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375 公司简称:汉马科技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范现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磊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66,406,387.14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757,262,816.8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188,654,723.25元。
1、董事会提议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和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决定,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2、董事会提议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3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5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9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9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91
备查文件目录 |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总监)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 |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及各专项报告原件。 | |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互联网网址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汉马科技”“华菱星马”“上市公司”“本公司”或“公司” | 指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星马汽车 | 指 | 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华菱汽车”或“安徽华菱” | 指 | 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 |
星马专汽 | 指 | 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福马零件”或“福马零部件” | 指 | 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 |
芜湖福马 | 指 | 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上海徽融 | 指 | 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福瑞投资 | 指 | 福瑞投资贸易有限公司 |
上海索达 | 指 | 上海索达传动机械有限公司 |
凯马零部件 | 指 | 马鞍山凯马汽车零部件服务有限公司 |
湖南华菱 | 指 | 湖南华菱汽车有限公司 |
天津星马 | 指 | 天津星马汽车有限公司 |
湖南星马 | 指 | 湖南星马汽车有限公司 |
福亨内饰 | 指 | 马鞍山福亨汽车内饰有限公司 |
福马电子 | 指 | 安徽福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当涂分公司 | 指 | 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当涂分公司 |
深圳华菱 | 指 | 深圳华菱星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吉利商用车集团 | 指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万物友好 | 指 | 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 |
铭岛实业 | 指 | 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 |
铭岛新材料 | 指 | 浙江铭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吉利 | 指 |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容诚 | 指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浙江天平 | 指 | 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水致远 | 指 |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江东控股集团 | 指 | 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汇荣能源 | 指 | 安徽汇荣能源有限公司 |
中电投融和 | 指 | 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融和电科 | 指 | 上海融和电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迪森生物 | 指 | 淄博迪森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中轩生化 | 指 | 鄂尔多斯市中轩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汉马科技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HANMA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HANMA TECHNOLOGY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范现军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周树祥 | 黄岗 |
联系地址 | 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 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
电话 | 0555-8323038 | 0555-8323038 |
传真 | 0555-8323531 | 0555-8323531 |
电子信箱 | shuxiang.zhou@hmcamc.com | gang.huang01@hmcamc.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1000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
公司办公地址 | 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1000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43061 |
公司网址 | www.camc.cc |
电子信箱 | 600375@hmcamc.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汉马科技 | 600375 | 星马汽车、*ST星马、华菱星马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67号北城天地商务中心9幢10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覃振碧、张国柱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叶乃馨、张东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月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营业收入 | 3,428,898,773.48 | 5,319,945,258.69 | -35.55 | 6,428,249,565.49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3,236,033,505.24 | 5,127,121,208.97 | -36.88 | 6,234,714,788.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66,406,387.14 | -1,336,187,572.13 | 不适用 | -490,589,525.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635,256,330.87 | -1,407,235,603.94 | 不适用 | -530,221,129.6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4,599,034.08 | 363,184,288.73 | -269.23 | -75,992,391.30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0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69,551,479.82 | 1,654,456,004.40 | -89.75 | 2,387,775,773.43 |
总资产 | 9,712,930,007.98 | 11,539,688,097.72 | -15.83 | 12,624,237,209.41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30 | -2.15 | 不适用 | -0.8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2.30 | -2.15 | 不适用 | -0.8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56 | -2.26 | 不适用 | -0.9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7.04 | -63.34 | 不适用 | -18.7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 -174.68 | -66.70 | 不适用 | -20.23 |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920,163,621.93 | 891,944,519.62 | 534,235,182.71 | 1,082,555,449.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2,414,195.33 | -657,657,262.38 | -278,224,439.96 | -368,110,489.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86,883,488.13 | -672,909,796.63 | -414,870,308.92 | -360,592,737.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2,360,334.47 | -351,757,194.52 | -109,924,065.99 | 499,442,560.90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2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373,682.51 | 19,653,631.01 | -1,405,522.6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 | 34,093,002.30 | 32,741,547.91 | 36,894,088.49 |
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53,158,870.29 | 19,929,290.55 | 5,259,705.84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730,534.89 | -3,538,996.25 | -620,458.7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13,960,920.42 | 3,008,758.95 | 487,109.56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7,505,088.12 | 460,773.55 | 865,271.6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14,613.54 | 285,426.81 | 118,046.94 | |
合计 | 168,849,943.73 | 71,048,031.81 | 39,631,603.9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26,378,916.56 | 28,965,056.15 | 2,586,139.59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4,491,672.67 | 47,042,570.24 | -57,449,102.43 | |
合计 | 130,870,589.23 | 76,007,626.39 | -54,862,962.84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全面实施的重要一年,也是公司转型升级的关键年。2022年公司秉承以“品质效益年”为中心;以搅拌车为拳头产品、电动重卡为明星产品、G2牵引车为精品;以健全精益供应链保障体系、精益人才队伍体系、自主质量保障体系为保障;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构建新的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持以产品为王,强化与商用车集团协同,开发三款全新产品。
以电动重卡为明星产品,对标竞品公司,进行深入的三层级分析,采用远程商用车集团通用化、平台化、轻量化的设计理念,开发的P620、P620EV、G2产品在成本、重量、性能等方面指标均优于竞品,有效提升市场占有率。严格按照研发项目管理办法按时按质完成开发任务,并通过经营体的建立,三款全新产品按计划节点投放。
(二)推动营销系统信息化升级,构建高质量营销运营管理体系
明确市场占有率目标,健全分销网络,通过培育提升提高渠道分销能力,制定差异化的产品策略,制定有效的促销措施,分化竞品客户。打造“汉马科技+(星马汽车、华菱汽车、汉马动力)”的“1+3”模式品牌矩阵,强化产品品牌传播。完善、优化集团品牌及各产品品牌的品牌故事、核心信息、品牌识别等系列品牌建设及管理要素,形成规范化、体系化、模块化、标准化的品牌管理流程。
(三)加强供应商管理体系建设,优化供应商结构,发挥规模效应,提高保供能力
建立健全采购管理科学决策机制,成立集团采购委员会,作为集团经营管理委员会的辅助决策机构,对集团供应商体系发展战略、建设原则及采购业务相关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制度体系。发挥规模效应,联合采购,通过攻坚克难、发挥各方优势,共同打造跨行业合作新平台,实现与供应商间的互联互通、共享共赢。通过搭建联合采购交易,靶向解决分散采购及履约成本高、信息不对称等难题,充分发挥规模效应,实现供需双方降本增效。
(四)坚定不移地推行质量一把手工程,坚持用户思维,坚守质量红线,打造汉马科技质量品牌
以一流品质形成价值引领,从用户视角形成思维导图,满足用户对高质量、低维护成本的渴望。牢固树立汉马科技品牌定位,分析用户群体感官体验指数,形成用户体验提升突破点。持续改善、追求卓越,坚守质量红线。在制度上、心理上让高质量成为全体员工的习惯、共识、精神寄托、努力方向。打造“精品汉马”的品牌,树立汉马品质卓越的形象。全面导入TQS全流程竞争力质量管理体系,持续优化集团质量层级管理,打造独具汉马特色的高绩效质量管理体系。
(五)继续深化全面财务预算管理,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合规管理
为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弹性预算管理机制,积极应对市场变化。以市场为导向,全面覆盖、全员参与、全程管控、高效协同,销售目标预算分解需要充分考虑市场的变化,竞争对手的优劣势,将全年目标层层分解到大区乃至每一位销售人员。推进长效、系统性的企业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内控体系流程为根本和基础,信息系统为支撑,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内控建设,大力提升全员依法合规意识。通过依法合规管理,以管理控制为第一线,风险和控制监督为第二线,内部审计职能的独立保证为第三线,持续提高员工素养,持续为用户创造价值,为企业的经营管理保驾护航,不断提升企业竞争力。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专用汽车、重卡底盘、重卡整车及核心零部件等业务,属于汽车制造行业中的商用车行业,细分行业属于载货汽车(下称“货车”)子行业。
1、中国商用车行业情况分析
2011以来,随着宏观经济下行,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商用车市场需求有所回落,产量有所下降,但仍保持在310万辆的水平之上(如图1)。
2018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落实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投资政策,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继续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发展态势。全年共产销商用车427.98万辆和437.08万辆,同比增长1.69%和5.05%。
2019年,全国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高质量发展,我国经济仍运行在合理区间,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变。但是,我国汽车行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受中美经贸摩擦、环保标准切换、新能源补贴退坡等因素的影响,承受了较大压力。全年共产销商用车436.00万辆和432.40万辆,产量同比增长1.90%,销量同比下降1.10%。
2020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任务,特别是面对经济下行的影响,汽车行业经受住了严峻考验,全行业在积极复工、复产的基础上,市场需要也得到快速恢复。与此同时,在电动化、智能化和网联化带动下的新发展格局开始加快形成,行业间跨界融合也在不断推进。全年共产销商用车523.10万辆和
513.30万辆,产量同比增长20.00%,销量同比增长18.70%。
2021年,“蓝牌轻卡”政策预期带来的消费观望、房地产开发行业较冷等因素加剧了商用车市场下行的压力。支撑商用车增长的政策红利效用已逐步减弱,商用车市场将进入调整期。2021年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467.4万辆和479.3万辆,同比下降
10.7%和6.6%。
2022年,商用车受前期环保和超载治理政策下的需求透支,行业需求萎缩影响下生产生活受限,包括油价处于高位等因素影响,商用车整体需求放缓。2022年,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318.50万辆和330.00万辆,同比分别下降31.90%和31.20%。
我国商用车主要包括客车、货车和半挂牵引车,其中货车是商用车细分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泛服务于公路货运、工程建设、能源、矿山、林业和建筑等行业及国防事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与国民经济的发展紧
密相关。2011-2022年期间,我国商用车产量构成中货车占比保持在60%以上,因此,货车产量增速也基本与商用车保持一致(如图1)。随着国三淘汰、国六新标实施,很多物流企业车队都已经做好了车辆的更迭。如今货运市场热度骤减,货车产销下滑。2022年货车产量277.8万辆,同比减少33.4%。销量289.3万辆,同比减少32.6%。商用车车型产销情况看,货车中,重型货车、轻型货车以及微型货车减量都较大,其中重型货车减量最大。重型货车销量67.2万辆,同比减少51.84%;中卡销售9.6万辆,同比下降46.5%;轻卡销售161.8万辆,同比下降23.4%;微卡销售50.7万辆,同比下降16%。
2、行业竞争情况分析
商用车行业是典型的规模经济行业,规模和协同效应明显,行业集中度的不断提高,使得具有规模优势的企业竞争力不断增强。从市场格局上看,目前商用车销量排名前十家分别为北汽福田、东风公司、上汽通用五菱、长安汽车、中国重汽、江铃汽车、江淮汽车、长城汽车、中国一汽、上汽大通,上述十家企业共销售260.42万辆,占商用车销量的78.92%,其中货车(含非完整车辆、半挂牵引车)共销售289.30万辆,占商用车销量的87.67%。由此看,我国商用车行业及货车子行业的集中度均较高(如表1)。从货车子行业来看,国内货车制造商拥有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和低成本优势,货车发动机、变速器等核心零部件质量逐步提升,整车产品的动力性、舒适性和可靠性得到改善,产品结构和承载能力能够较好地适应当前国内市场的发展需求。目前重型货车市场,2022年销量排名前十名分别为中国重汽、东风公司、中国一汽、陕汽集团、北汽福田、成都大运、江淮汽车、上汽依维柯红岩、徐州徐工、北奔重汽(如表1)。随着重型货车市场需求不断扩大,以及产品盈利水平吸引,各企业产能规模持续增加,同时一些原本不生产重型货车的汽车厂家和非汽车生产企业进入重型汽车领域,使重型货车的市场竞争压力趋于增大。
表1 2022年商用车及重型货车前十家生产企业销量排名
单位:万辆
排名 | 商用车 | 重型货车 | ||
企业名称 | 销量 | 企业名称 | 销量 | |
1 | 北汽福田 | 45.63 | 中国重汽 | 15.88 |
2 | 东风公司 | 39.35 | 东风公司 | 12.68 |
3 | 上汽通用五菱 | 29.75 | 中国一汽 | 12.56 |
4 | 长安汽车 | 29.36 | 陕汽集团 | 10.79 |
5 | 中国重汽 | 23.20 | 北汽福田 | 6.76 |
6 | 江铃汽车 | 20.38 | 成都大运 | 1.74 |
7 | 江淮汽车 | 19.53 | 江淮汽车 | 1.44 |
8 | 长城汽车 | 18.67 | 上汽依维柯红岩 | 1.31 |
9 | 中国一汽 | 18.01 | 徐州徐工 | 1.24 |
10 | 上汽大通 | 16.54 | 北奔重汽 | 0.79 |
合计 | 260.42 | 65.19 | ||
所占比重 | 78.92% | 97.01% |
注:以上统计数据来源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总体来看,商用车行业竞争激烈,行业集中度较高,规模效应明显。
3、行业政策情况
目前我国汽车行业的主管部门主要是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近年来,为了保持汽车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有序推进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切实提高汽车产业技术研发水平,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予以支持,为汽车行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011年,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汽车行业要强化整车研发能力,实现关键零部件技术自主化,提高节能、环保和安全技术水平”。2016年,我国《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生物技术、绿色低碳、高端装备与材料、数字创意等领域的产业发展壮大”。
在燃料政策方面,根据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柴油车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我国在2004年前后达到相当于欧洲第二阶段排放控制水平;到2008年,力争达到相当于欧洲第三阶段排放控制水平;2010年之后争取与国际排放控制水平接轨。国家将通过优惠的税收等经济政策,鼓励提前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和车用柴油发动机产品的生产和使用。2016年1月14日,国家环境保护部与工信部联合发布公告: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控制机动车污染,全面实施《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五阶段)》(GB18352.5-2013)和《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17691-2005)中第五阶段排放标准要求。根据油品升级进程,分区域实施机动车国五标准。2016年12月23日,国家环境保护部与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8352.6—2016),公布了第六阶段轻型汽车的排放要求和实施时间。
2017年,工信部、发改委和科技部发布的《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中指出,将大力发展汽车先进技术,形成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和先进节能汽车梯次合理的产业格局以及完善的产业配套体系,引领汽车产业转型升级。
2018年,国务院公开发布《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明确要求经过3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优化运输方式,实施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三年作战计划。优化调整货运方式,落实国家要求,坚决调整不合理的运输结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推进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加快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以公交车、物流车、出租车(网约车)、公务用车和租赁用车为重点领域,持续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大力淘汰老旧车辆。重点区域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各地制定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2020年底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100万辆以上。2019年7月1日起,重点区域、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
2019年4月,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切实改善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进一步完善城市交通运输部门配送运力需求管理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车辆通行管控的联动机制,优化车辆通行管控,对符合标准的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给予通行便利,除特殊区域外,对纯电动轻型货车原则上不得限行。鼓励规范“互联网+”新业态发展,加强货车超限超载治理。
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为未来1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指明了方向。规划指出要坚持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发展方向,构建新型产业生态,完善基础设施体系,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推动我
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在售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到2035年,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规模化应用,有效促进节能减排水平和社会运行效率的提升。
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碳达峰、碳中和被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双碳”目标成为社会热点词汇。2021年10月26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要积极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8月,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以重点行业达峰为突破,着力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推动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加快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总体上看,国家的政策主要在于产业结构调整,不断增加重型货车在载货车中的比重,同时强调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高节能、环保和安全技术水平,特别是发动机等关键零部件的技术研发水平,再加上对燃料的一系列规划要求,未来将从多个维度入手,持续推进新能源汽车发展,商用车行业发展具备较好的政策支撑。
4、公司相关行业与上下游的关联性
行业技术进步、企业成长和市场扩展等都与上下游行业有着密切的关联关系。
(1)产业链构成
重卡车发动机等关键零部件位于重卡行业的上游;重卡经过改装后,向下游拓展至专用车领域。
(2)与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①重卡发动机等关键零部件的上下游
重卡发动机等关键零部件的上游行业是重卡发动机零部件行业。其中,钢材在重卡发动机零部件产品的成本中所占比重最大,是影响零部件产品生产的重要因素;而近几年工业用电价格逐渐上涨,使其在重卡发动机零部件成本中所占比重也越来越大。原材料和能源的价格波动,会对重卡发动机零部件产品成本产生较大影响。
重卡发动机等关键零部件的直接下游行业是重卡、工程机械等重型发动机的应用行业。随着下游行业的发展,重型发动机的市场需求快速增长。
②重卡行业的上下游
重卡产业链的上游主要是发动机、变速箱、钢材、有色金属、橡胶等原材料以及其他零部件的制造。原材料的质量、价格、供货效率是决定重卡产品成本的重要因素,重卡零部件分为两种,发动机、变速箱、车桥等核心零部件和制动、悬架、转向等非核心零部件。核心零部件如发动机、变速箱等在重卡生产成本中占比较大,因此整合核心零部件生产资源,构筑核心零部件供应体系对于重卡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非核心零部件供应厂商较多,因此重卡企业对于非核心零部件厂商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重卡产业链的下游为物流运输(主要是重卡整车、半挂牵引车等)与专用车生产(主要是重卡底盘),其需求很大程度上受到宏观经济形势与国家相关政策影响。重卡作为一种生产资料,其下游的客户的专业化程度较高,大多为小规模采购,因此重卡行业企业的销售模式一般采用特许经营的经销制,市场网络以经销商为主线设置。
③专用车的上下游
专用车产业链的上游行业主要是专用车(重卡)底盘、钢材和零部件供应。专用车(重卡)底盘、钢材、零部件的价格上涨直接影响产品的采购成本,其中重卡底盘占专用车成本70%以上。底盘与整车的匹配性、零部件的质量影响到产品品质及可靠性。大部分专用车生产企业都没有专用车底盘的生产能力,一般采用外购底盘加装专用设备的方式进行生产,这使得企业难于控制生产成本,整车匹配性也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长期发展受到制约。
专用车产业链的下游主要是基建行业。目前基础建设尚处于快速发展期,国家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国家“一带一路”、军民融合、振兴东北、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战略、水利建设工程、海洋建设工程、铁路、公路、城镇公共交通和基础设施、电力、输气工程、输电工程将会陆续开工,专用车的销售将会随着国内基础建设的规模的扩大而增长。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目前主要业务涉及重卡、专用车及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涵盖重卡底盘、重卡整车、混凝土搅拌车、散装水泥车、混凝土泵车、半挂牵引车、工程自卸车、发动机、变速箱、车桥等。
1、采购模式
(1)专用车业务采购模式
专用车业务采购模式实行ERP管理模式,将采购、生产、销售紧密结合在一起。生产车间根据销售部门下达的订单组织生产,并向采购部门下达原材料采购清单,采购部门负责采购合同签订、采购订单下达、订单跟进和向财务部门申请付款等工作;在供应商选择上,审核工作由物资部负责,采购部门根据审核结果,优先选择信用良好、供货及时、长期合作的生产型国有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及独资企业,同时定期淘汰部分不遵守商业信誉,规模较小的供应商;在采购价格方面,坚持在同等质量下选择价格最优的材料。根据质量体系要求,专用车要求每种物资必须有两家以上的供应商;在物资管理方面,通过ERP系统进行严格管控,对于生产计划内使用的物资,生产部门领取时凭ERP系统打印出的领料单方可办理领取手续。
(2)重卡业务采购模式
重卡业务采购模式实行供应链管理模式,推行物资采购信息化,实施第三方物流和准时制采购。生产管理部门根据生产计划下达SAP采购计划,采购部门负责合同签订、订单下达、跟催、报账和申请付款等工作,制造管理部门负责所有采购物资的管理、配送工作;在采购价格上,通过招标比价方式进行采购。每年末召集供应商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下一年度的采购价格,同时对市场变化较大、价格不稳定的原材料,适
时调整采购价格;在供应商的选择上,实行优胜劣汰管理机制,不定期实地考核供应商,逐步淘汰规模小、产能不足、质量不稳定的供应商,择优选择供货能力强、质量稳定、信誉度高的供货方。同时为了严格控制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尽可能避免独家供货行为,对采购入库的产品均进行严格的检验。
2、生产模式
(1)专用车业务生产模式
专用车业务根据产品差异化的特点,对大部分产品采用“以销定产”模式进行生产,即根据客户订单来组织生产。当客户通过销售部门下达订单并支付一定比例定金后,通过ERP系统向供应商采购所需钢材、汽配件等主要原材料,并根据客户对底盘的要求向子公司华菱汽车或对外采购专用车底盘。同时,公司对一些常用车型也会统一安排生产计划,保留部分备货,满足客户需求。
(2)重卡业务生产模式
重卡业务主要采取“以销定产”模式,同时公司也会在淡季对某些标准化产品进行生产备货。根据每月的生产计划,按照提报订单的交货期合理排产,保证及时交货。充分利用和完善SAP系统来提高生产效率,在系统中通过销售订单触发生产订单、生产订单拉动物料需求计划、第三方物流公司根据该计划配送物资上生产线,整个生产过程严格有序,车辆下线后通过SAP系统进行报工、经质量检验合格后入库。在整个生产过程中严格推行精益化生产理念,重视现场管理,确保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按照冲压、焊装、涂装、总装四大工艺步骤,紧紧抓住每个细分环节,“保安全、抓质量、降成本、增效益”,全面贯彻《6S管理细则》,强化ISO9001体系建设,坚持持续改进,确保公司产品质量水平不断提升。
3、销售模式
公司重卡及专用车业务销售模式以经销为主、直销为辅,推行4S店经销,鼓励经销商进行配套售后服务和配件经营,通过TDS经销商管理系统对经销商进行管理和风险控制。围绕公司既定的渠道开发目标,进一步完善销售体系建设。同时,为了避免经销商之间的恶性竞争,制定了相应管理制度,通过网络实行严格的区域化管理,促使整个销售系统在有序的环境中良性发展。对于优质经销商和新晋经销商,公司在商务政策、服务及备件政策、金融政策等各个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帮助其积极开拓市场、扩大销售。同时公司结合行业现状和企业自身特点,以市场为导向,以用户为中心,以经济效益为目标,实行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差异化营销策略,对重点市场进行细分,制定了不同的销售策略,积极巩固和拓展市场。公司积极运用金融工具促进销售,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信誉良好的客户提供保兑仓和银行按揭服务。以金融手段促进销售,不仅有效解决了公司流动资金的周转,还加强了风险控制。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自主研发技术平台优势
公司一直奉行“技术引进、自主创新”的产品开发原则,对引进的技术不断进行改造升级;为了促进技术创新、提高产品技术水平,公司与合肥工业大学、吉林大学、湖南大学、天津大学等院校及奥地利AVL公司、德国博世公司等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了以公司为主体的产、学、研一体化技术创新体系。
(二)完整产业链优势
公司兼具重卡底盘、重卡整车和专用车生产资质,重卡底盘、重卡整车与专用车生产能够有机结合,同时公司研发、生产配套发动机、变速箱、车桥等核心零部件,形成了完整的商用车产业链。
(三)完善的营销与售后服务网络优势
公司建立了营销渠道,并通过科学灵活的销售政策,激发销售队伍的积极性。同时,公司结合行业现状和自身特点,实行差异化营销策略,对重点市场进行细分,制定了不同的销售策略,积极拓展金融按揭销售渠道,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巩固和拓展市场份额。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络,形成了快速的用户培训、配件供应、故障处理响应机制,提高客户群的满意度。
(四)品牌优势
公司拥有星马专用车和华菱重卡两大自主知识产权品牌产品,两者均为安徽省名牌产品。星马专用车是我国工程类专用汽车行业的重点骨干企业,公司的散装水泥车和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是市场知名品牌的专用车,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菱汽车是国家定点载重汽车生产企业。另外公司不断研发出了纯电动重卡、发动机等新产品并申报了工信部公告、燃油公告和环保公告;通过市场推介会等各种终端活动,把新产品推向市场,并鼓励经销商开展市场推介和宣传活动。目前,公司进一步加强品牌宣传力度,加大宣传投入,通过高速公路标牌及各种展会等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通过用户和经销商开展工地宣传和区域市场宣传,参与各种汽车业政策法规的研讨和论坛活动;同时深化品牌的精益化、优质化、高端化和人性化内涵,提高品牌的认知度和影响力。
(五)人才优势
在用人机制方面,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才理念,以优惠的人才政策,宽松的用人环境,富有竞争力的用人机制,广阔的发展空间,不断吸引人才加入公司的开发队伍以提高创新能力。在公司以“感情留人,事业留人”的人才理念中,人才被视为公司最宝贵的财富。制定了个人能力贡献与企业整体经营状况相挂钩的薪资政策,对高级技术人才发放福利补贴。通过这一系列制度、薪酬、福利的实施来吸引高级技术人才的加盟。公司技术中心通过“公开、公平、公正”业绩评估的机制,选拔核心人员进入中层管理层,因岗设人,积极提拔年轻人并委以重任。内部管理方面采用竞争上岗,实施动态管理。
(六)管理优势
经过多年的运营与发展,公司已形成一套集科研开发、生产管理、质量管理、信息管理、市场营销及全方位营销服务为一体的综合管理体系。公司不断完善整车销售管理系统(即TDS系统),用以加强整车管理和应收款项管理。公司重视应收款项的回款工作,并将回款率纳入营销业绩考核中,以提高应收款项回款率;公司加强库存管理,降低存货余额,坚持以销定产,以产定购,除战略物资外,其他原材料逐步实行零库存管理,以减少原材料库存,同时根据TDS系统提供的实时库存信息,对库存期限较长的车型采取更优惠的返利方式促销,以有效降低库存商品的库存量;公司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专检”相结合的制度,加强产品质量审核和过程质量审核,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和3C认证的各项要求,并且对重卡及专用车进行系统策划,设立关键质量控制点,树立产品良好的品质形象。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2年,公司实现中重卡销售5,934辆,较上年同期下降56.88%;其中,实现新能源中重卡销售3,109台,较上年同期上涨105.49%。实现营业收入342,889.8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5.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6,551.49万元,
较上年同期下降9.68%。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87.94亿元,较年初下降23.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0亿元,较年初下降89.70%。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428,898,773.48 | 5,319,945,258.69 | -35.55 |
营业成本 | 3,604,298,090.33 | 5,113,441,433.55 | -29.51 |
销售费用 | 119,236,645.07 | 185,255,590.98 | -35.64 |
管理费用 | 234,553,424.73 | 219,639,885.06 | 6.79 |
财务费用 | 161,082,855.88 | 79,750,526.41 | 101.98 |
研发费用 | 145,022,578.67 | 206,240,390.64 | -29.6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4,599,034.08 | 363,184,288.73 | -269.2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399,011.46 | -145,507,530.05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3,354,870.14 | -151,428,076.41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销量下滑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销量下滑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销售下滑以及售后服务支出减少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折旧与摊销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利息支出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新产品开发费减少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下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 (%) | |||||
加工制造业 | 3,166,011,441.61 | 3,310,632,635.12 | -4.57 | -37.68 | -31.87 | 减少8.92个百分点 |
融资租赁 | 25,658,180.37 | 10,480,299.18 | 59.15 | -45.09 | -62.91 | 增加19.6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整车及底盘 | 1,771,817,085.04 | 1,820,563,452.68 | -2.75 | -0.99 | 4.22 | 减少5.14个百分点 |
专用车 | 1,099,337,079.82 | 1,161,702,153.36 | -5.67 | -61.22 | -56.94 | 减少10.50个百分点 |
汽车零部件 | 294,857,276.75 | 328,367,029.08 | -11.36 | -35.32 | -20.76 | 减少20.46个百分点 |
融资租赁 | 25,658,180.37 | 10,480,299.18 | 59.15 | -45.09 | -62.91 | 增加19.6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国内 | 3,191,669,621.98 | 3,321,112,934.30 | -4.06 | -37.75 | -32.05 | 减少8.7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159,676,758.11 | 177,299,441.25 | -11.04 | 30.85 | 53.76 | 减少16.87个百分点 |
经销 | 3,031,992,863.87 | 3,143,813,493.05 | -3.69 | -39.42 | -34.12 | 减少8.5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为减少出口环节,降低出口费用,规避汇率风险,公司出口业务由深圳市凯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安徽鼎菱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马鞍山亿鸿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等单位代理本公司产品出口。2022年度公司通过代理出口金额为23,056.42万元。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中重卡(含非完整车辆) | 辆 | 5,119 | 5,934 | 633 | -58.29 | -56.88 | -57.94 |
专用车上装 | 辆 | 2,535 | 2,918 | 96 | -74.46 | -72.75 | -79.96 |
产销量情况说明无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加工制造业 | 直接材料 | 2,975,292,648.60 | 89.59 | 4,387,671,070.54 | 89.77 | -32.19 | |
加工制造业 | 直接人工 | 124,997,985.00 | 3.76 | 200,093,505.01 | 4.09 | -37.53 | |
加工制造业 | 制造费用 | 210,342,001.52 | 6.33 | 271,594,251.21 | 5.56 | -22.55 | |
融资租赁 | 租赁成本 | 10,480,299.18 | 0.32 | 28,259,615.51 | 0.58 | -62.91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 | 本期金额较上 | 情况 说明 |
比例(%) | 成本比例(%) | 年同期变动比例(%) | |||||
整车及底盘 | 直接材料 | 1,672,674,490.67 | 91.88 | 1,592,672,405.89 | 91.18 | 5.02 | |
整车及底盘 | 直接人工 | 54,821,843.78 | 3.01 | 61,052,386.70 | 3.49 | -10.21 | |
整车及底盘 | 制造费用 | 93,067,118.23 | 5.11 | 93,158,777.71 | 5.33 | -0.10 | |
专用车 | 直接材料 | 1,041,716,836.88 | 89.67 | 2,455,098,625.18 | 90.99 | -57.57 | |
专用车 | 直接人工 | 47,053,513.15 | 4.05 | 110,556,716.50 | 4.10 | -57.44 | |
专用车 | 制造费用 | 72,931,803.33 | 6.28 | 132,422,138.07 | 4.91 | -44.92 | |
汽车零部件 | 直接材料 | 260,901,321.05 | 79.45 | 339,900,039.47 | 82.02 | -23.24 | |
汽车零部件 | 直接人工 | 23,122,628.07 | 7.04 | 28,484,401.81 | 6.87 | -18.82 | |
汽车零部件 | 制造费用 | 44,343,079.96 | 13.51 | 46,013,335.43 | 11.11 | -3.63 | |
融资租赁 | 租赁成本 | 10,480,299.18 | 100.00 | 28,259,615.51 | 100.00 | -62.91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90,937.99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55.69%;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156,994.15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45.79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23,681.31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1.87%;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45,801.99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1.8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销售费用 | 119,236,645.07 | 185,255,590.98 | -35.64 | 主要系本期销售下滑以及售后服务支出减少所致 |
管理费用 | 234,553,424.73 | 219,639,885.06 | 6.79 | |
研发费用 | 145,022,578.67 | 206,240,390.64 | -29.68 | 主要系本期新产品开发费减少所致 |
财务费用 | 161,082,855.88 | 79,750,526.41 | 101.98 | 主要原因系本期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145,022,578.67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40,039,589.73 |
研发投入合计 | 185,062,168.4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5.4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21.64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345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3.79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0 |
硕士研究生 | 5 |
本科 | 201 |
专科 | 42 |
高中及以下 | 97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10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75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47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3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4,599,034.08 | 363,184,288.73 | -269.2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399,011.46 | -145,507,530.05 | 不适用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3,354,870.14 | -151,428,076.41 | 不适用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票据 | 963,728,822.88 | 9.92 | 65,652,935.45 | 0.57 | 1,367.91 | 主要系本期末已背书或贴现未到期应收票据未终止确认所致。 |
预付款项 | 24,756,946.48 | 0.25 | 79,130,012.40 | 0.69 | -68.71 | 主要系预付的材料款减少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71,292,123.47 | 0.73 | 40,557,572.25 | 0.35 | 75.78 | 主要系应收股权转让款、新能源国补增加所致。 |
存货 | 761,705,923.21 | 7.84 | 1,364,855,541.87 | 11.83 | -44.19 | 主要系材料采购减少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2,434,948.63 | 0.03 | 103,727,775.84 | 0.90 | -97.65 | 主要系增值税留抵税额减少所致。 |
长期应收款 | 549,032,935.18 | 5.65 | 1,306,345,798.55 | 11.32 | -57.97 | 主要系长期应收款到期还款所致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7,042,570.24 | 0.48 | 104,491,672.67 | 0.91 | -54.98 | 主要系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所致 |
投资性房地产 | 3,451,061.32 | 0.04 | 732,668.35 | 0.01 | 371.03 | 主要原因系固定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
开发支出 | 157,966,477.82 | 1.63 | 307,716,688.46 | 2.67 | -48.66 | 主要原因系转入无形资产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426,253.94 | 0.13 | 19,721,382.68 | 0.17 | -36.99 | 主要系预付的工程设备款减少所致。 |
应付票据 | 1,040,284,465.16 | 10.71 | 2,234,921,479.80 | 19.37 | -53.45 | 主要系承兑汇票结算减少所致。 |
合同负债 | 55,732,776.42 | 0.57 | 145,593,480.07 | 1.26 | -61.72 | 主要系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
应交税费 | 43,286,157.64 | 0.45 | 9,918,125.92 | 0.09 | 336.43 | 主要系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831,657,758.61 | 8.56 | 73,594,782.01 | 0.64 | 1,030.05 | 主要系本期末已背书未到期应收票据未终止确认所致 |
长期借款 | 1,366,500,000.00 | 14.07 | 767,991,527.78 | 6.66 | 77.93 | 主要系为满足经营需要,融资金额增加所致 |
其他综合收益 | 12,171,211.20 | 0.13 | 42,437,887.07 | 0.37 | -71.32 | 主要系融合电科终止确认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233,778,980.33 | 承兑及按揭保证金、冻结资金等 |
应收票据 | 23,500,000.00 | 质押 |
应收款项融资 | 10,098,160.00 | 质押 |
长期应收款 | 113,522,105.08 | 质押取得借款 |
固定资产 | 578,440,550.91 | 抵押、未办理产权证明、售后回租 |
无形资产 | 228,667,853.47 | 抵押 |
合 计 | 2,188,007,649.79 | -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有关行业经营性分析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本节中的“行业格局和趋势”的相关内容。
汽车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产能状况
√适用 □不适用
现有产能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工厂名称 | 设计产能 | 报告期内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 | 30,000.00 | 5,119.00 | 17.06 |
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10,000.00 | 2,529.00 | 25.29 |
湖南星马汽车有限公司 | 2,000.00 | 6.00 | 0.3 |
天津星马汽车有限公司 | 4,000.00 | 0 | 0 |
在建产能
□适用 √不适用
产能计算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整车产销量
√适用 □不适用
按车型类别
√适用 □不适用
销量(辆) | 产量(辆) | |||||
车型类别 | 本年累计 | 去年累计 | 累计同比增减(%) | 本年累计 | 去年累计 | 累计同比增减(%) |
中重卡(含非完整车辆) | 5,934 | 13,761 | -56.88 | 5,119 | 12,272 | -58.29 |
专用车上装 | 2,918 | 10,708 | -72.75 | 2,535 | 9,926 | -74.46 |
按地区
√适用 □不适用
境内销量(辆) | 境外销量(辆) | |||||
车型类别 | 本年累计 | 去年累计 | 累计同比增减(%) | 本年累计 | 去年累计 | 累计同比增减(%) |
中重卡(含非完整车辆) | 5,934 | 13,761 | -56.88 | 0 | 0 | 0 |
专用车上装 | 2,918 | 10,708 | -72.75 | 0 | 0 | 0 |
3. 零部件产销量
□适用 √不适用
4. 新能源汽车业务
√适用 □不适用
新能源汽车产能状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工厂名称 | 设计产能(辆) | 报告期内产能(辆) | 产能利用率(%) |
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 | 30,000 | 3,199 | 10.66 |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新能源汽车与燃油汽车均在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进行生产。
新能源汽车产销量
√适用 □不适用
销量(辆) | 产量(辆) | |||||
车型类别 | 本年累计 | 去年累计 | 累计同比增减(%) | 本年累计 | 去年累计 | 累计同比增减(%) |
天然气重卡 | 252 | 383 | -34.20 | 203 | 356 | -42.98 |
纯电动汽车 | 3,199 | 1,601 | 99.81 | 3,170 | 1,456 | 117.72 |
新能源汽车收入及补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车型类别 | 收入 | 新能源汽车补贴金额 | 补贴占比(%) |
天然气重卡 | 77,215,466.47 | 0 | 0 |
纯电动汽车 | 2,053,633,459.00 | 34,099,999.61 | 1.66 |
5. 汽车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为进一步推进公司业务整合工作,有效整合公司内外部资源,促进公司运营结构转型,优化财务结构,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星马专汽增资人民币21,292.118264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菱汽车对其全资子公司上海索达增资人民币15,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星马专汽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星马专汽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8,707.881736万元增加至人民币40,000万元;上海索达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菱汽车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索达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5,000万元
增加至人民币40,000万元。截至本报告日,星马专汽、上海索达已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取得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2、为进一步聚焦主营业务,公司于2021年3月3日出具了《关于类金融业务相关事项的承诺》,现为了落实承诺中的相关事项,公司拟将持有的参股子公司融和电科全部股权转让给北京广诚德明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诚德明”),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融和电科股权。公司与广诚德明于2021年8月27日签订了《关于上海融和电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双方以中水致远出具的《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1]第020475号)确定的评估值为依据,经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0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一致表决同意。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已收到股权转让款人民币2800万元。后续公司将与股权受让方广诚德明协商股权转让余款的支付,及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的办理事宜。
3、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马鞍山凯马汽车零部件服务有限公司成立北京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马鞍山凯马汽车零部件服务有限公司成立北京分公司。截至本报告日,马鞍山凯马汽车零部件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已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4、2022年7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4),披露了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湖南华菱汽车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事项。2022年8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公司关于法院指定公司控股子公司破产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8),披露了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指定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和湖南弘一(衡阳)律师事务所联合体为“湖南华菱汽车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破产管理人的公告》((2022)湘04法鉴第97号)事项,湖南华菱汽车有限公司由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后,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5、2021年3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福瑞投资剩余人民币3,400.00万元增资款将不再继续投入。截至本报告日,徽融租赁已办理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手续,其注册资本已由人民币40,000.00万元变更为36,600.00万元。公司直接持有其81.15%的股权,并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福瑞投资间接持有其7.10%的股权,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其88.25%的股权。
