苏常州市武进区生活垃圾焚烧热电项目
武汉项目湖北武汉星火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泰州项目江苏泰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平阳项目浙江平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安顺项目贵州安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海宁项目浙江海宁市垃圾焚烧热电厂项目
永嘉项目浙江永嘉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乳山项目山东乳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蓟州项目天津市蓟州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惠州项目广东惠州市惠阳区榄子垅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句容项目江苏句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蚌埠项目安徽蚌埠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通州项目北京市通州区再生能源发电厂
宁河秸秆项目天津市宁河区秸秆焚烧发电项目
宁河生物质项目天津市宁河区生物质发电项目
密云项目北京密云县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工程
广元项目四川广元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佳木斯项目黑龙江佳木斯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
四会项目广东四会环保能源热力发电厂BOT项目
汕头项目广东汕头市潮阳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章丘项目山东济南市章丘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博白项目广西博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红安项目湖北红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宜春项目江西宜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
丰城项目江西丰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
惠州二期项目广东惠阳环境园生活垃圾焚烧二期PPP项目
登封项目河南登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
海宁扩建项目浙江海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
石首项目湖北石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永嘉二期项目浙江永嘉县垃圾焚烧发电厂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平阳二期项目浙江平阳县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扩建PPP项目
靖西项目广西靖西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金沙项目贵州省金沙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恩施项目湖北恩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葫芦岛危废项目辽宁葫芦岛工业废物处理处置中心项目
葫芦岛垃圾发电项目辽宁葫芦岛东部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莱州项目山东莱州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PPP项目
朔州项目山西朔州南山环境能源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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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垃圾处理项目)特许经营项目
章丘二期项目山东济南市章丘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暨静脉产业园项目
惠州三合一项目广东惠州市惠阳区污泥、餐厨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PPP项目
武汉二期项目湖北武汉星火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改扩建工程
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报告期末2023年6月30日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报告而言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交所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交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会计准则中国财政部制定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BOTBuild(建设)-Operate(运营)-Transfer(移交)
核数师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国补国家可再生能源补助电费,主要资金来源是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通过电网向符合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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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绿色动力
公司的外文名称Dynagree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Group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Dynagreen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乔德卫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联席公司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朱曙光袁颕欣李剑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九洲电器大厦二楼香港观塘道348号宏利广场5楼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九洲电器大厦二楼
电话0755-36807688-8010-0755-36807688-8010
传真0755-33631220-0755-33631220
电子信箱ir@dynagreen.com.cn-ir@dynagreen.com.cn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九洲电器大厦二楼东北楼
公司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九洲电器大厦二楼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518057
公司香港办公地址香港苏杭街104号秀平商业大厦1楼
公司网址http://www.dynagreen.com.cn/
电子信箱ir@dynagreen.com.cn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报告期内,公司上述基本情况未发生变更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www.sse.com.cn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香港联交所指定网站的网址www.hkexnews.hk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九洲电器大厦二楼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绿色动力601330
H股香港联合交易所绿色动力环保1330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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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有关香港法律:美富律师事务所有关中国法律: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3.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处

公司A股股份过户登记处:中国证券结算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2,141,513,147.312,262,546,411.63-5.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4,057,245.61416,538,533.88-12.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58,887,623.29413,759,558.53-13.2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7,718,294.22274,831,745.694.69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537,021,973.067,330,237,121.562.82
总资产22,694,821,097.5922,677,440,152.690.08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60.30-1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40.27-11.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60.30-1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846.06减少1.2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776.02减少1.25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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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7,068.9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780,552.7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868,168.8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313,366.70
减:所得税影响额-639,765.2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25,631.76
合计5,169,622.32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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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1、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中国最早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的企业之一,主要以BOT等特许经营的方式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以及技术顾问业务。公司着眼于经济较发达的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及环渤海经济圈的广阔市场空间,业务布局延伸至安徽、湖北、贵州、山西、广西、江西、河南、四川等中西部地区,形成了立足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辐射全国的市场布局。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领域运营项目35个,在建项目2个,运营项目垃圾处理能力达3.8万吨/日,装机容量797.5MW,公司项目数量和垃圾处理能力均位居行业前列。

2、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BOT模式经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具体如下:负责垃圾处理的政府部门通过招标或其他方式选择服务商以BOT模式建设及运作垃圾焚烧发电厂。公司获得项目后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并成立项目公司开展业务。根据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项目公司负责筹集建设资金,建设及运营整个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期通常为25至30年。相关的政府部门按约定的价格向项目公司支付垃圾处理费,项目公司出售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电力、蒸汽或热水等。在特许经营权期满后,公司需要将有关基础设施移交给特许权授予方。

公司上游行业包括施工企业、安装企业、垃圾处理及发电设备(如焚烧炉、烟气处理系统、汽轮发电机组、余热锅炉等)供应商等,公司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下游行业主要包括地方政府部门及电网公司。公司向地方政府提供垃圾焚烧处理服务,并收取垃圾处理费;向电网公司销售电力,并获得售电收入;向下游客户供汽供热,并收取供汽供热费用。

3、主要工艺与技术

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工艺流程如下图:

垃圾焚烧发电系统的核心设备是焚烧炉,公司主要使用自主研发的三驱动逆推式炉排炉,该种焚烧炉具有独特的一体式三段设计,干燥、燃烧、燃烬段均配置独立驱动机构,可灵活根据燃烧工况调整各段的运行速度,以更好地控制火床分布,使得灰渣热灼减率更低。

4、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情况

随着我国城镇化持续推进和经济的发展,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持续增加,处理需求日益旺盛。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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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发改环资〔2021〕642号)(以下简称《规划》)显示:“十三五”期间,全国新建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500多座,城镇生活垃圾设施处理能力超过127万吨/日,其中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厂254座,累计在运行生活垃圾焚烧厂超过500座,焚烧设施处理能力58万吨/日,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45%。生活垃圾焚烧比例明显增加,原生垃圾填埋占比大幅降低,初步形成了新增处理能力以焚烧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理发展格局。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到2025年底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左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65%左右,城镇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仍有一定增长潜力。相对于城市,我国县域垃圾焚烧的比例较低。2022年11月,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加强县级地区(含县级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加快补齐短板弱项提出具体指导意见。目标是到2025年全国县级地区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体系,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具备条件的县级地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全覆盖。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城市等具备条件的县级地区,应建尽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不具备建设焚烧处理设施条件的县级地区仍允许填埋;到2030年除少数不具备条件的特殊区域外,全国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能力基本满足处理需求。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下沉县域市场,将为行业带来新的机遇与挑战。

5、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特征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具有政策鼓励、区域垄断、资金密集、季节性与周期性波动不明显等特征,具体如下:

(1)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面临的环境问题日益严峻,国家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包括垃圾处理在内的节能环保行业位居我国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首。在我国人均占地面积较小的背景下,垃圾焚烧发电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由于垃圾焚烧发电前期投入大、运营成本较高,国家从上网电价、税收等多方面出台了优惠政策,促进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快速发展,譬如每吨生活垃圾上网电量在280千瓦时以内部分,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符合条件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电费收入增值税即征即退,垃圾处理费收入增值税即征即退或免征。

(2)我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通常采用特许经营模式,特许经营期限一般为25至30年。在该模式下,政府有关部门授予垃圾焚烧发电厂投资者或经营者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权被授予方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占某一区域生活垃圾处理权。

(3)垃圾焚烧发电是资金密集型行业。项目所需前期投入大,一个日处理能力1,000吨的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资金投入一般为人民币4亿元至6亿元。同时,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回收周期较长,一般在8-12年。

(4)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原料为生活垃圾,与当地人口直接关联,产生量相对稳定,季节性与周期性波动不明显。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1、重点突出、辐射全国的市场布局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采取积极的市场开发战略,大力拓展各区域市场。公司项目地理范围广阔,市场网络覆盖2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司着眼于经济较发达的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及环渤海经济圈的广阔市场空间,业务布局延伸至安徽、湖北、贵州、山西、广西、江西、河南、四川等中西部地区,形成了立足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辐射全国的市场布局。

2、丰富的行业经验

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垃圾处理产业化探索的企业之一,也是国内最早专注提升及进一步开发先进国际焚烧发电技术的企业之一。公司自2000年成立以来,在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连续十三年被评选为“中国固废十大影响力企业”。二十余年的行业经验塑造了公司品牌,并将帮助公司把握行业的发展机遇,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

3、领先的专业技术

公司自主研发的“多驱动逆推式机械炉排炉”技术为行业领先的焚烧技术并被国家授予发明专利。该技术契合中国生活垃圾特点,具备性能上的优势,被住建部选为“十一五”期间重点推广的核心技术,并成功入选中国环保产业协会《2019年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及示范工程名录》。公司常州项目2013年被中国环保产业协会评为“使用环保技术的国家模范项目”,惠州项目2017年荣获“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国家优质工程奖”,通州项目2020年荣获“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鲁班奖”,海宁扩建项目2021年荣获“国家优质工程奖”。公司自主研发的“一种二噁英在线预警和控制系统的多驱动逆推式垃圾焚烧炉”获得中国环保产业协会2019年度技术进步二等奖,多驱动逆推式焚烧炉和二噁英在线预警控制技术分别获得2022年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科技进步一等奖和科技应用二等奖。凭借专业技术,公司能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环保服务,提高公司的市场地位。

4、资深的管理团队

公司的管理团队多年来从事垃圾焚烧发电厂的业务管理、市场拓展、技术开发和建设营运。公司董事长乔德卫先生2020年被评为“深圳市百名行业领军人物”,具备社会影响力与号召力,以其为核心的管理团队有着近二十年的合作经验和对行业的深入了解。在公司管理团队的指导下,公司的项目建设与运营团队可针对垃圾处理技术和垃圾焚烧发电厂管理运作的变化及时采取相应的策略,公司的市场团队可根据企业的未来发展布局积极开拓潜在的区域市场。公司资深的团队有助于提升公司经营效率,保证项目质量。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行业概述

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能源结构转型任重道远,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然艰巨,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将持续实施。

二零二三年是《“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实施的第三年,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步入成熟期,新项目释放速度进一步趋缓,环保、税收、可再生能源补贴等各项政策总体保持稳定,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结算尚未恢复常态化。面对可再生能源补贴退坡的趋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开源节流、提质增效将是行业持续发展的重要课题。

业务回顾

今年以来,我国国民经济持续恢复,总体回升向好。绿色动力全体员工根据集团的统一部署,团结一致,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上半年集团新建成投产三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处理量和上网电量创新高。二零二三年上半年,受建造收入下降等因素影响,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1.42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5.3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64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2.60%。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总资产为人民币

226.9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总额为人民币75.37亿元。具体如下:

1、垃圾处理量和上网电量均创新高

二零二三年上半年,本集团累计处理生活垃圾629.78万吨,同比增长14.60%,累计发电量221,425.82万度,同比增长7.88%;实现上网电量183,520.38万度,同比增长8.73%;累计供汽量19.51万吨,同比增长39.65%;实现运营收入13.02亿元,同比增长10.58%。本集团始终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高度重视运行管理工作,二零二三年上半年注重运营项目提质增效,同时紧紧围绕“安全、环保、文明、高效”的运营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环保管理,对各项目加强安全环保检查,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责任事故。

2023年上半年公司各区域主要运营数据

区域项目2023年上半年
华东垃圾进厂量(万吨)236.77
发电量(万度)85,306.64
上网电量(万度)70,599.00
华北垃圾进厂量(万吨)92.52
发电量(万度)30,465.73
上网电量(万度)24,667.44
华南垃圾进厂量(万吨)158.64
发电量(万度)58,064.32
上网电量(万度)49,004.65
华中垃圾进厂量(万吨)74.12
发电量(万度)27,101.48
上网电量(万度)22,487.15
西南垃圾进厂量(万吨)38.57
发电量(万度)13,064.74
上网电量(万度)10,936.60
东北垃圾进厂量(万吨)29.16
发电量(万度)7,422.92
上网电量(万度)5,825.53

2、在建项目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二零二三年上半年项目建设工作按计划推进。朔州项目年初完成接入系统的施工,3月竣工投产;葫芦岛垃圾发电项目上半年完成机电系统设备调试,5月竣工投产;武汉二期快速推进项目建设,6月正式投入生产;靖西项目上半年已累计完成工程总量97%;章丘二期项目上半年已完成接入系统建设,已实现垃圾进场,累计完成工程总量92%,并于8月底投产。在建项目数量与规模比去年同期下降,实现建造收入6.42亿元,同比下降28.07%。

2023年上半年公司主要在建项目与工程一览表

序号项目设计处理能力(吨/日)状态
1朔州项目8003月投产
2葫芦岛垃圾发电项目1,0005月投产
3武汉二期项目1,2006月投产
4靖西项目800在建
5章丘二期项目1,6008月投产

3、投资并购与新业务拓展取得突破

二零二三年上半年投资并购方面,甘肃兰州等项目取得突破,公司于2月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上半年基本完成现场尽调。新业务拓展方面,上半年积极谋划和拓展低碳环保产业园项目,于5月与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签署《济南市章丘低碳环保产业园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随即开展项目可研等前期工作。

4、技术研发取得新成绩

2023年半年度报告

自主研发的500~600吨大型焚烧炉在朔州项目、葫芦岛垃圾发电项目、武汉二期项目顺利安装投产,运行稳定高效,自主研发的900吨超大型焚烧炉即将在章丘二期项目进入试运行;持续优化国内首创的垃圾焚烧二噁英在线预警和控制系统研发,并在平阳二期项目进行应用,效果良好;持续跟踪焚烧炉炉内高分子脱硝系统应用技术,在永嘉项目和平阳项目开展新型脱氨工艺技术实验;继续完善集团多驱动炉排技术系列化和标准化,已完成研发100~150吨小型焚烧炉的技术准备。

业务展望

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根据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截至“十三五”末,全国焚烧设施处理能力为58万吨/日,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约45%。“十四五”期间,我国将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到2025年底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左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65%左右。因此,城镇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仍有一定增长空间,但增速将较“十三五”期间下降。2022年12月,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加快补齐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短板弱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就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的建设提出具体要求,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的发展路径更加清晰,垃圾焚烧行业获得新的发展空间。

国补政策调整已经尘埃落地,存量项目国补上限受82,500合理利用小时或15年限制,二零二一年后新开工的项目上网电价需竞价上网。国补政策的变化,凸显了项目质量的重要性,项目收入来源多元化的迫切性。2023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对绿证核发、交易、应用和消费等问题进行了明确,实现对可再生能源电量绿证核发全覆盖。绿证交易可能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国补结束后增加收益来源。2022年3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壮大清洁能源产业,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加快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新型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科学有序推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制定了路线图。

公司将秉持“创造美好生活环境”的企业使命,妥善应对国家宏观环境和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政策变化,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继续加强市场开拓和项目并购,注重已运营项目提质增效,拓展餐厨垃圾、厨余垃圾、粪渣和污泥等固废协同处置业务,继续大力开拓供热供汽等业务,做精做优做强主营业务;践行国家“双碳”战略,把握新能源行业发展机遇,培育新的增长点,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2023年下半年,公司将继续确保运营项目安全生产、达标排放,力争完成年度主要经营目标;将继续快速推进项目筹建和建设工作,确保靖西项目和章丘二期项目竣工投产;继续加强市场开拓,全力推进洽谈中并购项目和章丘低碳环保产业园项目尽快落地;继续做好项目融资和技术研发工作,不断提升集团内部管控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2023年半年度报告

营业收入2,141,513,147.312,262,546,411.63-5.35
营业成本1,371,722,378.791,447,858,620.42-5.26
销售费用707,152.25339,990.66107.99
管理费用90,652,338.8182,419,057.119.99
财务费用228,320,815.77220,026,554.453.77
研发费用2,522,176.324,020,489.95-37.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7,718,294.22274,831,745.694.6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3,739,621.84-573,234,634.45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98,828,719.831,230,480,483.49不适用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在建项目陆续投产,本期建设投入减少,建造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2.50亿元。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同营业收入变动原因,建造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2.34亿元。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随着葫芦岛危废项目业务量的增长,销售费用相应增长。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恩施、惠州三合一项目于2022年下半年转入运营期、葫芦岛垃圾发电、朔州项目于本期转入运营期,以及丰城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影响,同比费用增加。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汇兑收益减少。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研发材料费支出减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建设投入较上年同期减少,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的PPP项目建设支出减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建设投入较上年同期减少,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减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同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收到募集资金

23.48亿元,本期无。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年期末数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1,146,179,756.355.051,866,979,993.598.23-38.61主要系本期偿还借款和利息以及建设投资支出大于经营活动净流入
应收账款1,833,492,289.318.081,514,336,722.296.6821.08主要由于结算周期延长,应收国家可再生能源补助电费收

