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209 公司简称:英集芯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黄洪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护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庞思
华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7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3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
其它相关资料 |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英集芯 | 指 |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珠海半导体 | 指 | 珠海英集芯半导体有限公司 |
成都英集微 | 指 | 成都英集微电子有限公司 |
启承科技 | 指 | 启承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智集芯 | 指 | 苏州智集芯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半导体 | 指 | 上海英集芯半导体有限公司 |
英科半导体 | 指 | 英科半导体(澳门)一人有限公司 |
上海英集芯 | 指 | 上海英集芯半导体有限公司 |
苏州英集芯 | 指 | 苏州英集芯半导体有限公司 |
广州擎电 | 指 | 广州擎电科技有限公司 |
博捷半导体 | 指 | 博捷半导体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兰普半导体 | 指 | 兰普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 |
上海矽诺微 | 指 | 上海矽诺微电子有限公司 |
深圳永源微 | 指 | 深圳市永源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珠海英集 | 指 | 珠海英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珠海英芯 | 指 | 珠海英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成都英集芯企管 | 指 | 成都英集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海武岳峰 | 指 | 上海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北京芯动能 | 指 | 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共青城科苑 | 指 | 共青城科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共青城展想 | 指 | 共青城展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合肥原橙 | 指 | 合肥原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景祥凯鑫 | 指 | 佛山市景祥凯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南通惟牵 | 指 | 南通惟牵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南通恒佐 | 指 | 南通恒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格金广发信德 | 指 | 珠海格金广发信德智能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上海科创投 | 指 | 上海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宁波清控 | 指 | 宁波清控汇清智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苏州聚源铸芯 | 指 | 苏州聚源铸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东莞长劲石 | 指 | 东莞长劲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南京智兆贰号 | 指 | 南京智兆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湖南清科小池 | 指 | 湖南清科小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闻天下科技 | 指 | 闻天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长沙和生 | 指 | 长沙高新开发区和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章程》 | 指 |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股东大会 | 指 |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本报告期、半年度 | 指 | 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 |
报告期末 | 指 | 2023年6月30日 |
保荐机构 | 指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IC、芯片、集成电路 | 指 | Integrated Circuit,即集成电路,简称IC,俗称芯片,是一种微型电子器件或部件。集成电路是采用一定的工艺,把一个电路中所需的晶体管、二极管、电阻、电容和电感等元件及布线互连一起,制作在一小块或几小块半导体晶片或介质基片上,然后封装在一个管壳内,成为具有所需电路功能的微型结构 |
晶圆 | 指 | 制作硅半导体集成电路所用的硅晶片,是芯片的载体 |
SoC | 指 | System-on-Chip,是指在单个芯片上集成一个完整的系统。SoC芯片是集成电路芯片的一种 |
IoT | 指 | 物联网(Internet of Things),是互联网基础上的延伸和扩展的网络,将各种信息传感设备与互联网结合起来而形成的一个巨大网络,实现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人、机、物的互联互通 |
TWS耳机 | 指 | True Wireless Stereo,真无线立体声耳机 |
封装 | 指 | 将硅片上的电路管脚,用导线接引到外部接头处,以便与其它器件连接。封装形式是指安装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用的外壳 |
Fabless | 指 | 无晶圆厂芯片设计企业运作模式,只从事芯片的设计和销售,而将晶圆制造、封装和测试等步骤分别委托给专业厂商完成 |
光罩 | 指 | 又称掩膜版,在芯片加工过程中把已设计好的电路图形通过电子激光设备曝光在掩膜版上,然后应用于对集成电路进行投影定位,通过集成电路光刻机对所投影的电路进行光蚀刻 |
Tape out(流片) | 指 | 芯片设计完成后,设计方把设计数据交给制造方开始生产 |
AC-DC | 指 | 将交流电转换成直流电的一种技术和方法 |
DC-DC | 指 | 将直流电转换成直流电的一种技术和方法,可实现升压或降压功能 |
QC、快充 | 指 | Quick Charge,即快速充电。在充电前段通过高功率充电(即恒流充电),让电池在短时间内充至额定电压;剩余容量则通过恒压充电逐渐减小电流的方式完成,从而实现对锂电池的快速充电。该技术需要充电管理电路实现精准的电压、电流检测能力 |
ADC | 指 | Analog to Digital Converter 的英文缩写,ADC 是模/数转换器或者模拟/数字转换器,主要功能是将模拟信号转换成数字信号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英集芯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henzhen Injoinic Technology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INJOINIC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黄洪伟 |
公司注册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谷八栋(万科云城三期C区八栋)A座3104房研发用房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14年11月设立时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中康北路广康路御景公馆14A10,2015年2月注册地址变更为深圳市福田区梅林御锦公馆14A10,2016年7月注册地址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16号东方科技大厦5层101室,2017年8月注册地址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A2栋1301,2020年9月注册地址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谷八栋(万科云城三期C区八栋)A座3104房研发用房。 |
公司办公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港湾一号港7栋3层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9080 |
公司网址 | http://www.injoinic.com/ |
电子信箱 | zqb@injoinic.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徐朋 | 吴任超 |
联系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港湾1号港7栋3层 | 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港湾1号港7栋3层 |
电话 | 0756-3393868 | 0756-3393868 |
传真 | 0756-3393801 | 0756-3393801 |
电子信箱 | zqb@injoinic.com | zqb@injoinic.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港湾1号港7栋3层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英集芯 | 688209 | /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515,649,909.73 | 410,399,282.54 | 25.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081,349.15 | 98,312,892.96 | -97.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337,881.78 | 95,579,846.06 | -106.6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7,442,307.52 | -7,148,104.62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713,009,002.65 | 1,755,071,644.65 | -2.40 |
总资产 | 1,817,190,317.70 | 1,872,024,594.19 | -2.93 |
注:本报告期发生股权激励费用60,856,008.85元,如果剔除报告期股权激励费用影响,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421,753.70元。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25 | -96.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25 | -96.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24 | -108.3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12 | 9.53 | 减少9.4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36 | 9.26 | 减少9.62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26.06 | 15.26 | 增加10.80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分别减少97.88%和106.63%,主要系报告期加大研发投入,扩大研发人员规模、股权激励费用增加,毛利率下降所致。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15亿,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商品以及存货减少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3、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减少96.00%、
96.00%及108.33%,主要系报告期净利润减少所致。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945,739.3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 |
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6,488.88 | 第十节、七-74、7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76,136.6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882,840.2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293.77 | |
合计 | 8,419,230.9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高性能、高品质数模混合芯片设计公司,主营业务为电源管理、快充协议芯片的研发和销售。公司的数模混合SoC片能够以单颗芯片集成多颗芯片的功能,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高集成度、高可定制化程度、高性价比、低替代性的电源管理芯片和快充协议芯片。目前,公司基于在电源管理、快速充电等应用领域的优势地位,逐步布局智能音频处理、家用电器、物联网、汽车电子等领域。
(二)经营模式
公司采用 Fabless 的经营模式,主要从事芯片的设计与销售,将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等生产环节交由晶圆制造厂商和封装测试厂商完成。在此模式下,有助于公司深耕研发创新,聚焦行业发展新动态,推出性能优良、竞争力强的产品。
1、研发模式
公司始终将芯片的设计研发作为公司运营活动的核心。公司紧密跟随市场的变化趋势,将市场动态与客户需求通过一系列研发工作转化成性能优良、竞争力强的产品,并不断进行产品更新迭代,拓展产品的应用领域,以满足不断发展的市场需求。
公司的产品研发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严格管控,具体研发流程包括项目立项、方案开发、项目开发、项目验证(样片测试)、项目量产、项目结项等阶段。
2、采购及生产模式
公司专注于芯片的研发和销售,通过委托晶圆厂和封测厂外协加工完成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公司自身仅从事部分芯片的测试工作。该模式具有技术驱动,灵活高效等特点。
在Fabless模式中,公司主要进行芯片产品的研发、销售与质量管控,产品的生产则采用委外加工的模式完成,即公司将自主研发设计的集成电路数据交由晶圆厂进行晶圆制造,随后将制造完成的晶圆交由封测厂进行封装和测试。目前,公司采购的内容主要为晶圆和其相关的封装及测试服务,公司的晶圆代工厂商和封装测试服务供应商主要为行业知名企业。
3、销售模式
公司目前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即公司既通过经销商销售产品,又向终端厂商直接销售产品。
(三)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主营业务是电源管理芯片和快充协议芯片的研发和销售。公司所处行业归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集成电路设计”(代码:6520)。
1、电源管理芯片领域
电源管理芯片拥有广阔的终端应用领域,近年来,随着芯片技术的创新与提升,应用范围还在持续扩张,不仅覆盖消费电子、汽车电子、计算机、工业控制等传统产业领域,更在物联网、云计算、无线充电、新能源汽车、可穿戴设备等新兴市场获得新的机遇。终端应用的拓展推动着电源管理芯片向前发展,将促使厂商对电源管理芯片产生更大的需求,进一步拓宽电源管理芯片市场,为产业带来发展的新机遇。
(1)储能市场
在全球能源短缺以及双碳目标的背景下,传统能源向清洁能源转型成为全球共识,目前全球已有130多个国家和地区相继提出了“零碳”或“碳中和”的气候目标,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已
经成为全世界的广泛共识。随着我国“双碳”目标的快速推进,储能领域也将进入高速增长阶段。
(2)无线充电市场
近年来,随着技术迭代和消费者需求的变化,电子产品的充电需求逐渐附加技术、场景等多样性特征,无线充电技术应运而生。无线充电技术不需要匹配消费电子的充电插口型号,使用方便,极大满足了消费者的需求,市场规模得以稳步扩张。目前,无线充电技术主要应用在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可穿戴设备和厨房电器等电子设备,未来无线充电的应用进一步拓展至家具、家电、电动汽车等领域。
(3)TWS耳机市场
近年来,随着TWS耳机在运动、学习、驾驶、搭乘交通工具等多元化场景应用的推广,TWS耳机需求量快速增长。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2022年累计全球出货量约为3.53亿台。未来,随着TWS音质续航等性能提升、运动状态监测和心率检测等功能丰富,以及技术的不断升级,都将带动TWS耳机市场需求。
(4)汽车电源管理市场
汽车行业正在不断向“电动化”和“智能化”发展,在上述趋势推动下,车载电源管理芯片的需求会逐渐增加,单辆汽车中的芯片价值量将会提升,汽车电源管理领域也会逐渐拓宽,汽车市场前景广阔。根据睿略行业研究,2022年全球汽车电子市场规模为830.86亿元,预测全球汽车电子市场规模在2028年将会达到964.43亿元,CAGR增长2.37%。
2、快充协议芯片领域
随着消费者使用智能设备的时间越来越长,智能设备续航问题日渐突出。5G手机普遍比传统智能手机耗电更多。为了追求便携轻薄,智能手机的电池容量较难进一步提升,于是针对智能手机的快充技术应运而生。为了同时兼容普通充电器和不断迭代的大功率快充充电器,同时保证快充的安全性,在手机和快充充电器之间需要新增快充协议芯片,来沟通协调快充的电压/电流,应对各种异常状态的安全保护。英集芯研发了快充接口协议全集成技术,并在快充协议芯片的稳定性、安全性方面进行了深入研发。
(1)快充电源适配器市场
近年来,随着智能移动设备功能的逐渐丰富,设备耗电量也随之上升。在设备配置的锂电池容量有限的情况下,智能设备快速充电功能的重要性逐渐增加,快充电源适配器市场逐渐得到消
费者的关注,并在需求的不断带动下得以高速发展。随着快充电源适配器的推广,快充协议芯片作为快充电源适配器的重要部件,需求有望进一步提升。随着5G手机等智能终端设备的推广、快充电源适配器渗透率的提升,快充电源适配器市场发展迅速;此外,苹果等公司逐渐取消前装适配,第三方快充电源适配器市场也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2)智能手机设备市场
支持快充协议的智能手机设备也需要用到手机端快充协议芯片。快充手机在智能手机市场的渗透率不断上升,已经从高端机型渗透至中低端机型。同时,充电速度更快的快充协议也不断应用于新款智能手机,目前以充电速度为卖点的新款手机已经达到100W以上充电功率。
(3)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
2022年笔记本和平板电脑出货量有所下降,但未来有望平稳增长。根据IDC,2023年全球笔记本电脑出货量达1.8亿台,预计2024、2025年全球笔记本电脑出货量达1.9、2亿台。根据IDC,预计2023年平板电脑出货量1.4亿台,未来2024、2025年出货量增长0.5%。支持快充功能的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的电源适配器端和设备端都需要使用快充协议芯片,是快充协议芯片的重要应用市场,未来快充协议芯片在该领域的需求有望持续增长。
(4)电动工具
电动工具是快充协议芯片的重要应用市场之一。近年来,随着电钻、电动螺丝刀、冲击扳手等电动工具小型化、便携化的趋势,无绳类充电电动工具逐渐获得推广。支持快充功能的无绳电动工具的电源适配器端和设备端都需要有快充协议芯片。根据EVTank数据,2022年全球电力工具出货量达4.7亿台,全球市场规模达521.6亿美元,预计到2026年全球电动工具出货量将超过7亿台,复合增速约10%,市场规模或将超过800亿美元。
(5)智能家居设备市场
内置锂电池的智能音箱、智能灯、智能小家电等智能家居设备也是快充协议芯片的重要应用领域。支持快充功能的智能家居设备的电源适配器端和设备端都需要有快充协议芯片,随着智能家居市场不断优化升级,智能家居设备市场迎来新的发展机会。根据IDC,2022年出货量约2.6亿台,预计到2026年预计突破5亿台。
3、信号链领域
信号链芯片得益于应用场景广泛,下游需求带来信号链芯片发展新契机。近年来,在下游电
子产品整机产高速增长的带动下,中国信号链芯片市场保持稳定的增长。根据IDC,全球信号链模拟芯片的市场规模将从2016年84亿美元增长至2023年118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速约5%,下游应用领域广阔且相关应用终端发展繁荣,未来强劲的下游需求将是带动整个模拟芯片产业持续增长的强劲动力。
(1)高速接口芯片市场
高速传输接口芯片是当代电子系统中承担系统互联、数据传输的核心元器件,随传输技术的发展持续迭代升级。在全球平板、手机、笔电、可穿戴设备、车载显示等市场不断发展下,终端设备数量和传输数据数量高倍增长,推动了传输接口数量和种类的增加和变化,以及信号传输技术的发展换代。随着人工智能、万物物联、智能汽车等领域快速增长,全球流量引来爆发式增长。根据IDC 预计全球数据流量将从2018 年的33ZB 增加至2025 年的175ZB,CAGR 达26.9%,有助于高速传输介面芯片市场快速成长。
(2)智能音频芯片市场
音频功放芯片,是各类音响器材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其作用主要是将音源器材输入的较微弱信号进行放大后,产生足够大的电流去推动扬声器进行声音的重放。随着应用设备的小型化,音频功放芯片逐步向智能化、节能化、高效率等方向突破演进,并通过与算法相结合,提升音频响度、清晰度和立体效果,同时对芯片和设备提供保护。随着手机、音响、车载、可穿戴设备、计算机设备、智能家居等下游应用领域的需求扩张。根据机构报告数据显示,2021年全球音频放大器市场销售额达到了1670.31百万美元,预计2028年将达到2470.05百万美元,年复合增长率(CAGR)为5.63%(2022-2028)。未来,音频功放芯片行业终端应用景气度蓬勃。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致力于数模混合 SoC 集成技术、快充接口协议全集成技术、低功耗多电源管理技术、高精度 ADC 和电量计技术、大功率升降压技术等方面的研发,公司以行业前沿技术和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推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芯片和解决方案。经过多年的积累,形成了市场针对性强、应用价值较大的多项核心技术,为公司的产品开发奠定了技术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无重大变化,增加了一项核心技术并形成了专利保护。
序号 | 主要核心技术 | 技术来源 | 主要应用产品 | 专利保护 |
1 | 数模混合SoC集成技术 | 自主研发 | 储能芯片,无线充电芯片,车充芯片,TWS耳机 | 43项已授权专利 |
充电仓芯片等 | ||||
2 | 快充接口协议全集成技术 | 自主研发 | 储能芯片,车充芯片,快充协议芯片 | 27项已授权专利 |
3 | 低功耗多电源管理技术 | 自主研发 | 储能芯片,TWS耳机充电仓芯片等 | 23项已授权专利 |
4 | 高精度ADC和电量计技术 | 自主研发 | 储能芯片 | 4项已授权专利 |
5 | 大功率升降压技术 | 自主研发 | 储能芯片 | 20项已授权专利 |
6 | 微型声重放系统技术 | 自主研发 | 智能音频芯片 | 5项已授权专利 |
注:报告期内公司累计获得国内专利136项,其中包含14项专利与公司主要核心技术不相关,不计入主要核心技术专利保护数。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主体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1 | / |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取得国内专利136项,其中发明专利94项,实用新型专利42项。此外公司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3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115项。报告期内,公司获得新增授权专利25项。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12 | 17 | 210 | 94 |
实用新型专利 | 9 | 8 | 44 | 42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0 | 0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11 | 13 |
其他 | 20 | 0 | 188 | 115 |
合计 | 41 | 25 | 453 | 264 |
注:上表的“其他”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134,370,468.07 | 62,617,655.58 | 114.59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0.00 | 0.00 | |
研发投入合计 | 134,370,468.07 | 62,617,655.58 | 114.59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26.06 | 15.26 | 10.80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00 | 0.00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为保持良好的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研发能力,持续加大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增加研发人员、实施股权激励所致。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电源管理芯片产业化项目 | 323,930,000.00 | 91,712,278.55 | 252,028,239.40 | 持续研发阶段 | 实现电子设备成本和性能的平衡,功耗和成本的优化;通过可配置选项,完成客户新增需求 | 可以用单颗芯片集成多颗芯片的功能,根据客户需求提供高集成度高集成度、高可定制化程度、高性价比、低替代性的电源管理芯片 | 主要面向家用电器、标准电源、移动数码和工业驱动等,下游应用场景丰富,主要涵盖通信、消费电子、汽车及物联网等行业 |
2 | 快充芯片产业化项目 | 82,800,000.00 | 41,356,371.25 | 136,129,643.05 | 持续研发阶段 | 兼容各种快充协议和快充设备,保证适配器以及设备的最佳的充电功率 | 可以用单颗芯片集成多颗芯片的功能,能同时兼容多种快充协议。根据客户需求提供高集成度高集成度、高可定制化程度、高性价比、低替代性的快充协议芯片 | 可用于支持快充协议的电子设备,如智能手机、平板、笔记本等消费类电子设备 |
合计 | / | 406,730,000.00 | 133,068,649.80 | 388,157,882.46 | / | / | / | /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348 | 192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69.60 | 60.95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6,300.73 | 4,385.44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8.11 | 22.84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研究生 | 4 | 1.15 |
硕士研究生 | 81 | 23.28 |
本科 | 246 | 70.69 |
专科 | 12 | 3.45 |
高中及以下 | 5 | 1.44 |
合计 | 348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240 | 68.97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70 | 20.40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32 | 9.77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2 | 0.57 |
60岁及以上 | 1 | 0.29 |
合计 | 348 | 100.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研发优势
(1)优秀的研发团队
专业人才是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发展的基础,优质的研发人才对芯片设计企业至关重要。多年来,公司高度重视研发人才的培养与发展,积极引进国内外高端人才,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共有研发人员348人,占公司总人数的69.60%,其中,具有博士学历4人,硕士学历81人、具有本科学历的246人。公司在专注于数模混合芯片的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中,已经建立起一支成熟健全、能力突出、经验丰富的科研团队,在电源管理芯片领域较国内竞争者形成了相对明显的技术优势。
同时,公司研发人员年龄主要在40岁以下,创新意识强,拥有集成电路行业相关的学历背景和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保证了公司在技术和产品研发方面相对于同业竞争者拥有优势。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共有5人,曾供职于国内外知名芯片设计公司,具备扎实的研发能力和丰富的行业经验。由核心技术人员领导并组建的由多名行业资深人员组成的技术专家团队,构成公司研发的中坚力量。
(2)较强的系统设计能力
高集成度的数模混合电源管理芯片在设计时通常从性能、功耗和成本三个维度出发。公司基于对模拟电路和数字电路领域的深刻理解,结合强大的自上而下系统架构设计能力,从而设计出来的数模混合SoC芯片兼具模拟芯片和数字芯片的优势。以模拟电路为主的传统电源管理芯片比较难实现的性能指标为例,公司通过对数字电路的处理、修调、校准来实现成本和性能的平衡;对于传统通过MCU算法实现的功能,公司通过设计专用的模拟和数字电路,实现功耗和成本的优化。
(二)产品综合竞争力较强
(1)具有高性价比优势,产品可靠性强
公司基于自主研发的数模混合SoC集成技术,能够将数字芯片、模拟芯片、系统和嵌入式软件集成到一颗SoC芯片中,并同步向客户提供成品开发方案,使得客户成品研发周期缩短、产品生产成本降低、生产过程简化、产品良率和可靠性亦能够得到提升。此外,公司通过先进的系统架构和算法设计,使得开发的芯片在满足客户技术指标要求的同时达到成本优化,保证公司产品的性价比优势。
快充电源适配器的发展趋势是高功率、小体积,随着功率密度的提升,充电器内部的温度可达到90度以上,AC-DC芯片工作时还会产生大量电磁干扰。在这种苛刻的高温高噪声环境中,以快充协议芯片为例,其作为充电器的整体协调接口,必须保证自身长时间、稳定可靠运行。作为少数打入品牌手机客户原装充电器市场的国产芯片厂商,公司的快充协议芯片可靠性高,终端返修的不良率控制在10PPM以下。
(2)具有高兼容性,支持快充协议类型覆盖面广
目前市场上支持各类快充协议的智能手机、平板、笔记本设备数量庞大,各个设备所支持的快充协议类型、版本各不相同,并且不同的快充协议在逻辑、内容、时序等方面甚至可能相互冲突。要兼容各种快充协议和数量庞大的快充设备,保证快充电源适配器最佳的充电功率,需要有芯片设计和算法软件的紧密配合以及大量的兼容性测试。公司基于自主研发的快充接口协议全集成技术设计的芯片产品,获得了高通、联发科、展讯、华为、三星、OPPO、小米、vivo等主流平台的协议授权。
(3)产品配置多元化,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
消费电子领域下游市场终端消费者需求多样,产品需要根据下游需求变化频繁升级。公司设计的数模混合电源管理芯片,在产品定义之初就考虑到客户的多样化需求,预先设计了各种可配
置选项。在芯片量产之后,通过在出厂前配置不同的参数代码(例如不同的充放电电压、充放电电流、用户交互方式等),可快速满足客户新增的各类需求,大大减少了芯片迭代升级的次数,在降低研发费用的同时加速了新产品的面世,便于公司产品快速抢占市场,覆盖客户的更多需求,增加客户粘性。
(三)区位优势,珠三角地区经济活跃,为公司发展带来新机遇
公司所在的珠三角地区经济活跃,为公司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区域环境。珠三角地区的芯片经销商、终端产品整机厂、最终品牌客户都较为集中,公司充分利用珠三角的区位优势,与深圳当地的经销商、整机厂、最终品牌客户保持紧密沟通。由于公司在地理位置上接近珠三角地区的整机厂、最终品牌客户,公司能够与这些目标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了解行业动态、客户需求,并将市场需求及时准确地结合到公司的芯片产品研发过程中,以客户为中心进行产品的研发,使产品定义、芯片的参数配置能够符合客户多种多样的需求。消费电子产品更新迭代迅速,与客户在地理位置上的接近也能使得公司及时捕捉到客户的需求变化,为产品的快速迭代创造了有利条件。此外,在后续服务方面,公司也能与整机厂、最终品牌客户保持及时沟通,为其提供有效而及时的技术支持。
