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75 公司简称:淮河能源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王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进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章进虎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合并净利润346,997,427.1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43,620,853.0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数,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并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31,396,098.73元。
为解决同业竞争,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配股、增发或其他合法方式,收购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潘集电厂(一期)及其持有的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50.43%股权和淮浙电力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
基于上述原因,为保障公司收购上述相关资产的顺利实施,同时兼顾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资金需求,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配和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3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5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6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安徽省国资委 | 指 |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淮河能源控股 | 指 | 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淮南矿业 | 指 |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上市公司、淮河能源、皖江物流、芜湖港 | 指 |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 |
发电公司 | 指 | 淮南矿业集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顾桥电厂 | 指 |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顾桥电厂,原淮南矿业集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顾桥电厂 |
潘三电厂 | 指 |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潘三电厂,原淮南矿业集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潘三电厂 |
新庄孜电厂 | 指 |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庄孜电厂,原淮南矿业集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庄孜电厂 |
淮沪煤电 | 指 | 淮沪煤电有限公司 |
淮沪电力 | 指 | 淮沪电力有限公司 |
铁运分公司、铁运公司 | 指 |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淮南铁路运输分公司 |
淮矿电燃公司 | 指 | 淮矿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
电燃(芜湖)公司 | 指 | 淮矿电力燃料(芜湖)有限责任公司 |
淮矿售电公司 | 指 | 淮南矿业集团售电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售电公司 | 指 | 皖江售电江苏有限责任公司 |
镇江东港 | 指 | 镇江东港港务有限公司 |
上海淮矿 | 指 | 上海淮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财务公司 | 指 | 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电力集团 | 指 | 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港口公司 | 指 | 芜湖飞尚港口有限公司 |
省港口运营集团 | 指 | 安徽省港口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天健事务所 | 指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中国法定流通货币单位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淮河能源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Huaihe Energy(Group)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Huaihe Energy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王戎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马进华 | 姚虎 |
联系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越秀路北城水岸2号楼 | 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越秀路北城水岸2号楼 |
电话 | 0553-5840528 | 0553-5840085 |
传真 | 0553-5840085 | 0553-5840085 |
电子信箱 | mjh1270@139.com | whzqdb2010@163.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越秀路北城水岸2号楼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41006 |
公司网址 | http://www.wjwlg.com/ |
电子信箱 | mjh1270@139.com、whzqdb2010@163.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越秀路北城水岸2号楼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淮河能源 | 600575 | 皖江物流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张扬、刘洪亮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营业收入 | 25,356,855,901.32 | 22,776,754,018.82 | 11.33 | 12,921,063,044.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46,997,427.17 | 436,466,779.23 | -20.50 | 475,477,299.5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94,426,384.00 | 323,497,166.23 | -8.99 | 343,797,194.0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71,355,225.87 | 1,625,261,432.21 | 2.84 | 1,315,621,473.58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0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0,211,797,235.20 | 9,864,708,198.32 | 3.52 | 9,648,552,163.47 |
总资产 | 18,242,201,845.10 | 18,421,172,144.61 | -0.97 | 17,622,591,033.37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11 | -18.18 | 0.1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11 | -18.18 | 0.1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08 | 0.09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46 | 4.47 | 减少1.01个百分点 | 4.9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93 | 3.32 | 减少0.39个百分点 | 3.60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5,843,176,647.99 | 8,811,919,448.29 | 6,590,910,097.37 | 4,110,849,707.6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11,858,088.42 | 161,868,408.08 | 259,481,648.28 | -286,210,717.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208,063,416.84 | 155,982,327.55 | 257,466,463.37 | -327,085,823.7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9,452,599.17 | 325,938,352.15 | 168,382,514.22 | 997,581,760.33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2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197,192.56 | 521,823.07 | -8,143,360.30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0,321,534.24 | 12,324,176.13 | 54,222,289.3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898,241.82 | 3,776,780.11 | 11,361,539.09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10,017,320.40 | 5,842,221.55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4,196,985.75 | 1,238,611.47 | -1,186,380.0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58,225,659.51 | 95,829,656.89 | 101,900,553.0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8,602,363.11 | 4,215,865.17 | 11,003,656.6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895,171.38 | 2,347,791.05 | 15,470,878.96 | |
合计 | 52,571,043.17 | 112,969,613.00 | 131,680,105.4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2年,公司董事会紧紧围绕年度股东大会确定的任务目标,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聚力安全稳定,聚焦效率效益,聚势长远发展,团结带领经理层砥砺实干、锐意进取,较好地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聚力安全稳定,安全风险防控得到新强化
1.坚守安全红线底线不放松。一是持续完善安全管控体系。坚持“抓三基、反三违、严问责,注重事前预防和过程控制”安全管理理念,落实安全办公会“第一议题”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有关安全制度,夯实安全基础。二是强力推进专项活动。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治本攻坚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积极开展集中排查、集中攻坚问题隐患进行“回头看”,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三是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时段安全监管。加强电厂机组检修安全监管,保证机组检修工作顺利开展。四是严格安全管理考核问责。严厉查处生产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以严的纪律和作风推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公司全年杜绝了一般重伤及以上事故和重大非死亡事故,实现年度安全目标,安全形势持续保持稳定。
2.坚定生态环保和绿色发展不动摇。一是不断完善环保管理体系,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企业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出台了《环境保护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管理暂行规定》,全面规范公司环境保护设施和危险废物管理。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环境治理管控,严格规范废水、废气、固废处置排放、危险废物管理,2022年以来,外排水、气达标率100%,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及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合规处置率100%,未发生一般环境B级及以上环境事件,杜绝了较大以上环境事件。三是积极推进碳资产管理和新能源项目建设,碳资产管理平台已初步建成,功
能需求搭建完毕。成立碳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公司碳资产管理办法,碳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新能源光伏项目正在有序推进。
3.坚决严抓经营风险防控不松劲。做好重大经营决策、重大经济合同合规、合法审查,规范业务行为。抓好电燃公司和售电公司市场化业务风险管理,常态化开展风险排查评估。强化投资管理,严格投资可行性论证及法律、商务、风险评估,降低投资风险。制定股权管理办法,规范股权管理行为。压控有息债务规模,加强资金和存货管理,加大逾期应收款项清收和考核力度,减少资金风险。做到准确识别风险,全面评估风险,及时规避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
4.坚持依法合规有序推进重组各阶段工作。依法依规完成公司股票停复牌、上交所问询函回复;督促中介机构及相关各方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顺利完成重组一董、二董、股东大会及相关专题职代会等内部决策程序;及时披露重组预案、重组报告书及其他重要阶段性进展情况公告等。做好股东交流,及时了解股东诉求,密切与证券监管部门沟通汇报,认真组织核查并反馈监管关注事项。收悉控股股东来函后第一时间发布拟终止重组相关公告,依规召开终止重组相关董事会及投资者说明会。重组期间以及终止重组后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与投资者沟通加强交流,耐心解答,全力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形象。
(二)聚焦效率效益,生产经营业绩再创新佳绩
1.铁路运输业务保持安全稳定运营。铁运分公司坚持抓好铁路安全运输和成本管控,加大技术创新工作力度,经营业绩稳中有升,全年完成铁路货运量5116.65万吨,同比增加86.06万吨,其中平煤直运量654.29万吨,同比增加63.5万吨;同时,积极拓展检修业务,实现了“保运量、争效益”目标。
2.发电产业提质增效工作有新作为。随着新电改政策的深入实施,全资电厂对内抓好自身安全生产运营质量,统筹做好机组检修,开展行业对标,通过灵活性改造、节能改造、技术革新等措施,全力降低电厂平均供电标煤耗,努力提高机组可靠性和经济性;对外充分利用好政策机遇和能源保供时机,持续加强与省调沟通,参与深度调峰、现货交易,积极争取发电量,全年完成发电量56.96亿度,同比增加0.53亿度;全面完成发电公司吸收合并工作,发电公司正式注销。依规启动实施新庄孜电厂关停工作,11月30日前两台机组正式关停,进一步优化发电资产结构,减少小机组亏损,改善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3.煤炭贸易业务规模效益创新高。电燃公司围绕做实、做精、做强煤炭贸易的总体要求,严把业务模式,加强风险管控,以实体煤炭购销为立足点,通过积极拓展资源采购渠道,推动电企长协发运,稳固拓展北方港口销售业务,维护传统非电重点客户合作关系,补充传统水运、地销市场,以及拓展精煤业务等举措,实现了规模效益创新高。全年完成煤炭销售量2065.35万吨,完成预算的103.27%;实现销售收入176.98亿元,同比增加16.54亿元;实现利润总额2.47亿元,同比增加1.38亿元。
4.售电业务和碳资产管理有新进展。售电公司顺应电改发展趋势,加大售电市场自主开发力度,抓大户、理通道,扩大交易规模,协同电厂做好交易电量争取工作,全年完成交易电量103.69亿度,首次突破100亿度,同比增加41.32亿度,创历史新高。同时,慎重稳妥推进与售电主业相关联的新能源项目,认真研究“双碳”政策,跟进全国碳市场建设进度,有序推进碳资产管理相关工作。
5.煤电一体化公司和参股公司效益稳步提升。煤电一体化公司依托股东双方人员、技术和管理优势,加强对淮沪煤电公司所属煤矿、电厂的安全生产经营管控,并依据上市公司内控管理制度,持续做好日常经营监管,确保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保持安全生产和经营效益稳定。淮沪煤电公司全年完成发电量59.99亿度,原煤产量573.97万吨,均与去年基本持平;实现利润总额
4.79亿元,同比增盈2.05亿元。参均股公司严格落实股东双方决策部署,适应市场变化,努力提质增效,确保企业盈利能力稳定可持续。公司依法依规行使股东权力,保证投资收益,维护企业权益。淮沪电力公司全年投资收益23628.59万元;镇江东港投资收益801.45万元;省港口运营集团投资收益1293.66万元。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2021年3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行业大类为水上运输业。按照公司主营业务实际,火力发电业务作为公司能源产业,其资产规模和管理体量最大,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
(一)电力行业情况
2022年以来,电力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电力安全保供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双碳”目标新要求,有效应对极端天气影响,全力以赴保供电、保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电力保障。2022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8.6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6%。一、
二、三、四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5.0%、0.8%、6.0%和2.5%。截至2022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5.6亿千瓦,同比增长7.8%。从分类型投资、发电装机增速及结构变化等情况看,电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宏观经济及气候等均是影响电力消费需求增长的重要方面。2023年预计我国经济运行有望总体回升,拉动电力消费需求增速比2022年有所提高。
(二)物流行业情况
近年来,随着国家政策支持引导力度持续强化,物流发展支撑体系不断健全、制度环境进一步改善,多措并举促使物流业保持韧性恢复,物流业内驱动力增强,向质量求发展,向服务要效益,供应链一体化服务能力进一步优化,促进了物流市场规模稳定增长,物流服务供给的质量稳步提升。物流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破堵点、卡点、脆弱点,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的竞争力和安全性等方面均发挥了重要作用,产业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有力地支撑了产业链供应链循环畅通,有效保障了民生顺畅有序。2023年,扩大内需、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成为重点任务,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成为关键,物流作为确保国民经济循环畅通的重要产业发展机遇明显增多。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安全生产经营稳定,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火力发电业务、售电业务、铁路运输业务及煤炭贸易业务。
(一)火力发电业务。主要由公司全资电厂、控股子公司淮沪煤电及参股公司淮沪电力开展,主要从事火力发电业务。其中全资电厂包括顾桥电厂、潘三电厂和新庄孜电厂,均为资源综合利用电厂;淮沪煤电和淮沪电力采取的是煤矿和电厂共属同一主体的煤电联营模式,产业实体包括田集电厂一期项目和二期项目以及配套的丁集煤矿,淮沪煤电下属的丁集煤矿作为淮沪煤电煤电一体化项目配套煤矿,主要产品是动力煤,用于田集电厂一期和二期项目发电用煤。所发电量以年度双边交易电为主、月度交易电及电网代购电为辅,其中年度双边交易电按照电力市场上网电价出售给售电公司、电网公司,代购电按照月度集中竞价交易加权平均价出售给电网公司,根据电力单价与售电量计算电力销售收入,扣除发电及生产经营各项成本费用后获得利润。
(二)售电业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淮矿售电公司和江苏售电公司(以下统称“售电公司”)开展,主营业务为电量的批发零售业务。现阶段主要依托公司火力发电资源优势,开展与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企业之间的双边交易以及向大用户销售电力或代理中小用户参与市场交易,主要利润来源为电量交易的价差。同时,售电公司积极开展电能管理、碳资产管理业务以及投资建设与售电业务关联紧密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三)铁路运输业务。由公司所属铁运分公司开展,铁路货物运输总设计能力达到7,000万吨/年,所辖铁路线路长为272.5公里。目前,运输货源煤炭大部分来源于淮南矿区,铁运分公司主要根据过轨运量向运输服务委托方收取过轨费,并直接与委托方客户结算,由发送站向客户一次性核收铁路线全程货物运输费用。铁路运输费执行19.60元/吨,其业务收入基本保持稳定态势。此外,铁运分公司在铁路运输主业基础上积极拓展铁路机车、车辆维修业务,努力实现维修业务创收增效。
(四)煤炭贸易业务。主要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淮矿电燃公司和电燃(芜湖)公司开展,业务主要包括煤炭的加工、批发、零售;主要利润来源为煤炭贸易价差。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火力发电业务
公司火力发电业务在经营模式上具有较大优势。淮沪煤电依托煤电联营模式,在煤炭原料的采购、运输、储藏等固定成本支出方面拥有明显比较优势,火电燃料供应可靠性高,电厂存货压力较小,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电厂的运行效率和机组盈利能力,平抑煤炭价格波动对盈利带来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全面完成原发电公司吸收合并、新庄孜电厂两台机组关停工作,有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优化发电资产结构,改善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二)售电业务
售电业务依托公司能源产业体系,具有一定的资源优势,随着国家电力交易市场改革持续深化,其在公司能源产业体系中功能作用日益凸显。售电公司立足支撑控股电厂发展的价值定位,加强与电厂政策信息沟通交流,产业集成、协同运作,最大限度争取交易电量,努力实现公司整体效益最大化。此外,还积极开展电能管理、碳资产管理等业务,投资建设与售电业务关联紧密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售电公司竞争优势和品牌优势正逐渐形成。
(三)铁路运输业务
公司铁路运输业务在淮南矿区区域内具有天然不可替代性。公司所属铁运分公司在保证煤炭运输业务安全平稳运行的基础上,积极对外开展铁路机车、车辆维修业务,增加利润增长点。同时,对内强化铁路运输科学管理,不断提高运输组织和生产效率,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实现减人提效、降本增效、提质增效。
(四)煤炭贸易业务
淮矿电燃公司和电燃(芜湖)公司围绕打造成安徽省最大煤炭贸易商定位,以实体贸易为立足点,统筹抓好上游资源采购和下游销售市场的衔接,扩大市场规模。同时,维持好传统重点用户的发运,加大新用户开发,积极拓展精煤销售业务,煤炭贸易市场格局进一步完善,规模效益实现同步提升。
(五)物流业务
公司作价投资入股暨增资省港口运营集团的港口资产,通过与省内其他港口有序推进一体化发展,有利于公司抢抓安徽省港口改革发展机遇,共享区域港口改革发展红利。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较大变化。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53.57亿元,利润总额7.07亿元,净利润5.25亿元。完成铁路货运量5116.65万吨;完成煤炭销售量2065.35万吨;累计完成发电量116.95亿度,其中全资电厂累计发电量56.96亿度,淮沪煤电田集电厂累计发电量59.99亿度;累计完成交易电量
103.69亿度。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5,356,855,901.32 | 22,776,754,018.82 | 11.33 |
营业成本 | 23,595,314,842.64 | 21,387,006,291.44 | 10.33 |
销售费用 | 45,571,782.56 | 43,955,858.85 | 3.68 |
管理费用 | 455,266,644.84 | 417,141,693.66 | 9.14 |
财务费用 | 149,225,769.82 | 171,661,609.11 | -13.07 |
研发费用 | 151,183,442.22 | 101,030,216.12 | 49.6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71,355,225.87 | 1,625,261,432.21 | 2.8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8,158,744.76 | -404,961,224.78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5,591,805.09 | -584,360,149.33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贸易煤销售收入增加。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贸易煤销售量增加,营业成本增加。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计入销售费用的职工薪酬增加。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中介费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利息支出减少。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研发投入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销售商品取得的现金流入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减少。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物流贸易 | 17,697,833,706.29 | 17,382,208,783.69 | 1.78 | 10.31 | 9.89 | 增加0.37个百分点 |
电力 | 4,479,092,617.46 | 4,227,391,670.45 | 5.62 | 16.79 | 10.65 | 增加5.23个百分点 |
煤炭销售 | 2,043,468,937.88 | 1,378,167,243.44 | 32.56 | 29.66 | 27.53 | 增加1.13个百分点 |
铁路运输 | 870,636,147.10 | 508,333,001.35 | 41.61 | 1.99 | 14.10 | 减少6.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无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物流贸易 | 17,382,208,783.69 | 70.85 | 15,818,069,125.16 | 71.11 | 9.89 | ||
电力 | 4,227,391,670.45 | 17.23 | 3,820,368,723.71 | 17.18 | 10.65 | ||
煤炭销售 | 1,378,167,243.44 | 5.62 | 1,080,620,206.03 | 4.86 | 27.53 | ||
铁路运输 | 508,333,001.35 | 2.07 | 445,497,041.72 | 2.00 | 14.10 | ||
其他 | 1,038,050,475.06 | 4.23 | 1,079,220,560.05 | 4.85 | -3.81 | ||
合计 | 24,534,151,173.99 | 100.00 | 22,243,775,656.67 | 100.00 | 10.30 |
其中: | 材料 | 20,440,908,616.42 | 83.32 | 18,728,852,246.90 | 84.20 | 9.14 | |
职工薪酬 | 1,758,904,576.86 | 7.17 | 1,666,820,342.17 | 7.49 | 5.52 | ||
折旧费 | 726,543,161.86 | 2.96 | 746,317,527.74 | 3.36 | -2.65 | ||
修理费 | 232,310,086.17 | 0.95 | 239,437,815.28 | 1.08 | -2.98 | ||
其他 | 1,375,484,732.68 | 5.61 | 862,347,724.58 | 3.87 | 59.50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方式 | 股权处置时点 | 处置日净资产(元) | 期初至处置日 净利润(元) |
淮南矿业集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吸收合并 | 2022年10月19日 | 246,616,354.77 | -174,978,763.80 |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减少管理层级,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南矿业集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电公司”)实施整体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完成后,发电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以及人员等由公司承接,其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同时,发电公司所属的三个分公司(即顾桥电厂、潘三电厂、新庄孜电厂)归属于本公司。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797,677.25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1.46%;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195,957.88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7.73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869,969.9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6.57%;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492,863.63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0.72%。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2022年度前五位客户情况表
项目 | 销售金额(万元) |
国家电网华东分部 | 237,436.78 |
淮沪电力有限公司 | 195,957.88 |
安徽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 133,428.37 |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 116,300.83 |
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 114,553.39 |
2.2022年度前五位供应商情况表
项目 | 采购金额(万元) |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71,587.16 |
陕煤运销集团榆林销售有限公司 | 153,918.19 |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29,709.71 |
淮河能源西部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21,276.47 |
盐城君之泰贸易有限公司 | 93,478.37 |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151,183,442.22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230,188.68 |
研发投入合计 | 151,413,630.90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0.60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15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403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5.28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0 |
硕士研究生 | 3 |
本科 | 62 |
专科 | 44 |
高中及以下 | 294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3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06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85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99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期发生额(元) | 上期发生额(元) | 增减率(%) | 说明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557,156.71 | 175,178,616.29 | -42.60 | 本期收到的保证金减少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01,210,116.08 | 534,943,550.84 | 87.16 | 本期支付税费增加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1,135,733.19 | 188,183,212.23 | 33.45 | 本期支付的研发费用增加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06,898,241.82 | 159,520,899.24 | -32.99 | 本期收到的分红款减少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 6,425,578.38 | 13,433,557.99 | -52.17 | 本期固定资产处置收益减少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000,000.00 | 610,000,000.00 | -91.80 | 本期收回银行理财产品款减少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000,000.00 | 560,000,000.00 | -82.14 | 本期支付银行理财产品款减少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7,176,220.56 | 248,412,849.04 | -81.01 | 上期回购股票所致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其他应收款 | 13,916,506.24 | 0.08 | 27,232,989.20 | 0.15 | -48.90 | |
存货 | 673,094,735.38 | 3.69 | 478,317,029.77 | 2.60 | 40.72 | |
其他流动资产 | 185,851,934.20 | 1.02 | 69,330,498.23 | 0.38 | 168.07 | |
在建工程 | 788,435,965.98 | 4.32 | 558,832,856.96 | 3.03 | 41.09 | |
长期待摊费用 | 257,516,774.13 | 1.41 | 374,972,613.00 | 2.04 | -31.3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646,500.00 | 0.02 | 2,426,000.00 | 0.01 | 50.31 | |
其他应付款 | 427,420,259.24 | 2.34 | 729,093,504.86 | 3.96 | -41.3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44,332,488.09 | 4.08 | 368,730,572.10 | 2.00 | 101.86 | |
其他流动负债 | 45,262,663.62 | 0.25 | 115,970,721.44 | 0.63 | -60.97 | |
租赁负债 | 259,520.56 | 0.00 | -100.00 | |||
递延收益 | 20,016,972.70 | 0.11 | 2,903,610.55 | 0.02 | 589.38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03,129,102.84 | 1.11 | 407,094,526.99 | 2.21 | -50.10 |
其他说明
1. 其他应收款减少主要是因为期末应收押金保证金减少。
2. 存货增加主要是因为期末库存贸易煤增加。
3. 其他流动资产增加主要是因为本期预缴企业所得税所致。
4. 在建工程增加主要是因为期末未完工工程增加。
5. 长期待摊费用减少主要是采煤塌陷安置搬迁补偿费摊销所致。
6. 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主要是因为预付设备款增加。
7. 其他应付款减少主要是因为期末应付青苗及塌陷补偿费减少。
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主要是因为一年内到期的资产证券化产品重分类所致。
9. 其他流动负债减少主要是因为待转销项税额减少。
10. 租赁负债减少主要是因为本期租赁付款额支付完毕。
11. 递延收益增加主要是因为本期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所致。
12. 其他非流动负债减少主要是因为一年内到期的资产证券化产品重分类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期末账面价值(元)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84,525,532.09 | 银行履约保证金、子公司注销 |
应收账款 | 431,597,789.33 | 借款质押 |
固定资产 | 369,536,291.42 | 资产证券化产品抵押的固定资产 |
合 计 | 885,659,612.84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本章节“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一)行业格局与趋势”相关内容。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期末投资总额587,394.17万元,期初投资总额714,526.49万元,本期长期股权投资减少127,132.32万元。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成本(万元) | 权益比例(%) |
淮矿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 煤炭销售 | 56,188.77 | 100.00 |
淮矿电力燃料(芜湖)有限责任公司 | 煤炭销售 | 20,000.00 | 100.00 |
淮沪煤电有限公司 | 煤炭开采及发电 | 141,837.71 | 50.43 |
皖江售电江苏有限责任公司 | 电力销售 | 4,000.00 | 100.00 |
淮南矿业集团售电有限责任公司 | 电力销售 | 21,588.87 | 100.00 |
镇江东港港务有限公司 | 港口装卸及煤炭中转 | 15,071.00 | 50.00 |
淮沪电力有限公司 | 发电 | 54,578.08 | 49.00 |
安徽省港口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港口仓储及装卸 | 245,476.03 | 31.916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名称 | 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镇江东港 | 镇江市 | 镇江市 | 交通运输 | 50.00 | 权益法 | |
淮沪电力 | 淮南市 | 淮南市 | 发电 | 49.00 | 权益法 | |
省港口运营集团 | 芜湖市 | 芜湖市 | 交通运输业 | 31.916 | 权益法 |
2.重要合营企业主要财务信息
项 目 | 期末数/本期数(元) | 期初数/上年同期数(元) |
镇江东港 | 镇江东港 | |
流动资产 | 94,515,890.46 | 150,588,537.64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36,317,913.83 | 69,459,966.26 |
非流动资产 | 401,071,777.22 | 251,121,397.86 |
资产合计 | 495,587,667.68 | 401,709,935.50 |
流动负债 | 113,056,695.58 | 33,706,224.23 |
非流动负债 | 15,345,560.76 | 16,222,914.55 |
负债合计 | 128,402,256.34 | 49,929,138.78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367,185,411.34 | 351,780,796.72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83,592,705.68 | 175,890,398.37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83,592,705.68 | 175,890,398.37 |
营业收入 | 169,336,210.12 | 195,068,787.19 |
财务费用 | -608,587.51 | -144,862.75 |
所得税费用 | 5,765,223.03 | 8,719,847.57 |
净利润 | 16,029,163.45 | 25,666,607.10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6,029,163.45 | 25,666,607.10 |
本期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3.重要联营企业主要财务信息
项 目 | 期末数/本期数(元) | 期初数/上年同期数(元) |
淮沪电力 | 淮沪电力 | |
流动资产 | 323,184,354.85 | 399,703,189.68 |
非流动资产 | 2,398,667,699.70 | 2,569,417,476.59 |
资产合计 | 2,721,852,054.55 | 2,969,120,666.27 |
流动负债 | 826,275,597.26 | 1,060,842,634.58 |
非流动负债 | 244,010,000.00 | 528,930,000.00 |
负债合计 | 1,070,285,597.26 | 1,589,772,634.58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651,566,457.29 | 1,379,348,031.69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809,267,564.07 | 675,880,535.53 |
调整事项 | ||
其他 | 8,986,373.12 | 6,886,373.13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800,281,190.95 | 668,994,162.40 |
营业收入 | 3,057,542,182.50 | 2,549,916,727.80 |
净利润 | 482,216,125.87 | 234,938,444.97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482,216,125.87 | 234,938,444.97 |
本期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105,000,000.00 | 155,000,000.00 |
(续上表)
项 目 | 期末数/本期数(元) | 期初数/上年同期数(元) |
省港口运营集团 | 省港口运营集团 | |
流动资产 | 2,062,392,418.53 | 1,799,012,400.23 |
非流动资产 | 8,320,443,512.74 | 7,357,191,890.93 |
资产合计 | 10,382,835,931.27 | 9,156,204,291.16 |
流动负债 | 1,557,339,834.13 | 982,189,972.80 |
非流动负债 | 1,523,772,738.30 | 1,020,528,785.52 |
负债合计 | 3,081,112,572.43 | 2,002,718,758.32 |
少数股东权益 | 595,492,759.98 | 489,050,053.4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6,706,230,598.86 | 6,664,435,479.39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2,138,984,694.26 | 2,127,021,227.60 |
调整事项 |
其他[注] | -313,553,756.48 | -313,553,756.48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2,452,538,450.74 | 2,440,574,984.08 |
营业收入 | 2,084,489,555.90 | 1,904,990,814.45 |
净利润 | 57,295,732.78 | 25,075,895.85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291,088.16 | |
综合收益总额 | 57,295,732.78 | 25,366,984.01 |
本期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注]差异系公司对港口运营公司进行非货币资产增资时,双方以评估值为依据进行股权交易,初始投资成本大于被投资企业的账面净资产所致。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项 目 | 期末数/本期数(元) | 期初数/上年同期数(元)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4,358,800.40 | 4,212,843.53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45,956.87 | 114,179.57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45,956.87 | 114,179.57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一是行业形势持续改善。2023年初,国务院明确要落实帮扶煤电企业纾困政策,以进一步抓好能源保供,持续释放煤炭先进产能。强化火电非计划停运和出力受阻管理,优化水电调度保持顶峰能力,保障高峰电力供应,推动能源进口多元稳定,保障能源供应。国务院国资委强调深化煤炭与煤电、煤电与可再生能源“两个联营”,要坚持先立后破,科学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的通知》,电网企业要保障代理购电制度平稳运行;各地要适应当地电力市场发展进程,逐步缩小代理购电用户范围。优化代理购电市场化采购方式,完善集中竞价交易和挂牌交易制度,规范挂牌交易价格形成机制。2023年随着我国经济增速回升对电力消费需求增速加快将起到拉动作用。
二是经营模式优势明显。火力发电及售电业务主要由全资电厂、淮沪煤电、售电公司负责运营。全资电厂属于资源综合利用电厂,根据其循环硫化床锅炉特性,通过掺杂、混配等方式,降低燃料成本;淮沪煤电作为煤电一体化企业,具有市场风险对冲的特性,在煤炭原料的采购、运输、储藏等固定成本支出方面拥有明显比较优势,火电燃料供应可靠性高,电厂存货压力较小,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电厂的运行效率和机组盈利能力;售电公司依托公司火力发电资源优势,通过
加强与全资电厂政策信息沟通交流,产业集成、协同运作,实现公司整体效益最大化。公司以全资电厂、淮沪煤电、售电公司为平台,主营电力生产和贸易业务的能源产业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坚持依法规范运作,坚持高质量发展主题不动摇,聚力提升效率、效益、效果、效能、效应、效绩,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确保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确保生产经营业绩稳定,确保企业大局和谐稳定,坚定不移完成全年各项任务目标,奋力谱写企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1.铁路运输业务方面。围绕保障淮南矿区煤矿和电厂生产的铁路运输安全高效顺畅的价值定位,立足内涵式发展,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在减人提效、降本增效、提质增效上下功夫。强化科学管理,不断提高运输组织和生产效率,完成煤炭运输任务。同时积极拓展铁路机车、车辆维修业务,增加收入。
2.煤炭贸易业务方面。密切关注国家能源保供政策,加强市场分析研判,组织衔接好上下游市场资源,做好与本土煤、西部煤的销售集成。维护好传统客户,加大新市场开发力度,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不断扩大业务规模和效益,形成沟通煤炭资源区与消费区高效率的煤炭物流供应链服务体系。
3.发电业务方面。根据国家能源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确保完成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优化发电资产结构,将煤电一体化优势、区位优势、资源优势、负荷中心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抓住电力市场改革和能源保供契机,积极争取有边际效益的高价电量,努力提高电厂经营效率效益。积极开拓供热市场,增加供汽量,提高电厂收入。加强电厂机组检修管理,提高锅炉、汽轮机效率,确保煤耗水平和厂用电率等指标有效降低。积极督促各循环流化床机组推进大比例掺烧低热值煤、煤泥工作。
4.售电业务方面。积极适应电改政策变化影响,认真研究电力现货交易政策规则,立足支撑控股电厂发展的价值定位,协同电厂做好电量争取工作,最大限度争取交易电量。积极参与与售电业务相关联的、具备投资价值的新能源项目,稳妥有序推进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全年实现总收入238.00亿元,利润总额8.50亿元,税后净利润6.30亿元。铁路货运量4950万吨,煤炭贸易量2300万吨,全资电厂发电量43.5亿度,淮沪煤电公司发电量56.5亿度,售电公司交易电量85亿度。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一是行业风险。受煤电矛盾、安全环保、能源转型等多重因素冲击,煤电行业整体经营压力明显加大。在电力市场化改革快速推进的背景下,未来煤电行业必将出现分化,位置选择佳、机组性能好、燃料利用效率高的煤电企业将成为我国能源系统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而各方面均无优势的已投产机组,会逐步退出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将是市场化电改推进的必然结果。此外,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生态环境保护约束日益加强,未来能耗“双控”将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碳排放管控将越来越严,碳市场履约成本将逐渐升高,小容量机组在竞争上处于明显劣势。
二是市场风险。截止2022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总量历史性超过全国煤电装机,可再生能源和核能将成为关键电力来源。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意味着可再生能源发电依然受到政策性保护,燃煤发电将真正被推向市场上参与竞争。随着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的实施、技术进步和规模化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经济性快速提升,将进一步挤占煤电市场空间,火力发电企业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
三是经营风险。随着国家对煤炭市场、价格以及长协煤兑现率进行调控并严厉打击哄抬煤价等违法行为力度增大,导致电煤市场差价缩小,利润空间变小。同时受国家环保政策影响,发电副产品灰渣市场持续低迷,销售困难,灰渣处置的环保压力和风险日益增加。此外,随着电燃公司煤炭贸易规模、售电公司售电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其面临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资金风险也相应增大,对公司防范资金安全等风险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进一步聚焦风险防控,全力维护企业大局稳定。严防规范运作风险,严格落实公司法人治理制度和规范运作制度;强化经营风险防控,密切关注市场动态,重点抓好电燃公司和售电公司市场化业务风险管控。强化效益意识,不断完善和优化战略管理,并结合行业发展动态和宏观经济政策,及时调整发展思路,注重内部管理,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持续加强“三会一层”建设。报告期内,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及时完成相关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及新任独立董事提名补选等工作,确保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健全完备性,保障公司“三会一层”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规范实施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等程序,充分保障全体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参与决策和监督等权利;董事会成员依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从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职责,持续有效发挥其专业性作用;监事会成员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讨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列席董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坚实内控规范治理体系基础不打折。一是结合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制(修)订、部门职能调整以及所属单位业务变化等情况,组织修订完善公司本部及所属相关单位的内部控制管理手册,确保内部控制管理手册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同时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实施管理办法》、《内部控制评价实施办法》,组织开展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及时发现内控缺陷、堵塞管理漏洞,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障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从设计到执行层面的有效性。二是修订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相关制度。以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董事会建设和法人治理制度,制定落实董事会职权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规范落实董事会六项职权。修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制定出台经理层成员选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等多项法人治理制度,全年共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经营和法人治理内控管理制度30余个,企业法人治理和内控管理制度体系更加健全。三是加强对所属各单位的日常管控。重点加强对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生态环保、财务经营、规范运作的监督检查。继续落实财务负责人委派、轮岗以及述职制度,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落实力,进一步巩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三)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切实防范内幕交易行为。严格按照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时高效披露公司定期报告、重大资产重组等历次重大要项信息;除披露监管规则要求的法定重大信息外,还自愿披露可能对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决策产生影响的信息,发布政府补助、业绩预告等相关公告,自愿性信息披露遵守公平原则,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同时,严格落实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确保公司重大信息在公司内部及时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此外,严格执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落实防控内幕交易的主体责任,严控重大事项依法公开前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认真做好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及时向公司董监高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做好股票交易窗口期提示工作,坚决杜绝内幕交易行为。
