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295 公司简称:中复神鹰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年8月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张国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小寒声
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或会根据市场环境相应调整,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9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3
备查文件目录 | 1、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2、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复神鹰、本公司、公司、连云港本部 | 指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神鹰西宁 | 指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神鹰上海 | 指 | 中复神鹰(上海)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神鹰连云港 | 指 | 中复神鹰碳纤维连云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中国建材集团 | 指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
中联投资 | 指 | 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
中国复材 | 指 | 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
鹰游集团 | 指 | 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
江苏鹰游 | 指 | 江苏鹰游纺机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鹰游集团子公司 |
连工投 | 指 | 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
碳纤维航空预浸料项目 | 指 | 碳纤维航空应用研发及制造项目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国家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科技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碳纤维 | 指 | 聚丙烯腈(PAN)(或沥青、粘胶)等有机纤维在高温环境下裂解碳化形成的含碳量高于90%的碳主链结构无机纤维 |
高性能碳纤维 | 指 | 高强型碳纤维、高强中模型碳纤维、高模型碳纤维及高强高模型碳纤维。根据《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战略新兴产业分类(2018)》对高性能碳纤维的性能指标要求,对于高强型碳纤维拉伸强度≥4,500MPa,拉伸模量≥230GPa;高强中模型碳纤维拉伸强度≥4,500MPa,拉伸模量≥260GPa;高模型碳纤维拉伸强度≥3,500MPa,拉伸模量≥400GPa,或者拉伸强度≥4,200MPa,拉伸模量≥377GPa;高强高模型碳纤维拉伸强度≥4,000MPa,拉伸模量≥350GPa |
丙烯腈 | 指 | 无色透明液体,有核桃仁味,略带刺激性,易燃、易爆、剧毒。三大合成材料(纤维、橡胶、塑料)的重要原料,主要用于生产聚丙烯腈纤维(腈伦)、ABS塑料、AS塑料、丙烯酰胺等 |
聚丙烯腈、PAN | 指 | 由单体丙烯腈经自由基聚合反应而得到 |
拉伸强度 | 指 | 材料产生最大均匀塑性变形的应力(在拉伸试验中,试样直至断裂为止所受的最大拉伸应力即为拉伸强度,其结果以MPa表示) |
拉伸模量 | 指 | 材料在拉伸时的弹性,其值为将材料沿中心轴方向拉伸单位长度所需的力与其横截面积的比 |
MPa | 指 | 压强单位(1MPa=106Pa),单位面积所能承受的压力 |
GPa | 指 | 压强单位(1GPa=109Pa),单位面积所能承受的压力 |
T值 | 指 | 表示碳纤维拉伸强度,有T300、T700、T800、T1000、T1100等,数量越大代表强度越高 |
M值 | 指 | 表示碳纤维的拉伸模量,如M40、M60等,数值越大代表模量越高 |
丝束大小 | 指 | 每束碳纤维里面含的单丝数量表示大小,有1K,3K,6K,12K,24K,48K等,一般认为40K以上称大丝束 |
干喷湿纺 | 指 | 碳纤维原丝制备工艺,又称干湿法,是指纺丝液经喷丝孔喷出后,先经过空气层,再进入凝固浴进行双扩散、相分离和形成丝条的 |
方法,经过空气层发生的物理变化有利于形成细特化、致密化和均质化的丝条 | ||
复合材料 | 指 | 由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性质的材料,通过物理或化学的方法,在宏观上组成具有新性能的材料。各种材料在性能上互相取长补短,产生协同效应,使复合材料的综合性能优于原组成材料而满足各种不同的要求 |
碳纤维复合材料 | 指 | 碳纤维与树脂、金属、陶瓷等基体复合,制成的结构材料简称碳纤维复合材料 |
PCD | 指 | process control document过程控制文件。为了控制关键特性的波动所编制的制造计划的书面说明 |
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中复神鹰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Zhongfu Shenying Carbon Fiber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Zhongfu Shenying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张国良 |
公司注册地址 |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工业区南环路北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工业区南环路北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22000 |
公司网址 | www.zfsycf.com.cn |
电子信箱 | stock@zfsycf.com.cn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金亮 | 张晶晶 |
联系地址 |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工业区南环路北 |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工业区南环路北 |
电话 | 0518-86070140 | 0518-86070140 |
传真 | 0518-86070128 | 0518-86070128 |
电子信箱 | stock@zfsycf.com.cn | stock@zfsycf.com.cn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中复神鹰 | 688295 | /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055,813,294.59 | 862,694,845.24 | 22.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21,047,807.73 | 219,947,984.80 | 0.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97,802,974.79 | 211,862,730.91 | -6.6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1,675,757.00 | 624,642,920.90 | -121.08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748,130,033.62 | 4,617,082,225.89 | 2.84 |
总资产 | 8,178,261,420.73 | 7,247,371,904.63 | 12.84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5 | 0.26 | -3.8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5 | 0.26 | -3.8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2 | 0.25 | -12.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69 | 8.05 | 减少3.3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20 | 7.75 | 减少3.55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9.69 | 6.27 | 增加3.42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21.08%,主要系销售商品收到现金减少所致。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7,207.5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4,972,750.18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 | 9,507,985.68 |
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997,389.9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035.69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230,120.9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23,244,832.9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中复神鹰作为专业从事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推动国内碳纤维的产业化发展,长期专注于高性能碳纤维创新研究,实现了高性能干喷湿纺碳纤维产业化关键技术突破,形成了覆盖高强型、高强中模型、高模型、高强高模型等不同类别碳纤维产品,主要产品型号包括SYT45S、SYT49S、SYT55S和SYM40等,产品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压力容器、碳/碳复材、风电叶片、体育休闲、汽车工业、轨道交通、碳芯电缆、建筑桥梁、电子3C等领域,极大地促进了国内碳纤维复合材料产业的发展。2023年5月,神鹰西宁2.5万吨碳纤维基地全面投产,公司现有产能规模达2.85万吨,位居世界第三。
(二)公司的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科技创新活动以研发项目为载体,进行全过程科学的设计开发和实施管理,相继出台了《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专利及论文管理办法》《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引导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坚持自主创新促动,以政府项目为引导,公司项目为核心,开展全方位研发活动。在项目立项时,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面向市场需求、面向企业发展战略,明确研发目标,找准攻关方向。在公司内部开展全面立项评估,进行战略、技术、市场、财务等多维度量化打分,最终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评议后确定是否立项,并明确项目攻关团队;在过程实施时,参照设计开发控制程序,严格把关方案设计、工程研制、设计定型等关键环节,强化督导,推动工作落实。同时,给予攻关团队自主调整研发路线的权利,允许失败,允许探索,鼓励创新创造;在成果评价时,建立以正向激励为核心的绩效评价、科技奖励制度,坚持成果导向,给予优秀研发人员绩效奖励,树立榜样,激发团队潜能。开展年度和验收成果评价,由评审委员会综合项目实施效果进行量化性打分,评判研发成果,判定是否可进入下一阶段。通过构建科学高效的研发管理体系,助力进一步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2.采购模式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采购相关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流程合规采购,充分发挥总部的集中采购优势,执行三方签订长期战略合作协议、子公司执行月订单的模式,保证全年主要生产物资的储备平稳,降低综合采购成本。为加强供应商管理、保证生产物资供货稳定,公司将评价合格的供应商纳入合格供方名录并实施分类动态管理,与供应商保持紧密协作,降低采购风险、提高采购效率。公司积极实施供应链管理创新,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节能减排,提高产品竞争力。
3.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生产运行部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制定全年生产计划、质量及成本目标,并结合市场实际需求分解至月度。生产车间严格根据生产计划及产品工艺路线开
展生产活动,保质保量完成产品订单。通过生产调度管理结合ERP系统及能源在建监测系统,以24小时为周期核对各生产线产质量完成情况和订单备货情况,实现从计划到实施的闭环控制,生产过程严格执行工艺规范,实施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监控。
4.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直接销售模式,与核心客户签订年度战略合作协议,确保销售目标的顺利达成。报告期内,公司综合考虑能源政策、行业趋势、市场供需等多方面因素,直接供应下游客户,做到传统成熟和战略新兴领域的全覆盖,包括航空航天、压力容器、碳/碳复材、风电叶片、建筑工程、体育休闲及汽车、轨交、电子3C等领域。
(三)所属行业的发展情况及公司产品的市场地位
(1)行业发展情况
碳纤维属于技术密集型产品,产业链长,产品系列众多,生产技术繁杂,且研发周期长,同时对产品性能与质量稳定性要求严苛,这也使得国际上真正具有研发和生产能力的公司屈指可数。从全球碳纤维的应用端来看,碳纤维自问世以来,随着技术的成熟和成本的下降,已越来越多地应用到航空航天、新能源、体育休闲等下游领域。
根据广州赛奥《2022全球碳纤维复合材料市场报告》,2022年全球碳纤维需求量约13.5万吨,同比增长14.4%。国内需求量达到7.44万吨,同比增长19.3%。根据智研咨询《2023年中国碳纤维行业发展现状》报告,我国碳纤维应用市场中,风电叶片、体育休闲及碳/碳复材领域合计应用占比达75.4%,处于高景气阶段。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3年上半年国内风电新增装机量
22.99GW,同比增长78%,风电叶片大型化、轻量化需求高速增长进一步拉动碳纤维市场需求。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2023年上半年国内光伏新增装机量78.42GW,同比增长154%,碳/碳复材作为光伏领域的热场耗材需求急剧增长进一步拉动碳纤维市场需求上涨。近年来,在全球能源转型驱动及“双碳”战略及能源改革大背景下,碳纤维在氢能领域的应用需求也在同步上涨。根据东丽公司发布的《Medium-Term Management Program Project AP-G 2025》(中期管理计划项目AP-G 2025)预测,随着对绿色能源的需求增长,2022-2025年全球压力容器用碳纤维复合年增长率高达42%;2025年,在压力容器领域,碳纤维需求量预计将接近4万吨。
(2)公司所处行业地位及其变化情况
中复神鹰是国内碳纤维行业龙头企业,在技术、产能、产品及市场应用均有绝对优势。公司在国内率先攻克了碳纤维“干喷湿纺”纺丝技术,并通过多年技术攻关保证了T700级、T800级、T1000级和M40级的产业化能力,产品涉及1K-48K各种型号。公司T700级及以上产品系列在国内市场已连续多年保持市场占有率50%以上,其中在国内储氢气瓶领域占比达80%,碳/碳复材领域占比达60%。
报告期内,神鹰西宁二期1.4万吨碳纤维项目全面投产,公司总产能达到2.85万吨,产能规模跃居世界第三。未来随着公司规模化优势的进一步凸显,将有效满足下游传统领域及新兴领域
对高性能碳纤维的需求,同时神鹰上海碳纤维航空预浸料项目的后续投产,将加快促进国内航空航天、新能源等领域供需失衡局面的缓解,同时也将加速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步伐。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通过多年技术研发攻关,核心技术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公司在不断突破碳纤维技术瓶颈、提升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率的同时,实现了核心技术工艺的迭代及生产装备的不断升级。报告期内,公司在T1100级高性能碳纤维关键制备技术、干喷湿纺48K大丝束关键制备技术、万吨级产业化技术等核心技术上持续突破。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专利185项,其中发明专利40项,实用新型141项,外观设计1项。其中,报告期内新增授权专利共65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名称 | 专利类型 | 专利权人 | 专利号 |
1 | 一种高性能低成本碳纤维的制备方法 | 发明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ZL202210741252.4 |
2 | 一种喷丝板自动清洗方法及装置 | 发明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ZL202111052541.5 |
3 | 干喷湿纺高模量碳纤维的表面处理方法 | 发明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ZL202111360784.5 |
4 | 一种碳纤维复丝拉伸强度测试数值的取舍方法 | 发明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ZL202210654065.2 |
5 | 聚丙烯腈基碳纤维专用油剂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ZL202210268938.6 |
6 | 匀质化高强中模碳纤维原丝的预氧化方法 | 发明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ZL202210538987.7 |
7 | 一种快速交联成膜的碳纤维油剂 | 发明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ZL202210278082.0 |
8 | 一种实现碳纤维原丝致密化与取向同步的方法 | 发明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ZL202111064946.0 |
9 | 一种碳纤维原丝生产节约蒸汽能耗的装置 | 发明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ZL202211446765.9 |
10 | 改性连续碳纤维增强聚醚醚酮复合材料层合板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专利 | 中复神鹰(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ZL202210932412.3 |
11 | 一种双向高精度碳纤维原丝缺陷检测装置 | 实用新型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ZL202222016559.6 |
12 | 一种聚丙烯腈原丝烘干废气处理装置 | 实用新型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ZL202222507984.5 |
13 | 一种丙烯腈废气处理装置 | 实用新型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ZL202222739537.2 |
14 | 一种过滤网除尘装置 | 实用新型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ZL202223051794.3 |
15 | 一种废气处理系统 | 实用新型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ZL202223123436.9 |
16 | 一种气动式卷绕密封装置 | 实用新型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ZL202222810970.0 |
17 | 一种液体原料的卸料系统 | 实用新型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ZL202223047687.3 |
18 | 一种快速简易的碳纤维热失重取样装置 | 实用新型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ZL202220324024.2 |
19 | 一种碳纤维生产用DMSO精馏废气脱硫脱氨处理装置 | 实用新型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ZL202222239804.X |
20 | 一种碳纤维水洗装置 | 实用新型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ZL202223040358.6 |
21 | 一种纤维样品制备装置 | 实用新型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ZL202223037110.4 |
22 | 一种取样装置 | 实用新型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ZL202223072404.0 |
23 | 一种预氧化炉进出口废气收集装置 | 实用新型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ZL202223067302.X |
24 | 一种用于接触角仪高低温温度调控装置 | 实用新型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ZL202223175027.3 |
25 | 一种抑制聚丙烯腈纺丝液中凝胶生成的装置 | 实用新型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ZL202222335518.3 |
26 | 一种用于碳纤维原丝的高效简便多角度吹扫装置 | 实用新型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ZL202222454466.1 |
27 | 一种碳纤维用罗拉导辊 | 实用新型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ZL202223078970.2 |
28 | 一种环保型事故排风风机 | 实用新型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ZL202223067148.6 |
29 | 一种预氧化炉可拆卸式滤网清洁装置 | 实用新型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ZL202223069093.2 |
30 | 一种喷丝板快速清洗装置 | 实用新型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ZL202223147725.2 |
31 | 一种用于处理碳纤维丝水洗并丝的分丝装置 | 实用新型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ZL202223382010.5 |
32 | 一种油箱隔框、油箱及无人机 | 实用新型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ZL202320113577.8 |
33 | 一种合丝装置 | 实用新型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ZL202320082426.0 |
34 | 一种多点取样反应釜 | 实用新型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ZL202223441463.0 |
35 | 一种膏状/乳状/固液混合物料的块状杂质分级去除装置 | 实用新型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ZL202221131950.4 |
36 | 一种限定尺寸的固体粉末状颗粒产品的定向收集装置 | 实用新型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ZL202220948892.8 |
37 | 一种翼尖肋、机翼结构及无人机 | 实用新型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ZL202320071882.5 |
38 | 一种用于纺丝的升降设备 | 实用新型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ZL202223366970.2 |
39 | 一种聚丙烯腈原液氨化通气装置 | 实用新型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ZL202320540949.5 |
40 | 一种预氧化炉热风供给及排废废气平衡系统 | 实用新型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ZL202222606024.4 |
41 | 一种碳纤维生产高温废水余热高效回收装置 | 实用新型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ZL202221558710.2 |
42 | 一种全密封环保型的自动控制水喷射真空泵组 | 实用新型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ZL202222782549.3 |
43 | 一种改变气体分布稳定工艺的装置 | 实用新型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ZL202222782583.0 |
44 | 一种聚丙烯腈原丝生产上油工段自动补油装置 | 实用新型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ZL202222856430.6 |
45 | 一种调整碳纤维原丝含油量的张力控制装置 | 实用新型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ZL202222855831.X |
46 | 一种碳纤维原丝生产中驱动缠丝可感应报警并监控装置 | 实用新型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ZL202222867937.1 |
47 | 一种在碳纤维生产过程中保持蒸汽恒温恒湿的设备 | 实用新型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ZL202222883205.1 |
48 | 一种电器设备防爆装置 | 实用新型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ZL202221490473.0 |
49 | 一种碳化炉炉口烟雾式气流监测装置 | 实用新型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ZL202222836616.5 |
50 | 一种增加高性能碳纤维原丝油剂含量的装置 | 实用新型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ZL202223028267.0 |
51 | 高海拔满负荷连续检测水浴pH同时自动调整DMSO回收pH的装置 | 实用新型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ZL202222966962.5 |
52 | 一种碳纤维预氧化炉分布板硅粉在线清理装置 | 实用新型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ZL202222989674.1 |
53 | 一种转运高性能碳纤维原丝的可调节单轴推丝车 | 实用新型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ZL202223028269.X |
54 | 一种聚丙烯腈原丝生产防驱动缠丝的吸丝装置 | 实用新型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ZL202223096164.8 |
55 | 一种快速清理卷筒废标签纸的装置 | 实用新型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ZL202222604986.6 |
56 | 一种碳纤维碳化生产线退丝工序转向辊油污清理装置 | 实用新型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ZL202223424492.6 |
57 | 一种用于多条生产线远距离稳定输送氨气的连接装置 | 实用新型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ZL202223384076.8 |
58 | 一种高速下使用的耐磨导丝轮组件 | 实用新型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ZL202223538409.8 |
59 | 一种碳纤维生产碳丝卷绕机指轮导丝装置 | 实用新型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ZL202223578001.3 |
60 | 一种用于高粘度环氧树脂复合物的控温搅拌釜 | 实用新型专利 | 中复神鹰(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ZL202222073188.5 |
61 | 一种碳纤维预浸料自动换卷收卷装置 | 实用新型专利 | 中复神鹰(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ZL202223059637.7 |
62 | 一种连续混胶、涂胶及预浸料含浸的装置 | 实用新型专利 | 中复神鹰(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ZL202223030201.5 |
63 | 一种改进型高温热压机模具 | 实用新型专利 | 中复神鹰(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ZL202222785800.1 |
64 | 一种树脂快速熔化投料装置 | 实用新型专利 | 中复神鹰(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ZL202223218686.0 |
65 | 碳纤维原丝周转车 | 外观专利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ZL202230789211.3 |
主要工艺技术方面:公司研发了干喷湿纺纺丝原液聚合物配方和制备技术、大容量60m?专用聚合釜和匹配聚合工艺,实现了单套5,000吨/年PAN原液的稳定化均质化制备和精细化控制;研发了干喷湿纺凝固成型核心技术、高压蒸汽高倍牵伸技术和多纺位均质纺丝技术,成功实现了高取向、低缺陷、高品质PAN原丝的高效制备,纺丝速度达到450m/min,单线规模达到5,000吨/年;研发了干喷湿纺高性能碳纤维高效预氧化技术、快速均质碳化技术,高强型碳纤维和中模型碳纤维性能与国际同类产品相当,单线规模达到3,000吨/年。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了干喷湿纺大丝束原丝制备技术及其大容量高效氧碳化技术,成功制备出干喷湿纺T700级48K大丝束碳纤维,产品性能与国际同类产品相当,产品兼顾了小丝束的工艺性能和大丝束的低成本优势;研究开发了碳纤维微观缺陷控制技术,实现T1100级碳纤维的成功制备。研究摸索出拉伸强度与拉伸模量性能同步提升方法,实现了高强高模(M35X、M40X)制备技术的开发。
产业化技术方面:公司在国内率先实现了干喷湿纺碳纤维的关键技术突破,建成了国内首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千吨级干喷湿纺碳纤维产业化生产线;在国内率先实现了高性能T700级、T800级碳纤维万吨规模化生产。
报告期内,公司在国内首个万吨级干喷湿纺碳纤维产业化技术基础上,围绕智能化再升级、生产效率再提升、能源利用更高效等方面,开展西宁二期1.4万吨产业化技术的升级并顺利投产,
生产规模和产业化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目前已经完全掌握了增韧树脂和T800级航空预浸料生产技术,建成T800级碳纤维航空级预浸料生产线,实现该领域应用技术突破。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奖项名称 | 获奖年度 | 项目名称 | 奖励等级 |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 2017年 | 干喷湿纺千吨级高强/百吨 级中模碳纤维产业化关键 技术及应用 | 一等奖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主体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2年 | / |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围绕碳纤维性能再提升、产业化优势更凸显、航空级高端应用等技术领域开展相关研究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同时,持续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布局,公司及子公司新增申请专利65件,其中发明专利35件,实用新型专利30件。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35 | 10 | 167 | 40 |
实用新型专利 | 30 | 54 | 179 | 141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1 | 1 | 1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3 | 3 |
其他 | 0 | 0 | 0 | 0 |
合计 | 65 | 65 | 350 | 185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102,334,625.65 | 54,097,355.47 | 89.17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102,334,625.65 | 54,097,355.47 | 89.17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9.69 | 6.27 | 增加3.42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研发投入总额较去年同期增长89.17%,主要系公司开展高性能碳纤维制备技术研究、航空级高端应用技术开发等研究工作所致。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高速干喷湿纺碳纤维和其航空级预浸料的研发及产业化 | 13,376.00 | 272.96 | 6,107.59 | 产业化阶段 | 开发SYT55G碳纤维、SYPTU196-T55G预浸料,实现规模产业化。 | 国内领先 | 在航空航天领域具有广阔应用前景。 |
2 | 流程工业智能制造工厂操作系统的集成示范 | 619.08 | 276.44 | 950.74 | 中试阶段 | 实现适应建材行业特点的智能制造工厂操作系统的工程示范应用。 | 国内领先 | 可提升公司生产智能化水平。 |
3 | 48K大丝束碳纤维高效低成本工程化制备关键技术研发 | 2,000.00 | 1,014.45 | 1,659.48 | 产业化阶段 | 开发48K大丝束碳纤维,实现高效低成本工程化。 | 国内领先 | 在风力发电等领域具有广阔应用前景。 |
4 | T1100级碳纤维关键技术研究 | 1,010.00 | 442.52 | 1,045.32 | 中试阶段 | 实现T1100级碳纤维制备,产品拉伸强度≥7000MPa;拉伸模量达324GPa;断裂伸长率≥2%。 | 国内领先 | 在下一代航空航天主承力结构件上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
5 | 24K-36K高强中模碳纤维开发 | 1,050.00 | 6.87 | 109.88 | 小试阶段 | 开发T800S-24K、T800-36K碳纤维产品。 | 国内领先 | 在航空航天、压力容器等领域具有广阔应用前景。 |
6 | M46J和M50J级高模量碳纤维开发 | 1,295.00 | 149.30 | 267.77 | 中试阶段 | 开发M46J、M50J级高模量碳纤维产品,实现工程化。 | 国内领先 | 在航空航天、重点工业等领域具有广阔应用前景。 |
7 | 第二代高性能碳纤维上浆剂添加剂研发项目 | 400.00 | 26.27 | 43.47 | 小试阶段 | 开发第二代高性能碳纤维上浆剂添加剂,产品平均粒10- 30μm,挥发性成分含量≤0.8wt%。 | 国内领先 | 在航空航天等高端领域具有广阔应用前景。 |
8 | 混合有机溶剂精馏提纯实验研发项目 | 150.00 | 102.77 | 170.33 | 中试阶段 | 精馏提纯用于制备高性能碳纤维上浆剂添加剂的混合溶剂。 | 国内领先 | 可广泛用于碳纤维上浆剂添加剂生产中。 |
9 | 碳纤维热塑应用研究 | 200.00 | 84.44 | 84.44 | 技术研究 | 开发适配PA或PEEK树脂体系的热塑性上浆剂。 | 国内领先 | 可推动耐高温热塑性碳纤维复合材料在航天航空、武器装备等领域的广泛应用。 |
10 | 国产T800级碳纤维预浸料稳定生产(TRL2-5) | 200.00 | 35.34 | 35.34 | 小试阶段 | 加快推进国产复材在大飞机上的应用,实现大飞机复合材料国产替代。 | 国内领先 | 在航空航天领域具有广阔应用前景。 |
11 | T800碳纤维预浸料研制及应用研究项目 | 5,482.00 | 919.31 | 1,743.29 | 中试阶段 | 开发T800碳纤维预浸料,并实现产业化。 | 国内领先 | 在航空航天、体育休闲等领域具有广阔应用前景。 |
12 | T800级高性能碳纤维评价技术 | 5,000.00 | 447.43 | 917.58 | 中试阶段 | 初步建立适合SYT55G航空预浸料应用的评价体系。 | 国内领先 | 在航空航天等高端领域具有广阔应用前景。 |
13 | T800级碳纤维规模化生产技术提升 | 13,550.00 | 3,719.73 | 9,800.21 | 中试阶段 | 实现T800碳纤维稳定性制备,产品拉伸强度批间离散系数≤5%,拉伸模量批间离散系数≤3%,线密度批间离散系数≤3%。 | 国内领先 | 在航空航天、压力容器、光伏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
14 | 高性能碳纤维高效制备工艺技术 | 800.00 | 606.30 | 1,185.60 | 产业化阶段 | 实现碳纤维纺丝速度提升至450m/min,原丝制备成本降低20%,预氧化时间缩短至35min。 | 国内领先 | 在光伏、压力容器、体育休闲、汽车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
15 | 模量增强型氢能压力容器用高性能碳纤维的开发 | 1,680.00 | 718.25 | 1,486.85 | 产业化阶段 | 实现碳纤维拉伸强度≥5500MPa,模量≥250GPa,线密度为1600±30(24K)或800±20(12K)g/km。 | 国内领先 | 在压力容器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
16 | 高性能碳纤维精细化提升 | 1,996.30 | 703.02 | 703.02 | 中试阶段 | 通过提高碳纤维生产系统洁净度,产品性能在SYT49以上的占比由80%提升到88%。 | 国内领先 | 在体育休闲、碳碳复材等领域具有广阔应用前景。 |
17 | 高海拔地区SYT55S-24K产品低成本制备技术及性能提升 | 1,602.90 | 708.06 | 708.06 | 中试阶段 | 实现高海拔地区560m/h线速下SYT55S-24K碳纤维及其原丝的稳定制备。 | 国内领先 | 在航空航天、新能源等领域具有广阔应用前景。 |
合计 | / | 50,411.28 | 10,233.46 | 27,018.97 | / | / | / | / |
注:公司根据在研项目的试验进度,将对部分实验项目的预算费用进行调整。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324 | 192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7.65 | 7.16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3,203.95 | 1,558.09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9.89 | 8.12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67 | 20.68 |
本科及以下 | 257 | 79.32 |
合计 | 324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67 | 51.54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22 | 37.65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24 | 7.41 |
50岁及以上 | 11 | 3.40 |
合计 | 324 | 100.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技术优势
中复神鹰通过不断的技术研发,已突破超大容量聚合、干喷湿纺纺丝、快速均质预氧化碳化、纤维表面处理和过程精细化控制等核心技术工艺,并开发出了干喷湿纺T1100级碳纤维关键制备技术;在万吨级产业化技术上,系统性掌握了碳纤维全流程工艺技术与生产装备的集成技术,并在全套装备智能管理系统、能源监控系统、碳纤维智能仓储系统等关键产业化技术上有了实质性突破,取得了一系列的技术成果和产业化经验。建成了航空级预浸料生产线,目前已经完全掌握了增韧树脂和T800级航空预浸料生产技术。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取得40项发明专利、141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外观设计专利。
