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87 公司简称:国中水务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丁宏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亚佼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1,580.73万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635.27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予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6,569.51万元,2022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9,204.78万元。公司拟定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存在风险事项,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8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0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国中水务、公司、本公司 | 指 |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年度、报告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海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黑龙江证监局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 |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鹏欣集团 | 指 | 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 |
国中天津 | 指 | 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 |
国中香港 | 指 | 国中水务香港有限公司 |
赛领基金 | 指 | 赛领国际投资基金(上海)有限公司 |
厚康实业 | 指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 |
永冠贸易 | 指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冠贸易有限公司 |
中准会计师 | 指 |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保荐机构 | 指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律师事务所 | 指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 |
中科国益 | 指 | 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国中家源 | 指 | 北京国中家源新型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国中大华 | 指 | 北京国中大华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国中科创 | 指 | 北京国中科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牙克石水务 | 指 | 牙克石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东营污水 | 指 | 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太原污水 | 指 | 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马鞍山污水 | 指 | 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昌黎污水 | 指 | 国水(昌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秦皇岛污水 | 指 | 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彰武污水 | 指 | 沈阳经济区彰武爱思特水处理有限公司 |
汉中自来水 | 指 | 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 |
汉江实业 | 指 | 汉中市汉江供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汉中石门 | 指 | 汉中市石门供水有限公司 |
荣县水务 | 指 | 荣县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南江家源 | 指 | 南江县国中家源水务有限公司 |
Josab | 指 | Josab International AB |
国中上海 | 指 | 国中(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炼达 | 指 | 天津炼达中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亿思通环保 | 指 | 四川国中亿思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国中 | 指 | 深圳市前海国中环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香港循环新能 | 指 | 香港国中循环新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碧晨科技 | 指 | 上海碧晨国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碧晨天津 | 指 | 碧晨国中能源技术(天津)有限公司 |
碧晨技术 | 指 | 上海碧晨国中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碧晨工程 | 指 | 上海碧晨国中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
颐养健康 | 指 | 上海鹏都颐养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蚌埠固丰农业 | 指 | 安徽国中固丰农业有限公司(原蚌埠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吉致源农业 | 指 | 上海吉致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AQP | 指 | Aquaporin A/S |
BOT | 指 | 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运营-移交”,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
BT | 指 | Build-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基础非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BT模式是BOT模式的一种变换形式,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公司总承包,融资、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业主向投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的过程 |
EPC | 指 | 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
注:蚌埠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简称蚌埠污水自2022年4月11日更名为安徽国中固丰农业有限公司。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国中水务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HEILONGJIANG INTERCHINA WATER TREATMENT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ICW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丁宏伟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庄建龙 | 张茜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188号1幢西楼2层 | 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188号1幢西楼2层 |
电话 | 021-62265371 | 021-62265371 |
传真 | 021-62187072 | 021-62187072 |
电子信箱 | beijing@interchina.com | zhangxi@interchina.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哈平路集中区松花路9号中国云谷软件园A1栋3层324-326室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19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
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原注册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卜奎大街与龙华路交汇处(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3单元25层08号”变更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哈平路集中区松花路9号中国云谷软件园A1栋205-207室”; 由于公司注册地租赁到期,公司重新租用了原注册地3楼办公室,2022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注册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哈平路集中区松花路9号中国云谷软件园A1栋205-207室”变更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哈平路集中区松花路9号中国云谷软件园A1栋3层324-326室” | |
公司办公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188号1幢西楼2层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1112 |
公司网址 | www.interchinawater.com |
电子信箱 | beijing@interchina.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事务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类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国中水务 | 600187 | ST黑龙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4层04D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刘会、蔡伟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侯海涛、蔡明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16年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当年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营业收入 | 287,598,235.93 | 384,499,011.76 | -25.20 | 379,100,938.07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 | 285,979,328.60 | 376,016,249.87 | -23.94 | 374,346,858.05 |
业收入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5,807,262.62 | -90,553,026.42 | 不适用 | 30,544,617.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6,434,921.82 | -116,207,279.40 | 不适用 | -26,822,148.8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495,176.91 | 261,057,240.36 | -74.15 | -217,465,063.21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0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165,891,402.88 | 3,311,090,570.01 | -4.39 | 3,424,428,542.33 |
总资产 | 4,020,667,249.77 | 4,838,674,948.78 | -16.91 | 4,697,084,384.12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18 | -0.0561 | 不适用 | 0.018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18 | -0.0561 | 不适用 | 0.018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02 | -0.072 | 不适用 | -0.016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60 | -2.69 | 减少0.91个百分点 | 0.8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51 | -3.45 | 增加2.94个百分点 | -0.78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营业收入 | 81,371,525.67 | 66,382,716.39 | 71,132,374.54 | 68,711,619.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504,586.54 | -33,405,993.27 | -95,412,252.58 | 21,515,569.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7,109,069.79 | -20,715,377.00 | -15,041,634.23 | 36,431,159.2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002,415.46 | -122,325,961.28 | -64,484,965.13 | 288,308,518.78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2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388,713.38 | 主要为处置子公司汉中自来水及汉中实业产生的损益 | -58,360.51 | 1,583,017.63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43,947.72 | 主要为子公司太原豪峰收到稳岗补贴、退伍军人安置款及用工补助 | 181,232.7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166,359.42 | 政府补助、个税返还等 | 17,105,198.29 | 14,640,948.50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7,924.53 | 履约保证金利息收入 | 3,964,781.93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74,300.00 | 债务豁免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34,664,888.24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 -43,641,986.23 | 基金理财收益 | 37,715,035.18 | 25,912,784.17 |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4,507,011.59 | 违约金 | -14,712,482.90 | -3,080,092.86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796,833.52 | 13,527,283.35 | 20,391,948.6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6,005.21 | 867,853.73 | 108,845.10 | |
合计 | -99,372,340.80 | 25,654,252.98 | 57,366,766.6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437.16 | 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款 |
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54,300.40 | 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款 |
碧晨国中能源技术(天津)有限公司 | 15,599,325.60 | 煤改电供热项目运行电费补贴 |
碧晨国中能源技术(天津)有限公司 | 7,029,169.44 | 煤改电工程建设奖补资金 |
合计 | 23,183,232.60 |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证券基金(银河水星1号) | 53,254.25 | -53,254.25 | 520.94 | |
海通海升六个月持有A | 5,176,519.38 | 10,212,424.95 | 5,035,905.57 | 35,905.57 |
富国精诚回报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型 | 15,667,955.40 | 14,888,007.40 | -779,948.00 | -779,948.00 |
伍文十全十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21,177,944.86 | 73,433,583.96 | -47,744,360.90 | -47,744,360.90 |
中国民生银行贵竹固收增利单月持有期自动续期(对公)理财 | 300,983,331.99 | -300,983,331.99 | 1,965,433.83 | |
“日鑫”系列天天盈C款 | 570,337.30 | |||
公司结构性存款2022年第231期(鑫和系列),产品编号:AA0203221202002(63 | 95,000,000.00 | 95,000,000.00 |
天) | ||||
公司结构性存款2022年第004期(鑫和系列)产品编号:AA0203220107003(93天) | 757,172.40 | |||
公司结构性存款2022年第095期(鑫和系列)产品编号:AA0203220620001(39天) | 229,042.82 | |||
公司结构性存款2022年第139期(鑫和系列),产品编号:AA0304220812001(35天) | 244,249.16 | |||
公司结构性存款2022年第190期(鑫和系列),产品编号:AA0304221014001(38天) | 265,184.80 | |||
“长盈聚金”日日增利开放式净值型理财 | 14,475.85 | |||
合计 | 443,059,005.88 | 193,534,016.31 | -249,524,989.57 | -44,441,986.23 |
十二、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污水处理、自来水供应和环保工程技术服务,是具备全国范围内投资运营能力的水务环保企业。公司的污水处理业务主要通过下属8家污水处理项目公司开展,供水业务主要通过下属的1家自来水项目公司开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759.82万元,同比减少25.20%;利润总额-11,021.41万元,同比增加5.52%;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1,580.73万元,同比降低27.89%。主要原因是:1、报告期内工程项目减少;2、公司投资的伍文十全十美基金公允价值变动导致收益减少;3、公司2017年转让8家水务资产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碧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中3家公司因小股东要行使优先购买权,1家公司因当地政府不同意转让等原因,公司未能与碧莱投资办理交割手续,报告期内公司与碧莱投资签署水务资产转让合同之终止协议,公司向碧莱投资支付未按合同交付水务资产的违约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污水处理量11,596.05万吨,同比增加2.79%;污水处理结算量13,394.24万吨,同比增加2.16%。
由于汉中市政府整体回购公司在汉中的自来水项目全部资产(目标公司: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汉中市汉江供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已收到全部转让款及股权收购款延期利息,完成工商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供水量2,451.25万吨,同比减少16.24%;售水量1,915.11万吨,同比减少25.75%。主要原因是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完成转让。
报告期内公司对现有业务和资产做出适当的调整、处置、整合和升级改造。同时围绕十四五国家重点发展战略(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积极向绿色品牌健康食品、科技农业种养殖、美丽乡村工程等领域布局发展。报告期末公司受让了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参与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重整设立的持股平台公司(诸暨市文盛汇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31.481%的股份,受让后间接持有北京汇源18.89%股份,是公司布局知名品牌绿色健康食品产业的举措,也是公司战略转型发展的重要尝试。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修订了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以促进企业管理效能提升。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D46水的生产和供应业。2022年,“十四五”规划处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二个年头,是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基础上,向美丽中国目标迈进的第一个五年,党中央、国务院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及水污染防治都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对环保行业的扶持与监管力度空前,治理需求得到进一步释放。2021年6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部门联合出台《“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规划》明确:到2025年,基本消除城市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到2035年,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基本全覆盖,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全覆盖,全面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置,污水污泥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城镇污水得到安全高效处理,全民共享绿色、生态、安全的城镇水生态环境。公司所属的水务行业受政策保护及支持,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特征,受经济周期的波动影响较小。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推进、环境保护力度的加强及配套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给水务行业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及挑战。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治理的发力,相应法制建设的逐步健全、细化,水务行业的相对稳定性特点也将越发显著。公司是民营资本在水务行业的先行者,通过多年发展积累了丰富的水务工程和运营管理经验,在市政水务建设与运营方面具有优势地位。公司的污水处理和供水业务已成功实现跨区域发展,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污水处理、自来水供应和环保工程技术服务,是具备全国范围内投资运营能力的水务环保企业。经营模式采用BOT、BT等特许经营模式。
1、污水处理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污水处理业务主要通过下属8家污水处理项目公司开展,经营模式主要为特许经营模式,能够满足污水排放标准要求。公司旗下从事污水处理业务的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公司 | 签约日期 | 特许经营期限 | 合约对应的水处理规模(万吨/日) | 现有的水处理规模(万吨/日) |
1 | 秦皇岛污水 | 2003年2月10日 | 30年 | 12.00 | 12.00 |
2 | 马鞍山污水 | 2004年5月18日 | 22年 | 6.00 | 6.00 |
3 | 太原污水 | 2009年8月5日 | 25年 | 16.00 | 16.00 |
4 | 东营污水 | 2011年8月17日 | 30年 | 4.00 | 4.00 |
5 | 彰武污水 | 2012年9月26日 | 29.5年 | 2.00 | 1.00 |
6 | 荣县水务 | 2014年12月18日 | 30年 | 0.27 | 0.23 |
7 | 南江家源 | 2015年5月22日 | 30年 | 1.11 | 1.11 |
8 | 蚌埠污水 | 2021年6月10日 | 15年 | 0.23 | 0.1 |
小计 | 41.61 | 40.44 |
2、供水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供水业务主要通过下属的1家自来水项目公司开展,经营模式主要为特许经营模式,能够有效满足客户的用水需求。公司旗下从事供水业务的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签约日期 | 特许经营期限 | 合约对应的水处理规模(万吨/日) | 现有的水处理规模(万吨/日) |
1 | 汉中自来水 | 2008年3月28日 | 30年 | 21.00 | 11.00 |
小计 | 21.00 | 11.00 |
汉中自来水于2022年8月完成转让。
此外,公司全资子公司牙克石水务采取的经营模式是BT模式,建设范围包含自来水厂和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分别为供水3万吨/日、污水2万吨/日、中水1.5万吨/日。
3、环保工程技术服务业务
公司的环保工程技术服务业务主要通过下属的中科国益。中科国益是从事水处理领域环保工程技术服务的专业公司,具备承接市政污水和工业废水的项目设计、施工、环保设备代理和销售以及环保咨询的资质和实力。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水务行业的先行者,通过多年发展积累了丰富的水处理、节能及清洁能源改造、环保工程及运营管理经验。
(一)环保产业协同优势
公司已在污水处理、供水、节能及清洁能源改造、环保工程等多个环保的细分领域积极拓展业务机会,加强与大客户的合作,提高业务合作量,持续降本增效, 推进公司在国内外大环保板块内新细分领域的中长期布局,加强与外部资源的合资合作。通过各项业务在技术、客户、销售网络等方面的深入互动和资源配置,公司可以为政府和企业客户提供一揽子包括水处理在内的环境综合治理解决方案,充分发挥公司集投资、建设、设计、技术支持与咨询、工程、生产运营为一体的产业链综合优势。
(二)产业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坚持在运营实践中不断鼓励创新,不断培育环保领域细分板块的核心技术团队,重视技术研发、技术引进和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持续在战略上把握大环保板块各细分领域内的国际科技动向、市场新变化、产业新趋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加强创新研究平台建设和孵化新的蓝海环保业务增长点。通过培育国中技术、生产国中产品、提供国中服务,实现“资产+ 技术+增值服务”的业务模式,发展成为中国优秀的环保科技公司。
(三)项目运营管理优势
公司在环保领域长期从事水处理、环保工程, 节能及清洁能源改造及其他相关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完成了众多优质工程。团队在把握产业趋势及搭建架构布局、市场经营拓展和运营成本管控, 跨行业资源整合以及区域协同等各方面都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公司持续业务结构调整,不断降本增效, 以及可持续发展战略都打下了良好基础。
(四)人才管理及培养优势
公司加强人才任用和培养管理,内部培训系统不断完善,绩效考核以及岗位责任制度不断细化,使得整体团队运营和管理能力得到不断提升,同时为现有项目的精细化管理的开展,以及中长期其他细分产业的孵化和布局提前做好人才的储备。公司建立起员工管理与专业技能双通道职业发展路径,明确岗位任职标准,理顺职级操作流程,为企业和员工未来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五)投资并购及国际化优势
公司持续围绕大环保、绿色品牌食品、科技农业等积极搜选优质投资标的, 积极关注科技农业种养殖、绿色品牌健康食品等产业最新科技发展, 市场趋势, 以及优秀技术或优质资产的投资并购机会。国际化的团队拥有完整的技术评估和投资并购规范体系, 具备有效拓展境内外市场以及跨行业的各方资源的能力,在产业战略判断, 商务谈判, 决策效率和优化资源配置等各方面上有着较突出的优势并已持续在绿色品牌健康食品领域进行探索,支持公司不断发展。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污水处理量11,596.05万吨,同比增加2.79%;污水处理结算量13,394.24万吨,同比增加2.16%;公司完成供水量2,451.25万吨,同比减少16.24%;售水量1,915.11万吨,同比减少25.75%(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完成转让)。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8,759.82 | 38,449.90 | -25.20 |
营业成本 | 21,945.70 | 32,565.68 | -32.61 |
销售费用 | 1,448.42 | 1,627.36 | -11.00 |
管理费用 | 7,786.79 | 8,496.02 | -8.35 |
财务费用 | -438.54 | 943.64 | -146.47 |
研发费用 | 454.00 | 510.57 | -11.0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17.37 | 1,326.78 | -61.01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684.47 | 2,445.57 | -291.55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264.39 | -9,250.50 | 不适用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207.44 | -260.73 | 不适用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3.27 | 1.70 | 1,268.8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49.52 | 26,105.72 | -74.1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932.63 | -40,624.02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87.63 | -1,681.06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工程项目减少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工程项目减少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内业务量减少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因出售子公司致人员减少、人员结构调整导致薪酬减少,以及差旅办公费减少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内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内研发人员减少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期收到项目保证金退回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投资理财及股权款收回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期收到银行贷款所致;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债权投资减少导致的收益减少及处置子公司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内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降所致;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母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转回所致;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子公司中科国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增加及子公司彰武污水在建工程、商誉计提减值所致。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内使用权资产租赁合同变更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自来水 | 3,311.33 | 1,092.58 | 67.00 | -35.40 | -39.60 | 增加2.29个百分点 |
工程服务 | 941.62 | 781.90 | 16.96 | -84.13 | -89.55 | 增加43.13个百分点 |
污水处理 | 21,180.80 | 16,499.89 | 22.10 | 7.78 | 13.39 | 减少3.85个百分点 |
供热 | 2,760.82 | 3,159.43 | -14.44 | 8.66 | -4.98 | 增加16.43个百分点 |
设备服务 | 410.04 | 311.25 | 24.09 | -90.52 | -93.22 | 增加30.24个百分点 |
合计 | 28,604.61 | 21,845.05 |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自来水 | 3,311.33 | 1,092.58 | 67.00 | -35.40 | -39.60 | 增加2.29个百分点 |
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 78.32 | -100.00 | -62.79 | |||
污水处理 | 21,180.80 | 16,499.89 | 22.10 | 7.78 | 13.39 | 减少3.85个百分点 |
供热 | 2,760.82 | 3,159.43 | -14.44 | 8.66 | -4.98 | 增加16.43个百分点 |
设备销售 | 410.04 | 311.25 | 24.09 | -90.52 | -93.22 | 增加30.24个百分点 |
工程总包 | 941.62 | 703.58 | 25.28 | -83.86 | -90.33 | 增加49.94个百分点 |
合计 | 28,604.61 | 21,845.05 |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华北 | 13,159.87 | 12,693.22 | 3.55 | -28.53 | -36.99 | 增加12.95个百分点 |
华东 | 9,206.71 | 5,251.52 | 42.96 | -9.55 | -11.33 | 增加1.14个百分点 |
西南 | 1,336.59 | 1,533.69 | -14.75 | 120.18 | 1.65 | 增加133.81个百分点 |
西北 | 4,898.03 | 2,351.45 | 51.99 | -41.54 | -43.82 | 增加1.95个百分点 |
东北 | 3.41 | 15.17 | -344.87 | |||
合计 | 28,604.61 | 21,845.05 |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在某一时 | 410.04 | 311.25 | 24.09 | -90.52 | -93.22 | 增加30.24 |
点确认 | 个百分点 | |||||
在某一时段确认 | 28,194.57 | 21,533.80 | 23.62 | -15.21 | -20.75 | 增加5.33个百分点 |
合计 | 28,604.61 | 21,845.05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1) 自来水销售业务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35.40%,主要是由于本期子公司汉中自来水公司完成转让所致。
(2) 工程服务业务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84.13%,主要是由于项目收入减少所致。
(3) 污水业务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7.78%,主要是蚌埠固丰农业污水开始运营及南江家源、
荣县水务结算水量增加所致。
(4) 供热业务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8.66%,主要是由于煤改气项目结算增加所致。
(5) 设备服务业务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90.52%,主要是由于本期业务量减少所致。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万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自来水 | 原材料 | 7.14 | 0.03 | 14.24 | 0.04 | -49.86 | 本期汉中自来水处置所致 |
自来水 | 人工成本 | 679.18 | 3.11 | 858.12 | 2.70 | -20.85 | |
自来水 | 折旧与摊销 | 105.71 | 0.48 | 81.64 | 0.26 | 29.48 | |
自来水 | 能耗 | 281.73 | 1.29 | 674.86 | 2.12 | -58.25 | 本期汉中自来水处置所致 |
自来水 | 其他 | 18.82 | 0.09 | 179.91 | 0.57 | -89.54 | 本期汉中自来水处置所致 |
自来水 | 小计 | 1,092.58 | 5.00 | 1,808.77 | 5.69 | -39.60 | |
工程服务 | 原材料 | 50.85 | 0.23 | 1,524.48 | 4.80 | -96.66 | 本期中科国益工程项目结算减少所致 |
工程服务 | 人工成本 | 156.55 | 0.72 | 1,119.84 | 3.53 | -86.02 | 本期中科国益工程项目结算减少所致 |
工程服务 | 分包成本 | 550.84 | 2.52 | 4,497.91 | 14.16 | -87.75 | 本期中科国益工程项目结算减少所致 |
工程服务 | 其他 | 23.66 | 0.11 | 342.68 | 1.08 | -93.10 | 本期中科国益工程项目结算减少所致 |
工程服务 | 小计 | 781.90 | 3.58 | 7,484.91 | 23.57 | -89.55 | 本期中科国益工程项目结算减少所致 |
污水处理 | 原材料 | 4,193.46 | 19.20 | 3,162.08 | 9.96 | 32.62 | |
污水处理 | 人工成本 | 1,364.39 | 6.25 | 1,291.41 | 4.07 | 5.65 | |
污水处理 | 折旧与摊销 | 6,802.57 | 31.14 | 6,000.38 | 18.89 | 13.37 | |
污水处理 | 能耗 | 2,684.99 | 12.29 | 2,116.60 | 6.66 | 26.85 |
污水处理 | 其他 | 1,454.48 | 6.66 | 1,981.46 | 6.24 | -26.60 | |
污水处理 | 小计 | 16,499.89 | 75.53 | 14,551.93 | 45.82 | 13.39 | |
供暖 | 能耗 | 1,935.03 | 8.86 | 2,232.02 | 7.03 | -13.31 | |
供暖 | 折旧与摊销 | 1,003.41 | 4.59 | 930.69 | 2.93 | 7.81 | |
供暖 | 其他 | 220.99 | 1.01 | 162.25 | 0.51 | 36.20 | 维保费、临时工劳务费及物料消耗费用增加 |
供热 | 小计 | 3,159.43 | 14.46 | 3,324.96 | 10.47 | -4.98 | |
设备销售 | 原材料 | 311.25 | 1.42 | 4,508.34 | 14.19 | -93.10 | 本期设备销售减少 |
设备销售 | 其他 | 82.35 | 0.26 | -100.00 | 本期设备销售减少 | ||
设备销售 | 小计 | 311.25 | 1.42 | 4,590.69 | 14.45 | -93.22 | |
营业成本 | 合计 | 21,845.05 | 100.00 | 31,761.26 | 100.00 | -31.22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自来水 | 原材料 | 7.14 | 0.03 | 14.24 | 0.04 | -49.86 | 本期汉中自来水处置所致 |
自来水 | 人工成本 | 679.18 | 3.11 | 858.12 | 2.70 | -20.85 | |
自来水 | 折旧与摊销 | 105.71 | 0.48 | 81.64 | 0.26 | 29.48 | |
自来水 | 能耗 | 281.73 | 1.29 | 674.86 | 2.12 | -58.25 | 本期汉中自来水处置所致 |
自来水 | 其他 | 18.82 | 0.09 | 179.91 | 0.57 | -89.54 | 本期汉中自来水处置所致 |
自来水 | 小计 | 1,092.58 | 5.00 | 1,808.77 | 5.69 | -39.60 | |
工程服务 | 人工成本 | 78.32 | 0.36 | 210.49 | 0.66 | -62.79 | 本期中科国益工程项目结算减少所致 |
工程服务 | 小计 | 78.32 | 0.36 | 210.49 | 0.66 | -62.79 | |
污水处理 | 原材料 | 4,193.46 | 19.20 | 3,162.08 | 9.96 | 32.62 | |
污水处理 | 人工成本 | 1,364.39 | 6.25 | 1,291.41 | 4.07 | 5.65 | |
污水处理 | 折旧与摊销 | 6,802.57 | 31.14 | 6,000.38 | 18.89 | 13.37 | |
污水处理 | 能耗 | 2,684.99 | 12.29 | 2,116.60 | 6.66 | 26.85 | |
污水处理 | 其他 | 1,454.48 | 6.66 | 1,981.46 | 6.24 | -26.60 | |
污水处理 | 小计 | 16,499.89 | 75.53 | 14,551.93 | 45.82 | 13.39 | |
供暖 | 能耗 | 1,935.03 | 8.86 | 2,232.02 | 7.03 | -13.31 | |
供暖 | 折旧与摊销 | 1,003.41 | 4.59 | 930.69 | 2.93 | 7.81 | |
供暖 | 其他 | 220.99 | 1.01 | 162.25 | 0.51 | 36.20 | 维保费、临时工劳务费及物料消耗费用增加 |
供热 | 小计 | 3,159.43 | 14.46 | 3,324.96 | 10.47 | -4.98 | |
设备销售 | 原材料 | 311.25 | 1.42 | 4,508.34 | 14.19 | -93.10 | 本期中科国益、上海环保公司设备销售减少 |
设备销售 | 其他 | 82.35 | 0.26 | -100.00 | 本期中科国益、上海环保公司设备销售减少 | ||
设备销售 | 小计 | 311.25 | 1.42 | 4,590.69 | 14.45 | -93.22 | |
工程总包 | 原材料 | 50.85 | 0.23 | 1,524.48 | 4.80 | -96.66 | 本期中科国益工程项目结算减少所致 |
工程总包 | 人工成本 | 78.23 | 0.36 | 909.35 | 2.86 | -91.40 | 本期中科国益工程项目结算减少所致 |
工程总包 | 分包成本 | 550.84 | 2.52 | 4,497.91 | 14.16 | -87.75 | 本期中科国益工程项目结算减少所致 |
工程总包 | 其他 | 23.66 | 0.11 | 342.68 | 1.08 | -93.10 | 本期中科国益工程项目 |
结算减少所致 | |||||||
工程总包 | 小计 | 703.58 | 3.22 | 7,274.42 | 22.90 | -90.33 | |
营业成本 | 合计 | 21,845.05 | 100.00 | 31,761.26 | 100.00 | -31.22 |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8月完成转让全资子公司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和汉中市汉江供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0,204.65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70.25%;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6,085.44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9.62%;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变动额 | 变动率(%) |
销售费用 | 1,448.42 | 1,627.36 | -178.94 | -11.00 |
管理费用 | 7,786.79 | 8,496.02 | -709.23 | -8.35 |
研发费用 | 454.00 | 510.57 | -56.57 | -11.08 |
财务费用 | -438.54 | 943.64 | -1,382.18 | -146.47 |
所得税 | 936.58 | -2,311.81 | 3,248.39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
(1)财务费用: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减少1,382.18万元,主要系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2)所得税:所得税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增加3,248.39万元,主要系本期坏账转回、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减少而增加递延所得税费用以及子公司中科国益冲回递延所得税资产。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454.00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454.00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58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9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51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
硕士研究生 | 2 |
本科 | 7 |
专科 | |
高中及以下 |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7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2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
60岁及以上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科目(单位:万元)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额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49.52 | 26,105.72 | -19,356.20 | -74.1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932.63 | -40,624.02 | 52,556.65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87.63 | -1,681.06 | -3,006.57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主要系上期收到项目保证金退回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投资理财及股权款收回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主要系上期收到银行贷款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57,929.63 | 14.41 | 40,060.29 | 8.28 | 44.61 | 本期理财产品本金收回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9,353.40 | 4.81 | 44,305.90 | 9.16 | -56.32 | 本期赎回理财产品 |
应收票据 | 199.52 | 0.05 | 580.50 | 0.12 | -65.63 | 本期子公司中科国益期末应收票据减少 |
预付款项 | 7,627.08 | 1.90 | 723.03 | 0.15 | 954.87 | 本期子公司中科国益预付账款未结算 |
其他应收款 | 16,713.91 | 4.15 | 67,103.50 | 13.87 | -75.09 | 本期保证金、投资款及股权转让款收回 |
持有待售资产 | 33,454.98 | 6.91 | -100.00 | 上期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汉中自来水和汉江实业本期已完成转让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70,000.00 | 14.47 | -100.00 | 本期民生加银资管计划收回,期末未收回金额调整至其他应收款 | ||
其他流动资产 | 2,201.66 | 0.55 | 3,355.33 | 0.69 | -34.38 | 本期末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减少 |
长期股权投资 | 85,000.00 | 21.13 | 不适用 | 本期受让文盛31.481%股权,间接持有北京汇源18.89%股份 | ||
使用权资产 | 265.06 | 0.07 | 634.23 | 0.13 | -58.21 | 本期子公司国中大华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
预收款项 | 6.23 | 0.00 | 68,552.45 | 14.17 | -99.99 | 本期结算股权转让款 |
应交税费 | 779.97 | 0.19 | 1,238.35 | 0.26 | -37.02 | 本期母公司收到股权转让款违约金利息计提增值税以及子公司中科国益本期收入减少、期末产生留抵税额 |
其他应付款 | 38,455.59 | 9.56 | 14,415.10 | 2.98 | 166.77 | 本期母公司尚未返还的股权转让款重分类 |
持有待售负债 | 15,012.01 | 3.10 | -100.00 | 上期划分为持有待售负债的汉中自来水和汉江实业本期已完成转让 | ||
租赁负债 | 156.76 | 0.04 | 464.74 | 0.10 | -66.27 | 本期子公司国中大华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
预计负债 | 6.29 | 0.00 | 120.00 | 0.02 | -94.76 | 本期子公司国中上海诉讼赔偿已支付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7.88 | 0.02 | 694.27 | 0.14 | -87.34 | 本期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跌冲回递延所得税负债 |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12,287.23(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3.05%。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000,000.00 | 子公司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保函 |
311.50 | 子公司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账户转休眠户 | |
4,128.53 | 公司北京办事处账户转休眠户 | |
16,307,405.28 | 履约保证金 | |
总计 | 19,311,845.31 |
其他说明:
(1)子公司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银行借款以其应收污水处理服务费质押。
(2)子公司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银行借款以其污水处理费收费权质押。
(3)子公司碧晨国中能源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天津市宁河区支行借款,以其《宁河区冬季清洁取暖工程2018年潘庄等5镇15村“煤改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项下供热收费权质押。
(4)子公司碧晨国中能源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宁河支行借款,以其特许经营权项下的应收账款质押。应收账款主要包括供暖收入和建设奖补资金收入、运营补贴资金收入。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外部因素影响分析
宏观层面,响应“十四五”规划,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引领,监督管理体系逐步完善,污水处理各细分领域的需求得以释放和支持。加之碳中和目标,污水处理不断向资源化方向转变,同时也扩大了污水处理的细分市场。市场需求变化,由单纯的污水处理厂投资运营,逐渐向厂网一体化、生态修复系统工程综合治理等方向改变。市场竞争层面,一方面,随着各项政策的倾斜、规划及市场机会的涌现,大型央企、地方性国资以资源优势强势加入,行业竞争强度逐步提升。产业发展及竞争主体也将向全产业链经营的平台型公司转变。企业的核心竞争要素将主要聚集于技术、管理、产业链整合三个方面,同时市场对细分市场的技术需求将逐步扩大和深化。
2、公司主要的经营模式
(1)特许经营模式
公司的污水处理和供水业务主要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公司下属各项目公司依靠专业的投资管理、工程管理及运营管理能力,依托特许经营协议的执行和维护实现预期利润。公司常见的特许经营模式为BOT模式。
BOT(即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部门通过特许协议,授予签约方承担公共性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融资、建造、经营和维护。在一定时期内,项目公司拥有投资建设设施的所有权,并被允许向设施使用者收取适当的费用,由此回收项目投融资、经营和维护成本并获得合理的回报。特许期届满,项目公司将设施无偿地移交给签约方的政府部门。
(2)自主投资运营模式
公司的环保工程技术服务主要采取自主投资运营模式,环保工程公司依靠自身的设计、施工
等资质,参与水务市场项目和工业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以获取合理利润。
(3)建设—移交模式
公司下属的牙克石水务采取建设—移交模式。建设—移交(即Build-Transfer)模式,是指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基础非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BT模式是BOT模式的一种变换形式,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公司总承包,融资、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业主向投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的过程。公司主要的经营模式的更多情况参见本报告“第三节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标的是否主营投资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是否并表 | 报表科目(如适用)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如适用) | 投资期限(如有)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如有) | 本期损益影响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诸暨市文盛汇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 | 持股平台公司,持有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60%股权 | 否 | 收购 | 85,000.00 | 31.481% | 否 | 长期股权投资 | 自有资金 | 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无 | 支付80,000万元投资款; | / | 0.00 | 否 | 2022年12月27日 | 临时公告:2022-084 |
合计 | / | / | / | 85,000.00 | / | / | / | / | / | / | / | 0.00 | / | / | / |
注:
(1)剩余5000万投资款已于2023年1月6日支付。
(2)公司为发展业务之需要,于2023年4月5日与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由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上海邕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诸暨市文盛汇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公司受让上海邕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诸暨市文盛汇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3.128%股权,转让价款总额5,00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转让价款已支付完毕,股权转让正在工商变更中。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诸暨市文盛汇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诸暨市文盛汇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股东 | 出资比例 |
1 | 杭州浙珏伍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6188% |
2 | 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0.0062% |
3 | 杭州浙珏玖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667% |
4 |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31.481% |
5 | 上海邕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7.4773% |
