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9009 公司简称:九号公司
九号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风险因素”相关的内容。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公司负责人高禄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凡孝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凡孝金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治理特殊安排情况:
√本公司为红筹企业
√本公司存在协议控制架构
√本公司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一)本公司为红筹企业
公司为一家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公司治理模式与适用中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一般A股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模式存在一定差异。
(二)本公司存在协议控制架构
公司全资子公司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由于中国法律法规限制外商投资增值电信业务,因此公司通过协议控制架构以VIE公司鼎力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增值电信业务,通过一系列合约安排取得其实际控制权并取得运营所得的经济利益。
(三)本公司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1、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公司采用特殊投票权结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份分为A类普通股股份(普通股份)和B类普通股股份(特别表决权股份),公司每份B类普通股股份具有5份表决权,每份B类普通股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除表决权差异外,A类普通股股份与B类普通股股份具有的其他股东权利完全相同。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禄峰、王野合计控制公司63.14%的投票权。
此外,公司股东对下列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B类普通股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仍与每一A类普通股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
(1)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
(2)改变B类普通股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
(3)聘请或者解聘独立董事;
(4)聘请或者解聘为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
(5)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截至目前,存托凭证持有人Putech Limited、Cidwang Limited、Hctech I L.P.、Hctech IIL.P.、Hctech III L.P.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B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5份表决权,其他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A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1份表决权。报告期内,公司的表决权差异安排未发生变化。
2、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关措施的实施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在内的一系列内控制度,完善公司治理,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公司采取如下具体措施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1)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分红权益;(2)设置独立董事;(3)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有权提名公司董事;
(4)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5)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6)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7)拓展投资者沟通渠道等。
