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193 公司简称:仁度生物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三、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四、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 公司负责人居金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廷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廷江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3,331,394.5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0,659,989.86元。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2年年度利润分派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0.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1.43%。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包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二、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8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2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4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6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9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0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0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08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 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仁度生物 | 指 |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仁度医疗科技 | 指 | 上海仁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仁度医疗器械 | 指 | 上海仁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智量检验 | 指 | 泰州智量医学检验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华煜阳光 | 指 | 公司全资子公司靖江市华煜阳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23年先后更名为苏州仁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苏州嘉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卡麦尔生物 | 指 | 卡麦尔(上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孙公司;原为卡麦尔(嘉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润聪 | 指 | 润聪(上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瑞达国际 | 指 | 瑞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RIDA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公司股东 |
公司章程 | 指 |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行章程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报告期末 | 指 | 2022年12月31日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居金良 | 指 | JINGLIANG JU,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保荐机构、保荐人 | 指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分子诊断 | 指 | 应用分子生物学方法,对受检者体内外源性(病毒DNA等)或内源性(人类基因)各类生物分子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确定其结构或表达水平,从而做出诊断的技术 |
医疗器械 | 指 | 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计算机软件 |
PCR | 指 | Polymerase Chain Reaction,中文名称:聚合酶链式反应,在DNA聚合酶的催化下,迅速扩增目的DNA,是一种DNA扩增技术;业内会以PCR技术指代包括常规PCR、RT-PCR、实时荧光PCR(含实时荧光RT-PCR)等在内的所有基于PCR 的技术,但由于公司专注于RNA检测靶标,为便于进行技术上的对比,区分RT-PCR和常规PCR,二者差异是RT-PCR 前置了反转录步骤,从而可以实现RNA靶标检测,常规PCR 实现DNA靶标检测 |
RT-PCR | 指 | 反转录PCR(Reverse Transcription-Polymerase Chain Reaction)是将RNA的反转录(RT)和cDNA 的聚合酶链式扩增(PCR)相结合的技术。首先经反转录酶的作用,从RNA合成cDNA,再以cDNA为模板,进行PCR反应。当RT-PCR反应运用于分子诊断时,其检测靶标为RNA,扩增产物为DNA,可以实现对RNA的检测目的 |
RNA恒温扩增 | 指 | 在恒温条件下,对RNA进行扩增反应,其扩增产物为RNA,从而实现检测RNA目的的一类技术的统称,有时亦称作RNA恒温扩增技术或RNA转录扩增技术 |
SAT | 指 | Simultaneous Amplification and Testing,RNA实时荧光恒温扩增检测技术,公司的核心技术平台,将RNA恒温扩增和实时荧光检测相结合, |
该技术产品最早于2010年问世 | ||
DNA分子诊断 | 指 | 利用分子诊断技术对DNA进行检测;目前在我国,感染领域主要获批产品大多采用常规PCR法(不含RT-PCR)和少量其他方式包括生物芯片法、流式荧光杂交法、恒温扩增芯片法、恒温扩增-试纸条法等,数据来源NMPA国产注册证信息 |
RNA分子诊断 | 指 | 利用分子诊断技术对RNA进行检测;目前在我国感染领域主要获批产品大多采用RT-PCR 法(不含常规PCR)和部分RNA恒温扩增法、少量采用其他方式包括杂交捕获免疫荧光法、全集成碟式芯片法、联合探针锚定聚合测序法、CRISPR免疫层析法等,数据来源NMPA国产注册证信息 |
HPV E6/E7mRNA | 指 | HPV E6/E7是指人乳头瘤病毒(HPV)的E6和E7两个基因,两者均为早期转录基因,所以常对E6E7的mRNA进行检测以判断患者是否有HPV感染以及感染的严重程度 |
HBV DNA | 指 | 乙肝病毒的脱氧核糖核酸(英文DeoxyriboNucleic Acid,缩写为DNA) |
HBV RNA、乙肝RNA | 指 | 乙肝病毒的核糖核酸(Ribonucleic Acid,缩写为RNA) |
cccDNA | 指 | 在乙肝病毒的复制过程中,病毒DNA进入宿主细胞核,形成超螺旋的共价、闭合、环状DNA分子(covalently closed circularDNA,cccDNA),也称为共价闭合环状DNA(cccDNA),存在于感染的肝细胞中 |
多重 | 指 | 在分子诊断领域,多重检测指多个检测靶标,就多重检测技术而言,检测靶标数量越高,检测效率越高 |
NMPA、国家药监局 | 指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IVD、体外诊断 | 指 | In Vitro Diagnostics,中文名称:体外诊断:对人体样品进行收集、制备和对样品进行检测的试剂、仪器和系统,通过它们对疾病或人体其他状态,包括人体健康状况进行的诊断,为治愈、减轻、治疗、预防疾病及其并发症提供信息 |
结核 | 指 | 结核分枝杆菌,俗称结核杆菌,简称结核,呼吸道的致病病原体 |
AutoSAT、全自动核酸检测分析系统 | 指 | 公司的产品,AutoSAT一体机、全自动核酸检测分析系统(AutoSAT) |
欧盟CE认证 | 指 | 出口欧盟的产品安全认证,源自法语:Communate Europpene。在欧盟市场流通的产品必须进行CE备案认证,属于强制性认证标志 |
生化诊断 | 指 | 与生化分析仪器配合使用,通过各种生物化学反应或免疫反应测定体内生化指标的技术 |
免疫诊断 | 指 | 通过抗原抗体的免疫反应,用于传染性疾病、内分泌、肿瘤、药物等检测的技术 |
特异性 | 指 | 指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性质,在免疫学上指对病原体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
灵敏度 | 指 | 指某方法对单位浓度或单位量待测物质变化所致的响应量变化程度,它可以用仪器的响应量或其他指示量与对应的待测物质的浓度或量之比来描述 |
通量 | 指 | 在分子诊断领域,通量指相同时间内,检测的样本的数量,数量越多,通量越高,检测效率越高 |
拷贝数 | 指 | 指某基因(可以是质粒)在某一生物的基因组中的个数。单拷贝就是该基因在该生物基因组中只有一个,多拷贝则指有多个 |
酶 | 指 | 酶是一类生物催化剂,例如在PCR过程中使用的酶,是用于催化DNA解链和DNA扩增的一种蛋白质 |
基因测序 | 指 | 基因测序通过对DNA序列的四种核苷酸分别进行荧光标记,实现精确识别标的基因每一个位点的核苷酸序列,该技术可用于检测未知基因序列,如人类基因组计划是基于一代基因测序技术 |
基因芯片 | 指 | 基因芯片技术利用一组已知序列的探针同标的基因杂交,依赖大量数据 |
收集和分析过程实现对标的基因的高通量分子诊断 | ||
核酸 | 指 | 许多核苷酸聚合成的生物大分子化合物,是生命的最基本物质之一。根据化学组成不同,核酸可分为核糖核酸(简称RNA)和脱氧核糖核酸(简称DNA) |
DNA | 指 | Deoxyribonucleic Acid,中文名称:脱氧核糖核酸 |
RNA | 指 | Ribonucleic Acid,中文名称:核糖核酸 |
分级诊疗 | 指 | 指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逐步实现从全科专业化的医疗过程 |
探针 | 指 | 含有荧光标记物的一小段DNA和RNA |
靶向药物 | 指 | 指被赋予了靶向(Targeting)能力的药物或其制剂 |
预后 | 指 | 是对于某种疾病发展过程和后果的预测 |
逆转录 | 指 | 是以RNA为模板合成DNA的过程,即RNA指导下的DNA合成 |
假阳性 | 指 | 把阴性结果检测出阳性的事件 |
引物 | 指 | 一小段单链DNA或RNA,与目标DNA结合,作为DNA复制的起始点 |
特别说明: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或部分比例指标与相关数值直接计算的结果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仁度生物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hanghai Rendu Biotechnology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Rendu Biotechnology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居金良 |
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东区瑞庆路528号15幢乙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东区瑞庆路528号10幢乙号3层A室 |
公司办公地址 | 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东区瑞庆路528号15幢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1201 |
公司网址 | www.rdbio.com |
电子信箱 | ir@rdbio.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蔡廷江 | 石飞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东区瑞庆路528号15幢 | 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东区瑞庆路528号15幢 |
电话 | 021-50720069 | 021-50720069 |
传真 | 021-50720069 | 021-50720069 |
电子信箱 | ir@rdbio.com | ir@rdbio.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仁度生物 | 688193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张松柏、王法亮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 名称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的保荐机构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范钰坤、魏德俊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2年3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营业收入 | 303,848,685.60 | 292,306,247.30 | 3.95 | 249,903,353.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3,331,394.53 | 64,618,882.02 | -63.89 | 61,376,519.6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939,561.14 | 57,371,116.61 | -91.39 | 53,281,576.3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91,191.80 | 54,443,114.44 | -107.51 | 92,608,184.23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0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961,384,705.59 | 287,747,428.24 | 234.11 | 215,032,519.98 |
总资产 | 1,088,721,710.38 | 378,608,029.67 | 187.56 | 316,095,522.39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2 | 2.15 | -71.16 | 2.0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1 | 2.13 | -71.36 | 2.0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1.91 | -93.19 | 1.7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97 | 25.74 | 减少22.77个百分点 | 33.6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63 | 22.85 | 减少22.22个百分点 | 29.19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1.25 | 9.00 | 2.25 | 9.48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63.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少91.39%,主要系报告期内:(1)疫情防控相关试剂及检测服务占比较高,但该类业务毛利率相对较低;(2)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同比增长29.91%,占营业收入比例从去年同期的9%上升为11.25%;(3)加强营销及国际化业务团队,加大新品推广力度,市场推广费用增加,销售费用同比增长21.72%。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07.51%,主要系报告期内:(1)检测业务营收大幅增长,账期相对较长;(2)支付的材料费用、人员薪酬、临床试验费、市场推广费用等现金支出随多个研发项目的加快推进、国内国外市场拓展及检测业务增长而增加。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总资产分别同比增长234.11%、187.5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收到募集资金以及未分配利润增加所致。
4、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71.1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同比下降93.19%,主要系报告期内:(1)营收结构变化,毛利贡献减少;(2)研发及市场拓展投入同比增长。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93,280,166.18 | 76,381,829.62 | 70,433,694.06 | 63,752,995.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806,634.77 | 5,115,001.47 | 1,833,062.99 | -423,304.7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6,100,788.43 | 1,012,167.45 | -4,661,307.85 | -7,512,086.8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61,279.66 | -11,257,958.61 | -10,135,207.68 | 11,340,694.83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2年金额 | 附注 (如适用)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22,140.02 | 380,555.58 | 220,668.21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636,638.54 | 6,886,056.75 | 6,822,147.1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9,321,290.40 | 1,214,458.80 | 1,079,646.99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13,023.64 | -404.74 | -27,519.0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24,788.07 | -1,232,900.9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18,391,833.39 | 7,247,765.41 | 8,094,943.2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是国内最早一批专注于RNA恒温扩增技术和产品的生命科学企业之一,致力于开发临床需求尚未满足的创新诊断技术和产品。公司紧抓当前社会节奏加快、分级诊疗体系不断推进、检测范围扩大、诊断精准化、筛查基层化、早诊早治趋势凸显等行业发展趋势,扎根RNA分子诊断领域,以生殖道、呼吸道病原体检测和血液传染病检测等为切入点,通过差异化的产品策略,布局感染领域、肿瘤检测、伴随诊断等领域的产品研发,以临床价值高、市场应用广泛以及更精准、高效的诊断产品,解决更多患者、医生的临床需求及痛点,让RNA分子诊断惠及更多群众,更好地助力“健康中国”,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2022年,面对宏观环境影响,公司管理层带领全体员工,齐心协力,以科创板成功上市为契机,围绕战略发展规划方向,持续加强研发投入、加强仪器布局、推动核心产品的商业化推广,不断提升核心能力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384.87万元,同比增长3.95%;其中:(1)生殖等非疫情防控类检测试剂业务实现营收10,468.44万元,同比增长8.54%;(2)仪器业务实现营收1,776.11万元,同比下降44.11%;(3)疫情防控相关试剂及检测服务实现营收18,002.32万元,同比增长10.01%。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33.14万元,同比下降63.89%。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工作如下:
(一)研发方面:坚守科创属性,持续加强研发投入
公司自成立以来以技术为导向、以创新为驱动。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增强研发投入力度,加大产品开发及产业转化投入,加速产品的注册推进:
(1)持续加强研发投入,夯实研发力量:2022年度公司研发投入为3,419.28万元,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29.91%,占营业收入比例从去年同期的9%上升为11.25%。加快引进优秀技术人才,壮大研发队伍,研发人员同比增长45.10%,为公司技术创新储备动力。
(2)加速推进产品研发进程,为商业化落地储备动能:丙型肝炎、艾滋、HPV RNA等十余个项目的临床研究及注册审批工作同步推进。
(3)完善与创新成果匹配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增强竞争壁垒:报告期内,公司针对核心技术成果在全球范围内申请专利保护,公司沙眼衣原体核酸检测试剂盒(RNA恒温扩增)台湾地区注册获得通过,全自动核酸检测分析系统AutoSAT完成出口欧盟ROHS认证;公司新申请发明专利4项,新获得发明专利2项;新申请实用新型专利1项,新获得实用新型专利2项;CE认证22项。截止报告期末,已获得专利50项,其中发明专利28项,实用新型专利22项;软件著作权3项;CE认证23项;已取得23项国内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其中Ⅲ类医疗器械注册证13项,Ⅰ类医疗器械注册证10项。
(4)重点项目取得新进展:公司乙型肝炎病毒核酸测定试剂盒(RNA捕获探针法)成功入选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于2022年1月正式发布的《2021年度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2022年10月认定为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公司于2022年12月参与了科技部十四五重点研发计划“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任务课题研究。
(二)营销方面:商业化与学术推广并进,拓展国内外市场
(1)营销渠道下沉,增强覆盖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优势产线如生殖道试剂实现稳步增长,生殖等试剂业务营收同比增长
8.54%。通过营销渠道下沉,持续开拓空白市场,增强覆盖,同时引入专业化商业推广,提升主营优势产线的销售力量,丰富销售渠道。
子公司泰州智量作为仁度产品外送第三方实验室的平台,覆盖长三角地区的二级/县级/专科医院,并积极开拓区域临床医学检验中心的业务。
(2)加快推进乙肝新品物价及学术推广工作,初显成效
公司自主研发的乙型肝炎病毒核酸测定试剂盒(RNA捕获探针法)于2021年获NMPA注册证,成为全球首款获批上市的乙肝精准诊疗新指标HBV RNA检测产品。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进行该优势产品的商业化推广。公司乙肝新品在山东、福建、黑龙江、河南、四川等省份已有物价,并进入部分医院使用。通过多层次、专业化的学术推广工作,公司在全国开展中华医学会第十二次全国病毒性肝炎慢性化、重症化基础与临床研究进展学术会议、中华医学会第十七次全国感染病学术会议暨第三届国际感染病高峰论坛、江苏省感染年会、山东省医学会第十二次肝病学学术会议等全国、省级活动40余场,与各省乙肝专家,特别是医学会感染和肝病学会的主委级专家建立合作,共覆盖80余位KOL;探索创新推广模式,与电话营销平台合作,针对目标终端开展学术推广,与乙肝药企合作进行案例大赛联合推广,促进具体终端客户对接落地。
(3)加强仪器产线布局,为后续试剂产品进院奠定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仪器产线投入,针对不同场景提供不同应用方案,多点开发,助力公司产品在下游市场占有率快速提升,奠定了坚实的客户基础。报告期内,公司全自动检测分析系统AutoSAT发货118台,累计已有530台AutoSAT应用于医院、第三方检测机构、疾控中心、海关等机构,可搭载公司所有试剂产品,将为后续试剂销售及上量提供有力支撑。
(4)开拓国际市场,提升公司全球影响力
报告期内,公司新设国际业务部,并引进国际业务人才;新获得CE认证22项,为国际市场开拓奠定基础。
2022年11月的第54届德国杜塞尔多夫国际医院及医疗设备展览会(MEDICA 2022)上,公司携硬核产品全自动核酸检测分析系统 AutoSAT,血源传染病系列、生殖道和呼吸道病原体系列等多款CE认证产品首次亮相国际展会;“RNA 分子诊断”门楣吸引了众多客户,也迈开了公司上市后布局国际业务的重要一步。
(三)公司治理方面:以上市公司标准为要求,建立高水平治理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内部控制,落实规范经营,提升组织能力与运营效率;同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严格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过上市公司公告、投资者交流会、业绩说明会、上证e 互动、电话、邮件等多渠道,努力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此外,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交易防范,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和防范内幕交易工作。对董监高及相关人员定期作为禁止内幕交易的警示及教育,敦促董监高及相关知情人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并遵守买卖股票的规定。
(四)企业荣誉方面:以技术与产品为基石,建立高质量发展平台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其产品获评工信部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专利工作试点和示范企业、中国医疗器械技术创新企业、科技部《创新医疗器械产品目录(2018)》、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2019/2021年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上海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等多项荣誉。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国内最早一批专注于RNA恒温扩增技术和产品的生命科学企业之一;拥有RNA实时荧光恒温扩增检测(SAT)专利技术平台,聚焦于RNA分子诊断领域,致力于开发临床需求尚未满足的创新诊断技术和产品。公司主要业务为研发、生产和销售以SAT技术平台为基础的分子诊断试剂和设备一体化产品,专注于为生殖、呼吸、消化、血源、食品、环境安全等领域病原体的精准诊断、有效防控和个性化诊疗提供解决方案。公司目前主要产品及服务如下:
1、试剂产品
(1)分子诊断试剂产品
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 系列 | 产品名称 | 应用范围 | 行业影响力 | 创新类型 |
生殖道系列 (4项) | 沙眼衣原体核酸检测试剂盒(RNA恒温扩增) | 泌尿生殖道炎症:男女泌尿系统和生殖系统感染; 不孕不育症:女性不孕,男性不育,反复自然流产等; 辅助生殖:实施IVF前感染筛查; 孕前筛查:孕前夫妻双方优生优育筛查; 人工流产术前检查:防止术后生殖道病原体上行感染,导致输卵管梗阻; 产前筛查:妊娠期感染检测,防止早产、流产、胎膜早破等; 新生儿感染:母婴垂直感染导致的婴幼儿呼吸系统、泌尿生殖系统感染; 儿童感染:儿童泌尿生殖系统感染 | 国内首家使用SAT专利技术,并实现尿检活菌检测产品、录入《非淋菌性尿道炎病原学诊断专家共识(2016)》《梅毒、淋病和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诊疗指南(2020年)》《淋病诊断书(2019)》《生殖道支原体感染诊治专家共识(2016)》等共计4份共识、指南推荐 | 在国内,相较于同行业公司采用DNA作为检测靶标,公司在国内最早推出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淋病奈瑟菌、解脲脲原体、生殖支原体)、呼吸道(结核分枝杆菌、肺炎支原体)领域以RNA为检测靶标的核酸检测试剂产品 |
淋病奈瑟菌核酸检测试剂盒(RNA恒温扩增) | ||||
解脲脲原体核酸检测试剂盒(RNA恒温扩增) | ||||
生殖支原体核酸检测试剂盒(RNA恒温扩增) | ||||
呼吸道系列 | 结核分枝杆菌核酸检测试剂盒(RNA恒 | 肺结核可疑症状患者的诊断; 临床治疗效果辅助评估; | 国内首家使用SAT专利技术,并实现 |
(4项) | 温扩增) | 特殊人群的肺结核排查; 怀疑有其他肺部疾病的肺结核排查或合并症确认 | 活菌检测产品,录入《结核病病原学分子诊断专家共识2018》推荐 | |
肺炎支原体核酸检测试剂盒(RNA恒温扩增) | 肺炎支原体肺炎与其他呼吸道感染等的鉴别诊断、疗效评估 | 国内首家使用SAT专利技术,并实现活菌检测产品,录入《儿童肺炎支原体肺炎诊治专家共识(2015年版)》《儿童肺炎支原体肺炎中西医结合诊治专家共识(2017年制定)》《儿童肺炎支原体呼吸道感染实验室诊断中国专家共识(2019)》和《中国儿童肺炎支原体感染实验室诊断规范和临床实践专家共识(2019年)》4份共识推荐 | ||
通用型甲型流感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RNA恒温扩增) | 疑似甲型流感病毒(IAV)确诊; 与普通感冒的鉴别诊断;与其他呼吸道感染的鉴别诊断 | 录入《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2020年版)》推荐 | 在国内,相较于同行业公司采用传统的RT-PCR的检测方式,SAT专利技术产品检测RNA的扩增效率更高,检测时间更短 | |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RNA捕获探针法) | 新冠病毒感染排查、辅助诊断 | 实现了在一个反应管中自动化完成核酸提取、扩增步骤,90分钟可出结果,并可实现连续并行检测,提升检测效率,获得国家药监局应急批准并推荐服务于疫情防控。 | ||
肠道病毒系列 (3项) | 柯萨奇病毒A16型核酸检测试剂盒(RNA恒温扩增) | 疑似症状患者的手足口病感染排查; 肠道病毒感染临床辅助诊断 | 检测自动化、快速、精准,录入《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8年版)》推荐。 | |
肠道病毒通用型核酸检测试剂盒(RNA恒温扩增) | ||||
肠道病毒71型核酸检测试剂盒(RNA恒温扩增) | ||||
血源传染病系列(1项) | 乙型肝炎病毒核酸测定试剂盒(RNA捕获探针法) | 乙肝疗效检测、复发风险预测和干扰素用药疗效的早期预测 | 该新指标,已录入欧肝《EASL 2017乙型肝炎病毒感染管理临床实践 | 全球首款获批上市的乙肝精准诊疗新指标HBV RNA检测产 |
指南》《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2019版)》《慢性乙型肝炎临床治愈(功能性治愈)专家共识》。 | 品,可用于乙肝疗效监测、复发风险预测和干扰素用药疗效的早期预测,对优化慢性乙肝患者的治疗过程发挥重要作用 |
(2)其他试剂
序号 | 产品名称 | 应用领域 |
1 | 样本保存液 | 可用于尿液、痰液、粪便、拭子、人宫颈脱落细胞类样本的保存,配套公司检测试剂盒使用,方便样本的运送存储,提高实验室检测质量 |
2 | 核酸提取试剂 | 用于核酸的提取、纯化,其处理后的产物用于临床体外检测使用 |
2、仪器产品
公司自2014年开始布局分子诊断仪器领域,当年上市核酸提纯仪;2017年推出全自动核酸提取仪(NAPure96)产品;2019年推出公司核心仪器产品“全自动核酸检测分析系统(AutoSAT)”,AutoSAT是目前首台国产高通量、全自动、具有随到随检和急诊功能的RNA核酸检测分析系统,该系统具备全自动、高效率、多场景应用的特点。
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特点 | 具体指标 | 解决临床检测需求 |
全自动 | 该系统可以实现核酸提取、扩增、检测、结果分析全程自动化流水线式检测 | 提高生物安全性、简化操作流程、操作简单、降低医务人员感染风险 |
采样管原管直接上机进行检测,无需转管 | ||
全程无需人工干预,实现“样本进、结果出” | 提升工作效率、避免人工操作误差、实验结果更准确 | |
单台设备实现全程自动化流水线式检测,占地1平米,仅需一个房间 | 解决常规PCR需要4个房间、医院空间不足的问题、提高实验室空间利用率 | |
高效率 | 90分钟报告第一个样本结果,之后平均2分钟报告一个结果,连续出结果报告 | 比常规PCR大幅度缩短单个样本的报告时间 |
一次最多可加载80个样本,取样后还可以不断加载新的样本管,8小时可检测200个样 | 在保证快速检测的同时,满足大样本量的检测需求 |
本,24小时可检测500-700个样本,可以实现高通量检测 | ||
多场景应用 | 需要加急检测的样本,可以随时插队检测,不需要等待前面样本完成检测,加急样本90分钟内获得检测报告,实现急诊优先 | 急诊患者及时获得诊断结果,指导后续治疗 |
可即时取样,无最小样本数限制,采集1个样本可以上机检测1个样本,无需批量等待,实现随到随检 | 灵活适应门急诊样本量需求,节约实验耗材,无需批量处理的等待时间 | |
仪器可实现一个样本检测多个项目 | 节约了实验成本,提升检测效率、减少患者候诊时间 |
该仪器全程自动化、无需人工操作,可以实现“样本进、结果出”的高通量检测,满足门急诊随到随检,急诊优先的需求,率先将高通量分子诊断的临床应用从传统的分子诊断实验室拓展到门诊、急诊以及基层医院、移动检测车和方舱等多种场景。
3、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
公司下设独立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泰州智量医学检验有限公司,拥有卫健委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照国家认可标准(《医学检验所基本标准》、《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ISO015189)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配备了实时荧光恒温扩增检测技术平台先进的AutoSAT全自动核酸检测分析系统,可开展包括泌尿生殖系统、血源、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新生儿感染等多个系列的病原体感染检测,为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等提供专业的临床检测服务。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23项获国家药监局审批通过或经药品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备案的医疗器械产品,其中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产品13项(试剂产品12项、仪器产品1项),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产品10项,目前产品已覆盖全国31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的500余家医疗机构,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等多家知名医院,也有采购公司生殖道试剂等核心产品。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围绕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以临床医生和患者的需求为导向开发设计产品,深度打造“核心原料酶+试剂+仪器+第三方检测服务”一体化经营模式,公司通过核心原料酶自产,向合格供应商采购所需原材料、部件,自主研发并组织生产形成体外诊断试剂、配套检测仪器等产品。
公司产品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向医疗机构、第三方独立实验室、疾控中心、海关等用户提供系统化解决方案。
全资子公司智量检验主要以“直销”方式,对外开展第三方独立医学检验服务。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公司所处行业发展阶段、基本特点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属于医药制造业中的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行业(分类代码 C358)。根据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目前主要产品属于战略新兴产业之“生物医学工程产业”项下的“其他生物医用材料及用品制造”之“各类体外诊断用试剂”及 “先进医疗设备及器械制造”。
公司主要从事医疗器械行业中分子诊断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第三方检测服务,该业务属于体外诊断产品行业。体外诊断(In Vitro Diagnosis,IVD)是指在人体之外,通过对人体的样品(血液、体液、组织等)进行检测而获取临床诊断信息,进而对疾病进行预防、诊断、治疗检测、后期观察、健康评价及遗传疾病检测的过程。体外诊断产品主要由诊断设备和诊断试剂构成,广泛应用于医学临床的各个阶段,贯穿于疾病预防、初步诊断、治疗方案选择、确诊治愈、疗效评价等临床全过程。
体外诊断按其原理或方法可分为分子诊断、生化诊断、免疫诊断等多个细分领域。分子诊断是通过检测DNA、RNA及蛋白质等体内物质结构或表达水平变化进行诊断的技术,如PCR检测、基因测序、FISH和基因芯片等以及包括公司SAT技术等在内的RNA恒温扩增技术。分子诊断技术可针对产生疾病的相关基因进行准确检测,可用于疾病初诊、分型确定、靶向药物选择、疗效评价及治疗监测等方面,凭借其检测速度快、灵敏度高、特异性强、检测通量大的特点,成为体外诊断技术中重要的发展和研究方向。
数据来源:沙利文报告整理
注:上图以检测标志物是DNA还是RNA将分子诊断市场分为:DNA分子诊断(如常规PCR法,其检测标志物和扩增产物均为DNA)、RNA分子诊断中的RT-PCR法(其检测标志物为RNA,但仍需逆转录为DNA后,采用PCR技术路径检测,其扩增产物为DNA,但能实现检测RNA的目的)、RNA分子诊断中的RNA恒温扩增法(不同于PCR技术,该技术是在恒温条件下,对RNA进行扩增,其检测标志物和扩增产物均为RNA),共三部分。
(2)主要技术门槛
体外诊断行业是一个集光机电、软硬件、生物学、临床医学、工程学、工业设计与制造等多学科交叉行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对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能力要求高、难度大,研发周期较长且投入也相对较大,同时在法律及安全方面的要求也较为严苛。因此,在新产品研发的过程中,对企业技术的积累以及人员的专业要求提出了较大的挑战。
RNA分子诊断技术可降低扩增产物污染风险,可以检测包括尿液在内的多种样本,无需抽血穿刺,可实现无创检测;也解决了部分感染领域疾病中尿液标本检测的假阳性、假阴性问题。由
于RNA只存在于活的细菌中,因此可以通过RNA检测结果判断患者是否治愈,避免临床上抗生素的过度使用。在尿液标本检测的感染性疾病,和非病毒病原体的活菌诊断等领域,RNA分子诊断优势逐渐凸显。
(3)行业发展态势
我国的分子诊断市场是体外诊断增速最快的细分领域之一。分子诊断技术应用场景多样化,主要应用于传染性疾病、肿瘤、性病、遗传病和靶向药物等领域。随着分子诊断技术的革新和市场的发展,使分子诊断技术的应用领域正迅速拓宽至疾病易感性检测、肿瘤早期筛查、肿瘤个性化治疗和预后评估、药物敏感性检测、出生缺陷检测、动植物检验检疫、食品环境安全检测和司法鉴定等领域,并正在推动国人的关注点从疾病诊治向生命全过程的健康监测转移。2020年的疫情防控,使大众认识到了分子诊断的重要性,普及了分子诊断的市场教育,带动分子诊断行业加速发展。同时,在近几年医改、分级诊疗、扶持国产设备等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国内分子诊断行业呈现国产替代与自主创新双轮驱动的增长逻辑,分子诊断市场正在成为最有前景的体外诊断细分领域。
(4)行业政策
支持采购国产仪器设备,强调高端装备国产化: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明确对境内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科技创新产品、服务,在功能、质量等指标能够满足政府采购需求的条件下,政府采购应当购买;首次投放市场的,政府采购应当率先购买,不得以商业业绩为由予以限制。同时,近年来,北京、江苏、浙江、山东等多地发文落实政府采购支持创新、绿色、中小企业发展,国产设备优先。
医疗下沉与分级诊疗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2022年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十四五”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规划》,明确指出以“标准化”助力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坚持预防为主,针对严重影响人群健康的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制定监测预警、检验诊断、控制消除、效果判定等标准。研究开展慢性病预防、早期筛查和综合干预标准化工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标准化水平,提高基层防治结合和健康管理能力。制定常见疾病转诊标准,促进分级诊疗开展。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明确提出要加快构建有序的就医和诊疗新格局,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通过发挥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引领辐射作用、发挥省级高水平医院的辐射带动作用、增强市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持续推进分级诊疗和优化就医秩序等举措。
提高生殖健康水平:在人口老龄化大背景下,我国持续出台政策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生殖健康检测筛查重视水平逐步提高。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中提到“把‘以预防为主’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着力推动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具体到感染检测领域。2021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控制中心发布了《2021年全国性别防治工作要点》,其中提到加强高危人群干预、加强性别监测与管理等,并组织了Stop CT研究团队学术交流与工作会议、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应用性研究等会议,筹备、讨论男男性行为人群衣原体感染/淋病患病率调查、育龄妇女衣原体感染患病率调查等领域人群筛查工作的开展。2022年4月,国务院发布的《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贯彻2021-203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提出到2030年,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保持在80%以上,产前筛查率达到90%等。2022年7月,国家卫健委等17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提出改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推动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策略,健全“县级筛查、市级诊断、省级指导、区域辐射”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提升婚前保健、孕前保健、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服务水平。具体来看,为了加强我国对生殖道衣原体感染的防治,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控制中心提出了全国生殖道衣原体综合防治(China Chlamydia Intervention Programme,CCiP)试点项目,通过试点工作不断积累经验和探讨可行的模式,从而在部分地区或全国加以推广。目前,该试点项目已在广东省、浙江省、江