6 | 诸暨市盛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75% |
合计 | 100% |
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诸暨市文盛汇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34.609%股权,间接持有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20.7654%股权。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证券基金(银河水星1号) | 53,254.25 | 54,387.87 | 1,133.62 | |||||
海通海升六个月持有A | 5,176,519.38 | 36,905.57 | 4,999,000.00 | 10,212,424.95 | ||||
富国精诚回报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型 | 15,667,955.40 | -779,948.00 | 14,888,007.40 | |||||
伍文十全十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21,177,944.86 | -47,744,360.90 | 73,433,583.96 | |||||
中国民生银行贵竹固收增利单月持有期自动续期(对公)理财 | 300,983,331.99 | 1,642,663.10 | 302,625,995.09 | |||||
“日鑫”系列天天盈C款 | 390,000,000.00 | 390,570,337.3 | 570,337.30 |
公司结构性存款2022年第231期(鑫和系列),产品编号:AA0203221202002(63天) | 95,000,000.00 | 95,000,000.00 | ||||||
公司结构性存款2022年第004期(鑫和系列)产品编号:AA0203220107003(93天) | 100,000,000.00 | 100,802,602.74 | 802,602.74 | |||||
公司结构性存款2022年第095期(鑫和系列)产品编号:AA0203220620001(39天) | 100,000,000.00 | 100,242,785.39 | 242,785.39 | |||||
公司结构性存款2022年第139期(鑫和系列),产品编号:AA0304220812001(35天) | 100,000,000.00 | 100,258,904.11 | 258,904.11 | |||||
公司结构性存款2022年第190期(鑫和系列),产品编号:AA0304221014001(38天) | 100,000,000.00 | 100,281,095.89 | 281,095.89 | |||||
“长盈聚金”日日增利开放式净值型理财 | 2,000,000.00 | 2,003,716.15 | 3,716.15 | |||||
“长盈聚金”日日增利开放式净值型理财 | 2,000,000.00 | 2,003,819.17 | 3,819.17 | |||||
“长盈聚金”日日增利开放式净值型理财 | 2,000,000.00 | 2,002,501.36 | 2,501.36 | |||||
“长盈聚金”日日增利开放式净值型理财 | 1,000,000.00 | 1,001,079.17 | 1,079.17 | |||||
“长盈聚金”日日增利开放式净值型理财 | 2,000,000.00 | 2,003,360.00 | 3,360.00 | |||||
合计 | 443,059,005.88 | -46,844,740.23 | 898,999,000.00 | 1,103,850,584.24 | 2,171,334.90 | 193,534,016.31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向汉中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和汉中市汉江供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已于2022年8月完成。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上海碧晨国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清洁能源供热 | 26,001.36 | -2,712.40 | 2,770.00 | -1,163.85 | -1,159.41 |
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污水处理 | 22,768.08 | 9,094.37 | 6,198.11 | 753.63 | 528.34 |
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污水处理 | 26,327.64 | 12,736.11 | 4,435.98 | -1,478.66 | -1,100.17 |
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污水处理 | 30,479.62 | 21,724.28 | 4,305.95 | 2,231.96 | 1,641.39 |
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环境工程 | 25,614.03 | -1,126.86 | 804.01 | -2,955.41 | -4,435.66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近年来国内包括污水处理在内多个传统环保板块的行业集中度都发生了显著变化, 传统污水处理行业已经进入项目的“后建设时代”。严苛的环保督查和处罚对老项目的精细化运营和降本增效提出了挑战。一、二线城市市政污水处理市场趋于饱和,其他水务项目存在分布广、项目小等特点,很大程度上被业内龙头企业垄断,市场竞争激烈。面对行业发展状况,公司将持续改善和优化现有项目的运营水平和盈利能力,并适时整合和处置相关资产,改善和提高上市公司可持续盈利能力,不断推进公司战略转型。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战略转型需要和实际情况,一方面立足自身优势的大环保,水处理,清洁能源及双碳科技产业,本着区域优化和产业布局的原则,对现有业务和资产做出适当的调整、处置、整合和升级改造,在新能源、双碳科技等领域寻找新的投资和业务发展机会;同时围绕十四五国家重点发展战略(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积极向绿色品牌健康食品、科技农业种养殖、美丽乡村工程等领域布局发展。2022年12月公司对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的间接参股投资,布局知名品牌绿色健康食品产业,也是公司战略转型发展的重要尝试。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企业经营计划:
公司针对市场竞争激烈的趋势,持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降本增效;不断优化现有业务结构,整合统筹业务板块,提高业务效率和客户满意度。同时积极落实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持续推进公司战略转型,积极向绿色品牌健康食品、科技农业种养殖、新兴农业基建环保、双碳科技、新能源等领域布局发展。
2、业务拓展计划:
一方面立足自身优势的大环保,对现有业务和资产做出适当的调整、处置、整合和升级改造。另一方面公司通过投资并购、合资合作、发起产业基金等多种方式,拓展新的业务和置入具有良好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优质资产,优化业务板块构成,实现环保和新兴品牌消费等领域多元化发展,持续改善公司经营业绩,不断提升公司综合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资产收益率,为社会、员工和股东持续创造核心价值。
3、人力资源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人才任用和培养管理,为了谋求企业长期稳定发展,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团队战斗力,提升人均能效。在优化组织架构的基础上,对团队中企业文化认同感强、工作业绩突出、管理能力较强、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加大培训力度和培养力度,形成各类人才聚集、勇于担当的优秀团队,从而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4、市场融资计划:
公司将根据具体项目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充分运用各类市场的融资渠道,在保持合理健康的资本结构的同时,充分发挥合理的资金杠杆作用,为企业的运营发展持续提供高质量,低成本的融资安排,提高企业的经营能力。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政策变化风险
目前国家环保产业政策对水处理和清洁能源改造行业的支持主要体现在国家及地方政府产业政策、财税政策和货币政策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地方政府新发展规划等因素的变化将可能改变区域政策支持力度和市场供求关系,对企业各项经营活动造成影响。
2、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水务行业经过大规模建设期,中国城市各类建设趋于饱和,现有城市环境治理和城市污水处理等业务近年来不断被大型行业龙头整合,中小型民营企业在城市环保运营和建设中正在逐步失去产业规模优势,或对公司业务拓展带来新的挑战和阻力。
3、项目运营风险
环保行业行政监管和督查严格,对项目生产的效率和稳定性提出较高要求。进水水质超标,自然灾害、政府财政收支情况与信用变化等不可控因素的发生,将对公司在项目上的生产、经营销售或回款产生不利影响。
4、建设成本控制风险
近年来能源、人工、材料等价格持续上升,项目建设成本有高于预期的风险,同时运营项目如存在一定的设备陈旧、管网老化等需要提标改造情况,都可能对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目标实现带来不利影响。
5、新兴业务领域拓展风险
将从传统城市水务建设服务向绿色品牌健康食品、科技农业种养殖、新兴农业基建环保、双碳科技和新能源等转型升级。通过投资并购、合资合作、发起产业基金等多种方式进行布局,而该类行业受国家政策、自然风险因素、市场供需情况, 以及战略并购谈判等事项均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投资不达预期或项目无法落地的风险。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
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建立了以《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为基础,以董事长、总经理、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为具体规范的一套较为完善的治理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程序以及应履行的义务,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经营机构和监督机构科学分工,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的治理结构。公司于2022年8月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各项议事规则、管理制度的修订。
1、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履行职责,明确了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对股东大会的职权、召开条件和方式、表决方式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其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履行职责,在规定范围内行使经营决策权,并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公司董事会目前共有7名成员,其中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内控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共五个专门委员会。除战略发展委员会、内控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外,各专门委员会召集人全部由独立董事担任。公司的各项治理制度和安排为独立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发挥作用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3、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人,职工监事1人。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监督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按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监事除负责监事会的日常工作外,还积极参与了公司的董事会,及时全面地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实时对董事会和管理层进行监督。
4、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信息披露责任人,保证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确保其享有平等的知情权。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办法》执行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的内幕知情人申报工作。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
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 | 决议刊登的披露 | 会议决议 |
询索引 | 日期 |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2年6月6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2年6 月7日 | 2022-043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7月14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2年7月15日 | 2022-055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9月16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2年9月17 日 | 2022-069 |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10月10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2年10月11 日 | 2022-079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丁宏伟 | 董事长、董事、总裁 | 男 | 51 | 2017.01.17 | 2024.05.12 | 0 | 0 | 0 | 无 | 81.73 | 否 |
严东明 | 董事 | 男 | 61 | 2015.05.08 | 2024.05.12 | 0 | 0 | 0 | 无 | 0 | 是 |
闫银柱 | 董事 | 男 | 55 | 2018.04.19 | 2024.05.12 | 0 | 0 | 0 | 无 | 0 | 是 |
张音心 | 董事 | 男 | 46 | 2022.10.10 | 2024.05.12 | 0 | 0 | 0 | 无 | 0 | 是 |
陈相奉 | 独立董事 | 男 | 60 | 2021.05.13 | 2024.05.12 | 0 | 0 | 0 | 无 | 17.86 | 否 |
金忠德 | 独立董事 | 男 | 69 | 2018.04.19 | 2024.05.12 | 0 | 0 | 0 | 无 | 17.86 | 否 |
王建伟 | 独立董事 | 男 | 61 | 2022.06.06 | 2024.05.12 | 0 | 0 | 0 | 无 | 10.42 | 否 |
王冰 | 监事会主席 | 男 | 63 | 2015.05.13 | 2024.05.12 | 0 | 0 | 0 | 无 | 0 | 是 |
刘国虎 | 监事 | 男 | 49 | 2021.05.13 | 2024.05.12 | 0 | 0 | 0 | 无 | 0 | 是 |
杨毅冰 | 职工监事 | 男 | 47 | 2021.05.13 | 2024.05.12 | 0 | 0 | 0 | 无 | 29.39 | 否 |
周吉全 | 副总裁 | 男 | 54 | 2015.05.08 | 2024.05.12 | 0 | 0 | 0 | 无 | 55.20 | 否 |
章韬 | 财务总监 | 男 | 42 | 2018.09.25 | 2024.05.12 | 0 | 0 | 0 | 无 | 36.99 | 否 |
庄建龙 |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首席风控官 | 男 | 59 | 2018.04.19 | 2024.05.12 | 0 | 0 | 0 | 无 | 41.08 | 否 |
张彦 | 董事长(离任)、董事(离任) | 男 | 46 | 2021.05.13 | 2022.05.09 | 0 | 0 | 0 | 无 | 51.95 | 否 |
吴昊 | 独立董事(离任) | 男 | 46 | 2021.05.13 | 2022.05.10 | 0 | 0 | 0 | 无 | 2.98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0 | 0 | 0 | / | 345.46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丁宏伟 | 丁宏伟先生,197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自1999年加入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主导或参与开发、运营了多个商业、酒店及住宅项目。曾主管上海鹏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成本中心、房地产销售、商业及酒店运 |
营板块,具有20年的房地产投资开发和运营管理经验。曾任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运营官、上海鹏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上海鹏都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 | |
严东明 | 严东明先生,男,1962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1982年毕业于空军工程技术大学导弹学院计算机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2003年在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研究所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78年9月至2001年11月部队服役;2001年12月至2005年4月在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任规划发展部产权部经理;2005年5月至2011年6月在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任办公室主任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11年7月至今在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任办公室主任,2014年5月至今在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2015年5月至今在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 |
闫银柱 | 闫银柱先生,男,1968年12月出生,工程师。兰州理工大学工民建本科,兰州理工大学建筑工程工学硕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工商硕士。曾任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上海分院副院长、上海京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上海沪裕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武汉怡和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鹏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现任上海鹏欣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周园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鹏颐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鹏文琰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蚌埠鹏睿农牧产业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鹏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上海鹏都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总工程师、昆明东方锦鸿置地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昆明东方顺欣置地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张音心 | 张音心先生,男,1977年12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AAIA国际财务高级审计师,SIFM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在鹏欣集团负责上海鹏都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文旅商欣润集团运营项目的财务结算、内控方面工作。现任上海鹏都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经理、文旅商欣润集团首席财务官。 |
陈相奉 | 陈相奉先生,男,1963年10月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长期在湖北钟祥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先后担任所长,主任会计师,后转入企业,先后担任过上市公司董秘、财务总监等职务,现为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石首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乐山市易华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金忠德 | 金忠德先生,1954年6月出生,律师,华东政法学院毕业。1986年参加首次律师资格全国统考获得律师资格证书,1988年获得律师执照。曾执业于上海市第一律师事务所。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苏州分所法人,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王建伟 | 王建伟先生,男,1962年3月出生,江苏海安人,扬州大学商学院商业企业管理专业毕业。1983年至1986年东台市商校任教师;1986年至2000年海安县财政局工作,历任县财政总预算会计,预算科副科长;2000年起在海安市审计局工作,历任财政金融审计科科长、市纪委派助审计局纪检组长、审计局副局长,2022年4月退休。现任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王冰 | 王冰先生,男,1960年10月出生,专科学历,会计师。曾任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主席、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6月至今在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2015年5月至今在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任监事会主席,2015年7月至今在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任首席风控官,2017年3月至今在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冠贸易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 |
刘国虎 | 刘国虎先生,1974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中国国籍,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分别任江苏省南通地税系统县 |
(市)局副局长,市地税局办公室主任和市税务局服务中心主任,自2020年12月至今担任上海鹏欣集团总裁助理企划部总经理,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
杨毅冰 | 杨毅冰先生,1976年12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曾任上海鹏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海外公司财务经理(兼内控部经理)、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经理。自2016年1月至今担任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内审法务部审计内控经理。 |
周吉全 | 周吉全先生,196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博士。曾任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经理、运营总监。现任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
章韬 | 章韬先生,198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注册会计师,澳洲注册会计师,会计师职称,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硕士。曾任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业务六部部门经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上海鹏珀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鹏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监事。现任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
庄建龙 | 庄建龙先生,男,1964年9月出生。同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学位。曾任上海盛源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上海鹏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风控官、董事会秘书。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王冰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3年6月17日 | |
王冰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冠贸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7年3月17日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丁宏伟 | 上海鹏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16年12月30日 | |
丁宏伟 | 上海鹏欣润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12月22日 | 2022年10月31日 |
丁宏伟 | 呼和浩特鹏达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7月14日 | |
丁宏伟 | 蚌埠鹏欣水游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年7月3日 | |
丁宏伟 | 天津鹏安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年1月6日 | |
丁宏伟 | 上海三林城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5月20日 | |
丁宏伟 | 上海鹏晨联合实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1月6日 | |
丁宏伟 | 盘锦鹏欣置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9月8日 | |
丁宏伟 | 上海鹏欣智汇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1月26日 | |
丁宏伟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汇实业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3年6月17日 | |
丁宏伟 | 南京夫子庙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0月18日 | |
丁宏伟 | 上海水游城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0年6月29日 | |
丁宏伟 | 上海鹏欣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8月23日 | |
严东明 | 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 | 办公室主任、董事 | 2011年7月1日 | |
严东明 |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5月6日 | |
严东明 |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19年12月19日 | |
严东明 | 上海鹏欣润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12月22日 | |
严东明 | 鹏欣农牧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2月7日 | |
严东明 | 西藏富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8年1月18日 | |
严东明 | 上海鹏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7月30日 | |
严东明 | 徐州鹏睿农牧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0年5月19日 |
严东明 | 蚌埠鹏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0年5月15日 | |
严东明 | 云南鹏欣富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12月31日 | |
闫银柱 | 上海鹏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总工程师 | 2010年4月1日 | |
闫银柱 | 上海鹏欣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5月12日 | |
闫银柱 | 上海周园置业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17年12月27日 | |
闫银柱 | 蚌埠鹏睿农牧产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4月20日 | |
闫银柱 | 武汉鹏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07年1月8日 | |
闫银柱 | 上海鹏文琰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20年10月22日 | |
闫银柱 | 上海鹏颐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0月27日 | |
闫银柱 | 昆明东方锦鸿置地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22年12月30日 | |
闫银柱 | 昆明东方顺欣置地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22年12月30日 | |
张音心 | 昆明东方锦鸿置地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12月30日 | |
张音心 | 昆明东方顺欣置地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12月30日 | |
张音心 | 蚌埠春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11月21日 | |
张音心 | 上海欣享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8月11日 | |
陈相奉 |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副总裁 | 2013年9月 | |
陈相奉 | 石首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兼总经理 | 2020年6月09日 | |
陈相奉 | 乐山市易华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年3月18日 | |
金忠德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高级合伙人,苏州分所法人 | 2000年3月14日 | |
王冰 | 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 | 首席风控官 | 2015年7月13日 | |
王冰 | 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1997年3月11日 | |
王冰 | 西藏智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6年1月6日 | |
王冰 | 上海鹏欣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1990年4月26日 | |
王冰 | 西藏风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6年1月8日 | |
王冰 | 上海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7月24日 | |
王冰 |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9年8月21日 | |
王冰 | 上海鹏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1995年1月28日 | |
王冰 | 天津鹏安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1年1月6日 | |
王冰 | 天津鹏天置业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0年6月22日 | |
王冰 | 上海慧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年7月30日 | |
王冰 | 上海鹏欣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年6月17日 | 2022年8月10日 |
王冰 | 上海莱因思置业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06年5月25日 | |
王冰 | 上海富融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1年8月15日 | |
王冰 | 上海欣润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9年9月14日 | |
王冰 | 上海鹏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0年5月25日 |
王冰 | 琼海鹏博置业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9年6月19日 | |
王冰 | 上海鹏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董事 | 1996年4月12日 | |
王冰 | 上海鹏晨联合实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3月29日 | |
王冰 | 上海宜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年5月13日 | |
王冰 | 上海傲冕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年12月15日 | |
王冰 | 上海鹏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监事 | 1996年8月1日 | |
王冰 | 上海鹏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0年9月6日 | |
王冰 | 上海鹏欣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1月15日 | |
王冰 | 上海春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监事 | 1997年1月17日 | |
王冰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汇实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3年6月17日 | |
王冰 | 西藏润中实业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6月27日 | |
王冰 | 上海鹏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年3月23日 | |
王冰 | 云南鹏欣富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2月31日 | |
刘国虎 | 上海富融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年12月12日 | |
刘国虎 | 上海宜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年11月07日 | |
刘国虎 | 上海鹏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22年11月03日 | |
刘国虎 | 上海傲冕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年09月26日 | |
刘国虎 | 上海鹏欣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1月28日 | |
刘国虎 | 上海鹏珀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1月25日 | |
庄建龙 | 鹏欣农牧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02月07日 | 2022年12月02日 |
庄建龙 | 蚌埠鹏睿农牧产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12月18日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决定董事、监事的报酬;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同决定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结合其经营绩效、工作能力、岗位职级等考核确定并发放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披露的报酬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345.46万元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张彦 | 董事长、董事 | 离任 | 辞职 |
丁宏伟 | 董事长、董事 | 选举 | 增补董事长 |
吴昊 | 独立董事 | 离任 | 辞职 |
王建伟 | 独立董事 | 选举 | 增补独立董事 |
张音心 | 董事 | 选举 | 增补董事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11月23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2〕0174 号);
2、2022年10月24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2022〕151 号);
3、2022年11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关于对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张彦、丁宏伟、庄建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15号);
4、2022年12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关于对吴昊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16号);
5、2022年11月29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独立董事吴昊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2022〕182号)。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2年2月23日 | 2022-007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2年3月8日 | 2022-011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2年3月22日 | 报备交易所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2年4月28日 | 2022-022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2年5月12日 | 报备交易所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2年5月16日 | 报备交易所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2年6月6日 | 报备交易所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2年6月28日 | 2022-046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2年7月20日 | 报备交易所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2年8月24日 | 2022-062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2年9月16日 | 2022-070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2年9月23日 | 报备交易所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2年10月28日 | 报备交易所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2年11月17日 | 报备交易所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2年12月26日 | 报备交易所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丁宏伟 | 否 | 15 | 15 | 0 | 0 | 0 | 否 | 4 |
严东明 | 否 | 15 | 15 | 0 | 0 | 0 | 否 | 4 |
闫银柱 | 否 | 15 | 15 | 0 | 0 | 0 | 否 | 4 |
张音心 | 否 | 3 | 3 | 0 | 0 | 0 | 否 | 1 |
陈相奉 | 是 | 15 | 15 | 0 | 0 | 0 | 否 | 3 |
金忠德 | 是 | 15 | 15 | 0 | 0 | 0 | 否 | 3 |
王建伟 | 是 | 9 | 9 | 0 | 0 | 0 | 否 | 2 |
张彦(已离任) | 否 | 4 | 4 | 0 | 0 | 0 | 否 | 0 |
吴昊(已离任) | 是 | 4 | 3 | 0 | 0 | 1 | 否 | 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5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5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姓名 | 董事提出异议的有关事项内容 | 异议的内容 | 是否被采纳 | 备注 |
金忠德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签署《项目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不同意签署《项目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 | 否 | 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董事会决议为5票同意, 1票反对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故议案审议通过 |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说明
独立董事金忠德先生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审议公司与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公司就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签署补充协议时认为:
1.汇源饮料与公司主营业务完全不符,缺乏收购的必要性;
2.汇源公司已破产重整,但在《项目合作协议》中又称市值28亿之多,缺乏必要的财务说明,风险极大;
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陈相奉、金忠德、闫银柱 |
提名委员会 | 金忠德、王建伟、严东明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王建伟、陈相奉、严东明 |
战略委员会 | 丁宏伟、严东明、王建伟 |
内控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 闫银柱、丁宏伟、金忠德 |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01.27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审议通过《2021年年报审计计划》、《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 | 全体审议通过 |
2022.03.08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全体审议通过 |
2022.04.28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听取中准会计师关于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议《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关于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 全体审议通过 |
2022.7.13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全体审议通过 |
2022.8.24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 《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全体审议通过 |
2022.10.28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 2022年三季度报告 | 全体审议通过 |
(3).报告期内内控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04.28 | 第八届董事会内控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听取中准会计师关于2021年度内控审计工作的汇报,审议《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听取公司审计内控部关于2021年度内控工作的汇报,审议《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全体审议通过 |
(4).报告期内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04.28 | 第八届董事会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2年发展战略的讨论 | 独立董事吴昊缺席,其他两位董事参会 |
(5).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04.28 | 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审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及薪酬制度执行情况的议案 | 独立董事吴昊缺席,其他两位董事参会 |
(6).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5.10 |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关于提名王建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 全体审议通过 |
2022.9.23 |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 | 关于提名张音心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 全体审议通过 |
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议案 |
(7).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40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19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359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135 |
销售人员 | 9 |
技术人员 | 35 |
财务人员 | 26 |
行政人员 | 49 |
管理人员 | 44 |
临时工 | 61 |
合计 | 359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1 |
硕士 | 18 |
本科 | 119 |
专科 | 85 |
高中及以下 | 136 |
合计 | 359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国家有关劳动政策,结合行业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客观公正、激励为主、经济合法的薪酬政策,根据不同的岗位价值,制定了与岗位等级相匹配的薪资等级,为贯彻落实公司的经营战略,全员实行以绩效结果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薪酬调整、奖金发放、职务调整密切挂钩,全面帮助员工持续提升工作业绩,强化绩效结果。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非常重视员工的培养和发展,以企业文化为基础,以提高员工绩效结果为导向,以促进企业发展、人才发展为目标,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公司的培训体系,针对员工的知识结构和岗位职能要求,鼓励员工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与自学课程,同时,公司根据企业与员工的发展制定了全员培训计划,培训对象涵盖新员工、在岗员工、后备干部以及中高层管理人员等,以内外部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全面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与岗位技能,从而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团队
的战斗力、凝聚力与核心竞争力。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
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规定与激励约束机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与考核,考核完毕与薪酬、奖金发放密切挂钩,充分激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控管理体系,内容涵盖资金活动管理、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管理、研究与开发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印鉴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运维管理、对外担保管理、关联交易管理等企业运行的诸多方面,对所有子公司适用,有效的保障各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平稳运行。公司的子公司基本为全资控股,公司的管理措施能够有效的对子公司进行管控。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开展了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报告期内,公司结合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具体的整改工作:
1、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提高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的理解。
2、进一步强化相关业务人员的定期培训机制,督促董事长、独立董事、监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参加证券监管部门举行的培训,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定期编制专项培训资料开展内部培训和学习。
3、公司根据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修订了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以促进企业管理效能提升。
十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否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0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秦皇岛污水项目
排放限(mg/l) | 年均排放浓度(mg/l) | 年消减总量(kg) | 年排放量(kg) | |
cod | 50 | 18.39 | 10,008,135 | 625,546 |
氨氮 | 5(8) | 1.17 | 1,466,570 | 37,673 |
排放口数量:一个;分布情况:厂区接触池东侧;排放方式:直接进入排洪河;超标排放情况:全年绝大多数时间排放全部符合标准;进水水质严重超标的情况下,有短时出水水质超标;
核定的排放总量:COD为2,190吨/年,氨氮为219吨/年2)太原污水项目
排放限(mg/l) | 年均排放浓度(mg/l) | 年消减总量(kg) | 年排放量(kg) | |
cod | 40 | 19.8 | 15,819,494 | 1,050,363 |
氨氮 | 2.0 | 0.48 | 2,414,834 | 25,544 |
排放口数量:一个;分布情况:厂区东南角排放方式:直接进入汾河;超标排放情况:全年绝大多数时间排放全部符合标准;进水水质严重超标的情况下,有短时出水水质超标;核定的排放总量:COD为2336吨/年,氨氮为116.8吨/年。3) 马鞍山污水项目
排放限(mg/l) | 年均排放浓度(mg/l) | 年消减总量(kg) | 年排放量(kg) | |
cod | 50 | 10.63 | 4,092,652 | 219,962 |
氨氮 | 5(8) | 0.43 | 583,200 | 8,912 |
排放口数量:一个;分布情况:排水泵房;排放方式:直接进入慈湖河;超标排放情况:全年排放全部符合标准,未发生超标排放;核定的排放总量:COD为1095 吨/年,氨氮为109.5吨/年。4) 东营污水项目
排放限(mg/l) | 年均排放浓度(mg/l) | 年消减总量(kg) | 年排放量(kg) | |
cod | 50 | 37.4 | 516,647 | 73,582 |
氨氮 | 5(8) | 0.389 | 48,420 | 765 |
排放口数量:1个 ;分布情况: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排口;排放方式:连续排放;超标排放情况:2022年排放全部符合标准,未发生超标排放;核定的排放总量:COD为98.37吨,氨氮为9.84吨。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秦皇岛污水项目:设计处理能力12万吨/日,于2003年4月正式动工,2004年8月完成主体建设,2004年11月正式运营,出水水质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其中根据秦皇岛市环保局意见,对渤海湾治理从严,减少有机物的排放,因此BOD,SS,COD三项有机物排放标准从严要求,执行一级标准。根据2015年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发【2015】28号)要求,秦皇岛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于2016年开始建设,出水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2017年12月25日实现水路全线贯通, 2019年5月13日,完成环保验收工作。
2)太原污水项目:设计规模为16万吨/日,2008年6月太原市人民政府和香港豪峰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太原市杨家堡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并委托市政管理局下属太原市排水管理处与香港豪峰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承担杨家堡污水处理厂的投资、建设、运营。2010年对太原污水项目进行升级改造工程,设计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l8918-2002)的一级A标准。升级改造工程自2010年4月开始建设,2011年8月进入商业试运行期,2011年12月28日通过了环保验收,2012年5月1日正式开始商业运营。2020年1月1日山西省新地标DB14/1928-2019正式执行,COD排放限值40mg/l;氨氮
2.0mg/l。
3)马鞍山污水项目:设计规模60000t/d,2007年8月竣工投入运营,出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B标准。2018年8月《马鞍山市投融资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纪要》明确王家山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投资建设主体为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出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2019年5月30日签署《关于马鞍山市王家山污水处理厂项目合作合同之提标改造补充协议》,2019年6月18日正式开工建设,2019年10月30日完成通水试运行,2020年1月15日完成氧化沟MBBR改造工程。
