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956 公司简称:新天绿能债券代码:175805.SH 债券简称:G21新Y1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曹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维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占清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的发展战略、未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及其对策,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等有关章节内容中关于公司可能面临风险的描述。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4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1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告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
载有董事长签名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 |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可利用率 | 指 | 一个发电场开始商业运行后一段期间内可以发电的时间,除以该段期间内的时间 |
平均利用小时数 | 指 | 一段特定时间的控股总发电量(以兆瓦时或吉瓦时为单位)除以一段期间的控股装机容量(以兆瓦或吉瓦为单位) |
本公司╱公司 | 指 |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在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A股在上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600956),H股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00956) |
本集团╱集团 | 指 | 本公司及其全资、控股附属公司 |
财务报表 | 指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控股总发电量 | 指 | 包括在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内全面合并的项目公司的总发电量,就一段特定期间而言,一座发电场在该期间的总发电量,包括净售电量、厂用电及建设及测试期间产生的电力 |
控股装机容量 | 指 | 包括在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内全面合并的项目公司的总装机容量或运营容量(视乎情况而定),计算时计入本集团在合并财务报表内全面合并视为附属公司的项目公司的100%装机容量或运营容量。控股装机容量及控股运营容量均不包括本集团联营公司的容量 |
总发电量 | 指 | 就一段特定期间而言,一座发电场在该期间的总发电量,包括净售电量、厂用电及建设及测试期间产生的电力 |
吉瓦 | 指 | 功率单位,1吉瓦=1,000兆瓦 |
吉瓦时 | 指 | 能量单位,吉瓦时。1吉瓦时=1百万千瓦时。吉瓦时通常用于衡量一个大型风电场的年发电量 |
河北建投 | 指 | 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家于中国成立的国有企业,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主要从事能源、交通、水务、商业地产等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和省支柱产业的投资与建设 |
集团财务公司 | 指 |
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一家于中国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属受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银保监会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为河北建投的非全资附属公司
港元 | 指 | 港元,香港法定货币 |
香港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
香港联交所 | 指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装机容量 | 指 | 全面安装及建成的风机容量 |
千瓦 | 指 | 功率单位,千瓦。1千瓦=1,000瓦特 |
千瓦时 | 指 | 能量单位,千瓦时。电力行业使用的能量标准单位,即一个千瓦时的电器在一小时内消耗的能量 |
河北天然气 | 指 | 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一家于在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 |
河北建投新能源 | 指 | 河北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一家于在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
香港上市规则 | 指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
A股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LNG | 指 | 液化天然气 |
CNG | 指 | 压缩天然气 |
兆瓦 | 指 | 功率单位,兆瓦。1兆瓦=1,000千瓦。发电场装机容量通常以兆瓦表示 |
兆瓦时 | 指 | 能量单位,兆瓦时。1兆瓦时=1,000千瓦时 |
国家能源局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能源局 |
国家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运营容量 | 指 | 已接入电网并开始发电的风机容量 |
在建项目 | 指 | 项目公司已取得核准,以及详细的工程及建设蓝图已完成,就该等项目已开始进行道路、地基及电力基础设施建设 |
报告期 | 指 |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的会计期间 |
元、千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所述之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
《企业管治守则》 | 指 | 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 |
《证券及期货条例》 | 指 | 《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 |
《标准守则》 | 指 | 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A股 | 指 |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该等股份已在上交所主板上市 |
H股 | 指 |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香港上市港币普通股,该等股份已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新天绿色能源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China Suntien Green Energy Corporation Limite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China Suntien Green Energy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曹欣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班泽锋 | 于萍 |
联系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 | 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 |
电话 | 86-311-85516363 | 86-311-85516363 |
传真 | 86-311-85288876 | 86-311-85288876 |
电子信箱 | ir@suntien.com | ir@suntien.com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公司办公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A座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050001 |
公司网址 | www.suntien.com |
电子信箱 | ir@suntien.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www.hkexnews.hk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A座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交所 | 新天绿能 | 600956 | 不适用 |
H股 | 香港联交所 | 新天绿色能源(China Suntien) | 00956 | 不适用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10,047,361,793.42 | 10,225,309,885.43 | 10,225,309,885.43 | -1.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38,596,728.65 | 1,615,869,815.04 | 1,616,612,596.40 | -10.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418,776,041.03 | 1,608,225,561.02 | 1,608,968,342.38 | -11.7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28,546,420.15 | 2,089,768,200.22 | 2,089,768,200.22 | -12.50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调整后 | 调整前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1,107,142,173.17 | 20,461,432,459.73 | 20,464,970,898.87 | 3.16 |
总资产 | 77,205,653,345.01 | 77,412,548,934.66 | 77,408,666,608.07 | -0.27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4 | 0.38 | 0.38 | -10.5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4 | 0.38 | 0.38 | -10.5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3 | 0.38 | 0.38 | -13.1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05 | 8.47 | 8.47 | 减少1.4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95 | 8.43 | 8.43 | 减少1.48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本集团自2023年1月1日起,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对于2022年度发生的上述单项交易,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详情请见本报告的财务报告-附注五、44。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561,530.16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 | 33,270,104.12 |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5,085,041.1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456,040.04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392,167.2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661,955.0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6,159,179.70 | |
合计 | 19,820,687.6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增值税返还 | 110,707,390.83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我国于2020年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勾画出绿色低碳转型的发展远景。
“碳达峰、碳中和”是我国“十四五”乃至今后更长时期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决策与重要目标,“双碳目标”的提出将重塑未来我国生产及生活方式,也将对经济结构转型产生巨大影响,尤其对能源结构、用能方式及用能技术将产生更加深刻的影响。在严控传统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以及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的形势和要求下,风电、光伏和天然气作为绿色清洁能源,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将成为国家的重要战略能源之一。新能源和燃气板块行业情况分析如下:
1.新能源板块
(1)大力推进新能源基地化规模化开发
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国家明确可再生能源作为未来能源消费增量主体大力发展,多次公开强调风电光伏大基地建设是“十四五”新能源发展的重中之重,近两年已先后下发三批新能源基地项目,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新能源大基地、大通道项目建设。2023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印发第三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项目清单的通知》,涉及内蒙、甘肃、青海、山东、河北等多个省份,总规模达超5,000万千瓦。《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美丽河北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提出,在保障能源安全的
前提下,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到2027年,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达到11,900万千瓦。
(2)统筹推动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
我国海上风能资源非常丰富,离岸200公里范围内,我国近海和深远海风能资源技术开发潜力约22.5亿千瓦。截至2022年,我国海上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已突破3,000万千瓦,持续保持海上风电装机容量全球第一。2023年4月,国家能源局明确表示,要加强统筹海上风电的规划、建设、送出、并网与消纳,围绕山东半岛、长三角、闽南、粤东和北部湾五大海上风电基地集群,规模化开展海上风电开发建设,预计2030年开发规模约9,000万千瓦,海上风电在未来几年将进入加速发展阶段。目前,河北省明确提出推动海上风电发展,围绕建设新型能源强省提出“实施海上风电有序开发专项行动,统筹开发管理模式,加快推进项目核准和建设,到2027年,海上风电累计投产500万千瓦”。
(3)抽水蓄能将成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重要支撑
国家高度重视抽水蓄能产业发展,先后出台一系列支持性政策,自《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发布实施以来,抽水蓄能规划建设成效显著,进入新发展阶段,将成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重要支撑。2022年底,河北省印发《河北省抽水蓄能开发建设推进方案》,明确提出要抓好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按照“四个一批”总体部署,即:加快建成投产一批、加快核准开工一批、加快调整实施一批、加快谋划增列一批,全力推进全省抽水蓄能开发建设,力争到2025年,抽水蓄能总装机达到487万千瓦,到2027年达到1,500万千瓦。2023年1月,河北省委省政府明确将“实施抽水蓄能开发提速专项行动”作为新型能源强省建设重点实施7大专项行动首要任务,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落地实施。
(4)积极推进分布式风电和光伏开发
分布式风电光伏项目具有不占用年度建设指标、节约输电设备建设成本、利于消纳等优势。国家《“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推动“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以县域为单元大力推动乡村风电光伏建设,推动10,000个行政村乡村风电和1,000个光伏示范村建设。2023年3月,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提出在资源富集地区谋划推动一批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以县域为基本单元统筹城乡风光气储氢等清洁能源发展,探索建设多能互补分布式低碳综合能源网络,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就地就近开发利用。2023年5月,国家能源局在《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在现有许可豁免政策基础上,将全国范围内接入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的分散式风电项目纳入许可豁免范围,不再要求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陆上分布式风电光伏预期有望加速释放。
2.燃气板块
(1)天然气与新能源融合发展不断加强
随着双碳进程的不断推进,国家愈加重视天然气与新能源行业的融合发展。2023年2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加快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提出要统筹推进油气供应安全和绿色发展,统筹推进陆上、海上油气勘探开发与陆海风光发电,持续推动能源生产供应结构转型升级。该方案的提出为公司新能源、燃气两大板块协同开发提供了新的政策支持。同时,由于天然气发电具备效率高、启停快、运行灵活等特点,气电调峰作为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预期将是未来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
(2)上下游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加快完善
当前,国内天然气上游门站价格市场化程度已超过50%,且波动频繁,但下游价格疏导不够顺畅,在国内天然气供需相对宽松的背景下,由于合同内低价居民气量不足,天然气断供、限气现象仍有发生。目前部分省份以及河北省部分地市已出台相关政策,并启动价格联动机制,上调终端用气价格。此举将极大缓解城燃企业经营压力,促进天然气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3)气源选择多元化格局更加明显
随着天然气供需矛盾的日益突出,气源保障成为影响城市燃气运营商盈利能力的关键因素。鉴于天然气资源具有分布不均的特点,跨区域调配是充分利用天然气资源的必要条件。随着天然气管网改革、市场定价、上游勘探开发准入门槛的放宽,我国天然气行业“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改革目标和“X+1+X”的市场结构已初步形成。在“X+1+X”的时代,上游气源将会越来越多,下游用户气源选择的多元化也会是大势所趋,行业竞争将进一步加剧。持续推进互联互通项目建设,实现气源多路径下载,提升资源供应保障能力,将成为重中之重。
(二)公司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
公司系华北地区领先的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开发与利用公司。公司借助河北省丰富的风光资源、十余年的风光项目建设管理经验及丰富的项目资源储备,业务立足河北,辐射全国。公司的主营业务聚焦于风力发电、光伏发电业务及天然气销售业务,主营业务中的其他各项业务系公司利用其在天然气领域及风力发电领域的资源和技术优势开展的配套或延伸业务。
1.风电、光伏业务
公司风力发电业务、光伏发电业务的运营主要涉及风电场、光伏电站建设及运营管理、向下游电网客户销售电力等环节。
(1)风电场、光伏电站建设及运营管理
风电场、光伏电站的建设需要在前期选择风能、太阳能资源丰富、稳定、适合发电及便于上网的项目,开展前期调研及可研等相关工作,并取得发改、环保、自然资源等监管部门的相关核准或批复文件方可实施;此外,还需要获取拟并入电网公司的接入批复。在项目建设及竣工验收后,依据行业规程,风电场、光伏电站需要通过试运行后方可转入商业运营。
(2)电力销售
目前,风电、光伏电量销售主要采用直接销售方式。依照国家政策和项目核准时的并网承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公司与当地电网公司签署《购售电协议》,将风电场、光伏电站所发电量并入指定的并网点,实现电量交割。其中电量计量由电网公司认定的计量装置按月确认,电价按照国家能源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区域电价或特许权投标电价确定。
随着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预计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将深入研究电力市场化交易业务规则,认真研读国家及各省份出台的售电政策,理解并掌握相关操作规程,通过积极参与市场化交易,增加公司上网电量,争取本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2.天然气业务
天然气业务的运营主要涉及向上游企业购气、长输管线的建设及运营管理、向下游客户销售天然气等环节。公司目前的主要业务处于天然气行业的中下游,涉及天然气长输管线的建设及运营管理、天然气销售等环节。
(1)天然气长输管线的建设及运营管理
天然气长输管线项目的建设必须经过可行性研究、项目申请报告报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阶段,项目建设应取得发改委等政府主管部门的核准,经政府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经营。
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公司根据天然气的供应情况,确定气源;天然气长输管线建设完成后,通过各站点与下游用户进行对接。公司根据与下游用户签署的供气合同向下游用户供气。长输管线建成后,省级物价主管部门综合建设成本等因素,核定管输价格。
(2)天然气销售
天然气销售业务主要是从上游生产商购买气源后再分销到下游终端消费者。天然气销售业务的收益主要来自于管输收入及城市配气收入,此项业务的单位利润率相对稳定,收入与利润总额的提高主要源自天然气销售量的增加。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经过数年发展积淀,在风电、光伏板块和天然气板块上已建立起专业化队伍,并在管理、经营、技术、人才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未来提供了发展动力。同时,本公司已搭建起一套适合未来发展的高效管理机制,并不断努力完善,争取在未来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1.本公司是华北地区领先的清洁能源公司,目前主要业务位于河北省内,同时稳步推动全国化布局进程。由于在河北省内深耕新能源、清洁能源领域时间较久,公司已经在政策支持、技术、客户、品牌知名度等方面具有较强竞争优势,在华北地区保持优势的同时正继续积极开发空白省份市场,完善业务布局。
2.本公司的管理团队从事清洁能源行业多年,在风电、光伏和天然气领域均拥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并且公司已建立起了由数百名生产及技术服务人员组成的团队,具有高水平的专业知识和相应技术资格,拥有较强的专业运营维护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依托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技术打造集团级智能生产数字化平台,全面推行“远程集中监控、现场无人值守(少人值守)”的管理模式,持续提升运营维护降本增效和精细化管理能力。
3.本公司风电、光伏和天然气业务可以形成良性互补,能够有效降低公司盈利的波动性,有利于防范单一业务的不利变动,分散经营风险。
4.本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资源多元化供应不断加强,天然气输气管网建设加快,储气调峰能力稳步提升,充分发挥资源、管网、价格等优势,积极开拓下游市场,研究布局燃气电厂项目,同时以合作、并购的方式拓展优质天然气城燃项目,提高终端市场占有率。
5.本公司已建立完善有效的可持续发展管理体系,重视环境、社会及管治管理。公司从2014年开始关注ESG议题,并逐年披露ESG报告。公司建立了内部控制治理架构以及完善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公司持续推进环境保护和乡村振兴,以实际行动兑现可持续发展的承诺。
6.本公司积极进行科技创新,布局数智化领域,全力打造“数字新天”。为进一步降本增效,公司不断加大“数智化”研发与科技创新力度,以数据和技术为手段,基于企业架构持续优化业务流程,从而不断提高公司经营管理和生产运营水平,实现公司组织效能的最大化。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环境
今年以来,国际环境复杂严峻,俄乌冲突导致能源、粮食等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剧烈,产业链、供应链更趋紧张,国内输入性通胀压力增加,经济平稳运行面临更大的挑战。国内市场需求逐步复苏,经济发展呈现回升趋势,但依然面临外部环境明显变化、内生动力不强、经济“通缩”、需求不足等诸多新问题和挑战,制约着各行业发展。尽管面临压力和挑战,但是我国经济长期向好基本面没有改变,韧性强、潜力大、空间广的特点明显,经济社会全面恢复常态化运行以来,宏观政策协同发力,经济运行恢复向好,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初步核算,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人民币593,034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5%。
随着我国经济运行逐步恢复,能源保供稳价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能源生产稳定增长,供应保障能力稳固提升;消费结构不断优化,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持续提高。
2023年4月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能发规划〔2023〕30号)。《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指出,坚持积极稳妥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深入推进能源领域碳达峰工作,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夯实
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基础,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扎实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
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4.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增速比一季度加快1.4个百分点。其中,火电增长7.5%;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分别增长6.5%、16.0%和7.4%;水电下降
22.9%。风光电持续快速稳定增长,有效保障了电力安全供应。目前,风光电发电占比已超过水电,较上年同期上升1.2个百分点。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2023年1-6月,全社会用电量累计43,07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5.0%。2023年1-6月,全国风电装机容量约3.9亿千瓦,同比增长13.7%;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4.7亿千瓦,同比增长39.8%。全国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237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83小时,平均利用率96.7 %。全国光伏平均利用率98.2 %。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23年1-6月,国内生产天然气1,15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5.4%;进口天然气5,663万吨,同比增长5.8%。天然气生产平稳增长,进口增速较快。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上半年,全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1,949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7%。
(二)业绩回顾
1.风电业务回顾
(1)风电场发电量保持平稳
报告期内,本集团控股风电场实现发电量77.1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1%;控股风电场可利用小时数为1,339.50小时,较上年度同期下降9.5小时,高于全国平均可利用小时数102.5小时;平均风电机组可利用率97.78%,较上年同期下降0.53个百分点。弃风率为9.39%,同比增加0.74个百分点。
(2)项目建设扎实推进
报告期内,本集团新增风电控股装机容量278兆瓦,新增管理装机容量278兆瓦,累计控股装机容量为6,089.85兆瓦,累计管理装机容量6,350.45兆瓦。上半年新增转商业运营项目容量92.8兆瓦,累计转商业运营项目容量5,760.05兆瓦。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在建项目容量总计578.4兆瓦。上半年,若羌罗布庄风电项目、崇礼风电制氢二期项目全部并网发电;台安桑林风电场、张北战海风电场、唐山大清河风电场等项目按计划进度施工。
报告期内,本集团持续优化工程建设流程,紧抓工程综合管控,提高工程管理效能,不断提升工程建设质量,确保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可控,保障项目按照计划推进各项建设工作。康保永丰项目获得“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奖”、“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乐亭菩提岛海上风电300兆瓦示范项目获得“河北省级优质工程”、“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
(3)积极扩充风资源储备
报告期内,本集团新增核准风电项目100兆瓦,累计核准未开工项目容量1,861 兆瓦;新增1,943.25兆瓦风电建设指标,累计取得风电指标容量已达10,092.35兆瓦。报告期内,本集团与河北邢台巨鹿、甘肃武威古浪、辽宁锦州北镇、吉林延边安图、湖北襄阳南漳等地签署风电开发协议,新增风电协议容量2,300兆瓦,风资源有效协议总容量达到25,550兆瓦,分布于全国二十多个省份。
2.天然气业务回顾
(1)天然气输气量略有下降
报告期内,本集团天然气业务总输气量为23.85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2.9%,其中售气量20.59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5.8%,包括(i)批发气量11.08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
4.9%,主要原因为受整体市场经济环境影响,大部分批发用户气量均有所下降;(ii)零售气量9.12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6.3%,主要原因为受整体市场经济环境影响,各终端用户气量均有所下降;(iii)CNG售气量0.37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18.2%,主要原因为今年LNG价格较低,导致CNG售气量减少;(iv)LNG售气量0.02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17.37%,主要原
因为沙河LNG加气站关停;代输气量3.26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增长21.3%,主要原因为2022年度收购完成石家庄新奥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导致代输气量增加。
(2)天然气重点项目建设持续推进,省内“一张网”布局逐步成型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累计运营管线9,327.49公里,累计运营CNG母站6座、CNG 子站3座、LNG加注站3座、L-CNG合建站2座。涿州-永清输气管道工程、鄂安沧-京石邯管线邯郸联络线项目、“京石邯”输气管道复线工程管线投产试运行;京邯线LNG储气调峰站一期工程进入投产前准备阶段;冀中管网四期工程、秦皇岛-丰南沿海输气管道工程、鹿泉-井陉输气管线项目、保定南部联络线项目分别完成部分线路焊接;沿海输气管线(沧州段)工程正在开展深度市场调研;保定清苑-沧州肃宁管线项目完成项目核准。以上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管网覆盖范围,优化供气格局,实现气源及管网互联互通,提升输气能力及应急保障能力。
(3)唐山LNG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2023年6月18日,唐山LNG项目一阶段接收站工程完成首船LNG接卸,进入投产试运行阶段;配套3#码头工程项目、外输管线项目曹妃甸—宝坻段、宝坻—永清段投产试运行。唐山LNG项目二阶段(1#、2#、5#、6#储罐)工程综合进度完成62.77%,二阶段(9#、10#、15#、16#储罐)工程综合进度完成50.87%。
(4)努力开拓天然气终端用户市场
报告期内,本集团依托新投运管线,大力发展天然气终端客户,新增各类用户60,368户。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集团累计拥有用户619,416户。本集团稳步推进区域市场开发,收购高邑县凤城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经营区域主要包括高邑县行政区域。
3.其他业务
(1)光伏业务
报告期内,本集团累计备案未开工项目容量 607.2 兆瓦,新增30兆瓦光伏建设指标。报告期内,本集团与辽宁营口西市区、湖北襄阳南漳签订光伏项目开发协议,新增光伏协议容量800兆瓦,累计光伏有效协议容量为10,758兆瓦。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累计运营126.12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累计管理装机容量296.12兆瓦。光伏项目可利用小时数为747小时,较上年同期增加17小时。
(2)储能业务
本公司参股投资建设河北丰宁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电站设计总装机容量3,600兆瓦,分两期开发,每期开发1,800 兆瓦,承担电力系统调峰、填谷等抽水蓄能功能。截至2023年6月30日,河北丰宁抽水蓄能电站项目1-10号机组投产运行;11、12号机组机电正常进行安装。该项目一期容量电价为547.07元/千瓦,二期容量电价为510.94元/千瓦。报告期内,本集团保定涞源黄花滩1,400MW抽水蓄能项目纳入河北省第二批申报“十四五”重点实施名录中,并上报国家能源局审核。
本集团积极尝试探索开展新型储能项目投资工作,重点研究开发飞轮储能等技术及项目,继续尝试在省内外地区开展新型储能项目投资工作。
(3)风机技改技术研发业务
报告期内,本集团专业技术团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针对部分进口风机、老旧风机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利用先进的数据分析方法找准问题根源所在,形成一批成熟可靠的技改方案。由本公司总裁作为团队负责人的“绿色能源产业创新团队”成功获得2022年河北省科技创新团队表彰。
(三)经营业绩讨论与分析
1.概览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00.47亿元,同比减少1.74%,主要为天然气板块售气量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本集团的营业成本为人民币72.69亿元,同比增加1.17%,主要是天然气单方购气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净利润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7.14亿元,同比下降15.32%。本报告期内,风电及光伏板块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3.33亿元,同比下降7.94%,主要是平均上网电价较上年同期下降影响以及所得税税负增加所致;天然气业务板块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10亿元,同比下降47.72%,主要是售气量与单方毛利较上年同期下降影响。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本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4.39亿元,与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6.16亿元相比,减少人民币1.77亿元,同比下降10.97%,主要为本集团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所致。
本公司股东应占基本每股盈利为人民币0.34元。
4.少数股东损益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75亿元,与上年同期的人民币4.08亿元相比,减少人民币1.33亿元,主要原因为本集团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5.或有负债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集团为一家合营企业河北新天国化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信用额度提供的担保已使用人民币 1.32 亿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集团涉及与供应商等之间的若干未决诉讼/仲裁人民币0.80亿元,该等案件尚在审理中。
6.现金流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集团流动负债净额为人民币47.88亿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净额人民币40.34亿元。本集团已取得国内多家银行提供的共计人民币735. 00亿元银行信用额度,其中已使用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41.83亿元。
本集团大部分的收益及开支乃以人民币计值。由于预期并无重大外汇风险,本集团并无就对冲目的订立任何金融工具。
7.资本性支出
本报告期内,资本开支主要包括新建风电项目、天然气管道及增置物业、厂房及设备、预付土地租赁款项等工程建设成本,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自有资金、银行借款及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报告期内,本集团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43.99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25. 08亿元增加75.38%,资本性支出的分部资料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6月30日 | 变动比率(%) | |
天然气 | 3,161,627 | 1,519,889 | 108.02 |
风电及太阳能 | 1,233,041 | 986,812 | 24.95 |
未分配资本开支 | 4,059 | 1,340 | 202.91 |
总计 | 4,398,727 | 2,508,041 | 75.38 |
8.借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长期及短期借款总额人民币369.34亿元,比2022年底减少人民币2.68亿元。在全部借款中,短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人民币53.14亿元,长期借款为人民币316.20亿元。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强化资金管理,保证资金链畅通,降低资金成本。一是置换高息存量贷款,争取新增贷款最优利率;二是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资金沉淀。
9.资产负债率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集团资产负债率(即负债总额除以资产总额的比值)为66.71%,比2022年12月31日的67.47%减少了0.76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公司股东权益较年初增加。
10.重大资产抵押
本集团本年度无重大资产抵押。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0,047,361,793.42 | 10,225,309,885.43 | -1.74 |
营业成本 | 7,269,426,244.62 | 7,185,416,025.72 | 1.17 |
销售费用 | 1,302,593.94 | 1,709,640.11 | -23.81 |
管理费用 | 266,194,667.69 | 254,539,409.30 | 4.58 |
财务费用 | 535,165,858.14 | 588,247,100.89 | -9.02 |
研发费用 | 183,330,260.19 | 37,888,206.99 | 383.8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28,546,420.15 | 2,089,768,200.22 | -12.5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36,880,321.28 | -3,716,766,991.84 | -7.5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22,738,749.79 | -1,379,191,625.25 | 75.66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内,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天然气板块售气量较上年同期减少。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内,本集团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1.17%。主要原因是天然气单方购气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内,本集团销售费用人民币130.26万元,同比减少23.81%,主要原因是销售人员薪酬较上年同期减少。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内,本集团管理费用人民币2.66亿元,同比增加4.58%,主要原因是无形资产摊销以及咨询费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内,本集团财务费用为人民币5.35亿元,与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5.88亿元相比,同比减少9.02%。主要原因是本期融资利率下降以及提前偿还部分金融机构贷款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内,本集团研发费用为人民币1.83亿元,与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0.38亿元相比,同比增加383.87%。主要原因是本期加大科技项目研发投入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入额为人民币18.28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50%,主要由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及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出额为人民币34.37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53%,主要由于公司赎回并减少购买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同时加大购建固定资产的投入等综合影响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出额为人民币24.2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5.66%,主要由于本年度股利分配及分红支付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3,272,018,550.44 | 4.24 | 7,326,059,327.77 | 9.46 | -55.34 | 主要由于公司偿还贷款以及购建长期资产支出增加所致。 |
应收票据 | 107,294,530.15 | 0.14 | 235,764,112.96 | 0.30 | -54.49 | 本期应收票据到期收款金额增加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413,463,060.61 | 0.54 | 169,290,765.51 | 0.22 | 144.23 | 本期以票据方式回款增加所致 |
预付款项 | 208,306,258.28 | 0.27 | 534,453,113.73 | 0.69 | -61.02 | 主要由于预付天然气购气款减少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129,909,015.25 | 0.17 | 207,110,462.03 | 0.27 | -37.28 | 主要由于本期收回履约保证金所致 |
存货 | 391,629,012.18 | 0.51 | 104,531,171.77 | 0.14 | 274.65 | 主要由于本期新增采购液化天然气所致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 12,416,736.35 | 0.02 | -100.00 | 本期已完成对待售资产的处置工作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22,349,480.00 | 0.03 | -100.00 | 本期收回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所致 |
无形资产 | 2,826,038,190.88 | 3.66 | 2,121,212,538.58 | 2.74 | 33.23 | 主要由于本期 |
新增购入土地使用权所致 | ||||||
商誉 | 166,808,420.87 | 0.22 | 96,922,283.74 | 0.13 | 72.11 | 主要为本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新增收购单位产生商誉 |
应付票据 | 8,863,636.67 | 0.01 | 13,649,747.04 | 0.02 | -35.06 | 主要由于应付票据到期付款所致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 6,811,269.63 | 0.01 | -100.00 | 本期已完成对待售负债的处置工作 |
其他流动负债 | 44,507,984.08 | 0.06 | 1,086,927,077.13 | 1.40 | -95.91 |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到期及待转销项税减少所致 |
应付债券 | 2,200,000,000.00 | 2.85 | 1,500,000,000.00 | 1.94 | 46.67 | 本期新增发行中期票据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2.62(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34%。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40,099,162.02 | 土地复垦保证金、风险抵押金、政府保证金 |
应收账款 | 5,358,465,002.02 | 融资质押 |
固定资产 | 253,170,012.57 | 融资抵押 |
无形资产 | 3,197,368.03 | 融资抵押 |
合计 | 5,754,931,544.64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对合营、联营公司的投资收益为人民币1.75亿元,与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1.31亿元相比,增加人民币0.44亿元,主要原因为本期合营、联营公司的利润增加。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对外投资额为人民币3,708.02万元,与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470.00万元相比,增加人民币2,238.02万元,主要是本期对合联营企业的追加投资额增加。
单位:万元
报告期投资额 | 上年同期投资额 | 变动幅度 |
3,708.02 | 1,470.00 | 152.25% |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20,000,000.00 | - | - | - | 610,000,000.00 | 740,000,000.00 | - | 390,000,000.00 |
应收款项融资 | 169,290,765.51 | - | - | - | - | - | 244,172,295.10 | 413,463,060.6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18,605,700.00 | - | 11,805,700.00 | - | 2,000,000.00 | - | - | 220,605,700.00 |
合计 | 907,896,465.51 | - | 11,805,700.00 | - | 612,000,000.00 | 740,000,000.00 | 244,172,295.10 | 1,024,068,760.61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2年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同意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河北建投汇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建投汇能”)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17,900万元参与设立河北新天绿色水发碳中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基金总规模为36,000万元,其中建投汇能的出资比例
为49.722%。2022年9月,新天水发碳中和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截至2023年6月30日, 建投汇能实际出资人民币
100.00万元。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单个子公司的净利润及单个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河北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 | 风力发电、风电场投资及服务咨询 | 534,730.00 | 2,421,927.34 | 819,320.81 | 201,258.30 | 92,961.18 | 77,008.90 |
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55% | 销售天然气及天然气具以及接驳及建设天然气管道 | 190,000.00 | 1,259,530.33 | 379,308.87 | 662,854.82 | 42,392.70 | 33,667.06 |
河北丰宁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 | 风力发电 | 93,483.00 | 397,254.15 | 141,891.90 | 43,960.69 | 29,282.75 | 23,588.02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风电/光伏业务
(1)风资源不确定
风电行业面临的主要气候风险是风资源的年际大小波动,主要表现在大风年发电量高于正常年水平,小风年低于正常年水平。由于风资源固有的随机性及不可控性,2023年风速较2022年存在下降的风险。本集团在项目规划阶段及风电场建设之前,均会进行较为全面的风资源测试以评估该地点的潜在装机容量,以降低气候风险。
(2)限电问题依然存在
由于电网建设滞后于风电、光伏项目的建设,电力输出问题制约风电、光伏项目的开发,尤其是在风、光资源集中的部分区域。今后几年,在国内风、光资源较为集中的地区,随着新增风电、光伏项目的不断投产,预计限电情况有可能会进一步加剧。
本集团将根据各个项目所在地电网建设情况,优先发展建设电网设施及并网条件完善区域的风电项目,同时,探索发展创新消纳方式。预计随着电网公司推进电网改造工程及投资建设特高压配电网,电网输出问题有望得到逐步改善。
(3)工程建设管理难度加大
部分项目施工现场阻工及抢栽抢种日趋严重;严禁“割青毁粮”通知的下发导致在青苗收获前,长输管线项目进度基本停滞;部分地区征占地协调难度大,补偿要求高,项目推进困难。本集团将加强施工现场协调力度,全力排除外部阻力,确保项目建设按照计划顺利推进;梳理管道沿线用地
情况,优先协调果园、苗圃、林地性质部分用地,对于补偿完成的用地,协调村镇避免再次抢种秋季作物,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同时加大力度解决项目征占地问题,确保建设项目如期投产。
(4)电力市场化交易的风险
随着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预计将进一步扩大,公司所经营的风电、光伏业务将面临市场化竞价交易而导致电价下降的风险。本公司将深入研究电力市场化交易业务规则,认真研读国家及各省份出台的售电政策,理解并掌握相关操作规程,通过积极参与市场化交易,努力增加公司上网电量,争取本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5)储能配置要求导致项目投资加大
“十四五”以来,全国多个省份陆续出台新能源配置储能方案,新增风电、光伏项目配置储能已逐步成为行业常态,势必增加新能源运营商的项目初始投资成本。部分地区相对过高的配置储能比例要求及储能时长要求,可能导致项目难以达到合理的回报率水平。
2.天然气业务
(1)管输费、城市燃气收费下降的风险
近几年,国家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思路,持续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随着改革的持续深入,管输费、城市燃气收费存在下降风险。
公司将抓住我国大力推进清洁化能源工作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政府推广清洁能源、加强污染治理的政策导向,充分发挥资源、服务优势,不断继续加大天然气客户开发力度,努力扩大公司经营区域范围,提升市场份额。
(2)市场拓展难度进一步加大的风险
随着国家管网基础设施的逐步公平开放,上游主要气源供应商向下游业务不断延展,本集团将直面与各大上游企业的竞争,未来市场拓展难度将进一步加大。
本集团将坚定“市场为王”的理念,进一步优化资源组合、寻求资源单位合作,完善市场布局、制定销售策略,不断拓宽市场范围,深入挖掘市场潜力,充分利用管网优势、协同优势,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开辟新渠道,多措并举确保气量持续增长。
(3)原有应收账款无法全部收回的风险
受以前年度玻璃行业低迷影响,公司天然气销售业务中,历史上产生了部分应收下游玻璃行业客户的天然气用气款。近几年来,通过本集团的不懈努力,相关欠款已大部分收回,但剩余欠款回收仍需一定时间。
本集团将积极探索回款新举措、新思路,重点关注政府政策和资产债务处置方案,加快天然气原有欠款的回收进度,主动防范各类风险,维护本集团利益。
(4)天然气消费下行的风险
2023年上半年由于外需下行和全球地缘政治局势不稳,对于国内经济复苏形成了一定抑制,此外,持续加息背景下全球经济走弱也对国内出口产业形成压制,天然气市场需求不振,消费量呈一定下滑。
本集团将不断扩大下游市场开发力度,积极引入机动资源和低成本气源,提升企业竞争力,积极制定有针对性的促销政策努力保证销售气量的增长。
3.利率风险
本集团主要从事境内风电、光伏、天然气项目投资,需要一定的资本开支,对借贷资金需求度较高,利率的变化将会对本集团资金成本产生一定的影响。本集团密切关注国家货币政策走势,加强与各金融机构的密切联系,争取最优利率贷款,多方拓展融资渠道实现金融创新,探索采取发行债券、融资租赁、境外融资、应收账款保理等方式,保证资金链畅通和低成本资金用于项目建设。
4.安全风险
(1)新能源板块,投运时间较长的老旧风电场风机等设备健康水平是直接影响公司安全生产持续稳定运行的主要因素,需要提前做好运维工作,降低新能源领域安全风险。
(2)燃气板块,存量管网运行年限较长,燃气场站设备设施、燃气管道等出现不同程度老化,加之可能出现的第三方破坏影响,都从客观上增加了燃气领域安全风险,给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带来较大压力和难度。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六、下半年工作展望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公司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关键之年,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为高质量发展不断凝聚正能量。
