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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新材:2022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2023年04月

2022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子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卫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钱亚明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33,333,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1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6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9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9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99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与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 2022 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5号2幢30楼。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瑞泰新材、公司、本公司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国泰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国际贸易公司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国泰投资张家港市国泰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金茂创投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产业资本张家港产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金城创融张家港市金城创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华荣化工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超威新材江苏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波兰华荣国泰华荣(波兰)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衢州瑞泰衢州瑞泰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韩国华荣韩国国泰华荣有限会社,系华荣化工子公司
宁德华荣宁德国泰华荣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华荣化工子公司
自贡华荣自贡国泰华荣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华荣化工子公司
超威新能张家港国泰超威新能源有限公司,系超威新材子公司
衢州超威衢州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系超威新材子公司
国泰财务江苏国泰财务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方
公司章程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宁德时代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LG新能源株式会社LG新能源
新能源科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亿纬锂能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天赐材料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新宙邦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宏柏新材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江瀚新材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瑞泰新材股票代码301238
公司的中文名称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瑞泰新材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Jiangsu Ruitai New Energy Materials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RTXC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子燕
注册地址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纺织原料市场216-2635室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215600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2020年1月15日,公司注册地址由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国泰时代广场24楼变更为张家港保税区纺织原料市场216-2635室
办公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5号2幢30楼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215600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www.rtxc.com
电子信箱rt-public@rtxc.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王晓斌许烨
联系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5号2幢30楼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5号2幢30楼
电话0512-563753110512-56375311
传真0512-559111960512-55911196
电子信箱mark@rtxc.comxuye0206@rtxc.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5号2幢30楼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上海南京东路 61 号 4 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冯蕾、付云锋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保荐机构办公地址保荐代表人姓名持续督导期间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21层康昊昱、庞雪梅2022年6月17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2年2021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0年
营业收入(元)6,134,955,777.345,203,099,207.6417.91%1,815,054,155.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76,904,489.03602,339,154.2228.98%257,300,495.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772,267,955.56593,231,777.3430.18%245,688,189.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955,974,982.8154,009,998.531,670.00%361,995,596.2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211.110.00%0.4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211.110.00%0.4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78%26.39%-9.61%16.10%
2022年末2021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0年末
资产总额(元)10,204,213,083.195,588,744,188.6382.59%3,181,646,251.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6,738,663,405.322,554,183,024.95163.83%1,981,170,425.83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2,007,801,117.571,341,609,857.201,451,758,944.541,333,785,858.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7,767,995.34210,466,405.56163,321,575.17115,348,512.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79,777,005.45210,121,633.21163,100,248.76119,269,068.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1,818,941.57199,615,678.31281,853,252.35312,687,110.58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金额2021年金额2020年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2,657,448.27-1,288,786.2486,013.4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0,414,584.659,008,672.6712,986,768.77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3,393,160.003,467,143.453,828,982.23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2,291,419.61438,212.50342,030.5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62,096.82-9,041.52-1,479,825.80
减:所得税影响额1,527,411.151,408,217.512,693,570.81
少数股东权益影29,354.551,100,606.471,458,092.29
响额(税后)
合计4,636,533.479,107,376.8811,612,306.0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电池材料方面

1、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

在“双碳”目标引领和全球能源转型的大背景下,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和储能产业快速发展,同时带动了上游锂离子电池及锂离子电池材料行业的快速发展,预计全球绿色发展政策频出,将对此给予持续的积极影响。中国陆续出台了多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大力支持新能源、新材料行业的整体发展,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绿色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关于做好锂离子电池产业链供应链协同稳定发展工作的通知》等。德国、法国、英国等主要欧洲国家也纷纷加码电动汽车,通过加大补贴力度,同时辅以减税、鼓励配套设施建设等措施,大力推进电动化进程。2022年10月,欧盟三大机构——欧盟委员会、欧盟议会和成员国达成了一项协议,将从2035年起禁止生产新的燃油车。2023年2月,欧洲议会通过了欧盟委员会和欧洲理事会达成的2035年欧洲新售燃油轿车和小货车零排放协议。按照协议,到2030年,所有新上市的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碳排放水平须比2021年分别减少55%和50%,到2035年均减至零。2021年8月,美国发布《加强美国在清洁汽车领域领导地位》,设定2030年电动车占新车销量比例达到50%的目标。2022年8月,美国总统拜登签署《通胀削减法案》,出台包括高额补贴在内的大量激励措施,以推动电动汽车和其他绿色技术在美国本土的生产和应用。

过去的2022年,虽然国际环境复杂严峻、全球经济增长放缓,中国锂电产业仍以逆势而上的姿态,展现出强大韧性。根据研究机构EV Tank统计,2022年全球锂离子电池总体出货量957.7GWh,同比大幅增长70.3%;全球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出货量突破百万吨,达到104.3万吨,同比增长70.4%;中国电解液出货量同比增长75.7%,达到89.1万吨,在全球电解液中的占比增长至85.4%。在下游锂离子电池需求端的带动下,2022年电池材料产业发展火热,行业内头部企业继续加码扩产或延伸产业链,同时其它领域的企业也纷纷跨界入局,竞争日趋激烈。

按应用领域划分,锂离子电池电解液行业的下游市场主要分为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和消费电池等三大类。2022年中国动力与储能锂离子电池市场增速翻番,消费电池市场低迷。根据GGII最新统计,2022年中国锂离子电池出货655GWh,其中动力电池市场出货量同比增长超110%,出货量达480GWh;储能锂离子电池市场出货量同比增长超170%,出货量达130GWh;小动力以及数码电池市场出货不及预期,出货量下滑超10%。在动力电池应用领域,随着锂离子电池性价比不断增高,电动汽车的渗透率持续提升。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持续爆发式增长,产销分别完成705.8万辆和688.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9%和93.4%,连续8年保持全球第一。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预测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有望超过900万辆。此外,电动自行车以及低速电动车也将越来越多地使用锂离子电池替代传统的铅酸电池。在储能电池应用领域,随着储能锂离子电池的安全性和经济性不断提升,商业模式逐步清晰,包括电力系统储能、基站储能和用户储能等众多应用场景对储能电池的需求将大幅增加,市场发展潜力巨大。EV Tank预计2030年全球储能领域对锂离子电池的需求量将接近1TWh,整个储能锂离子电池在未来十年的复合增长率将高于汽车动力电池领域。基于对于储能用电池的乐观预计,EV Tank预计到2025年全球电解液需求量将达到272.6万吨,2030年电解液需求量或将超过800万吨。

2、行业竞争格局及公司行业地位

(1)锂离子电池电解液

根据研究机构EV Tank统计,2022年中国电解液出货量达到89.1万吨,瑞泰新材和天赐材料、新宙邦及比亚迪处于第一梯队;随后的昆仑化学、中化蓝天、法恩莱特和珠海赛纬四家企业之间的竞争处于胶着状态。公司作为该行业的先入者,在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通过在行业内多年的技术积累,掌握了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及相关材料的制造生产所需的主要核心技术,凭借较高的质量水准及工艺精度,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服务,在下游客户中享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并已与宁德时代、LG新能源等国内外头部电池厂商建立了长期密切的合作关系。

(2)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

随着电解液出货量的持续增长,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市场也快速发展。目前国内已经实现批量供货的企业包括江苏华盛、瀚康化工、浙江天硕、荣成青木和苏州华一等,主要生产VC和FEC等较常规添加剂。

公司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产品在质量和技术层面处于领先水平,部分产品已批量应用于固态锂离子电池等新型电池中。此外,公司正在浙江衢州和江苏张家港进一步完善添加剂产品的布局,实现品类的多元化以及生产的进一步规模化。作为中国首家量产新型锂盐添加剂二氟磷酸锂的领军企业,公司子公司超威新材牵头制定了《工业用二氟磷酸锂》团体标准(标准号:T/CIESC0041-2022),该标准于2022年10月21日正式实施。

(3)超级电容器电解液

目前国内企业已经具备了较为成熟的超级电容器电解液与电解质的配套生产能力,主要企业包括新宙邦以及瑞泰新材等。

公司的超级电容器电解液出货量目前在中国排名靠前,获评中国超级电容产业联盟颁发的“中国超级电容器产业十佳企业”、“中国超级电容器优秀材料供应商企业”。公司子公司超威新材牵头制定了国内首个超级电容器材料的行业标准《超级电容器用有机电解液规范》(SJ/T 11732-2018),该标准已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二)有机硅材料方面

1、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

有机硅材料包括四大门类,包括硅油、硅橡胶、硅树脂和硅烷偶联剂。硅烷偶联剂又称为功能性硅烷,是有机硅的一个细分领域,具有品种多、结构复杂、用量少而效果显著、用途广泛等特点。硅烷偶联剂独特的性能与显著的改性效果,使其应用领域不断扩大,产量大幅上升。硅烷偶联剂已成为现代有机硅工业、有机高分子工业、复合材料工业及相关的高新技术领域中不可缺少的配套化学助剂。

有机硅材料一直是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新材料,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予以扶持和鼓励。《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1 年修正)、《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 版)》等产业政策均明确将新型材料作为未来科技与产业发展的方向,鼓励投资者进入有机硅等新材料行业,为该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随着全球新兴经济体的需求带动和新兴工业应用领域的开发,功能性硅烷市场一直保持相对较快的增长。根据 SAGSI 的预测,未来五年内,传统消费领域如橡胶加工、粘合剂、涂料和塑料加工等的需求仍将构成功能性硅烷消费需求的绝大部分,并保持稳定增长。受新能源行业需求拉动,复合材料领域将以较快速度增长。

2、行业竞争格局及公司行业地位

国外主要硅烷生产企业有迈图高新、道康宁、赢创、瓦克化学、信越化学等等国际有机硅巨头。由于硅烷偶联剂有多达8,000多个品种,上述企业主要利用规模优势生产需求量较大的硅烷偶联剂品种,通过向全球其他中小型硅烷偶联剂生产企业采购其他品种完善产品序列,从而为国内硅烷偶联剂生产企业提供了发展机遇。

目前国内功能性硅烷产业链布局完善,全球已逐步转移到国内,我国已经成为世界重要的硅烷生产基地。目前我国形成了江瀚新材、宏柏新材、晨光新材等规模较大的硅烷生产企业。

公司所生产的硅烷偶联剂产品涵盖九大系列六十多个品种,其中1种产品被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29种产品被评为省高新技术产品。公司作为国内高端有机硅材料供应商,已经进入了杜邦、GE、道康宁、欧文斯科宁、米其林、钟渊、PPG等国际大型化工企业的供应商名录,能较好地满足高端客户的需求。

(三)同行业主要可比公司简要情况

1、电池材料行业

天赐材料:天赐材料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材料、日化材料及特种化学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新宙邦:新宙邦主要从事电池化学品、电容化学品、有机氟化学品和半导体化学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2、有机硅行业

江瀚新材:江瀚新材主要从事硅烷偶联剂和硅烷交联剂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宏柏新材:宏柏新材主要从事功能性硅烷、纳米硅材料等硅基新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主要从事电池材料以及有机硅等化工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134,955,777.34 元,同比增长17.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776,904,489.03元,同比增长28.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72,267,955.56元,同比增长30.18%。

(一)主要产品及用途、上下游产业链

1、电池材料业务

公司生产的电池材料包括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超级电容器电解液。

(1)锂离子电池电解液

锂离子电池电解液的作用是在电池内部正负极之间形成良好的离子导电通道,其指标直接决定了锂离子电池的能量密度、功率密度、循环寿命、安全性能、宽温应用等,是锂离子电池获得高电压、高比能等优点的保证。锂离子电池电解液一般由高纯度有机溶剂、电解质、添加剂等材料在一定条件下,按一定比例配制而成。

公司主要的锂离子电池电解液产品情况如下:

产品类型产品用途以及特性
动力电池电解液动力电池电解液的终端应用主要为新能源汽车、电动工具、航空航天和医疗等领域。公司的动力电池电解液纯度较高,能够满足动力电池对于大容量、循环寿命长以及高低温性能稳定等要求
消费电池电解液消费电池电解液的终端应用为笔记本电脑、手机、数码相机、平板电脑、便携式游戏机等3C产品。3C产品一般体积小、重量轻、便于携带,公司的消费电池电解液能满足消费电池比容量较高的特性,且能同时满足其常温以及高温性能的要求
储能电池电解液储能电池的终端应用包括智能电网、光储电站、风储电站。公司所生产的储能电池电解液可以满足电池的长寿命、高安全等要求,并同时兼具性价比

(2)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

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系为改善电解液的电化学性能而加入电解液中的少量添加物,属于重要原材料之一。不同种类的添加剂具备不同的功能,比如改善成膜质量、改善高低温性能等。

目前公司的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以锂盐类添加剂为主,包括二氟磷酸锂(LiDFP)、双三氟甲基磺酰

亚胺锂(LiTFSI)、二氟草酸硼酸锂(LiDFOB)以及三氟甲磺酸锂(LiCF3SO3)等,以上产品具备较高的技术门槛,且已大量应用于主流动力锂离子电池中。此外,公司的部分产品已应用于固态锂离子电池等新型电池中 ,并已形成批量出货 。

(3)超级电容器电解液

超级电容器电解液是超级电容器的核心材料之一,其与电极、隔膜等材料共同决定了超级电容器的性能。超级电容器是指介于传统电容器和充电电池之间的一种新型储能装置,它既具有电容器快速充放电、使用寿命长的特性,同时又具有电池的储能特性。其主要下游终端应用领域包括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和不间断电源等。

2、有机硅业务

公司的有机硅产品现阶段主要是硅烷偶联剂。硅烷偶联剂属于有机硅材料的四大门类之一,主要用以改善无机物与有机物之间的界面作用,从而提高复合材料的性能。公司的硅烷偶联剂产品主要包括氨基硅烷、酰氧基硅烷、环氧烃基硅烷等,用于高档涂料、玻璃纤维等领域。

公司生产硅烷偶联剂的主要原材料为功能性硅烷中间体,如γ-氯丙基三氯硅烷、γ-氯丙基三乙氧基硅烷、γ-氯丙基三甲氧基硅烷。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材料以及硅烷偶联剂等化工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经营模式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模式主要包括采购策略、成本控制以及供应商管理等方面。

采购策略:对于主要原材料,公司与行业内知名供应商合作,建立了稳定供货渠道。公司会结合生产部门的需求,在满足生产需求的同时,合理控制库存。

成本控制:公司会对主要原材料市场持续跟踪、深入分析,定期制定采购计划、调整波峰与波谷期间采购规模,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的不利影响。

供应商管理:公司建立供应商评价管理体系,形成了具有相对稳定、适当竞争、动态调整的合格供应商名录,确保了原辅料供应的持续稳定、质量优良及价格合理。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为主的生产模式,以客户订单及中长期需求预计为导向,制定生产计划并实施。在生产组织方面,销售部门根据近期销售情况、交货订单、客户需求预测及市场开发进展,预估下月的产品销售量并形成月度销售计划;生产部门则根据月度销售计划、成品实际库存、安全库存量、上月出货量以及车间生产能力等情况制定下月的生产计划,在实际操作时,生产部门还可以根据具体订单合理调整生产计划。

在生产作业方面,生产部门确定生产过程中各工序的控制要求,编制生产过程作业指导书,规定操作方法、要求,监督各生产工序中的操作人员按各自工艺要求和作业指导严格执行。在对产品品质的控制方面,生产部门根据产品性能要求和相关工艺设立关键控制点,并制定控制项目及目标值。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直销模式。首先,公司经过客户的调查评估、验厂考察、样品测试等认证程序,进入主要客户的合格供应商体系,达成合作意向。随后,在客户合作对接过程中,公司的营销、研发部门与客户开展深入、持续对接,品质、采购部门也参与到客户产品的开发中。此外,公司在提供材料样品的同时,会根据客户产品开发情况,给出建议使用条件,协助客户完成产品体系的定型,共同促进产品应用市场的开拓。

此外,公司在开拓市场过程中,存在少量通过中间商开拓及维护业务的情况。中间商主要提供客户撮合、客户维护,以及协助沟通产品和报价需求、协助运回产品包装桶等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与下游客户采取议价为主的谈判机制,双方在商议价格时,会根据原材料成本、人工及制造成本、市场供求状况、预期利润及客户议价等因素综合考虑而确定。

4、研发模式

目前公司建立了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的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的技术研发中心和人才队伍。研发团队一方面会根据市场需求或者潜在需求发起内部研发课题,依靠丰富的行业经验,独立完成相应的研发项目;另一方面,公司会承接国家级/省级的研发项目课题,通过内部评审以及预算编制后,相应执行研发项目开题——小试——中试程序,最终完成课题验收。

此外,公司与部分行业内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建立了合作关系,积极开展合作研发相关工作。

(三)主要产品工艺流程

1、电池材料业务

(1)锂离子电池电解液

(2)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

A、双三氟甲基磺酰亚胺锂

B、三氟甲磺酸锂

C、二氟草酸硼酸锂

(3)超电产品

2、有机硅业务

硅烷偶联剂

(1)单氨基硅烷

(2)双氨基硅烷

(3)酰氧基硅烷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模式

单位:元/公斤

主要原材料采购模式采购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结算方式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上半年平均价格下半年平均价格
1、六氟磷酸锂集中采购52.23%234.70214.95
2、碳酸甲乙酯集中采购8.83%18.1011.06
3、硫酸乙烯酯集中采购2.09%225.76154.68
4、碳酸乙烯酯集中采购3.69%11.166.47
5、双氟磺酰亚胺锂集中采购0.58%307.10277.68

原材料价格较上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公司主要原材料主要用于生产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受供需关系变化等影响,以上主要原材料下半年单价较上半年均有所下降。能源采购价格占生产总成本3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能源类型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不适用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情况

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专利技术产品研发优势
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工业化应用均为本公司员工公司拥有的核心产品授权专利技术涉及磷酸铁锂体系、高电压钴酸锂、高镍、高电压三元体系等,专利授权≥50篇,包括一种应用于磷酸铁锂锂离子电池的非水电解质溶液、一种适用于高电压高镍动力电池的电解液及高电压高镍电池、一种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及锂电池、一种非水电解液及锂离子电池等;检测相关授权专利包括锂离子电池电解液中金属杂质的测定方法、一种锂离子电池用电解液中硫酸根离公司拥有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核心研发平台,围绕电解液溶剂体系协同功能添加剂开展研究,主要针对电池的五大性能(循环、高温、低温、倍率、安全)分别做对应的添加剂研发。在常规链状/环状酯类、氟代链状/环状酯类、硫酸酯类、砜类、腈类、磷基、硅基、醚类、杂环化合物等成膜、高电压、低温、阻燃和防过充功能添加剂领域具有一定的研发优势。
子的测定方法等
硅烷偶联剂工业化应用均为本公司员工3-氨丙基三乙氧基硅烷的精馏高沸物的处理方法、巯基烷基烷氧基硅烷的制备方法、一种固砂偶联剂的制备方法、烷基苯基氟硅烷的制备方法等专利≥10篇公司有机硅产线运行稳定,工艺上采用DCS、安全上采用SIS系统,生产工艺先进,产品质量优,同时副产品综合利用。 公司有专业的研发和分析团队,建立了多功能中试车间,从实验室小试推进到批量化生产提供了孵化基地。
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工业化应用均为本公司员工公司在售的主要添加剂均有授权发明专利支撑,专利数量≥10篇。如:一种二氟磷酸锂的制备方法、一种三氟甲基磺酸的制备方法、一种合成全氟烷基磺酰亚胺盐的方法、一种检测全氟烷基磺酰亚胺盐中氟离子含量的方法等公司建有江苏省(国泰超威)新能源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致力于开发各类新型电解质盐及添加剂。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有10年以上产品开发及产业化经验,能够较快实施产品从小试研发走向产业化。
超级电容器电解液工业化应用均为本公司员工公司拥有超级电容器授权发明专利≥5篇,内容涵盖了超级电容器电解质盐的制备、配方开发及应用。如:一种超级电容器电解质的水相合成办法、一种电解液和使用该电解液的电化学元件、一种双电层电容器用低温电解液等公司在超级电容器电解液行业耕耘多年,研发优势体现在拥有成熟的电解液配方及性能评测体系,核心电解质盐的制造技术。