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入、垃圾处理费收入累积余额增加
合同资产342,345,886.831.51290,565,986.151.2817.82主要系部分已运营项目尚未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应收国家可再生能源补助电费累积余额增加
无形资产11,278,674,775.9349.7010,969,431,289.4648.372.82主要系建设投入增加
其他非流动资产6,956,521,105.8430.656,921,332,506.4830.520.51变动较小
短期借款427,154,812.751.88629,445,334.972.78-32.14主要系本期净偿还银行借款2.02亿元
应付账款1,263,197,091.145.571,265,489,204.695.58-0.18变动较小
其他应付款369,459,712.341.63135,686,058.500.60172.29主要系截止期末应付股利2.35亿元尚未支付
长期借款8,467,595,700.9637.318,325,811,964.0336.711.70变动较小
应付债券2,235,123,380.929.852,195,494,717.049.681.80变动较小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9,866,438.29(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4%。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元)期初账面价值(元)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6,221,184.952,196,700.00开具履约保函
应收账款1,380,515,564.841,223,222,513.63用于借款担保
无形资产4,472,993,684.685,326,458,140.64用于借款担保
合同资产259,784,346.36209,947,636.84用于借款担保
其他非流动资产3,540,892,150.173,711,705,882.90用于借款担保
合计9,660,406,931.0010,473,530,874.01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半年度报告

(四) 财务回顾(根据联交所要求披露)

财务状况和净利润二零二三年上半年,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141,513,147.31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80,095,083.50元,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的总资产和总负债分别为人民币22,694,821,097.59元及人民币14,709,320,294.03元,权益总额为人民币7,985,500,803.56 元,资产负债比率(以总负债除以总资产计算所得)为64.81%,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为人民币5.41元。

收入分析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141,513,147.31元(二零二二年同期为人民币2,262,546,411.63元),比二零二二年同期减少5.35%,减少主要是因为新建项目陆续投产,本期建设投入减少,建造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其中,建造收入为人民币641,720,109.79元(二零二二年同期为人民币892,135,163.68元),比二零二二年同期减少28.07%;运营收入为人民币1,301,588,175.06元(二零二二年同期为人民币1,177,065,737.43元),比二零二二年同期增加10.58%,增长主要是因为本期较上年同期新增惠州三合一、恩施、朔州、葫芦岛垃圾发电等运营项目,以及丰城公司纳入合并报表影响;利息收入为人民币198,204,862.46元(二零二二年同期为人民币193,345,510.52元),比二零二二年同期增加2.51%,增长主要是因为随着靖西、章丘二期等项目的建设,按完工百分比确认的合同资产增加,从而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增加。

毛利及毛利率报告期内,本集团的毛利减少5.51%至人民币769,790,768.52 元(二零二二年同期为人民币814,687,791.21元),毛利率为35.95%(二零二二年同期为36.01%),毛利下降主要是因为建造业务减少,建造毛利减少;部分运营项目购买燃料成本增加以及计提的安全生产费用增加;毛利率下降主要是因为本期部分运营项目燃料成本增加以及计提的安全生产费用增加。

管理费用报告期内,本集团的管理费用约为人民币90,652,338.81元(二零二二年同期为人民币82,419,057.11元),占本集团营业额约4.23%(二零二二年同期为3.64%),管理费用占比相对于去年略有上升。

财务费用报告期内,本集团财务费用为人民币228,320,815.7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约人民币8,294,261.32元,主要是因为汇兑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

利润总额报告期内,本集团的利润总额为人民币435,089,543.71元,较二零二二年同期减少了人民币45,001,043.96元,主要是因为毛利下降。

所得税报告期内,本集团所得税费用约为人民币54,994,460.21元(二零二二年上半年为人民币44,191,582.19元),占本集团利润总额约12.64%(二零二二年上半年为9.20%)。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的比率上升主要是由于本期部分项目公司从免税期进入减半征收期和部分项目公司结束税收优惠期,以及本期部分项目公司收到环保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产生的退税较上年同期减少。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报告期内,本集团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为人民币364,057,245.61元(二零二二年同期为人民币394,064,460.9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

2023年半年度报告

财务资源及流动性本集团对现金及财务管理采取审慎的原则,以妥善管理风险及降低资金成本。营运资金基本来自内部现金流及往来银行提供之贷款。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持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人民币1,139,958,571.40元,较二零二二年末之人民币1,864,783,293.59元减少人民币724,824,722.19元。现金结余较上年末减少主要是本期偿还借款和利息以及建设投资支出大于经营活动净流入。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比率从二零二二年末的

65.55%下降至64.81%。该下降主要由于偿还了部分借款所致。

资本管理本集团管理资本之首要目标乃保障本集团能够持续经营,以为股东提供回报,同时维持合理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本集团参考资产负债率管理资本结构。此比率按照负债总额除以资产总额计算。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和二零二二年度的策略相同。本集团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和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资产负债比分别为64.81%和65.55%。

贷款及资产质押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尚未偿还借款总额约为人民币9,763,315,054.33元,较二零二二年末之人民币10,148,722,282.77元减少人民币385,407,228.44元。借款包括有质押贷款人民币6,508,961,909.43元及无质押贷款人民币3,254,353,144.90元。本集团的借款以人民币和港币为单位。本集团的借款大部分为浮动利率。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之银行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702,706万元,其中人民币511,097万元尚未动用。本集团目前并无利率对冲政策。然而,管理层对利率风险实施监察,倘预期将会出现重大风险,则将会考虑采取其他必要行动。本集团以若干有关集团服务特许安排的应收款项及特许经营权(其中包括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合同资产及应收账款)作为银行信贷额度的质押。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已质押的应收款项及经营权的账面价值约为人民币9,654,185,746.05元。

或有负债本公司已就若干附属公司获授的银行信贷额度作出财务担保,本公司董事会不认为本公司会由于担保而被提出索赔。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根据已作出担保的最高责任为附属公司提取分别为人民币7,132,550,080.82元和人民币7,404,109,374.20元的信贷额度。

承担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和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就建筑合约但并无于本集团中期财务报表内作出拨备的尚未履行的购买承诺分别为人民币946,778,596.90元和人民币440,934,042.03元。

外汇风险及汇兑损益本集团的功能货币为人民币,本集团的部分资金仍以港币形式存于银行,因此可能受到人民币和港币的汇率波动风险;除此之外,本集团大部分资产和多数交易均以人民币计价,且基本以人民币收入支付国内业务的资金支出,因此不存在重大外汇风险。目前,本集团并无有关外汇风险之对冲政策。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本公司于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共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债2,36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23.60亿元,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60亿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3.45亿元。在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订定发行条款当日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的A股股价为人民币9.73元/股。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已使用约人民币

19.13亿元募集资金,用于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其中登封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5亿元,恩施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25亿

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元,朔州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48亿元,武汉二期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24亿元,葫芦岛垃圾发电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12亿元,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5.55亿元,剩余募集资金将按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投入使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上年同期投资额(元)变动幅度
510,000,000300,500,00069.72%

2023年半年度报告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资金来源报告期投入金额(元)累计投入金额(元)项目进度
章丘二期项目自筹、借款117,687,666.66447,686,274.17

92%

武汉二期项目自筹、借款158,871,023.77520,838,392.35

98%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未来重大投资或资本性资产计划详情

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除了本公司于以往公告已公布及于本半年报描述已中目标垃圾焚烧项目的投资或筹建外,本集团概无其他重大投资(包括对一家被投资公司的任何投资,而于报告期末占本公司总资产5%或以上)及概无重大投资或购入资本资产的计划,惟本公司将在其日常业务过程中积极寻求投资机遇,以提高本公司的盈利能力。

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持股比例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
通州公司垃圾处理及发电37,500100%141,552.5292,432.295,094.7211,976.945,911.33
汕头公司垃圾处理及发电21,000100%110,347.0474,462.094,081.359,253.143,696.10
海宁扩建公司垃圾处理及发电39,00060%122,584.2874,985.833,328.168,449.903,916.19
惠州二期公司垃圾处理及发电45,000100%143,204.9984,651.435,857.3116,471.406,694.18

截至报告期末,通州公司总资产占本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6.24%,汕头公司总资产占本公司总资产的比例4.86%,海宁扩建公司总资产占本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5.40%,惠州二期公司总资产占本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6.31%。报告期内,上述每项投资的表现,请见上表中的“净利润”、“营业利润”。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产业政策风险

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受产业政策的影响较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9年修订),国家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实行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根据国家发改委2012年3月28日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按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折算比例为每吨生活垃圾280千瓦时,未超过上述电量的部分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含税);超过上述电量的部分执行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2006年后核准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按该规定执行。2020年9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指出国家可再生能源基金对生物质发电项目的补贴将只覆盖项目投产后的前82,500小时或前15年。同年9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自2021年1月1日起,规划内已核准未开工、新核准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并确定上网电价。2021年8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2021年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2021〕1190号),提出申报2021年中央补贴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分为非竞争配置项目和竞争配置项目。2020年1月20日(含)以后当年全部机组建成并网但未纳入2020年补贴范围的项目及2020年底前开工且2021年底前全部机组建成并网的项目,为非竞争配置项目;2021年1月1日(含)以后当年新开工项目为竞争配置项目。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政策的变化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以及现金流量均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将密切关注政策动态,通过行业组织传达保持政策稳定的诉求;因地制宜开展供热供汽业务,拓展收入来源;洽谈特许经营协议时增加相应条款,若外部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通过上调垃圾处理费弥补损失。

2、环保政策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受国家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严格监管。近几年来,我国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政府一方面出台了支持环保行业快速发展的有利政策,另一方面也加大了对环保行业的监管力度。公司严格按照环保部门的有关要求运营。随着国家有关环保标准的不断提高,公司的环保投入将随之增加,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以及现金流量均可能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通过技术研发、设施改造及改善运营管理,提高发电量等措施,尽可能抵消环保投入上升的不利影响。

3、税收政策风险

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据国家对环保行业的政策支持享受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若干税项的税收优惠,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合计为7,301.15万元,占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的比例为

16.84%。如果未来国家削减对环保行业的税收优惠,则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以及现金流量均可能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政策动态,通过行业组织传达保持政策稳定的诉求;洽谈特许经营协议时增加相应条款,若外部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通过上调垃圾处理费弥补损失。

4、社会公众对垃圾焚烧发电持负面看法的风险

社会公众对垃圾焚烧发电可能持有负面看法,公众担心项目建设和运营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为此,国家发改委在项目核准手续中增加了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价程序,环保部也提高了环评要求并进一步规范了环评听证会和公众调查程序。“邻避效应”和国家严格的监管政策使项目选址的难度加大,致使项目筹建时间延长,增加公司成本。如果未来社会公众对垃圾焚烧发电的负面看法进一步加重,可能加大公司经营的难度,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依照环保标准排放,并公开排放数据,组织社区居民参观集团运营的垃圾焚烧发电厂,让公众对垃圾焚烧发电有更深认识。

5、生活垃圾供应量及热值不稳定的风险

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经营效益取决于生活垃圾的供应量和热值。生活垃圾主要由地方政府以陆地交通方式运送至公司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其供应主要受到当地垃圾收运体系和人口数量的影响。如地方政府缺少或未能按时建立完备的垃圾收运体系,则无法向公司持续且稳定地供应生活垃圾并可能导致公司产能利用率不足。正在推广的垃圾分类也将影响垃圾供应量。此外,垃圾热值也会影响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发电量。生活垃圾热值不足,发电量将难以保证。因此,生活垃圾供应量及热值的不稳定均有可能影响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运营效率,对公司的经营及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在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签署前,本集团对政府方所提供的垃圾数量和热值特点进行充分的评估分析,从而确保在特许经营协议中合理约定垃圾数量和质量。在垃圾数量不足、热值不够的情况下,本集团会积极在垃圾供应地及周边地区搜寻生活垃圾和无污染燃料。此外,本集团在特许经营协议中约定针对垃圾数量低于保底量时,政府方需按保底量支付费用。

6、公司BOT项目建设工程超支及延误的风险

公司项目建设的成本和进度受到若干不利因素的影响,包括建筑材料、设备及部件的价格波动,设备、材料或人手短缺,罢工及劳资纠纷,预期以外的工程、设计、环境或地质问题,配套基建设施的影响,预期以外的成本上升,“邻避效应”等。该等因素可能在公司的控制范围以外,因此可能导致公司BOT项目建设工程的超支及延误,进而导致公司无法实现预期效益,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本集团注意与项目相关的政府机构建立融洽的双方关系,敦促政府完成项目所有的合法手续及配套基建设施。本集团在特许经营协议中明确约定,对于因政府方原因导致施工条件不具备,造成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项目停工、工期延误、成本上涨的,政府方应给予项目投资人相应补偿。此外,本集团择优选择供应商,要求施工单位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加大人员与设备的投入,组建有力的项目管理团队。

7、环境保护可能未达标准的风险

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存在发生空气污染,噪音污染,有害物质、污水及固体废物排放等环境污染风险。尽管公司采取了废气净化、废水及固体废弃物处理以及噪声防治等措施以避免或尽量减少项目对环境带来的潜在不利影响,但在项目公司实际生产运营过程中,仍存在因设备故障或人为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的环境保护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品牌声誉及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本集团高度重视环保达标,从企业文化、管理制度、财务预算及监督考核等方面入手,确保达标排放。

8、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属资本密集型行业,项目建设资金一般按30%的资本金、70%的银行贷款筹集。公司近期在建项目较多,导致资产负债率较高,截至2023年6月底,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64.81%,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若国内银根紧缩,借贷渠道不畅,可能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每年根据财务预算制定投融资计划,统筹现金流入与流出;公司一方面在银行保持充足的信贷额度,必要时向控股股东申请财务资助,另一方面研究股权融资等方式,以降低资产负债率。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半年度报告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6月16日www.hkexnews.hk www.sse.com.cn2023年6月16日 2023年6月17日会议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
成苏宁非执行董事离任
李雷非执行董事离任
岳鹏非执行董事选举
仝翔宇非执行董事选举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工作安排调整,成苏宁先生和李雷先生申请辞去公司非执行董事职务,辞职自2023年5月24日生效。2023年5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岳鹏先生、仝翔宇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详见于上交所网站披露《关于董事辞职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20)。2023年6月16日,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岳鹏先生、仝翔宇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每10股转增数(股)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董事会不建议派发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股息。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五、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根据联交所要求披露)

本集团致力于维持高标准的企业管治,务求保障股东权益及提升公司价值及问责性。公司已采纳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为其本身的企业管治守则。于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公司一直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第二部分所载的守则条文。本公司将继续检讨并监察其企业管治常规,以确保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2023年半年度报告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下属主要子公司通州公司、汕头公司、惠州二期公司以及海宁扩建公司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均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主体。公司重点排污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及COD等;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由烟气中排放,上述污染物经烟气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经烟囱排放;COD由废水中排放,污水处理至纳管标准后经污水管网送到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一般设一个排入污水管网的接口,回用则无排放口,部分重要子公司已实现COD零排放。上述公司报告期内各项目最新一期委托检测报告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汇总如下:

单位名称污染物名称检测机构检测报告编号和日期排放浓度排放限值
通州公司二氧化硫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A2230131328134C 2023-7-41#炉<350mg/m?
2#炉<350mg/m?
3#炉<350mg/m?
氮氧化合物1#炉2980mg/m?
2#炉3180mg/m?
3#炉1180mg/m?
烟尘1#炉<1.010mg/m?
2#炉<1.010mg/m?
3#炉<1.010mg/m?
CODA2230131328136C 2023-6-13<460 mg/L
二噁英A2230131328133C004 2023-5-311#炉0.00600.1ng TEQ/Nm?
2#炉0.00310.1ng TEQ/Nm?
3#炉0.00560.1ng TEQ/Nm?
汕头公司二氧化硫广东本科检测有限公司本科检字[2023]第BKEN2023060117EQC号 2023-6-151#炉ND100mg/m?
2#炉ND100mg/m?
3#炉3100mg/m?
氮氧化合物1#炉83200mg/m?
2#炉114200mg/m?
3#炉89200mg/m?
烟尘1#炉5.230mg/m?
2#炉4.930mg/m?
3#炉3.830mg/m?
二噁英广东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YP-230723 2023-07-21 2023-07-221#炉0.00210.1ngTEQ/m?
2#炉0.00220.1ngTEQ/m?
3#炉0.00660.1ngTEQ/m?
惠州二氧化硫广电计量检测BGZ2022060327-11-21#炉430mg/m?

2023年半年度报告

二期公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5-25 BGZ2022060327-12-1 2023-6-272#炉ND30mg/m?
3#炉ND30mg/m?
4#炉ND30mg/m?
氮氧化合物1#炉4680mg/m?
2#炉4880mg/m?
3#炉5180mg/m?
4#炉3080mg/m?
烟尘1#炉ND8mg/m?
2#炉2.68mg/m?
3#炉ND8mg/m?
4#炉ND8mg/m?
二噁英广州泰科天青检测科技有限公司2023001801 2023-3-30 2023000502 2023-3-7 2023000302 2023-3-7 2023002601 2023-4-281#炉0.0340.1ng TEQ/Nm?
2#炉0.0660.1ng TEQ/Nm?
3#炉0.00820.1ng TEQ/Nm?
4#炉0.00780.1ng TEQ/Nm?
海宁扩建公司二氧化硫浙江中一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HJ23134402 2023-06-25 HJ23134401 2023-06-101#炉6100mg/m?
2#炉2100mg/m?
氮氧化合物1#炉1875mg/m?
2#炉2875mg/m?
烟尘1#炉2.730mg/m?
2#炉4.630mg/m?
COD34500 mg/L
二噁英HJ23134402 2023-06-251#炉0.00740.08ng TEQ/Nm?
2#炉0.0030.08ng TEQ/Nm?

