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422 公司简称:昆药集团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钟祥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学炳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等有关章节详细描述了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9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9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7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昆药集团、昆药、公司、昆明制药 | 指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华润三九 | 指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 |
中国华润 | 指 | 中国华润有限公司,华润三九的实际控制人 |
华润医药控股 | 指 | 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华润三九的控股股东 |
华立医药 | 指 | 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华立集团 | 指 |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立医药的控股股东 |
昆中药 | 指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贝克诺顿 | 指 | 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 |
贝克诺顿(浙江) | 指 | 贝克诺顿(浙江)制药有限公司 |
血塞通药业 | 指 | 昆药集团血塞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昆药商业 | 指 | 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 |
版纳药业 | 指 | 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武陵山制药 | 指 | 昆药集团重庆武陵山制药有限公司 |
华方科泰 | 指 | 北京华方科泰医药有限公司 |
湘西华方 | 指 | 湘西华方制药有限公司 |
马金铺 | 指 | 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呈贡区马金铺的新城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
GMP | 指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PQ | 指 | 生产预认证 |
OTC | 指 | 非处方药 |
MAH | 指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 |
GVP | 指 |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昆药集团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KPC Pharmaceuticals,Inc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KPC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钟祥刚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张梦珣 | 董雨 |
联系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医路166号 | 云南省昆明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医路166号 |
电话 | 0871-68324311 | 0871-68324311 |
传真 | 0871-68324267 | 0871-68324267 |
电子信箱 | irm.kpc@kpc.com.cn | irm.kpc@kpc.com.cn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医路166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医路166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650106 |
公司网址 | www.kpc.com.cn |
电子信箱 | irm.kpc@kpc.com.cn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2023-024号《昆药集团关于变更公司电子邮箱的公告》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涉及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昆药集团 | 600422 | 昆明制药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3,770,638,315.78 | 4,227,510,309.16 | -10.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23,369,852.53 | 216,602,986.99 | 3.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77,305,564.75 | 144,413,023.39 | 22.7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9,193,657.15 | -257,622,103.61 | -12.25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086,031,076.88 | 4,983,023,495.62 | 2.07 |
总资产 | 9,025,729,079.60 | 9,431,958,219.84 | -4.31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9 | 0.29 | 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9 | 0.29 | 0.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0.19 | 21.0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38 | 4.45 | 减少0.0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50 | 2.97 | 增加0.53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2,034,092.55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7,275,909.3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2,863,887.82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3,557,179.14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12,146.5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5,360.2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393,145.3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36,784.20 |
合计 | 46,064,287.78 |
本集团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2008]43号)的规定执行。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业务领域覆盖医药全产业链,核心业务涵盖药物研发、生产及销售等领域,业务发展立足中国本土并积极进行全球化布局。
(一)行业发展情况
2023年上半年,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全国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减少2.90%,利润总额同比下降17.10%,连续两年同比出现下滑。
1. 中医药行业政策落地频繁,中医药战略地位迈上新台阶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中医药未来的传承和发展方向得到了明确。国务院、国家药监局、医保局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重要政策,从药材种植、人才培养、中药研发创新、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等多方面把脉定向、谋篇布局。报告期内,中医药行业又相继出台多项重要文件,进一步为国家中医药事业的传承、发展与创新保驾护航。
2023年以来中医药主要支持政策汇总如下:
发布时间 | 发布单位 | 政策/事件名称 | 主要内容 |
2023.02 | 国务院办公厅 | 《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 | 方案从十个方向(包括总体要求、中医药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工程、中西医协同推进工程、中医药传承创新和现代化工程、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中药质量提升及产业促进工程、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点工程、相应保障措施)提出实施细则,整体方案建设目标确切、建设任务清晰、配套措施完善、部分分工明确。 |
2023.02 | 国家药监局 | 《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 | 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充分吸纳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成熟经验,借鉴国内外药品监管科学研究成果,全方位、系统地构建了中药注册管理体系,全力推进中国式药品监管现代化建设。 |
2023.03 | 国家财政部 | 《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的通知》 | 试点项目主要聚焦:加快促进中医药技术传承创新;加快促进中医药人才发展;加快促进中医药服务模式创新发展;加快促进中医药管理体系创新。 |
2023.04 | 国家 | 关于全面加强县级 | 要求完善县办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加强县级中医医院 |
中医药管理局等 | 中医医院建设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的通知 | 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以县级中医医院为重点,全面加强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建设,有效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可及性。 |
2. 老龄化趋势叠加慢病率提升,具有“治未病”优势的中医药迎来新机遇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程度加深。根据统计数据,截至2022年底,我国60岁以上人口达2.8亿人,占比达19.8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1亿人,占比达14.90%。根据国家卫健委预测,预计“十四五”时期,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量将突破3亿,占比将超过20%;2035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增加到4.2亿左右,占比将超过30%。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恶性肿瘤等慢病的发病率随之上升,尤其是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类疾病仍然是排名前列的致死性疾病,其中心脑血管死因构成合计占比超过45%,与此相应的医疗诊断及治疗服务需求也在不断上升。因此,尽早介入慢性病的治疗管理、干预慢性病的恶化、降低慢性病致死的可能性,需要进一步挖掘和发挥中医药 “治未病”功能,以更好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医疗健康需求。兼具临床功效和消费属性的中成药产品有望迎来新增长空间,而能够引领行业标准、具有更强影响力、品牌力和产品力的中药企业也将在新增量市场中占据更多的份额。
3. 中医药创新收获政策支持,中药研发迎来发展新看点
“三结合”审评证据体系的提出(即“构建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临床试验相结合的中药注册审批证据体系”)、中药注册管理办法的出台等新举措,将传统中医药理论与现代制药模式相结合,构建了突出中药特色的研究方法,强调传承与创新并重。未来,随着中药创新研发和审批的指导逻辑得到进一步明确和清晰,中药新药的研发和经典名方的二次挖掘,配以有望加速的审批流程,部分中药有望缩短上市流程,这将为中药企业尤其是偏重研发的中药企业赋予新的收入增长点。在国家支持鼓励中药创新的发展背景下, 2023年上半年,根据CDE数据显示,中药在药品注册申请受理方面数量大幅攀升,同比增长64%,中药创新步伐加快,中药创新药开始迎来爆发期。
4. 中药材源头供给明确、中药材价格有所上涨,中药企业发展核心竞争力重塑
国家药监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22年第22号),对中药材生产企业的质量控制提出了“六统一”的要求,在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生产的同时,为中药行业原材料供应提供质量保障,有利于促进中医药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未来,能为高质量产品做好源头保障工作的中药企业将会迎来更为稳健而长远的发展。
近三年来,中药材价格整体呈现上涨趋势,2023年上半年中药材综合200市场价格指数同比增长26.18%。由于中成药原材料价格有所上涨,一方面,中药企业生产成本可能面临一定压力,另一方面,品牌效应好、临床疗效优的中成药产品则具备更强自主定价能力。因此,品牌好、质量优、生产成本把控能力强的品牌中药企业将具有更强的核心竞争力。
(二)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依托72年的药物研发传统、植物药研发实力以及全球化布局的营销网络,秉承“绿色昆药、福祉社会”的企业使命,以“打造银发经济健康第一股、慢病管理领导者、精品国药领先者”为战略目标,持续聚焦慢病管理、精品国药两大核心平台,提升“昆药”、“昆中药1381”的品牌影响力及议价能力,并以数智赋能和创新研发为助推剂,构建起昆药特色行业壁垒,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1、 医药制造工业模式
公司依托昆药、昆中药、贝克诺顿、贝克诺顿(浙江)、血塞通药业、版纳药业、武陵山制药七大国家GMP标准的现代化医药生产平台,拥有粉针剂、注射剂、胶囊剂、片剂、颗粒剂、丸剂、散剂等全剂型智能化生产线,公司共有产品批准文号600余项,是全国独具特色的天然植物药研发、生产、营销一体化企业。公司核心产品包括昆药血塞通系列、蒿甲醚系列、昆中药参苓健脾胃颗粒、舒肝颗粒、香砂平胃颗粒、玻璃酸钠注射液、阿法骨化醇软胶囊、草乌甲素软胶囊等。公司多个核心产品市场份额多年占领中国市场优势地位。
2、 营销模式
公司依托品类丰富且独具竞争优势的产品群,强化昆药三七系列产品和“昆中药1381”品牌优势;持续推动营销模式转型升级,已建立起兼具医药专业背景与医药营销经营的专业学术团队,打造全渠道、全终端、多模式的营销模式,全面覆盖等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等全类别终端,积极拓展电商渠道,探索多模式营销。
3、 研发模式
公司坚持以研发创新作为业务核心驱动力,围绕公司战略核心领域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一方面,依托公司在植物药领域的深厚积淀和研发优势,组建拥有较高影响力的高水平药物研发团队,聚焦核心治疗领域,持续推进植物药、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差异化仿制药品种的研究开发;另一方面,通过外部合作、投资并购、产品引进等多渠道,优化配置短中长期创新药物布局,构建公司未来丰富且梯队化、有竞争壁垒的产品管线,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核心驱动力。
(三)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高新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全国医药制造业百强企业。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的主要荣誉如下:
1月,公司 “集团财务业务一体化管控能力”项目入选2022年工信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名单。
2月,中国药店杂志社主办的“2022-2023中国药店发展报告暨中国药店价值榜发布会上,昆药血塞通软胶囊、昆中药参苓健脾胃颗粒、昆中药舒肝颗粒、贝克诺顿阿莫西林荣获“2022年度中国药店店员推荐率最高品牌”奖项。
3月,中国中药协会主办的中国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论坛暨第三届中国中药品牌建设大会上,公司荣登“2022 中成药企业百强榜”位列第13位,“2022中药上市公司TOP30”位列第12位。
3月,昆中药博物馆(非遗体验馆)荣获“春融同心·昆明市统战文化基地”称号;子公司上海昆恒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认定为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4月,昆药血塞通软胶囊、昆中药参苓健脾胃颗粒荣获2023乌镇健康大会?西湖奖,最受药店欢迎的明星单品奖。
5月,根据《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开展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3]252号)》要求,昆中药顺利通过“中华老字号”复核。
6月,公司再次获得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健安检测认证中心颁发的三七道地药材认证证书;子公司昆中药顺利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再认证(知识产权贯标是指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这一知识产权管理的国家标准),位列“2023年度云南省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企业名单”。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产品集群优势
公司拥有深厚历史积淀,经过多年发展,形成丰富的产品资源,拥有产品批准文号600余项,具有较好的品类集群优势。公司多个核心产品市场份额多年占领中国市场优势地位,昆药注射用血塞通(冻干)粉针、昆药血塞通软胶囊、阿法骨化醇软胶囊、玻璃酸钠注射液、昆中药参苓健脾胃颗粒等品种在同品类市场份额处于领先地位。为实现公司“打造银发经济健康第一股、慢病管理领导者、精品国药领先者”的战略目标,公司持续打造以血塞通软胶囊为代表的三七系列产品,形成“黄金单品+品类集群”的大单品优势及产品梯度,并通过现有优势产品,强化内部挖掘,建立优质品牌集群,多方位构筑慢病管理平台;通过“大品种-大品牌-大品类”模式,打造以昆中药参苓健脾胃颗粒、舒肝颗粒为代表的“昆中药1381”精品国药系列产品,加快构筑精品国药平台,提升公司长期可持续业绩增长力。
2、 品牌文化优势
昆药集团“三七创新科技引领者”和“昆中药1381”两大品牌已为市场广泛认可,并形成自身品牌效应,品牌竞争壁垒不断加深。昆药血塞通系列三七产品在品牌建设及传播上拥有突出影响力,依托云南丰富植物资源,经过七十余年深耕细作,公司拥有从三七GAP种植、饮片加工到三七总皂苷提取、制剂生产、专业营销推广的完整产业链,建立从种植、采购、研发、生产、质量检验到仓储物流全生命周期的可溯源智能化管控。“昆中药1381”肇启于明太祖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至今已有642年历史,获得吉尼斯世界纪录“Oldest operating pharmaceutical business”(全球最古老的制药企业),是中国五大中药老字号之一,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单位,中国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600多年来,昆中药造就众多的精品国药,已成为消费者熟知品牌,其知名度和辨识度逐年提升。以参苓健脾胃颗粒、舒肝颗粒、香砂平胃颗粒等为代表的传统精品国药持续发力,让“一脉相传六百年,中药更懂中国人”的品牌理念持续深入。公司持续推进“昆药”、“昆中药1381”品牌建设,打造三七系列产品及精品国药产品的专业品牌,为长期的业务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3、 研发创新优势
研发创新是立企、兴企、强企之路,也是公司的基因和文化。公司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曾多次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云南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多次获评为中国最佳自主创新企业、中国医药创新企业100强、中国中药科技创新型企业TOP10、中国中药企业科技创新投入TOP10。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探索与沉淀积累,在植物药/天然药物研发基础上,建立起具有一定实力并涵盖创新药/仿制药/二次开发药物研发的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的综合性药物研发体系,包含化学合成、天然药物提取、药物质量分析、药物制剂、小分子仿制药开发、药理学研究、临床研究、中试生产等多个药物研究与开发技术平台,并与中科院、中国军事医学科学院等国内外一流
科研机构、院校、医院、研发单位携手合作,在自主创新的基础上,加强协同创新,为企业现有产品的持续研究与新产品的开发创新提供有力技术支撑,保证公司产品梯队的不断壮大和深入研究。公司持续聚焦核心优势慢病领域,进行创新药、改良创新药、差异化仿制药品种等的开发或引进,丰富产品管线、推进研发布局,持续提升公司中长期核心竞争优势,为公司打造成为“银发经济健康第一股、慢病管理领导者、精品国药领先者”奠定基础,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4、 营销渠道优势
公司持续创新营销模式,已建成与现有丰富产品线相匹配的国内外营销网络和营销队伍。医院市场通过创新学术推广形式、开展高水平循证医学研究,优化对患者的服务路径,提升学术权威影响力;零售市场以专业化慢病管理平台为依托,为患者提供专业服务;在市场中树立了专业品牌形象,创新的学术营销,提升学术营销体系综合实力。诊所市场以专业的学术推广形式,结合适应基层市场的营销模式,为公司的处方药渠道的下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公司的销售网络已覆盖全国,并在全国各大中城市建立了自己的销售队伍。国际市场方面,借助青蒿素国际快车通道,凭借海内外强大的市场网络和高效、专业的强执行力营销团队,持续将公司产品推向国际市场。公司国际销售网络已覆盖15个亚洲国家、1个大洋洲国家、34个非洲国家、2个欧洲国家、1个北美国家及2个南美洲国家。
5、 核心团队优势
人才是企业赖以生存的生命力。公司利用市场化的体制机制优势,开展了多层次的人才引进,在各个业务领域建立了具有较高职业素养和市场意识的经营团队。公司通过推动新引进人才团队和原有人才团队的加速融合、协同合作,形成了高度稳定、高效、专业的人才团队,为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提供坚实人才动能。通过组织的不断成长及机构优化,促进团队融通合作并创造价值,持续打造精英文化组织,追求实现公司与员工共发展的愿景。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及核心管理团队改组,三九推荐了党建、营销、人力、财务等核心岗位领导,帮助公司引入6S管理体系,为公司的管理提升、市场拓展、数字化建设等多个领域注入丰富经营管理能力和全新业务能力。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3年上半年,医药产业整体依然保持向上确定性。供给方面,集采包括中成药集采扩面都将促使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能够穿越集采周期的医药企业将不断通过迭代升级,发展出新成长曲线。需求方面,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叠加慢病诊疗需求上升所带来的用药刚需,使得行业在总量增长趋势不变的前提下,带来进一步的结构性调整。支付方面,随着医保支付改革进入深水区,企业和医保对待国谈和集采的价格降幅更趋理性,医保对临床治疗品种和创新药品种支持更为明确。中药细分领域,随着支持中医药创新发展的政策利好持续出台,在助推中医药市场扩容的同时,更推动中医药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中成药集采进一步“提速扩面”,在集采常态化、制度化背景下,中药龙头企业有望通过“量”的修复持续提升市场份额,并通过提速创新研发、提升成本优势、拓展院外市场在中药产业链格局重塑中赢得新竞争优势; 在中药材价格持续上涨的趋势下,中药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生产成本将承受较大压力,品牌效应好、定价优势显著、成本管控能力强及产业链更具纵深的品牌中药企业将具备更强的抗风险能力。
2023年,是公司成为华润大家庭一员、正式入列央企的肇启之年。1月19日,公司董、监事会改组工作圆满完成,在新董事会的带领下,公司紧跟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国家战略,聚焦“健康老龄化”赛道,把准战略方向、明晰发展路径,锚定将公司打造成为“银发经济健康第一股”、“慢病管理领导者、精品国药领先者”的战略目标,在改革中促融合,在融合中谋发展。以“四
个重塑”为实施路径,深入推进转型变革、补齐短板弱项,聚焦三七产业链,加快实现资源整合;深耕精品国药,做精做优“昆中药1381”,持续打造面向未来的业绩创造能力、市场运营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努力实现质量更高、结构更优、发展更稳、优势更显的高质量发展。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7,063.83万元,因商业板块业务结构持续优化及对外援助业务有所减少,同比下降10.81%。公司产品结构持续优化,多举措推进降本增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336.99万元,同比增长3.12%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730.56万元,同比增长22.78%。
1、 构建慢病管理平台,赋能三七产业新势力
公司聚焦慢性病及老年相关性疾病领域,围绕包括血塞通在内的系列心脑血管、骨风关等产品,“院内+院外”、“处方+零售”双轮驱动,持续构建患者、医院和药店三端生态化、专业化、互补性协同的慢病管理平台。
院内持续树立品牌专业标杆,下沉市场资源配置优化。在巩固公立医疗等级医院市场的同时,积极拓展基层和诊所渠道,深挖核心潜力市场,加强处方药下沉能力。持续提升终端掌控与医院开发能力,充分发挥昆药血塞通多剂型、多品规的组合优势,结合“学术赋能+品牌打造”,强化渠道拓展与协同,增强产品品牌价值,带动产品实现稳步增长。公司充分利用集采中标及医保解限两大窗口期,稳步推进和开拓市场渠道,不断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努力夯实稳定针剂市场格局。报告期内,注射用血塞通(冻干)持续实现稳健增长,同比增长10%,玻璃酸钠注射液、草乌甲素软胶囊等骨风关类产品在院内诊疗需求上升带动下实现恢复性增长,同比增长19%。孙公司贝克诺顿(浙江)制药有限公司首仿上市药品瑞益清?普瑞巴林口服溶液成功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持续补充公司特色专科产品管线,为公司院内产品增长添加新生力军。
院外推进“强品牌+强学术”的市场策略,持续提升终端覆盖率。公司三七口服系列以血塞通软胶囊为核心,一方面,通过强化与头部连锁药店的战略合作,持续围绕心脑血管疾病搭建慢病管理生态圈,不断打开产品增量市场空间。另一方面,积极推进以血塞通品类为核心的产品临床学术力和品牌影响力。报告期内,血塞通软胶囊同比增长18%。2023年3月,三九商道高峰论坛暨颁奖典礼在昆明举办,公司正式加入三九商道;4月,三九商道·KA平台荣耀盛典在昆明盛大启幕,公司积极融入,并以此为起点和契机,推动公司部分产品和业务借助三九商道体系拓展终端覆盖,为业务持续融合奠定坚实基础。
三七产业链开启“延链-补链-强链”,为做大做强三七产业筑基蓄能。充分发挥公司在三七产业的全产业链布局优势,围绕“延链-补链-强链”重点布局,加速上中下游资源整合,实现资源协同赋能、扩大三七知名度、提高行业集中度,助推三七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2023年6月,由华润三九、昆药集团、华润圣火、云南省三七研究院联合举办的“引领示范,融通带动—打造三七高质量发展”的三七产业链研讨会圆满召开,会议聚合“政产学研金服用”之力,共同助力三七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同月,公司再次获得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健安检测认证中心颁发的文山三七道地药材认证证书。
2、 打造精品国药平台,赋能“昆中药1381”新生力
“昆中药1381”借助642年悠久深厚的中医药文化积淀,充分发挥华润三九在消费者洞察、品牌运作、终端覆盖等方面的协同效应,持续推动大品牌大C建设,提升品牌认知度,开创快消化营销模式,打造精品国药平台。
老字号拥抱“新国潮”,多维度重塑文化品牌:“昆中药1381”作为公司精品国药平台,围绕“一大全球号”(吉尼斯全球最古老制药企业)、三大国字号(中华老字号、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单位、中国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以“一个国家展”、“一个纪录片”、“一系列非遗丛书”为载体,充分挖掘“昆中药1381”丰富厚重的历史文化价值,探索老字号品牌新定位、打造专
属品牌IP,并通过多平台、多维度的全民品牌互动活动,树立品牌化认知,持续提升品牌价值。2023年4月,昆中药参与由中国国家博物馆与国家中医药博物馆联合举办的“智慧之光——中医药文化展”的中医药传统优秀文化展,结合展陈文物故事策划《国博闪“药”,探秘昆中药瑰宝》系列专题报道,弘扬中医药文化灿烂成就,持续提升“昆中药1381”品牌文化传播价值。5月,根据《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开展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3]252号)》要求,昆中药顺利通过“中华老字号”复核,为更好地打造“昆中药1381”品牌文化打下坚实基础。强单品带动新动能,力控源药材提质控本:依托华润三九的终端运营管理能力、品牌运作能力和战略规划能力,公司在全力打造“昆中药1381”精品国药老字号品牌的同时,围绕“大品种-大品牌-大品类”,重点打造以参苓健脾胃颗粒、舒肝颗粒、香砂平胃颗粒等为核心的强单品,并持续培育清肺化痰丸、止咳丸、金花消痤丸、口咽清丸等具有高增长潜力的产品,挖掘更多底蕴悠久的经典名方产品,形成产品集群丰富且有梯度的精品国药平台,不断开拓增长新动能。与此同时,昆中药依托参苓健脾胃颗粒开启快消化模式,由单一药品品种向大健康产品周边延伸,2023年4月,与跨界合作伙伴温氏食品合作推出国内首款融合“治养调”健脾预制菜产品——参苓鸡系列,将参苓延展到餐桌,覆盖更广生活场景,实现“昆中药1381”六百年老字号品牌跨界新消费的全新尝试。2012年以来,昆中药结合企业产品战略规划,针对产业振兴与升级,与云南各地州进行道地药材标准化种植基地合作共建,先后成立了白扁豆、茯苓、龙胆、南板蓝根、薄荷、白及、川贝母、砂仁等道地药材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从源头上保证公司经典名方所需道地药材的优良品质和稳定供应,为昆中药实现提质控本保驾护航。昆中药上半年实现净利润9,825.94万元,同比增长约9%,再创历史新高。
3、 坚持研发创新引领,赋能企业核心驱动力
创新药物临床试验稳步推进:报告期内,自主研发的适用于缺血性脑卒中的中药/天然药物1类新药KYAZ01-2011-020 II期临床研究进展顺利。适用于异柠檬酸脱氢酶-1(IDH1)基因突变的1类创新药KYAH01-2016-079持续推进I期临床研究。多个仿制药项目顺利开展研究:报告期内,国内同品种首家申报一致性评价的精神类用药化学注射剂KYAH06-2018-094项目获得发补通知,并已按要求完成所有答补实验工作,正在准备答补资料。在已上市品种二次开发方面,为便于患者用药的新规格KYAZ07-2021-171项目已获CDE审评受理,提升核心产品质量标准的KYEZ07-2020-154项目已获国家药典委公示并完成征求意见;提升另一核心产品质量标准的KYEZ07-2018-099项目资料已提交国家药典委,待上审评会。其他项目按计划节点继续推进开展相关研究工作。多维度全方位提升研发创新实力: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核心战略方向,持续聚焦和梳理研发项目,研发投入共计4,940.66万元,占工业销售收入的2.53%。公司新增专利授权17件,其中发明专利7件,其他6件,国际发明专利4件;国内新增专利申请12件,其中国际发明专利申请3件。同时,公司充分利用上海地缘优势、汇集药物研发高端人才、专注于高端仿制药研发的公司研发体系的重要组成之一的上海研究院暨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昆恒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被认定为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夯实公司研发创新实力。未来,在华润三九的赋能下,公司将聚焦“十四五”战略规划方向,依托央企平台资源、企业在天然药物领域的研发底蕴及技术优势,围绕“健康老龄化”需求,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丰富产品管线,推进研发布局,多措并举推动实现研发投入提质增量,构建长期研发创新优势。
4、 推进战略文化融合,赋能全方位管理运营力
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发展启新章:公司与华润三九加速推进各项整合,全面落实价值重塑、业务重塑、组织重塑、精神重塑的“四个重塑”要求,助力公司核心两大平台蓄势赋能。1月19日,
公司圆满完成董事会、监事会的改组工作,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华润三九,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中国华润有限公司,公司正式成为华润三九旗下成员企业。公司核心管理层及董、监事会的顺利改组,赋能公司“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携手促进健康产业发展,为公司高质量改革发展打下坚实基础。“百日融合”顺利推进,战略目标再聚焦:报告期内,公司与华润三九顺利完成“百日融合”,确立了昆药集团成为“银发经济健康第一股”、“慢病管理领导者、精品国药领先者”的新战略目标,全面打造以三七产业为核心的慢病管理平台和以“昆中药1381”为核心的精品国药平台,为公司“十四五”的业务发展把脉定向、守正创新。“三九商道、6S体系”,赋能公司新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正式加入三九商道,与渠道共同促进国民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与健康中国战略理想同频共振。此外,公司围绕华润三九6S管理体系全面优化业务拓展、组织管理、风险控制等管理运营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770,638,315.78 | 4,227,510,309.16 | -10.81 |
营业成本 | 2,074,750,344.28 | 2,484,606,472.66 | -16.50 |
销售费用 | 1,187,620,048.17 | 1,203,803,446.36 | -1.34 |
管理费用 | 163,705,679.74 | 173,483,079.47 | -5.64 |
财务费用 | 5,799,279.94 | 23,099,640.55 | -74.89 |
研发费用 | 30,575,426.30 | 54,531,986.74 | -43.9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9,193,657.15 | -257,622,103.61 | -12.2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1,477,651.55 | -256,267,161.75 | 186.4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4,955,508.41 | -60,125,273.85 | -423.83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业务结构优化及对外援助业务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营业收入减少,营业成本相应减少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市场推广费用减少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公司加强管理,降本增效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汇率变动和利息费用减少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研发投入减少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销售回款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收回理财投资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归还借款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238,593,366.08 | 13.72 | 1,658,391,640.50 | 17.58 | -25.31 | 主要是本期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
应收账款 | 2,680,173,646.70 | 29.69 | 2,436,867,455.06 | 25.84 | 9.98 | 主要是本期销售回款减少所致 |
存货 | 1,792,927,007.04 | 19.86 | 1,680,705,952.87 | 17.82 | 6.68 | |
投资性房地产 | 23,000,340.10 | 0.25 | 25,089,163.79 | 0.27 | -8.33 | |
长期股权投资 | 23,826,776.66 | 0.26 | 23,977,119.03 | 0.25 | -0.63 | |
固定资产 | 1,155,968,430.28 | 12.81 | 1,167,896,184.87 | 12.38 | -1.02 | |
在建工程 | 75,829,813.03 | 0.84 | 64,651,288.24 | 0.69 | 17.29 | 主要是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41,361,109.59 | 0.46 | 58,867,587.65 | 0.62 | -29.74 | 主要是计提使用权资产折旧所致 |
短期借款 | 526,681,997.77 | 5.84 | 912,763,672.59 | 9.68 | -42.30 | 主要是本期借款减少所致 |
合同负债 | 90,885,488.90 | 1.01 | 186,374,808.78 | 1.98 | -51.24 | 主要是本期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
长期借款 | 29,000,000.00 | 0.32 | 60,000,000.00 | 0.64 | -51.67 | 主要是本期借款减少所致 |
租赁负债 | 36,811,908.45 | 0.41 | 44,768,957.84 | 0.47 | -17.77 | 主要是本期支付租金所致 |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58,417,270.67(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65%。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70,180,866.73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开立信用证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50,741,480.47 | 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16,931,690.59 | 借款抵押 |
应收票据 | 2,895,000.00 | 质押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合计 | 140,749,037.79 | /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私募基金 | 160,365,306.36 | 6,583,970.19 | 153,781,336.17 | |||||
其他 | 501,763,393.04 | -3,557,179.14 | 347,000,000.00 | 587,000,000.00 | 130,842,033.72 | 389,048,247.62 | ||
合计 | 662,128,699.40 | -3,557,179.14 | 347,000,000.00 | 593,583,970.19 | 130,842,033.72 | 542,829,583.79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被投资单位 | 期初公允价值 | 期末公允价值 |
常州平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842,319.00 | 17,842,319.00 |
杭州海邦药谷完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161,100.00 | 5,946,300.00 |
华盖信诚医疗健康投资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1,509,859.00 | 17,140,688.81 |
湖北易凯长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4,920,719.41 | 24,920,719.41 |
杭州巢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2,931,308.95 | 42,931,308.95 |
杭州华方柏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杭州华方和昂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合计 | 160,365,306.36 | 153,781,336.17 |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1,946,645,655.79 | 1,290,481,967.61 | 563,133,521.33 | 98,259,371.60 |
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 | 701,907,152.27 | 496,946,948.69 | 212,469,435.58 | 20,276,003.27 |
昆药集团血塞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432,494,553.73 | 252,764,938.44 | 80,461,676.17 | 17,328,101.41 |
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 | 2,372,966,115.37 | 613,560,731.35 | 1,632,685,495.54 | 28,405,989.46 |
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210,124,554.81 | 186,102,962.76 | 41,886,697.69 | 16,119,924.07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政策变化风险
近年来,行业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对医药市场不断产生冲击,也促使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频频出台,在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医保目录调整、药品带量采购常态化、医保支付改革等政策调控下,医药行业整体承压。药品标准也在不断提高,监管政策更加严格,辅助用药目录、医院重点监控药品及中药注射剂目录等出台,行业优胜劣汰洗牌加速。面对上述风险,公司一方面继续开展对核心产品的再评价和二次开发,提高产品质量标准;同时,加强数字化转型,借助数字化管理平台开展营销精细化管理,紧抓行业政策变动趋势、及时掌握行业政策变动趋势、提前布局调整。另一方面通过改善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品牌驱动,提高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进而带动企业销售收入和利润的稳步增长。加大在研发创新上的投入,兼顾短期投资回报及中长期竞争力构建布局产品研发,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2、产品质量风险
药品质量直接关系到用药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药品的质量和最终疗效取决于原材料采购、制剂生产、运输、贮存和使用等多个环节,任一环节的疏漏都有可能对药品质量产生不利影响。面对上述风险,公司始终牢记“绿色昆药福祉社会”的企业使命和初心,强化全员质量意识,实现生产信息联通和智能制造,加强装备提升和安环管理,严把产品质量关,建立健全公司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生产、经营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确保药品质量均一、稳定可控、安全有效。
3、研发创新风险
药品研发不确定性风险:药品研发具有众所周知的长周期、高投入、高风险和高失败率等特点,一款产品从药物发现、成药性研究、实验室研制、工艺放大、临床试验报批、新药注册到投产、上市销售,周期漫长不说,在这诸多复杂环节中,众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下,都有失败的风险,更有研发不及预期、不被监管方认可批准的风险,以及上市后销售新用药技术不被临床接受、竞争品种抢占市场先机等风险。
面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不断完善研发管理体系、提升研发技术水平;加强研发团队建设,并充分调动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密切关注相关政策的动态,加强政策的解读与分析,积极应对、积极适应和及时调整;依靠企业内外部的专家人才资源,不断提高立项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可行性和与公司战略的匹配性;优化药物开发战略规划和实验设计,并加强药品研发的全过程管理,最大限度减少研发中的失误、误判等,更加合规、更加有效的开展药品研发工作,推动项目最终上市销售。
4、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中药材具有产地分布区域性显著、采收季节性强、自然生长质量不均一、品种独立性强等特性,市场价格易受气候、供需关系、资本炒作、生产成本、国家新版药典质量标准等因素影响,波动频繁,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相关产品的生产成本。此外,国家安全、环保、双控等政策的施行,化学原材料产业链成本上升。同时,部分产品的供应企业垄断,进一步加剧了原材料价格的上涨;随着人工成本等生产数据价格的上升,经营成本上涨,企业成本控制面临较大压力。
面对上述风险,公司一方面加强市场产地价格监控及分析,通过产地调研等手段,加强对市场情况的掌控与预测,合理安排库存及采购周期。对重点原辅包原料,积极开展战略储备采购、集中采购,采用标准化道地药材示范基地合作共建、订单种植、定点加工、提前锁价、以量换价等方式,降低采购成本。另一方面,公司积极推行成本管理,加强生产规划,通过内部资源整合,搭建集中采购平台,逐步推进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集中采购;通过提高生产预测准确性,优化资源配置,降低产业链整体成本。
5、环保及安全经营风险
随着新环保法等新规出台,环保要求日益提高,对于污染物排放管控力度加大。各地生态环保部门强势推行“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环境监管体系,对企业在环保规范化管理和污染防治等方面有更高的要求,对企业在环保安全经营工作成本及工作难度方面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面对上述风险,公司持续加速推进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和提升,严格内部考核和问责机制,公司层面做好对子公司的制度监管和定期巡查,切实履行企业在环境保护及员工安全方面的社会责任。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1-19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3-1-20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与华润医药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与华立医药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议案》《关于增补公司十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增补公司十届监事会部分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等5项议案,详见公告2023-011号《昆药集团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4-19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3-4-20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3项议案,详见公告2023-030号《昆药集团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6-29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3-6-30 |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8项议案,详见公告2023-046号《昆药集团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邱华伟 | 董事长 | 选举 |
颜炜 | 副董事长 | 选举 |
郭霆 | 董事 | 选举 |
梁征 | 董事 | 选举 |
钟江 | 监事会主席 | 选举 |
邵金锋 | 监事 | 选举 |
孙志强 | 财务总监 | 聘任 |
席凯 | 副总裁 | 聘任 |
孙振 | 副总裁 | 聘任 |
汪思洋 | 董事长 | 离任 |
裴蓉 | 董事 | 离任 |
杨庆军 | 董事 | 离任 |
瞿晓茹 | 副总裁 | 离任 |
孙振 | 副总裁 | 离任 |
胡振波 | 常务副总裁 | 离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12月30日,华立医药及其一致行动人华立集团通知公司,其等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宜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后,华润三九持有公司28%的股份。同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收到时任董事长汪思洋先生,时任董事裴蓉女士、杨庆军先生、胡振波先生以及时任监事会主席肖琪经先生、时任监事胡剑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上述监事会成员的辞职报告自2022年12月30日起生效。因上述董事会成员辞去相关职务后,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人数,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十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前,汪思洋先生、裴蓉女士、杨庆军先生、胡振波先生仍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责。详见公司公告2022-067号《昆药集团关于部分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
2、2023年1月3日,经公司十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孙振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孙志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详见公司公告2023-004号《昆药集团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3、2023年1月19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华润三九推荐的邱华伟先生、颜炜先生、郭霆先生、梁征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成员,董事任期自2023年1月19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增补华润三九推荐的钟江先生、邵金锋先生为公司十届监事会成员,监事任期自2023年1月19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日,经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选举非独立董事邱华伟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非独立董事颜炜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华润三九推荐董事、总裁钟祥刚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经公司十届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钟江先生为公司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详见公司公告2023-003号《昆药集团关于增补部分董事、监事的公告》、2023-011号《昆药集团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12号《昆药集团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013号《昆药集团十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14号《昆药集团关于十届董事会、监事会改组工作完成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
4、2023年6月8日,经公司十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席凯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详见公司公告2023-043号《昆药集团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5、瞿晓茹女士因届龄离任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孙振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胡振波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常务副总裁职务。详见公司公告2023-043号《昆药集团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2023-047号《昆药集团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涉及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经公司十届八次董事会、十届八次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原公司副总裁吴生龙先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对该部分不符合条件激励对象持有的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80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 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041号《昆药集团十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22-042号《昆药集团十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22-046号《昆药集团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 尚 未 解 除 限 售 部 分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公告》、2022-050号《昆药集团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1号《昆药集团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3-017号《昆药集团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
经公司十届十三次董事会、十届十三次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原公司财务总监汪磊先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对该部分不符合条件激励对象持有的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08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 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018号《昆药集团十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019号《昆药集团十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23号《昆药集团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 尚 未 解 除 限 售 部 分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公告》、2023-030号《昆药集团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31号《昆药集团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3-049号《昆药集团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
