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年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芮益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洪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洪明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计划、业绩预测等前瞻性描述,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公司不存在对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有严重影响的重大风险因素。关于对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实现产生不利影响之风险因素,详见第三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相应内容。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6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2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4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5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6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总会计师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会计报表;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本公司、红宝丽、红宝丽集团公司 | 指 |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会 | 指 |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公司监事会 | 指 |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公司股东大会 | 指 |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硬泡、聚氨酯硬泡 | 指 | 聚氨酯硬质泡沫 |
硬泡组合聚醚、聚氨酯聚醚 | 指 | 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 |
环氧丙烷、PO | 指 | 第三大丙烯类衍生物,是硬泡聚醚多元醇、异丙醇胺之主原料 |
环氧丙烷衍生品 | 指 | 硬泡组合聚醚、硬泡聚醚多元醇、特种聚醚、异丙醇胺 |
DCP | 指 | 过氧化二异丙苯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泰兴化学公司 | 指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醇胺化学公司 | 指 | 南京红宝丽醇胺化学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国贸公司 | 指 | 南京红宝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公司控制100%的子公司 |
新材料公司 | 指 | 南京红宝丽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聚氨酯公司 | 指 |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聚氨酯销售公司 | 指 |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销售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供应链科技公司 | 指 | 南京红宝丽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制75%的子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红宝丽 | 股票代码 | 002165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 红宝丽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HONGBAOLI GROUP CORPORATION, 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HONGBAOLI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芮益民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王玉生 | 孔德飞 |
联系地址 | 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高路29号 | 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高路29号 |
电话 | 025-57350997 | 025-57350997 |
传真 | 025-57350977 | 025-57350977 |
电子信箱 | wangys@hongbaoli.com | kongdf@hongbaoli.com |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165,461,288.89 | 1,331,160,943.11 | -12.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626,646.12 | -4,052,239.32 | 288.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5,610,556.46 | -5,888,003.51 | 195.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0,633,632.05 | 248,906,048.74 | -112.3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04 | -0.0055 | 289.0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04 | -0.0055 | 289.0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38% | -0.19% | 0.57%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5,939,786,257.21 | 5,603,712,759.11 | 6.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012,214,130.11 | 2,034,643,371.97 | -1.10% |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0,115.6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32,421.09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6,614,781.40 | 理财收益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7,728,466.22 | 远期外汇出售合约所致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302,566.5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75,097.43 | |
合计 | 2,016,089.66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主要业务、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从事环氧丙烷衍生品,包括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特种聚醚、异丙醇胺系列产品,以及环氧丙烷、过氧化二异丙苯、聚氨酯保温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属于化学原料及制品制造业,产品应用到节能环保等行业。报告期,由于泰兴基地技改装置停车,没有自产的环氧丙烷等对外销售,聚氨酯聚醚系列产品和异丙醇胺系列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上升占99%。子公司泰兴化学公司环氧丙烷技术改造项目正在抓紧进行中。
类别 | 产品名称 | 产品图片 | 用途或功能 |
基础化工原料 | |||
环氧丙烷(PO) | 环氧丙烷是一种重要的基础化工原料,主要用于生产聚醚多元醇、丙二醇、异丙醇胺和各类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等。 | ||
过氧化二异丙苯(DCP) | 过氧化二异丙苯是一种强氧化剂,可作为单体聚合的引发剂,高分子材料的硫化剂、交联剂、固化剂、阻燃添加剂等。 | ||
基础化工原料(环氧丙烷衍生品) | 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 | 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是生产聚氨酯硬质泡沫塑料的主要原料之一。 聚氨酯硬泡主要应用于冰箱(柜)、冷藏集装箱、热水器、冷藏车、冷库等冷藏行业,以及建筑、工业设备等领域作隔热保温材料。 | |
异丙醇胺 | 异丙醇胺是精细化工产品,被广泛用于合成表面活性剂、工业与民用清洗剂、石油天然气炼制中的脱硫剂、水泥外加剂、医药农药中间体、钛白粉、金属切削、电子清洗、丙二胺、固化剂等行业。 | ||
新兴材料 | 聚氨酯保温板 | 聚氨酯保温板主要应用于建筑保温、冷库保温、冷藏运输和特种罐体和保温箱体、冻土路基保温等领域。 |
公司主要产品所处产业链结构如下:
(二)主要产品工艺流程及上下游产业链
(1)工艺流程
硬泡组合聚醚:通过起始原料的预处理、氧化烯烃的聚合反应、中和脱色处理、脱挥发物与过滤等工序生产出聚醚多元醇,然后根据发泡剂特性和客户需要而研制的配方定制成硬泡组合聚醚。异丙醇胺:根据羟基个数分为一异丙醇胺、二异丙醇胺、三异丙醇胺。目前公司异丙醇胺的生产采用自主研发的超临界合成方法,即浓氨水和环氧丙烷充分混合高压通过一系列的聚合反应,在反应器的不同阶段生成相应的产品,并可视实际需求情况而调节各类产品的产量。环氧丙烷:工艺共分为异丙苯氧化、丙烯环氧化、PO精馏、苄醇氢解四个流程。
(2)产业链
公司已形成环氧丙烷-聚醚和醇胺及衍生物一体化产业链,抗风险能力增强。
(三)经营模式:
(1)环氧丙烷衍生品
①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
公司专业从事硬泡组合聚醚生产经营三十多年,产品直接对外销售,下游客户主要是冰箱(柜)、冷藏集装箱等行业知名的生产企业。在国内外硬泡组合聚醚市场,公司冰箱用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产品市场占有率连续三年排名第一(来源: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提供2022年数据),是中国工业和信息化
部等两部门公布的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②异丙醇胺
公司生产经营异丙醇胺,产品包括一异丙醇胺、二异丙醇胺和三异丙醇胺,以及二乙醇单异丙醇胺,产品直接销售国内外市场。异丙醇胺是精细化工产品,被广泛用于合成表面活性剂、工业与民用清洗剂、石油天然气炼制中的脱硫剂、医药农药中间体、丙二胺、钛白粉、电子清洗、金属切削、水泥外加剂、固化剂等行业。
公司拥有异丙醇胺自主知识产权,是国内规模化、全系列的生产企业,竞争对手主要为陶氏、巴斯夫等国外化工巨头。公司异丙醇胺生产过程中产品结构比例可调,可有效应对市场对各产品的需求变化,生产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超临界零排放连续法”工艺,生产过程实现“零”排放。通过多年经营,公司已形成完善的全球销售服务网络。
(2)环氧丙烷
泰兴基地生产的环氧丙烷,主要自用作为生产聚醚多元醇、异丙醇胺的原材料,部分根据市场情况外销,出售给下游企业,现款结算。
报告期,公司环氧丙烷装置停车在技改中,公司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和异丙醇胺生产所需的环氧丙烷原料从国内外市场采购。
(3)新兴材料
①聚氨酯保温板。
报告期内,公司聚氨酯保温板在建筑保温市场领域,以现款销售为主。公司积极拓展新应用市场业务。公司聚氨酯保温板业务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比重仍较小。
(四)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2023年上半年,国际环境复杂严峻,地缘政治带来世界动荡,世界经济复苏仍显乏力,主要发达经济体政策收缩外溢效应显现,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较多。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5%(来源:国家统计局),2023年1-6月中国商品进出口总额20.1万亿元同比增长2.1%。国内外市场需求仍显不足,价格走低,经营主体困难较多。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政策效应持续显现,生产需求逐步恢复,就业和消费价格总体稳定,经济运行保持恢复态势,“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得到缓解,经济增长好于预期,市场需求逐步恢复。中国庞大市场、全产业链优势,会给经济向好提供需求基础,从而给企业发展带来机会。
报告期,下游冰箱(柜)行业步入复苏,冰箱(柜)产量增长。家用电冰箱、冷柜的产量分别为4,738.7万台、1202.1万台,同比分别增长13.3%、减少1.2%(来源:统计局网站),从而助推公司硬泡组合聚醚销售量增长。异丙醇胺受益于新客户、新应用开发等,产品销量保持增长。因需求影响,环氧丙烷市场采购不含税均价8,553元/吨(见下图),比上年同期下降15.41%。
面对复杂的环境,公司有效应对:
1、开发新技术,服务客户价值创造。积极开拓硬泡组合聚醚、异丙醇胺国内外市场,凭借持续多年的技术创新投入和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价值创造,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借助冰箱(柜)行业复苏的条件,扩大国内冰箱(柜)客户市场份额,并推进出海计划,与国外冰箱(柜)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或加深合作;异丙醇胺开发新客户、新应用领域,增进对客户服务,提高品牌价值,公司两个主产品实现销售量同比分别增长19%和11%以上,并夯实了客户资源,在当前经济大环境下为上半年经营业绩恢复提供了有力支撑。
2、严抓安全生产与环保管理,保证产品生产稳定与市场供应,推动产业持续发展;
3、采取降本增效措施,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控制经营成本,提高产品盈利能力;
4、抓好泰兴基地16万吨环氧丙烷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工作,促进高质量发展。同时,与政府主管部门积极沟通,推进聚醚多元醇项目建设相关工作。? (五)行业发展情况及市场地位
1、环氧丙烷行业及附属品:
(1)环氧丙烷行业
环氧丙烷是一种重要的基础化工原料,主要用于生产聚醚多元醇、丙二醇/碳酸二甲酯、丙二醇醚、异丙醇胺和各类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等,广泛应用于化工、汽车、建筑、食品、烟草、医药、纺织及化妆品等行业,2022年度聚醚多元醇消费量约占8成。长远看,全球环氧丙烷行业发展形势较好,但先进的生产工艺仍掌握在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企业手中。中国是世界上主要的环氧丙烷产销地之一,环氧丙烷生产工艺主要分为直接氧化法、共氧化法和氯醇法,以氯醇法工艺为主。由于氯醇法工艺装置淘汰预期及产业链配套考虑,当前中国环氧丙烷在建及拟建项目产能规划较多。2022年,在全球通胀、以及环氧丙烷新装置投产产能陆续释放的背景下,年产量有所提升,供需格局逐步由紧向松转变,供需开始出现一些变化,但需求端表现不及预期,环氧丙烷价格区间较上年明显回落,市场均价较上年下降
38.87%,行业运营比较困难。2022年,环氧丙烷消费量达到410万吨,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进口30万吨。2022年末中国环氧丙烷产能490.2万吨,产量380万吨,PO产能利用率77.5%(来源:隆众聚焦)。环氧丙烷产能仍在不断扩张,有一些在建项目和新建项目计划,但受制于技术限制,由于选择工艺不同项目进展及产能释放与预期存有差异。同时受经济环境及环氧丙烷价格下移影响,行业企业投资趋向谨慎,但行业前景及产业一体化布局对新工艺期望比较迫切。
今年上半年,因市场消费需求等因素影响,环氧丙烷市场价格仍维持低位运行,公司采购不含税均价8,553元/吨比上年同期下降15.41%。
环氧丙烷价格(不含税)走势图:
公司环氧丙烷生产装置年产能10万吨,采用异丙苯法新工艺(共氧化法),为国内该工艺首套工业化装置,该工艺安全性好、三废少、产品品质高,在国家不断加大环保管理力度、倡导绿色发展的当下具有良好的前景。2022年,为了满足自身发展需要,提高装置营运效率,实现规模效应,公司在现有10万吨装置基础进行升级改造,建设“环氧丙烷技术改造项目”,优化生产工艺,扩建环氧丙烷产能规模,希打造成为国内 CHPPO 法环氧丙烷新工艺示范项目。今年上半年,该技改项目正在抓紧推进。项目建成后,泰兴化学公司生产安全性将进一步提升,三废排放大幅下降,碳排放显著减少,产品盈利能力、市场竞争力增强,并有效地支撑公司聚氨酯聚醚产业和异丙醇胺产业的发展,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将有力推动中国环氧丙烷产业技术变革进程。
过氧化二异丙苯(DCP)属二烷基类交联剂,是一种强氧化剂,生产依托环氧丙烷装置,其主要原料为环氧丙烷中间品苄醇等,省去了产污环节,与传统“硫化碱还原”工艺相比具有“环保性好、安全性高、成本低”等优点,具有很强的竞争力,发展前景良好。主要用户为汽车、船舶、制鞋、电线电缆、EPS 等橡塑行业。受泰兴基地环氧丙烷技改项目统一安排,今年上半年公司DCP1#装置(年产能1.2万
吨)停产,2#装置缓建。
2、环氧丙烷衍生品
环氧丙烷下游衍生品主要包括硬泡组合聚醚和异丙醇胺等。
(1)硬泡组合聚醚
聚氨酯泡沫分为硬泡和软泡,聚氨酯硬泡应用多是与民生息息相关的行业作隔热保温材料(节能),如冰箱(柜)冷藏、建筑外墙/管道保温、冷库、汽车、储罐、热水器等行业,以及仿木家具、包装材料等领域,硬泡组合聚醚与聚合MDI同为聚氨酯硬泡的主要原料之一,2022年中国聚氨酯硬泡消费量约201.37万吨(来源:中国MDI市场研究报告《MDI市场回顾及展望》推算),其中硬泡组合聚醚
92.37万吨、聚合MDI 109万吨,聚氨酯硬泡消费量较上年下降18.4%左右。家电冰箱柜行业耗用硬泡组合聚醚51.3多万吨,是硬泡组合聚醚的主要应用领域,也是最高端的应用市场。而在欧美发达国家,硬泡组合聚醚的主要消费领域是建筑外保温领域;在中国,冰箱(柜)冷藏集装箱冷藏行业一直是硬泡组合聚醚最大的消费领域,占比在50%左右。
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是公司生产经营的主要产品。
冰箱(柜)领域
冰箱(柜)是中国最基本的民生消费品。中国冰箱制造业发展的过程是产品逐步升级的过程,冰箱生产企业及其原料配套供应商协同研发,通过优化产品结构和成本,深挖市场提高产品附加值,促使行业进步。2022年,在大环境因素影响下国内市场活力减弱、海外产能陆续恢复效应下,冰箱(柜)产销量下滑明显,家用电冰箱生产8,664.40万台,同比下降3.64%,家用冷柜生产2,260.2万台,同比下降22.2%(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出口方面,随着海外产能恢复以及消费需求的下滑,出口呈现高位回落,通胀压力、海运波动、汇率变化、需求放缓等因素都是制约出口市场之因素。
今年上半年,国内各地出台刺激消费政策,受此影响,下游冰箱(柜)行业复苏,冰箱产量增长。家用电冰箱、冷柜的产量分别为4,738.7万台、1202.1万台,同比分别增长13.3%、减少1.2%(来源:
统计局网站)。中国是世界冰箱柜生产基地,有庞大的消费基础和需求,特别是冰箱升级,大冰箱、超薄、保鲜、智能化、装饰化等,性能提升激发消费回升。
2023年,是家电市场的复苏之年。商务部将今年定为“消费提振年”,推进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促进家电家居消费。同时,将支持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发消费活力。6月份,商务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工作的通知》,从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家
电以旧换新、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家电售后服务、废旧家电回收等五方面作出重要部署。今年1—5月,家电以旧换新和绿色智能家电下乡销售额同比分别增长83.7%和12.6%。3月2日,广东省发布《关于
印发广东省激发企业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鼓励各市组织家电等生产、销售企业推出惠民让利促消费活动,支持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引导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
务能力,加大对绿色智能家电、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等的促销力度。3月1日,重庆市商务委发布2023年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及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政策等等,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推动了冰箱(柜)行业复苏,冰箱(柜)产业稳定发展,也将长期支撑硬泡组合聚醚消费量。国内冰箱(柜)产业复苏之际,为应对国际间竞争,中国冰箱企业开始走出国门,在国外布局冰箱(柜)生产线。
多年来,针对国内外市场变化以及客户个性化需求日益提高、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挥顾问式营销优势、深化管家式服务,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来促进产品的更新迭代,并储备新技术,以保持产品技术领先优势;利用生产基地条件,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立足冰箱(柜)、集装箱两大应用领域,积极开拓冷链高铁、冷藏车等新市场新客户,努力扩大市场销售规模。
公司始终以“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宗旨,突出快人一步的响应能力,充分发挥驻外办事处职能,与客户保持零距离接触,深入挖掘客户需求,提供配套的售后服务,切实解决客户在使用产品和服务过程
中出现的问题,为客户产品升级、降本增效提供技术支持,得到了市场的认同和客户的肯定,巩固了公
司的行业地位,提升了公司的品牌价值,同时,针对国际冰箱市场,加快“出海计划”,加快实施国际化战略,一方面与国外企业恢复、建立合作关系;另一方面为在国外布局的冰箱(柜)企业提供服务,并应对市场复苏。世界知名企业冰箱(柜)生产企业如伊莱克斯、惠而浦、三星、LG、美的、海信、美菱、奥马、创维、晶弘、TCL 等,均与公司建立了长期战备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产品也进入冷链物流领域,如冷藏集装箱、冷藏车、保鲜冷库等领域,客户如中集、中车长江等。同时,公司也在积极开拓布局单体聚醚的客户市场。在国内外硬泡组合聚醚市场,公司冰箱用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产品市场占有率连续三年排名第一(来源: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提供2022 年数据),是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两部门公布的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子公司聚氨酯公司被认定为2022年度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异丙醇胺
异丙醇胺包括一异丙醇胺、二异丙醇胺、三异丙醇胺,是一种具有绿色环保和性能优异的精细化工原料,被广泛用于合成表面活性剂、工业与民用清洗剂、石油天然气炼制中的脱硫剂、医药农药中间体、丙二胺、钛白粉、电子清洗、金属切削、水泥外加剂、涂料、固化剂等行业。二乙醇单异丙醇胺(改性异丙醇胺)主要应用于水泥外加(助磨)剂领域,面对水泥市场。
异丙醇胺是具有氨基和醇性羟基的醇胺类化工物,兼具胺和醇的综合性能,应用领域广泛,客户比较分散。异丙醇胺消费市场主要集中在欧美、非洲、中东、中国、日本、韩国、东南亚、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生产商主要集中在中国、德国、美国等国家,如德国巴斯夫、美国陶氏化学等,目前世界上仅有十几家公司能够生产异丙醇胺,而红宝丽是国内规模化全系列生产异丙醇胺的企业。国内有规模化的三异丙醇胺和二乙醇单异丙醇胺生产企业。公司拥有异丙醇胺自主知识产权,采用超临界工艺,生产装置规模4万吨/年,单套装置规模超过前述生产企业,另有二乙醇单异丙醇胺装置规模5万吨/年,合计产能规模9万吨,全部市场化对外销售,具有规模优势和技术优势,形成了竞争优势。子公司醇胺化学公司是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报告期,异丙醇胺行业维持较高的景气度,其主原料环氧丙烷价格同比降幅较大,从产业长期发展角度考虑,公司对一异、二异产品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调整后相对平稳。由于新技术、新用途得到开发,其市场应用被进一步拓宽。如电子化学品、丙二胺、建材、农药中间体、新能源领域等等。未来,随着社会各界对异丙醇胺经济性、环保性认识的进一步增强,国家碳中和规划、节能减排政策实施力度不断加大,以及技术进步,异丙醇胺诸多功效会得到较好的发挥利用,异丙醇胺的消费需求会不断增加。
3、新兴行业—聚氨酯保温板材领域:
建筑保温:节约能源是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系列政策,推动绿色建筑产业发展,开展节能减排,降低能源消耗,发展低碳经济。当前,国内建筑保温市场上的主要保温材料有岩棉板、发泡水泥板、聚氨酯板、聚苯板等,种类繁多,它们各有自己的优缺点。聚氨酯材料是世界公认的最好的保温材料,其保温性能优异,性价比高,欧美、日本部分发达国家建筑保温材料中约有50%采用
聚氨酯保温材料,而国内目前还不到15%;EPS/XPS在欧美建筑节能保温材料中占有率〈10%,在中国占比却远远大于聚氨酯材料。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计,建筑能耗占中国能源消费总量30%以上。2022年3月,住建部发布《“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2022年4月1日,《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已强制执行。但由于建筑领域状况,聚氨酯保温材料在建筑保温领域推广应用仍需时日。
公司已形成了年产1000万平方米高阻燃聚氨酯保温板的生产能力,采用结构阻燃技术,实现永久阻燃,兼具保温和防火。公司聚氨酯保温板主要应于建筑外墙保温领域,聚氨酯保温板以江苏及周边建筑保温市场为主,也进入了北京等市场,应用于政府民生保障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老旧房屋及会议服务中心装修改造项目、住宅装配式等保温项目。
所处行业 | 行业地位及荣誉 |
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 | 聚氨酯行业领军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
异丙醇胺 | 规模化、系列化,子公司醇胺化学公司是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环氧丙烷 | 采用异丙苯法新工艺(共氧化法),为国内该工艺首套工业化装置 |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生产资源优势。公司现经营产品涉及四大产业,拥有较好的生产资源和产业基础。硬泡组合聚醚和异丙醇胺生产基地在南京化工园区,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齐全。聚氨酯基地硬泡组合聚醚年生产能力为15万吨,且有聚醚多元醇配套生产条件,能生产不同标准和型号的产品。此外,还有特种聚醚装置。醇胺基地异丙醇胺(包括一异、二异、三异)产能4万吨,且产品结构可调,为国内规模化全系列的生产企业,装置采用超临界生产工艺;基地另外还具有年产5万吨二乙醇单异丙醇胺产品生产能力,公司异丙醇胺产品总产能规模为9万吨。“红宝丽新材料产业园”具有1000万平方米/年高阻燃保温板生产能力。 公司打造环氧丙烷产业链,泰兴基地已形成年产10万吨环氧丙烷生产能力,项目装置工艺采用异丙苯法新工艺,三废少,为国内该工艺首套工业化装置,泰兴基地生产环氧丙烷是聚氨酯聚醚、异丙醇胺的主要原料;目前,公司正就该装置进行技术改造升级,进行工艺优化,提高运营效率,扩大生产规模;同时,公司拟进一步扩大规模,丰富环氧丙烷下游衍生品聚醚业务种类。公司不断整合生产资源,完善产业链布局,设备性能和生产工艺在产业配套上相互支撑,生产条件日益完善,提升了公司质量和竞争力。
公司各模块化工生产装置均在省级及以上化工园区,园区条件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化工园区的定位基本不变;公司追求高质量发展,自设立以来,持续增加环保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与培训,符合主管部门和园区管理要求,特别是当今安全环保管控趋严的背景下,企业生产装置正常生产、重大项目获得正式生产许可,体现了公司多年来严抓管理的成效。
生产基地生产装置、设备和厂房都为公司自建,并配置了功能完备的研发和检测中心,确保了生产效率及产品的高质量。公司合法拥有土地,核心资产使用效率较高。
2、技术研发优势。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自主研发体系,拥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基础和研发能力,子公司聚氨酯公司、醇胺化学公司均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拥有环氧丙烷自主知识产权,泰兴化学公司生产装置采用异丙苯法新工艺,为国内该工艺首套工业化装置。公司设立以来,始终坚持技术创新,增加研发投入,不断完善技术研发体系及运行机制,研发队伍不断壮大,并配置研发设施,搭建产学研平台,加强基础课题和应用技术研究,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建设创新型企业。公司设立了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建有江苏省技术中心、江苏省醇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江苏省聚氨酯工程中心三个省级技术中心,与中科院长春应化所合作,共建了中科院南京醇胺分中心,培养拥有了一批高素质的从事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异丙醇胺、高阻燃保温板产品、环氧丙烷及其他衍生物等工艺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技术服务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均为行业内技术专家。
每年度,公司研究院根据战略发展目标、围绕行业发展方向、客户需求,市场情况,确定研发方向,制订研发计划,对形成的研发成果组织鉴定,并申报专利成果,同时着力于对研发成果及知识产权的保护,打击侵权行为,每年均有一批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新产品问世,公司始终在行业中保持技术优势。 上半年,公司获得授权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3项,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有效的发明专利64项,尚有效的实用新型专利21项。
3、服务客户价值创造优势。公司秉承与客户共成长理念,围绕客户价值创造要求,为客户提供一对一个性化服务和顾问式营销,客户满意度和依赖度提升,双方建立战略合作。对于主要客户,公司均设立了办事处(如国外土耳其、巴西办事处),常年派驻专业营销人员和技术服务人员,该部分人员熟悉客户生产线的特点,一方面随时跟踪客户生产过程中的聚氨酯发泡全过程,并跟踪客户硬泡组合聚醚的库存变化,做到及时供应以保证客户的稳定生产;另一方面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主动对客户的不同需求作出快速反应,将售后技术服务前移至售前技术推进,从性能、成本、节能等各方面为客户提供超前服务与定制式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价值创造,赢得客户的尊重,形成快速灵活的市场应变能力和机制,对终端市场具有较强的掌控力,同时将公司技术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
4、品牌和市场优势。公司实施品牌战略,确立了较为突出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从管理、市场、技术、服务等方面,多维度运营提升了“红宝丽”品牌价值。“红宝丽”商标已在美国、日本等63个国家和地区完成二十六件商标国际注册。在第1类聚醚商品上的“红宝丽及图”注册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公司以优质的品牌和服务获得政府部门和公众的认可,被工信部授予“全国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称号、被江苏省商务厅认定为“江苏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被列入2019年江苏省自主工业品牌五十强,江苏精品国际认证联盟授予“江苏精品”荣誉称号;公司系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是聚氨酯行业最具影响力企业之一,是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两部门公布的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中国质量协会“全国质量奖”获奖单位。
公司牵头制订或起草的《冰箱冰柜用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一异丙醇胺国家标准》和《冻土路基用硬质聚氨酯泡沫板(DLPU)》等行业相关国家标准已发布并实施;公司导入卓越绩效管理,开展精益生产,过程安全管理,规范管理行为,持续提升公司产品质量,凭借持续的研发创新能力和高品质服务,稳定和提升与客户的合作关系,逐步积聚和提升了“红宝丽”品牌价值。 公司为客户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为客户产品升级、降本增效、提升效率,提供技术支持,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巩固和提升了市场地位,根据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信息,公司“红宝丽”牌冰箱用硬泡组合聚醚全球市场占有率、国内市场占有率连续三年行业排名第一。异丙醇胺产品柔性化生产模式满足不同客户的供应需求,通过技术创新开拓新应用市场,采取差异化定价,公司客户已遍布世界各洲,占据行业重要地位;高阻燃聚氨酯保温板综合性能得到政府主管部门和知名房地产商认可;公司营销网络遍布世界各消费主流地区,产品出口亚洲、欧洲、美洲、非洲市场等国家和地区,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客户资源,在各业务领域均产生了良好的品牌效应,公司与伊莱克斯、惠而浦、三星、LG、美的、海信、美菱、长虹、雪祺电气、奥马、创维、晶弘、TCL、中集等国内外冰箱(柜)、冷藏集装箱生产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红宝丽凭借品牌资源和行业影响力,与国际化工巨头既竞争又开展合作,进一步推动了公司国际化进程,促进了行业发展。公司将品牌优势、技术优势、服务能力转化为市场的竞争优势,提升了企业核心竞争力,为公司更好地服务客户、企业做长夯实了基础。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
营业收入 | 1,165,461,288.89 | 1,331,160,943.11 | -12.45% | 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市场大环境环氧丙烷价格处于低位,同比下跌15.4%,致使产品价格下调,尽管产品销量增长,相应营收仍小幅下降;二是环氧丙烷装置停车技改,环氧丙烷及衍生物减少销售。 |
营业成本 | 931,974,555.16 | 1,137,545,436.24 | -18.07% | 一是因原材料价格下降导致产品成本同步下降;二是环氧丙烷装置停车,以及成本控制等,以致营业成本下降幅度高于营业收入下降幅度。 |
销售费用 | 13,980,090.42 | 10,598,695.66 | 31.90% | 主产品销量增加,销售费用增长 |
管理费用 | 132,630,885.78 | 104,958,245.55 | 26.37% | 主要为泰兴基地技改停车本期费用列入管理费用,较上期增加2,767万元等 |
财务费用 | 29,235,363.06 | 45,079,598.79 | -35.15% | 人民币兑美元持续贬值致使公司汇兑收益较上期增加793.38万元;本期通过低利率借款置换及理财活动的开展,本期利息支出净额减少706.18万元 |
所得税费用 | -4,871,679.70 | -20,467,807.84 | -76.20% | 子公司不同税率影响,以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影响等 |