4)东营污水项目:设计规模4万吨/日,出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该项目于2013年10月完成项目整体建设,11月实现管网对接,正式接纳污水。厂区出口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外排水由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6#泵站排入河口区人民政府投资建设的面条沟生态湿地公园。经湿地进一步处理后排至挑河。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马鞍山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环评报告书由时代盛华科技有限公司编制,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批准建设。
2)沈阳彰武污水项目:项目环评报告书由阜新市鑫源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编制及修改完善经阜新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评估报阜新市环境保护局批复。
3)荣县项目:项目环评报告书由荣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编制,自贡市荣县生态环保局批准建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国中水务下属各污水处理项目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应急预案,并且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1)秦皇岛项目:
自动监测项目: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氨氮,监测频次为每一小时监测1次,流量、水
温、PH值,监测频次为连续监测,监测数据直接在所在城市在线监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上实时公布。手动检测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公司进行废水检测包含:
废水(进水口):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色度、粪大肠菌群数,每月监测1次总镉、总砷、总铬、六价铬、总铅、总汞,每季度监测1次硫化物、挥发酚、烷基汞,每半年检测一次废水(排水口):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色度、粪大肠菌群,总镉、总砷、总铬、六价铬、总铅、总汞,每月监测1次硫化物、挥发酚、烷基汞,每半年检测一次无组织废气:氨、臭气浓度、硫化氢每季度检测1次;甲烷每年检测1次。有组织废气:氨、臭气浓度、硫化氢每季度检测1次。噪声:每个季度1次。污泥:含水率、PH、总镉、总贡、总铅、总铬、总砷、总镍、总锌、总铜,矿物油每半年监测1次。
2) 太原项目自行检测内容:
自动监测项目: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氨氮,监测频次为每小时监测一次,监测数据直接在所在城市在线监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上实时公布。
手动检测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公司进行废水检测包含:
废水:PH、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色度、粪大肠菌群,每月检测一次;总镉、总砷、总铬、六价铬、总铅、总汞,每季度一次;烷基汞每半年检测1次。
无组织废气:氨、臭气浓度、硫化氢、甲烷,每季度检测1次。
有组织废气:氨、臭气浓度、硫化氢,每季度检测1次。
噪声:每个季度一次。
3)马鞍山污水项目:
自动监测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监测采用在线测量仪表全天连续自动监测,频次为每两个小时监测一次,数据在城市在线监控管理科信息系统网站平台实时公布。
手动监测委托有资质的进行废水中相关污染物检测包含: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PH、石油类、动植物油、色度、LAS、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烷基汞每月监每月进行测。
无组织废气半年一次。
有组织废气每季度一次。
噪声每季度一次。
4)东营污水项目:
自动监测项目: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氨氮,流量监测频次为每一小时监测1次,监测数据直接在所在城市在线监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上实时公布。
手动检测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公司进行废水检测包含:
废水:总砷、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悬浮物、COD、氨氮、总磷、总氮、pH值,每月1次;苯、硫化物、邻二甲苯、对二甲苯、总有机碳、总氰化物、挥发酚、甲苯、乙苯、总钒、间二甲苯每季度1次。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 项目公司名称 | 罚单日期 | 处罚通知 | 处罚原因 | 罚款金额 |
1 | 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2022.5.26 | 并环罚字(2022)0100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排放的水污染物超标 | 30万元 |
2 | 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2022.8.24 | 秦环罚(2022)101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排放的水污染物超标 | 34万元 |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否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0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无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其他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国中天津 | 为保证国中天津顺利向税务主管机关领购因2011年之前工程业务相关的发票,国中天津保留了原有与市政工程、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等有关的经营范围。在上述因素得到消除之后,国中天津将办理相应的经营范围变更,以避免与公司经营范围存在交叉。 | 2014-10-30起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国中天津 | 国中天津所控制的企业今后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国中水务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国中天津或国中天津所控制的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国中水务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国中天津将与国中水务进行协商,并承诺如国中水务拟经营该业务,国中天津将通过合法程序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国中水务。 | 2012-07-05起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简称“解释第15号”)。本公司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5号中“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两项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 / | 无影响。 |
财政部于2022年5月19日发布了《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 / | 无影响。 |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简称“解释第16号”)。根据规定,本公司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第16号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两项内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 / | 无影响。 |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8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24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刘会、蔡伟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刘会:3;蔡伟:0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4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连带责任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服务中心 | 无 | 仲裁 | 东营国中与被申请人于2013年3月4日签订了《山东河口蓝色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补充协议》(下称“补充协议”)作为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政府与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17日签订的《山东河口蓝色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补充。根据上述协议,被申请人授权申请人在特许期内对山东河口蓝色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配套收集管网项目的资金筹措、设计、建设、经营、维护和管理,申请人按协议的规定向被申请人提供污水处理收集服务,并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然而,项目建设运营至今,被申请人欠缴了申请人大量污水处理费,截至2018年12月31日,欠缴的污水处理费本金共达116,592,901.94元。东营国中多次通知被申请人履行上述义务,均被被申请人回绝。东营国中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特申请仲裁。 |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截至2018年12月31日欠缴的污水处理费共计人民币116,592,901.94元;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上述逾期本金对应的利息15,776,606.68元(以上述欠缴污水处理费人民币116,592,901.94元为本金,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暂计到2018年12月31日的逾期未付款对应的利息);3、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的律师费500,000元,预交仲裁费用,支付法院财产保全费用及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支付保险公司保险费等费用。 | 不形成 | 已裁决 | 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污水处理费46,668,725.72元,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案件受理费及处理费共计652,266元,申请人承担425,081元,被申请人承担227,185元。 | 尚未全部执行完毕,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一:
上海涤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二:张亚明,被申请人三:
江苏涤诺日化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涤诺日化集团有限公司 | 仲裁 |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一、被申请人二、被申请人三于2018年1月26日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根据该协议,申请人拟对被申请人一持有的相关资产进行投资并购,主要并购标的为被申请人一的关联公司上海制皂(集团)如皋有限公司、如皋市亚雅油脂化工有限公司,其分别持有弘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3.8%和14.5%的股权。为保证投资并购工作的严肃性和安全性,申请人向被申请人一支付诚意金5,000万元(人民币伍仟万元)。被申请人二张亚明先生就诚意金的返还向申请人提供不可撤销的个人连带责任担保;被申请人三江苏涤诺日化集团有限公司就诚意金的返还向申请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由于被申请人一无法全面提供并购相关的材料、无法消除并购标的的法律瑕疵等问题,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被申请人一构成违约。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返还诚意金以及支付资金占用费、违约金。申请人多次通知被申请人履行上述义务,被申请人均以资金困难为由回绝。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特此申请仲裁。 |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返还诚意金人民币5000万元(伍仟万元);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自2018年1月26日起,暂时按日万分之三的标准计算截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520天)的诚意金占用费共计人民币780万元(柒佰捌拾万元),要求按日万分之三的标准计算至被申请人返还全部诚意金止;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1,000万元(壹仟万元);4、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并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为主张权利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和损失,包括申请人支出的律师费25万元,向法院支付的财产保全申请费,以及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提供担保而支付的保险公司的保险费等费用。 | 不形成 | 已裁决 | 裁决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返还5000万元,并支付自2018年1月29日起至实际返还日,按每日万分之三为标准的相应利息;裁决第三被申请人针对5,000万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裁决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共计21万元,并承担仲裁费用53,3875元。 | 已裁决,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
汪先洪 | 被告一:张 | 无 | 民事诉讼 | 原告方在起诉状中陈述:被告一于2020年5月29日驾驶车 | 原告方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判令 | 形成 | 一审已判决 | 判决国中(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方损失1115209.61 | 已履行完毕 |
吉明,被告二:成都临康健食品有限公司,被告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武侯支公司,被告四:国中(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辆行驶在G4215蓉遵高速泸州往成都方向10公里加380米路段时,与正在执勤民警汪先洪(本案原告)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受伤。经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一支队三大队出具此次交通事故认定书,判定被告一驾驶车辆注意力不集中,对前方情况观察不力,未服从交警手势信号指挥,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全部原因,应由被告一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方据此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方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法院受理案件后,被告一向法院申请追加被告四为本案被告。 | 被告一和被告二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包括后续治疗费、营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2908712.62元;2、被告三在承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3、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 | 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5167元。 | ||||||
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河北浅海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无 | 民事诉讼(上诉) | 2015年6月8日,原被告双方签订了《重油加工改造项目200t/h污水处理系统采购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出售200t/h污水处理系统,包括硬件和软件,以及设备设计、采购、安装、技术培训、指导工艺调试等工作,合同金额为648万元,被告分五期支付。2017年1月9日,原告将合同约定的设备及配件运到被告现场,被告验收合格。但被告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到合同金额的50%(324万元),截止 | 货款4350400元及逾期利息、诉讼费。 | 不形成 | 已判决 | 一审判决:1、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重油加工改造项目200T/H污水处理系统采购合同》;2、被告支付申请人货款11104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以1110400元为基数,自2017年8月26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按逾期罚息标准计算。二审判决撤销了一审判决第一项“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重油加工改造项目200T/H污水处理系统采购合同》”;变更一审判决第二项“被告支付原告货款1110400元及逾期 | 未履行完毕 |
2017年8月25日被告陆续支付了2129600元货款,尚欠第二期货款1110400元。2017年9月,设备基本安装完毕。由于被告不支付货款且一直无法进行生产经营,原告不得已停止了部分安装工作。货款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拒绝支付。原告诉请解除与被告签订的采购合同,并要求支付货款4350400元及逾期利息,诉讼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 付款利息,利息以1110400元为基数,自2017年8月26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按逾期罚息标准计算”为,被上诉人支付上诉人货款3054400元及逾期利息(利息以3054400元为基数,自2017年8月26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按同时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
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3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收购由实控人控制的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上海鹏欣高科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和上海鹏欣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启东鹏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两家公司股权转让对价合计为856,527,505.04元人民币。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关于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2-013)。之后,公司在听取了各方的意见及建议后认为此次收购方案还需进一步讨论与论证,同时考虑到公司转型的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撤回此次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撤回<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关于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事项终止的公告》(临2022-020)。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与关联方上海鹏都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投资协议》,共同出资设立上海鹏都颐养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致力构建以健康管理为核心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鹏都健康以现金方式出资80,0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80%;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2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20%,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0-011)。2021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基于谨慎性投资原则决定撤资,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关于终止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公告》(临2021-066)。2022年3月21日,公司已收回全部的投资款及相应利息。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湘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2,000 | 2014/9/26 | 2014/10/1 | 2024/9/2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2,000.0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7,469.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9,469.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6.15%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关于上表列示的公司为湘潭污水提供的担保的情况说明如下: 上表列示的公司为湘潭污水提供担保并签订有关《担保协议》均发生在2019年12月之前,当时湘潭污水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于2019年12月完 |
成了对湘潭污水所持全部股权出售,并自2019年12月1日起不再将湘潭污水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同时,收购方向本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到期清算 |
资管计划 | 自有资金 | 700,000,000.00 | 29,360,000 | ||
银行类理财产品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自有资金 | 402,000,000.00 | 95,000,000.00 | ||
公墓基金产品 | 自有资金 | 24,997,000.00 | 24,997,000.00 | ||
私募基金产品 | 自有资金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民生加银资管添益资产管理计划:截止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收到资管计划分配金额73,144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内收到67,144万元。截至2023年4月20日,公司已收到资管计划剩余2,936万元,累计已收到资管计划分配金额76,080万元。
公司资金回款情况表单位:万元
序号 | 到账日期 | 到账金额 |
1 | 2021年7月23日 | 6,000.00 |
2 | 2022年1月6日 | 5,080.00 |
3 | 2022年4月25日 | 5,000.00 |
4 | 2022年4月28日 | 20,000.00 |
5 | 2022年4月29日 | 10,000.00 |
6 | 2022年5月24日 | 20,000.00 |
7 | 2022年5月27日 | 500.00 |
8 | 2022年6月28日 | 200.00 |
9 | 2022年12月29日 | 3,144.00 |
10 | 2022年12月29日 | 3,220.00 |
11 | 2023年4月19日 | 2,036.00 |
12 | 2023年4月19日 | 526.00 |
13 | 2023年4月20日 | 374.00 |
合计 | 76,080.00 |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报酬确定 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实际收回情况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滨江支行 投资管理人/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贵竹固收增利单月持有期自动续期(对公)理财产品(产品代码:FBAE68603G) | 50,000,000.00 | 2021年11月15日 | 2022年4月6日 | 自有资金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3.12% | 607,128.86 | 已赎回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滨江支行 投资管理人/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贵竹固收增利单月持有期自动续期(对公)理财产品(产品代码:FBAE68603G) | 100,000,000.00 | 2021年11月15日 | 2022年4月6日 | 自有资金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3.12% | 1,214,257.74 | 已赎回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滨江支行 投资管理人/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 中国民生银行贵竹固收增利单月持有期自动续期(对公)理财产品(产品代码:FBAE68603G) | 50,000,000.00 | 2021年12月13日 | 2022年3月28日 | 自有资金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2.61% | 375,793.07 | 已赎回 |
公司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滨江支行 投资管理人/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贵竹固收增利单月持有期自动续期(对公)理财产品(产品代码:FBAE68603G) | 100,000,000.00 | 2021年12月13日 | 2022年3月28日 | 自有资金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2.61% | 751,586.15 | 已赎回 | |||||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太白路支行 投资管理人: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长盈聚金”日日增利开放式净值型理财 | 2,000,000.00 | 2022年4月2日 | 2022年4月25日 | 自有资金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2.95% | 3,716.15 | 已赎回 | |||||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太白路支行 投资管理人: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长盈聚金”日日增利开放式净值型理财 | 2,000,000.00 | 2022年3月2日 | 2022年3月29日 | 自有资金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2.58% | 3,819.17 | 已赎回 | |||||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太白路支行 投资 | “长盈聚金”日日增利开放式净值型理财 | 2,000,000.00 | 2022年2月10日 | 2022年2月28日 | 自有资金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2.54% | 2,501.36 | 已赎回 |
管理人: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太白路支行 投资管理人: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长盈聚金”日日增利开放式净值型理财 | 1,000,000.00 | 2022年5月6日 | 2022年5月19日 | 自有资金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3.03% | 1,079.17 | 已赎回 | |||||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太白路支行 投资管理人: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长盈聚金”日日增利开放式净值型理财 | 2,000,000.00 | 2022年5月6日 | 2022年5月27日 | 自有资金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2.92% | 3,360.00 | 已赎回 | |||||
投资管理人:上海农商行 托管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 | 上海农商行“日鑫”系列天天盈C款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代码:TTY20002) | 100,000,000.00 | 2022年10月17日 | 2022年11月25日 | 自有资金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1.91% | 203,720.93 | 已赎回 |
行 | ||||||||||||||
投资管理人:上海农商行 托管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 上海农商行“日鑫”系列天天盈C款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代码:TTY20002) | 290,000,000.00 | 2022年12月1日 | 2022年12月27日 | 自有资金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1.77% | 366,616.37 | 已赎回 | |||||
上海农商行银行延安西路支行 | 公司结构性存款2022年第004期(鑫和系列)产品编号:AA0203220107003(93天) | 100,000,000.00 | 2022年1月7日 | 2022年4月10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3.15% | 802,602.74 | 已赎回 | |||||
上海农商行银行延安西路支行 | 公司结构性存款2022年第095期(鑫和系列)产品编号:AA0203220620001(39天) | 100,000,000.00 | 2022年6月20日 | 2022年7月29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2.27% | 242,785.39 | 已赎回 | |||||
上海农商行银行延安西路支行 | 公司结构性存款2022年第139期(鑫和系列),产品编号:AA0304220812001(35天) | 100,000,000.00 | 2022年8月12日 | 2022年9月16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2.42% | 258,904.11 | 已赎回 | |||||
上海农商行银行延安西路支行 | 公司结构性存款2022年第190期(鑫和系列),产品编号:AA0304221014001(38天) | 100,000,000.00 | 2022年10月14日 | 2022年11月21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2.70% | 281,095.89 | 已赎回 | |||||
上海农商行银行延安西路支行 | 公司结构性存款2022年第231期(鑫和系列),产品编号:AA0203221202002(63天) | 95,000,000.00 | 2022年12月2日 | 2022年2月3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未到期 | |||||||
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富国精诚回报12个月持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11769 | 14,999,000.00 | 2021年4月30日 | 无固定期限 (最低持有12个月) | 自有资金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_ | 未到期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海通海升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代码:A份额:850003 | 4,999,000.00 | 2021年6月24日 | 无固定期限 (最低持有6 | 自有资金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_ | 未到期 |
陆家浜路支行 基金管理人: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个月)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陆家浜路支行 基金管理人: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海通海升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代码:A份额:850003 | 4,999,000.00 | 2022年1月13日 | 无固定期限 (最低持有6个月) | 自有资金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_ | 未到期 | ||||||
基金管理人:广东伍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伍文十全十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 100,000,000.00 | 2021年8月3日 | 无固定期限 | 自有资金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_ | 未到期 | ||||||
资产管理人: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 民生加银资管添益资产管理计划 | 700,000,000.00 | 2018年7月18日 | - | 自有资金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已赎回 |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注:以上实际收益或损失为含税金额。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赛领基金减资
公司于2015年投资参股赛领国际投资基金(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领基金”),合计投资金额47,800万元,占赛领基金的股权比例为4.4395%。2019年5月28日,经赛领基金2019年第三次股东会(年度)会议各方股东审议一致决定,将赛领基金的注册资金由901,000万元减少至801,000万元,各股东按照各自股权比例相应减少对赛领基金的实缴出资。2020年1月31日,经赛领基金2020年第二次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决定,同意将赛领基金的注册资金减少至571,000万元,各股东同比例减资。2021年4月13日,经赛领基金2021年第二次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决定,同意将赛领基金的注册资金减少至536,000万元,各股东同比例减资。2021年8月12日,经赛领基金2021年第三次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决定,同意将赛领基金的注册资金减少至501,000万元,各股东同比例减资。2021年10月22日,经赛领基金2021年第四次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决定,同意将赛领基金的注册资金减少至421,000万元,各股东同比例减资。2022年1月20日,经赛领基金2022 年第一次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决定,同意将赛领基金的注册资金减少至381,000万元,各股东同比例减资。2023年1月9日经赛领基金2023年第一次股东会决议,同意将赛领基金的注册资金减少至366,000万元。上述减资后,公司对赛领基金的出资金额为162,486,127元,所持股权比例依然保持4.4395%不变。减资款已全部收到。详情见公
司于2022年2月22日、2022年3月26日、2023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支付违约金
2017年12月29日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碧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碧莱投资”)签署《水务资产股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出售8家水务公司,碧莱投资于2018年5月付清全部股权转让款10.90亿元,之后双方开始办理交割手续。其中4家公司分别与碧莱投资于2018年、2019年交割完毕,并完成工商变更。另外4家公司,其中3家公司因小股东要行使优先购买权、1家公司因当地政府不同意转让等原因,公司未能与碧莱投资办理交割手续。2022年9月,双方决定终止原合同。除了已经完成交割的4家公司外,其余标的公司碧莱投资不再购买。原合同终止后,公司需向碧莱投资返还股权款6.03亿元。同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认,公司还应支付未按合同交付水务资产的违约金1.01亿元。详情见公司于2022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出售水务资产的进展公告》(2022-073)。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返还碧莱投资股权款3.02亿元、违约金1.01亿元。
3、购买股权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与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盛资产”)签署《项目合作协议》,双方拟共同合作投资重组后的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并于2022年4月22日向文盛投资支付履约保证金3亿元人民币,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关于签署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临2022-034)。
2022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股权的议案》,公司与文盛资产、文盛资产全资子公司上海顼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顼汇”)签署《股份转让合同》,文盛资产将参与北京汇源重整设立的持股平台即诸暨市文盛汇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中由上海顼汇持有的31.481%的股份转让给公司,转让后公司间接持有北京汇源18.89%股份,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8.5亿元。
本次购买股份将提升公司综合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目前的转型规划。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关于购买股权的公告》(临2022-084)
2023年4月5日,公司为发展业务之需要,与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由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上海邕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诸暨市文盛汇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公司受让上海邕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诸暨市文盛汇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3.128%股权,转让价款总额5,00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转让价款已支付完毕,股权转让正在工商变更中。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诸暨市文盛汇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诸暨市文盛汇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股东 | 出资比例 |
1 | 杭州浙珏伍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6188% |
2 | 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0.0062% |
3 | 杭州浙珏玖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667% |
4 |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31.481% |
5 | 上海邕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7.4773% |
6 | 诸暨市盛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75% |
合计 | 100% |
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诸暨市文盛汇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34.609%股权,间接持有
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20.7654%股权。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0,154,025 | 2.43 | -40,154,025 | -40,154,025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613,781,103 | 97.57 | 1,613,781,103 | 100 | ||
三、股份总数 | 1,653,935,128 | 100 | -40,154,025 | -40,154,025 | 1,613,781,103 | 100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全部社会公众股40,154,025股股份,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临2022-047)。2022年7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并于次日披露《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资通知债权人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2-055)、《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资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2-056)。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公司未收到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日期为2022年8月30日,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实施公告》(临2022-065)。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28,929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04,077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 | 0 | 227,312,500 | 14.09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 | 0 | 158,648,700 | 9.83 | 0 | 质押 | 47,448,7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冠贸易有限公司 | 0 | 39,662,200 | 2.46 | 0 | 质押 | 11,862,2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陈开同 | 0 | 17,074,927 | 1.06 | 0 | 无 | 0 | 未知 | ||
乐小妹 | 210,200 | 7,625,200 | 0.47 | 0 | 托管 | 0 | 未知 | ||
陈言上 | 0 | 7,493,850 | 0.46 | 0 | 未知 | 0 | 未知 | ||
王红丽 | 6,881,900 | 6,881,900 | 0.43 | 0 | 未知 | 0 | 未知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009,864 | 6,140,620 | 0.38 | 0 | 未知 | 0 | 未知 | ||
毛金明 | 6,000,000 | 6,000,000 | 0.37 | 0 | 未知 | 0 | 未知 | ||
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 | 1,850,268 | 5,225,661 | 0.32 | 0 | 未知 | 0 | 未知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 | 227,312,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7,312,500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 | 158,648,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8,648,700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冠贸易有限公司 | 39,662,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9,662,200 |
陈开同 | 17,074,927 | 人民币普通股 | 17,074,927 |
乐小妹 | 7,625,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625,200 |
陈言上 | 7,493,850 | 人民币普通股 | 7,493,850 |
王红丽 | 6,881,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881,900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140,620 | 人民币普通股 | 6,140,620 |
毛金明 | 6,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000,000 |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 5,225,661 | 人民币普通股 | 5,225,661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2022年6月6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7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9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冠贸易有限公司均委托公司证代张茜参与表决。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冠贸易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为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姜照柏先生通过间接控制厚康实业、永冠贸易的股权而拥有厚康实业、永冠贸易对公司的表决权。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将所持公司全部227,312,500股股份,分别转让给由实控人控制的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127,312,500股及实控人姜照柏先生100,000,000股,并于2023年4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股东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临2023-004)。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占比为7.89%,姜照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占比为
6.20%,公司前十名流通股东持股情况发生变更。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徐颖 |
成立日期 | 2006年12月28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建设、经营城市市政工程、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相关技术和设备 |
的开发、生产与销售,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不含国家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特别说明: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将所持公司合计227,312,500股股份协议分别转让给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与姜照柏,2023年4月14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已发生变更,但均为实际控制人姜照柏控制的企业。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股东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临2023-004)。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姜照柏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是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鹏欣集团董事长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姜照柏先生是鹏欣资源(600490.SH)、鹏都农牧(002505.SZ)的实际控制人,同时还是润中国际(00202.HK)的第一大股东。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中水务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国中水务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国中水务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污水处理收入的确认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43所示,国中水务公司的收入来源主要为污水处理收入,主要客户为各从事污水处理业务的子公司所在地政府部门或其授权单位。2022年度,污水处理收入21,180.80万元,占全部营业收入的73.65%。由于营业收入是国中水务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且污水处理收入比重较大,其收入确认的真实性、计量的准确性对2022年度业绩会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确定该事项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关于与污水处理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2)对本年记录的污水处理收入选取样本,核对经政府部门或授权单位确认的水量统计报表、发票、处理费拨付单据等原始凭证,以确认污水处理收入是否真实;
(3)根据特许经营协议及补充协议等相关协议约定的污水处理费计算方式,重新计算污水处理费收入,以确认污水处理收入是否准确;
(4)选取样本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污水处理费收入入账记录、水量统计表所属期间、发票开具时间等,并结合资产负债表日后收款情况,评价收入是否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与计量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12及附注十四、7(10)所示,报告期内,国中水务公司先后与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文盛投资)签署《项目合作协议》、与文盛投资、上海顼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诸暨市文盛汇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诸暨文盛)签订《股份转让合同》。国中水务公司支付80,000万元(协议对价85,000万元,期后支付5,000万元)受让诸暨文盛31.481%股权,并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85,000万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21.12%。其会计确认和计量金额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是重大的。因此,我们确定该事项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并测试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及投后管理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获取并查看与股权收购相关的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及相关公告,并与管理层进行沟通;
(3)获取并检查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凭证及相关审批,并结合银行流水核对、大额资金核查程序评估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
(4)获取与本次投资相关的合作协议、股份转让合同、被投资单位公司章程,查询被投资单位工商信息、人员构成情况,结合管理层持有股权的意图和能力并结合国中水务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评价管理层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认定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5)关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确认时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认定,即受让股权的定价依据,评估管理层聘请的第三方评估专家的胜任能力及客观性;并对第三方评估报告进行复核,包括采用的评估方法、关键假设及重要参数;
(6)就本次股权交易背景、交易标的的进展情况、资金流向等情况对被投资单位董事进行访谈;
(7)复核长期股权投资相关披露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四、其他信息
国中水务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国中水务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如上述“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我们无法就所述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与该事项相关的其他信息是否存在重大错报。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国中水务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国中水务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国中水务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国中水务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国中水务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国中水务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
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蔡伟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会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579,296,310.80 | 400,602,894.29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193,534,016.31 | 443,059,005.88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3 | 1,995,160.22 | 5,805,000.00 |
应收账款 | 七、4 | 325,755,498.91 | 270,121,482.29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6 | 76,270,782.02 | 7,230,337.50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7 | 167,139,119.37 | 671,034,978.26 |