经公司十届十六次董事会、十届十六次监事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资格的瞿晓茹女士所持有的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8,000股限制性股票,及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529,927股限制性股票,合计657,927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 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040号《昆药集团十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041号《昆药集团十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42号《昆药集团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046号《昆药集团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48号《昆药集团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经公司十届十七次董事会、十届十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原公司副总裁胡振波先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对该部分不符合条件激励对象持有的激励计划 | 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055号《昆药集团十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056号《昆药集团十届十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58号《昆药集团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6,32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许可排放浓度限值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水污染物 | 化学需氧量 | 间歇排放 | 2 | 核定位置污水处理站 | 25.65mg/L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500mg/L | 6.8499t/a | 45.7547t/a | 否 |
氨氮(NH3-N) | 0.56mg/L | 45mg/L | 0.1488t/a | 1.5697t/a | 否 | ||||||
动植物油 | 0.2917mg/L | 100mg/L | 0.02177t/a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29.8467mg/L | 300mg/L | 3.1827t/a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
悬浮物 | 18.8567mg/L | 400mg/L | 1.5615t/a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
总有机碳 | 1.2417mg/L | 无许可排放浓度限值 | 0.2106t/a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
急性毒性 | 0.03mg/L | 无许可排放浓度限值 | 0.0024t/a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总磷(以P计) | 0.6422mg/L | 8mg/L | 0.0455t/a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
总氮(以N计) | 2.3125mg/L | 70mg/L | 0.1669t/a | 2.8t/a | 否 | ||||||
总氰化物 | 4.12mg/L | 0.5mg/L | 0.3254t/a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
大气污染物 | 颗粒物 | 间歇排放 | 16 | 核定位置天然气锅炉/生物质锅炉/制剂车间/合成车间 | 8.05mg/Nm3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 | 锅炉20mg/Nm3 工艺废气30mg/Nm3 | 0.7372t/a | 1.52t/a | 否 | |
林格曼黑度 | <1 | <1 | /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
二氧化硫 | 5.6mg/Nm3 | 50mg/Nm3 | 0.7535t/a | 1.7t/a | 否 | ||||||
氮氧化物 | 84.4405mg/Nm3 | 200mg/Nm3 | 7.3406t/a | 43.3692t/a | 否 | ||||||
非甲烷总烃 | 间歇排放 | 5 | 核定位置合成/提取车间 | 10.7458mg/Nm3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7823-2019 | 100mg/Nm3 | 0.1298t/a | 36t/a | 否 |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水污染物 | COD | 连续排放 | 1 | 核定位置污水处理站 | 138mg/L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500mg/L | 18.29t/a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BOD | 74.6mg/L | 350mg/L | 9.89t/a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
总磷 | 6.34mg/L | 8mg/L | 0.84t/a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
氨氮 | 9.42mg/L | 45mg/L | 1.25t/a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
色度 | 64倍 | 64倍 | /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
悬浮物 | 34mg/L | 400mg/L | 4.51t/a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
动植物油 | 1.02mg/L | 100mg/L | 0.14t/a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
急性毒性 | 0.03mg/L | 无许可排放浓度限值 | 0t/a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
有机碳 | 32.7mg/L | 无许可排放浓度限值 | 4.33t/a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
大气污染物 | 非甲烷总烃 | 间歇排放 | 1 | 核定位置天然 | 6.52mg/Nm3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7823-2019 | 100mg/Nm3 | 1.67t/a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颗粒物 | 气锅炉 | 5.6mg/Nm3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 | 20mg/Nm3 | 2.96t/a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
氮氧化物 | 57mg/Nm3 | 200mg/Nm3 | 3.15t/a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
二氧化硫 | <3 | 50mg/Nm3 | 0.22t/a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
林格曼黑度 | <1 | <1 | /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
昆药集团血塞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水污染物 | COD | 间歇排放 | 1 | 核定位置污水处理站 | 42mg/L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500mg/L | 9.9141t/a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BOD | 10.8mg/L | 350mg/L | 2.4709t/a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
总磷 | 0.23mg/L | 8mg/L | 0.1712t/a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
氨氮 | 0.826mg/L | 45mg/L | 0.01157t/a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
色度 | 2倍 | 64倍 | 0.4575t/a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
悬浮物 | 16mg/L | 400mg/L | 3.3555t/a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
动植物油 | 0.14mg/L | 100mg/L | 0.0282t/a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
总有机碳 | 31.3mg/L | 无许可排放浓度限值 | 7.1687t/a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
大气污染物 | 颗粒物 | 间歇排放 | 1 | 核定位置天然气锅炉 | 13.2mg/Nm3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 | 20mg/Nm3 | 0.057t/a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
二氧化硫 | <3 | 50mg/Nm3 | 0.0073t/a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
氮氧化物 | 73mg/Nm3 | 200mg/Nm3 | 0.32t/a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
林格曼黑度 | <1 | <1 | <1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
非甲烷总烃 | 1 | 核定位置原料药车间、实验室 | 2.71mg/Nm3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7823-2019 | 100mg/Nm3 | 0.091t/a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
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 | 水污染物 | 合并到集团本部污水排放口排放 | / | / | / | / | / | /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
大气污染物 | 颗粒物 | 间歇排放 | 1 | 核定位置制剂车间 | 13.25mg/Nm3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7823-2019 | 30mg/Nm3 | 0.0562t/a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
非甲烷总烃 | 1.94mg/Nm3 | 100mg/Nm3 | 0.0018t/a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昆药集团重庆武陵山制药有限公司 | 水污染物 | COD | 间歇排放 | 1 | 核定位置污水处理站 | 138mg/L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500mg/L | 0.000154t/a | 10.91t/a | 否 |
BOD | 53.2mg/L | 300mg/L | 0.000059t/a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
总磷 | 0.29mg/L | 8mg/L | 0t/a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
氨氮 | 0.452mg/L | 45mg/L | 0.000002t/a | 2.73t/a | 否 | ||||||
悬浮物 | 31mg/L | 400mg/L | 0.000035t/a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
动植物油 | 0.51mg/L | 100mg/L | 0t/a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
大气污染物 | 氯化氢 | 间歇排放 | 1 | 核定位置提取车间/污水处理站 | 12.75mg/N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 100mg/Nm3 | /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
甲醇 | 2mg/Nm3 | 190mg/Nm3 | 0.061985t/a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
非甲烷总烃 | 5.422mg/Nm3 | 120mg/Nm3 | 0.0587t/a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
氨(氨气) | 6.565mg/Nm3 | 无许可排放浓度限值 | 0.0753t/a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
臭气浓度 | 356.8000 | 2000(无量纲) | /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
颗粒物 | 1 | 核算位置天然气锅炉 | 6.81mg/Nm3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 | 20mg/Nm3 | 0.102t/a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
林格曼黑度 | <1 | <1 | /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
二氧化硫 | 3mg/Nm3 | 50mg/Nm3 | 0.138t/a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
氮氧化物 | 53.1mg/Nm3 | 200mg/Nm3 | 5.917t/a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
西双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水污染物 | 总砷 | 间歇排放 | 1 | 核定位置污水处理站 | 0.0052mg/L |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
质标准
GBT31962-201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药制药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
GB21906-2008
0.5mg/L | 0.00000620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
总汞 | 0.0002mg/L | 0.05mg/L | 0.00000024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
贝克诺顿(浙江)制药有限公司 | 水污染物 | COD | 间歇排放 | 1 | 核定位置污水处理站 | 42mg/L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 水质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工业企 | 500mg/L | 0.363t/a | 2.375t/a | 否 |
BOD | 8.9mg/L | 300mg/L | /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
总磷 | 0.277mg/L | 无许可排放浓度限值 | /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
氨氮 | 9.23mg/L | 35mg/L | 0.08t/a | 0.237t/a | 否 |
悬浮物 | 20mg/L | 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310005-2021 | 400mg/L | /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
大气污染物 | 氨气 | 连续排放 | 1 | 核定位置污水处理站 | 5.34mg/Nm3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制药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 | 20mg/Nm3 | /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非甲烷总烃 | 0.62mg/Nm3 | 60mg/Nm3 | /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
硫化氢 | 0.11mg/Nm3 | 5mg/Nm3 | /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
臭气(无量纲) | 98.0000 | 1000.0000 | / | 未设定总量排放要求 | 否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 排污类别 | 污染物种类及来源 | 配套环保设施 | 处理后排放方式 | 运行情况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造中心) | 水环境 | COD、氨氮、总磷,来源于原料药生产、液体制剂生产、固体制剂生产废水 | 1#污水处理站(水解酸化+SBR) 2#污水处理站(UASB+接触氧化) | 进入昆明市第三城镇污水处理厂 | 运行正常,达标排放 |
大气环境 | 颗粒物,原料药生产及固体制剂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原料药生产产生 | 袋式除尘器,冷凝回收 | 处理后,有组织顶排,达标排放 | 运行正常,达标排放 |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马金铺原料药分厂) | 水环境 | COD、氨氮、总磷,来源于原料药生产废水 | 污水处理站(UASB+好氧) | 排放进入马金铺污水处理厂 | 运行正常,达标排放 |
大气环境 | 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植物药提取生产产生 | 袋式除尘器、冷凝回收、水洗+活性炭吸附 | 处理后,有组织顶排,达标排放 | 运行正常,达标排放 |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水环境 | COD、氨氮、总磷,来源于原料药生产废水 | 污水处理站 (UASB+好氧) | 进入马金铺污水处理厂 | 运行正常,达标排放 |
大气环境 | 颗粒物,原料药生产产生 | 袋式除尘器 | 处理后,有组织顶排,达标排放 | 运行正常,达标排放 | |
血塞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水环境 | COD、氨氮、总磷,来源于原料药车间、固体制剂车间生产废水 | 污水处理站 | 进入城市管网 | 运行正常,达标排放 |
大气环境 | 颗粒物,固体制剂产生;2021年升级改造原料药车间、实验室挥发性有机废气 | 袋式除尘器、挥发性活性炭治理装置 | 处理后,有组织顶排,达标排放 | 运行正常,达标排放 |
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 | 水环境 | COD、氨氮,总磷,来源于固体制剂生产废水 | 委托昆药集团处置 | / | / |
大气环境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来源于固体制剂生产 | 袋式除尘器 | 处理后,有组织顶排,达标排放 | 运行正常,达标排放 | |
版纳药业 | 水环境 | COD、BOD5、总磷、氨氮、悬浮物、来源于生产废水 | 综合性污水处理站 | 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 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
大气环境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来源于生产废气 | 布袋除尘 | 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 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 |
重庆武陵山 | 水环境 | COD、氨氮、总磷,来源于青蒿素车间、衍生物车间、橙皮苷车间、麻芩提取车间生产废水 | 污水处理站 | 排入板溪污水处理厂 | 运行正常,达标排放 |
大气环境 | 颗粒物,醇提橙皮苷生产;甲醇、氯化氢、非甲烷总烃,醇提橙皮苷车间、麻芩提取车间、2#液体库;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锅炉房;甲醇、臭气浓度,衍生物车间生产;非甲烷总烃、氨、臭气浓度,污水处理废气 | 含尘废气自带除尘装置;有机废气活性炭治理装置和两级水洗装置;氨采用“一级水洗”处理;污水处理废气采用“生物除臭”处理 | 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 运行正常,达标排放 | |
贝克诺顿(浙江)制药有限公司 | 水环境 | COD、氨氮,来源于生产、生活废水 | 污水处理站 | 嘉兴市城市管网 | 运行正常,达标排放 |
大气环境 | 颗粒物,固体制剂生产产生 | 脉冲除尘设施及高效过滤器,车间产生的工艺废气经脉冲除尘或高效过滤器设施处理后排放 | 处理后,达标排放 | 运行正常,达标排放 |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造中心) | (1)2020年取得《口服剂分厂产能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批复 昆环保复【2020】5号;2020年11月,完成自主验收,并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备案; (2)2022年4月26日完成排污许可证变更,有效期至2027年04月25日。(证号91530000216562280W001P)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2014年取得《天然植物原料药创新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 昆环保复【2014】649号;2021年5月完成自主验收,并在昆明市生态环 |
(马金铺原料药分厂) | 境局高新分局备案; (2)2020年10月9日获得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10月08日。(证号91530000216562280w003P) (3)2022年3月28日年取得《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科技园天然植物原料药创新基地(二期-1)--化学合成原料药中试车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昆环保复昆生环高复〔2022〕10号,并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备案; (4)2022年3月25日完成排污许可证变更,有效期至2027年03月24日。(证号91530000216562280W003P)。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1)2014年取得环评批复 昆环保复【2014】325号;2020年12月12日,完成自主验收,并在高新区环保分局备案; (2)2020年12月29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号91530100216585124P001Y) (3)2021年4月完成在线监测验收及获得联网许可,废水在线监测系统连接国家、省、市监控平台。 |
血塞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12年备案的“昆明制药集团金泰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改工程项目”已于2012年11月获得富宁县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富环复[2012]13号)。血塞通药业于2020年6月22日获得文山州环境保护局颁发云南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530000218330862L001Q,许可证有效期:2023年1月15日至2028年1月16日。 |
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 | KBN废水利用集团公司污水处理站设施,委托集团公司处理。公司建有3套脉冲除尘设施及高效过滤器,车间产生的工艺废气经脉冲除尘或空调过滤器设施处理后排放,经自检、第三方检测符合排放标准。 KBN已取得关于《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片剂、胶囊剂、和混悬剂药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昆五环评复【2015】68号)(2015年6月30日),取得关于对《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片剂、胶囊剂和混悬剂药品生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昆五环验【2016】63号)(2016年12月13日)。2020年9月10日,取得新版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5300006226003939001V,许可证有效期限:自2020年9月10日起至2023年9月9日止。 |
西双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版纳药业于2020年7月31日获得《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532800745266903M001Q。并于2020年8月11日取得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备案表,备案号:西环备[2020]26号。环评审批文号:西环审[2018]15号。 |
重庆武陵山 | 重庆武陵山于2020年6月28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号91500242709382237R001P。重庆武陵山于2019年1月31日取得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文号为:渝(酉)环准【2019】004号。2021年1月通过环保验收。 |
贝克诺顿(浙江)制药有限公司 | 《头孢固体制剂车间GMP改造项目》工程,于2015年5月5日通过环保验收,验收批复文件为“嘉环建验[2016]18号”。 |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 位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情况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造中心) | 2020年12月年编制完成《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造中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该预案已于2021年01月08日备案,备案编号:530102-2021-002-M,有效期3年,2023年6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马金铺原料药分厂) | 2020年6月编制完成《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植物原料药创新基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该预案已于2020年07月08日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备案,备案编号:530162-2020-10-L,2023年7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1)2019年编制第一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通过评审,完成备案,备案编号:530162-2019-15-L (2)2020年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备案编号:2WR-2020-8 (3)2022年重新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成评审及备案,备案编号:530162-2022-043-L |
血塞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20编制了《昆药集团血塞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血塞通药业邀请第三方有资质公司专家于2021年10月24日内部调查及资料收集,本预案于2021年11月21日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2021年12月21日由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富宁分局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备案,备案编号:532628-2021-022-M,本预案于2021年12月21日正式发布并实施。 |
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 | 2023年4月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与备案,备案号530102-2023-005-L。 |
西双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20年已编制《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0年6月4日报送备案,备案编号:532801-2020-005-L。 |
重庆武陵山 | 重庆武陵山于2021年1月6日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
贝克诺顿(浙江)制药有限公司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2年9月21日在嘉兴市环境保护局备案,备案号330400-2022-0031-L。 |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 自行监测方案执行情况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造中心) | (1)2023年1月按照自行监测要求编制《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造中心)自行监测方案》,并通过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审批。 (2)按照自行监测方案计划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按时监测,定期将自行监测结果上传公示,数据传输完成率100%。 (3)在线监测设备委托云南深隆环保有限公司运维。 (4)2023年五华区生态环境局对我公司自行监测方案执行情况考核合格率100%。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马金铺原料药分厂) | (1)202年1月按照自行监测要求编制《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马金铺原料药分厂)自行监测方案》,录入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并通过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的审批。 (2)在线监测设备委托云南深隆环保有限公司运维。 (3)按照自行监测方案计划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按时监测,定期将自行监测结果上传公示,数据传输完成率100%。 |
(4)2023年五华区生态环境局对我公司自行监测方案执行情况考核合格率100%。 |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昆中药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方案,于排污许可申报时提交纸质方案;在20230年12月按照自行监测要求编制《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自行监测方案》,并录入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通过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的审批后按照自行监测要求严格执行自行监测;在每次自行监测结果出来后,及时将自行监测结果上传公布,接受管理部门监督,每月传输完成率100%,执行期内自行监测方案无变动,正常执行。 |
血塞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2023年1月按照自行监测要求编制《昆药集团血塞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自行监测方案》,并通过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富宁分局审批。 (2)按照自行监测方案计划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按时监测,定期将自行监测结果上传公示,数据传输完成率100%。 (3)在线监测设备委托云南泽峰环保有限公司运维。 (4)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富宁分局环境保护监测站按季度突击监督对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比对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
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 | (1)废水:本项目不再进行废水监测,由昆药集团统一监测,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全厂不设置废水排放口。(2)噪声: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厂界四周各设置 1 个噪声监测点。共 4 个噪声监测点。噪声每季度监测一次,检测结果符合要求。(3)废气污染物(无组织)监测: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周界上风向1 个监测点、下风向 3 个监测点,共设置 4 个监测点,每半年检测一次,检测结果合格。(4)废气污染物(有组织)监测: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设置 3 个有组织废气排放口,每半年检测一次,检测结果合格。 |
西双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1)2023年按照监测要求编制《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自行监测方案》,录入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并通过景洪市环保局审批。 (2)已按照排污许可证监测要求定期监测并上传监测结果公示。 |
重庆武陵山 | (1)2023年1月按照自行监测要求编制《昆药集团重庆武陵山制药有限公司自行监测方案》,并通过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批。 (2)按照自行监测方案计划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按时监测,定期将自行监测结果上传公示,数据传输完成率100%。 (3)在线监测设备委托重庆佳兴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运维。 |
在贝克诺顿(浙江)制药有限公司 | (1)2023年3月取得排污许可证,按照自行监测要求编制《贝克诺顿(浙江)制药有限公司自行监测方案》,并通过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审批通过。 (2)按照自行监测方案计划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按时监测,定期将自行监测结果上传公示。 |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制
(2)厂界废气浓度(氨、硫化氢、臭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一二级限值;非甲烷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二无组织排放限值。
(3)建设有污水总排口在线监测系统,正常运行,监测数据实时上传国家、省、市平台,在线监测站房委托有资质第三方单位运维;在线监测在运行过程中会有异常数据产生,及时处置因异常而产生的的工单,及对异常进行及时报备,数据上传合格率100%。
(4)根据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对实际运行管理情况做梳理,按时完成2023年排污许可执行报告填报提交
(5)根据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要求,完成上年环境统计数据填报提交
(6)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登记每年1月份完成提报、备案;危险废物处置,提报转移联单,联单归档保存。
(7)2023年上半年,多处接受省、市、区级环保部门执法检查,调研,对执法检查提出问题做及时整改,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各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
(8)2023年上半年公司未发生重大环境事故。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生态文明思想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必须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公司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积极配合党、政府的环保决策推行,坚决落实环境保护攻坚行动,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坚持节约优先,加强源头管控,转变发展方式,推动智能化、清洁化改造,加快节能环保设备更换,全面节约能源资源。引导员工绿色生活,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开展创建绿色企业行动。积极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在考虑经济发展的同时,把环境保护的理念放在首位,勇敢担当企业责任;针对新法律法规的发布,及时开展学习。修订公司环境保护相关制度,明确环境保护责任,规范危险废弃物管理。对厂区花园进行改造,增种植物及草坪,增加绿化面积。绿化用水由之前的饮用水改变为中水,浇水方式由之前的浇灌改为滴灌。严格区分“危废”与“普通固废”,避免普通废物当作危险废物处置,及时处置危废,降低安全环保风险。并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宣传教育计划,积极组织实施,不断提升全员的节能环保意识,营造“绿色发展、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碳中和号召,率先进行碳中和自查。通过自查发现,公司及其生产型子公司所属的中成药生产行业,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检测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7]的覆盖行业,没有碳排放的硬性指标。并通过不断加大清洁能源结构占比,加速各部门电气化、智能化进程;减少非必要的能源消费量(包括工业节能、建筑节能等);积极推进资源重复利用、重复使用;修订公司环境保护相关制度,明确环境保护责任,规范危险废弃物管理;严格区分“危废”与“普通固废”,避免普通废物当作危险废物处置;集中生产,缩短产品的生产周期,降低工耗及能耗等全方面措施,为减少碳排放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产业扶贫,振兴乡村
2013年开始,子公司昆中药开始深入探访云南省的各个道地药材产区,与产地一起共同探寻道地药材助力乡村振兴的模式。昆中药先后牵手云南省红河州金平县、元阳县,大理州洱源县、祥云县,玉溪市新平县,丽江市玉龙县等地区,通过合作共建南板蓝根、桔梗、乌梅、薄荷、白及等标准化种植基地等方式,引导当地药材种植走向标准化、规模化,在解决公司药材需求的同时,更带动了当地中药材产业的发展。2022年底,昆中药的中药材种植基地辐射了云南、四川、甘肃、重庆、河南、河北等全国道地药材产区,面积达10.8万亩;在种植基地不断扩大的同时,也助推当地中药材产业规模化,如金平县、元阳县的南板蓝根种植规模达到了4万亩以上、砂仁种植面积达到了1万亩以上,金平县、元阳县两地已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的南板蓝根、砂仁主要产区。另外,昆中药先后在67个种植基地建设中,带动种植户进行白及、厚朴、山药、地黄等42种道地药材的种植。同时,在禄丰县投资建设了38亩白及、薄荷、紫苏叶、黄精、白苏子、莱菔子等以研究示范为主的百草园种植基地。2023年,昆中药在云南文山麻栗坡建立起砂仁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昆中药通过中药材种植基地模式助力村民脱贫致富、乡村产业振兴:通过提供设备、成立种植基地、发展种植产业帮扶指导活动等“输血+造血”、“扶贫+扶志+扶智”的方式,开展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在全面从源头对国药品质进行管控的同时,努力反哺中医药上游发展,做到工农联动,实现中医药产业与乡村振兴同呼吸、共发展。
2、教育扶贫,点亮幸福之路
兴教千秋业,善举百世功。2023年5月,由昆药集团员工主动发起并自行捐助的“一对一”助学公益项目再次启动,活动先后在昆明市富民县散旦镇、款庄镇和禄劝县云龙乡拉开帷幕。今年共计捐助学生222名,其中富民县149名,禄劝县73名,受助学生每年可获得1,000.00元助学金。截至目前,昆药集团“一对一”捐资助学活动16年来从未间断,累计捐助贫困学生2,339人次,捐助助学金234.00万元。
子公司昆中药于2023年上半年前往富民散旦乡中心小学、禄劝云龙乡民族中心小学开展一对一捐资助学活动,完成一对一捐助困难学生59名,每名困难学生每年资助1,000.00元,共捐助资金59,000.00元,昆中药始终坚持用实际行动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为每个受捐助的学生家庭带去新的希望。
子公司贝克诺顿(浙江)与当地嘉兴学院医学院建立院校合作,为学生提供专业实习与实践基地,助力学生提升社会实践能力及专业综合素质。
子公司血塞通药业2023年上半年深入富宁县田蓬镇481联防所卡点看望慰问富宁县坚守在国境线上强边固防突击队员,为他们送去6,790.00元的慰问物资,并向他们致以深切慰问;资助乡村振兴挂钩帮扶点花甲里色村委会耕地流出整改经费20,000.00元,“六一”儿童节慰问花甲里色村委会那力完小,捐助文具65套,共计3,000.00元;另外,公司党总支应中共富宁县委要求,派1名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帮助花甲里色村委会开展各项工作,拨付驻村工作经费5,000.00元,发放1-6月驻村津贴9,000.00元。
子公司版纳药业于2023年6月2日在景洪市特殊教育学校举办“情暖童心,与爱同行”捐助活动,与特殊学校的师生共庆国际六一儿童节,共捐助物资(学习用品、儿童读物)6,968元。多年来,版纳药业始终坚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切实关爱特殊儿童的健康成长,支持特殊教育事业。今后也将持续开展爱心捐助活动,为特殊学校的教师和学生提供更多关爱和帮助,为弘扬企业社会责任做出更多的努力与贡献。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华润三九及其控股股东华润医药控股、实际控制人中国华润 | 1.承诺方承诺自本次交易完成后五年内,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托管、资产重组、一方停止相关业务、调整产品结构、设立合资公司等方式解决承诺方及其控制的企业与昆药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现存的同业竞争问题。2.除上述需要解决的同业竞争外,在承诺方控制昆药集团期间,承诺方将依法采取必要及可能的措施避免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再发生与昆药集团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获得与昆药集团主要产品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与昆药集团的主营业务相同或者相似但不构成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少数股权财务性投资商业机会除外),本公司将书面通知昆药集团,若昆药集团在收到本公司的通知后30日内作出愿意接受该业务机会的书面回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将尽力促成该等业务机会按照合理、公平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昆药集团。若监管机构认为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从事的上述业务与昆药集团的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昆药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拟从事上述业务的,本公司将采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委托经营、委托管理、租赁、承包等方式)进行解决。4.本承诺函自华润三九与华立医药及/或其一致行动人单独/共同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直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1)本公司不再是昆药集团的 | 2022年12月,长期 | 是 | 是 | 不涉及 | 不涉及 |
实际控制人;(2)上市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某项承诺内容无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5.如因本公司未履行在本承诺函中所作的承诺给昆药集团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赔偿昆药集团的实际损失。 | ||||||||
解决关联交易 | 华润三九及其控股股东华润医药控股、实际控制人中国华润 | 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昆药集团发生关联交易,如确实无法避免,承诺方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与昆药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昆药集团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承诺函自华润三九与华立医药及/或其一致行动人单独/共同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 | 2022年12月,长期 | 否 | 是 | 不涉及 | 不涉及 | |
其他 | 华润三九及其控股股东华润医药控股、实际控制人中国华润 | 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承诺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分别出具《关于保证昆药集团独立性的承诺函》,承诺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独立。 | 2022年12月,长期 | 否 | 是 | 不涉及 | 不涉及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股权激励对象 |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 本次激励计划结束 | 否 | 是 | 不涉及 | 不涉及 |
其他 | 公司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 本次激励计划结束 | 否 | 是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
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逾期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3年1月3日,公司十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与华润医药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议案》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详见公司公告2023-006号《昆药集团关于2023年与华润医药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公告》 |
2023年1月3日,公司十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与华立医药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议案》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详见公司公告2023-007号《昆药集团关于2023年与华立医药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公告》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2,25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31,35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31,350.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5.98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25,350.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25,350.0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股票激励计划回购及注销进展:(1)经公司十届八次董事会、十届八次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原公司副总裁吴生龙先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对该部分不符合条件激励对象持有的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80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2023年2月16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9人变为8人,公司股份总数由758,255,769股变更为758,127,769股。(2)经公司十届十三次董事会、十届十三次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原公司财务总监汪磊先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对该部分不符合条件激励对象持有的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08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2023年7月6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对象人数由8人变为7人,公司股份总数由758,127,769股变更为757,986,969股。(3)经公司十届十六次董事会、十届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资格的瞿晓茹女士所持有的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8,000股限制性股票,及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529,927股限制性股票,合计657,927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2023年7月4日,公司已完成债权人通知。(4)经公司十届十七次董事会、十届十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原公司副总裁胡振波先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对该部分不符合条件激励对象持有的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6,32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有关详情可查阅公司2022-041号、2022-046号、2022-050号、2022-051号、2023-017号、2023-023号、2023-030号、2023-031号、2023-042号、2023-046号、2023-048号、2023-049号公告、2023-055号、2023-056号、2023-058号。
2、控股股东发生变更事项:2023年1月19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华润三九推荐的邱华伟先生、颜炜先生、郭霆先生、梁征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成员,增补华润三九推荐的钟江先生、邵金锋先生为公司十届监事会成员。同日,经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选举非独立董事邱华伟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增加并选举非独立董事颜炜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华润三九推荐董事、总裁钟祥刚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经公司十届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钟江先生为公司十届监事会主席。鉴于华润三九已完成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十届董事会、监事会已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改组工作,公司控股股东由华立医药变更为华润三九。有关详情可查阅公司2023-003号、2023-011号、2023-012号、2023-013号、2023-014号公告。
3、云南南山企业公司关于公司所在地块土地纠纷案:2019年7月31日,云南南山企业公司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公司归还侵占云南南山企业公司坐落于昆明高新技术开发区M1-5-1号土地的使用权并赔偿云南南山企业公司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该案经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并于2020年1月13日做出裁定,驳回云南南山企业公司的起诉。云南南山企业公司与本公司均未上诉,本案一审裁定已生效。云南南山企业公司于2020年2月3日向昆明市政府和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了《土地确权申请书》,请求确认登记在其名下的位于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医路与海源中路交叉口旁昆国用(96)字第00073号土地7150.228平方米的
权属,确定该块土地为其所有,公司所持昆国用(2007)第00863号土地证应依法撤销。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公司访谈、现场勘查及工作推进会等方式对事项进行调查,2020年2月10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高新区M1-5-1号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争议案件的决定》。2021年7月,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出具“中止行政复议通知书”《云政行复止通字(2021)第60号》,通知云南南山企业公司申请与被申请人(昆明市政府)及第三人(昆药集团)协商处理,申请中止该案件审理。2021年11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出具《恢复审理通知书》(云政行复恢通字(2021)第10号);2021年11月26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出具《行政复议决定书》(云政行复决字(2021)90号),决定撤销昆明市人民政府《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高新区M1-5-1号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争议案件的决定》。2022年6月22日昆明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出具《恢复审理通知书》(昆政行复恢复字(2021)第313号);2022年6月27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出具《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决定驳回申请人云南南山企业公司关于对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回其位于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M1-5-1号地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申请。2022年8月,公司作为诉讼案件第三人收到云南南山企业公司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起诉状,请求撤销被告昆明市人民政府做出的云昆政行复决字(2021)第313号行政复议书。2022年11月29日,原告云南南山企业公司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申请,因个人原因撤回起诉。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10日依法作出行政裁定书,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本案当事人均未上诉,现该行政裁定书已经生效。2022年12月29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公司送达(2022)云01行初393号案件的《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文书,告知其已经受理原告云南南山企业公司诉被告昆明市政府、第三人为本公司的行政诉讼一案。原告要求对被告收回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M1-5-1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行为确认违法;并要求被告赔偿因前述违法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失8,000.00万元人民币。2023年5月15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云01行初393号行政裁定书,认为原告本次起诉超过行政诉讼二十年的最长保护期限,裁定驳回原告云南南山企业公司的起诉。目前原告已上诉,等待二审法院开庭审理。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280,012 | 0.17 | 0 | 0 | 0 | -128,000 | -128,000 | 1,152,012 | 0.15 |
