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2023-006
2022年4月
2022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吴政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朝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潘朝阳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或规划等前瞻性陈述的,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详细阐述了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0,6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目录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公司治理 ...... 35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 51
第六节重要事项 ...... 57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4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80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81
第十节财务报告 ...... 82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相关文件。以上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本立科技、发行人 | 指 |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立有限 | 指 | 浙江本立化工有限公司 |
杭州新本立 | 指 | 杭州新本立医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临海本立 | 指 | 临海本立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少思投资 | 指 | 杭州少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为员工持股平台 |
元橙投资 | 指 | 宁波元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长城证券 | 指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律师 | 指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立信、审计机构 | 指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股东大会 | 指 |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三会 | 指 |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统称 |
高级管理人员 | 指 |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生态环境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应急管理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公司章程 | 指 |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A股 | 指 |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报告期末 | 指 | 2022年12月31日 |
上期、上年同期 | 指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化工中间体 | 指 | 用煤焦油或石油产品为化学原料制造染料、农药、医药、树脂、助剂、增塑剂等的中间产物。 |
原料药 | 指 | 药物活性成份,具有药理活性可用于药品制剂生产的物质 |
合成 | 指 | 化工产品生产的反应过程 |
收率 | 指 | 产成品和原料之间的数量或重量的比率,是实际所得量的摩尔数与所投入的一种主要原料的摩尔数之比,用百分率表示。如无特指,通常指摩尔收率 |
三废 | 指 | 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 |
RTO | 指 | 蓄热式热力焚化炉,一种高效有机废气治理设备 |
DCS | 指 | DistributedControlSystem,即分散控制系统,以微处理器为基础,采用控制功能分散、显示操作集中、兼顾分而自治和综合协调的设计原则的新一代仪表控制系统 |
SIS | 指 | SafetyInstrumentedSystem,即安全控制系统,用于监视生产装置的运行状况,对出现异常工况迅速进行处理,使危害降到最低,使人员和生产装置处于安全状态 |
清洁生产 | 指 | 对生产过程与产品采取整体预防的环境策略,减少或者消除对人类及环境的可能危害的一种生产模式。具体措施包括:不断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清洁生产是实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
三大技术平台 | 指 | 公司创设的合成技术平台——一氧化碳羰基化反应技术平台、四氯化碳傅克反应技术平台以及喹诺酮原料药绿色合成技术平台 |
801产品 | 指 | N,N-二甲氨基丙烯酸乙酯,公司产品 |
1201产品 | 指 | 2,4-二氯-5-氟苯甲酰氯,公司产品 |
1501产品 | 指 | 2-(2,4-二氯-5-氟苯甲酰基)-3-环丙胺基丙烯酸乙酯,公司产品 |
1701产品 | 指 | 1-乙基-7-(1-哌嗪基)-6-氟-1,4-二氢-4-氧代-3-喹啉羧酸盐酸盐,诺氟沙星高级中间体,公司产品 |
1801产品 | 指 | 2,4-二氯氟苯,公司1201产品原料 |
1802产品 | 指 | 2,6-二氯氟苯,公司产品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本立科技 | 股票代码 | 301065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本立科技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ZhejiangBenliTechnology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无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吴政杰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临海头门港新区东海第六大道15号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7016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临海头门港新区东海第六大道15号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7016 | ||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 http://www.benlitech.com | ||
电子信箱 | blkj@benlitech.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王佳佳 | 蔡丽丽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临海头门港新区东海第六大道15号 | 浙江省临海头门港新区东海第六大道15号 |
电话 | 0576-85501188 | 0576-85501188 |
传真 | 0576-85585230 | 0576-85585230 |
电子信箱 | blkj@benlitech.com | blkj@benlitech.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事务部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俞伟英、卞加俊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 刘逢敏、郑益甫 | 2021年9月14日-2024年12月31日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2年 | 2021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0年 | |
营业收入(元) | 758,739,325.03 | 621,104,645.37 | 22.16% | 624,844,002.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9,489,850.35 | 54,824,924.50 | 8.51% | 91,713,772.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54,224,579.42 | 49,369,125.45 | 9.84% | 89,566,040.6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2,577,115.31 | 36,016,520.54 | 18.22% | 98,364,349.7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4 | 0.95 | -11.58% | 1.7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4 | 0.95 | -11.58% | 1.7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84% | 8.16% | -3.32% | 21.52%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0年末 | |
资产总额(元) | 1,394,430,627.65 | 1,356,444,633.92 | 2.80% | 635,637,496.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246,907,619.67 | 1,211,551,419.32 | 2.92% | 473,471,257.00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99,539,234.33 | 225,350,774.08 | 172,277,422.57 | 161,571,894.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863,012.65 | 25,659,914.11 | 10,240,205.46 | 7,726,718.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 14,845,270.62 | 23,290,385.23 | 8,606,266.54 | 7,482,657.03 |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964,247.56 | 15,412,757.86 | -22,398,657.77 | 28,598,767.66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90,211.28 | 89,934.83 | -331,698.6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367,770.66 | 6,421,026.54 | 6,485,861.36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6,072.68 | -91,155.97 | -56,785.4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04,350.00 | -3,035,039.1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91,865.77 | 964,006.35 | 914,606.59 | |
合计 | 5,265,270.93 | 5,455,799.05 | 2,147,731.57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2年11月,根据杭州少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转让协议,离职员工钱银秀将持股平台份额10.00万元(对应公司股权3.50万元)转让给指定的公司员工,作价600,000.00元。2022年11月,相关份额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转让构成股份支付。
此次股份支付参考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公司员工通过间接方式持有本公司股权的公允价值为1,204,350.00元。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与股权转让总价的差额为604,350.00元,确认为股份支付。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标准,公司所处行业为“C制造业”中的“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统计,2017年至2022年,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由6.5万亿元增长至9.1万亿元,营业利润由4,100亿元增长至7,100亿元,2022年营业利润同比有所下降,但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的利润总额较2020年增长了92.67%,2017-2022年营业利润的年复合增长率为11.50%。
化工中间体是精细化工产品重要组成部分。精细化工是当今世界化学工业发展的战略重点,也是当今化学工业中最具活力的新兴领域之一,精细化工产品种类多、附加值高、用途广、产业关联度大,直接服务于国民经济的诸多行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各个领域。精细化学品是基础化学品深加工的产物,其产品精细度更高,针对性更强,科技含量更大,附加值更高,更注重对技术的更新。广泛应用于医药、农药、染料、电子材料等。大力发展精细化工是世界各国调整化学工业结构、提升化学工业产值和扩大经济效益的战略重点。
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安全环保政策的趋严以及激烈的市场竞争,我国精细化工行业的产业集中度越来越高,调整产品结构和提升产品附加值将成为未来发展的方向。龙头企业凭借其规模、资金、技术等优势获取的市场份额越来越大,而一批高能耗、低环保投入、污染严重的中小企业和落后产能将被逐步淘汰。行业内企业的竞争从价格竞争转向品牌、技术、环保、服务等要素上的综合竞争。这将加快产业整合,使企业朝着集约化的方向发展,促进化工行业的健康发展,提升行业整体发展品质,增强行业营业能力和盈利能力。
公司主营业务为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新材料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现有产品主要应用于医药、农药等领域,因此这些行业的发展对公司影响较大。
医药制造业是关系国计民生基础的战略性产业,服务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于美好健康生活的需求。2022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在国内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国家大力鼓励医药行业发展。近年来,全球医药中间体行业高速发展,产业持续向中国转移,推动我国医药中间体行业的快速发展,目前我国医药生产所需的基础化学原料、医药中间体基本实现自给自足,仅有少数高端中间体需要依赖进口。随着医学的进步,国内乃至全球药品研发生产有望持续增长,医药中间体的市场规模将持续扩大。
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对全球粮食安全意义重大。我国是全球最大的农药出口国,随着国内农药政策和需求导向,农药行业步入了较大的变革调整期,2022年2月《“十四五”全国农药产业发展规划》指出坚持安全发展、绿色
发展、高质量发展、创新发展,目标到2025年,农药产业体系更趋完善,产业结构更趋合理,对农业生产的支撑作用持续增强,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水平不断提升。2022年11月,农业农村部制定和发布了《到2025年化学农药减量化行动方案》,目标任务是到2025年,建立健全环境友好、生态包容的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控技术体系,农药使用品种结构更加合理,科学安全用药技术水平全面提升,力争化学农药使用总量保持持续下降势头。随着农药工业不断发展成熟,环保与安全政策强化,高毒农药淘汰提速,绿色农药需求旺盛,农药生产将日趋精细化、系列化,具备高活性、广谱和安全特性的农药将成为未来农药的发展趋势。
全球经济环境复杂多变,行业未来发展也面临诸多变化。公司将紧跟国家宏观经济走势,着眼于产业链结构不断优化,拓宽产品应用领域,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2、主要产品的上下游产业链
公司主要产品的上游产业链是基础化工原料,下游产业链为医药、农药、新材料等应用行业,以医药中间体为例说明上下游关系如下图所示:
序号 | 产品代码或简称 | 化学名称 | 主要用途 | 产品应用类别 |
1 | 801产品 | N,N-二甲氨基丙烯酸乙酯 | 合成左氧氟沙星、氧氟沙星、环丙沙星、恩诺沙星、诺氟沙星等喹诺酮原料药 | 医药中间体 |
合成联苯吡菌胺、氟唑菌酰胺、氟唑环菌胺等第四代杀菌剂 | 农药中间体 | |||
2 | 1201产品 | 2,4-二氯-5-氟苯甲酰氯 | 合成环丙沙星、恩诺沙星、诺氟沙星等喹诺酮原料药 | 医药中间体 |
3 | 1501产品 | 2-(2,4-二氯-5-氟苯甲酰基)-3-环丙胺基丙烯酸乙酯 | 合成环丙沙星、恩诺沙星、克林沙星、贝西沙星等喹诺酮原料药 | 医药中间体 |
4 | 1701产品 | 1-乙基-7-(1-哌嗪基)-6-氟-1,4-二氢-4-氧代-3-喹啉羧酸盐酸盐 | 合成诺氟沙星、培氟沙星等喹诺酮原料药 | 医药中间体 |
5 | 1801产品 | 2,4-二氯氟苯 | 公司1201产品原料 | 医药中间体 |
3、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公司成立以来一直重视化工中间体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和技术创新工作,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持续创新机制,并将其视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坚持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定制研发为补充的模式,注重发挥外部研发力量作用,坚持产、学、研联合发展的战略路径,密切关注客户的市场需求,以节能环保、循环经济政策为导向,进行产品创新开发,以满足客户的多元化需求。
(2)采购模式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及生产经营计划,由采购部向合格供应商直接采购原材料。采购部根据市场供需情况,结合上游原辅料行情、供应商报价、付款方式、账期,通过比价、议价确定成交价,签订合同,实施采购。采购部依据物资申购单,结合生产日用量、本公司库位空间、供应商单批送货量、市场供需平衡情况,通过加强未来行情的预判,加强与供应商的积极沟通,确定较为合理的备货量。
(3)生产模式公司根据客户订单、未来市场预测、过往需求情况等因素合理制定生产计划,采取“订单驱动、适度备货”的生产模式。在年度销售计划和生产计划下,公司营销部每月根据客户订单,持续跟踪并进行当月销售计划的编制工作,并将销售计划反馈给生产部。公司生产部根据营销部编制的月度销售计划,结合产品库存情况以及各车间产能情况,编制月度生产计划,经总经理审核后,将生产计划分配各生产车间组织生产,实施过程中按月度销售计划及现有库存数据,及时调整月度生产计划,满足销售变动需求。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安全部与环保部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环保问题进行全程监督。质检部对原料、在产品和产成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和控制。
生产过程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定各生产主管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签订责任状;加强培训,通过安全竞赛、应知应会考试和合理化建议等活动提升安全意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对工艺进行有效纠偏;加大安全投入,提升装备自动化水平,通过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等来监控安全生产全过程。同时,公司加强员工劳动保护,改善员工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利用早会进行安全教育,营造重视安全生产的氛围,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和自我防护意识。
(4)销售模式
公司营销部负责产品的销售、推广及客户服务工作。在稳定现有市场的情况下持续加大对新客户的开发力度,同时根据生产成本的变化及时调整公司产品结构和销售策略,增强对市场的把控力度,通过采取灵活的销售策略,不断探索营销模式的创新,发掘新的客户群体和应用领域。公司销售以国内市场为主,国外市场为辅,主要客户为国内医药、化工企业以及贸易商。国内市场,公司主要采取直销模式,与客户签订产品购销合同,进行产品配送和技术服务。国外市场,公司一般采取贸易商模式,将产品销往国外市场。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模式
单位:元
主要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采购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 结算方式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上半年平均价格 | 下半年平均价格 |
环丙胺 | 传统采购模式 | 24.64% | 否 | 177.17 | 141.57 |
2,4-二氯氟苯 | 传统采购模式 | 13.64% | 否 | 39.31 | 37.99 |
三氯化铝 | 传统采购模式 | 8.98% | 否 | 6.87 | 5.25 |
四氯化碳 | 传统采购模式 | 5.98% | 否 | 8.82 | 7.46 |
乙酸乙酯 | 传统采购模式 | 5.53% | 否 | 7.50 | 6.19 |
原材料价格较上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环丙胺:采购价格较去年同期上涨7.1%,主要受其原料价格上涨的影响。2,4-二氯氟苯:采购价格较去年同期上涨5.01%,主要受其原料价格上涨的影响。该原材料也是公司的新产品(1801产品),公司已于2022年实现批量生产,在自产不足的情况下进行外购。2022年度公司外购均价39.08元/千克,2021年度公司外购均价37.22元/千克。四氯化碳:采购价格较去年同期上涨44.57%,主要系市场需求增加导致供不应求及其原料价格上涨的影响。乙酸乙酯:采购价格较去年同期下降15.28%,主要受其原料价格下调的影响。能源采购价格占生产总成本30%以上
□适用?不适用主要能源类型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不适用。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情况
主要产品 | 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 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 专利技术 | 产品研发优势 |
801产品 | 工业化应用 | 均为公司在职员工 | 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 | 自主研发,依托公司羰基化反应技术平台,确保研发优势。 |
1201产品 | 工业化应用 | 均为公司在职员工 | 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 | 自主研发,依托公司四氯化碳傅克反应技术平台,确保研发优势。 |
1501产品 | 工业化应用 | 均为公司在职员工 | 国家发明专利3项 | 自主研发,依托公司喹诺酮绿色合成技术平台,确保研发优势。 |
1701产品 | 工业化应用 | 均为公司在职员工 | 国家发明专利3项 | 自主研发,依托公司喹诺酮绿色合成技术平台,确保研发优势。 |
1801产品 | 工业化应用 | 均为公司在职员工 | 国家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 | 自主研发,依托公司连续流反应技术平台,确保研发优势。 |
主要产品的产能情况
主要产品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在建产能 | 投资建设情况 |
801产品 | 5,000吨/年 | 108.54% | 3,000吨/年 | 5,000吨年产能已建设完成并正常运行。募投项目正在建设中 |
1201产品 | 5,203吨/年 | 99.25% | 3,000吨/年 | 5,203吨年产能已建设完成并正常运行。募投项目正在建设中 |
1501产品 | 6,100吨/年 | 77.85% | - | 已建设完成,正常运行中。 |
1701产品 | 1,700吨/年 | 51.59% | - | 已建设完成,正常运行中。 |
1801产品 | 4,000吨/年 | 53.80% | - | 已建设完成,正常运行中。 |
主要化工园区的产品种类情况
主要化工园区 | 产品种类 |
浙江省临海头门港新区 | 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新材料中间体 |
报告期内正在申请或者新增取得的环评批复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出现非正常停产情形
□适用?不适用相关批复、许可、资质及有效期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1、经营资质
序号 | 资质名称 | 持证主体 | 发证机关 | 资质证号 | 有效期限 |
1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本立科技 |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 (ZJ)WH安许证字[2021]-J-2294 | 有效期至2024年11月29日 |
2 |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 本立科技 | 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 | 331010263 | 有效期至2024年7月9日 |
3 |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本立科技 |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浙)XK13-008-00082 | 有效期至2024年12月26日 |
4 | 安全评价报告备案登记表 | 本立科技 | 临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33108220210059 | 2021年11月29日备案 |
5 | 安全评价报告备案登记表 | 本立科技 | 临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33108220220046 | 有效期至2025年6月1日 |
6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表 | 本立科技 | 临海市应急管理局 | BA浙331082(2022)003 | 有效期至2025年5月4日 |
7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表 | 本立科技 | 临海市应急管理局 | BA浙331082(2021)002 | 有效期至2024年11月9日 |
8 | 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备案回执 | 本立科技 | 临海市公安局 | 3310822016007 | 2016年4月26日取得 |
9 |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 本立科技 | 临海市应急管理局 | 3310822022010 | 有效期至2025年4月25日 |
10 | 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 本立科技 | 台州市应急管理局 | 台AQBWⅢ20220030 | 有效期至2025年5月 |
11 | 关于浙江本立化工有限公司申请核准四氯化碳作为原料使用的复函 | 本立科技 | 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 | 环防函「2014」4号 | 2014年2月8日下发 |
12 | 排污许可证 | 本立科技 |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 913310005753258189001P | 有效期至2026年8月26日 |
13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本立科技 | 临海市商务局 | 02797547 | 2018年8月3日备案 |
1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 本立科技 | 台州海关驻临海办事处 | 33119639AG | 2018年8月9日核发 |
15 |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 | 本立科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州海关 | 备案号码3305610020 | 2018年9月4日核发 |
2、体系认证
序号 | 证书名称 | 持证主体 | 注册号 | 认证机构 | 有效期限 |
1 |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 本立科技 | 0350221Q30616R1M | 兴原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2024年10月16日 |
2 | 环境管理体系证书 | 本立科技 | 0350221E20381R1M | 有效期至2024年10月16日 | |
3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本立科技 | 0350221S30301R1M | 有效期至2024年10月16日 | |
4 |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本立科技 | 165IP196505R1M | 中知(北京)认证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2025年12月24日 |
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名称 | 持证主体 | 注册号 | 认证机构 | 有效期限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本立科技 | GR202233010648 |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 有效期至2025年12月24日 |
4、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证书
证书名称 | 持证主体 | 注册号 | 认证机构 | 有效期限 |
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证书 | 本立科技 | 无 |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有效期至2024年12月 |
从事石油加工、石油贸易行业
□是?否从事化肥行业
□是?否从事农药行业
□是?否从事氯碱、纯碱行业
□是?否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技术工艺行业领先公司创设了一氧化碳羰基化反应、四氯化碳傅克反应和喹诺酮原料药绿色合成等三大技术平台,实现801产品和1201产品等关键中间体产业化,替代了喹诺酮原料药及关键中间体的传统合成工艺,把部分喹诺酮原料药的生产工艺统一到一个大平台上,有效解决了有毒、有害原料使用量大、“三废”产生量多、生产成本高等行业问题,为喹诺酮原料药及关键中间体规模化、循环化、连续化和自动化生产创造了条件。形成了一系列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现拥有24项发明
专利、6项实用新型和6项软件著作权。公司始终坚持“创新、替代和成本”的经营理念,不断扩大产品和技术应用领域,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建立持续创新机制,保持旺盛的创新活力,通过新工艺、新产品与产业深度融合,保证企业在不断创新中获得更大的利益,进一步抵御经营风险和提升盈利能力。2021年12月公司获得“浙江省专精特新企业”称号。
2、经验丰富的技术、管理团队公司专注于化工中间体领域十余年,积累了一支长期从事化工行业,技术实力较强,懂经营、会管理的团队,依托团队丰富的管理经验和技术能力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根据战略发展、市场拓展和规范化运作的需要,加大了外部招聘和内部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拓展主要产品市场份额,逐步充实战略发展所需的人才力量。比如陆续引进原料药、香精香料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充实公司人才厚度跟领域宽度,为公司今后的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3、产品质量管理及生产过程控制优势公司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建设,在质量管理、制度建设、节能环保以及安全生产等各方面均能达到客户的高标准要求。通过了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18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在公司内部建立了完善的管理体系。公司在生产过程的控制方面引进了精益管理,推行了6S现场管理实施方案,改善了生产环境,提高了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公司不断规范生产操作流程,从研发开始对各环节严格把关,推行标准操作规程(SOP)。严格的管理与生产过程控制、高质量的产品及稳定的供货,使得公司在客户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4、稳定与长期的客户优势经过十多年的持续发展,凭借稳定过硬的产品质量、强大的研发及产业化能力、诚实守信的商业信誉获得了客户的信赖和尊重,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声誉,已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进一步提高产品研发水平、推出创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管控和客户服务水准,促使公司形成高效、稳定的研发和管理团队。未来,公司与现有优质客户将继续深化合作,实现产品质量升级和产品系列多样化。
5、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与措施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与措施,对核心技术通过申请专利方式进行保护;同时通过在研发及生产过程中控制关键信息知情范围、与员工签署保密协议、对员工在保密意识和方法上进行持续培训等对尚未申请专利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进行保护。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符合GB/T29490-2013标准,取得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区位优势公司地处东海之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配套设施完善,产业群聚集。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地处浙江中部沿海,台州湾北岸,前身是2006年省政府批准设立的浙江台州化学原料药产业园区临海区块。2021年6月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12月经国务院批复设立台州综合保税区。开发区交通条件优越,228国道、351国道、台金高速、沿海高速、金台铁路建成通车。开发区努力打造世界级原料药绿色生产基地样板区,奋力创建医化园区转型升级示范区。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2022年,国内外形势错综复杂,各种不确定成为一种新常态,企业的生产经营面临不小的挑战。面对这些困难和挑战,公司上下一心积极应对,在董事会的指导下,公司管理层及时了解分析国家政策和行业趋势,带领公司全体员工共同努力,稳中有序推进公司各项工作和募投项目的建设。公司管理层认真贯彻执行年度经营计划,专注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时调整经营策略,持续推进技术创新,加强市场开拓力度,提升公司管理效率。随着这些举措的稳步落实,公司取得了较好的业绩。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1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48.9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51%。
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不断强化服务客户的理念,稳定现有市场的情况下持续加大对新客户的开发力度,同时根据生产成本的变化及时调整公司产品结构和销售策略,增强对市场的把控力度;通过采取灵活的销售策略,不断探索营销模式的创新,发掘新的客户群体和应用领域,全年销售实现较好的增长。
2.持续加强研发投入,引进创新人才,坚持技术创新与技术改造并举,加快项目研发、技改及专利申报。公司持续推进技术创新战略,密切关注行业技术的发展,不断改进现有生产设备,努力实现生产设备的自动化、连续化目标,进一步提升产品竞争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更好地抵御市场风险。新产品研发方面,公司强化了自主研发和联合开发创新力度,为公司持续发展保驾护航。报告期内,公司投入研发费用2,692.1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3.55%。公司现有发明专利24项、实用新型专利6项和软件著作权6项。
3.以安全生产为中心,以环保治理为前提,安全环保是企业生产与生存的生命线和高压线。公司完善了EHS管理体系,提高了安全环保管理水平;加大了安全投入,完善和改进公司安全生产条件;定期不定期的对员工进行安全环保培训,强化员工安全环保意识;加强自身管理及监督,顺利完成了各项目的合法化工作和通过各级部门的检查。加大环保投入力度,促进可持续发展;积极开展持续清洁生产活动,同时加大对职工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提高全体职工的节能、环保意识;从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等方面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原理和方法持续开展节能减排工作,达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的。报告期内,公司荣获浙江省节水标杆企业荣誉称号。
4.加强生产过程管理,不断优化生产工艺,确保产品质量;坚持进行技术改造,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充分挖掘内部产能;持续推进现有生产装置连续化生产改造,进一步优化车间DCS和完善车间SIS,实现生产装备自动化、连续化、管道化,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避免环保事故;推行精益管理项目,改善现场环境,降低企业成本。过去一年公司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明显提升,生产管理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与水平,进一步提高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5.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工作效率。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优化业务流程,健全和完善组织机构建设;公司继续推进精益管理工作,围绕年度经营计划管理,制定各项精益管理措施,从成本、效率、质量三方面不断精进,实现管理规范化和作业标准化;强化绩效考核,通过透明化管理来提高企业综合管理水平,控制企业决策风险,提升企业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6.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提升公司治理能力。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风险管控的实际需要,坚持动态治理的理念,完善并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治理制度,规范了公司三会一层的决策程序,极大地提高了公司规范运作和风险管控水平。
7.公司不断丰富企业文化,提炼正向价值观,坚持以人为本,助力企业良性发展。公司适时调整招聘、用工管理制度,持续为社会创造就业机会,吸引优秀人才加入,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动力支持,为公司战略蓝图描金添彩;开展了各类文化活动,加强交流、拉近距离,传导了公司的文化及价值观,增强了员工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将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员工的愿景有机结合在一起;启动了全方位评价打分体系,建立干部能上能下的竞争机制,强化危机意识、责任意识,激发干部队伍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积极弘扬奋斗者、创新者文化,营造敢闯敢拼、任劳任怨的文化氛围,增强员工使命感、荣誉感,激发员工活力,促进公司发展。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758,739,325.03 | 100% | 621,104,645.37 | 100% | 22.16% |