(四)规范控股股东行为,明确关联人并规范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与控股股东保持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和业务独立,公司所有重大决策均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依法独立做出,控股股东通过股东大会依法行使其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干预公司正常决策程序及具体经营运作事项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以及谋取非法利益的情形;同时,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履行其在历次重组、再融资以及股权收购等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未出现超过履行期限未履行或无法履行的情况。此外,为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公司年初根据控股股东组织架构变化以及公司和控股股东方董监高兼任职等情况,重新界定识别公司的关联人,明确应当按照关联交易规定决策或披露的事项、关联交易的披露与决策程序等,确保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平、公开、公正和公允性,且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调节利润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维护公司资本市场形象。公司充分利用好各种内外部资源,通过多个平台、多种途径,积极拓宽与投资者的沟通渠道,主动回应投资者关切。一是通过上交所“上证路演”平台及全景网路演平台召开相关业绩说明会或参加协会举办的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二是及时回复“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提问,耐心接听解答投资者来电咨询;三是及时对公司重大事项重要公告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力度;四是动态更新和充实公司网站投资者关系栏目内容。通过上述多种方式的线上线下交流,公司在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进一步增进与广大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了解和信任,切实维护了公司资本市场正面形象。
(六)建立健全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相关要求,制定完善经理层选聘、履职考核等制度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公正、透明的经理层成员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法依规对经理层成员进行年度综合业绩考评,并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兑现绩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每年度向股东大会报告董事、监事履行职责情况;董事、监事的提名选举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监高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等文件规定依法履职,勤勉尽责。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直接控股股东淮南矿业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和公司再融资过程中,以及直接控股股东淮南矿业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间接控股股东淮河能源控股过程中,与控股股东存在潜在的同业竞争。
解决措施:
(一)2010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和公司再融资过程中
为避免同业竞争,淮南矿业承诺:
1.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不以任何形式从事、参与或协助他人从事任何与芜湖港及其子公司届时正在从事的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经营活动,也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任何与芜湖港及其子公司届时正在从事的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经济实体。
2.相关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属于煤矿建设项目的配套工程,须由淮南矿业统一申请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和进行设计施工建设,淮南矿业承诺,在该等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完成施工建设、竣工
验收且具备运营条件后,由芜湖港通过自有资金、配股、增发或其他合法方式收购该等相关资产,使该等资产依法纳入芜湖港。若芜湖港届时未能进行收购,淮南矿业将以托管、租赁等合法方式将该等资产交由芜湖港或铁运公司经营管理。
3.2012年2月,淮南矿业向公司出具《关于进一步解决与芜湖港同业竞争问题相关事宜的函》,将淮南矿业对芜湖港的定位及具体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措施以及时间安排做出进一步承诺:
(1)淮南矿业确定将芜湖港作为淮南矿业物流业务的整合平台,支持芜湖港实现物流产业做大做强。淮南矿业或淮南矿业下属企业将不从事与芜湖港或其下属企业生产经营相同或类似的经营性业务,避免与芜湖港同业竞争。
(2)淮南矿业在过去已经出具的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的基础上,就具体解决同业竞争措施以及时间计划安排做出承诺如下:
<1>相关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完成施工建设、竣工验收且具备运营条件之日起三十日内,淮南矿业将向芜湖港和铁运公司发出通知,由芜湖港根据其自身条件以及该项目的经营效益分析情况,选择通过自有资金、配股、增发或其他合法方式收购该等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相关资产。
<2>如该等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由于投入运营时间短,经营业绩较差,导致芜湖港收购上述项目将会对芜湖港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则自该等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12个月内,由芜湖港自行选择通过托管、租赁等合法方式将该等资产交由芜湖港或淮矿铁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现已被公司吸收合并为本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铁运公司")经营管理;如该等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实现盈利或芜湖港决定对该等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实施收购,则自该等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实现盈利或芜湖港决议收购之日起12个月内,由芜湖港自行选择合适的方式完成该等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相关资产的收购。
(二)2016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为避免同业竞争,淮南矿业承诺: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淮南矿业将以上市公司为其下属从事能源业务进入资本市场的资本运作平台,并协助上市公司做大做强主营业务。
2.淮南矿业控制的其他与上市公司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的下属企业为淮南矿业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新庄孜电厂技改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新庄孜电厂”)和潘集电厂在建项目及配套煤矿(以下简称“潘集电厂”)。由于上述资产暂不具备运营条件和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因此,暂不将上述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淮南矿业承诺,包括上述正在建设的新庄孜电厂和潘集电厂以及将来可能建设的以淮南矿业为建设主体可以享受更多优惠条件及便利的其他与上市公司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工程项目,淮南矿业将积极督促上述工程项目规范运作,在解决项目审批和行业准入资质等合规性要求并具备正式运营条件之日起三十日内,淮南矿业向上市公司发出收购通知,由上市公司根据其自身条件选择通过自有资金、配股、增发或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述相关资产,并履行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上市公司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完成收购前,淮南矿业将以托管、租赁等合法方式将该等资产交由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新庄孜电厂和潘集电厂将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五年内履行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上市公司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上述合法方式注入上市公司。
3.除上述情形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淮南矿业自身及其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将积极避免与上市公司新增同业竞争,不以全资或控股方式参与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关系的业务或经济活动。
(三)2018年直接控股股东淮南矿业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为避免同业竞争,淮河能源控股承诺:
1.本次收购完成后,淮河能源控股自身及淮河能源控股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将避免与上市公司新增同业竞争业务,不以全资或控股方式参与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产生同业竞争关系的业务或经济活动。
2.淮河能源控股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3.本承诺函自淮河能源控股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若淮河能源控股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及上市公司子公司造成损失的,淮河能源控股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解决进展及后续解决计划
1.在铁路专用线方面
(1)淮南矿业平圩直运项目建成后,鉴于投入运营时间较短,短期内无法实现盈利,本公司进行收购将会给经营业绩带来负面影响。为履行承诺,淮南矿业与铁运公司签署了《资产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由淮南矿业将平圩直运项目全部生产经营性资产、业务及人员整体委托给铁运公司进行经营管理。淮南矿业按照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的定价原则向铁运公司支付资产托管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11-015号公告)。
(2)鉴于淮南矿业合法拥有的六条铁路专用线(包括潘北铁路专用线、朱集铁路专用线、潘一东铁路专用线、潘集交接口疏解线、丁集铁路专用线及前述由铁运公司托管的平圩直运铁路专用线)相关资产已经可以正常运营,具备上市公司收购的条件。为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经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淮南矿业已将其合法持有的上述六条铁路专用线(包括潘北铁路专用线、丁集铁路专用线、朱集铁路专用线、潘一东铁路专用线、潘集交接口疏解线、平圩直运铁路专用线)的相关资产通过出售转让给本公司(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12-056号公告)。
(3)资产转让完成后,淮南矿业已履行了上述解决同业竞争所作出关于向本公司注入具备运营条件的铁路专用线资产的承诺,本公司的独立性也得到进一步增强。其他相关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将待完成施工建设、竣工验收且具备运营条件后,淮南矿业继续履行相关承诺。
2.在支持公司实现物流产业做大做强方面
淮南矿业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一直重视、关切并支持公司的发展:在2012年以定向增发方式向公司投入15亿元现金,2014年再次以定向增发方式向公司投入14亿元现金,为公司转型发展和规划实施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持。
3.在能源业务方面
(1)2016年11月16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所持有的淮南矿业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新庄孜电厂相关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为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同时有效避免公司与控股股东淮南矿业之间潜在的同业竞争,公司全资子公司发电公司以现金17,175.02万元收购淮南矿业持有的淮南矿业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新庄孜电厂(以下简称“新庄孜电厂”)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和其他相关资产,以现金33,228.60万元收购电力公司持有的新庄孜电厂全部经营性资产(2×150MW机组)和配套负债(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16-068号公告)。
(2)2017年4月7日,公司发布《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淮南矿业集团售电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公告》,为避免同业竞争,进一步完善公司能源业务结构,促进公司能源业务做大做强,公司于2017年4月6日与淮南矿业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现金21,607.14万元收购淮南矿业持有的淮南矿业集团售电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17-020号公告)。
(3)2020年4月24日,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潘集电厂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2016年4月,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完成向控股股东淮南矿业购买其持有的淮沪煤电50.43%股权、淮沪电力49%股权以及发电公司100%股权。为避免同业竞争,淮南矿业出具了《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2020年4月23日,公司收到淮南矿业《关于潘集电厂项目进展情况的说明函》,安徽省能源局近日发布《安徽省煤电项目规模调整情况公示》,该公示涉及潘集电厂项目进展,潘集电厂项目处于安徽省能源局项目公示期(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0-022号公告)。
(4)2020年6月17日,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潘集电厂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2020年6月1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淮南矿业《关于潘集电厂项目核准相关事项的函》,淮南矿业于近日收到《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淮南潘集电厂项目核准的批复》(皖发改能源[2020]374号),潘集电厂项目获得安徽省发展改革委正式核准(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0-035号公告)。
(5)2023年3月25日,公司发布《关于收到控股股东资产收购相关通知的提示性公告》,淮南矿业为履行其承诺并解决与公司的同业竞争,于2023年3月23日向公司发出《资产收购通知》,通知明确由公司根据自身条件通过合法方式依规推进对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潘集电厂(一期)及其持有的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50.43%股权和淮浙电力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的收购相关工作(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3-004号公告)。
公司将密切关注控股股东淮南矿业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履行情况,并将及时地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2年4月28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2年4月29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11项议案,不存在议案被否决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31号公告。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8月1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2年8月2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50项议案(含29项子议案),不存在议案被否决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50号公告。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6月30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定于2022年7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议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42号、043号公告)。
2.2022年7月15日,公司发布《关于取消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因公司重组个别事项尚需进一步核实,秉着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原定于2022年7月1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取消将公司本次重组相关议案提交该次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46号公告)。
3.2022年7月15日,公司发布《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拟定于2022年8月1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议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47号公告)。
4.2022年8月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50号公告)。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王戎 | 董事长 | 男 | 56 | 2019年8月29日 | 2023年10月29日 | 0 | 0 | 0 | / | 90.4 | 否 |
卓敏 | 独立董事 | 女 | 55 | 2021年9月15日 | 2023年10月29日 | 0 | 0 | 0 | / | 6 | 是 |
谢敬东 | 独立董事 | 男 | 55 | 2020年10月29日 | 2023年10月29日 | 0 | 0 | 0 | / | 6 | 是 |
陈颖洲 | 独立董事 | 男 | 58 | 2022年4月28日 | 2023年10月29日 | 0 | 0 | 0 | / | 4 | 否 |
胡良理 | 董事 | 男 | 55 | 2017年4月6日 | 2023年10月29日 | 0 | 0 | 0 | / | 0 | 是 |
刘万春 | 董事 | 男 | 55 | 2017年4月6日 | 2023年3月24日 | 0 | 0 | 0 | / | 0 | 是 |
牛占奎 | 董事 | 男 | 53 | 2019年8月29日 | 2023年10月29日 | 0 | 0 | 0 | / | 0 | 是 |
马进华 | 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男 | 58 | 2015年8月21日 | 2023年10月29日 | 0 | 0 | 0 | / | 89.55 | 否 |
张小平 | 董事 | 男 | 62 | 2015年8月21日 | 2023年10月29日 | 0 | 0 | 0 | / | 6 | 是 |
施夕友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0 | 2019年4月16日 | 2023年10月29日 | 0 | 0 | 0 | / | 0 | 是 |
张伟 | 监事 | 男 | 51 | 2012年12月7日 | 2023年10月29日 | 0 | 0 | 0 | / | 0 | 是 |
吴绍发 | 监事 | 男 | 41 | 2021年9月15日 | 2023年10月29日 | 0 | 0 | 0 | / | 0 | 是 |
王亮 | 职工监事 | 男 | 58 | 2019年8月12日 | 2023年10月29日 | 0 | 0 | 0 | / | 82.3 | 否 |
马贵祥 | 职工监事 | 男 | 57 | 2017年1月23日 | 2023年10月29日 | 0 | 0 | 0 | / | 76.0727 | 否 |
周结焱 | 副总经理 | 男 | 52 | 2017年1月5日 | 2023年10月29日 | 0 | 0 | 0 | / | 82.3 | 否 |
李晓新 | 独立董事(离任) | 男 | 44 | 2016年4月28日 | 2022年4月28日 | 0 | 0 | 0 | / | 2 | 是 |
合计 | / | / | / | / | / | / | 444.6227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王戎 | 工商管理硕士同等学力教育,助理经济师。1986年10月参加工作,2008年5月-2014年8月历任淮南矿业集团煤炭销售分公司副经理、党委委员,市场营销部副部长,淮南矿业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4年8月-2016年2月历任淮南矿业集团办公室副主任,平安工程院公司董事,上海淮申运输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浙能运输贸易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2016年2月-2016年12月任淮矿现代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本公司董事;2017年1月-2019年8月任淮矿现代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19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
卓敏 | 硕士研究生。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会计学硕导师、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导师、会计专硕导师、资产评估专硕导师,同时兼任安徽省总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2017年7月-2022年2月任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安徽唐兴装备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近年来在国家重点级刊物发表论文多篇,主持多项课题,主要著作有《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管理会计》等。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证书。 |
谢敬东 | 博士后,教授,上海电力大学能源电力科创中心常务副主任。2004年至2017年任国家能源局(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东监管局市场监管处处长、输供电监管处处长、综合处处长。长期从事能源电力政策、电力市场化改革与电力监管、能源革命下的电力系统发展演变特征等研究。2021年4月至今任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具有上交所颁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证书。 |
陈颖洲 | 硕士研究生。安徽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宪法行政法专业硕士生导师,安徽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会长,安徽省皖大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司法监督咨询员,安徽省合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库成员,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化解和处理房地产矛盾纠纷咨询专家,安徽省纪委党风党纪监督员、安徽省监察厅特邀监察员。曾在《政法论坛》、《法学家》、《法律适用》、《中国改革》、《学术界》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主持、参加国家及省级科研项目多项。承办疑难、重大刑事、民事案件和非诉讼代理数百起。担任安徽大学、安徽省药监局等多家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法律顾问。2022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具有上交所颁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证书。 |
胡良理 | 本科学历,政工师。1992年8月参加工作,2016年2月-2017年1月任淮南矿业集团董事会秘书兼集团公司办公室副主任;2017年1月-2017年8月任淮南矿业集团董事会秘书兼集团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本公司董事;2017年8月-2019年8月任淮南矿业集团董事会秘书兼办公室副主任,淮南矿业集团组织管控及薪酬改革办公室主任,本公司董事;2019年8月-2020年4月任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淮南矿业集团组织管控及薪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淮南矿业集团董事会秘书,本公司董事;2020年4月-2021年10月任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淮南矿业集团组织管控及薪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淮南矿业集团董事会秘书,本公司董事,淮河能源西部煤电集团公司董事;2021年10月-2021年12月任淮河能源控股集团组织变革资深专家、组织管控及人力资源薪酬改革办公室主任,淮河能源西部煤电集团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淮南矿业集团组织变革资深专家、组织管控及人力资源薪酬改革办公室主任,上海淮矿资产管理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 |
刘万春 | 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1年7月参加工作,2016年12月-2017年2月任淮南矿业集团财务部部长,上海东方蓝海置业有限公司董事,平安工程院公司董事,平安公司董事;2017年2月-2019年8月任淮南矿业集团财务部部长,平安工程院公司董事,平安公司董事,本 |
公司董事;2019年8月-2020年4月任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淮南矿业集团战略投资部部长,淮南矿业集团监事会主席,平安工程院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2020年4月-2020年12月任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淮南矿业集团战略投资部部长,淮南矿业集团监事会主席,淮河能源西部煤电集团公司董事,平安工程院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2020年12月-2021年1月任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淮南矿业集团战略投资部部长,淮南矿业集团监事会主席,淮河能源西部煤电集团公司董事、平安工程院公司董事,淮河能源健康产业集团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2021年1月-2021年12月任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淮南矿业集团战略投资部部长,淮南矿业集团监事会主席,淮河能源西部煤电集团公司董事、平安工程院公司董事,淮河能源健康产业集团公司董事,淮河能源电力集团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2021年12月至2023年3月任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淮南矿业集团战略投资部部长,淮南矿业集团监事会主席,淮河能源西部煤电集团公司董事,淮河能源电力集团公司董事,淮河能源燃气集团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 | |
牛占奎 | 硕士研究生,会计师。1991年7月参加工作,2016年2月-2019年8月任淮南矿业集团改制上市工作办公室主任;2019年8月-2020年4月任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淮南矿业集团财务部部长、改制上市工作办公室主任,淮南矿业集团财务共享中心主任,本公司董事;2020年4月-2020年12月任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淮南矿业集团财务部部长、改制上市工作办公室主任,淮河能源西部煤电集团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2020年12月-2021年12月任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淮南矿业集团财务部部长、改制上市工作办公室主任,淮河能源西部煤电集团公司董事、淮河能源健康产业集团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淮南矿业集团财务部部长、改制上市工作办公室主任,淮河能源西部煤电集团公司董事、上海淮矿资产管理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 |
马进华 | 本科学历,会计师。1988年7月参加工作,2004年12月-2011年4月任淮沪煤电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4月-2013年9月任淮南矿业集团财务部副部长,淮沪煤电公司监事,淮浙煤电公司监事,电力公司董事,北京博士之星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监事,淮南郑煤机舜立机械有限公司董事、国有股权代表,舜泉园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国有股权代表,淮矿西部煤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长青煤炭经销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9-2015年8月任淮南矿业集团财务部副部长,淮南矿业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北京博士之星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监事,淮南郑煤机舜立机械有限公司董事、国有股权代表,舜泉园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国有股权代表,淮矿西部煤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长青煤炭经销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银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鄂尔多斯市华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5年8月-2015年12月任本公司董事(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财务总监;2015年12月-2018年6月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党委委员;2018年6月-2020年4月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党委委员,淮矿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镇江东港港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9月至今兼任安徽省港口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4月-2021年4月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党委委员,镇江东港港务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镇江东港港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
张小平 | 博士研究生,副教授。1982年8月参加工作,2014年5月至2017年11月任北京陆道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9月至2019年7月任深圳雅美医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9月至2019年7月任惠州市口腔医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9月至2022年1月任海南有色金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5年11月至2020年10月任河南大河医疗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12月至2022年1月任重庆钒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飞尚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前海飞尚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5月至今任芜湖市飞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4月至今任芜湖恒鑫铜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4月至今任飞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助理;2019年11月至今任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 |
公司董事;2015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 |
施夕友 | 本科学历,会计师。1995年7月参加工作,2016年9月-2016年12月任淮南矿业集团纪委(监察处、审计处)综合审计室主任,上海东方蓝海置业有限公司监事,淮矿芬雷选煤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淮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12月-2018年3月任淮南矿业集团纪委(监察处、审计处)综合审计室主任,上海东方蓝海置业有限公司监事,淮矿芬雷选煤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淮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监事,淮矿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3月-2018年9月任淮南矿业集团纪委(监察处、审计处)综合审计室主任,上海东方蓝海置业有限公司监事,淮矿芬雷选煤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淮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监事,淮矿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监事,淮矿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淮矿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8年9月-2019年2月任淮南矿业集团纪委(监察处、审计处)综合审计室主任,上海东方蓝海置业有限公司监事,淮矿芬雷选煤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淮矿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监事,淮矿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淮矿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淮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9年2月-2019年8月任淮南矿业集团纪委(监察处、审计处)综合审计室主任,上海东方蓝海置业有限公司监事,淮矿芬雷选煤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淮矿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监事,淮矿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淮矿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淮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淮矿资产管理公司监事,舜淮投资公司监事,淮矿财务公司监事会主席,淮矿西部公司监事,本公司监事会主席;2019年8月-2020年4月任淮南矿业集团审计评价中心主任,上海东方蓝海置业有限公司监事,淮矿芬雷选煤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淮矿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监事,淮矿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淮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淮矿资产管理公司监事,舜淮投资公司监事,淮矿财务公司监事会主席,淮矿西部公司监事,本公司监事会主席;2020年4月-2020年12月任淮南矿业集团审计评价中心主任,上海东方蓝海置业有限公司监事,淮矿芬雷选煤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淮矿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监事,淮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淮矿资产管理公司监事,舜淮投资公司监事,淮矿财务公司监事会主席,淮河能源西部煤电集团公司监事,本公司监事会主席;2020年12月-2021年12月任淮南矿业集团审核评价中心主任、上海东方蓝海置业有限公司监事,淮矿芬雷选煤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淮河能源燃气集团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淮矿资产管理公司监事、舜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财务公司监事会主席、淮河能源西部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本公司监事会主席;2021年12月至今任淮南矿业集团审核评价中心主任,平安煤炭开采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淮矿芬雷选煤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淮河能源健康产业集团监事,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
张伟 | 本科学历,审计师、会计师。1995年7月参加工作,2016年1月-2016年3月任淮南矿业集团纪委(监察处、审计处)经济责任审计室(监事管理办公室)主任,上海诚麟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监事,宁波大榭诚信煤炭贸易有限公司监事,兴科计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监事,淮矿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舜泰化工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舜岳水泥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本公司监事;2016年3月-2016年5月任淮南矿业集团纪委(监察处、审计处)经济责任审计室(监事管理办公室)主任,宁波大榭诚信煤炭贸易有限公司监事,兴科计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监事,淮矿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舜泰化工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舜岳水泥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本公司监事;2016年5月-2018年5月任淮南矿业集团纪委(监察处、审计处)经济责任审计室(监事管理办公室)主任,宁波大榭诚信煤炭贸易有限公司监事,兴科计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监事,淮矿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舜泰化工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舜岳水泥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淮矿现代物流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监事;2018年5月-2019年2月任淮南矿业集团纪委(监察处、审计处)经济责任审计室(监事管理办公室)主任,宁波大榭诚信煤炭贸易有限公司监事,兴科计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监事,淮矿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舜泰化工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舜岳水泥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淮矿现代物流有限公司监事,淮矿选煤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本公司监事; |
2019年2月-2019年8月任淮南矿业集团纪委(监察处、审计处)经济责任审计室(监事管理办公室)主任,宁波大榭诚信煤炭贸易有限公司监事,兴科计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监事,淮矿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舜泰化工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舜岳水泥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淮矿现代物流有限公司监事、淮矿选煤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淮矿电力公司监事,淮矿经济技术咨询服务公司监事,平安工程院公司监事,平安公司监事会主席,淮南职业技术学院监事,本公司监事;2019年8月-2020年4月任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淮南矿业集团风险管理部部长,淮矿兴科计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监事,淮矿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监事,舜泰化工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舜岳水泥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淮矿现代物流有限公司监事,淮矿选煤有限公司监事,淮矿电力公司监事,淮矿经济咨询服务公司监事,平安工程院公司监事,淮南职业技术学院监事,本公司监事;2020年4月-2020年12月任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淮南矿业集团风险管理部部长,淮矿兴科计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监事,淮矿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监事,舜泰化工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舜岳水泥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淮矿现代物流有限公司监事,淮矿选煤有限公司监事,淮矿电力公司监事,淮矿经济咨询服务公司监事,平安工程院公司监事,淮南职业技术学院监事,淮河能源西部煤电集团公司监事,本公司监事;2020年12月-2021年1月任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淮南矿业集团风险管理部部长,淮矿兴科计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监事,舜泰化工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舜岳水泥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淮矿现代物流有限公司监事,淮南矿选煤有限公司监事,淮矿电力公司监事,淮矿经济咨询服务公司监事,平安工程院公司监事,淮南职业技术学院监事,淮河能源西部煤电集团公司监事,淮河能源健康产业集团公司监事、信达地产公司监事,本公司监事;2021年1月-2021年12月任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淮南矿业集团风险管理部部长;淮矿兴科计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监事,舜泰化工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舜岳水泥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淮矿现代物流有限公司监事,淮南矿业集团选煤有限公司监事、淮河能源电力集团公司监事、淮矿经济咨询服务公司监事、平安工程院公司监事、淮南职业技术学院监事、西部煤电集团公司监事、淮河能源健康产业集团公司监事、信达地产公司监事,本公司监事;2021年12月-2022年3月任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淮南矿业集团风险管理部部长,淮矿兴科计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监事,舜泰化工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舜岳水泥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淮河能源电力集团公司监事、淮矿经济咨询服务公司监事、淮南职业技术学院监事、西部煤电集团公司监事、淮河能源燃气集团监事、信达地产公司监事,本公司监事;2022年3月至今任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淮南矿业集团风险管理部部长,淮河能源西部煤电集团监事、淮河能源电力集团公司监事、淮河能源燃气集团监事,舜泰化工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淮南职业技术学院监事、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监事。 | |
吴绍发 | 本科学历,经济师、审计师、工程师、政工师。2005年7月参加工作,2016年2月-2018年9月任淮南矿业集团纪委(监察处、审计处)综合审计室正科级干事,淮矿财务公司监事,平安公司监事;2018年9月-2019年8月任淮南矿业集团纪委(监察处、审计处)综合审计室正科级干事,淮矿财务公司监事,平安公司监事,淮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8月-2020年4月任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淮南矿业集团风险管理部副部长,淮矿清洁能源公司监事,淮矿财务公司监事,舜泉园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舜龙煤炭联运有限公司、美亚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0年4月-2020年12月任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淮南矿业集团风险管理部副部长,淮矿清洁能源公司监事,淮矿财务公司监事,舜泉园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舜龙煤炭联运有限公司、美亚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淮矿煤层气开发利用公司监事;2020年12月-2021年8月任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淮南矿业集团风险管理部副部长,淮河能源燃气集团公司监事,淮矿财务公司监事,舜泉园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舜龙煤炭联运有限公司、美亚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淮矿煤层气开发利用公司监事;2021年8月-2021年12月任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淮南矿业集团风险管理部副部长,淮河能源燃气集团公司监事,淮矿财务公司监事,舜泉园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舜龙煤炭联运有限公司、美亚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煤层气开发利用公司监事、 |
本公司监事;2021年12月至今任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淮南矿业集团风险管理部副部长,淮矿财务公司监事会主席,舜泉园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舜龙煤炭联运有限公司、美亚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淮矿煤层气开发利用公司监事、淮矿现代物流公司监事、上海淮矿资产管理公司监事,本公司监事。 | |
王亮 | 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7月-2005年11月历任淮矿第六中学教师,淮南矿业集团谢二矿组织部干事,建井工程处党委工作部政群主管,建井工程处组织部副科级干事,国能公司党委工作部副部长(正科级),建筑业管理部高级政工师。2005年12月-2007年8月淮南矿业集团纪委高级政工师;2007年9月-2016年1月任淮南矿业集团纪委(监察处、审计处)效能监察室正科级干事;2016年1月-2017年5月任淮南矿业集团物资供销分公司纪委副书记;2017年5月-2017年6月任平安煤炭开采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委员、副书记;2017年6月-2018年9月任平安煤炭开采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委员、副书记,纪检监察审计部长;2018年9月-2019年8月任平安煤炭开采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19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
马贵祥 | 本科学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1984年9月参加工作,2011年12月-2013年4月任本公司监察审计部副部长;2013年4月-2013年7月任本公司监察审计部副部长,安徽省裕溪口煤炭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3年7月-2014年7月任本公司监察审计部副部长,安徽省裕溪口煤炭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芜湖市铁水联运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4年7月-2014年9月任本公司监察审计部副部长,安徽省裕溪口煤炭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芜湖市铁水联运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芜湖港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4年9月-2017年1月任本公司监察审计部副部长,安徽省裕溪口煤炭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芜湖港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淮矿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7年1月-2017年3月任本公司职工监事、监察审计部副部长,安徽省裕溪口煤炭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铁水联运公司监事会主席;芜湖港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淮沪煤电(电力)有限公司监事、淮沪煤电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3月-2017年4月任本公司职工监事、纪委副书记、监察审计部部长,安徽省裕溪口煤炭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铁水联运公司监事会主席;芜湖港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淮沪煤电(电力)有限公司监事、淮沪煤电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4月-2018年1月任本公司职工监事、纪委副书记、监察审计部部长,安徽省裕溪口煤炭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铁水联运公司监事会主席;芜湖港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淮矿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淮沪煤电(电力)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年1月-2018年12月任本公司职工监事、纪委副书记、监察审计部部长,安徽省裕溪口煤炭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铁水联运公司监事会主席,芜湖港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淮矿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淮沪煤电(电力)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安徽淮富煤炭贸易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年12月-2019年5月任本公司职工监事、纪委副书记、监察审计部部长、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组长,安徽省裕溪口煤炭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铁水联运公司监事会主席,芜湖港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淮矿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淮沪煤电(电力)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安徽淮富煤炭贸易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9年5月-2019年9月任本公司纪委副书记、公司职工监事、监察审计部部长、机关党委委员,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组长,兼淮矿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兼淮沪煤电(电力)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兼任安徽淮富煤炭贸易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2019年9月-2019年12月任本公司职工监事、监察审计部部长、机关党委委员,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组长,兼淮矿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兼淮沪煤电(电力)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兼任安徽淮富煤炭贸易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兼安徽省港口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2月-2020年1月任本公司纪委副书记、职工监事、监察审计部部长、机关党委委员,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组长,兼淮矿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监 |