1. 坚定不移防范安全风险。始终把安全管理工作放在首位,全面压紧压实压细安全责任。继续全面开展HSE管理体系建设,推动体系运行落地落实;建立数字化安全管理平台,提升安全监管数智化水平;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安全素质提升。着手做好天然气冬供准备,全面落实冬供改造项目,提前对接上游单位落实增量资源,实现安全保供。
2.加快已获得建设指标的新能源项目核准进度。开展黄花滩抽水蓄能项目核准前置手续办理,进一步加大陆上风光资源储备和开发强度,争取在“入冀过冀”能源大基地和电力大通道项目获得一定比例新能源指标;积极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 项目、 “燃机+新能源”多能互补等一体化项目;重点跟踪河北省海上风电规划批复进度,加快推动海上风电项目核准进度。
3.统筹做好本集团天然气产业链发展布局,持续推动天然气上中下游协同发展。上游方面,加强与国内外资源方沟通衔接,坚决完成国际LNG既定气源采购指标,丰富国内低价LNG资源采购,充实公司天然气资源池。中游方面,加快推进唐山LNG外输管线复线、秦丰管道秦西工业园支线等天然气管线前期工作。下游方面,加快推进优质城市燃气收购项目,积极发掘新项目资源,重点推进LNG资源销售,谋划开展城燃+新能源联合开发示范项目。
4.全力打造优质工程,高质量推进项目工程建设。新能源板块,台安桑林、双城二期、乐亭大清河、张北战海等风电项目争取早日并网发电;燃气板块,按照计划开展唐山LNG项目二阶段工程建设;京邯线LNG储气调峰站、沧州东南天然气利用工程等项目争取早日具备投产条件,冀中管网四期、鄂安沧与京邯线保南联络线等项目按计划进度施工。
5.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守正出新带动提质增效。一是制定并完善科技项目全流程管理的标准操作规范及操作指引;二是优化培育创新平台,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科技项目,获得更多的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三是提高科技成果产出和转化能力,强化产学研合作,充分挖掘创新动力和潜力;四是推动公司系统数智化建设有序开展。
6.强化公司管理,激发体制机制新活力。一是积极推进GDR发行工作,争取早日完成发行;二是密切跟踪国家货币政策,做好资金整体安排,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产品,合理谋划到期债务承接,保证资金链稳健、畅通;三是持续完善人才选用机制,围绕新兴业务、重点工程发展需求,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四是树立“一盘棋”的全局思维,充分发挥好新能源、天然气两大业务板块的协同效应。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2月14日 | www.sse.com.cn www.hkexnews.hk | 2023年2月15日 2023年2月14日 | 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16日 | www.sse.com.cn www.hkexnews.hk | 2023年5月17日 2023年5月16日 | 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孙新田 | 副总裁 | 解任 |
卢盛欣 | 副总裁 | 聘任 |
吴会江 | 非执行董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 | 离任 |
王涛 | 非执行董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 | 选举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工作安排调整,公司于2023年3月7日解聘孙新田先生副总裁职务,同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卢盛欣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因工作安排调整,公司前任非执行董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吴会江先生于2023年5月16日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日,本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王涛先生获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经本公司董事会于同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王涛先生获选担任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职务。
详情请见本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的有关公告。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无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五、企业管治
(一)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本公司注重维持高水平之企业管治,以提升股东价值及保障股东之权益。本公司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等条文,建立了现代化企业治理结构,本公司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报告期内,除《企业管治守则》第二部分F.2.2段外,本公司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内所载之全部守则条文。根据《企业管治守则》第二部分F.2.2段的要求,董事会主席应出席股东周年大会。本公司董事长曹欣先生因公务无法出席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根据相关规定,经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选举,由执行董事梅春晓先生主持会议。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自2023年3月7日起,因工作调动,解聘孙新田先生副总裁职务。同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卢盛欣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自2023年5月16日起,吴会江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经本公司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王涛先生获选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经本公司董事会于同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王涛先生获选担任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除此之外,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并未知悉任何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51B(1)条规定有关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资料变更而须作出的披露。
2.员工人数
截止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劳动合同人数2,559人。
报告期内,根据总体战略经营目标,结合企业环境变化需求,围绕核心产业,本集团不断完善招聘、人事、培训、薪酬、绩效和劳动关系管理等方面制度与流程,促进本集团人资管理体系迭代完善。迎接变革、不断优化,建立适应本集团快速发展的组织架构体系,力求打造高效的业务流程,为本集团战略实施提供人力资源支撑平台。
本集团以战略为指引,健全激励机制,完善考核指标,构建了基于“绩效、行为、态度”等多维度的考评体系,通过多维度的考核体系,建立良好的价值评价体系,努力实现科学评估价值、合理分配价值、积极创造价值,形成良性循环。在此基础上,本集团各管理单元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符合自身发展需要的绩效管理体系,继续积极开展全员岗位绩效考核。采取“以内部招聘与外部招聘、校园招聘与市场化招聘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推进项目人员招聘实施,努力为内部员工提供更多的职业选择机会,吸引招募外部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为集团业务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持。
本集团坚持人才开发与集团业务、组织核心能力提升相结合的原则,优化完善人才培养模式。内训、外训、网络课堂相结合,有效提升员工职业技能。突出中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后备高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多层次人才开发培训,增强本集团的核心竞争力,满足现有和未来业务发展的人才需要。鼓励高素质人才赴基层任职锻炼,进一步激发公司高素质人才活力,有效推动公司重点项目落地,促进公司各类管理人才快速成长,立足培养造就大批具有基层实践经验且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本集团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集团用工及社会保险管理,最大程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集团完善社保福利管理,进一步健全公司员工福利保障体系,组织了工资集体协议的签订谈判,规范员工档案管理,明确劳动关系处理方式,持续保持稳定和谐的劳资关系。
(三)董事会
董事会负有领导及监控本公司的责任,董事会在董事长的领导下,负责批准及监察本公司整体策略和政策,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评估本公司表现及监督管理层工作。
报告期内,本公司分别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会议。董事均已全部参加历次董事会会议及相关委员会的会议。梅春晓先生出席并主持了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公司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即尹焰强先生(独立董事)、秦刚先生(非执行董事)和郭英军先生(独立董事),并由尹焰强先生出任主任。报告期内,本公司召开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23年3月23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结果的议案》《关于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本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与风险管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本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本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经营及筹融资情况说明的议案》《关于本公司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确认资产损失的议案》《关于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本公司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审议2022年募集资金、担保等事项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3年4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3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和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即林涛博士(独立董事)、曹欣博士(董事长兼非执行董事)、秦刚先生(非执行董事)、郭英军先生(独立董事)及尹焰强先生(独立董事),并由林涛博士出任主任。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公司提名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包括曹欣博士(非执行董事)、李连平博士(非执行董事)、郭英军先生(独立董事)、尹焰强先生(独立董事)及林涛博士(独立董事),并由郭英军先生出任主任。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23年3月7日,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卢盛欣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3年4月19日,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4.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公司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包括曹欣博士(非执行董事)、梅春晓先生(执行董事)、王红军先生(执行董事)、秦刚先生(非执行董事)及王涛先生(非执行董事),并由曹欣博士出任主任。
报告期内,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四)内部监控
董事会有责任维持及检讨本公司的内部监控系统,以保障本公司的资产及维护股东权益。董事会亦会检讨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系统以确保其有效性。
本公司已设立审计事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公司内部监控。本公司根据治理结构和业务结构,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本公司在财务、业务运营、合规及风险管理范畴内的内部控制体系有效稳健运行。
六、其他资料
(一)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为深入推进公司国际化战略、进一步补充公司资本实力、谋求外部成长机会、推动内部成长动能转换,全面提升公司经营水平,2023年1月5日,本公司发布公告,拟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Deposita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并申请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本次发行GDR所代表的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包括因任何超额配股权获行使而发行的证券(如有))不超过334,967,446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普通股总股本的8.00%及A股股份的14.27%。GDR发行计划已获得本公司董事会及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有关GDR发行的进一步详情请见本公司在香港联交所及上交所发布的有关公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除上文披露内容及本报告“债券相关情况”中所述的债券发行外,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并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二)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用途
2021年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337,182,677股,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65,414,480.17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人民币1,213,398,762.15元,置换项目前期自有资金投入人民币285,600,000.00元,募投项目建设投入人民币2,366,415,718.02元;募集资金结余人民币743,547,199.43元(含理财产品人民币390,000,000.00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A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1) | 于2023年 6月30日的 未使用所得 款项净额 | 预计使用时间 |
1 | 唐山LNG项目(第一阶段、第二阶段) | 2,397,971,114.80 | 550,363,896.25 | 429,062,889.39 | 2027年底前 |
2 | 唐山LNG接收站外输管线项目(曹妃甸—宝坻段) | 699,029,487.22 | 194,334,485.24 | 291,986,534.84 | 2023年12月 |
3 | 唐山LNG接收站外输管线项目(宝坻—永清段) | 236,797,375.06 | 52,760,801.99 | 22,478,450.25 | 2023年12月 |
4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2) | 1,211,257,206.39 | 872,000.00 | 19,324.95 | -- |
合计 | 4,545,055,183.47 | 798,331,183.48 | 743,547,199.43 |
注:
(1)本栏所载金额为募集资金本金以及产生的累计银行利息(含理财收益),有关银行利息按照规定亦用于对应的募集资金用途。
(2)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含理财收益)为6,263.60万元。
(三)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阅及监察本公司之财政汇报程序及内部监控。其已经与本公司管理层审阅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接纳的会计原则及常规,并已经与董事商讨有关本公司内部监控及财务汇报的事宜,包括审阅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未经审核中期业绩,并认为编制有关业绩已采用适合的会计政策及已作出足够的披露。
(四)外聘联席公司秘书的联络人
报告期内,公司与外聘联席公司秘书林婉玲女士的主要联络人为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兼联席公司秘书班泽锋先生,并由班泽锋先生就重大事项向董事长报告。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控股风电场专门建造危险废物间储存废旧电池和废油等污染物。风电场更换的蓄电池、废油、废油桶、废滤芯和危废废弃包装物及燃气企业的压缩机产生的废液等,均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和处置并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下属相关企业已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环保部门备案。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始终遵循绿色发展理念,关注生态环境保护,成立由总裁任组长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公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行环境保护职能部门归口管理。按照分级管控的模式,由公司总部、各管理单元按照不同权限对业务活动内各个环节的环境保护实施监督管理,确保实现环境保护工作在业务板块内的全覆盖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坚持环境保护措施“三同时”管理要求,并坚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开展工作。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在设备操作和维保方面,本集团严格执行公司制度和设备标准化操作流程,避免设备跑冒滴漏,降低设备故障,减少碳排放。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承上启下之年,公司驻村工作队依据县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要任务、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和帮扶工作实际情况,在县、乡党委统一领导下,扎实做好驻村工作,确保乡村振兴取得实效。
一是核实、登记乐国村建档立卡脱贫户人均收入。驻村工作队配合乐国村班子录入河北省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信息系统,按月度定期在系统内上报建档立卡脱贫户月度人均收入,并预测年度人均收入情况,重点关注是否出现户内人均收入在防返贫检测线以下,以及出现收入负增长等情况,严防发生规模性返贫情况。
二是开展乡村建设信息数据采集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承德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逐步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要求,聚焦公共基础设施畅通、农村人居环境宜居、基本公共服务便利等乡村建设工作要素,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指标和往村覆盖、往户延伸性指标为重点,驻村工作队配合乐国村班子以村户为单位开展乐国村乡村建设信息数据采集工作。
三是驻村工作队联合本公司下属新天丰宁公司党支部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2月13日,驻村工作队联合新天丰宁公司党支部在乐国村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走访慰问了“五保户”、残疾户、特殊
困难家庭,到家里面对面与他们拉家常,了解他们的身体情况、生产生活情况,鼓励他们要坚定信心,保持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并为他们送去了米、面、油慰问品。
四是新天丰宁公司领导班子到黄旗镇和乐国村进行走访调研。了解2023年度黄旗镇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政策情况,以及产业项目扶持和规划情况。到乐国村和驻村工作队驻地进行走访,与村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进行座谈交流。
五是落实丰宁县“三清三增”专项行动。为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全面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群众根本利益,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驻村工作队配合乐国村班子,在乐国村内开展以现场调研、梳理资料手续等形式,对涵盖政府拨款、扶贫资金投入等形成的村级资产进行规范整治。本次专项行动确定了资产的实际数量,建立了项目信息台账,同时帮助乐国村调整了资产的配置,提高资产的利用率,实现了资产有效管理的目的。
六是研究农村能源革命建设方案。驻村工作队针对2023年3月15日印发的《国家能源局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3〕23号)内容进行深入研究,深入了解黄旗镇风光资源禀赋情况,地类情况,电网送出消纳情况,以农村能源革命为契机,助力乐国村实现乡村振兴。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河北建投 | 遵守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锁定和限售的规定 | 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 | / |
其他 | 河北建投 | 遵守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减持的规定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 / | |
其他 | 公司 | 《招股说明书》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 / | |
其他 | 河北建投 | 《招股说明书》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 / |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招股说明书》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 / | |
其他 | 河北建投、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遵守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价稳定措施的规定 | 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是 | / | / | |
其他 | 河北建投 | 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 / |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 / |
其他 | 公司 | 如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承诺将采取的措施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 / | |
其他 | 河北建投 | 如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承诺将采取的措施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 / |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如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承诺将采取的措施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 / | |
其他 | 河北建投 | 避免同业竞争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 / |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河北建投 | 如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因用地不规范、房产瑕疵、租赁房产瑕疵或租赁手续不完备等问题产生任何争议、风险,或受到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因此不能正常生产经营而导致本公司或其子公司遭受实际损失(不含本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规定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或租金、征地费、权属登记费用、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其将在本公司依据法定程序确定该等事项造成的实际损失后,向本公司进行等额补偿。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 /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河北建投 | 关于股东持股限售期限的承诺 | 自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 | / |
股份限售 | 河北建投 | 关于特定期间内不减持本次认购取得的公司股份的承诺 | 自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发行完成后36个月内 | 是 | 是 | / | / | |
分红 | 公司 | 在符合《非公开发行后未来三年(2021-2023)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分红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分红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可分配利润的20%。 | 非公开发行A股后3年 | 是 | 是 | / | / |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河北元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元华公司”)欠付河北天然气购气款案,2020年5月6日,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元华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同日,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指定河北博海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元华公司管理人,元华公司债权人应在2020年8月12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根据前述文件要求,河北天然气向管理人提交了债权申报材料,债权本息合计291,217,037.46元。2020年8月17日,管理人发出《河北元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通知书》,确认河北天然气主张的债权金额。2021年7月21日,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宣告元华公司破产。目前仍处在破产清算程序中。
在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前,本公司已经对应收元华公司的天然气款100%计提坏账准备,元华公司的破产清算对本公司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 河北大光明实业集团嘉晶玻璃有限公司(“大光明公司”)欠付河北天然气购气款案,2018年12月4日,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冀05执198号《执行裁定书》,因大光明公司未履行执行证书所确定的义务,对大光明公司、连带责任保证人河北大光明实业集团巨无霸炭黑有限公司(“巨无霸炭黑公司”)的相关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2019年5月16日,河北天然气与大光明公司、巨无霸炭黑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申请人就欠付7,690万元天然气款商定偿还计划,即由大光明公司拟于2020年8月点火投产恢复生产后分期偿付。2022年11月14日,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冀05执198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对大光明公司、巨无霸炭黑公司的相关财产实施继续查封。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
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经营、信用良好。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2-2024年度房屋租赁框架协议
河北建投多年来一直向本集团出租位于中国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的办公场所,并向本集团提供若干配套办公支持服务。考虑到本集团拟继续使用该办公场所,并会根据未来业务拓展计划在必要时扩大租赁面积,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与河北建投签订《房屋租赁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继续租赁河北建投及其附属企业相关物业(“房屋租赁项目”)。根据该协议的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内的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每年交易金额上限(包括租金、物业费及管理及办公支持服务费)为人民币1,500万元、人民币2,000万元及人民币2,700万元,协议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河北建投及╱或其附属公司负责对该等物业投保及进行维护。本集团则负责支付公共设施成本。房屋租赁项目的2023年度上限为人民币2,000万元,报告期内的实际交易金额为455.90万元。
河北建投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该交易未达到香港上市规则中有关关连交易的披露标准,可完全豁免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的规定。详情载于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在上交所及香港联交所网站发布的公告。
(2)2020年产融服务框架协议
根据本公司与汇海租赁签订日期为2020年12月21日的新产融服务框架协议,本集团将在自愿及非强制性的情况下使用汇海租赁提供的产融服务。该协议自2021年2月8日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根据新产融服务框架协议,汇海公司向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产融服务,包括:融资租赁服务(包括直接租赁服务和售后回租服务);及汇海公司获监管许可经营的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等。在协议有效期内每个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新增直接租赁不高于人民币8亿元、新增售后回租不高于人民币8亿元。2023年上半年,新增直接租赁12,440万元,无新增售后回租。
新产融服务框架协议构成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下的本公司的一项持续关连交易。由于融资租赁服务项下的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各自的年度上限所适用的一个或多个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于5%,故融资租赁服务须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下有关申报、公告及年度审阅的规定,但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由于其他服务所适用的全部百分比率均低于0.1%,其他服务获豁免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有关申报、公告、年度审阅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尽管新产融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获豁免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下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但由于该等交易的金额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以上,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该等交易仍须经本公司非关联股东于临时股东大会上批准。
详情载于本公司就本项持续关连交易于2020年12月21日发布的公告以及于2021年1月15日发布的股东通函。该交易已于2021年2月8日经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日,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上发布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公告。
(3)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集团财务公司自2013年第四季度起持续为本集团提供金融服务。考虑到本集团对相关金融服务的需求、集团财务公司的收费以及集团财务公司的服务质量,于2021年10月28日,本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订立经续期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经续期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据此,本集团将继续在自愿及非强制性的基础上使用集团财务公司提供的各项金融服务,包括(i)存款服务、(ii)贷款服务、(iii)票据贴现服务、(iv)其他收费类金融服务(包括担保服务、承兑服务、委托贷款服务及其他收费类服务)及(v)其他经核准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服务及结算服务、财务及融资顾问服务、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及代理业务、保险代理业务及企业债券的承销服务)。
根据经续期金融服务框架协议,集团财务公司已向本公司承诺,在任何时候其向本集团提供金融服务的条款不得逊于任何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所提供同类金融服务的条款。协议有效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约定各类服务的年度上限如下;(i)存款服务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为人民币35.7亿元;(ii)贷款服务的每日最高贷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为人民币40亿元;(iii)票据贴现服务的每日最高贴现资金余额(包括贴现利息)为人民币5亿元;(iv)其他收费类金融服务的年度上限为人民币500万元。本报告期内,协议约定的存款服务的建议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为人民币35.7亿元,实际存款服务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为人民币35.2亿元。详情载于本公司就本项持续关连交易于上交所及联交所发布的公告及股东通函。该交易已于2021年12月14日经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日,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上发布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公告。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 ||||||
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35.70 | 0.35%-1.21% | 35.11 | 263.89 | 277.33 | 21.67 |
合计 | / | / | / | 35.11 | 263.89 | 277.33 | 21.67 |
2. 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贷款额度 | 贷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贷款金额 | 本期合计还款金额 | ||||||
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35.23 | 2.60%-3.85% | 23.87 | 12.95 | 23.17 | 13.65 |
合计 | / | / | / | 23.87 | 12.95 | 23.17 | 13.65 |
3.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业务类型 | 总额 | 实际发生额 |
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综合授信 | 37.01 | 26.28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与控股子公司签订LNG接收站服务合同
2023年3月7日,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河北建投新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新能供应链”,作为接收站使用方)与关连附属公司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曹妃甸公司”,作为接收站服务提供方)订立服务合同,据此曹妃甸公司将向新能供应链提供各类LNG接收站服务。合同期限自服务合同签署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预期服务合同项下的LNG接收站年服务量约为100万吨(约合14亿立方米)。按照新能供应链与上游供货商签订的采购合同,本公司预期,待唐山LNG项目项下的LNG接收站投入商业营运后,服务合同项下的LNG接收站年服务量约为100万吨(约合14亿立方
米),初步估算每年服务金额(含税)约人民币4.63亿元。本公司估计截至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之各年度上限分别为人民币2.8亿元、人民币5.1亿元和人民币5.1亿元。曹妃甸公司为本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而河北建投为持有本公司49.17%股权的控股股东,并直接持有曹妃甸公司的股权达到10%或以上,因此曹妃甸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连附属公司,本次交易构成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下本集团的一项持续关连交易。由于本次交易所适用的最高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于5%,故本次交易须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下有关申报及公告的规定,但可豁免遵守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该交易已经公司于2023年3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载于本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的有关公告。
2.与控股子公司签订上述LNG接收站服务合同补充协议
2023年6月30日,新能供应链与曹妃甸公司订立上述LNG接收站服务合同补充协议,将LNG接收站服务合同的基本期限延长至2037年12月31日止,同时初步明确合约期内各合约年度的年合同服务量为2023年度为40万吨(相当于约560百万立方米),2024年度至2037年度为每年100万吨(相当于约1,400百万立方米)。
该交易构成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下的本公司一项持续关连交易,由于LNG接收站服务合同项下的交易所适用的一项或多项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于5%,故须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下有关申报及公告的规定,但可豁免遵守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该交易已经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载于本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的有关公告。
3.与控股子公司订立LNG购销合同
2023年6月14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能供应链(作为卖方)与关连附属公司曹妃甸公司(作为买方)订立LNG购销合同,新能供应链向曹妃甸公司供应约3.3万吨LNG用于接收站及外输管线投产调试,实际数量以交付时双方根据购销合同约定的方式核定。参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河北分公司在中石油唐山LNG接收站2023年5月平均挂牌价格,LNG的销售价格在人民币3,700元╱吨至人民币3,900元╱吨之间,最终以LNG抵达指定港口后新能供应链向曹妃甸公司提供的价格确认函为准。曹妃甸公司同时须承担LNG采购相关的配套费用。预计交易总金额(含税)约人民币1.75亿元。
河北建投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其持有曹妃甸公司的股权达到10%或以上,因此曹妃甸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连附属公司,本次交易构成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下本集团的一项关连交易。由于本次交易所适用的最高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于5%,故本次交易须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下有关申报及公告的规定,但可豁免遵守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该交易已经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载于本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的有关公告。
4.与控股子公司订立框架协议
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能供应链与关联附属公司曹妃甸公司订立框架协议,约定新能供应链在协议有效期内,在唐山LNG项目二阶段整体投产前,每年享有不超过255万吨(相当于约35.7亿立方米)LNG接收站服务量的权利,在唐山LNG项目二阶段整体投产后,每年享有使用不超过510万吨(相当于约71.4亿立方米)LNG接收站服务量的权利。框架协议的期限自本公司独立股东批准该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之日起至2042年12月31日。曹妃甸公司收取的相关LNG接收站服务费应不高于价格主管部门的批复价格(含税),且不高于曹妃甸公司在同等条件提供给其他LNG接收站使用方的价格。截至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之各年度上限分别为:人民币3.3亿、人民币7.9亿元及人民币11.9亿元。
曹妃甸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连附属公司,本次交易构成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下本集团的一项持续关连交易。由于本次交易(已考虑LNG接收站服务合同项下的交易的年度上限)所适用的一项或多项百分比率超过5%,故框架协议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下有关申报、公告、年度审核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该交易已经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详情载于本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的有关公告。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河北新天国化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14,000 | 2021.09.27 | 2021.09.27 | 2033.06.27 | 连带责任担保 | 中国建设银行磁县支行固定资产贷款 | 无 | 否 | 否 | 0 | 无 | 是 | 合营公司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13,15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30,024.04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43,174.04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68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0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无 |
担保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河北建投 | 2,058,841,253 | 1,876,156,000 | 0 | 182,685,253 |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 | 2023年6月29日 |
合计 | 2,058,841,253 | 1,876,156,000 | 0 | 182,685,253 | / | / |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于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股东总数为58,765户,其中A股股东57,557户,H股股东1,208户。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8,765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河北建投 | 0 | 2,058,841,253 | 49.17 | 182,685,253 | 无 | 0 | 国有法人 |
HKSCC NOMINEES LIMITED(1) | 32,000 | 1,835,750,285 | 43.84 | 0 | 未知 | 境外法人 | |
王玉兰 | 0 | 5,209,830 | 0.12 | 0 | 冻结 | 4,160,000 | 境内自然人 |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0 | 5,020,957 | 0.12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377,371 | 4,195,324 | 0.10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晟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0 | 3,902,310 | 0.09 | 0 | 无 | 0 | 其他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源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0 | 2,170,100 | 0.05 | 0 | 无 | 0 | 其他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54,400 | 1,736,276 | 0.04 | 0 | 无 | 0 | 其他 |
李鹏勇 | 0 | 1,642,627 | 0.04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财通基金-华章天地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玉泉101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1,501,027 | 0.04 | 0 | 无 | 0 | 其他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HKSCC NOMINEES LIMITED(1) | 1,835,750,285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1,835,750,285 |
王玉兰 | 5,209,830 | 人民币普通股 | 5,209,830 |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5,020,957 | 人民币普通股 | 5,020,957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4,195,324 | 人民币普通股 | 4,195,324 |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晟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902,310 | 人民币普通股 | 3,902,31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源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170,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70,10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736,276 | 人民币普通股 | 1,736,276 |
李鹏勇 | 1,642,627 | 人民币普通股 | 1,642,627 |
财通基金-华章天地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玉泉101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1,501,027 | 人民币普通股 | 1,501,027 |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社保基金一五零二组合 | 1,472,55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72,55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亦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注:
(1) HKSCC NOMINEES LIMITED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股份是为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本公司H股存放于香港联交所旗下的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内,并以香港联交所全资附属成员机构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HKSCC NOMINEES LIMITED)名义登记的股份合计数。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1 | 河北建投 | 182,685,253 | 2025年1月6日 | 182,685,253 | 自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无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于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的权益及淡仓
于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权益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类别 | 职位 | 身份 | 持股股份数目(股) | 占有关股本类别之百分比(%) | 占股本总数之百分比(%) |
曹欣 | H股 | 董事长 | 实益拥有人 | 50,000(好仓) | 0.0027 | 0.0012 |
梅春晓 | H股 | 执行董事及总裁 | 实益拥有人 | 50,000(好仓) | 0.0027 | 0.0012 |
班泽锋 | H股 |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实益拥有人 | 50,000(好仓) | 0.0027 | 0.0012 |
除上述已披露情形外,于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概无在本公司或其任何相关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 部)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中拥有任何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 部第7 和第8 部分须知会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的权益或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该等条文被当作或视为拥有的权益或淡仓),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 条须登记于该条所指登记册的权益或淡仓,或根据《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的权益或淡仓(就此而言,《证券及期货条例》的相关条文将适用于监事的方式诠释)。
六、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于股份及相关股份之权益及淡仓
2023年6月30日,就董事所知,下列人士(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外)于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 部第2 及3 部分须向本公司披露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 条在本公司所存置的登记册中记录之权益或淡仓:
股东名称 | 股份类别 | 身份 | 持股股份/相关股份数目(股) | 占有关股本类别之百分比(%) | 占股本总数之百分比(%) |
河北建投 | A股 | 实益拥有人 | 2,058,841,253 | 87.68 | 49.17 |
Brown Brothers Harriman & Co. | H股 | 核准借出代理人 | 133,138,033(好仓) 133,138,033(可供借出的股份) | 7.24 7.24 | 3.18 3.18 |
Citigroup Inc.(1) | H股 | 受控的法团的权益 核准借出代理人 | 129,472,202 (好仓) 13,147,239 (淡仓) 116,218,274 (可供借出的股份) | 7.04 0.71 6.31 | 3.09 0.31 2.78 |
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H股 | 投资经理 | 128,811,000(好仓) | 7.00 | 3.08 |