苏省开展。另一方面,包括广东、浙江等区域已经开展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综合防治项目试点。
(5)行业规模
据沙利文报告,中国分子诊断市场按疾病领域拆分可分为抗感染-新冠、抗感染-非新冠、抗肿瘤和其他板块。中国分子诊断市场规模从2017年的51亿元人民币增长到2021年的280亿元人民币,预计到2030年,中国分子诊断市场规模将达到806亿元人民币,2025年到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24.3%。
中国分子诊断抗感染市场按疾病领域拆分可分为新冠、血液感染、HPV、呼吸系统疾病(不包括新冠)、性传播疾病和其他板块。中国分子诊断抗感染市场从2017年的33亿元人民币增长到2021年的237亿元人民币,预计到2030年,中国分子诊断抗感染(非新冠)市场规模将达到249亿元人民币,2025年到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16.5%。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积极致力于“健康中国”国家战略,是国内最早一批专注于RNA恒温扩增技术和产品的生命科学企业之一,致力于开发临床需求尚未满足的创新诊断技术和产品;拥有
RNA实时荧光恒温扩增(SAT)专利技术平台,区别于以DNA和蛋白质为检测靶标的传统诊断技术,SAT技术以RNA为检测靶标,在国内最早推出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淋病奈瑟菌、解脲脲原体、生殖支原体)、呼吸道(结核分枝杆菌、肺炎支原体)和乙肝检测领域以RNA为检测靶标的核酸检测试剂产品。公司以SAT平台为基础的RNA分子诊断试剂和设备一体化产品获得了国内各领域知名医院、第三方检测实验室的认可和使用,拥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公司及其产品获评工信部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企业、中国医疗器械技术创新企业、科技部《创新医疗器械产品目录(2018)》、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2019年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上海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等多项荣誉。
(1)RNA分子诊断在部分疾病领域优势凸显,生殖道系列等产品市场占有率领先市场RNA分子诊断技术可降低扩增产物污染风险,可以检测包括尿液在内的多种样本,无需抽血穿刺,可实现无创检测;也解决了部分感染领域疾病中尿液标本检测的假阳性、假阴性问题。由于RNA只存在于活的细菌中,因此可以通过RNA检测结果判断患者是否治愈,避免临床上抗生素的过度使用。在尿液标本检测的感染性疾病,和非病毒病原体的活菌诊断等领域,RNA分子诊断优势逐渐凸显。
公司自主研发的4项生殖道病原体核酸检测试剂盒,为目前国内获证产品中首家可以实现尿液样本RNA活菌检测,从而实现无创取样的产品;该系列产品连续多年位列细分市场第一位,营业收入占中国性传播感染分子诊断行业市场规模的比例稳步得升,已由2019年的28.5%提升至2021年的30.4%(沙利文研究报告)。
公司呼吸道系列产品营收位列中国呼吸道疾病分子诊断行业主要竞争者市场份额前五位。
(2)乙肝精准诊疗新指标,助力持续发展新动能
在2021年3月15日,公司的乙型肝炎病毒核酸测定试剂盒(RNA捕获探针法)获NMPA注册,是全球首款获批上市的乙肝精准诊疗新指标HBV RNA检测产品,与目前已有的乙肝检测指标相比,该指标的优势在于可用于乙肝疗效监测、复发风险预测和干扰素用药疗效的早期预测。
报告期内,该产品在山东、福建、黑龙江、河南、四川等省已有物价,并进入部分医院使用。
(3)全自动分子诊断设备,为全系列试剂产品增量提供持续动力
公司自主研发的全自动核酸检测分析系统(AutoSAT)是首台国产全自动、高通量、具有随到随检和急诊功能的RNA分子检测流水线,可搭载RNA实时荧光恒温扩增技术平台(SAT)的全系列试剂产品,实现了分子诊断随到随检,满足门急诊快速、精准的检测需求,将分子诊断的临床应用领域从传统的分子诊断实验室拓展到门急诊等现场应用场景。
(4)深耕RNA分子诊断领域,布局多个产品管线,把握行业发展新机会
新的RNA检测靶点越来越多,RNA分子诊断在部分领域优势凸显。根据“DNA-RNA-蛋白质”的分子生物学遗传物质表达的中心法则,RNA分子一直被认为是遗传信息和执行具体功能的蛋白质之间的一个重要过渡。最近,越来越多的证据已清楚地表明,与经过多年研究的DNA认识不同,目前对RNA的认识只是冰山一角,已经被应用于临床靶点更是屈指可数。随着越来越多的新的RNA靶点被发现,目前很多使用DNA或蛋白质为检测靶点的产品,包括感染、肿瘤、伴随诊断、遗传病、食品安全等领域,都将会被RNA靶点所取代。
以SAT为代表的RNA恒温扩增技术目前已成功地应用于沙眼衣原体、淋病奈瑟菌、解脲脲原体、生殖支原体、结核分枝杆菌、肺炎支原体、肠道病毒以及甲流病毒等多种临床检测。RNA恒温扩增技术可降低扩增产物污染风险,可以检测包括尿液在内的多种样本,无需抽血穿刺,可实现无创检测。另外,由于RNA只存在于活的细菌中,而病原体死亡后DNA仍然能够稳定存在几周甚至更久的时间,因此可以通过RNA检测结果更精准地判断患者是否治愈,避免临床上抗生素的过度使用。在感染性疾病检测领域,以SAT专利技术为代表的RNA恒温扩增技术优势逐渐明显。
公司已建立独特的RNA分子诊断产品研发管线,在研项目涵盖血源病原体检测、生殖道病原体检测、呼吸道病原体检测、肿瘤筛查、分子诊断仪器等领域。报告期内,HPV等部分在研产品已完成临床试验,B族链球菌(GBS)核酸检测试剂盒与大通量检测一体机完成试生产。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一)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
(1)新技术
感染领域的病原学诊断从病原体水平发展到分子、基因水平,以PCR技术、基因芯片技术、SAT恒温扩增技术等为代表的新一代技术具有自动化检测、耗时短、准确度和灵敏度高的特点,可以对病原体检测做出及时的诊断和鉴定。
包括公司SAT技术在内的RNA恒温扩增等分子诊断技术可针对产生疾病的相关基因进行准确检测,可用于疾病初诊、分型确定、靶向药物选择、疗效评价及治疗监测等方面,凭借其检测速度快、灵敏度高、特异性强、检测通量大的特点,成为体外诊断技术中重要的发展和研究方向。
(2)新产业
当前,我国体外诊断行业的新产业模式向着产业链一体化布局。体外诊断上游层面,体外诊断生产制造公司积极布局分子诊断原料行业,尽力降低对外部的依赖;同时积极与科研院所合作,保证试剂用核心原材料充足、稳定供应;中游层面,引入精细化管理,精耕细作,强化生产自动化、智能化;下游层面,顺应国家医疗政策,积极布局国内外销售市场。
(3)新业态和新模式
第一,体外诊断生产制造公司积极与国际巨头合作与研发、流通领域强强联合发展,发挥各自优势资源,实现资源互补,提升公司价值;第二,基于已有的产品线和全球市场布局,开拓全球分子诊断市场空间;第三,抢抓数字经济和互联网+的机遇,推进网上医院建设,同时积极探索家用体外诊断市场。
(二)未来发展趋势
(1)感染病原体检测向分子诊断方向发展
病原体感染检测主要是利用检验学的技术对造成感染的病原微生物进行系统检测,目前病原体感染检测方法分为传统检验和新型的分子检测技术。传统的检验方法主要是进行细菌培养,但检测时间长,无法满足早期快速诊断的需要,且不能对未知病原体准确选择培养基,进而导致结果不准确。而分子诊断技术对病原体的核酸进行检测时具有灵敏度高、特异性强、确诊时间短等优点,且结果更加准确。分子诊断的优势如窗口期短等,弥补了传统检验的不足,对疾病的预警、筛查、早诊、预后判断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随着诊断技术的发展,实时定量成为感染领域诊断市场主要的发展趋势,也应用在病原体检测中。例如,可以通过特异性荧光探针对目的片段扩增荧光信号进行实时监测,实现了定量检测,扩大了检测的范围,提高了检测的准确性,是行业的重要发展方向。
(2)感染领域分子诊断向RNA分子诊断方向发展
分子诊断的目标检测物通常为DNA或者RNA,在RNA病毒这一类别,其检测靶标为RNA,均为RNA分子诊断,RT-PCR占据市场主流;在细菌、真菌、支原体、衣原体、DNA病毒这一类别下,DNA分子检测无法区分病毒游离存在还是病毒已经整合到人类基因组,而RNA分子检测正是有效区别了这种一过性和转移性感染,可检测出细胞分子是否已经发生了病变,RNA分子诊断出现假阳性的概率更低,临床符合性更好,RNA相对于DNA是更适合用于病原体的检测靶标,因此,感染领域分子诊断市场呈现向RNA分子诊断方向发展趋势。
(3)手工检测向自动化流水线式检测的方向发展
感染领域分子诊断技术平台的发展趋势与免疫检测技术发展几乎完全一致,免疫诊断从最早
的ELISA板到胶体金技术最终发展到化学发光,整体朝着整合化、全自动一体化的方向发展。由于分子诊断过程涉及复杂的样本预处理、精准的反应温度控制、移液流程防污染操作等步骤,对操作人员及实验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其自动化发展的需求更加迫切。行业内呈现从早期的手工操作板式PCR到小型化机器POCT,最终实现全自动流水线操作的分子诊断自动化系统(全自动化集成式的分子诊断仪器)的发展趋势。流水线分子诊断系统可以在密闭环境中自动完成整个操作流程,主要包括除样本采集外的样品处理(细胞浓缩、细胞破碎)、核酸提取(DNA/RNA分离等)、基因扩增、产物检测(实时荧光定量、核酸杂交等)等检测过程,避免了人工操作失误及降低了环境要求,从而成为行业发展趋势。
(4)分子诊断向实时定量方向发展
随着分子诊断技术的发展,实时定量成为主要的发展趋势;分子诊断技实时定量检测可以帮助进行目的基因定量分析,基因表达量的研究,以及病原体检测,疾病耐药基因研究,遗传疾病诊断,扩大了检测的范围,提高了检测的准确性,是行业的重要发展方向。
(四)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现有产品所应用的核心技术主要包括RNA实时荧光恒温扩增技术、多重RNA扩增检测技术、捕获探针法、核心自产酶的工业化生产技术、核酸检测分析一体化技术、荧光信号采集技术、结果判断技术、多通道荧光信号采集技术等,公司核心技术均来源于自主研发。
报告期内核心技术未发生重大变化。
(1)分子诊断试剂相关技术
公司率先提出RNA恒温扩增中进行实时检测的技术理念并成功研发了RNA实时荧光恒温扩增技术(SAT),以此为技术基础,掌握了多重RNA扩增检测技术、捕获探针法、核心自产酶的工业化生产技术等核心技术,构建了分子诊断试剂相关的核心技术体系,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技术名称 | 技术描述 | 技术来源 |
1 | RNA实时荧光恒温扩增技术(SAT) | 通过逆转录和转录的循环过程对RNA进行指数扩增,扩增的同时创新地加入了可以实时检测的荧光探针,使得反应在密闭管内进行的同时能够实时检测扩增产物量。既缩短了检测时间,简化了操作,又避免了扩增产物的外泄污染,实现了对RNA的实时荧光恒温扩增定性和定量检测 | 自主研发 |
2 | 多重RNA扩增检测技术 | 在同一个反应体系内通过设计具有共同序列的引物,减少反应体系中引物和探针的数量,实现了对多个靶标的同时扩增和高灵敏度检测 | 自主研发 |
3 | 捕获探针法 | 在核酸提取液中,使用特异性捕获探针捕获靶标,该捕获探针与靶标部分序列特异结合,通过特异性杂交形成复合物,对该复合物进行洗涤,去除其他杂质从而获得高纯度的靶标核酸,以减少样本中的杂质对后续检测反应的干扰,提高检测灵敏度 | 自主研发 |
4 | 核心自产酶的工业化生产技术 | 使用高密度发酵技术、高效破菌技术和低温高效纯化技术,实现了原料酶的大量、高纯度生产 | 自主研发 |
(2)分子诊断仪器相关技术
公司自2014年开始布局分子诊断仪器领域,2019年推出公司核心仪器产品“全自动核酸检
测分析系统(AutoSAT)”,AutoSAT是首台国产高通量全自动RNA核酸检测分析系统。该系统可以实现核酸提取、扩增、检测、结果分析全程自动化流水线式检测,可搭载RNA实时荧光恒温扩增技术平台(SAT)的全系列试剂产品,该系统结合了公司拥有的多项分子诊断仪器领域基础技术,是公司的重要仪器平台,相关技术基础如下:
序号 | 技术名称 | 技术描述 | 技术来源 |
1 | 核酸检测分析一体化技术 | 创新性的将“分时复用”概念引入“移液通道+抓手”法,使得移液通道既可以用于移液转移的工作,也可以用于搬运反应管的工作。同时仪器可以自动判定吸液装置堵塞的情形以及在支架与底座之间加入缓冲间,降低了容器内废液的残留并提高了仪器精准度。 | 自主研发 |
2 | 荧光信号采集技术 | 主要使用电子工程、光学检测、机械设计、核心算法等多方面技术基础在电路、光路、硬件、软件等方面进行了全新设计,可以实现开放环境下收集荧光信号、剔除环境噪声的效果,使得AutoSAT无需使用热盖,从而可以实现流水线的功能。 | |
3 | 结果判断技术 | 全自动核酸检测分析系统软件(版本号:V1.0)集合了荧光终值高度、本底值、不同项目试剂指标等参数,根据用户所选择的试剂产品,调用系统预制数据库内相应的参数,无需人工设置仪器参数,从而实现对样本的快速定性或定量检测。 | |
4 | 多通道荧光信号采集技术 | 通过扩展采样通道,重新设计关键模块的电路、结构、光路等,将荧光通道数提升至6通道,更好的满足多联检试剂的检测要求,进一步提升了全自动核酸检测分析系统(AutoSAT)的通量。 |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1 | 不适用 |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新申请发明专利4项,新获得发明专利2项;新申请实用新型专利1项,新获得实用新型专利2项;CE认证22项。截止报告期末,已获得专利50项,其中发明专利28项,实用新型专利22项;软件著作权3项;CE认证23项;已取得23项国内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其中Ⅲ类医疗器械注册证13项,Ⅰ类医疗器械注册证10项。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4 | 2 | 56 | 28 |
实用新型专利 | 1 | 2 | 27 | 22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0 | 0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3 | 3 |
其他 | 0 | 0 | 0 | 0 |
合计 | 5 | 4 | 86 | 53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34,192,781.20 | 26,320,043.10 | 29.91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0.00 | 0.00 | 不适用 |
研发投入合计 | 34,192,781.20 | 26,320,043.10 | 29.91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1.25 | 9.00 | 2.25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00 | 0.00 | 不适用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Ⅰ型核酸测定试剂盒(RNA捕获探针法) | 700.00 | 115.02 | 676.91 | 注册审评阶段 | 获NMPA注册证 | 采用全自动化仪器,完成样本进结果出的HIV病毒的核酸定量检测 | 艾滋诊断和疗效检测、术前检测 |
2 | 丙型肝炎病毒核酸测定试剂盒(RNA捕获探针法) | 555.00 | 101.72 | 475.32 | 准备提交注册 | 获NMPA注册证 | 用全自动化仪器完成样本进结果出HCV病毒的核酸定量检测 | 丙肝诊断和疗效检测、术前检测 |
3 | 乙型肝炎病毒核酸测定试剂盒(DNA捕获探针法) | 700.00 | 186.29 | 626.46 | 临床研究阶段 | 获NMPA注册证 | 用全自动化仪器完成样本进结果出HBV病毒DNA核酸定量检测 | 乙肝诊断和疗效检测、术前检测 |
4 | 人乳头瘤病毒(HPV)核酸检测试剂盒 | 1,590.00 | 444.82 | 1,207.98 | 临床研究阶段 | 获NMPA注册证 | 针对14种高危型HPV病毒的E6/E7 mRNA进行检测和HPV16/18分型 | 用于HPV感染导致宫颈癌的早期诊断 |
5 | B族链球菌(GBS)核酸检测试剂盒 | 280.00 | 124.87 | 226.53 | 前研发完成 | 获NMPA注册证 | 高灵敏度活菌检测兼容自动化仪器及通用PCR仪 | 孕产妇围产期B群链球菌检测 |
6 | 呼吸道病原体检测试剂盒项目 | 1,755.00 | 506.65 | 1,561.26 | 研发中 | 获NMPA注册证 | 以RNA为检测靶标,对呼吸道病原体进行恒温扩增检测,可实现自动化快检 | 呼吸道感染的快速准确检测 |
7 | 生殖道感染核酸检测产品项目 | 1,760.00 | 341.21 | 411.80 | 研发中 | 获NMPA注册证 | 以RNA为检测靶标,对生殖道病原体进行恒温扩增检测,可实现自动化快检 | 生殖道感染的快速准确检测 |
8 | 肿瘤早期检测产品项目 | 2,260.00 | 226.23 | 393.72 | 研发中 | 获NMPA注册证 | 用SAT技术,降低基因组DNA干扰,对肿瘤RNA标志物实现精准检测 | 肿瘤的筛查,早期筛查或者伴随诊断 |
9 | 食品致病微生物及突发传染病检测试剂盒研发 | 400.00 | 107.71 | 136.32 | 已有3个病原体检测方法写入海洋行业标准,待发布;1个CE注册备案 | 建立相关病原体检测试剂盒 | 以RNA为检测靶标,实现病原体的快速精准检测 | 用于食品致病微生物及突发传染病病原体的快速检测 |
10 | 大通量全自动核酸检测分析系统早期研发 | 1,000.00 | 400.65 | 662.70 | 完成样机开发 | 获NMPA注册证 | 高通量(2000-3000检测/天)自动化检测仪器,样本进结果出 | 用于各种高通量核酸检测 |
11 | 全自动化核酸检测仪器项目 | 2,000.00 | 600.48 | 1,537.90 | 持续开发 | 不断开发满足客户需求的新型仪器和平台;对已有仪器及平台不断优化升级 | 自动化仪器,兼容更多试剂类型,实现更多辅助功能,解放手工操作 | 满足不同通量应用场景核酸检测需求 |
合计 | / | 13,000.00 | 3,155.65 | 7,916.89 | / | / | / | / |
情况说明无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74 | 51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4.02 | 13.49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1,532.91 | 1,145.32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20.72 | 22.46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4 |
硕士研究生 | 23 |
本科 | 39 |
专科 | 8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38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29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5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2 |
60岁及以上 | 0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独特性技术路线驱动,打造SAT技术平台优势
公司立足自主创新,多年来不断投入RNA分子诊断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公司在国内率先提出RNA恒温扩增过程中进行实时荧光的技术理念(即SAT技术)。由于RNA仅存在于存活的病原体中,可以区分活菌死菌,并且RNA拷贝数高,因此相较于DNA分子诊断,RNA分子诊断具有更高的特异性和灵敏度,出现假阳性的概率更低,临床符合性更好,是公司选择的独特技术路线。公司以此为技术基础,掌握了一系列试剂和设备的核心技术体系。公司SAT技术运用于公司全部试剂盒产品,可以检测受试者体内是否存在特定病原体的RNA分子,并实现了对RNA恒温扩增过程的实时荧光监测;是公司后续研发一体化、自动化设备的基础,SAT专利技术平台是公司保持核心竞争力的首要技术特点。
公司自主研发的全自动核酸检测分析系统(AutoSAT)是首台国产全自动、高通量、具有随到随检和急诊功能的RNA分子检测流水线,可搭载RNA实时荧光恒温扩增技术平台(SAT)的全系列试剂产品,实现了分子诊断随到随检,满足门急诊快速、精准的检测需求,将分子诊断的临床应用领域从传统的分子诊断实验室拓展到门急诊等现场应用场景。
公司的所有试剂产品均在RNA实时荧光恒温扩增技术(SAT)平台上研发,该技术已录入生殖、呼吸等领域多份专家共识、诊疗指南等推荐目录。已面市的试剂盒产品涵盖生殖道病原体感染、呼吸道病原体感染、肠道病毒感染等疾病等多个病症,在研项目覆盖生殖道、呼吸道、肠道、血源、肿瘤等各领域感染疾病,形成了基于SAT专利技术平台的多病种覆盖特点。
凭借坚实的技术研发基础及相关产品领先的市场地位,公司承担或参与国家科技部、国家卫生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等部门主导的包括“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十三五重大专项”、“国家‘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十二五重大专项”在内的多个重大科研项目。
2. 差异化产品布局,打造细分市场龙头地位
公司专注于RNA分子诊断领域,在国内最早推出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淋病奈瑟菌、解脲脲原体、生殖支原体)、呼吸道(结核分枝杆菌、肺炎支原体)和乙肝检测领域以RNA为检测靶标的核酸检测试剂产品。由于RNA仅存在于存活的病原体中,可以区分活菌死菌,并且RNA拷贝数高,因此在细菌、真菌、支原体、衣原体、DNA病毒(同一个病原体同时存在DNA和RNA)的类别下,相较于DNA分子诊断,RNA分子诊断具有更高的特异性和灵敏度,出现假阳性的概率更低,临床符合性更好。
公司在售产品中,差异化布局了自主研发的4项生殖道病原体核酸检测试剂盒,为目前国内获证产品中首家可以实现尿液样本RNA活菌检测,从而实现无创取样的产品;4项呼吸道病原体核酸检测试剂盒、3项肠道病毒病原体核酸检测试剂盒均为目前使用RNA实时荧光恒温扩增技术并获得国家药监局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2021年3月15日公司的乙型肝炎病毒核酸测定试剂盒(RNA捕获探针法)获NMPA注册,是全球首款上市的乙肝精准诊疗新指标HBV RNA检测产品,同传统HBV DNA检测相比,属于标志物创新;与目前已有的乙肝检测指标相比,该指标的优势在于可用于乙肝疗效监测、复发风险预测和干扰素用药疗效的早期预测。
凭借自身产品和技术优势,公司生殖道系列检测试剂盒产品在性传播感染分子诊断领域的收入占整个中国性传播感染分子诊断行业市场规模连续多年位列细分市场第一位,市场份额持续提升,2021年度占整个性传播感染分子诊断行业市场规模的30.4%。(来源:沙利文)。
另一方面,在公司差异化的产品和持续的商业化布局下,公司与全国近300家三级甲等医院保持着稳定的合作关系,产品覆盖全国 31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的500余家医疗机构,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等知名医院均有采购公司生殖道试剂等核心产品。
3.一体化经营、全产业链布局,深耕RNA分子诊断领域
公司深度打造“核心原料+试剂+仪器+第三方检测服务”一体化经营模式,形成全产链布局。公司拥有的核心自产酶的工业化生产技术,能够保证公司试剂用核心原材料酶的充足、稳定供应,保护了公司的核心原料酶技术秘密,同时实现较好的成本控制,是公司RNA分子诊断试剂能够大规模量产和供应的基础,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推进核心自产酶的国产化进程;同时公司基于SAT专利技术平台从原材料酶、试剂到设备完整的技术体系,公司一方面能够快速研发覆盖多病种的试剂盒产品;另一方面能够同步研发同试剂盒产品相匹配的一体化自动化设备产品,公司自主研发的全自动核酸检测分析系统(AutoSAT)是首台国产全自动、高通量、具有随到随检和急诊功能的RNA分子检测流水线,可搭载RNA实时荧光恒温扩增技术平台(SAT)的全系列试剂产品,实现了分子诊断随到随检,满足门急诊快速、精准的检测需求。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智量检验医学检验有限公司对外开展第三方独立医学检验服务。
多年深耕于RNA分子诊断领域为公司的多产品同步研发、专注于RNA分子诊断领域的一体化解决方案品牌树立,奠定了基础,并实现了自主可控的一体化经营、全产业链布局。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常规业务营收增长无法弥补疫情防控业务下滑的风险
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凡是进入《医疗机构临床检测项目目录》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服务项目的最高价格标准由各地价格主管机关负责制定和调整。随着国家医疗改革的深入及相关政策法规的进一步调整,相关主管部门存在下调部分检测项目价格的可能。随着我国医疗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可能受到招投标政策、集中采购、医院采购规定等政策因素的影响。此外,市场参与者的增加,竞争情况的加剧,相应的诊断试剂产品价格也可能出现下调。公司HBV、HPV等市场规模较大的产品处于刚刚推出或者研发阶段,仍需要较高的研发及市场投入,获得市场份额仍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如果常规业务营收增长无法弥补疫情防控业务营收的下滑,公司可能面临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相关风险。
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新产品研发风险
公司所在体外诊断行业为典型的技术驱动型行业,新产品的研发具有技术综合性强、资金投入大、周期长等特点,公司能否不断研发出满足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是公司能否在行业竞争中持续保持领先的关键因素之一。因此在新产品研发过程中,公司可能面临因研发方向出现偏差、研发进程缓慢、研发投入成本过高而导致研发失败的风险。
2、新产品注册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需取得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根据国家药监局要求,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上市都需经过产品研制、产品检验、临床评价、注册申请、技术审评、行政审批等流程,一般需要3-5年的时间才能获得监管部门颁发的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且资金和人员投入较大。如果公司后续不能严格按计划完成新产品的研发及注册,或者由于国家注册和监管法规发生调整变化,存在未来相关产品不能及时注册或不能满足新的监管要求的风险。
3、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同时掌握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生物信息学、免疫学等多方面专业知识的核心技术人员,是从事分子诊断行业所需要的行业复合型人才,这类人才相对缺乏。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企业对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加,能否维持技术人员队伍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技术人才加盟,是公司能否持续保持竞争优势的关键。尽管公司在稳定技术人才团队方面采取的多种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仍不能排除部分技术人才流失的可能。如果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大量流失,则可能会造成公司目前在研或者储备项目进度滞后或终止,将会给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4、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作为生命科学企业,形成了独有的RNA实时荧光恒温扩增核心技术,相关试剂产品的配方、产品生产流程、关键工艺参数、仪器设计方案等专利与非专利技术均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有效地对相关专有技术和商业机密进行管理,被竞争对手所获知和模仿,则可能会削弱公司的竞争优势,并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新产品市场拓展不力风险
在新产品上市后,仍然面临新产品市场推广开拓风险,RNA检测市场的新产品开拓仍面临从无到有的市场推广、教育过程;并且,部分同行业公司也在开展RNA新产品的研发。同时,全新检测靶标产品的推出,需要以省、市和自治区为单位逐一进行物价申报,获得收费条码后方可在各地的医院入院,完成入院流程后,医院方可正式开始采购。公司面临因推广力度不足、市场接受度提升缓慢、新产品物价申报进展不及预期而导致新产品拓展不力的风险。
2、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近年来体外诊断行业特别是分子诊断行业已经成为国内医疗卫生行业内发展较快的领域之一,同时由于国家对体外诊断行业的支持,国内体外诊断市场近年来保持了较高的增速和毛利率,因此吸引众多新生企业加入。一些跨国企业例如罗氏、雅培等公司已经在国内高端医疗市场处于垄断地位,同时一些国内优秀企业也已经在体外诊断细分领域取得一定市场份额。
因此在面临来自业内以及市场内相关行业竞争对手的双重压力下,如果公司无法持续保持对行业前沿技术的敏感度,无法在市场覆盖、技术储备、产品布局、新产品研发与注册等方面持续提升,将在市场竞争加剧的情况下处于不利地位。
3、产品质量风险
体外诊断行业对产品稳定性以及检测精度都有着极高的要求。公司产品种类丰富,生产过程控制相对复杂,且分子诊断试剂主要供临床诊断服务使用,直接关系到诊断的准确性,因此对质量要求较高。随着未来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如果公司在采购、生产、质检、存货管理等环节不能保持有效的质量管控,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声誉产生不利影响。
财务风险
□适用 √不适用
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体外诊断行业包括分子诊断行业等都是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行业,国家对体外诊断企业及产品采取分类管理方式,对不同类别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采用不同的许可(备案)管理,对不同类别的产品采用不同的产品注册(备案)制度,产品的研发、生产、上市各环节都需要主管部门的批准或监督,行业相关的监管政策在不断完善与调整。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医疗保障体制的逐步完善,以及医药分开等多项政策措施的逐步落实,我国医药卫生市场的发展可能面临重大变化。2016年12月,国务院医改办等机构发布《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6〕4号),指导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逐步推行“两票制”,从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并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2020年3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完善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全国交易价格信息共享机制,增强医药服务可及性。2021年8月3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议通过了《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细化监管制度,鼓励创新发展、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完善监管要求、提高监管科学性,充实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率,优化科学高效的审评审批程序。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满足国家药监局最新的行业准入政策及其他生产经营标准的要求,或者公司不能顺应医疗改革的方向,及时制定相关应对措施,对直销、经销系统进行优化,持续保持研发投入与产品创新,将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全球宏观经济发展情况将影响公共和私人医疗支出,若各国经济水平下行,将导致对体外诊断产品检测等医疗需求增长缓慢;同时国际贸易环境日趋复杂,如未来国际贸易摩擦升级,或因地缘政治问题对某些国家或地区的经济贸易发生显著影响,将对公司海外业务拓展带来不利影响。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384.87万元,同比增长3.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33.14万元,同比下降63.89%。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03,848,685.60 | 292,306,247.30 | 3.95 |
营业成本 | 104,740,503.74 | 74,178,620.71 | 41.20 |
销售费用 | 123,397,490.42 | 101,374,086.20 | 21.72 |
管理费用 | 31,338,743.47 | 25,818,356.12 | 21.38 |
财务费用 | -4,399,929.56 | -1,477,624.82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34,192,781.20 | 26,320,043.10 | 29.9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91,191.80 | 54,443,114.44 | -107.5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1,678,554.41 | -23,451,530.92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7,288,589.07 | -4,965,160.07 | 不适用 |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智量检验支援多地疫情防控,第三方检测业务实现大幅增长,检测服务成本增加。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利息收入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1)检测业务营收大幅增长,账期相对较长;2)支付的材料费用、人员薪酬、临床试验费、市场推广费用等现金支出随多个研发项目的加快推进、国内国外市场拓展及检测业务增长而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部分理财资金尚未到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发行新股,收到募集资金。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国内多地疫情散发,子公司智量检验全力提升检测服务能力,检测服务等收入实现大幅增加,使得其利润贡献有较大上升。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384.87万元,较上年增长3.95%;营业成本10,474.05万元,较上年增长41.2%。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分子诊断行业 | 303,848,685.60 | 104,740,503.74 | 65.53 | 3.95 | 41.20 | 减少9.0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试剂业务 | 161,764,406.65 | 42,850,800.28 | 73.51 | -30.86 | -13.47 | 减少5.34个百分点 |
仪器业务 | 18,879,206.77 | 10,118,999.02 | 46.40 | -41.20 | -29.92 | 减少8.40个百分点 |
检测业务 | 123,205,072.18 | 51,770,704.44 | 57.98 | 369.64 | 406.62 | 减少3.0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境内 | 303,848,685.60 | 104,740,503.74 | 65.53 | 3.95 | 41.20 | 减少9.0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 (%) | |||||
直销 | 175,674,142.50 | 58,042,517.49 | 66.96 | 102.93 | 228.40 | 减少20.69个百分点 |
经销 | 128,174,543.09 | 46,697,986.25 | 63.57 | -37.70 | -17.35 | 减少8.9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试剂销售业务营收较同期下降30.86%,仪器业务营收较同期下降41.20%,检测业务营收较同期上升370.51%,主要系:(1)公司生殖等优势产品线虽实现一定恢复性增长,但因疫情防控相关试剂营收大幅减少,导致试剂总营收下降;(2)仪器销售业务受宏观环境影响,入院及安装有所放缓;(3)子公司智量检验支援多地疫情防控,第三方检测业务实现大幅增长。报告期内直销模式毛利率同比减少20.69个百分点,主要系第三方检测业务以直销为主,该业务实现大幅增长,但毛利率低于常规试剂业务。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试剂 | 万人份 | 725.28 | 694.82 | 54.40 | -4.77 | -2.46 | 10.7 |
仪器 | 台 | 130.00 | 60.00 | 9.00 | -18.75 | -34.78 | 800.00 |
注:库存量变化的主要影响因素包括销售、投放、自用等产销量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和销售平稳,试剂产销量与上年分别下降4.77%和2.46%;受宏观环境影响,仪器入院及安装放缓,产销量分别下降18.75%和34.78%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分子诊断行业 | 直接材料 | 73,497,161.89 | 70.17 | 61,056,927.67 | 82.31 | 20.37 | |
直接人工 | 16,139,514.42 | 15.41 | 7,071,624.86 | 9.53 | 128.23 | 注1 | |
制造费用 | 15,103,827.42 | 14.42 | 6,050,068.18 | 8.16 | 149.65 | 注1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试剂业务 | 直接材料 | 32,291,784.16 | 30.83 | 40,880,672.96 | 55.11 | -21.01 | |
直接人工 | 6,244,045.43 | 5.96 | 4,832,476.56 | 6.51 | 29.21 | ||
制造费用 | 4,295,502.68 | 4.10 | 3,808,008.80 | 5.13 | 12.80 | ||
仪器业务 | 直接材料 | 8,901,214.18 | 8.50 | 13,028,680.12 | 17.56 | -31.68 | 注1 |
直接人工 | 802,254.98 | 0.77 | 848,056.45 | 1.14 | -5.40 | ||
制造费用 | 434,997.86 | 0.42 | 561,848.33 | 0.76 | -22.58 | ||
检测业务 | 直接材料 | 34,321,963.55 | 32.77 | 7,147,574.58 | 9.64 | 380.19 | 注2 |
直接人工 | 12,150,659.71 | 11.60 | 1,391,091.85 | 1.88 | 773.46 | 注2 |
检测费用 | 5,298,081.18 | 5.06 | 1,680,211.04 | 2.27 | 215.32 | 注2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注1:报告期内仪器销售受宏观环境影响,入院及安装放缓,仪器产量降低;注2:报告期内,子公司智量检验支援多地疫情防控,第三方检测业务实现大幅增长,检测成本相应增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6,047.49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9.9%;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第一名 | 3,100.23 | 10.20 | 否 |
2 | 第二名 | 1,078.96 | 3.55 | 否 |
3 | 第三名 | 733.00 | 2.41 | 否 |
4 | 第四名 | 572.22 | 1.88 | 否 |
5 | 第五名 | 563.08 | 1.85 | 否 |
合计 | / | 6,047.49 | 19.90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3,897.12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2.17%;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第一名 | 1,297.27 | 14.04 | 否 |
2 | 第二名 | 1,172.78 | 12.69 | 否 |
3 | 第三名 | 600.10 | 6.49 | 否 |
4 | 第四名 | 421.39 | 4.56 | 否 |
5 | 第五名 | 405.58 | 4.39 | 否 |
合计 | / | 3,897.12 | 42.17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销售费用 | 123,397,490.42 | 101,374,086.20 | 21.72 | 不适用 |
管理费用 | 31,338,743.47 | 25,818,356.12 | 21.38 | 不适用 |
财务费用 | -4,399,929.56 | -1,477,624.82 | 不适用 | 主要系利息收入增加 |
研发费用 | 34,192,781.20 | 26,320,043.10 | 29.91 | 不适用 |
4.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91,191.80 | 54,443,114.44 | -107.51 | 主要系:检测业务大幅增长,账期相对较长;支付的材料费用、人员薪酬、临床试验费、市场推广费用等现金支出随多个研发项目的加快推进、国内国外市场拓展及检测业务增长而增加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1,678,554.41 | -23,451,530.92 | 不适用 | 主要系理财资金尚未到期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7,288,589.07 | -4,965,160.07 | 不适用 | 主要系报告期发行新股,收到募集资金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 | 本期期末金额 | 情况说明 |
总资产的比例(%) | 总资产的比例(%) | 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
货币资金 | 298,933,183.49 | 27.46 | 197,942,433.34 | 52.28 | 51.02 | 主要系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30,978,611.88 | 48.78 | 不适用 | 主要系期末理财产品未到期 | ||
应收账款融资 | 262,200.00 | 0.02 | 180,000.00 | 0.05 | 45.67 | 主要系本年收到客户承兑票据较多 |
应收账款 | 104,863,413.09 | 9.63 | 55,319,058.41 | 14.61 | 89.56 | 主要系检测收入增加,对应账期较长,暂时未收款 |