分行业 | |||||
医药中间体 | 694,894,587.79 | 91.59% | 606,825,884.34 | 97.70% | 14.51% |
农药中间体 | 40,372,654.80 | 5.32% | 14,278,761.03 | 2.30% | 182.75% |
其他 | 23,472,082.44 | 3.09% | |||
分产品 | |||||
801产品 | 80,104,442.38 | 10.56% | 67,053,434.03 | 10.80% | 19.46% |
1201产品 | 63,065,911.59 | 8.31% | 62,794,159.32 | 10.11% | 0.43% |
1501产品 | 459,651,238.20 | 60.58% | 407,422,911.51 | 65.60% | 12.82% |
1701产品 | 107,739,566.34 | 14.20% | 67,328,318.61 | 10.84% | 60.02% |
其他 | 48,178,166.52 | 6.35% | 16,505,821.90 | 2.65% | 191.89% |
分地区 | |||||
省内 | 436,642,355.18 | 57.55% | 336,195,199.00 | 54.12% | 29.88% |
省外 | 129,056,372.02 | 17.01% | 134,051,879.71 | 21.59% | -3.73% |
通过贸易商出口 | 193,040,597.83 | 25.44% | 150,857,566.66 | 24.29% | 27.96%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模式 | 493,429,692.68 | 65.03% | 441,759,291.08 | 71.12% | 11.70% |
贸易商模式 | 265,309,632.35 | 34.97% | 179,345,354.29 | 28.88% | 47.93%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医药中间体 | 694,894,587.79 | 605,906,919.72 | 12.81% | 14.51% | 19.62% | -3.72% |
分产品 | ||||||
801产品 | 80,104,442.38 | 62,906,552.62 | 21.47% | 19.46% | 15.46% | 2.72% |
1501产品 | 459,651,238.20 | 412,410,440.73 | 10.28% | 12.82% | 20.07% | -5.42% |
1701产品 | 107,739,566.34 | 94,835,658.72 | 11.98% | 60.02% | 73.94% | -7.04% |
分地区 | ||||||
省内 | 436,642,355.18 | 374,285,507.57 | 14.28% | 29.88% | 33.50% | -2.33% |
省外 | 129,056,372.02 | 104,188,491.42 | 19.27% | -3.73% | -3.87% | 0.12% |
通过贸易商出口 | 193,040,597.83 | 172,408,934.24 | 10.69% | 27.96% | 33.43% | -3.66%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 产量 | 销量 | 收入实现情况 | 报告期内的售价走势 | 变动原因 |
801产品 | 5,427吨 | 2,715.82吨 | 80,104,442.38 | 下降 | 依据成本相应调价 |
1201产品 | 5,164吨 | 1,000.75吨 | 63,065,911.59 | 下降 | 依据成本相应调价 |
1501产品 | 4,749吨 | 5,055.65吨 | 459,651,238.20 | 下降 | 依据成本相应调价 |
1701产品 | 877吨 | 740.15吨 | 107,739,566.34 | 下降 | 依据成本相应调价 |
境外业务产生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净利润10%以上
□是?否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是□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医药中间体 | 销售量 | 吨 | 8,550 | 8,264 | 3.46% |
生产量 | 吨 | 15,331 | 14,156 | 8.30% | |
库存量 | 吨 | 875 | 759 | 15.28% | |
内部生产、研发领用 | 吨 | 6,665 | 5,980 | 11.45% | |
农药中间体 | 销售量 | 吨 | 1,357 | 500 | 171.40% |
生产量 | 吨 | 1,357 | 500 | 171.40% | |
库存量 | 吨 |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农药中间体销售量增加和生产量大幅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客户需求增加所致。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产品分类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801产品 | 直接材料 | 37,813,128.78 | 5.81% | 33,691,940.00 | 6.50% | 12.23% |
801产品 | 直接人工 | 3,654,870.71 | 0.56% | 3,416,048.90 | 0.66% | 6.99% |
801产品 | 制造费用 | 21,438,553.13 | 3.29% | 17,374,449.66 | 3.35% | 23.39% |
1201产品 | 直接材料 | 43,369,421.37 | 6.66% | 44,400,275.20 | 8.57% | -2.32% |
1201产品 | 直接人工 | 774,989.66 | 0.12% | 924,252.74 | 0.18% | -16.15% |
1201产品 | 制造费用 | 5,854,921.88 | 0.90% | 6,309,703.02 | 1.22% | -7.21% |
1501产品 | 直接材料 | 313,225,729.73 | 48.12% | 267,429,571.84 | 51.63% | 17.12% |
1501产品 | 直接人工 | 16,455,176.59 | 2.53% | 13,807,691.74 | 2.67% | 19.17% |
1501产品 | 制造费用 | 82,729,534.41 | 12.71% | 62,237,655.30 | 12.02% | 32.93% |
1701产品 | 直接材料 | 50,518,955.40 | 7.76% | 24,927,353.36 | 4.81% | 102.66% |
1701产品 | 直接人工 | 5,699,623.09 | 0.88% | 3,909,210.93 | 0.75% | 45.80% |
1701产品 | 制造费用 | 38,617,080.23 | 5.93% | 25,685,205.97 | 4.96% | 50.35% |
合计 | 620,151,984.98 | 95.27% | 504,113,358.66 | 97.32% | 23.02% |
说明801产品、1201产品、1501产品、1701产品为公司主要产品,其营业成本占本年度总营业成本的比例为95.27%,特披露上述主要产品成本构成项目。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是□否
2022年4月19日,公司已完成了全资子公司临海本立科技有限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1)公司名称:临海本立科技有限公司;(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82MA7NDYU13H;(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4)法定代表人:吴政杰;
(5)注册资本:叁亿元整;(6)成立日期:2022年04月19日;(7)营业期限:2022年04月19日至长期;(8)住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头门港新区东海第六大道19号(自主申报);(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543,644,415.24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71.65%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一 | 280,880,911.15 | 37.02% |
2 | 客户二 | 85,719,743.21 | 11.30% |
3 | 客户三 | 80,984,469.10 | 10.67% |
4 | 客户四 | 59,156,636.96 | 7.80% |
5 | 客户五 | 36,902,654.82 | 4.86% |
合计 | -- | 543,644,415.24 | 71.65%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265,140,010.41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49.81%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一 | 108,602,834.60 | 20.40% |
2 | 供应商二 | 80,170,850.47 | 15.06% |
3 | 供应商三 | 28,570,121.72 | 5.37% |
4 | 供应商四 | 25,175,115.98 | 4.73% |
5 | 供应商五 | 22,621,087.64 | 4.25% |
合计 | -- | 265,140,010.41 | 49.81%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906,841.42 | 715,871.52 | 26.68% | 主要系本期销售人员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
管理费用 | 31,556,417.22 | 25,477,058.93 | 23.86% | 主要系本期管理人员增加,管理人员工资相应增加,以及本期环保排污费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16,399,634.34 | -3,092,220.59 | -430.35% | 主要系本期募集资金存款账户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
研发费用 | 26,921,324.12 | 19,862,675.92 | 35.54% | 主要系本期研发人员薪酬上升,以及委托外部开发费用增加所致。 |
4、研发投入
?适用□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研发项目1(医药农药中间体) | 解决现有间歇反应技术难题,最终实现该产品的全连续流生产 | 试制阶段,持续研发中 | 完成产品自动连续化生产技术开发 | 提高产品生产效率,提升市场竞争力 |
研发项目2(原料药) | 完成新工艺合成原料药一致性评价、溶出等,力争具备产业化条件 | 小试已完成,成果进入技术储备库 | 完成原料药产业化生产 | 提高经济效益,并逐步向原料药生产转型 |
研发项目3(产品中间体) | 解决现有工艺技术条件下回收利用存在的难题 | 已开始产业化 | 提高回收循环利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 提升产品生产效率,提高经济效益 |
研发项目4(医药农药中间体) | 解决生产中存在的污染难题,提高该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 试制阶段,持续研发中 | 提高收率的同时减少废水污染 | 提高该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
研发项目5(医药农药中间体) | 解决现有间歇反应,生产效率低,危险性大的问题 | 试制阶段,持续研发中 | 解决硝化连续流反应技术瓶颈 | 通过新工艺开发,提高该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
研发项目6(香料) | 开发新产品新技术 | 小试已完成,成果进入技术储备库 | 开发新产品生产工艺路线,提升产品生产效率 | 丰富公司产品线,进入香料领域,提高经济效益 |
研发项目7(医药农药中间体) | 解决现有间歇反应,生产效率低,危险性大的问题 | 试制阶段,持续研发中 | 完成产品自动连续化生产技术开发 | 通过新工艺开发,提高该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
研发项目8(医药农药中间体) | 开发一条全新的路线,降低其生产成本,同时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 小试已完成,成果进入技术储备库 | 清洁生产,并实现产业化 | 拓展公司羰基化反应平台产品线 |
研发项目9(医药中间体) | 解决产品中主控杂质高,结晶周期长、生产效率低、能耗高 | 试制阶段,持续研发中 | 实现生产过程连续结晶技术开发 | 通过新工艺开发,提高该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
研发项目10(医药农药中间体) | 延长产业链 | 小试已完成,成果进入技术储备库 | 实现自动化连续化生产,提高安全性及生产效率。 | 延长产业链,丰富公司产品线,提高经济效益 |
研发项目11(香料) | 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系列化的产品衍生物 | 试制阶段,持续研发中 | 开发新产品生产工艺路线,提升产品生产效率 | 丰富公司产品线,进入香料领域,提高经济效益 |
研发项目12(香料) | 开发新产品新技术 | 试制阶段,持续研发中 | 开发新产品生产工艺路线,提升产品生产效率 | 丰富公司产品线,进入香料领域,提高经济效益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2年 | 2021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59 | 55 | 7.27%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3.79% | 13.06% | 0.73% |
研发人员学历 | |||
本科 | 23 | 23 | 0.00% |
硕士 | 10 | 8 | 25.00%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19 | 21 | -9.52% |
30~40岁 | 18 | 16 | 12.50% |
40岁以上 | 22 | 18 | 22.22%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26,921,324.12 | 19,862,675.92 | 21,692,533.29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3.55% | 3.20% | 3.47%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10,344,891.26 | 258,190,107.95 | 58.9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7,767,775.95 | 222,173,587.41 | 65.5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577,115.31 | 36,016,520.54 | 18.2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80,025.66 | 123,893.81 | 933.1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8,163,259.21 | 49,962,345.72 | 176.5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6,883,233.55 | -49,838,451.91 | -174.6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26,016,000.00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094,207.51 | 90,718,591.51 | -72.3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094,207.51 | 635,297,408.49 | -103.9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9,400,325.75 | 621,475,477.12 | -119.21%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不适用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2022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8.22%,主要系公司本期营业收入增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相应有所增加。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2022年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74.65%,主要系公司本期购建长期资产和支付全资子公司临海本立科技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2022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03.95%,主要系公司去年同期公司取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而本期未通过再融资募集资金及派发现金红利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资产减值 | -1,542,915.22 | -2.33% | 主要系公司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 是 |
营业外收入 | 1,000,000.00 | 1.51% | 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 否 |
营业外支出 | 136,714.21 | 0.21% | 主要系公司本期对外捐赠所致。 | 否 |
信用减值损失 | -397,252.88 | -0.60% | 主要系公司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所致。 | 是 |
资产处置收益 | -590,211.28 | -0.89% | 主要系公司本期处置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所致。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2年末 | 2022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553,058,829.55 | 39.66% | 664,855,690.65 | 49.01% | -9.35% | 主要系本期购建长期资产和支付全资子公司临海本立科技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所致。 |
应收账款 | 52,694,889.30 | 3.78% | 47,987,148.55 | 3.54% | 0.24% | 主要系本期12月份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期末尚处于信用期内的货款较多所致。 |
存货 | 112,281,221.15 | 8.05% | 109,160,315.72 | 8.05% | 0.00% | 主要系本期期末库存商品增加所致。 |
固定资产 | 412,550,658.57 | 29.59% | 373,669,134.28 | 27.55% | 2.04% | 主要系本期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所致。 |
在建工程 | 70,238,153.31 | 5.04% | 71,872,112.15 | 5.30% | -0.26% | 主要系本期购建长期资产增加及在建 |
工程结转固定资产所致。 | ||||||
使用权资产 | 825,919.53 | 0.06% | 3,341,992.49 | 0.25% | -0.19% | 主要系本期使用权资产摊销所致。 |
合同负债 | 273,315.72 | 0.02% | 1,699,864.31 | 0.13% | -0.11% | 主要系本期末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
租赁负债 | 246,830.97 | 0.02% | 662,998.05 | 0.05% | -0.03% | 主要系本期支付租金所致。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应收款项融资 | 43,951,786.77 | 65,704,544.89 | ||||||
上述合计 | 43,951,786.77 | 65,704,544.89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中有7,392,000.00元作为保函保证金,有201,464.65元作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有10,000.00元作为ETC保证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将2,000,000.00元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质押,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178,228,125.95 | 99,799,456.00 | 78.59%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1年度 | 首次公开 | 68,325.52 | 10,745.51 | 26,372.82 | 28,856.17 | 28,856.17 | 42.23% | 43,741.70 | 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 0 |
合计 | -- | 68,325.52 | 10,745.51 | 26,372.82 | 28,856.17 | 28,856.17 | 42.23% | 43,741.70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2601号《关于同意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68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42.50元/股,共募集资金751,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3,255,237.82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9月8日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73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的募集资金为10,745.51万元,银行利息收入扣减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为1,360.92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43,741.70万元。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 | 募集资金承诺 | 调整后投资总 | 本报告期投入 | 截至期末累计 | 截至期末投资 | 项目达到预定 | 本报告期实现 | 截止报告期末 | 是否达到预计 | 项目可行性是 |
和超募资金投向 | 目(含部分变更) | 投资总额 | 额(1) | 金额 | 投入金额(2) | 进度(3)=(2)/(1) | 可使用状态日期 | 的效益 | 累计实现的效益 | 效益 | 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基于一氧化碳羰基化反应技术平台的N,N-二甲氨基丙烯酸乙酯扩产及DDTA、EETA建设项目 | 是 | 14,343.96 | 14,343.96 | 158.61 | 4,028.77 | 28.09% | 2023年12月31日 | 注1 | 注1 | 注1 | 否 |
基于四氯化碳傅克反应技术平台的2,4-二氯-5-氟苯甲酰氯扩产及TBBC、TMBC建设项目 | 是 | 14,512.21 | 0 | 0 | 0 | - | 2022年09月16日终止 | 注1 | 注1 | 注1 | 是 |
2,4-二氯-5-氟苯甲酰氯技改扩产及诺氟沙星、尿嘧啶新建项目 | 否 | 14,512.21 | 323.61 | 1,078.43 | 7.43% | 2024年03月31日 | 注1 | 注1 | 注1 | 否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3,753.16 | 13,753.16 | 1.55 | 3.88 | 0.03% | 2025年06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营运资金 | 否 | 5,000 | 5,000 | 0 | 5,000 | 10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7,609.33 | 47,609.33 | 483.77 | 10,111.08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前期基础设 | 14,716.19 | 14,716.19 | 10,261.74 | 10,261.74 | 69.73% |
施建设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6,000 | 6,000 | 0 | 6,000 | 100.00%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20,716.19 | 20,716.19 | 10,261.74 | 16,261.74 | ||
合计 | -- | 68,325.52 | 68,325.52 | 10,745.51 | 26,372.82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基于四氯化碳傅克反应技术平台的2,4-二氯-5-氟苯甲酰氯扩产及TBBC、TMBC建设项目:原有募投项目中的基于四氯化碳傅克反应技术平台的2,4-二氯-5-氟苯甲酰氯扩产项目,是计划通过新建生产车间,购买生产设备、配套辅助设备及配件等,扩建年产3,000吨1201产品。公司目前已建有一条1201产品生产线,考虑到如按原计划实施,1201产品在两个不同车间形成两条独立生产线,将导致设备、物流和人员配置综合效率不高,无法实现效率效益的最大化。公司经过工艺的持续改进及装备的研究,目前已具备形成1201产品连续流生产线的能力,既能提高自动化和数字化水平,又能实现人员的整合,也能提高生产效率,规模优势明显,因此公司拟在原1201产品生产线上进行技术改造形成连续流生产线,届时该生产线将新增年产3,000吨1201产品产能,最终形成年产8,203吨1201产品连续流生产线。原有募投项目中的基于四氯化碳傅克反应技术平台的TBBC、TMBC建设项目,是计划通过新建生产车间,购买生产设备、配套辅助设备及配件等,建设800吨TBBC和1,600吨TMBC生产线。由于TBBC、TMBC的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升,产品生产成本将大大提高,成本优势下降明显,实施该项目的收益情况将低于原有计划;因外部市场形势变化,TBBC、TMBC终端市场需求大幅缩减,产品市场订单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鉴于上述原因,该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发生了重大变化。公司经充分论证,决定终止该原募投项目的建设,调整建设新的募投项目——新建年产500吨诺氟沙星、500吨尿嘧啶。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适用 | ||||||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325.52万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0,716.19万元。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并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前期基础设施建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4,716.19万元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前期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已使用16,261.74万元,剩余超募资金4,454.45万元。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适用 | ||||||
报告期内发生 | |||||||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的议案》,拟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拟改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在拟新购置的地块上实施,其他建设内容均不变。 | |||||||
募集资 | 适用 |
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报告期内发生 |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和投资总额调整的议案》,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基于一氧化碳羰基化反应技术平台的N,N-二甲氨基丙烯酸乙酯扩产及DDTA、EETA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和投资总额调整,由原计划在新车间扩建年产3,000吨N,N-二甲氨基丙烯酸乙酯(以下简称“801产品”)、建设年产1,000吨DDTA和1,000吨EETA生产线,调整为在新车间新建年产8,000吨801产品自动连续化生产线,以及在公司现有合计年产5,000吨801产品的两条老生产线上进行技术改造形成年产1,000吨DDTA和1,000吨EETA的生产线。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本期不存在此类情形。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在募集资金专户中存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截至期末所有募投项目尚处建设期,故不适用于测算效益。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基于一氧化碳羰基化反应技术平台的 | 基于一氧化碳羰基化反应技术平台的 | 14,343.96 | 158.61 | 4,028.77 | 28.09% | 2023年12月31日 | 注1 | 注1 | 否 |
N,N-二甲氨基丙烯酸乙酯扩产及DDTA、EETA建设项目 | N,N-二甲氨基丙烯酸乙酯扩产及DDTA、EETA建设项目 | ||||||||
2,4-二氯-5-氟苯甲酰氯技改扩产及诺氟沙星、尿嘧啶新建项目 | 基于四氯化碳傅克反应技术平台的2,4-二氯-5-氟苯甲酰氯扩产及TBBC、TMBC建设项目 | 14,512.21 | 323.61 | 1,078.43 | 7.43% | 2024年03月31日 | 注1 | 注1 | 否 |
合计 | -- | 28,856.17 | 482.22 | 5,107.20 | -- | -- | 0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1、基于一氧化碳羰基化反应技术平台的N,N-二甲氨基丙烯酸乙酯扩产及DDTA、EETA建设项目变更原因:(1)考虑到如按原计划实施,801产品在三个不同车间形成三条独立生产线,设备、物流和人员配置综合效率不高,无法实现效率效益的最大化,经过工艺的持续改进及装备的研究,目前已可以实现形成801产品自动连续化生产线,提高了自动化和数字化水平,规模优势明显,既能实现人员的整合,又能提高生产效率,同时也能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因此公司拟在新车间新建年产8,000吨801产品生产线,同时将原5,000吨801产品生产线进行技改生产其他产品。(2)利用原801产品车间的现有设备设施进行改建,形成年产1,000吨DDTA和1,000吨EETA生产线,优化了资源配置,充分利用了原801车间设备设施,积极有效推动公司业务的持续快速发展。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和投资总额调整的议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基于一氧化碳羰基化反应技术平台的N,N-二甲氨基丙烯酸乙酯扩产及DDTA、EETA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和投资总额调整,投资总额相应由14,343.96万元调整为15,433.48万元,新增投资金额使用自有资金支付。2、2,4-二氯-5-氟苯甲酰氯技改扩产及诺氟沙星、尿嘧啶新建项目变更原因:(1)考虑到1201产品在两个不同车间形成两条独立生产线,将导致设备、物流和人员配置综合效率不高,无法实现效率效益的最大化。公司经过工艺的持续改进及装备的研究,目前已具备形成1201产品连续流生产线的能力,既能提高自动化和数字化水平,又能实现人员的整合,也能提高生产效率,因此公司在原1201产品生产线上进行技术改造形成连续流生产线,届时该生产线将新增年产3,000吨1201产品产能,最终形成年产8,203吨1201产品连续流生产线。(2)原有募投项目中的基于四氯化碳傅克反应技术平台的TBBC、TMBC建设项目,是计划通过新建生产车间,购买生产设备、配套辅助设备及配件等,建设800吨TBBC和1,600吨TMBC生产线。由于TBBC、TMBC的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升,产品生产成本将大大提高,成本优势下降明显,实施该项目的收益情况将低于原有计划;因外部市场形势的变化,TBBC、TMBC终端市场需求大幅缩减,产品市场订单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鉴于上述原因,该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发生了重大变化。公司经充分论证,决定终止该原募投项目的建设,将调整建设新的募投项目——新建年产500吨诺氟沙星、500吨尿嘧啶。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和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基于四氯化碳傅克反应技术平台的2,4-二氯-5-氟苯甲酰氯扩产及TBBC、TMBC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和投资总额调整,投资总额相应由14,512.21万元调整为16,369.38万元,新增投资金额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 不适用 |
注1:截至期末所有募投项目尚处建设期,故不适用于测算效益。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的情况说明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杭州新本立医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技术开发、医药化工产品销售等 | 300.00 | 287.44 | 34.88 | 505.53 | -59.16 | -58.71 |
临海本立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药品生产等 | 30,000.00 | 33,282.01 | 30,130.20 | 0.00 | 173.61 | 130.20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临海本立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2年度对本立科技的业绩没有较大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总体发展战略公司以“成为一家技术领先、员工信赖和社会尊重的绿色化工企业”为愿景,以“为社会贡献绿色化工理念与产品为人类创造和谐美好未来”为企业使命,以“诚信、节俭、廉洁、极致、创新、共享”为企业核心价值观。公司将继续秉承“创新、替代和成本”的经营理念,运用自主核心技术改造传统工艺,继续以为行业提供价廉物美的中间体为己任,坚持差异化战略,不断扩大产品和技术应用领域,从医药中间体拓展到农药中间体和新材料中间体,并进军医药原料药
市场,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公司未来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在巩固现有业务领域优势地位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新产品研发与产业化效率,不断丰富公司产品种类,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逐步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化工中间体和医药原料药供应商。公司发展统筹短期效益和中长期发展关系,未来公司将坚持内生式发展与外延式并购相结合的方式,坚定不移地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2023年度经营计划
2023年,国内外形势充满了不确定性,在这个错综复杂的环境下,公司管理层将在董事会的带领下,聚焦主业发展,提高持续创新能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公司业务和经营业绩的增长,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科学高效地组织实施募投项目建设工作。严格按照监管相关要求开展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定期发布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接受公众监督。
2.完善产业布局规划,加快新产品开发。通过进一步扩充现有产品的产能,通过规模的提升保持成本优势,提高产品应用的覆盖面。把握产业发展趋势,优化和拓展三大技术平台应用领域,对现有产品进行系列的纵向延伸开发;进入原料药及香料领域,完善产业链和降低经营风险。围绕产业布局规划,通过临海本立新厂区的建设,实现公司的战略规划。
3.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引进优秀技术人才,加快开展项目申报和专利申请,完善工艺以提高产品质量,标准化流程以提高生产效率,构筑以产品创新和工艺改良为核心的激励体系,以公司战略发展为导向,不断开发产品的应用场景,加快新产品的商业化进程,加强与外部科研院所、高校、客户的合作,增加产学研合作项目,建立多种产学研合作平台,提高项目成果转化率,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打下扎实基础。
4.继续拓展市场的广度和深度。对现有客户提高合作深度,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增强客户粘性,提高市场反应灵敏度;加大对新型市场开拓力度,积极探索下游客户的需求,并将公司产品研发与下游客户需求相对接,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适应性和先进性;提升企业知名度,通过参加国内外相关领域展会,宣传公司品牌,寻求市场合作机会;加大营销资源投入力度,在国内市场龙头地位的基础上,不断拓展海外市场客户,扩大公司的市场份额,加强客户信用审核,提高优质客户比例,防范信用风险。
5.持续引进研发、技术、自动化等高级人才,建立起人才梯队储备机制;不断完善薪酬与绩效管理制度,建立有效激励和具有竞争力的员工薪酬体系,持续提高员工福利待遇,创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使人才发挥更大作用,形成一支高度凝聚力的人才队伍。
6.重视信息披露,稳定投资关系。公司将加强对证券业务人员的证券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升证券业务水平,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确保对外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与及时性。
7.公司立足实际,强化经营意识,提升管理水平,优化运营机制,坚持“降成本、提效率、创效益”的经营策略,完善组织结构、明晰工作流程、落实绩效考核、提高工作效率、提升企业效益。
从国内国际经济发展状况分析,未来经济依然存在一定的挑战性。为了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无论是在日常经营、投资扩展方面将继续保持稳中求进策略。时刻关注公司偿债能力和现金流量情况,同时积极寻求新的投资机会进行审慎投资。相信在董事会的领导及支持下,通过全体员工踏实勤干、坚持不懈的努力,公司将抓住机遇,取得优异成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2年05月19日 | 价值在线(https://www.ir-online.cn/) | 其他 | 其他 | 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 | 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 |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301065本立科技业绩说明会、路演活动等20220520》 |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不断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形成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为主体结构的决策与经营管理体系,健全并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发布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一)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并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为股东参会提供便利。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确保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使其充分行使股东合法权利,通过聘请律师出席见证保证了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的合法性。