2.人才优势
公司不断进行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培养了一支以中青年为中坚力量的高质量人才队伍。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在职员工中,35周岁以下员工占比70.70%;本科及以上人员近800人,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比超过10%;技术研发类人才超过300人。人才队伍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7人,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人员2人,已形成包括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人员、行
业专家、学者教授、优秀年轻科研人员多位一体的人才格局,培养了以聚合、纺丝、碳化技术为核心,以助剂、航空应用领域等为骨干的10余个技术研发小组。团队入选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核心技术人员入选国家“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和“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018年,公司主持的碳纤维项目成果荣获2017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
3.规模优势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产能为28,500吨/年,包括连云港生产基地的3,500吨/年产能、以及2023年5月全面建成并投产的西宁25,000吨/年产能,公司产能及产量均处于国内碳纤维生产企业前列。神鹰连云港的“年产3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建设项目”已经进入开工建设阶段,未来建成投产将成为全球最大的高性能碳纤维生产基地,并进一步强化公司产能规模优势。
4.产品优势
产品品质方面,公司全线使用干喷湿纺技术生产高性能碳纤维,干喷湿纺相比于湿法工艺具有碳纤维表面缺陷少、拉伸性能和复合材料加工工艺性能优异、纺丝速度快等优点;公司在国内率先建成干喷湿纺T700级、T800级碳纤维千吨级生产线,并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过程管控,产品品质与国际同类产品相当。
产品种类方面,公司碳纤维产品型号齐全,涵盖高强型、高强中模型、高强高模型等不同类型,能够满足下游不同领域的市场需求,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压力容器、碳/碳复材、风电叶片、体育休闲、汽车工业、轨道交通、碳芯电缆、建筑桥梁、电子3C等领域。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3年上半年,在中复神鹰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公司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下游市场形势日趋复杂等多方面困难挑战,围绕中心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全面统筹扩产能、提效能、降成本、抓安全等各项工作,奋力推动公司在高质量发展征程中迈出坚实步伐。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分别达10.56亿元、2.21亿元,同比增长22.39%、0.50%。神鹰西宁二期1.4万吨碳纤维的全面投产,促进了规模效应的释放,同时在公司全方位降本增效工作的助力下,产品成本优势进一步提升,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上半年公司开展的重点工作如下:
一、产能建设全面落地,降本增效重点发力
神鹰西宁二期1.4万吨高性能碳纤维项目于一季度完成安装调试,5月实现全面投产,公司产能实现翻番,规模实力显著提升;上海航空预浸料项目通过量产线PCD批准、完成T800级碳纤维预浸料第二产线建设,进一步推进大飞机用碳纤维及预浸料的国产化进程。
全面深入开展降本增效行动,深挖潜能,开展单线产能提升活动,以点及面推动全流程能耗压降,原材料单耗及能耗突破历史最低水平。同时,西宁生产基地充分利用当地绿电优势,以能源综合利用和废物再利用为突破口,通过生产工艺、设备技改创新等,显著提升节能水平,进一步推动产品单位成本的有效降低。
二、坚持国内外“双赛道”布局,积极把握市场主动权
随着产能的全面释放,公司全面加速市场拓展步伐。国内市场方面,公司积极优化产品结构以满足各应用市场的差异化需求。在传统应用领域,主打高端化定位,保持高端体育、建筑工程市场的应用占比;在新能源领域,发挥产品及产能优势,提高压力容器、碳/碳复材及风电功能性应用市场的占比;在新兴应用领域,积极拓展电子3C、汽车、轨道交通等市场的应用。国际市场方面,公司加强外贸团队建设,结合国内成功应用案例,优化海外应用市场开发定位,不断提升中复神鹰品牌的国际影响力,报告期内,海外市场销售量同比提升数倍。
三、着力推动科技创新,产品研发实现新突破
持续完善现行科技管理体系,积极创新管理模式,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相融合。通过碳纤维纳米缺陷调控技术的开发,首次制备出T1100级碳纤维产品;通过研究强度与模量同步提升技术,开发出高强高模M35X、M40X产品;通过研究石墨化工艺,开发出高模量M46J和M50J产品。围绕降低下游应用成本,成功研发出SYT45S-48K、SYT55S-24K两款新产品,兼具高性能和低成本双优势,其中SYT45S-48K产品的成功研发填补了全球碳纤维行业干喷湿纺生产大丝束的空白,进一步满足市场差异化需求。
四、坚持改革赋能,持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公司管理坚持改革创新,对标世界一流,补短板强弱项,围绕战略管理、内部流程优化,进一步规范与完善各项制度,提升运营管理效能;持续加强风险管控,对各类风险进行事前识别、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强化合规管理;依据集团“1254”数字化发展蓝图及公司数字化转型规划,加快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工作;上半年,公司先后入选国资委“创建世界一流专业领军示范企业”、国企改革“双百行动”企业。
五、坚持党建引领发展,推动党建经营融合
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实施“五个转化”促进党建经营深度融合,积极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五色神鹰”党建工作品牌入选全国企业党建创新优秀案例。“神鹰智慧党建”平台上线运行,实现党组织数据图表化、考评数字化、图书共享化。
六、持续提升安全环保水平,保障稳定绿色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及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持续提升安全环保水平,夯实安全环保基础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思维,完善风险分级及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动态管控安全
风险,开展全员安全技能培训,保障安全生产投入,通过智能化,信息化不断提升设备本质安全。公司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单位产品原辅料持续降低,绿色能源占比不断提升,入选连云港市首批“企业环境保护质量奖”。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碳纤维,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压力容器、碳/碳复材、风电叶片、交通建设、体育休闲等领域。碳纤维产业具有显著的技术密集型特征,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的发展和竞争优势的保持均依赖于公司高性能碳纤维的工艺技术和产业化应用。国内碳纤维技术升级主要集中在更高强度(如T1100级别)和更高模量(如M55级别)碳纤维制备工艺的研发和工程化应用,以及更高制备效率(如高速纺丝和大丝束)。目前主要技术升级风险在于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企业研发基础相对雄厚,其研发投入程度、新产品孵化速度、产品性能和质量提升速度都具有一定优势,同时技术研发具有不确定性,减缓了公司实现国产替代的目标。
(二)经营风险
1.原材料和能源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碳纤维生产的主要原材料和能源包括丙烯腈、天然气、电力、蒸汽等。丙烯腈为石油化工产品,市场价格受国际石油价格波动影响较大。天然气、电力、蒸汽等价格由政府统一调控,价格相对稳定。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价格大幅上升,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产品稳定性风险
碳纤维生产技术及生产工艺极为复杂,生产控制精度要求高,只有具备生产线长周期连续稳定运行的技术水平及管理能力,才能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公司已掌握碳纤维连续稳定运行的生产技术和工艺,但存在因生产环境变化、产能扩张、技术改造、技术更新等原因导致产品质量波动的风险。
(三)财务风险
1.业绩波动风险
公司未来盈利的实现受到宏观经济、市场环境、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情况、公司管理经营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果未来上述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
公司的产品需求受到不利影响,进而使公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等经营业绩面临下滑的风险。
2.对政府补助及税收优惠依赖的风险
公司享受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以及政府补助提升了公司经营业绩,若未来国家税收政策发生变化使得公司未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无法取得新的政府补助,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3.毛利率波动风险
随着市场形势的变化和国内碳纤维产能的释放,未来碳纤维市场供需关系会有一定的变化,将可能削弱公司对客户的议价能力,同时随着未来市场供求状况、行业竞争情况、国际形势等因素的变化,公司存在毛利率波动的风险,可能给公司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四)行业风险
近年来,受国外进出口政策限制及国际复杂环境影响,国内碳纤维市场中的进口份额相继被国产替代。在国内碳纤维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的背景下,国内企业扩产意愿强烈,预计国内碳纤维整体产能将进一步增加。从2022年的市场竞争格局来看,碳纤维需求端应用开拓持续加快,推动了国内外碳纤维企业产能加快落地,并加速国产替代。如果未来碳纤维供给大幅提升,预计国内碳纤维市场竞争将会加剧,碳纤维价格竞争在需求不及预期和供给冲击下,可能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入105,581.33万元,同比增长22.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104.78万元,同比增长0.5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167.58万元,同比下降121.08%;应收账款期末余额28,908.46万元,同比增长1903.6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69%,同比减少3.36个百分点。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成本 | 646,734,490.96 | 470,598,167.81 | 37.43 |
税金及附加 | 8,251,844.36 | 5,686,687.41 | 45.11 |
销售费用 | 10,012,618.86 | 1,157,730.49 | 764.85 |
财务费用 | -6,077,821.58 | 13,802,991.22 | -144.03 |
研发费用 | 102,334,625.65 | 54,097,355.47 | 89.17 |
其他收益 | 14,976,785.87 | 11,504,110.19 | 30.19 |
投资收益 | 8,659,185.68 | 4,558,237.41 | 89.97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848,800.00 | 2,352,602.74 | -63.92 |
信用减值损失 | -560,704.63 | -5,569.77 | 不适用 |
营业外收入 | 2,041,857.03 | 203,290.64 | 904.40 |
营业外支出 | 51,674.69 | 9,217,505.14 | -99.44 |
所得税费用 | 13,640,970.82 | 33,013,707.99 | -58.6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1,675,757.00 | 624,642,920.90 | -121.0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64,293,802.69 | -2,445,216,727.75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5,125,289.16 | 2,886,618,412.15 | -88.04 |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销量增加营业成本增加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销量增加费用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利息收入同比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加大研发投入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现金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结构性存款理财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2022年3月收到上市募集资金;税金及附加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加致增值税附加费增加所致;其他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政府补助结转收益增加所致;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系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投资理财收益增加所致;公允价值变动变动原因说明:系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持有期间形成的变动损益减少所致;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余额增加导致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收到保险赔偿收入增加所致;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营业外支出减少所致;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递延所得税调整影响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货币资金 | 1,777,429,966.42 | 21.73 | 807,014,585.33 | 11.14 | 120.25 | 详见其他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0,249,700.00 | 1.84 | 1,493,060,800.00 | 20.60 | -89.94 | 详见其他说明 |
应收账款 | 289,084,552.84 | 3.53 | 14,428,246.92 | 0.20 | 1,903.60 | 详见其他说明 |
应收款项融资 | 185,660,339.81 | 2.27 | 103,160,228.85 | 1.42 | 79.97 | 详见其他说明 |
存货 | 470,174,968.31 | 5.75 | 297,721,023.42 | 4.11 | 57.92 | 详见其他说明 |
其他流动资产 | 17,103,239.87 | 0.21 | 37,375,624.18 | 0.52 | -54.24 | 详见其他说明 |
固定资产 | 3,480,098,150.33 | 42.55 | 2,676,101,533.68 | 36.93 | 30.04 | 详见其他说明 |
无形资产 | 415,820,688.02 | 5.08 | 184,872,142.08 | 2.55 | 124.92 | 详见其他说明 |
长期待摊费用 | 24,357,313.70 | 0.30 | 37,971,370.65 | 0.52 | -35.85 | 详见其他说明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2,605,734.65 | 0.52 | 24,415,330.61 | 0.34 | 74.50 | 详见其他说明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5,144,278.09 | 0.55 | 143,975,562.32 | 1.99 | -68.64 | 详见其他说明 |
短期借款 | 486,119,977.94 | 5.94 | 253,377,000.00 | 3.50 | 91.86 | 详见其他说明 |
合同负债 | 14,597,927.51 | 0.18 | 22,691,107.65 | 0.31 | -35.67 | 详见其他说明 |
应付职工薪酬 | 26,493,139.50 | 0.32 | 40,101,674.23 | 0.55 | -33.94 | 详见其他说明 |
应交税费 | 9,682,839.19 | 0.12 | 30,530,925.91 | 0.42 | -68.29 | 详见其他说明 |
其他应付款 | 23,668,688.09 | 0.29 | 8,596,338.32 | 0.12 | 175.33 | 详见其他说明 |
其他流动负债 | 83,281,089.02 | 1.02 | 35,410,237.81 | 0.49 | 135.19 | 详见其他说明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7,455.00 | 0.00 | 459,120.00 | 0.01 | -91.84 | 详见其他说明 |
其他说明
1.货币资金变动说明:主要系本期赎回到期结构性存款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变动说明:主要系本期结构性存款理财减少所致;
3.应收账款变动说明:主要系本期不断拓宽应用领域及销量增加所致;
4.应收款项融资变动说明:主要系本期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增加所致;
5.存货变动说明:主要系西宁公司产能规模扩大,产成品和在制品增加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变动说明:主要系本期期末留抵进项税额减少所致;
7.固定资产变动说明:主要系本期西宁公司部分生产线转固所致;
8.无形资产变动说明:主要系本期连云港公司购买土地所致;
9.长期待摊费用变动说明:主要系本期费用摊销导致余额减少所致;
10.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说明:主要系政府补助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11.其他非流动资产变动说明:主要系本期项目陆续转固预付账款减少所致;
12.短期借款变动说明:主要系本期日常经营流动资金贷款增加所致;
13.合同负债变动说明:主要系本期预收客户货款减少所致;
14.应付职工薪酬变动说明:主要系2022年期末计提薪酬于本期发放所致;
15.应交税费变动说明:主要系本期税费减少所致;
16.其他应付款变动说明:主要系代收款项增加所致;
17.其他流动负债变动说明:主要系本期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18.递延所得税负债变动说明:主要系本期计提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收益减少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3年6月30日,资产受限金额为68,605,040.52元,其中货币资金受限金额51,627,963.63元,应收款项融资受限金额为16,977,076.89元。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267,000,000 | - | 不适用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截至报告期末进展情况 | 本期投资损益 | 披露日期及索引(如有) |
神鹰 连云港 | 碳纤维生产及销售 | 新设 | 120,000.00 | 100% | 使用超募资金93,204.40万元及孳生利息(最终出资金额以实际转出金额为准),剩余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 开工建设中 | / | 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4日、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建“年产3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建设项目”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及《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新项目建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
合计 | / | / | 120,000.00 | / | / | / | / | / |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93,060,800.00 | 848,800.00 | 1,770,000,000.00 | 3,110,000,000.00 | -2,811,100.00 | 150,249,7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103,160,228.85 | 82,500,110.96 | 185,660,339.81 | |||||
合计 | 1,596,221,028.85 | 848,800.00 | 0.00 | 0.00 | 1,770,000,000.00 | 3,110,000,000.00 | 79,689,010.96 | 335,910,039.81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 名称 | 持股比例 | 主要产品或服务 | 注册资本(万元) | 总资产(万元) | 净资产(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是否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10%以上 | 备注说明 |
1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100% | 碳纤维生产及销售 | 60,000 | 479,050.77 | 115,664.14 | 14,200.73 | 是 | 营业收入:66,313.99万元;营业利润:14,862.42万元 |
2 | 中复神鹰(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新材料 | 20,000 | 49,022.23 | 18,303.49 | -1,160.57 | - | - |
3 | 江苏中复神鹰碳纤维工程中心有限公司 | 100%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1,000 | 1,110.86 | 1,086.35 | 13.47 | - | - |
4 | 中复神鹰碳纤维连云港有限公司 | 100% | 碳纤维生产及销售 | 120,000 | 27,007.02 | 26,621.57 | -78.43 | - | 设立于2023年1月6日。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 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月19日 | 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3年1月20日 | 审议通过《关于新建“年产3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建设项目”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3月3日 | 2023年3月4日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新项目建设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2022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4月17日 | 2023年4月18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陈雨 | 副董事长 | 选举 |
张斯纬 | 董事 | 选举 |
刘芳 | 董事 | 选举 |
孙正明 | 独立董事 | 选举 |
刘标 | 董事、副董事长 | 离任 |
葛海涛 | 董事 | 离任 |
张联盟 | 独立董事 | 离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刘标先生、葛海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2023年2月1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议案》、《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刘芳女士、张斯纬先生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同意选举陈雨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董事、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及《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报告期内,因张联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2023年7月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孙正明先生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880.15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企业 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超标排放情况 |
公司 | 废水-PH | 经公司污水站处理后达标排放 | 1 | 位于厂区西北角 | 6-9 | 达标 |
废水-COD | ≤500mg/L | 达标 | ||||
废水-NH3-N | ≤45mg/L | 达标 | ||||
废气-VOCs | 经公司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 3 | 位于公司原丝车间及污水站 | ≤80mg/m3 | 达标 | |
神鹰西宁 | 废水-PH | 经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西区工业废水处理厂回用 | 1 | 厂区东北角 | 6-9 | 达标 |
废水-COD | ≤500mg/L | 达标 | ||||
废水-NH3-N | ≤45mg/L | 达标 | ||||
废气-烟(粉)尘 | 经处理后排放 | 13 | 每个车间一个排放口 | ≤18mg/m3 | 达标 | |
废气-SO2 | ≤550mg/m3 | 达标 | ||||
废气-NOX | ≤240mg/m3 | 达标 | ||||
废气-VOC | 去除效率≥97% | 达标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上半年,公司及子公司现有项目的各项污染治理设施均保持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无环保违法事件发生。公司及子公司的防治污染设施目前主要有:
水污染防治设施:
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另外,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施行雨污分流,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工艺改进,污水处理能力7200m?/h。
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常温高效氧化催化装置、闭式冷却器+静电捕集装置、双塔四级双氧水吸收装置、活性炭吸附、RTO、MSTO(正常运行)。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方式减少噪声污染。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危险固体废物:公司及子公司建设了专门的危险固体废物临时存储仓库,并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②一般固体废物:公司及子公司建设了专门的一般固体废物临时存储仓库,一般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持续加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保障工程项目顺利建设、试运行及投运。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于2022年9月30日在连云港市环保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进行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备案,备案号320707-2022-050-H;神鹰西宁于2021年1月11日在西宁市生态环境局进行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号630122-2021-02-H。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了我公司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应急领导小组(公司安环部为日常管理部门)、应急处置流程及应急物资管理等情况。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有组织废气VOCs、厂界废气VOCs、废水总排口COD、氨氮、PH实行在线监测,监测数据向环保部门环保平台进行实时传输;
公司每年选择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对我公司的废水、废气、厂界噪声、土壤、地下水等进行检测。截止目前为止所有项目检测结果均符合环保要求。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近年来,大气环境污染严重,为提高大气环境质量,国家在对煤电进行改造和减排的同时,鼓励和支持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电。在国家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
和”各项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实现低碳环保节能减排。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光伏等领域,助力节能减排政策实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公司通过环境管理体系审核,设立了安环部,管理企业环境、安全与职业健康,依照管理要求,持续改进、优化公司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行业公认标准。报告期内,公司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在生产经营中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未发生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而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公司在日常生产中回收利用余热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上半年,公司利用碳化线高低温炉烟气废气余热自产蒸汽共计14,187吨蒸汽,预计减少能耗约1,297吨标煤。(折标系数0.0914吨蒸汽/吨标煤)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中联投资 | 详见备注1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中国建材集团 | 详见备注1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中国复材 | 详见备注1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鹰游集团 | 详见备注2 | 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连工投 | 详见备注3 | 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连工投 | 详见备注3 | 自公司完成2020年12月24日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中联投资 | 详见备注4 | 限售期限届满后两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鹰游集团 | 详见备注4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中国复材 | 详见备注4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连工投 | 详见备注4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5 | 上市后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中联投资 | 详见备注5 | 上市后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董事及高管(不含独立董事) | 详见备注5 | 上市后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6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中联投资 | 详见备注6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中国建材集团 | 详见备注6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7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中联投资 | 详见备注7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中国建材集团 | 详见备注7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董事及高管 | 详见备注7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分红 | 公司 | 详见备注8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9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中联投资 | 详见备注9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国建材集团 | 详见备注9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董监高 | 详见备注9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国泰君安证券 | 详见备注9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 详见备注9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 详见备注9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详见备注9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国建材集团 | 详见备注10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联投资 | 详见备注10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国建材集团 | 详见备注11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联投资 | 详见备注11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鹰游集团 | 详见备注11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国复材 | 详见备注11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连工投 | 详见备注11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中国建材集团 | 详见备注12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中联投资 | 详见备注12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鹰游集团 | 详见备注12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中国复材 | 详见备注12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连工投 | 详见备注12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董监高 | 详见备注12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 | 详见备注12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13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联投资 | 详见备注13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鹰游集团 | 详见备注13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国复材 | 详见备注13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连工投 | 详见备注13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国建材集团 | 详见备注13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董监高 | 详见备注13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14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1:公司控股股东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1.自中复神鹰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中复神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提议由中复神鹰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所持中复神鹰上述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中复神鹰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所持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中复神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中复神鹰回购该等股份。
4.上述发行价指中复神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相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5.本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公司按相关要求执行。
6.如本公司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违规减持股份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交给发行人,则本公司愿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备注2:公司其他股东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1.自中复神鹰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中复神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提议由中复神鹰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公司按相关要求执行。
