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279 公司简称:峰岹科技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BI LEI(毕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晶晶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晶晶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5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9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股份公司、峰岹科技 | 指 |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峰岹香港 | 指 | 峰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 | 指 | BI LEI(毕磊)、BI CHAO(毕超)和高帅 |
统生投资 | 指 | 统生投资有限公司 |
企泽有限 | 指 | 企泽有限公司 |
博睿财智 | 指 | 深圳市博睿财智控股有限公司 |
微禾、深圳微禾 | 指 | 微禾创业投资(珠海横琴)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微禾投资有限公司 |
上海华芯 | 指 | 上海华芯创业投资企业 |
芯运科技 | 指 | 芯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芯齐投资 | 指 | 深圳市芯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芯晟投资 | 指 | 深圳市芯晟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聚源聚芯 | 指 | 上海聚源聚芯集成电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小米长江 | 指 | 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君联晟源 | 指 | 北京君联晟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君联晟灏 | 指 | 上海君联晟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俱成秋实 | 指 | 南京俱成秋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元禾璞华 | 指 | 江苏疌泉元禾璞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创业一号 | 指 | 深圳市人才创新创业一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深创投 | 指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津盛泰达 | 指 | 西藏津盛泰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日照益峰 | 指 | 日照益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南京俱成 | 指 | 南京俱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青岛康润 | 指 | 青岛康润华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峰岹青岛 | 指 | 峰岹科技(青岛)有限公司,峰岹科技子公司 |
峰岧上海 | 指 | 峰岧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峰岹科技子公司 |
峰岹微电子 | 指 | 峰岹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峰岹科技子公司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证券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德州仪器(TI) | 指 | Texas Instruments Incorporated,是世界上最大的半导体部件制造商之一 |
意法半导体(ST) | 指 | STMicroelectronics N.V.,是世界最大的半导体公司之一 |
英飞凌(Infineon) | 指 | Infineon Technologies AG,全球领先的半导体公司之一 |
赛普拉斯(Cypress) | 指 | Cypress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全球领先的半导体公司之一 |
ARM | 指 | ARM Limited及其关联方主要包括安谋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系全球知名的IP供应商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报告期、本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
报告期末、本报告期末 | 指 | 2023年6月30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 | 指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大华 | 指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IC、芯片、集成电路 | 指 | Integrated Circuit,简称IC,中文指集成电路、芯片,是采用一定的工艺,将一个电路中所需的晶体管、二极管、电阻、电容和电感等元件及布线连在一起,制作在一小块或几小块半导体晶片或介质基片上,然后封装在一个管壳内,成为具有所需电路功能的微型结构 |
集成电路设计 | 指 | 包括电路功能设计、结构设计、电路设计及仿真、版图设计、绘制和验证,以及后续处理过程等流程的集成电路设计过程;集成电路设计涉及对电子元器件(例如晶体管、电阻器、电容器等)、元器件间互连线模型的建立 |
半导体 | 指 | 常温下导电性能介于导体与绝缘体之间的材料,主要应用于集成电路、消费电子、通信系统、照明、大功率电源转换等领域 |
电子元器件 | 指 | 电子电路中的基本元素,电子元器件相互连接构成一个具有特定功能的电子电路 |
直流无刷电机、BLDC电机 | 指 | 直流无刷电机(Brushless Direct Current Motor, 简称BLDC电机)由电动机主体和驱动器组成,是一种典型的机电一体化产品,克服了有刷直流电机的先天性缺陷,以电子换向器取代了机械换向器。直流无刷电机具有体积小、重量轻、效率高、转矩特性优异、无级调速、过载能力强等特点,广泛应用于智能家电、电动工具、通信电子、机器人、汽车等领域 |
伺服电机 | 指 | 在伺服系统中控制机械元件运转的电机,是一种辅助马达间接变速装置;其具有控制速度、位置精度准确的特点,常用于火花机、机械臂、精确机器/仪器等领域 |
运算放大器 | 指 | 简称“运放”,是具有很高放大倍数的电路单元 |
鲁棒性 | 指 | Robust的音译,指在控制领域、信号处理领域、软件领域中,形容系统的健壮性、稳定性 |
无感驱动 | 指 | 未装有位置传感器,通过检测电机电压、电流等电气参数并配合相关算法计算电机转子位置,以达到正确换相目的的电机驱动模式 |
晶圆 | 指 | 半导体集成电路制作所用的硅晶片,由于其形状为圆形,故称晶圆。在硅晶片上可加工制作成各种电路元件结构,而成为有特定电性功能的IC产品 |
封装测试 | 指 | 将晶圆按照产品型号及功能需求加工得到独立芯片的过程 |
ME核 | 指 | Motor Engine的缩写,即电机驱动控制专用内核的简称,是指电机驱动控制算法硬件化的专用集成电路,主要负责实时处理电机控制相关事务 |
Fabless模式 | 指 | Fabrication(制造)和less(无、没有)的组合,即“没有制造业务、只专注于设计”的半导体设计企业经营模式,通常集成电路设计公司采用此经营模式 |
Foundry | 指 | 晶圆代工厂,专业从事集成电路制造的企业,本身并不进行集成电路的设计和研发 |
FOC | 指 | Field-Oriented Control的缩写,即磁场定向控制,也称矢量变频 |
LDO | 指 | Low Dropout Regulator的缩写,即低压差线性稳压器,是一种电源转换芯片 |
MCU | 指 | Micro Control Unit的缩写,是把中央处理器频率与规格做适当缩减,并将内存、计数器、USB、A/D转换、UART、PLC、DMA等周边接口,甚至LCD驱动电路都整合在单一芯片上,形成芯片级的微型计算机 |
ASIC | 指 | 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的缩写,是一种为专门目的而设计的集成电路,通常为应特定用户要求和特定电子系统的需要而设计、制造的集成电路 |
HVIC | 指 | High-Voltage Integrated Circuit的缩写,是一种将高压器件和低压控制电路集成在同一芯片上的集成电路 |
MOSFET | 指 | Metal-Oxide-Semiconductor Field-Effect Transistor的缩写,是一种可以广泛使用在模拟电路与数字电路的场效应晶体管 |
IPM | 指 | Intelligent Power Module的缩写,即智能功率模块,通常由功率器件、优化的门极驱动电路和快速的保护电路以及逻辑控制电路构成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峰岹科技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Fortior Technology(Shenzhen)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FORTIOR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BI LEI |
公司注册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区科技中2路1号深圳软件园(2期)11栋203室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公司办公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区科技中2路1号深圳软件园(2期)11栋203室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000 |
公司网址 | www.fortiortech.com |
电子信箱 | ir@fortiortech.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黄丹红 | 焦倩倩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区科技中2路1号深圳软件园(2期)11栋203室 |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区科技中2路1号深圳软件园(2期)11栋203室 |
电话 | 0755-86181158-4201 | 0755-86181158-4201 |
传真 | 0755-26867715 | 0755-26867715 |
电子信箱 | ir@fortiortech.com | ir@fortiortech.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峰岹科技 | 688279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78,930,002.87 | 168,060,597.91 | 6.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3,191,168.70 | 83,654,543.71 | -0.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3,577,519.91 | 68,649,627.72 | -21.9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665,873.16 | 7,336,340.29 | 127.17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298,928,809.30 | 2,255,059,371.14 | 1.95 |
总资产 | 2,389,798,406.12 | 2,372,931,180.71 | 0.71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0 | 1.09 | -17.4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0 | 1.09 | -17.4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8 | 0.89 | -34.8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63 | 8.05 | 减少4.4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 2.34 | 6.60 | 减少4.26个百分点 |
资产收益率(%)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8.10 | 12.73 | 增加5.37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少1,507.21万元,降幅21.96%,主要系公司始终坚持自主研发的技术创新之路,为及时满足下游不同领域产品应用需求,保障电机驱动控制芯片设计和技术水平处于行业前列及达到国际水平,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丰富和加深研发成果引起本期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099.44万元所致。
2、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32.95万元,增幅127.17%,主要影响因素:
(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259.13万元,主要系: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597.93万元,系销售收入增长,对应销售收款同比增加所致;
②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893.37万元,主要系收到政府补助、利息收入等增加所致;③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减少232.16万元。
(2)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326.18万元,主要系:①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906.38万元,系公司结合产业环境,采购计划放缓所致;②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404.04万元,系公司人员增加及薪酬水平增长导致;③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337.30万元,主要系达到结算条件向客户退回预收的产能保证金所致;④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减少508.78万元。
3、本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9元/股,较上年同期下降17.43%,主要系公司于2022年4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新股在所属期间时点不同引起计算的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不同所致。
4、本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58元/股,较上年同期下降34.83%,主要系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少及发行新股在所属期间时点不同引起计算的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不同所致。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592.15 | 第十节 七、73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200,244.42 | 第十节 七、84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 |
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2,197,590.49 | 第 十 节 七 、 68/70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租金减免 | 56,654.31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26,186.79 | 第十节 七、74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3,619.3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29,613,648.7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1、公司所属行业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归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中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集成电路设计”(代码:I6520)。随着集成电路行业的不断发展,集成电路行业发生了专业化分工,芯片设计企业为保持芯片产品的竞争优势,将资源与资金投入到产品研发上,选择将晶圆制造与封装测试等环节委托给外部专业厂商进行,推进了Fabless模式的形成以及芯片设计行业的发展。
芯片设计处于产业链的前端,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对企业的研发能力、研发投入、研发团队、技术专利积累均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作为产业链前端,芯片设计水平较大程度上决定了芯片的性能、功能、成本等核心因素,同时芯片设计行业需要与产业链后端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环节紧密合作,不但在设计阶段需要考虑工艺是否可以实现相应电路设计,同时需要整合产业链资源确保芯片产品的及时供给,因此,芯片设计行业在集成电路行业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处于集成电路设计行业,从细分领域来看,公司专注于电机驱动控制专用芯片设计。国内集成电路产业起步较晚,具体到电机驱动控制芯片领域,该细分领域长期由德州仪器(TI)、意法半导体(ST)、英飞凌(Infineon)、赛普拉斯(Cypress)等国际大厂主导,峰岹科技自成立以来专注于高性能电机驱动控制专用芯片的研发,通过长期研发投入与技术积累,设计出自主知识产权电机控制处理器内核架构,凭借技术性能优势及系统级服务优势实现产品在智能家电、计算机及通信设备、运动出行、电动工具、工业与汽车等领域的广泛应用。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围绕汽车电子、工业控制等新兴领域开展研发布局,为下游新兴产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公司电机驱动控制芯片具备卓越性能、可靠品质、高性价比等竞争优势,已在BLDC电机领域拥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市场认可度和行业地位。未来公司将坚持自主创新的研发之路,不断提升产品和技术水平,以优异的产品、先进的技术、全方面的系统级服务不断巩固和提升行业地位。
3、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长期从事电机驱动控制专用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业务。公司以芯片设计为立足点向应用端延伸,发展成为系统级服务提供商。公司紧扣应用场景复杂且多样的电机控制需求,提供专用性的芯片产品、相适配的架构算法以及电机结构设计方案,实现电机控制系统多样性的控制需求及电机整体性能的提升与优化。
公司从底层架构上将芯片设计、电机驱动架构、电机技术三者有效融合,用算法硬件化的技术路径在芯片架构层面实现复杂的电机驱动控制算法,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电机驱动控制处理器内核,不受ARM授权体系的制约,并在芯片电路设计层面在单芯片上全集成或部分集成LDO、运放、预驱、MOS等器件,最终设计出具备高集成度、能实现高效率、低噪音控制且能完成复杂控制任务的电机驱动控制专用芯片,以满足下游领域不断变化的应用需求。报告期内,公司通过ISO 26262功能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持续在工业与汽车等新兴应用领域开展研发,以优异的产品和创新的技术助力下游新兴产业的发展。
芯片技术、电机驱动架构技术、电机技术三个领域的丰厚技术积累,使公司可以为下游客户有针对性地提供包括驱动控制专用芯片、应用控制方案设计、电机系统优化在内的系统级服务,并有能力引导、协助下游客户进行系统级产品升级换代。
公司作为专注于高性能BLDC电机驱动控制芯片的设计公司,产品涵盖电机驱动控制的全部关键芯片,包括电机主控芯片MCU/ASIC、电机驱动芯片HVIC、电机专用功率器件MOSFET等。
类别 | 典型产品 | 产品图示 | 产品特点 | 产品应用 |
电机主控芯片MCU/ASIC | “双核”电机驱动控制专用MCU | ·集成电机控制内核(ME)和通用内核; ·具备高集成度、高稳定性、高效率、多功能、低噪音等应用特性; | 主要应用于小家电、白色家电、厨电、电动工具、运动出行、通信设备、工业与汽 |
类别 | 典型产品 | 产品图示 | 产品特点 | 产品应用 |
·具有调试灵活、适用性广的特点,可满足应用领域不断出现的拓展需求,适用于各种智能控制场景 | 车等众多下游领域 | |||
三相直流无刷电机驱动控制器系列ASIC | ·涵盖单相、三相直流无刷驱动控制,为用户提供完整的直流无刷电机驱动整体解决方案; ·应用控制场景相对专一、控制效果相对特定,具备体积小、集成度高、性价比高等优点 | 主要应用于电扇类、扫地机器人、泵类、筋膜枪、散热风扇等多个领域 | ||
单相直流无刷电机驱动控制器系列ASIC | ||||
电机驱动芯片HVIC | 三相栅极驱动器系列 | ·具有过压保护、欠压保护、直通防止及死区保护等功能; ·具备性能优异、降低能耗、系统高效等优点 | 主要适用于电机驱动的各类应用领域场景,与电机主控芯片、功率器件共同构成电机驱动控制系统 | |
半桥栅极驱动器系列 | ||||
功率器件MOSFET | FMD系列MOSFET | ·良好的开关性能和反向恢复特性,有助于降低系统整体发热,实现高效率与低损耗的驱动 | 发挥电压控制功能,与电机主控芯片、电机驱动芯片共同构成电机驱动控制系统 | |
智能功率模块IPM | 智能功率模块IPM | ·集成控制电路、高低压驱动电路、高低压功率器件; ·模块使用方便、可靠性好、尺寸小 | 主要应用于智能小家电、白色家电等领域 |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电、电动工具、计算机及通信设备、运动出行、工业与汽车等领域。公司依靠坚实的研发能力、可靠的产品质量、高性价比优势与系统级整体服务能力,在境内外积累了良好的品牌美誉度和优质的客户资源。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的核心技术涵盖高性能电机驱动控制芯片设计技术、电机驱动架构算法技术及电机技术三个技术领域,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在上述技术领域进行研发和攻关,巩固和提升技术竞争优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以下核心技术: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来源 | 主要应用和贡献 | 技术先进性 |
1 | 电机驱动双核芯片架构 | 自主研发 | 高算力,运算稳定 | 具有竞争力 |
2 | 全集成FOC芯片架构 | 自主研发 | 高算力,高集成度 | 具有竞争力 |
3 | 车规级电机驱动控制芯片技术 | 自主研发 | 高可靠性,高集成度 | 具有竞争力 |
4 | 基于高压DMOS实现的半桥和三相半桥驱动电路 | 自主研发 | 高集成度,高效率 | 具有竞争力 |
5 | 基于高压集成电路、高压功率器件、多芯片模块封装技术实现的半桥功率模块 | 自主研发 | 高集成度,高稳定性 | 具有竞争力 |
6 | 高鲁棒性无感FOC驱动 | 自主研发 | 高稳定性 | 具有竞争力 |
7 | 无感大扭矩启动模式 | 自主研发 | 高可靠性,高集成度,高性价比 | 具有竞争力 |
8 | 超高速电机的高性能运行模式 | 自主研发 | 高转速,低噪音 | 具有竞争力 |
9 | 单相直流无刷电机的无传感器动态驱动方法 | 自主研发 | 高可靠性,高集成度 | 具有竞争力 |
10 | 小型电动车的驱动模式 | 自主研发 | 高转速,高稳定性 | 具有竞争力 |
11 | 直流无刷电机的负载状态检测方法 | 自主研发 | 高可靠性 | 具有竞争力 |
12 | 电机故障的快速检测 | 自主研发 | 高可靠性 | 具有竞争力 |
13 | 具有轴向磁场的超薄型电机 | 自主研发 | 轻薄化电机 | 具有竞争力 |
14 | 三相低速BLDC电机 | 自主研发 | 低噪音、低损耗 | 具有竞争力 |
15 | 高转矩密度的BLDC电机 | 自主研发 | 高转矩密度 | 具有竞争力 |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主体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2年 | 不适用 |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具体内容见下表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4 | 1 | 100 | 58 |
实用新型专利 | 1 | 2 | 52 | 51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0 | 0 |
软件著作权 | 3 | 3 | 12 | 12 |
其他 | 0 | 10 | 67 | 67 |
合计 | 8 | 16 | 231 | 188 |
注:1、“获得数”含授权已到期的实用新型专利数量;2、“其他”系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数量。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32,385,761.62 | 21,391,404.02 | 51.40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32,385,761.62 | 21,391,404.02 | 51.40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8.10 | 12.73 | 增加5.37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研发费用为3,238.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99.44万元,增长51.40%,系公司持续加强研发投入力度,对芯片产品技术进行持续的研发创新所致:
1、公司持续关注研发团队建设,研发人员增加、薪资增长使职工薪酬较上年同期增加
677.90万元;
2、公司因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期新增股份支付金额362.55万元。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集成霍尔传感器的智能单相ASIC芯片研发 | 30,000,000.00 | 2,267,576.71 | 26,200,233.41 | 研发阶段 | 芯片集成霍尔传感器,集成4个低RDS(ON)的功率MOS管及其驱动电路。整个芯片高度集成,大大减少系统板的元器件 | 国际一流 | 主要应用于工业、散热风扇、智能家电等领域 |
2 | 矢量运动控制智能芯片关键技术研发 | 7,000,000.00 | 1,735,723.55 | 4,146,359.94 | 研发阶段 | 集成功率因数校正,支持高可靠性初始位置检测 | 国际领先 | 主要应用于工业、伺服电机、智能家电等领域 |
3 | 高性能伺服运动控制芯片关键技术研发 | 30,000,000.00 | 3,833,943.83 | 5,292,961.11 | 研发阶段 | 采用RISC-V和ME双核架构,集成自适应控制算法、在线参数识别算法、优化伺服控制系统算法,大幅提高电机控制系统鲁棒性、可靠性、实用性 | 国际一流 | 主要应用于高端的机器人、直线电机等伺服控制领域、汽车电子等领域 |
4 | 集成功率MOS与LIN接口的车用智能三相电机主控芯片研发 | 45,000,000.00 | 15,304,428.97 | 15,417,678.44 | 研发阶段 | 高度集成MCU、电源、功率MOSFET、LIN收发器、LIN自动寻址等电机驱动相关电路,芯片高度集成,系统板外围器件少,占用系统板面积小 | 国内领先 | 主要应用于汽车等领域 |
5 | 高精度电机控制芯片研发 | 36,000,000.00 | 1,969,937.91 | 1,969,937.91 | 研发阶段 | 采用创新控制算法,实现高速、高精度电机运转 | 国际一流 | 主要应用于工业、消费类等领域 |
6 | 超静音无感正弦控制的三相直流无刷芯片研发 | 37,000,000.00 | 762,882.12 | 762,882.12 | 研发阶段 | 集成功率MOS管及驱动电路,正弦控制超静音运行,低电源电压下可以正常启动。芯片高度集成,外围器件少。 | 国内领先 | 主要应用于散热风扇及工业等领域。 |
7 | 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核心芯片控制技术研究及产业化 | 3,600,000.00 | 607,772.88 | 1,347,393.59 | 研发阶段 | 满足ECU控制的通信需求,实现位置控制、故障诊断功能,实现大负载启动、弱磁控制等 | 国内领先 | 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等领域 |
8 | 磁性编码位置解码算法研究与产业化 | 3,100,000.00 | 913,339.79 | 913,339.79 | 研发阶段 | 采用创新解码算法并实现算法硬件化,提高角度精度和速度精度,加快系统响应性,并提高跟踪速率范围 | 国内领先 | 主要应用于工业、汽车、机器人等领域 |
9 | 车用电机控制算法研究与应用 | 5,100,000.00 | 1,387,202.96 | 1,387,202.96 | 研发阶段 | 实现位置控制,故障诊断功能、实现高灵敏度的电机堵转检测与保护、PCBA需满足小体积的空间需求 | 国内领先 | 主要应用于工业、汽车等领域 |
10 | 基于FOC的无电解电容工业风机驱动算法研究 | 5,000,000.00 | 1,541,813.12 | 1,541,813.12 | 研发阶段 | 解决系统电解电容使用寿命短的问题、同时提高系统功率因数 | 国内领先 | 主要应用于工业、白色家电等领域 |
11 | 伺服电机控制算法研究与应用 | 5,500,000.00 | 2,061,139.78 | 2,061,139.78 | 研发阶段 | 实现伺服控制、伺服环路集成方案 | 国内领先 | 主要应用于机器人、工业等领域 |
合计 | / | 207,300,000.00 | 32,385,761.62 | 61,040,942.17 | / | / | / | /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45 | 110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70.05 | 68.32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2,189.37 | 1,511.48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5.05 | 13.74 |
注:研发人员平均薪酬指研发人员薪酬合计除以报告期内平均研发人员人数。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 | 3 | 2.07 |
硕士 | 47 | 32.41 |
本科 | 85 | 58.62 |
大专及以下 | 10 | 6.90 |
合计 | 145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25岁以下(不含25) | 28 | 19.31 |
25-30岁(不含30,含25) | 68 | 46.90 |
30-45岁(不含45,含30) | 44 | 30.34 |
45岁以上(含45) | 5 | 3.45 |
合计 | 145 | 1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三重技术优势
公司在芯片技术、电机驱动架构、电机技术三个领域均拥有核心优势,并且积累了丰富的知识产权成果。
(1)芯片技术
相较于国内MCU厂商普遍使用ARM Cortex-M处理器内核架构,公司使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处理器内核架构ME内核,专门用于电机控制;得益于自主设计的内核架构,公司可以根据具体终端使用需求进行针对性修改,并且能够实现电机控制算法硬件化,处理复杂、多样的电机控制任务;此外,公司实现了芯片设计的半集成、全集成方案。
(2)电机驱动架构技术
公司在当前主流的无感算法和电机矢量控制算法上进行了前瞻性研发布局,针对不同领域开发了不同的驱动控制算法,帮助下游产业客户解决行业痛点难题,扩大高性能电机的应用领域,为客户产品更新换代提供技术和产品支撑,同时发掘新的电机产品应用市场。报告
期内,公司围绕智能家电、汽车电子、工业控制等应用领域持续进行驱动控制算法研发和创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核心竞争力。
