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908 公司简称:京运通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冯焕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振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振海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一)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7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8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京运通、北京京运通科技、京运通科技、科技股份 | 指 |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京运通达兴、控股股东 | 指 | 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亦指更名前的北京京运通达投资有限公司 |
乐山新材料 | 指 | 乐山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无锡科技 | 指 | 无锡京运通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无锡荣能 | 指 | 无锡荣能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山东天璨 | 指 | 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乌海京运通 | 指 | 乌海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乐山半导体 | 指 | 乐山市京运通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贵州兴业 | 指 | 贵州兴业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淮南京运通 | 指 | 淮南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濉溪昌泰 | 指 | 濉溪县昌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嘉兴银阳 | 指 | 嘉兴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北京天能 | 指 | 北京天能运通晶体技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海宁京运通 | 指 | 海宁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京运通科技发展 | 指 | 北京京运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嘉兴盛阳 | 指 | 嘉兴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桐乡京运通 | 指 | 桐乡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前郭一明 | 指 | 前郭县一明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嘉兴京运通 | 指 | 嘉兴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泥河红日 | 指 | 庐江泥河红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凤台振阳 | 指 | 凤台振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乐山高新投 | 指 | 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乐山一期 | 指 | 京运通乐山12GW单晶拉棒、切方项目 |
乐山二期 | 指 | 京运通乐山22GW高效单晶硅棒、切片项目 |
乌海二期 | 指 | 乌海10GW高效单晶硅棒项目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之期间 |
元 | 指 | 人民币元,若无特别说明,本报告中所有货币均为人民币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京运通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BeijingJingyuntongTechnology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JYT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冯焕培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赵曦瑞 | 刘昆昆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58号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58号 |
电话 | 010-80803979 | 010-80803979 |
传真 | 010-80803016-8298 | 010-80803016-8298 |
电子信箱 | ir@jytcorp.com | ir@jytcorp.com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58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58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176 |
公司网址 | http://www.jingyuntong.com |
电子信箱 | ir@jytcorp.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京运通 | 601908 | 无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4,994,771,908.78 | 2,350,896,681.21 | 112.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88,341,873.03 | 454,932,273.16 | -14.6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64,172,019.11 | 428,713,576.45 | -15.0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225,780.69 | 204,158,297.10 | -65.11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1,201,155,922.07 | 10,782,699,049.04 | 3.88 |
总资产 | 22,168,353,423.30 | 21,871,612,907.44 | 1.36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0.19 | -15.7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0.19 | -15.7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18 | -16.6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54 | 4.60 | 减少1.0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32 | 4.34 | 减少1.02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25,929.7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6,261,781.07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3,744,463.56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50,0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13,718.8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931,452.7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94,586.49 | |
合计 | 24,169,853.92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发电、新材料和节能环保四大业务。
1、高端装备制造业务
公司该业务主要产品包括光伏设备和半导体设备。光伏设备包括单晶硅生长炉、金刚线开方机、金刚线切片机、多晶检测自动化设备等。半导体设备包括区熔单晶硅炉、碳化硅晶体生长设备等。
2、新能源发电业务
该业务主要为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光伏及风力发电累计装机容量约为1.40GW。
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和相关信息显示,截至2022年6月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11.18亿千瓦,其中,光伏发电装机3.36亿千瓦,风电装机3.42亿千瓦。
2022年上半年,全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3,088万千瓦,其中,光伏电站1,123万千瓦、分布式光伏1,965万千瓦。截止2022年6月底,光伏发电累计装机3.36亿千瓦。2022年上半年,全国光伏发电利用小时数623小时,同比增加7小时,全国光伏发电利用率97.7%,同比降低0.2个百分点。2022年上半年,全国风电新增并网装机1,294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新增装机1,206万千瓦、海上风电新增装机27万千瓦。截至2022年6月底,全国风电累计装机3.42亿千瓦。2022年上半年,全国风电利用小时数1,156小时,全国风电平均利用率95.8%,同比降低0.6个百分点。
此外,国内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正在大力推进,第二批基地项目建设已启动。
3、新材料业务
该业务主要为硅棒、硅片的生产和销售。近年来,公司重视新材料业务的开拓和扩产,目前硅片产能规模已超20GW。报告期内,公司硅片产品出货顺畅,182mm和210mm大尺寸硅片的出货量占比已超总硅片出货量的90%。
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统计的信息,今年上半年,国内多晶硅、硅片、电池、组件产量同比增长均在45%以上。与此同时,海外光伏市场需求持续旺盛,光伏产品呈现量价齐升态势,出口额再创新高,其中,光伏产品(硅片、电池片、组件)出口总额约259亿美元,同比增长113%。我国光伏产业总体实现高速增长,产业链主要环节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4、节能环保业务
该业务主要为脱硝催化剂业务。报告期内,公司该业务依旧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缩减,但毛利率水平保持稳定。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技术优势
高端装备业务方面,公司光伏生产设备的技术水平一贯处于行业领先位置,公司拉棒业务均使用自产设备进行生产,公司最新拉晶设备JD-1600炉型已预留CCZ连续投料接口,待条件成熟,即可尝试规模化采用连续投料方式进行拉棒生产。新材料业务方面,公司大尺寸硅片对外供货情况稳定,N型硅片也有小批量出货。公司已在新材料业务各生产基地全面推进集中监控等先进生产管理方式,进一步降本增效,提升自动化水平。
2、财务状况良好
公司在扩展业务的同时,合理控制经营风险,保持健康的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9.12%,属于行业较低水平,抗风险能力较强。此外,公司充分利用上市公司融资渠道相对畅通的优势,合理使用多种融资工具,为业务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3、产业链合理布局
公司重点围绕太阳能光伏领域开展业务,在产业链上下游均有布局。公司坚持以技术促生产,充分发挥高端装备业务和新材料业务的联动优势;继续拓展硅片业务,为市场提供有竞争力的优质硅片产品;做好已有新能源电站的运营管理工作,使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兼具进取性和稳定性。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各业务板块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高端装备业务方面,公司部分设备订单依照合同约定陆续交货并确认收入,该业务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约2.40亿元,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1,107.06%。该业务目前主要采用以销定产模式,根据订单签署情况和客户具体需求安排生产、发货等。
新能源发电业务方面,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并网的新能源发电站累计装机容量共计1.402.97MW,其中光伏电站(含地面电站和分布式电站)累计装机容量为1,254.47MW,风力发电站累计装机容量为148.50MW。该业务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约6.44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14.49%,但毛利率稳定在60%以上的较高水平。
新材料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得益于公司四川乐山一期12GW拉棒、切方项目的逐步达产,该业务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0.74亿元,较去年同期大幅上升172.64%;但受原材料价格上涨、乐山一期爬产、2022年第一季度乌海基地检修等内外因素叠加影响,报告期内该业务的毛利率水平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
节能环保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约0.37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7.81%,但毛利率水平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95亿元,同比大幅增长112.4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8亿元,同比下降14.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64亿元,同比下降15.05%;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16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15元。
下半年,公司将稳步推进各业务板块的发展。
高端装备业务方面,公司将按照已签署合同的相关条款约定,继续履行单晶炉的生产、发货、交付等义务。同时,公司将继续重视高端装备产品的研发和升级改造工作,保持技术先进性,并做好技术储备工作。新能源发电业务方面,公司将继续做好现有光伏电站和风电站的运营维护工作,努力提供稳定的现金流,并继续保持较高的毛利率水平。新材料业务方面,公司将重点关注现有生产基地的运营情况,进一步提升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此外,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继续推进公司新材料业务的扩产,公司拟对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及相应延期,公司董事会已于2022年8月10日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待审议。关于上述情况的说明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五、其他披露事项”。节能环保业务方面,公司将继续强化脱硝催化剂业务的成本管控和销售拓展,提升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994,771,908.78 | 2,350,896,681.21 | 112.46 |
营业成本 | 4,031,064,411.84 | 1,330,459,019.15 | 202.98 |
销售费用 | 12,470,082.28 | 14,435,874.25 | -13.62 |
管理费用 | 106,141,450.26 | 97,780,404.26 | 8.55 |
财务费用 | 196,521,679.31 | 221,019,131.18 | -11.08 |
研发费用 | 156,014,836.34 | 118,751,001.11 | 31.3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225,780.69 | 204,158,297.10 | -65.1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6,621,236.88 | -1,062,101,579.83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859,495.24 | 3,271,846,871.47 | -96.86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新材料业务销售规模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新材料业务销售规模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购买原材料、支付工资及各项税费较上期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较上期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上期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款所致。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存货 | 2,184,789,662.47 | 9.86 | 1,622,721,317.48 | 7.42 | 34.64 | 本期购买原材料增加所致。 |
投资性房地产 | 92,245,464.26 | 0.42 | 44,405,154.16 | 0.20 | 107.74 | 本期对外出租房屋所致。 |
长期股权投资 | 238,000,000.00 | 1.07 | 不适用 | 本期对四川永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增加所致。 | ||
长期借款 | 86,690,000.00 | 0.39 | 309,700,000.00 | 1.42 | -72.01 | 本期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
应收票据 | 1,650,000.00 | 0.01 | -100.00 | 本期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所致。 | ||
应收款项融资 | 315,768,595.29 | 1.42 | 236,933,445.22 | 1.08 | 33.27 | 本期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30,888,710.95 | 0.14 | 109,360,935.90 | 0.50 | -71.76 | 本期收到部分锡林浩特市京运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往来款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216,514,656.85 | 0.98 | 363,703,486.58 | 1.66 | -40.47 | 本期收到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退税款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7,367,780.30 | 0.21 | 206,114,690.83 | 0.94 | -77.02 | 本期收到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退税款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40,943,829.68 | 0.18 | 67,052,585.66 | 0.31 | -38.94 | 本期发放上年末计提的职工工资及奖金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65,322,271.84 | 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8,600,000.00 | 股权质押 |
应收款项融资 | 30,920,547.68 | 质押 |
应收账款 | 2,625,649,827.14 | 融资借款质押 |
固定资产 | 5,647,869,978.10 | 融资借款质押 |
无形资产 | 97,109,823.30 | 融资借款质押 |
在建工程 | 166,023,626.29 | 融资借款质押 |
子公司股权 | 3,218,457,513.31 | 融资借款质押 |
合计 | 12,409,953,587.66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投资额 | 238,000,000.00 |
投资额增减变动数 | -1,662,000,000.00 |
上年同期投资额 | 1,900,000,000.00 |
投资额增减幅度(%) | -87.47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 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41,534,935.89 | 949,426,094.34 | 7,891,158.45 | |
应收款项融资 | 236,933,445.22 | 315,768,595.29 | 78,835,150.07 | |
合计 | 1,178,468,381.11 | 1,265,194,689.63 | 86,726,308.52 |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主要产品 或服务 | 注册资本(万元)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北京京运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物业管理等 | 1,000.00 | 16,826,840.89 | -31,336,229.94 | -307,172.39 | 526,835.61 | -307,173.64 |
北京天能运通晶体技术有限公司 | 硅晶体材料生产、销售 | 32,500.00 | 1,164,011,493.74 | 433,174,813.23 | 12,602,892.75 | 400,552,829.84 | 12,602,892.75 |
京运通(香港)有限公司 | 国际贸易 | 2,000万港元 | 25,268,332.25 | 25,268,332.25 | 1,222,448.50 | - | 1,222,448.50 |
无锡荣能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硅锭、硅片生产 | 668万美元 | 431,757,927.55 | 216,085,610.61 | 49,683,559.69 | 533,432,481.08 | 58,450,724.47 |
无锡京运通科技有限公司 |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等 | 30,000.00 | 1,622,313,402.85 | 562,558,658.80 | 96,223,726.48 | 2,215,199,952.53 | 115,218,365.28 |
无锡京运通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等 | 2,000.00 | 41,921,748.08 | 38,106,837.37 | 155,338.31 | 2,474,805.09 | 159,021.25 |
乌海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生产、销售硅晶体材料 | 50,000.00 | 2,426,627,850.98 | 778,385,278.19 | -7,428,676.37 | 1,410,070,433.11 | -6,978,891.48 |
山东天璨环保科技 | 环保材料生产 | 10,000.00 | 276,818,197.77 | -138,062,953.11 | 1,831,136.54 | 36,671,374.39 | 1,831,136.54 |
有限公司 | |||||||
武汉京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环保工程设计、总承包 | 5,000.00 | 16,219,719.20 | 14,159,016.11 | -493,390.52 | - | -493,390.52 |
宁夏振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31,500.00 | 1,228,064,391.56 | 839,212,129.63 | 21,514,677.78 | 63,548,363.43 | 25,311,385.61 |
宁夏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18,500.00 | 460,736,338.83 | 336,997,311.10 | 5,802,855.80 | 17,986,382.89 | 6,826,889.16 |
宁夏盛宇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200.00 | 245,748,474.96 | 129,448,766.56 | 6,526,675.52 | 17,194,988.20 | 7,678,441.77 |
宁夏远途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25,200.00 | 601,132,310.56 | 419,054,680.42 | 10,593,380.41 | 28,149,147.08 | 12,462,800.48 |
宁夏银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25,200.00 | 601,698,685.49 | 389,444,458.14 | 10,109,129.53 | 27,609,804.82 | 11,893,093.56 |
石嘴山市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4,800.00 | 180,422,201.61 | 100,827,833.52 | 4,759,320.60 | 13,003,200.01 | 5,599,200.70 |
宁夏佰明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21,750.00 | 808,236,262.35 | 333,723,546.43 | 13,922,274.41 | 45,225,638.61 | 15,051,107.48 |
海宁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30,000.00 | 922,102,984.32 | 654,179,271.95 | 18,444,109.06 | 42,581,591.69 | 24,260,360.81 |
桐乡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10,000.00 | 437,669,393.54 | 217,880,605.00 | 10,707,008.04 | 22,595,210.86 | 13,766,401.91 |
平湖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10,500.00 | 261,458,029.98 | 213,696,416.13 | 7,651,747.50 | 17,384,796.03 | 10,112,122.53 |
嘉善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3,000.00 | 110,291,109.44 | 84,142,304.74 | 5,688,192.95 | 10,902,970.65 | 7,033,419.42 |
海盐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3,000.00 | 137,106,854.93 | 110,707,601.03 | 5,169,869.23 | 12,094,898.38 | 6,815,707.19 |
嘉兴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2,500.00 | 89,417,939.75 | 51,477,548.92 | 6,629,256.90 | 10,998,110.85 | 7,727,780.42 |
嘉兴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3,000.00 | 82,189,682.94 | 53,308,781.82 | 1,355,007.03 | 3,789,194.07 | 1,636,828.14 |
嘉兴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3,000.00 | 123,620,461.08 | 75,425,139.01 | 4,192,598.16 | 10,146,823.40 | 5,114,117.42 |
德清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2,000.00 | 69,299,484.53 | 34,383,133.12 | 2,094,327.31 | 5,633,213.75 | 2,394,789.75 |
绍兴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3,000.00 | 79,230,861.10 | 57,996,454.59 | 2,999,991.37 | 5,923,351.65 | 3,428,289.26 |
诸暨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1,000.00 | 19,275,004.21 | 13,177,102.30 | 952,714.28 | 1,622,727.85 | 977,697.03 |
台州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4,500.00 | 157,513,848.75 | 82,583,822.48 | 3,430,508.34 | 10,091,601.35 | 3,903,723.89 |
三门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2,500.00 | 61,479,526.28 | 23,045,668.98 | -804,425.61 | 2,422,872.18 | -804,425.61 |
淄博京运通光伏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1,000.00 | 34,705,962.18 | 20,757,332.93 | 768,334.95 | 1,970,342.66 | 790,124.48 |
泰安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6,100.00 | 216,285,675.03 | 99,115,180.78 | 3,789,801.45 | 13,751,257.46 | 3,741,640.64 |
济南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500.00 | 14,849,070.82 | 7,451,654.42 | 360,611.70 | 992,392.61 | 369,072.69 |
沙河市汉玻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3,000.00 | 109,458,372.75 | 40,403,773.61 | 506,146.76 | 5,333,510.14 | 578,812.57 |
凤台振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4,229.00 | 125,397,412.38 | 25,024,421.76 | -2,078,845.37 | 3,849,891.86 | -2,078,845.37 |
濉溪县昌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1,570.00 | 68,551,879.01 | 28,099,550.31 | 1,812,531.64 | 4,262,426.62 | 2,071,698.47 |
固阳县京运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风力发电 | 20,600.00 | 1,077,782,576.47 | 451,607,498.39 | 18,008,934.86 | 62,497,830.91 | 18,392,939.27 |
西乌珠穆沁旗金山华扬新能源有限公司 | 风力发电 | 2,100.00 | 6,375,730.48 | 5,023,997.01 | -7,319.58 | - | -7,319.58 |
前郭县一明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6,600.00 | 297,068,925.39 | 139,874,388.65 | 5,831,515.32 | 18,757,759.91 | 7,064,024.31 |
泰安市启程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2,300.00 | 60,489,565.50 | 34,756,532.37 | 1,775,486.44 | 4,111,081.41 | 2,124,309.31 |
珠海华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1,500.00 | 58,869,939.02 | 30,308,123.97 | 787,870.10 | 2,394,492.21 | 821,877.79 |
芜湖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8,700.00 | 306,666,304.69 | 108,362,460.46 | 3,827,368.99 | 17,668,020.01 | 4,280,971.92 |
南通运泰新能源科 | 太阳能光伏发 | 2,000.00 | 42,130,714.92 | 27,524,232.99 | 1,477,505.97 | 3,195,334.34 | 1,538,838.98 |
技有限公司 | 电 | ||||||
莱州兴业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2,000.00 | 46,449,725.52 | 32,418,617.08 | 2,301,930.01 | 3,170,122.80 | 2,399,066.94 |
淮南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2,000.00 | 70,452,942.48 | 492,465.82 | -1,163,728.08 | 1,843,313.00 | -1,163,728.08 |
芜湖广聚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4,600.00 | 138,451,220.12 | 65,669,016.85 | 1,171,558.89 | 7,643,027.49 | 1,413,223.31 |
遂川兴业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5,100.00 | 173,230,319.62 | 59,523,154.18 | -434,517.33 | 7,378,846.74 | -434,393.93 |
滁州天智羿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500.00 | 20,205,485.26 | 4,547,257.03 | -218,759.21 | 756,989.07 | -218,223.67 |
连云港远途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200.00 | 29,956,235.02 | 4,676,313.63 | 605,419.48 | 2,041,139.05 | 620,943.06 |
肥东电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5,000.00 | 135,428,027.21 | 50,367,812.51 | -894,627.88 | 5,383,224.76 | -894,627.88 |
连云港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1,400.00 | 36,362,075.82 | 26,277,412.61 | 1,806,025.32 | 3,335,453.77 | 1,874,763.50 |
合肥红日光伏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4,600.00 | 284,140,171.58 | 151,168,031.67 | 4,997,269.57 | 12,586,615.86 | 5,692,810.85 |
岳阳县浩丰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3,000.00 | 124,986,895.23 | 49,834,101.29 | 1,162,011.09 | 5,911,423.72 | 1,362,686.62 |
湖北鑫业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7,500.00 | 275,824,572.58 | 85,498,265.60 | 2,291,886.83 | 14,211,374.60 | 2,725,911.04 |
安徽玖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1,200.00 | 41,212,498.35 | 19,910,550.33 | 1,708,017.50 | 2,095,663.74 | 1,793,565.47 |
贵州兴业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23,000.00 | 822,004,008.10 | 342,510,346.61 | 4,381,912.53 | 34,012,191.15 | 5,014,678.16 |
确山县星辉电力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4,300.00 | 158,347,087.77 | 54,540,312.62 | 1,738,383.84 | 8,475,752.85 | 1,720,936.41 |
汝南县星火电力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2,700.00 | 99,836,646.00 | 35,364,194.91 | 896,160.95 | 5,396,037.97 | 917,360.89 |
邢台兴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4,400.00 | 188,198,581.70 | 81,413,265.25 | 2,477,773.69 | 9,225,995.38 | 2,663,504.00 |
九江芯硕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1,300.00 | 47,927,023.44 | 18,452,855.29 | 645,312.50 | 2,679,613.37 | 661,904.61 |
安庆兴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600.00 | 20,695,294.74 | 11,591,767.94 | 701,375.80 | 1,407,967.00 | 719,758.24 |
凤阳达利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1,000.00 | 32,927,076.93 | 15,178,955.27 | 820,873.87 | 1,931,690.75 | 841,921.92 |
珠海市鼎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800.00 | 22,489,481.50 | 13,827,523.47 | 727,535.82 | 1,389,030.11 | 746,190.59 |
乌海市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硅晶体材料生产 | 50,000.00 | 36,209,422.68 | 666,994.54 | 39,234.23 | - | 52,312.30 |
乐山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硅晶体材料生产 | 300,000.00 | 4,783,902,102.93 | 3,333,521,159.93 | 91,454,991.65 | 2,098,026,602.78 | 117,026,472.84 |
乐山市京运通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硅晶材料生产 | 10,000.00 | 50,081,257.15 | 49,998,426.55 | -1,236.92 | - | -1,236.92 |
京运通(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工程建设 | 1,000.00 | 11,839,966.28 | 8,318,485.85 | -1,069,388.02 | 6,537,967.17 | -1,069,388.02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竞争风险
在太阳能光伏行业持续发展的背景之下,产业链各环节参与者不断扩产。公司新材料事业部属于硅片环节,该环节的现有产能和未来预期产能显著增长,市场竞争程度加剧。公司将在现有硅片产能的基础上继续扩产,力争形成稳定的规模优势,并关注行业新技术发展方向和客户需求变动,不断强化产品竞争力,逐步提升N型硅片的出货占比。
2、政策风险
宏观政策和产业政策对公司业务的开展情况有较大影响。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的新能源发电项目补贴余额为26.38亿元,拖欠的补贴发放时间和金额以相关部门实际下发的情况为准。此外,受国家“能耗双控”相关政策整体趋严的影响,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事项的募投项目(即“乌海10GW高效单晶硅棒项目”)暂无法取得能评相关手续,公司拟对原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及相应延期,变更后的募投项目为“乐山22GW高效单晶硅棒、切片项目”(即“乐山二期”),目前已取得项目备案、土地不动产权证书、能评等手续。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待审议。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风险
光伏行业的总体规模不断扩大,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市场参与者,激烈的市场竞争对业内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新材料业务的经营情况和盈利能力受上游原材料供应、价格波动、市场环境变化情况等因素的影响较大,公司将进一步提升供应链管理水平,提前预判市场变化并采取有效措施,尽力做好原材料及相关生产部件的保供工作,避免对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4、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风险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在我国仍存在多点散发的情况,公司作为生产型企业,将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2020年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3月,公司启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拟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不超过2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乌海10GW高效单晶硅棒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9月,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27号)。2021年1月,公司完成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资金募集和验资、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工作。
2、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并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于2021年1月到账,2021年年初以来,在“碳中和、碳达峰”整体目标的带动下,“能耗双控”相关政策整体趋严,对公司乌海二期项目取得能评手续并推动实施造成了实际影响。因能评相关手续暂未取得,公司无法按计划开工建设,导致原项目进度有所滞后。