GIC Private Limited | H股 | 投资经理 | 110,171,000 (好仓) | 5.99 | 2.63 |
FIL Limited(2) | H股 | 受控的法团的权益 | 92,314,000(好仓) | 5.02 | 2.20 |
Pandanus Associates Inc.(2) | H股 | 受控的法团的权益 | 92,314,000(好仓) | 5.02 | 2.20 |
Pandanus Partners L.P.(2) | H股 | 受控的法团的权益 | 92,314,000(好仓) | 5.02 | 2.20 |
注:(1) Citigroup Inc.透过其受控实体Citibank N.A. 及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Limited持有本公司的权益。其中,非上市衍生工具—以现金交收的好仓股份为86,000股H股,淡仓股份为415,000股H股。
(2) Pandanus Associates Inc.控制Pandanus Partners L.P.,进而控制FIL Limited。FIL Limited进一步透过其多家受控实体直接持有本公司的权益,包括:FIL Investment Management (Hong Kong)Limited、FIL Investment Management (Singapore) Limited及FIL Fund Management (Ireland) Limited。
七、《标准守则》的遵守情况
本公司已采纳《标准守则》,作为所有董事、监事及有关雇员(定义与《企业管治守则》相同)进行本公司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根据对本公司董事及监事的专门查询后,各董事及监事在报告期内均已严格遵守《标准守则》所订之标准。同时,本公司所知,未有雇员未遵守《标准守则》的事件。
董事会将不时检查本公司的企业管治及运作,以符合《香港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并保障股东的利益。
八、股息
董事会未提出就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派付中期股息的建议。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一) 企业债券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交易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 G21新Y1 | 175805 | 2021年3月8日-2021年3月9日 | 2021年3月10日 | 2024年3月9日 | 10.4 | 5.15 | 3+N,按年付息 | 上交所 | 面向专业投资者 | 上市 | 否 |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G21新Y1: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次债券。本次债券附设发行人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次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公司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截止报告期末,本期债券未到期,未触发选择条款,本金尚未兑付。
3. 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现状 | 执行情况 | 是否发生变更 | 变更后情况 | 变更原因 | 变更是否已取得有权机构批准 | 变更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
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执行中 | 否 | 无 | 无 | 否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无
5. 公司债券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的绿色产业项目的进展情况和环境效益: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风电场实现发电量77.19亿千瓦时,光伏发电量0.94亿千瓦时。参考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于2023年7月发布的《中国电力行业年度发展报告2023》中的换算系数,风电和光伏总发电量较使用传统能源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643.81万吨(全国火电发电每度电排放约824克二氧化碳),减少二氧化硫排放648.49吨(全国火电发电每度电排放约0.083克二氧化硫)、减少氮氧化物排放1,039.15吨(全国火电发电每度电排放约0.133克氮氧化物)、减少粉尘132.82吨(全国火电发电每度电排放约
0.017克烟尘)。
报告期内,唐山LNG项目一阶段工程、外输管线(曹妃甸-宝坻段)、外输管线(宝坻-永清段)工程项目投产试运营;其他绿色产业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三)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交易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20新天绿色MTN001 | 102001005 | 2020/5/13-2020/5/14 | 2020/05/15 | 2025/05/15 | 10 | 3.86 | 按年付息,到期还本 | 银行间市场 | 上市 | 否 |
河北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 22建投新能SCP001 | 012282461 | 2022/07/14 | 2022/07/15 | 2023/04/11 | 7 | 2.45 | 到期还本付息 | 银行间市场 | 上市 | 否 |
河北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 | 22建投新能SCP002 | 012283059 | 2022/08/26 | 2022/08/29 | 2023/02/25 | 3 | 2.1 | 到期还本付息 | 银行间市场 | 上市 | 否 |
河北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期中期票据 | 22建投新能MTN001 | 102282558 | 2022/11/18 | 2022/11/21 | 2024/11/20 | 5 | 3.37 | 按年付息,到期还本 | 银行间市场 | 上市 | 否 |
河北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23建投新能MTN001 | 102380781 | 2023/04/03-2023/04/04 | 2023/04/06 | 2025/04/06 | 7 | 3.23 | 按年付息,到期还本 | 银行间市场 | 上市 | 否 |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 √不适用
(五)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变动原因 |
(经重述) | ||||
流动比率 | 70.98% | 78.53% | -9.61 | 主要由于公司偿还贷款及购建长期资产支出导致货币资金减少所致。 |
速动比率 | 63.85% | 71.86% | -11.15 | 主要由于公司偿还贷款及购建长期资产支出导致 |
货币资金减少所致。 | ||||
资产负债率(%) | 66.71 | 67.47 | -1.13 | 主要为公司股东权益增加所致。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
(经重述)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1,418,776,041.03 | 1,608,225,561.02 | -11.78 | 主要原因为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075 | 0.086 | -12.79 | 主要原因为公司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
利息保障倍数 | 3.56 | 3.98 | -10.55 | 主要原因为公司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2.97 | 3.21 | -7.48 | 主要原因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所致。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5.27 | 5.52 | -4.53 | 主要原因为公司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经重述) |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 | 3,272,018,550.44 | 7,326,059,327.77 |
其中: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2,167,029,145.01 | 3,510,955,880.39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 | 390,000,000.00 | 520,000,000.00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 | 107,294,530.15 | 235,764,112.96 |
应收账款 | 5 | 6,221,928,500.97 | 5,345,149,228.28 |
应收款项融资 | 6 | 413,463,060.61 | 169,290,765.51 |
预付款项 | 7 | 208,306,258.28 | 534,453,113.73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8 | 129,909,015.25 | 207,110,462.0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98,713,891.44 | 71,598,016.20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9 | 391,629,012.18 | 104,531,171.77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11 | 0.00 | 12,416,736.3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2 | 0.00 | 22,349,480.00 |
其他流动资产 | 13 | 576,650,461.62 | 608,218,206.11 |
流动资产合计 | 11,711,199,389.50 | 15,085,342,604.51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6 | 1,664,186.71 | 1,664,186.71 |
长期股权投资 | 17 | 3,548,781,690.34 | 3,393,719,280.5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8 | 220,605,700.00 | 218,605,7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20 | 24,374,448.82 | 24,927,033.04 |
固定资产 | 21 | 32,431,991,964.83 | 32,773,611,789.39 |
在建工程 | 22 | 21,865,209,619.52 | 19,162,911,804.71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5 | 1,910,572,395.32 | 1,839,279,154.79 |
无形资产 | 26 | 2,826,038,190.88 | 2,121,212,538.58 |
开发支出 | 27 | 33,801,160.36 | 28,425,706.04 |
商誉 | 28 | 166,808,420.87 | 96,922,283.74 |
长期待摊费用 | 29 | 38,778,445.50 | 41,926,286.0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0 | 199,949,635.69 | 194,692,094.0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1 | 2,225,878,096.67 | 2,429,308,472.4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5,494,453,955.51 | 62,327,206,330.15 | |
资产总计 | 77,205,653,345.01 | 77,412,548,934.6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2 | 2,044,491,322.19 | 2,698,366,568.48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5 | 8,863,636.67 | 13,649,747.04 |
应付账款 | 36 | 383,701,602.13 | 402,815,261.78 |
预收款项 | 37 | 1,161,061,946.88 | 1,161,061,946.88 |
合同负债 | 38 | 1,087,012,411.86 | 1,539,750,992.89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39 | 49,458,170.51 | 68,100,777.09 |
应交税费 | 40 | 158,814,334.34 | 203,392,348.56 |
其他应付款 | 41 | 8,077,655,560.07 | 7,719,969,496.64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25,311,550.36 | 142,109,925.35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42 | 6,811,269.6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3 | 3,483,576,439.74 | 4,308,241,110.09 |
其他流动负债 | 44 | 44,507,984.08 | 1,086,927,077.13 |
流动负债合计 | 16,499,143,408.47 | 19,209,086,596.21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45 | 31,619,608,476.93 | 30,429,352,611.21 |
应付债券 | 46 | 2,200,000,000.00 | 1,500,000,000.00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47 | 733,607,428.84 | 644,603,458.18 |
长期应付款 | 48 | 165,518,266.37 | 186,079,230.66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50 | 77,531,149.68 | 77,531,149.68 |
递延收益 | 51 | 136,759,395.13 | 118,408,005.1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0 | 72,138,612.15 | 66,230,823.4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5,005,163,329.10 | 33,022,205,278.27 | |
负债合计 | 51,504,306,737.57 | 52,231,291,874.4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3 | 4,187,093,073.00 | 4,187,093,073.00 |
其他权益工具 | 54 | 1,039,376,000.00 | 1,039,376,000.00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54 | 1,039,376,000.00 | 1,039,376,000.00 |
资本公积 | 55 | 6,610,311,122.01 | 6,581,326,328.75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57 | 6,493,135.00 | 6,493,135.00 |
专项储备 | 58 | 44,177,291.54 | 4,380,136.92 |
盈余公积 | 59 | 1,036,839,922.17 | 822,928,444.78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60 | 8,182,851,629.45 | 7,819,835,341.2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1,107,142,173.17 | 20,461,432,459.73 | |
少数股东权益 | 4,594,204,434.27 | 4,719,824,600.4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5,701,346,607.44 | 25,181,257,060.1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77,205,653,345.01 | 77,412,548,934.66 |
公司负责人:曹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维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占清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经重述) |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101,198,087.95 | 1,775,168,909.70 | |
其中: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565,380,318.68 | 164,126,197.8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90,000,000.00 | 520,0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 | 27,253,755.87 | 46,307,994.06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991,532.01 | 757,471.54 | |
其他应收款 | 2 | 3,735,983,247.67 | 2,207,594,279.3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236,960,900.40 | 424,311,740.40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2,174,706.4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8,851,136.18 | 19,171,506.48 |
其他流动资产 | 3,825,851.97 | 4,172,162.36 | |
流动资产合计 | 5,270,103,611.65 | 4,575,347,029.97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 | 13,169,088,625.77 | 13,034,433,071.2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02,000,000.00 | 200,0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7,457,248.73 | 8,291,575.14 | |
在建工程 | 16,826,022.50 | 14,993,464.46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5,441,022.13 | 17,864,441.51 | |
无形资产 | 6,283,236.79 | 6,285,576.40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41,793.66 | 420,531.8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233,320,600.00 | 3,589,564,6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6,650,758,549.58 | 16,871,853,260.58 | |
资产总计 | 21,920,862,161.23 | 21,447,200,290.5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00,354,444.45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1,977,238.38 | 2,046,832.26 | |
应交税费 | 355,675.80 | 1,282,866.59 | |
其他应付款 | 77,736,989.36 | 102,374,411.1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53,560,000.00 | 53,560,000.00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88,603,667.17 | 529,426,321.89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568,673,570.71 | 1,035,484,876.38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759,020,600.00 | 3,090,990,600.00 | |
应付债券 | 1,000,000,000.00 | 1,000,000,000.00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9,471,355.44 | 13,750,528.83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524,639.76 | 524,639.7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04,366.48 | 616,246.29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769,320,961.68 | 4,105,882,014.88 | |
负债合计 | 4,337,994,532.39 | 5,141,366,891.2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187,093,073.00 | 4,187,093,073.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1,039,376,000.00 | 1,039,376,000.00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1,039,376,000.00 | 1,039,376,000.00 | |
资本公积 | 6,674,576,517.89 | 6,672,081,610.44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036,839,922.17 | 822,928,444.78 | |
未分配利润 | 4,644,982,115.78 | 3,584,354,271.0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7,582,867,628.84 | 16,305,833,399.2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1,920,862,161.23 | 21,447,200,290.55 |
公司负责人:曹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维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占清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经重述) | |||
一、营业总收入 | 10,047,361,793.42 | 10,225,309,885.43 | |
其中:营业收入 | 61 | 10,047,361,793.42 | 10,225,309,885.43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8,304,522,002.19 | 8,105,073,134.31 | |
其中:营业成本 | 61 | 7,269,426,244.62 | 7,185,416,025.72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62 | 49,102,377.61 | 37,272,751.30 |
销售费用 | 63 | 1,302,593.94 | 1,709,640.11 |
管理费用 | 64 | 266,194,667.69 | 254,539,409.30 |
研发费用 | 65 | 183,330,260.19 | 37,888,206.99 |
财务费用 | 66 | 535,165,858.14 | 588,247,100.89 |
其中:利息费用 | 544,064,703.26 | 618,874,448.70 | |
利息收入 | 22,202,096.30 | 34,310,866.79 | |
加:其他收益 | 67 | 145,046,639.90 | 105,946,430.9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8 | 198,677,018.69 | 148,007,463.4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75,166,004.80 | 131,217,378.53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1 | -10,292,778.12 | -13,951,636.2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2 | -2,512,078.24 | 0.0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3 | -1,780,306.54 | 1,288,034.57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071,978,286.92 | 2,361,527,043.86 | |
加:营业外收入 | 74 | 8,052,716.53 | 3,178,024.62 |
减:营业外支出 | 75 | 3,054,877.78 | 2,036,470.33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076,976,125.67 | 2,362,668,598.15 | |
减:所得税费用 | 76 | 362,929,349.60 | 338,941,211.83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14,046,776.07 | 2,023,727,386.32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14,046,776.07 | 2,023,727,386.32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38,596,728.65 | 1,615,869,815.04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75,450,047.42 | 407,857,571.28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714,046,776.07 | 2,023,727,386.32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438,596,728.65 | 1,615,869,815.04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75,450,047.42 | 407,857,571.28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4 | 0.38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4 | 0.38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公司负责人:曹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维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占清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经重述) | |||
一、营业收入 | 28,114,134.85 | 75,000.00 | |
减:营业成本 | 1,363,812.89 | ||
税金及附加 | 100,353.28 | 172,994.30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26,628,551.43 | 30,204,547.17 | |
研发费用 | 13,061,561.69 | 7,574,419.60 | |
财务费用 | -12,460,533.23 | -3,944,591.99 | |
其中:利息费用 | 17,814,610.29 | 18,036,409.11 | |
利息收入 | -39,969,046.79 | -22,576,996.43 |
加:其他收益 | 388,109.81 | 561,143.37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 | 2,136,458,500.08 | 1,575,205,516.2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82,214,068.50 | 12,948,211.41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51,401.00 | -490,293.8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6,750.35 | 214,430.54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136,535,150.03 | 1,541,558,427.24 |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28,614.16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136,535,150.03 | 1,541,529,813.08 | |
减:所得税费用 | -311,879.81 | 253,767.54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36,847,029.84 | 1,541,276,045.54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36,847,029.84 | 1,541,276,045.54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136,847,029.84 | 1,541,276,045.54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曹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维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占清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467,562,137.61 | 9,220,787,895.34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18,891,344.39 | 287,264,326.2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 | 76,397,472.14 | 48,300,264.3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662,850,954.14 | 9,556,352,485.9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642,132,068.54 | 6,486,160,247.98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38,593,975.47 | 328,793,764.2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33,663,944.77 | 546,251,536.1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 | 119,914,545.21 | 105,378,737.3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834,304,533.99 | 7,466,584,285.6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9 | 1,828,546,420.15 | 2,089,768,200.22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74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5,092,875.43 | 181,868,773.8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486,553.15 | 10,594,711.07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7,807,272.86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 | 21,044,907.84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13,624,336.42 | 200,270,757.7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611,544,769.80 | 2,509,743,701.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10,000,000.00 | 1,349,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28,310,633.00 | 42,103,992.73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 | 649,254.90 | 16,190,055.8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250,504,657.70 | 3,917,037,749.5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36,880,321.28 | -3,716,766,991.8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8,045,900.00 | 17,017,074.9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48,045,900.00 | 17,017,074.9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920,473,573.38 | 4,524,382,832.93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 | 40,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968,519,473.38 | 4,581,399,907.83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432,105,851.30 | 4,213,529,919.13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862,034,718.92 | 711,141,861.01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448,111,656.56 | 52,053,031.73 | |
赎回其他权益工具支付的现金 | 910,0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 | 97,117,652.95 | 125,919,752.9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391,258,223.17 | 5,960,591,533.0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22,738,749.79 | -1,379,191,625.2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696,978.10 | 328,126.24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9 | -4,033,769,629.02 | -3,005,862,290.63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9 | 7,165,689,017.44 | 7,533,084,715.5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9 | 3,131,919,388.42 | 4,527,222,424.93 |
公司负责人:曹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维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占清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6,663,681.84 | 79,500.0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95,701,225.63 | 705,978,118.6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42,364,907.47 | 706,057,618.6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719,201.03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0,309,681.57 | 22,652,002.1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16,497.88 | 1,334,185.0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08,860,099.74 | 944,221,507.9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29,386,279.19 | 969,926,896.1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7,021,371.72 | -263,869,277.4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740,000,000.00 | 7,807,272.86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289,523,687.83 | 815,343,055.1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1,946.90 | 3,726,281.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29,555,634.73 | 826,876,609.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847,301.22 | 1,339,602.6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27,204,569.70 | 1,349,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79,089,4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31,051,870.92 | 1,529,429,002.6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98,503,763.81 | -702,552,393.6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1,300,000.00 | 975,215,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1,300,000.00 | 975,215,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817,410,000.00 | 1,135,26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27,542,429.93 | 207,979,552.14 | |
赎回其他权益工具支付的现金 | 910,0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33,187.68 | 1,016,678.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46,785,617.61 | 2,254,256,230.1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85,485,617.61 | -1,279,041,230.1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2,403.77 | 43,410.82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73,970,821.75 | -2,245,419,490.4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75,168,909.70 | 4,955,847,636.6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01,198,087.95 | 2,710,428,146.23 |
公司负责人:曹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维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占清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187,093,073.00 | 1,039,376,000.00 | 6,581,326,328.75 | 6,493,135.00 | 4,380,136.92 | 822,928,444.78 | 7,823,373,780.42 | 20,464,970,898.87 | 4,720,268,412.59 | 25,185,239,311.4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3,538,439.14 | -3,538,439.14 | -443,812.14 | -3,982,251.28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187,093,073.00 | 1,039,376,000.00 | 6,581,326,328.75 | 6,493,135.00 | 4,380,136.92 | 822,928,444.78 | 7,819,835,341.28 | 20,461,432,459.73 | 4,719,824,600.45 | 25,181,257,060.1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0.00 | 28,984,793.26 | 39,797,154.62 | 213,911,477.39 | 363,016,288.17 | 645,709,713.44 | -125,620,166.18 | 520,089,547.2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38,596,728.65 | 1,438,596,728.65 | 275,450,047.42 | 1,714,046,776.0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0.00 | 28,984,793.26 | 28,984,793.26 | 30,248,501.98 | 59,233,295.2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8,045,900.00 | 48,045,9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28,984,793.26 | 28,984,793.26 | -17,797,398.02 | 11,187,395.24 | |||||||||||
(三)利润分配 | 213,911,477.39 | -1,075,580,440.48 | -861,668,963.09 | -431,313,281.57 | -1,292,982,244.6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13,911,477.39 | -213,911,477.39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808,108,963.09 | -808,108,963.09 | -431,313,281.57 | -1,239,422,244.66 | |||||||||||
4.其他 | -53,560,000.00 | -53,560,000.00 | -53,560,000.00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39,797,154.62 | 39,797,154.62 | -5,434.01 | 39,791,720.61 | |||||||||||
1.本期提取 | 49,993,957.85 | 49,993,957.85 | 9,396,356.70 | 59,390,314.55 | |||||||||||
2.本期使用 | 10,196,803.23 | 10,196,803.23 | 9,401,790.71 | 19,598,593.94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187,093,073.00 | 1,039,376,000.00 | 6,610,311,122.01 | 6,493,135.00 | 44,177,291.54 | 1,036,839,922.17 | 8,182,851,629.45 | 21,107,142,173.17 | 4,594,204,434.27 | 25,701,346,607.44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经重述) | (经重述) | (经重述)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187,093,073.00 | 1,945,736,000.00 | 6,590,287,168.26 | 6,493,135.00 | 638,241,006.48 | 6,466,749,439.53 | 19,834,599,822.27 | 4,088,960,704.20 | 23,923,560,526.4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2,052,876.42 | -2,052,876.42 | -665,753.54 | -2,718,629.96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187,093,073.00 | 1,945,736,000.00 | 6,590,287,168.26 | 6,493,135.00 | 638,241,006.48 | 6,464,696,563.11 | 19,832,546,945.85 | 4,088,294,950.66 | 23,920,841,896.5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06,360,000.00 | -2,132,346.34 | 154,079,151.26 | 708,986,120.59 | -45,427,074.49 | 303,230,216.46 | 257,803,141.9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15,869,815.04 | 1,615,869,815.04 | 407,857,571.28 | 2,023,727,386.3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06,360,000.00 | -2,132,346.34 | -908,492,346.34 | 44,815,989.34 | -863,676,357.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7,017,074.90 | 17,017,074.9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906,360,000.00 | -3,640,000.00 | -910,000,000.00 | -910,000,000.0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507,653.66 | 1,507,653.66 | 27,798,914.44 | 29,306,568.10 | |||||||||||
(三)利润分配 | 154,079,151.26 | -906,883,694.45 | -752,804,543.19 | -149,443,344.16 | -902,247,887.3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54,079,151.26 | -154,079,151.26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99,244,543.19 | -699,244,543.19 | -149,443,344.16 | -848,687,887.35 | |||||||||||
4.其他 | -53,560,000.00 | -53,560,000.00 | -53,560,000.00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30,441,331.24 | 30,441,331.24 | 30,441,331.24 |
2.本期使用 | 30,441,331.24 | 30,441,331.24 | 30,441,331.24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187,093,073.00 | 1,039,376,000.00 | 6,588,154,821.92 | 6,493,135.00 | 792,320,157.74 | 7,173,682,683.70 | 19,787,119,871.36 | 4,391,525,167.12 | 24,178,645,038.48 |
公司负责人:曹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维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占清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187,093,073.00 | 1,039,376,000.00 | 6,672,081,610.44 | 822,928,444.78 | 3,584,970,517.36 | 16,306,449,645.5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616,246.29 | -616,246.29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187,093,073.00 | 1,039,376,000.00 | 6,672,081,610.44 | 822,928,444.78 | 3,584,354,271.07 | 16,305,833,399.2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494,907.45 | 213,911,477.39 | 1,060,627,844.71 | 1,277,034,229.5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136,847,029.84 | 2,136,847,029.8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494,907.45 | -638,744.65 | 1,856,162.8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2,494,907.45 | -638,744.65 | 1,856,162.80 | ||||||||
(三)利润分配 | 213,911,477.39 | -1,075,580,440.48 | -861,668,963.0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13,911,477.39 | -213,911,477.39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808,108,963.09 | -808,108,963.09 | |||||||||
3.其他 | -53,560,000.00 | -53,560,000.00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187,093,073.00 | 1,039,376,000.00 | 6,674,576,517.89 | 1,036,839,922.17 | 4,644,982,115.78 | 17,582,867,628.84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经重述) | (经重述)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187,093,073.00 | 1,945,736,000.00 | 6,673,646,098.38 | 638,241,006.48 | 2,675,588,115.87 | 16,120,304,293.7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187,093,073.00 | 1,945,736,000.00 | 6,673,646,098.38 | 638,241,006.48 | 2,675,588,115.87 | 16,120,304,293.7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0.00 | -906,360,000.00 | -2,584,602.04 | 154,079,151.26 | 634,392,351.09 | -120,473,099.6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541,276,045.54 | 1,541,276,045.5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0.00 | -906,360,000.00 | -2,584,602.04 | -908,944,602.0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0.0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0.00 | ||||||||||
4.其他 | -906,360,000.00 | -2,584,602.04 | -908,944,602.04 | ||||||||
(三)利润分配 | 154,079,151.26 | -906,883,694.45 | -752,804,543.1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54,079,151.26 | -154,079,151.26 | 0.0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99,244,543.19 | -699,244,543.19 | |||||||||
3.其他 | -53,560,000.00 | -53,560,000.00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187,093,073.00 | 1,039,376,000.00 | 6,671,061,496.34 | 792,320,157.74 | 3,309,980,466.96 | 15,999,831,194.04 |
公司负责人:曹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维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占清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是一家于2010年2月9日由发起人股东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建投”)以其拥有的新能源和天然气资产与河北建投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河北建投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水务”)共同出资设立,在中国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位于中国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
2010年10月13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售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每股港币2.66元发行总计1,076,900,000股H股,售予香港和海外投资者。同年10月,本公司行使超额配售权后,以每股港币2.66元发行总计161,535,000股H股。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数约为3,238,435,000股,其中内资股1,876,156,000股,H股1,362,279,000股。河北建投直接和间接持有全部内资股,占总股数的57.9%,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本公司于2014年1月28日,成功配售476,725,396股H股股份,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76,725,396元,募集资金约为港币1,597,030,077元。本次增发H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为人民币3,715,160,396元,分为3,715,160,396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河北建投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为50.5%,H股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为49.5%。