其中:应收利息 | 10,103,945.15 | 19,836,217.08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8 | 106,671,877.11 | 111,681,470.95 |
合同资产 | 七、9 | 4,216,285.43 | 3,342,021.61 |
持有待售资产 | 七、10 | 334,549,792.6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1 | 700,000,00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2 | 22,016,570.84 | 33,553,344.72 |
流动资产合计 | 1,476,895,621.01 | 2,980,980,328.11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6 | 85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7 | 260,320,173.23 | 310,613,739.97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19 | 18,130,721.00 | 18,740,633.72 |
固定资产 | 七、20 | 139,539,618.00 | 140,843,966.71 |
在建工程 | 七、21 | 62,293,057.57 | 62,914,488.76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4 | 2,650,556.67 | 6,342,293.49 |
无形资产 | 七、25 | 1,010,291,292.57 | 1,082,273,622.06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七、27 | 10,119,975.52 | 11,211,838.39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12,080,336.15 | 11,957,888.1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60,213,125.79 | 65,378,427.2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118,132,772.26 | 147,417,722.2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543,771,628.76 | 1,857,694,620.67 | |
资产总计 | 4,020,667,249.77 | 4,838,674,948.7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5 | 145,042,912.66 | 162,292,354.07 |
预收款项 | 七、36 | 62,340.26 | 685,524,531.28 |
合同负债 | 七、37 | 10,287,602.14 | 12,364,238.17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8 | 4,765,488.47 | 5,480,931.40 |
应交税费 | 七、39 | 7,799,683.01 | 12,383,450.06 |
其他应付款 | 七、40 | 384,555,920.19 | 144,150,954.30 |
其中:应付利息 | 1,200,178.70 | ||
应付股利 | 778,960.00 | 778,960.00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七、41 | 150,120,142.6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2 | 35,444,453.55 | 37,058,833.96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3 | 4,702,399.26 | 4,988,287.65 |
流动负债合计 | 592,660,799.54 | 1,214,363,723.50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4 | 140,006,666.71 | 174,056,666.67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6 | 1,567,602.61 | 4,647,407.56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49 | 62,905.00 | 1,200,000.00 |
递延收益 | 七、50 | 105,083,291.40 | 108,166,292.1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878,827.68 | 6,942,742.0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47,599,293.40 | 295,013,108.42 | |
负债合计 | 840,260,092.94 | 1,509,376,831.9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2 | 1,613,781,103.00 | 1,653,935,128.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4 | 1,982,459,588.94 | 2,062,833,074.50 |
减:库存股 | 七、55 | 120,527,510.56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6 | -69,621,931.87 | -40,230,027.36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8 | 30,601,343.46 | 30,601,343.46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50 | -391,328,700.65 | -275,521,438.0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165,891,402.88 | 3,311,090,570.01 | |
少数股东权益 | 14,515,753.95 | 18,207,546.8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180,407,156.83 | 3,329,298,116.8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020,667,249.77 | 4,838,674,948.78 |
公司负责人:丁宏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韬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亚佼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91,397,554.90 | 313,391,750.7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93,534,016.31 | 443,059,005.88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339.50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116,525.95 | 310,962.64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870,424,910.36 | 1,282,144,406.24 |
其中:应收利息 | 64,602,526.28 | 55,290,486.89 |
应收股利 | 42,021,040.00 | 42,021,040.00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123,917,945.3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700,000,00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2,992,775.96 | 1,080,788.18 | |
流动资产合计 | 1,559,465,783.48 | 2,863,905,198.50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16,420,293.21 | 116,420,293.21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1,886,173,126.27 | 1,036,173,126.2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02,128,747.02 | 223,349,611.99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7,177,601.16 | 7,447,649.52 | |
固定资产 | 82,404,282.69 | 86,120,509.46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509,736.33 | 2,075,887.45 | |
无形资产 | 506,415.46 | 808,417.59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834,657.29 | 1,250,334.2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9,891,077.71 | 45,216,144.9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0,000,0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347,045,937.14 | 1,548,861,974.62 | |
资产总计 | 3,906,511,720.62 | 4,412,767,173.1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280,857.94 | 1,465,776.07 | |
预收款项 | 4,083.34 | 685,418,045.96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489,056.15 | 779,831.90 | |
应交税费 | 3,343,356.57 | 4,954,669.23 | |
其他应付款 | 450,655,069.69 | 236,840,891.62 | |
其中:应付利息 | 1,200,178.70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00,317.20 | 572,629.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3,517,790.83 | ||
流动负债合计 | 459,890,531.72 | 930,031,843.78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955,337.46 | 1,555,654.68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3,606.24 | 5,751,937.9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08,943.70 | 7,307,592.58 | |
负债合计 | 460,899,475.42 | 937,339,436.3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613,781,103.00 | 1,653,935,12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043,213,877.20 | 2,123,587,362.76 | |
减:库存股 | 120,527,510.56 | ||
其他综合收益 | -45,016,647.98 | -41,553,829.01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5,681,760.45 | 25,681,760.45 | |
未分配利润 | -192,047,847.47 | -165,695,174.8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445,612,245.20 | 3,475,427,736.7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906,511,720.62 | 4,412,767,173.12 |
公司负责人:丁宏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韬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亚佼
合并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87,598,235.93 | 384,499,011.76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0 | 287,598,235.93 | 384,499,011.76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18,709,659.09 | 448,135,413.98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0 | 219,456,967.60 | 325,656,814.84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税金及附加 | 七、61 | 6,745,981.63 | 6,702,749.79 |
销售费用 | 七、62 | 14,484,200.27 | 16,273,583.18 |
管理费用 | 七、63 | 77,867,900.54 | 84,960,184.10 |
研发费用 | 七、64 | 4,539,960.90 | 5,105,731.21 |
财务费用 | 七、65 | -4,385,351.85 | 9,436,350.86 |
其中:利息费用 | 11,531,123.96 | 13,149,116.02 | |
利息收入 | 19,809,210.68 | 6,599,271.88 | |
加:其他收益 | 七、66 | 14,087,525.68 | 13,873,683.6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7 | 5,173,722.65 | 13,267,794.2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9 | -46,844,740.23 | 24,455,660.63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32,643,892.74 | -92,505,021.53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2,074,350.84 | -2,607,324.48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232,706.90 | 16,970.74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7,892,666.26 | -107,134,638.98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3 | 40,885,791.68 | 5,873,536.15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4 | 113,207,214.39 | 15,398,079.63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0,214,088.97 | -116,659,182.46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5 | 9,365,790.93 | -23,118,085.34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9,579,879.90 | -93,541,097.12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9,153,940.36 | -93,096,165.61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25,939.54 | -444,931.51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5,807,262.62 | -90,553,026.42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3,772,617.28 | -2,988,070.70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9,391,904.51 | -22,797,728.71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9,391,904.51 | -22,797,728.71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 -39,357,580.98 | -18,778,046.14 |
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9,357,580.98 | -18,778,046.14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9,965,676.47 | -4,019,682.57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9,965,676.47 | -4,019,682.57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48,971,784.41 | -116,338,825.83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45,199,167.13 | -113,350,755.13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772,617.28 | -2,988,070.70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18 | -0.0561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18 | -0.0561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丁宏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韬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亚佼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22,940,729.36 | 20,772,555.46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270,048.36 | 180,032.24 |
税金及附加 | 1,690,138.83 | 1,206,398.35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25,328,097.03 | 23,979,838.54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9,032,239.74 | -5,397,741.32 |
其中:利息费用 | 90,993.86 | 117,130.19 | |
利息收入 | 19,134,598.90 | 5,528,984.09 | |
加:其他收益 | 39,224.85 | 77,956.27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18,522,501.81 | 79,057,231.7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6,844,740.23 | 24,455,660.63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8,179,039.58 | -85,293,052.73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988.40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4,580,710.89 | 19,107,811.97 | |
加:营业外收入 | 40,593,486.32 | 5,000,00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111,900,134.24 | 1,109,911.62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6,725,937.03 | 22,997,900.35 | |
减:所得税费用 | -10,373,264.44 | -20,982,502.86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6,352,672.59 | 43,980,403.21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6,352,672.59 | 43,980,403.21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462,818.97 | -12,985,646.51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462,818.97 | -12,985,646.51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462,818.97 | -12,985,646.51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 |
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9,815,491.56 | 30,994,756.70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丁宏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韬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亚佼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33,904,027.36 | 311,338,104.56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3,940,777.70 | 9,109,967.8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7(1) | 223,428,576.36 | 395,762,713.5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81,273,381.42 | 716,210,785.9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24,022,427.64 | 210,344,275.24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1,152,835.85 | 95,764,327.7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6,403,121.96 | 49,779,119.7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7(2) | 72,199,819.06 | 99,265,822.8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13,778,204.51 | 455,153,545.5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495,176.91 | 261,057,240.3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987,451,314.58 | 991,393,059.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9,471,082.71 | 64,634,899.8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150.00 | 444,35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61,225,601.06 | 37,083,488.43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7(3) | 39,540,687.12 | 109,574,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75,238,633.35 | 1,203,129,797.2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8,907,766.09 | 85,368,873.3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699,000,000.00 | 1,374,001,170.86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7(4) | 128,004,541.98 | 150,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55,912,308.07 | 1,609,370,044.1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9,326,325.28 | -406,240,246.9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5,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5,250,000.00 | 37,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775,413.16 | 12,401,183.22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7(6) | 1,850,859.87 | 2,409,421.4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6,876,273.03 | 51,810,604.6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876,273.03 | -16,810,604.6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 | 160,953.70 | -37,052.25 |
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0,106,182.86 | -162,030,663.4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19,878,282.63 | 581,908,946.0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59,984,465.49 | 419,878,282.63 |
公司负责人:丁宏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韬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亚佼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4,875.0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270,000.00 | 6,480,389.4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16,503,837.41 | 397,909,706.0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18,773,837.41 | 404,404,970.5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554,519.33 | 8,351,849.8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012,640.96 | 17,996,704.7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3,794,925.19 | 183,785,508.0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15,362,085.48 | 210,134,062.6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11,751.93 | 194,270,907.8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978,451,314.58 | 666,593,059.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9,456,606.86 | 125,702,123.9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3,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61,223,762.17 | 37,083,488.43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540,687.12 | 113,153,706.79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66,224,846.39 | 942,555,378.1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8,982.55 | 1,259,682.4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690,010,000.00 | 1,050,001,170.86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5,0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6,955,822.13 | 15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07,084,804.68 | 1,216,260,853.3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9,140,041.71 | -273,705,475.2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57,523.30 | 948,211.5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57,523.30 | 948,211.5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7,523.30 | -948,211.5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1,694,270.34 | -80,382,778.8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13,391,750.75 | 393,774,529.5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75,086,021.09 | 313,391,750.75 |
公司负责人:丁宏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韬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亚佼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653,935,128.00 | 2,062,833,074.50 | 120,527,510.56 | -40,230,027.36 | 30,601,343.46 | -275,521,438.03 | 3,311,090,570.01 | 18,207,546.85 | 3,329,298,116.8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653,935,128.00 | 2,062,833,074.50 | 120,527,510.56 | -40,230,027.36 | 30,601,343.46 | -275,521,438.03 | 3,311,090,570.01 | 18,207,546.85 | 3,329,298,116.8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0,154,025.00 | -80,373,485.56 | -120,527,510.56 | -29,391,904.51 | -115,807,262.62 | -145,199,167.13 | -3,691,792.90 | -148,890,960.0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9,391,904.51 | -115,807,262.62 | -145,199,167.13 | -3,772,617.28 | -148,971,784.4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0,154,025.00 | -80,373,485.56 | -120,527,510.5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40,154,025.00 | -80,373,485.56 | -120,527,510.56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80,824.38 | 80,824.38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13,781,103.00 | 1,982,459,588.94 | -69,621,931.87 | 30,601,343.46 | -391,328,700.65 | 3,165,891,402.88 | 14,515,753.95 | 3,180,407,156.83 |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653,935,128.00 | 2,062,833,074.50 | 120,527,510.56 | -17,432,298.65 | 30,601,343.46 | -184,981,194.42 | 3,424,428,542.33 | 21,262,174.16 | 3,445,690,716.4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2,782.81 | 12,782.81 | 20,803.39 | 33,586.20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653,935,128.00 | 2,062,833,074.50 | 120,527,510.56 | -17,432,298.65 | 30,601,343.46 | -184,968,411.61 | 3,424,441,325.14 | 21,282,977.55 | 3,445,724,302.6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2,797,728.71 | -90,553,026.42 | -113,350,755.13 | -3,075,430.70 | -116,426,185.8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2,797,728.71 | -90,553,026.42 | -113,350,755.13 | -2,988,070.70 | -116,338,825.8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 |
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87,360.00 | -87,36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87,360.00 | -87,36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53,935,128.00 | 2,062,833,074.50 | 120,527,510.56 | -40,230,027.36 | 30,601,343.46 | -275,521,438.03 | 3,311,090,570.01 | 18,207,546.85 | 3,329,298,116.86 |
公司负责人:丁宏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韬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亚佼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653,935,128.00 | 2,123,587,362.76 | 120,527,510.56 | -41,553,829.01 | 25,681,760.45 | -165,695,174.88 | 3,475,427,736.7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653,935,128.00 | 2,123,587,362.76 | 120,527,510.56 | -41,553,829.01 | 25,681,760.45 | -165,695,174.88 | 3,475,427,736.7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0,154,025.00 | -80,373,485.56 | -120,527,510.56 | -3,462,818.97 | -26,352,672.59 | -29,815,491.5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462,818.97 | -26,352,672.59 | -29,815,491.5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0,154,025.00 | -80,373,485.56 | -120,527,510.5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40,154,025.00 | -80,373,485.56 | -120,527,510.56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13,781,103.00 | 2,043,213,877.20 | -45,016,647.98 | 25,681,760.45 | -192,047,847.47 | 3,445,612,245.20 |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653,935,128.00 | 2,123,587,362.76 | 120,527,510.56 | -28,568,182.50 | 25,681,760.45 | -209,658,514.58 | 3,444,450,043.5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7,063.51 | -17,063.51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653,935,128.00 | 2,123,587,362.76 | 120,527,510.56 | -28,568,182.50 | 25,681,760.45 | -209,675,578.09 | 3,444,432,980.0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985,646.51 | 43,980,403.21 | 30,994,756.7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985,646.51 | 43,980,403.21 | 30,994,756.7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53,935,128.00 | 2,123,587,362.76 | 120,527,510.56 | -41,553,829.01 | 25,681,760.45 | -165,695,174.88 | 3,475,427,736.76 |
公司负责人:丁宏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韬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亚佼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名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黑政函(1998)68号文批准,由黑龙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黑龙集团)作为独家发起人,以其所属齐齐哈尔造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纸有限)机制纸厂及成品库、冰雪器材厂、齐齐哈尔冰刀工业有限公司的65%股权和黑龙集团有关生产、销售管理处室的经营性净资产作为发起人出资,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以募集方式设立而成。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8)247号、248号文批准,公司于1998年10月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5,000万股,股票代码:600187。公司于1998年10月25日召开创立大会,1998年11月3日在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注册登记后正式成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230000100002141。经创立大会通过决议,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1998]第66号《上市通知书》批准,公司4,000万股社会公众股于1998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黑龙股份”,代码为600187。根据国家有关规定,500万股公司职工股自本次上市流通股上市之日起6个月后上市流通,配售给证券投资基金的500万股自本次上市流通股上市之日起2个月后上市流通。发行后,公司总股本20,000万元。
2000年7月公司配股,配股后总股本21,815万元。200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向全体股东转增5股,转增后总股本为32,722.50万元。
2007年末,依据黑龙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黑龙股份委托潜在控股股东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收购3个水务资产后,由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将其3个水务资产捐赠给本公司并完成了过户手续。2008年末,本公司依据证监许可[2008]1376号文件《关于核准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批复》,与黑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将《200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全部资产与负债(不包含2007年由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捐赠并过户至本公司名下的三个水务资产及欠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的债务)转让与黑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至此公司不再经营纸业业务,以供排水及污水处理为主要经营业务。
2008年12月25日,黑龙集团将所持有的本公司22,972.50万股国有法人股转让给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过户手续。过户完成后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2,972.50万股,持股比例70.20%,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2009年3月3日公司经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名称变更为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1.营业执照信息
2022年12月13日,本公司取得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名称: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200702847345E;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住所:哈尔滨经开区哈平路集中区松花路9号中国云谷软件园A1栋3层324-326室;法定代表人:丁宏伟;注册资本:壹拾陆亿壹仟叁佰柒拾捌万壹仟壹佰零叁圆整;成立日期:1998年11月3日;营业期限:1998年11月3日至2047年11月2日;经营范围:建设、经营城市市政供排水项目及工程、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相关供排水技术和设备的开发、生产与销售,并提供相关的供排水技术咨询服务(不含国家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2.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3.总部办公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188号1幢西楼2层。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9家,详见本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合并范围比上年增加1家,减少3家,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收入确认
在工程施工合同结果可以可靠估计时,本公司根据工程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
在确定工程进度、已发生的合同成本、预计合同总收入和总成本,以及合同可回收性时,需要作出重大判断。管理层主要依靠过去的经验和工作作出判断。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本公司会根据各报告期末的实际情况,对各合同所预计的合同收入及合同成本进行复核和修订。
(2)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权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及其他债权投资等的减值进行评估。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实际的金融工具减值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或转回。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4)非金融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本公司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公司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5)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金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6)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7)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8)预计负债
本公司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合同亏损、延迟交货违约金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9)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的某些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在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本公司采用可获得的可观察市场数据,即第一层次输入值;否则聘用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估值,在此过程中本公司管理层与其紧密合作,以确定适当的估值技术和相关模型的输入值。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为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各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五、6(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五、21“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21“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五、21、(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
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五、21(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
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A.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B.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A.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B.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此类金融资产,除信用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以及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之外,所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的,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5)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③财务担保合同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6)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指定为套期工具且套期高度有效的衍生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将根据套期关系的性质按照套期会计的要求确定计入损益的期间外,其余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9)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损失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除此之外,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不同的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并计提损失准备。
组合分类 | 预计信用损失会计政策 |
组合一(个别认定组合) | 管理层评价该类款项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如合并关联方、银行承兑汇票。对该类款项不计提损失准备。 |
组合二(账龄组合) | 以应收账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本公司对于按账龄划分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组合,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确定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并计提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估计如下: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损失率 | |
水务类应收账款(%) | 非水务类应收账款(%) | |
1年以内 | 0.5 | 3 |
1至2年 | 0.5 | 5 |
2至3年 | 0.5 | 10 |
3至4年 | 0.5 | 20 |
4至5年 | 0.5 | 50 |
5年以上 | 100 | 100 |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不计提损失准备。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除对于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单独计量其损失准备外,本公司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不同的组合,对于管理层评价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款项组合,除非有证据表明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否则不确认损失准备;对于其他风险特征组合,无论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公司均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除单独计量其损失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不同的组合。
组合分类 | 预计信用损失会计政策 |
组合一(政府保证金/职工借款/财政补贴/合并关联方款项) | 管理层评价该类款项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
组合二(账龄组合) |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本公司对于按账龄划分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组合,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确定相当于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并计提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估计如下:
账龄 | 其他应收款预期损失率 | |
水务类其他应收款(%) | 非水务类其他应收款(%) | |
1年以内 | 0.5 | 3 |
1至2年 | 0.5 | 5 |
2至3年 | 0.5 | 10 |
3至4年 | 0.5 | 20 |
4至5年 | 0.5 | 50 |
5年以上 | 100 | 100 |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不计提损失准备。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等。公司将预计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合同履约成本也列报为存货。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①确定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依据
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需要经过加工后对外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实际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资产负债表日,有合同约定价格的存货,在不超过合同约定的数量范围内,按照合同约定价格或合同约定价格减去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确定可变现净值;超过合同约定数量的部分,采用无合同约定价格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确定方法。
②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除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类别计提跌价准备外,其他存货按单个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公司采用永续盘存制度。
(5)周转材料摊销方法
一次性摊销法。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公司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比照本附注四、10“应收款项”处理。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持有待售包括持有待售的单项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若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同时满足:
在当前状况下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的惯常可立即出售;本公司已就处置该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作出决议,且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有关规定要求有关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该项转让预计将在一年内完成等条件,则该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自划分为持有待售之日起不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计量。如果处置组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所定义的资产组,并且按照该准则的规定将企业合并
中取得的商誉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该处置组是资产组中的一项经营,则该处置组包括企业合并中所形成的商誉。
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单项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中的资产,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部分单独列报;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与转让资产相关的负债,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负债部分单独列报。
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的确认条件,本公司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进行计量:(1)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情况下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可收回金额。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区分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
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本公司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五、6(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
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1)投资性房地产的种类