(四)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产品覆盖储能芯片、车充芯片、无线充电芯片、TWS耳机充电仓芯片、快充协议芯片等,凭借优异的技术实力、产品性能和客户服务能力,通过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商业模式,产品获得了小米、OPPO、三星等知名品牌厂商的使用。借助积累的优质客户基础,公司进一步提升了品牌认可度和市场影响力,与优质客户的合作带来的品牌效应也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其他客户的合作机会。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耕电源管理芯片及快充协议芯片领域,持续渗透产品线的“深度”和“广度”。在原有的产品线上进行迭代升级,积累更多的国内外优质品牌客户,同时加大对汽车电子及工业领域的研发投入,全面开发汽车电源管理芯片、物联网SoC 芯片、家电和工业级电机驱动芯片、蓝牙SoC 芯片、信号链芯片等领域,产品持续从消费电子类渗透至汽车、工业、物联网等市场。公司始终立足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紧围绕既定经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在人才引进与培养、技术研发、产品推广与市场开发、募投项目建设等方面提升公司综合实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5,649,909.7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65%,其中:二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95,066,062.2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8.09%,环比增长33.7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81,349.1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7.88%。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421,753.70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4.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337,881.7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6.63%。
(一)持续拓展新兴市场,完善公司产品线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以市场为导向,紧跟5G通信、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等新兴市场发展态势,公司的业务战略布局重心拓展至便携式储能、工业、汽车电子等市场。公司多条产品线实现了全面布局。在储能市场,公司基于便携式储能的领先技术以及客户优势,逐步向家用储能、工业储能转型,高性能、高性价比的储能芯片成长迅速。在汽车电子市场,公司“汽车前装车充芯片”项目研发进展顺利,有望加速公司汽车后装车充芯片顺利升级为汽车前装车充芯片。在物联网市场,低功耗电源管理SoC技术上取得了创新突破,加快公司进入低功耗无线解决方案细分市场。在高速接口市场,公司凭借早期技术积累、优化团队配置,推出了高速接口芯片,并实现量产出货。在智能音频市场,公司钻研微型声重放系统技术,实现扬声器技术和电驱技术,未来将通过智能音箱、手机、笔电等终端实现产品放量。
(二)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公司综合实力
1、坚持研发创新驱动,聚焦核心技术迭代新品
报告期内,公司以创新为驱动,围绕着已有储能、车载充电、TWS耳机充电仓、无线充电器、快充电源适配器等多条产品线,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进行产品的迭代升级,进一步巩固并保持公司电源及快充领域的领先优势。公司推出的快充新产品,率先通过了PD3.1 EPR测试,实现了快充领域技术的新突破,有利于完善产品矩阵,进一步拓宽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整体综合实力。
2、坚持自主创新的技术研发策略,不断优化知识产权体系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的技术研发策略,高度重视研发工作。为保证核心竞争力,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134,370,468.0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4.59%,占营业收入的26.06%。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申请专利技术21件,共25件专利获得授权,其中,获得授权的17件专利为发明专利。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国内专利授权136件,其中发明专利94件,实用新型专利42件;软件著作权13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115件。
(三)坚持人才发展战略,注入人才发展动力
专业人才是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发展的基础,公司一直注重外部招聘和内部人才培养。公司通过在上海、西安、杭州、苏州等地设立分、子公司吸引当地优秀人才,也根据研发项目情况,招聘具备特定技术知识的外部人员,推动公司科研项目的开展;公司尤其重视对校招工作的规划,报告期内,公司加大校招力度,为巩固公司人才发展基础做好长远规划。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总数为348人,占公司总人数比例为69.60%,较上年同期192人增加156人,同比增81.25%。
在研发人员增加的同时,公司研发人员教育程度也得到提升,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研发人员同比增长41.67%。公司通过股权与薪酬激励有效结合,将员工个人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紧密绑定,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实现了对多部门、多地区员工的有效覆盖。
(四)积极推进投融资计划,加强产业资源整合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通过投并购业务,加强产业资源整合,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目前公司在信号链领域已实现布局,产品与公司产品具有协同性。公司已在高速接口芯片、智能音频芯片、高精度ADC芯片、PMIC芯片、OP芯片等多条细分赛道布局,深度推进了公司产业上下游协同,改善了客户结构、优化产品品类、提升产业规模。
(五)新设海外子公司,拓宽业务版图
报告期内,公司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战略布局,拓宽公司业务发展道路,满足国际化业务发展需求,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新设新加坡、美国研发中心,并以较快速度完成早期团队建设。未来,公司将在继续巩固国内业务的同时,放眼全球,积极拓宽业务版图,由立足境内的科技型创业公司向全球化的商业集团转变。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市场竞争风险
国内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正快速发展,良好的前景吸引了更多新进入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行业原有厂商则在夯实自身竞争优势基础上积极开拓市场,公司所处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同时,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技术和产品更新速度快,要求公司能及时、准确地把握市场趋势变化并快速进行技术、产品开发。与同行业龙头企业相比,公司在整体资产规模、产品、技术、市场占有率等方面仍存在很大差距,各方面仍然存在提升空间,如果公司不能准确把握市场动态和行业发展趋势,优化产品布局,提升技术实力,扩大销售规模,则可能与同行业龙头企业差距加大,进而使得公司的行业地位、市场份额、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
(二)知识产权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自主创新的研发策略,已申请多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知识产权来保护自身合法利益,这些知识产权对公司经营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考虑到知识产权的特殊性,第三方侵犯公司知识产权的情况仍然有可能发生,而侵权信息较难及时获得,且维权成本较高,可能对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也不排除少数竞争对手或第三方与公司及相关人员产生知识产权、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纠纷,以及公司员工对于知识产权的理解出现偏差等因素产生非专利技术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可能。若上述事项发生,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5,649,909.7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65%,其中:二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95,066,062.2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8.09%,环比增长33.7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81,349.1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7.88%。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421,753.70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4.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337,881.7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6.63%。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817,190,317.70元,较上年度末减少2.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13,009,002.65元,较上年度末减少2.40%。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515,649,909.73 | 410,399,282.54 | 25.65 |
营业成本 | 357,490,244.54 | 226,043,623.64 | 58.15 |
销售费用 | 13,266,699.81 | 7,620,079.99 | 74.10 |
管理费用 | 36,339,712.68 | 27,186,912.92 | 33.67 |
财务费用 | -17,968,965.84 | -7,238,294.99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134,370,468.07 | 62,617,655.58 | 114.5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7,442,307.52 | -7,148,104.62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618,496.69 | 38,250,835.97 | -200.9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7,972,192.74 | 914,092,454.64 | -111.81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5.65%,主要系公司抓住芯片行业的国产替代趋势同时拓展产品线,车载芯片、高速接口芯片、新能源芯片都已经批量量产,同时加强开拓市场、扩大销售,营业收入同步增长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同比增长58.15%,主要系随着销售收入增加及芯片出货数量增加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同比增长74.10%,主要系销售人员股权激励费用增加、工资薪酬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同比增长33.67%,主要系管理人员股权激励费用增加、工资薪酬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银行定期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研发费用同比增加114.59%,主要系加大研发直接投入,扩大研发人员规模、股权激励费用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商品以及存货减少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对外投资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分配股利、上年同期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票据 | 15,044,006.16 | 0.83 | 8,150,118.91 | 0.44 | 84.59 | 主要系报告期票据收款增加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2,898,008.20 | 0.16 | 1,803,430.50 | 0.10 | 60.69 | 主要系报告期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长期应收款 | 734,894.48 | 0.04 | 394,944.22 | 0.02 | 86.08 | 主要系报告期租赁押金增加所致 |
长期股权投资 | 55,529,821.97 | 3.06 | 35,435,410.35 | 1.89 | 56.71 | 主要系报告期对外投资增加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043,339.62 | 0.50 | 4,243,395.35 | 0.23 | 113.12 | 主要系股权激励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
合同负债 | 1,393,568.03 | 0.08 | 9,494,696.82 | 0.51 | -85.32 | 主要系预收的货款减少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9,543,289.04 | 0.53 | 7,223,741.19 | 0.39 | 32.11 | 主要系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递延收益 | 1,666,666.65 | 0.09 | 2,687,164.37 | 0.14 | -37.98 | 主要系上期取得的政府补助本期摊销增加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8,333,827.91(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46%。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23,000,000.00 | 1,004,490.00 | 2,189.72%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应收款项融资 | 1,803,430.50 | 1,094,577.70 | 2,898,008.20 | |||||
合计 | 1,803,430.50 | 1,094,577.70 | 2,898,008.20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
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苏州智集芯 | 集成电路的研发和销售 | 53.00% | 177.87 | 79.78 | -29.13 | -5.49 |
珠海半导体 | 集成电路的研发和销售 | 100.00% | 1,000.00 | 17,136.65 | -7,169.44 | -4,275.01 |
成都英集微 | 集成电路的研发和销售 | 100.00% | 100.00 | 1,155.26 | 761.07 | -428.53 |
启承科技 | 半导体(包括晶圆,封装,芯片)采购和销售 | 100.00% | 50万美元 | - | - | - |
英科半导体 | 集成电路的研发和销售 | 100.00% | 100万澳门元 | 833.38 | 733.20 | -718.63 |
上海英集芯 | 集成电路的研发和销售 | 间接持股100% | 1,000.00 | 352.41 | -125.05 | -243.70 |
苏州英集芯 | 集成电路的研发和销售 | 间接持股100% | 1000.00 | 16.03 | -15.97 | -10.59 |
广州擎电 | 集成电路的研发与销售 | 62.50% | 142.84 | 514.71 | 507.78 | -14.04 |
博捷半导体 | 集成电路的研发和销售 | 25.50% | 100.00 | 1,123.87 | 1,140.78 | -332.62 |
兰普半导体 | 集成电路的研发和销售 | 30.00% | 142.86 | 1,106.11 | 1,109.23 | -367.05 |
上海矽诺微 | 集成电路的研发和销售 | 34.00% | 641.03 | 1,732.72 | 1,020.85 | -289.40 |
深圳永源微 | 集成电路的研发和销售 | 7.20% | 378.79 | 6,907.05 | 1,740.05 | 69.08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5/15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3/5/16 | 1、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
案》; 3、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4、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通过《关于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5/30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3/5/31 | 1、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叶桦 | 监事 | 离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2月28日,叶桦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无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
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
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否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0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源管理、快充协议芯片的研发和销售,将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等生产环节交由晶圆制造厂商和封装测试厂商完成,公司主营业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重污染行业,其生产经营活动不涉及环境污染情形,不涉及相关的环境污染物及处理设施。公司无噪声污染、无工艺废水;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由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营业务不属于重点污染行业,报告期内公司未被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理念,践行公司社会责任,倡导员工养成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积极响应《珠海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在公司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张贴垃圾分类海报和标识,宣传垃圾分类理念和做法,养成自觉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公司针对废旧电池回收问题,制定了《废旧电池回收管理制度》,设置专门投放点,定时定点收集处理,规范了废旧电池回收工作,避免废旧电池中的有害物质对土壤及人体造成危害。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否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0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 | 不适用 |
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黄洪伟 | 注1 | 自上市之日起4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珠海英集、珠海英芯、成都英集芯企管 | 注2 | 自上市之日起4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机构股东上海武岳峰、北京芯动能 | 注3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机构股东共青城科苑、共青城展想、合肥原橙 | 注4 | 自股份取得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机构股东长沙和生 | 注5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离职后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其他申报前12个月内新增的机构股 | 注6 | 自股份取得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东上海科创投、景祥凯鑫、上海恒佐、上海惟牵、格金广发信德、宁波清控、苏州聚源铸芯、湖南清科小池、南京智兆贰号、东莞长劲石、拉萨闻天下 | |||||||
股份限售 | 直接持股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黄洪伟、陈鑫;间接持股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朋、谢护东、LING HUI(凌辉) | 注7 | 自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离职后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间接持股的公司监事林丽萍、陆邦瑞 | 注8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离职后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直接持股的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黄洪 | 注9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离职后6个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伟、戴加良、曾令宇、唐晓,间接持股的核心技术人员LING HUI(凌辉) | 月内;限售期满后4年内 | ||||||
股份限售 | 其他自然人股东丁家平、江力、陈伟、钱彩华、王永、白瑞林、郑文杰、叶凡、林长龙、黄锐 | 注10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黄洪伟 | 注11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珠海英集、珠海英芯、成都英集芯企管、上海武岳峰、共青城科苑、共青城展想、合肥原橙、北京芯动能 | 注11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洪伟及其他有 | 注12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义务增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鑫、徐朋、谢护东、LINGHUI(凌辉) | |||||||
其他 | 公司 | 注13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黄洪伟 | 注13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注14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黄洪伟 | 注14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14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注15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黄洪伟 | 注15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15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公司 | 注16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注17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黄洪伟 | 注17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17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其他持股 5%以上 | 注17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东 | ||||||||
解决同业竞争 | 实际控制人黄洪伟 | 注18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实际控制人黄洪伟 | 注19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注20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华泰创新 | 注21 | 自上市之日起48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注22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股权激励 | 注23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
:实际控制人黄洪伟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本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总经理,锁定期满后在一定时间内将继续长期持有公司股份,若本人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办理备案及公告事宜。
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如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对锁定期有更长期限要求的,本人将按照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执行。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的违规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收益支付给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向本人支付的现金分红中等额的资金;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注
:珠海英集、珠海英芯和成都英集芯企管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本企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本企业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办理备案及公告事宜。
如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对锁定期有更长期限要求的,本企业将按照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执行。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的违规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收益支付给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向本企业支付的现金分红中等额的资金;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
:上海武岳峰、北京芯动能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对锁定期有更长期限要求的,本企业将按照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执行。若本企业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并及时办理备案及公告事宜。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的违规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收益支付给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向本企业支付的现金分红中等额的资金;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注
:共青城科苑、共青城展想、合肥原橙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企业于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之日前十二个月内所取得的新增股份自取得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
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对锁定期有更长期限要求的,本企业将按照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执行。
若本企业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并及时办理备案及公告事宜。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的违规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收益支付给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向本企业支付的现金分红中等额的资金;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注
:公司机构股东长沙和生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为本企业真实持有,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代持等情形,目前不存在权属纠纷、质押、冻结等依法不得转让或者有其他争议的情况。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
如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对锁定期有更长期限要求的,本企业将按照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执行。
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注
:申报前12个月内新增的机构股东上海科创投、景祥凯鑫、上海恒佐、上海惟牵、格金广发信德、宁波清控、苏州聚源铸芯、湖南清科小池、南京智兆贰号、东莞长劲石、拉萨闻天下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为本企业真实持有,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代持等情形,目前不存在权属纠纷、质押、冻结等依法不得转让或者有其他争议的情况。本企业于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之日前十二个月内所取得的新增股份自取得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
如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对锁定期有更长期限要求的,本企业将按照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执行。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注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黄洪伟、陈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徐朋、谢护东、LING HUI(凌辉)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和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除上述锁定期限外,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本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若本人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办理备案及公告事宜。
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如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对锁定期有更长期限要求的,本人将按照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执行。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的违规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收益支付给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向本人支付的现金分红中等额的资金;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监事林丽萍、陆邦瑞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锁定期限外,本人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若本人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办理备案及公告事宜。