3.如本公司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违规减持股份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交发行人,则本公司愿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备注3:公司其他股东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1.自中复神鹰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中复神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提议由中复神鹰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中复神鹰完成2020年12月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即2020年12月24日)起36个月内,就本公司在该次增资扩股中认购的中复神鹰新增股份11,160,000股,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等新增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要求中复神鹰回购该等新增股份。
3.本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公司按相关要求执行。
4.如本公司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违规减持股份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交发行人,则本公司愿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备注4:公司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按照中复神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公司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中复神鹰股票。
2.限售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如本公司在限售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中复神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3.本公司在减持所持中复神鹰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中复神鹰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如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中复神鹰股份的,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股份所得归中复神鹰所有。
5.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按照中复神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公司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中复神鹰股票。
2.限售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
3.本公司在减持所持中复神鹰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中复神鹰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如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中复神鹰股份的,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股份所得归中复神鹰所有。
5.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5:关于稳定股价及相应约束措施的承诺: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约束措施,承诺如下:
“一、触发股价稳定预案的条件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在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增持或回购相关规定的情形下,公司及相关主体将启动本预案稳定公司股价。
二、责任主体
应采取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责任主体为公司及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既包括在公司上市时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在公司股票价格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公司应按照以下顺序启动实施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
(一)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10%,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回购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0%,且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回购行为及信息披露、回购后的股份处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如需)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二)控股股东增持
在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控股股东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控股股东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10%;控股股东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30%。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在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实施完成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金额不高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额的10%,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领取税后薪酬额的30%。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对于未来新选举或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在其作出承诺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后,方可选举或聘任。
(四)公告程序
(1)公司回购股份
公司应在满足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条件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启动董事会会议程序讨论具体的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需)。具体实施方案将在公司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做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控股股东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相关条件成立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计划并公告。控股股东将在公司公告的3个交易日后,按照增持计划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相关条件成立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计划并公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公告的3个交易日后,按照增持计划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五)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
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回购或增持资金金额已达上限;
3、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将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本预案及相关承诺履行相关义务。
(六)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就稳定股价相关事项的履行,公司愿意接受有权主管机关的监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公司控股股东未能履行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公司有权将其应用于增持股份的等额资金从应付其现金分红中予以扣除代其履行增持义务;如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公司有权将其用于增持股票的等额资金从应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后薪酬和津贴中予以扣除代为履行增持义务。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采取的具体措施等有不同规定,或者对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备注6: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的承诺:
1、公司承诺如下:
“1.公司保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如下:
“1.本公司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本公司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备注7: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为填补首发上市可能导致的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发行人承诺将通过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优化投资回报机制等措施,增强盈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被摊薄的即期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1)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获得预期投资回报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西宁年产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航空航天高性能碳纤维及原丝试验线项目、碳纤维航空应用研发及制造项目等,都与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和核心技术密切相关。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丰富并扩大现有的产品系列和生产规模,提高现有业务的技术水平。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将大幅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将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获得预期投资回报,降低上市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制定了《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并积极配合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从根本上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3)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将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已在本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公司将严格按照本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同时,公司还制订了《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
(4)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提升经营业绩
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资金管控风险。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公司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公司承诺确保上述措施的切实履行,公司若未能履行上述措施,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2、控股股东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对中复神鹰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严格执行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护中复神鹰和公众股东的利益,不越权干预中复神鹰的经营管理活动。
2.本公司承诺不以任何方式侵占中复神鹰的利益,并遵守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本公司承诺严格履行本公司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如果本公司违反其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公司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中复神鹰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3、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对中复神鹰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严格执行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护中复神鹰和公众股东的利益,不越权干预中复神鹰的经营管理活动。
2.本公司承诺不以任何方式侵占中复神鹰的利益,并遵守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本公司承诺严格履行本公司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中复神鹰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公司违反其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公司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中复神鹰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4、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6.如果公司未来拟实施股权激励,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7.本人承诺严格履行其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其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备注8: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公司制定了上市后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并就利润分配政策作出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依法履行职责,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以协助并促使公司按照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坚持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决策机制,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2.公司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将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备注9: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的承诺如下:
“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并已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公司将依据该等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主体范围、赔偿标准、赔偿金额等赔偿投资者实际遭受的直接损失。”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的承诺如下:
“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并已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本公司将依据该等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主体范围、赔偿标准、赔偿金额等赔偿投资者实际遭受的直接损失。”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依法赔偿或补偿责任的承诺如下:
“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并已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本人将依据该等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主体范围、赔偿标准、赔偿金额等赔偿投资者实际遭受的直接损失。”
4、中介机构关于依法赔偿或补偿责任的承诺如下:
(1)保荐机构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因本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律师事务所
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因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的决定或裁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会计师事务所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本所为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本所没有过错的除外。”
(4)资产评估机构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因本公司为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本公司没有过错的除外。”
备注10: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就避免同业竞争所做的相关承诺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以任何形式于中国境内和境外从事与中复神鹰及其控制企业所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将继续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对中复神鹰及其控制企业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3.对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将通过各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公司治理机制和派出机构及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敦促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项下的义务。
4.本公司保证不为自身或者他人谋取属于中复神鹰或其控制企业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中复神鹰或其控制企业从事的主营业务。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中复神鹰或其控制企业经营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中复神鹰,并应促成将该商业机会让予中复神鹰及其控制企业或采用任何其他可以被监管部门所认可的方案,以最终排除本承诺人对该等商业机会所涉及资产/股权/业务之实际管理、运营权,从而避免与中复神鹰及其控制企业所从事主营业务形成同业竞争的情况。
5.本公司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本公司签署,即对本公司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本承诺函所载承诺事项在本公司作为中复神鹰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中复神鹰及其控制企业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2、公司控股股东就避免同业竞争所做的相关承诺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以任何形式于中国境内和境外从事与中复神鹰及其控制企业所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将继续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对中复神鹰及其控制企业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3、对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将通过各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公司治理机制和派出机构及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敦促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项下的义务。
4、本公司保证不为自身或者他人谋取属于中复神鹰或其控制企业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中复神鹰或其控制企业从事的主营业务。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中复神鹰或其控制企业经营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中复神鹰,并应促成将该商业机会让予中复神鹰及其控制企业或采用任何其他可以被监管部门所认可的方案,以最终排除本承诺人对该等商业机会所涉及资产/股权/业务之实际管理、运营权,从而避免与中复神鹰及其控制企业所从事主营业务形成同业竞争的情况。
5、本公司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本公司签署,即对本公司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本承诺函所载承诺事项在本公司作为中复神鹰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中复神鹰及其控制企业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备注11: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就避免资金占用所做的相关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以下简称“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占用中复神鹰及其子公司资金的情况。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任何方式占用中复神鹰及其子公司的资金,且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相关规定,避免与中复神鹰及其子公司发生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金往来。
3.若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给中复神鹰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中复神鹰及其子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备注12: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就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如下:
“1.不利用自身对中复神鹰(含子公司,下同)的重大影响,谋求中复神鹰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2.不利用自身对中复神鹰的重大影响,谋求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与中复神鹰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杜绝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非法占用中复神鹰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中复神鹰违规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避免与中复神鹰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如确需与中复神鹰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保证:(1)督促中复神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及督促相关方严格按照该等规定履行关联董事、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义务;(2)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以公允价格与中复神鹰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中复神鹰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3)本公司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中复神鹰利润,不通过影响中复神鹰的经营决策来损害中复神鹰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4)在中复神鹰完成上市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督促中复神鹰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
5.本公司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本公司签署,即依上述所述前提对本公司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若由于本公司的上述承诺与实际不符给公司或其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如下:
“1.不利用自身对中复神鹰(含子公司,下同)的重大影响,谋求中复神鹰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包括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即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下同)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中复神鹰的重大影响,谋求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与中复神鹰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规范与中复神鹰的关联交易;就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与中复神鹰之间将来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督促相关方严格按照该等规定履行关联董事、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义务,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通过与中复神鹰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中复神鹰及其子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损害中复神鹰及其全体股东利益。
3.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本人签署,即依上述所述前提对本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若由于本人的上述承诺与实际不符给中复神鹰或其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公司已就减少对鹰游集团的关联交易做出承诺如下:
“一、碳纤维是国家安全、武器装备亟需的关键战略物资,是国外长期技术封锁和产品垄断的敏感材料,长期以来存在着‘卡脖子’难题,受制于国外的技术封锁,高端生产设备的进口受到严格限制。国内碳纤维生产企业难以从市场上直接采购成套的涵盖聚合、纺丝、碳化等工艺段的全流程碳纤维生产设备,因此一般根据自身的工艺技术特点,结合长期的生产和技术经验,进行自主工艺设计,并向装备制造企业提供工艺设计参数和要求后由该等企业完成装备设计、制造及安装。
公司致力于引领国内碳纤维生产技术的进步。基于公司成熟的工艺技术、丰富的生产经验,以及江苏鹰游纺机有限公司(鹰游集团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鹰游’)与公司长期合作形成的成套碳纤维设备制造能力,公司将部分核心设备主要交由江苏鹰游进行生产。通过该种设备制造模式,公司成功的推动了国内碳纤维生产技术的进步,与江苏鹰游、东华大学合作完成的‘干喷湿纺千吨级高强/百吨级中模碳纤维产业化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于2017年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对于国内碳纤维产业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目前,公司委托江苏鹰游按照公司提出的要求制造碳纤维生产的核心设备,是在国外长期技术封锁和产品垄断背景下,公司基于保密需要不得已而进行。
关于未来向鹰游集团及其控制子公司的设备相关采购,公司承诺:
(一)本公司子公司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目前正在投资建设‘西宁年产1.4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以下简称‘西宁1.4万吨碳纤维项目’),每千吨碳纤维产能所对应向鹰游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关联设备及安装报检采购金额预计约6,300万元。本项目所采购的设备中,全自动原丝卷绕机、4米宽幅氧化炉为针对西宁1.4万吨碳纤维项目单独研发并在部分生产线启用的国产化先进设备,若全部生产线使用该等设备,预
计每千吨碳纤维产能关联采购金额约6,700万元。未来若公司新增碳纤维生产线,每千吨碳纤维产能所对应向鹰游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关联设备及安装报检采购规模将不高于6,700万元。
(二)公司对鹰游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进行的设备采购仅限于涉及公司核心技术及工艺安全的机器设备。若因国内技术升级及碳纤维生产设备的技术成熟度的提升,市场上出现了其他可替代的设备制造商,公司将在确保核心技术不外泄及工艺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对设备性能、设备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综合评判,优先选择非关联方作为设备供应商,降低对鹰游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的设备相关采购规模。
二、公司目前正在迅速提高碳纤维产能,积极开拓航空航天、压力容器、风电叶片等重点业务领域的销售业务,并拟通过募投项目进一步布局航空碳纤维复合材料业务。随着公司碳纤维产能规模和销售收入的提高,以及公司客户的持续开拓和增加,公司未来对鹰游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的碳纤维关联销售规模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将会持续降低。公司承诺:自2022年开始,公司各年度对鹰游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的关联销售金额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将不高于3%。
三、公司后续与鹰游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进行关联交易时将严格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结合以往与鹰游集团间的商业惯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独立交易”的原则与鹰游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进行商业谈判,确保公司以公允的价格与鹰游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进行交易。
四、公司后续与鹰游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进行关联交易时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公司内控制度中的规定,切实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公允性进行确认、监督,避免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后续将完善预算管理体系,采用科学合理的预算方法,遵循统筹兼顾的原则,制定与鹰游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进行关联交易的年度预算计划,确定年度关联交易额度。预测的关联交易额度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并定期组织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针对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及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聘请外部机构出具专门报告,切实保护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4、公司股东鹰游集团就未来关联设备销售定价等内容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后续与中复神鹰进行关联交易时将严格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结合以往与中复神鹰间的商业惯例及本公司与其他商业主体的交易标准与中复神鹰进行商业谈判,确保公司以公允的价格与中复神鹰进行交易。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后续与中复神鹰进行关联交易时将配合中复神鹰履行其《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公司内控制度中的规定的相关审批、信息披露等程序,避免因关联交易价格不公允损害中复神鹰、中复神鹰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中复神鹰后续如因其战略规划及项目生产建设的需要而需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采购其生产经营所必要的碳纤维设备时,本公司承诺将根据中复神鹰提出的工艺技术要求为中复神鹰提供相应的设备供应,满足中复神鹰的碳纤维设备需求。
四、如本公司有违反本承诺的行为,本公司同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注13: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全体发行人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一、发行人/本公司/本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的约束措施为准;若发行人/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发行人/本公司/本人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
二、发行人/本公司/本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未包含约束措施的,如发行人/本公司/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发行人/本公司/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3.对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4.不得转让发行人的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5.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同意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发行人/本公司/本人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
三、发行人/本公司/本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未包含约束措施的,如发行人/本公司/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备注14: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关于科创板落实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监管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公司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二)本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三)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下情形:
1、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以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报告期内,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如下:
关联方 | 关联交易类别 | 公司名称 | 2023年预计金额(万元) | 报告期内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万元)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中复新水源科技有限公司 | 460.00 | 3.36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其他企业 | 3.00 | 0.00 | ||