6、2022年10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76),披露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星马汽车有限公司收到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收回滨海新区经开区星马汽车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津开发[2022]13号)事项。根据天津经开区规划建设需要,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将天津星马汽车有限公司位于经开区第九大街以南、东海路以西项目用地(不动产权证号:津(2020)开发区不动产权第1001367号)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天津星马汽车有限公司将配合尽快落实具体收回工作。2022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订<土地收购三方协议>的议案》,
天津星马于同日与天津市滨海区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天津泰达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收购三方协议》(协议编号:ZX-SG-GY-2022-18),土地收储补偿款总金额为人民币173,280,2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柒仟叁佰贰拾捌万零贰佰元整)。以上补偿总金额为收购天津星马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等的全部补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地上(下)建(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清偿与收储土地直接相关的各项权利所需费用、搬迁及人员的安置补偿等。截至本报告日,根据土地收购三方协议,天津星马已收到土地收储补偿款人民币5000万元。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全称 | 子公司 类型 | 所处行业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 比例 | 期末总资产 (万元) | 期末净资产 (万元) | 本期净利润(万元) |
华菱汽车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汽车制造业 | 50,000.00 | 100.00% | 528,109.28 | 177,445.38 | -25,989.43 |
星马专汽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专用汽车制造业 | 40,000.00 | 100.00% | 89,953.84 | 17,873.84 | -6,784.42 |
福马零件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汽车零部件制造业 | 10,000.00 | 100.00% | 57,517.01 | 16,260.90 | -3,226.14 |
上海徽融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融资租赁行业 | 36,600.00 | 88.25% | 77,025.86 | 39,447.57 | -234.33 |
福瑞投资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外贸行业 | 4,054.00(港币) | 100.00% | 3,157.29 | 1,694.72 | -1.06 |
上海索达 | 华菱汽车全资子公司 | 汽车零部件制造业 | 5,000.00 | 100.00% | 67,709.67 | 4,529.21 | -6,985.55 |
凯马零部件 | 华菱汽车全资子公司 | 汽车零部件制造业 | 500.00 | 100.00% | 15,416.19 | -16,071.44 | -4,204.18 |
天津星马 | 星马专汽全资子公司 | 专用汽车制造业 | 9,000.00 | 100.00% | 11,900.47 | -14,064.64 | -2,700.67 |
湖南星马 | 星马专汽控股子公司 | 专用汽车制造业 | 4,500.00 | 66.67% | 6,167.24 | 747.72 | -2,102.73 |
福亨内饰 | 福马零件控股子公司 | 汽车零部件制造业 | 4,000.00 | 80.00% | 14,503.77 | 5,756.91 | -1,320.43 |
芜湖福马 | 福马零件全资子公司 | 汽车零部件 | 2,500.00 | 100.00% | 17,804.38 | 9,761.94 | -3,461.74 |
福马电子 | 福马零件全资子公司 | 汽车零部件 | 1,000.00 | 100.00% | 5,751.72 | 585.17 | -1,966.79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一、重卡业务
重卡业务作为典型的规模经济行业,具有以下竞争格局:
1、行业集中度较高,新的市场参与者很难进入。
我国目前重卡行业集中度较高,前十大企业2022年销量占总销量的97.01%,新的市场参与者很难进入重卡领域,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方面,国家对汽车产业以整合
为主,国家发改委不鼓励汽车行业新进企业,新建汽车整车企业审批难度较大;另一方面,经过多年发展,现有企业具备了技术、质量标准、品牌、销售网络等综合优势,新进入者发展机会有限。
2010年12月工信部颁布《商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要求货车生产企业应具有整车、驾驶室、车架(底盘)、车厢的制造能力;明确重型货车年产能不少于1万辆,中型货车不少于5万辆,轻型货车不少于10万辆。因此,重卡制造的新企业进入重卡生产领域很难,行业竞争将会主要体现在存量企业之间的竞争。
2、行业内各企业发展不平衡。
目前我国重卡生产厂商约有30余家,重卡生产企业发展不平衡,大、中、小型企业销量差别较为明显。大型企业由于创立较早,获得了较多重型汽车的重卡生产资源,并且在营销网络和品牌方面具有优势,这些奠定了其在行业的龙头地位,近年销量均在10万辆以上。中小型企业通过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平台、充分发挥社会协作,快速进入重卡行业,但由于进入市场的时间较晚,受到营销网络、产能等的限制,规模与大型企业具有一定差距。
3、未来竞争的关键在于构筑核心零部件供应体系。
我国目前的重卡技术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尤其体现在核心零部件的技术水平上。国内重卡产品使用的发动机主要依赖于潍柴、玉柴、上柴等企业,变速箱几乎全部依赖法士特,而液压零件、电控系统等关键配套件还有部分需依靠进口。由于核心零部件市场集中度较高,生产厂商议价能力较强,在配套资源紧缺的情况下,整车企业极易受到钳制与制约。未来,重卡企业的竞争在于核心零部件的竞争。
目前,行业规模和协同效应明显,产能过剩,同时行业的集中度较高,产品同质化特征显著,行业竞争激烈,未来重卡行业的发展趋势具有以下特点:
1、由产品价格竞争转变为产品性能竞争。
重卡市场技术成熟,成本低廉,产品同质化比较严重,行业内竞争主要集中在价格上,未来,随着原材料价格上涨和人力成本的提高,以价格作为竞争手段将进一步降低整车企业毛利率水平,不利于企业长远发展,而基于技术平台升级的产品性能竞争将成为未来行业发展的趋势。
2、重型化与轻量化。
重型化是指重卡向大排量、高载重方向发展。现代物流业的高速发展、大规模固定资产投资带来的资源开采和运输的增加,提高了对大型集装箱牵引车、矿山自卸车等大吨位重卡的需求。由于大吨位重卡的运输效率和经济效益是明显的,未来重卡市场的发展仍将延续这一趋势。
重卡的轻量化技术是指在不影响车辆性能的前提下降低自重的技术。在“超载超限”专项治理不断推进和计重收费政策大规模实施的背景下,重卡自重变轻可以增加载货量,提高用户的经济效益。目前,重卡企业通过对车架、车桥强化处理、轻质材料的应用、无内胎、超宽胎的应用、空气悬架的应用等方面增加研发投入,以实现重卡的轻量化。
3、人性化、安全性和节能环保化。
目前,重卡驾驶室的设计越来越人性化,为驾驶员提供舒适的工作环境,并彰显重卡企业的品牌特色。通过配备功能齐全的监控系统,防侧翻系统,以及采取电控、液压、机械3套独立制动系统,大大提高了整车的安全可靠性。节能减排使重卡发动机从机械式向电子式转变,技术路线中电控高压共轨已成为主流。
4、打造完整重卡产业链。
发动机、变速箱等关键零部件技术含量高,研发难度大,并且在重卡生产成本中占比较高。随着重卡行业竞争的愈发激烈,重卡企业竞争的重点由整车技术向关键零部件核心技术转移,整车企业通过多种途径构建重卡产业链。
二、专用车业务
专用车行业受国内经济结构调整,房地产、固定资产、基础设施建设等投资放缓影响较大,具有一定的周期性,未来发展呈现以下趋势:
1、专用汽车的生产成本中,底盘所占的比重最大,一般在70%以上。且底盘的性能和品质,某种程度上就决定了工程专用汽车的性能和品质,因此,专用车行业竞争的关键是掌握自主的配套专用重卡底盘生产资源,未来竞争取决于专用车底盘的生产。
2、在基础建设等投资中,客户既需要采购散装水泥车等运输设备,又需要采购混凝土搅拌车、混凝土泵车等作业设备,构建混凝土搅拌站时,散装水泥车、混凝土泵车和混凝土搅拌车的需求因此对于专用汽车生产企业来说,不断丰富产品线,实现集成供货,加强产品间的协同效应,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是未来专用车行业发展的趋势。
3、随着中国混凝土专用汽车领域参与厂商数量的增加,企业技术水平的提高,以及企业竞争意识的逐步成熟,厂商之间的竞争会转向产品的品质和售后维修服务上。因此,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加强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是未来企业发展的重点方向。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立足自主品牌建设,着力提升竞争力,在坚持以重型汽车、重型汽车底盘和重型专用车辆为主导的前提下,健全精益供应链保障体系、精益人才队伍体系、自主质量保障体系、高效的产品开发体系。以“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构建新的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用户为中心,坚定不移地转型升级,构建新能源零部件核心竞争力”为宗旨,开发新产品品种、完善产品产业链、加快整车发展。把企业发展成为集重卡整车及底盘、重型专用车、核心零部件为一体、国内产业链最为完整的专用车及重卡生产企业之一,将星马品牌和华菱品牌打造成国内国际市场的优势品牌。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为保证公司实现2023年的经营目标,公司将根据董事会的决策部署,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以正向开发的新能源重卡架构为基础,打造绿色低碳、智能网联、豪华舒适的新能源重卡产品。
2、形成市场预判能力,减少供货风险的隐患;促进提升与供应商的互信度,成本透明;与供应商形成绿色联盟,实现有竞争力的采购成本。
3、以“引领市场”为目标,以“销量提升”为抓手,以甲醇、纯电等多能源技术创新为途径,构建绿色智能重卡生态圈。
4、加强管理体系建设,关联价值嵌入业务,人事服务效率提升。
5、健全严谨研发体系、提升营销业务运营体系、优化供应链保障体系、精益人才队伍体系和自主质量保障体系。
6、降成本、提效率、控质量、创收业务拓展。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重卡业务和专用车业务。重卡、专用车生产行业是固定资产投资驱动型行业,与宏观经济政策的相关性较高,目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式极为复杂,世界经济复苏的步伐缓慢,导致国内和国际投资需求下降,上述宏观经济走势可能会对重卡、专用车市场产生消极的影响。
2、经济周期风险
汽车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与宏观经济的波动周期在时间上和幅度上有较为明显的对应关系。一般而言,当国民经济景气时期,汽车市场需求旺盛,而在国民经济不景气时期,汽车市场需求相对疲软。因此,宏观经济周期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3、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重卡行业集中度较高,行业整体发展由高速增长向平稳增长转变,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竞争方式不断升级,公司市场份额将面临冲击的风险,进而对公司业绩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4、盈利能力下滑的风险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4.97%、
8.60%、4.67%及-5.12%,处于相对较低水平且具有一定的波动性。未来随着同行业企业规模扩大,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行业的供求关系可能发生变化进而导致整体利润率水平有下降风险。
5、高资产负债率风险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口径)分别为76.55%、80.59%、85.19%及97.63%,未来公司将在技术产品研发等方面继续保持较高投入,如国家宏观经济局势发生较大变化、市场需求受到较大冲击或公司无法有效拓展股权融资等直接融资渠道,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可能进一步升高,给公司的资金实力、财务成本以及经营发展带来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
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的各项经营运作。公司不断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经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
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工作勤勉尽责,公司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忠实履行职务,更好地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了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和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的管理工作,切实做好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工作,确保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目前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比较完善,法人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要求。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公司股东大会建立健全了与股东沟通的有效渠道,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扩大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比例,积极听取股东的意见和建议,为方便广大中小股东参与公司决策,公司对重大事项提供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方便股东明确表明意见,确保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保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股东大会行使出资人的权利,从未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方面已经做到相互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公司董事会能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董事会会议程序合规,会议记录真实、完整。公司全体董事能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接受上市公司董事相关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充分了解董事的权利和义务,履行董事职责。公司董事会已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从组织上和制度上进一步保障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作用,独立董事分别在各专门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利用自身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的战略规划和投资决策提供专业、科学的意见,提升董事会的决策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强化公司内控机制。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对外担保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保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
4、关于监事与监事会:公司监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积极开展工作。公司全体监事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层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的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积极推进管理人员岗位工资制,将岗位工资与公司的具体生产经营实绩相结合进行考核;中层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按程序进行聘用。公司董事会下设绩效评价专门机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立了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建立了经理层的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相联系的激励机制,使公司的薪酬制度更加公开、透明,进一步符合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利益的要求。公司已通过《公司章程》《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以及有关内部控制制度对相关人员的权限、职责、义务和履职行为等作了明确的约束性规定,建立了有效的约束机制。
6、关于利益相关者: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债权人、客户、供应商、经销商、员工和中介服务机构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遵守信息披露制度,向利益相关
者提供必要的信息;能够与利益相关者积极合作,共同推动公司永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7、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进一步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制定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防控内幕交易的管理责任,切实防控内幕交易行为,认真做好内幕知情人的登记和报备工作,做到了严格控制、精心防范、知情必备。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制度要求,组织实施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公司未出现内幕交易现象。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保证准确、真实、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公司的相关信息。
8、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不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切实做好公司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相关工作。公司根据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积极拓宽与投资者沟通的渠道,通过上证e互动、网络、电话沟通、面谈、电子邮箱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9、关于关联交易决策规则与程序:公司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中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回避制度、决策权限、决策程序等内容,并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以确保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开、公允、合理,从而保护公司利益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
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
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2年4月15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 2022年4月16日 | 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8)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7月8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 2022年7月9日 | 详见《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9)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 | 2022年9月15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 2022年9月16日 | 详见《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 |
东大会 | 编号:临2022-073) | |||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12月16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 2022年12月17日 | 详见《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99)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范现军 | 董事长 | 男 | 52 | 2021年6月1日 | 2023年10月15日 | 0 | 0 | 0 | 无 | 0 | 是 |
郭磊 | 副董事长 | 男 | 41 | 2022年7月15日 | 2023年10月15日 | 0 | 0 | 0 | 无 | 0 | 是 |
周建群 | 董事 | 男 | 57 | 2020年10月15日 | 2023年10月15日 | 0 | 0 | 0 | 无 | 0 | 是 |
端木晓露 | 董事 | 女 | 53 | 2020年10月15日 | 2023年10月15日 | 0 | 0 | 0 | 无 | 0 | 是 |
刘汉如 | 董事 | 男 | 56 | 2020年10月15日 | 2023年10月15日 | 0 | 0 | 0 | 无 | 0 | 是 |
赵杰 | 董事 | 男 | 56 | 2020年10月15日 | 2023年10月15日 | 0 | 0 | 0 | 无 | 0 | 是 |
付于武 | 独立董事 | 男 | 77 | 2020年10月15日 | 2023年10月15日 | 0 | 0 | 0 | 无 | 6 | 否 |
晏成 | 独立董事 | 男 | 44 | 2020年10月15日 | 2023年10月15日 | 0 | 0 | 0 | 无 | 6 | 否 |
汪家常 | 独立董事 | 男 | 60 | 2020年10月15日 | 2023年10月15日 | 0 | 0 | 0 | 无 | 6 | 否 |
叶维列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9 | 2021年12月27日 | 2023年10月15日 | 0 | 0 | 0 | 无 | 0 | 是 |
胡利峰 | 监事 | 男 | 36 | 2020年10月15日 | 2023年10月15日 | 0 | 0 | 0 | 无 | 0 | 是 |
余杨 | 监事 | 男 | 37 | 2021年6月1日 | 2023年10月15日 | 0 | 0 | 0 | 无 | 0 | 是 |
路涛 | 监事 | 男 | 49 | 2021年11月29日 | 2023年10月15日 | 0 | 0 | 0 | 无 | 24.41 | 否 |
贾守先 | 监事 | 男 | 37 | 2022年3月11日 | 2023年10月15日 | 0 | 0 | 0 | 无 | 36.24 | 否 |
郑志强 | 总经理 | 男 | 47 | 2021年6月1日 | 2023年10月15日 | 0 | 0 | 0 | 无 | 88.52 | 否 |
吕林 | 副总经理 | 男 | 41 | 2020年10月15日 | 2023年10月15日 | 0 | 0 | 0 | 无 | 88.39 | 否 |
牛俊 | 副总经理 | 男 | 43 | 2022年4月28日 | 2023年10月15日 | 0 | 0 | 0 | 无 | 42.63 | 否 |
周树祥 | 副总经理、董 | 男 | 55 | 2022年4月28日 | 2023年10月15日 | 0 | 0 | 0 | 无 | 35.60 | 是 |
事会秘书 | |||||||||||
李建 | 财务总监 | 男 | 38 | 2022年11月30日 | 2023年10月15日 | 0 | 0 | 0 | 无 | 31.02 | 否 |
周学锋 | 董事(离任) | 男 | 57 | 2020年10月15日 | 2022年6月21日 | 0 | 0 | 0 | 无 | 44.10 | 否 |
潘娜 | 监事(离任) | 女 | 39 | 2021年11月29日 | 2022年3月11日 | 0 | 0 | 0 | 无 | 5.63 | 否 |
上官云飞 | 常务副总经理(离任) | 男 | 54 | 2020年10月15日 | 2022年4月26日 | 0 | 0 | 0 | 无 | 60.14 | 否 |
袁鹏 | 副总经理(离任) | 男 | 33 | 2020年10月15日 | 2023年3月21日 | 0 | 0 | 0 | 无 | 86.16 | 否 |
丁哲 | 副总经理(离任) | 男 | 48 | 2021年7月21日 | 2022年8月26日 | 0 | 0 | 0 | 无 | 93.10 | 否 |
李峰 | 董事会秘书(离任) | 男 | 43 | 2020年10月15日 | 2022年3月28日 | 0 | 0 | 0 | 无 | 42.11 | 否 |
曹永永 | 财务总监(离任) | 女 | 38 | 2020年10月15日 | 2022年11月30日 | 0 | 0 | 0 | 无 | 65.27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0 | 0 | 0 | / | 761.32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范现军 | 男,汉族,1970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96年毕业于山东理工大学汽车运用工程专业。1993年7月至2000年10月在福田时代、诸城汽车厂工作,历任副厂长、厂长。2000年8月至2010年6月在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副总经理、厂长。2010年7月至2014年6月在福田雷萨事业部工作,担任集团副总裁、事业部总裁。2014年7月至2017年12月在福田欧辉客车事业部工作,担任总经理。2017年12月至2018年6月在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担任副总裁。2018年6月至今在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工作。2020年10月至2021年5月在本公司担任董事。现任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CEO,本公司董事长。 |
郭磊 | 男,汉族,198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2004年6月毕业于天津大学热能与动力工程和技术经济管理双学士学位,2009年6月毕业于浙江大学动力机械与车辆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工学博士。2011年1月至2022年3月,历任中国重汽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动力研发中心所长、副主任、主任,中国重汽集团有限公司汽车研究院总院院长、党委书记,中国重汽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22年6月至今在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工 |
作。现任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本公司副董事长。 | |
周建群 | 男,汉族,1965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工程师。曾任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汽车行业专家委员会专家。历任杭州万向节总厂车间主任、技术副厂长,1996年担任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3年担任万向集团董事局董事、副总裁,2014年任职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担任本公司董事长。现任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 |
端木晓露 | 女,汉族,1969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91年毕业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财务会计专业。2003年8月至今在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融资经理、投融资管理部副部长、融资管理部部长。现任本公司董事,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CFO。 |
刘汉如 | 男,汉族,1966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1988年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动力机械系汽车专业。1988年7月至2008年3月在本公司工作。2008年3月至2012年4月在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工作。2012年4月至今在本公司、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工作。第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劳动模范、中共马鞍山市市委委员。历任本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本公司董事。 |
赵杰 | 男,1966年8月出生,拥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1988年毕业于台州师范学院英语专业,毕业后留校任团委书记等职。1993年3月开始,历任中共台州市委宣传部新闻办负责人、台州市人民影剧院总经理、台州市路桥区教文体局副局长。1999年6月加入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吉利美嘉峰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英国伦敦上市公司 Manganese Bronze Holdings 董事,英国伦敦出租车制造公司常务副总裁。2008年至2010年参与收购沃尔沃Volvo轿车公司。2012年4月个人收购美国蒙赛罗大学,担任董事长。2020年10月至今,担任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阳光铭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
付于武 | 男,汉族,1945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70年毕业于西安理工大学机械系。历任中国一汽哈尔滨变速箱厂总工程师,哈尔滨汽车工业总公司总经理,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常务副理长兼秘书长,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理事长,中国汽车人才研究会理事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名誉理事长,中国汽车人才研究会名誉理事长,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晏成 | 男,汉族,1978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0年毕业于四川大学新闻专业。2000年至2001年在中国科技画报从事科技环保类记者与编辑工作。2001年至2006年在中国商报从事经济与商业类、汽车领域记者编辑工作。2006年至今在搜狐网工作,历任搜狐汽车副主编、媒体总监、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搜狐网副总编、搜狐汽车事业部总经理, |
中国市场学会(汽车)营销专家委员、执行秘书长,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 | |
汪家常 | 男,汉族,1962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1984年至1996年任华东冶金学院经济管理系会计教研室助教、讲师。1996年至2000年任华东冶金学院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主任。2000年至2004年任安徽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副院长。2004年至2007年任安徽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院长。2007年至2019年任安徽工业大学教授、财务处处长。2019年至今任安徽工业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工业大学政府会计信息化研究所所长,财政部全国会计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咨询专家,财政部会计人才库专家,中国会计学会会计信息化专业委员会委员。 |
叶维列 | 男,汉族,1963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1984年毕业于浙江工商大学财会专业。2012年至今在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铭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
胡利峰 | 男,汉族,1986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2008年毕业于湖北民族大学法学专业。2008年6月至2009年6月在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工作。2009年6月至2010年7月在湖南琼武律师事务所工作。2010年7月至今在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法务专员、法务主管、法务经理、法务高级经理、合同管理部部长。现任本公司监事,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法务总监。 |
余杨 | 男,汉族,1985年2月出生,中级审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06年毕业于安徽大学审计学专业。2007年9月至2018年2月在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和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从事审计工作。2018年2月至2018年8月在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担任审计项目经理。2018年9月加入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审计经理。2021年3月至今在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工作。现任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多功能商用车事业部财务管理部部长。 |
路涛 | 男,汉族,1973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1998年7月毕业于安徽工程大学工业设计专业。1998年7月至2015年1月在本公司工作。2015年1月至2016年1月在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工作。2016年1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办公室科员、办公室主任科员、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部长、物资部部长、综合办主任,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本公司子公司安徽福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贾守先 | 男,汉族,1985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企业合规师、公司律师。2010年7月毕业于安徽工业大学法学专业。2010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科员、主任科员,本公司营销分公 |
司法务部部长助理、副部长,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法务合规部部长。现任本公司法务合规部部长。 | |
郑志强 | 男,汉族,1975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1998年7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会计学专业。1998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财务部科员、主任科员、副部长,物资部部长,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天津星马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等。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
吕林 | 男,汉族,1981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预备党员,高级工程师,全国劳动模范。2003年7月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2003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技术中心技术员、主任科员、主管设计师、副部长、副总工程师、副主任,发动机研究所常务副所长、所长,本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发动机分公司总经理。 |
牛俊 | 男,汉族,1979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2001年7月毕业于解放军汽车管理学院汽车运用工程专业。2001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底盘所科员、主任科员、副部长、部长、副总工程师、新能源汽车研究所所长、总经理助理,本公司工程研究院新能源汽车研发中心副主任、主任。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新能源产品总监。 |
周树祥 | 男,汉族,1967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1990年毕业于杭州大学数学系数理统计专业。1991年3月至2014年5月在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质量部副经理、企管中心主任、万向钱潮营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2014年6月至2020年7月在万向集团公司工作,历任董事局监察室副总经理、财务部总经理助理、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0年8月至2022年3月在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工作,担任投资发展高级经理。2022年4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李建 | 男,汉族,1984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7年7月毕业于安徽工业大学会计学专业。2007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财务部科员、主任科员、资金部部长、投融资管理部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3月11日,公司监事会收到潘娜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潘娜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职务,辞职后潘娜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同日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工会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推选贾守先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函》,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2、2022年3月2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会秘书李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李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在公司未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暂由董事长范现军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3、2022年4月2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上官云飞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上官云飞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辞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后上官云飞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4、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聘任周树祥先生、牛俊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5、2022年6月2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周学锋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周学锋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周学锋先生仍担任公司党委书记职务。
6、2022年7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郭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7、2022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选举郭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8、2022年8月2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丁哲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丁哲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后丁哲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9、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周树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10、2022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曹永永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11、2023年3月2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袁鹏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袁鹏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后袁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周建群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范现军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CEO |
郭磊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裁 |
赵杰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裁 |
刘汉如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首席科学家 |
端木晓露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裁、CFO |
叶维列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胡利峰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法务总监 |
余杨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多功能商用车事业部财务管理部部长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范现军 | 南充吉利商用车研究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范现军 | 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范现军 | 远程商用车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范现军 |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范现军 | 浙江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周建群 | 山东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周建群 | 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周建群 | 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周建群 | 远程商用车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周建群 |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董事 |
刘汉如 | 山西醇氢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刘汉如 | 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刘汉如 | 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端木晓露 | 江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董事 |
端木晓露 | 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端木晓露 | 远程商用车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赵杰 | 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经理 |
赵杰 | 万传(安徽)物流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付于武 |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 名誉理事长 |
付于武 | 中国汽车人才研究会 | 名誉理事长 |
付于武 | 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付于武 |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付于武 | 北京汽车之友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 |
付于武 | 北京华奥博亚广告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付于武 | 北京华奥博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付于武 |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晏成 | 搜狐网 | 副总编 |
晏成 | 搜狐汽车 | 事业部总经理 |
晏成 | 中国市场学会 | 执行秘书长 |
晏成 |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 | 专家委员会委员 |
汪家常 |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汪家常 | 安徽亘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汪家常 | 海南亘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汪家常 | 南宁亘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汪家常 | 安徽工业大学 | 政府会计信息化研究所所长 |
汪家常 | 财政部 | 全国会计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咨询专家、会计人才库专家 |
汪家常 | 中国会计学会 | 会计信息化专业委员会委员 |
叶维列 | 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叶维列 |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叶维列 |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叶维列 | 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叶维列 | 吉利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叶维列 | 铭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胡利峰 | 江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监事 |
胡利峰 | 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胡利峰 | 远程商用车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胡利峰 |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监事 |
胡利峰 | 浙江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根据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公司职工工资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对相关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考核工作。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采用与企业整体经营业绩挂钩的年薪制,年薪总额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三金”、各项保险、福利、补贴等)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和公司相关规 |
定逐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完成经营目标的情况及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经绩效考评而获得的薪酬。2、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由股东大会确定,公司三名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为每人每年6万元人民币。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度发放。 |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761.32万元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报酬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四节之“四、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郭磊 | 副董事长 | 选举 | 增补 |
郭磊 | 董事 | 选举 | 增补 |
贾守先 | 监事 | 选举 | 增补 |
牛俊 | 副总经理 | 聘任 | 增补 |
周树祥 | 副总经理 | 聘任 | 增补 |
周树祥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增补 |
李建 | 财务总监 | 聘任 | 增补 |
周学锋 | 董事 | 离任 | 工作变动 |
潘娜 | 监事 | 离任 | 个人原因 |
上官云飞 | 常务副总经理 | 离任 | 工作变动 |
袁鹏 | 副总经理 | 离任 | 工作变动 |
丁哲 | 副总经理 | 离任 | 个人原因 |
李峰 | 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个人原因 |
曹永永 | 财务总监 | 离任 | 经营管理需要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0年7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华菱星马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结案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7)。公司原董事金方放先生、原高级管理人员陈先才先生收到中国证监会《结案通知书》(结案字[2020]75号),经审理,中国证监会认为,安徽星马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涉案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年修订)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责任人陈先才、金方放违法行为轻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陈先才、金方放不予行政处罚,本案结案。
2、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汉马科技关于时任独立董事钱立军先生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2)。公司原独立董事钱立军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关于对钱立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1号),决定对原独立董事钱立军先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规范证券交易行为,提高规范运作意识,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2年3月11日 | 详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8)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2年3月14日 | 详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4)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2年4月28日 | 详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1)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2年6月14日 | 详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0)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2年6月22日 | 详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3)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2年7月15日 | 详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1)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2年8月29日 | 详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0)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2年10月28日 |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2年11月30日 | 详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87)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2年12月20日 | 详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02)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范现军 | 否 | 9 | 9 | 9 | 0 | 0 | 否 | 4 |
郭磊 | 否 | 5 | 5 | 5 | 0 | 0 | 否 | 3 |
周建群 | 否 | 9 | 9 | 9 | 0 | 0 | 否 | 4 |
端木晓露 | 否 | 9 | 9 | 9 | 0 | 0 | 否 | 3 |
刘汉如 | 否 | 9 | 9 | 9 | 0 | 0 | 否 | 4 |
赵杰 | 否 | 9 | 9 | 9 | 0 | 0 | 否 | 4 |
周学锋 | 否 | 4 | 4 | 4 | 0 | 0 | 否 | 1 |
付于武 | 是 | 9 | 9 | 9 | 0 | 0 | 否 | 4 |
晏成 | 是 | 9 | 9 | 9 | 0 | 0 | 否 | 4 |
汪家常 | 是 | 9 | 9 | 9 | 0 | 0 | 否 | 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0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汪家常先生(独立董事)、晏成先生(独立董事)、端木晓露女士 |
提名委员会 | 付于武先生(独立董事)、汪家常先生(独立董事)、周建群先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晏成先生(独立董事)、汪家常先生(独立董事)、范现军先生 |
战略委员会 | 周建群先生、刘汉如先生、范现军先生、端木晓露女士、付于武先生(独立董事) |
(2).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七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1月6日 | 与负责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年审会计师召开了沟通会。 | 协商确定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 督促年审会计师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 |
2022年3月17日 | 对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初稿)进行了审议;对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 | 经年审会计师初步审定的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对年审会计师拟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无异议; 本次预计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进行的业务,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 | \ |
查。 |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届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 ||
2022年3月24日 | 对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进行了审议。 | 经年审会计师审定的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可以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 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与管理层一起了解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梳理发现的问题,积极讨论分析,敦促公司审计部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及时完善制度建设,防范经营风险。 |
