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512 公司简称:中新集团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赵志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晓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倩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其他披露事项”部分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7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5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4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 |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正文及正文公告的原件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本公司、公司、中新集团、CSSD | 指 |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园区投控 | 指 | 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有限公司 |
中方财团、控股股东 | 指 | 苏州中方财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新方财团 | 指 | 新加坡-苏州园区开发财团,英文名SINGAPORE-SUZHOU TOWNSHIP DEVELOPMENT PTE LTD |
港华投资 | 指 | 港华投资有限公司 |
苏州高新 | 指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新工集团 | 指 | 新工集团私人有限公司,英文名CPG CORPORATION PTE LTD |
中新智地 | 指 | 中新智地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 |
中新绿发 | 指 |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绿色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公用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中新教育 | 指 |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国际教育服务有限公司 |
中新宿迁 | 指 |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宿迁)开发有限公司 |
中新苏通 | 指 | 中新苏通科技产业园(南通)开发有限公司 |
中新苏滁 | 指 | 中新苏滁(滁州)开发有限公司 |
中新海虞 | 指 | 中新海虞(常熟)新城镇开发有限公司 |
中新凤凰 | 指 | 中新凤凰(张家港)新城镇开发有限公司 |
中新嘉善 | 指 | 中新嘉善现代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
中新私人 | 指 | 中新工业园区开发私人有限公司 |
中新产投 | 指 |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和乔物业 | 指 | 中新苏州和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和顺商业 | 指 |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和顺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
和合酒店 | 指 |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和合酒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中新制造(常州) | 指 | 中新智地(常州)智能制造产业园有限公司 |
中新管理(常州) | 指 | 中新智地(常州)智能制造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中新制造(镇江) | 指 | 中新智地(镇江)智能制造产业园有限公司 |
中新制造(江阴) | 指 | 中新智地(江阴)智能制造产业园有限公司 |
中新制造(嘉善) | 指 | 中新智地(嘉善)智能制造产业园有限公司 |
中新能源 | 指 |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远大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中新华园 | 指 |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华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中法环境 | 指 | 苏州工业园区中法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太湖中法 | 指 | 苏州太湖中法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诸城绿洲 | 指 | 诸城市绿洲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
修武亮化 | 指 | 修武县亿美公共亮化管理有限公司 |
东吴热电 | 指 | 苏州东吴热电有限公司 |
东吴销售 | 指 | 苏州东吴热能销售有限公司 |
中新环技 | 指 |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中新苏伊士 | 指 | 中新苏伊士环保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
苏滁水务 | 指 | 中新苏滁(滁州)水务有限公司 |
山东科臻 | 指 | 山东科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中新联科 | 指 | 中新联科环境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
中新国际商务 | 指 | 中新国际商务合作中心私人有限公司 |
中新资本 | 指 |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和顺环保 | 指 | 中新和顺环保(江苏)有限公司 |
中新南通海门 | 指 | 中新南通海门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中新南通循环 | 指 | 中新南通海门循环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南通常春藤 | 指 | 南通常春藤建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园创一期 | 指 | 苏州中新园创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园展一期 | 指 | 苏州中新园展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中新制造(句容) | 指 | 中新智地(句容)智能制造产业园有限公司 |
中新园舍 | 指 | 中新园舍(苏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中新联科节能 | 指 | 合肥市中新联科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中新绿能 | 指 | 中新绿色能源(苏州)有限公司 |
中新昆承湖 | 指 | 中新昆承湖(常熟)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
中新天长 | 指 | 中新天长循环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苏州光伏 | 指 | 苏州春兴光伏工程有限公司 |
舒城新能源 | 指 | 舒城县中新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
南通绿能 | 指 | 中新南通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滁州绿能 | 指 | 中新滁州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滁州光伏 | 指 | 滁州中新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长丰杰能 | 指 | 长丰杰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舒城绿能 | 指 | 中新舒城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绿动光伏 | 指 | 常州绿动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中新集团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CHINA-SINGAPORE SUZHOU INDUSTRIAL PARK DEVELOPMENT GROUP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CSSD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赵志松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陆海粟 | 史永刚 |
联系地址 | 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5 号中新大厦48楼 | 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5 号中新大厦48楼 |
电话 | 0512-66609986 | 0512-66609986 |
传真 | 0512-66609850 | 0512-66609850 |
电子信箱 | securities@cssd.com.cn | securities@cssd.com.cn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5号中新大厦48楼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17-06-15由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58号置业商务广场19楼变更至当前地址 |
公司办公地址 |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5号中新大厦48楼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5123 |
公司网址 | www.cssd.com.cn |
电子信箱 | securities@cssd.com.cn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办公地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新集团 | 601512 | 不适用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910,394,654.99 | 2,422,935,589.18 | -21.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70,860,484.08 | 842,195,174.68 | -8.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09,241,107.19 | 788,971,578.81 | -10.1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9,827,523.03 | 437,966,355.01 | -22.41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 |
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3,622,422,539.65 | 13,333,878,624.04 | 2.16 |
总资产 | 34,336,214,931.18 | 32,454,635,089.37 | 5.80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1 | 0.56 | -8.9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1 | 0.56 | -8.9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7 | 0.53 | -11.3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65 | 6.69 | 减少1.0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20 | 6.26 | 减少1.06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96,223,464.7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9,643,662.9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5,533,106.8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477,594.34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0,221,562.4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923,801.52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8,646,995.5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72,756,820.39 | |
合计 | 61,619,376.8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公司以园区开发运营为核心主业,以产业投资和绿色发展为两翼板块,坚持“以产为核、以绿为核”的双核驱动战略,全面融入ESG发展理念,不断提升园区开发运营的核心竞争力,实现“一体两翼”高水平协同发展。1.园区开发运营方面2023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立足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坚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培育更多经济增长动力源。工业园区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载体,依托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带动区域和城市经济发展,发展动能不断增强。公司围绕国家战略,在中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的长三角区域扇形围绕上海布局了一系列产城融合园区,助力国家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和绿色发展,各“走出去”项目运行良好,实现当地政治、社会、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目前不同城市、不同板块的土地市场热度分化明显,核心城市及优质土地持续获房企关注。公司所深耕的长三角区域有强大的产业支撑,其中,中新苏滁高新区、中新嘉善现代产业园被纳入国家《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中新昆承湖园区深度融入苏州市域一体化建设,被列为苏州市域一体化(常熟)融合创新区核心区,公司开发运营的各园区土地价值未来更将凸显。同时,随着国家及地方层面出台支持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工作的政策措施,拥有大量优质、稀缺工业类载体的园区运营类公司迎来发展良机。公司立足苏州,聚焦长三角,除苏州工业园区内大量优质工业类载体外,已在无锡、常州、镇江、南通、吴江、嘉善、常熟、太仓等地实现区中园项目落地和项目储备,项目运营情况良好,出租率和租金具备成长空间,未来公司会根据发展需要适时推进资产证券化工作。2.产业投资方面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2023年2月全面注册制正式实施;2023年7月9日,《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对外发布,明确提出鼓励私募基金行业“发挥服务实体经济、促进科技创新等功能作用”,鼓励“投早投小投科技”,支持对母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政府性基金等具有合理展业需求的私募基金,这将更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与科技创新良性循环,使符合国家产业转型大政方针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可以提早进入市场,同时投资者也能享受企业成长红利。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紧扣产业投资服务于产业发展的功能定位,参投基金均侧重于新能源、新材料、半导体等国家战略性新兴行业;直投业务也紧扣“专精特新”,投资苏州工业园区及“走出去”园区内的优质科创类企业,产业投资业务发展前景广阔。3.绿色发展方面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为实现“双碳”目标,国家推出多项政策促进能源改革,一方面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的转变扩大了可再生能源消费需求,另一方面电价市场化改革推升了工商业用户用电成本,催生降低用电成本的需求。2022年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25.87GW,同比高增236.7%,工商业分布式光伏迎来爆发式增长。同时,环保产业是统筹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实现绿色转型发展的重要支撑,当前环保“督察高压”步入常态化,环保产业市场需求进一步释放。公司在苏州工业园区、在长三角布局的各走出去园区及不断扩张的区中园,已拥有较为丰富的工商业企业客户资源,未来依托公司的强大的品牌优势、行业龙头地位、与政府良好的协作关系以及新能源板块协同集聚能力,有望在各级产业园获取更多的屋顶资源以及资源型绿色环保等项目。
(二)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中新集团由中国和新加坡两国政府于1994年投资设立,承载了中新两国政府合作开发苏州工业园区的伟大历史使命,受到中新两国领导的高度关心与支持,为苏州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做出了不可替代的重大贡献。公司设立以来,作为中新合作载体和园区开发主体,始终坚守中新合作初心,以“筑中国梦想,建新型园区”为己任,确立了“产绿双核驱动,一体两翼协同发展“的发展格局。1.园区开发运营园区开发运营是公司核心主业,具体包括了产城融合园区和区中园两个板块。两个板块互相提升、互促发展,不断提升园区开发运营的核心竞争力。1)产城融合园区公司主动服务、积极融入国家战略,围绕 “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布局了苏锡通科技产业园、中新苏滁高新区、中新嘉善现代产业园、中新海虞花园城、中新鸷山桃花源、苏州宿迁工业园等产城融合园区;围绕“一带一路”倡议,在国内布局了苏银产业园,并在东盟区域积极探索共建产业园区;围绕苏州市域一体化战略去年签约中新昆承湖项目。“走出去”产城融合园区项目开发运营面积超250平方公里,各合作区域发展较好,形成了良好的口碑,提升了公司的“中新”品牌影响力。2)区中园公司区中园业务作为园区开发运营核心主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立足苏州,聚焦长三角,专注高品质工业类载体、特色产业园区及物流园、蓝白领长租公寓产品的开发运营。公司旗下控股子公司中新智地全面退出房地产业务以来,围绕公司战略,已在无锡江阴、常州武进、镇江高新区、南通经开区、苏州吴江、太仓以及嘉善姚庄等地落地高标准工业载体项目,在南通海门、安徽舒城、安徽天长等地布局工业绿岛表面处理产业园等特色产业园项目,转型发展实现良好开局。中新智地还通过旗下中新园舍平台,与新加坡城市发展集团(CDL)共同发起成立了规模为4亿元的富隆智地蓝白领宿舍投资基金,专注于成熟的产业园区或经开区附近适合作为企业员工宿舍的
存量物业资产的投资收购和运营管理;组建了不动产基金管理平台中新园瑞,未来中新园瑞将作为公司产业类载体的资本运作平台,为区中园业务提供不动产资产管理和资产证券化服务。截至目前,公司开发运营的标准及定建厂房约160万平方米投入运营,均布局在苏州工业园区及长三角区域,出租率良好,入驻企业质量高。2.产业投资公司产业投资业务既是园区开发运营主业的组成部分,更是深度挖掘主业价值的核心成长业务。公司自2018年探索开展产业投资业务以来,不断完善产业投资顶层战略架构,持续优化基金投资的赛道分布比例,关注直投项目长期价值增长能力,不断强化产业投资能力,以投带招、以招促投、投招联动,形成了母基金、子基金、直投基金相结合,适度参与政府引导基金的投资布局,获得良好财务回报的同时,对园区开发运营主业赋能成效显著。在基金参投方面,公司投资领域侧重于新能源、新材料、半导体、高端装备、数字科技、医疗健康、大消费及现代服务等具备科技攻关、先进制造和发展升级等与公司各产城融合园区及“区中园”产业契合度高的行业,投资阶段侧重于早中期。在科创直投方面,公司发起设立了中新园创一期,中新园展一期两支规模合计5亿元的产业投资基金,其中,中新园创一期的投资区域以苏州工业园区为主,阶段以早中期为主,兼顾成熟期;中新园展一期投资区域以公司各走出去园区、区中园为主,阶段以成长期为主、兼顾早期,成熟期;筹备设立规模3亿元的中新园创二期产业投资基金,围绕园区主导产业,紧扣赋能“专精特新”企业产业化和国际化特色开展投资业务,进一步助推园区优质企业跨越式发展。3.绿色发展公司积极践行国家“双碳”战略,紧紧围绕集团“以绿为核”发展方式,立足园区绿色方向,在巩固优化传统公用事业水电气业务、全面服务苏州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上,中新绿发加快发展新能源、新环保和园区绿色整体开发业务。新能源业务方面,以中新绿发为牵头,整合绿发旗下各新能源业务公司,协同联动,分工合作,着力开发、投资、建设、收购、运营和管理分布式光伏发电、储能等能源项目,开展碳资产管理、绿电交易,提供绿色清洁能源服务,打造高水平低碳零碳园区,获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新环保业务方面,重点布局工业废水业务,积极拓展餐厨垃圾、循环产业园等业务,积极探索中水回用业务,以资源型项目为开拓重点,轻重资产并举发展。园区绿色整体开发业务方面,在新能源、新环保单体业务基础上,进一步提供园区绿色整体开发业务,有效实现三者的交叉赋能;通过整体开发,培育并提升规划方案编制能力、协同平台整合能力、核心项目建设能力,打造园区绿色发展示范项目。传统公用事业方面,保持安全、可靠、经济、稳定运行,持续提升公用事业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满足园区不断发展的投资环境和生态环境需求。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中新合作品牌
公司立足中新合作载体地位,借鉴创新中新合作成功经验,实现走出去区域高水平产城融合,推进苏锡通科技产业园、中新苏滁高新区、中新嘉善现代产业园等一批产城融合园区的高质量开发运营,每个项目都实现了当地政治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在行业内形成了良好的口碑。公司有效发挥新加坡分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新加坡国际商务合作中心和新加坡苏州商务中心的双招双引平台作用,打造双循环新加坡支点,不断深化中新合作,助力中新合作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开放,形成了独特的中新合作品牌优势,持续夯实了公司作为园区开发运营领军企业的品牌形象与市场地位。
(二)专业高效的管理团队
公司拥有结构合理且配置优秀的董事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团队中均选任或聘用了新方的行业资深专家,使公司更具国际化的视野,能与时俱进借鉴国内国外最新发展成果;管理层团队项目运作经验丰富、能力突出,能够根据复杂的宏观形势和行业环境灵活优化经营战略,充分把握机遇和规避风险。同时,经营运作机制高度市场化,建立了科学的项目拓展和运营体系,保证公司竞争活力。
(三)业务发展平台优势
公司深耕园区开发运营领域已近三十年,具有科学、前瞻性的项目选址能力和打造多赢合作商务模式的能力,紧密围绕国家 “长三角一体化” 等国家战略,已形成了扇形围绕上海,能有效承接核心城市产业梯度转移和外溢的项目布局,地理位置优越,发展潜力巨大。其中,“走出去”产城融合园区项目开发运营面积超250平方公里;区中园项目所涉及的优质厂房开发运营面积约280万平方米,已投运载体租赁情况良好;公司的资产优质,现金流稳定。公司还拥有先进的园区规划设计优势、全球化招商网络及优秀的招商团队,在园区开发运营已形成项目拓展、规划建设、招商亲商、软件转移、产业投资、绿色低碳的全产业链核心竞争力优势。公司在各产城融合园区及区中园项目所具有的中新品牌优势、开发主体影响力及与政府良好的协作关系,深厚的产业理解能力和强大招商亲商实力,使产业投资业务在优质项目资源的发现和获取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也为绿色发展的新能源、新环保和园区绿色整体开发业务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同时,产业投资通过投招联动,促进产业导入,加速产业发展,打造产业园区开发运营主体中最佳产业投资人,公司荣获清科2023年中国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人榜单「2023年中国股权投资市场机构有限合伙人50强」,获市场高度认可;绿色发展业务推动绿色低碳园区的整体规划建设和绿色生态发展,加深、加宽公司“以产为核,以绿为核”的 “护城河”,共同赋能园区开发运营主业的发展。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3年,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持续发挥园区开发主体和中新合作载体作用,坚持“以产为核、以绿为核”的双核驱动战略,组建“以产为核、以绿为核”工作专班,推动提升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公司整体运营健康有序,行业地位和品牌影响力稳步提升。
(一)扎根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园区高质量发展
1.中新合作持续深化。持续推动园区新加坡国际商务合作中心和新加坡苏州商务中心建设,汇聚全球创新资源,促进更多新加坡企业“引进来”、苏州企业“走出去”,持续擦亮中新合作金字招牌。投入运营以来,两个“中心”取得了积极成效,新加坡国际商务合作中心二期启动,协助
举办了在新加坡举行的苏州文化旅游推介会和苏州开放创新发展投资情况说明会等大型活动,并与新科研、通商中国等合作举办了各类论坛和座谈会6场。上半年新加坡国际商务中心新增签约项目24家,截至上半年末累计签约项目77家,新加坡苏州商务中心签约企业累计26家。2.招商亲商成效显著。2023年园区把“拼经济、稳增长”作为重中之重,公司作为苏州工业园区招商主力军之一,聚焦园区“2+3+1”现代产业体系,持续全力促进项目决策落户,推动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上半年新引进总投资超10亿美元的博世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及自动驾驶研发制造基地、总投资近亿美元康美包低温包装项目等优质外资产业化项目,推动IHI寿力苏相新工厂等项目开工建设,促进博格华纳PDS苏州研发中心暨二期厂房项目投产启用。积极发挥基金返投推荐和投招联动优势,推动昂拓生物、安然菲、魔仓机器人等生物医药、人工智能领域研发创新型项目落户。上半年累计引进内外资项目50个,其中科技项目31个;完成新增注册内外资合计约21亿元,其中新增产业类注册外资约2.5亿美元,完成各类企业服务工作近180次。3.规划建设稳步实施。继续为园区市政基础设施、教育提供优质保障。跨区重点项目星塘街南延工程建成通车,加强区域路网互联互通。斜塘基础设施项目全面启动建设,星海公园改造、星塘街南延绿化等项目建设完成,不断提升园区环境。唯亭实验小学、文景路地块学校、左岸明珠地块学校、星湾东校区等学校代建项目交付使用。4.国际教育再创佳绩。由公司投资并管理的苏州第一家外籍人员子女学校-苏州新加坡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荣登2022胡润百学20强,位居江苏省首位。2023毕业生成绩再创佳绩,2023年70名毕业生中,共17名获得40分及以上高分,收到牛津大学、帝国理工大学、伦敦大学学院等世界知名高校的169份大学录取通知。
(二)紧密围绕国家战略,“走出去”项目稳定运行
1.苏锡通科技产业园2009年,根据南通市人民政府、中新集团、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务总协议,成立中新苏通作为苏通科技产业园的开发主体。苏通科技产业园位于南通大桥北侧,总体开发面积约50平方公里。在产业园良好的发展基础上,2020年又将锡通产业园纳入其一体化发展格局,合并成立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总体开发面积变为约100平方公里,全面开启跨江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新征程。经过十数年发展,园区已发展成为一座具有国际化、现代化气息的产业新城,基本形成了以高端装备制造为主的智能装备、以集成电路为主的电子信息两大主导产业,以生物医药、医疗器械为主的生命健康新兴产业“两主一新”的产业格局,形成了良好的基础和发展态势,跨江融合发展迈上新台阶。截至上半年末,累计引进310个工业项目,总投资额1195.5亿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推进航母片区、南通中心片区配套建设,江达路、江广路等基建项目有序推进,沿江风光带生态初步展现,成为市民群众新的网红打卡地。2.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2年4月,中新集团与滁州市人民政府正式签订关于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商务总协议,由中新苏滁作为开发区的开发主体。该项目是公司第一个跨省合作的产城融合园区开发运营项目,位于滁州市东南,规划总面积约36平方公里,另有5平方公里拓展区控规编制完成,为做强产业提供空间支撑。园区聚焦高质量发展主线,经过十多年开发运营,已成为滁州对外开放的窗口和长三角一体化区域合作典范,经济社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园区坚持“高端、外资、品牌”招商战略,围绕医疗健康、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主导产业,截至上
半年末累计引进301个工业项目,总投资额873.2亿元。举办第二届苏滁创新创业大赛,扩宽科技人才引进渠道,推动科技项目落户。开展汽车零部件、光伏、新能源产业链沙龙,搭建产业链互动生态圈。建立常态化银企对接机制,引入长三角优质服务资源,搭建线上服务机构与企业供需交流对接平台,已入驻中介机构约200家、金融机构约20家。人气商气不断汇集,城市功能日趋完善,已建成蓝白领公寓、标准化厂房、学校、医院、酒店等综合服务设施220万平方米。3.中新嘉善现代产业园2018年12月,中新集团和嘉善县人民政府签署商务合作协议并正式启动实施中新嘉善现代产业园项目,由中新嘉善作为合作区域的开发主体。该项目是中新集团深入贯彻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布局,也是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进博会上宣布长三角洲区域上升为国家战略后,第一个落地的跨区域合作重大项目。项目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北部,与上海接壤,总规划面积约16.5平方公里。自开园以来,产业园坚持“以产为核”发展理念,围绕智能传感产业链,积极招大引强,以智能传感为主导产业,深耕通讯电子、新能源等领域,已集聚了四方光电、博升光电、合盛硅业、剑桥科技等一批产业链头部企业。截至上半年末,累计引进46个工业项目,总投资额261.3亿元。优化企业服务,定期举办常态化惠企活动与讲座,持续提高入驻企业的获得感和归属感。产业园贯彻“以绿为核”理念,秉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注重生态开发和环境保护,目前产业园“七横四纵”主干道加速推进,内联外通的交通骨架基本形成,产业、生活、交通等配套逐步完善,城市显示度显著提升。南星路等首批基础设施已于2022年竣工通车,中新大道东等第二批基础设施顺利完工。启用智慧城市管理平台,全面提升城市信息化治理水平。4.中新昆承湖园区在苏州市域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引领下,2022年9月公司以轻重资产有机结合的创新模式签约了规划面积46.4平方公里的中新昆承湖园区,打造数字科技和新能源两大产业极核,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的苏州北部低碳城。2023年1月,中新昆承湖园区正式开工,全方位参与规划建设,体现高起点规划、高品质建设、高水准管理。全力开展产业招商,引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智程半导体等项目,促成常熟市首支QFLP基金落地。今年上半年,新注册项目4个,总投资额
38.6亿元。
5.苏银产业园2019年3月,中新集团和银川滨河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合作成立银川苏银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作为苏银产业园市场化合作主体负责为苏银产业园提供规划提升、招商引资、软件转移等服务。园区规划总面积约53平方公里,聚力发展新能源、医疗健康等主导产业。苏银产业园被银川市委、市政府赋予了建设成为“千亿级”园区的时代使命,未来园区产业将进一步向更大规模、更高层次迈进。截至上半年末,累计引进71个工业项目,总投资额444.7亿元。6.中新海虞花园城项目2013年9月,中新集团与常熟市人民政府、常熟市海虞镇人民政府签订商务总协议,合作开发中新海虞花园城项目,由中新海虞作为合作区域的开发主体。项目位于海虞镇中心区域,规划面积
1.66平方公里。2023年区域配套逐步完善,交通动线全面贯通。建设工程持续创优,耿泾塘获江苏省水利厅颁发的“2022年度幸福河道(段)建设示范工程”。
7.中新鸷山桃花源项目2014年10月,公司与张家港市凤凰镇人民政府签订商务总协议,合作开发中新鸷山桃花源项目,由中新凤凰作为合作区域的开发主体。该项目位于凤凰新城核心区以南,面积约1.58平方公里。项目以“保护性开发、文化传承”为基本原则,以“乡村振兴”为发展目标,打造精致回归的生态休闲体验地,恢复鸷山“山水林田湖”的自然生态。持续绿色生态开发,项目形象和品质得到认可,助力凤凰镇荣获 “江苏人居环境范例奖”。功能配套不断完善,温泉酒店等各项配套日趋完善。8.苏州宿迁工业园2011年1月和10月,中新集团与宿迁市人民政府、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分别签订了项目合作开发协议,项目位于宿迁市耿车镇、双庄镇通湖大道以东105公顷区域以及双庄镇通湖大道以东区域总面积77公顷的区域。开发建设工作已基本结束,目前运行良好,区域城市功能日臻完善。
(三)区中园开发运营业务转型发展实现良好开局
2023年公司继续围绕国家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及苏州市域一体化发展战略,多措并举积极抢抓优质稀缺性资产,提升自有招商能力,拓宽招商网络,加快项目招商去化。上半年新增落地了太仓璜泾智能制造产业园,成功摘牌全国首宗限地价“竞生态投入”产业用地,项目占地104亩,规划建筑面积超11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超3亿元。项目涵盖汽车零部件、精密机械和新一代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并已签约了一批带动作用强、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科技含量高的项目入驻园区。截至上半年末,累计签约落地区中园项目12个,合计建筑面积172万平方米,其中,交付常州、镇江、南通和嘉善等项目约33万平方米,引进序轮科技、继峰科技、捷翼汽车零部件、海纳川海拉、常想汽车科技、赛璞睿生、协航能源科技等一批代表性项目,涵盖新一代信息技术、半导体、汽车及核心零部件及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招商去化率超50%。此外,不动产基金管理平台中新园瑞完成设立,聚焦新经济基础设施,以轻资产模式从拓展、融资、资产管理和资产证券化退出等方面助力区中园拓展布局和资本化运作,完成首笔资产管理业务太仓璜泾项目的投资,为未来中新智地区中园业务资产证券化做好项目储备,积累经验。同时,深入探索“以绿为核”,持续提升建设品质,加强工程设计研究和“以绿为核”专题研究,持续更新区中园设计指引;在建的代建项目、区中园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建设工作,持续加强工程项目稽查,保障安全施工,提升建设品质。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内各类载体运营良好,综合出租率超92%,其中约110万平方工业载体出租率约95%,入驻企业包括世界500强企业23家、领军人才企业44家,8家企业入围苏州市“独角兽”培育名单。中新嘉善现代产业园的中新智慧园一期和苏锡通园区的中新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共约18万平方米工业载体投入运营后已吸引未来工场、赛普生物等项目入驻,为“专精特新”优质项目提供载体平台,出租率约70%左右,租金水平均处于当地第一梯队。
(四)强化两翼,板块联动赋能园区开发运营主业
1.产业投资
持续优化基金投资布局,不断强化产业投资能力,有效推动实现高水平产城融合。在基金投资方面,上半年新增认缴投资由丰年资本、杏泽资本、君联资本等在科技创新、高端制造、医疗健康等领域较知名的基金团队发起设立的基金5支,认缴金额4.8亿元,促成15个项目落户苏州工业园区及各产城融合园区,拉动各园区项目投资总规模近80亿元,和各园区及区中园产业契合度高,进一步推动各园区战略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在科创直投方面,继2021年公司发起设立两支规模合计5亿元的中新园创一期和中新园展一期直投基金后,2023上半年公司筹备设立规模3亿元的园创二期基金,关注投资“专精特新”及其他各类优质科技类项目。上半年新增和追加直接投资慧疗生物、齐禾生科、懋略科技等医疗健康、新能源项目5个。截至上半年末,公司已累计认缴投资43支基金,认缴总金额近40亿元,所投基金促成50余个招商项目落户苏州工业园区及各产城融合园区,拉动各园区项目投资总规模570亿元。基金所投项目中国家级“专精特新”项目增至近150个,上市、已报会和拟报会项目增至近90个,基金整体估值稳步增长。科创直投方面,累计直接投资科技项目28个,合计投资金额5亿元,拉动总投资55亿元,进一步助推园区优质企业跨越式发展。今年6月,公司第二期10亿元创新创业公司债券成功发行,票面利率2.9%,认购倍率3.13倍,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产业投资业务。本次债券发行是继公司上市及首期债券发行后在直融市场的再次华丽亮相,公司融资品牌和口碑得到进一步提升。2.绿色发展2023年6月,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公用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中新苏州工业园区绿色发展有限公司,继续围绕国家碳达峰碳中和3060目标,新能源、新环保业务提速增效,强化园区绿色赋能。新能源业务方面,上半年和新加坡益阁新能源、双杰电气等行业内知名企业成立合资公司,联合拓展光伏项目。这些合作伙伴在电力与光伏运维业务等领域有较强的经验与实力且拥有丰富的项目资源,与中新绿能重点关注及发展方向契合。截至上半年末,中新绿能及中新春兴、中新旭德等参股公司累计完成并网170MW,在建项目65MW,储备项目500MW。新环保业务方面,以中新联科为重点,以工业废水为发展方向,与蚌埠经开区达成传感谷工业废水厂项目合作意向,并参与编写安徽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快园区绿色整体开发,有序推进金光科技产业园绿色低碳项目,成功签约安徽蚌埠经开区、山东日照岚山经开区等绿色低碳园区项目,科学研判“风、光、储、充、换”等绿色要素,打造循环产业园升级版。做精做优传统城市公用和环境事业等存量业务,助力提升营商亲商环境。苏州工业园区水电气业务稳定运营,集中供热供冷业务稳步增长,废液处置业务技改环评已获批复,危废处置业务满收满产,污泥处置业务日产日清,餐厨垃圾处置业务荣获“江苏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教育基地”荣誉。
(五)规范运营,优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内部管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系统梳理内控制度,优化内控管理体系,强化绩效考核、资金等动态管理,公司治理规范高效。全面评估并动态管控风险,进行全面、科学、谨慎的决策,不断提高投资管理水平。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坚持高层次引才,加速内部人才培养,进一步优化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围绕“一体两翼”业务加大宣传力度,生动地展示中新品牌及核心竞争力。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进一步弘扬 “团队、荣誉、使命”的企业文化。发展和安全有效统筹,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910,394,654.99 | 2,422,935,589.18 | -21.15 |
营业成本 | 906,661,149.03 | 972,781,519.31 | -6.80 |
税金及附加 | 65,792,657.22 | 35,309,910.31 | 86.33 |
销售费用 | 8,167,586.43 | 6,687,108.61 | 22.14 |
管理费用 | 135,772,108.46 | 117,746,040.81 | 15.31 |
财务费用 | 78,638,587.89 | 78,253,918.12 | 0.49 |
研发费用 | 8,311,708.93 | 5,574,144.96 | 49.11 |
投资收益 | 213,438,169.72 | 155,465,454.85 | 37.29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65,986,588.56 | 48,834,231.80 | 239.90 |
信用减值损失 | 1,262,157.97 | -20,250,529.65 | 不适用 |
资产减值损失 | -390,870.53 | 438,363.88 | -189.17 |
资产处置收益 | 0.00 | -2,173.34 | 不适用 |
营业外收入 | 31,526,867.99 | 1,272,969.63 | 2,376.64 |
少数股东损益 | 134,573,804.77 | 254,969,842.93 | -47.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9,827,523.03 | 437,966,355.01 | -22.4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2,443,838.20 | -849,268,760.52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93,695,663.79 | 658,616,139.18 | 66.06 |
税金及附加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86.33%,主要是上年同期结转已清算项目应交税金与已计提税金差异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9.11%,主要是公司本期研发投入增加所致。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7.29%,主要是本期处置子公司股权以及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均增加所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39.90%,主要是本期产业基金投资评估增值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本期为收益,主要是上年同期确认的应收账款较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而本期信用减值损失转回所致。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89.17%,主要是上年同期结转无条件收款权的合同资产较多,发生资产减值转回。而本期根据合同资产增长正常计提减值损失所致。资产处置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上年同期处置固定资产发生损失,而本期无此业务。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376.64%,主要是本期清理无需支付的长账龄应付款项所致。
少数股东损益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7.22%,主要是本期部分非全资子公司利润不及上年同期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66.06%,主要是本期母公司未派发现金股利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4,413,181,598.58 | 12.85 | 3,619,740,614.36 | 11.15 | 21.92 | |
应收票据 | 21,190,062.56 | 0.06 | 8,101,066.30 | 0.02 | 161.57 | (1) |
应收款项 | 2,614,186,667.77 | 7.61 | 2,470,115,702.93 | 7.61 | 5.83 | |
预付款项 | 34,576,352.39 | 0.10 | 16,880,757.28 | 0.05 | 104.83 | (2) |
其他应收款 | 93,710,766.29 | 0.27 | 153,144,467.34 | 0.47 | -38.81 | (3) |
存货 | 11,241,678,207.49 | 32.74 | 11,008,995,491.16 | 33.92 | 2.11 | |
合同资产 | 209,135,942.56 | 0.61 | 211,231,746.88 | 0.65 | -0.9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5,926,438.30 | 0.08 | 20,647,073.31 | 0.06 | 25.57 | |
长期股权投资 | 3,291,300,145.45 | 9.59 | 3,232,636,466.97 | 9.96 | 1.81 | |
投资性房地产 | 4,978,501,580.86 | 14.50 | 4,637,857,665.81 | 14.29 | 7.34 | |
固定资产 | 1,323,822,228.20 | 3.86 | 1,433,260,510.67 | 4.42 | -7.64 | |
在建工程 | 843,531,178.22 | 2.46 | 976,943,279.68 | 3.01 | -13.66 | |
使用权资产 | 18,354,343.78 | 0.05 | 20,265,132.72 | 0.06 | -9.43 | |
短期借款 | 1,656,142,690.26 | 4.82 | 1,542,833,376.79 | 4.75 | 7.34 | |
应付票据 | 0.00 | 0.00 | 20,000,000.00 | 0.06 | -100.00 | (4) |
合同负债 | 1,596,388,057.40 | 4.65 | 1,618,771,010.47 | 4.99 | -1.38 | |
其他应付 | 2,411,080,555.85 | 7.02 | 1,854,628,545.54 | 5.71 | 30.00 | (5) |
款 | ||||||
长期借款 | 5,081,606,443.16 | 14.80 | 5,075,373,498.61 | 15.64 | 0.12 | |
应付债券 | 1,997,642,373.56 | 5.82 | 998,325,353.81 | 3.08 | 100.10 | (6) |
租赁负债 | 16,119,589.14 | 0.05 | 18,542,129.84 | 0.06 | -13.0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9,834,107.80 | 0.20 | 42,929,050.35 | 0.13 | 62.67 | (7) |
其他综合收益 | 1,260,346.47 | 0.00 | 934,334.94 | 0.00 | 34.89 | (8) |
其他说明
(1)应收票据:本期期末较上年期末增加161.57%,主要是本期以应收票据收款增加所致。
(2)预付款项:本期期末较上年期末增加104.83%,主要是本期预付采购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本期期末较上年期末减少38.81%,主要是本期收回资金拆借款及联营公司股权减资款所致。
(4)应付票据:本期期末较上年期末减少100%,主要是本期应付票据到期兑付所致。
(5)其他应付款:本期期末较上年期末增加30%,主要是本期宣告分派2022年现金股利所致。
(6)应付债券:本期期末较上年期末增加100.10%,主要是本期发行专项公司债所致。
(7)递延所得税负债:本期期末较上年期末增加62.67%,主要是本期金融资产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及并购子公司评估增值影响所致。
(8)其他综合收益:本期期末较上年期末增加34.89%,主要是外币报表折算差异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影响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115,475,598.24(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34%。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47,479,245.88 | 定期存款和保证金 |
投资性房地产 | 868,613,534.48 | 担保 |
固定资产 | 133,937,353.01 | 担保 |
无形资产 | 30,271,752.69 | 担保 |
合同资产 | 13,876,518.95 | 担保 |
在建工程 | 229,793,283.83 | 担保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89,799,205.78 | 担保 |
应收账款 | 1,288,771,034.63 | 担保 |
合计 | 2,802,541,929.25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额 | 55,571.80 |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额比上年增减数 | -16,356.10 |
上年同期公司投资额 | 71,927.90 |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额增减幅度 | -22.74% |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嘉善项目情况:
中新嘉善于2019年1月15日与嘉善县人民政府签订《浙江省嘉善县现代产业园PPP项目合同》。双方约定合作开发嘉善县行政区划内16.5平方公里土地,合作期限18年,项目总投资预计162.68亿元。嘉善县人民政府负责区域内的开发建设管理工作,中新嘉善负责城市规划编制、土地整理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合作区域产业发展服务等工作。2023年上半年完成项目开发2.54亿元,累计完成65.51亿元。
斜塘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于2014 年3 月13 日与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斜塘项目商务总协议》。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创区,规划建设面积约为66.5 公顷。公司负责项目内动迁支付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预计27.99 亿元。2023 年上半年完成项目开发0.97 亿元,累计完成24.57亿元。项目内动迁被拆企业19 家,目前已经完成18 家,剩余一家预计2023 年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包括10 条市政道路及桥梁、新建河道驳岸及配合道路施工的既有管线迁改,建设工程已于2022 年10月开工建设。项目分为东西两个地块,2022 年东部地块满足土地出让条件,公司与政府协商及时挂牌。2023年上半年出让住宅一宗,43.31亩,总价16.27亿元,每亩3756.66万元;商业地块一宗,37.57亩,总价0.78亿元,每亩208.33万元。项目累计出地170.77亩,地块总价46.82亿元,均价2741.75万元/亩。
项目募集资金已于2020 年1 月置换完毕,募集资金的使用详见2020 年4 月16 日、2020 年8月21 日、2021 年4 月16 日公司披露的中新集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债务工具投资 | 292,493.53 | 16,521.98 | 49,025.00 | -2,906.96 | 355,133.55 | |||
权益工具投资 | 22,770.87 | 76.68 | 0.00 | 0.00 | 22,847.55 | |||
合计 | 315,264.40 | 16,598.66 | 49,025.00 | -2,906.96 | 377,981.10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资金来源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本期投资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票 | 836149 | 旭杰科技 | 1,000.96 | 自有资金 | 681.72 | -45.45 | 636.27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合计 | / | / | / | 681.72 | -45.45 | 636.27 | / |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私募基金名称 | 投资协议签署时点 | 截至报告期末已投资金额 | 是否涉及控股股东、关联方 |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情况 | 会计核算科目 | 报告期损益 |
1 | 苏州中新博通金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18年3月 | 1,770.00 | 否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62.95 | |
2 | 苏州方广三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0年7月 | 18,400.00 | 否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891.29 | |
3 | 苏州工业园区新建元三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2020年9月 | 10,000.00 | 是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47.54 | |
4 | 苏州星梵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0年9月 | 4,750.00 | 否 | 25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41.10 |
5 | 苏州深信华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0年10月 | 5,000.00 | 否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674.33 |