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如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对锁定期有更长期限要求的,本人将按照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执行。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的违规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收益支付给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向本人支付的现金分红中等额的资金;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黄洪伟、戴加良、曾令宇、唐晓,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核心技术人员LING HUI(凌辉)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自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人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若本人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办理备案及公告事宜。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如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对锁定期有更长期限要求的,本人将按照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执行。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的违规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收益支付给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向本人支付的现金分红中等额的资金;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注
:其他自然人股东丁家平、江力、陈伟、钱彩华、王永、白瑞林、郑文杰、叶凡、林长龙、黄锐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为本人真实持有,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代持等情形,目前不存在权属纠纷、质押、冻结等依法不得转让或者有其他争议的情况。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对锁定期有更长期限要求的,本人将按照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执行。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注
:关于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实际控制人黄洪伟
“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
(1)上述锁定期已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则延长锁定期已届满。
(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以其他方式减持应依法提前至少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数量每年不超过本人上年末所持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则本人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
2、珠海英集、珠海英芯、成都英集芯企管、上海武岳峰、共青城科苑、共青城展想、合肥原橙、北京芯动能
“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
(1)上述锁定期已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则延长锁定期已届满。
(2)如发生本企业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企业已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则本企业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
注
: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洪伟及其他有义务增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鑫、徐朋、谢护东、LINGHUI(凌辉)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及承诺:
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本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已披露财务报表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最近一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以下简称为“启动条件”),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及本承诺内容、依照以下法律程序实施具体的稳定股价措施。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以下先后顺序实施稳定股价措施中的至少一项措施)
(1)公司回购
①公司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在不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净额;
2)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3)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1.2倍。
②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③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5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超过公司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公司董事会应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且在未来3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
(2)实际控制人增持
①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1)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连续10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公司股份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
2)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
②单次及/或连续十二个月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①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1)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连续10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公司股份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
2)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
②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的30%,但不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的在公司领取薪酬总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③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完成后,如果公司股票价格再次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则公司应依照本预案的规定,依次开展公司回购、实际控制人增持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工作。
④本公司如有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将要求其接受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和相关措施的约束。
3、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1)公司回购
①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内做出回购股份的决议。
②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③公司回购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回购,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0日内实施完毕;
④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10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①公司董事会应在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做出增持公告。
②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0日内实施完毕。
4、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①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
②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票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5、约束措施
实际控制人未履行增持股票义务,公司有权责令其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仍不履行的,公司有权扣减其应向该等股东支付的分红。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增持股票义务,公司有权责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不履行的,公司有权扣减其应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扣除当地最低工资水平后的全年报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股票增持义务情节严重的,公司负有回购义务的股东或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更换相关董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注
: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的承诺
1、公司的相关承诺:
“保证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如果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实际控制人黄洪伟的相关承诺:
“保证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如果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注
:关于依法购回股份及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1、公司承诺:
“公司保证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承诺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证券监管机构认定或司法部门判决生效后1个月内启动股票回购程序。回购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依法确定,且不低于回购时的股票市场价格。
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2、实际控制人黄洪伟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特作出如下承诺:
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以下简称“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本人承诺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证券监管机构认定或司法部门判决生效后1个月内启动股票购回事项,采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依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若本人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触发要约收购条件的,本人将依法履行要约收购程序,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3、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特作出如下承诺:
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本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注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公司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本、净资产将有所增长,从而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在短期内被摊薄。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承诺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的业务实力、盈利能力和回报能力,具体如下:
(1)保证募集资金规范、有效使用,实现项目预期回报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开设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公司将严格遵守资金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履行资金支出审批手续,明确各控制环节的相关责任,按项目计划申请、审批、使用募集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考核与审计。
(2)积极、稳妥地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发展战略,可有效提升公司业务实力、技术水平与管理能力,从而进一步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与综合竞争力。公司已充分做好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行业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和分析,结合行业趋势、市场容量及公司自身等基本情况,最终拟定了项目规划。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争取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3)提高资金运营效率
公司将进一步提高资金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通过加快技术研发、市场推广等方式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应对行业波动和行业竞争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保证公司长期的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4)完善内部控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对管理层考核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加强资金管理,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控制公司费用支出,加大成本控制力度,提升公司利润率;加强对管理层的考核,将管理层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效益挂钩,确保管理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5)其他方式
公司承诺未来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具体细则及要求,持续完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
此外,公司提示广大投资者,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2、实际控制人黄洪伟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本、净资产将有所增长,从而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在短期内被摊薄。为降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本人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现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股份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修改薪酬制度时将薪酬安排与股份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股份公司首次发行上市实施完毕前,若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依法承担对公司和股东的补偿责任,并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按照其指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同时,本人特别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督促公司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
3、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尽最大努力确保公司填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并就此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股份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修改薪酬制度时将薪酬安排与股份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股份公司首次发行上市实施完毕前,若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依法承担对公司和股东的补偿责任,并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按照其指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注
: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公司承诺:
“鉴于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特就利润分配事项承诺如下:
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经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之后,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各自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三)利润分配周期:公司一般按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利润分配的条件:
1、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在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且不存在重大投资项目或重大现金支出的条件下,公司可加大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按如下情况进行现金分红安排: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2、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同时,可以采取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股东意见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合理的分红建议和预案;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决策时,以及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首先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明确独立意见,然后分别提交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如果公司有外部监事,外部监事应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如果调整分红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制订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表决通过后生效。公司独立董事应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发表明确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在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未按照本章程所规定利润分配政策作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还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六)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及其执行情况。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应在年报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公司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七)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
三、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根据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着眼于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发展战略、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情况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在确保符合《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制定合理的分红方案。公司将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基本原则
1、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如有)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三)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
1、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2、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公司一般按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利润分配的条件:
(1)现金分配的条件和比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流充沛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在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且不存在重大投资项目或重大现金支出的条件下,公司可加大现金分红的比例。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
① 交易的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市值的50%以上;
②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的相关规定,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须经董事会批准,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摊薄等因素,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标准参照公司章程关于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的规定。
(四)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调整、修改决策程序
1、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股东意见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合理的分红建议和预案;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决策时,首先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明确独立意见,然后分别提交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如果公司有外部监事,外部监事应发表明确意见),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表决通过、监事会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
3、受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的不利影响,导致公司营业利润连续两年下滑且累计下滑幅度达到40%以上,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为负时,公司可根据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利润分配政策不得损害股东权益、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如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需经董事会全体成员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由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需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发表意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必要时独立董事可公开征集中小股东投票权。
(五)其他事项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及其执行情况。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应在年报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公司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注
: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公司承诺:
“本公司郑重承诺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公司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自本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品种等;
(5)自本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公司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6)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本公司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公司因违反承诺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7)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公司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实际控制人黄洪伟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本人公开承诺事项,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人将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相关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5)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本人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人因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上缴公司所有;
(6)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人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及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
3、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本人公开承诺事项,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本人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人因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上缴公司所有;
(5)本人将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并调减或停发本人薪酬或津贴,直至本人按相关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6)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人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及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各项承诺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4、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本企业公开承诺事项,如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企业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企业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本企业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企业因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上缴公司所有;
(5)本企业将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企业按相关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6)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企业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及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
注