投资性房地产分为: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按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计提折旧或摊销。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投资性房地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投资性房地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能转回。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当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确认为固定资产。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0年 | 3-5 | 4.85-2.375 |
通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20年 | 3-5 | 19.40-4.75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30年 | 3-5 | 9.70-3.17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5年 | 3-5 | 19.40-6.33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年 | 3-5 | 32.33-19.00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定期进行复核,以评估可收回金额是否已低于账面值。当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可能发生减值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出现减值情况,即按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公司按照单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的核算范围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时点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转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若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并按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或按无形资产使用年限摊销;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上述“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是指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已达到本公司预定的可使用状态。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则认为所购建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
②已经过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时;
③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④所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地方与设计或合同要求不相符,也不足以影响其正常使用。
(3)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在建工程按单项工程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按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同时满足: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在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时予以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时,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的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一般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2、租赁”。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的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之日起在使用寿命期限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确定摊销方法予以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但于每一报告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应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在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且有证据表明续约不需支付大额成本的,续约期应当计入使用寿命。合同或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寿命的,公司综合各方面因素判断,以确定无形资产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通过以上方法仍然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的,认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定期进行复核,以评估可收回金额是否已低于账面值。当有迹象表明无形资产可能发生减值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出现减值情况,即按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公司按照单项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划分为研究阶段的支出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开发阶段的支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其他研究与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6“合同资产”。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及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
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收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2、租赁”。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金额的确认方法:金额是清偿该预计负债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如果所需支出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按该范围的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如果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按如下方法确定:
(1)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2)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发生额及其发生概率计算确定。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按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收入按合同对价扣除销售折让及销售退回的净额列示。
(1)污水处理收入
在特许经营期内,公司结算期间污水处理费用=Σ单位结算价格*各污水厂结算污水处理量(若实际污水处理量<保底水量,则结算污水处理量为保底水量;若实际污水处理量≥保底水量,则结算污水处理量为实际污水处理量)。单位结算价格在《特许经营协议》进行约定。污水处理服务收入于提供服务时确认。
(2)供暖收入
供暖服务为一系列实质相同且转让模式相同的、可明确区分的单项履约义务,公司根据营业部门统计的供热面积,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销售单价在供暖期内每月计算并确认收入。
(3)设备销售收入
本公司商品销售主要为污水处理设备,根据具体销售合同约定,按以下两种方式确认污水处理设备销售收入:1)不承担安装义务的,本公司将产品运输到合同约定地点,由客户负责签收,公司依据签收单回执确认销售收入;2)承担安装义务的,在产品安装验收合格后确认销售收入。
(4)工程施工收入
本公司对外提供工程施工服务,根据已完成工程的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其中已完成工程的进度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已完成工程的进度进行重新估计,以使其能够反映履约情况的变化。
本公司按照工程进度确认收入时,对于本公司已经取得无条件收款权的部分,确认为应收账款,其余部分确认为合同资产,并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如果本公司已收或应收的合同价款超过已完成的工程,则将超过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5)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提供工程施工服务而发生的成本,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并在确认收入时,按照已完成劳务的进度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本公司将为获取工程合同而发生的增量成本,确认为合同取得成本,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合同取得成本,在其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按照相关合同下确认与工程收入相同的基础摊销计入损益。如果合同成本的账面价值高于因提供该工程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本公司对超出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合同履约成本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年,以减去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分别列示为存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对于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的合同取得成本,以减去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列示为其他非流动
资产。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
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本公司让渡或取得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或支付对价的合同。在一项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房屋建筑物。
①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租赁付款额指本公司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A.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
C.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D.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E.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时,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A.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B.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C.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D.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②后续计量
本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详见本附注五、23“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于租赁负债,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①经营租赁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且已被本公司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组成部分: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了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附注五、17“持有待售资产”相关描述。
(2)回购股份
股份回购中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回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时,不确认利得或损失。
转让库存股,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库存股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注销库存股,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减少股本,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与面值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照应纳增值税的收入与规定的税率之积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缴纳增值税。 | 0%、3%、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5%、7%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6.5%、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国中水务香港有限公司 | 16.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5]78号文(2022年3月1日废止)、《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以下称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报告期内本公司子公司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享受此政策。
(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所称减计收入,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财税(2008)47号《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以《目录》中所列资源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目录》内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36号)优惠目录。
报告期内本公司子公司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享受此政策。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第一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报告期内本公司子公司北京国中科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牙克石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沈阳经济区彰武爱思特水处理有限公司、国中(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国中亿思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国中固丰农业有限公司享受此政策。
(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报告期内本公司子公司沈阳经济区彰武爱思特水处理有限公司享受此政策。
(5)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第二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8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供暖期结束。
报告期内本公司子公司碧晨国中能源技术(天津)有限公司享受此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4,315.00 | 4,496.65 |
银行存款 | 576,291,684.30 | 397,597,786.19 |
其他货币资金 | 3,000,311.50 | 3,000,611.45 |
合计 | 579,296,310.80 | 400,602,894.29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833,752.84 | 1,728,115.17 |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 19,311,845.31 | 3,000,000.00 |
其他说明: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78,693,416.51元,增幅44.61%,主要原因系本期理财产品本金收回所致。
货币资金中受限资金19,311,845.31元,详见本报告附注七、8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资产”。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93,534,016.31 | 443,059,005.88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193,534,016.31 | 443,059,005.88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193,534,016.31 | 443,059,005.8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249,524,989.57元,减幅56.32%,主要原因为本公司赎回理财产品所致。
3、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724,460.22 | 5,320,00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1,310,000.00 | 500,000.00 |
减:减值准备 | 39,300.00 | 15,000.00 |
合计 | 1,995,160.22 | 5,805,000.00 |
期末应收票据余额较期初减少3,785,539.78元,减幅65.04%,主要原因为子公司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期末应收票据减少所致。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24,460.22 | |
商业承兑票据 | 600,000.00 | |
合计 | 724,460.22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34,460.22 | 100.00 | 39,300.00 | 1.93 | 1,995,160.22 | 5,820,000.00 | 100.00 | 15,000.00 | 3.00 | 5,805,000.00 |
其中: |
组合一 | 724,460.22 | 35.61 | 724,460.22 | 5,320,000.00 | 91.41 | 5,320,000.00 | ||||
组合二 | 1,310,000.00 | 64.39 | 39,300.00 | 3.00 | 1,270,700.00 | 500,000.00 | 8.59 | 15,000.00 | 3.00 | 485,000.00 |
合计 | 2,034,460.22 | / | 39,300.00 | 1,995,160.22 | 5,820,000.00 | / | 15,000.00 | / | 5,805,0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二:以应收票据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310,000.00 | 39,300.00 | 3.00 |
合计 | 1,310,000.00 | 39,3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按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15,000.00 | 39,300.00 | 15,000.00 | 39,300.00 | |
合计 | 15,000.00 | 39,300.00 | 15,000.00 | 39,30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83,943,059.07 |
1年以内小计 | 183,943,059.07 |
1至2年 | 51,653,169.28 |
2至3年 | 41,407,864.90 |
3至4年 | 38,367,828.40 |
4至5年 | 20,673,258.83 |
5年以上 | 19,006,680.02 |
合计 | 355,051,860.5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2,689,192.81 | 3.57 | 11,045,494.73 | 87.05 | 1,643,698.08 | 4,645,072.00 | 1.58 | 4,645,072.00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42,362,667.69 | 96.43 | 18,250,866.86 | 5.33 | 324,111,800.83 | 289,515,819.23 | 98.42 | 19,394,336.94 | 6.70 | 270,121,482.29 |
其中: | ||||||||||
组合一 | ||||||||||
组合二 | 342,362,667.69 | 96.43 | 18,250,866.86 | 5.33 | 324,111,800.83 | 289,515,819.23 | 98.42 | 19,394,336.94 | 6.70 | 270,121,482.29 |
合计 | 355,051,860.50 | 100.00 | 29,296,361.59 | / | 325,755,498.91 | 294,160,891.23 | 100.00 | 24,039,408.94 | / | 270,121,482.2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河北浅海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4,350,400.00 | 4,350,400.00 | 100.00 | 法院判决后未收回 |
山东盛荣化工有限公司 | 74,672.00 | 74,672.00 | 100.00 | 破产清算 |
恒大地产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 126,500.00 | 126,500.00 | 100.00 | 列入失信名单 |
广东华峰能源有限公司 | 7,917,620.81 | 6,273,922.73 | 79.24 | 按预计清偿率20.76%计提 |
浙江爱科乐环保有限公司 | 220,000.00 | 22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2,689,192.81 | 11,045,494.73 | 87.05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二: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83,943,059.07 | 986,950.65 | 0.50/3.00 |
1至2年 | 51,653,169.28 | 761,823.07 | 0.50/5.00 |
2至3年 | 41,407,864.90 | 399,354.89 | 0.50/10.00 |
3至4年 | 38,147,828.40 | 644,382.46 | 0.50/20.00 |
4至5年 | 12,629,138.02 | 876,747.77 | 0.50/50.00 |
5年以上 | 14,581,608.02 | 14,581,608.02 | 100.00 |
合计 | 342,362,667.69 | 18,250,866.86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 4,645,072.00 | 4,791,598.57 | 1,608,824.16 | 11,045,494.73 |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19,394,336.94 | 2,037,702.34 | 1,572,348.26 | -1,608,824.16 | 18,250,866.86 | |
合计 | 24,039,408.94 | 6,829,300.91 | 1,572,348.26 | 29,296,361.5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山东鲁泰化学有限公司 | 278,158.40 | 应收票据 |
宁夏金昱元广拓能源有限公司 | 237,500.00 | 银行存款、应收票据 |
秦皇岛市财政局 | 235,800.00 | 银行存款 |
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 | 212,634.02 | 银行存款、应收票据 |
城市排水管理中心 | 170,902.84 | 银行存款 |
马鞍山市市政管理处 | 134,810.78 | 银行存款 |
合计 | 1,269,806.04 |
其他说明:
本期减值准备-其他变动系子公司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应收广东华峰能源有限公司款项期初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准备,期末按单项计提减值准备,调整前期减值准备1,608,824.16元。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本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304,193,432.57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为85.68%,相应计提的减值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为24,079,109.02元。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6、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75,306,824.30 | 98.74 | 5,099,687.67 | 70.53 |
1至2年 | 14,793.70 | 0.02 | 658,477.05 | 9.11 |
2至3年 | 186,406.00 | 0.24 | 747,819.64 | 10.34 |
3年以上 | 762,758.02 | 1.00 | 724,353.14 | 10.02 |
合计 | 76,270,782.02 | 100.00 | 7,230,337.50 | 100.00 |
预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69,040,444.52元,增幅954.87 %,主要原因为子公司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预付账款未结算所致。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青岛嘉德滤料有限公司 | 380,300.00 | 未结算 |
江苏融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151,250.00 | 未结算 |
合计 | 531,550.00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江苏宏厦门窗有限公司 | 36,000,053.00 | 47.20 |
南通润康物资有限公司 | 24,717,067.00 | 32.41 |
南通嘉岁物资有限公司 | 7,496,853.00 | 9.83 |
南通华达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 2,604,003.00 | 3.41 |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 1,724,863.05 | 2.26 |
合计 | 72,542,839.05 | 95.1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10,103,945.15 | 19,836,217.08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57,035,174.22 | 651,198,761.18 |
合计 | 167,139,119.37 | 671,034,978.2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借款利息 | 10,103,945.15 | 19,836,217.08 |
合计 | 10,103,945.15 | 19,836,217.08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46,290,300.05 |
1年以内小计 | 46,290,300.05 |
1至2年 | 42,604,225.05 |
2至3年 | 15,025,628.72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37,868,814.51 |
4至5年 | 98,652,293.31 |
5年以上 | 84,891,953.58 |
合计 | 325,333,215.22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 | 8,008,868.27 | 8,177,466.82 |
运营补贴 | 13,283,790.00 | 8,078,600.00 |
往来款 | 198,177,373.20 | 299,558,626.03 |
保证金 | 17,134,835.00 | 168,383,485.38 |
代扣代缴保险 | 103,749.36 | 169,500.06 |
借款 | 50,160,855.99 | 48,957,504.56 |
股权转让款 | 38,463,743.40 | 122,808,778.50 |
投资款 | 200,000,000.00 | |
合计 | 325,333,215.22 | 856,133,961.35 |
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较期初减少530,800,746.13元,减幅62.00%,主要原因为本期保证金、投资款及股权转让款的收回。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31,976,310.51 | 19,193,375.94 | 53,765,513.72 | 204,935,200.17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134,062.88 | 134,062.88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9,928,737.26 | 10,276,491.39 | 1,089,228.50 | 21,294,457.15 |
本期转回 | 57,719,616.32 | 100,000.00 | 57,819,616.32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112,000.00 | 112,000.00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83,939,368.57 | 29,369,867.33 | 54,988,805.10 | 168,298,041.0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主要转回为收回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150,000,000.00元及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114,122,718.03元。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 56,098,831.04 | 1,089,228.50 | 57,188,059.54 |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148,836,369.13 | 20,205,228.65 | 57,819,616.32 | 112,000.00 | 111,109,981.46 | |
合计 | 204,935,200.17 | 21,294,457.15 | 57,819,616.32 | 112,000.00 | 168,298,041.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4,500,000.00 | 银行存款 |
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11,412,271.80 | 银行存款 |
湘潭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29,076,729.20 | 银行存款 |
鄂尔多斯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11,684,294.54 | 银行存款 |
合计 | 56,673,295.54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220,000.0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湘潭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65,914,157.80 |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 | 20.26 | 14,108,232.85 |
上海涤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50,000,000.00 | 4-5年 | 15.37 | 50,000,000.00 |
Infinite Treasure Enterprises | 借款 | 30,466,291.95 | 3-4年、4-5年 | 9.36 | 10,701,843.67 |
深圳市英晟投资有限公司 | 股权投资款 | 30,000,000.00 | 1年以内 | 9.22 | 900,000.00 |
民生加银资管添益资产管理计划 | 往来款 | 29,360,000.00 | 1-2年 | 9.02 | |
合计 | 205,740,449.75 | 63.23 | 75,710,076.52 |
注:1. 根据深圳市英晟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英晟投资)来函并经公司管理层决议同意终止《增资协议》。英晟投资已于2023年3月16日返还投资款3,000万元及根据《增资协议》约定的利息。
2. 截至本报告日,民生加银资管添益资产管理计划资金已全部收回。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秦皇岛市昌黎县财政局 | 运营补贴 | 8,078,600.00 | 5年以上 | 注1 |
天津市宁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 运营补贴 | 5,205,190.00 | 1年以内 | 注2 |
合计 | 13,283,790.00 |
其他说明:
注1:根据昌黎县人民政府2014年12月15日出具的昌政函[2014]41号文件,昌黎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已完成昌黎镇三街民权138号宗地(地号:1/3/109-1)的收储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待该宗地公开出售后,土地出让金将用于拨付国水(昌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简称昌黎污水)运营补贴款10,078,600.00元。2016年收回2,000,000.00元。2018年6月昌黎污水收到昌黎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常纪[2018]5号),因昌黎县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已建成,会议通过《昌黎县城乡建设局关于昌黎县污水处理厂停止运营情况的报告》。2020年12月1日,昌黎污水与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签署《关于国水(昌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终止补偿费确认书》,双方拟同意终止补偿费总计14,679.59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尚未正式签署终止补偿协议。
注2:根据子公司上海碧晨国中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与天津市宁河区住房和建委员会(简称宁河住建委)签订的《宁河区冬季清洁取暖工程2018年潘庄等5镇15村“煤改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宁河区冬季清洁取暖工程2019年岳龙镇等8镇12村“煤改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宁河住建委根据消耗电量按0.2元/kwh发放运营补贴。截至2022年12月31日,应收宁河住建委本年度11-12月份运营补贴5,205,190.00元。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中借款情况:
借款人 | 借款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说明 |
Andrej Setina | 5,402,244.04 | 2014年2月25日 | 2018年12月31日 | |
Infinite Treasure | 15,104,341.03 | 2018年2月5日 | 2023年6月30日 |
借款人 | 借款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说明 |
Enterprises | 15,361,950.92 | 2019年12月12日 | 2023年6月30日 | |
DELUXE 08 | 8,932,700.00 | 2018年4月9日 | 2023年6月30日 | |
Xiao Hua Limited | 5,359,620.00 | 2018年7月26日 | 2023年6月30日 | |
合计 | 50,160,855.99 |
8、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827,083.85 | 1,827,083.85 | 1,185,128.76 | 1,185,128.76 | ||
库存商品 | 15,952,893.82 | 7,914,956.46 | 8,037,937.36 | 16,128,823.74 | 1,654,666.00 | 14,474,157.74 |
合同履约成本 | 101,847,859.94 | 5,041,004.04 | 96,806,855.90 | 98,773,590.98 | 2,751,406.53 | 96,022,184.45 |
合计 | 119,627,837.61 | 12,955,960.50 | 106,671,877.11 | 116,087,543.48 | 4,406,072.53 | 111,681,470.95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库存商品 | 1,654,666.00 | 6,260,290.46 | 7,914,956.46 | |||
合同履约成本 | 2,751,406.53 | 2,289,597.51 | 5,041,004.04 | |||
合计 | 4,406,072.53 | 8,549,887.97 | 12,955,960.50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合同履约成本于本期摊销金额6,983,538.80元。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期末余额较上期增加8,549,887.97元,增幅
194.05%,原因为:①2021年阜新绿源环保有限公司就阜新煤化工基地精细化工园区污水处理设计项目设计合同执行情况对子公司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中科国益)提起诉讼,2022年中科国益二审败诉,法院判决合同解除,中科国益退还全部款项,合同履约成本全额确认跌价损失;②华峰能源集团项目主体广东华峰能源有限公司被法院裁定合并重整,若重整失败进入破产清算,预计债权清偿率为20.76%,按79.24%计提存货跌价。
9、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工程施工服务 | 4,201,029.86 | 183,998.75 | 4,017,031.11 | 3,445,383.10 | 103,361.49 | 3,342,021.61 |
质保金 | 205,416.82 | 6,162.50 | 199,254.32 | |||
合计 | 4,406,446.68 | 190,161.25 | 4,216,285.43 | 3,445,383.10 | 103,361.49 | 3,342,021.61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工程施工服务 | 80,637.26 | 预期信用损失 | ||
质保金 | 6,162.50 | 预期信用损失 | ||
合计 | 86,799.76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无 | ||||||
合计 | / |
其他说明:
持有待售资产期初余额356,516,382.70元,期末余额0元,减幅100.00%,主要原因为上期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汉中市汉江供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本期已完成转让。
1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资管计划理财 | 700,000,000.00 | |
合计 | 700,000,000.00 |
本期资管计划收回,期末未收回金额调整至其他应收款。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2、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 18,642,811.65 | 31,900,156.65 |
待认证增值税进项税 | 108,931.13 | 24,025.47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3,256,082.74 | 1,163,170.02 |
预缴其他税费 | 3,172.52 | 8,331.95 |
进项加计抵减税额 | 457,660.63 | |
多缴税费 | 5,572.80 | |
合计 | 22,016,570.84 | 33,553,344.72 |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较少11,536,773.88元,减幅34.38%,主要原因系本期末待抵扣增值税进行税额减少所致。
13、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天津炼达中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
宁波国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上海中洋盛丰水产科技有限公司 | |||||||||||
诸暨市文盛汇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 | 850,000,000.00 | 850,000,000.00 | |||||||||
小计 | 850,000,000.00 | 850,000,000.00 | |||||||||
合计 | 850,000,000.00 | 850,000,000.00 |
其他说明:
①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持有天津炼达中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49%股权,按照持股比例本期应确认投资损失939,169.37元,中科国益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前期已减记至零,本期投资损失全部记入备查账,备查账累计投资损失金额5,519,239.57元。
②本公司持有宁波国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9%股权,按照持股比例本期应确认投资损失
378.88元,本公司尚未实际出资,本期投资损失全部记入备查账,备查账累计投资损失
2,962.58元。
③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吉致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吉致源公司)持有上海中洋盛丰水产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吉致源公司尚未实际出资。该公司本期未开展经营。
1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Aquaporin A/S | 58,191,426.21 | 87,264,127.98 |
赛领国际投资基金(上海)有限公司 | 202,128,747.02 | 223,349,611.99 |
合计 | 260,320,173.23 | 310,613,739.97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Aquaporin A/S | 43,477,610.51 | 不以出售为目的 | ||||
赛领国际投资基金(上海)有限公司 | 3,551,609.00 | 70,127,972.02 | 45,016,647.98 | 不以出售为目的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赛领国际投资基金(上海)有限公司本期减少注册资本,各股东同比例减资,详见附注“十
六、其他重要事项”、“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4)对外投资减资”。
1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2,839,123.96 | 22,839,123.9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22,839,123.96 | 22,839,123.96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098,490.24 | 4,098,490.2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09,912.72 | 609,912.72 | ||
(1)计提或摊销 | 609,912.72 | 609,912.7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4,708,402.96 | 4,708,402.96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130,721.00 | 18,130,721.00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8,740,633.72 | 18,740,633.72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39,539,618.00 | 140,843,966.71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39,539,618.00 | 140,843,966.7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通用设备 | 专用设备 | 运输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1.期初余额 | 143,831,551.87 | 8,420,313.56 | 30,551,508.36 | 7,749,659.14 | 4,171,064.02 | 194,724,096.9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9,482.50 | 3,110,343.41 | 5,696,963.63 | 77,893.14 | 51,801.64 | 9,106,484.32 |
(1)购置 | 169,482.50 | 3,110,343.41 | 5,696,963.63 | 77,893.14 | 51,801.64 | 9,106,484.32 |
3.本期减少金额 | 22,045.70 | 248,800.00 | 58,459.77 | 329,305.47 | ||
(1)处置或报废 | 22,045.70 | 248,800.00 | 52,476.86 | 323,322.56 | ||
(2)其他减少 | 5,982.91 | 5,982.91 | ||||
4.期末余额 | 144,001,034.37 | 11,508,611.27 | 36,248,471.99 | 7,578,752.28 | 4,164,405.89 | 203,501,275.8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3,580,693.32 | 4,762,327.62 | 6,351,157.71 | 5,919,336.90 | 3,266,614.69 | 53,880,130.24 |
2.本期增加金额 | 5,074,374.54 | 1,381,164.68 | 3,114,475.92 | 527,195.62 | 284,716.99 | 10,381,927.75 |
(1)计提 | 5,074,374.54 | 1,381,164.68 | 3,114,475.92 | 527,195.62 | 284,716.99 | 10,381,927.75 |
3.本期减少金额 | 20,943.41 | 223,920.00 | 55,536.78 | 300,400.19 | ||
(1)处置或报废 | 20,943.41 | 223,920.00 | 49,853.02 | 294,716.43 | ||
(2)其他减少 | 5,683.76 | 5,683.76 | ||||
4.期末余额 | 38,655,067.86 | 6,122,548.89 | 9,465,633.63 | 6,222,612.52 | 3,495,794.90 | 63,961,657.8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5,345,966.51 | 5,386,062.38 | 26,782,838.36 | 1,356,139.76 | 668,610.99 | 139,539,618.00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0,250,858.55 | 3,657,985.94 | 24,200,350.65 | 1,830,322.24 | 904,449.33 | 140,843,966.71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1、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62,293,057.57 | 62,914,488.76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62,293,057.57 | 62,914,488.7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彰武污水处理厂BOT项目 | 20,434,797.39 | 2,432,600.00 | 18,002,197.39 | 20,404,697.39 | 20,404,697.39 | |
荣县度佳镇等12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二期) | 28,585,078.92 | 28,585,078.92 | 26,804,010.11 | 26,804,010.11 | ||
蚌埠鹏睿3号繁殖猪场环保建设工程 | 15,705,781.26 | 15,705,781.26 | 15,705,781.26 | 15,705,781.26 | ||
合计 | 64,725,657.57 | 2,432,600.00 | 62,293,057.57 | 62,914,488.76 | 62,914,488.76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彰武污水处理厂BOT项目 | 37,413,900.00 | 20,404,697.39 | 30,100.00 | 20,434,797.39 | 54.62 | 30.00 | 自筹/募集 | |||||
荣县度佳镇等12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二期)(注1) | 29,748,800.00 | 26,804,010.11 | 1,781,068.81 | 28,585,078.92 | 96.09 | 100.00 | 自筹/募集 | |||||
蚌埠鹏睿3号繁殖猪场环保建设工程(注2) | 18,844,700.00 | 15,705,781.26 | 15,705,781.26 | 83.34 | 100.00 | 自筹 | ||||||
合计 | 86,007,400.00 | 62,914,488.76 | 1,811,168.81 | 64,725,657.57 | / | / | / | / |
注1:荣县度佳镇等12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已完工,处于验
收结算阶段。
注2:蚌埠鹏睿3号核心猪场环保建设工程已完工,尚未验收。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金额 | 计提原因 |
彰武污水处理厂BOT项目 | 2,432,600.00 | 根据黑龙江平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沈阳经济区彰武爱思特水处理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回收金额评估项目》(黑平安评报字[2023]第009号)评估报告,在建工程评估减值金额243.26万元,公司据此对彰武污水处理厂BOT项目计提减值。 |
合计 | 2,432,6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2、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3、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4、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363,103.89 | 10,363,103.89 |
2.本期增加金额 | 630,619.44 | 630,619.44 |
租赁 | 630,619.44 | 630,619.44 |
3.本期减少金额 | 5,071,919.69 | 5,071,919.69 |
租赁到期 | 5,071,919.69 | 5,071,919.69 |
4.期末余额 | 5,921,803.64 | 5,921,803.6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020,810.40 | 4,020,810.40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21,117.26 | 1,721,117.26 |
(1)计提 | 1,721,117.26 | 1,721,117.26 |
3.本期减少金额 | 2,470,680.69 | 2,470,680.69 |
(1)处置 | 2,470,680.69 | 2,470,680.69 |
4.期末余额 | 3,271,246.97 | 3,271,246.9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650,556.67 | 2,650,556.67 |
2.期初账面价值 | 6,342,293.49 | 6,342,293.49 |
其他说明:
本期使用权资产原值较上期减少4,441,300.25元,减幅42.86%。主要原因为本公司子公司北京国中大华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25、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特许经营权 | 软件使用权 | 专利技术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521,238,719.57 | 3,487,227.42 | 9,917,105.19 | 1,534,643,052.1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06,924.97 | 26,200.00 | 1,833,124.97 | |
(1)购置 | 1,806,924.97 | 26,200.00 | 1,833,124.97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523,045,644.54 | 3,513,427.42 | 9,917,105.19 | 1,536,476,177.15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43,521,780.00 | 2,678,809.83 | 6,168,840.29 | 452,369,430.12 |
2.本期增加金额 | 72,650,219.86 | 306,368.80 | 858,865.80 | 73,815,454.46 |
(1)计提 | 72,650,219.86 | 306,368.80 | 858,865.80 | 73,815,454.4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16,171,999.86 | 2,985,178.63 | 7,027,706.09 | 526,184,884.5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06,873,644.68 | 528,248.79 | 2,889,399.10 | 1,010,291,292.57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77,716,939.57 | 808,417.59 | 3,748,264.90 | 1,082,273,622.06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6、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资本化支出 | ||||||
费用化支出 | 4,539,960.90 | 4,539,960.90 | ||||
合计 | 4,539,960.90 | 4,539,960.90 |
其他说明:费用化支出明细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离心母液废水回釜处理工艺研究 | 1,038,891.52 | 1,038,891.52 | ||||
高含盐水COD去除工艺研究 | 902,132.54 | 902,132.54 | ||||
微量含汞废水除汞工艺升级研究 | 1,042,774.20 | 1,042,774.20 | ||||
秸秆制酒精废水处理工艺研究 | 860,873.52 | 860,873.52 | ||||
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工艺研究 | 695,289.12 | 695,289.12 | ||||
合计 | 4,539,960.90 | 4,539,960.90 |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成商誉的事项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其他增加 | 处置 | 其他减少 | ||