6 | 苏州工业园区领军元睿金融科技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0年11月 | 2,000.00 | 是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7.23 | |
7 | 晋江凯辉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0年12月 | 10,000.00 | 否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904.37 | |
8 | 苏州同创同运同享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1年1月 | 5,000.00 | 否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511.82 | |
9 | 江苏疌泉元禾原点智能叁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1年3月 | 2,500.00 | 否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66.95 | |
10 | 苏州工业园区元禾原点叁号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1年4月 | 2,500.00 | 否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20.74 | |
11 | 上海辰均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1年5月 | 7,000.00 | 否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72.14 | |
12 | 苏州礼润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021年5月 | 7,000.00 | 是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88.46 | |
13 | 苏州市创新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 2021年6月 | 10,000.00 | 是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80.04 | |
14 | 苏州祥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1年6月 | 6,000.00 | 否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48.52 | |
15 | 苏州元禾璞华智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1年6月 | 11,000.00 | 是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97.46 | |
16 | 苏州中新兴富数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1年6月 | 20,000.00 | 否 | 4,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47.38 |
17 | 东莞市架桥四期先进制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1年7月 | 8,000.00 | 否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13 | |
18 | 南京源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1年7月 | 8,000.00 | 否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66.94 | |
19 | 无锡毓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1年7月 | 2,000.00 | 否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41.69 | |
20 | 苏州夏尔巴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1年8月 | 15,000.00 | 是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54.99 |
21 | 苏州古玉鼎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1年10月 | 7,000.00 | 否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83 | |
22 | 苏州同创同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1年10月 | 5,000.00 | 否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413.99 | |
23 | 苏州远毅博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1年10月 | 6,000.00 | 否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814.31 | |
24 | 苏州道彤腾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1年12月 | 3,000.00 | 否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72.18 | |
25 | 苏州博远厚诚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2年1月 | 7,000.00 | 否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62.32 | |
26 | 苏州湖杉华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2年1月 | 5,000.00 | 否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739.35 | |
27 | 千乘二期(广州)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2年2月 | 2,000.00 | 否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97.14 | |
28 | 苏州川流长桉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2年4月 | 5,500.00 | 否 | 1,75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968.72 |
29 | 苏州工业园区元生天使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2年4月 | 3,200.00 | 是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10.11 | |
30 | 广州市正轩前瞻睿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2年7月 | 7,000.00 | 否 | 3,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215.58 |
31 | 苏州华业致远三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2年7月 | 11,000.00 | 否 | 3,3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030.16 |
32 | 苏州耀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2年10月 | 5,600.00 | 否 | 5,6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54.59 |
33 | 苏州峰瑞睿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022年11月 | 4,200.00 | 否 | 4,2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40.68 |
34 | 苏州聚源振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2年12月 | 7,000.00 | 否 | 3,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20.26 |
35 | 北京达晨财智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2年12月 | 4,400.00 | 否 | 4,4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970.28 |
36 | 苏州工业园区新建元四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3年2月 | 6,000.00 | 是 | 6,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39.88 |
37 | 铜陵丰睿年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3年3月 | 4,000.00 | 否 | 4,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9.82 |
38 | 苏州宜行天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3年3月 | 2,500.00 | 否 | 2,5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42.59 |
39 | 苏州中新兴富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18年3月 | 18,000.00 | 否 | 长期股权投资 | 667.37 | |
40 | 苏州工业园区亿生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2年3月 | 2,400.00 | 是 | 长期股权投资 | -30.69 | |
41 | 滁州中新苏滁金玖创新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2年3月 | 2,000.00 | 否 | 长期股权投资 | ||
42 | 苏州富隆智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022年12月 | 419.60 | 是 | 419.60 | 长期股权投资 | |
合计 | 274,139.60 | 42,419.60 | 16,875.71 |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主要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经营范围 | 注册资本 | 股比(%) | 总资产 | 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 上年同期 净利润 | 增减比例(%) |
中新智地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不含除常租公寓以外的住宅),物业管理,酒店服务等。 | 120,000.00 | 88.83 | 527,133.65 | 319,759.47 | 3,469.84 | 11,861.62 | -70.75 |
中新绿发 |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 | 121,000.00 | 50.00 | 536,493.83 | 322,188.60 | 20,929.84 | 8,423.13 | 148.48 |
中新苏滁 | 土地一级开发与经营 | 80,000.00 | 56.00 | 300,993.16 | 156,689.89 | 986.08 | 8,174.73 | -87.94 |
中新嘉善 | 土地一级开发与经营 | 196,000.00 | 51.00 | 731,484.59 | 235,059.17 | -808.73 | 29,114.09 | -102.78 |
万科中新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不含住宅),物业管理等 | 200,000.00 | 42.00 | 354,080.92 | 245,976,71 | 62.77 | -51.14 | 不适用 |
清源水务 | 园区内经营自来水厂和污水厂 | 120,000.00 | 50.00 | 472,200.09 | 208,502.61 | 10,500.15 | 7,561.25 | 38.87 |
2、 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10%以上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对公司合并净利润的贡献 | 占上市公司净利润的比重(%) | 说明 |
中新绿发 | 36,603.28 | 24,723.97 | 20,929.84 | 10,464.92 | 13.58% | 2023年上半年中新绿发处置控股子公司中新环技股权,实现投资收益9588万元。 |
3、 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经营业绩同比出现大幅波动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出现大幅波动的原因 | ||
净利润 | 对合并净利润的影响 | 净利润 | 对合并净利润的影响 | ||
中新智地 | 3,469.84 | 3,082.37 | 11,861.62 | 10,537.03 | 上年同期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收益增加及根据土增新政后的清算结果调整已计提税金差异,而本期无类似业务。 |
中新绿发 | 20,929.84 | 10,464.92 | 8,423.13 | 4,211.57 | 本期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收益增加。 |
中新苏滁 | 986.08 | 552.21 | 8,174.73 | 4,577.85 | 本期园区开发业务减少,净利润相应减少。 |
中新嘉善 | -808.73 | -412.45 | 29,114.09 | 14,848.19 | 本期园区开发业务减少,净利润相应减少。 |
清源水务 | 10,500.15 | 2,625.04 | 7,561.25 | 1,890.31 | 本期售水量及工程业务量增加。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2023年公司不断强化核心竞争力,行业地位和品牌影响力稳步提升,但公司核心业务园区开发运营受地产行业复苏不及预期的影响,在苏州区域外项目的土地出让面临明显压力。公司新建厂房载体陆续交付运营,但国内产业经济复苏力度仍不够强劲,产业招商竞争十分激烈。公司新能源、新环保业务是国家政策大力扶持的产业方向,也是未来经济发展的潜力所在,但公司目前在该领域尚处于新手期,竞争优势还不明显。
2、产业投资风险
公司的产业股权基金投资规模稳步提升、行业影响力持续提高,但受市场波动影响,股权投资风险仍客观存在。
3、流动性风险
公司长期以来资产负债率及资金成本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如未来产业投资、新能源投资规模加大,园区开发业务回款不及时,投资项目退出不达预期,拓展外部融资渠道受阻,可能对公司的资金周转产生一定压力。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招商力量,稳步提升市场份额,建设人才梯队、完善激励机制,提升风险应对能力,用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潜在风险。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12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5月13日 | 本次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6月30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7月1日 | 本次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上述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唐筱卫 | 原董事、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纪华胜 | 原高级管理人员 | 离任 |
陆海粟 | 原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鲍淮斌 | 职工代表监事 | 选举 |
陆海粟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米龙峰 | 副总裁 | 聘任 |
肖建忠 | 副总裁 | 聘任 |
龚菊平 | 原财务总监 | 离任 |
马晓冬 | 副总裁、财务总监 | 聘任 |
陆海粟 | 董事 | 选举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1月,唐筱卫女士因退休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秘书职务。
2、2023年4月,纪华胜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陆海粟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鲍淮斌先生为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聘任米龙峰先生、肖建忠先生为公司副总裁,马晓冬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陆海粟先生为董事会秘书,龚菊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3、2023年5月,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补选陆海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2023年6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于6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未发生变化。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上半年不分配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中新绿发控股子公司苏州东吴热电有限公司(“东吴热电”)、中新联科环境科技(安徽)有限公司(“中新联科”)、中新苏伊士环保技术(苏州)有限公司(“中新苏伊士”)、中新和顺环保(江苏)有限公司(“和顺环保”)、中新苏滁(滁州)有限公司(“苏滁水务”)、苏州工业园区中法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中法环境”)为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① 东吴热电
主要污染物名称 | SO2、NOx、烟尘、COD、氨氮 |
特征污染物名称 | SO2、NOx、烟尘、COD、氨氮 |
排放方式 | 锅炉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水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 |
排放口数量 | 废气排放口一个,废水排放口一个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废水排放口位于厂区西南侧 废气排放口位于厂区中间部位 |
排放浓度 | SO2:35mg/Nm3;NOx:50mg/Nm3;烟尘:10mg/Nm3;COD:100mg/L;氨氮:15mg/L; |
排污许可总量(吨/年) | SO2:103 NOx: 210.2 烟尘: 42 |
2023年半年度实际排放量(吨) | SO2: 8.140; NOx:8.827; 烟尘:1.737 |
超标排放情况 | 无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② 中新联科
主要污染物名称废水(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银、总铜、总锌、COD、氨氮、总磷、总氮等);废气(SO
、NOX、颗粒物等)
特征污染物名称废水(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银、总铜、总锌、COD、氨氮、总磷、总氮等);废气(SO
、NOX、颗粒物等)
排放方式 | 废水通过总排口排放到杭城污水处理厂 、废气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
排放口数量 | 废水总排口1个、废气主要排放口1个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厂内东北角 |
排放浓度 | 总铬:0.5mg/L、六价铬:0.1mg/L、总镍:0.1mg/L、总银:0.1mg/L、总铜:0.3mg/L、总锌:1.0mg/L、COD:350mg/L、氨氮:30mg/L、总磷:4mg/L、总氮:40mg/L、SO2:200mg/m3、NOX:200mg/m3、颗粒物:30mg/m3 |
排污许可总量(吨/年) | 总铬:0.04338、六价铬:0.0087、总镍:0.03678、总银:0.0077、总铜:0.27084、总锌:0.90279、COD:315.975、氨氮:27.083、总磷:3.611、总氮:36.111、NOX:27.48、颗粒物:7.75 |
2023年半年度实际排放量(吨) | 总铬:0.001533、六价铬:0.000191、总镍:0.000484、总银:0.000041、总铜:0.015196、总锌:0.059578、COD:12.120067、氨氮:5.0763、总磷:0.464525、总氮:7.300502、NOX:8.930992、颗粒物:0.930685 |
超标排放情况 | 无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废水中重金属离子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标准限值,其他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主排口锅炉废气污染因子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 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③ 中新苏伊士
主要污染物名称 | 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COD、氨氮 |
特征污染物名称 | 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COD、氨氮 |
排放方式 | 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水处理后排放至污水处理厂 |
排放口数量 | 废气排放口3个,废水排放口1个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焚烧烟气排放口位于厂区西南侧、除臭系统排放口位于厂区南侧、锅炉排放口位于厂区北侧,废水排放口位于厂区东南侧 |
排放浓度 | 烟气:烟尘:10 mg/m3 SO2:50 mg/m3 NOx: 200 mg/m3 废水:COD:500 mg/L 氨氮:45 mg/L |
排污许可总量 (吨/年) | 烟尘 1.58、SO2 13.836、NOx 63.25、COD13.12、氨氮0.161 |
2023年半年度实际排放量(吨) | 烟尘:0.181、SO2:0.253、NOx:11.587、 COD:0.736、氨氮:0.028 |
超标排放情况 | 无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欧洲工业排放与污染防控一体化指令(修订案)》2010/75/EC;《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④ 和顺环保
主要污染物名称 | 废水:pH、COD、SS、NH3-N、TP、石油类、总铜、总铬、总铅、总镍、氟化物。 废气:非甲烷总烃、氨气、硫化氢 |
特征污染物名称 | 废水:pH、COD、SS、NH3-N、TP、总铜、总铬、总铅、总镍。 废气:非甲烷总烃、氨气、硫化氢 |
排放方式 | 废水经处理后间歇排放、废气经处理后连续排放 |
排放口数量 | 废水总排放口一个,雨水排放口一个,废气总排放口六个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污水总排放口和雨水排放口位于厂区内西侧,六个废气排放口位于厂区中间部位 |
排放浓度 | 废水:pH:6-9、COD:500mg/L、SS:400mg/L、NH3-N:45mg/L、TP: 8 mg/L、石油类: 20 mg/L、总铜:2mg/L、总铅:1mg/L、总铬1.5 mg/L 总镍:1mg/L、氟化物:20mg/L 废气:非甲烷总烃: 60 mg/m?、氨气: 14 kg/h、硫化氢:0.9kg/h |
排污许可总量 (吨/年) | 废水:COD:58.1、SS : 24.51、NH3-N: 1.139、TP: 0.047 、石油类:0.84、总铜: 0.056 、总铬:0.0078、总铅:0.002、总镍:0.0063、氟化物:0.2691。 废气:非甲烷总烃:3.96、氨气:1.32 、硫化氢: 0.047 |
2023年半年度实际排放量(吨) | 废水:COD:4.51 、SS :0.12、NH3-N: 0.011、TP: 0.0007、石油类: 0.0038、总铜: 0、总铅:0、总铬:0、总镍:0、氟化物:0.01 废气:非甲烷总烃: 0.085、氨气:0.05 、硫化氢:0.0078 |
超标排放情况 | 无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废水排放参照 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三级标准; 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 3、《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 废气排放参照: 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 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
⑤ 苏滁水务
主要污染物名称 | 废水:COD、NH3-N、TP、TN。 |
特征污染物名称 | 废水:COD、NH3-N、TP、TN。 |
排放方式 | 废水经处理后连续排放 |
排放口数量 | 废水总排放口一个,雨水排放口一个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污水总排放口位于厂区内中间,雨水排放口位于厂区北侧。 |
排放浓度 | COD:50mg/L、NH3-N:5(8)mg/L、TP:0.5mg/L、TN:15mg/L |
排污许可总量 (吨/年) | COD:730、NH3-N:73、TP:7.3 、TN:219。 |
2023年半年度实际排放量(吨) | 废水:COD:75.4、NH3-N:0.4、TP:0.4 、TN:15。 |
超标排放情况 | 无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一级A标准 |
⑥ 中法环境
主要污染物名称 | COD、NH3-N、TP、SS |
特征污染物名称 | COD、NH3-N、TP、SS |
排放方式 | 废水间歇排放 |
排放口数量 | 一个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厂内东南侧 |
排放浓度 | COD:500mg/L、NH3-N:45mg/L 、SS:400mg/L、TP:8mg/L |
环评许可总量(吨/年) | COD:122.714、NH3-N:9.228 、SS:58.509、TP:1.38 |
2023年上半年实际排放量(吨) | COD:4.04、NH3-N:0.66 、SS:1.50、TP:0.07 |
超标排放情况 | 未发生超标排放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的较严值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① 东吴热电采用SNCR+SCR+布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污水采用中和法和物理沉淀法处理生产废水,从投产至今废气治理设施、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正常。
② 中新联科配套建设不同类别废水的污水管道,确保各类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其中含铬废水采用“还原+混凝沉淀”组合处理工艺;电镍废水采用“粗滤+精滤+反渗透+镍回收”组合处理工艺;封孔镍、化镍废水采用“均相除次亚磷+电催化氧化+混凝沉淀”组合处理工艺;焦铜废水采用“电催化氧化+混凝沉淀”组合处理工艺;酸铜废水采用碱性混凝沉淀处理工艺;染色、前处理废水采用“芬顿+气浮”组合处理工艺;含氰废水采用碱性氯化法处理工艺;生化采用“一级MBBR+AF+二级MBBR+AMBBR”组合处理工艺;回用水采用“粗滤+精滤+反渗透”组合处理工艺。生物质锅炉废气采用SNCR脱硝、陶瓷多管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喷雾脱硫处理后废气经45m排气筒排放。从投产至今废气、废水治理设施运行正常。
③ 中新苏伊士焚烧烟气采用SNCR脱硝+急冷吸收塔+干式脱酸段+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碱性洗涤塔的处理工艺,除臭系统采用活性炭吸附的处理工艺,废水采用沉淀、pH调节的处理工艺,从投产至今废气治理设施、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正常。
④ 和顺环保废液处理工艺为:pH调整+一级混凝沉淀+二级混凝沉淀+铁碳-芬顿+石灰沉淀+总调+厌氧生化+好氧生化+二沉池+脱色沉淀方式处理污水;废气处理工艺为:化学洗涤+生物除臭+活性炭吸附方式。从投产至今废气、废水治理设施运行正常。
⑤ 苏滁水务废水处理工艺为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初沉池+多点进水改良AAO工艺+二沉池及污泥泵房+V型滤池+接触消毒池及尾水泵房处理污水;污泥处理采用重力浓缩+化学调理+板框压榨工艺。从投产至今污水、污泥处理设施运行正常。
⑥ 中法环境废水按照产业循环利用理念,经园区规划局和环保局批准,废水收集后,专管泵送至园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排放。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属重点排污单位项目均通过环评审批,获得环保部门相关环评批复,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属重点排污单位均已对其运营管理的环保设施编制有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送所在地主管部门备案。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属重点排污单位依据主管部门规定,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环境监测管理规定的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并及时将环境监测结果上传至环保平台,进行环境信息公开。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属重点排污单位按照生态环境部对环保公共设施特定信息公开要求,分别在生态环境部门指定自动监测数据平台主动公开。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中新苏伊士积极开展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活动,践行企业环保社会责任,3月18日组织开展“致力危废处理,创享绿色未来”主题活动;6月5日“世界环境日”,承办“合聚共赢 协力同行”企业参访活动。
2、和顺环保从2021年5月作为企业河长加入苏州工业园区河长联盟,将辖区内的河流巡河作为日常工作,2023年上半年共巡查12次,打扫打捞并处置周边杂物、河中杂物共计15千克。协助环保部门进行企业环保应急1次。
3、中法环境运营期间,使园区的实现了污泥处置“日产日清”。截至2023年6月25日,已累计安全处置超过145万吨污泥,有力保护了苏州工业园区的生态环境,防治了污泥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4、苏滁水务自投产运营后,截至2023年6月30日累计已处理达标污水量超282.5万m?,有效解决了整个苏滁产业园的污水处理问题。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1、中新苏伊士:投运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上半年累计发电量35.939MWh;生产过程中利用余热产生蒸汽并入园区管网供给周边企业使用,上半年累计外送蒸汽量25290t,合计折算碳减排量8053t;
2、和顺环保:投运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上半年累计发电量101.57MWh,折算碳减排量101.27t;
3、中法环境:投运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上半年共计发电279.37MWh,折算碳减排量279t;
4、中新联科:投运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上半年发电量608.570MWh,折算碳减排量607t。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中新集团始终践行“中新初心”,围绕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协调统一,坚持以产为核、以绿为核,全面融入ESG发展理念,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高水平产城融合积极贡献力量。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开发建设中新海虞花园城、中新鸷山桃花源两大新型城镇化项目,助力乡村振兴。中新海虞花园城引入合作区内村集体所有的常熟市海虞镇王市农村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参股开发公司,持股10%,共享新城镇开发带来的红利,已累计直接分红527万元。出资设立“中新海虞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用于海虞镇科教文卫社会事业、引进教育医疗高端人才奖励、新型城镇化研究等事项,反哺当地社会。已累计使用基金835.3万元,成功扶持海虞镇特色小镇宣传、九君艺术馆、海虞高中教师定向补助、乡村振兴学院等项目;向海虞小学、福山小学捐赠一批空调,改善学生的学习环境。中新鸷山桃花源紧扣“保护性开发、文化传承、乡村振兴”,吸收当地村经济合作社入股参与项目开发,村民每年可获得固定的土地租金收入和项目分红。促进村民就近就业创业。中新海虞参与“万企联万村、共走振兴路”活动,定点对七峰村铜官山农文旅项目提供专项扶持;引导农民参与区域内海虞新天地商业项目的开发运营,进一步拓展集体收入渠道。中新鸷山桃花源通过绿色生态开发、自然环境保护、文化传承等举措,构建集自然风光、餐饮、民宿、农业、禅修等产业体系,鼓励当地村民创新创业,村民已开办了农家乐,乡村民宿开工建设;与支山经济合作社合作建设精品桃园 30 亩,重现凤凰水蜜桃发源地风貌,助力农民增收致富,惠及村民约20人;通过项目运营增加就业机会,提供物业服务等岗位,就近吸纳支山村、凤凰村劳动力,惠及约50人。不断完善乡村基础设施。中新海虞整合区域内商业、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海虞新天地运营良好,人民路门户公园完成竣工验收,向阳路全线、龙墩路东段通车,交通动线全面贯通,耿泾塘获江苏省水利厅颁发的“2022年度幸福河道(段)建设示范工程”,中新滨河景观带工程获“2023年度常熟市园林绿化优良工程”奖,“家在园林中”居住氛围日益浓厚。中新鸷山桃花源坚持绿色生态开发,生态修复矿坑、改造提升乡村道路、恢复鸷山绿水青山面貌,推进山北巷特色田园乡村建设,鸷山公园已成为广大市民乡村休闲体验地。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注1 | 注1 | 注1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注2 | 注2 | 注2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注3 | 注3 | 注3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注4 | 注4 | 注4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注5 | 注5 | 注5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注6 | 注6 | 注6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注7 | 注7 | 注7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注8 | 注8 | 注8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与利益冲突的承诺承诺方:公司控股股东中方财团、实际控制人园区投控承诺内容:
1、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从事与中新集团相同或相似且构成竞争关系业务的情形。
2、在对中新集团拥有控制权期间,承诺方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中新集团相同或相似且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亦不会直接或间接拥有与中新集团从事相同或相似且构成竞争关系业务的其他企业、组织、经济实体的控制权。
3、在对中新集团拥有控制权期间,承诺方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新集团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证中新集团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方面的独立性;本公司将善意履行作为控股股东的权利、义务,不利用控制地位促使中新集团股东大会、董事会或管理层作出侵犯中新集团其他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与中新集团发生关联交易时,应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不会要求或接受中新集团给予比在
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并善意、严格履行与中新集团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
4、在中新集团或中新集团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认为承诺方或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中新集团存在同业竞争或者利益冲突的情形时,中新集团或中新集团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向本公司书面询证,承诺方应在接到该询证函件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解释。如中新集团或中新集团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在收到本公司的书面解释后认为存在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情形的,承诺方应与中新集团或中新集团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共同将相关事宜提交有权监管机构认定。如有关监管机构认定承诺方或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确实存在与中新集团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情形的,承诺方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意见在该认定作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中新集团提出解决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的具体方案,并由中新集团、承诺方及其他相关主体按照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外部审批程序(如需要)后予以实施。
5、承诺方将利用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企业按照与承诺方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
6、如承诺方无合法理由违反与避免同业竞争及利益冲突有关的承诺事项或者未依法执行相应的约束措施的,承诺方应赔偿因此给发行人及其中小股东造成的经济损失。
注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等事宜的声明与承诺
承诺方:本公司
承诺内容:
1、关于招股说明书的声明
本公司确认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承诺
如经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认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将在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作出的认定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制订回购全部新股的方案,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分别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通过后及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按照市场情况确定,但每股回购价格将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并加算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若本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回购的股份包括将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本公司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决议实施回购方案。
3、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如经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认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公司将在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作出的认定生效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4、其他承诺
本公司在上市过程中已作出的或拟作出的其他公开承诺事项一旦生效,本公司即会严格履行该等承诺事项。同时,本公司将积极督促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履行其在本公司上市过程中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并执行有关约束措施。
5、约束措施
如本公司未能履行或未能如期履行在上市过程中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本公司应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道歉。如本公司未能依法、诚信、全面、适当履行所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使得本公司中小股东因信赖该等承诺而遭受直接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按照有权司法机构作出的生效裁决赔偿中小股东遭受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本公司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除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外,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本公司应充分披露原因,并提出用新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上述变更方案应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就本公司提出的变更方案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有利于保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表意见。
除上述约束措施外,本公司愿意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约束措施。
注3:关于主要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股份意向的承诺
承诺方:公司控股股东中方财团,以及公司其他主要股东新方财团、港华投资、苏州高新和新工集团
承诺内容:
1、控股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股份意向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方财团承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本公司将通过发行人业绩的增长获得股权增值和分红回报。截至承诺函签署之日,没有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意向。本公司作为一家国有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如经本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并经有权机构批准后需要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将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要求及本公司已作出的承诺的前提下进行,并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需要减持的,则累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数量的1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至减持期间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减持价格下限、减持股份数量上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如违反上述减持价格下限减持的,应将[(发行价-实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减持股份数量]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如违反上述减持股份数量上限减持的,应将[实际减持价格×(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承诺减持股份数量上限)]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
在锁定期满两年后,如因各种原因需要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关于控股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控股股东的义务,并在确定减持时间、方式和价格时充分考虑发行人股价稳定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如减持发行人A股股票的,将在减持前4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
2、其他主要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股份意向的承诺
本公司股东新方财团、港华投资、苏州高新、新工集团分别承诺:“看好发行人的长期发展,如因各种原因需要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并在确定减持时间、方式和价格时充分考虑发行人股价稳定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基于上述原则,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需要减持的,则累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数量的2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本公司在锁定期满两年后需要减持的,可以任意价格自由减持。如减持发行人A股股票的,将在减持前4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至减持期间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减持价格下限、减持股份数量上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如违反上述减持价格下限减持的,应将[(发行价-实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减持股份数量]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如违反上述减持股份数量上限减持的,应将[实际减持价格×(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承诺减持股份数量上限)]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
注4: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承诺方:公司控股股东中方财团
承诺内容: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方财团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声明与承诺:
1、关于招股说明书的声明
本公司确认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的承诺
如经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本公司将在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作出的认定生效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制定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的具体方案,并在该方案取得有权机构批准(如需要)后依法实施。本公司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的价格按照市场情况确定,但每股购回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并加算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若需购回的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购回的股份将包括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如经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公司将在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作出的认定生效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4、其他相关承诺
如经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或者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并因此触发发行人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义务、责任的,或者触发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赔偿义务、责任的,本公司保证在发行人股东大会上对与上述回购、赔偿有关的议案投赞成票,并将依法督促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相关义务和承担相关责任。
5、约束措施
如本公司未能依法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应在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道歉,并且发行人有权扣留应向本公司支付的分红款直至本公司依法履行相关承诺,同时,本公司不得对外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直至本公司履行相关承诺。”
注5: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承诺方:公司实际控制人园区投控
承诺内容: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园区投控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声明与承诺:
1、关于招股说明书的声明
本公司确认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如经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公司将在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作出的认定生效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3、其他相关承诺
如经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或者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并因此触发发行人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义务、责任的,或者触发发行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赔偿义务、责任的,本公司将依法督促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相关义务和承担相关责任。
4、约束措施
如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应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道歉,并且本公司不得对外转让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直至本公司履行相关承诺。”
注6: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承诺方: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内容: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声明与承诺:
1、关于招股说明书的声明
本人确认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关于招股说明书的相关承诺
如经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本人将在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作出的认定生效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3、其他公开承诺事项及其他约束措施