注:“ND”表示未检出;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烟尘单位为mg/m?,二噁英单位为ngTEQ/m?,上述污染物排放限值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公司重点排污单位在报告期内委托检测出具的定期检测报告显示污染物排放符合规定标准,无超标排放情况。上述公司报告期内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估算和核定的年排放总量情况汇总如下:

污染物名称实际排放量(吨)排放指标(吨/年)
二氧化硫67.37796.37
氮氧化合物340.131899.86
烟尘6.98193.35
COD1.3916.54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各项目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主要包括烟气、废水和固废处理设施,其中烟气主要采用“炉内SNCR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炉外SCR脱硝+活性炭吸附+炉外SCR脱硝+袋式除尘器”组合的烟气净化工艺,处理达标后经烟囱排放;废水主要采用“预处理+厌氧+硝化反硝化+MBR膜处理+纳滤+反渗透”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或纳管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

2023年半年度报告

理;固废中飞灰固化处理稳定后运至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报告期内各项目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正常。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序号项目名称环评批复时间批复单位
1通州项目2015年12月25日北京市环保局
2汕头项目2017年3月28日汕头市环保局
3惠州二期项目2020年8月14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4海宁扩建项目2018年11月26日嘉兴市环保局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各项目均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按照预案要求每年组织应急演练。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每年按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其批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及时掌握公司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情况,并将自行监测结果向社会公众公开。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半年度报告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从事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致力于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处理以及资源化利用,是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之净土保卫战的重要内容。公司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定并严格执行《绿色动力集团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等制度,对工程建设、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排放标准。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下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方面代替垃圾填埋场,减少填埋场产生的甲烷等温室气体的排放,另一方面贡献能源,一定程度上代替火电,因此对碳减排具有直接贡献,属于可申请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的领域。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半年度报告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北京国资公司对于绿色动力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本单位所持的绿色动力股票,在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每年减持所持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5%2021年6月11日-2023年6月10日
其他北京国资公司对因未通过招标方式取得的BOT项目给绿色动力及其下属企业造成任何损失或风险,北京国资公司将向绿色动力及其下属企业作出及时、足额、有效的补偿,确保绿色动力及/或其境内下属企业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2016年5月30日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半年度报告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持续关联交易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与深圳水晶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水晶石”)签署《服务框架合同》,2023-2024年公司下属14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拟开展宣传展示设计与施工,公司将不定期就下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宣传展示设计与施工服务举行招标活动,深圳水晶石参与投标。项目服务合同是通过招标获得,项目服务定价及付款条件将按一般商业条款按照招投标程序厘定。若深圳水晶石在某一次项目服务招标中成功中标,公司将与深圳水晶石根据《中标通知书》的内容另行签订具体的《项目服务合同》,明确具体费用及支付方式。2023年、2024年与深圳水晶石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分别不超过人民币1,800万元、2,000万元。

深圳水晶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国资公司的一家附属公司,故为本公司的关联人士。因此,订立服务框架合同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8月1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半年度报告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向北京国资公司及其子公司借款余额为12.02亿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与北京国资公司(因其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而为本公司关联人士)于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订立避免同业竞争协议,据此,北京国资公司已同意不会及将促使其附属公司不会(北京

2023年半年度报告

国资公司的上市附属公司除外)于我们的核心业务与我们竞争,并已向我们授权新业务机会选择权、认购期权及优先受让权,并且,倘联交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北京国资公司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其联营公司及合资企业(如有)遵守避免同业竞争协议。根据避免同业竞争协议,当本集团决定是否根据避免同业竞争协议行使任何选择权收购新业务机会、认购权或优先受让权时,本集团须遵守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A章下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已收悉北京国资公司出具有关于报告期内遵守同业竞争协议的声明。本集团与在适用的会计准则下构成的「关联方」于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进行若干交易。除本半年报第33页之「关联交易」部份之非豁免持续性关连交易,此类关联方交易不被视为联交所上市规则14A章之关连交易,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14A章豁免于股东批准、年度审阅及任何披露要求。详情载于财务报表注释十。本公司已经符合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A章的披露要求。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担保 起始日担保 到期日担保类型主债务情况担保物(如有)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担保是否逾期担保逾期金额反担保情况是否为关联方担保关联 关系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996,454,700.45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7,404,109,374.20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7,404,109,374.20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98.24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1,661,313,424.05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3,635,598,387.67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5,296,911,811.72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担保情况说明



2023年半年度报告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半年度报告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393,447,763100.002,0412,0411,393,449,804100.00
1、人民币普通股989,087,97170.982,0412,041989,090,01270.98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404,359,79229.0200404,359,79229.02
4、其他
三、股份总数1,393,447,763100.002,0412,0411,393,449,804100.00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公开发行了2,3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23.6亿元,债券简称“绿动转债”,“绿动转债”自2022年9月5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A股股份。报告期内,“绿动转债”转股金额为20,000元,转股数为2,041股。截至2023年6月30日,累计已有96,000元“绿动转债”转换成公司A股普通股,累计转股数为9,804股。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49,675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0594,085,61842.63国有法人
HKSCC NOMINEES LIMITED0379,427,00027.23未知境外法人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084,265,8966.05国有法人
北京国资(香港)有限公司024,859,7921.78境外法人
北京惠泰恒瑞投资有限公司017,170,7071.23境内非国有法人
共青城景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7,130,3780.51境内非国有法人
南方基金稳健增值混合型养老金产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660,8004,660,8000.33其他

2023年半年度报告

平安基金-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平安人寿-平安基金权益委托投资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3,871,6003,871,6000.28其他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3,478,5021,317,5030.09境外法人
李俊5,9001,287,0000.09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594,085,618人民币普通股594,085,618
HKSCC NOMINEES LIMITED379,427,000境外上市外资股379,427,000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84,265,896人民币普通股84,265,896
北京国资(香港)有限公司24,859,792境外上市外资股24,859,792
北京惠泰恒瑞投资有限公司17,170,707人民币普通股17,170,707
共青城景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130,378人民币普通股7,130,378
南方基金稳健增值混合型养老金产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660,800人民币普通股4,660,800
平安基金-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平安人寿-平安基金权益委托投资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3,871,600人民币普通股3,871,6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317,503人民币普通股1,317,503
李俊1,287,000人民币普通股1,287,000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北京国资(香港)有限公司是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半年度报告

(四)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披露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据董事所深知,除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的证券权益」一节所披露的权益之外,按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须予存置的登记册所记录,以下人士于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的条文须向本公司披露的权益或淡仓达5%或以上:

股东持有的股份数目持有权益的身份所持股权占相关股份类别概约百分比(1)所持股权占本公司股本总额概约百分比(2)
北京国资公司594,085,618股A股(好仓)实益拥有人60.0642.63
北京国资(香港)有限公司 (「国资香港」)(3)24,859,792股H股(好仓)实益拥有人6.151.78
北京国资公司(3)24,859,792股 H股(好仓)受控制公司权益6.151.78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84,265,896股 A股(好仓)实益拥有人8.526.05
Tenbagger Capital Management CO.,LTD36,359,000股 H股(好仓)投资经理8.992.61

附注:

(1) 以本公司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的相关股份类别的股份数为基准计算。

(2) 以本公司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的已发行股份总数1,393,449,804股股份为基准计算。

(3) 国资香港为北京国资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北京国资公司因而被视为于国资香港持有的H股中拥有权益,持有24,859,792股H股,分别占本公司H股股本约6.15%及股本总额约1.78%。

除上文所述者外,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并无获悉有其他必须记录于依照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存置之登记册内之权益。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的证券权益(根据联交所要求披露)本报告期末,董事、监事及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概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a)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任何权益或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有关条文彼等被视为或当作持有的权益或淡仓);或(b)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352条须记入该条所述登记册的任何权益或淡仓;或(c)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任何权益或淡仓。

2023年半年度报告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及雇员证券交易行为守则(根据联交所要求披露)

本公司已采纳《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交易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其条款不逊于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所载规定准则。本公司曾就董事及监事有否于报告期内遵守管理办法向全体董事及监事作出具体查询,而全体董事及监事已确认彼等均有遵守管理办法。本公司已为可能拥有本公司未公开内部数据之相关雇员买卖证券订立不逊于标准守则之雇员书面指引(「雇员书面指引」)。本公司并不知悉有任何雇员违反雇员书面指引之事宜。

五、人力资源及政策(根据联交所要求披露)

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全集团职员人数为3,365人。公司为员工提供“在行业内具有竞争力水平”的薪酬,公司建立基于“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的薪酬管理体系,员工的薪酬与其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和工作表现挂钩。公司的薪酬管理执行“模式差异化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对不同岗位和职位分别执行“年薪制”、“岗位绩效工资制”两种薪酬模式。公司将保持薪酬制度的稳定,未来将在执行现行薪酬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将依据经营情况、物价指数和行业薪酬水平对员工薪酬水平进行适时调整,使员工收入水平持续保持竞争力。本集团将员工的发展与培训视为集团达成经营目标、提高绩效及落实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本集团建立了帮助员工多维度发展的培训机制,开设了新员工入职培训、储备干部培养、组织人事培训、安全生产大培训、大学生培训五大专项培训项目,以及绿动移动课堂和绿动大讲堂两类通用型培训课程,同步运用线上线下的组合培训方式,提升员工的学习意识和工作效能。同时,对于下属项目公司,本集团有针对性的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并举办经验分享交流会,以加强各层级员工的专业技能,提高集团业务质量水平。本集团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集团各下属项目公司结合企业实际开展各项劳动技能竞赛等活动,做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在集团上下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2023年半年度报告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半年度报告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2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公开发行了2,3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3.6亿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70号文同意,公司23.6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绿动转债”,债券代码“113054”,初始转股价格为9.82元/股。根据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因公司派送2021年度现金股利,“绿动转债”的转股价格由9.82元╱股调整为9.7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21日(除息日)起生效;因公司派送2022年度现金股利,“绿动转债”的转股价格由9.72元╱股调整为

9.6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26日(除息日)起生效。

有关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请参阅上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四)财务回顾-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部分。

(二)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绿动转债
期末转债持有人数45,887
本公司转债的担保人不适用
担保人盈利能力、资产状况和信用状况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前十名转债持有人情况如下: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称期末持债数量(元)持有比例(%)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零二组合117,312,0004.97
华夏基金延年益寿9号固定收益型养老金产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7,623,0003.29
华泰优盛可转债固定收益型养老金产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7,530,0003.2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75,388,0003.1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71,303,0003.02
工银瑞信添利固定收益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8,160,0002.4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6,366,0002.39

2023年半年度报告

华夏基金延年益寿5号纯债固定收益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5,016,0002.33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部利得汇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55,000,0002.3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裕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54,678,0002.32

(三)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转股赎回回售
绿动转债2,359,924,00020,000--2,359,904,000

(四)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绿动转债
报告期转股额(元)20,000
报告期转股数(股)2,041
累计转股数(股)9,804
累计转股数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0.0007
尚未转股额(元)2,359,904,000
未转股转债占转债发行总量比例(%)99.9959

(五)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绿动转债
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后转股价格披露时间披露媒体转股价格调整说明
2022-7-219.722022-7-15《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根据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因公司派送2021年度现金股利,转股价格由9.82元/股调整为9.72元/股(公告编号:临2022-031)
截至本报告期末最新转股价格9.72

2023年半年度报告根据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因公司派送2022年度现金股利,“绿动转债”的转股价格由9.72元╱股调整为9.6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26日(除息日)起生效。

(六)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226.93亿元,资产负债率64.81%。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并于2023年5月25日出具了《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3]跟踪0245号),维持“绿动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最近三年,公司利息保障倍数较高,公司贷款偿还情况良好,不存在逾期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七)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7日开始支付“绿动转债”自2022年 2月25 日至2023 年 2月24 日期间的利息。本次付息为“绿动转债”第一年付息,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 0.20%(含税),即每张面值 100 元的可转债派发利息为 0.20元人民币(含税)(公告编号:临 2023-006)。

2023年半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6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资产附注2023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

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四(1)1,146,179,756.351,866,979,993.59
应收票据四(2)1,700,000.003,630,000.00
应收账款四(3)1,833,492,289.311,514,336,722.29
应收款项融资115,750.00100,000.00
预付款项四(4)51,886,446.0452,293,392.74
其他应收款四(5)47,006,521.2344,296,534.45
存货四(6)48,949,718.6850,455,726.71
合同资产四(7)342,345,886.83290,565,986.1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四(8)63,425,578.1563,241,709.17
其他流动资产四(10)256,839,342.78256,939,869.44
流动资产合计3,791,941,289.374,142,839,934.54

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四(9)35,781,894.3135,781,894.31
固定资产四(11)330,273,926.95338,638,173.78
使用权资产四(12)2,663,026.414,569,816.51
无形资产四(13)11,278,674,775.9310,969,431,289.46
商誉四(14)33,724,983.4133,724,983.41
长期待摊费用四(15)7,247,665.07574,822.36
递延所得税资产四(16)257,992,430.30230,546,731.84
其他非流动资产四(17)6,956,521,105.846,921,332,506.48
非流动资产合计18,902,879,808.2218,534,600,218.15

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22,694,821,097.5922,677,440,152.69

2023年6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负债及股东权益附注2023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四(19)427,154,812.75629,445,334.97
应付账款四(20)1,263,197,091.141,265,489,204.69
合同负债四(21)2,206,311.0017,002,561.22
应付职工薪酬四(22)56,394,843.96101,522,137.34
应交税费四(23)61,612,209.5254,699,728.19
其他应付款四(24)369,459,712.34135,686,058.5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四(25)894,956,569.891,225,740,394.21
流动负债合计3,074,981,550.603,429,585,419.1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四(26)8,467,595,700.968,325,811,964.03
应付债券四(27)2,235,123,380.922,195,494,717.04
租赁负债四(28)2,179,872.682,203,964.74
长期应付款四(29)251,515,498.32256,107,867.65
预计负债四(30)13,364,603.8813,070,517.24
递延收益四(31)151,226,250.23153,995,806.76
递延所得税负债四(16)513,333,436.44487,891,034.57
非流动负债合计11,634,338,743.4311,434,575,872.03
负债合计14,709,320,294.0314,864,161,291.15
股东权益
股本四(32)1,393,449,804.001,393,447,763.00
其他权益工具四(33)217,560,032.72217,561,876.52
资本公积四(35)2,412,498,964.822,412,480,372.81
其他综合收益2,079,875.322,079,875.32
专项储备四(34)11,482,036.851,559,206.97
盈余公积四(36)239,285,522.16239,285,522.16
未分配利润四(37)3,260,665,737.193,063,822,504.7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7,537,021,973.067,330,237,121.56
少数股东权益448,478,830.50483,041,739.98
股东权益合计7,985,500,803.567,813,278,861.54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22,694,821,097.5922,677,440,152.69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负责人:乔德卫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易智勇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林斌

2023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资产附注2023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82,879,148.29828,215,127.97
应收账款十三(1)289,063,362.17265,762,596.46
预付款项72,107.8272,107.82
其他应收款十三(2)2,485,288,361.042,078,879,200.5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十三(3)373,298,099.00219,682,722.21
流动资产合计3,730,601,078.323,392,611,755.03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十三(3)1,105,019,200.001,051,358,272.96
长期股权投资十三(4)6,639,517,456.346,129,517,456.34
固定资产1,453,559.201,801,980.83
使用权资产-1,750,972.44
无形资产1,729,975.821,574,002.10
长期待摊费用11,228.07574,822.36
递延所得税资产767,004.91737,274.47
其他非流动资产1,515,453.321,515,453.32
非流动资产合计7,750,013,877.667,188,830,234.82
资产总计11,480,614,955.9810,581,441,989.85

