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9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09,625,709.06 | 1.49% | 307,318,362.98 | 5.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854,490.44 | -28.82% | -15,991,645.53 | -27.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468,869.71 | -6.13% | -16,064,019.82 | -11.9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3,440,107.86 | 26.7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4 | -26.32% | -0.080 | -26.9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4 | -26.32% | -0.080 | -26.9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19% | -2.36% | -16.29% | -7.06%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682,372,180.07 | 655,893,509.49 | 4.0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90,855,643.10 | 106,103,509.04 | -14.37%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报告期金额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02,400.00 | 193,350.9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0,205.32 | 230,306.08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90,234.78 | -312,828.5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6,808.73 | 38,454.25 | |
合计 | -385,620.73 | 72,374.29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票据增幅31.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未到期的背书及贴现承兑票据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2.预付账款增幅579.9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预付材料采购款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增幅88.8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销售业务出差人员公务借款款增加所致;
4.在建工程降幅83.4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技改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增幅41.1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增值税留抵额增加所致;
6.应付账款增幅33.8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材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降幅36.5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发放2021年末绩效考核奖金所致;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降幅60.1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支付了使用权资产的租赁负债费用;
9.专项储备增幅31.7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因油墨销售收入增加所计提的专项储备增加所致;
10.其他收益降幅59.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贴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11.营业外收入降幅994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的非经营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12.营业外支出增幅264.2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13.营业利润降幅57.09%,利润总额降幅66.1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降幅27.5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油墨材料成本持续偏高、互联网广告项目经营不及预期以及报告期内重组费用增加等原因导致亏本等所致;
1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幅26.7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未到期票据贴现现金流入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1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降幅69.7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固定资产设备投资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1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幅48.1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偿还到期银行贷款相比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0,30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 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6.00% | 51,999,959 | 0 | 质押 | 51,990,000 |
吴才苗 | 境内自然人 | 2.81% | 5,612,200 | 0 | ||||||
徐海仙 | 境内自然人 | 2.30% | 4,609,714 | 0 | ||||||
吴建龙 | 境内自然人 | 2.06% | 4,118,800 | 0 | ||||||
李晓 | 境内自然人 | 1.87% | 3,747,900 | 0 | ||||||
吴建新 | 境内自然人 | 1.61% | 3,220,800 | 0 | ||||||
李高文 | 境内自然人 | 1.40% | 2,795,000 | 0 | ||||||
沈汉江 | 境内自然人 | 1.32% | 2,634,700 | 0 | ||||||
张志榕 | 境内自然人 | 1.30% | 2,600,000 | 0 | ||||||
韩秀琴 | 境内自然人 | 1.29% | 2,576,100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51,999,959 | 人民币普通股 | 51,999,959 | |||||||
吴才苗 | 5,612,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612,200 | |||||||
徐海仙 | 4,609,714 | 人民币普通股 | 4,609,714 | |||||||
吴建龙 | 4,118,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118,800 | |||||||
李晓 | 3,747,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747,900 | |||||||
吴建新 | 3,220,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220,800 | |||||||
李高文 | 2,79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95,000 | |||||||
沈汉江 | 2,634,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34,700 | |||||||
张志榕 | 2,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00,000 | |||||||
韩秀琴 | 2,576,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76,1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公司与前10名股东中,控股股东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其他9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前10名的其他股东之间,公司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上述股东中吴才苗共持有公司股份5,612,200股;其中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5,612,100股;徐海仙共持有公司股份4,609,714股;其中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072,806股;吴建龙共持有公司股份4,118,800股,其中通过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4,118,800股;吴建新共持有公司股份3,220,800股,其中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220,800股;韩秀琴共持有公司股份2,576,100股,其中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444,300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及郭虎等7名自然人(以下合称“交易对方”)持有的浙江启臣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 “标的公司”);以及购买湖南南华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戈玉华等 27 名自然人(以下合称“交易对方”)所持湖南核三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45%股权(以下简称 “标的公司”)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大晟资产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湖南核三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 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议案,并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29日、2021年7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审计加期后的重组议案,并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2021年7月2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审计加期后的重组议案。2021年8月初,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1969)。 2021年8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969号)(以下简称“一次反馈意见”)。