小计 | 463.00 | 3.36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其他企业 | 260.00 | 30.17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中材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27,000.00 | 10,682.20 | ||
客户B | 6,000.00 | 1,520.09 | |||
客户A | 4,000.00 | 85.72 | |||
沈阳中复科金压力容器有限公司 | 3,500.00 | 571.86 | |||
中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3,000.00 | 26.76 | |||
中复碳芯电缆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 | 279.95 |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其他企业 | 100.00 | 0.49 | |||
小计 | 45,600.00 | 13,167.07 | |||
合计 | 46,323.00 | 13,200.60 | |||
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连云港神鹰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3,700.00 | 888.32 | |
江苏鹰游纺机有限公司 | 3,500.00 | 342.95 | |||
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其他企业 | 310.00 | 204.10 | |||
小计 | 7,510.00 | 1,435.37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租赁 | 连云港神鹰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 | 3,131.78 | ||
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其他企业 | 9.00 | 4.13 | |||
小计 | 10,009.00 | 3,135.91 | |||
合计 | 17,519.00 | 4,571.28 | |||
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利海化工有限公司 | 450.00 | 15.02 | |
连云港纤维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50.00 | 0.78 | |||
小计 | 500.00 | 15.80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连云港纤维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17.00 | 0.00 | ||
合计 | 517.00 | 15.80 | |||
总计 | 64,359.00 | 17,787.68 |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 ||||||
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15,000 | 0.55%-1.9% | - | 33,041.62 | 24,058.97 | 8,982.65 |
合计 | / | / | / | - | 33,041.62 | 24,058.97 | 8,982.65 |
2. 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贷款额度 | 贷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贷款金额 | 本期合计还款金额 | ||||||
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20,000 | 2.50% | - | 8,000.00 | - | 8,000.00 |
合计 | / | / | / | - | 8,000.00 | - | 8,000.00 |
3.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7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神鹰连云港拟签订3万吨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报检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年产3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建设项目”建设需要,神鹰连云港拟与江苏鹰游签署设备采购及安装报检合同,采购金额不超过229,054.93万元(含税)。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设备采购及安装报检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非日常经营相关的重大关联交易,在报告期内合同进展的情况如下:
1.2021年3月,公司与鹰游集团签订了购买纺丝5#装置的合同,合同金额为5,048.84万元,合同已于2023年4月15日完成交付。
2.2021年3月,公司与鹰游集团签订了碳丝5#线碳化4米线装置的合同,合同金额为4,207.84万元,合同已于2023年4月15日完成交付。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98,630,000.00 | 2022/9/8 | 2020/9/4 | 2030/9/3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54,250,000.00 | 2022/9/8 | 2020/9/4 | 2030/9/3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9,730,000.00 | 2022/9/8 | 2020/9/18 | 2030/9/3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30,570,000.00 | 2022/9/8 | 2020/9/24 | 2030/9/3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4,660,000.00 | 2022/9/8 | 2020/9/24 | 2030/9/3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33,810,000.00 | 2022/9/8 | 2020/10/24 | 2030/9/3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143,103.20 | 2022/9/8 | 2021/3/29 | 2030/9/3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9,730,000.00 | 2022/9/8 | 2022/1/14 | 2030/9/3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6,084,000.00 | 2021/12/3 | 2021/12/9 | 2031/12/7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12,210,400.00 | 2021/12/3 | 2022/1/21 | 2031/12/7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37,692,621.50 | 2021/12/3 | 2022/2/18 | 2031/12/7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30,000,000.00 | 2021/12/29 | 2022/1/1 | 2031/12/28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1,829,181.92 | 2022/3/18 | 2022/4/25 | 2031/3/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4,552,787.94 | 2022/3/18 | 2022/4/27 | 2031/3/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5,852,000.00 | 2022/3/18 | 2022/8/19 | 2031/3/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568,000.00 | 2022/3/18 | 2022/8/22 | 2031/3/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63,960,000.00 | 2022/3/18 | 2023/1/12 | 2031/3/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734,000.00 | 2022/3/18 | 2023/3/28 | 2031/3/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7,156,000.00 | 2022/3/18 | 2023/4/3 | 2031/3/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0,892,000.00 | 2022/3/18 | 2023/4/24 | 2031/3/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3,928,000.00 | 2022/3/18 | 2023/4/25 | 2031/3/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8,922,000.00 | 2022/3/18 | 2023/5/30 | 2031/3/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5,948,000.00 | 2022/3/18 | 2023/5/31 | 2031/3/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37,066,400.00 | 2022/3/18 | 2023/6/30 | 2031/3/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9,900,000.00 | 2022/6/2 | 2022/7/14 | 2031/7/13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9,800,000.00 | 2022/6/2 | 2022/7/20 | 2031/7/13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2,700,000.00 | 2022/6/2 | 2022/12/27 | 2031/7/13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50,010,000.00 | 2022/6/2 | 2022/9/19 | 2031/7/13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52,000,000.00 | 2021/11/10 | 2022/1/7 | 2029/1/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68,606,4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153,328,494.56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153,328,494.56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24.29%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1,101,328,494.56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101,328,494.56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重大合同并在报告期内正在履行的情况如下:
2019年5月,公司与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年产10,000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的合同,合同金额为50,000万元,目前正处于结算审计收尾阶段。2021年11月,公司与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年产14,000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的合同,合同金额为63,050万元,目前合同正处于履行阶段。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3月30日 | 2,933,000,000.00 | 2,776,683,957.38 | 2,776,683,957.38 | 2,776,683,957.38 | 1,938,139,742.95 | 69.80% | 291,971,133.26 | 10.52%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报告期内是否实现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西宁年产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 | 生产建设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3月30日 | 否 | 800,000,000.00 | 800,000,000.00 | 800,569,513.92 | 100.07 | 2022年5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是 | 8,359.34 万元 | 否 | 不适用 |
航空航天高性能碳纤维 | 生产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3月30日 | 否 | 232,920,000.00 | 232,920,000.00 | 216,254,028.71 | 92.84 | 2022年10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是 | 2,454.81 万元 | 否 | 不适用 |
及原丝试验线项目 | 建设 | ||||||||||||||||
碳纤维航空应用研发及制造项目 | 生产建设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3月30日 | 否 | 361,720,000.00 | 361,720,000.00 | 236,756,572.76 | 65.45 | 2023年9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年产3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3月30日 | 是 | 932,043,957.38 | 932,043,957.38 | 234,559,627.56 | 25.17 | 2026年8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3月30日 | 否 | 450,000,000.00 | 450,000,000.00 | 450,00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小计 | 2,776,683,957.38 | 2,776,683,957.38 | 1,938,139,742.95 | 69.80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24667 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102,864,694.13元和公开发行费用18,627,363.36元(不含税)元。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1,102,864,694.13元已全部置换结束;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公开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18,627,363.36元(不含税),扣除前期已垫付承销费增值税金8,261,320.74元,剩余待置换金额10,366,042.62元,该部分资金已于2022年8月2日完成置换。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5,504.73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6.1亿元。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15日、2023年3月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新项目建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科创板IPO超募资金93,204.40万元人民币及孳生利息实缴出资中复神鹰碳纤维连云港有限公司用于年产3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建设项目建设。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826,556,284 | 91.84 | -52,865,923 | -52,865,923 | 773,690,361 | 85.97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567,968,617 | 63.11 | -37,207,824 | -37,207,824 | 530,760,793 | 58.97 | |||
3、其他内资持股 | 258,587,667 | 28.73 | -15,658,099 | -15,658,099 | 242,929,568 | 26.99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73,443,716 | 8.16 | 52,865,923 | 52,865,923 | 126,309,639 | 14.03 | |||
1、人民币普通股 | 73,443,716 | 8.16 | 52,865,923 | 52,865,923 | 126,309,639 | 14.03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900,000,000 | 100.00 | 0 | 0 | 900,000,000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次股本变动原因为2023年4月6日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 298,399,282 | 0 | 0 | 298,399,282 | 首发限售 | 2025年4月6日 |
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 | 239,990,306 | 0 | 0 | 239,990,306 | 首发限售 | 2025年4月6日 |
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216,959,854 | 0 | 0 | 216,959,854 | 首发限售 | 2025年4月6日 |
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3,490,558 | 33,490,558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3年4月6日 |
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1,160,000 | 0 | 0 | 11,160,000 | 突击入股限售 | 2023年12月24日 |
华金证券-招商银行-华金证券中复神鹰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0,000,000 | 10,000,000 | 0 | 0 | 首发战略配售限售 | 2023年4月6日 |
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 | 2,666,600 | 0 | 0 | 2,545,400 | 首发战略配售限售 | 2024年4月6日 |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2,239,060 | 2,239,060 | 0 | 0 | 首发战略配售限售 | 2023年4月6日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696,257 | 0 | 0 | 1,696,257 | 首发战略配售限售 | 2024年4月6日 |
浙江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 1,696,257 | 1,696,257 | 0 | 0 | 首发战略配售限售 | 2023年4月6日 |
浙江制造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43,557 | 1,696,257 | 0 | 0 | 首发战略配售限售 | 2023年4月6日 |
深创投红土股权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 | 1,696,257 | 1,696,257 | 0 | 0 | 首发战略配售限售 | 2023年4月6日 |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17,754 | 0 | 0 | 1,017,754 | 首发战略配售限售 | 2024年4月6日 |
湖南金博投资有限公司 | 877,654 | 0 | 0 | 903,754 | 首发战略配售限售 | 2024年4月6日 |
江苏天鸟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017,754 | 0 | 0 | 1,017,754 | 首发战略配售限售 | 2024年4月6日 |
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有限公司 | 1,357,006 | 1,357,006 | 0 | 0 | 首发战略配售限售 | 2023年4月6日 |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848,128 | 848,128 | 0 | 0 | 首发战略配售限售 | 2023年4月6日 |
合计 | 826,556,284 | 53,023,523 | 0 | 773,690,361 | / | / |
注:报告期末,“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转融通借出454,600股;“湖南金博投资有限公司”转融通借出114,000股。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0,223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 0 | 298,399,282 | 33.16 | 298,399,282 | 298,399,282 | 无 | 0 | 国有法人 |
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 | 0 | 239,990,306 | 26.67 | 239,990,306 | 239,990,306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0 | 216,959,854 | 24.11 | 216,959,854 | 216,959,854 | 无 | 0 | 国有法人 |
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0 | 44,650,558 | 4.96 | 11,160,000 | 11,160,0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华金证券-招商银行-华金证券中复神鹰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0,000 | 9,980,000 | 1.11 | 0 | 0 | 无 | 0 | 其他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799,644 | 5,835,505 | 0.65 | 0 | 0 | 无 | 0 | 其他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聚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641,560 | 3,019,081 | 0.34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信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848,778 | 2,848,778 | 0.32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 | -121,200 | 2,545,400 | 0.28 | 2,545,400 | 3,000,0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零零一组合 | 0 | 2,500,000 | 0.28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3,490,558 | 人民币普通股 | 33,490,558 | ||||||||
华金证券-招商银行-华金证券中复神鹰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9,9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980,00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835,505 | 人民币普通股 | 5,835,505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聚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019,081 | 人民币普通股 | 3,019,081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信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848,778 | 人民币普通股 | 2,848,778 |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零零一组合 | 2,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00,000 | ||||||||
夏月明 | 2,345,586 | 人民币普通股 | 2,345,586 | ||||||||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2,239,06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39,06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785,423 | 人民币普通股 | 1,785,423 | ||||||||
浙江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 1,696,257 | 人民币普通股 | 1,696,257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连云港市工投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为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 298,399,282 | 2025年4月6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2 | 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 | 239,990,306 | 2025年4月6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3 | 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216,959,854 | 2025年4月6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4 | 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1,160,000 | 2023年12月24日 | 33,490,558 | 自公司完成2020年12月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即2020年12月24日)起36个月内 |
5 | 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 | 2,545,400 | 2024年4月6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24个月 |
6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696,257 | 2024年4月6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24个月 |
7 |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17,754 | 2024年4月6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24个月 |
8 | 江苏天鸟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017,754 | 2024年4月6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24个月 |
9 | 湖南金博投资有限公司 | 903,754 | 2024年4月6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24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的名称 | 约定持股起始日期 | 约定持股终止日期 |
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 | 2022年4月6日 | 不适用 |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2022年4月6日 | 不适用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4月6日 | 不适用 |
浙江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 2022年4月6日 | 不适用 |
浙江制造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2年4月6日 | 不适用 |
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 | 2022年4月6日 | 不适用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说明 | 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参与发行的战略配售跟投,自公司上市之日起锁定24个月;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公司上市之日起锁定24个月,除上述战略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战略投资者参与发行的战略配售,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777,429,966.42 | 807,014,585.33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150,249,700.00 | 1,493,060,800.00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七、5 | 289,084,552.84 | 14,428,246.92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185,660,339.81 | 103,160,228.85 |
预付款项 | 七、7 | 53,074,830.15 | 52,083,973.83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4,541,136.26 | 5,276,609.7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470,174,968.31 | 297,721,023.42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7,103,239.87 | 37,375,624.18 |
流动资产合计 | 2,947,318,733.66 | 2,810,121,092.24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3,480,098,150.33 | 2,676,101,533.68 |
在建工程 | 七、22 | 1,212,142,198.01 | 1,357,920,813.94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0,774,324.27 | 11,994,059.11 |
无形资产 | 七、26 | 415,820,688.02 | 184,872,142.08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24,357,313.70 | 37,971,370.6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42,605,734.65 | 24,415,330.6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45,144,278.09 | 143,975,562.3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230,942,687.07 | 4,437,250,812.39 | |
资产总计 | 8,178,261,420.73 | 7,247,371,904.6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486,119,977.94 | 253,377,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36,201,464.00 | 43,510,567.00 |
应付账款 | 七、36 | 1,072,006,772.29 | 837,850,057.74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4,597,927.51 | 22,691,107.6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26,493,139.50 | 40,101,674.23 |
应交税费 | 七、40 | 9,682,839.19 | 30,530,925.91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23,668,688.09 | 8,596,338.32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25,269,041.26 | 23,424,549.90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83,281,089.02 | 35,410,237.81 |
流动负债合计 | 1,777,320,938.80 | 1,295,492,458.56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1,235,277,294.56 | 998,881,494.56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7,781,139.15 | 7,611,295.84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409,714,559.60 | 327,845,309.7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37,455.00 | 459,120.0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652,810,448.31 | 1,334,797,220.18 | |
负债合计 | 3,430,131,387.11 | 2,630,289,678.7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900,000,000.00 | 90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2,727,369,829.09 | 2,727,369,829.0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七、58 | ||
盈余公积 | 七、59 | 60,931,141.48 | 60,931,141.48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059,829,063.05 | 928,781,255.3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748,130,033.62 | 4,617,082,225.89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748,130,033.62 | 4,617,082,225.8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8,178,261,420.73 | 7,247,371,904.63 |
公司负责人:张国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暖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小寒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306,742,991.05 | 469,329,506.7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0,249,700.00 | 1,292,773,7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113,623,777.83 | 9,641,997.60 |
应收款项融资 | 42,844,151.15 | 25,957,665.52 | |
预付款项 | 10,499,001.18 | 7,090,702.04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1,013,404,030.68 | 1,063,761,444.1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23,212,774.66 | 128,891,910.64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269,088.33 | ||
流动资产合计 | 2,764,845,514.88 | 2,997,446,926.70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1,077,000,000.00 | 81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746,358,574.74 | 765,683,121.38 | |
在建工程 | 37,901,618.88 | 27,174,387.98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0,774,324.27 | 11,994,059.11 | |
无形资产 | 79,093,660.93 | 81,677,866.03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829,822.23 | 3,250,339.6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944,959.91 | 18,174,887.2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25,953,484.98 | 223,796,111.4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196,856,445.94 | 1,941,750,772.82 | |
资产总计 | 4,961,701,960.82 | 4,939,197,699.5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83,318,621.00 | 253,377,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9,614,713.00 | 565,067.00 |
应付账款 | 161,042,628.00 | 185,396,220.61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0,038,798.04 | 14,054,015.82 | |
应付职工薪酬 | 11,104,033.25 | 20,072,891.61 | |
应交税费 | 6,703,454.51 | 9,775,120.77 | |
其他应付款 | 51,297,625.16 | 110,910,635.84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428,224.35 | 2,340,535.26 | |
其他流动负债 | 17,970,373.74 | 4,222,916.06 | |