主要产品的产能情况

主要产品设计产能产能利用率在建产能投资建设情况
电池材料188,537.5吨45.75%111.61万吨波兰华荣4万吨/年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因环保组织提起上诉,《环境条件决定》被项目所在地法院撤销,该项目目前无法按照原计划进度实施)、华荣化工7万吨电解液改扩建项目、年产4000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5737.9吨化学原料(副产品)项目、衢州超威新建年产2100吨锂电池材料项目、宁德华荣年产4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衢州瑞泰
年产3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自贡华荣年产3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和回收2000吨溶剂项目
有机硅7,600吨30.35%//

注:产能统计口径为报告期期末设计产能。主要化工园区的产品种类情况

主要化工园区产品种类
1、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及其添加剂、超级电容器电解液、有机硅等
2、宁德市福鼎市龙安工业园区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有机硅等

报告期内正在申请或者新增取得的环评批复情况?适用 □不适用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7万吨/年电池电解液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张保审批[2022]74号);

衢州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100吨锂电池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衢环智建[2022]24号 );张家港国泰超威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5737.9吨化学原料(副产品)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张保审批[2022]101号);衢州瑞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衢环智造建[2022]32号);自贡国泰华荣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电解液和回收2000吨溶剂新建项目在2022年10月16日取得自贡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自环审批[2022]84号);国泰华荣(波兰)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收到波兰当地政府出具的《环境条件决定》(OS.6220.12.15.2019),于2022年5月获得环境许可编号:102/2022。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出现非正常停产情形

□适用 ?不适用

相关批复、许可、资质及有效期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序号资质名称有效期持有主体续期条件是否满足
1《安全生产许可证》2023年1月17日-2026年1月16日华荣化工-
2《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至2026年4月华荣化工
3《排污许可证》2021年9月30日-2026年9月29日华荣化工-
4《危险化学品登记证》2022年11月28日-2025年11月27日华荣化工-
5《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华荣化工-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华荣化工-
7《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020年12月29日-2023年12月28日华荣化工-
8《安全生产许可证》2021年6月27日-2024年6月26日超威新材-
9《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至2025年1月超威新材-
10《排污许可证》2022年1月18日-2027年1月17日超威新材-
11《危险化学品登记证》2020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12日超威新材-
1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超威新材-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超威新材-
14《安全生产许可证》2021年3月17日-2024年3月16日宁德华荣
15《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至2025年4月宁德华荣
16《排污许可证》2023年3月31日-2028年3月30日宁德华荣
17《危险化学品登记证》2021年2月3日-2024年2月2日宁德华荣
18《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021年5月7日-2024年5月6日宁德华荣
19《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宁德华荣-
20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宁德华荣

从事石油加工、石油贸易行业

□是 ?否

从事化肥行业

□是 ?否

从事农药行业

□是 ?否

从事氯碱、纯碱行业

□是 ?否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行业地位领先

在锂离子电池材料行业,公司作为行业的先入者,在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具有先发优势,通过在行业内多年的技术积累,掌握了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及相关材料的制造生产所需的主要核心技术,凭借较高的质量水准及工艺精度,在下游客户中享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公司作为锂离子电池电解液第一梯队的厂商,近年来表现优异,凭借过硬的产品质量和技术优势,销量实现了持续快速增长。随着下游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持续发展,消费电池的应用场景不断丰富以及储能电池市场的逐渐打开,锂离子电池材料行业预计将持续向好,市场份额逐渐向头部企业集中。

(二)产品技术优势

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的理念,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取得146项发明专利、12项实用新型专利,子公司华荣化工以及超威新材皆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近年来,公司

承担多个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和省级重大科研项目,并承建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等研发载体。公司锂离子电池电解液产品质量较高且稳定性良好,在色度、水分、游离酸、金属杂质含量、氯离子含量、硫酸根离子含量等技术参数上整体优于行业标准,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另外,公司已经在新型电池方面持续性地进行了相关的研发投入与积累,在固态电池、锂硫电池以及钠离子电池等新型电池材料方面皆存在相应布局。公司的添加剂产品在质量和技术层面处于领先水平,部分产品已批量应用于固态锂离子电池等新型电池中。近年来,公司及子公司相继获评苏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小巨人企业(制造类)、国家工信部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国轻工业新能源电池行业十强企业等荣誉。

(三)客户资源优势

在电池材料领域,公司已与下游锂离子电池龙头企业宁德时代、 LG新能源 、新能源科技和亿纬锂能等建立了紧密、持续的合作关系。公司了解核心客户技术要求和技术信息,可提供更为有效的电解液产品、技术支持以及整体解决方案,具有先发优势和客户粘性。另外,公司在张家港、宁德、波兰、衢州和自贡加强生产基地建设,配套向下游客户提供产品,深化合作关系。在硅烷偶联剂领域,公司产品整体稳定性以及工艺精度较高,并具备针对客户具体行业提供差异化产品的能力,已获得国际大型化工企业陶氏化学、巴斯夫、欧文斯科宁、迈图高新等公司的认可并进入其供应商序列。

(四)人才优势

公司及主要子公司深耕电池材料以及有机硅行业,经过多年的不断积累,公司拥有稳步成长的人才团队。生产、研发、销售、采购人员均具有多年行业从业经验,为满足市场需求、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和持续不断的工艺改进、良好的技术服务提供了充分的人员保障。

公司的技术团队由行业资深技术专家组成,核心技术人员曾主持或参与多个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和行业标准制定。基于多年的行业从业经验,公司的技术团队掌握了丰富的电池材料以及有机硅材料的制造和工艺知识,深刻理解制造过程中所面临的技术需求和研发挑战。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公司主要从事电池材料以及有机硅等化工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34,955,777.34 元,同比增长17.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776,904,489.03元,同比增长

28.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72,267,955.56元,同比增长30.18%。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2年2021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6,134,955,777.34100%5,203,099,207.64100%17.91%
分行业
化工新材料6,134,955,777.34100.00%5,203,099,207.64100.00%17.91%
分产品
电池材料5,903,301,438.7496.22%5,028,499,417.6096.64%17.40%
有机硅材料192,407,138.773.14%124,231,246.512.39%54.88%
其他39,247,199.830.64%50,368,543.530.97%-22.08%
分地区
内销5,075,164,292.0582.73%4,298,036,273.4682.61%18.08%
外销1,059,791,485.2917.27%905,062,934.1817.39%17.10%
分销售模式
直销5,962,493,191.9697.19%5,030,164,579.0096.68%18.53%
其他172,462,585.382.81%172,934,628.643.32%-0.27%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从事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海外销售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3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分业务
化工新材料6,134,955,777.344,930,018,212.4319.64%17.91%20.63%-1.81%
分产品
电池材料5,903,301,438.744,774,602,779.7319.12%17.40%20.36%-1.99%
分地区
内销5,075,164,292.054,085,916,652.2819.49%18.08%23.08%-9.98%
外销1,059,791,485.29844,101,560.1620.35%17.10%10.02%2.38%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锂离子电池产业链各环节主要产品或业务相关的关键技术或性能指标?适用 □不适用

高电压NCM系列电解液:使用我司电解液产品的高电压NCM体系锂离子电池,循环寿命能达到常温1C循环3000圈以上,高温45℃1C循环1500圈以上,满足国内外客户性能需求,且产品一致性水平较高。在我司高电压NCM体系电解液配方中,锂盐含量在电解液中质量占比约为10-16%;溶剂含量在电解液中质量占比约为78-85%;添加剂含量在电解液中质量占比约为0.5-8%。

高电压LCO系列电解液:使用我司电解液产品的高电压4.48V或以上的LCO体系锂离子电池,循环寿命能达到常温1C循环1000圈以上,高温45℃1C循环600圈以上,常温3C充1C放循环600圈以上,

满足国内外客户性能需求,且产品一致性水平较高。在我司高电压LCO体系电解液配方中,锂盐含量在电解液中质量占比约为12-16%;溶剂含量在电解液中质量占比约为63-78%;添加剂含量在电解液中质量占比约为5-20%。

磷酸铁锂体系电解液:使用我司电解液产品的磷酸铁锂体系锂离子电池,循环寿命能达到常温1C循环5000圈以上,高温45℃1C循环2500圈以上,满足国内外客户性能需求,且产品一致性水平较高。在我司高电压磷酸铁锂体系电解液配方中,锂盐含量在电解液中质量占比约为8-15%;溶剂含量在电解液中质量占比约为80-85%;添加剂含量在电解液中质量占比约为2-5%。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公司主营的LiTFSI\LiDFP\LiDFOB等多款锂盐类添加剂,在纯度、水份、杂质离子等技术指标上,品控及产品一致性水平高。产品实现国内外主流电解液客户批量供货。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销售收入30%以上产品的销售均价较期初变动幅度超过30%的

□适用 ?不适用

不同产品或业务的产销情况

产能在建产能产能利用率产量
分业务
化工新材料196137.5吨1116100吨46.26%90739.66吨
分产品
电池材料188537.5吨1116100吨45.75%86257.07吨

注:产能统计口径为报告期期末设计产能。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分行业
化工新材料6,134,955,777.344,930,018,212.4319.64%17.91%20.63%-1.81%
分产品
电池材料5,903,301,438.744,774,602,779.7319.12%17.40%20.36%-1.99%
分地区
内销5,075,164,292.054,085,916,652.2819.49%18.08%23.08%-9.98%
外销1,059,791,485.29844,101,560.1620.35%17.10%10.02%2.38%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产量销量收入实现情况报告期内的售价走势变动原因
电池材料86,257,074.65公斤86,682,755.37公斤5,903,301,438.74下降主要原材料受供需关系变化影响,产品价格下调

境外业务产生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净利润10%以上?是 □否

境外业务名称开展的具体情况报告期内税收政策对境外业务的影响公司的应对措施
化工新材料出口报告期内境外销售收入占公司整体业务总收入约 17.27%报告期内税收政策对公司境外业务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持续关注主要境外市场动态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项目单位2022年2021年同比增减
化工新材料销售量公斤94,387,761.1280,523,235.7417.22%
生产量公斤90,739,655.9173,978,777.6222.66%
库存量公斤1,208,275.494,856,380.70-75.12%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产销率变高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合同标的对方当事人合同总金额合计已履行金额本报告期履行金额待履行金额本期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累计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应收账款回款情况是否正常履行影响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合同未正常履行的说明
锂离子电池电解液FREYR Battery Norway AS341,90000341,900000不适用

注: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为2023年至2028年,2022年度内未发生交易。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项目2022年2021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化工新材料原材料4,609,002,115.1493.49%3,750,119,800.8191.76%22.90%
化工新材料人工工资60,846,585.981.23%54,018,074.851.32%12.64%
化工新材料折旧35,798,001.640.73%38,013,888.370.93%-5.83%
化工新材料能源20,443,866.580.41%16,508,169.120.40%23.84%
化工新材料其他203,927,643.094.14%228,154,958.745.58%-10.62%

说明无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1、本期新设子公司情况

(1)二级子公司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本期投资设立自贡国泰华荣新材料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2)公司本期投资设立衢州瑞泰新材料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2、本期注销子公司情况

二级子公司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本期注销子公司韩国国泰华荣有限会社。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5,523,389,153.76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90.03%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0.00%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第一名2,763,378,270.1945.04%
2第二名1,152,701,593.4418.79%
3第三名851,229,068.3313.88%
4第四名697,240,312.0611.37%
5E-ONE MOLI ENERGY CORP58,839,909.750.96%
合计--5,523,389,153.7690.03%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2,988,252,402.16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64.84%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0.00%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第一名1,398,492,389.2830.34%
2第二名658,810,470.8814.29%
3森田新能源材料(张家港)有限公司421,845,340.269.15%
4第四名313,796,618.116.81%
5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95,307,583.634.24%
合计--2,988,252,402.1664.84%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2年2021年同比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39,862,244.8347,487,840.22-16.06%
管理费用108,729,142.7292,125,017.1718.02%
财务费用-99,290,136.53-9,574,315.36-937.05%主要受利息收入增加及人民币贬值影响,本年汇兑收益大幅增加
研发费用126,687,365.68123,057,642.162.95%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项目目的项目进展拟达到的目标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高能比固态锂电技术——"刚柔并济"复合固态电解质的设计与制造基于公司战略,进行固态级电解质锂盐的产业化开发及新型可用于固态电解质体系的锂盐开发完成验收得到固态级电解质锂盐,限定类杂质离子含量低,满足固态锂离子电池的应用需求形成公司在未来固态锂离子电池的先发优势
高镍动力电池功能电解液开发高镍三元体系,虽然其比容量大、电压平台高、振实密度大、低温性能好。但是三元材料也有自身的缺点,比如:1)残留锂化合物(RLCs)的形成;2)Li/TM晶格混排;3)电极表面重构;4)电极表面释放O2和CO2;5)过渡金属溶解;6)高SOC和长循环时形成的晶内和晶间裂纹;7)热稳定性差。本项目拟通过电解液的配方筛选,来改善以上高镍电池的问题,提高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完成验收开发出性能优异、高安全的高镍电池电解液,满足动力电池的需求。巩固和提升公司在新能源电池电解液领域的竞争力
硅炭负极动力电池功能电解液的开发对于高能量密度的需求已经是传统石墨负极所无法满足的,硅负极因其高于石墨十倍的理论比容量(4200 m Ah/g)成为最有潜力的下一代负极材料。然而硅负极由于在循环过程中三倍的体积膨胀所导致的电极破碎粉化,成为了硅负极商业化的发展中难以突破的瓶颈。通过调配电解液组分(在电解液反应之前优先参与界面反应)来改善电极的表面形态以及 SEI 膜的性质,就能缓解电极的破碎和粉化、进而提高循环稳定性。完成验收在项目实施期内完成所有研究设计工作,建成的装置能够稳定运行并生产出合格产品。巩固和提升公司在新能源电池电解液领域的竞争力
含氮氧硫杂环类添加剂的研究开发开发该系列产品达到并超越国内同类产品的技术标准,最终与国际上领先的添加剂制造企业水平相当,使我司能在电解液的调配中能使用自产的产品替代现有的进口产品,降低我司电解液的制造成本,提升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完成验收在项目实施期内完成公司所需的小试样品制备工作,并开发适合中试生产的合成工艺。降低电解液的制造成本,提升在新能源电池电解液领域的竞争力
磺酸酯类功能添加剂的合成工艺研究电解液添加剂的需求量日益增加,电解液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对于电解液成本的控制已经迫在眉睫,磺酸酯类添加剂作为其中一种使用量相对较大的添加剂,实现其自产是降低成本的最有效的方法,同时开发不同种类的磺酸酯类添加剂,有助于我司在添加剂筛选和替代领先竞争对手。完成验收在项目实施期内完成公司所需的小试样品制备工作,并开发适合中试生产的合成工艺。巩固和提升公司在新能源电池电解液领域的竞争力
高电压(≥4.45V)钴酸锂电解液的开发开发电压大于4.45V LCO电池电解液,可借鉴上一代高电压电解液的开发思路。在4.35-4.45V高电压电解液中,溶剂体系仍然以碳酸酯及羧酸酯为主。添加剂方面,相比于常规电压的3C类电解液,高电压电解液中主要采用了具有正极成膜作用的氟代化合物(FEC等)及腈类化合物(SN等)。在电压大于4.45V LCO电池中,溶剂体系仍可选择碳酸酯,同时可以尝试新型氟代化合物及腈类的应用。完成验收将目前小试的实验结果,通过中试等工业实验后,进行产业化规模的适应性研究。巩固和提升公司在新能源电池电解液领域的竞争力
622NCM动力电池电解液的开发锂离子电池NCM三元正极材料,具有高比容量、良好的循环性能、安全性好和对环境污染小等优点,逐渐受到人们的重视,有望成为未来锂离子电池主流正极材料之一。为了达到能量密度的需求,目前针对三元NCM622动力电池的研究,电压正逐步从常规的4.2V提高到4.35V、4.4V;然而,在高工作电压下,三元材料的循环性能、倍率性能等电化学性能会变差,提高三元材料在高电压下的电化学性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完成验收开发出适用于4.3-4.4V NCM622动力电池的电解液,以适应未来市场需求。巩固和提升公司在新能源电池电解液领域的竞争力
高温型磷酸铁锂动力电池电解液的开发磷酸铁锂动力电池未来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市场份额会进一步提升。针对市场的需求和磷酸铁锂电池的性能、磷酸铁锂电解液组成,开发多款适合磷酸铁锂电池高温型电解液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尤其是电解液中添加剂 PS列入欧洲管控物质名单中,完成验收将目前小试的实验结果,通过中试等工业实验后,进行产业化规模的适应性研究。巩固和提升公司在新能源电池电解液领域的竞争力
积极寻找和开发出替代PS的添加剂及相应的电解液是未来电解液市场竞争的技术优势。
低内阻功能电解液的开发降低电池内阻可以提高电池循环效率,延长电池寿命,减少电池产热,增加电池的安全性能,同时实现电池的高倍率充放电,减少人们在使用新能源汽车时的里程焦虑。本项目主要在于调配碳酸酯和羧酸酯的最佳比例,在降低电池内阻的基础上,实现电解液电导率、储存性能以及电池的高低温性能的平衡,同时开发新型电解液添加剂,进一步降低电池内阻,在控制电解液成本的基础上实现电池的安全可靠循环。完成验收将目前小试的实验结果,通过中试等工业实验后,进行产业化规模的适应性研究。巩固和提升公司在新能源电池电解液领域的竞争力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2年2021年变动比例
研发人员数量(人)15012817.19%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16.72%17.80%-1.08%
研发人员学历
本科755927.12%
硕士241833.33%
博士550.00%
其他46460.00%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30岁以下433910.26%
30~40岁6773-8.22%
40岁以上4016150.00%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2年2021年2020年
研发投入金额(元)126,687,365.68123,057,642.1657,625,611.6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2.07%2.37%3.17%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0.000.00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0.00%0.00%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0.00%0.00%0.00%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2022年2021年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641,816,256.072,681,841,165.84110.3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685,841,273.262,627,831,167.3178.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55,974,982.8154,009,998.531,67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200,692,498.331,647,411,473.7933.5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935,608,979.241,873,103,451.48163.5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34,916,480.91-225,691,977.69-1,111.7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933,480,347.9911,611,300.3333,776.3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04,384,841.6615,957,250.191,807.5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29,095,506.33-4,345,949.8683,605.2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917,698,491.03-211,621,747.281,006.19%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 □不适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较大主要系销售回款增多;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较大主要系公司期末未到期理财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较大主要本期公司完成IPO,募集资金到账。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形成原因说明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5,501,609.29-0.53%主要系远期外汇合约结算的浮亏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474,086.710.34%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资产(银行理财)
资产减值-13,199,067.93-1.28%主要系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营业外收入8,344,655.460.81%主要系政府补助
营业外支出3,637,044.710.35%主要为公益性及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支出
信用减值损失23,479,445.602.28%主要系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2年末2022年初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2,976,443,965.6429.17%990,162,530.6717.72%11.45%不适用
应收账款1,227,757,472.3212.03%1,632,640,278.6529.21%-17.18%不适用
存货623,278,262.566.11%608,932,265.0010.90%-4.79%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49,437,152.570.48%0.00%0.48%不适用
固定资产875,665,181.818.58%580,943,276.1610.39%-1.81%不适用
在建工程188,967,610.601.85%163,235,453.262.92%-1.07%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45,437.870.00%0.00%0.00%不适用
短期借款262,906,136.282.58%0.00%2.58%不适用
合同负债5,904,187.160.06%6,387,164.420.11%-0.05%不适用
租赁负债6,776.900.00%0.00%0.00%不适用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初数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本期计提的减值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金额其他变动期末数
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3,474,086.714,445,230,000.002,185,000,000.002,263,704,086.71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796,103.843,796,103.84
金融资产小计3,796,103.843,474,086.710.000.004,445,230,000.002,185,000,000.000.002,267,500,190.55
应收款项融资1,339,392,737.730.000.000.005,158,530,136.504,833,702,010.440.001,664,220,863.79
上述合计1,343,188,841.573,474,086.710.000.009,603,760,136.507,018,702,010.440.003,931,721,054.34
金融负债0.000.00