(二)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公司的控股股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和要求,规范自身的行为,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现象,亦无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均独立运作,确保公司重大决策由公司独立作出和实施。公司积极督促协调,促使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有关的重要信息及时披露。
(三)关于董事和董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设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的人数、人员构成及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由技术、法律、财务等相关行业的专业人士组成,均具有良好的理论教育背景和企业实战经验。各位董事独立客观,勤勉尽责,积极审议重大事项以及参与经营管理决策。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科学和专业的意见和参考。
(四)关于监事和监事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各位监事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出席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依
法对公司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严格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履行。
(五)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已建立了公正、透明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并在不断地完善。管理者的收入与企业经营业绩和目标挂钩,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全体高管人员均能在其职责范围内,忠实履行职务,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尽心尽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未公开信息等非规范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确保所有投资者有平等机会获取公司信息,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指定《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同时还通过深交所投资者互动易平台、投资者来访接待、电话专线、电子信箱等方式与投资者保持良好沟通,提高信息透明度。
(七)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会议组织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下设独立的审计部,直接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对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完善和实施进行监督,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贯彻了内部审计制度,对公司财务信息、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关联交易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公司各项治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切实促进公司规范运行,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
(八)关于相关利益者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与相关利益者合作,加强与各方的沟通与交流,实现股东、员工、客户、供应商、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相互独立,拥有独立的业务经营能力及完
备的运营体系。
1、资产独立公司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资产的控制支配权,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厂房、办公设备、机器设备、存货、车辆以及商标、软件著作权、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公司资产完整、产权明晰,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资产相互独立,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2、人员独立公司建立了独立的人事档案、人事聘用和任免制度以及独立的劳资管理体系,与全体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独立负责公司员工的聘任、考核、奖惩等人事管理工作,公司人员管理独立,不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干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和任职均严格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董事会聘任,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超越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本公司工作并领取报酬,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任除董事、监事之外职务,也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取薪酬的情形。
3、财务独立公司根据现行的《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规、条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了独立、完整的财务核算体系,相关财务会计人员均专职于本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并领取薪酬,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不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干预。公司开立了独立的基本结算账户,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及履行纳税义务,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
4、机构独立公司搭建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为架构的、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建立了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组织结构,并持续根据企业发展情况调整优化,拥有独立决策机构、完整的组织机构并独立运作,不存在合署办公的情况。
5、业务独立公司拥有完整的研发、独立的生产、采购和销售系统,业务上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拥有独立的决策和执行机构,能够独立地对外达成协议、订立合同,独立采购、销售公司产品和服务;具有面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能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2.95% | 2022年04月15日 | 2022年04月16日 | 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48.68% | 2022年05月17日 | 2022年05月17日 | 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2.45% | 2022年09月16日 | 2022年09月16日 | 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吴政杰 | 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男 | 59 | 2018年06月08日 | 2024年06月07日 | 17,090,000 | 0 | 0 | 0 | 17,090,000 | 0 |
陈建军 | 董事 | 现任 | 男 | 61 | 2018年06月08日 | 2024年06月07日 | 7,140,000 | 0 | 0 | 0 | 7,140,000 | 0 |
顾海宁 | 董事、副总经 | 现任 | 男 | 52 | 2018年06月08日 | 2024年06月07日 | 4,270,000 | 0 | 0 | 0 | 4,270,000 | 0 |
理 | ||||||||||||
孙勇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56 | 2015年06月08日 | 2024年06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0 |
陈六一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62 | 2019年06月08日 | 2024年06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0 |
杨文斌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58 | 2019年06月08日 | 2024年06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0 |
赵新建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68 | 2022年04月15日 | 2024年06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0 |
商志才 | 独立董事 | 离任 | 男 | 61 | 2019年06月08日 | 2022年04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0 |
吴小成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男 | 49 | 2018年06月08日 | 2022年04月15日 | 350,000 | 0 | 49,200 | 0 | 300,800 | 二级市场卖出 |
钱沛良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男 | 48 | 2018年06月08日 | 2024年06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0 |
徐鑫铨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男 | 48 | 2018年06月08日 | 2024年06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0 |
杨仲华 | 监事 | 现任 | 男 | 54 | 2022年04月15日 | 2024年06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0 |
潘朝阳 |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现任 | 男 | 59 | 2021年06月08日 | 2024年06月07日 | 150,000 | 0 | 0 | 0 | 150,000 | 0 |
潘凯宏 | 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44 | 2021年06月08日 | 2024年06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0 |
盛孟均 | 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50 | 2021年06月08日 | 2024年06月07日 | 200,000 | 0 | 0 | 0 | 200,000 | 0 |
王佳佳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女 | 39 | 2021年10月18日 | 2024年06月07日 | 100,000 | 0 | 0 | 0 | 100,000 | 0 |
合计 | -- | -- | -- | -- | -- | -- | 29,300,000 | 0 | 49,200 | 0 | 29,250,80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是□否
1、2022年3月,公司收到商志才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
2、2022年3月,公司收到吴小成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职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商志才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2年04月15日 | 因个人原因离任。 |
吴小成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2022年04月15日 | 因个人原因离任。 |
赵新建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2年04月15日 | 被选举。 |
杨仲华 | 监事 | 被选举 | 2022年04月15日 | 被选举。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吴政杰,男,196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7年8月至2005年12月历任京新药业总工程师、董事、原料药事业部总经理;2006年1月至2006年12月任上虞京新总经理;2008年11月至2012年12月任杭州建政化学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10月至2015年6月任本立有限总经理;2013年12月至2019年12月历任同丰医药总经理、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6月至2018年6月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陈建军,男,196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78年12月至1993年12月任职临海市供销社;1994年1月至2018年6月历任同丰医药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执行董事;2012年10月至2015年6月任本立有限执行董事;2015年6月至2018年6月任公司董事长;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3、顾海宁,男,197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高级工程师。1993年8月至1995年7月任职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997年7月至1999年12月任职美国Schering-Plough研究院;1999年12月至2016年12月任职浙江大学;2003年1月至2013年8月任杭州广林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2年10月至2013年8月任本立有限监事;2014年2月至2016年12月任本公司董事;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18年6月至2021年6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21年10月离任董事会秘书职务,至今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4、孙勇,男,196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4年8月至1999年12月任职台州烧碱厂;2000年1月至2009年9月担任临海市鑫丰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合资企业台州劳恩思坦鑫丰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10月至2016年12月担任同丰医药副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5、陈六一,男,196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3年至2002年任职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2003年6月至2021年1月任职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现退休。2011年4月至2022年3月任浙江泰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6月至今担任浙江杭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1月至今担任杭州世创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6月至今担任浙江中广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3月至今担任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6、杨文斌,男,196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6年7月至1997年8月任职浙江警官职业学院;1997年8月至今从事执业律师工作,2015年12月至今担任北京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2018年10月至2023年3月担任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天鸽互动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7、赵新建,男,195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教授。1992年至2015年就职于浙江工业大学,历任信息工程学院通信工程教研室主任、副教授,通信与电子工程系主任、副教授,网络信息教育中心主任、
教授,信息化办公室主任、教授,2015年退休;2011年至2016年担任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至2022年11月担任银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至今担任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至今担任杭州世创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至今担任浙江中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至今担任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4月15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8、钱沛良,男,197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5年7月至2011年3月任职京新药业;2011年3月至2016年10月任职江西驰邦药业有限公司;2016年10月至2018年12月担任公司车间副主任;2018年6月至2019年12月担任同丰医药监事;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2019年1月至今任生产部经理助理;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9、徐鑫铨,男,197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5年4月至2016年6月任职京新药业;2016年9月至2017年12月担任公司车间副主任;2018年1月至今任车间主任,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10、杨仲华,男,196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助理工程师。2015年6月-2018年6月担任公司监事职务,2016年至今担任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职务;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11、潘朝阳,男,196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1988年2月至1993年3月任临海市供销社工业品公司财务科长;1993年4月至1998年8月任临海市生资公司财务科长;1998年9月至2000年1月任台州永强工艺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2月至2002年5月任德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6月至2013年12月任同丰医药副总经理;2014年01月至2015年6月任本立有限副总经理;2015年6月至2019年6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2019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12、潘凯宏,男,197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1998年12月至2005年10月任职京新药业;2005年10月至2008年8月担任上饶京新副总经理;2008年8月至2011年12月历任京新药业工程部经理、上虞京新副总经理;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任职杭州科本药业有限公司;2013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13、盛孟均,男,197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5年5月至2005年7月任职京新药业;2005年7月至2006年12月担任上饶京新总经理;2006年12月至2008年4月担任上虞京新总经理;2008年4月至2009年5月担任京新药业工程部副经理;2009年6月-2015年7月担任浙江威拓化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14、王佳佳,女,198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5年11月至2021年10月历任公司总经办主任、证券部经理、总经理助理、证券事务代表等职务。2021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陈建军 | 临海市新富停车场(普通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07年01月30日 | 2027年01月29日 | 否 |
杨文斌 | 北京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 | 主任律师 | 2015年12月06日 | 2024年12月24日 | 是 |
杨文斌 | 天鸽互动控股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18年10月17日 | 2023年03月30日 | 是 |
陈六一 | 浙江泰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1年04月27日 | 2022年03月25日 | 否 |
陈六一 | 浙江杭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06月28日 | 2023年06月27日 | 是 |
陈六一 | 杭州世创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03月15日 | 2024年03月15日 | 是 |
陈六一 | 浙江中广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06月26日 | 2024年06月30日 | 是 |
陈六一 |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03月16日 | 2023年05月09日 | 是 |
赵新建 |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6年01月31日 | 2022年11月24日 | 是 |
赵新建 |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12月28日 | 2023年12月27日 | 是 |
赵新建 |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06月24日 | 2024年01月31日 | 是 |
赵新建 | 杭州世创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03月15日 | 2024年03月15日 | 是 |
赵新建 | 浙江中广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06月26日 | 2024年06月30日 | 是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在公司担任具体生产经营职务的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由工资及奖金构成,并依据其所在岗位、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领取固定津贴。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吴政杰 | 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59 | 现任 | 79.41 | 否 |
陈建军 | 董事 | 男 | 61 | 现任 | 37.37 | 否 |
顾海宁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2 | 现任 | 65.07 | 否 |
孙勇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6 | 现任 | 62.84 | 否 |
陈六一 | 独立董事 | 男 | 62 | 现任 | 7.14 | 否 |
杨文斌 | 独立董事 | 男 | 58 | 现任 | 7.14 | 否 |
赵新建 | 独立董事 | 男 | 68 | 现任 | 5.06 | 否 |
商志才 | 独立董事 | 男 | 61 | 离任 | 2.08 | 否 |
吴小成 | 监事会主席 | 男 | 49 | 离任 | 1.75 | 否 |
钱沛良 | 监事会主席、生产部经理助理 | 男 | 48 | 现任 | 32.79 | 否 |
徐鑫铨 | 职工代表监事、车间主任 | 男 | 48 | 现任 | 25.41 | 否 |
杨仲华 | 监事、车间主任 | 男 | 54 | 现任 | 27.72 | 否 |
潘朝阳 |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男 | 59 | 现任 | 64 | 否 |
潘凯宏 | 副总经理 | 男 | 44 | 现任 | 64.84 | 否 |
盛孟均 | 副总经理 | 男 | 50 | 现任 | 65.4 | 否 |
王佳佳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女 | 39 | 现任 | 61.49 | 否 |
合计 | -- | -- | -- | -- | 609.51 | -- |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2年03月29日 | 2022年03月30日 | 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2年04月22日 | 2022年04月26日 | 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2年06月17日 | 2022年06月17日 | 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2年08月25日 | 2022年08月29日 | 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2年10月25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吴政杰 | 5 | 5 | 0 | 0 | 0 | 否 | 3 |
陈建军 | 5 | 5 | 0 | 0 | 0 | 否 | 3 |
顾海宁 | 5 | 5 | 0 | 0 | 0 | 否 | 3 |
孙勇 | 5 | 5 | 0 | 0 | 0 | 否 | 3 |
陈六一 | 5 | 3 | 2 | 0 | 0 | 否 | 3 |
杨文斌 | 5 | 3 | 2 | 0 | 0 | 否 | 3 |
赵新建 | 4 | 2 | 2 | 0 | 0 | 否 | 2 |
商志才 | 1 | 0 | 1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无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否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高度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经营情况。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的重大治理和经营决策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并坚决监督和推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确保决策科学、及时、高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审计委员会 | 陈六一(独立董事)、杨文斌(独立董事)、孙勇 | 4 | 2022年02月18日 | 审议《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过充分沟通,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 ||
2022年04月22日 | 审议《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过充分沟通,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
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的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022年08月25日 | 审议《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关于<2022年半年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过充分沟通,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 |||
2022年10月25日 | 审议《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过充分沟通,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赵新建(独立董事)、杨文斌(独立董事)、吴政杰 | 1 | 2022年04月22日 | 审议《关于2022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过充分沟通讨论,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
提名委员会 | 杨文斌(独立董事)、陈六一(独立董事)、顾海宁 | 1 | 2022年03月29日 | 审议《关于提名赵新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高管的任职资格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并认为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高管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
战略委员会 | 商志才(独立董事)、吴政杰、陈建军 | 1 | 2022年03月29日 | 审议《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并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前期基础设施建设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和投资总额调整的议案》 |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忠实、诚信、勤勉的态度,对公司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等事项进行战略分析,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
战略委员会 | 赵新建(独立董事)、吴政杰、陈 | 2 | 2022年06月17日 | 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
建军 | 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忠实、诚信、勤勉的态度,对公司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等事项进行战略分析,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 |||
2022年08月25日 | 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和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 |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忠实、诚信、勤勉的态度,对公司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等事项进行战略分析,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417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1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428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428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316 |
销售人员 | 4 |
技术人员 | 62 |
财务人员 | 8 |
行政人员 | 38 |
合计 | 428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68 |
大专学历 | 81 |
大专以下学历 | 279 |
合计 | 428 |
2、薪酬政策
公司不断完善薪酬体系建设,根据岗位、绩效和能力不同采取相应的薪酬支付方式,采取按劳分配、多劳多得、正向激励、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公司逐步建立了以中高层管理人员考核年薪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绩效工资制、生产作业人员联产计酬工资制为主体的薪酬体系,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形成技能、绩效与薪酬相匹配的联动机制。公司每年根据经营状况和劳动力市场的薪酬水平稳步提升员工薪酬福利,使全体员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确保公司薪酬的竞争优势,并密切关注薪酬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公司的薪酬策略,调整薪酬水平、薪酬结构以及薪酬构成,以实现效率、公平、合法的薪酬目标,从而保证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3、培训计划
2022年根据公司年度规划,进一步完善公司培训体系,本年度培训重点如下:
(1)逐步开展、推进各类培训项目。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各类专业技能培训和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课程培训,主要包括精益管理培训、内训师培养等培训项目,分专项培养各类型人才,满足企业快速发展需要。
(2)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开展安全教育和特殊岗位持证上岗工作,落实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全员安全再教育,并通过考试和考核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落到实处,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培训。
(3)不断完善和丰富课程体系。包括新员工培训课程、企业文化课程、通识课程、生产岗位操作课程,领导力培训课程等,通过内部开发和外部购买,为培训实施提供有力保证。
(4)不断加强培训制度建设。进一步夯实导师制,通过对导师制实施过程中积累的经验不断加强企业导师队伍建设和导师培训的系统性,进一步优化了公司培训体系。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和审议程序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是□否□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5 |
每10股转增数(股) | 5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70,680,000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10,602,000.0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10,602,000.00 |
可分配利润(元) | 373,257,062.38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其他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公司本次的利润分配拟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70,6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602,0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35,34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06,020,000股。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在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转增)比例进行调整。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十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3年04月27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①重大缺陷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应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A、公司内部控制无效;B、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C、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但公司内部控制未能识别该错报;D、已经发现并报告给董事会和经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E、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②重要缺陷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应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B、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 ①重大缺陷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应认定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A、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B、违反相关法规、公司规程或标准操作程序,且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出现重大安全生产、环保、产品(服务)事故;C、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造成按上述定量标准认定的重大损失;D、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②重要缺陷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应认定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A、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