新材料业务是公司近年来重点布局发展的业务领域之一。针对暂无法取得能评的情况,公司一方面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乌海二期项目的能评手续,另一方面,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公司新材料业务扩产,公司也积极寻找其他合适的项目地址。截至目前,公司仍未取得乌海二期项目的能评相关手续,而公司拟在四川省乐山市投资建设的“乐山22GW高效单晶硅棒、切片项目”已取得项目备案、土地不动产权证书、能评等关键手续。
综合考虑原项目和新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及预计实施进度,并结合宏观政策、行业发展情况、市场需求、公司战略规划等因素,公司经过谨慎论证,拟将原募投项目“乌海10GW高效单晶硅棒项目”变更为新项目“乐山22GW高效单晶硅棒、切片项目”,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地点也相应变更。此外,原项目计划建设期2年,预计投产时间为2023年1月;新项目预计投产时间相较于原项目延期至2023年12月。新项目与原项目相比,规模有所提升,并配套切片产能规划,不仅顺应光伏行业持续发展的趋势和背景,也与公司继续扩展新材料主营业务的战略发展方向相契合。
3、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已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待审议。公司已在《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公告》(临2022-036)中披露了上述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2年6月28日 |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2-06-29/601908_20220629_1_DGM04s1y.pdf | 2022年6月29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公告。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吴振海 | 董事 | 选举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3月28日,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提名吴振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补选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刊载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临2022-009、临2022-017、临2022-027。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无锡荣能、无锡科技、山东天璨被纳入生态环境局重点排污单位。
(1)无锡荣能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具体排污信息如下:
种类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 | 总量(2022年1-6月)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废气 | 有组织 | 2 | 粘棒车间FQ-2 | VOCs0.17mg/m3 | VOCs0.157t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 | VOCs 0.336t/a、HF 0.015t/a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 | |||||||
无组织 | / | 厂界 | 非甲烷总烃0.94mg/m3、颗粒物0.257mg/m3 | VOCs 0.156t、 硝酸雾0.002t、 HF 0.00825t、 颗粒物0.021t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VOCs 0.373t/a、 HF 0.0165t/a、 颗粒物0.042t/a | |
废水 | 生活废水 | 1 | 厂区总排放口 | PH(无量纲)7.7、 总磷0.01mg/L、 总氮0.81mg/L、 悬浮物6mg/L; | COD 0.117t、 SS 0.036t、 氨氮0.004t、 TN 0.0421t、 TP 0.0012t;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31962-2015) | COD 0.274t/a、 SS 0.091t/a、 氨氮0.014t/a、 TN 0.091t/a、 TP 0.003t/a; |
生产废水 | PH(无量纲)7.1、 总磷0.12mg/L、 总氮2.34mg/L、 悬浮物9mg/L、COD286mg/L、 氨氮6.24mg/L | COD2.953t、 SS 1.03t、 氨氮0.15t、 TN 1.042t、 TP 0.029t。 | COD 6.506t/a、 SS 2.169t/a、 氨氮0.325t/a、 TN 2.169t/a、 TP 0.065t/a。 |
(2)无锡科技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具体排污信息如下:
种类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 | 总量(2022年1-6月)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废水 | 生活废水 | 1 | 厂区总排放口 | COD 164mg/L PH 8.2无量纲 悬浮物 54mg/L 氨氮 41.5mg/L 总磷 4.93mg/L 总氮 66.1mg/L | COD 2.1t/a SS1.21t/a 氨氮 0.16t/a TP 0.02t/a TN 0.19t/a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31962-2015) | COD 4.224t/a SS 2.64t/a 氨氮 0.37t/a TP 0.0422t/a TN 0.422t/a |
生产废水 | COD 215mg/L PH 7.0无量纲 悬浮物 38mg/L 氨氮 0.427mg/L 总磷 0.68mg/L 总氮 6.43mg/L | COD 60.14t/a SS 14.21t/a 氨氮 0.5t/a TP 0.294t/a TN 7.1t/a | COD 127.167t/a SS 34.281t/a 氨氮 1.098t/a TP 0.657t/a TN 14.408t/a |
(3)山东天璨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具体排污信息如下:
种类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和分布 | 排放浓度(mg/m3)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总排放量(2022年1-6月)(吨) | 核定排放量(吨/年) |
废气 | 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 | 有组织 | 总排口 | 46.4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 | 0.98 | 3.316 |
颗粒物 | 4.2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 0.4 | 1.252 | |||
氨(氨气) | 8.4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 0.8 | 0.459 | |||
二氧化硫 | 锅炉 | / | 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 | / | 0.85 | ||
氮氧化物 | 36 | 0.1 | 3.05 | ||||
颗粒物 | 5.2 | 0.048 | 0.594 | ||||
林格曼黑度 | <1 | <1 | / | ||||
颗粒物 | 布袋除尘器 | 4.1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 0.162 | 0.439 | ||
氨气 | 无组织 | 厂界 | 0.05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 / | 2.32 | |
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 | 0.63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 | / | 0.46 | |||
颗粒物 | 0.3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 / | 0.571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无锡荣能
无锡荣能于2014年购置2套废水处理设施、1套废气处理设施;2020年增加废气处理设施1套。报告期内,无锡荣能防治污染设备运行良好,无异常状况。
(2)无锡科技
无锡科技于2019年和2021年各购置1套废水处理设施。报告期内,无锡科技防治污染设备运行良好,无异常状况。
(3)山东天璨
山东天璨对生产线--干燥环节产生的颗粒物、氨(氨气)采用吸收塔—水洗法进行处理,对生产线—混料环节产生的颗粒物、氨(氨气)分别采用袋式除尘、吸收塔—水洗法进行处理,对生产线—锯床切割环节产生的颗粒物采用袋式除尘进行处理,对生产线—焙烧环节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分别采用吸收塔—水洗法、活性炭吸附脱附进行处理,对热力生产单元--锅炉烟气中的氮氧化物采用低氮燃烧进行处理,无生产废水外排。
报告期内,山东天璨防治污染设备运行良好,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开启相应的设备。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点排污单位均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开展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依法取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均按期办理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公司重点排污单位均已按照国家排污许可的相关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1)无锡荣能
无锡荣能于2020年3月30日签署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文件齐全,于2020年3月30日完成在无锡市惠山区环境监察大队的备案,备案编号为320206-2020-047-L。
(2)无锡科技
无锡科技于2021年4月签署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文件齐全,于2021年4月19日完成在无锡市惠山区环境监察大队的备案,备案编号为320206-2021-173-L。
(3)山东天璨
山东天璨于2022年5月21日签署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文件齐全,于2022年6月1日在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为370303-2022-057-M。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1)无锡荣能
无锡荣能采用“手动定期监测”、“自动连续监测”、“委托监测”等方式进行自行监测,监测结果通过环保网站予以公开。为保证自行监测质量,无锡荣能采取了以下质量控制措施:采
用国家标准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培训后持证上岗、采取平行样等措施对监测结果进行质量控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
(2)无锡科技
无锡科技采用“手动定期监测”、“自动连续监测”、“委托监测”等方式进行自行监测,监测结果通过环保网站予以公开。为保证自行监测质量,无锡科技采取了以下质量控制措施:采用国家标准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培训后持证上岗、采取平行样等措施对监测结果进行质量控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
(3)山东天璨
山东天璨采用“自动在线监测”、“委托检测”等方式进行自行监测,监测结果通过公司网站予以公开。为保证检测质量,“自动在线监测”委托有资质的维保公司进行维护,“委托检测”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测。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生产废水排放问题,乌海京运通被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处以100万元罚款。乌海京运通已支付上述罚款,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积极整改。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同时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建立了《环境保护技术监督检测计划》《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管理办法》等有关环境保护的制度。
公司光伏设备产品的生产环节主要采用组装、测试、机械加工等方法,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气,产生的废水为生活废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带油废布等废弃料及生活垃圾;公司硅棒、硅片的生产过程产生的主要污染为废气、废水、运行噪声和固体废物;公司光伏发电生产过程中无需工业用水,产生的废水为生活废水;针对上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和粉尘,公司通过安装集气及布袋除尘等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水按照“雨污分流”和“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排水系统,设备及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固体废物按规定进行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不合格产品、边角料全部回收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其他 | 冯焕培 | 注1 | 2017年6月25日,无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冯焕培 | 注2 | 2017年6月25日,无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冯焕培 | 注3 | 2017年6月25日,无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京运通达兴、冯焕培、范朝霞 | 注4 | 首次公开发行,无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京运通达兴、冯焕培、范朝霞 | 注5 | 首次公开发行,无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京运通达兴、冯焕培、范朝霞 | 注6 | 首次公开发行,无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京运通达兴、冯焕培、范朝霞 | 注7 | 2015年3月2日,无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京运通 | 注8 | 2019年11月,无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冯焕培于2017年6月25日出具承诺“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承诺人不会损害京运通的独立性,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上与京运通保持分开原则,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保持并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京运通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一切损失将由本承诺人承担。”注2:冯焕培于2017年6月25日出具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贵公司除外,下同)均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贵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任何与贵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将来成立之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与贵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4)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贵公司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贵公司,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贵公司。
(5)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承诺将不向其业务与贵公司之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技术信息、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6)如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贵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注3:冯焕培于2017年6月25日出具承诺
(1)不利用自身作为京运通实际控制人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京运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2)不利用自身作为京运通实际控制人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京运通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京运通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京运通利益的行为。
注4: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司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开发区的房屋所属土地已经取得京通国用(2011出)第060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房屋在建设过程中,未能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由于无法在短期内取得相关房屋的产权证书,为切实消除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承诺“因公司使用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而可能导致的一切法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司使用期间,该房屋被政府主管部门下令拆除、限期停止使用、改变用途、重建、罚款等,承诺方愿对公司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实际损失和合理预期收入的损失以及与此相关的一切合理支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时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还承诺:“公司已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F5M1地块内规划了光伏设备机械加工及配件加工生产车间、硅晶体材料加工生产车间,目前正在建设中;待上述生产车间完成竣工验收后,公司将视通州区房屋产权办理情况及公司扩大再生产需求酌情决定搬迁安排,搬迁所需全部费用由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全部承担。”2014年2月13日出具新的承诺“公司已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F5M1地块内规划了光伏设备机械加工和配件加工生产车间、硅晶体材料加工生产车间,目前已经部分建设完成。根据目前公司的生产情况和通州区房屋产权的实际情况,公司无搬迁计划;未来如果发生搬迁,则搬迁所需全部费用由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全部承担。”注5: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时,为避免与公司未来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冯焕培和范朝霞夫妇、其他主要股东分别于2010年11月23日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1)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①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公司及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贵公司除外,以下统称“附属公司”)均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贵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②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公司及公司的附属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任何与贵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③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公司将来成立之附属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与贵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④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公司或公司之附属公司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贵公司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公司将立即通知贵公司,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贵公司。
⑤公司及公司之附属公司承诺将不向其业务与贵公司之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技术信息、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⑥如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公司将向贵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2)冯焕培和范朝霞承诺
①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贵公司除外,下同)均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贵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②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任何与贵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③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将来成立之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与贵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④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贵公司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贵公司,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贵公司。
⑤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承诺将不向其业务与贵公司之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技术信息、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⑥如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贵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注6: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司控股股东京运通达兴、实际控制人冯焕培和范朝霞夫妇承诺“对公司可能存在的因未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而面临补缴和处罚的风险,愿对公司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实际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补缴、滞纳金、罚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公司及北京天能运通晶体技术有限公司自设立至今所可能遭受的处罚,包括税收追缴等承担连带责任”。
注7:
(1)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2日出具承诺
①不利用自身作为京运通控股股东之地位和控制性影响谋求京运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②不利用自身作为京运通控股股东之地位和控制性影响谋求与京运通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③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京运通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京运通利益的行为。
(2)冯焕培和范朝霞于2015年3月2日出具承诺
①不利用自身作为京运通实际控制人之地位和控制性影响谋求京运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②不利用自身作为京运通实际控制人之地位和控制性影响谋求与京运通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③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京运通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京运通利益的行为。注8:公司于2019年11月对未满足解锁条件的22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了回购注销(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85),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乌海市海勃湾区城市建设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2-04-07/601908_20220407_2_6bYkTd9R.p
df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存在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等不良诚信状况。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乐山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乐山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厂房 | 7,613.66 | 2021-10-1 | 2026-10-1 | 1,032.00 | 依据折旧金额 | 1,032.00 | 否 |
乌海市京 运通新材 料科技有 限公司 | 乌海市晶 易硅材料 有限公司 | 厂房 | 2,292.57 | 2022-1-1 | 2022-12-31 | 50.00 | 依据折旧金额 | 50.00 | 否 |
租赁情况说明无。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9.49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52.52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52.52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46.57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35,092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574,000 | 699,426,000 | 28.97 | 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冯焕培 | 0 | 409,998,668 | 16.98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6,765,916 | 24,062,685 | 1.00 | 0 | 无 | 境外法人 | |
余军 | -1,000,000 | 20,000,000 | 0.83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135,100 | 15,237,964 | 0.63 | 0 | 无 | 其他 | |
张跃军 | 5,800,000 | 14,800,000 | 0.61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李光良 | 320,000 | 12,400,809 | 0.51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弘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34,900 | 11,995,360 | 0.50 | 0 | 无 | 其他 | |
於奇 | 10,496,119 | 10,496,119 | 0.43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 | 0 | 10,000,000 | 0.41 | 0 | 无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699,42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99,426,000 | ||||||
冯焕培 | 409,998,668 | 人民币普通股 | 409,998,668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4,062,685 | 人民币普通股 | 24,062,685 | ||||||
余军 | 2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00,00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5,237,964 | 人民币普通股 | 15,237,964 | ||||||
张跃军 | 14,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800,000 | ||||||
李光良 | 12,400,809 | 人民币普通股 | 12,400,809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弘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11,995,36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995,360 | ||||||
於奇 | 10,496,119 | 人民币普通股 | 10,496,119 | ||||||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 | 1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0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不存在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情况。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上述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冯焕培先生为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上述两位股东属于一致行动人。 (2)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注: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京运通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00,000,000股,报告期内,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参与转融通业务,通过证券交易所平台出借公司股份57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出借股份所有权不会发生转移。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附注七、1 | 3,485,885,667.74 | 3,833,688,197.33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附注七、2 | 949,426,094.34 | 941,534,935.89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附注七、4 | 1,650,000.00 | |
应收账款 | 附注七、5 | 3,027,377,515.17 | 2,748,004,030.65 |
应收款项融资 | 附注七、6 | 315,768,595.29 | 236,933,445.22 |
预付款项 | 附注七、7 | 457,718,512.38 | 364,214,448.75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附注七、8 | 30,888,710.95 | 109,360,935.9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附注七、9 | 2,184,789,662.47 | 1,622,721,317.48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附注七、13 | 216,514,656.85 | 363,703,486.58 |
流动资产合计 | 10,668,369,415.19 | 10,221,810,797.80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附注七、16 | 139,020,360.35 | 125,801,840.55 |
长期股权投资 | 附注七、17 | 238,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附注七、20 | 92,245,464.26 | 44,405,154.16 |
固定资产 | 附注七、21 | 9,491,995,169.89 | 9,650,718,524.10 |
在建工程 | 附注七、22 | 644,024,440.95 | 738,910,388.5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附注七、25 | 454,530,414.47 | 470,231,118.37 |
无形资产 | 附注七、26 | 233,825,611.93 | 237,713,273.33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附注七、29 | 10,671,335.51 | 8,693,585.0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附注七、30 | 148,303,430.45 | 167,213,534.7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附注七、31 | 47,367,780.30 | 206,114,690.8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499,984,008.11 | 11,649,802,109.64 | |
资产总计 | 22,168,353,423.30 | 21,871,612,907.4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附注七、32 | 1,255,354,904.11 | 1,594,431,536.08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附注七、35 | 726,647,430.71 | 670,628,648.94 |
应付账款 | 附注七、36 | 1,625,229,406.32 | 1,815,175,125.28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附注七、38 | 176,230,598.31 | 171,161,783.41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附注七、39 | 40,943,829.68 | 67,052,585.66 |
应交税费 | 附注七、40 | 94,758,828.12 | 128,423,864.35 |
其他应付款 | 附注七、41 | 197,577,457.52 | 196,668,944.34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附注七、43 | 1,349,024,402.04 | 1,109,742,704.65 |
其他流动负债 | 附注七、44 | 25,534,730.23 | 22,373,258.12 |
流动负债合计 | 5,491,301,587.04 | 5,775,658,450.83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附注七、45 | 86,690,000.00 | 309,7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附注七、47 | 368,187,863.70 | 379,277,014.36 |
长期应付款 | 附注七、48 | 4,802,221,596.52 | 4,420,470,252.69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附注七、50 | 33,266,653.19 | 32,457,192.76 |
递延收益 | 附注七、51 | 102,818,190.35 | 106,025,068.8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附注七、30 | 5,452,650.62 | 5,452,650.6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398,636,954.38 | 5,253,382,179.30 | |
负债合计 | 10,889,938,541.42 | 11,029,040,630.13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附注七、53 | 2,414,602,861.00 | 2,414,602,861.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附注七、55 | 4,935,876,610.87 | 4,905,761,610.87 |
减:库存股 | 附注七、56 | 60,250,000.00 | 60,250,000.00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附注七、59 | 156,036,773.41 | 156,036,773.41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附注七、60 | 3,754,889,676.79 | 3,366,547,803.7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201,155,922.07 | 10,782,699,049.04 | |
少数股东权益 | 77,258,959.81 | 59,873,228.2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278,414,881.88 | 10,842,572,277.3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2,168,353,423.30 | 21,871,612,907.44 |
公司负责人:冯焕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振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振海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171,709,259.00 | 2,157,152,349.4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8,600,000.00 | 58,6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附注十七、1 | 185,546,993.45 | 388,846,614.65 |
应收款项融资 | 132,477,109.08 | 38,847,099.93 | |
预付款项 | 31,600,915.63 | 19,332,066.22 | |
其他应收款 | 附注十七、2 | 2,200,092,357.62 | 2,505,813,793.13 |
其中:应收利息 | 24,451,473.74 | 219,805,903.31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628,376,358.92 | 561,829,634.61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64,837,628.00 | 77,448,373.10 | |
流动资产合计 | 5,473,240,621.70 | 5,807,869,931.12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8,313,758.52 |
长期股权投资 | 附注十七、3 | 7,193,970,944.92 | 6,886,847,919.9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20,477,937.41 | 21,711,851.35 | |
固定资产 | 670,452,701.80 | 702,927,083.17 | |
在建工程 | 16,591,360.31 | 15,418,851.65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74,055,931.17 | 75,465,755.79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3,747,199.08 | 105,955,195.9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14,646.01 | 214,646.01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087,824,479.22 | 7,808,541,303.79 | |
资产总计 | 13,561,065,100.92 | 13,616,411,234.9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11,982,472.92 | 698,568,561.08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433,941,861.75 | 315,567,305.53 | |
应付账款 | 374,067,013.28 | 484,171,446.25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45,319,512.00 | 799,438,827.77 | |
应付职工薪酬 | 274,637.00 | 10,548,633.34 | |
应交税费 | 26,625,303.96 | 38,659,903.13 | |
其他应付款 | 3,002,353,340.83 | 2,810,702,977.9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86,666,368.32 | 101,457,691.24 | |