其他应收款 | 1,145,424.89 | 0.11 | 3,879,576.76 | 1.02 | -70.48 | 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了应付发行费用 |
存货 | 28,291,315.48 | 2.60 | 19,385,461.30 | 5.12 | 45.94 | 主要系增加原材料及库存商品储备 |
其他流动资产 | 3,935,286.10 | 0.36 | 529,786.04 | 0.14 | 642.81 | 主要系发行费用进项税金暂未抵扣以及预交所得税 |
使用权资产 | 9,700,606.41 | 0.89 | 4,290,288.92 | 1.13 | 126.11 | 主要系本期租赁房产续租以及新增租赁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633,748.77 | 0.88 | 3,229,263.48 | 0.85 | 198.33 | 主要系应收账款及可抵扣亏损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05,211.36 | 0.11 | 682,500.00 | 0.18 | 76.59 | 主要系年底预付的工程改造预付款 |
应交税费 | 1,773,480.46 | 0.16 | 2,765,271.71 | 0.73 | -35.87 | 主要系本年应交所得税减少 |
其他应付款 | 55,202,076.03 | 5.07 | 29,081,567.08 | 7.68 | 89.82 | 主要是应付费用增加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600,643.58 | 0.24 | 1,875,320.98 | 0.5 | 38.68 | 主要系疫情期间房屋租金暂缓付款 |
租赁负债 | 7,910,161.94 | 0.73 | 2,113,072.86 | 0.56 | 274.34 | 主要系本期租赁房产续租以及新增租赁 |
预计负债 | 45,627.71 | - | 240,729.46 | 0.06 | -81.05 | 主要系本期计提的销售仪器保修金减少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719,057.45 | 0.16 | 不适用 | 主要系子公司当期新增设备一次性抵扣企业所得税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0,000,000.00 | 3.67 | 30,000,000.00 | 7.92 | 33.33 | 主要系本期发行新股,股本增加 |
资本公积 | 776,225,113.52 | 71.31 | 135,435,863.58 | 35.77 | 473.13 | 主要系本期发行新股股本溢价增加 |
其他综合收益 | -969,948.71 | -0.09 | -486,581.59 | -0.13 | 不适用 | 主要系汇率变动,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43,241,622.86(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3.97%。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978,611.88 | 2,486,000,000.00 | 1,956,000,000.00 | 530,978,611.88 | ||||
合计 | 978,611.88 | 2,486,000,000.00 | 1,956,000,000.00 | 530,978,611.88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上海仁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技术研发 | 18,000,000.00 | 100 | 21,078,474.87 | 15,897,971.10 | 1,119,667.20 | -400,468.19 |
RENDU USA INC. | 前沿技术研发与原料酶生产 | 6,001,885.00(美元) | 100 | 43,241,622.86 | 42,615,590.00 | 6,367,958.03 | -686,331.03 |
上海仁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研发 | 18,000,000.00 | 100 | 7,714.65 | -2,285.35 | -676.76 | |
卡麦尔(上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原料酶生产 | 10,000,000.00(美元) | 100 | 3,364,470.15 | 3,364,176.79 | 140,992.71 | |
泰州智量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 第三方检测服务 | 10,000,000.00 | 100 | 91,797,760.65 | 37,252,254.87 | 122,980,983.32 | 26,074,476.52 |
靖江市华煜阳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设备零部件生产 | 100,000.00 | 100 | 1,751,701.85 | 1,066,685.46 | 1,701,141.60 | 532,429.96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我国体外诊断市场增速位居全球前列
老龄化人口是全球目前所面临的一大难题,尤其对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而言,老龄化的问题在未来不容小觑。在中国,受到人均寿命的提高、人口出生率的降低、居民医疗卫生意识的提高等多重因素影响,中国人口老龄化速度高于全球水平。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慢性病的增长、传染病的流行对疾病的迅速检验也产生了极大的需求。
随着经济和城市化的不断发展,近年来中国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的需求日益增加;人均医疗费用的增长和技术的进步,中国体外诊断市场已经成为全球体外诊断增速最快的市场之一,并有望保持持续增长。
(2)分子诊断市场发展将继续领跑体外诊断行业
近年来,分子诊断越来越多地用于从诊断到治疗的患者管理过程,特别是在传染病、肿瘤、遗传病、产前筛查和先天性异常领域。分子诊断法在风险评估、筛查、诊断、分期和预后、治疗选择和监测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分子诊断被广泛应用在病毒学、细菌学、寄生虫学、真菌学等感染性疾病诊断的领域。
分子诊断作为生命科学最前沿的技术,承载未来精准医学发展的核心,随着临床需求的不断上升,以及新技术和新产品的不断上市,在增长率方面高于中国体外诊断市场的其他类别,是体外诊断赛道发展最快的领域。未来在消费升级、技术进步、精准医疗需求的推动、分级诊疗等政策推动下,分子诊断市场增长将进一步增长。
近两年,我国核酸检测基础能力建设得到了很大提升,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5月,全国已有1.3万家医疗卫生机构可以开展核酸检测,是 2020 年3月底可以开展核酸检测医疗卫生机构的6倍,已全面广泛覆盖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如此庞大的核酸检测能力是我国社会和医疗卫生体系的宝贵财富,除了应对突发疫情,还可在我国传染病防控(如呼吸道感染疾病、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手足口病等)、肿瘤防控、慢病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随着精准医疗发展趋势和全场景化普适化份的分子诊断技术手段的不断创新升级,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分子诊断领域仍将保持快速增长。
(3)RNA分子诊断市场空间巨大
分子诊断的目标检测物通常为DNA或者RNA,在RNA病毒这一类别,其检测靶标为RNA,均为RNA分子诊断,RT-PCR占据市场主流;在细菌、真菌、支原体、衣原体、DNA病毒这一类别下,DNA分子检测无法区分病毒游离存在还是病毒已经整合到人类基因组,而RNA分子检测正是有效区别了这种一过性和转移性感染,可检测出细胞分子是否已经发生了病变,RNA分子诊断出现假阳性的概率更低,临床符合性更好,RNA相对于DNA是更适合用于病原体的检测靶标,因此,随着国内技术的进步,感染领域分子诊断市场呈现向RNA分子诊断方向发展趋势。
目前在分子诊断感染性疾病的检测领域中,RNA分子诊断所占比例较发达国家(以美国为例)还有一定差距。美国感染领域RNA分子诊断(恒温扩增法)占整个感染领域分子诊断市场的25%,中国感染领域RNA分子诊断仅占整个感染领域分子诊断市场(恒温扩增法)的6%,目前我国的RNA分子诊断(恒温扩增法)已经是感染领域增速最快的细分市场之一。在血液筛查市场和其他传染病市场中,美国运用RNA分子诊断的比例远超使用传统技术的比例,而中国目前的RNA诊断应用比例不超过一半,中国的RNA分子诊断具有巨大的市场空间。
(4)国家政策将促进分子诊断行业发展
在感染领域,疾病防治改革措施正在进行,国务院办公厅在2020年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中提到“把‘以预防为主’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着力推动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具体到感染检测领域,在2021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控制中心发布了《2021年全国性别防治工作要点》,其中提到加强高危人群干预、加强性别监测与管理等,并组织了Stop CT研究团队学术交流与工作会议、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应用性研究等会议,筹备、讨论男男性行为人群衣原体感染/淋病患病率调查、育龄妇女衣原体感染患病率调查等领域人群筛查工作的开展。2022年浙江、广东、江苏省卫健委启动生
殖道衣原体感染综合防治试点工作。相关政策和学术会议工作的开展,持续推动我国“以预防为主”的医疗体系建设,并不断提升居民对于感染疾病早期筛查的针疗理念。在感染领域随着时间的推移,以预防为主的疾病防治理念的不断发展,RNA相较于DNA检测靶标的临床意义优势也会逐步得到认可,RNA恒温扩增技术将更好地为疾病早期筛查做出贡献的同时,在充分的市场竞争中发挥出更多优势。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持“仁爱生命、度衡健康”的经营理念,是国内最早一批专注于RNA恒温扩增技术和产品的生命科学企业之一。未来,公司将聚焦于RNA分子诊断领域,以未被完全满足的临床需求为导向,在SAT专利技术存在优势的领域进行突破,致力于成为中国和世界领先的分子诊断产品研发者与供应商,以创新、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更好地满足临床与患者需求,实现让每一个患者都享受得到同时也负担得起的精准医疗这一长远愿景。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技术研发层面
公司一直以来重视产品的前沿创新性和自主研发,通过引进高端技术人才、配置国际先进的研发设备、加大研发费用投入。
2、市场营销层面
聚焦目标客户,制定个性化方案,打造标杆医院,辐射周边区域;加强营销人员培训,全方位提升其业务能力,打造高质量、专业化的营销队伍;完善各产品线营销渠道,匹配经营理念一致且具备市场优势的经销商开展长期合作;通过加强品牌宣传和线上、线下主题活动的推广,进一步加强学术推广工作;加强国际市场拓展,促进公司产品走出国门,实现国际业务新的突破。
3、产品开发层面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已有产品线,同时不断开发新领域,丰富诊断产品的品种结构,拓宽产品管线,强化竞争优势。公司将综合利用在RNA方面的独特优势,加快试剂品种的开发速度,不断丰富产品种类和应用领域,包含生殖道系列,呼吸道系统,血源传播疾病,前列腺、宫颈癌等系列早筛产品,以及配套的检测仪器,并推动设备仪器向便携式与高通量发展,以适应不同应用场景的需求。
4、内控及管理体系建设
公司坚持科学与合规的管理理念,持续加强内控体系建设与管理提升工作,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公司持续关注行业政策、法规最新动态,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并通过培训宣导与内控稽查确保内控制度有效执行。公司坚持科学与合规的管理理念,持续加强内控体系建设与管理提升工作,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四)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决策程序,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公司治理框架,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机构和人员均能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诚信勤勉、履职尽责、有效制衡,保证了公司依法、规范和有序运作。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2年3月25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经营和投资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审议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审议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等12项议案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5月10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5月11日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等2项议案,具体内 |
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相关公告 |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12月26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12月27日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相关公告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四、 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居金良 | 董事长 | 男 | 57 | 2020年10月21日 | 2023年10月20日 | 7,858,357 | 7,858,357 | 0 | / | 194.67 | 否 |
胡旭波 | 董事 | 男 | 48 | 2020年10月21日 | 2023年10月20日 | 0 | 0 | 0 | / | / | 是 |
于明辉 | 董事、总经理 | 女 | 40 | 2020年10月21日 | 2023年10月20日 | 0 | 0 | 0 | / | 204.80 | 否 |
曹若华 | 董事、副总经理 | 女 | 57 | 2020年11月10日 | 2023年10月20日 | 0 | 0 | 0 | / | 71.19 | 否 |
徐国良 | 独立董事 | 男 | 58 | 2020年10月21日 | 2023年10月20日 | 0 | 0 | 0 | / | 7.20 | 否 |
张永毅 | 独立董事 | 男 | 51 | 2020年10月21日 | 2023年10月20日 | 0 | 0 | 0 | / | 7.20 | 否 |
徐宗宇 | 独立董事 | 男 | 61 | 2020年10月21日 | 2023年10月20日 | 0 | 0 | 0 | / | 7.20 | 否 |
吴伟良 | 监事会主席 | 男 | 61 | 2020年10月21日 | 2023年10月20日 | 0 | 0 | 0 | / | / | 是 |
任正华 | 监事 | 男 | 41 | 2020年10月21日 | 2023年10月20日 | 0 | 0 | 0 | / | / | 是 |
关铭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54 | 2020年11月12日 | 2023年10月20日 | 0 | 0 | 0 | / | 55.10 | 否 |
蔡廷江 |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男 | 49 | 2020年10月21日 | 2023年10月20日 | 0 | 0 | 0 | / | 61.34 | 否 |
崔振玲 | 研发高级总监 | 女 | 45 | 2017年7 | / | 0 | 0 | 0 | / | 71.35 | 否 |
月17日 | |||||||||||
张常娥 | 注册总监 | 女 | 43 | 2007年6月30日 | / | 0 | 0 | 0 | / | 61.38 | 否 |
金浩 | 仪器副总监 | 男 | 33 | 2014年10月20日 | / | 0 | 0 | 0 | / | 37.68 | 否 |
杨孝华 | 董事、总经理(离任) | 男 | 58 | 2020年10月21日 | 2022年11月30日 | 0 | 0 | 0 | / | 70.40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7,858,357 | 7,858,357 | 0 | / | 849.51 | /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情况系其个人直接持有股数情况。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吴伟良 | 常州金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02年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居金良 | 瑞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1月 | / |
徐国良 | 中科院分子细胞科学卓越创新中心 | 研究员 | 2020年3月 | / |
上海科技大学生命科学院 | 特聘教授 | 2012年12月 | / | |
复旦大学生物医学研究院 | 研究员,执行院长 | 2017年3月 | / | |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2月 | / | |
赛岚医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科学顾问 | 2019年11月 | / | |
张永毅 | CangoInc年(灿谷集团) | 董事、首席财务官 | 2018年2月 | / |
上海灿谷投资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2月 | / | |
上海有车有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5月 | 2022年6月 | |
徐宗宇 | 上海大学管理学院 | 教授、系主任 | 2008年9月 | / |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8月 | / | |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9月 | / | |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6月 | / | |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8月 | / | |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5年5月 | 2021年5月 | |
胡旭波 | 启明维创创业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7月 | / |
北京生泰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年10月 | / | |
上海启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2年3月 | / | |
深圳圣诺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年 | 2022年 |
2月 | 12月 | ||
飞依诺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2年9月 | / |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5月 | 2022年11月 |
上海松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年9月 | / |
江苏海润新媒体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2年10月 | / |
上海杏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11月 | / |
珠海迪尔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8月 | 2022年12月 |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11月 | / |
上海梅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12月 | / |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2月 | / |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9月 | / |
北京启明创元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10月 | / |
启明维创创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11月 | / |
哈尔滨和心诺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7月 | / |
苏州启明创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2016年6月 | / |
苏州工业园区启明融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2016年11月 | / |
苏州启明融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2016年4月 | / |
上海博恩登特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3月 | / |
微泰医疗器械(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2月 | / |
苏州景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5月 | / |
苏州启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10月 | / |
杭州颐柏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12月 | / |
上海启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2018年10月 | / |
恒翼生物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2月 | / |
和心诺泰医药科技(山东)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2月 | / |
原启生物科技(上海)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上海原能细胞医学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2月 | 2022年5月 | |
珠海启明融新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2020年3月 | / | |
北京启明融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2020年3月 | / | |
珠海启明融新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2020年3月 | / | |
Access Medical Systems, Ltd年 | 董事 | 2015年9月 | / | |
Ark Biosciences Inc年 | 董事 | 2015年3月 | / | |
Shanzhen INC年 | 董事 | 2020年3月 | / | |
Qiming Corporate GP V, Limited | 董事 | 2016年1月 | / | |
Qiming GP VII, LLC | 董事 | 2020年4月 | / | |
启峰资本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8月 | / | |
Springhill Fund Limited | 董事 | 2020年7月 | / | |
Qiming Development (Singapore) Pte年 Ltd年 | 董事 | 2020年6月 | / | |
宁波海尔施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1月 | / | |
北京圆心惠保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2月 | / | |
上海爱科百发生物医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爱科百发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0月 | / | |
上海浩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3月 | / | |
上海启明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3月 | 2022年9月 | |
Cornerstone Holdings International Limited | 董事 | 2021年2月 | / | |
怡道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4月 | / | |
海南启昊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5月 | 2022年12月 | |
任正华 | 浙江伏尔特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9月 | / |
杭州华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12月 | / | |
生原微创医疗器械(南京)有限公司(曾用名:安晟医疗器械(南京)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10月 | / | |
上海禹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 | / |
12月 | ||||
浙江优全护理用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1月 | / | |
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1月 | / | |
杭州尚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0月 | / | |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2月 | / | |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1月 | / | |
祥博传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7月 | / | |
吴伟良 | 金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02年10月 | / |
常州金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09年8月 | / | |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1月 | / | |
常州星瑞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8年9月 | / | |
常州安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0年8月 | / | |
常州丽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8年9月 | / | |
西藏金澜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7年6月 | / | |
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4月 | / | |
无锡顾连医院有限公司(曾用名:无锡瑞慈妇产医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月 | 2022年6月 | |
西藏金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7年5月 | / | |
江苏颐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6月 | / | |
常州瑞慈医院有限公司(曾用名:常州瑞慈妇产医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3月 | / | |
成甬良(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吊销未注销) | 监事 | 2014年12月 | / | |
江苏武进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15年10月 | / | |
常州金新明珠房地产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09年10月 | / | |
常州金昌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07年2月 | / | |
南京常宁房地产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06年9月 | / | |
江苏恒德机械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1999年12月 | / |
江苏海思安医用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1月 | / | |
上海博生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5月 | / | |
栖湖科技创新园(常州)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12月 | / | |
关铭 | 上海海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9年8月 | / |
苏州白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年12月 | / | |
蔡廷江 | 上海溶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7年4月 | / |
曹若华 | 康联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6月 | / |
上海国创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0月 | 2024年10月 | |
上海维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年2月 | / | |
北京世纪慈善基金会 | 监事 | 2010年1月 | 2025年1月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监事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决定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独立董事享有津贴;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 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内部董事(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不另行发放津 贴;内部董事按照其担任的具体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核规定领取 相应的薪酬。外部监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的其他职务的监事)、内部监事(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监事,包括职工监事)不另行发放津贴;内部监事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核规定领取相应的薪酬。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担任的具体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核规定领 取相应的薪酬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相关规定足额支付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679.10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170.41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杨孝华 | 董事、总经理 | 离任 | 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总经理职务 |
于明辉 | 董事、总经理 | 聘任 | 鉴于杨孝华先生因个人原因已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为保障公司经营稳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于明辉女士为公司总经理 |
曹若华 | 董事、副总经理 | 选举 | 鉴于杨孝华先生因个人原因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控股股东居金良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曹若华女士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2年2月7日 | 会议审议通过1、《关于同意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管计划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2、《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2年3月4日 | 会议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2年度经营和投资计划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7、《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8、《关于审议董事薪酬的议案》;9、《关于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11、《关于确认并批准报出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12、《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13、《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14、《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15、《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16、《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2年4月24日 | 会议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3、《关于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4、《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5、《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2年6月15日 | 会议审议通过1、《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2年8月17日 | 会议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2年10月28日 | 会议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2年12月9日 | 会议审议通过1、《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2、《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3、《关于聘请顾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4、《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八、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居金良 | 否 | 7 | 7 | 2 | 0 | 0 | 否 | 3 |
胡旭波 | 否 | 7 | 7 | 2 | 0 | 0 | 否 | 3 |
于明辉 | 否 | 7 | 7 | 2 | 0 | 0 | 否 | 3 |
曹若华 | 否 | 1 | 1 | 0 | 0 | 0 | 否 | 1 |
徐国良 | 是 | 7 | 7 | 6 | 0 | 0 | 否 | 3 |
张永毅 | 是 | 7 | 7 | 5 | 0 | 0 | 否 | 3 |
徐宗宇 | 是 | 7 | 7 | 5 | 0 | 0 | 否 | 3 |
杨孝华(离任) | 否 | 6 | 6 | 2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7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1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2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4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张永毅、徐宗宇、胡旭波 |
提名委员会 | 徐国良、张永毅、居金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张永毅、徐宗宇、居金良 |
战略委员会 | 居金良、张永毅、胡旭波 |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3月4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确认并批准报出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无 |
2022年4月24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通过 | 无 | ||
2022年6月15日 | 审议《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无 |
2022年8月17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无 |
2022年10月28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无 |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12月9日 |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无 |
(4).报告期内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3月4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经营和投资计划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无 |
(5).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3月4日 | 审议《关于审议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无 |
(6).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408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20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528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1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42 |
销售人员 | 142 |
技术人员 | 285 |
财务人员 | 13 |
行政人员 | 47 |
合计 | 529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研究生 | 8 |
硕士研究生 | 47 |
本科 | 195 |
专科 | 197 |
高中及以下 | 82 |
合计 | 529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相对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员工工资增长与公司经营发展和效益提高相适应的原则。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建立健全公司培训体系,结合培训效果评估和年度培训总结,制定公司下一年度培训计划。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2,970小时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68,947.50元 |
十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
公司在2021年3月31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制订<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中,制定了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披露的《上海仁度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之“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二、股利分配政策”,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和审议程序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切实保证全体股东利益。
2、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3,331,394.5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0,659,989.86元。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0.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1.43%。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包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3、2022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331,394.53元,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00,659,989.86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5,00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属于医疗器械制造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目前主要产品属于战略新兴产业之“生物医学工程产业”项下的“其他生物医用材料及用品制造”之“各类体外诊断用试剂”及“先进医疗设备及器械制造”。