(3)电机技术
基于对电机电磁原理的深入了解,公司可以针对客户的电机特点提出特定的驱动方式,并且能够支持客户在成本控制的前提下对电机产品的电磁结构进行优化,使电机系统的性能达到最佳。对电机技术的深入理解使得公司能够从芯片、电机控制方案、电机结构三个维度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系统级服务,帮助客户解决电机设计、生产和测试中的问题。全方位的服务增强了客户的粘性,也增强了公司的产品竞争力。
2、人才优势
公司核心技术团队分为芯片设计团队、电机驱动架构团队和电机技术团队。由于国内集成电路研发和高端电机驱动架构设计人才稀缺,公司从成立早期就制定了“自主培养、导师制、项目制”的人才培养战略,坚持内部培养、自主培养,建设技术精尖、富有创新活力的人才团队。报告期内,公司鼓励研发团队相互学习与分享,持续开展专题研讨、专题培训等活动,培养复合型研发人才,帮助后备级研发人才不断成长,不断巩固和加强人才优势。
3、系统级服务优势
基于芯片技术、电机驱动架构技术和电机技术三方面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拥有向下游客户提供电机整体方案设计、电机系统优化和终端产品技术难题解决等系统级服务的能力。境内外电机控制芯片公司通常只专注于芯片设计和生产环节,市场推广和技术服务通常由其经销商、方案提供商负责,芯片公司与终端产品客户之间缺乏直接技术沟通,对客户的系统级支持较为薄弱。此模式既不利于芯片公司了解终端客户的应用需求,也不利于终端客户获取芯片公司深层次的技术支持。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互访、研讨、现场技术支持等方式持续加强与终端客户的技术沟通交流,以创新的算法技术帮助客户解决应用层面的技术难题,在为客户提供芯片产品的同时提供成熟的整体解决方案等系统级服务。
4、客户粘性优势
经过长期的发展和积累,公司芯片产品的市场认可度逐步上升,公司通过终端制造厂商的产品测试,进入其供应链体系,在家电领域已经成功获得美的、海信、小米、海尔、松下、飞利浦、方太、华帝、九阳等国内外知名厂商的认可。公司凭借高质量的芯片产品以及系统级服务的优势,从电机分析和设计开始,协助客户开发系统级整体方案,并将具体需求通过算法、电路设计等方式反映至电机驱动控制专用芯片,为客户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下游产业领域的需求推进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不断增强公司与客户的黏度。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3年上半年,随着经济社会全面恢复常态化运行,公司以技术创新为引擎,以系统级服务为着力点,以创新的产品和服务不断为下游赋能,促进上下游共赢发展,朝着“成为全球领先的电机驱动控制芯片和控制系统供应商”的战略目标不断前进。报告期内,公司从技术研发、市场拓展、人才培养等方面着手,努力推动业务的全面发展。在技术研发上,公司始终坚持以研发促发展的战略,围绕着汽车电子、工业控制等新兴领域进行技术前瞻布局,不断加强研发投入;在市场拓展上,公司从技术赋能、战略合作等层面助力下游客户的创新与发展,与下游携手共进,同时加大对新兴领域、境外市场的开拓力度;在人才培养上,公司坚持自主培养的人才理念,发展和壮大研发后备力量。报告期内,公司具体经营情况总结如下:
1、深耕新兴应用市场,培育发展新引擎
2023年上半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贸易环境,公司始终坚持在巩固既有应用领域的同时不断深耕新兴应用市场,着力培育发展新引擎。基于公司长期的耕耘和积累,2023年上半年,在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8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47%,产品应用领域为智能小家电、白色家电、散热风扇、电动工具、运动出行、工业与汽车等。2023年上半年,面对汽车电子领域的高可靠性要求、高门槛,公司从体系建设、研发攻关、系统级服务等方面着手,全面深耕汽车电子市场。报告期内,公司通过ISO 26262功能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成为公司车规级芯片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在市场拓展上,汽车电子领域的验证周期长,公司以系统级技术支持积极推动芯片产品在汽车电子领域从小批量试产逐步进入量产。未来公司将持续深耕新兴领域,以优异的芯片产品和驱动控制技术助力下游新兴领域的成长和发展。
2、以自主研发为根基,以创新驱动未来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在新兴应用领域持续进行研发前沿布局,在车规级芯片研发、工业控制等领域持续投入,2023年上半年,研发投入总计3,238.58万元,同比增长51.40%,研发投入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为18.10%,同比提高5.37个百分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取得境内外专利109项,其中发明专利58项,研发成果不断丰富。
3、海外发展战略持续推进,积极布局全球市场
海外市场拓展是公司战略发展的重要一环,2023年上半年,公司从加强海外技术团队支持、发展海外合作伙伴、品牌宣传推广等方面着手,着力推进海外市场拓展,朝着“成为全球领先的电机驱动控制芯片和控制系统供应商”的战略目标前行。
4、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打造学习型组织
公司秉承“简单、开放、相信、先行”的价值理念,致力于实现公司和员工的共同成长与发展,为员工职业生涯发展提供机会和平台,激发员工自我提升的内驱力,鼓励员工不断创造、追求卓越,不断丰富和完善员工激励机制,提升员工凝聚力、创造力,促进企业的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活动,加强内外部技术交流与分享,鼓励团队之间互相学习、不断提升,打造充满活力的学习型组织,激发团队潜能和创新活力。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 核心竞争力风险
1、研发风险
由于公司采用专用芯片设计路线,市场上没有与之相匹配的成熟可靠的IP内核与软件库可以直接授权使用,需要研发团队长时间的自主研发与经验积累,BLDC电机驱动控制芯片基础研发难度较大,研发周期较长,开发成本较高。芯片设计研发能力建立在不同应用场景电机智能控制需求、对应电机控制算法、电机技术等三者结合的深度理解,需要芯片设计、算法架构、电机技术三方面研发力量深度融合,对复合型研发人才以及三方面技术力量协调融合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若公司无法对研发团队、研发人员、研发力量进行有效整合管理,导致无法顺应市场需求及时推出新的芯片产品,将对公司持续创新研发、产品迭代更新造成不利影响。
2、知识产权风险
公司通过持续不断的探索和积累,已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业核心技术和相关技术储备。专利作为研发成果的重要保护形式之一,帮助企业构建自身技术壁垒并对公司产品开发具有重要作用。若竞争对手或第三方采取恶意诉讼策略,阻滞公司市场拓展,或通过窃取公司知识产权非法获利,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所处集成电路设计行业为典型的技术密集行业,核心技术是公司保持竞争优势的基础。公司尚有多项产品和技术正处于研发阶段,公司的经营模式也需向供应商提供核心技术资料等,不排除公司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4、人力资源不足及人才流失的风险
集成电路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和人才密集型产业,人力资源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公司需要不断吸引优秀人才的加盟,因此公司对相关优秀人才的需求将愈加迫切。同时,随着集成电路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企业对人才争夺的加剧,公司的相关人才存在一定的流失风险。如果发生核心管理和技术人员大量流失或者因规模扩张导致人才不足的情形,很可能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并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电机控制专用芯片技术路线风险
公司竞争对手大多为境外知名芯片厂商;竞争对手大多采用通用MCU芯片的技术路线,一般采用ARM公司授权的Cortex-M系列内核;公司则坚持专用化芯片研发路线,形成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芯片内核ME。公司与竞争对手共同受益于下游行业旺盛需求所带来的商机。若竞争对手利用其雄厚技术及资金实力、丰富客户渠道、完善供应链等优势,亦加大专用化芯片研发力度,公司可能面临产品竞争力下降、市场份额萎缩等风险。
(二) 经营风险
1、供应商集中风险
公司产品的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等生产环节均由境内外行业领先的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厂商完成,公司与这些主要供应商保持着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由于行业特性,各环节供应商集中度较高。若主要采购地区集成电路领域的贸易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其主要原材料供应商或封测供应商的供货因各种原因出现中断或减少,或上述供应商大幅提高供货价格,或生产管理水平欠佳等原因影响公司的产品生产,将会对公司的产品出货、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公司面临一定程度的原材料供应及外协加工的风险。
2、经营模式风险
公司采用Fabless运营模式,即主要从事芯片的设计及销售,将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等生产环节交由晶圆制造厂商和封装测试厂商完成。鉴于公司未自建生产线,相关产品全部通过委外厂商加工完成,在产能上不具备自主调整的能力。若集成电路行业制造环节的产能与需求关系发生波动将导致晶圆制造厂商和封装测试厂商产能不足,或受到贸易摩擦加剧等政策性影响导致上游供应商缩减甚至停止供货,公司产品的供应能力将受到直接影响,从而影响公司未来的业绩。
3、持续资金投入风险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是典型的科技、资金密集型行业,具有资金投入高、研发风险大的特点。公司为保持竞争力,需要在研发、制造等各个环节上持续不断进行资金投入。随着新产品制造工艺标准提高,公司流片费用将上涨;晶圆及封装测试作为公司产品成本的主要部分,持续性采购投入亦会对公司现金流提出较高要求。如果公司不能持续进行资金投入,不能进行前瞻性研究及产品迭代升级,则难以确保公司技术的先进性、工艺的国际性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4、产品质量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电机驱动控制专用芯片的研发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电、电动工具、计算机及通信设备、运动出行、工业与汽车等多个领域。电机驱动控制芯片行业需要不断注入技术力量,属于技术驱动型行业,行业进入壁垒也相对较高,芯片设计、制造、封装测试等各个环节均需要大量的技术研发和工艺积累,任一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导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随着行业内对芯片产品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若在上述环节中发生无法预料的风险,可能导致公司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甚至导致客户流失、品牌美誉度下降,对未来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5、规模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经营规模将会进一步扩张,这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和财务规范等内部组织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若公司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无法满足经营规模扩大的需求,将会对公司的经营效率带来不利影响。
(三) 财务风险
1、售价或毛利率波动风险
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公司必须根据市场需求不断进行技术升级创新。若公司未能判断下游需求变化,或公司技术实力停滞不前,或公司未能有效控制产品成本,或公司产品市场竞争格局发生变化等导致公司发生产品售价下降、产品收入结构向低毛利率产品倾斜等不利情形,公司产品销售价格或毛利率存在下滑风险。
若全球芯片行业上游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等委外加工的产能紧张,投产周期延长,公司采购价格存在大幅上涨风险,公司在执行“成本+目标毛利率空间”的定价策略下,采购价格的增长将导致销售价格的上升,若销售价格涨幅不及采购价格涨幅,公司销售毛利率存在下滑风险。
2、存货跌价风险
由于公司业务规模增长,存货余额随着上升。如果公司未来下游客户需求、市场竞争格局发生变化,或公司不能有效拓宽销售渠道、优化库存管理,就有可能导致存货无法顺利实现销售,公司存货存在跌价风险。
(四) 行业风险
1、产业政策风险
作为战略性产业,近年来国家出台系列政策推动行业发展,增强行业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若未来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支持力度减弱,将对公司发展产生一定影响。
2、下游需求波动风险
公司的业务扩张主要受益于下游应用领域的终端产品市场的迅速增长。尽管公司下游应用市场种类繁多,但若未来下游应用领域发展速度放缓,整体市场增长停滞,或者公司无法快速挖掘新产品应用需求,及时推出适用产品以获取新兴市场份额,可能会面临业绩波动的风险。
(五) 宏观环境风险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受国内外宏观经济、行业竞争和贸易政策等宏观环境因素的影响较大,如果国内外宏观环境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如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可能造成集成电路材料供应和下游需求受限,从而对公司未来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具体可参考第三节“四、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78,930,002.87 | 168,060,597.91 | 6.47 |
营业成本 | 83,397,936.61 | 68,818,214.98 | 21.19 |
销售费用 | 7,587,741.32 | 3,863,640.44 | 96.39 |
管理费用 | 10,875,919.05 | 8,353,755.02 | 30.19 |
财务费用 | -7,890,179.23 | -3,680,709.49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32,385,761.62 | 21,391,404.02 | 51.4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665,873.16 | 7,336,340.29 | 127.1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2,671,399.45 | -1,281,977,634.95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045,632.44 | 1,679,877,418.33 | -102.80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086.94万元,增幅6.47%,主要系随着公司在既有应用领域持续深耕及培育拓展新兴应用市场带动销售额提升。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1,457.97万元,增幅21.19%,主要系收入增长,成本同步被动增长及上游成本波动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72.41万元,增幅96.39%,主要系持续进行市场营销网络拓展推广,扩大营销团队引起薪酬增长;因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期新增股份支付费用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252.22万元,增幅30.19%,主要系员工薪酬增长;因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期新增股份支付费用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420.95万元,主要系利息收入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099.44万元,增幅51.40%,主要系公司持续加强研发投入力度,关注研发团队建设引起薪酬增长;因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期新增股份支付费用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932.95万元,增幅127.17%,主要系收到销售货款、政府补助及利息收入等增加;支付采购及劳务款减少、支付员工薪酬增加及退回达到结算条件的产能保证金引起,详情请见“第二节 六、(二)主要财务指标”。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于2022年第二季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引起上期基数较大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216,583,061.47 | 9.06 | 519,585,394.40 | 21.90 | -58.32 | 主要系进行现金管理所致 |
应收款项 | 4,552,224.03 | 0.19 | 1,428,459.09 | 0.06 | 218.68 | 主要系授信客户销售额增长所致 |
预付款项 | 15,670,223.54 | 0.66 | 24,196,205.63 | 1.02 | -35.24 | 主要系预付供应商货款在本期收货结算所致 |
其他债权投资 | 444,195,498.11 | 18.59 | 110,938,205.48 | 4.68 | 300.40 | 系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转让大额存单)所致 |
无形资产 | 28,888,982.19 | 1.21 | 3,016,776.20 | 0.13 | 857.61 | 主要系联合建楼土地使用权达到确认条件及购置研发软件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857,224.47 | 0.04 | 352,045.69 | 0.01 | 143.50 | 系增加办公场所装修费用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614,127.66 | 0.19 | 1,754,517.03 | 0.07 | 162.99 | 主要系经营租赁执行新会计准则解释、股权激励产生的暂时性差异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724,315.53 | 0.20 | 15,688,753.95 | 0.66 | -69.89 | 主要系预付联合建楼土地使用权款达到确认条件转入无形资产所致 |
合同负债 | 753,427.36 | 0.03 | 508,367.05 | 0.02 | 48.21 | 系预收客户销售货款增加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4,876,261.55 | 0.20 | 21,084,901.47 | 0.89 | -76.87 | 主要系上年度奖金在本期支付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30,073,261.26 | 1.26 | 54,173,719.69 | 2.28 | -44.49 | 主要系本期支付达到结算条件款项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447,984.93 | 0.86 | 3,763,323.24 | 0.16 | 443.35 | 主要系从其他非流动负债转入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97,945.56 | 0.004 | 66,087.71 | 0.003 | 48.21 | 系预收客户销售货款增加所对应待转销项税同步增加所致 |
长期应付款 | 1,648,517.42 | 0.07 | 567,576.00 | 0.02 | 190.45 | 系购买软件分期支付所致 |
递延收益 | 4,373,197.25 | 0.18 | 2,395,141.67 | 0.10 | 82.59 | 系收到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 |
成本费用的政府补助所致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391,568.42 | 0.10 | 972,554.53 | 0.04 | 145.91 | 主要系经营租赁执行新会计准则解释产生的暂时性差异所致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9,500,000.00 | 0.40 | 17,842,000.00 | 0.75 | -46.75 | 主要系在本期转至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6,459,392.34(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27%。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应收利息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1,578,562,674.28 | 165,897.00 | 2,188,041.11 | 3,514,542,175.52 | 3,235,200,000.00 | 521,904.00 | 1,860,780,691.91 | ||
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银行理财产品 | 1,467,624,468.80 | 165,897.00 | 3,183,472,924.00 | 3,235,200,000.00 | 521,904.00 | 1,416,585,193.80 | |||
其他债权投资-可转让大额存单 | 110,938,205.48 | 2,188,041.11 | 331,069,251.52 | 444,195,498.11 | |||||
合计 | 1,578,562,674.28 | 165,897.00 | 2,188,041.11 | 3,514,542,175.52 | 3,235,200,000.00 | 521,904.00 | 1,860,780,691.91 |
注: 上述“其他变动”系外币折算变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 注册资本 (万元) | 主要业务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万元) | 净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净利润 (万元) | |
直接 | 间接 | |||||||
峰岹微电子 | 港币855.4662 | 研发、设计及销售 | 100 | 651.42 | -267.50 | 0.00 | -385.94 | |
峰岧上海 | 人民币2,000.00 | 研发、设计及销售 | 100 | 5,765.89 | 4,445.56 | 1,816.90 | 306.68 | |
峰岹青岛 | 人民币2,500.00 | 研发、设计及销售 | 100 | 3,336.79 | 3,013.75 | 212.40 | -169.80 | |
FORTIOR INTERNATIONAL PTE. LTD. | 新币 70.00 | 研发、设计及销售 | 100 | 370.23 | 370.23 | 0.00 | -5.38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23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5月24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6月15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6月16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柏玉宏 | 监事 | 选举 |
黄晓英 | 监事 | 离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2023年6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汪钰红和柏玉宏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否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0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产品为电机驱动控制专用芯片,专注于BLDC电机应用。相较于传统电机如感应电机和有刷直流电机等,BLDC电机拥有转矩密度高和优越调速性能,具备高可靠性、低振动、高效率、低噪音、节能降耗的性能优势,并可在较宽调速范围内实现响应快、精度高的变速效果,很好地契合了智慧家居、电动工具、运动出行、工业与汽车、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等领域日益增长的电机控制需求。BLDC电机所带来的变频驱动技术能够有效地实现节能减耗目标,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不断为下游行业客户提供高集成度、高可靠性的BLDC电机驱动控制专用芯片产品及高效率、低噪音、高响应速度的电机驱动控制方案,为国家“节能降耗”战略推行贡献基础技术和产品。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在日常运营中,通过践行绿色办公,进行环保宣传等方式,助力节能减排。公司持续进行高性能电机驱动控制芯片研发,为高能效电机的推广提供核心控制芯片和控制技术,助力节能降耗。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BI LEI(毕磊)、BI CHAO(毕超)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2、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本条前述承诺;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期间,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4、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派息、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进行调整)。 5、本人将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业务规则对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6、本人如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时,相应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 2022年4月20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内(含因履行该承诺自动延长锁定期6个月)及承诺规定的相应期限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高帅、芯运科技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派息、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进行调整)。3、本公 | 2022年4月20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内(含因履行该承诺自动延长锁定期6个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司/本人将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业务规则对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本公司/本人如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时,相应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 月)及承诺规定的相应期限内 | ||||||
股份限售 | 峰岹香港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首发前股份。 2、本公司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所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派息、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进行调整)。3、本公司将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业务规则对股东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本公司如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时,相应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 2022年4月20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内(含因履行该承诺自动延长锁定期6个月)及承诺规定的相应期限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殷一民、彭瑞涛、上海华芯、深圳微禾、聚源聚芯、小米长江、俱成秋实、青岛康润、君联晟灏、创业一号、元禾璞华、君联晟源、深创投、日照益峰、津盛泰达、南京俱成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2、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将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业务规则对股东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3、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如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时,相应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 2022年4月20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芯齐投资、芯晟投资及其合伙人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芯齐投资、芯晟投资将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业务规则对股东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芯齐投资、芯晟投资的合伙人将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业务规则及《深圳市芯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深圳市芯晟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对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芯齐投资、芯晟投资的合伙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如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时,相应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高帅作为芯齐投资/芯晟投资合伙人,其通过芯齐投资/芯晟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相关锁定承诺详见“实际控制人高帅及一致行动人芯运科技承诺”。 | 2022年4月20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谢正开、黄晓英、刘海梅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 2、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本条前述承诺;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本人将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业务规则对监事股份转让的其 | 2022年4月20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及承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他规定。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4、本人如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时,相应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 诺规定的相应期限内 | ||||||