2023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负债及股东权益附注2023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98,331,283.34708,121,805.56
应付账款346,985.03368,501.81
合同负债22,813,559.3230,923,728.82
应付职工薪酬5,822,520.8020,367,954.39
应交税费2,870,058.773,703,428.48
其他应付款470,819,269.52193,821,954.3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29,309,704.42100,915,201.58
流动负债合计1,030,313,381.201,058,222,575.0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645,000,000.001,702,000,000.00
应付债券四(27)2,235,123,380.922,195,494,717.04
非流动负债合计3,880,123,380.923,897,494,717.04
负债合计4,910,436,762.124,955,717,292.07
股东权益
股本四(32)1,393,449,804.001,393,447,763.00
其他权益工具四(33)217,560,032.72217,561,876.52
资本公积2,459,589,792.792,459,571,200.78
盈余公积四(36)239,285,522.16239,285,522.16
未分配利润2,260,293,042.191,315,858,335.32
股东权益合计6,570,178,193.865,625,724,697.78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11,480,614,955.9810,581,441,989.85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负责人:乔德卫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易智勇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林斌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合并利润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项目附注2023年1-6月 (未经审计)2022年1-6月 (未经审计)
一、营业收入四(38)2,141,513,147.312,262,546,411.63
减:营业成本四(38)、四(42)(1,371,722,378.79)(1,447,858,620.42)
税金及附加四(39)(31,503,339.34)(26,796,710.83)
销售费用四(42)(707,152.25)(339,990.66)
管理费用四(40)、四(42)(90,652,338.81)(82,419,057.11)
研发费用四(42)(2,522,176.32)(4,020,489.95)
财务费用四(41)(228,320,815.77)(220,026,554.45)
其中:利息费用(234,928,809.15)(247,476,413.67)
利息收入7,166,808.826,670,373.50
加:其他收益四(46)33,830,161.8020,789,513.84
投资收益四(47)-8,875,675.09
其中:对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7,217,956.22
信用减值损失四(44)(12,990,580.33)(12,809,217.68)
资产减值损失四(43)(2,676,083.70)(12,264,808.4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四(45)1,156.06(6,730,966.16)
二、营业利润434,249,599.86478,945,184.84
加:营业外收入1,115,384.941,453,813.45
减:营业外支出(275,441.09)(308,410.66)
三、利润总额435,089,543.71480,090,587.63
减:所得税费用四(48)(54,994,460.21)(44,191,582.19)
四、净利润380,095,083.50435,899,005.44
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380,095,083.50435,899,005.44
终止经营净利润--
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4,057,245.61416,538,533.88
少数股东损益16,037,837.8919,360,471.56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合并利润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项目附注2023年1-6月 (未经审计)2022年1-6月 (未经审计)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2,474,072.9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2,474,072.98)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2,474,072.98)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22,474,072.98)
六、综合收益总额380,095,083.50413,424,932.4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364,057,245.61394,064,460.9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6,037,837.8919,360,471.56
七、每股收益四(49)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0.260.30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0.240.27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负责人:乔德卫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易智勇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林斌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公司利润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项目附注2023年1-6月 (未经审计)2022年1-6月 (未经审计)
一、营业收入十三(5)106,562,502.5564,893,078.65
减:营业成本十三(5)(4,351,456.79)(4,055,630.90)
税金及附加(622,923.08)(265,458.81)
管理费用(19,210,663.86)(20,081,717.91)
研发费用(2,522,176.32)(4,020,489.95)
财务费用(80,018,339.87)(79,206,218.83)
其中:利息费用(86,331,490.10)(87,853,957.85)
利息收入6,411,348.009,316,400.29
加:其他收益1,215,676.28578,333.97
投资收益十三(6)1,111,713,475.251,130,264,353.57
其中:对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7,217,956.22
信用减值(损失)/转回(118,921.76)2,002,977.63
资产处置收益1,156.06-
二、营业利润1,112,648,328.461,090,109,227.42
三、利润总额1,112,648,328.461,090,109,227.42
减:所得税费用(999,608.39)(500,744.41)
四、净利润1,111,648,720.071,089,608,483.01
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1,111,648,720.071,089,608,483.01
终止经营净利润--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1,111,648,720.071,089,608,483.01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负责人:乔德卫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易智勇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林斌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合并现金流量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项目附注2023年1-6月 (未经审计)2022年1-6月 (未经审计)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324,274,040.301,225,428,851.14
收到的税费返还26,044,804.2330,970,642.7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四(50)(a)27,555,061.5962,981,006.5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77,873,906.121,319,380,500.4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26,126,649.98)(337,256,098.79)
支付其他与建造PPP项目有关的现金四(50)(f)(232,261,353.93)(291,027,879.6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68,900,372.45)(252,652,803.99)
支付的各项税费(128,566,779.26)(123,068,381.8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四(50)(b)(34,300,456.28)(40,543,590.5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90,155,611.90)(1,044,548,754.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四(51)(a)287,718,294.22274,831,745.69
二、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7,015.0097,682,809.49
取得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四(51)(c)-43,103,525.01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四(50)(c)-5,249,65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7,015.00146,035,984.5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09,742,151.89)(691,219,538.95)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四(50)(d)(4,024,484.95)(28,051,08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13,766,636.84)(719,270,618.95)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413,739,621.84)(573,234,634.45)
三、筹资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7,06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7,06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296,454,700.451,461,969,159.27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2,347,754,716.9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96,454,700.453,816,783,876.2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681,861,928.89)(2,337,629,623.5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10,962,570.92)(244,793,612.85)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1,600,000.00)(18,000,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四(50)(e)(2,458,920.47)(3,880,156.3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95,283,420.28)(2,586,303,392.76)
筹资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98,828,719.83)1,230,480,483.4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5,325.26(47,861.7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额四(51)(b)(724,824,722.19)932,029,732.9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864,783,293.59954,789,955.3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四(51)(d)1,139,958,571.401,886,819,688.34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负责人:乔德卫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易智勇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林斌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公司现金流量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项目2023年1-6月 (未经审计)2022年1-6月 (未经审计)
一、经营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79,708,707.3214,328,956.6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1,686,532.1222,493,620.4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1,395,239.4436,822,577.0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28,064.09)(70,381.5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3,156,816.71)(34,340,928.11)
支付的各项税费(7,262,854.96)(2,055,302.6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1,275,127.51)(39,315,345.1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1,922,863.27)(75,781,957.53)
经营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29,472,376.17(38,959,380.44)
二、投资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514,500,000.00202,20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1,469.02-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19,623,738.48377,144,570.8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34,145,207.50579,344,570.8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99,266.46)(875,541.14)
投资支付的现金(510,000,000.00)(300,50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24,076,060.67)(734,132,090.6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34,375,327.13)(1,035,507,631.74)
投资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230,119.63)(456,163,060.93)
三、筹资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53,000,000.001,032,5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2,347,754,716.9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53,000,000.003,380,254,716.9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575,452,963.16)(1,873,134,973.5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9,991,159.90)(59,926,763.9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135,933.33)(3,623,716.9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27,580,056.39)(1,936,685,454.47)
筹资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4,580,056.39)1,443,569,262.5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820.172,309.7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额(245,335,979.68)948,449,130.8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28,215,127.97203,062,050.7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82,879,148.291,151,511,181.64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负责人:乔德卫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易智勇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林斌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项目附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小计
2022年1月1日期初余额 (经审计)1,393,440,000.00-2,412,410,905.7324,553,948.30103,278,199.372,594,406,537.266,528,089,590.66389,491,920.666,917,581,511.32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增减变动额
综合收益总额
净利润-----416,538,533.88416,538,533.8819,360,471.56435,899,005.44
其他综合收益---(22,474,072.98)--(22,474,072.98)-(22,474,072.98)
综合收益总额合计---(22,474,072.98)-416,538,533.88394,064,460.9019,360,471.56413,424,932.46
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股东投入-------7,060,000.007,060,000.00
可转换债券持有者投入资本四(27)-217,568,790.78----217,568,790.78-217,568,790.78
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合计-217,568,790.78----217,568,790.787,060,000.00224,628,790.78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94,164,165.9094,164,165.90
利润分配
对股东的分配四(37)-----(139,344,000.00)(139,344,000.00)(50,000,000.00)(189,344,000.00)
2022年6月30日期末余额 (未经审计)1,393,440,000.00217,568,790.782,412,410,905.732,079,875.32103,278,199.372,871,601,071.147,000,378,842.34460,076,558.127,460,455,400.46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项目附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小计
2023年1月1日期初余额(经审计)1,393,447,763.00217,561,876.522,412,480,372.812,079,875.321,559,206.97239,285,522.163,063,822,504.787,330,237,121.56483,041,739.987,813,278,861.54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增减变动额
综合收益总额
净利润------364,057,245.61364,057,245.6116,037,837.89380,095,083.50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合计------364,057,245.61364,057,245.6116,037,837.89380,095,083.50
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增股本及资本公积四(27)2,041.00(1,843.80)18,592.01----18,789.21-18,789.21
利润分配
对股东的分配四(37)------(167,214,013.20)(167,214,013.20)(51,200,000.00)(218,414,013.20)
专项储备
本期提取----14,749,758.87--14,749,758.87800,818.5015,550,577.37
本期使用----(4,826,928.99)--(4,826,928.99)(201,565.87)(5,028,494.86)
2023年6月30日期末余额 (未经审计)1,393,449,804.00217,560,032.722,412,498,964.822,079,875.3211,482,036.85239,285,522.163,260,665,737.197,537,021,973.06448,478,830.507,985,500,803.56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负责人:乔德卫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易智勇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林斌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项目附注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股东权益合计
2022年1月1日期初余额(经审计)1,393,440,000.00-2,459,501,733.70103,278,199.37193,657,088.034,149,877,021.10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增减变动额
综合收益总额
净利润----1,089,608,483.011,089,608,483.01
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可转换债券持有者投入资本-217,568,790.78---217,568,790.78
利润分配
对股东的分配四(37)----(139,344,000.00)(139,344,000.00)
2022年6月30日期末余额(未经审计)1,393,440,000.00217,568,790.782,459,501,733.70103,278,199.371,143,921,571.045,317,710,294.89
项目附注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股东权益合计
2023年1月1日期初余额(经审计)1,393,447,763.00217,561,876.522,459,571,200.78239,285,522.161,315,858,335.325,625,724,697.78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增减变动额
综合收益总额
净利润----1,111,648,720.071,111,648,720.07
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可转换债券持有者投入资本四(27)2,041.00(1,843.80)18,592.01--18,789.21
利润分配
对股东的分配四(37)----(167,214,013.20)(167,214,013.20)
2023年6月30日期末余额(未经审计)1,393,449,804.00217,560,032.722,459,589,792.79239,285,522.162,260,293,042.196,570,178,193.86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负责人:乔德卫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易智勇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林斌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于2012年4月23日在深圳绿色动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基础上改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007号九洲电器大厦二楼东北楼,总部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本公司的母公司及最终控股公司为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资公司”)。
于2014年6月19日,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于2014年6月29日,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公开发行项目的承销商悉数行使本公司于2014年6月9日刊发的招股章程所属的超额配售权。本次公开发行后,本公司的股本为人民币1,045,000,000.00元,股份总数为1,045,000,000.00股。
于2018年4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746号)核准,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1,620万普通股(A股)。根据发行结果,本次实际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116,200,000.00股,增加股本人民币116,200,000.00元。本次公开发行A股后,本公司的股本为人民币1,161,200,000.00元,股份总数为1,161,200,000.00股。
于2020年10月9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93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不超过232,240,000股。根据发行结果,本次实际向6个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232,240,000.00股,增加股本人民币232,240,000.0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后,本公司的股本为人民币1,393,440,000.00元,股份总数为1,393,440,000.00股。
于2022年2月25日,本公司公开发行了总额为23.6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附注四(27))。截至2023年6月30日,因可转换债券持有人开始行使转股权,本公司的股本增加至1,393,449,804.00元,股份总数为1,393,449,804.00股。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主要作为社会资本方,通过与政府方订立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合作(以下简称“PPP”)项目合同,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相关项目简称“BOT”项目)等方式,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等环保行业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以及技术顾问业务。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期间”),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子公司详见附注五,本期间本集团合并范围无变动。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29日批准报出。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附注二(9))、无形资产的摊销(附注二(14))、长期资产减值(附注二(16))以及收入的确认和计量(附注二(20))等。 本集团在确定重要的会计政策时所运用的关键判断、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详见附注二(27)。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中期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的要求进行列报和披露。本中期财务报表应与本集团2022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读。除附注二(28)所述会计政策变更之外,本中期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集团编制2022年度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一致。 本中期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2)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中期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的要求。
(3)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5)企业合并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支付的合并对价及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如被合并方是最终控制方以前年度从第三方收购来的,则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本集团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其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中不归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如果以本集团为会计主体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本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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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8)外币折算
(a)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为购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其他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b)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境外经营的现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9)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a)金融资产
(i)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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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金融工具(续)
(a)金融资产(续)
(i)分类和计量(续)
债务工具

本集团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主要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等。本集团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主要为应收款项融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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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金融工具(续)
(a)金融资产(续)
(ii)减值
本集团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和长期应收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和长期应收款外,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集团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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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金融工具(续)
(a)金融资产(续)
(ii)减值(续)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和计提方法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可再生能源补助电费及应收电费
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垃圾处理费
合同资产组合1销售电力合同产生的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组合2(包括列示于其他非 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PPP项目建设服务产生的合同资产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关联方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3其他
长期应收款组合1BT项目应收款(注)
长期应收款组合2履约保证金
注:BT项目指本集团以“建设-移交”方式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等环保业行业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业务。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合同资产(包括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以及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长期应收款(BT项目应收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除此以外划分为组合的长期应收款(履约保证金)和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集团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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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金融工具(续)
(a)金融资产(续)
(iii)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b)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负债部分及其他金融负债。 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包括负债部分和权益部分。负债部分体现了支付固定本息的义务,被分类为负债(计入应付债券)并在初始确认时按照未嵌入可转换期权的同类债券的市场利率计算其公允价值,并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权益部分体现了将负债转换成普通股的嵌入期权,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本集团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整体发行所得与其负债部分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所有直接的交易费用按照负债和权益部分占发行所得的比例分摊。 当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成股票时,按转换的股数与股票面值计算的金额转换为股本,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组成部分的账面余额与上述股本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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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金融工具(续)
(b)金融负债(续)
其他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其他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借款等。该类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上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余列示为非流动负债。
当其他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c)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一方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
(10)存货
(a)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周转材料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b)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核算。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损益。
(c)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d)本集团的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及实地盘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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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1)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子公司为本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合营企业为本集团通过单独主体达成,能够与其他方实施共同控制,且基于法律形式、合同条款及其他事实与情况仅对其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公司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对合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a)投资成本确定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初始投资成本。
(b)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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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1)长期股权投资(续)
(b)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续)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预计将承担的损失金额。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集团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相应的未实现损失不予抵销。
(c)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本集团及分享控制权的其他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d)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对子公司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二(16))。
(12)固定资产
(a)固定资产确认及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构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及其他。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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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2)固定资产(续)
(b)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除本集团之子公司绿益(葫芦岛)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葫芦岛危废公司”)的危废填埋场按照工作量法计提折旧、以及使用安全生产费购买的固定资产(附注二(26))外,本集团其余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构筑物20-50年5%1.90%-4.75%
机器设备3-15年0%至5%6.33%至33.33%
运输工具3-10年0%至10%9.00%至33.33%
其他3-20年0%至10%4.50%至33.33%
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c)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二(16))。
(d)固定资产的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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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借款费用
本集团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本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实际利率为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14)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及软件等,以成本计量。
(a)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按使用年限50年平均摊销。外购土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b)软件
软件按使用年限10年平均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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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4)无形资产(续)
(c)特许经营权
(i)PPP项目特许经营权
本集团通过与政府订立PPP项目合同,从各个地方政府获取垃圾焚烧发电厂等公共基础设施的特许经营权,在项目运营期间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包括垃圾处理费和上网电费。根据PPP项目合同,本集团兴建垃圾焚烧发电厂后,一般在23年至30年的特许经营期内运营。在特许经营权期满后,本集团需要将有关的垃圾焚烧发电厂无偿移交至各地方政府。
在项目运营期间,若本集团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本集团在 PPP 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服务收入金额,按全额或者减去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后的差额确认为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并在特许经营权经营期限内采用直线法摊销。
(ii)其他
本集团通过收购葫芦岛危废公司而取得的危废项目特许经营权,以取得时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由于相关的特许经营协议并未规定特许经营期限,因此,本公司评估后将该特许经营权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d)定期复核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在每个会计期间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本准则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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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4)无形资产(续)
(e)研究与开发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被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 生产工艺的开发已经技术团队进行充分论证; ? 管理层已批准生产工艺开发的预算,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 前期市场调研的研究分析说明生产技术所形成的产出具有市场推广能力; ? 有足够的技术和资金支持,以进行生产工艺的开发活动及后续的大规模生产;以及 ? 生产工艺开发的支出能够可靠地归集。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 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 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 资产。
(f)无形资产减值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二(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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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使用权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限2-5年内分期平均摊销。
(16)长期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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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7)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等。
(a)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和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等。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b)离职后福利
本集团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本集团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于报告期内,本集团的离职后福利主要是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均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基本养老保险
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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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7)职工薪酬(续)
(c)辞退福利
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辞退福利,列示为应付职工薪酬。
(18)股利分配
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的当期,确认为负债。
(19)预计负债
因危废填埋场退役费用提取规定以及PPP项目合同约定等形成的现时义务,当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预计负债,列报为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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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0)收入
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按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
(a)建造服务收入
PPP项目合同,是指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依法依规就PPP项目合作所订立的合同,该合同同时符合“双特征”和“双控制”条件。其中,“双特征”是指,社会资本方在合同约定的运营期间内代表政府方使用 PPP 项目资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并就其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获得补偿;“双控制”是指,政府方控制或管制社会资本方使用PPP项目资产必须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类型、对象和价格,PPP项目合同终止时,政府方通过所有权、收益权或其他形式控制PPP项目资产的重大剩余权益。 本集团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提供多项服务的,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 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项履约 义务。 本集团根据与政府方订立的PPP项目合同,以BOT等形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对于本集团作为主要责任人为政府方提供建造服务的,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同时确认合同资产。履约进度采用投入法,按照建造过程中累计实际发生的建造服务成本占预计总建造成本的比例确定;建造服务的单独售价以建造成本为基础,参考可比业务的毛利率,采用成本加成法计算确定。 对于确认的基础设施建设收入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部分,在相关建造期间确认的合同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无形资产”项目中列报;对于其他在建造期间确认的合同资产,根据其预计是否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变现,在资产负债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报。 本集团根据 PPP 项目合同约定,在项目运营期间,满足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条件的,本集团在拥有无条件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时确认为应收款项,后续按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为基础确认相关PPP项目利息收入。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本集团为提供以上服务而发生的成本,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本集团在确认收入时,按照履约进度将合同履约成本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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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0)收入(续)
(b)发电收入
当电力供应至当地的电网公司,电网公司取得电力的控制权时,本集团确认收入。本集团按购售电合同等约定的单价及上网电量确认供电收入金额。
(c)提供垃圾处理服务收入
本集团在提供垃圾处理服务的过程中确认收入。本集团按实际垃圾处理量及协议约定的单价并扣除已确认为金融资产收回的部分后的金额确认垃圾处理收入。
(21)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税费返还、财政补贴等。
政府补助在本集团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摊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对同类政府补助采用相同的列报方式。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纳入营业利润,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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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与子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集团内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 本集团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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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3)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于租赁期开始日确认使用权资产,并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以及在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需支付的款项等。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可变租金不纳入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支付的租赁负债,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本集团的使用权资产包括租入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及运输工具等。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已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初始直接费用等,并扣除已收到的租赁激励。本集团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若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则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当可收回金额低于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本集团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1)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2)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时,除财政部规定的可以采用简化方法的合同变更外,本集团在租赁变更生效日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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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3)租赁(续)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续)
对于2022年6月30日前由财政部规定的可以采用简化方法的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租金减免,本集团选择采用简化方法,在达成协议解除原支付义务时将未折现的减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整租赁负债。
(24)持有待售及终止经营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一) 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二) 本集团已与其他方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出售协议且已取得相关批准,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以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计量,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中的资产和负债,分类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
终止经营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一) 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二) 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三) 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利润表中列示的终止经营净利润包括其经营损益和处置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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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5)分部信息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集团为整体经营,设有统一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评价体系和内部报告制度。管理层通过定期审阅集团层面的财务信息来进行资源配置与业绩评价。本集团无单独管理的经营分部,因此本集团只有一个经营分部。
(26)安全生产费
本集团根据财政部、应急部财资[2022]136号《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计提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
本集团以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为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确定本年度应计提金额,并逐月平均提取。本集团计提安全生产费用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增加专项储备;实际支出时,属于费用性的支出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属于资本性的支出,先通过在建工程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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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7)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判断进行持续的评价。
(a)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
(i)建造服务收入的确认
对于提供的垃圾焚烧发电厂等建造服务,本集团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建造服务收入。履约进度采用投入法,按照建造过程中累计实际发生的建造服务成本占预计总建造成本的比例确定;建造服务的单独售价以建造成本为基础,参考可比业务的毛利率,采用成本加成法计算确定。管理层需要在建造服务开始时对建造服务毛利率和总建造成本作出合理估计,并于项目建造的过程中对总建造成本持续评估和修正,进而根据修正结果调整履约进度和确认建造服务收入的金额,这一修正将反映在本集团的当期财务报表中。
(ii)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集团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集团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 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集团考虑了不同的宏观经济情景,用于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重要宏观经济假设和参数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国内生产总值和消费者物价指数等。本集团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和参数。如实际发生的信用损失与原估计存在差异时,该差异将会于未来期间影响本集团上述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iii)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的减值准备
本集团的无形资产主要为垃圾发电项目以及危废项目的特许经营权。于资产负债表日,针对尚未开始运营的垃圾发电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存在减值迹象的已运营垃圾发电项目的特许经营权,以及未规定特许经营期限而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核算的危废项目的特许经营权进行减值测试,管理层评估各个项目特许经营权的可收回金额。 特许经营权可回收金额按预计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评估过程中涉及采用恰当的减值测试方法与模型以及在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预测中运用包括运营期间收入增长率、息税前利润率及税前折现率等关键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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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7)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a)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续)
(iv)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本集团在多个地区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部分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各个地区的所得税费用时,本集团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本集团以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未来期间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包括本集团通过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以前期间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将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本集团在确定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取得的时间和金额时,需要运用估计和判断。如果实际情况与估计存在差异,可能导致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8)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22年12月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并于2023年1月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本集团及本公司已采用上述通知和实施问答编制本财务报表,上述通知和实施问答对本集团及本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不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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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税项