公司从事的体外诊断研发包括体外诊断试剂研发和体外诊断仪器研发,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发涉及检验医学、临床医学、免疫学、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等学科,体外诊断仪器的研发涉及光机电、自动化、软件工程等学科,体外诊断试剂与体外诊断仪器要进行匹配和协调,对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能力要求高、难度大,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对资金的需求也比较大。
(2)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是国内最早一批专注于RNA恒温扩增技术和产品的生命科学企业之一,拥有RNA实时荧光恒温扩增检测(SAT)专利技术平台,主要业务为研发、生产和销售以SAT技术平台为基础的分子诊断试剂和设备一体化产品,专注于为生殖、呼吸、消化、血源、食品、环境安全等领域病原体的精准诊断、有效防控和个性化诊疗提供解决方案。未来,公司继续围绕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致力于开发临床需求尚未满足的创新诊断技术和产品,深度打造“核心原料酶+试剂+仪器+第三方检测服务”一体化经营模式。
(3)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384.87万元,同比增长3.9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33.14万元,同比下降63.89%。现阶段,公司正处于快速成长及战略布局重要发展阶段,在研发投入、营销布局、国际化开拓等方面进行了系统性的长远规划,需要长期资金的持续投入。
(4)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分红水平低于30%的主要原因是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以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在充分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所处阶段、资金需求及业务发展等方面,公司需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以满足研发投入、市场开拓及日常经营周转需要。
(5)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新产品研发投入、营销布局、国际化开拓等方面,保障公司创新研发项目和国内、国际市场开拓顺利推进,有利于推动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保障稳定、健康的发展和持续的创新。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影响,致力于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坚守科创属性与价值创造,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与股东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25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5,000,000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3,331,394.53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1.43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5,000,000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1.43 |
十三、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和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按照其担任的具体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核规定领取相应的薪酬。
十四、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行业特征及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促进公司战略的稳步实施。公司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重点关注主要包括采购管理风险、资金活动风险、销售与收款管理、关联方交易风险、财务报告风险、产品质量风险、人力资源风险等高风险领域的评价,不存在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子公司按照公司制订的管理制度规范运作,建立了相应的决策系统、执行系统和监督反馈系统,并按照相互制衡的原则,设置了相应的内部组织机构;形成了与公司实际情况相适应的、有效的经营运作模式,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职能健全清晰。
十六、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
十七、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八、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 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一直全力支持开展ESG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切实落实环境保护责任,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公司建立并持续完善现代企业治理结构,不断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运行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在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公司通过法定信披、机构投资者调研、业绩说明会、e互动等方式强化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全体股东和相关投资者知情权和利益,保持良性互动。同时,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重视股东权益、职工权益、客户和供应商权益、环境保护等方面,积极回馈社会,促进公司与社会以及相关利益群体的可持续协调发展。
二、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4.8 |
(一) 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不在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中,生产、检验过程中产生的液废和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置。本报告期内,不存在超标排放的情形,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
(二)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无
(三) 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产品为分子体外诊断试剂、配套仪器及第三方检测服务,主要污染物涉及液废、固废等。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和节能减排的有关规定,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将严格按照相关环境保护法规进行严格处理,主要采取的措施如下:
(1)液废处理:主要为生活污水、清洗废水和制备纯水后产生的尾水。生活污水纳入瑞庆路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容器需经过三道清洗,一道清洗废水作为危废处理。二道、三道清洗废水和制纯尾水排入到公司自建的废水处理沉淀池后排入园区污水格栅池处理,再排入瑞庆路市政府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白龙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符合上海市地方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2中的三级标准。
(2)固废处理:固废主要有废一次性耗材、废容器、清洗废液、实验废液、废滤芯。统一存放于危废间内废滤芯为生物安全柜中的高效空气过滤器,主要用于对操作人员的防护及外界污染源的进入。
(3)噪音处理:公司无高噪声设备,主要噪声源为空气压缩机、空调风机、纯水系统等,通过采用隔音罩、软管接头、建筑隔离等方式降噪减震处理,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
公司建立了危废管理台账,详细记录了危险废物的来源部门,产生量等信息,定期将危险废物交有《上海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资质单位集中处置。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建立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明确了各部门员工环保职责,规定了废弃物的处置与排放。同时建立了年度监测方案及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随着公司的业务扩张,不断完善。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否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不适用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三、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RNA分子诊断领域。公司致力于开发临床需求尚未满足、临床价值高、市场应用广泛的创新诊断技术和产品,深度打造“核心原料酶+试剂+仪器+第三方检测服务”一体化经营模式,为生殖、呼吸、消化、血源、肿瘤、食品、环境安全等领域病原体的精准诊断、有效防控和个性化诊疗提供系统化解决方案,秉承“仁爱生命、度衡健康”的经营理念,通过先进的精准诊断手段、专业的分子诊断技术提高人们的健康水平、提升患者的生活质量。
(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对外捐赠 | ||
其中:资金(万元) | 81.23 | 向泰州、泰兴等地红十字会捐赠资金 |
1. 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6月、9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智量检验分别向泰州市海陵区红十字会、泰兴市红十字会捐赠资金,助力当地疫情防控。
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不断提高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水平,建立并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制度齐备、流程健全、执行有力,从根本上保证了公司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框架,制定了与之相适应的议事规则及工作细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的职责权限,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确保公司规范发展,切实保障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确保了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内容。
(四)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人力资源相关管理制度,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提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福利,维护员工的切身利益。公司十分注重员工安全健康管理,关注员工职业发展,加强员工培训,切实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积极为员工创造良好的职业发展空间。同时,公司每月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员工业余生活,促进企业和员工共同成长,增强团队凝聚力。
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 | 11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2.0952 |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 2,568,538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6.4213 |
上表为公司员工通过润聪(上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瑞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金公司-浦发银行-中金丰众41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包括已离职人员持股情况。
(五)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的发展离不开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的信任和支持,公司坚持诚信经营,不断优化管理体系,积极构建与供应商、客户共同发展的合作关系,注重与供应商、客户进行沟通与协调,向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关注、重视和保护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的权益。
(六)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已建立起覆盖研发、采购、生产、销售、服务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了国际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体系ISO13485认证,并持续满足质量管理要求,以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性和有效性。公司高度重视质量管理工作,设有质量管理部,具体负责质量管理工作,并制订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保证质量管理的高标准与可持续性。公司制订的《质量手册》规定了公司整体的质量控制目标、组织机构、职能分配等,并制订了多项程序控制文件对各个环节进行管控,对生产研发的各个环节及针对每个生产的具体产品均制订了标准操作流程,用以管控产品的质量。
(七)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 党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3 | 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22日、9月8日、11月18日召开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参加“2022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暨中报业绩说明会”活动、召开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0 | 不适用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 □否 | 网址:http://www.rdbio.com/gongsigonggao.html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公平地获取公司信息。同时,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等相关发律、法规,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安排专人负责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在会后及时将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向交易所报备。同时,公司通过投资者专线电话、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线上或现场调研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交流,保证投资者与公司信息交流渠道的畅通和良性互动,积极维护公司与投资者良好关系,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重大信息,确保了投资者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的情况。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
(四) 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保护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与核心技术人员、核心研发项目合作方等签订保密协议,对知识产权归属、职务与非职务技术成果划分、保密义务等作出了具体约定。
(五)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居金良 | 注1 | 2021年5月26日;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居金良 | 注2 | 2021年5月26日;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居金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瑞达国际; | 注3 | 2021年5月26日;自发行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上海润聪; | 注3 | 2021年5月26日;自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除居金良、上海润聪、瑞达国际外,其他直接持有仁度生物股份的股东 | 注3 | 2021年5月26日;自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持有仁度生物股份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胡旭波、杨孝华、吴伟良、任正华、关铭、蔡廷江、曹若华; | 注3 | 2021年5月26日;自发行上市之日起18个月及离职后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持有仁度生物股份的董事和核心技术人员:于明晖; | |||||||
股份限售 | 除居金良外,持有仁度生物股份的核心技术人员:张常娥、金浩、崔振玲; | 注3 | 2021年5月26日;自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及离职后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仁度生物 | 注4 | 2021年5月26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仁度生物;仁度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仁度生物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5 | 2021年5月26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仁度生物、仁度生物的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 | 注6 | 2021年5月26日;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仁度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居金良 | 注7 | 2021年5月26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仁度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居金良 | 注8 | 2021年5月26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仁度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居金良;除居金良外,仁度生物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杨孝华、于明晖、胡旭波、蔡廷江、曹若华、徐国良、张永毅、徐宗宇 | 注9 | 2021年5月26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仁度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居金良;除居金良外仁度生物的 | 注10 | 2021年5月26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
其他 | 仁度生物;仁度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居金良以及全体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注11 | 2021年5月26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仁度生物 | 注12 | 2021年5月26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居金良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如下:
1、截至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含其子公司,下同)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亦未直接或间接拥有与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经济组织的权益。
2、承诺人承诺在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
(1)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也不通过投资、持股、参股、联营、合作、技术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2)如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企业被认定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承诺人将或促使承诺人所控制的企业将该涉嫌同业竞争的企业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或终止该企业的经营;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公司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承诺人将立即通知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公司。
(3)如违反上述承诺的,承诺人将立即停止与公司构成竞争之业务,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补救;同时对因承诺人未履行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本承诺函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注2: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居金良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如下:
1、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并避免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
3、遵守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4、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承诺函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注3:股份锁定以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居金良关于股份锁定以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次发行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 A 股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 A 股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3)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 A 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A 股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A 股股份前, 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所持 A 股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5)本人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在本人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前述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6)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7)本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减持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8)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9)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
(10)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11)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在锁定期内,将不会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 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3) 减持价格: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 A 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每次减持时, 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次减持的数量、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若在本人减持 A 股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所持 A 股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4)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5)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6)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居金良的一致行动人上海润聪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居金良控制的企业瑞达国际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 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次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 A 股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 A 股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3)若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 A 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 A 股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企业减持A 股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企业所持 A 股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4)本企业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减持本企业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5)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6)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7)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4、居金良的一致行动人上海润聪、居金良控制的企业瑞达国际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在锁定期内,将不会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3)减持价格:若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 A 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每次减持时, 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次减持的数量、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若在本企业减持 A 股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企业所持 A 股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4)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6)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5、除居金良、上海润聪、瑞达国际外,其他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 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若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6、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胡旭波、杨孝华、吴伟良、任正华、关铭、蔡廷江、曹若华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次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 A 股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公司 A 股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 A 股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3)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 A 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A 股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A 股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所持 A 股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5)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 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6)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7)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8)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7、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核心技术人员于明辉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次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 A 股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公司 A 股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 A 股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3)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 A 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A 股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A 股股份前, 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所持 A 股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5)本人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在本人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前述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6)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7)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8)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9)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8、除居金良外,持有公司股份的核心技术人员张常娥、金浩、崔振玲关于所持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累计使用。
(3)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 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9、除居金良外,其他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MING LI INVESTMENTS LIMITED、CENTRAL CHIEF LIMITED、常州金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在锁定期内,将不会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3)减持价格: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 A 股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 A 股股票的发行价;同时,本企业在作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期间每次减持时,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次减持的数量、方式、减持价格区
间、减持时间区间等。若在本企业减持 A 股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企业所持 A 股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4)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6)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注4: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仁度生物就利润分配政策承诺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
3、现金分红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且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4、现金分红比例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5、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若公司营业收入快速成长,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匹配时, 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情况下,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6、利润分配时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第 3 款条件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若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5:招股说明书和申报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1、仁度生物关于招股说明书和申报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1)公司保证招股说明书、全套申报文件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招股说明书、全套申报文件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若招股说明书、全套申报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或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公司将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下列两者中的孰高者:1)新股发行价格加新股上市日至回购要约发出日期间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或 2)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对招股说明书、全套申报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进行立案稽查之日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3)若公司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上述承诺,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3)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招股说明书和申报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1)本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全套申报文件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招股说明书、全套申报文件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若招股说明书、全套申报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或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除公司将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外,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回购价格为下列两者中的孰高者:1)新股发行价格加新股上市日至回购要约发出日期间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或 2)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对招股说明书、全套申报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进行立案稽查之日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3)若本人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3)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和申报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1)本人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全套申报文件进行了核查和审阅,招股说明书及全套申报文件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若招股说明书及全套申报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或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除公司将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外,本人将购回本人或由本人支配的实体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回购价格为下列两者中的孰高者:1)新股发行价格加新股上市日至回购要约发出日期间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或 2)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对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进行立案稽查之日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3)若本人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3)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注6: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仁度生物制定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稳定股价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就稳定股价措施作出承诺如下: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每年首次出现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时,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司将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2、稳定股价预案的具体措施及顺序