事;兼淮沪煤电(电力)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兼任安徽淮富煤炭贸易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兼安徽省港口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月-2020年3月任本公司纪委副书记、公司职工监事、监察审计部部长,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组长,兼淮矿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兼淮沪煤电(电力)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兼任安徽淮富煤炭贸易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兼安徽省港口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3月-2020年10月任本公司纪委副书记,公司职工监事、监察审计部部长、机关党总支委员、公司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组长,兼淮矿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兼淮沪煤电(电力)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兼安徽省港口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0月-2021年8月,任本公司纪委副书记,公司职工监事、监察审计部部长、机关党总支委员、公司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兼淮矿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兼淮沪煤电(电力)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兼安徽省港口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纪委副书记,公司职工监事、监察审计部部长、机关党总支委员、公司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兼淮矿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兼淮沪煤电(电力)有限公司监事,兼安徽省港口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 |
周结焱 | 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1993年7月参加工作,2005年4月-2005年8月任淮矿电力分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2005年8月-2006年8月任淮矿电力分公司副总工程师;2006年8月-2008年5月任淮矿电力公司生产技术部副部长(保留矿副总级);2008年5月-2009年3月任新庄孜电厂总工程师、技改项目部总工程师;2009年3月-2011年1月任淮矿电力公司生产技术部副部长(主持工作);2011年1月-2012年8月任淮矿电力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2012年8月-2012年9月任淮矿电力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部长;2012年9月-2012年10月任淮矿电力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副部长(主持工作);2012年10月-2014年9月任淮矿电力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副部长(主持工作),湖北葛店发电公司董事;2014年9月-2015年3月任淮矿电力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部长,湖北葛店发电公司董事;2015年3月-2016年1月任淮矿电力公司副总工程师;2016年1月-2016年12月任淮矿电力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党委委员;2016年12月-2022年10月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南矿业集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独立董事李晓新先生因连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6年,于2022年3月23日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陈颖洲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陈颖洲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2022年4月28日至2023年10月29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22号、031号公告)。
2.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3月24日收到董事刘万春先生的辞职函,因工作变动原因,刘万春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万春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因此刘万春先生的辞职函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新任董事的补选工作(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3-005号公告)。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胡良理 |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组织变革资深专家、组织管控及人力资源薪酬改革办公室主任 | 2021年10月 | / |
上海淮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2月 | / | |
刘万春 |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战略投资部部长、监事会主席 | 2019年8月 | 2023年3月 |
牛占奎 |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财务部部长、改制上市工作办公室主任 | 2019年8月 | / |
上海淮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2月 | / | |
施夕友 |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审计评价中心主任 | 2019年8月 | / |
张伟 |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管理部部长 | 2019年8月 | / |
吴绍发 |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管理部副部长 | 2019年8月 | / |
上海淮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2月 |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报告期内,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董事胡良理、刘万春、牛占奎,监事会主席施夕友及监事张伟、吴绍发在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职;董事胡良理、牛占奎在公司股东上海淮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董事,监事吴绍发在上海淮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监事。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卓敏 | 安徽财经大学 | 教授 | 2004年9月 | / |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7月 | 2022年2月 | |
安徽省总会计师协会 | 常务理事 | 2017年12月 | 2022年12月 | |
安徽唐兴装备科技股份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11月 | / | |
谢敬东 | 上海电力大学 | 教授、能源电力科创中心常务副主任 | 2018年4月 | / |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4月 | / | |
陈颖洲 | 安徽大学 | 副教授 | 2001年11月 | / |
安徽皖大律师事务所 | 兼职律师 | 2009年 | / | |
安徽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 | 会长 | 2018年 | / | |
胡良理 | 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组织变革资深专家、组织管控及人力资源薪酬改革办公室主任 | 2021年10月 | / |
刘万春 | 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战略投资部部长 | 2019年8月 | 2023年3月 |
淮河能源西部煤电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4月 | 2023年3月 | |
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1年1月 | 2023年3月 | |
淮河能源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1年12月 | 2023年3月 | |
牛占奎 | 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财务部部长、改制上市工作办公室主任 | 2019年8月 | / |
淮河能源西部煤电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4月 | / | |
马进华 | 镇江东港港务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年6月 | / |
安徽省港口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9月 | / | |
张小平 | 海南有色金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15年9月 | 2022年1月 |
重庆钒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年12月 | 2022年1月 | |
深圳市前海飞尚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8月 | / | |
深圳市飞尚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8月 | / | |
芜湖市飞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2015年5月 | / | |
芜湖恒鑫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4月 | / | |
飞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总裁助理 | 2017年4月 | / | |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1月 | ||
施夕友 | 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审计评价中心主任 | 2019年8月 | / |
平安煤炭开采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21年12月 | / | |
淮矿芬雷选煤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16年9月 | / | |
淮河能源健康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21年12月 | / | |
张伟 | 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管理部部长 | 2019年8月 | / |
淮河能源西部煤电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4月 | / | |
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19年2月 | / | |
淮河能源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21年12月 | / | |
淮南舜泰化工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16年1月 | / | |
淮南职业技术学院 | 监事 | 2019年2月 | / | |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12月 | / | |
淮矿兴科计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年1月 | 2022年3月 |
淮南舜岳水泥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16年1月 | 2022年3月 | |
淮矿经济技术咨询服务公司 | 监事 | 2019年2月 | 2022年3月 | |
吴绍发 | 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管理部副部长 | 2019年8月 | / |
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监事、监事会主席 | 2016年2月 | / | |
舜泉园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19年8月 | / | |
舜龙煤炭联运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19年8月 | / | |
美亚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19年8月 | / | |
淮南矿业集团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20年4月 | / | |
淮矿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21年12月 | / | |
马贵祥 | 淮沪电力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1月 | / |
安徽省港口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9月 | / | |
李晓新 |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律师 | 2020年5月 | / |
合肥晟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12月 | 2023年1月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实行办法》,该办法业经公司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16号、031号公告)。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薪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444.6227万元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444.6227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李晓新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 |
陈颖洲 | 独立董事 | 选举 | 选举 |
刘万春 | 董事 | 离任 | 工作变动 |
变动说明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李晓新先生因连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6年,于2022年3月23日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陈颖洲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陈颖洲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2022年4月28日至2023年10月29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22号、031号公告)。
2.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3月24日收到董事刘万春先生的辞职函,因工作变动原因,刘万春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万春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因此刘万春先生的辞职函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新任董事的补选工作(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3-005号公告)。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2年2月21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3、《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 5、《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7、《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8、《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9、《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10、《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各方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11、《关于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是否存在异常波动的议案》 12、《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议案》 13、《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14、《关于聘请本次交易相关证券服务机构的议案》 1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16、《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2年3月24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3、《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4、《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5、《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6、《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关联交易完成情况确认及预计2022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1、《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实行办法》 12、《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借款计划的议案》 1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4、《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5、《关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通过公司风险评估的议案》 16、《关于修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17、《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8、《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9、《关于召开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将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8以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2年4月28日 | 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2年6月20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3、《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 |
摘要的议案》 5、《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吸收合并补充协议的议案》 6、《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业绩补偿协议的议案》 7、《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8、《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9、《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1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11、《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形的议案》 12、《关于本次交易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议案》 13、《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各方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14、《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15、《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的议案》 16、《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17、《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18、《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的风险提示、公司采取的措施及相关人员承诺的议案》 19、《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2年6月28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制定<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落实董事会职权工作实施方案>的议案》 2、《关于制定<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制度(试行)>的议案》 3、《关于制定<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选聘经理层成员实施细则>的议案》 4、《关于制定<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5、《关于制定<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6、《关于制定<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2年6月30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4、议案11、议案12、议案15以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1~议案18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2年8月29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关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通过公司风险评估的 |
议案》 |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2年10月28日 | 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2年11月28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终止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2、《关于新庄孜电厂1、2号机组关停的议案》 3、《关于制定<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王戎 | 否 | 9 | 9 | 3 | 0 | 0 | 否 | 2 |
卓敏 | 是 | 9 | 9 | 5 | 0 | 0 | 否 | 2 |
谢敬东 | 是 | 9 | 9 | 5 | 0 | 0 | 否 | 2 |
陈颖洲 | 是 | 7 | 7 | 4 | 0 | 0 | 否 | 1 |
胡良理 | 否 | 9 | 9 | 3 | 0 | 0 | 否 | 2 |
刘万春 | 否 | 9 | 9 | 3 | 0 | 0 | 否 | 2 |
牛占奎 | 否 | 9 | 9 | 3 | 0 | 0 | 否 | 2 |
马进华 | 否 | 9 | 9 | 3 | 0 | 0 | 否 | 2 |
张小平 | 否 | 9 | 9 | 3 | 0 | 0 | 否 | 2 |
李晓新 | 是 | 2 | 2 | 1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9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4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3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2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卓敏(主任委员)、陈颖洲、马进华 |
提名委员会 | 陈颖洲(主任委员)、卓敏、谢敬东、王戎、张小平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谢敬东(主任委员)、卓敏、陈颖洲、刘万春、马进华 |
战略委员会 | 王戎(主任委员)、谢敬东、胡良理、牛占奎、张小平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3月24日收到董事刘万春先生的辞职函,因工作变动原因,刘万春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万春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因此刘万春先生的辞职函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新任董事的补选工作(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3-005号公告)。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2月21日 | 审议《关于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各方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是否存在异常波动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关于聘请本次交易相关证券服务机构的议案》 | 全体委员以签名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各方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是否存在异常波动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关于聘请本次交易相关证券服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 无 |
2022年3月24日 | 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 | 全体委员以签名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 | 无 |
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本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21年关联交易完成情况确认及预计2022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聘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意见》、《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通过公司风险评估的议案》 | 摘要》、《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本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21年关联交易完成情况确认及预计2022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聘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意见》、《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通过公司风险评估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 ||
2022年4月28日 | 审议《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 全体委员以签名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 无 |
2022年6月20日 | 审议《关于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吸收合并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业绩补偿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形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各方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 | 全体委员以签名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吸收合并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业绩补偿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形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各方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关于 | 无 |
产重组情形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的风险提示、公司采取的措施及相关人员承诺的议案》 | 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的风险提示、公司采取的措施及相关人员承诺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 ||
2022年8月29日 | 审议《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关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通过公司风险评估的议案》 | 全体委员以签名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关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通过公司风险评估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 无 |
2022年10月28日 | 审议《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 全体委员以签名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 无 |
2022年11月28日 | 审议《关于终止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 全体委员以签名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 无 |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3月24日 | 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全体委员以签名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 无 |
(4).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3月24日 | 审议公司《2022年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实行办法》 | 全体委员以签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实行办法》,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 无 |
2022年7月22日 | 审议《关于2021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兑现方案》 | 全体委员以签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兑现方案》,并对年薪兑现方案进行了确认,形成了公司2021年 | 无 |
度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确认及效益年薪考核结果的书面意见。
(5).报告期内战略决策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2月21日 | 审议《关于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各方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是否存在异常波动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关于聘请本次交易相关证券服务机构的议案》 | 全体委员以签名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各方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是否存在异常波动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关于聘请本次交易相关证券服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 无 |
2022年6月20日 | 审议《关于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淮 | 全体委员以签名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 无 |
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吸收合并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业绩补偿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形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各方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的风险提示、公司采取的措施及相关人员承诺的议案》 | 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吸收合并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业绩补偿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形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各方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的风险提示、公司采取的措施及相关人员承诺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 ||
2022年11月28日 | 审议《关于终止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关于新庄孜电厂1、2号机组关停的议案》 | 全体委员以签名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关于新庄孜电厂1、2号机组关停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 无 |
(6).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898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4,739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7,637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1,479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6,161 |
销售人员 | 2 |
技术人员 | 605 |
财务人员 | 59 |
行政人员 | 387 |
在册不在岗 | 423 |
合计 | 7,637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研究生及以上 | 57 |
本科 | 1,379 |
大专 | 1,401 |
中专、中技、高中 | 2,500 |
初中 | 2,206 |
初中及以下 | 94 |
合计 | 7,637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继续推行工资总额管理制度,按照“效益增工资增、效益降工资降”同向联动原则,依据公司确定的年度经营发展目标,结合各单位功能定位、发展阶段、运营模式,差异化设置经营绩效考核指标,不断优化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效率,充分调动职工创效积极性和主动性,持续增强企业活力。坚持规范分配秩序,下发公司《2022年工资管理办法》,以制度为指导,加强收入分配监督检查。完善公司依规调控与二级单位自主分配相结合的工资总额分级管理体制,持续优化、细化各单位内部收入分配管理,建立以岗位价值为基础、以岗位绩效贡献为依据的薪酬分配体系,设立关键岗位人才激励津贴,优化调节各类岗位人员工资水平,确保有效吸引、激励和留住关键人才,职工队伍持续稳定。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公司进一步规范培训项目管理,先后下发公司《培训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送培训项目审核的通知》,加强培训全过程监管,注重提高培训质量,不断推进高素质员工队伍建设。此外,公司结合自身实际,在认真开展培训计划的调研摸底工作和分析培训需求的基础上,制定公司自主培训计划,并根据计划内容和时间安排,认真统筹组织开展各项培训工作。2022年共计开展培训304期,共计10864人次。通过培训,员工
素质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更上一台阶,专业技术人员的核心作用及传帮带能力也有明显提增。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154.2068万小时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3860.2569万元 |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交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分别于2012年8月、2014年1月修订完善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2012年、2015年、2018年、2021年分别制订了《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股东回报规划》),均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和《股东回报规划》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事项的决策和分配政策、调整程序和机制,明确了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事项和程序,对利润分配方式、利润分配周期、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等事项进一步明确,充分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22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天健事务所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合并净利润436,466,779.2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78,908,879.9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数,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并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后,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321,804,484.85元。鉴于,公司2021年实施了股份回购,回购金额为199,459,329.30元(不含交易费用),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合并净利润的比例为45.70%,已满足上市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此外,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正在依规推进中,若实施利润分配可能会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时间窗口产生冲突。鉴此,为保证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顺利实施,同时兼顾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资金需求,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配和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经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16号、017号、018号、031号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利润分配方案符合股东大会决议的精神,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合规,独立董事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未出现现金分红政策调整情况。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原因 | 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
1、根据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安排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公司2023年在项目建设、更新改造、股权投资以及日常生产经营等方面均需资本投入和运营资金投入。 2、2023年2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淮南矿业所属电力集团建设的潘集电厂(一期)2号机组正式投产发电。至此,潘集电厂(一期)两台机组已经具备正式运营条件。另外,电力集团还持有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50.43%股权和淮浙电力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淮南矿业为履行其承诺并解决与公司的同业竞争,已于2023年3月23日向公司发出《资产收购通知》,通知明确由公司根据自身条件通过合法方式收购电力集团所属的潘集电厂(一期)及其持有的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50.43%股权和淮浙电力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3-004号公告)。因上述资产体量较大,公司在收购过程中预计需要较大的资金支出。 综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长远发展需要,为保证公司收购淮南矿业相关资产的顺利实施,同时兼顾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配和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项目建设、更新改造、股权投资以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为公司收购淮南矿业相关资产的顺利实施以及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励公司高管人员勤勉尽责工作,实现高管人员权、责、利与个人收入报酬对称的目标,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提高,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实行办法》。高管人员年薪由基本年薪和效益年薪组成。基本年薪根据管理职责、责任与风险大小及上年度公司员工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考核基数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年度净利润预算。效益年薪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根据审计后的企业净利润确定。高管人员必须完成考核基数指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其所分管的业务系统所实现的安全目标、财务绩效目标、德能勤绩进行综合业绩评估确定,效益年薪不得超过基本年薪两倍。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公司高管人员效益年薪按总经理60万元、其他高管人员54万元执行。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上交所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内部控制检查、内部管理制度制(修)订、部门职能调整以及所属单位业务变化等情况,组织修订完善了公司本部及所属相关单位的内部控制管理手册,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确保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设计的科学性、有效性。此外,根据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实施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评价实施办法》等规定,公司成立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坚持“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成本效益”原则,按照全面性的要求,对公司及所属各单位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内容涵盖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重点关注影响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高风险领域和风险点;着重关注重要的业务事项和关键控制环节以及重要业务单位。对评价和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缺陷提出了整改意见或建议,并已督促整改落实,形成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制定的涉及子公司的主要管理制度包括: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子公司授信融资管理办法》、《二级单位财务负责人委派制暂行办法》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对子公司进行有效管控:
(一)制度管理。主要包括:《子公司管理办法》、《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投资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经营决策授权制度》等,上述制度在子公司得到严格有效执行;
(二)预算控制。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经营(财务)预算,按月向子公司分解下达生产经营计划和任务指标;
(三)考核管理。根据子公司的预算完成情况,按照经营绩效考核办法、工资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子公司进行考核,并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薪酬;
(四)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根据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及《经营决策授权制度》规定,要求子公司对符合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标准的事项必须及时向公司报告;
(五)日常监督检查。公司实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制度,对子公司的安全生产、环保管理、财务管理、规范运作、工程项目管理、招投标管理、综治工作等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
(六)内外部审计。通过年审会计师的年报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以及公司内审部门的专项审计等,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监督检查。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公司董事会自我评价报告意见一致。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于2023年3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公告》以及安徽证监局《关于切实做好上市公司治理专项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公司深入开展公司治理自查自纠,经自查发现,公司在“组织机构的运行和决策”之“(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行和决策情况”方面存在1项问题,涉及公司建立征集股东投票权制度的相关情况,相关问题已于2021年9月整改完毕。具体问题及整改情况如下:
存在的问题:根据新《证券法》第90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以下简称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虽然对征集投票权作出了具体规定,但还不够完善,公司未将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更新到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中,不符合新《证券法》第90条规定。
整改情况:公司认真对照新《证券法》第90条规定,针对性的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增加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的相应表述;此外,公司举一反三,对公司法人治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对照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以及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全面系统的修订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确保公司相关法人治理制度的有效性。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11,705.49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及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和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顾桥电厂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 | 有组织排放 | 1个,位于锅炉后 | 二氧化硫排放浓度:20.89mg/m?,排放总量:241.69吨;氮氧化物排放浓度:27.98mg/m?,排放总量:326.12吨;烟尘排放浓度:1.53mg/m?,排放总量:17.637吨。 | 无 | 二氧化硫浓度:23mg/m?; 氮氧化物浓度:35mg/m?; 烟尘浓度:5mg/m? | 二氧化硫:581.6吨; 氮氧化物:1271.5吨; 烟尘:230.2吨。 |
潘三电厂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 | 有组织排放 | 1个,位于锅炉后 | 二氧化硫排放浓度:15.8mg/m?,排放总量:101.92吨;氮氧化物排放浓度:28.29mg/m?,排放总量:178.94吨;烟尘排放浓度:1.18mg/m?,排放总量:4.15吨。 | 无 | 二氧化硫浓度:25mg/m?; 氮氧化物浓度:35mg/m?; 烟尘浓度:5mg/m? | 二氧化硫:246.2吨; 氮氧化物:517.8吨; 烟尘:93.4吨。 |
新庄孜电厂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 | 有组织排放 | 1个,位于厂区南侧 | 二氧化硫排放浓度:14.23mg/m?,排放总量:76.64吨;氮氧化物排放浓度:23.08mg/m?,排放总量:127.4吨;烟尘排放浓度:1.13mg/m?,排放总量:6.25吨。 | 无 | 二氧化硫浓度:35mg/m3; 氮氧化物浓度:50mg/m3; 烟尘浓度:10mg/m3 | 二氧化硫:330吨; 氮氧化物:660吨; 烟尘:132吨。 |
淮沪煤电有限公司田集发电厂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 | 有组织、无组织排放 | 两个排放口(备注:1、2号机组共用一个烟囱) | 二氧化硫排放浓度:12.61mg/m?,排放总量:256.19吨;氮氧化物排放浓度:29.13mg/m?,排放总量:584.22吨;烟尘排放浓度:3.19mg/m?,排放总量:62.17吨。 | 无 |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二氧化硫:1260吨; 氮氧化物:2205吨; 烟尘:504吨。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
顾桥电厂 | 防治污染设施建设齐备,设施运行状况良好。 |
潘三电厂 | 防治污染设施建设齐备,设施运行状况良好。 |
新庄孜电厂 | 防治污染设施建设齐备,设施运行状况良好。 |
淮沪煤电有限公司田集发电厂 | 防治污染设施建设齐备,设施运行状况良好。 |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
顾桥电厂 | 已通过环评验收并取得批复,超低排放工程已取得环评批复;已取得排污许可证,持证排污。 |
潘三电厂 | 已通过环评验收并取得批复,超低排放工程已取得环评批复;已取得排污许可证,持证排污。 |
新庄孜电厂 | 已通过环评验收并取得批复,超低排放工程已取得环评批复;已取得排污许可证,持证排污。 |
淮沪煤电有限公司田集发电厂 | 已通过环评验收并取得批复,超低排放工程已取得环评批复;已取得排污许可证,持证排污。 |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顾桥电厂 | 已完成编制,通过评审,并在淮南市凤台县生态环境局备案。 |
潘三电厂 | 已完成编制,通过评审,并在淮南市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备案。 |
新庄孜电厂 | 已完成编制,通过评审,并在淮南市八公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备案。 |
淮沪煤电有限公司田集发电厂 | 已完成编制,通过评审,并在淮南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
顾桥电厂 | 已完成环境自行监测方案的编制,并上传至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按要求将监测结果在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
潘三电厂 | 已完成环境自行监测方案的编制,并上传至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按要求将监测结果在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
新庄孜电厂 | 已完成环境自行监测方案的编制,并上传至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按要求将监测结果在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