八、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4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0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 | 指 | Ninebot Limited,中文名称:九号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九号公司,证券代码:689009 |
CDR | 指 | Chinese Depository Receipt,中国存托凭证 |
A类普通股 | 指 | 公司股本内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A类普通股,使A类股份持有人可就本公司股东大会提呈的决议案享有1票的投票权 |
B类普通股 | 指 | 公司股本内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B类普通股,使B类股份持有人可就本公司股东大会提呈的决议案享有5票的投票权。特殊情形下,涉及的B类股份持有人可就本公司股东大会提呈的决议案享有1票的投票权,相关特殊情形请参阅公司章程 |
优先股 | 指 | A-1轮优先股、A-2轮优先股、A-3轮优先股、B轮优先股、C轮优先股 |
纳恩博(北京)/WFOE | 指 | 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九号(香港)之全资子公司 |
鼎力联合/VIE公司 | 指 | 鼎力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系纳恩博(北京)协议控制的主体,为境内主要经营主体 |
员工认股期权计划 | 指 | 《员工认股期权计划》《经修订的员工认股期权计划》及《经二次修订的员工认股期权》 |
《存托凭证》 | 指 | 《存托凭证存托协议》 |
《托管协议》 | 指 | 《存托凭证基础证券托管协议》 |
工商银行、存托人、存托机构 | 指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亚洲)、托管人、托管机构、境外托管人 | 指 | 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 |
董事会 | 指 | 九号有限公司董事会 |
股东大会 | 指 | 九号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公司章程 | 指 | 《Ninebot Limited九号有限公司经第二次修订及重述的公司章程大纲细则》,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于2022年5月18日生效并施行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
报告期末 | 指 | 2022年6月30日 |
子公司 | 指 | 对于任何主体而言,其直接或间接通过股权、表决权、协议控制架构或其他方式实现控制的任何公司实体 |
开曼或开曼群岛 | 指 | Cayman Islands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所、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BMS | 指 | 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即电池管理系统 |
LED | 指 | 发光二极管 |
ToC | 指 | Business to Customer,即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产品和服务商业零售模式 |
ToB | 指 | Business to Business,即面向企业销售产品和服务商业销售模式 |
ToB产品销售 | 指 | 即面向企业直接销售产品和服务的模式,本报告中特指 |
公司为全球共享运营商提供产品和服务 | ||
ISO | 指 |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即国际标准化组织 |
ORV | 指 | Off-Road Vehicle,主要指可在崎岖地面使用的越野车辆 |
物联网、IoT | 指 | 通过互联网、传统电信网等信息承载体,将所有能行使独立功能的普通物体实现互联互通的网络 |
小米集团、小米 | 指 | XiaomiCorporation、小米集团及其关联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九号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九号公司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Ninebot Limite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Ninebot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高禄峰 |
公司注册地址 | Maples Corporate Services Limited at 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A4号楼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192 |
公司网址 | www.ninebot.com |
