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613 公司简称:奥精医疗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产生实质性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具体内容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崔孟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苗晓英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1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5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2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奥精医疗 | 指 |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 | 指 | Eric Gang Hu(胡刚)、崔福斋、黄晚兰 |
北京奥精康健 | 指 | 北京奥精康健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奥精 | 指 | 山东奥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潍坊奥精健康 | 指 | 潍坊奥精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潍坊奥精医学 | 指 | 潍坊奥精医学研究有限公司 |
美国奥精 | 指 | Allgens Biotek Inc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 | 指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观韬中茂律师/观韬中茂 | 指 |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
会计师/立信会计师/立信 | 指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评估师/东洲评估师/东洲 | 指 |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报告期/报告期内 | 指 | 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 |
报告期末 | 指 | 2023年6月30日 |
国家统计局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
科技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国家知识产权局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
医疗器械 | 指 | 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计算机软件 |
第三类医疗器械 | 指 | 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
生物医用材料 | 指 | 指用于诊断、治疗、修复或替换人体组织或器官或增进其功能的一类高技术新材料,包括天然材料、合成材料或天然材料与合成材料的复合材料 |
骨缺损 | 指 | 骨的结构完整性被破坏的现象,常造成骨不连接,延迟愈合或不愈合,及局部的功能障碍 |
FDA | 指 | 美国食品药物监督管理局 |
510(k) | 指 | 指根据美国《FD&C Act 法案》,未豁免进行产品上市登记的产品需要进行产品上市登记 |
医疗设备 | 指 | 指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或者其他物品,也包括所需要的软件。医疗设备是医疗、科研、教学、机构、临床学科工作最基本要素,即包括医用医疗设备,也包括家用医疗设备 |
人工骨 | 指 | 指可以替代人体骨或者修复骨组织缺损的人工生物材料 |
北京银河九天 | 指 | 北京银河九天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嘉兴华控 | 指 | 嘉兴华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北京奇伦天佑 | 指 | 北京奇伦天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BioVeda | 指 | BioVeda China RMB Investment, Limited |
上海百奥财富 | 指 | 上海百奥财富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COWIN | 指 | COWIN CHINA GROWTH FUND I, L.P 同创中国成长基金一期合伙企业 |
国投创合 | 指 | 杭州创合精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杭州镜心 | 指 | 杭州镜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联合研究中心 | 指 | 清华大学(材料学院)-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再生医学材料联合研究中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奥精医疗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Allgens Medical Technology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Allgens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Eric Gang Hu(胡刚) |
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开拓路5号3层A305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开拓路5号3层A305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26 |
公司网址 | www.allgensmed.cn |
电子信箱 | information@allgensmed.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仇志烨 | 赵笛弟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大兴区永旺西路26号院中关村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园2号楼 | 北京市大兴区永旺西路26号院中关村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园2号楼 |
电话 | 010-56330938 | 010-56330938 |
传真 | 010-56330939 | 010-56330939 |
电子信箱 | information@allgensmed.com | information@allgensmed.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证券部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 | 奥精医疗 | 688613 | -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18,005,140.62 | 104,339,254.18 | 13.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5,415,096.37 | 32,830,831.58 | 7.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7,465,757.13 | 28,076,522.03 | -2.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901,100.80 | 24,482,088.25 | 26.22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350,482,889.67 | 1,302,927,793.30 | 3.65 |
总资产 | 1,498,797,079.04 | 1,459,216,334.75 | 2.71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7 | 0.25 | 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7 | 0.25 | 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1 | 0.21 | 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68 | 2.60 | 增加0.0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8 | 2.23 | 减少0.15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4.99 | 28.76 | 减少13.77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度同期增长13.1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开展各类市场营销活动,扩大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所致。2023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41.51万元,同比增加了7.87%,主要系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研发费用投入较上年减少所致。2023年上半年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3090.1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6.22%,主要系上半年销售回款较上年同期增长17%影响。
2023年上半年总资产同比增长2.71%,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内净利润增长7.87%所致。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68,771.3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 | 8,190,311.75 |
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390.0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404,220.9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7,912.85 | |
合计 | 7,949,339.2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属行业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高端生物医用材料及相关医疗器械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坚持“深耕再生医学、成就生命健康美好”为使命,依托持续的技术创新,逐步建立起国内领先、符合国际标准的研发技术及产业化平台,密集布局人工骨修复材料市场领域的快速开拓,奥精医疗致力于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为国家医疗健康事业坚守企业的责任与使命。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中的“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类(C358)”;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属行业为“4.2生物医学工程产业”中的“4.2.2植介入生物医用材料及设备制造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上证发[2019]30号),公司所属行业为“生物医药”领域中的“高端医疗设备与器械及相关技术服务”,公司属于重点推荐领域的科技创新企业。
(二)公司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自2004年成立以来,始终以通过产品和技术的持续创新满足临床需求为导向,主要围绕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材料领域进行研究与开发,公司自2011年以来陆续推出了“骼金”、“齿贝”、“颅瑞”等一系列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产品,分别应用于骨科、口腔或整形外科、神经外科领域的骨缺损修复,完成了临床的转化和产业化。产品已经在包括北京天坛医院、解放军总医院、北京协和医院、郑大一附院、上海六院、上海长征医院、广州南方医院、武汉同济医院、武汉协和医院、湖南湘雅医院等国内知名三甲医院在内的六百多家医院获得了超过百万例的临床应用。同时,公司在美国市场推出的用于骨科骨缺损修复的“BonGold”产品是我国首个获得美国 FDA 510(k)市场准入许可的国产人工骨修复产品。公司历来重视研发和创新,先后承担了国家“863计划”重大项目课题、“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北京市科技计划等国家和省部级重大研发项目,曾荣获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北京生物医药产业跨越发展工程(G20工程)-创新引领企业、北京市海淀园“海帆企业”、北京市级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等荣誉,并在北京和山东两地均拥有院士工作站;公司的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产品曾荣获“国家重点新产品”、“北京市自主创新产品”、“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2021年中华医学会医学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021年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等荣誉,且“骼金”作为少数创新类型为“国际原创”的产品入选了中国科技部《创新医疗器械产品目录(2018年)》,亦是“无源植介入、耗材、康复及中医设备”类别中唯一的“国际原创”骨科医疗器械产品。
1.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以自主生产为主。在自主生产模式下,公司通过以销定产制订生产计划,生产部门根据营销中心提出的各产品年度销售计划确定年度生产计划。每月通过规范的产销协调机制,结合营销中心下达的要货计划、各生产线产能及产品库存情况下达月度生产计划,合理制定各车间的生产计划并协调和督促计划的完成。
质量部门对生产过程中环境、设备、物料、人员、工艺及操作流程等关键要素进行严格的监控管理,严格把控产品的检验和放行,同时,动力、机修等部门提供保障支持。上下游各环节、各部门通力协作,确保全过程符合GMP规范要求,保证产品质量及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
2.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经销模式进行产品销售,亦存在少量向医院等医疗机构直销的情况,产品主要在国内市场销售。公司设有市场部和销售部,负责产品销售的主要工作,市场部具体职责包括品牌宣传、学术推广、产品培训等,销售部具体职责包括经销商招募和管理、产品销售支持等。经销模式下,公司与经销商签订经销协议,约定产品经销区域,按经销商的采购订单进行发货,销售价格由公司与经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经销商负责将公司的产品销售至医院等医疗机构。
公司建立了精简、高效的后台支持和服务体系,支撑营销全流程业务管理。公司持续推进营销模式升级,持续优化产品管线结构,持续加强专业化学术推广,持续推进终端覆盖和商业渠道优化,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可持续增长。
3.研发模式
公司致力于研发和不断优化临床应用疗效方面更接近甚至可以取代自体骨的人工骨修复材料,将围绕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材料的邻近领域开发一系列高端生物医用材料产品,逐步丰富产品线,并继续加强对海外市场的拓展,多层次的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建立了以临床需求为导向、以自主研发为主导、产学医相结合的研发体系,在精准、及时掌握市场需求和行业技术发展趋势的基础上,不断自主研发新技术及新产品。
(三)行业发展情况说明
1.我国医疗器械市场整体发展情况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快、国民经济快速增长、人民健康意识不断提升,各级政府向医疗领域的经费投入及人民群众为医疗保健所支付的费用均逐年增加。相应地,用于诊疗、康复的医疗器械市场规模也在持续增大。近年来,我国的医疗器械行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据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编著的《中国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报告(现状及“十四五”展望)》数据显示:
2020年我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整体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万亿元,达到10392亿元,五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0.54%,高于我国制造业总体增长水平,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医疗器械行业的发展,2022年3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并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两个办法提出将严格落实最严格的监管要求,夯实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强化质量安全风险管控。监管体系的全面升级,将进一步促进我国医疗器械行业整体良性发展。
2.公司所处主要细分领域发展情况
公司主营产品为应用于骨科、口腔科和整形外科、神经外科等领域的人工骨修复材料,属于高值医用耗材。据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骨修复材料行业的市场规模为
39.3亿元,其中骨科骨缺损修复材料行业的市场规模为20.2亿元,口腔科骨植入材料行业的市场规模为10.5亿元,神经外科颅骨缺损修复材料行业的市场规模为8.6亿元。预计2023年我国骨修复材料行业的市场规模将达到96.9亿元,2018年至2023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9.8%,其中骨科骨缺损修复材料行业的市场规模将达到53.4亿元,口腔科骨植入材料行业的市场规模将达到26.0亿元,神经外科颅骨缺损修复材料行业的市场规模将达到17.5亿元,三个领域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达到21.5%、19.9%、15.3%。
3.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近年来,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是全行业普遍关注和讨论的重要话题,报告期内,医用耗材集采的落地实施在各地持续深化。
2023年1月11日,口腔种植体系统集中带量采购在四川省开标,并公示了拟中选结果,口腔种植体系统平均价格降至900余元,降幅约55%。本次集采的口腔种植体系统数量约占全国种植牙年需求量的72%,达287万套,涵盖了国内近1.8万家医疗机构的临床需求,预计每年将为患者节省费用约40亿元。从3月开始,口腔种植体系统集采在全国各省市区陆续落地实施,且伴随着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牙冠竞价挂网综合治理等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工作的全面推进,口腔种植手术的整体费用较集采前已有大幅下降。
同样从今年3月开始,全国各省市区也陆续开始执行去年9月公布的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与集采前相比,单台脊柱手术的耗材价格下降了数千乃至数万元,极大降低了患者的医疗成本。随着骨科创伤、关节、脊柱等种类的集采陆续落地实施,可以预见,未来我国骨科高值耗材的国产化程度将进一步提升,国产产品市占率将得到显著增长。
3月14日,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开展眼科及骨科两类医用耗材历史采购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对包括人工合成骨在内的骨科多种耗材开展历史采购数据填报工作;6月8日,京津冀“3+N”联盟关节骨水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在天津正式开标,产品平均降价83.13%,预计每年可节约医疗费用8.53亿元;6月以来,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采第二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也在全国各省市陆续展开。
从以上措施来看,我国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必将坚定不移地继续推进,也将会覆盖越来越多的医疗领域和产品品种。各医疗领域集采的开展必将对相应的医用耗材市场带来深远影响,不难预见的是,集采促使医用耗材终端价格的下降,必然将更多实惠带给患者,并使得相应的临床和市场需求进一步扩大。
公司的骨修复材料主要用于骨科、口腔科和整形外科、神经外科的骨缺损填充和再生修复,随着未来临床需求增加和市场规模扩大,公司将积极响应国家政策、顺应市场需求,努力推动产品在各领域的销售。同时,公司也将一如既往地做好保证产品供应和稳定产品品质的工作,以最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为人民健康谋福祉、为社会创造更多价值。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的核心技术包括体外仿生矿化技术、胶原蛋白提取和纯化技术、矿化胶原基引导组织再生膜制备技术、矿化胶原基人工骨膜制备技术、矿化胶原基颅骨修复体制备技术等几大类,技术来源均为原始创新,公司核心技术均为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原研技术。报告期内,中国NMPA和美国FDA均批准了多项人工骨产品,但这些产品在材料组成和仿生结构上无法仿生天然
骨组织,不具备矿化胶原高度仿生天然骨的性质,奥精人工骨产品的技术水平仍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其中,基于体外仿生矿化技术的人工骨修复材料产品已处于产业化生产阶段,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基于体外仿生矿化技术的矿化胶原/聚酯人工骨修复材料项目已完成全部临床试验病例入组,进入病例随访收尾阶段。基于胶原蛋白提取和纯化技术的胶原蛋白海绵项目已获得NMPA器审中心的注册受理,正式进入技术审评阶段。基于核心技术的其他几项在研产品分别处于完成产品定型、完成动物实验报告等阶段。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在研产品项目取得良好进展,其中,胶原蛋白海绵项目完成注册资料的准备与提交,并获得NMPA器审中心的注册受理,正式进入技术审评阶段;矿化胶原/聚酯人工骨修复材料项目依据医疗器械产品临床试验方案完成全部病例入组,进入病例随访收尾阶段,且完成其余主体注册资料的准备。两个项目的临床试验均进展顺利。报告期内,公司获得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授权3项,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授权发明专利57项。公司承担的“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一代功能型仿生矿化胶原儿童骨缺损再生植入器械的研究及临床转化”项目实施顺利,公司与项目各参加单位通力合作,积极配合,深入开展科学研究工作,项目处于结题前期准备阶段。报告期内项目按计划完成多种材料的理化性能、生物学评价和多项骨缺损动物实验评价,以及部分临床评价和观察,得到临床观察报告。公司作为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承担单位,将继续尽全力完成项目任务书规定的各项工作,确保顺利结题。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0 | 3 | 92 | 57 |
实用新型专利 | 0 | 13 | 48 | 44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1 | 1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0 | 0 |
其他 | 0 | 0 | 2 | 2 |
合计 | 0 | 16 | 143 | 104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17,691,471.02 | 30,003,106.66 | -41.03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17,691,471.02 | 30,003,106.66 | -41.03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4.99 | 28.76 | -41.03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41.03%,主要系:1、胶原蛋白海绵已完成临床试验并提交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报,临床阶段试验检验费减少;2、上年同期支付给联合研究中心1000万元研发费用,本报告期产生的联合中心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所致。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矿化胶原/聚酯人工骨修复材料 | 2,685.04 | 1,011.77 | 4,896.16 | 完成临床试验入组,进入病例随访阶段 | 2023年年底完成全部病例的随访并取得临床试验总结报告 | 行业领先 | 各类无植骨禁忌的骨缺损修复。 |
2 | 针对美国市场的脊柱用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材料 510K | 1,446.11 | 31.07 | 973.34 | 完成动物实验可行性验证 | 2023年年底前完成动物实验的造模 | 行业领先 | 脊柱退行性疾病、脊柱椎体间和(或)椎板间植骨融合等脊柱骨隙的骨缺损修复。 |
3 | 针对欧盟市场的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材料 CE项目 | 2,497.08 | 63.73 | 661.58 | 2021年5月26日MDR取代MDD正式生效,公司产品转接进入MDR审核阶段 | 2023年年底完成MDR下的技术文档的编制并提交 | 行业领先 | 各类无植骨禁忌的骨缺损修复。 |
4 | 胶原蛋白海绵 | 1,900.46 | 112.90 | 1,620.04 | 完成临床试验总结报告 | 2023年第三季度完成产品注册申报资料的提交并受理 | 行业领先 | 术中止血及浅表组织缺损修复。 |
5 | 胶原蛋白贴敷料 | 2,500.00 | 26.64 | 143.22 | 完成产品技术的升级验证并基本定型 | 2023年年底进入注册检验阶段或:2023年年底以委托生产的形式进行注册检验 | 行业领先 | 创面愈合、疤痕修复及各类寻常型面部痤疮、过敏等。 |
6 | 口腔引导组织再生膜 | 2,500.00 | 6.17 | 37.46 | 设计和开发验证阶段 | 2023年年底进入注册检验阶段或:2023年年底以委托生产的形式进行注册检验 | 行业领先 | 屏蔽结缔组织长入骨缺损区域,以及引导骨组织生成的作用。 |
7 | 颅骨修复定制体 | 6,150.00 | 27.38 | 352.15 | 动物实验验证阶段 | 2023年6月前完成动物实验报告 | 行业领先 | 颅骨修复定制体:大面积颅骨缺损的个性化修复; |
8 | 骨科、口腔科手术器械类产品 | 77.43 | 1.74 | 62.76 | 完成1项一类产品备案,以及1项一类产品备案资料的准备 | 2023年年底完成2项器械工具的产品备案 | 行业领先 | 与人工骨修复材料配合使用,以缩短手术时间、提高人工骨修复材料植入的便捷性。 |
9 | 新一代功能型防生矿化胶原儿童骨缺损再生植入器械的研究及临床转化“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 1,590.00 | 350.65 | 1,970.31 | 大动物实验有效性和临床评价阶段 | 2023年6月取得产品许可事项变更的受理 | 行业领先 | 儿童骨缺损修复。 |