: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人声明,本人已向公司准确、全面地披露本人及本人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其他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公司控制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除外)的股权或权益情况,本人及本人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包含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下同)现在或将来均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单独或与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支持第三方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其他形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如果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现任何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新业务机会,应立即书面通知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在收到该通知的30日内,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准许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参与上述之业务机会。若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决定从事的,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应当无偿将该新业务机会提供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仅在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因任何原因明确书面放弃有关新业务机会时,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方可自行经营有关的新业务。
3、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放弃前述竞争性新业务机会且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该等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相竞争的新业务时,本人将给予公司选择权,以使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有权:
(1)在适用法律及有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允许的前提下,随时一次性或多次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收购在上述竞争性业务中的任何股权、资产及其他权益;
(2)根据国家法律许可的方式选择采取委托经营、租赁或承包经营等方式拥有或控制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上述竞争性业务中的资产或业务;
(3)要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终止进行有关的新业务。本人将对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所提出的要求,予以无条件配合。
如果第三方在同等条件下根据有关法律及相应的公司章程具有并且将要行使法定的优先受让权,则上述承诺将不适用,但在这种情况下,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应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第三方放弃其法定的优先受让权。
4、在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如果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发生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公司有权要求本人进行协调并加以解决。
5、本人承诺不利用重要股东的地位和对公司的实际影响能力,损害公司以及公司其他股东的权益。
6、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人承诺赔偿公司因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所作任何承诺而遭受的一切实际损失、损害和开支。
7、本函件所述声明及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8、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
(1)本人不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且本人不再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公司股票终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注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律师及会计师提供了报告期内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与公司之间已经发生的全部关联交易情况,且其相应资料是真实、完整的,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
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本人已被告知、并知悉相关关联方的认定标准。在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下属或其他关联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因客观情况导致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本人及本人下属或其他关联企业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规定,确保关联交易程序合法、价格公允,且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本人承诺不利用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注
:公司关于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下列情形:
1、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首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3、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注
:保荐机构关于战略配售部分相关承诺战略配售部分,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本次获配股数为1,68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0.40%;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华泰英集芯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参与发行人战略配售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本次获配股数为1,650,02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0.39%。
注
:公司关于股权激励的相关承诺
1、公司不为任何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2、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注
:激励对象关于股权激励的相关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注: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2022年5月19日,因触发承诺的履行条件,承诺方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黄洪伟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至2025年10月18日。公司持股平台珠海英集、珠海英芯、成都英集芯企管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至2025年10月18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陈鑫、高级管理人员徐朋、谢护东、LING HUI(凌辉)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前股份锁定期由原来的12个月,自动延长6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连带责任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公司“) | 被告一: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行政诉讼 | 发明专利纠纷(专利行政管理) | / | / | 已判决,驳回富满上诉,维持原判 | / | 富满发明专利201410351391.1被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 |
吴钰淳 | 被告一:国家 | / | 行政诉 | 发明专利纠纷 | / | / | 正在受理中。 | / | / |
知识产权局;第三人: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讼 | (专利行政管理) | |||||||
公司 | 珠海智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森杰 | / | 民事诉讼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利纠纷 | 33,208,558.24 | 103404.37 | 已撤诉 | / | / |
注:截至披露日,公司提出撤诉申请,并于2023年7月12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粤03民初 5206 号。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职履行职责,诚实守信,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失信情形。
十、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4月14日 | 1,017,660,000.00 | 907,395,000.18 | 400,687,300.00 | 907,395,000.18 | 512,318,500.90 | 56.46 | 236,588,792.70 | 26.07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报告期内是否实现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电源管理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 | 2022年4月 | 否 | 185,584,400. | 185,584,400. | 100,333,711. | 54.06 | 建设中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 | 股票 | 14日 | 00 | 00 | 92 | ||||||||||||
快充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4月14日 | 否 | 155,102,900.00 | 155,102,900.00 | 51,984,788.98 | 33.52 | 建设中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补充流动资金 | 运营管理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4月14日 | 否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 | /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4月14日 | 是 | 506,707,700.18 | 506,707,700.18 | 300,000,000.00 | 59.21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尚未明确投资方向 | /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4月14日 | 是 | 206,707,700.18 | 206,707,700.18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超募补充流动资金 | /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4月14日 | 是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2023年4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单位:万元 |
受托银行
受托银行 | 产品名称 | 金额 | 起止日期 | 是否赎回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公司大额存单2023年第76期 | 5,000.00 | 20230508-20260508 | 否 |
(可转让) |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公司大额存单2023年第77期 | 5,000.00 | 20230508-20260508 | 否 |
(可转让) |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公司大额存单2023年第78期 | 5,000.00 | 20230508-20260508 | 否 |
(可转让) |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公司大额存单2023年第79期 | 5,000.00 | 20230508-20260508 | 否 |
(可转让) |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公司大额存单2022年第306期 | 4,000.00 | 20221221-20251221 | 否 |
(可转让) |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协定存款 | 10,600.87 | 20230418-20240417 | 活期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 | 协定存款 | 73.61 | 20221202-20231202 | 活期 | |
珠海华润银行新香洲支行 | 协定存款 | 1,965.84 | 20230418-20240418 | 活期 | |
珠海华润银行新香洲支行 | 协定存款 | 4,857.66 | 20230418-20240418 | 活期 | |
珠海华润银行新香洲支行 | 协定存款 | 194.30 | 20230418-20240418 | 活期 | |
合计 | 41,692.28 |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5月10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2年5月31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6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2023年5月15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3年5月31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6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英集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30,0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79,603,324 | 90.38 | -173,070,736 | -173,070,736 | 206,532,588 | 49.17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7,212,270 | 1.72 | 1,439,500 | 1,439,500 | 8,651,770 | 2.06 | |||
3、其他内资持股 | 372,391,054 | 88.66 | -174,510,236 | -174,510,236 | 197,880,818 | 47.11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350,310,844 | 83.40 | -156,989,459 | -156,989,459 | 193,321,385 | 46.03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2,080,210 | 5.26 | -17,520,777 | -17,520,777 | 4,559,433 | 1.09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40,396,676 | 9.62 | 173,070,736 | 173,070,736 | 213,467,412 | 50.83 | |||
1、人民币普通股 | 40,396,676 | 9.62 | 173,070,736 | 173,070,736 | 213,467,412 | 50.83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420,000,000 | 100.00 | 0 | 0 | 420,000,000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4月19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1,650,024股上市流通,除战略配售股份之外,部分限售股173,049,712股流通上市。详见公告于2023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2023-005)。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战略配售认购公司首发股份1,680,000股,其通过转融通方式出借所持限售股份97,700股,截止本报告期末其所持有的限售股份为1,582,300股,出借部分体现为无限售条件流通。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珠海英集 | 104,535,837 | 0 | 0 | 104,535,837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5年10月19日 |
上海武岳峰 | 104,378,785 | 104,378,785 | 0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3年4月19日 |
北京芯动能 | 36,238,895 | 36,238,895 | 0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3年4月19日 |
共青城科苑 | 25,050,036 | 0 | 0 | 25,050,036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3年7月17日 |
长沙和生 | 14,911,255 | 14,911,255 | 0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3年4月19日 |
珠海英芯 | 14,341,554 | 0 | 0 | 14,341,554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5年10月19日 |
共青城展想1 | 6,267,445 | 0 | 0 | 6,267,445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3年8月20日 |
共青城展想2 | 6,636,498 | 0 | 0 | 6,636,498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3年8月27日 |
上海科创投(SS) | 7,069,470 | 0 | 0 | 7,069,470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3年8月27日 |
成都英集芯企管 | 6,925,208 | 0 | 0 | 6,925,208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5年10月19日 |
景祥凯鑫 | 5,771,108 | 0 | 0 | 5,771,108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3年8月20日 |
黄洪伟 | 4,559,433 | 0 | 0 | 4,559,433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5年10月19日 |
南通惟牵 | 4,328,248 | 0 | 0 | 4,328,248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3年8月27日 |
南通恒佐 | 4,328,248 | 0 | 0 | 4,328,248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3年8月27日 |
格金广发信德 | 2,885,380 | 0 | 0 | 2,885,380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3年8月20日 |
合肥原橙 | 2,873,955 | 0 | 0 | 2,873,955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3年8月20日 |
陈鑫 | 2,562,327 | 0 | 0 | 2,562,327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3年10月19日 |
丁家平 | 2,458,449 | 2,458,449 | 0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3年4月19日 |
宁波清控 | 2,164,123 | 0 | 0 | 2,164,123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3年8月27日 |
曾令宇 | 1,765,928 | 1,765,928 | 0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3年4月19日 |
江力 | 1,765,928 | 1,765,928 | 0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3年4月19日 |
唐晓 | 1,765,928 | 1,765,928 | 0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3年4月19日 |
戴加良 | 1,765,928 | 1,765,928 | 0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3年4月19日 |
苏州聚源铸芯 | 1,442,749 | 0 | 0 | 1,442,749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3年8月27日 |
东莞长劲石 | 1,442,749 | 0 | 0 | 1,442,749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3年8月27日 |
南京智兆贰号 | 1,442,749 | 0 | 0 | 1,442,749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3年8月27日 |
湖南清科小池 | 1,442,749 | 0 | 0 | 1,442,749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3年8月27日 |
闻天下科技 | 1,442,749 | 0 | 0 | 1,442,749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3年8月27日 |
陈伟 | 993,767 | 993,767 | 0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3年4月19日 |
钱彩华 | 865,651 | 865,651 | 0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3年4月19日 |
王永 | 789,474 | 789,474 | 0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3年4月19日 |
白瑞林 | 605,956 | 605,956 | 0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3年4月19日 |
郑文杰 | 605,956 | 605,956 | 0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3年4月19日 |
叶凡 | 571,329 | 571,329 | 0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3年4月19日 |
林长龙 | 519,391 | 519,391 | 0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3年4月19日 |
黄锐 | 484,765 | 484,765 | 0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2023年4月19日 |
华泰英集 | 1,650,024 | 1,650,024 | 0 | 0 | 战略配售 | 2023年4 |
芯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限售 | 月19日 | ||||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1,680,000 | 0 | 0 | 1,680,000 | 战略配售限售 | 2024年4月19日 |
合计 | 381,330,024 | 36,246,179 | 36,246,179 | 204,466,165 | / | / |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1,867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量桥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量桥投资兴泰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800,000 股,合计持有 800,000 股。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珠海英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04,535,837 | 24.89 | 104,535,837 | 0 | 无 | 0 | 其他 |
上海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0,000 | 104,188,785 | 24.81 | 0 | 0 | 无 | 0 | 其他 |
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900,000 | 35,338,895 | 8.41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共青城科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25,050,036 | 5.96 | 25,050,036 | 0 | 无 | 0 | 其他 | |||
珠海英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4,341,554 | 3.41 | 14,341,554 | 0 | 无 | 0 | 其他 | |||
共青城展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2,903,943 | 3.07 | 12,903,943 | 0 | 无 | 0 | 其他 | |||
上海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0 | 7,069,470 | 1.68 | 7,069,470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成都英集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6,925,208 | 1.65 | 6,925,208 | 0 | 无 | 0 | 其他 | |||
珠海景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景祥凯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5,771,108 | 1.37 | 5,771,108 | 0 | 无 | 0 | 其他 | |||
黄洪伟 | 0 | 4,559,433 | 1.09 | 4,559,433 | 0 | 无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上海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4,188,785 | 人民币普通股 | 104,188,785 | ||||||||
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35,338,895 | 人民币普通股 | 35,338,895 | ||||||||
曾令宇 | 1,765,928 | 人民币普通股 | 1,765,928 | ||||||||
唐晓 | 1,434,818 | 人民币普通股 | 1,434,818 | ||||||||
戴加良 | 1,434,818 | 人民币普通股 | 1,434,818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086,181 | 人民币普通股 | 1,086,181 | ||||||||
量桥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量桥投资兴泰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00,00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674,743 | 人民币普通股 | 674,743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安中证全指半导体产品与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663,460 | 人民币普通股 | 663,460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62,140 | 人民币普通股 | 662,14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珠海英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英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英集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关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洪伟;共青城科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展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关系,其基金管理人均为上海兴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珠海英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4,535,837 | 2025.10.19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2 | 共青城科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050,036 | 2023.7.17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3 | 珠海英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341,554 | 2025.10.19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4 | 共青城展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267,445 | 2023.8.20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5 | 共青城展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636,498 | 2023.8.27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6 | 上海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7,069,470 | 2023.8.27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7 | 成都英集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925,208 | 2025.10.19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8 | 珠海景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景祥凯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771,108 | 2023.8.20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9 | 黄洪伟 | 4,559,433 | 2025.10.19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10 | 南通恒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328,248 | 2023.8.27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11 | 南通惟牵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328,248 | 2023.8.27 | 0 | IPO首发限售股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珠海英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英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英集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关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洪伟;共青城科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展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关系,其基金管理人均为上海兴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注:以上4共青城展想与5共青城展想为同一主体,因其所持有的公司首发股份的限售期自取得股份之日起计算,由于股份取得的时间不同,解除限售日期不同。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戴加良 | 系统研发部总监 | 1,765,928 | 1,434,818 | -331,110 | 二级市场买卖 |