研发投入 | 43,078,075.78 | 55,454,396.57 | -22.32% | 主要为研发领用材料减少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633,632.05 | 248,906,048.74 | -112.31% | 本期公司经营性应收款项增加,经营性应付款项减少导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717,277.39 | -319,940,001.14 | -82.90% | 主要理财赎回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1,778,481.02 | 663,092,293.21 | -71.08% | 主要为本期支付承兑汇票保证金、融资保证金等。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6,438,796.52 | 594,870,076.33 | -82.11% |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上半年,因市场大环境等因素影响,环氧丙烷市场价格维持低位运行,采购不含税均价较上年同期下降15.40%,给营业收入带来压力。公司积极开拓硬泡组合聚醚、异丙醇胺国内外市场,二季度,借助冰箱柜行业好转的环境,利用多年积累的资源优势,扩大国内冰箱柜客户市场份额;异丙醇胺开发新客户、新应用领域,两个主产品销量总量同比增长15%以上,由于泰兴基地环氧丙烷装置技改停车,环氧丙烷及衍生物减少销售因素,本期营业收入主要为硬泡聚醚、异丙醇胺销售体现的收入,加上环氧丙烷价格对产品价格影响,本期实现营业收入116,546.13万元,同比下降12.45%,其中硬泡聚醚实现营业收入 65,123.58 万元,同比增长 7.64%;异丙醇胺实现营业收入46,291.74 万元,同比下降
14.66%。公司加强管理,通过创新手段,实施降本增效措施,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以提高产品盈利能力,整体上公司产品销售毛利仍较上年同期增加。加上,财务费用减少等因素,报告期,实现利润总额
277.14万元。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1,165,461,288.89 | 100% | 1,331,160,943.11 | 100% | -12.45% |
分行业 | |||||
基础化工原料 | 1,114,618,968.98 | 95.64% | 1,239,287,438.90 | 93.10% | -10.06% |
其他材料 | 5,315,518.57 | 0.46% | 7,472,348.69 | 0.56% | -28.86% |
材料贸易 | 45,526,801.34 | 3.91% | 84,401,155.52 | 6.34% | -46.06% |
分产品 | |||||
环丙衍生品 | 1,114,153,199.08 | 95.60% | 1,147,460,523.50 | 86.20% | -2.90% |
环氧丙烷及附属品 | 465,769.90 | 0.04% | 91,826,915.40 | 6.90% | -99.49% |
保温材料 | 5,315,518.57 | 0.46% | 7,472,348.69 | 0.56% | -28.86% |
材料贸易 | 45,526,801.34 | 3.91% | 84,401,155.52 | 6.34% | -46.06% |
分地区 | |||||
国内 | 803,493,304.58 | 68.94% | 919,634,187.73 | 69.09% | -12.63% |
国外 | 361,967,984.31 | 31.06% | 411,526,755.38 | 30.91% | -12.04% |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基础化工原料 | 1,114,618,968.98 | 892,076,796.05 | 19.97% | -10.06% | -15.59% | 5.24% |
其他材料 | 5,315,518.57 | 4,591,822.20 | 13.61% | -28.86% | -29.54% | 0.82% |
材料贸易 | 45,526,801.34 | 35,305,936.91 | 22.45% | -46.06% | -52.44% | 10.40% |
分产品 | ||||||
环丙衍生品 | 1,114,153,199.08 | 891,487,373.20 | 19.99% | -2.90% | -2.58% | -0.26% |
环氧丙烷及附属品 | 465,769.90 | 589,422.85 | -26.55% | -99.49% | -99.58% | 27.74% |
保温材料 | 5,315,518.57 | 4,591,822.20 | 13.61% | -28.86% | -29.54% | 0.82% |
材料贸易 | 45,526,801.34 | 35,305,936.91 | 22.45% | -46.06% | -52.44% | 10.40% |
分地区 | ||||||
国内 | 803,493,304.58 | 646,939,260.39 | 19.48% | -12.63% | -24.35% | 12.47% |
国外 | 361,967,984.31 | 285,035,294.77 | 21.25% | -12.04% | 0.93% | -10.12%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6,614,781.40 | 238.68% | 理财收益 | 否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7,728,466.22 | -278.87% | 远期外汇出售合约带来变动 | 否 |
资产减值 | -6,543,113.88 | -236.09% | 应收款计提减值损失 | 否 |
营业外收入 | 948,357.71 | 34.22% | 其他收入 | 否 |
营业外支出 | 375,906.87 | 13.56% | 捐赠等支出 | 否 |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2,094,196,513.29 | 35.26% | 1,684,467,300.19 | 30.06% | 5.20% | 考虑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对资金需求,筹资使得货币资金余额占资产比较大。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23,483万元。 |
应收账款 | 405,743,469.34 | 6.83% | 274,217,429.52 | 4.89% | 1.94% | |
存货 | 343,519,869.37 | 5.78% | 352,466,423.21 | 6.29% | -0.51% | |
固定资产 | 800,241,910.32 | 13.47% | 1,772,799,325.24 | 31.64% | -18.17% | 经批准,子公司在泰兴基地对现有环氧丙烷生产装置进行技术改造,将相应的需技改的设备资产价值93,594.20万元转入在建工程。 |
在建工程 | 1,154,354,641.97 | 19.43% | 230,868,614.18 | 4.12% | 15.31% | 同上 |
使用权资产 | 619,118.02 | 0.01% | 1,011,487.33 | 0.02% | -0.01% | |
短期借款 | 2,361,012,563.47 | 39.75% | 1,938,377,945.74 | 34.59% | 5.16% | 公司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较大,以短期借款方式筹备资金,为外部主要资金来源 |
合同负债 | 25,091,668.31 | 0.42% | 20,746,473.58 | 0.37% | 0.05% | |
长期借款 | 491,025,000.00 | 8.27% | 534,950,000.00 | 9.55% | -1.28% | |
租赁负债 | 27,803.82 | 0.00% | 213,162.49 | 0.00% | 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330,485,279.39 | 5.56% | 382,894,367.16 | 6.83% | -1.27% | |
其他流动资产 | 257,155,757.44 | 4.33% | 266,398,324.13 | 4.75% | -0.42% | |
无形资产 | 227,214,007.07 | 3.83% | 229,987,664.33 | 4.10% | -0.2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969,616.44 | 0.86% | 200,745,863.01 | 3.58% | -2.72% | |
应付票据 | 169,044,439.02 | 2.85% | 169,498,992.93 | 3.02% | -0.17% | |
应付账款 | 206,093,737.73 | 3.47% | 234,626,943.03 | 4.19% | -0.7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73,373,992.16 | 7.97% | 438,054,507.72 | 7.82% | 0.15% | |
长期应付款 | 95,797,704.85 | 1.61% | 104,998,053.28 | 1.87% | -0.26%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200,745,863.01 | 298,000,000.00 | 447,776,246.57 | 50,969,616.44 | ||||
上述合计 | 200,745,863.01 | 50,969,616.44 | ||||||
金融负债 | 11,745,717.97 | -7,728,466.22 | 19,474,184.19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 目 | 金 额(元) | 受限制的原因 |
货币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234,830,000.00 | 质押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
应收票据 | 160,122,901.72 | 质押用于银行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
子公司的股权(注) | 290,082,932.84 | 质押用于长期借款、短期借款 |
应收账款 | 21,116,666.67 | 附追索权的应收账款贴现 |
固定资产 | 130,272,420.86 | 抵押用于长期应付款 |
使用权资产 | 619,118.02 | 非本公司产权 |
合计 | 1,837,044,040.11 |
注:公司以对子公司泰兴化学40%的股权出质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用于借款质押担保。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34,833,998.56 | 38,758,249.58 | -10.12%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2.4万吨/年DCP项目 | 自建 | 是 | 化工新材料 | 414,362,587.36 | 自筹 | 90.00% | 81,500,000.00 | -9,846,773.47 | 根据泰兴基地环氧丙烷装置技改安排,DCP1#装置停产。2#装置缓建 | 2017年04月06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临2017-016) | |
环氧丙烷技术改造项目 | 自建 | 是 | 化工原料 | 935,941,986.67 | 943,838,540.52 | 自筹 | 30.00% | 198,000,000.00 | 技改在建中 | 2022年04月16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临2022-020) | |
合计 | -- | -- | -- | 935,941,986.67 | 1,358,201,127.88 | -- | -- | 279,500,000.00 | -9,846,773.47 | -- | -- | -- |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1 | 非公开发行 | 49,918.83 | 0 | 0 | 0 | 0 | 0.00% | 49,918.83 | 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 0 |
合计 | -- | 49,918.83 | 0 | 0 | 0 | 0 | 0.00% | 49,918.83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509 号《关于核准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7 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3,211,727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82 元,扣除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 49,918.83 万元。 前述资金由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 (2021)00088 号《验资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之募集资金管理》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将前述募集资金存放在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因所在地政府“能耗双控”政策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施工尚未开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于2023年6月收回到期的现金理财本金5000万元及相应收益);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3年6月30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6,566.12 万元。 |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 12 万吨聚醚多元醇系列产品项目 | 否 | 49,918.83 | 49,918.83 | 0 | 0 | 0.00% | 2023年12月31日 | 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9,918.83 | 49,918.83 | 0 | 0 | -- | -- | 0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
合计 | -- | 49,918.83 | 49,918.83 | 0 | 0 | -- | -- | 0 |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募集资金项目已完成环评等工作,因所在地政府“能耗双控”政策影响,项目能评工作尚未有效进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施工尚未开始。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
根据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足额归还。(该款项已于2023年8月4日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根据2022年7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 2022 年 8 月 5 日 |
召开的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额度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到期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于2022年9月共计使用1.5亿元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于2023年6月收回到期现金管理的本金0.5亿及相应收益,与其余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环保型聚氨酯硬泡聚醚项目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化学产品的销售 | 401,000,000.00 | 604,703,734.31 | 445,077,872.23 | 494,013,836.87 | -14,296,371.51 | -12,387,922.91 |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销售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硬泡组合聚醚等产品销售 | 100,000,000.00 | 599,035,452.32 | 140,844,504.63 | 243,677,711.58 | 38,857,415.33 | 26,904,929.27 |
南京红宝丽醇胺化学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异丙醇胺系列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 50,000,000.00 | 1,058,874,840.69 | 254,286,235.61 | 452,974,220.92 | 63,843,538.68 | 54,811,133.84 |
南京红宝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主要从事异丙醇胺系列产品的出口业务、化学原料及产品等进出口 | 5,000,000.00 | 53,489,173.06 | 38,981,133.38 | 37,919,394.43 | 6,889,624.04 | 5,167,218.03 |
南京红宝丽新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新型建筑材料、包装料的生产销售 | 100,260,000.00 | 170,739,028.48 | 47,299,297.16 | 113,575,997.24 | 9,023,906.02 | 9,881,764.35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化工产品及原料的生产与销售 | 1,000,000,000.00 | 1,908,274,662.95 | 725,207,332.09 | 385,269,375.35 | -95,018,361.75 | -71,171,894.91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南京迪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设立 | 对整体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无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管理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环氧丙烷及其衍生品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异丙醇胺系列产品,以及新兴材料聚氨酯保温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拥有4个产业基地,包括位于南京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的硬泡聚醚生产基地、异丙醇胺生产基地,位于高淳经济开发区的新材料保温板生产基地,以及位于江苏泰兴经济开发区的环氧丙烷产业基地,拥有全资或控股子公司9家,并在海外设有聚醚业务办事处。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国际化进程加快,且当今国际环境复杂多变,公司面对的经营环境不断变化,在资源整合、技术开发、市场开拓、项目投资决策等方面管理上将面临更大的挑战;政府主管部门、化工园区对化工生产企业低碳、环保、安全生产要求也日趋严格,如果公司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及时调整与完善,人力资源建设、各级管理人员职业素质及管理水平不能满足公司规模扩张和管理提升需要,公司将会面临一定的经营管理风险。
(2)环保与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生产基地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数量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公司已严格按照有关环保法规及相应标准建立完善了相关制度,增添了环保设施,用于“三废”的处理,生产经营符合环保要求。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社会对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国家及地方政府修订完善法律法规,逐步提高环保标准及要求,导致公司增加环保软硬件投入,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此外,若公司员工未严格执行公司的环保管理制度,从而导致公司污染物排放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可能导致公司被环保部门处罚风险。同时,公司泰兴基地生产的环氧丙烷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多个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亦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使用,近年来政府主管部门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也在提高,生产型企业生产设备的操作要求较高,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如设备及工艺不完善、物品保管及操作不当则可能造成安全事故。公司设立以来,一贯重视安全生产,拥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配置了完善的安全防护设备,并制定了一系列符合自身实际的安全制度,组织员工安全生产培训,开展针对性的操作演练,以制度化保障安全生产的有效执行,着力提高员工个人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以及处置问题的能力,防止事故发生。
(3)原材料价格波动及环丙技改项目不达预期风险
公司硬泡聚醚、异丙醇胺等产品的主要原料是石油下游衍生品环氧丙烷,其他还有一些辅助材料,环氧丙烷的原料是丙烯,大多为化工原材料。报告期,受地缘政治、经济复苏缓慢消费需求下降等因素影响,相关化工原辅助材料价格维持低位,对公司控制硬泡聚醚、异丙醇胺产品生产成本有利,环氧丙烷含税价格在10000元/吨上下波动,以致环氧丙烷行业运营艰难,一些企业停产或降负减亏。 随着经济逐步复苏,化工原材料等价格会逐步上涨,会对产品生产成本造成一定影响。环氧丙烷是硬泡组合聚醚、异丙醇胺的主要原材料,目前,公司泰兴基地正在抓紧推进环氧丙烷技改项目第一阶段相关工作,计划在现有装置上进行技术改造扩产至16万吨,项目完工投产后,将有效改善现有工艺条件,扩大产能,提升装置运营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从而规避环氧丙烷价格波动,支撑公司产业整体发展。项目投产后, 或由于环境条件变化,也存在不达预期风险。
(4)汇率波动风险
硬泡组合聚醚、异丙醇胺产品都有出口。近年来,公司产品国际化进程加快,也跟随冰箱企业实施出海计划,开拓国外市场,今年上半年,出口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为31.06%,占比较高,此外还通过国际平台采购大宗原辅材料。上半年,美国持续加息美元升值,人民币兑美元贬值3.75%,下半年仍存在贬值的压力,有待美国加息转降息。公司加快推进国际化业务,进出口贸易额会进一步增加。随着世
界经济形势复杂化,中国经济增长,人民币国际化、人民币结算功能增强,以及地缘政治影响,人民币兑美元汇率转向升值,与美元、欧元等世界主要结算货币的波动将会加大,这将给公司经营稳定性及经营成果带来一定的影响。
(5)技术流失风险
公司经过多年经营和自主研发积累,产品技术在所从事行业始终保持行业优势,拥有多项知识产权与核心非专利技术,包括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的研究开发、工艺和生产技术,异丙醇胺的合成技术,以及高阻燃聚醚多元醇和高阻燃保温板材生产技术、环氧丙烷生产工艺、DCP生产工艺等,从保护核心技术角度出发,公司将技术及工艺分割保密,将适宜公开的技术及时申请专利,但仍存在大量的生产工艺技术及产品配方不适合申请专利,因而不受《专利法》保护。如果公司技术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泄漏公司工艺技术或产品配方,公司将面临核心技术失密风险。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销售人员等在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公司管理等方面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技术经验等,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还掌握着产品的部分核心技术和工艺,这些核心人才是公司持续发展的重要人力资源基础,也是公司在行业竞争中保持优势地位的宝贵资源。公司通过建立完善用人机制、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等措施,不断增强员工凝聚力,吸引和稳定核心人员。尽管如此,但如果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主要销售人员离职,将影响公司市场竞争力,从而对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当前市场对于人才竞争日益激烈,不能排除有关人员违反公司规定泄漏公司产品技术,造成被他方窃取的可能,从而带来核心技术失密风险。高新技术及产品的研发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专业人才,特别是核心技术人员。随着同行业人才争夺的加剧,如果公司掌握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有可能影响公司的持续研发能力,并增强竞争对手的人才优势,对公司参与市场竞争及稳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1)实施系统化管理,有效提升公司综合管理水平。一是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加强企业文化宣贯,提高员工对企业文化的认同度,增强企业员工的认同感、归属感,提高凝聚力;通过培训、培养、引进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人员的职业素质和管理水平;二是充分利用现有条件,进一步完善公司薪酬福利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自觉地维护企业的利益,防止和避免技术流失;三是制度建设上,增加环境、安全、职业卫生、消防安全投入与管理,并严格制度执行力;开展企业经营全过程管理,保证生产经营安全。
(2)整合资源,创造价值,夯实企业发展基础。一是抓好泰兴基地环氧丙烷技改项目,争取早日完工投产,为聚醚、异丙醇胺生产提供原料保障,并贡献经营绩效;二是优化管理系统,推进信息化建设,确保物资采购供应安全和效益最大化;三是各职能岗位人员经营过程中,要把握经济与金融信息,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经营影响。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7.54% | 2023年03月14日 | 2023年03月15日 | 公告编号临2023-009《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2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26.33% | 2023年05月12日 | 2023年05月13日 | 公告编号临2023-024《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吴一鸣 | 董事 | 离任 | 2023年04月06日 | 吴一鸣于2023年4月 6日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
吴一鸣 | 副总经理 | 聘任 | 2023年05月12日 | 公司董事会第十届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吴一鸣为公司副总经理。 |
孔维来 | 董事 | 被选举 | 2023年05月12日 | 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孔维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适用
1、股权激励:无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为了建立与公司战略发展相适应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稳定核心骨干员工队伍, 提升其薪酬水平,公司搭建平台,根据相关制度制定了《公司核心骨干员工激励管理办法》,并由2018年4 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每年对进入平台激励的核心骨干员工进行甄选与更新,并对该等员工的业绩进行绩效考核评价。根据办法激励对象工作满一定期限,分配的激励基金才归个人所有。报告期,公司未提取激励基金,截止2023年6月30日末,公司以前年度已按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一定比例累计提取了激励基金1,661万元。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 □否子公司醇胺化学公司是2023年南京市水、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子公司聚氨酯公司是2023年南京市大气、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子公司泰兴化学公司是2023年泰州市大气、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子公司新材料公司具有较大环境风险等级,是2023年南京市其他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发布的环境保护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地方环保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定期收集新出台的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结合生产实际,进行合规性评价转化,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始终合法合规。在生产过程中,公司严格依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相关标准要求,建设了完善的“三废”处理设施,并确保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力争将生产经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所有建设项目均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并通过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审批,取得批复。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排污可证均在有效期内,有效做到了持证排污、合法合规排污。
许可登记 | 有效期限 |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排污登记表 | 自2020年 04月10日至 2025年04月09日止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 | 自2021 年07月03日至 2026年07月02 日止 |
南京红宝丽醇胺化学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 | 自2022年 12月 06至 2027年12月05 日止 |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 | 自2021 年11 月18日至 2026年11月 17日止 |
南京红宝丽新材料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 | 自2022年 12 月09日至 2027年12月08 日止 |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南京红宝丽醇胺化学有限公司 | 废水 | 废水-COD | 间歇排放达到接管标准排入江北新材 | 1 | 东经:118°47′49.56″北纬: | 115.047mg/L |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污水排放管理规 | 1.762t | 21.42625t/a | 无 |
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 | 32°16′61.456″ | 定》,500mg/L | ||||||||
废水 | 废水-氨氮 | 间歇排放达到接管标准排入江北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 | 1 | 东经:118°47′49.56″北纬:32°16′61.456″ | 13.093mg/L |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污水排放管理规定》,45mg/L | 0.213t | 1.23t/a | 无 | |
废水 | 废水-总磷 | 间歇排放达到接管标准排入江北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 | 1 | 东经:118°47′49.56″北纬:32°16′61.456″ | 0.7702mg/L |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污水排放管理规定》,5mg/L | 0.018t | 0.0129t/a | 无 | |
废水 | 废水-悬浮物 | 间歇排放达到接管标准排入江北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 | 1 | 东经:118°47′49.56″北纬:32°16′61.456 | 38.019mg/L |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污水排放管理规定》,400mg/L | / | / | 无 | |
废水 | 废水-石油类 | 间歇排放达到接管标准排入江北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 | 1 | 东经:118°47′49.56″北纬:32°16′61.456″ | 0.457mg/L |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污水排放管理规定》,20mg/L | / | / | 无 | |
废水 | 废水-总有机碳 | 间歇排放达到接管标准排入江北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 | 1 | 东经:118°47′49.56″北纬:32°16′61.456″ | 57.85mg/L |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污水排放管理规定》,/mg/L | / | / | 无 | |
废水 | 废水-五日生化需氧量 | 间歇排放达到接管标准排入江北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 | 1 | 东经:118°47′49.56″北纬:32°16′61.456″ | 68.6mg/L |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污水排放管理规定》,300mg/L | / | / | 无 | |
废水 | 废水-总氮 | 间歇排放达到接管标准排入江北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 | 1 | 东经:118°47′49.56″北纬:32°17′2.4″ | 18.653mg/L |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污水排放管理规定》,70mg/L | 0.274t | 2.9t/a | 无 | |
废水 | 废水-PH | 间歇排放达到接管标准排入江北新材料产业园 | 1 | 东经:118°47′49.56″北纬:32°17′2 | 7.429 |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污水排放管理规定》,6-9 | / | / | 无 |
污水处理厂 | .4″ | ||||||||
雨水 | 雨水-pH | 间歇排放,检测合格后排入化工园区雨水管网 | 1 | 东经:118°47′48.876″北纬:32°16′50.772″ | 7.57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6-9 | / | / | 无 |
雨水 | 雨水-COD | 间歇排放,检测合格后排入化工园区雨水管网 | 1 | 东经:118°47′48.876″北纬:32°16′50.772″ | 9.73mg/L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40mg/L | / | / | 无 |
雨水 | 雨水-氨氮 | 间歇排放,检测合格后排入化工园区雨水管网 | 1 | 东经:118°47′48.876″北纬:32°16′50.772″ | 0.25mg/L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2mg/L | / | / | 无 |
雨水 | 雨水-总磷 | 间歇排放,检测合格后排入化工园区雨水管网 | 1 | 东经:118°47′48.876″北纬:32°16′50.772″ | 0.05mg/L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0.4mg/L | / | / | 无 |