10 | 新一代功能型仿生矿化胶原人工骨材料的开发及临床转化 | 6,000.00 | 30.79 | 1,601.35 | 完成项目结题的技术指标 | 2023年上半年完成项目结题和验收 | 行业领先 | 新一代仿生矿化胶原人工骨材料:各类无植骨禁忌的骨缺损修复。 |
11 | 神经管鞘 | 5,000.00 | 26.45 | 133.35 | 完成发明专利的布局并取得授权 | 2023年开展注册检验 | 行业领先 | 神经管鞘:修复受损神经; |
12 | 人工硬脑(脊)膜 | 3,300.00 | 26.43 | 132.63 | 完成发明专利的布局并取得授权 | 2024年开展注册检验 | 行业领先 | 人工硬脑(脊)膜:颅脑、脊柱损伤后各类硬脑(脊)膜的修复以及先天性的胎儿神经管畸形等的治疗; |
13 | 人工皮肤 | 3,450.00 | 26.43 | 133.32 | 完成发明专利的布局并取得授权 | 2024年开展注册检验 | 行业领先 | 人工皮肤:非感染创面的真皮层缺损修复与重建; |
14 | 其他 | 560.00 | 27.00 | 378.02 | 基础研究,专利布局,生产线建设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合计 | 39,656.12 | 1,769.15 | 13,095.69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9 | 19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2.58 | 12.67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4,332,157.35 | 4,595,283.52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228,008.28 | 241,857.03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研究生 | 5 | 26.32 |
硕士研究生 | 6 | 31.58 |
本科 | 6 | 31.58 |
专科 | 2 | 10.53 |
高中及以下 | 0 | 0.00 |
合计 | 19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 | 5.26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1 | 57.89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4 | 21.05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 | 5.26 |
60岁及以上 | 2 | 10.53 |
合计 | 19 | 100.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奥精医疗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不断提升自身管理能力,积极开展各项业务,推动企业创新发展。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改变,主要体现在技术优势、产品及市场布局优势、人才团队优势等方面。
1、技术优势
奥精医疗的主要产品人工骨修复材料依托于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体外仿生矿化核心技术,构建出主要成分及微观结构均与人体骨骼类似的人工骨修复材料,已获得3项中国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1项美国FDA 510(k)市场准入许可。
报告期内,奥精医疗与清华大学材料学院共建的再生医学材料联合研究中心对于多尺度仿生骨的研究有所突破,联合研究中心主任王秀梅教授以“用于大面积颅骨再生修复的多维仿生人工颅骨个性化定制体”的研究内容参与第48届日内瓦国际发明展并获得金奖。该项目首次开发出具有多尺度仿生骨结构的,兼具原位成骨诱导活性和优异力学支撑性能的个性化人工颅骨修复定制体,突破了传统颅骨修补假体不可降解、不可变形、无成骨活性以及引发的相关潜在并发症等问题,在提供颅脑保护的同时诱导颅骨再生修复,为大面积颅骨缺损特别是儿童患者提供更好的临床治疗方案,有望填补国际上再生型颅骨修补产品的临床空白。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胶原蛋白海绵项目和聚酯人工骨等研发项目进展和研发品质符合预期,同时积极推进其他在研项目的实施进度,加快新产品的上市。
2、产品及市场布局优势
公司产品自上市以来,通过市场营销和学术推广深入有机结合,实现了销售网络的逐年扩大,人才队伍也日益壮大,且专业化程度不断提升。经过多年积累和沉淀,公司产品的临床效果、品牌认可度、企业影响力都得到行业内的广泛认可和高度赞誉。
报告期内,公司将渠道开发工作列为重中之重,扩大了渠道覆盖面,目前终端医院共有800多家;公司把握住了市场机遇,扩大客户规模,已与近600家优质经销商建立起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开拓创新营销方式方法,在细分区域市场的基础上,公司营销团队进一步扩大,为此,公司加强营销团队精细化管理,不断强化人员培训及考核机制。报告期内,通过举办主题学术沙龙会议、区域招商会、产品操作班等方式,完善公司营销路径。
3、人才优势
公司为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报告期内启动了股权激励计划,通过高度重视人才效应,打造核心技术和管理团队,取得了良好的经营成果。优秀人才在企业坚持长期可持续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方面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公司通过引入人才、培养人才、末位淘汰等方式,不断提高团队能力和人员素质。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分析了本年度及未来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和产业发展趋势、公司行业地位或区域市场地位的变动趋势、公司主要竞争优势和面临的困难,对经营风险等内外部经营环境进行了全面、客观分析,公司按照既定的战略及经营思路,坚持加大研发投入及市场开拓,不断加强技术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持续进行核心技术的研发,密切关注新的技术方向,及时根据市场需求变化趋势进行新产品的规划与开发,加强重点领域投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1800.51万元,同比增长13.10%。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3541.5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7.87%。具体来说,公司各方面的经营情况如下:
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加大市场开拓,实现业务增长
报告期,公司持续加强营销管理,充分发挥资源优势,适时调整销售策略和重点,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市场开拓,努力提升相关市场覆盖率,确保公司总体营收保持稳定。同时,精心研究、积极准备第四批国家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为重点产品取得相关市场份额做好筹备工作。公司将渠道开发工作列为重中之重,扩大了渠道覆盖面,目前终端医院共有800多家;公司把握住了市场机遇,扩大客户规模,已与近600家优质经销商建立起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开拓创新营销方式方法,在细分区域市场的基础上,公司营销团队进一步扩大,为此,公司加强营销团队精细化管理,不断强化人员培训及考核机制。报告期内,通过举办主题学术沙龙会议、区域招商会、产品操作班等方式,完善营销路径,同时,公司在各大行业展会、学术会议中,凭借企业实力、产品亮点和客户口碑赢得行业关注,提升了公司品牌形象和行业认知度,取得了良好效果。
2、坚持创新发展战略,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科研技术成果转化能力进一步增强,在公司研发部门的努力下,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科研技术成果转化为无形资产。6月,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止血用胶原蛋白海绵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医疗器械注册申请受理。产品是以牛跟腱为原料,经过提取的Ⅰ型胶原蛋白组成的,具有良好的生物学特性、良好的细胞适应性及良好的生物降解性,能够与生物体很好的相容,并且可以加速血小板凝集、促进细胞增殖。胶原蛋白海绵获批上市后可在骨科、妇科、普外科等临床场景广泛使用,将有利于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线。
在学术奖项成果方面:第48届日内瓦国际发明展在瑞士日内瓦Palexpo展览馆举办,40个国家的800多个参展单位共展出1000多个发明项目。其中,来自清华大学(材料学院)-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再生医学材料联合研究中心主任王秀梅教授牵头完成的“用于大面积颅骨再生修复的多维仿生人工颅骨个性化定制体”项目获得金奖。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胶原蛋白海绵项目和聚酯人工骨等研发项目进展和研发品质符合预期,同时积极推进其他在研项目的实施进度,加快新产品的上市。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研发实力进一步提升。随着在研产品的持续获批上市,将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增加收入、利润来源。
3、加强团队建设,提升团队综合能力
公司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技术创新能力,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公司发展奠定坚实技术支撑,公司被认定为北京市专精特新企业,体现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及研发优势。公司研发一方面注重优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结合,形成核心梯队建设;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公司人才培训,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强化人才驱动,实施人才激励计划,实现员工与公司协同发展。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推出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进一步发挥技术、业务及管理骨干的潜能,加快优秀高端人才的引进,赋能公司高质量发展。
4、提升品牌认知度,打造良好的市场口碑
公司系人工骨修复领域领军企业,产品质量优良、内部管理规范,下游客户群体广泛、实力雄厚,具有良好信誉及业界口碑,这为公司的品牌奠定了坚实基础。公司将充分发挥在行业内已确立的品牌优势,以优良的产品质量和完善的售后服务牢固树立弘信品牌在用户中的信任度,利用品牌优势进一步拓展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行业及政策风险
1、医疗卫生政策变动风险
医疗器械关乎人类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系国家重点发展的行业之一,行业发展对医疗卫生政策较为敏感。近年来,国家为鼓励医疗器械加快技术创新、加速进口替代,在政策层面给予了较大的扶持力度。如果未来行业鼓励政策发生变化,则可能对公司的经营发展造成一定影响。
此外,随着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医疗保障体制的逐步完善,行业相关监管政策将不断完善、调整,中国医疗卫生市场的政策环境可能面临重大变化。如公司不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适应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带来的市场规则和监管政策的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行业监管风险
医疗器械行业系受监管程度较高的行业,公司的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国家对于该等产品的生产及销售实行严格的控制管理,公司需要严格遵守《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生产经营。若公司未来出现不符合行业监管要求、违法违规等情形,则可能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3、产品注册风险
国家对医疗器械实行分类注册制度。公司的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需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产品注册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应当重新审查发证。同时,公司的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产品的主要出口国也实行相应的产品注册或认证制度。公司目前所有已上市产品均已取得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市场准入许可,但若未来产品注册政策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公司的产品注册证无法正常续期,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市场及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近年来,我国医疗器械行业快速发展,连续多年保持高速增长。众多国内外企业纷纷加入竞争,行业竞争愈加激烈。由于医疗器械行业具有较高的利润率水平和较为广阔的市场空间,未来可能会吸引更多的企业进入到本行业,市场竞争预计将进一步加剧。公司于2011年推出了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材料医疗器械产品,完成了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材料的临床转化和产业化,在市场中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如果公司未来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误判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动态,可能会面临竞争优势减弱而导致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2、市场需求下降风险
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骨科、神外、口腔疾病发病率持续攀升,骨修复材料市场规模随之增长,发行人的销售规模亦相应持续快速增长。如果未来疾病谱或治疗手段发生变化,临床对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产品的需求下降或者医保预算减少,将导致相关市场规模下降,从而可能对发行人的销售规模及经营业绩等造成不利影响。
3、产品结构单一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均来源于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产品,并以骨科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产品为主。报告期内,公司来自骨科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产品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大,神经外科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产品、口腔或整形外科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产品占比相对较小。若未来人工骨修复材料市场或骨科骨缺损修复材料市场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未来研发能力不足导致不能持续开发新产品,或市场竞争格局发生不利变化,将可能导致公司现有主要产品收入下降,进而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4、主要原材料采购较为集中的风险
由于医疗器械行业对产品安全性的要求非常严格,稳定的上游供应商有利于公司对原材料性能及质量稳定性的控制。同时,公司在现有生产规模下通过批量集中采购,有利于节约采购成本。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胶原的供应商较为集中。若因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公司难以及时获得足够的主要原材料供应,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5、经销商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用经销模式进行产品销售。随着经销商数量的持续增多,维持经销商销售网络的健康与稳定发展是公司业务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由于无法对经销商的实际运营进行直接控制,存在因经销商销售或售后服务不当产生品牌声誉受损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公司承担相
应的赔偿责任,亦存在主要经销商在未来经营活动中与公司不能保持稳定、持续的合作的可能性,将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6、公司治理风险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成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同时,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逐步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内部控制体系。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业务范围不断扩展、人员不断增加等变化,对公司管理体系和运作机制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面对战略规划、制度建设、组织机构、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挑战而无法及时改进,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不能严格执行,经营管理水平不能与业务规模的扩张相适应、与发行上市后资本市场的要求相匹配,则公司可能受到管理风险带来的负面影响,将为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风险。
(三)技术风险
1、新产品研发风险
医疗器械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对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研发能力要求较高。为了持续保持在行业内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建立了以临床需求为导向、以自主研发为主导、产学医相结合的研发体系,在精准、及时掌握市场需求和行业技术发展趋势的基础上,不断自主研发新技术及新产品。在新产品研发的过程中,公司可能面临因研发技术路线出现偏差导致研发失败、研发成本投入过高、研发进程缓慢等风险。
2、重要知识产权被侵权风险
近年来,国家积极支持企业创新,尤其是在医疗健康领域的技术创新,亦加大了对专利侵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公司拥有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通过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等途径确保拥有的知识产权合法、有效。但随着市场参与者的不断增多,市场竞争愈加激烈,不能排除有侵犯公司知识产权的行为的出现。如果公司的知识产权不能得到充分保护,相关核心技术被泄密,则公司的竞争优势可能会受到损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3、技术更新迭代风险
随着行业内竞争对手不断增多、企业研发投入不断增加,未来可能会不断涌现出创新产品和先进技术。若公司未能持续跟踪行业技术的发展趋势并对现有产品进行及时更新迭代,则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4、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经过多年的发展,发行人已组建了具有生物医学、新材料、医疗器械等多领域复合型的研发团队,主要研发人员均拥有博士和硕士学位,具备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行业经验,且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和自主创新能力,为公司持续推进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但随着行业内人才竞争愈加激烈,若出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大规模流失的情况,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新产品技术泄密、研发进程受阻或停顿等风险,对公司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资产总额149879.7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5048.29万元。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1800.51万元,同比增长13.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41.51元,同比增长了7.87%。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18,005,140.62 | 104,339,254.18 | 13.10 |
营业成本 | 20,742,300.25 | 18,063,959.70 | 14.83 |
销售费用 | 18,802,976.47 | 8,293,047.12 | 126.73 |
管理费用 | 32,866,611.72 | 19,503,962.57 | 68.51 |
财务费用 | -1,395,652.07 | -1,728,606.94 | 19.26 |
研发费用 | 17,691,471.02 | 30,003,106.66 | -41.0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901,100.80 | 24,482,088.25 | 26.2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1,566,100.25 | -83,861,037.26 | -2.7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65,796.15 | -5,302,572.11 | 29.48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同期增长13.10%,主要系加大市场推广带动主营业务收入增长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增长14.83%,主要系销售收入增加,成本同比增加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26.73%,主要系市场推广费用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同期增加了68.51%,主要系本期计提股份支付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9.26%,主要系利息费用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同期减少了41.03%,主要系:1、胶原蛋白海绵已完成临床试验并提交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报,临床阶段试验检验费减少;2、上年同期支付给联合研究中心1000万元研发费用,本报告期产生的联合中心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6.22%,主要系销售回款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同期下降2.74%,与上年基本持平。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同期增减少29.48%,主要系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增加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202,341,280.14 | 13.50 | 259,872,075.74 | 17.81 | -22.14 | 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及偿还贷款增加现金支出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81,126,305.98 | 58.79 | 816,078,827.56 | 55.93 | 7.97 | 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
应收款项 | 44,752,327.33 | 2.99 | 38,882,464.36 | 2.66 | 15.10 | 主要系报告期内部分销售款尚未到回款期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6,047,579.41 | 0.40 | 236,664.10 | 0.02 | 2,455.34 | 主要系支付的展会费和未收回的房屋租金增加所致 |
存货 | 28,964,100.16 | 1.93 | 18,314,896.41 | 1.26 | 58.15 | 主要系预期销售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增加存货储备所致 |
固定资产 | 162,365,509.60 | 10.83 | 165,786,109.10 | 11.36 | -2.06 | 主要系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增加所致 |
在建工程 | 17,682,760.81 | 1.18 | 1,471,881.00 | 0.10 | 1,101.37 | 主要系人工骨山东产线建设项目和奥精产业园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
应付账款 | 15,182,678.03 | 1.01 | 7,377,750.36 | 0.51 | 105.79 | 主要系应付采购款增加所致 |
合同负债 | 6,973,261.46 | 0.47 | 4,015,050.78 | 0.28 | 73.68 | 主要系预收账款增加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3,381,133.72 | 0.23 | 7,394,334.01 | 0.51 | -54.27 | 主要系本期发放上年计提13薪年终奖所致 |
应交税金 | 943,246.82 | 0.06 | 6,486,119.29 | 0.44 | -85.46 | 主要系本期支付上年计提各项税费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393,235.02 | 0.36 | 15,687,044.41 | 1.08 | -59.25 | 主要系融资租赁负债减少与提前还贷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固定资产 | 121,733,173.45 | 抵押贷款 |
投资性房地产 | 57,076,348.42 | 抵押贷款 |
