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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浦迈:2023年半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公司代码:688293 公司简称:奥浦迈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二〇二三年八月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肖志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亮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健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0元(含税),预计合计分配现金红利24,102,216.6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半年度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3.62%,占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的21.16%。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3年半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9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2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4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9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报告期内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奥浦迈、OPM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华杰华杰(天津)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磐信磐信(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国寿成达国寿成达(上海)健康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常州稳实常州稳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达晨创投深圳市达晨创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领瑞基石深圳市领瑞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隆浦王管理(宁波贺何)上海隆浦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宁波贺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元清本草北京元清本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稳奥上海稳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西藏鼎泰西藏鼎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奥浦迈生物工程上海奥浦迈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思伦生物上海思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可英维生物上海可英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奥浦迈奥浦迈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奥睿纯上海奥睿纯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美国奥浦迈OPM Biosciences Inc.
缔码生物苏州缔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杰威科技上海杰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海通证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本报告期2023年半年度、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
报告期末、本报告期末2023年6月30日
本报告书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细胞培养技术、细胞培养从生物机体中取出组织分散成单个细胞或直接从生物机体取出的单个细胞,并将取出的细胞在有利于生长的人工环境中培养
CHO细胞Chinese Hamster Ovary Cells,中国仓鼠卵巢细胞
HEK293细胞、293Human Embryonic Kidney 293 Cells,人胚胎肾细胞293
基础培养基细胞生长繁殖所需要的基本营养物质配制的培养基
补料培养基细胞培养的高浓缩补料,一般与基础培养基一起使用
添加剂培养基的补充成分,可延长细胞的生存能力
无血清培养基不需要添加血清就可以维持细胞在体外较长时间生长繁殖的合成培养基
BHK细胞Baby Hamster Kidney Cells,幼地鼠肾细胞
MDBK细胞Madin-Darby Bovine Kidney Cells,牛肾细胞
MDCK细胞Madin-Darby Canine Kidney Cells,犬肾细胞
PK15细胞Porcine Kidney-15 Cells,猪肾细胞
VERO细胞Normal African Green Monkey Kidney Epithelial Cells,非洲绿猴肾细胞
OEM原始设备制造商(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即代加工生产
瞬时转染、瞬转一种将DNA导入真核细胞的方式
小试快速确定生物药生产的工艺参数和路线的方法之一。一般使用实验室玻璃仪器(例如摇瓶),小批量检验是否符合生产要求
中试快速确定生物药生产的工艺参数和路线的方法之一。一般为使用金属设备或一次性生物反应器,检验能否较大规模生产
生物药包括疫苗、血液和血液制品、过敏原、体细胞、基因治疗、组织和重组治疗性蛋白质
化学药经过化学合成制得的药物
抗体由于抗原刺激形成的用于抵抗外源性物质侵袭的蛋白质
单克隆抗体单一B淋巴细胞产生的,仅针对某一特定抗原表位的抗体
重组蛋白运用基因工程和细胞工程技术等技术得到的蛋白质
疫苗为预防、控制疾病发生与流行,用于人体免疫接种的预防性生物制品
流加培养/Fed-batch先将一定量的培养液放入反应器,在适宜的条件下接种细胞并进行培养。细胞将不断生长,产物将不断生成,随着营养物质的消耗,不断向系统内补充新的营养成分,使细胞进一步代谢生产,直至培养结束后取出产物的工艺
培养基一厂奥浦迈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紫萍路908弄28号的培养基生产工厂
培养基二厂、C3奥浦迈位于上海市奉贤区正博路356号临港智造园六期C3(15幢厂房)
D3奥浦迈位于上海市奉贤区正博路356号临港智造园六期D3(28幢厂房)
CMO/CDMOContract Manufacturing Organization 或Contract Development and Manufacturing Organization,定制研发生产机构,主要为制药企业及生物技术公司提供临床新药工艺开发和制备,以及已上市药物规模化生产服务的机构
CMCChemistry,Manufacture and Control,化学和制剂工艺开发及生产,药物CMC部分系新药审批中重点关注的内容。涉及工艺研发和放大研究、剂型开发、质控体系研究等一整套和药物生产相关的内容
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良好的药物生产管理规范,系对药物生产过程实施的一系列质量与卫生安全的管理措施,涵盖从原料、人员、设施设备、生产过程到包装运输等药物生产全过程
FDA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INDInvestigational New Drug(IND)Application,新药临床试验申请
CTDCommon Technical Document,药品注册申请通用技术文件
BLABiologics License Application,生物制品许可申请
SECSize Exclusion Chromatography,体积排除色谱,可用于测定聚合物分子量分布和结构
CE-SDSCapillary electrophoresis sodium dodecyl sulfate,十二烷基硫酸钠毛细管凝胶电泳法,用于蛋白纯度分析
CEXCation Exchange Chromatography,阳离子交换色谱,离子交换层析的一种
cIEFCapillary Isoelectric Focusing,毛细管等电聚焦电泳法
LCMSLiquid Chromatography Mass Spectrometry,液相色谱质谱
DMFDrug Master File,药物主文件,是由持有人自愿向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递交的资料,资料内容包含生产、加工、包装和贮存一种或多种人用药物所使用的生产设施、生产工艺或物料的机密、详细信息
沙利文Frost & Sullivan,弗若斯特沙利文公司
新药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仿制药与商品名药在剂量、安全性和效力、质量、作用以及适应症上相同的一种仿制品
创新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的药物
专利药已上市的在专利保护期内的创新药物
临床研究创新药物临床研究分为I至IV期4个阶段。工作内容涉及临床试验的全过程,包括试验前的准备、临床试验研究机构和研究者的选择;协助申办者准备伦理委员会的审议;与申办者、研究者一起设计制定并实施临床试验方案
临床I期即I期临床试验。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观察人体对于新药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为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
临床II期即II期临床试验。治疗作用初步评价阶段。其目的是初步评价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也包括为III期临床试验研究设计和给药剂量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此阶段的研究设计可以根据具体的研究目的,采用多种形式,包括随机盲法对照临床试验
临床III期即III期临床试验。治疗作用确认阶段。其目的是进一步验证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评价利益与风险关系,最终为药品上市许可申请的审查提供充分的依据,一般为具有足够样本量的随机盲法对照试验
制剂药物研发过程中,通过晶型等对化合物理化性质研究将化合物最终制作成为最终药物形式的过程和行为;能供人体直接使用的最终药物形式
靶点药物在体内的作用结合位点
UF/DFUltrafiltration/Diafiltration,超滤/渗滤
mRNAMessenger RNA,信使核糖核酸,由DNA的一条链作为模板转录而来的、携带遗传信息能指导蛋白质合成的一类单链核糖核酸
昆虫细胞培养基即主要用于昆虫细胞(sf9,sf21等)培养以及杆状病毒为载体的昆虫细胞表达外源蛋白的一类培养基。昆虫杆状病毒表达系统能高水平地生产异原蛋白,而且能保证异源蛋白的生物活性而被应用于医疗诊断、疫苗生产方面
DoEDesign of Experiment,试验设计。在质量控制的整个过程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是产品质量提高,工艺流程改善的重要保证
ASOAntisense oligonucleotide,反义寡核苷酸,是指短的(16~53
个核苷酸)、合成的低聚核苷酸,用于阻断RNA。
siRNASmall interfering RNA,小干扰RNA/短干扰RNA/沉默RNA,是一个长20到25个核苷酸的双股RNA
miRNAMicroRNA,微小核糖核酸,由内源基因编码的长度约为22个核苷酸的非编码单链RNA分子,在动植物中参与转录后基因表达调控
saRNASelf-amplifying RNA,自扩增RNA
aptamer适配体,经体外筛选技术SELEX(指数富集配体系统进化)筛选出的能特异结合蛋白质或其他小分子物质的寡聚核苷酸片段
ribozyme核酶,具有催化功能的小分子RNA,属于生物催化剂,可降解特异的mRNA序列
LNPLipid nanoparticles,脂质纳米颗粒,包裹着编码病毒蛋白的信使核糖核酸(mRNA),有助于将病毒蛋白转运到细胞中,并保护其免受破坏性酶的侵害
DNADeoxyriboNucleic Acid,脱氧核糖核酸,生物细胞内含有的四种生物大分子之一核酸的一种
RNARibonucleic Acid,核糖核酸,存在于生物细胞以及部分病毒、类病毒中的遗传信息载体
PEIPolvethylenimine,聚乙烯亚胺。是目前工业化、大规模瞬时转染表达重组蛋白领域使用最广泛的基因载体和转染试剂
CGTCell and Gene Therapy,细胞与基因治疗。是一种通过基因表达、沉默或体外改造手段,在蛋白质水平进行调控的疗法
干细胞

干细胞是一类具有无限的或者永生的自我更新能力的细胞、能够产生至少一种类型的、高度分化的子代细胞

二倍体细胞由受精卵发育而来,且体细胞中含有两个染色体组的细胞。
灌流细胞培养把细胞和培养基一起加入反应器后,在细胞增长和产物形成过程中,不断地将部分条件培养基取出,同时又连续不断地灌注新的培养基。
抗体药物偶联物/ADCantibody-drug conjugate,是通过一个化学链将具有生物活性的小分子药物连接到单抗上,单抗作为载体将小分子药物靶向运输到目标细胞中。
PEG偶联将活化的聚乙二醇(PEG)通过化学方法以共价键偶联到蛋白质或多肽分子上。

说明:本报告书中数字一般保留两位小数,部分表格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四舍五入的尾数差异所致。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奥浦迈
公司的外文名称Shanghai OPM Biosciences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OPM Biosciences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肖志华
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紫萍路908弄28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2013年11月27日公司设立时,注册地址及住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新公路3377号2幢505室,2018年6月15日公司住所及注册地址变更至上海市浦东新区紫萍路908弄28号。 自2018年6月15日公司注册地址变更至本报告书披露日,公司注册地址未发生变化。
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紫萍路908弄28号楼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201321
公司网址http://www.opmbiosciences.com
电子信箱IR@opmbiosciences.com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www.sse.com.cn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倪亮萍马潇寒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紫萍路908弄28号上海市浦东新区紫萍路908弄28号
电话021-20780178021-20780178
传真021-68101069021-68101069
电子信箱IR@opmbiosciences.comIR@opmbiosciences.com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 证券日报(www.zqrb.cn) 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 证券时报(www.stcn.com)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www.sse.com.cn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人民币普通股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所 科创板奥浦迈688293不适用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21,248,051.98146,715,358.12-17.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885,821.0053,356,577.32-29.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9,620,783.9848,366,341.15-38.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326,787.6120,518,860.77-39.92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175,207,217.232,184,678,004.09-0.43
总资产2,286,063,870.242,347,749,143.04-2.63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30.87-62.0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30.87-62.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60.79-67.0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39.03减少7.30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58.18减少6.83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7.079.377.70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股数增加,以及净利润有所下降所致。

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477,383.51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7,954,973.61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967.7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1,160,469.5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8,818.25
合计8,265,037.02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公司所处行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处行业为“4.1 生物医药产业”中的“4.1.1 生物药品制品制造”和“4.1.5 生物医药相关服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公司属于其中规定的“生物医药领域”之“生物制品”和“相关服务”行业。

(2)行业基本特点及发展阶段

公司所处的细胞培养行业依赖于下游生物制品及基因/细胞治疗等领域的发展。目前,大分子生物药、重组疫苗、基因及细胞治疗等行业处于市场应用快速发展、技术迭代异常迅速的时期,作为上述生物产业必需的耗材,细胞培养基及相关技术服务的市场规模也随着下游行业的发展迅速增长。与此同时,在细胞培养基领域,由于该产品属于生物制品生产必需的核心原料,对产品质量及产物表达量的要求较高,国内细胞培养基市场的竞争格局中进口厂商一直占据较高的市场份额,这在蛋白抗体等无血清培养基竞争格局中尤为明显。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研究结果,中国细胞培养基市场规模在2021年达到26.3亿元,预计2022年将突破30亿元,2021年至2026年的预测年复合增长率将达到22%。在这其中,无血清培养基占据了主要的组成部分,2021年,受中国生物制药尤其是抗体药物市场规模快速增长的影响,中国培养基市场规模占比最大的为无血清培养基,市场规模达到19.1亿元,占总体市场的

72.5%,而无血清细胞培养基的国产化率由2017年的6.7%增长至2021年的29.6%,近年来进口替代趋势尤为明显。

同细胞培养基相似,生物药CDMO服务由于下游大分子生物药开发管线的不断丰富及生物药市场的蓬勃发展,近年来也实现了快速增长。中国生物药CDMO行业起步较晚,近年来市场保持较快增长且增长率高于全球市场。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报告,2017年至2021年中国生物药CDMO市场总量自29.32亿元增长至159.31亿元,2017至2021年复合年增长率达52.7%;未来受新兴技术发展、降低成本提高投资回报率、生物类似药增加药物可及性的驱动,预计生物药外包渗透率将持续上升,该市场将保持快速增长,且预计到2025年将达到494.44亿元,2021年至2025年预测复合增长率为32.7%。

(3)主要技术门槛

①无血清培养基技术壁垒的具体体现

培养基是各类生物药,包括单抗、双抗、融合蛋白等生产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核心原料,其产品质量将直接影响生物药的生产效率,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

蛋白抗体药物的表达量是降低药物的生产成本提高药物可及性的关键,表达量的提高主要有赖于开发更好的工程细胞系和培养基的优化,细胞系开发也离不开培养基。培养基作为细胞培养的核心原料之一,决定了蛋白抗体药物表达量的高低。根据2004年《自然——生物技术》(NatureBiotechnology)发表的综述,过去几十年国外的技术发展已经把细胞生长和蛋白表达量提升了几个数量级,上世纪90年代初细胞培养密度只能达到2x10

cells/mL,蛋白表达量大约50mg/L;到了2004年细胞密度可以超过10x10

cells/mL,实现蛋白表达量大约2-5g/L

;过去十多年进一步发展,细胞密度在流加培养工艺中已经可以达到40x10

cells/mL,表达量可以超过10g/L。技术关键就是更优化的培养基和细胞培养工艺。

蛋白抗体药物表达量和药物生产成本控制息息相关,研究发现,在2,000–15,000升不同的生产体积里,表达量从2g/L提高到4-5g/L,抗体综合生产成本(Manufacturing Cost of Goods, COGs)可以降低50-60%

。培养基优化提高表达量是蛋白抗体药物产业化关键的环节。

公司细胞培养基的技术壁垒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A、培养基配方的技术壁垒

公司的细胞培养基以化学成分确定的培养基为主,此类培养基成分复杂,一般包含70-100种成分,每种成分的含量以及比例搭配将直接决定培养基的性能。培养基的配方从成分种类的确定,到各组分的配比,再到配方的优化,均需要大量的研究工作、科学试验和长时间的经验积累。在配方形成后,往往还需要根据培养的目标细胞的具体生长情况,调整培养基中的营养物质,进行补料策略的优化,以维持良好的产物表达效果。因此,培养基配方的形成和优化覆盖了化学、生物学、物理学等交叉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

B、细胞培养基生产工艺的技术壁垒

化学成分确定的培养基一般包含70-100种不同化学成分,需要通过分析细胞特性和工艺试验确定适合细胞生长的配方组分,往往需要反复、大量的实验论证及科学分析。在确定配方后,还需要通过完善的生产工艺,将实验室中能够实现目标产物良好表达的培养基配方进行工业化生产,不断实现组分放大,进而实现批次间稳定生产。生产工艺的技术难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各组分含量差异巨大,工艺放大过程中需要精准控制