本人在发行人上市过程中已作出的或拟作出的其他公开承诺事项一旦生效,本人即会严格履行该等承诺事项。同时,本人将积极督促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履行其在发行人上市过程中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并执行有关约束措施。除了《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中规定与本人有关的约束措施外,如本人未能依法履行其他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应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道歉,并且发行人有权扣留应向本人支付的薪酬直至本人依法履行相关承诺。本人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除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外,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发行人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本人应充分披露原因,并提出用新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上述变更方案应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约束措施外,本人愿意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约束措施。”
注7: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承诺方: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中方财团、实际控制人园区投控
承诺内容: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公司的控股股东中方财团,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园区投控,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注8:关于公司就处置房地产业务出具的承诺承诺方:本公司承诺内容:
1、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持有的汀兰家园一期、青年公社、翡翠公寓、星湖公馆、苏滁蓝白领公寓项目等物业将以长租公寓模式经营,不会对外销售。
2、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持有的商业物业资产将以自持自用或自持出租方式经营,不会对外销售。
3、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不会违反政策规定取得住宅房地产资产,不会违反政策规定从事住宅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亦不会违反政策规定从事“类住宅”(即开发商将商业建设用地通过住宅化的设计和营销对外销售的产品,包括酒店式公寓、服务式公寓、SOHO公寓等)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不会违反政策规定从事商业用途的商品房销售业务。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
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中新绿发 | 控股子公司 | 中新春兴 | 1,150.00 | 2019年3月6日 | 2019年3月22日 | 2028年3月21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0 | 是 | 是 | 合营公司 | |
中新绿发 | 控股子公司 | 中新春兴 | 205.00 | 2019年7月24日 | 2019年8月9日 | 2028年9月3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0 | 是 | 是 | 合营公司 | |
中新绿发 | 控股子公司 | 中新春兴 | 590.00 | 2019年7月30日 | 2019年8月9日 | 2028年11月3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0 | 是 | 是 | 合营公司 | |
中新绿发 | 控股子公司 | 中新春兴 | 170.00 | 2019年7月30日 | 2019年8月9日 | 2028年12月4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0 | 是 | 是 | 合营公司 | |
中新绿发 | 控股子公司 | 中新春兴 | 185.00 | 2019年7月24日 | 2019年8月9日 | 2028年12月4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0 | 是 | 是 | 合营公司 | |
中新绿发 | 控股子公司 | 中新春兴 | 125.00 | 2019年7月30日 | 2019年8月9日 | 2029年1月21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0 | 是 | 是 | 合营公司 | |
中新绿发 | 控股子公司 | 中新春兴 | 130.00 | 2020年9月30日 | 2020年11月13日 | 2029年11月12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0 | 是 | 是 | 合营公司 | |
中新绿发 | 控股子公司 | 中新春兴 | 1,025.00 | 2021年3月1日 | 2021年3月15日 | 2030年3月14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0 | 是 | 是 | 合营公司 | |
中新绿发 | 控股子公司 | 中新春兴 | 50.00 | 2021年9月1日 | 2021年9月3日 | 2030年9月2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0 | 是 | 是 | 合营公司 | |
中新绿发 | 控股子公司 | 中新春兴 | 105.00 | 2021年9月1日 | 2021年9月3日 | 2030年9月2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0 | 是 | 是 | 合营公司 | |
中新绿发 | 控股子公司 | 中新春兴 | 145.00 | 2021年9月1日 | 2021年9月3日 | 2030年9月2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0 | 是 | 是 | 合营公司 |
中新绿发 | 控股子公司 | 中新春兴 | 190.00 | 2021年9月1日 | 2021年9月3日 | 2030年9月2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0 | 是 | 是 | 合营公司 | |
中新绿发 | 控股子公司 | 中新春兴 | 60.00 | 2021年9月1日 | 2021年9月3日 | 2030年9月2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0 | 是 | 是 | 合营公司 | |
中新绿发 | 控股子公司 | 中新春兴 | 187.50 | 2021年9月1日 | 2021年9月3日 | 2030年9月2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0 | 是 | 是 | 合营公司 | |
中新绿发 | 控股子公司 | 中新春兴 | 162.50 | 2021年9月1日 | 2021年9月15日 | 2030年9月14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0 | 是 | 是 | 合营公司 | |
中新绿发 | 控股子公司 | 中新春兴 | 113.00 | 2021年11月1日 | 2021年11月4日 | 2030年11月3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0 | 是 | 是 | 合营公司 | |
中新绿发 | 控股子公司 | 中新春兴 | 259.00 | 2021年11月1日 | 2021年11月4日 | 2030年11月3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0 | 是 | 是 | 合营公司 | |
中新绿发 | 控股子公司 | 中新春兴 | 78.50 | 2021年11月1日 | 2021年11月4日 | 2030年11月3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0 | 是 | 是 | 合营公司 | |
中新绿发 | 控股子公司 | 中新春兴 | 66.00 | 2021年11月1日 | 2021年11月4日 | 2030年11月3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0 | 是 | 是 | 合营公司 | |
中新绿发 | 控股子公司 | 中新春兴 | 134.00 | 2021年11月1日 | 2021年11月4日 | 2030年11月3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0 | 是 | 是 | 合营公司 | |
中新绿发 | 控股子公司 | 中新春兴 | 65.00 | 2021年11月1日 | 2021年11月4日 | 2030年11月3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0 | 是 | 是 | 合营公司 | |
中新智地 | 控股子公司 | 天津中新 | 592.00 | 2021年4月9日 | 2021年4月9日 | 2026年3月25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0 | 否 | 是 | 合营公司 | |
中新智地 | 控股子公司 | 天津中新 | 800.00 | 2021年8月18日 | 2021年8月24日 | 2026年8月20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0 | 否 | 是 | 合营公司 | |
中新绿发 | 控股子公司 | 中新旭能 | 6,000.00 | 2023年6月26日 | 2023年6月26日 | 2036年6月12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0 | 是 | 是 | 联营公司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6,000.0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600.0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245,067.00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245,667.00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3.34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15,801.16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5,801.16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0,855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苏州中方财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0 | 701,480,000 | 46.80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SINGAPORE-SUZHOU TOWNSHIP DEVELOPMENT PTE LTD | 0 | 377,720,000 | 25.20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港华投资有限公司 | 0 | 134,900,000 | 9.0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CPG CORPORATION PTE LTD | 0 | 65,522,803 | 4.37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0 | 53,960,000 | 3.60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富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474,800 | 5,474,800 | 0.37 | 0 | 无 | 0 | 其他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创新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008,008 | 5,008,008 | 0.33 | 0 | 无 | 0 | 其他 | |
金利臣 | 30,100 | 4,310,900 | 0.29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285,462 | 3,358,378 | 0.22 | 0 | 无 | 0 | 其他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941,645 | 2,941,645 | 0.20 | 0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苏州中方财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701,4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01,480,000 | |||||
SINGAPORE-SUZHOU TOWNSHIP DEVELOPMENT PTE LTD | 377,7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77,720,000 | |||||
港华投资有限公司 | 134,9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4,900,000 | |||||
CPG CORPORATION PTE LTD | 65,522,803 | 人民币普通股 | 65,522,803 |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53,9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3,960,00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富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474,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474,80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创新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008,008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8,008 | |||||
金利臣 | 4,310,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310,90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358,378 | 人民币普通股 | 3,358,378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941,645 | 人民币普通股 | 2,941,645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米龙峰 | 副总裁 | 200 | 0 | -200 | 个人原因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3月31日米龙峰先生卖出个人持有的公司股份200股。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聘任米龙峰为公司副总裁。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一) 企业债券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交易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 | 22 中新01 | 137504 | 2022年7月12日 | 2022年7月12日 | 2025年7月12日 | 10 | 2.96 | 按年付息,一次还本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专业投资者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协商成交 | 否 |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 | 23 中新01 | 115529 | 2023年6月19日 | 2023年6月19日 | 2026年6月19日 | 10 | 2.90 | 按年付息,一次还本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专业投资者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协商成交 | 否 |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现状 | 执行情况 | 是否发生变更 | 变更后情况 | 变更原因 | 变更是否已取得有权机构批准 | 变更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
担保情况:无担保。 | 正常 | 否 | ||||
偿债计划:按年付息,到期还本。 | 正常 | 否 | ||||
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偿债承诺条款。 | 正常 | 否 |
其他说明不适用
5. 公司债券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四) 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 √不适用
(五)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变动原因 |
流动比率 | 2.24 | 2.20 | 1.82 | |
速动比率 | 0.90 | 0.83 | 8.43 | |
资产负债率(%) | 46.36 | 44.44 | 1.92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709,241,107.19 | 788,971,578.81 | -10.11 |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16 | 0.22 | -27.27 | |
利息保障倍数 | 7.30 | 8.66 | -15.70 |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5.27 | 5.81 | -9.29 |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8.44 | 9.74 | -13.35 |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4,413,181,598.58 | 3,619,740,614.36 |
应收票据 | 七、4 | 21,190,062.56 | 8,101,066.30 |
应收账款 | 七、5 | 2,614,186,667.77 | 2,470,115,702.93 |
预付款项 | 七、7 | 34,576,352.39 | 16,880,757.28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93,710,766.29 | 153,144,467.34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 |
应收股利 | 22,429,180.91 | 22,429,180.91 | |
存货 | 七、9 | 11,241,678,207.49 | 11,008,995,491.16 |
合同资产 | 七、10 | 209,135,942.56 | 211,231,746.8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25,926,438.30 | 20,647,073.31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36,832,222.28 | 158,968,346.63 |
流动资产合计 | 18,790,418,258.22 | 17,667,825,266.19 |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613,321,301.00 | 627,112,408.19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3,291,300,145.45 | 3,232,636,466.97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3,779,811,079.70 | 3,152,644,050.08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4,978,501,580.86 | 4,637,857,665.81 |
固定资产 | 七、21 | 1,323,822,228.20 | 1,433,260,510.67 |
在建工程 | 七、22 | 843,531,178.22 | 976,943,279.68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8,354,343.78 | 20,265,132.72 |
无形资产 | 七、26 | 175,248,788.01 | 190,605,779.60 |
商誉 | 七、28 | 141,251,008.22 | 134,698,289.11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12,702,455.62 | 13,624,382.1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158,849,117.11 | 169,416,611.2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209,103,446.79 | 197,745,246.8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5,545,796,672.96 | 14,786,809,823.18 | |
资产总计 | 34,336,214,931.18 | 32,454,635,089.3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1,656,142,690.26 | 1,542,833,376.79 |
应付票据 | 七、35 | - | 20,000,000.00 |
应付账款 | 七、36 | 1,578,364,782.23 | 1,796,205,626.13 |
预收款项 | 七、37 | 105,318,437.42 | 87,379,870.40 |
合同负债 | 七、38 | 1,596,388,057.40 | 1,618,771,010.47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16,814,389.70 | 160,594,268.98 |
应交税费 | 七、40 | 328,948,584.59 | 408,323,971.80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2,411,080,555.85 | 1,854,628,545.5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395,971,629.99 | 398,554,966.04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88,025,341.35 | 158,446,551.69 |
流动负债合计 | 8,377,054,468.79 | 8,045,738,187.84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七、45 | 5,081,606,443.16 | 5,075,373,498.61 |
应付债券 | 七、46 | 1,997,642,373.56 | 998,325,353.81 |
租赁负债 | 七、47 | 16,119,589.14 | 18,542,129.84 |
递延收益 | 七、51 | 171,330,568.14 | 149,867,097.90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100,000,000.00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69,834,107.80 | 42,929,050.35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52 | 105,103,323.86 | 93,344,602.52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541,636,405.66 | 6,378,381,733.03 | |
负债合计 | 15,918,690,874.45 | 14,424,119,920.8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498,890,000.00 | 1,498,890,000.00 |
资本公积 | 七、55 | 1,233,993,266.96 | 1,233,993,266.96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1,260,346.47 | 934,334.94 |
盈余公积 | 七、59 | 749,445,000.00 | 749,445,000.00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0,138,833,926.22 | 9,850,616,022.1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3,622,422,539.65 | 13,333,878,624.04 | |
少数股东权益 | 4,795,101,517.08 | 4,696,636,544.4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8,417,524,056.73 | 18,030,515,168.5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4,336,214,931.18 | 32,454,635,089.37 |
公司负责人:赵志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晓冬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倩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十七、1 | 2,254,257,447.71 | 1,423,543,312.16 |
应收账款 | 917,588,836.50 | 524,838,044.50 | |
预付款项 | 1,683,761.86 | 1,043,731.06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51,933,034.00 | 90,891,493.01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存货 | 1,810,824,371.64 | 2,037,336,342.9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8,300,934.66 | 13,857,341.42 |
其他流动资产 | 555,898.87 | 653,887.43 | |
流动资产合计 | 5,055,144,285.24 | 4,092,164,152.52 |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应收款 | 602,351,221.89 | 611,803,516.21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4,729,914,523.44 | 4,509,738,202.3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729,540,978.30 | 2,247,895,152.66 | |
投资性房地产 | 3,055,866,738.39 | 3,003,574,056.85 | |
固定资产 | 105,012,586.32 | 107,794,816.80 | |
在建工程 | 99,225,101.34 | 115,785,645.80 | |
使用权资产 | 14,360,247.14 | 16,339,023.97 | |
无形资产 | 20,019,335.21 | 20,446,361.63 | |
长期待摊费用 | 143,000.00 | 148,500.0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13,253,220.8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356,433,732.03 | 10,646,778,497.10 | |
资产总计 | 16,411,578,017.27 | 14,738,942,649.6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550,580,537.50 | 1,457,559,804.00 | |
应付账款 | 234,626,655.54 | 214,330,059.46 | |
预收款项 | 83,996,762.09 | 72,329,691.48 | |
合同负债 | 3,196,456.99 | 128,771,926.40 | |
应付职工薪酬 | 22,218,740.05 | 42,696,353.61 | |
应交税费 | 229,267,560.53 | 203,011,554.08 | |
其他应付款 | 1,981,739,324.69 | 1,532,814,946.97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3,018,823.51 | 57,478,128.69 | |
其他流动负债 | 67,941,214.85 | 31,998,253.78 | |
流动负债合计 | 4,246,586,075.75 | 3,740,990,718.47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 2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1,997,642,373.56 | 998,325,353.81 | |
租赁负债 | 11,529,102.45 | 13,237,039.32 | |
递延收益 | 3,543,186.67 | 3,665,466.6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9,365,235.85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4,257,763.06 | 4,428,073.58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036,337,661.59 | 1,039,655,933.38 | |
负债合计 | 6,282,923,737.34 | 4,780,646,651.8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498,890,000.00 | 1,498,890,000.00 | |
资本公积 | 1,565,587,248.71 | 1,565,587,248.71 | |
其他综合收益 | -1,572,581.07 | -935,600.82 | |
盈余公积 | 749,445,000.00 | 749,445,000.00 | |
未分配利润 | 6,316,304,612.29 | 6,145,309,349.8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128,654,279.93 | 9,958,295,997.7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6,411,578,017.27 | 14,738,942,649.62 |
公司负责人:赵志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晓冬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倩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1,910,394,654.99 | 2,422,935,589.18 |
其中:营业收入 | 1,910,394,654.99 | 2,422,935,589.18 | |
二、营业总成本 | 七、61 | 1,203,343,797.96 | 1,216,352,642.12 |
其中:营业成本 | 906,661,149.03 | 972,781,519.31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65,792,657.22 | 35,309,910.31 |
销售费用 | 七、63 | 8,167,586.43 | 6,687,108.61 |
管理费用 | 七、64 | 135,772,108.46 | 117,746,040.81 |
研发费用 | 七、65 | 8,311,708.93 | 5,574,144.96 |
财务费用 | 七、66 | 78,638,587.89 | 78,253,918.12 |
其中:利息费用 | 110,291,804.99 | 105,940,098.82 | |
利息收入 | 32,245,677.60 | 29,927,504.96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40,567,464.47 | 39,440,538.4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213,438,169.72 | 155,465,454.8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99,662,900.95 | 80,651,050.80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165,986,588.56 | 48,834,231.8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262,157.97 | -20,250,529.6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390,870.53 | 438,363.88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 | -2,173.34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127,914,367.22 | 1,430,508,833.08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31,526,867.99 | 1,272,969.63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441,677.03 | 1,677,460.88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57,999,558.18 | 1,430,104,341.83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252,565,269.33 | 332,939,324.2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05,434,288.85 | 1,097,165,017.61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05,434,288.85 | 1,097,165,017.61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70,860,484.08 | 842,195,174.68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4,573,804.77 | 254,969,842.93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26,011.53 | 533,200.40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26,011.53 | 533,200.40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26,011.53 | 533,200.40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58,842.47 | 289,325.59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84,854.00 | 243,874.81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905,760,300.38 | 1,097,698,218.01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771,186,495.61 | 842,728,375.08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34,573,804.77 | 254,969,842.93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1 | 0.56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1 | 0.56 |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1,206,934,472.38 | 1,015,353,461.00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453,793,230.26 | 287,104,557.58 |
税金及附加 | 34,503,487.34 | 39,233,845.16 | |
销售费用 | 34,268.53 | 10,237.70 | |
管理费用 | 31,441,451.11 | 33,009,258.10 | |
财务费用 | 56,136,459.78 | 58,915,065.37 | |
其中:利息费用 | 58,395,846.83 | 64,063,590.60 | |
利息收入 | 5,868,933.73 | 7,161,253.89 | |
加:其他收益 | 740,343.51 | 561,764.2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85,644,914.04 | 28,420,691.3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0,450,390.56 | 13,248,796.50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4,215,384.59 | 81,473,486.22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050,028.27 | -18,549,073.94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49,576,189.23 | 688,987,364.98 | |
加:营业外收入 | 1,475,654.90 | 646,901.51 | |
减:营业外支出 | 155,819.35 | 555,343.65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50,896,024.78 | 689,078,922.84 | |
减:所得税费用 | 197,258,182.37 | 169,542,549.85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53,637,842.41 | 519,536,372.99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53,637,842.41 | 519,536,372.99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36,980.25 | 287,666.17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36,980.25 | 287,666.17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92,371.73 | 163,783.53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44,608.52 | 123,882.64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53,000,862.16 | 519,824,039.16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赵志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晓冬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倩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867,019,391.72 | 2,015,580,348.2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9,369,635.59 | 18,167,711.1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42,790,333.02 | 254,289,998.7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29,179,360.33 | 2,288,038,058.2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40,734,448.60 | 810,516,258.50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78,021,756.47 | 250,482,769.9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99,068,326.33 | 587,836,388.8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71,527,305.90 | 201,236,285.9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89,351,837.30 | 1,850,071,703.1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七、78 | 339,827,523.03 | 437,966,355.0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89,265,787.66 | 72,764,623.12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17,305,923.53 | 58,201,608.7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81,542.01 | 332,494.62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七、78 | 166,781,211.32 | 192,933,569.1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73,434,464.52 | 324,232,295.6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12,112,088.70 | 447,039,545.0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70,717,980.00 | 713,261,511.13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七、78 | 23,048,234.02 | 13,2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05,878,302.72 | 1,173,501,056.1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2,443,838.20 | -849,268,760.5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2,750,000.00 | 51,294,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2,750,000.00 | 51,294,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753,226,883.90 | 1,950,584,468.4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95,976,883.90 | 2,001,878,468.44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549,077,497.88 | 732,416,645.71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49,930,783.09 | 608,876,455.88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95,369,885.58 | 3,6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272,939.14 | 1,969,227.6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02,281,220.11 | 1,343,262,329.2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93,695,663.79 | 658,616,139.1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22,606.34 | 248,330.95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七、79 | 801,401,954.96 | 247,562,064.6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552,052,529.94 | 3,049,865,183.0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 | 4,353,454,484.90 | 3,297,427,247.71 |
公司负责人:赵志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晓冬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倩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81,019,342.54 | 403,104,602.1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527,506.82 | 45,332,058.3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21,546,849.36 | 448,436,660.4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22,354,538.22 | 82,148,320.79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0,983,499.02 | 73,677,617.1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99,110,048.85 | 170,259,265.7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139,672.23 | 43,595,493.0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25,587,758.32 | 369,680,696.6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5,959,091.04 | 78,755,963.8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8,265,787.67 | 4,195,687.15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88,244,429.92 | 16,771,894.8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6,510,217.59 | 20,967,582.0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4,276,013.03 | 79,381,715.2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90,145,000.00 | 539,72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94,421,013.03 | 619,101,715.2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7,910,795.44 | -598,134,133.2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449,000,000.00 | 2,035,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49,000,000.00 | 2,035,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425,000,000.00 | 755,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9,106,551.38 | 475,105,400.62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00,030.10 | 600,358.1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56,406,581.48 | 1,230,705,758.7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2,593,418.52 | 804,294,241.2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72,321.68 | 248,330.95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30,714,035.80 | 285,164,402.7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23,464,407.92 | 703,111,692.5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54,178,443.72 | 988,276,095.36 |
公司负责人:赵志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晓冬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倩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98,890,000.00 | 1,233,993,266.96 | 934,334.94 | 749,445,000.00 | 9,850,616,022.14 | 13,333,878,624.04 | 4,696,636,544.46 | 18,030,515,168.5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98,890,000.00 | 1,233,993,266.96 | 934,334.94 | 749,445,000.00 | 9,850,616,022.14 | 13,333,878,624.04 | 4,696,636,544.46 | 18,030,515,168.5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26,011.53 | 288,217,904.08 | 288,543,915.61 | 98,464,972.62 | 387,008,888.2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26,011.53 | 770,860,484.08 | 771,186,495.61 | 134,573,804.77 | 905,760,300.3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5,043,496.25 | 65,043,496.2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42,750,000.00 | 142,750,000.00 | |||||||
2.处置子公司 | -77,706,503.75 | -77,706,503.75 | |||||||
(三)利润分配 | -482,642,580.00 | -482,642,580.00 | -101,152,328.40 | -583,794,908.4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82,642,580.00 | -482,642,580.00 | -101,152,328.40 | -583,794,908.4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99,067.26 | 99,067.26 | 282,842.01 | 381,909.27 | |||||
2.本期使用 | -99,067.26 | -99,067.26 | -282,842.01 | -381,909.27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98,890,000.00 | 1,233,993,266.96 | 1,260,346.47 | - | 749,445,000.00 | 10,138,833,926.22 | 13,622,422,539.65 | 4,795,101,517.08 | 18,417,524,056.73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98,890,000.00 | 1,233,993,266.96 | -9,915,233.18 | 740,489,856.63 | 8,708,973,460.27 | 12,172,431,350.68 | 4,184,751,554.20 | 16,357,182,904.88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98,890,000.00 | 1,233,993,266.96 | -9,915,233.18 | 740,489,856.63 | 8,708,973,460.27 | 12,172,431,350.68 | 4,184,751,554.20 | 16,357,182,904.88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33,200.40 | - | 385,033,724.68 | 385,566,925.08 | 229,203,692.89 | 614,770,617.9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33,200.40 | - | 842,195,174.68 | 842,728,375.08 | 254,969,842.93 | 1,097,698,218.0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810,466.48 | -4,810,466.4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1,294,000.00 | 51,294,000.00 | ||||||