淮沪煤电有限公司田集发电厂 | 已完成环境自行监测方案的编制,并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将自行监测报告在网上公开。 |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属铁运分公司主要从事铁路沿线物资运输及设备检修等相关工作,出于保养检修设备设施的需要,产生少量的废水和危险废物(包括废矿物油、废油桶和废旧蓄电池)。铁运分公司建有完善的废水收集处置设施,对产生的废水进行收集后集中处理,水质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同时建设了规范的危废库房,用于储存危险废物,并与具有相关资质的处置单位签订了危废处置合同,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危废的申报、转移、处置。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光伏发电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董事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售电公司成立马鞍山分公司的议案》、《关于售电公司投资建设马鞍山山江玻璃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议案》、《关于售电公司投资建设大通区高塘人家“农光储”绿色综合能源项目的议案》、《关于售电公司投资建设淮南迎宾馆及淮南建发集团办公楼光储充项目的议案》,会议同意淮矿售电公司成立马鞍山分公司,负责马鞍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施和管理;原则同意淮矿售电公司投资建设马鞍山山江玻璃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项目规模0.486MW(年发电量45万kWh),预计投资220.65万元;原则同意淮矿售电公司投资建设大通区高塘人家“农光储”绿色综合能源项目,项目光伏安装规模为:3.01482MWp(年发电量299万kWh),预计总投资1583.83万元;原则同意淮矿售电公司投资建设淮南迎宾馆及淮南建发集团办公楼光储充项目,项目光伏安装规模为:
1.17072MWp(年发电量119万kWh),预计总投资814.27万元。
2、报告期内,售电公司已开展了马鞍山山江玻璃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该项目已完成投资建设,于2023年1月13日并网,1月16日竣工,2月份正式发电。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2.5 | 帮扶淮南市矿北社区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
其中:资金(万元) | 2.5 | / |
物资折款(万元) | / | / |
惠及人数(人) | / | /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度,公司积极开展职工权益保护和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的工作,其中:
在职工权益保护方面,公司能够突出工作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强力暖心的各类困难帮扶和慰问工作,根据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积极扩大职工福利性慰问、困难帮扶、职工互助的投入力度,力所能及地为困难职工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特别是在2022年上半年特殊时期,公司加大了经费投入力度,力保职工在生活上、工作上无后顾之忧。具体开展情况如下:
1.年度困难职工帮扶情况:(1)开展春节送温暖活动,慰问32人,投入2.56万元;(2)开展困难职工定期救助工作。申报7人次,投入1.11万元;(3)开展困难职工大病救助工作。申报23人次,发放15.34万元;(4)开展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办理181人次。
2.年度普惠职工开展情况:(1)开展会员生日慰问工作。全年共慰问3150余人,投入94.5万元;(2)开展夏送清凉活动。慰问坚守在一线岗位上的职工2711人次,投入105.97万元;(3)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慰问49名职工子女,发放慰问金6.1万元,投入2.94万元购买双肩包和行李箱;(4)开展普惠制集体节日福利性慰问工作。组织开展春节期间、中秋节期间职工福利性慰问活动;(5)开展职工疗休养工作。全年投入33.99万元,组织103人次参加疗休养;(6)做好相关特殊期间的职工保障工作。全年共投入215.693万元专项资金。
通过开展困难职工慰问和帮扶救助工作,及时把公司对困难职工的关怀传递到每位困难职工心中,使困难职工感受到企业的关怀。下一步,公司将继续加强困难职工摸底排查工作,坚持扩大公司扶贫帮困计划,制定更加丰富的扶贫帮困工作计划,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在开展帮扶工作的同时,加大资金投入,做细、做精精准扶贫工作,确保困难职工家庭得到有效的帮助,逐步使困难职工家庭解困脱困。
在社会公益事业方面,公司能够积极主动与企业所在地方政府对接,将社会公益理念融入企业文化,让志愿服务走近基层和民众,使企业文化在公益活动中得到升华,全年投入2.5万元支持淮南市矿北社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12次48人次进社区开展巡查整治、劝导纠正、垃圾清运等服务活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淮河能源控股 | 1.淮河能源控股保证自身及淮河能源控股控制的其他企业现在及将来与上市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是公允的,是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的;淮河能源控股保证将继续规范并逐步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2.淮河能源控股将尽量减少和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占用、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3.淮河能源控股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4.本承诺函自淮河能源控股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若淮河能源控股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及上市公司子公司造成损失的,淮河能源控股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承诺作出时间:2018年10月22日 | 否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淮河能源控股 | 1.本次收购完成后,淮河能源控股自身及淮河能源控股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将避免与上市公司新增同业竞争业务,不以全资或控股方式参与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产生同业竞争关系的业务或经济活动。2.淮河能源控股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3.本承诺函自淮河能源控股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若淮河能源控股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及上市公司子公 | 承诺作出时间:2018年10月22日 | 否 | 是 |
司造成损失的,淮河能源控股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其他 | 淮河能源控股 | 1.本次收购完成后,淮河能源控股不会因成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而损害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将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业务等方面与上市公司保持独立,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违规利用上市公司提供担保,不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违反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程序,干扰上市公司经营决策,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持并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2.淮河能源控股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3.本承诺函自淮河能源控股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若淮河能源控股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及上市公司子公司造成损失的,淮河能源控股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承诺作出时间:2018年10月22日 | 否 | 是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淮南矿业 | 1、淮南矿业在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不以任何形式从事、参与或协助他人从事任何与芜湖港及其子公司届时正在从事的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经营活动,也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任何与芜湖港及其子公司届时正在从事的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经济实体。2、因相关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属于煤矿建设项目的配套工程,须由淮南矿业统一申请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和进行设计施工建设,淮南矿业承诺,在该等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完成施工建设、竣工验收且具备运营条件后,由芜湖港通过自有资金、配股、增发或其他合法方式收购该等相关资产,使该等资产依法纳入芜湖港。若芜湖港届时未能进行收购,淮南矿业将以托管、租赁等合法方式将该等资产交由芜湖港或铁运公司经营管理。 | 承诺作出时间:2009年8月13日 | 否 | 是 | ||
资产注入 | 淮南矿业 |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淮南矿业将以上市公司为其下属从事能源业务进入资本市场的资本运作平台,并协助上市公司做大做强主营业务。2、淮南矿业控制的其他与上市公司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的下属企业为淮南矿业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新庄孜电厂技改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新庄孜电厂”)和潘集电厂在建项目及配套煤矿(以下简称“潘集电厂”)。由于上述资产暂不具备运营条件和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因此,暂不将上述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淮南矿业承诺,包括上述正在建设的新庄孜电厂和潘集电厂以及将来可能建设的以淮南矿业为建设主体可以享受更多优惠条件及便利的其他与上市公司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工程项目,淮南矿业将积极督促上述工程项目规范运作, | 承诺作出时间:2015年12月2日 | 否 | 是 |
在解决项目审批和行业准入资质等合规性要求并具备正式运营条件之日起三十日内,本公司向上市公司发出收购通知,由上市公司根据其自身条件选择通过自有资金、配股、增发或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述相关资产,并履行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上市公司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完成收购前,淮南矿业将以托管、租赁等合法方式将该等资产交由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新庄孜电厂和潘集电厂将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五年内履行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上市公司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上述合法方式注入上市公司。3、除上述情形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淮南矿业自身及其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将积极避免与上市公司新增同业竞争,不以全资或控股方式参与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关系的业务或经济活动。 | |||||||
解决关联交易 | 淮南矿业 | 1、本次重组完成后,淮南矿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证其自身并将促使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规范并减少与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且保证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公允性。淮南矿业与本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应以合法及不侵害双方及其他股东权益以及与对方所经营之业务无竞争为前提和原则;双方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均有权自主选择与独立第三方进行交易;在同任何第三方的价格、服务质量、付款方式等相同的条件下,双方均应优先与对方交易。双方均向对方承诺,其向对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条件,不得逊于其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的相同或类似产品或服务条件。2、淮南矿业不利用自身对芜湖港的大股东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芜湖港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芜湖港的大股东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芜湖港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不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芜湖港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芜湖港利益的行为。3、为保证芜湖港的独立运作,淮南矿业承诺在作为芜湖港的控股股东期间,保证自身以及所属关联方与芜湖港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淮南矿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芜湖港《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芜湖港董事会、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自己的股东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义务。 | 承诺作出时间:2009年8月13日 | 否 | 是 | ||
解决关联交易 | 淮南矿业 | 1、淮南矿业保证其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现在及将来与上市公司和/或发电公司、淮沪煤电、淮沪电力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是公允的,是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的;淮南矿业保证将继续规范并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2、淮南矿业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包括拟注入的 | 承诺作出时间:2015年12月2日 | 否 | 是 |
发电公司、淮沪煤电、淮沪电力,下同)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占用、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
其他 | 芜湖飞尚港口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李非列先生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淮南矿业取得对芜湖港的实际控制地位,港口公司以及港口公司之一致行动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取得芜湖港第一大股东地位或达到对芜湖港的实际控制。 | 承诺作出时间:2009年8月13日 | 否 | 是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资产注入 | 淮南矿业 | 1、关于淮南矿业正在建设的潘集交接口改扩建工程和平圩直运项目以及将来可能建设的与煤矿建设相匹配的铁路运输相关的其他工程项目,在该等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完成施工建设、竣工验收且具备运营条件之日起三十日内,淮南矿业向芜湖港和铁运公司发出收购通知,由芜湖港根据其自身条件选择通过自有资金、配股、增发或其他合法方式收购该等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相关资产。在完成收购前,淮南矿业将以托管、租赁等合法方式将该等资产交由芜湖港或铁运公司经营管理,保证在该等资产未转让给芜湖港前,有效避免同业竞争。2、如上述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由于投入运营时间短,经营业绩较差,导致芜湖港收购上述项目将会对芜湖港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则自上述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12个月内,由芜湖港自行选择通过托管、租赁等合法方式将该等资产交由芜湖港或铁运公司经营管理;如上述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实现盈利或芜湖港决定对上述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实施收购,则自上述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实现盈利或芜湖港决议收购之日起12个月内,由芜湖港自行选择合适的方式完成该等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相关资产的收购。3、如存在淮南矿业或淮南矿业下属企业拥有与本公司或其下属企业之生产经营相同或类似的经营性资产的情形,淮南矿业或淮南矿业下属企业承诺将与芜湖港或其下属企业之生产经营相同或类似的经营性资产,由芜湖港通过自有资金、配股、增发或其他合法方式予以收购,使该等资产依法纳入芜湖港。若芜湖港届时未能进行收购,淮南矿业将以托管、租赁等合法方式将该等资产交由芜湖港经营管理。4、对于淮南矿业或淮南矿业下属企业本身研究开发、或从国外引 | 承诺作出时间:2011年9月22日 | 否 | 是 |
进或与他人合作而开发的与芜湖港或其下属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新技术、新产品,芜湖港或其下属企业有优先受让、生产的权利。5、淮南矿业或淮南矿业下属企业如拟出售其与芜湖港或其下属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其他资产、业务或权益,芜湖港或其下属企业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淮南矿业或其下属企业保证在出售或转让有关资产或业务时给予芜湖港或其下属企业的条件不逊于淮南矿业或其下属企业向任何独立第三人提供的条件。 | ||||||||
其他 | 淮南矿业 | 1、不利用自身对芜湖港的控股股东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芜湖港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对芜湖港的控股股东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芜湖港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不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芜湖港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芜湖港利益的行为。 | 承诺作出时间:2011年9月22日 | 否 | 是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淮南矿业 | 财务公司为依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依法设立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财务会计等相关制度,其依法开展业务活动,运作情况良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后续运营过程中,财务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确保芜湖港在财务公司的相关金融业务的安全性。 | 承诺作出时间:2011年11月2日 | 否 | 是 | ||
其他 | 淮南矿业及上海淮矿 | 因误操作违规买入的上市公司股票自2013年12月24日起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并在六个月后适时将该等违规增持的本公司468,100股股票全部卖出,所获得的全部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并在取得收益的当日将该等收益全额汇入上市公司银行帐户。 | 承诺作出时间:2013年12月24日;期限:2013年12月24日-2014年6月24日 | 是 | 是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5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9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张扬、刘洪亮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4年、1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事务所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已经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20号、031号公告)。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预计 | 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54,260,000.00 | 829,516,039.10 |
安徽精锐机械维修有限公司 | 900,000.00 | 3,031,769.91 | |
淮矿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60,150,000.00 | 57,643,448.01 | |
淮河能源西部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452,000,000.00 | 1,212,764,676.02 | |
淮矿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 560,000.00 | 1,634,322.35 | |
安徽淮矿医药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250,000.00 | 213,221.05 | |
安徽港口集团芜湖有限公司 | 692,594.98 | ||
淮南矿业集团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2,404,159.28 | ||
小计 | 3,268,120,000.00 | 2,107,900,230.70 | |
向关联人购买燃料和动力 |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301,300,000.00 | 2,886,355,600.31 |
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80,000.00 | 556,236.62 | |
小计 | 2,301,880,000.00 | 2,886,911,836.93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6,080,000.00 | 178,226,714.42 |
淮矿芬雷选煤工程技术(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 130,000.00 | 102,278.95 | |
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 | ||
淮矿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 | ||
淮南矿业集团选煤有限责任公司 | 18,100,000.00 | 26,105,728.81 | |
安徽精锐机械维修有限公司 | 1,300,000.00 | 1,918,050.00 | |
亳州瑞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239,009.44 |
小计 | 105,660,000.00 | 206,591,781.62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14,700,000.00 | 109,255,103.02 |
淮矿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16,260,000.00 | 16,675,292.04 | |
淮南矿业集团选煤有限责任公司 | 277,790,000.00 | 252,180,987.46 | |
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122,790,000.00 | 116,970,665.68 | |
亳州瑞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250,000.00 | 345,451.24 | |
淮河能源西部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00 | ||
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391,559.64 | ||
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650.00 | ||
小计 | 532,190,000.00 | 497,822,709.08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9,820,000.00 | 125,646,188.07 |
淮矿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0.00 | 162,933.94 | |
淮矿芬雷选煤工程技术(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 65,000,000.00 | 28,447,829.22 | |
平安煤炭开采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5,160,000.00 | 14,945,188.70 | |
淮南矿业集团商品检测检验有限公司 | 600,000.00 | 1,366,679.25 | |
淮南矿业集团兴科计量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2,490,000.00 | 1,831,114.14 | |
安徽港口集团芜湖有限公司 | 9,000,000.00 | 36,472,240.26 | |
平安开诚智能安全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 | ||
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500,000.00 | 6,100,270.00 | |
镇江东港港务有限公司 | 6,600,000.00 | 1,722,263.23 | |
平安煤矿瓦斯治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955,752.21 | ||
安徽淮矿医药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1,978,290.27 | ||
小计 | 171,370,000.00 | 219,628,749.29 | |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 | 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509,800,000.00 | 513,334,641.50 |
小计 | 509,800,000.00 | 513,334,641.50 | |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贷款 | 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383,770,000.00 | 261,782,282.87 |
小计 | 383,770,000.00 | 261,782,282.87 | |
其他 |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5,000,000.00 | |
淮南矿业集团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42,057,633.84 | ||
淮河能源西部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500,000.00 | 4,026,455.76 | |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90,000.00 | ||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30,000.00 | 263,987.45 | |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00 | 195,430.26 | |
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8,000,000.00 | 12,968,371.91 | |
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300,000.00 | 306,793.89 | |
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2,500,000.00 | 4,100,902.96 | |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0,000.00 | 70,278.33 | |
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0 | 75,482.83 | |
淮矿芬雷选煤工程技术(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0 | 46,754.76 | |
淮矿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0 | 37,485.71 | |
小计 | 60,830,000.00 | 64,149,577.70 | |
合计 | 7,333,620,000.00 | 6,758,121,809.69 |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 提供资金 | ||||
期初余额 | 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淮南矿业 | 母公司 | 62,232,338.13 | 42,397,512.63 | 104,629,850.76 | 647,294,843.53 | -284,148,532.76 | 363,146,310.77 |
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1,742,123.00 | 5,467,068.00 | 7,209,191.00 | |||
淮南矿业集团选煤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152,831,310.28 | -15,836,306.26 | 136,995,004.02 | |||
安徽精锐机械维修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1,962,000.00 | -1,962,000.00 | 1,712,950.00 | 1,712,950.00 | ||
淮河能源西部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537,500.00 | -537,500.00 | 114,959,639.15 | -33,575,711.88 | 81,383,927.27 | |
安徽港口集团芜湖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1,574,564.45 | -1,574,564.45 | 179,168.01 | 537,344.07 | 716,512.08 | |
淮矿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670,570.76 | 1,877,394.02 | 2,547,964.78 | |||
淮矿芬雷选煤工程技术(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3,435,978.53 | 138,037.12 | 3,574,015.65 | |||
平安煤矿瓦斯治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30,000.00 | 100,000.00 | 130,000.00 | |||
平安开诚智能安全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7,608.00 | -5,924.00 | 1,684.00 | |||
平安煤炭开采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1,233,818.00 | -188,618.00 | 1,045,200.00 | |||
淮南矿业集团兴科计量技术服务 | 其他关联人 | 3,313.00 | 382,927.18 | 386,240.18 |
有限责任公司 | |||||||
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170,000.00 | 762,200.00 | 932,200.00 | |||
淮南矿业集团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8,463,582.29 | 741,826.23 | 9,205,408.52 | |||
安徽淮矿医药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
淮南矿业集团商品检测检验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275,320.00 | 275,320.00 | ||||
内蒙古淮矿西部煤炭贸易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163,347.84 | 163,347.84 | ||||
亳州瑞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49,500.00 | 49,500.00 | ||||
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16,160.00 | 16,160.00 | ||||
合计 | 220,879,835.86 | 28,019,869.92 | 248,899,705.78 | 776,611,869.11 | -311,390,788.02 | 465,221,081.09 | |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 关联方债权债务往来均属日常经营业务。 | ||||||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的影响 | 上述关联方债权债务未对公司的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 ||||||
财务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公司存款余额的70% | 0.35%-1.43% | 507,226,165.56 | 14,463,426,673.26 | 14,457,318,197.32 | 513,334,641.50 |
合计 | / | / | / | 507,226,165.56 | 14,463,426,673.26 | 14,457,318,197.32 | 513,334,641.50 |
2. 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贷款额度 | 贷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贷款金额 | 本期合计还款金额 | ||||||
财务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1060,000,000.00 | 3.65%-5.225% | 267,610,000.00 | 261,782,282.87 | 202,000,000.00 | 327,392,282.87 |
合计 | / | / | / | 267,610,000.00 | 261,782,282.87 | 202,000,000.00 | 327,392,282.87 |
3.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业务类型 | 总额 | 实际发生额 |
财务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授信业务 | 1,060,000,000.00 | 327,392,282.87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2019年度,公司原全资子公司发电公司设立了“中航-淮矿发电1号电力上网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通过该专项计划成功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募集资金5亿元,其中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额认购优先级份额4.75亿元,发电公司全额认购次级 |
份额0.25亿元,发行期限均为5年,公司为发电公司本次专项计划融资所承担的差额支付义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已与发电公司专项计划管理人中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差额支付承诺人发电公司签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保证担保合同,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即专项计划《差额支付承诺函》项下管理人在发生差额支付启动事件后要求差额支付承诺人根据《差额支付承诺函》相关条款项下的义务支付差额支付款项的权利)及利息、因主债权及利息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包括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2022年10月,公司吸收合并发电公司,发电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以及人员等已由公司承接;同时,发电公司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支持证券份额偿还义务属于其负债的一部分因吸收合并由公司承接,公司对发电公司的上述担保责任因公司承接了债务清偿责任而归为同一主体。截至2022年底,公司累计归还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支持证券份额7,495.5万元(包括发电公司注销前已偿还部分),余额40,004.50万元。除上述担保相关情况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券商产品 | 自有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报酬确定 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实际收回情况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中航证券 | 鑫航56号 | 50,000,000.00 | 2021.11.26 | 2022.05.23 | 自有 | 协议约定 | 3.55% | 936,335.18 | 936,335.18 | 已收回 | 是 | 否 | ||
中航证券 | 鑫航10号 | 100,000,000.00 | 2022.09.05 | 2023.03.02 | 自有 | 协议约定 | 3.50% | 1,619,281.47 | 1,619,282.08 | 已收回 | 是 | 否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委托贷款 | 自有 | 1,215,000,000.00 | 365,000,000.00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贷款类型 | 委托贷款金额 | 委托贷款起始日期 | 委托贷款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报酬确定 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实际收回情况 | 是否经过法定程 | 未来是否有委托 | 减值准备计提金 |
序 | 贷款计划 | 额(如有) | ||||||||||||
扬子银行 | 短期借款 | 100,000,000.00 | 2021.01.22 | 2022.01.22 | 自有 | 生产经营 | 固定利率 | 3.85% | 3,850,000.00 | 2,887,499.99 | 已收回 | 是 | 否 | |
扬子银行 | 短期借款 | 100,000,000.00 | 2021.01.29 | 2022.01.29 | 自有 | 生产经营 | 固定利率 | 3.85% | 3,850,000.00 | 3,871,388.88 | 已收回 | 是 | 否 | |
扬子银行 | 短期借款 | 200,000,000.00 | 2021.04.08 | 2022.04.08 | 自有 | 生产经营 | 固定利率 | 3.85% | 7,700,000.00 | 7,806,944.45 | 已收回 | 是 | 否 | |
扬子银行 | 短期借款 | 50,000,000.00 | 2021.07.20 | 2022.07.20 | 自有 | 生产经营 | 固定利率 | 3.85% | 1,925,000.00 | 1,796,666.66 | 已收回 | 是 | 否 | |
扬子银行 | 短期借款 | 50,000,000.00 | 2021.07.20 | 2022.06.21 | 自有 | 生产经营 | 固定利率 | 3.85% | 1,925,000.00 | 1,951,736.11 | 已收回 | 是 | 否 | |
扬子银行 | 短期借款 | 50,000,000.00 | 2021.10.15 | 2022.09.20 | 自有 | 生产经营 | 固定利率 | 3.85% | 1,925,000.00 | 1,951,736.11 | 已收回 | 是 | 否 | |
扬子银行(注) | 短期借款 | 100,000,000.00 | 2021.11.23 | 2022.09.20 | 自有 | 生产经营 | 固定利率 | 3.85% | 3,850,000.00 | 3,219,027.78 | 已收回 | 是 | 否 | |
扬子银行 | 短期借款 | 70,000,000.00 | 2022.01.21 | 2023.01.21 | 自有 | 生产经营 | 固定利率 | 3.80% | 2,660,000.00 | 2,696,944.45 | 已收回 | 是 | 否 | |
扬子银行 | 短期借款 | 80,000,000.00 | 2022.02.17 | 2023.02.17 | 自有 | 生产经营 | 固定利率 | 3.70% | 2,960,000.00 | 3,976,444.46 | 已收回 | 是 | 否 | |
扬子银行(注) | 短期借款 | 200,000,000.00 | 2022.02.21 | 2022.09.20 | 自有 | 生产经营 | 固定利率 | 3.70% | 7,400,000.00 | 4,337,222.22 | 已收回 | 是 | 否 | |
扬子银行 | 短期借款 | 50,000,000.00 | 2022.03.15 | 2023.03.15 | 自有 | 生产经营 | 固定利率 | 3.70% | 1,850,000.00 | 1,860,277.79 | 已收回 | 是 | 否 | |
扬子银行(注) | 短期借款 | 330,000,000.00 | 2022.04.07 | 2022.09.20 | 自有 | 生产经营 | 固定利率 | 3.70% | 12,210,000.00 | 5,630,166.66 | 已收回 | 是 | 否 | |
扬子银行(注) | 短期借款 | 70,000,000.00 | 20022.05.24 | 2022.09.20 | 自有 | 生产经营 | 固定利率 | 3.70% | 2,590,000.00 | 856,138.89 | 已收回 | 是 | 否 | |
扬子银行(注) | 短期借款 | 50,000,000.00 | 2022.06.30 | 2022.09.20 | 自有 | 生产经营 | 固定利率 | 3.70% | 1,850,000.00 | 421,388.89 | 已收回 | 是 | 否 | |
扬子银行 | 短期借款 | 50,000,000.00 | 2022.08.18 | 2023.08.18 | 自有 | 生产经营 | 固定利率 | 3.70% | 1,850,000.00 | 1,099,722.22 | 未收回 | 是 | 否 | |
扬子银行 | 短期借款 | 70,000,000.00 | 2023.02.10 | 2024.02.10 | 自有 | 生产经营 | 固定利率 | 3.65% | 2,555,000.00 | 269,694.44 | 未收回 | 是 | 否 | |
扬子银行 | 短期借款 | 80,000,000.00 | 2023.03.13 | 2024.03.13 | 自有 | 生产 | 固定 | 3.65% | 2,920,000.00 | 56,777.78 | 未收 | 是 | 否 |
经营 | 利率 | 回 | ||||||||||||
财务公司 | 短期借款 | 65,000,000.00 | 2021.03.31 | 2022.03.30 | 自有 | 生产经营 | 固定利率 | 3.85% | 2,502,500.00 | 2,352,061.46 | 已收回 | 是 | 否 | |
财务公司 | 短期借款 | 50,000,000.00 | 2021.08.30 | 2022.08.29 | 自有 | 生产经营 | 固定利率 | 3.85% | 1,925,000.00 | 1,813,859.50 | 已收回 | 是 | 否 | |
财务公司 | 短期借款 | 20,000,000.00 | 2021.12.10 | 2022.11.29 | 自有 | 生产经营 | 固定利率 | 3.85% | 748,611.11 | 716,326.04 | 已收回 | 是 | 否 | |
财务公司 | 短期借款 | 51,000,000.00 | 2021.12.30 | 2022.11.29 | 自有 | 生产经营 | 固定利率 | 3.80% | 1,776,500.00 | 1,689,195.46 | 已收回 | 是 | 否 | |
财务公司 | 短期借款 | 35,000,000.00 | 2022.05.31 | 2023.05.30 | 自有 | 生产经营 | 固定利率 | 3.70% | 1,295,000.00 | 723,067.33 | 未收回 | 是 | 否 | |
交通银行 | 短期借款 | 40,000,000.00 | 2022.10.27 | 2023.10.27 | 自有 | 生产经营 | 固定利率 | 3.65% | 1,460,000.00 | 252,515.73 | 未收回 | 是 | 否 | |
财务公司 | 短期借款 | 60,000,000.00 | 2022.12.21 | 2023.12.20 | 自有 | 生产经营 | 固定利率 | 3.65% | 2,190,000.00 | 63,128.94 | 未收回 | 是 | 否 | |
财务公司 | 短期借款 | 30,000,000.00 | 2021.03.31 | 2022.03.30 | 自有 | 生产经营 | 固定利率 | 3.85% | 1,155,000.00 | 1,086,595.94 | 已收回 | 是 | 否 | |
财务公司 | 短期借款 | 30,000,000.00 | 2022.05.31 | 2023.05.30 | 自有 | 生产经营 | 固定利率 | 3.70% | 1,110,000.00 | 625,393.06 | 未收回 | 是 | 否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注: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差异主要是因为公司吸收合并发电公司,对发电公司的委托贷款提前终止所致。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获得政府补助事项
2022年1月25日,公司发布《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收到政府补助资金共计12,622,403.30元,涉及芜湖江北产业集中区财政扶持款、淮南经济开发区支持制造
业发展鼓励补助金、清洁能源专项补贴款等(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02号公告)。
(二)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相关事项
2022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保证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顺利实施,同时兼顾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资金需求,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配和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事项已经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18号、031号公告)。
(三)关于2021年关联交易完成情况确认及预计2022年关联交易事项
2022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关联交易完成情况确认及预计2022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5,155,076,066.74元,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7,333,620,000.00元。该事项已经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19号、031号公告)
(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2022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事务所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已经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20号、031号公告)。
(五)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1.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6个月(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1-012号公告)。
2.2022年4月21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公告》,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在董事会授权的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进行的结构性存款已到期3笔,并按期收回了本金,共计取得理财收益2,831,158.05元;未到期1笔,预计到期理财收益为816,619.28元(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29号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未到期的1笔理财产品已到期,并按期收回了本金,实际取得理财收益为936,803.47元。具体实施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到期 类型 | 金融机构 | 产品名称 | 存入日期 | 期限 | 到期日 | 存款金额(元) | 利率 | 实际取得理财收益(元) |
1 | 已到期 | 光大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1-04-21 | 91天 | 2021-07-21 | 60,000,000.00 | 3.25% | 459,905.66 |
2 | 已到期 | 中航证券 | 安心投尊享15号 | 2021-04-22 | 179天 | 2021-10-18 | 100,000,000.00 | 3.50% | 1,628,327.86 |
3 | 已到期 | 光大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1-09-07 | 91天 | 2021-12-07 | 100,000,000.00 | 3.15% | 742,924.53 |
4 | 已到期 | 中航证券 | 鑫航56号 | 2021-11-26 | 178天 | 2022-5-23 | 50,000,000.00 | 3.55% | 936,803.47 |
3.2022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6个月(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21号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具体实施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到期 类型 | 金融机构 | 产品名称 | 存入日期 | 期限 | 到期日 | 存款金额(元) | 利率 | 实际取得理财收益(元) |
1 | 已到期 | 中航证劵 | 鑫航10号 | 2022-09-05 | 179天 | 2023-03-02 | 100,000,000.00 | 3.50% | 1,619,282.08 |
(六)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李晓新先生因连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6年,于2022年3月23日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陈颖洲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陈颖洲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2022年4月28日至2023年10月29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22号、031号公告)。
(七)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事项
1.2022年4月7日,公司发布《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4月15日上午9:00-10: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25号公告)。
2.2022年4月16日,公司发布《关于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上午9:00-10: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了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针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其他重大事项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复(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28号公告)。
(八)关于制定国企改革相关制度事项
2022年6月28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制度(试行)>的议案》、《关于制定<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选聘经理层成员实施细则>的议案》等6个议案,上述新制定的制度办法系根据国资监管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的,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41号公告)。
(九)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
1.2022年2月8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根据收到的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通知,淮南矿业拟筹划与公司有关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上交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22年2月8日开市起开始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03号公告)。
2.2022年2月15日,公司发布《关于停牌前一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披露了截至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即2022年2月7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名称或姓名、所持股份类别、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05号公告)。
3.2022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形成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形成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06号、007号公告)。
4.2022年2月22日,公司发布《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和公司指定媒体刊登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经向上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2年2月22日开市起复牌(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08号公告)。
5.因公司股票涨幅较大,先后2次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分别于2022年2月24日、2022年2月26日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并于2022年2月25日发布了公司《关于近期股票交易风险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09号、010号、011号公告)。
6.2022年3月9日,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上交所
要求公司就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相关问题作进一步说明和补充披露(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12号公告)。
7.2022年3月16日、2022年3月23日、2022年3月31日,公司先后发布《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由于本次回复工作涉及内容较多,部分回复内容仍需进一步核实,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与完整,经公司向上交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13号、014号、024号公告)。