2015年7月,经国务院国资委同意,河北建投与建投水务签订协议约定无偿划转,将建投水务所持本公司375,231,200股股份无偿划转给河北建投。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河北建投直接持股比例为50.5%,H股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为49.5%。
2020年5月28日,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12号文核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售股票并上市,以每股人民币3.18元发行总计134,750,000.00股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28,505,000.00元。
2021年8月19日,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30号核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337,182,67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95,799,887.51元。
截止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已发行股本总额为人民币4,187,093,073.00元,河北建投持股比例为49.17%,H股股东持股比例为43.92%,A股股东持股比例为6.91%。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统称为“本集团”)主要从事风力及太阳能发电的投资、开发、管理及运营业务,以及天然气和天然气用具的销售业务以及天然气管道的接驳及建设业务。
本公司的母公司及最终母公司为一家中国国有企业河北建投。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29日决议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本期间变化的情况参见本节附注八。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的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约人民币47.88亿元。管理层考虑未来12个月内可利用的资金来源如下:
(1)经营活动的预期净现金流入;
(2)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尚未使用的银行授信额约人民币493.17亿元;
(3)本集团于2022年10月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超短期融资券人民币20亿元,该已获批准可循环使用的融资额度可在2024年10月前循环使用,于2023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额度为人民币20亿元。
本公司董事相信本集团拥有充足的资金资源以应对自本报告期末起未来12个月的资金支付需求。因此,本公司董事认为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合并财务报表是合适的。
编制本财务报表时,除某些金融工具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金融资产减值的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以及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于202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采用与本公司一致的会计年度和会计政策。本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销。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集团对其控制权终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少数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作为权益性交易。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区分是否丧失控制权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不丧失控制权的,少数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作为权益性交易处理。丧失控制权的,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损益;存在对该子公司的商誉的,在计算确定处置子公司损益时,扣除该项商誉的金额;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原有子公司相关的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合营方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集团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折算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对于境外经营,本集团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将其记账本位币折算为人民币:对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的按处置比例计算。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集团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基准利率改革导致合同变更
由于基准利率改革,本集团部分金融工具条款已被修改以将参考的原基准利率替换为替代基准利率。
对于按实际利率法核算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仅因基准利率改革直接导致其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且变更前后的确定基础在经济上相当的,本集团不对该变更是否导致终止确认进行评估,也不调整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账面余额,本集团按照变更后的未来现金流量重新计算实际利率,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后续计量。对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同时发生其他变更的,本集团先按照上述规定对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的变更进行会计处理,再评估其他变更是否导致实质性修改。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集团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当且仅当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集团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明确作为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上述条件,本集团制定的这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除了签发的财务担保合同及由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以外,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集团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关于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等披露参见附注十、3。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集团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为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除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外,其余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两者孰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转移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附注五、 10.金融工具。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附注五、 10.金融工具。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附注五、 10.金融工具。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附注五、 10.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周转材料。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发出存货,采用先进先出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原则上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集团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合同资产是指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五、 10.金融工具。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主要通过出售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满足持有待售划分条件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除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外),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不按权益法核算。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附注五、 10.金融工具。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日之前持有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
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作为金融工具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全部转入留存收益(2018年起)或当期损益(2018年之前)。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初始投资成本。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处置终止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全部转入当期损益;仍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转入当期损益,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按相应的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丧失控制权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原有子
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确认为金融工具,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使用寿命 | 预计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30年 | 5% | 3.17% |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等因素的影响。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其他支出。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0 | 5% | 2.38%-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40 | 5% | 2.38%-19.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8 | 5% | 11.88%-19.00% |
电子设备及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00%-31.67%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 | 9.50% |
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的,适用不同折旧率。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专门借款以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暂时性的存款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除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之外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使用权资产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集团因租赁付款额变动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本集团后续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专有技术、软件等。
无形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并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即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其能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无法预见其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下:
类别 | 使用寿命 |
土地使用权 | 20-50年 |
特许经营权 | 25年 |
专有技术 | 10年 |
软件 | 10年 |
特许经营权
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于本集团获得收取特许权基建设施的使用权利时确认。
特许经营权根据依据上述政策。有关经营服务的收入及成本详见附注五、38。
作为有关权利的条件,本集团有须于履行的合约责任,即于服务特许权安排结束时恢复基础设施场地至指定状况。恢复基础设施场地的合约责任详见附注五、43。
本集团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
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0. 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除存货、合同资产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递延所得税、金融资产、持有待售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报告分部。
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或服务之前已收取的款项。
33.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除股份支付以外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和离职后福利。本集团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相应支出在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后的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根据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还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或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或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确认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除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及承担的或有负债之外,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或有负债在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在初始确认后,按照预计负债确认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以两者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以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后续计量的财务担保合同列示于预计负债。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发行的永续债到期后本集团有权不限次数展期,对于永续债票面利息,本集团有权递延支付,本集团并无合同义务支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权益工具。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接驳及建设燃气管网收入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销售商品合同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销售电力和天然气的履约义务。本集团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风力/光伏发电收入以电力供应至各电场所在地的省电网公司时确认,以经双方确认的结算电量作为当月销售电量,以经发改委核定的上网电价作为销售单价。
天然气销售根据双方确认一致的天然气计量凭证中所载用气量,作为当月销售气量,以经物价部门核定的管道运输费和售气单价作为销售单价。
提供接驳及建设燃气管网服务合同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通常包含接驳及建设燃气管网履约义务,由于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资产,本集团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合理确定的除外。本集团按照投入法,根据已经发生的成本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集团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集团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应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作为承租人
除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会计处理见本节附注五、28和附注五、34。
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按照各部分单独价格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集团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人民币五万元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人
租赁开始日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按照各部分单独价格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
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售后租回交易
本集团按照本节附注五、38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作为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按照本节附注五、10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作为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集团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规定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本节附注五、10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43. 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判断
在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所确认的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合并范围——本集团持有被投资方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本公司之子公司河北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建投新能源”)与其子公司张北华实建投风能有限公司(“张北华实”)的另外两家股东北京腾龙信达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腾龙”)(持股48%)和廊坊龙信电力自动化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廊坊龙信”)(持股3%)签有一致行动人协议,协议约定北京腾龙和廊坊龙信就张北华实经营及财务政策事务行使提案权及表决权时与建投新能源保持一致,建投新能源可以控制张北华实。
本公司之子公司建投新能源与其子公司河北建投龙源崇礼风能有限公司(“龙源崇礼”)的另外一家股东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龙源电力”)(持股50%)签有一致行动人协议,协议约定龙源电力就龙源崇礼经营及财务政策事务行使提案权及表决权时与建投新能源保持一致,建投新能源可以控制龙源崇礼。
本公司之子公司建投新能源与承德御源风能有限公司(“承德御源”)两名股东河北汇亚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河北汇亚”)(持股37.5%)及承德市国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德国控”)(持股2.5%)签有一致行动人协议,协议约定河北汇亚和承德国控就承德御源经营及财务政策事务行使提案权及表决权时与建投新能源保持一致,建投新能源可以控制承德御源。
本公司与子公司新疆宇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新疆宇晟”)的自然人股东姚俊珏(持股36.5%)与姚泳朋(持股12.5%)签有一致行动人协议,协议约定姚俊珏与姚泳朋就新疆宇晟的经营及财务政策事务行使提案权及表决权时与本公司保持一致,本公司可以控制新疆宇晟。
估计的不确定性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会导致未来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重大调整。
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这些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详见本节附注七、5,附注七、8,附注七、16。
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详见本节附注七、21和七、22。
非上市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
本集团采用市场法确定对非上市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这要求本集团确定可比上市公司、选择市场乘数、对流动性折价进行估计等,因此具有不确定性。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固定资产折旧
本集团固定资产的折旧在预计使用寿命内以资产的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按直线法计提。本集团定期对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进行评估,以确保折旧方法及折旧率与固定资产的预计经济利益实现模式一致。本集团对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的估计是基于历史经验并考虑预期的技术更新而作出的。当预计使用寿命及预计净残值发生重大变化时,可能需要相应调整折旧费用,因此根据现有经验进行估计的结果可能与下一期间的实际结果有所不同,可能导致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累计折旧金额的重大调整。
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
对于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租赁,本集团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定增量借款利率时,本集团根据所处经济环境,以可观察的利率作为确定增量借款利率的参考基础,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标的资产情况、租赁期和租赁负债金额等租赁业务具体情况对参考利率进行调整以得出适用的增量借款利率。
质量保证
本集团对具有类似特征的合同组合,根据历史保修数据、当前保修情况,考虑产品改进、市场变化等全部相关信息后,对保修费率予以合理估计。估计的保修费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保修费率,本集团至少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保修费率进行重新评估,并根据重新评估后的保修费率确定预计负债。
有关恢复基础设施场地至指定服务水平的拨备
本集团有须于履行的合约责任,作为获取权利所须符合之条件,即于服务特许权安排结束时恢复基础设施场地至指定状况。恢复基础设施场地的合约责任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37号拨备、或有负债及或然资产按于报告期末解除现有责任所需的估计开支予以确认和计量。估计开支要求本集团考虑服务特许权期间的责任以预计未来现金流出,并选择合适的折现率以计算该等现金流量的现值。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 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 | 详见说明1 |
其他说明:
说明1: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之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会计处理。
本集团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将该等单项交易导致的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引起的追溯调整对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本集团2023年
项目 | 会计政策变更前 |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后 |
期初余额 | 会计政策变更调整增加 | 期初余额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0,809,767.50 | 3,882,326.59 | 194,692,094.0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8,366,245.54 | 7,864,577.87 | 66,230,823.41 |
未分配利润 | 7,823,373,780.42 | -3,538,439.14 | 7,819,835,341.28 |
少数股东权益 | 4,720,268,412.59 | -443,812.14 | 4,719,824,600.45 |
2022年
项目 | 会计政策变更前 |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后 |
年初余额 | 会计政策变更调整增加 | 年初余额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86,877,995.35 | 2,436,119.35 | 189,314,114.7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530,522,147.30 | 5,154,749.31 | 3,535,676,896.61 |
未分配利润 | 6,466,749,439.53 | -2,052,876.42 | 6,464,696,563.11 |
少数股东权益 | 4,088,960,704.20 | -665,753.54 | 4,088,294,950.66 |
2022年1-6月
项目 | 会计政策变更前 |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后 |
本期发生额 | 会计政策变更调整增加 | 本期发生额 | |
所得税费用 | 338,309,401.17 | 631,810.66 | 338,941,211.83 |
净利润 | 2,024,359,196.98 | -631,810.66 | 2,023,727,386.32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16,612,596.40 | -742,781.36 | 1,615,869,815.04 |
少数股东损益 | 407,746,600.58 | 110,970.70 | 407,857,571.28 |
本公司2023年
项目 | 会计政策变更前 |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后 |
期初余额 | 会计政策变更调整增加 | 期初余额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16,246.29 | 616,246.29 |
未分配利润 | 3,584,970,517.36 | -616,246.29 | 3,584,354,271.07 |
2022年1-6月
项目 | 会计政策变更前 |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后 |
本期发生额 | 会计政策变更调整增加 | 本期发生额 | |
所得税费用 | 253,767.54 | 253,767.54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利润分配
本集团的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后确认为负债。
(2)安全生产费
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使用时区分是否形成固定资产分别进行处理: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归集所发生的支出,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固定资产,同时冲减等值专项储备并确认等值累计折旧。
(3)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应收款项融资和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照应税收入的6%、9%或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 13%、9%、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照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的7%或5%计缴。 | 7%、5% |
教育费附加 | 按照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的3%计缴。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照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的2%计缴。 | 2% |
企业所得税 | 除部分于境内设立的子公司因享受税务优惠及于境外设立的子公司需按其注册当地的所得税法规计提企业所得税以外,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缴。 本公司所属企业,以法人单位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在企业登记注册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 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新天绿色能源(香港)有限公司 | 16.5 |
国际风电开发五有限公司 | 16.5 |
新港国际天然气贸易有限公司 | 16.5 |
本公司各境外子公司(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按照当地税法要求适用之税种及税率计算并缴纳税款。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控股的从事风力发电业务和光伏发电业务的子公司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的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同时,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的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等16个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增值税
本公司控股的天然气子公司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增值税即征即退(一)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规定,享受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本公司控股的风力发电业务的子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本公司的子公司河北新天科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自2023年1月起享受进项税额加计抵减应纳税额的优惠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3,135,937,636.52 | 7,186,243,490.65 |
其他货币资金 | 136,080,913.92 | 139,815,837.12 |
合计 | 3,272,018,550.44 | 7,326,059,327.77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9,182,147.62 | 9,588,388.32 |
其他说明: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存放于境外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9,182,147.62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9,588,388.32元)。
银行活期存款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
于 2023 年6月30日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本节附注七、 81)140,099,162.02元(2022 年12月31日 160,370,310.33 元)。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90,000,000.00 | 520,000,000.00 |
其中: | ||
结构性存款 | 390,000,000.00 | 520,000,000.00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390,000,000.00 | 520,0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07,294,530.15 | 235,764,112.96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07,294,530.15 | 235,764,112.96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0,844,530.15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40,844,530.15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6个月以内 | 1,808,514,544.29 |
6个月至1年 | 1,050,387,361.95 |
1年以内小计 | 2,858,901,906.24 |
1至2年 | 2,103,535,865.89 |
2至3年 | 922,156,042.50 |
3年以上 | 817,983,037.97 |
合计 | 6,702,576,852.60 |
本集团的应收账款主要为风力发电及天然气销售业务产生的应收款项,账龄自确认应收账款之日起计算。应收账款信用期通常为1个月。应收账款并不计息。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99,037,330.81 | 5.95 | 399,037,330.81 | 100.00 | 0.00 | 399,037,330.81 | 6.86 | 399,037,330.81 | 100.00 | 0.00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303,539,521.79 | 94.05 | 81,611,020.82 | 1.29 | 6,221,928,500.97 | 5,416,218,258.37 | 93.14 | 71,069,030.09 | 1.31 | 5,345,149,228.28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303,539,521.79 | 94.05 | 81,611,020.82 | 1.29 | 6,221,928,500.97 | 5,416,218,258.37 | 93.14 | 71,069,030.09 | 1.31 | 5,345,149,228.28 |
合计 | 6,702,576,852.60 | / | 480,648,351.63 | / | 6,221,928,500.97 | 5,815,255,589.18 | / | 470,106,360.90 | / | 5,345,149,228.2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河北元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218,172,501.77 | 218,172,501.7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河北大光明实业集团嘉晶玻璃有限公司 | 163,716,204.33 | 163,716,204.3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应收碳减排款项 | 11,149,907.12 | 11,149,907.1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河北大光明实业集团巨无霸炭黑有限公司 | 5,998,717.59 | 5,998,717.5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399,037,330.81 | 399,037,330.81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可再生能源补贴款及标杆电价 | 6,160,343,079.62 | 61,603,430.89 | 1.00 |
其他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项目 | 143,196,442.17 | 20,007,589.93 | 13.97 |
合计 | 6,303,539,521.79 | 81,611,020.82 | 1.29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其他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6个月以内 | 103,900,732.04 | 5,195,036.64 | 5.00 |
6个月至1年 | 17,819,681.09 | 1,781,968.11 | 10.00 |
1年至2年 | 10,347,894.01 | 3,104,368.20 | 30.00 |
2年至3年 | 2,403,836.11 | 1,201,918.06 | 50.00 |
3年以上 | 8,724,298.92 | 8,724,298.92 | 100.00 |
合计 | 143,196,442.17 | 20,007,589.93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470,106,360.90 | 26,996,116.26 | 16,454,125.53 | 480,648,351.63 | ||
合计 | 470,106,360.90 | 26,996,116.26 | 16,454,125.53 | 480,648,351.6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与本集团关系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 第三方 | 3,210,935,235.73 | 47.91 | 32,109,352.36 |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 第三方 | 582,441,827.35 | 8.68 | 5,824,418.27 |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第三方 | 749,920,953.25 | 11.19 | 7,499,209.53 |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 第三方 | 316,131,604.70 | 4.72 | 3,161,316.05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巴州供电公司 | 第三方 | 314,120,574.93 | 4.69 | 3,141,205.75 |
合计 | 5,173,550,195.96 | 77.19 | 51,735,501.96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以部分电费权质押取得长期借款,对应的应收账款金额为人民币5,358,465,002.02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4,459,760,109.54元),参见本节附注七、81。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413,463,060.61 | 169,290,765.51 |
合计 | 413,463,060.61 | 169,290,765.51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已背书或贴现但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如下: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终止确认 | 未终止确认 | 终止确认 | 未终止确认 | |
银行承兑汇票 | 435,106,157.05 | 494,313,731.87 |
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因出票人无力履约转为应收账款的银行承兑汇票。应收票据转移参见本节附注十、2。
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质押票据。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6个月以内 | 191,548,696.54 | 91.96 | 516,112,978.07 | 96.57 |
6至12个月 | 7,165,578.21 | 3.44 | 8,430,667.65 | 1.58 |
1年至2年 | 4,691,198.71 | 2.25 | 6,884,078.51 | 1.29 |
2年至3年 | 3,783,952.41 | 1.81 | 725,408.20 | 0.13 |
3年至4年 | 303,458.43 | 0.15 | 1,084,743.97 | 0.20 |
4年至5年 | 469,108.90 | 0.23 | 98,802.56 | 0.02 |
5年以上 | 344,265.08 | 0.16 | 1,116,434.77 | 0.21 |
合计 | 208,306,258.28 | 100.00 | 534,453,113.73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与本集团关系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国家管网集团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第三方 | 50,895,000.00 | 24.43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河北天然气销售中心 | 第三方 | 43,060,332.71 | 20.67 |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第三方 | 17,342,550.89 | 8.33 |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 | 第三方 | 9,654,119.70 | 4.63 |
山西华新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 第三方 | 9,095,787.90 | 4.37 |
合计 | 130,047,791.20 | 62.4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98,713,891.44 | 71,598,016.20 |
其他应收款 | 31,195,123.81 | 135,512,445.83 |
合计 | 129,909,015.25 | 207,110,462.0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承德大元新能源有限公司("承德大元") | 37,011,839.21 | |
龙源建投(承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承德风力") | 23,171,956.55 | 23,171,956.55 |
河北围场龙源建投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河北围场") | 21,576,317.17 | 21,576,317.17 |
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建投财务公司") | 15,700,106.37 | |
汇海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汇海租赁") | 1,253,672.14 | 2,153,672.14 |
张北建投华实风能有限公司("张北建投") | 22,117,561.12 | |
崇礼建投华实风能有限公司("崇礼建投") | 2,578,509.22 | |
合计 | 98,713,891.44 | 71,598,016.20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4).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6 个月以内 | 4,585,647.46 |
6 个月至 1 年 | 5,730,574.31 |
1年以内小计 | 10,316,221.77 |
1至2年 | 23,878,291.46 |
2至3年 | 9,932,875.64 |
3年以上 | 57,752,668.04 |
合计 | 101,880,056.91 |
(5).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59,595,180.19 | 135,928,823.25 |
代垫款 | 22,590,976.38 | 25,218,740.27 |
备用金 | 274,800.00 | 819,174.52 |
其他 | 19,419,100.34 | 46,866,952.48 |
合计 | 101,880,056.91 | 208,833,690.52 |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7,429,748.28 | 41,458,657.17 | 14,432,839.24 | 73,321,244.69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43,800.00 | 43,800.00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378,538.35 | 2,043,800.00 | 6,422,338.35 | |
本期转回 | -6,445,122.59 | -226,428.37 | -6,671,550.96 | |
本期转销 | -2,387,098.98 | -2,387,098.98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12,932,265.06 | 43,319,828.80 | 14,432,839.24 | 70,684,933.1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7).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73,321,244.69 | 6,422,338.35 | 6,671,550.96 | 2,387,098.98 | 70,684,933.10 | |
合计 | 73,321,244.69 | 6,422,338.35 | 6,671,550.96 | 2,387,098.98 | 70,684,933.1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8).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大唐浑源密马鬃梁新能源有限公司 | 代垫款 | 13,421,959.24 | 3年以上 | 13.17 | 13,421,959.24 |
双桥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 其他 | 10,014,277.25 | 1-3年及3年以上 | 9.83 | 6,064,434.34 |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保证金 | 9,540,000.00 | 1-3年 | 9.36 | 3,922,000.00 |
丰宁满族自治县风电火电项目建设办公室 | 保证金 | 8,000,000.00 | 3年以上 | 7.85 | 8,000,000.00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 | 保证金 | 6,157,000.00 | 3年以上 | 6.04 | 6,157,000.00 |
合计 | / | 47,133,236.49 | / | 46.25 | 37,565,393.58 |
(10).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1).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2).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按照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及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计提的坏账准备的变动如下: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评估预计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 14,432,839.24 | 14.17 | 14,432,839.24 | 100.00 | 0.00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评估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 87,447,217.67 | 85.83 | 56,252,093.86 | 64.33 | 31,195,123.81 |
合计 | 101,880,056.91 | 100.00 | 70,684,933.10 | / | 31,195,123.81 |
于2023年6月30日,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比例(%) | 计提理由 |
大唐浑源密马鬃梁新能源有限公司 | 13,421,959.24 | 13,421,959.2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歌美飒风电(天津)有限公司 | 1,010,880.00 | 1,010,88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4,432,839.24 | 14,432,839.24 | / | / |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53,447,623.23 | 2,512,078.24 | 50,935,544.99 | 46,222,266.82 | 46,222,266.82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340,693,467.19 | 340,693,467.19 | 58,308,904.95 | 58,308,904.95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394,141,090.42 | 2,512,078.24 | 391,629,012.18 | 104,531,171.77 | 104,531,171.77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原材料 | 2,512,078.24 | 2,512,078.24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2,512,078.24 | 2,512,078.24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持有待售资产 | 0.00 | 0.00 | ||||
合计 | 0.00 | 0.00 | / |
其他说明:
于2021年8月10日,本集团与龙口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本集团转让持有葫芦岛燃气10%的股权。截止2023年6月30日,葫芦岛燃气10%的股权已完成交割,本集团丧失对葫芦岛燃气的控制权,按照联营公司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葫芦岛燃气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如下: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货币资金 | 649,254.90 |
预付款项 | 36,200.00 |
其他应收款 | 1,252.96 |
其他流动资产 | 197,301.49 |
固定资产 | 7,857,306.74 |
在建工程 | 3,675,420.26 |
持有待售资产 | 12,416,736.35 |
应付账款 | 2,536,439.86 |
预收款项 | 190,608.10 |
其他应付款 | 3,093,430.38 |
应付职工薪酬 | 367,767.08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29,998.79 |
长期借款 | 393,025.42 |
持有待售负债 | 6,811,269.63 |
与持有待售有关的累积其他综合收益 | 0.00 |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22,349,480.00 | |
合计 | 22,349,480.00 |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增值税 | 571,023,906.35 | 596,355,367.07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5,626,555.27 | 11,862,839.04 |
合计 | 576,650,461.62 | 608,218,206.11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1,664,186.71 | 1,664,186.71 | 1,664,186.71 | 1,664,186.71 | 4.35% | ||
合计 | 1,664,186.71 | 1,664,186.71 | 1,664,186.71 | 1,664,186.71 | / |
该款项系应收安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气代煤工程建设款,截止2023年6月30日,工程款项的97%已经全部回收,工程款的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结束后回收。于2023年6月30日,在计算长期应收款的现值时,采用了4.35%的折现率(2022年12月31日:4.35%)。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河北新天国化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新天国化”) | 47,625,725.52 | 946,220.53 | 1,587,342.08 | 50,159,288.13 | |||||||