1、国家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内资持股 | 1,280,012 | 0.17 | 0 | 0 | 0 | -128,000 | -128,000 | 1,152,012 | 0.15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280,012 | 0.17 | 0 | 0 | 0 | -128,000 | -128,000 | 1,152,012 | 0.15 |
4、外资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756,975,757 | 99.83 | 0 | 0 | 0 | 0 | 0 | 756,975,757 | 99.85 |
1、人民币普通股 | 756,975,757 | 99.83 | 0 | 0 | 0 | 0 | 0 | 756,975,757 | 99.85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4、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股份总数 | 758,255,769 | 100.00 | 0 | 0 | 0 | -128,000 | -128,000 | 758,127,769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9月19日,公司十届八次董事会和十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吴生龙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2.8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3年2月16日,该等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回购注销,股份总数变为758,127,769股。详见公司2022-046号《昆药集团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017号《昆药集团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2023年3月21日公司十届十三次董事会、十届十三次监事会及2023年4月19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汪磊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4.0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3年7月6日,该等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回购注销,股份总数变为757,986,969股。详见公司2023-023号《昆药集团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和2023-030号《昆药集团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49号《昆药集团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钟祥刚 | 332,812 | 0 | 0 | 332,812 | 股权激励限售条件 | 详见备注 |
胡振波 | 140,800 | 0 | 0 | 140,800 | 已离职,待回购注销 | 详见备注 |
刘军锋 | 153,600 | 0 | 0 | 153,600 | 股权激励限售条件 | 详见备注 |
孟丽 | 128,000 | 0 | 0 | 128,000 | 股权激励限售条件 | 详见备注 |
瞿晓茹 | 128,000 | 0 | 0 | 128.000 | 已离职,待回购注销 | 详见备注 |
张梦珣 | 64,000 | 0 | 0 | 64,000 | 股权激励限售条件 | 详见备注 |
谢波 | 64,000 | 0 | 0 | 64,000 | 股权激励限售条件 | 详见备注 |
汪磊 | 140,800 | 0 | 0 | 140,800 | 已离职,已在报告期后回购注销 | 详见备注 |
吴生龙 | 128,000 | 0 | 0 | 0 | 已离职,已回购注销 | 详见备注 |
合计 | 1,280,012 | 0 | 0 | 1,152,012 | / | / |
备注: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经公司十届八次董事会和十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吴生龙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2.8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3年2月16日,该等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回购注销,股份总数变为758,127,769股。详见公司2022-046号《昆药集团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017号《昆药集团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经公司十届十三次董事会、十届十三次监事会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汪磊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4.0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3年7月6日,该等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回购注销,股份总数变为757,986,969股。详见公司2023-023号《昆药集团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049号《昆药集团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经公司十届十六次董事会、十届十六次监事会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资格的瞿晓茹女士所持有的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8,000股限制性股票,及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529,927股限制性股票,合计657,927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详见公司2023-042号《昆药集团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2023-046号《昆药集团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48号《昆药集团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经公司十届十七次董事会、十届十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胡振波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56,32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详见公司2023-058号《昆药集团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1,963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0 | 212,311,616 | 28.00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0 | 59,982,730 | 7.91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8,220,782 | 35,492,141 | 4.68 | 0 | 无 | 0 | 其他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前沿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007,382 | 24,000,000 | 3.17 | 0 | 无 | 0 | 其他 | |
陈世辉 | 959,500 | 14,954,781 | 1.97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0 | 11,814,900 | 1.56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5,207,839 | 11,597,834 | 1.53 | 0 | 无 | 0 | 其他 | |
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14,552,702 | 11,399,854 | 1.5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六零三二组合 | -4,014,100 | 11,185,900 | 1.48 | 0 | 无 | 0 | 其他 |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 -5,875,400 | 8,963,854 | 1.18 | 0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212,311,616 | 人民币普通股 | 212,311,616 | |||||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9,982,730 | 人民币普通股 | 59,982,73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5,492,141 | 人民币普通股 | 35,492,14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前沿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4,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000,000 |
陈世辉 | 14,954,781 | 人民币普通股 | 14,954,781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1,814,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814,90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1,597,834 | 人民币普通股 | 11,597,834 |
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11,399,854 | 人民币普通股 | 11,399,854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六零三二组合 | 11,185,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185,900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 8,963,854 | 人民币普通股 | 8,963,854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涉及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和前十名股东中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人情况。未知其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人情况。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涉及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钟祥刚 | 332,812 | 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该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剩余限售条件股份由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约定 | 0 |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
2 | 刘军锋 | 153,600 | 0 | ||
3 | 孟丽 | 128,000 | 0 | ||
4 | 张梦珣 | 64,000 | 0 | ||
5 | 谢波 | 64,000 | 0 | ||
6 | 胡振波 | 140,800 | 0 | ||
7 | 瞿晓茹 | 128,000 | 0 | ||
8 | 汪磊 | 140,800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不涉及 |
注:经公司十届十三次董事会、十届十三次监事会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汪磊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4.0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3年7月6日,该等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回购注销,汪磊先生不再持有前述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2023-023号《昆药集团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049号《昆药集团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经公司十届十六次董事会、十届十六次监事会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资格的瞿晓茹女士所持有的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8,000股限制性股票,及第二个
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529,927股限制性股票,合计657,927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详见公司2023-042号《昆药集团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046号《昆药集团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48号《昆药集团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经公司十届十七次董事会、十届十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胡振波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56,32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详见公司2023-058号《昆药集团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新控股股东名称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新实际控制人名称 | 中国华润有限公司 |
变更日期 | 2023年1月19日 |
信息披露网站查询索引及日期 | 详见2023-014号《昆药集团关于十届董事会、监事会改组工作完成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 |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238,593,366.08 | 1,658,391,640.50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0,000,000.00 | 319,401,618.08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11,045,124.90 | 141,608,597.05 | |
应收账款 | 2,680,173,646.70 | 2,436,867,455.06 | |
应收款项融资 | 176,333,106.97 | 46,089,455.17 | |
预付款项 | 159,409,987.18 | 244,164,646.29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39,427,906.42 | 147,612,200.36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792,927,007.04 | 1,680,705,952.87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45,655,146.3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9,552,224.22 | 45,878,457.86 | |
流动资产合计 | 6,407,462,369.51 | 6,766,375,169.57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3,826,776.66 | 23,977,119.0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7,450,350.97 | 77,450,350.97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09,046,125.85 | 219,187,275.18 | |
投资性房地产 | 23,000,340.10 | 25,089,163.79 | |
固定资产 | 1,155,968,430.28 | 1,167,896,184.87 | |
在建工程 | 75,829,813.03 | 64,651,288.24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使用权资产 | 41,361,109.59 | 58,867,587.65 | |
无形资产 | 333,490,223.97 | 355,983,105.67 | |
开发支出 | 192,863,077.59 | 174,014,271.59 | |
商誉 | 91,727,481.11 | 91,727,481.11 | |
长期待摊费用 | 22,859,991.52 | 25,056,149.5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72,053,837.92 | 245,601,828.6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8,789,151.50 | 136,081,243.9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618,266,710.09 | 2,665,583,050.27 | |
资产总计 | 9,025,729,079.60 | 9,431,958,219.8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26,681,997.77 | 912,763,672.59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72,730,912.14 | 284,023,070.85 | |
应付账款 | 751,607,967.75 | 693,097,443.03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90,885,488.90 | 186,374,808.78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71,213,747.68 | 144,089,620.71 | |
应交税费 | 176,178,567.08 | 169,411,379.78 | |
其他应付款 | 1,435,994,111.30 | 1,298,244,430.28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21,300,443.04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22,814,169.6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5,916,308.33 | 122,071,784.59 | |
其他流动负债 | 32,742,113.18 | 55,975,445.59 | |
流动负债合计 | 3,423,951,214.13 | 3,888,865,825.80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29,000,000.00 | 6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6,811,908.45 | 44,768,957.84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34,692,616.57 | 35,030,641.24 | |
递延收益 | 204,923,200.38 | 207,576,818.9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873,287.39 | 10,644,275.6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38,051,657.91 | 42,549,728.02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56,352,670.70 | 400,570,421.67 |
负债合计 | 3,780,303,884.83 | 4,289,436,247.4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758,127,769.00 | 758,255,769.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160,186,805.73 | 1,161,036,661.25 | |
减:库存股 | 11,849,488.56 | 13,149,583.01 | |
其他综合收益 | 4,430,827.98 | 3,814,895.15 | |
专项储备 | 2,484,185.93 | 2,484,185.93 | |
盈余公积 | 355,389,859.80 | 355,389,859.80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817,261,117.00 | 2,715,191,707.5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086,031,076.88 | 4,983,023,495.62 | |
少数股东权益 | 159,394,117.89 | 159,498,476.7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245,425,194.77 | 5,142,521,972.3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9,025,729,079.60 | 9,431,958,219.84 |
公司负责人:钟祥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学炳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89,163,597.81 | 572,128,879.7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0,000,000.00 | 319,401,618.08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6,603,985.47 | 29,331,893.31 | |
应收账款 | 702,093,397.60 | 713,382,249.70 | |
应收款项融资 | 80,469,443.53 | 52,250.00 | |
预付款项 | 48,292,817.53 | 56,119,030.90 | |
其他应收款 | 802,232,120.99 | 645,429,839.44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868,896,783.50 | 914,531,718.36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8,466,667.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2,086.78 | 6,789,767.50 | |
流动资产合计 | 2,887,784,233.21 | 3,265,633,914.08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787,770,622.22 | 1,787,776,057.9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7,450,350.97 | 77,450,350.97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09,046,125.85 | 219,187,275.18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56,805,340.10 | 377,757,306.03 | |
在建工程 | 68,890,279.53 | 61,212,554.58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1,391,799.02 | 16,837,626.48 | |
无形资产 | 95,096,455.89 | 103,387,967.11 | |
开发支出 | 186,174,706.40 | 167,948,494.16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297,823.30 | 1,948,968.8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9,616,221.60 | 52,884,052.1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1,233,453.58 | 59,027,647.2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884,773,178.46 | 2,925,418,300.70 | |
资产总计 | 5,772,557,411.67 | 6,191,052,214.7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90,514,583.34 | 392,853,288.91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4,207,551.00 | 89,244,354.33 | |
应付账款 | 291,204,873.40 | 307,705,186.15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46,109,814.86 | 45,808,141.76 | |
应付职工薪酬 | 85,213,329.55 | 67,573,667.74 | |
应交税费 | 27,434,131.66 | 15,534,129.63 | |
其他应付款 | 1,010,145,573.67 | 1,063,376,609.6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21,300,443.04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8,721,999.64 | 108,662,396.72 | |
其他流动负债 | 5,994,288.07 | 6,064,567.32 | |
流动负债合计 | 1,719,546,145.19 | 2,096,822,342.2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5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9,673,038.00 | 18,507,474.00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9,822,616.57 | 20,160,641.24 | |
递延收益 | 82,096,254.38 | 78,997,164.7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708,769.85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23,300,678.80 | 167,665,279.98 | |
负债合计 | 1,842,846,823.99 | 2,264,487,622.2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758,127,769.00 | 758,255,769.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350,810,174.73 | 1,351,660,030.25 | |
减:库存股 | 11,849,488.56 | 13,149,583.01 | |
其他综合收益 | 15,145,066.48 | 15,145,066.48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54,291,627.80 | 354,291,627.80 | |
未分配利润 | 1,463,185,438.23 | 1,460,361,682.0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929,710,587.68 | 3,926,564,592.5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772,557,411.67 | 6,191,052,214.78 |
公司负责人:钟祥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学炳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770,638,315.78 | 4,227,510,309.16 | |
其中:营业收入 | 3,770,638,315.78 | 4,227,510,309.16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497,605,652.32 | 3,974,237,966.27 | |
其中:营业成本 | 2,074,750,344.28 | 2,484,606,472.66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35,154,873.89 | 34,713,340.49 | |
销售费用 | 1,187,620,048.17 | 1,203,803,446.36 | |
管理费用 | 163,705,679.74 | 173,483,079.47 | |
研发费用 | 30,575,426.30 | 54,531,986.74 | |
财务费用 | 5,799,279.94 | 23,099,640.55 | |
其中:利息费用 | 14,381,268.95 | 18,422,527.65 | |
利息收入 | 6,055,857.88 | 2,346,007.52 | |
加:其他收益 | 37,275,909.34 | 45,657,521.7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561,087.29 | 2,582,788.43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50,342.37 | -942,777.60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557,179.14 | 37,838,631.49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8,513,177.90 | -35,078,578.1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932,168.99 | -36,474,888.17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51,910.92 | 203,275.06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82,119,044.98 | 268,001,093.23 | |
加:营业外收入 | 6,818,749.65 | 1,238,944.26 | |
减:营业外支出 | 5,506,603.10 | 1,671,390.95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83,431,191.53 | 267,568,646.54 | |
减:所得税费用 | 52,904,146.47 | 49,194,064.82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0,527,045.06 | 218,374,581.72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0,527,045.06 | 218,374,581.72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3,369,852.53 | 216,602,986.99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7,157,192.53 | 1,771,594.73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00,365.65 | 10,480,561.80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15,932.83 | 10,480,561.80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9,359,923.87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9,359,923.87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15,932.83 | 1,120,637.93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615,932.83 | 1,120,637.93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5,567.18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31,127,410.71 | 228,855,143.52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23,985,785.36 | 227,083,548.79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7,141,625.35 | 1,771,594.73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9 | 0.29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9 | 0.29 |
公司负责人:钟祥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学炳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648,528,222.74 | 1,035,036,949.80 | |
减:营业成本 | 298,963,062.74 | 634,481,237.08 | |
税金及附加 | 8,331,085.03 | 8,237,896.43 | |
销售费用 | 129,398,700.73 | 144,473,560.59 | |
管理费用 | 55,147,123.82 | 48,193,603.21 | |
研发费用 | 13,409,325.56 | 21,816,542.60 | |
财务费用 | 1,435,224.40 | 9,022,649.48 | |
其中:利息费用 | 6,875,159.76 | 8,900,842.14 | |
利息收入 | 2,808,719.04 | 664,030.41 | |
加:其他收益 | 12,961,650.59 | 22,030,999.2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957,145.31 | 2,713,503.3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435.72 | -768,185.69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557,179.14 | 37,838,631.49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680,282.45 | -3,201,449.32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781,733.42 | -18,271,853.3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43,743,301.35 | 209,921,291.73 | |
加:营业外收入 | 201,273.14 | 171,736.55 | |
减:营业外支出 | 500,822.00 | 1,238.94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43,443,752.49 | 210,091,789.34 | |
减:所得税费用 | 19,319,553.27 | 30,349,550.97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4,124,199.22 | 179,742,238.37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4,124,199.22 | 179,742,238.37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2,374,923.87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2,374,923.87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2,374,923.87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24,124,199.22 | 192,117,162.24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0.24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0.24 |
公司负责人:钟祥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学炳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484,210,304.76 | 3,614,361,914.19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658,711.88 | 7,108,951.4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8,990,286.87 | 167,064,890.9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657,859,303.51 | 3,788,535,756.5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055,170,765.27 | 2,270,597,810.62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34,981,876.67 | 332,051,178.1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42,157,394.69 | 307,617,076.6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14,742,924.03 | 1,135,891,794.7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47,052,960.66 | 4,046,157,860.1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9,193,657.15 | -257,622,103.6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93,583,970.19 | 1,038,226,673.58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330,866.11 | 1,675,913.8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11,960.02 | 91,68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347,448.89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1,871.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97,474,245.21 | 1,040,496,138.4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8,996,593.66 | 49,803,300.2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47,000,000.00 | 1,246,96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75,996,593.66 | 1,296,763,300.2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1,477,651.55 | -256,267,161.7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9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49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78,578,070.00 | 728,29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78,578,070.00 | 728,78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75,800,000.00 | 522,122,498.81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1,921,249.58 | 217,262,667.32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1,402,801.17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812,328.83 | 49,520,107.7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93,533,578.41 | 788,905,273.8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4,955,508.41 | -60,125,273.8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897,142.53 | 1,548,234.06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80,774,371.48 | -572,466,305.1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49,186,870.83 | 1,459,348,064.5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68,412,499.35 | 886,881,759.43 |
公司负责人:钟祥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学炳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94,018,626.20 | 389,641,455.4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90,226,068.79 | 1,036,887,968.7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84,244,694.99 | 1,426,529,424.2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16,340,697.57 | 324,545,953.14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3,911,849.15 | 96,649,731.6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7,136,361.15 | 77,029,325.9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72,877,266.43 | 814,984,517.1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90,266,174.30 | 1,313,209,527.9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6,021,479.31 | 113,319,896.3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90,681,419.08 | 1,037,990,942.58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330,866.11 | 1,675,913.8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4,250,00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97,262,285.19 | 1,039,666,856.4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766,156.22 | 33,583,274.2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47,000,000.00 | 1,246,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5,766,156.22 | 1,279,583,274.2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1,496,128.97 | -239,916,417.7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50,000,000.00 | 507,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0,000,000.00 | 507,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50,370,833.33 | 276,314,169.45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602,901.12 | 208,763,637.46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48,198.44 | 42,506,151.8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58,021,932.89 | 527,583,958.7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8,021,932.89 | -20,583,958.7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296,651.05 | 996,964.7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70,250,632.18 | -146,183,515.5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58,801,617.99 | 416,657,270.3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8,550,985.81 | 270,473,754.83 |
公司负责人:钟祥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学炳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58,255,769.00 | 1,161,036,661.25 | 13,149,583.01 | 3,814,895.15 | 2,484,185.93 | 355,389,859.80 | 2,715,191,707.50 | 4,983,023,495.62 | 159,498,476.75 | 5,142,521,972.3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58,255,769.00 | 1,161,036,661.25 | 13,149,583.01 | 3,814,895.15 | 2,484,185.93 | 355,389,859.80 | 2,715,191,707.50 | 4,983,023,495.62 | 159,498,476.75 | 5,142,521,972.3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8,000.00 | -849,855.52 | -1,300,094.45 | 615,932.83 | 102,069,409.50 | 103,007,581.26 | -104,358.86 | 102,903,222.40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15,932.83 | 223,369,852.54 | 223,985,785.37 | 7,157,192.53 | 231,142,977.9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28,000.00 | -849,855.52 | -1,300,094.45 | 322,238.93 | 322,238.9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22,238.93 | -1,300,094.45 | 1,622,333.38 | 1,622,333.38 | |||||||||||
4.其他 | -128,000.00 | -1,172,094.45 | -1,300,094.45 | -1,300,094.45 | |||||||||||
(三)利润分配 | -121,300,443.04 | -121,300,443.04 | -121,300,443.0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21,300,443.04 | -121,300,443.04 | -121,300,443.04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7,261,551.39 | -7,261,551.39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58,127,769.00 | 1,160,186,805.73 | 11,849,488.56 | 4,430,827.98 | 2,484,185.93 | 355,389,859.80 | 2,817,261,117.00 | 5,086,031,076.88 | 159,394,117.89 | 5,245,425,194.77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58,255,769.00 | 1,168,773,628.16 | 26,299,166.03 | -13,986,137.23 | 2,484,185.93 | 331,381,051.62 | 2,562,726,990.84 | 4,783,336,322.29 | 156,978,409.85 | 4,940,314,732.1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58,255,769.00 | 1,168,773,628.16 | 26,299,166.03 | -13,986,137.23 | 2,484,185.93 | 331,381,051.62 | 2,562,726,990.84 | 4,783,336,322.29 | 156,978,409.85 | 4,940,314,732.1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459,584.48 | -13,149,583.02 | 10,480,561.80 | 9,892,921.36 | 29,063,481.70 | -594,893.65 | 28,468,588.0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480,561.80 | 216,602,986.99 | 227,083,548.79 | 1,771,594.73 | 228,855,143.52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459,584.48 | -13,149,583.02 | 8,689,998.54 | -963,687.21 | 7,726,311.3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963,687.21 | -963,687.21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459,584.48 | -4,459,584.48 | -4,459,584.48 | ||||||||||||
4.其他 | -13,149,583.02 | 13,149,583.02 | 13,149,583.02 | ||||||||||||
(三)利润分配 | -204,729,057.63 | -204,729,057.63 | -1,402,801.17 | -206,131,858.8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04,729,057.63 | -204,729,057.63 | -1,402,801.17 | -206,131,858.8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 |
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981,008.00 | -1,981,008.00 | -1,981,008.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58,255,769.00 | 1,164,314,043.68 | 13,149,583.01 | -3,505,575.43 | 2,484,185.93 | 331,381,051.62 | 2,572,619,912.20 | 4,812,399,803.99 | 156,383,516.20 | 4,968,783,320.19 |
公司负责人:钟祥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学炳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58,255,769.00 | 1,351,660,030.25 | 13,149,583.01 | 15,145,066.48 | 354,291,627.80 | 1,460,361,682.05 | 3,926,564,592.5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58,255,769.00 | 1,351,660,030.25 | 13,149,583.01 | 15,145,066.48 | 354,291,627.80 | 1,460,361,682.05 | 3,926,564,592.5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8,000.00 | -849,855.52 | -1,300,094.45 | 2,823,756.18 | 3,145,995.1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4,124,199.22 | 124,124,199.2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28,000.00 | -849,855.52 | -1,300,094.45 | 322,238.9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22,238.93 | -1,300,094.45 | 1,622,333.38 | ||||||||
4.其他 | -128,000.00 | -1,172,094.45 | -1,300,094.45 | ||||||||
(三)利润分配 | -121,300,443.04 | -121,300,443.0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21,300,443.04 | -121,300,443.04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58,127,769.00 | 1,350,810,174.73 | 11,849,488.56 | 15,145,066.48 | 354,291,627.80 | 1,463,185,438.23 | 3,929,710,587.68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58,255,769.00 | 1,363,534,362.04 | 26,299,166.03 | 330,282,819.62 | 1,454,007,473.99 | 3,879,781,258.6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58,255,769.00 | 1,363,534,362.04 | 26,299,166.03 | 330,282,819.62 | 1,454,007,473.99 | 3,879,781,258.6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459,584.48 | -13,149,583.02 | 12,374,923.87 | -29,982,827.26 | -8,917,904.8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374,923.87 | 179,742,238.37 | 192,117,162.2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459,584.48 | -13,149,583.02 | 8,689,998.5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459,584.48 | -4,459,584.48 | |||||||||