电子信箱 | ir@ninebot.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徐鹏 | 胡丹、王蕾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A4号楼 | 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A4号楼 |
电话 | 010-84828002-841 | 010-84828002-841 |
传真 | 010-84828002 | 010-84828002 |
电子信箱 | ir@ninebot.com | ir@ninebot.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A4号楼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 |||||
证券种类 | 存托凭证与基础股票的转换比例 | 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存托凭证简称 | 存托凭证代码 | 变更前存托凭证简称 |
中国存托凭证(CDR) | 10:1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九号公司 | 689009 | / |
存托机构 | 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 | |
经办人 | 常悦 | |
托管机构 | 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中环花园道3号中国工商银行大厦33楼 | |
经办人 | 王轶宁 |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4,820,486,198.54 | 4,718,719,180.91 | 2.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55,551,601.16 | 253,940,734.08 | 0.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36,035,154.68 | 219,452,192.11 | 7.5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2,952,986.94 | 209,868,479.31 | 368.37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597,553,199.56 | 4,274,779,972.54 | 7.55 |
总资产 | 8,988,434,374.16 | 7,672,446,491.20 | 17.15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3.60 | 3.66 | -1.6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3.36 | 3.39 | -0.8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3.33 | 3.16 | 5.3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76 | 6.58 | 减少0.8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32 | 5.69 | 减少0.37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5.43 | 4.72 | 增加0.71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8,295.3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超过100%,主要系本报告期内销售回款增加、收回去年末应收出口退税款,及本报告期内采用承兑汇票结算方式。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809,099.73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868,255.1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944,943.19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261,601.7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256,132.4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11,320.86 | |
合计 | 19,516,446.48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各类智能短程移动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旗下拥有Ninebot九号和Segway赛格威两大品牌。公司专注于智能短交通和服务类机器人领域。经过多年的发展,依托自身在技术创新、工业设计、供应链管理、品牌推广等多方面积累的竞争优势,已经形成包括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电动两轮车、服务机器人、全地形车等品类丰富的产品线。
1、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