股份限售 | 林晶晶、黄丹红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 2、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本条前述承诺;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派息、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进行调整)。4、本人将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业务规则对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5、本人如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时,相应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 2022年4月20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含因履行该承诺自动延长锁定期6个月)及承诺规定的相应期限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SOH CHENG SU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2、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期间,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3、本人将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业务规则对核心技术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4、本人如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时,相应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 2022年4月20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及承诺规定的相应期限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BI LEI(毕磊)、BI CHAO(毕超) | 1、本人承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不实施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如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本人承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程序及相关减持义务。 3、如本人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则本人承担相应承诺约定的责任及相关法律后果。 | 2022年4月2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高帅、芯运科技 | 1、承诺人承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不实施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如承诺人减持公司股份,承诺人承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程序及相关减持义务。 3、如承诺人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则承诺人承担相应承诺约定的责任及相关法律后果。 | 2022年4月2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峰岹香港 | 1、本公司承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不实施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如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本公司承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程序及相关减持义务。 3、如本公司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则本公司承担相应承诺约定的责任及相关法律后果。 | 2022年4月2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上海华芯、芯齐投资 | 1、本企业承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不实施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2、如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本企业承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程序及相关减持义务。 3、如本企业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则本企业承担相应承诺约定的责任及相关法律后果。 | 2022年4月2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彭瑞涛、ZHANG QUN、深圳微禾 | 1、承诺人承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不实施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2、如承诺人减持公司股份,承诺人承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程序及相关减持义务。 3、如承诺人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则承诺人承担相应承诺约定的责任及相关法律后果。 | 2022年4月2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统生投资、深圳市博睿财智控股有限公司、企泽有限公司、姚建华、朱崇恽 | 1、承诺人承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不实施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如承诺人减持公司股份,承诺人承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程序及相关减持义务。 3、如承诺人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则承诺人承担相应承诺约定的责任及相关法律后果。 | 2022年4月2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峰岹香港、BI LEI(毕磊)、BI CHAO(毕超)、高帅、芯运科技 | 本公司/本人已向发行人准确、全面地披露本公司/本人及本人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其他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发行人控制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除外)的股权或权益情况,本公司/本人及本人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竞争的业务。 1、公司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当前不存在从事相同、相似主营业务的情况;公司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 | 2022年4月2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产生同业竞争,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3、未来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避免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如果未来有在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内的商业机会,本公司/本人将优先介绍给公司。 4、若本公司/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将赔偿公司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5、上述承诺自本函签署之日起生效,对本公司/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至本公司/本人不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当日失效。 | |||||||
解决关联交易 | 实际控制人BI LEI(毕磊)、BI CHAO(毕超)、高帅及其控制的企业芯运科技,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股份股东峰岹香港、上海华芯、芯齐投资、彭瑞涛、ZHANG QUN、深圳微禾、姚建华、朱崇恽、博睿财智、企泽有限、统生投资,发行人董事BI LEI(毕磊)、BI CHAO(毕超)、王林、王建新、沈建新,发行人监事谢正开、刘海梅、黄晓英,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林晶晶、黄丹红 | (一)公司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显示公平的关联交易。(二)承诺人将尽量避免与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对于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关联交易的规定执行信息披露及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承诺人保证相关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允,避免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三)如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愿意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本承诺自签字之日即行生效,并且在承诺人作为公司的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 2022年4月2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峰岹科技 |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1、本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公司及相关主体将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公司回购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公司股票价格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制订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将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公司、控股股东、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上述承诺履行相关义务。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若稳定股价方案终止的条件未能实现,则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稳定股价方案即刻自动重新生效,公司、控股股东、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继续履行稳定股价措施;或者公司董事会即刻提出并实施新的稳定股价方案,直至稳定股价方案终止的条件实现。(二)公司回购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1、本公司将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 | 2022年4月20日,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起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用于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单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后及时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股份回购预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相关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以后实施(如需)。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控股股东将根据其承诺自公司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在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单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3、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其承诺自公司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在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连续十二个月内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超过其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20%,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于公司未来新聘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在其作出承诺履行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后,方可聘任。(三)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 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公司及相关主体用于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达到本预案规定的上限。(四)未履行稳定股价方案的约束措施 若公司控股股东未能履行稳定股价的承诺,则公司控股股东将向公司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公司控股股东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公司控股股东将向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在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公司控股股东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则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向公司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依法予以赔偿。在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
其他 | 峰岹香港 | 一、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本公司将自公司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在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单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二、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本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承诺履行相关义务。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若稳定股价方案终止的条件未能实现,则本公司继续履行稳定股价措施或者公司董事会即刻提出并实施的新的稳定股价方案,直至稳定股价方案终止的条件实现。三、本公司作为控股股东,若未按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规定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计划的,则由本公司及时公告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及原因,除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公司的原因外,本公司将向公司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及社会公众 | 2022年4月20日,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在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本公司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
其他 | BI LEI(毕磊)、BI CHAO(毕超) | 一、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本人将自公司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在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连续十二个月内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超过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20%,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承诺履行相关义务。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若稳定股价方案终止的条件未能实现,则本人继续履行稳定股价措施或者公司董事会即刻提出并实施的新的稳定股价方案,直至稳定股价方案终止的条件实现。三、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若未按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规定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计划的,则由公司及时公告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及原因,除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人的原因外,本人将向公司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在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本人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22年4月20日,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黄丹红、林晶晶 | 一、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本人将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在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连续十二个月内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超过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20%,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二、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承诺履行相关义务。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若稳定股价方案终止的条件未能实现,则本人继续履行稳定股价措施或者公司董事会即刻提出并实施的新的稳定股价方案,直至稳定股价方案终止的条件实现。三、本人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如未按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规定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计划的,则由公司及时公告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及原因,除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人原因外,本人将向公司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在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本人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22年4月20日,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峰岹科技 | 本公司保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2年4月2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峰岹香港、BI LEI(毕磊)、BI CHAO(毕超)、高帅、芯运科技 | 本公司/本人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2年4月2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峰岹科技 | 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将随着募集资金到位而大幅度增加,由于募集资金项目从开始实施至投产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在上述时间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在短期内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考虑上述情况,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措施如下:(一)积极拓展公司主营业务,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资金实力增强,净资产规模扩大,资产负债率下降,从而提升了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在此基础上,公司将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力拓展主营业务,进一步提高产品性能,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扩大市场份额和销售规模,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提高股东回报。(二)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提高日常经营效率 公司将努力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继续完善并优化经营管理和投资决策程序,提高日常经营效率。具体而言,公司将继续改善采购、研发、销售、管理等环节的流程,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率,节省各项成本费用,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管理风险,提高经营业绩。(三)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等方式先行投入,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收益,提高股东回报。同时,公司将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四)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和《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就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案和利润分配形式、上市后的分红回报规划和机制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利润分配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将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断优化投资回报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持续采取多种措施改善经营业绩,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提高公司未来的回报能力。目前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健全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系,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严格控制公司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加强成本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强化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 2022年4月2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峰岹香港、BI LEI(毕磊)、BI CHAO(毕超)、高帅、芯运科技 | 1、本公司/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督促公司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3、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接受证券监管部门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管理措施;对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给予补偿。 | 2022年4月2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BI LEI(毕磊)、BI CHAO(毕超)、王林、王建新、沈建新以及高级管 | (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二)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五)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作为填补回 | 2022年4月2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理人员林晶晶、黄丹红 | 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
分红 | 峰岹科技 | 本公司承诺,公司上市后将严格执行《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该满足该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 2022年4月2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峰岹科技 | 1、本公司承诺,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董事会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票的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然后启动并实施股份回购程序。2、公司将按照市场价格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孰高的原则确定回购价格。市场价格为实施回购程序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停牌,则以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为准。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和回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3、若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4、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时,应及时、充分披露其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5、以上承诺自本公司签字之日即行生效且不可撤销。 | 2022年4月2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峰岹香港 | 1、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督促公司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予以公告。 2、本公司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3、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4、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时,应书面说明具体原因并通过公司予以公告,并不得向公司领取分红,且持有股份的锁定期限相应延长,直至相关承诺履行完毕。5、以上承诺自本公司签字之日即行生效且不可撤销。 | 2022年4月2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董事BI LEI(毕磊)、BI CHAO(毕超)、董事王林、王建新、沈建新,监事谢正开、刘海梅、黄晓英,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林晶晶、黄丹红 | 1、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时,应书面说明具体原因并通过公司予以公告,并不得向公司领取全部工资、奖金、津贴和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持有(直接或间接)股份的锁定期限相应延长(如有),直至相关承诺履行完毕。3、以上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动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自本人签字之日即行生效且不可撤销。 | 2022年4月2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高帅 | 1、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时,应书面说明具体原因并通过公司予以公告,并 | 2022年4月2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得向公司领取全部工资、奖金、津贴和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持有(直接或间接)股份的锁定期限相应延长(如有),直至相关承诺履行完毕。3、以上承诺自本人签字之日即行生效且不可撤销。 | |||||||