本集团适用的主要税种及其税率列示如下: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企业所得税(a)应纳税所得额25%、16.5%及15%
增值税(b)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3%、6%、 9%和13%
房产税按房产余值或房租收入计征12%及1.2%
城市维护建设税缴纳的增值税税额5%及7%
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3%
地方教育附加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2%
中国预缴所得税(c)按向境外投资者宣派股息额计征10%
(a)企业所得税优惠及批文
(i)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及《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税[2021]6号)等相关规定,本集团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期间内,新购买的低于500万元的设备可于资产投入使用的次月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三 税项(续)

(a)企业所得税优惠及批文(续)
(ii)本公司之子公司天津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蓟州公司”)、安顺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顺公司”)、天津绿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河公司”)、北京绿色动力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州公司”)、佳木斯博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木斯公司”)、汕头市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公司”)、肇庆市博能再生资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公司”)、北京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云公司”)、章丘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章丘公司”)、博白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白公司”)、宜春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春公司”)、红安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安公司”)、惠州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二期公司”)、海宁绿动海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扩建公司”)、平阳绿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阳二期公司”)、温州绿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嘉二期公司”)、贵州金沙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沙公司”)、登封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封公司”)、丰城公司、莱州海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州公司”)、石首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首公司”)、葫芦岛绿动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葫芦岛发电公司”)、朔州绿动南山环境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朔州公司”)、武汉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及恩施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施公司”)的经营所得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3+3税收优惠”),具体如下:
? 安顺公司(二期项目)自2020年至2025年享受3+3税收优惠,安顺公司(一期项目)属于西北地区设立的鼓励类产业,并于2018年完成备案,因此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 武汉公司(二期项目)、葫芦岛发电公司、朔州公司于2023年完成“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并自2023年至2028年享受3+3税收优惠;

? 宁河公司生物质发电项目、通州公司、密云公司及佳木斯公司(一期项

目)于2018年完成“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并自2018年至2023年享受3+3税收优惠;

? 汕头公司(一期项目)、肇庆公司(一期项目)、章丘公司及博白公司于2019年完成“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并自2019年至2024年享受3+3税收优惠;
? 宜春公司、红安公司、惠州二期公司、海宁扩建公司、蓟州公司(二期项目)、丰城公司及汕头公司(二期项目)自2020年至2025年享受3+3税收优惠;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税项(续)
(a)企业所得税优惠及批文(续)
(ii)(续)
? 平阳二期公司、永嘉二期公司、石首公司、金沙公司(焚烧项目)、登封公司、佳木斯公司(二期项目)及肇庆公司(二期项目)自2021年至2026年享受3+3税收优惠。
? 莱州公司、恩施公司自2022年至2027年享受3+3税收优惠。
在获得以上税收优惠之前,各子公司按照25%的税率计提当年的所得税费用并缴纳所得税。
(iii)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公告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本公司之子公司平遥县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遥公司”)、隆回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回公司”)、东莞市长能清洁能源绿化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公司”)、汕头市绿色动力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厨余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适用该公告所载所得税优惠政策。
(iv)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该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v)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财税〔2017〕71号),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税项(续)
(a)企业所得税优惠及批文(续)
(vi)绿色动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绿动”)为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适用香港税法条例规定的16.5%的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及其他子公司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b)增值税优惠及批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5]78号“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对垃圾处理劳务所缴纳的增值税的70%实行即征即退,对垃圾以及利用垃圾发酵产生的沼气生产的电力或热力所缴的增值税全额实行即征即退。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对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所缴纳的增值税即可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也可以选择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一经选定,36个月内不得变更。
本公司之子公司青岛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
(c)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在中国大陆成立的外资企业向境外投资者派发的股息应征收10%的预扣税。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1) 货币资金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900.00740.00
银行存款1,139,957,671.401,864,782,553.59
其他货币资金(i)6,221,184.952,196,700.00
1,146,179,756.351,866,979,993.59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9,866,438.292,415,473.14
(i)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的其他货币资金为使用受到限制的、向银行申请开具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函所存入的保证金,金额为6,221,184.95元(2022年12月31日:2,196,700.00元)。

(2) 应收票据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1,700,000.003,630,000.00
减:坏账准备--
1,700,000.003,630,000.00
(a)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列示于应收票据的已背书或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如下:
已终止确认未终止确认
银行承兑汇票-1,700,000.00

(3) 应收账款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应收垃圾处理费726,951,693.03576,752,881.06
应收可再生能源补助电费856,132,154.56709,072,832.70
应收电费299,139,158.86264,452,046.84
应收关联方(附注六(5))-182,292.00
1,882,223,006.451,550,460,052.60
减:坏账准备(48,730,717.14)(36,123,330.31)
1,833,492,289.311,514,336,722.29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 应收账款(续)

(a)应收账款按其入账日期的账龄分析如下: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一年以内1,162,805,788.901,035,851,139.14
一到二年588,696,880.97443,163,740.13
二到三年100,620,321.2258,029,434.42
三到四年22,216,120.948,925,929.24
四到五年7,883,894.424,489,809.67
1,882,223,006.451,550,460,052.60
(b)于2023年6月30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汇总分析如下:
余额坏账准备金额占应收账款余额 总额比例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257,187,038.10(5,902,727.72)13.66%
汕头市潮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154,627,272.61(1,093,486.50)8.22%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110,525,370.36(1,369,031.97)5.87%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106,821,545.37(1,110,923.54)5.68%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100,334,524.14(1,899,066.10)5.33%
729,495,750.58(11,375,235.83)38.76%
(c)坏账准备
本集团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i)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无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022年12月31日:无)。
(ii)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2023年6月30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率金额
应收可再生能源补助电费及应收电费1,155,271,313.421.75%(20,220,871.29)
应收垃圾处理费726,951,693.033.92%(28,509,845.85)
1,882,223,006.45(48,730,717.14)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 应收账款(续)

(c)坏账准备(续)
(ii)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续):
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率金额
应收可再生能源补助电费及应收电费973,524,879.541.54%(14,983,476.19)
应收垃圾处理费576,935,173.063.66%(21,139,854.12)
1,550,460,052.60(36,123,330.31)
(iii)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12,607,386.83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14,153,361.78元);转回坏账准备金额为0.00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2,000,000.00元),坏账准备的变动详见附注四(18)。
(iv)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及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d)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账面价值为1,380,515,564.84元(2022年12月31日:1,223,222,513.63元)的应收账款因本集团将相关PPP项目合同项下的特许经营权和收费权(包括电费收费权或垃圾处理费收费权)作为银行借款的质押物而受限(附注四(26)(a))。

(4) 预付款项

(a)预付款项账龄分析如下: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占总额比例金额占总额比例
一年以内51,886,446.04100.00%50,946,124.0897.42%
一至二年-0.00%1,347,268.662.58%
51,886,446.04100.00%52,293,392.74100.00%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 预付款项(续)

(b)于2023年6月30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汇总分析如下:
金额占预付账款 总额比例
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总额14,330,045.9027.62%

(5) 其他应收款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应收资产补偿款(i)23,399,118.2023,399,118.20
原股东往来款(ii)12,961,261.8512,961,261.85
应收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10,916,597.418,253,811.53
其他21,367,361.9420,965,149.72
68,644,339.4065,579,341.30
减:坏账准备(21,637,818.17)(21,282,806.85)
47,006,521.2344,296,534.45
(i)本公司子公司海宁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公司”)与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签订协议处置该公司PPP资产,依协议约定尚未结清的资产处置补偿款为10,848,903.20元。
本公司子公司葫芦岛危废公司与葫芦岛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协议,依协议约定葫芦岛市土地储备中心应对所征收土地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12,550,215.00元予以退还。
(ii)原股东往来款为应收原股东股权款及应收原股东合作方的往来款项,已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a)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一年以内17,427,829.4926,312,571.43
一到二年16,419,194.464,736,804.89
二到三年1,515,506.3713,765,775.90
三年以上33,281,809.0820,764,189.08
68,644,339.4065,579,341.30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其他应收款(续)
(b)损失准备及其账面余额变动表
第一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已发生信用减值)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2022年12月31日46,813,463.09(2,516,928.64)18,765,878.21(18,765,878.21)65,579,341.30(21,282,806.85)
本年净增加/(计提)3,064,998.10(355,011.32)--3,064,998.10(355,011.32)
2023年6月30日49,878,461.19(2,871,939.96)18,765,878.21(18,765,878.21)68,644,339.40(21,637,818.17)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其他应收款(续)
(b)损失准备及其账面余额变动表(续)
(i)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第三阶段账面余额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坏账准备理由
应收原股东往来款12,961,261.85100.00%(12,961,261.85)账龄较长且存在收回风险
其他5,804,616.36100.00%(5,804,616.36)账龄较长且存在收回风险
18,765,878.21(18,765,878.21)
(ii)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第一阶段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损失准备账面余额损失准备
金额金额计提比例金额金额计提比例
应收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10,916,597.41-0.00%8,253,811.53-0.00%
其他38,961,863.78(2,871,939.96)7.37%38,559,651.56(2,516,928.64)6.53%
49,878,461.19(2,871,939.96)46,813,463.09(2,516,928.64)
(c)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为355,011.32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981,525.35元);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金额为0.00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500,000.00元)。
(d)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及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其他应收款(续)
(e)于2023年6月30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性质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余额总额比例坏账准备
葫芦岛市土地储备中心应收土地出让金12,550,215.00三年以上18.28%(1,255,021.50)
海宁市盐官镇人民政府应收资产补偿款10,848,903.20一到两年15.80%-
深圳瀚洋控股公司应收原股东往来款6,988,073.50三年以上10.18%(6,988,073.50)
绿色动力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应收原股东往来款5,160,600.00三年以上7.52%(5,160,600.00)
平阳县国库应收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3,878,881.15一年以内、一到两年5.65%-
39,426,672.8557.43%(13,403,695.00)

(6) 存货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周转材料48,949,718.68-48,949,718.6850,455,726.71-50,455,726.71
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存货余额中无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金额,且无用于担保的存货。

(7) 合同资产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PPP项目建设服务6,633,156,085.336,505,623,201.49
销售电力合同产生的合同 资产(i)215,795,210.70165,728,407.23
6,848,951,296.036,671,351,608.72
减:合同资产减值准备(89,035,340.55)(86,359,256.85)
6,759,915,955.486,584,992,351.87
减: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附注四(17))(6,417,570,068.65)(6,294,426,365.72)
342,345,886.83290,565,986.15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7)合同资产(续)
(i)系本集团与电网公司的销售电力合同中的应收可再生能源补助电费,该等收入所对应的项目尚未被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待项目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即本集团取得该无条件收取对价的权利时,合同资产将转为应收账款。
(ii)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合同资产均未逾期,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于2023年6月30日,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合同资产分析如下:
账面余额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率减值准备
PPP项目建设服务6,633,156,085.331.32%(87,389,555.41)
销售电力合同产生的合同 资产215,795,210.700.76%(1,645,785.14)
6,848,951,296.03(89,035,340.55)
于2022年12月31日,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合同资产分析如下:
账面余额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率减值准备
PPP项目建设服务6,505,623,201.491.31%(85,095,313.26)
销售电力合同产生的合同资产165,728,407.230.76%(1,263,943.59)
6,671,351,608.72(86,359,256.85)
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变动详见附注四(18)。
(iii)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账面价值为259,784,346.36元(2022年12月31日:209,947,636.84元)的合同资产因本集团将相关PPP项目合同项下的特许经营权和收费权(包括电费收费权或垃圾处理费收费权)作为银行借款的质押物而受限(附注四(26)(a))。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BT项目应收款(附注四(9))73,147,013.7972,934,962.63
减:减值准备(9,721,435.64)(9,693,253.46)
63,425,578.1563,241,709.17

(9) 长期应收款

2023年6月30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BT项目应收款(i)73,147,013.79(9,721,435.64)63,425,578.15
履约保证金(ii)36,000,000.00(218,105.69)35,781,894.31
109,147,013.79(9,939,541.33)99,207,472.46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附注四(8))(73,147,013.79)9,721,435.64(63,425,578.15)
36,000,000.00(218,105.69)35,781,894.31
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BT项目应收款(i)72,934,962.63(9,693,253.46)63,241,709.17
履约保证金(ii)36,000,000.00(218,105.69)35,781,894.31
108,934,962.63(9,911,359.15)99,023,603.48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附注四(8))(72,934,962.63)9,693,253.46(63,241,709.17)
36,000,000.00(218,105.69)35,781,894.31
(i)系本集团BT项目应收的建造收入款项。
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BT项目长期应收款的折现率均为5.29%。
(ii)履约保证金为本集团应收的PPP项目合同履行保证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9) 长期应收款(续)