电动平衡车作为运动娱乐工具,具有时速较低,易于操作的特点,为骑行者提供短途代步、安保巡逻、休闲娱乐等功能,多应用在游玩娱乐、仓库巡逻、户外越野等场景。
电动滑板车依靠纯电驱动,成为日常通勤、新潮消费的代表,在使用场景上激活了消费刚需,发展迅速。产品兼具小巧便携、环保时尚等特点,能较好地满足公众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有效解决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需求。
2、电动两轮车
公司电动两轮车以其全新的智能化设计、“人-车-路-云”多端打通的服务链路和系统迭代机制,开创了电动两轮车行业的智能化新赛道。创造性地打造了“无需钥匙,靠近就解锁”的RideyGo!系统、全新电驱系统MoleDrive、全新彩屏仪表操作系统RideyFUN、全新视觉和体验设计APP6.0,以及打通了功能&服务可持续OTA升级优化的九号云电系统等。通过聚焦创新和智能化赛道,以技术创新、功能体验创新、产品和设计创新重新定义产品,获得了消费者的青睐。
3、服务机器人
服务机器人,多聚焦在家用、室外、室内等场景下。公司机器人产品按照功能不同可分为九号配送机器人、赛格威智能割草机器人、九号机器人移动平台RMP,其中配送机器人包括九号方糖、九号飞碟和九号饱饱,针对酒店、餐厅、写字楼、医院、家用草坪等不同场景的使用需求,可适配不同功能的机器人产品。割草机器人首批产品已经到达欧洲,渠道和终端客户反馈良好。
4、全地形车
全地形车具有极高的越野性能,可在非道路上行驶,是一种集实用、娱乐、体育运动等多用途功能为一体的车辆。公司推出的全球首款混合动力全地形车系列Villain,可以在REEV和EV模式之间切换,产品具备无感上电、驾乘设定、危险监测、数据掌控等功能,用户还可通过SegwayPowersports App 了解驾驶数据以及车辆状态信息,同时也沉淀了在车辆工程、新能源动力系统、电控电机、电池PACK、BMS、IOT(物联网)及IOV(车联网)的技术经验及创新技术。公司全地形车产品凭借炫酷外观、卓越性能、多场景覆盖等优势,迅速获得用户和经销商认可,已顺利进入欧洲、美国市场。
5、其他产品
赋能传统产品,公司积极开发了多品类儿童和创新类产品,打造出更多优质、时尚的单品,展现公司产品对年轻与热血、潮酷与不凡的追求。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综合考虑物料对产品性能的重要性水平、采购金额、对产品交货周期的影响等因素,将所采购物料分成三类,主要包括高价值物料(如锂电池电芯、锂电池外协包、轮毂电动、主要IC、MOS等)、关键重要物料(如灯、充电器、塑胶类零件等)、其他辅助物料(轮胎、线束接插件、结构组件等通用物料)。公司生产模式分为自主生产及OEM两种。在自主生产模式下,全部供应商的开发、评估、管理以及物料的采购都由公司负责。在OEM模式下,大部分高价值物料和关键重要物料由公司进行采购后再发送给OEM工厂,或由OEM工厂直接从公司指定的供应商采购指定
型号和规格物料;部分通用物料由OEM工厂自行采购,并且这部分物料的供应商需要通过公司供应商管理部门审核;在OEM工厂完成生产后,公司再通过采购部向其采购产成品。
2、生产模式
公司于2018年开始与OEM工厂展开合作,形成自主生产和OEM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即自有工厂以生产多型号小批量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移动机器人、电动两轮车、全地形车为主;OEM工厂以生产少型号大批量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自行车等产品为主。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销售覆盖线上、线下渠道,采用直营与分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其中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电动两轮车、服务机器人已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全地形车、割草机器人主要以线下销售为主。
(三)所属行业
公司主营业务为智能短交通和服务类机器人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处细分行业情况如下:
产品种类 |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 战略新兴产业分类 |
智能短程移动设备 | “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中的“C3969其他智能消费设备制造” | “1.5.2智能消费相关设备制造” |
智能服务类机器人 | “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中的“C3964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 | “2.1.1机器人与增材设备制造” |
1、智能短交通市场机会显著
①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
电动平衡车具有时速较低,易于操作的特点,为人们提供短途代步、安保巡逻、休闲娱乐等功能,多应用在游玩娱乐、仓库巡逻、户外越野等场景。
