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143 公司简称:长盈通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生产经营构成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公司已于本报告中详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风险因素”的相关内容。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皮亚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文明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彭珂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4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9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9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97
备查文件目录 |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二)经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本次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长盈通 | 指 |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长盈鑫科技 | 指 | 武汉长盈鑫科技有限公司,系长盈通一级子公司 |
长盈通计量 | 指 | 武汉光谷长盈通计量有限公司,系长盈通一级子公司 |
北京长盈通 | 指 | 北京长盈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系长盈通一级子公司 |
长盈通热控 | 指 | 武汉长盈通热控技术有限公司,系长盈通一级子公司 |
海南长盈通 | 指 | 海南长盈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系长盈通一级子公司 |
长盈通特缆 | 指 | 武汉长盈通特种线缆有限公司,系长盈通一级子公司 |
河北长盈通 | 指 | 河北长盈通光系统有限公司,系长盈通二级子公司 |
航天国调基金 | 指 | 系公司股东,北京航天国调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金鼎创投 | 指 | 系公司股东,武汉金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中小基金 | 指 | 系公司股东,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江苏南通有限合伙),2023年2月4日,更名为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盈众投资 | 指 | 系公司股东,武汉盈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惠人生物 | 指 | 系公司股东,武汉惠人生物创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春霖投资 | 指 | 系公司股东,北京春霖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公牛创投 | 指 | 系公司股东,武汉公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科工资管 | 指 | 系公司股东,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惠科投资 | 指 | 系公司股东,张家港市惠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高投基金 | 指 | 系公司股东,湖北航天高投光电子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武汉计融 | 指 | 系公司股东,武汉计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牛投资 | 指 | 系公司股东,武汉公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武汉公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信德金投资 | 指 | 系公司股东,深圳信德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长盈天航 | 指 | 系公司股东,共青城长盈天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光信基金 | 指 | 系公司股东,武汉航天光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服务中心(普通合伙) |
航天科工集团 | 指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前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 |
航天科技集团 | 指 |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兵器工业集团 | 指 |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航空工业集团 | 指 |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贺利氏、Heraeus | 指 | 贺利氏集团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股东大会 | 指 |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工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
报告期末 | 指 | 2023年6月30日 |
报告期、报告期内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m? | 指 | 平方米 |
二、专业术语解释 | 含义 | |
光纤 | 指 | 光导纤维的简称,以光脉冲的形式来传输信号,材质以玻璃或有机透光材料为主的通讯网络传输介质 |
光纤预制棒 | 指 | 一根圆柱形的高纯度玻璃棒,中心部分是折射率较高的玻璃材料,表层部分是折射率较低的玻璃材料,是用于拉制光纤的材料预制件 |
特种光纤 | 指 | 特种光纤相对于传统光纤,一般在特定应用中使用,设计结构较为特殊、由特殊的材料制造而成,并具备常规光纤不能满足的功能 |
光缆 | 指 | 利用置于包覆护套中的一根或多根光纤作为传输媒质并可以单独或成组使用的通信线缆组件 |
萨格纳克效应、Sagnac Effect | 指 | 是相对惯性空间转动的闭环光路中所传播光的干涉与光路转动速率的一种普遍的相关效应,即在同一闭合光路中从同一光源发出的两束特征相同的光,以相反的方向进行传播,最后汇合到同一探测点产生干涉,干涉条纹的变化与光路转速线性相关 |
光纤环 | 指 | 光纤环是由光纤通过一定的排布规律制造而成的环状结构的光器件,光纤环应用于传感、通讯等 |
光纤陀螺、FOG、Fiber Optic Gyro | 指 | 光纤角速度传感器,根据萨格纳克效应,以光纤环回路为敏感单元,结合其控制线路形成开环或闭环回路来测量角速率的传感器,具有无机械活动部件、无预热时间、不敏感加速度、动态范围宽、数字输出、体积小等优点,光纤陀螺克服了环形激光陀螺成本高和闭锁现象等缺点 |
光器件、Optical device | 指 | 光电子系统中的光学单元,分为有源器件和无源器件。光有源器件是需要外加能源驱动工作的光电子器件;光无源器件是不需要外加能源驱动工作的光电子器件 |
惯性导航、惯导 | 指 | 利用陀螺和加速度计这两种惯性敏感器,通过测量飞行器、船舶等运动物体的加速度和角速度而实现的自主式导航方法 |
绕环 | 指 | 绕环是指把光纤绕制成特定的环状结构的过程 |
熔接 | 指 | 以加热、高温或者激光的方式接合光纤的工艺及技术 |
光纤陀螺用胶粘剂 | 指 | 把光纤绕制成为环圈后固化其结构使用的高分子材料 |
保偏光纤、PMF、偏振保持类光纤 | 指 | 能保持光的线偏振性能的光纤,可以分成结构保偏光纤和应力型保偏光纤 |
细径保偏光纤 | 指 | 直径≤80μm/135μm |
超细径保偏光纤 | 指 | 直径≤60μm/100μm |
光子晶体光纤、PCF、Photonic Crystal Fiber | 指 | 光子晶体光纤的横截面上有较复杂的折射率分布,通常含有不同排列形式的气孔,这些气孔的尺度与光波波长大致在同一量级且贯穿器件的整个长度,光波可以被限制在低折射率的光纤芯区传播 |
Tg | 指 | 玻璃态转化温度 |
FOCT | 指 | 全光纤电流互感器 |
EDF | 指 | 掺铒光纤 |
YDF | 指 | 掺镱光纤 |
GNSS | 指 | 全球导航卫星系统 |
5G | 指 | 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简称5G或5G技术,是最新一代蜂窝移动通信技术 |
度每小时、(°)/h | 指 | 描述陀螺精度的度量单位。10~0.1(°)/h为低精度、约0.1~0.005(°)/h为中精度、0.005~0.001(°)/h为高精度、优于0.001(°)/h为超高精度 |
敏感元(器)件 | 指 | 传感器的重要组成部分,能敏锐地感受某种物理、化学、生物的信息并将其转变为电信息的特种电子元件 |
微电子机械系统、MEMS-Micro Electro Mechanical Systems | 指 | 对微米/纳米材料进行设计、加工、制造、测量和控制的技术。它可将机械构件、光学系统、驱动部件、电控系统集成为一个整体单元的微型系统 |
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或4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长盈通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Yangtze Optical Electronic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YOEC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皮亚斌 |
公司注册地址 | 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高新五路80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公司办公地址 | 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高新五路80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430205 |
公司网址 | https://www.yoec.com.cn |
电子信箱 | ir@yoec.com.cn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郭淼 | 陈波 |
联系地址 | 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高新五路80号 | 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高新五路80号 |
电话 | 027-87981113 | 027-87981113 |
传真 | - | - |
电子信箱 | ir@yoec.com.cn | ir@yoec.com.cn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中国证券报 |
》(www.cs.com.cn)、《证券日报》(www.zqrb.cn)、《证券时报》(www.stcn.com)、《经济参考报》(www.jjckb.cn)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长盈通 | 688143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04,382,063.09 | 145,751,252.66 | -28.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812,714.87 | 40,995,426.85 | -63.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967,021.94 | 34,927,223.37 | -94.3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752,775.01 | 59,836,776.11 | -80.36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217,626,205.57 | 1,249,880,577.70 | -2.58 |
总资产 | 1,354,158,890.32 | 1,406,314,714.39 | -3.71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45 | -73.3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45 | -73.3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38 | -94.7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9 | 8.92 | 减少7.73个百分 |
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16 | 7.60 | 减少7.44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5.80 | 7.96 | 增加7.84个百分点 |
说明:公司以股本94,134,17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28,240,252.00股。为保持基本/稀释每股收益可比性,视同上年同期亦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计算。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63.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94.37%,主要系报告期内受到军方规划和终端军品结构调整外部因素影响,公司某重要军工客户在军方订单交付减少或延期,导致公司上游配套的光纤环器件和保偏光纤交付数量减少,营业收入规模减少所致;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80.36%,主要系支付给供应商的款项、履约保证金、缴纳的税费以及经营性费用日常支出增加所致;
3、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73.3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94.74%,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的减少,导致实现的净利润规模减少。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692.57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089,043.0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809,396.59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 |
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6,291,109.59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4,108.0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510.99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255,212.8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9,353.85 | |
合计 | 12,845,692.9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是专业从事光纤陀螺核心器件光纤环及其综合解决方案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致力于开拓以军用惯性导航领域为主的光纤环及其主要材料特种光纤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应用。光纤陀螺是军用光纤惯性导航系统的核心部件,广泛应用于战术武器、战略导弹、军机、舰艇、装甲车、载具平台、航天器、火箭等装备的定位定向系统、姿态航向控制系统、罗经系统、制导导航控制系统等。特种光纤是较多应用领域的关键原材料,保偏光纤是特种光纤的一个重要子类,由保偏光纤绕制而成的光纤环是光纤陀螺的核心部件。公司成立以来,经过多年深耕专业领域和持续技术积累,已具备光纤环及保偏光纤的自主量产能力,拥有多种光纤环产品和其他特种光纤产品。光纤环采用的特种光纤、光纤环圈绕制工艺、绕环胶以及相关设备技术水平决定了光纤环的性能,进而对光纤陀螺的精度、稳定性以至光纤惯性导航系统的功能有重要影响。因此,公司围绕光纤环上下游,积极提升自主研发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形成了以光纤环等特种光器件为核心,在光器件适用的特种光纤、新型材料、机电设备等相关产业领域同步发展、互相促进的战略。公司主要产品为光纤环器件、特种光纤、新型材料和光器件设备及其他。
1、光纤环器件
公司光纤环产品包括光纤陀螺用光纤环(包括光模块产品)、水听器敏感环、通信延时环(包含5G平绕环)和电流互感器延时环。
产品名称 | 产品示意图 | 应用领域 | 产品细分 | ||
光纤陀螺用光纤环 | 无骨架光纤环 | 惯性导航、定位定向,地球物理,能源勘探,轨道交通 | 直径25mm光纤陀螺用无骨架光纤环 | 针对超小型光纤陀螺设计的标准尺寸低精度无骨架光纤环,采用PM13G-60-U10超细径熊猫型保偏光纤和紫外光固化胶绕制 | |
直径50mm光纤陀螺用无骨架光纤环 | 针对小型光纤陀螺设计的标准尺寸低精度无骨架光纤环,采用细径熊猫型保偏光纤和紫外光固化胶绕制 | ||||
直径70mm光纤陀螺用无骨架光纤环 | 针对光纤陀螺设计的标准尺寸中精度无骨架光纤环,采用细径熊猫型保偏光纤和紫外光固化胶绕制 | ||||
直径98mm光纤陀螺用无骨架光纤环 | 高精度光纤陀螺用无骨架光纤环,满足0.05(°)/h -0.01(°)/h光纤陀螺研发和工程化需求,采用细径熊猫型保偏光纤和紫外光固化胶,运用多极对称绕法绕制 | ||||
直径120mm光纤陀螺用无骨架光纤环 | 超高精度光纤陀螺用无骨架光纤环,满足0.001(°)/h -0.01(°)/h光纤陀螺研发和工程化需求,采用细径熊猫型保偏光纤和紫外光固化胶,先进的成环工艺,运用多极对称 |
产品名称 | 产品示意图 | 应用领域 | 产品细分 | ||
绕法绕制 | |||||
全骨架光纤环 | 内径12~240mm, 长度150~20000m,层数8~120层全骨架光纤环 | 根据客户要求,定制业内各种类型的光纤陀螺用骨架光纤环,满足不同长度、不同光纤、不同胶粘剂、不同性能的需求,提供完整的全骨架光纤环解决方案 | |||
半脱骨架光 纤环 | 内径12~240mm, 长度150~20000m,层数8~120层半脱骨架光纤环 | ||||
水听器敏感环 | 海洋监测 | 内径10~25mm,长度20~100m水听器敏感环 | 用于光纤水听器敏感单元,将振动信号转换为光信号,可根据客户要求定制多种类型光纤、各种光纤长度、各种尺寸和结构的敏感环,具有高强度,体积小,低衰减,弯曲附加损耗小,长期弯曲可靠性好等特点 | ||
通信延时环(包含5G平绕环) | 雷达、导航、5G通信 | 内径7~240mm,长度20~20000m通信延时环 | 可根据客户要求定制各种类型光纤、各种光纤长度、各种尺寸和结构的有骨架或无骨架光纤延时环,具备优异的客户定制能力,所生产的光纤延时环具有全温性能优越,可靠性能高,便于装配等特点 | ||
电流互感器延 时环 | 智能电网 | 长度160m延 时环 | 为电力客户定制的全光纤电流互感器用无骨架延时环,满足FOCT的延时需求,采用125/250μm熊猫型保偏光纤和紫外固化胶,低张力绕制,具有长度稳定,全温性能优秀的特点 |
2、特种光纤
公司的特种光纤产品包括保偏光纤系列、弯曲不敏感光纤系列、光子晶体光纤系列、传能光纤系列及多种定制光纤等,主要应用于光纤陀螺、光纤激光器、光纤水听器、光纤电流互感器等多个领域。
产品名称 | 光纤结构 | 产品简介 | 应用领域 | |
熊猫型保偏 光纤 | 光纤陀螺绕环用保偏光纤 | 主要应用于绕制光纤环,提高了光纤的机械可靠性,温度稳定性及环境适应性,优化了光纤的轴向均匀性及批次一致性,具有良好的全温稳定性、环境适应性及机械可靠性,可适用于-50℃到+105℃的温度范围 | 光纤陀螺、熔锥型保偏耦合器、偏振敏感器件、光纤偏振传 感器 |
产品名称 | 光纤结构 | 产品简介 | 应用领域 | |
光纤陀螺波导用保偏光纤 | 应用于光纤陀螺以及其他偏振相关器件领域,在保持光纤偏振性能的同时,具备可研磨性能,既可绕环,也可以作为器件研磨 | 光纤环、铌酸锂波导尾纤、偏振敏感器件、光纤偏振传感器 | ||
光纤陀螺绕环用60μm保偏光纤 | 针对光纤陀螺小型化的应用发展趋势,提供了高精度小型化光纤陀螺技术方案,具有优异的衰减特性、双折射性能和弯曲不敏感性能,可绕制小尺寸光纤环,温度敏感性低,全温下光纤性能更为稳定,可满足多种环境使用要求 | 光纤陀螺、光纤偏振传感器 | ||
光纤陀螺波导用60μm保偏光纤 | 针对60μm光纤波导及耦合器等相关器件应用,解决60μm光纤与80μm光纤熔接损耗及可靠性问题,提高熔接可靠性,降低熔接损耗,提高光纤陀螺系统精度。优化了光纤的几何对称性、涂覆层可靠性和可研磨性能,在保持光纤偏振性能的同时,具备可研磨性能 | 铌酸锂波导尾纤、偏振敏感 器件 | ||
椭圆芯型保偏 光纤 | 具有优异的温度稳定性和偏振保持性能,可广泛应用于光纤陀螺、电流互感器及其他偏振相关器件领域。采用化学气相沉积法制备芯棒,改善了椭圆芯结构,优化了光纤的结构设计,提高了光纤的均匀性和偏振保持性能,受环境温度影响小,具有更好的温度稳定性 | 光纤陀螺、光纤电流互感器、光纤激光器和放大器 | ||
保偏光子晶体 光纤 | 应用于光纤陀螺以及偏振相关器件领域,具有抗辐照、双折射效应高和优良的温度稳定性。相对于传统的保偏光纤,保偏光子晶体光纤可以减小弯曲引起的不同偏振态之间的耦合,保持大的消光比 | 光纤陀螺、偏振器件、激光器 | ||
弯曲不敏感光纤 | 弯曲不敏感光纤在小弯曲半径条件下仍能保持良好的光学性能,能够满足小尺寸光缆和光器件要求,广泛应用于光纤水听器行业。该光纤可以根据用户需求进行定制化设计,满足用户对模场直径、截止波长和弯曲敏感性的要求 | 光纤水听器、弯曲半径要求苛刻的器件和光缆、传感器件、数据信号传输 | ||
大直径异形结构光纤 | 公司制造的方形芯光纤属于大直径异形结构光纤,可用作传能光纤,其纤芯是一个正方形或者矩形结构,一般为高纯石英或掺锗材料;光学包层是一种化学气相沉积的掺 | 激光合束组件、激光耦合、激光切割、表面熔覆 |
产品名称 | 光纤结构 | 产品简介 | 应用领域 |
杂玻璃材料;外包层为高纯石英材料;涂覆层一般为丙烯酸树脂。方形芯光纤可以用于半导体激光器的输出耦合及大功率、高亮度的激光传输系统 | |||
各类光子晶体 光纤 | 光子晶体光纤,又称为微结构光纤或多孔光纤。光子晶体光纤的结构特点极大拓展了光纤在设计和制作上的自由度。光子晶体光纤结构的种类多,公司基于合成原材料生产出掺氟芯光子晶体光纤、光敏型光纤、高非线性光子晶体光纤、空芯光子带隙光纤等,可广泛应用于光纤激光器、气体或液体传感、光纤通信等领域 | 宽带单模传输、能量传输、气体及液体传感、光纤通信、光纤激光器 | |
定制光纤 | 公司拥有全系列的特种光纤制造平台,包含玻璃冷热加工处理技术、多种工艺的预制棒制备技术、种类齐全的特种光纤拉丝技术,以及品种多样、性能各异的各种原、辅材料,满足各类客户对定制光纤的需求 | 光纤传感、光纤测量、光电器件、医疗设备 |
3、新型材料
公司的新型材料包括光纤陀螺用胶粘剂、其他光纤器件用胶粘剂、涂覆材料以及相关相变材料。
(1)光纤陀螺用胶粘剂产品
产品名称 | 产品示意图 | 产品简介 |
紫外固化光纤陀螺用胶粘剂 | 光纤陀螺用胶粘剂用于光纤陀螺环圈的封装,主要作用是均匀的分布于环体,固定绕制的光纤,让光纤保持特定的绕制状态,同时防止光纤脱皮断裂。根据不同工艺及不同结构的光纤环,可提供多种热固化及紫外固化的胶粘剂 | |
产品名称 | 产品示意图 | 产品简介 |
热固化光纤陀螺用胶粘剂 |
(2)其他光纤器件用胶粘剂
除光纤陀螺用胶粘剂外,公司还可生产其他各类光纤器件用胶粘剂,如应用于光电器元件密封的LPA系列双组份聚氨酯灌注胶、应用于光纤跳线的CM102双组份环氧胶、应用于光纤环与基材粘接的CM103双组份环氧胶、应用于光纤环及光器件灌封封装固定的FCA-5-T热固化胶等。
(3)涂覆材料
公司可生产应用于光纤着色的CM300系列光纤着色固化材料、应用于着色光纤粘合的CM201光纤并带涂覆树脂。涂覆材料是光纤光缆生产中的主要原材料之一,公司生产的涂覆材料具有着色鲜艳、固化速度快、产品稳定不易分层等特点。
(4)相变材料
公司相变材料产品包括高焓值相变材料、高性能相变储热板、相变豁热器以及储热储冷热管理系统等,同时具备热控系统仿真设计能力,能够针对复杂工况下的热控要求进行模拟仿真,并且设计加工高功率轻质紧凑热管理系统。公司聚焦小体积化高集成度、高功率化各类发热器件的热控技术领域的前沿要求,提供散热、隔热等热管理系统整体解决方案。
产品名称 | 产品示意图 | 产品简介 |
航空航天热管理专用相变材料 | 高集成度、高功率化的电子元器件在航空航天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该类电子元器件主要依靠被动散热的方式,被动散热需要高焓值的相变材料作为基础,结合结构设计、热设计,满足电子器件的散热需求 | |
消费类产品专用相变材料 | 在医疗冷链、动力电池、储能电池控温、控温服装、餐具以及储热储冷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该类产品依靠柜变材料储存热量或者冷量,在需要的时间或者空间释放热能,让热能在合适的时间和空间得到最优的利用 |
均温复合热控组件 | 电子器件热流密度往往会分布不均匀, 相变冷板依靠传统的强化传热方法不能有效解决问题,将超薄热管、超薄均温板等高导热构件与相变冷板一体化设计制造,可以将热量均匀分散至整个冷板上,使相变材料利用率最大化,在有限的空间和重星的清况下,显著提升冷板的温度均匀性,单板温度梯度在5°C以内 | |
相变灌封胶、相变凝胶 | 相变灌封胶、相变凝胶在生物医疗,冰丝凉感产品领域有着广阔的应用场景,在发热组件降温,高温环境下降低体感温度有着丰富的应用场景,比如说冰丝降温服装、 冰丝降温围脖、坐垫等产品 |
4、光器件设备及其他
公司的光器件设备及其他产品包括光纤环及特种光纤生产、检测设备光纤环生产、检测设备:
(1)各类绕环机,主要包含多极绕环机、四极绕环机、台式小型绕环机等;(2)分纤机,主要包含台式分纤机、分纤分切机、分纤标记机及分纤清洗机等;(3)其他设备,自动灌胶设备、旋转紫外固化箱等。
(二)主要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以销售光纤环和保偏光纤为主。公司的订单主要来自于惯性导航行业的军工科研院所,客户向公司发出订单并签订销售合同。基于安全性、可靠性、保障性的要求及保密考虑,军工资质是公司客户选择军品供应商的重要考虑因素之一。本行业内的产品通常由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并通过客户验证后保障生产供应。公司的光纤环及保偏光纤已进入军工定型产品的供应体系。以某采用光纤惯性导航技术的装备产品为整机,公司作为三级配套商或三级配套商的供应商向客户销售光纤环或保偏光纤,客户(二级/三级配套商)利用光纤环生产光纤陀螺,或者利用保偏光纤绕制光纤环后生产光纤陀螺,进而销售给一级配套商应用到惯性导航系统中,再把惯性导航系统销售给总体单位,总体单位将其安装到军用装备整机产品中,最终销售给军方。
2、采购模式
公司依据GJB9001C—2017相关要求制定《采购管理程序》,建立完善采购管理体系,定期更新维护《合格供方名录》,每年对供应商进行量化考核,并与关键材料和服务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实现与供应商的合作共赢。采购部门负责执行管理采购流程,需求部门、财务部门、法务部门共同参与审核监督采购活动的有序进行。
对于月度采购需求和未纳入月度采购计划的临时采购需求,公司采用“采购需求申请→采购需求审批→甄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验收入库”的采购流程。在根据供应商的供货品质、交货方式、价格、付款方式、服务品质等方面确定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后,采购人员根据采购合同中约定的相关条款执行后续采购操作。对于核心原材料的采购,公司通常与两家以上供应商进
行业务合作。对于品类固定、需求量大、采购频次较多的采购需求,公司选定供应商签署采购框架协议。对于需要由国外进口的原材料,公司已经与国内具备研发能力的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研制开发其替代品,以保障物料供应的安全性。
3、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订单式生产模式、备货式生产模式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生产活动。依据GJB 9001C—2017及武器装备研发生产相关要求,公司以保障及时交付和质量控制为目标,制定并严格执行《生产和服务提供控制程序》《新产品试制过程控制程序》《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各类生产工艺文件,有序开展各类生产活动。对于技术要求具有个性化特点、标准化程度较低的产品,如光纤环、定制化的特种光纤等产品,公司采用订单式生产方式。对于该类定制化程度较高的产品,公司按照技术评审、首件验证、客户评价、工艺定型、计划排产、批量生产、测试交付的程序进行。对于技术参数相对固定、客户需求量较大、标准化程度较高的产品,如已进入军工定型产品的供应体系的保偏光纤,公司采用备货式生产方式。为及时满足客户需求,提高客户订单交付效率,公司基于客户、市场调研信息和在手订单情况,综合现有产能、库存及产品结构等因素对整体需求进行预估,按周编制审核生产计划并实施,并根据动态更新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4、研发模式
公司采取自主研发为主的研发体系。公司研发部门以惯导领域技术发展方向和其他市场需求为导向,在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兼顾行业整体发展趋势,以保证公司的研发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研发项目包括基础技术和储备技术研发、技术工程化研发、下游产品配套研发、工艺研发等。公司承担了多项国家、省、市的重大科研项目,时刻关注行业前沿科技动态,保持科研敏锐度、国际视野与持续创新能力。此外,公司重视客户的需求牵引、调研与预研配合协同工作,与客户共同成长,开展产、学、研、用合作与技术交流,与武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高校建立了研究生联合培养计划或共建实验室,参与中国惯性技术行业协会、中国光学工程学会、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光电线缆及光器件分会、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激光分会等组织举办的展会、研讨会、鉴定会等各类活动等。
公司设有研发中心,统筹各类科研项目,推进新型光纤器件技术机理研究、现有产品工艺和性能的迭代升级、新产品的研发及应用在内的项目开展。公司研发中心下设研发部及测试技术部。研发部分为仿真组、光学组、电学组、知识产权管理组、中试组及专家顾问组;测试技术部包括陀螺测试组、光纤测试组和材料测试组。具体的研发项目由研发中心牵头,各个事业部等多部门协同合作。
(三)公司所属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主要从事光纤陀螺核心器件光纤环及特种光纤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制造业门类下的“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
所属行业为制造业门类下的“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具体细分行业为“C397 电子器件制造”中类下的“C3976 光电子制造”及“3983 敏感元件及传感器制造”小类。公司主要产品光纤环及其主要材料保偏光纤主要应用于惯性导航领域的光纤陀螺。光纤陀螺是光纤惯性导航系统中的核心部件,是惯性导航技术领域最为基础、核心、关键的装置与系统之一。
1、惯性导航技术
惯性导航(Inertial Navigation System,INS)是一种不依赖外部导航信息的自主式导航定位技术,其基本工作原理是通过测量线加速度和角速度来解算运载体位置信息并实现定位导航,由于不向外部辐射能量、不依赖于外部信息,因而具备不与外界交互而自主独立工作的能力。惯性导航在军事及民用领域具有广泛应用,包括各型飞机、导弹、远程火箭弹、制导炸弹、潜艇及水面舰艇、陆地战车等国防军事装备及各类航天器、陆地与海洋勘探策划、自动驾驶、手机、可穿戴设备、VR/AR设备等民用领域均有应用,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高科技产业。惯性导航系统是以测量角速度的陀螺和测量线加速度的加速度计为敏感元器件,根据陀螺的输出建立导航坐标系,根据加速度的输出并结合初始运动状态,推算出运载体的实时速度、位置和航行、姿态等导航参数的解算系统。作为三大常见定位技术之一(三大常见定位技术分别是以卫星定位GNSS为代表的信息定位、以激光雷达定位为代表的环境特征匹配定位,以及惯性导航定位),惯性导航定位的优势是具有强自主性、强抗干扰能力和不依赖外界信号等特性,同时可为运载体全面提供位置、姿态、速度等信息,因此具有不可替代性。但惯性导航也存在误差累计等缺点,因而经常由全球导航卫星系统和惯性测量单元(IMU)组合成导航系统方案。陀螺和加速度计等惯性传感器是惯性导航系统的核心器件,对系统的精度起决定性作用。其中,陀螺用以获取运动的角速度并测量其角度变化,通过角速度获取方向信息,在惯性导航中起到姿态解算、辅助定位的作用;加速度计用以获取运载体的线性加速度并测量其速度变化,起定位及修正姿态作用。通常情况下,每套惯性测量单元装置包含3组陀螺和加速度计,分别测量三个自由度的角速度和线加速度。惯性导航行业通常与制导控制行业并称,需要融合惯性制导、制导控制、运动控制、运动传感等领域的核心技术,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与高端装备制造相融合的高新技术与战略性新兴产业。从产业链角度,惯性导航分为上游器件层、中游系统层和下游应用层三个环节。其中上游器件层对惯性导航系统起到决定性作用,且其技术门槛高,是产业链的核心部分,即惯性传感器供应商及GNSS元器件供应商;产业链中游为惯性导航系统模块生产企业、GNSS模块生产企业及惯性组合导航系统集成商;产业链下游为需求端,即各种应用领域,包括军用领域和民用领域的各大终端客户。军用领域方面,惯导系统在舰艇船舶、航空飞行器、航天飞机、制导武器、陆地车辆、机器人等装备上均有所应用,民用领域则包括消费电子、无人机、自动驾驶等相关行业。其中,军用领域为主要需求市场,其应用占比约80%,包括军用车、导弹、航天、舰船等军工企业;民用领域则包括消费电子、无人机、自动驾驶等相关行业,应用占比约20%。
2、光纤陀螺之于惯性导航
根据工作的原理不同,现代陀螺可划分为激光陀螺、光纤陀螺、MEMS陀螺及半球谐振陀螺等。光纤陀螺是一种全固态的陀螺,主要优点在于高可靠性、长寿命、快速启动、耐冲击和振动、对重力不敏感、大动态范围等,这是传统机电陀螺所无法比拟的。具体而言,与传统的机电陀螺相比,光纤陀螺不使用机械转动部件,所以灵敏度更高;与环形激光陀螺相比,不需要精密加工的光学腔、克服锁区的机械偏频机构、几千伏的高压电源等,制造工艺更为简单,使用寿命更长;与MEMS陀螺相比,在技术指标和环境适应性上具有优势。因此光纤陀螺近些年来成为国内各军用导航设备的主力传感器,占据了绝大部分的市场份额。
光纤陀螺目前已是惯性技术研究领域的主流陀螺。早在2005年,光纤陀螺就已占据国外中近程导弹、中程导弹、卫星等武器装备领域一半以上的用量。惯性技术是提高战略武器(如弹道导弹、运载火箭、卫星等)导航、制导与控制精度的核心技术。根据世界惯性技术权威机构美国麻省理工学院Draper实验室预测,光纤陀螺将成为未来高精度惯性导航领域的主导器件,基于光纤陀螺的惯导系统是实现战略武器高精度信息获取的关键测量系统,因此高精度光纤陀螺及其惯导系统是未来战略武器高精度惯导系统发展的最主要方向。国外的惯性技术属于高度保密的军用核心技术,禁止向我国出口和转让。
一般而言,视应用场景性能需求,不同精度的光纤陀螺对应不同的应用范围,涵盖从战略级武器装备到商业级民用产品的各领域。中高精度的光纤陀螺主要应用在航空航天等高端武器装备领域,而低成本、低精度光纤陀螺主要应用在石油勘查、工业机器人等精度要求不高的民用领域。另外,在中高端无人机的飞行控制、高铁振动传感及铁路轨道检测、航空、陆上移动测绘、无人驾驶汽车等领域也有广泛的应用。光电集成、专用光纤等先进微电子与光电子技术的发展,加速了光纤陀螺的小型化和低成本化。
3、国内外光纤陀螺发展概况
自20世纪70年代现代光纤陀螺设想提出以来,光纤陀螺关键技术发展至今已取得重大突破,应用领域不断拓展。美国是最早进行光纤陀螺研究和应用的国家,相关单位有美国DARPA(美国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Draper实验室、诺格公司、Honeywell公司、KVH公司等。日本紧跟美国,处于世界前列,其主要研究机构有东京大学尖端技术室和日立、住友电工、三菱、日本航空电子工业等公司。此外,法国(萨基姆公司、iXblue公司)、德国和俄罗斯(Optolink公司)等国家光纤陀螺的研究和应用技术也较为成熟。
国外公开报道的光纤陀螺长时间零偏稳定性已优于0.00001(?)/h,惯导系统中实际应用的也已达到0.00001(?)/h量级。研制单位主要包括法国iXblue公司、美国Honeywell公司、美国L3 Space&Navigation公司、俄罗斯Optolink公司和意大利GEM elettronica Srl等。
国内对于光纤陀螺的研究起步相对较晚,但发展较快。在国内光纤通信和光电子器件发展基础上,目前我国光纤陀螺性能和应用均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高端产品方面,我国与外国顶尖
产品的技术差距在不断缩小。国内从事光纤陀螺研发生产的单位主要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J1单位、北京理工大学、浙江大学及航天科工集团、航天科技集团、兵器工业集团等军工集团下属科研单位。
4、光纤环行业发展情况
光纤环(Fiber Optic Coil)是将特种光纤材料按照相关的体积要求、光学要求、振动要求,采用专用光纤环绕制设备(绕环机),通过特殊的绕法、固化工艺和胶粘剂将光纤缠绕成环状结构的一种光学器件。光纤环中的光纤长度从几十米到几十公里,环圈内径从几毫米到几千毫米不等。绝大部分光纤环为圆形结构,存在少量的椭圆等异形结构。光纤环被广泛应用于航天航空制导、海洋监测、智能电网、5G通信、石油钻探、地震监测、轨道交通等国防军工及民用领域,是诸多重要的光纤传感应用系统中的光学敏感核心器件和重要延时器件。
光纤环技术是光纤陀螺的核心技术,工艺较为复杂技术要求高。光纤陀螺中的光纤环是光纤陀螺的角速度敏感元件,其绕制水平的优劣直接影响光纤陀螺的最终精度。目前光纤惯导为惯导系统应用的主流技术方案,光纤陀螺也成为各种高技术武器装备制导和姿态控制的主要惯性部件。光纤环的制备从光纤的检验、配胶、绕环到测试包装入库共需要经过十几道工序,步骤复杂且工艺精度要求较高。
5、特种光纤行业发展情况
特种光纤是指在特定的波长上使用,为了实现某特种功能而设计制造的光纤。特种光纤包括除常规通信光纤以外的具有特殊功能的各类光纤的总称。特种光纤与常规通信光纤在掺杂元素、工作波长、结构以及光学性能上差异较大,且根据不同的性质,应用也不同;特种光纤是光纤激光器中的关键原材料,同时也是激光传输最便捷的传输介质;特种光纤也可应用于光纤通信器件如光放大器、波长变换等光纤器件的制作;特种光纤还用于医疗光纤器件如内窥镜等,还有一些传感光纤器件可用于航空航天、石油化工等领域,如压力、温度等的传感探测器及光纤陀螺、水听器等。
相较于普通光纤,特种光纤的制备工艺上要更为复杂,应用属性要求更为苛刻,对于行业厂商的专业技术能力要求也更为特别。一方面,特种光纤需要具有较普通光纤更为苛刻的技术响应能力;另一方面,为满足特定需求,特种光纤产品的生产工艺往往难以通过产业链上下游协作完成,要求厂商自身具备一定的上游生产工艺研发能力,甚至通过自研部分生产工艺以满足各类应用场景的需要。
(四)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公司主要产品光纤环及其主要材料保偏光纤主要应用于惯性导航领域的光纤陀螺。光纤陀螺是光纤惯性导航系统中的核心部件,是惯性导航技术领域最为基础、核心、关键的装置与系统之一。
1、光纤环行业市场发展趋势
(1)光纤环的发展需要多学科、跨领域融合研发
光纤环是光纤陀螺的传感核心,它的缠绕质量好坏直接决定光纤陀螺的精度,光纤环必须跟随光纤陀螺技术不断加快升级更新,以应对不断涌现的光纤陀螺应用新场景和新需求。光纤环的应用范围扩展的背后是研发难度持续提升,而其研发往往需要材料科学、设备制造科学、光电技术、传感技术、自动化技术、计算机技术、关键工艺能力等多学科、跨领域融合。军用领域的高精度、高可靠性、强环境适应性,民用领域的多样化、低成本、小型化,以及共同的集成化发展趋势,都对光纤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前端的设计研发到后端的场景应用,各个环节间的粘性不断增强是光纤环行业的竞争关键焦点。应用场景的日益拓展和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也会带来更多的产品差异化需求,促使光纤环的研发朝着技术指标更贴近特定应用场景、更适应特定环境条件的方向发展,在融合研发的背景下体现更多元化的技术路线。
(2)光纤环的进一步推广需推进标准化进程
为了建立强大的国防力量,必须提高航空航天等领域惯性器件的水平。目前在我国,作为光纤陀螺仪核心器件的光纤环却一直处于定制模式,不能大规模标准化生产。对于特定领域的应用,建立科学的光纤环标准将有助于提升光纤环生产的质量控制水平与自动化水平,提高光纤环产品的一致性、可靠性、可检测性与可追溯性,有利于降低成本,加速下游光纤陀螺产品升级换代及在更多领域应用的工程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3)光纤环应用领域不断扩大,市场不断增长
光纤陀螺具备导航、定位功能,而光纤环是光学陀螺的核心传感部件,按最典型的光纤陀螺计算,光纤环成本约占光纤陀螺总成本36% 。随着我国北斗等一批新的民众应用逐步开放,民用导航、定位等市场需求进一步增加,光纤环作为军工导航的重要基础元器件,军用标准与民用标准将进一步融合,能带来更好的产品性能,应用潜力巨大。
光纤陀螺具有精度高、无运动部件、可靠性高等特点,同时在同精度水平的传感器中价格相对较低,其应用前景十分广阔。目前,在军用领域,由于光纤陀螺性能优势明显,已被广泛应用。在民用领域主要应用为:车辆与飞机控制、车辆的自动导航、定位定向,还可以通过对农用飞机姿态控制进行播种、喷洒农药等替代人工;光纤陀螺还可用于大地测量、矿物勘采、石油勘察、石油钻井导向、隧道施工等的定位和路径勘测,以及利用光纤陀螺转动角和线位移实现大坝测斜等用途;光纤陀螺还在地下工程维护中起到重要作用,由于管线常埋于地下,在管线有损坏时,难以确定具体位置,而光纤陀螺在寻找损坏的电力线、管道和通信光电缆位置的定位也具有重要作用。
(4)水听器领域成为光纤环应用的新兴热点
水听器敏感环用于干涉型光纤水听器,是将水声振动信号转换为光信号的水听敏感器件,具有小体积、高强度、高可靠性、低损耗、耐湿、耐盐、耐高压的性能特点。光纤水听器是一种建立在光纤、光电子技术基础上的水下声信号传感器,它通过高灵敏度的光学相干检测,将水声振动转换成光信号,通过光纤传至信号处理系统提取声信号信息。光纤水听器具有灵敏度高、抗电
磁干扰强、适宜远距离大范围监测等特点,既可用于现代海军反潜作战及水下兵器试验检测,又可用于海洋石油天然气勘探,也可用于海洋地震波检测以及海洋环境检测,在军用和民用领域均能极大促进海洋事业的发展。光纤水听器需要在海水盐雾腐蚀、水下高压等恶劣的环境下稳定工作,这就对器件的可靠性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光纤水听器中的关键部件是光纤绕制的水听器敏感环,这种环的尺寸一般比较小,直径最低仅10mm,需要具备良好的宏弯损耗指标、几何一致性和机械稳定性,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整个系统的性能和使用寿命。
由光纤水听器构成的海防传感网络系统,是目前正在开发的新型防卫系统,该系统已开始用于海上边防和重要地区的海防警戒;水声探潜方面,随着潜艇噪声降低,传统的电声纳探测器灵敏度接近极限值,光纤水听器也将大有用武之地。未来,光纤水听网可组成由岸基光纤列阵水声综合探测系统、陆地地面卫星接收站以及空天探测卫星编织成的一张天、地、海的综合探测网,形成涵盖整个被探测区域的新型传感网络。目前,我国部分沿海地区的十四五规划中已经提出了推进海洋立体观测网建设目标,光纤水听器可能在海底观测网中得到大规模应用。
(5)5G通信成为光纤环应用的新热点