唐晓 | IC研发部副总监 | 1,765,928 | 1,434,818 | -331,110 | 二级市场买卖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021,534,060.53 | 1,058,930,639.31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15,044,006.16 | 8,150,118.91 |
应收账款 | 七、5 | 105,464,401.42 | 82,723,385.88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2,898,008.20 | 1,803,430.50 |
预付款项 | 七、7 | 35,064,091.68 | 42,472,534.70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6,790,371.91 | 9,656,574.6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255,312,654.08 | 293,653,616.99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133,998,598.17 | 131,538,598.17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43,838,722.28 | 50,386,933.70 |
流动资产合计 | 1,619,944,914.43 | 1,679,315,832.82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734,894.48 | 394,944.22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55,529,821.97 | 35,435,410.3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42,937,881.51 | 47,592,164.24 |
在建工程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2,128,163.43 | 11,263,591.39 |
无形资产 | 七、26 | 20,495,654.43 | 23,399,075.17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七、28 | 1,010,912.17 | 1,010,912.17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3,267,878.32 | 4,023,184.5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9,043,339.62 | 4,243,395.3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52,096,857.34 | 65,346,083.9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97,245,403.27 | 192,708,761.37 | |
资产总计 | 1,817,190,317.70 | 1,872,024,594.1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35,985,187.52 | 36,125,732.80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393,568.03 | 9,494,696.82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24,516,990.39 | 29,374,348.34 |
应交税费 | 七、40 | 8,507,811.33 | 7,009,316.88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7,826,802.04 | 10,959,215.37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6,215,582.53 | 4,797,096.46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9,543,289.04 | 7,223,741.19 |
流动负债合计 | 93,989,230.88 | 104,984,147.86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7,279,434.25 | 7,829,627.56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1,666,666.65 | 2,687,164.3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1,382,902.39 | 1,563,111.8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329,003.29 | 12,079,903.74 | |
负债合计 | 104,318,234.17 | 117,064,051.6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420,000,000.00 | 42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061,816,299.01 | 1,000,960,290.16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42,612,751.12 | 42,612,751.12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88,579,952.52 | 291,498,603.3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713,009,002.65 | 1,755,071,644.65 | |
少数股东权益 | -136,919.12 | -111,102.0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712,872,083.53 | 1,754,960,542.5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817,190,317.70 | 1,872,024,594.19 |
公司负责人:黄洪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护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庞思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918,641,379.04 | 894,664,106.4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5,044,006.16 | 8,150,118.91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100,205,072.48 | 76,486,352.62 |
应收款项融资 | 2,898,008.20 | 1,803,430.50 | |
预付款项 | 57,375,926.52 | 69,323,420.81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186,301,180.61 | 206,566,813.8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27,716,041.06 | 273,758,091.22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33,998,598.17 | 131,538,598.17 | |
其他流动资产 | 34,787,741.24 | 43,209,655.14 |
流动资产合计 | 1,676,967,953.48 | 1,705,500,587.70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71,393.25 | 45,486.22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135,298,647.30 | 88,785,143.0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8,977,455.98 | 42,697,681.69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331,322.91 | 3,988,198.91 | |
无形资产 | 14,562,382.23 | 18,530,788.23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640,067.52 | 1,895,857.8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043,339.62 | 4,243,395.3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0,973,626.34 | 65,187,619.24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53,898,235.15 | 225,374,170.48 | |
资产总计 | 1,930,866,188.63 | 1,930,874,758.1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38,569,392.45 | 36,632,841.30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5,281,102.35 | 14,801,800.49 | |
应付职工薪酬 | 11,611,393.14 | 16,121,078.91 | |
应交税费 | 7,086,224.54 | 4,505,642.89 | |
其他应付款 | 7,817,866.49 | 10,894,106.1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829,134.06 | 1,743,690.73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048,668.51 | 7,913,664.67 | |
流动负债合计 | 82,243,781.54 | 92,612,825.18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018,141.08 | 2,862,036.86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递延收益 | 1,666,666.65 | 2,687,164.3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382,902.39 | 1,563,111.81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067,710.12 | 7,112,313.04 | |
负债合计 | 87,311,491.66 | 99,725,138.2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20,000,000.00 | 42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061,838,117.58 | 1,000,982,108.7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2,612,751.12 | 42,612,751.12 | |
未分配利润 | 319,103,828.27 | 367,554,760.1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843,554,696.97 | 1,831,149,619.9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930,866,188.63 | 1,930,874,758.18 |
公司负责人:黄洪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护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庞思华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515,649,909.73 | 410,399,282.54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515,649,909.73 | 410,399,282.5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525,889,932.43 | 318,927,629.73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357,490,244.54 | 226,043,623.64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2,391,773.17 | 2,697,652.59 |
销售费用 | 七、63 | 13,266,699.81 | 7,620,079.99 |
管理费用 | 七、64 | 36,339,712.68 | 27,186,912.92 |
研发费用 | 七、65 | 134,370,468.07 | 62,617,655.58 |
财务费用 | 七、66 | -17,968,965.84 | -7,238,294.99 |
其中:利息费用 | 325,566.95 | 237,151.72 | |
利息收入 | 17,615,208.09 | 8,462,019.13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20,743,808.08 | 19,225,311.4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2,942,323.57 | -50,799.2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905,588.38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17,273.11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816,112.75 | -665,625.2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5,015,228.20 | -2,826,599.06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730,120.86 | 107,171,213.78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99,000.00 | 127,000.63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2,511.12 | 20,053.08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816,609.74 | 107,278,161.33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238,922.35 | 9,490,971.0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55,532.09 | 97,787,190.31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55,532.09 | 97,787,190.31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81,349.15 | 98,312,892.96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5,817.06 | -525,702.65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055,532.09 | 97,787,190.31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081,349.15 | 98,312,892.96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5,817.06 | -525,702.65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25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25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公司负责人:黄洪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护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庞思华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479,715,506.33 | 388,854,830.49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334,024,914.64 | 214,977,349.77 |
税金及附加 | 2,248,778.45 | 2,585,568.51 | |
销售费用 | 12,818,817.01 | 7,619,143.81 | |
管理费用 | 29,304,708.66 | 21,295,322.39 | |
研发费用 | 74,661,219.26 | 42,798,614.86 | |
财务费用 | -16,963,186.98 | -7,088,157.31 | |
其中:利息费用 | 102,875.08 | 127,782.64 | |
利息收入 | 16,354,346.26 | 8,296,493.84 | |
加:其他收益 | 19,412,250.12 | 18,140,905.8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2,942,323.57 | -50,799.2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905,588.38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7,273.11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36,898.18 | -726,649.65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030,387.83 | -2,810,056.57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5,922,895.83 | 121,237,662.01 | |
加:营业外收入 | 0.63 | ||
减:营业外支出 | 12,509.07 | 53.08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5,910,386.76 | 121,237,609.56 | |
减:所得税费用 | -638,681.40 | 9,483,206.40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6,549,068.16 | 111,754,403.16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6,549,068.16 | 111,754,403.16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56,549,068.16 | 111,754,403.16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黄洪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护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庞思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18,732,356.17 | 420,434,513.30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4,608,063.08 | 16,468,833.7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2,651,233.23 | 7,755,355.5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55,991,652.48 | 444,658,702.5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25,007,936.84 | 325,291,444.87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6,402,910.83 | 65,959,721.7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9,506,710.90 | 32,964,503.54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7,631,786.39 | 27,591,136.9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8,549,344.96 | 451,806,807.1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7,442,307.52 | -7,148,104.6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1,589,514.64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50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3,089,514.6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2,618,496.69 | 14,838,678.6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6,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618,496.69 | 14,838,678.6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618,496.69 | 38,250,835.9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26,959,6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26,959,6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5,0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972,192.74 | 12,867,145.3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7,972,192.74 | 12,867,145.3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7,972,192.74 | 914,092,454.6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1,816.97 | -2,396.34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 -39,136,564.94 | 945,192,789.65 |
额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02,574,097.65 | 241,804,900.1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63,437,532.71 | 1,186,997,689.77 |
公司负责人:黄洪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护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庞思华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76,330,286.97 | 400,596,165.1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2,876,003.88 | 16,291,679.6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854,516.73 | 7,212,552.7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10,060,807.58 | 424,100,397.5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89,466,855.28 | 317,577,467.83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4,197,107.03 | 43,280,485.9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5,857,950.77 | 31,867,561.5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981,491.29 | 227,869,407.0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4,503,404.37 | 620,594,922.3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5,557,403.21 | -196,494,524.7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1,589,514.64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50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3,089,514.6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735,910.59 | 12,666,766.3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6,000,000.00 | 1,004,49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735,910.59 | 13,671,256.3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735,910.59 | 39,418,258.2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26,959,6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000,000.00 | 926,959,6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5,0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534,723.42 | 11,561,249.1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5,534,723.42 | 11,561,249.1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7,534,723.42 | 915,398,350.8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7.19 | 18.64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2,286,786.39 | 758,322,102.9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38,321,398.16 | 237,604,956.7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60,608,184.55 | 995,927,059.71 |
公司负责人:黄洪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护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庞思华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20,000,000.00 | 1,000,960,290.16 | 42,612,751.12 | 291,498,603.37 | 1,755,071,644.65 | -111,102.06 | 1,754,960,542.5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20,000,000.00 | 1,000,960,290.16 | 42,612,751.12 | 291,498,603.37 | 1,755,071,644.65 | -111,102.06 | 1,754,960,542.5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0,856,008.85 | -102,918,650.85 | -42,062,642.00 | -25,817.06 | -42,088,459.0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081,349.15 | 2,081,349.15 | -25,817.06 | 2,055,532.09 | |||||||||||
(二)所有者投入 | 60,856,008.85 | 60,856,008.85 | 60,856,008.85 |
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0,856,008.85 | 60,856,008.85 | 60,856,008.85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05,000,000.00 | -105,000,000.00 | -105,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05,000,000.00 | -105,000,000.00 | -105,00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
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20,000,000.00 | 1,061,816,299.01 | 42,612,751.12 | 188,579,952.52 | 1,713,009,002.65 | -136,919.12 | 1,712,872,083.53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78,000,000.00 | 106,274,739.73 | 21,230,680.42 | 173,927,617.49 | 679,433,037.64 | 482,024.93 | 679,915,062.57 | ||||||||
加:会计 |
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78,000,000.00 | 106,274,739.73 | 21,230,680.42 | 173,927,617.49 | 679,433,037.64 | 482,024.93 | 679,915,062.5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2,000,000.00 | 872,749,807.44 | 82,352,892.96 | 997,102,700.40 | -525,702.65 | 996,576,997.7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8,312,892.96 | 98,312,892.96 | -525,702.65 | 97,787,190.3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2,000,000.00 | 872,749,807.44 | 914,749,807.44 | 914,749,807.4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2,000,000.00 | 865,395,000.18 | 907,395,000.18 | 907,395,000.18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7,354,807.26 | 7,354,807.26 | 7,354,807.26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5,960,000.00 | -15,960,000.00 | -15,960,000.00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5,960,000.00 | -15,960,000.00 | -15,96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 |