2.处置子公司 | -56,104,466.48 | -56,104,466.48 | ||||||
(三)利润分配 | -457,161,450.00 | -457,161,450.00 | -20,955,683.56 | -478,117,133.5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57,161,450.00 | -457,161,450.00 | -20,955,683.56 | -478,117,133.56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98,890,000.00 | 1,233,993,266.96 | -9,382,032.78 | 740,489,856.63 | 9,094,007,184.95 | 12,557,998,275.76 | 4,413,955,247.09 | 16,971,953,522.85 |
公司负责人:赵志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晓冬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倩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98,890,000.00 | 1,565,587,248.71 | -935,600.82 | 749,445,000.00 | 6,145,309,349.88 | 9,958,295,997.7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98,890,000.00 | 1,565,587,248.71 | -935,600.82 | 749,445,000.00 | 6,145,309,349.88 | 9,958,295,997.7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636,980.25 | - | 170,995,262.41 | 170,358,282.1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636,980.25 | - | 653,637,842.41 | 653,000,862.1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482,642,580.00 | -482,642,58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482,642,580.00 | -482,642,58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98,890,000.00 | 1,565,587,248.71 | -1,572,581.07 | 749,445,000.00 | 6,316,304,612.29 | 10,128,654,279.93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98,890,000.00 | 1,565,587,248.71 | -9,013,450.48 | 740,489,856.63 | 5,578,973,729.78 | 9,374,927,384.6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98,890,000.00 | 1,565,587,248.71 | -9,013,450.48 | 740,489,856.63 | 5,578,973,729.78 | 9,374,927,384.6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87,666.17 | - | 62,374,922.99 | 62,662,589.1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287,666.17 | - | 519,536,372.99 | 519,824,039.1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457,161,450.00 | -457,161,45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457,161,450.00 | -457,161,45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98,890,000.00 | 1,565,587,248.71 | -8,725,784.31 | 740,489,856.63 | 5,641,348,652.77 | 9,437,589,973.80 |
公司负责人:赵志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晓冬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倩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前身为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苏州市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1994年8月13日成立。本公司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总部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5号中新大厦48楼。
本集团主要经营活动为:土地一级开发与经营、投资、举办企业、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不含除长租公寓以外的住宅)、工业厂房及科研载体的开发与运营、物业管理、项目管理、酒店及酒店式公寓的经营管理、咨询服务、产业与基础设施开发、基础设施投资、经营和管理、市政工程施工、园林及绿化工程的施工。
本集团的控股股东为于中国成立的苏州中方财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方财团”),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有限公司(“园区投控”)。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25日决议批准报出。根据本公司章程,本财务报表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本年度合并范围变化情况参见附注八。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编制本财务报表时,除某些金融工具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收入确认和计量、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评估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于202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报告期间为自1月1日至6月30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本集团下属境外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采用与本公司一致的会计年度和会计政策。本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销。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集团对其控制权终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少数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作为权益性交易。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集团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折算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对于境外经营,本集团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将其记账本位币折算为人民币:对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除非汇率波动使得采用该汇率折算不适当,则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的按处置比例计算。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当期平均汇率(除非汇率波动使得采用该汇率折算不适当,则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 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
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集团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集团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集团选择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此为基础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关于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等披露参见附注十、3。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集团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转移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五、10。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件五、10。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件五、10。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包括原材料和低值易耗品。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原材料的日常核算采用加权平均法,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原则上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归类为流动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列示于存货。
合同履约成本主要包括前期开发费用、基础设施成本、配套设施成本、资本化利息以及与工程相关的其他费用等。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集团将在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消后以净额列示。
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是指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五、10。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五、10。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日之前持有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
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初始投资成本。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消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处置终止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全部转入当期损益;仍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转入当期损益,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按相应的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或摊销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如下:
使用寿命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摊销)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10-25年 | 0%-10% | 3.60%-10.00% |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 | 2.00% |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 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直线法 | 20-35年 | 0-10% | 2.57%-5.00% |
固定资产装修 | 直线法 | 5-25年 | 0-10% | 3.60%-20.00% |
机器设备及管网 | 直线法 | 3-20年 | 5-10% | 4.50%-31.67% |
运输设备 | 直线法 | 5-10年 | 3-10% | 9.00%-19.40% |
光伏设备 | 直线法 | 20年 | 0% | 5.00%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直线法 | 5-10年 | 3-10% | 9.00%-19.40% |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或投资性房地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开发成本)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专门借款以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暂时性的存款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除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之外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权资产成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集团因租赁付款额变动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本集团后续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并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即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其能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无法预见其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下:
使用寿命 | |||
土地使用权 | 40-50年 |
软件 | 5-10年 | ||
其他 | 10年 |
本集团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除存货、合同资产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报告分部。
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采用直线法摊销,摊销期如下:
摊销期 | |||
装修费 | 3-6年 |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或服务之前已收取的款项。
33.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指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和离职后福利。本集团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相应支出在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后的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根据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还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或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或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确认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除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及承担的或有负债之外,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 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2) 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
(3)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质量保证金
√适用 □不适用
质量保证金一般按施工单位工程款的一定比例预留,在开发产品办理竣工验收后并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无质量问题时,再行支付给施工单位。质量保证金通过“应付账款”科目核算。
37.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8.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9.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销售商品合同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集团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该时点通常为合同约定的商品交付时点: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提供园区开发运营服务合同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提供园区开发运营服务合同通常包含提供土地一级开发服务、工程代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招商代理服务、产业发展服务、软件转移服务和城市运营服务等履约义务。
对于提供的土地一级开发服务履约义务,本集团获授权利于本集团经营其业务的地区内进行有关土地基建及公共配套设施的建筑及预备工程。当地政府主要通过公开招拍挂向土地买家出售地块或其他方式获取财政收入,本集团有权依合同约定,向当地政府收取部分财政收入款项。由于政府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的在建资产,本集团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集团按照投入法,根据发生的成本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提供工程代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嘉善现代产业园软件转移服务和城市运营服务等履约义务,由于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或者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本集团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
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集团按照投入法,根据发生的成本和时间进度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提供招商代理服务履约义务,本集团提供服务后,在本集团与委托区域政府机构共同确认的基础上确认收入。
对于提供产业发展服务 和向嘉善现代产业园以外其他项目提供软件转移服务履约义务,本集团提供服务后,在委托区域政府机构收到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证据时,确认相关服务收入。
提供绿色公用服务合同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提供绿色公用服务合同主要包括提供污水污泥、固废处理服务和设计规划服务等履约义务。由于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或者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提供的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入款项,本集团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集团按照投入法,根据发生的成本和时间进度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提供酒店服务和教育咨询服务合同
对于提供酒店服务和教育咨询服务履约义务,由于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或者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提供的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入款项,本集团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集团按照投入法,根据发生的成本和时间进度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重大融资成分
对于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使用将合同对价的名义金额折现为商品或服务现销价格的折现率,将确定的交易价格与合同承诺的对价金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集团未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主要责任人/代理人
对于本集团能够主导第三方代表本集团向客户提供服务,本集团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即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因此本集团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0.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主要为合同履约成本。根据其流动性,列报在存货中。
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的,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集团对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集团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 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 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41.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按照总额法确认计量。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
42.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1)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应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43.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作为承租人
除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会计处理见附注七、25和附注七、47。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人民币40,000元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人
租赁开始日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本集团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作为融资租赁出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集团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包括初始直接费用。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集团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作为融资租赁出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集团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包括初始直接费用。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集团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新租赁准则的确定方法及 会计处理见附注五、28和附注五、34
44. 利润分配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后确认为负债。
45. 安全生产费
√适用 □不适用
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使用时区分是否形成固定资产分别进行处理: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归集所发生的支出,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固定资产,同时冲减等值专项储备并确认等值累计折旧。
46. 公允价值计量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衍生金融工具、权益工具投资和债务工具投资。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47.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适用 □不适用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判断
在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所确认的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的划分本集团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以外的租赁为经营租赁。满足下列标准之一的,即应认定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
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合理地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承租人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经营租赁——作为出租人本集团就投资性房地产签订了租赁合同。本集团认为,根据租赁合同的条款,本集团保留了这些房地产所有权上的几乎全部重大风险和报酬,因此作为经营租赁处理。
投资性房地产与自用房地产的划分本集团将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项目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而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项目则作为自用房地产核算。
业务模式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判断业务模式时,本集团考虑包括企业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在评估是否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时,本集团需要对金融资产到期日前的出售原因、时间、频率和价值等进行分析判断。
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需要判断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时,包含对货币时间价值的修正进行评估时,需要判断与基准现金流量相比是否具有显著差异、对包含提前还款特征的金融资产,需要判断提前还款特征的公允价值是否非常小等。
资产收购与企业合并的判断
本集团在确定一项购买交易是否形成企业合并时,依循《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要求,评估各项因素,其中包括被收购方是否构成业务,业务是指企业内部某些生产经营活动或资产负债的组合,该组合具有投入、加工处理和产出能力,能够独立计算其成本费用或所产生的收入,但有关资产或资产、负债的组合要构成一项业务,不一定要同时具备上述三个要素,具备投入和加工处理过程两个要素即可认为构成一项业务。本集团将结合所取得资产及加工处理过程等进行综合判断。
估计的不确定性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会导致未来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重大调整。
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减值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所得额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存货跌价准备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实际情况估计为转让与单项履约合同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若因转让与该履约合同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为转让与该履约合同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小于与该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则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商誉减值本集团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集团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详见附注七、28。
固定资产的可使用年限和残值
本集团对固定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本集团定期审阅相关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和残值,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费用数额。资产使用寿命和残值是本集团根据对同类资产的已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改变、市况变动及实际损耗情况而确定。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费用进行调整。
投资性房地产的可使用年限和残值本集团对投资性房地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摊销。本集团定期审阅相关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和残值,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摊销费用数额。资产使用寿命和残值是本集团根据对同类资产的已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市况变动及实际损耗情况而确定。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的预计总成本本集团根据各项已发生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计算确认收益分成模式下的土地一级开发收入。管理层随着土地开发进度对预计总成本进行必要的重估及修正,该等估计的变化将会影响土地开发完工进度,进而影响变化当年及以后年度的收入确认金额。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本集团对没有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包括蒙特卡洛模型、投资标的净值法、市场法、近期交易价等在内的各种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模型的相关假设、参数、数据来源和计量程序均需要本集团的专业判断,本集团需根据可获得的市场数据和其他信息,选择更为恰当的估值技术,评估估值技术中使用的输入值是否更容易在市场上观察到或者只需作更少的调整,对诸如折现率、流动性折扣等方面进行估计,这些相关因素假设的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
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
对于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租赁,本集团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定增量借款利率时,本集团根据所处经济环境,以可观察的利率作为确定增量借款利率的参考基础,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标的资产情况、租赁期和租赁负债金额等租赁业务具体情况对参考利率进行调整以得出适用的增量借款利率。
48.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按相应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 | 3%、5%、6%、9%及13% |
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缴纳增值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流转税计算 | 5%或7%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流转税计算 | 5% |
土地增值税 | 房地产销售收入的增值额 | 30%至60%的超率累进税率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2.5%、15%、17%、20%及25% |
房产税 | 房产原值或租金收入 | 1.2%或12% |
土地使用税 | 生产经营所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 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土地使用税纳税等级对应的每平方米税额缴纳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本集团支付予个人的薪金所得额,由本集团依税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和合酒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合酒店”) | 20 |
苏州东吴热能销售有限公司 | 20 |
中新园舍(苏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20 |
中新国际商务合作中心私人有限公司(“中新国际商务”) | 17 |
苏州太湖中法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12.5 |
中新苏伊士环保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 12.5 |
中新苏滁(滁州)水务有限公司 | 0 |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15 |
中新和顺环保(江苏)有限公司 | 15 |
苏州工业园区中法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中法环境”) | 1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之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中法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法环境”)运营的苏州工业园区污泥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符合《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60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2年第4号)的规定,中法环境在2023年度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集团之子公司苏州太湖中法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湖中法”)运营的污泥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工程符合《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的公共污水项目的相关规定,太湖中法工程自2018年度开始享受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惟依规定,太湖中法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适用的所得税率为0;2021年度至2023年度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12.5%。
本集团之子公司中新苏州工业园区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环技”)的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项目符合《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60号)的规定,中新环技在2019年度至2023年度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集团之子公司中新苏伊士环保技术(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苏伊士”)运营的苏州工业园区固废综合处置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的危险废物处理项目相关规定,自2019年度开始享受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惟依规定,中新苏伊士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适用的所得税率为0;2022年度至2024年度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12.5%。
本集团之子公司中新苏伊士新增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投资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对税额抵免的规定,可从当年或以后年度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本集团之子公司中新苏滁(滁州)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滁水务”)运营的滁州市第四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的城镇污水处理项目相关规定,自2022年度开始享受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根据规定,苏滁水务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适用的所得税率为0;2025年度至2027年度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2.5%。
本集团之子公司中新和顺环保(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顺环保”)已于2018年10月及2021年12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018年度至2024年度适用所得税税率为15%。
本集团之子公司苏州东吴热能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热能”)、中新苏州工业园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资本”)、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和合酒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合酒店”)、中新园舍(苏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中新园舍”)符合《财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3号)的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集团之子公司中新苏州和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和乔物业”)、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和合酒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合酒店”)、中新智地(常州)智能制造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中新管理常州”)、中新联科、苏滁水务中新苏伊士及和顺环保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本集团之子公司中新智地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下的福朋酒店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制印《关于明确增值税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本集团之子公司南通常春藤建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中新南通海门循环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中新南通海门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中新智地(句容)智能制造产业园有限公司、中新管理常州、中新智地(江阴)智能制造产业园有限公司、和合酒店、中新天长循环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天长”)、东吴热能符合《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0号)的条件,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44,226.62 | 290,605.68 |
银行存款 | 4,392,207,542.11 | 3,581,257,867.36 |
其他货币资金 | 8,481,962.05 | 9,389,834.29 |
应收利息 | 12,247,867.80 | 28,802,307.03 |
合计 | 4,413,181,598.58 | 3,619,740,614.36 |
其他说明:
于2023年6月30日,用途受限的保证金及期限超过三个月的定期存款明细如下: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定期存款 | 38,997,283.83 | 29,495,943.10 | |||
履约保证金 | 7,126,457,82 | 7,258,970.96 | |||
承兑汇票保证金 | 96,076.53 | 872,231.02 | |||
贷款保证金 | 1,259,427,70 | 1,258,632.31 | |||
47,479,245.88 | 38,885,777.39 |
银行活期存款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定期存款的存款期分为3个月到1年不等,依本集团的现金需求而定,并按照相应的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
于2023年6月30日,七天通知存款预提利息收入为人民币12,247,867.80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28,802,307.03元)。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金额为人民币145,536,676.49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48,358,009.47元)的货币资金存放于关联方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参见附注
十二、6)。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1,190,062.56 | 8,101,066.30 |
合计 | 21,190,062.56 | 8,101,066.3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8,284,265.21 | 4,783,043.37 |
合计 | 8,284,265.21 | 4,783,043.37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779,906,593.76 |
1年以内小计 | 1,779,906,593.76 |
1至2年 | 862,806,820.09 |
2至3年 | 4,693,396.08 |
3年以上 | 2,877,761.13 |
合计 | 2,650,284,571.0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566,251.33 | 0.13 | 3,566,251.33 | 100.00 | - | 3,737,645.29 | 0.15 | 3,737,645.29 | 100.00 |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646,718,319.73 | 99.87 | 32,531,651.96 | 1.23 | 2,614,186,667.77 | 2,501,385,883.98 | 99.85 | 31,270,181.05 | 1.25 | 2,470,115,702.93 |
其中: | ||||||||||
合计 | 2,650,284,571.06 | 100.00 | 36,097,903.29 | / | 2,614,186,667.77 | 2,505,123,529.27 | 100.00 | 35,007,826.34 | / | 2,470,115,702.9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应收租金 | 3,231,543.36 | 3,231,543.36 | 100.00 | 注1 |
应收服务费 | 334,707.97 | 334,707.97 | 100.00 | 注1 |
合计 | 3,566,251.33 | 3,566,251.33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本集团部分客商存在经营状态异常的现象,本集团认为该等应收款项难以收回,因此根据预计损失金额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政府、国有企业及关联方 | 2,414,991,850.33 | 27,105,336.79 | 1.12 |
第三方 | 231,726,469.40 | 5,426,315.17 | 2.34 |
合计 | 2,646,718,319.73 | 32,531,651.96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集团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4,609,946.97元(2022年:人民币14,384,682.08元),转回坏账准备人民币3,519.870.02元(:人民币19,616,388.34元),无核销的应收账款(2022年:人民币17,290.43元)。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35,007,826.34 | 4,609,946.97 | 3,519,870.02 | - | - | 36,097,903.29 |
合计 | 35,007,826.34 | 4,609,946.97 | 3,519,870.02 | - | - | 36,097,903.2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占应收账款 | ||||||||
余额合计数 | 坏账准备 |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的比例 | 期末余额 | |||||
中新嘉善现代产业园管委会 | 1,299,059,575.94 | 49.02% | 15,074,927.28 | |||||
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428,828,360.19 | 16.18% | 4,976,335.55 | |||||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336,820,644.51 | 12.71% | 3,908,632.69 | |||||
苏滁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265,417,141.63 | 10.01% | 3,080,031.27 | |||||
苏州市相润排水管理有限公司 | 29,282,311.95 | 1.10% | 339,806.37 | |||||
2,359,408,034.22 | 89.02% | 27,379,733.15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之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288,771,034.63元(2022年12月31日:
人民币1,276,890,821.44元)的应收账款用于银行贷款担保(参见附注七、81)。
关联方应收账款余额参见附注十二、6。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4,288,669.64 | 99.16 | 15,846,663.51 | 93.87 |
1至2年 | 262,375.06 | 0.76 | 237,811.09 | 1.41 |
2至3年 | 5,443.81 | 0.02 | 776,039.60 | 4.60 |
3年以上 | 19,863.88 | 0.06 | 20,243.08 | 0.12 |
合计 | 34,576,352.39 | 100.00 | 16,880,757.28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不适用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金额 | 比例 | |||
江苏四联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 3,660,000.00 | 10.59% | |||
山西宸凯化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372,000.00 | 9.75% | |||
北京得世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078,000.00 | 8.90% |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苏州供电分公司 | 2,870,075.42 | 8.30% | |||
上海物滤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2,280,000.00 | 6.59% | |||
15,260,075.42 | 44.1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无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预付款项(2022年12月31日:无)。
关联方预付款项余额参见附注十二、6。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22,429,180.91 | 22,429,180.91 |
其他应收款 | 71,281,585.38 | 130,715,286.43 |
合计 | 93,710,766.29 | 153,144,467.3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为人民币22,429,180.91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22,429,180.91元),对方公司经营状况正常,无减值风险。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华能(苏州工业园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6,409,251.13 | 6,409,251.13 |
华能太仓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6,019,929.78 | 16,019,929.78 |
合计 | 22,429,180.91 | 22,429,180.91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华能(苏州工业园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6,409,251.13 | 1-2年 | 手续办理中 | 否 |
华能太仓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6,019,929.78 | 1-2年 | 手续办理中 | 否 |