当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及相关主体将按照如下措施稳定股价:
(1)公司回购股票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股份”),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
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该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
公司为稳定股价进行股份回购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1)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2)单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单一会计年度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3)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的总额。
(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当下列任一条件成就时,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1)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 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2)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 起的连续 10 个交易日每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控股股东为稳定股价增持公司股票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1)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控股股东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 10%。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当下列条件成就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 10 个交易日每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有增持公司股票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增持公司股票时, 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1、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用于增持股份的 资金不少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税后薪酬总和的 10%,但不超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税后全部薪酬。
公司未来若有新选举或新聘任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其从公司领取薪酬的,均应当履行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3、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1)公司回购股票的启动程序
1)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股份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内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
2)公司董事会应在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3)公司应在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之次日起开始启动回购,并在 9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4)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 2 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回购的股份按照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的方式处理。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启动程序
1)公司董事会应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条件触发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发布增持公告;
2)控股股东应在作出增持公告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之次日起开始启动增持,并在9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3)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启动程序
1)公司董事会应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条件触发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发布增持公告;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作出增持公告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之次日起开始启动增持,并在 9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4、稳定股价预案的终止条件及再度触发
自公司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公司继续回购股票或控股股东、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及/或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上述措施履行相关义务。在每一个自然年度,公司需强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义务仅限一次。
5、约束措施
(1)公司将提示及督促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未来新选举或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诺。
(2)公司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等有关主管部门对股价稳定预案的制订、实施等进行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且不存在不可抗力的情形下,如果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条件:
1)若公司违反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的承诺,则公司应:①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②因未能履行该项承诺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2)若控股股东违反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的承诺,则控股股东应:①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者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②因未能履行该项承诺造成投资者损失的,控股股东将依法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3)若有增持公司股票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的承诺,则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①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②因未能履行该项承诺造成投资者损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注7 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1、仁度生物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承诺
(1)启动股份回购及购回措施的条件
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如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报文件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 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性影响的,公司将依法从投资者手中回购及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以及转让的限售股。
(2)股份回购及购回措施的启动程序
1)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的阶段内,则公司将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本次公开发行 A 股的募集资金,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
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公司董事会将在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最终认定或处罚决定后 10 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依法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按照发行价格加新股上市日至回购日期间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或不低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问题进行立案稽查之日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价格应相应调整),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当公司未来涉及股份回购时,公司应同时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3)约束措施
1)公司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时已作出的关于股份回购、购回措施的相应承诺。
2)公司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回购、购回预案的制定、实施等进行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在启动股份回购、购回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果公司未采取上述股份回购、购回的具体措施的,公司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①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②因未能履行该项承诺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依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进行赔偿。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居金良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承诺
(1)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如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报文件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性影响的,则本人承诺将极力督促仁度生物依法从投资者手中回购及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以及转让的限售股。
(2)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进行赔偿。
注8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仁度生物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公司保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 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居金良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 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注9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之措施的承诺
1、仁度生物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之措施的承诺
(1)增强现有业务板块的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将进一步积极探索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的生产管理及销售模式,进一步拓展国内外客户,以提高业务收入,降低成本费用,增加利润;加强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控制资金成本,节省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公司也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进一步推进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控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2)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效益。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3)建立健全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等规定要求,在充分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及股东回报等各个因素基础上,为明确对公司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关于股利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并制定了《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实施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4)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 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决策,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保护公司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居金良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之措施的承诺:
(1)本人将严格执行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利益,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2)本人承诺不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的利益,并遵守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本人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约束并控制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同意,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同意,如公司未来拟对本人实施股权激励,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4)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前述承诺,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5)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承诺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除居金良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杨孝华、于明辉、胡旭波、蔡廷江、曹若华、徐国良、张永毅、徐宗宇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之措施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约束并控制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同意,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同意,如公司未来拟对本人实施股权激励,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7)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承诺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注10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仁度生物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书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则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直接经济损失。投资者的直接经济损失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在本公司收到上述认定文件后 2 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及相关方将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事项公告后及时公告相应的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
(4)若上述公司赔偿损失承诺未得到及时履行,公司将及时进行公告,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赔偿损失等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上述承诺为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居金良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书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则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直接经济损失。投资者的直接经济损失根据仁度生物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在仁度生物收到上述认定文件后2个交易日内,本人将促使仁度生物及相关方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事项公告后及时公告相应的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
(4)若上述仁度生物赔偿损失承诺未得到及时履行,本人将促使仁度生物及时进行公告,并促使仁度生物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仁度生物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仁度生物赔偿损失等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上述承诺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除居金良外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书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则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直接经济损失。投资者的直接经济损失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在公司收到上述认定文件后2个交易日内,本人将促使公司及相关方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事项公告后及时公告相应的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
(4)若上述公司赔偿损失承诺未得到及时履行,本人将促使公司及时进行公告,并促使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赔偿损失等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5)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上述承诺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1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1、仁度生物关于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 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本公司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
(2)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未包含约束措施的,若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履行该等承诺,则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1)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
2)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3)若因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
4)本公司未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5)其他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可以采取的措施。
2、仁度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居金良以及全体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关于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人/本企业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人/本企业违反该等承诺,本人/本企业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
(2)本人/本企业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未包含约束措施的,若本人/本企业违反该等承诺,则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1) 如果本人/本企业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人/本企业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详细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本人/本企业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公司有权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10个交易日内,停止对本人/本企业进行现金分红,并停发本人/本企业应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如有),直至本人/本企业履行相关承诺。
3)如本人/本企业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本企业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应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4)如本人/本企业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投资者受到损失的, 本人/本企业同意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注12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函仁度生物的股东不存在如下情形:
1、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除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华盖医药健康产业创业投资(温州)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不足 1 股股份外,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以公司股份进行不当利益输送。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800,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9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张松柏、王法亮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年限 | 5年、5年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3月25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2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顾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聘请公司原董事、总经理杨孝华先生担任公司顾问,为公司提供市场营销方面的咨询服务,聘用期限为2023年1月至2025年12月,顾问费用为税前人民币4万元/月。 | 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请顾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 | 自有资金 | 716,000,000.00 | 0.00 | 0.00 |
银行理财 | 闲置募集资金 | 1,770,000,000.00 | 532,470,430.66 | 0.00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报酬确定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实际收回情况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 | 2022-1-5 | 2022-2-7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1.4%,3.1%,3.3% | / | 27,555.56 | 已赎回 | 是 | 是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00 | 2022-1-5 | 2022-2-7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1.4%,3.1%,3.3% | / | 137,777.78 | 已赎回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65,000,000.00 | 2022-1-6 | 2022-3-31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1.6%-3.24% | / | 393,419.18 | 已赎回 | 是 | 是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60,000,000.00 | 2022-2-9 | 2022-3-9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1.4%,3%,3.2% | / | 160,000.00 | 已赎回 | 是 | 是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60,000,000.00 | 2022-3-11 | 2022-3-25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1.4%,2.6%,2.8% | / | 60,666.67 | 已赎回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00 | 2022-4-6 | 2022-6-29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1.6%-3.2% | / | 368,219.18 | 已赎回 | 是 | 是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60,000,000.00 | 2022-4-8 | 2022-5-9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1.4%,3.1%,3.3% | / | 160,166.67 | 已赎回 | 是 | 是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66,000,000.00 | 2022-5-13 | 2022-6-13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1.35%,3.05%,3.25% | / | 167,750.00 | 已赎回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00 | 2022-7-7 | 2022-9-29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1.6%-3.15% | / | 217,479.45 | 已赎回 | 是 | 是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80,000,000.00 | 2022-7-7 | 2022-9-27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1.35%,3.05%,3.25% | / | 535,444.44 | 已赎回 | 是 | 是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60,000,000.00 | 2022-8-9 | 2022-8-29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1.35%,2.8%,3% | / | 93,333.33 | 已赎回 | 是 | 是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70,000,000.00 | 2022-9-5 | 2022-12-5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1.4%,3%,3.2% | / | 525,000.00 | 已赎回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25,000,000.00 | 2022-9-9 | 2022-9-30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1.85%,2.6%,2.8% | / | 37,397.26 | 已赎回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00 | 2022-10-17 | 2022-12-29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1.85%,2.75%,2.95% | / | 165,000.00 | 已赎回 | 是 | 是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000.00 | 2022-4-26 | 2022-6-27 | 闲置募集 | 银行 | 合同约定 | 1.35%,3.1%,3.3% | / | 2,101,111.11 | 已赎回 | 是 | 是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000.00 | 2022-7-8 | 2022-9-27 | 闲置募集 | 银行 | 合同约定 | 1.35%,3.05%,3.25% | / | 2,677,222.22 | 已赎回 | 是 | 是 | /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收益凭证 | 40,000,000.00 | 2022-8-15 | 2022-11-17 | 闲置募集 | 券商 | 合同约定 | 1.2%,3.3% | / | 119,671.23 | 已赎回 | 是 | 是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000.00 | 2022-11-2 | 2022-11-30 | 闲置募集 | 银行 | 合同约定 | 1.3%,2.85%,3.05% | / | 886,666.67 | 已赎回 | 是 | 是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000.00 | 2022-12-5 | 2023-3-6 | 闲置募集 | 银行 | 合同约定 | 1.3%,2.8%,3% | 808,888.89 | / | 未赎回 | 是 | 是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80,000,000.00 | 2022-12-5 | 2023-1-5 | 闲置募集 | 银行 | 合同约定 | 1.3%,2.8%,3% | 161,777.78 | / | 未赎回 | 是 | 是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收益凭证 | 50,000,000.00 | 2022-11-3 | 2023-11-3 | 闲置募集 | 券商 | 合同约定 | 0.1%,3%,4%,4.1%,4.2%,4.3% | 7,945.21 | / | 未赎回 | 是 | 是 | /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发 | 726,500,000.00 | 675,692,000.00 | 700,510,800.00 | 700,510,800.00 | 112,134,976.12 | 16.01 | 112,134,976.12 | 16.01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名称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 因 |
精准诊断试剂和智能设备产业化研发项目 | 不适用 | 首发 | 455,009,400.00 | 455,009,400.00 | 66,693,660.81 | 14.66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首发 | 245,501,400.00 | 245,501,400.00 | 45,441,315.31 | 18.51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合计 | 不适用 | 首发 | 700,510,800.00 | 700,510,800.00 | 112,134,976.12 | 16.01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截至2022年3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6,793.95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375.29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出具了《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4729号)。针对上述事项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以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5.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532,470,430.66元。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6月15日,《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人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以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0,000,000 | 100.00 | 1,818,377 | 0 | 0 | -431,247 | 1,387,130 | 31,387,130 | 78.47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00 | 500,000 | 0 | 0 | -71,600 | 428,400 | 428,400 | 1.07 |
3、其他内资持股 | 11,593,985 | 38.65 | 1,315,899 | 0 | 0 | -357,169 | 958,730 | 12,552,715 | 31.38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9,360,317 | 31.20 | 1,315,899 | 0 | 0 | -357,169 | 958,730 | 10,319,047 | 25.80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233,668 | 7.45 | 0 | 0 | 0 | 0 | 0 | 2,233,668 | 5.58 |
4、外资持股 | 18,406,015 | 61.35 | 2,478 | 0 | 0 | -2,478 | 0 | 18,406,015 | 46.02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9,720,775 | 32.40 | 2,478 | 0 | 0 | -2,478 | 0 | 9,720,775 | 24.30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8,685,240 | 28.95 | 0 | 0 | 0 | 0 | 0 | 8,685,240 | 21.71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0 | 0.00 | 8,181,623 | 0 | 0 | 431,247 | 8,612,870 | 8,612,870 | 21.53 |
1、人民币普通股 | 0 | 0.00 | 8,181,623 | 0 | 0 | 431,247 | 8,612,870 | 8,612,870 | 21.53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4、其他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三、股份总数 | 30,000,000 | 100.00 | 10,000,000 | 0 | 0 | 0 | 10,000,000 | 40,000,000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3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
000.00万股,并于2022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3,000.00万股变更为4,000.00万股。
(2)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431,247股,其中71,600股,系保荐机构跟投配售机构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根据《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出借股份所致;剩余359,647股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网下配售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已上市流通。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00万股,并于2022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增加股本10,0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638,580,671.97元。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2 | 2.1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1 | 2.1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1.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24.03 | 9.59 |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 0 | 0 | 500,000 | 428,400 | 首发战略配售 | 2024-3-30 |