光纤环可用于5G基站中的光电振荡器(OEO),光电振荡器是5G通信基站等射频/微波信号产生、处理和发射的重要元器件。随着5G商用化进程的加速,5G建设如火如荼。商用两年来,我国已开通建设了99.3万个5G基站,覆盖全国所有地级市、95%以上的县区、35%的乡镇,5G基站数量占全球70%以上,已建成全球技术领先、规模最大、用户最多的5G网络,以及全球最大的5G产业体系。伴随着5G基站的数量增加,光纤环的市场将进一步扩大。
2、特种光纤行业发展趋势
(1)我国特种光纤市场未来还有较大提升潜力
相对于行业领先企业,我国特种光纤产业起步较晚,目前在个别细分领域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但整体距离全球先进水平还有一定差距。特种光纤行业的发展,还会影响到下游光纤放大器、激光器、光纤传感器等多个环节,进而影响通信、工业互联网等多个领域的发展。因此,率先实现技术突破的本土特种光纤厂商,能够在我国特种光纤行业获得更多话语权。
随着新基建的推进,特种光纤市场的需求将保持快速增长态势。随着国内经济快速得到恢复,预计在新基建的强力推动下,2021年后特种光纤市场迎来高速增长,在航天、轨道交通、能源、医疗等行业领域需求的持续推动下,2024年特种光纤市场规模将达到187.4亿元,年复合增长率13.9%。特种光纤主要市场品类是有源光纤,占比为30%至35%;其次是传能光纤,占比为25%至30%;再次为保偏光纤,市场占比为20%至25%。
(2)国产特种光纤产品在部分领域已经形成突破
特种光纤技术具有技术要求高、工艺难度大、与终端用户需求结合紧密的特点。由于特种光纤对重点产业的关键性作用,国内特种光纤行业面临外部技术封锁和禁运,这造成了当前几大类国产特种光纤产品的发展水平不够均衡的局面。
比如掺稀土元素类特种光纤,国产光纤仅有掺镱、铒、铥等几种元素的光纤产品,但国外厂商除了上述产品之外,还发布了掺钕、钬等稀土元素,以及两种及以上稀土元素共掺的光纤产品。在国内市场上,EDF(掺铒光纤)的大部分市场份额仍被外国厂商占据,国产中低功率YDF(掺镱光纤)已开始量产,正在高功率产品方面奋起直追。在光纤陀螺用保偏光纤方面,因国际禁运和国内产品性能提升,市场已被国内厂商占据,通信器件用保偏光纤已实现小部分国产化,但大部分市场由国外厂商占据,波导及耦合光纤目前已能全面实现国产化,且产品技术指标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不大。在抗辐射、耐高温、抗旋转、弯曲不敏感光纤等,国产产品已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不过在一些特殊领域,比如超高温领域,国外厂商仍居于主导地位。
(3)万物互联时代,光纤传感推动特种光纤市场持续增长
光纤传感已经成为物联网的重要感知技术之一。20世纪70年代,在光纤通信技术的带动下,光纤传感技术有了一定发展,光纤传感技术是一种以光波作为载体、以光纤作媒介感知并传输外界变化的现代传感技术,与传统的以电信号作为参考量的传感器相比,光纤传感器具有以下优势:
首先,光纤是由二氧化硅制造而成,它本身是一种绝缘体,并且耐腐蚀、耐高温,对电磁不敏感,可应用于石油煤矿、强电磁干扰、各种机电设施等场合;其次,光纤是无源器件,不会对被测量的环境产生影响;最后,光纤重量轻、体积小,可以根据具体的使用环境将传感器制作成任意形状,便于在航空航天器以及其他狭小空间应用;此外,光纤传感器还具有灵敏度高等优点。光纤传感技术由于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在现代测量技术中越来越多的受到人们重视,被广泛应用在电力工程、海洋防御、周界安防等领域。
(4)在特种光纤关键工艺和原材料研发取得突破的本土企业,能够获得更多市场话语权
特种光纤生产所需关键生产设备和原材料,比如预制棒制备所需衬管、套管、涂料,以及光纤封装胶、固定胶等还有很大部分需要进口。国内企业在突破关键设备和原材料方面,不但需要投入大量的研发力量,还需要绕开国外大企业专利布局。在国内特种光纤强劲市场需求的推动下,本土特种光纤企业如果能够突破国外技术壁垒,就能在特种光纤行业的竞争中脱颖而出。
(5)光纤激光器替代加速,打开特种光纤广阔市场空间
激光器一般可按照增益介质、输出功率、工作方式、输出波长、脉冲宽度等来区分。按照增益介质(工作物质)分类,激光器的增益介质包括气体激光器、液体激光器和固体激光器,特定增益介质决定了激光波长、输出功率和应用领域。气体中具有代表性的是二氧化碳气体激光器,固体中具有代表性的包括红宝石激光器、半导体激光器、光纤激光器和YAG激光器等。光纤激光器工作的增益介质为掺稀土元素特种光纤。自从光纤激光器问世后,就成为激光领域最为活跃的研究方向之一。随着新型泵浦技术的采用和大功率半导体激光器制造技术的进一步发展成熟,光纤激光器得到了飞速发展。与传统的固体激光器相比,光纤激光器具有结构简单、阈值低、散热性能好、转换效率高、光束质量好等优点。
从经济角度上看,相比二氧化碳激光器,光纤激光器转化效率更高,使用成本较低,根据OFweek激光网的测算可得,光纤激光器使用成本为23.4元/小时,二氧化碳激光器的使用成本为39.1元/小时 。相比YAG(Yttrium Aluminum Garnet,钇铝石榴石)激光器,光纤激光器功率高、效率高且免调节、免维护,或将逐渐替代YAG激光器。光纤激光器渗透率提升空间广阔。光纤激光器应用范围非常广泛,包括激光光纤通讯、激光空间远距通讯、工业造船、汽车制造、激光雕刻、激光打标、激光切割、印刷制辊、金属非金属钻孔/切割/焊接、国防安全、医疗器械仪设备、大型基础建设,作为其他激光器的泵浦源等。根据《2021中国激光产业发展报告》,从我国光纤激光器市场来看,国产光纤激光器逐步实现由依赖进口向自主研发、替代进口到出口的转变。随着国内光纤激光器企业综合实力的增强,国产光纤激光器功率和性能逐步提高,我国光纤激光器市场从2014年的28.6亿元增长到2020年94.2亿元,预计2021年会继续增长到108.6亿元。光纤激光器的市场需求保持着增长态势,光纤激光器的增益介质为特种光纤,随着光纤激光器的替代加速,将为特种光纤市场增长打开广阔空间。
3、相变材料行业发展趋势
相变储热技术是利用材料固液相变过程中恒温吸热的特性进行热能存储的材料,具有储热密度大,是当前最具应用前景的储热技术,也是当前最前沿的储热技术。
随着导弹、激光武器和雷达系统超音速、抗干扰和强突防性能的不断提升,导致电子器件的发热功率快速增加,温度控制已成为制约这些大国重器性能提升的技术“瓶颈”。相变储热温控技术具有控温精准、重量轻等优点,已成为新型军事装备高效温控的重要技术,并列入国防科工局和军委科技委“十四五优先发展指南”。
我国为加快推进“碳达峰和碳中和”的行动计划,2022年以来先后出台了多项政策文件,把“储热技术”列为实施“双碳计划”的关键核心技术之一,并提供政策支持。湖北省印发《湖北省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提出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要达到200万千瓦。
相变储热技术在军用装备热管理、民用电化学储能装置热管理、动力电池安全保护、热能存储装置具有显著的优势及不可替代的地位,发展形势迅猛。针对军用装备,如导弹等高超声速武器飞行过程中电子设备产生巨大热量无法与外界交换、设备易过热引发失效的技术难题,开发高效相变热控技术,能够有效吸收被控器件产热对核心部件实现高效降温。
针对民用装备,随着新能源汽车大规模推广,锂电池引发的爆炸事故频发,严重影响电动车的安全性,造成大量人身安全与财产损失。目前市面上缺乏有效的电池热失控防护装置,目前最常用的解决方案是通过气凝胶隔热来延缓电池发生爆炸的时间,但不能彻底消除电池爆炸的风险。大容量热失控防护材料,能够大容量吸收电池热量,显著抑制电池热失控及其蔓延,大幅降低了电池爆炸的风险,能够颠覆性地解决锂电池安全性不佳的行业难题,应用市场极为广阔。
另外,随着储能电站大规模建设,电池热管理关系到电站电电效率,用相变储热的方式取代了当前主流的水冷机组,实现了投资成本和运行功耗双降目标,电站效率可有效提升,市场前景巨大。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湖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建议支持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湖北省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培育企业。公司承担了多项国家、省、市的重大科研项目。2016年获得湖北省科学技术厅颁发的《湖北省科技成果登记证书》,2020年获得湖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2021年获得中国光学工程学会科技进步二等奖。2023年3月,子公司长盈鑫科技被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认定为湖北省第五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公司在光纤环绕制以及配套的特种光纤、光纤陀螺用胶粘剂和光纤涂覆材料、绕环用成套设备制造等方面均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拥有140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76项,并多次参与相关部委组织的重大科研项目。公司作为起草单位之一参与相关行业标准的编制,公司员工发表多篇相关领域的国际学术论文。
公司核心产品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部分技术指标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公司当前产品技术发展方向符合国家重点解决“卡脖子”关键技术领域的战略方针,对突破国外专利壁垒和技术封锁,保障军工配套和国防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公司建立了较为全面的核心技术体系,包括光纤环技术、光纤设计技术、预制棒制备技术、光纤拉丝技术、涂层材料技术、光纤陀螺系统技术、设备技术和检测技术等各个方面。公司打通光纤环上下游相关技术难点,拥有的一体化研发能力能够高效满足应用场景日益拓展带来的更多差异化需求,有利于持续保持核心技术优势。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主体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1年度 | 保偏光纤、光纤环 |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2023年1-6月,公司共申请知识产权6项,其中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软件著作权1项;2023年1-6月,共授权知识产权16项,其中发明专利7项、实用新型专利8项、软件著作权1项。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申请知识产权198项,其中发明专利122项、实用新型专利69项、外观设计专利5项、软件著作权2项;授权知识产权140项,其中发明专利76项、实用新型专利58项、外观设计专利4项、软件著作权2项。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4 | 7 | 122 | 76 |
实用新型专利 | 1 | 8 | 69 | 58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5 | 4 |
软件著作权 | 1 | 1 | 2 | 2 |
其他 | 0 | 0 | 0 | 0 |
合计 | 6 | 16 | 198 | 140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16,493,684.88 | 11,606,111.32 | 42.11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16,493,684.88 | 11,606,111.32 | 42.11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5.80 | 7.96 | 增加7.84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6月,公司研发投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2.11%,系公司为加快技术迭代升级,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水平,引入大量高端研发人才,加强了对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的投入力度。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自动化绕环技术平台(三期) | 386.00 | 203.28 | 203.28 | 1、已实现光纤环批量化绕制,绕制的光纤环产品测试性能达到较高水平; 2、基于数据采集分析的光纤环数字孪生取得阶段性突破 | 实现光纤绕环信息化、智能化,绕制定制光纤环产品 | 绕环设备智能化、数字化水平达到业界领先,光纤环成环性能水平、技术指标稳定性实现突破 | 光纤陀螺 |
2 | 基于MEMS的MRU产品应用技术研究 | 257.72 | 139.24 | 139.24 | 完成验证测试 | 针对海洋环境中,拟解决船舶长航时下惯性器件长期运行出现的漂移累计误差问题,通过自标定和自校准算法,使累计误差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以满足船只作业时的运动姿态参考作用 | 运动参考单元(以下简称MRU)主要为船只舰艇提过姿态参考,以在风浪干扰下稳定其作业平台。该器件长期以来被国外垄断,随着近来国际关系日益紧张,采购渠道受阻。国内某船厂急需国产替代方案,依托我司在光纤陀螺方面的积累,可填补此项空白,并拓展公司产品线 | 海洋船舶专用设备 |
3 | 特种光纤接续技术研究及平台建设 | 188.46 | 85.94 | 85.94 | 1、三芯光纤扇入扇出器件完成优化; 2、四芯扇入扇出器件完成毛细管、光纤束小角度切割研究 | 1、基于三芯扇入扇出器件进行封装技术及工艺研究; 2、基于三芯光纤扇入扇出技术,持续开展四芯、七芯光纤扇入扇出器件技术研究及制备工 | 基于三芯光纤扇入扇出技术,持续开展四芯,七芯光纤扇入扇出器件技术研究及制备工艺研究,配套建立特种光纤接续平台以及研究接续解决方案,填补相关技术空白 | 光纤传感链路 |
艺研究; 3、配套建立空芯带隙光纤、空芯反谐振光纤接续平台以及研究其接续解决方案 | ||||||||
4 | 超高精度光纤陀螺惯组技术研究 | 774.7 | 239.87 | 239.87 | 完成样品开发 | 研制超高精度光纤陀螺惯组样机 | 国内领先水平 | 光纤陀螺、光纤惯导领域 |
5 | 微结构光纤制造技术研究及应用 | 284.17 | 169.93 | 169.93 | 完成样品开发 | 研制低损耗、高强度且具备双折射性能的空芯光子带隙光纤样品,在光纤管材用国产化替代 | 国内领先水平 | 光纤陀螺 |
6 | 光纤环固化平台及粘环工艺技术研究 | 268.96 | 90.88 | 90.88 | 完成固化方案设计,原理样机搭建 | 1、单只全脱环固化时间≤15min; 2、具备固化参数在线监测 |
光纤环在惯性制导、声呐探测、电力传感等领域有广泛应用。提升固化速度,缩短固化时间,对光纤环生产的降本增效,提高产品性能稳定性有重要意义
光纤陀螺用光纤环的固化 | ||||||||
7 | 高功率掺镱光纤研发 | 320.00 | 127.25 | 127.25 | 1、已完成掺镱光纤优化,光纤参数达到行业水平; 2、激光测试平台完成搭建 | 1、掺镱光纤通过客户验证,达到商用水平; 2、完成激光测试平台搭建,具备中高功率激光测试能力 | 掺镱光纤是光纤激光器的主要原材料,市场需求量巨大,本项目主要针对中高功率光纤激光器用的掺镱光纤进行研制和应用验证,开拓激光光纤市场 | 光纤激光器 |
8 | 高带宽多模光纤产品开发 | 299.20 | 109.32 | 109.32 | 1、GeCl4补偿计算模板已建立; 2、GeCl4补偿软件demo版已完成设计 | 1、开发出单根高带宽多模光纤预制棒拉制合格光纤产品; 2、设计开发自主知识产权的Ge补偿软件 | 国内领先水平 | 数据通信市场 |
9 | 保偏光纤全 | 433.00 | 194.71 | 194.71 | 1、完成新型全国产化保偏 | 1、完成D2体系光纤的 | 针对光纤陀螺高精度、小 | 光纤陀螺 |
国产化(二期)项目 | 光纤的研制,新型D2体系光纤在成环后串音、峰峰值、可靠性得到进一步提升,并实现了原材料100%国产化; 2、完成40/80光纤开发,光纤参数满足技术指标要求 | 优化,并通过型号环及客户验证,光纤实现定型并批量应用; 2、完成40/80光纤开发,满足技术指标要求,并进行特定型号环绕环验证 | 型化、低成本、国产化的发展趋势,基于全国化及自主可靠的要求,开发出满足绕环及客户应用的新型全国产化保偏光纤,并开发出下一代极细径40/80保偏光纤,提升公司主要产品的行业领先地位,并为光纤陀螺的进一步发展提供解决方案 | |||||
10 | 超低玻璃化温度特种光纤内层涂料研究 | 110 | 16.69 | 87.00 | 光纤内层涂料已经在D2型光纤中定型 | 针对高精度光纤陀螺用超低温应用保偏光纤开发低tg点、低模量、低应力、全温性能变化小的超低玻璃化温度特种光纤内层涂料,并通过拉丝工艺验证,以满足高性能的超低温应用保偏光纤的需求,并为高精度、小型化光纤陀螺产业化提供关键性保偏光纤涂料,满足军事及国防建设的需求 | 针对高精度小型化光纤陀螺用保偏光纤的超低温应用及涂覆技术的需求,开展超低玻璃化温度特种光纤内层涂料技术研究,完成方案论证与工艺设计、样品试制、保偏光纤及光纤环圈性能比较验证,形成一套完整的设计方案以及超低温应用保偏光纤专用特种光纤内层涂料评价指标体系.目前开发的光纤内层涂料已经在D2型光纤中定型,并极大的提升了绕制光纤环的低温串音性能和零偏稳定性 | 用于制备超低温应用的保偏光纤 |
11 | 光纤封装胶研究 | 60.00 | 27.53 | 27.53 | 已开发出产品,并通过客户小批量验证,持续批量验证中 | 紫外光固化,固化速度快、固化后表层滑爽,摩擦系数低、无附加损耗,具备良好的剥离性能、温度性能和抗弯曲 | 针对多芯束状光纤及EPFU光纤单元的生产需求,开发相应光纤封装胶,胶水为客户专门定制研发,产品性能优异且通 | 多芯束状光纤及EPFU光纤单元 |
性能,能满足客户多芯束状光纤及EPFU光纤单元的生产 | 过客户验证,目前国内外市场未见其他同类产品 | |||||||
12 | 高强度光纤内层涂覆树脂研究 | 70.00 | 27.49 | 27.49 | 1、已开发出高强度光纤外层涂覆树脂样品并通过测试验证; 2、制备小批量样品给客户验证中 | 1、对光纤粘附力好; 2、对光纤附加应力小,不影响光信号的传输; 3、制备的特种光缆弯曲性能好、抗拉强度大 | 针对高强度抗弯曲特种光缆应用及涂覆技术的需求,开展高强度光纤外层涂覆树脂技术研究,完成方案论证与工艺设计、样品试制、高强度抗弯曲特种光缆性能比较验证,形成一套完整的设计方案以及高强度抗弯曲特种光缆专用高强度光纤外层涂覆树脂评价指标体系 | 高强度抗弯曲特种光缆的制备 |
13 | 高强度光纤外层涂覆树脂研究 | 70.00 | 29.39 | 29.39 | 1、已开发出高强度光纤外层涂覆树脂样品并通过测试验证; 2、制备小批量样品给客户验证中 | 1、对高强度光纤内层涂覆树脂粘附力好; 2、对光纤附加应力小,不影响光信号的传输; 3、表面滑爽易于操作; 4、制备的特种光缆弯曲性能好、抗拉强度大 | 针对高强度抗弯曲特种光缆应用及涂覆技术的需求,开展高强度光纤外层涂覆树脂技术研究,完成方案论证与工艺设计、样品试制、高强度抗弯曲特种光缆性能比较验证,形成一套完整的设计方案以及高强度抗弯曲特种光缆专用高强度光纤外层涂覆树脂评价指标体系 | 高强度抗弯曲特种光缆的制备 |
14 | 高吸热相变材料模块的研究 | 60.00 | 6.75 | 6.75 | 已完成样品的制备 | 针对高密度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热失控管理需求,开发相应的高吸热相变材料模块,降低热失控的风险 | 针对高密度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热管理需求,开发相应的高吸热相变材料模块,且开发的高吸热相变材料模块的强度、可靠性均较好,易安装,在某 | 电池热失控管理 |
些型号上已经通过验证 | ||||||||
15 | 自动绕环机 | 193.00 | 26.54 | 275.37 | 1、样机制作已经完成,主体部分设计已经进行,目前正在进行整机试绕环工作; 2、根据绕制情况进行软件优化设计 | 1、完成样机制作,可以实现自动化绕制功能; 2、在第一代的机型上优化机构设计,进一步提高整机性能; 3、匹配软件及其相关算法,实现自动化绕环 | 光纤环在惯性制导、声呐探测、电力传感等领域有广泛应用。提升绕环设备的自动化水平,大幅度降低绕环操作人员的技能要求,对光纤环生产的降本增效,提高产品性能稳定性有重要意义 | 高中低各种光纤陀螺用光纤环的绕制 |
16 | 传感光缆制造设备 | 213.00 | 9.49 | 88.44 | 完成项目结题 | 1、完成水听光缆制造设备的全套方案设计,具备单根10米长水听缆制造能力,同时完成水听缆样品试制和测试(10米,耐压40mPa),弹性体绕制可以实现多分段、小同长度密集度绕制,同时完成50米长单根缆制造设备的设计工作; 2、使公司具备单根50米长水听缆制造能力,具备各种不同尺寸、结构水听缆制造能力 | 核心制造部分的弹性体绕制生产线行业领先,可以实现光纤以不同螺距,螺旋绕制在不同直径的弹性体上,也可以实现光纤密饶以及密饶与疏绕间隔绕制;同时绕制的过程中可以实现自动上胶(热固化胶、紫外固化胶)及在线自动固化(热固化、紫外固化)等,将大大的提高生产能力及产品的质量 | 海洋探测用的敏感光缆,产品多用于海洋探测、海防等 |
17 | 四芯旋转成缆设备 | 60.00 | 21.15 | 23.99 | 已完成相关设计工作 | 1、设备具备制备旋转光纤的功能; 2、可以根据研发需求制备多种旋转传感光纤;并满足质量要求 | 多芯旋转传感光栅光纤弯曲传感器的技术要求进行研发的多芯光纤传感制备设备为实现了多芯旋转光栅光纤传感器的国产化提供设备条件,同时填补了在此设备领域的空白 | 特种旋转光纤,产品用于电力、医疗、空间传感等 |
18 | 细径光纤小型化光纤环产业化项目 | 350.00 | 32.69 | 32.69 | 已完成细径小型化光纤环的初步验证 | 1、细径光纤小型化项目通过内部和外部鉴定,满足市场的指标需要; 2、完成相关产业化能力建设 | 实现光纤环小型化、高精度的目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光纤陀螺及无人驾驶汽车等需要民品惯性导航的领域 |
19 | 小型轻量化主动式储能散热温控系统研究 | 75.00 | 40.49 | 40.49 | 1、完成复合散热器仿真设计与投产; 2、完成高密度热源方案设计 | 利用复合式高热密度散热模块及散热系统,能够在高温65℃环境下,实现高效的散热效能,为间歇工作的高功率器件提供紧凑、轻量化、低功耗的散热解决方案 | 对紧凑高效微槽道沸腾复合散热器研究、高能量密度相变蓄冷器研究以及高温环境下的低功耗高效能制冷系统研究 | 间歇式元件的高功率散热领域 |
20 | 高可靠高导热无机水合盐相变储能材料两级封装方法与定向导热调控研究 | 75.00 | 39.84 | 39.84 | 1、完成无机水合盐相变材料稳定性的两级封装方法的探究; 2、完成无机水合盐复合相变材料定向导热网络的构建的探究 | 1、掌握无机水合盐相变材料化学组成恒定的调控方法和增强无机水合盐相变材料热稳定性的通用性两级封装调控机制; 2、掌握定向高导热调控的方法; 3、验证相变材料热导率对提升系统储放热效率的作用机理 | 1、掌握无机水合盐结晶水脱除抑制的微观力学机理。 2、如何利用二维和三维导热材料协同调控构造高定向导热复合相变材 | 储能领域 |
21 | 高储能密度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热管理材料研究 | 60.00 | 10.89 | 10.89 | 已完成样品的制备 | 针对高密度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热管理需求,开发相应的热管理材料 | 针对高密度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热管理需求,开发相应的热管理材料,目前开发的产品性能领先其他友商的产品 | 电池热管理 |
合计 | 4,608.21 | 1,649.36 | 2,050.29 | / | / | / | /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87 | 74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8.87 | 15.35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1,166.43 | 882.06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3.41 | 11.92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研究生 | 6 | 6.90 |
硕士研究生 | 27 | 31.03 |
本科 | 33 | 37.93 |
专科 | 18 | 20.69 |
高中及以下 | 3 | 3.45 |
合计 | 87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25 | 28.74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47 | 54.02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5 | 5.75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4 | 4.60 |
60岁及以上 | 6 | 6.90 |
合计 | 87 | 100.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湖北省经信厅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建议支持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拥有较强的产品研发能力,专注于光纤陀螺环相关微型产业链技术发展。公司在该领域深耕多年,在业务专业化、产品精益制造、特色化协同、技术研发创新和管理团队与企业文化等方面具有竞争优势。
1、专业化优势
公司是专业的光纤陀螺核心器件光纤环及其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建议支持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湖北省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培育企业。公司自成立以来即专注于光纤陀螺环细分领域,持续搭建和完善针对相关产品工艺流程研制和应用的十大技术平台,建立了较为全面的核心技术体系,包括光纤环技术、光纤设计技术、预制棒制备技术、光纤拉丝技术、涂层材料技术、光纤陀螺系统技术、设备
技术和检测技术等各个方面。公司长期专注于惯性导航核心光器件领域的研发、生产、销售业务,持续进行自主科技创新和成果落地转化工作,形成了相关产品的自主量产能力和迭代升级能力,并具备关键生产设备的制造能力和主要原材料的制备能力,初步打造了以光纤环为核心、“环-纤-胶-模块-设备”一体化微型产业链的闭环。
2、精益质量控制与交付能力优势
公司主要产品光纤环及其主要材料保偏光纤作为基础元器件主要配套于光纤惯性导航设备,应用于军机、装甲车、导弹等运动的武器装备中,下游客户为军工科研生产单位,最终用户为军方,因此产品质量和交付能力对最终客户至关重要,也会直接影响客户对公司产品的认可程度。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始终坚持精益求精的理念,不断推进产品精益化质量控制,建立了精细高效的管理制度及流程,合理设置各项生产工序及关键质量控制节点,采取“定制化与标准化相结合”的制造工艺,实施全员质量控制,以“零缺陷”为目标,确保产品质量。公司2020年荣获第三届“光谷质量奖”卓越奖,公司的光纤环产品2015年被授予“湖北省名牌产品”。
公司多年来积累了深厚的研发和生产经验,通过持续改进生产技术水平和生产管理水平,拥有了稳定可靠的规模化生产交付能力。公司具备较强的定制化能力,可根据需求定制不同结构、不同长度、不同绕法、不同形状、不同胶粘剂、不同用途的各类光纤环,以及各类定制光纤、光器件设备、胶粘剂和涂覆材料,可快速根据客户的需求研发、设计、生产、检测和交付相关产品,形成了“高质量、规模化、定制化、快速交付”的生产供应能力,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形成了交付能力优势。
3、特色化产品业务布局优势
公司主营业务聚焦于光纤环及特种光纤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成为光纤环细分行业的领导者和光纤环组件全面解决方案提供商,战略定位具有差异化、特色化优势。公司成立以来深耕主业,建立了丰富完善的产品体系,在光纤环绕制及配套的特种光纤、光纤陀螺用胶粘剂和光纤涂覆材料、绕环用成套设备制造等方面均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公司可自产光纤预制棒、特种光纤、胶粘剂及涂覆材料,在国内较早建成了专业的大型光纤环生产基地,可自制特种光纤和光纤陀螺环所需的核心生产和检测设备,同时向光纤环下游延伸,研制光模块产品、光纤陀螺系统、测试系统等,打通了“环、纤、胶、模块、设备”一体化微型产业链,具有较强的协同创新能力。
4、研发创新能力优势
公司作为一家研发驱动型高科技企业,公司始终坚持自主研发创新,长期以来通过持续研发积累了较强的技术优势,核心产品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部分技术指标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公司的创新研发涉及材料科学、设备制造科学、光电技术、传感技术、自动化技术、计算机技术、关键工艺能力等多个学科和领域,同时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和高端装备两个行业,多年来公司通过跨学科、跨领域交叉融合研发创新,掌握了具有知识产权的微型全产业链核心技术,建立了全面的研发、应用和产业化体系。公司一方面持续进行自主科技创新和成果落地转化工作,
形成了相关产品的自主量产能力和迭代升级能力;另一方面,公司准确把握惯性导航领域的光纤环及特种光纤等市场的发展趋势,从客户需求和未来行业技术发展趋势角度出发,进行前瞻性研发和技术预研,不断提升自身技术水平,丰富相关领域的技术储备,在实芯光子晶体光纤、空芯子带隙光纤、大直径异型结构光纤、深锗掺杂被动光纤、大芯径被动传能光纤、空芯反谐振光纤等保偏光纤以外的其他新型特种光纤领域取得多项重要研发创新成果,持续扩大公司的技术储备和先进性优势。
5、管理团队与企业文化优势
公司拥有一支长期从事光纤环相关产业的管理团队。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自公司成立至今始终专注于光纤陀螺核心器件光纤环及其综合解决方案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具备丰富的行业经营管理或技术研发经验,对客户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具有敏锐且专业的判断能力。专业、稳定的核心管理团队有利于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战略和业务规划,能够通过专业化和一体化等发展战略使公司建立竞争优势,实现长期健康发展,使公司在细分领域内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的核心价值观是尊重员工,让员工有尊严,除“五险一金”外,还为员工提供补充团体医疗保险、员工重疾保险、员工子女团体医疗险和孝心基金(发放给员工父母的孝心工资)等福利,让员工更具有获得感。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致力于“5+1聚焦同心圆”的产业战略,即以光纤环等特种光器件为核心,形成包括光器件相关的特种光纤、新型材料、机电设备、光电系统和计量检测服务在内的“5+1聚焦同心圆”产业战略布局。自2022年四季度以来,受到军方规划和终端军品结构调整因素影响,公司面临较大的外部经营压力,公司管理层努力实施战略转型,确保制定年初目标能够实现。国内市场方面,深入挖掘客户的市场需求,采取更加灵活的销售策略,积极参与客户军品预研项目;国际市场方面,积极参加国外德国慕尼黑、俄罗斯光电子展及土耳其防务展等展会,加大与国外客商的技术和产品交流,推进产品国际化,拓展国外市场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经营业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438.21万元,同比减少28.38%;实现利润总额1,734.29万元,同比下降63.7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81.27万元,同比下降63.77%。从产品收入时段分析,2023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301.98万元,2023年二季度(单)实现营业收入8,136.22万元,营业收入季度环比增长253.44%,经营业绩实现好转。从产品结构分析,光纤环器件和特种光纤实现收入7,416.9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41.28%,主要系受到军方规划和终端军品结构调整外部因素影响,公司某重要军工客户在军方订单交付减少或延期,导致
公司上游配套的光纤环器件和保偏光纤交付数量减少;新型材料实现收入1,203.9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0.37%,主要系相变材料在民品消费市场拓展顺利,通过下游客户验证,相变材料实现批量化交付;光器件设备及其他实现收入1,085.0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52.73%。
(二)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为建立和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2023年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涵盖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人员,激励人员数量54人,占公司2022年末员工总数的11.42%,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数量为78万股,本次实施股权激励对促进公司未来长远发展和保持人才的稳定性有重要的作用。
(三)创新驱动,提升公司研发能力
公司实施以技术创新驱动业务发展的战略,不断持续提升研发能力。公司坚持以惯导领域技术发展方向和其他市场需求为导向,在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兼顾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以保证公司的研发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1,649.37万元,同比增长42.11%,占营业收入比例15.80%。公司加大对高端研发人才引入和团队的建设,对关键技术人员实施股权激励,激发研发人员的动力和保持人才稳定,在研发方面取得重要成绩。重要研发成果如下:
1、光纤环器件
公司开展超高精度光纤陀螺惯组技术研究,同时优化了光纤环生产工艺,提升高精度光纤环的合格率。
2、特种光纤
(1)超细径保偏光纤
公司已研发出包层直径40μm/涂层直径80μm的超细径保偏光纤开发,光纤性能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完成光纤绕环基础验证,达到研制目标,并对光纤陀螺客户进行送样、验证,为未来光纤环的小型化、低成本和高精度提供材料基础。
(2)激光光纤
公司已研发出高功率掺镱光纤新产品,激光光纤各项性指标优异,同时搭建了激光光纤应用测试平台,为持续开发高功率激光光纤提供测试基础。
(3)高带宽多模光纤
公司已研发出单根高带宽多模光纤预制棒拉制合格光纤产品,产品达到OM3+的指标要求,目前已完成GeCl4的补偿计算软件模板设计工作和多模工艺的调试,应用在光通信领域的高宽带的数据传输。
(4)微结构光纤
公司完善细径化实芯光子晶体光纤的开发,光纤拉制长度和衰减水平达到业内先进。对空芯带隙型保偏光子晶体光纤制备工艺,公司已发开发出19cell 空芯光子带隙光纤,光纤损耗低于7dB/km,目前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3、新型材料
公司已开发出无机水合盐相变材料稳定性的两级封装方法,完成无机水合盐复合相变材料定向导热网络的构建的探究,相关热测试验证已经完成,正在结合武器弹药做环境试验,整体性能指标较上一代提升50%以上。
4、光器件设备
推进第五代全自动绕环机研发,公司在对原有已经取得研发成果基础了对绕环机进一步升级,提高了绕环机智能化和信息化水平,完善了数据采集、存储、分析相关软件,逐步形成标准化工艺;能够实现在线基于图像处理的光纤环绕制、监控、识别、反馈、校正等全闭环功能,优化了光纤绕制工艺。
5、知识产权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授权知识产权16项,其中发明专利7项、实用新型专利8项、软件著作权1项,授权发明专利达到76项。公司研发人员发表英文SCI检索论文4篇、中文SCI检索1篇以及国内科研期刊文章6篇。
(四)优化人才建设,打造高绩效组织文化
1、人才建设。公司十分重视人才引入和培养,为加快对内部管理人才的培养,2023年公司选派优秀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到华中科技大学深造学习,提升核心骨干员工管理水平,学以致用服务于公司发展,打造一批懂管理懂技术的高素质的人才。
2、优化内部绩效考核。公司聘请专业的绩效管理机构,引入知名企业的绩效管理模块,以公司战略目标为出发点,了解公司市场的发展和内部管理情况,调整、优化各事业部、子公司的绩效考核指标,实现管理效率和水平的提升。
(五)成立长盈通特缆子公司,延伸产品线
报告期内,公司成立长盈通特缆子公司,专门从事各类特种光缆、光电复合缆、电力专用光缆、海洋水听光缆等特种光电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特种光缆作为特种光纤的产品线延伸,依托公司在特种光纤积累技术优势,开拓特种光缆市场应用。随着特种光纤光缆下游应用场景日益丰富,将会带动特种光缆的市场需求量,特种光缆可以广泛应用于电力、铁路、水听、石油、矿场、航天、航空、管道、车载、安防等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研发创新及新产品验证定型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光纤环器件及特种光纤构成,部分特种光纤及光纤环器件技术发展水平尚不及境外市场水平,如在光纤环器件方面,光纤环绕制设备自动化水平尚不及国际先进水
平;在特种光纤方面,特种光纤管材原材料大部分从国外进口,大部分光纤检测设备尚需进口。未来若公司技术水平未能达到或突破境外技术水平,可能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如果公司未能正确判断未来技术、产品以及市场需求的发展趋势导致研发方向偏离市场需求或研发项目失败,可能会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产品作为军品的配套零部件,迭代产品和新开发产品需通过客户验证才能应用于军品,同时其所应用的军品也需要经过严格的军品开发鉴定流程完成定型后才能在国防领域批量装备。军品定型流程一般包括立项论证、方案评审、初样研制、正样研制、定型实验(包括产品性能测评、环境实验、可靠性实验、基地实验、部队实验)、定型评审等阶段,较为复杂且周期较长。公司产品处于军品研制生产中的配套环节,存在迭代产品和新开发产品不能通过验证,或其所应用的军品不能顺利定型批产,从而影响公司批量销售和未来业绩的风险。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持续保持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优势的基础与关键是核心技术研发团队的稳定与发展壮大。随着行业内人才竞争日趋激烈,若未来公司未能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激励机制、福利待遇和工作环境等,可能导致公司无法继续吸引到所需的高精尖人才或出现核心技术人员流失,进而对公司研发创新以及核心竞争力带来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的产品主要运用于军用惯性导航领域,对军工客户的销售占比较高,主要客户为光纤陀螺行业技术实力领先的知名军工企业或科研院所。受军工配套行业和惯性导航市场特点影响,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若未来与客户合作情况发生不利变化或客户经营及资信情况发生变化,并且公司未能及时开发新客户,则较高的客户集中度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部分原材料的进口依赖及断供风险
衬管、套管等管材是公司生产光纤预制棒的主要原材料,光纤预制棒是公司进一步生产特种光纤的主要原材料,公司主要从德国Heraeus的国内代理商购买衬管和套管。目前市场上能够生产光纤用高纯石英管材的供应商较少。目前,公司正在对国内供应商生产的管材方案进行试用和验证。若未来公司无法及时保质保量采购到符合公司相关工艺标准的关键原材料或采购价格发生大幅上升的情况,或国产化替代方案不能顺利有效实施,则可能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订单交付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存在部分原材料的进口依赖及断供风险。
3、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光纤环及特种光纤,以军用惯性导航系统应用为重点,主要客户为军工科研单位等。若未来公司产品在客户使用过程中出现未达到相关标准或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将对公司多年在行业内建立的品牌和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4、主要经营资质延续风险
根据相关规定,从事武器装备等军品生产活动应当申请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证书。根据相关要求,上述资质在有效期到期后需重新申请认证或许可。公司拥有从事军工业务相关的必要资质,若公司未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泄密事件或相关产品质量未达标准等情况,可能导致公司丧失相关资质证书或资质证书到期后未能持续取得,使公司生产经营面临重大风险。
5、与长飞光纤业务合作模式的风险
长飞光纤是公司的第一大供应商。公司与长飞光纤的合作模式为公司与长飞光纤按年度签署采购框架协议,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和自身光纤环生产计划,向长飞光纤发送订单,采购的保偏光纤一部分用于绕环生产,一部分经过公司绕环验证后直接销售给客户,客户采购后自行绕环,公司在销售外购保偏光纤的同时为客户提供质量检测、纤胶匹配测试、绕环技术支持等配套增值服务。2015年以来公司自主研发和生产以保偏光纤为代表的特种光纤,从而与长飞光纤形成既合作又竞争的关系。若未来光纤陀螺市场供求情况或客户需求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客户更多选择从其他渠道采购长飞光纤的保偏光纤,或公司与长飞光纤在知识产权、竞业禁止等方面发生重大纠纷争议,将影响公司与长飞光纤上述业务合作的稳定性,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和存货风险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金额为22,166.30万元,较年初数据减少1,220.58万元,降幅5.22%,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一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占比为69.04% 。虽然公司目前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良好,未来若相关债务人财务状况出现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出现拖延付款等情况,公司可能面临应收账款收回风险和大额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风险,进而对公司运营状况和现金流产生影响。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存货账面金额为5,220.5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531.70万元,增幅11.34%。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使得公司存货积压,可能导致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大幅增加,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经营性现金流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存在一定的波动,净利润受存货和经营性应收项目、经营性应付项目等影响,但上述项目未发生实际现金流,因此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净利润的变动存在差异。若未来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处于较低水平,会对公司的资金流动性产生影响,可能增加公司的财务风险。