合计 | 22,429,180.91 | / | / | /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为人民币22,429,180.91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22,429,180.91元),对方公司经营状况正常,无减值风险。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42,125,948.07 |
1年以内小计 | 42,125,948.07 |
1至2年 | 12,450,261.59 |
2至3年 | 9,844,013.32 |
3年以上 | 7,143,915.46 |
合计 | 71,564,138.44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代垫款项 | 50,341,579.48 | 52,442,044.99 |
保证金及其他 | 21,222,558.96 | 18,353,332.09 |
资金拆借款(注1) | - | 30,550,000.00 |
股权减资款(注2) | - | 30,000,000.00 |
合计 | 71,564,138.44 | 131,345,377.08 |
注1: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无应收苏州苏明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拆借款项(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30,550,000.00元),本期已全部收回本金及利息(2022年度:人民币76,131,723.90元)。
注2:2022年度,本集团之子公司中新绿发对本集团之合营公司苏州工业园区蓝天燃气热电有限公司进行减资,股权减资款为人民币30,000,000.00元。于2023年6月30日,股权减资款已全部收回(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30,000,000.00元)。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630,090.65 | - | - | 630,090.65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0,078.59 | - | - | 30,078.59 |
本期转回 | 377,616.18 | - | - | 377,616.18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282,553.06 | - | - | 282,553.06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江阴市财政局 | 保证金及其他 | 4,372,000.00 | 2-3年 | 6.11 | - |
武进区武进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 代垫费用 | 3,419,714.00 | 2-3年 | 4.78 | - |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代垫费用 | 2,370,019.04 | 1年以内 | 3.31 | - |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 保证金及其他 | 2,140,000.00 | 1-2年 | 2.99 | - |
苏州高铁苏水水务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1,124,000.00 | 1年以内 | 1.57 | - |
合计 | / | 13,425,733.04 | / | 18.76 | -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履约成本 | 11,206,976,409.46 | - | 11,206,976,409.46 | 10,986,306,063.30 | - | 10,986,306,063.30 |
原材料 | 25,806,580.70 | - | 25,806,580.70 | 14,983,802.14 | - | 14,983,802.14 |
低值易耗品 | 8,895,217.33 | - | 8,895,217.33 | 7,705,625.72 | - | 7,705,625.72 |
合计 | 11,241,678,207.49 | - | 11,241,678,207.49 | 11,008,995,491.16 | - | 11,008,995,491.16 |
合同履约成本:
项目名称 | 实际 | 预计/实际 | 预计/实际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开工时间 | 竣工交付时间 | 总投资额 | |||||||||||||
苏滁产业园基础设施 | 2012.09 | 2035.12 | 79.36亿 | 2,500,084,660.46 | 2,323,808,749.46 | ||||||||||
苏通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 | 2020.01 | 2028.12 | 4.11亿 | 48,016,595.91 | 48,016,595.91 | ||||||||||
海虞新城镇项目基础设施 | 2014.01 | 2025.12 | 16.00亿 | 705,573,114.51 | 692,876,381.26 |
凤凰镇新型城镇化项目 | 2016.02 | 2024.03 | 4.89亿 | 238,484,717.34 | 239,651,631.76 | ||||||||||
斜塘一级土地开发 | 2015.01 | 2024.12 | 27.99亿 | 1,807,026,347.37 | 2,031,019,376.16 | ||||||||||
中新嘉善现代产业园 | 2019.04 | 2033.12 | 162.68亿 | 5,783,232,118.38 | 5,523,855,530.71 | ||||||||||
中新科技城基础设施 | 2006.02 | 2014.12 | 6.14亿 | 3,798,024.27 | 6,316,966.78 | ||||||||||
苏宿园区基础设施 | 2011.01 | 2016.05 | 7.32亿 | 120,760,831.22 | 120,760,831.26 | ||||||||||
11,206,976,409.46 | 10,986,306,063.30 |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2年12月31日:无)。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合同履约成本中含有的当年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 103,407,430.79 | 211,635,858.83 | ||||
平均资本化利息率 | 4.70% | 4.96% |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无存货用于银行贷款担保(2022年12月31日:无)。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苏通科技产业园土地开发(注1) | 197,551,913.33 | 2,292,489.72 | 195,259,423.61 | 201,226,759.89 | 2,335,134.45 | 198,891,625.44 |
市政公用设施综合提升改造项目(注2) | 206,515,653.05 | 2,839,928.32 | 203,675,724.73 | 203,485,972.12 | 2,406,413.06 | 201,079,559.06 |
减: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 | 192,439,921.98 | 2,640,716.20 | 189,799,205.78 | 191,001,007.02 | 2,261,569.40 | 188,739,437.62 |
合计 | 211,627,644.40 | 2,491,701.84 | 209,135,942.56 | 213,711,724.99 | 2,479,978.11 | 211,231,746.88 |
注1:本集团向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提供苏通科技产业园土地开发服务并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形成合同资产,该项合同资产在工程结算时形成无条件收款权,转入应收款项。
注2:本集团向客户提供污水处理厂和城市道路路灯设施综合提升改造等项目服务,并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形成合同资产,该项合同资产在工程结算时形成无条件收款权,转入应收款项。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苏通科技产业园土地开发 | - | 42,644.73 | - | / |
市政公用设施综合提升改造项目 | 433,515.26 | - | - | / |
合计 | 433,515.26 | 42,644.73 | - | / |
采用风险组合计提减值损失准备的合同资产情况如下: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 |||||||||
估计发生违约 | 预期信用 | 整个存续期 | |||||||
的账面余额 | 损失率(%) | 预期信用损失 | |||||||
政府、国有企业及关联方 | 404,067,566.37 | 1.27 | 5,132,418.04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之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3,876,518.95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2,340,121.44元)的流动合同资产和人民币189,799,205.78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88,739,437.62元)的非流动合同资产用于抵押(参见附注七、81)。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25,926,438.30 | 20,647,073.31 |
合计 | 25,926,438.30 | 20,647,073.31 |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133,036,265.04 | 119,417,304.23 |
房地产开发预缴税费 | 3,444,891.06 | 21,279,461.09 |
预缴所得税 | 351,066.18 | 18,271,581.31 |
合计 | 136,832,222.28 | 158,968,346.63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639,032,157.33 | 18,380,000.78 | 620,652,156.55 | 646,000,060.66 | 20,339,203.03 | 625,660,857.63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19,272,137.34 | 676,554.59 | 18,595,582.75 | 22,820,673.54 | 722,049.67 | 22,098,623.87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26,046,499.35 | -120,061.05 | -25,926,438.30 | -20,927,906.63 | -280,833.32 | -20,647,073.31 |
合计 | 632,257,795.32 | 18,936,494.32 | 613,321,301.00 | 647,892,827.57 | 20,780,419.38 | 627,112,408.19 |
于2023年6月30日,长期应收款的折现率为4.95%至15.33%(2022年12月31日:4.95%至
15.33%)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6月30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 | ||||||||||||
(%) | 比例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58,304,294.67 | 100.00 | 19,056,555.37 | 2.89 | 639,247,739.30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 | ||||||||||||
(%) | 比例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68,820,734.20 | 100.00 | 21,061,252.70 | 3.15 | 647,759,481.50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长期应收款情况如下:
2023年6月30日 | |||||||||
估计发生违约的账面余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 |||||||
第三方 | 658,304,294.67 | 2.89 | 19,056,555.37 |
2022年12月31日 | |||||||||
估计发生违约的账面余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 |||||||
第三方 | 668,820,734.20 | 3.15 | 21,061,252.70 |
本期/年初余额 | 本期/年计提 | 本期/年转回 | 本期/年末余额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 21,061,252.70 | - | 2,004,697.33 | 19,056,555.37 | ||||||||
2022年度 | 18,660,982.98 | 2,400,269.72 | - | 21,061,252.7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港华燃气 | 209,975,352.44 | - | - | 21,234,644.88 | - | - | -27,702,540.53 | - | - | 203,507,456.79 | - |
清源水务 | 999,119,244.18 | - | - | 53,651,869.74 | - | - | -41,670,458.88 | - | - | 1,011,100,655.04 | - |
扬州中法 | 50,477,710.79 | - | - | 2,331,404.49 | - | - | -3,039,197.30 | - | - | 49,769,917.98 | - |
万科中新 | 1,033,949,671.23 | - | - | 263,648.65 | - | - | - | - | - | 1,034,213,319.88 | - |
中新华智(注1) | 4,441,990.04 | 300,000.00 | - | -632,925.14 | - | - | - | - | - | 4,109,064.90 | - |
中新智业 | 2,942,134.14 | - | - | -173,135.01 | - | - | -291,364.23 | - | - | 2,477,634.90 | - |
华衍环境 | 53,201,202.33 | - | - | 2,971,506.40 | - | - | -17,477,805.40 | - | - | 38,694,903.33 | - |
天津中新 | 15,403,837.97 | - | - | 1,237,524.23 | - | - | - | - | - | 16,641,362.20 | - |
中新春兴 | 63,288,149.09 | - | - | 4,577,731.26 | - | - | - | - | - | 67,865,880.35 | - |
亨文环保 | 43,644,612.71 | - | - | 1,319,613.17 | - | - | - | - | - | 44,964,225.88 | - |
中新旭德(注2) | 9,320,236.19 | 22,500,000.00 | - | -2,618,686.22 | - | - | - | - | - | 29,201,549.97 | - |
吴江产投 | 84,799,672.61 | - | - | -939,224.62 | - | - | - | - | - | 83,860,447.99 | - |
富隆智地(注3) | - | 4,195,980.00 | - | - | - | - | - | - | - | 4,195,980.00 | - |
怀宁循环(注4) | - | 400,000.00 | - | -39,491.03 | - | - | - | - | - | 360,508.97 | - |
园瑞璜泾(注5) | - | 23,772,000.00 | - | 1,245.90 | - | - | - | - | - | 23,773,245.90 | - |
园瑞资产(注6) | - | 400,000.00 | - | -44,231.18 | - | - | - | - | - | 355,768.82 | - |
小计 | 2,570,563,813.72 | 51,567,980.00 | - | 83,141,495.52 | - | - | -90,181,366.34 | - | - | 2,615,091,922.90 | - |
二、联营企业 | |||||||||||
蓝天热电 | 201,692,386.87 | - | - | 4,456,325.56 | - | - | - | - | - | 206,148,712.43 | - |
东吴中新 | 61,910,123.60 | - | - | 2,966,812.38 | -592,371.73 | - | - | - | - | 64,284,564.25 | - |
中新协鑫 | 10,592,633.80 | - | - | -144,282.15 | - | - | - | - | - | 10,448,351.65 | - |
中新兴富 | 308,312,285.36 | - | -6,696,228.72 | 6,673,685.88 | - | - | -6,730,468.98 | - | - | 301,559,273.54 | - |
苏银发展 | 6,309,131.30 | - | - | 1,116,834.48 | - | - | -2,400,000.00 | - | - | 5,025,965.78 | - |
胜科中新 | 371,019.02 | - | - | -263,139.18 | 133,529.26 | - | - | - | - | 241,409.10 | - |
嘉善能源 | 14,086,197.24 | - | - | 2,105,853.93 | - | - | - | - | - | 16,192,051.17 | - |
静脉产业园 | 6,167,849.51 | - | - | 382,460.24 | - | - | - | - | - | 6,550,309.75 | - |
苏滁企发 | 10,000.00 | - | - | - | - | - | - | - | - | 10,000.00 | - |
清城环境 | 523,565.25 | - | - | 203,094.54 | - | - | - | - | - | 726,659.79 | - |
亿生一期 | 23,458,703.48 | - | - | -306,942.18 | - | - | - | - | - | 23,151,761.30 | - |
中新旭能(注7) | 8,412,329.77 | 9,900,000.00 | - | -443,165.98 | - | - | - | - | - | 17,869,163.79 | - |
瀚宇智地 | 226,428.05 | - | - | -226,428.05 | - | - | - | - | - | - | - |
苏滁金玖 | 20,000,000.00 | - | - | - | - | - | - | - | - | 20,000,000.00 | - |
中新投资(注8) | - | 4,000,000.00 | - | - | - | - | - | - | - | 4,000,000.00 | - |
小计 | 662,072,653.25 | 13,900,000.00 | -6,696,228.72 | 16,521,109.47 | -458,842.47 | - | -9,130,468.98 | - | - | 676,208,222.55 | - |
合计 | 3,232,636,466.97 | 65,467,980.00 | -6,696,228.72 | 99,662,604.99 | -458,842.47 | - | -99,311,835.32 | - | - | 3,291,300,145.45 | - |
其他说明注1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各股东依据公司章程约定继续履行出资义务,本集团实际出资人民币30万元。
注2: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各股东依据公司章程约定履行出资义务,本集团实际出资人民币2,250万元。
注3: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各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约定履行出资义务,本集团认缴出资富隆智地人民币15,900万元,实际出资人民币
419.598万元。
注4: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各股东依据公司章程约定履行出资义务,本集团实际出资人民币40万元。
注5:该合营公司系2023年新设成立,各股东依据公司章程约定履行出资义务,本集团实际出资人民币2,377.20万元。
注6:该合营公司系2023年新设成立,各股东依据公司章程约定履行出资义务,本集团实际出资人民币40万元。
注7: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各股东依据公司章程约定履行出资义务,本集团实际出资人民币990万元。
注8:该联营公司系2023年新设成立,各股东依据公司章程约定履行出资义务,本集团实际出资人民币400万元。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 | 3,551,335,541.23 | 2,924,935,303.37 |
权益工具投资 | 228,475,538.47 | 227,708,746.71 |
合计 | 3,779,811,079.70 | 3,152,644,050.08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392,801,531.28 | 1,352,994,795.93 | 6,745,796,327.21 |
2.本期增加金额 | 394,519,041.02 | 65,388,648.58 | 459,907,689.60 |
(1)外购 | - | 2,783,991.40 | 2,783,991.40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394,519,041.02 | 62,604,657.18 | 457,123,698.20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1)处置 | - | - | - |
(2)其他转出 | - | - | - |
4.期末余额 | 5,787,320,572.30 | 1,418,383,444.51 | 7,205,704,016.81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772,176,815.97 | 242,873,400.35 | 2,015,050,216.3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4,341,963.97 | 14,921,810.58 | 119,263,774.55 |
(1)计提或摊销 | 104,341,963.97 | 14,921,810.58 | 119,263,774.55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1)处置 | - | - | - |
(2)其他转出 | - | - | - |
4.期末余额 | 1,876,518,779.94 | 257,795,210.93 | 2,134,313,990.8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92,888,445.08 | - | 92,888,445.08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1)计提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1)处置 | - | - | - |
(2)其他转出 | - | - | - |
4.期末余额 | 92,888,445.08 | - | 92,888,445.08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817,913,347.28 | 1,160,588,233.58 | 4,978,501,580.86 |
2.期初账面价值 | 3,527,736,270.23 | 1,110,121,395.58 | 4,637,857,665.81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中新生态大厦 | 389,961,152.86 | 协调办理周期较长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有权合法、有效地占用并使用上述房地产,并且管理层认为上述事项不会对本集团2023年6月30日以及2022年12月31日的整体财务状况构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之账面价值为人民币868,613,534.48元(2022年12月31日:
人民币863,365,105.33元)的投资性房地产用于抵押(参见附注七、81)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323,822,228.20 | 1,433,260,510.67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
合计 | 1,323,822,228.20 | 1,433,260,510.67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固定资产装修 | 光伏设备 | 机器设备及管网 | 运输设备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260,781,052.52 | 166,113,473.79 | - | 1,353,434,416.21 | 21,008,409.91 | 70,551,123.53 | 2,871,888,475.96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0,084.96 | 100,797,473.74 | 6,933,469.55 | 1,533,935.80 | 2,599,293.08 | 111,874,257.13 |
(1)购置 | - | 10,084.96 | 2,007,124.30 | 6,483,830.48 | 1,533,935.80 | 2,599,293.08 | 12,634,268.62 |
(2)在建工程转入 | - | - | 3,110,928.61 | 449,639.07 | - | - | 3,560,567.68 |
(3)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 | 82,419,672.88 | - | - | - | 82,419,672.88 |
(4)收购子公司 | - | - | 13,259,747.95 | - | - | - | 13,259,747.95 |
3.本期减少金额 | 238,740,421.25 | 14,163,788.20 | - | 251,775,840.79 | 1,855,480.80 | 10,093,017.64 | 516,628,548.68 |
(1)处置或报废 | - | - | - | 1,331,239.27 | 1,090,638.80 | 128,952.40 | 2,550,830.47 |
(2)处置子公司(注) | 238,740,421.25 | 14,163,788.20 | - | 217,104,353.82 | 764,842.00 | 9,964,065.24 | 480,737,470.51 |
(3)转入在建工程 | - | - | - | 33,340,247.70 | - | - | 33,340,247.70 |
4.期末余额 | 1,022,040,631.27 | 151,959,770.55 | 100,797,473.74 | 1,108,592,044.97 | 20,686,864.91 | 63,057,398.97 | 2,467,134,184.4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28,621,220.29 | 136,168,701.38 | - | 707,282,096.45 | 15,130,103.07 | 47,163,804.22 | 1,434,365,925.41 |
2.本期增加金额 | 29,419,014.79 | 712,890.10 | 1,264,865.22 | 37,406,685.36 | 775,982.57 | 1,468,868.37 | 71,048,306.41 |
(1)计提 | 29,419,014.79 | 712,890.10 | 1,264,865.22 | 37,406,685.36 | 775,982.57 | 1,468,868.37 | 71,048,306.41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8,260,168.79 | 14,163,788.20 | - | 212,401,137.75 | 1,748,993.64 | 9,790,227.11 | 366,364,315.49 |
(1)处置或报废 | - | - | - | 1,207,452.92 | 1,007,096.90 | 125,083.83 | 2,339,633.65 |
(2)处置子公司(注) | 128,260,168.79 | 14,163,788.20 | - | 188,926,392.77 | 741,896.74 | 9,665,143.28 | 341,757,389.78 |
(3)转入在建工程 | - | - | - | 22,267,292.06 | - | - | 22,267,292.06 |
4.期末余额 | 429,780,066.29 | 122,717,803.28 | 1,264,865.22 | 532,287,644.06 | 14,157,092.00 | 38,842,445.48 | 1,139,049,916.3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 | - | 4,257,384.82 | - | 4,655.06 | 4,262,039.88 |
4.期末余额 | - | - | - | 4,257,384.82 | - | 4,655.06 | 4,262,039.88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92,260,564.98 | 29,241,967.27 | 99,532,608.52 | 572,047,016.09 | 6,529,772.91 | 24,210,298.43 | 1,323,822,228.20 |
2.期初账面价值 | 732,159,832.23 | 29,944,772.41 | - | 641,894,934.94 | 5,878,306.84 | 23,382,664.25 | 1,433,260,510.67 |
注:自2023年4月14日起,本集团将苏州光伏纳入合并范围,详见附注八、1
自2023年4月14日,本集团将舒城县中新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舒城新能源 ”)纳入合并范围;自2023年6月28起,本集团将长丰杰能纳入合并范围,详见附注八、5。自2023年5月26日起,本集团不再将中新环技纳入合并范围,详见附注八、4。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之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33,937,353.01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91,742,737.88元)的房屋建筑物用于抵押(参见附注五、21)。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843,531,178.22 | 976,943,279.68 |
合计 | 843,531,178.22 | 976,943,279.68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在建工程 | 843,531,178.22 | - | 843,531,178.22 | 982,529,803.68 | -5,586,524.00 | 976,943,279.68 |
合计 | 843,531,178.22 | - | 843,531,178.22 | 982,529,803.68 | -5,586,524.00 | 976,943,279.68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固定资产转入 | 本期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处置子公司(注)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滨州危废综合处置项目 | 3.16亿 | 222,301,818.33 | 7,491,465.50 | - | - | - | - | 229,793,283.83 | 72.81 | 72.81% | 14,024,660.42 | 3,789,686.36 | 4.36 | 筹集和自有资金 |
中新智地(嘉善)智能制造产业园厂房 | 1.85亿 | 184,762,757.43 | - | - | 184,762,757.43 | - | - | - | 100.00% | 100.00% | 筹集和自有资金 |
中新智地(江阴)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 | 2.17亿 | 146,914,939.19 | 56,938,678.99 | - | - | - | - | 203,853,618.18 | 94.10 | 94.10% | 筹集和自有资金 | |||
南通常春藤波影大型医疗影像设备CT机厂房项目 | 1.36亿 | 125,724,862.70 | 10,269,576.34 | - | 135,994,439.04 | - | - | - | 100.00 | 100.00% | 1,419,536.03 | 593,381.07 | 4.38 | 筹集和自有资金 |
德尔福厂房三期 | 1.25亿 | 90,424,409.67 | 34,133,642.06 | - | 124,558,051.73 | - | - | - | 100.00 | 100.00% | 1,679,211.59 | 筹集和自有资金 | ||
工业绿岛表面处理产业园项目 | 12.72亿 | 53,780,817.73 | 16,974,654.37 | - | - | - | - | 70,755,472.10 | 5.56 | 5.56% | 筹集和自有资金 | |||
中新智地(句容)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 | 2.10亿 | 37,618,105.65 | 22,295,565.10 | - | - | - | - | 59,913,670.75 | 28.53 | 28.53% | 筹集和自有资金 | |||
中新智地(常州)智能制造产业园厂房二期 | 1.10亿 | 25,565,355.75 | 35,428,780.56 | - | - | - | - | 60,994,136.31 | 55.45 | 55.45% | 筹集和自有资金 | |||
中新智地(镇江)智能制造产业园厂房二期 | 0.98亿 | 25,121,896.15 | 28,352,317.93 | - | - | - | - | 53,474,214.08 | 54.35 | 54.35% | 筹集和自有资金 | |||
舒城电子产业园新建厂房项目 | 0.39亿 | 14,382,488.10 | 248,841.16 | - | - | - | - | 14,631,329.26 | 37.66 | 37.66% | 筹集和自有资金 | |||
青年公社7#楼改造项目 | 0.12亿 | 11,783,940.00 | 24,510.00 | - | 11,808,450.00 | - | - | - | 100.00 | 100.00% | 筹集和自有资金 | |||
康美包亚太技术中心 | 0.51亿 | 11,054,116.61 | 18,970,254.03 | - | - | - | - | 30,024,370.64 | 0.00 | 0.00% | 筹集和自有资金 | |||
上市产业园供热管线工程 | 0.16亿 | 10,061,800.07 | 2,434,928.45 | - | - | - | - | 12,496,728.52 | 78.10 | 78.10% | 筹集和自有资金 | |||
德尔福厂房二期 | 0.55亿 | 8,517,620.68 | - | - | - | - | - | 8,517,620.68 | 0.00 | 0.00% | 筹集和自有资金 | |||
诸城固废项目 | 0.06亿 | 5,586,524.00 | - | - | - | - | 5,586,524.00 | - | 100.00 | 100.00% | 筹集和自有资金 | |||
康美包三厂项目二期 | 1.96亿 | 4,413,183.31 | 27,782,772.32 | - | - | - | - | 32,195,955.63 | 0.00 | 0.00% | 筹集和自有资金 | |||
中法环境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 | 0.02亿 | 1,691,442.00 | 35,157.03 | - | - | 1,726,599.03 | - | - | 100.00 | 100.00% | 筹集和自有资金 |
杭埠园区污水处理加药系统改造工程 | 0.03亿 | 968,874.79 | 95,849.43 | - | - | - | - | 1,064,724.22 | 33.27 | 33.27% | 筹集和自有资金 | |||
南湖路快速路东延热力管线迁改工程园区段二期工程 | 0.64亿 | 680,050.89 | 18,121,648.70 | - | - | - | - | 18,801,699.59 | 29.28 | 29.28% | 筹集和自有资金 | |||
基美电子定制厂房 | 0.70亿 | 148,937.44 | 16,987,649.53 | - | - | - | - | 17,136,586.97 | 0.00 | 0.00% | 筹集和自有资金 | |||
铬系及生化系统提升改造工程 | 0.04亿 | 121,769.91 | 2,197,493.06 | - | - | - | - | 2,319,262.97 | 64.42 | 64.42% | 筹集和自有资金 | |||
金光产业园项目 | 0.12亿 | 92,452.83 | - | - | - | - | - | 92,452.83 | 0.77 | 0.77% | 筹集和自有资金 | |||
苏州市相城区污泥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二期工程 | 1.60亿 | 30,000.00 | - | - | - | - | - | 30,000.00 | 0.02 | 0.02% | 筹集和自有资金 | |||
太阳能发电项目 | 0.19亿 | - | 9,352,413.40 | - | - | - | - | 9,352,413.40 | 0.00 | 0.00% | 筹集和自有资金 | |||
废液处置提升改造项目 | 0.05亿 | - | 1,244,792.16 | - | - | - | - | 1,244,792.16 | 23.89 | 23.89% | 筹集和自有资金 | |||
废液工艺设备 | 0.32亿 | - | - | 11,072,955.64 | - | - | - | 11,072,955.64 | 34.70 | 34.70% | 筹集和自有资金 | |||
厂区建筑物整修项目 | 0.04亿 | - | 2,774,043.65 | - | - | - | - | 2,774,043.65 | 66.05 | 66.05% | 筹集和自有资金 | |||
苏滁高新区1.2MW分布式光伏项目 | 0.05亿 | - | 709,596.73 | - | - | - | - | 709,596.73 | 14.19 | 14.19% | 筹集和自有资金 | |||
南通智能制造产业园光储一期项目 | 0.08亿 | - | 45,241.13 | - | - | - | - | 45,241.13 | 0.60 | 0.60% | 筹集和自有资金 | |||
青年公社二期彩世界办公室装修 | 0.10亿 | - | 100,000.00 | - | - | - | - | 100,000.00 | 0.00 | 0.00% | 筹集和自有资金 | |||
其他 | - | 781,640.45 | 3,189,337.15 | - | - | 1,833,968.65 | 2,137,008.95 | |||||||
合计 | 34.42亿 | 982,529,803.68 | 316,199,208.78 | 11,072,955.64 | 457,123,698.20 | 3,560,567.68 | 5,586,524.00 | 843,531,178.22 | / | / | 17,123,408.04 | 4,383,067.43 | / | / |
注:自2023年5月10日起,本集团不再将诸城绿洲纳入合并范围,详见附注八、4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处置子公司 (注) | 期末余额 | |||||||||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5,586,524.00 | - | 5,586,524.00 | - |
注:自2023年5月10日起,本集团不再将诸城绿洲纳入合并范围,详见附注八、4。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7,029,993.1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63,676.20 | |
(1)汇率变动影响 | 663,676.2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4.期末余额 | 27,693,669.36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764,860.4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74,465.14 | |
(1)计提 | 2,404,053.61 | |
(2)汇率变动影响 | 170,411.5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4.期末余额 | 9,339,325.58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4.期末余额 | -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354,343.78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0,265,132.72 |
其他说明: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无使用权资产用于抵押(2022年12月31日: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25,139,796.32 | 31,564,515.85 | 1,311,715.00 | 258,016,027.17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248,760.23 | - | 248,760.23 |
(1)购置 | - | 248,760.23 | - | 248,760.23 |
3.本期减少金额 | -14,901,480.60 | -1,511,032.65 | - | -16,412,513.25 |
(1)处置子公司 | -14,901,480.60 | -1,511,032.65 | - | -16,412,513.25 |
4.期末余额 | 210,238,315.72 | 30,302,243.43 | 1,311,715.00 | 241,852,274.15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4,437,900.66 | 21,660,631.91 | 1,311,715.00 | 67,410,247.57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62,185.60 | 1,066,530.99 | - | 3,628,716.59 |
(1)计提 | 2,562,185.60 | 1,066,530.99 | - | 3,628,716.59 |
3.本期减少金额 | -3,427,886.04 | -1,007,591.98 | - | -4,435,478.02 |
(1)处置子公司 | -3,427,886.04 | -1,007,591.98 | - | -4,435,478.02 |
4.期末余额 | 43,572,200.22 | 21,719,570.92 | 1,311,715.00 | 66,603,486.1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66,666,115.50 | 8,582,672.51 | - | 175,248,788.01 |
2.期初账面价值 | 180,701,895.66 | 9,903,883.94 | - | 190,605,779.60 |
注:自2023年5月26日起,本集团不再将中新环技纳入合并范围;自2023年5月10日起,本集团不再将诸城绿洲纳入合并范围,详见附注八、4。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于2023年6月30日,管理层认为无需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2022年12月31日:无)。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之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0,271,752.69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41,062,682.60元)的土地使用权用于银行贷款担保(参见附注七、81)。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无尚未办妥土地使用权证的无形资产(2022年12月31日:无)。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中新华园(注1) | 857,599.96 | - | 857,599.96 | - |
诸城绿洲(注2) | 13,698,676.52 | - | 13,698,676.52 | - |
中新联科(注3) | 402,946.57 | - | - | 402,946.57 |
山东科臻(注4) | 52,512,787.14 | - | - | 52,512,787.14 |
和顺环保(注5) | 110,516,874.29 | - | 110,516,874.29 |
苏州光伏(注6) | - | 6,552,719.11 | - | 6,552,719.11 |
合计 | 177,988,884.48 | 6,552,719.11 | 14,556,276.48 | 169,985,327.11 |
注1:该商誉系本集团于2006年度合并中新华园产生。
注2:该商誉系本集团于2019年度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诸城绿洲产生。
注3:该商誉系本集团于2020年度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中新联科产生。
注4:该商誉系本集团于2020年度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山东科臻产生。
注5:该商誉系本集团于2021年度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和顺环保产生。
注6:该商誉系本集团于2023年度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苏州光伏产生。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 | 处置 | |||
中新华园(注6) | 857,599.96 | - | 857,599.96 | - |
诸城绿洲(注7) | 13,698,676.52 | - | 13,698,676.52 | - |
山东科臻(注8) | 28,734,318.89 | - | - | 28,734,318.89 |
合计 | 43,290,595.37 | - | 14,556,276.48 | 28,734,318.89 |
注6:由于中新华园开发项目已结束,且无后续项目开发计划,盈利能力无法确定,本集团2016年度全额计提相应商誉减值准备。自2023年2月24日起,本集团不再将中新华园纳入合并范围,其商誉原值和商誉减值准备相应转出,详见附注八、5。
注7:由于诸城绿洲开发项目因政府规划原因导致项目终止,盈利能力无法确定,本集团2020年度全额计提相应商誉减值准备。自2023年5月10日起,本集团不再将诸城绿洲纳入合并范围,其商誉原值和商誉减值准备相应转出,详见附注八、4。
注8:由于山东科臻固废垃圾焚烧业务盈利不及预期,本集团于2022年度对山东科臻项目确认了商誉减值损失人民币28,734,318.89元。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取得的商誉已经分配至下列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
固废综合处置资产组
固废综合处置资产组由购买山东科臻时形成,与购买日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固废综合处置资产组2023年6月30日期间商誉的账面原值为人民币52,512,787.14元。包含商誉的固废综合处置资产组可收回金额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根据管理层批准的15年期的财务预算基础上的现金流量预测来确定。本集团认为,由于固废综合处置资产组于2023年方才正式投产运营且相关资产组包含预计使用期限为14年的填埋场,预计使用期限结束将发生外部填埋成本支出,故采
用15年期的财务预算为基础进行现金流量预测。现金流量预测适用的折现率是11.35%,用于推断15年以后的现金流量的增长率是0%。
由于目前山东滨州的固废处置市场竞争激烈,处置单价下降,山东科臻固废垃圾焚烧业务盈利不及预期,根据本集团聘请的专业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固废综合处置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低于资产组(含商誉)账面价值,本集团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对该资产组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人民币28,734,318.89元。
环保科技资产组
环保科技资产组商誉由购买中新联科时形成,与购买日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环保科技资产组2023年6月30日商誉的账面原值为人民币402,946.57元。包含商誉的环保科技资产组可收回金额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根据管理层批准的5年期的财务预算基础上的现金流量预测来确定。现金流量预测适用的折现率是11.50%,用于推断5年及以后的现金流量的增长率是0%。该商誉系购买中新联科时形成,交易对手对本集团的承诺为:中新联科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税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2,400万元、2,700万元和3,000万元,累计不低于人民币8,100万元;其中,承诺期的应收款项如确认坏账损失,应相应计减各期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承诺期届满,中新联科净资产减值额大于已补偿总额时需另行补偿。2021年度,考虑到疫情对中新联科经营产生的影响,本集团与交易对手签订了《关于中新联科环境科技(安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将业绩承诺修改为:中新联科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税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900万元、2,700万元和3,000万元。原约定的2020年度业绩承诺额人民币2,400万元与补充协议中约定的2020年度业绩承诺额的差额人民币500万元,交易对手应在2021年度和2022年度两年内合并补足完成,以使业绩承诺金额最终合计仍为《股权转让合同》的人民币8,100万元。2020年度、2021年度以及2022年度,中新联科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累计的税后净利润为人民币83,346,249.21元,中新联科已完成规定的2020年至2022年累计的业绩承诺。
工业废水处理资产组
工业废水处理资产组商誉由购买和顺环保时形成,与购买日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工业废水处理资产组2023年6月30日商誉的账面原值为人民币89,938,632.30元。包含商誉的工业废水处理资产组可收回金额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根据管理层批准的5年期的财务预算基础上的现金流量预测来确定。现金流量预测适用的折现率是11.50%,用于推断5年以后的现金流量的增长率是0%。
固废收集资产组
固废收集资产组商誉由购买和顺环保时形成,与购买日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固废收集资产组2023年6月30日商誉的账面原值为人民币20,578,241.99元。包含商誉的固废收集资产组可收回金额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根据管理层批准的5年期的财务预算基础上的现金流量预测来确定。现金流量预测适用的折现率是11.63%,用于推断5年以后的现金流量的增长率是0%。
光伏发电资产组
光伏发电资产组商誉由购买苏州光伏时形成,与购买日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光伏发电资产组商誉的账面原值为人民币6,552,719.11元。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以下说明了管理层为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在确定现金流量预测时所作出的关键假设:
收入增长率 -在参考行业平均收入增长率的基础上,根据预计未来的经营业绩和市场发展做适当调整。
折现率 -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折现率。
分配至上述资产组的关键假设的金额与本集团历史经验及外部信息一致。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13,624,382.19 | 374,649.43 | 1,296,576.00 | 12,702,455.62 |
合计 | 13,624,382.19 | 374,649.43 | 1,296,576.00 | 12,702,455.62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可抵扣亏损 | 41,951,039.28 | 10,487,759.82 | 32,159,531.08 | 8,039,882.77 |
资产减值准备/坏账准备 | 295,195,153.08 | 73,798,788.27 | 298,222,072.24 | 74,555,518.06 |
出租开发产品摊销 | 31,320,392.48 | 7,830,098.12 | 31,320,392.48 | 7,830,098.12 |
预提费用、预提税金及预估成本 | 547,647,606.76 | 136,911,901.69 | 569,190,303.48 | 142,297,575.87 |
土地开发项目税会差异 | 128,474,774.92 | 32,118,693.73 | 131,015,667.08 | 32,753,916.77 |
未实现内部利润 | 39,562,049.88 | 9,890,512.47 | 36,646,665.20 | 9,161,666.30 |
预收款项融资成分 | 287,217,619.84 | 71,804,404.96 | 249,908,194.68 | 62,477,048.67 |
递延收益 | 11,459,775.84 | 2,864,943.96 | 11,361,932.40 | 2,840,483.10 |
租赁负债 | 21,392,323.83 | 3,069,201.77 | 23,539,840.80 | 3,560,619.29 |