其他变动的内容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173,812,633.87保证金等
应收票据36,380,255.63质押、已背书未到期未终止确认票据
应收款项融资1,316,523,548.53质押
合计1,526,716,438.03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上年同期投资额(元)变动幅度
422,936,869.57290,339,516.4745.67%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投资方式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投资项目涉及行业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资金来源项目进度预计收益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披露日期(如有)披露索引(如有)
国泰华荣(波兰)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26 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自建化工0.000.00自筹0.00%660,281,625.940.00不适用2021年12月14日详见江苏国泰刊登于2021年12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108号《江苏国泰: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6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暨对下属公司增资的公告》
衢州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自建化工35,351,211.8365,293,244.28自筹12.59%132,000,000.000.00不适用-
年产2100吨锂电池材料项目
波兰 4 万吨/年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自建化工0.0040,758,700.00自筹、江苏国泰募集资金27.17%317,584,000.000.00因环保组织提起上诉,《环境条件决定》被项目所在地法院撤销,因此该项目目前无法按照原计划进度实施。2017年12月26日详见江苏国泰刊登于2017年12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7-72号《江苏国泰:关于拟用募集资金在波兰实施4万吨/年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的公告》
合计------35,351,211.83106,051,944.28----1,109,865,625.940.00------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募集方式募集资金总额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351,633.2787,261.8887,261.885,0005,0001.42%253,822.39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0
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人民币1,292,210,000.00元,其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合计--351,633.2787,261.8887,261.885,0005,0001.42%253,822.39--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3,333,3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16,332,694.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8,263,660.67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88,069,033.33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2,188,069,033.3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14日划付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6月14日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006号)。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专户的活期存款余额人民币1,276,633,369.11元(包含银行利息),尚未到期的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1,292,210,000.00元。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波兰华荣新建Prusice 4万吨/年锂离子动力电池电解液项目39,326.3939,326.3929,941.3329,941.3376.14%2022年06月30日-4,580.61-4,580.61
宁德华荣年产8万吨新材料项目31,309.3231,309.3212,803.912,803.940.89%2022年11月30日36.0936.09
华荣化工新建8,893.438,893.434,277.754,277.7548.10%2021年12月00不适用
实验楼和现有环保设施提升项目01日
华荣化工智能化改造项目5,0000000.00%00不适用
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 4,000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 5,737.9吨化学原料(副产品)项目05,000000.00%2024年12月31日00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35,470.8635,470.8635,470.8635,470.86100.00%00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20,000120,00082,493.8482,493.84-----4,544.52-4,544.52----
超募资金投向
宁德华荣年产4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65,00065,00000.000.00%2025年12月31日00不适用
自贡华荣年产3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和回收2,000吨溶剂项目53,00053,00000.000.00%2024年09月30日00不适用
衢州瑞泰年产3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25,00025,0002,011.952,011.958.05%2023年12月31日00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000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143,000143,0002,011.952,011.95----00----
合计--263,000263,00084,505.7984,505.79-----4,544.52-4,544.52----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未达到预计收益的情况: 1、波兰华荣新建Prusice 4万吨/年锂离子动力电池电解液项目: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受市场和客户严格审核流程的影响,目前波兰华荣产量爬坡较慢,人员薪酬、折旧等固定成本相对偏高,导致工程暂未达到预期收益。 2、宁德华荣年产8万吨新材料项目:根据设备调试和试运行情况,该项目于2022 年 11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目前尚处于产能爬坡阶段,尚未达产。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华荣化工智能化改造项目: 1、该项目由于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而终止投资。自2020年以来,电解液市场需求持续高涨,华荣化工张家港基地的电解液产能利用率一直较高,生产处于满负荷状态。为了满足客户不断增加的需求,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继续保持并努力提升电解液产品市场占有率,公司须保持正常生产,不宜停产实施改造。华荣化工张家港基地正在实施7万吨/年电池电解液改扩建项目,厂区土地非常有限,且很难获取周边用地,客观上造成了智能化改造项目实施在空间方面存在困难。随着新能源行业的高速发展,为了抢抓发展机遇,公司目前正在张家港、宁德、衢州、自贡等地同时实施多个项目,对于人力及资金的要求整体较高。华荣化工智能化改造项目技术要求高、改造过程相对复杂,且技术在不断升级换代,时效性短,经济效益相对新建项目不明显。综上所述,本次变更有利于公司优先将资金和人力等资源用于其他新建产能项目的实施,能带来更好的经济效益与更优厚的股东回报。 2、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及2022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实施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4000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5737.9吨化学原料(副产品)项目的议案》,将原拟投入“华荣化工智能化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投向新的“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4,000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5,737.9吨化学原料(副产品)项目”。 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实施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4000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5737.9吨化学原料(副产品)项目》(公告编号2022-018)。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适用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88,069,033.33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2,188,069,033.33元。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并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了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43,000万元投资建设以下项目: 1、宁德华荣年产4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项目总投资1,537,980,000.00元,募集资金投资650,000,000.00元,,本期投入0.00元,实施主体为宁德华荣,系华荣化工的全资子公司。宁德华荣于2022
年12月13日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尚未到账,前期准备工作均以自有资金投入。 2、 自贡华荣年产3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和回收2,000吨溶剂项目,项目总投资1,510,500,000.00元,募集资金投资530,000,000.00元,本期投入0.00元,实施主体为自贡华荣,系华荣化工的全资子公司。自贡华荣于2022年12月20日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尚未到账,前期准备工作均以自有资金投入。 3、衢州瑞泰年产3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项目总投资1,510,300,000.00元,募集资金投资250,000,000.00元,本期投入20,119,500.00元,实施主体为衢州瑞泰,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适用
1、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469,586,143.60元。 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过程中,根据项目的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 因此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50,000,000.00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间任一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金额不超过3,050,000,000.00元,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人民币1,292,210,000.00元,其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 4,000 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 5,737.9 吨化学原料(副产品)项目华荣化工智能化改造项目5,000000.00%2024年12月31日0不适用
合计--5,00000----0----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华荣化工智能化改造项目: 1、该项目由于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而终止投资。自2020年以来,电解液市场需求持续高涨,华荣化工张家港基地的电解液产能利用率一直较高,生产处于满负荷状态。为了满足客户不断增加的需求,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继续保持并努力提升电解液产品市场占有率,公司须保持正常生产,不宜停产实施改造。华荣化工张家港基地正在实施7万吨/年电池电解液改扩建项目,厂区土地非常有限,且很难获取周边用地,客观上造成了智能化改造项目实施在空间方面存在困难。随着新能源行业的高速发展,为了抢抓发展机遇,公司目前正在张家港、宁德、衢州、自贡等地同时实施多个项目,对于人力及资金的要求整体较高。华荣化工智能化改造项目技术要求高、改造过程相对复杂,且技术在不断升级换代,时效性短,经济效益相对新建项目不明显。综上所述,本次变更有利于公司优先将资金和人力等资源用于其他新建产能项目的实施,能带来更好的经济效益与更优厚的股东回报。 2、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及2022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实施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4000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5737.9吨化学原料(副产品)项目的议案》,将原拟投入“华荣化工智能化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投向新的“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4,000吨锂电池/超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5,737.9吨化学原料(副产品)项目”。 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实施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4000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5737.9吨化学原料(副产品)项目》(公告编号2022-01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公司类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子公司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和硅烷偶联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18,589.81651525,606.46230,736.46590,542.1297,590.5381,961.17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自贡国泰华荣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设立无重大影响
衢州瑞泰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设立无重大影响
韩国国泰华荣有限会社注销无重大影响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不适用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报告期内,国内新能源汽车和储能市场保持高增长态势;未来锂离子电池市场需求仍将持续扩大。巨大市场需求刺激下,锂电材料领域掀起新一轮产能扩充浪潮;其它领域的企业也纷纷跨界入局,竞争日趋激烈。电解液企业在市场开拓、成本控制和供应链布局方面将面临新的挑战。随着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市场的快速增长,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市场也将进一步扩大。硅烷偶联剂属于技术和资金密集型、需求高速增长、产业链长的高壁垒行业。我国功能性硅烷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随着环保安全要求的提高,功能性硅烷行业将继续淘汰产能落后、环保不达标的小型生产商。行业将呈现以大型厂商为主的竞争格局,拥有自主研发能力、掌握核心技术、具备较强资金及规模优势的企业将具备更强的竞争力。

(二)公司发展战略

未来公司将在稳定发展现有产品的基础上,积极拓展产品的种类,优化和完善技术服务和技术解决方案,以全球化的视野拓展国内外业务,加强与国内外客户、供应商的合作。公司将通过规模化发展,技术创新,业务拓展,产业延伸和人才培育等路径,进一步加快发展步伐,增强竞争实力,提高盈利能力,实现收入和利润的持续增长,致力于成为智能、安全、环境友好的世界一流化工新材料供应商。

(三)经营计划

公司将紧紧围绕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总方针;依法合规经营,完善内部治理,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员工和企业共同发展;依靠科技进步,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为股东创造价值。 同时公司将进一步落实“三个务必”:“务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统一思想认识,用正确的发展目标、理念、价值观引领和推动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务必谦虚谨慎、艰苦奋斗” ,时刻保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精神和进取心,不断加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增强执行力;“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坚持问题导向,知难而进、知错能改,将担当作为奋进的姿态,将奋斗拼搏作为最亮的底色,把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精神化作战胜各种重大风险挑战的强大动力,努力在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探索前行。具体经营举措如下:1、创新是第一动力,持续加大技术和产品研发创新的同时,在日常工作、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等方面都要充分发扬创新理念,坚持创新驱动;2、持续完善供应链,组织优秀的各类供应商,一起打造一个开放的,富有竞争力的一流供应链,为下游合作伙伴提供高性价比的产品和服务,共同开拓市场;3、继续围绕“十四五”规划及发展战略,稳步推进张家港、衢州、自贡、宁德等地的扩产项目,继续完善产能布局;4、在生产、采购、销售、研发及项目建设等各方面加强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降本节支、提质增效;5、加强团队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国际化的人才队伍,不断提升运营效率,同时为企业实现快速扩张保障人才资源。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规模与经营业绩整体呈增长趋势。随着市场竞争程度趋于激烈以及新竞争者的进入,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和市场份额可能受到一定冲击,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保持和提高市场竞争力,则可能导致公司毛利率水平下滑,主要产品市场份额下降,从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无法维持增长趋势,甚至出现下滑的情况。

应对措施:公司作为锂离子电池材料的龙头企业之一,目前已经形成了一定的竞争优势。未来公司将在稳定发展现有产品的基础上,积极拓展产品的种类,优化和完善技术服务和技术解决方案,以全球化的视野拓展国内外业务,加强与国内外客户、供应商的合作。公司将通过规模化发展,技术创新,业务拓展,产业延伸和人才培育等路径,进一步加快发展步伐,增强竞争实力,提高盈利能力,实现收入和利润的持续增长,致力于成为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化工新材料供应商。

2、技术路线变化风险

电池技术一直以来处于持续高速发展中,其由最初的铅酸电池到镍氢电池,至现在的锂离子电池,其技术路径以及性能皆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随着行业的发展以及技术的迭代,新型技术路径如氢燃料电池、固态锂离子电池等可能对现有的液态锂离子电池产生冲击。若未来锂离子电池的性能、技术指标和经济性被其他技术路线的动力电池超越,锂离子电池的市场份额可能被挤占甚至替代。锂离子电池的技术发展路线也可能发生变化,固态电解质可能会逐渐替代传统的有机液态电解液,从而导致对锂离子电池电解液的市场需求下降。

应对措施:任何新技术的产业化都需要不断地长时间地经过市场的验证。即使成功,预计各种技术路线的电池产品将长期在市场上共存,大部分技术路线仍然将使用电解液、添加剂等公司主要产品。公司通过在行业内多年的技术积累,掌握了锂离子电池材料所需的主要核心技术,同时公司一贯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的理念,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努力和上下游企业一起持续提升锂离子电池的性价比。此外,公司已经在固态电池、锂硫电池以及钠离子电池等新型电池方面持续性地进行了相关的研发投入与积累。公司的部分新型锂盐产品在固态锂离子电池等新型电池中已形成批量销售。公司将紧跟行业前沿技术和

发展趋势,及时把握市场信息,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对相关前沿技术进行储备,及时实现技术进步或转型,以应对技术更新带来的风险。

3、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及供应风险

公司原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比重较大,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营业成本及毛利率有较大影响,进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另外,政府和社会对环境保护和能源耗用的要求不断提升,部分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能会相应受到影响乃至被关停,部分地区也可能因能源或环保原因而对域内企业采取阶段性的限制措施,使得部分供应商无法及时、足量向公司供应主要原材料,在一定程度上会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应对措施:(1)巩固加深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的战略合作,提高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2)完善采购遴选机制,加强采购环节管理,在保质保量的基础上,积极开发新的合格供应商,扩大采购来源,以促进采购成本的优化。(3)持续加强原材料市场价格的研究和分析,及时调整采购规模。(4)加深与客户的沟通合作,努力和客户建立合理的价格波动调整机制。(5)通过扩大生产规模、持续优化生产工艺、提升管理水平及购置先进设备,降低单位生产成本,提升产品竞争力。

4、安全生产及环保风险

公司生产会产生一定数量的废水、废气、废渣,部分原料、半成品、成品为易燃、易爆、腐蚀性或有毒物质。尽管公司配备有较完备的安全设施和环保处理设施,制定了较为完善的事故预警处理机制,技术水平比较先进,但仍然可能因物品保管及操作不当、设备故障或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安全事故或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从而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此外,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和国家环保、安全政策要求的提高,公司未来可能需进一步加大安全和环保投入,进而影响公司的经济效益。

应对措施:针对以上风险,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公司一直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一系列相关制度,并严格落实。公司投入足够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还采取了岗前安全教育、特殊作业防火安全措施、属地管理责任制、定期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培训等多种形式夯实安全生产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下属主要子公司均设置了EHS中心,负责安全环保的统筹工作,各车间和部门等均配置了相关人员加强现场的监督和检查。

5、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近年来,公司业务发展态势良好,经营业绩保持较快增长,人员结构较为稳定。但随着包括募投项目在内的新建项目的投建,公司产能预计将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快速扩张,管理链条逐步延长。同时在资本运作、市场开拓、技术研发、资源整合等方面对公司管理团队和公司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总体管理难度加大。如果公司的组织管理体系、人力资源管理、对外投资管理等方面不能适应公司快速发展及规模不断扩大带来的变化,公司将面临生产经营规模快速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应对措施:针对以上风险,公司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引进管理人才、健全科学决策体系、防范决策失误和内部控制风险,使公司营运体系能够更好地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以应对公司将可能面临的管理风险,从而保障公司的稳健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6、行业产能过剩风险

基于行业发展较快且公司具有一定优势,电解液的投入产出比较高,化工企业的各项审批流程较长,规模化发展有利于降低单位建设成本并和上下游合作伙伴一起打造优质供应链等因素,公司目前正在张家港、衢州、宁德等地建设扩产项目。上述项目,公司基于当下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客户需求变化等条件充分论证做出了投资决策,但如果未来发生电池材料行业整体产能增长过快,行业需求提升速度不及预期,主要客户拓展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市场环境出现较大不利变化等因素,则存在行业产能过剩的风险。

应对措施:针对以上风险,一方面公司将积极开拓和维护国内外市场优质客户,对接客户需求,不断优化客户结构,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另一方面,公司将进一步采取切实措施降本增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生产和供应链管理等环节,以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和全球市场竞争力。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类型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2年09月06日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5号国泰大厦2号楼4楼会议室实地调研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夏斯亭、秦宇道;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殷晟路、李林容;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王洪岩;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马瑞山;上海明溪天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许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周颖;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沈唯;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卞邵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蒋淑霞;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张海榕;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姚金年;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文茂对公司未来的竞争优势及发展战略目标、目前产能及规划情况等问题进行了解答。详见2022年9月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治理实际状况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规范地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确保其充分行使股东权利。

(二)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自己的行为,未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

(三)关于董事和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开展工作,公司董事勤勉尽责。

(四)关于监事和监事会: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公司监事勤勉尽责。

(五)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已建立绩效评价激励体系,经营者的收入与企业经营业绩挂钩,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有关信息;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已披露的资料;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和网站,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七)关于相关利益者: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和交流,实现股东、员工、供应商、客户、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相互独立,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一)业务独立: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二)人员独立:公司的总经理(即总裁)、副总经理(即副总裁)、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通过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公司章程》干预公司人事任免的情况。公司建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及