承德大元 | 202,018,110.91 | 31,157,745.95 | -51,423,603.21 | 181,752,253.65 | |||||||
崇礼建投 | 109,041,217.86 | -1,927,394.66 | 107,113,823.20 | ||||||||
张北建投 | 79,764,123.32 | 3,778,186.93 | 83,542,310.25 | ||||||||
哈尔滨庆风新能源有限公司(“哈尔滨庆风”)(注1) | 2,000,000.00 | 19,000,000.00 | 21,000,000.00 | ||||||||
东宁市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东宁新风”) (注5)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小计 | 440,449,177.61 | 24,000,000.00 | 33,954,758.75 | 1,587,342.08 | -51,423,603.21 | 448,567,675.23 | |||||
二、联营企业 | |||||||||||
河北建投融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投融碳”)(注2) | 20,878,192.55 | 1,247,705.70 | 22,125,898.25 | ||||||||
河北建投中航塞罕绿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中航塞罕”)(注3) | 11,373,759.58 | -621,100.81 | 10,752,658.77 | ||||||||
河北丰宁抽水蓄能有限公司(“丰宁抽水蓄能”) | 578,484,071.94 | 49,259,236.19 | 907,565.37 | 628,650,873.50 | |||||||
河北金建佳天然气有限公司(“金建佳”) | 15,500,000.00 | 2,310,633.00 | 17,810,633.00 | ||||||||
承德风力 | 261,727,886.00 | 16,919,208.89 | 495,822.16 | 279,142,917.05 | |||||||
河北围场 | 140,748,921.85 | 9,353,697.51 | 422,734.56 | 150,525,353.92 | |||||||
汇海租赁 | 206,155,667.43 | 3,110,059.93 | 209,265,727.36 | ||||||||
河北新天绿色水发碳中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新天水发”)(注4)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衡水鸿华燃气有限公司(”衡水鸿华”) | 10,267,038.30 | -227,379.97 | 10,039,658.33 | ||||||||
国家管网集团华北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国家管网管道”) | 563,583,289.57 | -21,669,023.13 | 541,914,266.44 | ||||||||
中石油京唐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京唐液化”) | 1,143,551,275.69 | 83,614,580.80 | 486,362.26 | 1,227,652,218.75 | |||||||
承德市双滦区建投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承德双滦”) | 3,164,390.70 | 3,164,390.70 | -3,164,390.70 | ||||||||
葫芦岛燃气(注6) | 1,109,548.80 | 224,260.94 | 1,333,809.74 | ||||||||
小计 | 2,956,434,493.61 | 3,420,181.80 | 141,211,246.05 | 2,312,484.35 | 3,103,378,405.81 | -3,164,390.70 |
合计 | 3,396,883,671.22 | 27,420,181.80 | 175,166,004.80 | 3,899,826.43 | -51,423,603.21 | 3,551,946,081.04 | -3,164,390.70 |
其他说明注1:于2022年9月,本集团和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哈尔滨庆风,双方分别持有哈尔滨庆风50%的股权份额。依据公司章程,哈尔滨庆风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必须由投资双方共同决定,因此该公司作为本集团合营公司核算。本期,本集团按照持股比例追加投资人民币19,000,000.00元。
注2:于2022年7月22日,本集团新收购建投融碳24%的股权,依据公司章程和董事派驻,本集团可以对其施加重大影响,将其作为联营公司核算。
注3:于2022年7月1日,本集团与河北建投、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市国清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联合博格能源科技(安徽)有限公司签订合资协议成立中航塞罕,本集团持有中航塞罕25%的股权,依据公司章程和董事派驻,本集团将其作为联营公司核算。
注4:于2022年8月,本集团之子公司河北建投汇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建投汇能”)成为新天水发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比例49.72%。依据合伙协议,本集团可以对其施加重大影响,将其作为联营公司核算。
注5:于2023年3月,本集团之子公司新天绿色能源(香港)有限公司(“香港新天”)与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资协议成立东宁新风,双方分别持有东宁新风50%的股权份额。依据公司章程,东宁新风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必须由投资双方共同决定,因此该公司作为本集团合营公司核算。
注6:于2023年1月31日,本集团将葫芦岛燃气10%股权转让给龙口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剩余持股比例41%。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和董事派驻,本集团丧失对该公司的控制权,但仍对其有重大影响,自此将其作为联营公司核算。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建投财务公司”)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保定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 18,605,700.00 | 18,605,700.00 |
河北建投康养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注1) | 2,000,000.00 | |
合计 | 220,605,700.00 | 218,605,700.00 |
注1:本集团本期出资人民币2,000,000.00元,参与设立河北建投康养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本集团持有其10%的股权份额。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权益工具投资因为战略投资而长期持有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建投财务公司 2023 年1-6月股利收入为 15,700,106.37 元,保定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2023 年6月30日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为 11,805,700.00 元。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7,410,850.85 | 37,410,850.8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37,410,850.85 | 37,410,850.85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2,483,817.81 | 12,483,817.8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52,584.22 | 552,584.22 | ||
(1)计提或摊销 | 552,584.22 | 552,584.2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3,036,402.03 | 13,036,402.03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4,374,448.82 | 24,374,448.82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4,927,033.04 | 24,927,033.04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所有权受到限制的投资性房地产,且投资性房地产均已办妥相关产权证书。
本集团的投资性房地产为位于北京的商用房屋建筑物,投资性房地产由管理层根据市场法并参考类似物业的市场交易价格及其他因素,例如房屋的特点、地点等进行估值,于2023年6月30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估计约为人民币46,762,835.94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41,271,422.68元)。
该投资性房地产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予第三方及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2,431,991,964.83 | 32,773,611,789.39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32,431,991,964.83 | 32,773,611,789.39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办公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479,296,737.42 | 40,618,926,999.03 | 101,624,655.21 | 292,394,818.87 | 190,794,891.73 | 43,683,038,102.2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9,781,651.62 | 579,433,512.04 | 13,828,940.77 | 10,226,601.06 | 6,026,058.18 | 759,296,763.67 |
(1)购置 | 188,479.43 | 13,265,513.83 | 13,454,490.53 | 7,887,706.16 | 5,486,235.16 | 40,282,425.11 |
(2)在建工程转入 | 147,954,280.67 | 448,143,901.56 | 1,991,353.98 | 539,823.02 | 598,629,359.23 | |
(3)企业合并增加 | 1,638,891.52 | 118,024,096.65 | 374,450.24 | 347,540.92 | 120,384,979.3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21,177.52 | 22,348,144.69 | 3,645,852.13 | 2,751,752.64 | 305,400.00 | 29,272,326.98 |
(1)处置或报废 | 221,177.52 | 22,348,144.69 | 3,645,852.13 | 2,751,752.64 | 305,400.00 | 29,272,326.98 |
4.期末余额 | 2,628,857,211.52 | 41,176,012,366.38 | 111,807,743.85 | 299,869,667.29 | 196,515,549.91 | 44,413,062,538.9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73,095,871.42 | 9,802,538,587.29 | 77,304,541.55 | 151,146,066.66 | 116,511,512.47 | 10,820,596,579.39 |
2.本期增加金额 | 65,232,459.93 | 1,002,157,936.12 | 2,145,393.59 | 18,259,011.84 | 6,117,971.24 | 1,093,912,772.72 |
(1)计提 | 65,232,459.93 | 1,002,157,936.12 | 2,145,393.59 | 18,259,011.84 | 6,117,971.24 | 1,093,912,772.72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8,596.40 | 15,990,182.44 | 3,463,558.64 | 2,396,043.99 | 290,130.00 | 22,268,511.47 |
(1)处置或报废 | 128,596.40 | 15,990,182.44 | 3,463,558.64 | 2,396,043.99 | 290,130.00 | 22,268,511.47 |
4.期末余额 | 738,199,734.95 | 10,788,706,340.97 | 75,986,376.50 | 167,009,034.51 | 122,339,353.71 | 11,892,240,840.6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88,829,733.48 | 88,829,733.4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88,829,733.48 | 88,829,733.48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90,657,476.57 | 30,298,476,291.93 | 35,821,367.35 | 132,860,632.78 | 74,176,196.20 | 32,431,991,964.83 |
2.期初账面价值 | 1,806,200,866.00 | 30,727,558,678.26 | 24,320,113.66 | 141,248,752.21 | 74,283,379.26 | 32,773,611,789.39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曹碾沟风电场中央控制楼 | 2,943,401.09 | 产权证办理中 |
曹碾沟风电场配电装置室 | 894,966.49 | 产权证办理中 |
曹碾沟风电场车库 | 497,947.64 | 产权证办理中 |
围场主控楼 | 2,315,481.95 | 产权证办理中 |
围场综合楼 | 9,223,275.82 | 产权证办理中 |
围场无功补偿室 | 1,479,888.12 | 产权证办理中 |
围场车库 | 583,803.72 | 产权证办理中 |
围场联合泵房 | 316,341.60 | 产权证办理中 |
围场深井泵房 | 42,536.03 | 产权证办理中 |
八方站综合用房 | 988,302.58 | 产权证办理中 |
高邑站综合楼 | 2,721,076.14 | 产权证办理中 |
高碑店计量站综合用房 | 224,994.16 | 产权证办理中 |
高邑站站房 | 587,906.00 | 产权证办理中 |
涞源加气站站房 | 710,466.10 | 产权证办理中 |
沙河二期南门站办公楼 | 2,349,749.18 | 产权证办理中 |
沙河二期南门站生产用辅房 | 3,108,300.38 | 产权证办理中 |
赵都世纪总部基地10号楼 | 2,689,555.19 | 产权证办理中 |
承德市门站辅房 | 1,021,334.66 | 产权证办理中 |
西仕庄办公楼项目 | 6,128,401.86 | 产权证办理中 |
肥乡卸气站站区公共用房 | 1,511,376.00 | 产权证办理中 |
肥乡卸气站辅房 | 531,153.80 | 产权证办理中 |
河北天然气综合用房 | 1,413,470.86 | 产权证办理中 |
河北天然气辅助用房 | 225,669.32 | 产权证办理中 |
河北天然气辅助用房 | 387,278.35 | 产权证办理中 |
天然气沙河分公司生产用房 | 623,123.96 | 产权证办理中 |
辛集建投京州国际城A8-6 | 1,428,255.52 | 产权证办理中 |
昌黎大滩风电场主控楼 | 1,756,856.31 | 产权证办理中 |
昌黎大滩风电场配电楼 | 1,899,902.07 | 产权证办理中 |
昌黎大滩风电场联合泵房 | 2,163,411.21 | 产权证办理中 |
巨鹿县综合楼 | 1,174,712.78 | 产权证办理中 |
菩提岛风电场生产用房 | 2,016,229.95 | 产权证办理中 |
瑞风新兴村综合楼 | 125,246,042.38 | 产权证办理中 |
大清河风电场生产用房 | 18,182,975.29 | 产权证办理中 |
卢龙石门镇综合楼 | 1,061,738.94 | 产权证办理中 |
卢龙石门镇35kv配电室 | 245,778.80 | 产权证办理中 |
卢龙石门镇供水泵房 | 155,884.66 | 产权证办理中 |
石家庄冀燃紫宸院1楼101 | 3,284,361.05 | 产权证办理中 |
石家庄冀燃紫宸院1楼102 | 1,258,786.33 | 产权证办理中 |
崇礼新天风能综合楼 | 2,638,984.28 | 产权证办理中 |
崇礼新天风辅助生产用房 | 1,332,430.92 | 产权证办理中 |
康庄风电场升压站 | 15,894,908.37 | 产权证办理中 |
防城港生产用房 | 4,536,868.57 | 产权证办理中 |
合计 | 227,797,928.43 |
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有权合法、有效地占用并使用上述房屋及建筑物,并且认为上述事项不会对本集团2023年6月30日的整体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有账面价值人民币253,170,012.57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261,713,427.79元)的固定资产所有权受到限制,参见本节附注七、81。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1,779,610,703.08 | 19,078,613,885.04 |
工程物资 | 85,598,916.44 | 84,297,919.67 |
合计 | 21,865,209,619.52 | 19,162,911,804.71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在建工程 | 21,796,174,382.24 | 16,563,679.16 | 21,779,610,703.08 | 19,095,177,564.20 | 16,563,679.16 | 19,078,613,885.04 |
合计 | 21,796,174,382.24 | 16,563,679.16 | 21,779,610,703.08 | 19,095,177,564.20 | 16,563,679.16 | 19,078,613,885.04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转入无形资产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唐山LNG项目接收站工程 | 25,390,000,000.00 | 6,959,563,942.01 | 1,360,106,274.98 | 8,319,670,216.99 | 32.77 | 32.77% | 169,880,544.94 | 65,334,608.71 | 3.32 | 自筹及借款 | ||||
唐山LNG外输管线项目(曹宝段) | 5,360,486,700.00 | 3,527,049,547.57 | 192,243,241.29 | 3,719,292,788.86 | 69.38 | 69.38% | 135,893,032.89 | 33,052,281.06 | 3.40 | 自筹及借款 | ||||
唐山LNG外输管线项目(宝永段) | 2,712,762,900.00 | 2,329,379,530.35 | 60,155,018.88 | 2,389,534,549.23 | 88.08 | 88.08% | 100,044,675.37 | 24,449,057.45 | 3.36 | 自筹及借款 | ||||
涿州-永清输气管道工程 | 1,322,529,100.00 | 1,221,725,235.79 | 62,362,395.58 | 1,284,087,631.37 | 97.09 | 97.09% | 78,057,084.49 | 15,438,916.43 | 3.58 | 自筹及借款 | ||||
“京石邯”输气管道复线工程 | 1,821,365,900.00 | 1,248,005,534.09 | 78,944,288.65 | 1,326,949,822.74 | 72.85 | 72.85% | 59,021,070.05 | 16,167,649.68 | 3.52 | 自筹及借款 | ||||
张北战海200MW风电场 | 1,370,368,200.00 | 695,711,794.88 | 167,099,058.20 | 862,810,853.08 | 62.96 | 62.96% | 70,395,527.32 | 13,173,299.03 | 3.59 | 自筹及借款 | ||||
秦皇岛-丰南沿海输气管道工程 | 1,794,607,015.00 | 117,563,538.77 | 370,890,193.50 | 488,453,732.27 | 27.22 | 27.22% | 3,472,795.77 | 2,878,598.46 | 3.37 | 自筹及借款 | ||||
双城二期100MW风电项目 | 833,241,500.00 | 271,647,359.76 | 117,863,876.81 | 389,511,236.57 | 46.75 | 46.75% | 7,423,595.08 | 3,712,836.59 | 3.25 | 自筹及借款 |
新天若羌县罗布庄10万千瓦风电项目 | 418,040,000.00 | 242,601,085.74 | 79,617,445.83 | 322,218,531.57 | 77.08 | 77.08% | 2,122,921.27 | 1,717,890.76 | 2.90 | 自筹及借款 | ||||
台安桑林48MW风电项目 | 398,280,000.00 | 259,724,834.46 | 15,783,727.65 | 275,508,562.11 | 69.17 | 69.17% | 7,256,080.01 | 3,198,586.93 | 3.53 | 自筹及借款 | ||||
冀中管网四期工程 | 434,981,577.40 | 112,258,892.26 | 54,492,118.98 | 166,751,011.24 | 38.34 | 38.34% | 2,244,059.33 | 1,719,211.57 | 3.39 | 自筹及借款 | ||||
京邯LNG储气调峰站项目 | 298,326,400.00 | 174,052,411.50 | 5,949,086.95 | 180,001,498.45 | 60.34 | 60.34% | 自筹 | |||||||
巴州白鹭洲31.5兆瓦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 | 161,680,300.00 | 141,062,689.53 | 7,295,264.59 | 148,357,954.12 | 91.76 | 91.76% | 2,688,711.86 | 1,624,638.87 | 2.97 | 自筹及借款 | ||||
沽源制氢站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 212,480,000.00 | 142,500,995.19 | 988,474.81 | 143,489,470.00 | 67.53 | 67.53% | 698,969.32 | 49,815.33 | 3.00 | 自筹及借款 | ||||
崇礼风电制氢100MW项目(制氢部分) | 210,250,000.00 | 123,955,898.92 | 11,391,920.40 | 135,347,819.32 | 64.37 | 64.37% | 8,797,301.12 | 1,942,712.80 | 3.69 | 自筹及借款 | ||||
其他风电及光伏在建工程 | 707,464,672.12 | 531,141,022.01 | 560,218,661.00 | 5,033,174.89 | 673,353,858.24 | |||||||||
其他天然气管道建设项目 | 820,909,601.26 | 183,799,569.38 | 4,536,373.67 | 38,410,698.23 | 970,834,846.08 | |||||||||
合计 | 42,739,399,592.40 | 19,095,177,564.20 | 3,300,122,978.49 | 4,536,373.67 | 598,629,359.23 | 5,033,174.89 | 21,796,174,382.24 | / | / | 647,996,368.82 | 184,460,103.67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变动如下: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原因 |
天然气管道建设项目 | |||||
邯郸郎拓 | 6,988,135.40 | 6,988,135.40 | 可收回金额小于账面价值 | ||
风电及光伏在建工程 | |||||
张家口风能 | 276,502.09 | 276,502.09 | 可收回金额小于账面价值 | ||
承德御景 | 2,258,549.29 | 2,258,549.29 | 可收回金额小于账面价值 | ||
荥阳新天 | 7,040,492.38 | 7,040,492.38 | 可收回金额小于账面价值 | ||
合计 | 16,563,679.16 | 16,563,679.16 |
2022年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原因 |
天然气管道建设项目 | |||||
云南普适天然气有限司(“云南普适”) | 4,325,756.20 | 4,325,756.20 | 处置子公司 | ||
邯郸郎拓 | 6,988,135.40 | 6,988,135.40 | 可收回金额小于账面价值 | ||
风电及光伏在建工程 | |||||
张家口风能 | 276,502.09 | 276,502.09 | 可收回金额小于账面价值 | ||
承德御景 | 2,258,549.29 | 2,258,549.29 | 可收回金额小于账面价值 | ||
荥阳新天 | 7,040,492.38 | 7,040,492.38 | 可收回金额小于账面价值 |
合计 | 20,889,435.36 | 4,325,756.20 | 16,563,679.16 |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专用材料 | 92,712,726.75 | 7,113,810.31 | 85,598,916.44 | 91,411,729.98 | 7,113,810.31 | 84,297,919.67 |
合计 | 92,712,726.75 | 7,113,810.31 | 85,598,916.44 | 91,411,729.98 | 7,113,810.31 | 84,297,919.67 |
其他说明:
无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土地 | 房屋及建筑物 | 风机和相关设备 | 运输工具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3,156,233.07 | 84,388,275.07 | 2,332,385,591.62 | 23,549,410.99 | 2,523,479,510.75 |
2.本期增加金额 | 4,696,783.42 | 3,105,725.11 | 124,107,155.20 | 18,316,119.66 | 150,225,783.39 |
(1)购置 | 4,696,783.42 | 3,105,725.11 | 124,107,155.20 | 18,316,119.66 | 150,225,783.39 |
3.本期减少金额 | 2,460,379.07 | 3,643,850.55 | 15,350,791.37 | 21,455,020.99 | |
(1)处置 | 2,460,379.07 | 3,643,850.55 | 15,350,791.37 | 21,455,020.99 | |
4.期末余额 | 85,392,637.42 | 83,850,149.63 | 2,456,492,746.82 | 26,514,739.28 | 2,652,250,273.1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4,932,450.94 | 27,455,206.39 | 622,280,139.96 | 19,532,558.67 | 684,200,355.96 |
2.本期增加金额 | 3,342,191.91 | 10,692,487.39 | 58,312,597.18 | 5,285,442.96 | 77,632,719.44 |
(1)计提 | 3,342,191.91 | 10,692,487.39 | 58,312,597.18 | 5,285,442.96 | 77,632,719.44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30,189.55 | 3,643,850.55 | 15,281,157.47 | 20,155,197.57 |
(1)处置 | 1,230,189.55 | 3,643,850.55 | 15,281,157.47 | 20,155,197.57 | |
4.期末余额 | 17,044,453.30 | 34,503,843.23 | 680,592,737.14 | 9,536,844.16 | 741,677,877.8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8,348,184.12 | 49,346,306.40 | 1,775,900,009.68 | 16,977,895.12 | 1,910,572,395.32 |
2.期初账面价值 | 68,223,782.13 | 56,933,068.68 | 1,710,105,451.66 | 4,016,852.32 | 1,839,279,154.79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特许经营权 | 专有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99,973,737.03 | 2,644,654,893.82 | 8,585,846.22 | 96,354,859.62 | 3,549,569,336.69 |
2.本期增加金额 | 780,026,503.92 | 1,283,845.75 | 781,310,349.67 | ||
(1)购置 | 775,204,373.76 | 875,549.02 | 776,079,922.78 | ||
(2)在建工程转入 | 4,700,000.00 | 333,174.89 | 5,033,174.89 | ||
(3)企业合并增加 | 122,130.16 | 75,121.84 | 197,252.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8,103.92 | 18,103.92 | |||
(1)处置 | 18,103.92 | 18,103.92 | |||
4.期末余额 | 1,580,000,240.95 | 2,644,654,893.82 | 8,585,846.22 | 97,620,601.45 | 4,330,861,582.44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38,082,649.81 | 1,238,895,741.96 | 749,835.20 | 50,628,571.14 | 1,428,356,798.1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506,565.00 | 56,489,132.44 | 309,804.48 | 7,170,778.13 | 76,476,280.05 |
(1)计提 | 12,506,565.00 | 56,489,132.44 | 309,804.48 | 7,170,778.13 | 76,476,280.05 |
3.本期减少金额 | 9,686.60 | 9,686.60 | |||
(1)处置 | 9,686.60 | 9,686.60 | |||
4.期末余额 | 150,589,214.81 | 1,295,384,874.40 | 1,059,639.68 | 57,789,662.67 | 1,504,823,391.5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429,411,026.14 | 1,349,270,019.42 | 7,526,206.54 | 39,830,938.78 | 2,826,038,190.88 |
2.期初账面价值 | 661,891,087.22 | 1,405,759,151.86 | 7,836,011.02 | 45,726,288.48 | 2,121,212,538.58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14%(2022年12月31日:0.21%)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价值人民币3,197,368.03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3,228,776.38元)的土地使用权受到限制,参见本节附注七、81。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沙河南门山土地 | 1,760,387.40 | 产权证办理中 |
围场如意河土地 | 13,780,954.65 | 产权证办理中 |
哈尔滨双城土地 | 10,593,397.29 | 产权证办理中 |
卫辉东栓马风电土地 | 5,568,255.29 | 产权证办理中 |
新天若羌县罗布庄土地 | 2,403,925.66 | 产权证办理中 |
库尔勒天汇土地 | 5,685,912.09 | 产权证办理中 |
沽源西坝项目土地 | 9,574,845.39 | 产权证办理中 |
合计 | 49,367,677.77 |
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有权合法、有效地占用并使用上述土地,并且认为上述事项不会对本集团2023年6月30日的整体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崇礼风电制氢100MW项目(制氢部分) | 28,425,706.04 | 5,375,454.32 | 33,801,160.36 | |||
合计 | 28,425,706.04 | 5,375,454.32 | 33,801,160.36 |
其他说明: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于2023年6月30日,崇礼风电制氢100MW项目(制氢部分)仍处于开发阶段,尚未完成。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高邑县凤城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高邑凤城”) | 69,886,137.13 | 69,886,137.13 | ||
石家庄市捷诚天然气贸易有限公司(“捷诚天然气”) | 38,560,035.89 | 38,560,035.89 | ||
邢台天宏祥燃气有限公司(“天宏祥”) | 18,411,275.29 | 18,411,275.29 | ||
安国市华港燃气有限公司(“安国华港”) | 14,882,681.29 | 14,882,681.29 | ||
临西县新能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临西新能”) | 9,468,410.69 | 9,468,410.69 | ||
平山县华建燃气有限公司(“平山华建”) | 5,846,078.90 | 5,846,078.90 | ||
晋州市建投燃气有限公司(“晋州燃气”) | 4,857,585.19 | 4,857,585.19 | ||
石家庄新奥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新奥城燃") | 2,910,972.51 | 2,910,972.51 | ||
辛集市建投燃气有限公司(“辛集燃气”) | 1,964,386.00 | 1,964,386.00 | ||
深州市建投燃气有限公司(“深州燃气”) | 20,461.18 | 20,461.18 | ||
新疆宇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新疆宇晟”) | 396.80 | 396.80 | ||
合计 | 96,922,283.74 | 69,886,137.13 | 166,808,420.87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于2023年收购高邑凤城形成商誉人民币69,886,137.13元,其计算过程参见附注八、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预付租金 | 11,495,148.81 | 383,223.06 | 11,111,925.75 | ||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造 | 14,057,216.21 | 768,061.40 | 2,617,892.84 | 12,207,384.77 | |
项目道路改造费用 | 8,707,427.07 | 330,661.80 | 8,376,765.27 | ||
其他 | 7,666,493.97 | 753,276.11 | 1,337,400.37 | 7,082,369.71 | |
合计 | 41,926,286.06 | 1,521,337.51 | 4,669,178.07 | 38,778,445.50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548,941,581.94 | 135,478,434.63 | 540,290,940.61 | 129,270,071.90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内部资本化利息抵销 | 35,002,657.16 | 8,750,664.29 | 37,498,041.16 | 9,374,510.29 |
固定资产计税基础差异 | 148,139,848.52 | 32,066,805.08 | 150,864,701.16 | 32,748,018.24 |
递延收益 | 77,018,525.80 | 19,254,631.45 | 77,668,668.28 | 19,417,167.07 |
租赁负债计税基础差异 | 130,086,408.12 | 32,521,602.03 | 125,375,153.92 | 31,343,788.48 |
预计负债计税基础差异 | 52,733,021.72 | 13,183,255.43 | 52,733,021.72 | 13,183,255.43 |
合计 | 991,922,043.26 | 241,255,392.91 | 984,430,526.85 | 235,336,811.41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8,602,303.08 | 4,650,575.77 | 19,001,189.76 | 4,750,297.44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 | 237,047,626.28 | 59,261,906.57 | 214,463,792.40 | 53,615,948.10 |
使用权资产计税基础差异 | 157,093,097.12 | 39,273,274.28 | 152,032,599.52 | 38,008,149.88 |
特许经营权计税基础差异 | 41,034,451.00 | 10,258,612.75 | 42,004,581.24 | 10,501,145.31 |
合计 | 453,777,477.48 | 113,444,369.37 | 427,502,162.92 | 106,875,540.73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1,305,757.22 | 199,949,635.69 | 40,644,717.32 | 194,692,094.0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1,305,757.22 | 72,138,612.15 | 40,644,717.32 | 66,230,823.41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20,694,749.61 | 111,694,468.32 |
可抵扣亏损 | 1,279,511,426.49 | 1,192,777,428.74 |
合计 | 1,400,206,176.10 | 1,304,471,897.06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12月31日 | 147,402,253.61 | 172,173,974.32 | |
2024年12月31日 | 219,261,178.47 | 220,162,655.54 | |
2025年12月31日 | 265,862,774.46 | 268,252,211.38 | |
2026年12月31日 | 303,507,650.13 | 305,167,955.89 | |
2027年12月31日 | 226,989,998.57 | 227,020,631.61 | |
2028年12月31日 | 116,487,571.25 | ||
合计 | 1,279,511,426.49 | 1,192,777,428.74 | / |
公司管理层认为上述可抵扣亏损在到期之前,很可能没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1,473,891,958.04 | 1,473,891,958.04 | 1,404,672,905.28 | 1,404,672,905.28 | ||
预付设备款 | 301,854,571.45 | 301,854,571.45 | 299,055,589.29 | 299,055,589.29 | ||
预付工程款 | 279,469,513.48 | 279,469,513.48 | 284,822,522.49 | 284,822,522.49 | ||
预付其他 | 170,662,053.70 | 170,662,053.70 | 440,757,455.42 | 440,757,455.42 | ||
合计 | 2,225,878,096.67 | 2,225,878,096.67 | 2,429,308,472.48 | 2,429,308,472.48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注1) | 33,000,000.00 | 42,280,000.00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2,011,491,322.19 | 2,656,086,568.48 |
合计 | 2,044,491,322.19 | 2,698,366,568.48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将合计金额为人民币33,000,000.00元(2022年12月31日:
人民币42,280,000.00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本集团认为,本集团保留了与票据有关的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包括与其相关的违约风险,因此,继续全额确认其及与之相关负债银行借款人民币33,000,000.00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42,280,000.00元)。
于2023年6月30日,上述短期借款的年利率为2.45%-4.35%(2022年12月31日:2.80%-6.08%)。
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逾期短期借款。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8,863,636.67 | 13,649,747.04 |
合计 | 8,863,636.67 | 13,649,747.04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6个月以内 | 200,195,902.60 | 327,976,682.79 |
6个月至1年 | 157,324,679.32 | 25,254,025.99 |
1年至2年 | 24,738,443.28 | 47,826,185.58 |
2年至3年 | 762,376.00 | 1,011,027.94 |
3年以上 | 680,200.93 | 747,339.48 |
合计 | 383,701,602.13 | 402,815,261.7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储罐委托建设费 | 1,161,061,946.88 | 1,161,061,946.88 |
合计 | 1,161,061,946.88 | 1,161,061,946.8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天然气销售款 | 342,978,356.49 | 832,070,761.03 |
预收窗口期服务费 | 396,460,176.98 | 396,460,176.98 |
预收管道工程建设款 | 291,731,123.71 | 250,942,673.55 |
预收管道代输费 | 3,140,831.19 | 7,431,567.96 |
预收其他 | 52,701,923.49 | 52,845,813.37 |
合计 | 1,087,012,411.86 | 1,539,750,992.89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68,080,796.91 | 280,537,113.44 | 299,340,256.44 | 49,277,653.91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9,980.18 | 52,757,836.53 | 52,597,300.11 | 180,516.60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68,100,777.09 | 333,294,949.97 | 351,937,556.55 | 49,458,170.51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3,917,382.28 | 196,146,272.63 | 213,329,009.89 | 26,734,645.02 |
二、职工福利费 | 18,377,481.41 | 18,311,481.41 | 66,000.00 | |
三、社会保险费 | 1,702,461.48 | 32,702,071.88 | 32,402,145.42 | 2,002,387.94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702,461.48 | 30,162,904.75 | 29,865,399.35 | 1,999,966.88 |
工伤保险费 | 2,301,013.44 | 2,298,592.38 | 2,421.06 | |
生育保险费 | 238,153.69 | 238,153.69 | 0.00 | |
四、住房公积金 | 4,310.70 | 25,383,064.85 | 25,314,961.85 | 72,413.7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2,376,642.45 | 7,327,870.23 | 9,302,305.43 | 20,402,207.25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其他 | 80,000.00 | 600,352.44 | 680,352.44 | 0.00 |
合计 | 68,080,796.91 | 280,537,113.44 | 299,340,256.44 | 49,277,653.91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333.13 | 31,824,570.01 | 31,668,898.33 | 158,004.81 |
2、失业保险费 | 43.40 | 1,737,354.31 | 1,732,489.57 | 4,908.14 |
3、企业年金缴费 | 17,603.65 | 19,195,912.21 | 19,195,912.21 | 17,603.65 |
合计 | 19,980.18 | 52,757,836.53 | 52,597,300.11 | 180,516.6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全职员工享有政府支持的各种退休金计划。这些政府机构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退休金。本集团每月为全职员工向这些退休金计划支付相应款额。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比例为工资总额的16%-20%,失业保险的缴纳比例为工资总额的0.5%-0.7%,企业年金的缴纳比例为工资总额的8%,养老保险以社保所在地社会平均工资三倍作为缴纳封顶基数,失业保险和企业年金无缴纳基数上限要求。上述基本养老保险在支付时即全部归属于本集团员工,本集团无法没收已缴纳款项。企业年金计划的公司缴费中因员工离职而未归属于员工个人的部分将拨入企业年金公共账户,不得用于抵缴未来公司缴费。公共账户资金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在账户状态为正常的员工中进行分配。根据这些计划,本集团并无超出已计提金额之外的义务。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6,100,131.58 | 52,399,856.76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139,067,097.82 | 132,935,383.17 |
个人所得税 | 913,834.21 | 11,870,626.2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084,581.07 | 2,681,093.01 |
印花税 | 486,188.72 | 794,805.98 |
其他 | 1,162,500.94 | 2,710,583.42 |
合计 | 158,814,334.34 | 203,392,348.56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25,311,550.36 | 142,109,925.35 |
其他应付款 | 7,952,344,009.71 | 7,577,859,571.29 |
合计 | 8,077,655,560.07 | 7,719,969,496.64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53,560,000.00 | 53,560,000.00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应付其他权益持有人股利 | 53,560,000.00 | 53,560,000.00 |
应付股利-少数股东股利 | 71,751,550.36 | 88,549,925.35 |
合计 | 125,311,550.36 | 142,109,925.35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工程款及材料款 | 5,990,906,546.87 | 5,610,586,027.49 |
设备款 | 1,606,009,236.05 | 1,644,889,680.13 |
其他 | 355,428,226.79 | 322,383,863.67 |
合计 | 7,952,344,009.71 | 7,577,859,571.29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31,946,185.10 | 尚未支付的设备款 |
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06,592,920.35 | 尚未支付的工程款、设备款 |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0,039,389.62 | 尚未支付的设备款、工程材料款 |
西门子歌美飒可再生能源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 86,051,773.22 | 尚未支付的设备款、工程材料款 |
中油宝世顺(秦皇岛)钢管有限公司 | 64,081,859.55 | 尚未支付的工程材料款 |
哈电风能有限公司 | 49,483,425.64 | 尚未支付的设备款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45,700,450.00 | 尚未支付的设备款 |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44,920,491.59 | 尚未支付的工程款、设备款 |
河北华北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43,566,861.82 | 尚未支付的工程款、设备款 |
北京宝钢北方贸易有限公司 | 27,865,370.11 | 尚未支付的工程款、工程材料款 |
合计 | 790,248,727.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持有待售负债 | 0.00 | 6,811,269.63 |
合计 | 0.00 | 6,811,269.63 |
其他说明:
具体情况详见本节附注七、11。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270,098,306.61 | 4,074,938,038.05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20,546,191.74 | 26,321,780.79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69,546,762.52 | 69,284,426.02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23,385,178.87 | 136,496,865.23 |
其他 | 1,200,000.00 |
合计 | 3,483,576,439.74 | 4,308,241,110.09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注) | 1,010,192,910.93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 | 44,507,984.08 | 76,734,166.20 |
合计 | 44,507,984.08 | 1,086,927,077.13 |
注:本公司之子公司建投新能源于2021年3月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超短期融资券人民币20亿元,该已获批准可循环使用的融资额度可在2023年3月前循环使用。
建投新能源于2022年7月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人民币7亿元,期限为270天,票面利率为2.45%,该笔超短融于2023年4月7日偿还;于2022年8月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人民币3亿元,期限为180天,票面利率为2.1%,该笔超短融已于2023年2月20日和2023年2月21日偿还。
本公司于2022年10月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超短期融资券人民币20亿元,该已获批准可循环使用的融资额度可在2024年10月前循环使用,于2023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额度为人民币20亿元。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22建投新能SCP001 | 100.00 | 2022-7-15 | 270天 | 700,000,000.00 | 707,135,037.65 | 3,920,167.82 | 711,055,205.47 | 0.00 | ||
22建投新能SCP002 | 100.00 | 2022-8-29 | 180天 | 300,000,000.00 | 303,057,873.28 | 1,680,071.93 | 304,737,945.21 | 0.00 | ||
合计 | / | / | / | 1,000,000,000.00 | 1,010,192,910.93 | 5,600,239.75 | 1,015,793,150.68 | 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注1) | 8,968,659,809.36 | 9,593,284,803.63 |
抵押借款(注2) | 73,639,690.00 | 78,830,000.00 |
保证借款(注3) | 300,240,371.38 | 332,133,053.95 |
信用借款 | 25,440,608,521.29 | 24,387,319,606.44 |
质押及抵押借款(注1、注2) | 106,558,391.51 | 112,723,185.24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270,098,306.61 | -4,074,938,038.05 |
合计 | 31,619,608,476.93 | 30,429,352,611.21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本公司子公司的电费收费权质押取得长期银行借款,参见本节附注七、81注2。
注2:于2023年6月30日, 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56,367,380.60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264,942,204.17元)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抵押取得长期银行借款,参见本节附注七、81注3、注4。
注3: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所属子公司账面价值为人民币91,250,000.00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12,500,000.00元)的长期借款由其母公司建投新能源提供全额不可撤销连带担保。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所属子公司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08,990,371.38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219,633,053.95元)的长期借款由本公司提供全额不可撤销连带担保。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6月30日,上述借款的年利率为1.20%-5.65%(2022年12月31日:1.20%-5.88%)。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已逾期长期借款。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中期票据 | 2,220,546,191.74 | 1,526,321,780.79 |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附注七、43) | 20,546,191.74 | 26,321,780.79 |