其他流动负债 | 44,891,536.57 | 103,927,047.62 | |
流动负债合计 | 5,126,122,046.63 | 5,363,042,393.86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98,5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261,023,587.88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1,612,777.36 | 12,087,989.4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00,000.00 | 1,2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73,836,365.24 | 211,787,989.48 | |
负债合计 | 5,399,958,411.87 | 5,574,830,383.34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414,602,861.00 | 2,414,602,861.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055,063,857.50 | 5,024,948,857.50 | |
减:库存股 | 60,250,000.00 | 60,250,00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48,817,785.25 | 148,817,785.25 | |
未分配利润 | 602,872,185.30 | 513,461,347.8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161,106,689.05 | 8,041,580,851.5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3,561,065,100.92 | 13,616,411,234.91 |
公司负责人:冯焕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振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振海
合并利润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994,771,908.78 | 2,350,896,681.21 | |
其中:营业收入 | 附注七、61 | 4,994,771,908.78 | 2,350,896,681.21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526,173,337.15 | 1,799,133,955.27 | |
其中:营业成本 | 附注七、61 | 4,031,064,411.84 | 1,330,459,019.1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附注七、62 | 23,960,877.12 | 16,688,525.32 |
销售费用 | 附注七、63 | 12,470,082.28 | 14,435,874.25 |
管理费用 | 附注七、64 | 106,141,450.26 | 97,780,404.26 |
研发费用 | 附注七、65 | 156,014,836.34 | 118,751,001.11 |
财务费用 | 附注七、66 | 196,521,679.31 | 221,019,131.18 |
其中:利息费用 | 231,920,923.17 | 236,925,595.07 | |
利息收入 | -34,588,617.75 | -30,473,981.66 | |
加:其他收益 | 附注七、67 | 20,136,872.35 | 11,774,364.3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附注七、68 | 13,744,463.56 | 13,027,987.1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699,313.75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附注七、71 | 6,768,181.68 | -10,610,517.2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附注七、72 | -138,247.26 | -307,149.49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附注七、73 | 338,432.96 | 10,735,698.28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09,448,274.92 | 576,383,109.01 | |
加:营业外收入 | 附注七、74 | 702,142.21 | 125,944.39 |
减:营业外支出 | 附注七、75 | 445,448.87 | 1,262,841.59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09,704,968.26 | 575,246,211.81 | |
减:所得税费用 | 附注七、76 | 103,977,363.69 | 92,398,928.15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05,727,604.57 | 482,847,283.66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05,727,604.57 | 482,847,283.66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88,341,873.03 | 454,932,273.16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385,731.54 | 27,915,010.50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 |
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05,727,604.57 | 482,847,283.66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88,341,873.03 | 454,932,273.16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7,385,731.54 | 27,915,010.50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0.19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0.19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公司负责人:冯焕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振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振海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附注十七、4 | 583,946,743.53 | 69,992,262.30 |
减:营业成本 | 附注十七、4 | 425,810,685.32 | 45,950,806.08 |
税金及附加 | 4,278,530.15 | 3,920,297.47 | |
销售费用 | 5,338,630.75 | 6,566,388.50 | |
管理费用 | 37,572,912.61 | 53,940,940.94 | |
研发费用 | 9,248,034.14 | 14,601,902.45 | |
财务费用 | 16,924,982.48 | -5,120,844.45 | |
其中:利息费用 | 66,046,064.28 | 58,214,112.53 | |
利息收入 | -45,394,855.90 | -63,557,866.31 | |
加:其他收益 | 9,155,397.82 | 4,632,698.19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附注十七、5 | 48,000.00 | 209,617,431.8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4,897,283.11 | 3,985,655.5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31,225.55 | -583,185.52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598.64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8,557,022.10 | 167,785,371.36 |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430.27 | 12,301.1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8,556,591.83 | 167,773,070.26 | |
减:所得税费用 | 19,145,754.35 | 6,522,741.29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9,410,837.48 | 161,250,328.97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9,410,837.48 | 161,250,328.97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89,410,837.48 | 161,250,328.97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冯焕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振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振海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992,247,449.89 | 824,482,572.15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54,931,306.19 | 4,466,585.5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七、78 | 47,191,268.29 | 73,191,948.6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94,370,024.37 | 902,141,106.3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619,870,918.38 | 353,720,684.36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02,200,640.82 | 193,638,709.2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28,726,902.77 | 70,492,817.7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七、78 | 72,345,781.71 | 80,130,597.8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23,144,243.68 | 697,982,809.2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225,780.69 | 204,158,297.1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882,900,000.00 | 1,432,770,663.28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1,668,441.56 | 13,318,185.16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 10,671,678.00 | 10,200,185.35 |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34,643,283.54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七、78 | 87,398,339.83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27,281,742.93 | 1,456,289,033.7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45,118,319.51 | 334,514,213.6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128,784,660.30 | 2,183,876,4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73,902,979.81 | 2,518,390,613.6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6,621,236.88 | -1,062,101,579.8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491,499,998.8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62,000,000.00 | 1,319,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七、78 | 1,319,710,347.66 | 3,333,567,881.3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81,710,347.66 | 7,144,067,880.16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939,010,000.00 | 1,803,849,990.37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0,313,075.87 | 47,736,094.18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七、78 | 799,527,776.55 | 2,020,634,924.1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78,850,852.42 | 3,872,221,008.6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859,495.24 | 3,271,846,871.4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306,144.71 | -253,885.5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71,229,816.24 | 2,413,649,703.2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091,793,212.14 | 326,552,108.0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20,563,395.90 | 2,740,201,811.25 |
公司负责人:冯焕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振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振海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6,517,074.52 | 1,490,315,891.72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549,099.54 | 4,455,229.4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13,287,088.77 | 4,618,138,008.9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55,319,113.79 | 6,112,909,130.0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81,045,150.85 | 179,430,220.17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1,805,688.07 | 40,885,494.1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5,588,138.68 | 10,322,317.5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61,260,800.28 | 4,265,420,159.7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29,699,777.88 | 4,496,058,191.6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380,664.09 | 1,616,850,938.4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8,000.00 | 209,691,828.4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500,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19,047,900.67 | 1,047,527,849.03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24,595,900.67 | 1,257,219,677.4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51,492.39 | 1,381,711.7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88,000,000.00 | 1,90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2,300,000.00 | 539,11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41,151,492.39 | 2,440,491,711.7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6,555,591.72 | -1,183,272,034.2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491,499,998.8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53,000,000.00 | 793,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06,850,000.00 | 93,5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59,850,000.00 | 3,377,999,998.8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17,500,000.00 | 1,209,979,369.87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3,696,348.41 | 65,418,675.12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5,419,636.24 | 425,444,513.9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46,615,984.65 | 1,700,842,558.8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3,234,015.35 | 1,677,157,439.9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7,016.85 | -4,289.0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2,304,776.39 | 2,110,732,055.0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47,280,931.44 | 9,259,244.9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69,585,707.83 | 2,119,991,300.01 |
公司负责人:冯焕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振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振海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414,602,861.00 | 4,905,761,610.87 | 60,250,000.00 | 156,036,773.41 | 3,366,547,803.76 | 10,782,699,049.04 | 59,873,228.27 | 10,842,572,277.3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414,602,861.00 | 4,905,761,610.87 | 60,250,000.00 | 156,036,773.41 | 3,366,547,803.76 | 10,782,699,049.04 | 59,873,228.27 | 10,842,572,277.3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0,115,000.00 | 388,341,873.03 | 418,456,873.03 | 17,385,731.54 | 435,842,604.5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88,341,873.03 | 388,341,873.03 | 17,385,731.54 | 405,727,604.5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0,115,000.00 | 30,115,000.00 | 30,115,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0,115,000.00 | 30,115,000.00 | 30,115,000.0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414,602,861.00 | 4,935,876,610.87 | 60,250,000.00 | 156,036,773.41 | 3,754,889,676.79 | 11,201,155,922.07 | 77,258,959.81 | 11,278,414,881.88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993,017,701.00 | 2,893,156,705.17 | 150,696,592.21 | 2,543,728,759.49 | 7,580,599,757.87 | 115,990,626.92 | 7,696,590,384.7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93,017,701.00 | 2,893,156,705.17 | 150,696,592.21 | 2,543,728,759.49 | 7,580,599,757.87 | 115,990,626.92 | 7,696,590,384.7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21,585,160.00 | 2,067,866,452.13 | 454,932,273.16 | 2,944,383,885.29 | 27,915,010.50 | 2,972,298,895.7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54,932,273.16 | 454,932,273.16 | 27,915,010.50 | 482,847,283.6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 | 421,585,160.00 | 2,067,866,452.13 | 2,489,451,612.13 | 2,489,451,612.13 |
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21,585,160.00 | 2,067,866,452.13 | 2,489,451,612.13 | 2,489,451,612.13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414,602,861.00 | 4,961,023,157.30 | 150,696,592.21 | 2,998,661,032.65 | 10,524,983,643.16 | 143,905,637.42 | 10,668,889,280.58 |
公司负责人:冯焕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振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振海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414,602,861.00 | 5,024,948,857.50 | 60,250,000.00 | 148,817,785.25 | 513,461,347.82 | 8,041,580,851.5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414,602,861.00 | 5,024,948,857.50 | 60,250,000.00 | 148,817,785.25 | 513,461,347.82 | 8,041,580,851.5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0,115,000.00 | 89,410,837.48 | 119,525,837.4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9,410,837.48 | 89,410,837.4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0,115,000.00 | 30,115,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0,115,000.00 | 30,115,000.0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414,602,861.00 | - | - | - | 5,055,063,857.50 | 60,250,000.00 | - | - | 148,817,785.25 | 602,872,185.30 | 8,161,106,689.05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993,017,701.00 | 3,012,343,951.80 | - | 143,477,604.05 | 459,778,986.33 | 5,608,618,243.1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93,017,701.00 | 3,012,343,951.80 | 143,477,604.05 | 459,778,986.33 | 5,608,618,243.1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21,585,160.00 | 2,067,866,452.13 | 161,250,328.97 | 2,650,701,941.1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1,250,328.97 | 161,250,328.9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21,585,160.00 | 2,067,866,452.13 | 2,489,451,612.1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21,585,160.00 | 2,067,866,452.13 | 2,489,451,612.13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414,602,861.00 | - | - | - | 5,080,210,403.93 | - | - | - | 143,477,604.05 | 621,029,315.30 | 8,259,320,184.28 |
公司负责人:冯焕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振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振海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本公司”或“京运通公司”)是由北京京运通科技有限公司2008年10月整体改制设立,北京京运通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北京东方科运晶体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8日;法定代表人:冯焕培;注册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58号;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415849989。
本公司母公司: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最终控制人:冯焕培与范朝霞夫妇。
本公司所属行业:光伏设备制造业以及新能源发电。
本公司经营范围:生产半导体及光伏精密设备;研发、销售:半导体及光伏精密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子公司的主要经营项目:单晶硅棒、多晶硅锭及单(多)晶硅片、无毒环保脱硝催化剂的生产和销售、环保工程及新能源发电。
本公司主要产品: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产品是单晶硅生长炉、多晶硅铸锭炉、单晶硅棒、多晶硅锭及单(多)晶硅片、新能源发电、无毒环保脱硝催化剂。
本财务报告于2022年8月26日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
本公司子公司全部纳入合并范围,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计77户,较上年增加了2户子公司。变动原因详见“第八节、合并范围的变更”及“第九节、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12个月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未发现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此外,本财务报告编制参照了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以及《关于上市公司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计部函〔2018〕453号)的列报和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从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五、6.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五、21“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
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21“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五、21.2.(4))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五、21.2.(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2)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期末未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分类,依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特征进行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价或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集团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集团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金融负债的分类。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4.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信用风险的具体评估,详见附注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具体来说,本公司将购买或源生时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一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若该工具为金融资产,下同)。
第二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己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但对利息收入的计算不同于处于前两阶段的金融资产。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按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也即账面价值)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购买或源生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仅将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并按其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本公司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选择不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企业确定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也不一定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那么该金融工具可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作出会计政策选择,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6.金融资产转移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 | 根据承兑人的新用户风险划分(同应收款项) |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并采用逾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计提方法如下: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单笔应收账款余额在500万元以上;单笔其他应收款余额在100万元以上。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账款,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将账龄超过3年且具有明显减值迹象的不重大应收款项分类为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通过进行账龄分析,并结合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情况确定应收款项的可回收金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
3.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
(1)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关联方组合 | 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 |
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
个别认定法组合 | 新能源发电销售收入形成的应收电网公司电费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
关联方组合 | 公司合并范围的关联方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
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预计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
个别认定法组合 | 公司对电网公司电费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
(2)按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预计信用损失计提减值比例如下:
账龄 | 预计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以下同) | 5 |
1-2年 | 15 |
2-3年 | 30 |
3-4年 | 50 |
4-5年 | 80 |
5年以上 | 100 |
期末,本公司计算应收款项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将持有的应收款项,以贴现或背书等形式转让,且该类业务较为频繁、涉及金额也较大的,其管理业务模式实质为既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为目标,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将其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变动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集团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具体详见第十节、五、12应收账款。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大类。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除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资产。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集团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企业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已经获得按照有关规定需得到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的批准。
本公司将持有待售的预计净残值调整为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但不得超过该项持有待售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应当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企业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企业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应当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10“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
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五、6.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
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30“长期资产减值”。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转换为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0 | 5.00% | 4.75%-2.38% |
新能源电站 | 年限平均法 | 20 | 5.00%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00% | 9.5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00% | 19.00%-9.50%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4).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30“长期资产减值”。
(5).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30“长期资产减值”。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应用准则进行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对上述第4项所述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
初始直接费用,是指为达成租赁所发生的增量成本。增量成本是指若企业不取得该租赁,则不会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于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30“长期资产减值”。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
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按照本公司已收客户对价并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时点确认,并根据收取对价扣除相关税费后净额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3. 职工薪酬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以及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及设定受益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应用准则进行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1.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
3.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4.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本公司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当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时,在服务取得日、后续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按权益工具的内在价值计量,内在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公司内,另一在本公司外的,在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2)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公司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的确认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包括于新能源发电业务、高端装备制造以及新材料生产销售业务等。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2.本公司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判断相关履约义务性质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或“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分别按以下原则进行收入确认。
(1)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资产。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资产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