3、关联交易占比较高的风险
公司向关联方航天科工集团下属单位销售光纤陀螺用光纤环器件及特种光纤等产品,公司关联交易占比较高,主要由于航天科工集团下属单位相关军品业务对光纤环器件及特种光纤配套的需求较大,与公司合作历史较长,公司产品经过其验证并在其定型军品上使用。基于此,上述关联交易未来仍将持续。未来若关联交易未能有效履行公司相关决策程序,或未能严格按照公允价格执行,可能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进而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四)受军工行业政策变化影响较大的风险
公司的核心产品是应用于光纤陀螺的光纤环及其主要材料保偏光纤,光纤陀螺广泛应用于重要军工领域。公司主要客户为军工研究院所单位,最终用户为军方,因此公司经营业绩与军工行业政策变化有密切的关系,国防预算、国防建设整体规划、相关军工研究院所单位的需求采购计划变化以及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产生较大影响。未来若国防预算及国防建设整体规划等因素出现较大的变化,可能会导致公司的订单及收入大幅波动的情况,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的光纤环及特种光纤产品主要应用于军用惯性导航等领域。除军事领域外,光纤环和特种光纤在工业设备、通信、电力、交通、地质勘探等民用产业领域亦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上述领域波动与宏观经济发展有较大的关联性。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提高民用市场渗透率,扩大市场占有率。若未来宏观经济波动导致相关领域市场需求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会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六)其他风险
1、规模扩大引致的管理风险
随着募投项目的建成投产,公司的资产和人员规模将迅速扩大,将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难度。未来若公司的治理模式和水平未能及时根据公司和外部变化情况进行调整,可能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的风险
皮亚斌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相对较低。公司股东航天国调基金、科工资管、高投基金、金鼎创投等已出具承诺,不谋求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科工资管为承诺出具五年内)。未来若公司其他股东通过增持股份谋求影响甚至控制公司,可能会对公司管理团队和生产经营的稳定性产生影响,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的风险。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438.21万元,同比减少28.38%;实现利润总额1,734.29万元,同比下降63.7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81.27万元,同比下降63.87%。综合毛利率52.11%,同比减少2.77个百分点。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04,382,063.09 | 145,751,252.66 | -28.38 |
营业成本 | 49,993,766.89 | 65,767,368.48 | -23.98 |
销售费用 | 7,647,788.94 | 7,204,718.48 | 6.15 |
管理费用 | 30,010,833.20 | 18,235,478.79 | 64.57 |
财务费用 | -2,329,030.43 | 440,163.28 | -629.13 |
研发费用 | 16,493,684.88 | 11,606,111.32 | 42.11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6,291,109.59 | -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752,775.01 | 59,836,776.11 | -80.3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8,063,398.25 | -17,065,318.89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724,135.02 | -597,449.01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28.38%,主要系受到军方规划和终端军品结构调整外部因素影响,公司某重要军工客户在军方订单交付减少或延期,导致公司上游配套的光纤环器件和保偏光纤交付数量减少。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主要系随着营业收入减少营业成本相应减少。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同比上升6.15%,主要系公司展会等市场推广费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管理费用同比增长64.57%,主要系对管理人员薪资和奖金增加以及人员的差旅费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同比减少629.13%,主要系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带来的利息收入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研发费用较上期增长42.11%,主要系公司持续加大对新产品和新工艺开发投入,加大了对高端研发人员的引入,研发人员薪资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减少80.36%,主要系公司支付的材料款、职工薪酬以及履约保证金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减少,主要系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减少,主要系公司对股东进行现金分红增加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38,449,599.21 | 10.22 | 827,667,037.66 | 58.85 | -83.27 | 主要系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53,813,205.48 | 48.28 | - | 不适用 | 主要系使用暂时闲置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 |
品增加所致 | ||||||
应收票据 | 44,168,793.45 | 3.26 | 70,079,321.83 | 4.98 | -36.97 | 主要系商业承兑汇票背书到期终止确认所致 |
应收账款 | 221,662,985.91 | 16.37 | 233,868,763.17 | 16.63 | -5.22 | / |
预付账款 | 17,887,137.70 | 1.32 | 13,844,607.91 | 0.98 | 29.20 | 主要系预付原材料款项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16,743,537.33 | 1.24 | 16,740,699.22 | 1.19 | 0.02 | / |
存货 | 52,205,614.77 | 3.86 | 46,888,656.15 | 3.33 | 11.34 | / |
合同资产 | 274,437.59 | 0.02 | 274,437.59 | 0.02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7,180,324.02 | 0.53 | 972,742.85 | 0.07 | 638.15 | 主要系预缴增值税及附加所致 |
投资性房地产 | 723,488.68 | 0.05 | 734,385.07 | 0.05 | -1.48 | / |
固定资产 | 156,995,812.77 | 11.59 | 161,843,666.76 | 11.51 | -3.00 | / |
在建工程 | 6,152,379.81 | 0.45 | 1,605,348.06 | 0.11 | 283.24 | 主要系实施所致募投项目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1,197,462.46 | 0.09 | 1,679,073.61 | 0.12 | -28.68 | 主要系租赁资产合同到期所致 |
无形资产 | 14,915,689.43 | 1.10 | 14,632,554.79 | 1.04 | 1.93 | / |
长期待摊费用 | 744,156.95 | 0.05 | 949,862.27 | 0.07 | -21.66 | 主要系费用摊销增加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065,817.03 | 0.60 | 8,358,853.05 | 0.59 | -3.51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978,447.73 | 0.96 | 6,174,704.40 | 0.44 | 110.19 | 主要系预付的设备款增加所致 |
短期借款 | 17,014,525.00 | 1.26 | 12,011,555.56 | 0.85 | 41.65 | 主要系向银行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
应付票据 | 13,853,522.97 | 1.02 | 17,640,297.80 | 1.25 | -21.47 | / |
应付账款 | 25,713,979.76 | 1.90 | 31,474,118.21 | 2.24 | -18.30 | / |
合同负债 | 5,082,379.88 | 0.38 | 4,983,748.28 | 0.35 | 1.98 | / |
应付职工薪酬 | 20,308,804.89 | 1.50 | 24,747,114.83 | 1.76 | -17.93 | / |
应交税费 | 3,900,747.45 | 0.29 | 13,549,452.28 | 0.96 | -71.21 | 主要系支付税费金额增加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3,579,325.42 | 0.26 | 8,005,905.38 | 0.57 | -55.29 | 主要系支付信息披露费用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2,925,592.20 | 0.22 | 2,967,218.07 | 0.21 | -1.40 | / |
长期借款 | 9,806,125.00 | 0.72 | 10,006,944.44 | 0.71 | -2.01 | / |
租赁负债 | 1,191,963.65 | 0.09 | 1,161,773.52 | 0.08 | 2.60 | / |
递延收益 | 22,144,042.09 | 1.64 | 22,491,230.61 | 1.60 | -1.54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857,681.45 | 0.28 | 3,285,700.62 | 0.23 | 17.41 | /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0.2(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0%。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 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5,380,792.17 | 承兑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2,224,668.00 | 质押开票、未终止确认票据 |
应收账款 | 22,741,897.67 | 质押授信 |
固定资产 | 108,831,617.96 | 抵押授信 |
无形资产 | 17,667,659.91 | 抵押授信 |
投资性房地产 | 912,786.24 | 抵押授信 |
合 计 | 167,759,421.95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8,100,506.18 | / | / | 1,342,800,000.00 | 697,087,300.70 | / | 653,813,205.48 |
合计 | / | 8,100,506.18 | / | / | 1,342,800,000.00 | 697,087,300.70 | / | 653,813,205.48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653,813,205.48元,主要系未赎回银行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本期将购买并已到期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性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投资收益科目核算。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万元) | 净资产(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武汉长盈鑫科技有限公司 | 从事新型高分子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胶粘剂和涂覆材料 | 1,000.00 | 100% | 2,597.67 | 1,881.56 | 82.10 |
武汉光谷长盈通计量有限公司 | 专业从事光器件及特种光纤相关机电设备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提供计量检测服务 | 500.00 | 100% | 1,732.00 | 880.09 | 35.66 |
北京长盈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未实际开展业务,主要经营目的是控股河北长盈通 | 4,000.00 | 100% | 6,255.88 | 4,399.28 | -36.09 |
武汉长盈通热控技术有限公司 |
从事新型相变材料及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是应用于军工和民用领域的相变材料和相变热控产
200.00 | 65% | 607.76 | 261.66 | 59.95 | ||
海南长盈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从事海洋监测、工业激光等非光纤陀螺市场的销售业务 | 1,000.00 | 100.00% | 1,942.88 | 1,052.43 | 55.51 |
武汉长盈通特种线缆有限公司 | 从事特种光缆制造和光缆销售 | 1,000.00 | 70% | 998.99 | 998.32 | -1.68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 | 2023年5月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2023年5 | 1、审议《关于公司2022 |
东大会 | 11日 | (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31 | 月12日 |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8、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审议《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订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6月2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42 | 2023年6月3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审议《关于制定〈武汉
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邝光华 | 高级管理人员 | 聘任 |
涂峰 | 核心技术人员 | 离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邝光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披露的《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新增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涂峰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核心技术人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任何职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3日披露的《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7)。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4)、《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
2023年5月18日,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奔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
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2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
2023年6月2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41) |
2023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3年7月3日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以17.1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391,3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本次授予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 |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
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
2023年7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 |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16.30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行业企业,主要产品为光纤环器件、特种光纤、新型材料和光器件设备及其他等,下游主要应用领域为光纤陀螺,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污染行业,无严重的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少量的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和噪音。公司已委托有资质单位签订了相关合同进行固体废弃物处理。除上述事项外公司生产过程中不会产生其他环境污染事项。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主要生产场所为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五路80号的生产车间,其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和固废。
1、废气:主要包括酸洗废气、沉积废气、有机废气、锅炉废气及粉尘等,经过喷淋洗涤塔、活性炭吸附塔、车间通风换气等设施,达到环境保护标准后,由排气筒排放大气环境。
2、废水:主要包括员工生活污水、酸洗废水、研磨废水、喷淋废水等,经过化粪池、隔油池、含氟废水处理系统、沉淀池等设备,达到环境保护标准后,由废水总排污口排放。
3、固废:主要包括废酸液、废有机溶剂、废碱液、废有机溶剂、废包装桶、机修废油、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理,对于少量危险废物,公司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回收处理。
2023年1-6月,公司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合规处置危险废弃物合计3.5吨,其中废活性炭1吨,其他废物2.5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公司环境管理工作由安全运维部组织实施,全面落实节能减排目标。 1、实施节能减排。冬春季节期间利用空调热水对生产洁净间进行温度控制,减少使用天然气量,减少使用9840立方米的天然气; 2、除生产环节外,公司全体员工使用OA系统进行电子化办公,减少纸质办公手续;同时积极倡导全员日常低碳办公,减少纸张使用量;室内装修全部采用环保材料和极简风格,全面践行低碳环保办公理念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积极开展招聘活动,2023年1-6月公司招聘农村应届大学毕业生14人,招聘农村劳务人员2人,促进解决就业问题,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支持国家乡村振兴。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皮亚斌 | 备注1 | 承诺时间:2021年12月8日 承诺期限: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盈众投资 | 备注2 | 承诺时间:2021年12月8日 承诺期限: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科工资管 | 备注3 | 承诺时间:2021年10月15日 承诺期限: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牛创投、公牛资管 | 备注4 | 承诺时间:2021年12月8日 承诺期限: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武汉计融 | 备注5 | 承诺时间:2021年12月8日 承诺期限:自公司股东登记于公司股东名册之日(即2021年4月2日)起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6个月 | |||||||
股份限售 | 直接持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郭淼、周飞、廉正刚 | 备注6 | 承诺时间:2021年12月8日 承诺期限: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其他股东 | 备注7 | 承诺时间:2021年12月8日 承诺期限: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皮亚斌 | 备注8 | 承诺时间:2021年12月8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盈众投资 | 备注9 | 承诺时间:2021年12月8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皮亚斌、盈众投资、辛军、赵惠萍、中小基金、航天国调基金、金鼎创投、高投基金
备注10 | 承诺时间:2021年12月8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皮亚斌、盈众投资、科工资管、高投基金、光信基金、直接持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郭淼、周飞、廉正刚、航天国调 | 备注11 | 承诺时间:2021年12月8日、2021年10月15日 承诺期限:自所作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以及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基金、辛军、金鼎创投、赵惠萍、中小基金、长盈天航、柳祎 | |||||||
其他 | 员工持股平台盈众投资间接持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邝光华、陈功文、曹文明 | 备注12 | 承诺时间:2021年12月8日 承诺期限: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及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后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航天国调基金的跟投机构长盈天航间接持股的董事李井哲 | 备注13 | 承诺时间:2021年12月8日 承诺期限: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及不担任公司董事管理人员后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员工持股平台盈众投资间接持股的核心技术人员余晓梦、徐知芳、涂峰 | 备注14 | 承诺时间:2021年12月8日 承诺期限: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及离职后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核心技术人员廉正刚 | 备注15 | 承诺时间:2021年12月8日 承诺期限:自离职后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备注16 | 承诺时间:2021年12月8日 承诺期限:自公司股票上市3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皮亚斌 | 备注17 | 承诺时间:2021年12月8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期限:自公司股票上市3年 | |||||||
其他 |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18 | 承诺时间:2021年12月8日 承诺期限:自公司股票上市3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备注19 | 承诺时间:2021年12月8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皮亚斌 | 备注20 | 承诺时间:2021年12月8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备注21 | 承诺时间:2021年12月8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皮亚斌 | 备注22 | 承诺时间:2021年12月8日 承诺期限: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期间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23 | 承诺时间:2021年12月8日 承诺期限: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公司 | 备注24 | 承诺时间:2021年12月8日 承诺期限:上市后三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备注25 | 承诺时间:2021年12月8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皮亚斌 | 备注26 | 承诺时间:2021年12月8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27 | 承诺时间:2021年12月8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备注28 | 承诺时间:2021年12月8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皮亚斌 | 备注29 | 承诺时间:2021年12月8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30 | 承诺时间:2021年12月8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备注31 | 承诺时间:2021年12月8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备注32 | 承诺时间:2023年5月5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备注33 | 承诺时间:2023年5月5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股权激励对象 | 备注34 | 承诺时间:2023年5月18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 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皮亚斌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得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存在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则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在上述期限届满后,本承诺人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承诺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承诺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承诺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3)《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对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本承诺人将向公司申报本承诺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承诺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承诺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承诺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公司股票,本承诺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
备注2:
员工持股平台盈众投资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得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存在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则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除适用法律、证券监管机关或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外,本承诺人将遵循“闭环原则”,在公司上市前及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若本承诺人之出资人拟将其所持本承诺人相关权益转让退出的,本承诺人承诺,仅允许其向本承诺人其他出资人或公司其他符合相关条件的员工转让;锁定期满后,本承诺人之出资人拟将其所持本承诺人相关权益转让退出的,按照相关规定及承诺处理。
4、本承诺人还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在本承诺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承诺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公司股票,本承诺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
备注3:
科工资管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权机构的监管政策对本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之锁定有更严格的要求的,本承诺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备注4:
公牛创投、公牛投资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本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该部分股票,本承诺人自愿将转让股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
3、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权机构的监管政策对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之锁定有更严格的要求的,本承诺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备注5:
武汉计融承诺:
1、本承诺人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申报前12个月内通过受让方式取得了公司股份,自本承诺人作为公司股东登记于公司股东名册之日(即2021年4月2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本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该部分股票,本承诺人自愿将转让股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
3、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权机构的监管政策对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之锁定有更严格的要求的,本承诺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备注6:
直接持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郭淼、周飞、廉正刚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存在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则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在上述期限届满后,本承诺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4、若本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承诺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
5、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权机构的监管政策对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之锁定有更严格的要求的,本承诺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备注7:
其他股东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本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该部分股票,本承诺人自愿将转让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
3、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权机构的监管政策/(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对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之锁定有更严格的要求的,本承诺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备注 8: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发生同业竞争,维护公司的利益,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皮亚斌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除公司外,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从事与公司的业务竞争或可能竞争且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活动。本承诺人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从事或直接/间接地以任何方式通过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所从事的业务竞争或可能竞争且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活动。
2、如果未来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所从事的业务构成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竞争关系,本承诺人承诺公司有权按照自身情况和意愿,采用必要的措施解决所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形,该等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收购本承诺人控制的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其他企业的股权、资产;
(2)要求本承诺人在限定的时间内将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业务的股权、资产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3、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或未来可能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向与公司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与该等竞争业务相关的专有技术、商标等知识产权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4、本承诺人保证不从事或参与从事任何有损于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5、如出现因本承诺人、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未来可能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上述包括本承诺人在内的相关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上述承诺在本承诺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备注9:
盈众投资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除公司外,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从事与公司的业务竞争或可能竞争且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活动。本承诺人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从事或直接/间接地以任何方式通过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所从事的业务竞争或可能竞争且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活动。
2、如果未来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所从事的业务构成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竞争关系,本承诺人承诺公司有权按照自身情况和意愿,采用必要的措施解决所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形,该等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收购本承诺人控制的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其他企业的股权、资产;
(2)要求本承诺人在限定的时间内将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业务的股权、资产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3、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或未来可能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向与公司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与该等竞争业务相关的专有技术、商标等知识产权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4、本承诺人保证不从事或参与从事任何有损于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5、如出现因本承诺人、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未来可能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上述包括本承诺人在内的相关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上述承诺在本承诺人作为发行人的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备注10: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盈众投资、辛军、赵惠萍、中小基金、航天国调基金、金鼎创投、高投基金、直接持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郭淼、周飞、廉正刚、出具的承诺: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皮亚斌出具的承诺:
(1)截至本承诺签署日,除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形外,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2)本承诺人将善意履行作为公司股东的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在公司与本承诺人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本承诺人控股股东地位,故意促使公司作出侵犯公司或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3)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回避制度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具有公允性,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4)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而给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5)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2、盈众投资出具的承诺:
(1)截至本承诺签署日,除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形外,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2)本承诺人将善意履行作为公司股东的义务,不利用股东地位在公司与本承诺人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本承诺人股东地位,故意促使公司作出侵犯公司或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3)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回避制度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具有公允性,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4)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而给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5)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3、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航天国调基金、金鼎创投以及公司股东高投基金出具的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除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形外,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
(2)本承诺人将善意履行作为公司股东的义务,不利用本承诺人股东地位,在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本承诺人股东地位,故意促使公司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3)本承诺人将自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回避制度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具有公允性,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4)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而给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由本承诺人承担赔偿责任。
(5)本承诺人不存在将持有公司股权的表决权委托给任何第三方,亦不存在接受任何第三方委托将其持有公司股权的表决权委托给本承诺人的,且本承诺人不会以收购等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谋求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6)在本承诺人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4、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辛军、赵惠萍、中小基金出具的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除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形外,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2)本承诺人将善意履行作为公司股东的义务,不利用本承诺人股东地位,在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本承诺人股东地位,故意促使公司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3)本承诺人将自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回避制度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具有公允性,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4)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而给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由本承诺人承担赔偿责任。
(5)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备注11: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皮亚斌、盈众投资、科工资管、高投基金、光信基金、直接持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郭淼、周飞、廉正刚、航天国调基金、辛军、金鼎创投、赵惠萍、中小基金、长盈天航、柳祎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皮亚斌承诺:
(1)减持条件及减持方式: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本承诺人所作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的承诺。锁定期满后,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违背已作出的承诺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票。
(2)减持价格:本承诺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存在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本承诺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19]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操作,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承诺人将及时向公司申报本承诺人持有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情况。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关于减持股份事项另有规定或有新规定的,本承诺人承诺从其规定执行。
(4)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2、员工持股平台盈众投资承诺:
(1)减持条件及减持方式: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本承诺人所作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的承诺。锁定期满后,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违背已作出的承诺的情况下,本承诺人可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
(2)减持价格:本承诺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存在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本承诺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19]22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减持操作,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承诺人将及时向公司申报本承诺人持有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关于减持股份事项另有规定或有新规定的,本承诺人承诺从其规定执行。
(4)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3、科工资管承诺:
(1)减持条件及减持方式: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本承诺人所作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的承诺。锁定期满后,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违背已作出的承诺的情况下,本承诺人可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
(2)本承诺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减持操作,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承诺人将及时向发行人申报本承诺人持有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关于减持股份事项另有规定或有新规定的,本承诺人承诺将执行相关规定。
4、高投基金、光信基金承诺:
(1)减持条件及减持方式: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本承诺人所作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的承诺。锁定期满后,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违背已作出的承诺的情况下,本承诺人可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
(2)本承诺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减持操作,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承诺人将及时向公司申报本承诺人持有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关于减持股份事项另有规定或有新规定的,本承诺人承诺将执行相关规定。
(3)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5、直接持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郭淼、周飞、廉正刚承诺:
(1)减持条件及减持方式: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本承诺人所作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的承诺。锁定期满后,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违背已作出的承诺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票。
(2)减持价格:本承诺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存在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本承诺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19]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操作,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承诺人将及时向公司申报本承诺人持有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情况。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关于减持股份事项另有规定或有新规定的,本承诺人承诺从其规定执行。
(4)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6、其他股东包括航天国调基金、辛军、金鼎创投、赵惠萍、中小基金、长盈天航、柳祎承诺:
(1)减持条件及减持方式: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本承诺人所作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的承诺。锁定期满后,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违背已作出的承诺的情况下,本承诺人可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
(2)减持价格:本承诺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存在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本承诺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减持操作,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承诺人将及时向公司申报本承诺人持有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关于减持股份事项另有规定或有新规定的,本承诺人承诺将执行相关规定。
(4)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备注12:
通过员工持股平台盈众投资间接持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邝光华、陈功文、曹文明承诺:
1、本承诺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本承诺人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后6个月内不减持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承诺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本承诺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19]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操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关于减持股份事项另有规定或有新规定的,本承诺人承诺从其规定执行;
(4)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关于减持承诺,减持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备注13:
通过航天国调基金的跟投机构长盈天航间接持股的董事李井哲承诺:
1、本承诺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本承诺人不担任公司董事后6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发行前已经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承诺人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承诺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本承诺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19]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操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关于减持股份事项另有规定或有新规定的,本承诺人承诺从其规定执行。
4、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关于减持承诺,减持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备注14:
通过员工持股平台盈众投资间接持股的核心技术人员余晓梦、徐知芳、涂峰承诺:
1、本承诺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本承诺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发行前已经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自本承诺人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减持本次发行前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本承诺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19]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操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关于减持股份事项另有规定或有新规定的,本承诺人承诺从其规定执行。
4、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关于减持承诺,减持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备注15:
核心技术人员廉正刚承诺:
1、本承诺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减持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2、自本承诺人持有的本次发行前股份锁定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减持本次发行前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备注16:
公司承诺:
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起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致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且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业绩发布、信息披露、增持或回购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启动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2、责任主体
本预案中规定的应采取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责任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本预案中应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既包括在公司上市时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在触发启动条件时,公司将及时依次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股价:
(1)公司回购股票
当公司股价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后,公司董事会应当于10日内召开,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实施回购股票的决议并履行相应公告程序。公司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履行完决策程序后,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公告、备案及通知债权人等义务。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采取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实施回购;
②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③单次回购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且单一会计年度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④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
当公司股价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后且下列任一条件成就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条件成就之日起10日内向公司提出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1.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2.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3.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在履行相应的公告、备案等义务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依法实施增持。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公司股份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 10%;
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累计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 30%。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公司在已实施完回购股票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实施完增持公司股票后,如公司股票仍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10日内向公司提出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在履行相应的公告、备案等义务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实施增持。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公司股份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②用以增持股份的资金不低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于公司取得薪酬税后金额的10%,但不高于30%。
4、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
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各相关主体在连续12个月内购买股份的数量或用于购买股份的金额已达到上限。
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将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本预案及相关承诺履行相关义务。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若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未能实现,则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股价稳定方案即刻自动重新生效,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继续履行股价稳定措施;或者公司董事会即刻提出并实施新的股价稳定方案,直至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实现。
5、约束措施
(1)公司将提示及督促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诺。
(2)公司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等有关主管部门对股价稳定预案的制订、实施等进行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且不存在不可抗力的情形下,如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①若公司违反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的承诺,则公司应: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因未能履行该项承诺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②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的承诺,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者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限售股锁定
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并将其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分得的税后现金股利返还给公司。如未按期返还,公司可以从之后发放的现金股利中扣发,直至扣减金额累计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已分得的税后现金股利总额。
③若有增持公司股票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的承诺,则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应当自人员未能履行稳定股价承诺当月起,扣减其每月税后薪酬的20%,直至累计扣减金额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已获得税后薪酬的30%。
④公司监事会应对相关主体实际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方案的情况进行监督,并督促公司未来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接受并履行上述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备注17: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皮亚斌承诺:
1、在公司股票达到《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后,本人将遵循该预案规定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根据该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增持公司股份或其他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实施该具体方案涉及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的,本承诺人将在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时投赞成票,如因未履行上述投赞成票的承诺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在达到《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后,如本承诺人未能按照预案的规定履行增持股份以稳定股价的承诺,则公司有权责令本承诺人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如仍不履行增持义务的,每违反一次,本承诺人应向公司按如下公式支付现金补偿:现金补偿=本承诺人单次最低增持金额-实际增持金额;如本承诺人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自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价稳定方案的决议公告之日起12个月届满后对本承诺人的现金分红(如有)予以扣减,同时,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本承诺人按照《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备注18: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后,本人将遵循预案规定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根据该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增持公司股份或其他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该具体实施方案涉及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的,本人在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时投赞成票。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能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稳定股价的承诺,则公司有权自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价稳定方案的决议公告之日起12个月届满后将对本人的现金分红(如有)、薪酬予以扣留,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履行增持义务。备注19:
公司承诺:
本承诺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承诺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
备注20: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皮亚斌承诺:
本承诺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承诺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
备注21:
公司承诺:
鉴于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防范可能出现的即期收益被摊薄的风险,公司承诺采取以下保障措施:
1、拓展销售渠道,实现营业收入的可持续增长
公司将依托系列产品客户口碑优秀、质量和服务优质等方面优势,继续加强与主要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在保持并继续拓展军工企业客户的同时,公司将努力开拓更多民营企业客户,通过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实现公司营业收入的可持续增长。
2、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实施后,将有利于公司突破现有产能限制,提升研发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本公司将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投资建设,在募集资金的计划、使用、核算和风险防范方面加强管理,促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回报最大化。
3、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
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上市后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实行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是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5、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备注22: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皮亚斌承诺:
1、本承诺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如本承诺人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或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承诺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效。
备注23: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将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将尽责促使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有)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如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或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24:
公司承诺:
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将严格执行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和《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的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充分维护股东利益。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公司的原因外,将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25:
公司承诺:
1、如公司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公司需提出新的承诺或相应补救措施(新承诺或补救措施需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对公司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3)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
(4)因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2、如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公司需提出新的承诺或相应补救措施(新承诺或补救措施需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依法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在最大限度范围内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备注26: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皮亚斌承诺:
1、如本承诺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承诺人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但因司法裁判或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自未履行承诺事实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本承诺人将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如有);
(4)因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收到公司上缴收益通知之日起30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5)因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向公司或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2、如本承诺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承诺人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在最大限度范围内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3、上述承诺的约束措施为本承诺人真实意思表示,本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27: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如本承诺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承诺人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但因司法裁判或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自未履行承诺事实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本承诺人将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如有);
(4)因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收到公司上缴收益通知之日起30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5)因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向公司或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2、如本承诺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承诺人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在最大限度范围内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3、上述承诺的约束措施为本承诺人真实意思表示,本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28:
公司承诺:
1、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在投资者缴纳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流通前,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算该期间内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3、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券角度管理委员会、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并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4、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公司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5、若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则约束措施为:公司将及时公告违反承诺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将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进行赔偿;同时,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交易所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备注29: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皮亚斌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承诺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在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流通前,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承诺人将督促公司就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3、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承诺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的全部新股。
4、若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承诺人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5、如违反前述承诺,将由公司及时公告违反承诺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本承诺人将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后10个工作日起,停止在公司处获得股东分红,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上述承诺不因本承诺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备注30: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若因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备注31:
1、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2、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信建投证券”)的全资子公司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北京春霖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4.12%的股权(即2,912,621股股份);保荐机构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北京工银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99.9%的出资份额,北京工银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北京航天国调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0%的出资份额,北京航天国调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公司8.53%的股权。除此之外,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3、公司股东不存在以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备注32:
公司:
本公司不为任何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备注33:
公司:
本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备注34: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承诺:
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5月11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在2023年发生向关联方销售产品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1,093.64万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12月5日 | 839,441,514.48 | 755,232,847.47 | 500,000,000.00 | 590,000,000.00 | 193,549,138.95 | 32.80 | 62,703,798.2 | 10.63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报告期内是否实现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明具体情况 | |||||||||||||||||
特种光纤光缆、光器件产能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变更后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12月5日 | 是 | 400,000,000.0 | 440,000,000.00 | 43,549,138.95 | 9.90 | 2025年12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12月5日 | 否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00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变更后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12月5日 | 是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100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变更前项目名称 | 变更后项目名称 | 变更原因 |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特种光纤光缆、光器件产能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特种光纤光缆、光器件产能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 |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公司同意将超募资金4,000万元用于“特种光纤光缆、光器件产能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扩大项目厂房的建筑面积。本次扩建需新增投资金额10,387.78万元,除使用超募资金4,000万元以外,剩余6,387.78万元公司将通过自筹来解决。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161,993.95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出具《关于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3)0100052号)。上述置换事宜已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651,685.63元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出具《关于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3)0100168号)。上述置换事宜已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国债逆回购、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公司在不影响日常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在原审议通过的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资金额度基础上增加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增加后合计拟使用不超过7亿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
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本次增加现金管理额度投资及风险控制要求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一致。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5,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255,232,847.5元的比例为
19.59%。
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公司同意将超募资金4,000万元用于“特种光纤光缆、光器件产能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扩大项目厂房的建筑面积。本次扩建需新增投资金额10,387.78万元,除使用超募资金4,000万元以外,剩余6,387.78万元公司将通过自筹来解决。
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74,408,125 | 79.04 | 22,151,561 | -569,590 | 21,581,971 | 95,990,096 | 78.44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3,012,090 | 3.20 | 991,365 | 292,461 | 1,283,827 | 4,295,917 | 3.51 | ||
3、其他内资持股 | 71,390,412 | 75.84 | 21,160,195 | -856,428 | 20,303,767 | 91,694,179 | 74.93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35,485,412 | 37.7 | 10,388,695 | -856,428 | 9,532,267 | 45,017,679 | 36.79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35,905,000 | 38.14 | 10,771,500 | 10,771,500 | 46,676,500 | 38.14 | |||
4、外资持股 | 5,623 | 0.01 | -5,623 | -5,623 | 0 | 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5,623 | 0.01 | -5,623 | -5,623 | 0 | 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9,726,049 | 20.96 | 6,088,691 | 569,590 | 6,658,281 | 26,384,330 | 21.56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9,726,049 | 20.96 | 6,088,691 | 569,590 | 6,658,281 | 26,384,330 | 21.56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94,134,174 | 100.00 | 28,240,252 | 0 | 28,240,252 | 122,374,426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由94,134,174股变更为122,374,426股,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2023年6月12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配售限售股及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限售股数量共计862,051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2)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的保荐机构子公司根据《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转融通借出,报告期末的借出余额导致公司限售股数量相应减少、流通股数量相应增加。截至2023年6月30日,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转融通借出307,890股。
(3)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3年5月1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以总股本94,134,174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7,067,087.00元(含税),合计转增 28,240,252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122,374,426股。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7月13日,公司完成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91,300股的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22,374,426股变动为122,765,726股。上述股本变动使公司2023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以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被摊薄。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皮亚斌 | 18,324,500 | 0 | 5,497,350 | 23,821,850 | 首发限售、分红转赠 | 2025年12月12日 |
北京航天国调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6,020,000 | 0 | 1,806,000 | 7,826,000 | 首发限售、分红转赠 | 2023年12月12日 |
辛军 | 5,000,000 | 0 | 1,500,000 | 6,500,000 | 首发限售、分红转赠 | 2023年12月12日 |
武汉金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0 | 0 | 1,500,000 | 6,500,000 | 首发限售、分红转赠 | 2023年12月12日 |
赵惠萍 | 4,000,000 | 0 | 1,200,000 | 5,200,000 | 首发限售、分红转赠 | 2023年12月12日 |
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883,500 | 0 | 1,165,050 | 5,048,550 | 首发限售、分红转赠 | 2023年12月12日 |
武汉盈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100,000 | 0 | 930,000 | 4,030,000 | 首发限售、分红转赠 | 2025年12月12日 |
武汉惠人生物创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3,000,000 | 0 | 900,000 | 3,900,000 | 首发限售、分红转赠 | 2023年12月12日 |
北京春霖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912,621 | 0 | 873,786 | 3,786,407 | 首发限售、分红转赠 | 2023年12月12日 |
武汉公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500,000 | 0 | 750,000 | 3,250,000 | 首发限售、分红转赠 | 2023年12月12日 |
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420,000 | 0 | 726,000 | 3,146,000 | 首发限售、分红转赠 | 2023年12月12日 |
中信建投股管家长盈通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353,354 | 0 | 706,006 | 3,059,360 | 首发限售、分红转赠 | 2023年12月12日 |
熊安林 | 2,000,000 | 0 | 600,000 | 2,600,000 | 首发限售、分红转赠 | 2023年12月12日 |
张家港市惠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86,281 | 0 | 535,884 | 2,322,165 | 首发限售、分红转赠 | 2023年12月12日 |
湖北航天高投光电子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95,000 | 0 | 478,500 | 2,073,500 | 首发限售、分红转赠 | 2023年12月12日 |
何元兵 | 1,129,000 | 0 | 338,700 | 1,467,700 | 首发限售、分红转赠 | 2023年12月12日 |
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 | 1,121,390 | 0 | 336,417 | 1,457,807 | 首发限售、分红转赠 | 2024年12月12日 |
郭淼 | 1,000,000 | 0 | 300,000 | 1,300,000 | 首发限售、分红转赠 | 2023年12月12日 |
戴永良 | 1,000,000 | 0 | 300,000 | 1,300,000 | 首发限售、分红转赠 | 2023年12月12日 |
武汉计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65,549 | 0 | 229,665 | 995,214 | 首发限售、分红转赠 | 2024年4月12日 |
武汉公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703,879 | 0 | 211,164 | 915,043 | 首发限售、分红转赠 | 2023年12月12日 |
罗志中 | 700,000 | 0 | 210,000 | 910,000 | 首发限售、分红转赠 | 2023年12月12日 |
周飞 | 650,000 | 0 | 195,000 | 845,000 | 首发限售、分红转赠 | 2023年12月12日 |
廉正刚 | 610,000 | 0 | 183,000 | 793,000 | 首发限售、分红转赠 | 2023年12月12日 |
吴晶 | 550,000 | 0 | 165,000 | 715,000 | 首发限售、分红转赠 | 2023年12月12日 |
王志恒 | 500,000 | 0 | 150,000 | 650,000 | 首发限售、分红转赠 | 2023年12月12日 |
深圳信德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500,000 | 0 | 150,000 | 650,000 | 首发限售、分红转赠 | 2023年12月12日 |
共青城长盈天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83,800 | 0 | 145,140 | 628,940 | 首发限售、分红转赠 | 2023年12月12日 |
吴伟钢 | 360,000 | 0 | 108,000 | 468,000 | 首发限售、分红转赠 | 2023年12月12日 |
张莉莉 | 56,500 | 0 | 16,950 | 73,450 | 首发限售、分红转赠 | 2023年12月12日 |
柳祎 | 25,000 | 0 | 7,500 | 32,500 | 首发限售、分红转赠 | 2023年12月12日 |
武汉航天光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服务中心(普通合伙) | 25,000 | 0 | 7,500 | 32,500 | 首发限售、分红转赠 | 2023年12月12日 |
网下限售股份 | 862,051 | 862,051 | 0 | 0 | - | 2023年6月12日 |
合计 | 74,937,425 | 862,051 | 22,222,612 | 96,297,986 | - | - |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392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皮亚斌 | 5,497,350 | 23,821,850 | 19.47 | 23,821,850 | 23,821,85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北京航天国调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1,806,000 | 7,826,000 | 6.40 | 7,826,000 | 7,826,000 | 无 | 0 | 其他 | |||
辛军 | 1,500,000 | 6,500,000 | 5.31 | 6,500,000 | 6,500,000 | 质押 | 3,770,000 | 境内自然人 | |||
武汉金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500,000 | 6,500,000 | 5.31 | 6,500,000 | 6,500,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赵惠萍 | 1,200,000 | 5,200,000 | 4.25 | 5,200,000 | 5,20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65,050 | 5,048,550 | 4.13 | 5,048,550 | 5,048,550 | 无 | 0 | 其他 | |||
武汉盈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30,000 | 4,030,000 | 3.29 | 4,030,000 | 4,030,000 | 无 | 0 | 其他 | |||
武汉惠人生物创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900,000 | 3,900,000 | 3.19 | 3,900,000 | 3,900,000 | 无 | 0 | 其他 | |||
北京春霖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873,786 | 3,786,407 | 3.09 | 3,786,407 | 3,786,407 | 无 | 0 | 其他 | |||
武汉公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750,000 | 3,250,000 | 2.66 | 3,250,000 | 3,250,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0,0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国防军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29,849 | 人民币普通股 | 1,929,849 |
中国农业银行-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56,904 | 人民币普通股 | 1,156,90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44,831 | 人民币普通股 | 1,044,831 |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19L-FH001沪 | 859,654 | 人民币普通股 | 859,654 |
深圳创富兆业金融管理有限公司-创富福星十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704,106 | 人民币普通股 | 704,106 |
深圳创富兆业金融管理有限公司-创富福星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511,369 | 人民币普通股 | 511,369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融优势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65,912 | 人民币普通股 | 465,912 |
深圳创富兆业金融管理有限公司-创富福星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464,369 | 人民币普通股 | 464,369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弘高端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99,537 | 人民币普通股 | 399,537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公司控股股东皮亚斌为股东盈众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盈众投资系皮亚斌控制的企业,根据《收购办法》,皮亚斌、盈众投资具有一致行动关系; (2)股东公牛投资持有公牛创投100%的股权,公牛投资同时持有金鼎创投29.13%的股权,根据《收购办法》,公牛投资、公牛创投、金鼎创投具有一致行动关系; (3)由于科工资管和高投基金为同受航天科工集团控制的企业,根据《收购办法》,科工资管和高投基金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1 | 皮亚斌 | 23,821,850 | 2025年12月12日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2 | 北京航天国调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7,826,000 | 2023年12月12日 | 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3 | 辛军 | 6,500,000 | 2023年12月12日 | 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4 | 武汉金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6,500,000 | 2023年12月12日 | 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5 | 赵惠萍 | 5,200,000 | 2023年12月12日 | 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6 | 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48,550 | 2023年12月12日 | 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7 | 武汉盈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30,000 | 2025年12月12日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8 | 武汉惠人生物创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3,900,000 | 2023年12月12日 | 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9 | 北京春霖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786,407 | 2023年12月12日 | 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10 | 武汉公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3,250,000 | 2023年12月12日 | 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公司控股股东皮亚斌为股东盈众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盈众投资系皮亚斌控制的企业,根据《收购办法》,皮亚斌、盈众投资具有一致行动关系; (2)股东公牛投资持有公牛创投100%的股权,公牛投资同时持有金鼎创投29.13%的股权,根据《收购办法》,公牛投资、公牛创投、金鼎创投具有一致行动关系; (3)由于科工资管和高投基金为同受航天科工集团控制的企业,根据《收购办法》,科工资管和高投基金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皮亚斌 | 董事长兼总裁 | 18,324,500 | 23,821,850 | 5,497,350 | 分红转赠 |
郭淼 | 董事会秘书 | 1,000,000 | 1,300,000 | 300,000 | 分红转赠 |
周飞 | 董事、副总裁、营销总监 | 650,000 | 845,000 | 195,000 | 分红转赠 |
廉正刚 | 董事、研发总监 | 610,000 | 793,000 | 183,000 | 分红转赠 |
涂峰 | 核心技术人员 | 13,500 | 0 | -13,500 | 员工离职,合伙企业内部进行转让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38,449,599.21 | 827,667,037.66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653,813,205.48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44,168,793.45 | 70,079,321.83 |
应收账款 | 七、5 | 221,662,985.91 | 233,868,763.17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7 | 17,887,137.70 | 13,844,607.91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16,743,537.33 | 16,740,699.2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52,205,614.77 | 46,888,656.15 |
合同资产 | 七、10 | 274,437.59 | 274,437.59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7,180,324.02 | 972,742.85 |
流动资产合计 | 1,152,385,635.46 | 1,210,336,266.38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723,488.68 | 734,385.07 |
固定资产 | 七、21 | 156,995,812.77 | 161,843,666.76 |
在建工程 | 七、22 | 6,152,379.81 | 1,605,348.06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197,462.46 | 1,679,073.61 |
无形资产 | 七、26 | 14,915,689.43 | 14,632,554.79 |
开发支出 | 七、27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744,156.95 | 949,862.2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8,065,817.03 | 8,358,853.0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12,978,447.73 | 6,174,704.4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01,773,254.86 | 195,978,448.01 | |
资产总计 | 1,354,158,890.32 | 1,406,314,714.3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17,014,525.00 | 12,011,555.56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13,853,522.97 | 17,640,297.80 |
应付账款 | 七、36 | 25,713,979.76 | 31,474,118.21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5,082,379.88 | 4,983,748.28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20,308,804.89 | 24,747,114.83 |
应交税费 | 七、40 | 3,900,747.45 | 13,549,452.28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3,579,325.42 | 8,005,905.38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2,925,592.20 | 2,967,218.07 |
流动负债合计 | 92,378,877.57 | 115,379,410.41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9,806,125.00 | 10,006,944.44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191,963.65 | 1,161,773.52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22,144,042.09 | 22,491,230.6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3,857,681.45 | 3,285,700.6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6,999,812.19 | 36,945,649.19 | |
负债合计 | 129,378,689.76 | 152,325,059.6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22,374,426.00 | 94,134,174.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906,972,908.34 | 935,213,160.34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31,892,132.44 | 31,892,132.44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56,386,738.79 | 188,641,110.9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217,626,205.57 | 1,249,880,577.70 | |
少数股东权益 | 7,153,994.99 | 4,109,077.0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224,780,200.56 | 1,253,989,654.7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354,158,890.32 | 1,406,314,714.39 |
公司负责人:皮亚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文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珂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0,512,606.24 | 791,865,465.8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53,813,205.48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0,407,361.70 | 66,808,703.46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204,352,305.28 | 216,846,577.19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6,291,985.12 | 14,183,703.32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19,357,023.08 | 18,036,218.9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45,168,983.96 | 40,998,457.82 | |
合同资产 | 274,437.59 | 274,437.59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7,180,324.02 | 969,749.06 |
流动资产合计 | 1,087,358,232.47 | 1,149,983,313.27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73,300,000.00 | 66,3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8,172,528.34 | 8,295,613.66 | |
固定资产 | 145,800,805.55 | 150,358,563.42 | |
在建工程 | 6,152,379.81 | 1,605,348.06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197,462.46 | 1,496,828.08 | |
无形资产 | 14,736,173.23 | 14,450,697.27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744,156.95 | 852,518.9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026,406.01 | 7,240,814.2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512,947.73 | 5,627,404.4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69,642,860.08 | 256,227,788.04 | |
资产总计 | 1,357,001,092.55 | 1,406,211,101.3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7,014,525.00 | 12,011,555.56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3,802,039.95 | 18,626,397.80 | |
应付账款 | 23,188,306.75 | 23,549,970.58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266,611.88 | 2,375,143.89 | |
应付职工薪酬 | 16,613,877.62 | 19,824,747.41 | |
应交税费 | 3,043,722.68 | 10,950,039.09 | |
其他应付款 | 33,219,612.10 | 37,097,104.1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2,630,098.06 | 2,728,434.91 | |
流动负债合计 | 111,778,794.04 | 127,163,393.4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9,806,125.00 | 10,006,944.44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191,963.65 | 1,161,773.52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递延收益 | 21,810,708.73 | 21,991,230.6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857,681.45 | 3,285,700.62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6,666,478.83 | 36,445,649.19 | |
负债合计 | 148,445,272.87 | 163,609,042.6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22,374,426.00 | 94,134,174.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07,613,416.54 | 935,853,668.54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1,892,132.44 | 31,892,132.44 | |
未分配利润 | 146,675,844.70 | 180,722,083.7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208,555,819.68 | 1,242,602,058.6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357,001,092.55 | 1,406,211,101.31 |
公司负责人:皮亚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文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珂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104,382,063.09 | 145,751,252.66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04,382,063.09 | 145,751,252.66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02,039,410.55 | 103,932,434.86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49,993,766.89 | 65,767,368.48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222,367.07 | 678,594.51 |
销售费用 | 七、63 | 7,647,788.94 | 7,204,718.48 |
管理费用 | 七、64 | 30,010,833.20 | 18,235,478.79 |
研发费用 | 七、65 | 16,493,684.88 | 11,606,111.32 |
财务费用 | 七、66 | -2,329,030.43 | 440,163.28 |
其中:利息费用 | 七、66 | -60,342.54 | 936,132.70 |
利息收入 | 七、66 | 2,310,967.19 | 479,656.58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6,437,699.51 | 6,901,364.9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809,396.59 | 101,545.6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6,291,109.59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377,503.85 | -977,918.3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37,320.53 | -94,460.88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7,221,041.55 | 47,749,349.20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41,706.76 | 127,736.26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9,800.57 | 7,617.4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7,342,947.74 | 47,869,468.01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2,431,370.44 | 6,765,149.30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911,577.30 | 41,104,318.71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911,577.30 | 41,104,318.71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812,714.87 | 40,995,426.85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98,862.43 | 108,891.86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4,911,577.30 | 41,104,318.71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4,812,714.87 | 40,995,426.85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98,862.43 | 108,891.86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45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45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皮亚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文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珂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86,095,023.38 | 130,798,904.03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42,776,202.49 | 57,919,978.54 |