C、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或实施相应的控制机制,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D、对于编制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E、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③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B、违反公司规程或标准操作程序,形成较大损失;C、出现较大安全生产、环保、产品(服务)事故;D、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E、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③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
定量标准 | ①重大缺陷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达到或超过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的10%,则认定为重大缺陷。②重要缺陷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大于或等于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的5%,但小于10%,则认定为重要缺陷。③一般缺陷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的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 ①重大缺陷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或造成直接财产损失达到或超过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的10%,则认定为重大缺陷。②重要缺陷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或造成直接财产损失达到或超过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的5%,但小于10%,则认定为重要缺陷。③一般缺陷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或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小于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的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我们认为,本立科技于2022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鉴证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3年04月27日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内控鉴证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是?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否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否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等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行业标准。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本立科技于2021年8月27日取得由台州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310005753258189001P)有效期限:自2021年8月27日至2026年8月26日;2022年6月17日,本立科技年产100吨MMTA,500吨DDTA产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顺利通过。2022年6月17日,本立科技年产4,500吨氟苯系列产品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顺利通过。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废水 | 废水 | 废水经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进入园区污水官网 | 全厂设废水排放口1个 | / | / | / | 222,110吨 | 22.28万吨 | 无 |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废水 | CODcr | 废水经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进入园区污水官网 | 全厂设废水排放口1个 | / | 353.18mg/L | CODcr:500mg/L | 87.1871吨 | 111.4吨 | 无 |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废水 | 氨氮 | 废水经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 | 全厂设废水排放口1个 | / | 9.1716mg/L | 氨氮:35mg/L | 1.8526吨 | 7.798吨 | 无 |
达标后纳管进入园区污水官网 | ||||||||||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废水 | 总氮(以N计) | 废水经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进入园区污水官网 | 全厂设废水排放口1个 | / | 41.5mg/L | 总氮(以N计):70mg/L | 10.295吨 | 14.594吨 | 无 |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废气 | SO? | 废气经公司RTO焚烧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 全厂设废气排放口3个 | RTO废气排放口1个、污水站废气排放口1个、三车间氟苯废气排放口 | 3mg/m? | 200mg/m? | 0.348吨 | 2.16吨 | 无 |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废气 | 氮氧化物 | 废气经公司RTO焚烧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 全厂设废气排放口3个 | RTO废气排放口1个、污水站废气排放口1个、三车间氟苯废气排放口 | 26.75mg/m? | 200mg/m? | 3.7044吨 | 21.6吨 | 无 |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废气 | VOCs | 废气经公司RTO焚烧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 全厂设废气排放口3个 | RTO废气排放口1个、污水站废气排放口1个、三车间氟苯废气排放口 | 22.776mg/m? | 60mg/m? | 3.9019吨 | 40.17吨 | 无 |
对污染物的处理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贯彻“清洁生产为主、末端治理为辅”的理念,公司积极推广清洁生产工艺,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环保意识,以治理厂区环境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改善环境质量。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无组织废气、废水和危废,进行精准管控、闭环管理,不断改进和提高三废处置措施,降低或杜绝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公司建设有配套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1000t/d,排放口设置有与环保部门联网的在线监测系统,确保
污染物达标排放;废气处理系统建设有一套处理能力为25000m?/h的蓄热式焚烧炉(RTO),废气通过预处理和末端焚烧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排放口设置有与环保部门联网的在线监测系统,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进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机制,2021年度编制了《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环保部门备案,备案编号:331082-2021-036-H,有效期三年,其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基本状况,环境风险评估(危险目标的确定、分布及分析),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职责和分工,救援专业队伍的组成及分工,危险事故的处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数量及分布、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等。
公司在日常运营过程中以该应急预案为指导,不断加强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管理能力,全面预防突发环境事故的发生。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企业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能力,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有效处理事故源,控制事故扩大,减少事故损失。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每年都会根据环保相关法规和排污许可证等要求编制最新年度即2022年度污染源自行监测方案,并定期进行环境自测;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定期环境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上报环保部门;同时不定期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性检测。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支出为人民币2,486.75万元,包括排污及废物处置及环保设施维护折旧费用等,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相应的环境保护税。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适用□不适用
公司积响应国家“双碳”政策,号召全员参与,积极开展节能降耗工作。公司通过加强各车间各部门的能源管理,推广节能减排技改工作。主要从工艺改造、装备的自动控制、循环水系统提效、设备开启的时间控制、冷冻水温差控制及生产管理精益化等多维度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提高生产效率及能源统筹,减少能源使用及污染排放。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持续推进清洁生产、精益生产管理等管理措施,从源头上严格管理,控制能耗。为公司今后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 | 罚款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 已整改,无重大影响。 | 已开始进行自行监测。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无。其他环保相关信息无。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发生环境事故的相关情况2022年5月15日,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车间发生水污染事故,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受到行政处罚,企业对污染区域的地下水置换井和雨水管路废水收集至污水站处理后排放,并定期对地下水置换井进行采样监测,目前公司已整改完成。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以“成为一家技术领先、员工信赖和社会尊重的绿色化工企业”为愿景,以“为社会贡献绿色化工理念与产品为人类创造和谐美好未来”为企业使命,以“诚信、节俭、廉洁、极致、创新、共享”为企业核心价值观。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为员工的成长和进步创造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的文化氛围,为员工的职业规划提供更多的机遇和空间,力求员工的价值和企业的价值同步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相互促进。公司秉持高度的责任感,在股东和投资者权益保护、员工权益保护、供应商与客户权益保护、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责任、社会责任及公益等方面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1、股东和投资者权益保护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及治理结构,规范运作,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与公平,有效保障了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措施如下:公司依法召开股东大会,积极并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会议行使决策权创造便利条件;通过电话热线、电子邮件、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以及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开展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活动。
公司管理层与全体员工将努力创造更好的业绩,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为股东创造良好的投资回报。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严格执行。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坚持与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
公司综合考虑整体的盈利状况和经营发展的阶段,坚持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制定了持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分配政策。实施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以总股本7,06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473.80万元。
2、员工权益保护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建立了一套符合法律要求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和规范的员工社会保险管理体系,形成了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在人才战略方面,公司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通过多种渠道选拔培养人才;在薪酬政策方面,公司遵循公平、竞争、激励、合法的原则,建立了职级薪酬与绩效津贴相结合的薪酬管理体系;在员工培训方面,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以及员工岗位培训需求,举办各类培训,包含员工入职、岗位技能类、管理提升类、安全环保管理类、装备工艺类等;在劳动保障方面,公司设立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劳动保护知识培训,每年定期组织员工体检,全面保护员工的身心健康;在企业文化方面,公司积极组织举办各类企业文化活动,让员工在紧张的工作之余能够充分放松,促进各部门间的交流与沟通。公司努力营造积极向上、适度竞争的工作氛围,为员工创造成长空间,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3、供应商与客户权益保护公司重视与供应商的合作,致力于保持合作共赢的伙伴式合作关系。建立了供应商评价体系,在供应商的选择与考核方面,公司形成了一套运行有效的选择、退出和考核机制,通过公开、透明的竞争机制,选择了质量可靠、价格合理、信守合同的企业作为供应商,并形成合格供应商名录。
公司一直非常重视客户关系的维护,始终坚持诚信为本,忠实履行服务承诺,将客户满意度作为衡量各项工作的准绳,重视与客户的共赢关系,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通过参加展会、开展技术交流、实地拜访或邀请客户来公司考察等形式了解客户的不同需求,及时听取客户的意见及建议,并迅速做出回应,得到了客户高度信任,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良性的合作关系。在业务合作中,公司能够以客户利益为重,为客户提供切实可行的全方位服务,努力提高客户满意度,与客户建立可持续的、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
4、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的最新环保政策,坚决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提倡绿色发展的经营理念,积极探索企业与环境和谐共赢的发展模式,建立了日常环保管理机构以及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认真履行企业环保义务,把环境保护作为促进公司发展、增加效益和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手段。
加大环保投入力度,促进可持续发展公司坚持循环经济、绿色环保发展理念,积极探索绿色化工之路。开展清洁生产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需要,公司积极开展持续清洁生产活动,同时加大对职工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提高全体职工的节能、环保意识。企业从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等方面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原理和方法持续开展节能减排工作,达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的。
5、社会责任及公益
公司把引进和稳定员工就业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之一。公司不断建立和完善招聘渠道和就业计划,并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不同岗位展开多种形式的后续培训教育,使员工们胜任其工作岗位。公司以“遵守税收法规、依法诚信合理纳税”作为经营宗旨之一,以纳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为荣。公司和税务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
规和政策,据实开展税务工作,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强化税务管理,有效防控并降低纳税风险。公司始终注重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同步共赢,公司为村庄的环境整治、老人福利事业等捐款。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将安全生产贯穿于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之中,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和组织机构形式,设立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一系列较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注重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保障了生产的正常进行和职工的人身安全与健康。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编制和修订了从主要负责人到各部门、各层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人人有责任,层层有考核,层层有落实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安全生产投入
公司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22]136号文规定,按照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标准平均逐月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严格将费用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公司安全生产条件。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的自动化装备及技术更新,公司积极组织开展生产设备的经常性维护管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切实做到安全生产。
3.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警和报告机制
公司建立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及应急处置能力。定期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负有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落实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和管理制度、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管理、事故救援等方面的情况。
4.职工安全培训教育
公司定期举行了安全专题培训、消防演练、应急救援演练、安全知识考试等,通过培训教育,让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提高技能和水平。培训教育成为经常化、制度化,做到警钟长鸣,不能有丝毫放松和懈怠。对于特殊作业人员和特殊资质要求的生产岗位,依法实行资格认证制度,持证上岗。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无。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吴政杰、刘翠容、陈建军、顾海宁 | 股份限售承诺 | 1、本人自本立科技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立科技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立科技股份,也不由本立科技回购本人在本立科技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立科技股份。2、本立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本立科技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 2021年09月14日 | 2024年09月13日 | 正常履行 |
蔡继平、杭州少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蒋华江 | 股份限售承诺 | 1、本企业/本人自本立科技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在本立科技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立科技股份,也不由本立科技回购本企业/本人在本立科技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立科技股份。 | 2021年09月14日 | 2024年9月13日 | 正常履行 | |
潘朝阳、潘凯宏、盛孟均、孙勇、王佳佳 | 股份限售承诺 | 1、本人自本立科技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立科技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立科技股份,也不由本立科技回购本人在本立科技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立科技股份。2、本立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本立科技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 2021年09月14日 | 2022年9月13日 | 履行完毕 | |
潘朝阳、潘凯宏、盛孟均、孙勇、蒋景文、王佳佳、项修贵、钱沛良、徐鑫铨 | 股份限售承诺 | 本人在杭州少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合伙份额,自本立科技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对外转让,只能向杭州少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转让。 | 2021年09月14日 | 2024年9月13日 | 正常履行 | |
蒋景文、项修贵、吴小成、钱沛良、徐鑫铨 | 股份限售承诺 | 1、本人自本立科技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立科技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立科技股份,也不由本立科技回购本人在本立科技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立科技股份。 | 2021年09月14日 | 2022年9月13日 | 履行完毕 |
陈倩、刘国平、宁波元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远音、夏翔、俞庆祥、张敏芳、赵一顺 | 股份限售承诺 | 1、本人/本企业自本立科技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在本立科技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立科技股份,也不由本立科技回购本人/本企业在本立科技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立科技股份。2、若本人/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本立科技所有;若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给本立科技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向本立科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21年09月14日 | 2022年9月13日 | 履行完毕 |
吴政杰、刘翠容、陈建军、顾海宁、潘朝阳、潘凯宏、盛孟均、孙勇 | 股份减持承诺 |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低于发行价的,则本人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本立科技在现金分红时从分配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中予以先行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归本立科技所有。 | 2021年09月14日 | 2026年9月13日 | 正常履行 |
杭州少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蒋华江 | 股份减持承诺 | 本人/本企业在持有本立科技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本立科技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立科技股票的发行价。 | 2021年09月14日 | 2026年9月13日 | 正常履行 |
杭州少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蒋华江、陈建军、顾海宁、吴政杰 | 股份减持承诺 | 1、本人/本企业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2、在实施减持时,如本人/本企业仍为本立科技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人/本企业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告知本立科技,并积极配合本立科技的信息披露工作。若本立科技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3、本人/本企业减持本立科技股票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4、如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的,违规操作收益将归本立科技所有。如本人/本企业未将违规操作收益上交本立科技,则本立科技有权扣留应付本人/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人/本企业应上交本立科技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 | 2021年09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吴政杰、陈建军、顾海宁、潘朝阳、潘凯宏、盛孟均、孙勇、吴小成、钱沛良、徐鑫铨 | 股份减持承诺 | 1、在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立科技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立科技股份。若本人在任职届满前离职的,本人承诺在原任职期内和原任职期满后六个月内,仍遵守上述规定。2、本人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本立科技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3、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4、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本立科技所有;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本立科技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本立科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21年09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刘翠容、蔡继平、 | 股份减持承诺 | 1、本企业/本人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 | 2021年09月14 | 长期 | 正常履行 |
杭州少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蒋华江 |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本立科技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2、若本企业/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本立科技所有;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本立科技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本立科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日 | |||
王佳佳 | 股份减持承诺 | 1、在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立科技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立科技股份。若本人在任职届满前离职的,本人承诺在原任职期内和原任职期满后六个月内,仍遵守上述规定。2、本人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本立科技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3、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4、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本立科技所有;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本立科技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本立科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21年09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蒋景文、项修贵 | 股份减持承诺 | 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本立科技所有;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本立科技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本立科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21年09月14日 | 2024年9月13日 | 正常履行 |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分红承诺 | 1、公司承诺将遵守并执行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的利润分配政策。如遇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修订的,公司将及时根据该等修订调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严格执行。2、若公司未能依照本承诺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 2021年09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刘翠容;吴政杰 | 分红承诺 | 1、本人承诺将遵守并执行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的利润分配政策。如遇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修订的,本人将及时根据该等修订向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提请调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按照修订后的政策严格执行。2、本人未能依照本承诺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本人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 2021年09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刘翠容;吴政杰 | 关于同业竞争方面的承诺 |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及活动;2、本人愿意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不直接或通过其他任何方式间接从事构成与公司业务有同业竞争的经营活动;3、本人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委派人员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未来如有在公司经营范围内相关业务的商业机会,本人将介绍给公司;对公司已进行建设或拟投资兴建的项目,本人将在投资方向与项目选择上避免与公司相同或相似;5、如未来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拟进行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经营业务,本人将行使否决权,避免其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以维护公司的利益;6、本人将切实履行上述承诺及其他承诺,如未能履行承诺的,则本人同时采取或接受以下措施:(1)在有 | 2021年09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报刊或网站上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3)停止在公司处获得股东分红(如有)、领取薪酬(如有);(4)造成投资者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5)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6)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7、上述承诺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能够产生重大影响的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 |||||
刘翠容;吴政杰 | 关于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不要求公司为本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担保。2、本人将尽量避免和减少本人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依法签订协议,切实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3、本人作为公司的股东,本人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切实遵守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相应的回避程序。4、本人将切实履行上述承诺及其他承诺,如未能履行承诺的,则本人同时采取或接受以下措施:(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报刊或网站上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3)停止在公司处获得股东分红(如有)、领取薪酬(如有);(4)造成投资者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5)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6)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5、上述承诺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能够产生重大影响的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 2021年09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陈建军;顾海宁;杭州少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蒋华江 | 关于关联交易方面的承诺 | 本人/本企业承诺减少和规范与股份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如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今后与股份公司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时,将依照市场规则,本着一般商业原则,通过签订书面协议,并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公平合理交易。涉及到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本人/本企业将在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中回避表决,不利用本人/本企业在股份公司中的地位,为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与股份公司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 2021年09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IPO稳定股价承诺 | 1、本公司承诺遵守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稳定股价预案》。2、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3、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公司非独立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4、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①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 | 2021年09月14日 | 2024年9月13日 | 正常履行 |