(2)对于不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主要业务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本公司的产品销售分为专用设备销售、配件销售、环保脱硝催化剂销售、硅棒和硅片销售等,销售收入确认方法为:根据销售订单、出库单等并经客户收货验收后进行收入确认。
新能源发电:对于本公司利用新能源发电产生的电力销售,以向国网电力公司的供电数量及双方确认的上网电价为收入确认的依据,销售给屋顶业主的电费收入以双方签字确认的电费确认单为收入确认的依据。
3.收入的计量
本公司应当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公司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收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时,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以下政策适用于2020年度: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以下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适用:
1.承租人
本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除选择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等其他准则规定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从其规定。
本公司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出租人
(1)融资租赁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2)经营租赁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进行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公司应当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应当根据该资产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本公司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经营租赁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企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不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其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及处置损益应当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应当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2.回购股份
股份回购中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回购、转上或注销本公司股份时,不确认利得或损失。转让库存股,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库存股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注销库存股,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减少股本,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与面值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分部报告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按6%、9%、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 6%、9%、13%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 | 从价计征1.2%从租计征12% |
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
土地使用税 | 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 | 依据地区税率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1%、5%、7%计缴 | 1%、5%、7%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3%计缴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1.5%、2%计缴 | 1.5%、2% |
企业所得税 | 详见下表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北京京运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5) | 20 |
北京天能运通晶体技术有限公司 | 25 |
京运通(香港)有限公司 | 8.25 |
无锡荣能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15 |
无锡京运通科技有限公司 | 15 |
无锡京运通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25 |
乌海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6) | 15 |
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5 |
武汉京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注5) | 20 |
宁夏振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注6) | 15 |
宁夏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注6) | 15 |
宁夏盛宇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注6) | 15 |
宁夏远途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注6) | 15 |
宁夏银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注6) | 15 |
石嘴山市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注6) | 15 |
海宁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桐乡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平湖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嘉善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海盐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嘉兴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嘉兴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嘉兴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德清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绍兴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诸暨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注4) | 20 |
台州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淄博京运通光伏有限公司(注5) | 20 |
泰安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固阳县京运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注1) | 7.5 15 |
西乌珠穆沁旗金山华扬新能源有限公司 | 25 |
前郭县一明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珠海华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4) | 20 |
芜湖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莱州兴业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注5) | 20 |
凤台振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淮南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芜湖广聚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遂川兴业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肥东电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连云港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注4) | 20 |
合肥红日光伏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岳阳县浩丰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宁夏佰明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注1) | 7.5 15 |
湖北鑫业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南通运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4) | 20 |
三门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安徽玖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4) | 20 |
贵州兴业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确山县星辉电力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汝南县星火电力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濉溪县昌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邢台兴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济南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注4) | 20 |
九江芯硕新能源有限公司(注4) | 20 |
安庆兴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4) | 20 |
沙河市汉玻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连云港远途新能源有限公司(注4) | 20 |
滁州天智羿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注4) | 20 |
凤阳达利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4) | 20 |
泰安市启程能源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珠海市鼎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4) | 20 |
乌海市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注6) | 15 |
无锡京运通光伏能源有限公司(注4) | 20 |
珠海昌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庐江泥河红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25 |
山西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25 |
山西京运生态新能源有限公司 | 25 |
吕梁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25 |
乐山市京运通硅片有限公司(注5) | 20 |
和顺县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25 |
京运通(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5 |
乐山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6) | 15 |
乐山市京运通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注5) | 20 |
格尔木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注6) | 15 |
注1:主营业务当期按应纳税所得额的7.5%,其他业务收入依据应纳税所得额15%计缴;注2:主营业务当期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2.5%,其他业务收入依据应纳税所得额25%计缴;注3:主营业务当期免交所得税,其他业务收入依据应纳税所得额25%计缴;注4: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与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二选一;注5: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注6: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收入依据应纳税所得额15%计缴。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所得税
(1)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减税规定的公司:
a、无锡荣能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732000613,颁发日期2017年11月17日,2020年通过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02032007098。
b、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837000472,颁发日期2018年8月16日,2021年通过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137002876,颁发日期2021年12月7日。
c、无锡京运通科技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132009084,2021年通过复审。
d、乌海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115000082,颁发日期2021年9月16日。
e、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111003767,颁发日期2021年12月17日。
2018年07月13日财政部公布,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2)西部大开发企业、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
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一条及第二条的规定,企业既符合西部大开发15%优惠税率条件,又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在涉及定期减免税的减半期内,可以按照企业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半征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审核、备案管理办法,并报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备案。
③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审核、备案管理办法,并报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备案。
Ⅰ、同时符合①、②税收优惠政策享受减免税规定的公司,适用税率详见“附注六、税项1、主要税种及税率注1”:
固阳县京运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宁夏佰明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Ⅱ、仅符合第①项税收优惠政策-西部大开发企业优惠政策享受15%优惠税率的公司,适用税率详见“附注六、税项1、主要税种及税率注6”:
宁夏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宁夏振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宁夏盛宇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乌海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乌海市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乐山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宁夏银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宁夏远途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格尔木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石嘴山市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Ⅲ、仅符合第②项税收优惠政策-公共基础设施“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享受减免税规定的公司,适用税率详见“附注六、税项1、主要税种及税率注2、注3”:
海宁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桐乡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平湖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嘉善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海盐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嘉兴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嘉兴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嘉兴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德清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绍兴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台州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泰安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前郭县一明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芜湖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淮南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芜湖广聚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遂川兴业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肥东电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合肥红日光伏有限公司、岳阳县浩丰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北鑫业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三门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贵州兴业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确山县星辉电力有限公司、汝南县星火电力有限公司、濉溪县昌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邢台兴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沙河市汉玻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泰安市启程能源有限公司、凤台振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珠海昌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Ⅳ、同时符合第②、③两个税收优惠政策选择享受其中一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司,适用税率详见“附注六、税项1、主要税种及税率注4”:
淄博京运通光伏有限公司、珠海华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连云港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莱州兴业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九江芯硕新能源有限公司、诸暨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连云港远途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徽玖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庆兴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南通运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济南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滁州天智羿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凤阳达利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市鼎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无锡京运通光伏能源有限公司
Ⅴ、符合第③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司,适用税率详见“附注六、税项1、主要税种及税率注5”:
北京京运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武汉京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乐山市京运通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乐山市京运通硅片有限公司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6月12日发布财税〔2015〕74号文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符合上述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公司:固阳县京运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10月13日发布的财税[2011]100号文件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符合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公司: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432,989.28 | 480,964.59 |
银行存款 | 2,920,130,406.62 | 3,091,312,247.55 |
其他货币资金 | 565,322,271.84 | 741,894,985.19 |
合计 | 3,485,885,667.74 | 3,833,688,197.33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25,268,332.25 | 24,045,883.75 |
其他说明:
期末存在抵押、质押等对使用有限制款项565,322,271.84元,详见“附注七、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949,426,094.34 | 941,534,935.89 |
其中: | ||
权益工具投资 | 59,600,000.00 | 58,600,000.00 |
银行理财 | 889,826,094.34 | 882,934,935.89 |
合计 | 949,426,094.34 | 941,534,935.8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商业承兑票据 | 1,650,000.00 | |
合计 | 1,650,000.0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154,427,487.68 |
1至2年 | 690,280,911.81 |
2至3年 | 644,466,182.02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620,911,897.94 |
4至5年 | 175,621,946.90 |
5年以上 | 65,262,926.07 |
合计 | 3,350,971,352.42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94,865,619.43 | 8.80 | 282,999,638.66 | 95.98 | 11,865,980.77 | 293,080,066.97 | 9.53 | 281,978,695.46 | 96.21 | 11,101,371.51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70,550,804.91 | 8.07 | 262,338,002.19 | 96.96 | 8,212,802.72 | 270,550,804.91 | 8.80 | 262,338,002.19 | 96.96 | 8,212,802.72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4,314,814.52 | 0.73 | 20,661,636.47 | 84.98 | 3,653,178.05 | 22,529,262.06 | 0.73 | 19,640,693.27 | 87.18 | 2,888,568.7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056,105,732.99 | 91.20 | 40,594,198.59 | 1.33 | 3,015,511,534.40 | 2,781,543,752.00 | 90.47 | 44,641,092.86 | 1.60 | 2,736,902,659.14 |
其中: | ||||||||||
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368,575,828.48 | 11.00 | 40,594,198.59 | 11.01 | 327,981,629.89 | 443,397,863.02 | 14.42 | 44,641,092.86 | 10.07 | 398,756,770.16 |
个别认定法组合 | 2,687,529,904.51 | 80.20 | 2,687,529,904.51 | 2,338,145,888.98 | 76.05 | 2,338,145,888.98 | ||||
合计 | 3,350,971,352.42 | / | 323,593,837.25 | / | 3,027,377,515.17 | 3,074,623,818.97 | / | 326,619,788.32 | / | 2,748,004,030.6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无锡新佳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03,330,740.29 | 203,330,740.29 | 100.00 | 注1 |
北京紫天鸿科技有限公司 | 41,064,013.61 | 32,851,210.89 | 80.00 | 注2 |
无锡格利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8,684,051.01 | 8,684,051.0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安徽惠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6,150,000.00 | 6,15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宁夏宁电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 5,922,000.00 | 5,922,000.00 | 100.00 | 注3 |
温州爱宝电子科技 | 5,400,000.00 | 5,4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有限公司 | ||||
江西宇搏实业有限公司 | 4,939,564.00 | 4,939,564.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山东华兴智能纺有限公司 | 4,625,191.98 | 1,387,557.59 | 30.00 | 预计无法全额收回 |
镇江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 | 2,762,775.00 | 2,762,775.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上海博雄科技有限公司 | 1,575,000.00 | 1,575,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山东润银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1,317,799.00 | 1,317,799.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江苏宝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1,301,906.54 | 1,301,906.5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通用硅太阳能电力(昆山)有限公司 | 1,170,041.30 | 1,170,041.3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扬州至上光电发展有限公司 | 1,118,836.61 | 1,118,836.6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天威新能源(成都)硅片有限公司 | 930,341.15 | 930,341.1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石家庄清凉湾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 920,000.00 | 92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徐州元发建材有限公司 | 868,800.00 | 868,8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新疆苏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780,000.00 | 78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山东伟远磨具有限公司 | 664,454.61 | 664,454.6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浙江慕容时尚家居有限公司 | 554,461.08 | 277,230.54 | 50.00 | 预计无法全额收回 |
福建新福兴玻璃有限公司 | 500,000.00 | 5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浙江阿波罗皮革制品有限公司 | 276,626.25 | 138,313.13 | 50.00 | 预计无法全额收回 |
武汉江汉化工设计有限公司 | 3,800.00 | 3,8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安徽合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217.00 | 3,217.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武汉武锅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 2,000.00 | 2,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294,865,619.43 | 282,999,638.66 | 95.98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详见“附注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二)或有事项1”;注2:详见“附注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二)或有事项2”;注3:2017年5月2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告宁夏宁电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已破产,预计款项无法收回,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320,881,514.91 | 16,044,075.77 | 5.00 |
1-2年(含2年) | 22,717,817.20 | 3,407,672.59 | 15.00 |
2-3年(含3年) | 3,642,019.80 | 1,092,605.94 | 30.00 |
3-4年(含4年) | 1,696,756.64 | 848,378.32 | 50.00 |
4-5年(含5年) | 2,181,269.80 | 1,745,015.84 | 80.00 |
5年以上 | 17,456,450.13 | 17,456,450.13 | 100.00 |
合计 | 368,575,828.48 | 40,594,198.59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详见“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2应收账款”。组合计提项目:个别认定法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国网电力公司 | 2,156,051,136.04 | ||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六盘水供电局 | 261,918,270.36 |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53,241,334.14 |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珠海供电局 | 16,319,163.97 | ||
合计 | 2,687,529,904.51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国/电网公司不计提坏账。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详见“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2应收账款”。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金额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62,338,002.19 | 262,338,002.19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9,640,693.27 | 1,070,943.20 | 50,000.00 | 20,661,636.47 | ||
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44,641,092.86 | -3,964,809.34 | 82,084.93 | 40,594,198.59 |
合计 | 326,619,788.32 | -2,893,866.14 | 132,084.93 | 323,593,837.2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2,010,283,951.68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59.99%,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金额为203,330,740.29元。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15,768,595.29 | 236,933,445.22 |
合计 | 315,768,595.29 | 236,933,445.22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备注 |
银行承兑汇票 | 30,920,547.68 | |
合计 | 30,920,547.68 |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452,846,232.08 | 98.94 | 361,560,883.46 | 99.26 |
1至2年 | 912,783.73 | 0.20 | 642,239.07 | 0.18 |
2至3年 | 468,633.52 | 0.10 | 278,217.12 | 0.08 |
3年以上 | 3,490,863.05 | 0.76 | 1,733,109.10 | 0.48 |
合计 | 457,718,512.38 | 100.00 | 364,214,448.75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285,128,573.01元,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62.29%。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0,888,710.95 | 109,360,935.90 |
合计 | 30,888,710.95 | 109,360,935.9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29,158,363.99 |
1至2年 | 2,692,452.11 |
2至3年 | 553,937.12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02,570.74 |
4至5年 | 2,305,876.37 |
5年以上 | 38,825,157.25 |
合计 | 73,638,357.58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借款本金及利息 | 4,457,066.11 | 87,398,339.83 |
往来款 | 34,449,588.50 | 41,031,697.18 |
保证金、备用金、押金 | 12,615,530.19 | 4,667,323.77 |
其他 | 22,116,172.78 | 22,755,452.36 |
合计 | 73,638,357.58 | 155,852,813.14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9,143,626.50 | 27,348,250.74 | 46,491,877.24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724,869.20 | |||
本期转回 | 17,361.41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 15,401,395.89 | 27,348,250.74 | 42,749,646.63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 | 27,019,900.00 | 27,019,900.00 |
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328,350.74 | 328,350.74 | ||||
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19,143,626.50 | -3,724,869.20 | 17,361.41 | 15,401,395.89 | ||
合计 | 46,491,877.24 | -3,724,869.20 | 17,361.41 | 42,749,646.6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北京徕特安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7,019,900.00 | 5年以上 | 36.69 | 27,019,900.00 |
海宁智慧港科技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 补偿款 | 10,000,000.00 | 1年以内 | 13.58 | 500,000.00 |
乐山市五通桥区盛发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保证金 | 6,815,200.00 | 1年以内 | 9.25 | 340,760.00 |
北京华睿天成投资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3,500,000.00 | 5年以上 | 4.75 | 3,500,000.00 |
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3,000,000.00 | 5年以上 | 4.07 | 3,000,000.00 |
合计 | / | 50,335,100.00 | / | 68.34 | 34,360,660.00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228,324,651.46 | 48,627,595.57 | 1,179,697,055.89 | 722,131,646.02 | 52,117,150.77 | 670,014,495.25 |
在产品 | 597,535,157.33 | 31,078,822.84 | 566,456,334.49 | 541,926,607.01 | 31,110,353.35 | 510,816,253.66 |
库存商品 | 234,756,076.67 | 30,139,132.81 | 204,616,943.86 | 258,742,033.15 | 30,357,758.82 | 228,384,274.33 |
委托加工物资 | 36,082,213.50 | 36,082,213.50 | 66,584,300.70 | 66,584,300.70 | ||
发出商品 | 197,937,114.73 | 197,937,114.73 | 146,921,993.54 | 146,921,993.54 | ||
合计 | 2,294,635,213.69 | 109,845,551.22 | 2,184,789,662.47 | 1,736,306,580.42 | 113,585,262.94 | 1,622,721,317.48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52,117,150.77 | 138,247.26 | 3,627,802.46 | 48,627,595.57 | ||
在产品 | 31,110,353.35 | 31,530.51 | 31,078,822.84 | |||
库存商品 | 30,357,758.82 | 218,626.01 | 30,139,132.81 | |||
合计 | 113,585,262.94 | 138,247.26 | 3,877,958.98 | 109,845,551.22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及本年转回或转销原因
项目 |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依据 | 本年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本年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原材料 | 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 | 账面价值低于可变现净值 | 本年已销售 |