税金及附加 | 71,014.97 | 575,782.06 | |
销售费用 | 5,540,984.77 | 6,072,650.15 | |
管理费用 | 26,052,834.26 | 15,770,879.53 | |
研发费用 | 13,604,182.02 | 9,551,920.57 | |
财务费用 | -1,732,617.59 | 1,040,670.31 | |
其中:利息费用 | 468,314.37 | 1,467,765.11 | |
利息收入 | 2,240,645.82 | 420,978.74 | |
加:其他收益 | 6,220,521.88 | 6,627,966.4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1,797,635.10 | 87,041.1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291,109.59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219,770.01 | -605,244.7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7,320.53 | -94,460.88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5,274,138.51 | 45,882,324.81 | |
加:营业外收入 | 64,306.76 | 127,736.26 | |
减:营业外支出 | 19,800.57 | 7,617.45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5,318,644.70 | 46,002,443.62 | |
减:所得税费用 | 2,297,796.71 | 6,899,302.92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020,847.99 | 39,103,140.70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020,847.99 | 39,103,140.70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3,020,847.99 | 39,103,140.70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皮亚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文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珂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40,477,653.93 | 140,981,022.26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0,297,953.03 | 16,585,496.2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0,775,606.96 | 157,566,518.5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0,252,604.80 | 25,605,074.98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6,213,953.30 | 51,998,219.5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9,493,875.66 | 12,156,844.1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3,062,398.19 | 7,969,603.6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9,022,831.95 | 97,729,742.3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752,775.01 | 59,836,776.1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697,087,300.70 | 3,101,545.6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97,087,300.70 | 3,101,545.6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2,350,698.95 | 15,932,281.0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234,583.44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342,800,000.00 | 3,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55,150,698.95 | 20,166,864.4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8,063,398.25 | -17,065,318.8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691,092.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3,0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0 | 1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773,980.19 | 768,515.1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465,072.19 | 10,768,515.1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10,000.00 | 1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4,666,179.90 | 913,771.67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53,944.53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6,913,027.31 | 452,192.4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2,189,207.21 | 11,365,964.1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724,135.02 | -597,449.0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7,226.3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87,034,758.26 | 42,191,234.58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10,103,565.30 | 87,597,187.0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3,068,807.04 | 129,788,421.67 |
公司负责人:皮亚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文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珂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21,938,099.61 | 129,402,731.86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880,102.16 | 16,517,296.4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1,818,201.77 | 145,920,028.2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9,672,403.49 | 22,276,750.11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6,418,416.16 | 45,511,718.2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3,880,131.48 | 11,484,766.4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872,964.72 | 7,160,700.4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1,843,915.85 | 86,433,935.2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974,285.92 | 59,486,093.0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00,182.7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84,175,356.51 | 87,041.1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84,275,539.21 | 87,041.1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3,159,814.07 | 12,428,458.5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0,38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7,0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3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50,159,814.07 | 22,808,458.5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 -665,884,274.86 | -22,721,417.49 |
量净额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91,092.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0 | 1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73,980.19 | 768,515.1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465,072.19 | 10,768,515.1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00,000.00 | 1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5,022,235.37 | 913,771.67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911,727.31 | 65,4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1,133,962.68 | 10,979,171.6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668,890.49 | -210,656.5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88,578,879.43 | 36,554,018.9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74,301,993.70 | 65,071,723.5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5,723,114.27 | 101,625,742.49 |
公司负责人:皮亚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文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珂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94,134,174.00 | 935,213,160.34 | 31,892,132.44 | 188,641,110.92 | 1,249,880,577.70 | 4,109,077.09 | 1,253,989,654.7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4,134,174.00 | 935,213,160.34 | 31,892,132.44 | 188,641,110.92 | 1,249,880,577.70 | 4,109,077.09 | 1,253,989,654.7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8,240,252.00 | -28,240,252.00 | -32,254,372.13 | -32,254,372.13 | 3,044,917.90 | -29,209,454.2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812,714.87 | 14,812,714.87 | 98,862.43 | 14,911,577.30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7,067,087.00 | -47,067,087.00 | -53,944.53 | -47,121,031.5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7,067,087.00 | -47,067,087.00 | -53,944.53 | -47,121,031.53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8,240,252.00 | -28,240,252.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8,240,252.00 | -28,240,252.00 | |||||||||||||
2.盈余 |
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2,374,426.00 | 906,972,908.34 | 31,892,132.44 | 156,386,738.79 | 1,217,626,205.57 | 7,153,994.99 | 1,224,780,200.56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0,600,630.00 | 203,572,039.62 | 20,322,865.66 | 119,444,783.37 | 413,940,318.65 | 4,889,831.19 | 418,830,149.8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0,600,630.00 | 203,572,039.62 | 20,322,865.66 | 119,444,783.37 | 413,940,318.65 | 4,889,831.19 | 418,830,149.8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8,182.83 | 40,995,426.85 | 40,937,244.02 | -1,067,508.75 | 39,869,735.2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0,995,426.85 | 40,995,426.85 | 108,891.86 | 41,104,318.7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 |
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 |
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58,182.83 | -58,182.83 | -1,176,400.61 | -1,234,583.44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0,600,630.00 | 203,513,856.79 | 20,322,865.66 | 160,440,210.22 | 454,877,562.67 | 3,822,322.44 | 458,699,885.11 |
公司负责人:皮亚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文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珂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94,134,174.00 | 935,853,668.54 | 31,892,132.44 | 180,722,083.71 | 1,242,602,058.6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4,134,174.00 | 935,853,668.54 | 31,892,132.44 | 180,722,083.71 | 1,242,602,058.6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8,240,252.00 | -28,240,252.00 | -34,046,239.01 | -34,046,239.0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3,020,847.99 | 13,020,847.9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7,067,087.00 | -47,067,087.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7,067,087.00 | -47,067,087.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8,240,252.00 | -28,240,252.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8,240,252.00 | -28,240,252.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2,374,426.00 | 907,613,416.54 | 31,892,132.44 | 146,675,844.70 | 1,208,555,819.68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0,600,630.00 | 204,154,364.99 | 20,322,865.66 | 115,162,905.30 | 410,240,765.9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0,600,630.00 | 204,154,364.99 | 20,322,865.66 | 115,162,905.30 | 410,240,765.9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9,103,140.70 | 39,103,140.7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9,103,140.70 | 39,103,140.7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0,600,630.00 | 204,154,364.99 | 20,322,865.66 | 154,266,046.00 | 449,343,906.65 |
公司负责人:皮亚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文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珂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身原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18日经武汉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设立。2022年12月5日,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2346号),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53.3544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9,413.4174万股, 注册资本为94,134,174.00元。2023 年 6 月 28日,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 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 122,374,426 股。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2,374,426.00元,股本为人民币 122,374,426.00元,公司股权结构见附注七、53。
(1)本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本公司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本公司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高新五路80号
本公司总部办公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高新五路80号
(2)本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范围:特种光纤、光缆、特种光器件、光电产品用新型材料、包装印刷用新型材料、储热节能材料及专用设备的研究、开发、生产及销售;提供上述产品的技术及工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上述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或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
(3)母公司以及集团最终母公司的名称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皮亚斌。
(4)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7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集团本期间合并范围比上年增加1户,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集团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1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38“收入”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2023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3 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 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集团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5 号的通知》(财会[2012]1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四、5“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四、12“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集团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
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该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21“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四、12“长期股权投资”(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
(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 “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1、金融工具
在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集团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集团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集团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集团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集团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
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公司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2、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及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集团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集团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集团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①应收票据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公司 |
信用证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公司 |
②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应收账款: | |
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组合 | 将合并范围内的企业间应收账款作为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除有确凿证据表明无法收回外,不计提坏账准备。 |
账龄组合 | 按不同客户和款项性质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 |
合同资产: | |
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组合 | 将合并范围内的企业间应收账款作为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除有确凿证据表明无法收回外,不计提坏账准备。 |
账龄组合 | 按不同客户和款项性质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 |
③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其他应收款: | |
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组合 | 将合并范围内的企业间其他应收款作为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组合,除有确凿证据表明无法收回外,不计提坏账准备。 |
账龄组合 | 按不同款项性质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 |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公司 |
信用证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公司 |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应收账款: | |
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组合 | 将合并范围内的企业间应收账款作为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 除有确凿证据表明无法收回外,不计提坏账准备。 |
账龄组合 | 按不同客户和款项性质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 |
合同资产: | |
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组合 | 将合并范围内的企业间应收账款作为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 除有确凿证据表明无法收回外,不计提坏账准备。 |
账龄组合 | 按不同客户和款项性质的信用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 |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其他应收款: | |
同一控制下的关 联方组合 | 将合并范围内的企业间其他应收款作为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 款组合,除有确凿证据表明无法收回外,不计提坏账准备。 |
账龄组合 | 按不同款项性质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 |
15. 存货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及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周转材料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 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 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 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公司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公司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五、10“金融工具”。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7“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集团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 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 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集团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集团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集团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 期损益。本集团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 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五、6“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2)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集团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30“长期资产减值”。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0 | 5.00% | 2.38%-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00% | 9.5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 | 5.00% | 23.75% |
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5 | 0.00%-5.00% | 19.00%-31.67%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25. 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6. 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附注五、42“租赁”。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各类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如下:
项 目 | 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50 年 | 直线法 |
软件 | 3-5 年 | 直线法 |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30“长期资产减值”。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1) 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 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 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装修费及厂区绿化等。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公司在客户实际支
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其中: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其中: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集团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集团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4. 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租赁是指本集团让渡或取得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或 支付对价的合同。在一项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
(1)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
① 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② 后续计量
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详 见本附注四、14 “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 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于租赁负债,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 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 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 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 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采 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 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 的其他租赁。
① 经营租赁
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5. 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集团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
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集团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集团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 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 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集团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的、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含劳务,下同)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集团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其中,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集团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集团主要销售光纤、光纤环器件等产品,本集团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或订单组织发货,国内客户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确认将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因转让商品而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时确认收入;国外客户根据合同或订单约定将产品装运报关离岸,取得报关单时确认收入。本集团技术服务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根据合同或订单约定提供相关劳务,得到客户认可并收到款项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销售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如果该资产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之外的其 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 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 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②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 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0. 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如下: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
(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
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 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 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3)相关的补助款 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 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4)根据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 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 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 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 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 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租赁是指本集团让渡或取得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或支付对价的合同。在一项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
(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
① 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 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 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② 后续计量