雨水 | 雨水-悬浮物 | 间歇排放,检测合格后排入化工园区雨水管网 | 1 | 东经:118°47′48.876″北纬:32°16′50.772″ | 4.28mg/L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40 | / | / | 无 |
雨水 | 雨水-石油类 | 间歇排放,检测合格后排入化工园区雨水管网 | 1 | 东经:118°47′49.2″北纬:32°16′48″ | 0.07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1mg/L | / | / | 无 |
废气 | 废气-氨气(有组织) | 氨吸收塔排气筒(FQ-01)(DA011) | 1 | 东经:118°47′47.724″北纬:32°16′46.344″ | 2.99mg/m?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表1及表2标准,≤14kg/h | / | ≤14t/a | 无 |
废气 | 废气-臭气浓度(有组织) | 氨吸收塔排气筒(FQ-01)(DA011) | 1 | 东经:118°47′45.6″北纬:32°16′44.4″ | 174 | 《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2/3151-2016),≤1500 | / | / | 无 |
废气 | 废气-非甲烷总烃(有组织) | 醇胺改性装置废气冷凝吸收塔排放 | 1 | 东经:118°47′47.364″北纬: | 1.69mg/m3 | 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 0.0073t | ≤0.03861t/a | 无 |
口,水吸收后排大气(FQ-04)(DA016) | 32°16′44.112″ | DB32/3151-2016 | |||||||
废气 | 废气-非甲烷总烃(有组织) | 异丙醇胺装置废气冷凝吸收塔排放口,水吸收后排大气(FQ-02)(DA010) | 1 | 东经:118°47′45.114″北纬:32°16′44.22″ | 1.71mg/m3 | 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 | 0.0057t | ≤0.432t/a | 无 |
废气 | 废气-非甲烷总烃(有组织) | 成品罐区及灌装废气冷凝吸收塔排放口,水吸收后排大气(FQ-03)(DA013) | 1 | 东经:118°47′40.884″北纬:32°16′44.22″ | 3.3mg/m3 | 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 | 0.01t | ≤0.9504t/a | 无 |
废气 | 废气-非甲烷总烃(有组织) | 实验室废气排放口,活性碳吸附(FQ-05)(DA015) | 1 | 东经:118°47′45″北纬:32°16′51″ | 1.55mg/m3 | 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 | 0.0085t | ≤1.668t/a | 无 |
废气 | 废气-非甲烷总烃(有组织) | 污水预处理设施废气冷凝吸收塔排放口,活性碳吸附(FQ-06)(DA014) | 1 | 东经:118°47′48.88″北纬:32°16′50.77″ | 1.77mg/m3 | 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80mg/m? | 0.0014t | ≤0.2304t/a | 无 |
废气 | 废气-氨气(无组织) | 间歇排放 | / | 厂界 | 0.102mg/m3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1.5mg/m? | / | / | 无 |
废气 | 废气-硫化氢(无组织) | 间歇排放 | / | 厂界 | 0.00216mg/m3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0.06mg/m? | / | / | 无 |
废气 | 废气-非甲烷总烃 | 间歇排放 | / | 厂界 | 0.585mg/m3 | 《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 | / | / | 无 |
(无组织) | 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4mg/m? | |||||||||
废气 | 废气-臭气浓度(无组织) | 间歇排放 | / | 厂界 | 10mg/m3 | 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20(无量纲) | / | / | 无 | |
废气 | 废气-非甲烷总烃(无组织) | 间歇排放 | / | 厂内 | 0.656mg/m?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 | / | 无 | |
废气 | 废气-挥发性气体(无组织) | 间歇排放 | / | 挥发性有机物(VOCs)泄漏检测 | /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0t | 7.98t/a | 无 | |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 | 废水 | 废水-COD | 间歇排放,达到接管标准排入南京胜科水务有限公司 | 1 | 北纬32°15′20.77″ 东经118°49′44.87″ | 311mg/L | ≤500mg/L | 2.690358t | ≤16.396t/a | 无 |
废水 | 废水-pH | 间歇排放,达到接管标准排入南京胜科水务有限公司 | 1 | 北纬32°15′20.77″ 东经118°49′44.87″ | 7.9 | 6~9 | / | / | 无 | |
废水 | 废水-氨氮 | 间歇排放,达到接管标准排入南京胜科水务有限公司 | 1 | 北纬32°15′20.77″ 东经118°49′44.87″ | 1.25mg/L | ≤45mg/L | 0.010846t | ≤0.261t/a | 无 | |
废水 | 废水-总氮 | 间歇排放,达到接管标准排入南京胜科水务有限公司 | 1 | 北纬32°15′20.77″ 东经118°49′44.87″ | 6.74mg/L | ≤70mg/L | 0.058365t | ≤1.64t/a | 无 | |
废水 | 废水-总磷 | 间歇排放,达到接管标准排入南京胜科水务 | 1 | 北纬32°15′20.77″ 东经118°49′ | 0.18mg/L | ≤5mg/L | 0.001582t | ≤0.1t/a | 无 |
有限公司 | 44.87″ | ||||||||
废水 | 废水-SS | 间歇排放,达到接管标准排入南京胜科水务有限公司 | 1 | 北纬32°15′20.77″ 东经118°49′44.87″ | 23.1mg/L | ≤400mg/L | 0.199991t | / | 无 |
废水 | 废水-石油类 | 间歇排放,达到接管标准排入南京胜科水务有限公司 | 1 | 北纬32°15′20.77″ 东经118°49′44.87″ | 0.41mg/L | ≤20mg/L | 0.003513 | / | 无 |
废水 | 废水-五日生化需氧量 | 间歇排放,达到接管标准排入南京胜科水务有限公司 | 1 | 北纬32°15′20.77″ 东经118°49′44.87″ | 66.2 mg/L | ≤300mg/L | 0.573178 | / | 无 |
废水 | 废水-总有机碳 | 间歇排放,达到接管标准排入南京胜科水务有限公司 | 1 | 北纬32°15′20.77″ 东经118°49′44.87″ | 44.8 mg/L | / | 0.388214 | / | 无 |
雨水 | 雨水-COD | 间歇排放,检测合格后排入化工园区雨水管网 | 1 | 北纬32°15′25.38″ 东经118°49′42.85″ | 17.1mg/L | ≤40mg/L | / | / | 无 |
雨水 | 雨水-pH | 间歇排放,检测合格后排入化工园区雨水管网 | 1 | 北纬32°15′25.38″ 东经118°49′42.85″ | 7.7 | 6~9 | / | / | 无 |
雨水 | 雨水-氨氮 | 间歇排放,检测合格后排入化工园区雨水管网 | 1 | 北纬32°15′25.38″ 东经118°49′42.85″″ | 0.21mg/L | ≤2mg/L | / | / | 无 |
雨水 | 雨水-总磷 | 间歇排放,检测合格后排入化工园区雨水管网 | 1 | 北纬32°15′25.38″ 东经118°49′42.85″ | 0.08mg/L | ≤0.4mg/L | / | / | 无 |
雨水 | 雨水-悬浮物 | 间歇排放,检测合格后排入化工园区雨水管网 | 1 | 北纬32°15′25.38″ 东经118°49′42.85″ | 8.03mg/L | ≤70mg/L | / | / | 无 |
雨水 | 雨水-石 | 间歇排 | 1 | 北纬 | 0.36mg | ≤1mg/L | / | / | 无 |
油类 | 放,检测合格后排入化工园区雨水管网 | 32°15′25.38″ 东经118°49′42.85″ | /L | |||||||
废气 | 废气-非甲烷总烃 | 活性炭调峰+催化氧化装置(DA001) | 1 | 北纬32°15′18.00″ 东经118°49′47.50″ | 18.7mg/m3 | ≤80mg/m3 | 0.15808 | 0.591 | 无 | |
废气 | 废气-环氧丙烷 | 活性炭调峰+催化氧化装置(DA001) | 1 | 北纬32°15′18.00″ 东经118°49′47.50″ | / | ≤5mg/m3 | / | / | 监测方法未公布 | |
废气 | 废气-氨 | 活性炭调峰+催化氧化装置(DA001 | 1 | 北纬32°15′18.00″ 东经118°49′47.50″ | 0.66mg/m3 | 排放速率≤14kg/h | 0.00266 | 0.019 | 无 | |
废气 | 废气-硫化氢 | 活性炭调峰+催化氧化装置(DA001 | 1 | 北纬32°15′18.00″ 东经118°49′47.50″ | 0.0043mg/m3 | 排放速率≤0.9kg/h | 0.000023 | / | 无 | |
废气 | 废气-非甲烷总烃 | 活性炭吸附(DA002) | 1 | 北纬32°15′18.76″ 东经118°49′50.02″ | 0.71mg/m3 | ≤60mg/m3 | 0.007441 | 0.0792 | 无 | |
废气 | 废气-非甲烷总烃 | 水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DA003) | 1 | 北纬32°15′24.19″ 东经118°49′58.19″ | 0.598mg/m3 | ≤60mg/m3 | 0.011898t | 0.043 | 无 | |
废气 | 废气-臭气浓度 | 水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DA003) | 1 | 北纬32°15′24.19″ 东经118°49′58.19″ | 98 | ≤1500 | / | / | 无 | |
废气 | 废气- 非甲烷总烃 | 无组织 | / | 厂界 | 0.67mg/m3 | ≤4mg/m3 | / | / | 无 | |
废气 | 废气- 臭气浓度 | 无组织 | / | 厂界 | <10 | 20 | / | / | 无 | |
废气 | 废气- 氨 | 无组织 | / | 厂界 | 0.049mg/m3 | ≤1.5mg/m3 | / | / | 无 | |
废气 | 废气- 硫化氢 | 无组织 | / | 厂界 | 0.002mg/m3 | ≤0.06mg/m3 | / | / | 无 |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 | 废水 | 废水-氨氮 | 间歇排放达到接管 | 1 | 东经119°56′ | 2.147mg/L | 中交苏伊士泰兴环境投 | 0.001472t | 2.474t/a | 无 |
学有限公司 | 标准排入中交苏伊士泰兴环境投资有限公司(DW001) | 47.72″北纬32°7′26.47″ | 资有限公司接管标准≤35mg/L | |||||||
废水 | 废水-悬浮物 | 间歇排放达到接管标准排入中交苏伊士泰兴环境投资有限公司(DW001) | 1 | 东经119°56′47.72″北纬32°7′26.47″ | 37.28mg/L | 中交苏伊士泰兴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接管标准≤100mg/L | 0.175t | 16.084t/a | 无 | |
废水 | 废水-COD | 间歇排放达到接管标准排入中交苏伊士泰兴环境投资有限公司(DW001) | 1 | 东经119°56′47.72″北纬32°7′26.47″ | 208mg/L | 中交苏伊士泰兴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接管标准≤500mg/L | 1.4446t | 80.417t/a | 无 | |
废水 | 废水-PH | 间歇排放达到接管标准排入中交苏伊士泰兴环境投资有限公司(DW001) | 1 | 东经119°56′47.72″北纬32°7′26.47″ | 8.14 | 中交苏伊士泰兴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接管标准6-9 | / | / | 无 | |
废水 | 废水-总磷 | 间歇排放达到接管标准排入中交苏伊士泰兴环境投资有限公司(DW001) | 1 | 东经119°56′47.72″北纬32°7′26.47″ | 0.491mg/L | 中交苏伊士泰兴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接管标准≤3mg/L | 0.0035t | 0.483t/a | 无 | |
废水 | 废水-总氮 | 间歇排放达到接管标准排入中交苏伊士泰兴环境投资有限公司(DW001) | 1 | 东经119°56′47.72″北纬32°7′26.47 | 9.55mg/L | 中交苏伊士泰兴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接管标准≤50mg/L | 0.0597t | 2.474t/a | 无 | |
废水 | 废水-石油类 | 间歇排放达到接管标准排入中交苏伊士泰兴环境投资有 | 1 | 东经119°56′47.72″北纬32°7′26.47 | 0.242mg/L | 中交苏伊士泰兴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接管标准≤20mg/L | 0.002t | 0.16t/a | 无 |
限公司(DW001) | |||||||||
废水 | 废水-苯酚 | 间歇排放达到接管标准排入中交苏伊士泰兴环境投资有限公司(DW001) | 1 | 东经119°56′47.72″北纬32°7′26.47 | ND | 中交苏伊士泰兴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接管标准≤2mg/L | 0 | 0.466t/a | 无 |
废水 | 废水-异丙苯 | 间歇排放达到接管标准排入中交苏伊士泰兴环境投资有限公司(DW001) | 1 | 东经119°56′47.72″北纬32°7′26.47 | 0.003mg/L | 中交苏伊士泰兴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接管标准≤3mg/L | 0.00002t | 0.186t/a | 无 |
废水 | 废水-五日生化需氧量 | 间歇排放达到接管标准排入中交苏伊士泰兴环境投资有限公司(DW001) | 1 | 东经119°56′47.72″北纬32°7′26.47 | 26.9mg/L | 中交苏伊士泰兴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接管标准≤150mg/L | 0.181t | / | 无 |
废水 | 废水-总有机碳 | 间歇排放达到接管标准排入中交苏伊士泰兴环境投资有限公司(DW001) | 1 | 东经119°56′47.72″北纬32°7′26.47 | 73.61mg/L | 中交苏伊士泰兴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接管标准≤120mg/L | 0.51t | / | 无 |
废气 | 废气-氨气 | 吸附法(DA001) | 1 | 东经119°56′6.37″北纬32°7′25.18″ | 2.53mg/m3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5mg/m3 | 0.061t | 0.086t/a | 无 |
废气 | 废气-硫化氢 | 吸附法(DA001) | 1 | 东经119°56′6.37″北纬32°7′25.18″ | 0.0073mg/m3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0.6mg/m3 | 0.00016t | 0.014t/a | 无 |
废气 | 废气-挥发性有机物 | 催化燃烧(DA002) | 1 | 东经119°57′6.37″北纬32°7′15.71″ | 0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60mg/m3 | 0 | 14.947t/a | 停运 |
废气 | 废气-环氧丙烷 | 催化燃烧(DA002) | 1 | 东经119°57′6.37″北纬32°7′15.71″ | 0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1mg/m3 | 0 | 0.7t/a | 停运 |
废气 | 废气-丙酮 | 催化燃烧(DA002) | 1 | 东经119°57′6.37″北纬32°7′15.71″ | 0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100mg/m3 | 0 | 0.184t/a | 停运 |
废气 | 废气-异丙苯 | 催化燃烧(DA002) | 1 | 东经119°57′6.37″北纬32°7′15.71″ | 0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 | 0 | 1.77t/a | 停运 |
废气 | 废气-异丙苯 | 催化燃烧(DA005) | 1 | 东经119°57′3.67″北纬32° 7′6.92″ | 0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 | 0 | 1.77t/a | 停运 |
废气 | 废气-乙苯 | 催化燃烧(DA005) | 1 | 东经119°57′3.67″北纬32° 7′6.92″ | 0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100mg/m3 | 0 | 0.0001t/a | 停运 |
废气 | 废气-乙醇 | 催化燃烧(DA005) | 1 | 东经119°57′3.67″北纬32° 7′6.92″ | 0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100mg/m3 | 0 | 22.415t/a | 停运 |
废气 | 废气-苯酚 | 催化燃烧(DA005) | 1 | 东经119°57′3.67″北纬32° 7′6.92″ | 0 | 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32/3151-2016≤20mg/m3 | 0 | 0.004t/a | 停运 |
废气 | 废气-挥发性有机物 | 催化燃烧(DA005) | 1 | 东经119°57′3.67″北纬32° 7′6.92″ | 0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60mg/m3 | 0 | 14.947t/a | 停运 |
废气 | 废气-一氧化碳 | 热力焚烧(DA004) | 1 | 东经119°57′3.46″北纬32° 7′24.64″ | 0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4-2020≤100mg/m3 | 0 | 25.602t/a | 停运 |
废气 | 废气-颗粒物 | 热力焚烧(DA004 | 1 | 东经119°57′ | 0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 | 0 | 10.347t/a | 停运 |
) | 3.46″北纬32° 7′24.64″ | 标准 GB18484-2020≤30mg/m3 | |||||||
废气 | 废气-二噁英 | 热力焚烧(DA004) | 1 | 东经119°57′3.46″北纬32° 7′24.64″ | 0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4-2020≤0.5ng-TEQ/m3 | 0 | 0.021g/a | 停运 |
废气 | 废气-林格曼黑度 | 热力焚烧(DA004) | 1 | 东经119°57′3.46″北纬32° 7′24.64″ | 0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4-2020<1级 | / | 0 | 停运 |
废气 | 废气-挥发性有机物 | 热力焚烧(DA004) | 1 | 东经119°57′3.46″北纬32° 7′24.64″ | 0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60mg/m3 | 0 | 14.947t/a | 停运 |
废气 | 废气-二氧化硫 | 热力焚烧(DA004) | 1 | 东经119°57′3.46″北纬32° 7′24.64″ | 0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4-2020≤100mg/m3 | 0 | 7..112t/a | 停运 |
废气 | 废气-氮氧化物 | 热力焚烧(DA004) | 1 | 东经119°57′3.46″北纬32° 7′24.64″ | 0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4-2020≤300mg/m3 | 0 | 137.799t/a | 停运 |
废气 | 废气-氯化氢 | 热力焚烧(DA004) | 1 | 东经119°57′3.46″北纬32° 7′24.64″ | 0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4-2020≤60mg/m3 | / | / | 停运 |
废气 | 废气-氟化氢 | 热力焚烧(DA004) | 1 | 东经119°57′3.46″北纬32° 7′24.64″ | 0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4-2020≤4mg/m | / | / | 停运 |
废气 | 废气-汞及其化合物 | 热力焚烧(DA004) | 1 | 东经119°57′3.46″北纬32° 7′24.64 | 0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4- | / | / | 停运 |
对污染物的处理
公司自设立以来,持续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并不断完善环境保护机制,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政策,未发生环保事故。
(1)公司总部新材料产业园
公司和新材料公司位于南京高淳经济开发区红宝丽新材料产业园内,公司设立安环部统一管理,公司建立健全内部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通过第三方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按照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实施环保监测与隐患治理并举,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废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主要为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高淳区荣泰污水处理厂,各污染物指标符合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 一般固废和危废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公司分别建有规范化的生活垃圾、工业固废、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立有关管理制度,生活垃圾由区环卫所定期清运,工业固废委托有关单位处置,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 2020≤0.05mg/m3 | ||||||||
废气 | 废气-铅及其化合物 | 热力焚烧(DA004) | 1 | 东经119°57′3.46″北纬32° 7′24.64″ | 0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4-2020≤0.5mg/m3 | / | / | 停运 |
废气 | 废气-镉及其化合物 | 热力焚烧(DA004) | 1 | 东经119°57′3.46″北纬32° 7′24.64″ | 0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4-2020≤0.05mg/m3 | / | / | 停运 |
废气 | 废气-砷、镍及其化合物 | 热力焚烧(DA004) | 1 | 东经119°57′3.46″北纬32° 7′24.64″ | 0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4-2020≤0.5mg/m3 | / | / | 停运 |
废气 | 废气-铬、锡、锑、铜、锰及其化合物 | 热力焚烧(DA004) | 1 | 东经119°57′3.46″北纬32° 7′24.64″ | 0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4-2020≤2.5mg/m3 | / | / | 停运 |
废气 | 废气-非甲烷总烃 | 无组织 | / | 厂界 | 0.321 | ≤4mg/m3 | / | / | 无 |
废气 | 废气-环氧丙烷 | 无组织 | / | 厂界 | ND | ≤1.5mg/m3 | / | / | 无 |
废气 | 废气-异丙苯 | 无组织 | / | 厂界 | ND | ≤0.07mg/m3 | / | / | 无 |
废气 | 废气-丙酮 | 无组织 | / | 厂界 | ND | / | / | / | 无 |
废气 | 废气-酚类化合物 | 无组织 | / | 厂界 | ND | / | / | / | 无 |
噪声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符合排放标准,对周边无影响。
(2)醇胺化学公司
醇胺化学是公司异丙醇胺生产基地,位于南京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内。醇胺化学公司始终坚持“环保优先、源头控制、绿色发展、科学治理”的环境保护方针,严格贯彻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醇胺化学领导高度重视,通过不断完善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加大环保设施改善和环保治理力度,全面实现环境污染事故为零、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削减的工作目标。防治污染设施设置齐全符合设置规范,满足法律法规要求,运行良好。 醇胺化学废水排放口1个(HGY-WS-01),雨水排放口1个(HGY-YS-01)。厂区内雨污分流设施完善,各生产装置、罐区等废水经收集池收集送至厂内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经检测合格后,送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设置事故应急池1座(2500m?),以满足在事故情况下,对事故泄漏物料和消防尾水进行收集。公司的污水排口设置在线监测与环保部门联网实施在线监控(监测因子为:PH、COD、氨氮),并已于环保部门进行备案。醇胺化学通过5万吨/年醇胺系列技改项目“以新带老”建设初期雨水池、5万吨装置设置暂存池,用于收集装置、中间罐区污水、初期雨水。雨水排口设置在线监测实现与园区环保部门联网实施在线监控(监测因子为:COD),并已于环保部门进行备案。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维保运行。罐区、装置区设置围堰或截流槽,符合环保设置要求及规范。 醇胺化学大气污染物均能保证稳定达标排放,现有项目共有六个废气排放口,氨吸收塔排口(FQ-01):环评批复编号:苏环管【2004】42号,主要污染物为氨、臭气,治理设施为氨吸收塔;排口高度:
25m VOC:排放口:醇胺改性装置废气冷凝吸收塔排放口(FQ-04):环评批复编号:宁化环建复【2015】61号,主要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为:改性醇胺车间冷凝吸收塔,排口高度:20m。异丙醇胺装置废气冷凝吸收塔排放口(FQ-02)环境影响登记号:202132011900000168,主要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为:真空尾气吸收塔,排气口高度:15m。成品罐区及灌装废气冷凝吸收塔排放口(FQ-03):环境影响登记号:202132011900000168,主要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为:灌装尾气喷淋吸收塔, 排气口高度:15m。实验室废气排放口(FQ-05)环境影响登记号:
201932011900000683,主要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为:实验室废气设施, 排气口高度:15m。污水预处理设施废气排放口(FQ-06),主要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为:污水预处理设施废气冷凝吸收塔排口, 排气口高度:15m。
无组织排放废气方面:无组织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挥发性有机物、氨、臭气浓度、硫化氢;主要环节及控制措施固定储罐呼吸(收集处理)、废水逸散(加盖、定期监测)。
噪声方面: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空压机运行、循环水泵运行等产生,采取选用先进设备及佩戴劳保防护用品及定期监测进行预防控制。 一般固废和危废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分别建有规范化的生活垃圾、工业固废、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立有关管理制度,生活垃圾由区当地环卫所每周清运两次,工业保温岩棉委托有资质的物业公司进行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处置。 噪声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符合排放标准,对周边无影响。
(3)聚氨酯公司
聚氨酯公司是公司硬泡组合聚醚生产基地,位于南京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内。聚氨酯公司设立以来,严格执行安全环保政策,投入环保设备,建立环保设施,废水排放口1个(WS-01),雨水排放口1个(FWS-01)。厂区内雨污分流设施完善,各生产装置、罐区等废水收集后,经公司150t/d 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到园区接管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事故应急池1座(7000m?),以满足在事故情况下,对事故泄漏物料和消防尾水进行收集。废水排口与雨水排口设置在线监测且与园区环保部门联网实施在线监控(监测因子为:COD),已于环保部门进行备案。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维保运行。罐区、装置区设置围堰或截流槽,符合环保设置要求及规范。
该子公司大气污染物均能保证稳定达标排放,现有项目共有三个废气排放口,全厂废气总排放口(DA001)(监测因子:非甲烷总烃,氨,硫化氢,环氧丙烷)治理设施为:催化氧化废气处理装置,采用活性炭调峰+催化氧化装置,对聚合尾气、组合废气、特种聚醚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等进行处理;实验室废气排放口(DA002)(监测因子:非甲烷总烃)治理设施为:活性炭吸附装置,采用活性炭吸附对分析室产生的废气进行处理。危废库废气排口(DA003)(监测因子: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治理设施为:水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对危废库废气进行处理。全厂废气总排口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在线监测符合规范,数据真实有效,并已于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维保运行。
一般固废和危废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分别建有规范化的生活垃圾、工业固废、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立有关管理制度,生活垃圾由区当地环卫所每周清运两次,一般固废聚氨酯泡沫和未沾染化学品的包装材料等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处置。
噪声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符合排放标准,对周边无影响。
(4)泰兴化学公司
泰兴化学公司是公司环氧丙烷生产基地,位于江苏泰兴经济开发区内,建设的项目工艺技术先进,通过多途径回收物料、循环利用,清洁生产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符合循环经济要求,同时依托泰兴经济开发区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建设,实行集中供热、供水,污水、固废集中处理,符合相关环境管理规定和环保准入条件,项目采取的工艺减排和控制措施、污染防治具有技术经济可行性,在实施到位和正常运行状况下,可实现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固废实现综合利用,符合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要求。
泰兴化学公司废水总排放口1个,雨水排放口1个。厂区内雨污分流,初期雨水收集进入初期雨水池。清下水收集进入缓冲池,监测达标后,排入洋思港河。各生产装置、罐区等废水收集后,经污水车间预处理达到接管要求后排入苏伊士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事故应急池1座(31590m?),以满足在事故情况下,对事故泄漏物料和消防尾水进行收集。废水排口与雨水排口设置在线监测并与园区及环保部门联网实施在线监控(监测因子为:COD、氨氮、PH),已于环保部门进行备案。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维保运行。罐区、装置区设置围堰,符合环保设置要求及规范。
泰兴化学公司PO项目有1个废气排放口:生产装置运行产生的尾气经催化氧化处理单元处理符合排放标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监测因子:VOCs、环氧丙烷、丙酮、异丙苯等)直接排入大气;发生事故时的废气经地面火炬燃烧后符合排放标准通过33.5米高排气筒(监测因子:颗粒物、SO2、NOX等)排空;污水车间各水池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恶臭气体处理系统处置后满足排放标准通过15米高排气筒(监测因子:氨气)排空。DCP项目有3个废气排放口:2个DCP车间各配 置1个催化氧化处理装置,产生的工艺废气经催化氧化处理后符合排放标准分别通过两根40米高排气筒(监测因子:VOCs等)排空;危废回转窑焚烧炉尾气采用“SNCR高温脱硝+急冷塔+活性炭干式反应器布袋除尘+喷淋除酸塔”工艺处理,危废液体喷射焚烧炉尾气采用“SNCR高温脱硝+省煤器+活性炭干式反应器+布袋除尘+喷淋除酸塔”工艺处理,处理后的尾气合并,通过一根50米高排气筒(监测因子:颗粒物、SO2、NOX等)排空。PO、DCP项目均取得安全许可证。所有废气排口拟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确保在线监测符合规范,数据真实有效,并于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维保运行。
一般固废和危废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建有规范化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立有关危废管理制度,在厂区内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由当地环卫所定期及时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处置。
噪声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符合排放标准,对周边无影响。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公司总部红宝丽新材料产业园
公司依据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编制了“事故风险评价与防范应急措施”篇章,识别潜在危险源,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针对危险源,每年制定演练计划,组织员工参与演习,教授灭火、逃生、急救、报警、处置险情等知识,事后总结得失,及时查漏补缺,提升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新材料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法律规定在环保部门进行备案,备案号为:320125-2020-031-M,同时进行了风险评估,风险等级判定为较大环境风险。为提高员工的环境意识、加强员工的环境风险识别能力以及提升该子公司的整体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该子公司年初制定了完善的突发环境应急演练计划,并开展了综合性演练和专项演练,效果较为显著,
(2)醇胺化学公司
该子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每三年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法律规定在环保部门进行备案,备案号为:320117-2020-056-H,同时进行了风险评估,风险等级判定为重大环境风险。为提高员工的环境意识、加强员工的环境风险识别能力以及提升该子公司的整体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该子公司年初制定了完善的突发环境应急演练计划,并开展了综合性演练和专项演练,效果较为显著,得到了各级主管部门的一致认可。
(3)聚氨酯公司
该子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每三年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法律规定在环保部门进行备案,备案号为:320117-2020-149-H,同时进行了风险评估,风险等级判定为重大环境风险。为提高员工的环境意识、加强员工的环境风险识别能力以及提升公司的整体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该子公司年初制定了完善的突发环境应急演练计划,并开展了综合性演练和专项演练,效果较为显著。