公司培养基生产工艺需要将配方中的近百种成分混合研磨成均匀、一致的组分。由于培养基配方中不同物料的含量从微克级到克级,含量差别巨大,比如葡萄糖在有些基础培养基里面大约5-10g/L,而重要的微量元素铜离子(如硫酸铜)大约在10–50?g/L,二者浓度相差10万倍,给研磨和混匀带来巨大挑战,这需要对组分的添加顺序和方法有深刻理解和经验,是培养基生产工艺的核心技术。

2)不同组分有不同的溶解特性,在批量生产时需要针对性调整

Nature Biotechnology 2004, 22: 1393–1398

史策, 虞骥, 高栋, 王海彬, 姚善泾. 林东强单抗制备的过程模拟和经济性分析. 化工学报 2018, 69: 3198-3207

不同的组分溶解度不同,有的在酸性条件下溶解,有的需要碱性环境,有的需要用有机溶剂,需要区别对待不同的组分,下表列出几种代表性的物料的不同溶解特性:

物料品类物料名称合适的溶解条件
氨基酸酪氨酸在中性pH7.0和25°C情况下,溶解度0.45g/L,在实际情况下容易析出;而在1mol/L盐酸(HCL)或者1mol/L 氢氧化钠(NaOH)里面可以达到100 g/L。
脂类胆固醇在30°C水中溶解度只有0.095 mg/L,在无水乙醇里面20°C溶解度大于10 g/L,提高乙醇温度可以进一步提高溶解度10倍。
亚油酸在25°C水中溶解度只有1.5 mg/L,在无水乙醇里溶解度提升到1.5 g/L

由于配方中的核心物料不同条件下溶解度不同,而配方本身又会影响生产过程中的酸碱度,因此培养基的生产需要稳定维持在恰当的条件之下,并且在工艺放大过程中保持不变,对生产工艺有较高的要求。

3)生产工艺需充分考虑组分之间的化学反应

由于化学成分确定的培养基成分复杂,组成了支持细胞代谢和生长的微环境,在批量生产过程中,难免会发生相应的化学反应,产生酸碱中和、氧化还原等情况,因此,组分研磨和添加的次序也是生产工艺中的关键技术。

综上,良好的培养基生产工艺能够依据复杂的配方最终生产出适合细胞生长的培养基产品,生产过程需要大量的经验积累和成熟的工艺路线,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

②生物药CDMO服务的主要技术壁垒

A、细胞株构建技术

对于抗体药物生产,细胞株决定了抗体药物表达和生产的基础,将直接影响到药物申报临床评审及未来的临床效果,因此,细胞株构建是抗体药物CDMO的重要环节。在细胞株构建过程中,宿主细胞构建时,需要将贴壁细胞悬浮驯化,过程漫长并且容易失败,存在细胞结团、活率低、倍增时间长等问题,具有一定技术门槛。高效稳定的细胞株构建可节约开发成本和开发时间,加快药物商业化进程。

B、新型结构蛋白开发技术

随着药物治疗靶点的不断丰富,多类型的新型结构蛋白不断涌现,包括双特异性抗体、多特异性抗体及多链的新型抗体等,因此,对于抗体类药物CDMO服务来说,能否通过建立新型结构蛋白的细胞株构建平台,同时针对新型蛋白结构成功进行细胞培养工艺开发和纯化工艺开发,实现全过程的新型结构蛋白开发能力,是抗体类药物CDMO服务技术壁垒的重要体现。

C、细胞培养工艺开发技术

细胞在培养过程中的环境与营养物质可影响产物的表达量和质量,包括培养基设计、培养环境控制等。除此之外,细胞工艺开发放大过程复杂且耗时长,产物产量与质量容易变化,从而影响产物表达量和质量的可控性。

(二)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细胞培养产品与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基于良好的细胞培养技术、生产工艺和发展理念,公司通过将细胞培养产品与服务的有机整合,为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加速新药从基因(DNA)到临床申报(IND)及上市申请(BLA)的进程,通过优化细胞培养产品和工艺降低生物制药的生产成本。公司本着“成就客户、团队协作、开放自省、追求卓越”的核心价值观,秉承“至臻工艺、至善品质”的质量方针,以“让生物药公司用最高性价比的细胞培养产品和服务”为使命,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打造民族优质品牌,助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细胞培养基是生物制品生产不可或缺的原料,是影响生物药临床前开发及商业化生产的关键因素,是生产成本控制的重要环节。细胞培养的产品和工艺广泛应用在生物制品的生产,也广泛应用在各类细胞疗法,包括基因治疗/细胞治疗领域、干细胞治疗领域,同时,也应用在各类科研工作中。国内细胞培养基长期依赖进口,尤其是在无血清培养基配方和工艺技术领域,这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生物制品发展的自主可控。公司专注于细胞培养基的研发和生产,基于动物细胞培养理念和无血清/化学成分限定的培养基工艺开发经验,建立了大规模符合GMP要求的培养基生产双基地,开发了多种经客户确认能够替代进口品牌的培养基产品,并已实现商业化销售,广泛应用于蛋白/抗体生产、疫苗生产、细胞治疗/基因治疗等生物制品生产领域。

在拥有高品质培养基产品的同时,公司建成了抗体药物开发CDMO服务平台,致力于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从抗体工程人源化筛选、细胞株构建、工艺开发到中试生产以及临床I&II期样品生产的全流程服务,加速新药从基因到上市申请(DNA-to-BLA)的进程。同时,公司D3工厂的建设工作也在报告期内有序开展,建设完成后,公司将具备临床III期及商业化生产能力。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拥有具有行业竞争力的细胞培养基配方工艺和生产工艺,通过持续数年的研发创新、技术进步与产品积累,公司建立了先进的细胞培养基产品开发与CDMO服务的研发、应用和产业化体系,自主研发了多项核心专有技术,是目前国内少数几家在产品工艺、质量方面可以与进口品牌相媲美的无血清细胞培养基生产厂家。公司能够根据客户需求,针对细胞与产物类型的特性,精确调控细胞培养基对应成分,使细胞达到理想状态,从而增加产物表达量。公司目前主要专注于生物制品用培养基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囊括了CHO基础与补料培养基、HEK293基础与补料培养基等,应用于生物药及疫苗研发与生产的全过程。

公司采用细胞培养产品技术+服务的整体解决方案,无血清培养基是公司业务的根本与基础。细胞培养基是生物药研发上市全流程中不可或缺的原料之一 ,其用量随着生物药的研发和生产呈级数增长。当药物上市后,细胞培养基的需求量将与药物的市场需求量相匹配。CDMO服务在公司成长和扩张中扮演重要角色。一方面可在药物早期开发过程中锁定客户,促使潜在客户在临床

研究与上市阶段使用公司培养基产品;另一方面在提供CDMO服务的过程中使用公司培养基产品,可以降低服务成本,与客户达到双赢。

未来公司将贯彻以细胞培养基为基础,同步提升CDMO服务能力的方针政策,致力于实现生物制品关键原材料的进口替代。公司在专注于生物药抗体类培养基产品的同时,紧跟行业发展变化趋势,深入研究细胞培养在各类生物制品中的应用及产业化方向,拓展生物制品其他领域的细胞培养基产品与CDMO服务,例如疫苗、基因与细胞治疗、干细胞治疗等领域。除此之外,公司也将持续开拓海外市场,实现我国生物制品核心原料的出口,向其他国家和地区推广公司培养基产品与CDMO服务。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主体认定称号认定年度产品名称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1年7月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奥浦迈始终秉承着“成就客户、团队协作、开放自省、追求卓越”的核心价值观,坚持“至臻工艺、至善品质”的质量方针,不断致力于创新研发,立志打造培养基民族优秀品牌,助力生物医药产业的快速发展,从而惠及患者。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拥有已授权的知识产权合计143项,其中,发明专利12项,实用新型专利78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软件著作权2项及其他49项。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获得数(个)申请数(个)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312212
实用新型专利167978
外观设计专利0022
软件著作权0022
其他7258849
合计1132193143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20,702,118.6013,752,668.4250.53
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20,702,118.6013,752,668.4250.53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17.079.377.70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一直重视在细胞培养领域的新产品、新服务技术的开发,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更优的产品和更优的服务。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多种方式拓宽研发边界,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2022年11月,公司与华东理工大学签署科研战略合作协议,共同设立奥华院。双方整合优势资源,围绕生物医药与细胞工程技术及产品进行创新开发,具体内容包括基因治疗用腺病毒新生产系统开发、生产用细胞株开发、细胞三维培养技术与类器官模型开发等国际先进创新技术。

报告期内,公司成立了创新中心(Center of Excellence, COE),在转染试剂、琼脂糖、组织/细胞冻存液等领域积极探索,已经有了多款突破性产品问世,突破了进口产品长期占领高端市场的技术壁垒。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对疫苗培养基的产品类型开发(针对VERO、MDCK、SF9、PK15等细胞的无血清培养基),持续优化现有的CHO细胞培养基、293细胞培养基,拓宽细胞培养服务类型,包括灌流培养基和灌流细胞培养技术的开发以及偶联药物的开发和生产能力。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本期数上年同期数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5640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21.0516.74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866.34593.55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15.4714.84
教育程度
学历构成数量(人)比例(%)
博士研究生712.50
硕士研究生2748.21
本科2239.29
专科00
高中及以下00
合计56100
年龄结构
年龄区间数量(人)比例(%)
30岁以下(不含30岁)2442.86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2748.21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47.14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11.79
60岁及以上00
合计56100

注:研发人员包括研发部门及CDMO相关部门研发工时占比超过50%的人员。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拥有培养基开发和定制化的技术优势

培养基是生物医药研发和生产的核心原料之一,其性能直接决定了生物药表达量的高低,进而显著影响生物药的生产效率和生产成本。培养基开发的技术壁垒极高,配方包含70–100种不同成分,包括糖、氨基酸、维生素、无机盐、微量元素等。过去中国培养基一直被进口品牌垄断,就是因为缺乏培养基配方开发的核心技术。奥浦迈在培养基开发领域深耕10年,积累了丰富的培养基开发经验,特别是在化学成分确定培养基配方开发领域,成功完成了多种细胞类型的培养基开发,掌握了提升产物表达量的核心技术,在保证产物质量的前提下,实现了提高产物表达量的突破性进展。不同生物药对于培养基成分的比例和浓度要求各有不同,这就需要定制化开发的能力。以蛋白抗体应用领域为例,公司通过研究细胞营养代谢,合理平衡不同营养成分的浓度,结合细胞培养工艺参数优化,显著提高细胞生长密度和抗体表达量。公司不仅可以通过客户提供细胞来进行培养基开发,还可以针对不能提供细胞的客户设计咨询式培养基开发。

2、拥有自主可控的细胞培养产品技术工艺

公司自成立以来,在细胞培养产品开发、技术工艺和平台开发等领域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完善不同培养基产品生产工艺,尤其在干粉培养基生产方面,其精良的研磨和混匀工艺,保证浓度差异数万倍的成分能够均匀添加和混匀,进而不断稳定扩大生产规模。公司在技术、团队、产能、尤其培养基的性能和质量上,已经实现了完全自主可控,产品质量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客户认可,在市场销售方面实现了进口替代,加快了细胞培养基国产化应用步伐,打破了生物制品的核心原料—细胞培养基长期被国外垄断的局面,改变了原有低端供给结构。在保证稳定供给的同时,消除了生物制药核心原材料的安全隐患。

3、建有大规模培养基产品生产的能力

公司建有先进的规模化干粉和液体细胞培养基生产线,可以实现单批次1-2,000Kg/1-2,000L的培养基大规模生产。公司2016年在上海张江科学城建有2,000平米符合GMP要求的培养基生产基地(培养基一厂),可实现单批次1-200Kg的干粉培养基和单批次最大400升液体培养基灌装生产能力。在此基础上,公司于2021年又在上海临港建成6,000平米符合GMP标准的培养基二期大规模生产基地(培养基二厂),达产后产能可实现单批次1-2,000Kg的干粉培养基和单批次最大2,000L液体培养基生产能力。两个工厂运行可保证产品安全供应。公司拥有完整质量控制体系,秉持“至臻工艺、至善品质”的质量方针,通过了由德国TUVNORD公司的ISO9001:2015认

证,同时,在生产过程中遵循GMP的质量控制要求,秉承“质量保证全覆盖、过程控制全方位”的生产理念,为客户提供高品质、安全可靠的培养基产品和技术支持。

4、拥有完整的细胞培养基类型

公司通过持续的研发和迭代创新,已开发出针对不同细胞类型的上百种高品质培养基产品,适用于不同的应用领域(蛋白/抗体、疫苗、细胞治疗和基因治疗)。其中抗体培养基产品包括CHO基础培养基、CHO补料培养基和添加剂系列,以及HEK293基础培养基和配套补料。根据不同的CHO细胞类型(如CHO-DG44、CHO-K1和CHO-S等),公司又进一步开发出不同的基础培养基系列,例如CHO CD07、CHO CD11V、CHO CDP3、VegaCHO、AltairCHO、StarCHO和SagiCHO等,配套以完善的补料培养基系列,例如PFF05、PFF06、CDF056、VegaCHO Feed、AltairCHOFeed、AltairCHO Feed Plus、VegaCHO Feed Plus、StarCHO Feed等。公司培养基产品以完全化学成分确定的培养基为主,适合高密度悬浮培养各种CHO细胞(CHO-DG44、CHO-K1和CHO-S细胞等),可实现重组蛋白和单克隆抗体的高水平表达。CHO补料培养基可以在各种CHO 细胞流加培养中提高抗体表达和改善抗体质量,与CHO基础培养基联用。公司HEK293培养基也以完全化学成分确定的基础培养基为主,适合于多种亚型HEK293细胞的高密度培养,可用于HEK293细胞的瞬时转染。公司已经开发出适合多种细胞生产的疫苗无血清培养基产品,包括BHK细胞无血清培养基、VEROSFM系列无血清培养基、MDBK细胞无血清培养基、PK15细胞无血清培养基等。

此外,在维持蛋白抗体领域产品竞争力的基础上,公司积极推进疫苗和细胞及基因治疗领域培养基开发,开发出了性能优异的StarInsect昆虫细胞无血清培养基,适合MDCK细胞贴壁生长的无血清培养基OPM-AM146,以及适合MDCK细胞悬浮培养的无血清培养基StarMDCK,均获得了客户的良好反馈及认可。

5、细胞培养产品与委托开发服务的协同整合优势

公司把细胞培养基产品与生物药委托开发服务有机整合,二者相辅相成。细胞培养基贯穿于生物药从研发到商业化生产的全周期,而且随着药物进入到商业化生产阶段,细胞培养基使用量快速增长。以蛋白/抗体药开发为例,基于对培养基配方的深刻理解和优化的平台工艺,公司可以针对不同的细胞株进行工艺开发,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药物开发流程,显著提高开发的效率和结果(更高的表达量、更好的质量和更快的速度),同时自主培养基生产降低了委托开发服务的成本,保证培养基的供货,提升委托开发服务的竞争优势。

与此同时,公司成熟的生物药委托开发生产平台提供更多把自主开发的培养基应用到药物开发流程中的机会。CDMO平台上游细胞培养工艺开发需要进行培养基筛选和培养工艺优化,可帮助公司在药物早期开发中发现客户,并在筛选结果优异的前提下把公司培养基设计到项目里,推