合计 | 178,809,521.87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11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5月12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修订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无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董事会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奥精医疗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奥精医疗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3.20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采购设备时,生产设备尽量选用技术先进的节能设备,以减少电能损耗。公司实行内部降本增效工作,优化工艺流程,提高原材料、设备利用率,以降低资源消耗。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公司在采购设备时,生产设备尽量选用技术先进的节能设备,以减少电能损耗。公司将实行内部降本增效工作,优化工艺流程,提高原材料、设备利用率,以降低资源消耗。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Eric Gang Hu(胡 刚)、崔福斋、黄晚兰 | 注1 | 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李玎、北京银河九天 | 注1 | 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注1 | 注1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Eric Gang Hu(胡刚)、崔福斋、黄晚兰 | 注2 | 注2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李玎、北京银河九天 | 注2 | 注2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嘉兴华控、北京奇伦天佑、BioVeda、上海百奥财 | 注2 | 注2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富、COWIN、国投创合 |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注2 | 注2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以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 | 注3 | 注3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 | 注4 | 注4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注5 | 注5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玎、北京银河九天、嘉兴华控、北京奇伦天佑、BioVeda、上海百奥财富、COWIN、国投创合董 | 注6 | 注6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
其他 | 华泰联合证券、观韬中茂、立信、东洲 | 注7 | 注7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注8 | 注8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注9 | 注9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注10 | 注10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 | 注11 | 注11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注12 | 注12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嘉兴华控、北京奇伦天佑、BioVeda | 注13 | 发行上市之日起60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 | 注14 | 注14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 1:股份流通限制及锁定的承诺
(一)实际控制人 Eric Gang Hu(胡刚)、崔福斋、黄晚兰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份流通限制及锁定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遇除权、除息时上述股票价格相应调整),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2、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同时,如本人为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四年内,本人每年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发行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若本人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则自不再担任上述职位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3、对以上锁定股份因除权、除息而增加的股份,本人亦将同等地遵守上述锁定承诺。
4、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上市之日至本人减持之日,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或除息事项,则上述承诺的减持底价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5、若以上承诺内容未被遵守,则相关股票买卖收益归公司所有。若因此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若本人未积极承担上述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在公司的薪酬(如有),有权扣减本人或受本人控制的主体在公司的现金分红(如有),并有权决定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如有)采取限制转让措施,直至本人承担完毕全部赔偿责任。”
(二)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李玎和北京银河九天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份流通限制及锁定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本企业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遇除权、除息时上述股票价格相应调整),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2、对以上锁定股份因除权、除息而增加的股份,本人/本企业亦将同等地遵守上述锁定承诺。
3、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上市之日至本人/本企业减持之日,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或除息事项,则上述承诺的减持底价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4、若以上承诺内容未被遵守,则相关股票买卖收益归公司所有。若因此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人/本企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若本人/本企业未积极承担上述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本企业或受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主体在公司的现金分红(如有),并有权决定对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如有)采取限制转让措施,直至本人/本企业承担完毕全部赔偿责任。”
(三)除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外的其他股东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份流通限制及锁定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对以上锁定股份因除权、除息而增加的股份,本单位亦将同等遵守上述锁定承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的监管措施。”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份流通限制及锁定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2、在本承诺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承诺人每年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如本承诺人为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四年内,本承诺人每年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承诺人所持有的公司发行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4、如本承诺人为发行人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本承诺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5、若在本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相应调整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6、对以上锁定股份因除权、除息而增加的股份,本承诺人亦将同等地遵守上述锁定承诺。
7、本承诺人减持股份依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8、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则相关股票买卖收益归公司所有。未向发行人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发行人有权暂扣应向本承诺人支付的报酬和本承诺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承诺人不得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直至本承诺人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发行人为止。
9、本承诺人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业务规则就股份的限售与减持作出的规定,不因本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限售与减持承诺。”
注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一)实际控制人 Eric Gang Hu(胡刚)、崔福斋、黄晚兰关于公司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对于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的公司股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人承诺的相关锁定期满后,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权监管机关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并将事先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上市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本人将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非公开转让、配售方式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或国家法律、法规对上述相关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减持的股份总额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限制,并按照相关规定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自公司上市之日至本人减持之日,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或除息事项,则上述承诺的减持底价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4、根据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本人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
5、本人将严格遵守关于解锁期满后减持意向的上述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进行减持的,则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至公司、并同意归公司所有。”
(二)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李玎和北京银河九天关于公司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本人/本企业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对于本人/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的公司股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人/本企业承诺的相关锁定期满后,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权监管机关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本人/本企业将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非公开转让、配售方式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或国家法律、法规对上述相关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减持的股份总额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限制,并按照相关规定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自公司上市之日至本人/本企业减持之日,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或除息事项,则上述承诺的减持底价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4、根据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本人/本企业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
5、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关于解锁期满后减持意向的上述承诺,若本人/本企业违反该等承诺进行减持的,则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至公司、并同意归公司所有。”
(三)除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外的其他持股5%股东关于公司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对于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的公司股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企业承诺的相关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权监管机关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本企业将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非公开转让、配售方式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或国家法律、法规对上述相关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根据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本企业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
3、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关于解锁期满后减持意向的上述承诺,若本企业违反该等承诺进行减持的,将按照届时有效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责任。”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关于公司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对于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的公司股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人承诺的相关锁定期满后,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权监管机关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非公开转让、配售方式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或国家法律、法规对上述相关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减持的股份总额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限制,并按照相关规定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自公司上市之日至本人减持之日,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或除息事项,则上述承诺的减持底价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4、根据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本人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
5、本人将严格遵守关于解锁期满后减持意向的上述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进行减持的,则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至公司、并同意归公司所有。”
注 3:稳定股价的承诺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以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特做如下承诺:
公开发行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价持续低于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回购公司股票或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稳定股价,同时保证回购或增持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及上述人员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时将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一、启动和停止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1、启动条件
自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应当在5日内召开董事会、25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5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
2、停止条件
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或实施前,如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完毕或停止实施后,若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情形的,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预案。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时,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第一顺位为公司回购股份
(1)公司以稳定股价为目的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承诺,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相关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或表决权)。
(3)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相关议案时投赞成票。
(4)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的方案后,公司应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
(5)公司实施稳定股价议案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①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②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
(6)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公司将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票。
(7)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可以作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2、第二顺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
(1)在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份,或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未获得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完毕后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时,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和不会迫使实际控制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在稳定股价启动条件触发10个交易日内,将其拟增持股票的具体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数区间、计划的增持价格上限、完成时效等)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增持开始前3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3)实际控制人实施稳定股价预案时,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①实际控制人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
②实际控制人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超过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50%;
③实际控制人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120%。
3、第三顺位为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实施完毕后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时,则启动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但应当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稳定股价启动条件触发10个交易日内,将其拟增持股票的具体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数区间、计划的增持价格上限、完成时效等)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增持开始前3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3)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稳定股价预案时,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①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薪酬(税前,下同)的20%;
②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超过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50%;
③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120%。
(4)若公司上市后3年内新聘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新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本预案的规定签署相关承诺。
三、相关约束措施
1、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具体措施,须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上述增持承诺,则发行人可将其增持义务触发当年及后一年度的现金分红(如有),以及当年薪酬(如有)予以扣留,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公司将提示及督促公司未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诺要求。”
注 4: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一)公司承诺如下: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若本公司违反前述承诺,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将依法在一定期间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欺诈发行行为,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最终认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股份购回方案,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采用的方式为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要约收购以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它方式,购回价格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如果因利润分配、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若本公司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触发要约收购条件的,本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欺诈发行行为,致使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公司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如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应当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公司将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同时因不履行承诺造成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进行赔偿。”