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10,119,975.52 | 10,119,975.52 | ||||
沈阳经济区彰武爱思特水处理有限公司 | 1,091,862.87 | 1,091,862.87 | ||||
四川国中亿思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6,229,279.30 | 6,229,279.30 | ||||
合计 | 17,441,117.69 | 17,441,117.69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 | 处置 | |||
四川国中亿思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6,229,279.30 | 6,229,279.30 | ||
沈阳经济区彰武爱思特水处理有限公司 | 1,091,862.87 | 1,091,862.87 | ||
合计 | 6,229,279.30 | 1,091,862.87 | 7,321,142.17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整体产生现金流量,将其整体作为一个资产组。沈阳经济区彰武爱思特水处理有限公司整体产生现金流量,将其整体作为一个资产组。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公司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以判断商誉是否发生减值。2)沈阳经济区彰武爱思特水处理有限公司公司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沈阳经济区彰武爱思特水处理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回收金额进行评估,以判断商誉是否发生减值。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年度终了对上述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在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公司将相关资产组(含商誉)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1)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法:按照持续经营情况下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根据公司聘请的正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其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正衡评报字[2023]第156号),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大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商誉未发生减值。2)沈阳经济区彰武爱思特水处理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法:按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根据公司聘请的黑龙江平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沈阳经济区彰武爱思特水处理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回收金额评估项目》(黑平安评报字[2023]第009号),包含商誉的资
产组可收回金额小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根据评估结果,公司对沈阳经济区彰武爱思特水处理有限公司商誉全额计提减值,导致公司本期财务报表亏损金额增加109.19万元。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1,236,445.39 | 99,709.68 | 502,053.15 | 834,101.92 | |
零星改造工程 | 3,752,745.73 | 294,912.05 | 3,457,833.68 | ||
水源配套项目 | 6,968,697.01 | 1,088,600.00 | 268,896.46 | 7,788,400.55 | |
合计 | 11,957,888.13 | 1,188,309.68 | 1,065,861.66 | 12,080,336.15 |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34,458,404.39 | 33,614,601.10 | 194,576,926.94 | 48,627,116.78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3,103,213.52 | 775,803.38 | 3,253,214.37 | 813,303.59 |
可抵扣亏损 | 71,584,986.24 | 17,896,246.56 | 59,670,261.41 | 14,513,359.43 |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26,677,408.64 | 6,669,352.16 | ||
存货跌价 | 4,288,361.66 | 1,072,090.42 | ||
无形资产 | 5,022,012.44 | 1,255,503.11 | 1,380,183.86 | 345,045.97 |
租赁 | 6,477.90 | 1,619.48 | 26,256.13 | 7,511.04 |
合计 | 240,852,503.13 | 60,213,125.79 | 263,195,204.37 | 65,378,427.23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5,501,476.27 | 825,221.44 | 7,092,683.43 | 1,190,804.17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214,424.95 | 53,606.24 | 23,007,751.62 | 5,751,937.90 |
合计 | 5,715,901.22 | 878,827.68 | 30,100,435.05 | 6,942,742.07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可抵扣亏损 | 256,758,460.90 | 174,414,834.55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收益 | 906,597.09 | 1,059,824.85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租赁 | 109,407.46 | 14,449.04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减值准备 | 63,365,459.45 | 35,436,454.44 |
可结转下年扣除的广宣费 | 1,724.10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存货跌价 | 12,955,960.50 | 117,710.87 |
合计 | 334,097,609.50 | 211,043,273.75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2年 | 11,825,588.55 | ||
2023年 | 30,024,365.38 | 31,386,074.68 | |
2024年 | 36,922,005.16 | 37,433,464.62 | |
2025年 | 36,773,376.53 | 38,566,163.03 | |
2026年 | 90,842,927.49 | 55,203,543.67 | |
2027年 | 62,195,786.34 | ||
合计 | 256,758,460.90 | 174,414,834.5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未实现的售后租回损益 | 26,940,576.99 | 26,940,576.99 | 26,940,576.99 | 26,940,576.99 | ||
预付在建项目工程款及设备款 | 12,251,120.40 | 12,251,120.40 | 11,536,070.35 | 11,536,070.35 | ||
移交政府资产 | 78,941,074.87 | 78,941,074.87 | 78,941,074.87 | 78,941,074.87 | ||
预付股权投资款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合计 | 118,132,772.26 | 118,132,772.26 | 147,417,722.21 | 147,417,722.21 |
31、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3、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28,567,590.58 | 98,550,714.27 |
1至2年 | 65,059,083.28 | 22,251,591.16 |
2至3年 | 15,743,092.12 | 28,353,005.20 |
3至4年 | 23,312,744.12 | 1,765,781.78 |
4至5年 | 1,596,006.52 | 1,041,646.00 |
5年以上 | 10,764,396.04 | 10,329,615.66 |
合计 | 145,042,912.66 | 162,292,354.07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陕西建工第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7,230,070.99 | 未结算 |
上海普研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11,012,559.46 | 未结算 |
天津四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5,063,947.30 | 未结算 |
天津市合生创展管道有限公司 | 4,493,419.28 | 未结算 |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 | 4,380,000.00 | 未结算 |
天水惠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3,921,811.19 | 未结算 |
甘肃省庄浪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 3,864,171.56 | 未结算 |
大连宇都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3,474,267.04 | 未结算 |
天津市宁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2,815,960.00 | 未结算 |
山东省显通安装有限公司 | 2,805,931.03 | 未结算 |
北京盈和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3,841,769.92 | 未结算 |
扬州市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2,224,770.64 | 未结算 |
合计 | 75,128,678.4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4,083.34 | 17,134,611.12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至4年 | 668,329,205.84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58,256.92 | 60,714.32 |
合计 | 62,340.26 | 685,524,531.28 |
预收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685,462,191.02元,减幅99.99%,主要原因系本期结算股权转让款所致。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工程施工 | 82,075.47 | |
预收居民热费 | 10,205,526.67 | 12,364,238.17 |
合计 | 10,287,602.14 | 12,364,238.17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预收居民热费 | 2,463,271.87 | 供热公司本年新增三个项目居民供暖费 |
合计 | 2,463,271.8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5,155,286.29 | 50,853,774.81 | 51,565,999.51 | 4,443,061.59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25,645.11 | 5,321,088.70 | 5,324,306.93 | 322,426.88 |
三、辞退福利 | 903,369.80 | 903,369.8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5,480,931.40 | 57,078,233.31 | 57,793,676.24 | 4,765,488.47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592,656.28 | 43,012,767.27 | 43,269,968.37 | 3,335,455.18 |
二、职工福利费 | 38,355.00 | 1,550,470.84 | 1,550,470.84 | 38,355.00 |
三、社会保险费 | 238,494.39 | 3,352,769.60 | 3,307,479.20 | 283,784.79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27,386.77 | 3,218,469.90 | 3,172,654.83 | 273,201.84 |
工伤保险费 | 10,338.09 | 131,884.12 | 132,408.79 | 9,813.42 |
生育保险费 | 769.53 | 2,415.58 | 2,415.58 | 769.53 |
四、住房公积金 | 78,104.50 | 2,412,518.62 | 2,421,271.32 | 69,351.8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207,676.12 | 509,148.48 | 1,000,709.78 | 716,114.82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非货币性福利 | ||||
九.商业保险 | 16,100.00 | 16,100.00 | ||
合计 | 5,155,286.29 | 50,853,774.81 | 51,565,999.51 | 4,443,061.59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03,905.50 | 5,144,945.04 | 5,148,166.37 | 300,684.17 |
2、失业保险费 | 21,739.61 | 176,143.66 | 176,140.56 | 21,742.71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325,645.11 | 5,321,088.70 | 5,324,306.93 | 322,426.8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486,123.39 | 6,200,940.85 |
企业所得税 | 3,305,610.33 | 3,782,420.86 |
个人所得税 | 157,243.79 | 97,852.24 |
土地使用税 | 865,595.45 | 1,485,603.01 |
房产税 | 32,530.01 | 122,361.4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96,497.97 | 232,972.70 |
教育费附加 | 83,471.63 | 105,284.46 |
地方教育附加 | 55,647.75 | 70,189.64 |
印花税 | 546,327.61 | 202,659.40 |
水利建设基金 | 6,474.42 | 7,136.62 |
水资源费 | 64,160.66 | |
环保税 | 76,028.86 | |
合计 | 7,799,683.01 | 12,383,450.06 |
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4,583,767.05元,减幅37.02%,主要原因为母公司本期收到股权转让款违约金利息计提增值税及子公司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本期收入减少、期末产生留抵税额。
40、 其他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1,200,178.70 | |
应付股利 | 778,960.00 | 778,960.00 |
其他应付款 | 383,776,960.19 | 142,171,815.60 |
合计 | 384,555,920.19 | 144,150,954.3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
企业债券利息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企业借款利息 | 1,200,178.70 | |
合计 | 1,200,178.70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778,960.00 | 778,960.00 |
合计 | 778,960.00 | 778,960.00 |
其他说明:
期末应付股利为子公司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应付少数股东股利。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 | 4,462,348.74 | 114,906,231.14 |
代收代缴费用 | 507,009.46 | 554,210.20 |
土地租赁费 | 3,296,712.47 | 4,012,442.67 |
保证金 | 2,520,423.00 | 2,520,423.00 |
押金 | 93,042.00 | 91,542.00 |
排污费及滞纳金 | 18,604,458.24 | 18,604,458.24 |
赔偿款 | 1,215,627.35 | |
股权转让款 | 354,176,085.28 | |
其他 | 116,881.00 | 266,881.00 |
合计 | 383,776,960.19 | 142,171,815.60 |
期末其他应付款余额较期初增加241,605,144.59元,增幅169.94%,主要原因为母公司尚未返还的股权转让款重分类。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 | 18,604,458.24 | 未支付排污费及滞纳金 |
马鞍山市市政管理处 | 2,271,943.70 | 未付土地租赁费 |
9村2政府暂收采暖费款 | 1,842,753.00 | 未结算保证金 |
合计 | 22,719,154.9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1、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 | 221,822,500.05 | |
合并抵消持待售负债往来 | -71,702,357.44 | |
合计 | 150,120,142.61 |
其他说明:
本期持有待售负债减少原因为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汉中市汉江供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本期已完成转让。
42、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4,250,000.00 | 35,250,000.00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144,809.93 | 1,701,274.89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利息调整 | 49,643.62 | 107,559.07 |
合计 | 35,444,453.55 | 37,058,833.96 |
43、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3,977,939.04 | 738,287.65 |
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724,460.22 | 4,250,000.00 |
合计 | 4,702,399.26 | 4,988,287.65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4、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
质押、保证借款 | 174,306,310.33 | 209,414,225.74 |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附注七、42、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4,299,643.62 | 35,357,559.07 |
合计 | 140,006,666.71 | 174,056,666.67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长期借款中保证借款本金金额为17,469万元(含一年以内到期借款本金金额3,425万元),全部为本公司作为保证人的借款,其中:
(1)3,800万元为子公司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保证借款(含一年以内到期借
款金额800万元);
(2)8,100万元为子公司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保证借款(含一年以内到期借款金额1,600万元)
(3)5,569万元为孙公司碧晨国中能源技术(天津)有限公司保证借款(含一年以内到期借款金额1,025万元)。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5、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2,895,865.73 | 6,980,536.64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183,453.19 | -631,854.19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七、注释42-1年内到期的飞流动负债) | 1,144,809.93 | 1,701,274.89 |
合计 | 1,567,602.61 | 4,647,407.56 |
其他说明:期末租赁负债余额较期初减少3,079,804.95元,减幅66.27%,主要原因为本公司子公司北京国中大华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47、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49、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未决诉讼 | 1,200,000.00 | 62,905.00 | 本期原因详见附注十四、2(1)②。 |
合计 | 1,200,000.00 | 62,905.00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1,137,095.00元,减幅94.76%,主要原因为本期子公司国中(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诉讼赔偿已支付。
50、 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 29,263,157.80 | 2,526,315.84 | 26,736,841.96 | 注1 | |
煤改电工程建设奖补资金 | 76,391,882.93 | 5,295,356.00 | 7,029,169.44 | 74,658,069.49 | 注2 |
村级党群服务中心接暖工程建设资金 | 715,229.54 | 53,446.68 | 661,782.86 | 注2 | |
煤改电供热项目运行电费补贴 | 736,197.00 | 14,863,128.60 | 15,599,325.60 | 注2 | |
锅炉改造款 | 1,059,824.85 | 153,227.76 | 906,597.09 | 注3 | |
彰武污水处理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补贴 | 2,120,000.00 | 2,120,000.00 | 注4 |
合计 | 108,166,292.12 | 22,278,484.60 | 25,361,485.32 | 105,083,291.40 | / |
注1: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6年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用于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财建[2016]373号),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联合下发冀财资环[2016]49号文件,下达2016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子公司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获得3,600.00万元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列入递延收益,每年度随资产折旧而相应转入当期损益。注2:根据子公司上海碧晨国中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与天津市宁河区住房和建委员会签订的《宁河区冬季清洁取暖工程2018年潘庄等5镇15村“煤改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宁河区冬季清洁取暖工程2019年岳龙镇等8镇12村“煤改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天津市宁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分别按照“煤改电”工程户均11,800.00元、13,400.00元发放工程建设奖补资金,奖补资金分10年支付;按照特许经营范围内的村级党群服务中心接暖建设
2.06万元/个发放建设资金;根据消耗电量按0.2元/kwh发放运营补贴。截至报告期末,上述两项特许经营协议实施主体碧晨国中能源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共收到“煤改电”奖补资金96,331,341.93元;建设资金73.56万元;运营补贴20,563,128.60元。
注3:2019年11月8日子公司上海碧晨国中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收到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奖补资金50万元,用于东岭欣城供热锅炉改造项目;2021年8月27日收到咸阳市生态环境局乾县分局奖补资金72万元,用于乾唐锦绣锅炉改造项目。
注4:2022年7月5日子公司沈阳经济区彰武爱思特水处理有限公司收到彰武县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基础设施建设补贴212万元。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本期计入营业成本金额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29,263,157.80 | 2,526,315.84 | 26,736,841.96 | 与资产相关 | |||
递延收益 | 76,391,882.93 | 5,295,356.00 | 7,029,169.44 | 74,658,069.49 | 与资产相关 | ||
递延收益 | 715,229.54 | 53,446.68 | 661,782.86 | 与资产相关 | |||
递延收益 | 736,197.00 | 14,863,128.60 | 15,599,325.60 | 与收益相关 | |||
递延收益 | 1,059,824.85 | 153,227.76 | 906,597.09 | 与资产相关 | |||
递延收益 | 2,120,000.00 | 2,12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08,166,292.12 | 22,278,484.60 | 9,762,159.72 | 15,599,325.60 | 105,083,291.4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2、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653,935,128.00 | -40,154,025.00 | -40,154,025.00 | 1,613,781,103.00 |
其他说明:
本期其他减少为注销库存股。
53、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4、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753,305,606.04 | 80,373,485.56 | 1,672,932,120.48 | |
其他资本公积 | 309,527,468.46 | 309,527,468.46 | ||
合计 | 2,062,833,074.50 | 80,373,485.56 | 1,982,459,588.9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股本溢价减少原因为注销库存股。
55、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库存股 | 120,527,510.56 | 120,527,510.56 | ||
合计 | 120,527,510.56 | 120,527,510.5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减少为库存股注销。
56、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7,346,228.64 | -41,148,029.85 | -41,148,029.85 | -88,494,258.49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 |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7,346,228.64 | -41,148,029.85 | -41,148,029.85 | -88,494,258.49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116,201.28 | 11,756,125.34 | 11,756,125.34 | 18,872,326.62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116,201.28 | 11,756,125.34 | 11,756,125.34 | 18,872,326.62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40,230,027.36 | -29,391,904.51 | -29,391,904.51 | -69,621,931.87 |
57、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8、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0,601,343.46 | 30,601,343.46 | ||
合计 | 30,601,343.46 | 30,601,343.46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法、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本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经批准,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
59、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75,521,438.03 | -184,981,194.4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12,782.81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75,521,438.03 | -184,968,411.6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15,807,262.62 | -90,553,026.42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加: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其他直接计入留存收益利得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91,328,700.65 | -275,521,438.0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0、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86,046,075.27 | 218,450,466.27 | 375,763,696.87 | 317,612,608.28 |
其他业务 | 1,552,160.66 | 1,006,501.33 | 8,735,314.89 | 8,044,206.56 |
合计 | 287,598,235.93 | 219,456,967.60 | 384,499,011.76 | 325,656,814.84 |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28,759.82 | 38,449.90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161.89 | 848.28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0.56 | / | 2.21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161.89 | 房屋、场地租金收入及手续费收入 | 848.28 | 房屋租金收入和污水费手 续费收入 |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161.89 | 848.28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 |
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28,597.93 | 37,601.62 |
(3).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自来水业 | 工程服务业 | 污水处理业 | 供暖业 | 设备销售 | 其他 | 合计 |
一、商品类型 | |||||||
自来水 | 33,113,286.73 | 33,113,286.73 | |||||
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 |||||||
污水处理 | 211,808,015.77 | 211,808,015.77 | |||||
供暖 | 27,608,213.53 | 27,608,213.53 | |||||
设备销售 | 4,100,322.30 | 4,100,322.30 | |||||
工程总包 | 3,119,497.97 | 6,296,738.97 | 9,416,236.94 | ||||
其他 | 1,552,160.66 | 1,552,160.66 | |||||
二、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东北 | 34,124.32 | 34,124.32 | |||||
华北 | 6,296,738.97 | 106,340,882.23 | 17,217,742.60 | 1,743,362.80 | 547,985.80 | 132,146,712.40 | |
华东 | 92,067,132.34 | 63,230.33 | 92,130,362.67 | ||||
华南 | |||||||
西南 | 13,365,876.88 | 13,365,876.88 | |||||
西北 | 36,232,784.70 | 10,390,470.93 | 2,356,959.50 | 940,944.53 | 49,921,159.66 | ||
三、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四、合同类型 | |||||||
五、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4,100,322.30 | 4,100,322.30 |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36,232,784.70 | 6,296,738.97 | 211,808,015.77 | 27,608,213.53 | 1,552,160.66 | 283,497,913.63 | |
六、按合同期限分类 |
七、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36,232,784.70 | 6,296,738.97 | 211,808,015.77 | 27,608,213.53 | 4,100,322.30 | 1,552,160.66 | 287,598,235.93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工程服务业务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占预计合同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完工进度并据此确认收入;污水处理业务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水量计算方式及价格每月进行结算;供暖业务以供热面积为标准按供暖季实际供热面积及物价部门核定的销售单价计算;设备销售于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结算金额能够代表本公司累计至今已履约部分转移给客户的价值,且不存在任何对价金额未纳入交易价格,从而未纳入对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所需披露的信息之中。
(5).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列示营业收入前五名: 单位:元
名称 | 本期金额 | 占营业收入总额比(%) |
秦皇岛市财政局 | 61,981,132.04 | 21.55 |
马鞍山市市政管理处 | 44,482,968.02 | 15.47 |
太原市排水管理处 | 44,359,750.19 | 15.42 |
河口蓝色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43,059,541.68 | 14.97 |
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 | 8,163,113.14 | 2.84 |
合计 | 202,046,505.07 | 70.25 |
61、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59,562.46 | 594,831.59 |
教育费附加 | 195,443.95 | 260,924.11 |
地方教育附加 | 130,295.92 | 173,949.43 |
资源税 | 119,152.99 | 145,859.29 |
房产税 | 1,732,953.78 | 1,807,923.65 |
印花税 | 656,753.70 | 353,894.68 |
车船使用税 | 17,720.53 | 22,820.22 |
土地使用税 | 2,130,420.83 | 2,359,100.10 |
环保税 | 1,303,677.47 | 983,446.72 |
合计 | 6,745,981.63 | 6,702,749.79 |
62、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0,428,789.36 | 10,613,935.89 |
资产折旧与摊销 | 899,674.63 | 2,093,808.65 |
办公费 | 603,646.08 | 569,107.87 |
修理费 | 848,510.84 | 1,199,073.95 |
差旅费 | 383,425.45 | 353,981.14 |
招待费 | 403,503.14 | 407,990.21 |
咨询费 | 55,040.38 | |
车辆使用费 | 62,059.74 | 37,416.64 |
运杂费 | 2,871.70 | 6,746.15 |
租赁费 | 39,000.00 | 60,000.00 |
投标费 | 23,241.89 | 7,972.18 |
物料消耗 | 696,284.22 | 887,978.22 |
其他 | 38,152.84 | 35,572.28 |
合计 | 14,484,200.27 | 16,273,583.18 |
63、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3,580,584.20 | 51,320,440.26 |
租赁费 | 1,204,384.66 | 1,243,559.77 |
资产折旧与摊销 | 9,108,237.48 | 9,838,619.49 |
修理费用 | 346,587.97 | 491,380.37 |
税费 | 93,585.19 | 172,773.20 |
差旅费 | 802,991.62 | 1,361,325.28 |
办公费(年费) | 2,273,335.49 | 2,924,576.71 |
业务招待费 | 4,592,330.28 | 4,598,501.48 |
物料消耗 | 14,161.98 | 27,579.76 |
绿化费 | 527,999.85 | 527,596.06 |
中介服务费 | 10,104,873.60 | 7,689,264.07 |
物业费 | 993,275.40 | 996,209.62 |
培训费 | 70,649.70 | 55,852.09 |
业务宣传费 | 515,769.31 | 338,065.02 |
会务费 | 124,548.43 | 209,434.56 |
车辆交通费 | 977,748.39 | 1,114,870.92 |
房屋修理费 | 155,494.13 | 196,184.10 |
保险费 | 814,433.37 | 883,347.45 |
技术服务费 | 87,972.32 | |
其他 | 1,478,937.17 | 970,603.89 |
合计 | 77,867,900.54 | 84,960,184.10 |
64、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 | 4,405,905.87 | 4,928,465.19 |
材料费 | 2,003.17 | 24,065.88 |
测试化验加工及计算分析费 | 9,433.96 | 4,004.72 |
差旅费 | 919.71 | 15,170.33 |
管理费 | 26,001.70 | 31,561.01 |
租赁费 | 94,760.56 | |
折旧费 | 95,696.49 | 7,703.52 |
合计 | 4,539,960.90 | 5,105,731.21 |
65、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1,531,123.96 | 13,149,116.02 |
减:利息收入 | 19,809,210.68 | 6,599,271.88 |
汇兑损失 | 3,734,177.07 | 2,610,256.33 |
减:汇兑收益 | 2,824.92 | |
票据贴现 | 68,000.00 | |
手续费 | 161,382.72 | 208,250.39 |
合计 | -4,385,351.85 | 9,436,350.86 |
其他说明:
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减少13,821,702.71元,减幅146.47%,主要原因为本公司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66、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递延收益转入 | 9,777,433.64 | 9,694,721.59 |
减免税款 | 10,303.73 | 9,280.00 |
增值税进项税加计扣除 | 511,812.56 | 619,052.34 |
增值税退税款 | 554,698.43 | 2,040,078.24 |
企业扶持资金 | 2,811,600.00 | 1,308,000.00 |
稳岗补贴 | 340,406.39 | 18,685.48 |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70,861.93 | 183,169.94 |
重点科技型小微企业租金补贴 | 10,409.00 | |
其他 | 696.04 | |
合计 | 14,087,525.68 | 13,873,683.63 |
67、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580,640.35 | 8,419.70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3,982.46 | 905,372.1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3,551,609.00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10,183,438.15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188,771.54 | 512,546.94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658,017.29 | |
合计 | 5,173,722.65 | 13,267,794.25 |
其他说明:
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减少8,094,071.60元,减幅61.01%,主要原因为本期本公司债权投资减少导致的收益减少及处置子公司损失。
68、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6,844,740.23 | 24,455,660.63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合计 | -46,844,740.23 | 24,455,660.63 |
其他说明:
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减少71,300,400.86,减幅291.55%,主要原因为本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降。
70、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24,300.00 | -15,000.00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5,884,855.66 | -3,199,338.91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8,639,848.16 | -89,187,321.13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86,799.76 | -103,361.49 |
合计 | 32,643,892.74 | -92,505,021.53 |
其他说明:
注: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收益以“+”号填列。
本期信用减值损失较上期减少125,148,914.27元,减幅135.29%,主要原因系本期母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转回增加所致。
71、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8,549,887.97 | -2,607,324.48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2,432,600.00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1,091,862.87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2,074,350.84 | -2,607,324.48 |
其他说明:
注: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收益以“+”号填列。本期资产减值损失较上期增加9,467,026.36元,增幅363.09%,主要原因为本期子公司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增加及子公司沈阳经济区彰武爱思特水处理有限公司在建工程、商誉计提减值所致。
72、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变更 | 232,706.90 | 16,970.74 |
合计 | 232,706.90 | 16,970.74 |
其他说明:
本期资产处置收益发生额较上期增加215,736.16元,增幅1271.22%,主要原因系租赁合同变更所致。
73、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2,920.33 | 2,920.33 | |
政府补助 | 2,270,000.00 | 5,000,000.00 | 2,270,000.00 |
债务重组利得 | 74,300.00 | 74,300.00 | |
违约金 | 38,323,486.32 | 38,323,486.32 | |
其他 | 215,085.03 | 873,536.15 | 215,085.03 |
合计 | 40,885,791.68 | 5,873,536.15 | 40,885,791.6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专项扶持资金 | 2,270,000.00 | 5,000,000.00 | 专项扶持资金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营业外收入发生额较上期增加35,012,255.53元,增幅596.10%,主要原因为母公司本期收到的股权转让款违约金。
74、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预计负债 | 1,200,000.00 | ||
固定资产盘亏损失 | 1,784.19 | 1,784.19 | |
坏账核销 | 220,000.12 | 220,000.12 | |
其他 | 64,926.43 | 5,000.00 | 64,926.43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45,696.47 | 83,653.48 | 45,696.47 |
罚款、违约金 | 112,415,853.06 | 10,902,500.00 | 112,415,853.06 |
赔偿金 | 384,835.09 | 1,866,719.54 | 384,835.09 |
税收滞纳金 | 74,119.03 | 223,765.49 | 74,119.03 |
债务豁免 | 1,116,441.12 | ||
合计 | 113,207,214.39 | 15,398,079.63 | 113,207,214.39 |
其他说明:
本期营业外支出发生额较上期增加97,809,134.76元,增幅635.20%,主要原因为母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款违约金。
75、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0,424,165.50 | 24,958,785.0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006,304.68 | -39,672,425.32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52,069.89 | -8,404,445.03 |
合计 | 9,365,790.93 | -23,118,085.34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10,214,088.97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7,553,522.24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276,133.71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52,070.21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2,000,118.08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110,710.08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6,827,165.01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 | 16,566,028.42 |
扣亏损的影响 |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388,154.83 |
利用以前期间的税务亏损 | -123,837.73 |
税法规定的额外可扣除的费用 | -1,296,543.20 |
所得税费用 | 9,365,790.9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6、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56“其他综合收益”。
77、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借款及备用金 | 180,847,017.32 | 345,940,718.29 |
利息收入 | 19,810,286.15 | 6,599,271.88 |
政府补助 | 22,304,944.55 | 41,668,579.53 |
其他营业外收入 | 466,328.34 | 1,554,143.80 |
合计 | 223,428,576.36 | 395,762,713.50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借款及备用金 | 48,598,046.96 | 57,951,943.53 |
期间费用 | 21,642,991.05 | 25,454,800.38 |
营业外支出 | 1,958,781.05 | 15,716,710.88 |
其他 | 142,368.04 | |
合计 | 72,199,819.06 | 99,265,822.83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长期资产的意向金 | 109,574,000.00 | |
股权转让款违约金 | 21,503,881.56 | |
减资款资本成本 | 18,036,805.56 | |
合计 | 39,540,687.12 | 109,574,000.00 |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投资意向金 | 150,000,000.00 | |
股权转让款违约金 | 100,648,416.85 | |
股权转让履约保证金 | 16,307,405.28 | |
处置子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 11,048,719.85 | |
合计 | 128,004,541.98 | 150,000,000.00 |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费 | 1,850,859.87 | 2,409,421.44 |
合计 | 1,850,859.87 | 2,409,421.44 |
78、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19,579,879.90 | -93,541,097.1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2,074,350.84 | 2,607,324.48 |
信用减值损失 | -32,643,892.74 | 92,505,021.53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3,096,399.88 | 12,731,830.47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721,117.26 | 2,116,003.79 |
无形资产摊销 | 73,818,328.01 | 70,833,324.0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094,565.52 | 826,233.5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32,706.90 | -12,214.19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3,075.29 | 78,896.93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6,844,740.23 | -24,455,660.63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0,155,781.13 | 13,149,116.0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173,722.65 | -13,267,794.2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165,301.44 | -34,863,804.50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063,914.39 | -4,808,620.82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044,607.64 | 47,295,355.7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61,827,626.89 | 199,353,287.6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165,751,920.65 | -9,489,962.26 |
其他 | 79,144,535.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495,176.91 | 261,057,240.3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59,984,465.49 | 419,878,282.6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419,878,282.63 | 581,908,946.0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0,106,182.86 | -162,030,663.46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838.89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838.89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61,225,601.06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61,225,601.06 |
其他说明:
无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559,984,465.49 | 419,878,282.63 |
其中:库存现金 | 4,315.00 | 5,207.6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59,980,150.49 | 419,872,463.5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611.45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59,984,465.49 | 419,878,282.63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9、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000,000.00 | 子公司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保函 |
货币资金 | 311.50 | 子公司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账户转休眠户 |
货币资金 | 4,128.53 | 公司北京办事处账户转休眠户 |
货币资金 | 16,307,405.28 | 履约保证金 |
合计 | 19,311,845.31 |
其他说明:
(1)子公司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银行借款以其应收污水处理服务费质押。
(2)子公司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银行借款以其污水处理费收费权质押。
(3)子公司碧晨国中能源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天津市宁河区支行借款,以其《宁河区冬季清洁取暖工程2018年潘庄等5镇15村“煤改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项下供热收费权质押。