广公司培养基产品。公司可以持续为客户提供培养基产品和技术支持,促进客户项目推进临床和上市进程,进而提升了与客户的粘性,增强合作的深度和广度。

6、委托开发生产综合技术服务能力

公司致力于通过综合技术服务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公司从创立起不断建设完善蛋白/抗体药物开发服务平台,早期从细胞株构建和细胞培养工艺优化开始,不断延伸和深化,已投资建成完善的抗体筛选平台、细胞株构建平台、细胞培养工艺开发与优化平台、下游纯化工艺开发、抗体药物功能鉴定与分析方法开发平台、制剂处方开发平台以及中试生产平台等,可为客户提供从基因到上市申请(DNA-to-BLA)全过程的服务。同时可为客户根据现行的法规需求制定对应的开发策略,缩短客户的药物开发周期,提升药物开发的成功率。

7、专业的研发团队

公司拥有100多人的研发技术团队,汇集了富有行业经验的研发人员,打造了一支“培养基开发+生物药委托开发技术服务+创新产品研发”的研发队伍,同时将具有国际视野的研发团队和国内市场特性相结合,提高项目交付效率,提升团队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创始人肖志华博士倾心细胞培养技术,是细胞培养领域的技术专家,从1998年起就从事培养基配方开发,有超过20年的细胞培养和培养基开发的实战经验,熟悉各类细胞培养工艺,研究成果发表在国际行业大会如Cell Culture Engineering(CCE),European Society of Animal CellTechnology(ESACT),BioProcess International等,并负责撰写书籍《Animal Cell Biotechnology》中细胞培养基开发章节。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的HE YUNFEN(贺芸芬)博士目前全面负责公司海外市场的开拓,贺博士具有丰富的生物药研发经验,尤其在生物药质量表征分析领域。贺博士获得生物物理博士学位,并在博士后研究工作中聚焦蛋白药物结构分析。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梁欠欠女士是发明专利CHO-K1悬浮驯化培养基及驯化方法的发明人,同时带领团队持续优化、完善了公司细胞株构建平台。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王立峰先生拥有近20年生物制药领域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工作经验,熟悉重组蛋白、抗体、疫苗和细胞治疗产品的质量管理,完善了公司CDMO质量保证体系。

此外,公司不断吸引行业技术专家加入,各技术环节负责人均有多年的生物药开发经验。通过制定完善的培训计划,公司定期组织多渠道的研发和技术专业的培训,及时了解行业与市场需求。除此之外,公司形成了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为员工提供发展空间与创新的平台,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

8、及时的响应速度

国内外客户十分关注供货的稳定和响应速度,临床推进效率可能严重影响项目的成本和成败。公司建立完善的业务流程管理,保证细胞培养基产品能够及时满足客户需求,比如对于目录培养基产品,供货周期一般2-4周左右。相比之下,进口培养基受到国际物流的影响,供货期通常要3个月甚至更长。因此公司培养基在时效性方面较进口培养基厂商具备明显优势。同时,公司销售部门与技术支持部门均与客户直接对接,响应能力强,有条件迅速获知并处理客户反馈的问题及需求,与境外培养基厂商相比速度更快;对于定制化培养基产品,公司根据生产前与客户的充分沟通,了解客户核心诉求,在客户使用过程中也能够不断根据客户使用情况进行后续维护。

9、客户优势

得益于公司技术+服务的整体化解决方案以及在细胞培养基领域长期的经验积累,目前公司已经成为国内具有一定行业影响力的细胞培养基和CDMO服务供应商之一。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服务了超过1200家国内外生物制药企业和科研院所。截至目前,公司累计为200多个临床蛋白/抗体药采用公司培养基或CDMO服务,在行业积累了良好的口碑,优质的客户群体为公司未来业务的持续增长提供了保证。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3年上半年,面对整个生物医药行业景气度的持续低迷,公司上下勠力同心,积极应对,始终秉承着“成就客户、团队协作、开放自省、追求卓越”的核心价值观,坚持“至臻工艺、至善品质”的质量方针,致力于创新研发,以打造培养基民族优质品牌为己任,推动生物医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培养基和CDMO业务双轮驱动的业务模式,积极推动两个板块业务协同发展,稳步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持续改善。公司发挥在研发、产品、质量、市场、服务等多方面的经营优势,进一步加大对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投入,不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124.81万元,相较上年同期下降17.3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788.58万元,相较上年同期下降29.0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962.08万元,相较上年同期下降38.76%。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业务实现收入7,747.66万元,同比下降13.19%。剔除去年上半年主要IVD企业客户以及海外某重大客户因特殊原因采购培养基收入影响,培养基业务较上年同期增长超30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产品管线数量持续增加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服务了超过1,200家国内外生物制药企业和科研院所。虽然种种因素影响了部分客户项目的临床进度,但伴随着公司已有客户管线的逐步推进,加上新一代高性能目录培养基产品和定制化培养基开发服务的优异表现,以及新增客户的持续拓展,使用公司培养基产品的管线持续增加,大客户核心后期临床管线培养基锁定推进顺利。截至报告期末,共有142个已确定中试工艺的药品研发管线使用公司的细胞培养基产品,其中处于临床前阶段84个、临床I期阶段30个、临床II期阶段7个、临床III期阶段19个、商业化生产阶段2个;整体相较2022年末增加31个,增长幅度27.93%。具体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个

年份临床前临床I期临床II期临床III期商业化合计
2022年末70197141111
2023年6月30日84307192142
变动数量141105131

注:上述管线中,已剔除重组蛋白特定疫苗管线。

(二)开拓新产品市场

公司不断加大对已有的CHO细胞培养基、293细胞培养基进行创新迭代,不断优化,公司持续推出的“星空系列”产品,例如代表性的爆款产品StarCHO、SagiCHO、AltairCHO FeedPlus、VegaCHO Feed Plus、StarCHO Feed等,已经多家客户测试并获得了好评。

除了不断创新蛋白抗体药物领域的培养基产品之外,国内疫苗市场是公司计划进军的重要战略目标之一。据贝哲斯咨询统计显示,全球和中国用于疫苗的细胞培养基市场容量分别约79.46亿和10.65亿人民币。国内目前动物疫苗企业数量超过100家,在全球前30中,中国企业占据7位。中国是养殖业大国,中国动物疫苗企业的未来增长潜力巨大。在动物疫苗领域,原料国产化进程更早,对国产培养基的认可度高,需求旺盛。

传统的兽用疫苗领域主要使用BHK和MDCK细胞培养基,人用疫苗领域细胞以Vero和二倍体细胞为主。当前,昆虫细胞培养由于其复杂蛋白的表达优势、培养条件的温和性,在企业和科研中也开始应用;CHO细胞、293细胞作为宿主细胞在疫苗企业中的应用也在逐步推广。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在疫苗培养基领域的研发力度,研发出了多种BHK培养基、MDCK培养基、Vero和二倍体细胞培养基、昆虫细胞培养基原型,均已在多家客户测试完成并获得认可,形成了销售订单。

(三)加大技术创新力度

灌流细胞培养(Perfusion)技术,因其具有高效、灵活等优势,已成为细胞培养技术未来发展的趋势之一。与传统的Batch或Fed-batch工艺相比,灌流的主要优势有:目的产物更短的滞留时间,

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和稳定性;更高的细胞培养密度,可获得更高的产率和产量;更高效的物料和设备利用率,可降低项目整体成本。作为国产培养基生产的领头羊,奥浦迈致力于研发和生产出高质量的灌流培养基来满足国内外客户的多样性需求,协助客户加速推进项目进展以及帮助客户降低投入成本。历时一年,灌流培养基自主研发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奥浦迈自研灌流培养基各项性能均达到行业一流水平,且灌流培养基成品已得到了试用客户的一致认可。在此期间,公司共计成功完成了8轮灌流培养基筛选和4轮灌流培养基反应器验证。过程中无论是针对灌流缩小模型构建(摇管)还是反应器模型验证,均取得了优异的成果。公司积极推进灌流实验平台的搭建工作,已完成了灌流小试工艺开发能力平台的搭建。

从最初的培养基配比方式、配比量、培养基内环境条件等大量变量因素相互作用的摸索,经历了近百种培养基混料方式和不同细胞系的测试实验,到现在开发和生产出行业一流水平的自研灌流培养基,公司不断追求卓越,不断尝试更新,秉承初心为客户提供产品+服务的整体解决方案,加速创新药从基因到临床申报再到临床样品生产的进程,通过优化培养基产品和工艺降低生物制药生产成本。

(四)优化服务平台能力

公司始终注重研发平台的拓展与优化,在不断优化与加速抗体类蛋白(单抗,双抗,三抗及抗体片段等)的研发与生产平台的同时,持续提升对于非抗体类蛋白研发平台的能力。目前公司已搭建成熟完善的下游纯化工艺开发与生产平台,进一步拓展了下游纯化的服务范围,除抗体蛋白外,还可提供疫苗、酶类、细胞因子、融合蛋白、病毒类似物颗粒、促红细胞生成素、甲胎蛋白等各类重组蛋白的研发与生产服务。公司还注重提高样品稳定性、回收率及产品质量,同时降低生产过程中的各种残留物质以达到法规要求。公司响应迅速,可提供成熟的纯化解决方案,做到快速交付。目前已有多个不同类型重组蛋白研发与生产的成功案例,助力客户提高药物开发效率。

公司在致力于大分子类抗体药物以及重组蛋白类药物开发服务的同时,也积极拓展了抗体药物偶联物(ADC)的开发和生产平台,目前已完成一个PEG偶联单克隆抗体项目的生产,产品回收率与质量均符合要求,在中试生产阶段实现裸抗生产、偶联生产、偶联后纯化生产,后续将根据ADC偶联生产项目的需求,增加相应设备设施,提供完善的ADC偶联服务。未来奥浦迈将有能力提供更多类型的偶联药物的一站式研发与生产服务。

2023年上半年公司继续为客户提供优质的CDMO服务,协助客户获得2个临床批件,技术平台能力持续提升,积累了良好的口碑。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1、培养基产品开发风险

细胞培养基产品是生物医药生产、科学研究等领域不可或缺的基础材料之一,其制备与应用涉及生物、化学、物理、医学等多门学科知识与前沿技术,技术门槛与壁垒相对较高,研发周期较长,因此新产品的研发需要大量人力、物力和资金投入。为持续保持竞争优势,公司需不断开发新技术并进行市场转化以丰富其产品线,同时积极开拓新的应用领域,扩大市场规模。在同行业企业普遍增加研发投入,同时国外厂商起步更早、规模更大、资本实力更为雄厚的背景下,公司受研发条件有限、产业化进程管理不当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可能出现技术开发失败或在研项目无法产业化的情形,导致无法按计划推出新产品上市,给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和盈利能力提高带来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泄密或知识产权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细胞培养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培养基产品的配方、生产工艺及质量控制方法、CDMO技术服务平台都是对公司至关重要的核心技术。对于具有重要商业价值的核心技术,公司通过专利申请和技术秘密等方法进行保护,但仍可能存在知识产权被侵害或保护不充分的风险。若出现第三方侵犯公司专利与专有技术,或公司员工泄露重要技术秘密的情形,可能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损,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培养基配方流失或失效的风险

细胞培养基配方一般包含70-100种不同化学成分(包括糖类、氨基酸、维生素、无机盐、微量元素、促进生长的因子等),需要通过分析细胞特性和工艺试验确定适合细胞生长的配方组分,往往需要反复、大量的实验论证及科学分析。培养基配方属于公司的核心技术秘密,对公司细胞培养基产品品质及CDMO服务能力都有着重要影响。若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内控程序或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未能做到严格执行,或因相关岗位的在职/离职员工管理不当造成配方的泄漏,以及不能够随着下游客户产品的发展及时调整配方,都将造成现有配方流失或失效,对公司持续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4、细胞培养基产品质量风险

细胞培养基产品是生物制药企业在进行药物研发和生产过程中的重要原材料之一,在抗体、疫苗等生物制品大批量生产过程中尤为突出。在研发与生产过程中,对细胞培养基的细胞工艺表达、克隆水平、批次间稳定性等有着较高的要求和标准。细胞培养基产品定制化需求较高,需要根据客户的要求进行生产工艺的调整。若公司无法保持细胞培养基工艺的稳定,抑或在生产过程

中出现产品品质控制缺陷,进而未达到客户所要求的标准,都将会对公司细胞培养基产品的声誉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5、原材料稳定供应的风险

公司细胞培养基产品和CDMO服务主要应用领域为生物制药行业,其生产制备对技术稳定性与原材料质量要求较高。公司主要采购产品包括各类化学元素、试剂耗材等,种类繁多,部分原材料来自于少数核心供应商。若相关供应商原材料供应出现问题,公司需向其他备选供应商进行采购,则可能导致短期内产品质量控制成本提高,对产品生产进度与销售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公司培养基配方包括70-100种原料,其中包括数十种氨基酸原料。培养基生产对氨基酸品质(包括纯度、杂质含量、细菌数等)要求较高,公司采购进口氨基酸的金额占氨基酸采购总额的比例稳中有降,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仍有少量氨基酸品牌只能采购进口品牌,对进口氨基酸原料有一定的进口依赖风险。

6、下游客户产品研发失败或无法产业化的风险

公司致力于为下游生物医药企业提供细胞培养产品和服务,下游客户产品的技术特点、生产情况、临床申请及产品商业化的进程均会影响对公司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从而对公司的培养基产品或CDMO服务的收入产生影响。

对于培养基业务,截至2023年6月30日,142个已确定中试工艺的药品研发管线使用公司的细胞培养基产品,其中处于临床前阶段84个、临床I期阶段30个、临床II期阶段7个、临床III期阶段19个、商业化生产阶段2个。大部分使用公司培养基产品的新药研发处于临床前或临床阶段,若上述新药研发失败或药品成功上市后未能达到预期的商业化效果,都将影响客户对公司培养基产品的采购,故可能会对公司培养基业务收入产生不利影响。

对于CDMO业务,公司的CDMO客户若未能成功获得临床批件及完成IND申报,将导致公司CDMO业务订单的终止,同时也无法将此类客户转化成为培养基产品的销售客户。因此,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与下游客户的新药开发及产业化情况紧密相关,而新药开发技术难度较大,影响新药研发进程的因素较多,公司无法全面掌握客户新药研发的进程和商业化效果。若公司的下游客户出现产品研发失败或无法产业化的情况,都将会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7、公司培养基业务收入快速增长不可持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培养基业务实现收入7,747.66万元。公司培养基业务与下游客户的具体需求、药品研发计划、研发管线商业化进展以及行业投融资景气度等情况紧密相关,客户对培养基产品的需求具有即时性,订单执行周期较短,因此公司培养基业务在手订单金额较小。未来,若公司培养基产品品质无法保证从而造成客户流失,或下游客户的药品开发情况不及预期,亦或行业景