其他 | 峰岹科技 |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3)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4)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 2022年4月2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承诺:本企业/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企业/本人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本企业/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企业/本人的部分。(4)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5)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6)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7)本企业/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如本企业/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2022年4月2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独立董事 | 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 2022年4月2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为保证上游晶圆供应稳定,2021年4月7日,公司与某晶圆厂商签订了《产能保留协议》(Capacity Reservation Agreement),根据双方签署的《保密协议》(Non-Disclosure Agreement)及《产能保留协议》(Capacity Reservation Agreement)保密要求,《产能保留协议》(Capacity Reservation Agreement)内容已涉及公司重大商业秘密,公司已申请对《产能保留协议》(Capacity Reservation Agreement)豁免信息披露。”目前,该《产能保留协议》履约进展正常。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4月15日 | 1,893,449,700.00 | 1,728,461,819.89 | 555,440,000.00 | 555,440,000.00 | 176,556,558.28 | 31.79 | 39,167,402.51 | 7.05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报告期内是否实现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高性能电机驱动控制芯片及控制系统的研 | 生产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 | 2022年4月15日 | 否 | 345,110,000 | 345,110,000 | 62,185,342.03 | 18.02 | 不适用 | 否 | 是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发及产业化项目 | 建设 | 发行股票 | |||||||||||||||
高性能驱动器及控制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生产建设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4月15日 | 否 | 100,330,000 | 100,330,000 | 4,371,216.25 | 4.36 | 不适用 | 否 | 是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补流还贷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4月15日 | 否 | 110,000,000 | 110,000,000 | 110,000,000 | 100 | 不适用 | 否 | 是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4月15日 | 是 | / | / | 345,000,000 | / | 不适用 | 否 | 是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5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2023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产品本金金额为人民币 115,5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投资额度。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4,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41%。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出具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4,500万元,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使用公司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明确的核查意见。2023年半年度,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金额共2,506.53万元。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70,377,735 | 76.20 | - | - | - | -33,140,881 | -33,140,881 | 37,236,854 | 40.32 |
1、国家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1,172,301 | 1.27 | - | - | - | -440,594 | -440,594 | 731,707 | 0.79 |
3、其他内资持股 | 34,051,003 | 36.87 | - | - | - | -32,700,287 | -32,700,287 | 1,350,716 | 1.46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32,364,592 | 35.04 | - | - | - | -31,013,876 | -31,013,876 | 1,350,716 | 1.46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686,411 | 1.83 | - | - | - | -1,686,411 | -1,686,411 | - | - |
4、外资持股 | 35,154,431 | 38.06 | - | - | - | - | - | 35,154,431 | 38.06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35,154,431 | 38.06 | - | - | - | - | - | 35,154,431 | 38.06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21,985,645 | 23.80 | - | - | - | 33,140,881 | 33,140,881 | 55,126,526 | 59.68 |
1、人民币普通股 | 21,985,645 | 23.80 | - | - | - | 33,140,881 | 33,140,881 | 55,126,526 | 59.68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 | - |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三、股份总数 | 92,363,380 | 100.00 | - | - | - | - | - | 92,363,380 | 100.00 |
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调整所致。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4月2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33,140,881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上海华芯 | 13,465,723 | 13,465,723 | - | - | 首发上市 | 2023年4月20日 |
芯齐投资 | 4,812,900 | 4,812,900 | - | - | 首发上市 | 2023年4月20日 |
深圳微禾 | 2,702,050 | 2,702,050 | - | - | 首发上市 | 2023年4月20日 |
聚源聚芯 | 2,075,581 | 2,075,581 | - | - | 首发上市 | 2023年4月20日 |
小米长江 | 1,406,570 | 1,406,570 | - | - | 首发上市 | 2023年4月20日 |
俱成秋实 | 1,297,239 | 1,297,239 | - | - | 首发上市 | 2023年4月20日 |
青岛康润 | 1,037,791 | 1,037,791 | - | - | 首发上市 | 2023年4月20日 |
君联晟灏 | 937,125 | 937,125 | - | - | 首发上市 | 2023年4月20日 |
彭瑞涛 | 908,068 | 908,068 | - | - | 首发上市 | 2023年4月20日 |
创业一号 | 778,343 | 778,343 | - | - | 首发上市 | 2023年4月20日 |
殷一民 | 778,343 | 778,343 | - | - | 首发上市 | 2023年4月20日 |
元禾璞华 | 518,895 | 518,895 | - | - | 首发上市 | 2023年4月20日 |
君联晟源 | 469,082 | 469,082 | - | - | 首发上市 | 2023年4月20日 |
深创投 | 440,594 | 440,594 | - | - | 首发上市 | 2023年4月20日 |
日照益峰 | 311,337 | 311,337 | - | - | 首发上市 | 2023年4月20日 |
芯晟投资 | 287,052 | 287,052 | - | - | 首发上市 | 2023年4月20日 |
津盛泰达 | 281,242 | 281,242 | - | - | 首发上市 | 2023年4月20日 |
南京俱成 | 259,448 | 259,448 | - | - | 首发上市 | 2023年4月20日 |
富诚海富通峰岹科技1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373,498 | 373,498 | - | -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023年4月20日 |
合计 | 33,140,881 | 33,140,881 | - | - | / | / |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296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峰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 | 35,154,431 | 38.06 | 35,154,431 | 35,154,431 | 无 | - | 境外法人 |
上海华芯创业投资企业 | - | 13,465,723 | 14.58 | - | -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深圳市芯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1,100,764 | 3,712,136 | 4.02 | - | -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微禾创业投资(珠海横琴)有限公司 | - | 2,702,050 | 2.93 | - | -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芯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 | 1,350,716 | 1.46 | 1,350,716 | 1,350,716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中芯聚源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聚源聚芯集成电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1,153,633 | 921,948 | 1.00 | - | - | 无 | - | 其他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信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90,000 | 900,000 | 0.97 | - | - | 无 | - | 其他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低碳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828,106 | 895,000 | 0.97 | - | - | 无 | - | 其他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15,843 | 787,190 | 0.85 | - | - | 无 | - | 其他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信金利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00,226 | 700,226 | 0.76 | - | - | 无 | -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上海华芯创业投资企业 | 13,465,723 | 人民币普通股 | 13,465,723 | ||||||||
深圳市芯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3,712,136 | 人民币普通股 | 3,712,136 | ||||||||
微禾创业投资(珠海横琴)有限公司 | 2,702,05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02,050 | ||||||||
中芯聚源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聚源聚芯集成电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921,948 | 人民币普通股 | 921,948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信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9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00,00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低碳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89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95,00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87,190 | 人民币普通股 | 787,190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信金利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00,226 | 人民币普通股 | 700,226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半导体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42,344 | 人民币普通股 | 642,344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新材料新能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41,126 | 人民币普通股 | 541,126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峰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持股35.2500%的股东、董事BI LEI和持股30.5500%的股东、董事BI CHAO为兄弟关系,BI LEI与芯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持股100%股东、执行董事高帅为夫妻关系。 2、微禾创业投资(珠海横琴)有限公司持股100%的股东彭瑞涛和峰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持股8.8125%的股东ZHANG QUN为夫妻关系。 公司未知以上其它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峰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35,154,431 | 2025年10月20日 | -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承诺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 |
2 | 芯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1,350,716 | 2025年10月20日 | -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承诺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 |
3 |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731,707 | 2024年4月20日 | - | 上市之日起24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峰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持股35.2500%的股东、董事BI LEI和持股30.5500%的股东、董事BI CHAO为兄弟关系,BI LEI与芯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持股100%股东、执行董事高帅为夫妻关系。 公司未知以上其它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注】: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包含其转融通借出的股份。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间接持股在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如下:公司监事刘海梅通过芯齐投资间接持股减少20,000股,截至本报告期末间接持有公司82,300股;监事柏玉宏通过芯晟投资间接持股减少1,250股,截至本报告期末间接持有公司3,750股。除此之外,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间接持股情况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216,583,061.47 | 519,585,394.40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1,416,585,193.80 | 1,467,624,468.80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七、5 | 4,552,224.03 | 1,428,459.09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7 | 15,670,223.54 | 24,196,205.63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1,541,932.62 | 1,369,092.8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177,028,189.64 | 156,226,390.44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60,353,488.36 | 57,453,311.03 |
流动资产合计 | 1,892,314,313.46 | 2,227,883,322.25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七、15 | 444,195,498.11 | 110,938,205.48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5,195,493.84 | 4,716,074.54 |
在建工程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9,008,450.86 | 8,581,485.57 |
无形资产 | 七、26 | 28,888,982.19 | 3,016,776.20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857,224.47 | 352,045.6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4,614,127.66 | 1,754,517.0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4,724,315.53 | 15,688,753.9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97,484,092.66 | 145,047,858.46 | |
资产总计 | 2,389,798,406.12 | 2,372,931,180.7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8,681,977.55 | 8,324,057.36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753,427.36 | 508,367.0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4,876,261.55 | 21,084,901.47 |
应交税费 | 七、40 | 2,614,793.52 | 2,720,014.72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30,073,261.26 | 54,173,719.69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20,447,984.93 | 3,763,323.24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97,945.56 | 66,087.71 |
流动负债合计 | 67,545,651.73 | 90,640,471.24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5,410,662.00 | 5,454,066.13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1,648,517.42 | 567,576.0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4,373,197.25 | 2,395,141.6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2,391,568.42 | 972,554.53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52 | 9,500,000.00 | 17,842,00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3,323,945.09 | 27,231,338.33 | |
负债合计 | 90,869,596.82 | 117,871,809.5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92,363,380.00 | 92,363,38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870,523,861.73 | 1,865,486,474.54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232,582.95 | 257,278.28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34,494,925.66 | 34,494,925.66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301,314,058.96 | 262,457,312.6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298,928,809.30 | 2,255,059,371.14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298,928,809.30 | 2,255,059,371.1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389,798,406.12 | 2,372,931,180.71 |
公司负责人:BI LEI(毕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晶晶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晶晶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77,117,498.94 | 487,669,367.5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89,085,158.31 | 1,423,393,970.49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14,905,126.86 | 1,428,459.09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3,783,505.98 | 27,173,815.53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1,159,567.65 | 1,034,574.6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61,803,029.19 | 155,294,853.99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56,277,348.78 | 55,911,432.05 |
流动资产合计 | 1,824,131,235.71 | 2,151,906,473.31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444,195,498.11 | 110,938,205.48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53,520,807.83 | 52,583,481.5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922,850.16 | 4,420,086.61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8,119,836.29 | 7,848,510.67 | |
无形资产 | 24,231,000.94 | 3,016,776.20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783,039.78 | 253,728.8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677,164.42 | 821,694.2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724,315.53 | 15,675,827.6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43,174,513.06 | 195,558,311.12 | |
资产总计 | 2,367,305,748.77 | 2,347,464,784.4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7,911,750.88 | 8,323,159.67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608,294.97 | 476,508.64 | |
应付职工薪酬 | 3,764,452.82 | 17,010,473.19 | |
应交税费 | 2,362,865.31 | 2,635,476.11 | |
其他应付款 | 29,807,102.86 | 53,655,301.4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8,181,257.05 | 3,354,940.47 | |
其他流动负债 | 79,078.35 | 61,946.12 | |
流动负债合计 | 62,714,802.24 | 85,517,805.65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5,273,174.89 | 5,240,713.65 | |
长期应付款 | 567,576.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递延收益 | 4,373,197.25 | 2,395,141.6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136,334.19 | 932,101.31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9,500,000.00 | 17,842,000.0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1,282,706.33 | 26,977,532.63 | |
负债合计 | 83,997,508.57 | 112,495,338.2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92,363,380.00 | 92,363,38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870,523,861.73 | 1,865,486,474.54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1,775,947.88 | 31,775,947.88 | |
未分配利润 | 288,645,050.59 | 245,343,643.7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283,308,240.20 | 2,234,969,446.1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367,305,748.77 | 2,347,464,784.43 |
公司负责人:BI LEI(毕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晶晶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晶晶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78,930,002.87 | 168,060,597.91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78,930,002.87 | 168,060,597.91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27,672,177.41 | 100,299,693.48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83,397,936.61 | 68,818,214.98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314,998.04 | 1,553,388.51 |