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20,000,000.00 | 979,024,547.17 | 21,230,680.42 | 256,280,510.45 | 1,676,535,738.04 | -43,677.72 | 1,676,492,060.32 |
公司负责人:黄洪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护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庞思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20,000,000.00 | 1,000,982,108.73 | 42,612,751.12 | 367,554,760.11 | 1,831,149,619.9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20,000,000.00 | 1,000,982,108.73 | 42,612,751.12 | 367,554,760.11 | 1,831,149,619.9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0,856,008.85 | -48,450,931.84 | 12,405,077.0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6,549,068.16 | 56,549,068.1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 | 60,856,008.85 | 60,856,008.85 |
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0,856,008.85 | 60,856,008.85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05,000,000.00 | -105,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05,000,000.00 | -105,00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20,000,000.00 | 1,061,838,117.58 | 42,612,751.12 | 319,103,828.27 | 1,843,554,696.97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 | 其 | 专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本)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库存股 | 他综合收益 | 项储备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78,000,000.00 | 106,296,558.30 | 21,230,680.42 | 191,076,123.85 | 696,603,362.5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78,000,000.00 | 106,296,558.30 | 21,230,680.42 | 191,076,123.85 | 696,603,362.5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2,000,000.00 | 872,749,807.44 | 95,794,403.16 | 1,010,544,210.6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1,754,403.16 | 111,754,403.1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2,000,000.00 | 872,749,807.44 | 914,749,807.4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2,000,000.00 | 865,395,000.18 | 907,395,000.18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7,354,807.26 | 7,354,807.26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5,960,000.00 | -15,96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5,960,000.00 | -15,96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 |
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20,000,000.00 | 979,046,365.74 | 21,230,680.42 | 286,870,527.01 | 1,707,147,573.17 |
公司负责人:黄洪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护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庞思华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由深圳英集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集芯有限”)整体改制而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1月20日,深圳市监局向英集芯有限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11697623),公司成立时认缴注册资本为120万元。2020年11月11日,英集芯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以英集芯有限以截至2020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按比例折合股份37,800万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由深圳英集芯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3月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关于同意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2022年4月19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英集芯”,证券代码“688209”。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00 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人民币42,000万元。截至2023年 6月30日,本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更。
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集成电路、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测试设备的技术开发及销售、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20日决议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本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简称 | 持股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
1 | 珠海英集芯半导体有限公司 | 珠海英集芯 | 100.00 | |
2 | 成都英集微电子有限公司 | 成都英集 | 100.00 | |
3 | 苏州智集芯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智集芯 | 53.00 | |
4 | 启承科技有限公司 | 启承科技 | 100.00 | |
5 | 英科半导体(澳门)一人有限公司 | 英科半导体 | 100.00 | |
6 | 上海英集芯半导体有限公司 | 上海英集芯 | 100.00 | |
7 | 苏州英集芯半导体有限公司 | 苏州英集芯 | 100.00 | |
8 | 广州擎电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擎电 | 62.50 |
上述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第十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2)本公司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第十节、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的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关于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的特殊规定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只将那些为投资性主体的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对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方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当母公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该母公司属于投资性主体:
①该公司是以向投资方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②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
③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当母公司由非投资性主体转变为投资性主体时,除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外,企业自转变日起对其他子公司不再予以合并,并参照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但未丧失控制权的原则处理。
当母公司由投资性主体转变为非投资性主体时,应将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于转变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在转变日的公允价值视同为购买的交易对价,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3)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4)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5)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③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④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⑤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6)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A.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且按权益法核算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
B.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合并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或净负债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本公司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③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
A.一次交易处置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B.多次交易分步处置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丧失子公司控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按照“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⑤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以下简称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外币报表折算方法
对企业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先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与企业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再根据调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③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应当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④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
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融资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 应收款项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应收货款
应收账款组合2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其他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长期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长期应收款组合1 应收租赁保证金长期应收款组合2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对于划分为组合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B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 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 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 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 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 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于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 10.金融工具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 10.金融工具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 10.金融工具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 10.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4)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与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一致。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 10.金融工具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 10.金融工具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 10.金融工具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
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B.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C.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 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D.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取得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债权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在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第十节五、30长期资产减值。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研发及测试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0.00%-5.00% | 19%-33.33%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 | 5.00% | 23.75%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5 | 0.00%-5.00% | 19%-33.33%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租入的固定资产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时确认该项固定资产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确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使用权资产是指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③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④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3)使用权资产的后续计量
①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②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③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软件 | 5年/授权期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专利使用权 | 3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②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③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确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①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2)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研发对象的开发已经技术团队进行充分论证;管理层已批准研发对象开发的预算;前市场调研的研究分析说明研发对象所生产的产品具有市场推广能力;有足够的技术和资金支持,以进行研发对象的开发活动及后续的大规模生产;以及研发对象开发的支出能够可靠地归集。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所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前述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④短期带薪缺勤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A.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B.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设定受益计划
A.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本公司按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B.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C.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了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计入当期损益。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
D.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
(a)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b)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c)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本公司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
在报告期末,本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
B.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C.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
②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在许多情况下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公司选择适用的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4)股份支付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5)股份支付计划修改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6)股份支付计划终止的会计处理
如果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
①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②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本公司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冲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款项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一般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
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2)具体方法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合同包含转让产品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不同模式下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的具体时点为:
对直销和经销模式:公司产品主要通过快递公司进行承运,在相关产品发出并经客户确认收到时,公司根据送货物流信息显示被签收或收到客户回签的送货单,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随之转移,据此确认收入;针对境外销售,公司一般采用FOB方式,以出口发票、物流装箱单、出口报关单等相关单证作为收入确认的依据,据此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① 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 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 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 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B. 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①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②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③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A.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
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B.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
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④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
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单独租赁的识别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① 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② 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按照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对该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详见第十节五、35预计负债。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将计入存货成本。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确定折旧率。各类使用权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租赁期 | 0.00 | 根据租赁期确定 |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 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①经营租赁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本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①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A.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B.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②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A.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租赁变更,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B.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6)售后租回
本公司按照第十节五、38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本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第十节五、10金融工具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本公司作为买方(出租人)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第十节五、10金融工具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
销售的,本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6%、13%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纳流转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纳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缴纳流转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 |
珠海英集芯半导体有限公司 | 15 |
成都英集微电子有限公司 | 25 |
苏州智集芯科技有限公司 | 25 |
启承科技有限公司 | 16.5 |
英科半导体(澳门)一人有限公司 | 12 |
上海英集芯半导体有限公司 | 25 |
苏州英集芯半导体有限公司 | 25 |
广州擎电科技有限公司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增值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公司部分产品属于嵌入式软件产品,报告期内持续享受上述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2)所得税优惠
公司经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申请通过后,于2022年12月19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44204535),本年度可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优惠税率。
子公司珠海英集芯于2020年12月9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044004669),本年度可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优惠税率。
根据《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45号)和《关于做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高技[2021]413号),对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预计2022年度可满足上述文件规定的条件,可享受按照10%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按照10%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45号),对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子公司珠海英集芯、成都英集和苏州智集芯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实现获利,本期免征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1,013,437,532.71 | 1,052,574,097.65 |
其他货币资金 | ||
定期存款应计利息收入 | 8,096,527.82 | 6,356,541.66 |
合计 | 1,021,534,060.53 | 1,058,930,639.31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249,248.91 | 7,750,422.85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其他说明:
无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5,044,006.16 | 8,150,118.91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5,044,006.16 | 8,150,118.91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9,362,125.20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9,362,125.20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11,015,159.42 |
1年以内小计 | 111,015,159.42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11,015,159.42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1,015,159.42 | 100.00 | 5,550,758.00 | 5.00 | 105,464,401.42 | 87,077,248.35 | 100.00 | 4,353,862.47 | 5.00 | 82,723,385.88 |
其中: | ||||||||||
组合1应收货款 | 111,015,159.42 | 100.00 | 5,550,758.00 | 5.00 | 105,464,401.42 | 87,077,248.35 | 100.00 | 4,353,862.47 | 5.00 | 82,723,385.88 |