气度波动或行业内竞争加剧,都将可能造成公司培养基产品的下游需求不及预期,从而无法持续保证培养基业务收入的快速增长。

8、CDMO业务执行风险

公司主要向客户提供蛋白抗体药物CDMO服务,是公司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2023年上半年,公司CDMO业务实现4,377.14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拥有两条200L/500L的GMP原液生产线,能够提供临床前至临床早期阶段(临床I期和临床II期)的中试生产服务,公司募投项目之一“CDMO生物药商业化生产平台项目”将是公司承接临床III期及商业化项目的重要保证,目前上述募投项目已进入验证阶段,验证工作完成后,后续将有序投产。公司CDMO业务原有产能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CDMO项目的承接和执行,若未来公司CDMO业务生产平台未能及时布局完成,或新增的产能难以满足客户要求,都将对公司CDMO业务的持续、稳定造成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时,由于医药研发具有长周期、高风险、高投入等显著特点,其中公司CDMO业务包括细胞株构建、上游细胞培养工艺开发、下游纯化工艺开发、制剂分析平台开发、中试生产等多个环节,在较长的新药研发过程中,存在由于药物研究未能达到预期效果、临床研究失败、客户研究方向改变、行业景气度下降等不确定因素而导致公司签署的服务合同存在较预期提前终止或延期支付的风险。尽管公司执行的CDMO项目能够在合同中约定按照研究阶段收取相应研发服务或生产服务费用,但合同的提前终止或延期支付仍会对公司未来的收入和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或面临因此导致纠纷或诉讼的风险。

9、产品或服务价格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为61.64%。未来,随着我国生物制药产业的发展,不排除将有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加入到细胞培养产品和服务的竞争格局中来,同时进口厂商在国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也有可能进一步下降,从而加剧行业内的竞争。因此,面对未来的市场竞争,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公司将通过持续优化产品和服务、降低销售价格的方式提升自身竞争力,未来,若行业内竞争加剧,公司主要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均有可能进一步下降,从而降低公司的毛利率水平,对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10、规模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

自成立以来,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相应的资产规模和人员规模也不断扩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业务、机构和人员获得了进一步的扩张,公司在资源整合、市场开拓、产品研发与质量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同时,也对公司内部各部门工作的协调性、严密性、连续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人才储备不能适应快速扩张的经营规模,公司可能存在因管理不善导致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的风险。

11、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净额为8,773.2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3.84%,未来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持续增长,公司应收账款绝对金额可能进一步增加,如未来市场环境或主要客户信用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可能面临应收账款逾期或不能收回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12、存货余额增加的风险

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和合同履约成本构成,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5,024.3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2.20%。未来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存货余额有可能会有所增加,从而影响到公司的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此外,若公司产品发生滞销,或部分产品损坏、退货等情况导致存货跌价,亦存在影响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的风险。

13、政府补助政策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147.74万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3.44%。若未来政府补助政策发生变动或公司不能满足补助政策的要求,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14、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已实际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如果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未能持续达到相关优惠条件,则公司的税负有可能增加,导致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

15、宏观环境风险

当前全球经济处于周期性波动当中,尚未出现经济全面复苏的趋势,面临下滑的可能。贸易保护主义及国际贸易摩擦的风险仍将存在。如未来国际贸易摩擦升级,或因地缘政治问题对某些国家或地区的经济贸易发生显著影响,可能对公司盈利水平带来不利影响。

16、生物医药行业监管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下游直接客户所在行业为生物医药行业。生物医药行业是一个受监管程度较高的行业,其监管部门包括公司业务开展所在国家或地区的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等,该等监管部门一般通过制订相关的政策法规对医药研发服务行业实施监管。若公司不能及时调整自身经营战略来应对我国及境外相关国家或地区医药研发服务行业的产业政策和行业法规的变化,将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潜在的不利影响。

17、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在细胞培养基产品领域,国内外主要市场长期以来一直被国际大型科技公司所占据,例如赛默飞、丹纳赫、默克等进口厂家。在CDMO服务领域也有许多竞争对手,包括各类专业CMO/CDMO机构或大型药企自身的研发部门等。与成熟的竞争对手相比,公司在资金实力、销售网络、品牌影响力、市场声誉等方面均存在一定差距,使得公司的产品在进口替代过程中处于相对劣势,也对公司的产品和技术水平提出了更为苛刻的要求。除了上述成熟的竞争对手以外,公司还面临来自市场新入者的竞争。如果公司不能准确把握市场需求,持续提升研发能力和产业化能力,以满足客户更高的产品技术要求,公司将面临市场竞争不力进而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此外,竞争加剧可能给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带来定价压力,从而影响公司的业务、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前景。

18、汇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部分产品销售以外币进行结算,随着公司未来海外销售的规模不断扩大,若人民币汇率发生较大变化,将会引起以外币计价的公司产品售价波动,外汇收支相应会产生汇兑损益,进而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19、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期末,肖志华直接持有公司24.42%股份,通过稳实企业间接控制公司7.08%股份,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比例为31.50%。与此同时,肖志华还担任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其配偶HE YUNFEN(贺芸芬)担任公司的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经营管理中起核心作用。二人可能利用其实际控制人和主要决策者的地位,对公司的发展战略、技术研发、经营决策、人事安排、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和对外投资等重要决策施加重大影响。如在公司利益与实际控制人利益发生冲突时,若实际控制人不恰当地行使其控制权,可能影响甚至损害公司及公众股东的利益。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1,248,051.98元,相较上年同期下降17.36%;营业成本46,511,782.06元,相较上年同期下降4.09%;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分别为7,338,275.75元、22,516,809.82元、20,702,118.60元,相较上年同期增长27.46%、11.87%、

50.53%。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121,248,051.98146,715,358.12-17.36
营业成本46,511,782.0648,497,036.19-4.09
销售费用7,338,275.755,757,449.8027.46
管理费用22,516,809.8220,128,281.1511.87
财务费用-13,052,021.15-202,748.926,337.53
研发费用20,702,118.6013,752,668.4250.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326,787.6120,518,860.77-39.9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8,464,839.58-29,188,812.21614.1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6,080,098.52-17,756,973.64384.77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2022年8月公司收到募集资金,对应产生的利息收入大幅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公司一直重视在细胞培养领域的新产品、新服务技术的开发,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更优的产品和更优的服务。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多种方式拓宽研发边界,持续加大研发投入,2022年11月,公司与华东理工大学签署科研战略合作协议,共同设立奥华院。双方整合优势资源,围绕生物医药与细胞工程技术及产品进行创新开发,具体内容包括基因治疗用腺病毒新生产系统开发、生产用细胞株开发、细胞三维培养技术与类器官模型开发等国际先进创新技术。 报告期内,公司成立了创新中心,在转染试剂、琼脂糖、组织/细胞冻存液等领域积极探索,已经有了多款突破性产品问世,突破了进口产品长期占领高端市场的技术壁垒。另外,报告期内,公司CDMO新服务范围的拓展也使得研发费用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市场环境严峻,回款速度减慢,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2022年8月公司收到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完成现金分红及偿还贷款本金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年期末数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1,225,960,549.6553.631,505,906,562.6564.14-18.59注1
交易性金融资产231,207,945.2110.11170,709,808.227.2735.44注2
应收款项87,732,317.283.8475,869,111.973.2315.64注3
其他流动资产13,343,684.880.5821,155,868.450.90-36.93注4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43,268,244.501.8911,957,044.500.51261.86注5
在建工程117,376,661.965.13103,473,765.614.4113.44注6
其他非流动资产255,211,974.4611.16140,302,486.025.9881.90注7
短期借款5,004,315.070.2220,018,095.890.85-75.00注8
合同负债4,033,353.450.1816,037,153.590.68-74.85注9
应付职工薪酬5,048,755.140.2213,149,793.340.56-61.61注1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093,796.600.2210,763,615.330.46-52.68注11
长期借款//10,863,000.000.46/注12
实收资本(或股本)114,772,460.005.0281,980,328.003.4940.00注13
其他综合收益298,723.720.01118,909.140.01151.22注14

其他说明注1:货币资金变动的主要原因系银行理财增加,报表列示在其他资产相关科目;注2:交易性金融资产变动的主要原因系购置结构性存款本金及应收利息增加;注3:应收款项变动的主要原因系主营业务相关销售应收款项增加;注4:其他流动资产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待认证进项税额减少;注5: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变动的主要原因系新增对外股权投资;注6:在建工程变动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募投项目之一“CDMO生物药商业化生产平台项目”设备购置、装修支出增加而调试验收过程未完成导致在建工程规模增加;注7:其他非流动资产变动的主要原因系购置大额存单本金及相应应收利息增加;注8:短期借款变动的主要原因系短期借款到期偿还所致;注9:合同负债变动的主要原因系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核销合同预收款项所致;注10:应付职工薪酬变动的主要原因系2022年度年终奖金在2023年实际发放所致;注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变动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本金及利息偿还所致;注12:长期借款变动的主要原因系长期借款本金全额提前偿还所致;注13:实收资本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注14:其他综合收益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外币报表折算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10,745,836.19(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47%。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投资额(元)上年同期投资额(元)变动幅度
29,780,000.000/

注:上述报告期内对外投资额指奥浦迈生物工程对杰威科技的投资。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期初数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本期计提的减值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赎回金额其他变动期末数
结构性存款170,709,808.22498,136.9960,000,000.00231,207,945.21
大额存单(含一年内到期)171,845,717.343,200,942.48100,035,238.02275,081,897.84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1,957,044.501,531,200.0029,780,000.0043,268,244.50
合计354,512,570.065,230,279.47189,815,238.02549,558,087.5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主要控股子公司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公司类型注册资本 (万元)总资产 (万元)净资产 (万元)净利润 (万元)备注
奥浦迈生物工程 (注1)全资子公司20,000.0055,961.2047,609.75-345.69存续,报告期内增资
思伦生物全资子公司2,000.003.933.93-0.06存续
可英维生物全资子公司50.0011.05-35.04-0.05存续
苏州奥浦迈全资子公司1,000.0013.2213.20-0.02存续
美国奥浦迈全资子公司/1,074.58559.24-61.44存续
奥睿纯 (注2)控股子公司42.86369.13-91.12-91.12存续,报告期内经营范围变更

注1、奥浦迈生物工程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奥浦迈生物工程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奥浦迈生物工程的注册资本由17,000万元增至20,000万元,奥浦迈仍持有其10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26日、2023年3月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注2、奥睿纯

公司名称上海奥睿纯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2年12月02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42.86万元整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芙蓉花路500弄2号楼1-2层
股东构成奥浦迈持有其70%的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自然科学研究和实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琼脂糖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1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2023年1月17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4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2023年4月22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每10股送红股数(股)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2.10
每10股转增数(股)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0元(含税),预计合计分配现金红利24,102,216.6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半年度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3.62%,占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的21.16%。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3年半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查询索引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2023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8.40万股,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1,477.2460万股的0.77%。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70.80万股,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62%,占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09%;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7.60万股,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15%,占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9.91%;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合计47位,包括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9)、《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2023年8月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设立了员工持股平台:上海稳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截至本报告期末,上海稳奥共持有奥浦迈1,343,751股股份(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每10股转增4股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完成后,上海稳奥所持公司股份由959,822股增加至1,343,7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7%。

关于上海稳奥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上海稳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H36BN58
成立时间2020年8月3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邓鸿云
出资额296.03万元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杨公路860号10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111.92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公司排放的废水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和日常经营产生的生活污水。公司排放的废气主要为生产废气、研发实验室废气及污水站废气。公司排放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与危险废弃物。公司严格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及许可进行废水、废弃、固体废弃物的处理。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公司将节能减排理念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融合,坚持低碳,积极倡导全体员工节能减排,在日常办公过程中,对日常办公节约用电、节约用水、节约用纸以及办公耗材加强管理及倡导绿色节能等。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从事公益项目,助力乡村振兴,具体情况如下:

1、公益项目:

(1)“用行动守护大自然”项目。2023年3月,公司以“公益、运动、健康、环保”为主题举办了一场绿色环保行动。员工每走完10公里,公司将其转化为捐赠基金,投入联劝公益基金会—“用行动守护大自然”项目,共计金额7000元,成为“美好+1”的公益力量。

(2)自4月开始,公司内部推出月度“绿色低碳,从我做起”活动,倡导全员参与保护环境。2023年上半年,共计推出三大类主题活动:节约用电、每个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全员走楼梯日”;节约用水;节约用纸。公司全员积极参与其中,用行动优化环境。

2、乡村振兴:

企村结对帮扶项目。公司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光彩事业促进会,自2021年至2025年,以每年40,000元现金捐赠的方式,帮扶云南怒江泸水市1个村及新疆喀什莎车县1个村。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肖志华、贺芸芬、稳实企业、天津华杰、国寿成达、达晨创投、元清本草、领瑞基石、上海稳奥、宁波贺何、西藏鼎泰、上海优俍、上海磐信注-1注-1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肖志华、贺芸芬、稳实企业、天津华杰、上海磐信、国寿成达、达晨创投、上海优俍、领瑞基石、宁波贺何、元清本草、西藏鼎泰、上海稳奥注-2注-2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肖志华、贺芸芬、稳实企业、姜黎、倪亮萍、曹霞、张俊杰注-3注-3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肖志华、贺芸芬、稳实企业注-4注-4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肖志华、贺芸芬、稳实企业、姜黎、张俊杰、曹霞、倪亮萍、张元兴、李晓梅、陶化安注-5注-5不适用不适用
分红公司、肖志华、贺芸芬、稳实企业、姜黎、倪亮萍、曹霞、张俊杰、李晓梅、张元兴、陶化安注-6注-6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肖志华、贺芸芬、稳实企业、姜黎、倪亮萍、曹霞、张俊杰、李晓梅、张元兴、陶化安、郭传阳、梁欠欠、李江峰注-7注-7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肖志华、贺芸芬、稳实企业、姜黎、倪亮萍、曹霞、张俊杰、晓梅、张元兴、陶化安、郭传阳、梁欠欠、李江峰、王立峰注-8注-8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同业竞争肖志华、贺芸芬、稳实企业注-9注-9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关联交易肖志华、贺芸芬、稳实企业、天津华杰、上海磐信、国寿成达、达晨创投、姜黎、倪亮萍、曹霞、张俊杰、李晓梅、张元兴、陶化安、郭传阳、梁欠欠、李江峰注-10注-10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注-11注-11不适用不适用

关于上述承诺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注-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等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志华承诺:

“1、奥浦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同意发行注册后,自其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奥浦迈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由奥浦迈回购前述股份,也不提议由奥浦迈回购前述股份。

2、上述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且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任期届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如上述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则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但自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且本人在公司担任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所持奥浦迈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奥浦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4、奥浦迈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奥浦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所持奥浦迈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5、如上述各项减持承诺互相冲突,本人承诺将按照少减持的原则进行减持。

6、因奥浦迈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奥浦迈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7、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承诺因此取得的收益全部归奥浦迈所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8、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的,本人同意对本人所持奥浦迈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2、实际控制人贺芸芬承诺:

“1、奥浦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同意发行注册后,自其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奥浦迈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由奥浦迈回购前述股份,也不提议由奥浦迈回购前述股份。

2、本人所持奥浦迈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奥浦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3、奥浦迈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 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奥浦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所持奥浦迈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4、因奥浦迈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奥浦迈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5、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承诺因此取得的收益全部归奥浦迈所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6、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的,本人同意对本人所持奥浦迈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东稳实企业承诺

“1、奥浦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同意发行注册后,自其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奥浦迈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由奥浦迈回购前述股份,也不提议由奥浦迈回购前述股份。

2、本企业所持奥浦迈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奥浦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3、奥浦迈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奥浦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企业所持奥浦迈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4、因奥浦迈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奥浦迈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5、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承诺因此取得的收益全部归奥浦迈所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6、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的,本企业同意对所持奥浦迈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4、股东天津华杰、国寿成达、达晨创投、元清本草、领瑞基石、上海稳奥、宁波贺何承诺:

“(1)奥浦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同意发行注册后,自其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奥浦迈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由奥浦迈回购前述股份,也不提议由奥浦迈回购前述股份。