合计 | 2,200,000,000.00 | 1,500,000,000.00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年利率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中期票据 | 100.00 | 2022-11-18 | 2年 | 3.37% | 500,000,000.00 | 501,892,739.73 | 0.00 | 8,355,753.43 | 0.00 | 510,248,493.16 | |
中期票据 | 100.00 | 2020-5-15 | 5年 | 3.86% | 1,000,000,000.00 | 1,024,429,041.06 | 0.00 | 19,141,369.85 | 38,600,000.00 | 1,004,970,410.91 | |
中期票据 | 100.00 | 2023-4-6 | 2年 | 3.23% | 700,000,000.00 | 0.00 | 700,000,000.00 | 5,327,287.67 | 0.00 | 705,327,287.67 | |
合计 | / | / | / | / | 2,200,000,000.00 | 1,526,321,780.79 | 700,000,000.00 | 32,824,410.95 | 38,600,000.00 | 2,220,546,191.74 |
注:本集团发行的公司债券由本集团之母公司河北建投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856,992,607.71 | 781,100,323.41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23,385,178.87 | 136,496,865.23 |
合计 | 733,607,428.84 | 644,603,458.18 |
其他说明:
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和本年变动如下:
项目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 2022年 |
年初余额 | 781,100,323.41 | 898,773,414.68 |
本年新增 | 124,828,016.61 | 28,543,507.61 |
利息费用 | 23,845,368.39 | 30,917,496.70 |
本年减少 | 72,781,100.70 | 177,134,095.58 |
年末余额 | 856,992,607.71 | 781,100,323.41 |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165,518,266.37 | 186,079,230.66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165,518,266.37 | 186,079,230.66 |
其他说明:
无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林地补偿款 | 86,207,981.67 | 86,207,981.67 |
售后回租借款 | 148,857,047.22 | 169,155,675.01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69,546,762.52 | 69,284,426.02 |
合计 | 165,518,266.37 | 186,079,230.66 |
其他说明:
无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未决诉讼或仲裁 | 24,798,127.94 | 24,798,127.94 | 应支付工程款 |
弃置义务 | 52,733,021.74 | 52,733,021.74 | |
合计 | 77,531,149.68 | 77,531,149.68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注:本公司的子公司建水新天风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水新天”)的供应商就工程款支付金额提请了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委员会于2021年8月27日发布仲裁决定,要求建水新天支付施工方工程款人民币24,798,127.94元。2021年9月建水新天向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并被受理。2023年1月已收到撤销仲裁的裁决书,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做出重新仲裁的裁定;于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根据第一次仲裁结果记录预计负债人民币24,798,127.94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二次仲裁的结果尚未出具。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18,408,005.13 | 20,231,092.43 | 1,879,702.43 | 136,759,395.13 | 政府补助 |
合计 | 118,408,005.13 | 20,231,092.43 | 1,879,702.43 | 136,759,395.13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沙河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汇来LNG储气调峰站建设费用 | 25,620,000.00 | 25,62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邢台邢东新区改线补助资金 | 30,744,491.55 | 1,550,142.44 | 29,194,349.11 | 与资产相关 | |||
京邯线天然气管道迁改补偿金 | 6,815,000.00 | 6,81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21年省级工业转型升级第一批专项资金 | 100,000.00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 | 2,368,421.55 | 131,578.92 | 2,236,842.63 | 与资产相关 | |||
冀燃管道煤改气项目 | 1,712,365.24 | 1,712,365.24 | 与资产相关 | ||||
科技项目专款专用(河北省科技厅项目专项) | 1,593,999.84 | 52,000.02 | 1,541,999.82 | 与资产相关 | |||
知识产权奖金 | 500,000.00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蔚涞工业负荷消纳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联合研发 | 86,666.51 | 40,000.02 | 46,666.49 | 与资产相关 | |||
收到河北省科学技术厅补助资金 | 300,000.00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可再生能源示范区产业创新发展专项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 | 38,500,000.00 | 38,5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大规模可再生能源耦合制氢关键技术及应用示范 | 524,639.76 | 524,639.76 | 与资产相关 | ||||
发改委制氢站补助资金 | 7,000,000.00 | 7,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崇礼规模化风光储互补制氢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补助资金 | 900,000.00 | 9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收到科右前旗财政局付兴财投(2018)41号科右前旗新天 | 2,920,223.79 | 90,784.14 | 2,829,439.65 | 与资产相关 |
风能有限公司风电清洁供暖项目补贴资金 | |||||||
收到曹妃甸港口物流园区管理委员会补贴款办公用房/公寓等 | 18,831,092.43 | 18,831,092.43 | 与资产相关 | ||||
宁晋超深盐穴储气库建设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宁晋盐穴地下储气库小规模造腔试验项目) | 122,196.89 | 15,196.89 | 107,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18,408,005.13 | 20,231,092.43 | 1,879,702.43 | 136,759,395.1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187,093,073.00 | 4,187,093,073.00 | |||||
河北建投 | 2,058,841,253.00 | 2,058,841,253.00 | |||||
境外H股上市外资股股东 | 1,839,004,396.00 | 1,839,004,396.00 | |||||
境内A股内资股东 | 289,247,424.00 | 289,247,424.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于2021年3月10日,本公司发行2021年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0.4亿元,债券初始利率为5.15%,扣除承销费等相关费用后实际收到人民币1,039,376,000元。
于2022年3月7日,本公司赎回于 2019 年发行的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赎回价款人民币9.1 亿元与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值人民币906,360,000.00元差额人民币3,640,000.00 元冲减资本公积。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上述两期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债券附设发行人续期选择权,本公司有权在每3年末选择将债券期限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期末全额兑付本期债券且不受延长次数的限制;年利率每3年重置一次,后续周期票面利率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300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债券附设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永续债 | 10,400,000.00 | 1,039,376,000.00 | 10,400,000.00 | 1,039,376,000.00 | ||||
合计 | 10,400,000.00 | 1,039,376,000.00 | 10,400,000.00 | 1,039,376,000.00 |
债券的每个付息日,本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债券附设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因税务政策变更或会计准则变更,于相关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或年度末行使赎回权,除此两种情况外,本公司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赎回本期债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劣后于发行人普通债务。本公司并无偿还本金或按期支付利息的合约义务,本公司将其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 2023年 6月 30 日,本集团发行在外的永续债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发行时间 | 会计分类 | 股利率或利息率 | 发行价格 | 数量 | 金额 | 到期日或续期情况 |
2021年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 2021年3月10日 | 权益工具 | 5.15% | 10.4亿元 | 10,400,000.00 | 1,039,376,000.00 | 债券附设发行人续期选择权 |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发行在外的永续债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发行时间 | 会计分类 | 股利率或利息率 | 发行价格 | 数量 | 金额 | 到期日或续期情况 |
2021年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 2021年3月10日 | 权益工具 | 5.15% | 10.4亿元 | 10,400,000.00 | 1,039,376,000.00 | 债券附设发行人续期选择权 |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6,574,521,677.12 | 25,303,829.85 | 6,599,825,506.97 | |
其他资本公积 | 6,804,651.63 | 3,680,963.41 | 10,485,615.04 | |
合计 | 6,581,326,328.75 | 28,984,793.26 | 6,610,311,122.0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1:于2023年5月本集团收购河北建投中兴风能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持有的股权,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25,303,829.85元,参见本节附注九、2。
于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之联合营企业计提专项储备,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3,680,963.41元。
注2:于2022年本公司赎回于2019年发行的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赎回价款与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值差额人民币3,640,000.00元冲减资本公积,参见附注七、54;
于2022年10月本集团收购张北新天风能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持有的股权,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减少资本公积人民币6,010,100.00元,参见本节附注九、2。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493,135.00 | 6,493,135.00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6,493,135.00 | 6,493,135.00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 |
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6,493,135.00 | 6,493,135.00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4,380,136.92 | 49,993,957.85 | 10,196,803.23 | 44,177,291.54 |
合计 | 4,380,136.92 | 49,993,957.85 | 10,196,803.23 | 44,177,291.5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专项储备为本集团天然气行业及电力行业按规定计提的安全生产费。根据2022年11月财政部和应急部发布《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以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为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确定本年度应计提金额。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822,928,444.78 | 213,911,477.39 | 1,036,839,922.17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822,928,444.78 | 213,911,477.39 | 1,036,839,922.17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法、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本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经批准,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7,823,373,780.42 | 6,466,749,439.5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3,538,439.14 | -2,052,876.42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7,819,835,341.28 | 6,464,696,563.1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438,596,728.65 | 2,292,630,759.66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13,911,477.39 | 184,687,438.30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808,108,963.09 | 699,244,543.19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应付其他权益工具持有人股息 | 53,560,000.00 | 53,560,000.0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8,182,851,629.45 | 7,819,835,341.2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3,538,439.14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根据本公司股东于2023年5月16日通过的决议案,同意本公司宣告分配2022年度含税现金股利每10股人民币1.93元,合计人民币808,108,963.09元。
根据本公司股东于2022年6月14日通过的决议案,同意本公司宣告分配2021年度含税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167元,合计人民币699,244,543.19元。
根据本公司2021年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本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宣告向普通股股东分红,触发强制付息事件,不得递延当期利息。2021年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本金人民币1,040,000,000.00元,初始年利率5.15%,计提本付息期(2023年3月10日至2024年3月9日)利息人民币53,560,000.00元。
根据本公司2019年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和2021年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本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宣告向普通股股东分红,触发强制付息事件,不得递延当期利息。2021年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本金人民币1,040,000,000.00元,初始年利率5.15%,计提本付息期(2022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9日)利息人民币53,560,000.0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0,023,571,828.32 | 7,251,967,136.65 | 10,162,845,082.83 | 7,131,073,362.95 |
其他业务 | 23,789,965.10 | 17,459,107.97 | 62,464,802.60 | 54,342,662.77 |
合计 | 10,047,361,793.42 | 7,269,426,244.62 | 10,225,309,885.43 | 7,185,416,025.72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风电和光伏发电 | 天然气 | 其他 | 合计 |
与客户之间合同产生的营业收入 |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3,409,142,664.06 | 6,577,395,653.83 | 860,378.98 | 9,987,398,696.87 |
在某一时段内提供 | 8,360,232.16 | 51,152,590.10 | 0.00 | 59,512,822.26 |
合计 | 3,417,502,896.22 | 6,628,548,243.93 | 860,378.98 | 10,046,911,519.13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按板块的营业收入列示如下:
项目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
天然气销售收入 | 6,518,772,918.01 | 6,684,300,822.90 |
风力/光伏发电收入 | 3,396,516,110.37 | 3,384,728,473.55 |
接驳及建设燃气管网收入 | 50,666,376.24 | 30,184,010.18 |
其他 | 74,480,056.90 | 118,731,899.72 |
租赁及相关服务收入 | 6,926,331.90 | 7,364,679.08 |
合计 | 10,047,361,793.42 | 10,225,309,885.43 |
项目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
与客户之间合同产生的营业收入 | 10,046,911,519.13 | 10,224,961,336.87 |
租赁收入 | 450,274.29 | 348,548.56 |
合计 | 10,047,361,793.42 | 10,225,309,885.43 |
与客户之间合同产生的营业收入分解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报告分部 | 风电和光伏发电 | 天然气 | 其他 | 合计 |
与客户之间合同产生的营业收入 |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3,390,914,177.96 | 6,789,901,107.01 | 0.00 | 10,180,815,284.97 |
在某一时段内提供 | 12,520,415.00 | 31,625,636.90 | 0.00 | 44,146,051.90 |
合计 | 3,403,434,592.96 | 6,821,526,743.91 | 0.00 | 10,224,961,336.87 |
当年确认的包括在合同负债年初账面价值中的收入如下:
项目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
预收天然气销售款 | 774,962,909.85 | 960,859,621.66 |
预收管道工程建设款 | 50,666,376.24 | 30,184,010.18 |
预收其他 | 33,211,833.56 | 7,090,037.04 |
合计 | 858,841,119.65 | 998,133,668.88 |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如下:
风力及光伏发电业务销售电力合同的履约义务在电力供应至各电场所在地的省电网公司时完成,合同价款中的标杆电价部分在结算后30日内收回,可再生能源补贴由财政部从可再生能源基金中分批拨付,无固定收款期。无销售退回和可变对价。
天然气销售业务销售天然气合同通常需要客户预付款,履约义务在天然气通过交接地点进入客户天然气管道时完成。无销售退回和可变对价。
天然气管网接驳及建造服务在提供服务的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服务合同期间为一年(或更短的期间)或根据发生的时间结算,在提供服务的之前客户通常需要预付款。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909,938.85 | 8,437,164.07 |
教育费附加 | 11,944,426.00 | 8,630,488.77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2,115,383.04 | 2,494,647.48 |
土地使用税 | 2,940,499.59 | 2,720,479.62 |
车船使用税 | ||
印花税 | 14,211,253.49 | 6,775,635.04 |
其他 | 5,980,876.64 | 8,214,336.32 |
合计 | 49,102,377.61 | 37,272,751.30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922,185.22 | 1,193,693.53 |
广告宣传费 | 180,766.20 | 130,682.19 |
其他 | 199,642.52 | 385,264.39 |
合计 | 1,302,593.94 | 1,709,640.11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35,114,072.27 | 136,350,278.80 |
折旧费 | 16,310,550.99 | 16,096,740.87 |
车辆、交通及差旅费 | 9,135,181.88 | 5,763,600.14 |
无形资产摊销 | 15,066,797.80 | 13,798,046.33 |
租赁费 | 6,469,409.35 | 6,368,282.16 |
业务招待费 | 7,188,974.27 | 5,330,575.54 |
办公费 | 12,902,761.56 | 14,749,997.64 |
审计、评估咨询费(注) | 14,629,901.34 | 14,519,165.9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036,339.19 | 3,385,795.18 |
其他 | 46,340,679.04 | 38,176,926.74 |
合计 | 266,194,667.69 | 254,539,409.30 |
其他说明:
注: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上述管理费用中包括核数师酬金人民币3,494,318.09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人民币1,300,000.00元)。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折旧与摊销 | 129,264,805.89 | 1,973,704.77 |
人工费用 | 33,391,794.28 | 18,088,200.13 |
委外开发费 | 6,363,387.46 | 12,052,981.11 |
其他 | 14,310,272.56 | 5,773,320.98 |
合计 | 183,330,260.19 | 37,888,206.99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735,465,143.72 | 749,900,060.65 |
减:利息收入 | -22,202,096.30 | -34,310,866.79 |
减:利息资本化金额 | -191,400,440.46 | -131,025,611.95 |
汇兑损益 | 10,503,738.50 | 914,616.32 |
银行手续费 | 1,874,909.73 | 670,182.40 |
其他 | 924,602.95 | 2,098,720.26 |
合计 | 535,165,858.14 | 588,247,100.89 |
其他说明: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已计入在建工程。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143,654,472.62 | 103,109,595.01 |
计提加计抵减进项税额 | 524,318.18 | 2,123,113.97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867,849.10 | 713,722.01 |
合计 | 145,046,639.90 | 105,946,430.99 |
其他说明: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如下:
项目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 | 131,578.92 | 131,578.92 | 与资产相关 |
蔚涞工业负荷消纳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联合研发 | 40,000.02 | 40,000.02 | 与资产相关 |
科技厅项目 | 52,000.02 | 52,000.02 | 与资产相关 |
邢东新区改线 | 1,550,142.44 | 1,550,142.44 | 与资产相关 |
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 1,163,749.55 | 与收益相关 | |
运营补贴 | 20,746,270.10 | 与收益相关 | |
石家庄正定新区财政局奖励资金 | 8,872,620.47 | 与收益相关 | |
风电清洁供暖项目补贴资金 | 90,784.14 | 3,056,400.00 | 与资产相关 |
收到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增值税返还 | 110,707,390.83 | 96,381,769.49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 | 299,936.13 | 1,797,704.12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合计 | 143,654,472.62 | 103,109,595.01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75,166,004.80 | 131,217,378.53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045,442.7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5,085,041.1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15,700,106.37 | 14,744,642.19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处置子公司 | 2,725,866.42 | |
合计 | 198,677,018.69 | 148,007,463.44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0,541,990.73 | 11,880,186.01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49,212.61 | 2,071,450.25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10,292,778.12 | 13,951,636.26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512,078.24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2,512,078.24 | 0.00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收益 | -1,780,306.54 | 1,288,034.57 |
合计 | -1,780,306.54 | 1,288,034.5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120,573.91 | 108,534.41 | 120,573.91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120,573.91 | 108,534.41 | 120,573.91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323,022.33 | 2,090,954.43 | 323,022.33 |
无法支付的款项 | 371,320.30 | 476,996.90 | 371,320.30 |
罚款净收入 | 5,000.00 | 17,500.00 | 5,000.00 |
其他 | 7,232,799.99 | 484,038.88 | 7,232,799.99 |
合计 | 8,052,716.53 | 3,178,024.62 | 8,052,716.5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桥西区发改局2022年外商企业投资奖励 | 1,892,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收到科技创新奖励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收到防城港市工信局奖励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其他 | 123,022.33 | 98,954.43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323,022.33 | 2,090,954.4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901,797.53 | 758,002.24 | 901,797.53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901,797.53 | 758,002.24 | 901,797.53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2,000.00 | 2,000.00 | |
赔偿金、违约金等 | 49,000.00 | ||
罚款支出 | 844,705.96 | 844,705.96 | |
其他支出 | 1,306,374.29 | 1,229,468.09 | 1,306,374.29 |
合计 | 3,054,877.78 | 2,036,470.33 | 3,054,877.78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62,279,102.46 | 339,951,707.0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650,247.14 | -1,010,495.18 |
合计 | 362,929,349.60 | 338,941,211.83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076,976,125.67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519,244,031.42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35,622,947.43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264,629.80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3,925,026.59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743,093.98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5,861,392.83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9,878,462.45 |
归属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损益 | -43,791,501.20 |
所得税费用 | 362,929,349.6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本集团所得税按在中国境内取得的估计应纳税所得额及适用税率计提,源于其他地区应纳税所得的税项根据本集团经营所受管辖区域的现行法律、解释公告和惯例,按照适用税率计算。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附注七、57其他综合收益相关内容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22,202,096.30 | 34,310,866.79 |
碳排放配额转售收入 | 881,778.31 | 288,250.52 |
政府补助 | 51,621,494.12 | 13,564,144.15 |
其他 | 1,692,103.41 | 137,002.89 |
合计 | 76,397,472.14 | 48,300,264.35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委外研发费 | 11,209,244.57 | 19,168,045.01 |
专业机构费 | 11,603,169.93 | 14,332,581.21 |
办公费 | 14,073,163.49 | 15,688,884.06 |
车辆、交通及差旅费 | 10,972,359.83 | 7,282,614.55 |
其他 | 72,056,607.39 | 48,906,612.55 |
合计 | 119,914,545.21 | 105,378,737.38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取得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773,759.53 | 0.00 |
使用权受限的货币资金 | 20,271,148.31 | 0.00 |
合计 | 21,044,907.84 | 0.0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使用权受限的货币资金 | 16,190,055.86 | |
处置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649,254.90 | |
合计 | 649,254.90 | 16,190,055.86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贴现 | 0.00 | 40,000,000.00 |
合计 | 0.00 | 40,0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 | 72,781,100.70 | 125,919,752.94 |
购买少数股东股权支付的现金 | 24,336,552.25 | 0.00 |
合计 | 97,117,652.95 | 125,919,752.94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714,046,776.07 | 2,023,727,386.3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512,078.24 | 0.00 |
信用减值损失 | 10,292,778.12 | 13,951,636.2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094,465,356.94 | 1,008,729,803.13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77,632,719.44 | 72,522,821.83 |
无形资产摊销 | 76,476,280.05 | 72,833,040.6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669,178.07 | 3,723,903.1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780,306.54 | -1,288,034.57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81,223.62 | 649,467.83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554,568,441.76 | 619,789,065.0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98,677,018.69 | -148,007,463.44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257,541.60 | -1,944,827.99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907,788.74 | 161,741.45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85,955,067.68 | -124,874,405.96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83,405,272.73 | -1,359,465,798.36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81,088,761.36 | -90,740,135.07 |
其他 | 39,797,154.6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28,546,420.15 | 2,089,768,200.22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承担租赁负债方式取得使用权资产 | 124,828,016.61 | 21,152,293.61 |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 | 581,226,249.85 | 315,271,847.94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131,919,388.42 | 4,527,222,424.9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7,165,689,017.44 | 7,533,084,715.56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033,769,629.02 | -3,005,862,290.63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7,100,000.00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7,873,759.53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773,759.53 |
其他说明:
注:取得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在“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列示。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39,200,000.00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1,796,007.27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27,403,992.73 |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649,254.90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649,254.90 |
其他说明:
注:处置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在“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列示。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7,807,272.86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7,807,272.86 |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131,919,388.42 | 4,527,222,424.93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131,919,388.42 | 4,527,222,424.9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131,919,388.42 | 4,527,222,424.93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40,099,162.02 | 注1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应收账款 | 5,358,465,002.02 | 注2 |
固定资产 | 253,170,012.57 | 注3 |
无形资产 | 3,197,368.03 | 注4 |
合计 | 5,754,931,544.64 | / |
其他说明:
注1: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主要是限制用途的土地复垦保证金、风险抵押金、政府保证金等,参见本节附注七、1。
注2: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以部分电费收费权质押取得长期借款,对应的应收账款金额为人民币5,358,465,002.02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4,459,760,109.54元),参见本节附注七、5。
注3: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53,170,012.57元(2022年12月31日:
人民币261,713,427.79元)的固定资产抵押取得长期银行借款,参见本节附注七、21。
注4: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197,368.03元(2022年12月31日:
人民币3,228,776.38元)的无形资产抵押取得银行长期借款,参见本节附注七、26。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
其中:美元 | 1,476,858.52 | 7.2258 | 10,671,484.29 |
港币 | 3,919,354.89 | 0.9220 | 3,613,645.21 |
其他应收款 | - | - | - |
其中:港币 | 1,257,408.36 | 0.9220 | 1,159,330.51 |
应付账款 | - | - | - |
其中:美元 | 3,500,000.00 | 7.2258 | 25,290,300.00 |
港币 | 89,908.48 | 0.9220 | 82,895.62 |
其他应付款 | - | - | - |
其中:港币 | 93,021.25 | 0.9220 | 85,765.59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 - |
其中:港币 | 33,993,731.02 | 0.9220 | 31,342,220.00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 | 131,578.92 | 其他收益 | 131,578.92 |
蔚涞工业负荷消纳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联合 | 40,000.02 | 其他收益 | 40,000.02 |
研发 | |||
科技厅项目 | 52,000.02 | 其他收益 | 52,000.02 |
邢东新区改线 | 1,550,142.44 | 其他收益 | 1,550,142.44 |
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 1,163,749.55 | 其他收益 | 1,163,749.55 |
运营补贴 | 20,746,270.10 | 其他收益 | 20,746,270.10 |
石家庄正定新区财政局奖励资金 | 8,872,620.47 | 其他收益 | 8,872,620.47 |
风电清洁供暖项目补贴资金 | 90,784.14 | 其他收益 | 90,784.14 |
增值税返还 | 110,707,390.83 | 其他收益 | 110,707,390.83 |
其他 | 299,936.13 | 其他收益 | 299,936.13 |
收到防城港市工信局奖励 | 2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200,000.00 |
其他 | 123,022.33 | 营业外收入 | 123,022.33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按照性质分类的补充资料如下:
项目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
耗用的原材料 | 5,953,372,594.87 | 5,803,548,671.84 |
职工薪酬 | 302,074,959.39 | 302,823,583.91 |
折旧和摊销 | 1,253,243,534.50 | 1,157,809,568.73 |
其他 | 211,562,677.68 | 215,371,457.64 |
合计 | 7,720,253,766.44 | 7,479,553,282.12 |
试运行销售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对外销售相关损益的列报项目如下:
项目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
营业收入 | 18,683,568.33 | 45,423,710.64 |
营业成本 | 540,610.86 | 2,558,961.18 |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高邑县凤城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2023年5月29日 | 114,000,000.00 | 60.00 | 现金购买 | 2023年5月29日 | 控制权转移 | 36,804,912.79 | -679,329.54 |
其他说明:
2023年3月24日,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天然气”)与第三方公司河北万坤投资有限公司(“河北万坤”)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收购其持有的高邑凤城60%股权。高邑凤城于2004年9月22日在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设立,河北万坤持有其100%的股权,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章程变更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自此河北天然气对高邑凤城持股60%,河北万坤持股40%。此次收购对价为人民币114,000,000.00元,购买日确认为2023年5月29日。本次收购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会计处理。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高邑凤城 |
--现金 | 114,000,0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114,000,00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44,113,862.87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69,886,137.13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本集团聘请了独立第三方评估师对收购日的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其公允价值。截至本报告日,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中。待评估完成后,相关资产负债暂定价值将根据评估结果进一步调整。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考虑高邑凤城未来发展潜力较大,故收购价高于按被收购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享有的份额。其他说明:
无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高邑凤城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178,299,252.01 | 178,299,252.01 |
货币资金 | 17,873,759.53 | 17,873,759.53 |
应收票据 | 1,298,100.00 | 1,298,100.00 |
应收款项 | 17,536,790.80 | 17,536,790.80 |
预付款项 | 10,856,859.87 | 10,856,859.87 |
其他应收款 | 1,954,452.51 | 1,954,452.51 |
存货 | 3,654,850.97 | 3,654,850.97 |
固定资产(附注七、21) | 120,384,979.33 | 120,384,979.33 |
在建工程(附注七、22) | 4,536,373.67 | 4,536,373.67 |
无形资产(附注七、26) | 197,252.00 | 197,252.00 |
长期待摊费用(附注七、29) | 5,833.33 | 5,833.33 |
负债: | 104,776,147.22 | 104,776,147.22 |
应付款项 | 22,549,149.45 | 22,549,149.45 |
合同负债 | 15,136,957.36 | 15,136,957.36 |
其他应付款 | 67,090,040.41 | 67,090,040.41 |
净资产 | 73,523,104.79 | 73,523,104.79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29,409,241.92 | 29,409,241.92 |
取得的净资产 | 44,113,862.87 | 44,113,862.87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购买日公允价值为暂定价值,本集团聘请了独立第三方评估师对收购日的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其公允价值。截至本报告日,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中。待评估完成后,相关资产负债暂定价值将根据评估结果进一步调整。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无其他说明:
注:本集团在企业合并中实际收购对价人民币114,000,000.00元。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高邑凤城自购买日起至本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列示如下:
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30日止期间 | |
营业收入 | 36,804,912.79 |
净利润 | -679,329.54 |
现金流量净额 | 38,040,957.34 |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葫芦岛辽河油田燃气有限公司 | 3,921,600.00 | 10.00 | 股权转让 | 2023年1月31日 | 控制权转移 | 2,725,866.42 | 41.00 | 1,748,293.45 | 1,109,548.80 | -638,744.65 | 评估确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处置子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本集团合计持股比例(%) | 本集团合计享有的表决权比例(%) | 不再成为子公司原因 |
葫芦岛辽河油田燃气有限公司 | 葫芦岛市 | 研发设计及咨询 | 51.00 | 51.00 | 注 |
注:本集团所属葫芦岛燃气与龙口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3,921,600.00元出售其所持有葫芦岛燃气的10%股权,处置日为2023年1月31日。故自2023年1月31日起,本集团不再将葫芦岛燃气纳入合并范围。葫芦岛燃气的相关财务信息列示如下:
项目 | 2023年1月31日 账面价值 | 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 |
流动资产 | 884,009.35 | 884,009.35 |
非流动资产 | 11,532,727.00 | 11,283,268.49 |
流动负债 | 7,503,549.41 | 7,503,549.41 |
非流动负债 | 393,025.42 | 393,025.42 |
所有者权益 | 4,520,161.52 | 4,270,703.01 |
少数股东权益 | 2,214,879.14 | |
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1,109,548.80 | |
处置损益 | 2,725,866.42 | |
处置对价 | 3,921,600.00 |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新设子公司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
唐山顺桓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中国 | 唐山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0 | 0.00 | 70.00 |
建投唐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中国 | 唐山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0 | 0.00 | 100.00 |
上海戈洛立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上海市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3,000.00 | 51.00 | 0.00 |
新天绿色能源秦皇岛北戴河新区有限公司 | 中国 | 秦皇岛市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2,000.00 | 70.00 | 30.00 |