2022年4月27日 | 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 |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可以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 \ |
2022年8月26日 | 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议。 |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可以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 \ |
2022年10月27日 | 对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 |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可以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 \ |
2022年11月30日 | 对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议;对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 | 认为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本次新增预计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进行的业务,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本次新增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届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 \ |
(3).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29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373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2,502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85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1,485 |
销售人员 | 364 |
技术人员 | 345 |
财务人员 | 86 |
行政人员 | 222 |
合计 | 2,502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以上学历 | 8 |
大专以上学历 | 979 |
中专及以下学历 | 1,515 |
合计 | 2,502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公司薪酬政策充分体现员工的价值创造因素,制定了职务工资晋升提升标准,把价值创造因素具体化为不同等级水平的职务执行能力,并与员工的潜能开发结合起来,按照每个人的实际职务能力和贡献确定工资,促进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全年公司工资总额发放合理控制在全年预算内,于每月及时足额支付薪酬。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坚持以战略发展需求为指导,以追求培训实效为原则,以岗位任职体系为基础,结合标准化体系ISO10015:1999的推行及《公司培训管理手册》的要求,针对不同岗位员工需求制定《员工培训大纲》。以岗位培训为抓手,积极探索实施分类分层的培训工作,有效提升岗位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为各类人员制定出个人成长和公司需要相结合的培训计划,保障员工的健康成长和公司的稳健发展。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1,505,751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6,775.88万元 |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10日、2018年5月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明确了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情况,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2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和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
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薪酬方案》的有关规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定期考评,并依照考评结果决定聘任或解聘、薪酬和奖惩等事项。为保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股东利益的一致性,公司建立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绩效、个人业绩相联系的激励机制,依照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情况,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其他激励方式。绩效考评机制: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年度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和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副总经理先经总经理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决定下一年度的年薪定级、岗位安排直至聘用与否。
激励机制: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并根据效益调整具体报酬。约束机制:公司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权限、职责等作了相应的约束。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坚持以“文化融合、积极协同、依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十六字方针为施政纲领、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在文化、管理、制度、人才、研发、制造、采购、质量、营销等方面对各分子公司深度管控。结合公司的行业特点和业务拓展实际经营情况,修订完善了一系列内控管理制度,明确议事规则和工作机制,形成经营管理的领导、科学决策机制,完善科学管理机制。根据产品属性、专业管理、职能共享的原则,对各分子公司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通过OA系统、SAP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分子公司内部管理控制与协同,提高分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平审[2023] 0099-1号),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意见。详见《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584.52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根据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马鞍山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菱汽车被列入马鞍山市水环境、大气环境和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星马专汽被列入马鞍山市水环境、大气环境和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星马专汽当涂分公司被列入马鞍山市水环境、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根据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公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华菱被列入湖南省衡阳市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湖南星马被列入湖南省衡阳市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根据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公司子公司天津星马被列入天津市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华菱汽车、星马专汽、星马专汽当涂分公司和湖南华菱、湖南星马、天津星马始终牢记公司“以人为本、科技为先、节能减污、绿色家园”的环境管理方针,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报告期内,华菱汽车、星马专汽、星马专汽当涂分公司、湖南华菱、湖南星马、天津星马均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无超标排放情况,也未收到环保行政处罚。现将华菱汽车、星马专汽、星马专汽当涂分公司和湖南华菱、湖南星马、天津星马环保情况介绍如下:
(1)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
①华菱汽车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
废水:pH、化学需氧量(COD)、悬浮物、生化需氧量(BOD)、石油类、总锌、总磷、氨氮;
废气: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固废:废钢、废油漆渣、污水处理污泥、磷化渣、废溶剂、废油桶等。
②星马专汽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
废水:pH、化学需氧量(COD)、悬浮物、生化需氧量(BOD)、石油类、氨氮、总磷;
废气:漆雾、二甲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固废:废钢、木质包装物、废油漆渣、废油漆桶、废矿物油、废油桶、污水处理污泥等。
③湖南华菱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
废水:pH、化学需氧量(COD)、磷酸盐、氨氮;
废气:非甲烷总烃、二甲苯,甲苯、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固废:废钢、废油漆渣、污水处理污泥、磷化渣、废溶剂、废油桶等。
④天津星马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
废水:pH、化学需氧量(COD)、悬浮物、生化需氧量(BOD)、石油类、总氮;
废气:颗粒物、氮氧化物、二甲苯、甲苯、非甲烷总烃;
固废:废钢、木质包装物、含漆废渣、油漆空桶、润滑油空桶、废润滑油、环保设备过滤器、污水处理污泥等;
⑤星马专汽当涂分公司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
废水:pH、化学需氧量(COD)、悬浮物(SS)、氨氮、总磷、生化需氧量(BOD);
废气: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氮氧化物;
固废:废钢、废油漆渣、废油漆桶、废油桶、废矿物油、污水处理污泥等。
⑥湖南星马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
废水:PH值、氨氮、动植物油、化学需氧量(COD)、磷酸盐、石油类、生化需氧量(BOD)、悬浮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磷
废气:漆雾、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固废:废钢、木质包装物、废油漆渣、废油漆桶、废矿物油、废油桶、污水处理污泥、废日光灯管等。
(2)排放方式
①华菱汽车排放方式
华菱汽车全部生产废水和部分生活污水经由华菱汽车污水处理站物化+生化处理后,达到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与其余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经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华菱汽车焊装车间产生的少量焊接烟尘经焊烟净化机处理后达标排放。喷涂漆雾经文丘里装置水洗后排放,去除漆雾颗粒,VOCS由沸石转轮+RTO VOC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烘干产生的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废气经过废气焚烧炉直接燃烧分解成二氧化碳和水蒸气,烟气余热利用后经烟囱高空排放。
华菱汽车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钢回收利用。废纸箱等普通固废交由专业公司收集处置。油漆渣、污泥、磷化渣、废油漆桶、废溶剂等危险废物委托转移至有资质单位处置。
②星马专汽排放方式
星马专汽全部生产废水经由星马专汽污水处理站物化+生化处理后,达到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经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星马专汽铆焊车间产生的焊接烟尘经焊烟净化机处理后达标排放。喷涂废气经水旋装置除漆雾后,含VOCs废气经风管收集汇总后经三级干式过滤预处理除去漆雾、颗粒状物质和水分以后,送入活性炭吸附箱进行吸附,VOCs被活性炭吸附,洁净气体高空排放。当活性炭快达到饱和时停止吸附操作,然后用热空气流将VOCs从活性炭上脱附下来使活性炭再生,活性炭得以循环使用。脱附后的被浓缩VOCs送入催化燃烧器催化氧化为CO2与H2O排出。
烘干产生的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废气经过催化燃烧炉分解成二氧化碳和水蒸气,烟气余热利用后经烟囱高空排放。
星马专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钢回收利用。废纸箱等普通固废交由专业公司收集处置。油漆渣、废油漆桶、废溶剂等危险废物委托转移至有资质单位处置。
③湖南华菱排放方式
湖南华菱全部生产废水经由厂区污水处理站物化+生化处理达标后,经白沙洲工业园市政污水管网排往衡阳市铜桥港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厕所污水经化粪池沉淀消化处理,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直接排入工业园市政污水管网,冷却循环水经循环水物化处理装置处理回用。
焊装车间产生的少量焊接烟尘经焊烟净化机处理后达标排放。喷涂漆雾经水旋装置水洗后排放,去除漆雾颗粒,烘干产生的废气经过废气焚烧炉直接燃烧;所产生的喷涂废气、烘干废气接入新增VOCs处理设施(废气进入一套预处理和转轮后再进入旋转RTO处理)处理后经烟囱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湖南华菱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钢回收利用。废纸箱等普通固废交由专业公司收集处置。油漆渣、污泥、磷化渣、废油漆桶、废溶剂等危险废物委托转移至有资质单位处置。
④天津星马排放方式
天津星马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混凝,气浮+活性炭过滤+膜生物反应器+消毒处理达标后,通过污水排口1排入天津泰达威立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天津星马冲压车间等离子切割废气产生的废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铆焊车间焊接烟尘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涂装车间喷丸室废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涂装车间喷漆及烘干废气经“水旋+干式过滤+沸石转轮+旋转式蓄热燃烧炉”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
天津星马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钢回收利用,木质包装物等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由符合废物回收资质的单位处置,含漆废渣、油漆空桶、润滑油空桶、废润滑油、环保设备过滤器、污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转移后处置。
⑤星马专汽当涂分公司排放方式
星马专汽当涂分公司全部生产废水经由星马专汽当涂分公司污水处理站物化+生化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厕所污水经化粪池沉淀消化处理,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星马专汽当涂分公司铆焊车间产生的焊接烟尘经焊烟净化机处理后达标排放。抛丸室产生的粉尘通过旋风加布袋清除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喷漆室及烘干室产生的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废气经过沸石转轮吸附+RTO催化燃烧分解成二氧化碳和水蒸汽,经烟囱高空排放。
星马专汽当涂分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钢回收利用。废纸箱等普通固废交由专业公司收集处置。油漆渣、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委托转移至有资质单位处置。
⑥湖南星马排放方式
湖南星马全部生产废水经由湖南星马污水处理站物化+生化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排放,冷却循环水经循环水物化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
湖南星马铆焊车间产生的焊接烟尘经焊烟净化机处理后达标排放。喷涂及烘干有机废气(VOC),经多级干式过滤,送入沸石转轮进行吸附浓缩,浓缩后的废气经RTO焚烧,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蒸汽,干净气体经烟囱达标排放。
湖南星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钢回收利用。废纸箱等普通固废交由专业公司收集处置。油漆渣、废油漆桶、废溶剂等危险废物委托转移至有资质单位处置。
(3)排污口数量和分布情况
①华菱汽车:车身涂装车间和车架涂装车间污水处理站各设有一处污水总排口。喷漆室和烘干室烟囱分别设置有废气排放口,都经过马鞍山市环境保护局备案。
②星马专汽:落料车间、涂装车间喷漆室和烘干室烟囱分别设置有废气排放口,污水处理站设有一处废水总排口,都经过马鞍山市环境保护局备案。
③湖南华菱:涂装车间污水处理站设有一处污水总排口。喷漆室和烘干室烟囱分别设置有废气排放口,都经过衡阳市环境保护局备案。
④天津星马:冲压车间、铆焊车间、涂装车间各设有5根废气排放口,涂装车间废水设有1处污水处理站,都经天津开发区环保局备案。
⑤星马专汽当涂分公司:涂装车间设有二处高空烟囱废气排放口,污水处理站设有一处废水总排口,都经过马鞍山市当涂县环境保护局备案。
⑥湖南星马污水处理设有一处污水总排口;涂装车间喷漆室和烘干室集中设有一处废气排放口,都经过衡阳市环境保护局备案。
(4)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
①华菱汽车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
序号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mg/L) | 排放量(吨) |
(2022年全年) | (2022年全年) | ||
1 | pH | 7.45 | / |
2 | 化学需氧量(COD) | 68.0 | 3.50 |
3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21.2 | 1.09 |
4 | 悬浮物 | 7.1 | 0.36 |
5 | 总磷 | 0.11 | 0.006 |
6 | 石油类 | 0.22 | 0.011 |
7 | 总锌 | ND | / |
8 | 氨氮 | 2.21 | 0.11 |
9 | 颗粒物 | <20mg/m3 | / |
10 | 二甲苯 | ND | / |
11 | 非甲烷总烃 | 12.1mg/m3 | / |
12 | 二氧化硫 | ND | / |
13 | 氮氧化物 | 56.5mg/m3 | / |
②星马专汽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
序号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mg/L) (2022年全年) | 排放量(吨) (2022年全年) |
1 | pH | 7.79 | / |
2 | 化学需氧量(COD) | 22.68 | 0.2027 |
3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4.6 | 0.0747 |
4 | 悬浮物 | 8 | 0.058 |
5 | 总磷 | 0.37 | 0.0042 |
6 | 石油类 | ND | / |
7 | 氨氮 | 3.44 | 0.21125 |
8 | 二甲苯 | 31.04 | 7.75 |
③湖南华菱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已停产)
序号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mg/L) (2022年全年) | 排放量(吨) (2022年全年) |
1 | pH | 7.7 | / |
2 | 化学需氧量(COD) | 14.35 | 0.02 |
3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11.3 | / |
4 | 悬浮物 | 18 | / |
5 | 总磷 | 2.42 | 0.032 |
6 | 石油类 | 0.28 | / |
7 | 氨氮 | 0.166 | 0.006 |
8 | 颗粒物 | 0 | 0 |
9 | 二甲苯 | 0 | 0 |
10 | 非甲烷总烃 | 0 | 0 |
11 | 二氧化硫 | 0 | 0 |
12 | 氮氧化物 | 0 | 0 |
④天津星马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已停产)
序号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mg/L) (2022年全年) | 排放量(吨) (2022年全年) |
1 | pH | 0 | 0 |
2 | 化学需氧量(COD) | 0 | 0 |
3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0 | 0 |
4 | 悬浮物 | 0 | 0 |
5 | 总磷 | 0 | 0 |
6 | 石油类 | 0 | 0 |
7 | 氨氮 | 0 | 0 |
8 | 二甲苯 | 0 | 0 |
9 | 苯 | 0 | 0 |
10 | 颗粒物 | 0 | 0 |
11 | 非甲烷总烃 | 0 | 0 |
12 | 二氧化硫 | 0 | 0 |
13 | 氮氧化物 | 0 | 0 |
⑤星马专汽当涂分公司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
序号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mg/L) (2022年全年) | 排放量(吨) (2022年全年) |
1 | pH | 7.621 | / |
2 | 化学需氧量(COD) | 94.353 | 0.36 |
3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58.366 | 0.0825 |
4 | 悬浮物 | 3.875 | 0.0016 |
5 | 总磷 | 0.10988 | 0.00333 |
6 | 石油类 | 0.08 | / |
7 | 氨氮 | 0.5216 | 0.001558 |
8 | 非甲烷总烃 | 17.845 | 0.26 |
⑥湖南星马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
序号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mg/L) (2022年全年) | 排放量(吨) (2022年全年) |
1 | PH值 | 8.17 | / |
2 | 氨氮 | 0.49 | / |
3 | 动植物油 | 0.69 | / |
4 | 化学需氧量(COD) | 30.72 | 0.043 |
5 | 磷酸盐 | 0.034 | / |
6 | 石油类 | 0.86 | / |
7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9.76 | / |
8 | 悬浮物 | 20.36 | / |
9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65 | / |
10 | 总磷 | 0.017 | / |
11 | 甲苯 | 0 mg/m3 | / |
12 | 二甲苯 | 0.96mg/m3 | / |
13 | 非甲烷总烃 | 0.50mg/m3 | / |
14 | 二氧化硫 | 35.17mg/m3 | / |
15 | 氮氧化物 | 43.83mg/m3 | / |
16 | 颗粒物 | 4.77mg/m3 | / |
(5)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
①华菱汽车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pH、总锌、石油类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化学需氧量(COD)、悬浮物、生化需氧量(BOD)、磷酸盐、氨氮执行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标准排放要求。
②星马专汽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pH、石油类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化学需氧量(COD)、悬浮物、生化需氧量(BOD)、氨氮执行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③湖南华菱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化学需氧量(COD)、悬浮物、生化需氧量(BOD)、磷酸盐、氨氮、pH、石油类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执行湖南省地方标准(DB43/1356-2017)《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Ⅱ时段燃气锅炉标准。食堂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④天津星马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
颗粒物、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15)。
⑤星马专汽当涂分公司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磷酸盐和石油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废气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⑥湖南星马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PH值、氨氮、动植物油、化学需氧量(COD)、磷酸盐、石油类、生化需氧量(BOD)、悬浮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磷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湖南省地方标准(DB43/1356-2017)《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6)核定的排放量
马鞍山市环境保护局总量办核定的华菱汽车化学需氧量(CODcr)排放量为10吨/年,星马专汽化学需氧量(CODcr)排放量为1.576吨/年,星马专汽当涂分公司化学需氧量(CODcr)排放量为7.246吨/年。衡阳市环境保护局核定的湖南华菱化学需氧量(CODcr)排放量为8吨/年,湖南星马化学需氧量(CODcr)排放量为3.22吨/年。天津市开发区环保局核定的天津星马汽车化学需氧量(CODcr)排放量为2.92吨/年,氨氮排放量为0.08吨/年。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华菱汽车2019年新建车身涂装车间VOCs治理设备一套,2022年新建车架涂装车间VOCs治理设备一套,均采用沸石转轮吸附+RTO焚烧的工艺处理有机废气;另建有车身涂装车间污水处理站、车架涂装车间污水处理站各一座,星马专汽已建有污水处理站一座,湖南华菱也建有污水处理站一座,均采用物化+生化的处理工艺,各项废水处理设施运行良好,处理效果稳定达标,2021年新建发完成涂装车间VOCs治理设备一套,采用沸石转轮吸附+RTO焚烧的工艺处理有机废气;天津星马2019年新建车身涂装车间VOCs治理设备一套,采用沸石转轮吸附+RTO焚烧的工艺处理有机废气,生产废水建有污水处理站一座,均采用物化+生化的处理工艺,各项废水处理设施运行良好,处理效果稳定达标。星马专汽当涂分公司已建有污水处理站一座,设施运行良好,处理效果稳定达标,2021年涂装车间改造VOCs治理设备一套,采用沸石转轮吸附+RTO焚烧的工艺处理有机废气,处理效果稳定达标。湖南星马建有污水处理站一座,采用物化+生化的处理工艺,各项废水处理设施运行良好,处理效果稳定达标并于2019年新建涂装车间VOCs治理设备一套,采用沸石转轮吸附+RTO焚烧的工艺处理有机废气;另有污水处理站一座,采用生物接触氧化工艺,各项废水处理设施运行良好,处理效果稳定达标。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华菱汽车“年产3万台重型载货汽车项目”于2008年9月获得安徽省环境保护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复文号:皖环评函[2008]1017号。后因土地规划调整,华菱汽车于2013年7月委托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编制《华菱汽车年产3万台载货汽车项目环境影响变更报告书》,同年9月获得了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环评变更报告的批复,批复文号:皖环函[2013]1012号。随后华菱汽车车身厂和车架车桥厂分两阶段进行建设,车身厂于2013年9月通过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年产3万台重型载货汽车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皖环函[2013]1099号),车架车桥厂于2015年7月通过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年产3万台重型载货汽车项目重型车桥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皖环函[2015]863号)。另华菱汽车“涂装车间喷漆线循环风改造及新增有机废气(VOCs)环保治理项目”于2019年12月10日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平台完成备案,备案号:20193405000500000050;2022年12月车架车间有机废气(VOCs)治理项目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平台完成备案,备案号:
20223405000500000037。
(2)星马专汽“年产2000台专用汽车项目”于2002年8月获得安徽省环境保护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复文号:皖环监函[2002]318号。后因土地规划调整和产能需要,星马专汽于2017年7月进行3000辆专用汽车的扩能技改环评影响报告申请,同年9月获得了马鞍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扩能改造环评变更报告的批复,批复文号:马环审[2017]47号。
2019年1月4日,星马公司组织了3000辆专用汽车的扩能技改环评自主验收,并于当月在环评备案平台进行了网上备案。
(3)湖南华菱“年产10000辆重型汽车驾驶室及70000根车桥项目”于2010年11月15日获得衡阳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复文号:衡环字
[2010]164号。2016年12月,湖南华菱组织进行了年产10000辆重型汽车驾驶室及70000根车桥建设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编制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衡阳市办公室下发给予备案通知。
(4)天津星马“年产3000辆专用汽车项目,于2008年8月2日获得天津市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复文号:津开环评书[2004]013号。2019年7月,天津星马汽车组织进行了年产3000辆专用汽车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编制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在环评备案平台上进行了网上备案。
(5)星马专汽当涂分公司于2011年2月8日,获得当涂县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号:当环验[2011]5号。
(6)湖南星马2021年1月湖南星马组织进行了年产2000辆专用汽车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编制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于2021年8月10日在环评备案平台上进行了网上备案。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为应对环境污染事故对企业声誉、形象及效益的不良影响,华菱汽车于2021年7月修订了《华菱汽车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星马专汽于2016年12月编制了《星马专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湖南华菱于2020年4月重新修订了《环境保护事故应急预案》并备案,天津星马于2019年7月份编制并在天津开发区环保局备案了《天津星马汽车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湖南星马于2021年7月重新修订了《湖南星马汽车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通过贯彻“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负责”的基本原则,明确了突发性环境保护污染事故的预防措施及应急处置手段,最大限度的减少和消除环境污染事故所带来的不良影响。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1)华菱汽车在厂区污水总排口安装了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磷、PH和流量在线监控等自行监测系统,实时监测废水排放情况。污水站设有化验室,每班次对污水处理情况和排水情况进行取样化验。同时,华菱汽车还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对污水总排口和车间排口、废气排放口进行检测,监测结果显示华菱汽车各项污染物排放均符合排放标准。并在废气排放口安装了检测非甲烷总烃、温度、压力、流量等因子在线监测设备,实时监测废气排放情况。
(2)星马专汽污水站设有化验室,每班次对污水处理情况和排水情况进行取样化验。同时,星马专汽还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对污水总排口和废气排放口进行检测,监测结果显示星马专汽各项污染物排放均符合排放标准。同时,星马公司在生产废水排放口安装了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磷、PH和流量在线监控等在线监测设备,实时监测废水排放情况;在废气排放口安装了检测非甲烷总烃、温度、压力、流量等因子在线监测设备,实时监测废气排放情况。
(3)湖南华菱污水站设有化验室,每班次对污水处理情况和排水情况进行取样化验。同时,湖南华菱还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对污水总排口和废气排放口进行检测,监测结果显示湖南华菱各项污染物排放均符合排放标准。同时,湖南华菱公司于2019年底在生产废水排放口安装了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磷、PH和流量在线监控等在线监测设备,实时监测废水排放情况。于2019年9月
份在喷漆废气排放烟囱中安装了VOCs在线监测设备,实时监测有机废气(VOCs)排放情况。
(4)天津星马汽车在厂区综合污水排放口安装了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磷、PH和流量在线监控等自行监测系统,实时监测废水排放情况。污水处理站设有化验室,每天对污水处理情况和排水情况进行取样化验。同时,天津星马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对污水总排口和车间排口、废气排放口进行检测,监测结果显示天津星马各项污染物排放均符合排放标准。并在废气排放口安装了检测非甲烷总烃、温度、压力、流量等因子的在线监测设备,实时监测废气排放情况。
(5)星马专汽当涂分公司污水站设有化验室,每班次对污水处理情况和排水情况进行取样化验。同时,星马专汽当涂分公司还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对污水总排口和废气排放口进行检测,监测结果显示星马专汽当涂分公司各项污染物排放均符合排放标准。同时,星马专汽当涂分公司在生产废水排放口安装了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磷、PH和流量在线监控等在线监测设备,实时监测废水排放情况。并在废气排放口安装了检测非甲烷总烃、温度、压力、流量等因子的在线监测设备,实时监测废气排放情况。
(6)湖南星马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每月对污水总排口和废气排放口按规范要求进行检测,监测结果显示湖南星马各项污染物排放均符合排放标准,并及时公布;另,湖南星马已完成废水总排口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磷、PH和流量在线监控等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一直注重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企业都能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发生受到环境保护部门处罚的情形。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否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0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无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1、针对本次收购完成后与上市公司存在的部分业务重合的情况,本公司将自收购完成之日起,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及所处行业特点与发展状况,及所有相关监管部门皆认可的方式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妥善解决部分业务重合的情况。前述解决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资产重组:采取现金对价或者发行股份对价等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不同方式购买资产、资产置换、资产转让或其他可行的重组方式; (2)业务调整:通过资产交易、业务划分等不同方式实现业务区分,包括但不限于在业务构成、产品档次、应用领域与客户群体等方面进行区分; (3)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其他可行的解决措施。 在处理相重合的业务的过程中,本公司将充分尊重和保障所有相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在获得该等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及所有相关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证券交易所同意后,积极推动实施。本公司目前尚未就解决子公司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存在的部分业务重合问题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时间安排,本公司将在制定出可操作的具体方案后及时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公司将依法采取必要及可行的措施来避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发生恶性及不正当的同业竞争,保证遵守境内外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定及所有相关上市公司的章程,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充分尊重所有相关上市公司的独立自主经营,不会利用自身控制地位谋取不当利益,限制任何 | 2020年7月24日,长期 | 是 | 是 |
上市公司正常的商业机会或发展,并将公正对待各相关企业,按照其自身形成的核心竞争优势,依照市场商业原则参与公平竞争,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3、在上市公司审议是否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存在同业竞争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本公司将按规定进行回避不参与表决。 4、如上市公司认定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则本公司将在上市公司提出异议后自行或要求相关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上市公司进一步提出受让请求,则本公司应无条件按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上市公司。 5、本公司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本公司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作出充分的赔偿或补偿。 | |||||
解决关联交易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1、本次收购后,本公司将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2、本公司保证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或者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不包括上市公司控制的企业,以下统称“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今后原则上不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3、如果上市公司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及时依法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上市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上市公司签订的各项关联协议;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将不会向上市公司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者收益; | 2020年7月24日,长期 | 是 | 是 |
5、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作出充分的赔偿或补偿。 | |||||
股份限售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吉利商用车集团承诺在股份交割日起的3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 | 2020年7月24日,2020年9月17日-2023年9月16日 | 是 | 是 |
其他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1、确保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不在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2)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2、确保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上市公司的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承诺人控制及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2)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3、确保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5)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4、确保上市公司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5、确保上市公司业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尽量减 | 2020年7月24日,长期 | 是 | 是 |
少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认购人承诺,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其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认购人同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发行人的要求就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票出具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票锁定事宜。认购人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认购对象就减持事项作出的承诺。认购人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 2020年11月11日, 2020年11月11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18个月 | 是 | 是 |
解决同业竞争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李书福 | 针对同业竞争情况,吉利商用车集团于2021年2月2日进一步出具补充承诺:1、针对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存在的部分业务重合的情况,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与所处行业特点与发展状况,及所有相关监管部门皆认可的方式履行相关决策程序,于60个月内妥善解决部分业务重合的情况。2、本公司于2021年1月收购了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存在一定的业务重合情况。前述收购事项于2019年末确定意向,2020年12月23日签署正式交易协议,2021年1月12日通过反垄断审查,2021年1月14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为本公司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之前已存在的项目。本公司承诺针对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存在与上市公司业务重合的情形,亦将按照上述时间及解决方式的承诺妥善解决。如上市公司进一步提出受让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与其存在重合的业务和资产的请求,本公司将无条件按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前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上市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作出充分的赔偿或补偿。针对同业竞争情况,李书福先生于2021年2月2日出具如下承诺:1、针对本人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存在的部分业务重合的情况,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与所处行业特点与发展状况,及所有相关监管部门皆认可的方式履行相关决策程序,于60个月内妥善解决部分业务重合的情况。前述解决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资产重组:采取现金对价或发行股份对价等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不同方 | 2021年2月2日,2021年2月2日-2026年2月1日 | 是 | 是 |
制造有限公司与其存在重合的业务和资产的请求,本人将无条件按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前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上市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人将向上市公司作出充分的赔偿或补偿。 | |||||
解决同业竞争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李书福 | 为进一步明确同业竞争的解决方案,吉利商用车集团于2021年3月1日进一步出具补充承诺:一、本公司下属公司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在重卡业务方面存在一定重合。截至本承诺出具日,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的重卡业务尚未量产,仍处于亏损状态,尚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1、本公司承诺于60个月内,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且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当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的重卡业务达到注入上市公司条件时,即按照法定程序以市场公允价格将与上市公司重合的相关资产、业务优先注入上市公司;2、在满足注入上市公司条件之前;或上述承诺期届满后,仍未达到注入上市公司条件;或满足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后,相关注入资产、业务的议案未经上市公司内部决策通过;或上市公司明确放弃优先受让权,本公司则承诺通过包括但不限于(1)将前述重合的资产、业务委托给上市公司管理;(2)向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转让相关资产、业务;(3)停止相关重合业务的生产经营;(4)其他监管部门认可的有助于解决上述问题的可行、合法方式,使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与上市公司不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二、本公司于2021年1月收购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其下属公司山东唐骏重工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在专用车业务方面存在一定重合。本公司承诺于60个月内,将山东唐骏重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予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或停止相关重合业务的生产经营。如上市公司根据业务发展战略需求提出优先受让请求,本公司将无条件配合该等转让,按照法定程序以市场公允价格优先转让予上市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作出充分的赔偿或补偿。为进一步明确同业竞争的解决方案,李书福先生于2021年3月1日进一步出具补充承诺:一、本人控制的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在重卡业务方面存在一定重合。截至本承诺出具日,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的重卡业务尚未量产,仍处于亏损状态,尚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1、本人承诺于60个月内,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且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当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的重卡业务达到注入上市公司条件时,即按照法定程序以市场公允价格将与上市公司重合的相关资产、业务优先注入上 | 2021年3月1日,2021年3月1日-2026年2月28日 | 是 | 是 |
市公司;2、在满足注入上市公司条件之前;或上述承诺期届满后,仍未达到注入上市公司条件;或满足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后,相关注入资产、业务的议案未经上市公司内部决策通过;或上市公司明确放弃优先受让权,本人则承诺通过包括但不限于(1)将前述重合的资产、业务委托给上市公司管理;(2)向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转让相关资产、业务;(3)停止相关重合业务的生产经营;(4)其他监管部门认可的有助于解决上述问题的可行、合法方式,使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与上市公司不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二、本人控制的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收购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其下属公司山东唐骏重工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在专用车业务方面存在一定重合。本人承诺于60个月内,将山东唐骏重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予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或停止相关重合业务的生产经营。如上市公司根据业务发展战略需求提出优先受让请求,本人将无条件配合该等转让,按照法定程序以市场公允价格优先转让予上市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人将向上市公司作出充分的赔偿或补偿。 | |||||
其他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0 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 2020 年11月11日,长期 | 是 | 是 |
其他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参与本次认购的资金均来自于合法的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等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本次认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认购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利益相关方直接或间接为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补偿或任何形式的担保等情形;本次认购的股票全部为本公司直接持有,不存在任何代持、信托或其他类似安排的情形 | 2020年11月11日,长期 | 是 | 是 |
其他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 | 公司控股股东吉利商用车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李书福先生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1、本公司/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 | 2020年11月11日,长期 | 是 | 是 |
限公司、李书福 | 充承诺。3、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
其他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于2021年3月3日出具了《关于类金融业务相关事项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一、本公司将于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对融和电科股权退出工作;在退出之前,公司不再以任何形式新增对融和电科的资金投入(包含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二、本公司承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在完成现有非公司产品租赁业务后,将聚焦主业,不再从事非公司产品的租赁业务,仅从事公司自主生产产品的租赁业务;且自本承诺出具日起,不再新增承接非公司产品租赁业务。三、在推进类金融业务处置过程中,本公司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履行必要程序,保障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四、本公司不会将募集资金直接或变相用于本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如本公司在本承诺函出具后开展其他类金融业务,本公司开展其他类金融业务亦同样遵循前述承诺。五、本公司承诺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或募集资金到位36个月内,不再新增对与主营业务无关的类金融业务的资金投入(包含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 | 2021年3月3日,其中完成对融和电科股权退出工作在承诺函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履行期限为长期 | 是 | 是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
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 月1 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2019年12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该解释,对以前年度不进行追溯。
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执行解释14号,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38.收入。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其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司自2021年12月30日起执行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亏损合 同的判断”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本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 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 司财务报表无影响。本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企业 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 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除此之外,本公司无其他的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原聘任 |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450,000.00 | 1,450,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8年 | 1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 | 覃振碧、张国柱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 | 覃振碧(1年)、张国柱(1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00,00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公司对容诚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感谢。容诚对公司2021年度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由于容诚签字会计师调整、内部项目排期等原因,预计无法在公司指定时间内完成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为继续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聘请浙江天平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沟通做好配合工作。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1. 济宁骏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诉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案; 2.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诉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港泰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韩益军、赫敏、阜阳世纪汉邦物流有限公司、殷和利、孙宁宁、天津久顺佳运输有限公司、魏俊国、廊坊万易物流有限公司、河北荣特运输有限公司案等。 | 详见公司2022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临 2022-006)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连带责任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 | 庆阳嘉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孙邦勇、陈秀琼 | 买卖合同纠纷 | 详见公司2022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临2022-006) | 23,578,027.70 | 否 | 一审调解结案 | 详见公司2022年3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2-007) | /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 | 榆林市浩宇宏运汽贸有限公司 | 李永飞、梁亚亚、高小峰、马瑜峰 | 买卖合同纠纷 | 详见公司2022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临2022-003) | 10,937,650.00 | 否 | 一审调解结案 | 详见公司2022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2-024) | /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 | 阜阳汉龙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郑国辉、韩益梅、郑梦强 | 买卖合同纠纷 | 详见公司2022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临2022-006) | 11,971,252.16 | 否 | 一审调解结案 | 详见公司2022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 2022-024) | / |