(4)泰兴化学公司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该子公司编制了《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A版)》,并于2018年9月6日在泰兴市生态环境局备案。2018年3月21日,DCP(过氧化二异丙苯)项目取得环评批复(泰行审批(泰兴)【2018】20073号)。鉴于预案管理范围发生变更,2022年5月,重新修编形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B版),2022年6月实施并在泰兴市生态环境局重新备案,备案号为:321283-2022-147-H。为提高员工的环境意识、加强员工的环境风险识别能力以及提升该子公司的整体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该子公司年初制定了完善的突发环境应急演练计划,并开展了综合性演练2次,效果较为显著。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公司一直重视环境治理与保护工作,建立并不断完善环境保护机制,生产型子公司增加投入对环保设施进行改造,新建项目选择环保工艺,建设污水、废气及废弃物处置系统,达标排放,符合环境治理要求。2023年上半年,醇胺化学公司缴纳环境保护税7,565.54元。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1)公司总部红宝丽新材料产业园公司每周取样一次,自行检测,根据结果及时排查隐患,杜绝污染物超标现象。新材料公司制定了年度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进行自行监测工作(监测方式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测),每年将自行监测数据在相关网站上传公示。每年一次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全面监测。
(2)醇胺化学公司
该子公司制定了年度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进行自行监测工作(监测方式包括企业自行检测、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测以及在线监测),自行监测方案及每月的自行监测数据均在公司网站上进行公示。
(3)聚氨酯公司
该子公司制定了年度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进行自行监测工作(监测方式包括企业自行检测、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测以及在线监测),自行监测方案及每月的自行监测数据均在公司网站上进行公示。
(4)泰兴化学公司
该子公司两个项目均完成环保验收,制定相关的监测管理制度,并配置相关人员、设备和仪器,拟每年制定年度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进行自行监测工作,自行监测方案及每月的自行监测数据均在网站上进行公示。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无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坚持走绿色低碳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之路,积极推进各项节能降碳工作。一是对于现有工艺路线、产品和生产设施空间布局上协同集聚,加强对主管廊上的所有疏水系统进行回收,确保蒸汽冷凝水的全范围收集,将回收蒸汽用于节能降耗的扩充,减少能源放散。二是全面强化“三废”综合治理,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优先采取资源化综合利用,变废为宝,减少污染物排放。三是坚持“计量可靠、清洁生产,遵守法规、持续节能”的能源管理方针,不断完善定额管理机制,优化重点耗能设备运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社会责任情况
2023年上半年,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开展结队帮扶工作,扶贫公益捐赠,支持乡村产业振兴事业;公司关爱社会,帮助困难群体脱贫,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建立了特困员工的长期帮扶机制等;上半年用于社会公益、精准扶贫工作的投入为61.69万元,其中社会捐赠32万元。
为加强全员自主安全生产管理意识,提高基层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经集团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开展为期三年的全员自主安全生产管理活动。2023年5月31日,全员自主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启动会在醇胺化学公司成功召开。安全生产是企业永恒的主题,在集团公司内部全力推进全员自主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作为安全工作新的起点。全体员工以主人翁的意识积极参与到本次活动中,在生产操作、一线工作中靠前了解,主动作为;各基层班组要以创建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班组为契机,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意识注重突出标准化建设和员工持证上岗,促进安全管理工作走深走实;安全管理部门要做好指导、监督和考核工作,及时总结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推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同时以此次活动开展为抓手,打造亮点,展现风采,力争将红宝丽的安全文化打造成为行业内安全生产活动的标杆。2023年5月,聚氨酯公司再次入选2022年度江北新区安全生产工作优秀单位。多年来,公司定向帮扶东坝镇红松村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报告期,紧紧围绕着党建、产业、就业以及美丽乡村建设实施的帮扶计划快速推进,并取得一定的成效。同时,红宝丽还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万企联万村,共走振兴路”的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探索形成党建引领、村企联建的协同发展模式,通过整合各类资源,实现统筹发力、相互补力,有力挖掘了村企联建发展潜能,推动乡村振兴“落地生根”。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实际控制人芮敬功、芮益民和芮益华 | 关于独立性的承诺 | 在权益变动后,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与上市公司之间仍保持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上市公司仍然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并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 2020年07月22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无违反承诺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实际控制人芮敬功、芮益民和芮益华 | 关于同业竞争方面的承诺 | 承诺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企业,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 2020年07月22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无违反承诺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方面的承诺 | 承诺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 2007年09月13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无违反承诺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芮敬功 | 关于同业竞争方面的承诺 | 承诺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企业,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 2007年09月13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无违反承诺情况。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公司 | 分红承诺 | 公司承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承诺:公司章程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应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且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原则上应在盈利年份进行现金利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1、利润分配的条件......2、现金利润分配的比例及时间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原则上每一盈利年度股东大会进行一次现金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除本条第 1 点规定的情形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3、股票股利分配 公司根据累计..... 。用未分配利润进行送红股时,公司董 | 2008年10月30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无违反承诺情况。 |
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保证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 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无 |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子公司供应链科技公司在业务往来中诉其他业务单位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 1,148.97 | 否 | 人民法院判决子公司胜诉 | 人民法院判决子公司胜诉 | 轮候查封被执行人名下财产 | ||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纠纷案 | 145.36 | 是 | 二审审理阶段 | 尚未判决 | 尚未判决 | ||
子公司泰兴公司诉其他业务单位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 3,617.35 | 否 | 结案 | 调解书 | 上半年已结案,终止合同执行,退回未到货的预付款项等 | ||
子公司泰兴公司诉其他业务单位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 61.42 | 否 | 执行阶段 | 执行阶段 | 执行阶段 |
其他诉讼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共同投资方 | 关联关系 | 被投资企业的名称 | 被投资企业的主营业务 | 被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 | 被投资企业的总资产(万元) | 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万元) | 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万元) |
芮益民等九位自然人 | 投资人中有公司董监高,系关联方。 | 南京迪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灯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 | 500万元。公司出资255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51% | 500 | 499.94 | 0.06 |
被投资企业的重大在建项目的进展情况(如有) | 无 |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二、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2018年06月09日 | 15,000 | 2019年08月30日 | 2,205.88 | 2019.08.30至2025.08.30 | 否 | 否 |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2018年06月09日 | 15,000 | 2019年09月26日 | 3,676.5 | 2019.09.26至2025.08.30 | 否 | 否 |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2018年06月09日 | 15,000 | 2019年10月28日 | 2,941.25 | 2019.10.28至2025.08.30 | 否 | 否 |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2018年06月09日 | 15,000 | 2019年11月22日 | 3,676.38 | 2019.11.22至2025.08.30 | 否 | 否 |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2022年02月28日 | 20,000 | 2023年03月24日 | 4,500 | 2023.03.24至2024.03.19 | 否 | 否 |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2020年03月11日 | 20,000 | 2020年10月30日 | 541.29 | 2020.10.30至2023.07.30 | 否 | 否 |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2020年03月11日 | 20,000 | 2021年10月30日 | 2,087.57 | 2021.10.30至2024.07.30 | 否 | 否 |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2020年03月11日 | 20,000 | 2021年03月16日 | 4,950 | 2021.10.30至2024.07 | 否 | 否 |
.30 |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2020年03月11日 | 20,000 | 2022年06月29日 | 3,608.5 | 2022.06.30至2024.06.30 | 否 | 否 |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2020年03月11日 | 20,000 | 2022年09月20日 | 4,787.67 | 2022.09.20至2025.06.29 | 否 | 否 |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2021年02月24日 | 10,000 | 2021年08月28日 | 3,522 | 2021.08.28至2024.05.28 | 否 | 否 |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2021年02月24日 | 10,000 | 2022年12月27日 | 3,234.26 | 2022.12.27至2024.09.27 | 否 | 否 |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2021年02月24日 | 10,000 | 2022年09月20日 | 4,583.33 | 2023.03.30至2026.03.30 | 否 | 否 |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2022年02月28日 | 20,000 | 2022年03月18日 | 5,000 | 2022.02.07至2023.01.18 | 是 | 是 |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2022年02月28日 | 20,000 | 2022年03月21日 | 5,000 | 2022.03.18至2023.03.16 | 是 | 是 |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2022年02月28日 | 20,000 | 2022年03月23日 | 3,000 | 2022.03.21至2023.03.19 | 是 | 是 |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2022年02月28日 | 20,000 | 2022年06月21日 | 5,000 | 2022.06.21至2023.06.15 | 是 | 是 | |||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 | 2020年09月03日 | 4,000 | 2020年08月10日 | 800 | 2020.12.20至2023.03.30 | 是 | 是 | |||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 | 2023年3月17日 | 10,000 | ||||||||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销售有限公司 | 2023年3月17日 | 10,000 |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2023年3月17日 | 20,000 | ||||||||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 | 2023年3月17日 | 12,000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72,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82,685.38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117,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44,314.62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72,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82,685.38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117,0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44,314.62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22.02% | |||||||||
其中: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上表中对泰兴化学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的担保541.29万元、2021年10月30日发生的担保2,087.57万元,2022年6月30日发生的担保3,608.50万元,2022年9月20日发生的担保4,787.67万元、2021年8月28日发生的担保3,522万元、2022年12月27日发生的担保3,234.26万元以及2023年3月30日发生的担保4,583.33万元,也系泰兴化学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的融资,系抵押+保证方式融资。
3、委托理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10,000 | 10,000 | 0 | 0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1,000 | 1,000 | 0 | 0 |
券商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5,000 | 5,000 | 0 | 0 |
券商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9,000 | 9,000 | 0 | 0 |
券商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10,000 | 10,000 | 0 | 0 |
券商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2,000 | 2,000 | 0 | 0 |
券商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3,000 | 3,000 | 0 | 0 |
合计 | 40,000 | 40,000 | 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不适用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不适用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四、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2022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泰兴化学公司环氧丙烷扩建项目〉的议案》。公司决定对环氧丙烷 10 万吨装置进行技术改造,在现有装置上将产能扩建至 25 万吨。详见《公司关于泰兴化学公司环氧丙烷扩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0)。 该项目在向政府申报备案过程中,由于所在地政府“能耗双控”政策影响,项目能量指标不足,耽搁了一段时间。考虑到该项目技改的急迫性,公司与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沟通,对项目扩建方案进行调整,将项目扩建方案分步实施,第一步技改为16万吨装置规模,并根据工艺优化情况对原计划的项目建设内容和方案进行了调整。16万吨/年环氧丙烷技术改造项目已于2023年3月经政府主管部门备案。第一步技改项目完全达产后,形成环氧丙烷总产能规模为16 万吨/年(其中新增 6 万吨产能),以及二甲基苄醇1万吨/年,其他产品等。目前,正在抓紧推进技改项目建设的相关工作。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8,192,741 | 1.11% | -532,150 | -532,150 | 7,660,591 | 1.04%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8,192,741 | 1.11% | -532,150 | -532,150 | 7,660,591 | 1.04%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8,192,741 | 1.11% | -532,150 | -532,150 | 7,660,591 | 1.04%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727,077,096 | 98.89% | 532,150 | 532,150 | 727,609,246 | 98.96% | |||
1、人民币普通股 | 727,077,096 | 98.89% | 532,150 | 532,150 | 727,609,246 | 98.96%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735,269,837 | 100.00% | 735,269,837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不适用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不适用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不适用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不适用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不适用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4,97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普通股股东或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有的普通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普通股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普通股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9.66% | 144,584,000 | 144,584,000 | 质押 | 70,400,000 | ||||
南京高淳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92% | 28,795,346 | 28,795,346 | ||||||
何慧清 | 境外自然人 | 2.87% | 21,077,788 | 21,077,788 | 21,077,788 | |||||
黄玉清 | 境内自然人 | 2.61% | 19,164,200 | -11,274,700 | 19,164,200 | |||||
张素芬 | 境内自然人 | 1.03% | 7,560,000 | 1,310,000 | 7,560,000 | |||||
芮敬功 | 境内自然人 | 0.92% | 6,790,314 | 5,092,735 | 1,697,579 | |||||
陆卫东 | 境内自然人 | 0.90% | 6,628,000 | 6,628,000 | ||||||
南京宝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78% | 5,731,500 | 5,731,500 | ||||||
钟振鑫 | 境内自然人 | 0.62% | 4,566,000 | 4,566,000 | ||||||
柳毅 | 境内自然人 | 0.49% | 3,630,000 | 70,000 | 3,630,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十名股东中,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一大股东,芮敬功先生是公司董事长,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也是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除此之外,第一大股东、芮敬功先生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南京宝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是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系根据规则作为董事锁定75%部分。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44,58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4,584,000 | |||||||
南京高淳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8,795,346 | 人民币普通股 | 28,795,346 | |||||||
何慧清 | 21,077,788 | 人民币普通股 | 21,077,788 | |||||||
黄玉清 | 19,164,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164,200 | |||||||
张素芬 | 7,5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560,000 | |||||||
陆卫东 | 6,62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628,000 | |||||||
南京宝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5,731,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731,500 | |||||||
钟振鑫 | 4,56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566,000 | |||||||
柳毅 | 3,6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630,000 | |||||||
榆林市煤炭转化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榆林市煤炭资源转化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 3,089,005 | 人民币普通股 | 3,089,005 |
伙)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和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十名无限售股东中,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南京宝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是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第一大股东与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持股情况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五、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30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094,196,513.29 | 1,684,467,300.19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969,616.44 | 200,745,863.01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405,743,469.34 | 274,217,429.52 |
应收款项融资 | 330,485,279.39 | 382,894,367.16 |
预付款项 | 63,249,728.45 | 25,199,961.8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8,040,641.79 | 17,957,482.9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343,519,869.37 | 352,466,423.21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57,155,757.44 | 266,398,324.13 |
流动资产合计 | 3,573,360,875.51 | 3,204,347,152.02 |
非流动资产: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800,241,910.32 | 1,772,799,325.24 |
在建工程 | 1,154,354,641.97 | 230,868,614.18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619,118.02 | 1,011,487.33 |
无形资产 | 227,214,007.07 | 229,987,664.33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4,836,723.91 | 14,936,060.2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5,651,004.07 | 145,804,479.4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507,976.34 | 3,957,976.3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366,425,381.70 | 2,399,365,607.09 |
资产总计 | 5,939,786,257.21 | 5,603,712,759.1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361,012,563.47 | 1,938,377,945.74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1,745,717.97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69,044,439.02 | 169,498,992.93 |
应付账款 | 206,093,737.73 | 234,626,943.03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5,091,668.31 | 20,746,473.58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4,554,796.31 | 22,809,205.36 |
应交税费 | 15,704,764.55 | 13,305,149.09 |
其他应付款 | 30,114,593.17 | 25,992,774.89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73,373,992.16 | 438,054,507.72 |
其他流动负债 | 3,261,916.88 | 1,798,520.44 |
流动负债合计 | 3,288,252,471.60 | 2,876,956,230.75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491,025,000.00 | 534,95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7,803.82 | 213,162.49 |
长期应付款 | 95,797,704.85 | 104,998,053.28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14,109,771.13 | 13,819,707.85 |
预计负债 | 1,200,000.00 | 1,200,000.00 |
递延收益 | 35,284,219.89 | 37,518,372.5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37,444,499.69 | 692,699,296.21 |
负债合计 | 3,925,696,971.29 | 3,569,655,526.96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735,269,837.00 | 735,269,837.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64,191,200.08 | 664,191,200.08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260,797.19 | 249,572.25 |
专项储备 | 1,567,232.44 | 2,223,551.88 |
盈余公积 | 105,876,866.55 | 105,876,866.55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505,048,196.85 | 526,832,344.2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012,214,130.11 | 2,034,643,371.97 |
少数股东权益 | 1,875,155.81 | -586,139.8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014,089,285.92 | 2,034,057,232.1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5,939,786,257.21 | 5,603,712,759.11 |
法定代表人:芮益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洪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洪明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683,762,328.90 | 1,206,713,674.6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1,597,116.44 | 100,655,452.05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应收账款 | 147,056,239.68 | 85,593,016.56 |
应收款项融资 | 253,744,628.12 | 375,212,593.01 |
预付款项 | 49,151,770.70 | 11,149,296.09 |
其他应收款 | 607,671,643.88 | 574,775,058.7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9,380,222.98 | 5,616,569.81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43,731,506.85 | 252,911,479.45 |