合计 | 1,404,220,735.91 | 348,776,304.79 | 1,383,364,599.44 | 343,516,808.95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公允价值变动 | 803,448,582.72 | 200,862,145.68 | 646,416,781.76 | 161,604,195.44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允价值调整 | 125,463,775.76 | 31,365,943.94 | 123,231,409.20 | 30,807,852.30 |
融资租赁税会差异 | 91,549,871.64 | 22,887,467.91 | 78,528,803.28 | 19,632,200.82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税会差异 | 5,929,846.44 | 1,482,461.61 | 5,929,846.44 | 1,482,461.61 |
使用权资产 | 18,354,343.78 | 3,163,276.34 | 20,265,132.72 | 3,502,537.86 |
合计 | 1,044,746,420.34 | 259,761,295.48 | 874,371,973.40 | 217,029,248.03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89,927,187.68 | 158,849,117.11 | 174,100,197.68 | 169,416,611.2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89,927,187.68 | 69,834,107.80 | 174,100,197.68 | 42,929,050.35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270,998,077.87 | 330,009,048.97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55,313,796.69 | 68,580,724.00 |
合计 | 326,311,874.56 | 398,589,772.97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2023年 | 85,186,801.61 | 134,740,480.46 |
2024年 | 68,723,538.17 | 70,754,817.73 |
2025年 | 15,339,322.87 | 26,690,583.08 |
2026年 | 10,878,772.86 | 17,088,901.69 |
2027年 | 66,350,519.47 | 80,734,266.01 |
2028年 | 24,519,122.88 | - |
合计 | 270,998,077.87 | 330,009,048.9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资产(注) | 189,799,205.78 | - | 189,799,205.78 | 188,739,437.62 | - | 188,739,437.62 |
预付工程款及固定资产款 | 5,682,431.17 | - | 5,682,431.17 | 5,133,215.58 | - | 5,133,215.58 |
预付股权款 | 12,500,000.00 | - | 12,500,000.00 | - | - | - |
预付无形资产款 | 1,121,809.84 | - | 1,121,809.84 | 1,088,602.29 | - | 1,088,602.29 |
预付土地款 | - | - | - | 2,783,991.40 | - | 2,783,991.40 |
合计 | 209,103,446.79 | - | 209,103,446.79 | 197,745,246.89 | - | 197,745,246.89 |
其他说明:
注:于2023年6月30日,预期收款权利将在一年以上实现的合同资产金额为人民币189,799,205.78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88,739,437.62元),参见附注七、10。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之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89,799,205.78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88,739,437.62元)的非流动合同资产用于抵押(参见附注七、81)。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 | 35,039,242.79 |
信用借款 | 1,656,142,690.26 | 1,507,794,134.00 |
合计 | 1,656,142,690.26 | 1,542,833,376.79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于2023年6月30日,上述借款的年利率范围为2.70%至3.85%(2022年12月31日:2.85%至
4.95%)。
于资产负债表日,无已到期但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注:抵押借款信息参见附注七、81。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 20,000,000.00 |
合计 | - | 20,000,000.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账款 | 1,578,364,782.23 | 1,796,205,626.13 |
合计 | 1,578,364,782.23 | 1,796,205,626.1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账款不计息,并通常在3个月内清偿。于资产负债表日,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应付账款主要为尚未结算的工程尾款。
关联方应付账款余额参见附注十二、6。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租金 | 105,318,437.42 | 87,379,870.40 |
合计 | 105,318,437.42 | 87,379,870.4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方预收款项余额参见附注十二、6。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土地开发款 | 1,490,381,430.09 | 1,496,831,303.10 |
预收物业管理费 | 45,652,920.62 | 47,912,877.10 |
预收咨询服务费 | 27,083,003.83 | 34,742,831.68 |
预收污水处理费 | 24,763,851.84 | 33,478,526.93 |
预收工程代理收入 | 3,144,309.53 | 1,895,709.53 |
其他 | 5,362,541.49 | 3,909,762.13 |
合计 | 1,596,388,057.40 | 1,618,771,010.47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方合同负债余额参见附注十二、6。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处置子公司(注)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60,594,268.98 | 213,898,336.22 | 255,424,923.55 | 2,253,291.95 | 116,814,389.70 |
二、辞退福利 | - | 5,279,454.00 | 5,279,454.00 | - | - |
合计 | 160,594,268.98 | 219,177,790.22 | 260,704,377.55 | 2,253,291.95 | 116,814,389.70 |
注:自2023年5月26日起,本集团不再将中新环技纳入合并范围;自2023年5月10日起,本集团不再将诸城绿洲纳入合并范围,详见附注八、4。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处置子公司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05,649,751.21 | 167,234,042.34 | 210,787,035.70 | 2,253,291.95 | 59,843,465.90 |
二、职工福利费 | |||||
三、社会保险费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
工伤保险费 | |||||
生育保险费 | |||||
四、住房公积金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4,377,193.60 | 4,859,740.23 | 3,328,152.59 | - | 15,908,781.24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八、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 40,567,324.17 | 41,804,553.65 | 41,309,735.26 | - | 41,062,142.56 |
合计 | 160,594,268.98 | 213,898,336.22 | 255,424,923.55 | 2,253,291.95 | 116,814,389.70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主要为苏州园区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是苏州工业园区实行的一项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住房保障等在内的综合性的社会保障制度。本集团计缴比例为员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的33.04%%,员工个人计缴比例为员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
22.50%。其他注册地为非园区内的子公司,按当地规定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土地增值税 | 173,333,163.29 | 144,552,100.49 |
企业所得税 | 94,189,312.75 | 199,173,828.68 |
增值税 | 32,896,873.41 | 36,408,719.46 |
房产税 | 18,115,676.13 | 16,656,190.89 |
土地使用税 | 2,727,248.10 | 4,223,233.96 |
城建税 | 2,623,469.73 | 2,405,090.35 |
个人所得税 | 2,286,161.30 | 2,374,433.92 |
教育费附加 | 1,925,720.60 | 1,881,629.45 |
其他 | 850,959.28 | 648,744.60 |
合计 | 328,948,584.59 | 408,323,971.80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 | 500,064,666.96 | - |
其他应付款 | 1,911,015,888.89 | 1,854,628,545.54 |
合计 | 2,411,080,555.85 | 1,854,628,545.54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资金拆借款(注1) | 1,227,101,441.41 | 1,203,667,705.22 |
保证金及定金 | 338,860,190.42 | 358,090,354.83 |
往来款 | 201,627,467.18 | 136,814,600.34 |
代收代付款 | 76,895,812.03 | 83,947,580.68 |
应付股权转让款(注2) | 14,442,360.00 | 13,200,000.00 |
其他 | 52,088,617.85 | 58,908,304.47 |
合计 | 1,911,015,888.89 | 1,854,628,545.54 |
注1:于2023年6月30日,资金拆借款主要包括:(1)本集团向本集团为唯一举办人的民办非企业法人苏州新加坡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国际学校”)借入人民币200,000,000.00元的资金拆借款,借款利率为2.70%-3.85%,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应付国际学校的资金拆借款本金及利息为人民币206,599,493.15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83,165,756.96元)。(2)本集团之子公司中新智地向本集团之合营企业苏州中新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万科中新”)借入人民币1,020,501,948.26元的资金拆借款,该款项不计息,无固定还款期限(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020,501,948.26元)。
注2:于2023年6月30日,应付股权转让款系:(1)本集团之子公司中新绿发及中新智地以现金人民币132,000,000.00元取得中新联科55%股权,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支付股权转让款为人民币13,200,000.00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3,200,000.00元)。(2)本集团之子公司中新绿能以现金人民币23,768,600.00元取得苏州光伏100.00%股权,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支付股权转让款为人民币1,188,400.00元(2022年12月31日:无)。(3)本集团之子公司中新绿能以现金人民币827,000.00元取得舒城中新100.00%股权,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支付股权转让款为人民币41,300.00元(2022年12月31日:无)。(4)本集团之子公司中新绿能以现金人民币21,100.00元取得长丰杰能100.00%股权,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支付股权转让款为人民币12,660.00元(2022年12月31日:无)。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苏州中新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 | 1,020,501,948.26 | 无固定期限资金拆借款 |
苏州新加坡外籍人员子女学校 | 78,165,756.96 | 无固定期限资金拆借款 |
康美包(苏州)有限公司 | 28,132,200.00 | 保证金 |
苏州二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8,624,001.76 | 保证金 |
江苏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7,080,000.00 | 保证金 |
合计 | 1,142,503,906.9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方其他应付款余额参见附注十二、6。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61,037,525.16 | 379,527,666.05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29,661,369.84 | 14,029,589.03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272,734.99 | 4,997,710.96 |
合计 | 395,971,629.99 | 398,554,966.04 |
其他说明: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列示如下: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质押借款 | 235,997,878.53 | 235,484,992.78 | ||||
抵押借款 | 112,168,283.18 | 119,943,455.60 | ||||
信用借款 | 12,871,363.45 | 24,099,217.67 | ||||
361,037,525.16 | 379,527,666.05 |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149,952,845.41 | 121,889,131.87 |
预提费用 | 38,072,495.94 | 36,557,419.82 |
合计 | 188,025,341.35 | 158,446,551.69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提费用列示如下: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维修及其他专业费用 | 37,131,437.84 | 35,049,742.96 | ||||
水电燃气及管理费 | 756,811.24 | 1,047,982.00 | ||||
其他 | 184,246.86 | 459,694.86 | ||||
38,072,495.94 | 36,557,419.82 |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注) | 4,288,550,029.34 | 4,249,516,561.19 |
抵押借款(注) | 682,264,971.98 | 689,857,286.97 |
信用借款 | 110,791,441.84 | 135,999,650.45 |
合计 | 5,081,606,443.16 | 5,075,373,498.61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于2023年6月30日,金额前五名的长期借款如下:
借款开始日 | 借款终止日 | 利率 | 借款余额 | |||||||||
上海银行 | 4/26/2020 | 5/9/2034 | 4.55% | 251,884,745.10 | ||||||||
上海银行 | 1/20/2020 | 5/9/2034 | 4.55% | 235,121,898.70 | ||||||||
上海银行 | 12/27/2019 | 5/9/2026 | 4.55% | 221,800,100.50 | ||||||||
上海银行 | 12/12/2019 | 5/9/2025 | 4.55% | 216,673,043.20 | ||||||||
上海银行 | 1/2/2021 | 9/11/2029 | 4.55% | 204,067,386.30 |
于2023年6月30日,无已到期但未偿还的长期借款(2022年12月31日:无)。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长期借款利率区间为3.8%-4.95%(2022年12月31日:4.06%-
5.15%)。
注:质押借款及抵押借款信息参见附注七、81。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 | 2,027,303,743.40 | 1,012,354,942.84 |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29,661,369.84 | 14,029,589.03 |
合计 | 1,997,642,373.56 | 998,325,353.81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年转入一年内到期 | 期末 余额 |
22中新01 | 100.00 | 7/12/2022 | 3年 | 1,000,000,000.00 | 1,012,354,942.84 | - | 14,678,356.15 | 319,818.18 | 28,707,945.18 | 998,645,171.99 |
23中新01 | 100.00 | 6/19/2023 | 3年 | 1,000,000,000.00 | - | 998,986,462.28 | 953,424.66 | 10,739.29 | 953,424.66 | 998,997,201.57 |
合计 | / | / | / | 2,000,000,000.00 | 1,012,354,942.84 | 998,986,462.28 | 15,631,780.81 | 330,557.47 | 29,661,369.84 | 1,997,642,373.56 |
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6月13日出具了《关于同意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10号),核准本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00.00元的创新创业公司债券。2023年6月19日,本公司发行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的第一期创新创业公司债券10,000,000张,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00元,票面年利率为2.90%,按年付息,到期还本。上述第一期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已于2023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债券证券简称为“23中新01”,兑付日为2026年6月19日。2022年7月12日,本公司发行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的第一期创新创业公司债券10,000,000张,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00元,票面年利率为2.96%,按年付息,到期还本。上述第一期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已于2022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债券证券简称为“22中新01”,兑付日为2025年7月12日。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屋及建筑物 | 21,392,324.13 | 23,539,840.80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附注七、43) | 5,272,734.99 | 4,997,710.96 |
合计 | 16,119,589.14 | 18,542,129.84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资金拆借款(注) | 100,000,000.00 | - |
合计 | 100,000,000.00 | - |
其他说明:
注:本集团之子公司中新绿发向本集团之合营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清源华衍水务有限公司(“清源水务”)借入人民币100,000,000.00元的资金拆借款,借款利率为3.25%,按季度付息。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已支付该笔拆借款利息,应付清源华衍的资金拆借款本金及利息为人民币100,000,000.00元(2022年12月31日:无)。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49,867,097.90 | 45,046,387.87 | 23,582,917.63 | 171,330,568.14 | 资产相关 |
合计 | 149,867,097.90 | 45,046,387.87 | 23,582,917.63 | 171,330,568.14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处置子公司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南湖路快速路东延工程热力管线迁改补偿款 | 40,087,124.47 | 40,984,017.96 | 793,964.17 | - | 80,277,178.26 | 资产相关 |
污泥处置引导资金 | 15,103,619.33 | - | 876,261.24 | - | 14,227,358.09 | 资产相关 |
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 11,063,183.79 | - | 730,936.92 | - | 10,332,246.87 | 资产相关 |
高标准园区建设补贴 | 9,900,000.01 | - | 200,000.01 | - | 9,700,000.00 | 资产相关 |
星塘街南延工程热力管线迁改施工款 | 9,632,376.60 | 112,369.91 | 610,234.31 | - | 9,134,512.20 | 资产相关 |
推进新型工业化(循环经济)节能奖励资金 | 10,026,912.81 | - | 550,120.38 | 923,070.59 | 8,553,721.84 | 资产相关 |
太湖水环境治理环保资金 | 24,884,930.25 | - | 1,587,517.68 | 14,985,968.13 | 8,311,444.44 | 资产相关 |
污泥干化尾气输送工程项目补贴 | 4,830,773.85 | 3,750,000.00 | 686,090.82 | - | 7,894,683.03 | 资产相关 |
环境保护项目引导资金 | 7,834,115.23 | - | 331,828.64 | 220,831.12 | 7,281,455.47 | 资产相关 |
租赁商户信息平台补贴 | 4,102,325.41 | - | 68,372.10 | - | 4,033,953.31 | 资产相关 |
企业污染减排支持资金 | 3,179,740.14 | - | 563,581.46 | - | 2,616,158.68 | 资产相关 |
省级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 | 2,634,451.80 | - | 179,132.52 | - | 2,455,319.28 | 资产相关 |
绿色建筑奖励 | 2,265,466.67 | - | 52,280.00 | - | 2,213,186.67 | 资产相关 |
苏州工业环保局生态工业园建设补贴 | 1,400,000.00 | - | 70,000.00 | - | 1,330,000.00 | 资产相关 |
中新智能制造产业园财政奖励 | 683,357.28 | - | 14,236.62 | - | 669,120.66 | 资产相关 |
文华泾和园区八中局部热力管道迁改补偿款 | 658,687.15 | - | 17,093.88 | - | 641,593.27 | 资产相关 |
永庆路-东方大道路口局部热力管道二次迁改补偿款 | 626,210.64 | - | 15,655.26 | - | 610,555.38 | 资产相关 |
绿岛项目补贴 | 367,741.94 | - | 36,774.18 | - | 330,967.76 | 资产相关 |
其他 | 586,080.53 | 200,000.00 | 68,967.60 | - | 717,112.93 | 资产相关 |
注:自2023年5月26日起,本集团不再将中新环技纳入合并范围,详见附注八、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能源增容资金 | 105,103,323.86 | 93,344,602.52 |
合计 | 105,103,323.86 | 93,344,602.52 |
其他说明:
能源增容资金如下: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摊销 | 期末余额 | |||||
能源增容资金 | 93,344,602.52 | 16,181,255.14 | 4,422,533.80 | 105,103,323.86 |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498,890,000.00 | - | - | - | - | - | 1,498,890,000.00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228,507,490.75 | - | - | 1,228,507,490.75 |
其他资本公积 | 5,485,776.21 | - | - | 5,485,776.21 |
合计 | 1,233,993,266.96 | - | - | 1,233,993,266.9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不适用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992,163.00 | -458,842.47 | -458,842.47 | -1,451,005.47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926,497.94 | 784,854.00 | 784,854.00 | 2,711,351.94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934,334.94 | 326,011.53 | 326,011.53 | 1,260,346.47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749,445,000.00 | - | - | 749,445,000.00 |
合计 | 749,445,000.00 | - | - | 749,445,000.0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法、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9,850,616,022.14 | 8,708,973,460.2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9,850,616,022.14 | 8,708,973,460.2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70,860,484.08 | 1,607,759,155.2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 8,955,143.37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482,642,580.00 | 457,161,450.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0,138,833,926.22 | 9,850,616,022.1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注:于2023年5月12日,本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分配含税现金股利人民币482,642,580.00元(即每股含税现金股利人民币0.322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888,040,412.92 | 898,685,583.12 | 2,414,055,816.55 | 965,382,158.22 |
其他业务 | 22,354,242.07 | 7,975,565.91 | 8,879,772.63 | 7,399,361.09 |
合计 | 1,910,394,654.99 | 906,661,149.03 | 2,422,935,589.18 | 972,781,519.31 |
营业收入列示如下: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 |||||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 1,554,631,837.53 | 2,117,117,805.14 | ||||
租赁收入 | 355,762,817.46 | 305,817,784.04 | ||||
1,910,394,654.99 | 2,422,935,589.18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园区开发运营 | 绿色公用 | 其他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销售商品 | - | 135,857,007.76 | 18,446,082.97 | 154,303,090.73 |
提供服务 | 1,142,056,815.09 | 201,704,234.24 | 56,567,697.47 | 1,400,328,746.80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中国大陆 | 1,142,056,815.09 | 337,561,242.00 | 75,013,780.44 | 1,554,631,837.53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48,926,464.26 | 135,857,007.76 | 18,446,082.97 | 203,229,554.99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1,093,130,350.83 | 201,704,234.24 | 56,567,697.47 | 1,351,402,282.54 |
合计 | 1,142,056,815.09 | 337,561,242.00 | 75,013,780.44 | 1,554,631,837.53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无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房产税 | 52,208,552.20 | 47,300,569.05 |
土地使用税 | 5,772,534.27 | 7,931,815.1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743,545.22 | 5,651,861.28 |
教育费附加 | 1,973,897.58 | 4,107,621.86 |
土地增值税 | 993,303.35 | -31,044,059.95 |
其他 | 2,100,824.60 | 1,362,102.90 |
合计 | 65,792,657.22 | 35,309,910.31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147,540.60 | 4,632,183.35 |
品牌宣传推广费用 | 1,985,807.15 | 988,982.85 |
销售代理费用及佣金 | 724,514.26 | 235,869.05 |
其他 | 1,309,724.42 | 830,073.36 |
合计 | 8,167,586.43 | 6,687,108.61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04,994,606.06 | 85,205,886.62 |
行政办公费 | 13,014,844.90 | 14,516,700.61 |
折旧及摊销 | 9,156,648.49 | 10,902,580.69 |
中介及咨询费 | 8,569,703.50 | 7,091,863.18 |
其他 | 36,305.51 | 29,009.71 |
合计 | 135,772,108.46 | 117,746,040.81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777,212.37 | 3,390,533.84 |
材料能源消耗 | 2,502,218.10 | 1,493,805.20 |
折旧及摊销 | 616,223.81 | 385,286.76 |
其他 | 416,054.65 | 304,519.16 |
合计 | 8,311,708.93 | 5,574,144.96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贷款及应付款项的利息支出 | 173,674,521.69 | 177,320,915.75 |
重大融资成分相关的利息支出 | 44,407,781.52 | 39,504,395.01 |
减:利息资本化金额 | 107,790,498.22 | 110,885,211.94 |
减:利息收入 | 32,245,677.60 | 29,927,504.96 |
汇兑损益 | 307,905.35 | 1,956,029.71 |
其他 | 284,555.15 | 285,294.55 |
合计 | 78,638,587.89 | 78,253,918.12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39,643,662.95 | 38,429,875.18 |
增值税加计扣除 | 923,801.52 | 1,010,663.30 |
合计 | 40,567,464.47 | 39,440,538.48 |
其他说明:
其中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污泥干化处置补贴 | 注1 | 25,315,133.72 | 25,670,629.94 | 与收益相关 | ||||||||
即征即退增值税 | 注2 | 5,363,725.41 | 4,345,347.70 | 与收益相关 | ||||||||
太湖水环境治理环保资金 | 注3 | 1,587,517.68 | 1,755,537.15 | 与资产相关 | ||||||||
热力管线迁改补偿款 | 注4 | 1,436,947.62 | 886,943.87 | 与资产相关 | ||||||||
污泥处置引导资金 | 注5 | 876,261.24 | 865,704.86 | 与资产相关 | ||||||||
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 注6 | 730,936.92 | 730,936.92 | 与资产相关 | ||||||||
推进新型工业化(循环经济)节能奖励资金 | 注7 | 550,120.38 | 582,834.67 | 与资产相关 | ||||||||
污泥干化尾气输送工程项目补贴 | 注8 | 686,090.82 | 592,340.81 | 与资产相关 | ||||||||
企业污染减排支持资金 | 注9 | 563,581.46 | 576,081.44 | 与资产相关 |
省级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 | 注10 | 179,132.52 | 191,632.50 | 与资产相关 | ||||||||
租赁商户信息平台补贴 | 注11 | 68,372.10 | 68,372.10 | 与资产相关 | ||||||||
绿色建筑奖励 | 注12 | 52,280.00 | 52,280.00 | 与资产相关 | ||||||||
其他与收益相关补助 | 1,511,756.03 | 1,663,877.21 | 与收益相关 | |||||||||
其他与资产相关补助 | 721,807.05 | 447,356.01 | 与资产相关 | |||||||||
39,643,662.95 | 38,429,875.18 |
注1:系根据苏园市政集呈[2015]035号《关于将园区污泥干化处置项目财政补贴直接支付给苏州
工业园区中法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的申请》,园区管委会给予本集团子公司的污泥干化处置补贴。
注2:2015年7月1日起,本集团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湿污泥以及污水处置收入属于《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中污泥及污水处理即征即退增值税的范围。
注3:太湖水环境治理环保资金包括由苏州市环境保护局给予本集团下属子公司污泥干化及污泥混
烧技术运用推广专项补助,及2013年新增由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关于下达太湖治理第六期第二批/第七期第一批省级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安排的通知》划拨给本集团下属子公司的污水综合处理厂一期工程专项资金。
注4:系苏州市工业园区市政工程部拨付给本集团下属东吴热电公司的苏州国际快速物流通道二期
工程-南湖路快速路东延工程的热力管线迁改补偿款。
注5:系根据苏财建[2017]135号《关于下达2017年第一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引导资金预算指标的
通知》,相城区水务局、财政局、城管局给予本集团子公司苏州太湖中法的相城区污泥处置及资源利用项目一期工程改扩建项目补助金。
注6:系江苏省财政厅拨付给本集团下属子公司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注7:系苏州市发改委、财政局拨付给给本集团下属子公司的推进新型工业化(循环经济)专项园
区配套资金。
注8:系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就本集团子公司污泥干化掺烧废气处理设施改造项目中直接涉及废气排放提标的工程项目予以的财政资金补助。
注9:系苏州市环境保护局给予本集团下属子公司推进新型工业化(循环经济)和节能项目园区配套奖励。
注10:系江苏省财政厅拨付给本集团下属子公司的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和环保
引导资金。
注11:系由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发展局基于集团下属子公司“筑家会”客户服务平台开发项目申请
给予的苏州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资金补助。
注12:根据《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财政局关于下达2014年度中新生态科技城省级建筑节能
与绿色建筑示范区专项引导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本公司开发的中新生态大厦、中新科技大厦以及中新科技城人才公寓二期符合示范区优秀绿色建筑奖励标准,园区建设局、财政局给予本公司相关奖励。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16,937,838.22 | 7,645,077.3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99,662,900.95 | 80,651,050.80 |
其中:联营企业投资收益 | 16,536,397.81 | 21,215,913.56 |
合营企业投资收益 | 83,126,503.14 | 59,435,137.24 |
处置子公司收益 | 96,359,836.21 | 67,169,326.75 |
委托贷款及企业间借贷投资收益 | 477,594.34 | - |
合计 | 213,438,169.72 | 155,465,454.85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2,529,771.98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2,529,771.98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65,986,588.56 | 51,364,003.78 |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 | 165,219,796.80 | 86,279,833.45 |
权益工具投资 | 766,791.76 | -34,915,829.67 |
合计 | 165,986,588.56 | 48,834,231.80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090,076.95 | -20,592,317.61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47,537.59 | 345,426.87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2,004,697.33 | -3,638.91 |
合计 | 1,262,157.97 | -20,250,529.65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 |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 - |
十二、其他 | - | - |
十三、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390,870.53 | 438,363.88 |
合计 | -390,870.53 | 438,363.88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损益 | - | -2,173.34 |
合计 | - | -2,173.3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无需支付的款项 | 28,982,032.17 | 281,560.41 | 28,982,032.17 |
违约收入 | 2,392,534.86 | 674,198.91 | 2,392,534.86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1,674.27 | - | 1,674.27 |
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 - | 100,031.50 | - |
其他 | 150,626.69 | 217,178.81 | 150,626.69 |
合计 | 31,526,867.99 | 1,272,969.63 | 31,526,867.99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罚款及滞纳金 | 1,205,446.79 | 821,714.01 | 1,205,446.79 |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 138,045.74 | 192,357.67 | 138,045.74 |
捐赠支出 | 13,994.90 | 637,904.20 | 13,994.90 |
其他 | 84,189.60 | 25,485.00 | 84,189.60 |
合计 | 1,441,677.03 | 1,677,460.88 | 1,441,677.03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22,526,161.13 | 292,789,624.57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0,039,108.20 | 40,149,699.65 |
合计 | 252,565,269.33 | 332,939,324.22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157,999,558.18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89,499,889.5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946,566.50 |
处置子公司及联营合营公司投资损益 | 5,900,524.45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2,019,124.19 |
对以前期间所得税的调整 | 565,416.42 |
不可抵扣的税项费用 | 682,301.57 |
归属于联营和合营企业的影响 | -23,324,039.31 |
无需纳税收入 | -8,965,289.39 |
未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6,848,648.62 |
利用以前年度亏损 | -11,676,491.89 |
所得税费用 | 252,565,269.3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57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往来款 | 92,083,401.26 | 4,652,439.51 |
收回代垫款 | 37,784,524.63 | 34,071,835.33 |
代收代付款 | 43,480,996.51 | 139,128,881.43 |
保证金 | 26,852,965.09 | 18,922,200.45 |
政府补助 | 78,160,804.56 | 34,341,767.27 |
其他 | 64,427,640.97 | 23,172,874.75 |
合计 | 342,790,333.02 | 254,289,998.74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销售费用 | 4,020,045.83 | 2,054,925.26 |
管理费用 | 25,381,231.27 | 21,637,573.50 |
研发费用 | 2,918,272.75 | 1,798,324.36 |
支付代垫款 | 32,324,897.26 | 40,201,080.82 |
支付往来款 | 14,083,796.64 | 5,929,159.78 |
保证金 | 36,243,929.82 | 40,191,623.13 |
代收代付款 | 41,509,689.02 | 86,336,779.06 |
其他 | 15,045,443.31 | 3,086,820.00 |
合计 | 171,527,305.90 | 201,236,285.91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子公司少数股东减资 | - | - |
注销子公司少数股东收回投资 | - | - |
租赁租金 | 3,272,939.14 | 1,969,227.67 |
债券发行承销费 | - | - |
合计 | 3,272,939.14 | 1,969,227.67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905,434,288.85 | 1,097,165,017.61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90,870.53 | -438,363.88 |
信用减值损失 | -1,262,157.97 | 20,250,529.65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 - |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 - | - |
商誉减值损失 | - |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71,048,306.41 | 72,865,112.34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404,053.61 | 1,878,320.04 |
投资性房地产摊销 | 119,263,774.55 | 109,365,726.46 |
无形资产摊销 | 3,628,716.59 | 3,956,434.8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296,576.00 | 2,506,659.8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2,173.34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6,371.47 | 192,357.67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65,986,588.56 | -48,834,231.8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09,969,198.65 | 105,691,767.87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13,438,169.72 | -155,465,454.8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655,812.49 | 32,595,241.72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4,901,062.19 | 7,554,457.93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30,108,293.00 | 93,537,433.10 |
合同资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011,744.48 | 13,766,468.4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4,776,150.82 | -855,384,545.7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23,718,403.76 | -63,238,749.57 |
其他 |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9,827,523.03 | 437,966,355.01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4,353,454,484.90 | 3,297,427,247.7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552,052,529.94 | 3,049,865,183.0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01,401,954.96 | 247,562,064.62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23,374,340.00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326,105.98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23,048,234.02 |
其他说明: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为取得子公司苏州光伏、舒城新能源以及长丰杰能支付的股权款,本集团本期支付人民币23,374,340.00元,尚未支付的股权款为人民币1,242,360.00元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77,238,034.00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0,456,822.68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166,781,211.32 |
其他说明: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为处置子公司中新环技以及诸城绿洲取得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本集团共取得人民币177,238,034.00元,相关股权款已全部收到。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
其中:库存现金 | 244,226.62 | 290,605.6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4,353,210,258.28 | 3,551,761,924.2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353,454,484.90 | 3,552,052,529.94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投资性房地产 | 868,613,534.48 | 注1 |
固定资产 | 133,937,353.01 | 注2 |
无形资产 | 30,271,752.69 | 注2、3 |
在建工程 | 229,793,283.83 | 注3 |
合同资产 | 13,876,518.95 | 注4、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89,799,205.78 | 注4、5 |
应收账款 | 1,288,771,034.63 | 注5、6、8 |
合计 | 2,755,062,683.37 | / |
其他说明:
注1: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之账面价值为人民币868,613,534.48元投资性房地产(附注七、
20)用于抵押,抵押借款余额为人民币465,341,442.21元。
注2: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之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33,937,353.01元房屋及建筑物(附注七、
21)、人民币20,684,496.51元土地使用权(附注七、26)用于抵押,抵押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55,184,337.94元。