工资的管理机构及完善、系统的管理制度,独立聘用(包括解聘)员工,独立支付工资并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三)资产独立: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资产及配套设施。公司业务经营所必需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以及其他资产的权属全部为公司所有。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产权关系明晰,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而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机构独立:公司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和高级管理层。《公司章程》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责作了明确的规定。股东通过股东大会依法定程序对公司行使股东权利。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下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引入了独立董事制度,使公司在治理结构上更加独立、完善。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管理的需要设置了办公室、财务部、审计部等职能机构、部门,并将该等机构、部门纳入管理体系进行管理。公司的机构、部门均系根据自身的需要以及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设立,公司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财务独立: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以及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拥有独立的财务会计账簿。公司独立在银行开设账户,不存在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混合纳税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会议类型投资者参与比例召开日期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100.00%2022年01月29日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暨新设子公司并拟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报酬的议案》。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100.00%2022年03月29日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上市后适用的<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上市后适用的<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上市后适用的<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上市后适用的<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2021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100.00%2022年05月25日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一系列制度的议案》。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100.00%2022年06月09日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建设年产3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和回收2000吨溶剂项目并拟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74.81%2022年09月16日2022年09月1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73.66%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1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73.74%2022年12月21日2022年12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职务任职状态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期初持股数本期增持股份本期减持股份其他增减变动期末持股数股份增减变动
(股)数量(股)数量(股)(股)(股)的原因
张子燕董事长现任592020年06月16日2023年06月15日00000
张斌董事现任502022年09月16日2023年06月15日00000
马晓天董事、总裁现任542020年06月16日2023年06月15日00000
张健董事现任412022年09月16日2023年06月15日00000
王晓斌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现任502020年06月16日2023年06月15日00000
王一明董事、副总裁现任552020年06月16日2023年06月15日00000
顾建平独立董事现任572020年06月16日2023年06月15日00000
周中胜独立董事现任452020年06月16日2023年06月15日00000
朱萍独立董事现任482020年06月16日2023年06月15日00000
郭军监事会主席现任522020年06月16日2023年06月15日00000
赵世勇监事现任522020年06月16日2023年06月15日00000
李建中职工监事现任512020年06月16日2023年06月15日00000
朱慧职工监事现任512022年12月212023年06月1500000
黄卫东财务总监现任462021年03月22日2023年06月15日00000
朱晓新市场总监现任452022年12月21日2023年06月15日00000
合计------------00000--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是 ?否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类型日期原因
张斌董事被选举2022年09月16日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张健董事被选举2022年09月16日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朱慧职工监事被选举2022年12月21日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朱晓新市场总监聘任2022年12月21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聘任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张子燕先生:1964年01月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国际商务师。1980年12月至1994年4月历任沙洲县外贸公司业务员,张家港市外贸公司业务员、副科长,张家港市纺织品进出口公司科长、副经理,期间1983年至1986年脱产学习。1994年4月至2004年5月历任香港钟山公司张家港部经理,香港海坤企业有限公司董事长。1995年2月至2018年2月历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国泰国华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期间1996年9月至2016年4月历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张子燕先生现兼任江苏国泰董事长、江苏国泰华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国泰投资董事长及总经理、江苏国泰紫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国泰邦特富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国泰华盛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泰国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泰汉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泰国贸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泰国盛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泰国绵贸易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泰华博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华荣化工董事、超威新材董事、上海树培执行董事、上海漫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国裕有限公司董事、苏韵国际有限公司董事、BRIVISIONPTE.LTD.董事、超威新能董事、衢州超威董事、衢州瑞泰董事、江苏国泰华欣贸易有限公司董事。

张斌先生:1973年11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国际商务师。1996年至今历任张家港市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国泰国华实业有限公司)业务员、科长、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期间2011年9月至今先后兼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副总裁)、监事会主席、联席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

张斌先生现兼任江苏国泰董事兼联席总裁、江苏国泰国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国泰慧通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家港保税区凯利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张家港圣泰服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富华伟业有限公司董事,张家港豪鼎服装有限公司监事,睢宁国泰国华服装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市兴泰制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苏国泰财务有限公司董事,缅甸国华伟业服装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豪鼎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国泰汉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张家港保税区国泰智选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国泰华博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慧贸通(香港)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

马晓天先生:1969年02月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张家港市对外贸易公司业务员、副科长、科长,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轻工工艺进出口有限公司科长,江苏国泰董事、副总经理、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裁,国际贸易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

马晓天先生现兼任江苏国泰国贸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华荣化工董事、超威新材董事、江苏国泰国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泰博创实业有限公司董事、超威新能董事、衢州超威董事、衢州瑞泰董事、波兰华荣管理委员会委员。

张健先生:1982年07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至今历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职员、贸易发展部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职工代表监事、董事。2016年12月至2018年4月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和信息化总监(公司高管)。现任本公司董事。

张健先生现兼任江苏国泰董事兼董秘、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保税区鑫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家港保税区国成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市国泰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张家港星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国泰华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昇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泰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漫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泰华欣贸易有限公司董事。

王晓斌先生:1973年01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国际商务师,历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华进出口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国泰国华实业有限公司)业务员、科长、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江苏国泰华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9月至2016年4月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12月至2022年12月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2013年2月至今任张家港市国泰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王晓斌先生现兼任张家港市国泰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国泰国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泰华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泰华泰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昇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泰紫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保税区凯利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监事、衢州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泰瑞联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泰瑞联腾供应链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王一明先生:1968年12月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90年至2017年历任江苏国泰业务员,华荣化工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

王一明先生现兼任华荣化工董事长、宁德华荣执行董事、自贡华荣执行董事、波兰华荣管理委员会主席、国泰华荣(韩国)有限会社法人、衢州瑞泰董事长。

顾建平先生:1966年08月生,博士学历,苏州大学产业经济学专业学科带头人。1991年7月至今任职于苏州大学,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2013年12月起至2019年12月任江苏国泰独立董事。顾建平先生现任苏州大学商学院教授。顾建平先生,现兼任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603355)、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301063)和创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832280)的独立董事。

周中胜先生:1978年10月生,博士学历,中国社科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曾在香港浸会大学做访问学者,2013年12月起至2019年12月任江苏国泰独立董事。周中胜先生2007年8月至今任苏州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兼任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2787)、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600736)、苏州纳微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688690)、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朱萍女士:1975年06月生,本科学历,律师。1998年8月至2007年6月在常熟市人民法院工作,2007年6月起至2016年11月任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律师,2012年6月起至2018年5月任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12月起至2019年12月任江苏国泰独立董事,现兼任常熟市景弘盛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朱萍女士2016年12月至今任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合伙人。

郭军先生:1971年08月生,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1993年9月至1998年4月历任张家港市对外贸易公司业务员,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轻工工艺进出口有限公司业务员;1998年5月至2016年12月,历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科长、机电分公司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9年1月至2017年4月,历任华荣化工副董事长、董事长;2010年10月至2016年6月任江苏国泰锂宝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1年12月至2015年4月历任张家港市亚源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13年12月至今历任超威新材执行董事、董事长。2017年4月至2020年4月,任瑞泰新材常务副总裁。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郭军先生现兼任超威新材董事长、超威新能董事长及总经理、衢州超威董事长、超威新材上海分公司负责人、华荣化工董事。

赵世勇先生:1971年03月生,硕士学位,研究员级高工。1992年7月至今历任山东省淄博市淄博区齐鲁乙烯塑料编织厂职工;张家港市华东有机化工厂技术员;张家港市港达染料化工厂技术科长、副厂长;华荣化工工程部经理、专职项目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

赵世勇先生现兼任华荣化工董事、宁德华荣总经理。

李建中先生:1972年10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5年至2015年历任中国石油兰州化学研究中心科研人员;常州大学化工学院大学教师;华荣化工总经理助理。2015年起任超威新材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李建中先生现兼任超威新材董事及总经理、衢州超威董事及经理。

朱慧先生:1972 年 11 月生,本科学历。曾就职于江苏菊花味精集团。2005年2月至2022年10月历任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朱慧先生现兼任衢州瑞泰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黄卫东先生:1977年03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财务部员工、副经理,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江苏国泰华博进出口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江苏国泰财务有限公司信贷业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江苏国泰慧通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经理,江苏国泰力天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经理,国泰缅甸服装工业园管理委员会财务中心主任,国泰缅甸服装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江苏国泰海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黄卫东先生现兼任江苏泰瑞联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江苏泰瑞联腾供应链有限公司监事、自贡华荣监事、衢州瑞泰财务负责人、宁德华荣监事。

朱晓新先生:1978 年 02 月生,硕士学位。2001年12月至2022年10月历任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业务员、营销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 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市场总监。

朱晓新先生现兼任华荣化工总经理。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张子燕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12月24日2025年12月23日
张子燕张家港市国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1年03月11日
张斌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联席总裁2016年12月24日2025年12月23日
张健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19年12月24日2025年12月23日
王晓斌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2013年12月24日2022年12月23日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张子燕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7年07月17日
张子燕江苏国泰华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02月01日
张子燕江苏国泰国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1997年12月28日
张子燕江苏国泰紫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03月24日
张子燕江苏国泰汉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01月08日
张子燕江苏国泰华博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03月16日
张子燕江苏国泰国贸实业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01月20日
张子燕江苏国泰国盛实业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01月20日
张子燕华荣化工董事2017年04月17日
张子燕超威新材董事2017年04月25日
张子燕江苏国泰华欣贸易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03月19日
张子燕江苏国泰国绵贸易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02月22日
张子燕江苏国泰华盛实业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05月28日
张子燕上海树培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05月11日
张子燕超威新能董事2021年03月01日
张子燕上海漫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2月10日
张子燕国裕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03月17日
张子燕苏韵国际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02月27日
张子燕BRIVISIONPTE.LTD.董事2019年03月22日
张子燕衢州超威董事2021年06月04日
张子燕上海国泰邦特富执行董事2021年09月09
商贸有限公司
张子燕衢州瑞泰董事2022年02月21日
张斌江苏国泰慧通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07月01日
张斌江苏国泰国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02月22日
张斌张家港保税区凯利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3年07月28日
张斌张家港圣泰服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年01月10日
张斌富华伟业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2月01日
张斌张家港豪鼎服装有限公司监事2007年07月19日
张斌睢宁国泰国华服装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03月05日
张斌张家港市兴泰制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9年09月08日
张斌江苏国泰财务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08月07日
张斌上海豪鼎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03月20日
张斌缅甸国华伟业服装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02月28日
张斌江苏国泰汉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05月21日
张斌张家港保税区国泰智选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05月28日
张斌江苏国泰华博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05月21日
张斌慧贸通(香港)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1月18日
马晓天江苏国泰国贸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02月18日
马晓天江苏国泰国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05月28日
马晓天江苏国泰博创实业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05月29日
马晓天华荣化工董事2013年11月30日
马晓天超威新材董事2020年06月23日
马晓天超威新能董事2021年03月01日
马晓天衢州超威董事2021年06月04日
马晓天衢州瑞泰董事2022年02月21日
马晓天波兰华荣管理委员会委员2022年02月25日
张健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05月01日
张健张家港保税区鑫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年07月25
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张健张家港保税区国成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5年11月09日
张健苏州市国泰公益基金会理事长2018年01月04日
张健张家港星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02月01日
张健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1月08日
张健江苏国泰华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06月24日
张健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昇实业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03月08日
张健江苏国泰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10月11日
张健上海漫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01月01日
张健江苏国泰华欣贸易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2月06日
王晓斌江苏国泰华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10月29日
王晓斌张家港市国泰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02月01日
王晓斌江苏国泰国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2003年02月19日
王晓斌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昇实业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03月28日
王晓斌江苏国泰紫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03月24日
王晓斌江苏国泰华泰实业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03月08日
王晓斌张家港保税区凯利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监事2003年07月28日
王晓斌衢州国超威司董事2021年06月04日
王晓斌江苏泰瑞联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2月08日
王晓斌江苏泰瑞联腾供应链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02月25日
王晓斌超威新材董事2022年09月05日
王一明华荣化工董事长2017年04月21日
王一明宁德华荣执行董事2017年05月05日
王一明波兰华荣管理委员会主席2017年12月18日
王一明国泰华荣(韩国)有限会社法人2021年12月06日
王一明衢州瑞泰董事长2022年02月21日
王一明自贡华荣执行董事2022年06月22日
顾建平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05月20日
顾建平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2月01日
顾建平创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01月30日
周中胜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04月09日
周中胜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09月15日
周中胜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1月27日
周中胜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2月01日
周中胜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05月01日
周中胜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10月01日
朱萍常熟市景弘盛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30日2023年12月29日
郭军超威新材董事长2020年06月23日
郭军超威新能董事长、总经理2021年02月02日
郭军衢州超威董事长2021年06月04日
郭军超威新材上海分公司负责人2021年01月20日
郭军华荣化工董事2009年01月15日
赵世勇华荣化工董事2017年04月20日
赵世勇宁德华荣总经理2008年01月23日
李建中超威新材董事、总经理2020年06月23日
李建中衢州超威董事、经理2021年06月04日
朱慧衢州瑞泰总经理2022年02月21日
黄卫东江苏泰瑞联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12月08日
黄卫东江苏泰瑞联腾供应链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02月25日
黄卫东衢州瑞泰财务负责人2022年02月21日
黄卫东自贡华荣监事2022年06月22日
黄卫东宁德华荣监事2022年11月30日
朱晓新华荣化工总经理2022年10月24日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行政职务和业绩,按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确定其报酬,并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独立董事津贴12万元/年(含税)(2020年-2023年),并据实报销独立董事履职发生的差旅费、办公费。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职状态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张子燕董事长59现任200
张斌董事50现任0
马晓天董事、总裁54现任150
张健董事41现任0
王晓斌董事、副总裁、董秘50现任120
王一明董事、副总裁55现任400
顾建平独立董事57现任12
周中胜独立董事45现任12
朱萍独立董事48现任12
郭军监事会主席52现任160
赵世勇监事52现任198.23
李建中职工监事51现任120
朱慧职工监事51现任140.35
黄卫东财务总监46现任90
朱晓新市场总监45现任280
合计--------1,894.58--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2022年01月14日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暨新设子公司并拟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报酬的议案》;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报
酬的议案》;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2022年02月15日一、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公司上市发行战略配售的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管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2022年03月04日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一》; 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二》;三、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三》;四、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四》。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2022年03月14日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并同意出具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19年度至2021年度)的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并同意出具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事项予以确认的议案》;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上市后适用的<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上市后适用的<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上市后适用的<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上市后适用的<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05月05日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上市后适用的一系列制度的议案》;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2022年05月25日一、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建设年产3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和回收2000吨溶剂项目并拟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2022年08月25日2022年08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2022年09月16日2022年09月1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0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2022年12月05日2022年12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2022年12月21日2022年12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张子燕11110007
张斌404002
马晓天11110007
张健404002
王晓斌11110007
王一明11110006
顾建平11110006
周中胜11110006
朱萍11011006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是 ?否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成员情况召开会议次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张子燕、顾建平、朱萍12022年01月14日《关于2021年度董事报酬的议案》;《关于审议通过了相关议
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张子燕、顾建平、周中胜42022年03月14日《2021年度财务报表内部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审计报告》;《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张子燕、顾建平、周中胜2022年05月05日《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张子燕、顾建平、周中胜2022年08月25日《2022年半年度内部审计报告》、《关于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2年半年度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审计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张子燕、顾建平、周中胜2022年10月27日《2022年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关于2022年三季度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审计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张子燕、顾建平、周中胜32022年01月14日《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暨新设子公司并拟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张子燕、顾建平、周中胜2022年05月25日《关于下属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建设年产3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和回收2000吨溶剂项目并拟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张子燕、顾建平、周中胜2022年12月21日《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的议案》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张子燕、周中胜、朱萍22022年08月25日《关于选举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张子燕、周中胜、朱萍2022年12月21日《关于聘任公司市场总监的议案》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18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879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897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897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457
销售人员34
技术人员105
财务人员45
行政人员137
品质管理119
合计897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硕士及以上80
大学218
大专182
其他417
合计897

2、薪酬政策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岗位职责及相关法律法制定相应的岗位薪酬制度。员工薪酬由工资和业绩考核奖金两部分组成。薪酬标准的制定以体现“按劳取酬”的分配原则,不断改善和提高工资分配上的公正与公平,达到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的目的。

3、培训计划

公司始终把员工的知识与技能需求放在第一位,深度挖掘员工的创新力,提高员工的执行力,加强相关专业课程的开发设计,现已形成完善的内部培训管理体系。2022年,为丰富员工的理论知识储备,提高专业技能,公司在原有的入职培训基础上,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整合内外部资源,开展了理论知识培训、安全教育培训、技能培训以及演练培训等课程,以授课、场景模拟以及演练等多元化培训方式实现。

2023年,公司将根据发展规划和员工多样化培训需求,不断优化升级、完善课程,以培养员工的“专业化、技能化、职业化”为目标,完善员工职业晋升通道,打造一支强有力的学习型组织,促进工作效率、经济效益的提升,从而助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详见“第六节 重要事项”中公司作出的“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相关内容。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是 □否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1.00
每10股转增数(股)0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733,333,300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73,333,330.00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0.00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73,333,330.00
可分配利润(元)357,639,983.32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100.0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其他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33,333,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3,333,33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体系,并结合行业特征及企业经营实际,对内控制度进行持续优化,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了合理保障,有效促进公司战略的稳步实施。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结构合理,内部控制制度框架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对内部控制体系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公司不断健全内控体系,内控运行机制有效,达到了内部控制预期目标,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整合计划整合进展整合中遇到的问题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后续解决计划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十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2023年04月26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96.39%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99.98%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董事、监事和高层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发生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舞弊行为;公司因发现以前年度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已上报或披露的财务报告;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监督无效;外部审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且内部控制运行未能发现该错报。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重大缺陷:该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重要缺陷:该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一般缺陷:该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
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错报项目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0.5%但小于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1%但小于3%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3%,则认定为重大缺陷。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适用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 □否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根据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子公司华荣化工及超威新材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等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污染物排放严格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7-199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DB35/1782-2018)、《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等环境保护相关行业标准。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华荣化工5000t/a锂电池电解液、5000t/a硅烷偶联剂搬迁改扩建项目于2007年3月经苏州市环保局批准(苏环建[2007]156号),2010年10月苏州市环保局批准了其修编报告(苏环建[2010]291号)。

华荣化工5000t/a锂电池电解液技改扩能项目于2011年5月经苏州市环保局批准(苏环建[2011]128号)。

华荣化工丙类仓库项目于2014年3月经张家港市环保局批准。

华荣化工年产2万吨锂离子动力电池电解液扩能项目于2017年4月经苏州市环保局批准(苏环建[2017]23号)。

华荣化工新建实验楼和现有环保设施提升项目2019年12月、2020年11月经张家港保税区管委会批准(张保审批[2019]116号、张保审批[2020]250号)。

华荣化工800吨溶剂精馏提纯项目2021年1月经张家港保税区管委会批准(张保审批[2021]22号)。

华荣化工在2021年9月30号获得国家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20592718542773P001V,有效期限:自2021年09月30日至2026年09月29日。

华荣化工7万吨/年电池电解液改扩建项目于2022年6月16日经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张保审批[2022]74号)。

超威新材2800t/a电子化学品项目在2015年3月23日由苏州市环境保护局苏环建[2015]58号文予以审批。

超威新材在2018年6月25日通过了2800t/a电子化学品项目第一阶段(1927.5t/a电子化学品)的固废污染防治设施、噪音防治设施的验收,获得了张家港保税区安全环保局的批文(张保安环验[2018]16号),固废污染防治设施、噪音防治设施投入正常使用。

超威新材在2022年1月18号获得国家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205925899745525001V,有效期限:自2022年01月18日至2027年01月17日。

超威新材产品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项目在2020年7月13日由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20]144号文予以审批。