流动资产合计 | 3,046,095,457.55 | 2,612,627,140.32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682,327,455.00 | 1,679,777,455.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19,011,042.44 | 224,140,323.97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7,907,551.68 | 8,064,184.11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5,547,266.87 | 58,726,493.9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03,665.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964,793,315.99 | 1,971,012,122.04 |
资产总计 | 5,010,888,773.54 | 4,583,639,262.36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790,000,000.00 | 380,435,722.22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646,076.00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178,889,715.51 | 1,346,443,037.17 |
应付账款 | 119,121,231.58 | 16,308,067.81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813,110.62 | 6,402,232.74 |
应付职工薪酬 | 3,219,591.02 | 8,699,716.95 |
应交税费 | -369,359.28 | 3,082,427.11 |
其他应付款 | 462,558,101.50 | 434,146,122.47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24,598,178.19 | 227,111,841.76 |
其他流动负债 | 365,704.38 | 832,290.26 |
流动负债合计 | 2,781,196,273.52 | 2,425,107,534.49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99,025,000.00 | 240,45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14,109,771.13 | 13,819,707.85 |
预计负债 | 1,200,000.00 | 1,200,000.00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14,334,771.13 | 255,469,707.85 |
负债合计 | 2,995,531,044.65 | 2,680,577,242.34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735,269,837.00 | 735,269,837.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19,319,114.18 | 719,319,114.18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05,876,866.55 | 105,876,866.55 |
未分配利润 | 454,891,911.16 | 342,596,202.2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015,357,728.89 | 1,903,062,020.0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5,010,888,773.54 | 4,583,639,262.36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165,461,288.89 | 1,331,160,943.11 |
其中:营业收入 | 1,165,461,288.89 | 1,331,160,943.11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158,643,100.05 | 1,362,069,163.36 |
其中:营业成本 | 931,974,555.16 | 1,137,545,436.24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7,744,129.85 | 8,432,790.55 |
销售费用 | 13,980,090.42 | 10,598,695.66 |
管理费用 | 132,630,885.78 | 104,958,245.55 |
研发费用 | 43,078,075.78 | 55,454,396.57 |
财务费用 | 29,235,363.06 | 45,079,598.79 |
其中:利息费用 | 70,729,679.24 | 62,381,702.49 |
利息收入 | 21,314,032.30 | 5,904,247.54 |
加:其他收益 | 3,032,421.07 | 4,828,806.7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614,781.40 | 2,214,858.3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728,466.22 | -3,854,500.0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543,113.88 | 3,458,025.8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133.12 | -217,609.90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198,944.33 | -24,478,639.15 |
加:营业外收入 | 948,357.71 | 412,468.94 |
减:营业外支出 | 375,906.87 | 529,133.72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771,395.17 | -24,595,303.93 |
减:所得税费用 | -4,871,679.70 | -20,467,807.84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643,074.87 | -4,127,496.09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643,074.87 | -4,127,496.09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626,646.12 | -4,052,239.32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428.75 | -75,256.77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224.94 | 1,405,867.76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224.94 | 1,405,867.76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224.94 | 1,405,867.76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1,224.94 | 1,405,867.76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7,654,299.81 | -2,721,628.3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7,637,871.06 | -2,646,371.56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6,428.75 | -75,256.77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104 | -0.0055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104 | -0.0055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芮益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洪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洪明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636,314,755.80 | 797,477,989.40 |
减:营业成本 | 603,850,043.45 | 774,590,095.36 |
税金及附加 | 1,747,076.40 | 1,692,366.24 |
销售费用 | 5,951,490.90 | 5,045,223.61 |
管理费用 | 22,083,901.28 | 21,043,868.03 |
研发费用 | 1,608,431.98 | 1,289,341.44 |
财务费用 | 3,925,333.56 | 31,742,854.36 |
其中:利息费用 | 20,154,460.36 | |
利息收入 | 14,651,275.10 | |
加:其他收益 | 672,039.58 | 2,193,666.9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54,135,385.80 | 102,174,164.5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
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06,960.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438,081.35 | 3,951,619.6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45,210,862.26 | 70,393,691.55 |
加:营业外收入 | 0.31 | 601.11 |
减:营业外支出 | 325,133.12 | 260,000.00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44,885,729.45 | 70,134,292.66 |
减:所得税费用 | 3,179,227.09 | -7,326,354.33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1,706,502.36 | 77,460,646.99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1,706,502.36 | 77,460,646.99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41,706,502.36 | 77,460,646.99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19 | 0.11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19 | 0.11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39,046,296.14 | 1,432,066,264.92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8,380,097.96 | 34,181,665.15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8,206,204.93 | 11,588,093.2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95,632,599.03 | 1,477,836,023.3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39,175,924.19 | 1,044,519,977.89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1,897,444.59 | 97,461,491.1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8,856,594.54 | 33,759,254.58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6,336,267.76 | 53,189,250.9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26,266,231.08 | 1,228,929,974.6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633,632.05 | 248,906,048.7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614,781.38 | 2,214,858.3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249.91 | 92,743.36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6,617,031.29 | 2,307,601.73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3,334,308.68 | 22,247,602.87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8,000,000.00 | 300,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1,334,308.68 | 322,247,602.8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717,277.39 | -319,940,001.14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750,675,636.19 | 1,792,021,924.06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50,675,636.19 | 1,792,021,924.06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75,404,951.88 | 1,038,592,830.76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2,207,174.28 | 90,336,800.09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1,285,029.0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58,897,155.17 | 1,128,929,630.8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1,778,481.02 | 663,092,293.21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1,224.94 | 2,811,735.52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6,438,796.52 | 594,870,076.33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52,927,716.77 | 732,546,990.69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59,366,513.29 | 1,327,417,067.02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16,535,403.77 | 927,996,697.70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579,042.71 | 9,073,716.4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52,114,446.48 | 937,070,414.1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37,389,118.63 | 661,911,758.61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7,285,006.16 | 17,890,562.1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674,570.89 | 9,270,241.71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319,979.64 | 6,845,332.6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72,668,675.32 | 695,917,895.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554,228.84 | 241,152,518.9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54,135,385.80 | 102,174,164.5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769.91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7,125,106.50 | 32,006,800.8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1,262,262.21 | 134,180,965.4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971,453.38 | 2,344,519.57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550,000.00 | -749,252.53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2,549,394.12 | 200,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7,070,847.50 | 201,595,267.0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808,585.29 | -67,414,301.64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08,556,008.31 | 777,547,183.1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08,556,008.31 | 777,547,183.1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71,930,394.10 | 530,239,856.95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8,627,212.17 | 60,800,617.85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20,557,606.27 | 591,040,474.8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7,998,402.04 | 186,506,708.3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21,303.11 | -317,827.52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31,756,891.02 | 359,927,098.09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17,175,437.88 | 553,119,310.51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48,932,328.90 | 913,046,408.60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35,269,837.00 | 664,191,200.08 | 249,572.25 | 2,223,551.88 | 105,876,866.55 | 526,832,344.21 | 2,034,643,371.97 | -586,139.82 | 2,034,057,232.1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35,269,837.00 | 664,191,200.08 | 249,572.25 | 2,223,551.88 | 105,876,866.55 | 526,832,344.21 | 2,034,643,371.97 | -586,139.82 | 2,034,057,232.1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224.94 | -656,319.44 | -21,784,147.36 | -22,429,241.86 | 2,461,295.63 | -19,967,946.2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224.94 | 7,626,646.12 | 7,637,871.06 | 2,461,295.63 | 10,099,166.6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9,410,793.48 | -29,410,793.48 | -29,410,793.4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9,410,793.48 | -29,410,793.48 | -29,410,793.48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656,319.44 | -656,319.44 | -656,319.44 | ||||||||||||
1.本期提取 | 7,348,239.71 | 7,348,239.71 | 7,348,239.71 | ||||||||||||
2.本期使用 | 8,004,559.15 | 8,004,559.15 | 8,004,559.15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35,269,837.00 | 664,191,200.08 | 260,797.19 | 1,567,232.44 | 105,876,866.55 | 505,048,196.85 | 2,012,214,130.11 | 1,875,155.81 | 2,014,089,285.92 |
上年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35,269,837.00 | 664,191,200.08 | 308,225.71 | 102,428,628.27 | 630,635,850.74 | 2,132,833,741.80 | 4,222,914.81 | 2,137,056,656.6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35,269,837.00 | 664,191,200.08 | 308,225.71 | 102,428,628.27 | 630,635,850.74 | 2,132,833,741.80 | 4,222,914.81 | 2,137,056,656.6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405,867.76 | -26,110,334.43 | -24,704,466.67 | -75,256.77 | -24,779,723.4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05,867.76 | -4,052,239.32 | -2,646,371.56 | -75,256.77 | -2,721,628.3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2,058,095.11 | -22,058,095.11 | -22,058,095.1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2,058,095.11 | -22,058,095.11 | -22,058,095.11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5,384,502.46 | 5,384,502.46 | 5,384,502.46 | ||||||||||||
2.本期使用 | -5,384,502.46 | -5,384,502.46 | -5,384,502.46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35,269,837.00 | 664,191,200.08 | 1,714,093.47 | 0.00 | 102,428,628.27 | 604,525,516.31 | 2,108,129,275.13 | 4,147,658.04 | 2,112,276,933.17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35,269,837.00 | 719,319,114.18 | 105,876,866.55 | 342,596,202.29 | 1,903,062,020.0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35,269,837.00 | 719,319,114.18 | 105,876,866.55 | 342,596,202.29 | 1,903,062,020.0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2,295,708.87 | 112,295,708.8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1,706,502.35 | 141,706,502.3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 |
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9,410,793.48 | -29,410,793.4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9,410,793.48 | -29,410,793.48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35,269,837.00 | 719,319,114.18 | 105,876,866.55 | 454,891,911.16 | 2,015,357,728.89 |
上年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35,269,837.00 | 719,319,114.18 | 102,428,628.27 | 333,620,152.84 | 1,890,637,732.2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35,269,837.00 | 719,319,114.18 | 102,428,628.27 | 333,620,152.84 | 1,890,637,732.2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5,402,551.88 | 55,402,551.8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7,460,646.99 | 77,460,646.9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2,058,095.11 | -22,058,095.1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2,058,095.11 | -22,058,095.11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35,269,837.00 | 719,319,114.18 | 102,428,628.27 | 389,022,704.72 | 1,946,040,284.17 |
三、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是经南京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宁体改字[1994]405号文批准,由原南京市聚氨酯化工厂进行整体改制,并采用定向募集方式于1994 年6月23日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8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228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00万股,于2007年9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截止2022年12月31日,经过历次发行新股、以未分配利润送红股及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回购股份等变更事项,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73,526.9837万元。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249697552B,注册地: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高路29号。公司主要产品: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异丙醇胺、聚氨酯保温板系列以及环氧丙烷等。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和聚氨酯保温板属于聚氨酯行业的聚氨酯硬质泡沫塑料子行业;异丙醇胺属于精细化工行业;环氧丙烷是生产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异丙醇胺、丙二醇的原料。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经营(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研发、销售;塑料及塑料制品、五金交电、包装材料、建筑材料、劳动防护用品、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矿产品、工艺美术品、针纺织品、日用百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济信息咨询;环保咨询;生产安全技术咨询;电子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硬质喷涂和聚氨酯塑胶铺面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财务报表于 2023年8月8日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批准报出。本公司2023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9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本公司本报告期合并范围与上年度相比发生变化,新增1户。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公司已评价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本公司管理层相信公司能自本财务报表批准日后不短于12个月的可预见未来期间内持续经营。因此,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的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固定资产折旧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之“11应收款项”、“19固定资产”、“31收入”等描述。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以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
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支付的合并成本是为取得被购买方控制权而支付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购买方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包括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子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本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视同被合并子公司在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实施控制时纳入合并范围,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自购买日起将被合并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范围内企业之间所有重大交易、余额以及未
实现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予以抵消。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不予抵消。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和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考虑各项交易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每一项交易分别按照前述进行会计处理;若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共同经营的合营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一)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二)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三)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四)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五)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应当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应当全额确认该损失。
合营方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 应当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应当按其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应当按照前述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
发生外币交易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根据借款费用核算方法应予资本化的,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年平均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列示。10、金融工具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终止确认:(一)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二)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
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
在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时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该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减值及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
(4)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1)金融负债的初始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2)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前述会计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6)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釆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7)金融工具减值(不含应收款项)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财务担保合同等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某项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11、应收账款