(4)子公司碧晨国中能源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宁河支行借款,以其特许经营权项下的应收账款质押。应收账款主要包括供暖收入和建设奖补资金收入、运营补贴资金收入。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2,052,853.95 | 0.89327 | 1,833,752.84 |
其中:港币 | 2,052,853.95 | 0.89327 | 1,833,752.84 |
其他说明: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国中水务香港有限公司境外主要经营地为中国香港,综合考虑注册地及日常结算,其记账本位币采用港币。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3、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专项扶持资金 | 2,27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2,270,000.00 |
污泥处置补助 | 2,811,600.00 | 其他收益 | 2,811,600.00 |
稳岗补贴 | 340,406.39 | 其他收益 | 340,406.39 |
重点科技型小微企业租金补贴 | 10,409.00 | 其他收益 | 10,409.00 |
煤改电工程建设奖补资金 | 5,295,356.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7,029,169.44 |
煤改电供热项目运行电费补贴 | 14,863,128.60 | 递延收益、营业成本 | 15,599,325.60 |
彰武污水处理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补贴 | 2,120,000.00 | 递延收益 | |
合计 | 27,710,899.99 | 28,060,910.43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 | 197,708,721.08 | 100.00 | 协议转让 | 2022.8.3 | 注1 | -7,979,960.46 | ||||||
汉中市汉江供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根据股权转让合同约定,本公司“在收到第三期股权转让款和往来款后,目标公司财务控制权完全移交给受让方”,公司在收到第三期股权转让款和往来款当日,已经将目标公司控制权完全移交至受让方。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设立全资子公司
企业名称:上海吉致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BRK51789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丁宏伟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06月17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乔松路492号(上海城桥经济开发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业机械服务;农业机械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生物有机肥料研发;企业形象策划;肥料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水产养殖;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注销全资子公司
2022年7月14日,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石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销。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青海雄越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西宁市 | 西宁市 | 污水处理 | 95.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环境工程设计、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环境设备开发;环境工程咨询、技术开发、销售化工产品。 | 98.18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沈阳经济区彰武爱思特水处 | 阜新市 | 阜新市 | 污水处理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理有限公司 | ||||||
国水(昌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秦皇岛市昌黎县 | 秦皇岛市昌黎县 | 污水处理 | 100.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马鞍山市 | 马鞍山市 | 污水处理 | 100.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太原市 | 太原市 | 污水处理 | 80.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秦皇岛市 | 秦皇岛市 | 污水处理 | 91.82 | 8.18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东营市 | 东营市 | 污水处理 | 100.00 | 设立 | |
国中水务香港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水务项目的投资、管理及相关服务等。 | 100.00 | 设立 | |
北京国中科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节能环保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90.00 | 设立 | |
牙克石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牙克石市 | 牙克石市 | 给排水工程设施的咨询、设备供应 | 100.00 | 设立 | |
深圳市前海国中环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深圳市 | 环保项目投资 | 100.00 | 设立 | |
北京国中大华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投资 | 100.00 | 设立 | |
国中(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环保科技领域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技术服务,投资管理等。 | 100.00 | 设立 | |
北京国中家源新型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工程咨询、投资、技术开发等 | 100.00 | 设立 | |
荣县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荣县 | 荣县 | 建设、经营城市市政供排水项目及工程。 | 100.00 | 设立 | |
上海碧晨国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新能源、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环保设备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安徽国中固丰农业有限公司 | 蚌埠市 | 蚌埠市 | 农业技术服务、农产品及水产品购销、种养殖等 | 100.00 | 设立 | |
上海吉致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农业技术服务、农产品及水产品购销、种养殖等 | 100.00 | 设立 |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1.82% | -807,289.27 | 4,276,051.53 | |
北京国中科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0.00% | -94,424.61 | 2,210,780.00 | |
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20.00% | -2,200,336.89 | 25,472,223.39 | |
青海雄越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5.00% | -21,255.67 | 3,099,249.36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242,630,371.40 | 13,509,955.27 | 256,140,326.67 | 266,300,323.25 | 1,108,630.68 | 267,408,953.93 | 226,778,538.49 | 28,623,828.37 | 255,402,366.86 | 221,440,890.93 | 873,550.03 | 222,314,440.96 |
北京国中科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8,420,011.42 | 13,998,278.58 | 22,418,290.00 | 310,490.00 | 310,490.00 | 8,104,741.15 | 15,303,565.92 | 23,408,307.07 | 356,261.00 | 356,261.00 | ||
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60,390,772.19 | 202,885,633.68 | 263,276,405.87 | 19,494,996.72 | 116,420,293.21 | 135,915,289.93 | 57,752,851.97 | 210,493,713.20 | 268,246,565.17 | 13,463,471.58 | 116,420,293.21 | 129,883,764.79 |
青海雄越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65,426,304.13 | 65,426,304.13 | 3,441,316.97 | 3,441,316.97 | 65,905,308.78 | 65,905,308.78 | 3,495,208.40 | 3,495,208.40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8,040,101.77 | -44,356,553.16 | -44,356,553.16 | -16,140,144.50 | 100,317,873.13 | -33,905,968.46 | -33,905,968.46 | 13,882,927.33 |
北京国中科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529,637.16 | -944,246.07 | -944,246.07 | 315,688.22 | 454,167.63 | -994,154.44 | -994,154.44 | 173,009.69 |
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44,359,750.19 | -11,001,684.44 | -11,001,684.44 | 6,571,101.95 | 54,912,543.69 | -3,420,712.90 | -3,420,712.90 | 2,060,676.23 |
青海雄越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425,113.22 | -425,113.22 | -466,580.45 | -218,189.21 | -218,189.21 | -692,096.53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天津炼达中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大港油田炼油厂西侧 | 污水处理及相关技术咨询、开发服务;水处理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及其代理。 | 49.00 | 权益法 | |
宁波国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 | 宁波市 | 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慈湖人家362号108室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实业投资等。 | 49.00 | 权益法 | |
上海中洋盛丰水产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乔松路492号(上海城桥经济开发区)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饲料研发;饲料添加剂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水产养殖【分支机构经营】;检验检测服务;食品生产【分支机构经营】;食品销售【分支机构经营】;饲料添加剂生产【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40.00 | 权益法 | |
诸暨市文盛汇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 | 绍兴市 | 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浬浦镇书院路302号311室 |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 31.48 | 权益法 |
注:(1)2022年7月1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吉致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南通龙洋水产有限公司、南通泰水丰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上海中洋盛丰水产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洋盛丰)。中洋盛丰注册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本公司认缴2,400万元,持股比例40%。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尚未实际出资。
(2)2022年12月27日,本公司与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顼汇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简称上海顼汇)、诸暨市文盛汇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诸暨文盛)签订股份转让合同,本公司受让上海顼汇持有的诸暨文盛31.48%的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8.5亿元。诸暨文盛注册资本160,000万元。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诸暨市文盛汇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诸暨文盛)作为公司重要的联营企业,系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参与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简称北京汇源)破产重整设立的持股平台公司,诸暨文盛无经营业务。截至报告日,北京汇源重整尚未完成,诸暨文盛尚未将北京汇源纳入合并范围。因此,本期诸暨文盛无需披露的重要财务信息。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939,548.25 | -802,217.61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939,548.25 | -802,217.61 |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16“长期股权投资”、“其他说明”。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它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详见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
1.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对于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如果出现短期的失衡情况,本公司会在必要时按市场汇率买卖外币,以确保将净风险敞口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于资产负债表日,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本公司主要客户是政府财政部门及环境保护部门,公信力较强,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无重大信用风险。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公司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方法是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害。本公司定期分析负债结构和期限,以确保有充裕的资金。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以保持一定的授信额度,减低流动性风险。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93,534,016.31 | 193,534,016.31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 193,534,016.31 | 193,534,016.31 |
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4)理财产品 | 193,534,016.31 | 193,534,016.31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60,320,173.23 | 260,320,173.23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453,854,189.54 | 453,854,189.54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持续的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公允价值计量方法基于相同资产在活跃市场中的标价确定。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本公司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一般项目: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工程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 | 90,000.00 | 13.74 | 13.74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姜照柏先生。
如附注十六、7(7)所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收到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的通知,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协议转让给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与姜照柏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合计227,312,500股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过户登记。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详见附注九、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姜照柏 | 实际控制人 |
其他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姜照柏先生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外的其他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1) 姜照柏先生直接控股的企业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
1 | 南通盈新投资有限公司 | 1,000万元 | 99.00% | 房地产投资、资产管理、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 | 上海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00万元 | 99.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机电产品的销售,停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3 | 西藏智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万元 | 姜照柏持股70.00%;姜雷持股30.00% | 实业投资,资产管理、咨询,投资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贸易,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1、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 南通盈新投资有限公司下属主要一级控股子公司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
1 | 上海鹏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万元 | 100.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二级),建筑装潢材料,金属材料,机电产品,轻纺原料及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 | 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万元 | 100.00% | 许可项目:种畜禽生产;牲畜饲养;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实业投资及其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资产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3) 上海鹏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主要一级控股子公司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
1 | 天津鹏天置业有限公司 | 10,526.3157 万元 | 51.00% | 一般项目:酒店管理;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服装服饰零售【分支机构经营】;鞋帽零售【分支机构经营】;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分支机构经营】;日用百货销售【分支机构经营】;外卖递送服务【分支机构经营】;汽车租赁【分支机构经营】;会议及展览服务【分支机构经营】;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分支机构经营】;票务代理服务【分支机构经营】;健身休闲活动【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宿服务【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分支机构经营】;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分支机构经营】;美容服务【分支机构经营】;烟草制品零售【分支机构经营】;洗浴服务【分支机构经营】;食品生产【分支机构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分支机构经营】;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2 | 上海慧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0万元 | 100.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咨询,实业投资,资产管理,物业管理,室内装潢及设计,停车场(库)经营,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筑装潢材料(除危险品)、五金交电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4)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主要一级控股子公司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
1 |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 637,426.11万元 | 上海鹏欣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8.53%;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持股12.80%;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93%;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汇实业有限公司持股2.88% | 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农产品贸易咨询服务;农副产品、禽畜产品、粮油、皮革、种畜禽苗、饲料添加剂、乳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监控化学品)的销售;预包装食品、化肥、饲料、种子、农作物的加工及销售;牲畜养殖加工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农作物种植;农业机械租赁;自有场地租赁;道路运输代理;货物配载信息服务;仓储、装卸、搬运服务;电子商务;商务信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 |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 221,288.7079万元 | 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8.79%;姜照柏持股6.24%;西藏智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 矿产品及金属矿产品的销售;煤炭经营(取得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物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服务;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GMP 条件下的医用原料销售(含医药原料和关键中间体);特种高分子新材料;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橡胶及橡胶制品、电子设备、通讯设备(除广播电视地面接收系统)的销售。【除依 |
4.12%;姜雷持股3.73%;上海鹏欣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3%;西藏风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36% |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3 | 云南鹏欣富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97,100万元 | 100% |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木材采运;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牲畜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农副产品销售;牲畜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肥料销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业机械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严禁涉及转租房业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装卸搬运;食用农产品批发;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银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纸浆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销售;国内贸易代理;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矿石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谷物销售;新鲜水果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以下经营范围限区外分支机构:草种植;谷物种植;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饲养)(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4 | 上海鹏欣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万元 | 90.00% |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商务咨询(除经纪),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从事新能源科技、新材料科技、环保科技、电子科技、化工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电设备、电子产品及配件、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配件、金属材料及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5 | 上海莱因思置业有限公司 | 1,000万元 | 90.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6 | 上海富融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万元 | 60.00% | 国内投资业务,基础设施投资,国内商业(除国家专项规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7 | 上海欣润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万元 | 51.00% | 建材、金属制品、通讯器材、通信设备、文化办公用品的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制作,电脑图文设计、制作,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 |
8 | 上海北沙滩置业有限公司 | 1,960.78万元 | 鹏欣集团的控股企业持股51% |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 | 上海鹏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0万元 | 80.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装饰材料、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机电产品(除汽车)、轻纺原料(除棉花)及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 | 琼海鹏博置业有限公司 | 1,000万元 | 100.00% | 房地产、旅游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机电产品(不含汽车)销售;小型商场、停车场经营;票务代理,酒店经营及管理、住宿、餐饮服务、商务中心、烟草专卖零售、酒类商品零售、花卉、日用百货、旅游纪念品销售;洗衣服务、复印、打字、传真;广告制作、代理、发布;汽车租赁、自有房屋、场地租赁;游泳、健身、洗浴、美容、美发、棋牌服务、会展服务。 |
11 | 上海鹏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30,000万元 | 90.00% | 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壹级),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建设工程(贰级),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叁级),机械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物业管理,防水工程,园林绿化,房地产咨询服务;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2 | 上海鹏晨联合实业有限公司 | 3,750万美元 | 鹏欣集团的控股企业持股52.00% |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咨询策划服务;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3 | 上海鹏欣润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万元 | 100.00% | 从事环保科技、节能科技、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工业产品设计,环境工程建设工程专项设计,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物业服务,商务咨询,机电设备、五金交电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4 | 上海宜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5,000万元 | 100% | 国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投资咨询(除经纪),投资管理(除股权投资及股权投资管理),有色金属(除稀炭金属)、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5 | 上海傲冕投资有限公司 | 1,300万元 | 100% |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建筑材料、装潢材料、五金交电、金属材料、电子产品、日用百货、办公用品、工艺礼品、仪器仪表、汽车配件、计算机软硬件、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花卉、苗木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6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冠贸 | 100万元 | 100% | 维修计算机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土建工程专业承包;租赁电 |
易有限公司 | 子设备、机电设备;土建工程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计算机硬件及外围设备、办公用品、电子产品、劳保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建筑材料、服装装饰、针织纺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电子设备、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建筑设备【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 |||
17 | 上海鹏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00万元 | 90%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咨询服务;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机电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8 | 上海鹏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00万元 | 75% | 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材料、装潢材料、机电、有色金属(除金、银饰品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9 | 天津鹏安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万元 | 鹏欣集团的控股企业持股51%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业管理;酒店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餐饮管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会议及展览服务;柜台、摊位出租;礼品花卉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箱包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玩具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批发;家具销售;皮革制品销售;化妆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广告制作;摄影扩印服务;健身休闲活动;汽车租赁【分支机构经营】;票务代理服务【分支机构经营】;外卖递送服务【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生产【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分支机构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分支机构经营】;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分支机构经营】;住宿服务【分支机构经营】;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分支机构经营】;烟草制品零售【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5)其他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
1 | 上海鹏欣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8,115万元 | 云南鹏欣富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67.1% |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从事农业科技、生物制品、化工产品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食品销售,有机化工产品及有机化学技术服务,常压化工设备加工及维修,中低压容器设计,销售:机械设备及配件、金属材料、机电产品、五金交电、电器设备、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汽车配件、汽车装饰用品、建筑装潢材料、通信设备及器材、陶瓷制品、电子产品、办公用品、日用百货、工艺品、针纺织品、橡塑制品、皮革制品、木材制品、矿产 |
品、纸制品、燃料油(除危险化学品)、计算机软硬件、食用农产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2 | 上海鹏珀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万元 | 上海鹏欣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40%;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0% | 从事新能源科技、环保科技、电子科技、化工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电产品及配件、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部件、金属材料及产品、矿产品、锂电池、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3 | 上海鹏欣投资有限公司 | 1,000万元 | 上海鹏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80% | 国内投资业务(按国家政策规定),国内商业(凡涉及许可证经营项目,凭许可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房地产开发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4 | 上海鹏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00万元 | 上海鹏欣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1%,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机电产品的销售;本核准经营范围内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5 | 上海春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500万元 | 上海鹏都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 | 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停车场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餐饮管理;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家政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智能农业管理;健身休闲活动【分支机构经营】;食用农产品零售【分支机构经营】;食用农产品批发【分支机构经营】;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分支机构经营】;洗车服务【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n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6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 | 1,000万元 | 上海鹏欣润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100.00% | 工程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商业咨询服务;企业咨询服务;日用百货、服装服饰、办公用品的销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
7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汇实业有限公司 | 1,000万元 | 上海鹏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0% | 工程技术开发、工程技术服务、工程技术转让;商业咨询服务;企业咨询服务;日用百货、服装服饰、办公用品的销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
8 | 西藏风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万元 | 上海鹏欣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00% | 投资管理(不含金融和经纪业务,不得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销售、转让私募产品或者私募产品收益权);资产管理(不含金融资产管理和保险资产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不含金融和经纪业务,不得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销售、转让私募产品或者私募产品收益权)(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 |
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9 | 西藏富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00万元 | 上海鹏欣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00% | 创业投资管理(不含公募基金。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不得从事房地产和担保业务;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 | 西藏润中实业有限公司 | 20,000万元 | 上海欣润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0% | 企业管理咨询(不含投资管理和投资咨询业务);经济贸易咨询;办公用品、电子产品的销售;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1 | 上海鹏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000万元 | 上海傲冕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1%,上海欣淼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49% | 资产管理,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6)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600490.SH)下属主要控股子公司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直接间接) | 经营范围 |
1 | 上海鹏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286,867万元 | 100% | 矿业投资,实业投资,经济信息咨询,矿产品勘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矿产品的销售 |
2 | 鹏欣(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原名:上海鹏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30,000万元 | 100% |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黄金制品、金银饰品、五金产品、橡胶制品、玻璃制品、汽车、汽摩配件、食用农产品、环保设备、机械设备、矿产品、建材、电子产品、办公用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服装鞋帽、箱包、纺织原料及产品、珠宝首饰(除毛钻及裸钻)、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国内道路货物运输代理,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商务信息咨询,从事计算机信息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3 | 上海鹏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000万元 | 100% |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
4 | 上海鹏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0,000万元 | 100% |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金属材料及制品、五金产品、橡胶制品、玻璃制品、汽车、汽 |
摩配件、食用农产品、环保设备、机械设备、室内装饰材料、矿产品、建材、电子产品、办公用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化妆品、服装鞋帽、箱包、纺织原料及产品、珠宝首饰、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除外)的销售,国内道路货运代理,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运代理,商务信息咨询,从事信息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5 | 上海鹏欣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万元 | 100% |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生态资源监测,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规划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6 | 宁波天弘益华贸易有限公司 | 200,000万元 | 100% | 矿产品、有色金属、贵金属、金属材料及其制品、钢材、矿用电气设备、矿山机械设备及配件、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外)、棉花、五金产品、玻璃制品、汽车、汽摩配件、环保设备、机械设备、建材、电子产品、办公用品、日用品、家用电器、服装、鞋帽、箱包、纺织原料、纺织品、橡胶原料及其制品、石油制品、燃料油、冶金材料、焦炭、沥青、食用农产品、饲料、木材、木制品、纸制品的批发、零售;煤炭(无储存)的批发;国内货运代理;海上、航空、陆路国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供应链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服务;信息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技术成果转让;环保科技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7 | 上海鹏弘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0,000万元 | 100% |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皮棉、 |
金属材料及制品、建材、燃料油、冶金材料、焦炭、煤炭、饲料、木材、木制品、纸制品、金银饰品、五金产品、橡胶及制品、玻璃制品、汽车、汽摩配件、食用农产品、环保设备、机械设备、矿产品、建材、电子产品、办公用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服装鞋帽、箱包、纺织原料及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国内道路货物运输代理,商务信息咨询,供应链管理,从事计算机信息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8 | 宁波鹏嘉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00万元 | 100% | 私募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9 | 上海鹏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万元 | 100% | 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 | 鹏欣资源投资有限公司 | 1万美元 | 100% | 贸易、投资管理 |
11 | 鹏欣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20,290万港币 | 100% | 贸易、投资管理 |
12 | 东方华银控股有限公司 | 5万美元 | 100% | 投资管理 |
13 | 新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5万美元 | 100% | 国际贸易 |
14 | 鹏荣国际有限公司 | 1万港币 | 100% | 投资管理 |
15 | 希图鲁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300万美元 | 72.50% | 矿资源采掘、生产、销售 |
16 | 云南欣玺空间生态修复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万元 | 40% | 空间生态修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水、土壤、大气、固体废物(不含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等污染治理;环境保护监测;生态资源监测、环保技术推广服务;市政园林绿化设计与施工;城乡规划、环评水保方案编制与工程设计;建筑垃圾弃土消纳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7 | GOLDEN HAVEN LIMITED | 1美元 | 100% | 澳洲新南威尔士耶斯顿的镍钴钪矿项目,从事董事会决定的任何合法行为 |
18 | 鹏欣刚果(金)钴矿石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100万美元 | 100% | 国际贸易 |
19 | CAPM African Precious Metals (Pty) Ltd | 1,000兰特 | 74% | 矿业开发 |
20 | 香港鹏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000万港币 | 100% | 国际贸易 |
21 | Hillroc Global Resources Investment Fund L.P | 1美元 | 99% | 投资管理 |
22 | Pengxin South Africa Mining Investment Management Proprietary Limited | 100兰特 | 100% | 矿石贸易、投资并购 |
23 | 鹏吉国际有限公司 | 1港币 | 100% | 国际贸易 |
24 | 鹏欣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1万美元 | 100% | 投资管理 |
25 | 达孜鹏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3,000万元 | 100% | 创业投资(不得从事担保和房地产业务;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
26 | CAPM Tau Mine Proprietary Limited | 100兰特 | 74% | 矿业开发 |
27 | 上海鹏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4,000万元 | 87.5% | 矿产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 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贸易代理。(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7)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002505.SZ)主要控股子公司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直接和间接加总) |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
1 | 上海聚连能贸易有限公司 | 105800万元 | 100% | 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皮棉、饲料、化肥的销售,商务咨询,转口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
2 | 青岛大康雪龙牧业有限公司 | 8,500万元 | 100% | 畜禽收购、销售;生鲜肉批发;货物、技术进出口;养殖技术咨询;预包装食品批发(依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食品 |
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3 | 上海蒂达贸易有限公司 | 10,000万元 | 100% | 食用农产品、化肥、饲料、饲料添加剂、皮棉、工业用动植物油脂油料、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矿产品、针纺织品、建筑装饰材料、通讯设备、机电产品、仪器仪表、钢材、金属材料、黄金制品、日用百货、家具、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批发,国内道路货物运输代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国际贸易,转口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4 | 宁波浩益达贸易有限公司 | 5,000万元 | 100% | 预包装食品的批发和零售;煤炭的批发(无储存);初级食用农产品、生鲜肉类、饲料、饲料添加剂、棉花、皮棉、普通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矿产品、燃料油、针纺织品、建筑装饰材料、通讯设备、机电产品、仪器仪表、钢材、日用品、家具、化工产品的批发和零售,国内陆路货物运输代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自营或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转口贸易。(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
5 | 大康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 | 65,000万元 | 100% | 贸易公司 |
6 | 大康(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 1万港元 | 100% | 贸易公司 |
7 | 上海珍慕贸易有限公司 | 1,000万元 | 100% | 食用农产品、饲料、饲料添加剂、皮棉、工业用动植物油脂油料、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矿产品(除专控)、针纺织品、建筑装饰材料、通讯设备、机电产品、仪器仪表、钢材、金属材料(除稀炭金属)、黄金制品、日用百货、家具、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食品流通,国内道路货物运输代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以上投资除股权投资及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国际贸易,转口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8 | 上海欣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65,000万元 | 100% | 食用农产品、化肥、饲料、饲料添加剂、皮棉、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矿产品、针纺织品、建筑装饰材料、通讯设备、机电产品、仪器仪表、钢材、百货、家具、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食品流通,国内道路货物运输代理,商务咨询,国际贸易,转口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9 | 安徽安欣(涡阳)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 40,000万元 | 100% | 羊养殖、销售;农作物种植、购销;化肥、种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饲料销售;电子商务;肉食品、副食品销售;投资业务及相关资产收购、管理、财务顾问、投资咨询服务;组织农产品市场建设,仓储服务;农业机械租赁。 |
10 | 牛贲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100,000万元 | 100% | 资产管理,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1 | 上海壹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40,500万元 | 100% |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以上除股权投资及股权投资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2 | 安源乳业有限公司 | 10万港币+2亿人民币 | 100% | 奶牛养殖及鲜奶输出 |