流动负债合计 | 553,518,471.05 | 600,714,402.97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78,449,4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7,781,139.15 | 7,611,295.84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12,733,018.25 | 121,153,258.4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7,455.00 | 416,055.0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99,001,012.40 | 129,180,609.28 | |
负债合计 | 752,519,483.45 | 729,895,012.2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900,000,000.00 | 90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727,369,829.09 | 2,727,369,829.09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60,931,141.48 | 60,931,141.48 | |
未分配利润 | 520,881,506.80 | 521,001,716.7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209,182,477.37 | 4,209,302,687.2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961,701,960.82 | 4,939,197,699.52 |
公司负责人:张国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暖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小寒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1,055,813,294.59 | 862,694,845.24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055,813,294.59 | 862,694,845.2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七、61 | 847,038,765.30 | 619,128,318.52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646,734,490.96 | 470,598,167.81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8,251,844.36 | 5,686,687.41 |
销售费用 | 七、63 | 10,012,618.86 | 1,157,730.49 |
管理费用 | 七、64 | 85,783,007.05 | 73,785,386.12 |
研发费用 | 七、65 | 102,334,625.65 | 54,097,355.47 |
财务费用 | 七、66 | -6,077,821.58 | 13,802,991.22 |
其中:利息费用 | 24,105,732.44 | 19,516,934.53 | |
利息收入 | 18,354,323.63 | 5,837,322.82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4,976,785.87 | 11,504,110.1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8,659,185.68 | 4,558,237.4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848,800.00 | 2,352,602.74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560,704.63 | -5,569.7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32,698,596.21 | 261,975,907.29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2,041,857.03 | 203,290.64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51,674.69 | 9,217,505.1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34,688,778.55 | 252,961,692.79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3,640,970.82 | 33,013,707.9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1,047,807.73 | 219,947,984.80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1,047,807.73 | 219,947,984.80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1,047,807.73 | 219,947,984.80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21,047,807.73 | 219,947,984.80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21,047,807.73 | 219,947,984.80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5 | 0.26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5 | 0.26 |
公司负责人:张国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暖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小寒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412,783,913.60 | 364,705,765.44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249,918,001.36 | 170,410,810.02 |
税金及附加 | 5,802,285.13 | 4,607,727.75 | |
销售费用 | 7,966,235.39 | 631,053.36 | |
管理费用 | 40,877,270.03 | 37,538,000.92 | |
研发费用 | 39,161,696.96 | 31,464,267.72 | |
财务费用 | -10,857,894.27 | 1,739,074.72 | |
其中:利息费用 | 4,210,513.15 | 5,086,048.97 | |
利息收入 | 14,896,599.25 | 3,368,545.96 | |
加:其他收益 | 8,708,233.71 | 9,635,321.4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8,015,043.44 | 3,817,126.3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89,500.00 | 2,178,904.11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20,724.66 | -2,101.9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7,008,371.49 | 133,944,080.92 | |
加:营业外收入 | 52,060.24 | 164,910.19 | |
减:营业外支出 | 7,874.69 | 4,587,505.14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7,052,557.04 | 129,521,485.97 | |
减:所得税费用 | 7,172,766.94 | 14,462,200.33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9,879,790.10 | 115,059,285.64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9,879,790.10 | 115,059,285.64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89,879,790.10 | 115,059,285.64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张国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暖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小寒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69,866,285.49 | 891,090,408.86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0,246,936.67 | 164,309,339.8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36,166,560.62 | 194,136,296.7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66,279,782.78 | 1,249,536,045.3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26,580,511.57 | 394,092,630.43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53,136,703.72 | 145,392,170.9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3,052,169.66 | 61,175,303.2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5,186,154.83 | 24,233,019.8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97,955,539.78 | 624,893,124.4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1,675,757.00 | 624,642,920.9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110,000,000.00 | 2,054,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3,191,176.69 | 4,558,237.4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23,191,176.69 | 2,058,558,237.4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88,897,374.00 | 869,774,965.1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770,000,000.00 | 3,634,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58,897,374.00 | 4,503,774,965.1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64,293,802.69 | -2,445,216,727.75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787,05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25,622,121.00 | 779,095,404.42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25,622,121.00 | 3,566,145,404.42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65,890,000.00 | 626,345,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14,606,831.84 | 38,617,992.27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4,564,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0,496,831.84 | 679,526,992.2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5,125,289.16 | 2,886,618,412.1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97,971.06 | 1,393,870.84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78,641,305.91 | 1,067,438,476.1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43,865,996.88 | 269,027,662.8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22,507,302.79 | 1,336,466,138.98 |
公司负责人:张国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暖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小寒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10,606,164.58 | 384,121,418.25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624,642.0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882,032.91 | 17,935,731.2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2,112,839.49 | 402,057,149.4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89,754,947.42 | 173,357,030.66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6,796,296.24 | 66,720,893.1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6,711,147.45 | 44,247,605.3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313,841.65 | 13,524,291.7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9,576,232.76 | 297,849,820.9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463,393.27 | 104,207,328.5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390,000,000.00 | 1,784,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1,514,930.12 | 3,817,126.3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01,514,930.12 | 1,787,817,126.3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9,647,954.65 | 106,548,801.4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517,000,000.00 | 3,125,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46,647,954.65 | 3,231,548,801.4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4,866,975.47 | -1,443,731,675.1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787,05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08,071,721.00 | 200,000,413.06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0,347,433.54 | 1,507,082,214.9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78,419,154.54 | 4,494,132,627.96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00,200,000.00 | 386,345,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4,320,067.43 | 5,701,059.2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9,547,100.00 | 1,869,844,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74,067,167.43 | 2,261,890,059.2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51,987.11 | 2,232,242,568.7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57,897.90 | 199,493.24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32,013,467.21 | 892,917,715.3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50,268,406.77 | 163,319,597.1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82,281,873.98 | 1,056,237,312.56 |
公司负责人:张国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暖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小寒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900,000,000.00 | 2,727,369,829.09 | 60,931,141.48 | 928,781,255.32 | 4,617,082,225.89 | 4,617,082,225.8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00,000,000.00 | 2,727,369,829.09 | 60,931,141.48 | 928,781,255.32 | 4,617,082,225.89 | 4,617,082,225.8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31,047,807.73 | 131,047,807.73 | 131,047,807.7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21,047,807.73 | 221,047,807.73 | 221,047,807.7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90,000,000.00 | -90,000,000.00 | -90,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0,000,000.00 | -90,000,000.00 | -90,00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00,000,000.00 | 2,727,369,829.09 | 60,931,141.48 | 1,059,829,063.05 | 4,748,130,033.62 | 4,748,130,033.62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00,000,000.00 | 50,685,871.71 | 36,221,806.81 | 348,406,845.95 | 1,235,314,524.47 | 1,235,314,524.4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00,000,000.00 | 50,685,871.71 | 36,221,806.81 | 348,406,845.95 | 1,235,314,524.47 | 1,235,314,524.4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0,000,000.00 | 2,676,683,957.38 | 219,947,984.80 | 2,996,631,942.18 | 2,996,631,942.1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19,947,984.80 | 219,947,984.80 | 219,947,984.8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00,000,000.00 | 2,676,683,957.38 | 2,776,683,957.38 | 2,776,683,957.38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00,000,000.00 | 2,676,683,957.38 | 2,776,683,957.38 | 2,776,683,957.38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00,000,000.00 | 2,727,369,829.09 | 36,221,806.81 | 568,354,830.75 | 4,231,946,466.65 | 4,231,946,466.65 |
公司负责人:张国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暖: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小寒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900,000,000.00 | 2,727,369,829.09 | 60,931,141.48 | 521,001,716.70 | 4,209,302,687.2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00,000,000.00 | 2,727,369,829.09 | 60,931,141.48 | 521,001,716.70 | 4,209,302,687.2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0,209.90 | -120,209.9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9,879,790.10 | 89,879,790.1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90,000,000.00 | -90,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0,000,000.00 | -90,00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00,000,000.00 | 2,727,369,829.09 | 60,931,141.48 | 520,881,506.80 | 4,209,182,477.37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00,000,000.00 | 50,685,871.71 | 36,221,806.81 | 298,617,704.70 | 1,185,525,383.2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00,000,000.00 | 50,685,871.71 | 36,221,806.81 | 298,617,704.70 | 1,185,525,383.2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0,000,000.00 | 2,676,683,957.38 | 115,059,285.64 | 2,891,743,243.0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5,059,285.64 | 115,059,285.6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00,000,000.00 | 2,676,683,957.38 | 2,776,683,957.3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00,000,000.00 | 2,676,683,957.38 | 2,776,683,957.38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00,000,000.00 | 2,727,369,829.09 | 36,221,806.81 | 413,676,990.34 | 4,077,268,626.24 |
公司负责人:张国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暖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小寒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概况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成立于2006年03月0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7007849886428。注册资本为90,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法定代表人:张国良;住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工业区南环路北。
(二)历史沿革
(1)有限公司
2006年1月20日,奥神集团、鹰游集团作出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神鹰新材料。同日,奥神集团和鹰游集团共同签署《连云港神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神鹰新材料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其中,奥神集团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0万元,鹰游集团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700.00万元。
2006年2月28日,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苏亚金验字[2006]9号),审验截至2006年2月28日,公司(筹)已收到奥神集团、鹰游集团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000.00万元,其中奥神集团出资人民币300.00万元,鹰游集团出资人民币700.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2006年3月2日,江苏省连云港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注册号320791210125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股份公司
2020年4月30日,天职国际出具《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0]24208号),以2020年2月29日为审计基准日,神鹰有限经审计的母公司净资产为65,068.59万元。2020年8月21日,国融兴华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20]第050051号),以2020年2月29日为评估基准日,神鹰有限的净资产账面值为65,068.59万元,评估值为88,222.68万元。该评估报告已经中国建材集团备案。
2020年9月18日,神鹰有限在苍梧晚报发布《减资公告》,神鹰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101,498.8413万元减少至人民币60,000.00万元,公司债权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2020年10月26日,中国建材集团核发《关于中复神鹰碳纤维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批复》(中国建材发资本[2020]499号),同意公司以基准日为2020年2月29日的审计后净资产65,068.59万元,按1:0.9221比例折合改制后股份有限公司股本60,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
2020年10月26日,神鹰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神鹰有限以整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以神鹰有限登记在册的股东作为发起人;同意因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需要,神鹰有限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1,498.8413万元减少至60,000万元;同意参照天职国
际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0]24208号),以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2月29日的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人民币65,068.59万元按92.21%的比例进行折股,即股份公司的股份总数为60,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0.00万元。折股后剩余净资产人民币5,068.59万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2020年11月25日,天职国际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40515号),对本次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2020年12月2日,中复神鹰取得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前期差错更正对股改基准日净资产影响的说明》(天职业字[2021]27716号),改制基准日公司财务报表中因无形资产资本化时间点有误、蒸汽管网建设费入账时间有误等原因,经追溯调整后,股改基准日净资产为625,592,539.06元,调减股改基准日净资产25,093,332.65元。由于经调整后股改基准日公司净资产大于股改时股本数600,000,000.00元,该调整事项不影响股改时注册资本充实情况。2021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因追溯调整导致股改折股净资产减少的补足方案的议案》,同意对前述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累计调减股改基准日净资产金额2,509.33万元,同意通过以股改基准日后实现的净利润对上述调减的股改时点净资产进行补足,确保改制中股东出资全部到位。
2022年3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0,000万股并在科创板上市,股票代码为688295,每股发行价格29.33元。
2022年5月17日,中复神鹰领取了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7007849886428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中复神鹰各股东股本明细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或姓名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建材投资 | 29,839.9282 | 33.15 |
2 | 鹰游纺机 | 23,999.0306 | 26.67 |
3 | 中复集团 | 21,695.9854 | 24.11 |
4 | 工投集团 | 4,465.0558 | 4.96 |
5 | 社会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0000 | 11.11 |
合计 | 90,000.0000 | 100.00 |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设内审部、证券部、市场营销部、采购部、行政部、财务部、生产运行部等部门。
(三)本公司所处行业、经营范围和主要业务
所处行业:化学纤维制造业
经营范围为:碳纤维原丝、碳纤维、碳纤维制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承接相关工程设计、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或禁止经营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的名称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
本期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 | 控制的性质 |
1 | 江苏中复神鹰碳纤维工程中心有限公司 | 连云港市 | 全资子公司 |
2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西宁市 | 全资子公司 |
3 | 中复神鹰(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全资子公司 |
4 | 中复神鹰碳纤维连云港有限公司 | 连云港市 | 全资子公司 |
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见附注五、23、附注五、29、附注五、38。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对这部分其他综合收益不作处理,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A、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B、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C、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D、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E、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
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
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
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将部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但是,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方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满足条件的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公司
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仅在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4)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
租赁应收款;
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 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
不会做出的让步;
?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
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核销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公司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5)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1)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有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应收款项余额超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客户款项视为重大应收款项。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的,视作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除了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在组合基础上采用减值矩阵评估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的应收账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可以反应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的偿债能力。本公司依据不同类型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历史数据计算各组合在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损失率,并考虑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如国家GDP增速、国家货币政策、企业信心指数等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得出预期损失率。对于长期应收款,本公司综合考虑结算期、合同约定付款期、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和债务人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并考虑上述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后对于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合理评估。
不同组合的确认依据: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组合2 | 本组合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都将分析前瞻性估计的变动,并据此对历史违约损失率进行调整。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将持有的应收款项,以贴现或背书等形式转让,且该类业务较为频繁、涉及金额也较大的,其管理业务模式实质为既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出售,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将其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变动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模型进行处理。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并划分为三个阶段,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本公司低值易耗品领用时及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
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五、30。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
(2). 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公司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如下: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40.00 | 0.00-5.00 | 2.50-2.38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5.00 | 0.00-5.00 | 6.67-6.33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00 | 0.00-5.00 | 25.00-23.75 |