中金公司-浦发银行-中金丰众41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0 | 0 | 958,730 | 958,730 | 首发战略配售 | 2023-3-30 |
网下摇号抽签限售股份 | 0 | 359,647 | 359,647 | 0 | 首发网下摇号抽签限售 | 2022-9-30 |
合计 | 0 | 359,647 | 1,818,377 | 1,387,230 | / | / |
注: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配售股份500,000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通过转融通方式出借所持限售股71,600股,余额为428,400股。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 | 交易终 |
证券的种类 | (或利率) | 易数量 | 止日期 | |||
普通股股票类 | ||||||
人民币普通股 | 2022-3-21 | 72.65 | 10,000,000 | 2022-3-30 | 10,000,000 | /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00.0000万股,并于2022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4,000.0000万股。
报告期期初,公司资产总额为37,860.80万元,负债总额为9,086.0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24.00%;报告期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08,872.17万元,负债总额为12,733.7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1.70%。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126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018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居金良 | 0 | 7,858,357 | 19.65 | 7,858,357 | 7,858,357 | 无 | 0 | 境外自然人 |
MING LI INVESTMENTS LIMITED | 0 | 6,176,624 | 15.44 | 6,176,624 | 6,176,624 | 无 | 0 | 境外法人 |
常州金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0 | 2,843,812 | 7.11 | 2,843,812 | 2,843,812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CENTRAL CHIEF LIMITED | 0 | 2,497,691 | 6.24 | 2,497,691 | 2,497,691 | 质押 | 2,497,691 | 境外法人 |
润聪(上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0 | 1,310,826 | 3.28 | 1,310,826 | 1,310,826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苏州启明创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161,989 | 2.90 | 1,161,989 | 1,161,989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中金公司-浦发银行-中金丰众41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0 | 958,730 | 2.40 | 958,730 | 958,73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南京高科新浚成长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955,413 | 2.39 | 955,413 | 955,413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张保宁 | 0 | 915,714 | 2.29 | 915,714 | 915,714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LIU XIFU | 0 | 826,883 | 2.07 | 826,883 | 826,883 | 无 | 0 | 境外自然人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楼丽君 | 568,131 | 人民币普通股 | 568,131 |
周岭松 | 349,854 | 人民币普通股 | 349,854 |
孙舞妹 | 124,869 | 人民币普通股 | 124,869 |
黄新元 | 122,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2,500 |
陈长文 | 96,227 | 人民币普通股 | 96,227 |
蔡维星 | 73,604 | 人民币普通股 | 73,604 |
蔡康明 | 72,184 | 人民币普通股 | 72,184 |
蔡志刚 | 63,951 | 人民币普通股 | 63,951 |
黄建华 | 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0,000 |
范再泉 | 53,337 | 人民币普通股 | 53,337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居金良与员工持股平台润聪(上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构成一致行动人; 2、持有 Ming Li INVESTMENTS LIMITED 股东的最终普通合伙人 Qiming Corporate GP III, Ltd.( 以下简称“QCorp III”)25%股权并担任 QCorp III 董事局成员的Duane Kuang(邝子平)为苏州启明创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普通合伙人上海启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 3、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前10名股东和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居金良 | 7,858,357 | 2025年9月30日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2 | MING LI INVESTMENTS LIMITED | 6,176,624 | 2023年3月30日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3 | 常州金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843,812 | 2023年3月30日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4 | CENTRAL CHIEF LIMITED | 2,497,691 | 2023年3月30日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5 | 润聪(上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310,826 | 2025年3月31日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6 | 苏州启明创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61,989 | 2023年3月30日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7 | 中金公司-浦发银行-中金丰众41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958,730 | 2023年3月30日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8 | 南京高科新浚成长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55,413 | 2023年3月30日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9 | 张保宁 | 915,714 | 2023年3月30日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10 | LIU XIFU | 826,883 | 2023年3月30日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居金良与员工持股平台润聪(上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构成一致行动人; 2、持有 Ming Li INVESTMENTS LIMITED 股东的最终普通合伙人 Qiming Corporate GP III, Ltd.( 以下简称“QCorp III”)25%股权并担任 QCorp III 董事局成员的 Duane Kuang(邝子平)为苏州启明创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普通合伙人上海启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的名称 | 约定持股起始日期 | 约定持股终止日期 |
中金公司-浦发银行-中金丰众41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022年3月30日 | 不适用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说明 | 中金公司-浦发银行-中金丰众41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
(五)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持有人名称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中金公司-浦发银行-中金丰众41号员工 | 958,730 | 2023年3月30日 | 0 | 958,730 |
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与保荐机构的关系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 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全资子公司 | 500,000 | 2024年4月1日 | 71,600 | 500,000 |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居金良 |
国籍 | 美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是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长、首席科学家 |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居金良 |
国籍 | 美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是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长、首席科学家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港元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 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 |
理活动等情况 | |||||
MING LI INVESTMENTSLIMITED | Robert Headley | 2013-1-28 | 1857598 | 10,000 | 股权投资 |
情况说明 | 无 |
七、 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2074号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度生物)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仁度生物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仁度生物,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一)收入确认 | |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二十四)收入”所述的会计政策及“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三十一)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所述的报表项目。 仁度生物2022年度销售体外诊断试剂及仪器等产品、提供检测服务的主营业务收入为29,394.35万元。 由于主营业务收入是仁度生物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我们将仁度生物营业收入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我们对仁度生物的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循环进行了解并执行穿行测试,并对重要控制点执行了控制测试; ?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仁度生物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按照抽样原则选择样本,主要检查销售合同、销售台账、销售发票、发货单、签收记录、客户安装验收记录及记账凭证等证据以判断仁度生物收入确认是否与披露的会计政策一致; ?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程序,包括:本期各月度收入、成本、毛利波动分析,主要产品本期收入、成本、毛利率与上期比较分析等分析程序; |
?对主营业务收入执行截止测试,确认仁度生物的收入确认是否记录在正确的会计期间;?结合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及回款检查,对主要客户的收入进行发函并对回款进行分析复核,检查已确认的收入的真实性;?检查本年中重大或满足其他特定风险标准与收入相关的会计记录的支持性文件。
四、其他信息
仁度生物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仁度生物2022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仁度生物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仁度生物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仁度生物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仁度生物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仁度生物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松柏(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法亮
中国?上海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298,933,183.49 | 197,942,433.34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530,978,611.88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
应收账款 | 七、5 | 104,863,413.09 | 55,319,058.41 |
应收款项融资 | 262,200.00 | 180,000.00 | |
预付款项 | 七、7 | 4,173,063.12 | 5,301,581.10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1,145,424.89 | 3,879,576.7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28,291,315.48 | 19,385,461.30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3,935,286.10 | 529,786.04 |
流动资产合计 | 972,582,498.05 | 282,537,896.95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91,210,164.43 | 83,353,427.68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9,700,606.41 | 4,290,288.92 |
无形资产 | 七、26 | 662,150.90 | 596,954.32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3,727,330.46 | 3,917,698.3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9,633,748.77 | 3,229,263.4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1,205,211.36 | 682,50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6,139,212.33 | 96,070,132.72 | |
资产总计 | 1,088,721,710.38 | 378,608,029.6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11,380,150.62 | 9,838,661.10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7,328,863.66 | 9,218,432.1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7,037,801.01 | 13,358,464.82 |
应交税费 | 七、40 | 1,773,480.46 | 2,765,271.71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55,202,076.03 | 29,081,567.08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2,600,643.58 | 1,875,320.98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39,142.33 | 169,081.32 |
流动负债合计 | 95,462,157.69 | 66,306,799.11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7,910,161.94 | 2,113,072.86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45,627.71 | 240,729.46 |
递延收益 | 七、51 | 22,200,000.00 | 22,200,0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52 | 1,719,057.45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1,874,847.10 | 24,553,802.32 | |
负债合计 | 127,337,004.79 | 90,860,601.4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40,000,000.00 | 3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776,225,113.52 | 135,435,863.58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969,948.71 | -486,581.59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11,377,280.80 | 11,377,280.8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34,752,259.98 | 111,420,865.4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61,384,705.59 | 287,747,428.24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61,384,705.59 | 287,747,428.2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088,721,710.38 | 378,608,029.67 |
公司负责人:居金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廷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廷江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46,911,196.45 | 183,168,819.2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30,978,611.88 | 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42,556,261.95 | 45,273,884.63 |
应收款项融资 | 262,200.00 | 180,000.00 | |
预付款项 | 4,436,802.11 | 6,890,524.27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10,417,928.00 | 8,924,056.8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6,854,975.16 | 18,795,744.27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645,117.32 | 117,313.55 | |
流动资产合计 | 866,063,092.87 | 263,350,342.88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64,236,557.46 | 31,388,742.4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66,108,465.69 | 60,363,667.19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0,772,663.62 | 6,263,604.42 | |
无形资产 | 276,151.02 | 374,954.37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333,766.19 | 2,912,757.7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644,891.07 | 3,586,160.0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05,211.36 | 682,5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54,577,706.41 | 105,572,386.20 | |
资产总计 | 1,020,640,799.28 | 368,922,729.0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8,659,401.63 | 9,581,964.29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7,122,532.10 | 9,218,432.10 | |
应付职工薪酬 | 9,126,206.62 | 12,539,763.77 | |
应交税费 | 497,282.28 | 2,266,740.23 | |
其他应付款 | 32,565,795.81 | 25,253,481.5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627,432.37 | 2,779,728.86 | |
其他流动负债 | 139,142.33 | 169,081.32 | |
流动负债合计 | 61,737,793.14 | 61,809,192.14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8,248,202.47 | 5,129,094.30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45,627.71 | 240,729.46 | |
递延收益 | 22,200,000.00 | 22,200,0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46,791.78 | 0.0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0,640,621.96 | 27,569,823.76 | |
负债合计 | 92,378,415.10 | 89,379,015.9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0,000,000.00 | 3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76,225,113.52 | 135,435,863.58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1,377,280.80 | 11,377,280.80 | |
未分配利润 | 100,659,989.86 | 102,730,568.8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28,262,384.18 | 279,543,713.1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020,640,799.28 | 368,922,729.08 |
公司负责人:居金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廷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廷江
合并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03,848,685.60 | 292,306,247.30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303,848,685.60 | 292,306,247.30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90,470,459.29 | 227,042,397.05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04,740,503.74 | 74,178,620.71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200,870.02 | 828,915.74 |
销售费用 | 七、63 | 123,397,490.42 | 101,374,086.20 |
管理费用 | 七、64 | 31,338,743.47 | 25,818,356.12 |
研发费用 | 七、65 | 34,192,781.20 | 26,320,043.10 |
财务费用 | 七、66 | -4,399,929.56 | -1,477,624.82 |
其中: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9,968,927.99 | 6,250,443.4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8,342,678.52 | 1,214,458.8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978,611.88 | 0.0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2,758,224.19 | -1,104,532.6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2,541,927.19 | -198,965.74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38,845.17 | 762,636.35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7,507,138.49 | 72,187,890.53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4,105.72 | 636,341.93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829,728.97 | 382,686.4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6,681,515.24 | 72,441,546.06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3,350,120.71 | 7,822,664.04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331,394.53 | 64,618,882.02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331,394.53 | 64,618,882.02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331,394.53 | 64,618,882.02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83,367.12 | -151,272.83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77 | -483,367.12 | -151,272.83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83,367.12 | -151,272.83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483,367.12 | -151,272.83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2,848,027.41 | 64,467,609.19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2,848,027.41 | 64,467,609.19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2 | 2.15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1 | 2.13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居金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廷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廷江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187,045,281.29 | 267,723,236.99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59,096,104.28 | 68,564,163.91 |
税金及附加 | 915,814.09 | 743,275.42 | |
销售费用 | 97,404,177.17 | 95,150,924.06 | |
管理费用 | 25,524,995.09 | 22,805,397.56 | |
研发费用 | 34,192,781.20 | 26,320,043.10 | |
财务费用 | -4,860,710.81 | -1,819,598.08 | |
其中:利息费用 | 430,386.55 | 404,533.12 | |
利息收入 | 4,894,330.83 | 2,416,979.80 | |
加:其他收益 | 9,727,444.58 | 6,247,100.0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8,342,678.52 | 1,214,458.8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78,611.88 | 0.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67,945.76 | -2,797,014.83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986,124.08 | -161,590.74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8,845.17 | 762,636.35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194,369.42 | 61,224,620.60 | |
加:营业外收入 | 4,105.54 | 0.89 | |
减:营业外支出 | 317,443.53 | 380,330.61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507,707.41 | 60,844,290.88 | |
减:所得税费用 | -5,437,128.47 | 7,104,171.11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70,578.94 | 53,740,119.77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70,578.94 | 53,740,119.77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070,578.94 | 53,740,119.77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1.79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1.78 |
公司负责人:居金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廷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廷江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60,493,028.70 | 286,762,222.69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27,700.18 | 0.0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4,924,152.91 | 10,339,121.6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5,844,881.79 | 297,101,344.3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0,275,454.67 | 71,624,146.51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0,217,154.14 | 80,894,958.7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9,269,002.95 | 17,901,268.4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70,174,461.83 | 72,237,856.0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9,936,073.59 | 242,658,229.8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七、79 | -4,091,191.80 | 54,443,114.4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06,690,000.00 | 41,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8,833,880.75 | 1,214,458.8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03,178.95 | 1,944,826.61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6,227,059.70 | 44,159,285.4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1,215,614.11 | 26,476,816.3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36,690,000.00 | 41,134,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57,905,614.11 | 67,610,816.3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1,678,554.41 | -23,451,530.9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75,692,000.00 | 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0.00 | 3,0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75,692,000.00 | 3,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0.00 | 3,84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0.00 | 53,162.72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0 | 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8,403,410.93 | 4,071,997.3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403,410.93 | 7,965,160.0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7,288,589.07 | -4,965,160.0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53,092.71 | -359,703.02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1,365,750.15 | 25,666,720.4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 | 197,267,433.34 | 171,600,712.91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8,633,183.49 | 197,267,433.34 |
公司负责人:居金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廷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廷江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99,525,415.48 | 269,935,226.43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08,044.58 | 0.0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572,893.87 | 10,147,655.3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4,206,353.93 | 280,082,881.8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5,691,584.63 | 68,624,776.74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5,338,445.50 | 75,105,037.1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845,507.20 | 17,402,430.5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6,376,902.71 | 68,599,147.2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7,252,440.04 | 229,731,391.7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46,086.11 | 50,351,490.0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06,690,000.00 | 41,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8,833,880.75 | 1,214,458.8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03,178.95 | 1,944,826.61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0.00 | 2,95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6,227,059.70 | 47,109,285.4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0,703,501.92 | 24,138,838.2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69,537,815.00 | 41,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800,000.00 | 4,95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97,041,316.92 | 70,088,838.2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0,814,257.22 | -22,979,552.8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75,692,000.00 | 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0.00 | 3,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75,692,000.00 | 3,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0.00 | 3,84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0.00 | 53,162.72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128,031.59 | 3,876,229.3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128,031.59 | 7,769,392.0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7,563,968.41 | -4,769,392.0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13,752.10 | -165,291.64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4,117,377.18 | 22,437,253.5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2,793,819.27 | 160,356,565.7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6,911,196.45 | 182,793,819.27 |