在产品 | 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 | 账面价值低于可变现净值 | 本年已销售 |
库存商品 | 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 | 账面价值低于可变现净值 | 本年已销售 |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 | 215,061,118.77 | 353,402,905.22 |
预缴所得税 | 1,269,680.65 | 9,779,223.92 |
其他 | 183,857.43 | 521,357.44 |
合计 | 216,514,656.85 | 363,703,486.58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139,020,360.35 | 139,020,360.35 | 125,801,840.55 | 125,801,840.55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56,929,271.44 | 56,929,271.44 | 44,598,608.50 | 44,598,608.50 | |||
合计 | 139,020,360.35 | 139,020,360.35 | 125,801,840.55 | 125,801,840.55 | /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联营企业 | |||||||||||
四川永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38,000,000.00 | 238,000,000.00 | |||||||||
小计 | 238,000,000.00 | 238,000,000.00 | |||||||||
合计 | 238,000,000.00 | 238,000,000.00 |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9,808,846.54 | 574,249.35 | 50,383,095.8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6,110,570.62 | 76,110,570.62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76,110,570.62 | 76,110,570.62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9,091,499.62 | 29,091,499.62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3)转出至固定资产 | 29,091,499.62 | 29,091,499.62 | ||
4.期末余额 | 96,827,917.54 | 574,249.35 | 97,402,166.89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5,943,837.94 | 34,103.79 | 5,977,941.7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30,300.82 | 6,490.80 | 1,036,791.62 | |
(1)计提或摊销 | 1,030,300.82 | 6,490.80 | 1,036,791.62 | |
(2)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入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858,030.72 | 1,858,030.72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3)转出至固定资产 | 1,858,030.72 | 1,858,030.72 |
4.期末余额 | 5,116,108.04 | 40,594.59 | 5,156,702.63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1,711,809.50 | 533,654.76 | 92,245,464.26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3,865,008.60 | 540,145.56 | 44,405,154.16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9,486,790,812.37 | 9,650,620,409.62 |
固定资产清理 | 5,204,357.52 | 98,114.48 |
合计 | 9,491,995,169.89 | 9,650,718,524.10 |
其他说明:
无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新能源电站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477,159,417.06 | 2,500,165,060.38 | 18,662,774.59 | 50,119,076.08 | 8,747,686,012.68 | 12,793,792,340.79 |
2.本期增加金额 | 48,899,100.34 | 375,816,395.24 | 1,997,679.08 | 4,885,964.56 | 5,483,420.76 | 437,082,559.98 |
(1)购置 | 13,316,983.61 | 19,674,287.03 | 1,892,369.32 | 1,091,676.33 | 35,975,316.29 | |
(2)在建工程转入 | 6,490,617.11 | 356,142,108.21 | 105,309.76 | 3,794,288.23 | 5,483,420.76 | 372,015,744.07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29,091,499.62 | 29,091,499.6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6,270,764.79 | 47,790,337.92 | 75,061.67 | 30,232.06 | 191,270,281.03 | 315,436,677.47 |
(1)处置或报废 | 1,124,247.86 | 75,061.67 | 30,232.06 | 8,892,952.02 | 10,122,493.61 | |
(2)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 76,110,570.62 | 76,110,570.62 |
(3)合并范围变动影响 | ||||||
(4)转出至在建工程 | 160,194.17 | 46,666,090.06 | 182,377,329.01 | 229,203,613.24 | ||
4.期末余额 | 1,449,787,752.61 | 2,828,191,117.70 | 20,585,392.00 | 54,974,808.58 | 8,561,899,152.41 | 12,915,438,223.3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82,335,858.63 | 579,870,710.31 | 12,766,593.90 | 28,490,044.59 | 2,267,517,071.85 | 3,070,980,279.28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721,955.71 | 119,012,168.52 | 1,061,119.64 | 4,098,929.43 | 153,603,465.63 | 299,497,638.93 |
(1)计提 | 19,863,924.99 | 119,012,168.52 | 1,061,119.64 | 4,098,929.43 | 153,603,465.63 | 297,639,608.21 |
(2)合并范围变动影响 | ||||||
(3)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1,858,030.72 | 1,858,030.7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52,540.61 | 10,171,572.63 | 58,828.40 | 17,412.49 | 3,065,226.36 | 13,765,580.49 |
(1)处置或报废 | 452,540.61 | 10,171,572.63 | 58,828.40 | 17,412.49 | 3,065,226.36 | 13,765,580.49 |
(2)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 ||||||
(3)合并范围变动影响 | ||||||
(4)转出至在建工程 | ||||||
4.期末余额 | 203,605,273.73 | 688,711,306.20 | 13,768,885.14 | 32,571,561.53 | 2,418,055,311.12 | 3,356,712,337.7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71,542,053.40 | 17,005.63 | 632,592.86 | 72,191,651.8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56,578.68 | 256,578.68 | ||||
(1)处置或报废 | 256,578.68 | 256,578.68 | ||||
4.期末余额 | 71,285,474.72 | 17,005.63 | 632,592.86 | 71,935,073.21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46,182,478.88 | 2,068,194,336.78 | 6,799,501.23 | 21,770,654.19 | 6,143,843,841.29 | 9,486,790,812.37 |
2.期初账面价值 | 1,294,823,558.43 | 1,848,752,296.67 | 5,879,175.06 | 20,996,438.63 | 6,480,168,940.83 | 9,650,620,409.62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机器设备 | 49,745,911.20 | 36,208,949.21 | 8,094,303.71 | 5,442,658.28 | |
运输工具 | 85,128.20 | 65,985.82 | 17,005.63 | 2,136.75 |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784,304.27 | 745,089.04 | 39,215.23 | ||
合计 | 50,615,343.67 | 37,020,024.07 | 8,150,524.57 | 5,444,795.03 |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机器设备 | 168,070,974.99 | 30,300,802.25 | 137,770,172.74 | |
新能源电站 | 6,146,669,413.96 | 1,234,544,836.88 | 4,916,893,989.27 | |
合计 | 6,314,740,388.95 | 1,264,845,639.13 | 5,054,664,162.01 |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通州区张家湾镇的房屋 | 12,239,349.22 | 该房屋建于2001年,当初缺建设报批手续,现取得房产证困难(索引至附注十二、7 |
乐山新材料-单晶车间 | 245,763,871.65 | 未竣工验收 |
乐山新材料-机加车间 | 110,953,198.80 | 未竣工验收 |
乐山新材料-废水站 | 12,211,579.52 | 未竣工验收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海宁京运通-德曼电站 | 5,204,357.52 | |
科技股份-燃油叉车一台 | 7,694.02 | |
无锡荣能-机器设备 | 90,420.46 | |
合计 | 5,204,357.52 | 98,114.48 |
其他说明:
无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634,385,793.06 | 730,569,441.02 |
工程物资 | 9,638,647.89 | 8,340,947.50 |
合计 | 644,024,440.95 | 738,910,388.52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乐山新材料-12GW高效单晶硅棒 | 254,916,090.80 | 254,916,090.80 | 488,754,032.94 | 488,754,032.94 | ||
贵州兴业-100兆瓦光伏电站 | 166,023,626.29 | 166,023,626.29 | 33,775,895.96 | 33,775,895.96 | ||
无锡科技-二期项目 | 136,306,103.44 | 136,306,103.44 | 155,060,455.42 | 155,060,455.42 | ||
乌海京运通-厂房 | 33,689,136.57 | 33,689,136.57 | 21,559,289.92 | 21,559,289.92 | ||
京运通科技二期工程 | 15,785,217.62 | 15,785,217.62 | 14,612,708.96 | 14,612,708.96 | ||
无锡科技-一期项目 | 10,856,450.58 | 10,856,450.58 | 2,804,154.37 | 2,804,154.37 | ||
无锡荣能-生产线扩建及改造工程 | 9,936,369.01 | 9,936,369.01 | 7,603,419.04 | 7,603,419.04 | ||
无锡科技-屋顶光伏项目 | 4,130,128.67 | 4,130,128.67 | ||||
北京京运通科技-风电运维平台 | 806,142.69 | 806,142.69 | 806,142.69 | 806,142.69 | ||
淮南京运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681,920.57 | 681,920.57 | 681,920.57 | 681,920.57 | ||
无锡荣能-车间管理系统 | 479,466.21 | 479,466.21 | 479,466.21 | 479,466.21 | ||
乐山半导体-22GW高效单晶硅棒 | 347,347.28 | 347,347.28 | 290,743.51 | 290,743.51 | ||
乌海京运通二期项目 | 297,029.70 | 297,029.70 | 297,029.70 | 297,029.70 | ||
濉溪昌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130,763.63 | 130,763.63 | 130,763.63 | 130,763.63 | ||
嘉兴银阳-太阳能电站 | 3,476,249.96 | 3,476,249.96 | ||||
北京天能-低温贮罐 | 237,168.14 | 237,168.14 | ||||
合计 | 634,385,793.06 | 634,385,793.06 | 730,569,441.02 | 730,569,441.02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乐山新材料-12GW高效单晶硅棒 | 3,467,970,000.00 | 488,754,032.94 | 53,288,442.89 | 287,126,385.03 | 254,916,090.80 | 79.80 | 79.80 | 自有资金 | ||||
贵州兴业-100兆瓦光伏电站 | 185,000,000.00 | 33,775,895.96 | 134,247,730.33 | 2,000,000.00 | 166,023,626.29 | 99.35 | 99.35 | 自有资金 | ||||
无锡科技-二期项目 | 550,000,000.00 | 155,060,455.42 | 13,835,263.82 | 32,589,615.80 | 136,306,103.44 | 80.00 | 80.00 | 自有资金 | ||||
乌海京运通-厂房 | 350,000,000.00 | 21,559,289.92 | 17,721,940.77 | 5,592,094.12 | 33,689,136.57 | 99.00 | 99.00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4,552,970,000.00 | 699,149,674.24 | 219,093,377.81 | 327,308,094.95 | 590,934,957.10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太阳能组件 | 9,614,737.27 | 9,614,737.27 | 8,317,036.88 | 8,317,036.88 | ||
专用设备 | 23,910.62 | 23,910.62 | 23,910.62 | 23,910.62 | ||
乌海1期生产设备 | 6,642,236.20 | 6,642,236.20 | 6,642,236.20 | 6,642,236.20 | ||
合计 | 16,280,884.09 | 6,642,236.20 | 9,638,647.89 | 14,983,183.70 | 6,642,236.20 | 8,340,947.50 |
其他说明:
无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屋顶 | 水面 | 土地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99,553.77 | 203,090,172.63 | 206,494,548.96 | 10,173,692.20 | 78,612,992.61 | 499,770,960.17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9,455.79 | 90,633.00 | 310,088.79 | |||
(1)新增租赁 | 219,455.79 | 90,633.00 | 310,088.7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954,608.94 | 3,954,608.94 | ||||
(1)处置或报废 | 3,954,608.94 | 3,954,608.94 | ||||
4.期末余额 | 1,619,009.56 | 203,090,172.63 | 202,630,573.02 | 10,173,692.20 | 78,612,992.61 | 496,126,440.0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06,402.64 | 13,798,632.08 | 10,134,628.83 | 479,988.96 | 4,720,189.29 | 29,539,841.80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2,787.70 | 4,870,105.44 | 4,814,552.74 | 228,376.30 | 1,960,361.57 | 12,056,183.75 |
(1)计提 | 182,787.70 | 4,870,105.44 | 4,814,552.74 | 228,376.30 | 1,960,361.57 | 12,056,183.75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89,190.34 | 18,668,737.52 | 14,949,181.57 | 708,365.26 | 6,680,550.86 | 41,596,025.5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29,819.22 | 184,421,435.11 | 187,681,391.45 | 9,465,326.94 | 71,932,441.75 | 454,530,414.47 |
2.期初账面价值 | 993,151.13 | 189,291,540.55 | 196,359,920.13 | 9,693,703.24 | 73,892,803.32 | 470,231,118.37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水权 | 外购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62,610,629.96 | 16,997,407.01 | 7,087,929.68 | 8,462,680.00 | 9,519,029.98 | 304,677,676.63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企业合并减少 | ||||||
(3)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4.期末余额 | 262,610,629.96 | 16,997,407.01 | 7,087,929.68 | 8,462,680.00 | 9,519,029.98 | 304,677,676.63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3,801,115.44 | 9,757,447.39 | 2,185,444.96 | 515,001.41 | 3,465,434.48 | 59,724,443.68 |
2.本期增加金额 | 2,676,748.42 | 354,396.48 | 206,004.84 | 650,511.66 | 3,887,661.40 | |
(1)计提 | 2,676,748.42 | 354,396.48 | 206,004.84 | 650,511.66 | 3,887,661.4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企业合并减少 | ||||||
(3)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
4.期末余额 | 46,477,863.86 | 9,757,447.39 | 2,539,841.44 | 721,006.25 | 4,115,946.14 | 63,612,105.0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7,239,959.62 | 7,239,959.6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7,239,959.62 | 7,239,959.62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16,132,766.10 | - | 4,548,088.24 | 7,741,673.75 | 5,403,083.84 | 233,825,611.93 |
2.期初账面价值 | 218,809,514.52 | - | 4,902,484.72 | 7,947,678.59 | 6,053,595.50 | 237,713,273.33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19,813,723.34 | 119,813,723.34 | ||||
西乌珠穆沁旗金山华扬新能源有限公司 | 437,516.95 | 437,516.95 | ||||
合计 | 120,251,240.29 | 120,251,240.29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19,813,723.34 | 119,813,723.34 | ||||
西乌珠穆沁旗金山华扬新能源有限公司 | 437,516.95 | 437,516.95 | ||||
合计 | 120,251,240.29 | 120,251,240.29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预付借款利息 | 2,409,286.09 | 657,078.00 | 1,752,208.09 | ||
土地、屋顶费用 | 3,025,224.91 | 1,070,052.24 | 996,108.85 | 3,099,168.30 | |
服务费 | 2,923,613.48 | 499,950.42 | 2,423,663.06 | ||
其他 | 335,460.54 | 4,545,924.77 | 1,485,089.25 | 3,396,296.06 | |
合计 | 8,693,585.02 | 5,615,977.01 | 3,638,226.52 | 10,671,335.51 |
其他说明:
无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312,865,345.66 | 46,410,250.25 | 299,318,849.49 | 44,841,438.48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34,704,544.78 | 54,421,127.44 | 213,125,738.05 | 52,064,778.87 |
信用减值损失 | 294,579,541.09 | 47,472,052.76 | 307,612,664.49 | 49,433,217.03 |
可抵扣亏损 | 83,496,401.50 | 20,874,100.38 | ||
合计 | 842,149,431.53 | 148,303,430.45 | 903,553,653.53 | 167,213,534.76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28,351,004.14 | 4,252,650.62 | 28,351,004.11 | 4,252,650.62 |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估值 | 8,000,000.00 | 1,200,000.00 | 8,000,000.00 | 1,200,000.00 |
合计 | 36,351,004.14 | 5,452,650.62 | 36,351,004.11 | 5,452,650.62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91,596,830.42 | 182,738,603.33 |
可抵扣亏损 | 240,063,093.55 | 267,835,085.55 |
合计 | 431,659,923.97 | 450,573,688.88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2年 | 8,541,747.41 | 27,367,714.58 | |
2023年 | 3,429,048.71 | 35,754,485.12 | |
2024年 | 19,286,451.26 | 33,579,981.64 | |
2025年 | 36,058,311.79 | 38,562,030.92 | |
2025年以后 | 189,924,049.87 | 132,570,873.29 | |
合计 | 257,239,609.04 | 267,835,085.5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待抵扣进项税 | 18,824,215.11 | 18,824,215.11 | 179,107,874.28 | 179,107,874.28 | ||
预付工程及设备款 | 28,543,565.19 | 28,543,565.19 | 27,006,816.55 | 27,006,816.55 | ||
合计 | 47,367,780.30 | 47,367,780.30 | 206,114,690.83 | 206,114,690.83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抵押借款 | 133,941,861.75 | 213,323,271.50 |
保证借款 | 340,000,000.00 | 479,000,000.00 |
信用借款 | 301,000,000.00 | 311,000,000.00 |
保证及抵押借款 | 379,500,000.00 | 475,500,000.00 |
保证及质押借款 | 14,000,000.00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913,042.36 | 1,608,264.58 |
合计 | 1,255,354,904.11 | 1,594,431,536.08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期末质押借款系:本公司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合同编号为:2021年恒银京贸字第100008310011号《贸易融资主协议》,借款起止日期为:2021-9-27至2022-09-26,本期末剩余借款金额为100,000,000.00元,将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股权质押。
注2:期末抵押借款系:本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借款余额为133,941,861.75元,抵押物为:①北京经济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五街1号院3号楼,权利凭证号及编码为:X京房产证开字第042901号;②北京经济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五街1号院6号楼,权利凭证号及编码为:X京房产证开字第028154号;③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五街1号院1幢1至2层01,权利凭证号及编码为:X京房产证开字第012259号;④北京经济经济技术开发区路东区F5号街区F5F1、F5M1地块,权利凭证号及编码为:开股份国用(2009)第56号。
注3:期末保证借款系:(1)本公司与兴业银行北京分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号:兴银京开(2021)短期字第202182-1号,借款期限为2021-12-30至2022-12-29,本期末剩余借款本金为100,000,000.00元,保证人为无锡京运通科技有限公司,期末应付利息为125,000.00元。(2)①本公司子公司无锡京运通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无锡滨湖支行签订了借款合同,编号为:
锡光银贷2022第0200号,保证人: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期末借款金额50,000,000.00元,期限自2022年1月25日至2023年1月24日,期末应付利息61,111.11元;②本公司子公司无锡京运通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无锡永乐路支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编号为:(2022)锡银综授额字第000099号,保证人: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期末借款金额70,000,000.00元,期限自2022年6月30日至2023年6月27日.期末应付利息6,805.56元。(3)本公司子公司乐山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签订编号为H613001211119620的贷款合同,本期末借款金额为40,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1年11月19日至2022年11月18日,期末应付利息为43,500.00元,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4)①本公司子公司乌海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签订了借款合同,编号为:HTZ150720000LDZJ2022N001,本期末借款金额50,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2年2月14日至2023年2月13日,期末应付利息为68,055.56元。②本公司子公司乌海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签订了E信通借款合同,编号为:HWHJYT-20220513-001-000001,本期末借款金额30,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2年5月13日至2023年5月8日。
注4:期末信用借款系:(1)本公司与大连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编号为:DLL京202112150058的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021-12-20至2022-12-19,本期末剩余借款本金为11,000,000.00元,期末应付利息为14,620.84元。(2)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合同编号为BC2021082700001757的《融资额度协议》,借款起止日期为:2021-09-16至2022-09-15,本期末剩余借款本金为100,000,000.00元。(3)本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协议,编号为:(10166)浙商银综授字(2022)第10011号,借款起止日期为:2022年5月26日至2023年4月1日,本期末剩余借款本金为90,000,000.00元。(4)本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授信额度合同编号为:(2022)京银综授额字第000037
号,借款起止日期为:2022年2月22日至2023年2月22日,本期末剩余借款本金为100,000,000.00元,期末应付利息为:116,666.67元。注5:期末保证及抵押借款系:(1)本公司与民生银行华威支行签订的两笔借款合同,①合同号:公流贷字第ZX22000000348110号,本期末剩余借款金额为153,000,000.00元,期限为2022-1-5至2022-9-4,②合同号:公流贷字第ZX21000000335935#,借款期限为2021-11-4至2022-9-4,本期剩余借款金额为47,500,000.00元,两笔借款期末应付利息合计为:226,185.41元,两笔借款的保证人为:冯焕培,抵押物为房产X京房权证开字第032709号,地产京技国用(2014出)第00019号。(2)本公司子公司乌海市京运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期末保证及抵押借款系:①本公司子公司乌海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海勃湾支行签订了保证、抵押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编号为:15010120210004856。本期末借款金额70,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1年11月29日至2022年11月28日,期末应付利息为98,194.44元。②本公司子公司乌海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海勃湾支行签订了保证、抵押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编号为:15010120220000261。本期末借款金额79,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2年1月23日至2023年1月22日,期末应付利息为110,819.44元。③本公司子公司乌海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海勃湾支行签订了签订了保证、抵押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编号为:15010120220000765。本期末借款金额30,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2年3月19日至2023年3月18日,期末应付利息为42,083.33元。借款抵押物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清单15100620190000643-1、15100620190000643-2、15100620190000643-3、15100620190000643-4,15100620200001645-1,权证号:蒙(2019)海勃湾区不动产权第0011820号,蒙(2019)海勃湾区不动产权第0011821号,蒙(2019)海勃湾区不动产权第0011822号,蒙(2019)海勃湾区不动产权第0015010号,蒙(2020)海勃湾区不动产权第0024851号,借款保证人: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726,647,430.71 | 670,628,648.94 |
合计 | 726,647,430.71 | 670,628,648.94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费 | 929,192,304.59 | 1,063,107,266.41 |
工程设备款 | 591,825,894.51 | 654,008,534.31 |
服务费 | 16,951,748.35 | 34,207,229.97 |
其他 | 87,259,458.87 | 63,852,094.59 |
合计 | 1,625,229,406.32 | 1,815,175,125.2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供应商1 | 80,897,636.84 | 尚未结算 |
供应商2 | 65,896,724.68 | 尚未结算 |
供应商3 | 56,419,420.98 | 尚未结算 |
供应商4 | 22,058,912.70 | 尚未结算 |
供应商5 | 13,018,964.06 | 尚未结算 |
供应商6 | 8,403,139.82 | 尚未结算 |
供应商7 | 8,383,039.30 | 尚未结算 |
供应商8 | 7,377,257.21 | 尚未结算 |
供应商9 | 6,970,066.23 | 尚未结算 |
供应商10 | 6,103,484.65 | 尚未结算 |
合计 | 275,528,646.47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76,230,598.31 | 171,161,783.41 |
合计 | 176,230,598.31 | 171,161,783.41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65,831,531.48 | 249,979,090.54 | 276,962,098.90 | 38,848,523.12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221,054.18 | 28,101,586.15 | 27,227,333.77 | 2,095,306.56 |
三、辞退福利 | 25,902.49 | 25,902.49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67,052,585.66 | 278,106,579.18 | 304,215,335.16 | 40,943,829.68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61,842,366.34 | 206,583,490.34 | 234,686,232.51 | 33,739,624.17 |
二、职工福利费 | 22,500.00 | 10,712,324.96 | 10,434,824.96 | 300,000.00 |
三、社会保险费 | 1,379,225.83 | 15,557,393.92 | 15,464,988.32 | 1,471,631.43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211,645.88 | 13,571,679.14 | 13,637,740.99 | 1,145,584.03 |
工伤保险费 | 162,579.95 | 1,690,703.58 | 1,580,728.33 | 272,555.20 |
生育保险费 | 5,000.00 | 295,011.20 | 246,519.00 | 53,492.20 |
四、住房公积金 | 540,357.00 | 12,300,677.68 | 11,524,513.68 | 1,316,521.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047,082.31 | 4,585,027.02 | 4,710,145.49 | 1,921,963.84 |
六、商业保险 | 240,176.62 | 141,393.94 | 98,782.68 | |
合计 | 65,831,531.48 | 249,979,090.54 | 276,962,098.90 | 38,848,523.12 |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180,414.62 | 27,056,539.39 | 26,216,537.85 | 2,020,416.16 |
2、失业保险费 | 40,639.56 | 1,045,046.76 | 1,010,795.92 | 74,890.40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1,221,054.18 | 28,101,586.15 | 27,227,333.77 | 2,095,306.5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6,856,356.81 | 43,081,463.77 |
土地使用税 | 1,697,000.64 | 2,212,940.68 |
企业所得税 | 61,408,747.35 | 77,123,961.79 |
房产税 | 898,830.66 | 2,729,213.5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210,738.74 | 725,441.29 |
教育费附加 | 1,025,117.24 | 533,887.11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416,511.36 | 444,590.68 |
其他 | 1,245,525.32 | 1,572,365.50 |
合计 | 94,758,828.12 | 128,423,864.35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97,577,457.52 | 196,668,944.34 |
合计 | 197,577,457.52 | 196,668,944.34 |
其他说明:
无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 | 94,397,902.75 | 132,857,787.37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60,250,000.00 | 60,250,000.00 |
保证金、押金 | 4,577,397.02 | 3,227,075.30 |
待支付费用 | 35,977,518.66 | 332,779.67 |
借款及利息 | 11,437.50 | |
其他 | 2,363,201.59 | 1,302.00 |
合计 | 197,577,457.52 | 196,668,944.3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供应商11 | 30,778,792.39 | 尚未结算 |
供应商3 | 2,393,208.00 | 尚未结算 |
供应商12 | 1,665,037.80 | 尚未结算 |
合计 | 34,837,038.1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57,155,849.81 | 171,317,468.62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969,793,517.70 | 913,374,996.79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2,075,034.53 | 25,050,239.24 |
合计 | 1,349,024,402.04 | 1,109,742,704.65 |
其他说明: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期末余额357,155,849.81元包括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本金356,645,387.30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利息510,462.51元。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25,534,730.23 | 22,373,258.12 |
合计 | 25,534,730.23 | 22,373,258.12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保证及质押借款 | 106,000,000.00 | 135,500,000.00 |
保证及抵押借款 | 199,000,000.00 | 199,500,000.00 |
抵押、质押及保证借款 | 38,210,000.00 | 45,220,000.00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56,520,000.00 | 170,520,000.00 |
合计 | 86,690,000.00 | 309,7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期末保证借款系:本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NBWZTZ(2020)A0018241的《委托债权投资协议》,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宁波银行向本公司借款100,000,000.00元,合同期限为2020年08月14日至2022年08月12日,保证人为冯焕培。
注2:期末保证及质押借款系:(1)本公司子公司庐江泥河红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合肥分行的借款,本期末剩余本金60,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2月9日至2028年2月9日。对应的最高额担保合同如下:①最高额质押合同:出质人为庐江泥河红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质物为庐江县泥河镇20MW农业大棚光伏发电项目的电费收费权。②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人为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本公司子公司平湖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的借款,本期末剩余本金42,500,000.00元,借款期间为2015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0日。对应的最高额担保合同如下:①最高额质押合同:出质人为平湖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质物为平湖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5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收费权。