(二)实际控制人 Eric Gang Hu(胡刚)、崔福斋、黄晚兰承诺如下: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若公司违反前述承诺,本人将依法在一定期间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发行人存在欺诈发行行为,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最终认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股份购回方案,购回已转让的全部原限售股份,采用的方式为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要约收购以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它方式,购回价格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如果因利润分配、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若本人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触发要约收购条件的,本人将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本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的全部新股。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如公司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欺诈发行,同时致使投资者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公司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如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应当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将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在前述认定发生之日起,本人停止领取现金分红,同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依据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注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一)公司承诺如下: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预计公司每股收益(包括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和稀释后每股收益)受股本摊薄影响,相对上年度每股收益呈下降趋势。在后续运营中,公司拟采取以下具体措施,以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
一、积极提高公司竞争力,加强市场开拓
公司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技术创新,完善管理制度及运行机制,积极研发新产品。同时,公司将不断增强市场开拓能力和快速响应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及主要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二、加强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完善内控体系、制度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三、建立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对股东的回报措施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公司依照科创板相关业务规则制订的《公司章程(草案)》中明确规定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及分配条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公司已制定了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的具体计划,将按照上述规定和计划实施持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实现对股东的合理回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公司充分论证,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发展规划。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对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建设,同时,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以争取尽早实现预期效益。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并积极配合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保荐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从根本上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二)实际控制人 Eric Gang Hu(胡刚)、崔福斋、黄晚兰承诺如下:
“1、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要求;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制订、修改、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公司上市后拟公布股权激励计划,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7、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做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8、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承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将对公司或股东给予充分、及时而有效的补偿。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及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要求;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制订、修改、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上市后拟公布股权激励计划,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6、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做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7、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承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将对公司或股东给予充分、及时而有效的补偿。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注 6: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暂停发放其当年的奖金、津贴;
(3)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
(4)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二)实际控制人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1、如本人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时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4)本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赔偿:
①将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发行人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②若本人在未完全履行或赔偿完毕前进行股份减持,则需将减持所获资金交由发行人董事会监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承诺或用于赔偿,直至本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发行人、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2、如本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三)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李玎和北京银河九天承诺:
“1、如本人/本单位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时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本单位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本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本单位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4)本人/本单位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赔偿:
①将本人/本单位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发行人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②若本人/本单位在未完全履行或赔偿完毕前进行股份减持,则需将减持所获资金交由发行人董事会监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承诺或用于赔偿,直至本人/本单位履行完毕或弥补完发行人、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2、如本人/本单位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本单位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本单位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本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本单位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四)除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外的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除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外的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
“如本单位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时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单位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单位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单位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3、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4、若因本单位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单位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或根据发行人、本单位与投资者协商确定。
5、如本单位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6、在本单位完全消除因本单位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直接导致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单位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发行人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承诺:
“1、如本人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时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4)本人因违反承诺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2、如本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注 7:中介机构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诺:
“1、华泰联合证券为奥精医疗本次发行上市所制作、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若华泰联合证券为奥精医疗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华泰联合证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承诺:
“1、本所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出具的专业意见,确保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等信息披露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本所已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如本所在本次发行上市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本所出具的公开法律文件对重大事项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导致发行人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在该等违法事实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最终的生效判决认定后,本所将本着积极协商和切实保障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根据本所过错大小承担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的按份赔偿责任。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三)会计师、验资机构及验资复核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
“本所承诺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资产评估机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
“因本评估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按照相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无过错的除外。”
注 8:上市后滚存利润分配方案及分红政策的承诺公司关于上市后滚存利润分配方案及分红政策的承诺如下:
“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上市后适用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以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利润分配政策的安排。”
注 9:招股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公司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诺如下:
“本公司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该等事实经有权机关最终认定后,本公司将依法启动回购首次公开发行全部新股的程序,回购价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已进行除权、除息的,回购价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如因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在该等事实经有权机关最终认定后,本公司将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其后不时修订的规定执行。有其他主体同时作出此项承诺的,本公司将与该等主体就有关赔偿承担共同及连带的责任。若以上承诺内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董事长将代表公司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消除因公司未履行承诺所造成影响的补救措施或原承诺因遭遇不可抗力因素或与法律法规冲突已无法履行时的替代承诺,并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注10: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公司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如下:
“1、本公司股东及其上层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2、本公司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3、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向中介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并已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注 11: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Eric Gang Hu(胡刚)、崔福斋、黄晚兰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如下:
“1、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奥精医疗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奥精医疗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奥精医疗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奥精医疗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奥精医疗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将不与奥精医疗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奥精医疗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奥精医疗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4、本人将督促本人的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同受本承诺的约束;如因违背上述承诺而给奥精医疗造成任何损失,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 12:规范关联交易和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规范关联交易和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如下:
“1、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奥精医疗的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因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奥精医疗章程的规定,遵守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履行法定程序与奥精医疗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以维护奥精医疗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本人承诺不利用本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地位,违规占用或转移奥精医疗的资金、资产或者其他资源,或违规要求奥精医疗提供担保,不损害奥精医疗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在认定是否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关联交易的奥精医疗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如有表决权),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董事、股东代表将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回避,不参与表决。
5、如因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并给奥精医疗和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注 13:不谋求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公司股东嘉兴华控、北京奇伦天佑以及BioVeda关于不谋求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如下:
“自本声明与承诺函出具之日至公司成功上市期间以及公司上市实施完成后60个月内,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将不会谋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地位,也不以与公司其他股东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之间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达成类似协议、安排等其他任何方式谋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地位,且不会协助或促使任何其他方通过任何方式谋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地位。本公司同意依法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带来的不利后果,并赔偿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注 14: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事项的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Eric Gang Hu(胡刚)、崔福斋、黄晚兰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事项的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为符合条件的在册员工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2017年1月1日至今,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事宜被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与员工发生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
2、如因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上市前存在未按规定缴纳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被任何有权机构要求或责令支付和补缴,或因前述行为受到相关行政处罚,本人将承担上述全部支出,以确保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2022年8月22日,申请人于秀荣向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于秀荣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差额、汽油补助、项目奖金、加班费等,各项费用合计45,461,370.01元。 依据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裁决书(京海劳人仲字[2022]第21180号),公司需向仲裁申请人于秀荣支付各项款项共计581,291.01元。 | 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披露的2023-035号公告。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5月17日 | 547,666,677.62 | 500,816,913.05 | 500,816,913.05 | 500,816,913.05 | 341,582,756.08 | 68.21 | 68,286,554.05 | 13.64 |