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②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总额;③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原则上不得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④公司连续12个月内回购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末总股本的2%,如上述第③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5、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回购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回购,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0日内实施完毕;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10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6、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完成后,如果公司股票价格再次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则公司应依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依次开展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增持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工作,但如启动条件在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增持计划后3个月内再次发生的,则免除上述人员的增持义务,公司直接采取回购股份及其他措施稳定股价。7、公司对于未来新聘的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或直接或间接获取现金分红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在其作出承诺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稳定股价相关承诺要求后,方可聘任。8、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前或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停止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在实施具体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内或者重新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期间,若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票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完毕或停止实施后,若出现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的,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预案。9、公司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需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
吴政杰 | IPO稳定股价承诺 | 1、本人承诺遵守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稳定股价预案》。2、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3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公司发生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的,收盘价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导致公司回购股份,公司回购股份后,如果公司股票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本人启动增持股份。3、当公司股价触发稳定股价的条件后,本人在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议案时将对相关决议投赞成票。4、本人增持股份时,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本人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人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且不超过本人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 | 2021年09月14日 | 2024年9月13日 | 正常履行 |
现金分红总额;②本人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末总股本的2%,如上述第①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③本人增持股份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④本人增持公司股票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增持的公司股票,增持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5、公司董事会将在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条件触发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做出增持提示性公告,并在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形成具体增持计划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增持计划。本人将在增持计划公告作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在3个月内实施完毕。6、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前或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停止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在实施具体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内或者重新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期间,若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票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完毕或停止实施后,若出现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的,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预案。7、本人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公司有权将本人应用于增持股份的等额资金从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予以扣除,代为履行增持义务。 | |||||
陈建军;顾海宁;潘朝阳;潘凯宏;盛孟均;孙勇;吴政杰;王佳佳 | IPO稳定股价承诺 | 1、本人承诺遵守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稳定股价预案》。2、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3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公司发生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的,收盘价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导致公司回购股份、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后,如果公司股票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本人增持股份。3、当公司股价触发稳定股价的条件后,本人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议案时将对相关决议投赞成票。4、本人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本人个人上年度在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和/或现金分红总额的20%,但十二个月内合计不超过该本人个人上年度在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和/或现金分红的50%。本人增持股份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本人增持股票完成后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公司股票,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公司股票行为及信息披露行为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5、公司董事会将在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条件触发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做出增持提示性公告,并在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形成具体增持计划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增持计划。本人将在增持计划公告作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在3个月内实施完毕。6、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前或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停止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在实施具体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内或者 | 2021年09月14日 | 2024年9月13日 | 正常履行 |
重新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期间,若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票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完毕或停止实施后,若出现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的,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预案。7、本人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公司有权将本人应用于增持股份的等额资金从应付本人税后薪酬和津贴中予以扣除,代为履行增持义务。 | |||||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公司保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3、公司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因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1年09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刘翠容;吴政杰 | 其他承诺 | 1、本人保证本立科技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本立科技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3、本人承诺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因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4、若未履行上述承诺,如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或领取薪酬的,则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同时公司有权暂时扣留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或薪酬,直至本人实际履行上述承诺义务为止。 | 2021年09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专户专储,专款专用,严格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的各个环节,切实保证募集资金的合理合法使用。2、加强技术创新,推进产品升级公司将致力于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优势、拓宽市场,为了应对公司快速发展面临的主要风险,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储备,加强自身核心技术的开发和积累。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会进一步增强公司研发能力,保持公司的技术领先优势,提高技术创新水平,为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3、积极实施募投项目本次募集资金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有、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建设,以争取尽早产生收益。4、积极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水平公司将致力于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优势、拓宽市场,努力实现收入水平与盈 | 2021年09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利能力的双重提升。5、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拟订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要求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以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为宗旨,高度重视对投资者合理、稳定的投资回报,在制定具体分配方案时广泛听取独立董事、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情况及时完善、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投资者的合理预期和利益保障。6、关于后续事项的承诺公司承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后续出台的实施细则,持续完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 | |||||
刘翠容;吴政杰 | 其他承诺 |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毕前,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明确规定时,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将严格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若未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公开说明未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 | 2021年09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陈建军;陈六一;顾海宁;潘朝阳;潘凯宏;商志才;盛孟均;孙勇;吴政杰;杨文斌 | 其他承诺 |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如有)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毕前,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明确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将严格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若未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公开说明未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赔偿。 | 2021年09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刘翠容;吴政杰 | 其他承诺 | 如果公司所在地有关社保主管部门及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要求公司对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任何期间内应缴未缴的员工社会保险费用或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或者公司被要求支付滞纳金或因此受到处罚的,本人将按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无偿代公司补缴,并承担相关罚款、滞纳金等费用,公司无需支付上述任何费用。 | 2021年09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公司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2、如果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公司将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公司将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3、公司如违 | 2021年09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
刘翠容;吴政杰 | 其他承诺 | 1、本人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2、如果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3、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所得收益的,本人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所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所得收益支付到公司账户。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5、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其完全消除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 2021年09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陈建军;顾海宁;杭州少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蒋华江;吴政杰 | 其他承诺 | 1、本人/本企业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2、如果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3、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所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所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所得收益支付到公司账户。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5、如果本人/本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本企业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其完全消除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上述承诺为本人/本企业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2021年09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陈建军;陈六一;顾海宁;潘朝阳;潘凯宏;钱沛良;商志才;盛孟均;孙勇;吴小成;吴政杰;徐鑫铨;杨文斌 | 其他承诺 | 1、本人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2、如果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3、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所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所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所得收益支付到公司账户。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5、本人如果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其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薪资或津贴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本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公司增加薪资或津贴,并且亦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公司增加支付的薪资或津贴。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2021年09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发行人现有股东共有20名,其中18名自然人股东和2名合伙企业股东,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2、发行人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3、发行人所有股东均具 | 2021年09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备持有发行人股份的主体资格,发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4、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形。5、发行人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6、若发行人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 |||||
陈建军;陈六一;顾海宁;潘朝阳;潘凯宏;钱沛良;商志才;盛孟均;孙勇;吴小成;吴政杰;徐鑫铨;杨文斌;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一、保证向贵所报送的有关本公司首次开发行股票之上市申请文件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的内容一致。二、保证所报送的上市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三、保证所报送的上市申请文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四、保证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21年09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公司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启动回购措施的时点及回购价格:公司董事会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5个交易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有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且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3、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2)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 2021年09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刘翠容;吴政杰 | 其他承诺 | 1、本人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敦促公司在收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5个交易日内启动与股份回购有关的程序,回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 | 2021年09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部A股新股,具体的股份回购方案将依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立科技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和外部审批程序。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有利润分配、送配股份、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回购的股份包括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A股新股及其派生股份,上述股票发行价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3、若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后,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4、若未履行上述承诺,如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或领取薪酬的,则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同时公司有权暂时扣留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或薪酬,直至本人实际履行上述承诺义务为止。 | |||||
陈建军;陈六一;顾海宁;潘朝阳;潘凯宏;钱沛良;商志才;盛孟均;孙勇;吴小成;吴政杰;徐鑫铨;杨文斌 | 其他承诺 | 1、本人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如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后,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3、若未履行上述承诺,如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或领取薪酬的,则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同时公司有权暂时扣留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或薪酬,直至本人实际履行上述承诺义务为止。4、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 2021年09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如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1年09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其他承诺 | 锦天城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锦天城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锦天城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1年09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其他承诺 | 如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1年09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阅读了浙江本立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由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 | 2021年09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相应的法律责任。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无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本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共1家,为新设立子公司临海本立。公司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83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9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俞伟英、卞加俊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俞伟英2年,卞加俊5年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适用□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租赁均为日常经营租赁,一是公司承租临海市城市建设发展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位于临海市汛桥镇利丰村(上午渡)的房产与土地用于存储物资,公司与临海市城市建设发展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17日和2021年3月29日续签了《租赁合同》和《协议书》,其中《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租金为238万元;《协议书》约定:租赁期限顺延一个月(即租赁期限变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延期的一个月免租金,不再另行减免租金;2023年1月16日,公司与临海市城市建设发展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新的《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租金总额为219.25万元。
二是根据杭州新本立与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于2018年签署的《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园实验室租赁合同》,杭州新本立租赁杭州师范大学所有并无偿授权其全资子公司杭师大科技园经营的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378号
幢F座1015、1017、1018、1019、1020、1021室作为研发场所使用,租赁面积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8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年租金为326,857.50元;2021年
月双方续签合同,租赁期限为2021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收取租金年度(以下简称“租赁年度”)的第一年自2021年
月
日至2022年
月
日止,年租金为457,600.50元,双方约定,每一个租赁年度租金较上一年度递增5%,以此类推,直至租赁期满。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适用□不适用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并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前期基础设施建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并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前期基础设施建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共计人民币15,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临海本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2022年9月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及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2022年9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和《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并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前期基础设施建设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临海本立科技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位于临海头门港新区内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并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前期基础设施建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2022年4月19日,公司已完成了全资子公司临海本立科技有限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共计人民币15,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临海本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了全资子公司临海本立科技有限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000万元变更为30,000万元),并取得了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2022年7月,临海本立科技有限公司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3,000,000 | 74.99% | -12,690,400 | -12,690,400 | 40,309,600 | 57.03%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53,000,000 | 74.99% | -12,690,400 | -12,690,400 | 40,309,600 | 57.03%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6,050,000 | 8.56% | -800,000 | -800,000 | 5,250,000 | 7.43%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46,950,000 | 66.43% | -11,890,400 | -11,890,400 | 35,059,600 | 49.60%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7,680,000 | 25.01% | 12,690,400 | 12,690,400 | 30,370,400 | 42.97%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7,680,000 | 25.01% | 12,690,400 | 12,690,400 | 30,370,400 | 42.97%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70,680,000 | 100.00% | 70,680,000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不适用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数量为13,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8172%;
2、公司部分董监高任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不适用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批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2年9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吴政杰 | 17,090,000 | 0 | 0 | 17,090,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4年9月14日 |
陈建军 | 7,140,000 | 0 | 0 | 7,140,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4年9月14日 |
杭州少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250,000 | 0 | 0 | 5,250,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4年9月14日 |
顾海宁 | 4,270,000 | 0 | 0 | 4,270,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4年9月14日 |
蒋华江 | 3,570,000 | 0 | 0 | 3,570,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4年9月14日 |
王远音 | 2,550,000 | 0 | 2,550,000 | 0 | - | 已于2022年9月14日解除限售 |
蔡继平 | 2,380,000 | 0 | 0 | 2,380,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4年9月14日 |
刘国平 | 2,300,000 | 0 | 2,300,000 | 0 | - | 已于2022年9月14日解除限售 |
俞庆祥 | 2,000,000 | 0 | 2,000,000 | 0 | - | 已于2022年9月14日解除限售 |
赵一顺 | 1,500,000 | 0 | 1,500,000 | 0 | - | 已于2022年9月14日解除限售 |
其他首发前限售股股份 | 4,950,000 | 609,600 | 4,950,000 | 609,600 | 高管锁定股 | 首发前限售股已于2022年9月14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高管锁定股根据高管锁定股份相关规定解除限售 |
合计 | 53,000,000 | 609,600 | 13,300,000 | 40,309,60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0,769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0,54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吴政杰 | 境内自然人 | 24.18% | 17,090,000 | 0 | 17,090,000 | 0 | 0 | |||