(a)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长期应收款分析如下:
2023年6月30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预期信用损失率金额
BT项目应收款73,147,013.7913.29%(9,721,435.64)
履约保证金36,000,000.000.61%(218,105.69)
109,147,013.79(9,939,541.33)
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预期信用损失率金额
BT项目应收款72,934,962.6313.29%(9,693,253.46)
履约保证金36,000,000.000.61%(218,105.69)
108,934,962.63(9,911,359.15)
长期应收款的坏账准备变动详见附注四(18)。
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所有权受到限制的长期应收款。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0) 其他流动资产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及其他256,839,342.78256,939,869.44

(11) 固定资产

房屋及构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其他合计
原价
2022年12月31日226,618,013.93104,695,853.9132,417,484.8943,461,082.04407,192,434.77
本期增加--345,645.181,653,535.671,999,180.85
本期减少---(452,155.43)(452,155.43)
2023年6月30日226,618,013.93104,695,853.9132,763,130.0744,662,462.28408,739,460.19
累计折旧
2022年12月31日11,103,549.8814,296,838.2718,107,531.1025,046,341.7468,554,260.99
本期增加2,221,343.553,736,277.311,746,795.462,634,491.8410,338,908.16
本期减少---(427,635.91)(427,635.91)
2023年6月30日13,324,893.4318,033,115.5819,854,326.5627,253,197.6778,465,533.24
账面价值
2023年6月30日213,293,120.5086,662,738.3312,908,803.5117,409,264.61330,273,926.95
2022年12月31日215,514,464.0590,399,015.6414,309,953.7918,414,740.30338,638,173.78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金额为10,338,908.16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六个月期间:10,595,508.03元),其中计入营业成本、管理费用、研发费用、销售费用及资本化的金额分别为7,225,961.72元、2,904,256.99元、9,150.66元、3,920.82元及195,617.97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7,826,531.03元、2,598,176.33元、11,412.71元、0.00元及159,387.96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1) 固定资产(续)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及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未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i)于2023年6月30日,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
房屋及构筑物账面价值未办妥 产权证书原因
葫芦岛危废公司91,491,356.23尚在办理之中
东莞公司14,875,495.83i)
106,366,852.06
i)东莞公司上述房屋构筑物所占用的土地由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和东莞市长安镇涌头社区居民委员会所有,并无偿提供东莞公司使用,因此无法办理相应的房屋产权证书,但管理层认为本集团能有效地使用上述固定资产,对本集团的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12) 使用权资产

房屋及建筑物运输工具其他合计
原价
2022年12月31日9,032,802.09378,759.791,681,228.2511,092,790.13
本年增加-183,861.12-183,861.12
本年减少(7,127,270.35)(241,129.36)-(7,368,399.71)
2023年6月30日1,905,531.74321,491.551,681,228.253,908,251.54
累计折旧
2022年12月31日6,054,093.75309,944.59158,935.286,522,973.62
本年增加2,000,780.5159,943.8529,926.862,090,651.22
本年减少(7,127,270.35)(241,129.36)-(7,368,399.71)
2023年6月30日927,603.91128,759.08188,862.141,245,225.13
账面价值
2023年6月30日977,927.83192,732.471,492,366.112,663,026.41
2022年12月31日2,978,708.3468,815.201,522,292.974,569,816.51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3) 无形资产

特许经营权土地使用权软件建造执照合计
原价
2022年12月31日12,735,955,013.7471,446,558.443,639,433.226,529,123.5812,817,570,128.98
本期增加516,760,031.55-444,089.16-517,204,120.71
2023年6月30日13,252,715,045.2971,446,558.444,083,522.386,529,123.5813,334,774,249.69
累计摊销
2022年12月31日1,552,498,970.566,060,429.611,694,556.573,396,442.651,563,650,399.39
本期计提207,081,746.16714,465.60164,422.48-207,960,634.24
2023年6月30日1,759,580,716.726,774,895.211,858,979.053,396,442.651,771,611,033.63
减值准备
2022年12月31日及2023年6月30日281,355,759.20--3,132,680.93284,488,440.13
账面价值
2023年6月30日11,211,778,569.3764,671,663.232,224,543.33-11,278,674,775.93
2022年12月31日10,902,100,283.9865,386,128.831,944,876.65-10,969,431,289.46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为207,960,634.24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184,306,726.91元)。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账面价值为4,472,993,684.68元(2022年12月31日:5,326,458,140.64元)的无形资产因本集团将相关PPP项目合同项下的特许经营权和收费权(包括电费收费权或垃圾处理费收费权)作为银行借款的质押物而受限(附注四(26)(a))。
在进行无形资产减值测试时,本集团将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如果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相关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无形资产可回收金额按预计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收入增长率和息税前利润率,折现率采用能够反映相关资产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4) 商誉

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
商誉—
葫芦岛危废公司43,910,821.67
减:减值准备—
葫芦岛危废公司(10,185,838.26)
33,724,983.41
本集团于2018年1月5日支付90,000,000.00元合并成本收购了葫芦岛危废公司80%的权益。合并成本超过按比例获得的葫芦岛危废公司可辨认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的差额人民币43,910,821.67元,确认为与葫芦岛危废公司相关的商誉。本集团于2022年度对商誉计提减值10,185,838.26元,主要系个别业务资质办理进度推迟导致,本期间无新增商誉减值。

(15) 长期待摊费用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排污权使用费及其他7,247,665.07574,822.36

(16)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a)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可抵扣亏损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可抵扣亏损递延所得税资产
税务亏损32,946,477.928,236,619.4826,761,874.386,690,468.60
递延收益10,412,221.052,603,055.0610,610,772.992,652,693.23
资产减值准备162,970,016.8721,398,922.77147,303,352.8418,608,620.91
内部未实现利润抵消1,074,843,142.23256,662,251.25998,577,671.43229,246,555.34
1,281,171,858.07288,900,848.561,183,253,671.64257,198,338.08
其中:
预计于1年内(含1年)转回的金额18,453,395.4217,076,677.69
预计于1年后转回的金额270,447,453.14240,121,660.39
288,900,848.56257,198,338.08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6)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续)
(b)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特许经营权及合同资产的暂时性差异(1,890,680,229.60)(472,670,057.40)(1,787,855,922.47)(446,963,308.31)
中国股息预提税(151,509,805.60)(15,150,980.56)(102,520,558.95)(10,252,055.9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225,683,266.96)(56,420,816.74)(229,309,106.40)(57,327,276.60)
(2,267,873,302.16)(544,241,854.70)(2,119,685,587.82)(514,542,640.81)
其中:
预计于1年内(含1年)转回的金额(126,531,076.86)(117,136,257.12)
预计于1年后转回的金额(417,710,777.84)(397,406,383.69)
(544,241,854.70)(514,542,640.81)
(c)本集团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可抵扣亏损分析如下: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96,547,598.03297,296,528.08
可抵扣亏损212,412,318.05340,537,285.98
508,959,916.08637,833,814.06
(d)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2023年1,643,593.561,741,980.99
2024年11,193,902.5319,662,957.63
2025年2,267,602.70107,374,619.00
2026年9,517,276.9350,369,439.55
2027年75,670,243.0398,375,255.51
2028年41,889,963.20-
无到期日70,229,736.1063,013,033.30
212,412,318.05340,537,285.98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6)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续)
(e)抵销后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净额列示如下: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互抵金额抵销后余额互抵金额抵销后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30,908,418.26)257,992,430.30(26,651,606.24)230,546,731.84
递延所得税负债30,908,418.26(513,333,436.44)26,651,606.24(487,891,034.57)

(17)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PPP项目建设服务(附注四(7))6,503,897,036.466,378,482,294.46
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454,813,076.72488,357,501.82
预付BOT工程及设备款82,622,507.17137,033,185.64
其他1,515,453.301,515,453.30
7,042,848,073.657,005,388,435.22
减: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附注四(7))(86,326,967.81)(84,055,928.74)
6,956,521,105.846,921,332,506.48
(i)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账面价值为3,540,892,150.17元(2022年12月31日:3,711,705,882.90元)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因本集团将相关PPP项目合同项下的特许经营权和收费权(包括电费收费权或垃圾处理费收费权)作为银行借款的质押物而受限(附注四(26)(a))。

(18) 资产减值及损失准备

2022年 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3年 6月30日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6,123,330.3112,607,386.83-48,730,717.14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1,282,806.85355,011.32-21,637,818.17
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9,911,359.1528,182.18-9,939,541.33
小计67,317,496.3112,990,580.33-80,308,076.64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86,359,256.852,676,083.70-89,035,340.55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284,488,440.13--284,488,440.13
商誉减值准备10,185,838.26--10,185,838.26
小计381,033,535.242,676,083.70-383,709,618.94
合计448,351,031.5515,666,664.03-464,017,695.58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9) 短期借款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信用借款427,154,812.75629,445,334.97
(a)于2023年6月30日,短期借款的利率区间为2.90%至5.22%(2022年12月31日:2.90%至5.22%)。

(20) 应付账款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应付工程及设备款项1,263,197,091.141,265,489,204.69
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272,882,564.33元及322,977,182.13元,主要是作为工程设备质保金的应付工程设备尾款。

(21) 合同负债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预收垃圾处理费及其他2,206,311.0017,002,561.22

(22) 应付职工薪酬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应付短期薪酬(a)54,318,123.1399,411,450.89
应付设定提存计划(b)2,076,720.832,110,686.45
56,394,843.96101,522,137.34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2) 应付职工薪酬(续)

(a)短期薪酬
2022年 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3年 6月30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93,140,690.66162,789,329.99(207,676,877.70)48,253,142.95
职工福利费418,635.4313,632,721.54(13,514,802.11)536,554.86
社会保险费306,900.0512,615,521.56(12,641,328.97)281,092.64
其中:医疗保险费270,234.1011,301,221.70(11,325,908.38)245,547.42
工伤保险费20,442.91840,039.51(839,747.01)20,735.41
生育保险费16,223.04474,260.35(475,673.58)14,809.81
住房公积金135,858.6818,735,161.14(18,801,781.38)69,238.44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5,404,719.253,848,064.06(4,117,759.43)5,135,023.88
其他短期薪酬4,646.822,092,251.43(2,053,827.89)43,070.36
99,411,450.89213,713,049.72(258,806,377.48)54,318,123.13
(b)设定提存计划
2022年 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3年 6月30日
基本养老保险2,093,250.0423,131,233.72(23,164,111.00)2,060,372.76
失业保险费17,436.41755,777.94(756,866.28)16,348.07
2,110,686.4523,887,011.66(23,920,977.28)2,076,720.83

(23) 应交税费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企业所得税34,435,932.2130,162,961.32
房产税11,120,105.4011,808,659.95
增值税9,051,577.686,901,051.82
城镇土地使用税4,414,449.303,699,344.79
城市维护建设税692,503.50475,693.94
个人所得税247,516.62419,012.46
其他1,650,124.811,233,003.91
61,612,209.5254,699,728.19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4) 其他应付款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应付股利(i)234,814,013.2018,000,000.00
应付押金和保证金42,894,179.8635,691,186.85
应付关联方款项(附注六(5))250,000.00250,000.00
应付城建局管理费23,501,483.8622,268,267.34
应退电费25,966,269.1022,022,030.10
应付中介费-1,622,605.66
其他42,033,766.3235,831,968.55
369,459,712.34135,686,058.50
(i)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应付股利包括应付普通股股东股利167,214,013.20元及应付子公司少数股东股利67,600,000.00元。
于2023年6月30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为26,743,211.58元(2022年12月31日:24,659,527.27元),主要为应付供应商押金及保证金。

(2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附注四(26))882,201,398.981,210,357,279.15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附注四(27))3,258,607.194,008,638.04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附注四(28))604,815.102,775,718.59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附注四(29))8,891,748.628,598,758.43
894,956,569.891,225,740,394.21
本集团无已逾期未偿还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6) 长期借款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保证及质押借款(a)7,777,891,127.717,563,593,253.20
信用借款1,571,905,972.231,972,575,989.98
9,349,797,099.949,536,169,243.18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附注四(25))
保证及质押借款(850,295,426.75)(867,781,289.17)
信用借款(31,905,972.23)(342,575,989.98)
(882,201,398.98)(1,210,357,279.15)
8,467,595,700.968,325,811,964.03
(a)于2023年6月30日,质押借款6,519,231,763.36元(2022年12月31日:6,165,833,112.38元)为本集团的银行借款。根据《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及《权利质押合同》约定,本集团需将相关PPP合同项下的特许经营权或收费权(包括电费收费权或垃圾处理费收费权)质押给贷款人。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因上述质押而受限的其他非流动资产(附注四(17))余额为3,540,892,150.17元(2022年12月31日:3,711,705,882.90元),应收账款(附注四(3))余额为1,380,515,564.84元(2022年12月31日:1,223,222,513.63元),合同资产(附注四(7))余额为259,784,346.36元(2022年12月31日:209,947,636.84元),无形资产(附注四(13))余额为4,472,993,684.68元(2022年12月31日:5,326,458,140.64元)。
于2023年6月30日,保证借款1,258,659,364.35元(2022年12月31日:1,397,760,140.82元)为本公司为子公司担保的银行借款。于2023年6月30日,保证借款无由本公司母公司北京国资公司担保的本公司银行借款(2022年12月31日:38,641,537.96元)。
(b)于2023年6月30日,长期借款的利率区间为3.05%至4.65%(2022年12月31日:3.05%至4.90%)。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7) 应付债券

2022年 12月31日按面值 计提利息利息摊销本年转股一年内到期 应付债券利息 (附注四(25))2023年 6月30日
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2,195,494,717.043,258,607.1939,647,424.93(18,761.05)(3,258,607.19)2,235,123,380.92
债券有关信息如下:
面值发行日期债券期限发行金额
可转债2,360,000,000.002022年2月25日6年2,360,000,000.00
负债部分权益部分合计
附注四(33)
可转债发行金额2,141,017,698.42218,982,301.582,360,000,000.00
直接发行费用(13,820,074.12)(1,413,510.80)(15,233,584.92)
于发行日余额2,127,197,624.30217,568,790.782,344,766,415.08
期初累计利息摊销68,367,311.91-68,367,311.91
期初累计转股金额(70,219.17)(6,914.26)(77,133.43)
于2023年1月1日余额2,195,494,717.04217,561,876.522,413,056,593.56
本期利息摊销39,647,424.93-39,647,424.93
本期转股金额(18,761.05)(1,843.80)(20,604.85)
2023年6月30日余额2,235,123,380.92217,560,032.722,452,683,413.64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7) 应付债券(续)

(a)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32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公开发行了总额为23.6亿元可转债,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为六年,即自2022年2月25日至2028年2月24日,第一年票面利率为0.20%,之后在剩余年限内逐年递增至2.00%。可转债持有人可在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的期间(以下简称“转股期”)内,即自2022年9月5日至2028年2月24日,按照当期转股价格行使将本次可转债转换为本公司股票的权利。在本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09%(含最后一期利息)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在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本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本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不含 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本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9.82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在发行之后,当公司出现因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本公司将相应调整转股价格。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本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于2022年7月21日,由于派发2021年度现金股利,本公司修正转股价格为9.72元。
(b)于本期间,本集团共有面值为20,000.00元的可转债被行使转股权,本集团股本因此增加2,041.00元,资本公积增加18,592.01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累计共有面值为96,000.00元的可转债被行使转股权,本集团股本因此累计增加9,804.00元,资本公积累计增加88,059.09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8) 租赁负债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租赁负债2,784,687.784,979,683.33
减: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附注四(25))(604,815.10)(2,775,718.59)
2,179,872.682,203,964.74

(29) 长期应付款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建造款260,407,246.94264,706,626.08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 应付款(附注四(25))(8,891,748.62)(8,598,758.43)
251,515,498.32256,107,867.65

(30) 预计负债

2022年 12月31日利息摊销2023年 6月30日
危废填埋场退役费用(i)13,070,517.24294,086.6413,364,603.88
减:将于一年内支付的预计负债---
13,070,517.24294,086.6413,364,603.88

(i) 危废填埋场退役费用为本公司之子公司葫芦岛危废公司根据2022年开始施

行的《重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退役费用预提和管理办法》提取的危险废物填埋场退役费用12,507,672.00元,计入相关固定资产的成本。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1) 递延收益