4.其他 | -13,149,583.02 | 13,149,583.02 | |||||||||
(三)利润分配 | -204,729,057.63 | -204,729,057.6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04,729,057.63 | -204,729,057.63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4,996,008.00 | -4,996,008.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58,255,769.00 | 1,359,074,777.56 | 13,149,583.01 | 12,374,923.87 | 330,282,819.62 | 1,424,024,646.73 | 3,870,863,353.77 |
公司负责人:钟祥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学炳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于 1995 年 12 月 14 日成立。本公司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总部位于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医路 166 号。
本公司属于医药制造行业,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主要经营活动为中西药原辅料及制剂、化工原料、中间体、试剂、包装材料、提取物、中药饮片的采购、生产及销售,农副产品及中药材(种植、收购及销售),工业大麻种植、研发、花叶加工、国内贸易、物资供销,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机械加工,制药设备制造,安装及维修业务,医药工程设计,对外援助物资项目。
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于中国成立的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三九”)。2022 年华润三九以支付现金人民币 2,856,400,000.00 元向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医药”)购买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208,976,160 股股份,并以支付现金人民币 45,600,000.00 元向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3,335,456 股股份,合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为28%。本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十届十二次董事会、监事会,完成董事会、监事会的改组工作,本公司控股股东由华立医药变更为华润三九,实际控制人由汪力成先生变更为中国华润有限公司。
本财务报表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8月28日决议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本年度变化情况参见附注八。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编制本财务报表时,除某些金融工具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持有待售的处置组,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列报。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商誉减值测试、收入确认和计量等交易或事项。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釆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本集团下属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采用与本公司一致的会计年度和会计政策。本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消。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集团对其控制权终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少数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作为权益性交易。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区分是否丧失控制权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不丧失控制权的,少数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作为权益性交易处理。丧失控制权的,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损益;存在对该子公司的商誉的,在计算确定处置子公司损益时,扣除该项商誉的金额;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原有子公司相关的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合营方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集团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折算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
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对于境外经营,本集团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将其记账本位币折算为人民币:对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当期平均汇率(除非汇率波动使得采用该汇率折算不适当,则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的按处置比例计算。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集团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集团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
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本集团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明确作为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集团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5)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6)金融资产转移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相关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10.金融工具中的第(4)点。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相关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10.金融工具中的第(4)点。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其相关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10.金融工具。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相关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10.金融工具中的第(4)点。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原材料按类别计提,产成品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集团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合同资产是指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相关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10.金融工具中的第(4)点。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主要通过出售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满足持有待售划分条件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除金融资产外),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不按权益法核算 。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的投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日之前持有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控制,是指按照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处置终止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全部转入当期损益;仍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转入当期损益,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按相应的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持有以备出租的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釆用年限平均法计提,各类投资性房地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使用寿命(年)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8-35 | 0.00 | 2.86-12.50 |
土地使用权 | 50 | 0.00 | 2.00 |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本集团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本集团将固定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其他支出。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6-40 | 0.00%-5.00% | 2.38%-16.67%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20 | 0.00%-5.00% | 4.75%-25.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5 | 0.00%-5.00% | 6.33%-20.00%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2 | 0.00%-5.00% | 7.92%-33.33% |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专门借款以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暂时性的存款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除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之外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生物资产全部为消耗性生物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自行栽培、营造、繁殖或养殖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为该资产在出售或入库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必要支出,包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消耗性生物资产在入库后发生的管护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消耗性生物资产在收获或出售时,采用加权平均法按账面价值结转成本。
资产负债表日,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采用与确认存货跌价准备一致的方法计算确认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跌价准备。如果减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权资产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集团因租赁付款额变动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本集团后续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并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即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其能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无法预见其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下:
类别 | 使用寿命 |
土地使用权 | 50年(或按使用权期限) |
商标专利权 | 10年(或按使用权期限) |
非专利技术 | 10年 |
药品批文 | 5年 |
软件 | 2-5年 |
客户资源 | 10年 |
合同权益 | 4年 |
本集团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此类无形资产不予摊销,在每个会计期间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按上述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开发支出资本化的具体判断条件如下:
(1)外购的正在进行中的药品研究开发技术或取得受让的项目技术资料,将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并在此技术上继续进行药品开发的,计入开发支出,在取得后发生的支出按照该准则有关自行研发无形资产是否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规定进行处理;
(2)属于工艺改进、质量标准提高等,项目成果增加未来流入的,其支出全部资本化,确认为开发支出;
(3)公司自行立项药品开发项目的,包括增加新规格、新剂型等的,取得临床批件后的支出进行资本化,确认为开发支出;
(4)属于上市后的临床项目,项目成果增加新适应症、通过安全性再评价、中药保护、医保审核的,其支出予以资本化,确认为开发支出;
(5)除上述情况外,其余开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除存货、递延所得税、金融资产、持有待售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对于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报告分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集团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合同负债 ,本集团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之前已收取的款项。
33.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除股份支付以外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集团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相应支出在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后的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根据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还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或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或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确认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除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及承担的或有负债之外,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本集团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对由于未满足非市场条件或服务期限条件而最终未能行权的股份支付,不确认成本或费用。股份支付协议中规定了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的,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满足所有其他业绩条件或服务期限条件,即视为可行权。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1)销售商品合同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集团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将商品交付指定的承运商或购货方并经签收时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本集团将产品按照合同规定运至约定交货地点,在客户验收且双方签署货物交接单后确认收入。
(2)提供服务合同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通常包含医疗服务履约义务,由于(1)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客户无法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不能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的在建资产;(3)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无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入款项,本集团将其作为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以服务完成时点确认收入。
(3)可变对价
本集团部分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存在销售返利的安排,形成可变对价。本集团按照期望值或最有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4)应付客户对价
对于应付客户对价,本集团将该应付客户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除非该应付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
(5)销售退回条款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6)主要责任人/代理人
对于本集团商业公司自医药厂家取得批发药品及医疗器械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本集团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即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药品及医疗器械前能够控制货物,因此本集团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
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报在存货、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除非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
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的,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集团对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集团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1)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1)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应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
(1)作为承租人
除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会计处理见附注七25和附注七47。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集团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转租或预期
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作为出租人
租赁开始日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本集团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3)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回购股份
回购自身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除股份支付之外,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自身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
(2)利润分配
本公司的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后确认为负债。
(3)安全生产费
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使用时区分是否形成固定资产分别进行处理: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归集所发生的支出,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固定资产,同时冲减等值专项储备并确认等值累计折旧。
(4)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衍生金融工具和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5)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判断
在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所确认的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业务模式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判断业务模式时,本集团考虑包括企业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
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在评估是否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时,本集团需要对金融资产到期日前的出售原因、时间、频率和价值等进行分析判断。
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的判断对于本集团自医药厂家取得批发药品及医疗器械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药品前能够控制货物,因此本集团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本集团在判断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时不仅局限于合同的法律形式而且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
开发支出资本化时点在判断开发支出是否满足资本化条件时,管理层会基于研发项目的进展情况,依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是否满足资本化五项条件(附注三、18)进行估计和判断。不能同时满足资本化五项条件的研发项目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需要判断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包含对货币时间价值的修正进行评估时,需要判断与基准现金流量相比是否具有显著差异、对包含提前还款特征的金融资产,需要判断提前还款特征的公允价值是否非常小等。
估计的不确定性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会导致未来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重大调整。
金融工具减值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这些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存货可变现净值
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商誉减值
本集团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集团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非上市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
本集团对非上市股权投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市场乘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等。建立估值模型时,需对流动风险、信用风险以及波动性等参数进行估计,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公允价值的金额。
开发支出
确定资本化的金额时,管理层必须作出有关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适用的折现率以及预计受益期间的假设。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销售退回条款
本集团对具有类似特征的合同组合,根据销售历史数据、当前销售情况,考虑客户变动、市场变化等全部相关信息后,对退货率予以合理估计。估计的退货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退货率,本集团至少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退货率进行重新评估,并根据重新评估后的退货率确定会计处理。
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
对于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租赁,本集团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定增量借款利率时,本集团根据所处经济环境,以可观察的利率作为确定增量借款利率的参考基础,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标的资产情况、租赁期和租赁负债金额等租赁业务具体情况对参考利率进行调整以得出适用的增量借款利率。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 | 经本公司十届十七次董事会、十届十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
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本公司根据通知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30%、25%、16.5%、15%、21%、20% |
增值税 | 应税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 | 13%、9%、6%、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 5%或7% |
教育费附加 | 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执行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20 年第 23 号]文,从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根据云地税直征税通免批[2014]142号《云南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税务事项通知书》与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昆发改地区[2022]708号《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华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14户企业主营业务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的确认书》,本公司相关经营业务符合国家现行鼓励类条款,2023年享受减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所得税(2022年为15%)。本公司于2009年2月4日取得云南省科技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和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有关通知,认定本公司为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并于2008年12月15日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证有效期3年。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此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后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于2020年11月23日再次获高新再认证,有效期三年。
根据云南省发改委发布的云发改办西部[2014]262号《关于昆明松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31家企业有关业务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确认书》,确认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属于国家鼓励类
产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20 年第 23 号]文,从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符合该政策规定的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享受条件,2023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22年为15%)。子公司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于2022年10月12日通过复审,再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认证有效期3年。根据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布的昆发改规划[2019]223号《关于云南城建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相关主营业务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的确认书》,本公司之子公司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因从事药品物流配送(含冷链)技术应用和设施建设,药品物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服务以及商贸企业的统一配送和分销网络建设,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20 年第 23 号]文,从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符合该政策规定的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享受条件,2023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22年为15%)。孙公司云南恩宁医药有限公司根据云南滇中新区经济发展部文件滇中经发[2021]17号《关于云南恩宁医药有限公司医药健康产业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的确认书》,认定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20 年第 23 号]文,自2021年6月8日至2030年12月31日享受15%所得税税收优惠。
子公司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根据2017年4月27日经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昆发改规划[2017]231号《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鲜生活冷链物流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相关主营业务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的确认书》认定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20 年第 23号]文,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享受15%所得税税收优惠。
孙公司昆明贝克诺顿药品销售有限公司根据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昆发改规划[2019]164号《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大通汇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相关主营业务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的确认书》认定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20 年第 23 号]文,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享受15%所得税税收优惠。
孙公司贝克诺顿(浙江)制药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于2021年12月24日该公司再次通过复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高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有效期3年。
子公司昆药集团血塞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14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于2021年12月3日该公司再次通过复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高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有效期3年。
子公司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10月19日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20年11月23日该公司再次通过复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高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有效期3年。
子公司北京华方科泰医药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12月1日该公司再次通过复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高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有效期3年。子公司昆药集团重庆武陵山制药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11月21日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22年11月28日该公司再次通过复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高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有效期3年。子公司云南芒泰高尿酸痛风研究中心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医院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昆明昆药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云南创新药物研究有限公司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云南昆药血塞通药物研究院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西藏藏药(集团)利众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根据《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政策实施办法》(藏政发[2014]51号),西藏自治区的企业统一执行西部大开发战略中企业所得税15%的税率,该公司企业所得税按15%计提。
子公司云南韩康医药有限公司自2020年3月起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属于西部大开发企业,享受减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所得税。子公司上海昆恒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12月14日该公司获得《高新企业证书》,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高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有效期3年。
子公司昆药集团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根据云南滇中新区经济发展部文件滇中经发[2021]16号《关于昆药集团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医药健康产业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的确认书》,认定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20 年第 23 号]文,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享受15%所得税税收优惠。
孙公司曲靖市康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曲靖市商务局《关于同意确认曲靖市康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的批复》,确认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20年第 23 号]文,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享受15%所得税税收优惠。
孙公司大理辉睿药业有限公司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大发改西开[2019]163号《大理白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理辉睿药业有限公司有关业务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的确认书》,确认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20 年第 23 号]文,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享受15%所得税税收优惠。
孙公司永德县昆商医药有限公司根据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永德县昆商医药有限公司有关业务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的确认意见》,确认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20 年第 23 号]文,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享受15%所得税税收优惠。
孙公司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根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红发改西开[2020]18号《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的确认书》,确认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20 年第 23 号]文,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享受15%所得税税收优惠。
孙公司保山市民心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保发改地区[2019]203号《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保山民心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的确认书》,确认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20 年第 23 号]文,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享受15%所得税税收优惠。
孙公司云南昆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根据云南滇中新区经济发展部文件滇中经发[2021]27号《关于云南昆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的确认书》,确认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20 年第 23 号]文,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享受15%所得税税收优惠。
孙公司楚雄州虹成药业有限公司根据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楚市发改函[2019]1号《关于确认楚雄州虹成药业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的通知》,确认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20 年第 23 号]文,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享受15%所得税税收优惠。
孙公司昆药商业西双版纳傣医药经营有限公司根据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景发改地区[2021]34号《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昆药商业西双版纳傣医药经营有限公司相关业务属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确认书的通知》,确认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20 年第 23 号]文,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享受15%所得税税收优惠。
子公司云南昆药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28,666.64 | 1,929,057.37 |
银行存款 | 1,168,083,832.71 | 1,544,331,759.08 |
其他货币资金 | 70,180,866.73 | 112,130,824.05 |
合计 | 1,238,593,366.08 | 1,658,391,640.50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7,023,511.85 | 8,365,428.94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其他说明:
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情况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受限制原因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等 | 70,180,866.73 | 112,107,280.78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等 |
合计 | 70,180,866.73 | 112,107,280.78 |
银行活期存款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受限制的货币资金详见附注七、81。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80,000,000.00 | 319,401,618.08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80,000,000.00 | 319,401,618.08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合计 | 80,000,000.00 | 319,401,618.0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11,045,124.90 | 135,720,629.79 |
商业承兑票据 | 6,197,860.27 | |
减: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309,893.01 | |
合计 | 111,045,124.90 | 141,608,597.05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895,00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2,895,000.00 |
关于本集团应收票据质押披露参见附注七、81。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6,531,382.36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26,531,382.36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11,045,124.90 | 100.00 | 111,045,124.90 | 135,720,629.79 | 95.63 | 135,720,629.79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111,045,124.90 | 100.00 | 111,045,124.90 | 135,720,629.79 | 95.63 | 135,720,629.79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197,860.27 | 4.37 | 309,893.01 | 5.00 | 5,887,967.26 | |||||
其中: | ||||||||||
商业承兑汇票 | 6,197,860.27 | 4.37 | 309,893.01 | 5.00 | 5,887,967.26 | |||||
合计 | 111,045,124.90 | / | / | 111,045,124.90 | 141,918,490.06 | / | 309,893.01 | / | 141,608,597.0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银行承兑汇票 | 111,045,124.90 | |||
合计 | 111,045,124.9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针对银行承兑汇票,集团根据历史损失率以及前瞻性宏观经济数据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率极低,因此未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针对商业承兑汇票,集团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本集团于2023年6月30日无商业承兑汇票(2022年12月31日:商业承兑汇票余额为人民币6,197,860.27元,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309,893.01元)。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309,893.01 | 309,893.01 | |||
合计 | 309,893.01 | 309,893.01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 | 309,893.01 |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托收 |
合计 | 309,893.01 | / |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内 | 2,637,679,088.93 |
1年以内小计 | 2,637,679,088.93 |
1至2年 | 124,897,137.74 |
2至3年 | 72,809,784.47 |
3年以上 | 107,197,104.52 |
合计 | 2,942,583,115.6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36,527,568.74 | 4.64 | 24,962,940.13 | 18.28 | 111,564,628.61 | 60,131,379.79 | 2.25 | 25,054,666.66 | 41.67 | 35,076,713.13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36,527,568.74 | 4.64 | 24,962,940.13 | 18.28 | 111,564,628.61 | 60,131,379.79 | 2.25 | 25,054,666.66 | 41.67 | 35,076,713.1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806,055,546.92 | 95.36 | 237,446,528.83 | 8.46 | 2,568,609,018.09 | 2,616,544,361.49 | 97.75 | 214,753,619.56 | 8.21 | 2,401,790,741.93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806,055,546.92 | 95.36 | 237,446,528.83 | 8.46 | 2,568,609,018.09 | 2,616,544,361.49 | 97.75 | 214,753,619.56 | 8.21 | 2,401,790,741.93 |
合计 | 2,942,583,115.66 | / | 262,409,468.96 | / | 2,680,173,646.70 | 2,676,675,741.28 | / | 239,808,286.22 | / | 2,436,867,455.0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1 | 111,564,628.61 | 违约风险极小 | ||
客户2 | 3,057,496.65 | 3,057,496.65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客户3 | 2,105,595.08 | 2,105,595.08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客户4 | 1,713,804.00 | 1,713,804.00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客户5 | 894,148.00 | 894,148.00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其他金额较小单位 | 17,191,896.40 | 17,191,896.40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合计 | 136,527,568.74 | 24,962,940.13 | 18.28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526,063,865.32 | 126,303,193.27 | 5.00 |
1至2年 | 124,629,288.62 | 18,694,393.30 | 15.00 |
2至3年 | 71,506,239.95 | 21,451,871.98 | 30.00 |
3年以上 | 83,856,153.03 | 70,997,070.28 | 84.67 |
合计 | 2,806,055,546.92 | 237,446,528.83 | 8.46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5,054,666.66 | 66,222.58 | 25,503.95 | 24,962,940.13 | ||
按信用风险特 | 214,753,619.56 | 36,875,550.03 | 12,904,636.02 | 171,658.14 | -1,106,346.60 | 237,446,528.83 |
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合计 | 239,808,286.22 | 36,875,550.03 | 12,970,858.60 | 197,162.09 | -1,106,346.60 | 262,409,468.9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97,162.09 |
2023年6月30日应收账款的坏账核销金额为人民币197,162.09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2,640,223.28元)。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1 | 138,707,561.94 | 4.71 | 7,039,166.92 |
客户2 | 121,956,335.05 | 4.14 | 6,097,816.76 |
客户3 | 111,564,628.61 | 3.79 | |
客户4 | 70,931,184.27 | 2.41 | 3,614,842.07 |
客户5 | 60,861,414.08 | 2.07 | 3,058,536.48 |
合计 | 504,021,123.95 | 17.12 | 19,810,362.23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76,333,106.97 | 46,089,455.17 |
合计 | 176,333,106.97 | 46,089,455.17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日常资金管理中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管理上述应收票据的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因此本集团将这些应收票据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无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2022年12月31日:无);于2023年6月30日,无未履约而将票据转为应收账款的情形(2022年12月31日:无)。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6月30日已背书或贴现但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如下:
项目 | 终止确认 | 未终止确认 |
银行承兑汇票 | 414,014,910.19 |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41,466,400.51 | 88.74 | 237,167,754.42 | 97.13 |
1至2年 | 11,091,950.19 | 6.96 | 3,312,009.86 | 1.36 |
2至3年 | 3,914,297.96 | 2.46 | 2,607,172.99 | 1.07 |
3年以上 | 2,937,338.52 | 1.84 | 1,077,709.02 | 0.44 |
合计 | 159,409,987.18 | 100.00 | 244,164,646.29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无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大的预付款项(2022年12月31日: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供应商1 | 20,949,676.98 | 13.14 |