销售费用 | 七、63 | 7,587,741.32 | 3,863,640.44 |
管理费用 | 七、64 | 10,875,919.05 | 8,353,755.02 |
研发费用 | 七、65 | 32,385,761.62 | 21,391,404.02 |
财务费用 | 七、66 | -7,890,179.23 | -3,680,709.49 |
其中: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 6,619,408.23 | 2,163,389.95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8,616,661.93 | 9,440,695.8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22,031,693.49 | 5,755,691.4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165,897.00 | 3,282,296.38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93,465.54 | -155,699.4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276,385.81 | -185,365.96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6,592.15 | 18,734.61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1,708,818.68 | 85,917,257.27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226,186.79 | 137,782.70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006.19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1,935,005.47 | 86,054,033.78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256,163.23 | 2,399,490.07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3,191,168.70 | 83,654,543.71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3,191,168.70 | 83,654,543.71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3,191,168.70 | 83,654,543.71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4,695.33 | 285,930.48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4,695.33 | 285,930.48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4,695.33 | 285,930.48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4,695.33 | 285,930.48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83,166,473.37 | 83,940,474.19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83,166,473.37 | 83,940,474.19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0 | 1.09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0 | 1.09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BI LEI(毕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晶晶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晶晶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185,279,245.62 | 151,622,497.14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94,417,528.54 | 68,449,702.67 |
税金及附加 | 1,222,947.21 | 1,402,055.00 | |
销售费用 | 4,007,281.94 | 2,319,296.74 | |
管理费用 | 10,499,405.55 | 8,228,188.98 | |
研发费用 | 25,874,493.09 | 17,564,967.73 | |
财务费用 | -7,959,310.59 | -3,726,610.17 | |
其中: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 6,552,573.65 | 2,146,399.82 | |
加:其他收益 | 8,360,662.43 | 9,278,195.83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21,641,913.88 | 5,411,098.0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3,640.18 | 3,241,139.62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9,150.08 | -182,288.22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74,872.94 | -185,365.96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592.15 | 18,734.61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6,758,405.14 | 74,966,410.08 | |
加:营业外收入 | 226,186.79 | 137,782.70 | |
减:营业外支出 | 1,006.19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6,984,591.93 | 75,103,186.59 | |
减:所得税费用 | -651,237.33 | 419,717.89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7,635,829.26 | 74,683,468.70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7,635,829.26 | 74,683,468.70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87,635,829.26 | 74,683,468.70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BI LEI(毕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晶晶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晶晶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98,275,991.76 | 182,296,733.97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309,311.91 | 3,630,957.9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6,900,092.63 | 7,966,388.8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6,485,396.30 | 193,894,080.7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9,739,867.23 | 128,803,650.39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8,498,020.01 | 34,457,631.1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494,960.77 | 15,582,761.5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1,086,675.13 | 7,713,697.3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9,819,523.14 | 186,557,740.4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665,873.16 | 7,336,340.2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235,200,000.00 | 1,789,37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2,031,693.49 | 5,601,216.1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257,231,693.49 | 1,794,971,216.1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5,360,917.42 | 12,632,307.1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183,472,924.00 | 3,064,316,544.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31,069,251.5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29,903,092.94 | 3,076,948,851.1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2,671,399.45 | -1,281,977,634.9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893,449,7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93,449,7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4,334,422.40 | 40,639,887.2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711,210.04 | 172,932,394.4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7,045,632.44 | 213,572,281.6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045,632.44 | 1,679,877,418.33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8,825.80 | 651,496.0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03,002,332.93 | 405,887,619.7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19,585,394.40 | 391,772,978.5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6,583,061.47 | 797,660,598.24 |
公司负责人:BI LEI(毕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晶晶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晶晶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94,838,054.36 | 157,767,425.11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309,311.91 | 3,485,253.9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567,520.43 | 7,779,663.8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2,714,886.70 | 169,032,342.9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11,757,078.14 | 132,046,797.43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8,749,484.91 | 28,644,179.2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343,053.89 | 10,840,264.3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725,846.23 | 6,320,385.6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8,575,463.17 | 177,851,626.7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139,423.53 | -8,819,283.7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073,200,000.00 | 1,726,07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1,641,913.88 | 5,314,905.2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94,841,913.88 | 1,731,384,905.2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3,334,680.73 | 12,610,057.1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038,472,924.00 | 2,965,116,544.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1,069,251.5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82,876,856.25 | 2,977,726,601.1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8,034,942.37 | -1,246,341,695.8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893,449,7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93,449,7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4,334,422.40 | 40,639,887.2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44,760.74 | 172,743,553.4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6,679,183.14 | 213,383,440.6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679,183.14 | 1,680,066,259.3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2,833.39 | 479,915.85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10,551,868.59 | 425,385,195.5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87,669,367.53 | 353,727,890.1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7,117,498.94 | 779,113,085.68 |
公司负责人:BI LEI(毕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晶晶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晶晶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92,363,380 | 1,865,486,474.54 | 257,278.28 | 34,494,925.66 | 262,457,312.66 | 2,255,059,371.14 | 2,255,059,371.1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2,363,380 | 1,865,486,474.54 | 257,278.28 | 34,494,925.66 | 262,457,312.66 | 2,255,059,371.14 | 2,255,059,371.1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037,387.19 | -24,695.33 | 38,856,746.30 | 43,869,438.16 | 43,869,438.1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4,695.33 | 83,191,168.70 | 83,166,473.37 | 83,166,473.3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037,387.19 | 5,037,387.19 | 5,037,387.19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5,037,387.19 | 5,037,387.19 | 5,037,387.19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4,334,422.40 | -44,334,422.40 | -44,334,422.4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4,334,422.40 | -44,334,422.40 | -44,334,422.4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2,363,380 | 1,870,523,861.73 | 232,582.95 | 34,494,925.66 | 301,314,058.96 | 2,298,928,809.30 | 2,298,928,809.30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9,272,530 | 156,650,956.90 | -63,117.17 | 19,802,873.63 | 175,788,057.84 | 421,451,301.20 | 421,451,301.2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9,272,530 | 156,650,956.90 | -63,117.17 | 19,802,873.63 | 175,788,057.84 | 421,451,301.20 | 421,451,301.20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3,090,850 | 1,705,370,969.89 | 285,930.48 | 43,014,656.51 | 1,771,762,406.88 | 1,771,762,406.8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85,930.48 | 83,654,543.71 | 83,940,474.19 | 83,940,474.1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3,090,850 | 1,705,370,969.89 | 1,728,461,819.89 | 1,728,461,819.8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3,090,850 | 1,705,370,969.89 | 1,728,461,819.89 | 1,728,461,819.8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0,639,887.20 | -40,639,887.20 | -40,639,887.2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0,639,887.20 | -40,639,887.20 | -40,639,887.2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2,363,380 | 1,862,021,926.79 | 222,813.31 | 19,802,873.63 | 218,802,714.35 | 2,193,213,708.08 | 2,193,213,708.08 |
公司负责人:BI LEI(毕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晶晶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晶晶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92,363,380 | 1,865,486,474.54 | 31,775,947.88 | 245,343,643.73 | 2,234,969,446.1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2,363,380 | 1,865,486,474.54 | 31,775,947.88 | 245,343,643.73 | 2,234,969,446.1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037,387.19 | 43,301,406.86 | 48,338,794.0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7,635,829.26 | 87,635,829.2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037,387.19 | 5,037,387.1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5,037,387.19 | 5,037,387.19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4,334,422.40 | -44,334,422.4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4,334,422.40 | -44,334,422.4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2,363,380 | 1,870,523,861.73 | 31,775,947.88 | 288,645,050.59 | 2,283,308,240.20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9,272,530 | 156,650,956.90 | 18,515,640.73 | 166,640,766.63 | 411,079,894.2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9,272,530 | 156,650,956.90 | 18,515,640.73 | 166,640,766.63 | 411,079,894.2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3,090,850 | 1,705,370,969.89 | 34,043,581.50 | 1,762,505,401.3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4,683,468.70 | 74,683,468.7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3,090,850 | 1,705,370,969.89 | 1,728,461,819.8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3,090,850 | 1,705,370,969.89 | 1,728,461,819.8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0,639,887.20 | -40,639,887.20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0,639,887.20 | -40,639,887.2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2,363,380 | 1,862,021,926.79 | 18,515,640.73 | 200,684,348.13 | 2,173,585,295.65 |
公司负责人:BI LEI(毕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晶晶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晶晶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峰岹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10年5月21日。本公司法定代表人:BI LEI,注册资本为92,363,380.00元,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区科技中2路1号深圳软件园(2期)11栋203室,根据2022年3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457号文《关于同意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09.085万股,于2022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股份总数9,236.338万股,每股面值1元。
本公司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主要经营活动为电机驱动控制专用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业务。产品主要有:电机主控芯片MCU/ASIC、电机驱动芯片HVIC等,应用于家电、电动工具、计算机及通信设备、运动出行、工业与汽车等领域。
公司经营范围:电子电气及机电产品、集成电路、软件产品的技术开发、设计,销售自行研发的产品,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以上不含限制项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28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
峰岹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
峰岧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峰岹科技(青岛)有限公司 |
FORTIOR INTERNATIONAL PTE. LTD. |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存货的计价方法、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方法、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的确认时点等。
2、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下列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如果发生重大变动,则可能会导致以后会计年度的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的重大影响:
(1) 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则计提。管理层根据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判断,以此来估计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如发生任何事件或情况变动,显示公司未必可追回有关余额,则需要使用估计,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准备。若预期数字与原来估计数不同,有关差额则会影响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价值,以及在估计变动期间的减值费用。
(2) 存货减值的估计。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的计算需要利用假设和估计。如果管理层对估计售价及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及费用等进行重新修订,将影响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的估计,该差异将对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产生影响。
(3)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与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与预计净残值的估计是将性质和功能类似的固定资产过往的实际使用寿命与实际净残值作为基础。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其所处的经济环境、技术环境以及其他环境有可能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与预计净残值产生较大影响。如果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与净残值的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管理层将对其进行适当调整。
(4)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5) 所得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很多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都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所得税时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税金金额产生影响。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境外子公司以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
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 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合并范围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 合并程序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 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
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 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2)分步处置子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 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
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定期存款及未到期应收利息)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
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1)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2)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