(2)因奥浦迈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奥浦迈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3)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承诺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法律责任。

(4)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的,本企业同意对所持奥浦迈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5、股东西藏鼎泰、上海优俍承诺

“(1)奥浦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同意发行注册后,自本企业最近一次取得奥浦迈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奥浦迈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由奥浦迈回购前述股份,也不提议由奥浦迈回购前述股份。

(2)因奥浦迈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奥浦迈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3)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承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的,本企业同意对所持奥浦迈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6、股东上海磐信承诺:

“(1)奥浦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同意发行注册后,自本企业取得奥浦迈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奥浦迈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申请材料受理日之前12个月内取得的奥浦迈股份,不由奥浦迈回购前述股份,也不提议由奥浦迈回购前述股份;自奥浦迈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奥浦迈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其余股份,不由奥浦迈回购前述股份,也不提议由奥浦迈回购前述股份。

(2)因奥浦迈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奥浦迈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3)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承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的,本企业同意对所持奥浦迈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注-2:公司首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志华承诺

“(1)持股意向

本人作为奥浦迈的股东,未来持续看好奥浦迈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奥浦迈的股票。

(2)减持意向

1)减持股份的条件及减持方式

本人将按照奥浦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奥浦迈股份。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人将认真遵守证券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限售期届满后,本人减持所持奥浦迈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本人将所持有的奥浦迈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奥浦迈所有。

2)减持股份的价格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人减持所持奥浦迈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奥浦迈首发上市的发行价格,若在减持股份前,奥浦迈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调整。

3)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

本人减持所持的奥浦迈股份,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在首次减持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的,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约束措施

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若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的承诺事项,将在奥浦迈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奥浦迈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获得的收益归奥浦迈所有。如果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实际控制人贺芸芬承诺

“(1)持股意向

本人作为奥浦迈的股东,未来持续看好奥浦迈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奥浦迈的股票。

(2)减持意向

1)减持股份的条件及减持方式

本人将按照奥浦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奥浦迈股份。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人将认真遵守证券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限售期届满后,本人减持所持奥浦迈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本人将所持有的奥浦迈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奥浦迈所有。

2)减持股份的价格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人减持所持奥浦迈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奥浦迈首发上市的发行价格,若在减持股份前,奥浦迈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调整。

3)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

本人减持所持的奥浦迈股份,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在首次减持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的,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约束措施

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若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的承诺事项,将在奥浦迈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奥浦迈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获得的收益归奥浦迈所有。如果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东稳实企业承诺

“(1)持股意向

本企业作为奥浦迈的股东,未来持续看好奥浦迈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奥浦迈的股票。

(2)减持意向

1)减持股份的条件及减持方式本企业将按照奥浦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奥浦迈股份。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企业将认真遵守证券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限售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所持奥浦迈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本企业将所持有的奥浦迈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奥浦迈所有。

2)减持股份的价格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企业减持所持奥浦迈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奥浦迈首发上市的发行价格,若在减持股份前,奥浦迈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调整。

3)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

本企业减持所持的奥浦迈股份,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在首次减持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的,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约束措施

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若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的承诺事项,将在奥浦迈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奥浦迈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企业因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获得的收益归奥浦迈所有。如果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天津华杰、上海磐信、国寿成达、达晨创投承诺“(1)持股意向本企业作为奥浦迈的股东愿意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长期持有奥浦迈的股票。

(2)减持意向

1)减持股份的条件及减持方式本企业将按照奥浦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奥浦迈股份。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企业将认真遵守证券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限售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所持奥浦迈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2)减持股份的价格本企业减持所持奥浦迈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要求。若在减持股份前,奥浦迈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调整。3)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奥浦迈股份,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在首次减持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的,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约束措施

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若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的承诺事项,将在奥浦迈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奥浦迈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企业因违反上述承诺或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5、股东上海优俍、领瑞基石、宁波贺何、元清本草、西藏鼎泰、上海稳奥承诺:

“(1)持股意向

本企业作为奥浦迈的股东愿意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长期持有奥浦迈的股票。

(2)减持意向

1)减持股份的条件及减持方式本企业将按照奥浦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奥浦迈的股份。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企业将认真遵守证券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限售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所持的奥浦迈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2)减持股份的价格本企业减持所持奥浦迈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要求。若在减持股份前,奥浦迈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调整。

(3)约束措施

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若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的承诺事项,将在奥浦迈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奥浦迈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企业因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获得的收益归奥浦迈所有。如果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注-3: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1、发行人承诺

“(1)启动和停止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1)预警条件

自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低于最近一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120%时,公司将在10个交易日内召开业绩说明会或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2)启动条件自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应当在5日内召开董事会、25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5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

3)停止条件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或实施前,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

A.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B.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C.公司及相关主体用于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达到本预案规定的上限。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完毕或停止实施后,若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情形的,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预案。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时,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第一顺位为公司回购股份A.公司以稳定股价为目的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B.公司董事承诺,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相关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或表决权)。C.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相关议案时投赞成票。D.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的方案后,公司应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

E.公司实施稳定股价议案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①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②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

(6)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公司将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票。

(7)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可以作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2、第二顺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

(1)在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份,或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未获得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完毕后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时,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和不会迫使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在稳定股价启动条件触发十个交易日内,将其拟增持股票的具体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数区间、计划的增持价格上限、完成时效等)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增持开始前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3)实际控制人实施稳定股价预案时,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①实际控制人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

②实际控制人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超过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50%;

③实际控制人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上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120%。

3、第三顺位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及时提出或实施增持公司股份方案,或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实施完毕后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时,则启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但应当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自公司获得薪酬或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稳定股价启动条件触发十个交易日内,将其拟增持股票的具体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数区间、计划的增持价格上限、完成时效等)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增持开始前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稳定股价预案时,还应同时符合下列各项:

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自公司所获得薪酬(税后,下同)的20%;

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自公司所获得薪酬的50%;

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上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120%。

(4)若公司上市后3年内新聘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新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本预案的规定签署相关承诺。

(三)相关约束措施

1、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具体措施,须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上述增持承诺,则发行人可将其增持义务触发当年及后一年度的现金分红(如有),以及当年薪酬的50%予以扣留,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公司将提示及督促公司未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诺要求。”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志华承诺

“(1)本人将严格执行奥浦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规定,在启动股价稳定机制时,遵守奥浦迈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作出的关于稳定股价的决议,并根据该等决议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票的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2)奥浦迈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等涉及股东表决的关于稳定股价具体实施方案的议案时,本人承诺就该等议案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

(3)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将在奥浦迈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奥浦迈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持有的奥浦迈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实际控制人贺芸芬承诺

“(1)本人将严格执行奥浦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规定,在启动股价稳定机制时,遵守奥浦迈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作出的关于稳定股价的决议,并根据该等决议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票的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2)奥浦迈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等涉及股东表决的关于稳定股价具体实施方案的议案时,本人承诺就该等议案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

(3)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将在奥浦迈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奥浦迈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持有的奥浦迈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4、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东稳实企业承诺

“(1)本企业将严格执行奥浦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规定,在启动股价稳定机制时,遵守奥浦迈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作出的关于稳定股价的决议,并根据该等决议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票的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2)奥浦迈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等涉及股东表决的关于稳定股价具体实施方案的议案时,本企业承诺就该等议案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

(3)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企业将在奥浦迈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奥浦迈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持有的奥浦迈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肖志华、姜黎、倪亮萍、贺芸芬、曹霞、张俊杰承诺

“(1)本人将严格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规定,在启动股价稳定机制时,遵守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作出的关于稳定股价的决议,并根据该等决议实施相应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2)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回购股份等涉及董事表决的关于稳定股价具体实施方案的议案时,本人承诺就该等议案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

(3)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但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或扣留应领取薪酬的20%(如有),同时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预案内容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注-4: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发行人承诺

“(1)保证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

(2)若本公司存在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中所发行的全部新股。”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志华承诺

“(1)保证奥浦迈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奥浦迈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奥浦迈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实际控制人贺芸芬承诺

“(1)保证奥浦迈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奥浦迈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奥浦迈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4、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东稳实企业承诺

“(1)保证奥浦迈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奥浦迈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奥浦迈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注-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为降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摊薄即期回报 的影响,公司承诺,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 投项目投资进度、提升经营效率、强化投资回报机制等措施以填补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具体如下:

(1)强化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制定了《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从而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的使用。

(2)积极实施募投项目,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收益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有利于提高长期回报,符合上市公司股东的长期利益。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发和建设进度,及时、高效完成募投项目建设,尽早实现募投项目逾预期收益。

(3)持续加强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将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费用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提升盈利能力。

(4)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制定了上市后适用的《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就利润分配政策研究论证程序、决策机制、利润分配形式、现金方式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等事宜进行详细规定,并制定了《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提高公司的未来回报能力。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志华与实际控制人贺芸芬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拟公布的发行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发行人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若上述承诺与中国证监会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明确规定不符或未能满足相关规定的,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规定及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若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规则承担相应责任。”

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东稳实企业承诺

“(1)本企业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奥浦迈利益;

(2)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奥浦迈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3)拟公布的奥浦迈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奥浦迈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4)不越权干预奥浦迈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奥浦迈利益。

若上述承诺与中国证监会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明确规定不符或未能满足相关规定的,本企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规定及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若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愿意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规则承担相应责任。”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肖志华、贺芸芬、姜黎、张俊杰、曹霞、倪亮萍、张元兴、李晓梅、陶化安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发行人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若上述承诺与中国证监会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明确规定不符或未能满足相关规定的,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规定及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若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规则承担相应责任。”

注-6: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公司将严格按照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向股东分配利润,严格履行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如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承担责任。”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志华承诺

“本人将督促奥浦迈严格按照经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向股东分配利润,履行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承担责任。”

3、实际控制人贺芸芬承诺

“本人将督促奥浦迈严格按照经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向股东分配利润,履行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承担责任。”

4、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东稳实企业承诺

“本企业将督促奥浦迈严格按照经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向股东分配利润,履行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向投资者承担责任。”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肖志华、姜黎、倪亮萍、贺芸芬、曹霞、张俊杰、李晓梅、张元兴、陶化安承诺“(1)同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的全部内容。

(2)本人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公司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届时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制度的规定进行利润分配,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3)本人将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届时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制度的规定,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4)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本人将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

(5)本人将督促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6)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注-7: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如果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相关监管机构作出上述认定之日起30日内,本公司将依法启动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程序,本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在此期间,本公司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相应进行调整。如果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本公司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经有权机关生效法律文件确认。在证券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前述违法违规情形后,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向投资者依法进

行赔偿。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公司自愿遵从该等规定。”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志华承诺

“(1)本人向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或印章皆为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奥浦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若奥浦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奥浦迈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奥浦迈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回购奥浦迈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3、实际控制人贺芸芬承诺

“(1)本人向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或印章皆为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奥浦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若奥浦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奥浦迈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奥浦迈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回购奥浦迈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4、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东稳实企业承诺

“(1)本企业向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或印章皆为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企业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奥浦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企业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相应的法律责任。

(3)若奥浦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奥浦迈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奥浦迈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企业将依法回购奥浦迈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肖志华、姜黎、倪亮萍、贺芸芬、曹霞、张俊杰、李晓梅、张元兴、陶化安、郭传阳、梁欠欠、李江峰承诺

“(1)本人向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或印章皆为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据本人所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且本人被监管机构认定不能免责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注-8:关于未履行相关承诺情形的约束措施

1、发行人承诺

“(1)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

3)如果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公司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志华承诺

“(1)若因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奥浦迈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奥浦迈股份。但因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奥浦迈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

4)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若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作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奥浦迈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奥浦迈投资者利益。”

3、实际控制人贺芸芬承诺

“(1)若因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奥浦迈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奥浦迈股份,但因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奥浦迈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

4)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若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作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奥浦迈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奥浦迈投资者利益。”

4、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东稳实企业承诺

“(1)若因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企业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企业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奥浦迈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奥浦迈股份。但因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奥浦迈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企业的部分;

4)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若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企业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企业将作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奥浦迈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奥浦迈投资者利益。”

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肖志华、姜黎、倪亮萍、贺芸芬、曹霞、张俊杰、李晓梅、张元兴、陶化安、郭传阳、梁欠欠、李江峰、王立峰承诺

“(1)若因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但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4)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若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注-9: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实际控制人肖志华、贺芸芬承诺

“(1)本人未直接或间接控制任何与奥浦迈及子公司业务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未以任何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奥浦迈及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2)本人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对奥浦迈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奥浦迈及子公司相竞争的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

(3)凡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或经济组织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控股任何可能会与奥浦迈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将按照奥浦迈的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奥浦迈及子公司,由奥浦迈或子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有关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权,以避免与奥浦迈及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

(4)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并造成奥浦迈或子公司经济损失的,本人将赔偿奥浦迈或子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5)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即行生效,并且在本人作为奥浦迈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撤销。”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东稳实企业承诺

“(1)本企业未直接或间接控制任何与奥浦迈及子公司业务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未以任何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奥浦迈及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2)本企业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对奥浦迈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奥浦迈及子公司相竞争 的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

(3)凡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或经济组织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控股任何可能会与奥浦迈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企业将按照奥浦迈的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奥浦迈及子公司,由奥浦迈或子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有关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权,以避免与奥浦迈及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

(4)如果本企业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并造成奥浦迈或子公司经济损失的,本企业将赔偿奥浦迈或子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5)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即行生效,并且在本企业作为奥浦迈的股东,以及奥浦迈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撤销。”

注-10: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志华、贺芸芬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

(1)本人现时及将来均严格遵守公司之《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公司上市后适用)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将尽量减少和规范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承诺将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

(3)本人承诺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评估、咨询,提高关联交易公允程度及透明度。

(4)公司独立董事如认为公司与本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损害了公司或公司股东的利益,可聘请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审计或评估。如果审计或评估的结果表明前述关联交易确实损害了公司或公司股东的利益,本人愿意就前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或公司股东所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公司全体股东之权益而作出。

(6)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7)如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给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与此相关的费用支出。

(8)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本承诺函所载上述各项承诺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2、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天津华杰、上海磐信、国寿成达、达晨创投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

(1)本企业现时及将来均严格遵守奥浦迈之《公司章程》及其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奥浦迈上市后适用)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奥浦迈及其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企业将尽量减少和规范与奥浦迈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与奥浦迈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企业承诺将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

(3)本企业承诺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评估、咨询,提高关联交易公允程度及透明度。

(4)奥浦迈独立董事如认为奥浦迈与本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损害了奥浦迈或奥浦迈公众股东的利益,可聘请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审计或评估。如果审计或评估的结果表明前述关联交易确实损害了奥浦迈或奥浦迈公众股东的利益,本企业愿意就前述关联交易对奥浦迈或奥浦迈公众股东所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本企业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6)如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由此给奥浦迈及其公众股东造成损失的, 本企业将向奥浦迈或者该等公众股东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本承诺函自本企业签署之日起生效。本承诺函所载上述各项承诺在本企业作为奥浦迈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肖志华、姜黎、倪亮萍、贺芸芬、曹霞、张俊杰、李晓梅、张元兴、陶化安、郭传阳、梁欠欠、李江峰关于避免占用资金承诺

(1)本人及关联方不要求且不会促使公司为本人代垫费用,也不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2)本人及关联方不会要求且不会促使公司通过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人及关联方使用:

①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本人及关联方使用;