供应商2 | 13,713,900.00 | 8.60 |
供应商3 | 12,188,664.25 | 7.65 |
供应商4 | 4,821,200.00 | 3.02 |
供应商5 | 4,476,931.51 | 2.81 |
合计 | 56,150,372.74 | 35.2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6月 30日及 2022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预付账款前五名合计数分别为人民币56,150,372.74 元及人民币 59,445,858.82元,分别占预付账款期末数合计数的比35.22%及
24.35%。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39,427,906.42 | 147,612,200.36 |
合计 | 139,427,906.42 | 147,612,200.3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4).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内 | 91,623,876.13 |
1年以内小计 | 91,623,876.13 |
1至2年 | 24,560,557.11 |
2至3年 | 24,406,234.59 |
3年以上 | 27,545,143.60 |
合计 | 168,135,811.43 |
(5).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59,745,503.85 | 68,082,820.30 |
保证金 | 81,445,080.44 | 78,926,572.87 |
备用金 | 19,777,240.28 | 19,211,540.25 |
其他 | 7,167,986.86 | 5,897,160.19 |
合计 | 168,135,811.43 | 172,118,093.61 |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5,873,628.05 | 5,541,769.44 | 13,090,495.76 | 24,505,893.25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377,114.79 | 1,346,409.93 | 4,723,524.72 | |
本期转回 | 510,145.24 | 510,145.24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7,000.00 | 7,000.00 | ||
其他变动 | -4,367.72 | -4,367.72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5,352,115.09 | 8,918,884.23 | 14,436,905.69 | 28,707,905.01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7).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24,505,893.25 | 4,723,524.72 | 510,145.24 | 7,000.00 | -4,367.72 | 28,707,905.01 |
合计 | 24,505,893.25 | 4,723,524.72 | 510,145.24 | 7,000.00 | -4,367.72 | 28,707,905.0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8).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7,000.0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客户1 | 往来款 | 17,828,273.97 | 1年以内、2-3年 、3-4年 | 10.60 | 3,124,087.17 |
客户2 | 保证金 | 13,400,550.00 | 1年以内 | 7.97 | 670,027.50 |
客户3 | 往来款 | 10,654,841.26 | 1年以内、1-2年 | 6.34 | 560,466.75 |
客户4 | 保证金 | 10,000,000.00 | 1年以内 | 5.95 | 500,000.00 |
客户5 | 往来款 | 7,725,564.53 | 5年以上 | 4.59 | 7,725,564.53 |
合计 | / | 59,609,229.76 | / | 35.45 | 12,580,145.95 |
(10).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1).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2).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053,870,889.33 | 16,687,996.75 | 1,037,182,892.58 | 1,049,660,274.52 | 29,244,797.33 | 1,020,415,477.19 |
在产品 | 66,910,453.81 | 66,910,453.81 | 70,278,892.20 | 70,278,892.20 | ||
库存商品 | 690,416,054.95 | 15,568,123.78 | 674,847,931.17 | 584,878,817.02 | 15,362,073.73 | 569,516,743.29 |
周转材料 | 14,006,099.10 | 20,369.62 | 13,985,729.48 | 20,515,237.03 | 20,396.84 | 20,494,840.19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1,825,203,497.19 | 32,276,490.15 | 1,792,927,007.04 | 1,725,333,220.77 | 44,627,267.90 | 1,680,705,952.87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29,244,797.33 | 3,478,384.37 | 16,035,184.95 | 16,687,996.75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5,362,073.73 | 11,346,471.77 | 11,140,421.72 | 15,568,123.78 | ||
周转材料 | 20,396.84 | 27.22 | 20,369.62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44,627,267.90 | 14,824,856.14 | 27,175,633.89 | 32,276,490.15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货以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本期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为以资产预计售价减去进一步加工成本和预计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净值。存货跌价准备转销系库存商品实现销售所致。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2,759,823.59 | 21,864,306.42 |
其他 | 17,243.48 | 252,743.97 |
税项 | 26,775,157.15 | 23,761,407.47 |
合计 | 29,552,224.22 | 45,878,457.86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上海昆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昆明高新诺泰大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 | 23,563,687.33 | -5,435.72 | 23,558,251.61 |
业(有限合伙) | |||||||||||
江西络眩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413,431.70 | -144,906.65 | 268,525.05 | ||||||||
小计 | 23,977,119.03 | -150,342.37 | 23,826,776.66 | ||||||||
合计 | 23,977,119.03 | -150,342.37 | 23,826,776.66 |
2023年2月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上海昆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占比由49.00%变为
18.00%,由合营企业变为联营企业,截止2023年6月30日对上海昆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0.00元。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北京医洋科技有限公司 | 808,395.00 | 808,395.00 |
北京盛诺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6,641,955.97 | 46,641,955.97 |
广州汉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合计 | 77,450,350.97 | 77,450,350.97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上市公司股权投资 | 12,449,866.37 | 16,007,045.51 |
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 | 196,596,259.48 | 203,180,229.67 |
合计 | 209,046,125.85 | 219,187,275.18 |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1,661,160.53 | 10,077,405.90 | 51,738,566.4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 3,762,060.45 | 3,762,060.45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3,762,060.45 | 3,762,060.45 | ||
4.期末余额 | 37,899,100.08 | 10,077,405.90 | 47,976,505.98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2,682,691.90 | 3,966,710.74 | 26,649,402.6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0,970.80 | 50,636.38 | 301,607.18 | |
(1)计提或摊销 | 250,970.80 | 50,636.38 | 301,607.1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974,843.94 | 1,974,843.94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1,974,843.94 | 1,974,843.94 | ||
4.期末余额 | 20,958,818.76 | 4,017,347.12 | 24,976,165.88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6,940,281.32 | 6,060,058.78 | 23,000,340.10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8,978,468.63 | 6,110,695.16 | 25,089,163.79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综合仓库 | 1,069,234.18 | 早期承建,没有验收手续,无法办理房产证 |
其他金额较小资产 | 298,419.57 | 早期承建,没有验收手续,无法办理房产证 |
合计 | 1,367,653.7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155,968,430.28 | 1,167,896,184.87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155,968,430.28 | 1,167,896,184.87 |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139,425,763.78 | 885,554,146.79 | 34,220,712.77 | 76,216,214.05 | 2,135,416,837.39 |
2.本期增加金额 | 6,630,026.18 | 40,631,076.36 | 6,122.81 | 1,066,766.75 | 48,333,992.10 |
(1)购置 | 2,867,965.73 | 40,346,711.24 | 1,066,766.75 | 44,281,443.72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84,365.12 | 284,365.12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3,762,060.45 | 3,762,060.45 | |||
(5)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6,122.81 | 6,122.8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649,829.88 | 682,555.47 | 444,243.03 | 3,776,628.38 | |
(1)处置或报废 | 1,881,532.50 | 682,555.47 | 444,243.03 | 3,008,331.00 | |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768,297.38 | 768,297.38 | |||
4.期末余额 | 1,146,055,789.96 | 923,535,393.27 | 33,544,280.11 | 76,838,737.77 | 2,179,974,201.1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68,186,789.29 | 515,013,620.29 | 25,899,533.13 | 48,994,683.68 | 958,094,626.39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909,537.36 | 28,559,510.89 | 1,255,480.92 | 4,801,629.72 | 58,526,158.89 |
(1)计提 | 21,934,693.42 | 28,559,510.89 | 1,250,523.70 | 4,801,629.72 | 56,546,357.73 |
(2)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1,974,843.94 | 1,974,843.94 | |||
(3)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4,957.22 | 4,957.2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893,431.61 | 682,555.47 | 324,856.40 | 2,900,843.48 | |
(1)处置或报废 | 1,881,532.50 | 682,555.47 | 324,856.40 | 2,888,944.37 | |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11,899.11 | 11,899.11 | |||
4.期末余额 | 392,096,326.65 | 541,679,699.57 | 26,472,458.58 | 53,471,457.00 | 1,013,719,941.8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098,145.21 | 7,327,880.92 | 9,426,026.1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12,985.17 | 8,454.39 | 34,515.97 | 1,255,955.53 | |
(1)计提 | 1,212,985.17 | 8,454.39 | 34,515.97 | 1,255,955.53 | |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95,601.35 | 551.28 | 396,152.63 | ||
(1)处置或报废 | 395,601.35 | 551.28 | 396,152.63 | ||
4.期末余额 | 2,098,145.21 | 8,145,264.74 | 7,903.11 | 34,515.97 | 10,285,829.03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51,861,318.10 | 373,710,428.96 | 7,063,918.42 | 23,332,764.80 | 1,155,968,430.28 |
2.期初账面价值 | 769,140,829.28 | 363,212,645.58 | 8,321,179.64 | 27,221,530.37 | 1,167,896,184.87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18,009,285.90 | 15,690,888.59 | 1,103,612.75 | 1,214,784.56 |
机器设备 | 36,688,249.04 | 28,956,436.50 | 6,636,793.86 | 1,095,018.68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134,620.19 | 122,868.93 | 11,751.26 | |
合计 | 54,832,155.13 | 44,770,194.02 | 7,740,406.61 | 2,321,554.50 |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针剂分厂冻干二车间厂房 | 44,703,907.83 | 土地证不完整 |
其他金额较小资产 | 19,995,174.19 | 土地证不完整 |
合计 | 64,699,082.0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0,741,480.47元的固定资产所有权受到限制(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52,045,427.93元),详见附注七、81。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75,829,813.03 | 64,651,288.24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75,829,813.03 | 64,651,288.24 |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马金铺研究院化学成原料药中试车间项目 | 55,241,769.80 | 55,241,769.80 | 50,184,993.10 | 50,184,993.10 | ||
其他 | 21,156,511.09 | 568,467.86 | 20,588,043.23 | 14,466,295.14 | 14,466,295.14 | |
合计 | 76,398,280.89 | 568,467.86 | 75,829,813.03 | 64,651,288.24 | 64,651,288.24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马金铺研究院化学成原料药中试车间项目 | 75,813,200.00 | 50,184,993.10 | 5,056,776.70 | 55,241,769.80 | 87.68 | 98% | 自筹 | |||||
合计 | 75,813,200.00 | 50,184,993.10 | 5,056,776.70 | 55,241,769.80 | 87.68 | 98%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金额 | 计提原因 |
经营场地装修 | 568,467.86 | 在建工程项目终止 |
合计 | 568,467.8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10,654,938.67 | 110,654,938.6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141,830.25 | 13,141,830.25 |
增加 | 13,141,830.25 | 13,141,830.25 |
3.本期减少金额 | 17,195,372.01 | 17,195,372.01 |
处置 | 17,195,372.01 | 17,195,372.01 |
4.期末余额 | 106,601,396.91 | 106,601,396.9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1,787,351.02 | 51,787,351.0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265,563.53 | 18,265,563.53 |
(1)计提 | 18,265,563.53 | 18,265,563.53 |
3.本期减少金额 | 4,812,627.23 | 4,812,627.23 |
(1)处置 | 4,812,627.23 | 4,812,627.23 |
4.期末余额 | 65,240,287.32 | 65,240,287.3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1,361,109.59 | 41,361,109.59 |
2.期初账面价值 | 58,867,587.65 | 58,867,587.65 |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药品批文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客户资源 | 合同权益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36,114,186.61 | 129,048,429.15 | 29,266,402.30 | 37,149,431.25 | 65,247,416.37 | 155,345,863.24 | 21,387,283.39 | 673,559,012.31 |
2.本期增加金额 | 706,120.33 | 706,120.33 | ||||||
(1)购置 | 706,120.33 | 706,120.33 | ||||||
(2)内部研发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重分类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53,498.72 | 253,498.72 | ||||||
(1)处置 | 253,498.72 | 253,498.72 | ||||||
4.期末余额 | 236,114,186.61 | 129,048,429.15 | 29,266,402.30 | 37,149,431.25 | 65,700,037.98 | 155,345,863.24 | 21,387,283.39 | 674,011,633.92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50,971,457.36 | 65,007,058.37 | 19,303,898.91 | 28,203,305.71 | 39,441,286.05 | 84,987,181.43 | 21,387,283.39 | 309,301,471.22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76,516.21 | 8,540,200.05 | 1,198,252.60 | 281,504.38 | 2,986,925.07 | 7,715,603.72 | 23,199,002.03 | |
(1)计提 | 2,476,516.21 | 8,540,200.05 | 1,198,252.60 | 281,504.38 | 2,986,925.07 | 7,715,603.72 | 23,199,002.0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53,498.72 | 253,498.72 | ||||||
(1)处置 | 253,498.72 | 253,498.72 | ||||||
4.期末余额 | 53,447,973.57 | 73,547,258.42 | 20,502,151.51 | 28,484,810.09 | 42,174,712.40 | 92,702,785.15 | 21,387,283.39 | 332,246,974.5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8,274,435.42 | 8,274,435.4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 |
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8,274,435.42 | 8,274,435.42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2,666,213.04 | 55,501,170.73 | 8,764,250.79 | 390,185.74 | 23,525,325.58 | 62,643,078.09 | 333,490,223.9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85,142,729.25 | 64,041,370.78 | 9,962,503.39 | 671,690.12 | 25,806,130.32 | 70,358,681.81 | 355,983,105.67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14.11%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6月30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6,931,690.59元的无形资产使用权受到限制(2022年12月31日:17,150,164.03元)。详见附注七、81。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委外开发支出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创新药项目 | 106,513,834.22 | 13,098,780.19 | 185,323.66 | 119,797,938.07 | ||
仿制药项目 | 12,007,119.74 | 465,569.45 | 410,732.79 | 12,883,421.98 | ||
一致性评价项目 | 13,989,082.44 | 1,478,859.72 | 15,467,942.16 | |||
已上市产品二次开发 | 41,504,235.19 | 3,856,851.46 | 50,000.00 | 697,311.27 | 44,713,775.38 |
合计 | 174,014,271.59 | 18,900,060.82 | 646,056.45 | 697,311.27 | 192,863,077.59 |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47,521,029.33 | 47,521,029.33 | ||
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13,972,955.57 | 13,972,955.57 | ||
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 | 11,285,522.74 | 11,285,522.74 | ||
云南省丽江医药有限公司 | 9,251,075.54 | 9,251,075.54 | ||
西藏藏药(集团)利众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4,148,688.83 | 4,148,688.83 | ||
云南昆药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 2,550,069.96 | 2,550,069.96 | ||
昆药集团血塞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175,983.93 | 2,175,983.93 | ||
大理辉睿药业有限公司 | 2,138,597.90 | 2,138,597.90 | ||
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 | 1,822,757.31 | 1,822,757.31 | ||
北京华方科泰肯尼亚公司(HOLLEY-COTEC COMPANY(EAST AFRICA) LIMITED) | 1,142,230.20 | 1,142,230.20 | ||
富宁金泰得剥隘七醋有限公司 | 603,320.05 | 603,320.05 | ||
北京华方科泰乌干达公司(SUPERPHARMACEUTICALSLIMITED) | 492,810.45 | 492,810.45 | ||
合计 | 97,105,041.81 | 97,105,041.81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 | 处置 | |||
云南省丽江医药有限公司 | 3,139,200.00 | 3,139,200.00 | ||
北京华方科泰肯尼亚公司(HOLLEY-COTEC COMPANY(EAST AFRICA) LIMITED) | 1,142,230.20 | 1,142,230.20 | ||
富宁金泰得剥隘七醋有限公司 | 603,320.05 | 603,320.05 | ||
北京华方科泰乌干达公司(SUPER PHARMACEUTICALS LIMITED) | 492,810.45 | 492,810.45 | ||
合计 | 5,377,560.70 | 5,377,560.70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物流延伸服务项目 | 16,652,151.92 | 6,004,547.96 | 6,345,731.17 | 16,310,968.71 | |
装修改造款 | 8,099,906.98 | 2,637,071.00 | 1,398,433.39 | 3,195,535.96 | 6,143,008.63 |
其他 | 304,090.60 | 244,649.83 | 142,726.25 | 406,014.18 | |
合计 | 25,056,149.50 | 8,886,268.79 | 7,886,890.81 | 3,195,535.96 | 22,859,991.52 |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339,809,464.48 | 49,152,393.53 | 308,299,511.79 | 46,450,455.22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20,610,650.13 | 18,091,597.52 | 89,299,886.00 | 13,394,982.90 |
可抵扣亏损 | ||||
预计负债 | 35,565,938.74 | 5,334,890.81 | 35,030,641.24 | 5,254,596.19 |
其他 | 91,232,475.11 | 13,806,052.15 | 82,730,006.74 | 12,635,352.80 |
递延收益 | 157,612,604.55 | 23,641,890.67 | 159,001,662.87 | 23,850,249.43 |
预提费用 | 1,041,760,827.90 | 168,197,930.78 | 1,004,933,201.90 | 156,704,122.16 |
合计 | 1,786,591,960.91 | 278,224,755.46 | 1,679,294,910.54 | 258,289,758.70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63,071,940.94 | 9,460,791.14 | 70,961,837.75 | 10,644,275.66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7,273,241.47 | 2,590,986.22 | 25,733,909.72 | 3,860,086.46 |
新租赁准则 | 46,561,510.97 | 6,992,427.58 | 57,996,928.19 | 8,827,843.55 |
合计 | 126,906,693.38 | 19,044,204.94 | 154,692,675.66 | 23,332,205.67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170,917.55 | 272,053,837.92 | 12,687,930.01 | 245,601,828.6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170,917.55 | 12,873,287.39 | 12,687,930.01 | 10,644,275.66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65,098,850.12 | 69,021,902.45 |
可抵扣亏损 | 372,441,369.57 | 278,142,444.85 |
合计 | 437,540,219.69 | 347,164,347.30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 | 5,338,189.51 | 5,338,189.51 | |
2024 | 10,893,010.06 | 10,893,010.06 | |
2025 | 29,863,933.99 | 29,863,933.99 | |
2026 | 49,006,042.51 | 49,006,042.51 | |
2027 | 29,315,849.42 | 29,315,849.42 | |
2028年及以后 | 248,024,344.08 | 153,725,419.36 | |
合计 | 372,441,369.57 | 278,142,444.8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集团部分子公司适用高新企业税收优惠,企业可抵扣亏损失效年限大于5年。本集团认为未来不是很可能产生用于使用上述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因此未确认以上项目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项目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长期资产预付款 | 64,534,452.80 | 64,534,452.80 | 90,884,521.41 | 90,884,521.41 | ||
保证金 | 14,100,000.00 | 1,410,000.00 | 12,690,000.00 | 25,217,000.00 | 1,260,850.00 | 23,956,150.00 |
防疫物资储备 | 21,564,698.70 | 21,564,698.70 | 21,240,572.57 | 21,240,572.57 | ||
合计 | 100,199,151.50 | 1,410,000.00 | 98,789,151.50 | 137,342,093.98 | 1,260,850.00 | 136,081,243.98 |
其他说明:
防疫物资储备是指根据国家要求,本集团所做的药品储备。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50,000,000.00 | 50,055,555.56 |
保证借款 | 99,483,357.18 | 273,145,335.54 |
信用借款 | 330,573,400.34 | 420,853,288.91 |
票据贴现借款 | 46,625,240.25 | 168,709,492.58 |
合计 | 526,681,997.77 | 912,763,672.59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32.1抵押借款
贷款单位 | 借款余额 | 抵押物 |
昆药集团重庆武陵山制药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不动产 |
合计 | 50,000,000.00 |
1、 本公司的子公司昆药集团重庆武陵山制药有限公司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酉阳支行借款5,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2年8月24日至2023年8月23日,该笔贷款为抵押和保证两种担保方式,在分类项下列报入“抵押借款”类别。抵押情况说明:昆药集团重庆武陵山制药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以房产面积38,876.5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67,274.00平方米,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酉阳支行签署了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期限2021年8月23日到2024年8月22日。抵押权与主债务同时存在,主债务清偿完毕后抵押权消失。担保情况说明:
本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酉阳支行签订连带责任担保合同,为子公司昆药集团重庆武陵山制药有限公司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酉阳支行的贷款提供总额度5,000.00万元的担保,期限1年。截止2023年6月30日,该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5,000.00万元。
32.2保证借款
贷款单位 | 借款余额 | 担保人 |
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 | 24,000,000.00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 | 5,894,112.75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大理辉睿药业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自然人股东王丁睿、田洁实控的大理辉睿云峰商贸公司土地房屋 |
云南省丽江医药有限公司 | 10,004,861.12 | 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胡有国、王芳、胡剑光 |
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 | 4,500,000.00 | 王小军 |
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 | 4,500,000.00 | 王小军 |
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 | 5,084,383.31 | 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王小军 |
保山市民心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4,500,000.00 | 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金宗平、周前英 |
保山市民心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 | 金宗平、周前英 |
合计 | 99,483,357.18 |
1、本公司2022年8月1日与中行昆明高新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在中行昆明高新支行的贷款、开具票据提供总额3,000.00万元担保,另外还获得2,000.00万元信用授信,合计获得5,000.00万元授信额度,期限:为2022年3月19日至2022年8月10日期间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截止2023年6月30日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在中行昆明高新支行的贷款余额为3,000.00万元,开票余额为0万元,存缴票据保证金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3,000.00万元。
2、本公司2022年7月1日与交通银行云南省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云南省分行的贷款提供总额度2,400.00万元担保,期限1年,截止2023年6月30日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云南省分行的贷款余额为2,40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2,400.00万元。
3、本公司2022年12月2日与招商银行滇池路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期限1年,为子公司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在招行滇池路支行的授信3,000.00万元担保,另外还获得5,000.00万元信用授信,合计获得8,000.00万元授信额度,期限1年。截止2023年6月30日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在招行滇池路支行的开票余额为5,059.00万元,存缴票据保证金1,011.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2,249.00万元,信用2,8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余额为1,900.00万元,实际担保为589.41万元,信用1,311.00万元。
4、本公司的孙公司大理辉睿药业有限公司向建设银行借款8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3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4日,该笔贷款以大理辉睿药业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王丁睿、田洁实控的大理辉睿云峰商贸公司土地房屋作为抵押。抵押情况说明:大理睿峰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 年1月4 日以大理睿峰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在大理市上和物流产业园横四路以南,览川路以东土地使用权抵押,与建设银行签署了抵押合同,为大理辉睿药业有限公司与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签订的贷款提供最高额度为800.00万元的抵押担保。截止2023年6月30日大理辉睿药业有限公司在建设银行大理开发区支行贷款800.00万元。
5、本公司的孙公司云南省丽江医药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与招商银行丽江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000.00万元。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日与招商银行丽江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其子公司云南省丽江医药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丽江分行的1,000.00万授信提供担保,期限1年。同时,本公司的孙公司云南省丽江医药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胡有国、王芳、胡剑光于2022年9月1日与招商银行丽江分行签订连带责任担保合同,为云南省丽江医药有限公司在2022年9月23日到2023年9月22日期间与招商银行丽江分行签订的贷款提供总为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4,861.12元为计提利息)
6、本公司的孙公司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2023年4月7日与中国农业银行个旧七层楼支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450.00万元,合同有效期自2023年4月21日至2024年4月20日,由本公司的孙公司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王小军个人定期存单人民币500.00万元进行质押保证,保证金额人民币450.00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在该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450.00万元。
7、本公司的孙公司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2023年5月8日与中国农业银行个旧七层楼支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450.00万元,合同有效期自2023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7日,由本公司的孙公司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王小军个人定期存单人民币
500.00万元进行质押保证,保证金额人民币450.00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在该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450.00万元。
8、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与曲靖商业银行红河个旧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其子公司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在曲靖商业银行红河个旧支行的贷款、开立票据提供总额度500.00万担保,期限1年。截至2023年6月30日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在曲靖商业银行红河个旧支行贷款余额为5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500.00万元。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王小军个人按其持股比例提供保证担保。(84,383.31元为计提利息)
9、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6日与建设银行保山市分行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其子公司保山市民心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建设银行保山市分行的借款、开立票据提供总额度700.00万元担保,期限1年,截止2023年6月30日,贷款余额为
45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450.00万元。保山市民心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金宗平、周前英按其持股比例提供保证担保。10、本公司下属孙公司保山市民心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与云南隆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房产抵押合同及股权质押合同,自然人股东金宗平、周前英以其股权(评估值为480.00万元)质押、房产(评估总价值396.97万元)抵押,为保山市民心药业有限责任
公司在云南隆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总额度300.00万元担保,期限1年,截止2023年6月30日,贷款余额为3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172,730,912.14 | 284,023,070.85 |
合计 | 172,730,912.14 | 284,023,070.85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购货款 | 751,607,967.75 | 691,550,296.10 |
工程款 | ||
其他 | 1,547,146.93 | |
合计 | 751,607,967.75 | 693,097,443.0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90,885,488.90 | 186,374,808.78 |
合计 | 90,885,488.90 | 186,374,808.78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主要涉及客户销售合同中收取的预收款项,该合同的相关收入将在履行履约义务后确认。通常情况下,当本集团收到客户提前支付的款项后,一般会在一年内履行履约义务并确认收入。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42,618,495.74 | 340,667,855.11 | 313,368,713.16 | 169,917,637.69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217,605.77 | 21,453,104.24 | 21,443,157.01 | 1,227,553.00 |
三、辞退福利 | 371,724.52 | 371,724.52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253,519.20 | 170,933.36 | 355,895.57 | 68,556.99 |
合计 | 144,089,620.71 | 362,663,617.23 | 335,539,490.26 | 171,213,747.68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11,337,620.93 | 303,923,824.09 | 283,267,872.66 | 131,993,572.36 |
二、职工福利费 | 315,161.44 | 6,249,745.08 | 6,239,230.68 | 325,675.84 |
三、社会保险费 | 589,029.79 | 12,875,284.15 | 13,027,057.45 | 437,256.49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74,516.22 | 11,879,949.81 | 12,053,847.33 | 300,618.70 |
工伤保险费 | 84,088.65 | 774,317.31 | 746,151.49 | 112,254.47 |
生育保险费 | 30,424.92 | 221,017.03 | 227,058.63 | 24,383.32 |
四、住房公积金 | 181,477.00 | 8,360,684.91 | 8,316,263.91 | 225,898.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0,195,206.58 | 9,258,316.88 | 2,518,288.46 | 36,935,235.00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42,618,495.74 | 340,667,855.11 | 313,368,713.16 | 169,917,637.69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179,469.04 | 20,753,890.80 | 20,741,894.94 | 1,191,464.90 |
2、失业保险费 | 38,136.73 | 699,213.44 | 701,262.07 | 36,088.10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1,217,605.77 | 21,453,104.24 | 21,443,157.01 | 1,227,553.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55,628,309.57 | 75,515,832.33 |
企业所得税 | 106,927,917.74 | 78,757,795.00 |
个人所得税 | 2,042,958.13 | 1,879,591.5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646,502.61 | 6,244,520.89 |
教育费附加 | 2,641,381.08 | 2,956,290.5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587,152.72 | 1,796,304.64 |
土地使用税 | 6,383.15 | 248,145.39 |
房产税 | 604,137.73 | 666,352.16 |
其他税金 | 1,093,824.35 | 1,346,547.31 |
合计 | 176,178,567.08 | 169,411,379.78 |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21,300,443.04 | |
其他应付款 | 1,314,693,668.26 | 1,298,244,430.28 |
合计 | 1,435,994,111.30 | 1,298,244,430.28 |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121,300,443.04 | |
合计 | 121,300,443.04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无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提费用 | 1,102,802,349.92 | 1,004,000,179.45 |
保证金 | 143,947,657.49 | 180,549,726.32 |
往来款 | 25,874,139.09 | 56,449,188.88 |
代收代付款项 | 8,393,542.49 | 15,460,235.39 |
职工股权回购款 | 4,940,259.84 | 4,940,259.84 |
股权转让款 | 4,250,000.00 | |
其他 | 28,735,719.43 | 32,594,840.40 |
合计 | 1,314,693,668.26 | 1,298,244,430.2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50,000,000.00 | 99,500,000.00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5,453,391.66 | 22,571,784.59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利息 | 462,916.67 | |
合计 | 65,916,308.33 | 122,071,784.59 |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9,871,899.74 | 31,071,525.20 |
应付利息 | 109,508.88 | |
税项 | 22,870,213.44 | 24,794,411.51 |
合计 | 32,742,113.18 | 55,975,445.59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预收款项中包含的增值税销项税部分列示为待转销项税额。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29,000,000.00 | 10,000,000.00 |
信用借款 | 50,000,000.00 | |
合计 | 29,000,000.00 | 60,000,000.00 |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保证借款详见附注十二、5(4)注3、注6。于2023年6月30日,上述借款的借款期间为3年,年利率为3.60%-3.70%。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52,265,300.11 | 67,340,742.43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附注七、 43) | 15,453,391.66 | 22,571,784.59 |
合计 | 36,811,908.45 | 44,768,957.84 |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35,030,641.24 | 34,692,616.57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合计 | 35,030,641.24 | 34,692,616.57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未决诉讼预计负债余额为人民币34,692,616.57元,主要系劳动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及技术开发合同纠纷等未决诉讼对应的预计负债。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07,576,818.91 | 6,958,318.63 | 9,611,937.16 | 204,923,200.38 | |
合计 | 207,576,818.91 | 6,958,318.63 | 9,611,937.16 | 204,923,200.38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2019年省级中药饮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生产建设类项目)补助 | 21,111,111.11 | 1,333,333.32 | 19,777,777.79 | 与资产相关 | |||
2020年省级中药饮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生产建设类项目)补助 | 5,277,777.77 | 333,333.36 | 4,944,444.41 | 与资产相关 | |||
昆明中药厂特色中成药生产技术、工业装备改造升级项目补助 | 100,000.01 | 49,999.98 | 50,000.03 | 与资产相关 | |||
马金铺项目补助 | 79,583.32 | 2,500.02 | 77,083.30 | 与资产 |
相关 | |||||||
舒肝颗粒产品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3,979,166.68 | 124,999.98 | 3,854,166.70 | 与资产相关 | |||
中药现代化提产扩能(新版GMP认证) | 3,589,208.32 | 112,750.02 | 3,476,458.30 | 与资产相关 | |||
中药现代化提产扩能(新版GMP认证) | 21,487,500.00 | 675,000.00 | 20,812,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配方颗粒 | 4,800,000.00 | 1,200,000.00 | 3,6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新冠防控应急中成药保障生产能力建设 | 2,858,333.32 | 175,000.02 | 2,683,333.30 | 与资产相关 | |||
鼓励防疫药品研发和技术攻关 | 833,333.34 | 49,999.98 | 783,333.36 | 与资产相关 | |||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拨付技术改造及创新平台建设补助 | 706,666.70 | 40,000.02 | 666,666.68 | 与资产相关 | |||