电动滑板车兼具小巧便携、环保时尚等特点,可以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通行问题,海外呈现以共享业务为主的电动滑板车B端市场,与面向C端的电动滑板车零售业务齐头并进的发展格局。根据美国交通部的数据,美国2017年具有共享电动滑板车运营系统的城市数量1个,2018年爆发式增长至64个,2019年快速增长至92个并实现对运营无桩共享自行车城市数量的超越,后稳步增长至2021年8月的110个。共享无桩自行车和共享电动滑板车的此消彼长也证明了共享电动滑板车相较于共享自行车更受消费者偏好。根据美国国家城市交通协会的可视化数据,截止2019年,共享电动滑板车布局已覆盖部分美国城市,特别是加利福尼亚州和德克萨斯州;但仍有更多人口密集度高的城市和地区未得到覆盖,或者当前虽有覆盖,但投放的密度并不够匹配,如美国东北部地区、加利福尼亚州地区等,未来市场空间广阔。
根据波士顿咨询公司的报告,到2025年,预计全球智能滑板车市场规模达到500亿美元,其中欧美市场在2025年均可达到150亿美元,中国市场达到80亿美元。
②智能电动两轮车
2022年是《新国标》实行的第三年,2018年1月16日工信部发布《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要求自2019年4月15起强制实施,对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两轮车实行3-5年过渡期管理。其中根据各省市官网的公告,过渡期大多于2022-2024年截止,电动两轮车正值换购高峰期。根据《电动两轮车智能化白皮书》,2021年中国电动两轮车累计销量4,100万辆,预计2022年将到达4,500万辆,同比增长9.8%。
在高质量发展时代背景驱动及消费升级需求推动下,电动两轮车发展路径更加明确,正逐渐朝着高品质、智能化、个性化发展,消费者对于车辆续航、安全性、性能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电动两轮车的产品力已形成性能是品牌保障,智能是提升抓手的竞争格局。品牌智能化的重心由“车”到“生态体系”的发展路径更加明确,由智能两轮车产品延伸出的 “人-车-路-云”协同
智能系统架构建设与出行服务生态建设更加完善。2021年仅21.0%的车主在购车时关注智能化功能,2022年这一比例增至49.4%,表明智能化功能日益成为购买者的考虑因素。其中高价位产品车主把电动两轮车作为家庭其他出行工具的补充占比为38.7%,部分车主即使已有一辆汽车依然会再购买一辆电动两轮车,因为其出行更为便捷,不用担心堵车,短距离出行更方便。
电动两轮车市场目前锂电渗透率较低,2021年我国锂电电动两轮车销量为960万辆,锂电销量占比23.4%,剩余70%-80%的销量占比仍为铅酸电池,但在低碳、环保、绿色出行的新风尚蔚然成风的背景下,轻量化、锂电化的产品销量占比将得到快速提升。
③全地形车
全地形车是一种可在非道路行驶的车辆,具有四个或以上低压轮胎,适用于不同地形路况,灵活性强,除用作休闲娱乐外,还广泛用于农牧场、矿山、林地、抢险、军用等众多领域,未来可拓宽至旅游租赁业务、专业赛事等方面。
消费者对于大排量、大扭矩车型的需求在不断增长。根据QYResearch数据显示,2017-2021年复合增长率为13.91%,到2021年全球全地形车市场规模达137.16亿美元,预计2025年全球规模将达到170.65亿美元。
全球分布来看,全地形车的主要消费地区为北美和欧洲,占据全球大部分的市场。同时,亚太近些年经济发展迅速,具有较大的市场潜力。国内消费市场,全地形车在国内起步较晚,属于新兴市场,但随着国内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提高、旅游业逐渐恢复、人们对全地形车的认知度逐渐加深,国内全地形车的市场规模将进一步得到提升。
2、服务机器人蓝海赛道
全球服务机器人市场快速增长,据IFR数据显示,服务机器人全球销售额由2016年的47.5亿美元上升至2020年的139亿美元,2016-2020年复合年均增长率为31%,预计2023年将达到277亿美元,上下游相关产业市场规模也将同步增长。据中国电子学会数据,中国服务机器人市场规模由2012年的约19.1亿元扩大至2020年约222.2亿元,2012-2020年复合年均增长率达
35.9%,预计到2023年将突破600亿元。
国内随着人口红利的减弱,中国经济进入结构转型关键阶段,餐饮服务、酒店送物、快递配送等劳动密集型行业,拥有巨大的消费市场。配送机器人可根据用户对配送的及时性、便捷性、安全性的需求,自主完成药品、餐食、医疗物资、快递包裹等的配送服务,可有效地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丰富配送模式、提升配送效率。
割草工具的发展,从手动式、燃油动力割草机过渡到需人工埋线的割草机器人,目前已发展到可自主规划路径、实现无人化的智能割草机器人。全球市场来看,对于割草机的需求旺盛,根据Mordor Intelligence数据,全球割草机器人市场预计在2026年将达到35亿美元市场规模,2021-2026年复合增长率预计达12%。此外智能割草机器人的锂电化和智能化很好地解决了传统割草机的痛点,智能化可实现自动避障、解决无序割草、应对复杂环境、制定草坪护理方案等,而锂电的续航和快速充电可应用到更大面积的草坪场景中。政策方面的推动也加速了趋势,2021年美国加州签署法案,规定2024年起禁止销售燃油类OPE(含吹叶机、割草机等园林工具),割草机的新能源化及智能化有望持续加强。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业务方向涵盖了智能短交通和服务类机器人两大业务板块,公司在主要业务领域掌握了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大部分核心技术均已达到国际领先或国内领先水平。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来源 | 应用产品 | 技术先进性 |