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4)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0)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出票人未经权威性的信用评级,或出票人历史上发生过票据违约,存在一定信用损失风险,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按照应收账款连续账龄,结合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0)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
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特定关联方组合 | 除资不抵债、严重亏损以外的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账龄组合 | 包括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应收款项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0)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特定关联方组合 | 除资不抵债、严重亏损以外的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应收退税组合 | 应收出口退税款、应收增值税即征即退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押金保证金组合 | 押金及保证金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员工备用金及代垫员工款组合 | 员工备用金及代垫员工社保、公积金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账龄组合 | 包括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其他应收款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库存商品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
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4.存货的盘存制度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0)6.金融工具减值。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并已获得监管部门批准(如适用),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2. 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0)6.金融工具减值。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
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
(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
(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
(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初始计量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4)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机器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5-10 | 5.00% | 9.50%-19.00% |
电子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3 | 5.00% | 31.67% |
办公家具 | 平均年限法 | 5 | 5.00% | 19.00% |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初始计量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
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使用权和特许使用权等。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特许使用权 | 3年、10年 | 合同约定使用年限 |
软件 | 3年、10年 | 预计使用年限 |
土地使用权 | 30年 | 合同约定使用年限 |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2、摊销年限
类别 | 摊销年限 | 备注 |
装修费 | 3年、5年 | - |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全部为设定提存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
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
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
(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会计处理方法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2.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主要销售电机驱动控制专用芯片等产品。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订单)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对方签收后确认收入。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订单)约定将产品发出报关,于办妥出口报关手续时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一种方法,且对该业务一贯地运用该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
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租入资产
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经营租出资产
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分配。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融资租入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详见本附注五/(23)固定资产。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 租赁合同的分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租赁部分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非租赁部分应当按照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 租赁合同的合并
本公司与同一交易方或其关联方在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包含租赁的合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1)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总体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若不作为整体考虑则无法理解其总体商业目的。
(2)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某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
(3)该两份或多份合同让渡的资产使用权合起来构成一项单独租赁。
3.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2)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28)和(34)。
4.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公司通常分类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3)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公司也可能分类为融资租赁:
1)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2)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
3)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2)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 售后租回交易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如果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同,或者出租人未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本公司将销售对价低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预付租金进行会计处理,将高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同时按照公允价值调整相关销售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照资产购买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并根据租赁准则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如果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同,或者本公司未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本公司将销售对价低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预收租金进行会计处理,将高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本公司向承租人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同时按市场价格调整租金收入。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财政部于 2022年12月13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其中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自 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 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解释,并根据准则解释要求,对因适用该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2023 年年初财务报表项目进行了调整。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19,585,394.40 | 519,585,394.40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67,624,468.80 | 1,467,624,468.8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428,459.09 | 1,428,459.09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4,196,205.63 | 24,196,205.63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369,092.86 | 1,369,092.86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56,226,390.44 | 156,226,390.44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57,453,311.03 | 57,453,311.03 | |
流动资产合计 | 2,227,883,322.25 | 2,227,883,322.25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110,938,205.48 | 110,938,205.48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716,074.54 | 4,716,074.54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8,581,485.57 | 8,581,485.57 | |
无形资产 | 3,016,776.20 | 3,016,776.20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52,045.69 | 352,045.6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54,517.03 | 3,035,799.88 | 1,281,282.8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5,688,753.95 | 15,688,753.9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45,047,858.46 | 146,329,141.31 | 1,281,282.85 |
资产总计 | 2,372,931,180.71 | 2,374,212,463.56 | 1,281,282.85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8,324,057.36 | 8,324,057.36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508,367.05 | 508,367.05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1,084,901.47 | 21,084,901.47 | |
应交税费 | 2,720,014.72 | 2,720,014.72 | |
其他应付款 | 54,173,719.69 | 54,173,719.6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763,323.24 | 3,763,323.24 | |
其他流动负债 | 66,087.71 | 66,087.71 | |
流动负债合计 | 90,640,471.24 | 90,640,471.24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5,454,066.13 | 5,454,066.13 | |
长期应付款 | 567,576.00 | 567,576.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395,141.67 | 2,395,141.6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72,554.53 | 2,253,837.38 | 1,281,282.85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7,842,000.00 | 17,842,000.0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7,231,338.33 | 28,512,621.18 | 1,281,282.85 |
负债合计 | 117,871,809.57 | 119,153,092.42 | 1,281,282.85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92,363,380.00 | 92,363,38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865,486,474.54 | 1,865,486,474.54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257,278.28 | 257,278.28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4,494,925.66 | 34,494,925.66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62,457,312.66 | 262,457,312.6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255,059,371.14 | 2,255,059,371.14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255,059,371.14 | 2,255,059,371.1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372,931,180.71 | 2,374,212,463.56 | 1,281,282.85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87,669,367.53 | 487,669,367.5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23,393,970.49 | 1,423,393,970.49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428,459.09 | 1,428,459.09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7,173,815.53 | 27,173,815.53 | |
其他应收款 | 1,034,574.63 | 1,034,574.63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55,294,853.99 | 155,294,853.99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55,911,432.05 | 55,911,432.05 | |
流动资产合计 | 2,151,906,473.31 | 2,151,906,473.31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110,938,205.48 | 110,938,205.48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52,583,481.50 | 52,583,481.5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420,086.61 | 4,420,086.61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7,848,510.67 | 7,848,510.67 | |
无形资产 | 3,016,776.20 | 3,016,776.20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53,728.80 | 253,728.8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21,694.21 | 1,998,970.81 | 1,177,276.6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5,675,827.65 | 15,675,827.6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95,558,311.12 | 196,735,587.72 | 1,177,276.60 |
资产总计 | 2,347,464,784.43 | 2,348,642,061.03 | 1,177,276.6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8,323,159.67 | 8,323,159.67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476,508.64 | 476,508.64 | |
应付职工薪酬 | 17,010,473.19 | 17,010,473.19 | |
应交税费 | 2,635,476.11 | 2,635,476.11 | |
其他应付款 | 53,655,301.45 | 53,655,301.4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354,940.47 | 3,354,940.47 | |
其他流动负债 | 61,946.12 | 61,946.12 | |
流动负债合计 | 85,517,805.65 | 85,517,805.65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5,240,713.65 | 5,240,713.65 | |
长期应付款 | 567,576.00 | 567,576.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395,141.67 | 2,395,141.6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32,101.31 | 2,109,377.91 | 1,177,276.6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7,842,000.00 | 17,842,000.0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6,977,532.63 | 28,154,809.23 | 1,177,276.60 |
负债合计 | 112,495,338.28 | 113,672,614.88 | 1,177,276.6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92,363,380.00 | 92,363,38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865,486,474.54 | 1,865,486,474.54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1,775,947.88 | 31,775,947.88 | |
未分配利润 | 245,343,643.73 | 245,343,643.7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234,969,446.15 | 2,234,969,446.1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347,464,784.43 | 2,348,642,061.03 | 1,177,276.60 |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境内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的销售额;进口采购货物和经营用资产的海关完税价格;出口销售货物的销售额
13%、6%、0 | ||
消费税 | / | / |
营业税 | / |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7%、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17%、16.5%、15%、8.25%、免税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 免税 |
峰岹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 不超过200万港币的应评税利润按8.25%,应评税利润中超过200万港币的部分按16.5%。 |
峰岧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15 |
峰岹科技(青岛)有限公司 | 25 |
FORTIOR INTERNATIONAL PTE. LTD. | 17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 企业所得税
(1)本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取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批准的证书编号为GR20224420013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本公司自2022年起至2024年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 号)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对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峰岧上海于2021年12月23日取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批准的证书编号为GR202131006684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峰岧上海自2021年起至2023年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2018年税务(修订)(第3号)条例》的规定,峰岹微电子自2018年4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课税年度采用两级制税率,不超过200万港币的应评税利润按8.25%的利得税率,应评税利润中超过200万港币的部分按16.5%的利得税率。
(5)根据税务总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的规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第13号)的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峰岹青岛在2023年作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享受该税收优惠。
2、增值税
(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公司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为13%。公司报告期内享受该出口免抵退优惠政策。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公司报告期内销售的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5,100.26 | 33,210.50 |
银行存款 | 216,567,961.21 | 519,552,183.90 |
其他货币资金 | ||
合计 | 216,583,061.47 | 519,585,394.40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4,632,585.89 | 4,559,172.79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其他说明:
无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416,585,193.80 | 1,467,624,468.80 |
其中: | ||
银行理财产品 | 1,416,585,193.80 | 1,467,624,468.80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1,416,585,193.80 | 1,467,624,468.8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4,693,014.46 |
1年以内小计 | 4,693,014.46 |
合计 | 4,693,014.4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693,014.46 | 100 | 140,790.43 | 3 | 4,552,224.03 | 1,472,638.24 | 100 | 44,179.15 | 3 | 1,428,459.09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4,693,014.46 | 100 | 140,790.43 | 3 | 4,552,224.03 | 1,472,638.24 | 100 | 44,179.15 | 3 | 1,428,459.09 |
合计 | 4,693,014.46 | 100 | 140,790.43 | 3 | 4,552,224.03 | 1,472,638.24 | 100 | 44,179.15 | 3 | 1,428,459.0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693,014.46 | 140,790.43 | 3 |
合计 | 4,693,014.46 | 140,790.43 | 3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4,179.15 | 96,611.28 | 140,790.43 | |||
其中:账龄组合 | 44,179.15 | 96,611.28 | 140,790.43 | |||
合计 | 44,179.15 | 96,611.28 | 140,790.4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3,000,000.00 | 63.92 | 90,000.00 |
第二名 | 1,296,420.00 | 27.62 | 38,892.60 |
第三名 | 288,115.00 | 6.14 | 8,643.45 |
第四名 | 80,000.00 | 1.70 | 2,400.00 |
第五名 | 12,648.76 | 0.27 | 379.46 |
合计 | 4,677,183.76 | 99.66 | 140,315.51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7,855,830.01 | 50.13 | 6,119,292.32 | 25.29 |
1至2年 | 128,107.60 | 0.82 | 18,076,913.31 | 74.71 |
2至3年 | 7,686,285.93 | 49.05 | ||
合计 | 15,670,223.54 | 100.00 | 24,196,205.63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主要系预付晶圆厂商晶圆采购款、封测委外加工款,尚未达到结算条件。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9,924,683.27 | 63.33 |
第二名 | 2,050,612.67 | 13.09 |
第三名 | 1,992,317.90 | 12.71 |
第四名 | 859,732.00 | 5.49 |
第五名 | 518,540.00 | 3.31 |
合计 | 15,345,885.84 | 97.9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541,932.62 | 1,369,092.86 |
合计 | 1,541,932.62 | 1,369,092.8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972,625.74 |
1年以内小计 | 972,625.74 |
1至2年 | 152,211.24 |
2至3年 | |
3至4年 | 318,336.74 |
4至5年 | 8,331.25 |
5年以上 | 152,652.27 |
合计 | 1,604,157.24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892,562.50 | 761,619.23 |
员工备用金 | 285,009.84 | 258,258.43 |
代垫社保、公积金 | 426,584.90 | 414,401.36 |
合计 | 1,604,157.24 | 1,434,279.02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65,186.16 | 65,186.16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3,145.74 | 3,145.74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184.20 | 184.20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62,224.62 | 62,224.62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5,186.16 | 3,145.74 | 184.20 | 62,224.62 | ||
合计 | 65,186.16 | 3,145.74 | 184.20 | 62,224.6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深圳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459,150.42 | 1年以内、3-4年、4-5年、5年以上 | 28.62 | 41,862.69 |