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排放口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强度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总量核定的排放总量超标排放情况
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水体污染物COD接管胜科水务1.00厂区东北角小于500mg/L接管标准0.0344 t/年5.3378t/年
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水体污染物SS接管胜科水务1.00厂区东北角250 mg/L接管标准0.0086 t/年3.2348 t/年
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水体污染物氨氮接管胜科水务1.00厂区东北角25 mg/L接管标准0.0077 t/年0.282 t/年
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水体污染物总磷接管胜科水务1.00厂区东北角2 mg/L接管标准0.00069 t/年0.0194 t/年
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尾气处理设施有组织排放4.00有机硅车间、电解液车间、水处理站19mg/ Nm3、7.38mg/ Nm3、21.9mg/ Nm3、17.8mg/ Nm3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2201.87 kg/年3048.4 kg/年
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尾气处理设施有组织排放2.00有机硅车间、水处理站1mg/ Nm3、0.91mg/ Nm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433.66 kg/年722 kg/年
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甲醇尾气处理设施有组织排放2.00有机硅车间、电解液车间23.7mg/ Nm3、ND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199.91 kg/年225.5 kg/年
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大气污染物硫化氢尾气处理设施有组织1.00水处理站ND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8.05 kg/年28 kg/年
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排放
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土壤污染物危险废物-----802.238t-
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土壤污染物生活垃圾-----50t-
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噪声污染LeqdB(A)-----达标达标
江苏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水体污染物COD接管胜科水务1.00厂区东南角小于500mg/L接管标准0.9745t/年4.424t/年
江苏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水体污染物SS接管胜科水务1.00厂区东南角250 mg/L接管标准0.1078 t/年3.121t/年
江苏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水体污染物氨氮接管胜科水务1.00厂区东南角25 mg/L接管标准0.0374t/年0.2555t/年
江苏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水体污染物总磷接管胜科水务1.00厂区东南角2 mg/L接管标准0.0014t/年0.0256t/年
江苏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水体污染物氟化物接管胜科水务1.00厂区东南角20 mg/L接管标准0.00645t/年0.03t/年
江苏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尾气处理设施有组织排放1.00甲类车间60 mg/ Nm3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0.4377kg/年1528.9kg/年
江苏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尾气处理设施有组织排放1.00甲类车间/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2.368kg/年4.6kg/年
江苏国大气污氟化物尾气处2.00甲类车3大气污15143.5
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染物理设施有组织排放mg/ Nm3染物综合排放标准kg/年kg/年
江苏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硫酸尾气处理设施有组织排放1.00甲类车间5 mg/ N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0.01 kg/年1kg/年
江苏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氯化氢尾气处理设施有组织排放1.00甲类车间10mg/ N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 kg/年1.5kg/年
江苏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乙腈尾气处理设施有组织排放1.00甲类车间50 mg/ Nm3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89.9 kg/年263kg/年
江苏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乙酸乙酯尾气处理设施有组织排放1.00甲类车间30 mg/ Nm3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0.01 kg/年12.8kg/年
江苏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甲醇尾气处理设施有组织排放1.00甲类车间50 mg/ Nm3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12.55kg/年19kg/年
江苏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甲苯尾气处理设施有组织排放1.00甲类车间10 mg/ N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0.01 kg/年2.6kg/年
江苏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土壤污染物危险废物-----632.88t-
江苏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土壤污染物生活垃圾-----60t-
江苏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噪声污染LeqdB(A)-----达标达标

对污染物的处理

华荣化工废水处理设施采用物化+生化+活性炭过滤;有机硅车间氨尾气采用三级水吸收+二级磷酸吸收,有机尾气采用水吸收+光氧催化+酸吸收;电解液车间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置;水处理站尾气采用文丘里+光催化氧化+氧化碱洗+生物滤池;实验室、质检楼和固废库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以上处理设施均运行正常且在使用年限内。

超威新材氮磷生产废水采用混凝沉淀+二级UASB+A/O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采用生化处理后同冷却塔弃水一同接管胜科水务。甲类车间含氟废气用二级碱喷淋吸收处理;甲类车间酸碱废气和粉尘废气采用二级酸液喷淋+二级碱液喷淋吸收处理;甲类车间有机废气采用水喷淋+-15℃低温冷凝+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污水站采用碱喷淋+除臭剂喷淋吸附处理。以上处理设施均运行正常且在使用年限内。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华荣化工已于2021年5月31日完成备案,备案号:320582-2021-078-H;超威新材已于2021年7月15日完成备案,备案号:320582-2021-112-H。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华荣化工、超威新材已于其公司网站及江苏省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进行公示,并按国家法律、项目环评及排污许可证要求进行废水、废气、地下水等环境监测。2022年全年监测结果合格。

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投资和费用主要包括排污费(包含废水处理费、固废处理费等)、环保监测以及咨询费等费用类支出及环保设施提升工程等工程建设投入。

公司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税法》、《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税务总局、生态环境部关于明确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适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17号)等规定申报与缴纳环境保护税。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践行绿色环保的可持续发展理念,不断从管理和技术等层面进行节能创新与实践,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公司制定了《能资源控制程序》,安排错峰生产以节约用电;另外,公司通过优化工艺,净水回用等措施减少碳排放。公司整体的耗能较低,节能减排的措施进一步降低了公司的能耗。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处罚原因违规情形处罚结果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的整改措施
华荣化工有机硅车间废气污染物排放超标《中华人民共和国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 :“(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苏州市生态环境 局于 2022 年8 月 1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苏环行罚字[2022]82第177 号), 决定对华荣化工给予罚款人民币壹拾捌万圆整;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以上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已按时足额缴纳罚款并及时完成整改。问题出现后,公司立即对尾气设施进行了检维修,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教育,安排人员跟踪尾气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并聘请专业环保团队定期维保。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无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除子公司华荣化工及超威新材之外,其他国内企业均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相关环保信息如下:

一、宁德华荣

1、排污信息

宁德华荣有2个废气排放口,废气经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1个污水排放口,污水经宁德华荣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入龙安综合污水处理厂的管网。

宁德华荣废气的污染检测因子为:氟化物、非甲烷总烃、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含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水的污染检测因子为:总磷、SS、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氟化物、动植物油。

目前宁德华荣核定的排污总量:化学需氧量为0.722吨/年、0.0961吨/年、挥发性有机物7.758吨/年。

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后,排入店下-龙安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中氟化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中“其他行业”、表2、表3中相关要求。

废水处理站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的排放要求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危险废物贮存和转运中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

2、对污染物的处理

废水处理设施采用“Fenton反应器→中和曝气→除磷→除氟→UASB反应器→兼氧、好氧→MBR膜处理工艺”;生活污水“UASB反应器→兼氧、好氧→MBR膜处理工艺”。

电解液车间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及管道收集后采用“采用活性炭吸附+热空气吹扫脱附+催化燃烧工艺进行处理”;废水处理站尾气采用:酸碱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UV光解工艺进行处理。

以上处理设施均运行正常且在使用年限内。

3、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宁德华荣在2018年11月9日取得宁德国泰华荣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锂离子动力电池电解液项目环评批复,批复文号:宁环评[2018]21号;

宁德华荣在2023年3月31日取得全国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50902MA2Y7FX439001U,有效期至2028年03月30日;

宁德华荣在2020年11月9日到得宁德国泰华荣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新材料项目环评批复,批复文号:宁环评[2020]13号。

4、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宁德华荣在2020年9月16日完成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备案号:350982-2020-046-L。

5、日常环境自行监测

宁德华荣按国家法律、项目环评及排污许可证要求定期进行废水、废气、地下水等环境监测,每半年监测一次。 2022年全年已完成定期监测,监测结果合格。

6、环保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宁德华荣未受到环保部门处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发生环境事故的相关情况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工作。2022年度,公司坚持守法经营、合规运作,在创造经济价值的同时,重视与股东、债权人、员工、客户、供应商等利益相关方及时沟通,保持健康良好、合作共赢的关系;秉承绿色经营理念,持续推动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提供安全优质产品;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促进公司与员工、社会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1、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报告期内,公司形成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为主体结构的决策、经营和监督体系。切实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严格执行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司积极通过电话沟通、互动易、公司官网、电子邮箱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和投资者。

此外,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公司兼顾债权人的利益,公司建立了稳健自律的财务制度和良好的风险控制机制,保障公司资产、资金的安全。公司信誉良好,融资通道畅通,并将严格按照与债权人签订的合同履行债务义务,与各债权人之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努力做好经营,营业收入和利润保持持续稳定的增长,为履行债务提供了保障。

2、职工权益保护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才战略作为企业发展的重点,严格按照《劳动法》等相关规定,建立合法的用工制度,充分保障员工权益。公司建立了职工代表监事选任制度,公司监事会4名监事中有2名为职工代表监事,通过监事会的运作实现对公司的监督,保证公司职工权益。

公司重视人才培养,积极开展职工培训,切实提高员工的职业发展能力,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同时,为员工成长提供平等的发展机会及空间,保障员工在公司发展的同时实现自我价值,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供应商、客户权益保护

公司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管理原则,不断开发、整合和优化供应商资源,与优秀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互惠双赢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供应链高质量发展。积极开展供应商评价工作,通过多种维度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建立公平、公正的供应商评估体系,为供应商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

公司诚实守信地开展经济活动,积极发展与客户的战略合作关系。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不断提升产品技术水平及产品质量,积极运用自身资源,根据客户需求提供产品和服务,与主要客户已建立了长期、稳定、互相信任的合作机制。

4、智能、安全及环境友好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问题,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生产经营,致力于打造智能、安全、环境友好的世界一流化工新材料供应商。

智能:公司积极推动产线智能升级,利用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技术,在提升公司的生产规模与技术水平,推动科技创新和锂电材料产业的深度融合,实现安全化、低碳化、智慧化生产的同时,改善员工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

安全:公司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并严格执行,切实履行绿色能源企业应承担的环保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公司设有EHS中心,负责安全生产的统筹工作,采取岗前安全教育、特殊作业防火安全措施、属地管理责任制、年度培训等多种形式夯实安全生产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意识。2022年度公司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环境友好:注重环保运行管理,狠抓执行力,建立稳定扎实的环境保护根基。公司依法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止措施,确保环保设施运行规范,环保排放指标优良。同时,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有环境管理体系,获得TUV、BSI、SGS等第三方机构认证。公司积极践行绿色环保的可持续发展理念,不断从管理和技术等层面进行节能创新与实践,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5、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事业

企业始终牢记“做大做强企业,感恩回报社会”的理念,时刻不忘企业社会责任,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同时,关注社会整体利益,依法诚信纳税,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热心公益事业,追求健康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全面进步、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共生。经营活动中,公司重视公共关系,主动接受政府部门和监管部门的监督,重视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对公司的监督评论。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江苏国泰、国际贸易公司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1、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自发行人改制设立之日起至发行人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2、自发行人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不包括本公司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的100%(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4、发行人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发行人股票全天停牌的除外)均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配股、送股、缩股、股份拆分、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或者本次发行及上市完成后六个月期末(即2022年12月17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公司同意,如违反上述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承担并赔偿因违反2022年06月17日36个月正常履行中
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或其他投资者造成的相关损失、损害和开支。”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国泰投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1、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自发行人改制设立之日起至发行人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2、自发行人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已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不包括本公司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的100%(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4、发行人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发行人股票全天停牌的除外)均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配股、送股、缩股、股份拆分、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或者本次发行及上市完成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公司同意,如违反上述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或其他投资者造成的相关损失、损害和开支。”2022年06月17日36个月正常履行中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产业资本、金城创融、金茂创投股份限售承诺1、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的瑞泰新材的股份,自瑞泰新材2020年6月22日改制设立之日起至瑞泰新材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的瑞泰新材的股份。 2、自瑞泰新材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已经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瑞泰新材的股份,也不提议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因瑞泰新材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持有瑞泰新材的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2022年06月17日12个月正常履行中
本公司同意,如违反上述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或其他投资者造成的相关损失、损害和开支。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江苏国泰、国际贸易公司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减持数量: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的,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所持发行人股份数量的20%(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该等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本公司在锁定期满两年后若拟进行股份减持,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减持。 减持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或通过协议转让进行。 减持价格:本公司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信息披露: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瑞泰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发行人股票,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在首次减持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发行人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如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证券交易所对信息披露有新的规定,则按照新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2025年06月16日24个月正常履行中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国泰投资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减持数量: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的,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所持发行人股份数量的50%(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该等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本公司在锁定期满两年后若拟进行股份减持,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减持。 减持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或通过协议转让进行。 减持价格:本公司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信息披露: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瑞泰新2025年06月16日24个月正常履行中
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发行人股票,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在首次减持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发行人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如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证券交易所对信息披露有新的规定,则按照新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公司及控股股东江苏国泰、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自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后三年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第二十个交易日构成“触发日”,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在符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以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回购、股份增持、信息披露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启动以下稳定股价措施。 (二)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1、公司回购股票 在触发日后的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实际情况就是否有股份回购计划进行公告,若有股份回购计划,应召开股东大会。 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至少包含以下内容:回购目的、方式,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其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回购期限,预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管理层对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的影响的分析报告。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如公司未履行前述股份回购义务,或已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后,股票价格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控股股东在触发日后的二十个交易日内,应就增持公司A股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2022年06月17日36个月正常履行中
3、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出现不符合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规定及要求的情形。 (四)约束措施 1、公司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公司应在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事实得到确认的10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情况,并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对于控股股东,如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公司应在事实得到确认的5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情况,控股股东需公开作出解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公司应将与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用于股份回购计划,控股股东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3、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主动履行其增持义务,如个人在任职期间未能按本预案的相关约定履行其增持义务,公司应在事实得到确认的5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情况,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公开作出解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公司应将与其履行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工资薪酬予以截留,用于履行增持义务,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丧失对相应金额工资薪酬的追索权。”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公司关于不存在欺诈发行上市行为的承诺“本公司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上市的行为,包括招股说明书在内的本次发行及上市申请文件所载之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亦不存在本公司不符合本次发行及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 如本公司存在任何欺诈发行上市行为,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依法回购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价格根据届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本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本公司因欺诈发行上市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2022年06月17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江苏国泰、国际贸易公司关于不存在欺诈发行上市行为的承诺“发行人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上市的行为,包括招股说明书在内的本次发行及上市申请文件所载之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亦不存在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 如发行人存在任何欺诈发行上市行为,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自行和/或督促发行人依法启动购回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程序,回购价格根据届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因发行人欺诈发行上市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2022年06月17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公司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为降低本次发行及上市对本公司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本公司拟通过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提高本公司盈利能力和水平、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来提升本公司整体实力,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回报。本公司承诺采取以下措施: (1)强化募集资金管理 本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本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从而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规范、有效的使用。 (2)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以增强本公司盈利水平。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盈利,本公司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积极调配资源,开展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增强股东回2022年06月17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3)提高本公司盈利能力和水平 本公司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扩大品牌影响力,提高本公司整体盈利水平。本公司将积极推行成本管理,严控成本费用,提升本公司利润水平。此外,本公司将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通过完善员工薪酬考核和激励机制,增强对高素质人才的吸引力,为本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4)强化投资者回报体制 本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本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制订本次发行及上市后适用的本公司章程(草案),就利润分配政策事宜进行详细规定和公开承诺,并制定了本公司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充分维护本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提高本公司的未来回报能力。 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将积极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理由,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公司的原因外,将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江苏国泰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本公司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将维护发行人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推进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并作出以下承诺: 本公司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按照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2022年06月17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国际贸易公司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本公司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将维护发行人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推进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并作出以下承诺: 本公司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按照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2022年06月17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2022年06月17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作承诺承诺(2)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发行人后续推出发行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发行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发行人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发行人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根据《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根据合并和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确定利润分配基数,按照确定的分配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二)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合并和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确定的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 特殊情况是指: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2022年06月17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如果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其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后10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2022年06月17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江苏国泰、国际贸易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1、通过瑞泰新材及时、充分披露其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瑞泰新材及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瑞泰新材股东大会审议; 4、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将归属于瑞泰新材,如果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后10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2022年06月17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责任主体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如果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其将采取如下措施: 如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或未能履行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前个人作出的承诺以及在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其他公开承诺事项,则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且在证券监管部门或有关政府机构认定前述承诺被违反或未得到实际履行之日起30日内,或司法机关认定因前述承诺被违反或未得到实际履行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之日起30日内,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将各自在发行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当年从发行人所领取的全年全部薪酬和/或津贴对投资者先行进行赔偿。”2022年06月17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公司关于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的承诺“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根据届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本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 对于公司控股股东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及其派生股份,本公司将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依法购回。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2022年06月17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江苏国泰、国际贸易公司关于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的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依法购回本公司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根据届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购回的股份包括原限售股份及其派生股份。同时,本公司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2022年06月17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的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承诺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2022年06月17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公司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本次发行后,本公司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本公司直接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上述主体的关联方(以下简称“相关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与相关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 本公司保证将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严格和善意地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本公司将按照公允价格进行上述关联交易,及时依法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公司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本公司关联方签订的各项关联交易协议;本公司将不会向关联方谋求或输送任何超过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3、本公司将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为本公司关联方进行违规担保。 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应及时规范相应的交易行为,并对相关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 上述承诺自出具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2022年06月17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江苏国泰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在本公司作为瑞泰新材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将善意行使和履行作为瑞泰新材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尊重瑞泰2022年06月17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作承诺新材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瑞泰新材独立经营、自主决策,并促使由本公司提名的瑞泰新材董事(如有)依法履行其应尽的诚信和勤勉义务。在瑞泰新材的股东大会对涉及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公司将回避表决。 2、在瑞泰新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后,本公司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瑞泰新材的资金、资产的行为。 3、本公司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除瑞泰新材及其下属子公司以外,下同)与瑞泰新材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将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与瑞泰新材或其下属子公司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瑞泰新材的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 本公司保证将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严格和善意地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将按照公允价格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本公司不会向瑞泰新材谋求超出该等交易以外的利益或收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瑞泰新材及瑞泰新材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瑞泰新材及瑞泰新材其他股东有权要求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规范相应的交易行为,并将已经从交易中获得的利益、收益以现金的方式补偿给瑞泰新材;如因违反上述承诺造成瑞泰新材经济损失,本公司将赔偿瑞泰新材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5、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瑞泰新材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国际贸易公司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在本公司作为瑞泰新材实际控制人期间,本公司将善意行使和履行作为瑞泰新材实际控制人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尊重瑞泰新材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瑞泰新材独立经营、自主决策,并促使由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提名的瑞泰新材董事(如有)依法履行其应尽的诚信和勤勉义务。在瑞泰新材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涉及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2、在瑞泰新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后,本公司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瑞泰新材的资金、资产的行为。 3、本公司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瑞泰新材及其下属子公司除外,下同)与瑞泰新材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将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2022年06月17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依法与瑞泰新材或其下属子公司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瑞泰新材的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 本公司保证将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严格和善意地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将按照公允价格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本公司不会向瑞泰新材谋求超出该等交易以外的利益或收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瑞泰新材及瑞泰新材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瑞泰新材及瑞泰新材其他股东有权要求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规范相应的交易行为,并将已经从交易中获得的利益、收益以现金的方式补偿给瑞泰新材;如因违反上述承诺造成瑞泰新材经济损失,本公司将赔偿瑞泰新材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5、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瑞泰新材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公司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一)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二)本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三)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四)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形; (五)本公司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六)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2022年06月17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股权激励承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承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不适用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指企业,下同)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

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13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6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冯蕾、付云锋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冯蕾6年,付云锋1年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如有)0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是 ?否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委托理财发生额未到期余额逾期未收回的金额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自有资金312,30296,80200
银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129,221129,22100
合计441,523226,02300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8月,经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董事会同意提名张斌先生、张健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日止。该议案经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照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关于选举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及《瑞泰新材: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2022年12月,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一致同意选举朱慧先生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选举之日至第一届监事会届满时止。详细内容请参照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选举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2月,公司全资设立子公司衢州瑞泰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人民币,拟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详细内容请参照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江苏国泰: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建设年产3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的公告》。