合计 | 111,015,159.42 | / | 5,550,758.00 | / | 105,464,401.42 | 87,077,248.35 | / | 4,353,862.47 | / | 82,723,385.8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11,015,159.42 | 5,550,758.00 | 5.00 |
合计 | 111,015,159.42 | 5,550,758.00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组合1应收货款 | 4,353,862.47 | 1,196,895.53 | 5,550,758.00 | |||
合计 | 4,353,862.47 | 1,196,895.53 | 5,550,758.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余额 |
客户一 | 14,455,453.54 | 13.02 | 722,772.68 |
客户二 | 11,549,369.97 | 10.40 | 577,468.50 |
客户三 | 9,999,247.02 | 9.01 | 499,962.35 |
客户四 | 9,847,925.97 | 8.87 | 492,396.30 |
客户五 | 8,236,628.66 | 7.42 | 411,831.43 |
合计 | 54,088,625.16 | 48.72 | 2,704,431.26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2,898,008.20 | 1,803,430.50 |
合计 | 2,898,008.20 | 1,803,430.50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5,064,091.68 | 100.00 | 42,472,534.70 | 100.00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35,064,091.68 | 100.00 | 42,472,534.70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账款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供应商一 | 7,886,541.71 | 22.49 |
供应商二 | 6,750,264.00 | 19.25 |
供应商三 | 6,644,773.07 | 18.95 |
供应商四 | 3,937,953.91 | 11.23 |
供应商五 | 3,059,810.56 | 8.73 |
合计 | 28,279,343.25 | 80.6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6,790,371.91 | 9,656,574.66 |
合计 | 6,790,371.91 | 9,656,574.6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4).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6,856,337.24 |
1年以内小计 | 6,856,337.24 |
1至2年 | 292,038.62 |
2至3年 | 28,100.00 |
3年以上 | 43,475.80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7,219,951.66 |
(5).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增值税退税款 | 4,478,714.04 | 7,536,769.03 |
保证金及押金 | 893,740.72 | 938,403.55 |
员工备用金及其他 | 1,847,496.90 | 1,736,507.09 |
合计 | 7,219,951.66 | 10,211,679.67 |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555,105.01 | 555,105.01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125,525.26 | 125,525.26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429,579.75 | 429,579.75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7).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组合1应收其他款项 | 555,105.01 | 125,525.26 | 429,579.75 | |||
合计 | 555,105.01 | 125,525.26 | 429,579.7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8).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国家金库深圳分库 | 增值税退税款 | 4,261,670.46 | 1年以内 | 59.03 | 213,083.52 |
珠海高新文创投资有限公司 | 押金 | 518,514.00 | 1年以内 | 7.18 | 25,925.70 |
杜得喜 | 员工借款 | 400,000.00 | 1年以内 | 5.54 | 20,000.00 |
国家金库珠海分库 | 增值税退税款 | 217,043.58 | 1年以内 | 3.01 | 10,852.18 |
徐文辉 | 员工借款 | 200,000.00 | 1年以内 | 2.77 | 10,000.00 |
合计 | / | 5,597,228.04 | / | 77.52 | 279,861.40 |
(10).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国家金库深圳分库 | 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财税[2011]100号) | 4,261,670.46 | 1年以内 | 预计2023年全部收回 |
国家金库珠海分库 | 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财税[2011]100号) | 217,043.58 | 1年以内 | 预计2023年全部收回 |
其他说明:
无
(11).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2).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00,003,523.23 | 7,897,591.29 | 92,105,931.94 | 162,838,831.03 | 6,350,376.45 | 156,488,454.58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27,124,830.42 | 7,158,312.21 | 19,966,518.21 | 27,905,726.31 | 5,600,629.96 | 22,305,096.35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委托加工物资 | 55,810,769.21 | 111,827.38 | 55,698,941.83 | 37,863,809.39 | 55,468.61 | 37,808,340.78 |
半成品及在制品 | 98,932,164.34 | 11,390,902.24 | 87,541,262.10 | 87,482,196.68 | 10,430,471.40 | 77,051,725.28 |
合计 | 281,871,287.20 | 26,558,633.12 | 255,312,654.08 | 316,090,563.41 | 22,436,946.42 | 293,653,616.99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6,350,376.45 | 3,436,179.62 | 1,888,964.78 | 7,897,591.29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5,600,629.96 | 3,373,425.65 | 1,815,743.40 | 7,158,312.21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委外加工物资 | 55,468.61 | 96,924.07 | 40,565.30 | 111,827.38 | ||
半成品及在制品 | 10,430,471.40 | 4,488,852.05 | 3,528,421.21 | 11,390,902.24 | ||
合计 | 22,436,946.42 | 11,395,381.39 | 7,273,694.69 | 26,558,633.12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133,998,598.17 | 131,538,598.17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
合计 | 133,998,598.17 | 131,538,598.17 |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21,536.93 | 1,632,202.89 |
待抵扣增值税 | 43,008,123.85 | 48,754,730.81 |
待摊费用 | 809,061.50 | |
合计 | 43,838,722.28 | 50,386,933.70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3年期定期存款 | 133,998,598.17 | 133,998,598.17 | 131,538,598.17 | 131,538,598.17 | ||
减: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133,998,598.17 | 133,998,598.17 | 131,538,598.17 | 131,538,598.17 | ||
合计 | 0.00 | 0.00 | 0.00 | 0.00 |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
应收租赁保证金 | 872,295.12 | 137,400.64 | 734,894.48 | 787,602.38 | 392,658.16 | 394,944.22 | 5%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78,237.90 | 78,237.90 | 48,415.46 | 48,415.46 | |||
合计 | 872,295.12 | 137,400.64 | 734,894.48 | 787,602.38 | 392,658.16 | 394,944.22 | /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392,658.16 | 392,658.16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255,257.52 | 255,257.52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137,400.64 | 137,400.64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博捷半导体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14,934,700.83 | -848,180.68 | 14,086,520.15 | ||||||||
兰普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 | 9,752,562.31 | 5,000,000.00 | -1,101,160.54 | 13,651,401.77 | |||||||
上海矽诺微电子有限公司 | 10,748,147.21 | 6,000,000.00 | -983,965.52 | 15,764,181.69 | |||||||
深圳市永源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27,718.36 | 12,027,718.36 | ||||||||
小计 | 35,435,410.35 | 23,000,000.00 | -2,905,588.38 | 55,529,821.97 | |||||||
合计 | 35,435,410.35 | 23,000,000.00 | -2,905,588.38 | 55,529,821.97 |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42,937,881.51 | 47,592,164.24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42,937,881.51 | 47,592,164.24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研发及测试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6,296,989.50 | 2,225,677.69 | 6,335,471.50 | 64,858,138.69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05,867.44 | 135,411.16 | 2,341,278.60 | |
(1)购置 | 2,205,867.44 | 135,411.16 | 2,341,278.60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58,502,856.94 | 2,225,677.69 | 6,470,882.66 | 67,199,417.2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3,156,373.43 | 832,014.97 | 3,277,586.05 | 17,265,974.45 |
2.本期增加金额 | 6,084,015.64 | 232,955.74 | 678,589.95 | 6,995,561.33 |
(1)计提 | 6,084,015.64 | 232,955.74 | 678,589.95 | 6,995,561.33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19,240,389.07 | 1,064,970.71 | 3,956,176.00 | 24,261,535.7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9,262,467.87 | 1,160,706.98 | 2,514,706.66 | 42,937,881.51 |
2.期初账面价值 | 43,140,616.07 | 1,393,662.72 | 3,057,885.45 | 47,592,164.24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8,582,528.59 | 18,582,528.59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82,306.42 | 3,082,306.42 |
(1)租入 | 3,082,306.42 | 3,082,306.4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21,664,835.01 | 21,664,835.0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7,318,937.20 | 7,318,937.2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17,734.38 | 2,217,734.38 |
(1)计提 | 2,217,734.38 | 2,217,734.38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9,536,671.58 | 9,536,671.5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128,163.43 | 12,128,163.43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263,591.39 | 11,263,591.39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软件 | 技术许可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3,297,526.57 | 7,634,069.85 | 30,931,596.4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50,000.00 | 1,750,000.00 | |
(1)购置 | 1,750,000.00 | 1,750,000.0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3,297,526.57 | 9,384,069.85 | 32,681,596.42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5,883,064.55 | 1,649,456.70 | 7,532,521.25 |
2.本期增加金额 | 3,412,930.52 | 1,240,490.22 | 4,653,420.74 |
(1)计提 | 3,412,930.52 | 1,240,490.22 | 4,653,420.74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9,295,995.07 | 2,889,946.92 | 12,185,941.9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4,001,531.50 | 6,494,122.93 | 20,495,654.43 |
2.期初账面价值 | 17,414,462.02 | 5,984,613.15 | 23,399,075.17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苏州智集芯科技有限公司 | 1,010,912.17 | 1,010,912.17 | ||||
合计 | 1,010,912.17 | 1,010,912.17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及其他 | 4,023,184.53 | 94,443.16 | 849,749.37 | 3,267,878.32 | |
合计 | 4,023,184.53 | 94,443.16 | 849,749.37 | 3,267,878.32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3,480,776.63 | 2,348,077.66 | 21,343,930.30 | 2,134,393.03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信用减值准备 | 5,594,873.21 | 559,487.32 | 4,457,975.03 | 445,797.50 |
递延收益及其他 | 3,797,534.88 | 379,753.49 | 4,227,879.76 | 422,787.98 |
股权激励 | 57,560,211.45 | 5,756,021.15 | 12,404,168.43 | 1,240,416.84 |
合计 | 90,433,396.17 | 9,043,339.62 | 42,433,953.52 | 4,243,395.35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固定资产加计扣除 | 13,829,023.92 | 1,382,902.39 | 15,631,118.12 | 1,563,111.81 |
合计 | 13,829,023.92 | 1,382,902.39 | 15,631,118.12 | 1,563,111.81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40,283,444.37 | 8,998,825.79 |
可抵扣亏损 | 197,195,438.28 | 127,636,956.04 |
合计 | 237,478,882.65 | 136,635,781.83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度 | 26,123.35 | 26,123.35 | |
2025年度 | 760,574.39 | 760,574.39 | |
2026年度 | 5,470,942.68 | 5,470,942.68 | |
2027年度 | 7,740,340.23 | 8,953,344.88 | |
2028年度 | 7,707,028.72 | ||
2029年度 | 3,400,271.26 | 3,400,271.26 | |
2031年度 | 17,758,536.99 | 17,758,536.99 |
2032年度 | 91,267,162.49 | 91,267,162.49 | |
2033年度 | 63,064,458.17 | ||
合计 | 197,195,438.28 | 127,636,956.0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税〔2018〕76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公司子公司珠海英集芯于2020年12月9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有效期三年,其符合上述政策规定。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设备款 | 2,092,175.35 | 2,092,175.35 | 742,867.06 | 742,867.06 | ||
预付晶圆采购款 | 50,004,681.99 | 50,004,681.99 | 64,603,216.89 | 64,603,216.89 | ||
合计 | 52,096,857.34 | 52,096,857.34 | 65,346,083.95 | 65,346,083.95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晶圆费 | 3,928,476.00 | 3,604,053.59 |
封装测试费 | 21,878,003.56 | 14,588,896.48 |
软件及设备款 | 5,403,803.85 | 11,659,423.08 |
其他 | 4,774,904.11 | 6,273,359.65 |
合计 | 35,985,187.52 | 36,125,732.8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393,568.03 | 9,494,696.82 |
合计 | 1,393,568.03 | 9,494,696.82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9,371,020.15 | 81,091,749.66 | 85,952,335.01 | 24,510,434.8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328.19 | 1,528,451.65 | 1,525,224.25 | 6,555.59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29,374,348.34 | 82,620,201.31 | 87,477,559.26 | 24,516,990.39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8,935,643.81 | 74,960,678.36 | 79,815,313.22 | 24,081,008.95 |
二、职工福利费 | 1,635,354.29 | 1,635,354.29 | ||
三、社会保险费 | 6,146.74 | 711,786.81 | 713,972.22 | 3,961.33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6,106.02 | 695,269.66 | 697,486.46 | 3,889.22 |
工伤保险费 | 40.72 | 10,390.25 | 10,358.86 | 72.11 |
生育保险费 | 6,126.90 | 6,126.90 | ||
四、住房公积金 | 429,229.60 | 3,783,930.20 | 3,787,695.28 | 425,464.52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29,371,020.15 | 81,091,749.66 | 85,952,335.01 | 24,510,434.80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234.08 | 1,490,814.92 | 1,487,685.32 | 6,363.68 |
2、失业保险费 | 94.11 | 37,636.73 | 37,538.93 | 191.91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3,328.19 | 1,528,451.65 | 1,525,224.25 | 6,555.5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671,739.89 | 4,851,506.73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3,178,790.23 | 72,718.46 |
个人所得税 | 1,064,064.42 | 1,452,018.4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39,177.97 | 305,415.09 |
教育费附加 | 170,933.95 | 218,080.84 |
印花税及其他 | 183,104.87 | 109,577.31 |
合计 | 8,507,811.33 | 7,009,316.88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7,826,802.04 | 10,959,215.37 |
合计 | 7,826,802.04 | 10,959,215.37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单位往来款 | 7,351,256.18 | 10,510,437.87 |
预提费用 | 421,195.03 | 209,721.07 |
其他 | 54,350.83 | 239,056.43 |
合计 | 7,826,802.04 | 10,959,215.37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富满电子和解及知识产权使用费 | 7,000,000.00 | 未到支付时点 |
合计 | 7,000,0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6,215,582.53 | 4,797,096.46 |
合计 | 6,215,582.53 | 4,797,096.46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 | 9,362,125.20 | 6,495,848.72 |
待转销项税 | 181,163.84 | 727,892.47 |
合计 | 9,543,289.04 | 7,223,741.19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14,242,952.81 | 13,505,327.65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747,936.03 | 878,603.63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6,215,582.53 | 4,797,096.46 |
合计 | 7,279,434.25 | 7,829,627.56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687,164.37 | 1,020,497.72 | 1,666,666.65 | 收到财政补助 | |
合计 | 2,687,164.37 | 1,020,497.72 | 1,666,666.6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20,000,000.00 | 420,0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951,171,375.57 | 951,171,375.57 | ||
其他资本公积 | 49,788,914.59 | 60,856,008.85 | 110,644,923.44 | |
合计 | 1,000,960,290.16 | 60,856,008.85 | 1,061,816,299.0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023年1-6月份,其他资本公积增加60,856,008.85元,系根据《深圳英集芯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确认股份支付费用7,354,807.26元、根据公司2022年度《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股份支付费用53,501,201.59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42,612,751.12 | 42,612,751.12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42,612,751.12 | 42,612,751.12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91,498,603.37 | 173,927,617.4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91,498,603.37 | 173,927,617.49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081,349.15 | 154,913,056.5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1,382,070.70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05,000,000.00 | 15,960,000.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88,579,952.52 | 291,498,603.3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01,256,074.89 | 351,302,149.65 | 409,409,200.11 | 225,441,577.22 |
其他业务 | 14,393,834.84 | 6,188,094.89 | 990,082.43 | 602,046.42 |
合计 | 515,649,909.73 | 357,490,244.54 | 410,399,282.54 | 226,043,623.64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035,415.97 | 1,465,823.49 |
教育费附加 | 443,717.83 | 628,210.07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
土地使用税 | ||
车船使用税 | ||
印花税 | ||
地方教育费 | 295,811.85 | 418,806.71 |
印花税及其他 | 616,827.52 | 184,812.32 |
合计 | 2,391,773.17 | 2,697,652.59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077,164.10 | 6,037,663.89 |
股权激励费用 | 4,522,690.02 | |
办公差旅费 | 517,006.78 | 274,791.24 |
业务宣传费 | 444,126.17 | 241,952.70 |
业务招待费 | 538,476.24 | 811,497.23 |
其他 | 167,236.50 | 254,174.93 |
合计 | 13,266,699.81 | 7,620,079.99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9,881,561.42 | 8,712,906.42 |
股权激励费用 | 17,527,481.80 | 7,354,807.26 |
房租水电费 | 1,501,630.42 | 1,603,978.88 |
折旧装修费 | 2,329,501.76 | 1,505,057.47 |
咨询中介费 | 2,494,497.51 | 4,096,936.47 |
办公通讯费 | 466,887.64 | 424,874.86 |
业务招待费 | 1,308,322.00 | 1,062,328.07 |
差旅费 | 308,840.92 | 166,457.52 |
其他 | 520,989.21 | 2,259,565.97 |
合计 | 36,339,712.68 | 27,186,912.92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3,007,280.30 | 43,854,387.38 |
材料及试验费 | 20,995,324.43 | 11,383,452.61 |
折旧摊销费 | 7,748,161.99 | 1,972,693.91 |
股权激励费用 | 38,524,369.04 | |
租金水电费 | 2,383,544.15 | 1,314,369.66 |
办公通讯及其他 | 1,711,788.16 | 4,092,752.02 |
合计 | 134,370,468.07 | 62,617,655.58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325,566.95 | 237,151.72 |
利息收入 | -17,615,208.09 | -8,462,019.13 |
汇兑损益 | -699,486.38 | 978,153.13 |
银行手续费 | 20,161.68 | 8,419.29 |
合计 | -17,968,965.84 | -7,238,294.99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 | 1,020,497.72 | 20,497.86 |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 | 19,447,173.71 | 19,049,873.91 |
个税手续费返还等 | 276,136.65 | 154,939.64 |
合计 | 20,743,808.08 | 19,225,311.41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905,588.38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 |
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36,735.19 | -50,799.20 |
合计 | -2,942,323.57 | -50,799.20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 17,273.11 | |
合计 | 17,273.11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196,895.53 | -685,930.94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25,525.26 | -8,664.12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255,257.52 | 28,969.77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816,112.75 | -665,625.29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5,015,228.20 | -2,826,599.06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5,015,228.20 | -2,826,599.06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合同违约收入 | 99,000.00 | 127,000.00 | 99,000.00 |