安徽花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 | /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详见公司2021年11月5日、2021年1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临2021-091)、《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3) | 8,733,566.26 | 否 | 二审已调解 | 详见公司2022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2-026) | / |
安徽和谐暖通工程有 | 湖南华菱汽车有限公 | / | 建设工程施工 | 详见公司2022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 | 13,475,752.47 | 否 | 一审已判决 | 详见公司2022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 / |
限公司 | 司 | 合同纠纷 | 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临2022-038) | 《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2-047) |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 | 内蒙古蒙硒北汽车机电有限公司 | 刘卫、侯建飞 | 买卖合同纠纷 | 详见公司2022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临2022-038) | 11,457,100.00 | 否 | 一审已判决、裁定 | 详见公司2022年1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2-082) | /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 | 山西福永升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周守晨 | 买卖合同纠纷 | 详见公司2022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临2022-003) | 78,976,112.56 | 否 | 一审已判决 | 详见公司2022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2-085) | /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 | 广州市深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周永强 | 买卖合同纠纷 | 详见公司2022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临2022-006) | 51,947,489.19 | 否 | 一审已判决 | 详见公司2022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2-093) | /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 | 广州市令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周永强 | 买卖合同纠纷 | 详见公司2022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临2022-006) | 27,621,000.00 | 否 | 一审已判决 | 详见公司2022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2-093) | / |
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山西福永升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详见公司2022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临2022-006) | 14,641,324.68 | 否 | 一审已撤诉 | 详见公司2022年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2-094) | /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市深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周永强 | 买卖合同纠纷 | 详见公司2022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临 | 18,801,565.00 | 否 | 一审已判决 | 详见公司2022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及公司营销分公司 | / |
2022-006) | 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2-096) |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 | 山东威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 | 买卖合同纠纷 | 详见公司2021年11月5日、2022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临2021-091)、《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2-034) | 25,959,590.64 | 否 | 二审已裁定 | 详见公司2022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及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2-096) | /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 | 江苏汉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袁军红、陈海云、张武、王忠静 | 买卖合同纠纷 | 详见公司2021年11月5日、2022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临2021-091)、《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2-034) | 19,284,231.60 | 否 | 二审已判决 | 详见公司2022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及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2-096) | /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 | 广州市菱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刘年松、吴鸿斌 | 买卖合同纠纷 | 详见公司2022年3月8日、2022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临2022-006)、《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2-052) | 109,236,202.20 | 否 | 二审已判决 | 详见公司2022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及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2-096) | /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 | 安徽君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 | 买卖合同纠纷 | 详见公司2021年11月5日、2022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临2021-091)、《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2-036) | 13,150,714.75 | 否 | 二审已裁定 | 详见公司2022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2-097) | / |
汉马科技集团 | 内蒙古华菱星 | 佘松鹤 | 买卖合同 | 详见公司2022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 32,428,818.53 | 否 | 一审已判 | 详见公司2022年12月14日在上海 | / |
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 | 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纠纷 | 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临2022-003) | 决 | 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2-098) |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 | 重庆汉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 | 买卖合同纠纷 | 详见公司2022年6月3日、2022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临2022-038)、《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2-057) | 35,426,047.39 | 否 | 二审已裁定 | 详见公司2022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2-098) | /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 | 临汾鼎鑫盛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 | 买卖合同纠纷 | 详见公司2022年6月3日、2022年9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临2022-038)、《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2-072) | 28,889,599.11 | 否 | 二审已裁定 | 详见公司2022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2-100) | /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 | 河北星际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程士杰、赵雪娟、李涛、查磊 | 买卖合同纠纷 | 详见公司2021年11月5日、2022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临2021-091)、《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 2022-034) | 9,571,896.58 | 否 | 二审已判决 | 详见公司2022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 2022-101) | /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 | 杭州江南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蒋志凯、周萍、蒋志梁、张嫣闻、蒋志航、王剑英、蒋志球 | 买卖合同纠纷 | 详见公司2022年6月3日、2022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临2022-038)、《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 21,978,731.65 | 否 | 二审已判决 | 详见公司2023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3-002) | / |
(临2022-074) |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 | 福州永升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 | 买卖合同纠纷 | 详见公司2022年2月8日、2022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临2022-003)、《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2-074) | 51,611,626.60 | 否 | 二审已裁定 | 详见公司2023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3-002) | / |
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忻州市江诚物流有限公司 | /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详见公司2022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临2022-038) | 9,379,161.90 | 否 | 一审已判决 | 详见公司2023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3-003) | /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 | 宁夏恒瑞祥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袁海东、宋华刚 | 买卖合同纠纷 | 详见公司2022年2月8日、2022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临2022-003)、《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2-078) | 25,646,965.25 | 否 | 二审已判决 | 详见公司2023年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3-005) | /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 | 乌鲁木齐大漠征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 | 买卖合同纠纷 | 详见公司2022年6月3日、2022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临2022-038)、《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2-086) | 55,391,765.36 | 否 | 二审已裁定 | 详见公司2023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3-006) | /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 | 廊坊龙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赵芳钦、赵妍、赵志旺、周宜珍 | 买卖合同纠纷 | 详见公司2022年3月8日、2022年1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临 | 58,882,124.73 | 否 | 二审已判决 | 详见公司2023年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 | / |
2022-006)、《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2-084) | 2023-008) |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 | 天津地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赵芳钦、周成璨 | 买卖合同纠纷 | 详见公司2022年3月8日、2022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临2022-006)、《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2-085) | 30,030,400.00 | 否 | 二审已判决 | 详见公司2023年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3-008) | /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 | 深圳市新宏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邓国权、师红敏 | 买卖合同纠纷 | 详见公司2022年3月8日、2022年1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临2022-006)、《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2-080) | 23,037,765.00 | 否 | 二审已判决 | 详见公司2023年3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3-009) | /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 | 山西融泰峰贸易有限公司 | 常志芳、慕元伟、慕志刚、刘芳、刘科甲、张俊英、李景鱼 | 买卖合同纠纷 | 详见公司2022年2月8日、2022年1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临2022-003)、《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2-080) | 14,010,119.05 | 否 | 二审已判决 | 详见公司2023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3-011) | /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 | 湖北华菱星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刘年松、吴鸿斌、陆芳、张红岩、熊熙、韩砂砂 | 买卖合同纠纷 | 详见公司2022年3月8日、2022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临2022-006)、《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2-079) | 25,299,149.66 | 否 | 二审已判决 | 详见公司2023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营销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3-012) | /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 | 泉州市华菱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杨翔、吴丽超、许建中、杨远卿、杨捍东、陈利玲、纪韵琴 | 买卖合同纠纷 | 详见公司2021年11月5日、2022年3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临2021-091)、《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2-007) | 28,959,828.11 | 否 | 再审已裁定 | 详见公司2023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营销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3-012) | / |
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山西融泰峰贸易有限公司 | /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详见公司2022年3月8日、2022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临2022-006)、《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2-100) | 15,069,674.92 | 否 | 二审已裁定 | 详见公司2023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营销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3-012) | / |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
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2022年1-12月实际发生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2年度预计金额 | 2022年1-12月 实际发生金额 | 备注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动力电池及其配套零部件 | 140,000.00 | 45,802.03 | 主要为采购动力电池及其配套零部件 |
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 | 600.00 | 95.69 | 主要为采购铝合金钢圈 | |
福瑞泰克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 | 400.00 | 93.72 | 主要为采购ADAS产品 | |
杭州枫华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 采购办公用品、劳保用品 | 1,000.00 | 20.55 | 主要为采购办公用品、劳保用品 | |
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 | 20.00 | 14.55 | ||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 | 7,600.00 | 5673.68 | 主要为采购物资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浙江吉利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 1,700.00 | 主要为经纪代理服务 |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 200.00 | 43.72 | ||
杭州轩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 5.00 | 主要为接受对拟聘用人员的背景调查 | ||
杭州吉利易云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 20.00 | 信息化服务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 306,000.00 | 148,973.81 |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部件 | 3,000.00 | 1,142.53 | 主要为销售甲醇基础机、G2新产品 | |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部件 | 38,645.00 | 8,020.34 | 主要为销售发动机等汽车零部件 | |
浙江联控技术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部件 | 1,000.00 | 345.43 | 主要为销售发动机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300.00 | 11.26 | 受托开发新产品 |
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400.00 | 200.00 | 受托开发新产品及销售变速箱 | |
合计 | 500,890.00 | 210,437.31 | / |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开展按揭贷款、保兑仓及融资租赁等信用销售业务的客户提供回购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按揭贷款业务回购担保未结清余额为122,537.50万元,保兑仓业务回购担保未结清余额为7,599.90万元。
(2)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正常开展,进一步降低公司子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运用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业务平台,公司为公司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3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上述公司子公司的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3)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5家机构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98,574,247 | 98,574,247 | 0 | 0 | 控股股东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不得转让 | 2022年11月14日 |
合计 | 98,574,247 | 98,574,247 | 0 | 0 | / | / |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2,189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0,901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0 | 183,255,152 | 28.01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马鞍山富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600,000 | 14,428,500 | 2.21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上海图木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0 | 12,472,818 | 1.91 | 0 | 无 | 0 | 未知 | ||
吴吉林 | -18,079,433 | 5,330,045 | 0.81 | 0 | 无 | 0 | 未知 | ||
王忠伟 | -4,359,838 | 5,070,344 | 0.77 | 0 | 无 | 0 | 未知 | ||
曹光明 | 291,000 | 4,912,400 | 0.75 | 0 | 无 | 0 | 未知 | ||
特百佳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0 | 4,744,256 | 0.73 | 0 | 无 | 0 | 未知 | ||
上海融和必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0 | 3,886,600 | 0.59 | 0 | 无 | 0 | 未知 | ||
杭玉夫 | 3,481,700 | 3,781,700 | 0.58 | 0 | 无 | 0 | 未知 | ||
张鹏 | 798,100 | 3,518,200 | 0.54 | 0 | 无 | 0 | 未知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183,255,152 | 人民币普通股 | 183,255,152 |
马鞍山富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4,428,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428,500 |
上海图木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12,472,818 | 人民币普通股 | 12,472,818 |
吴吉林 | 5,330,045 | 人民币普通股 | 5,330,045 |
王忠伟 | 5,070,344 | 人民币普通股 | 5,070,344 |
曹光明 | 4,912,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912,400 |
特百佳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4,744,256 | 人民币普通股 | 4,744,256 |
上海融和必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3,886,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86,600 |
杭玉夫 | 3,781,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781,700 |
张鹏 | 3,518,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18,20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周建群 |
成立日期 | 2016年2月1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汽车、汽车零部件;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机械设备的租赁;技术及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 | 无 |
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0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已办理名称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名称由“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此次名称变更事项不涉及公司股权变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李书福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1984年至1986年,创办浙江台州石曲冰箱配件厂,从事电冰箱配件制造;1986年至1988年,创办浙江台州北极花电冰箱厂,主营电冰箱生产和销售;1990年至1994年,创办浙江台州黄岩吉利装潢材料厂;1994年,创办浙江华田摩托车厂,开始创办吉利集团有限公司;1997年吉利进入汽车行业,开始生产汽车;2003年成立吉利控股集团,拥有中国汽车制造业领域逾20年投资和管理经验。现任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 | 吉利汽车(0175.HK)、钱江摩托(000913.SZ)、力帆科技 |
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601777.SH)、沃尔沃汽车(VOLCAR B. 瑞典斯德哥尔摩证券交易所)、极星汽车(PSNY.US)、亿咖通科技(ECX.US)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 计 报 告
天平审[2023]0099号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马科技)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汉马科技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汉马科技,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3所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汉马科技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3,162,353,047.58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为1,222,487,782.39元。
由于应收账款可收回性的确定需要管理层获取客观证据,并在评估应收账款的可回收金额方面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并且管理层的估计和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基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对于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对汉马科技信用政策及应收账款管理相关内部控制主要环节及其控制点进行充分的了解,并在了解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主要环节及其控制点进行控制测试。
(2)了解管理层评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时判断和考虑的因素,分析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的依据、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等。
(3)获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算表,检查计提方法是否按照坏账准备会计政策执行,重新计算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4)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和客户信誉情况,并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和抽查期后回款情况,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汉马科技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可收回性的相关估计和判断是合理的。
(二)存货跌价准备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7所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汉马科技存货账面余额997,300,602.36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235,594,679.15元,其中本期计提金额为155,656,263.35元。
由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重大且需要管理层作出重大判断,因此我们将存 货跌价准备的计提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评估管理层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对存货实施监盘,检查存货的数量、状况等。
(3)取得存货的年末库龄清单,结合产品的状况,对库龄较长的存货进行分析性复核,分析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合理。
(4)获取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执行存货跌价测试,检查是否按照汉马科技相关会计政策一贯执行,检查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本期的变化情况等,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5)对资产负债表日后已销售的部分存货进行了抽样,将样本的实际售价与预计售价进行比较。
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汉马科技管理层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相关估计和判断是合理的。
(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14和五、17所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汉马科技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2,180,250,283.85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74,471,986.32元;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869,599,736.79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余额208,714,213.35元。
由于公司管理层在确定固定资产减值和无形资产减值时需要运用专业判断且影响金额重大,尤其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和估计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方面存在固有不确定性,以及有可能受到管理层偏向的影响,因此我们将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的计提,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评估及测试了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执行有效性,包括关键假设的采用及减值计提金额的复核及审批。
(2)与管理层进行讨论,对管理层识别减值迹象的过程进行评估。
(3)获取了汉马科技管理层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资产减值测试估值报告,评价了独立评估师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并与汉马科技管理层聘请的相关估值专家讨论,了解和评价资产评估机构对资产的评估情况。
(4)实地勘察相关资产,并实施监盘程序,以了解资产是否存在工艺技术落后、长期闲置等问题,以及负荷率等状况。
(5)评价财务报告中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披露的充分性和完整性。
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汉马科技管理层在非流动资产减值方面所做的判断是恰当的。
(四)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
1、事项描述
于2022年12月31日,汉马科技资产负债率为97.63%,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2,538,968,478.42元,且2022年度的持续经营净利润为-1,503,397,168.65元。管理层识别出重大偿债压力、重大流动性风险以及重大经营亏损系可能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并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评估持续经营能力。
由于管理层对持续经营能力的评估涉及在特定时点对事项或情况的未来结果作出判断,这些事项或情况的未来结果具有固有不确定性,且持续经营假设是编制财务报表的基本原则,因此我们将评价管理层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的适当性,以及评价可能导致汉马科技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作为关键审计事项。参见本公告第十节财务报告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
2、审计应对
针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取得管理层对持续经营能力作出的评估,并与管理层讨论其识别出的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及应对计划。
(2)询问管理层是否知悉超出评估期间的、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3)评价管理层与持续经营能力评估相关的未来应对计划,具体包括:
①阅读借款合同的条款并确定是否存在违约,或者在可预见的未来可能违约;
②确认授信合同的存在性、条款和充分性;
③考虑债务融资的可获得性;
④考虑现有的借款合同是否对继续举债存在限制条款;
⑤了解固定期限借款就展期情况与金融机构进行沟通的情况;
⑥评价母公司提供支持的可能性。
(4)评价管理层编制的现金流量预测。
(5)考虑自管理层作出评估后是否存在其他可获得的事实或信息。
(6)要求管理层提供有关未来应对计划及其可行性的书面声明。
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汉马科技管理层在持续经营能力方面所做的判断是恰当的。
四、其他信息
汉马科技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汉马科技2022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汉马科技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汉马科技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汉马科技、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汉马科技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汉马科技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汉马科技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汉马科技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覃振碧(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国柱
中国·杭州
2023年3月29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533,200,818.09 | 1,850,565,239.66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963,728,822.88 | 65,652,935.45 |
应收账款 | 七、5 | 1,939,865,265.19 | 2,246,188,437.39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28,965,056.15 | 26,378,916.56 |
预付款项 | 七、7 | 24,756,946.48 | 79,130,012.40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71,292,123.47 | 40,557,572.2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761,705,923.21 | 1,364,855,541.87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七、11 | 116,192,070.4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2,434,948.63 | 103,727,775.84 |
流动资产合计 | 5,442,141,974.51 | 5,777,056,431.42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549,032,935.18 | 1,306,345,798.55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2,203,969.41 | 2,405,196.2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47,042,570.24 | 104,491,672.67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3,451,061.32 | 732,668.35 |
固定资产 | 七、21 | 2,180,250,283.85 | 2,672,287,504.08 |
在建工程 | 七、22 | 405,904,526.95 | 484,510,553.59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400,976.00 | 654,224.00 |
无形资产 | 七、26 | 869,599,736.79 | 821,307,746.80 |
开发支出 | 七、27 | 157,966,477.82 | 307,716,688.46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4,717,242.26 | 5,087,183.0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37,791,999.71 | 37,371,047.7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12,426,253.94 | 19,721,382.6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270,788,033.47 | 5,762,631,666.30 | |
资产总计 | 9,712,930,007.98 | 11,539,688,097.7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3,341,693,640.38 | 2,891,762,540.09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1,040,284,465.16 | 2,234,921,479.80 |
应付账款 | 七、36 | 1,808,332,529.71 | 2,491,408,206.50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55,732,776.42 | 145,593,480.07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28,515,650.49 | 33,705,640.70 |
应交税费 | 七、40 | 43,286,157.64 | 9,918,125.92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329,713,631.90 | 383,209,134.85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501,893,842.62 | 647,027,007.24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831,657,758.61 | 73,594,782.01 |
流动负债合计 | 7,981,110,452.93 | 8,911,140,397.18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1,366,500,000.00 | 767,991,527.78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47,728.00 | 400,976.00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23,118,345.33 | 23,584,424.99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891,441.21 | |
递延收益 | 七、51 | 102,498,039.89 | 117,878,592.3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8,755,642.56 | 9,654,760.3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501,911,196.99 | 919,510,281.50 | |
负债合计 | 9,483,021,649.92 | 9,830,650,678.6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654,314,844.00 | 654,314,844.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3,158,061,421.77 | 3,157,527,883.34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12,171,211.20 | 42,437,887.07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102,266,819.71 | 102,266,819.71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3,757,262,816.86 | -2,302,091,429.7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69,551,479.82 | 1,654,456,004.40 | |
少数股东权益 | 60,356,878.24 | 54,581,414.6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29,908,358.06 | 1,709,037,419.0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9,712,930,007.98 | 11,539,688,097.72 |
公司负责人:范现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96,128,138.61 | 1,418,929,261.8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660,467,218.68 | 44,984,339.18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2,763,346,901.35 | 3,226,090,953.46 |
应收款项融资 | 21,555,940.65 | 27,433,635.53 | |
预付款项 | 408,286,850.91 | 217,553,876.49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285,754,809.25 | 461,774,565.9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50,837,507.51 | 89,821,396.22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01,969.63 | 17,931,612.35 | |
流动资产合计 | 5,286,579,336.59 | 5,504,519,641.02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3,199,174,790.97 | 2,986,253,608.3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71,851,771.49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87,854,681.85 | 92,598,426.96 | |
固定资产 | 16,027,492.39 | 27,255,424.57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3,445,320.56 | 5,067,638.09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306,502,285.77 | 3,183,026,869.44 | |
资产总计 | 8,593,081,622.36 | 8,687,546,510.46 | |
流动负债: |
短期借款 | 530,526,670.28 | 340,419,833.34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368,791,405.67 | 2,946,236,897.53 | |
应付账款 | 854,219,184.66 | 1,184,519,977.62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2,013,933.72 | 112,403,329.45 | |
应付职工薪酬 | 5,470,797.39 | 7,207,146.74 | |
应交税费 | 3,359,820.19 | 1,980,920.22 | |
其他应付款 | 862,545,906.17 | 683,696,241.1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39,679,947.93 | 300,398,75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634,489,595.37 | 26,537,279.21 | |
流动负债合计 | 5,521,097,261.38 | 5,603,400,375.27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337,500,000.00 | 700,991,527.78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891,441.21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745,000.00 | 8,244,785.07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42,136,441.21 | 709,236,312.85 | |
负债合计 | 6,863,233,702.59 | 6,312,636,688.1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654,314,844.00 | 654,314,844.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161,920,979.31 | 3,161,774,702.95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38,606,986.42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02,266,819.71 | 102,266,819.71 | |
未分配利润 | -2,188,654,723.25 | -1,582,053,530.74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729,847,919.77 | 2,374,909,822.3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8,593,081,622.36 | 8,687,546,510.46 |
公司负责人:范现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磊
合并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428,898,773.48 | 5,319,945,258.69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3,428,898,773.48 | 5,319,945,258.69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304,545,400.15 | 5,856,947,162.49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3,604,298,090.33 | 5,113,441,433.5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40,351,805.47 | 52,619,335.85 |
销售费用 | 七、63 | 119,236,645.07 | 185,255,590.98 |
管理费用 | 七、64 | 234,553,424.73 | 219,639,885.06 |
研发费用 | 七、65 | 145,022,578.67 | 206,240,390.64 |
财务费用 | 七、66 | 161,082,855.88 | 79,750,526.41 |
其中:利息费用 | 160,865,208.62 | 141,527,714.15 | |
利息收入 | 17,766,428.22 | 24,742,516.80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32,139,104.57 | 30,552,951.2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13,960,540.17 | 3,120,769.1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01,226.88 | 112,010.24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 |
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496,552,882.15 | -258,317,818.1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284,957,541.58 | -596,461,665.51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232,634.24 | 19,653,631.01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512,290,039.90 | -1,338,454,035.97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9,935,320.23 | 4,416,301.69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391,935.88 | 5,766,701.2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503,746,655.55 | -1,339,804,435.55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349,486.90 | 4,805,926.0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03,397,168.65 | -1,344,610,361.56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03,397,168.65 | -1,344,610,361.56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66,406,387.14 | -1,336,187,572.13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36,990,781.51 | -8,422,789.43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8,500,424.37 | 18,363,569.46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0,266,675.87 | 17,908,852.43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9,571,236.12 | 17,732,979.56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七、77 | -29,571,236.12 | 17,732,979.56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 -695,439.75 | 175,872.87 |
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七、77 | -695,439.75 | 175,872.87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766,251.50 | 454,717.03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531,897,593.02 | -1,326,246,792.10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496,673,063.01 | -1,318,278,719.70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5,224,530.01 | -7,968,072.40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30 | -2.15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2.30 | -2.15 |
公司负责人:范现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磊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2,824,918,748.72 | 4,543,972,763.91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2,901,611,800.20 | 4,505,021,933.13 |
税金及附加 | 5,449,286.05 | 7,133,235.44 | |
销售费用 | 61,281,978.74 | 127,293,490.29 | |
管理费用 | 47,460,255.87 | 44,314,070.30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79,053,401.21 | 67,541,611.58 | |
其中:利息费用 | 80,279,020.35 | 73,796,822.75 | |
利息收入 | 12,800,218.30 | 19,084,094.46 | |
加:其他收益 | 5,357,522.58 | 1,177,731.85 | |
投资收益(损失以“-” | 2,483,758.95 |
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07,502,385.06 | -242,893,973.5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7,187,686.54 | -360,441,744.89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823,830.41 | 25,246,428.11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17,446,691.96 | -781,759,376.39 | |