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详 见本附注五、23 “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 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 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① 经营租赁
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以下 简称“解释 15 号”),解释 15 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无 |
2022 年 12 月 13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 简称“解释 16 号”),解释 16 号三个事项的 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 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 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 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集团本年度未提 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无 |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 | 3%、5%、6%、13%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7%、3.5%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3%、1.5%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2%、1% |
报告期,公司提供劳务服务执行6%增值税销项税率;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代收代付承租方自来水费,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武汉长盈通热控技术有限公司 | 20 |
海南长盈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20 |
河北长盈通光系统有限公司 | 20 |
北京长盈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20 |
武汉光谷长盈通计量有限公司 | 15 |
武汉长盈鑫科技有限公司 | 15 |
武汉长盈通特种线缆有限公司 | 20 |
2. 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1)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子公司武汉长盈鑫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光谷长盈通计量有限公司、北京长盈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河北长盈通光系统有限公司、武汉长盈通热控技术有限公司、海南长盈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及武汉长盈通特种线缆有限公司均适用此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有: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规定,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根据《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对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 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 100%加计扣除。公司于2012年6月19日,经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5年10月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GR201542000023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18年11月15日,取得GR201842001018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21年12月3日取得GR202142003424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均为三年。本公司在报告期,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上述所得税税收优惠。
子公司武汉长盈鑫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8日取得GR201742001300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20年12月1日,取得GR2020420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均为三年。子公司武汉光谷长盈通计量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取得GR202242008320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本通知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纳税人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本通知规定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3)其他税种:
根据2021年11月30日颁布的《关于明确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鄂财税发[2021]8号),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湖北省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按规定税额标准的40%征收,最低不低于法定税额标准。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2022年第10号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3. 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93.00 | 393.00 |
银行存款 | 123,068,614.04 | 810,103,172.30 |
其他货币资金 | 15,380,792.17 | 17,563,472.36 |
合计 | 138,449,599.21 | 827,667,037.66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 /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 | / |
其他说明:
无。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653,813,205.48 | /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653,813,205.48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653,813,205.48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229,098.25 | 7,395,793.14 |
商业承兑票据 | 42,688,198.92 | 67,203,154.12 |
减:坏账准备 | 2,748,503.72 | 4,519,625.43 |
合计 | 44,168,793.45 | 70,079,321.83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953,224.00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953,224.00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029,442.60 | 271,444.00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029,442.60 | 271,444.00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6,917,297.17 | 100.00 | 2,748,503.72 | 5.86 | 44,168,793.45 | 74,598,947.26 | 100.00 | 4,519,625.43 | 6.06 | 70,079,321.83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4,229,098.25 | 9.01 | 0.00 | 0.00 | 4,229,098.25 | 7,395,793.14 | 9.91 | 0.00 | 0.00 | 7,395,793.14 |
商业承兑汇票 | 42,688,198.92 | 90.99 | 2,748,503.72 | 6.44 | 39,939,695.20 | 67,203,154.12 | 90.09 | 4,519,625.43 | 6.73 | 62,683,528.69 |
合计 | 46,917,297.17 | / | 2,748,503.72 | / | 44,168,793.45 | 74,598,947.26 | / | 4,519,625.43 | / | 70,079,321.8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业承兑汇票 | 42,688,198.92 | 2,748,503.72 | 6.44 |
合计 | 42,688,198.92 | 2,748,503.72 | 6.44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
类别 | 年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0,406,323.27 | 1,520,316.16 | 5.00 |
1-2年 | 12,281,875.65 | 1,228,187.56 | 10.00 |
2-3年 | 30.00 | ||
3-4年 | 50.00 | ||
4-5年 | 80.00 | ||
5年以上 | 100.00 | ||
合计 | 42,688,198.92 | 2,748,503.72 | 6.44 |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4,519,625.43 | -1,771,121.71 | 2,748,503.72 | ||
合计 | 4,519,625.43 | -1,771,121.71 | 2,748,503.7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67,620,224.83 |
1年以内小计 | 167,620,224.83 |
1至2年 | 60,956,613.01 |
2至3年 | 7,661,056.30 |
3至4年 | 4,824,078.49 |
4至5年 | 248,959.85 |
5年以上 | 1,475,962.67 |
小计 | 242,786,895.15 |
减:坏账准备 | 21,123,909.24 |
合计 | 221,662,985.9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58,750.00 | 0.23 | 558,750.00 | 100.00 | 558,750.00 | 0.22 | 558,750.00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42,228,145.15 | 99.77 | 20,565,159.24 | 8.49 | 221,662,985.91 | 253,080,722.23 | 99.78 | 19,211,959.06 | 7.59 | 233,868,763.17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42,228,145.15 | 99.77 | 20,565,159.24 | 8.49 | 221,662,985.91 | 253,080,722.23 | 99.78 | 19,211,959.06 | 7.59 | 233,868,763.17 |
合计 | 242,786,895.15 | / | 21,123,909.24 | / | 221,662,985.91 | 253,639,472.23 | / | 19,770,709.06 | / | 233,868,763.1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天津瑞星科测控科技有限公司 | 558,750.00 | 558,750.00 | 100.00 |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
合计 | 558,750.00 | 558,750.00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天津瑞星科测控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资金紧张,预计难以收回,故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67,620,224.83 | 8,381,011.25 | 5.00 |
1至2年(含2年) | 60,956,613.01 | 6,095,661.30 | 10.00 |
2至3年(含3年) | 7,661,056.30 | 2,298,316.89 | 30.00 |
3至4年(含4年) | 4,324,078.49 | 2,162,039.25 | 50.00 |
4至5年(含5年) | 190,209.85 | 152,167.88 | 80.00 |
5年以上 | 1,475,962.67 | 1,475,962.67 | 100.00 |
合计 | 242,228,145.15 | 20,565,159.24 | 8.49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58,750.00 | 558,75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9,211,959.06 | 1,353,200.18 | 20,565,159.24 | |||
合计 | 19,770,709. | 1,353,200.18 | 21,123,909.2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第一名 | 73,357,725.20 | 30.28 | 5,292,846.82 |
第二名 | 24,410,756.03 | 10.08 | 2,049,601.11 |
第三名 | 29,007,423.49 | 11.98 | 1,906,466.99 |
第四名 | 22,539,441.67 | 9.31 | 1,138,081.53 |
第五名 | 7,563,162.00 | 3.12 | 378,158.10 |
合计 | 156,878,508.39 | 64.76 | 10,765,154.55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7,796,697.59 | 99.49 | 13,794,274.19 | 99.64 |
1至2年 | 67,153.54 | 0.38 | 43,553.72 | 0.31 |
2至3年 | 23,286.57 | 0.13 | ||
3年以上 | 6,780.00 | 0.05 | ||
合计 | 17,887,137.70 | 13,844,607.91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7,400,254.30 | 41.37 |
第二名 | 5,000,000.00 | 27.95 |
第三名 | 700,000.00 | 3.91 |
第四名 | 550,000.00 | 3.07 |
第五名 | 410,000.00 | 2.29 |
合计 | 14,060,254.30 | 78.5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 / |
应收股利 | / | / |
其他应收款 | 16,743,537.33 | 16,740,699.22 |
合计 | 16,743,537.33 | 16,740,699.2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4).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6,110,095.88 |
1年以内小计 | 16,110,095.88 |
1至2年 | 722,205.00 |
2至3年 | 69,120.00 |
3至4年 | |
4至5年 | 2,000.00 |
5年以上 | 560,000.00 |
合计 | 17,463,420.88 |
(5).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履约保证金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保证金押金 | 1,947,175.00 | 1,901,125.00 |
备用金借支 | 492,366.37 | 479,857.70 |
其他款项 | 23,879.51 | 39,182.38 |
小计 | 17,463,420.88 | 17,420,165.08 |
减:坏账准备 | 719,883.55 | 679,465.86 |
合计 | 16,743,537.33 | 16,740,699.22 |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679,465.86 | 679,465.86 | ||
2023年1月1日余 |
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0,417.69 | 40,417.69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719,883.55 | 719,883.55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7).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6月 | 679,465.86 | 40,417.69 | 719,883.55 | |||
合计 | 679,465.86 | 40,417.69 | 719,883.5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8).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9).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 履约保证金 | 15,000,000.00 | 1年以内 | 85.89 | |
液化空气(武汉)有限公司 | 保证金押金 | 550,000.00 | 1-2年,5年以上 | 3.15 | 100,000.00 |
武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 保证金押金 | 310,000.00 | 5年以上 | 1.78 | 310,000.00 |
中山大学 | 保证金押金 | 197,100.00 | 1年以内 | 1.13 | 9,855.00 |
武汉光谷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保证金押金 | 153,900.00 | 1-2年 | 0.88 | 15,390.00 |
合计 | / | 16,211,000.00 | / | 92.83 | 435,245.00 |
(10).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11).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12).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31,897,065.47 | 828,252.37 | 31,068,813.10 | 30,885,025.50 | 877,407.32 | 30,007,618.18 |
在产品及自制半成品 | 3,483,061.32 | 3,483,061.32 | 2,562,922.59 | 2,562,922.59 | ||
库存商品 | 16,469,017.21 | 402,873.87 | 16,066,143.34 | 13,936,289.91 | 383,019.17 | 13,553,270.74 |
发出商品 | 1,309,748.77 | 1,309,748.77 | 524,403.76 | 524,403.76 | ||
周转材料 | 277,848.24 | 277,848.24 | 240,440.88 | 240,440.88 | ||
合计 | 53,436,741.01 | 1,231,126.24 | 52,205,614.77 | 48,149,082.64 | 1,260,426.49 | 46,888,656.15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877,407.32 | 49,154.95 | 828,252.37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383,019.17 | 37,116.33 | 17,261.63 | 402,873.87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1,260,426.49 | 37,116.33 | 66,416.58 | 1,231,126.24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质保金 | 783,657.49 | 333,628.33 | 450,029.16 | 783,657.49 | 333,424.13 | 450,233.36 |
减: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附注七、31) | 234,782.30 | 59,190.73 | 175,591.57 | 234,782.30 | 58,986.53 | 175,795.77 |
合计 | 548,875.19 | 274,437.60 | 274,437.59 | 548,875.19 | 274,437.60 | 274,437.59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退货成本 | 969,749.06 | 969,749.06 |
待抵扣进项税 | 2,993.79 | |
预缴其他税金 | 680,596.45 |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5,529,978.51 | |
合计 | 7,180,324.02 | 972,742.85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90,046.15 | 22,740.09 | 912,786.2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890,046.15 | 22,740.09 | 912,786.24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73,324.01 | 5,077.16 | 178,401.1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668.97 | 227.42 | 10,896.39 | |
(1)计提或摊销 | 10,668.97 | 227.42 | 10,896.3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83,992.98 | 5,304.58 | 189,297.56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06,053.17 | 17,435.51 | 723,488.68 | |
2.期初账面价值 | 716,722.14 | 17,662.93 | 734,385.07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56,995,812.77 | 161,843,666.76 |
合计 | 156,995,812.77 | 161,843,666.76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14,509,716.68 | 82,975,421.16 | 11,761,339.49 | 25,175,611.75 | 234,422,089.08 |
2.本期增加金额 | 445,840.71 | 172,504.43 | 3,749,157.31 | 4,367,502.45 | |
(1)购置 | 445,840.71 | 172,504.43 | 3,749,157.31 | 4,367,502.45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55,799.25 | 43,705.31 | 76,018.19 | 575,522.75 | |
(1)处置或报废 | 76,018.19 | 76,018.19 | |||
(2)其他转出 | 455,799.25 | 43,705.31 | 499,504.56 | ||
4.期末余额 | 114,053,917.43 | 83,421,261.87 | 11,890,138.61 | 28,848,750.87 | 238,214,068.7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0,317,193.62 | 37,187,755.62 | 2,733,577.08 | 12,339,896.00 | 72,578,422.3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86,538.85 | 3,619,522.34 | 1,156,669.05 | 2,547,429.07 | 8,710,159.31 |
(1)计提 | 1,386,538.85 | 3,619,522.34 | 1,156,669.05 | 2,547,429.07 | 8,710,159.31 |
3.本期减少金额 | 70,325.62 | 70,325.62 | |||
(1)处置或报废 | 70,325.62 | 70,325.62 | |||
4.期末余额 | 21,703,732.47 | 40,807,277.96 | 3,890,246.13 | 14,816,999.45 | 81,218,256.0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2,350,184.96 | 42,613,983.91 | 7,999,892.48 | 14,031,751.42 | 156,995,812.77 |
2.期初账面价值 | 94,192,523.06 | 45,787,665.54 | 9,027,762.41 | 12,835,715.75 | 161,843,666.76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06月30日止,本集团不存在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06月30日止,本集团不存在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6,152,379.81 | 1,605,348.06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6,152,379.81 | 1,605,348.06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在建工程 | 6,152,379.81 | 6,152,379.81 | 1,605,348.06 | 1,605,348.06 | ||
合计 | 6,152,379.81 | 6,152,379.81 | 1,605,348.06 | 1,605,348.06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光纤环测试系统 | 300,000.00 | 84,370.56 | 84,370.56 | 28.12 | 28.12% | 自有资金 | ||||||
新拉丝塔 | 12,800,000.00 | 1,211,935.63 | 2,873,255.93 | 4,085,191.56 | 31.92 | 31.92% | 自有资金 | |||||
新制棒设备 | 6,700,000.00 | 393,412.43 | 1,589,405.26 | 1,982,817.69 | 29.59 | 29.59%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19,800,000.00 | 1,605,348.06 | 4,547,031.75 | 6,152,379.81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707,421.25 | 2,707,421.25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租入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11,227.55 | 911,227.55 |
(1)处置 | 911,227.55 | 911,227.55 |
4.期末余额 | 1,796,193.70 | 1,796,193.7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028,347.64 | 1,028,347.64 |
2.本期增加金额 | 481,611.15 | 481,611.15 |
(1)计提 | 481,611.15 | 481,611.15 |
3.本期减少金额 | 911,227.55 | 911,227.55 |
(1)处置 | 911,227.55 | 911,227.55 |
4.期末余额 | 598,731.24 | 598,731.2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197,462.46 | 1,197,462.46 |
2.期初账面价值 | 1,679,073.61 | 1,679,073.61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7,667,659.91 | 1,597,083.19 | 19,264,743.10 |
2.本期增加金额 | 647,510.44 | 647,510.44 | |
(1)购置 | 647,510.44 | 647,510.44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7,667,659.91 | 2,244,593.63 | 19,912,253.54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944,644.84 | 687,543.47 | 4,632,188.3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6,676.60 | 187,699.20 | 364,375.80 |
(1)计提 | 176,676.60 | 187,699.20 | 364,375.8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121,321.44 | 875,242.67 | 4,996,564.1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546,338.47 | 1,369,350.96 | 14,915,689.43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723,015.07 | 909,539.72 | 14,632,554.79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 | 转入当期损益 |
额 | 形资产 | |||||||
自动化绕环技术平台(三期) | 2,032,823.34 | 2,032,823.34 | ||||||
基于MEMS的MRU产品应用技术研究 | 1,392,406.38 | 1,392,406.38 | ||||||
特种光纤接续技术研究及平台建设 | 859,428.35 | 859,428.35 | ||||||
超高精度光纤陀螺惯组技术研究 | 2,398,666.93 | 2,398,666.93 | ||||||
微结构光纤制造技术研究及应用 | 1,699,321.92 | 1,699,321.92 | ||||||
光纤环固化平台及粘环工艺技术研究 | 908,780.23 | 908,780.23 | ||||||
高功率掺镱光纤研发 | 1,272,463.37 | 1,272,463.37 | ||||||
高带宽多模光纤产品开发 | 1,093,221.88 | 1,093,221.88 | ||||||
保偏光纤全国产化(二期)项目 | 1,947,069.62 | 1,947,069.62 | ||||||
超低玻璃化温度特种光纤内层涂料研究 | 166,905.90 | 166,905.90 | ||||||
光纤封装胶研究 | 275,316.88 | 275,316.88 | ||||||
高强度光纤内层涂覆树脂研究 | 274,945.67 | 274,945.67 | ||||||
高强度光纤外层涂覆树脂研究 | 293,895.85 | 293,895.85 | ||||||
高吸热相变材料模块的研究 | 67,492.40 | 67,492.40 | ||||||
自动绕环机 | 265,372.81 | 265,372.81 | ||||||
传感光缆制造设备 | 94,919.57 | 94,919.57 | ||||||
四芯旋转成缆设备 | 211,531.93 | 211,531.93 | ||||||
细径光纤小型化光纤环产业化项目 | 326,905.28 | 326,905.28 | ||||||
小型轻量化主动式储能散热 | 404,905.71 | 404,905.71 |
温控系统研究 | ||||||||
高可靠高导热无机水合盐相变储能材料两级封装方法与定向导热调控研究 | 398,448.52 | 398,448.52 | ||||||
高储能密度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热管理材料研究 | 108,862.34 | 108,862.34 | ||||||
合计 | 16,493,684.88 | 16,493,684.88 |
其他说明:
无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用及厂区绿化 | 97,343.34 | 97,343.34 | |||
其他 | 852,518.93 | 108,361.98 | 744,156.95 | ||
合计 | 949,862.27 | 205,705.32 | 744,156.95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6,157,051.07 | 3,772,483.79 | 26,563,650.97 | 3,895,249.68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5,947,462.53 | 762,917.72 | 6,184,358.52 | 889,442.91 |
递延收益 | 22,144,042.09 | 3,304,939.65 | 22,491,230.61 | 3,348,684.59 |
预计退换货 | 1,503,172.45 | 225,475.87 | 1,503,172.45 | 225,475.87 |
合计 | 55,751,728.14 | 8,065,817.03 | 56,742,412.55 | 8,358,853.05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21,904,670.80 | 3,285,700.62 | 21,904,670.80 | 3,285,700.62 |
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变动 | 3,813,205.48 | 571,980.82 | ||
合计 | 25,717,876.28 | 3,857,681.45 | 21,904,670.80 | 3,285,700.62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固定资产采购款 | 12,802,856.16 | 12,802,856.16 | 5,998,908.63 | 5,998,908.63 | ||
应收质保金 | 234,782.30 | 59,190.73 | 175,591.57 | 234,782.30 | 58,986.53 | 175,795.77 |
合计 | 13,037,638.46 | 59,190.73 | 12,978,447.73 | 6,233,690.93 | 58,986.53 | 6,174,704.40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17,000,000.00 | 12,000,000.00 |
应计利息 | 14,525.00 | 11,555.56 |
合计 | 17,014,525.00 | 12,011,555.56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22,000.00 | 2,233,4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13,831,522.97 | 15,406,897.80 |
合计 | 13,853,522.97 | 17,640,297.8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 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24,393,028.39 | 29,104,966.72 |
1至2年 | 1,095,990.85 | 1,704,094.41 |
2至3年 | 198,569.82 | 638,666.38 |
3至4年 | 4,602.00 | 4,602.00 |
4至5年 | 2,250.00 | |
5年以上 | 19,538.70 | 21,788.70 |
合计 | 25,713,979.76 | 31,474,118.2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5,082,379.88 | 4,983,748.28 |
合计 | 5,082,379.88 | 4,983,748.28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4,745,539.86 | 49,171,472.33 | 53,608,207.30 | 20,308,804.89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574.97 | 2,604,171.03 | 2,605,746.00 | |
合计 | 24,747,114.83 | 51,775,643.36 | 56,213,953.30 | 20,308,804.89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7,531,135.81 | 40,324,777.10 | 45,212,340.24 | 12,643,572.67 |
二、职工福利费 | 4,921,314.04 | 4,921,314.04 |
三、社会保险费 | 805.46 | 1,384,234.49 | 1,384,434.49 | 605.46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665.10 | 1,356,880.59 | 1,357,070.59 | 475.10 |
工伤保险费 | 140.36 | 20,847.34 | 20,857.34 | 130.36 |
生育保险费 | 6,506.56 | 6,506.56 | ||
四、住房公积金 | 600.00 | 1,175,329.94 | 1,174,689.94 | 1,240.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7,212,998.59 | 1,364,816.76 | 914,428.59 | 7,663,386.76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1,000.00 | 1,000.00 | ||
合计 | 24,745,539.86 | 49,171,472.33 | 53,608,207.30 | 20,308,804.89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574.97 | 2,497,804.36 | 2,499,379.33 | 0.00 |
2、失业保险费 | 106,366.67 | 106,366.67 | 0.00 | |
合计 | 1,574.97 | 2,604,171.03 | 2,605,746.00 | 0.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693,740.50 | 6,101,861.16 |
企业所得税 | 68,952.29 | 6,059,127.5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0,823.07 | 411,546.65 |
房产税 | 198,575.17 | 195,335.19 |
土地使用税 | 18,518.52 | 18,518.55 |
个人所得税 | 2,865,685.85 | 270,279.20 |
教育费附加 | 13,210.03 | 176,437.05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8,971.46 | 123,944.45 |
印花税 | 2,270.56 | 192,402.50 |
合计 | 3,900,747.45 | 13,549,452.28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3,579,325.42 | 8,005,905.38 |
合计 | 3,579,325.42 | 8,005,905.38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 | 1,200,000.00 | 1,200,000.00 |
押金保证金 | 213,669.10 | 210,669.10 |
报销款 | 27,106.10 | 8,313.00 |
食堂餐卡储值余额 | 1,353,378.79 | 1,144,976.78 |
其他 | 94,079.43 | 111,757.82 |
应付未付信息披露费用 | 0.00 | 5,330,188.68 |
投资款 | 691,092.00 | |
合计 | 3,579,325.42 | 8,005,905.3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退货款 | 2,472,921.51 | 2,472,921.51 |
待转销项税额 | 181,226.69 | 264,296.56 |
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271,444.00 | 230,000.00 |
合计 | 2,925,592.20 | 2,967,218.07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9,800,000.00 | 10,000,000.00 |
应付利息 | 6,125.00 | 6,944.44 |
合计 | 9,806,125.00 | 10,006,944.44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不适用
长期借款利率为2.5%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1,191,963.65 | 1,161,773.52 |
合计 | 1,191,963.65 | 1,161,773.52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2,491,230.61 | 2,040,000.00 | 2,387,188.52 | 22,144,042.09 | / |