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 | 以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 |
本公司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由于期限较短、违约风险较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因此本公司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率,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确定其预期信用损失率为零。本公司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与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一致。
对于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其他类别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某项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则表明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除应收票据以外的应收款项采用下列会计政策:
(1)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如有证据表明某单项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较大,则对该应收款项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计提坏账准备。 |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除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外,按账龄分析法对应收款项进行分组。账龄分析组合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以账龄分析为基础,考虑历史损失率、对未来回收风险的判断及信用风险特征分析后,确定应收款项的预期损失率,计提信用损失。本公司在上述基础上确定账龄分析法组合的预期损失准备率如下:
账 龄 | 应收款项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 |
1至2年 | 10 |
2至3年 | 30 |
3至4年 | 50 |
4至5年 | 80 |
5年以上 | 100 |
12、应收款项融资
对于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且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将其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应收款项融资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13、存货
(1)本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周转材料等。
(2)原材料、产成品发出时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核算。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本公司存货盘存采用永续盘存制。
(5)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4、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是指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与附注五、11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一致。
15、合同成本
(1)取得合同的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即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确认为一项资产,并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若该项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履行合同的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确认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减值
合同成本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款①减②的差额高于合同成本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合同成本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6、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17、长期股权投资
(1)重大影响、共同控制的判断标准
①本公司结合以下情形综合考虑是否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是否在被投资单位董事会或类似权利机构中派有代表;是否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是否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是否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是否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②若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均受某合营安排的约束,任何一个参与方不能单独控制该安排,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本公司判断对该项合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
(2)投资成本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以下方法确定投资成本:
A、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投资,以在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根据本准则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全部结转。
B、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投资,以企业合并成本作为投资成本。
追加投资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以下方法确定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③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留存收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①对子公司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投资按附注三、6进行处理。
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
②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
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具体会计处理包括:
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中;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取得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对于被投资单位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同的,权益法核算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必要调整。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之间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权益法核算时予以抵消。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被投资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4)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企业会
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权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8、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在使用寿命内扣除预计净残值后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①对于房屋建筑物,参照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政策进行折旧。
②对于土地使用权,参照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政策进行摊销。
19、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2) 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0 | 3 | 3.23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3 | 9.7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 | 3 | 12.12 |
本公司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20、在建工程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21、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当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且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①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汇兑差额),其资本化金额为在资本化期间内专门借款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
②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其资本化金额根据在资本化期间内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
22、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本公司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3、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①无形资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②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
A、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期限内,采用直线法摊销。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B、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其使用寿命进行摊销。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①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一项或若干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或获得新工序等。
②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③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24、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进
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此外,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以及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上述长期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其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资产组是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在认定资产组时,主要考虑该资产组能否独立产生现金流入,同时考虑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方式、以及对资产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是根据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与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减值损失,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和零三者之中最高者。前述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25、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其受益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6、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27、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
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为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本公司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收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28、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其他准则规定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从其规定。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其他准则规定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从其规定。
租赁期开始日后,因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或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使情况发生变化的,重新确定租赁付款额,并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期开始日后,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者因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变动而导致未来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的,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在针对上述原因或因实质固定付款额变动重新计量租赁负债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9、预计负债
(1)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②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30、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1、收入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对于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如果该质量保证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或服务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该质量保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否则,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对质量保证责任进行会计处理。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应付客户对价的,除非该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合同中的融资成分调整交易价格;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
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确定。
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为商品销售收入。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商品销售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单项履约义务。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具体确认方法为:(1)国内销售具体确认时点:根据约定的交货方式已将货物交付,客户验收并签收时作为控制权的转移时点,确认销售收入;(2)境外销售具体确认时点:货物已经报关出运,在取得经海关审验的产品出口报关单和货代公司出具的货运提单时作为控制权的转移时点,确认销售收入。
32、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2)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或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
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3、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除与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或事项有关的所得税影响计入股东权益外,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费用是按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税,加上对以前年度应交所得税的调整。资产负债表日,如果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那么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定,按照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债务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包括能够结转以后年度抵扣的亏损和税款递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但初始确认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除外 。商誉的初始确认导致的暂时性差异也不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收回或结算方式,依据已颁布的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4、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租赁期
租赁期是本公司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有续租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且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还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本公司有终止租赁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终止租赁该资产,但合理确定将不会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发生本公司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本公司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
(3)租赁变更
租赁变更是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应当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承租人应当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承租人会计处理
本公司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不超过人民币40,000元)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已识别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初始及后续计量见附注五、22及附注五、28。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但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转租出租人对原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本公司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当期利息收入。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取得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5、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套期会计
本公司的套取包括公允价值套取和现金流量套期。本公司在套期开始时,以书面形式对套期关系进行指定,包括记录: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以及风险管理目标以及套期策略;被套期项目性质及其数量;套期工具性质及其数量;被套期风险性质及其认定;套期类型(公允价值套期或现金流量套期);对套期有效性的评估,包括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的经济关系、套期比率、套期无效性来源的分析;开始指定套期关系的日期等。此外,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或相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将影响套期有效性要求时,将对现有的套期关系进行评估,以确定套期关系是否应该终止,或者是否应调整指定的被套期项目或套期工具的数量,从而维持满足套期有效性要求的套期比率(即“再平衡”)。如因风险管理目标的变化,本公司不能再指定既定的套期关系;或者套期工具被平仓或到期交割;或者被套期项目风险敞口消失;或者考虑再平衡后(如适用),套期关系不再满足套期会计的应用条件的,则套期关系终止。
①公允价值套期
对于公允价值套期,在套期关系存续期间,本公司将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套期工具是对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被套期项目为存货的,在套期关系存续期间,本公司将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被套期项目为确定承诺的,被套期项目在套期关系指定后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将其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并计入各相关期间损益。
套期关系终止时,被套期项目为存货的,本公司在该存货实现销售时,将该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转出并计入销售成本;被套期项目为采购商品的确定承诺的,本公司在确认相关存货时,将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产或负债转出并计入存货初始成本;被套期项目为销售商品的确定承诺的,本公司在该销售实现时,将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产或负债转出并计入销售收入。
②现金流量套期
对于现金流量套期,在套期关系存续期间,现金流量套期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作为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即扣除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企业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或者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一项适用于公允价值套期会计的确定承诺时,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对于不属于预期交易的现金流量套期,在被套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是一项损失,且该损失全部或部分预计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的,在预计不能弥补时,将预计不能弥补的部分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包括对作为净投资的一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的货币性项目的套期,应当按照类似于现金流量套期会计的规定处理:
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全部或部分处置境外经营时,上述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应当相应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2)安全生产费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应急部财资〔2022〕136号文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计提安全费用,具体计提比例如下:
以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为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确定本年度应计提金额,并逐月平均提取:
计提基数 | 上年度营业收入 |
小于1000万元的部分 | 4.5% |
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 | 2.25% |
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 | 0.55% |
超过10亿元的部分 | 0.2% |
36、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7、其他
无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6%、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 | 7%、5%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 | 15%、16.5%、25%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 | 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2、税收优惠
子公司——醇胺化学公司于2017年11月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1月22日《关于公示江苏省2020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醇胺化学公司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分别为:
GR202032001831,发证日期为2020年12月2日),自取得年度起3年内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至报告日醇胺化学公司已提交2023-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需相关材料,待有关部门审核批复。
子公司——聚氨酯公司于2018年12月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2月21日《关于对江苏省2021年认定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聚氨酯公司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证书编号为: GR202132003932,发证日期为2021年11月30日),自取得年度起3年内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71,011.62 | 460,841.12 |
银行存款 | 859,295,501.67 | 754,716,875.65 |
其他货币资金 | 1,234,830,000.00 | 929,289,583.42 |
合计 | 2,094,196,513.29 | 1,684,467,300.19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42,831.44 | 42,083.04 |
其他说明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中:除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234,830,000.00元外,无其他抵押、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或存放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0,969,616.44 | 200,745,863.01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50,969,616.44 | 200,745,863.01 |
其中: | ||
合计 | 50,969,616.44 | 200,745,863.01 |
其他说明
3、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8,472,424.26 | 1.87% | 8,472,424.26 | 100.00% | 0.00 | 8,472,424.26 | 2.85% | 8,472,424.26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27,822,487.65 | 98.06% | 22,079,018.31 | 5.16% | 405,743,469.34 | 288,677,808.11 | 97.15% | 14,460,378.59 | 5.01% | 274,217,429.52 |
其中: |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427,822,487.65 | 98.06% | 22,079,018.31 | 5.16% | 405,743,469.34 | 297,150,232.37 | 100.00% | 22,932,802.85 | 7.72% | 274,217,429.52 |
合计 | 436,294,911.91 | 100.00% | 30,551,442.57 | 7.00% | 405,743,469.34 | 297,150,232.37 | 100.00% | 22,932,802.85 | 7.72% | 274,217,429.5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非关联方客户A | 8,472,424.25 | 8,472,424.26 | 100.00% | 轮候冻结对方土地资产,暂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 |
合计 | 8,472,424.25 | 8,472,424.2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分析法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14,064,609.10 | 20,703,230.46 | 5.00% |
1至2年 | 13,757,878.55 | 1,375,787.86 | 10.00% |
2至3年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427,822,487.65 | 22,079,018.31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公司管理层认为应收款相同账龄具有相同或类似信用风险。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414,064,609.10 |
1至2年 | 13,757,878.55 |
3年以上 | 8,472,424.26 |
3至4年 | 8,472,424.26 |
合计 | 436,294,911.91 |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坏账准备 | 22,932,802.85 | 7,514,085.41 | 104,554.31 | 30,551,442.57 | ||
合计 | 22,932,802.85 | 7,514,085.41 | 104,554.31 | 30,551,442.57 |
(3)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 | 201,004,827.20 | 43.17% | 10,050,241.36 |
合计 | 201,004,827.20 | 43.17% |
4、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30,485,279.39 | 382,894,367.16 |
合计 | 330,485,279.39 | 382,894,367.16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不适用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金额:
种 类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75,277,408.00 |
合计 | 175,277,408.00 |
(3)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种 类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55,692,626.50 | |
合 计 | 155,692,626.50 |
5、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63,173,652.16 | 99.88% | 25,136,145.45 | 99.75% |
1至2年 | 56,276.29 | 0.09% | 47,270.43 | 0.19% |
3年以上 | 19,800.00 | 0.03% | 16,546.00 | 0.07% |
合计 | 63,249,728.45 | 25,199,961.88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期末余额中账龄一年以上的预付账款76,076.29元,占期末预付账款余额的0.12%,系尚未与供货单位清算的货款。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本公司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56,889,882.96 元,占预付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89.94%。
6、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28,040,641.79 | 17,957,482.92 |
合计 | 28,040,641.79 | 17,957,482.92 |