注3: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之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29,793,283.83元在建工程(附注七、22)、
人民币9,587,256.18元土地使用权(附注七、26)用于抵押,抵押借款余额为人民币
173,907,475.01元。同时,本集团和山东耀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分别为该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总额的80%和20%提供担保。
注4: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以其合法拥有的可以出质的修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本集团
签订的《修武县城市道路路灯照明设施综合提升改造项目》项下的全部权益以及收益为标的用于质押,账面价值人民币9,485,010.87元的合同资产(附注七、10)和人民币95,397,766.62的其他非流动资产(附注七、31)所有权受限制,质押借款余额为人民币23,850,869.52元。同时,本集团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注5: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以其合法拥有的可以出质的苏滁现代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与本集
团签署的《滁州市第四污水厂及配套官网一期工程项目协议》项下的自2020年5月26日至2049年8月25日特许经营权期限内的全部权益以及收益为标的质押,账面价值人民币677,577.67元的应收账款(附注七、5)、账面价值人民币4,391,508.08元的合同资产(附注七、10)和人民币94,401,439.16元的其他非流动资产(附注七、31)所有权受限制,质押借款余额为人民币67,948,226.94元。
注6: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和嘉善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以其持有的中新嘉善
全部股权为本集团子公司中新嘉善获取银行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同时本集团以其合法拥有的可以出质的与嘉善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嘉善县人民政府与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之项目合作商务总协议》下的全部收益为标的为该笔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账面价值人民币1,283,984,648.66 元的应收账款(附注七、5)所有权受限制,质押借款余额为人民币4,416,404,811.41元。
注7: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和上海中富旅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为本集团合营公司天津
中新旅居住房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开发分行签订的租房经营贷款合同项下的债权总额的40%和60%提供担保,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6,000,000元。
注8: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以其合法拥有的可以出质的项目电费收费权下的应收款项为标
的质押,账面价值人民币4,108,808.30元的应收账款(附注七、5)所有权受限制,质押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6,344,000.00元。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11,227.46 | 7.2258 | 81,127.38 |
新币 | 1,047,007.46 | 5.3442 | 5,595,417.27 |
日元 | 62,189.77 | 0.0501 | 3,115.71 |
港币 | 31,769.70 | 0.9220 | 29,291.66 |
欧元 | 316.99 | 7.8771 | 2,496.96 |
英镑 | 146.00 | 9.1432 | 1,334.91 |
加元 | 1,375.00 | 5.4721 | 7,524.14 |
韩元 | 4,500,071.00 | 0.0055 | 24,750.39 |
新西兰元 | 68.00 | 4.4003 | 299.22 |
瑞典克朗 | 1,000.00 | 0.6675 | 667.50 |
挪威克朗 | 130.00 | 0.4235 | 55.06 |
马来西亚元 | 1,452.30 | 1.5512 | 2,252.81 |
泰铢 | 4,000.00 | 0.2034 | 813.60 |
台币 | 338.00 | 0.2323 | 78.52 |
印尼盾 | 2,301,702.00 | 0.0005 | 1,150.85 |
应收账款 | |||
其中:新币 | 556,901.94 | 5.3442 | 2,976,195.35 |
其他应收款 | |||
其中:新币 | 615,232.26 | 5.3442 | 3,287,924.27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4,539,126.37 | 7.2258 | 32,798,819.33 |
新币 | 34,093.04 | 5.3442 | 182,200.02 |
应付职工薪酬 | |||
其中:新币 | 572,188.98 | 5.3442 | 3,057,892.36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美元 | 712,683.78 | 7.2258 | 5,149,710.46 |
新币 | 1,178,892.08 | 5.3442 | 6,300,235.06 |
港币 | 48,088.48 | 0.9220 | 44,337.58 |
其他流动负债 | |||
其中:新币 | 4,260.00 | 5.3442 | 22,766.29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中:新币 | 775,346.04 | 5.3442 | 4,143,604.31 |
租赁负债 | |||
其中:新币 | 2,744,999.19 | 5.3442 | 14,669,824.67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
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污泥干化处置补贴 | 25,315,133.72 | 其他收益 | 25,315,133.72 |
即征即退增值税 | 5,363,725.41 | 其他收益 | 5,363,725.41 |
太湖水环境治理环保资金 | 1,587,517.63 | 其他收益 | 1,587,517.63 |
热力管线迁改补偿款 | 1,436,947.64 | 其他收益 | 1,436,947.64 |
污泥处置引导资金 | 876,261.24 | 其他收益 | 876,261.24 |
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 730,936.92 | 其他收益 | 730,936.92 |
推进新型工业化(循环经济)节能奖励资金 | 550,120.34 | 其他收益 | 550,120.34 |
污泥干化尾气输送工程项目补贴 | 686,090.82 | 其他收益 | 686,090.82 |
企业污染减排支持资金 | 563,581.46 | 其他收益 | 563,581.46 |
省级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 | 179,132.52 | 其他收益 | 179,132.52 |
租赁商户信息平台补贴 | 68,372.10 | 其他收益 | 68,372.10 |
绿色建筑奖励 | 52,280.00 | 其他收益 | 52,280.00 |
其他与收益相关补助 | 1,511,756.03 | 其他收益 | 1,511,756.03 |
其他与资产相关补助 | 721,807.12 | 其他收益 | 721,807.12 |
合计 | 39,643,662.95 | 39,643,662.95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苏州光伏 | 2023年4月14日 | 23,768,600.00 | 100 | 股权转让 | 2023年4月14日 | 完成股权交割及工商变工手续 | 2,195,140.15 | 500,689.72 |
其他说明:
无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苏州春兴光伏工程有限公司 |
--现金 | 23,768,6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23,768,60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17,215,880.89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6,552,719.11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不适用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2023年3月,本集团之子公司中新绿能与中新春兴新能源电力(苏州)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以现金人民币23,768,600.00元的价格获得新春兴新能源电力(苏州)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苏州光伏100.00%股权,该股权转让已于2023年4月14日(“购买日”)完成股权交割及工商变更手续。本次合并成本大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人民币6,552,719.11确认为商誉。其他说明:
不适用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苏州春兴光伏工程有限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101,548,841.72 | 93,532,860.67 |
货币资金 | 150,217.59 | 150,217.59 |
应收款项 | 4,672,475.72 | 4,672,475.72 |
其他应收款 | 5,673,037.63 | 5,673,037.63 |
其他流动资产 | 8,602,708.07 | 8,602,708.07 |
固定资产 | 82,419,672.88 | 74,403,691.8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0,729.83 | 30,729.83 |
负债: | 84,332,960.83 | 82,178,747.98 |
应付款项 | 53,538,630.18 | 53,538,630.18 |
应付股利 | 11,624,412.34 | 11,624,412.34 |
应交税费 | 221,923.05 | 221,923.05 |
长期借款 | 16,944,000.00 | 16,944,0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003,995.26 | -150,217.59 |
净资产 | 17,215,880.89 | 11,354,112.69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 - |
取得的净资产 | 17,215,880.89 | 11,354,112.69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管理层聘请了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苏州光伏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了评估。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中新环技 | 175,920,500.00 | 51 | 股权转让 | 2023年5月26日 | 完成股权交割及工商变更手续 | 95,878,629.87 | - | - | - | - | - | - |
诸城绿洲 | 1,317,534.00 | 51 | 股权转让 | 2023年5月10日 | 完成股权交割及工商变更手续 | 481,206.34 | - | - | - | - | -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取得不构成业务的企业控制权
舒城县中新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舒城新能源”)2023年3月,本集团之子公司中新绿能与中新春兴新能源电力(苏州)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合同,以现金人民币827,000.00元为对价,取得了舒城新能源100%股权。此次收购的主要目的是获得分布式光伏电站,本集团将本次收购作为资产收购进行核算。
长丰杰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丰杰能”)2023年5月,本集团之子公司中新绿能与合肥优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合同,以现金人民币21,100.00元为对价,取得了长丰杰能100%股权。此次收购的主要目的是获得分布式光伏电站,本集团将本次收购作为资产收购进行核算。
注销子公司
本集团之子公司中新华园于2023年2月24日经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核准完成注销,注销日为2023年2月24日。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中新智地 | 苏州 | 苏州 | 房地产业 | 88.83 | - | 设立或投资 |
和乔物业 | 苏州 | 苏州 | 物业管理 | - | 75.00 | 设立或投资 |
中新教育 | 苏州 | 苏州 | 咨询服务 | 90.00 | 10.00 | 设立或投资 |
和顺商业 | 苏州 | 苏州 | 流通业 | -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中新宿迁 | 宿迁 | 宿迁 | 土地开发 | 100.00 | - | 设立或投资 |
中法环境 | 苏州 | 苏州 | 污泥处理 | - | 51.00 | 设立或投资 |
中新苏通 | 南通 | 南通 | 土地开发 | 51.00 | - | 设立或投资 |
和合酒店 | 苏州 | 苏州 | 酒店管理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中新苏滁 | 滁州 | 滁州 | 土地开发 | 56.00 | - | 设立或投资 |
中新海虞 | 常熟 | 常熟 | 土地开发 | 70.00 | - | 设立或投资 |
中新凤凰 | 张家港 | 张家港 | 土地开发 | 80.00 | - | 设立或投资 |
太湖中法 | 苏州 | 苏州 | 污泥处理 | - | 51.00 | 设立或投资 |
中新苏伊士 | 苏州 | 苏州 | 固废处置 | - | 51.00 | 设立或投资 |
中新绿能 | 苏州 | 苏州 | 太阳能发电 | -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中新嘉善 | 嘉善 | 嘉善 | 土地开发 | 51.00 | - | 设立或投资 |
中新私人 | 新加坡 | 新加坡 | 管理咨询 | 100.00 | - | 设立或投资 |
中新制造(常州) | 常州 | 常州 | 房屋租赁 | -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中新制造(镇江) | 镇江 | 镇江 | 房屋租赁 | -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苏滁水务 | 滁州 | 滁州 | 污水处理 | -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中新管理(常州) | 常州 | 常州 | 物业管理 | - | 51.00 | 设立或投资 |
中新制造(江阴) | 江阴 | 江阴 | 房屋租赁 | -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中新制造(嘉善) | 嘉善 | 嘉善 | 房屋租赁 | -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中新产投 | 苏州 | 苏州 | 非证券股权投资 | 100.00 | - | 设立或投资 |
中新资本 | 苏州 | 苏州 | 非证券股权投资 | -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中新国际商务 | 新加坡 | 新加坡 | 商务咨询 | 100 | - | 设立或投资 |
中新南通海门 | 南通 | 南通 | 房屋租赁 | - | 51 | 设立或投资 |
中新南通循环 | 南通 | 南通 | 房屋租赁、污水处理 | - | 60 | 设立或投资 |
南通常春藤 | 南通 | 南通 | 房屋租赁、工程建设 | - | 78 | 设立或投资 |
园创一期 | 苏州 | 苏州 | 非证券股权投资 | 79 | 21 | 设立或投资 |
园展一期 | 苏州 | 苏州 | 非证券股权投资 | 79 | 21 | 设立或投资 |
中新制造(句容) | 句容 | 句容 | 房屋租赁 | - | 100 | 设立或投资 |
中新昆承湖 | 常熟 | 常熟 | 园区管理 | 100 | - | 设立或投资 |
中新园舍 | 苏州 | 苏州 | 股权投资 | - | 100 | 设立或投资 |
中新联科节能 | 合肥 | 合肥 | 节能环保 | - | 100 | 设立或投资 |
滁州绿能 | 滁州 | 滁州 | 太阳能发电 | - | 70 | 设立或投资 |
舒城绿能 | 舒城 | 舒城 | 太阳能发电 | - | 70 | 设立或投资 |
滁州光伏 | 滁州 | 滁州 | 太阳能发电 | - | 100 | 设立或投资 |
南通绿能 | 南通 | 南通 | 太阳能发电 | - | 100 | 设立或投资 |
绿动光伏 | 常州 | 常州 | 太阳能发电 | - | 100 | 设立或投资 |
中新绿发 | 苏州 | 苏州 | 公用服务 | 5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中新能源 | 苏州 | 苏州 | 区域集中 | - | 56.2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东吴热电 | 苏州 | 苏州 | 热电联产 | - | 51.88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东吴销售 | 苏州 | 苏州 | 热电联产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修武亮化 | 修武 | 修武 | 公用服务 | - | 8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中新联科 | 舒城 | 舒城 | 环保科技 | - | 5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山东科臻 | 滨州 | 滨州 | 固废处置 | - | 8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和顺环保 | 苏州 | 苏州 | 废液及固废收集与处置 | - | 94.26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苏州光伏 | 苏州 | 苏州 | 太阳能发电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舒城新能源 | 舒城 | 舒城 | 太阳能发电 | 100 | 通过资产收购取得 | |
长丰杰能 | 长丰 | 长丰 | 太阳能发电 | 100 | 通过资产收购取得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注1:根据中新绿发(曾用名“中新公用”)2008年4月18日章程修正案,其少数股东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公司持有的1%股权的表决权由本集团代为行使。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中新绿发 | 50 | 104,199,067.08 | 55,459,616.09 | 1,616,749,691.74 |
中新嘉善 | 49 | -3,962,753.17 | - | 1,151,789,956.53 |
中新苏滁 | 44 | 4,338,769.46 | - | 689,435,494.06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中新绿发 | 1,480,674,137.70 | 3,884,264,176.92 | 5,364,938,314.62 | 666,841,993.31 | 892,975,442.13 | 1,559,817,435.44 | 1,279,383,019.74 | 3,923,086,161.23 | 5,202,469,180.97 | 605,145,430.20 | 871,400,829.19 | 1,476,546,259.39 |
中新嘉善 | 7,091,775,136.51 | 223,070,771.22 | 7,314,845,907.73 | 635,511,547.48 | 4,328,742,612.23 | 4,964,254,159.71 | 6,918,719,345.64 | 225,079,622.11 | 7,143,798,967.75 | 729,704,069.13 | 4,305,415,899.22 | 5,035,119,968.35 |
中新苏滁 | 2,940,143,392.22 | 69,788,226.49 | 3,009,931,618.71 | 1,429,900,635.62 | 13,132,132.96 | 1,443,032,768.58 | 3,039,529,449.22 | 64,960,354.59 | 3,104,489,803.81 | 1,533,856,583.45 | 13,595,209.91 | 1,547,451,793.36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中新绿发 | 366,032,834.78 | 232,463,738.09 | 232,463,738.09 | 48,172,297.77 | 363,813,746.26 | 106,745,927.34 | 106,745,927.34 | 95,830,351.39 |
中新嘉善 | 69,411,020.51 | -8,087,251.37 | -8,087,251.37 | -190,952,872.77 | 916,069,342.46 | 291,140,898.95 | 291,140,898.95 | -30,063,290.58 |
中新苏滁 | 43,803,017.42 | 9,860,839.68 | 9,860,839.68 | -135,007,993.18 | 181,052,318.98 | 81,747,335.63 | 81,747,335.63 | 319,275,478.10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港华燃气 | 苏州 | 苏州 | 燃气销售 | - | 45 | 权益法 |
清源水务 | 苏州 | 苏州 | 自来水销售及污水处理 | - | 5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币种: 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港华燃气 | 清源水务 | 港华燃气 | 清源水务 | |
流动资产 | 262,338,673.82 | 841,389,963.05 | 410,018,529.94 | 751,552,112.78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108,258,782.79 | 153,071,347.48 | 108,553,676.60 | 155,024,792.33 |
非流动资产 | 1,260,368,746.62 | 3,880,610,929.91 | 1,204,480,107.88 | 3,953,479,258.43 |
资产合计 | 1,522,707,420.44 | 4,722,000,892.96 | 1,614,498,637.82 | 4,705,031,371.21 |
流动负债 | 950,448,576.08 | 2,540,236,057.93 | 1,024,559,294.79 | 2,556,842,023.70 |
非流动负债 | 100,000,000.00 | 96,738,744.67 | 103,866,161.71 | 84,823,853.18 |
负债合计 | 1,050,448,576.08 | 2,636,974,802.60 | 1,128,425,456.50 | 2,641,665,876.88 |
少数股东权益 | 15,748,531.08 | - | 15,308,077.65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456,510,313.28 | 2,085,026,090.36 | 470,765,103.67 | 2,063,365,494.33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 | 205,429,640.98 | 1,042,513,045.18 | 211,844,296.65 | 1,031,682,747.17 |
净资产份额 | ||||
调整事项 | -1,922,184.19 | -31,412,390.14 | -1,868,944.21 | -32,563,502.99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922,184.19 | -31,412,390.14 | -1,868,944.21 | -32,563,502.99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203,507,456.79 | 1,011,100,655.04 | 209,975,352.44 | 999,119,244.18 |
营业收入 | 779,737,773.02 | 367,160,189.50 | 832,537,660.61 | 345,010,516.49 |
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 850,230.30 | 303,095.86 | 712,000.85 | 345,262.78 |
财务费用—利息费用 | 10,423,869.27 | - | 12,724,472.73 | 886,540.01 |
所得税费用 | -16,338,477.01 | 4,648,939.28 | 11,266,211.48 | 8,691,860.93 |
净利润 | 47,075,410.91 | 105,001,513.80 | 36,894,485.28 | 75,612,462.80 |
综合收益总额 | 47,075,410.91 | 105,001,513.80 | 36,894,485.28 | 75,612,462.80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27,702,540.53 | 41,670,458.88 | 45,137,171.16 | - |
其他说明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400,483,811.07 | 1,359,747,170.93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8,254,980.90 | 4,327,842.49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8,254,980.90 | 4,327,842.49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676,208,222.55 | 411,556,958.05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6,521,109.47 | 12,462,334.49 |
--其他综合收益 | -458,842.47 | 283,325.59 |
--综合收益总额 | 16,062,267.00 | 12,745,660.08 |
其他说明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金融工具分类
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如下:
2023年6月30日
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合计 | ||||||||||
准则要求 | 指定 | |||||||||||
货币资金 | - | - | 4,413,181,598.58 | 4,413,181,598.58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779,811,079.70 | - | - | 3,779,811,079.70 | ||||||||
应收账款 | - | - | 2,614,186,667.77 | 2,614,186,667.77 |
长期应收款 | - | - | 613,321,301.00 | 613,321,301.00 | ||||||||
其他应收款 | - | - | 71,281,585.38 | 71,281,585.3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25,926,438.30 | 25,926,438.30 | ||||||||
应收票据 | - | - | 21,190,062.56 | 21,190,062.56 | ||||||||
合计 | 3,779,811,079.70 | - | 7,759,087,653.59 | 11,538,898,733.29 |
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
长期借款 | 5,081,606,443.16 | ||
其他应付款 | 1,911,015,888.89 | ||
应付债券 | 1,997,642,373.56 | ||
短期借款 | 1,656,142,690.26 | ||
应付账款 | 1,578,364,782.2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95,971,629.99 | ||
长期应付款 | 100,000,000.00 | ||
租赁负债 | 16,119,589.14 | ||
12,736,863,397.23 |
2. 金融资产转移
已转移但未整体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4,783,043.37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3,843,909.81元)。本集团认为,本集团保留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包括与其相关的违约风险,因此,继续全额确认其及与之相关的已结算应付账款。背书后,本集团不再保留使用其的权利,包括将其出售、转让或质押给其他第三方的权利。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以其结算的应付账款账面价值总计为人民币4,783,043.37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3,843,909.81元)。
已整体终止确认但继续涉入的已转移金融资产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8,284,265.21元。于2023年6月30日,其到期日为3至6个月,根据《票据法》相关规定,若承兑银行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包括本集团在内的汇票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继续涉入”)。本集团认为,本集团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因此,终止确认其及与之相关的已结算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继续涉入及回购的最大损失和未折现现金流量等于其账面价值。本集团认为,继续涉入公允价值并不重大。
本集团于其转移日未确认利得或损失。本集团无因继续涉入已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当年度和累计确认的收益或费用。背书在本年度大致均衡发生。
3. 金融工具风险
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应付票据、借款、应付债券、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策略如下所述。
信用风险
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集团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集团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集团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集团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集团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
由于货币资金和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的交易对手是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银行,这些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较低。
本集团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这些金融资产以及合同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方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集团在每一资产负债表日面临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向客户收取的总金额减去坏账准备后的金额。
由于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交易对手、地理区域和行业进行管理。虽然本集团前五名应收账款余额占全部应收账款余额比例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分别为86.83%及89.55%,但本集团的主要客户为地方政府代理机构以及其他国有企业,信誉良好且应收账款回收及时,因此本集团认为该些客户并无重大信用风险。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集团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集团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等流动性风险。
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本集团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
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采用循环流动性计划工具管理资金短缺风险。该工具既考虑其金融工具的到期日,也考虑本集团运营产生的预计现金流量。本集团的目标是运用银行借款和其他计息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以保持融
资的持续性与灵活性的平衡。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28.42%的银行借款在不足1年内到期(2022年12月31日:27.47%)。
下表概括了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2023年6月30日
账面价值 | 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年至5年 | 5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1,656,142,690.26 | 1,690,830,898.59 | 1,690,830,898.59 | - | - | |||||||||
应付账款 | 1,578,364,782.23 | 1,578,364,782.23 | 1,578,364,782.23 | - | - | |||||||||
其他应付款 | 1,911,015,888.89 | 1,914,336,013.89 | 1,914,336,013.89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95,971,629.99 | 408,212,546.14 | 408,212,546.14 | - | - | |||||||||
租赁负债 | 16,119,589.14 | 17,618,870.41 | - | 17,618,870.41 | - | |||||||||
长期借款 | 5,081,606,443.16 | 6,214,929,156.22 | - | 3,582,796,211.02 | 2,632,132,945.20 | |||||||||
应付债券 | 1,997,642,373.56 | 2,146,218,082.20 | - | 2,146,218,082.20 | - | |||||||||
长期应付款 | 100,000,000.00 | 108,549,305.56 | - | 108,549,305.56 | - | |||||||||
合计 | 12,736,863,397.23 | 14,079,059,655.24 | 5,591,744,240.85 | 5,855,182,469.19 | 2,632,132,945.20 |
市场风险
利率风险
本集团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集团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长期负债有关。
下表为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假设下,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净利润(通过对浮动利率借款的影响)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
基点增加/(减少) | 净利润增加/(减少) | 股东权益增加/(减少)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 |||||||||
人民币 | 50.00 | (20,163,794.74 | ) | (20,163,794.74 | ) | ||||
人民币 | (50.00 | ) | 20,163,794.74 | 20,163,794.74 |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 |||||||||
人民币 | 50.00 | (18,309,038.51 | ) | (18,309,038.51 | ) | ||||
人民币 | (50.00 | ) | 18,309,038.51 | 18,309,038.51 |
本集团外币交易额及余额均不重大,因此不存在重大汇率风险。
4. 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保持健康的资本比率,以支持业务发展并使股东价值最大化。
本集团根据经济形势以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征的变化管理资本结构并对其进行调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以调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向股东归还资本或发行新股。本集团不受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约束。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和2022年度,资本管理目标、政策或程序未发生变化。
本集团通过资产负债率监控其资本,该比率按照总负债除以总资产计算。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如下: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负债合计 | 15,918,690,874.45 | 14,424,119,920.87 | ||||
资产总计 | 34,336,214,931.18 | 32,454,635,089.37 | ||||
资产负债率 | 46% | 44% |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 - | 3,551,335,541.23 | 3,551,335,541.23 |
(2)权益工具投资 | 53,995,238.47 | - | 174,480,300.00 | 228,475,538.47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五)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53,995,238.47 | - | 3,725,815,841.23 | 3,779,811,079.70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上市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市场报价确定公允价值。对于衍生金融资产、非上市的债务工具投资、权益工具投资,本集团从交易对手处询价或者采用估值技术来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投资标的净值法、市场法、近期交易价等。其公允价值的计量采用了重要的不可观察参数,比如折
现率、流动性折扣等。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对这些不可观察输入值的合理变动无重大敏感性。
如下为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概述:
2023年6月30日 | 估值技术 | 不可观察输入值 | 范围区间 | |||||||||
(加权平均值) | ||||||||||||
债务工具投资 | 3,069,677,657.03 | 投资标的净值法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债务工具投资 | 311,774,684.20 | 近期交易法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债务工具投资 | 169,883,200.00 | 市场法 | 流动性折扣 | 41.19%-47.00% | ||||||||
权益工具投资 | 174,480,300.00 | 市场法 | 流动性折扣 | 20.00%-48.98% |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调节信息如下: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期初 | 转出 | 当期利得 | 购买 | 期末 | 期末持有的资产 | |||||||||||
余额 | 第三层次 | 或损失总额计入损益 | 余额 | 计入损益的当期未实现利得或损失的变动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089,249,603.37 | - | 175,385,796.80 | 461,180,441.06 | 3,725,815,841.23 | 192,323,635.03 |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集团无公允价值计量层次由第三层次转入第一层次(2022年度:人民币56,577,246.71元)。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管理层已评估了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等,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长期应收款、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的公允价值一般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主要影响参数为折现率,通常以合同条款和特征在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长期应收款主要包括融资租赁应收款以及应收债权,其交易对手为第三方,内含报酬率(折现率)均系根据合同条款和特征在实质上相同的金融工具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因此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针对长期借款等自身不履约风险评估为不重大。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美元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中方财团 | 苏州市 | 实业投资等 | 1.3 | 46.80 | 46.80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园区投控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3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参见附注十二、5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教育发展投资”) | 园区投控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园区投控董事、监事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
苏州工业园区中鑫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中鑫能源”) | 中方财团控制的其他企业;过去12个月内中方财团监事、高管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
苏州工业园区北部燃机热电有限公司(“北部燃机”) | 中方财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方财团监事、高管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
苏州工业园区银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银瑞资产管理”) | 园区投控董事、监事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
苏州工业园区城市重建有限公司(“城市重建”) | 园区投控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园区投控董事、监事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
苏州新合生置业有限公司(“新合生置业”) | 园区投控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
苏州得尔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得尔达物流”) | 园区国投控制的其他企业 |
苏州中鑫新能源有限公司(“中鑫新能源”) | 中方财团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监事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中方财团高管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
苏州独墅湖科教发展有限公司(“独墅湖科教发展”) | 园区投控控制的其他企业;园区投控的董事任职董事的其他企业 |
苏州工业园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有限公司(“机关中心”) | 园区投控控制的其他企业 |
苏州中鑫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鑫创新”) | 中方财团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本公司监事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中方财团高管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
苏州工业园区致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致道投资”) | 本公司监事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中方财团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中方财团监事、高管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
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苏州资产管理”) | 园区投控董事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
苏州鼎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鼎旭投资”) | 中方财团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
苏州市融风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融风科技”) | 中方财团监事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
苏州中鑫蔚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鑫蔚智”) | 本公司监事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 | 园区投控董事长、中方财团董事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
苏州工业园区得创通物流有限公司(“得创通物流”) | 园区投控控制的其他企业 |
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元禾重元”) | 本公司董事长、总裁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任职的其他企业 |
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独墅湖科技服务”) | 园区投控控制的其他企业 |
碳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碳路科技”) | 中方财团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本公司监事、高管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
苏州百拓生物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百拓生物”) | 园区投控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园区科发”) | 园区投控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中方财团监事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
苏州工业园区生物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苏州生物发展”) | 园区投控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园区投控、中方财团董事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
苏州国科综合数据中心有限公司(“国科数据”) | 园区投控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
苏州工业园区兆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兆润投资”) | 园区投控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园区投控、中方财团董事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
纪华胜 | 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
苏州新加坡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国际学校”) | 本公司为唯一举办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副总裁担任理事的民办非企业法人 |
苏州工业园区海归人才子女学校(“海归子女学校”) | 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副总裁担任董事的民办非企业法人 |
苏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苏州三星电子”) | 本公司监事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
苏州纳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纳米科技”) | 园区投控控制的其他企业;园区投控董事、监事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
苏州工业园区市政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市政服务集团”) | 园区投控董事、监事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
苏州工业园区纳米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纳米研究院”) | 园区投控控制的其他企业 |
苏州工业园区疾病防治中心(“疾病防治中心”) | 园区投控控制的其他企业 |
苏州敏创智慧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敏创智慧”) | 园区投控控制的其他企业 |
苏州锐新投资有限公司(“锐新投资”) | 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董事、董事长秘书、副董事长曾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
嘉善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嘉善国投”) | 重要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滁州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滁州城投”) | 重要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苏州工业园区康乐斯顿外国语学校(“康乐斯顿”) | 本公司为唯一举办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担任理事的民办非企业法人 |
其他说明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
本集团提供给关联方的市政工程服务、物业及车位管理服务、教育及技术咨询服务、租赁服务和人员委派服务,从关联方接受的污泥及污水处理劳务、工程服务及采购等交易之计价均根据双方协议并参考市场价作为定价基础。除本集团向万科中新借入的资金拆借外,本集团向关联方借入款项的交易利率,均系根据双方协议并参考银行同期利率作为定价基础。本集团向关联方借出款项的交易利率,均系根据双方协议并参考银行同期利率作为定价基础。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清源水务 | 接受自来水服务及污水处置服务 | 815,682.02 | 879,708.43 |
港华燃气 | 接受燃气工程服务 | 2,058,679.02 | 2,290,845.39 |
教育发展投资 | 临时停车服务 | 93,058.06 | - |