巨鹿县建投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中国 | 邢台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55.00 | 45.00 |
注销子公司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
西藏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 | 贡嘎县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0 | 100.00 | 0.00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建投新能源 | 中国 | 石家庄市 | 风力发电、风电场投资及服务咨询 | 534,730.00 | 100.00 | 同 一 控 制下 企 业 合并 | |
河北天然气 | 中国 | 石家庄市 | 销售天然气及天然气具以及接驳及建设天然气管道 | 190,000.00 | 55.00 | 同 一 控 制下 企 业 合并 | |
新天绿色能源(丰宁)有限公司 | 中国 | 承德市 | 风力发电 | 18,869.57 | 92.00 | 投资设立 | |
建水新天风能有限公司 | 中国 | 红河州 | 风力发电 | 33,300.00 | 49.00 | 51.00 | 投资设立 |
黑龙江新天哈电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 | 哈尔滨市 | 风力发电 | 26,660.00 | 99.08 | 投资设立 | |
香港新天 | 中国香港 | 香港 | 项目投资及投资管理 | USD 8,290.7139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新天绿色能源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 中国 | 北京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6,0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
若羌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 | 若羌县 | 风力发电 | 20,93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
荥阳新天风能有限公司 | 中国 | 荥阳市 | 风力发电 | 9,0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卫辉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 | 卫辉市 | 风力发电 | 8,4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唐山顺桓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中国 | 唐山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
莒南新天风能有限公司 | 中国 | 莒南县 | 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 10,3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深圳新天绿色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新天”) | 中国 | 深圳市 | 项目投资及投资管理 | 27,0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河北丰宁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 | 丰宁满族自治县 | 风力发电 | 93,483.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新天液化天然气沙河有限公司 | 中国 | 邢台市 | LNG清洁燃料技术、开发、利用、推广,LNG储运、销售 | 5,0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新天河北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 | 中国 | 石家庄市 | 投资及销售太阳能设备及服务顾问 | 10,000.00 | 69.00 | 投资设立 | |
广西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 | 南宁市 | 风力发电 | 11,45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通道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 | 通道侗族自治县 | 风能及太阳能发电及相关技术咨询 | 15,887.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朝阳新天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 | 朝阳市 | 太阳能发电 | 3,2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建投新能源(唐山)有限公司 | 中国 | 唐山市 |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 8,6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上海戈洛立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上海市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3,000.00 | 51.00 | 投资设立 | |
浮梁中岭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 | 景德镇市 | 风力、水能及太阳能发电及相关技术咨询 | 17,43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新天绿色能源盱眙有限公司 | 中国 | 淮安市 | 风能及太阳能发电及相关技术咨询 | 23,4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新天河北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 中国 | 石家庄市 | 电力销售及电力输配工程建设及电力技术咨询 | 21,0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唐山新天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 | 唐山市 | 风能及太阳能发电及相关技术咨询 | 1,5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防城港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 | 防城港市 | 风能及太阳能发电及相关技术咨询 | 9,33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富平冀新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 | 渭南市 | 风力发电 | 16,58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河北建投张家口风能有限公司 | 中国 | 康保县 | 风力发电 | 69,275.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河北建投中兴风能有限公司 | 中国 | 海兴县 | 风力发电 | 16,3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河北建投蔚州风能有限公司 | 中国 | 蔚县 | 风力发电 | 36,400.00 | 55.92 | 投资设立 | |
龙源崇礼(注1) | 中国 | 张家口市 | 风力发电 | 9,500.00 | 50.00 | 投资设立 | |
灵丘建投衡冠风能有限公司 | 中国 | 灵丘县 | 风力发电 | 33,850.00 | 55.00 | 投资设立 | |
建投燕山(沽源)风能有限公司 | 中国 | 沽源县 | 风力发电 | 83,977.55 | 94.43 | 投资设立 | |
张北华实(注1) | 中国 | 张北县 | 风力发电 | 8,000.00 | 49.00 | 投资设立 | |
河北新天科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 | 张家口市 | 提供有关风电场及其他新能源的维护及咨询服务 | 10,88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承德御源风能有限公司 | 中国 | 承德市 | 风力发电 | 17,000.00 | 60.00 | 投资设立 | |
科右前旗新天风能有限公司 | 中国 | 科尔沁右翼前旗 | 风力发电 | 21,3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涞源新天风能有限公司 | 中国 | 涞源县 | 风力及太阳能发电 | 20,46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
蔚县新天风能有限公司 | 中国 | 蔚县 | 风力发电 | 76,4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武川县蒙天风能有限公司 | 中国 | 武川县 | 风力发电 | 15,0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尚义新天风能有限公司 | 中国 | 尚义县 | 风力发电 | 23,213.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张北新天风能有限公司 | 中国 | 张北县 | 风力发电 | 22,0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昌黎新天风能有限公司 | 中国 | 昌黎县 | 风力发电 | 29,800.00 | 75.00 | 投资设立 | |
新天绿色能源围场有限公司 | 中国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 73,600.00 | 97.28 | 投资设立 | |
崇礼新天风能有限公司 | 中国 | 崇礼县 | 风力发电 | 38,2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卢龙县六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中国 | 秦皇岛市 | 投资及销售太阳能设备及服务顾问 | 3,0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新天绿色能源秦皇岛北戴河新区有限公司 | 中国 | 秦皇岛市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2,000.00 | 70.00 | 30.00 | 投资设立 |
张家口富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中国 | 张家口市 | 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设计、建设及管理服务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大同市云州区新天风能有限公司 | 中国 | 大同市 | 风力发电 | 4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承德御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 风力发电 | 41,000.00 | 60.00 | 投资设立 | |
承德御枫风能有限公司 | 中国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 风力发电 | 8,300.00 | 60.00 | 投资设立 | |
古县建投风能有限公司 | 中国 | 古县 | 风力发电、输电业务 | 56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海上风电 | 中国 | 乐亭县 | 风力发电 | 111,111.00 | 51.40 | 投资设立 | |
泰来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 | 泰来县 | 风力发电 | 6,0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和静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 | 和静县 | 风力及太阳能发电 | 3,2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保定建投天然气有限公司 | 中国 | 保定市 | 天然气项目投资、开发、建设及销售天然气具 | 2,0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
蠡县建投天然气有限公司 | 中国 | 蠡县 | 接驳及建设天然气管道 | 1,000.00 | 60.00 | 投资设立 |
石家庄建投天然气有限公司 | 中国 | 石家庄市 | 销售天然气和天然气具以及接驳和建设天然气管道 | 5,71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
赵县安达燃气有限公司 | 中国 | 赵县 | 销售天然气及天然气具以及接驳和建设天然气管道 | 5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河北赵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邯郸市 | 销售天然气和天然气具以及接驳和建设天然气管道 | 2,000.00 | 52.50 | 投资设立 | |
邯郸市郎拓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 中国 | 邯郸市 | 天然气设备销售 | 4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承德市建投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承德市 | 销售天然气和天然气具以及接驳和建设天然气管道 | 21,000.00 | 90.00 | 投资设立 | |
宁晋县建投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宁晋县 | 销售天然气和天然气具以及接驳和建设天然气管道 | 3,000.00 | 51.00 | 投资设立 | |
石家庄华博燃气有限公司 | 中国 | 石家庄市 | 销售天然气和天然气具以及接驳和建设天然气管道 | 4,500.00 | 55.00 | 投资设立 | |
石家庄冀燃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 | 石家庄市 | 接驳和建设天然气管道建设 | 6,375.00 | 60.00 | 投资设立 | |
邢台冀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 中国 | 邢台市 | 销售天然气和天然气具以及接驳和建设天然气管道及天然气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 2,000.00 | 55.00 | 投资设立 | |
新天绿色能源连云港有限公司 | 中国 | 连云港市 | 风力发电 | 19,730.09 | 75.00 | 25.00 | 投资设立 |
河北建投海上风电射阳有限公司 | 中国 | 射阳县 | 风力发电 | 2,000.00 | 60.00 | 投资设立 | |
哈尔滨瑞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 | 双城市 | 风力发电 | 24,250.00 | 80.00 | 投资设立 | |
清河县建投天然气有限公司 | 中国 | 清河县 | 销售天然气和天然气具以及接驳和建设天然气管道 | 2,387.25 | 80.00 | 投资设立 | |
巨鹿县建投风能有限公司 | 中国 | 巨鹿县 | 风力发电 | 7,5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曹妃甸公司”) | 中国 | 曹妃甸 | 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及管道供应项目建设 | 260,000.00 | 51.00 | 投资设立 | |
河北燃气有限公司 | 中国 | 石家庄市 | 销售天然气和天然气具;燃气设备的安装、维修;电力供应、热力供应;节能技术、新能源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服务;市政工程设计、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15,500.00 | 55.00 | 投资设立 | |
新天绿色能源(上林)有限公司 | 中国 | 上林县 | 对风电、太阳能、天然气、新能源项目的投资;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 5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河北建投新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 | 唐山市 | 供应链管理服务,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 | 10,0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新港国际天然气贸易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LNG贸易及相关业务 | HKD 2,100.00 | 51.00 | 投资设立 | |
新天绿色能源(天津)有限公司 | 中国 | 天津市 | 风力发电 | 1,0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沧州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 | 沧州市 |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 5,0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
礼泉冀盛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 | 咸阳市 | 风力发电 | 1,0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巨鹿县建投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中国 | 邢台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55.00 | 45.00 | 投资设立 |
沧州新天渤投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 | 沧州市 |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 | 1,000.00 | 66.00 | 投资设立 | |
新天海上风电(秦皇岛)有限公司 | 中国 | 秦皇岛市 |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 | 2,000.00 | 70.00 | 30.00 | 投资设立 |
河北建投汇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石家庄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28,0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保定建投汇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 | 保定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462.00 | 90.00 | 投资设立 | |
邢台南和区建投新景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中国 | 邢台市 | 风力发电 | 100.00 | 55.00 | 投资设立 | |
宁晋县建投新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中国 | 邢台市 | 发电业务 | 100.00 | 51.00 | 投资设立 | |
晋州市建投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中国 | 石家庄市 | 发电业务 | 100.00 | 51.00 | 投资设立 | |
深州市建投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中国 | 衡水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51.00 | 投资设立 | |
张北新泽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 | 张家口市 | 天然气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51.00 | 投资设立 | |
康保建投扶农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张家口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24,000.00 | 51.00 | 投资设立 | |
建投唐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中国 | 唐山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饶阳天然气 | 中国 | 饶阳县 | 销售天然气和天然气具 | 1,000.00 | 6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临西新能 | 中国 | 临西县 | 管道燃气(天然气)、燃气汽车加气站、燃气汽车加气母站经营;天然气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燃气炉具设备销售、维修及服务 | 4,000.00 | 6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安国华港 | 中国 | 安国市 | 销售天然气与燃气车辆以及天然气具 | 2,000.00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平山华建 | 中国 | 平山县 | 销售天然气与燃气车辆 | 615.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晋州燃气 | 中国 | 晋州市 | 销售天然气和天然气具以及接驳和建设天然气管道 | 1,815.99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新疆宇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中国 | 乌鲁木齐市 | 风能、太阳能、水能、地热能及可再生能源的技术开发;太阳能产品的技术开发; | 3,194.00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石家庄市捷诚天然气贸易有限公司 | 中国 | 石家庄市 | 管道燃气(压缩天然气)销售;燃气管道维护、维修服务 | 4,000.00 | 8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库尔勒天汇东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中国 | 巴州库尔勒市 | 风力发电 | 1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深州燃气 | 中国 | 深州市 | 销售天然气和天然气具以及接驳和建设天然气管道 | 1,175.81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辛集燃气 | 中国 | 辛集市 | 销售天然气和天然气具以及接驳和建设天然气管道 | 1,5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衡水建投 | 中国 | 衡水市 | 投资建设城市管道天然气、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工程项目;管道燃气销售; | 2,000.00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国际风电开发五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风力发电场投资、建设和运营 | HKD1.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台安桑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中国 | 台安县 | 风力发电 | 12,644.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天宏祥 | 中国 | 邢台市 | 管道和设备安装 | 1,000.00 | 67.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高邑凤城 | 中国 | 石家庄市 | 天然气供应、炉具销售 | 10,000.00 | 6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石家庄新奥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 中国 | 石家庄市 | 管道和设备安装 | 10,000.00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河北建融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邢台市 | 光伏科技技术研发、建设、运营;光伏电站系统运行维护;太阳能发电、电力供应。 | 5,000.00 | 9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本公司之子公司建投新能源通过与张北华实和龙源崇礼的其他股东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对重大经营事项做决定,控制张北华实和龙源崇礼,详见本节附注五、43。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河北天然气 | 45.00 | 151,501,781.67 | 290,688,950.75 | 1,706,889,931.27 |
海上风电 | 48.90 | 42,659,761.56 | 68,192,733.46 | 539,167,597.05 |
曹妃甸公司 | 49.00 | -335,033.05 | 0.00 | 1,206,047,482.01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河北天然气 | 130,287.65 | 1,129,242.69 | 1,259,530.34 | 282,758.35 | 597,463.11 | 880,221.46 | 154,031.89 | 1,047,430.03 | 1,201,461.92 | 361,935.95 | 432,276.18 | 794,212.13 |
海上风电 | 71,082.45 | 388,180.52 | 459,262.97 | 77,965.66 | 271,038.10 | 349,003.76 | 70,804.28 | 398,818.67 | 469,622.95 | 79,034.47 | 276,347.75 | 355,382.22 |
曹妃甸公司 | 47,051.01 | 1,634,190.36 | 1,681,241.37 | 896,490.71 | 538,618.53 | 1,435,109.24 | 124,378.20 | 1,383,106.87 | 1,507,485.07 | 796,992.59 | 464,291.97 | 1,261,284.56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河北天然气 | 662,854.82 | 33,667.06 | 33,667.06 | 7,225.93 | 1,220,152.68 | 80,767.87 | 80,767.87 | 37,249.33 |
海上风电 | 29,141.05 | 8,723.88 | 8,723.88 | 9,130.08 | 56,470.63 | 15,494.83 | 15,494.83 | 62,799.92 |
曹妃甸公司 | -68.37 | -68.37 | 1,883.11 | -1,520.82 | -1,520.82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5月,本公司收购子公司河北建投中兴风能有限公司(“中兴风能”)的少数股东的30%股权,使得中兴风能成为本公司100%持股的子公司。收购股权交易的对价为人民币24,336,552.25元,该项交易导致合并财务报表中少数股东权益减少人民币49,640,382.10元,资本公积增加人民币25,303,829.85元。
于2022年10月,建投新能源收购海南丰晟新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海南丰晟”)持有张北新天风能有限公司(“张北新天”)49%的股权,张北新天完成新章程签署及工商变更。据此张北新天变更为建投新能源的全资子公司。同时,该项交易导致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少数股东权益减少人民币49,000,000.00元,处置对价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导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减少人民币6,010,100.00元。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新天国化 | 邯郸市 | 邯郸市 | 天然气管道建设 | 12,000.00 | 50 | 权益法 | |
承德大元 | 承德市 | 承德市 | 太阳能、风能发电 | 28,727.51 | 49 | 权益法 | |
崇礼建投(注1) | 崇礼县 | 崇礼县 | 建造、拥有、运行和经营风电场 | 17,860.00 | 51 | 权益法 | |
张北建投(注1) | 张北县 | 张北县 | 建造、运行和管理风力发电场 | 90,000.00 | 51 | 权益法 | |
哈尔滨庆风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 |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 | 20,000.00 | 50 | 权益法 |
东宁新风 | 牡丹江市 | 牡丹江市 |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一般项目 | 1,000.00 | 50 | 权益法 | |
双滦液化 | 承德市 | 承德市 | 天然气管道建设 | 800.00 | 41 | 权益法 | |
京唐液化 | 唐山市 | 唐山市 | 天然气储存及生产 | 315,000.00 | 20 | 权益法 | |
河北围场(注2) | 承德市 | 承德市 | 风力发电 | 20,930.00 | 50 | 权益法 | |
承德风力 | 承德市 | 承德市 | 风力发电 | 44,617.00 | 45 | 权益法 | |
金建佳 | 沧州市 | 沧州市 | 储存及气化清洁能源 | 9,000.00 | 35 | 权益法 | |
丰宁抽水蓄能 | 承德市 | 承德市 | 抽水蓄能 | 320,000.00 | 20 | 权益法 | |
汇海租赁 | 深圳市 | 深圳市 | 租赁、购买、维护租赁财产 | 65,000.00 | 30 | 权益法 | |
国家管网管道 | 天津市 | 天津市 | 天然气管道建设、运营及运输 | 231,721.00 | 34 | 权益法 | |
衡水鸿华 | 衡水市 | 衡水市 | 燃气生产及供应 | 4,000.00 | 30 | 权益法 | |
建投融碳 | 石家庄市 | 石家庄市 | 资产管理服务 | 2,448.10 | 23.66 | 权益法 | |
中航塞罕 | 承德市 | 承德市 | 新型能源技术研发 | 10,000.00 | 25 | 权益法 | |
新天水发 | 石家庄市 | 石家庄市 | 其他资本市场服务 | 36,000.00 | 49.72 | 权益法 | |
葫芦岛燃气 | 葫芦岛市 | 葫芦岛市 | 石油气、天然气批发;燃气利用技术开发服务;燃气设备销售 | 2,040.82 | 41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注1:本公司之子公司建投新能源分别持有崇礼建投和张北建投51%股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决议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行使表决权。因此,建投新能源不拥有对崇礼建投和张北建投的控制权,崇礼建投和张北建投不纳入本合并范围,作为合营公司核算。
注2:本公司之子公司建投新能源与河北围场的另外一家股东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0%)签有一致行动人协议,协议约定由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河北围场重大经营事项做决定,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河北围场。建投新能源派出3名董事,对河北围场有重大影响。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3年6月30日/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 | |
京唐液化 | 京唐液化 | |
流动资产 | 537,013,250.09 | 546,496,615.78 |
非流动资产 | 5,734,336,461.75 | 5,481,020,816.97 |
资产合计 | 6,271,349,711.84 | 6,027,517,432.75 |
流动负债 | 133,088,618.11 | 308,052,037.37 |
非流动负债 | 0.00 | 1,709,016.93 |
负债合计 | 133,088,618.11 | 309,761,054.30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6,138,261,093.73 | 5,717,756,378.45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227,652,218.75 | 1,143,551,275.69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227,652,218.75 | 1,143,551,275.69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960,172,421.31 | 1,732,511,361.90 |
净利润 | 418,072,903.95 | 708,141,646.27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418,072,903.95 | 708,141,646.27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0.00 | 160,000,000.00 |
其他说明本集团的重要联营企业中石油京唐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作为本集团战略伙伴从事天然气储存及生产业务,采用权益法核算,该投资对本集团活动具有战略性。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448,567,675.23 | 440,449,177.61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33,954,758.75 | 68,782,042.10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33,954,758.75 | 68,782,042.10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872,561,796.36 | 1,809,718,827.22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57,596,665.25 | 14,224,742.85 |
--其他综合收益 |
--综合收益总额 | 57,596,665.25 | 14,224,742.85 |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工具分类
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如下: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金融资产
项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以摊余成本计量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合计 |
货币资金 | 3,272,018,550.44 | 3,272,018,550.4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90,000,000.00 | 390,000,000.00 | ||
应收票据 | 107,294,530.15 | 107,294,530.15 | ||
应收账款 | 6,221,928,500.97 | 6,221,928,500.97 | ||
应收款项融资 | 413,463,060.61 | 413,463,060.61 | ||
其他应收款 | 129,909,015.25 | 129,909,015.25 | ||
长期应收款 | 1,664,186.71 | 1,664,186.7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 | 220,605,700.00 | 220,605,700.00 |
资 | ||||
合计 | 390,000,000.00 | 9,732,814,783.52 | 634,068,760.61 | 10,756,883,544.13 |
金融负债
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短期借款 | 2,044,491,322.19 |
应付账款 | 383,701,602.13 |
应付票据 | 8,863,636.67 |
其他应付款 | 8,077,655,560.0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中的金融负债 | 3,360,191,260.87 |
长期借款 | 31,619,608,476.93 |
应付债券 | 2,200,000,000.00 |
长期应付款 | 165,518,266.37 |
预计负债 | 77,531,149.68 |
合计 | 47,937,561,274.91 |
2022年12月31日金融资产
项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以摊余成本计量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合计 |
货币资金 | 7,326,059,327.77 | 7,326,059,327.7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20,000,000.00 | 520,000,000.00 | ||
应收票据 | 235,764,112.96 | 235,764,112.96 | ||
应收账款 | 5,345,149,228.28 | 5,345,149,228.28 | ||
应收款项融资 | 169,290,765.51 | 169,290,765.51 | ||
其他应收款 | 207,110,462.03 | 207,110,462.0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2,349,480.00 | 22,349,480.00 | ||
长期应收款 | 1,664,186.71 | 1,664,186.7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18,605,700.00 | 218,605,700.00 | ||
合计 | 520,000,000.00 | 13,138,096,797.75 | 387,896,465.51 | 14,045,993,263.26 |
金融负债
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短期借款 | 2,698,366,568.48 |
应付账款 | 402,815,261.78 |
应付票据 | 13,649,747.04 |
其他应付款 | 7,719,969,496.64 |
其他流动负债中的金融负债 | 1,010,192,910.9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中的金融负债 | 4,170,544,244.86 |
长期借款 | 30,429,352,611.21 |
应付债券 | 1,500,000,000.00 |
长期应付款 | 186,079,230.66 |
预计负债 | 77,531,149.68 |
合计 | 48,208,501,221.28 |
2、金融资产转移
已转移但未整体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7,844,530.15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28,318,746.96元)。本集团以贴现取得的借款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3,000,000.00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42,280,000.00元)。本集团认为,本集团保留了与票据有关的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包括与其相关的违约风险,因此,继续全额确认其及与之相关负债(应付账款及银行借款)。背书后,本集团不再保留使用其的权利,包括将其出售、转让或质押给其他第三方的权利。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以其结算的应付账款或以其取得的借款账面价值总计为人民币40,844,530.15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70,598,746.96元)。
已整体终止确认但继续涉入的已转移金融资产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435,106,157.05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494,313,731.87元)。于2023年6月30日,其到期日为1至12个月,根据《票据法》相关规定,若承兑银行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包括本集团在内的汇票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继续涉入”)。本集团认为,本集团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因此,终止确认其及与之相关的已结算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继续涉入及回购的最大损失和未折现现金流量等于其账面价值。本集团认为,继续涉入公允价值并不重大。
3、金融工具风险
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权益工具投资、借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债券、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租赁负债等。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策略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集团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集团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集团的风险管理由审计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审计委员会通过与本集团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集团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集团的审计委员会。
本集团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任何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信用风险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集团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集团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集团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集团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
由于货币资金和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的交易对手是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银行,这些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较低。
本集团其他金融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集团还因提供财务担保而面临信用风险,详见本节附注十四、2中披露。
由于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交易对手、地理区域和行业进行管理。本集团的主要客户为具有可靠及良好的信誉的企业,因此,本集团认为该些客户并无重大信用风险。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具有特定信用风险集中,本集团的应收账款的47.91%及47.46%,77.19%及75.19%分别源于应收账款余额最大和前五大客户。本集团致力通过持续拓展其于中国其他城市的业务网络、开发新客户、多元化客户基础等策略拓展本集团客户基础,预期可于日后降低依赖现有客户的程度。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集团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以及前瞻性信息。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或定性标准时,本集团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定性标准主要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本集团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信用风险敞口
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按照内部评级进行信用风险分级的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的风险敞口信息如下: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项目 | 账面余额(无担保)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 |
应收账款 | 6,702,576,852.60 | |
应收款项融资 | 413,463,060.61 | |
应收票据 | 107,294,530.15 | |
其他应收款 | 200,593,948.35 | |
长期应收款 | 1,664,186.71 | |
合计 | 200,593,948.35 | 7,224,998,630.07 |
2022年
项目 | 账面余额(无担保)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 |
应收账款 | 5,815,255,589.18 | |
应收款项融资 | 169,290,765.51 | |
应收票据 | 235,764,112.96 | |
其他应收款 | 280,431,706.7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2,349,480.00 | |
长期应收款 | 1,664,186.71 | |
合计 | 280,431,706.72 | 6,244,324,134.36 |
流动性风险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流动负债净额约为人民币4,787,944,018.97元,而截至该日期止期间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约为人民币1,828,546,420.15元,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出约为人民币2,422,738,749.79元,投资活动的现金净流出约为人民币3,436,880,321.28元,汇率变动导致现金净流出人民币2,696,978.10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约人民币4,033,769,629.02元。
本集团的流动性主要取决于其业务维持足够现金流入以应付到期应付负债的能力。鉴于本集团日后资本性支出和其他融资需要,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取得中国多家银行提供的银行信用额度,金额为人民币73,500,237,246.26元及人民币81,838,807,588.37元。其中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动用额度为人民币24,183,151,449.44元及人民币23,270,964,118.16元。
此外,本集团的目标是利用债务的到期日不相同的各种银行及其他借款,确保可持续有充足且灵活的融资,从而确保本集团尚未偿还的借款义务在任何一年不会承担过多的偿还风险。
经过考虑上述因素,董事认为本集团的借款业务能够在正常的业务过程中到期偿还,并能够持续经营。
下表概括了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1年以内 | 1年至2年 | 2年至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2,142,436,097.07 | 2,142,436,097.07 | |||
应付票据 | 8,863,636.67 | 8,863,636.67 | |||
应付账款 | 383,701,602.13 | 383,701,602.13 | |||
其他应付款 | 8,077,655,560.07 | 8,077,655,560.07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542,543,080.70 | 3,542,543,080.70 | |||
长期借款 | 2,713,442,698.90 | 8,114,591,883.00 | 34,933,311,054.06 | 45,761,345,635.96 | |
应付债券 | 2,258,020,277.78 | 2,258,020,277.78 | |||
租赁负债 | 129,903,048.69 | 328,212,933.36 | 382,143,226.13 | 840,259,208.18 | |
长期应付款 | 59,380,765.72 | 108,871,332.57 | 2,657,676.36 | 170,909,774.65 | |
合计 | 14,155,199,976.64 | 5,160,746,791.09 | 8,551,676,148.93 | 35,318,111,956.55 | 63,185,734,873.21 |
2022年
2022年 | 1年以内 | 1年至2年 | 2年至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短期借款 | 2,965,348,410.56 | 2,965,348,410.56 | |||
应付票据 | 13,649,747.04 | 13,649,747.04 |
应付账款 | 402,815,261.78 | 402,815,261.78 | |||
其他应付款 | 7,719,969,496.64 | 7,719,969,496.64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10,192,910.93 | 1,010,192,910.9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356,613,111.81 | 4,356,613,111.81 | |||
长期借款 | 2,869,589,786.90 | 7,218,602,089.35 | 34,863,006,864.96 | 44,951,198,741.21 | |
应付债券 | 553,577,777.78 | 1,014,475,000.00 | 1,568,052,777.78 | ||
租赁负债 | 180,202,712.64 | 287,539,175.63 | 410,463,115.00 | 878,205,003.27 | |
长期应付款 | 58,128,663.22 | 167,144,742.80 | 12,017,347.20 | 237,290,753.22 | |
合计 | 16,468,588,938.76 | 3,661,498,940.54 | 8,687,761,007.78 | 35,285,487,327.16 | 64,103,336,214.24 |
市场风险
利率风险
本集团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集团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长期借款有关。
本集团主要通过定期审阅并监督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组合以管理利率风险。借款及货币资金按摊余成本计量,并无作定期重估计量。浮动利率利息收入及支出均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人民币34,487,839,471.84元及人民币34,149,040,649.26元的借款为浮动利率借款。
下表为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假设下,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净损益(通过对浮动利率借款的影响)和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产生的影响。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 基点增加/(减少) | 净损益增加/(减少) | 股东权益合计增加/(减少) |
人民币 | 100.00 | -172,439,197.36 | -172,439,197.36 |
人民币 | -100.00 | 172,439,197.36 | 172,439,197.36 |
2022年 | 基点增加/(减少) | 净损益增加/(减少) | 股东权益合计增加/(减少) |
人民币 | 100.00 | -341,490,406.49 | -341,490,406.49 |
人民币 | -100.00 | 341,490,406.49 | 341,490,406.49 |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价值将由于汇率变动而波动的风险。本集团面临向海外供货商进口液化天然气(LNG)、向银行贷款及若干开支以外币结算的外汇风险。由于本集团的大部分业务均以本集团功能货币人民币交易,因此董事预计汇率变动不会产生任何重大影响。人民币不可自由兑换为外币,且人民币兑换为外币须受中国政府颁布的外汇管制规则及法规所规限。
下表为汇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假设下,港币汇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净损益的税后净额产生的影响。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 汇率增加/(减少)(%) | 净损益增加/(减少) | 股东权益合计增加/(减少) |
人民币对美元贬值 | 5.00 | 533,574.21 | 533,574.21 |
人民币对美元升值 | -5.00 | -533,574.21 | -533,574.21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 汇率增加/(减少)(%) | 净损益增加/(减少) | 股东权益合计增加/(减少) |
人民币对港币贬值 | 5.00 | 1,337,709.41 | 1,337,709.41 |
人民币对港币升值 | -5.00 | -1,337,709.41 | -1,337,709.41 |
2022年 | 汇率增加/(减少)(%) | 净损益增加/(减少) | 股东权益合计增加/(减少) |
人民币对美元贬值 | 5.00 | 6,833.16 | 6,833.16 |
人民币对美元升值 | -5.00 | -6,833.16 | -6,833.16 |
2022年 | 汇率增加/(减少)(%) | 净损益增加/(减少) | 股东权益合计增加/(减少) |
人民币对港币贬值 | 5.00 | 2,922,260.25 | 2,922,260.25 |
人民币对港币升值 | -5.00 | -2,922,260.25 | -2,922,260.25 |
4、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保持健康的资本比率,以支持业务发展并使股东价值最大化。
本集团根据经济形势以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征的变化管理资本结构并对其进行调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以调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向股东归还资本或发行新股。本集团不受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约束。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和2022年度,资本管理目标、政策或程序未发生变化。
本集团采用杠杆比率来管理资本,杠杆比率是指净负债和资本加净负债的比率。净负债包括所有借款款项、应付账款以及其他应付款等抵减货币资金后的净额。资本指股东权益,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的杠杆比率如下: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短期借款 | 2,044,491,322.19 | 2,698,366,568.48 |
应付票据 | 8,863,636.67 | 13,649,747.04 |
应付账款 | 383,701,602.13 | 402,815,261.78 |
合同负债 | 1,087,012,411.86 | 1,539,750,992.89 |
预收款项 | 1,161,061,946.88 | 1,161,061,946.88 |
应付职工薪酬 | 49,458,170.51 | 68,100,777.09 |
应交税费 | 158,814,334.34 | 203,392,348.56 |
其他应付款 | 8,077,655,560.07 | 7,719,969,496.6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483,576,439.74 | 4,308,241,110.09 |
其他流动负债 | 44,507,984.08 | 1,086,927,077.13 |
长期借款 | 31,619,608,476.93 | 30,429,352,611.21 |
租赁负债 | 733,607,428.84 | 644,603,458.18 |
应付债券 | 2,200,000,000.00 | 1,500,000,000.00 |
减:货币资金 | 3,272,018,550.44 | 7,326,059,327.77 |