公司负责人:居金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廷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廷江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0,000,000.00 | 135,435,863.58 | -486,581.59 | 11,377,280.80 | 111,420,865.45 | 287,747,428.24 | 287,747,428.2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0,000,000.00 | 135,435,863.58 | -486,581.59 | 11,377,280.80 | 111,420,865.45 | 287,747,428.24 | 287,747,428.2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000,000.00 | 640,789,249.94 | -483,367.12 | 23,331,394.53 | 673,637,277.35 | 673,637,277.35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83,367.12 | 23,331,394.53 | 22,848,027.41 | 22,848,027.4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0,000,000.00 | 640,789,249.94 | 650,789,249.94 | 650,789,249.9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0,000,000.00 | 638,580,671.97 | 648,580,671.97 | 648,580,671.97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208,577.97 | 2,208,577.97 | 2,208,577.97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 |
(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000,000.00 | 776,225,113.52 | -969,948.71 | 11,377,280.80 | 134,752,259.98 | 961,384,705.59 | 961,384,705.59 |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0,000,000.00 | 127,188,564.51 | -335,308.76 | 6,003,268.82 | 52,175,995.41 | 215,032,519.98 | 215,032,519.9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0,000,000.00 | 127,188,564.51 | -335,308.76 | 6,003,268.82 | 52,175,995.41 | 215,032,519.98 | 215,032,519.9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247,299.07 | -151,272.83 | 5,374,011.98 | 59,244,870.04 | 72,714,908.26 | 72,714,908.26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51,272.83 | 64,618,882.02 | 64,467,609.19 | 64,467,609.1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8,247,299.07 | 8,247,299.07 | 8,247,299.0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8,247,299.07 | 8,247,299.07 | 8,247,299.07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374,011.98 | -5,374,011.9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374,011.98 | -5,374,011.98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0,000,000.00 | 135,435,863.58 | -486,581.59 | 11,377,280.80 | 111,420,865.45 | 287,747,428.24 | 287,747,428.24 |
公司负责人:居金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廷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廷江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0,000,000.00 | 135,435,863.58 | 11,377,280.80 | 102,730,568.80 | 279,543,713.1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0,000,000.00 | 135,435,863.58 | 11,377,280.80 | 102,730,568.80 | 279,543,713.1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000,000.00 | 640,789,249.94 | -2,070,578.94 | 648,718,671.0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070,578.94 | -2,070,578.9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0,000,000.00 | 640,789,249.94 | 650,789,249.9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0,000,000.00 | 638,580,671.97 | 648,580,671.97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208,577.97 | 2,208,577.97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000,000.00 | 776,225,113.52 | 11,377,280.80 | 100,659,989.86 | 928,262,384.18 |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0,000,000.00 | 127,188,564.51 | 6,003,268.82 | 54,364,461.01 | 217,556,294.3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0,000,000.00 | 127,188,564.51 | 6,003,268.82 | 54,364,461.01 | 217,556,294.3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247,299.07 | 5,374,011.98 | 48,366,107.79 | 61,987,418.8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3,740,119.77 | 53,740,119.7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8,247,299.07 | 8,247,299.07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8,247,299.07 | 8,247,299.07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374,011.98 | -5,374,011.9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374,011.98 | -5,374,011.98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0,000,000.00 | 135,435,863.58 | 11,377,280.80 | 102,730,568.80 | 279,543,713.18 |
公司负责人:居金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廷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廷江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于2007年5 月经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沪张江园区管项字(2007)274号“关于同意上海仁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批准,由上海仁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自然人居金良投资设立。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310115662456111U。公司于2022年3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类。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4,000万股,注册资本为 4,000万元,注册地: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东区瑞庆路528号15幢乙号。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居金良。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4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Rendu USA Inc.的记账本位币为美元。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i. 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ii. 合并程序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
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21、长期股权投资”。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全年平均汇率折算。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
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公司将该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逾期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估计如下: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信用期及逾期1年以内(含1年) | 5 |
逾期1-2年(含2年) | 10 |
逾期2-3年(含3年) | 50 |
逾期3年以上 | 100 |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等。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5、采用永续盘存制。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人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9.5-19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2租赁”。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
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残值率 | 依据 |
非专利技术 | 10年 | 直线法 | 预计可使用年限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5年 | 直线法 | 预计可使用年限 | 软件 |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2、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
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各项费用的摊销期限及摊销方法为:
项目 | 摊销方法 | 摊销年限 |
房屋装修费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此外,本公司还参与了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计划/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1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2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 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4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5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等待期结束后),本公司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本公司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会计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具体原则检测试剂、医用耗材销售收入:于商品发出,货物签收后确认收入;医疗设备销售收入:按合同或协议的要求,将设备及相关资料提交给购买方,且购买方验收合格后,确认商品销售收入。检测服务收入: 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检验服务合同,提供检验服务,公司将送检单及样本录入LIMS实验室系统,实施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且预计款项可以收回后确认销售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2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 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2 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 商誉的初始确认;?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或事项。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1、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本公司后续釆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公司按照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1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经营租赁会计处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3%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 5%/7%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25%/21%/8.84% |
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 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卡麦尔(上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2.5% |
泰州智量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 25% |
靖江市华煜阳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2.5% |
Rendu USA Inc. | 21%/8.84%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所得税税率优惠
公司2021年11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并于2018年11月2日获得了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31000702,有效期3年,公司2022年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
(2)上海仁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所得税税率优惠。
子公司上海仁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度医疗器械”)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减按5%计征,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减按2.5%计征,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减按2.5%计征。
(3)上海仁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所得税税率优惠
子公司上海仁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度医疗科技”)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减按5%计征,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减按2.5%计征,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减按2.5%计征。
(4)靖江市华煜阳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所得税税率优惠
子公司靖江市华煜阳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2020年12月企业所得税减按5%计征,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减按2.5%计征。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减按2.5%计征。
(5)卡麦尔(上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所得税税率优惠
子公司卡麦尔(上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麦尔”)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2020年3-12月企业所得税减按5%计征,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减按2.5%计征,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减按2.5%计征。
(6)泰州智量医学检验有限公司增值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本公司子公司泰州智量医学检验有限公司2022年度提供的检测服务适用上述政策,免征增值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961.47 | 4,161.47 |
银行存款 | 298,609,760.13 | 197,255,606.58 |
其他货币资金 | 319,461.89 | 682,665.29 |
合计 | 298,933,183.49 | 197,942,433.34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34,351,658.65 | 7,174,346.83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其他说明无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30,978,611.88 |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530,978,611.88 | |
合计 | 530,978,611.8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07,742,272.38 |
1年以内小计 | 107,742,272.38 |
1至2年 | 2,691,169.23 |
2至3年 | 172,404.00 |
3年以上 | 250,975.00 |
合计 | 110,856,820.6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0,856,820.61 | 100.00 | 5,993,407.52 | 5.41 | 104,863,413.09 | 58,418,059.27 | 100.00 | 3,099,000.86 | 5.30 | 55,319,058.41 |
其中: | ||||||||||
按账龄组合计提 | 110,856,820.61 | 100.00 | 5,993,407.52 | 5.41 | 104,863,413.09 | 58,418,059.27 | 100.00 | 3,099,000.86 | 5.30 | 55,319,058.41 |
合计 | 110,856,820.61 | / | 5,993,407.52 | / | 104,863,413.09 | 58,418,059.27 | / | 3,099,000.86 | / | 55,319,058.4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账龄组合计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未逾期及逾期1年以内(含1年) | 107,742,272.38 | 5,387,113.60 | 5.00 |
逾期1-2年(含2年) | 2,691,169.23 | 269,116.92 | 10.00 |
逾期2-3年(含3年) | 172,404.00 | 86,202.00 | 50.00 |
逾期3年以上 | 250,975.00 | 250,975.00 | 100.00 |
合计 | 110,856,820.61 | 5,993,407.52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逾期天数组合 | 3,099,000.86 | 2,923,687.22 | 38,217.60 | -8,937.04 | 5,993,407.52 | |
合计 | 3,099,000.86 | 2,923,687.22 | 38,217.60 | -8,937.04 | 5,993,407.5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38,217.6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25,091,562.00 | 22.63 | 1,254,578.10 |
第二名 | 5,210,730.00 | 4.70 | 260,536.50 |
第三名 | 4,774,923.40 | 4.31 | 238,746.17 |
第四名 | 3,105,000.00 | 2.80 | 155,250.00 |
第五名 | 2,902,480.00 | 2.62 | 145,124.00 |
合计 | 41,084,695.40 | 37.06 | 2,054,234.77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262,200.00 | 180,000.00 |
合计 | 262,200.00 | 180,000.00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068,872.89 | 81.20 | 5,266,581.10 | 99.34 |
1至2年 | 710,306.23 | 18.80 | 35,000.00 | 0.66 |
合计 | 3,779,179.12 | 100.00 | 5,301,581.10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1,135,484.19 | 30.05 |
第二名 | 471,250.00 | 12.47 |
第三名 | 388,349.57 | 10.28 |
第四名 | 331,447.50 | 8.77 |
第五名 | 306,282.64 | 8.10 |
合计 | 2,632,813.90 | 69.67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145,424.89 | 3,879,576.76 |
合计 | 1,145,424.89 | 3,879,576.7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113,678.01 |
1年以内小计 | 1,113,678.01 |
1至2年 | 62,804.83 |
2至3年 | 61,812.89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52,053.31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245,051.20 |
合计 | 1,535,400.24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1,454,764.14 | 454,522.23 |
备用金 | 66,700.10 | 121,201.05 |
其他往来款 | 13,936.00 | 557,291.90 |
上市中介费 | 3,301,999.96 | |
合计 | 1,535,400.24 | 4,435,015.14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325,687.18 | 229,751.20 | 555,438.38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18,000.00 | 18,000.00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7,556.05 | 17,556.05 | ||
本期转回 | 180,319.08 | 2,700.00 | 183,019.08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144,924.15 | 245,051.20 | 389,975.35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555,438.38 | 108,214.12 | 273,677.13 | 389,975.36 | ||
合计 | 555,438.38 | 108,214.12 | 273,677.13 | 389,975.3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 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保证金 | 350,333.40 | 1年以内 | 22.82 | 17,516.67 |
第二名 | 保证金 | 335,166.18 | 1年以内 | 21.83 | 16,758.31 |
第三名 | 保证金 | 232,047.13 | 3-4年13,353.31;5年以上218,693.82 | 15.11 | 232,047.13 |
第四名 | 保证金 | 157,299.22 | 1年以内99,195.85;1-2年49954.83;2-3年8148.54 | 10.24 | 14,029.55 |
第五名 | 保证金 | 83,773.00 | 1年以内32,603;1-2年10,850;2-3年1,620;3-4年38,700 | 5.46 | 42,225.15 |
合计 | 1,158,618.93 | 75.46 | 322,576.80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7,161,238.32 | 271,095.88 | 16,890,142.44 | 11,377,305.99 | 241,113.64 | 11,136,192.35 |
在产品 | 3,241,484.68 | 0.00 | 3,241,484.68 | 1,632,979.87 | 0.00 | 1,632,979.87 |
库存商品 | 6,166,652.97 | 1,418,272.51 | 4,748,380.46 | 3,934,039.70 | 283,364.06 | 3,650,675.64 |
周转材料 | 1,876,394.31 | 59,889.22 | 1,816,505.09 | 993,708.69 | 15,608.25 | 978,100.44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发出商品 | 1,594,802.81 | 0.00 | 1,594,802.81 | 1,987,513.00 | 0.00 | 1,987,513.00 |
合计 | 30,040,573.09 | 1,749,257.61 | 28,291,315.48 | 19,925,547.25 | 540,085.95 | 19,385,461.30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241,113.64 | 188,943.53 | 158,961.29 | 271,095.88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283,364.06 | 1,135,095.72 | 187.27 | 1,418,272.51 | ||
周转材料 | 15,608.25 | 48,613.75 | 4,332.78 | 59,889.22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发出商品 | ||||||
合计 | 540,085.95 | 1,372,653.00 | 0.00 | 163,481.34 | 0.00 | 1,749,257.61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预缴进口税金 | 117,313.55 | |
增值税留抵税额、待认证进项税 | 2,392,077.57 | 412,472.49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1,543,208.53 | |
合计 | 3,935,286.10 | 529,786.04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91,210,164.43 | 83,353,427.68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91,210,164.43 | 83,353,427.6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8,471,374.89 | 44,973,925.48 | 1,646,793.12 | 1,395,843.89 | 106,487,937.38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031,611.12 | 229,243.36 | 436,128.45 | 21,696,982.93 | |
(1)购置 | 20,898,400.56 | 229,243.36 | 408,025.67 | 21,535,669.59 | |
(2)在建工程转入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外币折算差额 | 133,210.56 | 28,102.78 | 161,313.3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04,478.44 | 241,800.00 | 6,837.60 | 1,153,116.04 | |
(1)处置或报废 | 904,478.44 | 241,800.00 | 6,837.60 | 1,153,116.04 | |
4.期末余额 | 58,471,374.89 | 65,101,058.16 | 1,634,236.48 | 1,825,134.74 | 127,031,804.2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444,389.82 | 18,816,895.28 | 428,826.87 | 444,397.73 | 23,134,509.7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64,908.48 | 9,213,842.61 | 273,665.76 | 225,610.30 | 12,478,027.15 |
(1)计提 | 2,764,908.48 | 9,141,310.87 | 273,665.76 | 221,123.91 | 12,401,009.02 |
(2)外币折算差额 | 72,531.74 | 4,486.39 | 77,018.1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23,965.48 | 229,710.00 | 6,495.72 | 960,171.20 | |
(1)处置或报废 | 723,965.48 | 229,710.00 | 6,495.72 | 960,171.20 | |
4.期末余额 | 6,209,298.30 | 27,306,772.41 | 472,782.63 | 663,512.31 | 34,652,365.6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69,274.19 | 1,169,274.19 | |||
(1)计提 | 1,169,274.19 | 1,169,274.19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1,169,274.19 | 1,169,274.19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2,262,076.59 | 36,625,011.56 | 1,161,453.85 | 1,161,622.43 | 91,210,164.43 |
2.期初账面价值 | 55,026,985.07 | 26,157,030.20 | 1,217,966.25 | 951,446.16 | 83,353,427.68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958,765.86 | 5,958,765.86 |
2.本期增加金额 | 7,831,100.09 | 7,831,100.09 |
新增租赁 | 7,831,100.09 | 7,831,100.09 |
3.本期减少金额 | 649,521.97 | 649,521.97 |
处置 | 649,521.97 | 649,521.97 |
4.期末余额 | 13,140,343.98 | 13,140,343.9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668,476.94 | 1,668,476.94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52,718.76 | 2,052,718.76 |
(1)计提 | 2,052,718.76 | 2,052,718.76 |
3.本期减少金额 | 281,458.13 | 281,458.13 |
(1)处置 | 281,458.13 | 281,458.13 |
4.期末余额 | 3,439,737.57 | 3,439,737.5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700,606.41 | 9,700,606.41 |
2.期初账面价值 | 4,290,288.92 | 4,290,288.92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700,000.00 | 1,179,198.79 | 2,879,198.7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0,000.00 | 280,000.00 | |||
(1)购置 | 280,000.00 | 280,000.00 | |||
(2)内部研发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700,000.00 | 1,459,198.79 | 3,159,198.79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700,000.00 | 582,244.47 | 2,282,244.4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4,803.42 | 214,803.42 | |||
(1)计提 | 214,803.42 | 214,803.4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700,000.00 | 797,047.89 | 2,497,047.89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62,150.90 | 662,150.90 | |||
2.期初账面价值 | 596,954.32 | 596,954.32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3,917,698.32 | 1,093,265.39 | 1,283,633.25 | 3,727,330.46 | |
合计 | 3,917,698.32 | 1,093,265.39 | 1,283,633.25 | 3,727,330.46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资产减值准备 | 9,095,689.66 | 1,926,878.16 | 2,857,161.73 | 596,154.98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129,902.80 | 169,485.42 | ||
可抵扣亏损 | 26,731,297.33 | 4,009,694.60 | ||
预提成本费用 | 22,337,323.43 | 3,350,598.51 | 16,037,766.45 | 2,405,664.97 |
产品质量保证 | 45,627.71 | 6,844.16 | 240,729.46 | 36,109.42 |
其他应付款(返利) | 638,852.37 | 95,827.86 | 1,092,396.37 | 163,859.46 |
租赁准则税会差异 | 489,610.94 | 74,420.06 | 197,943.39 | 27,474.65 |
合计 | 60,468,304.24 | 9,633,748.77 | 20,425,997.40 | 3,229,263.48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978,611.88 | 146,791.78 | ||
固定资产折旧一次性扣除 | 6,289,062.68 | 1,572,265.67 | ||
合计 | 7,267,674.56 | 1,719,057.45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633,748.77 | 3,229,263.4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719,057.45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4,873,769.88 | 3,859,159.82 |
合计 | 4,873,769.88 | 3,859,159.82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 | |||
2024年 | 591,744.64 | 591,744.64 | |
2025年 | 485 | 30,305.77 | |
2026年 | 938,405.92 | 981,451.07 | |
2027年 | 401,144.95 | ||
永久 | 2,941,989.37 | 2,255,658.34 | |
合计 | 4,873,769.88 | 3,859,159.8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长期资产款 | 1,205,211.36 | 1,205,211.36 | 682,500.00 | 682,500.00 | ||
合计 | 1,205,211.36 | 1,205,211.36 | 682,500.00 | 682,500.00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款 | 10,715,090.01 | 9,335,866.99 |
工程和设备款 | 524,160.61 | 470,570.27 |
其他 | 140,900.00 | 32,223.84 |
合计 | 11,380,150.62 | 9,838,661.1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第一名 | 169,500.00 | 尚未结算 |
第二名 | 70,000.00 | 尚未结算 |
第三名 | 56,340.00 | 尚未结算 |
第四名 | 27,522.94 | 尚未结算 |
第五名 | 19,887.67 | 尚未结算 |
合计 | 343,250.6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7,328,863.66 | 9,218,432.10 |
合计 | 7,328,863.66 | 9,218,432.10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3,067,349.62 | 94,938,789.76 | 91,441,342.42 | 16,564,796.96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91,115.20 | 7,625,305.00 | 7,528,887.65 | 387,532.55 |
三、辞退福利 | 0.00 | 1,703,209.78 | 1,617,738.28 | 85,471.50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3,358,464.82 | 104,267,304.54 | 100,587,968.35 | 17,037,801.01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2,760,820.62 | 83,453,040.35 | 80,045,772.43 | 16,168,088.54 |
二、职工福利费 | 0 | 3,126,318.82 | 3,126,318.82 | 0 |
三、社会保险费 | 187,826.00 | 4,487,486.33 | 4,436,901.91 | 238,410.42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49,757.20 | 3,865,344.33 | 3,815,696.13 | 199,405.40 |
工伤保险费 | 2,839.30 | 124,702.56 | 123,718.94 | 3,822.92 |
生育保险费 | 35,229.50 | 497,439.44 | 497,486.84 | 35,182.10 |