划拨面向流程行业的工业机器人系统应用示范收款 | 360,000.00 | 36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昆明市2022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 | 947,368.42 | 52,631.58 | 894,736.84 | 与资产 |
技术创新资金 | 相关 | ||||||
新能源设备补贴 | 29,430.00 | 29,430.00 | 与资产相关 | ||||
中央疫情储备物资专项资金 | 5,000,000.00 | 5,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 300,000.00 | 49,999.98 | 250,000.02 | 与资产相关 | |||
新版GMP升级改造项目 | 600,000.00 | 25,000.03 | 574,999.97 | 与资产相关 | |||
中药饮片产业(药品GMP升级及傣药产品升级提升改造项目) | 1,800,000.00 | 150,000.00 | 1,6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傣药材良种繁育规范化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 102,857.14 | 25,714.32 | 77,142.82 | 与资产相关 | |||
云南省2020年中央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资金 | 1,305,263.16 | 54,385.98 | 1,250,877.18 | 与资产相关 | |||
傣药肾茶原料的加工处理技术应用及产业化 | 1,000,000.00 | 250,000.00 | 7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富宁县工信局应急物资保障建设补助资金 | 1,644,662.72 | 290,429.40 | 1,354,233.32 | 与资产相关 |
职工保障性住房补贴 | 405,000.00 | 22,500.00 | 382,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阿莫西林胶囊 | 766,666.12 | 199,999.98 | 566,666.14 | 与资产相关 | |||
阿法骨化醇 | 1,950,000.00 | 300,000.00 | 1,6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华武制药整体搬迁项目 | 35,764,941.01 | 988,573.68 | 34,776,367.33 | 与资产相关 | |||
政府补助(零赎价厂房项目) | 4,275,147.51 | 110,793.25 | 36,518.63 | 4,200,872.89 | 与资产相关 | ||
靶向降脂药PCSK9-siRNA的纳米配位聚合物载体研究 | 805,555.56 | 166,666.68 | 638,888.88 | 与资产相关 | |||
灯银脑通胶囊作用机理及差异化临床研究 | 862,500.00 | 191,666.67 | 670,833.33 | 与资产相关 | |||
重大新药创新科技项目经费 | 3,702,666.66 | 131,466.67 | 3,571,199.99 | 与资产相关 | |||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云南省2018年中药饮片产 | 8,387,085.77 | 226,666.67 | 8,160,419.10 | 与资产相关 |
业发展专项资金 | |||||||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云南省2019年中药饮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9,293,752.44 | 226,666.67 | 9,067,085.77 | 与资产相关 | |||
双氢青蒿素-红斑狼疮 | 11,583,351.43 | -206,648.57 | 11,79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血塞通软胶囊国际化 | 450,000.00 | 4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云南省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专项补助资金 | 1,533,333.34 | 383,333.33 | 1,150,000.01 | 与资产相关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拨智能制造补贴 | 17,680,838.24 | 453,333.33 | 17,227,504.91 | 与资产相关 | |||
三七生态种植技术与大健康产品研发及产业化 | 71,000.00 | 71,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蒿甲醚制剂国际化发展能力建设 | 3,103,333.34 | 79,333.33 | 3,024,000.01 | 与资产相关 | |||
马金铺植物药项目6号地场平补贴 | 4,328,859.07 | 50,335.57 | 4,278,523.50 | 与资产相关 | |||
昆明市财政局、昆 | 291,373.34 | 8,613.33 | 282,760.01 | 与资 |
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拨付昆明市2016年鼓励扩大工业投资专项扶持 | 产相关 | ||||||
昆明市财政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昆明市工业和信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 | 639,626.66 | 15,186.67 | 624,439.99 | 与资产相关 | |||
抗高血压药物缬沙坦氨氯地平片人体生物等效性临床试验 | 733,333.33 | 100,000.00 | 633,333.33 | 与资产相关 | |||
云南省特色大品种药物天麻素系列产品的二次开发与推广应用研究 | 1,000,000.00 | 1,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新络泰临床前预研究(治疗心脑血管疾病中药1类新药注射用KPC-XM15临床前预研究) | 222,222.23 | 133,333.33 | 88,888.90 | 与资产相关 | |||
地诺单抗生物类似药临床前研究 | 840,000.00 | 84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治疗脑缺血中药(天然药)1类新药注射用曲札茋苷I期临床研究 | 1,000,000.00 | 1,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络泰· 血塞通软胶囊大品种培育及二次开发 | 1,875,000.00 | 443,333.35 | 1,431,666.65 | 与资产相关 | |||
注射用血塞通(冻干)100mg新产品项目后补助 | 160,000.00 | 16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口服制剂扩产及营销数字化协同平台建设项目 | 4,433,333.34 | 113,333.33 | 4,320,000.01 | 与资产相关 | |||
研究院申报刘总基础研究项目前补助:IDH和曲札芷苷项目 | 2,000,000.00 | 2,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21年省工信发展专项资金 | 2,000,000.00 | 2,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21年云南省科技计划(省本级)第三批项目经费(治疗恶性肿瘤等慢性病创新药物) | 2,000,000.00 | 1,000,000.00 | 3,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22 年省级新型基础设施建 | 2,000,000.00 | 2,000,000.00 | 与资产 |
设专项资金 | 相关 | ||||||
2023年生物医药领域第一批科技计划 | 2,921,800.00 | 146,090.00 | 2,775,710.00 | 与资产相关 | |||
云南省心脑血管小分子药物创新 | 3,000,000.00 | 3,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华武改扩建项目资金(2019年) | 3,243,970.91 | 162,281.88 | 3,081,689.03 | 与资产相关 | |||
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资金 | 161,666.60 | 10,000.02 | 151,666.58 | 与资产相关 | |||
特色载体建设 | 2,100,000.00 | 2,1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207,576,818.91 | 6,921,800.00 | 9,611,937.16 | 36,518.63 | 204,923,200.3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资金 | 38,051,657.91 | 42,549,728.02 |
合计 | 38,051,657.91 | 42,549,728.02 |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758,255,769.00 | -128,000.00 | -128,000.00 | 758,127,769.00 |
其他说明:
根据本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吴生龙先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该部分不符合条件激励对象持有的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80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2月16日予以回购注销。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122,614,528.56 | 1,172,094.45 | 1,121,442,434.11 | |
其他资本公积 | 38,422,132.69 | 322,238.93 | 38,744,371.62 | |
合计 | 1,161,036,661.25 | 322,238.93 | 1,172,094.45 | 1,160,186,805.7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1:根据本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吴生龙先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该部分不符合条件激励对象持有的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80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2月16日予以回购注销,相应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减少人民币1,172,094.45元。注2:本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分摊相应增加其他资本公积人民币322,238.93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库存股 | 13,149,583.01 | 1,300,094.45 | 11,849,488.56 | |
合计 | 13,149,583.01 | 1,300,094.45 | 11,849,488.5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本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吴生龙先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该部分不符合条件激励对象持有的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80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2月16日予以回购注销,相应的库存股账面金额减少人民币1,300,094.45元。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
余额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余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2,130,066 .48 | 12,130,066 .48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2,130,066 .48 | 12,130,066 .48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 |
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315,171. 33 | 600,365.65 | 615,932.83 | -15,567.18 | -7,699,238.50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8,315,171. 33 | 600,365.65 | 615,932.83 | -15,567.18 | -7,699,238.50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3,814,895. 15 | 600,365.65 | 615,932.83 | -15,567.18 | 4,430,827.98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2,484,185.93 | 2,484,185.93 | ||
合计 | 2,484,185.93 | 2,484,185.93 |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55,389,859.80 | 355,389,859.80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355,389,859.80 | 355,389,859.80 |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715,191,707.50 | 2,562,726,990.8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715,191,707.50 | 2,562,726,990.84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23,369,852.53 | 383,183,590.4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4,008,808.18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21,300,443.04 | 204,729,057.63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其他 | 1,981,008.00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817,261,117.00 | 2,715,191,707.50 |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633,218,673.45 | 1,952,066,540.39 | 3,715,994,011.47 | 2,040,338,405.02 |
其他业务 | 137,419,642.33 | 122,683,803.89 | 511,516,297.69 | 444,268,067.64 |
合计 | 3,770,638,315.78 | 2,074,750,344.28 | 4,227,510,309.16 | 2,484,606,472.66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昆药集团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天然植物药系列 | 1,681,325,463.54 | 1,681,325,463.54 |
化学合成药 | 257,531,256.13 | 257,531,256.13 |
外购药品及医疗器械 | 1,694,903,582.56 | 1,694,903,582.56 |
日用品、保健食品及医疗服务 | 13,643,879.66 | 13,643,879.66 |
其他 | 121,387,279.20 | 121,387,279.20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国内 | 3,705,267,822.10 | 3,705,267,822.10 |
国外 | 63,523,638.99 | 63,523,638.99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商品销售业务 | 3,768,708,841.89 | 3,768,708,841.89 |
医疗服务业务 | 82,619.20 | 82,619.20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3,768,791,461.09 | 3,768,791,461.09 |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如下:
商品销售业务本集团货物控制权转移后确认收入。本集团采用预收和赊销相结合的方式,赊销客户的合同价款通常在商品交付后30-180天内支付。医疗服务业务在提供服务完成时点确认收入,合同价款结算以合同约定为准。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4,842,735.31 | 14,909,284.30 |
教育费附加 | 11,060,831.47 | 10,963,336.72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5,069,099.01 | 5,050,269.53 |
土地使用税 | 1,943,996.76 | 1,955,084.97 |
车船使用税 | 50,249.48 | 51,265.89 |
印花税 | 2,150,565.95 | 1,703,458.22 |
其他 | 46,089.15 | |
环境保护税 | 37,395.91 | 26,472.35 |
水利建设基金 | 8,079.36 | |
合计 | 35,154,873.89 | 34,713,340.49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市场推广费 | 948,032,565.70 | 983,935,037.65 |
工资及附加 | 164,018,353.19 | 154,947,878.67 |
差旅费 | 13,721,846.52 | 15,137,096.62 |
办公费 | 29,362,186.71 | 27,307,850.94 |
其他 | 32,485,096.05 | 22,475,582.48 |
合计 | 1,187,620,048.17 | 1,203,803,446.36 |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及附加 | 95,394,768.59 | 91,184,495.41 |
办公费 | 20,857,837.62 | 25,613,181.59 |
折旧、摊销 | 30,283,816.01 | 34,820,514.92 |
差旅费 | 2,088,092.49 | 1,438,325.74 |
中介机构费 | 8,708,887.79 | 8,892,085.46 |
业务招待费 | 1,663,910.55 | 4,683,756.66 |
其他 | 4,708,366.69 | 6,850,719.69 |
合计 | 163,705,679.74 | 173,483,079.47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 3,999,631.42 | 7,962,681.34 |
员工成本 | 14,104,604.96 | 18,025,003.26 |
设计检验费 | 2,260,665.81 | 7,039,301.48 |
折旧与摊销 | 5,262,474.61 | 14,115,501.93 |
材料费 | 2,483,581.75 | 3,684,927.11 |
差旅及会议费 | 441,412.53 | 209,966.15 |
能源费 | 316,376.88 | 710,600.85 |
咨询费 | 705,924.32 | 1,118,079.69 |
其他 | 1,000,754.02 | 1,665,924.93 |
合计 | 30,575,426.30 | 54,531,986.74 |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4,381,268.95 | 18,422,527.65 |
利息收入 | -6,055,857.88 | -2,346,007.52 |
汇兑损失 | -3,834,486.33 | 1,713,075.31 |
银行手续费 | 1,414,257.87 | 3,655,451.92 |
其他 | -105,902.67 | 1,654,593.19 |
合计 | 5,799,279.94 | 23,099,640.55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9,611,937.16 | 22,919,986.20 |
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 | 27,164,739.83 | 21,846,014.66 |
扣缴税款手续费 | 499,232.35 | 891,520.86 |
合计 | 37,275,909.34 | 45,657,521.72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50,342.37 | -1,282,644.60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0,782,181.63 | -192,452.64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863,887.82 | 3,667,518.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65,360.21 | 390,367.67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13,561,087.29 | 2,582,788.43 |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557,179.14 | 37,838,631.49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3,557,179.14 | 37,838,631.49 |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309,893.01 | -168,392.96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3,904,691.43 | -33,935,250.76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4,213,379.48 | -974,934.47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 -705,000.00 | |
合计 | -28,513,177.90 | -35,078,578.19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8,384,635.72 | -4,165,896.72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1,255,955.53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594,266.47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399,816.46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697,311.27 | -31,909,174.99 |
合计 | -10,932,168.99 | -36,474,888.17 |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净收益 | 1,251,910.92 | 203,275.06 |
合计 | 1,251,910.92 | 203,275.0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赔偿收入 | 4,006,015.38 | 316,632.00 | 4,006,015.38 |
其他 | 2,812,734.27 | 922,312.26 | 2,812,734.27 |
合计 | 6,818,749.65 | 1,238,944.26 | 6,818,749.6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40,802.18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40,802.18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4,408,841.48 | 536,468.52 | 4,408,841.48 |
罚款支出 | 777,413.85 | 777,413.85 | |
其他 | 320,347.77 | 1,094,120.25 | 320,347.77 |
合计 | 5,506,603.10 | 1,671,390.95 | 5,506,603.10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77,127,143.98 | 41,490,687.9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4,222,997.51 | 7,703,376.91 |
合计 | 52,904,146.47 | 49,194,064.82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83,431,191.53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2,514,678.71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678,417.00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693,471.38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64,995.64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29,617.99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3,966,742.51 |
所得税费用 | 52,904,146.4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57、其他综合收益。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6,055,857.88 | 2,346,007.52 |
保证金 | 19,480,428.80 | 33,081,970.97 |
收到的补助、补贴资金 | 35,451,972.18 | 18,954,507.36 |
收回备用金或暂借款 | 2,729,187.67 | 27,932,899.96 |
其他 | 105,272,840.34 | 84,749,505.13 |
合计 | 168,990,286.87 | 167,064,890.94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市场推广费 | 863,739,575.82 | 846,300,101.25 |
差旅费 | 18,336,458.51 | 13,990,854.35 |
办公费 | 41,809,972.20 | 42,644,327.83 |
研发费用 | 26,055,214.02 | 31,404,811.68 |
保证金 | 56,501,963.34 | 77,443,789.01 |
其他 | 208,299,740.14 | 124,107,910.61 |
合计 | 1,214,742,924.03 | 1,135,891,794.73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业绩对赌补偿 | 501,871.00 | |
合计 | 501,871.00 |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票据保证金 | 41,327,693.71 | |
租金 | 5,812,328.83 | 8,192,414.01 |
合计 | 5,812,328.83 | 49,520,107.72 |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30,527,045.06 | 218,374,581.7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0,932,168.99 | 36,474,888.17 |
信用减值损失 | 28,513,177.90 | 35,078,578.1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3,952,078.65 | 48,296,616.81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8,265,563.53 | 14,448,089.58 |
无形资产摊销 | 26,005,619.94 | 29,924,925.9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7,886,890.81 | 10,665,314.6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49,517.73 | -203,275.06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557,179.14 | -37,838,631.49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4,381,268.95 | 18,422,527.65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561,087.29 | 2,582,788.43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6,452,009.23 | 13,150,504.9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229,011.73 | -6,548,488.76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9,870,276.42 | 45,138,112.62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340,526,012.00 | -829,347,405.7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912,358,957.76 | 143,758,768.70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9,193,657.15 | -257,622,103.61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168,412,499.35 | 886,881,759.4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546,284,359.72 | 1,459,348,064.58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2,902,511.11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80,774,371.48 | -572,466,305.15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4,250,000.00 |
其中:云南昆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4,250,000.00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2,902,551.11 |
其中:云南昆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2,902,551.11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1,347,448.89 |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168,412,499.35 | 1,546,284,359.72 |
其中:库存现金 | 328,666.64 | 1,929,057.3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168,083,832.71 | 1,544,331,759.0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23,543.27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2,902,511.11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加:转出至持有待售资产的现金等价物 | 2,902,511.11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68,412,499.35 | 1,549,186,870.83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70,180,866.73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开立信用证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50,741,480.47 | 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16,931,690.59 | 借款抵押 |
应收票据 | 2,895,000.00 | 质押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合计 | 140,749,037.79 | / |
其他说明:
、于2023年
月
日,本集团使用权受限的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等,金额为人民币70,180,866.73元(2022年
月
日:人民币112,107,280.78元)。
、于2023年
月
日,本集团子公司昆药集团重庆武陵山制药有限公司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0,741,480.47元的房屋建筑物用于银行借款抵押(2022年
月
日:人民币52,045,427.93元)。
、于2023年
月
日,本集团子公司昆药集团重庆武陵山制药有限公司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6,931,690.59元的土地使用权用于银行借款抵押(2022年
月
日:人民币17,150,164.03元)。
、于2023年
月
日,本集团以应收票据人民币2,895,000.00元质押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2022年
月
日:以应收票据人民币13,893,042.58元质押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以应收票据人民币18,977,281.55元贴现取得借款)。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7,158,243.18 | 7.2258 | 51,724,118.10 |
欧元 | 1,422,315.07 | 7.8308 | 11,137,809.40 |
港币 | 21,817.99 | 0.9220 | 20,115.79 |
肯尼亚先令 | 337,391.45 | 0.0519 | 17,508.64 |
乌干达先令 | 25,797,434.12 | 0.0019 | 48,565.40 |
乌兹别克斯坦苏姆 | 403,410,973.06 | 0.0006 | 252,241.89 |
坦桑尼亚先令 | 345,710,952.34 | 0.0031 | 1,065,226.78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4,304,090.25 | 7.2258 | 31,100,546.14 |
欧元 | 235,789.18 | 7.8308 | 1,846,408.70 |
肯尼亚先令 | 119,633,976.13 | 0.0519 | 6,208,301.82 |
坦桑尼亚先令 | 2,862,827,218.60 | 0.0031 | 8,821,127.03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递延收益 | 204,923,200.38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9,611,937.16 |
科研经费及专项基金 | 8,766,100.00 | 其他收益 | 8,766,100.00 |
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6,143,999.46 | 其他收益 | 6,143,999.46 |
财政补贴及税收返还 | 13,620,072.72 | 其他收益 | 13,620,072.72 |
合计 | 233,453,372.56 | 38,142,109.34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866,200.00 |
合计 | 866,200.00 |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云南昆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8,500,000.00 | 70.00 | 出售 | 2023年1月4日 | 工商登记变更 | 10,748,848.6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昆明制药滇西药品物流有限公司 | 云南大理 | 云南大理 | 医药商业 | 100 | 设立 | |
昆药商业西双版纳傣医药经营有限公司 | 云南景洪 | 云南景洪 | 医药商业 | 100 | 设立 | |
玉溪昆药劲益医药有限公司 | 云南玉溪 | 云南玉溪 | 医药商业 | 100 | 设立 | |
海南九如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海南澄迈 | 海南澄迈 | 医药商业 | 100 | 设立 | |
昆药商业(昭通)医药有限公司 | 云南昭通 | 云南昭通 | 医药商业 | 100 | 设立 | |
临沧昆药广康医药有限公司 | 云南临沧 | 云南临沧 | 医药商业 | 51 | 设立 | |
云南昆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云南昆明 | 云南昆明 | 医药商业 | 51 | 设立 | |
文山昆商医药有限公司 | 云南文山 | 云南文山 | 医药商业 | 100 | 设立 | |
永德县昆商医药有限公司 | 云南临沧 | 云南临沧 | 医药商业 | 51 | 设立 | |
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 | 云南昆明 | 云南昆明 | 医药工业 | 99 | 1 | 设立 |
昆明贝克诺顿药品销售有限公司 | 云南昆明 | 云南昆明 | 医药商业 | 100 | 设立 | |
西双版纳四塔傣医药有限公司 | 云南景洪 | 云南景洪 | 医药商业 | 100 | 设立 | |
昆药科泰医疗公司KPC COTECMEDICAL COMPANY LIMITED | 乌干达堪培拉 | 乌干达堪培拉 | 医药商业 | 100 | 设立 | |
云南芒泰高尿酸痛风研究中心 | 云南昆明 | 云南昆明 | 高尿酸痛风药品的研发 | 100 | 设立 | |
世通商贸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项目投资、企业形象设计等 | 100 | 设立 | |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医院 | 云南昆明 | 云南昆明 | 全科医院 | 100 | 设立 | |
昆明制药努库斯植物技术有限公司KPC NUKUS HERBAL TECHNOLOGY | 乌兹别克斯坦 | 乌兹别克斯 | 甘草酸生产 | 100 | 设立 | |
KBN国际有限公司 KBN International Corp | 美国特拉华州 | 美国特拉华州 | 根据特拉华州普通公司法的要求开展活动 | 100 | 设立 | |
云南昆药血塞通药物研究院 | 云南昆明 | 云南昆明 | 医药研发 | 100 | 设立 | |
上海昆恒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医药研发 | 100 | 设立 | |
昆药集团生物科技(禄丰县)有限责任公司 | 云南楚雄 | 云南楚雄 | 种植 | 100 | 设立 |
康威尔医药技术有限公司Konvoy Pharmaceutical Technology Corp | 美国伊利诺伊州芝加哥市 | 美国伊利诺伊州芝加哥市 | 医药研发 | 90 | 设立 | |
云南创新药物研究有限公司 | 云南昆明 | 云南昆明 | 医药研发 | 61 | 39 | 设立 |
云南韩康医药有限公司 | 云南昆明 | 云南昆明 | 医药商业 | 100 | 设立 | |
昆药集团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云南昆明 | 云南昆明 | 医药工业 | 100 | 设立 | |
昆明昆药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云南昆明 | 云南昆明 | 全科医院 | 100 | 设立 | |
昆药集团营销有限公司 | 云南昆明 | 云南昆明 | 医药商业 | 100 | 设立 | |
楚雄虹成连锁药品零售有限公司 | 云南楚雄 | 云南楚雄 | 医院商业 | 100 | 设立 | |
昆药集团脑病药物研究开发(云南)有限公司(注1) | 云南昆明 | 云南昆明 | 医药研发 | 100 | 设立 | |
昆药医疗器械吉林有限公司(注1) | 吉林长春 | 吉林长春 | 医药商业 | 100 | 设立 |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云南昆明 | 云南昆明 | 医药工业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云南恩宁医药有限公司 | 云南昆明 | 云南昆明 | 医药商业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 | 云南昆明 | 云南昆明 | 医药商业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曲靖市康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云南曲靖 | 云南曲靖 | 医药商业 | 6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楚雄州虹成药业有限公司 | 云南楚雄 | 云南楚雄 | 医药商业 | 6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云南省丽江医药有限公司 | 云南丽江 | 云南丽江 | 医药商业 | 6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大理辉睿药业有限公司 | 云南大理 | 云南大理 | 医药商业 | 6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 | 云南红河州 | 云南红河州 | 医药商业 | 6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保山市民心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云南保山 | 云南保山 | 医药商业 | 6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昆药商业怒江医药有限公司 | 云南怒江 | 云南怒江州 | 医药商业 | 70.01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昆药集团血塞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云南文山 | 云南文山 | 医药工业 | 89.59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富宁金泰得剥隘七醋有限公司 | 云南富宁 | 云南富宁 | 食品工业 | 8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云南景洪 | 云南景洪 | 医药工业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云南昆药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 云南昆明 | 云南昆明 | 包装材料塑料及制品、五金百货、花卉园艺销售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江西良生医药有限公司 | 江西宜春市 | 江西宜春市 | 医药商业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西藏藏药(集团)利众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西藏拉萨 | 西藏拉萨 | 医药商业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海南天禾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海南海口 | 海南海口 | 医药商业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贝克诺顿(浙江)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嘉兴 | 浙江嘉兴 | 医药工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北京华方科泰医药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医药商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北京华方科泰肯尼亚公司 HOLLEY-COTEC COMPANY(EAST AFRICA) LIMITED | 肯尼亚内罗毕 | 肯尼亚内罗毕 | 医药商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华立药业坦桑尼亚公司HOLLEY PHARM(T)LTD | 坦桑尼亚达雷斯萨达姆 | 坦桑尼亚达 | 医药商业 | 8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北京华方科泰乌干达公司SUPERP HARMACEUTICALS LIMITED | 乌干达堪培拉 | 乌干达堪培拉 | 医药商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昆药集团重庆武陵山制药有限公司 | 重庆酉阳 | 重庆酉阳 | 医药工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重庆市华阳自然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酉阳 | 重庆酉阳 | 中药材销售 | 85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湘西华方制药有限公司 | 湖南吉首 | 湖南吉首 | 医药工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北京华方科泰尼日利亚公司HOLLEY-COTEC PHARMACEUTICALS(NIGERIA) LIMITED | 尼日利亚拉各斯 | 尼日利亚拉各斯 | 医药商业 | 99.7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其他说明:注1:截止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尚未实际出资。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 | 40.00 | 2,150,284.40 | 34,383,550.33 | |
曲靖市康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40.00 | 771,813.07 | 29,899,121.32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 | 188,674,328.42 | 2,997,920.61 | 191,672,249.02 | 99,740,917.16 | 10,000,000.00 | 109,740,917.16 | 194,211,314.14 | 10,191,431.84 | 204,402,745.98 | 111,154,458.33 | 11,158,119.89 | 122,312,578.22 |
曲靖市康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208,225,673.78 | 12,957,955.85 | 221,183,629.63 | 158,743,004.68 | 161,111.42 | 158,904,116.10 | 227,600,449.69 | 32,941,418.99 | 260,541,868.68 | 185,086,377.82 | 2,637,220.23 | 187,723,598.05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 | 138,762,362.21 | 5,958,294.86 | 5,958,294.86 | -14,484,539.14 | 130,355,568.82 | 6,169,524.39 | 6,169,524.39 | -11,244,795.00 |
曲靖市康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141,068,930.69 | 3,754,160.45 | 3,754,160.45 | 18,853,197.21 | 139,190,940.66 | 3,794,175.63 | 3,794,175.63 | 7,905,107.73 |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昆明高新诺泰大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云南昆明 | 云南昆明 | 投资管理 | 37.78 | 权益法 | |
上海昆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日用品生产 | 18.00 | 权益法 | |
江西络眩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江西宜春 | 江西宜春 | 商务服务 | 34.00 | 权益法 |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3,826,776.66 | 23,977,119.03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50,342.37 | -877,950.71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50,342.37 | -877,950.71 |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工具分类
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如下:
2023年6月30日金融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计 | |
准则要求 | 准则要求 | 指定 | |||
货币资金 | 1,238,593,366.08 | 1,238,593,366.0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0,000,000.00 | 80,000,000.00 | |||
应收票据 | 111,045,124.90 | 111,045,124.90 | |||
应收账款 | 2,680,173,646.70 | 2,680,173,646.70 | |||
应收款项融资 | 176,333,106.97 | 176,333,106.97 | |||
其他应收款 | 139,427,906.42 | 139,427,906.42 | |||
其他权 | 77,450,350.97 | 77,450,350.97 |
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09,046,125.85 | 209,046,125.8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690,000.00 | 12,690,000.00 | |||
合计 | 289,046,125.85 | 4,181,930,044.10 | 176,333,106.97 | 77,450,350.97 | 4,724,759,627.89 |
2023年6月30日金融负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短期借款 | 526,681,997.77 |
应付票据 | 172,730,912.14 |
应付账款 | 751,607,967.75 |
其他应付款 | 1,435,994,111.3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5,916,308.33 |
长期借款 | 29,000,000.00 |
租赁负债 | 36,811,908.45 |
合计 | 3,018,743,205.74 |
2022年12月31日金融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计 | |
准则要求 | 准则要求 | 指定 | |||
货币资金 | 1,658,391,640.5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19,401,618.08 | 1,658,391,640.50 | 319,401,618.08 | ||
应收票据 | 141,608,597.05 | 141,608,597.05 | |||
应收账款 | 2,436,867,455.06 | 2,436,867,455.06 | |||
应收款项融资 | 46,089,455.17 | 46,089,455.17 | |||
其他应收款 | 147,612,200.36 | 147,612,200.3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7,450,350.97 | 77,450,350.97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19,187,275.18 | 219,187,275.1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3,956,150.00 | 23,956,150.00 | |||
合计 | 538,588,893.26 | 4,408,436,042.97 | 46,089,455.17 | 77,450,350.97 | 5,070,564,742.37 |
2022年12月30日金融负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短期借款 | 912,763,672.59 |
应付票据 | 284,023,070.85 |
应付账款 | 693,097,443.03 |
其他应付款 | 1,298,244,430.2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2,071,784.59 |
长期借款 | 60,000,000.00 |
租赁负债 | 44,768,957.84 |
合计 | 3,414,969,359.18 |
2、 金融资产转移
已转移但未整体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于2023年06月30日,本集团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以及向银行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6,531,382.36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52,864,853.12元)。本集团认为,本集团保留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包括与其相关的违约风险,因此,继续全额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背书后,本集团不再保留使用其的权利,包括将其出售、转让或质押给其他第三方的权利。于2023年06月30日,本集团以其结算的应付账款账面价值总计为人民币26,531,382.36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33,887,571.57元)。于2023年06月30日,本集团无已贴现但未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8,977,281.55元)。已整体终止确认但继续涉入的已转移金融资产于2023年06月30日,本集团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以及向银行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414,014,910.19元(2022年06月30日:人民币326,463,764.89元)。于2023年06月30日,其到期日为1至12个月。根据《票据法》相关规定,若承兑银行或单位拒绝付款的,其持有人有权向本集团追索(“继续涉入”)。本集团认为,本集团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因此,终止确认其及与之相关的已结算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继续涉入及回购的最大损失和未折现现金流量等于其账面价值。本集团认为,继续涉入公允价值并不重大。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并未于转让日确认已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的任何损益。本期内及以前年度也并未确认与继续涉入有关的任何损益。
3、金融工具风险
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借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策略如下所述。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集团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集团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集团的风险管理由公司管理层领导的工作组按照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政策实施开展,通过与本集团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
本集团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任何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信用风险
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集团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集团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集团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集团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
由于货币资金、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的交易对手是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银行,这些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较低。