2022年 12月31日本期减少2023年 6月30日
政府补助153,995,806.76(2,769,556.53)151,226,250.23
(a)政府补助
2022年 12月31日本期减少2023年 6月30日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红安县财政局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28,136,487.29(514,691.88)27,621,795.41与资产相关
安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基建补助资金26,709,708.44(592,588.86)26,117,119.58与资产相关
恩施财政专项补贴18,862,732.92(355,900.62)18,506,832.30与资产相关
莱州生态文明补贴17,078,313.28(316,265.04)16,762,048.24与资产相关
石首生态文明建设专项基金16,752,181.60(298,258.44)16,453,923.16与资产相关
朔州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奖补资金14,340,000.00(131,963.19)14,208,036.81与资产相关
章丘生态文明建设补贴13,458,862.40(274,670.64)13,184,191.76与资产相关
其他18,657,520.83(285,217.86)18,372,302.97与资产相关
153,995,806.76(2,769,556.53)151,226,250.23

(32) 股本

2022年 12月31日本期增减变动 (附注四(27)(b))2023年 6月30日
人民币普通股989,087,971.002,041.00989,090,012.00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404,359,792.00-404,359,792.00
1,393,447,763.002,041.001,393,449,804.00
2021年 12月31日本期增减变动2022年 6月30日
人民币普通股989,080,208.00-989,080,208.00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404,359,792.00-404,359,792.00
1,393,440,000.00-1,393,440,000.00

(33) 其他权益工具

2022年 12月31日本年转股发行费用2023年 6月30日
可转债(附注四(27))217,561,876.52(1,843.80)-217,560,032.72
2021年 12月31日本年增加发行费用2022年 6月30日
可转债(附注四(27))-218,982,301.58(1,413,510.80)217,568,790.78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4) 专项储备

2022年 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3年 6月30日
安全生产费1,559,206.9714,749,758.87(4,826,928.99)11,482,036.85
本集团根据《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收入的不同,分段逐月提取安全生产费,并在规定范围内使用。

(35) 资本公积

2022年 12月31日本期增减变动 (附注四(27))2023年 6月30日
股本溢价2,412,209,207.1118,592.012,412,227,799.12
其他资本公积271,165.70-271,165.70
2,412,480,372.8118,592.012,412,498,964.82
2021年 12月31日本期增减变动2022年 6月30日
股本溢价2,412,139,740.03-2,412,139,740.03
其他资本公积271,165.70-271,165.70
2,412,410,905.73-2,412,410,905.73

(36) 盈余公积

2022年 12月31日本期增减变动2023年 6月30日
法定盈余公积金239,285,522.16-239,285,522.16
2021年 12月31日本期增减变动2022年 6月30日
法定盈余公积金103,278,199.37-103,278,199.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公司按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增加股本。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7) 未分配利润

2023年1-6月2022年1-6月
期初未分配利润3,063,822,504.782,594,406,537.26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4,057,245.61416,538,533.88
对股东的分配(a)(167,214,013.20)(139,344,000.00)
期末未分配利润3,260,665,737.192,871,601,071.14
(a)根据2023年6月16日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12元,按照已发行股份约139,344.98万股计算,共计约16,721.40 万元。

(38)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2023年1-6月2022年1-6月
主营业务收入2,122,407,125.832,249,310,100.40
其他业务收入19,106,021.4813,236,311.23
2,141,513,147.312,262,546,411.63
2023年1-6月2022年1-6月
主营业务成本1,370,840,261.061,445,698,308.69
其他业务成本882,117.732,160,311.73
1,371,722,378.791,447,858,620.42
(a)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
2023年1-6月2022年1-6月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垃圾处理及发电业务1,245,242,861.12754,769,770.431,127,958,739.45596,983,099.15
建造服务641,720,109.79588,879,245.79892,135,163.68822,476,298.78
PPP项目利息收入198,204,862.46-193,345,510.52-
其他37,239,292.4627,191,244.8435,870,686.7526,238,910.76
2,122,407,125.831,370,840,261.062,249,310,100.401,445,698,308.69
(b)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
2023年1-6月2022年1-6月
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
渣灰收入及其他19,106,021.48882,117.7313,236,311.232,160,311.73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8)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续)
(c)本集团营业收入分解如下:
2023年1-6月
垃圾处理收入发电收入建造收入渣灰收入及其他利息收入合计
主营业务收入234,406,605.391,010,836,255.73641,720,109.7937,239,292.46198,204,862.462,122,407,125.83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1,010,836,255.73-37,239,292.46-1,048,075,548.19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234,406,605.39-641,720,109.79--876,126,715.18
PPP项目利息收入----198,204,862.46198,204,862.46
其他业务收入(i)---19,106,021.48-19,106,021.48
234,406,605.391,010,836,255.73641,720,109.7956,345,313.94198,204,862.462,141,513,147.31
2022年1-6月
垃圾处理收入发电收入建造收入渣灰收入及其他利息收入合计
主营业务收入211,657,055.60916,301,683.85892,135,163.6835,870,686.75193,345,510.522,249,310,100.40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916,301,683.85-35,870,686.75-952,172,370.60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211,657,055.60-892,135,163.68--1,103,792,219.28
PPP项目利息收入----193,345,510.52193,345,510.52
其他业务收入(i)---13,236,311.23-13,236,311.23
211,657,055.60916,301,683.85892,135,163.6849,106,997.98193,345,510.522,262,546,411.63
(i)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渣灰处理收入,按时点确认收入。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88,985,000.00元(2022年12月31日:707,310,668.74元),其中,本集团预计88,985,000.00元将于未来一年内全部确认收入。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9) 税金及附加

2023年1-6月2022年1-6月计缴标准
房产税18,350,653.0615,121,958.35附注三
土地使用税6,502,170.384,870,043.34附注三
城市建设维护税2,777,021.272,579,331.13附注三
教育费附加2,086,854.062,058,849.18附注三
其他1,786,640.572,166,528.83
31,503,339.3426,796,710.83

(40) 管理费用

2023年1-6月2022年1-6月
人工成本52,182,528.6247,493,436.23
外聘劳务费8,034,004.718,124,703.51
折旧及摊销5,239,784.304,857,616.71
中介服务费2,950,827.543,801,235.08
交通运输费2,351,094.951,449,497.29
办公通讯费2,048,681.971,807,001.47
水电及租赁费1,364,628.881,338,109.10
业务招待费621,231.081,040,180.83
其他15,859,556.7612,507,276.89
90,652,338.8182,419,057.11

(41) 财务费用

2023年1-6月2022年1-6月
借款及应付款项的利息支出253,414,189.50267,334,673.56
加:租赁负债利息支出74,543.38149,349.44
减:资本化利息(i)(18,559,923.73)(20,007,609.33)
利息费用234,928,809.15247,476,413.67
减:利息收入(7,166,808.82)(6,670,373.50)
汇兑损益(25,325.26)(21,996,802.97)
其他584,140.701,217,317.25
228,320,815.77220,026,554.45
(i)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用于确定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资本化率为3.95%-4.65%(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3.98%-4.65%)。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2) 费用按性质分类

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按照性质分类,列示如下:
2023年1-6月2022年1-6月
建造成本588,879,245.79822,476,298.78
职工薪酬费用222,312,261.43195,570,805.95
折旧费和摊销费用220,752,089.10197,095,936.74
环境保护费130,461,291.12104,183,379.04
燃料费63,954,316.6334,641,928.69
维修费59,224,939.5652,377,193.75
材料费35,520,427.1630,901,312.35
垃圾转运成本23,898,428.4218,974,589.12
安全生产费15,550,577.37-
水电费13,113,639.2615,290,786.80
其他91,936,830.3363,125,926.92
1,465,604,046.171,534,638,158.14

(43) 资产减值损失

2023年1-6月2022年1-6月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2,676,083.7012,264,808.46

(44) 信用减值损失

2023年1-6月2022年1-6月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2,607,386.8312,153,361.78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355,011.32481,525.35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28,182.18174,330.55
12,990,580.3312,809,217.68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2023年1-6月2022年1-6月计入2023年1-6月非经常性损益 的金额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1,156.062,085.351,156.06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6,733,051.51)-
1,156.06(6,730,966.16)1,156.06

(46) 其他收益

2023年1-6月2022年1-6月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增值税退税收入28,707,590.1115,322,038.17与收益相关
政府补助摊销2,769,556.532,017,277.95与资产相关
其他2,353,015.163,450,197.72与收益相关
33,830,161.8020,789,513.84

(47) 投资收益

2023年1-6月2022年1-6月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7,217,956.22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950,501.90
利息收入(附注六(4)(c))-707,216.97
-8,875,675.09

(48) 所得税费用

2023年1-6月2022年1-6月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56,997,756.8033,690,050.59
递延所得税(2,003,296.59)10,501,531.60
54,994,460.2144,191,582.19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8) 所得税费用(续)

将基于合并利润表的利润总额采用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调节为所得税费用:
2023年1-6月2022年1-6月
利润总额435,089,543.71480,090,587.63
按标准税率25%计算的所得税108,772,385.93120,022,646.91
税率变动及优惠税率的影响(66,523,054.92)(79,362,564.47)
不得扣除的成本、费用和损失20,486,805.32383,844.60
无需纳税的收入(529,920.02)(2,497,367.52)
研发加计扣除(529,808.75)(780,434.18)
当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税务亏损及其他暂时性差异的影响11,621,486.0724,779,916.01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资产的税务亏损及其他暂时性差异的影响(22,183,862.33)(1,704,955.25)
汇算清缴差异调整(1,601,626.73)(13,607,745.94)
中国股息预提税4,898,924.66(3,619,007.60)
其他583,130.98577,249.63
所得税费用54,994,460.2144,191,582.19

(49) 每股收益

(a)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母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2023年1-6月2022年1-6月
其中: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合并 净利润364,057,245.61416,538,533.88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1,393,449,015.351,393,440,000.00
基本每股收益0.260.30
其中:
—持续经营基本每股收益:0.260.30
—终止经营基本每股收益:--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9) 每股收益(续)

(b)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以根据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调整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调整后的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2023年1-6月2022年1-6月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合并净利润364,057,245.61416,538,533.88
加:未资本化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息费用(税后)31,425,001.0811,383,130.48
计算每股收益时,经调整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的合并净利润395,482,246.69427,921,664.36
当期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股数1,393,449,015.351,393,440,000.00
加:假定可转债全部转换为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242,789,282.63166,892,962.21
稀释后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1,636,238,297.981,560,332,962.21
稀释每股收益(元/每股)0.240.27

(50)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a)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3年1-6月2022年1-6月
政府补助1,994,083.9425,414,385.80
汇算清缴退税4,307,764.2314,996,783.56
保证金12,930,892.964,510,680.97
其他8,322,320.4618,059,156.17
27,555,061.5962,981,006.50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0)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续)

(b)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3年1-6月2022年1-6月
支付保证金3,156,962.522,099,468.02
其他31,143,493.7638,444,122.50
34,300,456.2840,543,590.52
(c)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3年1-6月2022年1-6月
收回履约保证金-4,500,000.00
资金拆借利息收入-749,650.00
-5,249,650.00
(d)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3年1-6月2022年1-6月
资金拆借-20,000,000.00
支付履约保证金4,024,484.952,039,180.00
BOT资产处置支付的现金-6,011,900.00
4,024,484.9528,051,080.00
(e)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3年1-6月2022年1-6月
融资费用(i)-1,691,716.98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及利息所支 付的现金(ii)2,458,920.472,188,439.37
2,458,920.473,880,156.35
(i)系公开发行可转债发行费用等。
(ii)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支付的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为3,087,400.71元,其中计入筹资活动的部分为2,458,920.47元(2022年1-6月:2,188,439.37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0)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续)

(f)对于PPP项目建造收入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部分,本集团将相关项目建造期间发生的建造支出作为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列示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除此外的建造支出,本集团将其作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列示于“支付其他与建造PPP项目有关的现金”。

(5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a)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2023年1-6月2022年1-6月
净利润380,095,083.50435,899,005.44
加:资产减值损失2,676,083.7012,264,808.46
信用减值损失12,990,580.3312,809,217.68
固定资产折旧10,143,290.1910,436,120.07
使用权资产折旧2,077,126.321,951,374.83
无形资产摊销207,956,850.23184,302,566.9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574,822.36405,874.9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1,156.06)6,730,966.16
固定资产报废(收益)/损失451.56(16,757.57)
财务费用226,422,975.67221,959,813.85
投资收益-(8,875,675.09)
存货的减少/(增加)1,506,008.03(2,352,572.78)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增加(27,445,698.46)(7,420,272.47)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的增加25,442,401.8717,921,804.07
专项储备的增加10,522,082.51-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533,668,096.98)(573,104,881.38)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减少(31,574,510.55)(38,079,647.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7,718,294.22274,831,745.69
(b)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2023年1-6月2022年1-6月
现金的期末余额1,139,958,571.401,886,819,688.34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1,864,783,293.59)(954,789,955.3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 /增加额(724,824,722.19)932,029,732.99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续)

(c)取得或处置子公司
(i)取得子公司
2023年1-6月2022年1-6月
购买日丰城公司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43,103,525.01
减:前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年支付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取得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43,103,525.01
(d)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023年6月30日2022年6月30日
现金
其中:库存现金900.007,158.1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1,139,957,671.401,886,812,530.2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139,958,571.401,886,819,688.34

(52) 外币货币性项目

2023年6月30日
外币余额折算汇率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美元285.287.232,061.38
港币886,526.650.92817,376.39
日元11.000.050.55
819,438.32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a)企业集团的构成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公司类型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币种原币金额直接间接取得方式
泰州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泰州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泰州江苏泰州垃圾处理及发电人民币18,000万/18,000万100%-设立
永嘉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永嘉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永嘉浙江永嘉垃圾处理及发电人民币10,000万/10,000万100%-设立
平阳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平阳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平阳浙江平阳垃圾处理及发电人民币10,000万/10,000万100%-设立
乳山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乳山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乳山山东乳山垃圾处理及发电人民币10,088万/10,088万100%-设立
章丘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章丘山东章丘垃圾处理及发电人民币17,294万/17,294万100%-设立
安顺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安顺贵州安顺垃圾处理及发电人民币10,000万/10,000万100%-设立
句容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句容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句容江苏句容垃圾处理及发电人民币10,000万/10,000万100%-设立
平遥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平遥山西平遥垃圾处理及发电人民币10,000万/2,000万100%-设立
惠州绿色动力环保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惠州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广东惠阳广东惠阳垃圾处理及发电人民币22,000万/22,000万100%-设立
蓟州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天津垃圾处理及发电人民币12,000万/12,000万60%40%设立
宁河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宁河天津宁河垃圾处理及发电人民币15,000万/15,000万100%-设立
红安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红安湖北红安垃圾处理及发电人民币10,000万/10,000万100%-设立
通州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北京垃圾处理及发电人民币37,500万/37,500万100%-设立
汕头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广东汕头广东汕头垃圾处理及发电人民币21,000万/21,000万75%25%设立
隆回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隆回湖南隆回垃圾处理及发电人民币10,000万/2,000万100%-设立
博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博白广西博白垃圾处理及发电人民币10,000万/10,000万75%25%设立
蚌埠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蚌埠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安徽蚌埠安徽蚌埠垃圾处理及发电人民币16,600万/16,600万100%-设立
常州绿色动力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常州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常州江苏常州垃圾处理及发电人民币13,840万/13,840万75%2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青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青岛山东青岛垃圾处理及发电港币9,350万/9,350万75%2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武汉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武汉湖北武汉垃圾处理及发电人民币27,948.43万/27,948.43万1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香港绿动有限责任公司香港香港投资控股人民币71,909.34万/71,909.34万1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a)企业集团的构成(续)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公司类型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币种原币金额直接间接取得方式
海宁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海宁浙江海宁垃圾处理及发电人民币10,000万/10,000万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深圳景秀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深圳景秀")有限责任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建筑工程人民币2,080万/2,080万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密云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密云北京密云垃圾处理及发电人民币12,000万/12,000万100%-设立
宜春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宜春江西宜春垃圾处理及发电人民币16,500万/16,500万-60%设立
永嘉二期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永嘉浙江永嘉垃圾处理及发电人民币10,000万/10,000万51%49%设立
葫芦岛危废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辽宁葫芦岛辽宁葫芦岛危险废弃物处理人民币10,000万/10,000万8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惠州二期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广东惠州广东惠州垃圾处理及发电人民币45,000万/45,000万100%-设立
登封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登封河南登封垃圾处理及发电人民币10,000万/10,000万100%-设立
海宁扩建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海宁浙江海宁垃圾处理及发电人民币39,000万/39,000万60%-设立
石首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石首湖北石首垃圾处理及发电人民币10,000万/10,000万100%-设立
广元博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元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广元四川广元垃圾处理及发电人民币14,000万/14,000万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东莞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广东东莞广东东莞垃圾转运人民币1,000万/1,000万-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佳木斯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佳木斯黑龙江佳木斯垃圾处理及发电人民币20,900万/20,900万-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肇庆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四会广东四会垃圾处理及发电人民币22,500万/22,500万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博海昕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广东东莞广东东莞环保行业及 新能源投资人民币58,450万/58,450万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舒兰市博能环保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舒兰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吉林舒兰吉林舒兰垃圾处理及发电人民币9,000万/870万-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张掖博能环保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张掖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张掖甘肃张掖垃圾转运人民币600万/600万-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金沙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贵州毕节贵州毕节垃圾转运、 处理及发电人民币16,000万/16,000万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平阳二期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平阳浙江平阳垃圾处理及发电人民币11,000万/11,000万100%-设立
百色绿动环保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靖西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广西靖西广西靖西垃圾处理及发电人民币12,000万/8,500万100%-设立
恩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恩施湖北恩施垃圾处理及发电人民币20,000万/20,000万100%-设立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a)企业集团的构成(续)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公司类型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币种原币金额直接间接取得方式
葫芦岛发电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辽宁葫芦岛辽宁葫芦岛垃圾处理及发电人民币12,265.75万/ 11,015.75万100%-设立
汕头市绿色动力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汕头污泥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广东汕头广东汕头污泥处理人民币1,300万/1,300万100%-设立
莱州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山东莱州山东莱州垃圾处理及发电人民币20,000万/20,000万-87.5%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朔州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朔州山西朔州垃圾处理及发电人民币19,500万/19,500万98%-设立
济南绿动环保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章丘二期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济南山东济南垃圾处理及发电人民币25,500万/25,500万-100%设立
惠州绿色动力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惠州三合一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广东惠州广东惠州餐厨厨余垃圾(含地沟油、泔水油)、市政污泥、粪便的收集、储存、转运及处置人民币6,300万/6,300万80%-设立
丰城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江西丰城江西丰城垃圾处理及发电人民币13537.5万/ 13537.5万5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汕头厨余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广东汕头广东汕头餐厨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人民币3272万/300万80%-设立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六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 母公司情况