其他 | 0.63 | ||
合计 | 99,000.00 | 127,000.63 | 99,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违约金损失 | 20,000.00 | ||
其他 | 12,511.12 | 53.08 | 12,511.12 |
合计 | 12,511.12 | 20,053.08 | 12,511.12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4,741,231.34 | 9,846,650.6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980,153.69 | -355,679.58 |
合计 | -238,922.35 | 9,490,971.02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816,609.74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81,660.98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147,638.33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441,391.66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03,251.16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5,133,169.97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13,544,255.47 |
所得税费用 | -238,922.3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政府补助收入 | 8,181,218.61 | 2,750,411.62 |
利息收入 | 13,398,061.30 | 4,671,427.97 |
押金、备用金往来款等 | 1,071,953.32 | 333,515.91 |
合计 | 22,651,233.23 | 7,755,355.50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的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及销售费用 | 16,984,611.59 | 26,975,674.14 |
押金、备用金往来款等 | 614,512.93 | 586,990.48 |
银行手续费 | 20,161.68 | 8,419.29 |
营业外支出 | 12,500.19 | 20,053.08 |
合计 | 17,631,786.39 | 27,591,136.99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上市中介费 | 10,753,279.09 | |
支付的房屋租赁费 | 2,972,192.74 | 2,113,866.27 |
合计 | 2,972,192.74 | 12,867,145.36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055,532.09 | 97,787,190.31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5,015,228.20 | 2,826,599.06 |
信用减值损失 | 816,112.75 | 665,625.2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6,995,561.33 | 3,867,597.70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217,734.38 | 2,080,471.45 |
无形资产摊销 | 4,653,420.74 | 2,232,286.9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849,749.37 | 1,022,131.0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7,273.11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13,749.98 | -1,559,607.81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905,588.3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799,944.27 | -355,679.5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80,209.42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4,219,276.21 | -69,029,529.95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3,097,705.60 | -58,091,366.54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1,573,206.67 | 4,068,643.27 |
其他 | 60,856,008.85 | 7,354,807.2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7,442,307.52 | -7,148,104.62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863,437,532.71 | 1,186,997,689.7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902,574,097.65 | 241,804,900.1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9,136,564.94 | 945,192,789.65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863,437,532.71 | 902,574,097.65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863,437,532.71 | 902,574,097.6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63,437,532.71 | 902,574,097.65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172,971.48 | 7.2258 | 1,249,857.32 |
欧元 | |||
港币 | |||
应付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543,355.20 | 7.2258 | 3,926,176.00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财税[2011]100号) | 11,521,932.04 | 其他收益 | 11,521,932.04 |
深圳市中小企业局扶持计划企业改制上市培育 | 4,000,000.00 | 其他收益 | 4,000,000.00 |
深圳市南山区技术攻关联合支持计划项目补助 | 1,800,000.00 | 其他收益 | 1,800,000.00 |
深圳市南山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项目 | 1,0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0 |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 | 507,780.00 | 其他收益 | 507,780.00 |
局集成电路专项扶持 | |||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促进集成电路发展专项资金 | 315,000.00 | 其他收益 | 315,000.00 |
2022年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科技企业培育项目 | 250,000.00 | 其他收益 | 250,000.00 |
2022年稳岗有奖、增员有补项目 | 25,000.00 | 其他收益 | 25,000.00 |
稳岗补贴 | 15,971.67 | 其他收益 | 15,971.67 |
苏州市2022年度研发费用奖励经费(区级配套) | 9,990.00 | 其他收益 | 9,990.00 |
一次性扩岗补贴 | 1,5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 |
深科技创新【2015】320号第五批创业资助 | 60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20,497.70 |
深科技创新资【2022】51号 | 3,00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1,000,000.02 |
合计 | 23,047,173.71 | 20,467,671.43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珠海英集芯半导体有限公司 | 广东珠海 | 广东珠海 | 集成电路的研发和销售 | 100.00 | 设立 | |
成都英集微电子有限公司 | 四川成都 | 四川成都 | 集成电路的研发和销售 | 100.00 | 设立+收购 | |
苏州智集芯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苏州 | 江苏苏州 | 集成电路的研发和销售 | 53.00 | 增资 | |
启承科技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半导体(包括晶圆,封装,芯片)采购和销售 | 100.00 | 设立 | |
英科半导体(澳门)一人有限公司 | 澳门 | 澳门 | 集成电路的研发和销售 | 100.00 | 设立 | |
上海英集芯半导体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集成电路的研发和销售 | 100.00 | 设立 | |
苏州英集芯半导体有限公司 | 江苏苏州 | 江苏苏州 | 集成电路的研发和销售 | 100.00 | 设立 | |
广州擎电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广州 | 广东广州 | 集成电路的研发和销售 | 62.50 | 收购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55,529,821.97 | 35,435,410.35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2,905,588.38 | -564,589.65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2,905,588.38 | -564,589.65 |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源于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确认的各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各类风险的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制度由本公司管理层负责。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风险管理(例如本公司信用管理部对公司发生的赊销业务进行逐笔进行审核)。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且将有关发现及时报告给本公司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各类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未能履行义务从而导致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以及长期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本公司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及长期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定性标准为主要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2)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相关定义如下: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 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
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 12 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前瞻性信息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48.72%;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77.52%。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统筹负责公司内各子公司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本公司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
截止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如下:
项目名称 | 2023年6月30日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
应付账款 | 35,985,187.52 | |||
其他应付款 | 7,826,802.0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215,582.53 | |||
租赁负债 | 4,928,490.12 | 1,915,172.68 | 435,771.45 | |
合计 | 50,027,572.09 | 4,928,490.12 | 1,915,172.68 | 435,771.45 |
3.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汇率变动而发生的波动的风险。本公司的汇率风险主要来自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持有的不以其记账本位币计价的外币资产和负债。本公司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以美元计价的银行存款和应付账款有关,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外币资产负债项目的主要外汇风险敞口情况参加第十节七、82外币货币性项目。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于2023年6月30日,在其他风险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如果当日人民币对于美元升值或贬值10.00%,那么本公司当年的净利润将减少或增加240,868.68元。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2,898,008.20 | 2,898,008.2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898,008.20 | 2,898,008.20 | ||
(七)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应收款项融资系由较高信用等级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其账龄均在 1 年以内,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成本代表了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
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
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
本公司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最终控制方是自然人黄洪伟先生。截至2023年6月30日,黄洪伟先生直接及间接(含一致行动人)控制本公司31.04%的股权,其中直接持股1.09%,并通过珠海英集、珠海英芯、成都英集芯企管三家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股29.95%。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博捷半导体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兰普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上海矽诺微电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深圳市永源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珠海英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持股5%以上的股东 |
珠海英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
成都英集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上海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持股5%以上的股东 |
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持股5%以上的股东 |
共青城科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持股5%以上的股东 |
共青城展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与共青城科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一致行动人 |
合肥原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与共青城科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一致行动人 |
黄洪伟、陈鑫、曾令宇、张鸿、敖静涛 | 董事 |
刘奕奕、胡仑杰、林丽萍、陆邦瑞 | 监事 |
吴一亮、熊伟、叶桦 | 曾担任董事或监事 |
谢护东、徐朋、凌辉 | 高级管理人员 |
上述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其他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深圳市永源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MOS管 | 2,566.3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0.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海矽诺微电子有限公司 | 晶圆 | 807,395.05 | 0.00 |
博捷半导体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晶圆 | 1,278,569.07 | 0.00 |
兰普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 | 晶圆 | 238,912.57 | 0.00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7,562,333.1 | 9,628,007.02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博捷半导体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56,124.00 | 2,806.20 | 0.00 | 0.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 | 兰普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 | 21,952.82 | 0.00 |
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 | 上海矽诺微电子有限公司 | 219,924.39 | 0.00 |
其他应付款 | 曾令宇 | 46,850.00 | 1,200.00 |
其他应付款 | 黄洪伟 | 0.00 | 7,043.37 |
其他应付款 | 谢护东 | 0.00 | 498.05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不适用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不适用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不适用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2022年授予限制性股票1206.66万股,授予价格为9.15元/股,在满足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的情况下,自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之后分别解锁行权40%、30%、3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按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作为定价模型计算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预计解锁数量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不适用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84,454,306.02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60,856,008.85 |
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英集芯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权激励计划》,公司于2020年8月及2020年12月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以39.19元/股共授予公司股份71,449.96股(按整体改制前股份数折算),并约定自授予之日起需服务满36个月;公司参考最近一次PE入股价格(671.80元/股)作为对应股份的公允价格,按36个月服务期进行分期确认,于2020年确认了股份支付费用6,069,869.26元;于2021年度确认了股份支付费用15,632,072.91元;于2022年确认了股份支付费用14,709,614.52元;于2023年1-6月确认了股份支付费用7,354,807.26元。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9.1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1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206.66万股限制性股票,2022年确认股份支付费用14,580,935.73元;于2023年1-6月确认了股份支付费用53,501,201.59元。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05,479,023.67 |
1年以内小计 | 105,479,023.67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05,479,023.6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5,479,023.67 | 100.00 | 5,273,951.19 | 5.00 | 100,205,072.48 | 80,511,950.15 | 100.00 | 4,025,597.53 | 5.00 | 76,486,352.62 |
其中: | ||||||||||
组合1 应收货款 | 105,479,023.67 | 100.00 | 5,273,951.19 | 5.00 | 100,205,072.48 | 80,511,950.15 | 100.00 | 4,025,597.53 | 5.00 | 76,486,352.62 |
合计 | 105,479,023.67 | / | 5,273,951.19 | / | 100,205,072.48 | 80,511,950.15 | / | 4,025,597.53 | / | 76,486,352.6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05,479,023.67 | 5,273,951.19 | 5.00 |
合计 | 105,479,023.67 | 5,273,951.19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组合1 应收货款 | 4,025,597.53 | 1,248,353.67 | 5,273,951.19 | |||
合计 | 4,025,597.53 | 1,248,353.67 | 5,273,951.1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13,928,559.44 | 13.21 | 696,427.97 |
客户二 | 11,207,021.97 | 10.62 | 560,351.10 |
客户三 | 9,957,797.02 | 9.44 | 497,889.85 |
客户四 | 8,236,031.42 | 7.81 | 411,801.57 |
客户五 | 7,788,722.47 | 7.38 | 389,436.12 |
合计 | 51,118,132.32 | 48.46 | 2,555,906.62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86,301,180.61 | 206,566,813.84 |
合计 | 186,301,180.61 | 206,566,813.8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86,354,970.05 |
1年以内小计 | 186,354,970.05 |
1至2年 | 190,515.62 |
2至3年 | 26,550.00 |
3年以上 | 43,475.80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86,615,511.47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募集资金借款 | 181,584,400.00 | 199,584,400.00 |
应收增值税退税款 | 4,261,670.46 | 6,566,335.54 |
保证金及押金 | 280,038.64 | 260,541.42 |
员工备用金及其他 | 489,402.37 | 548,623.51 |
合计 | 186,615,511.47 | 206,959,900.47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393,086.63 | 393,086.63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78,755.77 | 78,755.77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314,330.86 | 314,330.86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组合1 应收其他款项 | 393,086.63 | 78,755.77 | 314,330.86 | |||
合计 | 393,086.63 | 78,755.77 | 314,330.8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珠海英集芯半导体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借款 | 181,584,400.00 | 1年以内 | 97.30 | 0.00 |
国家金库深圳分库 | 增值税退税款 | 4,261,670.46 | 1年以内 | 2.28 | 213,083.52 |
徐文辉 | 员工个人借款 | 200,000.00 | 1年以内 | 0.11 | 10,000.00 |
深圳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服 | 租赁押金 | 122,016.00 | 1-2年 | 0.07 | 12,201.60 |
公积金 | 住房公积金 | 118,260.08 | 1年以内 | 0.06 | 5,913.00 |
合计 | / | 186,286,346.54 | / | 99.82 | 241,198.12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国家金库深圳分库 | 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财税[2011]100号) | 4,261,670.46 | 1年以内 | 预计2023年全部收回 |
其他说明:
无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79,768,825.33 | 79,768,825.33 | 53,349,732.68 | 53,349,732.68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55,529,821.97 | 55,529,821.97 | 35,435,410.35 | 35,435,410.35 | ||
合计 | 135,298,647.30 | 135,298,647.30 | 88,785,143.03 | 88,785,143.03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珠海英集芯半导体有限公司 | 15,980,478.20 | 12,036,487.09 | 28,016,965.29 |
成都英集微电子有限公司 | 12,838,683.88 | 8,577,701.56 | 21,416,385.44 | |||
苏州智集芯科技有限公司 | 2,650,000.00 | 2,650,000.00 | ||||
英科半导体(澳门)一人有限公司 | 16,481,809.61 | 4,331,351.46 | 20,813,161.07 | |||
上海英集芯半导体有限公司 | 398,760.99 | 1,473,552.54 | 1,872,313.53 | |||
广州擎电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合计 | 53,349,732.68 | 26,419,092.65 | 79,768,825.33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博捷半导体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14,934,700.83 | -848,180.68 | 14,086,520.15 | ||||||||
兰普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 | 9,752,562.31 | 5,000,000.00 | -1,101,160.54 | 13,651,401.77 | |||||||
上海矽诺微电子有限公司 | 10,748,147.21 | 6,000,000.00 | -983,965.52 | 15,764,181.69 | |||||||
深圳市永源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27,718.36 | 12,027,718.36 | ||||||||
小计 | 35,435,410.35 | 23,000,000.00 | -2,905,588.38 | 55,529,821.97 | |||||||
合计 | 35,435,410.35 | 23,000,000.00 | -2,905,588.38 | 55,529,821.9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67,881,563.98 | 329,958,887.43 | 387,864,748.06 | 214,375,303.35 |
其他业务 | 11,833,942.35 | 4,066,027.21 | 990,082.43 | 602,046.42 |
合计 | 479,715,506.33 | 334,024,914.64 | 388,854,830.49 | 214,977,349.77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905,588.38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 | -36,735.19 | -50,799.20 |
收益 | ||
合计 | -2,942,323.57 | -50,799.20 |
其他说明: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945,739.3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 |
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6,488.88 | 第十节、七-74、7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76,136.6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882,840.2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293.77 | |
合计 | 8,419,230.9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12% | 0.01 | 0.0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36% | -0.02 | -0.02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黄洪伟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20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