加:营业外收入 | 661,951.21 | 1,304,982.61 | |
减:营业外支出 | 1,051,451.76 | 269,108.49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17,836,192.51 | -780,723,502.27 | |
减:所得税费用 | - |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17,836,192.51 | -780,723,502.27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17,836,192.51 | -780,723,502.27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8,606,986.42 | 10,673,988.75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8,606,986.42 | 10,673,988.75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8,606,986.42 | 10,673,988.75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56,443,178.93 | -770,049,513.52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范现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磊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636,756,665.07 | 4,213,057,864.77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25,702,103.88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56,125,925.22 | 93,744,283.4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18,584,694.17 | 4,306,802,148.2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778,632,104.70 | 3,104,204,758.13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89,870,098.49 | 368,062,475.5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9,861,549.76 | 169,322,439.7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64,819,975.30 | 302,028,186.0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433,183,728.25 | 3,943,617,859.4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4,599,034.08 | 363,184,288.7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008,758.9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1,764,459.58 | 52,094,819.92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7,766,428.22 | 21,275,667.5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9,530,887.80 | 76,379,246.4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8,131,876.34 | 221,886,776.4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131,876.34 | 221,886,776.4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399,011.46 | -145,507,530.05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584,958,950.67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370,847,494.81 | 2,639,920,25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96,911,375.40 | 472,351,560.3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67,758,870.21 | 3,697,230,760.98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765,000,000.00 | 3,117,923,693.19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2,913,108.37 | 141,260,978.05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506,490,891.70 | 589,474,166.1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74,404,000.07 | 3,848,658,837.3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3,354,870.14 | -151,428,076.4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341,098.58 | -242,847.51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七、79 | -388,504,053.90 | 66,005,834.76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 | 687,925,891.66 | 621,920,056.90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 | 299,421,837.76 | 687,925,891.66 |
公司负责人:范现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135,095,056.08 | 2,546,600,903.0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819,692.09 | 94,108,495.8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53,914,748.17 | 2,640,709,398.9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222,581,287.46 | 3,388,822,838.53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0,058,183.04 | 83,458,540.73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2,287,251.03 | 8,767,057.3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3,779,234.36 | 373,213,489.4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58,705,955.89 | 3,854,261,926.0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04,791,207.72 | -1,213,552,527.1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483,758.9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1,394,622.92 | 30,861,522.03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798,209.25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394,622.92 | 47,143,490.2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562,613.07 | 2,987,100.6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12,921,182.64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4,483,795.71 | 2,987,100.6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3,089,172.79 | 44,156,389.6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84,958,950.67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410,803,986.11 | 1,679,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0,726,107.07 | 11,016,969.0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01,530,093.18 | 2,274,975,919.69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45,000,000.00 | 817,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7,779,806.72 | 73,796,822.75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8,301,807.7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71,081,614.49 | 890,796,822.7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30,448,478.69 | 1,384,179,096.9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249,227.62 | -316,496.2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 -476,182,674.20 | 214,466,463.17 |
额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13,617,986.40 | 299,151,523.2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7,435,312.20 | 513,617,986.40 |
公司负责人:范现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654,314,844.00 | 3,157,527,883.34 | 42,437,887.07 | 102,266,819.71 | -2,302,091,429.72 | 1,654,456,004.40 | 54,581,414.64 | 1,709,037,419.0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54,314,844.00 | 3,157,527,883.34 | 42,437,887.07 | 102,266,819.71 | -2,302,091,429.72 | 1,654,456,004.40 | 54,581,414.64 | 1,709,037,419.0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33,538.43 | -30,266,675.87 | -1,455,171,387.14 | -1,484,904,524.58 | 5,775,463.60 | -1,479,129,060.9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0,266,675.87 | -1,466,406,387.14 | -1,496,673,063.01 | 5,775,463.60 | -1,490,897,599.4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33,538.43 | - | - | 533,538.43 | - | 533,538.43 | |||||||||
1.所有者投 |
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533,538.43 | 533,538.43 | 533,538.43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1,235,000.00 | 11,235,000.00 | - | 11,235,0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11,235,000.00 | 11,235,000.00 | - | 11,235,000.00 |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24,896,610.90 | 24,896,610.90 | 24,896,610.90 | ||||||||||||
2.本期使用 | 24,896,610.90 | 24,896,610.90 | 24,896,610.90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54,314,844.00 | 3,158,061,421.77 | 12,171,211.20 | 102,266,819.71 | -3,757,262,816.86 | 169,551,479.82 | 60,356,878.24 | 229,908,358.06 |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55,740,597.00 | 2,671,143,179.67 | 24,529,034.64 | 102,266,819.71 | -965,903,857.59 | 2,387,775,773.43 | 62,549,487.04 | 2,450,325,260.4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55,740,597.00 | 2,671,143,179.67 | 24,529,034.64 | 102,266,819.71 | -965,903,857.59 | 2,387,775,773.43 | 62,549,487.04 | 2,450,325,260.4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8,574,247.00 | 486,384,703.67 | 17,908,852.43 | -1,336,187,572.13 | -733,319,769.03 | -7,968,072.40 | -741,287,841.43 | ||||||||
(一)综合 | 17,908,852.43 | -1,336,187,572.13 | -1,318,278,719.70 | -7,968,072.40 | -1,326,246,792.10 |
收益总额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8,574,247.00 | 486,384,703.67 | 584,958,950.67 | - | 584,958,950.6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98,574,247.00 | 486,384,703.67 | 584,958,950.67 | 584,958,950.67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 |
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33,883,481.58 | 33,883,481.58 | 33,883,481.58 | ||||||||||||
2.本期使用 | 33,883,481.58 | 33,883,481.58 | 33,883,481.58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54,314,844.00 | 3,157,527,883.34 | 42,437,887.07 | 102,266,819.71 | -2,302,091,429.72 | 1,654,456,004.40 | 54,581,414.64 | 1,709,037,419.04 |
公司负责人:范现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磊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654,314,844.00 | 3,161,774,702.95 | 38,606,986.42 | 102,266,819.71 | -1,582,053,530.74 | 2,374,909,822.3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54,314,844.00 | 3,161,774,702.95 | 38,606,986.42 | 102,266,819.71 | -1,582,053,530.74 | 2,374,909,822.3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46,276.36 | -38,606,986.42 | -606,601,192.51 | -645,061,902.5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8,606,986.42 | -617,836,192.51 | -656,443,178.9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6,276.36 | - | 146,276.3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其他 | 146,276.36 | 146,276.36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1,235,000.00 | 11,235,0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11,235,000.00 | 11,235,000.00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54,314,844.00 | 3,161,920,979.31 | 102,266,819.71 | -2,188,654,723.25 | 1,729,847,919.77 |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55,740,597.00 | 2,675,389,999.28 | 27,932,997.67 | 102,266,819.71 | -801,330,028.47 | 2,560,000,385.1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55,740,597.00 | 2,675,389,999.28 | 27,932,997.67 | 102,266,819.71 | -801,330,028.47 | 2,560,000,385.1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8,574,247.00 | 486,384,703.67 | 10,673,988.75 | - | -780,723,502.27 | -185,090,562.8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673,988.75 | -780,723,502.27 | -770,049,513.5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8,574,247.00 | 486,384,703.67 | - | - | 584,958,950.6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98,574,247.00 | 486,384,703.67 | 584,958,950.67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54,314,844.00 | 3,161,774,702.95 | 38,606,986.42 | 102,266,819.71 | -1,582,053,530.74 | 2,374,909,822.34 |
公司负责人:范现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磊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汉马科技”)系经安徽省体改委皖体改函[1999]86号文批准,于1999年12月12日由马鞍山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改制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3]18号文批准,向社会公众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2003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经营地址: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1000号。法定代表人:范现军。
2004年5月,本公司以2003年末股本8,332.50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5股的比例转增股本,本次转增股本后,本公司的股本增至12,498.75万元。
本公司于2006年1月13日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3股股票。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共支付1,485.00万股对价股份。
2006年5月,本公司以2005年末股本12,498.75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按10 股转增5股的比例转增股本,本次转增股本后,本公司的股本增至18,748.125万元。
2011年7月,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21,825.9347万股收购资产,非公开发行股票后的股本为40,574.0597万元。
2012年3月,本公司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当月取得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40000000016712),公司名称由“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6 月,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85号文批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15,000万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的股本为55,574.0597万元。
2020年11月,公司名称由“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4月,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69号文核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98,574,247 股新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的股本为65,431.4844万元。
本公司主要从事道路机动车辆生产、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二手车经销、汽车租赁(不带操作人员的汽车租赁)、机动车改装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
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3月29日决议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1)本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简称 | 持股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
1 | 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 | 华菱汽车 | 100.00 | - |
2 | 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星马专汽 | 100.00 | - |
3 | 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 | 福马零部件 | 100.00 | - |
4 | 天津星马汽车有限公司 | 天津星马 | - | 100.00 |
5 | 上海索达传动机械有限公司 | 上海索达 | - | 100.00 |
6 | 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芜湖福马 | - | 100.00 |
7 | 福瑞投资贸易有限公司 | 福瑞投资 | 100.00 | - |
8 | 马鞍山凯马汽车零部件服务有限公司 | 凯马零部件 | - | 100.00 |
9 | 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上海徽融 | 81.15 | 7.10 |
10 | 湖南星马汽车有限公司 | 湖南星马 | - | 66.67 |
11 | 马鞍山福亨汽车内饰有限公司 | 福亨内饰 | - | 80.00 |
12 | 安徽福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福马电子 | - | 100.00 |
上述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2)本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本报告期内减少子公司:
序 号 |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简称 | 报告期间 | 未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
1 | 湖南华菱汽车有限公司 | 湖南华菱 | 2022年1-8月 | 破产清算 |
本报告期内新增及减少子公司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于 2022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97.63%,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2,538,968,478.42元,且 2022年度的持续经营净利润为-1,503,397,168.65元,由
此管理层识别出重大偿债压力、重大流动性风险以及重大经营亏损系可能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并拟定了应对上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的未来应对计划:
(1)为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号召,加快公司产品新能源化进程。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2022年6月15日,公司披露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宣布公司将于2025年12月停止传统燃油车的整车生产,公司将专注于纯电动、甲醇动力、混合动力、氢燃料电池等新能源、清洁能源汽车业务。借助纯电动及换电重卡,以及甲醇、燃油增程/混动重卡等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新能源产品,不断打造热点效应,占据产品先发优势,增强用户粘性,达成销售目标。
(2)通过应收账款清欠,回笼资金,补充现金流;
(3)通过“研产质供销”五位一体协同机制,降低应收账款及存货,减少营运资金占用;
(4)通过关停并转举措进行资产整合优化促进业务现金流正向流转;
(5)依托吉利集团的银行、租赁等金融资源,支持汉马科技拓展融资渠道,补充流动性;
(6)在汉马科技流动性紧张的情况下,控股股东给予一定的必要性支持。
综合上述措施,管理层认为将有足够的资金维系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故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评估上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通过分步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6)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6)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的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关于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的特殊规定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只将那些为投资性主体的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对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方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当母公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该母公司属于投资性主体:
①该公司是以向投资方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②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
③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当母公司由非投资性主体转变为投资性主体时,除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外,企业自转变日起对其他子公司不再予以合并,并参照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但未丧失控制权的原则处理。
当母公司由投资性主体转变为非投资性主体时,应将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于转变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在转变日的公允价值视同为购买的交易对价,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3)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4)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5)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③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④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⑤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6)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A.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且按权益法核算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
B.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合并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或净负债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本公司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③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
A.一次交易处置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B.多次交易分步处置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丧失子公司控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按照“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⑤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以下简称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
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报表折算方法
对企业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先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与企业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再根据调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③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应当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④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
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
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应收非合并范围内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2 应收合并范围内客户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非合并范围内公司的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合并范围内公司的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 应收非合并范围内客户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应收合并范围内客户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长期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长期应收款组合1 应收非合并范围内客户
长期应收款组合2 应收合并范围内客户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于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①估值技术
本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本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②公允价值层次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中各类材料日常核算,均按定额成本计价。即各类材料的入库、领用一律采用定额成本计价,各类材料的实际成本与定额成本的差异,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核算,每月月末将定额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存货中在产品采用定额成本核算,在产品实际成本与定额成本的差异通过生产成本差异科目核算,每月月末将定额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存货中产成品采用定额成本核算,产成品实际成本与定额成本的差异通过库存商品差异科目核算,每月月末将定额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4)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
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本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本公司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及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的计量分别适用于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不得转回。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可收回金额。
(3)列报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区别于其他资产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区别于其他负债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不予相互抵销,分别作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列示。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B.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C.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在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持有待售的权益性投资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相关会计处理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预估17.持有待售资产。
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分类为持有待售期间的财务报表做相应调整。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30.长期资产减值。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1)投资性房地产的分类
投资性房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
①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②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③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30.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减累计减值及净残值后按直线法计算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15-30 | 4 | 6.40-3.20 |
土地使用权 | 50 | - | 2.00 |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直线法 | 15-30 | 4% | 6.40%-3.20% |
专用设备 | 直线法 | 12 | 4% | 8.00% |
通用设备 | 直线法 | 5 | 4% | 19.20% |
运输设备 | 直线法 | 5-8 | 4% | 19.20%-12.00% |
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租入的固定资产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时确认该项固定资产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确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和汇兑差额,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按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 | 法定使用权 |
专有技术 | 5-10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计算机软件 | 5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②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③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确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
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①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2)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其中: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最佳预期经济利益实现方式合理摊销;在租赁土地上自建的房产按土地的租赁期直线法摊销。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6.合同资产。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④短期带薪缺勤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A.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B.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设定受益计划
A.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本公司按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B.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C.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了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计入当期损益。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
D.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
(a)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c)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本公司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
在报告期末,本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
B.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C.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
②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在许多情况下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公司选择适用的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4)股份支付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5)股份支付计划修改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6)股份支付计划终止的会计处理
如果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
①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②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本公司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冲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款项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
(1)一般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
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销售退回条款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与其有权取得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质保义务
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公司为所销售的商品、所建造的工程等提供质量保证。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号--或有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的服务类质量保证,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时,本公司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以及本公司承诺履行任务的性质等因素。
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
对于本公司自第三方取得贸易类商品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本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即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贸易类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因此本公司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
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应付客户对价合同中存在应付客户对价的,除非该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客户未行使的合同权利本公司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本公司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本公司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本公司只有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合同变更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发生合同变更时:
①如果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建造服务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建造服务单独售价的,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②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可明确区分的,本公司将其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③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不可明确区分,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期收入。
(2)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本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本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③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④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B.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①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②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③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A.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
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B.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
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
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④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以下经营租赁的会计政策适用于2020年度及以前
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①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时,将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根据租赁资产的使用量计入当期损益。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本公司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免租期内确认租金费用及相应的负债。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本公司按该费用从租金费用总额中扣除后的租金费用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
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协议约定或有租金的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时,采用直线法将收到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确认为收益。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出租人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出租人也确认租金收入。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本公司按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经营租赁期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如协议约定或有租金的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收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以下融资租赁的会计政策适用于2020年度及以前
①本公司作为融资租赁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
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确认为当期融资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在计提融资租赁资产折旧时,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应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折旧期间以租赁合同而定。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本公司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以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寿命作为折旧期间;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后本公司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以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寿命两者中较短者作为折旧期间。
②本公司作为融资租赁出租人时,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应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计入资产负债表的长期应收款,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应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作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为租赁收入。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自2021年1月1日起适用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单独租赁的识别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① 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
② 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按照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对该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预估35.预计负债。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将计入存货成本。
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确定折旧率。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 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①经营租赁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本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①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A.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B.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②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A.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 其他租赁变更,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B.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6)售后租回
本公司按照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预估38.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①本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预估10.金融工具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②本公司作为买方(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预估10.金融工具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 |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 |
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 |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 |
本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规定。 |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 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 |
本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企业 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 |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 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
其他说明除此之外,本公司无其他的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商品销售收入、融资租赁收入、房屋出租等收入 | 13%、13%或6%、10%或9%或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流转税额 | 7%、5% |
教育费附加 | 流转税额 | 3%、2% |
房产税 | 房产租金收入或自有房产原 | 12%或1.2% |
值的70%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本公司25%,华菱汽车15%,星马专汽15%,福马零部件15%,福亨内饰15%,芜湖福马15%,上海索达15%,天津星马15%,湖南星马15%,其他子公司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华菱汽车 | 15 |
星马专汽 | 15 |
福马零部件 | 15 |
福亨内饰 | 15 |
芜湖福马 | 15 |
上海索达 | 15 |
天津星马 | 15 |
湖南星马 | 15 |
本公司 | 25 |
其他子公司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①经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布安徽省2020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皖科高〔2020〕35号),华菱汽车和星马专汽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华菱汽车证书编号:
GR202034002369,星马专汽证书编号:GR202034001046。根据相关规定,华菱汽车和星马专汽自2020年1月1日起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按15%征收。
②经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布安徽省2021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皖科高秘〔2021〕401号),福亨内饰和芜湖福马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福亨内饰证书编号:GR202134003549,芜湖福马证书编号:GR202134003648。根据相关规定,福亨内饰和芜湖福马自2021年1月1日起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按15%征收。
③经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公示安徽省2022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福马零部件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GR202234002059。根据相关规定,福马零部件自2022年1月1日起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按15%征收。
④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公示上海市2022年第二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上海索达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GR202231001434,有效期三年,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⑤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公示天津市2020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天津星马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GR202012001172,有效期三年,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⑥经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布湖南省2021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湖南星马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GR202143002149。根据相关规定,湖南星马自2021年1月1日起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按15%征收。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2,164.86 | 6,713.36 |
银行存款 | 305,097,192.80 | 703,820,642.80 |
其他货币资金 | 1,228,081,460.43 | 1,146,737,883.50 |
合计 | 1,533,200,818.09 | 1,850,565,239.66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6,388,587.02 | 5,857,982.89 |
其他说明