办公设备与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00-5.00 | 0.00-5.00 | 33.33-19.00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30。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
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公司作为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对拆除复原等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后续就租赁负债的任何重新计量作出调整。
(2)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五、30。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使用权和专利权等。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项目 | 摊销年限(年) | |
土地使用权 | 20.00-50.00 | |
软件使用权 | 3.00-5.00 | |
专利权 | 10.00-20.00 |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30。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本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在确定时将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的范围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计划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对于设定受益计划,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进行精算估值,以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确定提供福利的成本。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①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②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③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公司将上述第①和②项计入当期损益;第③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
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应用准则进行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采用租赁内含利率计算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以及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后续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
(2)具体方法
本公司产品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本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对于国内销售的产品,以产品交付并经客户确认作为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销售收入;对于国外销售的产品,以产品发运后办理完毕出关清关手续并取得报关单时确认销售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如果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借款费用。如果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贴息冲减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42. 租赁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或出租人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本公司认定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采用租赁内含利率计算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以及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后续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大判断包括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分析等。
本公司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考虑的因素包括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
本公司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时,存在以下主要判断:
本金是否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导致在存续期内的时间分布或者金额发生变动;利息是否仅包括货币时间价值、信用风险、其他基本借贷风险以及与成本和利润的对价。例如,提前偿付的金额是否仅反映了尚未支付的本金及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以及因提前终止合同而支付的合理补偿。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公司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公司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公司使用的指标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本公司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 13%、9%、6%、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7%、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3%、2% |
房产税 | 房产余值或租金收入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00%后余值的1.20%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00%计缴 |
土地使用税 | 按实际使用面积为计税基础 | 1.50-4.00元/平方米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江苏中复神鹰碳纤维工程中心有限公司 | 20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15 |
中复神鹰(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15 |
中复神鹰碳纤维连云港有限公司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审批,本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取得编号为GR20213200540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起止日为2021年11月30日至2024年11月30日,有效期为三年,本公司按照15%税率预缴和申报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3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号)的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江苏中复神鹰碳纤维工程中心有限公司满足以上条件,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的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且以国家规定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满足以上条件,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若干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试行)》(青办发〔2010〕66号)的规定,新办属于国家鼓励类的工业企业,自生产经营之日起,5年内免征房产税;免征建设期内城镇土地使用税。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满足以上条件,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8号)和《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沪财发〔2020〕12号)有关要求,经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初审、专家评审和联合审议后,将中复神鹰(上海)科技有限公司列入临港新片区2022年第二批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拟认定企业名单 ,优惠期限5年。中复神鹰(上海)科技有限公司按照15%税率预缴和申报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559.32 | 1,769.32 |
银行存款 | 1,725,801,443.47 | 744,225,827.56 |
其他货币资金 | 51,627,963.63 | 62,786,988.45 |
合计 | 1,777,429,966.42 | 807,014,585.33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89,826,457.79 |
其他说明:
截至2023年6月30日,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款项总额51,627,963.63元,其中信用证保证金33,950,832.89元、票据保证金14,891,530.74元、保函保证金2,785,600.00元。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50,249,700.00 | 1,493,060,800.00 |
其中: | ||
债务工具投资 | 150,249,700.00 | 1,493,060,800.00 |
合计 | 150,249,700.00 | 1,493,060,8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289,465,658.77 |
1至2年 | 194,600.00 |
减:坏账准备 | 575,705.93 |
合计 | 289,084,552.84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89,660,258.77 | 100.00 | 575,705.93 | 0.20 | 289,084,552.84 | 14,448,441.75 | 100.00 | 20,194.83 | 0.14 | 14,428,246.92 |
其中: | ||||||||||
组合1 | 289,660,258.77 | 100.00 | 575,705.93 | 0.20 | 289,084,552.84 | 14,448,441.75 | 100.00 | 20,194.83 | 0.14 | 14,428,246.92 |
合计 | 289,660,258.77 | / | 575,705.93 | / | 289,084,552.84 | 14,448,441.75 | / | 20,194.83 | / | 14,428,246.9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89,465,658.77 | 572,397.73 | 0.20 |
1至2年 | 194,600.00 | 3,308.20 | 1.70 |
合计 | 289,660,258.77 | 575,705.93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 转回 | 转销或 核销 | 其他变动 | |||
组合1 | 20,194.83 | 555,511.10 | 575,705.93 | |||
合计 | 20,194.83 | 555,511.10 | 575,705.9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53,452,123.01 | 18.45 | 106,904.25 |
第二名 | 25,012,647.79 | 8.64 | 50,025.30 |
第三名 | 23,265,527.31 | 8.03 | 46,531.05 |
第四名 | 18,173,774.80 | 6.27 | 36,347.55 |
第五名 | 15,264,370.06 | 5.27 | 30,528.74 |
合计 | 135,168,442.97 | 46.66 | 270,336.89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85,660,339.81 | 103,160,228.85 |
减:其他综合收益-公允价值变动 | ||
合计 | 185,660,339.81 | 103,160,228.85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本公司已质押的银行承兑票据金额为16,977,076.89元;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84,904,112.15元。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50,103,609.51 | 94.40 | 51,678,698.79 | 99.22 |
1至2年 | 2,971,220.64 | 5.60 | 405,275.04 | 0.78 |
合计 | 53,074,830.15 | 100.00 | 52,083,973.83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22,438,872.47 | 42.28 |
第二名 | 9,729,512.04 | 18.33 |
第三名 | 5,000,000.00 | 9.42 |
第四名 | 2,775,142.16 | 5.23 |
第五名 | 1,039,920.00 | 1.96 |
合计 | 40,983,446.67 | 77.2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4,541,136.26 | 5,276,609.71 |
合计 | 4,541,136.26 | 5,276,609.7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4).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1,627,252.13 |
1至2年 | 2,923,724.75 |
减:坏账准备 | 9,840.62 |
合计 | 4,541,136.26 |
(5).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2,894,315.60 | 4,144,805.84 |
备用金 | 848,923.32 | 374,181.57 |
员工借款 | 807,607.30 | 180,061.39 |
其他 | 130.66 | 582,208.00 |
合计 | 4,550,976.88 | 5,281,256.80 |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4,647.09 | 4,647.09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5.25 | 5.25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5,193.53 | 5,193.53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9,835.37 | 5.25 | 9,840.62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7).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8).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保证金 | 2,884,815.60 | 1-2年 | 63.39 | |
第二名 | 员工借款 | 456,911.09 | 1年以内 | 10.04 | 4,569.11 |
第三名 | 备用金 | 175,000.00 | 1年以内 | 3.85 | |
第四名 | 备用金 | 163,858.11 | 1年以内 | 3.60 | |
第五名 | 备用金 | 150,000.00 | 1年以内 | 3.30 | |
合计 | / | 3,830,584.80 | / | 84.18 | 4,569.11 |
(10).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1).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2).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6,762,704.56 | 46,762,704.56 | 43,648,773.34 | 43,648,773.34 | ||
在产品 | 143,330,255.04 | 143,330,255.04 | 83,961,344.42 | 83,961,344.42 | ||
库存商品 | 279,073,379.31 | 279,073,379.31 | 153,079,494.16 | 153,079,494.16 | ||
发出商品 | 517,949.69 | 517,949.69 | 16,824,406.93 | 16,824,406.93 | ||
委托加工物资 | 490,679.71 | 490,679.71 | 207,004.57 | 207,004.57 | ||
合计 | 470,174,968.31 | 470,174,968.31 | 297,721,023.42 | 297,721,023.42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未认证的进项税 | 12,867,667.66 | 37,375,624.18 |
预缴所得税 | 2,370,157.93 | |
待摊费用 | 1,865,414.28 | |
合计 | 17,103,239.87 | 37,375,624.18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480,098,150.33 | 2,676,101,533.68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3,480,098,150.33 | 2,676,101,533.68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120,204,685.12 | 2,078,887,979.54 | 11,647,352.80 | 97,063,090.50 | 3,307,803,107.96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6,412,837.70 | 632,079,567.65 | 2,930,247.83 | 10,691,577.48 | 902,114,230.66 |
(1)购置 | 6,475,218.21 | 2,930,247.83 | 7,549,984.56 | 16,955,450.60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56,412,837.70 | 625,604,349.44 | 3,141,592.92 | 885,158,780.0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27,810.66 | 12,638.46 | 122,402.02 | 1,062,851.14 | |
(1)处置或报废 | 12,638.46 | 122,402.02 | 135,040.48 | ||
(2)其他减少 | 927,810.66 | 927,810.66 | |||
4.期末余额 | 1,375,689,712.16 | 2,710,954,908.73 | 14,577,600.63 | 107,632,265.96 | 4,208,854,487.4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84,043,428.79 | 445,854,315.38 | 4,335,621.14 | 31,090,346.86 | 565,323,712.1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922,351.76 | 67,242,063.61 | 1,441,953.94 | 14,545,211.23 | 97,151,580.54 |
(1)计提 | 13,922,351.76 | 67,242,063.61 | 1,441,953.94 | 14,545,211.23 | 97,151,580.54 |
3.本期减少金额 | 9,913.82 | 86,903.85 | 96,817.67 | ||
(1)处置或报废 | 9,913.82 | 86,903.85 | 96,817.67 | ||
4.期末余额 | 97,965,780.55 | 513,086,465.17 | 5,777,575.08 | 45,548,654.24 | 662,378,475.0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66,377,862.11 | 66,377,862.1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66,377,862.11 | 66,377,862.11 | |||
四、账面价值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77,723,931.61 | 2,131,490,581.45 | 8,800,025.55 | 62,083,611.72 | 3,480,098,150.33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36,161,256.33 | 1,566,655,802.05 | 7,311,731.66 | 65,972,743.64 | 2,676,101,533.68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机器设备 | 127,605,218.28 | 60,253,457.86 | 66,377,862.11 | 973,898.31 | 工艺改进后该批设备不再使用 |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纺碳车间 | 64,390,305.82 | 正在办理中 |
4#碳化车间 | 59,427,315.20 | 正在办理中 |
5#碳化车间 | 59,015,261.49 | 正在办理中 |
2#碳化车间 | 55,892,857.70 | 正在办理中 |
1#碳化车间 | 49,803,060.91 | 正在办理中 |
1#纺丝车间 | 49,368,760.71 | 正在办理中 |
2#纺丝车间 | 44,722,266.27 | 正在办理中 |
3#碳化车间 | 40,751,804.96 | 正在办理中 |
3#纺丝车间 | 40,554,473.49 | 正在办理中 |
动力车间及循环水站 | 33,468,402.99 | 正在办理中 |
工程技术中心 | 27,857,231.10 | 正在办理中 |
1#溶剂回收处理车间 | 24,548,947.57 | 正在办理中 |
1#聚合车间 | 21,298,154.41 | 正在办理中 |
2#聚合车间 | 20,594,965.14 | 正在办理中 |
二期污水处理车间 | 19,154,686.77 | 正在办理中 |
水处理车间 | 17,665,025.50 | 正在办理中 |
3#职工宿舍 | 17,605,807.72 | 正在办理中 |
3#聚合车间 | 16,559,582.98 | 正在办理中 |
一期污水处理车间 | 16,311,706.04 | 正在办理中 |
办公楼 | 16,044,511.28 | 正在办理中 |
2#溶剂回收处理车间 | 15,581,643.79 | 正在办理中 |
5#聚合车间 | 14,659,051.52 | 正在办理中 |
4#聚合车间 | 14,518,889.91 | 正在办理中 |
聚合车间 | 14,226,211.25 | 正在办理中 |
丙烯睛罐区 | 10,690,789.63 | 正在办理中 |
自动包装车间、立体仓库 | 10,008,242.75 | 正在办理中 |
固废库 | 9,695,407.20 | 正在办理中 |
机修车间 | 9,514,115.57 | 正在办理中 |
2#成品仓库 | 8,853,360.00 | 正在办理中 |
控制中心 | 7,918,420.28 | 正在办理中 |
调节水池及泵房 | 7,456,550.66 | 正在办理中 |
1#成品库 | 6,364,391.23 | 正在办理中 |
2#职工宿舍 | 6,037,870.57 | 正在办理中 |
1#职工宿舍 | 5,831,349.30 | 正在办理中 |
五金库房 | 5,694,827.17 | 正在办理中 |
质检中心 | 5,061,226.39 | 正在办理中 |
区域控制室 | 4,774,336.49 | 正在办理中 |
食堂 | 4,715,682.73 | 正在办理中 |
控制中心附房 | 4,097,778.75 | 正在办理中 |
消防水池及泵房 | 3,563,695.43 | 正在办理中 |
2#原料库 | 3,368,425.77 | 正在办理中 |
化学品库 | 3,141,966.88 | 正在办理中 |
化工罐区(双氧水) | 1,758,743.75 | 正在办理中 |
服务用房 | 497,205.15 | 正在办理中 |
1#传达室 | 491,842.47 | 正在办理中 |
3#传达室 | 153,420.77 | 正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197,934,863.21 | 1,326,916,352.52 |
工程物资 | 14,207,334.80 | 31,004,461.42 |
合计 | 1,212,142,198.01 | 1,357,920,813.94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西宁14000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 | 913,483,127.11 | 913,483,127.11 | 1,127,377,841.88 | 1,127,066,559.34 | ||
碳纤维航空应用研发及制造项目 | 227,706,807.31 | 227,706,807.31 | 166,218,725.86 | 166,218,725.86 | ||
高性能碳纤维上浆剂添加剂中试研究线项目 | 18,563,721.57 | 18,563,721.57 | 18,219,992.84 | 18,219,992.84 | ||
西宁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一期项目 | 1,677,653.51 | 1,677,653.51 | 6,145,396.80 | 6,456,679.34 | ||
碳化8号线 | 51,517,908.63 | 49,174,266.20 | 2,343,642.43 | 51,517,908.63 | 49,174,266.20 | 2,343,642.43 |
技改项目设备 | 12,209,814.06 | 12,209,814.06 | 3,296,513.31 | 3,296,513.31 | ||
碳纤维自动包装线设备安装 | 1,789,948.85 | 1,789,948.85 | 1,789,948.85 | 1,789,948.85 | ||
消防泵房及水池 | 2,994,491.97 | 2,994,491.97 | 1,524,290.55 | 1,524,290.55 | ||
年产3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建设项目 | 17,165,656.40 | 17,165,656.40 | ||||
合计 | 1,247,109,129.41 | 49,174,266.20 | 1,197,934,863.21 | 1,376,090,618.72 | 49,174,266.20 | 1,326,916,352.52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西宁14000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 | 2,799,900,000.00 | 1,127,377,841.88 | 658,660,190.13 | 872,554,904.90 | 913,483,127.11 | 90.00 | 90.00 | 31,259,619.37 | 10,405,712.14 | 1.81 | 自筹资金 | |
西宁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一期项目 | 2,057,856,900.00 | 6,145,396.80 | 90,044.27 | 4,557,787.56 | 1,677,653.51 | 99.50 | 99.50 | 21,649,900.77 | 募股及自筹资金 | |||
碳纤维航空应用研发及制造项目 | 565,426,800.00 | 166,218,725.86 | 61,766,842.51 | 278,761.06 | 227,706,807.31 | 39.85 | 39.85 | 3,197,999.98 | 1,077,844.44 | 4.10 | 募股及自筹资金 | |
年产3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建设项目 | 5,756,201,300.00 | 17,165,656.40 | 17,165,656.40 | 0.29 | 0.29 | 募股及自筹资金 | ||||||
高性能碳纤维上浆剂添加剂中试研究线项目 | 19,000,000.00 | 18,219,992.84 | 343,728.73 | 18,563,721.57 | 97.70 | 97.70 | 自筹资金 | |||||
合计 | 11,198,385,000.00 | 1,317,961,957.38 | 738,026,462.04 | 877,391,453.52 | 1,178,596,965.90 | / | / | 56,107,520.12 | 11,483,556.58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管道及配件 | 7,652,160.00 | 7,652,160.00 | 19,644,782.55 | 19,644,782.55 | ||
导线材料类 | 4,807,489.12 | 4,807,489.12 | 7,738,330.87 | 7,738,330.87 | ||
仪表设备及其他 | 1,747,685.68 | 1,747,685.68 | 3,621,348.00 | 3,621,348.00 | ||
合计 | 14,207,334.80 | 14,207,334.80 | 31,004,461.42 | 31,004,461.42 |
其他说明:
无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2,603,926.52 | 12,603,926.52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2,603,926.52 | 12,603,926.52 |
二、累计折旧 |
1.期初余额 | 609,867.41 | 609,867.4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19,734.84 | 1,219,734.84 |
(1)计提 | 1,219,734.84 | 1,219,734.84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829,602.25 | 1,829,602.2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774,324.27 | 10,774,324.27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994,059.11 | 11,994,059.11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使用权 | 专利权 | 排污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91,035,583.59 | 9,222,000.22 | 35,557,651.27 | 235,815,235.0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2,874,550.49 | 2,594,681.91 | 1,483,269.68 | 236,952,502.08 | |
(1)购置 | 232,874,550.49 | 2,594,681.91 | 1,483,269.68 | 236,952,502.0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23,910,134.08 | 11,816,682.13 | 35,557,651.27 | 1,483,269.68 | 472,767,737.16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8,079,151.72 | 3,461,939.60 | 19,402,001.68 | 50,943,093.0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662,010.96 | 1,076,006.24 | 1,167,054.30 | 98,884.64 | 6,003,956.14 |
(1)计提 | 3,662,010.96 | 1,076,006.24 | 1,167,054.30 | 98,884.64 | 6,003,956.14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1,741,162.68 | 4,537,945.84 | 20,569,055.98 | 98,884.64 | 56,947,049.1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92,168,971.40 | 7,278,736.29 | 14,988,595.29 | 1,384,385.04 | 415,820,688.02 |
2.期初账面价值 | 162,956,431.87 | 5,760,060.62 | 16,155,649.59 | 184,872,142.08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生产线保温 工程 | 16,278,660.74 | 4,613,732.88 | 5,416,286.44 | 15,476,107.18 | |
生产线隔断 | 12,070,464.44 | 559,971.65 | 5,425,031.80 | 7,205,404.29 | |
管道改造 | 7,474,537.09 | 7,474,537.09 | |||
桥架盖板 | 282,192.69 | 282,192.69 | |||
装修费用 | 1,865,515.69 | 189,713.46 | 1,675,802.23 | ||
合计 | 37,971,370.65 | 5,173,704.53 | 11,031,031.70 | 7,756,729.78 | 24,357,313.70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585,546.55 | 87,831.98 | 24,841.92 | 3,726.29 |
可抵扣亏损 | 17,862,624.81 | 2,783,964.91 | 471,247.93 | 49,572.24 |
递延收益 | 264,892,918.44 | 39,733,937.76 | 162,413,547.18 | 24,362,032.08 |
合计 | 283,341,089.80 | 42,605,734.65 | 162,909,637.03 | 24,415,330.61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 | 249,700.00 | 37,455.00 | 3,060,800.00 | 459,120.00 |
合计 | 249,700.00 | 37,455.00 | 3,060,800.00 | 459,120.00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79,344,000.00 | 115,552,128.31 |
合计 | 79,344,000.00 | 115,552,128.31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款 | 7,056,913.59 | 7,056,913.59 | 7,956,785.12 | 7,956,785.12 | ||
预付设备、软件款 | 38,087,364.50 | 38,087,364.50 | 136,018,777.20 | 136,018,777.20 | ||
合计 | 45,144,278.09 | 45,144,278.09 | 143,975,562.32 | 143,975,562.32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1,050,000.00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475,069,977.94 | 253,377,000.00 |
合计 | 486,119,977.94 | 253,377,0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质押借款余额为1,105万元,其中包括已贴现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305万元及国内信用证质押借款800万元。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6,201,464.00 | 43,510,567.00 |
合计 | 36,201,464.00 | 43,510,567.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888,091,614.14 | 731,991,823.04 |
1-2年 | 142,746,680.31 | 72,027,660.88 |
2-3年 | 7,433,729.71 | 18,584,791.51 |
3年以上 | 33,734,748.13 | 15,245,782.31 |
合计 | 1,072,006,772.29 | 837,850,057.7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青海省富达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18,138,538.05 | 工程尚未结算 |
连云港成昊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14,686,004.13 | 工程尚未结算 |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14,063,603.67 | 工程尚未结算 |
连云港源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11,826,411.93 | 工程尚未结算 |
江苏新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1,665,000.00 | 设备尚未结算 |
合计 | 70,379,557.7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产品销售预收款 | 14,597,927.51 | 22,691,107.65 |
合计 | 14,597,927.51 | 22,691,107.65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8,612,620.31 | 217,800,961.53 | 231,900,919.77 | 24,512,662.07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489,053.92 | 27,045,411.44 | 26,553,987.93 | 1,980,477.43 |
三、辞退福利 | 45,459.61 | 45,459.61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40,101,674.23 | 244,891,832.58 | 258,500,367.31 | 26,493,139.50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6,993,020.00 | 180,581,512.32 | 196,481,417.99 | 21,093,114.33 |
二、职工福利费 | 8,717,176.43 | 8,717,176.43 | ||
三、社会保险费 | 10,881,591.24 | 9,937,276.32 | 944,314.92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8,540,319.23 | 7,785,232.23 | 755,087.00 | |
工伤保险费 | 1,175,020.49 | 1,098,820.57 | 76,199.92 | |
生育保险费 | 1,166,251.52 | 1,053,223.52 | 113,028.00 | |
四、住房公积金 | 14,570,688.11 | 14,570,688.11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619,600.31 | 3,049,993.43 | 2,194,360.92 | 2,475,232.82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38,612,620.31 | 217,800,961.53 | 231,900,919.77 | 24,512,662.07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489,053.92 | 21,562,738.19 | 21,135,384.75 | 1,916,407.36 |