毛伦 | 员工备用金 | 99,716.04 | 1年以内 | 6.22 | 997.16 |
深圳市创能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94,500.00 | 1年内 | 5.89 | 945.00 |
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中心 | 押金保证金 | 85,404.00 | 1-2年 | 5.32 | 2,562.12 |
李燕琴 | 员工备用金 | 50,000.00 | 1年以内 | 3.12 | 500.00 |
合计 | / | 788,770.46 | / | 49.17 | 46,866.97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04,079,718.81 | 816,969.96 | 103,262,748.85 | 91,789,259.12 | 823,723.98 | 90,965,535.14 |
库存商品 | 40,740,783.99 | 1,037,789.54 | 39,702,994.45 | 45,306,885.59 | 1,516,906.61 | 43,789,978.98 |
委托加工物资 | 34,460,926.13 | 398,679.72 | 34,062,246.41 | 21,470,876.32 | 21,470,876.32 | |
发出商品 | 199.93 | 199.93 | ||||
合计 | 179,281,628.86 | 2,253,439.22 | 177,028,189.64 | 158,567,021.03 | 2,340,630.59 | 156,226,390.44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823,723.98 | 92,117.02 | 98,871.04 | 816,969.96 | ||
库存商品 | 1,516,906.61 | 479,117.07 | 1,037,789.54 | |||
委托加工物资 | 398,679.72 | 398,679.72 | ||||
合计 | 2,340,630.59 | 490,796.74 | 577,988.11 | 2,253,439.22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805.06 |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1,734,246.99 | 1,442,537.31 |
定期存款及未到期应收利息 | 29,115,220.31 | 27,416,979.45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29,504,021.06 | 28,592,989.21 |
合计 | 60,353,488.36 | 57,453,311.03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应计利息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余额 | 购买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备注 |
大额存单及未到期应收利息 | 110,938,205.48 | 2,188,041.11 | 444,195,498.11 | 441,405,772.07 | ||||
合计 | 110,938,205.48 | 2,188,041.11 | 444,195,498.11 | 441,405,772.07 | / |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可转让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3.55% | / | 10,000,000.00 | 3.55% | /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蜜湖支行可转让大额存单 | 100,000,000.00 | 3.15% | / | 100,000,000.00 | 3.15% |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湾支行可转让大额存单 | 20,000,000.00 | 3.10% | /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蜜湖支行可转让大额存单 | 100,000,000.00 | 3.10% |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湾支行可转让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3.10% |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湾支行可转让大额存单 | 200,000,000.00 | 2.90% | / | |||||
合计 | 440,000,000.00 | / | / | / | 110,000,000.00 | / | / |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5,195,493.84 | 4,716,074.54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5,195,493.84 | 4,716,074.54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电子设备 | 办公家具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842,836.05 | 5,724,245.20 | 273,962.81 | 8,841,044.0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96,106.20 | 982,211.21 | 1,278,317.41 | ||
(1)购置 | 296,106.20 | 977,672.27 | 1,273,778.47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外币折算差额 | 4,538.94 | 4,538.9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3,138,942.25 | 6,706,456.41 | 273,962.81 | 10,119,361.47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75,240.14 | 3,289,464.72 | 260,264.66 | 4,124,969.5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5,034.74 | 663,863.37 | 798,898.11 | ||
(1)计提 | 135,034.74 | 662,988.86 | 798,023.60 | ||
(2)外币折算差额 | 874.51 | 874.5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710,274.88 | 3,953,328.09 | 260,264.66 | 4,923,867.63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428,667.37 | 2,753,128.32 | 13,698.15 | 5,195,493.84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267,595.91 | 2,434,780.48 | 13,698.15 | 4,716,074.54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957,161.95 | 10,957,161.95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19,357.88 | 2,719,357.88 |
(1)租赁 | 2,719,357.88 | 2,719,357.88 |
3.本期减少金额 | 717,777.10 | 717,777.10 |
(1)租赁到期 | 364,772.19 | 364,772.19 |
(2)处置 | 353,004.91 | 353,004.91 |
4.期末余额 | 12,958,742.73 | 12,958,742.7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375,676.38 | 2,375,676.38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86,473.03 | 2,086,473.03 |
(1)计提 | 2,086,473.03 | 2,086,473.03 |
3.本期减少金额 | 511,857.54 | 511,857.54 |
(1)租赁到期 | 364,772.19 | 364,772.19 |
(2)处置 | 147,085.35 | 147,085.35 |
4.期末余额 | 3,950,291.87 | 3,950,291.8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008,450.86 | 9,008,450.86 |
2.期初账面价值 | 8,581,485.57 | 8,581,485.57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软件 | 特许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287,539.43 | 1,319,464.10 | 5,607,003.5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897,919.60 | 5,029,123.42 | 24,161.00 | 26,951,204.02 | |
(1)购置 | 21,897,919.60 | 5,029,123.42 | 26,927,043.02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外币折算差额 | 24,161.00 | 24,161.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1,897,919.60 | 9,316,662.85 | 1,343,625.10 | 32,558,207.55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657,123.52 | 933,103.81 | 2,590,227.3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5,130.96 | 851,183.29 | 102,683.78 | 1,078,998.03 | |
(1)计提 | 125,130.96 | 851,183.29 | 78,522.78 | 1,054,837.03 | |
(2)外币折算差额 | 24,161.00 | 24,161.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25,130.96 | 2,508,306.81 | 1,035,787.59 | 3,669,225.3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1,772,788.64 | 6,808,356.04 | 307,837.51 | 28,888,982.1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630,415.91 | 386,360.29 | 3,016,776.20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南山区宗地号为T501-0104宗地 | 21,772,788.64 | 根据南山区政府“联合建楼”项目进度暂未办理完成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352,045.69 | 617,459.88 | 115,465.56 | -3,184.46 | 857,224.47 |
合计 | 352,045.69 | 617,459.88 | 115,465.56 | -3,184.46 | 857,224.47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456,454.27 | 368,288.32 | 2,449,995.90 | 367,131.18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3,199,885.63 | 478,063.24 | 966,547.35 | 144,982.11 |
可抵扣亏损 | 12,648,178.98 | 1,043,474.74 | 8,369,679.56 | 690,498.51 |
经营租赁 | 9,393,949.91 | 1,449,712.79 | 8,764,449.74 | 1,314,667.49 |
股权激励 | 8,521,406.92 | 1,274,588.57 | 3,461,658.70 | 518,520.59 |
合计 | 36,219,875.71 | 4,614,127.66 | 24,012,331.25 | 3,035,799.88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经营租赁 | 9,008,450.90 | 1,391,405.54 | 8,541,885.57 | 1,281,282.85 |
交易性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6,590,365.80 | 988,554.86 | 6,424,468.80 | 964,963.37 |
无形资产 | 45,670.85 | 6,850.63 | 20,038.28 | 3,005.74 |
固定资产 | 57,664.99 | 4,757.39 | 55,580.50 | 4,585.42 |
合计 | 15,702,152.54 | 2,391,568.42 | 15,041,973.15 | 2,253,837.38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设备及软件款 | 2,246,981.43 | 2,246,981.43 | 1,907,935.75 | 1,907,935.75 | ||
预付其他长期资产款 | 2,477,334.10 | 2,477,334.10 | 2,831,858.40 | 2,831,858.40 | ||
预付土地款 | 10,948,959.80 | 10,948,959.80 | ||||
合计 | 4,724,315.53 | 4,724,315.53 | 15,688,753.95 | 15,688,753.95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 | 3,034,355.15 | 4,198,494.28 |
应付加工费 | 5,647,622.40 | 4,125,563.08 |
合计 | 8,681,977.55 | 8,324,057.3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753,427.36 | 508,367.05 |
合计 | 753,427.36 | 508,367.05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外币折算差额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1,041,341.47 | 29,512,709.44 | 45,755,873.31 | 36,975.85 | 4,835,153.4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43,560.00 | 2,750,757.74 | 2,753,209.64 | 0.00 | 41,108.10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21,084,901.47 | 32,263,467.18 | 48,509,082.95 | 36,975.85 | 4,876,261.55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外币折算差额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0,949,205.12 | 26,938,822.48 | 43,127,935.94 | 36,522.99 | 4,796,614.65 |
二、职工福利费 | 24,150.45 | 508,456.67 | 533,059.98 | 452.86 | 0.00 |
三、社会保险费 | 54,795.90 | 1,051,100.29 | 1,080,344.39 | 25,551.80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54,120.00 | 930,484.64 | 959,690.64 | 24,914.00 | |
工伤保险费 | 675.90 | 32,385.65 | 32,423.75 | 637.80 | |
生育保险费 | 0.00 | 88,230.00 | 88,230.00 | 0.00 | |
四、住房公积金 | 13,190.00 | 1,014,330.00 | 1,014,533.00 | 12,987.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21,041,341.47 | 29,512,709.44 | 45,755,873.31 | 36,975.85 | 4,835,153.45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42,240.00 | 2,719,894.68 | 2,722,272.28 | 39,862.40 |
2、失业保险费 | 1,320.00 | 30,863.06 | 30,937.36 | 1,245.70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43,560.00 | 2,750,757.74 | 2,753,209.64 | 41,108.1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934,068.30 | 2,009,989.69 |
企业所得税 | 50,812.84 | |
个人所得税 | 375,137.18 | 451,018.2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30,310.54 | 139,844.96 |
教育费附加 | 56,901.44 | 60,299.7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7,934.29 | 40,199.80 |
印花税 | 29,628.93 | 18,662.33 |
合计 | 2,614,793.52 | 2,720,014.72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其他应付款 | 30,073,261.26 | 54,173,719.69 |
合计 | 30,073,261.26 | 54,173,719.69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24,844,350.00 | 49,302,350.00 |
应付费用款 | 3,199,552.95 | 2,296,854.39 |
待返还开发费 | 200,000.00 | 1,200,000.00 |
员工报销款 | 393,910.31 | 604,515.30 |
员工个人补贴款 | 1,400,000.00 | 500,000.00 |
代收住房补贴 | 270,000.00 | |
其他 | 35,448.00 | |
合计 | 30,073,261.26 | 54,173,719.69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单位一 | 1,724,400.00 | 尚未达到结算条件 |
单位二 | 1,910,000.00 | 尚未达到结算条件 |
单位三 | 2,000,000.00 | 尚未达到结算条件 |
单位四 | 2,100,000.00 | 尚未达到结算条件 |
单位五 | 4,308,994.00 | 尚未达到结算条件 |
单位六 | 4,996,340.00 | 尚未达到结算条件 |
单位七 | 5,659,034.00 | 尚未达到结算条件 |
合计 | 22,698,768.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163,541.65 | 544,268.08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902,443.28 | 3,219,055.16 |
1年内到期的保证金 | 14,382,000.00 | |
合计 | 20,447,984.93 | 3,763,323.24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 | 97,945.56 | 66,087.71 |
合计 | 97,945.56 | 66,087.71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9,313,105.28 | 8,673,121.29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902,443.28 | 3,219,055.16 |
合计 | 5,410,662.00 | 5,454,066.13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1,648,517.42 | 567,576.00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1,648,517.42 | 567,576.00 |
其他说明:
无
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软件使用权费 | 1,648,517.42 | 567,576.00 |
合计 | 1,648,517.42 | 567,576.00 |
其他说明:
无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395,141.67 | 2,000,000.00 | 21,944.42 | 4,373,197.25 | 详见下表 |
合计 | 2,395,141.67 | 2,000,000.00 | 21,944.42 | 4,373,197.2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重2022N025高性能伺服运动控制芯片关键技术研发 | 810,000.00 | 21,944.42 | 788,055.58 | 与资产相关 | |
重2022N025高性能伺服运动控制芯片关键技术研发 | 1,585,141.67 | 1,585,141.67 | 与收益相关 | ||
深圳矢量运动控制智能芯片工程研究中心 | 2,000,000.00 | 2,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2,395,141.67 | 2,000,000.00 | 21,944.42 | 4,373,197.25 | / |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
保证金 | 9,500,000.00 | 17,842,000.00 |
合计 | 9,500,000.00 | 17,842,000.00 |
其他说明:
无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92,363,380 | 92,363,38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862,021,926.79 | 1,862,021,926.79 | ||
其他资本公积 | 3,464,547.75 | 5,037,387.19 | 8,501,934.94 |
合计 | 1,865,486,474.54 | 5,037,387.19 | 1,870,523,861.7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系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公允价值计量本期确认其他资本公积。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57,278.28 | -24,695.33 | -24,695.33 | 232,582.95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57,278.28 | -24,695.33 | -24,695.33 | 232,582.95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57,278.28 | -24,695.33 | -24,695.33 | 232,582.95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4,494,925.66 | 34,494,925.66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34,494,925.66 | 34,494,925.66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62,457,312.66 | 175,788,057.8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62,457,312.66 | 175,788,057.84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3,191,168.70 | 142,001,194.05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4,692,052.03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44,334,422.40 | 40,639,887.2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01,314,058.96 | 262,457,312.6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78,228,629.66 | 83,254,237.88 | 167,577,721.84 | 68,717,480.83 |
其他业务 | 701,373.21 | 143,698.73 | 482,876.07 | 100,734.15 |
合计 | 178,930,002.87 | 83,397,936.61 | 168,060,597.91 | 68,818,214.98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产品销售 | 提供服务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电机主控芯片MCU | 114,951,496.27 | 114,951,496.27 | |
电机主控芯片ASIC | 24,104,457.36 | 24,104,457.36 | |
电机驱动芯片HVIC | 28,129,106.05 | 28,129,106.05 | |
功率器件MOSFET | 2,315,734.07 | 2,315,734.07 | |
智能功率模块IPM | 8,727,835.91 | 8,727,835.91 | |
其他 | 647,753.39 | 53,619.82 | 701,373.21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170,642,965.34 | 53,619.82 | 170,696,585.16 |
境外 | 8,233,417.71 | 8,233,417.71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178,876,383.05 | 53,619.82 | 178,930,002.87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直销 | 11,874,011.80 | 27,440.57 | 11,901,452.37 |
经销 | 167,002,371.25 | 26,179.25 | 167,028,550.50 |
合计 | 178,876,383.05 | 53,619.82 | 178,930,002.87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无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89,814.69 | 836,304.40 |
教育费附加 | 301,666.57 | 364,196.82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土地使用税 | ||
车船使用税 | ||
印花税 | 122,405.74 | 110,089.4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01,111.04 | 242,797.89 |
合计 | 1,314,998.04 | 1,553,388.51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106,840.49 | 2,760,871.18 |
交通差旅费 | 517,522.11 | 208,015.40 |
业务招待费 | 321,064.75 | 173,241.97 |
房租物业费 | 237,503.14 | 161,446.45 |
办公费 | 79,201.80 | 38,207.11 |
折旧摊销费 | 16,859.54 | 11,859.33 |
广告费 | 75,217.41 | 380,000.26 |
股份支付 | 846,086.77 | |
展会费 | 82,868.67 | 129,998.74 |
其他 | 304,576.64 | |
合计 | 7,587,741.32 | 3,863,640.44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262,913.19 | 3,915,824.68 |
中介费用 | 2,345,726.52 | 2,114,670.56 |
办公费 | 870,567.93 | 641,356.47 |
房租物业费 | 711,030.69 | 518,177.95 |
折旧摊销费 | 433,690.27 | 519,256.09 |
交通差旅费 | 99,454.71 | 57,376.84 |
技术服务费 | 7,547.17 | 119,541.85 |
业务招待费 | 19,964.17 | 281,407.80 |
股份支付 | 573,964.09 | |
其他 | 551,060.31 | 186,142.78 |
合计 | 10,875,919.05 | 8,353,755.02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1,893,713.50 | 15,114,761.84 |
材料耗用 | 1,428,452.69 | 1,943,050.98 |
房租物业费 | 1,683,642.04 | 1,294,099.64 |
交通差旅费 | 732,125.83 | 164,934.58 |
服务费 | 1,359,527.03 | 1,753,182.73 |
折旧摊销费 | 1,446,232.08 | 885,250.83 |
办公费 | 100,633.25 | 90,767.07 |
专利费 | 30,126.23 | 94,644.44 |
招待费 | 28,800.87 | 8,506.94 |
股份支付 | 3,625,460.16 | |
其他 | 57,047.94 | 42,204.97 |
合计 | 32,385,761.62 | 21,391,404.02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0 | |
利息收入 | -6,619,408.23 | -2,163,389.95 |
汇兑损益 | -1,618,868.36 | -1,635,047.08 |
银行手续费 | 59,373.57 | 38,985.53 |
其他 | 288,723.79 | 78,742.01 |
合计 | -7,890,179.23 | -3,680,709.49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8,509,556.33 | 9,398,813.90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07,105.60 | 41,881.93 |
合计 | 8,616,661.93 | 9,440,695.83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635,818.28 | 1,214,561.6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1,395,875.21 | 4,541,129.77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22,031,693.49 | 5,755,691.42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65,897.00 | 3,282,296.38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165,897.00 | 3,282,296.38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96,611.28 | -153,367.54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145.74 | -2,331.90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93,465.54 | -155,699.44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76,385.81 | -185,365.96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276,385.81 | -185,365.96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使用权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6,592.15 | 18,734.61 |