(二) 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报告期内是否实现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奥精健康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5月17日 | 否 | 280,000,000.00 | 280,000,000.00 | 155,097,519.53 | 55.39 | 2025年6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矿化胶原/聚酯人工骨及胶原蛋白海绵研发项目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5月17日 | 否 | 45,855,000.00 | 45,855,000.00 | 42,805,329.30 | 93.35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运营管理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5月17日 | 否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67,883,209.63 | 96.98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补充营运资金 | 运营管理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5月17日 | 否 | 104,961,900.00 | 104,961,900.00 | 75,796,697.62 | 72.21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选择一项。 | 500,816,900.00 | 500,816,900.00 | 341,582,756.08 | 68.21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以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672.98万元置换截至2021年6月8日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次募资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已出具了《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258号)。目前,公司已完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672.98万元。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通知存款和收益凭证现金管理的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Eric Gang Hu(胡刚) | 9,487,066 | 0 | 0 | 9,487,066 | 首发限售 | 2024-5-21 |
崔福斋 | 6,334,793 | 0 | 0 | 6,334,793 | 首发限售 | 2024-5-21 |
黄晚兰 | 3,764,537 | 0 | 0 | 3,764,537 | 首发限售 | 2024-5-21 |
李玎 | 727,733 | 0 | 0 | 727,733 | 首发限售 | 2024-5-21 |
北京银河九天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7,760,001 | 0 | 0 | 7,760,001 | 首发限售 | 2024-5-21 |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1,666,666 | 1,666,666 | 0 | 0 | 首发限售(战略配售) | 2023-5-29 |
合计 | 29,740,796 | 1,666,666 | 0 | 28,074,130 | / | / |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1,614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HU ERIC GANG | 0 | 9,487,066 | 7.12 | 9,487,066 | 9,487,066 | 无 | 0 | 境外自然人 | |||
北京奇伦天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600,000 | 8,468,000 | 6.35 | 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北京银河九天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0 | 7,760,001 | 5.82 | 7,760,001 | 7,760,001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BioVeda China RMB Investment Limited | -851,131 | 7,584,445 | 5.69 | 0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崔福斋 | 0 | 6,334,793 | 4.75 | 6,334,793 | 6,334,793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嘉兴华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40,201 | 6,158,040 | 4.62 | 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上海百奥财富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63,011 | 5,681,434 | 4.26 | 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宁波泽泓子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镜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4,311,110 | 3.23 | 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黄晚兰 | 0 | 3,764,537 | 2.82 | 3,764,537 | 3,764,537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国投创合(杭州)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创合精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99,894 | 3,709,615 | 2.78 | 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北京奇伦天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8,46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468,000 |
BioVeda China RMB Investment Limited | 7,584,445 | 人民币普通股 | 7,584,445 |
嘉兴华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158,040 | 人民币普通股 | 6,158,040 |
上海百奥财富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681,434 | 人民币普通股 | 5,681,434 |
宁波泽泓子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镜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311,110 | 人民币普通股 | 4,311,110 |
国投创合(杭州)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创合精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709,615 | 人民币普通股 | 3,709,61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乐享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923,057 | 人民币普通股 | 923,05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远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05,657 | 人民币普通股 | 705,657 |
四川海之翼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之翼一期管理基金 | 638,688 | 人民币普通股 | 638,688 |
廖崇清 | 549,467 | 人民币普通股 | 549,467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HU ERIC GANG | 9,487,066 | 2024- 5-21 | 0 | 上市起36个月 |
2 | 北京银河九天 信息咨询中心 (有限合伙) | 7,760,001 | 2024- 5-21 | 0 | 上市起36个月 |
3 | 崔福斋 | 6,334,793 | 2024- 5-21 | 0 | 上市起36个月 |
4 | 黄晚兰 | 3,764,537 | 2024- 5-21 | 0 | 上市起36个月 |
5 | 李玎 | 727,733 | 2024- 5-21 | 0 | 上市起36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崔福斋系 Eric Gang Hu(胡刚)的岳父,黄晚兰系 Eric Gang Hu(胡刚)的岳母,北京银河九天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李玎系崔福斋、Eric Gang Hu (胡刚)、黄晚兰的一致行动人。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可归属数量 | 已归属数量 | 期末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崔孟龙 | 董事、总经理 | 0 | 76 | 0 | 0 | 76 |
田国峰 | 董事、副总经理 | 0 | 57 | 0 | 0 | 57 |
仇志烨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核心技术人员 | 0 | 38 | 0 | 0 | 38 |
宋天喜 |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0 | 57 | 0 | 0 | 57 |
王玲 | 财务负责人 | 0 | 33.25 | 0 | 0 | 33.25 |
合计 | 0 | 261.25 | 0 | 0 | 261.25 |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202,341,280.14 | 259,872,075.74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881,126,305.98 | 816,078,827.56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七、5 | 44,752,327.33 | 38,882,464.36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7 | 9,285,490.84 | 5,078,119.15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6,047,579.41 | 236,664.1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28,964,100.16 | 18,314,896.41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3,789,126.60 | 3,883,220.78 |
流动资产合计 | 1,176,306,210.46 | 1,142,346,268.10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57,076,348.42 | 58,554,808.72 |
固定资产 | 七、21 | 162,365,509.60 | 165,786,109.10 |
在建工程 | 七、22 | 17,682,760.81 | 1,471,881.0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9,892,579.76 | 21,565,093.90 |
无形资产 | 七、26 | 22,710,029.85 | 23,357,660.91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20,080,062.73 | 21,644,268.6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18,591,168.84 | 18,591,168.8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4,092,408.57 | 5,899,075.57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22,490,868.58 | 316,870,066.65 | |
资产总计 | 1,498,797,079.04 | 1,459,216,334.7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15,182,678.03 | 7,377,750.36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6,973,261.46 | 4,015,050.78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3,381,133.72 | 7,394,334.01 |
应交税费 | 七、40 | 943,246.82 | 6,486,119.29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7,319,303.43 | 7,376,574.3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6,393,235.02 | 15,687,044.41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209,197.84 | 120,451.52 |
流动负债合计 | 40,402,056.32 | 48,457,324.73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47,652,173.33 | 45,9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34,941,981.25 | 34,941,981.2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4,199,911.76 | 4,199,911.7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6,794,066.34 | 85,041,893.01 | |
负债合计 | 127,196,122.66 | 133,499,217.7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33,333,334.00 | 133,333,334.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899,873,224.49 | 887,733,224.4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228,313.54 | 228,313.54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42,384,508.99 | 42,384,508.99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274,663,508.65 | 239,248,412.2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350,482,889.67 | 1,302,927,793.30 | |
少数股东权益 | 21,118,066.71 | 22,789,323.7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371,600,956.38 | 1,325,717,117.0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498,797,079.04 | 1,459,216,334.75 |
公司负责人:崔孟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苗晓英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91,160,465.57 | 245,817,499.7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81,126,305.98 | 816,078,827.56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50,021,846.41 | 44,072,625.94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7,793,514.31 | 3,750,771.94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182,027,526.00 | 153,497,112.9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8,964,100.16 | 18,314,896.41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其他流动资产 | 574,000.03 | 486,917.47 | |
流动资产合计 | 1,341,667,758.46 | 1,282,018,652.02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75,341,211.70 | 74,741,211.7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固定资产 | 4,493,386.54 | 2,018,612.15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623,533.05 | 3,047,982.11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5,656,413.21 | 7,909,657.0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30,358.55 | 330,358.5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8,444,903.05 | 88,047,821.56 | |
资产总计 | 1,430,112,661.51 | 1,370,066,473.5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47,283,645.78 | 33,162,663.43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6,969,377.96 | 4,011,167.28 | |
应付职工薪酬 | 2,780,588.93 | 6,372,771.72 | |
应交税费 | -1,354.36 | 5,685,725.81 | |
其他应付款 | 3,664,748.51 | 3,034,214.9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209,081.34 | 120,335.02 | |
流动负债合计 | 60,906,088.16 | 52,386,878.25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199,911.76 | 4,199,911.7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199,911.76 | 4,199,911.76 | |
负债合计 | 65,105,999.92 | 56,586,790.0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33,333,334.00 | 133,333,334.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837,417,874.78 | 825,277,874.78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2,384,508.99 | 42,384,508.99 | |
未分配利润 | 351,870,943.82 | 312,483,965.8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365,006,661.59 | 1,313,479,683.5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430,112,661.51 | 1,370,066,473.58 |
公司负责人:崔孟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苗晓英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18,005,140.62 | 104,339,254.18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18,005,140.62 | 104,339,254.18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90,606,712.17 | 75,080,626.03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20,742,300.25 | 18,063,959.70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899,004.78 | 945,156.92 |
销售费用 | 七、63 | 18,802,976.47 | 8,293,047.12 |
管理费用 | 七、64 | 32,866,611.72 | 19,503,962.57 |
研发费用 | 七、65 | 17,691,471.02 | 30,003,106.66 |
财务费用 | 七、66 | -1,395,652.07 | -1,728,606.94 |
其中:利息费用 | 1,121,008.41 | 824,179.55 | |
利息收入 | 2,525,841.20 | 2,564,032.34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168,771.30 | 3,228,289.5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29,927.21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8,190,311.75 | 2,395,160.94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584,487.92 | -805,220.1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6,173,023.58 | 34,106,785.69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2,397.00 | 1.65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0,007.00 | 54,985.88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6,175,413.58 | 34,051,801.46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2,431,574.21 | 2,215,298.8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3,743,839.37 | 31,836,502.65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3,743,839.37 | 31,836,502.65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5,415,096.37 | 32,830,831.58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71,257.00 | -994,328.93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3,536.40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3,536.40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3,536.40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3,536.40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3,743,839.37 | 31,850,039.05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5,415,096.37 | 32,844,367.98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671,257.00 | -994,328.93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7 | 0.25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7 | 0.25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崔孟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苗晓英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113,878,981.97 | 101,565,583.10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18,491,841.92 | 16,409,693.47 |
税金及附加 | 409,607.50 | 379,439.78 | |
销售费用 | 18,576,271.75 | 8,174,776.18 | |
管理费用 | 24,901,967.71 | 12,455,664.94 | |
研发费用 | 20,530,267.93 | 28,292,089.90 | |
财务费用 | -2,468,056.13 | -2,277,438.22 | |
其中:利息费用 |
利息收入 | -2,474,643.91 | 2,284,632.08 | |
加:其他收益 | 586,622.55 | 3,153,091.08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29,927.21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190,311.75 | 2,395,160.94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97,856.05 | -681,327.0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1,816,159.54 | 43,028,209.28 | |
加:营业外收入 | 2,397.00 | 1.65 | |
减:营业外支出 | 7.00 | 180.05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1,818,549.54 | 43,028,030.88 | |