2、失业保险费 | 653,446.52 | 589,376.45 | 64,070.07 | |
3、企业年金缴费 | 4,829,226.73 | 4,829,226.73 | ||
合计 | 1,489,053.92 | 27,045,411.44 | 26,553,987.93 | 1,980,477.4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4,644,864.07 | 2,310,895.29 |
企业所得税 | 1,008,215.74 | 26,052,523.37 |
个人所得税 | 450,255.75 | 269,966.0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95,762.59 | 187,785.85 |
房产税 | 803,023.77 | 795,826.14 |
土地使用税 | 1,725,233.57 | 311,442.69 |
印花税 | 224,224.71 | 263,353.74 |
教育费附加 | 211,258.99 | 134,132.74 |
环境保护税 | 320,000.00 | 205,000.00 |
合计 | 9,682,839.19 | 30,530,925.91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23,668,688.09 | 8,596,338.32 |
合计 | 23,668,688.09 | 8,596,338.32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代垫款 | 5,577,366.84 | 4,690,140.28 |
应付残保金 | 1,400,000.00 | 1,400,000.00 |
应付服务费 | 1,616,883.89 | 1,200,531.69 |
应付保证金 | 385,000.00 | |
代收款项 | 14,563,271.76 | 19,211.75 |
其他 | 511,165.60 | 901,454.60 |
合计 | 23,668,688.09 | 8,596,338.32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2,888,616.91 | 21,084,014.64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380,424.35 | 2,340,535.26 |
合计 | 25,269,041.26 | 23,424,549.90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1,426,976.87 | 2,320,195.77 |
已背书未到期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81,854,112.15 | 33,090,042.04 |
合计 | 83,281,089.02 | 35,410,237.81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1,140,568,494.56 | 969,122,094.56 |
信用借款 | 94,708,800.00 | 29,759,400.00 |
合计 | 1,235,277,294.56 | 998,881,494.56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期末保证借款和信用借款的利率区间为:2.400%-4.100%,期初保证借款和信用借款的利率区间为:2.500%-4.100%。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7,781,139.15 | 7,611,295.84 |
合计 | 7,781,139.15 | 7,611,295.84 |
其他说明:
2023年1-6月计提的租赁负债利息费用金额为人民币20.97万元,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中。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327,845,309.78 | 96,742,000.00 | 14,872,750.18 | 409,714,559.60 | 收到及分摊政府补助 |
合计 | 327,845,309.78 | 96,742,000.00 | 14,872,750.18 | 409,714,559.6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详见附注七、84、政府补助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900,000,000 | 90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727,369,829.09 | 2,727,369,829.0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0,284,095.90 | 10,284,095.9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60,931,141.48 | 60,931,141.48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合计 | 60,931,141.48 | 60,931,141.48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928,781,255.32 | 348,406,845.9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928,781,255.32 | 348,406,845.9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21,047,807.73 | 605,083,744.0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4,709,334.67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90,000,000.0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059,829,063.05 | 928,781,255.3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046,784,305.54 | 645,278,988.65 | 855,477,682.06 | 469,760,593.85 |
其他业务 | 9,028,989.05 | 1,455,502.31 | 7,217,163.18 | 837,573.96 |
合计 | 1,055,813,294.59 | 646,734,490.96 | 862,694,845.24 | 470,598,167.81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碳纤维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碳纤维 | 1,046,784,305.54 | 1,046,784,305.54 |
其他 | 9,028,989.05 | 9,028,989.05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1,017,016,855.32 | 1,017,016,855.32 |
境外 | 38,796,439.27 | 38,796,439.27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1,055,748,233.13 | 1,055,748,233.13 |
在某一时段转让 | 65,061.46 | 65,061.46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直销 | 1,055,813,294.59 | 1,055,813,294.59 |
经销 | ||
合计 | 1,055,813,294.59 | 1,055,813,294.59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无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817,909.87 | 1,619,695.05 |
教育费附加 | 1,298,507.05 | 1,157,448.04 |
房产税 | 1,615,644.38 | 1,208,111.52 |
土地使用税 | 2,036,676.24 | 1,286,258.77 |
车船使用税 | 5,845.21 | 2,460.00 |
印花税 | 778,124.12 | 576,318.33 |
环境保护税 | 699,137.49 | -163,604.30 |
合计 | 8,251,844.36 | 5,686,687.41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020,218.68 | 1,056,772.67 |
样品及产品损耗 | 2,526,621.05 | 32,464.48 |
广告宣传费 | 1,358,206.46 | |
租赁费 | 1,219,734.84 | |
差旅费 | 727,313.44 | 47,755.29 |
招待费 | 356,601.30 | 13,965.00 |
办公费 | 319,160.67 | 2,617.06 |
装修费 | 189,713.46 | |
折旧、摊销费 | 7,530.62 | 3,795.63 |
其他 | 287,518.34 | 360.36 |
合计 | 10,012,618.86 | 1,157,730.49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6,410,996.98 | 43,855,928.92 |
折旧费 | 6,426,085.17 | 5,610,067.04 |
办公及会议费 | 5,163,659.78 | 2,795,228.38 |
安全环保投入 | 5,078,069.66 | 4,083,113.69 |
修理费 | 2,410,879.60 | 4,525,633.43 |
差旅费 | 2,075,614.41 | 1,163,261.08 |
劳动保护费 | 1,558,548.52 | 686,808.15 |
无形资产摊销 | 1,546,761.25 | 1,701,379.85 |
咨询费 | 1,147,454.21 | 1,607,132.14 |
交通及通讯费 | 963,730.66 | 553,842.18 |
招待费 | 615,000.39 | 244,656.52 |
保险费 | 592,338.82 | 491,413.58 |
租赁费 | 547,317.70 | 10,370.92 |
聘请中介机构费 | 530,847.20 | 3,105,641.60 |
装修及绿化费 | 507,645.25 | 340,931.66 |
停工损失 | 2,911,273.70 | |
其他 | 208,057.45 | 98,703.28 |
合计 | 85,783,007.05 | 73,785,386.12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直接材料投入 | 46,022,416.88 | 23,232,703.27 |
人员人工 | 24,865,574.25 | 12,233,655.15 |
燃料及动力投入 | 19,679,889.76 | 7,932,290.39 |
折旧及摊销费用 | 9,107,915.55 | 4,799,976.48 |
技术服务费 | 1,330,188.68 | 4,807,931.88 |
检验费 | 1,054,851.20 | 340,347.21 |
委托外部研发 | 194,174.76 | |
其他费用 | 273,789.33 | 556,276.33 |
合计 | 102,334,625.65 | 54,097,355.47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12,622,175.86 | 19,516,934.53 |
减:利息收入 | 18,354,323.63 | 5,837,322.82 |
汇兑损益 | -515,657.84 | -2,646,698.95 |
手续费 | 169,984.03 | 120,163.46 |
担保费 | 2,649,915.00 | |
合计 | -6,077,821.58 | 13,802,991.22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4,972,750.18 | 11,454,327.17 |
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收益 | 4,035.69 | 49,783.02 |
合计 | 14,976,785.87 | 11,504,110.19 |
其他说明:
政府补助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七、84、政府补助。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9,531,276.69 | 4,558,237.41 |
其他 | -872,091.01 | |
合计 | 8,659,185.68 | 4,558,237.41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48,800.00 | 2,352,602.74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合计 | 848,800.00 | 2,352,602.74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555,511.10 | -6,407.58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5,193.53 | 837.81 |
合计 | -560,704.63 | -5,569.77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罚款收入 | 296,932.78 | 296,932.78 | |
罚没利得 | 197,900.00 | ||
其他 | 1,744,924.25 | 5,390.64 | 1,744,924.25 |
合计 | 2,041,857.03 | 203,290.64 | 2,041,857.0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1,100,000.00 | ||
资产报废、毁损损失 | 7,207.57 | 3,476,680.56 | 7,207.57 |
赔款支出 | 4,610,000.00 | ||
罚没及滞纳金支出 | 44,467.12 | 30,824.58 | 44,467.12 |
合计 | 51,674.69 | 9,217,505.14 | 51,674.69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2,253,039.86 | 33,013,707.9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8,612,069.04 | |
合计 | 13,640,970.82 | 33,013,707.99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34,688,778.55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5,203,316.78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03,066.42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7,519,715.68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0,505.90 |
研究开发费加成扣除的纳税影响(以“-”填列) | -13,709,057.96 |
所得税费用 | 13,640,970.8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81,902,847.22 | 182,684,449.49 |
利息收入 | 15,419,948.16 | 5,815,768.65 |
代收款项 | 32,367,291.54 | |
食堂充值款 | 269,610.96 | |
备用金 | 191,257.27 | |
保证金 | 549,364.30 | 5,437,087.92 |
其他 | 5,466,241.17 | 198,990.64 |
合计 | 136,166,560.62 | 194,136,296.70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中的付现费用 | 16,198,319.46 | 17,047,856.46 |
代付款项 | 5,258,550.42 | 6,026,643.12 |
财务费用中的付现费用 | 182,389.38 | |
保证金 | 1,654,101.39 | |
备用金 | 1,363,632.62 | |
手续费 | 132,180.39 | |
其他 | 529,161.56 | 1,026,339.92 |
合计 | 25,186,154.83 | 24,233,019.89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市费用 | 14,564,000.00 | |
合计 | 14,564,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21,047,807.73 | 219,947,984.8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信用减值损失 | 560,704.63 | 5,569.77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97,151,580.54 | 70,377,545.89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219,734.84 | |
无形资产摊销 | 6,003,956.14 | 4,534,470.6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1,031,031.70 | 3,258,948.9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207.57 | 3,476,680.56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48,800.00 | -2,352,602.74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2,106,518.02 | 22,166,849.5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659,185.68 | -4,558,237.41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8,190,404.0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21,665.00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72,453,944.89 | -22,118,532.4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37,700,120.07 | 121,864,135.5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7,469,821.51 | 208,040,107.83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1,675,757.00 | 624,642,920.9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722,507,302.79 | 1,336,466,138.98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743,865,996.88 | 269,027,662.84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78,641,305.91 | 1,067,438,476.14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722,507,302.79 | 743,865,996.88 |
其中:库存现金 | 559.32 | 1,769.3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722,506,743.47 | 743,864,227.5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22,507,302.79 | 743,865,996.88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1,627,963.63 | 保证金受限 |
应收款项融资 | 16,977,076.89 | 质押受限 |
合计 | 68,605,040.52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2,765,362.49 |
其中:美元 | 382,706.53 | 7.2258 | 2,765,360.84 |
英镑 | 0.18 | 9.1432 | 1.65 |
应收账款 | - | - | 5,090,929.70 |
其中:美元 | 7,560.00 | 7.2258 | 54,627.05 |
欧元 | 639,360.00 | 7.8771 | 5,036,302.65 |
应付账款 | - | - | 8,823,596.17 |
其中:日元 | 88,009,750.00 | 0.0501 | 4,409,042.78 |
欧元 | 560,428.76 | 7.8771 | 4,414,553.39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年产14000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资金(注1) | 234,813,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682,703.64 |
年产10000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资金(注2) | 53,82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1,328,987.49 |
年产3500吨聚丙烯腈原丝及1500吨SYT高性能碳纤维技术改造项目(注3) | 40,42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1,456,526.04 |
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补助(注4) | 39,00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1,313,850.96 |
年产3500吨聚丙烯腈原丝及1500吨SYT45高性能碳纤维产业化项目(注5) | 35,00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1,032,171.06 |
年产5000吨聚丙烯腈原丝2000吨碳纤维项目(注6) | 21,79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709,404.00 |
2019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注7) | 16,00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480,000.00 |
年产7000吨CCF-2及以上级PAN基碳纤维和碳制品项目(注8) | 16,000,000.00 | 递延收益 | |
T800碳纤维预浸料研制及应用研究项目资金(注9) | 11,72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4,563,842.82 |
西宁市经开区管委会项目扶持资金(注10) | 10,00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246,931.93 |
2022年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注11) | 6,00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166,662.82 |
2021年工业转型升级专项(注12) | 6,00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151,104.05 |
2021年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专项资金 | 2,55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1,644,117.10 |
2021年第二批科技项目资金(注13) | 1,40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58,128.10 |
22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进口设备贴息(注14) | 1,38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47,861.27 |
第一批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注15) | 1,00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24,693.16 |
2020年落实稳定工业经济增长专项资金(注16) | 761,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18,791.52 |
国产T800级碳纤维预浸料稳定生产(TRL2-5) | 40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72,806.34 |
SYT49-24K(T700级)高性能碳纤维产业化关键技术专项经费 | 30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300,000.00 |
高端创新创业人才 | 273,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273,000.00 |
2021年第一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注17) | 239,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6,167.88 |
“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项目补助资金 | 20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200,000.00 |
开发区财政局培优扶强资金 | 6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60,000.00 |
西宁市科技局科技奖补资金专用劵资金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企业科技奖补资金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稳岗就业补贴 | 26,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26,000.00 |
“建材行业智能制造工厂操作系统的集成示范”课题经费 | 10,800.00 | 递延收益 | |
2022年发明专利资助资金 | 9,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9,000.00 |
注1:“年产14000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资金”系公司于2022年4月、2023年1月收到的年产14000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的政府补助,金额为234,813,000.00元。与
该笔政府补助相关的部分资产于2022年3月开始投入使用,公司根据该项资产的使用寿命,以该项资产投入使用时点开始摊销,并将每年度的摊销金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注2:“年产10000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资金”系公司于2020年7月收到的年产10000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的政府补助,发放主体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金额为53,820,000.00元。与该笔政府补助相关的资产于2021年5月开始投入使用,公司根据该项资产的使用寿命,以该项资产投入使用时点与收到政府补助时点孰晚开始摊销,并将每年度的摊销金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注3:“年产3500吨聚丙烯腈原丝及1500吨SYT高性能碳纤维技术改造项目”资金为为加快2017年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下发的项目建设资金,发放主体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该笔资金系公司于2017年8月收到的关于三期碳纤维生产线工程项目改造升级的政府补助,金额为40,420,000.00元。与该笔政府补助相关的资产于2014年2月投入使用,公司根据该项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在收到政府补助时进行摊销,并将每年度的摊销金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注4:“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补助”该笔资金系公司分别于2013年6月和11月、2015年9月收到的关于二期碳纤维生产线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的项目建设资金,发放主体为连云港市财政局,金额合计为39,000,000.00元。与该笔政府补助相关的资产于2012年9月投入使用,公司根据该项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在收到政府补助时进行摊销,并将每年度的摊销金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注5:“年产3500吨聚丙烯腈原丝及1500吨SYT45高性能碳纤维产业化项目”资金为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下发的项目建设资金,发放主体为连云港市财政局,该笔资金系公司分别于2013年7月、8月收到的关于三期碳纤维生产线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的政府补助,金额合计为35,000,000.00元。与该笔政府补助相关的资产于2014年2月投入使用,公司根据该项资产的预期使用寿命,在资产投入使用时点摊销政府补助,并将每年度的摊销金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注6:“年产5000吨聚丙烯腈原丝2000吨碳纤维项目”资金为产业结构调整下发的项目建设资金,发放主体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该笔资金系公司于2010年2月收到的关于一期碳纤维生产线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的政府补助,金额为21,790,000.00元。与该笔政府补助相关的资产于2011年1月投入使用,公司根据该项资产的预期使用寿命,在资产投入使用时点摊销政府补助,并将每年度的摊销金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注7:“2019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系公司于2020年1月收到的关于高速干喷湿纺碳纤维和其航空级预浸料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专项资金政府补助,为因研发项目获得的补助,发放主体为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金额为14,400,000.00元。与该笔政府补助相关的资产于2022年10月投入使用,公司根据该项资产的预期使用寿命,在资产投入使用时点摊销政府补助,并将每年度的摊销金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注8:“年产7000吨CCF-2及以上级PAN基碳纤维和碳制品项目”系公司于2015年12月收到的土地开发补贴,发放主体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金额合计16,000,000.00元。与该笔政府补助相关资产尚未开始使用,递延收益尚未开始摊销。
注9:“T800碳纤维预浸料研制及应用研究项目资金”为系公司于2022年4月收到的科研资金,用于T800碳纤维预浸料研制及应用研究项目,金额为9,820,000.00元。公司在相应研发项目发生支出时进行摊销,并将摊销金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注10:“西宁市经开区管委会项目扶持资金”系公司于2021年2月收到的年产10000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的政府补助,发放主体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金额为10,000,000.00元。与该笔政府补助相关的资产于2021年5月开始投入使用,公司根据该项资产的使用寿命,以该项资产投入使用时点与收到政府补助时点孰晚开始摊销,并将每年度的摊销金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注11:“2022年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系公司于2022年11月收到的补助,发放主体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金额6,000,000.00元,与该笔政府补助相关的资产于2021年5月开始投入使用,公司根据该项资产的使用寿命,以该项资产投入使用时点与收到政府补助时点孰晚开始摊销,并将摊销金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注12:“2021年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系公司于2021年7月收到的年产10000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的政府补助,发放主体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金额为6,000,000.00元。与该笔政府补助相关的资产于2021年5月开始投入使用,公司根据该项资产的使用寿命,以该项资产投入使用时点与收到政府补助时点孰晚开始摊销,并将每年度的摊销金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注13:“2021年第二批科技项目资金”系公司于2021年12月、2022年7月收到的年产10000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的政府补助,金额为1,400,000.00元。与该笔政府补助相
关的资产于2021年5月开始投入使用,公司根据该项资产的使用寿命,以该项资产投入使用时点与收到政府补助时点孰晚开始摊销,并将每年度的摊销金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注14:“22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进口设备贴息” 系公司于2022年8月收到的补助,金额1,380,000.00元,与该笔政府补助相关的资产于2021年12月开始投入使用,公司人员根据该项资产的使用寿命,以该项资产投入使用时点与收到政府补助时点孰晚开始摊销,并将每年度的摊销金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注15:“第一批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系公司于2019年11月收到的年产10,000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的政府补助,发放主体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金额为1,000,000.00元。与该笔政府补助相关的资产于2021年5月开始投入使用,公司根据该项资产的使用寿命,以该项资产投入使用时点与收到政府补助时点孰晚开始摊销,并将每年度的摊销金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注16:“2020年落实稳定工业经济增长专项资金”系公司于2020年12月收到的年产10000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的政府补助,发放主体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金额为761,000.00元。与该笔政府补助相关的资产于2021年5月开始投入使用,公司根据该项资产的使用寿命,以该项资产投入使用时点与收到政府补助时点孰晚开始摊销,并将每年度的摊销金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注17:“2021年第一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系公司于2021年11月收到的年产10000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的政府补助,金额为239,000.00元。与该笔政府补助相关的资产于2021年5月开始投入使用,公司根据该项资产的使用寿命,以该项资产投入使用时点与收到政府补助时点孰晚开始摊销,并将每年度的摊销金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新设子公司公司于2023年1月6日,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中复神鹰碳纤维连云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0,000万元,经江苏省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成立并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703MAC5B1C88B。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江苏中复神鹰碳纤维工程中心有限公司 | 连云港 | 连云港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100.00 | 设立 |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西宁 | 西宁 | 碳纤维生产及销售 | 100.00 | 设立 | |
中复神鹰(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新材料 | 100.00 | 设立 | |
中复神鹰碳纤维连云港有限公司 | 连云港 | 连云港 | 碳纤维生产及销售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及租赁负债。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已于相关附注内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公司的风险水平。本公司会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公司经营活动的改变。本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也定期或随机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理政策。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金融机构,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46.66%(2022年:
96.26%);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
84.18%(2022年:83.94%)。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本公司采用循环流动性计划工具管理资金短缺风险。该工具既考虑其金融工具的到期日,也考虑本公司运营产生的预计现金流量。
期末,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期末余额 | |||
一年以内 | 一年至五年以内 | 五年以上 | 合 计 |
短期借款 | 486,119,977.94 | 486,119,977.94 | ||
应付票据 | 36,201,464.00 | 36,201,464.00 | ||
应付账款 | 888,091,614.14 | 182,789,021.50 | 1,126,136.65 | 1,072,006,772.29 |
其他应付款 | 21,941,917.21 | 1,637,499.90 | 89,270.98 | 23,668,688.09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5,269,041.26 | 25,269,041.26 | ||
其他流动负债 | 83,281,089.02 | 83,281,089.02 | ||
长期借款 | 573,063,372.29 | 662,213,922.27 | 1,235,277,294.56 | |
租赁负债 | 7,781,139.15 | 7,781,139.15 |
上年年末,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
一年以内 | 一年至五年以内 | 五年以上 | 合 计 | |
短期借款 | 253,377,000.00 | 253,377,000.00 | ||
应付票据 | 43,510,567.00 | 43,510,567.00 | ||
应付账款 | 731,991,823.04 | 104,796,256.74 | 1,061,977.96 | 837,850,057.74 |