2、2022年6月,华荣化工设立全资子公司自贡国泰华荣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人民币,拟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和回收 2000吨溶剂项目,详细内容请参照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江苏国泰:关于下属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建设年产3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和回收2000吨溶剂项目的公告》。

3、2022年6月,华荣化工与 FREYR Battery Norway AS签订了《RESERVATION AGREEMENT forSALES VOLUMES AND PRICE》(《销售量和价格预订协议》),详细内容请参照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关于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550,000,000100.00%38,562,247-9,801,41928,760,828578,760,82878.92%
1、国家持股00.00%0000.00%
2、国有法人持股530,000,00096.36%28,999-28,9990530,000,00072.27%
3、其他内资持股20,000,0003.64%10,481,169-53,64110,427,52830,427,5284.15%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20,000,0003.64%10,455,152-27,62410,427,52830,427,5284.15%
境内自然人持股00.00%26,017-26,017000.00%
4、外资持股00.00%59,962-59,962000.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00.00%59,451-59,45100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00.00%511-511000.00%
5、基金理财产品等00.00%27,992,117-9,658,81718,333,30018,333,3002.5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00.00%144,771,0539,801,419154,572,472154,572,47221.08%
1、人民币普通股00.00%144,771,0539,801,419154,572,472154,572,47221.08%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00.00%0000.00%
3、境外上市的00.00%0000.00%
外资股
4、其他00.00%0000.00%
三、股份总数550,000,000100.00%183,333,300183,333,300733,333,300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6月,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3,333,300股。

(2)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2022年12月,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期满,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9,801,419 股。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 □不适用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1号)同意注册,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3,333,300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577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2)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将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9,801,419 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2月26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22年6月17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总股本由55,000万股增加至73,333.33万股。本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期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情况如下:

(1)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按期初股本计算,本期基本每股收益1.41元;按本次股本变动后的股本计算本期基本每股收益1.21元;因本期股本增加,导致每股收益下降。对稀释每股收益的影响与基本每股收益相同。

(2)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按期初股本计算,期末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12.25元,股本增加后,期末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9.19元。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0,000,00000500,000,000首发前限售股2025/6/17
张家港市国泰投资有限公司20,000,0000020,000,000首发前限售股2025/6/17
中信证券-中信银行-中信证券瑞泰新材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018,333,300018,333,300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2023/6/17
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00010,000,000首发前限售股2023/6/17
张家港市金城创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00010,000,000首发前限售股2023/6/17
张家港产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00010,000,000首发前限售股2023/6/17
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05,213,76405,213,764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2023/6/17
爱尔集新能源科技(南京)有限公司05,213,76405,213,764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2023/6/1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源中证军工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03,4983,4980首发后限售股已解限已于2022/12/26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其余首发后限售的网下发行股份09,797,9219,797,9210首发后限售股已解限已于2022/12/26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合计550,000,00038,562,2479,801,419578,760,828----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发行日期发行价格(或利率)发行数量上市日期获准上市交易数量交易终止日期披露索引披露日期
股票类
人民币普通股2022年06月08日19.18183,333,3002022年06月17日183,333,300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招股说2022年06月14日
明书》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其他衍生证券类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1号)同意注册,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3,333,300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577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为“瑞泰新材”,证券代码为“301238”。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中的144,771,053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2022年6月17日起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余股票的可上市交易时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执行。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22年6月17日正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5,000万股增至73,333.33万股。报告期内,公司股本总数73,333.33万股。报告期期初,公司资产总额为558,874.42 万元,负债总额为281,154.6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0.31%;报告期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020,421.31万元,负债总额为318,798.3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31.24%。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52,231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48,242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0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0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报告期末持股报告期内增减持有有限售条持有无限售条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数量变动情况件的股份数量件的股份数量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68.18%500,000,0000500,000,0000
张家港市国泰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73%20,000,000020,000,0000
中信证券-中信银行-中信证券瑞泰新材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他2.50%18,333,30018,333,300.0018,333,3000
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36%10,000,000010,000,0000
张家港市金城创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36%10,000,000010,000,0000
张家港产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36%10,000,000010,000,0000
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71%5,213,7645,213,7645,213,7640
爱尔集新能源科技(南京)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71%5,213,7645,213,7645,213,764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中证新能源其他0.14%993,800993,8000993,800
汽车产业指数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 品其他0.11%783,079783,0790783,079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中信证券瑞泰新材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瑞泰新材战配资管计划”)为瑞泰新材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瑞泰新材战配资管计划最终获配股数为1,833.33万股,获配金额为35,163.27万元。限售期为12个月。 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爱尔集新能源科技(南京)有限公司作为与瑞泰新材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各获配5,213,764股,对应金额为99,999,993.52元。限售期为12个月。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8.18%股权,张家港市国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73%股权,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张家港市国泰投资有限公司。 目前,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张家港市金城创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均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张家港市金茂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中心的控股子公司,且其少数股东均为张家港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全资持有的张家港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产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朱龙友、宋一兵、彭建峰、陆莹、潘宇龙、钱春磊同时兼任张家港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钱宇超、潘宇龙、钱春磊同时兼任张家港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钱春磊、潘宇龙同时兼任张家港产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除以上情况外,公司未知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中证新能源汽车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993,800.00人民币普通股993,800.00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 品783,079.00人民币普通股783,079.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夏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745,798.00人民币普通股745,798.00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鸿城嘉业投资有限公司625,500.00人民币普通股625,500.00
樊泓曦496,902.00人民币普通股496,902.00
北京恒兆伟业投资有限公司495,000.00人民币普通股495,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 型证券投资基金490,700.00人民币普通股490,700.00
刘富454,900.00人民币普通股454,900.00
刘文武424,267.00人民币普通股424,267.00
卜浩文354,700.00人民币普通股354,700.00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公司股东卜浩文持有普通证券账户0.00股,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54,7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354,700.00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地方国有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成立日期组织机构代码主要经营业务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子燕1998年05月07日91320000703675629U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服装、鞋帽、服饰、日用百货、针纺织品、皮革制品的生产加工及网络销售。对外派遣工程、生产及服务行业所需的劳务人员(不含海员),预包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地方国资管理机构实际控制人类型:法人

实际控制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成立日期组织机构代码主要经营业务
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顾春浩1992年09月08日91320000134850828X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针纺织品、百货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控制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新点软件(证券代码:688232)62,083,643股股票,持股比例为18.81% ;持有张家港行(证券代码:002839)1,363,202 股股票,持股比例0.06% ;持有苏州银行(证券代码:002966)70,400,000 股股票, 持股比例1.92% ,持有交通银行(证券代码:002966)2,795,650股股票, 持股比例0.007%。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注: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85条相关规定,国际贸易公司持有江苏国泰可转换公司债券中有权转换部分与其持有的江苏国泰股份合并计算后,国际贸易公司持有江苏国泰股权比例不低于33.30%。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2023年04月24日
审计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信会师报字 [2023]第 ZA12145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冯蕾、付云锋

审计报告正文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新材”)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瑞泰新材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瑞泰新材,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一)主营业务收入确认
事项描述 如公司附注三、(二十)收入及附注五、(三十五)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所述,瑞泰新材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612,728.6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是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对于公司的经营成果有着巨大影响,从而产生管理层为了达到某种特定目标或者期望而改变收入确认金额或者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主营业务收入的真实性以及完整性的认定识别作为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应对 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和评价瑞泰新材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主营业务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并对关键活动控制点执行控制测试; 2、对主营业务收入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性复核,包括:对报告期各月销售毛利率进行波动分析,对主要产品占收入比重及毛利的变动进行分析,对主要产品单价进行波动分析; 3、选取样本进行检查,获取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客户签收单等,以核对账面收入金额是否正确,并且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公司的会计政策; 4、结合应收账款检查销售收款记录,向主要客户进行函证,了解公司销售的交易背景、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
关键审计事项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5、执行截止性测试,检查主营业务收入确认是否记录在正确的会计期间。
(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事项描述 如公司附注三、(九)金融工具及附注五、(四)应收账款所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132,560.64万元,对应坏账准备为9,784.89万元。 公司以应收账款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管理层需要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因此,我们将其作为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应对 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复核管理层评估应收账款可收回性及预期信用损失的相关考虑及客观证据; 3、检查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模型,评估模型中重大假设和关键参数的合理性以及信用风险组合划分方法的恰当性;通过选取检查各个组合内客户的信用记录、历史付款记录、期后回款并考虑前瞻性等影响因素,评估管理层对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预计的适当性;抽样检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关键数据,包括历史数据,以评估其完整性及准确性; 4、对于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通过检查已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并结合相关客户历史回款情况,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可收回金额评估的合理性; 5、选取样本查验期后的回款情况,以确认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6、对于应收账款期末余额选取样本执行函证程序,对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以考虑应收账款实际收回的可能性。
(三)存货跌价准备
事项描述 如公司附注三、(十)存货及附注五、(八)所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余额为64,413.55万元,对应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2,085.72万元。管理层在预计售价时需要运用重大判断。鉴于该项目涉及金额重大且需要管理层作出重大判断,我们将其作为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应对 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检查主要原材料、产成品单价的变动情况,结合存货监盘程序,检查存货的数量、状况及有效期,对长库龄存货进行重点查验,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3、获取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复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算过程及结果,检查是否按照相关会计政策执行,检查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本期的变化情况,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四)其他信息

瑞泰新材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瑞泰新材2022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瑞泰新材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瑞泰新材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瑞泰新材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瑞泰新材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瑞泰新材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976,443,965.64990,162,530.67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2,263,704,086.71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40,851,076.34108,454,588.51
应收账款1,227,757,472.321,632,640,278.65
应收款项融资1,664,220,863.791,339,392,737.73
预付款项10,351,500.019,111,044.4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6,804,287.981,186,232.91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623,278,262.56608,932,265.00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7,395,858.975,225,372.93
流动资产合计8,830,807,374.324,695,105,050.8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49,437,152.5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796,103.843,796,103.84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875,665,181.81580,943,276.16
在建工程188,967,610.60163,235,453.26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45,437.87
无形资产183,791,635.0498,685,755.82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16,800,685.9628,693,581.79
其他非流动资产54,901,901.1818,284,966.87
非流动资产合计1,373,405,708.87893,639,137.74
资产总计10,204,213,083.195,588,744,188.6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62,906,136.28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1,479,740,699.191,160,808,875.23
应付账款1,203,965,773.341,354,519,397.15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5,904,187.166,387,164.4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73,024,893.8381,696,510.73
应交税费82,782,534.68137,558,647.55
其他应付款31,075,264.302,256,598.81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25,997,949.07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9,555.96
其他流动负债11,296,211.6342,937,917.54
流动负债合计3,150,735,256.372,786,165,111.43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6,776.90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28,270,730.6025,381,305.62
递延所得税负债8,970,687.36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37,248,194.8625,381,305.62
负债合计3,187,983,451.232,811,546,417.05
所有者权益:
股本733,333,300.0055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3,698,999,112.52494,263,379.1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37,206,784.80-43,007,346.18
专项储备27,982,800.4114,276,503.78
盈余公积68,105,168.2938,307,056.76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2,247,449,808.901,500,343,431.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6,738,663,405.322,554,183,024.95
少数股东权益277,566,226.64223,014,746.63
所有者权益合计7,016,229,631.962,777,197,771.5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0,204,213,083.195,588,744,188.63

法定代表人:张子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卫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钱亚明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742,209,124.95588,700,900.11
交易性金融资产2,263,704,086.71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218,911,440.02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208,697,995.85
存货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7,273,627.80496,840.08
流动资产合计4,232,098,279.48589,197,740.19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1,221,826,673.27972,365,370.7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0,615,927.5610,562,796.17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31,808.0542,713.77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1,232,474,408.88982,970,880.64
资产总计5,464,572,688.361,572,168,620.8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00,165,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3,500,000.003,305,675.00
应交税费5,359,354.461,306,614.81
其他应付款2,777,148.05835,293.77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211,801,502.515,447,583.5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211,801,502.515,447,583.58
所有者权益:
股本733,333,300.0055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4,121,827,857.29917,092,123.9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39,970,045.2410,171,933.71
未分配利润357,639,983.3289,456,979.58
所有者权益合计5,252,771,185.851,566,721,037.2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5,464,572,688.361,572,168,620.83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6,134,955,777.345,203,099,207.64
其中:营业收入6,134,955,777.345,203,099,207.64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5,129,990,489.404,353,324,756.94
其中:营业成本4,930,018,212.434,086,814,891.89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23,983,660.2713,413,680.86
销售费用39,862,244.8347,487,840.22
管理费用108,729,142.7292,125,017.17
研发费用126,687,365.68123,057,642.16
财务费用-99,290,136.53-9,574,315.36
其中:利息费用5,710,644.62244,374.99
利息收入45,080,279.0611,570,216.48
加:其他收益12,556,199.349,094,419.9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501,609.298,777,911.3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562,847.43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474,086.71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3,479,445.60-51,727,531.2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3,199,067.93-7,647,695.03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1,229.4742,096.4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025,805,571.84808,313,652.13
加:营业外收入8,344,655.46141,464.60
减:营业外支出3,637,044.711,567,136.07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030,513,182.59806,887,980.66
减:所得税费用169,476,704.75132,883,738.9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61,036,477.84674,004,241.76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61,036,477.84674,004,241.76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6,904,489.03602,339,154.22
2.少数股东损益84,131,988.8171,665,087.54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6,096,817.91-36,706,810.62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5,800,561.38-35,047,227.79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5,800,561.38-35,047,227.79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5,800,561.38-35,047,227.79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96,256.53-1,659,582.83
七、综合收益总额867,133,295.75637,297,431.1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782,705,050.41567,291,926.4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84,428,245.3470,005,504.71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1.211.1
(二)稀释每股收益1.211.1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张子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卫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钱亚明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一、营业收入0.000.00
减:营业成本0.000.00
税金及附加147,900.19178,832.43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14,539,757.1215,446,155.59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35,064,251.61-9,034,069.74
其中:利息费用4,812,222.22
利息收入39,889,171.869,047,706.81
加:其他收益1,777,693.97717,159.0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75,035,805.0567,010,528.0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562,847.43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474,086.71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2,847.12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300,687,027.1561,136,768.75
列)
加:营业外收入8,000,000.00
减:营业外支出68.9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08,687,027.1561,136,699.80
减:所得税费用10,705,911.881,016,127.5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97,981,115.2760,120,572.26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97,981,115.2760,120,572.26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297,981,115.2760,120,572.26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5,549,968,725.172,572,864,871.50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25,800,590.9486,084,001.2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6,046,939.9622,892,293.1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641,816,256.072,681,841,165.8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076,931,006.572,261,014,190.67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85,545,219.19136,219,147.77
支付的各项税费281,128,664.86120,776,928.7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42,236,382.64109,820,900.1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685,841,273.262,627,831,167.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55,974,982.8154,009,998.5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186,690,668.931,589,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3,554,971.579,681,458.5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446,857.83277,255.05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8,452,760.2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200,692,498.331,647,411,473.7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34,542,869.80283,613,451.48
投资支付的现金4,495,230,000.001,589,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836,109.4449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935,608,979.241,873,103,451.4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34,916,480.91-225,691,977.6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410,842,713.18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63,107,218.1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9,530,416.6611,611,300.3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933,480,347.9911,611,300.3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00,000,000.001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0,329,480.135,857,026.19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5,313,378.275,597,234.5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94,055,361.53100,224.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04,384,841.6615,957,250.1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29,095,506.33-4,345,949.8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67,544,482.80-35,593,818.2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917,698,491.03-211,621,747.2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81,735,443.481,093,357,190.7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799,433,934.51881,735,443.48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102,679.51514,377.3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6,456,024.4010,829,149.2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6,558,703.9111,343,526.6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17,101.46307,569.0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8,888,355.859,447,255.44
支付的各项税费6,718,123.881,374,509.1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236,847.845,233,381.5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060,429.0316,362,715.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498,274.88-5,019,188.4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775,000,000.001,489,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67,608,264.2867,010,528.0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78,014.26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20,523,198.5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163,209,477.111,556,010,528.0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964,114.56511,769.91
投资支付的现金4,285,254,150.001,662,805,7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30,723,198.5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616,941,463.131,663,317,469.9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53,731,986.02-107,306,941.8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410,842,713.18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0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810,842,713.1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0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647,222.2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8,638,254.2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33,285,476.4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77,557,236.7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2,698.0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150,310,827.58-112,326,130.3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88,700,900.11701,027,030.4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739,011,727.69588,700,900.11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550,000,000.00494,263,379.19-43,007,346.1814,276,503.7838,307,056.761,500,343,431.402,554,183,024.95223,014,746.632,777,197,771.5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550,000,000.00494,263,379.19-43,007,346.1814,276,503.7838,307,056.761,500,343,431.402,554,183,024.95223,014,746.632,777,197,771.5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83,333,300.003,204,735,733.335,800,561.3813,706,296.6329,798,111.53747,106,377.504,184,480,380.3754,551,480.014,239,031,860.38
(一)综合收益总额5,800,561.38776,904,489.03782,705,050.4184,428,245.34867,133,295.75
(二183,333,3,204,733,388,063,388,06
)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300.005,733.339,033.339,033.33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183,333,300.003,204,735,733.333,388,069,033.333,388,069,033.33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29,798,111.53-29,798,111.53-31,311,327.34-31,311,327.34
1.提取盈余公积29,798,111.53-29,798,111.53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31,311,327.34-31,311,327.34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13,706,296.6313,706,296.631,434,562.0115,140,858.64
1.本期提取22,487,241.5822,487,241.582,953,366.5225,440,608.10
2.本期8,780,948,780,941,518,8010,299,7
使用4.954.954.5149.46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733,333,300.003,698,999,112.52-37,206,784.8027,982,800.4168,105,168.292,247,449,808.906,738,663,405.32277,566,226.647,016,229,631.96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550,000,000.00494,263,379.19-7,960,118.398,555,831.0932,294,999.53904,016,334.411,981,170,425.83158,050,352.252,139,220,778.0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550,000,000.00494,263,379.19-7,960,118.398,555,831.0932,294,999.53904,016,334.411,981,170,425.83158,050,352.252,139,220,778.0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5,047,227.795,720,672.696,012,057.23596,327,096.99573,012,599.1264,964,394.38637,976,993.50
(一)综合收益总额-35,047,227.79602,339,154.22567,291,926.4370,005,504.71637,297,431.1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6,012,057.23-6,012,057.23-5,597,234.53-5,597,234.53
1.提取盈余公积6,012,057.23-6,012,057.23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5,597,234.53-5,597,234.53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5,720,672.695,720,672.69556,124.206,276,796.89
1.本期提取10,199,916.910,199,916.9916,920.1111,116,837.0
112
2.本期使用4,479,244.224,479,244.22360,795.914,840,040.13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550,000,000.00494,263,379.19-43,007,346.1814,276,503.7838,307,056.761,500,343,431.402,554,183,024.95223,014,746.632,777,197,771.58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550,000,000.00917,092,123.9610,171,933.7189,456,979.581,566,721,037.2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550,000,000.00917,092,123.9610,171,933.7189,456,979.581,566,721,037.2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83,333,300.003,204,735,733.3329,798,111.53268,183,003.743,686,050,148.60
(一)综合收益总额297,981,115.27297,981,115.2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83,333,300.003,204,735,733.333,388,069,033.33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183,333,300.003,204,735,733.333,388,069,033.33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29,798,111.53-29,798,111.53
1.提取盈余公积29,798,111.53-29,798,111.53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
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
四、本期期末余额733,333,300.004,121,827,857.2939,970,045.24357,639,983.325,252,771,185.85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550,000,000.00917,092,123.964,159,876.4835,348,464.551,506,600,464.9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550,000,000.00917,092,123.964,159,876.4835,348,464.551,506,600,464.9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6,012,057.2354,108,515.0360,120,572.26
(一)综合收益总额60,120,572.2660,120,572.2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6,012,057.23-6,012,057.23
1.提取盈余公积6,012,057.23-6,012,057.23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550,000,000.00917,092,123.9610,171,933.7189,456,979.581,566,721,037.25