1 | 自平衡控制技术 | 基于授权专利自主研发 | 电动平衡车类,自平衡机器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 | 国际领先 |
2 | 双余度热备份电机控制技术 | 基于授权专利自主研发 | 双轮平衡车系列 | 国际领先 |
3 | 高可靠双重保护电池管理技术 | 自主研发 | 电动平衡车类,电动滑板车类,电动自行车类,电动摩托车类,机器人系列 | 国际等同 |
4 | 超宽带无线定位技术 | 自主研发 | 九号平衡车Plus,自平衡机器人 | 国际等同 |
5 | 高精度低成本永磁同步电机驱动技术 | 自主研发 | 电动平衡车类,电动滑板车类,电动自行车类,电动摩托车类,机器人系列 | 国内领先 |
6 | 视觉为主的多传感器室内定位技术 | 自主研发 | 自平衡机器人,室内配送类机器人 | 国际领先 |
7 | 高动态室内环境机器人运动控制技术 | 自主研发 | 自平衡机器人,室内配送类机器人 | 国际领先 |
8 | 基于视觉的人体跟随系统 | 自主研发 | 自平衡机器人,室内配送类机器人 | 国际等同 |
9 | 三轴机器人头部增稳技术 | 自主研发 | 自平衡机器人 | 国际等同 |
10 | 基于视觉的自主充电技术 | 自主研发 | 自平衡机器人,室内配送类机器人,室外配送机器人 | 国际等同 |
11 | ORV并联式混合动力平台 | 自主研发 | ORV全地形车混动系列产品 | 国际领先 |
12 | ORV串联式混合动力平台 | 自主研发 | ORV全地形车混动系列产品 | 国际领先 |
13 | 电动两轮车智能系统 | 自主研发 | 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 国内领先 |
14 | 自主导航技术 | 自主研发 | 室内配送机器人 | 国际等同 |
15 | 室外半自动机群调度技术 | 自主研发 | 共享滑板车 | 国际等同 |
16 | ORV1000燃油动力平台 | 自主研发 | ORV全地形车混动系列产品 | 国际领先 |
17 | 人机互联技术 | 自主研发 | ORV全地形车混动系列产品 | 国际领先 |
18 | 基于视觉Tag编码的建图和定位系统 | 自主研发 | 室内餐厅配送机器人 | 国际领先 |
19 | 智能骑行辅助系统 | 自主研发 | 智能共享滑板车 | 国际等同 |
20 | 长续航技术 | 自主研发 | 电动两轮车、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 | 行业领先 |
注:电动两轮车真智能系统包括:RideyGo!、RideyFun、九号云电、MoleDrive。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公司主要核心技术应用于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电动两轮车、服务机器人及全地形车产品。
研发成果 | 技术描述 |
一种平衡车脚垫复位机构 | 该技术应用于电动平衡车,可减少零件的数量,降低脚踏组件的成本,简化安装工序 |
可调阻尼减震技术 | 该技术应用于电动滑板车,适应不同体重用户,带来舒适的骑行体验 |
RideyLong系统 | 该技术应用于电动两轮车,通过优化电机的绕线工艺,提升三电系统效率,提升20%+的续航 |
轻量化技术 |
该技术应用于全地形车,采用新型复合材料和创新的结构设计带来车身的轻量化,提升车辆动力性及经济性
智能化技术 | 该技术应用于全地形车,通过智能互联系统,域控整合车辆仪表显示、人机交互、数据远程交互等,实现了车联网、远程控制、OTA、 |
部分辅助驾驶等功能 | |
混合动力技术 |
该技术应用于全地形车,ORV专有的混合动力技术,结合不同动力单元的输出特性,可为用户带来强劲的动力
底盘技术 | 该技术应用于全地形车,结合智能化技术赋能,打造先进的智能化底盘技术,用户在各种道路工况下,都有良好的操稳平顺性 |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63 | 43 | 1,044 | 358 |
实用新型专利 | 67 | 171 | 1,472 | 1,377 |
外观设计专利 | 83 | 78 | 1,120 | 920 |
软件著作权 | 1 | 1 | 50 | 50 |
其他 | 181 | 93 | 1,497 | 1,057 |
合计 | 395 | 386 | 5,183 | 3,762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261,676,868.29 | 222,756,267.20 | 17.47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261,676,868.29 | 222,756,267.20 | 17.47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5.43 | 4.72 | 增加0.71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智能电动车辆项目 | 500,000,000 | 19,645,575.59 | 497,670,108.73 | 九号电动B/C/E/A/N/新C/E200PMK2/A+/Bmax等产品已上市销售,将进一步推进新品研发工作。 | 研发5-10个车型系列智能两轮车产品(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给国内上亿用户带来安全、便利的短途出行体验,所有车型结构布局和三电、仪表、灯具完全自主正向设计,外观出众,骑感柔顺灵活,通过IoT技术和智能化技术,给用户提供更便捷和更安全的两轮车用车体验。今年的目标是丰富公司电动两轮车产品,继续巩固创造全新智能化驾驶体验(RideyGo系统升级)且实时联网(OTA功能升级)的电动车产品,针对一、二、三线城市用户提供更好的产品。 | 拥有行业领先的智能化系统,支持IoT的高安全性智能锂电池管理系统BMS技术;RideyGo2.0!智能系统;NinebotAirLock2.0即停即走智能体验;智能化自动落锁第三代升级;支持手机电子NFC智能感应解锁和无钥匙启动;多传感器融合的智能人体驾驶状态检测;基于物联网的整机OTA(OverTheAir自动程序升级);无钥匙、无按键傻瓜化交互逻辑;基于IoT技术的远程监控和智能防盗技术;家庭账号共享体验、全新彩屏仪表软硬件系统。RideyLong新系统开发成果:自研轮胎配方+电机调优+控制算法调优,AI预测续航里程等。 | 应用于短交通领域 |