清城环境 | 接受环境检测服务 | 8,915.09 | 170,575.08 |
中新智业 | 接受工程外包服务 | 2,087,415.76 | 1,069,696.24 |
亨文环保 | 采购水处理剂 | - | 2,178,698.58 |
中新华智 | 接受能源管理节能服务 | 19,478.71 | 29,487.06 |
滁州城投 | 接受委派人员服务 | 480,459.31 | 480,459.31 |
苏滁企发 | 接受咨询服务 | 534,172.52 | 427,945.56 |
嘉善能源 | 接受动力电缆设计安装工程服务 | 956,841.65 | - |
瀚宇智地 | 接受运营招商服务 | 1,359,223.32 | -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蓝天热电 | 提供市政工程服务 | 15,243,003.65 | 13,331,652.75 |
清源水务 | 提供市政工程服务 | 13,038,436.85 | 10,307,642.66 |
教育发展投资 | 提供市政工程服务 | 2,727,422.50 | 1,683,437.64 |
华衍环境 | 提供市政工程服务 | 2,474,447.59 | 1,996,491.16 |
港华燃气 | 提供市政工程服务 | 1,042,092.86 | 517,053.93 |
国科数据 | 提供市政工程服务 | 681,440.36 | 603,412.84 |
苏州三星电子 | 提供市政工程服务 | 93,043.00 | - |
纳米研究院 | 提供市政工程服务 | 71,449.80 | 98,417.21 |
百拓生物 | 提供市政工程服务 | 15,559.00 | 26,026.73 |
园区科发 | 提供市政工程服务 | 10,634.86 | 12,022.02 |
中新华智 | 提供市政工程服务 | 9,897.88 | 4,193.36 |
清城环境 | 提供市政工程服务 | 3,627.93 | - |
北部燃机 | 提供市政工程服务 | 3,147.81 | - |
疾病防治中心 | 提供市政工程服务 | - | 5,020.34 |
静脉产业园 | 提供市政工程服务 | - | 623,467.90 |
纳米科技 | 提供市政工程服务 | - | 5,283.02 |
市政服务集团 | 提供市政工程服务 | - | 1,137.74 |
苏州生物发展 | 提供市政工程服务 | - | 2,389.94 |
银瑞资产管理 |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 4,045,308.79 | 4,042,821.95 |
教育发展投资 |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 1,017,877.09 | 464,587.00 |
中方财团 |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 571,735.52 | 208,244.03 |
得尔达物流 |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 492,584.88 | 92,327.05 |
城市重建 |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 401,645.90 | 1,647,665.90 |
园区投控 |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 388,974.20 | 385,022.03 |
独墅湖科教发展 |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 231,380.22 | 231,380.22 |
中鑫新能源 |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 226,353.48 | 242,053.50 |
鼎旭投资 |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 135,686.04 | 2,264.15 |
中鑫创新 |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 132,426.80 | 113,207.55 |
致道投资 |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 129,227.55 | - |
机关中心 |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 128,826.40 | 154,591.65 |
苏州资产管理 |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 115,137.01 | 115,137.02 |
清城环境 |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 107,878.49 | 107,689.82 |
中鑫蔚智 |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 96,411.32 | - |
中鑫能源 |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 82,984.53 | - |
中新春兴 |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 78,020.32 | 38,221.46 |
融风科技 |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 58,965.77 | 70,555.15 |
碳路科技 |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 44,679.62 | - |
得创通物流 |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 43,245.28 | - |
新合生置业 |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 37,750.00 | 698,231.34 |
苏州银行 |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 36,595.79 | 36,661.84 |
元禾重元 |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 27,748.84 | 31,708.19 |
中新旭德 |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 26,830.79 | - |
独墅湖科技服务 |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 19,126.92 | 19,126.92 |
苏州三星电子 | 提供固废、危费处置服务 | 34,020.00 | 125,616.00 |
康乐斯顿 | 提供咨询服务 | 2,547,169.80 | - |
国际学校 | 提供管理服务 | 17,376,808.98 | 34,753,617.88 |
扬州中法 | 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 182,547.17 | 672,655.66 |
嘉善能源 | 提供人员委派服务 | - | 122,282.00 |
万科中新 | 提供人员委派服务 | - | 235,000.00 |
天津中新 | 提供人员委派服务 | 169,245.28 | - |
苏银发展 | 提供人员委派服务 | 238,913.84 | 608,491.14 |
海归子女学校 | 提供人员委派服务 | - | 235,849.06 |
苏滁企发 | 提供软件平台服务 | 94,339.62 | 94,339.62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国际学校(注1) | 投资性房地产 | 8,233,484.26 | 8,547,140.80 |
中新华智(注2) | 房屋 | 89,056.29 | 89,056.29 |
中新智业(注3) | 房屋 | 2,509,043.00 | 2,459,125.60 |
海归子女学校(注4) | 投资性房地产 | 1,166,666.67 | 1,166,666.67 |
清城环境(注5) | 投资性房地产 | 543,577.14 | 543,577.14 |
中新春兴(注6) | 投资性房地产 | 258,357.94 | 258,357.94 |
苏州银行(注7) | 投资性房地产 | 307,269.60 | 306,021.66 |
园区投控(注8) | 投资性房地产 | 1,370,318.81 | 1,200,297.77 |
得尔达物流(注9) | 投资性房地产 | 1,987,720.49 | 801,765.08 |
纪华胜(注10) | 投资性房地产 | 17,308.87 | 26,857.14 |
得创通物流(注11) | 投资性房地产 | 252,330.28 | 166,139.69 |
瀚宇智地(注12) | 投资性房地产 | 142,841.28 | - |
中新旭德(注13) | 投资性房地产 | 299,492.40 | -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新智业(注14) | 房屋 | 48,492.63 | 60,527.80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2:本集团将持有的创苑路399号集中供冷站3楼房屋出租给中新华智,租赁期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集团确认对中新华智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收入,金额为人民币89,056.29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人民币89,056.29元)。
注3:本集团将持有的苏虹中路389号苏虹大楼物业(整体)出租给中新智业,租赁期自2020年1月1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集团确认对中新智业租金及水电费收入,金额为人民币2,509,043.00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人民币2,459,125.60元)。
注4:本集团将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国际学校二期出租给海归子女学校,租赁期自2017年9月1日至2037年8月31日止。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集团确认对海归子女学校租金收入,金额为人民币1,166,666.67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人民币1,166,666.67元)。
注5:本集团将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展业大厦办公室C115出租给清城环境,租赁期自2017年2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止,后本集团将出租单元改为展业大厦办公室C115和BC栋,租赁期自2020年2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止,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集团确认租金收入,金额为人民币543,577.14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人民币543,577.14元)。
注6:本集团将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中新大厦1207-1209出租给中新春兴,租赁期自2017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止。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集团确认对中新春兴租金收入,金额为人民币258,357.94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人民币258,357.94元)。
注7:本集团将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中新大厦101-04出租给苏州银行,租赁期自2020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止。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集团确认对苏州银行租金收入,金额为人民币307,269.60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人民币306,021.66元)。
注8:本集团将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置业大厦19F出租给园区投控,租赁期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止。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集团确认对园区投控租金收入,金额为人民币1,370,318.81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人民币1,200,297.77元)。
注9:本集团将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出口加工区B区厂房6#1B、3#1B、3#2AB、6#AB2楼、2#出租给得尔达物流,租赁期分别自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1月4日止、2021年6月23至2023年1月4日止、2022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16日止、2022年6月17日至2023年6月30日止、2022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止。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集团
确认对得尔达物流租金收入,金额为人民币 1,987,720.49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人民币801,765.08元)。
注10:本集团将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星湖公馆3-2910出租给纪华胜,租赁期自2021年3月15日至2023年4月10日止;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集团确认对纪华胜租金收入,金额为人民币17,308.87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人民币26,857.14元)。
注11: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集团将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综保工业坊B单元出租给得创通物流,租赁期自2022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止。2022年度,本集团确认对得创通物流租金收入,金额为人民币252,330.28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人民币166,139.69元)。
注12:本集团将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汇金大厦1F2101出租给瀚宇智地,租赁期自2023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止。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集团确认对瀚宇智地租金收入,金额为人民币142,841.28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无)。
注13:本集团将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中新大厦42F08-10出租给中新旭德,租赁期自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集团确认对中新旭德租金收入,金额为人民币299,492.40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无)。
注14: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因中新智业承租苏虹大楼整体,本集团之子公司实际占有部分向中新智业支付租金及水电费,金额为人民币48,492.63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人民币60,527.80元)。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天津中新(注) | 6,000,000.00 | 4/9/2021 | 8/20/2026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嘉善国投(注) | 4,416,404,811.41 | 5/10/2019 | 5/9/2034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和上海中富旅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为本集团合营公司天津中新旅居住房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开发分行签订的租房经营贷款合同项下的债权总额的40%和60%提供担保,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6,000,000.00元。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和嘉善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以其持有的中新嘉善全部股权为本集团子公司中新嘉善获取银行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同时本集团以其合法拥有的可以出质的与嘉善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嘉善县人民政府与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之项目合作商务总协议》下的全部收益为标的为该笔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账面价值人民币1,283,984,648.66 元的应收账款所有权受限制,质押借款余额为人民币4,416,404,811.41元。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国际学校 | 90,000,000.00 | 6/15/2023 | 6/14/2024 | 注1 |
国际学校 | 35,000,000.00 | 6/26/2023 | 6/25/2024 | 注1 |
清源水务 | 100,000,000.00 | 2/01/2023 | 1/31/2026 | 注2 |
注1: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国际学校向本集团出借金额分别为人民币90,000,000.00元、年利率为2.70%的资金拆借,人民币35,000,000.00元、年利率为2.70%的资金拆借,账面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0元。
注2: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清源水务向本集团出借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0元、年利率为3.25%的资金拆借,账面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0元。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282.51 | 1,314.64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相关利息支出及收入
利息支出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 ||||
国际学校 | 3,433,736.19 | 3,668,552.77 | ||||
清源水务 | 1,354,166.66 | - | ||||
锐新投资 | - | 328,416.64 | ||||
4,787,902.85 | 3,996,969.41 |
利息收入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 ||||
苏州银行 | 269,266.95 | 64,397.45 |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存放关联方的货币资金 | 苏州银行 | 145,536,676.49 | - | 48,358,009.47 | - |
预付款项 | 瀚宇智地 | 1,000,000.00 | - | 1,388,349.52 | - |
预付款项 | 中新华智 | 350,000.00 | - | - | - |
预付款项 | 清源水务 | 125,079.51 | - | 602,305.61 | - |
预付款项 | 港华燃气 | 77,288.20 | - | 571,611.30 | - |
预付款项 | 中新智业 | - | - | 14,796.00 | - |
应收账款 | 蓝天热电 | 3,741,891.10 | 43,405.94 | 3,771,947.20 | 43,754.59 |
应收账款 | 清源水务 | 2,247,662.00 | 26,072.88 | 3,562,209.72 | 41,321.63 |
应收账款 | 银瑞资产管理 | 2,029,396.57 | 23,541.00 | 2,144,013.63 | 24,870.56 |
应收账款 | 教育发展投资 | 1,823,630.79 | 21,154.12 | 1,022,032.06 | 11,855.57 |
应收账款 | 兆润投资 | 1,570,000.00 | 18,212.00 | 1,570,000.00 | 18,212.00 |
应收账款 | 中新智业 | 1,265,862.25 | 14,684.00 | 1,340,800.84 | 15,553.29 |
应收账款 | 苏州银行 | 356,224.63 | 4,132.21 | 8,400.00 | 97.44 |
应收账款 | 苏州生物发展 | 209,855.27 | 2,434.32 | 1,788,892.97 | 20,751.16 |
应收账款 | 中鑫创新 | 138,872.40 | 1,610.92 | - | - |
应收账款 | 城市重建 | 126,663.89 | 1,469.30 | 1,187,386.90 | 13,773.69 |
应收账款 | 独墅湖科教发展 | 122,953.54 | 1,426.26 | 245,907.08 | 2,852.52 |
应收账款 | 中鑫蔚智 | 102,196.00 | 1,185.47 | 62,220.00 | 721.75 |
应收账款 | 纳米研究院 | 41,805.97 | 484.95 | 63,918.06 | 741.45 |
应收账款 | 苏州三星电子 | 18,597.70 | 215.73 | 19,880.30 | 230.61 |
应收账款 | 园区科发 | 11,592.00 | 134.47 | - | - |
应收账款 | 独墅湖科技服务 | 10,171.95 | 117.99 | - | - |
应收账款 | 北部燃机 | 6,500.00 | 75.40 | - | - |
应收账款 | 中新华智 | - | - | 288,000.00 | 3,340.80 |
应收账款 | 港华燃气 | - | - | 20,000.00 | 232.00 |
应收账款 | 华衍环境 | - | - | 15,180.00 | 176.09 |
应收账款 | 扬州中法 | - | - | 943,149.80 | 10,940.54 |
应收账款 | 清城环境 | - | - | 10,055.16 | 116.64 |
其他应收款 | 清源水务 | 1,218,039.34 | - | 135,757.75 | - |
其他应收款 | 银瑞资产管理 | 652,410.96 | - | 652,410.96 | - |
其他应收款 | 港华燃气 | 297,796.62 | - | 183,885.68 | - |
其他应收款 | 天津中新 | 179,400.00 | - | 1,187,457.14 | - |
其他应收款 | 蓝天热电 | 125,000.00 | - | 30,000,000.00 | - |
其他应收款 | 国际学校 | 100,000.00 | - | 100,000.00 | - |
其他应收款 | 苏州资产管理 | 38,837.49 | - | 30,564.41 | - |
其他应收款 | 嘉善能源 | 30,000.00 | - | 30,000.00 | - |
其他应收款 | 城市重建 | 23,484.18 | - | 11,914.38 | - |
其他应收款 | 清城环境 | 12,559.23 | - | - | - |
其他应收款 | 得尔达物流 | 10,312.46 | - | 5,347.17 | - |
其他应收款 | 中新智业 | 9,080.16 | - | 9,080.16 | - |
其他应收款 | 机关中心 | 3,019.65 | - | 471.87 | - |
其他应收款 | 国科数据 | 2,000.00 | - | 2,000.00 | - |
其他应收款 | 中鑫蔚智 | 1,500.69 | - | - | - |
其他应收款 | 中鑫能源 | 1,001.41 | - | 367.37 | - |
其他应收款 | 中鑫创新 | 682.26 | - | 564.57 | - |
其他应收款 | 海归子女学校 | - | - | 1,568.50 | - |
其他应收款 | 得创通物流 | - | - | 1,524.48 | - |
其他应收款 | 鼎旭投资 | - | - | 2,361.39 | -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预收款项 | 得尔达物流 | 542,800.00 | - |
预收款项 | 敏创智慧 | 196,272.14 | 196,272.14 |
预收款项 | 清城环境 | 95,125.97 | - |
合同负债 | 国际学校 | 17,366,022.70 | 34,742,831.68 |
合同负债 | 康乐斯顿 | 10,300,000.00 | - |
合同负债 | 华衍环境 | 520,609.00 | 695,743.00 |
合同负债 | 苏州三星电子 | 107,386.05 | 107,386.05 |
合同负债 | 苏州资产管理 | 86,352.76 | 86,352.76 |
合同负债 | 融风科技 | 82,314.35 | 70,555.15 |
合同负债 | 清源水务 | 77,133.42 | 39,510.34 |
合同负债 | 市政服务集团 | 54,333.96 | 54,333.96 |
合同负债 | 百拓生物 | 52,665.37 | 13,507.39 |
合同负债 | 苏州银行 | 35,416.57 | 50.00 |
合同负债 | 机关中心 | 25,765.30 | - |
合同负债 | 纳米研究院 | 25,518.54 | 60,300.04 |
合同负债 | 中新旭德 | 18,715.73 | 19,147.37 |
合同负债 | 苏州生物发展 | 16,477.98 | 16,477.98 |
合同负债 | 独墅湖科技服务 | 9,563.46 | 245,907.08 |
合同负债 | 纳米科技 | 9,433.96 | 9,433.96 |
合同负债 | 城市重建 | 8,490.57 | - |
合同负债 | 致道投资 | 2,264.15 | - |
合同负债 | 北部燃机 | 1,962.26 | - |
合同负债 | 中鑫创新 | 1,415.09 | - |
合同负债 | 中鑫能源 | 1,415.09 | - |
合同负债 | 亨文环保 | 943.40 | 943.40 |
合同负债 | 鼎旭投资 | 566.04 | - |
合同负债 | 疾病防治中心 | - | 17,757.01 |
合同负债 | 清城环境 | - | 2,258.18 |
应付账款 | 中新华智 | 1,983,246.52 | 2,003,893.93 |
应付账款 | 嘉善能源 | 1,957,038.60 | 914,081.20 |
应付账款 | 中新智业 | 337,130.74 | 3,528,332.50 |
应付账款 | 清源水务 | 287,021.10 | 329,118.01 |
应付账款 | 港华燃气 | 10,000.00 | 10,000.00 |
应付账款 | 清城环境 | 8,915.09 | 88,679.24 |
应付账款 | 苏滁企发 | 4,363.15 | 70,190.73 |
应付账款 | 教育发展投资 | - | 46,186.96 |
其他应付款 | 万科中新 | 1,020,501,948.26 | 1,020,501,948.26 |
其他应付款 | 国际学校 | 209,599,493.15 | 183,165,756.96 |
其他应付款 | 清源水务 | 100,080,630.50 | 68,104.75 |
其他应付款 | 吴江产投 | 84,660,000.00 | 17,0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中新华智 | 3,658,799.76 | 2,061,418.51 |
其他应付款 | 得尔达物流 | 1,362,139.92 | 1,362,139.92 |
其他应付款 | 园区投控 | 666,127.20 | 666,127.20 |
其他应付款 | 海归子女学校 | 610,000.00 | 61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滁州城投 | 480,459.31 | 960,918.61 |
其他应付款 | 港华燃气 | 386,966.80 | 655,704.38 |
其他应付款 | 清城环境 | 285,378.00 | 456,765.42 |
其他应付款 | 苏州银行 | 194,130.09 | 191,968.50 |
其他应付款 | 嘉善能源 | 143,139.45 | 54,505.01 |
其他应付款 | 得创通物流 | 137,520.00 | 137,520.00 |
其他应付款 | 中新春兴 | 122,495.96 | 123,038.00 |
其他应付款 | 瀚宇智地 | 81,396.90 | - |
其他应付款 | 中新旭德 | 43,904.70 | 21,145.67 |
其他应付款 | 纪华胜 | - | 4,700.00 |
其他应付款 | 苏州三星电子 | - | 111,480.00 |
其他应付款 | 苏州资产管理 | - | 6,212.72 |
其他应付款 | 兆润投资 | - | 1,792,211.33 |
应收、应付关联方款项除计入其他应付款的本集团对国际学校、锐新投资、清源水务的资金拆入外,均不计息,无抵押,且无固定还款期。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已签约但未拨备: | ||||||
投资承诺 | 1,802,438,248.72 | 1,823,450,000.00 | ||||
资本承诺 | 2,069,986,593.29 | 2,062,670,878.98 | ||||
3,872,424,842.01 | 3,886,120,878.98 |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出于管理目的,本集团根据产品和服务划分成业务单元,本集团有如下4个报告分部:
(1)园区开发运营业务;
(2)绿色公用业务;
(3)产业投资业务;
(4)其他。
管理层出于配置资源和评价业绩的决策目的,对各业务单元的经营成果分开进行管理。分部业绩,以报告的分部利润为基础进行评价。该指标系对利润总额进行调整后的指标,除不包括总部利息收入、总部财务费用及总部其他未分配费用之外,该指标与本集团利润总额是一致的。
分部资产不包括未分配的总部资产,如总部的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原因在于这些资产均由本集团统一管理。
分部负债不包括未分配的总部负债,如总部的短期借款、应付职工薪酬,主要原因在于这些负债均由本集团统一管理。
经营分部间的转移定价,参照与第三方进行交易所采用的公允价格制定。
地理信息
本集团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华东地区,部分来源于新加坡。
本集团非流动资产主要归属于华东地区,部分归属于新加坡,不包括金融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主要客户信息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向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收取的土地一级开发分成收入(园区开发运营业务分部)为人民币859,792,281.50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人民币325,274,094.02元),占集团收入45.01%(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13.42%)。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园区开发运营 | 绿色公用 | 产业投资 | 其他 | 未分配部分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对外交易收入 | 1,497,819,632.55 | 337,561,242.00 | - | 75,013,780.44 | - | - | 1,910,394,654.99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464,092.43 | 4,167,687.16 | - | - | - | -4,631,779.59 | - |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128,440.06 | 89,183,114.71 | 5,384,533.80 | 2,966,812.38 | - | - | 99,662,900.95 |
资产减值损失 | 42,644.73 | -433,515.26 | - | - | - | - | -390,870.53 |
信用减值损失 | 902,285.38 | 404,904.88 | - | -16,488.92 | - | -28,543.37 | 1,262,157.97 |
折旧费和摊销费 | -128,939,554.78 | -63,335,410.49 | - | -2,071,835.20 | -3,294,626.69 | - | -197,641,427.16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 10,117,469.10 | 155,289,119.46 | - | - | -580,000.00 | 165,986,588.56 |
利润总额 | 789,730,511.88 | 254,415,464.55 | 160,478,950.35 | 17,302,068.36 | -72,341,804.39 | -607,821.88 | 1,148,977,368.87 |
所得税费用 | -252,565,269.33 | ||||||
2023年6月30日 | |||||||
资产总额 | 23,344,628,326.76 | 5,131,122,119.79 | 3,966,212,245.47 | 340,536,273.83 | 2,381,793,734.57 | 828,077,769.24 | 34,336,214,931.18 |
负债总额 | -11,076,077,750.13 | -1,533,351,498.88 | -2,016,974,360.41 | -25,036,255.17 | -1,944,034,595.45 | -676,783,585.59 | -15,918,690,874.45 |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 1,056,132,056.96 | 1,709,987,046.69 | 460,896,477.55 | 64,284,564.25 | - | - | 3,291,300,145.45 |
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额 | 270,848,504.07 | 155,759,410.76 | - | - | 170,584.27 | - | 426,778,499.10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租赁
(1) 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将部分房屋及建筑物用于出租,租赁期为1-11年,形成经营租赁。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集团由于房屋及建筑物租赁产生的经营租赁收入为人民币315,645,102.45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人民币264,758,736.26元)。租出房屋及建筑物列示于投资性房地产,参见附注七、20。
融资租赁
与融资租赁有关的损益列示如下: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 |||||
租赁投资净额的融资收益 | 40,117,715.01 | 41,059,047.78 |
于2023年6月30日,未实现融资收益的余额为人民币821,891,715.57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862,009,430.58元),采用实际利率法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根据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可撤销租赁的最低租赁收款额如下: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含1年) | 98,880,182.58 | 95,689,150.86 | ||||
1年至2年(含2年) | 101,479,178.28 | 101,132,904.00 | ||||
2年至3年(含3年) | 101,479,178.28 | 101,479,178.28 | ||||
3年至4年(含4年) | 104,338,926.53 | 101,860,506.48 | ||||
4年至5年(含5年) | 107,197,821.80 | 106,816,920.10 | ||||
5年以上 | 946,400,803.52 | 1,001,030,831.52 | ||||
1,459,776,090.99 | 1,508,009,491.24 | |||||
减:未实现融资收益 | 821,891,715.57 | 862,009,430.58 | ||||
租赁投资净额 | 637,884,375.42 | 646,000,060.66 |
经营租赁
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损益列示如下: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 |||||
租赁收入 | 315,645,102.45 | 264,758,736.26 |
根据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可撤销租赁的最低租赁收款额如下: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含1年) | 480,340,403.22 | 478,491,713.38 | ||||
1年至2年(含2年) | 337,045,444.08 | 334,099,898.64 | ||||
2年至3年(含3年) | 196,999,526.44 | 179,497,226.11 | ||||
3年至4年(含4年) | 150,208,828.87 | 94,769,933.95 | ||||
4年至5年(含5年) | 78,406,779.38 | 43,270,020.11 | ||||
5年以上 | 415,631,082.04 | 101,229,948.59 | ||||
1,658,632,064.03 | 1,231,358,740.78 |
(2) 作为承租人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 |||||
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528,138.07 | 184,730.5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1,418,855.72 | 2,332,395.3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短期租赁除外) | - | 165,414.60 |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4,708,890.75 | 5,573,960.81 |
本集团承租的租赁资产主要包括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除大部分一年到期的短期租赁外,长租赁期通常为5-6年。少数租赁合同包含续租选择权。
其他租赁信息
使用权资产,参见附注七、25;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简化处理,参见附注五、43;租赁负债,参见附注七、43和附注七、47。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871,610,791.38 |
1年以内小计 | 871,610,791.38 |
1至2年 | 55,846,449.36 |
2至3年 | 1,269,052.92 |
3年以上 | - |
合计 | 928,726,293.6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28,726,293.66 | 100.00 | 11,137,457.16 | 1.20 | 917,588,836.50 | 531,968,830.74 | 100.00 | 7,130,786.24 | 1.34 | 524,838,044.50 |
其中: | ||||||||||
政府、国有企业及关联方 | 876,785,342.80 | 94.41 | 9,478,379.49 | 1.08 | 867,306,963.31 | 481,372,514.39 | 90.49 | 5,586,083.80 | 1.16 | 475,786,430.59 |
第三方 | 51,940,950.86 | 5.59 | 1,659,077.67 | 3.19 | 50,281,873.19 | 50,596,316.35 | 9.51 | 1,544,702.44 | 3.05 | 49,051,613.91 |
合计 | 928,726,293.66 | / | 11,137,457.16 | / | 917,588,836.50 | 531,968,830.74 | / | 7,130,786.24 | / | 524,838,044.5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政府、国有企业及关联方 | 876,785,342.80 | 9,478,379.49 | 1.08 |
第三方 | 51,940,950.86 | 1,659,077.67 | 3.19 |
合计 | 928,726,293.66 | 11,137,457.16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7,130,786.24 | 4,006,670.92 | - | - | - | 11,137,457.16 |
合计 | 7,130,786.24 | 4,006,670.92 | - | - | - | 11,137,457.1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336,820,644.51 | 36.27% | 3,636,096.51 | |||||
中新嘉善现代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32.30% | 3,238,604.79 | |||||
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165,056,567.98 | 17.77% | 1,781,843.30 | |||||
苏滁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46,027,000.00 | 4.96% | 496,877.54 | |||||
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含市政工程部) | 12,597,900.31 | 1.36% | 135,998.73 | |||||
860,502,112.80 | 92.66% | 9,289,420.87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51,933,034.00 | 90,891,493.01 |
应收利息 | - | - |
应收股利 | - | - |
合计 | 51,933,034.00 | 90,891,493.0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5,399,590.89 |
1年以内小计 | 15,399,590.89 |
1至2年 | 10,931,989.09 |
2至3年 | 20,130,078.31 |
3年以上 | 5,595,678.31 |
合计 | 52,057,336.60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代垫款项 | 23,100,465.23 | 25,449,116.43 |
统借统还款项 | 20,714,284.74 | 49,633,722.20 |
往来款 | 6,414,504.78 | 13,913,058.85 |
保证金及其他 | 1,828,081.85 | 2,017,338.53 |
合计 | 52,057,336.60 | 91,013,236.01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21,743.00 | - | - | 121,743.00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 - | - |
本期计提 | 2,559.60 | - | - | 2,559.60 |
本期转回 | - | - | - | - |
本期转销 | - | - | - | - |
本期核销 | - | - | - | - |
其他变动 | - | - | - |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124,302.60 | - | - | 124,302.6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21,743.00 | 2,559.60 | - | - | - | 124,302.60 |
合计 | 121,743.00 | 2,559.60 | - | - | - | 124,302.6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中新凤凰(注1) | 统借统还款项及往来款 | 21,069,036.87 | 1年以内及2年至3年 | 40.47 | - |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注2) | 代垫款项 | 2,370,019.04 | 1年以内 | 4.55 | - |
中新嘉善(注3) | 往来款 | 2,292,788.85 | 1年以内 | 4.40 | - |
中新昆承湖(注4) | 往来款 | 1,608,687.52 | 1年以内 | 3.09 | - |
中新苏滁(注5) | 往来款 | 682,260.28 | 1年以内 | 1.31 | - |
合计 | / | 28,022,792.56 | / | 53.82 | - |
注1:本公司应收中新凤凰的款项为统借统还本金和利息收入以及派遣人员费用共计人民币
21,069,036.87元。
注2:本公司应收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款项为代垫新加坡分部管理费用人民币2,370,019.04
元。
注3:本公司应收中新嘉善的款项为派遣人员费用人民币2,292,788.85元。
注4:本公司应收中新昆承湖的款项为派遣人员费用人民币1,608,687.52元。
注5:本公司应收中新苏滁的款项为派遣人员费用人民币682,260.28元。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4,331,892,958.56 | - | 4,331,892,958.56 | 4,109,747,958.56 | - | 4,109,747,958.56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398,021,564.88 | - | 398,021,564.88 | 399,990,243.74 | - | 399,990,243.74 |
合计 | 4,729,914,523.44 | - | 4,729,914,523.44 | 4,509,738,202.30 | - | 4,509,738,202.3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中新教育 | 4,500,000.00 | - | - | 4,500,000.00 | - | - |
中新智地 | 1,269,649,563.47 | - | - | 1,269,649,563.47 | - | - |
中新绿发 | 640,856,755.09 | - | - | 640,856,755.09 | - | - |
中新宿迁 | 10,000,000.00 | - | - | 10,000,000.00 | - | - |
中新苏通 | 255,000,000.00 | - | - | 255,000,000.00 | - | - |
中新苏滁 | 448,000,000.00 | - | - | 448,000,000.00 | - | - |
中新海虞 | 126,000,000.00 | 35,000,000.00 | - | 161,000,000.00 | - | - |
中新嘉善 | 775,200,000.00 | 127,500,000.00 | - | 902,700,000.00 | - | - |
中新凤凰 | 96,000,000.00 | - | - | 96,000,000.00 | - | - |
中新私人 | 2,562,840.00 | - | - | 2,562,840.00 | - | - |
中新产投 | 279,000,000.00 | - | - | 279,000,000.00 | - | - |
园创一期 | 110,600,000.00 | 51,350,000.00 | - | 161,950,000.00 | - | - |
园展一期 | 58,460,000.00 | 8,295,000.00 | - | 66,755,000.00 | - | - |
中新国际商务 | 28,918,800.00 | - | - | 28,918,800.00 | - | - |
中新昆承湖 | 5,000,000.00 | - | - | 5,000,000.00 | - | - |
合计 | 4,109,747,958.56 | 222,145,000.00 | - | 4,331,892,958.56 | - | -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联营企业 | |||||||||||
东吴中新 | 61,910,123.60 | - | - | 2,966,812.38 | -592,371.72 | - | - | - | - | 64,284,564.26 | - |
中新兴富 | 308,312,285.36 | -6,696,228.72 | 6,673,685.88 | - | - | -6,730,468.98 | - | - | 301,559,273.54 | ||
苏银发展 | 6,309,131.30 | - | - | 1,116,834.48 | - | - | -2,400,000.00 | - | - | 5,025,965.78 | |
亿生一期 | 23,458,703.48 | - | - | -306,942.18 | - | - | - | - | - | 23,151,761.30 | - |
中新投资 | - | 4,000,000.00 | - | - | - | - | - | - | - | 4,000,000.00 | - |
小计 | 399,990,243.74 | 4,000,000.00 | -6,696,228.72 | 10,450,390.56 | -592,371.72 | - | -9,130,468.98 | - | - | 398,021,564.88 | - |
合计 | 399,990,243.74 | 4,000,000.00 | -6,696,228.72 | 10,450,390.56 | -592,371.72 | - | -9,130,468.98 | - | - | 398,021,564.8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187,286,359.29 | 447,811,578.77 | 1,008,330,560.65 | 280,066,371.52 |
其他业务 | 19,648,113.09 | 5,981,651.49 | 7,022,900.35 | 7,038,186.06 |
合计 | 1,206,934,472.38 | 453,793,230.26 | 1,015,353,461.00 | 287,104,557.58 |
营业收入列示如下: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 |||||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 978,611,975.57 | 805,707,770.83 | ||||
租赁收入 | 228,322,496.81 | 209,645,690.17 | ||||
1,206,934,472.38 | 1,015,353,461.00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园区开发运营 | 其他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销售商品 | - | 13,596,693.18 | 13,596,693.18 |
提供服务 | 958,963,862.48 | 6,051,419.91 | 965,015,282.39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中国大陆 | 958,963,862.48 | 19,648,113.09 | 978,611,975.57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38,872,308.18 | 13,596,693.18 | 52,469,001.36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920,091,554.30 | 6,051,419.91 | 926,142,974.21 |
合计 | 958,963,862.48 | 19,648,113.09 | 978,611,975.57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7,651,900.52 | 8,400,000.0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6,937,838.22 | 5,943,283.76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10,450,390.56 | 13,248,796.50 |
委托贷款及企业间借贷投资收益 | 604,784.74 | 828,611.11 |
合计 | 85,644,914.04 | 28,420,691.37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96,223,464.7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9,643,662.9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5,533,106.8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477,594.34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0,221,562.4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923,801.52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8,646,995.5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72,756,820.39 | |
合计 | 61,619,376.8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65 | 0.51 | 0.5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20 | 0.47 | 0.47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赵志松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25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