(1)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押金 | 18,877,139.58 | 11,019,980.00 |
其他往来款 | 34,178,970.88 | 33,028,497.43 |
合计 | 53,056,110.46 | 44,048,477.43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2,690,263.51 | 23,400,731.00 | 26,090,994.51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转回 | 1,075,525.84 | 1,075,525.84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1,614,737.67 | 23,400,731.00 | 25,015,468.67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9,460,162.27 |
1至2年 | 18,000.00 |
2至3年 | 23,423,930.00 |
3年以上 | 154,018.19 |
4至5年 | 105,238.19 |
5年以上 | 48,780.00 |
合计 | 53,056,110.46 |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本报告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往来款 | 23,400,730.00 | 2-3年 | 44.11% | 23,400,730.00 |
客户二 | 保证金 | 8,400,000.00 | 1年以内 | 15.83% | 420,000.00 |
客户三 | 保证金 | 5,000,000.00 | 1年以内 | 9.42% | 250,000.00 |
客户四 | 保证金 | 3,043,055.56 | 1年以内 | 5.74% | 152,152.78 |
客户五 | 保证金 | 1,400,000.00 | 1年以内 | 2.64% | 70,000.00 |
合计 | 41,243,785.56 | 77.74% | 24,292,882.78 |
7、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 | 账面价值 |
本减值准备 | 本减值准备 | |||||
原材料 | 211,640,986.83 | 612,024.22 | 211,028,962.61 | 218,120,363.37 | 612,024.22 | 217,508,339.15 |
在产品 | 71,643,251.89 | 540,435.39 | 71,102,816.50 | 65,313,975.75 | 540,435.39 | 64,773,540.36 |
库存商品 | 62,633,800.46 | 1,245,710.20 | 61,388,090.26 | 71,430,253.90 | 1,245,710.20 | 70,184,543.70 |
合计 | 345,918,039.18 | 2,398,169.81 | 343,519,869.37 | 354,864,593.02 | 2,398,169.81 | 352,466,423.21 |
(2)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612,024.22 | 612,024.22 | ||||
在产品 | 540,435.39 | 540,435.39 | ||||
库存商品 | 1,245,710.20 | 1,245,710.20 | ||||
合计 | 2,398,169.81 | 2,398,169.81 |
8、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 | 8,903,613.07 | 9,498,514.49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75,690.00 | 75,690.00 |
预缴其他税款 | 1,364,979.45 | 1,364,956.15 |
应收出口退税 | 2,667,787.59 | 2,547,684.04 |
定期理财 | 244,143,687.33 | 252,911,479.45 |
合计 | 257,155,757.44 | 266,398,324.13 |
9、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800,241,910.32 | 1,772,799,325.24 |
合计 | 800,241,910.32 | 1,772,799,325.24 |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01,208,585.83 | 1,573,032,197.98 | 15,582,023.48 | 2,589,822,807.29 |
2.本期增加金额 | 7,145,971.66 | 19,382,862.86 | 0.00 | 26,528,834.52 |
(1)购置 | 7,145,971.66 | 19,382,862.86 | 26,528,834.52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1,291,580,637.59 | 230,101.00 | 1,291,810,738.59 |
(1)处置或报废 | 626,173.22 | 230,101.00 | 856,274.22 | |
(2)转入在建工程(注) | 1,290,954,464.37 | 1,290,954,464.37 | ||
4.期末余额 | 1,008,354,557.49 | 300,834,423.25 | 15,351,922.48 | 1,324,540,903.2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17,437,703.03 | 589,447,491.80 | 10,138,287.22 | 817,023,482.0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074,535.20 | 52,391,583.76 | 558,020.69 | 63,024,139.65 |
(1)计提 | 10,074,535.20 | 52,391,583.76 | 558,020.69 | 63,024,139.65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355,525,430.83 | 223,197.97 | 355,748,628.80 |
(1)处置或报废 | 512,953.13 | 223,197.97 | 736,151.10 | |
(2)转入在建工程 | 355,012,477.70 | 355,012,477.70 | ||
4.期末余额 | 227,512,238.23 | 286,313,644.73 | 10,473,109.94 | 524,298,992.9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80,842,319.26 | 14,520,778.52 | 4,878,812.54 | 800,241,910.32 |
2.期初账面价值 | 783,770,882.80 | 983,584,706.18 | 5,443,736.26 | 1,772,799,325.24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15,660,457.56 | 正在办理流程中 |
(3)期末无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注:固定资产本期减少系。经批准,子公司在泰兴基地对现有环氧丙烷生产装置进行技术改造,提高装置产能规模至16万吨,提高装置整体运行效率,将相应的需技改的设备转入在建工程。10、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154,354,641.97 | 230,868,614.18 |
合计 | 1,154,354,641.97 | 230,868,614.18 |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2.4万吨/年DCP项目 | 192,232,923.02 | 192,232,923.02 | 192,232,923.02 | 192,232,923.02 | ||
环氧丙烷技改项目 | 943,838,540.52 | 943,838,540.52 | 7,896,553.85 | 7,896,553.85 | ||
其他项目 | 18,283,178.43 | 18,283,178.43 | 30,739,137.31 | 30,739,137.31 | ||
合计 | 1,154,354,641.97 | 1,154,354,641.97 | 230,868,614.18 | 230,868,614.18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环氧丙烷技改项目 | 39,900.00 | 7,896,553.85 | 935,941,986.67 | 943,838,540.52 | 30.00% | 其他 | ||||||
2.4万吨/年DCP项目 | 45,813.86 | 192,232,923.02 | 192,232,923.02 | 90.00% | 20,721,869.05 | 其他 | ||||||
其他项目 | 30,739,137.31 | 8,305,164.04 | 20,761,122.92 | 18,283,178.43 | 其他 | |||||||
合计 | 85,713.86 | 230,868,614.18 | 944,247,150.71 | 20,761,122.92 | 1,154,354,641.97 | 20,721,869.05 |
11、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923,693.12 | 3,923,693.12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912,205.79 | 2,912,205.79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92,369.31 | 392,369.31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19,118.02 | 619,118.02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11,487.33 | 1,011,487.33 |
12、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节能量指标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66,225,865.98 | 10,501,001.20 | 1,135,902.64 | 277,862,769.8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73.60 | -1,873.60 | ||
(1)购置 | -1,873.60 | -1,873.6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66,223,992.38 | 10,501,001.20 | 1,135,902.64 | 277,860,896.22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7,628,993.26 | 246,112.23 | 47,875,105.4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21,315.18 | 50,468.48 | 2,771,783.66 | |
(1)计提 | 2,721,315.18 | 50,468.48 | 2,771,783.6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0,350,308.44 | 296,580.71 | 50,646,889.15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0,350,308.44 | 296,580.71 | 50,646,889.15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15,873,683.94 | 10,501,001.20 | 839,321.93 | 227,214,007.07 |
2.期初账面价值 | 218,596,872.72 | 10,501,001.20 | 889,790.41 | 229,987,664.33 |
13、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催化剂加工费用 | 14,936,060.21 | 99,336.30 | 14,836,723.91 | ||
合计 | 14,936,060.21 | 99,336.30 | 14,836,723.91 |
14、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6,962,932.86 | 5,573,740.82 | 16,511,670.47 | 3,449,427.53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880,598.48 | 213,580.48 | ||
开办费税会差异调整 | 2,290,366.97 | 572,591.75 | 4,580,733.94 | 1,145,183.49 |
未弥补亏损或可抵扣应税所得额 | 626,280,549.15 | 147,097,440.60 | 545,363,730.04 | 127,825,358.48 |
递延收益 | 25,216,666.80 | 6,049,166.70 | 28,766,666.76 | 6,155,000.00 |
预提费用 | 13,515,362.00 | 3,378,840.50 | 13,515,362.00 | 3,378,840.50 |
员工奖金计划 | 14,109,771.13 | 3,527,442.78 | 13,819,707.85 | 3,454,926.9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73,178.19 | 343,294.55 | 1,373,178.19 | 343,294.55 |
租赁负债 | 27,803.82 | 4,170.57 | 899,473.11 | 134,920.96 |
预计负债 | 1,200,000.00 | 300,000.00 | 1,200,000.00 | 300,000.00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7,728,466.22 | 1,932,116.56 | 10,999,854.96 | 2,637,130.70 |
合计 | 718,705,097.14 | 168,778,804.83 | 637,910,975.80 | 149,037,663.65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固定资产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差异 | 12,325,844.36 | 3,081,461.09 | 12,325,844.36 | 3,081,461.09 |
使用权资产折旧与税前扣除差异 | 185,358.67 | 46,339.67 | 1,011,487.33 | 151,723.10 |
合计 | 12,511,203.03 | 3,127,800.76 | 13,337,331.69 | 3,233,184.19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127,800.76 | 165,651,004.07 | 3,233,184.19 | 145,804,479.4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127,800.76 | 3,233,184.19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35,752,953.41 | 45,634,717.76 |
资产减值准备 | 34,910,296.70 | 34,910,296.70 |
递延收益 | 8,367,553.11 | 11,818,372.50 |
合计 | 79,030,803.22 | 92,363,386.96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 | 2,109,493.75 | ||
2024年 | 14,566,657.13 | ||
2025年 | 5,636,099.31 | 9,417,523.48 | |
2026年 | 9,417,523.48 | 9,053,377.36 | |
2027年 | 9,053,377.36 | 6,332,998.86 | |
2028年 | 6,332,998.86 | 7,068,920.82 | |
2029年 | 7,068,920.82 | 16,070,708.27 | |
2030年 | 16,070,708.27 | 4,724,076.96 | |
2031年 | 4,724,076.96 | ||
合计 | 58,303,705.06 | 69,343,756.63 |
15、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3,507,976.34 | 3,507,976.34 | 3,957,976.34 | 3,957,976.34 | ||
合计 | 3,507,976.34 | 3,507,976.34 | 3,957,976.34 | 3,957,976.34 |
16、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963,301,191.79 | 962,964,600.00 |
保证借款 | 104,000,000.00 | 340,000,000.00 |
信用借款 | 1,222,000,000.00 | 563,398,748.00 |
质押+保证借款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应付利息 | 1,711,371.68 | 2,014,597.74 |
合计 | 2,361,012,563.47 | 1,938,377,945.74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无已逾期未偿还短期借款。
17、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1,745,717.97 | |
其中: | ||
远期外汇出售合约 | 11,745,717.97 | |
其中: | ||
合计 | 11,745,717.97 |
18、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79,801,616.46 | 9,685,955.76 |
银行承兑汇票 | 89,242,822.56 | 159,813,037.17 |
合计 | 169,044,439.02 | 169,498,992.93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19、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品、劳务款 | 54,610,965.63 | 117,981,415.57 |
工程、设备款 | 151,482,772.10 | 116,645,527.46 |
合计 | 206,093,737.73 | 234,626,943.0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公司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20、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25,091,668.31 | 20,746,473.58 |
合计 | 25,091,668.31 | 20,746,473.58 |
21、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2,809,205.36 | 55,597,353.66 | 73,851,762.71 | 4,554,796.31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7,759,362.00 | 7,759,362.00 | ||
三、辞退福利 | 32,721.00 | 32,721.00 | ||
合计 | 22,809,205.36 | 63,389,436.66 | 81,643,845.71 | 4,554,796.31 |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9,596,475.84 | 44,967,428.10 | 63,221,837.15 | 1,342,066.79 |
2、职工福利费 | 4,255,188.47 | 4,255,188.47 | ||
3、社会保险费 | 2,587,240.78 | 2,587,240.78 | ||
4、住房公积金 | 3,337,360.00 | 3,337,360.00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50,136.31 | 450,136.31 | ||
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注) | 3,212,729.52 | 3,212,729.52 | ||
合计 | 22,809,205.36 | 55,597,353.66 | 73,851,762.71 | 4,554,796.31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7,509,060.00 | 7,509,060.00 | ||
2、失业保险费 | 250,302.00 | 250,302.00 | ||
合计 | 7,759,362.00 | 7,759,362.00 |
其他说明
注:根据高淳县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高国资经[2003]21号“关于拨付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改制职工身份置换费用核算说明的通知”,高淳县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支付公司因解除职工劳动合同补偿金及安置职工费用,待职工离开公司时按一定的标准支付给职工。
22、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809,441.47 | 4,345,419.21 |
企业所得税 | 10,818,831.42 | 6,076,642.98 |
个人所得税 | 117,310.02 | 191,031.6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78,361.67 | 269,188.04 |
土地使用税 | 775,345.36 | 696,420.19 |
房产税 | 1,304,549.79 | 1,299,350.92 |
教育费附加 | 198,829.78 | 194,134.31 |
其他 | 402,095.04 | 232,961.81 |
合计 | 15,704,764.55 | 13,305,149.09 |
其他说明
23、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30,114,593.17 | 25,992,774.89 |
合计 | 30,114,593.17 | 25,992,774.89 |
(1)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 | 3,014,425.00 | 1,075,464.99 |
财务公司借款 | 21,116,666.67 | 21,032,083.33 |
其他 | 5,983,501.50 | 3,885,226.57 |
合计 | 30,114,593.17 | 25,992,774.89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2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78,225,000.00 | 278,864,241.7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90,717,367.30 | 155,169,885.07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11,628.67 | 686,310.62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利息 | 1,048,085.35 | 1,383,851.73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利息 | 1,798,732.65 | 577,040.41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1,373,178.19 | 1,373,178.19 |
合计 | 473,373,992.16 | 438,054,507.72 |
25、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金额 | 3,261,916.88 | 1,798,520.44 |
合计 | 3,261,916.88 | 1,798,520.44 |
26、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124,500,000.00 | 149,500,000.00 |
信用借款 | 366,525,000.00 | 385,450,000.00 |
合计 | 491,025,000.00 | 534,95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无已逾期未偿还长期借款。
2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保证 | 27,803.82 | 213,162.49 |
合计 | 27,803.82 | 213,162.49 |
2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95,797,704.85 | 104,998,053.28 |
合计 | 95,797,704.85 | 104,998,053.28 |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保证 | 95,797,704.85 | 104,998,053.28 |
其他说明:
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无已逾期未偿还长期应付款。
2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员工资金计划 | 14,109,771.13 | 13,819,707.85 |
合计 | 14,109,771.13 | 13,819,707.85 |
30、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未决诉讼 | 1,200,000.00 | 1,200,000.00 | 详见十三、2、(2) |
合计 | 1,200,000.00 | 1,200,000.00 |
3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37,518,372.59 | 2,234,152.70 | 35,284,219.89 | ||
合计 | 37,518,372.59 | 2,234,152.70 | 35,284,219.89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环保型高阻燃聚氨酯建筑保温板项目 | 8,751,705.83 | 384,152.72 | 8,367,553.11 | 与资产相关 | ||||
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 | 5,366,666.67 | 350,000.00 | 5,016,666.67 | 与资产相关 | ||||
园区发展补助资金 | 19,933,333.33 | 1,300,000.00 | 18,633,333.33 | 与资产相关 | ||||
泰兴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补助 | 766,666.76 | 49,999.98 | 716,666.78 | 与资产相关 | ||||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 2,700,000.00 | 150,000.00 | 2,5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32、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735,269,837.00 | 735,269,837.00 |
33、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657,061,613.65 | 657,061,613.65 | ||
其他资本公积 | 7,129,586.43 | 7,129,586.43 | ||
合计 | 664,191,200.08 | 664,191,200.08 |
34、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49,572.25 | 11,224.94 | 11,224.94 | 260,797.19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49,572.25 | 11,224.94 | 11,224.94 | 260,797.19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49,572.25 | 11,224.94 | 11,224.94 | 260,797.19 |
35、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2,223,551.88 | 7,348,239.71 | 8,004,559.15 | 1,567,232.44 |
合计 | 2,223,551.88 | 7,348,239.71 | 8,004,559.15 | 1,567,232.4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36、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05,876,866.55 | 105,876,866.55 | ||
合计 | 105,876,866.55 | 105,876,866.55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37、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526,832,344.21 | 630,635,850.74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526,832,344.21 | 630,635,850.74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626,646.12 | -4,052,239.32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9,410,793.48 | 22,058,095.11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05,048,196.85 | 604,525,516.3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8、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119,934,487.55 | 896,668,618.25 | 1,246,759,787.59 | 1,063,315,072.36 |
其他业务 | 45,526,801.34 | 35,305,936.91 | 84,401,155.52 | 74,230,363.88 |
合计 | 1,165,461,288.89 | 931,974,555.16 | 1,331,160,943.11 | 1,137,545,436.24 |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其中: | |||
聚氨酯聚醚 | 651,235,760.02 | 651,235,760.02 | |
异丙醇胺 | 462,917,439.06 | 462,917,439.06 | |
环氧丙烷 | 465,769.90 | 465,769.90 | |
保温板材 | 5,315,518.57 | 5,315,518.57 | |
贸易及其他 | 45,526,801.34 | 45,526,801.34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东北 | 5,306,558.11 | 5,306,558.11 | |
华北 | 11,827,791.35 | 11,827,791.35 | |
华东 | 455,428,147.80 | 455,428,147.80 | |
华南 | 139,465,745.77 | 139,465,745.77 | |
华中 | 120,521,885.63 | 120,521,885.63 | |
西北 | 62,256.63 | 62,256.63 | |
西南 | 54,726,435.99 | 54,726,435.99 | |
境外 | 361,967,984.31 | 361,967,984.31 | |
合计 | 1,165,461,288.89 | 1,165,461,288.89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48,665,021.93元,其中,48,665,021.93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
公司销售前五名客户收入总额及其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列示如下: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销售前五名客户收入总额 | 329,884,893.63 | 428,727,548.05 |
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 | 27.93% | 31.83% |
39、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368,281.75 | 1,961,602.70 |
教育费附加 | 977,344.12 | 1,401,144.78 |
房产税 | 2,595,499.58 | 2,623,725.01 |
土地使用税 | 1,804,863.41 | 1,791,068.49 |
印花税 | 976,227.09 | 620,610.66 |
其他 | 21,913.90 | 34,638.91 |
合计 | 7,744,129.85 | 8,432,790.55 |
40、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045,827.80 | 4,559,062.87 |
出口费用 | 5,452,941.15 | 4,240,778.35 |
业务招待费 | 1,297,911.61 | 1,123,529.60 |
差旅费 | 1,157,444.76 | 370,282.19 |
其他 | 1,025,965.10 | 305,042.65 |
合计 | 13,980,090.42 | 10,598,695.66 |
41、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1,061,092.49 | 32,476,098.42 |
折旧及摊销 | 25,142,755.52 | 26,571,713.50 |
业务招待费 | 2,099,452.57 | 2,128,218.04 |
办公费 | 9,864,508.11 | 10,715,920.08 |
安全生产费用 | 7,339,862.26 | 5,386,162.46 |
停工损失 | 48,687,023.40 | 20,811,061.12 |
其他 | 8,436,191.43 | 6,869,071.93 |
合计 | 132,630,885.78 | 104,958,245.55 |
42、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4,052,744.29 | 14,677,654.96 |
折旧及摊销 | 2,830,693.75 | 1,871,629.10 |
物料消耗 | 23,678,864.01 | 35,674,276.18 |
其他 | 2,515,773.73 | 3,230,836.33 |
合计 | 43,078,075.78 | 55,454,396.57 |
43、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70,729,679.24 | 62,381,702.49 |
减:利息收入 | 21,314,032.30 | 5,904,247.54 |
汇兑损益 | -21,847,575.31 | -13,913,768.65 |
金融机构手续费等 | 1,667,291.43 | 2,515,912.49 |
合计 | 29,235,363.06 | 45,079,598.79 |
44、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2,234,152.70 | 2,206,165.90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798,268.37 | 2,622,640.87 |
4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收益 | 6,614,781.40 | 2,214,858.37 |
合计 | 6,614,781.40 | 2,214,858.37 |
4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36,411.67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7,728,466.22 | -3,518,088.33 |
合计 | -7,728,466.22 | -3,854,500.00 |
47、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548,783.11 | 104,908.20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5,994,330.77 | 3,353,117.66 |
合计 | -6,543,113.88 | 3,458,025.86 |
48、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非流动资产收益 | -5,133.12 | -217,609.90 |
49、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其他 | 948,357.71 | 412,468.94 | 948,357.71 |