②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人为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本公司子公司海盐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支行的借款,本期末剩余本金为3,5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7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5日。对应的最高额担保合同如下:①最高额质押合同:出质人为海盐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质物为海盐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海盐一期的应收账款收费
权。出质人为北京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质物为海盐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②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人为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3:期末保证及抵押借款系: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威支行签订编号为公流贷字第ZX21000000293941号的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金额为200,000,000.00元,本期末剩余借款本金为:199,000,000.00元,合同期限为2021年3月3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本合同为《综合授信合同》(编号公授信字第2200000053833号)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在《综合授信合同》项下担保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范围内。
注4:期末抵押、质押及保证借款系:(1)本公司子公司嘉善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授信合同号为:322017CF032。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74,000,000.00元,截止本期期末长期借款剩余本金20,3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7年9月30日至2024年9月30日。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由以下《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质押合同》和《最高额保证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为全部债务提供担保。①最高额抵押合同:
抵押人为嘉善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抵押物为嘉善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裕华家居电站、群展精密电站、裕华木业电站、闼闼木门电站、祥恒包装电站、双飞润滑电站、晟合新材料电站、科恩特电站。②最高额质押合同:出质人为嘉善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质物为嘉善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电费收费权收入。③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人为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司子公司绍兴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授信合同号为:322017CF031。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5,000,000.00元,截止本期期末长期借款剩余本金17,91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17年9月29日至2024年9月29日。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由以下《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质押合同》和《最高额保证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为全部债务提供担保。①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人为绍兴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抵押物为绍兴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格洛斯电站。②最高额质押合同:出质人为绍兴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质物为绍兴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电费收费权收入。③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人为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596,911,149.83 | 628,890,437.32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206,648,251.60 | 224,563,183.72 |
减: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2,075,034.53 | 25,050,239.24 |
合计 | 368,187,863.70 | 379,277,014.36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4,802,221,596.52 | 4,420,470,252.69 |
合计 | 4,802,221,596.52 | 4,420,470,252.69 |
其他说明:
无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乐山高新投借款 | 1,200,000,000.00 | 1,200,000,000.00 |
融资租赁款 | 4,572,015,114.22 | 4,133,845,249.48 |
减:一年内到期的融资租赁款 | 969,793,517.70 | 913,374,996.79 |
合计 | 4,802,221,596.52 | 4,420,470,252.69 |
其他说明:
无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复原费 | 32,457,192.76 | 33,266,653.19 | 拆除复原费 |
合计 | 32,457,192.76 | 33,266,653.19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06,025,068.87 | 1,080,000.00 | 4,286,878.52 | 102,818,190.35 | 财政拨款 |
合计 | 106,025,068.87 | 1,080,000.00 | 4,286,878.52 | 102,818,190.35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金太阳工程补贴 | 7,499,242.04 | 374,962.14 | 7,124,279.90 | 与资产相关 | |||
硅晶材料产业园(一期)贴息 | 4,380,750.00 | 74,250.00 | 4,306,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通州锅炉改造 | 207,997.44 | 25,999.98 | 181,997.46 | 与资产相关 | |||
珠海茂丰项目补助 | 2,242,500.00 | 2,242,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海勃湾区财政局产业扶持资金 | 42,187,500.00 | 562,500.00 | 41,62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300万套汽车尾气净化装置 | 12,335,655.51 | 695,886.46 | 11,639,769.05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12000立方催化剂生产线项目 | 12,160,479.08 | 645,840.78 | 11,514,638.30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6000立方催化剂生产线项目 | 1,461,200.00 | 84,300.00 | 1,376,9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山东省自主创新重大专项 | 90,606.30 | 73,181.80 | 17,424.50 | 与资产相关 | |||
2017年无锡市第一批重大产业项目综合奖补资金 | 6,399,999.92 | 400,000.02 | 5,999,999.90 | 与资产相关 | |||
2020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 | 1,186,594.60 | 74,162.16 | 1,112,432.44 | 与资产相关 | |||
2020年生态环境保 | 767,005.54 | 45,794.46 | 721,211.08 | 与资产相关 |
护专项资金 | |||||||
2020年度区现代产业发展资金 | 6,144,085.64 | 383,871.54 | 5,760,214.10 | 与资产相关 | |||
无锡市四大新兴产业发展扶持资金 | 183,486.44 | 183,486.44 | - | 与资产相关 | |||
无锡市工业发展资金 | 178,295.84 | 82,402.11 | 95,893.73 | 与资产相关 | |||
促进产业转型扶持资金 | 79,623.94 | 18,162.48 | 61,461.46 | 与资产相关 | |||
2016年度无锡市级中小微企业技术改造引导资金 | 75,336.88 | 7,999.62 | 67,337.26 | 与资产相关 | |||
惠山区级中小微企业技术改造引导资金 | 284,658.31 | 27,263.34 | 257,394.97 | 与资产相关 | |||
2017年度全区现代产业发展资金 | 376,709.31 | 32,249.58 | 344,459.73 | 与资产相关 | |||
2019年度现代产业发展资金 | 2,680,244.12 | 173,115.24 | 2,507,128.88 | 与资产相关 | |||
2020年度惠山区产业转型升级改造资金 | 543,738.40 | 34,696.20 | 509,042.20 | 与资产相关 | |||
2020年现代化发展资金—智能化改造补贴 | 2,400,385.84 | 149,421.24 | 2,250,964.60 | 与资产相关 | |||
2021年现代化发展资金-智能化改造 | 1,080,000.00 | 11,175.25 | 1,068,824.75 | 与资产相关 | |||
2021年度无锡市技 | 2,158,973.72 | 126,157.68 | 2,032,816.04 | 与资产相关 |
术改造引导资金 | |||||||
合计 | 106,025,068.87 | 1,080,000.00 | 4,286,878.52 | 102,818,190.3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414,602,861.00 | 2,414,602,861.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4,900,742,444.22 | 4,900,742,444.22 | ||
其他资本公积 | 5,019,166.65 | 30,115,000.00 | 35,134,166.65 | |
合计 | 4,905,761,610.87 | 30,115,000.00 | 4,935,876,610.8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计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等待费用增加其他资本公积30,115,000.00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库存股 | 60,250,000.00 | 60,250,000.00 | ||
合计 | 60,250,000.00 | 60,250,000.0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56,036,773.41 | 156,036,773.41 | ||
合计 | 156,036,773.41 | 156,036,773.41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366,547,803.76 | 2,543,728,759.4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366,547,803.76 | 2,543,728,759.49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88,341,873.03 | 828,159,225.4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5,340,181.20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754,889,676.79 | 3,366,547,803.7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291,422,038.52 | 3,444,253,480.02 | 2,065,629,663.11 | 1,179,481,050.85 |
其他业务 | 703,349,870.26 | 586,810,931.82 | 285,267,018.10 | 150,977,968.30 |
合计 | 4,994,771,908.78 | 4,031,064,411.84 | 2,350,896,681.21 | 1,330,459,019.15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602,643.03 | 615,526.93 |
教育费附加 | 2,043,488.81 | 635,761.36 |
资源税 | 10,171.08 | 34,056.68 |
房产税 | 7,402,573.71 | 6,059,609.62 |
土地使用税 | 5,379,571.82 | 4,173,659.45 |
车船使用税 | 22,144.62 | 21,224.74 |
印花税 | 3,750,940.71 | 2,921,252.57 |
水资源税 | 358,127.45 | 1,472,333.80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359,191.56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327,568.39 | 332,569.62 |
环保税 | 31,778.50 | 986.99 |
其他地方税费 | 31,869.00 | 62,352.00 |
合计 | 23,960,877.12 | 16,688,525.32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060,064.88 | 3,917,033.44 |
包装费 | 2,754,420.02 | 3,296,460.24 |
业务招待费 | 657,998.53 | 1,499,670.32 |
交通差旅费 | 474,252.23 | 737,836.20 |
运输费 | 125,700.59 | 77,379.50 |
展览、宣传费 | 62,119.50 | 819,955.53 |
出口代理费 | 1,986.62 | 103,202.60 |
其他 | 1,333,539.91 | 3,984,336.42 |
合计 | 12,470,082.28 | 14,435,874.25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3,001,572.74 | 31,419,291.90 |
折旧费 | 12,088,983.09 | 12,932,203.76 |
中介服务费 | 7,838,922.30 | 32,430,335.55 |
办公物耗 | 5,367,578.10 | 3,124,206.40 |
业务招待费 | 4,611,700.05 | 4,198,376.08 |
无形资产摊销 | 3,185,253.88 | 2,525,589.72 |
诉讼费 | 2,587,939.29 | 1,834,349.86 |
差旅费 | 828,303.33 | 1,474,961.50 |
其他 | 6,631,197.48 | 7,841,089.49 |
合计 | 106,141,450.26 | 97,780,404.26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直接材料 | 112,795,800.64 | 82,863,940.70 |
人工费用 | 37,261,933.95 | 26,883,775.41 |
折旧费用 | 3,301,988.75 | 2,675,924.44 |
无形资产摊销 | 354,396.48 | 455,875.44 |
其他费用 | 2,300,716.52 | 5,871,485.12 |
合计 | 156,014,836.34 | 118,751,001.11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231,920,923.17 | 236,925,595.07 |
减:利息收入 | 34,588,617.75 | 30,473,981.66 |
汇兑损失 | 1,086,112.77 | 1,418,118.05 |
减:汇兑收益 | 1,896,738.88 | 1,164,099.84 |
其他 | 14,313,499.56 | |
合计 | 196,521,679.31 | 221,019,131.18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8,457,422.40 | 4,053,649.64 |
惠科金扬分布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市补) | 1,270,088.49 | |
高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 | 1,101,162.83 |
(市补) | ||
无锡市绿色制造示范体系建设项目 | 1,000,000.00 | |
稀土基复合氧化物催化剂的关键制备工艺研究及中试验证及优化 | 969,000.00 | |
年产300万套汽车尾气净化装置 | 695,886.46 | 589,334.03 |
年产12000立方催化剂生产线项目 | 645,840.78 | 645,840.78 |
明珠产业园分布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市补) | 600,884.96 | |
海勃湾区财政局产业扶持资金 | 562,500.00 | 562,500.00 |
稳岗补贴资金 | 529,574.07 | 509,769.59 |
2021年现代产业发展资金(智能制造荣誉、资质奖补) | 450,000.00 | |
2017年无锡市第一批重大产业项目综合奖补资金 | 400,000.02 | 400,000.02 |
2020年度区现代化产业发展资金 | 383,871.54 | |
金太阳工程补贴 | 374,962.14 | 374,962.14 |
嘉兴盛阳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 | 315,752.21 | |
桐乡京运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市补) | 313,309.30 | |
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补助 | 300,000.00 | |
无锡市惠山区新兴产业发展扶持资金 | 183,486.44 | 283,152.06 |
2019年度现代产业发展资金 | 173,115.24 | 173,115.24 |
职工技能提升行动补贴 | 160,365.00 | 415,185.00 |
2020年度现代化发展资金-智能改造补贴 | 149,421.24 |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44,522.21 | 142,223.46 |
2021年度无锡市技术改造引导资金 | 126,157.68 | |
无锡市支持企业提升技能水平产业政策资金 | 100,000.00 | |
年产6000立方催化剂生产线项目 | 84,300.00 | 84,300.00 |
无锡市工业发展资金 | 82,402.11 | 58,941.12 |
硅晶材料产业园(一期)贴息 | 74,250.00 | 74,250.00 |
2020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 | 74,162.16 | 74,162.16 |
山东省自主创新重大专项 | 73,181.80 | 73,181.80 |
诸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市补) | 69,066.55 | 70,070.26 |
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 45,794.46 | |
2020年度惠山区产业转型升级改造资金 | 34,696.20 | 11,565.40 |
2017年度全区现代产业发展资金 | 32,249.58 | 32,249.58 |
惠山区级中小微企业技术改造引导资金 | 27,263.34 | 27,263.34 |
通州锅炉改造 | 25,999.98 | 25,999.98 |
六盘水市汪家寨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 | 21,165.41 | |
促进产业转型扶持资金 | 18,162.48 | 18,162.48 |
2021年现代化发展资金-智能化改造 | 11,175.25 | |
嘉兴银阳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 | 10,601.44 | |
2016年度无锡市级中小微企业技术改造引导资金 | 7,999.62 | 7,999.62 |
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 | 7,800.00 | |
前郭一明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 | 6,633.55 | |
无锡市青年就业见习的组织实施与补贴发放 | 5,950.00 | |
柳林镇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 | 5,346.65 |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3,726.40 | 120,159.71 |
嘉兴京运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 | 2,109.82 | |
德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市补) | 240.30 | |
其他 | 5,272.24 | 19,000.00 |
平湖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市补) | 2,519,194.33 | |
无锡市四大新兴产业发展扶持资金 | 133,102.22 | |
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奖励业发展资金 | 100,000.00 | |
海宁2018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市补) | 58,407.08 | |
外贸稳增长专项资金 | 45,000.00 | |
2015工业发展资金 | 28,326.18 | |
无锡市工业项目配套资金 | 24,541.14 | |
企业招用退役士兵税收优惠 | 9,000.00 | |
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 | 7,800.00 | |
泥河红日-庐江县集中式光伏发电(20MWp) | 999.99 | |
凤台振阳-桂集镇集中式光伏发电(19.690125MWp) | 956.02 | |
合计 | 20,136,872.35 | 11,774,364.37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99,313.75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银行理财收益 | 13,744,463.56 | 13,727,300.90 |
合计 | 13,744,463.56 | 13,027,987.15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025,951.07 | -10,680,510.60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742,230.61 | 69,993.36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6,768,181.68 | -10,610,517.24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38,247.26 | -351,531.39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44,381.90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38,247.26 | -307,149.49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固定资产的利得和损失 | 338,432.96 | 10,735,698.28 |
合计 | 338,432.96 | 10,735,698.2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3,743.85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3,743.85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其他 | 702,142.21 | 122,200.54 | 702,142.21 |
合计 | 702,142.21 | 125,944.39 | 702,142.2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2,503.25 | 4,818.31 | 12,503.25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2,503.25 | 4,818.31 | 12,503.25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其他 | 432,945.62 | 1,258,023.28 | 432,945.62 |
合计 | 445,448.87 | 1,262,841.59 | 445,448.87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85,067,259.38 | 54,357,624.5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8,910,104.31 | 38,041,303.56 |
合计 | 103,977,363.69 | 92,398,928.15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509,704,968.2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76,455,745.24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567,845.19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8,089,463.64 |
所得税费用 | 103,977,363.6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33,646,293.24 | 26,374,960.31 |
政府补助 | 5,795,916.84 | 4,692,570.11 |
电站拆除补偿款 | 2,310,014.70 | 5,200,000.00 |
保证金及押金 | 2,047,701.05 | 16,532,249.11 |
汇算清缴退还企业所得税 | 1,393,782.06 | 10,778,100.36 |
单位往来款 | 180,000.00 | 5,391,962.23 |
其他 | 1,817,560.40 | 4,222,106.55 |
合计 | 47,191,268.29 | 73,191,948.67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费用 | 44,893,725.83 | 73,702,662.38 |
保证金、押金 | 26,653,947.34 | 3,749,120.00 |
单位往来款 | 501,352.55 | 2,119,495.77 |
其他 | 296,755.99 | 559,319.73 |
合计 | 72,345,781.71 | 80,130,597.88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单位往来款利息 | 87,398,339.83 | |
合计 | 87,398,339.83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融资租赁款 | 714,660,000.00 | 2,340,000,000.00 |
银行保证金 | 515,050,347.66 | 93,567,881.36 |
票据贴现 | 90,000,000.00 | |
乐山高新投借款 | 900,000,000.00 | |
合计 | 1,319,710,347.66 | 3,333,567,881.36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融资租赁款 | 610,277,590.50 | 1,793,911,456.25 |
票据贴现 | 100,000,000.00 | 4,640,084.89 |
融资中介费及融资手续费 | 49,852,969.57 | 33,856,713.90 |
银行保证金 | 25,615,594.58 | 177,150,962.54 |
其他 | 13,781,621.90 | 11,075,706.56 |
合计 | 799,527,776.55 | 2,020,634,924.14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405,727,604.57 | 482,847,283.66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38,247.26 | 307,149.49 |
信用减值损失 | -6,768,181.68 | 10,610,517.2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98,676,399.83 | 304,949,240.57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2,056,183.75 | 15,397,002.54 |
无形资产摊销 | 3,887,661.40 | 2,125,951.6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638,226.52 | 14,901,169.0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38,432.96 | -10,735,698.28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503.25 | 1,074.46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31,110,297.06 | 251,492,912.8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744,463.56 | -13,027,987.1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8,910,104.31 | 38,041,303.5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58,328,633.27 | -660,501,332.9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01,435,843.57 | 116,421,111.0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22,315,892.22 | -348,671,400.64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225,780.69 | 204,158,297.1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920,563,395.90 | 2,740,201,811.2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091,793,212.14 | 326,552,108.04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71,229,816.24 | 2,413,649,703.21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34,643,283.54 |
其中:锡林浩特市京运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34,643,283.54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其中:锡林浩特市京运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34,643,283.54 |
其他说明:
无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920,563,395.90 | 3,091,793,212.14 |
其中:库存现金 | 432,989.28 | 480,964.5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920,130,406.62 | 3,091,312,247.5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20,563,395.90 | 3,091,793,212.14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65,322,271.84 | 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保证 |
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8,600,000.00 | 股权质押 |
应收款项融资 | 30,920,547.68 | 质押 |
应收账款 | 2,625,649,827.14 | 融资借款质押 |
固定资产 | 5,647,869,978.10 | 融资借款质押 |
无形资产 | 97,109,823.30 | 融资借款质押 |
在建工程 | 166,023,626.29 | 融资借款质押 |
子公司股权 | 3,218,457,513.31 | 融资借款质押 |
合计 | 12,409,953,587.66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1,700,803.65 |
其中:美元 | 51,267.90 | 6.7115 | 344,084.81 |
欧元 | 7,737.08 | 7.0084 | 54,224.55 |
港币 | 1,523,046.67 | 0.8552 | 1,302,494.29 |
应收账款 | - | - | 738.27 |
其中:美元 | 110.00 | 6.7115 | 738.27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京运通(香港)有限公司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报告期内记账本位币未发生变化,注册地为UnitA,5/F.,MaxShareCentre,373King’sRoad,NorthPoint,HongKong。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海勃湾区财政局产业扶持资金 | 41,625,000.00 | 递延收益 | 562,500.00 |
年产300万套汽车尾气净化装置 | 11,639,769.05 | 递延收益 | 695,886.46 |
年产12000立方催化剂生产线项目 | 11,514,638.30 | 递延收益 | 645,840.78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8,457,422.40 | 其他收益 | 8,457,422.40 |
金太阳工程补贴 | 7,124,279.90 | 递延收益 | 374,962.14 |
2017年无锡市第一批重大产业项目综合奖补资金 | 5,999,999.90 | 递延收益 | 400,000.02 |
2020年度区现代产业发展资金 | 5,760,214.10 | 递延收益 | 383,871.54 |
硅晶材料产业园(一期)贴息 | 4,306,500.00 | 递延收益 | 74,250.00 |
2019年度现代产业发展资金 | 2,507,128.88 | 递延收益 | 173,115.24 |
2020年现代化发展资金—智能化改造补贴 | 2,250,964.60 | 递延收益 | 149,421.24 |
珠海茂丰项目补助 | 2,242,500.00 | 递延收益 | |
2021年度无锡市技术改造引导资金 | 2,032,816.04 | 递延收益 | 126,157.68 |
年产6000立方催化剂生产线项目 | 1,376,900.00 | 递延收益 | 84,300.00 |
惠科金扬分布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市补) | 1,270,088.49 | 其他收益 | 1,270,088.49 |
2020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 | 1,112,432.44 | 递延收益 | 74,162.16 |
高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市补) | 1,101,162.83 | 其他收益 | 1,101,162.83 |
2021年现代化发展资金-智能化改造 | 1,068,824.75 | 递延收益 | 11,175.25 |
无锡市绿色制造示范体系建设项目 | 1,0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0 |
稀土基复合氧化物催化剂的关键制备工艺研究及中试验证及优化 | 969,000.00 | 其他收益 | 969,000.00 |
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 721,211.08 | 递延收益 | 45,794.46 |
明珠产业园分布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市补) | 600,884.96 | 其他收益 | 600,884.96 |
2020年度惠山区产业转型升级改造资金 | 509,042.20 | 递延收益 | 34,696.20 |
稳岗补贴资金 | 460,116.69 | 其他收益 | 460,116.69 |
2021年现代产业发展资金(智能制造荣誉、资质奖补) | 450,000.00 | 其他收益 | 450,000.00 |
2017年度全区现代产业发展资金 | 344,459.73 | 递延收益 | 32,249.58 |
嘉兴盛阳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 | 315,752.21 | 其他收益 | 315,752.21 |
桐乡京运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市补) | 313,309.30 | 其他收益 | 313,309.30 |
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补助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 |
惠山区级中小微企业技术改造引导资金 | 257,394.97 | 递延收益 | 27,263.34 |
通州锅炉改造 | 181,997.46 | 递延收益 | 25,999.98 |
职工技能提升行动补贴 | 160,365.00 | 其他收益 | 160,365.00 |
无锡市支持企业提升技能水平产业政策资金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无锡市工业发展资金 | 95,893.73 | 递延收益 | 82,402.11 |
诸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市补) | 69,066.55 | 其他收益 | 69,066.55 |
2016年度无锡市级中小微企业技术改造引导资金 | 67,337.26 | 递延收益 | 7,999.62 |
促进产业转型扶持资金 | 61,461.46 | 递延收益 | 18,162.48 |
六盘水市汪家寨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 | 21,165.41 | 其他收益 | 21,165.41 |
山东省自主创新重大专项 | 17,424.50 | 递延收益 | 73,181.80 |
嘉兴银阳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 | 10,601.44 | 其他收益 | 10,601.44 |
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 | 7,800.00 | 其他收益 | 7,800.00 |
前郭一明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 | 6,633.55 | 其他收益 | 6,633.55 |
无锡市青年就业见习的组织实施与补贴发放 | 5,950.00 | 其他收益 | 5,950.00 |
柳林镇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 | 5,346.65 | 其他收益 | 5,346.65 |
其他 | 4,647.20 | 其他收益 | 4,647.20 |
嘉兴京运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 | 2,109.82 | 其他收益 | 2,109.82 |
德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市补) | 240.30 | 其他收益 | 240.30 |
无锡市惠山区新兴产业发展 | 递延收益 | 183,486.44 | |
合计 | 118,449,853.15 | 19,918,541.32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新设立子公司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成立时间 | 持股比例(%) |
西安国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0.00 | 2022年3月18日 | 100.00 |
旬阳电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0.00 | 2022年3月25日 | 100.00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北京京运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市 | 物业管理 | 100.00 | 设立 | |
北京天能运通晶体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市 | 硅晶体材料生产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京运通(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国际贸易 | 100.00 | 设立 | |
无锡荣能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江苏 | 无锡市 | 硅锭、硅片生产 | 65.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无锡京运通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 | 无锡市 | 半导体材料研发、生产 | 100.00 | 设立 | |
无锡京运通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江苏 | 无锡市 | 光伏产品销售 | 100.00 | 设立 | |
无锡京运通光伏能源有限公司 | 江苏 | 无锡市 | 光伏发电 | 80.00 | 设立 | |