2 | 智能手机客户端 | 3,000,000 | 282,650.34 | 2,309,606.29 | 测试中,已完成设备模块九号电动、平衡车、滑板车、卡丁车等全系列车型适配,圈子、发 | 智能手机客户端6.0大版本,在智能手机客户端5.0版本的基础上,采用了场景化的产品设计语言,全 | 在智能手机客户端5.0版本的基础上,新增了手机NFC解锁技术、感应解锁3.0技术、动态化支持新设备技 | 应用于公司智能短 |
6.0版本 | 现、我的等核心模块开发。 | 新升级的交互体验,进一步打造用户出行生活社区,通过内容圈子、活动、俱乐部等形式提升用户黏性。 | 术、智能搜索推荐技术、智能内容推荐技术。 | 交通产品 | ||||
3 | 智能配送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开发项目 | 192,800,000 | 12,142,142.10 | 100,660,502.73 | 楼宇内配送机器人:已完成3款配送机器人的量产并上市销售。已完成全部基础功能开发,并在酒店、餐厅、写字楼等场景落地。户外配送机器人:目前项目处于性能安全测试和持续路测优化体验中,对计算平台和系统稳定性进行了优化,提高了无人车安全性能,采集了多种典型园区场景数据,积累了多种路段和场景的测试数据。 | 楼宇内配送机器人:能够在室内实现餐品、快递、物品等实体物件自主配送。设计多款性能、成本均符合要求的机器人产品,形成全套的解决方案,以降低场景中相关人力的成本,朝“自动运载物”的愿景迈进一大步。户外配送机器人:开发完成后寻找第三方合作者进行场景落地和推广应用。目标是成为户外即时配送机器人领域最先大批量落地的产品之一,与楼宇内配送机器人共同构成自动物流配送机器人产品系列。 | 楼宇内配送机器人:高精度伺服轮毂电机技术、基于低成本激光雷达与视觉融合的室内定位和自主导航技术、多传感器信息融合技术。目前全套技术链路及自动驾驶技术基础功能全面跑通。目前正处于保证效果的前提下,关键器件国产化,规模化,降低机器人解决方案整体的成本,以面向更广大的市场。户外配送机器人:四轮四转向全向驱动技术,基于深度学习和点云特征匹配的高精度高鲁棒定位技术,基于深度学习的目标检测跟踪技术,高精地图建图与编辑技术,高效智能的决策规划技术。车辆重心自主调节技术,解决高重心车体在颠簸时的稳定性问题;室外自主导航技术,解决室外中低速场景下的机器人自动行驶能力。 | 应用于服务类机器人领域 |
4 | 通用机器 | 7,000,000 | 2,063,672.57 | 3,193,728.35 | 四轮四驱半挂式底盘已经上市销售,未来 | 通用机器人底盘需要满足通用性原则,基于相同的 | 基于大规模载人移动平台的技术标准打磨,具备满足安 | 应用于商 |
人底盘 | 执行“聚焦”和“客户驱动”策略,继续阿克曼底盘的研发工作。 | 工作场景,产品的可靠性或使用寿命高于同类竞品;通过复用和集成,将公司大规模制造的成本优势赋能到机器人领域,实现机器人产品的大规模生产和大范围降本,助力机器人的量化与普及。 | 全要求的超高可靠性,局部性能可以实现同类产品4倍的使用寿命;基于大规模户外交通工具打磨的产品,具备良好的技术性能,如低功耗,耐高低温和IPX7的防水等性能;产品具备量产性能,可以快速投入大规模量产。 | 用、服务类、制造业等机器人领域 | ||||
5 | 年产8万台非公路休闲车项目 | 500,000,000 | 20,064,138.95 | 491,799,620.71 | 570轻混ATV全地形车研发试制工作完成,具备纯电动驱动、纯燃油驱动、电动燃油混合驱动三种工作模式,其性能已超行业领先品牌1000cc燃油动力全地形,该混合动力全球属首创,将引领新能源混合动力全地形车的行业发展。 1,000cc燃油增程混合动力SSV全地形车的研发试制工作完成;采用峰值144kw电机驱动,其性能已达到全球全地形车行业顶尖车型同等水平,该混合动力全球属首创,将引领新能源混合动力全地形车的行业发展,已获得欧盟产品准入许可认证。 | 使混合动力ATV/UTV/SSV具备低速高扭性能,得到良好的动力体验以及低油耗和低排放性能。 | 具备纯电动驱动、纯燃油驱动、电动燃油混合驱动三种工作模式。1000cc燃油动力全地形,其性能已超行业领先品牌,动力性能已达到全球全地形车行业顶尖车型同等水平。 | 应用于全地形车领域 |
6 | 九号电动平衡车L | 900,000 | 54,590.50 | 900,000 | 已经上市销售,持续技术,升级提升用户体验。 | 旨在打造覆盖全年龄段的平衡车系列,就现有市场下探,扩大九号平衡车受众范围,打造一款“全家都可以玩”“大人小孩一起玩”的平衡车,树立千元级平衡车市场标杆产品。 | 炫彩灯效:轮毂上的2条光圈,在骑行时幻化出炫彩光环;光敏自适应千灯,暗光自动变亮;高韧性金属骨架:结实牢固防断裂,防变形,更好的保护电池和控制器,安全可靠;15重安全保障技术:无论是拎起、放下、前进、后退,打造出拎起保护、倒地即停、超限报警降速、智能限速、容灾设计、故障警报、人工智能学习等15项安全保障技术。 | 应用于智能电动平衡车 |