合计 | 22,491,230.61 | 2,040,000.00 | 2,387,188.52 | 22,144,042.09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94,134,174.00 | 28,240,252.00 | 28,240,252.00 | 122,374,426.00 |
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4月19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5月11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
前的公司总股本94,134,17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7,067,087元,转增28,240,252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22,374,426股。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935,213,160.34 | 28,240,252.00 | 906,972,908.34 | |
合计 | 935,213,160.34 | 28,240,252.00 | 906,972,908.3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详见附注七、53。
56、 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1,261,421.63 | 21,261,421.63 | ||
任意盈余公积 | 10,630,710.81 | 10,630,710.81 | ||
合计 | 31,892,132.44 | 31,892,132.44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88,641,110.92 | 119,444,783.3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88,641,110.92 | 119,444,783.3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4,812,714.87 | 80,765,594.33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7,712,844.52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3,856,422.26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47,067,087.0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56,386,738.79 | 188,641,110.9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97,059,298.32 | 43,850,104.38 | 143,414,398.14 | 63,804,654.78 |
其他业务 | 7,322,764.77 | 6,143,662.51 | 2,336,854.52 | 1,962,713.70 |
合计 | 104,382,063.09 | 49,993,766.89 | 145,751,252.66 | 65,767,368.48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光纤环器件 | 48,196,948.99 |
特种光纤 | 25,972,516.68 |
新型材料 | 12,039,761.37 |
光器件设备及其他 | 10,850,071.28 |
其他 | 7,322,764.77 |
合计 | 104,382,063.09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境内 | 101,863,727.4 |
境外 | 2,518,335.69 |
合计 | 104,382,063.09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直销 | 104,382,063.09 |
经销 | |
合计 | 104,382,063.09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无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92,359.10 | 63,411.31 |
教育费附加 | -82,616.06 | 27,071.27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55,077.37 | 18,047.53 |
印花税 | 101,919.80 | 54,588.06 |
房产税 | 413,462.81 | 478,439.30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37,036.99 | 37,037.04 |
合计 | 222,367.07 | 678,594.51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371,759.64 | 4,138,937.08 |
业务招待费 | 957,237.92 | 1,316,587.95 |
市场推广费 | 1,432,309.61 | 1,242,445.99 |
运杂费 | 51,450.53 | 109,832.67 |
办公差旅费 | 388,077.92 | 182,149.72 |
物业水电费 | 4,586.48 | 6,744.88 |
折旧及摊销 | 177,677.37 | 96,120.87 |
其他 | 264,689.47 | 111,899.32 |
合计 | 7,647,788.94 | 7,204,718.48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7,195,503.98 | 11,064,200.80 |
折旧及摊销 | 3,561,352.13 | 2,374,400.72 |
办公差旅费 | 2,383,608.49 | 1,334,402.12 |
业务招待费 | 2,144,809.97 | 1,404,586.54 |
中介机构费 | 1,101,823.27 | 536,606.51 |
物业水电费 | 829,231.89 | 485,498.94 |
疫情防护物资 | 73,469.82 | 464,952.15 |
装修维保费 | 1,226,948.78 | 566,471.13 |
其他 | 1,494,084.87 | 4,359.88 |
合计 | 30,010,833.20 | 18,235,478.79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1,664,327.72 | 8,820,568.75 |
材料费 | 999,814.56 | 1,710,257.11 |
折旧及摊销 | 1,369,079.08 | 514,224.58 |
委托外部研发 | 2,143,396.23 | 205,000.00 |
动力费及其他 | 317,067.29 | 356,060.88 |
合计 | 16,493,684.88 | 11,606,111.32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60,342.54 | 936,132.70 |
减:利息收入 | 2,310,967.19 | 479,656.58 |
减:汇兑收益 | 59,709.01 | 41,476.80 |
手续费及其他 | 101,988.31 | 25,163.96 |
合计 | -2,329,030.43 | 440,163.28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6,437,188.52 | 6,899,077.58 |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510.99 | 2,287.40 |
合计 | 6,437,699.51 | 6,901,364.98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809,396.59 | 101,545.6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1,809,396.59 | 101,545.60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291,109.59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6,291,109.59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771,121.71 | -1,520,950.80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353,200.17 | 615,756.00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40,417.69 | -72,723.50 |
合计 | 377,503.85 | -977,918.30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37,116.33 | -305,905.70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213,564.3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资产减值损失 | -204.20 | -2,119.54 |
合计 | -37,320.53 | -94,460.88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 141,706.76 | 127,736.26 | 141,706.76 |
合计 | 141,706.76 | 127,736.26 | 141,706.7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5,692.57 | 7,617.45 | 5,692.57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5,692.57 | 7,617.45 | 5,692.57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14,108.00 | 14,108.00 | |
合计 | 19,800.57 | 7,617.45 | 19,800.57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566,353.59 | 8,517,967.83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865,016.85 | -1,752,818.53 |
合计 | 2,431,370.44 | 6,765,149.30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7,342,947.74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601,442.16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70,071.72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所得税费用 | 2,431,370.4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政府补助 | 6,741,854.52 | 15,892,736.26 |
收到的往来款 | ||
收到的利息收入 | 2,310,995.95 | 479,656.58 |
收回保证金、押金 | 234,950.00 | 22,910.00 |
收到个税手续费返还 | 695,719.84 | 50,088.37 |
其他 | 314,432.72 | 140,105.03 |
合计 | 10,297,953.03 | 16,585,496.24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履约保证金 | 7,000,000.00 | |
支付保证金、押金 | 174,600.00 | 122,795.00 |
支付的期间费用 | 15,320,694.28 | 7,843,759.51 |
支付人才补助款及个税手续费返还 | 567,103.91 | 3,049.17 |
合计 | 23,062,398.19 | 7,969,603.68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拆出资金收回 | ||
赎回理财产品 | 697,087,300.70 | 3,101,545.60 |
合计 | 697,087,300.70 | 3,101,545.6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资金拆出 | ||
申购理财产品 | 1,342,800,000.00 | 3,000,000.00 |
合计 | 1,342,800,000.00 | 3,0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承兑保证金 | 2,773,980.19 | 768,515.10 |
银行存款质押收回 | ||
合计 | 2,773,980.19 | 768,515.1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租金 | 410,000.00 | 452,192.44 |
过会后股票发行相关费用 | 5,838,855.43 | |
现金分红、送股手续费 | 72,871.88 | |
银行存款质押 | ||
承兑保证金 | 591,300.00 | |
合计 | 6,913,027.31 | 452,192.44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4,911,577.30 | 41,104,318.71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7,320.53 | 94,460.88 |
信用减值损失 | -377,503.85 | 977,918.30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8,721,055.70 | 6,633,494.01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481,611.15 | 242,689.71 |
无形资产摊销 | 364,375.80 | 287,923.6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05,705.32 | 105,638.8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692.57 | 7,617.45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291,109.59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49,805.22 | 936,132.70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809,396.59 | -101,545.60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93,036.02 | -1,752,818.53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71,980.83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354,074.95 | -8,661,760.4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2,382,021.81 | -9,299,814.1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2,839,322.26 | 29,262,520.64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752,775.01 | 59,836,776.11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23,068,807.04 | 129,788,421.6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810,103,565.30 | 87,597,187.0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87,034,758.26 | 42,191,234.58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23,068,807.04 | 810,103,565.30 |
其中:库存现金 | 193.00 | 393.0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23,068,614.04 | 810,103,172.3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3,068,807.04 | 810,103,565.30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5,380,792.17 | 承兑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2,224,668.00 | 质押开票、未终止确认票据 |
应收账款 | 22,741,897.67 | 质押授信 |
固定资产 | 108,831,617.96 | 抵押授信 |
无形资产 | 17,667,659.91 | 抵押授信 |
投资性房地产 | 912,786.24 | 抵押授信 |
合计 | 167,759,421.95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0.03 | - | 0.20 |
其中:美元 | 0.03 | 7.2258 | 0.20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
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生育补贴 | 60,306.76 | 营业外收入 | 60,306.76 |
人社局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 4,000.00 | 营业外收入 | 4,000.00 |
三河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扶持奖励资金 | 77,400.00 | 营业外收入 | 77,400.00 |
上市奖励 | 3,500,000.00 | 其他收益 | 3,500,000.00 |
2022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奖励 | 400,000.00 | 其他收益 | 400,000.00 |
2022年中央军民融合发展专项资金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科技企业培育补贴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2022年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2,04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1,020,000.00 |
普惠贷款阶段性减息 | 15,000.00 | 财务费用 | 15,000.00 |
纾困贴息 | 495,147.76 | 财务费用 | 495,147.76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新设子公司,武汉长盈通特种线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4月25日,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五路80号特种光纤产业园(一期)101号建筑光纤厂房三楼308室,法定代表人为陈功文。
6、 其他
□适用√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武汉长盈鑫科技有限公司 | 武汉市 | 武汉市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武汉光谷长盈通计量有限公司 | 武汉市 | 武汉市 | 制造业及技术服务 | 100.00 | 设立 | |
北京长盈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河北长盈通光系统有限公司 | 廊坊市 | 廊坊市 | 制造业 | 68.50 | 设立 | |
武汉长盈通热控技术有限公司 | 武汉市 | 武汉市 | 制造业 | 65.00 | 设立 | |
海南长盈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海口市 | 海口市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武汉长盈通特种线缆有限公司 | 武汉市 | 武汉市 | 制造业 | 7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河北长盈通光系统有限公司 | 31.50 | -105,929.36 | 3,243,209.36 | |
武汉长盈通热控技术有限公司 | 35.00 | 209,819.83 | 53,944.53 | 915,813.67 |
武汉长盈通特种线缆有限公司 | 30.00 | -5,028.04 | 2,994,971.96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河北长盈通光系统有限公司 | 25,960,025.02 | 2,599,291.06 | 28,559,316.08 | 17,930,079.98 | 333,333.36 | 18,263,413.34 | 25,007,181.92 | 3,026,014.55 | 28,033,196.47 | 16,901,010.04 | 500,000.00 | 17,401,010.04 |
武汉长盈通热控技术有限公司 | 4,763,046.20 | 1,314,573.27 | 6,077,619.47 | 3,331,656.17 | 129,352.82 | 3,461,008.99 | 2,924,534.63 | 1,339,746.20 | 4,264,280.83 | 1,953,453.59 | 139,574.76 | 2,093,028.35 |
武汉长盈通特种线缆有限公司 | 9,989,890.23 | 9,989,890.23 | 6,650.35 | 6,650.35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河北长盈通光系统有限公司 | 2,274,227.59 | -613,952.13 | -613,952.13 | -5,505,208.51 | 4,996,688.06 | 230,150.42 | 230,150.42 | -278,224.21 |
武汉长盈通热控技术有限公司 | 5,685,285.25 | 599,485.23 | 599,485.23 | 599,302.23 | 1,656,192.59 | 57,362.67 | 57,362.67 | 1,458,113.20 |
武汉长盈通特种线缆有限公司 | -16,760.12 | -16,760.12 | -13,664.77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借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七相关项目。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 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集团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欧元、港币、英镑有关,除本公司以美元进行采购和销售外,本集团的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于2023年6月30日,除下表所述资产或负债为美元、欧元、港币、英镑余额外,本集团的资产及
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该等外币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外汇风险可能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货币资金-美元 | 0.03 | 0.03 |
应收账款-美元 | / | / |
注:本集团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集团外汇风险的影响。
2、 信用风险
2023年6月30日,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具体包括: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为降低信用风险,本公司的市场部专门负责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公司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采用了必要的政策确保所有销售客户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除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外,本公司无其他重大信用集中风险。
2023年6月30日应收账款前五名金额为156,878,508.39元,占年末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为64.62%。
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负责自身及子公司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如果借款额超过某些预设授权上限,便需获得本公司董事会的批准)。本集团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获得主要金融机构承诺提供足够的备用资金,以满足短期和较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
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期末余额:
项 目 | 金融负债 | ||||
1年以内(含1年) | 1-2年(含2年) | 2-5年(含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含息) | 17,215,091.67 | 17,215,091.67 | |||
应付票据 | 13,853,522.97 | 13,853,522.97 | |||
应付账款 | 25,713,979.76 | 25,713,979.76 | |||
其他应付款 | 3,579,325.42 | 3,579,325.42 |
其他流动负债(含息) | 2,925,592.20 | 2,925,592.20 | |||
长期借款(含息) | 651,125.00 | 645,000.00 | 9,102,763.89 | 10,398,888.89 | |
租赁负债 | 582,747.93 | 609,215.72 | 1,191,963.65 | ||
合计 | 64,521,384.95 | 1,254,215.72 | 9,102,763.89 | 74,878,364.56 |
期初余额:
项 目 | 金融负债 | ||||
1年以内(含1年) | 1-2年(含2年) | 2-5年(含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含息) | 12,327,961.11 | 12,327,961.11 | |||
应付票据 | 17,640,297.80 | 17,640,297.80 | |||
应付账款 | 31,474,118.21 | 31,474,118.21 | |||
其他应付款 | 8,005,905.38 | 8,005,905.38 | |||
其他流动负债(含息) | 2,967,218.07 | 2,967,218.07 | |||
长期借款(含息) | 256,944.44 | 250,000.00 | 10,222,916.67 | 10,729,861.11 | |
租赁负债 | 257,953.54 | 595,837.85 | 307,982.13 | 1,161,773.52 | |
合计 | 72,930,398.55 | 845,837.85 | 10,530,898.80 | 84,307,135.20 |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653,813,205.48 | 653,813,205.48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653,813,205.48 | 653,813,205.48 | ||
(1)债务工具投资 | 653,813,205.48 | 653,813,205.48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653,813,205.48 | 653,813,205.48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
详见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A1单位 | 股东的子公司 |
A2单位 | 股东的子公司 |
A3单位 | 股东的子公司 |
A4单位 | 股东的子公司 |
A5单位 | 股东的子公司 |
A6单位 | 股东的子公司 |
A7单位 | 股东的子公司 |
A8单位 | 股东的子公司 |
A9单位 | 股东的子公司 |
A10单位 | 股东的子公司 |
A11单位 | 股东的子公司 |
A12单位 | 股东的子公司 |
A13单位 | 股东的子公司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航天科工集团下属单位 | 特种光纤、光纤环器件等 | 10,936,393.85 | 60,764,146.19 |
公司与航天科工集团下属单位有较长的合作历史,2010年设立之初即与航天科工集团下属单位开始业务合作。发行前航天科工集团通过其控制的科工资管、高投基金间接持有公司5.69%的股份,通过其控制的科工资管、高投基金和参股的航天国调基金穿透计算后间接持有公司
6.52%的股份;同时,航天科工集团控制的部分单位为公司客户,基于谨慎性原则,认定与公司发生过交易且受航天科工集团控制的单位为公司的关联方。航天科工集团下属单位根据其业务需要,分别独立作出经营决策,根据对合格供应商的遴选及产品的考察验证,从公司采购军工配套的光纤环器件及特种光纤产品,与公司按照协商定价等市场化方式确定价格,具有必要性、合理性与公允性。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皮亚斌 | 10,000,000.00 | 2022/11/17 | 2025/11/17 | 否 |
皮亚斌 | 10,000,000.00 | 2022/9/13 | 2023/9/13 | 否 |
皮亚斌 | 2,000,000.00 | 2022/12/14 | 2023/10/7 | 否 |
皮亚斌 | 5,000,000.00 | 2023/2/22 | 2023/2/21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14.06 | 279.28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航天科工集团下属单位 | 73,357,725.2 | 5,292,846.82 | 106,986,966.89 | 6,872,325.05 |
应收票据 | 航天科工集团下属单位 | 25,692,721.94 | 1,547,704.60 | 37,686,598.52 | 2,119,962.41 |
(2). 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不存在多种经营或跨地区经营,故无报告分部。本集团按产品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成本详见附注七、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46,087,080.83 |
1年以内小计 | 146,087,080.83 |
1至2年 | 62,376,577.21 |
2至3年 | 8,140,510.18 |
3年以上 | 6,597,750.36 |
合计 | 223,201,918.5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58,750.00 | 0.25 | 558,750.00 | 100.00 | 558,750.00 | 0.24 | 558,750.00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22,643,168.58 | 99.75 | 18,290,863.30 | 8.22 | 204,352,305.28 | 234,505,310.85 | 99.76 | 17,658,733.66 | 7.53 | 216,846,577.19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08,638,516.63 | 93.48 | 18,290,863.30 | 8.77 | 190,347,653.33 | 226,473,474.28 | 96.35 | 17,658,733.66 | 7.80 | 208,814,740.62 |
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组合 | 14,004,651.95 | 6.27 | 14,004,651.95 | 8,031,836.57 | 3.42 | 8,031,836.57 | ||||
合计 | 223,201,918.58 | / | 18,849,613.30 | / | 204,352,305.28 | 235,064,060.85 | / | 18,217,483.66 | / | 216,846,577.1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天津瑞星科测控科技有限公司 | 558,750.00 | 558,750.00 | 100.00 |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
合计 | 558,750.00 | 558,750.00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天津瑞星科测控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资金紧张,预计难以收回,故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37,465,000.45 | 6,873,250.03 | 5.00 |
1至2年(含2年) | 59,271,307.24 | 5,927,130.72 | 10.00 |
2至3年(含3年) | 6,129,840.18 | 1,838,952.05 | 30.00 |
3至4年(含4年) | 4,205,017.49 | 2,102,508.75 | 50.00 |
4至5年(含5年) | 91,647.60 | 73,318.08 | 80.00 |
5年以上 | 1,475,703.67 | 1,475,703.67 | 100.00 |
合计 | 208,638,516.63 | 18,290,863.30 | 8.77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58,750.00 | 558,75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7,658,733.66 | 632,129.64 | 18,290,863.30 | |||
合计 | 18,217,483.66 | 632,129.64 | 18,849,613.3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第一名 | 73,352,325.20 | 32.86 | 5,292,576.82 |
第二名 | 24,404,256.03 | 10.93 | 2,049,276.11 |
第三名 | 22,539,441.67 | 10.10 | 1,138,081.53 |
第四名 | 29,006,073.49 | 13.00 | 1,906,399.49 |
第五名 | 5,862,628.96 | 2.63 | 361,689.05 |
合计 | 155,164,725.35 | 69.52 | 10,748,023.00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9,357,023.08 | 18,036,218.97 |
合计 | 19,357,023.08 | 18,036,218.9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8,765,312.71 |
1年以内小计 | 18,765,312.71 |
1至2年 | 675,080.00 |
2至3年 | 19,120.00 |
3年以上 | 512,000.00 |
合计 | 19,971,512.71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押金 | 1,360,200.00 | 1,365,150.00 |
履约保证金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备用金借支 | 429,912.54 | 439,857.70 |
往来款 | 3,172,400.17 | 1,813,719.16 |
其他款项 | 9,000.00 | 6,000.00 |
合计 | 19,971,512.71 | 18,624,726.86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588,507.89 | 588,507.89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5,981.74 | 25,981.74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614,489.63 | 614,489.63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 履约保证金 | 15,000,000.00 | 1年以内 | 75.11 | / |
武汉长盈鑫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080,464.17 | 1年以内 | 10.42 | / |
武汉长盈通热控技术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062,743.28 | 2年以内 | 5.32 | / |
液化空气(武汉)有限公司 | 保证金押金 | 550,000.00 | 1-2年,5年以上 | 2.75 | 100,000.00 |
武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 保证金押金 | 310,000.00 | 5年以上 | 1.55 | 310,000.00 |
合计 | / | 19,003,207.45 | / | 95.15 | 410,000.00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73,300,000.00 | 73,300,000.00 | 66,300,000.00 | 66,300,0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73,300,000.00 | 73,300,000.00 | 66,300,000.00 | 66,300,000.0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武汉长盈鑫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武汉光谷长盈通计量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北京长盈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
武汉长盈通热控技术有限公司 | 1,300,000.00 | 1,300,000.00 | ||||
海南长盈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武汉长盈通特种线缆有限公司 | 7,000,000.00 | 7,000,000.00 | ||||
合计 | 66,300,000.00 | 7,000,000.00 | 73,300,0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0,810,610.54 | 38,288,796.03 | 129,766,413.05 | 57,112,169.17 |
其他业务 | 5,284,412.84 | 4,487,406.46 | 1,032,490.98 | 807,809.37 |
合计 | 86,095,023.38 | 42,776,202.49 | 130,798,904.03 | 57,919,978.54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分部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光纤环器件 | 47,745,307.40 | 47,745,307.40 |
特种光纤 | 24,783,915.96 | 24,783,915.96 |
新型材料 | 2,498,627.12 | 2,498,627.12 |
光器件设备及其他 | 5,782,760.06 | 5,782,760.06 |
其他 | 5,284,412.84 | 5,285,076.56 |
合计 | 86,095,023.38 | 86,095,023.38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84,485,546.09 | 84,485,546.09 |
境外 | 1,609,477.29 | 1,609,477.29 |
合计 | 86,095,023.38 | 80,810,610.54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697,452.40 | 87,041.1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股利收益 | 100,182.70 | |
合计 | 1,797,635.10 | 87,041.10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692.57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 |
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089,043.0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809,396.59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6,291,109.59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4,108.0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510.99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255,212.8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9,353.85 | |
合计 | 12,845,692.9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9 | 0.12 | 0.1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16 | 0.02 | 0.02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皮亚斌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24日
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