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 | 淄博市 | 环保材料生产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武汉京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 | 武汉市 | 环保工程设计、总承包 | 100.00 | 设立 | |
宁夏振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宁夏 | 中卫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宁夏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宁夏 | 中卫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宁夏盛宇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 宁夏 | 中卫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宁夏远途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宁夏 | 中卫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宁夏银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宁夏 | 中卫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石嘴山市京运通新能源 | 宁夏 | 石嘴山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有限公司 | ||||||
海宁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浙江 | 海宁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桐乡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浙江 | 桐乡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平湖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浙江 | 平湖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嘉善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浙江 | 嘉善县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海盐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浙江 | 嘉兴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嘉兴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浙江 | 嘉兴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嘉兴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浙江 | 嘉兴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嘉兴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浙江 | 嘉兴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德清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浙江 | 德清县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绍兴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浙江 | 绍兴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诸暨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浙江 | 诸暨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台州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浙江 | 台州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淄博京运通光伏有限公司 | 山东 | 淄博市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泰安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山东 | 泰安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固阳县京运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内蒙古 | 固阳县 | 风力发电 | 100.00 | 设立 | |
西乌珠穆沁旗金山华扬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 | 锡林郭勒 | 风力发电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前郭县一明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吉林 | 前郭县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珠海华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 | 珠海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珠海昌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 | 珠海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芜湖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安徽 | 芜湖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莱州兴业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 | 莱州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凤台振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 | 淮南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淮南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安徽 | 淮南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芜湖广聚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安徽 | 芜湖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遂川兴业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江西 | 遂川县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肥东电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安徽 | 肥东县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连云港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江苏 | 东海县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合肥红日光伏有限公司 | 安徽 | 合肥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庐江泥河红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安徽 | 合肥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岳阳县浩丰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 | 岳阳县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乌海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 | 乌海市 | 硅晶材料生产 | 99.00 | 1.00 | 设立 |
湖北鑫业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湖北 | 郧西县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南通运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 | 海安县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三门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浙江 | 台州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安徽玖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 | 合肥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贵州兴业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贵州 | 六盘水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确山县星辉电力有限公司 | 河南 | 确山县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汝南县星火电力有限公司 | 河南 | 汝南县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濉溪县昌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 | 濉溪县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邢台兴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河北 | 内丘县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济南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山东 | 济南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连云港远途新能源有限公司 | 江苏 | 连云港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九江芯硕新能源有限公司 | 江西 | 合肥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宁夏佰明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宁夏 | 中卫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沙河市汉玻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河北 | 邢台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泰安市启程能源有限公司 | 山东 | 泰安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滁州天智羿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安徽 | 滁州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凤阳达利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 | 滁州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安庆兴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 | 安庆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珠海市鼎丰新能源科技 | 广东 | 珠海市 | 光伏发电、技术服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有限公司 | ||||||
乌海市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 | 乌海市 | 硅晶材料生产 | 99.00 | 1.00 | 设立 |
乐山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 | 乐山市 | 硅晶材料生产 | 70.00 | 设立 | |
乐山市京运通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四川 | 乐山市 | 硅晶材料生产 | 100.00 | 设立 | |
乐山市京运通硅片有限公司 | 四川 | 乐山市 | 硅晶材料生产 | 100.00 | 设立 | |
山西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山西 | 太原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吕梁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山西 | 吕梁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和顺县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山西 | 晋中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山西京运生态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山西 | 太原市 | 光伏发电 | 51.00 | 设立 | |
京运通(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天津 | 天津市 | 工程建设 | 99.00 | 设立 | |
格尔木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青海 | 格尔木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西安国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陕西 | 西安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旬阳电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陕西 | 安康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无锡荣能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35.00 | 17,389,245.89 | 74,855,255.33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无锡荣能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172,260,555.86 | 259,497,371.69 | 431,757,927.55 | 206,476,993.32 | 9,195,323.62 | 215,672,316.94 | 189,533,617.66 | 269,852,716.73 | 459,386,334.39 | 285,920,075.67 | 8,961,452.80 | 294,881,528.47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无锡荣能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533,432,481.08 | 49,683,559.69 | 49,683,559.69 | 18,635,175.30 | 616,341,144.75 | 50,849,639.25 | 50,849,639.25 | -14,232,491.43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 | 包头市 | 脱硝催化剂研发、生产、销售 | 35.0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流动资产 | 28,403,324.37 | 43,883,460.60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176,829.55 | 188,654.20 |
非流动资产 | 158,932,356.09 | 161,635,386.38 |
资产合计 | 187,335,680.46 | 205,518,846.98 |
流动负债 | 182,835,738.07 | 150,591,603.25 |
非流动负债 | 17,168,368.88 | 57,777,692.28 |
负债合计 | 200,004,106.95 | 208,369,295.53 |
少数股东权益 | ||
专项储备 | 631,646.93 | 717,080.15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2,668,426.49 | -3,567,528.70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 | -4,433,949.27 | -1,248,635.05 |
额 | ||
调整事项 | -1,872,585.73 | -1,909,864.38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872,585.73 | -1,909,864.38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0.00 | 0.00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6,385,605.23 | 838,488.07 |
净利润 | -9,776,675.56 | -7,846,609.50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9,776,675.56 | -7,846,609.50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无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银行借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详见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公司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
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
(一)金融工具分类
1.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1)2022年06月30日
金融资产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计 |
货币资金 | 3,485,885,667.74 | 3,485,885,667.7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49,426,094.34 | 949,426,094.34 | ||
应收款项融资 | 315,768,595.29 | 315,768,595.29 | ||
应收账款 | 3,027,377,515.17 | 3,027,377,515.17 | ||
其他应收款 | 30,888,710.95 | 30,888,710.95 | ||
长期应收款 | 139,020,360.35 | 139,020,360.35 |
(2)2021年12月31日
金融资产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计 |
货币资金 | 3,833,688,197.33 | 3,833,688,197.3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41,534,935.89 | 941,534,935.89 | ||
应收票据 | 1,650,000.00 | 1,65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236,933,445.22 | 236,933,445.22 | ||
应收账款 | 2,748,004,030.65 | 2,748,004,030.65 | ||
其他应收款 | 109,360,935.90 | 109,360,935.90 | ||
长期应收款 | 125,801,840.55 | 125,801,840.55 |
2.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
(1)2022年06月30日
金融负债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其他金融负债 | 合计 |
短期借款 | 1,255,354,904.11 | 1,255,354,904.11 | |
应付票据 | 726,647,430.71 | 726,647,430.71 | |
应付账款 | 1,625,229,406.32 | 1,625,229,406.32 | |
其他应付款 | 197,577,457.52 | 197,577,457.5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49,024,402.04 | 1,349,024,402.04 | |
长期借款 | 86,690,000.00 | 86,690,000.00 | |
长期应付款 | 4,802,221,596.52 | 4,802,221,596.52 |
(2)2021年12月31日
金融负债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其他金融负债 | 合计 |
短期借款 | 1,594,431,536.08 | 1,594,431,536.08 | |
应付票据 | 670,628,648.94 | 670,628,648.94 | |
应付账款 | 1,815,175,125.28 | 1,815,175,125.28 | |
其他应付款 | 196,668,944.34 | 196,668,944.3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 1,109,742,704.65 | 1,109,742,704.65 |
负债 | |||
长期借款 | 309,700,000.00 | 309,700,000.00 | |
长期应付款 | 4,420,470,252.69 | 4,420,470,252.69 |
(二)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欧元、港元有关,除本公司和子公司京运通(香港)有限公司、北京天能运通晶体技术有限公司、无锡荣能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无锡京运通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以外币进行采购和销售外,本公司的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于2022年06月30日,除下表所述资产或负债为外币余额外,本公司的资产和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该等外币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外汇风险可能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项目 | 年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年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1,700,803.65 | ||
其中:美元 | 51,267.90 | 6.7115 | 344,084.81 |
欧元 | 7,737.08 | 7.0084 | 54,224.55 |
港元 | 1,523,046.67 | 0.8552 | 1,302,494.29 |
应收账款 | 738.27 | ||
其中:美元 | 110.00 | 6.7115 | 738.27 |
外汇风险敏感性分析:假设所有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及现金流量套期均高度有效。在上述假设的基础上,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汇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的税前影响如下:
项目 | 汇率变动 | 本年度 | 上年度 |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
汇兑损益 | 对人民币升值10% | -170,154.19 | -170,154.19 | -198,664.06 | -198,664.06 |
汇兑损益 | 对人民币贬值10% | 170,154.19 | 170,154.19 | 198,664.06 | 198,664.06 |
(2)利率风险-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本公司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银行借款(详见本附注
七、32“短期借款”、七、45“长期借款”。本公司的政策是保持这些借款的浮动利率。
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
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基于下述假设:
? 市场利率变化影响可变利率金融工具的利息收入或费用;?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固定利率金融工具,市场利率变化仅仅影响其利息收入或费用;
? 对于指定为套期工具的衍生金融工具,市场利率变化影响其公允价值,并且所有利率套期预计都是高度有效的;? 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利率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计算衍生金融工具及其他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
在上述假设的基础上,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利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的税前影响较小。
2.信用风险
2022年06月30日,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以及本公司承担的财务担保,具体包括: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
本附注七、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资产”中披露的财务担保合同金额。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公司成立了一个小组负责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公司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1)已逾期未减值的金融资产的账龄分析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无已逾期未减值的金融资产。
(2)已发生单项减值的金融资产的分析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采用了必要的政策确保所有客户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除本附注七、5“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七、8“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中所披露的项目外,本公司无其他重大信用集中风险。
3.流动性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949,426,094.34 | 949,426,094.34 | ||
(二)应收款项融资 | 315,768,595.29 | 315,768,595.29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265,194,689.63 | 1,265,194,689.63 |
1、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系购买的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及股权投资,采用市场法估值,以类似资产的报价作为定性信息。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7、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转移一项债务所需支付的价格。
以下方法和假设用于估计公允价值。
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等。
非上市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应收款、长短期借款、应付债券等,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公允价值,以合同条款和特征在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
上市的金融工具,以市场报价确定公允价值。
本公司采用的公允价值在计量时分为以下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企业在计量日能取得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和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企业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99号33幢B栋5层515室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不含金融资产) | 1,200.00万元 | 28.99 | 28.99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冯焕培、范朝霞,其分别持有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94.67%和4.25%的股权;冯焕培直接持有本公司16.98%的股权。其他说明:
关联方的认定标准: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北京京运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35%的股权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冯焕培 | 董事长、总经理 |
范朝霞 | 董事长之配偶 |
冯震坤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长之子 |
关树军 | 董事、副总经理 |
吴振海 | 董事、财务总监 |
李人洁 | 董事 |
张国铭 | 董事 |
郑利民 | 独立董事 |
赵磊 | 独立董事 |
江轩宇 | 独立董事 |
李红 | 监事 |
王峰 |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
田华 | 监事 |
赵曦瑞 | 董事会秘书 |
锡林浩特市京运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本公司持有其10%的股权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28,301.89 | 37,735.85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冯焕培、范朝霞 | 37,301.44 | 2019-11-19 | 2032-11-19 | 否 |
冯焕培、范朝霞 | 18,442.31 | 2019-10-31 | 2027-10-31 | 否 |
冯焕培、范朝霞 | 16,691.53 | 2019-11-1 | 2027-11-1 | 否 |
冯焕培、范朝霞 | 9,400.30 | 2020-3-30 | 2028-3-30 | 否 |
冯焕培、范朝霞 | 4,961.64 | 2020-3-30 | 2028-3-30 | 否 |
冯焕培、范朝霞 | 6,749.93 | 2020-3-30 | 2028-3-30 | 否 |
冯焕培、范朝霞 | 2,835.00 | 2020-3-30 | 2028-3-30 | 否 |
冯焕培 | 10,000.00 | 2020-8-14 | 2022-8-13 | 否 |
冯焕培 | 15,300.00 | 2022-1-5 | 2022-9-4 | 否 |
冯焕培 | 19,900.00 | 2021-3-31 | 2023-3-31 | 否 |
冯焕培 | 4,750.00 | 2021-11-4 | 2022-9-4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44.10 | 177.95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032,141.26 | 456,300.91 | 1,310,606.06 | 470,224.15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72,235.00 | 72,235.00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1.解决房屋产权瑕疵的承诺
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司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开发区的房屋所属土地已经取得京通国用(2011出)第060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在建设过程中,未能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由于无法在短期内取得相关房屋的产权证书,为切实消除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承诺:“因发行人使用该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而可能导致的一切法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在本公司使用期间,该房屋被政府主管部门下令拆除、限期停止使用、改变用途、重建、罚款等,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和冯焕培、范朝霞愿对公司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实际损失和合理预期收入的损失以和与此相关的一切合理支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同时,公司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还承诺:“公司已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F5M1地块内规划了光伏设备机械加工和配件加工生产车间、硅晶体材料加工生产车间,正在建设中;待上述生产车间完成竣工验收后,公司将视通州区房屋产权办理情况和公司扩大再生产需求酌情决定搬迁安排,搬迁所需全部费用由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全部承担。”
2014年2月13日出具新的承诺:“公司已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F5M1地块内规划了光伏设备机械加工和配件加工生产车间、硅晶体材料加工生产车间,目前已经部分建设完成。根据目前公司的生产情况和通州区房屋产权的实际情况,公司无搬迁计划;未来如果发生搬迁,则搬迁所需全部费用由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全部承担。”
2.有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面临补缴和处罚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承诺
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冯焕培和范朝霞夫妇承诺:“对公司可能存在的因未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而面临补缴和处罚的风险,愿对公司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实际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补缴、滞纳金、罚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经出具承诺:“对公司和北京天能运通晶体技术有限公司自设立至今所可能遭受的处罚,包括税收追缴等承担连带责任。”
3.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时,为避免与公司未来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冯焕培和范朝霞夫妇、其他主要股东分别于2010年11月23日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公司和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贵公司除外,以下统称“附属公司”)均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贵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公司和公司的附属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任何与贵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公司将来成立之附属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与贵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4)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公司或公司之附属公司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贵公司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公司将立即通知贵公司,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贵公司。
(5)公司和公司之附属公司承诺将不向其业务与贵公司之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技术信息、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6)如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公司将向贵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冯焕培和范朝霞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和本人控制的公司(贵公司除外,下同)均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贵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和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任何与贵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和将来成立之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与贵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4)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和本人控制的公司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贵公司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贵公司,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贵公司。
(5)本人和本人控制的公司承诺将不向其业务与贵公司之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技术信息、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6)如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贵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高管承诺:
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司董事长冯焕培、副董事长范朝明、董事张文慧和朱仁德、副总经理黎志欣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期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2日出具承诺:“①不利用自身作为京运通控股股东之地位和控制性影响谋求京运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②不利用自身作为京运通控股股东之地位和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成交易的优先权利;③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京运通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京运通利益的行为。”
5.冯焕培和范朝霞于2015年3月2日出具承诺:“①不利用自身作为京运通实际控制人之地位和控制性影响谋求京运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②不利用自身作为京运通实际控制人之地位和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交易的优先权利;
③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京运通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京运通利益的行为。”
6.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冯焕培于2017年6月25日出具承诺: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承诺人不会损害京运通的独立性,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上与京运通保持分开原则,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保持并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京运通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一切损失将由本承诺人承担。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冯焕培于2017年6月25日出具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贵公司除外,下同)均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贵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任何与贵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将来成立之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与贵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4)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贵公司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贵公司,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贵公司。
(5)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承诺将不向其业务与贵公司之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技术信息、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6)如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贵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解决关联交易的承诺
冯焕培于2017年6月25日出具承诺:
(1)不利用自身作为京运通实际控制人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京运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2)不利用自身作为京运通实际控制人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京运通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京运通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京运通利益的行为。
冯焕培、范朝霞于2017年6月25日出具承诺:最近五年无行政处罚、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10,000,000.0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00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0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票价格为6.025元/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24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解锁。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无 |
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9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21年9月29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24个月,自2021年12月9日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解锁,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100.00%,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标的股票规模1,000.00万股,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总人数不超过440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可经董事会审议批准提前终止或展期。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全部出售完毕,可提前终止。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以授予日股票收盘价格确定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根据最新可以行权人数变动、业绩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35,134,166.65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30,115,000.00 |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公司名称 | 承租事项 | 租赁起止期 | 协议约定租赁费用 | 2017年租赁费 | 2018年租赁费 | 2019年租赁费 | 2020年租赁费 | 2021年租赁费 | 出租单位 | 备注 |
宁夏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中卫市沙坡头区土地988.7405亩 | 2015年7月27日至2040年7月27日 | 2019年以前租金为90元/亩·年;2020年开始租金为230元/亩·年,且3年交一次。 | 8.90万元 | 8.90万元 | 8.90万元 | 22.74万元 | 22.74万元 |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 公司不能转租、转让,不能改变租赁用途 |
宁夏振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中卫市沙坡头区土地2,812.686亩 | 2015年7月27日至2040年7月27日 | 2019年以前租金为90元/亩·年;2020年开始租金为230元/亩·年,且3年交一次 | 25.30万元 | 25.30万元 | 25.30万元 | 64.69万元 | 64.69万元 |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 公司不能转租、转让,不能改变租赁用途 |
宁夏盛宇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 中卫市沙坡头区土地953.916亩 | 2016年5月3日至2041年5月3日 | 2019年以前租金为90元/亩·年;2020年开始租金为230元/亩·年,且3年交一次。 | 8.59万元 | 8.59万元 | 8.59万元 | 21.94万元 | 21.94万元 |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 公司不能转租、转让,不能改变租赁用途 |
宁夏银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中卫市沙坡头区土地1,499.736亩 | 2016年5月5日至2041年5月5日 | 2019年以前租金为90元/亩·年;2020年开始租金为230元/亩·年,且3年交一次。 | 13.50万元 | 13.50万元 | 13.50万元 | 34.49万元 | 34.49万元 |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 公司不能转租、转让,不能改变租赁用途 |
公司名称 | 承租事项 | 租赁起止期 | 协议约定租赁费用 | 2017年租赁费 | 2018年租赁费 | 2019年租赁费 | 2020年租赁费 | 2021年租赁费 | 出租单位 | 备注 |
宁夏远途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中卫市沙坡头区土地685.0065亩 | 2016年3月31日至2041年3月31日 | 2019年以前租金为90元/亩·年;2020年开始租金为230元/亩·年,且3年交一次。 | 6.17万元 | 6.17万元 | 6.17万元 | 15.76万元 | 15.76万元 |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 公司不能转租、转让,不能改变租赁用途 |
宁夏佰明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中卫市沙坡头区土地2,721.1275亩 | 2015年4月1日至2040年3月31日 | 2019年以前租金为90元/亩·年;2020年开始租金为230元/亩·年,且3年交一次 | 24.49万元 | 24.49万元 | 24.49万元 | 62.59万元 | 62.59万元 |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 公司不能转租、转让,不能改变租赁用途 |
截至2022年06月30日,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17年10月本公司旗下两家子公司分别与无锡新佳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佳仁公司”)签订了共计三份《光伏组件购销合同》,公司依约履行了供货义务,供货对应货款总金额为20,333.07万元,但新佳仁公司未依约履行货款支付义务。2019年3月4日,本公司以上述三份合同为基础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2019年12月26日、2021年1月4日,三个案件的判决陆续生效,法院均作出了支持本公司诉请的判决,判令新佳仁公司及承诺人履行合同义务,向我方支付货款。本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暂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对上述案件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
目前无法判断该诉讼事项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截至2022年06月30日,应收新佳仁公司20,333.07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
2. 2016年12月28日,本公司子公司京运通科技发展与北京紫天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天鸿”)签订了厂房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15年,紫天鸿自2020年1月起至今未缴纳租金及其他应付费用,京运通科技发展于2021年5月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紫天鸿支付租金、违约金、垃圾集中消化纳管理费、安防人员分摊费、电梯维修费、基础容量电费等合计4,234.65万元,并要求盘古天地承担连带责任;同时京运通科技发展向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财产保全申请。
公司于2022年4月收到大兴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判决紫天鸿、深圳盘古支付京运通租金、垃圾集中消纳管理费用、安防人员分摊费、电梯维修费、基础容量费、案件受理费等,目前对方已上诉。
目前无法判断该诉讼事项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截至2022年06月30日,应收紫天鸿4,106.40万元,已计提坏账3,285.12万元。
3.2018年9月17日,本公司与宁夏中腾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腾公司,系无锡古庄创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宁夏江南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集成公司,系光伏建设EPC总包方)、刘立祥签署《预收购协议》,约定中腾公司向京运通公司转让持有的无锡古庄创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庄公司)股权,古庄公司100%股权收购价格为27,000.00万元。2019年1月9日,中腾公司函告刘立祥及本公司单方通知解除上述协议,京运通
不同意解除,随即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12月收到法院出具的判决书:中腾公司赔偿本公司损失100.00万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本公司、中腾公司、刘立祥相继提起上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案号为(2021)苏民终858号,2022年5月27日,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一、撤销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苏02民初66号民事判决。二、驳回京运通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由于本案件尚在审理中,无法判断该诉讼事项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4.(1)2019年8月,宁夏远高绿色科技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远高”)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起诉本公司及乌海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海京运通”),请求判令本公司及乌海京运通支付设备款、租金共计1,116.10万元并赔偿利息等费用。2021年2月18日,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裁定,驳回宁夏远高的起诉。后宁夏远高提出上诉,2021年4月27日,乌海中院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本案于2021年9月24日开庭审理,尚未作出一审判决。
由于本案件尚在审理中,无法判断该诉讼事项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2)2020年2月,宁夏远高因其与乌海京运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本公司及乌海京运通支付工程款、利息及损失等合计18,593.18万元。本案已于2020年5月20日在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双方同意由鉴定机构就宁夏远高所施工完成部分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目前已出具鉴定结论。
2021年11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指令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乌海市京运通对宁夏远高提起的反诉申请并与本案合并审理。
由于本案件尚在审理中,无法判断该诉讼事项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144,876,171.66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144,876,171.66 |
2022年3月2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2,414,602,861股为基数,派发现金股利144,876,171.66元(含税),股权登记日2022年08月09日,除权(息)日2022年08月10日。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新能源发电子公司截至2022年06月30日应收的国家补助及省补助共计264,334.79万元,目前正在履行申请手续,截至报告签发日尚有252,594.44万元未收到,具体的收到时间需进一步根据审批机关的审批进度确定。
(2)2022年08月03日,本公司二级子公司北京盛宇运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200万元整;法定代表人:谢月云;注册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兴)德贤路59号院1号楼1层1-B3-16B。本公司子公司北京京运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宁夏盛宇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共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业务划分为四个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在经营分部的基础上本公司确定了五个报告分部,分别为高端装备制造业务分部、新能源发电业务分部、新材料业务分部、节能环保业务分部、其他股权投资业务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各分部产品及业务性质为基础确定的。本公司各个报告分部提供的主要产品及劳务分别为光伏及半导体、环保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及销售;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多晶硅锭及硅片、区熔单晶硅棒的生产制造及销售;蜂窝式脱硝催化剂的供货及全寿命管理、SCR系统一体化服务、脱硝及除尘等环保工程的设计研发和安装调试运行;其他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高端装备制造业务分部 | 新能源发电业务分部 | 新材料业务分部 | 节能环保业务分部 | 其他股权投资业务分部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主营业务收入 | 540,575,219.82 | 645,305,478.80 | 3,372,305,713.55 | 36,442,598.24 | 303,206,971.89 | 4,291,422,038.52 | |
主营业务成本 | 392,652,093.15 | 248,933,369.14 | 2,979,760,174.14 | 28,972,939.08 | 206,065,095.49 | 3,444,253,480.02 | |
资产总额 | 13,561,065,100.92 | 11,931,863,526.55 | 8,835,517,269.60 | 292,005,143.97 | 92,231,692.20 | 12,544,329,309.94 | 22,168,353,423.30 |
负债总额 | 5,399,958,411.87 | 5,547,658,609.95 | 3,461,126,327.75 | 415,909,080.97 | 52,684,816.16 | 3,987,398,705.28 | 10,889,938,541.42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6月5日,本公司与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民政府签署了《乌海京运通新材料产业园项目投资协议》,就在乌海市建设产能5GW/年的以生产高效太阳能级多晶硅及单晶硅材料为主的产业园区达成合作意向。乌海市政府指定乌海市海勃湾区城市建设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勃湾城投”)以价值35,000.00万元的房产入股(不参与分红)乌海京运通,厂房及厂区的基础条件落成后,由第三方审计确认造价,本公司在协议签署后第8年按照审计后的造价加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一次性回购股权(不计复利)。
2017年7月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四”)与海勃湾城投签订《乌海市海勃湾工业园厂房建设(一期)项目进场协议》及补充协议,之后由中电四进行了部分施工,因海勃湾城投未支付工程款,2019年8月7日,中电四以海勃湾城投(被告一)、乌海京运通(被告二)未付工程款为由向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海勃湾城投、乌海京运通支付其工程款及利息等合计27,499.17万元,后中电四变更诉讼请求金额为28,105.51万元。
目前本案已收到一审判决:1、解除双方签订的《乌海市海勃湾工业园厂房(一期)项目进场协议》《<乌海市海勃湾工业园厂房(一期)项目进场协议>补充协议》;2、被告一、被告二向中电四支付工程款23,560.60万元;3、被告一、被告二向原告支付工程款建设期利息;4、原告对其承建的案涉工程部分就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在23,560.60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2022年4月14日,乌海京运通提出上诉,4月26日收到中电四的上诉状。由于本案件尚在上诉阶段,无法判断该诉讼事项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07,015,272.23 |
1至2年 | 65,110,872.54 |
2至3年 | 17,290,920.99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80,942,842.41 |
4至5年 | 24,114,487.34 |
5年以上 | 47,427,486.94 |
合计 | 441,901,882.45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33,302,515.35 | 52.80 | 233,302,515.35 | 100.00 | 233,302,515.35 | 35.56 | 233,302,515.35 | 100.00 |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20,802,740.29 | 49.97 | 220,802,740.29 | 100.00 | 220,802,740.29 | 33.65 | 220,802,740.29 | 100.00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2,499,775.06 | 2.83 | 12,499,775.06 | 100.00 | 12,499,775.06 | 1.91 | 12,499,775.06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8,599,367.10 | 47.2 | 23,052,373.65 | 11.05 | 185,546,993.45 | 422,812,435.67 | 64.44 | 33,965,821.02 | 8.03 | 388,846,614.65 |
其中: | ||||||||||
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108,223,303.34 | 24.49 | 23,052,373.65 | 21.30 | 85,170,929.69 | 331,796,269.49 | 50.57 | 33,965,821.02 | 10.24 | 297,830,448.47 |
关联方组合 | 100,376,063.76 | 22.71 | 100,376,063.76 | 91,016,166.18 | 13.87 | 91,016,166.18 | ||||
合计 | 441,901,882.45 | / | 256,354,889.00 | / | 185,546,993.45 | 656,114,951.02 | / | 267,268,336.37 | / | 388,846,614.6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无锡新佳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03,330,740.29 | 203,330,740.2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安徽惠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6,150,000.00 | 6,15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宁夏宁电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 5,922,000.00 | 5,922,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温州爱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5,400,000.00 | 5,4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江西宇搏实业有限公司 | 4,939,564.00 | 4,939,564.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镇江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 | 2,762,775.00 | 2,762,775.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上海博雄科技有限公司 | 1,575,000.00 | 1,575,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通用硅太阳能电力(昆山)有限公司 | 1,170,041.30 | 1,170,041.3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扬州至上光电发展有限公司 | 1,118,836.61 | 1,118,836.6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天威新能源(成都)硅片有限公司 | 930,341.15 | 930,341.1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安徽合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217.00 | 3,217.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233,302,515.35 | 233,302,515.35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 88,709,642.00 | 4,435,482.10 | 5.00 |
1-2年 | 331,360.00 | 49,704.00 | 15.00 |
2-3年 | |||
3-4年 | 899,319.66 | 449,659.83 | 50.00 |
4-5年 | 827,269.80 | 661,815.84 | 80.00 |
5年以上 | 17,455,711.88 | 17,455,711.88 | 100.00 |
合计 | 108,223,303.34 | 23,052,373.65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详见“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2应收款项”。组合计提项目:关联方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北京京运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6,417,033.03 | ||
无锡京运通科技有限公司 | 38,007,636.09 | ||
乌海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5,543,659.64 | ||
乐山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407,735.00 | ||
合计 | 100,376,063.76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详见“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2应收款项”。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20,802,740.29 | 220,802,740.29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2,499,775.06 | 12,499,775.06 | ||||
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33,965,821.02 | -10,913,447.37 | 23,052,373.65 | |||
合计 | 267,268,336.37 | -10,913,447.37 | 256,354,889.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无锡新佳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03,330,740.29 | 46.01 | 203,330,740.29 |
北京京运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6,417,033.03 | 10.50 | |
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44,940,000.00 | 10.17 | 2,247,000.00 |
曲靖晶澳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40,500,000.00 | 9.16 | 2,025,000.00 |
无锡京运通科技有限公司 | 38,007,636.09 | 8.60 | |
合计 | 373,195,409.41 | 84.44 | 207,602,740.29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24,451,473.74 | 219,805,903.31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175,640,883.88 | 2,286,007,889.82 |
合计 | 2,200,092,357.62 | 2,505,813,793.1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关联方借款利息 | 24,451,473.74 | 219,805,903.31 |
合计 | 24,451,473.74 | 219,805,903.31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200,703,009.92 |
1至2年 | 276,915,010.72 |
2至3年 | 178,145,919.87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65,146,692.88 |
4至5年 | 204,219,648.95 |
5年以上 | 54,180,200.90 |
合计 | 2,179,310,483.24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2,171,801,764.63 | 2,291,859,549.08 |
保证金、备用金、押金 | 1,132,500.00 | 112,500.00 |
其他 | 6,376,218.61 | 1,689,275.84 |
合计 | 2,179,310,483.24 | 2,293,661,324.92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7,653,435.10 | 7,653,435.10 | ||
2022年1月1日余 | 7,653,435.10 | 7,653,435.10 |
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983,835.74 | -3,983,835.74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 3,669,599.36 | 3,669,599.36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7,653,435.10 | -3,983,835.74 | 3,669,599.36 | |||
合计 | 7,653,435.10 | -3,983,835.74 | 3,669,599.3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北京天能运通晶体技术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346,036,737.07 | 1年以内 | 15.88 | |
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332,267,980.50 | 2年至3年、3年至4年、4年至5年、5年以上 | 15.25 |
乌海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43,711,638.78 | 1年以内 | 11.18 | |
无锡京运通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89,699,163.72 | 1年以内、1年至2年 | 8.70 | |
贵州兴业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29,651,134.05 | 1年以内、1年至2年、2年至3年 | 5.95 | |
合计 | / | 1,241,366,654.12 | / | 56.96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7,235,261,385.92 | 279,290,441.00 | 6,955,970,944.92 | 7,166,138,360.92 | 279,290,441.00 | 6,886,847,919.92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38,000,000.00 | 238,000,000.00 | ||||
合计 | 7,473,261,385.92 | 279,290,441.00 | 7,193,970,944.92 | 7,166,138,360.92 | 279,290,441.00 | 6,886,847,919.92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北京天能运通晶体技术有限公司 | 444,540,295.43 | 301,150.00 | 444,841,445.43 | 23,490,441.00 | ||
无锡荣能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35,362,796.50 | 1,897,245.00 | 37,260,041.50 | |||
宁夏振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315,075,287.50 | 451,725.00 | 315,527,012.50 | |||
宁夏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185,000,000.00 | 185,000,000.00 | ||||
京运通(香 | 15,890,424.95 | 15,890,424.95 |
港)有限公司 | ||||||
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55,945,555.83 | 873,335.00 | 256,818,890.83 | 255,800,000.00 | ||
宁夏盛宇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 2,025,095.83 | 150,575.00 | 2,175,670.83 | |||
宁夏远途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252,010,038.33 | 60,230.00 | 252,070,268.33 | |||
宁夏银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252,020,076.67 | 120,460.00 | 252,140,536.67 | |||
海宁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300,060,230.00 | 361,380.00 | 300,421,610.00 | |||
泰安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61,020,076.67 | 120,460.00 | 61,140,536.67 | |||
淄博京运通光伏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桐乡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10,038.33 | 60,230.00 | 100,070,268.33 | |||
嘉兴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石嘴山市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48,000,000.00 | 48,000,000.00 | ||||
海盐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30,010,038.33 | 60,230.00 | 30,070,268.33 | |||
平湖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5,000,000.00 | 105,000,000.00 | ||||
合肥红日光伏有限公司 | 46,000,000.00 | 46,000,000.00 | ||||
无锡京运通科技有限公司 | 300,466,782.50 | 2,800,695.00 | 303,267,477.50 | |||
固阳县京运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51,000,000.00 | 251,000,000.00 | ||||
嘉善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30,005,019.17 | 30,115.00 | 30,035,134.17 | |||
嘉兴银阳新 | 30,010,038.33 | 60,230.00 | 30,070,268.33 |
能源有限公司 | ||||||
前郭县一明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66,000,000.00 | 66,000,000.00 | ||||
嘉兴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
遂川兴业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1,000,000.00 | 51,000,000.00 | ||||
西乌珠穆沁旗金山华扬新能源有限公司 | 7,038,000.00 | 7,038,000.00 | ||||
贵州兴业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30,000,000.00 | 230,000,000.00 | ||||
湖北鑫业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5,010,038.33 | 60,230.00 | 55,070,268.33 | |||
连云港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14,000,000.00 | 14,000,000.00 | ||||
北京京运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无锡京运通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绍兴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诸暨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芜湖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87,000,000.00 | 87,000,000.00 | ||||
珠海华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
莱州兴业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19,976,424.91 | 19,976,424.91 | ||||
台州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45,000,000.00 | ||||
凤台振阳新能源科技有 | 42,290,000.00 | 42,290,000.00 |
限公司 | ||||||
芜湖广聚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46,000,000.00 | 46,000,000.00 | ||||
德清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淮南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肥东电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邢台兴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4,000,000.00 | 44,000,000.00 | ||||
确山县星辉电力有限公司 | 43,000,000.00 | 43,000,000.00 | ||||
汝南县星火电力有限公司 | 27,010,038.33 | 60,230.00 | 27,070,268.33 | |||
岳阳县浩丰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安徽玖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12,000,000.00 | ||||
濉溪县昌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5,700,000.00 | 15,700,000.00 | ||||
武汉京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
宁夏佰明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217,510,038.33 | 60,230.00 | 217,570,268.33 | |||
南通运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乌海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501,229,695.83 | 7,378,175.00 | 508,607,870.83 | |||
三门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
九江芯硕新能源有限公司 | 13,000,000.00 | 13,000,000.00 | ||||
济南京运通 | 5,000,000.00 | 5,000,000.00 |
新能源有限公司 | ||||||
泰安市启程能源有限公司 | 23,000,000.00 | 23,000,000.00 | ||||
沙河市汉玻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连云港远途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滁州天智羿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安庆兴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6,000,000.00 | ||||
凤阳达利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珠海市鼎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8,000,000.00 | ||||
乌海市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550,000.00 | 550,000.00 | ||||
乐山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100,667,549.17 | 4,005,295.00 | 2,104,672,844.17 | |||
庐江泥河红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10,038.33 | 60,230.00 | 70,268.33 | |||
京运通(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925,095.83 | 150,575.00 | 10,075,670.83 | |||
乐山市京运通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48,000,000.00 | 50,000,000.00 | |||
格尔木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14,769,647.49 | 14,769,647.49 | ||||
合计 | 7,166,138,360.92 | 69,123,025.00 | 7,235,261,385.92 | 279,290,441.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二、联营企业 | |||||||||||
四川永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38,000,000.00 | 238,000,000.00 | |||||||||
小计 | 238,000,000.00 | 238,000,000.00 | |||||||||
合计 | 238,000,000.00 | 238,0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40,575,219.82 | 392,652,093.15 | 17,583,132.06 | 13,365,836.20 |
其他业务 | 43,371,523.71 | 33,158,592.17 | 52,409,130.24 | 32,584,969.88 |
合计 | 583,946,743.53 | 425,810,685.32 | 69,992,262.30 | 45,950,806.08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理财收益 | 48,000.00 | 45,755.53 |
股息红利收益 | 209,571,676.27 | |
合计 | 48,000.00 | 209,617,431.80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25,929.71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6,261,781.07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 13,744,463.56 |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50,0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13,718.8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931,452.7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94,586.49 | |
合计 | 24,169,853.9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54 | 0.16 | 0.1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32 | 0.15 | 0.15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冯焕培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8月25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