(1)其他货币资金2022年末余额中为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交存的保证金金额为992,436,229.84元,为办理银行按揭贷款交存的保证金金额为54,278,146.76元,为开具信用证交存的保证金金额为108,016,132.67元,其他保证金70,215,451.53元,保证金尚未到期的利息金额为3,135,499.63元;银行存款中因司法原因被冻结金额5,697,519.9元,除上述款项外,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中无其他因抵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货币资金2022年末余额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6,388,587.02元。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877,495,713.51 | 53,621,40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93,318,545.11 | 15,410,291.07 |
减: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 | -7,085,435.74 | -3,378,755.62 |
合计 | 963,728,822.88 | 65,652,935.45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3,500,00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23,500,000.00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 834,280,946.81 |
商业承兑票据 | - | 84,609,830.40 |
合计 | 918,890,777.21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000,000.00 | 0.72 | 7,000,000.00 | 100.00 | 2,700,000.00 | 3.91 | 2,700,000.00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63,814,258.62 | 99.28 | 85,435.74 | 0.01 | 963,728,822.88 | 66,331,691.07 | 96.09 | 678,755.62 | 1.02 | 65,652,935.45 |
其中: | ||||||||||
组合1 | 86,318,545.11 | 8.89 | 85,435.74 | 0.10 | 86,233,109.37 | 12,430,291.07 | 18.01 | 678,755.62 | 5.46 | 11,751,535.45 |
组合2 | 877,495,713.51 | 90.39 | - | - | 877,495,713.51 | 53,901,400.00 | 78.08 | - | - | 53,901,400.00 |
合计 | 970,814,258.62 | / | 7,085,435.74 | / | 963,728,822.88 | 69,031,691.07 | / | 3,378,755.62 | / | 65,652,935.4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86,318,545.11 | 85,435.74 | 0.10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86,318,545.11 | 85,435.74 | 0.1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商业承兑汇票 | 3,378,755.62 | 3,706,680.12 | 7,085,435.74 | ||
合计 | 3,378,755.62 | 3,706,680.12 | 7,085,435.7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039,607,381.21 |
1年以内小计 | 1,039,607,381.21 |
1至2年 | 1,297,461,576.01 |
2至3年 | 387,403,275.82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23,358,216.18 |
4至5年 | 33,361,951.77 |
5年以上 | 281,160,646.59 |
合计 | 3,162,353,047.5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601,482,116.42 | 50.64 | 1,088,935,587.54 | 68.00 | 512,546,528.88 | 1,393,623,710.26 | 44.52 | 743,908,628.79 | 53.38 | 649,715,081.47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60,870,931.16 | 49.36 | 133,552,194.85 | 8.56 | 1,427,318,736.31 | 1,736,481,780.12 | 55.48 | 140,008,424.20 | 8.06 | 1,596,473,355.92 |
其中: | ||||||||||
组合1 | 1,560,870,931.16 | 49.36 | 133,552,194.85 | 8.56 | 1,427,318,736.31 | 1,736,481,780.12 | 55.48 | 140,008,424.20 | 8.06 | 1,596,473,355.92 |
合计 | 3,162,353,047.58 | / | 1,222,487,782.39 | / | 1,939,865,265.19 | 3,130,105,490.38 | / | 883,917,052.99 | / | 2,246,188,437.3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湖南华菱汽车有限公司 | 242,617,176.23 | 161,340,422.19 | 66.50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内蒙古华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 144,897,458.73 | 144,897,458.7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广州市菱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121,238,507.84 | 68,560,376.18 | 56.55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广州市深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98,987,115.19 | 56,013,504.87 | 56.59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山西福永升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81,759,598.79 | 47,575,288.12 | 58.19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廊坊龙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58,922,489.07 | 33,308,005.76 | 56.53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港泰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58,279,220.93 | 33,067,171.94 | 56.74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乌鲁木齐大漠征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56,009,278.91 | 31,673,247.22 | 56.55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福州永升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51,311,626.60 | 29,186,374.84 | 56.88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重庆汉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35,135,297.39 | 19,869,010.67 | 56.55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广州市令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34,705,340.86 | 19,625,870.26 | 56.55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内蒙古华菱星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32,300,522.53 | 18,265,945.49 | 56.55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天津地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29,760,400.00 | 16,829,506.20 | 56.55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临汾鼎鑫盛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9,299,599.11 | 16,480,707.63 | 56.25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山东威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5,959,590.64 | 14,680,148.51 | 56.55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宁夏恒瑞祥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25,646,965.25 | 25,646,965.2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湖北华菱星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3,867,149.66 | 14,137,019.13 | 59.23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庆阳嘉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3,531,182.94 | 16,637,886.79 | 70.71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泉州市华菱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23,448,506.44 | 16,207,132.80 | 69.12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深圳市新宏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22,737,765.00 | 12,858,206.11 | 56.55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鞍山市昊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2,016,505.23 | 14,430,697.63 | 65.54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杭州江南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1,678,731.65 | 12,259,322.75 | 56.55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连云港大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9,089,560.36 | 19,047,799.56 | 99.78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江苏汉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8,984,231.60 | 10,735,582.97 | 56.55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山西融泰峰贸易有限公司 | 14,461,819.05 | 8,178,158.67 | 56.55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河北星际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4,435,394.31 | 11,548,315.45 | 80.00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大连瑞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3,356,897.45 | 13,036,385.43 | 97.60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安徽君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3,150,714.75 | 7,436,729.19 | 56.55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 | 12,292,733.09 | 12,292,733.0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河南轩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2,252,010.76 | 8,055,522.62 | 65.75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阜阳汉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2,058,508.55 | 7,485,067.04 | 62.07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内蒙古蒙硒北汽车机电有限公司 | 11,357,100.00 | 6,478,990.05 | 57.05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榆林市浩宇宏运汽贸有限公司 | 10,687,650.00 | 6,100,416.07 | 57.08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潍坊和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9,987,546.02 | 9,987,546.0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大同市路生汽贸有限责任公司 | 9,891,065.18 | 9,891,065.1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安徽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 9,634,458.11 | 9,634,458.1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哈尔滨星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9,195,787.21 | 5,200,217.67 | 56.55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沧州市菱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8,951,872.75 | 8,951,872.7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石家庄正福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8,320,791.01 | 8,320,791.0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贵州星动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8,289,855.51 | 4,687,913.29 | 56.55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河北福菱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7,850,832.12 | 4,467,438.76 | 56.90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山东君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6,890,460.03 | 3,896,555.15 | 56.55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上海龙基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6,327,825.04 | 6,176,231.81 | 97.60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雄县吉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6,002,000.00 | 3,394,131.00 | 56.55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山西运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5,697,919.28 | 5,697,919.2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湖南金菱车业贸易有限公司 | 5,537,526.38 | 5,537,526.3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云南景云利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5,268,586.55 | 3,130,125.75 | 59.41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安徽卡卖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4,870,307.00 | 4,870,307.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湖南瑞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4,845,166.40 | 4,799,748.19 | 99.06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营口华菱星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4,758,388.84 | 4,758,388.8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河北中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4,662,059.27 | 4,662,059.2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霍林郭勒冠通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 4,563,102.79 | 4,563,102.7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河南哲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4,361,015.74 | 2,466,154.40 | 56.55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四川南充兴达车业有限公司 | 4,146,820.00 | 2,345,026.71 | 56.55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湖南金湘汉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3,877,763.00 | 2,482,410.98 | 64.02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山西菱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3,527,725.71 | 3,527,725.7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河南众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3,412,713.21 | 3,412,713.2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贵州金星达商贸有限公司 | 3,017,340.64 | 2,158,706.13 | 71.54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保定菱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990,452.54 | 2,990,452.5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濮阳市富汇城商贸有限公司 | 2,960,000.00 | 1,696,500.00 | 57.31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江苏协安菱马商贸有限公司 | 2,888,830.51 | 2,888,830.5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武汉鑫凯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2,857,539.76 | 2,857,539.7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华义汽车贸易(河北)有限责任公司 | 2,671,100.00 | 1,510,507.05 | 56.55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唐山星徽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2,434,545.50 | 1,376,735.48 | 56.55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大同市星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2,217,246.64 | 2,217,246.6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焦作伟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166,000.00 | 1,224,873.00 | 56.55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山东天行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906,096.46 | 1,906,096.4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广西南宁轩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587,255.15 | 1,580,934.51 | 99.60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锡林浩特市凯瑞特工贸有限公司 | 1,329,640.00 | 1,329,64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安徽金福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258,800.00 | 711,851.40 | 56.55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广州市菱马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 680,794.10 | 469,814.06 | 69.01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河南中督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592,790.00 | 592,79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上海星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525,540.48 | 525,540.4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内蒙古日强建筑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372,044.05 | 297,635.24 | 80.00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青岛今福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296,000.20 | 296,000.2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句容市福刚车厢焊接修理有限公司 | 292,000.00 | 292,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河南骏皖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86,505.00 | 286,505.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乌海市立达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208,947.86 | 83,579.14 | 40.00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山东汉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62,632.00 | 162,632.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保山市四方宏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60,467.55 | 160,467.5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准格尔旗雄宏汽贸有限责任公司 | 146,640.10 | 146,640.1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承德金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30,800.00 | 130,8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山东巨野易达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 | 90,800.00 | 90,8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南京汉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77,692.79 | 77,692.7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四川汉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38,279.03 | 38,279.0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忻州市宏欣物流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益阳江菱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7,100.00 | 7,1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601,482,116.42 | 1,088,935,587.54 | 68.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015,081,037.72 | 50,754,051.88 | 5.00 |
1-2年 | 478,693,286.78 | 47,869,328.68 | 10.00 |
2-3年 | 42,548,696.83 | 12,764,609.05 | 30.00 |
3-4年 | 3,774,840.80 | 1,887,420.41 | 50.00 |
4-5年 | 2,481,421.00 | 1,985,136.80 | 80.00 |
5年以上 | 18,291,648.03 | 18,291,648.03 | 100.00 |
合计 | 1,560,870,931.16 | 133,552,194.85 | 8.56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 | 883,917,052.99 | 477,349,176.75 | -426,465.78 | 139,204,913.13 | 1,222,487,782.39 | |
合计 | 883,917,052.99 | 477,349,176.75 | -426,465.78 | 139,204,913.13 | 1,222,487,782.3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39,204,913.13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四川杰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货款 | 24,434,018.23 | 已吊销或注销 | 股东大会决议 | 否 |
云南同发经贸有限公司 | 货款 | 23,158,563.53 | 终本裁定 | 股东大会决议 | 否 |
山西鑫大中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货款 | 21,526,456.63 | 终本裁定 | 股东大会决议 | 否 |
忻州市江诚物流有限公司 | 货款 | 13,395,610.61 | 终本裁定 | 股东大会决议 | 否 |
孝义市湧森贸易有限公司 | 货款 | 12,841,596.57 | 终本裁定 | 股东大会决议 | 否 |
保山市四方宏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货款 | 8,044,836.36 | 终本裁定 | 股东大会决议 | 否 |
湖北嘉合宏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货款 | 5,645,876.93 | 终本裁定 | 股东大会决议 | 否 |
四川省三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货款 | 5,087,589.90 | 已吊销或注销 | 股东大会决议 | 否 |
深圳市庆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货款 | 4,545,403.90 | 已吊销或注销 | 股东大会决议 | 否 |
湖南长沙经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货款 | 4,520,380.85 | 已吊销或注销 | 股东大会决议 | 否 |
新疆西部杰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货款 | 3,253,211.74 | 已吊销或注销 | 股东大会决议 | 否 |
乌海市皓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货款 | 3,118,631.60 | 终本裁定 | 股东大会决议 | 否 |
枣庄华海联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货款 | 1,515,580.63 | 已吊销或注销 | 股东大会决议 | 否 |
马鞍山市华宇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 货款 | 1,262,368.71 | 已吊销或注销 | 股东大会决议 | 否 |
合计 | / | 132,350,126.19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议案》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 | 409,826,722.06 | 12.96 | 20,491,336.10 |
湖南华菱汽车有限公司 | 242,617,176.23 | 7.67 | 161,340,422.19 |
内蒙古华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 144,897,458.73 | 4.58 | 144,897,458.73 |
广州市菱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121,238,507.84 | 3.83 | 68,560,376.18 |
马鞍山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1,795,920.00 | 3.22 | 5,089,796.00 |
合计 | 1,020,375,784.86 | 32.26 | 400,379,389.20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28,965,056.15 | 26,378,916.56 |
合计 | 28,965,056.15 | 26,378,916.56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应收票据按减值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 别 | 2022年12月31日 |
计提减值准备的基础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减值准备 | 备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28,965,056.15 | - | - | - |
其中:组合2 | 28,965,056.15 | - | - | - |
合计 | 28,965,056.15 | - | - | - |
(续上表)
类 别 | 2021年12月31日 | |||
计提减值准备的基础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减值准备 | 备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26,378,916.56 | - | - | - |
其中:组合2 | 26,378,916.56 | - | - | - |
合计 | 26,378,916.56 | - | - | - |
按组合2计提坏账准备:各报告期末,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银行承兑汇票坏账准备。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或其他出票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
(3)期末本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 目 | 终止确认金额 | 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416,530,285.38 | - |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9,106,044.48 | 77.18 | 72,136,384.38 | 91.16 |
1至2年 | 2,584,591.67 | 10.44 | 4,200,697.85 | 5.31 |
2至3年 | 1,077,945.05 | 4.35 | 1,769,579.35 | 2.24 |
3年以上 | 1,988,365.28 | 8.03 | 1,023,350.82 | 1.29 |
合计 | 24,756,946.48 | 100.00 | 79,130,012.40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本公司无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江苏苏美达成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4,883,037.21 | 19.72 |
常州建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1,497,269.60 | 6.05 |
中石油天然气马鞍山中州加油站 | 1,311,044.26 | 5.30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马鞍山石油分公司 | 1,255,405.53 | 5.07 |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1,058,728.78 | 4.28 |
合计 | 10,005,485.38 | 40.42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付款项2022年末余额较2021年末下降68.71%,主要系预付的材料款减少所致。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71,292,123.47 | 40,557,572.25 |
合计 | 71,292,123.47 | 40,557,572.2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63,859,189.74 |
1年以内小计 | 63,859,189.74 |
1至2年 | 11,098,180.60 |
2至3年 | 829,980.24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35,502.44 |
4至5年 | 711,513.11 |
5年以上 | 8,787,993.22 |
合计 | 85,322,359.35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7,166,853.25 | 37,694,427.87 |
股权转让款及代垫款 | 35,527,888.50 | 5,619,368.50 |
往来款及其他 | 5,553,641.61 | 8,036,519.92 |
备用金 | 677,128.56 | 624,174.98 |
新能源国补 | 16,980,000.00 | - |
预交诉讼费 | 9,416,847.43 | - |
合计 | 85,322,359.35 | 51,974,491.27 |
说明:其他应收款2022年末余额较2021年末上升64.16%,主要系应收股权转让款增加所致。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7,142,837.76 | 4,274,081.26 | 11,416,919.02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075,097.51 | 4,864,426.37 | 2,789,328.86 | |
本期转回 | 51,091.00 | 51,091.00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124,921.00 | 124,921.00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5,067,740.25 | 8,962,495.63 | 14,030,235.88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 | 11,416,919.02 | 2,789,328.86 | 51,091.00 | 124,921.00 | 14,030,235.88 | |
合计 | 11,416,919.02 | 2,789,328.86 | 51,091.00 | 124,921.00 | 14,030,235.8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124,921.0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北京广诚德明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 股权转让款 | 32,000,000.00 | 1年以内 | 37.50 | 1,600,000.00 |
新能源国补 | 代收代付 | 16,980,000.00 | 1年以内 | 19.90 | 849,000.00 |
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5,000,000.00 | 1年以内 | 5.86 | 250,000.00 |
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5,000,000.00 | 1-2年 | 5.86 | 500,000.00 |
马鞍山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 | 预交诉讼费 | 4,623,936.43 | 5年以内 | 5.42 | 400,322.03 |
合计 | / | 63,603,936.43 | / | 74.54 | 3,599,322.03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628,620,106.57 | 167,966,749.11 | 460,653,357.46 | 863,768,760.83 | 205,587,660.53 | 658,181,100.30 |
在产品 | 20,447,481.27 | 798,448.64 | 19,649,032.63 | 16,766,335.97 | - | 16,766,335.97 |
库存商品 | 348,233,014.52 | 66,829,481.40 | 281,403,533.12 | 832,361,855.33 | 142,453,749.73 | 689,908,105.60 |
合计 | 997,300,602.36 | 235,594,679.15 | 761,705,923.21 | 1,712,896,952.13 | 348,041,410.26 | 1,364,855,541.87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205,587,660.53 | 55,425,685.09 | - | 93,046,596.51 | - | 167,966,749.11 |
在产品 | - | 798,448.64 | - | - | - | 798,448.64 |
库存商品 | 142,453,749.73 | 99,432,129.62 | - | 175,056,397.95 | - | 66,829,481.40 |
合计 | 348,041,410.26 | 155,656,263.35 | - | 268,102,994.46 | - | 235,594,679.15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存货成本大于可变现净值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金后的金额确定。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固定资产 | 106,424,214.00 | 173,280,200.00 | 1,650,943.40 | 2023年 |
无形资产 | 177,393.54 | 2023年 | ||
在建工程 | 9,590,462.87 | 2023年 | ||
合计 | 116,192,070.41 | 173,280,200.00 | 1,650,943.40 | / |
其他说明:
期末持有待售资产系天津星马土地收储将各项资产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1,380,399.31 | 101,165,242.01 |
预交所得税 | 771,037.84 | 2,345,360.71 |
其他 | 283,511.48 | 217,173.12 |
合计 | 2,434,948.63 | 103,727,775.84 |
其他说明
其他流动资产2022年末余额较2021年末大幅下降,主要系增值税留抵税额减少所致。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692,679,229.88 | 143,646,294.70 | 549,032,935.18 | 1,451,890,393.51 | 145,544,594.96 | 1,306,345,798.55 | 7%-15%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16,146,283.40 | - | 16,146,283.40 | 34,609,954.33 | - | 34,609,954.33 | - |
合计 | 692,679,229.88 | 143,646,294.70 | 549,032,935.18 | 1,451,890,393.51 | 145,544,594.96 | 1,306,345,798.55 | /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9,208,940.35 | 126,542,141.51 | 145,751,081.86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913,776.32 | 11,793,920.10 | 12,707,696.42 | |
本期转回 | 17,929.97 | 17,929.97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14,794,553.61 | 14,794,553.61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20,122,716.67 | 123,523,578.03 | 143,646,294.7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安徽汇荣能源有限公司 | 2,405,196.29 | -201,226.88 | 2,203,969.41 | ||||||||
小计 | 2,405,196.29 | -201,226.88 | 2,203,969.41 | ||||||||
合计 | 2,405,196.29 | -201,226.88 | 2,203,969.41 |
其他说明本公司子公司华菱汽车与江苏瑞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安徽汇荣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000.00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2,45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49.00%。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非上市权益工具投资 | 47,042,570.24 | 104,491,672.67 |
合计 | 47,042,570.24 | 104,491,672.67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上海融和电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 11,235,000.00 | - | 11,235,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是本公司并非用于交易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的投资 | 股权转让终止确认 |
鄂尔多斯市中轩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20,042,570.24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是本公司并非用于交易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的投资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9月,本公司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香港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上海融和电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00,000.00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25,0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5.00%。2021年8月27日,本公司与北京广诚德明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上海融和电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受让方支付第一笔股权转让款后标的股权的风险进行转移,公司于2022年收到首笔股权转让款,对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进行终止确认。
2020年8月18日,上海徽融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淄博迪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其对鄂尔多斯中轩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享有的1500万股股权抵偿其对上海徽融所负的2700万元债务,通过此次债权股权置换,上海徽融持有鄂尔多斯中轩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2.6786%。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162,026.34 | 2,162,026.3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183,352.61 | 10,183,352.61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10,183,352.61 | 10,183,352.61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162,026.34 | 2,162,026.34 | ||
(1)处置 | 2,162,026.34 | 2,162,026.34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0,183,352.61 | 10,183,352.61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311,876.36 | 1,311,876.3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769,985.55 | 6,769,985.55 | ||
(1)计提或摊销 | 118,522.19 | 118,522.19 | ||
(2)转入 | 6,651,463.36 | 6,651,463.3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49,570.62 | 1,349,570.62 | ||
(1)处置 | 1,349,570.62 | 1,349,570.62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6,732,291.29 | 6,732,291.29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17,481.63 | 117,481.6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7,481.63 | 117,481.63 | ||
(1)处置 | 117,481.63 | 117,481.63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451,061.32 | 3,451,061.32 | ||
2.期初账面价值 | 732,668.35 | 732,668.35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180,250,283.85 | 2,672,287,504.08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2,180,250,283.85 | 2,672,287,504.0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通用设备 | 专用设备 | 运输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907,879,706.50 | 166,018,768.77 | 3,505,521,739.60 | 40,085,957.61 | 5,619,506,172.48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236,108.61 | 1,826,172.08 | 155,700,631.57 | 1,854,412.92 | 184,617,325.18 |
(1)购置 | 2,351,340.54 | 1,826,172.08 | 24,122,806.88 | 1,854,412.92 | 30,154,732.42 |
(2)在建工程转入 | 22,884,768.07 | - | 131,577,824.69 | - | 154,462,592.76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72,061,298.11 | 10,261,921.04 | 403,959,179.88 | 22,622,523.41 | 808,904,922.44 |
(1)处置或报废 | 12,087,512.54 | 2,631,936.14 | 146,218,990.54 | 21,120,399.95 | 182,058,839.17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10,183,352.61 | - | - | - | 10,183,352.61 |
(3)其他转出 | 349,790,432.96 | 7,629,984.90 | 257,740,189.34 | 1,502,123.46 | 616,662,730.66 |
4.期末余额 | 1,561,054,517.00 | 157,583,019.81 | 3,257,263,191.29 | 19,317,847.12 | 4,995,218,575.2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13,202,570.91 | 102,538,967.80 | 2,108,122,834.85 | 27,431,716.88 | 2,851,296,090.44 |
2.本期增加 | 64,295,720.50 | 7,226,695.54 | 243,863,794.37 | 2,656,401.43 | 318,042,611.84 |
金额 | |||||
(1)计提 | 64,295,720.50 | 7,226,695.54 | 243,863,794.37 | 2,656,401.43 | 318,042,611.84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6,262,090.54 | 9,575,393.89 | 294,816,615.15 | 18,188,297.65 | 428,842,397.23 |
(1)处置或报废 | 6,732,291.29 | 2,441,988.25 | 124,882,965.02 | 16,883,670.39 | 150,940,914.95 |
(2)其他转出 | 99,529,799.25 | 7,133,405.64 | 169,933,650.13 | 1,304,627.26 | 277,901,482.28 |
4.期末余额 | 571,236,200.87 | 100,190,269.45 | 2,057,170,014.07 | 11,899,820.66 | 2,740,496,305.0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336,764.24 | 94,414,549.98 | 1,171,263.74 | 95,922,577.96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39,771.52 | 770,248.00 | 76,506,189.85 | 78,005.39 | 79,594,214.76 |
(1)计提 | 2,239,771.52 | 753,178.10 | 76,170,214.47 | 78,005.39 | 79,241,169.48 |
(2)其他转入 | - | 17,069.90 | 335,975.38 | - | 353,045.28 |
3.本期减少金额 | 393,505.33 | 100,433,900.91 | 217,400.16 | 101,044,806.40 | |
(1)处置或报废 | 68,998.11 | 24,848,513.57 | 146,835.19 | 25,064,346.87 | |
(2)其他转出 | 324,507.22 | 75,585,387.34 | 70,564.97 | 75,980,459.53 | |
4.期末余额 | 2,239,771.52 | 713,506.91 | 70,486,838.92 | 1,031,868.97 | 74,471,986.32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87,578,544.61 | 56,679,243.45 | 1,129,606,338.30 | 6,386,157.49 | 2,180,250,283.85 |
2.期初账面价值 | 1,294,677,135.59 | 63,143,036.73 | 1,302,984,354.77 | 11,482,976.99 | 2,672,287,504.08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及建筑物 | 46,035,307.97 | 31,093,733.83 | - | 14,941,574.14 | 湖南星马 |
专用设备 | 54,853,554.18 | 32,908,800.92 | 196,619.40 | 21,748,133.86 | 湖南星马等 |
通用设备 | 8,561,060.06 | 6,822,754.26 | 45,911.51 | 1,692,394.29 | 湖南星马等 |
运输工具 | 2,019,770.44 | 1,444,964.37 | - | 574,806.07 | 湖南星马等 |
2022年10月26日湖南星马召开股东会,会议决定湖南星马停工停产,后续视市场环境及生产经营情况决定是否复工复产或采用妥善方式安置员工。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福马零部件厂房及综合楼 | 100,479,039.93 | 正在办理中 |
汉马科技房屋及建筑物 | 84,531,473.97 | 正在办理中 |
华菱汽车房屋及建筑物 | 44,325,463.04 | 正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①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②本期固定资产用于售后回租的固定资产期末账面价值为5,899,359.35元。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405,904,526.95 | 484,510,553.59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405,904,526.95 | 484,510,553.5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在安装设备 | 198,236,876.79 | 198,236,876.79 | 285,727,828.50 | - | 285,727,828.50 |
在建厂房 | 204,915,356.58 | - | 204,915,356.58 | 185,431,615.85 | - | 185,431,615.85 |
其他零星工程 | 2,752,293.58 | - | 2,752,293.58 | 13,351,109.24 | - | 13,351,109.24 |
合计 | 405,904,526.95 | 405,904,526.95 | 484,510,553.59 | - | 484,510,553.59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在安装设备 | 285,727,828.50 | 73,856,324.90 | 131,577,824.69 | 29,769,451.92 | 198,236,876.79 | 自筹 | ||||||
在建厂房 | 185,431,615.85 | 39,517,388.53 | 17,149,996.48 | 2,883,651.32 | 204,915,356.58 | 自筹 | ||||||
其他零星工程 | 13,351,109.24 | 4,726,418.80 | 5,734,771.59 | 9,590,462.87 | 2,752,293.58 | 自筹 | ||||||
合计 | 484,510,553.59 | 118,100,132.23 | 154,462,592.76 | 42,243,566.11 | 405,904,526.95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①在建工程本期其他减少系转入持有待售、无形资产以及破产转出金额。
②在建工程期末未发生可收回金额低于账 面价值的情形,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③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无在建工程用于抵押、担保或其他所有权受到限制的情况。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38,640.00 | 738,640.00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738,640.00 | 738,640.0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84,416.00 | 84,416.0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3,248.00 | 253,248.00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37,664.00 | 337,664.0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00,976.00 | 400,976.00 |
2.期初账面价值 | 654,224.00 | 654,224.00 |
其他说明:
2022年度使用权资产计提的折旧金额为253,248.00元,全部计入管理费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计算机软件 | 专有技术 | 商标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34,965,763.41 | 82,425,932.40 | 781,817,470.97 | 148,000.00 | 1,499,357,166.78 |
2.本期增加金额 | 720,353.98 | 189,789,800.37 | - | 190,510,154.35 | |
(1)购置 | 720,353.98 | - | - | 720,353.98 | |
(2)内部研发 | - | 189,789,800.37 | - | 189,789,800.37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5,417,215.33 | 1,202,658.65 | - | - | 16,619,873.98 |
(1)处置 | 961,413.88 | - | - | 961,413.88 | |
(2)其他 | 15,417,215.33 | 241,244.77 | - | - | 15,658,460.10 |