合计 | 948,357.71 | 412,468.94 | 948,357.71 |
50、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 28,647.17 | 75,414.84 | 257,708.66 |
综合基金 | |||
捐赠支出 | 320,000.00 | 260,000.00 | 150,000.00 |
其 他 | 27,259.70 | 193,718.88 | 8,372.74 |
合计 | 375,906.87 | 529,133.72 | 416,081.40 |
51、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4,687,675.82 | 17,509,477.82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9,559,355.52 | -37,977,285.66 |
合计 | -4,871,679.70 | -20,467,807.84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771,395.17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692,848.79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5,023,999.49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482,264.65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403,446.99 |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6,461,711.37 |
所得税费用 | -4,871,679.70 |
52、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附注七之34
53、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政府补助 | 790,765.12 | 5,622,640.87 |
利息收入 | 21,314,032.30 | 5,904,247.54 |
保证金及其他 | 16,101,407.51 | 61,204.87 |
合计 | 38,206,204.93 | 11,588,093.28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各项期间费用 | 59,069,329.89 | 35,689,004.36 |
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 1,666,733.99 | 1,969,544.34 |
支付的其他往来 | 5,600,203.88 | 15,530,702.29 |
合计 | 66,336,267.76 | 53,189,250.99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银行理财产品投资 | 270,000,000.00 | |
合计 | 270,000,000.00 |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 | 298,000,000.00 | 300,000,000.00 |
合计 | 298,000,000.00 | 300,000,000.00 |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融资保证金 | 5,000,000.00 | |
承兑汇票保证金 | 286,285,029.01 | |
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 | 100,000,000.00 | |
合计 | 391,285,029.01 |
54、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7,643,074.87 | -4,127,496.0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6,543,113.88 | -3,458,025.8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9,831,673.51 | 68,209,191.90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
无形资产摊销 | 11,866,135.22 | 2,749,847.9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0,115.68 | 293,024.74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728,466.22 | 3,854,500.0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70,915,037.91 | 62,808,902.16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614,781.40 | -2,214,858.3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9,846,524.61 | -36,696,328.62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280,957.04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946,553.84 | 162,523,536.4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4,960,658.17 | 131,413,935.25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93,108,208.31 | -134,155,725.30 |
其他 | 392,369.31 | -1,013,498.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633,632.05 | 248,906,048.7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859,366,513.29 | 1,327,417,067.02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752,927,716.77 | 732,546,990.6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6,438,796.52 | 594,870,076.33 |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859,366,513.29 | 752,927,716.77 |
其中:库存现金 | 71,011.62 | 474,044.5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859,295,501.67 | 1,326,943,022.52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59,366,513.29 | 752,927,716.77 |
55、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234,830,000.00 | 质押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
应收票据 | 160,122,901.72 | 质押用于银行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
固定资产 | 130,272,420.86 | 抵押用于长期应付款 |
子公司的股权(注) | 290,082,932.84 | 质押用于长期借款、短期借款 |
应收账款 | 21,116,666.67 | 附追索权的应收账款贴现 |
使用权资产 | 619,118.02 | 非本公司产权 |
合计 | 1,837,044,040.11 |
其他说明:
注:公司以对子公司泰兴化学40%的股权出质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用于借款质押担保。
56、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20,435,191.87 | 7.2258 | 147,660,609.41 |
欧元 | 444,166.08 | 7.8771 | 3,498,740.63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22,648,757.47 | 7.2258 | 163,655,391.73 |
欧元 | 224,260.00 | 7.8771 | 1,766,518.45 |
港币 | |||
预付账款 |
其中:美元 | 2,992,529.70 | 7.2258 | 21,623,421.11 |
短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1,000,000.00 | 7.2258 | 7,225,800.00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2,593,399.56 | 7.2258 | 18,739,386.54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美元 | 44,400.00 | 7.2258 | 320,825.52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适用
境外经营实体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记账本位币选择依据 |
香港红宝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香港 | 美元 | 经营业务主要以该货币计价和结算 |
57、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2,234,152.70 | 园区发展补助资金等 | 2,234,152.70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798,268.37 | 产业扶持发展奖补资金等 | 798,268.37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不适用
58、其他:无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设立子公司增加合并报表范围1家。2023年3月,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包括芮益民等关联人在内的9名自然人注册成立“南京迪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特种化学品如催化剂等技术研发与服务等新兴业务。该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公司出资255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1%。
2、其他:无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 | 南京 | 南京 | 制造 | 100.00% | 设立 | |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销售有限公司 | 南京 | 南京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
香港红宝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
南京红宝丽醇胺化学有限公司 | 南京 | 南京 | 制造 | 100.00% | 设立 |
南京红宝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南京 | 南京 | 贸易 | 50.00% | 50.00% | 设立 |
南京红宝丽新材料有限公司 | 南京 | 南京 | 制造 | 100.00% | 设立 |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泰兴 | 泰兴 | 制造 | 100.00% | 设立 | |
南京红宝丽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 | 南京 | 贸易 | 75.00% | 设立 | |
南京迪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 | 南京 | 制造 | 51.00% | 设立 |
其他说明:
截止2023年06月30日,公司无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借款,应收及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及银行存款等。相关金融工具详情于各附注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本公司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1、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影响本公司财务成果和现金流的外汇汇率的变动中的风险。本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所持有美元银行存款、以美元或欧元结算的购销业务有关,由于美元或欧元与本公司的功能货币之间的汇率变动使本公司面临外汇风险。但本公司管理层认为,该等美元银行存款于本公司总资产所占比例较小,此外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均以人民币结算,故本公司所面临的外汇风险并不重大。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外币资产及外币负债的余额如下:
项 目 | 资产(原币) | 负债(原币) |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美元 | 46,076,479.04 | 88,544,897.40 | 3,637,799.56 | 46,849,296.94 |
欧元 | 668,426.08 | 1,091,761.36 |
敏感性分析 本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或欧元与人民币的汇率变化有关。在管理层进行敏感性分析时, 5%的增减变动被认为合理反映了汇率变化的可能范围。下表列示了本公司相关外币与人民币汇率变动5%假设下的敏感性分析,汇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如下:
本年利润增加/减少 | 美元影响 | 欧元影响 |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若人民币对外币贬值5% | 16,405,475.45 | 13,991,792.65 | -1,432,765.55 | 382,575.02 |
若人民币对外币升值5% | -16,405,475.45 | -13,991,792.65 | 1,432,765.55 | -382,575.02 |
(2)利率风险
本公司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主要来自固定利率的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与长期应付款(详见附注七、16、附注七、24及附注七、26、附注七、28)。由于固定利率借款均为短期借款,因此本公司认为公允价值变动风险并不重大。本公司目前并无利率对冲的政策。
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基于市场利率变化影响可变利率金融工具的利息收入或费用的假设。对于浮动利率计息之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长期借款,敏感性分析基于上述浮动利率计息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在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将可以继续循环借款、长期借款在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将不会被要求偿付。此外,在管理层进行敏感性分析时,-25/50个基点的增减变动被认为合理反映了利率变化的可能范围。
在上述假设的基础上,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利率上升25 个基点/下降50 个基点的情况下,经测算后,市场利率变化对公司净利润影响甚微,本公司认为,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对本公司而言并不重大。
2、信用风险
2022年06 月30 日,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具体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公司控制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应收款项的回收情况,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此外,本公司的货币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货币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3、流动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合计 |
短期借款 | 2,361,012,563.47 | 2,361,012,563.47 | ||
应付票据 | 169,044,439.02 | 169,044,439.02 | ||
应付账款 | 206,093,737.73 | 206,093,737.73 | ||
应付职工薪酬 | 4,554,796.31 | 4,554,796.31 |
其他应付款 | 30,114,593.17 | 30,114,593.17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73,373,992.16 | 473,373,992.16 | ||
长期借款 | 456,225,000.00 | 34,800,000.00 | 491,025,000.00 | |
长期应付款 | 83,028,144.70 | 12,769,560.15 | 95,797,704.85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7,746,771.13 | 6,363,000.00 | 14,109,771.13 |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将银行借款作为重要的资金来源。2023年06月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29,237.62万元。
综上所述,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流动风险较低,对本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报表不构成重大影响,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理财投资 | 50,969,616.44 | 50,969,616.44 | ||
(二)应收款项融资 | 330,485,279.39 | 330,485,279.39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交易性金融资产为理财投资,理财投资以被投资单位期末净资产作为评估其公允价值的重要参考依据。采用特定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的重要参数包括不能直接观察的利率等。以下为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的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概述:
项 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不可观察输入值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969,616.44 | 参照同类产品预期市场收益率折现 | 预期市场收益率 |
合 计 | 50,969,616.44 |
3、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应收款项融资的期末公允价值应收款项融资为银行承兑汇票,期限较短且风险较低,票面金额与公允价值接近,本公司采用票面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芮敬功、芮益民、芮益华 | 实际控制人 | - | - | 1.09% | 20.75% |
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 | 实业投资 | 1158.1392万元 | 19.66% | 19.66% |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附注九、1。
3、关联交易情况
(1)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2年01月18日 | 2023年03月29日 | 是 |
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80,000,000.00 | 2022年03月25日 | 2023年03月20日 | 是 |
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50,000,000.00 | 2021年12月24日 | 2023年01月23日 | 是 |
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50,000,000.00 | 2023年01月31日 | 2024年02月15日 | 否 |
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20,000,000.00 | 2023年03月23日 | 2024年02月23日 | 否 |
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2年10月18日 | 2023年10月17日 | 否 |
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85,000,000.00 | 2021年11月05日 | 2022年11月04日 | 是 |
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2023年01月0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否 |
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2022年02月18日 | 2023年02月17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上述第6项、7项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对公司子公司聚氨酯公司提供担保;第8项、9项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对公司子公司醇胺化学提供的担保。
(2)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059,200.00 | 8,697,200.00 |
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截止2023年06月30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截止2023年06月30日,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借款、开立信用证提供担保情况: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事 项 | 担保金额 (元) | 担保方式 |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短期借款 | 45,000,000.00 | 保证 |
长期借款 | 75,000,000.00 | 保证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99,713,895.92 | 保证 | ||
长期应付款 | 64,694,523.05 | 保证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58,951,672.71 | 保证 | ||
合 计 | 443,360,091.68 |
(2)未决诉讼
海内软件诉公司案。2019年10月,公司与江苏海内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海内软件”)签署了《技术合同书》,约定由海内软件为本公司开发“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项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海内软件提供的信息化平台不完全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也未能达到《江苏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验收指南》的标准,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6日、2021年10月11日向海内软件发送《催告函》,要求海内软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海内软件未开展实质性整改工作,公司于2021年10月向海内软件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要求解除上述《技术合同书》。海内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偿付合同进度款1,453,557.75元及相关利息。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后,原安排于2022年2月9日开庭,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经管辖异议裁定,最终该案于2022年10月17日在南京市中院公开庭审,我方当庭提出反诉;2022年12月21日一审判决公司败诉,公司不服判决,已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截至本报告报出日尚未收到判决。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本公司无需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基于本公司内部管理现实,无需划分报告分部。
(2) 其他说明:无
2、其他
截止本报告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累计将其持有的7,040万股公司股票用于融资质押。上述质押股份占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48.69%,占公司总股本的
9.57%。
十六、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55,520,140.67 | 100.00% | 8,463,900.99 | 5.44% | 147,056,239.68 | 90,125,780.16 | 100.00% | 4,532,763.60 | 5.03% | 85,593,016.56 |
其中: | ||||||||||
其中:账龄分析法组合 | 155,520,140.67 | 100.00% | 8,463,900.99 | 5.44% | 147,056,239.68 | 90,125,780.16 | 100.00% | 4,532,763.60 | 5.03% | 85,593,016.56 |
合计 | 155,520,140.67 | 100.00% | 8,463,900.99 | 5.44% | 147,056,239.68 | 90,125,780.16 | 100.00% | 4,532,763.60 | 5.03% | 85,593,016.5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分析法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41,762,261.54 | 7,088,113.08 | 99.86% |
1至2年 | 13,757,879.13 | 1,375,787.91 | 0.14% |
2至3年 |
3至4年 | |||
合计 | 155,520,140.67 | 8,463,900.99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公司管理层认为应收款相同账龄具有相同或类似信用风险。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41,762,261.54 |
1至2年 | 13,757,879.13 |
合计 | 155,520,140.67 |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坏账准备 | 4,532,763.60 | 3,931,137.39 | 8,463,900.99 | |||
合计 | 4,532,763.60 | 3,931,137.39 | 8,463,900.99 |
(3)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 | 133,795,292.34 | 79.15% | 6,689,764.61 |
合计 | 133,795,292.34 | 79.15%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607,671,643.88 | 574,775,058.75 |
合计 | 607,671,643.88 | 574,775,058.75 |
(1)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子公司资金往来款 | 636,418,032.79 | 603,336,582.85 |
其他应收及暂付款 | 3,252,853.29 | 1,880,359.14 |
保证金及押金 | 148,365.00 | 198,780.00 |
合计 | 639,819,251.08 | 605,415,721.99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30,640,663.24 | 30,640,663.24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1,458,163.96 | 48,780.00 | 1,506,943.96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32,098,827.20 | 48,780.00 | 32,147,607.20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639,665,232.89 |
3年以上 | 154,018.19 |
4至5年 | 105,238.19 |
5年以上 | 48,780.00 |
合计 | 639,819,251.08 |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坏账准备 | 30,640,663.24 | 1,506,943.96 | 32,147,607.20 | |||
合计 | 30,640,663.24 | 1,506,943.96 | 32,147,607.20 |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子公司往来 | 556,424,699.60 | 1年以内 | 86.88% | 27,821,234.98 |
南京红宝丽新材料 | 子公司往来 | 79,112,428.30 | 1年以内 | 12.35% | 3,955,621.42 |
有限公司 | |||||
员工购房专项基金 | 其他往来 | 1,558,246.00 | 1年以内 | 0.00% | 77,912.30 |
南京红宝丽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往来 | 1,090,637.93 | 1年以内 | 0.00% | 54,531.90 |
南京红宝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子公司往来 | 417,766.96 | 1年以内 | 0.00% | 20,888.35 |
合计 | 638,603,778.79 | 99.23% | 31,930,188.95 |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740,087,455.00 | 57,760,000.00 | 1,682,327,455.00 | 1,737,537,455.00 | 57,760,000.00 | 1,679,777,455.00 |
合计 | 1,740,087,455.00 | 57,760,000.00 | 1,682,327,455.00 | 1,737,537,455.00 | 57,760,000.00 | 1,679,777,455.00 |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 | 401,000,000.00 | 401,000,000.00 | |||||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销售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香港红宝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495,000.00 | 495,000.00 | |||||
南京红宝丽醇胺化学有限公司 | 110,800,000.00 | 110,800,000.00 | |||||
南京红宝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南京红宝丽新材料有限公司 | 39,982,455.00 | 39,982,455.00 | 57,760,000.00 |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0 | 1,000,000,000.00 | |||||
南京红宝丽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22,500,000.00 | 22,500,000.00 | |||||
南京迪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550,000.00 | 2,550,000.00 | |||||
合计 | 1,679,777,455.00 | 2,550,000.00 | 1,682,327,455.00 | 57,760,000.00 |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07,587,510.45 | 576,410,135.78 | 588,795,208.09 | 567,258,162.99 |
其他业务 | 28,727,245.35 | 27,439,907.67 | 208,682,781.31 | 207,331,932.37 |
合计 | 636,314,755.80 | 603,850,043.45 | 797,477,989.40 | 774,590,095.36 |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其中: | |||
聚氨酯聚醚 | 352,319,144.87 | 352,319,144.87 | |
环氧丙烷 | 255,268,365.58 | 255,268,365.58 | |
贸易及其他 | 28,727,245.35 | 28,727,245.35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华北 | 1,729,973.45 | 1,729,973.45 | |
华东 | 519,215,653.93 | 519,215,653.93 | |
华南 | 39,719,921.35 | 39,719,921.35 | |
华中 | 75,536,810.61 | 75,536,810.61 | |
西北 | |||
西南 | 112,396.46 | 112,396.46 | |
合计 | 636,314,755.80 | 636,314,755.80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7,439,720.71元,其中,17,439,720.71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50,000,000.00 | 100,000,000.00 |
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4,135,385.80 | 2,174,164.55 |
合计 | 154,135,385.80 | 102,174,164.55 |
十七、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0,115.6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32,421.09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6,614,781.40 | 理财收益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 | -7,728,466.22 | 远期外汇出售合约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302,566.5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75,097.43 | |
合计 | 2,016,089.66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38% | 0.0104 | 0.010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28% | 0.0076 | 0.0076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芮益民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