减:所得税费用 | 2,431,571.52 | 2,210,391.15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9,386,978.02 | 40,817,639.73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9,386,978.02 | 40,817,639.73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崔孟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苗晓英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14,538,560.36 | 97,540,067.84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294,258.32 | 4,502,446.1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5,077,405.26 | 6,189,087.5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1,910,223.94 | 108,231,601.4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6,516,718.72 | 25,881,910.37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6,274,080.54 | 26,511,084.2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3,487,530.76 | 4,532,003.6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2) | 24,730,793.12 | 26,824,514.9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1,009,123.14 | 83,749,513.2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901,100.80 | 24,482,088.2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0,512,000.00 | 16,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86,666.67 | 29,927.2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0.00 | 6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698,666.67 | 16,029,987.2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4,895,600.25 | 20,891,024.4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7,369,166.67 | 79,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2,264,766.92 | 99,891,024.4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1,566,100.25 | -83,861,037.2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04.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5,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000,000.00 | 504.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0,247,826.67 | 3,3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617,969.48 | 2,003,076.11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865,796.15 | 5,303,076.1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65,796.15 | -5,302,572.1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0.00 | 337.81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7,530,795.60 | -64,681,183.3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9,872,075.74 | 411,306,320.8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2,341,280.14 | 346,625,137.53 |
公司负责人:崔孟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苗晓英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14,094,610.36 | 97,381,025.04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0.00 | 1.6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76,427.97 | 15,467,723.1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7,171,038.33 | 112,848,749.8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5,381,361.71 | 22,531,079.85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2,193,723.24 | 19,044,012.5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1,880,220.70 | 3,661,415.2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417,304.79 | 31,262,472.0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2,872,610.44 | 76,498,979.7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298,427.89 | 36,349,770.1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0,512,000.00 | 16,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86,666.67 | 29,927.2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0.00 | 6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698,666.67 | 16,029,987.2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1,684,962.05 | 1,755,580.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7,969,166.67 | 81,888,415.5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9,654,128.72 | 83,643,995.5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955,462.05 | -67,614,008.2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4,657,034.16 | -31,264,238.1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5,817,499.73 | 345,081,245.8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1,160,465.57 | 313,817,007.68 |
公司负责人:崔孟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苗晓英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3,333,334.00 | 887,733,224.49 | - | 228,313.54 | - | 42,384,508.99 | 239,248,412.28 | 1,302,927,793.30 | 22,789,323.71 | 1,325,717,117.0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3,333,334.00 | 887,733,224.49 | 228,313.54 | 42,384,508.99 | 239,248,412.28 | 1,302,927,793.30 | 22,789,323.71 | 1,325,717,117.0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140,000.00 | 35,415,096.37 | 47,555,096.37 | -1,671,257.00 | 45,883,839.3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5,415,096.37 | 35,415,096.37 | -1,671,257.00 | 33,743,839.3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2,140,000.00 | 12,140,000.00 | 12,140,000.00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2,140,000.00 | 12,140,000.00 | 12,140,000.0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 |
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3,333,334.00 | 899,873,224.49 | 228,313.54 | 42,384,508.99 | 274,663,508.65 | 1,350,482,889.67 | 21,118,066.71 | 1,371,600,956.38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3,333,334.00 | 887,733,224.49 | 525,629.49 | 31,842,878.61 | 190,839,437.31 | 1,244,274,503.90 | 26,306,945.87 | 1,270,581,449.7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3,333,334.00 | 887,733,224.49 | 525,629.49 | 31,842,878.61 | 190,839,437.31 | 1,244,274,503.90 | 26,306,945.87 | 1,270,581,449.7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3,536.40 | 32,830,831.58 | 32,844,367.98 | -994,328.93 | 31,850,039.0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3,536.40 | 32,830,831.58 | 32,844,367.98 | -994,328.93 | 31,850,039.0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3,333,334.00 | 887,733,224.49 | 539,165.89 | 31,842,878.61 | 223,670,268.89 | 1,277,118,871.88 | 25,312,616.94 | 1,302,431,488.82 |
公司负责人:崔孟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苗晓英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3,333,334.00 | 825,277,874.78 | 42,384,508.99 | 312,483,965.80 | 1,313,479,683.5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3,333,334.00 | 825,277,874.78 | 42,384,508.99 | 312,483,965.80 | 1,313,479,683.5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140,000.00 | - | - | - | - | 39,386,978.02 | 51,526,978.0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39,386,978.02 | 39,386,978.0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2,140,000.00 | - | - | - | - | - | 12,14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2,140,000.00 | 12,140,000.0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3,333,334.00 | 837,417,874.78 | 42,384,508.99 | 351,870,943.82 | 1,365,006,661.59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3,333,334.00 | 825,277,874.78 | 31,842,878.61 | 253,875,958.82 | 1,244,330,046.2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3,333,334.00 | 825,277,874.78 | 31,842,878.61 | 253,875,958.82 | 1,244,330,046.2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0,817,639.73 | 40,817,639.7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0,817,639.73 | 40,817,639.7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3,333,334.00 | 825,277,874.78 | 31,842,878.61 | 294,693,598.55 | 1,285,147,685.94 |
公司负责人:崔孟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苗晓英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批准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769900489W。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219号”《关于同意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3,333.3334万股,并于2021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所属行业为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类。
2021年7月28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开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3,333.3334万元,股份总数13,333.3334万股(每股面值1元)。截至2023年0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3,333.3334万股,注册资本为13,333.3334万元,公司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开拓路5号3层A305,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永旺西路26号院2号楼1-4楼。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研究开发医疗器械、医用新药;销售自产产品;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医疗器械Ⅲ类(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核定的范围为准);生产医疗器械Ⅲ类(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核定的范围为准)。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崔福斋、黄晚兰、Eric Gang Hu(胡刚)。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22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报告“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Allgens Biotek Inc 的记账本位币为美元。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
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详见财务报告“五、(21)长期股权投资”。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等。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财务报告“五、(10)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或处置组,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人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生产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研发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
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的确认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财务报告“五、(42)租赁”。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
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残值率 | 依据 |
外购专利 | 10年 | 直线法 | 0.00% | 预计受益期限 |
外购软件 | 10年 | 直线法 | 0.00% | 预计受益期限 |
技术使用费 | 10年 | 直线法 | 0.00% | 预计受益期限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直线法 | 0.00% | 预计受益期限 |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无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4)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5)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各项费用的摊销期限及摊销方法为:
项目 | 摊销方法 | 摊销年限 |
房屋装修及附属工程 | 在收益期内平均摊销 | 10 |
网络使用费 | 在收益期内平均摊销 | 3 |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租赁负债的确认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财务报告“五、(42)租赁”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经销模式下,公司销售部根据客户订单组织发货,经销商确认收货后公司确认销售收入。在直销及代理销售模式下,公司销售部根据客户订单组织发货,终端客户在收货确认单签字后确认销售收入。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者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为:是否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
(2)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商誉的初始确认;?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或事项。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本公司后续釆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公司按照财务报告“五、(30)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财务报告“五、(10)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财务报告“五、(10)金融工具”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财务报告“五、(38)收入”所述原则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1)作为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财务报告“五、(10)金融工具”。
(2)作为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的政策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详见财务报告“五、(10)金融工具”。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 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3%、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 7%、5%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15%、20%、25%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从租计征 | 1.2%,12% |
土地使用税 | 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 | 定额税率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潍坊奥精医学研究有限公司 | 25 |
潍坊奥精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北京奥精康健科技有限公司 | 25 |
Allgens Biotek Inc | 根据美国法律,企业所得税联邦税率为百分 之 21,新泽西州税率为百分之6.5-9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公示北京市2020年第三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拟认定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可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23年度高新复审资料已提交,等待批复。
(2)2020年12月2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公示北京市2020年第三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拟认定北京奥精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可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23年度高新复审资料已提交,等待批复。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
年第6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812.56 | 2,812.36 |
银行存款 | 202,338,467.58 | 259,869,263.38 |
其他货币资金 | ||
合计 | 202,341,280.14 | 259,872,075.74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其他说明:
无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881,126,305.98 | 816,078,827.56 |
其中: | ||
债务工具投资 | 881,126,305.98 | 816,078,827.56 |
合计 | 881,126,305.98 | 816,078,827.5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46,267,940.35 |
1年以内小计 | 46,267,940.35 |
1至2年 | 997,230.00 |
2至3年 | |
3至4年 | |
4至5年 | 9,500.00 |
5年以上 | |
合计 | 47,274,670.35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7,274,670.35 | 100 | 2,522,343.02 | 5.34 | 44,752,327.33 | 41,099,935.88 | 100 | 2,217,471.52 | 5.40 | 38,882,464.36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47,274,670.35 | 100 | 2,522,343.02 | 5.34 | 44,752,327.33 | 41,099,935.88 | 100 | 2,217,471.52 | 5.40 | 38,882,464.36 |
合计 | 47,274,670.35 | 2,522,343.02 | 44,752,327.33 | 41,099,935.88 | 2,217,471.52 | 38,882,464.3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 年以内 | 46,267,940.35 | 2,313,397.02 | 5 |
1至2年 | 997,230.00 | 199,446.00 | 20 |
2至3年 | 50 | ||
3至4年 | 80 | ||
4至5年 | 9,500.00 | 9,500.00 | 100 |
合计 | 47,274,670.35 | 2,522,343.02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账龄组合 | 2,217,471.52 | 304,871.50 | 2,522,343.02 | |||
合计 | 2,217,471.52 | 304,871.50 | 2,522,343.0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3,034,810.00 | 6.42 | 151,740.50 |
客户二 | 2,662,350.00 | 5.63 | 133,117.50 |
客户三 | 2,528,260.00 | 5.35 | 126,413.00 |
客户四 | 2,428,020.00 | 5.14 | 121,401.00 |
客户五 | 2,387,807.85 | 5.05 | 119,390.39 |
合计 | 13,041,247.85 | 27.59 | 652,062.39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7,438,819.55 | 80.11 | 3,933,155.15 | 77.45 |
1至2年 | 846,671.29 | 9.12 | 144,964.00 | 2.85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1,000,000.00 | 10.77 | 1,000,000.00 | 19.69 |
合计 | 9,285,490.84 | 100.00 | 5,078,119.15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账龄超过一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为100.00万元,主要为预付北京东直门医院临床试验款项,因临床研究所需的仿生矿化胶原人工骨材料尚未在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完成招标工作,该研究仍处于项目方案讨论和论证阶段,该项目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供应商一 | 4,666,227.00 | 50.25 |
供应商二 | 1,000,000.00 | 10.77 |
供应商三 | 560,671.29 | 6.04 |
供应商四 | 447,175.00 | 4.82 |
供应商五 | 325,500.00 | 3.51 |
合计 | 6,999,573.29 | 75.3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6,047,579.41 | 236,664.10 |
合计 | 6,047,579.41 | 236,664.1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6,289,362.95 |
1年以内小计 | 6,289,362.95 |
1至2年 | 50,288.88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6,339,651.83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5,664,824.60 | |
备用金 | 465,440.93 | 64,000.00 |
押金及保证金 |
代扣代缴款 | 209,386.30 | 185,120.10 |