4.期末余额 | 619,548,548.08 | 81,943,627.73 | 971,607,271.34 | 148,000.00 | 1,673,247,447.15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37,728,051.39 | 55,627,872.27 | 325,891,391.72 | 148,000.00 | 519,395,315.3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347,483.37 | 9,320,828.57 | 56,864,262.76 | - | 79,532,574.70 |
(1)计提 | 13,347,483.37 | 9,320,828.57 | 56,864,262.76 | - | 79,532,574.70 |
3.本期减少金额 | 2,791,734.42 | 1,202,658.65 | - | - | 3,994,393.07 |
(1)处置 | - | 961,413.88 | - | - | 961,413.88 |
(2)其他 | 2,791,734.42 | 241,244.77 | - | - | 3,032,979.19 |
4.期末余额 | 148,283,800.34 | 63,746,042.19 | 382,755,654.48 | 148,000.00 | 594,933,497.0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58,654,104.60 | - | 158,654,104.6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0,060,108.75 | - | 50,060,108.75 | ||
(1)计提 | 50,060,108.75 | - | 50,060,108.7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08,714,213.35 | - | 208,714,213.35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 | 471,264,747.74 | 18,197,585.54 | 380,137,403.51 | - | 869,599,736.79 |
价值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97,237,712.02 | 26,798,060.13 | 297,271,974.65 | - | 821,307,746.80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58.06%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末华菱汽车、星马专汽土地使用权抵押给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气体机研发 | 68,726,139.94 | 3,485,790.79 | 72,211,930.73 | |||
柴油机研发 | 238,990,548.52 | 36,553,798.94 | 189,789,800.37 | 85,754,547.09 | ||
合计 | 307,716,688.46 | 40,039,589.73 | 189,789,800.37 | 157,966,477.82 |
其他说明
本公司在成功开发出自主知识产权的大排量柴油发动机、天然气发动机的基础上,2017通过研究、立项,开始对国六新型柴油机和气体机研发项目进行开发,公司自国六新型柴油机研发项目和气体机研发项目满足资本化条件之日起对开发支出进行资本化。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国六新型柴油机和气体机研发项目正在有序进行。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
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湖南星马底盘车间 | 4,385,385.56 | 278,719.08 | 4,106,666.48 | ||
其他 | 701,797.50 | 91,221.72 | 610,575.78 | ||
合计 | 5,087,183.06 | 369,940.80 | - | 4,717,242.26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应收款项可抵扣差异 | 151,167,998.84 | 37,791,999.71 | 148,286,848.22 | 37,071,712.05 |
存货跌价准备 | - | - | 1,197,342.87 | 299,335.72 |
合计 | 151,167,998.84 | 37,791,999.71 | 149,484,191.09 | 37,371,047.77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 | 递延所得税 | 应纳税暂时性 | 递延所得税 |
差异 | 负债 | 差异 |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5,022,570.24 | 8,755,642.56 | 52,491,672.69 | 9,654,760.37 |
合计 | 35,022,570.24 | 8,755,642.56 | 52,491,672.69 | 9,654,760.37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可抵扣亏损 | 3,521,856,467.20 | 2,430,238,053.43 |
应收款项可抵扣差异 | 1,228,996,314.13 | 995,374,918.43 |
递延收益 | 102,498,039.89 | 117,878,592.36 |
存货跌价准备 | 235,594,679.15 | 346,844,067.39 |
预提费用 | 46,751,483.63 | 54,371,748.92 |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7,085,435.74 | 3,378,755.62 |
合计 | 5,142,782,419.74 | 3,948,086,136.15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2 | 75,086,483.35 | - | |
2023 | 113,483,345.89 | 26,438,143.22 | |
2024 | 155,079,615.95 | 104,585,889.59 | |
2025 | 606,368,618.70 | 594,169,154.90 | |
2026 | 350,231,846.98 | 426,759,105.08 | |
2027 | 287,268,892.90 | 36,780,142.55 | |
2028 | 68,564,818.94 | 51,644,300.01 | |
2029 | 54,169,772.58 | 61,154,742.79 | |
2030 | 431,077,377.50 | 451,348,443.64 | |
2031 | 711,289,114.46 | 677,358,131.65 | |
2032 | 669,236,579.95 | - | |
合计 | 3,521,856,467.20 | 2,430,238,053.4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汉马科技、华菱汽车、凯马零部件、上海索达、星马专汽、天津星马、湖南星马、福马零部件、福亨内饰、芜湖福马未来能否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来抵减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未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工程设备款 | 12,426,253.94 | 12,426,253.94 | 19,721,382.68 | 19,721,382.68 | ||
合计 | 12,426,253.94 | 12,426,253.94 | 19,721,382.68 | 19,721,382.68 |
其他说明:
其他非流动资产2022年末余额较2021年末下降36.99%,主要系预付的工程设备款减少所致。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 35,400,000.00 |
保证借款 | 678,600,000.00 | 630,500,000.00 |
信用借款 | 159,900,000.00 | 147,000,000.00 |
保证及质押借款 | - | 568,000,000.00 |
具有承兑义务的应付票据 | 2,341,300,000.00 | 1,510,029,005.35 |
保理融资-无追索权 | 19,654,416.67 | - |
已贴现未到期应收票据 | 140,940,503.44 | - |
应计利息 | 1,298,720.27 | 833,534.74 |
合计 | 3,341,693,640.38 | 2,891,762,540.09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保证借款2022年期末余额中30,860.00万元系由汉马科技提供担保取得,30,000.00万元由上海徽融提供担保取得,7,000.00万元系华菱汽车提供担保取得;15,990.00万元系信用担保取得。
(2)具有承兑义务的应付票据2022年末余额系将已贴现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重分类至短期借款。
(3)短期借款2022年末余额中无已到期未偿还的金额。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250,769,002.34 | 1,892,450,956.00 |
银行承兑汇票 | 789,515,462.82 | 342,470,523.80 |
合计 | 1,040,284,465.16 | 2,234,921,479.80 |
(1)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2)应付票据2022年末余额中24,976.90万元系质押以及汉马科技提供担保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100万元系质押以及汉马科技营销分公司提供担保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
(3)应付票据2022年末余额较2021年末下降53.45%,主要系公司以银行票据结算的货款金额减少所致。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1,526,079,757.55 | 2,289,417,796.82 |
工程设备款 | 149,912,346.36 | 176,588,439.62 |
应付费用 | 114,252,996.32 | 11,554,895.28 |
其他 | 18,087,429.48 | 13,847,074.78 |
合计 | 1,808,332,529.71 | 2,491,408,206.5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商品款 | 55,732,776.42 | 145,593,480.07 |
合计 | 55,732,776.42 | 145,593,480.07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2022年末余额较2021年末下降61.72%,主要系公司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5,778,668.95 | 335,644,835.80 | 351,917,924.87 | 9,505,579.8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62,337.61 | 28,085,968.18 | 27,253,277.04 | 995,028.75 |
三、辞退福利 | 7,764,634.14 | 20,075,716.46 | 9,825,308.74 | 18,015,041.86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33,705,640.70 | 383,806,520.44 | 388,996,510.65 | 28,515,650.49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5,307,686.81 | 272,464,230.24 | 289,116,298.47 | 8,655,618.58 |
二、职工福利费 | - | 14,708,754.88 | 14,670,154.88 | 38,600.00 |
三、社会保险费 | 51,509.22 | 22,121,592.18 | 21,892,223.45 | 280,877.95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51,102.42 | 21,053,434.80 | 20,847,519.87 | 257,017.35 |
工伤保险费 | 406.80 | 1,022,779.36 | 999,325.56 | 23,860.60 |
生育保险费 | - | 45,378.02 | 45,378.02 | - |
四、住房公积金 | 168,825.00 | 24,653,374.22 | 24,528,719.22 | 293,480.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50,647.92 | 1,696,884.28 | 1,710,528.85 | 237,003.35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25,778,668.95 | 335,644,835.80 | 351,917,924.87 | 9,505,579.88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55,797.95 | 27,284,473.00 | 26,481,709.82 | 958,561.13 |
2、失业保险费 | 6,539.66 | 801,495.18 | 771,567.22 | 36,467.62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162,337.61 | 28,085,968.18 | 27,253,277.04 | 995,028.7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职工薪酬2022年末余额中无属于拖欠性质的职工薪酬。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2,373,063.41 | 525,098.21 |
企业所得税 | 669,803.12 | 1,672,222.18 |
土地使用税 | 1,864,701.83 | 1,896,346.93 |
房产税 | 3,110,769.47 | 3,533,252.24 |
其他税费 | 5,267,819.81 | 2,291,206.36 |
合计 | 43,286,157.64 | 9,918,125.92 |
其他说明:
应交税费2022年末余额较2021年末大幅增加,主要系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329,713,631.90 | 383,209,134.85 |
合计 | 329,713,631.90 | 383,209,134.8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 | 253,492,460.58 | 321,545,006.42 |
往来款 | 55,453,207.12 | 52,191,111.01 |
押金 | 181,385.00 | 266,805.72 |
其他 | 20,586,579.20 | 9,206,211.70 |
合计 | 329,713,631.90 | 383,209,134.8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35,500,000.00 | 355,000,000.00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63,686,320.30 | 291,152,335.63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53,248.00 | 253,248.00 |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 2,454,274.32 | 621,423.61 |
合计 | 501,893,842.62 | 647,027,007.24 |
其他说明: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22年末余额较2021年末下降28.92%,主要系本期末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减少所致。
(1)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保证借款 | 428,000,000.00 | 50,000,000.00 |
信用借款 | 7,500,000.00 | 300,000,000.00 |
委托借款 | - | 5,000,000.00 |
合 计 | 435,500,000.00 | 355,000,000.00 |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售后服务费 | 18,131,009.39 | 25,003,184.26 |
送车费 | 3,509,771.62 | 4,066,843.94 |
其他 | 32,066,703.83 | 44,524,753.81 |
已背书未到期应收票据 | 777,950,273.77 | - |
合计 | 831,657,758.61 | 73,594,782.01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流动负债2022年末余额较2021年末大幅增长,主要系本期末已背书未到期应收票据未终止确认所致。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委托借款 | 1,200,000,000.00 | 605,000,000.00 |
保证借款 | 457,000,000.00 | 117,000,000.00 |
信用借款 | 145,000,000.00 | 400,000,000.00 |
应计利息 | - | 991,527.78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35,500,000.00 | 355,000,000.00 |
合计 | 1,366,500,000.00 | 767,991,527.78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保证借款期末余额中22,700.00万元系汉马科技提供担保取得,23,000.00万元系由星马专汽、福马零部件、福亨内饰、福马电子、芜湖福马提供担保取得。
(2)委托借款2022年末余额120,000.00万元,其中60,000.00元系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工商银行马鞍山花山支行发放的借款为信用担保,60,000.00元系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市政公园支行发放的借款,由华菱汽车、星马专汽提供抵押和保证。
(3)长期借款2022年末余额较2021年末大幅上升,主要系为满足经营需要,融资金额增加所致。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0.33%-0.44%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
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400,976.00 | 654,224.00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53,248.00 | 253,248.00 |
合计 | 147,728.00 | 400,976.00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86,804,665.63 | 314,736,760.62 |
专项应付款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项 | 63,686,320.30 | 291,152,335.63 |
合计 | 23,118,345.33 | 23,584,424.9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86,804,665.63 | 314,736,760.62 |
其他说明:
无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回购担保义务 | - | 891,441.21 | 预计按揭贷款、保兑仓等损失 |
合计 | - | 891,441.21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17,878,592.36 | 8,048,015.00 | 23,428,567.47 | 102,498,039.89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合计 | 117,878,592.36 | 8,048,015.00 | 23,428,567.47 | 102,498,039.89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发动机技改项目 | 21,965,553.03 | - | - | 5,466,049.32 | - | 16,499,503.71 | 与资产相关 |
重型商用车 | 21,814,818.70 | - | - | 1,998,303.96 | - | 19,816,514.74 | 与资产相关 |
车桥开发及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补助 | |||||||
年产3万辆重型卡车项目投资补助 | 19,666,666.50 | - | - | 9,833,333.28 | - | 9,833,333.22 | 与资产相关 |
整车及关键零件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 17,098,805.78 | - | - | 646,666.68 | - | 16,452,139.10 | 与资产相关 |
节能环保大功率发动机智能工厂新模式 | 7,349,793.85 | - | - | 887,940.12 | - | 6,461,853.73 | 与资产相关 |
创新性省份建设专项资金 | 7,279,985.14 | - | - | 1,113,010.08 | - | 6,166,975.06 | 与资产相关 |
汉马系列燃料电池重卡的整车集成开发及测试项目 | 3,000,000.00 | - | - | 249,999.97 | - | 2,750,000.03 | 与资产相关 |
5万台重型车环保大功率发动机 | 2,625,000.00 | - | - | 450,000.00 | - | 2,17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当涂县财政局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资金 | 2,309,027.78 | - | - | 208,333.30 | - | 2,100,694.48 | 与资产相关 |
军民两用环保大功率柴油发动机 | 1,616,666.59 | - | - | 200,000.04 | - | 1,416,666.55 | 与资产相关 |
华菱单班发动机及车桥技改项目 | 1,375,000.25 | - | - | 199,999.92 | - | 1,175,000.33 | 与资产相关 |
大功率发动机动力实验室项目 | 1,333,333.16 | - | - | 333,333.36 | - | 999,999.80 | 与资产相关 |
天然气发动机项目 | 1,265,595.63 | - | - | 286,550.04 | - | 979,045.59 | 与资产相关 |
2019年制造强省建设资金(年产3000辆专用车生产线智能化改造及VOC处理提升项目) | 1,107,361.22 | - | - | 111,666.61 | - | 995,694.61 | 与资产相关 |
涂装车间VOCs综合治理项目 | 957,916.60 | - | - | 100,833.36 | - | 857,083.24 | 与资产相关 |
产业发展19年促进 | 885,571.84 | - | - | 94,481.28 | - | 791,090.56 | 与资产相关 |
新型工业化政策奖励 | |||||||
技改综合奖补 | 727,511.67 | 2,823,200.00 | 220,324.22 | - | 3,330,387.45 | 与资产相关 | |
发动机工程研究中心项目 | 687,500.00 | - | - | 150,000.00 | - | 537,500.00 | 与资产相关 |
省工业投资综合奖补资金 | 658,851.70 | - | - | 90,833.28 | - | 568,018.42 | 与资产相关 |
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 569,827.25 | - | - | 67,618.92 | - | 502,208.33 | 与资产相关 |
混凝土搅拌车生产线工装设备自动化提升改造项目的奖励资金 | 486,824.66 | - | - | 67,116.71 | - | 419,707.95 | 与资产相关 |
涂装车间喷漆线废气(VOCs)环保治理项目 | 476,666.67 | - | - | 39,999.96 | - | 436,666.71 | 与资产相关 |
重型专用车柴油发动机项目 | 391,541.95 | - | - | 42,713.64 | - | 348,828.31 | 与资产相关 |
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 | 329,861.18 | - | - | 41,666.66 | - | 288,194.52 | 与资产相关 |
节能环保大功率发动机数字化车间 | 326,388.99 | - | - | 41,666.64 | - | 284,722.35 | 与资产相关 |
收年产5000台专用车生产线质量提升改造项目补贴 | 244,940.88 | - | - | 22,183.44 | - | 222,757.44 | 与资产相关 |
新型轻量化混凝土搅拌车总成生产线升级项目 | 243,750.01 | - | - | 24,999.96 | - | 218,750.05 | 与资产相关 |
收VOC节能减排重点项目补助 | 184,722.21 | - | - | 16,666.68 | - | 168,055.53 | 与资产相关 |
发动机缸体设计与验证一体化项目 | 170,775.13 | - | - | 25,299.96 | - | 145,475.17 | 与资产相关 |
12L高效节能环保天然气发动机 | 303,890.82 | - | - | 59,000.04 | - | 244,890.78 | 与资产相关 |
亮化工程项目 | 147,651.60 | - | - | 29,046.12 | - | 118,605.48 | 与资产相关 |
大气污染防 | 190,000.00 | 975,000.00 | - | - | - | 1,16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治项目 | |||||||
收年产5000台生产线和VOC处理提升项目补贴 | 53,041.70 | - | - | 4,749.96 | - | 48,291.74 | 与资产相关 |
进口设备项目 | 33,749.87 | - | - | 5,000.04 | - | 28,749.83 | 与资产相关 |
企业加大技改投入补贴 | - | 840,510.00 | - | 58,368.80 | - | 782,141.20 | 与资产相关 |
国六重型商用车发动机项目 | - | 1,922,580.00 | - | 147,890.80 | - | 1,774,689.20 | 与资产相关 |
桥壳工业机器人系统政府补助项目 | - | 1,486,725.00 | - | 92,920.32 | - | 1,393,804.68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 117,878,592.36 | 8,048,015.00 | - | 23,428,567.47 | - | 102,498,039.8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654,314,844 | 654,314,844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006,263,607.18 | - | - | 3,006,263,607.18 |
其他资本公积 | 151,264,276.16 | 533,538.43 | - | 151,797,814.59 |
合计 | 3,157,527,883.34 | 533,538.43 | - | 3,158,061,421.7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2,735,201.83 | -27,804,984.62 | -29,571,236.12 | 1,766,251.50 | 13,163,965.71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 | 42,735,201.83 | -27,804,984.62 | -29,571,236.12 | 1,766,251.50 | 13,163,965.71 |
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97,314.76 | -695,439.75 | -695,439.75 | - | -992,754.51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97,314.76 | -695,439.75 | -695,439.75 | - | -992,754.51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42,437,887.07 | -28,500,424.37 | -30,266,675.87 | 1,766,251.50 | 12,171,211.20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24,896,610.90 | 24,896,610.90 | ||
合计 | 24,896,610.90 | 24,896,610.9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专项储备增加数系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减少数系实际使用的安全生产费。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02,266,819.71 | 102,266,819.71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02,266,819.71 | 102,266,819.71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按《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本公司母公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302,091,429.72 | -965,903,857.59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466,406,387.14 | -1,336,187,572.13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 | -11,235,000.00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757,262,816.86 | -2,302,091,429.7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191,669,621.98 | 3,321,112,934.30 | 5,127,121,208.97 | 4,887,618,442.27 |
其他业务 | 237,229,151.50 | 283,185,156.03 | 192,824,049.72 | 225,822,991.28 |
合计 | 3,428,898,773.48 | 3,604,298,090.33 | 5,319,945,258.69 | 5,113,441,433.55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主营业务(分行业)
行业名称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
加工制造业 | 3,166,011,441.61 | 3,310,632,635.12 | 5,080,394,681.11 | 4,859,358,826.76 |
融资租赁 | 25,658,180.37 | 10,480,299.18 | 46,726,527.86 | 28,259,615.51 |
合 计 | 3,191,669,621.98 | 3,321,112,934.30 | 5,127,121,208.97 | 4,887,618,442.27 |
(2)主营业务(分产品)
产品类别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
整车及底盘 | 1,771,817,085.04 | 1,820,563,452.68 | 1,789,609,117.63 | 1,746,883,570.30 |
专用车 | 1,099,337,079.82 | 1,161,702,153.36 | 2,834,880,947.01 | 2,698,077,479.75 |
汽车零部件 | 294,857,276.75 | 328,367,029.08 | 455,904,616.47 | 414,397,776.71 |
融资租赁 | 25,658,180.37 | 10,480,299.18 | 46,726,527.86 | 28,259,615.51 |
合 计 | 3,191,669,621.98 | 3,321,112,934.30 | 5,127,121,208.97 | 4,887,618,442.27 |
(3)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 | 营业收入 |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
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 | 1,489,738,138.54 | 43.45 |
马鞍山市华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92,690,226.88 | 5.62 |
河北淮菱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82,380,321.63 | 2.40 |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80,203,402.83 | 2.34 |
深圳市凯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64,367,791.55 | 1.88 |
合 计 | 1,909,379,881.43 | 55.69 |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158,835.14 | 5,520,641.66 |
教育费附加 | 2,327,274.24 | 4,130,550.20 |
房产税 | 15,248,777.67 | 17,588,724.34 |
土地使用税 | 9,800,540.11 | 10,317,114.36 |
其他税费 | 9,816,378.31 | 15,062,305.29 |
合计 | 40,351,805.47 | 52,619,335.85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3,337,502.35 | 78,278,927.57 |
售后服务费用 | 13,543,286.47 | 67,889,248.23 |
差旅、通讯及招待费 | 11,236,958.12 | 11,418,428.35 |
车辆保险及燃油费 | 5,675,170.20 | 8,512,580.42 |
办公费及水电费 | 1,720,358.90 | 7,657,077.25 |
广告及宣传费 | 6,966,029.11 | 5,998,152.48 |
折旧及摊销费 | 1,608,283.42 | 3,501,941.21 |
中介及服务费 | 4,988,596.29 | 1,714,130.56 |
其他 | 160,460.21 | 285,104.91 |
合计 | 119,236,645.07 | 185,255,590.98 |
其他说明:
销售费用2022年度发生额较2021年度下降35.64%,主要系本期销售下滑以及售后服务支出减少所致。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05,337,816.60 | 99,409,883.60 |
折旧与摊销 | 98,807,566.91 | 87,147,976.04 |
中介及服务费 | 14,326,304.16 | 15,422,226.52 |
差旅、通讯及招待费 | 7,870,954.08 | 7,419,484.51 |
办公费及水电费 | 4,115,916.37 | 6,525,518.74 |
其他 | 4,094,866.61 | 3,714,795.65 |
合计 | 234,553,424.73 | 219,639,885.06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新产品开发费 | 52,546,090.78 | 99,323,325.02 |
职工薪酬 | 62,523,940.33 | 70,386,531.22 |
折旧与摊销 | 18,235,313.89 | 20,939,551.56 |
材料消耗费 | 6,980,117.95 | 7,407,950.22 |
其他 | 4,737,115.72 | 8,183,032.62 |
合计 | 145,022,578.67 | 206,240,390.64 |
其他说明:
研发费用2022年度发生额较2021年度下降29.68%,主要系本期研发投入减少所致。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60,865,208.62 | 141,527,714.15 |
减:利息收入 | 17,766,428.22 | 24,742,516.80 |
汇兑净损失 | -1,341,098.58 | 242,847.51 |
银行手续费 | 12,091,593.78 | 13,979,243.66 |
减:现金折扣等 | -7,233,580.28 | 51,256,762.11 |
合计 | 161,082,855.88 | 79,750,526.41 |
其他说明:
财务费用2022年度发生额较2021年度大幅上升,主要系本期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32,059,435.14 | 30,491,710.61 |
其中: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23,428,567.47 | 23,025,505.89 |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8,630,867.67 | 7,466,204.72 |
二、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计入其他收益的项目 | 79,669.43 | 61,240.63 |
其中:个税扣缴税款手续费 | 79,669.43 | 61,240.63 |
合计 | 32,139,104.57 | 30,552,951.24 |
其他说明:
(1)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项目名称 | 金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年产3万辆重型卡车项目投资补助 | 9,833,333.28 | 与资产相关 |
发动机技改项目 | 5,466,049.32 | 与资产相关 |
重型商用车车桥开发及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补助 | 1,998,303.96 | 与资产相关 |
创新性省份建设专项资金 | 1,113,010.08 | 与资产相关 |
节能环保大功率发动机智能工厂新模式 | 887,940.12 | 与资产相关 |
整车及关键零部件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 646,666.68 | 与资产相关 |
5万台重型车环保大功率发动机 | 4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大功率发动机动力实验室 | 333,333.36 | 与资产相关 |
天然气发动机项目 | 286,550.04 | 与资产相关 |
军民两用环保大功率柴油发动机 | 200,000.04 | 与资产相关 |
华菱单班发动机及车桥项目技改 | 199,999.92 | 与资产相关 |
发动机工程研究中心项目 | 1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2019年制造强省建设资金(年产3000辆专用车生产线智能化改造及VOC处理提升项目) | 111,666.61 | 与资产相关 |
技改综合奖补 | 487,026.32 | 与资产相关 |
涂装车间VOCs综合治理项目 | 157,500.00 | 与资产相关 |
省工业投资综合奖补资金 | 90,833.28 | 与资产相关 |
其他零星补助项目 | 1,016,354.46 | 与资产相关 |
专利奖励款 | 214,320.00 | 与收益相关 |
知识产权示范补助 | 22,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零星补助项目 | 3,443,047.67 | 与收益相关 |
2020年、2021年科技创新补贴 | 951,500.00 | 与收益相关 |
节能减排补助 | 3,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企业再融资奖补 | 1,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32,059,435.14 | 与收益相关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01,226.88 | 112,010.24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14,161,767.0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3,008,758.95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113,960,540.17 | 3,120,769.19 |
其他说明:
投资收益2022年度发生额较2021年度大幅上升,主要系本期湖南华菱破产不纳入合并范围确认损益增加所致。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3,706,680.12 | -260,705.71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477,349,176.75 | -253,652,018.61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789,328.86 | 2,153,094.64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12,707,696.42 | -6,558,188.42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496,552,882.15 | -258,317,818.10 |
其他说明:
信用减值损失2022年度发生额较2021年度大幅上升,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增加所致。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55,656,263.35 | -375,103,685.67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79,241,169.48 | -85,114,604.64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50,060,108.75 | -128,691,471.55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十三、开发支出减值损失 | - | -7,551,903.65 |
合计 | -284,957,541.58 | -596,461,665.51 |
其他说明:
资产减值损失2022年度发生额较2021年度大幅下降,主要系本期存货跌价损失、无形资产、开发支出减值损失同比下降。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 -1,232,634.24 | 19,653,631.01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1,239,219.97 | -5,828,346.83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6,585.73 | 25,481,977.84 |
合计 | -1,232,634.24 | 19,653,631.01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 1,953,897.73 | 2,188,596.67 | 1,953,897.73 |
其他 | 7,981,422.50 | 2,227,705.02 | 7,981,422.50 |
合计 | 9,935,320.23 | 4,416,301.69 | 9,935,320.2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经营扶持资金 | 1,400,000.00 | 1,36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零星补助 | 553,897.73 | 828,596.67 | 与收益相关 |
合 计 | 1,953,897.73 | 2,188,596.6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营业外收入2022年度发生额较2021年度大幅上升,主要系本期无法支付款项转入所致。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滞纳金 | 500.23 | 356,610.97 | 500.23 |
违约赔偿支出 | - | 4,252,737.94 | - |
其他 | 1,391,435.65 | 1,157,352.36 | 1,391,435.65 |
合计 | 1,391,935.88 | 5,766,701.27 | 1,391,935.88 |
其他说明:
营业外支出2022年度发生额较2021年度大幅下降,主要系本期违约赔偿支出减少所致。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71,465.04 | 3,977,691.3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20,951.94 | 828,234.67 |
合计 | -349,486.90 | 4,805,926.01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503,746,655.55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75,936,663.89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76,955,124.88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418,709.61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6,233,023.17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14,417,769.61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22,437,450.27 |
所得税费用 | -349,486.8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收入 | - | 1,580,859.39 |
政府补助 | 18,712,449.83 | 17,170,378.67 |
往来款 | 35,996,308.98 | 72,765,340.36 |
其他 | 1,417,166.41 | 2,227,705.02 |
合计 | 56,125,925.22 | 93,744,283.44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研发费 | 65,049,729.45 | 114,914,307.86 |
售后服务费用 | 13,536,861.89 | 85,191,391.96 |
政府补助退回 | 2,220,000.00 | 133,000.00 |
银行手续费 | 12,091,593.78 | 13,979,243.66 |
中介及服务费用 | 19,119,616.95 | 17,136,357.08 |
办公费及水电费 | 10,860,888.65 | 14,182,595.99 |
差旅、通讯及招待费用 | 16,131,775.87 | 18,837,912.86 |
冻结资金 | 5,697,519.90 | 15,901,464.50 |
广告及宣传费 | 6,966,029.11 | 5,998,152.48 |
车辆保险及燃油费 | 5,684,901.20 | 8,512,580.42 |
其他 | 7,461,058.50 | 7,241,179.28 |
合计 | 164,819,975.30 | 302,028,186.09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17,766,428.22 | 21,275,667.57 |
合计 | 17,766,428.22 | 21,275,667.57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融资租赁款 | 196,911,375.40 | 469,835,307.77 |
保证金 | - | 2,516,252.54 |
合计 | 196,911,375.40 | 472,351,560.31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融资租赁支付的现金 | 425,147,174.22 | 589,474,166.15 |
保证金 | 81,343,717.48 | - |
合计 | 506,490,891.70 | 589,474,166.15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503,397,168.65 | -1,344,610,361.56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84,957,541.58 | 316,805,087.16 |
信用减值损失 | 496,552,882.15 | 258,316,878.98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18,161,134.03 | 341,422,830.15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53,248.00 | - |
无形资产摊销 | 79,532,574.70 | 83,552,399.2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69,940.80 | 393,850.2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32,634.24 | -19,653,631.01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02,037,195.32 | 65,771,282.75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3,960,540.17 | -3,120,769.19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20,951.94 | 1,922,828.6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899,117.81 | 343,761.15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15,596,349.77 | 461,003,350.63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79,360,077.54 | -54,669,226.7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851,747,451.44 | 273,045,827.92 |
其他 | -422,227,382.20 | -17,339,819.6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4,599,034.08 | 363,184,288.7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99,421,837.76 | 687,925,891.6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687,925,891.66 | 621,920,056.9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88,504,053.90 | 66,005,834.76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99,421,837.76 | 687,925,891.66 |
其中:库存现金 | 22,164.86 | 6,713.3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99,399,672.90 | 687,919,178.3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9,421,837.76 | 687,925,891.66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233,778,980.33 | 承兑及按揭保证金、冻结资金等 |
应收票据 | 23,500,000.00 | 质押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578,440,550.91 | 抵押、未办理产权证明、售后回租 |
无形资产 | 228,667,853.47 | 抵押 |
应收款项融资 | 10,098,160.00 | 质押 |
长期应收款 | 113,522,105.08 | 质押取得借款 |
合计 | 2,188,007,649.79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6,630,905.46 |
其中:美元 | 951,904.82 | 6.9646 | 6,629,636.31 |
欧元 | 41.28 | 7.4229 | 306.42 |
港币 | 1,077.76 | 0.89327 | 962.73 |
应收账款 | - | - | 3,706,600.79 |
其中:美元 | 532,205.84 | 6.9646 | 3,706,600.79 |
合同负债 | - | - | 2,927,522.53 |
其中:美元 | 420,343.24 | 6.9646 | 2,927,522.53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 497,678.82 |
其中:美元 | 71,458.35 | 6.9646 | 497,678.82 |
其他应付款 | - | - | 365,228.95 |
其中:欧元 | 49,203.00 | 7.4229 | 365,228.95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
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经营地址 | 记账本位币 |
福瑞投资 | 香港 | 美元 |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年产3万辆重型卡车项目投资补助 | 118,000,000.00 | 递延收益 | 9,833,333.28 |
发动机技改项目 | 61,648,900.00 | 递延收益 | 5,466,049.32 |
重型商用车车桥开发及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补助 | 23,971,100.00 | 递延收益 | 1,998,303.96 |
整车及关键零部件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 20,930,000.00 | 递延收益 | 646,666.68 |
创新性省份建设专项资金 | 11,630,100.00 | 递延收益 | 1,113,010.08 |
节能环保大功率发动机智能工厂新模式 | 9,800,000.00 | 递延收益 | 887,940.12 |
5万台重型车环保大功率发动机 | 4,500,000.00 | 递延收益 | 450,000.00 |
大功率发动机动力实验室 | 4,000,000.00 | 递延收益 | 333,333.36 |
汉马系列燃料电池重卡的整车集成开发及测试项目 | 3,000,000.00 | 递延收益 | 249,999.97 |
天然气发动机项目 | 2,865,500.00 | 递延收益 | 286,550.04 |
华菱单班发动机及车桥项目技改 | 2,000,000.00 | 递延收益 | 199,999.92 |
军民两用环保大功率柴油发动机 | 2,000,000.00 | 递延收益 | 200,000.04 |
发动机工程研究中心项目 | 1,500,000.00 | 递延收益 | 150,000.00 |
2019年制造强省建设资金(年产3000辆专用车生产线智能 | 1,340,000.00 | 递延收益 | 111,666.61 |
化改造及VOC处理提升项目) | |||
涂装车间VOCs综合治理项目 | 1,210,000.00 | 递延收益 | 100,833.36 |
省工业投资综合奖补资金 | 1,090,000.00 | 递延收益 | 90,833.28 |
技改综合奖补 | 3,896,000.00 | 递延收益 | 220,324.22 |
大气污染防治项目 | 1,165,000.00 | 递延收益 | — |
国六重型商用车发动机项目 | 1,922,580.00 | 递延收益 | 147,890.80 |
桥壳工业机器人系统政府补助项目 | 1,486,725.00 | 递延收益 | 92,920.32 |
其他零星补助项目 | 7,779,918.87 | 递延收益 | 848,912.11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原因 |
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 | 2,220,000.00 | 2020年10月,公司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2,220,000.00元,计入其他收益。由于公司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目标未达标,2022年12月,公司退还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2,220,000.00元。 |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7月2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菱汽车的控股子公司湖南华菱汽车有限公司收到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湘04破申7号),裁定受理申请人江苏罡阳转向系统有限公司、武汉金天成机电有限公司、湖北业达机电有限公司、南京民光油管有限公司对湖南华菱的破产清算申请。2022年8月18日,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指定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和湖南弘一(衡阳)律师事务所联合体为“湖南华菱汽车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破产管理人的公告》(2022)湘04法鉴第97号),确定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和湖南弘一(衡阳)律师事务所联合体为“湖南华菱汽车有限公司” 破产管理人,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和湖南登鸿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联合体为候选管理人。
湖南华菱的破产清算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生产经营,本期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华菱汽车 | 马鞍山市 | 马鞍山市 | 汽车制造业 | 100.00 | - | 合并 |
星马专汽 | 马鞍山市 | 马鞍山市 | 专用汽车制造 | 100.00 | - | 设立 |
福马零部件 | 当涂县 | 当涂县 | 汽车零部件制造 | 100.00 | - | 合并 |
天津星马 | 天津市 | 天津市 | 专用汽车制造 | - | 100.00 | 设立 |
上海索达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汽车零部件制造 | - | 100.00 | 设立 |
芜湖福马 | 芜湖市 | 芜湖市 | 汽车零部件制造 | - | 100.00 | 合并 |
福瑞投资 | 香港 | 香港 | 贸易服务 | 100.00 | - | 设立 |
凯马零部件 | 马鞍山市 | 马鞍山市 | 汽车维修服务 | - | 100.00 | 合并 |
上海徽融 | 上海市 | 上海市 | 融资租赁 | 81.15 | 7.10 | 合并 |
湖南星马 | 衡阳市 | 衡阳市 | 专用汽车制造 | - | 66.67 | 合并 |
福亨内饰 | 当涂县 | 当涂县 | 汽车零部件制造 | - | 80.00 | 设立 |
福马电子 | 当涂县 | 当涂县 | 汽车零部件制造 | -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上海徽融 | 11.75% | -275,333.02 | - | 46,350,899.43 |
湖南星马 | 33.33% | -7,008,402.77 | - | 2,492,161.65 |
福亨内饰 | 20.00% | -2,640,855.44 | - | 11,513,817.16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上海徽融 | 135,283,017.26 | 634,975,608.24 | 770,258,625.50 | 355,558,467.48 | 20,224,418.16 | 375,782,885.64 | 34,866,541.13 | 1,377,850,537.81 | 1,412,717,078.94 | 981,304,704.88 | 45,395,376.29 | 1,026,700,081.17 |
湖南华菱 | 36,320,146.76 | 261,220,136.09 | 297,540,282.85 | 354,824,544.47 | - | 354,824,544.47 | ||||||
湖南星马 | 16,024,510.49 | 45,647,847.08 | 61,672,357.57 | 53,539,708.14 | 655,416.76 | 54,195,124.90 | 54,050,179.68 | 50,008,167.48 | 104,058,347.16 | 74,833,386.78 | 720,416.68 | 75,553,803.46 |
福亨内饰 | 128,689,705.65 | 16,348,024.61 | 145,037,730.26 | 87,468,644.41 | - | 87,468,644.41 | 98,292,408.81 | 11,857,067.28 | 110,149,476.09 | 37,983,485.48 | 1,000,000.00 | 38,983,485.48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上海徽融 | 28,577,797.55 | -2,343,259.71 | 8,458,742.09 | 148,869,038.93 | 55,504,513.13 | 2,847,193.68 | 10,360,901.52 | 192,429,430.44 |
湖南华菱(1-8月) | 4,583,732.96 | -108,264,761.11 | -108,264,761.11 | 56,477.71 | 482,505,817.38 | -28,887,790.99 | -28,887,790.99 | 6,302,621.24 |
湖南星马 | 6,951,698.18 | -21,027,311.03 | -21,027,311.03 | 1,713,122.36 | 84,899,715.96 | -3,739,588.83 | -3,739,588.83 | 3,217,410.91 |
福亨内饰 | 28,472,883.62 | -13,204,277.20 | -13,204,277.20 | -17,306,073.10 | 91,638,467.72 | -909,922.62 | -909,922.62 | -3,269,534.04 |
其他说明:
无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6月10日,上海徽融召开董事会,其股东福瑞投资对上海徽融减资人民币3400万元,减资后福瑞投资持有上海徽融7.10%的股权。汉马科技合计持有上海徽融的股权比例由89.25%降为88.25%,减资后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安徽汇荣能源有限公司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203,969.41 | 2,405,196.29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201,226.88 | 112,010.24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201,226.88 | 112,010.24 |
其他说明
2022年度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无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源于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确认的各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各类风险的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制度由本公司管理层负责。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风险管理。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且将有关发现及时报告给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各类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 信用风险
由于会计准则规定“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能代表最大信用风险敞口的,无需提供此项披露”,而本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金融资产是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的抵消条件予以抵消,并在此基础上扣除了减值损失后的金额列示的,所以,本项内容此处不再单独披露。
2.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3.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与本公司有关的风险主要为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
(1)外汇风险
本公司的汇率风险主要来自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持有的不以其记账本位币计价的外币资产和负债。本公司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以美元计价的借款有关,除本集团设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下属子公司使用美元计价结算外,本公司的其他主要业务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①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各外币资产负债项目的主要外汇风险敞口如下(出于列报考虑,风险敞口金额以人民币列示,以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
项目名称 | 2022年12月31日 | |||||
美元 | 欧元 | 港元 | ||||
外币 | 人民币 | 外币 | 人民币 | 外币 | 人民币 | |
货币资金 | 951,904.82 | 6,629,636.32 | 41.28 | 306.42 | 1,077.76 | 962.76 |
应收账款 | 532,205.84 | 3,706,600.79 | - | - | - | - |
合同负债 | 420,343.24 | 2,927,522.53 | - | - |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71,458.35 | 497,678.82 | - | - | - | - |
其他应付款 | - | - | 49,203.00 | 365,228.95 | - | - |
合计 | 1,975,912.25 | 13,761,438.45 | 49,244.28 | 365,535.37 | 1,077.76 | 962.76 |
(续上表)
项目名称 | 2021年12月31日 | |||||
美元 | 欧元 | 港元 | ||||
外币 | 人民币 | 外币 | 人民币 | 外币 | 人民币 | |
货币资金 | 953,112.85 | 6,076,761.60 | 41.28 | 298.04 | 3,266.06 | 2,670.33 |
应收账款 | 532,205.84 | 3,393,184.79 | - | - | - | - |
预付账款 | - | - | 117,000.00 | 844,704.90 | - | - |
合同负债 | 420,343.24 | 2,679,982.37 | - | - |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71,458.35 | 455,597.01 | - | - | - | - |
其他应付款 | - | - | 49,203.00 | 355,230.91 | - | - |
合计 | 1,977,120.28 | 12,605,525.77 | 166,244.28 | 1,200,233.85 | 3,266.06 | 2,670.33 |
②敏感性分析
2022年12月31日,在其他风险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如果当日人民币对于美元贬值10%,那么本公司当年的净利润将增加137.61万元;如果当日人民币对于欧元贬值
10%,那么本公司当年的净利润将增加3.66万元;如果当日人民币对于港元贬值10%,那么本公司当年的净利润将增加0.01万元。相反,在其他风险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如果当日人民币对于美元升值10%,那么本公司当年的净利润将减少137.61万元;如果当日人民币对于欧元升值10%,那么本公司当年的净利润将减少3.66万元;如果当日人民币对于欧元升值10%,那么本公司当年的净利润将减少0.01万元。与2021年相比,由于外币金融资产的减少,2022年净利润对汇率的敏感性增强。
(2)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长短期借款。公司通过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对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以及授信期限进行合理的设计,保障银行授信额度充足,满足公司各类长短期融资需求。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7,042,570.24 | - | 47,042,570.24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 |
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28,965,056.15 | 28,965,056.15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47,042,570.24 | 28,965,056.15 | 76,007,626.39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系公司对上海融和电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和鄂尔多斯市中轩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其期末公允价值系参考被投资单位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市净率测算确定。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近,采用账面余额作为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
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
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50,000 | 28.01 | 28.01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专用汽车、汽车零部件的研发;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的投资等。法定代表人:周建群。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李书福。其他说明:
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司直接持股比例为28.01%。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书福通过控股股东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司间接持股比例为25.52%。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本公司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安徽汇荣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浙江联控技术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福瑞泰克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杭州枫华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电池及其零部件 | 458,020,278.05 | 1,400,000,000.00 | 否 | 29,089,024.80 |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采购汽车零部件 | 56,736,796.47 | 76,000,000.00 | 否 | 46,909,585.93 |
安徽汇荣能源有限公司 | 采购燃油 | 9,247.71 | 641,829.93 |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咨询费 | 437,175.50 | 2,000,000.00 | 否 | - |
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 | 采购原材料 | 956,929.22 | 6,000,000.00 | 否 | 5,733,278.77 |
福瑞泰克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 采购汽车零部件 | 937,199.60 | 4,000,000.00 | 否 | |
杭州枫华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 工作服 | 231,827.44 | 10,000,000.00 | 否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 1,489,738,138.54 | 382,914,315.44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汽车零部件 | 11,537,937.10 | 6,854,294.74 |
浙江联控技术有限公司 | 销售整机、零部件 | 3,454,264.61 | - |
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有限公司 | 研发费 | 2,000,000.00 | - |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 80,203,402.83 | -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761.32 | 852.50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 | 409,826,722.06 | 20,491,336.10 | 179,322,665.72 | 8,966,133.29 |
应收账款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4,527,670.58 | 226,383.53 | 3,572,320.36 | 178,616.02 |
应收账款 |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67,610,150.19 | 3,380,507.51 | ||
应收账款 | 浙江联控技术有限公司 | 2,128,601.77 | 106,430.09 |
(2).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95,888,323.01 | 53,007,832.08 |
应付账款 | 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 | 97,953,186.15 | - |
应付账款 | 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巨科实业有限公司) | 986,543.90 | 1,064,815.00 |
应付账款 | 福瑞泰克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 1,134,026.25 | |
应付账款 | 杭州枫华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 100,904.00 | |
应付账款 | 安徽汇荣能源有限公司 | 268,644.00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公司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开展按揭贷款、保兑仓及融资租赁等信用销售业务的客户提供回购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按揭贷款业务回购担保未结清余额为122,537.50万元,保兑仓业务回购担保未结清余额为7,599.90万元。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垫付逾期按揭贷款、逾期融资租赁及保兑仓款项金额合计为39,456.67 万元,本公司已将代垫款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坏账准备。
(3)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除以上事项外,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就客户拖欠本公司货款事宜通过司法程序、协商和解等方式解决,要求偿还货款,客户具体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 应收账款 |
湖南华菱汽车有限公司 | 242,617,176.23 |
内蒙古华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 144,897,458.73 |
广州市菱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121,238,507.84 |
广州市深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98,987,115.19 |
山西福永升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81,759,598.79 |
廊坊龙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58,922,489.07 |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港泰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58,279,220.93 |
乌鲁木齐大漠征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56,009,278.91 |
福州永升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51,311,626.60 |
重庆汉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35,135,297.39 |
广州市令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34,705,340.86 |
内蒙古华菱星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32,300,522.53 |
天津地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29,760,400.00 |
临汾鼎鑫盛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9,299,599.11 |
山东威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5,959,590.64 |
宁夏恒瑞祥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25,646,965.25 |
湖北华菱星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3,867,149.66 |
庆阳嘉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3,531,182.94 |
泉州市华菱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23,448,506.44 |
深圳市新宏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22,737,765.00 |
鞍山市昊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2,016,505.23 |
杭州江南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1,678,731.65 |
连云港大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9,089,560.36 |
江苏汉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8,984,231.60 |
山西融泰峰贸易有限公司 | 14,461,819.05 |
河北星际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4,435,394.31 |
大连瑞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3,356,897.45 |
安徽君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3,150,714.75 |
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 | 12,292,733.09 |
河南轩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2,252,010.76 |
阜阳汉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2,058,508.55 |
内蒙古蒙硒北汽车机电有限公司 | 11,357,100.00 |
榆林市浩宇宏运汽贸有限公司 | 10,687,650.00 |
潍坊和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9,987,546.02 |
大同市路生汽贸有限责任公司 | 9,891,065.18 |
安徽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 9,634,458.11 |
哈尔滨星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9,195,787.21 |
沧州市菱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8,951,872.75 |
石家庄正福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8,320,791.01 |
贵州星动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8,289,855.51 |
河北福菱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7,850,832.12 |
山东君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6,890,460.03 |
上海龙基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6,327,825.04 |
雄县吉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6,002,000.00 |
山西运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5,697,919.28 |
湖南金菱车业贸易有限公司 | 5,537,526.38 |
云南景云利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5,268,586.55 |
安徽卡卖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4,870,307.00 |
湖南瑞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4,845,166.40 |
营口华菱星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4,758,388.84 |
河北中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4,662,059.27 |
霍林郭勒冠通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 4,563,102.79 |
河南哲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4,361,015.74 |
四川南充兴达车业有限公司 | 4,146,820.00 |
湖南金湘汉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3,877,763.00 |
山西菱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3,527,725.71 |
河南众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3,412,713.21 |
贵州金星达商贸有限公司 | 3,017,340.64 |
保定菱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990,452.54 |
濮阳市富汇城商贸有限公司 | 2,960,000.00 |
江苏协安菱马商贸有限公司 | 2,888,830.51 |
武汉鑫凯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2,857,539.76 |
华义汽车贸易(河北)有限责任公司 | 2,671,100.00 |
唐山星徽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2,434,545.50 |
大同市星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2,217,246.64 |
焦作伟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166,000.00 |
山东天行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906,096.46 |
广西南宁轩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587,255.15 |
锡林浩特市凯瑞特工贸有限公司 | 1,329,640.00 |
安徽金福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258,800.00 |
广州市菱马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 680,794.10 |
河南中督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592,790.00 |
上海星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525,540.48 |
内蒙古日强建筑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372,044.05 |
青岛今福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296,000.20 |
句容市福刚车厢焊接修理有限公司 | 292,000.00 |
河南骏皖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86,505.00 |
乌海市立达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208,947.86 |
山东汉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62,632.00 |
保山市四方宏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60,467.55 |
准格尔旗雄宏汽贸有限责任公司 | 146,640.10 |
承德金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30,800.00 |
山东巨野易达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 | 90,800.00 |
南京汉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77,692.79 |
四川汉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38,279.03 |
忻州市宏欣物流有限公司 | 20,000.00 |
益阳江菱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7,100.00 |
合 计 | 1,601,482,116.42 |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存货因产品责任纠纷等被起诉,主要情况如下: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案号 | 案由 | 涉案金额 | 状态 |
甘肃东升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甘肃星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1]甘 01 民初 633号 | 产品责 任纠纷 | 76,856,991.18 | 已受理,管辖区异议审查中,待开庭 |
(3)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除以上事项外,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3月29日,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
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969,100,631.92 |
1年以内小计 | 1,969,100,631.92 |
1至2年 | 1,071,719,623.79 |
2至3年 | 336,828,365.42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15,463,168.10 |
4至5年 | 30,001,284.50 |
5年以上 | 253,296,558.46 |
合计 | 3,776,409,632.19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价值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340,760,115.09 | 35.50 | 910,448,015.03 | 67.91 | 430,312,100.06 | 1,372,913,505.32 | 33.77 | 725,321,876.10 | 52.83 | 647,591,629.22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435,649,517.10 | 64.50 | 102,614,715.81 | 4.21 | 2,333,034,801.29 | 2,692,441,471.73 | 66.23 | 113,942,147.49 | 4.23 | 2,578,499,324.24 |
其中: | ||||||||||
组合1 | 1,278,731,190.27 | 33.86 | 102,614,715.81 | 8.02 | 1,176,116,474.46 | 1,514,163,872.67 | 37.25 | 113,942,147.49 | 7.53 | 1,400,221,725.18 |
组合2 | 1,156,918,326.83 | 30.64 | - | - | 1,156,918,326.83 | 1,178,277,599.06 | 28.98 | - | - | 1,178,277,599.06 |
合计 | 3,776,409,632.19 | 100.00 | 1,013,062,730.84 | 26.83 | 2,763,346,901.35 | 4,065,354,977.05 | 100.00 | 839,264,023.59 | 20.64 | 3,226,090,953.4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内蒙古华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 144,799,603.48 | 144,799,603.4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广州市菱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121,238,507.84 | 68,560,376.18 | 56.55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广州市深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98,987,115.19 | 56,013,504.87 | 56.59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山西福永升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81,759,598.79 | 47,575,288.12 | 58.19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廊坊龙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58,729,178.96 | 33,211,350.70 | 56.55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港泰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58,279,220.93 | 33,067,171.94 | 56.74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乌鲁木齐大漠征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56,009,278.91 | 31,673,247.22 | 56.55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福州永升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51,311,626.60 | 29,186,374.84 | 56.88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重庆汉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35,135,297.39 | 19,869,010.67 | 56.55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广州市令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34,705,340.86 | 19,625,870.26 | 56.55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内蒙古华菱星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32,300,522.53 | 18,265,945.49 | 56.55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天津地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29,760,400.00 | 16,829,506.20 | 56.55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临汾鼎鑫盛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9,299,599.11 | 16,480,707.63 | 56.25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山东威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5,959,590.64 | 14,680,148.51 | 56.55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宁夏恒瑞祥达机械设 | 25,646,965.25 | 25,646,965.2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备有限公司 | ||||
湖北华菱星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3,867,149.66 | 14,137,019.13 | 59.23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庆阳嘉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3,531,182.94 | 16,637,886.79 | 70.71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泉州市华菱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23,448,506.44 | 16,207,132.80 | 69.12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深圳市新宏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22,737,765.00 | 12,858,206.11 | 56.55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鞍山市昊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2,016,505.23 | 14,430,697.63 | 65.54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杭州江南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1,678,731.65 | 12,259,322.75 | 56.55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江苏汉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8,984,231.60 | 10,735,582.97 | 56.55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连云港大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8,671,952.33 | 18,671,952.3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山西融泰峰贸易有限公司 | 14,461,819.05 | 8,178,158.67 | 56.55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河北星际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4,435,394.31 | 11,548,315.45 | 80.00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安徽君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3,150,714.75 | 7,436,729.19 | 56.55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大连瑞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2,555,617.46 | 12,555,617.4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河南轩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2,252,010.76 | 8,055,522.62 | 65.75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阜阳汉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2,058,508.55 | 7,485,067.04 | 62.07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内蒙古蒙硒北汽车机电有限公司 | 11,357,100.00 | 6,478,990.05 | 57.05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 | 11,292,733.09 | 11,292,733.0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榆林市浩宇宏运汽贸有限公司 | 10,687,650.00 | 6,100,416.07 | 57.08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潍坊和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9,875,897.50 | 9,875,897.5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大同市路生汽贸有限责任公司 | 9,776,127.51 | 9,776,127.5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哈尔滨星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9,195,787.21 | 5,200,217.67 | 56.55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沧州市菱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8,951,872.75 | 8,951,872.7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石家庄正福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8,320,791.01 | 8,320,791.0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贵州星动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8,289,855.51 | 4,687,913.29 | 56.55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河北福菱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7,631,832.12 | 4,344,076.06 | 56.92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山东君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6,890,460.03 | 3,896,555.15 | 56.55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雄县吉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6,002,000.00 | 3,394,131.00 | 56.55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上海龙基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5,721,452.13 | 5,721,452.1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山西运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5,697,919.28 | 5,697,919.2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云南景云利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5,268,586.55 | 3,130,125.75 | 59.41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湖南金菱车业贸易有限公司 | 4,964,098.38 | 4,964,098.3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安徽卡卖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4,870,307.00 | 4,870,307.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营口华菱星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4,758,388.84 | 4,758,388.8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湖南瑞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4,741,163.19 | 4,741,163.1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河北中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4,662,059.27 | 4,662,059.2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霍林郭勒冠通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 4,563,102.79 | 4,563,102.7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河南哲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4,361,015.74 | 2,466,154.40 | 56.55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四川南充兴达车业有限公司 | 4,146,820.00 | 2,345,026.71 | 56.55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湖南金湘汉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3,877,763.00 | 2,482,410.98 | 64.02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山西菱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3,527,725.71 | 3,527,725.7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河南众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3,412,713.21 | 3,412,713.2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贵州金星达商贸有限公司 | 3,017,340.64 | 2,158,706.13 | 71.54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保定菱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990,452.54 | 2,990,452.5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濮阳市富汇城商贸有限公司 | 2,960,000.00 | 1,696,500.00 | 57.31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江苏协安菱马商贸有限公司 | 2,888,830.51 | 2,888,830.5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华义汽车贸易(河北)有限责任公司 | 2,671,100.00 | 1,510,507.05 | 56.55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唐山星徽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2,434,545.50 | 1,376,735.48 | 56.55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大同市星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2,217,246.64 | 2,217,246.6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焦作伟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166,000.00 | 1,224,873.00 | 56.55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山东天行健汽车销售 | 1,906,096.46 | 1,906,096.4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有限公司 | ||||
广西南宁轩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553,723.86 | 1,553,723.8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锡林浩特市凯瑞特工贸有限公司 | 1,329,640.00 | 1,329,64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安徽金福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258,800.00 | 711,851.40 | 56.55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广州市菱马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 680,794.10 | 469,814.06 | 69.01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河南中督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592,790.00 | 592,79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上海星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525,540.48 | 525,540.4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青岛今福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296,000.20 | 296,000.2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河南骏皖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86,505.00 | 286,505.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山东汉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62,632.00 | 162,632.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准格尔旗雄宏汽贸有限责任公司 | 146,640.10 | 146,640.1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四川汉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38,279.03 | 38,279.0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忻州市宏欣物流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340,760,115.09 | 910,448,015.03 | 67.91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历史诉讼案件回款及客户的具体情况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792,822,108.22 | 39,641,105.41 | 5.00 |
1-2年 | 437,115,654.78 | 43,711,565.48 | 10.00 |
2-3年 | 41,722,976.13 | 12,516,892.84 | 30.00 |
3-4年 | 597,516.29 | 298,758.15 | 50.00 |
4-5年 | 132,704.59 | 106,163.67 | 80.00 |
5年以上 | 6,340,230.26 | 6,340,230.26 | 100.00 |
合计 | 1,278,731,190.27 | 102,614,715.81 | 8.02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预估10.金融工具。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 | 839,264,023.59 | 304,850,475.35 | -417,047.78 | 131,468,815.88 | 1,013,062,730.84 | |
合计 | 839,264,023.59 | 304,850,475.35 | -417,047.78 | 131,468,815.88 | 1,013,062,730.8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31,468,815.88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四川杰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货款 | 24,434,018.23 | 已吊销或注销 | 股东大会决议 | 否 |
云南同发经贸有限公司 | 货款 | 23,158,563.53 | 终本裁定 | 股东大会决议 | 否 |
山西鑫大中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货款 | 21,526,456.63 | 终本裁定 | 股东大会决议 | 否 |
忻州市江诚物流有限公司 | 货款 | 13,395,610.61 | 终本裁定 | 股东大会决议 | 否 |
孝义市湧森贸易有限公司 | 货款 | 12,841,596.57 | 终本裁定 | 股东大会决议 | 否 |
保山市四方宏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货款 | 8,044,836.36 | 终本裁定 | 股东大会决议 | 否 |
湖北嘉合宏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货款 | 5,645,876.93 | 终本裁定 | 股东大会决议 | 否 |
四川省三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货款 | 5,087,589.90 | 已吊销或注销 | 股东大会决议 | 否 |
深圳市庆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货款 | 4,545,403.90 | 已吊销或注销 | 股东大会决议 | 否 |
湖南长沙经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货款 | 4,520,380.85 | 已吊销或注销 | 股东大会决议 | 否 |
新疆西部杰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货款 | 3,253,211.74 | 已吊销或注销 | 股东大会决议 | 否 |
枣庄华海联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货款 | 1,515,580.63 | 已吊销或注销 | 股东大会决议 | 否 |
合计 | / | 127,969,125.88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二届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议案》。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 | 712,434,902.37 | 18.87 | - |
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444,479,271.96 | 11.77 | - |
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 | 409,826,722.06 | 10.85 | 20,491,336.10 |
内蒙古华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 144,799,603.48 | 3.83 | 144,799,603.48 |
广州市菱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121,238,507.84 | 3.21 | 68,560,376.18 |
合计 | 1,832,779,007.71 | 48.53 | 233,851,315.76 |
其他说明无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85,754,809.25 | 461,774,565.96 |
合计 | 285,754,809.25 | 461,774,565.9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13,764,029.88 |
1年以内小计 | 113,764,029.88 |
1至2年 | 173,564,734.61 |
2至3年 | 805,323.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5,622.10 |
4至5年 | 704,400.11 |
5年以上 | 4,787,969.97 |
合计 | 293,642,079.67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并范围内往来款 | 245,752,589.25 | 456,468,272.16 |
股权转让款及代垫款 | 35,519,368.50 | 5,619,368.50 |
备用金 | 416,226.15 | 374,196.11 |
押金、保证金 | 1,687,500.00 | 3,077,500.00 |
预交诉讼费 | 9,416,847.43 | - |
往来款及其他 | 849,548.34 | 741,107.77 |
合计 | 293,642,079.67 | 466,280,444.54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 |
用减值) | 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321,998.22 | 4,183,880.36 | 4,505,878.58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602,799.82 | 778,592.02 | 3,381,391.84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2,924,798.04 | 4,962,472.38 | 7,887,270.42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 | 4,505,878.58 | 3,381,391.84 | 7,887,270.42 | |||
合计 | 4,505,878.58 | 3,381,391.84 | 7,887,270.4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天津星马汽车有限公司 | 合并范围内往来款 | 185,057,209.56 | 2年以内 | 63.02 | - |
马鞍山福亨汽车内饰有限公司 | 合并范围内往来款 | 58,803,111.49 | 1年以内 | 20.03 | - |
北京广诚德明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 股权转让款 | 32,000,000.00 | 1年以内 | 10.90 | 1,600,000.00 |
马鞍山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 | 预交诉讼费 | 4,427,175.43 | 5年以内 | 1.51 | 390,483.98 |
马鞍山市雨山区非税收入管理局 | 预交诉讼费 | 3,877,330.00 | 5年以内 | 1.32 | 580,511.00 |
合计 | / | 284,164,826.48 | / | 96.78 | 2,570,994.98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566,469,241.28 | 367,294,450.31 | 3,199,174,790.97 | 3,353,548,058.64 | 367,294,450.31 | 2,986,253,608.33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3,566,469,241.28 | 367,294,450.31 | 3,199,174,790.97 | 3,353,548,058.64 | 367,294,450.31 | 2,986,253,608.33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星马专汽 | 187,078,817.36 | 212,921,182.64 | - | 400,000,000.00 | - | 120,000,000.00 |
福瑞投资 | 19,111,245.00 | - | - | 19,111,245.00 | - | - |
华菱汽车 | 2,750,357,996.28 | - | - | 2,750,357,996.28 | - | 247,294,450.31 |
福马零部件 | 100,000,000.00 | - | - | 100,000,000.00 | - | - |
上海徽融 | 297,000,000.00 | - | - | 297,000,000.00 | - | - |
合计 | 3,353,548,058.64 | 212,921,182.64 | - | 3,566,469,241.28 | - | 367,294,450.31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738,609,307.87 | 2,824,432,756.88 | 4,475,808,583.16 | 4,467,423,643.36 |
其他业务 | 86,309,440.85 | 77,179,043.32 | 68,164,180.75 | 37,598,289.77 |
合计 | 2,824,918,748.72 | 2,901,611,800.20 | 4,543,972,763.91 | 4,505,021,933.13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主营业务(分行业)
行业名称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
加工制造业 | 2,738,609,307.87 | 2,824,432,756.88 | 4,475,808,583.16 | 4,467,423,643.36 |
(2)主营业务(分产品)
产品类别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
车辆 | 2,738,609,307.87 | 2,824,432,756.88 | 4,475,808,583.16 | 4,467,423,643.36 |
(3)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 | 营业收入 |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
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 | 1,489,738,138.54 | 52.74 |
马鞍山市华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92,135,067.10 | 6.80 |
河北淮菱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82,380,321.63 | 2.92 |
深圳市凯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64,290,125.89 | 2.28 |
常州恒洁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56,760,933.80 | 2.01 |
合 计 | 1,885,304,586.96 | 66.75 |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483,758.95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 |
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2,483,758.95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373,682.5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4,093,002.3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53,158,870.29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730,534.8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13,960,920.42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7,505,088.1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214,613.54 | |
合计 | 168,849,943.7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57.04 | -2.30 | -2.3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74.68 | -2.56 | -2.56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范现军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3月29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