合计 | 6,592.15 | 18,734.6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赠品 | 56,802.81 | 56,802.81 | |
政府补助 | |||
品质扣款 | 158,073.98 | 137,782.70 | 158,073.98 |
其他 | 11,310.00 | 11,310.00 | |
合计 | 226,186.79 | 137,782.70 | 226,186.7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0 | 1,006.19 | 0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0 | 1,006.19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合计 | 0 | 1,006.19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51,607.61 | 2,066,353.2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407,770.84 | 333,136.83 |
合计 | -1,256,163.23 | 2,399,490.07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81,935,005.47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2,290,250.82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09,454.58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476.56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92,534.39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670,625.03 |
研发费加计扣除对所得税的影响 | -3,888,869.55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 |
减免税额 | -10,528,681.94 |
所得税费用 | -1,256,163.2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七、57.其他综合收益 ”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3,751,806.26 | 1,413,389.95 |
政府补助 | 9,178,300.00 | 5,886,850.12 |
往来款 | 1,708,980.12 | 624,266.81 |
其他 | 2,261,006.25 | 41,881.93 |
合计 | 16,900,092.63 | 7,966,388.81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期间费用 | 8,476,393.61 | 7,032,097.32 |
往来款 | 20,518,503.71 | 681,600.00 |
其他 | 2,091,777.81 | |
合计 | 31,086,675.13 | 7,713,697.32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定期银行存款、定期银行存单 | 331,069,251.52 | |
合计 | 331,069,251.52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中介机构服务费 | 171,355,199.50 | |
支付长期租赁费用 | 2,134,196.04 | 1,577,194.97 |
支付长期资产款 | 577,014.00 | |
合计 | 2,711,210.04 | 172,932,394.47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83,191,168.70 | 83,654,543.71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76,385.81 | 185,365.96 |
信用减值损失 | 93,465.54 | 155,699.4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798,023.60 | 602,611.92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086,473.03 | 1,552,878.18 |
无形资产摊销 | 1,054,837.03 | 503,534.2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15,465.56 | 381,764.3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592.15 | -18,734.61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0.00 | 1,006.19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65,897.00 | -3,282,296.38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991,776.77 | -1,470,914.91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2,031,693.49 | -5,755,691.42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545,329.91 | -159,760.04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37,559.07 | 492,891.81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1,072,555.62 | -58,762,228.5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942,962.78 | -10,548,474.24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3,538,059.61 | -142,405.53 |
其他 | 7,321,436.59 | -53,449.9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665,873.16 | 7,336,340.2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当期新增使用权资产 | 2,719,357.88 | 2,462,284.07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16,583,061.47 | 797,660,598.2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519,585,394.40 | 391,772,978.5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03,002,332.93 | 405,887,619.74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16,583,061.47 | 519,585,394.40 |
其中:库存现金 | 15,100.26 | 33,210.5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16,567,961.21 | 519,552,183.9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6,583,061.47 | 519,585,394.40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266,625.48 | 7.2258 | 1,926,582.39 |
澳元 | 82.65 | 4.7992 | 396.65 |
港币 | 7,296.20 | 0.9219 | 6,726.37 |
日元 | 30,597.00 | 0.0501 | 1,532.91 |
新加坡元 | 692,932.22 | 5.3442 | 3,703,168.37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1,750.50 | 7.2258 | 12,648.76 |
其他应收款 | |||
其中:美元 | 8,807.89 | 7.2258 | 63,644.05 |
澳元 | 3,412.35 | 4.7992 | 16,376.55 |
日元 | 2,460,000.00 | 0.0501 | 123,246.00 |
新加坡元 | 167.86 | 5.3442 | 897.08 |
其他流动资产 | |||
其中 :美元 | 4,029,342.12 | 7.2258 | 29,115,220.31 |
应付账款 | |||
其中 :美元 | 369,465.50 | 7.2258 | 2,669,683.81 |
应付职工薪酬 | |||
其中:美元 | 42,717.28 | 7.2258 | 308,666.52 |
澳元 | 7,031.92 | 4.7992 | 33,747.59 |
日元 | 1,041,566.00 | 0.0501 | 52,182.46 |
新加坡元 | 11,146.19 | 5.3442 | 59,567.47 |
欧元 | 5,658.41 | 7.8771 | 44,571.86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美元 | 8,371.16 | 7.2258 | 60,488.33 |
日元 | 518,695.00 | 0.0501 | 25,986.62 |
新加坡元 | 12,739.50 | 5.3442 | 68,082.44 |
欧元 | 73.20 | 7.8771 | 576.60 |
长期应付款(含一年内到期) | |||
其中:美元 | 81,621.14 | 7.2258 | 589,778.00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
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重2022N025高性能伺服运动控制芯片关键技术研发 | 递延收益 | 21,944.42 | |
矢量运动控制智能芯片工程研究中心 | 2,000,000.00 | 递延收益 | |
软件增值税即征即退 | 1,309,311.91 | 其他收益 | 1,309,311.91 |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企业研究开发资助计划 | 120,000.00 | 其他收益 | 120,000.00 |
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就业稳岗补贴 | 26,800.00 | 其他收益 | 26,800.00 |
上海市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专项资金(区级) | 125,000.00 | 其他收益 | 125,000.00 |
上海市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专项资金(市级) | 125,000.00 | 其他收益 | 125,000.00 |
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就业稳岗补贴 | 1,5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 |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局技术攻关联合支持计划项目 | 1,620,000.00 | 其他收益 | 1,620,000.00 |
2023年南山区科技创新局科技奖励支持计划资助款(中国专利奖) | 150,0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00 |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创新中心报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技术合同) | 1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 |
深圳市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专精特新企业奖励 | 1,0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0 |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2023年改制上市培育资助 | 4,000,000.00 | 其他收益 | 4,000,000.00 |
合计 | 10,487,611.91 | 8,509,556.33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 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峰岹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研发、设计及销售 | 100 | 新设子公司 | |
峰岧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中国上海 | 中国上海 | 研发、设计及销售 | 100 | 新设子公司 | |
峰岹科技(青岛)有限公司 | 中国山东青岛 | 中国山东青岛 | 研发、设计及销售 | 100 | 新设子公司 | |
FORTIOR INTERNATIONAL PTE. LTD. | 新加坡 | 新加坡 | 研发、设计及销售 | 100 | 新设孙公司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概括如下: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已采取政策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另外,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及收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信用损失。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定期存款及未到期应收利息)、其他债权投资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
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本公司的政策是根据各知名金融机构的市场信誉、经营规模及财务背景来控制存放当中的存款金额,以限制对任何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金额。
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坏账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如国家GDP增速、基建投资总额、国家货币政策等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得出预期损失率。
截至2023年06月30日,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与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应收账款 | 4,693,014.46 | 140,790.43 |
其他应收款 | 1,604,157.24 | 62,224.62 |
其他流动资产(定期存款及未到期应收利息) | 29,115,220.31 | - |
其他债权投资 | 444,195,498.11 | - |
合计 | 479,607,890.12 | 203,015.05 |
本公司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交易对方的信用评级须高于或与本公司相同。鉴于交易对方的信用评级良好,本公司管理层并不预期交易对方会无法履行义务。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下属成员企业各自负责其现金流量预测。公司下属财务部门基于各成员企业的现金流量预测结果,在公司层面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
截至2023年06月30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合同剩余期限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
1年以内 | 1年以上 | 合计 | |
应付账款 | 8,681,977.55 | - | 8,681,977.55 |
其他应付款 | 30,073,261.26 | - | 30,073,261.2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6,545,541.65 | - | 16,545,541.65 |
长期应付款 | - | 1,648,517.42 | 1,648,517.4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9,500,000.00 | 9,500,000.00 |
合计 | 55,300,780.46 | 11,148,517.42 | 66,449,297.88 |
(三) 市场风险
1.汇率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销售业务主要以人民币结算,但重要供应商主要以美元、港币等外币结算。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存在汇率风险。本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监控公司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汇率风险。
(1)本期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2)本公司期末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情况详见本章节.“七、82.外币货币性项目”。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1,860,780,691.91 | 1,860,780,691.91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16,585,193.80 | 1,416,585,193.8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416,585,193.80 | 1,416,585,193.80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4) 银行理财产品 | 1,416,585,193.80 | 1,416,585,193.80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444,195,498.11 | 444,195,498.11 | ||
(1)其他债权投资-可转让大额存单 | 444,195,498.11 | 444,195,498.11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860,780,691.91 | 1,860,780,691.91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系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他债权投资等现金管理产品,公司采用合同约定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隐含波动率等确定其公允价值。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章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芯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高帅控制的企业 |
王林 | 董事 |
汪钰红 | 监事 |
刘海梅 | 监事 |
黄晓英 | 报告期内曾任监事 |
柏玉宏 | 监事 |
林晶晶 | 财务总监 |
黄丹红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王建新 | 独立董事 |
沈建新 | 独立董事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92.14 | 111.64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34,400.0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其他说明
1.履行的程序
上述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34,400股,主要系因激励对象员工离职及原激励对象2023年6月15日当选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而失效。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Black-Scholes股票期权定价模型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激励对象在职情况及业绩考核完成情况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不适用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8,501,934.94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5,045,511.02 |
其他说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差异金额系汇兑损益所致。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含预留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授予价格由56.00元/股调整为55.52元/股。
2023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3年8月3日为预留授予日,以授予价格55.52元/股向符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授予11万股限制性股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一年以内 | 15,040,397.83 |
1年以内小计 | 15,040,397.83 |
合计 | 15,040,397.8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040,397.83 | 100 | 135,270.97 | 0.90 | 14,905,126.86 | 1,472,638.24 | 100 | 44,179.15 | 3 | 1,428,459.09 |
其中: | ||||||||||
特定关联方组合 | 10,531,365.37 | 70.02 | 10,531,365.37 | |||||||
账龄组合 | 4,509,032.46 | 29.98 | 135,270.97 | 3 | 4,373,761.49 | 1,472,638.24 | 100 | 44,179.15 | 3 | 1,428,459.09 |
合计 | 15,040,397.83 | 100 | 135,270.97 | 0.90 | 14,905,126.86 | 1,472,638.24 | 100 | 44,179.15 | 3 | 1,428,459.0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509,032.46 | 135,270.97 | 3 |
合计 | 4,509,032.46 | 135,270.97 | 3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4,179.15 | 91,091.82 | - | - | 135,270.97 | |
其中:账龄组合 | 44,179.15 | 91,091.82 | - | - | 135,270.97 | |
合计 | 44,179.15 | 91,091.82 | - | - | 135,270.9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7,871,528.36 | 52.34 | |
第二名 | 3,000,000.00 | 19.95 | 90,000.00 |
第三名 | 2,348,346.00 | 15.61 | |
第四名 | 1,296,420.00 | 8.62 | 38,892.60 |
第五名 | 311,491.01 | 2.07 | |
合计 | 14,827,785.37 | 98.59 | 128,892.60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159,567.65 | 1,034,574.63 |
合计 | 1,159,567.65 | 1,034,574.6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一年以内 | 657,560.56 |
1年以内小计 | 657,560.56 |
1至2年 | 97,645.24 |
2至3年 | 0.00 |
3至4年 | 298,868.49 |
4至5年 | 8,331.25 |
5年以上 | 152,652.27 |
合计 | 1,215,057.81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713,773.37 | 599,944.49 |
员工备用金 | 100,000.00 | 100,000.00 |
代垫社保、公积金 | 401,284.44 | 392,062.04 |
合计 | 1,215,057.81 | 1,092,006.53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57,431.90 | 57,431.90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1,941.74 | 1,941.74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55,490.16 | 55,490.16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7,431.90 | 1,941.74 | 55,490.16 | |||
合计 | 57,431.90 | 1,941.74 | 55,490.1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深圳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459,150.42 | 1年内、3-4年、4-5年、5年以上 | 37.79 | 41,862.69 |
深圳市创能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94,500.00 | 1年内 | 7.78 | 945.00 |
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中心 | 押金保证金 | 85,404.00 | 1-2年 | 7.03 | 2,562.12 |
李燕琴 | 员工备用金 | 50,000.00 | 1年以内 | 4.12 | 500.00 |
李春丽 | 员工备用金 | 30,000.00 | 1年以内 | 2.47 | 300.00 |
合计 | 719,054.42 | 59.19 | 46,169.81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3,520,807.83 | 53,520,807.83 | 52,583,481.50 | 52,583,481.5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53,520,807.83 | 53,520,807.83 | 52,583,481.50 | 52,583,481.5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峰岹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 7,159,311.70 | 327,026.10 | 7,486,337.80 | |||
峰岧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20,286,240.44 | 403,406.19 | 20,689,646.63 | |||
峰岹科技(青岛)有限公司 | 25,137,929.36 | 206,894.04 | 25,344,823.40 | |||
合计 | 52,583,481.50 | 937,326.33 | 53,520,807.83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84,580,908.69 | 94,273,829.81 | 151,139,621.07 | 68,348,968.52 |
其他业务 | 698,336.93 | 143,698.73 | 482,876.07 | 100,734.15 |
合计 | 185,279,245.62 | 94,417,528.54 | 151,622,497.14 | 68,449,702.67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产品销售 | 提供服务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电机主控芯片MCU | 115,063,507.62 | 115,063,507.62 | |
电机主控芯片ASIC | 34,293,342.27 | 34,293,342.27 | |
电机驱动芯片HVIC | 24,093,116.58 | 24,093,116.58 | |
功率器件MOSFET | 2,340,702.11 | 2,340,702.11 | |
智能功率模块IPM | 8,790,240.11 | 8,790,240.11 | |
其他 | 647,753.39 | 50,583.54 | 698,336.93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176,696,073.69 | 50,583.54 | 176,746,657.23 |
境外 | 8,532,588.39 | 8,532,588.39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185,228,662.08 | 50,583.54 | 185,279,245.62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直销 | 10,319,928.57 | 27,440.57 | 10,347,369.14 |
经销 | 174,908,733.51 | 23,142.97 | 174,931,876.48 |
合计 | 185,228,662.08 | 50,583.54 | 185,279,245.62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520,782.19 | 1,029,210.9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1,121,131.69 | 4,381,887.09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21,641,913.88 | 5,411,098.01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592.15 | 第十节 七、73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200,244.42 | 第十节 七、84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2,197,590.49 | 第十节 七 、68/70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租金减免 | 56,654.31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26,186.79 | 第十节 七、74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3,619.3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29,613,648.7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每股收益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63 | 0.90 | 0.9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34 | 0.58 | 0.58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BI LEI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2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