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2023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在《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文件精神的指导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审慎查验。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一直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事项,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及个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也没有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所有的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担保,并已按有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亚英、曹钟雄、詹伟哉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