合计 | 6,339,651.83 | 249,120.10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2,456.00 | 12,456.00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279,616.42 | 279,616.42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292,072.42 | 292,072.42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账龄组合 | 12,456.00 | 279,616.42 | 292,072.42 | |||
合计 | 12,456.00 | 279,616.42 | 292,072.4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往来单位一 | 往来款 | 3,051,433.49 | 1年以内 | 48.13 | 152,571.67 |
往来单位二 | 往来款 | 750,000.00 | 1年以内 | 11.83 | 37,500 |
往来单位三 | 往来款 | 750,000.00 | 1年以内 | 11.83 | 37,500 |
往来单位四 | 往来款 | 500,000.00 | 1年以内 | 7.89 | 25,000 |
往来单位五 | 往来款 | 229,029.08 | 1年以内 | 3.61 | 11,451.45 |
合计 | 5,280,462.57 | 83.29 | 264,023.12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6,490,428.26 | 1,412.16 | 6,489,016.10 | 2,379,295.80 | 1,412.16 | 2,377,883.64 |
在产品 | 5,970,088.48 | 0.00 | 5,970,088.48 | 3,524,016.04 | 0.00 | 3,524,016.04 |
库存商品 | 18,178,557.72 | 1,673,562.14 | 16,504,995.58 | 14,086,558.87 | 1,673,562.14 | 12,412,996.73 |
合计 | 30,639,074.46 | 1,674,974.30 | 28,964,100.16 | 19,989,870.71 | 1,674,974.30 | 18,314,896.41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412.16 | 1,412.16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673,562.14 | 1,673,562.14 | ||||
合计 | 1,674,974.30 | 1,674,974.30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893,026.49 | 802,856.61 |
预付费用 | 592,100.11 | 524,364.17 |
设备租赁款/租赁保证金 | 2,304,000.00 | 2,556,000.00 |
合计 | 3,789,126.60 | 3,883,220.78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2,250,959.46 | 62,250,959.4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62,250,959.46 | 62,250,959.46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696,150.74 | 3,696,150.7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78,460.30 | 1,478,460.30 | ||
(1)计提或摊销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5,174,611.04 | 5,174,611.04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7,076,348.42 | 57,076,348.42 | ||
2.期初账面价值 | 58,554,808.72 | 58,554,808.72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62,365,509.60 | 165,786,109.10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62,365,509.60 | 165,786,109.10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生产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 | 研发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85,694,193.90 | 22,332,435.63 | 1,662,206.67 | 3,123,776.26 | 4,018,261.53 | 216,830,873.99 |
2.本期增加金额 | 541,652.49 | 107,300.00 | 2,633,681.17 | 3,282,633.66 | ||
(1)购置 | 541,652.49 | 107,300.00 | 2,633,681.17 | 3,282,633.66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185,694,193.90 | 22,874,088.12 | 1,662,206.67 | 3,231,076.26 | 6,651,942.70 | 220,113,507.6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8,308,543.51 | 16,369,607.43 | 1,325,109.23 | 2,529,252.01 | 2,512,252.71 | 51,044,764.89 |
2.本期增加金额 | 5,227,521.29 | 938,771.71 | 76,134.12 | 77,583.54 | 383,222.50 | 6,703,233.16 |
(1)计提 | 5,227,521.29 | 938,771.71 | 76,134.12 | 77,583.54 | 383,222.50 | 6,703,233.1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33,536,064.80 | 17,308,379.14 | 1,401,243.35 | 2,606,835.55 | 2,895,475.21 | 57,747,998.0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52,158,129.10 | 5,565,708.98 | 260,963.32 | 624,240.71 | 3,756,467.49 | 162,365,509.60 |
2.期初账面价值 | 157,385,650.39 | 5,962,828.20 | 337,097.44 | 594,524.25 | 1,506,008.82 | 165,786,109.10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7,682,760.81 | 1,471,881.00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7,682,760.81 | 1,471,881.00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人工骨山东产线建设项目 | 9,567,096.78 | 9,567,096.78 | 1,471,881.00 | 1,471,881.00 | ||
潍坊奥精健康科技产业园项目 | 8,115,664.03 | 8,115,664.03 | ||||
合计 | 17,682,760.81 | 17,682,760.81 | 1,471,881.00 | 1,471,881.00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人工骨山东产线建设项目 | 12,866,740.22 | 1,471,881.00 | 8,151,089.78 | 55,874.00 | 9,567,096.78 | 74.36 | 74.36 | 0.00 | 0.00 | 0 | 自有资金 | |
潍坊奥精健康科技产业园项目 | 243,014,200.00 | 224,488,831.39 | 8,115,664.03 | 232,604,495.42 | 95.72 | 95.72 | 11,829,278.79 | 1,089,673.32 | 6.5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255,880,940.22 | 225,960,712.39 | 16,266,753.81 | 55,874.00 | 242,171,592.20 | 11,829,278.79 | 1,089,673.32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743,971.42 | 24,080,428.64 | 27,824,400.06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期末余额 | 3,743,971.42 | 24,080,428.64 | 27,824,400.0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209,118.48 | 3,050,187.68 | 6,259,306.16 |
2.本期增加金额 | 534,852.94 | 1,137,661.20 | 1,672,514.14 |
(1)计提 | 534,852.94 | 1,137,661.20 | 1,672,514.14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743,971.42 | 4,187,848.88 | 7,931,820.3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9,892,579.76 | 19,892,579.76 | |
2.期初账面价值 | 534,852.94 | 21,030,240.96 | 21,565,093.90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技术使用费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2,318,316.80 | 7,180,000.00 | 1,000,000.00 | 485,870.18 | 910,000.00 | 31,894,186.98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2,318,316.80 | 7,180,000.00 | 1,000,000.00 | 485,870.18 | 910,000.00 | 31,894,186.98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008,638.00 | 4,667,013.33 | 1,000,000.00 | 193,541.70 | 667,333.04 | 8,536,526.07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3,182.00 | 359,000.04 | 19,949.04 | 45,499.98 | 647,631.06 | |
(1)计提 | 223,182.00 | 359,000.04 | 19,949.04 | 45,499.98 | 647,631.0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231,820.00 | 5,026,013.37 | 1,000,000.00 | 213,490.74 | 712,833.02 | 9,184,157.1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0,086,496.80 | 2,153,986.63 | 272,379.44 | 197,166.98 | 22,710,029.8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0,309,678.80 | 2,512,986.67 | 292,328.48 | 242,666.96 | 23,357,660.91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爱普益2栋1层车间改造 | 3,838,186.08 | 639,253.56 | 3,198,932.52 | ||
大兴三楼车间升级改造 | 1,143,333.28 | 62,935.80 | 1,080,397.48 | ||
山东奥精产业园长摊项目 | 16,662,749.25 | 917,215.50 | 15,745,533.75 | ||
污水设备房工程 | 57,102.40 | 1,903.42 | 55,198.98 | ||
合计 | 21,644,268.61 | 57,102.40 | 1,621,308.28 | 20,080,062.73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208,473.72 | 331,271.06 | 2,229,927.53 | 334,489.13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86,790,670.59 | 13,018,600.59 | 86,769,216.80 | 13,015,382.52 |
递延收益 | 34,941,981.27 | 5,241,297.19 | 34,941,981.27 | 5,241,297.19 |
合计 | 123,941,125.58 | 18,591,168.84 | 123,941,125.60 | 18,591,168.84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27,078,827.53 | 4,061,824.13 | 27,078,827.53 | 4,061,824.13 |
购进时一次性扣除折旧的固定资产 | 920,584.20 | 138,087.63 | 920,584.20 | 138,087.63 |
合计 | 27,999,411.73 | 4,199,911.76 | 27,999,411.73 | 4,199,911.76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4,398.34 | 4,398.34 |
可抵扣亏损 | 15,250,268.82 | 15,250,268.82 |
合计 | 15,254,667.16 | 15,254,667.16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33年 | 2,210,296.61 | 2,210,296.61 | 联邦所得稅亏损可弥补年限为15年 |
2034年 | 4,069,138.30 | 4,069,138.30 | 联邦所得稅亏损可弥补年限为15年 |
2035年 | 4,454,307.67 | 4,454,307.67 | 联邦所得稅亏损可弥补年限为15年 |
2036年 | 3,524,910.62 | 3,524,910.62 | 联邦所得稅亏损可弥补年限为15年 |
2037年 | 991,615.62 | 991,615.62 | 联邦所得稅亏损可弥补年限为15年 |
合计 | 15,250,268.82 | 15,250,268.8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款 | 4,092,408.57 | 4,092,408.57 | 5,899,075.57 | 5,899,075.57 | ||
合计 | 4,092,408.57 | 4092408.57 | 5,899,075.57 | 5,899,075.57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原材料采购 | 7,728,463.03 | 1,226,720.69 |
服务费 | 7,454,215.00 | 6,151,029.67 |
合计 | 15,182,678.03 | 7,377,750.3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北京通和立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4,516,815.00 | 试验数据更新报告仍在完善中 |
合计 | 4,516,815.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6,973,261.46 | 4,015,050.78 |
合计 | 6,973,261.46 | 4,015,050.78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7,168,000.63 | 22,074,031.62 | 26,084,184.35 | 3,157,847.9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26,333.38 | 1,697,486.27 | 1,700,533.83 | 223,285.82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7,394,334.01 | 23,771,517.89 | 27,784,718.18 | 3,381,133.72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6,939,761.85 | 17,521,657.23 | 21,693,419.97 | 2,767,999.11 |
二、职工福利费 | 1,159,964.77 | 1,159,964.77 | ||
三、社会保险费 | 140,380.77 | 1,018,738.13 | 1,020,622.11 | 138,496.79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34,428.15 | 971,200.65 | 973,010.74 | 132,618.06 |
工伤保险费 | 5,952.62 | 44,987.06 | 45,060.95 | 5,878.73 |
生育保险费 | 2,550.42 | 2,550.42 | ||
四、住房公积金 | 1,012,588.00 | 1,012,588.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其他短期薪酬 | 87,858.01 | 1,361,083.49 | 1,197,589.50 | 251,352.00 |
合计 | 7,168,000.63 | 22,074,031.62 | 26,084,184.35 | 3,157,847.90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19,474.56 | 1,643,405.04 | 1,646,360.24 | 216,519.36 |
2、失业保险费 | 6,858.82 | 54,081.23 | 54,173.59 | 6,766.46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226,333.38 | 1,697,486.27 | 1,700,533.83 | 223,285.8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882,076.27 | 2,214,227.39 |
企业所得税 | -1,204,133.95 | 2,715,815.41 |
个人所得税 | 296,302.45 | 400,100.3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3,692.28 | 150,879.03 |
教育费附加 | 18,725.13 | 64,662.31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2,483.42 | 43,108.19 |
房产税 | 590,791.02 | 595,391.60 |
土地使用税 | 92,571.96 | 92,571.96 |
印花税 | 210,738.24 | 209,363.04 |
合计 | 943,246.82 | 6,486,119.29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7,319,303.43 | 7,376,574.36 |
合计 | 7,319,303.43 | 7,376,574.36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及保证金 | 1,442,656.11 | 5,568,293.47 |
应付费用款 | 90,126.88 | 1,808,280.89 |
购房及工程款 | 5,766,613.24 | |
代收代付 | 19,907.20 | |
合计 | 7,319,303.43 | 7,376,574.3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600,000.00 | 10,672,583.32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793,235.02 | 5,014,461.09 |
合计 | 6,393,235.02 | 15,687,044.41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209,197.84 | 120,451.52 |
合计 | 209,197.84 | 120,451.52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47,652,173.33 | 45,900,000.00 |
合计 | 47,652,173.33 | 45,9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2019年3月13日北京奥精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签订合同编号为0523260的借款合同,该合同借款本金为2,600.00万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该借款合同剩余借款金额为1,56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金额为260万元;该项借款合同以京(2019)大不动产权第0030719号房产作为抵押物;同时由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合同编号为0523260001。
(2)山东奥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凰山支行签订的合同编号为2020年
1117第119号借款合同,该借款授信本金8,000.00万元,贷款期限5年。截止2023年6月30日该借款合同已使用额度4,760.00万元,尚未放款金额为3,240.00万元;以鲁(2020)潍坊市坊子区不动产权第0042763号、第0042764号、第0042765号、第0042766号不动产权作为抵押物,同时由黄晚兰、崔福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合同编号为2020年1117第119号。2023年5月提前还款2500万元,同时对不动产权第0042764号、第0042765号、第0042766号不动产权进行解除抵押。截止2023年6月30日,该借款余额1065.22万元。
(3) 山东奥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潍坊农村商业银行坊子支行签订的合同编号为2023年第5-499号借款合同,该借款本金2,50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金额为100万元,贷款期限2年9个月。并签定潍农商坊子高抵字(2023)年第5-499号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坊子区不动产权第0042764号、第0042765号、第0042766号不动产权作为抵押物。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34,941,981.25 | 34,941,981.25 | 政府补助 | ||
合计 | 34,941,981.25 | 34,941,981.2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奥精健康产业园建设补助 | 23,441,981.25 | 23,441,981.25 | 与资产相关 |
奥精研究院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补助 | 11,500,000.00 | 11,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34,941,981.25 | 34,941,981.25 |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33,333,334.00 | 133,333,334.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875,314,609.37 | 875,314,609.37 | ||
其他资本公积 | 12,418,615.12 | 12,418,615.12 | ||
股份支付 | 12,140,000.00 | 12,140,000.00 | ||
合计 | 887,733,224.49 | 12,140,000.00 | 899,873,224.4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股份支付变动说明:主要系2023年4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3年4月10日为首次授予日,计提股份支付增加资本公积所致。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28,313.54 | 228,313.54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28,313.54 | 228,313.54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28,313.54 | 228,313.54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42,384,508.99 | 42,384,508.99 | ||
合计 | 42,384,508.99 | 42,384,508.99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39,248,412.28 | 190,839,437.3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39,248,412.28 | 190,839,437.3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5,415,096.37 | 95,217,271.83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0,541,630.38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6,266,666.48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74,663,508.65 | 239,248,412.2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14,106,855.18 | 18,485,121.93 | 101,603,740.32 | 16,390,042.91 |
其他业务 | 3,898,285.44 | 2,257,178.32 | 2,735,513.86 | 1,673,916.79 |
合计 | 118,005,140.62 | 20,742,300.25 | 104,339,254.18 | 18,063,959.70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骼金 | 78,533,312.36 |
齿贝 | 10,498,946.60 |
颅瑞 | 25,074,596.22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华北地区 | 20,702,647.10 |
东北地区 | 8,016,121.36 |
华南地区 | 8,956,455.71 |
华东地区 | 52,211,158.20 |
华中地区 | 11,309,060.19 |
西南地区 | 10,974,655.34 |
西北地区 | 1,936,757.28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经销模式 | 110,068,744.13 |
直销模式 | 4,038,111.05 |
合计 | 114,106,855.18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无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43,136.06 | 213,363.16 |
教育费附加 | 104,201.17 | 91,441.35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69,467.43 | 60,960.91 |
房产税 | 1,192,931.57 | 436,305.79 |
土地使用税 | 277,030.94 | 124,709.10 |
车船使用税 | 960.00 | |
印花税 | 11,277.61 | 18,376.61 |