三、公司基本情况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于2020年6月22日

经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由有限责任公司转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320582MA1NU2QE9N。2022年6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73,333.33万股,注册资本为73,333.33万元,注册地:张家港保税区纺织原料市场216-2635室,总部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09号国泰大厦。本公司的母公司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4日批准报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荣化工”)
江苏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威新材”)
宁德国泰华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华荣”)
国泰华荣(波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波兰华荣”)
上海树培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树培”)
衢州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超威”)
张家港国泰超威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威新能源”)
国泰华荣韩国有限会社(以下简称“华荣韩国”)
自贡国泰华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贡华荣”)
衢州瑞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瑞泰”)

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波兰华荣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兹罗提。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9、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1)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选择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将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应收客户货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表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2)应收票据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认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票据由于期限较短、违约风险较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因此本公司将银行承兑票据视为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不计提坏账准备。

商业承兑汇票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方法及会计处理比照前述应收账款。

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起算点追溯至对应的应收款项账龄起始日。

(3)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押金及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备用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代扣代缴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4:应收其他往来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5: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组合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10、应收票据详见本附注“9、金融工具”。

11、应收账款

详见本附注“9、金融工具”。

12、应收款项融资

详见本附注“9、金融工具”。

13、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详见本附注“9、金融工具”。

14、存货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5、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9、金融工具”中的“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6、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7、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8、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

折旧或摊销方法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19、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年5%4.75%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10年5%9.5%
电子设备年限平均法5年5%19%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年5%19%
办公及其它设备年限平均法3-5年5%19.00%-31.67%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详见附注“七、(12)固定资产”。20、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详见附注“七、(13)在建工程”。

21、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2、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后续釆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24、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3、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土地使用权50年使用权取得日至终止日
专利权20年使用权取得日至终止日
软件3-5年预计使用年限
非专利技术10-20年预计使用年限

3、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无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1、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2、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4、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5、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26、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此外,本公司还参与了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计划/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27、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28、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内销: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经客户验收通过后,控制权发生转移,确认商品销售收入。

外销:采用CIF条款,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将货物装箱上船并货物越过船舷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采用FOB条款,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将货物装箱上船并货物越过船舷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采用DAP条款,以产品交付予买方指定收货地点时,经客户验收通过后,确认商品销售收入。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29、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为:

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或者获得了收取政府补助的权利并基本确定能收到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其他收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或者获得了收取政府补助的权利并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予以确认。其中:(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 商誉的初始确认;?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或事项。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1、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9、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附注“9、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3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
解释15号规定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消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解释16号规定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

① 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5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规定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合并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受影响的报表项目2022.12.31 /2022年度2021.12.31 /2021年度
解释15号规定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消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营业收入16,797,630.00
营业成本16,436,699.14
固定资产-360,930.86

②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解释第15号明确企业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应当同时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本公司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①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并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关应付股利发生在 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的,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发生在 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 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明确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结束后),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修改日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有关交易未按照该规定进行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将累计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③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2022年度提前执行。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本公司自2022年度提前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合并母公司
2022.12.31 /2022年度2021.12.31 /2021年度2022.12.31 /2022年度2021.12.31 /2021年度
解释16号规定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递延所得税资产11,583.22
递延所得税负债11,359.47
所得税费用-223.75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6%、13%、23%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5%、7%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10%、15%、19%、25%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波兰华荣19%
华荣韩国10%

2、税收优惠

1、2020年12月2日,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下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子公司华荣化工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032000143,有效期三年,故华荣化工2022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

2、2020年12月2日,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下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子公司超威新材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032000536,有效期三年,故超威新材2022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

3、华荣韩国销售采购税率为10%,法人税执行分段累计征收,净利润小于2亿韩元适用10%税率、大于2亿韩元小于200亿韩元适用20%税率、大于200亿韩元适用22%税率。地方所得税税率为法人税的10%。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381,090.83467,515.81
银行存款2,802,250,240.94881,267,927.67
其他货币资金173,812,633.87108,427,087.19
合计2,976,443,965.64990,162,530.67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11,911,151.1964,872,104.49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173,812,633.87108,427,087.19

其他说明: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263,704,086.71
其中:
银行理财产品2,263,704,086.71
其中:
合计2,263,704,086.71

其他说明:

3、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40,851,076.34108,454,588.51
合计40,851,076.34108,454,588.51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其中:
其中: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期末已质押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25,791,242.47
合计25,791,242.47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10,589,013.16
合计10,589,013.16

4、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33,089,115.202.50%33,017,140.2399.78%71,974.9735,372,734.542.02%35,308,559.8499.82%64,174.70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292,517,270.2597.50%64,831,772.905.02%1,227,685,497.351,718,601,726.6097.98%86,025,622.655.01%1,632,576,103.95
其中:
账龄分析法1,292,517,270.2597.50%64,831,772.905.02%1,227,685,497.351,718,601,726.6097.98%86,025,622.655.01%1,632,576,103.95
合计1,325,606,385.45100.00%97,848,913.131,227,757,472.321,753,974,461.14100.00%121,334,182.491,632,640,278.65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25,230,027.3225,230,027.32100.00%预计无法收回
中兴高能技术有限责任公司4,469,954.394,469,954.39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河南环宇赛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202,881.822,202,881.82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其他零星1,186,251.671,114,276.7093.93%收回可能性较低
合计33,089,115.2033,017,140.23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分析法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1,291,183,968.1964,559,198.415.00%
1-2年(含2年)1,274,161.29254,832.2620.00%
2-3年(含3年)59,140.7717,742.2330.00%
合计1,292,517,270.2564,831,772.90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291,255,943.16
1至2年1,274,161.29
2至3年4,529,095.16
3年以上28,547,185.84
3至4年1,352,400.00
4至5年8,239,174.45
5年以上18,955,611.39
合计1,325,606,385.45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坏账准备121,334,182.4923,485,269.3697,848,913.13
合计121,334,182.4923,485,269.3697,848,913.13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收回方式

(3)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337,675,704.9925.47%16,883,785.25
第二名256,082,739.2319.32%12,804,136.96
第三名131,744,032.759.94%6,587,201.64
第四名111,746,814.648.43%5,587,340.73
第五名109,752,985.688.28%5,487,649.28
合计947,002,277.2971.44%

5、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票据1,664,220,863.791,339,392,737.73
合计1,664,220,863.791,339,392,737.73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项目上年年末余额本期新增本期终止确认其他变动期末余额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1,339,392,737.735,158,530,136.504,833,702,010.441,664,220,863.79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10,084,882.0797.42%8,945,495.9898.18%
1至2年151,746.561.47%25,903.050.28%
2至3年11,014.590.11%63,329.530.70%
3年以上103,856.791.00%76,315.930.84%
合计10,351,500.019,111,044.49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预付对象排名期末余额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第一名1,980,000.0019.13
第二名1,626,161.9615.71
预付对象排名期末余额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第三名1,143,857.4311.05
第四名535,040.005.17
第五名405,771.033.92
合计5,690,830.4254.98

其他说明:

7、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6,804,287.981,186,232.91
合计6,804,287.981,186,232.91

(1) 应收利息

(2)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押金及保证金6,413,610.35853,327.79
往来款372,570.26233,308.82
代扣代缴款项23,235.8873,896.66
备用金19,245.0044,249.39
合计6,828,661.491,204,782.66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2年1月1日余额18,549.7518,549.75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本期计提5,823.765,823.76
2022年12月31日余额24,373.5124,373.51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6,802,761.49
1至2年14,800.00
2至3年9,000.00
3年以上2,100.00
5年以上2,100.00
合计6,828,661.49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坏账准备18,549.755,823.7624,373.51
合计18,549.755,823.7624,373.51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转回或收回金额收回方式

8、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305,018,116.2115,292,302.43289,725,813.78341,867,926.195,675,422.76336,192,503.43
在产品1,496,620.861,496,620.864,082,938.794,082,938.79
库存商品337,620,757.895,564,929.97332,055,827.92273,695,307.515,038,484.73268,656,822.78
合计644,135,494.9620,857,232.40623,278,262.56619,646,172.4910,713,907.49608,932,265.00

(2)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5,675,422.7613,005,702.223,388,822.5515,292,302.43
库存商品5,038,484.732,789,189.152,262,743.915,564,929.97
合计10,713,907.4915,794,891.375,651,566.4620,857,232.40

9、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留抵或预缴进项税16,381,932.764,131,502.01
预缴其他税金1,013,926.21749,690.21
碳排放权资产336,226.42
其他7,954.29
合计17,395,858.975,225,372.93

其他说明:

10、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江苏泰瑞联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0,000,000.00-562,847.4349,437,152.57
小计50,000,000.00-562,847.4349,437,152.57
合计50,000,000.00-562,847.4349,437,152.57

其他说明:无

1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广州锂宝新材料有限公司3,796,103.843,796,103.84
合计3,796,103.843,796,103.84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确认的股利收入累计利得累计损失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其他说明:

公司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将持有的非交易性目的的股权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报表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2、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875,665,181.81580,943,276.16
合计875,665,181.81580,943,276.16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办公及其他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418,830,876.47308,783,526.5210,485,010.4541,192,038.4039,486,928.39818,778,380.23
2.本期增加金额120,319,795.28209,396,468.662,269,624.638,062,955.7520,440,608.09360,489,452.41
(1)购置6,988,309.8324,078,003.732,268,967.567,777,578.4017,571,653.4958,684,513.01
(2)在建工程转入112,100,551.65185,123,898.52285,377.352,823,020.05300,332,847.57
(3)企业合并增加
其他增加1,230,933.80194,566.41657.0745,934.551,472,091.83
3.本期减少金额1,642,912.603,023,829.27851,184.11620,337.46821,463.866,959,727.30
(1)处置或报废1,642,912.603,023,829.27851,184.11620,337.46821,463.866,959,727.30
4.期末余额537,507,759.15515,156,165.9111,903,450.9748,634,656.6959,106,072.621,172,308,105.34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63,874,697.41128,352,945.696,682,420.7027,290,501.0411,634,539.23237,835,104.07
2.本期增加金额18,420,556.0930,579,502.671,822,756.324,681,705.147,394,643.1962,899,163.41
(1)计提18,411,625.6430,573,723.801,822,683.244,681,705.147,392,775.9362,882,513.75
其他增加8,930.455,778.8773.081,867.2616,649.66
3.本期减少金额570,129.881,397,697.961,488,202.44536,355.9998,957.684,091,343.95
(1)处置或报废570,129.881,397,697.961,488,202.44536,355.9998,957.684,091,343.95
4.期末余额81,725,123.62157,534,750.407,016,974.5831,435,850.1918,930,224.74296,642,923.53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455,782,635.53357,621,415.514,886,476.3917,198,806.5040,175,847.88875,665,181.81
2.期初账面价值354,956,179.06180,430,580.833,802,589.7513,901,537.3627,852,389.16580,943,276.16

13、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187,514,749.49163,235,453.26
工程物资1,452,861.11
合计188,967,610.60163,235,453.26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衢州瑞泰年产3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98,744,778.8998,744,778.89
衢州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100吨锂电池材料项目32,971,400.6232,971,400.621,725,353.851,725,353.85
7万吨电解液扩能项目26,840,240.0126,840,240.01
自贡国泰华荣年产3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和回收2,000吨溶剂项目8,549,995.578,549,995.57
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 4,000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 5,737.9吨化学原料(副产品)项目6,196,525.896,196,525.892,158,130.242,158,130.24
宁德华荣年产8万吨新材料项目6,029,122.856,029,122.8524,263,567.0824,263,567.08
波兰华荣4万吨/年锂离子动力电池电解液项目2,607,221.002,607,221.002,580,784.262,580,784.26
波兰华荣新建Prusice 4万吨/年锂离子动力电池电解液项目2,320,968.702,320,968.70131,892,972.25131,892,972.25
宁德华荣年产4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1,019,417.491,019,417.49
实验楼及环保设施提升工程651,464.70651,464.70
其他零星工程1,583,613.771,583,613.77614,645.58614,645.58
合计187,514,749.49187,514,749.49163,235,453.26163,235,453.26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年产3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945,857,900.0098,744,778.8998,744,778.8910.74%10.74%自筹、募集资金
年产2100吨锂电池材料项目601,503,000.001,725,353.8531,246,046.7732,971,400.6211.82%11.82%自筹
7万吨/年电池电解液改扩建项目36,000,000.0026,840,240.0126,840,240.0177.93%77.93%自筹
年产3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和回收2000吨溶剂项目977,164,500.008,549,995.578,549,995.570.90%0.90%自筹、募集资金
年产4000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5737.9吨化学原料486,618,000.002,158,130.244,038,395.656,196,525.895.66%5.66%自筹、募集资金
(副产品)项目
年产8万吨新材料项目313,093,200.0024,263,567.08142,734,591.52160,969,035.756,029,122.8587.41%87.41%自筹、募集资金
4万吨/年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300,000,000.002,580,784.26-26,436.742,607,221.001.56%1.56%自筹、募集资金
Prusice 4万吨/年锂电子动力电池电解液项目459,343,682.20131,892,972.257,052,167.71137,975,241.35-1,351,070.092,320,968.7090.03%90.03%自筹、募集资金
年产4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727,980,000.001,019,417.491,019,417.490.14%0.14%自筹、募集资金
新建实验楼及现有环保设施提升项目100,000,000.00651,464.70651,464.7045.53%45.53%自筹、募集资金
其他零星工程614,645.582,357,538.661,388,570.471,583,613.77
合计4,947,560,282.20163,235,453.26323,234,636.97300,332,847.57-1,377,506.83187,514,749.49

(3) 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专用设备1,419,807.521,419,807.52
专用材料33,053.5933,053.59
合计1,452,861.111,452,861.11

其他说明:

14、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77,893.5077,893.50
新增租赁77,893.5077,893.50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77,893.5077,893.50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32,455.6332,455.63
(1)计提32,455.6332,455.63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32,455.6332,455.63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45,437.8745,437.87
2.期初账面价值

其他说明:

15、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99,125,273.025,729,563.533,762,443.534,090,121.72112,707,401.80
2.本期增加金额87,474,931.203,035,290.9190,510,222.11
(1)购置87,331,149.473,034,692.8590,365,842.32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其他增加143,781.73598.06144,379.79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86,600,204.225,729,563.533,762,443.537,125,412.63203,217,623.91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9,566,081.281,879,099.731,304,699.201,271,765.7714,021,645.98
2.本期增加金额3,180,405.17394,803.60484,520.661,344,613.465,404,342.89
(1)计提3,174,629.93394,803.60484,520.661,344,590.815,398,545.00
其他增加5,775.2422.655,797.89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2,746,486.452,273,903.331,789,219.862,616,379.2319,425,988.87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73,853,717.773,455,660.201,973,223.674,509,033.40183,791,635.04
2.期初账面89,559,191.743,850,463.802,457,744.332,818,355.9598,685,755.82

价值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16、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106,515,253.8618,772,606.63132,066,639.7326,529,725.99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12,456,712.463,114,178.12
递延收益17,862,439.102,679,365.8714,425,705.342,163,855.80
租赁使用权资产摊销差异46,332.8611,583.22
合计136,880,738.2824,577,733.84146,492,345.0728,693,581.79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抵扣69,049,951.8016,736,375.77
租赁使用权资产摊销差异45,437.8711,359.47
合计69,095,389.6716,747,735.24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7,777,047.8816,800,685.9628,693,581.79
递延所得税负债7,777,047.888,970,687.36

17、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预付土地款33,335,471.2333,335,471.235,181,614.435,181,614.43
预付设备款21,566,429.9521,566,429.9513,067,306.4513,067,306.45
预付工程款36,045.9936,045.99
合计54,901,901.1854,901,901.1818,284,966.8718,284,966.87

其他说明:

18、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信用借款262,906,136.28
合计262,906,136.28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9、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1,479,740,699.191,160,808,875.23
合计1,479,740,699.191,160,808,875.23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元。20、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199,154,619.371,350,882,384.73
1-2年(含2年)2,490,662.082,562,871.48
2-3年(含3年)1,402,606.01290,424.17
3年以上917,885.88783,716.77
合计1,203,965,773.341,354,519,397.15

21、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货款5,904,187.166,387,164.42
合计5,904,187.166,387,164.4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变动金额变动原因

22、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81,694,995.62167,851,918.93177,210,001.9472,336,912.61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1,515.119,115,421.948,428,955.83687,981.22
三、辞退福利30,000.0030,000.00
合计81,696,510.73176,997,340.87185,668,957.7773,024,893.83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80,101,814.96139,729,550.26149,989,100.1769,842,265.05
2、职工福利费501,802.669,884,185.7710,384,156.751,831.68
3、社会保险费41,146.445,898,904.615,291,453.30648,597.75
其中:医疗保险费574.705,057,668.304,454,350.84603,892.16
工伤保险费73.14468,720.51468,545.75247.90
生育保险费354,135.48354,135.48
其他40,498.6018,380.3214,421.2344,457.69
4、住房公积金9,261,572.919,261,572.91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050,231.563,077,705.382,283,718.811,844,218.13
合计81,694,995.62167,851,918.93177,210,001.9472,336,912.61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1,462.868,684,422.778,079,106.66606,778.97
2、失业保险费52.25430,999.17349,849.1781,202.25
合计1,515.119,115,421.948,428,955.83687,981.22

其他说明:

23、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42,290,490.3653,386,508.43
企业所得税34,879,542.7880,482,718.07
个人所得税893,326.25769,587.67
城市维护建设税1,787,741.851,247,694.57
教育费附加1,305,159.31891,210.42
印花税870,236.51230,042.00
房产税697,946.60508,708.76
土地使用税57,912.1242,008.92
其他178.90168.71
合计82,782,534.68137,558,647.55

其他说明:

24、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股利25,997,949.07
其他应付款5,077,315.232,256,598.81
合计31,075,264.302,256,598.81

(1) 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逾期金额逾期原因

其他说明:

(2) 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子公司少数股东股利25,997,949.07
合计25,997,949.07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往来款4,853,450.232,201,763.81
保证金2,000.00
代扣代缴款项225.69
其他223,639.3152,835.00
合计5,077,315.232,256,598.81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其他说明:

2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39,555.96
合计39,555.96

其他说明:

26、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已背书未到期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应收票据10,589,013.1642,523,252.02
待转增值税707,198.47414,665.52
合计11,296,211.6342,937,917.54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面值发行日期债券期限发行金额期初余额本期发行按面值计提利息溢折价摊销本期偿还期末余额
合计

其他说明:

2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租赁付款额47,532.00
未确认融资费用-1,199.14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39,555.96
合计6,776.90

其他说明:

28、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25,381,305.625,842,800.002,953,375.0228,270,730.60
合计25,381,305.625,842,800.002,953,375.0228,270,730.60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搬迁补偿款7,304,568.99730,456.896,574,112.10与资产相关
200T/年高性能比长寿命动力电池关键材料LiTFSI研发及产业化6,755,600.281,052,820.725,702,779.56与资产相关
腾笼换凤项目4,393,651.88104,712.004,288,939.88与资产相关
高安全性功能电解液的开发3,000,000.003,000,000.00与资产相关
2022年第三批省工业和信息产业奖励款3,000,000.00125,000.002,875,000.00与资产相关
宁德市促进锂电新能源产业链发展的七条措施2,162,800.00196,614.001,966,186.00与资产相关
2016年度先进制造产业和电商平台奖奖励款1,496,088.29252,860.041,243,228.25与资产相关
高安全高比能电池体系研究及产业化1,200,000.001,200,000.00与资产相关
低成本高性能混合680,000.00680,000.00与资产相关
电池电容关键项目材料研制
新型高电压超级电容器电解液的研究开发362,962.9877,777.76285,185.22与资产相关
汽车动力电源超级电容器用电解质材料的产业化361,290.3677,419.32283,871.04与资产相关
新型5伏锂离子电池电解液研发257,142.8485,714.29171,428.55与资产相关
2019年度高质量发展产业扶持资金250,000.00250,000.00与资产相关

其他说明:

29、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550,000,000.00183,333,300.00183,333,300.00733,333,300.00

其他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2022年6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83,333,3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16,332,694.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8,263,660.67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88,069,033.33元。其中,183,333,300.00元计入股本,3,204,735,733.33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0、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494,263,379.193,204,735,733.333,698,999,112.52
合计494,263,379.193,204,735,733.333,698,999,112.52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变动说明详见附注“29、股本”。

31、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期末余额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43,007,346.185,601,388.82-199,172.565,800,561.38-37,206,784.80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43,007,346.185,601,388.82-199,172.565,800,561.38-37,206,784.80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43,007,346.185,601,388.82-199,172.565,800,561.38-37,206,784.80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32、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安全生产费14,276,503.7822,487,241.588,780,944.9527,982,800.41
合计14,276,503.7822,487,241.588,780,944.9527,982,800.41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依据2022年11月21日财政部印发的财资[2022]136号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通知的规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平均逐月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33、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38,307,056.7629,798,111.5368,105,168.29
合计38,307,056.7629,798,111.5368,105,168.29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34、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1,500,343,431.40904,016,334.41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1,500,343,431.40904,016,334.41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76,904,489.03602,339,154.22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9,798,111.536,012,057.23
期末未分配利润2,247,449,808.901,500,343,431.40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35、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6,127,286,674.304,926,107,616.015,194,491,761.444,082,559,147.14
其他业务7,669,103.043,910,596.428,607,446.204,255,744.75
合计6,134,955,777.344,930,018,212.435,203,099,207.644,086,814,891.89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 ?否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分部1分部2合计
商品类型
其中:
电池材料5,903,301,438.745,903,301,438.74
有机硅材料192,407,138.77192,407,138.77
其他39,247,199.8339,247,199.83
按经营地区分类
其中:
国内销售5,075,164,292.055,075,164,292.05
国外销售1,059,791,485.291,059,791,485.29
市场或客户类型
其中:
合同类型
其中: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其中:
按合同期限分类
其中:
按销售渠道分类
其中:
合计6,134,955,777.346,134,955,777.34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56,155,784.08元,其中,156,155,784.08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36、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9,648,501.424,873,914.45
教育费附加7,165,404.734,050,758.28
房产税3,528,895.542,066,112.41
土地使用税431,983.33209,899.95
印花税3,078,275.841,572,113.26
其他130,599.41640,882.51
合计23,983,660.2713,413,680.86

其他说明:

37、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11,024,801.4019,786,721.19
保险费8,897,326.864,937,423.84
外销运杂费5,047,397.614,626,979.56
内销运费4,577,808.584,980,078.34
业务招待费3,900,854.624,124,987.95
佣金1,863,451.864,699,755.95
差旅费1,088,774.42843,758.32
注册服务费390,922.38515,346.55
其他3,070,907.102,972,788.52
合计39,862,244.8347,487,840.22

其他说明:

38、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51,286,359.4652,388,082.82
办公费15,922,827.298,551,949.66
中介咨询费11,039,569.8710,570,541.31
折旧费7,873,566.197,757,035.89
业务招待费3,851,585.032,522,501.77
差旅费3,322,624.861,120,343.80
无形资产摊销3,033,364.092,075,567.68
物业及保安费2,289,065.36970,437.29
保险费2,006,010.731,468,398.84
维修费1,459,735.47992,432.43
汽车费用1,457,827.57939,452.32
水电费1,218,980.94556,066.45
其他3,967,625.862,212,206.91
合计108,729,142.7292,125,017.17

其他说明:

39、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试验材料71,436,741.2653,219,619.20
职工薪酬40,105,018.6556,291,243.52
折旧及摊销10,080,404.248,227,246.00
燃动费2,640,739.841,549,219.69
其他2,424,461.693,770,313.75
合计126,687,365.68123,057,642.16

其他说明:

40、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费用5,710,644.62244,374.99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2,390.79
减:利息收入45,080,279.0611,570,216.48
汇兑损益-61,865,505.82546,590.47
手续费及其他1,945,003.731,204,935.66
合计-99,290,136.53-9,574,315.36

其他说明:

41、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12,414,584.659,008,672.67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141,614.6985,747.31
合计12,556,199.349,094,419.98

42、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562,847.43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12,847,363.929,681,458.53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息-4,392,965.78-903,547.17
远期外汇合约结算收益-13,393,160.00
合计-5,501,609.298,777,911.36

其他说明:

4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3,474,086.71
合计3,474,086.71

其他说明:

44、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5,823.76423.05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23,485,269.36-51,727,954.33
合计23,479,445.60-51,727,531.28

其他说明:

45、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13,199,067.93-7,647,695.03
合计-13,199,067.93-7,647,695.03

其他说明:

46、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处置固定资产收益31,229.4742,096.40

47、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政府补助8,000,000.008,000,000.00
赔偿/罚款收入99,106.2798,603.6699,106.27
其他245,549.1942,860.94245,549.19
合计8,344,655.46141,464.608,344,655.4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发放主体发放原因性质类型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是否特殊补贴本期发生金额上期发生金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资本运作资助资金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补助奖励上市而给予的政府补助8,000,000.00与收益相关

其他说明:

48、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对外捐赠202,434.08124,982.55202,434.08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2,688,677.741,330,882.642,688,677.74
碳排放权资产摊销415,471.7060,000.00415,471.70
罚款及滞纳金支出181,105.8324,599.24181,105.83
其他149,355.3626,671.64149,355.36
合计3,637,044.711,567,136.073,637,044.71

其他说明:

49、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148,613,121.56148,184,021.75
递延所得税费用20,863,583.19-15,300,282.85
合计169,476,704.75132,883,738.90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1,030,513,182.59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257,628,295.65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83,902,601.61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117,014.56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727,809.82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3,468,734.12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12,234,548.69
研发支出加计扣除的影响-18,344,230.61
固定资产一次性加计扣除-763,217.11
所得税费用169,476,704.75

其他说明:

50、其他综合收益详见附注31。

51、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41,882,881.8014,901,169.71
现金收到补贴收入23,445,624.327,849,658.80
收到的其他营业外收入199,926.91141,464.60
收到的保证金等518,506.93
合计66,046,939.9622,892,293.1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的期间费用141,404,566.43108,091,590.63
支付的保证金等219,675.661,493,056.06
营业外支出612,140.55236,253.43
合计142,236,382.64109,820,900.1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与购建长期资产相关的进项税退回48,452,760.21
合计48,452,760.21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投资性质的保证金5,836,109.44490,000.00
合计5,836,109.44490,000.0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应收票据贴现款59,530,416.66
收回筹资性质的保证金11,611,300.33
合计59,530,416.6611,611,300.33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筹资性质的保证金65,385,546.68100,224.00
支付的发行权益工具的费用28,638,254.21
租赁负债偿还数31,560.64
合计94,055,361.53100,224.00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2、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861,036,477.84674,004,241.76
加:资产减值准备-10,280,377.6759,375,226.31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62,882,513.7549,901,919.40
使用权资产折旧32,455.63
无形资产摊销5,398,545.002,708,723.3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1,229.47-42,096.40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688,677.741,330,882.64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474,086.71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56,624,444.54790,965.46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108,643.51-8,777,911.36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1,892,895.83-15,300,282.85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8,970,687.36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7,545,065.49-356,288,825.84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74,704,863.75-2,170,487,695.0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1,508,129.651,811,074,178.40
其他13,706,296.635,720,672.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55,974,982.8154,009,998.53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2,799,433,934.51881,735,443.48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881,735,443.481,093,357,190.76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917,698,491.03-211,621,747.28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2,799,433,934.51881,735,443.48
其中:库存现金381,090.83467,515.81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2,799,052,843.68881,267,927.67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799,433,934.51881,735,443.48

其他说明:

53、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173,812,633.87保证金等
应收票据36,380,255.63质押、已背书未到期未终止确认票据
应收款项融资1,316,523,548.53质押
合计1,526,716,438.03

其他说明:

54、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172,675,472.10
其中:美元23,957,633.776.9646166,855,336.15
欧元61,622.927.4229457,420.77
港币
日元62,600.000.05243,277.61
澳元1,450.000.70421,021.05
韩元724,883,934.000.00554,003,556.47
新加坡元266.005.18311,378.70
新台币41,295.000.22719,376.49
波兰兹罗提846,499.311.58781,344,076.39
印尼卢比64,000.000.000428.47
应收账款282,867,161.30
其中:美元40,539,402.516.9646282,340,722.72
欧元7,138.197.422952,986.07
港币
波兰兹罗提298,180.391.5878473,452.51
长期借款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短期借款62,741,359.63
其中:美元9,008,609.206.964662,741,359.63
应付账款40,064,514.15
其中:美元5,752,593.716.964640,064,514.15

其他说明: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经营地记账本位币选择依据
国泰华荣(波兰)有限责任公司弗罗茨瓦夫波兰兹罗提当地法定货币

55、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200T/年高性能比长寿命动力电池关键材料LiTFSI研发及产业化8,200,000.00递延收益1,052,820.72
搬迁补偿款6,574,112.10递延收益730,456.89
腾笼换凤项目5,000,000.00递延收益104,712.00
2022年第三批省工业和信息产业奖励款3,000,000.00递延收益125,000.00
高安全性功能电解液的开发3,000,000.00递延收益
2016年度先进制造产业和电商平台奖奖励款2,528,600.00递延收益252,860.04
宁德市促进锂电新能源产业链发展的七条措施2,162,800.00递延收益196,614.00
高安全高比能电池体系研究及产业化1,200,000.00递延收益
新型高电压超级电容器电解液的研究开发800,000.00递延收益77,777.76
汽车动力电源超级电容器用电解质材料的产业化600,000.00递延收益77,419.32
2019年度高质量发展产业扶持资金250,000.00递延收益250,000.00
新型5伏锂离子电池电解液研发171,428.55递延收益85,714.29
发明专利奖励100,000.00其他收益50,000.00
资本运作资助资金8,000,000.00营业外收入8,000,000.00
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资金2,246,600.00其他收益2,246,600.00
开发奖2,169,000.00其他收益2,169,000.00
增产增效奖励1,477,300.00其他收益1,477,300.00
张家港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1,001,000.00其他收益1,001,000.00
商务发展专项资金710,200.00其他收益710,200.00
稳岗补贴462,932.63其他收益462,932.63
张家港市2021年度第二批高质量扶持政策资助324,090.00其他收益324,090.00
2021年度苏州市优秀人才贡献奖励264,300.00其他收益264,300.00
苏州市企业研发机构绩效补助225,000.00其他收益225,000.00
2020年张家港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100,000.00其他收益100,000.00
苏州2021年度企业专利导航计划项目经费100,000.00其他收益100,000.00
2022年张家港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奖 (专精特新)96,000.00其他收益96,000.00
规范安全生产领域专项奖励53,000.00其他收益53,000.00
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合格50,000.00其他收益50,000.00
环责险保费补贴23,887.00其他收益23,887.00
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资助9,000.00其他收益9,000.00
其他98,900.00其他收益98,900.00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否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1、本期新设子公司情况

(1)二级子公司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本期投资设立自贡国泰华荣新材料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2)公司本期投资设立衢州瑞泰新材料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2、本期注销子公司情况

二级子公司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本期注销子公司韩国国泰华荣有限会社。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华荣化工江苏省张家港市江苏省张家港市生产经营91.14%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超威新材江苏省张家港市江苏省张家港市生产经营71.46%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宁德华荣福建省福鼎市福建省福鼎市生产经营100.00%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波兰华荣波兰波兰生产经营50.00%50.00%新设
上海树培上海市上海市生产经营100.00%新设
超威新能源江苏省张家港市江苏省张家港市生产经营49.00%51.00%新设
衢州超威浙江省衢州市浙江省衢州市生产经营49.00%51.00%新设
华荣韩国韩国韩国生产经营100.00%新设
衢州瑞泰江苏省衢州市江苏省衢州市生产经营100.00%新设
自贡华荣四川省自贡市四川省自贡市生产经营100.00%新设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华荣化工8.86%72,605,873.2423,751,327.34204,432,507.91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华荣化工4,465,494,330.76790,570,236.035,256,064,566.792,926,828,863.1721,871,054.542,948,699,917.713,860,700,993.70594,782,829.104,455,483,822.802,705,774,806.3911,761,711.832,717,536,518.22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华荣化工5,905,421,182.99819,611,654.90822,955,408.13971,957,800.894,932,648,115.26603,820,503.53585,089,320.3254,182,089.42

其他说明:

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江苏泰瑞联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省常熟市江苏省常熟市化工25.00%权益法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江苏泰瑞联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泰瑞联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流动资产28,196,671.03
非流动资产173,650,089.80
资产合计201,846,760.83
流动负债3,101,493.03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3,101,493.03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98,745,267.80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49,686,316.95
调整事项
--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其他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49,437,152.57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营业收入
净利润-2,251,389.73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2,251,389.73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等,以及未纳入减值评估范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的银行存款,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不会产生因银行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失。

此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同时持续监控公司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三)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分别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及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必要时,本公司会采用利率互换工具来对冲利率风险。本公司报告期末银行借款均为固定利率借款,面对的利率风险较小。

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持续监控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于本报告期间,本公司通过签署远期结售汇产品等方式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于2022年12月31日,在其他风险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如果当日人民币对于外币升值或贬值10%,那么本公司当年净利润将减少或增加2998.26万元。

3、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2,263,704,086.712,263,704,086.71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263,704,086.712,263,704,086.71
(4)银行理财产品2,263,704,086.712,263,704,086.71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796,103.843,796,103.84
※应收款项融资1,664,220,863.791,664,220,863.79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3,927,924,950.503,796,103.843,931,721,054.34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公司根据市场公开报价确定计量项目的公允价值。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项目2022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估值技术输入值
交易性金融资产2,263,704,086.71现金流量折现本金加上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预期收益
应收款项融资1,664,220,863.79现金流量折现期限较短,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近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公司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系公司持有的非上市公司股权,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导致对采用估值技术的重要参数难以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所以公司以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江苏国泰张家港市国泰时代广场11-24楼综合类1,627,553,824 元68.18%68.18%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母公司江苏国泰直接持有本公司68.18%股份,通过张家港市国泰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

2.73%。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与本企业关系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江苏国泰华博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博进出口”)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江苏国泰紫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科技”)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张家港保税区国泰景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云物业”)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张家港保税区国泰智选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智选”)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江苏国泰慧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贸通”)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贸易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
苏州晴朗楼宇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晴朗楼宇”)控股股东的母公司的子公司
江苏国泰博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创实业”)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昇实业”)控股股东的母公司的子公司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获批的交易额度是否超过交易额度上期发生额
华昇实业接受商品及服务1,107,351.78391,123.49
晴朗楼宇接受服务909,065.732,501,401.83
国泰智选采购商品515,990.05216,276.00
慧贸通接受商品及服务437,426.00299,466.00
景云物业接受商品及服务137,408.99123,425.82
博创实业接受代理服务297,441.8276,200.69
华博进出口采购商品68,125.0520,620.00
紫金科技接受服务1,886.79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支付的租金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国际贸易公司房屋租赁15,619.0522,641.51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3)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18,945,845.5015,983,025.00

(4) 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
国际贸易公司2,000.00

(2) 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
晴朗楼宇233,884.00139,650.00
博创实业135,976.412,369.08
华昇实业2,374.000.00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本公司一级子公司华荣化工与中国农业银行张家港分行签订的《票据池融资服务协议》约定,将票据交予中国农业银行张家港分行统一管理,并进行票据质押融资。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有金额为494,252,591.02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处于质押状态,该协议下的票据池融资最高合作额度为人民币1,200,000,000元,期限自2021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19日。

(2)本公司二级子公司宁德华荣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鼎支行签订的《票据池融资服务协议》约定,将票据交予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鼎支行统一管理,并进行票据质押融资。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有金额为714,952,113.82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处于质押状态。另有本公司二级子公司宁德华荣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鼎支行签订的《票据池融资服务协议》约定,将票据交予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鼎支行统一管理,并进行票据质押融资。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有金额为133,110,086.16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处于质押状态。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终止确认但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金额为642,443,082.89元。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73,333,330.00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73,333,330.00
利润分配方案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决定公司以现有总股本733,333,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3,333,33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股利208,697,995.85
其他应收款10,213,444.17
合计218,911,440.02

(1)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华荣化工189,767,995.85
超威新材18,930,000.00
合计208,697,995.85

(2)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合并关联方往来10,213,444.170.00
合计10,213,444.170.00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本期计提10,213,444.1710,213,444.17
2022年12月31日余额10,213,444.1710,213,444.17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0,213,444.17
合计10,213,444.17

3)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江苏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合并关联方往来10,213,444.171年以内100.00%
合计10,213,444.17100.00%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1,172,389,520.701,172,389,520.70972,365,370.70972,365,370.70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49,437,152.5749,437,152.57
合计1,221,826,673.271,221,826,673.27972,365,370.70972,365,370.70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超威新材82,307,472.5282,307,472.52
华荣化工675,493,498.18675,493,498.18
波兰华荣192,514,400.0023,374,150.00215,888,550.00
张家港超威4,900,000.0024,500,000.0029,400,000.00
衢州超威17,150,000.0017,150,000.0034,300,000.00
衢州瑞泰135,000,000.00135,000,000.00
合计972,365,370.70200,024,150.001,172,389,520.70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江苏泰瑞联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0,000,000.00-562,847.4349,437,152.57
小计50,000,000.00-562,847.4349,437,152.57
合计50,000,000.00-562,847.4349,437,152.57

4、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263,384,617.5857,608,141.60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562,847.43
银行理财收益12,214,034.909,402,386.42
合计275,035,805.0567,010,528.02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657,448.2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0,414,584.65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3,393,160.00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2,291,419.6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62,096.82
减:所得税影响额1,527,411.1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29,354.55
合计4,636,533.4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16.78%1.211.21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6.68%1.21.2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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