(a)母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法人代表注册地业务性质组织机构代码
北京国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岳鹏北京市投资管理40059216-4
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b)母公司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2022年 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3年 6月30日
北京国资公司1,000,000万元--1,000,000万元
(c)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北京国资公司42.63%42.63%42.63%42.63%
除上述直接持股外,北京国资公司同时持有北京国资(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香港公司”)100%股权,而该公司持有本公司1.7841%的股份。
(2)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见附注五(1)。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六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3)其他关联方情况
与本集团的关系
国资香港公司股东及本公司最终控制方的子公司
深圳水晶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深圳水晶石”)本公司最终控制方之下属子公司
北京水晶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北京水晶石”)本公司最终控制方之下属子公司
北京水晶石数字影像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最终控制方之下属子公司
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所”)本公司最终控制方之下属子公司
首信云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首信云”)本公司最终控制方之下属子公司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钱江生化”)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的股东
丰城公司(i)
(i)丰城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起由合营企业变为本公司的子公司,本集团与丰城公司的关联交易指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23日期间之交易。
(4)关联交易
本集团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
(a)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关联方2023年1-6月2022年1-6月
深圳水晶石1,177,448.161,361,681.83
首信云88,489.00-
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所-115,000.00
1,265,937.161,476,681.83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4)关联交易(续)
(a)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续)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关联方2023年1-6月2022年1-6月
钱江生化1,037,036.00721,745.28
(b)利息费用
关联方2023年1-6月2022年1-6月
北京国资公司28,055,000.0040,131,666.59
国资香港公司6,961,777.789,844,388.91
35,016,777.7849,976,055.50
(c)投资收益(利息收入)
关联方2023年1-6月2022年1-6月
丰城公司-707,216.97
(d)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23年1-6月2022年1-6月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3,703,242.603,641,677.16
(e)担保
本集团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方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北京国资公司-38,641,537.96
(i)本集团由北京国资公司担保的银行借款于本期间偿还完毕,于偿还完毕之日起,相关担保履行完毕。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5)关联方余额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钱江生化--182,292.00-
2023年 6月30日2022年 12月31日
应付账款深圳水晶石1,314,500.292,273,567.63
北京水晶石数字影像科技有限公司-70,000.00
北京水晶石3,750.003,750.00
1,318,250.292,347,317.63
其他应付款钱江生化250,000.00250,000.00
长期借款(i)北京国资公司1,201,550,000.001,201,705,000.00
国资香港公司-485,598,277.78
1,201,550,000.001,687,303,277.78
(i)于2023年6月30日,上述关联方借款的年利率为4.65%(2022年12月31日:4.00%-4.65%)。
承诺事项
(1)经营及资本性支出承诺事项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基础设施建设合同87,256,831.30607,003,984.03
已授权未签合同的基础设施建设合同353,677,210.73339,774,612.87
440,934,042.03946,778,596.90
(i)上述建设合同均包括与PPP项目建造收入确认为无形资产及合同资产相关的建造支出。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止本财务报表批准日,本集团无需要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日后事项。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企业合并
本期未发生企业合并事项。
金融工具及相关风险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主要为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对本集团财务业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集团的风险水平。本集团会定期审计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集团经营活动的改变。本集团的内部审计部门也定期或随机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理政策。
(1)市场风险
(a)外汇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本集团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和港币)存在外汇风险。本集团持续监控集团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
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各外币资产负债项目的外汇风险敞口较小。
(b)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借款及可转债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长期带息债务主要为浮动利率长期借款,金额为8,136,491,524.92元(2022年12月31日:7,798,445,790.20元),固定利率长期借款金额为1,200,000,000.00元(2022年12月31日:1,721,452,963.16元)以及固定利率的可转债金额为2,235,123,380.92元(2022年12月31日:2,195,494,717.04元)。

于2023年6月30日,如果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50个基点,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集团的净利润会减少或增加约30,512,000.00元(2022年12月31日:约29,244,000.00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金融工具及相关风险(续)
(2)信用风险
本集团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以及合同资产等。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本集团货币资金主要为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的银行存款,本集团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不会产生因银行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失。
此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等,本集团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集团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集团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无重大的因债务人抵押而持有的担保物和其他信用增级(2022年12月31日:无)。
(3)流动风险
本集团内各子公司负责其自身的现金流量预测。本集团在汇总各子公司现金流量预测的基础上,在集团层面持续监控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金融工具及相关风险(续)
(3)流动风险(续)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2023年6月30日
一年以内一到二年二到五年五年以上合计
短期借款433,706,080.90---433,706,080.90
应付账款1,263,197,091.14---1,263,197,091.14
其他应付款369,459,712.34---369,459,712.34
长期借款1,235,938,931.182,682,546,106.503,235,751,137.473,785,634,609.1310,939,870,784.28
应付债券9,439,616.0156,676,488.94247,789,920.002,359,904,000.002,673,810,024.95
租赁负债672,213.43482,287.65458,307.622,320,250.523,933,059.22
长期应付款26,373,334.1526,373,334.1579,120,002.45326,668,178.11458,534,848.86
3,338,786,979.152,766,078,217.243,563,119,367.546,474,527,037.7616,142,511,601.69
2022年12月31日
一年以内一到二年二到五年五年以上合计
短期借款638,577,481.87---638,577,481.87
应付账款1,265,489,204.69---1,265,489,204.69
其他应付款135,686,058.50---135,686,058.50
长期借款1,578,789,191.972,476,368,390.453,602,483,432.213,692,515,060.9211,350,156,075.55
应付债券4,719,848.019,439,696.0092,037,036.002,572,317,160.002,678,513,740.01
租赁负债2,850,193.22571,859.45517,436.512,301,293.526,240,782.70
长期应付款26,373,334.1526,373,334.1579,120,002.45339,854,842.18471,721,512.93
3,652,485,312.412,512,753,280.053,774,157,907.176,606,988,356.6216,546,384,856.25
(i)长期借款本金偿还期分析如下:
2023年0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一年以内868,895,823.961,194,086,789.33
一到二年2,409,837,984.162,166,974,476.02
二到五年2,660,643,894.922,867,072,191.31
五年以上3,397,113,821.883,291,765,296.70
9,336,491,524.929,519,898,753.36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一公允价值估计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除应收款项融资外,本集团不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2)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披露其公允价值的资产和负债
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包括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的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款项、租赁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长期应付款等,上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很小。
十二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集团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
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
本集团的总资本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列示的股东权益。本集团不受制于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利用资产负债比率监控资本。
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比率列示如下: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资产负债比率65%66%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三 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1) 应收账款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289,063,362.17265,762,596.46
减:坏账准备--
289,063,362.17265,762,596.46
(a)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一年以内142,166,808.12138,356,042.41
一到二年56,450,054.0560,553,904.05
二到三年29,470,500.0020,876,650.00
三到四年49,000,000.0045,976,000.00
四到五年11,976,000.00-
289,063,362.17265,762,596.46
(b)于2023年6月30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汇总分析如下:
余额坏账准备金额占应收账款 余额总额比例
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总额229,350,250.00-79.34%
(c)坏账准备
(i)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于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无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022年12月31日:无)。
(ii)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2023年6月30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率金额
应收总包服务费及专利使用费289,063,362.170.00%-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三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

(1) 应收账款(续)

(c)坏账准备(续)
(ii)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续):
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率金额
应收总包服务费及专利使用费265,762,596.460.00%-

(2) 其他应收款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应收关联方款项2,478,622,565.042,072,221,895.06
其中:应收股利1,631,400,000.001,054,000,000.00
应收利息49,593,257.3343,006,781.63
原股东往来款5,973,188.355,973,188.35
其他9,733,815.659,606,403.40
2,494,329,569.042,087,801,486.81
减:坏账准备(9,041,208.00)(8,922,286.24)
2,485,288,361.042,078,879,200.57
(a)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一年以内1,450,451,637.071,911,671,776.79
一到二年939,671,134.29120,276,339.78
二到三年30,982,690.2623,270,476.55
三年以上73,224,107.4232,582,893.69
2,494,329,569.042,087,801,486.81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三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
(2)其他应收款(续)
(b)损失准备及其账面余额变动表
第一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已发生信用减值)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2022年12月31日2,079,159,810.28(280,609.71)8,641,676.53(8,641,676.53)2,087,801,486.81(8,922,286.24)
本期净增加/(计提)406,528,082.23(118,921.76)--406,528,082.23(118,921.76)
2023年6月30日2,485,687,892.51(399,531.47)8,641,676.53(8,641,676.53)2,494,329,569.04(9,041,208.00)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三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
(2)其他应收款(续)
(b)损失准备及其账面余额变动表(续)
(i)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第三阶段账面余额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坏账准备理由
应收原股东往来款5,973,188.35100.00%(5,973,188.35)账龄较长且存在收回风险
其他2,668,488.18100.00%(2,668,488.18)账龄较长且存在收回风险
8,641,676.53(8,641,676.53)
(ii)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第一阶段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损失准备账面余额损失准备
金额金额计提比例金额金额计提比例
应收关联方款项2,478,622,565.04-0.00%2,072,221,895.06-0.00%
其他7,065,327.47(399,531.47)5.65%6,937,915.22(280,609.71)4.04%
2,485,687,892.51(399,531.47)2,079,159,810.28(280,609.71)
(iii)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为118,921.76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497,022.37元);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金额为0.00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止期间:500,000.00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三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
(2)其他应收款(续)
(b)损失准备及其账面余额变动表(续)
(iv)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及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公司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c)于2023年6月30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性质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 余额总额比例坏账准备
葫芦岛危废公司集团内子公司往来款297,714,104.24一年以内、一到两年11.94%-
安顺公司集团内子公司往来款、应收股利219,670,469.53一年以内8.81%-
武汉公司集团内子公司往来款、应收股利200,060,005.94一年以内、一到两年8.02%-
惠州二期公司集团内子公司往来款、应收股利198,532,379.22一年以内、一到两年7.96%-
惠州公司集团内子公司往来款、应收股利130,010,165.00一年以内5.21%-
1,045,987,123.9341.94%-

(3) 长期应收款

2023年6月30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利率区间
对子公司的委托借款1,478,317,299.00-1,478,317,299.000.00%-4.90%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373,298,099.00)-(373,298,099.00)
1,105,019,200.00-1,105,019,200.00
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利率区间
对子公司的委托借款1,271,040,995.17-1,271,040,995.170.00%-4.90%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219,682,722.21)-(219,682,722.21)
1,051,358,272.96-1,051,358,272.96

(4) 长期股权投资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子公司(a)6,772,666,753.876,262,666,753.87
合营企业--
6,772,666,753.876,262,666,753.87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33,149,297.53)(133,149,297.53)
6,639,517,456.346,129,517,456.34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三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

(4) 长期股权投资(续)

(a)子公司
2022年 12月31日本期增减变动2023年 6月30日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本期宣告分派 的现金股利
追加投资
海宁公司86,000,000.00-86,000,000.00-10,000,000.00
泰州公司180,000,000.00-180,000,000.00--
永嘉公司100,000,000.00-100,000,000.00-42,000,000.00
乳山公司100,880,000.00-100,880,000.00-20,000,000.00
平阳公司100,000,000.00-100,000,000.00-30,000,000.00
常州公司220,221,697.72-220,221,697.72-18,750,000.00
武汉公司277,874,320.40-277,874,320.40-70,000,000.00
青岛公司58,471,209.64-58,471,209.64(4,620,173.95)-
安顺公司102,083,479.98-102,083,479.98-80,000,000.00
章丘公司172,940,000.00-172,940,000.00-70,000,000.00
句容公司100,026,752.87-100,026,752.87-30,000,000.00
惠州公司220,954,159.23-220,954,159.23-100,000,000.00
平遥公司20,017,204.55-20,017,204.55--
蓟州公司72,000,000.00-72,000,000.00--
香港绿动163,613,261.06500,000,000.00663,613,261.06--
宁河公司67,610,235.39-67,610,235.39(82,000,000.00)-
深圳景秀20,518,171.42-20,518,171.42(6,529,123.58)5,000,000.00
通州公司375,066,706.59-375,066,706.59-150,000,000.00
红安公司100,029,152.18-100,029,152.18-28,000,000.00
隆回公司20,000,000.00-20,000,000.00--
汕头公司157,500,000.00-157,500,000.00-75,000,000.00
博白公司75,000,000.00-75,000,000.00-18,750,000.00
蚌埠公司166,000,000.00-166,000,000.00-50,000,000.00
密云公司120,000,000.00-120,000,000.00-32,000,000.00
葫芦岛发电公司110,157,500.00-110,157,500.00--
葫芦岛危废公司130,000,000.00-130,000,000.00(40,000,000.00)-
惠州二期公司450,000,000.00-450,000,000.00-130,000,000.00
登封公司100,000,000.00-100,000,000.00--
绿动海云公司234,000,000.00-234,000,000.00-72,000,000.00
博海昕能公司610,000,000.00-610,000,000.00--
石首公司100,000,000.00-100,000,000.00--
平阳二期公司110,000,000.00-110,000,000.00-10,000,000.00
金沙公司162,360,400.00-162,360,400.00--
靖西公司75,000,000.0010,000,000.0085,000,000.00--
恩施公司200,000,000.00-200,000,000.00--
永嘉二期公司51,000,000.00-51,000,000.00-20,400,000.00
朔州公司191,100,000.00-191,100,000.00--
肇庆公司225,871,016.18-225,871,016.18--
汕头污泥公司13,000,000.00-13,000,000.00-10,000,000.00
惠州三合一公司50,400,000.00-50,400,000.00--
广元公司140,365,600.00-140,365,600.00-20,000,000.00
汕头厨余2,400,000.00-2,400,000.00--
丰城公司97,056,589.13-97,056,589.13--
6,129,517,456.34510,000,000.006,639,517,456.34(133,149,297.53)1,091,900,000.00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三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

(5)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2023年1-6月2022年1-6月
主营业务收入105,952,333.0564,282,909.17
其他业务收入610,169.50610,169.48
106,562,502.5564,893,078.65
2023年1-6月2022年1-6月
主营业务成本4,351,456.794,055,630.90
(a)本公司营业收入分解如下:
2023年1-6月
服务收入专利使用权收入其他合计
主营业务收入75,952,333.0530,000,000.00-105,952,333.05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30,000,000.00-30,000,000.00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75,952,333.05--75,952,333.05
其他业务收入--610,169.50610,169.50
75,952,333.0530,000,000.00610,169.50106,562,502.55
2022年1-6月
服务收入专利使用权收入其他合计
主营业务收入49,282,909.1715,000,000.00-64,282,909.17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15,000,000.00-15,000,000.00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49,282,909.17--49,282,909.17
其他业务收入--610,169.48610,169.48
49,282,909.1715,000,000.00610,169.4864,893,078.65

(6) 投资收益

2023年1-6月2022年1-6月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分红收益1,091,900,000.001,109,200,000.00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7,217,956.22
利息收入19,813,475.2513,846,397.35
1,111,713,475.251,130,264,353.57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补充资料(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023年1-6月2022年1-6月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4,780,552.744,931,663.7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收入和支出868,168.891,147,677.2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 损益项目313,366.70370,318.98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27,068.98)(5,782,738.73)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707,216.97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2,000,000.00
5,935,019.353,374,138.24
所得税影响额(639,765.27)(430,436.8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25,631.76)(164,726.01)
5,169,622.322,778,975.35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编制基础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2023年 1-6月2022年 1-6月2023年 1-6月2022年 1-6月2023年 1-6月2022年 1-6月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84%6.06%0.260.300.240.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77%6.02%0.260.300.240.27

2023年半年度报告

董事长:乔德卫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29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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