②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人及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③委托本人及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④为本人及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⑤代本人及关联方偿还债务。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上述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直至本人不再为公司的关联方为止。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肖志华、姜黎、倪亮萍、贺芸芬、曹霞、张俊杰、李晓梅、张元兴、陶化安、郭传阳、梁欠欠、李江峰关于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承诺

本人作为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招股说明书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外(如有),据本人所知,本人与公司供应商、客户均不存在控制关系,亦未在其中占有任何权益。报告期内,据本人所知,本人与本人的其他关联方未与公司发生招股说明书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肖志华、姜黎、倪亮萍、贺芸芬、曹霞、张俊杰、李晓梅、张元兴、陶化安、郭传阳、梁欠欠、李江峰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

(1)本人现时及将来均严格遵守公司之《公司章程》及其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公司上市后适用)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将尽量减少和规范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承诺将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

(3)本人承诺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评估、咨询,提高关联交易公允程度及透明度。

(4)公司独立董事如认为公司与本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损害了公司或公司股东的利益,可聘请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审计或评估。如果审计或评估的结果表明前述关联交易确实损害了公司或公司股东的利益,本人愿意就前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或公司股东所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公司全体股东之权益而作出。

(6)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7)如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由此给公司及其公众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该等公众股东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本承诺函所载上述各项承诺在本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6、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东稳实企业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

(1)本企业现时及将来均严格遵守奥浦迈之《公司章程》及其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奥浦迈上市后适用)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奥浦迈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企业将尽量减少和规范与奥浦迈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与奥浦迈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企业承诺将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

(3)本企业承诺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评估、咨询,提高关联交易公允程度及透明度。

(4)奥浦迈独立董事如认为奥浦迈与本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损害了奥浦迈或奥浦迈股东的利益,可聘请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审计或评估。如果审计或评估的结果表明前述关联交易确实损害了奥浦迈或奥浦迈股东的利益,本企业愿意就前述关联交易对奥浦迈或奥浦迈股东所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本企业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奥浦迈全体股东之权益而作出。

(6)本企业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7)如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本企业愿意承担由此给奥浦迈及其股东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与此相关的费用支出。

(8)本承诺函自本企业签署之日起生效。本承诺函所载上述各项承诺在本企业作为奥浦迈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注-11: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鉴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现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相关要求,本公司承诺如下:

1、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2、本公司历史上存在的股权代持情形已依法解除,并已在本招股说明书中相应披露。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股权结构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3、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主体均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

4、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根据《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的要求,科创板试行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制度。保荐人海通证券将安排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并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 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主体与 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

5、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6、本公司不存在中国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情形;

7、本公司及公司股东已及时向中介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担保 起始日担保 到期日担保类型主债务情况担保物(如有)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担保是否逾期担保逾期金额反担保情况是否为关联方担保关联 关系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方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被担保方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担保金额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类型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担保是否逾期担保逾期金额是否存在反担保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上海奥浦迈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2,822,000.002021.12.242021.12.242026.6.24连带责任担保0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上海奥浦迈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6,985,000.002022.1.212022.1.212026.6.24连带责任担保0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上海奥浦迈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5,356,000.002022.8.172022.8.172026.6.24连带责任担保0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0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0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0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担保情况说明担保到期日为原担保合同到期日,实际担保责任已于2023年5月12日结束。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本年度投入金额(4)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2年8月30日1,643,705,576.401,510,944,779.75502,665,400.00502,665,400.00264,092,240.0052.5422,638,667.404.50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项目性质是否涉及变更投向募集资金来源募集资金到位时间是否使用超募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否已结项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报告期内是否实现效益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体情况
奥浦迈CDMO生物药商业化生产平台生产建设不适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2年8月30日321,430,000.00321,430,000.00121,765,446.9337.882023.12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3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奥浦迈细胞培养研发中心项目研发不适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2年8月30日81,235,400.0081,235,400.0042,326,793.0752.1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补流还贷不适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2年8月30日100,000,000.00100,000,000.00100,00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注:公司募投项目之一“CDMO生物药商业化生产平台”原定于2023年6月达到可使用状态,因系统验证耗时时间较久,截至目前,该募投项目还处于系统验证过程中,预计将于2023年12月达到可使用状态。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22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目前,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仍在董事会授权使用期限内。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3,000.00万元,其中结构性存款余额18,000.00万元,七天通知存款余额15,000.00万元。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0,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75%,上述议案已经2023年1月1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1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为进一步优化及升级公司在CDMO业务领域的能力,延伸CDMO业务的深度和广度,加快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2,143.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奥浦迈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其中,3,0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29,143.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奥浦迈生物工程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20,000.00万元,奥浦迈仍持有其100%的股权。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26日、2023年3月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65,055,76679.3624,771,27124,771,27189,827,03778.27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65,055,76679.3624,771,27124,771,27189,827,03778.27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45,046,21754.9516,767,45116,767,45161,813,66853.86
境内自然人持股20,009,54924.418,003,8208,003,82028,013,36924.41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6,924,56220.648,020,8618,020,86124,945,42321.73
1、人民币普通股16,924,56220.648,020,8618,020,86124,945,42321.73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81,980,328100.0032,792,13232,792,132114,772,460100.00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49,188,196.8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32,792,132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14,772,46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30日、5月6日、5月1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2023年6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兼董事长、总经理肖志华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10,000股公司股份。本次增持完成后,肖志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28,013,369股增加至28,023,369股,持股比例由24.41%增加至24.4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兼董事长、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报告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首发网下限售股772,883772,88300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限售股2023年3月2日
合计772,883772,88300//

报告期内,2023年3月2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涉及限售股东数量合计338名,涉及数量为772,883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94%,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022年9月2日)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3年9月4日(因2023年9月2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9名,涉及股份数量为

50,729,865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4.20%,其中,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869,3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0%;除战略配售股份外,限售股数量为47,860,5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70%。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4,403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肖志华8,003,82028,023,36924.4228,013,36928,013,3690境内自然人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铧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杰(天津)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44,15512,404,54210.8112,404,54212,404,5420其他
北京磐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磐信(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3,435,34112,023,69410.4812,023,69412,023,6940其他
国寿成达(上海)健康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594,1179,079,4097.919,079,4099,079,4090境内非国有法人
常州稳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21,7368,126,0777.088,126,0778,126,0770其他
深圳市达晨创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11,1047,738,8636.747,738,8637,738,8630其他
上海隆浦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32,8472,914,9642.542,914,9642,914,9640其他
富诚海富资管-杭州银行-富诚海富通奥浦迈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819,8032,810,9112.452,810,9112,869,3110其他
北京三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元清本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614,4002,150,4011.872,150,4012,150,4010其他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一组合441,5651,545,4771.35000其他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一组合1,545,477人民币普通股1,545,47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医药健康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991,880人民币普通股991,880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840,000人民币普通股840,000
莫景献730,815人民币普通股730,81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702,537人民币普通股702,537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二零五组合698,435人民币普通股698,43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694,279人民币普通股694,27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品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626,863人民币普通股626,86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科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71,752人民币普通股571,75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健康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67,452人民币普通股567,452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不适用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不适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前十大持股股东中,肖志华、天津华杰、上海磐信、国寿成达、稳实企业、达晨创投、上海隆浦王系公司发起人股东。 2、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肖志华和HE YUNFEN(贺芸芬)夫妇。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肖志华直接持有公司24.42%的股份(其中,24.41%的股份为首发限售股,0.01%的股份为肖志华先生于2023年6月2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增持的股份数量),肖志华和HE YUNFEN(贺芸芬)夫妇通过稳实企业间接控制7.08%的股份。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比例为31.50%。 3、公司未知上述无限售流通股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易时间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1肖志华28,013,3692025年9月2日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铧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杰(天津)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404,5422023年9月2日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北京磐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磐信(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2,023,6942023年9月2日/2023年12月2日0其中289,180股自取得之日起锁定36个月,11,734,514股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国寿成达(上海)健康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9,079,4092023年9月2日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常州稳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126,0772025年9月2日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6深圳市达晨创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738,8632023年9月2日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7上海隆浦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914,9642023年9月2日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8富诚海富资管-杭州银行-富诚海富通奥浦迈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869,3112023年9月2日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9北京三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元清本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150,4012023年9月2日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0上海稳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43,7512023年9月2日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肖志华和HE YUNFEN(贺芸芬)夫妇。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肖志华直接持有公司24.42%的股份(其中,24.41%的股份为首发限售股,0.01%的股份为肖志华先生于2023年6月2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增持的股份数量),肖志华和HE YUNFEN(贺芸芬)夫妇通过稳实企业间接控制7.08%的股份。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比例为31.50%。

注:公司股东宁波贺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2023年1月12日完成更名及迁址,变更后的股东名称为“上海隆浦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于同日获得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最新营业执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期初持股数期末持股数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
肖志华董事长、总经理20,009,54928,023,3698,013,820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新增股份数量8,003,820股,因自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增持新增股份数量10,000股。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49,188,196.8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32,792,132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14,772,46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30日、5月6日、5月1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2023年6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兼董事长、总经理肖志华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10,000股公司股份。本次增持完成后,肖志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28,013,369股增加至28,023,369股,持股比例由24.41%增加至24.4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6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兼董事长、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2023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合计获授限制性股票21.0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7月1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8.40万股,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1,477.2460万股的0.77%。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70.80万股,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62%,占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09%;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7.60万股,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15%,占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9.91%;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合计47位,包括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9)、《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上述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8月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225,960,549.651,505,906,562.65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231,207,945.21170,709,808.22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2,730,869.82942,432.50
应收账款87,732,317.2875,869,111.97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2,976,965.812,046,387.08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7,849,168.028,042,420.91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50,243,855.5544,010,584.94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40,144,657.5340,074,136.98
其他流动资产13,343,684.8821,155,868.45
流动资产合计1,662,190,013.751,868,757,313.7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43,268,244.5011,957,044.5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08,848,147.12117,051,168.73
在建工程117,376,661.96103,473,765.61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39,259,776.3843,517,544.44
无形资产39,266,175.0040,332,225.0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19,275,047.5921,518,003.25
递延所得税资产1,367,829.48839,591.79
其他非流动资产255,211,974.46140,302,486.02
非流动资产合计623,873,856.49478,991,829.34
资产总计2,286,063,870.242,347,749,143.0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5,004,315.0720,018,095.89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26,821,974.1121,314,426.08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4,033,353.4516,037,153.5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5,048,755.1413,149,793.34
应交税费2,123,898.891,966,096.76
其他应付款4,290,157.525,950,685.48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093,796.6010,763,615.33
其他流动负债86,906.5356,253.34
流动负债合计52,503,157.3189,256,119.81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10,863,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46,606,459.9150,153,349.78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11,145,241.0312,538,369.77
递延所得税负债868,942.15260,299.59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58,620,643.0973,815,019.14
负债合计111,123,800.40163,071,138.9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114,772,460.0081,980,328.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926,234,151.271,924,582,376.9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298,723.72118,909.14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9,991,239.9619,991,239.96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113,910,642.28158,005,150.0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2,175,207,217.232,184,678,004.09
少数股东权益-267,147.3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2,174,940,069.842,184,678,004.0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2,286,063,870.242,347,749,143.04

公司负责人:肖志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亮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健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988,047,564.261,258,859,482.49
交易性金融资产231,207,945.21130,550,082.19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2,730,869.82942,432.50
应收账款99,849,085.2983,076,769.90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1,883,432.652,046,387.08
其他应收款10,346,294.606,641,335.79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27,556,573.8625,092,279.75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40,144,657.5340,074,136.98
其他流动资产1,728,307.687,717,067.85
流动资产合计1,403,494,730.901,554,999,974.53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507,200,806.34503,166,477.4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1,957,044.5011,957,044.5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96,128,521.27104,096,774.09
在建工程9,190,123.937,811,391.16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1,316,257.113,031,074.93
无形资产39,266,175.0040,332,225.0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2,656,622.223,948,550.68
递延所得税资产1,367,829.48839,591.79
其他非流动资产241,065,630.85136,645,211.02
非流动资产合计910,149,010.70811,828,340.66
资产总计2,313,643,741.602,366,828,315.1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5,004,315.0720,018,095.89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77,177,726.1688,206,324.77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4,033,353.4516,037,153.59
应付职工薪酬5,152,108.6511,860,766.02
应交税费2,033,018.301,732,093.05
其他应付款5,650,989.286,840,983.65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43,689.091,988,503.55
其他流动负债86,906.5356,253.34
流动负债合计99,282,106.53146,740,173.8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745,552.54814,367.47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11,145,241.0312,538,369.77
递延所得税负债868,942.15260,299.59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2,759,735.7213,613,036.83
负债合计112,041,842.25160,353,210.6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114,772,460.0081,980,328.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926,234,151.271,924,582,376.9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9,991,239.9619,991,239.96
未分配利润140,604,048.12179,921,159.6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2,201,601,899.352,206,475,104.5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2,313,643,741.602,366,828,315.19

公司负责人:肖志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亮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健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半年度2022年半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21,248,051.98146,715,358.12
其中:营业收入121,248,051.98146,715,358.12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84,296,933.7988,693,723.42
其中:营业成本46,511,782.0648,497,036.19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279,968.71761,036.78
销售费用7,338,275.755,757,449.80
管理费用22,516,809.8220,128,281.15
研发费用20,702,118.6013,752,668.42
财务费用-13,052,021.15-202,748.92
其中:利息费用967,052.852,778,093.23
利息收入6,600,006.141,229,759.99
加:其他收益1,477,383.511,655,984.5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724,694.141,665,804.0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230,279.47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809,760.25-1,526,568.9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35,326.98-189,178.3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7,914.85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42,909,042.0459,705,590.78
加:营业外收入48,967.742,513,134.00
减:营业外支出47,000.0041,971.3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42,911,009.7862,176,753.46
减:所得税费用5,292,336.178,820,176.1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7,618,673.6153,356,577.32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7,618,673.6153,356,577.32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7,885,821.0053,356,577.32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267,147.39-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98,723.72-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298,723.72-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37,618,673.6153,356,577.32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37,885,821.0053,356,577.32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67,147.39-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30.87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30.87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肖志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亮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健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半年度2022年半年度
一、营业收入124,881,323.38148,153,577.84
减:营业成本56,776,450.5455,775,965.05
税金及附加195,371.89746,773.79
销售费用7,195,016.345,483,792.46
管理费用12,720,125.413,442,618.19
研发费用16,752,102.2413,752,668.42
财务费用-12,496,973.35-1,083,090.31
其中:利息费用330,656.811,280,029.70
利息收入-10,532,395.461,506,629.39
加:其他收益1,464,609.921,655,984.5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440,474.961,665,804.0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858,805.5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809,760.25-1,526,568.9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88,175.67-173,977.9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47,981,536.1261,656,091.86
加:营业外收入19,573.562,513,134.00
减:营业外支出-47,000.0041,971.3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47,954,109.6864,127,254.54
减:所得税费用-5,290,892.398,820,176.1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2,663,217.2955,307,078.40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2,663,217.2955,307,078.40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42,663,217.2955,307,078.40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公司负责人:肖志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亮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健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半年度2022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00,282,372.12113,519,730.75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3,435,215.4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4,182,773.504,791,581.6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7,900,361.09118,311,312.4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5,856,917.7933,395,483.75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1,646,791.3837,986,348.94
支付的各项税费11,732,331.8316,631,430.7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6,337,532.489,779,188.2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5,573,573.4897,792,451.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326,787.6120,518,860.7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92,798,831.124,727,555.5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92,798,831.124,727,555.5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1,374,295.7025,588,523.68
投资支付的现金29,78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50,109,375.008,327,844.0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01,263,670.7033,916,367.7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8,464,839.58-29,188,812.2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6,985,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6,985,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0,163,000.0032,05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50,168,931.911,261,394.3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748,166.611,430,579.3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6,080,098.5234,741,973.6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6,080,098.52-17,756,973.6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272,137.49866,016.2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79,946,013.00-25,560,908.8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505,906,562.65303,196,216.9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225,960,549.65277,635,308.17