13 | Milk New Zealand Holding Limited | 127,947,905新西兰元 | 100% | 管理公司 |
14 | Theland TAHI Farm Group Limited | 127,947,905新西兰元 | 100% | 牧场 |
15 | Milk New Zealand Management Limited | 100新西兰元 | 100% | 管理公司 |
16 | HDPF Participa??es Ltda. | 667,672,037 雷亚尔 | 100% | 管理公司 |
17 | Dakang Fiagril Participa??es S.A. | 253,157,131.16雷亚尔 | 60.57% | 粮食贸易 |
18 | Fiagril Ltda. | 626,806,165雷亚尔 | 间接持股60.57% | 粮食贸易 |
19 | Agrilex Limited | 1,793,851美元 | 100% | 粮食贸易 |
20 | Dakang (HK) South America Investment Limited | 546,100,000港元 | 100% | 管理公司 |
21 | Dakang (Lux) Investment S.A.R.L. | 25,000欧元 | 100% | 管理公司 |
22 | DKBA Participa??es Ltda. | 228,523,550 | 100% | 控股公司 |
雷亚尔 | ||||
23 | 上海鹏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70,000万元 | 100% | 供应链管理,仓储,道路货物运输,食用农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4 | 瑞丽市鹏和农业食品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万元 | 100% | 肉牛交易、养殖、屠宰;牛副产品加工与销售;食品销售;牧草种植;饲料加工、销售;农业有机肥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5 | Belagrícola Comércio e Representa??es de Produtos Agrícolas S.A. | 562,976,521雷亚尔 | 53.99% | 粮食贸易 |
26 | LandCo Administradora de Bens e Imóveis S.A. | 98,039雷亚尔 | 49% | 土地租赁 |
27 | Bela Sementes Indústria e Comércio de Sementes Ltda. | 38,298,118雷亚尔 | 53.98% | 种子加工 |
28 | 广西安欣牧业有限公司 | 2,000万元 | 80% | 羊的饲养、销售 |
29 | 康瑞(缅甸)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 30,000美元 | 100% | |
30 | 云南春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8000万元人民币 | 100% | 许可项目:食品销售;肥料生产;饲料生产;食品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种畜禽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畜禽收购;货物进出口;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草种植;生物有机肥料研发;粮食收购;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零售;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副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31 | 图木舒克安欣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 5,000万元 | 100% | 羊的养殖、销售;农作物种植、购销;肥料、种子(不含再分装的包装种子)、饲料销售;动物育种、养殖生产和销售;反刍饲料、草料的种植、加工与销售;活蓄交易市场管理服务;养殖设备、兽药、药械的销售;有机肥的生产与销售;养殖技术咨询与服务;托管养殖企业经营;电子商务;肉屠宰与加工;肉食品、副食品销售;畜牧培训、咨询、教育;组织农产品市场建设、仓储服务;农业机械租赁。 |
32 | 巴楚安欣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 5,000万元 | 100% | 羊的养殖、销售;农作物种植、购销;肥料、种子(不含再分装的包装种子)、饲料销售;动物育种、养殖生产和销售;反刍饲料、草料的种植、加工与销售;活蓄交易市场管理服务;养殖设备、兽药、药械的销售;有机肥的生产与销售;养殖技术咨询与服务;托管养殖企业经营;电子商务;肉屠宰与加工;肉食品、副食品销售;畜牧培训、咨询、教育;组织农产品市场建设、仓储服务;农业机械租赁。 |
33 | 蒙自市鹏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5,000万元 | 100% | 农副产品销售;肥料销售等 |
34 | 芒市欣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5,000万元 | 100% | 牛的饲养;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等 |
35 | 陇川陇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5,000万元 | 100% | 牛的饲养;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等 |
36 | 盈江县永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5,000万元 | 100% | 牛的饲养;牲畜销售等 |
37 | 普洱西盟鹏昌牧业有限公司 | 5,000万元 | 100% | 牛的饲养及销售;种牛引进等 |
38 | 施甸鹏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5,000万元 | 100% | 牲畜饲养;生鲜乳道路运输等 |
39 | 彝良鹏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5,000万元 | 100% | 动物饲养;牲畜饲养;种畜禽生产等 |
40 | 永德县鹏康牧业有限公司 | 5,000万元 | 100% | 牲畜饲养;生鲜乳道路运输等 |
41 | 凤庆县鹏庆牧业有限公司 | 5,000万元 | 100% | 牲畜饲养;生鲜乳道路运输等 |
(8)润中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主要下属控股子公司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
1 | 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 | 90,000万元 | 100% | 投资控股 |
2 | 恒来投资有限公司 | 100港元 | 100% | 物业投资 |
3 | 捷源投资有限公司 | 2港元 | 100% | 物业投资 |
4 | 成信国际有限公司 | 1美元 | 100% | 投资控股 |
5 | 龙堡物业有限公司 | 100港元 | 100% | 投资控股 |
6 | External Fame Limited | 1美元 | 100% | 投资控股 |
7 | 北京龙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4,500万元 | 100% | 物业投资 |
8 | 北京博雅宏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000万元 | 100% | 物业投资 |
9 | 奧美高资源有限公司 | 1美元 | 100% | 物业投资 |
10 | 国中财务(香港)有限公司 | 1万港元 | 100% | 提供融资服务 |
11 | 润中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100港元 | 100% | 投资控股 |
12 | Universe Glory Limited | 5万美元 | 100% | 天然资源投资 |
13 | PT. Satwa Lestari Permai | 500,000万印尼盾 | 95.00% | 勘探、开采、加工及销售锰资源 |
14 | 润中酒店投资有限公司 | 1万美元 | 100% | 投资控股 |
15 | 来富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1万港元 | 100% | 酒店投资 |
16 | 天富(上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200万元 | 100% | 酒店管理 |
17 | 国中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 1万港元 | 100% | 公司管理 |
18 | All Yield Investments Limited | 5万美元 | 100% | 天然资源投资 |
19 | 上海欣竑投资有限公司 | 65,000万元 | 100% | 物业投资 |
20 | 北京博雅宏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200万元 | 100% | 企业管理等 |
21 | 北京博雅宏远咨询有限公司 | 30万元 | 100% | 企业管理咨询等 |
22 | Sociedad Agropecuaria Argotanto S.A. | 12,000玻利维亚诺 | 100% | 饲养及销售牛只 |
23 | 鹏欣农业控股有限公司 | 100美元 | 100% | 投资控股 |
24 | Empresa Agropecuaria Novagro S.A. | 1,327,370美元 | 100% | 农业耕作 |
25 | Agropecuaria Irricobol S.R.L. | 10,000玻利维亚诺 | 100% | 饲养及销售牛只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上海鹏晨智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水电及物业费 | 119,918.66 | 否 | 168,719.71 | |
上海鹏翼商务娱乐经营有限公司 | 员工餐费 | 169,970.00 | 否 | 111,920.00 | |
蚌埠鹏睿农牧产业有限公司 | 污水处理费 | 4,524,622.64 | 否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上海鹏晨联合实业有限公司 | 房屋 | 663,622.84 | 647,948.57 | 90,993.86 | 117,130.19 |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38,000,000.00 | 2019-07-09 | 2027-07-09 | 否 |
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81,000,000.00 | 2017-07-03 | 2027-06-29 | 否 |
碧晨国中能源技术(天津)有限公司 | 19,230,000.00 | 2020-01-23 | 2025-07-15 | 否 |
碧晨国中能源技术(天津)有限公司 | 7,460,000.00 | 2020-06-30 | 2026-01-15 | 否 |
碧晨国中能源技术(天津)有限公司 | 29,000,000.00 | 2021-02-22 | 2026-01-12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117,581.00 | 3,832,400.00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北京博雅宏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5,300,000.00 | 5,300,000.00 | 5,300,000.00 | 5,3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春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4,043.00 | 2,021.50 | 4,043.00 | 808.60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鹏晨联合实业有限公司 | 46,378.00 | 22,257.40 | 46,378.00 | 8,931.50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鹏晨智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9,019.00 | 901.90 | 9,019.00 | 901.90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鹏都颐养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
应收账款 | 蚌埠鹏睿农牧产业有限公司 | 407,340.00 | 12,220.20 |
截至本报告日,蚌埠鹏睿农牧产业有限公司应收账款407,340.00已全部收回。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润中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418.61 | |
租赁负债 | 上海鹏晨联合实业有限公司 | 1,908,310.90 | 2,864,268.60 |
应付账款 | 上海鹏晨智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60.00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未决诉讼/仲裁马国松诉子公司碧晨国中能源技术(天津)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子公司碧晨国中能源技术(天津)有限公司(简称碧晨天津)室外供热管道因天气原因受损导致用户马国松房屋外墙及室内财产遭受损失,马国松诉碧晨天津赔偿财产损失金额9,500元。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案号(2022)津0117民初5743号。该案件已开庭,尚未判决。
2)债务担保本公司前期将所持有的湘潭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对外转让。公司在持有股权期间为其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截至本报告日担保余额2,000万元,尚未解除。股权受让方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本公司提供保证反担保。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对外投资减资
公司于2015年投资参股赛领国际投资基金(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领基金”)(详见附注十六、7、(4)“对外投资事项”。根据赛领基金2023年1月9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股东会决议,赛领基金的注册资金由人民币381,000万元减少至人民币366,000万元,各股东同比例减资。减资后,公司对赛领基金的出资金额变为162,486,127元,所持赛领基金的股权比例保持4.4395%不变。减资款人民币6,659,268元已收到。
(2)诉讼案件结案
李吉泉诉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
申请人李吉泉诉子公司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支付以2014年3月至2022年5月15日为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计算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62,900元(8.5个月*2*月平均工资3700)。2022年7月21日由东营市河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终结,并出具东河劳人仲案字[2022]第77号仲裁裁决书,裁定李吉泉与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为2014年3月至2020年12月31日。
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不服上述裁决,向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2023)鲁 05 民终 390 号。
(3)增持联营企业股份
2023年4月5日,公司与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邕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上海邕睿)、诸暨市文盛汇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诸暨文盛)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公司受让上海邕睿持有的诸暨文盛3.128%股权,转让价款5,000万元。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已支付转让价款,工商变更正在进行中。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诸暨文盛
34.609%股权,间接持有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20.7654%股权。
(4)资产管理计划完成清算,详见附注十六、7(1)。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10月与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九华投资)分别签订《关于转
让湘潭国中水务有限公司股权的股权转让合同》、《关于转让湘潭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股权的股权转让合同》,公司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湘潭国中水务有限公司(简称湘潭自来水)全部81.80%股权、控股子公司湘潭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简称湘潭污水)全部75.80%股权转让给九华投资,股权转让价格分别为326,148,105.76元、93,567,760.00元。
鉴于九华投资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公司为加速应收账款清收,防范资金风险,经公司2022年10月10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与九华投资签订补充协议,主要内容为将股权转让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利率日利率0.3‰(即年利率10.95%)调整为年利率
5.5%,最终应付逾期违约金计息至实际付款日。
根据补充协议约定,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九华投资支付的截至2022年9月15日的违约金利息15,821,385.06元,计入营业外收入。
截至报告期末,九华投资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本金金额为4,678,388.00元。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
青海雄越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409,975.73 | -425,113.22 | -425,113.22 | -425,113.22 | ||
国水(昌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2,007,569.82 | -2,007,569.82 | -2,007,569.82 | -826.32 | ||
合计 | 2,417,545.55 | -2,432,683.04 | -2,432,683.04 | -425,939.54 |
注: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公司目前处于战略转型阶段,正在逐步退出水处理行业。上述两家子公司中:1.青海雄越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已停止运营、资产已移交政府、且政府已完成终止经营补偿支付,目前正在与少数股东进行协商,尚未清算注销;2. 国水(昌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已停止运营、资产已移交政府,尚未与政府签订终止补偿协议,未能完成清算。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南江家源、太原污水、东营污水、昌黎污水、秦皇岛污水、青海污水、彰武污水、马鞍山污水、荣县污水、安徽固丰为污水处理分部;
本公司子公司碧晨科技为供热分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污水处理分部 | 供热分部 | 其他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主营业务收入 | 211,808,015.77 | 27,608,213.53 | 48,315,207.28 | 1,685,361.31 | 286,046,075.27 |
主营业务成本 | 165,895,533.05 | 31,594,304.79 | 22,526,400.63 | 1,565,772.20 | 218,450,466.27 |
资产总额 | 1,476,416,757.94 | 260,013,556.39 | 4,490,511,628.59 | 2,206,274,693.15 | 4,020,667,249.77 |
负债总额 | 809,103,008.14 | 287,137,522.08 | 898,254,858.75 | 1,154,235,296.03 | 840,260,092.94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管理计划资金收回
2018年7月6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民生加银资管添益资产管理计划的议案》。公司与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加银资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简称“民生银行”)签订《民生加银资管添益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公司(委托人)与加银资管(资产管理人)及民生银行(托管人)成立民生加银资管添益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资管计划初始委托财产1亿元,委托财产合计5亿元,委托财产均以现金形式交付。资管计划投资范围包括现金管理类产品、各类资产收(受)益权、国内金融资产交易所项下各类金融工具、银行理财产品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资产。(上述投资范围不包含二级市场股票投资及其他证券类产品)。2019年6月20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资管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与加银资管、民生银行三方于2019年6月20日签订《民生加银资管添益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资管计划委托财产合计变更为7亿元,本公司追加委托财产现金2亿元。
2020年7月15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资管合同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对原补充协议中关于计划存续期及合同存续期等相关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协议二的主要内容如下:
序号 | 条款名称 | 原补充协议内容 | 补充协议二内容 |
1 | 计划要素表中【计划存续期及合同存续期】 | 计划存续期:24个月,自资产管理计划成立日起算。 合同存续期:25个月,自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日起算。 | 计划存续期:36个月,自资产管理计划成立日起算。 合同存续期:自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日起至资管计划财产分配、清算完毕并完成相关账户注销止。 |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原协议及原补充协议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按上述资管计划之管理合同及补充协议,资管计划应于2021年7月16日到期并收回委托财产及收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收到资管计划分配6,000万元。
本期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收到资管计划分配67,144万元;其中,计入本期投资收益80万元。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累计收到资管计划分配76,080万元,其中资管计划本金70,000万元,收益6,080万元。且公司已于2023年4月27日收到资产管理人出具的清算报告。
(2)诉讼事件进展
①子公司仲裁事件进展
子公司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东营环保)于2019年4月12日向东营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请求申请书》,申请裁决东营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服务中心支付截至2018年12月31日欠付的污水处理费116,592,901.94元及利息15,776,606.68元(利息计至2018年12月31日),律师费500,000元及仲裁等费用。2019年11月28日,东营仲裁委员会出具《东营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19]东仲字第194号),裁决东营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服务中心支付污水处理费及案件受理费等共计46,895,910.72元;驳回东营环保的其他仲裁请求。因东营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服务中心未履行义务,东营环保向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号(2020)鲁05执635号,立案日期2020年11月9日。
经公司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份由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12月6日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裁定因东营环保与被执行人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服务中心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终结东营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9)东仲字第194号裁决书的执行。公司及子公司东营环保并未收到上述执行裁定书,亦未签署或授权任何其他人员签署相关和解协议。
②子公司被判决承担连带责任
汪先洪诉被告一张吉明、被告二成都临康健食品有限公司、被告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武侯支公司、被告四国中(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原告诉讼请求为:一、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2,908,712.62元(人民币,下同),其中由被告人保成都市武侯支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范围内先行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赔付),余款由被告张吉明、被告成都临康健食品有限公司、被告国中(上海)环保公司承担;二、诉讼费由被告负担。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2021)沪0120民初6265号判决,由子公司国中(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按责赔偿1,115,209.61元。
截至报告期末,子公司上海环保已全额支付。
就该案件子公司上海环保已向张吉明追偿,经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2023)沪01民终1020号判决,判决张吉明支付上海环保赔偿款336,113元。截至本报告日,上海环保已向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3)沪0120执3093号。
③公司收到执行裁定书
2023年2月6日公司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黑01执259号执行裁定书,执行标的金额21,702,870元。该案已于2019年经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调解结案,本次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执行程序的原因系标的股权冻结无法办理过户,目前经与申请人、法院协商一致,执行程序已中止,公司正在积极配合申请人、法院办理股权解除冻结及过户手续。该案件不会导致公司承担新的债务或履行其他偿付义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④其他已判决或裁决但尚未全部执行完毕的案件
ⅰ公司与上海涤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涤诺)、张亚明、江苏涤诺日化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江苏涤诺)纠纷案件,2021年1月6日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程序。债务人尚未履行完毕。
ⅱ子公司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中科国益)与河北浅海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河北浅海石化)买卖合同纠纷,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冀09民终3530号民事判决,判决河北浅海石化败诉,2021年2月22日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人民法院裁定按照终结方式作结案处理。债务人尚未履行完毕。
(3)出售子公司股权
2021年9月,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为汉中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汉中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汉中投资”或“受让方”)签订《关于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和汉中市汉江供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简称“股权转让合同”),公司向汉中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简称“汉中自来水”)和汉中市汉江供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汉江实业”)100%股权。本次交易包括股权转让和转让方债权两部分,股权交易价格为197,708,721.08元,转让方债权价格为176,226,278.92元。股权转让合同约定上述价款分三期支付,合同生效日起10日内支付40%,首付款之后60日内支付40%,最晚于2021年12月31日支付至100%。
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已于2022年8月完成。
(4)对外投资减资
公司于2015年投资参股赛领国际投资基金(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领基金”),合计投资金额47,800万元,占赛领基金的股权比例为4.4395%。2019年5月28日,经赛领基金2019年第三次股东会(年度)会议各方股东审议一致决定,将赛领基金的注册资金由901,000万元减少至801,000万元,各股东按照各自股权比例相应减少对赛领基金的实缴出资。2020年1月31日,经赛领基金2020年第二次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决定,同意将赛领基金的注册资金减少至571,000万元,各股东同比例减资。2021年4月13日,经赛领基金2021年第二次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决定,同意将赛领基金的注册资金减少至536,000万元,各股东同比例减资。2021年8月12日,经赛领基金2021年第三次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决定,同意将赛领基金的注册资金减少至501,000万元,各股东同比例减资。2021年10月22日,经赛领基金2021年第四次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决定,同意将赛领基金的注册资金减少至421,000万元,各股东同比例减资。2022年1月20日,经赛领基金2022年第一次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决定,同意将赛领基金的注册资金减少至381,000万元,各股东同比例减资。
上述减资后,公司对赛领基金的出资金额为169,145,394.00元,所持股权比例依然保持
4.4395%不变。减资款已全部收到。
(5)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20年3月1日开始执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9月修订)的要求,根据公司原注册地租赁期满,重新租用了新注册地(仅为办公楼层变化),及《关于公司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减少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主要内容为:①将第五条“公司住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哈平路集中区松花路9号中国云谷软件园A1栋205-207室,邮政编码:150060。”修订为“公司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哈平路集中区松花路9号中国云谷软件园A1栋3层324-326室,邮政编码:150060。”;②将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53,935,128元。”修订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13,781,103元。”;③将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653,935,128股,均为普通股。”修订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613,781,103股,均为普通股”。
(6)董事会人员变更
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9日收到原董事长张彦先生的辞职报告、2022年5月10日收到独立董事吴昊先生的辞职报告。2022年5月1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丁宏伟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2022年5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王建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9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张音心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7)大股东股票转让
2022年8月10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简称国中天津)分别与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鹏欣集团)、姜照柏签署了《股票转让协议》,国中天津将所持公司227,312,500股(标的股票对价为2.54元/股)股份,分别转让给鹏欣集团127,312,500股(对价金额为323,373,750元)、姜照柏100,000,000股(对价金额为254,000,000元)。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姜照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保持不变(因公司于2022年8月30注销回购股份,总股本由1,653,935,128股减少为1,613,781,103股,姜照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由25.73%调整为26.38%),姜照柏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截至报告披露日,上述股权转让交易已完成。
(8)终止对外关联投资
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2]3号,简称“决定书”),主要内容为
公司与关联方上海鹏都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鹏都健康)共同出资设立上海鹏都颐养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过程中,鹏都健康未真实缴纳注册资本金8亿元现金。收到决定书后公司予以改正,分别于2022年2月22日收到鹏都健康退回的投资款10,000万元及资金利息8,840,277.78元、2022年3月21日收到鹏都健康退回的投资款10,000 万元及资金利息9,196,527.78元人民币。
上述资金利息合计18,036,805.56元,计入报告期营业外收入。
(9)解除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碧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碧莱投资)签署《水务资产股权转让合同》(简称转让合同),拟向碧莱投资转让8家子公司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拟出售资产公告》(临2017-053)。公司截止到2018年5月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1,090,139,432.20元,并分别于2018年10月12日办理完毕齐齐哈尔国中水务有限公司及齐齐哈尔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工商变更手续、2018年10月15日办理完毕鄂尔多斯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工商变更手续、 2019年4月25日办理完毕涿州中科国益水务有限公司工商变更手续。上述4家公司交割股权转让款合计金额421,810,226.36元。转让合同中涉及的其余4家标的公司中,东营水务、湘潭水务、湘潭污水3家公司因小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最终由小股东收购;东营污水因未获得政府主管部门东营蓝色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批准,故股权未能转让。2022年10月10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与碧莱投资签订《水务资产股权转让合同之终止协议》(简称终止协议)。终止协议约定,公司向碧莱投资返还扣除应收相关往来款后剩余股权款余额603,658,468.84元,同时公司向碧莱投资支付截至2022年9月15日未按合同交割标的股权款违约金100,648,416.85元。公司自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需返还股权转让款的50%,以及截至终止日时应付违约金100,648,416.85元;剩余部分股权转让款自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1年内付清,并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为基数、按五年期LPR4.3%计算的截至付款日的利息。
本期支付的违约金100,648,416.85元全部计入营业外支出。
(10)重大对外投资
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文盛投资)与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简称北京汇源)及其管理人于2022年4月12日签订了《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重整案重整投资协议》,约定文盛投资作为重整投资人(或其为参与重整投资设立的有限合伙等平台)参与北京汇源重整。2022年4月21日公司与文盛投资签署《项目合作协议》,拟与文盛投资合作拟共同投资重组后的北京汇源。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支付文盛投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亿元。
文盛投资设立了诸暨市文盛汇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诸暨文盛)参与北京汇源重整、并设立了上海顼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上海顼汇)持有诸暨文盛31.481%股权。2022年12月27日,本公司与文盛投资、上海顼汇、诸暨文盛签订《股份转让合同》。《股份转让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受让上海项汇持有诸暨文盛31.481%股权,受让价格人民币8.5亿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支付股权转让款8亿元(含3亿元保证金转为股权转让款),剩余5,000万元股权转让款已于2023年1月支付。
(11)监管
①收到《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详见附注十六、7、(8)“终止对外关联投资”。
②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5号),内容如下: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张彦、丁宏伟、庄建龙:
经查,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200702847345E,以下简称国中水务)于2021年12月24日与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文盛)签订《项目合作协议》,拟出资7.6亿元与上海文盛共同成立合资公司或合伙企业收购山东泉林集团
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标的资产。上述事项达到信息披露标准,未及时披露,迟至2022年5月18日才在《关于对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临2022-035)予以披露。国中水务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张彦作为国中水务时任董事长、丁宏伟作为时任总裁、庄建龙作为时任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未勤勉履行职责,对国中水务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信披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按照《信披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现决定对国中水务、张彦、丁宏伟、庄建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国中水务及张彦、丁宏伟、庄建龙应当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及时完善公司治理,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并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2,100,000.00 |
合计 | 2,100,000.0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100,000.00 | 100.00 | 2,100,000.00 | 100.00 | 0.00 | 2,100,350.00 | 100.00 | 2,100,010.50 | 99.98 | 339.50 |
其中: | ||||||||||
合计 | 2,100,000.00 | / | 2,100,000.00 | / | 0.00 | 2,100,350.00 | / | 2,100,010.50 | / | 339.5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2,100,000.00 | 2,100,000.00 | 100.00 |
合计 | 2,100,000.00 | 2,100,0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2,100,010.50 | 10.50 | 2,100,000.00 | |||
合计 | 2,100,010.50 | 10.50 | 2,100,00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其他说明:
本公司本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2,100,000.00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100.00%,相应计提的减值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2,100,000.00元。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64,602,526.28 | 55,290,486.89 |
应收股利 | 42,021,040.00 | 42,021,040.00 |
其他应收款 | 763,801,344.08 | 1,184,832,879.35 |
合计 | 870,424,910.36 | 1,282,144,406.2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
委托贷款 | ||
债券投资 | ||
借款利息 | 64,602,526.28 | 55,290,486.89 |
合计 | 64,602,526.28 | 55,290,486.89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42,021,040.00 | 42,021,040.00 |
合计 | 42,021,040.00 | 42,021,040.00 |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42,021,040.00 | 3至4年 | 子公司未支付 | 否 |
合计 | 42,021,040.00 | / | / | / |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69,811,092.15 |
1年以内小计 | 169,811,092.15 |
1至2年 | 123,770,249.11 |
2至3年 | 141,050,439.26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93,911,100.33 |
4至5年 | 107,820,631.54 |
5年以上 | 257,988,039.09 |
合计 | 894,351,551.48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 | 5,744,586.27 | 5,771,372.82 |
往来款 | 811,628,629.90 | 1,076,050,555.09 |
保证金 | 12,931,737.00 | 162,931,737.00 |
代扣代缴保险 | 8,210.31 | 7,344.89 |
股权转让款 | 4,678,388.00 | 118,801,106.03 |
投资款 | 59,360,000.00 | |
合计 | 894,351,551.48 | 1,363,562,115.83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26,634,352.26 | 2,094,884.22 | 50,000,000.00 | 178,729,236.48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9,437,196.14 | 9,437,196.14 | ||
本期转回 | 57,516,225.22 | 57,516,225.22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100,000.00 | 100,000.00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78,455,323.18 | 2,094,884.22 | 50,000,000.00 | 130,550,207.4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 52,094,884.22 | 52,094,884.22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126,634,352.26 | 9,437,196.14 | 57,516,225.22 | 100,000.00 | 78,455,323.18 | |
合计 | 178,729,236.48 | 9,437,196.14 | 57,516,225.22 | 100,000.00 | 130,550,207.4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湘潭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58,193,915.33 | 银行存款 |
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114,122,718.03 | 银行存款 |
鄂尔多斯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51,808,188.21 | 银行存款 |
涿州中科国益水务有限公司 | 13,725,215.83 | 银行存款 |
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银行存款 |
湘潭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18,500,000.00 | 银行存款 |
合计 | 406,350,037.40 | /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100,000.0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湘潭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65,914,157.80 |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 | 7.37 | 14,108,232.85 |
上海涤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50,000,000.00 | 4-5年 | 5.59 | 50,000,000.00 |
深圳市英晟投资有限公司 | 股权投资款 | 30,000,000.00 | 1年以内 | 3.35 | 900,000.00 |
民生加银资管添益资产管理计划 | 投资款 | 29,360,000.00 | 1-2年 | 3.28 | |
惠州雄越保环科技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6,600,000.00 | 5年以上 | 0.74 | 6,600,000.00 |
合计 | / | 181,874,157.80 | / | 20.33 | 71,608,232.85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036,173,126.27 | 1,036,173,126.27 | 1,036,173,126.27 | 1,036,173,126.27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850,000,000.00 | 850,000,000.00 | ||||
合计 | 1,886,173,126.27 | 1,886,173,126.27 | 1,036,173,126.27 | 1,036,173,126.27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青海雄越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8,785,000.00 | 28,785,000.00 | ||||
上海碧晨国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3,294,363.65 | 33,294,363.65 | ||||
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77,959,348.90 | 77,959,348.90 | ||||
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108,831,931.55 | 108,831,931.55 | ||||
国水(昌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40,341,766.58 | 40,341,766.58 | ||||
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60,411,255.59 | 60,411,255.59 |
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82,484,060.00 | 82,484,060.00 | ||||
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38,000,000.00 | 138,000,000.00 | ||||
国中水务香港有限公司 | 199,135,400.00 | 199,135,400.00 | ||||
牙克石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133,930,000.00 | 133,930,000.00 | ||||
北京国中科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45,000,000.00 | 45,000,000.00 | ||||
沈阳经济区彰武爱思特水处理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北京国中家源新型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51,000,000.00 | 51,000,000.00 | ||||
深圳市前海国中环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荣县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安徽国中固丰农业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
上海石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 | 10,000.00 | ||||
合计 | 1,036,173,126.27 | 10,000.00 | 10,000.00 | 1,036,173,126.27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宁波国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诸暨市文盛汇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 | 850,000,000.00 | 850,000,000.00 | |||||||||
小计 | 850,000,000.00 | 850,000,000.00 | |||||||||
合计 | 850,000,000.00 | 850,000,000.00 |
其他说明: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详见本附注七、16、“其他说明”。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
其他业务 | 22,940,729.36 | 270,048.36 | 20,772,555.46 | 180,032.24 |
合计 | 22,940,729.36 | 270,048.36 | 20,772,555.46 | 180,032.24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6,712,640.00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1,782,614.66 | 8,419.70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493.39 | -1,202.2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3,551,609.00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10,183,438.15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893,122.36 | 495,918.88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295,649.18 | 1,658,017.29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18,522,501.81 | 79,057,231.75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388,713.38 | 主要为处置子公司汉中自来水及汉中实业产生的损益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43,947.72 | 主要为子公司太原豪峰收到稳岗补贴、退伍军人安置款及用工补助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166,359.42 | 政府补助、个税返还等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7,924.53 | 履约保证金利息收入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74,300.00 | 债务豁免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43,641,986.23 | 基金理财收益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4,507,011.59 | 违约金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796,833.5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66,005.21 | |
合计 | -99,372,340.80 |
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的数字“+”表示收益及收入,"-"表示损失或支出。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437.16 | 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款 |
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54,300.40 | 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款 |
碧晨国中能源技术(天津)有限公司 | 15,599,325.60 | 煤改电供热项目运行电费补贴 |
碧晨国中能源技术(天津)有限公司 | 7,029,169.44 | 煤改电工程建设奖补资金 |
合计 | 23,183,232.60 |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60 | -0.0718 | -0.071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51 | -0.0102 | -0.0102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丁宏伟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4月29日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