8.2022年4月9日,公司发布《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就上交所《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进行回复(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26号公告)。
9.2022年4月9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中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核查,并根据《问询函》对预案等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和补充披露(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27号公告)。
10.2022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形成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并于2022年6月22日披露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文件(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35号、036号、037号、038号、039号公告及相关公告)。
11.2022年6月30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定于2022年7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议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42号、043号公告)。
12.2022年7月13日,公司发布《关于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事项获得安徽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收到淮河能源控股转发的安徽省国资委作出的《省国资委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22]279号),原则同意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44号公告)。
13.2022年7月15日,公司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补充说明公告》,公司注意到称本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项目存在有关信息披露数据前后不一致情况,公司针对上述情况进行了补充说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45号公告)。
14.2022年7月15日,公司发布《关于取消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因公司重组个别事项尚需进一步核实,秉着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原定于2022年7月1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取消将公司本次重组相关议案提交该次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46号公告)。
15.2022年7月15日,公司发布《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拟定于2022年8月1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议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47号公告)。
16.2022年7月27日,公司发布《关于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加快恢复发展的通知》(证监发〔2022〕46号)的相关规定,公司拟申请将本次重组的审计报告财务数据有效期延长1个月,即有效期截止日由2022年7月31日申请延期至2022年8月31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48号公告)。
17.2022年8月1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针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召开日至2022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本次交易涉及的需披露事项,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认真分析、核查,并对本次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和补充披露,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补充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49号公告及相关公告)。
18.2022年8月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50号公告)。
19.2022年8月2日,公司发布《通知债权人公告》,对本次吸收合并的债权人申报等事宜进行了明确(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51号公告)。
20.2022年8月4日,公司发布《关于延期报送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说明公告》,由于独立财务顾问尚需对个别申报材料进一步完善,因此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正式报送申请文件的日期将延后,公司将待申报资料完备后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52号公告)。
21.2022年8月22日,公司发布《关于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2022年8月21日,公司接到淮河能源控股的通知,鉴于近期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重要标的资产淮河能源西部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部煤电集团”)下属煤矿项目公司鄂尔多斯市中北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北公司”)和鄂尔多斯市华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兴公司”)先后被当地自然资源部门追缴矿业权出让收益的情况发生了重大不利变化,虽然淮河能源控股、淮南矿业及西部煤电集团针对上述事项进行了积极协调,但预计在短期内难以解决。该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中北公司色连二矿、华兴公司唐家会矿停产整改、被收回采矿权证或被行政处罚等,对其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及业绩表现产生较大不利影响。两个矿井分别涉及产能800万吨/年、900万吨/年,合计1700万吨/年,占淮南矿业(不含上市公司)煤炭合计核定生产能力7,190万吨/年的23.64%;两个采矿权评估值分别为335,283.01万元、293,520.06万元。为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将于近期召开董事会,审议终止本次重组的相关事项,与交易对方协商签署终止本次重组的相关协议,并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公司将承诺于终止本次重组公告披露后的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53号公告)。
22.2022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65、066、067号公告)。
23.2022年12月13日,公司发布《关于召开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公司定于2022年12月16日下午15:00-16: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公司将针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69号公告)。
24.2022年12月17日,公司发布《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就说明会上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进行披露(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70号公告)。
25.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发布《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公告》,就《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披露之日至公司董事会审议终止本次重组事项之日止(即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11月28日),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上述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披露;同时,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分别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71号公告)。
26.2022年2月15日、2022年3月23日、2022年4月23日、2022年5月23日、2022年6月23日,公司先后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披露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相关信息(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04号、015号、030号、034号、040号公告)。
(十)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事项
1.2020年2月25日,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公告》,上海淮矿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即186,502,805股股份)质押给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淮南分行”),用于其控股股东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徽商银行淮南分行并购贷款业务提供担保,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了质押登记手续(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0-005号公告)。
2.2022年8月25日,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上海淮矿已将其于2020年2月21日质押给徽商银行淮南分行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即186,502,805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本次解除质押后,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0股(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54号公告)。
(十一)关于参加安徽辖区上市公司2022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事项
2022年9月3日,公司发布《关于参加安徽辖区上市公司2022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披露了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开展的方式、活动时间、参与方式等事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57号公告)。
(十二)关于召开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事项
1.2022年9月17日,公司发布《关于召开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9月28日上午9:00-10:00举行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58号公告)。
2.2022年9月29日,公司发布《关于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上午9:00-10: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了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针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其他重大事项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复(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59号公告)。
(十三)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事项
1.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南矿业集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南矿业集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发电公司”)实施整体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完成后,发电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以及人员等由公司承接,其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同时,发电公司所属的三个分公司(即顾桥电厂、潘三电厂、新庄孜电厂)办理分公司隶属关系变更至本公司的登记手续,发电公司分公司归属于本公司。该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9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1-033号、042号公告)。
2.2022年10月20日,公司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销登记的公告》,发电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收到淮南市八公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淮)登记内销字[2022]第1723号】,发电公司工商注销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60号公告)。
3.2022年11月1日,公司发布《关于完成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进展公告》,发电公司所属的三个分公司(即顾桥电厂、潘三电厂、新庄孜电厂)已办理完成隶属关系变更至本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相应取得由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至此,公司已完成对发电公司的吸收合并工作(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63号公告)。
(十四)关于新庄孜电厂1、2号机组关停事项
1.2022年11月3日,公司发布《关于收到<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做好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提示性公告》,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22-2025年煤电行业先立后改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第一批)的通知》有关要求,以及《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做好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有关工作的通知》,本次安徽省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为关停拆除新庄孜电厂#1、#2机组,容量合计30万千瓦。公司需抓紧编制机组关停拆除方案,依法依规做好人员分流、职工安置等工作,尽快完成机组关停并与电网解列。2023年3月底前,至少拆除锅炉、汽轮机、发电机、输煤栈桥、冷却塔、烟囱中的任两项,确保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64号公告)。
2.2022年11月29日,公司发布《关于新庄孜电厂1、2号机组关停的公告》,公司于2022
年11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庄孜电厂1、2号机组关停的议案》,根据安徽省能源局相关通知要求,公司制定并上报了《新庄孜电厂#1、#2机组关停方案》,已于2022年11月30日前对新庄孜电厂#1、#2机组进行了关停;同时,公司制定了《新庄孜电厂人员分流安置方案》并经公司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六次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按照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原则,妥善做好人员分流安置工作(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68号公告)。
(十五)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2023年1月31日,公司发布《关于2022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鉴于公司全资电厂新庄孜电厂1#、2#机组己于2022年11月底关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政策性关停拟拆除新庄孜电厂1#、2#机组涉及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拟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2年度因上述事项预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8,392万元,均为长期资产减值准备。本次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初步测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3-001号公告)。
(十六)关于收到控股股东资产收购相关通知事项
2023年3月25日,公司发布《关于收到控股股东资产收购相关通知的提示性公告》,淮南矿业为履行其承诺并解决与公司的同业竞争,于2023年3月23日向公司发出《资产收购通知》,通知明确由公司根据自身条件通过合法方式依规推进对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潘集电厂(一期)及其持有的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50.43%股权和淮浙电力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的收购相关工作(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3-004号公告)。
(十七)关于董事辞职事项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3月24日收到董事刘万春先生的辞职函,因工作变动原因,刘万春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万春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因此刘万春先生的辞职函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新任董事的补选工作(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3-005号公告)。
(十八)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根据公司《经营决策授权制度》规定的授权决策标准,由董事长办公会决策并实施事项:
1.2022年1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董事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淮矿电燃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本部资金状况以及淮矿电燃公司短期流动资金需求,公司同意向淮矿电燃公司提供委托贷款资金2亿元,委贷期限不超过1年,利率参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淮矿电燃公司可根据实际需求一次或分次提取贷款。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淮矿发电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综合考虑发电公司资金需求,公司同意向发电公司提供委托贷款资金2亿元,委贷期限不超过1年,利率参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发电公司可根据资金需求一次或分次提取贷款。
2.2022年3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董事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淮矿发电公司向公司本部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综合考虑目前发电公司处于吸收合并过渡阶段,到期外部借款暂不再续借,为保证资金正常接续,公司同意发电公司的委托贷款申请,公司向其提供委贷金额不超过4亿元,委贷期限不超过1年,利率参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发电公司可根据资金需求情况一次或分次提取贷款。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淮矿发电公司向售电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综合考虑三家全资子公司资金状况及发电公司资金需求,公司同意江苏售电公司向发电公司提供委贷3000万元,同意淮矿售电公司向发电公司提供委贷3500万元。借贷双方可自行协商采用分次操作方式,利率参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委贷期限不超过1年。
3.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董事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售电公司成立马鞍山分公司的议案》、《关于售电公司投资建设马鞍山山江玻璃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议案》、《关于售电公司投资建设大通区高塘人家“农光储”绿色综合能源项目的议案》、《关于售电公司投资建设淮南迎宾馆及淮南建发集团办公楼光储充项目的议案》,会议同意淮矿售电公司成立马鞍山分公司,负责马鞍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施和管理;原则同意淮矿售电公司投资建设马鞍山山江玻璃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项目规模0.486MW(年发电量45万kWh),预计投资220.65
万元;原则同意淮矿售电公司投资建设大通区高塘人家“农光储”绿色综合能源项目,项目光伏安装规模为:3.01482MWp(年发电量299万kWh),预计总投资1583.83万元;原则同意淮矿售电公司投资建设淮南迎宾馆及淮南建发集团办公楼光储充项目,项目光伏安装规模为:1.17072MWp(年发电量119万kWh),预计总投资814.27万元;此外,会议还对淮矿售电公司三个投资项目作出强调和要求。
4.2022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董事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淮矿发电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为保证发电公司资金正常接续,同意公司向发电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委托贷款,委贷期限不超过1年,利率参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淮矿电燃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考虑淮矿电燃公司煤炭贸易资金需求和银行授信情况,为保障短期流动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淮矿电燃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委托贷款,委贷期限不超过1年,利率参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5.2022年7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五次董事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中层管理人员2021年度年薪考核兑现方案》,该方案对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奖励薪酬等事项进行了明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全监察部名称变更的议案》,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保工作,同意公司安全监察部更名为安全环保部。
6.2022年8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六次董事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淮矿售电公司向淮矿电燃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综合考虑淮矿电燃公司煤炭贸易资金需求和银行授信情况以及淮矿售电公司的资金状况,为保障淮矿电燃公司短期流动资金需求,同意淮矿售电公司向淮矿电燃公司提供不超过1亿元委托贷款,委贷期限不超过1年,利率参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借贷双方可自行协商采用分次操作的方式。
7.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八次董事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计划》。
8.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董事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淮矿电燃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综合考虑淮矿电燃公司煤炭贸易资金需求和银行授信情况以及公司的资金状况,为保障淮矿电燃公司短期流动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淮矿电燃公司提供不超过2亿元委托贷款,委贷期限不超过1年,利率参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归还徽商银行贷款的议案》,因发电公司法人主体已注销,其在徽商银行的存量贷款由公司承接,银行要求承接贷款需采取先还后贷的方式。综合考虑公司短期内流动资金较为充足,同意公司提前偿付原发电公司在徽商银行的贷款本金与利息。
9.2023年2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董事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重大资产重组中介机构服务费用支付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经终止,与中信证券、金杜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中联资产评估公司4家中介机构的合同或协议提前解除或终止,会议同意根据各中介机构实际工作进度,按实际工作量计算支付中介服务费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8,776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1,481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0 | 2,200,093,749 | 56.61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上海淮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0 | 258,875,405 | 6.66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冯春保 | -2,953,600 | 53,179,145 | 1.37 | 0 | 未知 | 未知 | |
淮北皖淮投资有限公司 | 15,890,737 | 15,890,737 | 0.41 | 0 | 未知 | 未知 | |
马明仁 | 0 | 10,000,000 | 0.26 | 0 | 未知 | 未知 | |
UBS AG | 2,351,322 | 9,559,571 | 0.25 | 0 | 未知 | 未知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749,200 | 8,839,400 | 0.23 | 0 | 未知 | 未知 | |
上海拓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拓牌兴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5,315,000 | 8,815,000 | 0.23 | 0 | 未知 | 未知 |
高华-汇丰-GOLDMAN, SACHS & CO.LLC | 5,242,743 | 8,013,143 | 0.21 | 0 | 未知 | 未知 | |
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 | -2,718,091 | 7,223,435 | 0.19 | 0 | 未知 | 未知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200,093,749 | 人民币普通股 | 2,200,093,749 | ||||
上海淮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58,875,405 | 人民币普通股 | 258,875,405 | ||||
冯春保 | 53,179,145 | 人民币普通股 | 53,179,145 | ||||
淮北皖淮投资有限公司 | 15,890,737 | 人民币普通股 | 15,890,737 | ||||
马明仁 | 1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000 | ||||
UBS AG | 9,559,571 | 人民币普通股 | 9,559,571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839,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839,400 | ||||
上海拓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拓牌兴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8,81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815,000 | ||||
高华-汇丰-GOLDMAN, SACHS & CO.LLC | 8,013,143 | 人民币普通股 | 8,013,143 | ||||
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 | 7,223,435 | 人民币普通股 | 7,223,435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在“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首次进行回购,并于2021年6月24日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88,545,1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8%。根据回购股份方案,上述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实施出售,未实施部分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上述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88,545,1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1-007号、030号公告)。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淮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同受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存在关联关系,属于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孔祥喜 |
成立日期 | 1981年11月2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煤炭洗选;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再生资源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包装服务;矿物洗选加工;再生资源加工;对外承包工程;铁路运输辅助活动;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规划设计管理;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谷物种植;货物进出口;金银制品销售;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播影视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居民日常生活服务;企业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煤炭开采;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矿产资源勘查;危险废物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电气安装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检验检测服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出版物零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淮南矿业共参股2家上市公司,其中:持有境内上市公司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18.62%的股份;持有境外上市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49%的股份。 |
其他情况说明 |
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其持有本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淮南矿业82.90%的股份。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王宏 |
成立日期 | / |
主要经营业务 | 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安徽省国资委控股的上市公司有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等。 |
其他情况说明 | /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划转事项2021年1月16日,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收到直接控股股东淮南矿业《关于控股股东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无偿划转的函》,函件主要内容为: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国资委关于划转省属企业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通知》(皖财企〔2020〕1541号)等文件规定,决定将安徽省国资委持有的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淮河能源控股10%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安徽省财政厅持有,并委托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接主体)专户管理。本次国有股权划转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淮南矿业仍为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淮河能源控股仍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淮南矿业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安徽省国资委。本次国有股权划转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1-001号公告)。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3〕5-8号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河能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淮河能源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淮河能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应收账款减值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九)及五(一)2。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淮河能源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135,209.70万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4,360.35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30,849.35万元。
淮河能源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
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以账龄为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应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减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3)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
(4)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获取并检查管理层对预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并与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
(5)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根据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估计,评价管理层编制的应收账款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括应收账款账龄和历史损失率等)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6)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7)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一)、附注五(二)1及附注十四(一)。
淮河能源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物流贸易业务、电力业务、煤炭销售业务和铁路运输业务。2022年度,淮河能源公司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2,535,685.59万元,其中物流贸易业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769,783.3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69.80%;电力业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47,909.2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7.66%;煤炭销售业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04,346.8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8.06%;铁路运输业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87,063.6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3.43%。
根据淮河能源公司与其客户的销售合同约定,物流贸易收入和煤炭销售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淮河能源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电力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淮
河能源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电力供应至各电厂所在地的电网公司、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铁路运输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有关运输服务已经完成、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
由于营业收入是淮河能源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银行回单、数质量检测报告及货权转移证明等;
(5)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6)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三)非流动资产资产减值
1.事项描述
参阅财务报表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注释之10.固定资产、
13.无形资产、(二)合并利润表项目注释之10.资产减值损失及十四、其他重要事项之(三)重大资产减值。本次计提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387,483,799.20元,减少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387,483,799.20元。。
因关停拆除新庄孜电厂1#、2#机组,对新庄孜电厂1#、2#机组相关资产进行了评估并计提减值。由于在确定非流动资产资产减值准备时涉及重大的管理层判断,尤其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率和估计非流动资产可收回金额方面存在固有不确定性,以及有可能受到管理层偏向的影响,我们将非流动资产资产减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非流动资产资产减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非流动资产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复核管理层对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预测和实际经营结果,评价管理层预测的准确性;
(3)评价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使用方法的合理性和一致性;
(4)评价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复核相关假设是否与总体经济环境、行业状况、经营情况、历史经验、运营计划、经审批预算、会议纪要、管理层使用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其他假设等相符;
(5)复核管理层对关键假设执行的敏感性分析,评价关键假设的变化对减值测试结果的影响,识别在选择关键假设时可能存在的管理层偏向的迹象;
(6)测试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使用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相关性,并复核减值测试中有关信息的内在一致性;
(7)测试管理层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算是否准确;
(8)检查与非流动资产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淮河能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淮河能源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淮河能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
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淮河能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淮河能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淮河能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扬(项目合伙人)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洪亮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 | 2,520,571,757.66 | 2,026,741,549.55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5 | 1,308,493,508.89 | 1,715,064,183.89 |
应收款项融资 | 6 | 319,438,031.68 | 392,688,885.75 |
预付款项 | 7 | 243,214,399.76 | 247,915,201.21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8 | 13,916,506.24 | 27,232,989.2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9 | 673,094,735.38 | 478,317,029.77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3 | 185,851,934.20 | 69,330,498.23 |
流动资产合计 | 5,264,580,873.81 | 4,957,290,337.60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7 | 3,442,147,011.44 | 3,289,672,388.3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8 | 200,000.00 | 2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1 | 6,612,050,355.48 | 7,315,683,980.27 |
在建工程 | 22 | 788,435,965.98 | 558,832,856.96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5 | 4,001,101.44 | 5,137,911.75 |
无形资产 | 26 | 1,734,176,008.23 | 1,771,993,256.21 |
开发支出 | 27 | 141,509.43 | 193,396.23 |
商誉 | 28 | 84,229,696.23 | 84,229,696.23 |
长期待摊费用 | 29 | 257,516,774.13 | 374,972,613.0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0 | 51,076,048.93 | 60,539,707.9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1 | 3,646,500.00 | 2,426,00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977,620,971.29 | 13,463,881,807.01 | |
资产总计 | 18,242,201,845.10 | 18,421,172,144.6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2 | 1,325,001,385.94 | 1,644,775,689.83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5 | 220,924,606.43 | 197,060,000.00 |
应付账款 | 36 | 1,118,440,866.49 | 1,211,080,315.64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8 | 136,645,175.67 | 125,616,796.8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39 | 96,252,291.73 | 87,820,425.76 |
应交税费 | 40 | 129,214,430.49 | 179,728,067.61 |
其他应付款 | 41 | 427,420,259.24 | 729,093,504.8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3 | 744,332,488.09 | 368,730,572.10 |
其他流动负债 | 44 | 45,262,663.62 | 115,970,721.44 |
流动负债合计 | 4,243,494,167.70 | 4,659,876,094.09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45 | 1,581,163,735.18 | 1,673,181,959.32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47 | 259,520.56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50 | 456,610,668.95 | 404,735,656.42 |
递延收益 | 51 | 20,016,972.70 | 2,903,610.5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52 | 203,129,102.84 | 407,094,526.99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260,920,479.67 | 2,488,175,273.84 | |
负债合计 | 6,504,414,647.37 | 7,148,051,367.9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3 | 3,886,261,065.00 | 3,886,261,065.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5 | 5,004,046,635.18 | 5,003,955,025.47 |
减:库存股 | 56 | 199,865,999.04 | 199,865,999.04 |
其他综合收益 | 57 | 1,070,353.78 | 1,070,353.78 |
专项储备 | 58 | 4,244,782.80 | 4,244,782.80 |
盈余公积 | 59 | 332,853,103.30 | 308,491,017.99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60 | 1,183,187,294.18 | 860,551,952.3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211,797,235.20 | 9,864,708,198.32 | |
少数股东权益 | 1,525,989,962.53 | 1,408,412,578.3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 11,737,787,197.73 | 11,273,120,776.68 |
益)合计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8,242,201,845.10 | 18,421,172,144.61 |
公司负责人:王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进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进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313,764,809.68 | 1,287,008,333.6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 | 304,883,004.06 | 59,639,378.22 |
应收款项融资 | 172,397,078.02 | 173,300,361.01 | |
预付款项 | 419,076.88 | 313,109.96 | |
其他应收款 | 2 | 974.28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4,723,786.56 | 162,164.29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23,812,048.20 | 661,929,598.27 | |
流动资产合计 | 2,220,000,777.68 | 2,182,352,945.38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 | 5,873,941,746.76 | 7,145,264,879.1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00,000.00 | 2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085,996,615.96 | 934,674,303.29 | |
在建工程 | 7,643,058.99 | 538,456.19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491,263.28 | 3,241,589.08 | |
无形资产 | 597,761,028.81 | 513,878,615.10 | |
开发支出 | 141,509.43 | 193,396.23 | |
商誉 | 84,229,696.23 | 84,229,696.23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652,404,919.46 | 8,682,220,935.24 | |
资产总计 | 10,872,405,697.14 | 10,864,573,880.6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45,276,069.44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30,896,361.04 | 74,755,082.59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4,870,109.94 | 4,050,841.53 | |
应付职工薪酬 | 90,476,185.62 | 66,631,116.72 | |
应交税费 | 16,938,650.37 | 6,844,162.29 | |
其他应付款 | 60,528,807.46 | 16,768,004.11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54,722,754.89 | ||
其他流动负债 | 444,636.75 | 364,873.57 | |
流动负债合计 | 904,153,575.51 | 169,414,080.81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33,436,200.00 | ||
递延收益 | 109,999.9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03,129,102.84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36,675,302.80 | ||
负债合计 | 1,140,828,878.31 | 169,414,080.8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886,261,065.00 | 3,886,261,065.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385,578,899.77 | 5,385,487,290.06 | |
减:库存股 | 199,865,999.04 | 199,865,999.04 | |
其他综合收益 | 1,070,353.78 | 1,070,353.78 | |
专项储备 | 4,244,782.80 | 4,244,782.80 | |
盈余公积 | 322,891,617.79 | 296,157,822.36 | |
未分配利润 | 331,396,098.73 | 1,321,804,484.8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731,576,818.83 | 10,695,159,799.8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0,872,405,697.14 | 10,864,573,880.62 |
公司负责人:王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进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进虎
合并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5,356,855,901.32 | 22,776,754,018.82 | |