2021年11月23日,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一次反馈意见》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并逐项进行了说明和回复。请参见公司披露的《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报告》及相关公告。
2021年12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将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公司本次交易事项。
2021年12月9日,中国证监会公布的《并购重组委2021年第33次工作会议公告》,并购重组委定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2021年第33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本次交易事项。
2021年12月15日,并购重组委召开2021年第33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事项。根据会议审核结果,本次交易未获得审核通过。
2021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不予核准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决定》(证监许可[2021]4081号)。
2022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议案》,公司决定继续推进本次交易。
2022年5月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调整后)的议案》等相关重组议案。
2022年5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1022)。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22年6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1022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通知书”)。
2022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调整后)的议案》等相关重组议案。同时公司协调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通知书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逐项进行了说明和回复,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回复及相关材料。
2022年9月8日,中国证监会公布的《并购重组委2022年第15次工作会议公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定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2022年第15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浙江启臣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及购买湖南核三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45%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2022年9月16日,并购重组委召开2022年第15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事项。根据会议审核结果,本次交易未获得审核通过。
2022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议案》,决定继续推进本次重组。
2022年10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不予核准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决定》(证监许可[2022]2319号)。
截至本报告报出日止,公司将根据并购重组委的审核意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协调各方,进一步修改、补充、完善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申报材料,待相关工作完成后重新提交中国证监会审核,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轩翔思悅”)的股东樟树市拓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拓美投资”) 及樟树市云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署《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公司以现金 27,300万元人民币收购轩翔思悅 75%股权,轩翔思悦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016年7月25日,公司与轩翔思悅的少数股东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再次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以现金9,100万元人民币收购轩翔思悅25%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轩翔思悦100%的股权,轩翔思悦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8年12月14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协议约定公司需于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款项支付(含剩余股权投资款及利息)。
2019年2月26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同意拓美投资将其在《补充协议二》项下的全部债权的70%转让给崔佳,30%转让给肖诗强;云昊投资将其在《补充协议二》项下的全部债权的70%转让给崔佳,30%转让给肖诗强,以明确公司与交易各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2019年4月25日,公司与上述各方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三》(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三”),协议约定公司需于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款项支付(含剩余股权投资款及利息)。
2020年4月23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进行友好协商后,各方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四》(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四”),协议约定未支付的股权收购款及利息、付款时限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
后公司未能于协议到期日支付相关本金及利息,分别于2020年8月11日、2020年12月3日、2021年8月30日与崔佳、肖诗强签订了《还款延期协议》、《还款延期协议之二》、《还款延期协议之三》,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2020-082;2021-061)。
2022年6月1日,公司与崔佳、肖诗强签订《还款延期协议之四》,双方约定将有关本金及利息延期至2022年9月30日前支付。
2022年9月30日,公司未能于协议到期日前支付上述本金及利息, 具体可见公司已披露的《关于《还款延期协议之四》到期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截至本报告报出日止,公司正在与崔佳、肖诗强就协议展期及本金利息支付进行充分友好协商,待双方达成一致意向后,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尽快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2022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9,770,195.61 | 12,597,866.35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96,011,734.33 | 73,181,777.39 |
应收账款 | 161,460,814.15 | 136,652,850.15 |
应收款项融资 | 797,056.11 | |
预付款项 | 3,636,681.67 | 534,858.26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872,803.74 | 991,854.8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51,005,372.79 | 57,037,360.97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808,675.12 | 1,229,010.95 |
流动资产合计 | 326,363,333.52 | 282,225,578.88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13,927,822.65 | 14,872,880.61 |
固定资产 | 319,847,821.06 | 326,766,872.01 |
在建工程 | 1,688,514.16 | 10,221,908.3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42,773.27 | 1,246,795.91 |