本集团其他金融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
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集团在每一资产负债表日面临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向客户收取的总金额减去坏账准备后的金额。
由于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交易对手、地理区域和行业进行管理。由于本集团的应收账款客户群广泛地分散于不同的部门和行业中,因此在本集团内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集团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集团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本集团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信用风险敞口按照内部评级进行信用风险分级的风险敞口:
2023年06月30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面余额(无担保)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 |
货币资金 | 1,238,593,366.08 | |
应收票据 | 111,045,124.90 | |
应收账款 | 2,942,583,115.66 | |
应收款项融资 | 176,333,106.97 | |
其他应收款 | 85,623,876.13 | 82,511,935.3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4,100,000.00 | |
合计 | 1,625,695,474.08 | 3,025,095,050.96 |
2022年12月31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面余额(无担保)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 |
货币资金 | 1,658,391,640.50 | |
应收票据 | 141,608,597.05 | |
应收账款 | 2,676,675,741.28 |
应收款项融资 | 46,089,455.17 | |
其他应收款 | 117,472,560.94 | 54,645,532.6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5,217,000.00 | |
合计 | 1,988,779,253.66 | 2,731,321,273.95 |
流动性风险本集团运用持续的流动性规划工具来监控资金短缺的风险。本集团的目标是运用银行借款等融资手段以保持融资的持续性与灵活性的平衡。下表概括了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06月30日 | 1年以内 | 1年以上 | 合计 |
短期借款 | 535,461,264.77 | 535,461,264.77 | |
应付票据 | 172,730,912.14 | 172,730,912.14 | |
应付账款 | 751,607,967.75 | 751,607,967.75 | |
其他应付款 | 1,435,994,111.30 | 1,435,994,111.30 | |
租赁负债 | 15,453,391.66 | 40,173,109.21 | 55,626,500.87 |
长期借款 | 51,570,176.94 | 31,703,578.08 | 83,273,755.02 |
合计 | 2,962,817,824.56 | 71,876,687.29 | 3,034,694,511.85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2年12月31日 | 1年以内 | 1年以上 | 合计 |
短期借款 | 924,741,074.95 | 924,741,074.95 | |
应付票据 | 284,023,070.85 | 284,023,070.85 | |
应付账款 | 693,097,443.03 | 693,097,443.03 | |
其他应付款 | 1,298,244,430.28 | 1,298,244,430.28 | |
租赁负债 | 22,571,784.59 | 54,936,443.55 | 77,508,228.14 |
长期借款 | 102,903,854.17 | 61,137,763.89 | 164,041,618.06 |
合计 | 3,325,581,657.87 | 116,074,207.44 | 3,441,655,865.31 |
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于2023年06月30日,本公司的带息债务主要为以人民币计价的固定利率借款合同,金额合计分别为人民币606,144,914.44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072,263,672.59元)。
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
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是指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因股票指数水平和个别证券价值的变化而降低的风险。于2023年06月30日,本集团暴露于因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的个别权益工具投资而产生的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之下。本集团持有的上市权益工具投资在纳斯达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市场报价计量。以下证券交易所的、在最接近资产负债表日的交易日的收盘时的市场股票指数,以及年度内其各自的最高收盘点和最低收盘点如下:
2023年6月30日 | 2023年 | 2022年末 | 2022年 | |
最高/最低 | 最高/最低 | |||
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 | 15,179 | 15,185/10,741 | 10,940 | 16,502/10,679 |
下表说明了,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假设下,本集团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对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的每5.00%的变动(以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的敏感性。2023年6月30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权益工具投资 | 净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 | 股东权益合计 | |
账面价值 | 增加/(减少) | 增加/(减少) | 增加/(减少) | |
一、权益工具投资 | ||||
1、美国—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2,449,866.37 | 529,119.32/-529,119.32 | 529,119.32/-529,119.32 | |
二、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未上市权益工具投资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 77,450,350.97 | 3,291,639.92/-3,291,639.92 | 3,291,639.92/-3,291,639.92 | |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 196,596,259.48 | 8,355,341.03/-8,355,341.03 | 8,355,341.03/-8,355,341.03 |
2022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权益工具投资 | 净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 | 股东权益合计 | |
账面价值 | 增加/(减少) | 增加/(减少) | 增加/(减少) | |
一、权益工具投资 | ||||
1、美国—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6,007,045.51 | 680,299.43/-680,299.43 | 680,299.43/-680,299.43 | |
二、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未上市权益工具投资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 77,450,350.97 | 3,291,639.92/-3,291,639.92 | 3,291,639.92/-3,291,639.92 | |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 203,180,229.67 | 8,635,159.76/-8,635,159.76 | 8,635,159.76/-8,635,159.76 |
4、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保持健康的资本比率,以支持业务发展并使股东价值最大化。本集团管理资本结构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征的变化对其进行调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以调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向股东归还资本或发行新股。本集团不受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约束。2023年度和2022年度,资本管理目标、政策或程序未发生变化。本集团采用资产负债率来管理资本,资产负债率是总负债和总资产的比率,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资产负债率如下: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9,025,729,079.60 | 9,431,958,219.84 |
负债总额 | 3,780,303,884.82 | 4,289,436,247.47 |
资产负债率 | 42% | 45% |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80,000,000.00 | 80,000,000.0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80,000,000.00 | 80,000,000.00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4)其他 | 80,000,000.00 | 80,000,000.00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7,450,350.97 | 77,450,350.97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176,333,106.97 | 176,333,106.97 | ||
(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2,449,866.37 | 67,800,000.00 | 128,796,259.48 | 209,046,125.85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2,449,866.37 | 324,133,106.97 | 206,246,610.45 | 542,829,583.79 |
(八)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
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允价值估值管理层已经评估了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本集团的财务部负责制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政策和程序,并直接向财务总监报告。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财务部分析金融工具价值变动,确定估值适用的主要输入值,并经财务总监审核批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确定,而不是被迫出售或清算情况下的金额。以下方法和假设用于估计公允价值。
其他非流动资产(保证金)、长期借款等,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公允价值,以有相似合同条款、信用风险和剩余期限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2023年06月30日,针对其他非流动资产(保证金)、长期借款自身不履约风险评估为不重大。
交易性金融资产中银行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基于管理层判断的预期收益率按贴现现金流计算,属于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上市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市场报价确定公允价值。非上市的权益工具投资,根据不可观察的市场价格或利率假设,采用市场法、近期交易价格法以及资产基础法估计公允价值。本集团需要根据行业、规模、杠杆和战略确定可比上市公司,并就确定的每一可比上市公司计算恰当的市场乘数,如企业价值乘数和市盈率乘数。根据企业特定的事实和情况,考虑与可比上市公司之间的流动性和规模差异等因素后进行调整。本集团相信,以估值技术估计的公允价值及其变动,是合理的,并且亦是于资产负债表日最合适的价值。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深圳 | 药品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健康服务 | 98,834.60 | 28.00 | 28.00 |
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中国华润有限公司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澳诺(中国)制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北京双鹤药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北京双鹤制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北京双吉制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北京万荣亿康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广东德信行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广东华润顺峰药业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大连)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安徽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安阳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保定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亳州中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沧州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常州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滁州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大连澳德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大庆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德州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东大(福建)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恩施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佛山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福建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广安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广东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广西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贵州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桂林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海南裕康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邯郸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河北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河南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菏泽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黑龙江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湖北金马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湖北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湖南瑞格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湖南双舟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湖南新特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湖南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淮安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吉林康乃尔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吉林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佳木斯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江苏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江西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荆州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荆州医药有限公司松滋分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昆明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昆山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立方药业(安徽)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联通(天津)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辽宁朝阳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辽宁铁岭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辽宁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临沂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南京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南通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内蒙古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内蒙古医药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濮阳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普仁鸿(北京)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秦皇岛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青岛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青海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衢州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三九(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山东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山西康兴源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山西康兴源医药有限公司晋城分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山西康兴源医药有限公司临汾分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山西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山西医药有限公司吕梁分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陕西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十堰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双鹤利民药业(济南)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四川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泰安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天津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潍坊远东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无锡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武汉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武汉医药有限公司黄冈分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西安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现代中药(昆明)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襄阳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襄阳医药有限公司老河口分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新疆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新龙(北京)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新龙(广东)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新龙(山西)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徐州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延边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上海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宜昌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张家口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润紫竹药业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江西江中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江西南昌济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江西南昌桑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昆明华润圣火药业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昆明圣火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昆明市儿童医院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辽宁华润本溪三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南京新百药业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山西晋新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上海九星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深圳华润九新药业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深圳华润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深圳九星印刷包装集团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四川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武汉双鹤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西安京西双鹤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云南华昆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云南圣火三七药业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浙江华润九众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浙江华润三九众益制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浙江新赛科药业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云南红塔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 本公司第二大股东的孙公司 |
韩丽 | 孙公司的少数股东 |
胡剑光 | 孙公司的少数股东 |
胡强 | 孙公司的少数股东 |
蒋建飞 | 孙公司的少数股东 |
鲁新宏 | 孙公司的少数股东 |
苏培敏 | 孙公司的少数股东 |
王丁睿 | 孙公司的少数股东 |
王芳 | 孙公司的少数股东 |
王小军 | 孙公司的少数股东 |
单忠 | 孙公司少数股东的配偶 |
赖选英 | 孙公司少数股东的配偶 |
尹秀琼 | 孙公司少数股东的配偶 |
田江英 | 孙公司少数股东的配偶 |
云南科实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 孙公司少数股东控制的公司 |
云南科实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孙公司少数股东控制的公司 |
楚雄经开医院有限公司 | 孙公司少数股东控制的公司 |
楚雄历康医院有限公司 | 孙公司少数股东控制的公司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澳诺(中国)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32,335.85 | 152,334.95 | ||
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28,884.96 | 97,148.68 | ||
北京双鹤药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1,074,113.09 | 1,170,706.18 | ||
北京双鹤制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58,407.08 | 6,398.24 | ||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01,261.48 | 219,943.79 | ||
广东华润顺峰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70,173.45 | 87,716.82 | ||
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545,596.45 | 722,176.98 | ||
华润贵州医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046.02 | |||
华润昆明医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137,027.17 | 5,799,400.77 | ||
华润三九(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437,168.15 | 1,256,701.35 | ||
华润双鹤利民药业(济南)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735,369.46 | 620,522.11 | ||
华润现代中药(昆明)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4,301.72 | |||
华润新龙(广东)医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733.09 | |||
华润紫竹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8,205.31 | 16,511.51 | ||
江西江中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609,557.51 | |||
江西南昌济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301,489.95 | 312,546.02 | ||
江西南昌桑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7,261.95 | 16,078.32 | ||
昆明华润圣火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53,821.60 | 2,337,258.05 | ||
昆明市儿童医院 | 采购商品 | 6,291.86 |
辽宁华润本溪三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228,368.13 | 994,788.31 | ||
南京新百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27,685.04 | 198,316.61 | ||
山西晋新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71,739.83 | 74,987.60 | ||
上海九星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 采购包材 | 157,468.78 | |||
深圳华润九新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1,460.19 | |||
深圳华润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6,637,076.10 | 10,931,987.02 | ||
深圳九星印刷包装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包材 | 582,534.71 | |||
深圳九星印刷包装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72,628.31 | |||
四川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51,504.43 | 132,159.28 | ||
武汉双鹤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127,274.32 | 50,840.72 | ||
西安京西双鹤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850,313.40 | 526,505.32 | ||
云南华昆医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8,457,274.38 | |||
浙江华润九众医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61,013.81 | 75,064.41 | ||
浙江华润三九众益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5,522.12 | |||
浙江新赛科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057,256.65 | 359,513.28 | ||
合计 | 27,858,424.66 | 26,965,348.01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北京万荣亿康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28,743.37 | 140,380.88 |
广东德信行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866,082.68 | |
华润(大连)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98,292.91 | -2,941.86 |
华润安徽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12,993.28 | 609,148.67 |
华润安阳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2,794.87 | |
华润亳州中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06,895.56 | 62,831.85 |
华润沧州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91,595.76 | 187,083.89 |
华润常州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58,669.03 | 382,130.98 |
华润滁州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74,908.33 | 410,184.43 |
华润大庆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584,565.49 | -25,387.61 |
华润德州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0,133.99 | |
华润东大(福建)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4,336.29 | |
华润恩施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91,729.03 | |
华润佛山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85,059.30 | 617,885.84 |
华润广安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8,859.29 | -10,297.43 |
华润广东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772,529.88 | 13,700,788.33 |
华润广西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977,990.62 | 4,391,307.27 |
华润贵州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30,065.84 | |
华润桂林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5,064.78 | 182,153.63 |
华润海南裕康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141,133.71 | 1,089,764.60 |
华润河北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950,935.82 | 3,483,763.27 |
华润河南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1,898,465.24 | 8,774,158.64 |
华润菏泽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56,656.65 | 226,640.89 |
华润黑龙江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3,301,660.87 | 2,955.40 |
华润湖北金马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1,371.69 | 140,797.35 |
华润湖北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457,840.51 | 1,058,128.99 |
华润湖南瑞格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606,965.27 | 1,696,234.23 |
华润湖南双舟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32,673.44 | |
华润湖南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866,305.02 | 3,260,599.72 |
华润淮安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21,858.40 | 73,115.04 |
华润吉林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436,659.21 | 673,286.01 |
华润佳木斯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35,727.43 | |
华润江苏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174,333.89 | 5,331,290.43 |
华润江西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58,634.20 | 998,716.99 |
华润荆州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1,585.13 | 155,018.77 |
华润昆明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9,135,772.76 | 242,645.80 |
华润立方药业(安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144,160.32 | 277,222.30 |
华润辽宁朝阳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5,440.71 | 69,733.10 |
华润辽宁铁岭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9,786.06 | 56,242.83 |
华润辽宁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311,595.39 | 6,982.94 |
华润临沂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65,989.38 | 277,805.31 |
华润南京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1,870,654.94 | |
华润南通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203,352.13 | 3,982,329.06 |
华润内蒙古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33,446.20 | 471,405.31 |
华润内蒙古医药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 | 销售商品 | 53,155.74 | 44,296.45 |
华润濮阳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7,662.30 | |
华润普仁鸿(北京)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941,077.86 | 1,603,773.45 |
华润青岛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41,786.91 | |
华润青海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58,308.84 | 317,150.47 |
华润衢州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92,421.25 | 586,231.53 |
华润山东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8,156,005.90 | 13,104,064.74 |
华润山西康兴源医药有限公司晋城分公司 | 销售商品 | 37,423.01 | |
华润山西康兴源医药有限公司临汾分公司 | 销售商品 | 30,536.28 | |
华润山西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50,945.13 | 224,946.68 |
华润陕西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9,047.79 | |
华润泰安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64,495.58 | 62,155.75 |
华润天津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8,706,000.56 | 11,791,246.60 |
华润潍坊远东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03,321.42 | 254,899.12 |
华润无锡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979,167.79 | 6,885,187.20 |
华润武汉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7,943.37 | |
华润襄阳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376,201.92 | 35,608.84 |
华润新疆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6,963.72 |
华润新龙(北京)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847,221.41 | 3,145,907.77 |
华润新龙(山西)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403.54 | |
华润徐州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073,348.67 | 1,604,550.46 |
华润延边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2,585.49 | |
华润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77,277.17 | 209,509.38 |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3,443,754.90 | 24,723,334.97 |
华润宜昌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884.96 | |
昆明市儿童医院 | 销售商品 | 6,291.86 | 526,720.31 |
江西江中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劳务 | 113,207.55 | |
昆明华润圣火药业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299,702.96 | 459,144.11 |
深圳华润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225,235.84 | 292,707.55 |
云南红塔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52,225.66 | |
华润现代中药(昆明)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438,031.20 | |
合计 | 173,947,010.22 | 119,665,482.26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2年度及2023年中期,本集团以协议价与关联方进行商品和劳务交易。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云南科实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房屋 | 1,467,890.00 | -211,326.38 | -192,914.02 | |||||||
王芳 | 房屋 | 300,000.00 | 100,000.00 | -14,879.67 | -14,896.85 | ||||||
赖选英 | 房屋 | 320,904.17 | 320,904.17 | ||||||||
尹秀琼 | 房屋 | 145,173.51 | 145,173.51 | ||||||||
田江英 | 房屋 | 78,219.70 | 78,219.70 | ||||||||
单忠 | 房屋 | 71,313.00 | 71,313.00 | ||||||||
王丁睿 | 办公和仓储 | -103,006.50 | -124,042.56 | ||||||||
合计 | 615,610.38 | 615,610.38 | 300,000.00 | 1,567,890.00 | -329,212.55 | -331,853.43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2年度及2023年中期,本集团以协议价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租赁交易。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王小军 | 4,500,000.00 | 2023/4/21 | 2024/4/20 | 否 |
王小军 | 4,500,000.00 | 2023/5/8 | 2024/5/7 | 否 |
王小军 | 10,000,000.00 | 2022/9/19 | 2025/9/18 | 否 |
王小军 | 5,084,383.31 | 2022/8/19 | 2023/8/19 | 否 |
蒋建飞、胡强、自然人徐树升、蒋建勤以及配偶 | 5,000,000.00 | 2023/2/27 | 2024/2/26 | 否 |
苏培敏控制的云南科实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19,000,000.00 | 2023/3/30 | 2026/3/30 | 否 |
王丁睿、田洁控制的大理睿峰云商贸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2023/1/4 | 2024/1/4 | 否 |
胡有国、王芳、胡剑光 | 10,004,861.12 | 2022/9/23 | 2023/9/22 | 否 |
金宗平、周前英 | 3,000,000.00 | 2022/7/11 | 2023/7/11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本公司的孙公司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2023年4月7日与中国农业银行个旧七层楼支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450.00万元,合同有效期自2023年4月21日至2024年4月20日,由本公司的孙公司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王小军个人定期存单人民币500.00万元进行质押保证,保证金额人民币450.00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在该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450.00万元。
2、本公司的孙公司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2023年5月8日与中国农业银行个旧七层楼支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450.00万元,合同有效期自2023年2023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7日,由本公司的孙公司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王小军个人定期存单人民币500.00万元进行质押保证,保证金额人民币450.00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在该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450.00万元。
3、本公司的孙公司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与招商银行红河分行签订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000.00万元,合同有效期自2022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18日,由本公司的孙公司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王小军个人定期存单人民币1,000.00万元进行质押保证,保证金额人民币1,000.00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在该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
4、本公司的孙公司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与曲靖商业银行红河个旧支行签订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500.00万元,合同有效期自2022年8月19日至2023年8月10日,由本公司的孙公司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王小军个人按其持股比例提供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人民币500.00万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在该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84,383.31元为计提利息)
5、本公司的孙公司曲靖市康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与招商银行曲靖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由曲靖市康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蒋建飞、胡强、自然人徐树升、蒋建勤以及配偶以房产抵押方式提供担保,保证金额500.00万元,期限1年;截止2023年6月30日曲靖市康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在招商银行曲靖分行开票金额为714.00万元,存缴票据保证金
214.20万元,贷款余额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499.80万元。
6、本公司的孙公司楚雄州虹成药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与楚雄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三家塘分社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人民币1,900.00万元,合同有效期自2023年3月30日至2026年3月30日,单笔借款不超过36个月,由本公司的孙公司楚雄州虹成药业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苏培敏控制的企业云南科实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房产抵押(房产和土地评估价值人民币3,831.33万元)为楚雄州虹成药业有限公司保证,保证金额人民币1,900.00万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借款余额人民币1,900.00万元。
7、本公司的孙公司大理辉睿药业有限公司向建设银行借款8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3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4日,该笔贷款为抵押借款。抵押情况说明:大理睿峰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 年1月4 日以大理睿峰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在大理市上和物流产业园横四路以南,览川路以东土地使用权抵押,与建设银行签署了抵押合同,为大理辉睿药业有限公司与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签订的贷款提供最高额度为800.00万元的抵押担保。截止2023年6月30日大理辉睿药业有限公司在建设银行大理开发区支行贷款800.00万元。
8、本公司的孙公司云南省丽江医药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与招商银行丽江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000.00万元。由本公司的孙公司云南省丽江医药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胡有国、王芳、胡剑光提供担保,保证金额人民币1,000.00万元,胡有国、王芳、胡剑光于2022年9月1日与招商银行丽江分行签订连带责任担保合同,为云南省丽江医药有限公司在2022年9月23日到2023年9月22日期间与招商银行丽江分行签订的贷款提供总为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4,861.12元为计提利息)
9、本公司下属孙公司保山市民心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与云南隆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房产抵押合同及股权质押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300.00万元,自然人股东金宗平、周前英以其股权(评估值为480.00万元)质押、房产(评估总价值396.97万元)抵押,为保山市民心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在云南隆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总额度300.00万元担保,期限1年,截止2023年6月30日,贷款余额为3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75.59 | 427.69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票据 | 华润河南医药有限公司 | 1,784,098.40 | 1,551,906.56 |
应收票据 | 华润湖南医药有限公司 | 30,000.00 | |||
应收账款 | 广东德信行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7,118,673.43 | 355,933.67 | 3,880,000.00 | 194,000.00 |
应收账款 | 华润(大连)医药有限公司 | 117,543.60 | 5,877.18 | ||
应收账款 | 华润安徽医药有限公司 | 174,696.00 | 8,734.80 | 282,848.20 | 14,142.41 |
应收账款 | 华润安阳医药有限公司 | 5,193,593.60 | 259,679.68 | 7,193,593.60 | 359,679.68 |
应收账款 | 华润亳州中药有限公司 | 152,684.00 | 7,634.20 | ||
应收账款 | 华润沧州医药有限公司 | 0.01 | |||
应收账款 | 华润常州医药有限公司 | 210,431.99 | 10,521.60 | 244,378.79 | 12,218.94 |
应收账款 | 华润佛山医药有限公司 | 111,309.00 | 5,565.45 | 586,902.00 | 29,345.10 |
应收账款 | 华润广东医药有限公司 | 2,982,596.30 | 149,129.81 | 5,596,585.42 | 279,829.27 |
应收账款 | 华润广西医药有限公司 | 5,704,395.65 | 285,219.78 | 1,316,300.63 | 65,815.03 |
应收账款 | 华润贵州医药有限公司 | 207,886.00 | 10,394.30 | 98,280.00 | 4,914.00 |
应收账款 | 华润海南裕康医药有限公司 | 2,816,074.29 | 140,803.71 | ||
应收账款 | 华润河北医药有限公司 | 774,035.96 | 38,701.80 | 376,888.90 | 18,821.85 |
应收账款 | 华润河南医药有限公司 | 4,146,400.04 | 207,320.01 | 9,351,104.25 | 467,555.21 |
应收账款 | 华润黑龙江医药有限公司 | 13,704,472.38 | 685,675.90 | 3,884,082.99 | 194,322.47 |
应收账款 | 华润湖北金马医药有限公司 | 69,627.60 | 10,444.14 | 79,077.60 | 3,953.88 |