其中:营业收入 | 61 | 25,356,855,901.32 | 22,776,754,018.82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4,534,151,173.99 | 22,243,775,656.67 | |
其中:营业成本 | 61 | 23,595,314,842.64 | 21,387,006,291.44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62 | 137,588,691.91 | 122,979,987.49 |
销售费用 | 63 | 45,571,782.56 | 43,955,858.85 |
管理费用 | 64 | 455,266,644.84 | 417,141,693.66 |
研发费用 | 65 | 151,183,442.22 | 101,030,216.12 |
财务费用 | 66 | 149,225,769.82 | 171,661,609.11 |
其中:利息费用 | 171,716,453.46 | 190,200,489.44 | |
利息收入 | 23,608,718.54 | 20,015,027.19 | |
加:其他收益 | 67 | 32,442,553.21 | 14,432,319.4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8 | 244,370,756.75 | 117,227,159.8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57,383,013.35 | 138,901,628.15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1 | 30,674,467.66 | -29,987,004.33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2 | -387,483,799.2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3 | 3,964.60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42,712,670.35 | 634,650,837.07 | |
加:营业外收入 | 74 | 7,555,452.82 | 16,237,905.43 |
减:营业外支出 | 75 | 42,953,595.73 | 14,477,470.89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07,314,527.44 | 636,411,271.61 | |
减:所得税费用 | 76 | 182,479,716.10 | 97,949,055.77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24,834,811.34 | 538,462,215.84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24,834,811.34 | 538,462,215.84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46,997,427.17 | 436,466,779.23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7,837,384.17 | 101,995,436.61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7 | 88,258.51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88,258.51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8,258.51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8,258.51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524,834,811.34 | 538,550,474.35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46,997,427.17 | 436,555,037.74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77,837,384.17 | 101,995,436.61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11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11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王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进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进虎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4 | 1,412,039,041.71 | 1,007,695,429.31 |
减:营业成本 | 4 | 986,724,368.50 | 526,192,322.46 |
税金及附加 | 15,493,491.70 | 11,693,705.52 | |
销售费用 | 47,203.60 | 54,715.14 | |
管理费用 | 134,640,170.90 | 108,513,527.82 | |
研发费用 | 1,375,536.08 | 217,282.54 | |
财务费用 | -12,836,513.48 | -16,251,016.76 | |
其中:利息费用 | 2,641,692.03 | ||
利息收入 | 15,574,816.66 | 16,336,761.92 | |
加:其他收益 | 4,790,976.73 | 398,013.43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 | 374,958,281.08 | 201,321,164.9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57,237,056.48 | 138,787,448.58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679,928.13 | 311,802.55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87,483,799.2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77,180,314.89 | 579,305,873.52 | |
加:营业外收入 | 516,298.50 | 224,190.71 | |
减:营业外支出 | 34,075,760.30 | 621,184.3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43,620,853.09 | 578,908,879.93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43,620,853.09 | 578,908,879.93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43,620,853.09 | 578,908,879.93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88,258.51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8,258.51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8,258.51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43,620,853.09 | 578,997,138.44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王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进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进虎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9,885,063,084.85 | 23,732,266,432.68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 |
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242,632.44 | 1,974,102.9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 | 100,557,156.71 | 175,178,616.2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987,862,874.00 | 23,909,419,151.8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5,313,689,087.97 | 19,899,292,269.52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750,472,710.89 | 1,661,738,687.0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01,210,116.08 | 534,943,550.8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 | 251,135,733.19 | 188,183,212.2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316,507,648.13 | 22,284,157,719.6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71,355,225.87 | 1,625,261,432.2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06,898,241.82 | 159,520,899.2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425,578.38 | 13,433,557.99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 | 50,000,000.00 | 610,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3,323,820.20 | 782,954,457.2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11,482,564.96 | 627,915,682.0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 | 100,000,000.00 | 560,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11,482,564.96 | 1,187,915,682.0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8,158,744.76 | -404,961,224.7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9,740,000.00 | 34,7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9,740,000.00 | 34,70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049,390,282.87 | 2,519,792,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79,130,282.87 | 2,554,492,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299,700,000.00 | 2,695,91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07,845,867.40 | 194,529,300.29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90,000,000.00 | 38,0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 | 47,176,220.56 | 248,412,849.0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54,722,087.96 | 3,138,852,149.3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5,591,805.09 | -584,360,149.3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47,604,676.02 | 635,940,058.1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88,441,549.55 | 1,352,501,491.4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36,046,225.57 | 1,988,441,549.55 |
公司负责人:王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进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进虎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311,016,599.11 | 1,068,823,969.0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649,410.33 | 1,959,838.6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5,497,337.49 | 25,059,445.1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58,163,346.93 | 1,095,843,252.8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49,314,481.21 | 141,263,667.03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75,164,279.08 | 399,554,832.9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69,027,851.33 | 82,338,033.5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208,927.71 | 15,352,694.4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08,715,539.33 | 638,509,228.0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9,447,807.60 | 457,334,024.8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22,721,224.60 | 219,306,246.5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24,316.29 | 985,508.38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15,000,000.00 | 1,06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38,045,540.89 | 1,280,291,754.9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8,121,236.72 | 21,859,275.6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2,191,604.50 | 185,3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50,000,000.00 | 1,21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60,312,841.22 | 1,417,159,275.6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2,267,300.33 | -136,867,520.6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8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09,562.76 | 199,865,999.0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0,709,562.76 | 199,865,999.0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9,562.76 | -199,865,999.0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6,470,944.51 | 120,600,505.1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87,008,333.63 | 1,166,407,828.4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13,479,278.14 | 1,287,008,333.63 |
公司负责人:王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进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进虎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886,261,065.00 | 5,003,955,025.47 | 199,865,999.04 | 1,070,353.78 | 4,244,782.80 | 308,491,017.99 | 860,551,952.32 | 9,864,708,198.32 | 1,408,412,578.36 | 11,273,120,776.6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886,261,065.00 | 5,003,955,025.47 | 199,865,999.04 | 1,070,353.78 | 4,244,782.80 | 308,491,017.99 | 860,551,952.32 | 9,864,708,198.32 | 1,408,412,578.36 | 11,273,120,776.6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1,609.71 | 24,362,085.31 | 322,635,341.86 | 347,089,036.88 | 117,577,384.17 | 464,666,421.05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46,997,427.17 | 346,997,427.17 | 177,837,384.17 | 524,834,811.3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9,740,000.00 | 29,74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9,740,000.00 | 29,74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4,362,085.31 | -24,362,085.31 | -90,000,000.00 | -90,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4,362,085.31 | -24,362,085.31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0,000,000.00 | -90,000,000.00 | |||||||||||||
4.其 |
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151,011,807.42 | 151,011,807.42 | 148,444,271.01 | 299,456,078.43 | |||||||||||
2.本期使用 | 151,011,807.42 | 151,011,807.42 | 148,444,271.01 | 299,456,078.43 | |||||||||||
(六) | 91,609.71 | 91,609.71 | 91,609.71 |
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886,261,065.00 | 5,004,046,635.18 | 199,865,999.04 | 1,070,353.78 | 4,244,782.80 | 332,853,103.30 | 1,183,187,294.18 | 10,211,797,235.20 | 1,525,989,962.53 | 11,737,787,197.73 |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886,261,065.00 | 5,017,055,519.27 | 982,095.27 | 11,677,292.85 | 250,600,130.00 | 481,976,061.08 | 9,648,552,163.47 | 1,309,717,141.75 | 10,958,269,305.2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886,261,065.00 | 5,017,055,519.27 | 982,095.27 | 11,677,292.85 | 250,600,130.00 | 481,976,061.08 | 9,648,552,163.47 | 1,309,717,141.75 | 10,958,269,305.2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13,100,493.80 | 199,865,999.04 | 88,258.51 | -7,432,510.05 | 57,890,887.99 | 378,575,891.24 | 216,156,034.85 | 98,695,436.61 | 314,851,471.46 |
”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8,258.51 | 436,466,779.23 | 436,555,037.74 | 101,995,436.61 | 538,550,474.3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4,700,000.00 | 34,70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4,700,000.00 | 34,7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7,890,887.99 | -57,890,887.99 | -38,000,000.00 | -38,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7,890,887.99 | -57,890,887.99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 -38,000,000.00 | -38,000,000.00 |
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7,432,510.05 | -7,432,510.05 | -7,432,510.05 | ||||||||||||
1.本期提取 | 354,601,960.97 | 354,601,960.97 | 339,116,452.47 | 693,718,413.44 | |||||||||||
2.本期使 | 362,034,471.02 | 362,034,471.02 | 339,116,452.47 | 701,150,923.49 |
用 | |||||||||||||||
(六)其他 | -13,100,493.80 | 199,865,999.04 | -212,966,492.84 | -212,966,492.84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886,261,065.00 | 5,003,955,025.47 | 199,865,999.04 | 1,070,353.78 | 4,244,782.80 | 308,491,017.99 | 860,551,952.32 | 9,864,708,198.32 | 1,408,412,578.36 | 11,273,120,776.68 |
公司负责人:王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进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进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886,261,065.00 | 5,385,487,290.06 | 199,865,999.04 | 1,070,353.78 | 4,244,782.80 | 296,157,822.36 | 1,321,804,484.85 | 10,695,159,799.8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886,261,065.00 | 5,385,487,290.06 | 199,865,999.04 | 1,070,353.78 | 4,244,782.80 | 296,157,822.36 | 1,321,804,484.85 | 10,695,159,799.8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1,609.71 | 26,733,795.43 | -990,408,386.12 | -963,582,980.9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43,620,853.09 | 243,620,853.0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4,362,085.31 | -24,362,085.3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4,362,085.31 | -24,362,085.31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11,452,615.51 | 11,452,615.51 | |||||||||
2.本期使用 | 11,452,615.51 | 11,452,615.51 | |||||||||
(六)其他 | 91,609.71 | 2,371,710.12 | -1,209,667,153.90 | -1,207,203,834.07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886,261,065.00 | 5,385,578,899.77 | 199,865,999.04 | 1,070,353.78 | 4,244,782.80 | 322,891,617.79 | 331,396,098.73 | 9,731,576,818.83 |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886,261,065.00 | 5,398,587,783.86 | 982,095.27 | 11,677,292.85 | 238,266,934.37 | 800,786,492.91 | 10,336,561,664.2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886,261,065.00 | 5,398,587,783.86 | 982,095.27 | 11,677,292.85 | 238,266,934.37 | 800,786,492.91 | 10,336,561,664.2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3,100,493.80 | 199,865,999.04 | 88,258.51 | -7,432,510.05 | 57,890,887.99 | 521,017,991.94 | 358,598,135.5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8,258.51 | 578,908,879.93 | 578,997,138.4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7,890,887.99 | -57,890,887.9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7,890,887.99 | -57,890,887.99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7,432,510.05 | -7,432,510.05 | |||||||||
1.本期提取 | 9,621,823.44 | 9,621,823.44 |
2.本期使用 | 17,054,333.49 | 17,054,333.49 | |||||||||
(六)其他 | -13,100,493.80 | 199,865,999.04 | -212,966,492.84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886,261,065.00 | 5,385,487,290.06 | 199,865,999.04 | 1,070,353.78 | 4,244,782.80 | 296,157,822.36 | 1,321,804,484.85 | 10,695,159,799.81 |
公司负责人:王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进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进虎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由芜湖飞尚港口有限公司(原名芜湖港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芜湖港口公司)、芜湖长江大桥公路桥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总公司、芜湖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和中国芜湖外轮代理公司发起设立,于2000年11月29日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安徽省芜湖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0200725539548K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3,886,261,065.00元,股份总数3,886,261,065股(每股面值1元)。全部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公司股票已于2003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公司属交通运输行业,同时也涉及电力、煤炭的生产和供应的相关业务。主要经营活动为:
物流贸易、铁路运输和火力发电业务。产品主要有煤炭和电力销售,提供的劳务主要为铁路运输业务。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3年3月27日七届十五次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淮矿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淮沪煤电有限公司、淮矿电力燃料(芜湖)有限责任公司、皖江售电江苏有限责任公司和淮南矿业集团售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分别简称淮矿电燃公司、淮沪煤电公司、芜湖电燃公司、皖江售电江苏公司和淮矿售电公司)5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九之说明。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
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
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并采用三阶段模型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3)采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1)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 |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款具有可控性,预期不存在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应收电费款组合 | 账龄为0-6个月的应收国家电网公司电费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对账龄0-6个月的应收国家电网公司电费款不计提坏账,6个月以上电费款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30.00 |
3-4年 | 50.00 |
4-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
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合并财务报表
1)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5-50 | 0-5% | 1.90%-4.0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30 | 0-5% | 3.17%-19.4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10-12 | 0-5% | 7.92%-9.7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8 | 0-5% | 5.28%-19.40% |
弃置费用[注] | 年限平均法 | 21 | 4.76% |
[注]弃置费用折旧年限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服务年限确定,为生产期+基本稳沉时间+管护期,按矿井采矿许可证剩余服务年限15年、基本稳沉时间一般取3年、管护期取3年,将折旧年限确认为21年。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采矿权摊销采用产量法,探矿权在没有开采之前不进行摊销,转入采矿权开采后按照产量法进行摊销。土地使用权和软件的具体摊销年限如下:
项目 | 摊销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50 |
软件 | 3-10 |
专利技术 | 10 |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
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1)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4)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物流贸易收入和煤炭销售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本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
电力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本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电力供应至各电厂所在地的电网公司、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
铁路运输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有关运输服务已经完成、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售后租回
(1)公司作为承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2)公司作为出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
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与回购公司股份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
因减少注册资本或奖励职工等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按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为库存股处理,同时进行备查登记。如果将回购的股份注销,则将按注销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与实际回购所支付的金额之间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如果将回购的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于职工行权购买本公司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将部分上网电费收款权证券化,将特定期间内因发电公司顾桥电厂发电业务享有的向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收取基本上网电量电费的权利转让予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由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向投资者发行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公司全额认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到期,除非根据生效判决或裁定或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事先的书面同意,本公司不得以转让、质押等方式对所持有的次级资产支持证券进行处置,亦不得要求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赎回。本公司实际上保留了部分上网电费收款权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故未对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
在运用证券化金融资产的会计政策时,本公司已考虑转移至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的资产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程度:
(1)当本公司已转移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时,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2)当本公司保留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时,本公司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如本公司并未转移或保留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本公司考虑对该金融资产是否存在控制。如果本公司并未保留控制权,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把在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及义务分别确认为资产或负债。如本公司保留控制权,则根据对金融资产的继续涉入程度确认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见其他说明 | ||
其他说明
(1)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
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进行追溯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符合该规定的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之间的,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对符合该规定的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按照该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对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之间新增的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对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一、分部报告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能够通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二、安全生产费
公司按照财政部、应急部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的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5%、1%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63,770.93 | 129,945.90 |
银行存款 | 2,436,267,986.73 | 1,988,311,603.65 |
其他货币资金 | 84,240,000.00 | 38,300,000.00 |
合计 | 2,520,571,757.66 | 2,026,741,549.55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524,844,388.15 | 568,915,470.26 |
其他说明
1)公司的母公司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南矿业)通过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子公司淮沪煤电公司的参股股东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求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对淮沪煤电公司的经营资金归集管理。2)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中系银行履约保函保证金84,240,000.00元,使用受限;银行存款中有因子公司注销手续未完成账户285,532.09元使用受限。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672,438,225.51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672,438,225.51 |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商业银行或大型国有企业的财务公司,由于商业银行或大型国有企业具有较高的信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本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351,408,234.94 | |
1年以内小计 | 1,351,408,234.94 |
1至2年 | 649,258.03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39,465.84 |
合计 | 1,352,096,958.8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0,017,320.40 | 0.56 | 10,017,320.40 | 100.00 |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 10,017,320.40 | 0.56 | 10,017,320.40 |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52,096,958.81 | 100.00 | 43,603,449.92 | 3.22 | 1,308,493,508.89 | 1,778,257,011.05 | 99.44 | 63,192,827.16 | 3.55 | 1,715,064,183.89 |
其中: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1,352,096,958.81 | 100.00 | 43,603,449.92 | 3.22 | 1,308,493,508.89 | 1,778,257,011.05 | 99.44 | 63,192,827.16 | 3.55 | 1,715,064,183.89 |
合计 | 1,352,096,958.81 | / | 43,603,449.92 | / | 1,308,493,508.89 | 1,788,274,331.45 | / | 73,210,147.56 | / | 1,715,064,183.8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870,669,889.45 | 43,603,449.92 | 5.01 |
应收电费款组合 | 481,427,069.36 | ||
合计 | 1,352,096,958.81 | 43,603,449.92 | 3.22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 龄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元) | 坏账准备(元)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869,981,165.58 | 43,499,058.27 | 5.00 |
1-2年 | 649,258.03 | 64,925.81 | 10.00 |
5年以上 | 39,465.84 | 39,465.84 | 100.00 |
小 计 | 870,669,889.45 | 43,603,449.92 | 5.01 |
2)应收电费款组合,账龄为0-6个月的应收国家电网公司电费款
单位名称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元)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华东分部 | 283,018,325.06 | ||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 148,579,464.27 | ||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淮南供电公司 | 49,824,116.71 |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 5,163.32 |
小 计 | 481,427,069.36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0,017,320.40 | 10,017,320.4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3,192,827.16 | -19,589,377.24 | 43,603,449.92 | |||
合计 | 73,210,147.56 | -19,589,377.24 | 10,017,320.40 | 43,603,449.9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大唐安徽联合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 10,017,320.40 | 现金收回 |
合计 | 10,017,320.40 | / |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华东分部 | 283,018,325.06 | 20.93 | |
淮沪电力有限公司 | 160,920,619.25 | 11.90 | 8,046,030.96 |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 148,579,464.27 | 10.99 | |
江苏悦达南方控股有限公司 | 118,055,198.13 | 8.73 | 5,902,759.91 |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65,775,593.42 | 4.86 | 3,288,779.67 |
合计 | 776,349,200.13 | 57.41 | 17,237,570.54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19,438,031.68 | 392,688,885.75 |
合计 | 319,438,031.68 | 392,688,885.75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 | 转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合 计 | 2,000,000.00 | 2,000,000.00 |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1年以内 | 240,806,109.42 | 99.01 | 244,024,447.42 | 98.43 |
1至2年 | 92,101.00 | 0.04 | 2,262,346.69 | 0.91 |
2至3年 | 687,782.24 | 0.28 | 1,568,407.10 | 0.63 |
3年以上 | 1,628,407.10 | 0.67 | 60,000.00 | 0.03 |
合计 | 243,214,399.76 | 100.00 | 247,915,201.21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陕煤运销集团榆林销售有限公司 | 89,394,208.43 | 36.76 |
旭阳营销有限公司 | 48,053,317.69 | 19.76 |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 31,039,479.59 | 12.76 |
陕西榆林能源集团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 | 19,813,240.96 | 8.15 |
景德镇市焦化能源有限公司 | 13,484,061.93 | 5.54 |
合计 | 201,784,308.60 | 82.97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3,916,506.24 | 27,232,989.20 |
合计 | 13,916,506.24 | 27,232,989.2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0,918,632.89 | |
1年以内小计 | 10,918,632.89 |
1至2年 | 3,736,450.00 |
2至3年 | 30,000.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320,000.00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5,000.00 |
合计 | 15,010,082.89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4,893,450.00 | 29,773,252.00 |
应收暂付款 | 116,632.89 | 385,266.78 |
合计 | 15,010,082.89 | 30,158,518.78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307,280.00 | 220,643.80 | 1,397,605.78 | 2,925,529.58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186,822.50 | 186,822.50 | ||
--转入第三阶段 | -3,000.00 | 3,000.00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574,525.85 | -30,821.30 | -462,422.87 | -1,067,770.02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764,182.91 | 764,182.91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545,931.65 | 373,645.00 | 174,000.00 | 1,093,576.65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764,182.91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淮潘公路工程管理处 | 押金保证金 | 550,000.00 | 无法收回 | 内部核销程序 | 否 |
其他汇总 | 其他 | 214,182.91 | 无法收回 | 内部核销程序 | 否 |
合计 | / | 764,182.91 | / | / | /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中电广西防城港电力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6,000,000.00 | 1年以内 | 39.97 | 300,000.00 |
中信泰富特钢经贸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1,500,000.00 | 1-2年 | 9.99 | 150,000.00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1,500,000.00 | 1年以内 | 9.99 | 75,000.00 |
张家港保税区昌荣贸易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1,000,000.00 | 1-2年 | 6.66 | 100,000.00 |
上海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1,000,000.00 | 1年以内 | 6.66 | 50,000.00 |
合计 | / | 11,000,000.00 | / | 73.27 | 675,000.00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73,004,054.17 | 73,004,054.17 | 76,225,740.73 | 76,225,740.73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600,090,681.21 | 600,090,681.21 | 402,091,289.04 | 402,091,289.04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673,094,735.38 | 673,094,735.38 | 478,317,029.77 | 478,317,029.77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银行理财产品 | 101,121,917.81 | 50,160,479.45 |
待抵扣增值税 | 3,277,807.01 | 18,552,696.90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81,452,209.38 | 617,321.88 |
合计 | 185,851,934.20 | 69,330,498.23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 | 权益法下 | 其他综 | 其他权 | 宣告发放 | 计提减值 | 其他 |
资 | 确认的投资损益 | 合收益调整 | 益变动 | 现金股利或利润 | 准备 | ||||||
一、合营企业 | |||||||||||
镇江东港 | 175,890,398.37 | 8,014,581.73 | -312,274.42 | 183,592,705.68 | |||||||
小计 | 175,890,398.37 | 8,014,581.73 | -312,274.42 | 183,592,705.68 | |||||||
二、联营企业 | |||||||||||
省港口运营集团 | 2,440,574,984.08 | 12,936,573.07 | 402,757.26 | 2,453,914,314.41 | |||||||
淮沪电力 | 668,994,162.40 | 236,285,901.68 | 1,126.87 | 105,000,000.00 | 800,281,190.95 | ||||||
安徽远达催化剂有限公司 | 4,212,843.53 | 145,956.87 | 4,358,800.40 | ||||||||
小计 | 3,113,781,990.01 | 249,368,431.62 | 403,884.13 | 105,000,000.00 | 3,258,554,305.76 | ||||||
合计 | 3,289,672,388.38 | 257,383,013.35 | 91,609.71 | 105,000,000.00 | 3,442,147,011.44 |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安徽安和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 200,000.00 | 200,000.00 |
合计 | 200,000.00 | 200,000.00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安徽安和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 公司持有对安徽安和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属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因此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6,612,050,355.48 | 7,315,683,980.27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6,612,050,355.48 | 7,315,683,980.2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弃置费用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498,746,021.80 | 9,629,791,599.60 | 298,371,990.06 | 56,109,780.74 | 389,632,381.87 | 16,872,651,774.07 |
2.本期增加金额 | 31,993,158.18 | 339,995,307.05 | 12,770,756.68 | 44,947,603.75 | 429,706,825.66 | |
(1)购置 | 7,207,730.39 | 334,365,086.83 | 12,266,996.57 | 42,535,449.61 | 396,375,263.40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4,785,427.79 | 5,630,220.22 | 503,760.11 | 2,412,154.14 | 33,331,562.26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3,949,393.53 | 4,389,201.57 | 955,010.94 | 139,293,606.04 | ||
(1)处置或报废 | 133,949,393.53 | 4,389,201.57 | 955,010.94 | 139,293,606.04 | ||
4.期末余额 | 6,530,739,179.98 | 9,835,837,513.12 | 306,753,545.17 | 100,102,373.55 | 389,632,381.87 | 17,163,064,993.6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740,802,480.04 | 6,527,681,722.22 | 242,762,761.58 | 27,166,906.96 | 18,553,923.00 | 9,556,967,793.8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7,334,523.01 | 491,092,909.21 | 10,797,064.64 | 4,802,773.67 | 18,553,923.00 | 742,581,193.53 |