无形资产 | 17,019,352.85 | 17,541,117.35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373,567.02 | 1,908,931.9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08,995.54 | 1,109,424.5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56,008,846.55 | 373,667,930.61 |
资产总计 | 682,372,180.07 | 655,893,509.49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21,512,214.06 | 197,199,111.12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04,905,283.49 | 78,398,241.09 |
预收款项 | 255,230.49 | 260,536.50 |
合同负债 | 3,418,364.95 | 4,182,404.82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3,681,676.92 | 5,803,744.24 |
应交税费 | 7,303,144.96 | 5,684,146.36 |
其他应付款 | 180,427,717.83 | 185,002,987.68 |
其中:应付利息 | 48,810,468.49 | 45,561,323.51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92,703.26 | 1,487,345.58 |
其他流动负债 | 69,420,201.01 | 71,725,490.01 |
流动负债合计 | 591,516,536.97 | 549,744,007.40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45,993.05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5,993.05 | |
负债合计 | 591,516,536.97 | 549,790,000.45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03,754,700.14 | 103,754,700.14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3,089,109.12 | 2,345,329.53 |
盈余公积 | 21,587,082.70 | 21,587,082.7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37,575,248.86 | -221,583,603.3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90,855,643.10 | 106,103,509.04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90,855,643.10 | 106,103,509.0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682,372,180.07 | 655,893,509.49 |
法定代表人:周宇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洁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307,318,362.98 | 291,126,350.62 |
其中:营业收入 | 307,318,362.98 | 291,126,350.62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22,030,058.28 | 300,239,542.12 |
其中:营业成本 | 249,648,575.48 | 238,025,360.16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3,546,788.25 | 361,209.96 |
销售费用 | 6,921,479.61 | 6,572,266.63 |
管理费用 | 36,580,710.48 | 31,977,833.38 |
研发费用 | 13,001,220.81 | 7,691,328.62 |
财务费用 | 12,331,283.65 | 12,291,543.37 |
其中:利息费用 | 12,410,468.47 | 12,577,753.03 |
利息收入 | -54,982.44 | -72,543.05 |
加:其他收益 | 230,306.08 | 567,325.5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53.11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593,190.22 | -1,649,969.3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6,977.38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6,074,426.33 | -10,232,812.71 |
加:营业外收入 | 2,648.33 | 455,333.86 |
减:营业外支出 | 316,522.87 | 86,905.6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6,388,300.87 | -9,864,384.52 |
减:所得税费用 | -396,655.34 | 2,670,348.84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991,645.53 | -12,534,733.36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991,645.53 | -12,534,733.36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991,645.53 | -12,534,733.36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5,991,645.53 | -12,534,733.36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5,991,645.53 | -12,534,733.36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80 | -0.063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80 | -0.063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周宇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洁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13,975,454.76 | 246,572,302.67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672.73 | 26,300.65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351,658.09 | 5,970,679.6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8,330,785.58 | 252,569,282.9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13,364,131.42 | 161,465,834.95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5,127,354.08 | 29,396,599.16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917,425.26 | 11,329,529.77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5,481,766.96 | 39,773,853.9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4,890,677.72 | 241,965,817.8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440,107.86 | 10,603,465.10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137.29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53.1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3.11 | 5,137.29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366,747.00 | 4,003,030.42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2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786,747.00 | 4,003,030.4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86,593.89 | -3,997,893.13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3,000,000.00 | 195,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3,000,000.00 | 195,0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3,000,000.00 | 207,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919,806.36 | 7,102,133.52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81,379.0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2,901,185.39 | 214,102,133.5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01,185.39 | -19,102,133.52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0.68 | 5,334.58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247,670.74 | -12,491,226.97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597,866.35 | 27,423,012.13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350,195.61 | 14,931,785.16 |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