陈建军 | 境内自然人 | 10.10% | 7,140,000 | 0 | 7,140,000 | 0 | 0 | |||
杭州少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43% | 5,250,000 | 0 | 5,250,000 | 0 | 0 | |||
顾海宁 | 境内自然人 | 6.04% | 4,270,000 | 0 | 4,270,000 | 0 | 0 | |||
蒋华江 | 境内自然人 | 5.05% | 3,570,000 | 0 | 3,570,000 | 0 | 0 | |||
蔡继平 | 境内自然人 | 3.37% | 2,380,000 | 0 | 2,380,000 | 0 | 0 | |||
刘国平 | 境内自然人 | 2.96% | 2,090,412 | -209,588 | 0 | 2,090,412 | 0 | |||
王远音 | 境内自然人 | 2.90% | 2,050,000 | -500,000 | 0 | 2,050,000 | 0 | |||
赵一顺 | 境内自 | 2.12% | 1,500,000 | 0 | 0 | 1,500,000 | 0 |
然人 | ||||||||
俞庆祥 | 境内自然人 | 1.84% | 1,300,000 | -700,000 | 0 | 1,300,000 | 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自然人股东吴政杰与杭州少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刘翠容为夫妻关系,自然人股东吴政杰、陈建军、顾海宁为杭州少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除上述情形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刘国平 | 2,090,412 | 人民币普通股 | 2,090,412 | |||||
王远音 | 2,0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50,000 | |||||
赵一顺 | 1,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00,000 | |||||
俞庆祥 | 1,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00,000 | |||||
张敏芳 | 1,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00,000 | |||||
宁波元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00,000 | |||||
项修贵 | 629,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29,900 | |||||
陈倩 | 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00,000 | |||||
夏翔 | 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00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聚优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43,410 | 人民币普通股 | 343,410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自然人股东吴政杰与杭州少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刘翠容为夫妻关系,自然人股东蒋华江与自然人股东陈倩为夫妻关系,自然人股东吴政杰、陈建军、顾海宁、项修贵为杭州少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除上述情形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无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吴政杰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吴政杰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吴政杰 | 本人 | 中国 | 否 |
刘翠容 | 本人 | 中国 | 否 |
杭州少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吴政杰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翠容为杭州少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二人系夫妻关系。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3年04月25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422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俞伟英卞加俊 |
审计报告正文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422号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立科技)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本立科技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
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本立科技,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一)收入确认 | |
本立科技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758,739,325.03元。由于营业收入是公司利润表的重要科目,是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公司利润的影响重大。因此,我们将公司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关于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二十六)”;关于营业收入披露见“附注七、(三十)”。 | 我们针对收入确认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1)测试和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2)获取公司销售合同,识别销售合同中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条款,评价公司的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3)获取销售台账,检查主要客户的销售及收款单据,确认与会计记录是否一致;(4)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签收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5)对收入及毛利率进行分析性复核;(6)对主要客户执行函证程序,以确认收入金额的准确性;(7)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与披露。 |
四、其他信息本立科技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本立科技2022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本立科技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本立科技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本立科技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本立科技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本立科技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俞伟英(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卞加俊
中国?上海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2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53,058,829.55 | 664,855,690.65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52,694,889.30 | 47,987,148.55 |
应收款项融资 | 65,704,544.89 | 43,951,786.77 |
预付款项 | 1,650,372.13 | 3,262,775.76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86,670.60 | 536,147.6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12,281,221.15 | 109,160,315.72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697,015.91 | 3,174,180.48 |
流动资产合计 | 788,373,543.53 | 872,928,045.58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12,550,658.57 | 373,669,134.28 |
在建工程 | 70,238,153.31 | 71,872,112.15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825,919.53 | 3,341,992.49 |
无形资产 | 121,903,536.94 | 27,292,054.90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95,593.52 | 523,957.0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904.28 | 5,740,991.5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5,317.97 | 1,076,345.9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06,057,084.12 | 483,516,588.34 |
资产总计 | 1,394,430,627.65 | 1,356,444,633.92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721,957.15 | 5,225,000.00 |
应付账款 | 91,684,839.29 | 78,500,903.06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73,315.72 | 1,699,864.31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4,770,021.97 | 4,276,174.58 |
应交税费 | 2,890,051.01 | 6,356,721.63 |
其他应付款 | 2,100,000.00 | 950,000.0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64,697.92 | 469,040.51 |
其他流动负债 | 35,531.04 | 220,982.35 |
流动负债合计 | 103,940,414.10 | 97,698,686.44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46,830.97 | 662,998.05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32,414,773.02 | 33,730,211.2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920,989.89 | 12,801,318.8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3,582,593.88 | 47,194,528.16 |
负债合计 | 147,523,007.98 | 144,893,214.60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70,680,000.00 | 70,68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67,630,557.29 | 767,026,207.2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5,340,000.00 | 32,032,934.08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73,257,062.38 | 341,812,277.9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246,907,619.67 | 1,211,551,419.32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246,907,619.67 | 1,211,551,419.3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394,430,627.65 | 1,356,444,633.92 |
法定代表人:吴政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朝阳会计机构负责人:潘朝阳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2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49,386,704.03 | 664,511,672.18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52,694,889.30 | 47,987,148.55 |
应收款项融资 | 65,054,144.89 | 41,122,086.77 |
预付款项 | 1,178,445.83 | 3,094,733.15 |
其他应收款 | 10,045,000.00 | 1,972,000.0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12,281,221.15 | 109,160,315.72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131,788.53 | 3,163,099.81 |
流动资产合计 | 592,772,193.73 | 871,011,056.18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00,600,000.00 | 6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12,397,465.87 | 373,341,086.40 |
在建工程 | 35,298,200.66 | 71,872,112.15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120,319.84 | |
无形资产 | 27,524,636.94 | 27,292,054.90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95,593.52 | 523,957.0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737,582.6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7,139.97 | 1,076,345.9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76,303,036.96 | 482,563,458.94 |
资产总计 | 1,369,075,230.69 | 1,353,574,515.12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721,957.15 | 5,225,000.00 |
应付账款 | 69,672,459.47 | 78,500,903.06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73,315.72 | 729,742.04 |
应付职工薪酬 | 4,497,906.38 | 4,081,447.87 |
应交税费 | 2,142,391.21 | 6,356,713.23 |
其他应付款 | 1,600,000.00 | 950,000.0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35,531.04 | 94,866.46 |
流动负债合计 | 79,943,560.97 | 95,938,672.66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32,414,773.02 | 33,730,211.2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920,989.89 | 12,801,318.8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3,335,762.91 | 46,531,530.11 |
负债合计 | 123,279,323.88 | 142,470,202.77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70,680,000.00 | 70,68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67,630,557.29 | 767,026,207.2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5,340,000.00 | 32,032,934.08 |
未分配利润 | 372,145,349.52 | 341,365,170.9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245,795,906.81 | 1,211,104,312.3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369,075,230.69 | 1,353,574,515.12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758,739,325.03 | 621,104,645.37 |
其中:营业收入 | 758,739,325.03 | 621,104,645.37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697,171,944.32 | 564,686,134.16 |
其中:营业成本 | 650,882,933.23 | 517,949,388.01 |
利息支出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3,304,062.67 | 3,773,360.37 |
销售费用 | 906,841.42 | 715,871.52 |
管理费用 | 31,556,417.22 | 25,477,058.93 |
研发费用 | 26,921,324.12 | 19,862,675.92 |
财务费用 | -16,399,634.34 | -3,092,220.59 |
其中:利息费用 | 202,939.52 | 1,886,375.24 |
利息收入 | 16,642,223.54 | 5,012,958.10 |
加:其他收益 | 6,388,412.19 | 4,421,026.5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97,252.88 | -564,508.71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542,915.22 | -337,515.47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90,211.28 | 89,934.83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5,425,413.52 | 60,027,448.40 |
加:营业外收入 | 1,000,000.00 | 2,000,000.00 |
减:营业外支出 | 136,714.21 | 91,155.9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6,288,699.31 | 61,936,292.43 |
减:所得税费用 | 6,798,848.96 | 7,111,367.93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9,489,850.35 | 54,824,924.50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9,489,850.35 | 54,824,924.50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9,489,850.35 | 54,824,924.50 |
2.少数股东损益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59,489,850.35 | 54,824,924.5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59,489,850.35 | 54,824,924.50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84 | 0.95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84 | 0.95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吴政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朝阳会计机构负责人:潘朝阳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753,683,993.20 | 613,189,544.43 |
减:营业成本 | 647,473,586.78 | 512,178,078.53 |
税金及附加 | 2,632,752.90 | 3,744,276.92 |
销售费用 | 906,841.42 | 715,871.52 |
管理费用 | 29,959,534.29 | 24,937,265.15 |
研发费用 | 25,073,052.96 | 17,852,349.70 |
财务费用 | -12,986,542.71 | -3,163,215.71 |
其中:利息费用 | -154,408.68 | 1,817,015.10 |
利息收入 | 13,178,854.05 | 5,011,624.78 |
加:其他收益 | 6,164,078.98 | 4,400,315.7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74,775.83 | -565,306.61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542,915.22 | -337,515.47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39,864.98 | 89,934.83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4,331,290.51 | 60,512,346.81 |
加:营业外收入 | 1,000,000.00 | 2,000,000.00 |
减:营业外支出 | 136,714.21 | 91,155.97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5,194,576.30 | 62,421,190.84 |
减:所得税费用 | 6,369,331.84 | 7,091,850.09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8,825,244.46 | 55,329,340.75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8,825,244.46 | 55,329,340.75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58,825,244.46 | 55,329,340.75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83 | 0.96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83 | 0.96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86,412,921.10 | 236,735,441.73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16,772.65 | 538,002.0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115,197.51 | 20,916,664.2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10,344,891.26 | 258,190,107.9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41,653,362.93 | 126,725,265.65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0,532,704.20 | 54,293,521.59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1,196,375.78 | 21,751,972.0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385,333.04 | 19,402,828.1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7,767,775.95 | 222,173,587.4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577,115.31 | 36,016,520.5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80,025.66 | 123,893.81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80,025.66 | 123,893.81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30,771,259.21 | 49,962,345.72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
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392,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8,163,259.21 | 49,962,345.7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6,883,233.55 | -49,838,451.91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702,316,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3,7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26,016,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8,7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4,738,000.00 | 1,951,687.74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6,207.51 | 20,066,903.7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094,207.51 | 90,718,591.5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094,207.51 | 635,297,408.49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9,400,325.75 | 621,475,477.1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64,855,690.65 | 43,380,213.53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45,455,364.90 | 664,855,690.65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83,714,642.84 | 235,487,879.94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94,578.53 | 529,683.0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427,494.81 | 20,894,620.1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3,736,716.18 | 256,912,183.0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41,454,994.15 | 126,432,945.65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8,800,950.31 | 52,665,241.9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0,496,046.85 | 21,296,686.5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006,402.33 | 18,671,619.4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4,758,393.64 | 219,066,493.5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978,322.54 | 37,845,689.4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80,025.66 | 123,893.81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80,025.66 | 123,893.81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2,056,781.00 | 49,962,345.72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0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300,000.00 | 1,5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0,356,781.00 | 51,462,345.7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9,576,755.34 | -51,338,451.91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702,316,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7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26,016,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8,7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4,738,000.00 | 1,882,327.6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657,923.3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738,000.00 | 90,240,250.9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738,000.00 | 635,775,749.08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15,336,432.80 | 622,282,986.63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64,511,672.18 | 42,228,685.55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49,175,239.38 | 664,511,672.18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0,680,000.00 | 767,026,207.29 | 32,032,934.08 | 341,812,277.95 | 1,211,551,419.32 | 1,211,551,419.3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0,680,000.00 | 767,026,207.29 | 32,032,934.08 | 341,812,277.95 | 1,211,551,419.32 | 1,211,551,419.32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04,350.00 | 3,307,065.92 | 31,444,784.43 | 35,356,200.35 | 35,356,200.3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9,489,850.35 | 59,489,850.35 | 59,489,850.3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04,350.00 | 604,350.00 | 604,35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04,350.00 | 604,350.00 | 604,350.0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307,065.92 | -28,045,065.92 | -24,738,000.00 | -24,738,000.00 | ||||||
1.提取盈余 | 3,307,065.92 | -3,307,06 |
公积 | 5.92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4,738,000.00 | -24,738,000.00 | -24,738,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 |
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16,172,260.54 | 16,172,260.54 | 16,172,260.54 | |||||||||
2.本期使用 | 16,172,260.54 | 16,172,260.54 | 16,172,260.54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0,680,000.00 | 767,630,557.29 | 35,340,000.00 | 373,257,062.38 | 1,246,907,619.67 | 1,246,907,619.67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3,000,000.00 | 101,450,969.47 | 26,500,000.00 | 292,520,287.53 | 473,471,257.00 | 473,471,257.0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 |
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3,000,000.00 | 101,450,969.47 | 26,500,000.00 | 292,520,287.53 | 473,471,257.00 | 473,471,257.0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680,000.00 | 665,575,237.82 | 5,532,934.08 | 49,291,990.42 | 738,080,162.32 | 738,080,162.3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4,824,924.50 | 54,824,924.50 | 54,824,924.5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7,680,000.00 | 665,575,237.82 | 683,255,237.82 | 683,255,237.8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7,680,000.00 | 665,575,237.82 | 683,255,237.82 | 683,255,237.82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 | 5,532,934.08 | -5,532,93 |
润分配 | 4.0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532,934.08 | -5,532,934.08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 |
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4,789,127.27 | 4,789,127.27 | 4,789,127.27 | |||||||||
2.本期使用 | 4,789,127.27 | 4,789,127.27 | 4,789,127.27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0,680,000.00 | 767,026,207.29 | 32,032,934.08 | 341,812,277.95 | 1,211,551,419.32 | 1,211,551,419.32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0,680,000.00 | 767,026,207.29 | 32,032,934.08 | 341,365,170.98 | 1,211,104,312.3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0,680,000.00 | 767,026,207.29 | 32,032,934.08 | 341,365,170.98 | 1,211,104,312.3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04,350.00 | 3,307,065.92 | 30,780,178.54 | 34,691,594.4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8,825,244.46 | 58,825,244.4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04,350.00 | 604,35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04,350.00 | 604,350.0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 | 3,307,065.92 | -28,045,065 | -24,738,000 |
配 | .92 | .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307,065.92 | -3,307,065.92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4,738,000.00 | -24,738,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 |
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16,172,260.54 | 16,172,260.54 | |||||||
2.本期使用 | 16,172,260.54 | 16,172,260.54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0,680,000.00 | 767,630,557.29 | 35,340,000.00 | 372,145,349.52 | 1,245,795,906.81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3,000,000.00 | 101,450,969.47 | 26,500,000.00 | 291,568,764.31 | 472,519,733.7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3,000,000.00 | 101,450,969.47 | 26,500,000.00 | 291,568,764.31 | 472,519,733.78 | |||||||
三、本期增减 | 17,680,000.00 | 665,575,237.82 | 5,532,934.08 | 49,796,406.67 | 738,584,578.57 |
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5,329,340.75 | 55,329,340.7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7,680,000.00 | 665,575,237.82 | 683,255,237.8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7,680,000.00 | 665,575,237.82 | 683,255,237.82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532,934.08 | -5,532,934.0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532,934.08 | -5,532,934.08 | ||||||