(1)计提 | 217,334,523.01 | 491,092,909.21 | 10,797,064.64 | 4,802,773.67 | 18,553,923.00 | 742,581,193.53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7,407,058.25 | 4,173,667.41 | 873,751.14 | 132,454,476.80 | ||
(1)处置或报废 | 126,623,416.55 | 4,173,667.41 | 873,751.14 | 131,670,835.10 | ||
其他减少[注] | 783,641.70 | 783,641.70 | ||||
4.期末余额 | 2,958,137,003.05 | 6,891,367,573.18 | 249,386,158.81 | 31,095,929.49 | 37,107,846.00 | 10,167,094,510.5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3,221,123.81 | 170,346,429.10 | 9,175.01 | 343,399.76 | 383,920,127.68 | |
(1)计提 | 213,221,123.81 | 170,346,429.10 | 9,175.01 | 343,399.76 | 383,920,127.6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213,221,123.81 | 170,346,429.10 | 9,175.01 | 343,399.76 | 383,920,127.68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359,381,053.12 | 2,774,123,510.84 | 57,358,211.35 | 68,663,044.30 | 352,524,535.87 | 6,612,050,355.48 |
2.期初账面价值 | 3,757,943,541.76 | 3,102,109,877.38 | 55,609,228.48 | 28,942,873.78 | 371,078,458.87 | 7,315,683,980.27 |
[注]机器设备累计折旧本期减少系对其进行更新改造,转入在建工程。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及建筑物 | 291,725,606.40 | 72,638,944.01 | 213,221,123.81 | 5,865,538.58 | |
机器设备 | 541,657,017.98 | 319,453,494.09 | 169,741,982.03 | 52,461,541.86 | |
运输工具 | 42,119.66 | 40,856.07 | 13.59 | 1,250.00 | |
其他设备 | 2,154,816.23 | 1,570,680.34 | 371,799.85 | 212,336.04 |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机器设备 | 3,602,993.37 |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铁路专用线道口房、清扫房等相关房产 | 18,180,048.60 | 由于涉及到政府部门较多,手续繁杂,加上诸多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尚在办理中 |
新庄孜电厂生产办公等相关房产 | 13,980.00 | 由于涉及到政府部门较多,手续繁杂,目前尚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788,435,965.98 | 558,832,856.96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788,435,965.98 | 558,832,856.9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矿井开拓延深工程 | 764,047,395.88 | 764,047,395.88 | 549,015,633.20 | 549,015,633.20 | ||
封闭式煤仓项目 | 6,486,238.54 | 6,486,238.54 | 4,688,073.40 | 4,688,073.40 | ||
丁集矿宿舍楼、污水处理站等改造项目 | 8,236,617.11 | 8,236,617.11 | ||||
标准化体系应用创新平台新建项目 | 2,203,539.82 | 2,203,539.82 | ||||
车辆检修基地采暖工程 | 538,456.19 | 538,456.19 | ||||
其他零星工程 | 9,665,714.45 | 9,665,714.45 | 2,387,154.35 | 2,387,154.35 | ||
合计 | 788,435,965.98 | 788,435,965.98 | 558,832,856.96 | 558,832,856.96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矿井开拓延深工程 | 1,600,000,000.00 | 549,015,633.20 | 238,907,255.68 | 23,875,493.00 | 764,047,395.88 | 47.75 | 48.00 | 21,429,691.86 | 13,478,895.56 | 4.51 | 借款及自筹 | |
封闭式煤仓项目 | 10,000,000.00 | 4,688,073.40 | 1,798,165.14 | 6,486,238.54 | 64.86 | 65.00 | 自筹 |
丁集矿宿舍楼、污水处理站等改造项目 | 23,240,000.00 | 8,236,617.11 | 8,236,617.11 | 35.44 | 35.00 | 自筹 | ||||||
标准化体系应用创新平台新建项目 | 2,200,000.00 | 2,203,539.82 | 2,203,539.82 | 100.16 | 100.00 | 自筹 | ||||||
车辆检修基地采暖工程 | 2,000,000.00 | 538,456.19 | 149,582.57 | 688,038.76 | 34.40 | 100.00 | 自筹 | |||||
其他零星工程 | 2,387,154.35 | 16,046,590.60 | 8,768,030.50 | 9,665,714.45 | 自筹 | |||||||
合计 | 1,637,440,000.00 | 558,832,856.96 | 265,138,211.10 | 33,331,562.26 | 2,203,539.82 | 788,435,965.98 | / | / | 21,429,691.86 | 13,478,895.56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土地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043,700.97 | 3,991,914.88 | 6,035,615.85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2,043,700.97 | 3,991,914.88 | 6,035,615.8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47,378.30 | 750,325.80 | 897,704.10 |
2.本期增加金额 | 386,484.51 | 750,325.80 | 1,136,810.31 |
(1)计提 | 386,484.51 | 750,325.80 | 1,136,810.31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33,862.81 | 1,500,651.60 | 2,034,514.4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509,838.16 | 2,491,263.28 | 4,001,101.44 |
2.期初账面价值 | 1,896,322.67 | 3,241,589.08 | 5,137,911.75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采矿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76,045,645.95 | 849,179.33 | 35,582,975.63 | 1,246,869,400.00 | 2,159,347,200.9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85,615.30 | 2,485,615.30 | ||||
(1)购置 | 2,485,615.30 | 2,485,615.3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876,045,645.95 | 849,179.33 | 38,068,590.93 | 1,246,869,400.00 | 2,161,832,816.21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89,796,595.09 | 91,994.37 | 19,074,317.50 | 178,391,037.74 | 387,353,944.7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785,612.38 | 84,917.88 | 3,103,107.28 | 13,765,554.22 | 36,739,191.76 | |
(1)计提 | 19,785,612.38 | 84,917.88 | 3,103,107.28 | 13,765,554.22 | 36,739,191.7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09,582,207.47 | 176,912.25 | 22,177,424.78 | 192,156,591.96 | 424,093,136.46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563,671.52 | 3,563,671.52 | ||||
(1)计提 | 3,563,671.52 | 3,563,671.5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563,671.52 | 3,563,671.52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62,899,766.96 | 672,267.08 | 15,891,166.15 | 1,054,712,808.04 | 1,734,176,008.23 |
2.期初账面价值 | 686,249,050.86 | 757,184.96 | 16,508,658.13 | 1,068,478,362.26 | 1,771,993,256.21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1%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丁集矿铁路专用线土地使用权 | 33,028,264.36 | 由于涉及到政府部门较多,手续繁杂,目前尚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塌陷区铁路专线路基、桥梁沉降自动化监测系统 | 193,396.23 | 88,679.25 | 282,075.48 | |||||
移动式智能桥梁巡检系统 | 141,509.43 | 141,509.43 | ||||||
合计 | 193,396.23 | 230,188.68 | 282,075.48 | 141,509.43 |
其他说明无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淮南铁路运输分公司 | 84,229,696.23 | 84,229,696.23 | ||||
合计 | 84,229,696.23 | 84,229,696.23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构成 | 铁路运输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 | 1,667,474,761.82 |
分摊至本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账面价值及分摊方法 | 84,229,696.23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 | 1,751,704,458.05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否与购买日、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一致 | 是 |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商誉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其预计现金流量根据公司批准的5年期现金流量预测为基础,现金流量预测使用的折现率12.92%(2021年度:13.27%),预测期以后的现金流量根据增长率0%(2021年度:0%)推断得出,该增长率和铁路运输行业总体长期平均增长率相当。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其他关键数据包括:预计运价、运输量、运输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上述关键数据。公司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根据公司聘请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3〕2-2号),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261,810.00万元,账面价值175,170.45万元,商誉并未出现减值损失。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采煤塌陷安置搬迁补偿费 | 374,972,613.00 | 78,907,020.00 | 196,362,858.87 | 257,516,774.13 |
合计 | 374,972,613.00 | 78,907,020.00 | 196,362,858.87 | 257,516,774.13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41,864,583.80 | 10,466,145.95 | 73,807,473.65 | 18,451,868.42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已计提未发放的工资 | 5,776,106.11 | 1,444,026.53 | 4,566,867.11 | 1,141,716.78 |
专项储备形成的固定资产 | 156,663,505.78 | 39,165,876.45 | 163,784,491.12 | 40,946,122.78 |
合计 | 204,304,195.69 | 51,076,048.93 | 242,158,831.88 | 60,539,707.98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482,792,427.59 | 87,581,762.14 |
可抵扣亏损 | 874,834,345.01 | 970,942,006.84 |
合计 | 1,357,626,772.60 | 1,058,523,768.98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2年 | 234,800,457.18 | ||
2023年 | 167,459,155.22 | 172,305,073.79 | |
2024年 | 156,299,014.25 | 156,299,014.25 | |
2025年 | 112,189,903.62 | 112,183,054.62 | |
2026年 | 300,724,392.96 | 295,354,407.00 | |
2027年 | 138,161,878.96 |
合计 | 874,834,345.01 | 970,942,006.8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设备款 | 3,646,500.00 | 3,646,500.00 | 2,426,000.00 | 2,426,000.00 | ||
合计 | 3,646,500.00 | 3,646,500.00 | 2,426,000.00 | 2,426,000.00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50,000,000.00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148,208,127.38 | |
信用借款 | 1,325,001,385.94 | 1,446,567,562.45 |
合计 | 1,325,001,385.94 | 1,644,775,689.83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197,060,000.00 | |
国内信用证 | 220,924,606.43 | |
合计 | 220,924,606.43 | 197,060,000.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和劳务款项 | 850,785,252.47 | 889,051,843.67 |
工程和设备款项 | 254,439,663.66 | 309,788,508.18 |
运输费用及其他 | 13,215,950.36 | 12,239,963.79 |
合计 | 1,118,440,866.49 | 1,211,080,315.6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和劳务款 | 131,935,205.81 | 121,573,401.01 |
预收运输费用 | 4,709,969.86 | 4,043,395.84 |
合计 | 136,645,175.67 | 125,616,796.85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85,831,910.78 | 1,488,622,983.77 | 1,480,369,259.59 | 94,085,634.96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969,204.14 | 261,688,353.97 | 261,504,092.05 | 2,153,466.06 |
三、辞退福利 | 19,310.84 | 8,593,239.12 | 8,599,359.25 | 13,190.71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87,820,425.76 | 1,758,904,576.86 | 1,750,472,710.89 | 96,252,291.73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8,113,757.46 | 1,158,687,305.16 | 1,155,984,804.44 | 40,816,258.18 |
二、职工福利费 | 80,577,367.81 | 80,577,367.81 | ||
三、社会保险费 | 84,920,319.12 | 84,920,319.12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67,544,651.01 | 67,544,651.01 | ||
工伤保险费 | 17,266,832.30 | 17,266,832.30 | ||
生育保险费 | 108,835.81 | 108,835.81 | ||
四、住房公积金 | 3,007,768.05 | 119,373,957.43 | 119,512,994.10 | 2,868,731.38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4,710,385.27 | 34,601,950.36 | 28,911,690.23 | 50,400,645.40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劳务派遣费 | 9,262,305.17 | 9,262,305.17 | ||
九、劳务费 | 1,199,778.72 | 1,199,778.72 | ||
合计 | 85,831,910.78 | 1,488,622,983.77 | 1,480,369,259.59 | 94,085,634.96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68,682,330.28 | 168,682,330.28 | ||
2、失业保险费 | 5,353,523.24 | 5,353,523.24 | ||
3、企业年金缴费 | 1,969,204.14 | 87,652,500.45 | 87,468,238.53 | 2,153,466.06 |
合计 | 1,969,204.14 | 261,688,353.97 | 261,504,092.05 | 2,153,466.0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84,467,102.16 | 69,233,524.73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640,540.19 | 62,329,676.34 |
个人所得税 | 8,383,599.28 | 9,171,097.2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832,712.59 | 3,398,341.76 |
资源税 | 15,630,021.59 | 16,367,271.09 |
房产税 | 3,325,040.54 | 5,185,348.34 |
印花税 | 2,993,039.54 | 4,745,714.72 |
土地使用税 | 2,313,356.78 | 3,430,643.14 |
教育费附加 | 2,624,593.70 | 2,178,816.53 |
地方教育附加 | 1,720,921.30 | 1,452,544.35 |
地方其他水利建设基金 | 1,431,427.16 | 1,490,040.97 |
环境保护税 | 300.70 | 270,033.14 |
其 他 | 851,774.96 | 475,015.23 |
合计 | 129,214,430.49 | 179,728,067.61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427,420,259.24 | 729,093,504.86 |
合计 | 427,420,259.24 | 729,093,504.8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青苗及塌陷补偿费 | 304,210,866.30 | 604,409,015.34 |
押金保证金 | 60,399,317.61 | 71,664,380.45 |
应付暂收款 | 4,561,633.67 | 2,518,303.08 |
其 他 | 58,248,441.66 | 50,501,805.99 |
合计 | 427,420,259.24 | 729,093,504.8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539,813,920.70 | 343,143,138.06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7,293.88 | |
一年内到期的资产证券化产品 | 204,518,567.39 | 25,550,140.16 |
合计 | 744,332,488.09 | 368,730,572.10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45,262,663.62 | 115,970,721.44 |
合计 | 45,262,663.62 | 115,970,721.44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400,526,777.68 | 500,658,472.22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1,180,636,957.50 | 1,172,523,487.10 |
合计 | 1,581,163,735.18 | 1,673,181,959.32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质押借款系淮沪煤电公司以田集电厂一期工程2*600MW国产超临界燃煤机组项目的电费收费权作为质押。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 268,948.41 |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9,427.85 | |
合计 | 259,520.56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33,436,200.00 | 新庄孜电厂关停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弃置费用 | 404,735,656.42 | 423,174,468.95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费 |
合计 | 404,735,656.42 | 456,610,668.95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1)根据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淮南市财政局、淮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淮南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淮自然资规〔2021〕326号),同时结合公司自身情况,预计淮沪煤电公司丁集矿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总静态投资额为70,331.41万元,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将矿山服务年限确定为21年,参考母公司淮矿集团的五年期借款利率5.5%作为折现率,折现后的弃置费用现值38,963.24万元初始确认计入固定资产科目;
2)下属公司新庄孜电厂委托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合同约定采用BOT模式、运营期10年、运营期间每年支付运营费。2022年新庄孜电厂关闭,导致北京
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该项目发生亏损,淮河能源公司对其损失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损失值对其进行赔偿。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903,610.55 | 18,658,628.31 | 1,545,266.16 | 20,016,972.70 | 收到政府补助 |
合计 | 2,903,610.55 | 18,658,628.31 | 1,545,266.16 | 20,016,972.70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煤矿安全改造项目补助资金 | 18,658,628.31 | 978,936.30 | 17,679,692.01 | 与资产相关 | |||
安全生产设备补贴 | 2,756,943.92 | 529,663.19 | 2,227,280.73 | 与资产相关 | |||
烟气脱硫过程监控系统升级改造 | 146,666.63 | 36,666.67 | 109,999.96 | 与资产相关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
资产证券化产品 | 203,129,102.84 | 407,094,526.99 |
合计 | 203,129,102.84 | 407,094,526.99 |
其他说明:
无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3,886,261,065.00 | 3,886,261,065.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4,608,603,523.29 | 4,608,603,523.29 | ||
其他资本公积 | 395,351,502.18 | 91,609.71 | 395,443,111.89 | |
合计 | 5,003,955,025.47 | 91,609.71 | 5,004,046,635.1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增加金额系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其他权益变动调整其他资本公积所致。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股份回购 | 199,865,999.04 | 199,865,999.04 | ||
合计 | 199,865,999.04 | 199,865,999.0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070,353.78 | 1,070,353.78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070,353.78 | 1,070,353.78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权益法 |
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070,353.78 | 1,070,353.78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4,244,782.80 | 107,595,223.20 | 107,595,223.20 | 4,244,782.80 |
维简费 | 43,416,584.22 | 43,416,584.22 | ||
合计 | 4,244,782.80 | 151,011,807.42 | 151,011,807.42 | 4,244,782.8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原按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2012年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自2022年11月21日起改按照财政部、应急部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的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本公司所属发电公司和铁路运输公司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淮沪煤电公司丁集煤矿以本年度原煤实际产量为依据计提安全生产费。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08,491,017.99 | 24,362,085.31 | 332,853,103.30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308,491,017.99 | 24,362,085.31 | 332,853,103.3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860,551,952.32 | 481,976,061.0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860,551,952.32 | 481,976,061.08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46,997,427.17 | 436,466,779.23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4,362,085.31 | 57,890,887.99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183,187,294.18 | 860,551,952.3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主营业务 | 25,091,031,408.73 | 23,496,100,698.93 | 22,308,491,696.82 | 21,164,555,096.62 |
其他业务 | 265,824,492.59 | 99,214,143.71 | 468,262,322.00 | 222,451,194.82 |
合计 | 25,356,855,901.32 | 23,595,314,842.64 | 22,776,754,018.82 | 21,387,006,291.44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按商品或服务类型分解信息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六(6)之说明。
2)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按商品或服务转让时间分解。
项 目 | 本期数(元) | 上年同期数(元)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25,346,485,379.51 | 22,759,723,916.44 |
小 计 | 25,346,485,379.51 | 22,759,723,916.44 |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2,976,028.12 | 17,046,727.14 |
教育费附加 | 15,341,893.70 | 12,637,813.19 |
资源税 | 49,468,733.83 | 48,314,464.90 |
房产税 | 14,378,613.39 | 13,007,880.92 |
土地使用税 | 9,253,427.07 | 9,253,426.82 |
车船使用税 | 65,741.32 | 73,030.47 |
印花税 | 13,892,993.70 | 12,894,916.19 |
地方教育附加 | 10,227,929.22 | 8,425,208.80 |
环境保护税 | 1,983,331.56 | 1,326,519.06 |
合计 | 137,588,691.91 | 122,979,987.49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委托代销手续费 | 24,442,609.00 | 24,598,339.84 |
职工薪酬 | 14,504,731.56 | 12,448,953.87 |
差旅费 | 1,363,150.52 | 1,746,529.41 |
业务招待费 | 1,218,674.90 | 1,294,108.90 |
租赁费 | 331,602.12 | 273,625.98 |
其他 | 3,711,014.46 | 3,594,300.85 |
合计 | 45,571,782.56 | 43,955,858.85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82,692,569.70 | 277,932,806.49 |
摊销及折旧 | 49,452,018.66 | 50,817,734.42 |
咨询费 | 31,783,801.89 | 29,876,912.54 |
办公费 | 19,462,600.26 | 18,398,547.56 |
维修费 | 1,301,066.27 | 5,747,728.11 |
税费 | 8,152,583.91 | 4,446,933.78 |
租赁费 | 2,086,250.15 | 2,285,465.00 |
业务招待费 | 1,612,305.30 | 1,903,803.83 |
差旅费 | 1,184,788.03 | 1,686,764.91 |
会议费 | 90,356.75 | 227,939.81 |
其 他 | 57,448,303.92 | 23,817,057.21 |
合计 | 455,266,644.84 | 417,141,693.66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90,056,756.76 | 73,580,440.66 |
物料消耗 | 54,508,947.51 | 22,824,276.15 |
委外研发 | 1,988,254.71 | 748,318.87 |
其他 | 4,629,483.24 | 3,877,180.44 |
合计 | 151,183,442.22 | 101,030,216.12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71,716,453.46 | 190,200,489.44 |
减:利息收入 | -23,608,718.54 | -20,015,027.19 |
手续费及其他 | 1,118,034.90 | 1,476,146.86 |
合计 | 149,225,769.82 | 171,661,609.11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注] | 1,545,266.16 | 521,934.06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注] | 28,776,268.08 | 11,802,242.07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546,018.97 | 461,143.27 |
退伍军人减免增值税 | 1,575,000.00 | 1,647,000.00 |
合计 | 32,442,553.21 | 14,432,319.40 |
其他说明:
[注]本期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84)之说明。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57,383,013.35 | 138,901,628.15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 1,898,241.82 | 3,776,780.11 |
票据贴现利息支出 | -14,910,498.42 | -25,451,248.41 |
合计 | 244,370,756.75 | 117,227,159.85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9,637,469.87 | -29,068,026.59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036,997.79 | -918,977.74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30,674,467.66 | -29,987,004.33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383,920,127.68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3,563,671.52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387,483,799.20 |
其他说明:
因安徽省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公司全资电厂新庄孜电厂1#、2#机组己于2022年11月底关停。公司对关停拟拆除新庄孜电厂1#、2#机组涉及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以单项资产或资产组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根据单项资产或资产组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3,964.60 |
合计 | 3,964.60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6,516,515.49 | 12,211,202.64 | 6,516,515.49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6,516,515.49 | 12,211,202.64 | 6,516,515.49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罚没收入 | 756,853.39 | 1,465,731.03 | 756,853.39 |
其 他 | 246,083.94 | 287,250.76 | 246,083.94 |
违约金收入 | 36,000.00 | 1,527,800.00 | 36,000.00 |
碳排放交易权 | 745,921.00 | ||
合计 | 7,555,452.82 | 16,237,905.43 | 7,555,452.8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7,717,672.65 | 11,689,379.57 | 7,717,672.65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7,717,672.65 | 11,689,379.57 | 7,717,672.65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违约赔偿金 | 33,436,200.00 | 33,436,200.00 | |
罚没支出 | 1,449,970.32 | 710,676.00 | 1,449,970.32 |
其他 | 349,752.76 | 79,194.24 | 349,752.76 |
存货报废损失 | 1,998,221.08 | ||
合计 | 42,953,595.73 | 14,477,470.89 | 42,953,595.73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73,016,057.05 | 117,148,217.1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9,463,659.05 | -19,199,161.37 |
合计 | 182,479,716.10 | 97,949,055.77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707,314,527.44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76,828,631.86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29,191.68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41,845,753.34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900,082.71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56,104,640.54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03,030,587.09 |
所得税费用 | 182,479,716.1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57)其他综合收益。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45,192,263.95 | 12,087,977.83 |
保证金 | 14,879,802.00 | 66,608,883.44 |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23,608,718.54 | 20,015,027.19 |
往来款 | 2,043,330.59 | 54,948,779.39 |
租赁收入 | 10,370,521.81 | 17,030,102.38 |
违约金及罚没收入 | 792,853.39 | 2,993,531.03 |
其 他 | 3,669,666.43 | 1,494,315.03 |
合计 | 100,557,156.71 | 175,178,616.29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证金 | 57,490,594.93 | 55,300,883.44 |
研发费用 | 57,840,495.89 | 4,625,499.31 |
咨询管理费 | 31,783,801.89 | 29,876,912.54 |
委托代销手续费 | 24,442,609.00 | 24,598,339.84 |
办公费 | 19,462,600.26 | 18,398,547.56 |
往来款 | 268,633.89 | 10,856,104.47 |
差旅费 | 2,547,938.55 | 3,433,294.32 |
业务招待费 | 2,830,980.20 | 3,197,912.73 |
租赁费 | 2,417,852.27 | 2,559,090.98 |
维修费 | 1,301,066.27 | 5,747,728.11 |
手续费 | 1,118,034.90 | 1,476,146.86 |
会议费 | 90,356.75 | 227,939.81 |
其他 | 49,540,768.39 | 27,884,812.26 |
合计 | 251,135,733.19 | 188,183,212.23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00 | 610,000,000.00 |
合计 | 50,000,000.00 | 610,0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0 | 560,000,000.00 |
合计 | 100,000,000.00 | 560,0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偿还资产证券化产品本金 | 24,985,000.00 | 24,985,000.00 |
资产证券化产品利息 | 21,931,700.00 | 23,220,850.00 |
租赁支出 | 259,520.56 | 341,000.00 |
回购股份款 | 199,865,999.04 | |
合计 | 47,176,220.56 | 248,412,849.04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524,834,811.34 | 538,462,215.84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56,809,331.54 | 29,987,004.33 |
信用减值损失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742,581,193.53 | 812,717,693.09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136,810.31 | 897,704.10 |
无形资产摊销 | 36,739,191.76 | 37,365,132.1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96,362,858.8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964.60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01,157.16 | -521,823.07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71,716,453.46 | 190,200,489.4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44,389,811.93 | -142,678,408.2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463,659.05 | -19,199,161.3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94,777,705.61 | 312,670,987.0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04,248,211.72 | -50,182,602.0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34,566,970.73 | -77,025,288.94 |
其他 | -7,432,510.0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71,355,225.87 | 1,625,261,432.21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436,046,225.57 | 1,988,441,549.5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988,441,549.55 | 1,352,501,491.45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47,604,676.02 | 635,940,058.10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436,046,225.57 | 1,988,441,549.55 |
其中:库存现金 | 63,770.93 | 129,945.9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435,982,454.64 | 1,988,311,603.6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36,046,225.57 | 1,988,441,549.55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说明
期末其他货币资金系银行履约保函保证金84,240,000.00元,使用受限;银行存款中有因子公司注销手续未完成账户285,532.09元使用受限。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金额
项 目 | 本期数 | 上期数 |
背书转让的商业汇票金额 | 1,841,863,405.22 | 2,476,882,610.26 |
其中:支付货款 | 1,841,863,405.22 | 2,476,882,610.26 |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84,525,532.09 | 银行履约保证金、子公司注销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369,536,291.42 | 资产证券化产品抵押的固定资产 |
无形资产 | ||
应收账款 | 431,597,789.33 | 借款质押 |
合计 | 885,659,612.84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安全生产设备补贴 | 529,663.19 | 递延收益 | 529,663.19 |
环保拨款 | 36,666.67 | 递延收益 | 36,666.67 |
煤矿安全改造中央财政资金专项拨款 | 18,658,628.31 | 递延收益 | 978,936.30 |
淮南经济开发区支持制造业发展鼓励补助金 | 10,026,080.00 | 其他收益 | 10,026,080.00 |
清洁能源专项补贴款 | 4,040,000.00 | 其他收益 | 4,040,000.00 |
芜湖江北产业集中区财政扶持款 | 3,759,202.00 | 其他收益 | 3,759,202.00 |
煤矿安全改造项目补助资金 | 2,851,371.69 | 其他收益 | 2,851,371.69 |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返还 | 2,242,632.44 | 其他收益 | 2,242,632.44 |
稳岗补贴 | 2,116,047.27 | 其他收益 | 2,116,047.27 |
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 1,819,900.00 | 其他收益 | 1,819,900.00 |
煤矿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 1,570,000.00 | 其他收益 | 1,570,000.00 |
商贸流通业发展促进政策资金 | 330,000.00 | 其他收益 | 330,000.00 |
其他零星补助 | 21,034.68 | 其他收益 | 21,034.68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减少
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方式 | 股权处置时点 | 处置日净资产(元) | 期初至处置日净利润(元) |
淮南矿业集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吸收合并 | 2022年10月19日 | 246,616,354.77 | -174,978,763.80 |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减少管理层级,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发电公司实施整体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完成后,发电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以及人员等由公司承接,其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同时,发电公司所属的三个分公司(即顾桥电厂、潘三电厂、新庄孜电厂)归属于本公司。
2.其他说明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22-2025年煤电行业先立后改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第一批)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2〕85号)有关要求,以及《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做好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有关工作的通知》,公司将所属的新庄孜电厂#1、#2机组关停拆除,公司所属分公司新庄孜电厂停止运营。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电燃公司 | 淮南市 | 淮南市 | 物流贸易 | 100.00 | 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 | |
电燃(芜湖)公司 | 芜湖市 | 芜湖市 | 物流贸易 | 100.00 | 设立 | |
淮沪煤电 | 淮南市 | 淮南市 | 发电行业 | 50.43 | 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淮沪煤电 | 49.57% | 177,837,384.17 | 90,000,000.00 | 1,525,989,962.53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淮沪煤电 | 760,985,989.96 | 6,742,681,802.55 | 7,503,667,792.51 | 2,485,600,058.50 | 1,930,130,287.98 | 4,415,730,346.48 | 840,710,840.57 | 6,704,436,813.64 | 7,545,147,654.21 | 2,765,498,769.02 | 1,930,461,205.49 | 4,695,959,974.51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淮沪煤电 | 4,508,907,175.12 | 358,749,766.33 | 358,749,766.33 | 805,056,604.36 | 3,885,137,192.09 | 205,754,483.08 | 205,754,483.08 | 974,912,535.10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镇江东港 | 镇江市 | 镇江市 | 交通运输业 | 50.00 | 权益法核算 | |
淮沪电力 | 淮南市 | 淮南市 | 发电行业 | 49.00 | 权益法核算 | |
省港口运营集团 | 芜湖市 | 芜湖市 | 交通运输业 | 31.916 | 权益法核算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镇江东港港务有限公司 | 镇江东港港务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94,515,890.46 | 150,588,537.64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36,317,913.83 | 69,459,966.26 |
非流动资产 | 401,071,777.22 | 251,121,397.86 |
资产合计 | 495,587,667.68 | 401,709,935.50 |
流动负债 | 113,056,695.58 | 33,706,224.23 |
非流动负债 | 15,345,560.76 | 16,222,914.55 |
负债合计 | 128,402,256.34 | 49,929,138.78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367,185,411.34 | 351,780,796.72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83,592,705.68 | 175,890,398.37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83,592,705.68 | 175,890,398.37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169,336,210.12 | 195,068,787.19 |
财务费用 | -608,587.51 | -144,862.75 |
所得税费用 | 5,765,223.03 | 8,719,847.57 |
净利润 | 16,029,163.45 | 25,666,607.10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6,029,163.45 | 25,666,607.10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无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淮沪电力有限公司 | 安徽省港口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淮沪电力有限公司 | 安徽省港口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323,184,354.85 | 2,062,392,418.53 | 399,703,189.68 | 1,799,012,400.23 |
非流动资产 | 2,398,667,699.70 | 8,320,443,512.74 | 2,569,417,476.59 | 7,357,191,890.93 |
资产合计 | 2,721,852,054.55 | 10,382,835,931.27 | 2,969,120,666.27 | 9,156,204,291.16 |
流动负债 | 826,275,597.26 | 1,557,339,834.13 | 1,060,842,634.58 | 982,189,972.80 |
非流动负债 | 244,010,000.00 | 1,523,772,738.30 | 528,930,000.00 | 1,020,528,785.52 |
负债合计 | 1,070,285,597.26 | 3,081,112,572.43 | 1,589,772,634.58 | 2,002,718,758.32 |
少数股东权益 | 595,492,759.98 | 489,050,053.45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651,566,457.29 | 6,706,230,598.86 | 1,379,348,031.69 | 6,664,435,479.39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809,267,564.07 | 2,138,984,694.26 | 675,880,535.53 | 2,127,021,227.60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8,986,373.12 | -313,553,756.48 | 6,886,373.13 | -313,553,756.48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800,281,190.95 | 2,452,538,450.74 | 668,994,162.40 | 2,440,574,984.08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3,057,542,182.50 | 2,084,489,555.90 | 2,549,916,727.80 | 1,904,990,814.45 |
净利润 | 482,216,125.87 | 57,295,732.78 | 234,938,444.97 | 25,075,895.85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291,088.16 | |||
综合收益总额 | 482,216,125.87 | 57,295,732.78 | 234,938,444.97 | 25,366,984.01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105,000,000.00 | 155,000,000.00 |
其他说明
[注]差异系公司对港口运营公司进行非货币资产增资时,双方以评估值为依据进行股权交易,初始投资成本大于被投资企业的账面净资产所致。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4,358,800.40 | 4,212,843.53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45,956.87 | 114,179.57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45,956.87 | 114,179.57 |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