应收账款 | 华润湖北医药有限公司 | 301,264.00 | 15,063.20 | 657,913.20 | 32,895.66 |
应收账款 | 华润湖南瑞格医药有限公司 | 2,825,323.80 | 141,266.19 | 1,140,860.75 | 57,043.04 |
应收账款 | 华润湖南新特药有限公司 | 111,564.00 | 16,734.60 | ||
应收账款 | 华润湖南医药有限公司 | 418,669.48 | 20,933.47 | 492,033.88 | 24,601.69 |
应收账款 | 华润吉林康乃尔医药有限公司 | 200,000.00 | 100,000.00 | 200,000.00 | 100,000.00 |
应收账款 | 华润吉林医药有限公司 | 1,193,313.13 | 59,665.66 | 596,924.64 | 29,846.23 |
应收账款 | 华润江苏医药有限公司 | 2,262,286.45 | 113,114.32 | 2,668,119.64 | 133,405.98 |
应收账款 | 华润江西医药有限公司 | 185,544.00 | 185,544.00 | 185,544.00 | 185,544.00 |
应收账款 | 华润昆明医药有限公司 | 9,886,677.86 | 494,333.89 | 106,958.35 | 5,347.92 |
应收账款 | 华润昆山医药有限公司 | 473.10 | 141.93 | 473.10 | 141.93 |
应收账款 | 华润立方药业(安徽)有限公司 | 1,018,868.10 | 50,943.41 | ||
应收账款 | 华润联通(天津)医药有限公司 | 17,456.00 | 2,618.40 | 17,456.00 | 872.80 |
应收账款 | 华润辽宁朝阳医药有限公司 | 47,841.60 | 5,431.44 | 73,283.20 | 6,703.52 |
应收账款 | 华润辽宁医药有限公司 | 321,912.48 | 38,435.16 | 235,381.23 | 32,005.05 |
应收账款 | 华润南京医药有限公司 | 41,082,195.65 | 2,054,109.78 | 20,970,451.20 | 1,048,522.56 |
应收账款 | 华润南通医药有限公司 | 1,372,711.06 | 72,972.30 | 1,398,807.18 | 69,940.36 |
应收账款 | 华润内蒙古医药有限公司 | 518,551.81 | 25,927.59 | 692,158.21 | 33,606.81 |
应收账款 | 华润内蒙古医药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 | 20,022.00 | 1,001.10 | ||
应收账款 | 华润普仁鸿(北京)医药有限公司 | 2,765,069.99 | 229,868.70 | 1,809,683.99 | 182,099.40 |
应收账款 | 华润青岛医药有限公司 | 94,446.00 | 4,722.30 | 430,864.20 | 21,543.21 |
应收账款 | 华润青海医药有限公司 | 103,249.50 | 5,162.63 | 71,203.50 | 3,560.33 |
应收账款 | 华润衢州医药有限公司 | 208,853.59 | 18,199.48 | 365,868.39 | 26,050.22 |
应收账款 | 华润山东医药有限公司 | 3,352,512.88 | 172,961.04 | 4,298,610.76 | 214,930.54 |
应收账款 | 华润山西康兴源医药有限公司 | 238,400.11 | 35,760.02 | 238,400.11 | 11,920.01 |
应收账款 | 华润山西医药有限公司 | 439,973.60 | 21,998.68 | 199,880.36 | 4,673.40 |
应收账款 | 华润山西医药有限公司吕梁分公司 | 106,412.36 | 5,320.62 | ||
应收账款 | 华润天津医药有限公司 | 4,861,875.98 | 267,421.84 | 6,848,458.78 | 355,183.38 |
应收账款 | 华润潍坊远东医药有限公司 | 17,433.60 | 8,716.80 | 17,433.60 | 8,716.80 |
应收账款 | 华润无锡医药有限公司 | 2,336,733.60 | 144,001.02 | 3,286,668.47 | 178,538.42 |
应收账款 | 华润武汉医药有限公司 | 131,068.01 | 53,150.73 | 131,068.01 | 19,660.20 |
应收账款 | 华润新龙(北京)医药有限公司 | 738,579.86 | 44,036.75 | 1,567,925.13 | 214,279.74 |
应收账款 | 华润新龙(山西)医药有限公司 | 456,000.00 | 273,600.00 | 456,000.00 | 273,600.00 |
应收账款 | 华润徐州医药有限公司 | 263,476.00 | 13,173.80 | ||
应收账款 | 华润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200,323.20 | 10,016.16 | 364,224.00 | 18,211.20 |
应收账款 |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上海医药有限公司 | 204,033.45 | 11,173.82 | ||
应收账款 |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12,757,841.73 | 646,963.31 | 13,552,439.23 | 685,074.18 |
应收账款 | 昆明市儿童医院 | 100,909.78 | 14,467.75 | ||
应收账款 | 云南红塔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 849,466.44 | 42,473.32 | ||
应收账款 | 楚雄历康医院有限公司 | 2,906,951.35 | 184,150.50 | 3,211,238.28 | 308,056.27 |
应收账款 | 楚雄经开医院有限公司 | 3,802,116.78 | 190,105.84 | 7,167,574.55 | 358,378.73 |
应收款项融资 | 华润安阳医药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华润河北医药有限公司 | 2,326,199.85 | |||
应收款项融资 | 华润河南医药有限公司 | 1,126,743.60 | |||
应收款项融资 | 华润黑龙江医药有限公司 | 1,330,927.20 | |||
应收款项融资 | 华润辽宁医药有限公司 | 28,160.16 | |||
应收款项融资 | 华润天津医药有限公司 | 151,894.20 | |||
预付账款 | 澳诺(中国)制药有限公司 | 23,355.00 | |||
预付账款 | 北京双鹤药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1,274.34 | 120,310.70 | ||
预付账款 | 北京双鹤制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4,592.92 | |||
预付账款 |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 114.54 | |||
预付账款 | 广东华润顺峰药业有限公司 | 19,824.00 | |||
预付账款 | 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 | 8,053.10 | 14,580.00 | ||
预付账款 | 华润昆明医药有限公司 | 3,202.72 | 2,617.50 | ||
预付账款 | 华润双鹤利民药业(济南)有限公司 | 2,000.00 | 2,000.00 | ||
预付账款 | 江西江中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8,102.69 | 8,102.69 | ||
预付账款 | 江西南昌济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48,165.00 |
预付账款 | 山西晋新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6,822.00 | 3,360.00 | ||
预付账款 | 深圳华润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1,353,519.08 | 2,197,520.35 | ||
预付账款 | 四川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14,440.00 | |||
预付账款 | 云南圣火三七药业有限公司 | 629.20 | |||
预付账款 | 浙江华润九众医药有限公司 | 63,090.00 | |||
预付账款 | 浙江华润三九众益制药有限公司 | 4.63 | 4.63 | ||
预付账款 | 武汉双鹤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25,380.00 | |||
预付账款 | 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 | 42,836.95 | |||
预付账款 | 云南科实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 2,192,034.00 | 1,502,338.00 | ||
预付账款 | 南京新百药业有限公司 | 19,116.00 | |||
其他应收款 | 北京双鹤药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2,096.11 | 104.81 | ||
其他应收款 | 华润辽宁医药有限公司 | 162,615.64 | 32,523.13 | 162,615.64 | 24,392.35 |
其他应收款 | 华润内蒙古医药有限公司 | 39,075.17 | 7,815.03 | 39,075.17 | 5,861.28 |
其他应收款 | 华润山西医药有限公司 | 255,124.42 | 38,268.66 | 255,124.42 | 25,512.44 |
其他应收款 | 昆明华润圣火药业有限公司 | 75,195.94 | 3,759.80 | ||
其他应收款 | 华润江苏医药有限公司 | 37,879.32 | 5,681.90 | ||
其他应收款 | 华润昆山医药有限公司 | 36,019.32 | 5,402.90 | ||
其他应收款 | 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 | 1,279.06 | 63.95 | ||
其他应收款 | 昆明市儿童医院 | 45,000.00 | 4,500.00 | 45,000.00 | 4,500.00 |
其他应收款 | 深圳华润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225,669.90 | 18,479.91 | 239,659.09 | 11,982.95 |
其他应收款 | 四川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336.03 | 16.80 | 284.97 | 14.25 |
其他应收款 | 鲁新宏 | 5,000.00 | 1,000.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票据 | 上海九星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 96,030.00 | 50,320.00 |
应付票据 | 深圳华润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4,272,000.00 | |
应付票据 | 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 | 580,059.2 | |
应付账款 | 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 | 8,107.05 | |
应付账款 | 北京双鹤制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683.76 | 683.76 |
应付账款 |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 114.54 | |
应付账款 | 华润昆明医药有限公司 | 17,182.67 | 12,204.00 |
应付账款 | 华润双鹤利民药业(济南)有限公司 | 312,560.80 | 422,842.40 |
应付账款 | 江西南昌桑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15,757.59 | 17,477.59 |
应付账款 | 昆明华润圣火药业有限公司 | 1,912,356.55 | |
应付账款 | 西安京西双鹤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510,237.00 | 263,700.00 |
应付账款 | 云南华昆医药有限公司 | 10,192,720.00 | 636,000.00 |
应付账款 | 浙江新赛科药业有限公司 | 1,381,838.44 | 102,564.10 |
应付账款 | 辽宁华润本溪三药有限公司 | 970,011.61 | 711,650.97 |
应付账款 | 上海九星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 93,476.22 | |
应付账款 | 四川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1,893.60 | |
应付账款 | 浙江华润九众医药有限公司 | 112,419.20 | |
应付账款 | 华润现代中药(昆明)有限公司 | 31,236.00 | 31,548.00 |
应付账款 | 深圳九星印刷包装集团有限公司 | 606,589.43 | 14,867.26 |
应付账款 | 云南红塔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 1,035,914.54 | |
合同负债 | 北京万荣亿康医药有限公司 | 6,575.58 | 6,575.58 |
合同负债 | 华润安徽医药有限公司 | 12,726.41 | 12,726.41 |
合同负债 | 华润滁州医药有限公司 | 182,950.09 | |
合同负债 | 华润广东医药有限公司 | 0.01 | |
合同负债 | 华润邯郸医药有限公司 | 16,920.35 | 16,920.35 |
合同负债 | 华润河南医药有限公司 | 38,513.87 | 36,167.80 |
合同负债 | 华润菏泽医药有限公司 | 0.02 | |
合同负债 | 华润湖北医药有限公司 | 31.20 | 27.61 |
合同负债 | 华润湖南医药有限公司 | 65,054.87 | 17,280.00 |
合同负债 | 华润淮安医药有限公司 | 24,371.68 | |
合同负债 | 华润吉林康乃尔医药有限公司 | 33,168.58 | 33,738.76 |
合同负债 | 华润江西医药有限公司 | 398,230.09 | |
合同负债 | 华润昆明医药有限公司 | 771,769.91 | |
合同负债 | 华润昆山医药有限公司 | 2,808.36 | 34,732.14 |
合同负债 | 华润辽宁医药有限公司 | 225,707.76 | 173,819.66 |
合同负债 | 华润内蒙古医药有限公司 | 125,790.29 | 152,368.16 |
合同负债 | 华润青海医药有限公司 | 61,946.90 | |
合同负债 | 华润山东医药有限公司 | 8,389.38 | |
合同负债 | 华润山西医药有限公司 | 567,778.08 | 629,911.49 |
合同负债 | 华润泰安医药有限公司 | 65,798.23 | |
合同负债 | 华润潍坊远东医药有限公司 | 6,103.14 | 43,865.97 |
合同负债 | 华润西安医药有限公司 | 77,334.69 | 77,334.69 |
合同负债 | 华润新龙(北京)医药有限公司 | 0.02 | |
合同负债 | 华润新龙(山西)医药有限公司 | 114,063.36 | 114,063.36 |
合同负债 | 华润延边医药有限公司 | 5,176.99 | 176.99 |
合同负债 |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56,855.15 | |
合同负债 | 云南华昆医药有限公司 | 40,920.35 | 40,920.35 |
合同负债 | 华润(大连)医药有限公司 | 361,400.59 | |
合同负债 | 华润普仁鸿(北京)医药有限公司 | 30,089.20 | 30,089.20 |
合同负债 | 华润四川医药有限公司 | 0.01 |
合同负债 | 华润无锡医药有限公司 | 56.64 | 56.64 |
合同负债 | 华润武汉医药有限公司 | 6,002.65 | 6,002.65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双鹤制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135,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双吉制药有限公司 | 26,400.00 | 26,400.00 |
其他应付款 | 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 | 8,550.00 |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大连)医药有限公司 | 36,462.00 |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安阳医药有限公司 | 5,000.00 | 5,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保定医药有限公司 | 2,000.00 | 2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沧州医药有限公司 | 8,500.00 | 8,500.00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福建医药有限公司 | 5,000.00 | 5,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广东医药有限公司 | 74,737.35 |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广西医药有限公司 | 5,000.00 | 5,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邯郸医药有限公司 | 2,000.00 | 2,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河南医药有限公司 | 254,801.00 | 254,801.00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黑龙江医药有限公司 | 2,846.52 | 2,846.52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湖北金马医药有限公司 | 3,000.00 | 3,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湖北医药有限公司 | 213,530.70 | 126,530.70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吉林康乃尔医药有限公司 | 200,000.00 | 2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江西医药有限公司 | 3,000.00 | 3,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立方药业(安徽)有限公司 | 2,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联通(天津)医药有限公司 | 10,000.00 | 1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辽宁朝阳医药有限公司 | 17,673.00 | 1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辽宁医药有限公司 | 33,530.00 |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南通医药有限公司 | 235,566.00 | 67,918.00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内蒙古医药有限公司 | 297,286.00 | 212,020.00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普仁鸿(北京)医药有限公司 | 63,432.00 | 63,432.00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秦皇岛医药有限公司 | 3,000.00 | 3,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青海医药有限公司 | 25,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山东医药有限公司 | 106,458.67 | 38,937.37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山西康兴源医药有限公司 | 2,000.00 | 2,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山西医药有限公司 | 52,768.00 | 52,768.00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双鹤利民药业(济南)有限公司 | 70,959.30 | 8,666.86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天津医药有限公司 | 695,828.49 | 675,828.49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无锡医药有限公司 | 308,146.40 | 279,958.00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新龙(北京)医药有限公司 | 178,552.00 | 30,500.00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上海医药有限公司 | 30,000.00 | 3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448,913.58 | 478,913.58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张家口医药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江西南昌济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6,058.58 | |
其他应付款 | 江西南昌桑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500,520.00 | 501,268.41 |
其他应付款 | 深圳华润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688,710.85 | 6,325.00 |
其他应付款 | 深圳九星印刷包装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 | 5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云南红塔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 603,366.90 | 571,092.90 |
其他应付款 | 苏培敏 | 10,0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蒋建飞 | 10,441,910.09 | 6,799,339.87 |
其他应付款 | 王芳 | 6,100,000.00 | 6,1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胡剑光 | 4,000,000.00 | 4,0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王丁睿 | 1,925,000.00 | 1,835,000.00 |
其他应付款 | 赖选英 | 1,800,000.00 | 1,8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胡强 | 1,680,000.00 | 1,68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韩丽 | 1,680,000.00 | 1,68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王小军 | 1,271,629.90 | |
其他应付款 | 鲁新宏 | 239,773.77 | 246,773.77 |
租赁负债 | 王丁睿 | 5,386,703.30 | 5,283,696.80 |
租赁负债 | 王芳 | 189,680.99 | 289,680.99 |
租赁负债 | 云南科实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6,365,081.64 | 6,197,286.54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除了租赁负债外,应收及应付关联方款项均不计利息、无抵押,且无固定还款期。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657,927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4.16 元/股、0.83 年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股票二级市场价格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数变动等后续信息进行评估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482,003.62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322,238.93 |
其他说明:
2023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十届十六次董事会、十届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资格的瞿晓茹女士所持有的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28,000 股限制性股票,及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 529,927 股限制性股票,合计657,927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回避表决,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2023年 | 2022 年 | |
已签约但未拨备 | ||
资本承诺 | 10,611,469.19 | 3,745,750.00 |
投资承诺(注)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合计 | 35,611,469.19 | 28,745,750.00 |
注:根据杭州华方和昂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本公司通过出资人民币5,000.00 万元认缴份额。全体合伙人首期出资为认缴出资额的 50%,剩余出资款由普通合伙人根据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向全体合伙人发出缴款通知书。截至 2023 年 06 月 30 日,本公司已缴付出资额的 50%,即人民币 25,000,000.00 元,剩余未缴付出资额为人民币 25,000,000.00 元。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安徽度安药业有限公司(“度安公司”)诉本公司之子公司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销售代理合同纠纷案: 2021 年 11 月 16 日,度安公司向官渡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要诉请为:请求判令被告退回保证金、销售折让、预付款及逾期利息等人民币 424,271.80 元;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及预期利润损失人民币 20,000,000.00 元。2022 年 7 月 20 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1)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度安公司保证金人民币 127,000.00 元、货款人民币 85,540.00 元;(2)驳回度安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3)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43,922.00 元(度安公司已预交),由度安公司负担人民币143,000.00 元,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 922.00 元。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7 月21 日收到判决,对于一审判决,度安公司已提起上诉。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与安徽度安药业有限公司的销售代理合同纠纷一案二审已于2023年3月13日开庭,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接到二审判决书,判决结果为:(1)维持一审判决第一项即:“一、被告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安徽度安药业有限公司保证金127,000.00元、货款85,540.00元”;(2)撤销一审判决第二项即:“二、驳回原告安徽度安药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3)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安徽度安药业有限公司销售返利206,731.80元;(4)驳回安徽度安药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5)一审案件受理费143,922.00元,由安徽度安药业有限公司负担140,000.00,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负担3,922.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43,922.00元,由上诉人安徽度安药业有限公司负担。二审判决由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承担的所有义务均已履行完毕,该案件已结案。
2)云南南山企业公司关于公司所在地块土地纠纷案:2019年7月31日,云南南山企业公司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公司归还侵占云南南山企业公司坐落于昆明高新技术开发区M1-5-1号土地的使用权并赔偿云南南山企业公司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该案经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并于2020年1月13日做出裁定,驳回云南南山企业公司的起诉。云南南山
企业公司与本公司均未上诉,本案一审裁定已生效。云南南山企业公司于2020年2月3日向昆明市政府和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了《土地确权申请书》,请求确认登记在其名下的位于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医路与海源中路交叉口旁昆国用(96)字第00073号土地7150.228平方米的权属,确定该块土地为其所有,公司所持昆国用(2007)第00863号土地证应依法撤销。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公司访谈、现场勘查及工作推进会等方式对事项进行调查,2020年2月10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高新区M1-5-1号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争议案件的决定》。2021年7月,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出具“中止行政复议通知书”《云政行复止通字(2021)第60号》,通知云南南山企业公司申请与被申请人(昆明市政府)及第三人(昆药集团)协商处理,申请中止该案件审理。2021年11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出具《恢复审理通知书》(云政行复恢通字(2021)第10号);2021年11月26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出具《行政复议决定书》(云政行复决字(2021)90号),决定撤销昆明市人民政府《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高新区M1-5-1号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争议案件的决定》。2022年6月22日昆明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出具《恢复审理通知书》(昆政行复恢复字(2021)第313号);2022年6月27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出具《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决定驳回申请人云南南山企业公司关于对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回其位于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M1-5-1号地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申请。2022年8月,公司作为诉讼案件第三人收到云南南山企业公司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起诉状,请求撤销被告昆明市人民政府做出的云昆政行复决字(2021)第313号行政复议书。2022年11月29日,原告云南南山企业公司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申请,因个人原因撤回起诉。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10日依法作出行政裁定书,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本案当事人均未上诉,现该行政裁定书已经生效。2022年12月29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公司送达(2022)云01行初393号案件的《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文书,告知其已经受理原告云南南山企业公司诉被告昆明市政府、第三人为本公司的行政诉讼一案。原告要求对被告收回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M1-5-1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行为确认违法;并要求被告赔偿因前述违法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失8,000.00万元人民币。2023年5月15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云01行初393号行政裁定书,认为原告本次起诉超过行政诉讼二十年的最长保护期限,裁定驳回原告云南南山企业公司的起诉。目前原告已上诉,正在等待二审法院裁判结果。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121,300,443.04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121,300,443.04 |
2023年3月21日,本公司召开十届十三次董事会提出《关于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截至 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合并报表口径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3,183,590.4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0,088,081.8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454,007,473.99元,提取盈余公积金24,008,808.18 元,对股东分红 204,729,057.63 元,合计未分配利润为1,460,361,682.05 元。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0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12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758,255,769 股;2023 年 2 月 16 日,因公司对不符合条件激励对象持有的
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2.80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本次变动后,公司总股本为758,127,769股,并以此计算2022年年度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121,300,443.04元(含税),本期现金分红占报告期内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1.66%。截止2023年6月30日,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已通过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业务主要是销售药品及医疗器械,管理层对本集团内各公司的业务进行统一、集中管理;管理层定期评价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因此把本集团内所有公司视为一个经营分部。产品和劳务信息对外交易收入:
2023年1-6月 | 2022年1-6月 | |
销售商品 | 3,764,017,007.60 | 4,220,225,766.86 |
提供劳务 | 4,774,453.49 | 5,324,749.74 |
合计 | 3,768,791,461.09 | 4,225,550,516.60 |
地理信息对外交易收入:
主要经营地区 | 2023年1-6月 | 2022年1-6月 |
国内 | 3,705,267,822.10 | 4,149,375,818.13 |
国外 | 63,523,638.99 | 76,174,698.47 |
合计 | 3,768,791,461.09 | 4,225,550,516.60 |
非流动资产总额
主要经营地区 | 2023年6月 | 2022年12月 |
国内 | 2,038,723,521.14 | 2,093,391,664.02 |
国外 | 20,992,874.21 | 29,951,931.43 |
合计 | 2,059,716,395.35 | 2,123,343,595.45 |
2023年上半年度,无单个客户的收入达到本集团营业收入的10.00%(2022年上半年度:无)。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租赁
(1) 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将部分房屋及建筑物用于出租,租赁期为1-2年,形成经营租赁。根据租赁合同,每年需根据市场租金状况对租金进行调整。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由于房屋及建筑物租赁产生的收入为人民币1,846,854.69元(2022年上半年:人民币1,959,792.56元)。租出房屋及建筑物列示于投资性房地产,参见附注七、20。
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损益列示如下:
项目 | 2023年1-6月 | 2022年1-6月 |
租赁收入 | 1,846,854.69 | 1,959,792.56 |
根据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可撤销租赁的最低租赁收款额如下: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1年以内(含1年) | 1,127,552.10 | 1,429,117.42 |
1年至2年(含2年) | 328,268.50 | |
合计 | 1,455,820.60 | 1,429,117.42 |
(2) 作为承租人
项目 | 2023年1-6月 | 2022年1-6月 |
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729,280.35 | 1,532,277.50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租赁费用 | 10,447,817.65 | 8,320,759.94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15,170,267.09 | 16,721,601.59 |
本集团承租的租赁资产包括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租赁期通常为1-5年。其他租赁信息使用权资产,参见附注七、25;租赁负债,参见附注七、47。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673,758,318.82 |
1年以内小计 | 673,758,318.82 |
1至2年 | 23,840,090.73 |
2至3年 | 8,044,167.97 |
3年以上 | 60,682,996.70 |
合计 | 766,325,574.22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34,302,288.97 | 17.53 | 22,737,660.36 | 16.93 | 111,564,628.61 | 57,880,596.07 | 7.47 | 22,803,882.94 | 39.40 | 35,076,713.13 |
其中: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34,302,288.97 | 17.53 | 22,737,660.36 | 16.93 | 111,564,628.61 | 57,880,596.07 | 7.47 | 22,803,882.94 | 39.40 | 35,076,713.1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32,023,285.25 | 82.47 | 41,494,516.26 | 6.57 | 590,528,768.99 | 716,874,301.48 | 92.53 | 38,568,764.91 | 5.38 | 678,305,536.57 |
其中: | ||||||||||
组合中按信用风险特征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06,722,523.87 | 13.93 | 41,494,516.26 | 38.88 | 65,228,007.61 | 100,105,650.48 | 12.92 | 38,568,764.91 | 38.53 | 61,536,885.57 |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25,300,761.38 | 68.54 | 525,300,761.38 | 616,768,651.00 | 79.61 | 616,768,651.00 | ||||
合计 | 766,325,574.22 | / | 64,232,176.62 | / | 702,093,397.60 | 774,754,897.55 | / | 61,372,647.85 | / | 713,382,249.7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1 | 111,564,628.61 | 违约风险极小 | ||
客户2 | 3,057,496.65 | 3,057,496.65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客户3 | 2,105,595.08 | 2,105,595.08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客户4 | 1,713,804.00 | 1,713,804.00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客户5 | 894,148.00 | 894,148.00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客户6 | 866,406.93 | 866,406.93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客户7 | 683,220.00 | 683,220.00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其他金额较小单位 | 13,416,989.70 | 13,416,989.70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合计 | 134,302,288.97 | 22,737,660.36 | 16.93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中按信用风险特征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52,917,493.88 | 2,645,874.72 | 5.00 |
1-2年 | 8,924,832.00 | 1,338,724.82 | 15.00 |
2-3年 | 5,337,866.13 | 1,601,359.83 | 30.00 |
3年以上 | 39,542,331.86 | 35,908,556.89 | 90.81 |
合计 | 106,722,523.87 | 41,494,516.26 | 38.88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2,803,882.94 | 66,222.58 | 22,737,660.36 | |||
账龄分析法 | 38,568,764.91 | 2,925,751.35 | 41,494,516.26 | |||
合计 | 61,372,647.85 | 2,925,751.35 | 66,222.58 | 64,232,176.6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1 | 286,958,743.54 | 37.45 | |
客户2 | 187,852,679.54 | 24.51 | |
客户3 | 111,564,628.61 | 14.56 | |
客户4 | 30,985,768.69 | 4.04 | 1,937,355.42 |
客户5 | 30,499,519.49 | 3.98 | |
合计 | 647,861,339.87 | 84.54 | 1,937,355.42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无应收账款核销(2022年:无)。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无质押受限的应收账款(2022年12月31日:无)。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802,232,120.99 | 645,429,839.44 |
合计 | 802,232,120.99 | 645,429,839.4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内 | 380,634,231.48 |
1年以内小计 | 380,634,231.48 |
1至2年 | 411,332,945.07 |
2至3年 | 11,587,644.47 |
3年以上 | 5,876,746.77 |
合计 | 809,431,567.79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795,588,953.92 | 637,992,684.04 |
保证金及押金 | 12,121,402.77 | 10,619,819.56 |
备用金 | 1,721,211.10 | 2,901,028.97 |
合计 | 809,431,567.79 | 651,513,532.57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627,215.82 | 1,009,415.75 | 4,447,061.56 | 6,083,693.13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115,753.67 | 1,115,753.67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627,215.82 | 2,125,169.42 | 4,447,061.56 | 7,199,446.8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6,083,693.13 | 1,115,753.67 | 7,199,446.80 | |||
合计 | 6,083,693.13 | 1,115,753.67 | 7,199,446.8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单位1 | 往来款 | 552,075,898.11 | 一年以内 | 68.20 | |
单位2 | 往来款 | 60,192,869.23 | 一年以内 | 7.44 | |
单位3 | 往来款 | 55,331,069.71 | 一年以内 | 6.84 | |
单位4 | 往来款 | 31,757,271.70 | 一年以内 | 3.92 | |
单位5 | 往来款 | 24,058,757.95 | 一年以内 | 2.97 |
合计 | / | 723,415,866.70 | / | 89.37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764,212,370.57 | 1,764,212,370.57 | 1,764,212,370.57 | 1,764,212,370.57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3,558,251.65 | 23,558,251.65 | 23,563,687.37 | 23,563,687.37 | ||
合计 | 1,787,770,622.22 | 1,787,770,622.22 | 1,787,776,057.94 | 1,787,776,057.94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609,610,708.73 | 609,610,708.73 | ||||
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 | 335,414,797.51 | 335,414,797.51 | ||||
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 | 249,967,229.46 | 249,967,229.46 | ||||
昆药集团重庆武陵山制药有限公司 | 91,234,622.82 | 91,234,622.82 | ||||
云南昆药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 84,035,409.13 | 84,035,409.13 | ||||
昆药集团血塞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69,163,326.97 | 69,163,326.97 | ||||
北京华方科泰医药有限公司 | 63,565,085.94 | 63,565,085.94 | ||||
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60,048,808.52 | 60,048,808.52 | ||||
昆药集团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50,457,018.21 | 50,457,018.21 | ||||
KPC Nukus Herbal Technology(昆明制药努库斯植物技术有限公司) | 50,018,077.40 | 50,018,077.40 |
西藏藏药(集团)利众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38,811,600.00 | 38,811,600.00 | ||||
江西良生医药有限公司 | 6,610,600.00 | 6,610,600.00 | ||||
海南天禾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6,540,017.76 | 6,540,017.76 | ||||
KBN International Corp(KBN 国际有限公司) | 6,397,200.00 | 6,397,200.00 | ||||
云南创新药物研究有限公司 | 6,100,000.00 | 6,100,000.00 | ||||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医院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上海昆恒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昆药集团生物科技(禄丰县)有限责任公司 | 3,850,000.00 | 3,850,000.00 | ||||
云南韩康医药有限公司 | 3,500,000.00 | 3,500,000.00 | ||||
湘西华方制药有限公司 | 2,337,991.82 | 2,337,991.82 | ||||
Konvoy Pharmaceutical Technology Corp(康威尔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 1,435,720.00 | 1,435,720.00 | ||||
云南昆药血塞通药物研究院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云南芒泰高尿酸痛风研究中心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昆明昆药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760,000.00 | 760,000.00 | ||||
世通商贸有限公司 | 49,815.20 | 49,815.20 | ||||
昆药集团营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海南九如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2,304,341.10 | 2,304,341.10 | ||||
合计 | 1,764,212,370.57 | 1,764,212,370.57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上海昆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昆明高新诺泰大健 | 23,563,687.37 | -5,435.72 | 23,558,251.65 |
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小计 | 23,563,687.37 | -5,435.72 | 23,558,251.65 | ||||||||
合计 | 23,563,687.37 | -5,435.72 | 23,558,251.6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2月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上海昆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占比由49.00%变为
18.00%,由合营企业变为联营企业,截止2023年6月30日对上海昆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0.00元。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62,972,713.44 | 225,182,277.14 | 572,617,717.04 | 196,003,617.16 |
其他业务 | 85,555,509.30 | 73,780,785.60 | 462,419,232.76 | 438,477,619.92 |
合计 | 648,528,222.74 | 298,963,062.74 | 1,035,036,949.80 | 634,481,237.08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昆药集团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天然植物药系列 | 452,558,017.29 | 452,558,017.29 |
化学合成药 | 110,414,696.15 | 110,414,696.15 |
其他 | 84,710,786.86 | 84,710,786.86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国内 | 613,986,819.12 | 613,986,819.12 |
国外 | 33,696,681.18 | 33,696,681.18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
药品销售业务 | 647,683,500.30 | 647,683,500.30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647,683,500.30 | 647,683,500.30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435.72 | -768,185.69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33,333.00 | 14,100.98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863,887.82 | 3,077,220.3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65,360.21 | 390,367.67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2,957,145.31 | 2,713,503.30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2,034,092.55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7,275,909.3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2,863,887.82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3,557,179.14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12,146.5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5,360.2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393,145.3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36,784.20 | |
合计 | 46,064,287.78 |
本集团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2008]43号)的规定执行。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38 | 0.29 | 0.2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50 | 0.23 | 0.23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
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邱华伟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2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