2.对所有者(或 |
股东)的分配 |
3.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1.本期提取 | 4,789,127.27 | 4,789,127.27 | |||||||
2.本期使用 | 4,789,127.27 | 4,789,127.27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0,680,000.00 | 767,026,207.29 | 32,032,934.08 | 341,365,170.98 | 1,211,104,312.35 |
三、公司基本情况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在原浙江本立化工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吴政杰、陈建军、杭州少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顾海宁、蒋华江、蒋继平作为发起人,注册资本为35,000,000.00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05753258189。2021年9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7,068万股,注册资本为7,068万元,注册地:
浙江省临海市,总部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所属行业为制造业。主要经营活动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药品生产。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吴政杰和刘翠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子公司包括:
1、杭州新本立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新本立”)
2、临海本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海本立”)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5日批准报出。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
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9、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上述条件,本公司无指定的这类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①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③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按照上述条件,本公司无指定的这类金融负债。
(二)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
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10、存货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周转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在产品等。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1、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9、(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2、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3、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1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年 | 5%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年 | 5% | 19.00-9.5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 | 19.00%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5年 | 5% | 31.67-19.00%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15、在建工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1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7、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后续釆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9、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18、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①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②后续计量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平均年限法 | 土地证登记使用年限 |
软件 | 5年 | 平均年限法 | 最佳估计数 |
排污权 | 3-10年 | 平均年限法 | 排污权年限 |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无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3)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19、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20、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为装修费。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摊销年限
项目 | 摊销方法 | 摊销年限 |
装修费 | 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 5年 |
21、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22、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23、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24、预计负债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5、股份支付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6、收入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27、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2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商誉的初始确认;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或事项。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29、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五、9、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9、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3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适用□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对“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会计处理问题进行了规范说明,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 不适用 | |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不适用 |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
①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5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规定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解释第15号明确企业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应当同时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①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并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关应付股利发生在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的,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6号明确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结束后),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修改日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有关交易未按照该规定进行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将累计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5%、7%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15%、20%、25%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杭州新本立 | 20% |
临海本立 | 25% |
2、税收优惠
(1)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于2022年认定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2022年至2024年,本公司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缴纳。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财政局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杭州新本立2022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701.03 | 1,701.03 |
银行存款 | 545,453,663.87 | 664,853,989.62 |
其他货币资金 | 7,603,464.65 | |
合计 | 553,058,829.55 | 664,855,690.65 |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 7,603,464.65 |
其他说明:
其中对使用有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ETC保证金 | 10,000.00 |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201,464.65 | |
履约保证金 | 7,392,000.00 | |
合计 | 7,603,464.65 |
2、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5,468,304.53 | 100.00% | 2,773,415.23 | 5.00% | 52,694,889.30 | 50,512,787.95 | 100.00% | 2,525,639.40 | 5.00% | 47,987,148.55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55,468,304.53 | 100.00% | 2,773,415.23 | 5.00% | 52,694,889.30 | 50,512,787.95 | 100.00% | 2,525,639.40 | 5.00% | 47,987,148.55 |
合计 | 55,468,304.53 | 100.00% | 2,773,415.23 | 5.00% | 52,694,889.30 | 50,512,787.95 | 100.00% | 2,525,639.40 | 5.00% | 47,987,148.5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55,468,304.53 | 2,773,415.23 | 5.00% |
合计 | 55,468,304.53 | 2,773,415.23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55,468,304.53 |
合计 | 55,468,304.53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账款 | 2,525,639.40 | 2,773,415.23 | 2,525,639.40 | 2,773,415.23 | ||
合计 | 2,525,639.40 | 2,773,415.23 | 2,525,639.40 | 2,773,415.2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浙江国邦药业有限公司 | 33,075,840.09 | 59.63% | 1,653,792.00 |
杭州京健雅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0,551,000.00 | 19.02% | 527,550.00 |
山西同济药业有限公司 | 3,360,000.00 | 6.06% | 168,000.00 |
内蒙古源宏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2,312,757.77 | 4.17% | 115,637.89 |
万邦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1,577,184.00 | 2.84% | 78,859.20 |
合计 | 50,876,781.86 | 91.72% |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期末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期末无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3、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65,704,544.89 | 43,951,786.77 |
合计 | 65,704,544.89 | 43,951,786.77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终止确认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 | 43,951,786.77 | 571,080,699.05 | 549,327,940.93 | 65,704,544.89 | ||
合计 | 43,951,786.77 | 571,080,699.05 | 549,327,940.93 | 65,704,544.89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1)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000,000.00 |
合计 | 2,000,000.00 |
(2)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88,110,303.69 | |
合计 | 188,110,303.69 |
(3)期末公司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
4、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650,372.13 | 100.00% | 3,262,775.76 | 100.00% |
合计 | 1,650,372.13 | 3,262,775.76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预付对象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有机氟厂 | 714,826.88 | 43.31 |
台州市信华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 460,932.48 | 27.93 |
江苏梅兰化工有限公司 | 375,318.00 | 22.74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台州石油分公司 | 76,258.32 | 4.62 |
山东普茵沃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7,730.97 | 0.47 |
合计 | 1,635,066.65 | 99.07 |
其他说明:
5、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286,670.60 | 536,147.65 |
合计 | 286,670.60 | 536,147.65 |
(1)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657,242.00 | 757,242.00 |
合计 | 657,242.00 | 757,242.00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35,044.35 | 86,050.00 | 221,094.35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169,477.05 | 169,477.05 | ||
本期转回 | 20,000.00 | 20,000.00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284,521.40 | 86,050.00 | 370,571.40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至2年 | 48,357.00 |
2至3年 | 495,970.00 |
3年以上 | 112,915.00 |
3至4年 | 26,865.00 |
5年以上 | 86,050.00 |
合计 | 657,242.00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 | 221,094.35 | 169,477.05 | 20,000.00 | 370,571.40 | ||
合计 | 221,094.35 | 169,477.05 | 20,000.00 | 370,571.4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临海市城市建设发展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440,000.00 | 2-3年 | 66.95% | 220,000.00 |
临海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 押金保证金 | 86,050.00 | 3年以上 | 13.09% | 86,050.00 |
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75,222.00 | 1-2年,3年以上 | 11.45% | 36,536.40 |
浙江海畅气体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50,000.00 | 2-3年 | 7.61% | 25,000.00 |
浙江新南北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5,970.00 | 2-3年 | 0.90% | 2,985.00 |
合计 | 657,242.00 | 100.00% | 370,571.40 |
5)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期末无涉及政府补助的其他应收款项。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期末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项。
7)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期末无转移其他应收款项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6、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5,298,398.79 | 15,298,398.79 | 17,654,914.28 | 17,654,914.28 | ||
在产品 | 29,200,177.64 | 29,200,177.64 | 27,975,972.27 | 27,975,972.27 | ||
库存商品 | 58,853,610.15 | 159,850.77 | 58,693,759.38 | 52,357,629.45 | 493,890.49 | 51,863,738.96 |
周转材料 | 10,105,101.52 | 2,679,824.35 | 7,425,277.17 | 11,656,078.43 | 1,296,759.90 | 10,359,318.53 |
半成品 | 1,663,608.17 | 1,663,608.17 | 1,306,371.68 | 1,306,371.68 | ||
合计 | 115,120,896.27 | 2,839,675.12 | 112,281,221.15 | 110,950,966.11 | 1,790,650.39 | 109,160,315.72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库存商品 | 493,890.49 | 159,850.77 | 493,890.49 | 159,850.77 | ||
周转材料 | 1,296,759.90 | 1,906,065.13 | 523,000.68 | 2,679,824.35 | ||
合计 | 1,790,650.39 | 2,065,915.90 | 1,016,891.17 | 2,839,675.12 |
7、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未交增值税 | 856,005.97 | 3,174,180.48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1,841,009.94 | |
合计 | 2,697,015.91 | 3,174,180.48 |
其他说明:
8、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412,550,658.57 | 373,669,134.28 |
合计 | 412,550,658.57 | 373,669,134.28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0,378,981.66 | 362,182,912.67 | 4,586,573.78 | 16,947,533.53 | 514,096,001.64 |
2.本期增加金额 | 8,085,391.75 | 70,940,721.06 | 1,435,279.74 | 4,092,823.69 | 84,554,216.24 |
(1)购置 | 1,435,279.74 | 4,092,823.69 | 5,528,103.43 | ||
(2)在建工程转入 | 8,085,391.75 | 70,940,721.06 | 79,026,112.81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876,349.51 | 543,389.79 | 8,535.90 | 2,428,275.20 | |
(1)处置或报废 | 1,876,349.51 | 543,389.79 | 8,535.90 | 2,428,275.20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138,464,373.41 | 431,247,284.22 | 5,478,463.73 | 21,031,821.32 | 596,221,942.6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9,055,849.16 | 97,180,284.00 | 3,521,131.63 | 10,669,602.57 | 140,426,867.36 |
2.本期增加金额 | 6,067,543.34 | 35,293,699.52 | 467,250.81 | 3,094,261.34 | 44,922,755.01 |
(1)计提 | 6,067,543.34 | 35,293,699.52 | 467,250.81 | 3,094,261.34 | 44,922,755.01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357,146.81 | 312,960.34 | 8,231.11 | 1,678,338.26 | |
(1)处置或报废 | 1,357,146.81 | 312,960.34 | 8,231.11 | 1,678,338.26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35,123,392.50 | 131,116,836.71 | 3,675,422.10 | 13,755,632.80 | 183,671,284.1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3,340,980.91 | 300,130,447.51 | 1,803,041.63 | 7,276,188.52 | 412,550,658.57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1,323,132.50 | 265,002,628.67 | 1,065,442.15 | 6,277,930.96 | 373,669,134.28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33,035,510.61 | 正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9、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70,238,153.31 | 71,872,112.15 |
合计 | 70,238,153.31 | 71,872,112.15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基于一氧化碳羰基化反应技术平台的N,N-二甲氨基丙烯酸乙酯扩产及DDTA、EETA建设项目 | 10,720,039.38 | 10,720,039.38 | 37,477,308.57 | 37,477,308.57 | ||
2,4-二氯-5-氟苯甲酰氯技改扩产及诺氟沙星、尿嘧啶新建项目 | 15,267,790.04 | 15,267,790.04 | 9,873,507.96 | 9,873,507.96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7,941.04 | 37,941.04 | 23,396.23 | 23,396.23 | ||
其他建筑工程 | 37,357,239.77 | 37,357,239.77 | 3,672,907.31 | 3,672,907.31 | ||
其他安装设备 | 6,855,143.08 | 6,855,143.08 | 20,824,992.08 | 20,824,992.08 | ||
合计 | 70,238,153.31 | 70,238,153.31 | 71,872,112.15 | 71,872,112.15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基于一氧化碳羰基化反应技术平台的N,N-二甲氨基丙烯酸乙酯扩产及DDTA、EETA建设项目 | 154,334,800.00 | 37,477,308.57 | 2,753,568.47 | 29,510,837.66 | 10,720,039.38 | 26.10% | 26.07% | 募集、自有 | ||||
2,4-二氯-5-氟苯甲酰氯技改扩产及诺氟沙星、尿嘧啶新建项目 | 163,693,800.00 | 9,873,507.96 | 5,394,282.08 | 15,267,790.04 | 6.59% | 9.33% | 募集、自有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37,531,600.00 | 23,396.23 | 14,544.81 | 37,941.04 | 0.03% | 0.03% | 募集 | |||||
合计 | 455,560,200.00 | 47,374,212.76 | 8,162,395.36 | 29,510,837.66 | 26,025,770.46 |
10、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633,640.47 | 5,633,640.47 |
2.本期增加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5,633,640.47 | 5,633,640.4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291,647.98 | 2,291,647.98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16,072.96 | 2,516,072.96 |
(1)计提 | 2,516,072.96 | 2,516,072.96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4,807,720.94 | 4,807,720.9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25,919.53 | 825,919.53 |
2.期初账面价值 | 3,341,992.49 | 3,341,992.49 |
其他说明:
11、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排污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2,989,000.00 | 222,141.87 | 1,814,810.00 | 35,025,951.8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95,172,000.00 | 1,216,600.00 | 96,388,600.00 | |||
(1)购置 | 95,172,000.00 | 1,216,600.00 | 96,388,600.00 | |||
(2 |
)内部研发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128,161,000.00 | 222,141.87 | 3,031,410.00 | 131,414,551.87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089,207.02 | 167,046.31 | 1,477,643.64 | 7,733,896.9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42,592.08 | 18,890.01 | 315,635.87 | 1,777,117.96 | |
(1)计提 | 1,442,592.08 | 18,890.01 | 315,635.87 | 1,777,117.96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7,531,799.10 | 185,936.32 | 1,793,279.51 | 9,511,014.93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0,629,200.90 | 36,205.55 | 1,238,130.49 | 121,903,536.94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6,899,792.98 | 55,095.56 | 337,166.36 | 27,292,054.90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期末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
12、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523,957.08 | 75,844.04 | 204,207.60 | 395,593.52 | |
合计 | 523,957.08 | 75,844.04 | 204,207.60 | 395,593.52 |
其他说明:
13、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5,983,661.75 | 899,525.33 | 4,537,384.14 | 681,459.84 |
递延收益 | 32,414,773.02 | 4,862,215.95 | 33,730,211.24 | 5,059,531.69 |
合计 | 38,398,434.77 | 5,761,741.28 | 38,267,595.38 | 5,740,991.53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设备一次性扣除 | 111,165,512.63 | 16,674,826.89 | 85,342,125.82 | 12,801,318.87 |
合计 | 111,165,512.63 | 16,674,826.89 | 85,342,125.82 | 12,801,318.87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753,837.00 | 7,904.28 | 5,740,991.5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753,837.00 | 10,920,989.89 | 12,801,318.87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4,404,930.45 | 1,992,609.78 |
合计 | 4,404,930.45 | 1,992,609.78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31年 | 1,992,609.78 | 1,992,609.78 | |
2032年 | 2,412,320.67 | ||
合计 | 4,404,930.45 | 1,992,609.78 |
其他说明:
无
14、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135,317.97 | 135,317.97 | 1,076,345.91 | 1,076,345.91 | ||
合计 | 135,317.97 | 135,317.97 | 1,076,345.91 | 1,076,345.91 |
其他说明:
1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721,957.15 | 5,225,000.00 |
合计 | 1,721,957.15 | 5,225,000.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1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87,604,539.00 | 77,742,038.96 |
1-2年(含2年) | 3,756,333.50 | 395,078.61 |
2-3年(含3年) | 63,812.78 | 239,545.39 |
3年以上 | 260,154.01 | 124,240.10 |
合计 | 91,684,839.29 | 78,500,903.06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其他说明:
本期末无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17、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273,315.72 | 1,699,864.31 |
合计 | 273,315.72 | 1,699,864.31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18、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815,826.51 | 67,058,914.84 | 66,442,629.80 | 4,432,111.5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460,348.07 | 4,071,471.44 | 4,193,909.09 | 337,910.42 |
合计 | 4,276,174.58 | 71,130,386.28 | 70,636,538.89 | 4,770,021.97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612,013.44 | 55,766,283.14 | 55,176,867.91 | 4,201,428.67 |
2、职工福利费 | 6,499,555.94 | 6,499,555.94 | ||
3、社会保险费 | 185,209.44 | 2,493,570.49 | 2,470,625.53 | 208,154.4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63,471.29 | 2,126,024.19 | 2,111,050.02 | 178,445.46 |
工伤保险费 | 21,738.15 | 367,546.30 | 359,575.51 | 29,708.94 |
4、住房公积金 | 1,920,877.00 | 1,920,877.00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8,603.63 | 378,628.27 | 374,703.42 | 22,528.48 |
合计 | 3,815,826.51 | 67,058,914.84 | 66,442,629.80 | 4,432,111.55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449,562.00 | 3,931,355.07 | 4,054,557.83 | 326,359.24 |
2、失业保险费 | 10,786.07 | 140,116.37 | 139,351.26 | 11,551.18 |
合计 | 460,348.07 | 4,071,471.44 | 4,193,909.09 | 337,910.42 |
其他说明:
19、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73,695.30 | |
企业所得税 | 132,144.74 | 3,282,226.74 |
个人所得税 | 400,873.61 | 296,078.9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40.53 | 213,010.46 |
房产税 | 886,657.26 | 886,657.26 |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 171.80 | 213,010.46 |
土地使用税 | 537,026.25 | 869,383.73 |
印花税 | 75,047.54 | 29,693.60 |
残疾人保障金 | 741,209.04 | 561,089.13 |
环保税 | 42,984.94 | 5,571.33 |
合计 | 2,890,051.01 | 6,356,721.63 |
其他说明:
20、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2,100,000.00 | 950,000.00 |
合计 | 2,100,000.00 | 950,000.00 |
(1)其他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2,100,000.00 | 950,000.00 |
合计 | 2,100,000.00 | 950,000.00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其他说明:
本期末无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项。
2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64,697.92 | 469,040.51 |
合计 | 464,697.92 | 469,040.51 |
其他说明:
22、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35,531.04 | 220,982.35 |
合计 | 35,531.04 | 220,982.35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合计
其他说明:
23、租赁负债
单位:元
合计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246,830.97 | 662,998.05 |
合计 | 246,830.97 | 662,998.05 |
其他说明:
24、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33,730,211.24 | 2,808,000.00 | 4,123,438.22 | 32,414,773.02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 33,730,211.24 | 2,808,000.00 | 4,123,438.22 | 32,414,773.02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年产12000吨N,N-二甲氨基丙烯酸乙酯项目 | 9,196,499.39 | 1,066,298.70 | 8,130,200.69 | 与资产相关 |
年产14600吨胺化物技改项目 | 119,209.92 | 36,680.04 | 82,529.88 | 与资产相关 | |||
专利产业化奖励(2,4-二氯-5-氟苯甲酰氯) | 56,666.74 | 9,999.95 | 46,666.79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5000吨胺化物项目 | 479,250.00 | 81,000.00 | 398,250.00 | 与资产相关 | |||