公司负责人:肖志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亮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健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半年度2022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00,282,106.12113,416,250.75
收到的税费返还3,435,215.4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2,203,059.924,229,587.7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5,920,381.51117,645,838.5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53,712,863.3021,566,873.09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5,458,338.6031,884,677.75
支付的各项税费10,625,570.9216,618,134.5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4,774,057.298,401,203.6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4,570,830.1178,470,889.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49,551.4039,174,949.4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52,514,611.944,727,555.5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52,514,611.944,727,555.5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6,280,908.6011,593,784.45
投资支付的现金3,562,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50,109,375.008,28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59,952,283.6019,873,784.4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7,437,671.66-15,146,228.9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5,000,000.0032,05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9,940,227.771,094,100.3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66,266.751,264,739.3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7,006,494.5234,408,839.6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006,494.52-24,408,839.6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282,696.55866,016.2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70,811,918.23485,897.1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258,859,482.49233,889,129.2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88,047,564.26234,375,026.41

公司负责人:肖志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亮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健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小计
一、上年期末余额81,980,328.001,924,582,376.91118,909.1419,991,239.96158,005,150.082,184,678,004.092,184,678,004.09
二、本年期初余额81,980,328.001,924,582,376.91118,909.1419,991,239.96158,005,150.082,184,678,004.092,184,678,004.0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2,792,132.001,651,774.36179,814.58-44,094,507.80-9,470,786.86-267,147.39-9,737,934.25
(一)综合收益总额37,885,821.0037,885,821.00-267,147.3937,618,673.6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651,774.361,651,774.361,651,774.36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1,651,774.361,651,774.361,651,774.36
(三)利润分配32,792,132.00-81,980,328.80-49,188,196.80-49,188,196.80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32,792,132.00-81,980,328.80-49,188,196.80-49,188,196.80
(六)其他179,814.58179,814.58179,814.58
四、本期期末余额114,772,460.001,926,234,151.27298,723.7219,991,239.96113,910,642.282,175,207,217.23-267,147.392,174,940,069.84
项目2022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小计
一、上年期末余额61,485,246.00428,341,351.849,549,845.6763,077,178.65562,453,622.16562,453,622.1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61,485,246.00428,341,351.849,549,845.6763,077,178.65562,453,622.16562,453,622.1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127,637.9053,356,577.3257,484,215.2257,484,215.22
(一)综合收益总额53,356,577.3253,356,577.3253,356,577.3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4,127,637.904,127,637.904,127,637.90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4,127,637.904,127,637.904,127,637.90
4.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61,485,246.00432,468,989.749,549,845.67116,433,755.97619,937,837.38619,937,837.38

公司负责人:肖志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亮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健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半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期末余额81,980,328.001,924,582,376.9119,991,239.96179,921,159.632,206,475,104.5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81,980,328.001,924,582,376.9119,991,239.96179,921,159.632,206,475,104.5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2,792,132.001,651,774.36-39,317,111.51-4,873,205.15
(一)综合收益总额42,663,217.2942,663,217.2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651,774.36-1,651,774.36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1,651,774.361,651,774.36
4.其他-
(三)利润分配32,792,132.00--81,980,328.80-49,188,196.80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32,792,132.00-81,980,328.80-49,188,196.80
3.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14,772,460.001,926,234,151.2719,991,239.96140,604,048.122,201,601,899.35
项目2022年半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期末余额61,485,246.00428,341,351.849,549,845.6785,948,611.01585,325,054.5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61,485,246.00428,341,351.849,549,845.6785,948,611.01585,325,054.5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127,637.9055,307,078.4059,434,716.30
(一)综合收益总额55,307,078.4055,307,078.4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4,127,637.904,127,637.90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4,127,637.904,127,637.90
四、本期期末余额61,485,246.00432,468,989.749,549,845.67141,255,689.41644,759,770.82

公司负责人:肖志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亮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健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肖志华出资设立,于2013年11月27日取得上海市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登记注册,公司的企业法人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5084100518T。公司于2022年9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为11,477.2460万元,注册地:上海市浦东新区紫萍路908弄28号,总部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紫萍路908弄28号。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仪器仪表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肖志华、HE YUNFEN(贺芸芬)夫妇。本财务报表经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29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经本公司评估,自本报告期末起的12个月内,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良好,不存在导致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因素。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OPM Biosciences Inc.的记账本位币为美元。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一)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二)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

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见本附注“五 10 金融工具”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见本附注“五 10 金融工具”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见本附注“五 10 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合同履约成本等。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计价。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 10 金融工具”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1、固定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54.75
专用设备年限平均法3-10531.67-9.50
通用设备年限平均法3-5531.67-19.00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4523.75

3、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5%4.75%
专用设备年限平均法3-105%31.67%-9.50%
通用设备年限平均法3-55%31.67%-19.00%
通用设备年限平均法45%23.75%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见本附注“五42(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 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后续釆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30 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预计使用寿命摊销方法残值率依据
土地使用权20年限平均法0权载年限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包括装修费等。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摊销年限

5年。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设定提存计划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此外,本公司还参与了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计划/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

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

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2、商品销售收入具体原则

内销商品:公司在商品装运出库,客户收到货物并签收后,商品控制权已转移给买方时确认收入;外销商品:公司在商品装运出库并完成报关,商品控制权已转移给买方时确认收入。

3、CDMO业务收入具体原则

CDMO业务合同分为里程碑合约与单项合约两种模式。

其中,里程碑合约模式通常服务周期较长,在数月到数年不等,但其中包含的每个里程碑的服务周期较短。公司与客户明确约定每个里程碑的服务交付内容和达成条件,并在完成里程碑后与客户进行结算。公司对每一个里程碑的服务提供模式、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等与单项合约相同。如果CDMO服务合同条款约定符合上述条件的,里程碑合约中每个里程碑属于一个单独的履约义务且属于某一时点的履约义务,按照每个具体服务完成后确认收入,否则在全部服务完成并经验收后按合同约定金额一次性确认收入。单项合约模式,在项目完成后向客户交付研发成果,并取得客户确认/签收后,一次性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商誉的初始确认;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或事项。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

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五、30 长期资产减值”进行会计处理。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后续釆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13%、6%、3% 注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15%、20%

注:厦门普维斯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3%。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
上海奥浦迈生物工程有限公司15%
上海思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
上海可英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
奥浦迈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20%
OPM Biosciences Inc.
上海奥睿纯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
厦门普维斯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20%

注:OPM Biosciences Inc.注册地为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适用当地税收政策,其中联邦税率21%,加利福尼亚州税率8.84%(最低税额为800美元)。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11月,公司被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11月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有效期三年;公司2023年1-6月的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8号)和《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沪财发〔2020〕12号)有关规定,子公司上海奥浦迈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被认定为《临港新片区2021年第一批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的拟认定企业名单》之一,优惠后所得税税率为15%,优惠政策执行期间为2021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子公司上海思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可英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奥浦迈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上海奥睿纯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厦门普维斯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适用上述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公司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第一条规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s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1,225,960,549.651,505,906,562.65
其他货币资金
合计1,225,960,549.651,505,906,562.65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4,467,535.112,821,697.31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其他说明: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31,207,945.21170,709,808.22
其中:
债务工具投资231,207,945.21170,709,808.2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合计231,207,945.21170,709,808.2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2,730,869.82942,432.50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2,730,869.82942,432.50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6个月以内73,602,319.08
6个月-1年10,725,708.16
1年以内小计84,328,027.24
1至2年12,027,263.35
2至3年240,096.91
3年以上152,092.00
减:坏账准备9,015,162.22
合计87,732,317.28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928,400.000.96928,400.00100.000928,400.001.15928,400.00100.000
其中:
单项计提928,400.000.96928,400.00100.000928,400.001.15928,400.0010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95,819,079.5099.048,086,762.228.4487,732,317.2880,146,113.9498.854,277,001.975.3475,869,111.97
其中:
账龄组合95,819,079.5099.048,086,762.228.4487,732,317.2880,146,113.9498.854,277,001.975.3475,869,111.97
合计96,747,479.50/9,015,162.22/87,732,317.2881,074,513.94/5,205,401.97/75,869,111.97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山东泰泽惠康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928,400.00928,400.00100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928,400.00928,400.0010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账龄组合95,819,079.508,086,762.228.44
合计95,819,079.508,086,762.22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单项计提928,400.00928,400.00
账龄组合4,277,001.973,809,760.258,086,762.22
合计5,205,401.973,809,760.259,015,162.22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10,278,000.0010.62697,600.00
第二名7,850,400.008.110
第三名7,165,860.007.41574,430.00
第四名6,060,710.006.2627,600.00
第五名6,030,000.006.233,015,000.00
合计37,384,970.0038.634,314,630.00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2,947,268.3099.002,031,507.7399.27
1至2年29,697.511.0014,879.350.73
合计2,976,965.81100.002,046,387.08100.00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第一名700,166.0023.52
第二名414,000.0013.91
第三名336,981.1411.32
第四名265,092.928.90
第五名210,000.007.05
合计1,926,240.0664.7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7,849,168.028,042,420.91
合计7,849,168.028,042,420.9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4).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6个月以内96,080.86
6个月-1年19,837.86
1年以内小计115,918.72
1至2年5,167,015.93
2至3年2,566,233.37
合计7,849,168.02

(5).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保证金、押金7,798,282.548,042,323.70
备用金50,885.4897.21
合计7,849,168.028,042,420.91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8).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第一名土地履约保证金4,968,000.001-2年63.29
第二名保证金1,712,511.562年以上21.82
第三名保证金601,187.122年以上7.66
第四名保证金141,912.512年以上1.81
第五名保证金75,069.002年以上0.96
合计/7,498,680.19/95.54

(10).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1).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2).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28,574,346.49142,784.4528,431,562.0429,026,147.49145,189.5728,880,957.92
库存商品16,242,680.4538,210.8316,204,469.6214,011,291.78371,132.6913,640,159.09
发出商品80,898.7980,898.7928,828.3428,828.34
合同履约成本5,526,925.105,526,925.101,460,639.591,460,639.59
合计50,424,850.83180,995.2850,243,855.5544,526,907.20516,322.2644,010,584.94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145,189.57142,784.45145,189.57142,784.45
库存商品371,132.6938,210.83371,132.6938,210.83
合计516,322.26180,995.28516,322.26180,995.28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银行大额存单40,144,657.5340,074,136.98
合计40,144,657.5340,074,136.98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抵扣进项税额141,525.40102,120.46
待摊费用5,486,488.9910,546,469.83
待认证进项税7,715,670.4910,381,271.25
预缴企业所得税-126,006.91
合计13,343,684.8821,155,868.45

其他说明: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注:合并口径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43,268,244.5011,957,044.50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43,268,244.5011,957,044.50
合计43,268,244.5011,957,044.50

其他说明:

无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108,848,147.12117,051,168.73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108,848,147.12117,051,168.73

其他说明: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通用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63,796,314.45122,776,177.551,438,358.244,347,835.03192,358,685.27
2.本期增加金额4,056,017.70374,771.294,430,788.99
(1)购置
(2)在建工程转入4,056,017.70359,182.294,415,199.99
(3)企业合并增加15,589.0015,589.00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63,796,314.45126,832,195.251,438,358.244,722,606.32196,789,474.26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6,130,371.6765,864,910.051,016,740.682,295,494.1475,307,516.54
2.本期增加金额1,515,162.4810,711,508.8858,283.28348,855.9612,633,810.60
(1)计提1,515,162.4810,711,508.8858,283.28348,855.9612,633,810.60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7,645,534.1576,576,418.931,075,023.962,644,350.1087,941,327.14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56,150,780.3050,255,776.32363,334.282,078,256.22108,848,147.12
2.期初账面价值57,665,942.7856,911,267.50421,617.562,052,340.89117,051,168.73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办公楼-紫萍路11号楼35,755,833.13正在办理过程中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117,376,661.96103,473,765.61
合计117,376,661.96103,473,765.61

其他说明: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设备安装81,773,564.4781,773,564.4772,013,484.5372,013,484.53
临港厂房装修27,265,762.9427,265,762.9423,648,889.9223,648,889.92
创新药基地项目8,337,334.558,337,334.557,811,391.167,811,391.16
合计117,376,661.96117,376,661.96103,473,765.61103,473,765.61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期初 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转入长期待摊)期末 余额
设备安装72,013,484.5314,175,279.934,415,199.9981,773,564.47
临港厂房装修23,648,889.923,715,955.5999,082.5727,265,762.94
创新药基地项目7,811,391.16525,943.398,337,334.55
合计103,473,765.6118,417,178.914,415,199.9999,082.57117,376,661.96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60,161,135.6860,161,135.68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60,161,135.6860,161,135.68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6,643,591.2416,643,591.24
2.本期增加金额4,257,768.064,257,768.06
(1)计提4,257,768.064,257,768.06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20,901,359.3020,901,359.3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39,259,776.3839,259,776.38
2.期初账面价值43,517,544.4443,517,544.44

其他说明: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42,642,000.0042,642,000.00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42,642,000.0042,642,000.00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2,309,775.002,309,775.00
2.本期增加金额1,066,050.001,066,050.00
(1)计提1,066,050.001,066,050.00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3,375,825.003,375,825.0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39,266,175.0039,266,175.00
2.期初账面价值40,332,225.0040,332,225.00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装修费21,285,887.16416,348.632,618,367.0119,083,868.78
其他232,116.0940,937.28191,178.81
合计21,518,003.25416,348.632,659,304.2919,275,047.59

其他说明: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9,118,863.181,367,829.485,597,278.60839,591.79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可抵扣亏损
合计9,118,863.181,367,829.485,597,278.60839,591.79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5,365,932.19804,889.831,507,126.69226,069.00
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递延所得税427,015.4864,052.32228,203.9134,230.59
合计5,792,947.67868,942.151,735,330.60260,299.59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1,739.95124,445.63
可抵扣亏损12,814,482.8014,813,570.22
合计13,016,222.7514,938,015.85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23年462,427.08462,427.08
2024年38,175.7438,175.74
2025年45,659.5045,659.50
2026年6,207,958.9913,250,146.31
2027年1,017,161.591,017,161.59
2028年5,043,099.90
合计12,814,482.8014,813,570.2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银行大额存单234,937,240.31234,937,240.31131,771,580.36131,771,580.36
预付长期资产相关款项20,274,734.1520,274,734.158,530,905.668,530,905.66
合计255,211,974.46255,211,974.46140,302,486.02140,302,486.02