其他应付款 | 6,025,000.31 | 1,171,338.01 | 7,196,338.3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3,424,549.90 | 23,424,549.90 | ||
其他流动负债 | 35,410,237.81 | 35,410,237.81 | ||
长期借款 | 95,459,400.00 | 903,422,094.56 | 998,881,494.56 | |
租赁负债 | 7,611,295.84 | 7,611,295.84 |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款承诺)。本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短期负债有关。该等借款占计息债务总额比例并不大,本公司认为面临利率风险敞口亦不重大,本公司现通过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应对利率风险以管理利息成本。在管理层进行敏感性分析时,20-50个基点的增减变动被认为合理反映了利率变化的可能性,上一年度的分析基于同样的假设和方法。
下表为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净利润(通过对浮动利率借款的影响)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
项 目 | 本期 | ||
基准点增加/(减少) | 利润总额/净利润增加/(减少) | 股东权益增加/(减少) |
人民币 | 0.50% | -58,162.78 | -50,576.33 |
人民币 | -0.50% | 58,162.78 | 50,576.33 |
续上表:
项 目 | 上期 | ||
基准点增加/(减少) | 利润总额/净利润增加/(减少) | 股东权益增加/(减少) | |
人民币 | 0.50% | -131,833.66 | -114,637.96 |
人民币 | -0.50% | 131,833.66 | 114,637.96 |
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汇率风险可源于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外币进行计价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面临的外汇变动风险主要与本公司的经营活动有关,本公司的业务主要位于中国,绝大多数交易以人民币结算,惟若干销售、采购等业务须以外币结算,其中外币主要以欧元结算。该外币兑人民币汇率的变动会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本公司主要通过密切跟踪市场汇率变化情况,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努力将外汇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在管理层进行敏感性分析时,汇率变动5.00%是基于本公司对自资产负债表日至下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期间汇率变动的合理预期,上一年度的分析基于同样的假设和方法。下表为汇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欧元或美元汇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净利润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
项 目 | 本期 | ||
[欧元]汇率增加/(减少) | 利润总额/净利润增加/(减少) | 股东权益增加/(减少) | |
人民币对欧元贬值 | 5.00% | 31,087.47 | 27,032.59 |
人民币对欧元升值 | -5.00% | -31,087.47 | -27,032.59 |
续上表:
项 目 | 上期 | ||
[欧元]汇率增加/(减少) | 利润总额/净利润增加/(减少) | 股东权益增加/(减少) | |
人民币对欧元贬值 | 5.00% | -165,905.28 | -144,265.46 |
人民币对欧元升值 | -5.00% | 165,905.28 | 144,265.46 |
2、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
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融资方式、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与其他权益工具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41.94%(2022年12月31日:36.29%)。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按照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次可分为: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未经调整的)。
第二层次:直接(即价格)或间接(即从价格推导出)地使用除第一层次中的资产或负债的市场报价之外的可观察输入值。
第三层次:资产或负债使用了任何非基于可观察市场数据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0,249,700.00 | 150,249,700.0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50,249,700.00 | 150,249,700.00 | ||
(1)债务工具投资 | 150,249,700.00 | 150,249,700.00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185,660,339.81 | 185,660,339.81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50,249,700.00 | 185,660,339.81 | 335,910,039.81 | |
(七)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等。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商务服务业 | 175,000.00 | 33.16 | 33.16 |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 |
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国建材科技》杂志社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北玻院(滕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北京玻璃钢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北京中实联展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哈尔滨复合材料设备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溧阳中材环保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客户C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南京国材检测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沈阳中复科金压力容器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扬州中科半导体照明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材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复连众(沈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复碳芯电缆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复新水源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建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建材凯盛机器人(上海)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建材通用技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青海岩土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国建材报》社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哈尔滨乐普实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南通万达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客户A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客户B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常州神鹰碳塑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长控制的公司 |
海州区紫云社区张华梅床上用品经营部 | 董事长控制的公司 |
江苏新鹰游机械有限公司 | 董事长控制的公司 |
江苏鹰游纺机有限公司 | 董事长控制的公司 |
连云港飞雁毛毯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控制的公司 |
连云港金典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控制的公司 |
连云港神鹰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控制的公司 |
连云港神鹰碳纤维自行车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控制的公司 |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利海化工有限公司 | 少数股东控制公司 |
连云港纤维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少数股东控制公司 |
连云港鹰游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控制的公司 |
连云港鹰游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董事长控制的公司 |
连云港鹰游新立成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控制的公司 |
连云港力源泵业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连云港张国良乒乓球培训学校 | 董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社会组织 |
张国良 | 董事长,董事,总工程师 |
陈雨 | 副董事长,董事 |
罗皞宇 | 董事,副总经理 |
刘芳 | 董事,总经理 |
张斯纬 | 董事 |
张华 | 董事 |
邵雷雷 | 独立董事 |
杨平波 | 独立董事 |
张联盟 | 独立董事 |
裴鸿雁 | 监事会主席 |
许正亮 | 监事 |
王暖 | 财务总监 |
金亮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席玉松 | 副总经理 |
陈秋飞 | 副总经理 |
连峰 | 副总经理 |
李韦 | 副总经理 |
李君鹏 | 职工监事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客户C | 接受劳务 | 235,849.06 | 94,339.62 | ||
北京中实联展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35,849.05 | |||
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南京国材检测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65,886.80 | 48,745.28 | ||
中复新水源科技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33,628.32 | 113,274.34 | ||
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采购商品 | 83,131,462.23 | 13,088,408.23 | ||
南通万达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20,772,566.37 | |||
连云港神鹰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8,883,185.85 | 1,669,469.01 | ||
江苏鹰游纺机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284,131,240.13 | 164,881,302.07 | ||
连云港金典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590,484.96 | |||
常州神鹰碳塑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1,450,504.42 | 380,862.83 | ||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利海化工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150,157.00 | 1,423,979.45 | ||
连云港纤维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7,766.99 | 81,784.10 | ||
《中国建材科技》杂志社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8,301.89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连云港神鹰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1,317,800.05 | 52,030,136.55 |
客户B | 销售商品 | 15,200,883.54 | 11,289,684.95 |
中材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06,822,019.30 | 68,046,434.13 |
中复碳芯电缆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799,542.73 | 6,146,992.81 |
沈阳中复科金压力容器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718,557.52 | 7,213,968.30 |
中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67,610.62 | 1,391,320.36 |
客户A | 销售商品 | 857,168.15 | 654,309.28 |
中复连众(沈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48,672.56 | |
客户C | 销售商品 | 4,884.96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连云港神鹰碳纤维自行车股份有限公司 | 土地使用权 | 41,284.40 | 41,284.40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98,630,000.00 | 2020-9-4 | 2030-9-3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54,250,000.00 | 2020-9-4 | 2030-9-3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19,730,000.00 | 2020-9-18 | 2030-9-3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30,570,000.00 | 2020-9-24 | 2030-9-3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24,660,000.00 | 2020-9-24 | 2030-9-3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33,810,000.00 | 2020-10-24 | 2030-9-3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10,143,103.20 | 2021-3-29 | 2030-9-3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19,730,000.00 | 2022-1-14 | 2030-9-3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106,084,000.00 | 2021-12-09 | 2031-12-07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112,210,400.00 | 2022-1-21 | 2031-12-07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37,692,621.50 | 2022-2-18 | 2031-12-07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230,000,000.00 | 2022-1-1 | 2031-12-28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21,829,181.92 | 2022-4-25 | 2031-3-6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14,552,787.94 | 2022-4-27 | 2031-3-6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15,852,000.00 | 2022-8-19 | 2031-3-6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10,568,000.00 | 2022-8-22 | 2031-3-6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63,960,000.00 | 2023-1-12 | 2031-3-6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10,734,000.00 | 2023-3-28 | 2031-3-6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7,156,000.00 | 2023-4-3 | 2031-3-6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20,892,000.00 | 2023-4-24 | 2031-3-6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13,928,000.00 | 2023-4-25 | 2031-3-6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8,922,000.00 | 2023-5-30 | 2031-3-6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5,948,000.00 | 2023-5-31 | 2031-3-6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37,066,400.00 | 2023-6-30 | 2031-3-6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9,900,000.00 | 2022-7-14 | 2031-7-13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9,800,000.00 | 2022-7-20 | 2031-7-13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22,700,000.00 | 2022-12-27 | 2031-7-13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50,010,000.00 | 2022-9-19 | 2031-7-13 | 否 |
中复神鹰(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52,000,000.00 | 2022-1-7 | 2029-1-6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7,504,000.00 | 5,060,000.00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方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担保费 | 3,645,000.00 | |
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代发工资、社保 | 664,367.04 | 551,823.00 |
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存款结息 | 330,416,194.39 |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连云港神鹰碳纤维自行车股份有限公司 | 22,500.00 | 45.00 | ||
应收账款 | 客户A | 323,400.00 | 646.80 | 60,000.00 | 120.00 |
应收账款 | 客户B | 10,338,848.40 | 20,677.70 | ||
应收账款 | 连云港神鹰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0,046,240.79 | 20,092.48 | ||
应收账款 | 中复碳芯电缆科技有限公司 | 94,920.00 | 189.84 | ||
应收账款 | 沈阳中复科金压力容器有限公司 | 1,600,290.00 | 3,200.58 | ||
应收账款 | 中材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53,452,123.01 | 106,904.25 | ||
应收账款 | 中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302,400.00 | 604.80 | ||
应收款项融资 | 客户A | 6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连云港神鹰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4,4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沈阳中复科金压力容器有限公司 | 321,250.00 | 1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中材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38,383,504.92 | 29,168,687.52 |
应收款项融资 | 中复碳芯电缆科技有限公司 | 521,557.32 | |||
应收款项融资 | 客户B | 1,054,800.00 | |||
预付款项 | 北京中实联展科技有限公司 | 250,000.00 | |||
预付款项 |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利海化工有限公司 | 103,651.46 | |||
预付款项 |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68,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2,208.00 | 22.0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南通万达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10,794,900.0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江苏鹰游纺机有限公司 | 9,958,694.9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南通万达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5,636,200.00 | |
应付账款 | 常州神鹰碳塑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1,809,366.50 | 704,662.00 |
应付账款 | 哈尔滨复合材料设备开发有限公司 | 19,600.00 | 19,600.00 |
应付账款 | 江苏鹰游纺机有限公司 | 147,023,122.64 | 23,633,703.99 |
应付账款 | 连云港金典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366,367.00 | 289,716.00 |
应付账款 | 连云港神鹰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4,963,787.62 | 309,734.51 |
应付账款 | 青海岩土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135,492.00 | 163,336.65 |
应付账款 | 中复新水源科技有限公司 | 9,665,584.07 | 9,627,584.07 |
应付账款 | 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26,648,384.69 | 11,519,844.40 |
应付账款 | 中建材凯盛机器人(上海)有限公司 | 689,557.52 | 689,557.52 |
应付账款 | 扬州中科半导体照明有限公司 | 3,405.00 | |
应付账款 | 连云港鹰游新立成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13,020.00 | |
应付账款 | 连云港力源泵业有限公司 | 26.00 | 26.00 |
合同负债 | 中材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2,354.84 | 85,411.36 |
合同负债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2,000,000.00 |
合同负债 | 中复碳芯电缆科技有限公司 | 17,097.35 | 17,097.35 |
合同负债 | 连云港神鹰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3,271.91 | |
应付票据 | 江苏鹰游纺机有限公司 | 16,069,875.52 | 6,521,115.00 |
其他流动负债 | 江苏鹰游纺机有限公司 | 6,639,565.45 | 8,525,835.00 |
其他流动负债 | 连云港神鹰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24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中材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306.13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2,500,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中复新水源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8月13日,公司根据《企业年金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6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关于中央企业规范实施企业年金的意见》(国资发考分(2018)76号)等政策规定,公司决定参加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在《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框架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公司的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1)参加条件
①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并试用期满;
②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2)资金筹集与分配
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共同承担,企业缴费的列支渠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职工个人缴费由企业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为本人缴费基数的2%,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单位缴费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金额为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8%,单位缴费总额为单位为参加计划职工缴费的合计金额。经测算,方案实施第一年企业缴费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8%。
企业当期缴费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最高额不得超过平均额的5倍,超过平均额5倍的部分,记入企业账户,企业账户资金不得用于抵缴未来年度企业缴费。
(3)账户管理
本公司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一个参加职工开立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同时建立企业账户用于记录暂未分配至个人账户的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个人账户下设企业缴费子账户和个人缴费子账户,分别记录企业缴费分配给职工个人的部分及其投资收益、职工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4)权益归属
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自始归属职工个人。
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满足实施细则的规定的归属于职工个人,未归属于职工个人的部分,记入企业账户。
(5)基金管理
企业年金基金由企业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和投资收益组成。采取法人受托管理模式,企业年金方案所归集的企业年金基数由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受托人进行受托管理并签署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由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委托具备企业年金管理资格的托管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提供统一的相关服务。
(6)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参加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以享受本方案规定的企业年金待遇:
①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②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因病(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③出国(境)定居;
④退休前身故。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113,659,805.64 |
1至2年 | 194,600.00 |
账面余额小计 | 113,854,405.64 |
坏账准备 | 230,627.81 |
合计 | 113,623,777.8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3,854,405.64 | 100.00 | 230,627.81 | 0.20 | 113,623,777.83 | 9,652,600.75 | 100.00 | 10,603.15 | 0.11 | 9,641,997.60 |
其中: | ||||||||||
组合1 | 113,854,405.64 | 100.00 | 230,627.81 | 0.20 | 113,623,777.83 | 9,652,600.75 | 100.00 | 10,603.15 | 0.11 | 9,641,997.60 |
合计 | 113,854,405.64 | 100.00 | 230,627.81 | 0.20 | 113,623,777.83 | 9,652,600.75 | 100.00 | 10,603.15 | 0.11 | 9,641,997.6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13,659,805.64 | 227,319.61 | 0.20 |
1至2年 | 194,600.00 | 3,308.20 | 1.70 |
合计 | 113,854,405.64 | 230,627.81 | 0.2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且不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以及按照单项计提方法计提坏账准备但经测试不需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按账龄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1年以内(含1年) | 7,294.95 | 220,024.66 | 227,319.61 | |||
1至2年 | 3,308.20 | 3,308.20 | ||||
合计 | 10,603.15 | 220,024.66 | 230,627.8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63,757,841.24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55.99%,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127,515.68元。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013,404,030.68 | 1,063,761,444.13 |
合计 | 1,013,404,030.68 | 1,063,761,444.1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1,010,483,134.32 |
1至2年 | 2,923,649.75 |
减:坏账准备 | 2,753.39 |
合计 | 1,013,404,030.68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资金拆借 | 1,009,590,000.00 | 1,059,590,000.00 |
保证金、押金 | 2,894,315.60 | 3,782,972.94 |
员工借款、备用金 | 922,468.47 | 390,524.58 |
合计 | 1,013,406,784.07 | 1,063,763,497.52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2,053.39 | 2,053.39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700.00 | 700.00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2,753.39 | 2,753.39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组合计提 | 2,053.39 | 700.00 | 2,753.39 |
合计 | 2,053.39 | 700.00 | 2,753.3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资金拆借 | 1,009,590,000.00 | 1年以内(含1年) | 99.62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陵海关 | 押金、保证金 | 2,884,815.60 | 1-2年 | 0.28 | |
周群 | 备用金 | 175,000.00 | 1年以内(含1年) | 0.02 | |
李其润 | 备用金 | 163,858.11 | 1年以内(含1年) | 0.02 | |
张双喜 | 备用金 | 150,000.00 | 1年以内(含1年) | 0.01 | |
合计 | / | 1,012,963,673.71 | / | 99.95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077,000,000.00 | 1,077,000,000.00 | 810,000,000.00 | 810,000,0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1,077,000,000.00 | 1,077,000,000.00 | 810,000,000.00 | 810,000,000.0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江苏中复神鹰碳纤维工程中心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600,000,000.00 | 600,000,000.00 | ||||
中复神鹰(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中复神鹰碳纤维连云港有限公司 | 267,000,000.00 | 267,000,000.00 | ||||
合计 | 810,000,000.00 | 267,000,000.00 | 1,077,000,0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08,173,219.56 | 248,378,034.86 | 362,184,782.55 | 170,244,092.34 |
其他业务 | 4,610,694.04 | 1,539,966.50 | 2,520,982.89 | 166,717.68 |
合计 | 412,783,913.60 | 249,918,001.36 | 364,705,765.44 | 170,410,810.02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碳纤维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碳纤维 | 408,173,219.56 | 408,173,219.56 |
其他 | 4,610,694.04 | 4,610,694.04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387,885,991.26 | 387,885,991.26 |
境外 | 24,897,922.34 | 24,897,922.34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412,549,709.81 | 412,549,709.81 |
在某一时段转让 | 234,203.79 | 234,203.79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直销 | 412,783,913.60 | 412,783,913.60 |
分销 | ||
合计 | 412,783,913.60 | 412,783,913.60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8,401,430.12 | 3,817,126.30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其他 | -386,386.68 | |
合计 | 8,015,043.44 | 3,817,126.30 |
其他说明: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7,207.57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4,972,750.1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9,507,985.68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997,389.9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035.69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230,120.9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23,244,832.9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69 | 0.25 | 0.2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20 | 0.22 | 0.22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张国良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17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