胺化物产品技术开发 | 252,000.00 | 42,000.00 | 21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省级研发中心 | 390,909.05 | 27,272.78 | 363,636.27 | 与资产相关 | |||
技改专项补助资金 | 2,166,848.18 | 319,780.18 | 1,847,068.00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5000吨2,4-二氯-5-氟苯甲酰氯、1700吨NFB项目 | 5,086,184.89 | 660,957.23 | 4,425,227.66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4000吨1801、1000吨TPOL、2000吨TPO等产品项目 | 10,146,376.42 | 1,500,000.00 | 1,091,835.02 | 10,554,541.40 | 与资产相关 | ||
VOCS在线检测系统 | 130,500.00 | 130,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VOCS超标报警系统 | 66,600.00 | 44,400.00 | 22,2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4-二氯氟苯硝化微通道合成工艺开发项目 | 479,166.65 | 50,000.04 | 429,166.61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4500吨氟苯系列产品、500吨甲氧基丙烯酸甲酯等产品技改项目 | 5,160,000.00 | 1,308,000.00 | 562,714.28 | 5,905,285.72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33,730,211.24 | 2,808,000.00 | 4,123,438.22 | 32,414,773.02 |
其他说明:
25、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70,680,000.00 | 70,680,000.00 |
其他说明:
26、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763,991,168.18 | 763,991,168.18 | ||
其他资本公积 | 3,035,039.11 | 604,350.00 | 3,639,389.11 | |
合计 | 767,026,207.29 | 604,350.00 | 767,630,557.2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资本公积变动情况说明:
2022年11月,根据杭州少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转让协议,离职员工钱银秀将持股平台份额10.00万元(对应公司股权3.50万元)转让给指定的公司员工,本次转让构成股份支付,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与股权转让总价的差额604,350.00元计入资本公积。
27、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6,172,260.54 | 16,172,260.54 | ||
合计 | 16,172,260.54 | 16,172,260.5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文件)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22]136号文规定,本公司按照危险品生产企业的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28、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2,032,934.08 | 3,307,065.92 | 35,340,000.00 | |
合计 | 32,032,934.08 | 3,307,065.92 | 35,340,000.0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307,065.92元,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
29、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41,812,277.95 | 292,520,287.53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41,812,277.95 | 292,520,287.53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9,489,850.35 | 54,824,924.50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3,307,065.92 | 5,532,934.08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4,738,000.00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73,257,062.38 | 341,812,277.9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0、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735,267,242.59 | 637,049,630.72 | 614,879,942.12 | 512,555,559.78 |
其他业务 | 23,472,082.44 | 13,833,302.51 | 6,224,703.25 | 5,393,828.23 |
合计 | 758,739,325.03 | 650,882,933.23 | 621,104,645.37 | 517,949,388.01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否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商品类型 | ||||
其中: | ||||
801产品 | 80,104,442.38 | 80,104,442.38 | ||
1201产品 | 63,065,911.59 | 63,065,911.59 | ||
1501产品 | 459,651,238.20 | 459,651,238.20 | ||
1701产品 | 107,739,566.34 | 107,739,566.34 | ||
1802产品 | 14,436,946.93 | 14,436,946.93 | ||
其他 | 10,269,137.15 | 10,269,137.15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市场或客户类型
市场或客户类型 |
其中: |
合同类型 |
其中: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735,267,242.59 | 735,267,242.59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按销售渠道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直销模式 | 469,957,610.24 | 469,957,610.24 | |
贸易商模式 | 265,309,632.35 | 265,309,632.35 | |
合计 | 735,267,242.59 | 735,267,242.59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1)内销业务:
公司根据合同将产品交付客户,在产品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收入确认依据为客户签收单据等。
(2)通过贸易商外销业务:
1)贸易商上门提货方式:公司根据合同将产品交付至贸易商指定提货人,在产品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收入确认依据为客户指定第三方签收单据等;
2)送货到贸易商指定地点方式:公司根据合同将产品出库并运送至贸易商指定地点,在产品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收入确认依据为客户指定第三方签收单据等。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23,407,522.10元,其中,23,407,522.10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31、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86,245.94 | 513,500.18 |
教育费附加 | 684,367.19 | 517,956.27 |
房产税 | 822,994.01 | 886,657.26 |
土地使用税 | 537,006.25 | 1,564,874.66 |
车船使用税 | 5,220.00 | 6,900.00 |
印花税 | 425,973.86 | 266,428.16 |
环保税 | 142,255.42 | 17,043.84 |
合计 | 3,304,062.67 | 3,773,360.37 |
其他说明:
32、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817,059.44 | 579,114.88 |
其他 | 89,781.98 | 136,756.64 |
合计 | 906,841.42 | 715,871.52 |
其他说明:
33、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0,076,668.77 | 8,109,990.15 |
上市费用 | 1,676,816.71 | |
折旧摊销费 | 2,660,475.08 | 2,041,709.58 |
办公费 | 262,104.37 | 257,831.17 |
排污费 | 12,405,854.05 | 7,891,889.13 |
业务招待费 | 1,923,182.23 | 2,291,801.51 |
通讯费 | 133,934.72 | 132,387.51 |
中介费 | 1,077,480.45 | 350,124.86 |
差旅费 | 300,307.41 | 414,003.95 |
其他 | 2,716,410.14 | 2,310,504.36 |
合计 | 31,556,417.22 | 25,477,058.93 |
其他说明:
34、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5,470,328.93 | 11,578,833.75 |
股份支付 | 604,350.00 | |
材料费 | 3,557,560.75 | 3,525,767.93 |
外部研究与开发费用 | 2,404,000.00 | 1,215,924.53 |
折旧费 | 1,365,411.57 | 1,460,232.65 |
其他 | 3,519,672.87 | 2,081,917.06 |
合计 | 26,921,324.12 | 19,862,675.92 |
其他说明:
35、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202,939.52 | 1,886,375.24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48,530.84 | 195,692.92 |
减:利息收入 | 16,642,223.54 | 5,012,958.10 |
汇兑损益 | ||
其他 | 39,649.68 | 34,362.27 |
合计 | -16,399,634.34 | -3,092,220.59 |
其他说明:
36、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6,367,770.66 | 4,401,920.49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20,641.53 | 19,106.05 |
合计 | 6,388,412.19 | 4,421,026.54 |
37、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49,477.05 | -88,372.85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47,775.83 | -476,135.86 |
合计 | -397,252.88 | -564,508.71 |
其他说明:
38、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542,915.22 | -337,515.47 |
合计 | -1,542,915.22 | -337,515.47 |
其他说明:
39、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590,211.28 | 89,934.83 |
合计 | -590,211.28 | 89,934.83 |
40、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1,000,000.00 | 2,000,000.00 | 1,000,000.00 |
合计 | 1,000,000.00 | 2,000,000.00 | 1,000,000.0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性质类型 | 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 | 是否特殊补贴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上市奖励 | 临海市财政局 | 补助 | 奖励上市而给予的 | 否 | 否 | 1,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政府补助 | ||||||||
上市报会奖励 | 临海市财政局 | 补助 | 奖励上市而给予的政府补助 | 否 | 否 | 2,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1,000,000.00 | 2,000,000.00 |
其他说明:
41、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91,155.97 | ||
对外捐赠 | 68,790.00 | 68,790.00 | |
其他 | 67,924.21 | 67,924.21 | |
合计 | 136,714.21 | 91,155.97 | 136,714.21 |
其他说明:
42、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946,090.69 | 5,491,095.1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852,758.27 | 1,620,272.74 |
合计 | 6,798,848.96 | 7,111,367.93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66,288,699.31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9,943,304.9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51,577.92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08,075.65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65,555.23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82,623.71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3,833,639.55 |
其他事项的影响 | -218,648.90 |
所得税费用 | 6,798,848.96 |
其他说明:
43、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6,052,332.44 | 15,804,600.07 |
往来款 | 400,000.00 | 80,000.00 |
利息收入 | 16,642,223.54 | 5,012,958.10 |
其他 | 20,641.53 | 19,106.05 |
合计 | 23,115,197.51 | 20,916,664.22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 | 150,000.00 | 193,357.00 |
研发费用 | 5,891,122.87 | 3,297,841.59 |
办公费 | 262,852.28 | 262,211.76 |
业务招待费 | 1,943,006.23 | 2,332,104.62 |
上市费用 | 1,676,816.71 | |
排污费 | 12,405,854.05 | 7,891,889.13 |
中介费 | 1,157,480.45 | 350,124.86 |
差旅费 | 317,920.06 | 456,842.67 |
其他 | 2,257,097.10 | 2,941,639.78 |
合计 | 24,385,333.04 | 19,402,828.12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程保证金 | 1,000,000.00 | |
合计 | 1,0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函保证金 | 7,392,000.00 | |
合计 | 7,392,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市费用 | 15,290,950.86 | |
租金 | 356,207.51 | 4,775,952.91 |
合计 | 356,207.51 | 20,066,903.77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4、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59,489,850.35 | 54,824,924.5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940,168.10 | 902,024.18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44,922,755.01 | 36,249,031.21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2,403,239.96 | 2,291,647.98 |
无形资产摊销 | 1,777,117.96 | 830,222.1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04,207.60 | 187,417.4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90,211.28 | -89,934.83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1,155.97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8,530.84 | 1,886,375.2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733,087.25 | -1,545,665.6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880,328.98 | 3,165,938.41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663,820.65 | -18,034,383.0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7,837,034.35 | -71,011,034.0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0,755,219.06 | 26,268,801.00 |
其他 | 604,350.0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577,115.31 | 36,016,520.5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45,455,364.90 | 664,855,690.6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664,855,690.65 | 43,380,213.53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9,400,325.75 | 621,475,477.12 |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545,455,364.90 | 664,855,690.65 |
其中:库存现金 | 1,701.03 | 1,701.0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45,453,663.87 | 664,853,989.62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45,455,364.90 | 664,855,690.65 |
其他说明:
45、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7,603,464.65 | 开立应付票据、保函保证金、ETC保证金 |
应收款项融资 | 2,000,000.00 | 质押开立应付票据 |
合计 | 9,603,464.65 |
其他说明:
46、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胺化物产品技术开发 | 420,000.00 | 递延收益 | 42,000.00 |
省级研发中心 | 500,000.00 | 递延收益 | 27,272.78 |
技改专项补助资金 | 3,197,800.00 | 递延收益 | 319,780.18 |
年产12000吨N,N-二甲氨基丙烯酸乙酯项目 | 15,800,000.00 | 递延收益 | 1,066,298.70 |
专利产业化奖励(2,4-二氯-5-氟苯甲酰氯) | 100,000.00 | 递延收益 | 9,999.95 |
年产5000吨胺化物项目 | 810,000.00 | 递延收益 | 81,000.00 |
年产14600吨胺化物技改项目 | 366,800.00 | 递延收益 | 36,680.04 |
年产5000吨2,4-二氯-5-氟苯甲酰氯、1700吨NFB项目 | 6,253,900.00 | 递延收益 | 660,957.23 |
年产4000吨1801、1000吨 | 12,000,000.00 | 递延收益 | 1,091,835.02 |
TPOL、2000吨TPO等产品项目 | |||
VOCS在线检测系统 | 261,000.00 | 递延收益 | 130,500.00 |
VOCS超标报警系统 | 111,000.00 | 递延收益 | 44,400.00 |
2,4-二氯氟苯硝化微通道合成工艺开发项目 | 500,000.00 | 递延收益 | 50,000.04 |
年产4500吨氟苯系列产品、500吨甲氧基丙烯酸甲酯等产品技改项目 | 6,468,000.00 | 递延收益 | 562,714.28 |
2513高管奖励 | 40,962.00 | 其他收益 | 40,962.00 |
强化创新驱动振兴实体经济财政专项补助 | 350,000.00 | 其他收益 | 350,000.00 |
招聘补贴 | 8,500.00 | 其他收益 | 8,500.00 |
以工代训补贴 | 40,500.00 | 其他收益 | 40,500.00 |
企业稳岗补贴 | 226,005.77 | 其他收益 | 226,005.77 |
稳产增产奖励 | 560,000.00 | 其他收益 | 560,000.00 |
知识产权保护奖励补助 | 14,000.00 | 其他收益 | 14,000.00 |
科技合作补助 | 260,400.00 | 其他收益 | 260,400.00 |
2021年度发明专利化奖励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用电用气补贴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新员工交通补贴 | 1,5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 |
2022年一次性扩岗补贴 | 4,500.00 | 其他收益 | 4,500.00 |
2022年第12批高校毕业补贴 | 73,681.38 | 其他收益 | 73,681.38 |
2021年度管理提升专项补助 | 148,500.00 | 其他收益 | 148,500.00 |
雏鹰计划政府补贴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发明专利补贴 | 7,000.00 | 其他收益 | 7,000.00 |
余杭区就业服务中心补贴 | 8,783.29 | 其他收益 | 8,783.29 |
上市奖励 | 1,0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0 |
合计 | 50,032,832.44 | 7,367,770.66 |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反向购买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无
4、处置子公司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否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否
5、其他本期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临海本立,于2022年4月19日完成工商登记,于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杭州新本立医药有限公司 | 杭州 | 杭州 | 研发、销售 | 100.00% | 新设 | |
临海本立科技有限公司 | 临海 | 临海 | 生产、销售 | 100.00% | 新设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
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三)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银行借款余额。
(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应收款项融资 | 65,704,544.89 | 65,704,544.89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65,704,544.89 | 65,704,544.89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余额65,704,544.89元,均为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公允价值与票面金额接近,以票面金额作为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数。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吴政杰、刘翠容,合计持有公司25.36%股权。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关联交易情况
(1)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6,095,113.74 | 3,996,071.22 |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35,000.0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35,000.00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0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0 |
其他说明: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604,350.00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604,350.00 |
其他说明:
2022年11月,根据杭州少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转让协议,离职员工钱银秀将持股平台份额10.00万元(对应公司股权3.50万元)转让给指定的公司员工,作价600,000.00元。2022年11月,相关份额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转让构成股份支付。
此次股份支付参考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公司员工通过间接方式持有本公司股权的公允价值为1,204,350.00元。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与股权转让总价的差额为604,350.00元,确认为股份支付。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中有7,392,000.00元作为保函保证金,有201,464.65元作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有10,000.00元作为ETC保证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将2,000,000.00元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质押,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2、或有事项
(1)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10,602,00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10,602,000.00 |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本次的利润分配拟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70,6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602,000.0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35,34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06,020,000股。本年度不送股。 |
3、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2023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70,6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602,0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35,34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06,020,000股。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5,468,304.53 | 100.00% | 2,773,415.23 | 5.00% | 52,694,889.30 | 50,512,787.95 | 100.00% | 2,525,639.40 | 5.00% | 47,987,148.55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55,468,304.53 | 100.00% | 2,773,415.23 | 5.00% | 52,694,889.30 | 50,512,787.95 | 100.00% | 2,525,639.40 | 5.00% | 47,987,148.55 |
合计 | 55,468,304.53 | 100.00% | 2,773,415.23 | 5.00% | 52,694,889.30 | 50,512,787.95 | 100.00% | 2,525,639.40 | 5.00% | 47,987,148.5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55,468,304.53 | 2,773,415.23 | 5.00% |
合计 | 55,468,304.53 | 2,773,415.23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55,468,304.53 |
合计 | 55,468,304.53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账款 | 2,525,639.40 | 2,773,415.23 | 2,525,639.40 | 2,773,415.23 | ||
合计 | 2,525,639.40 | 2,773,415.23 | 2,525,639.40 | 2,773,415.2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浙江国邦药业有限公司 | 33,075,840.09 | 59.63% | 1,653,792.00 |
杭州京健雅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0,551,000.00 | 19.02% | 527,550.00 |
山西同济药业有限公司 | 3,360,000.00 | 6.06% | 168,000.00 |
内蒙古源宏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2,312,757.77 | 4.17% | 115,637.89 |
万邦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1,577,184.00 | 2.84% | 78,859.20 |
合计 | 50,876,781.86 | 91.72% |
(4)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期末末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5)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期末无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其他说明: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0,045,000.00 | 1,972,000.00 |
合计 | 10,045,000.00 | 1,972,000.00 |
(1)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576,050.00 | 676,050.00 |
关联方借款 | 9,800,000.00 | 1,500,000.00 |
合计 | 10,376,050.00 | 2,176,050.00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18,000.00 | 86,050.00 | 204,050.00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147,000.00 | 147,000.00 | ||
本期转回 | 20,000.00 | 20,000.00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245,000.00 | 86,050.00 | 331,050.00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2至3年 | 490,000.00 |
3年以上 | 86,050.00 |
5年以上 | 86,050.00 |
合计 | 576,050.00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 | 204,050.00 | 147,000.00 | 20,000.00 | 331,050.00 | ||
合计 | 204,050.00 | 147,000.00 | 20,000.00 | 331,05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临海本立科技有限公司 | 关联方借款 | 8,300,000.00 | 1年以内 | 79.99% | |
杭州新本立医药有限公司 | 关联方借款 | 1,500,000.00 | 1-2年 | 14.46% | |
临海市城市建设发展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440,000.00 | 2-3年 | 4.24% | 220,000.00 |
临海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 押金保证金 | 86,050.00 | 3年以上 | 0.83% | 86,050.00 |
浙江海畅气体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50,000.00 | 2-3年 | 0.48% | 25,000.00 |
合计 | 10,376,050.00 | 100.00% | 331,050.00 |
5)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期末无涉及政府补助的其他应收款项。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期末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项。
7)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期末无转移其他应收款项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00,600,000.00 | 300,600,000.00 | 600,000.00 | 600,000.00 | ||
合计 | 300,600,000. | 300,600,000. | 600,000.00 | 600,000.00 |
00 | 00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杭州新本立 | 600,000.00 | 600,000.00 | |||||
临海本立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
合计 | 600,000.00 | 300,000,000.00 | 300,600,000.00 |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730,211,910.76 | 633,640,284.27 | 606,964,841.18 | 506,784,250.30 |
其他业务 | 23,472,082.44 | 13,833,302.51 | 6,224,703.25 | 5,393,828.23 |
合计 | 753,683,993.20 | 647,473,586.78 | 613,189,544.43 | 512,178,078.53 |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商品类型 | ||||
其中: | ||||
801产品 | 80,104,442.38 | 80,104,442.38 | ||
1201产品 | 63,065,911.59 | 63,065,911.59 | ||
1501产品 | 459,651,238.20 | 459,651,238.20 | ||
1701产品 | 107,739,566.34 | 107,739,566.34 | ||
1802产品 | 14,436,946.93 | 14,436,946.93 | ||
其他 | 5,213,805.32 | 5,213,805.32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市场或客户类型
市场或客户类型 |
其中: |
合同类型
合同类型 |
其中: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730,211,910.76 | 730,211,910.76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直销 | 466,019,999.62 | 466,019,999.62 | |
经销 | 264,191,911.14 | 264,191,911.14 | |
合计 | 730,211,910.76 | 730,211,910.76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不适用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23,407,522.10元,其中,23,407,522.10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无
十七、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90,211.2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367,770.66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6,072.6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04,350.0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91,865.77 | |
合计 | 5,265,270.93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2年11月,根据杭州少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转让协议,离职员工钱银秀将持股平台份额10.00万元(对应公司股权3.50万元)转让给指定的公司员工,作价600,000.00元。2022年11月,相关份额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转让构成股份支付。
此次股份支付参考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公司员工通过间接方式持有本公司股权的公允价值为1,204,350.00元。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与股权转让总价的差额为604,350.00元,确认为股份支付。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84% | 0.84 | 0.8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41% | 0.77 | 0.77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