净负债 | 47,780,340,763.80 | 44,450,172,068.20 |
股东权益 | 25,701,346,607.44 | 25,181,257,060.18 |
资本和净负债 | 73,481,687,371.24 | 69,631,429,128.38 |
杠杆比率 | 65.02% | 63.84% |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390,000,000.00 | 390,000,000.0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390,000,000.00 | 390,000,000.00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20,605,700.00 | 220,605,700.00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413,463,060.61 | 413,463,060.61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390,000,000.00 | 634,068,760.61 | 1,024,068,760.61 | |
(七)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八)长期借款 | 34,878,299,157.37 | 34,878,299,157.37 | ||
(九)应付债券 | 2,173,120,480.67 | 2,173,120,480.67 | ||
(十)长期应付款 | 235,065,028.89 | 235,065,028.89 | ||
(十一)租赁负债 | 856,992,607.71 | 856,992,607.71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38,143,477,274.64 | 38,143,477,274.64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允价值估值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以下是本集团除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很小的金融工具之外的各类别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比较:
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长期借款 | 34,889,706,783.54 | 34,504,290,649.26 | 34,878,299,157.37 | 34,494,131,099.31 |
应付债券 | 2,220,546,191.74 | 1,526,321,780.79 | 2,173,120,480.67 | 1,491,432,960.06 |
合计 | 37,110,252,975.28 | 36,030,612,430.05 | 37,051,419,638.04 | 35,985,564,059.37 |
注: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均包含一年内到期部分。
管理层已经评估了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本集团的财务部门由财务经理领导,负责制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政策和程序。财务经理直接向总会计师报告。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财务部门分析金融工具价值变动,确定估值适用的主要输入值。估值须经总会计师审核批准。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确定,而不是被迫出售或清算情况下的金额。以下方法和假设用于估计公允价值。
对于非上市的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本集团采用折现估值模型估计公允价值,采用的假设并非直接由可观察市场价格或利率支持。本集团相信,以估值技术估计的公允价值及其变动,是合理的,并且亦是于资产负债表日最合适的价值,经估值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异不重大。
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等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公允价值,以有相似合同条款、信用风险和剩余期限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针对长短期借款等自身不履约风险评估为不重大。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河北建投 | 河北省 | 能源、交通、水务、旅游及商业地产等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和省支柱产业的投资与建设 | 1,500,000.00 | 49.17 | 49.17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的母公司及最终母公司为一家中国国有企业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节附注九、 1。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详见本节附注九、 3。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建投财务公司 |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河北建投国融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建投国融”) |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建投融碳 |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香港中华煤气(河北)有限公司 | 对子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
河北建投明佳物业服务公司(“明佳物业”) |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河北建投智慧财务服务有限公司(“智慧财务”) |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燕赵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燕赵财险”) |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担任董事的公司 |
唐山皓华贸易有限公司#(“唐山皓华”) | 本集团重要子公司少数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其他说明#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认定为关连人士。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燕赵财险 | 接受劳务/服务 | 6,710,843.07 | 9,430,852.03 |
智慧财务 | 接受劳务/服务 | 4,910,824.47 | 4,770,052.97 | ||
明佳物业 | 接受劳务/服务 | 297,511.30 | 840,691.53 | ||
衡水鸿华 | 接受劳务/服务 | 93,626.61 | 0.00 | ||
建投融碳 | 接受劳务/服务 | 524,850.90 | 0.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新天国化 | 提供劳务/服务 | 555,488.17 | 687,015.35 |
张北建投 | 提供劳务/服务 | 2,357,232.36 | 2,368,787.48 |
崇礼建投 | 提供劳务/服务 | 7,859,383.06 | 5,947,199.43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定价政策
本集团销售给关联方的产品、向关联方提供劳务、从关联方购买原材料、接受关联方劳务的价格以一般商业条款作为定价基础。关联方租赁及关联方资产转让以资产公允价值作为对价依据。吸收存款及提供借款参考银行同期存贷款利率,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建投融碳 | 房屋 | 5,245.71 | 10,491.42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河北建投(a) | 房屋 | 4,558,974.65 | 3,464,711.40 | 389,162.42 | 124,888.53 | 9,500,210.01 | |||||
汇海租赁(b) (c) | 机器设备 | 58,701,229.51 | 241,912,554.55 | 12,792,315.85 | 16,585,713.81 | 124,396,534.21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a.经营租赁: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及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与河北建投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用于办公使用。月租金分别为人民币427,955.50元和人民币577,451.90元,租赁期1-3年不等,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及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已支付租金分别为人民币4,558,974.65元和人民币3,464,711.40元。
本集团向关联方租入房屋的价格为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b.融资租赁*: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与汇海租赁签订新的租赁协议,主要为风机设备租赁(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无)。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向汇海租赁支付直租交易安排下的本金人民币43,846,413.66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人民币81,126,840.74元),支付利息费用人民币11,912,957.52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人民币13,634,833.15元)。
c.售后回租交易*:
本集团与汇海租赁签订售后回租协议,汇海租赁同意出资购买本集团承诺拥有合法产权且不存在任何瑕疵的固定资产,主要为风机机组相关设备,并将该等固定资产设备出租给本集团使用。本集团与汇海租赁的售后回租安排中,相关资产的控制权并未转移,本集团按照协议约定向汇海租赁支付融资的本金和利息。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偿还该安排下的本金人民币2,062,500.00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人民币144,200,000.00元),支付利息费用人民币879,358.33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人民币2,950,880.66元)。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新天国化(注1) | 131,500,000.00 | 2021年9月27日 | 2033年6月27日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河北建投(注3) | 300,000,000.00 | 2019年12月26日 | 2023年6月26日 | 是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新天国化(注1) | 136,500,000.00 | 2021年9月27日 | 2033年6月27日 | 否 |
注1:于 2021 年 9 月,本公司无偿为新天国化向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固定资产借款提供担保,合同约定担保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主合同债务约定到期日为 2030 年 6 月 27 日。
2022年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河北建投(注2) | 910,000,000.00 | 2019年3月5日 | 债券到期日后两年 | 是 |
河北建投(注3) | 300,000,000.00 | 2019年12月26日 | 2023年6月26日 | 是 |
建投财务公司(注4) | 30,000,000.00 | 2019年3月8日 | 债券到期日后两年 | 是 |
建投财务公司(注5) | 20,000,000.00 | 2021年3月1日 | 2022年2月28日 | 是 |
建投财务公司(注6) | 55,796,000.00 | 2021年12月8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是 |
注2:河北建投为本公司2019年3月公开发行的人民币9.1亿元的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提供担保,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2019年3月5日至2022年3月4日。参见本节附注七、54。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公司发生担保费人民币145,187.31元。于2022年3月4日,由于债券已到期偿还,该担保已履行完毕。
注3:河北建投为本公司2019年12月公开发行的人民币2.85亿元的平安-建投新能源1号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担保,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2019年12月26日至2023年6月26日。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和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公司发生担保费:人民币900,000.00元和人民币900,000.00元。由于债券到期偿还,于2022年12月26日该担保已履行完毕。
注4:建投财务公司为本集团于2019年3月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住房城建支行签订的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元的长期借款提供担保,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2019年3月8日至2022年3月7日。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公司发生担保费人民币27,083.33元。于2022年3月7日,由于借款到期偿还,该担保已履行完毕。
注5:建投财务公司为本集团支付给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的电费和偏差考核费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元,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发生担保费人民币16,164.38元。于2022年2月8日,该担保已履行完毕。
注6:建投财务公司为本集团支付给国家管网集团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液化天然气接收站使用费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5,796,000.00元,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2021年12月8日至2022年12月31日。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发生担保费人民币209,459.51元。于2022年12月31日,该担保已履行完毕。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建投财务公司 | 1,295,000,000.00 | 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6月29日 | 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6月28日 | 注 |
拆出 | ||||
无 |
2022年关联方资金拆入: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建投财务公司 | 1,197,321,971.69 | 2022年1月25日至2022年6月30日 | 2022年9月21日至2048年7月23日 | 注 |
注: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从建投财务公司拆入资金人民币1,295,000,000.00元,年利率为2.60%-5.15%(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人民币1,197,321,971.69元,年利率2.90%-4.20%)。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在建投财务公司开具的应付票据余额为人民币8,863,636.67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3,649,747.04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新增应付票据人民币8,863,636.67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人民币36,120,147.34元),支付此交易手续费人民币4,255.55 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人民币23,172.35元)。
资金拆借利息支出*
名称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
建投财务公司 | 20,815,860.30 | 12,924,332.95 |
利息收入*
名称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 |
个月期间 | 月期间 | |
建投财务公司 | 11,199,717.61 | 11,136,373.82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385,942.27 | 3,543,052.11 |
袍金 | 194,636.47 | 145,792.50 |
薪金、津贴及实物利益 | 2,957,903.40 | 3,186,308.97 |
与表现有关的奖金 | 0.00 | 0.00 |
退休计划供款 | 233,402.40 | 210,950.64 |
关键管理人员包括执行董事、监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及监事薪酬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 |
董事及监事薪酬 | 1,401,749.64 | 1,376,846.37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方增资及股权转让关联方增资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 |
河北建投 | 11,250,000.00 |
上述金额为本公司之子公司河北燃气接受河北建投增资款。
其他关联方交易
关联方提供授信及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建投财务公司给予本集团授信额度分别为人民币
37.01亿元及人民币42.65亿元;本集团已使用额度分别为人民币26.28亿元及人民币38.90亿元,未使用额度分别为人民币10.73亿元及人民币3.75亿元。
商标使用许可*
本公司与河北建投于2010年9月19日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河北建投许可本公司使用河北建投已在香港特区注册的两个图形商标,协议有效期限追溯至2010年2月9日起10年,许可使用费为1元/年。在上述协议有效期届满一个月前,经本公司书面通知河北建投,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3年,以后延期按上述原则类推。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协议有效到期日到2026年2月9日。
本公司与河北建投于2019年3月4日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河北建投许可本公司无偿使用12项境内商标中类别内容涉及本公司主营业务的其中6项商标,并约定在本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内独占使用。
本报告期内,除河北建投许可的6项商标外,本公司拥有的尚在有效期内的注册商标共4项。
*关于上述项目的关联方交易也构成《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中定义的关连交易或持续关连交易。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崇礼建投 | 9,739,787.03 | 486,989.35 | 24,638,314.65 | 3,276,182.34 |
应收账款 | 张北建投 | 2,551,702.84 | 127,585.14 | 3,471,154.85 | 173,557.74 |
预付款项 | 燕赵财险 | 31,252.03 | 32,949.55 | ||
其他应收款 | 河北建投 | 874,500.35 | 874,500.35 | 874,500.35 | 874,500.35 |
其他应收款 | 崇礼建投 | 18,044,687.12 | 1,302,234.36 | ||
其他应收款 | 新天国化 | 201,497.08 | 10,074.85 | ||
其他应收款 | 承德风力 | 15,090.08 | 754.50 | ||
其他应收款 | 建投东南亚投资有限公司 | 710,000.00 | 213,000.00 | ||
应收股利 | 承德风力 | 23,171,956.55 | 23,171,956.55 | ||
应收股利 | 围场龙源 | 21,576,317.17 | 21,576,317.17 | ||
应收股利 | 崇礼建投 | 2,578,509.22 | |||
应收股利 | 张北建投 | 22,117,561.12 | |||
应收股利 | 汇海租赁 | 1,253,672.14 | 2,153,672.14 | ||
应收股利 | 建投财务公司 | 15,700,106.37 | |||
应收股利 | 承德大元 | 37,011,839.21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预收款项 | 唐山皓华 | 1,161,061,946.88 | 1,161,061,946.88 |
合同负债 | 新天国化 | 138,726.14 | 87,027.76 |
合同负债 | 唐山皓华 | 396,460,176.98 | 396,460,176.98 |
其他应付款 | 明佳物业 | 200,600.00 | 200,600.00 |
其他应付款 | 河北建投 | 137,248.65 | 32,969.49 |
其他应付款 | 建投融碳 | 296,577.49 | 801,685.55 |
其他应付款 | 燕赵财险 | 3,581,760.78 | 56,499.17 |
其他应付款 | 智慧财务 | 1,041,665.74 | 5,926,462.21 |
应付股利 | 河北建投 | 3,571,339.54 | 0.00 |
短期借款 | 建投财务公司 | 1,266,441,636.13 | 2,306,490,423.91 |
长期应付款 | 汇海租赁 | 25,987,500.00 | 28,875,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汇海租赁 | 4,950,000.00 | 4,644,873.28 |
租赁负债 | 汇海租赁 | 424,144,188.44 | 457,453,176.84 |
租赁负债 | 河北建投 | 0.00 | 7,922,310.57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汇海租赁 | 82,127,340.93 | 89,727,492.09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河北建投 | 5,061,674.23 | 1,111,721.57 |
长期借款 | 建投财务公司 | 99,440,000.00 | 82,440,000.00 |
应付票据: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由建投财务公司作为承兑人的应付票据余额为人民币8,863,636.67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3,649,747.04元)。
应收及应付关联方款项除短期借款、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租赁负债以及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外,均不计利息、无抵押、且无固定还款期。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资金集中管理
名称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建投财务公司 | 2,167,029,145.01 | 3,510,955,880.39 |
本集团与建投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实行资金集中管理,全部为活期,利率为0.35%-
1.21%,无固定期限,资金集中管理支取不受限。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已签约但未拨备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资本承诺 | 10,975,215,942.63 | 10,965,887,079.70 |
投资承诺 | 374,536,831.40 | 359,236,831.40 |
合计 | 11,349,752,774.03 | 11,325,123,911.10 |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对外提供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 | 131,500,000.00 | 136,500,000.00 | 注1 |
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 | 79,735,852.23 | 63,656,409.50 | 注2 |
合计 | 211,235,852.23 | 200,156,409.50 |
注1:本集团为合营企业新天国化申请信贷额度提供担保,上述金额代表被担保企业违约将给本集团造成的最大损失。以上被担保方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预期不存在重大债务违约风险,本集团未确认与财务担保相关的预计负债。
注2:本集团于日常业务过程中会涉及一些与客户、供应商等之间的纠纷、诉讼或索偿,经咨询相关法律顾问及经本公司管理层合理估计该些未决纠纷、诉讼或索偿的结果后,对于很有可能给本集团造成损失的纠纷、诉讼或索偿等,本集团已计提了相应的准备金。对于该些目前无法合理估计最终结果的未决纠纷、诉讼及索偿或本公司管理层认为该些纠纷、诉讼或索偿不会对本集团的经营成果或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本公司管理层未就此计提准备金。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全职员工享有政府支持的各种退休金计划。这些政府机构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退休金。本集团每月为全职员工向这些退休金计划支付相应款额。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比例为工资总额的16%-20%,失业保险的缴纳比例为工资总额的0.5%-0.7%,企业年金的缴纳比例为工资总额的8%,养老保险以社保所在地社会平均工资三倍作为缴纳封顶基数,失业保险和企业年金无缴纳基数上限要求。上述基本养老保险在支付时即全部归属于本集团员工,本集团无法没收已缴纳款项。企业年金计划的公司缴费中因员工离职而未归属于员工个人的部分将拨入企业年金公共账户,不得用于抵缴未来公司缴费。公共账户资金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在账户状态为正常的员工中进行分配。根据这些计划,本集团并无超出已计提金额之外的义务。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经营分部
出于管理目的,本集团根据产品和服务划分成业务单元,本集团有如下3个报告分部:
天然气分部主要提供销售天然气和天然气用具及提供建造和接驳天然气管道服务。
风电及太阳能分部主要从事开发、管理和运营风电场、太阳能电站并向外部电网公司销售电力。
其他分部主要从事管理、房地产出租业务等。
管理层出于配置资源和评价业绩的决策目的,对各业务单元的经营成果分开进行管理。分部业绩,以报告的分部税后利润为基础进行评价。
分部间转移价格参照向第三方销售或提供劳务所采用的价格确定。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天然气 | 风电和光伏发电 | 其他 | 合并抵消 | 合计 |
营业收入 | 6,628,548,243.93 | 3,420,279,759.88 | 32,042,004.19 | -33,508,214.58 | 10,047,361,793.42 |
营业成本 | 6,124,299,854.13 | 1,158,502,219.23 | 2,481,853.91 | -15,857,682.65 | 7,269,426,244.62 |
资产总额 | 29,809,183,132.19 | 45,064,502,277.69 | 9,841,633,241.77 | -7,509,665,306.64 | 77,205,653,345.01 |
负债总额 | 23,509,794,156.98 | 30,928,014,846.01 | 4,347,795,601.26 | -7,281,297,866.68 | 51,504,306,737.57 |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61,718,177.70 | 39,566,159.19 | 73,881,667.91 | 0.00 | 175,166,004.80 |
信用减值损失/-转回) | 4,821,882.76 | 5,640,649.65 | -169,754.29 | 0.00 | 10,292,778.12 |
折旧费和摊销费 | 120,742,945.71 | 1,125,626,275.11 | 6,874,313.68 | 0.00 | 1,253,243,534.50 |
利润/-亏损)总额 | 408,788,197.41 | 1,596,468,584.94 | 103,029,399.86 | -31,310,056.54 | 2,076,976,125.67 |
所得税费用 | 99,224,260.81 | 263,444,656.77 | 103,773.92 | 156,658.10 | 362,929,349.60 |
折旧和摊销费用以外的非现金费用 | 4,821,882.76 | 8,152,727.89 | -169,754.29 | 0.00 | 12,804,856.36 |
资本性开支 | 3,161,626,858.98 | 1,233,040,833.44 | 4,058,814.18 | 0.00 | 4,398,726,506.60 |
注:资本性开支包括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开发支出及长期待摊费用的本年增加额。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逾90%的收入来源于华北地区,由管理层对其进行统一、集中管理。故本集团只有一个地区分部。
地理信息对外交易收入
名称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
中国大陆 | 10,047,361,793.42 | 10,225,309,885.43 |
对外交易收入归属于客户所处区域,客户均在中国大陆。
非流动资产总额
名称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
中国大陆(除港澳台地区) | 65,068,547,959.02 | 61,907,282,282.04 |
港澳台地区 | 3,686,474.09 | 4,962,067.31 |
合计 | 65,072,234,433.11 | 61,912,244,349.35 |
非流动资产归属于该资产所处区域,不包括金融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主要客户信息
营业收入人民币3,118,691,721.90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人民币3,127,331,075.71元)来自于经营分部对某一单个客户(包括已知受该客户控制下的所有主体)的收入。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租赁
(1)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将部分房屋及建筑物用于出租,租赁期为1-2年,形成经营租赁。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由于房屋及建筑物租赁产生的收入为人民币450,274.29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人民币348,548.56元)。租出房屋及建筑物列示于投资性房地产,参见本节附注七、20。
经营租赁
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损益列示如下:
项目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
租赁收入 | 450,274.29 | 348,548.56 |
根据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可撤销租赁的最低租赁收款额如下: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6月30日 |
1年以内(含1年) | 1,761,120.00 | 2,059,920.00 |
1年至2年(含2年) | 1,230,960.00 | 1,209,920.00 |
2年至3年(含3年) | 0.00 | 1,209,920.00 |
3年至4年(含4年) | 0.00 | 500,000.00 |
合计 | 2,992,080.00 | 4,979,760.00 |
(2)作为承租人
项目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
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23,845,368.39 | 17,093,963.55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 | 6,469,409.35 | 6,368,282.16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79,250,510.05 | 132,200,619.85 |
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相关损益 | 1,882,470.06 | 5,185,410.32 |
售后租回交易现金流出 | 21,778,056.94 | 168,715,152.82 |
本集团承租的多处土地、风机及相关设备、房屋、运输设备。使用权资产以直线法计提折旧。
本集团承租的租赁资产包括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和其他设备,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的租赁期通常为2-20年,运输设备和其他设备的租赁期通常为2-5年。租赁合同通常约定本集团不能将租赁资产进行转租,部分租赁合同要求本集团财务指标保持在一定水平。少数租赁合同包含续租选择权、终止选择权、可变租金的条款。
其他租赁信息
使用权资产,参见本节附注七、25;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简化处理,参见本节附注五、34;租赁负债,参见本节附注七、47。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6个月以内 | 27,253,755.87 |
6个月至1年 | |
1年以内小计 | 27,253,755.87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27,253,755.8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7,253,755.87 | 100.00 | 27,253,755.87 | 46,659,528.74 | 100.00 | 351,534.68 | / | 46,307,994.06 | ||
其中: | ||||||||||
无回收风险组合 | 27,253,755.87 | 100.00 | 27,253,755.87 | 39,628,835.16 | 84.93 | 39,628,835.16 | ||||
账龄组合 | 7,030,693.58 | 15.07 | 351,534.68 | 5.00 | 6,679,158.90 | |||||
合计 | 27,253,755.87 | / | / | 27,253,755.87 | 46,659,528.74 | / | 351,534.68 | / | 46,307,994.0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无回收风险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本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款项 | 27,253,755.87 | 0.00 | 0.00 |
合计 | 27,253,755.87 | 0.00 | 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351,534.68 | 351,534.68 | 0.00 | |||
合计 | 351,534.68 | 351,534.68 | 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河北丰宁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 12,505,073.21 | 45.88 | 服务费 | 6个月以内 | |
建水新天风能有限公司 | 2,342,169.18 | 8.59 | 服务费 | 6个月以内 |
蔚县新天风能有限公司 | 1,809,391.07 | 6.64 | 服务费 | 6个月以内 | |
通道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1,400,734.09 | 5.14 | 服务费 | 6个月以内 | |
新天绿色能源(丰宁)有限公司 | 1,300,580.79 | 4.77 | 服务费 | 6个月以内 | |
合计 | 19,357,948.34 | 71.02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236,960,900.40 | 424,311,740.40 |
其他应收款 | 2,499,022,347.27 | 1,783,282,538.94 |
合计 | 3,735,983,247.67 | 2,207,594,279.3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河北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 602,269,719.36 | |
河北丰宁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 437,490,195.07 | 320,149,960.84 |
新天绿色能源(丰宁)有限公司 | 117,471,080.45 | 104,161,779.56 |
承德大元新能源有限公司 | 37,011,839.21 | |
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5,700,106.37 | |
富平冀新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14,231,092.42 | |
黑龙江新天哈电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12,786,867.52 | |
合计 | 1,236,960,900.40 | 424,311,740.40 |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6个月以内 | 977,882,197.13 |
6个月至1年 | 1,129,975,000.00 |
1年以内小计 | 2,107,857,197.13 |
1至2年 | 66,738.62 |
2至3年 | 4,178,704.10 |
3年以上 | 386,993,109.00 |
合计 | 2,499,095,748.85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内部借款(注1) | 2,303,360,000.00 | 1,624,520,000.00 |
内部往来 | 195,069,410.23 | 152,508,122.21 |
代垫款 | 46,338.62 | 1,386,898.51 |
保证金 | 620,000.00 | 5,620,000.00 |
其他 | 1,607,885.10 | |
合计 | 2,499,095,748.85 | 1,785,642,905.82 |
注1: 本公司与本公司子公司的内部借款利率为3.86%-5.15%。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2,360,366.88 | 2,360,366.88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425,866.70 | 2,425,866.70 | ||
本期转回 | -2,325,733.02 | -2,325,733.02 | ||
本期转销 | -2,387,098.98 | -2,387,098.98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73,401.58 | 73,401.58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2,360,366.88 | 2,425,866.70 | 2,325,733.02 | 2,387,098.98 | 73,401.58 | |
合计 | 2,360,366.88 | 2,425,866.70 | 2,325,733.02 | 2,387,098.98 | 73,401.5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内部借款、往来 | 1,892,440,000.00 | 1年以内 | 75.72 | |
河北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内部借款 | 176,000,000.00 | 3年以上 | 7.04 | |
若羌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内部借款、往来 | 102,385,400.00 | 1年以内、1-2年和3年以上 | 4.10 | |
富平冀新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内部往来 | 72,341,403.53 | 6个月以内和2年以上 | 2.89 | |
广西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内部往来 | 51,500,000.00 | 6个月以内和3年以上 | 2.06 | |
合计 | / | 2,294,666,803.53 | / | 91.81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评估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 2,499,095,748.85 | 100.00 | 73,401.58 | 2,499,022,347.27 |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评估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 1,785,642,905.82 | 100.00 | 2,360,366.88 | 1,783,282,538.94 |
无回收风险组合的情况如下: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
应收本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款项 | 2,498,429,410.23 | 100.00 | 0.00 |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
应收本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款项 | 1,777,028,122.21 | 100.00 | 0.00 |
采用账龄分析法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 ||
估计发生违约的账面余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预期信用损失 | |
6个月以内 | 10,000.00 | 5.00 | 500.00 |
6个月至1年 | 620,000.00 | 10.00 | 62,000.00 |
1年至2年 | 36,338.62 | 30.00 | 10,901.59 |
合计 | 666,338.62 | / | 73,401.58 |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
估计发生违约的账面余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预期信用损失 | |
6个月以内 | 976,492.14 | 5.00 | 48,824.60 |
6个月至1年 | 690,589.56 | 10.00 | 69,058.96 |
1年至2年 | 6,156,838.19 | 30.00 | 1,847,051.46 |
2年至3年 | 790,863.72 | 50.00 | 395,431.86 |
合计 | 8,614,783.61 | / | 2,360,366.88 |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2,235,503,210.73 | 12,235,503,210.73 | 12,176,553,210.73 | 20,000,000.00 | 12,156,553,210.73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933,585,415.04 | 933,585,415.04 | 877,879,860.50 | 877,879,860.50 | ||
合计 | 13,169,088,625.77 | 13,169,088,625.77 | 13,054,433,071.23 | 20,000,000.00 | 13,034,433,071.23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建投新能源 | 5,140,262,260.98 | 5,140,262,260.98 | ||||
河北天然气 | 1,268,486,574.46 | 1,268,486,574.46 | ||||
新天绿色能源(丰宁)有限公司 | 173,600,000.00 | 173,600,000.00 | ||||
建水新天风能有限公司 | 163,170,000.00 | 163,170,000.00 | ||||
黑龙江新天哈电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244,138,300.00 | 15,800,000.00 | 259,938,300.00 | |||
新天绿色能源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
香港新天 | 509,203,023.00 | 509,203,023.00 | ||||
若羌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178,100,000.00 | 31,200,000.00 | 209,300,000.00 | |||
荥阳新天风能有限公司 | 90,000,000.00 | 90,000,000.00 | ||||
莒南新天风能有限公司 | 103,000,000.00 | 103,000,000.00 | ||||
深圳新天 | 194,500,000.00 | 194,500,000.00 | ||||
新天河北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 | 33,060,900.00 | 33,060,900 | ||||
河北丰宁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 934,830,000.00 | 934,830,000.00 | ||||
广西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114,500,000.00 | 114,500,000.00 | ||||
卫辉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84,000,000.00 | 84,000,000.00 | ||||
通道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158,870,000.00 | 158,870,000.00 | ||||
朝阳新天新能源有限公司 | 32,000,000.00 | 32,000,000 | ||||
海上风电 | 491,900,000.00 | 7,340,000.00 | 499,240,000.00 | |||
建投新能源(唐山)有限公司 | 86,000,000.00 | 86,000,000.00 | ||||
浮梁中岭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168,000,000.00 | 168,000,000.00 |
新天河北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 38,000,000.00 | 38,000,000.00 | ||||
防城港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93,300,000.00 | 93,300,000.00 | ||||
富平冀新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165,800,000.00 | 165,800,000.00 | ||||
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1,326,031,100.00 | 1,326,031,100.00 | ||||
新天绿色能源连云港有限公司 | 138,000,000.00 | 138,000,000.00 | ||||
河北燃气有限公司 | 68,750,000.00 | 16,500,000.00 | 85,250,000.00 | |||
建融光伏科技公司 | 22,777,752.29 | 22,777,752.29 | ||||
河北建投新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20,000,000.00 | |||
新天绿色能源(天津)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新疆宇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6,289,400.00 | 16,289,400.00 | ||||
新天绿色能源秦皇岛北戴河新区有限公司 | 2,100,000.00 | 2,100,000.00 | ||||
其他 | 39,983,900.00 | 11,010,000.00 | 15,000,000.00 | 35,993,900.00 | ||
合计 | 12,156,553,210.73 | 93,950,000.00 | 15,000,000.00 | 12,235,503,210.73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哈尔滨庆风新能源 | 2,000,000.00 | 19,000,000.00 | 21,000,000.00 | ||||||||
新天国化 | 47,625,725.52 | 946,220.53 | 1,587,342.08 | 50,159,288.13 | |||||||
承德大元 | 202,018,110.91 | 31,157,745.95 | 51,423,603.21 | 181,752,253.65 | |||||||
小计 | 251,643,836.43 | 19,000,000.00 | 32,103,966.48 | 1,587,342.08 | 51,423,603.21 | 252,911,541.78 | |||||
二、联营企业 | |||||||||||
建投融碳 | 20,878,192.55 | 1,247,705.70 | 22,125,898.25 | ||||||||
中航赛罕绿能 | 11,373,759.58 | -621,100.81 | 10,752,658.77 | ||||||||
丰宁抽水蓄能 | 578,484,071.94 | 49,259,236.19 | 907,565.37 | 628,650,873.50 | |||||||
金建佳 | 15,500,000.00 | 2,310,633.00 | 17,810,633.00 | ||||||||
葫芦岛燃气 | 224,260.94 | 1,109,548.80 | 1,333,809.74 | ||||||||
小计 | 626,236,024.07 | 2,310,633.00 | 50,110,102.02 | 2,017,114.17 | 680,673,873.26 | ||||||
合计 | 877,879,860.50 | 21,310,633.00 | 82,214,068.50 | 1,587,342.08 | 51,423,603.21 | 2,017,114.17 | 933,585,415.0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
其他业务 | 28,114,134.85 | 1,363,812.89 | 75,000.00 | |
合计 | 28,114,134.85 | 1,363,812.89 | 75,000.00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029,964,097.15 | 1,547,512,662.61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82,214,068.50 | 12,948,211.41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3,495,186.9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5,085,041.1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15,700,106.37 | 14,744,642.19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合计 | 2,136,458,500.08 | 1,575,205,516.21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资金拆借 | 3,233,320,600.00 | 3,589,430,600.00 |
其他 | 134,000.00 | |
合计 | 3,233,320,600.00 | 3,589,564,600.00 |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561,530.16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3,270,104.1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 5,085,041.10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456,040.0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392,167.2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661,955.0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6,159,179.70 | |
合计 | 19,820,687.6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增值税返还 | 110,707,390.83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05 | 0.34 | 0.3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95 | 0.33 | 0.33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经重述)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47 | 0.38 | 0.3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 8.43 | 0.38 | 0.38 |
东的净利润
本集团无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元/股)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期间(元/股) (经重述) | |
基本每股收益 持续经营 | 0.34 | 0.38 |
稀释每股收益 持续经营 | 0.34 | 0.38 |
基本每股收益按照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新发行普通股股数,根据发行合同的具体条款,从应收对价之日(一般为股票发行日)起计算确定。
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的具体计算如下:
收益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经重述) |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 ||
持续经营 | 1,438,596,728.65 | 1,615,869,815.04 |
减:有关2019年第一期永续债相关的分派 | 7,484,750.00 | |
减:有关2021年第一期永续债相关的分派 | 26,928,777.78 | 26,928,777.78 |
调整后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 1,411,667,950.87 | 1,581,456,287.26 |
股份 | ||
调整后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 4,187,093,073.00 | 4,187,093,073.00 |
本集团无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曹欣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29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