合计 | 1,899,004.78 | 945,156.92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821,863.14 | 5,134,946.31 |
房租物业费 | 90,500.00 | |
市场推广费 | 11,706,871.28 | 2,643,078.11 |
差旅费 | 939,895.55 | 332,089.46 |
其他 | 243,846.5 | 182,933.24 |
合计 | 18,802,976.47 | 8,293,047.12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9,579,900.44 | 8,581,734.60 |
办公费 | 272,280.97 | 563,669.72 |
房租物业费水电 | 940,121.97 | 1,146,049.63 |
折旧与摊销费 | 5,199,083.76 | 3,298,593.92 |
服务费 | 3,567,640.48 | 1,913,960.45 |
股份支付 | 12,140,000.00 | |
其他 | 1,167,584.10 | 3,999,954.25 |
合计 | 32,866,611.72 | 19,503,962.57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332,157.35 | 4,595,283.52 |
试验检验费 | 6,064,247.94 | 20,936,540.47 |
材料费 | 3,603,533.23 | 1,830,805.54 |
折旧费 | 1,996,255.19 | 1,854,315.86 |
房租及物业费 | 1,009,528.48 | 496,612.93 |
其他 | 685,748.83 | 289,548.34 |
合计 | 17,691,471.02 | 30,003,106.66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1,121,008.41 | 824,179.55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184,055.76 | 824,179.55 |
减:利息收入 | -2,525,841.20 | -2,564,032.34 |
汇兑损益 | ||
手续费支出 | 9,180.72 | 11,245.85 |
合计 | -1,395,652.07 | -1,728,606.94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049,600.00 | 3,150,512.30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119,171.30 | 77,777.23 |
合计 | 1,168,771.30 | 3,228,289.53 |
其他说明: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贴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190,311.75 | 2,395,160.94 |
合计 | 8,190,311.75 | 2,395,160.94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04,871.50 | 555,972.67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79,616.42 | 249,247.47 |
合计 | 584,487.92 | 805,220.14 |
其他说明: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专项经费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北京市大兴区新兴产业促进服务中心大兴区1+N政策兑现专项资金(兑现2021年)项目首款 | 54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第二批企业上市挂牌市级补贴资金 | 3,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北京市大兴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培训区管企业 | 14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知识产权局专利补贴 | 9,600.00 | 1,000.00 | 与收益相关 |
稳岗补贴 | 7,512.30 | 与收益相关 | |
山东省坊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明专利资助 | 2,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1,049,600.00 | 3,150,512.30 |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其他 | 12,397.00 | 1.65 | 12,397.00 |
合计 | 12,397.00 | 1.65 | 12,397.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39.95 | ||
对外捐赠 | 5,000.00 | ||
其他 | 10,007.00 | 49,845.93 | |
合计 | 10,007.00 | 54,985.88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431,574.21 | 2,215,298.8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
合计 | 2,431,574.21 | 2,215,298.81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6,175,413.58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5,426,312.04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87,673.19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67,047.88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3,549,458.90 |
所得税费用 | 2,431,574.2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57)。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存款利息收入 | 2,338,360.16 | 2,564,032.34 |
政府补助 | 15,949.04 | |
收到经营性往来款 | 1,583,486.55 | 3,609,106.13 |
其他 | 1,155,558.55 | |
合计 | 5,077,405.26 | 6,189,087.51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费用性支出 | 24,128,853.29 | 25,872,968.74 |
支付经营性往来款 | 540,741.80 | 936,089.11 |
财务费用中的银行手续费 | 9,180.72 | 10,457.09 |
捐款 | 5,000.00 | |
其他 | 52,017.31 | |
合计 | 24,730,793.12 | 26,824,514.94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3,743,839.37 | 31,836,502.65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689,592.49 | |
信用减值损失 | 584,487.92 | 805,220.1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8,181,693.46 | 4,786,225.38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672,514.14 | 2,034,419.82 |
无形资产摊销 | 647,631.06 | 650,725.5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621,308.28 | 2,437,393.7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9.95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190,311.75 | -2,395,160.94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395,652.07 | 739,315.06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9,927.2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649,203.75 | -4,737,236.75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534,999.48 | -17,535,950.66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149,794.66 | 5,200,829.01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901,100.80 | 24,482,088.25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02,341,280.14 | 346,625,137.5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59,872,075.74 | 411,306,320.84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7,530,795.60 | -64,681,183.31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02,341,280.14 | 259,872,075.74 |
其中:库存现金 | 2,812.56 | 2,812.3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02,338,467.58 | 259,869,263.3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2,341,280.14 | 259,872,075.74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固定资产 | 121,733,173.45 | 抵押贷款 |
投资性房地产 | 57,076,348.42 | 抵押贷款 |
合计 | 178,809,521.87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8,679.40 | ||
其中:美元 | 1,246.49 | 6.9631 | 8,679.40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奥精健康产业园建设补助 | 23,441,981.25 | 递延收益 | 0 |
奥精研究院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补助 | 11,500,000.00 | 递延收益 | 0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北京奥精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 | 北京 | 科学研究、产品制造 | 100 | 投资设立 | |
Allgens Biotek Inc | 美国 | 美国 | 产品销售 | 100 | 投资设立 | |
山东奥精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 | 山东 | 山东 | 科学研究、产品制造 | 64.8 | 投资设立 | |
潍坊奥精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 | 山东 | 科学研究、产品制造 | 100 | 投资设立 | |
潍坊奥精医学研究有限公司 | 山东 | 山东 | 科学研究、产品制造 | 92.63 | 投资设立 | |
北京奥精康健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科学研究、产品制造 | 100 | 投资设立 | |
海南奥精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海南 | 海南 | 科学研究、产品制造 | 1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山东奥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35.20 | -1,551,990.62 | 21,245,618.70 | |
潍坊奥精医学研究有限公司 | 7.375 | -56,945.11 | -65,230.72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山东奥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5,288,126.14 | 243,401,238.84 | 268,689,364.98 | 150,412,846.12 | 58,094,154.58 | 208,507,000.70 | 20,085,250.17 | 241,795,566.96 | 261,880,817.13 | 142,072,900.30 | 55,041,981.25 | 197,114,881.55 |
潍坊奥精医学研究有限公司 | 12,785,413.21 | 4,615,054.99 | 17,400,468.20 | 6,797,390.86 | 11,500,000.00 | 18,297,390.86 | 13,659,380.68 | 4,615,054.99 | 18,274,435.67 | 6,887,088.54 | 11,500,000.00 | 18,387,088.54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山东奥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7,545,840.64 | -4583571.30 | -4583571.30 | 6,405,724.22 | 9,617,681.16 | 2,523,499.58 | 2,523,499.58 | -9,339,098.08 |
潍坊奥精医学研究有限公司 | 0.00 | -784269.79 | -784269.79 | -1,104,489.54 | 1,438,062.15 | 1,438,062.15 | -294,019.77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881,126,305.98 | 881,126,305.98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881,126,305.98 | 881,126,305.98 | ||
(1)债务工具投资 | 881,126,305.98 | 881,126,305.98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881,126,305.98 | 881,126,305.98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财务报告“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无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财务报告“九、(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胡刚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公司实际控制人 |
崔孟龙 | 公司总经理 |
仇志烨 | 董事会秘书、公司副总经理 |
宋天喜 | 董事、公司副总经理 |
田国峰 | 董事、公司副总经理 |
王玲 | 公司财务负责人 |
吴永强 | 监事 |
韩小垒 | 监事 |
李晓明 | 独立董事 |
方拥军 | 独立董事 |
赵凌云 | 独立董事 |
崔菡 | 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 |
崔福斋 | 公司实际控制人 |
黄晚兰 | 公司实际控制人 |
李玎 |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
北京银河九天信息咨询中心 |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黄晚兰、崔福斋 | 80,000,000.00 | 2021-02-01 | 2026-01-28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18.26 | 702.16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5,016,50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其他说明2023年4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3年4月10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0.2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5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501.65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参照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按各归属期的业绩考核条件及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估计确定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2,140,000.00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12,140,000.00 |
其他说明:根据2023年4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计提股份支付。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
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45,976,320.35 |
1年以内小计 | 45,976,320.35 |
1至2年 | 1,111,918 |
2至3年 | 493,510.00 |
3至4年 | |
4至5年 | 4,935,886.08 |
5年以上 | |
合计 | 52,517,634.4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2,517,634.43 | 100 | 2,495,788.02 | 4.75 | 50,021,846.41 | 46,263,969.96 | 100 | 2,191,344.02 | 4.74 | 44,072,625.94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46,924,070.35 | 89.35 | 2,495,788.02 | 5.32 | 44,428,282.33 | 40,719,885.88 | 88.02 | 2,191,344.02 | 5.38 | 38,528,541.86 |
关联方组合 | 5,593,564.08 | 10.65 | 5,593,564.08 | 5,544,084.08 | 11.98 | 5,544,084.08 | ||||
合计 | 52,517,634.43 | / | 2,495,788.02 | / | 50,021,846.41 | 46,263,969.96 | / | 2,191,344.02 | / | 44,072,625.9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一年以内 | 45,926,840.35 | 2,296,342.02 | 5 |
1至2年 | 997,230.00 | 199,446.00 | 20 |
2至3年 | 0.00 | 0.00 | 50 |
3至4年 | 0.00 | 0.00 | 80 |
4至5年 | 0.00 | 0.00 | 100 |
5年以上 | 0.00 | 0.00 | 100 |
合计 | 46,924,070.35 | 2,495,788.02 | 1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账龄组合 | 2,191,344.02 | 304,444.00 | 2,495,788.02 | |||
合计 | 2,191,344.02 | 304,444.00 | 2,495,788.0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3,034,810.00 | 5.78 | 151,740.50 |
客户二 | 2,662,350.00 | 5.07 | 133,117.50 |
客户三 | 2,528,260.00 | 4.81 | 126,413.00 |
客户四 | 2,428,020.00 | 4.62 | 121,401.00 |
客户五 | 2,387,807.85 | 4.55 | 119,390.39 |
合计 | 13,041,247.85 | 24.83 | 652,062.39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82,027,526.00 | 153,497,112.97 |
合计 | 182,027,526.00 | 153,497,112.9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8,844,751.07 |
1年以内小计 | 28,844,751.07 |
1至2年 | 35,272,662.33 |
2至3年 | 96,001,214.59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6,529,077.47 |
4至5年 | 15,484,278.89 |
5年以上 | |
合计 | 182,131,984.35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2,089,167.03 | |
备用金 | 465,152.05 | 64,000.00 |
代扣代缴款 | 174,397.05 | 156,925.99 |
内部往来款 | 179,403,268.22 | 153,287,233.28 |
合计 | 182,131,984.35 | 153,508,159.27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1,046.30 | 11,046.30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11,046.30 | 11,046.30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93,412.05 | 93,412.05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104,458.35 | 104,458.35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账龄组合 | 11,046.30 | 93,412.05 | 104,458.35 | |||
合计 | 11,046.30 | 93,412.05 | 104,458.3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往来单位一 | 往来款 | 135,069,469.24 | 1-3年 | 74.16 | |
往来单位二 | 往来款 | 29,206,602.82 | 1-5年 | 16.04 | |
往来单位三 | 往来款 | 10,363,629.03 | 1-2年 | 5.69 | |
往来单位四 | 往来款 | 2,826,048.33 | 1-4年 | 1.55 | |
往来单位五 | 往来款 | 1,937,518.80 | 1-3年 | 1.06 | |
合计 | / | 179,403,268.22 | / | 98.50 | /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75,341,211.70 | 75,341,211.70 | 74,741,211.70 | 74,741,211.7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75,341,211.70 | 75,341,211.70 | 74,741,211.70 | 74,741,211.7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北京奥精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 39,004,600.00 | 39,004,600.00 | 39,004,600.00 | |||
Allgens Biotek Inc | 9,935,611.70 | 9,935,611.70 | 9,935,611.70 | |||
山东奥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
潍坊奥精医学研究有限公司 | 500,000.00 | 500,000.00 | 500,000.00 | |||
北京奥精康健科技有限公司 | 5,901,000.00 | 600,000.00 | 6,501,000.00 | 6,501,000.00 | ||
海南奥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200,000.00 | 1,200,000.00 | 1,200,000.00 | |||
潍坊奥精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 | 200,000.00 | 200,000.00 | |||
合计 | 74,741,211.70 | 600,000.00 | 75,341,211.70 | 75,341,211.7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13,752,951.68 | 18,485,121.92 | 101,447,750.42 | 16,409,693.47 |
其他业务 | 126,030.29 | 6,720.00 | 117,832.68 | 0.00 |
合计 | 113,878,981.97 | 18,491,841.92 | 101,565,583.10 | 16,409,693.47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骨科 | 78,533,312.36 |
口腔科 | 10,498,946.02 |
神经外科 | 24,720,693.30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华北地区 | 20,348,743.59 |
东北地区 | 8,016,121.36 |
华南地区 | 8,956,455.71 |
华东地区 | 52,211,158.20 |
华中地区 | 11,309,060.19 |
西南地区 | 10,974,655.34 |
西北地区 | 1,936,757.28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经销模式 | 110,116,782.38 |
直销模式 | 3,636,169.30 |
合计 | 113,752,951.68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4亿元,同比增幅12.12%。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9,927.21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29,927.21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 | 1,168,771.30 |
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8,190,311.75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390.0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404,220.9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7,912.85 |
合计 | 7,949,339.2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68 | 0.27 | 0.2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08 | 0.21 | 0.21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Eric Gang Hu(胡刚)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23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