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5)、七(6)、七(8)、七(21)及七(26)之说明。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变动情况
项目 | 期初数(元) | 本期增加(元) | 本期减少(元) | 期末数(元)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 | 转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0,017,320.40 | 10,017,320.4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3,192,827.16 | -19,589,377.24 | 43,603,449.92 | ||||
合计 | 73,210,147.56 | -19,589,377.24 | 10,017,320.40 | 43,603,449.92 |
(2)应收款项融资坏账准备变动情况
项目 | 期初数(元) | 本期增加(元) | 本期减少(元) | 期末数(元)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 | 转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合计 | 2,000,000.00 | 2,000,000.00 |
(3)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变动情况
项目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元) |
未来12个月 预期信用损失(元)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元)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元) | ||
期初数 | 1,307,280.00 | 220,643.80 | 1,397,605.78 | 2,925,529.58 |
期初数在本期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186,822.50 | 186,822.50 | ||
--转入第三阶段 | -3,000.00 | 3,000.00 |
项目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元) |
未来12个月 预期信用损失(元)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元)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元)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574,525.85 | -30,821.30 | -462,422.87 | -1,067,770.02 |
本期收回 | ||||
本期转回 | ||||
本期核销 | 764,182.91 | 764,182.91 | ||
其他变动 | ||||
期末数 | 545,931.65 | 373,645.00 | 174,000.00 | 1,093,576.65 |
(4)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变动情况
项目 | 期初数(元) | 本期增加(元) | 本期减少(元) | 期末数(元)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 | 转销 | 其他 |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383,920,127.68 | 383,920,127.68 | |||||
合计 | 383,920,127.68 | 383,920,127.68 |
(5)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变动情况
项目 | 期初数(元) | 本期增加(元) | 本期减少(元) | 期末数(元)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 | 转销 | 其他 | |||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 3,563,671.52 | 3,563,671.52 | |||||
合计 | 3,563,671.52 | 3,563,671.52 |
4.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应收款项
本公司定期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的应收账款风险点分布于多个合作方和多个客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账款的57.41%(2021年12月31日:46.38%)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目 | 期末数(元)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银行借款 | 3,445,979,041.82 | 3,607,546,299.20 | 1,794,485,365.72 | 1,077,269,782.62 | 735,791,150.86 |
应付票据 | 220,924,606.43 | 220,924,606.43 | 220,924,606.43 | ||
应付账款 | 1,118,440,866.49 | 1,118,440,866.49 | 1,118,440,866.49 | ||
其他应付款 | 427,420,259.24 | 427,420,259.24 | 427,420,259.24 | ||
资产证券化产品 | 407,647,670.23 | 417,161,904.33 | 213,730,929.57 | 203,430,974.76 | |
小计 | 5,620,412,444.21 | 5,791,493,935.69 | 3,775,002,027.45 | 1,280,700,757.38 | 735,791,150.86 |
(续上表)
项目 | 上年年末数(元)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银行借款 | 3,661,100,787.21 | 3,957,247,932.48 | 2,009,612,882.23 | 1,337,692,616.11 | 609,942,434.14 |
应付票据 | 197,060,000.00 | 197,060,000.00 | 197,060,000.00 | ||
应付账款 | 1,211,080,315.64 | 1,211,080,315.64 | 1,211,080,315.64 | ||
其他应付款 | 729,093,504.86 | 729,093,504.86 | 729,093,504.86 | ||
资产证券化产品 | 432,644,667.15 | 463,516,844.29 | 46,354,939.96 | 417,161,904.33 | |
租赁负债 | 296,814.44 | 327,761.90 | 58,813.49 | 268,948.41 | |
小计 | 6,231,276,089.30 | 6,558,326,359.17 | 4,193,260,456.18 | 1,755,123,468.85 | 609,942,434.14 |
(三)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市场风险主要为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本公司面临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有关。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人民币2,400,546,282.87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2,479,000,000.00元),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假定利率上升/下降50个基准点,将会导致本公司股东权益减少/增加人民币9,002,048.56元(2021年12月31日:
减少/增加人民币9,296,250.00元),净利润减少/增加人民币9,002,048.56元(2021年度:减少/增加人民币9,296,250.00元)。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319,638,031.68 | 319,638,031.68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00,000.00 | 200,000.00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应收款项融资 | 319,438,031.68 | 319,438,031.68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319,638,031.68 | 319,638,031.68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 |
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对持有的安徽安和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投资因报告期内无交易,公允价格为投资该公司采用初始投资成本确定其公允价值;
2.对于持有的应收票据,采用票面金额确定其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淮南矿业 | 淮南市 | 煤炭开采 | 1,810,254.91 | 56.61 | 56.61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安徽远达催化剂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淮河能源西部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淮南矿业集团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安徽淮矿医药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淮南矿业集团兴科计量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平安开诚智能安全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
亳州瑞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内蒙古淮矿西部煤炭贸易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淮矿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平安煤炭开采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淮南矿业集团商品检测检验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淮矿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淮南矿业集团选煤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淮河能源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母公司 |
淮南舜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
淮南舜龙煤炭联运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
淮南平圩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
国能蚌埠发电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
淮南平圩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
安徽淮南平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
淮南舜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
黄冈大别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
国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
淮南舜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
淮南舜泉园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
平安煤矿瓦斯治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安徽精锐机械维修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
淮矿芬雷选煤工程技术(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合营企业 |
安徽淮舜物联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
国能黄金埠发电有限公司 | 母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联营企业 |
皖能马鞍山发电有限公司 | 母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联营企业 |
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 | 母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联营企业 |
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 | 母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联营企业 |
华能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联营企业 |
国能九江发电有限公司 | 母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联营企业 |
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淮南矿业 | 燃料及动力 | 2,886,355,600.31 | 2,212,812,759.61 | ||
淮南矿业 | 采购商品 | 829,516,039.10 | 353,134,833.70 | ||
淮南矿业 | 工程及劳务 | 126,105,605.78 | 45,950,216.13 | ||
淮河能源西部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1,212,764,676.02 | 1,243,014,008.28 | ||
淮沪电力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35,407,221.11 | |||
淮矿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57,643,448.01 | 42,597,761.11 |
淮矿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运输服务 | 162,933.94 | 138,449.54 | ||
安徽港口集团芜湖有限公司 | 工程及劳务 | 36,472,240.26 | 10,073,847.47 | ||
安徽港口集团芜湖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692,594.98 | 19,986,841.49 | ||
淮矿芬雷选煤工程技术(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及劳务 | 28,447,829.22 | 23,796,405.31 | ||
平安煤炭开采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及劳务 | 14,945,188.70 | 4,044,622.65 | ||
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及劳务 | 6,100,270.00 | 235,300.84 | ||
安徽精锐机械维修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031,769.91 | 712,655.06 | ||
淮南矿业集团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2,404,159.28 | |||
安徽淮矿医药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及劳务 | 1,978,290.27 | |||
安徽淮矿医药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213,221.05 | 171,849.18 | ||
淮南矿业集团兴科计量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及劳务 | 1,831,114.14 | 1,796,133.61 | ||
镇江东港港务有限公司 | 工程及劳务 | 1,722,263.23 | |||
淮南舜泉园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工程及劳务 | 1,679,945.08 | 871,502.33 | ||
淮矿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1,634,322.35 | 526,747.33 | ||
淮南矿业集团商品检测检验有限公司 | 检测费 | 1,366,679.25 | 458,634.15 | ||
平安煤矿瓦斯治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及劳务 | 955,752.21 | |||
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燃料及动力 | 556,236.62 | 298,089.75 | ||
淮南舜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及劳务 | 30,760.50 | 30,585.00 | ||
淮南舜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12,028.50 | |||
安徽远达催化剂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665,238.94 | |||
平安开诚智能安全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及劳务 | 67,327.43 |
淮南舜龙煤炭联运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及劳务 | 197,791.3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淮沪电力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926,573,154.07 | 1,755,260,885.28 |
淮沪电力有限公司 | 销售材料 | 31,569,985.23 | |
淮沪电力有限公司 | 工程及劳务 | 1,327,349.19 | 1,391,578.39 |
淮南矿业 | 销售商品 | 178,226,714.42 | 64,325,724.91 |
淮南矿业 | 运输服务 | 82,207,206.89 | 87,917,084.90 |
淮南矿业 | 工程服务 | 27,047,896.13 | 7,520,788.97 |
淮南矿业集团选煤有限责任公司 | 运输服务 | 250,437,040.32 | 239,085,871.14 |
淮南矿业集团选煤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26,105,728.81 | 21,276,180.00 |
淮南矿业集团选煤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服务 | 1,743,947.14 | 1,826,393.01 |
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运输服务 | 112,744,016.34 | 105,140,121.00 |
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服务 | 4,226,649.34 | 10,300,465.84 |
淮南平圩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运输服务 | 111,491,325.57 | 107,709,616.02 |
国能蚌埠发电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9,511,191.86 | 179,216,168.13 |
国能蚌埠发电有限公司 | 运输服务 | 13,884,586.06 | 14,554,456.63 |
淮南平圩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运输服务 | 76,499,038.17 | 62,059,134.32 |
安徽淮南平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运输服务 | 73,065,238.58 | 62,507,141.86 |
国能黄金埠发电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2,582,901.74 | 24,258,230.30 |
皖能马鞍山发电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及劳务 | 26,242,967.49 | |
皖能马鞍山发电有限公司 | 运输服务 | 4,900,607.55 | |
淮矿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服务 | 16,675,292.04 | 7,609,933.61 |
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 | 运输服务 | 15,691,562.20 | 17,729,361.00 |
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及劳务 | 1,327,433.61 | |
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及劳务 | 6,637,168.14 | |
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 | 运输服务 | 5,309,433.98 | |
华能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运输服务 | 6,480,856.84 | 7,415,740.91 |
华能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5,781,047.56 | |
国能九江发电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328,634.03 | 19,370,536.02 |
淮南舜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3,398,765.39 | 2,454,897.93 |
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运输服务 | 2,391,559.64 | |
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14,825.69 | |
黄冈大别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运输服务 | 1,076,795.21 | 1,388,237.43 |
黄冈大别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183,254,374.29 | 292,852,747.62 |
安徽精锐机械维修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918,050.00 | 1,200,000.00 |
亳州瑞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运输服务 | 345,451.24 | |
亳州瑞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239,009.44 | 1,334,066.34 |
淮矿芬雷选煤工程技术(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102,278.95 | 98,491.06 |
淮南舜泉园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250.00 | 45,584.86 |
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劳务 | 3,650.00 | |
国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91,095,445.68 | |
淮河能源西部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服务 | 401,415.93 | |
淮矿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24,284.07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淮河能源西部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设备租赁 | 4,026,455.76 | 1,913,934.51 |
淮沪电力有限公 | 设备 | 108,271.43 | 7,256,880.73 |
司 | |||
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租赁 | 75,482.83 | 40,438.10 |
淮南矿业 | 房屋租赁 | 70,278.33 | 87,464.07 |
淮矿芬雷选煤工程技术(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租赁 | 46,754.76 | 32,824.29 |
淮矿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租赁 | 37,485.71 | 40,533.33 |
淮南舜泉园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4,410.72 | 2,903.58 |
淮河能源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车辆 | 29,092.92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淮南矿业集团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液压支架 | 42,057,633.84 | |||||||||
淮南舜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氧气瓶 | 102,857.31 | |||||||||
淮南矿业 | 液压支架 | 25,115,399.74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44.62 | 504.44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为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款及贷款的金融服务,存、贷款利息收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存贷款利率进行计算。本期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的有关金融服务业务情况如下:
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货币资金 | ||||
活期存款 | 489,226,165.56 | 14,426,426,673.26 | 14,439,318,197.32 | 476,334,641.50 |
票据保证金 | 18,000,000.00 | 37,000,000.00 | 18,000,000.00 | 37,000,000.00 |
小计 | 507,226,165.56 | 14,463,426,673.26 | 14,457,318,197.32 | 513,334,641.50 |
借款 | ||||
短期借款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长期借款 | 217,610,000.00 | 261,782,282.87 | 152,000,000.00 | 327,392,282.87 |
小计 | 267,610,000.00 | 261,782,282.87 | 202,000,000.00 | 327,392,282.87 |
公司及子公司本期共取得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利息收入4,100,902.96元。公司及子公司本期对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贷款利息支出12,968,371.91元,金融手续费306,793.89元,期末应付利息余额428,581.15元。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淮南矿业 | 50,910,456.76 | 2,577,985.74 | 23,107,485.81 | 1,155,374.29 |
淮沪电力有限公司 | 160,920,619.25 | 8,046,030.96 | 240,011,289.74 | 12,000,564.49 | |
淮南矿业集团选煤有限责任公司 | 26,346,970.95 | 1,317,348.55 | 30,028,155.98 | 1,501,407.80 | |
淮南平圩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8,195,544.00 | 409,777.20 | 4,785,928.00 | 239,296.40 | |
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7,209,191.00 | 360,459.55 | 1,742,123.00 | 87,106.15 | |
淮南平圩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7,387,572.00 | 369,378.60 | 1,418,256.00 | 70,912.80 | |
安徽淮南平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5,433,512.00 | 271,675.60 | 1,866,704.00 | 93,335.20 | |
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 | 2,298,230.08 | 114,911.50 | 5,628,000.00 | 281,400.00 | |
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 | 281,415.93 | 14,070.80 | |||
国能蚌埠发电有限公司 | 63,700.00 | 3,185.00 | 67,110.40 | 3,355.52 | |
亳州瑞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49,500.00 | 2,475.00 | |||
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6,160.00 | 808.00 | |||
黄冈大别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32,279,154.00 | 1,613,957.70 | |||
国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 | 22,953,852.76 | 1,147,692.64 | |||
皖能马鞍山发电有限公司 | 5,194,644.00 | 259,732.20 |
安徽精锐机械维修有限公司 | 1,962,000.00 | 130,800.00 | |||
淮河能源西部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37,500.00 | 26,875.00 | |||
华能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39,003.20 | 6,950.16 | |||
小计 | 269,112,871.97 | 13,488,106.50 | 371,721,206.89 | 18,618,760.35 | |
应收款项融资 | 淮南矿业 | 53,699,394.00 | 39,124,852.32 | ||
淮南矿业集团选煤有限责任公司 | 110,648,033.07 | 122,803,154.30 | |||
小 计 | 164,347,427.07 | 161,928,006.62 | |||
预付款项 | 安徽港口集团芜湖有限公司 | 1,574,564.45 | |||
小 计 | 1,574,564.45 | ||||
其他应收款 | 淮南矿业 | 20,000.00 | 1,000.00 | ||
国能九江发电有限公司 | 420,000.00 | 130,800.00 | |||
小 计 | 20,000.00 | 1,000.00 | 420,000.00 | 130,800.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淮南矿业 | 361,284,441.89 | 413,467,133.53 |
淮河能源西部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1,383,927.27 | 54,959,639.15 | |
安徽淮舜物联有限责任公司 | 12,405,736.56 | ||
淮南矿业集团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9,205,408.52 | 8,463,582.29 | |
淮矿芬雷选煤工程技术(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 2,574,015.65 | 2,435,978.53 | |
淮矿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2,547,964.78 | 670,570.76 | |
安徽精锐机械维修有限公司 | 1,712,950.00 | ||
平安煤炭开采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责 | 1,045,200.00 | 1,233,818.00 |
任公司 | |||
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32,200.00 | 170,000.00 | |
淮南舜泉园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918,606.72 | 649,736.55 | |
安徽港口集团芜湖有限公司 | 716,512.08 | 179,168.01 | |
淮南矿业集团兴科计量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386,240.18 | 3,313.00 | |
淮南矿业集团商品检测检验有限公司 | 275,320.00 | ||
安徽远达催化剂有限公司 | 159,822.00 | 1,881,720.00 | |
平安煤矿瓦斯治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130,000.00 | 30,000.00 | |
淮南舜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30,146.45 | 30,096.73 | |
平安开诚智能安全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7,608.00 | ||
小 计 | 475,708,492.10 | 484,182,364.55 | |
应付票据 | 淮南矿业 | 230,000,000.00 | |
淮河能源西部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0,000,000.00 | ||
小 计 | 290,000,000.00 | ||
合同负债 | 国能蚌埠发电有限公司 | 55,857,823.24 | |
小 计 | 55,857,823.24 | ||
其他流动负债 | 国能蚌埠发电有限公司 | 12,160,425.19 | |
小 计 | 12,160,425.19 | ||
其他应付款 | 淮南矿业 | 1,861,868.88 | 3,827,710.00 |
淮南舜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1,100,626.78 | ||
淮矿芬雷选煤工程技术(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淮南舜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671,919.26 | 12,500.00 | |
内蒙古淮矿西部煤炭贸易有限公司 | 163,347.84 | 163,347.84 | |
淮南舜泉园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031.17 | ||
平安开诚智能安全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1,684.00 | ||
小 计 | 4,801,477.93 | 5,003,557.84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无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及或有事项。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淮南矿业出具的《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及《资产收购通知》,公司将根据自身条件通过合法方式依规推进对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潘集电厂(一期)及其持有的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50.43%股权和淮浙电力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的收购相关工作。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报告分部,并以行业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分别对物流贸易业务、电力业务、煤炭业务及铁路运输业务等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与各分部共同使用的资产、负债按照规模比例在不同的分部之间分配。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物流贸易 | 电力 | 煤炭销售 | 铁路运输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主营 | 17,697,833,706.29 | 4,479,092,617.46 | 2,043,468,937.88 | 870,636,147.10 | 25,091,031,408.73 |
业务收入 | ||||||
主营业务成本 | 17,382,208,783.69 | 4,227,391,670.45 | 1,378,167,243.44 | 508,333,001.35 | 23,496,100,698.93 | |
资产总额 | 2,374,357,727.64 | 7,885,974,285.47 | 5,781,117,963.16 | 2,200,751,868.83 | 18,242,201,845.10 | |
负债总额 | 1,305,591,228.39 | 1,983,267,445.21 | 2,017,206,859.83 | 1,198,349,113.94 | 6,504,414,647.37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作为承租人
(1)使用权资产相关信息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25)之说明。
(2)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会计政策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五)之说明。计入当期损益的短期租赁费用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金额如下:
项目 | 本期数(元) | 上年同期数(元) |
短期租赁费用 | 33,086,505.52 | 38,552,126.28 |
合计 | 33,086,505.52 | 38,552,126.28 |
(3)与租赁相关的当期损益及现金流
项目 | 本期数(元) | 上年同期数(元)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30,947.46 | 25,914.54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37,715,513.14 | 43,904,902.70 |
(4)租赁负债的到期期限分析和相应流动性风险管理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八(二)之说明。
2.公司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
(1)租赁收入
项目 | 本期数(元) | 上年同期数(元) |
租赁收入 | 10,370,521.81 | 17,030,102.38 |
(2)经营租赁资产
项目 | 期末数(元) | 上年年末数(元) |
固定资产 | 3,602,993.37 | 14,052,577.26 |
无形资产 | 131,328.87 | 135,682.32 |
小计 | 3,734,322.24 | 14,188,259.58 |
经营租出固定资产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一)10之说明。
(3)根据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可撤销租赁未来将收到的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剩余期限 | 期末数(元) | 上年年末数(元) |
1年以内 | 1,828,682.01 | 18,039,046.18 |
1-2年 | 12,905.60 | 218,504.00 |
2-3年 | 14,583.33 | |
合计 | 1,841,587.61 | 18,272,133.51 |
3.重大资产减值
(1)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庄孜电厂1、2号机组关停的议案》,因安徽省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公司全资电厂新庄孜电厂1#、2#机组己于2022年11月底关停。鉴于上述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政策性关停拟拆除全资电厂新庄孜电厂1#、2#机组涉及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及方法
报告期内,公司对关停拟拆除新庄孜电厂1#、2#机组涉及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以单项资产或资产组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根据单项资产或资产组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
(3)本期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2022年年末,公司对关停拟拆除全资电厂新庄孜电厂1#、2#机组涉及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23〕2-1号《评估报告》,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387,483,799.20元。
(4)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87,483,799.20元,减少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387,483,799.20元。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309,271,498.93 | |
1年以内小计 | 309,271,498.93 |
1至2年 | 555,758.03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309,827,256.9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09,827,256.96 | 100.00 | 4,944,252.90 | 1.60 | 304,883,004.06 | 62,226,475.53 | 100.00 | 2,587,097.31 | 4.16 | 59,639,378.22 |
其中: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309,827,256.96 | 100.00 | 4,944,252.90 | 1.60 | 304,883,004.06 | 62,226,475.53 | 100.00 | 2,587,097.31 | 4.16 | 59,639,378.22 |
合计 | 309,827,256.96 | / | 4,944,252.90 | / | 304,883,004.06 | 62,226,475.53 | / | 2,587,097.31 | / | 59,639,378.2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13,094,376.00 | ||
应收电费款组合 | 198,403,580.98 | ||
账龄组合 | 98,329,299.98 | 4,944,252.90 | 5.03 |
合计 | 309,827,256.96 | 4,944,252.90 | 1.6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元) | 坏账准备(元)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97,773,541.95 | 4,888,677.09 | 5.00 |
1-2年 | 555,758.03 | 55,575.81 | 10.00 |
小 计 | 98,329,299.98 | 4,944,252.90 | 5.03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587,097.31 | 2,357,155.59 | 4,944,252.90 | |||
合计 | 2,587,097.31 | 2,357,155.59 | 4,944,252.9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 148,579,464.27 | 47.96 |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淮南供电公司 | 49,824,116.71 | 16.08 | |
淮南矿业集团选煤有限责任公司 | 26,346,970.95 | 8.50 | 1,317,348.55 |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集煤矿 | 21,260,542.84 | 6.86 | 1,063,027.14 |
淮沪煤电有限公司 | 12,977,036.00 | 4.19 | |
合计 | 258,988,130.77 | 83.59 | 2,380,375.69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974.28 | |
合计 | 974.2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025.56 | |
1年以内小计 | 1,025.56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025.56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550,000.00 | |
其他 | 1,025.56 | 310,230.78 |
合计 | 1,025.56 | 860,230.78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860,230.78 | 860,230.78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51.28 | -96,047.87 | -95,996.59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764,182.91 | 764,182.91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51.28 | 51.28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764,182.91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淮潘公路工程管理处 | 押金保证金 | 550,000.00 | 无法收回 | 内部核销程序 | 否 |
其他汇总 | 其他 | 214,182.91 | 无法收回 | 内部核销程序 | 否 |
合计 | / | 764,182.91 | / | / | /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其他零星 | 其他 | 1,025.56 | 1年以内 | 100.00 | 51.28 |
合计 | / | 1,025.56 | / | 100.00 | 51.28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436,153,535.72 | 2,436,153,535.72 | 3,859,805,334.27 | 3,859,805,334.27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3,437,788,211.04 | 3,437,788,211.04 | 3,285,459,544.85 | 3,285,459,544.85 | ||
合计 | 5,873,941,746.76 | 5,873,941,746.76 | 7,145,264,879.12 | 7,145,264,879.12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淮沪煤电 | 1,388,117,122.44 | 30,260,000.00 | 1,418,377,122.44 | |||
电燃公司 | 561,887,718.93 | 561,887,718.93 | ||||
淮矿售电 | 215,888,694.35 | 215,888,694.35 | ||||
电燃(芜湖)公司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皖江售电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
发电公司 | 1,453,911,798.55 | 1,453,911,798.55 | ||||
合计 | 3,859,805,334.27 | 30,260,000.00 | 1,453,911,798.55 | 2,436,153,535.72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 | 其他综合收益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的投资损益 | 调整 | 股利或利润 | |||||||||
一、合营企业 | |||||||||||
镇江东港 | 175,890,398.37 | 8,014,581.73 | -312,274.42 | 183,592,705.68 | |||||||
小计 | 175,890,398.37 | 8,014,581.73 | -312,274.42 | 183,592,705.68 | |||||||
二、联营企业 | |||||||||||
省港口运营集团 | 2,440,574,984.08 | 12,936,573.07 | 402,757.26 | 2,453,914,314.41 | |||||||
淮沪电力 | 668,994,162.40 | 236,285,901.68 | 1,126.87 | 105,000,000.00 | 800,281,190.95 | ||||||
小计 | 3,109,569,146.48 | 249,222,474.75 | 403,884.13 | 105,000,000.00 | 3,254,195,505.36 | ||||||
合计 | 3,285,459,544.85 | 257,237,056.48 | 91,609.71 | 105,000,000.00 | 3,437,788,211.04 |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322,517,505.07 | 953,230,249.50 | 961,951,421.94 | 501,423,534.22 |
其他业务 | 89,521,536.64 | 33,494,119.00 | 45,744,007.37 | 24,768,788.24 |
合计 | 1,412,039,041.71 | 986,724,368.50 | 1,007,695,429.31 | 526,192,322.46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收入按商品或服务类型分解
项目 | 本期数(元) | 上年同期数(元)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铁路运输 | 982,372,804.14 | 573,667,233.57 | 961,951,421.94 | 501,423,534.22 |
电力 | 340,144,700.93 | 379,563,015.93 | ||
其他 | 81,580,622.70 | 33,344,119.00 | 37,915,461.17 | 24,650,319.59 |
小计 | 1,404,098,127.77 | 986,574,368.50 | 999,866,883.11 | 526,073,853.81 |
2)收入按商品或服务转让时间分解
项 目 | 本期数(元) | 上年同期数(元)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1,404,098,127.77 | 999,866,883.11 |
小 计 | 1,404,098,127.77 | 999,866,883.11 |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90,000,000.00 | 38,000,000.0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57,237,056.48 | 138,787,448.58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委托贷款收益 | 25,822,982.78 | 20,756,936.26 |
理财产品收益 | 1,898,241.82 | 3,776,780.11 |
合计 | 374,958,281.08 | 201,321,164.95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197,192.56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0,321,534.2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898,241.82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10,017,320.4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4,196,985.7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58,225,659.5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8,602,363.1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3,895,171.38 | |
合计 | 52,571,043.17 |
2022年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影响本期所得税费用金额56,104,640.54元,界定为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46 | 0.09 | 0.0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93 | 0.08 | 0.08 |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过程
项目 | 序号 | 本期数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A | 346,997,427.17 |
非经常性损益 | B | 52,571,043.1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C=A-B | 294,426,384.00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 | D | 9,864,708,198.32 |
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 E | |
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F | |
联营合营企业其他资本公积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 E1 | 91,609.71 |
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F1 | |
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 G | |
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H | |
报告期月份数 | K | 12.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 | L=D+A/2+E×F/K-G×H/K±I×J/K | 10,038,206,911.9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M=A/L | 3.46% |
扣除非经常损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N=C/L | 2.93% |
3.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1)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项目 | 序号 | 本期数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A | 346,997,427.17 |
非经常性损益 | B | 52,571,043.1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C=A-B | 294,426,384.00 |
期初股份总数 | D | 3,797,715,960.00 |
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 | E | |
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 | F | |
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G |
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 | H | |
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I | |
报告期缩股数 | J | |
报告期月份数 | K | 12.00 |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 L=D+E+F×G/K-H×I/K-J | 3,797,715,960.00 |
基本每股收益 | M=A/L | 0.09 |
扣除非经常损益基本每股收益 | N=C/L | 0.08 |
(2)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与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相同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王戎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3月2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