其他说明: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保证借款5,000,000.0015,000,000.00
信用借款5,000,000.00
短期借款利息4,315.0718,095.89
合计5,004,315.0720,018,095.89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供应商结算款12,223,739.8817,406,762.16
设备工程款14,598,234.233,907,663.92
合计26,821,974.1121,314,426.08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业务款4,033,353.4516,037,153.59
合计4,033,353.4516,037,153.59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12,588,559.3134,072,984.4342,176,794.204,484,749.54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561,234.033,401,538.283,398,766.71564,005.60
三、辞退福利100,185.00100,185.00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13,149,793.3437,574,707.7145,675,745.915,048,755.14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1,974,950.5230,362,104.2338,461,256.693,875,798.06
二、职工福利费
三、社会保险费344,950.792,078,245.202,083,493.51339,702.48
其中:医疗保险费339,524.742,044,330.192,050,772.65333,082.28
工伤保险费5,426.0533,915.0132,720.866,620.20
生育保险费
四、住房公积金268,658.001,632,635.001,632,044.00269,249.00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12,588,559.3134,072,984.4342,176,794.204,484,749.54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544,179.203,294,167.563,295,073.68543,273.08
2、失业保险费17,054.83107,370.72103,693.0320,732.52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561,234.033,401,538.283,398,766.71564,005.6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257,254.67
企业所得税448,793.49
个人所得税251,799.89339,112.29
城市维护建设税12,847.30
教育费附加7,708.38
地方教育费附加5,138.92
印花税25,692.41512,320.64
契税1,051,597.711,051,597.71
房产税57,058.3057,058.30
土地使用税6,007.826,007.82
合计2,123,898.891,966,096.76

其他说明: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4,290,157.525,950,685.48
合计4,290,157.525,950,685.48

其他说明: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往来款827,547.3673,557.40
预提未支付费用2,765,125.285,133,059.39
代扣款项697,484.88744,068.69
合计4,290,157.525,950,685.48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4,300,000.00
长期借款应付利息14,464.05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5,093,796.606,449,151.28
合计5,093,796.6010,763,615.33

其他说明: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短期应付债券
应付退货款
待转销项税86,906.5356,253.34
合计86,906.5356,253.34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10,863,000.00
保证借款
信用借款
合计10,863,000.00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租赁付款额62,061,199.6968,271,073.98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10,360,943.1811,668,572.92
减:一年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093,796.606,449,151.28
合计46,606,459.9150,153,349.78

其他说明: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12,538,369.771,393,128.7411,145,241.03
合计12,538,369.771,393,128.7411,145,241.0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一)期末余额
发行 新股送股公积金 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81,980,328.0032,792,132.0032,792,132.00114,772,460.00

其他说明:

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49,188,196.8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32,792,132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14,772,46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30日、5月6日、5月1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1,908,000,977.591,908,000,977.59
其他资本公积16,581,399.321,651,774.3618,233,173.68
合计1,924,582,376.911,651,774.361,926,234,151.27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本期发生金额期末
余额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余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18,909.14179,814.58179,814.58298,723.72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18,909.14179,814.58179,814.58298,723.72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118,909.14179,814.58179,814.58298,723.72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19,991,239.9619,991,239.96
任意盈余公积
合计19,991,239.9619,991,239.96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上年度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158,005,150.0863,077,178.65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158,005,150.0863,077,178.65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7,885,821.00105,369,365.72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441,394.29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49,188,196.8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32,792,132.00
期末未分配利润113,910,642.28158,005,150.08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121,248,051.9846,511,782.06146,711,943.9648,493,622.03
其他业务3,414.163,414.16
合计121,248,051.9846,511,782.06146,715,358.1248,497,036.19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合计
商品类型
产品(注1)77,476,604.69
服务(注2)43,771,447.29
按经营地区分类
境内107,408,487.22
境外13,839,564.76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某一时点确认121,248,051.98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0
按销售渠道分类
直销116,021,272.81
经销5,226,779.17
合计121,248,051.98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注1:产品-原披露为培养基产品,现包含培养基产品和非培养基产品注2:服务-原披露为CDMO服务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14,497.08313,831.98
教育费附加8,698.25188,299.18
地方教育费附加5,798.83125,532.79
房产税114,116.6057,058.30
土地使用税12,015.641,125.64
车船使用税1,560.001,560.00
印花税123,282.3173,628.89
合计279,968.71761,036.78

其他说明: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4,061,284.864,030,665.00
差旅交通费用517,313.45226,207.80
广告和业务宣传费886,635.95318,689.80
业务招待费727,358.19311,140.31
推广产品支出848,894.63777,414.23
其他296,788.6793,332.66
合计7,338,275.755,757,449.80

其他说明: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10,022,215.249,561,807.79
中介机构费用394,278.38454,736.72
股份支付1,651,774.364,127,637.90
无形资产摊销1,066,050.001,066,050.00
租赁物业费251,876.61122,793.08
折旧费2,770,539.152,514,055.57
办公费534,770.40353,671.66
存货报废1,377,420.98157,585.08
差旅交通费用668,639.43330,360.52
业务招待费248,497.81133,358.42
水电费52,926.8480,429.66
保险费226,320.78123,937.08
新厂房验证费用1,847,789.650.00
其他1,403,710.191,101,857.67
合计22,516,809.8220,128,281.15

其他说明: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8,663,396.705,935,494.35
折旧费4,419,394.393,520,923.71
实验室耗材2,683,622.232,426,236.31
租赁物业费70,259.7441,083.03
工程装修费764,675.94538,828.23
水电费531,808.94446,266.28
服务费35,466.8719,331.82
检测费191,043.66155,960.63
维修费474,818.07416,029.80
委外研发2,364,939.720.00
其他502,692.34252,514.26
合计20,702,118.6013,752,668.42

其他说明: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费用1,712,093.582,778,093.23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1,307,629.741,540,317.09
利息收入-12,472,944.47-2,127,447.91
汇兑损益-2,365,233.29-866,016.27
手续费74,063.0312,622.03
合计-13,052,021.15-202,748.92

其他说明: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1,477,383.511,655,984.53
合计1,477,383.511,655,984.53

其他说明: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银行大额存单利息收入2,724,694.141,665,804.02
合计2,724,694.141,665,804.02

其他说明: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498,136.99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交易性金融负债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含一年内到期)3,200,942.4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531,200.00
合计5,230,279.47

其他说明: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3,809,760.25-1,526,568.98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合计-3,809,760.25-1,526,568.98

其他说明: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335,326.98-189,178.34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十二、其他
合计335,326.98-189,178.34

其他说明: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077,914.85
合计077,914.8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债务重组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02,400,000.00
其他48,967.74113,134.0048,967.74
合计48,967.742,513,134.0048,967.7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1,971.32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1,971.32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对外捐赠47,000.0040,000.0047,000.00
合计47,000.0041,971.3247,000.00

其他说明: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5,211,931.309,251,936.31
递延所得税费用80,404.87-431,760.17
合计5,292,336.178,820,176.14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42,911,009.78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6,436,651.47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250,783.06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306,272.51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936,088.29
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影响-2,135,893.04
所得税费用5,292,336.1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专项补贴款84,254.772,550,999.76
利息收入12,472,944.472,127,447.91
营业外收入48,967.74113,134.00
其他经营性往来款1,576,606.520
合计14,182,773.504,791,581.67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企业间往来4,504,760.931,306,246.70
费用类支出11,785,771.558,432,941.50
营业外支出47,000.0040,000.00
合计16,337,532.489,779,188.20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银行理财利息收入及本金赎回392,798,831.121,415,555.53
收回土建项目履约保证金3,312,000.00
合计392,798,831.124,727,555.5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购买银行大额存单550,109,375.00-
支付土建项目履约保证金8,280,000.00
支付购买设备受限货币资金47,844.06
合计550,109,375.008,327,844.06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租赁负债支付的现金5,748,166.611,430,579.34
合计5,748,166.611,430,579.34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37,618,673.6153,356,577.32
加:资产减值准备335,326.98189,178.34
信用减值损失-3,809,760.251,526,568.98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12,633,810.6010,828,076.97
使用权资产摊销4,257,768.064,941,546.99
无形资产摊销1,066,050.001,066,050.0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2,659,304.292,555,690.2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77,914.85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971.32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5,230,279.47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560,043.911,912,076.96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724,694.14-1,665,804.02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528,237.69-431,760.17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608,642.56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6,233,270.61-13,249,589.8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0,386,545.15-55,594,230.64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9,031,731.6311,032,785.23
其他1,651,774.364,127,637.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326,787.6120,518,860.77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1,225,960,549.65277,635,308.17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1,505,906,562.65303,196,216.98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79,946,013.00-25,560,908.81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
其中:库存现金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1,225,960,549.651,505,906,562.65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225,960,549.651,505,906,562.65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货币资金--4,467,535.11
其中:美元618,275.507.22584,467,535.11
应收账款--6,278,301.08
其中:美元868,872.807.22586,278,301.08

其他说明: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

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OPM Biosciences Inc.主要经营地在美国,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治疗性抗体药研发生产一站式CDMO服务平台7,400,000.00其他收益1,134,699.08
2020年第一批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650,000.00其他收益137,076.84
2022商务委高质量发展公共服务平台922,124.00其他收益121,352.82
个税手续费返还65,394.37其他收益65,394.37
其他18,860.40其他收益18,860.40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股权取得时点股权取得成本股权取得比例股权取得方式购买日购买日的确定依据购买日至期末被购购买日至期末被购
(%)买方的收入买方的净利润
厦门普维斯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2023/1/120100购买2023/1/12实际控制权转移日30,863.93-60,749.42

其他说明:

厦门普维斯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为上海奥睿纯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厦门普维斯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现金0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0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0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0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0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0
--其他0
合并成本合计0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0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0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无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无其他说明: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厦门普维斯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购买日公允价值购买日账面价值
资产:66,622.3866,622.38
货币资金22,489.3222,489.32
应收款项951.00951.00
预付账款19,755.2119,755.21
其他应收款7,837.857,837.85
固定资产15,589.0015,589.00
负债:66,622.3866,622.38
其他应付款66,622.3866,622.38
净资产00
减:少数股东权益00
取得的净资产00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以收购当期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无其他说明: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上海思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上海专业技术服务业100设立
上海奥浦迈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上海上海生产、销售100设立
上海可英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上海专业技术服务业1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奥浦迈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苏州苏州专业技术服务业100设立
OPM Biosciences Inc.美国美国专业技术服务业100设立
上海奥睿纯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上海专业技术服务业69.99533设立
厦门普维斯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厦门厦门专业技术服务业69.99533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公司章程》

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上海奥睿纯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30.00467267,147.39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上海奥睿纯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2月成立。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上海奥睿纯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181,447.831,509,823.313,691,271.144,602,439.0104,602,439.01//////
子公司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上海奥睿纯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8,274.42-911,167.87/2,618,342.29////

其他说明: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506,289,843.05506,289,843.05
(2)权益工具投资43,268,244.5043,268,244.50
(3)衍生金融资产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二)其他债权投资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四)投资性房地产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2.出租的建筑物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五)生物资产
1.消耗性生物资产
2.生产性生物资产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549,558,087.55549,558,087.55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衍生金融负债
其他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持有待售资产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不可观察输入值范围区间(加权平均值)
苏州缔码(权益工具投资)11,957,044.50收益法加权平均资本成本12.50%
上海杰威(权益工具投资)31,311,200.00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中国市场风险溢价6.87%

本公司的结构性存款及大额存单按照预计收益率确定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六、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六)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科美博阳诊断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张俊杰担任董事的其他公司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俊杰担任董事的其他公司
纳谱分析技术(苏州)有限公司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其他说明仅披露了有交易额或交易余额的关联方。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上期发生额
纳谱分析技术(苏州)有限公司采购商品20,573.46/0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科美博阳诊断技术(上海)有限公司销售商品6,814.160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上海奥浦迈生物工程有限公司2,822,000.002021/12/242026/6/24
上海奥浦迈生物工程有限公司6,985,000.002022/1/212026/6/24
上海奥浦迈生物工程有限公司5,356,000.002022/8/172026/6/24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肖志华5,000,000.002022/8/172023/8/16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0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奥浦迈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壹亿贰仟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公司以其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奥浦迈生物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并由公司及肖志华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截至2023年6月30日,全资子公司借款已经全部提前归还,实际担保责任解除日期为2023年5月12日。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330.78248.91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0,000.001,884,500.00
应付账款纳谱分析技术(苏州)有限公司9,548.000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采用引进外部投资者的价格。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离职率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84,018,204.54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1,651,774.36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24,102,216.60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24,102,216.60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含税)。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14,772,46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4,102,216.6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6个月以内80,257,339.05
6个月-1年16,187,456.20
1年以内小计96,444,795.25
1至2年12,027,263.35
2至3年240,096.91
3年以上152,092.00
减:坏账准备9,015,162.22
合计99,849,085.29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928,400.000.85928,400.00100928,400.001.05928,400.00100
其中:
单项计提928,400.00100928,400.00100928,400.00100928,400.001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07,935,847.5199.158,086,762.227.4999,849,085.2987,353,771.8798.954,277,001.974.983,076,769.90
其中:
账龄组合89,540,093.4382.968,086,762.229.0381,453,331.2180,146,113.9491.754,277,001.975.3475,869,111.97
无风险组合18,395,754.0817.040018,395,754.087,207,657.938.25007,207,657.93
合计108,864,247.51/9,015,162.22/99,849,085.2988,282,171.87/5,205,401.97/83,076,769.9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山东泰泽惠康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928,400.00928,400.00100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928,400.00928,400.0010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账龄组合89,540,093.438,086,762.229.03
无信用风险组合18,395,754.08
合计107,935,847.518,086,762.22/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277,001.973,809,760.258,086,762.2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928,400.00928,400.00
合计5,205,401.973,809,760.259,015,162.22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18,332,526.9716.84/
第二名10,278,000.009.44697,600.00
第三名7,850,400.007.21/
第四名7,165,860.006.58574,430.00
第五名6,060,710.005.5727,600.00
合计49,687,496.9745.641,299,630.00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10,346,294.606,641,335.79
合计10,346,294.606,641,335.7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6个月以内4,065,033.21
6个月-1年12,000.01
1年以内小计4,077,033.22
1至2年5,061,293.75
2至3年1,207,967.63
合计10,346,294.60

(8).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保证金、押金5,859,426.606,117,467.78
往来款4,460,868.00523,868.01
备用金26,000.00
合计10,346,294.606,641,335.79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第一名土地履约保证金4,968,000.001-2年48.02
第二名内部往来款4,000,000.006个月以内38.66
第三名保证金601,187.122年以上5.81
第四名内部往来款460,868.002年以上4.45
第五名保证金141,912.512年以上1.37
合计/10,171,967.63/98.31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507,200,806.34507,200,806.34503,166,477.49503,166,477.49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合计507,200,806.34507,200,806.34503,166,477.49503,166,477.49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上海思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0,000.00/100,000.00//
上海可英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00,000.00/500,000.00//
上海奥浦迈生物工程有限公司498,791,327.49472,328.85/499,263,656.34//
奥浦迈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500,000.00//500,000.00//
OPM Biosciences Inc.3,375,150.003,462,000.00/6,837,150.00//
上海奥睿纯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503,166,477.494,034,328.85/507,200,806.34//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124,881,323.3856,776,450.54148,150,163.6855,772,550.89
其他业务3,414.163,414.16
合计124,881,323.3856,776,450.54148,153,577.8455,775,965.05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合计
商品类型
产品(注1)81,109,876.09
服务(注2)43,771,447.29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在某一时点确认124,881,323.38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0
合计124,881,323.38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产品-原披露为培养基产品,现包含培养基产品和非培养基产品注2:服务-原披露为CDMO服务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2,440,474.961,665,804.02
合计2,440,474.961,665,804.02

其他说明: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477,383.51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7,954,973.61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967.7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1,160,469.5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8,818.25
合计8,265,037.02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730.330.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350.260.26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肖志华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29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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