四、住房公积金 | 118,703.00 | 3,817,780.70 | 3,778,185.70 | 158,298.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0 | 54,163.56 | 54,163.56 | 0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3,067,349.62 | 94,938,789.76 | 91,441,342.42 | 16,564,796.96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82,443.90 | 7,385,216.89 | 7,291,705.89 | 375,954.90 |
2、失业保险费 | 8,671.30 | 240,088.11 | 237,181.76 | 11,577.65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291,115.20 | 7,625,305.00 | 7,528,887.65 | 387,532.5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80,920.80 | 225,376.68 |
企业所得税 | 1,120,413.27 | 2,389,186.43 |
个人所得税 | 365,960.01 | 66,580.7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3,325.39 | 37,277.82 |
房产税 | 94,402.91 | |
教育费附加 | 43,247.08 | 35,263.43 |
土地使用税 | 1,464.80 | 1,714.70 |
印花税 | 23,746.20 | 9,871.89 |
车船税 | ||
合计 | 1,773,480.46 | 2,765,271.71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55,202,076.03 | 29,081,567.08 |
合计 | 55,202,076.03 | 29,081,567.0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费用款 | 47,804,068.69 | 22,201,924.88 |
保证金 | 6,619,499.00 | 5,572,899.00 |
预提返利 | 638,852.37 | 1,092,396.37 |
其他往来款 | 139,655.97 | 214,346.83 |
合计 | 55,202,076.03 | 29,081,567.0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600,643.58 | 1,875,320.98 |
合计 | 2,600,643.58 | 1,875,320.98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预收销项税金 | 139,142.33 | 169,081.32 |
合计 | 139,142.33 | 169,081.32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7,910,161.94 | 2,113,072.86 |
合计 | 7,910,161.94 | 2,113,072.86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240,729.46 | 45,627.71 | 仪器维修支出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合计 | 240,729.46 | 45,627.71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2,200,000.00 | 22,200,000.00 | |||
合计 | 22,200,000.00 | 22,200,000.00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中央财政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RNA分子诊断制品关键酶制剂技术及工艺项目 | 3,000,000.00 | 3,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单位项目 | 300,000.00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配套资助 | 300,000.00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人乳头瘤病毒mRNA核酸检测试剂盒的注册临床研究 | 600,000.00 | 6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22,200,000.00 | 22,2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3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40,0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24,968,336.92 | 638,580,671.97 | 763,549,008.89 | |
其他资本公积 | 10,467,526.66 | 2,208,577.97 | 12,676,104.63 | |
合计 | 135,435,863.58 | 640,789,249.94 | 776,225,113.5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2月作出《关于同意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32号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年内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溢价发行,发行价为每股72.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6,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3,735,099.95元及发行费用进项税4,184,228.08元后,本年度增加股本10,0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638,580,671.97元。
(2)公司员工通过持股平台润聪(上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本年内确认股份支付费用2,625,178.77元;
(3)公司于2020年11月实施期权激励计划,合计向52名激励对象授予606,900份股票期权,本年内有五名员工离职,当期冲回已确认损益金额453,681.15元。本年内有28名员工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未满足期权激励非市场条件,当期冲回已确认损益金额2,557,468.65元。本年期权激励计划共确认股份支付费用-416,600.80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86,581.59 | -483,367.12 | -483,367.12 | -969,948.71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486,581.59 | -483,367.12 | -483,367.12 | -969,948.71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486,581.59 | -483,367.12 | -483,367.12 | -969,948.71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1,377,280.80 | 11,377,280.80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1,377,280.80 | 11,377,280.8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11,420,865.45 | 52,175,995.4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11,420,865.45 | 52,175,995.4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3,331,394.53 | 64,618,882.02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5,374,011.98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34,752,259.98 | 111,420,865.4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93,943,539.37 | 98,486,934.64 | 286,125,458.30 | 70,314,609.11 |
其他业务 | 9,905,146.23 | 6,253,569.10 | 6,180,789.00 | 3,864,011.60 |
合计 | 303,848,685.60 | 104,740,503.74 | 292,306,247.30 | 74,178,620.71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86,283.71 | 226,689.93 |
教育费附加 | 368,601.97 | 452,206.18 |
房产税 | 222,395.84 | |
土地使用税 | 3,429.38 | 6,858.80 |
车船使用税 | 6,150.00 | 7,140.00 |
印花税 | 113,956.12 | 125,467.88 |
其他 | 100,053.00 | 10,552.95 |
合计 | 1,200,870.02 | 828,915.74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市场推广费 | 56,663,721.79 | 40,037,336.11 |
职工薪酬 | 50,737,640.60 | 43,420,251.26 |
差旅费 | 5,606,806.30 | 7,205,685.75 |
折旧费 | 5,376,038.31 | 3,823,995.43 |
业务招待费 | 1,946,931.91 | 1,995,662.84 |
质保金 | 402,884.93 | 540,893.70 |
运输费 | 288,714.01 | 191,521.80 |
股权激励 | -302,092.53 | 2,442,589.66 |
其他 | 2,676,845.10 | 1,716,149.65 |
合计 | 123,397,490.42 | 101,374,086.20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7,678,545.49 | 12,401,040.75 |
折旧与摊销 | 3,663,223.98 | 2,564,304.50 |
股权激励 | 2,471,615.39 | 3,888,609.16 |
办公费 | 2,383,953.60 | 1,699,315.92 |
咨询服务费 | 1,681,199.95 | 1,500,664.34 |
租赁费 | 928,124.06 | 847,368.45 |
差旅费 | 853,872.67 | 753,408.02 |
招待费 | 312,007.65 | 592,620.81 |
其他 | 1,366,200.68 | 1,571,024.17 |
合计 | 31,338,743.47 | 25,818,356.12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5,329,071.13 | 11,453,202.27 |
材料费 | 10,867,129.96 | 8,957,085.68 |
临床试验费 | 2,403,098.44 | |
折旧与摊销 | 2,204,555.14 | 1,702,258.47 |
知识产权事务费 | 774,989.71 | 588,214.06 |
测试检验费 | 618,761.92 | 388,573.07 |
差旅费 | 483,573.61 | 484,101.08 |
租赁费 | 305,520.99 | 204,958.94 |
股权激励 | 89,121.12 | 1,433,311.24 |
办公费 | 342,385.01 | |
其他 | 1,116,959.18 | 765,953.28 |
合计 | 34,192,781.20 | 26,320,043.10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355,474.52 | 261,708.10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355,474.52 | 238,467.75 |
减:利息收入 | -4,231,709.95 | -1,992,981.67 |
汇兑损益 | -561,846.02 | 201,156.19 |
其他 | 38,151.89 | 52,492.56 |
合计 | -4,399,929.56 | -1,477,624.82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9,632,533.00 | 6,249,915.71 |
税收返还 | 227,104.05 |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09,290.94 | 527.76 |
合计 | 9,968,927.99 | 6,250,443.47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8,342,678.52 | 1,214,458.8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8,342,678.52 | 1,214,458.80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78,611.88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合计 | 978,611.88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923,687.22 | 1,010,055.37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65,463.03 | 94,477.23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2,758,224.19 | 1,104,532.60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372,653.00 | 198,965.74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1,169,274.19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2,541,927.19 | 198,965.74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138,845.17 | 762,636.35 |
合计 | 138,845.17 | 762,636.35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4,105.54 | 636,141.04 | |
其他 | 0.18 | 200.89 | |
合计 | 4,105.72 | 636,341.9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812,285.44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16,705.15 | 382,080.77 | 16,705.15 |
其他 | 738.38 | 605.63 | 738.38 |
合计 | 829,728.97 | 382,686.40 | 17,443.53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8,035,548.55 | 4,904,286.06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685,427.84 | 2,918,377.98 |
合计 | 3,350,120.71 | 7,822,664.04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6,681,515.24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002,227.29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415,756.03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525,189.22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546,324.16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901.99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63,121.40 |
税法规定额外可扣除费用的影响 | -4,331,121.40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变化的影响 | 86,904.44 |
所得税费用 | 3,350,120.7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4,231,709.95 | 1,992,981.67 |
政府补助 | 9,636,638.54 | 7,450,443.47 |
其他往来 | 1,055,804.24 | 895,495.59 |
受限货币资金本期收回 | ||
营业外收入 | 0.18 | 200.89 |
合计 | 14,924,152.91 | 10,339,121.62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管理、研发及销售费用 | 68,079,155.57 | 67,619,804.14 |
财务费用 | 38,151.89 | 52,492.56 |
其他往来 | 1,244,130.55 | 4,264,953.76 |
营业外支出 | 813,023.82 | 605.63 |
受限货币资金本期增加 | 300,000.00 | |
合计 | 70,174,461.83 | 72,237,856.09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3,000,000.00 | |
合计 | 3,0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上市中介费 | 27,138,820.11 | 2,089,999.98 |
支付的租赁负债 | 1,264,590.82 | 1,981,997.37 |
合计 | 28,403,410.93 | 4,071,997.35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3,331,394.53 | 64,618,882.0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758,224.19 | 1,104,532.60 |
信用减值损失 | 2,541,927.19 | 198,965.7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2,401,009.02 | 8,350,507.56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052,718.76 | 1,668,476.94 |
无形资产摊销 | 214,803.42 | 201,684.2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283,633.25 | 568,512.9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8,845.17 | -762,636.35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6,705.15 | 382,080.77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78,611.88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06,371.50 | 465,420.0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342,678.52 | -1,214,458.80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404,485.29 | 2,920,124.39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719,057.45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086,736.59 | -2,799,785.8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8,997,695.04 | -19,573,885.7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2,324,662.60 | -9,632,605.18 |
其他 | 2,420,096.63 | 7,947,299.0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91,191.80 | 54,443,114.4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98,633,183.49 | 197,267,433.3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97,267,433.34 | 171,600,712.91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1,365,750.15 | 25,666,720.43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98,633,183.49 | 197,267,433.34 |
其中:库存现金 | 3,961.47 | 4,161.4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98,609,760.13 | 197,255,606.5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9,461.89 | 7,665.29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8,633,183.49 | 197,267,433.34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00,000.00 | 支付宝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合计 | 300,000.00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42,341,256.87 | ||
其中:美元 | 6,079,495.86 | 6.9646 | 42,341,256.87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应付款 | 190,118.05 | ||
其中:美元 | 27,297.77 | 6.9646 | 190,118.05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 | 22,200,000.00 | 递延收益 |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9,632,533.00 | 其他收益 | 9,632,533.00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上海仁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医疗器械技术开发 | 100.00 | 设立 | |
Rendu USA, Inc | 美国 | 美国 | 生物制品生产、销售 | 100.00 | 设立 | |
上海仁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泰州智量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 江苏省泰州市 | 江苏省泰州市 | 医学检验服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卡麦尔(上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生物制品生产、销售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靖江市华煜阳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 | 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 | 医疗器械零部件生产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孙公司靖江市华煜阳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由江苏省靖江市迁至苏州市,公司名称变更为苏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后于2023年3月24日变更为苏州嘉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同时由全资孙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
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 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
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同时持续监控公司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
即时偿还 | 1年以内 | 1年以上 | 合计 | |
应付账款 | 11,025,400.01 | 354,750.61 | 11,380,150.62 | |
其他应付款 | 45,490,580.63 | 9,711,495.40 | 55,202,076.0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600,643.58 | 2,600,643.58 | ||
其他流动负债 | 139,142.33 | 139,142.33 | ||
租赁负债 | 7,910,161.94 | 7,910,161.94 | ||
合计 | 59,116,624.22 | 17,976,407.95 | 77,093,032.17 |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
即时偿还 | 1年以内 | 1年以上 | 合计 | |
应付账款 | 9,481,918.13 | 356,742.97 | 9,838,661.10 | |
其他应付款 | 26,081,382.76 | 3,000,184.32 | 29,081,567.0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875,320.98 | 1,875,320.98 | ||
租赁负债 | 2,113,072.86 | 2,113,072.86 | ||
合计 | 37,438,621.87 | 5,470,000.15 | 42,908,622.02 |
(三)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无借款。
2、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持续监控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此外,
公司还可能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于本报告期间,本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美元 | 折合人民币 | 美元 | 折合人民币 | ||
货币资金 | 6,079,495.86 | 42,341,256.87 | 2,272,092.34 | 14,486,179.13 | |
应收账款 | 1,200.00 | 7,650.84 | |||
其他应付款 | 27,297.77 | 190,118.05 | 25,000.85 | 159,397.92 | |
合计 | 6,106,793.63 | 42,531,374.92 | 2,298,293.19 | 14,653,227.89 |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530,978,611.88 | 530,978,611.88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30,978,611.88 | 530,978,611.88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530,978,611.88 | 530,978,611.88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530,978,611.88 | 530,978,611.88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二)应收款项融资 | 262,000.00 | 262,000.00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62,000.00 | 262,000.00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理财产品 | 978,611.88 | 现金流量折现法 |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以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居金良 | 本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 |
居建华 | 董事长居金良的亲兄弟,担任子公司华煜阳光总经理 |
张家口健垣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股东建龙大健康持有30.00%股权,刘喜富持有2.1%股权,张保宁间接持有66.50%股权,刘喜富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张保宁担任董事 |
张家口健垣精准医学有限公司 | 关联方张家口健垣科技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
张家口健垣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关联方张家口健垣科技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张家口健垣精准医学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92,217.48 | 88,097.09 |
张家口健垣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553.40 | 504,390.42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679.11 | 405.86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同负债 | 张家口健垣精准医学有限公司 | 15.53 | |
合同负债 | 张家口健垣科技有限公司 | 109,951.46 | 109,951.46 |
其他流动负债 | 张家口健垣科技有限公司 | 3,299.01 | 3,298.54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不适用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不适用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不适用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38元/股; 第一个行权期:等待行权; 第二个行权期:剩余28个月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无 |
其他说明公司于2020年11月实施期权激励计划,合计向52名激励对象授予606,900份股票期权,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人民币38元/股,期权激励的等待期为以下两个日期的孰晚者:1)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的前一日,以及2)公司完成境内上市之日。截至2022年12月31日,第一批期权已解锁,授予对象尚未行权。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不适用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不适用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不适用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77,126,357.27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2,208,577.97 |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7名员工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28名员工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第一期行权条件,公司拟注销上述合计3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87,500份股票期权。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5,000,00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5,000,000.00 |
公司2023年4月24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3,331,394.5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0,659,989.86元。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派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1.43%。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包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43,654,048.64 |
1年以内小计 | 43,654,048.64 |
1至2年 | 1,109,681.93 |
2至3年 | 172,404.00 |
3年以上 | 250,975.00 |
合计 | 45,187,109.5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5,187,109.57 | 100.00 | 2,630,847.62 | 5.82 | 42,556,261.95 | 47,843,352.12 | 100.00 | 2,569,467.49 | 5.37 | 45,273,884.63 |
其中: | ||||||||||
逾期天数组合 | 45,187,109.57 | 100.00 | 2,630,847.62 | 5.82 | 42,556,261.95 | 47,843,352.12 | 100.00 | 2,569,467.49 | 5.37 | 45,273,884.63 |
合计 | 45,187,109.57 | / | 2,630,847.62 | / | 42,556,261.95 | 47,843,352.12 | / | 2,569,467.49 | / | 45,273,884.6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逾期天数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未逾期及逾期1年以内 | 43,654,048.64 | 2,182,702.43 | 5.00 |
逾期1-2年(含2年) | 1,109,681.93 | 110,968.19 | 10.00 |
逾期2-3年(含3年) | 172,404.00 | 86,202.00 | 50.00 |
逾期3年以上 | 250,975.00 | 250,975.00 | 100.00 |
合计 | 45,187,109.57 | 2,630,847.62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 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变动 | |||
逾期天数组合 | 2,569,467.49 | 99,597.73 | 38,217.60 | 2,630,847.62 | ||
合计 | 2,569,467.49 | 99,597.73 | 38,217.60 | 2,630,847.6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38,217.6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7,193,286.70 | 15.92 | 376,508.67 |
第二名 | 3,105,000.00 | 6.87 | 155,250.00 |
第三名 | 2,902,480.00 | 6.42 | 145,124.00 |
第四名 | 2,330,600.00 | 5.16 | 116,530.00 |
第五名 | 2,131,964.64 | 4.72 | 106,598.23 |
合计 | 17,663,331.34 | 39.09 | 900,010.90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0,417,928.00 | 8,924,056.89 |
合计 | 10,417,928.00 | 8,924,056.8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8,451,837.02 |
1年以内小计 | 8,451,837.02 |
1至2年 | 2,459,517.15 |
2至3年 | 350,234.81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212,327.28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245,051.20 |
合计 | 13,718,967.46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关联方往来款 | 12,400,723.22 | 7,768,968.24 |
上市中介费 | 3,301,999.96 | |
保证金 | 1,250,008.14 | 442,522.23 |
备用金 | 66,700.10 | 121,201.05 |
其他往来款 | 1,536.00 | 522,056.84 |
合计 | 13,718,967.46 | 12,156,748.32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3,002,940.23 | 229,751.20 | 3,232,691.43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18,000.00 | 18,000.00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71,048.03 | 71,048.03 | ||
本期转回 | 2,700.00 | 2,700.00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3,055,988.26 | 245,051.20 | 3,301,039.46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 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3,232,691.43 | 691,825.28 | 623,477.25 | 3,301,039.46 | ||
合计 | 3,232,691.43 | 691,825.28 | 623,477.25 | 3,301,039.4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关联方往来款 | 7,230,915.01 | 1年以内 | 52.71 | 361,545.75 |
第二名 | 关联方往来款 | 5,159,808.21 | 1-4年 | 37.61 | 2,565,556.16 |
第三名 | 保证金 | 350,333.40 | 1年以内 | 2.55 | 17,516.67 |
第四名 | 保证金 | 335,166.18 | 1年以内 | 2.44 | 16,758.31 |
第五名 | 保证金 | 232,047.13 | 3-4年;5年以上 | 1.69 | 232,047.13 |
合计 | / | 13,308,269.93 | / | 97.00 | 3,193,424.02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64,236,557.46 | 64,236,557.46 | 31,388,742.46 | 31,388,742.46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64,236,557.46 | 64,236,557.46 | 31,388,742.46 | 31,388,742.46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Rendu USA, Inc | 9,182,645.00 | 32,847,815.00 | 42,030,460.00 | |||
上海仁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
泰州智量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 4,206,097.46 | 4,206,097.46 | ||||
合计 | 31,388,742.46 | 32,847,815.00 | 64,236,557.46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84,879,594.12 | 57,554,454.18 | 267,480,817.70 | 68,439,779.51 |
其他业务 | 2,165,687.17 | 1,541,650.10 | 242,419.29 | 124,384.40 |
合计 | 187,045,281.29 | 59,096,104.28 | 267,723,236.99 | 68,564,163.91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8,342,678.52 | 1,214,458.8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8,342,678.52 | 1,214,458.80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22,140.02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636,638.5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9,321,290.4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13,023.6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24,788.0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合计 | 18,391,833.3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97 | 0.62 | 0.6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63 | 0.13 | 0.13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居金良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4月24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