7 | 割草机器人手机客户端 | 1,000,000 | 300,321.33 | 1,089,145.78 | 已开发完成并上线,功能迭代中,将持续进行测试。 | 配合割草机器人产品上线手机客户端,给用户带来无线创建虚拟地图、地图管理、切割高度、工作模式设置等功能。还可以实现随时监控割草机,随时查看割草机状态、割草进度、遥控割草机启动或停止工作,为用户带来更好的体验和服务。也可为割草机产品质量和使用体验积累反馈数据,为新产品迭代的开发方向提供大数据支持。 | iOS和Android客户端采用动态化架构;符合欧盟GDPR的分布式数据存储和同步技术;更低功耗、更高安全等级的蓝牙通信及加密技术;基于蜂窝网络的IoT设备远程通信控制技术;基于Wi-Fi网络的远程设备控制和通信技术;无线遥控建图技术。 | 应用于割草机器人领域 |
8 | ORV手机客户端 | 1,000,000 | 279,522.19 | 1,083,093.11 | 已开发完成并上线,正常功能迭代中,持续进行功能测试。 | 配合ORV产品上线手机客户端,给用户用车带来更好的体验和服务,为用户安全使用、用车便利、防盗安全、售后维修等方面 | iOS和Android客户端采用虚拟车辆与数据交互的全新设计;符合欧盟GDPR隐私政策的分布式数据存储和同步技术;更低功耗、更高安全等级 | 应用于全地形车领域 |
提供更方便的体验,也可为ORV系列产品质量和使用体验积累反馈数据,为新产品迭代的开发方向提供大数据支持。 | 的蓝牙通信及加密技术;基于蜂窝网络的IoT设备远程通信控制技术。 | |||||||
9 | 第三代共享租赁电动滑板车 | 2,689,826 | 105,810.83 | 2,789,826.00 | 已投放运营,成功上线,继续优化技术和系统参数。 | 安全性、骑行体验、可靠性、抗倒伏能力更好,性价比和使用寿命更高的电动滑板车,主要面向全球共享租赁市场,推进公司“TaaS,TransportationasaService运输工具即服务”中长期战略落地。 | 高可靠性电机驱动控制;高可靠性电池管理系统BMS;IPx7级车辆防水抗振动设计;长连接、高并发的支持全球多种网络制式设备的车联网IoT终端及配套云服务;更安全的倒三轮连杆悬挂转向结构;更好的侧倾回正抗倒伏结构。 | 应用于共享智能电动滑板车 |
10 | 二代九号电动滑板车ES迭代款 | 5,360,000 | 90,131.72 | 5,360,000 | 已经上市销售,持续进行技术迭代升级。 | 性能、体验、可靠性更好,质量更高的电动滑板车,持续加强二代九号电动滑板车市场份额。 | 9英寸双密度高弹性免维护轮胎;电磁刹车;2.5W高亮不晃眼前灯。 | 应用于短交通领域 |
11 | 赛格威超级滑板车GT | 6,980,000 | 2,609,708.66 | 6,563,637.80 | 已经上市销售,持续进行技术迭代升级。 | 高性能,高品质,高颜值,滤震质感与高速安定感优秀的次世代电动滑板车。 | 双驱(可单双驱切换),电机功率(额定1500W*2,峰值3000W*2),极速70km/h,0-48kph加速时间4秒;11英寸轮胎,宽度92mm的公路土路两用胎,轮胎采用扎胎自修复技术;业界首创的透明PMOLED屏(可通过透明屏幕看到地面的情况);900流明(900Lumens)高亮LED前灯 | 应用于短交通领域 |
+LED日行灯;前双叉臂悬挂系统;后拖曳臂悬挂系统。 | ||||||||
12 | 九号电动滑板车F系列 | 9,850,000 | 88,987.21 | 9,853,131.98 | 已经上市销售,持续进行技术迭代升级。 | 更强市场竞争力的全新产品系列,舒适性、性价比和使用寿命更高的电动滑板车,在应对更严峻的市场竞争的同时争夺更高的中低端电动滑板车市场份额。在国内、欧美、亚太等地区进行销售。 | 双刹系统:E-ABS电子刹&碟刹;2.1WLED高亮不晃眼前灯;10英寸充气胎;专业胎纹设计及舒适柔性把套;一键切换多种模式;数码仪表,时尚外观,超高颜值。 | 应用于短交通领域 |
13 | 九号电动滑板车D系列 | 2,200,000 | 1,527,028.75 | 1,724,421.62 | 已经上市销售,持续进行技术迭代升级。 | 更强市场竞争力的改款产品系列,在欧洲区域开拓渠道进行销售。 | 双刹系统:E-ABS电子刹&毂刹;2.1WLED高亮不晃眼前灯;10英寸充气胎;专业胎纹设计及舒适柔性把套;一键切换多种模式;数码仪表,时尚外观,超高颜值。 | 应用于短交通领域 |
14 | 共享电助力滑板车BOT系列 | 5,283,894.9 | 3,893,676.46 | 4,022,770.20 | 已完成MVT试产,整车测试和问题项整改验证中,开发进度完成80%。 | 具备更好的安全性和用户体验,成为下一代共享滑板车的主力车型。通过提升换电效率,降低运营商运营成本;通过AI技术提升共享滑板车的安全性以应对各国对共享滑板车日益严苛的运营要求。 | 视觉检测(人行道、停车点)识别,全新抽拉式电池(匹配专用换电柜);多功能集成式仪表(仪表&状态灯&手机支架&无线充电&NFC);基于IoT技术的远程监控和智能防盗技术;NFC智能感应解锁;整车OTA(OverTheAir自动程序升级)。 | 应用于短交通领域 |
15 | 共享电助力自行车 | 2,853,438 | 53,737.50 | 2,900,982.40 | 已经上市销售,继续优化技术和系统参数。 | 拓展产品形态,使之成为海外共享业务的主力产品之一,与滑板车、电助力自行车共同构成共享领域的产品矩阵,满足跑得快跑得远的运营需求。 | 各种智能检测模块(AHRS姿态检测,头盔检测,DODS乘坐感应,边撑检测,座桶锁,电池仓盖锁,尾箱锁等);智能仪表,含状态灯带、里程累积、速度、时间等信息;基于 | 应用于短交通领域 |
IoT技术的远程监控和智能防盗技术;整车OTA(OverTheAir自动程序升级);双电池设计。 | ||||||||
16 | 共享电动摩托车 | 6,931,912 | 543,952.20 | 543,952.20 | 研发中,正在进行DVT试产。 | 拓展共享电助力自行车产品形态,适应日韩市场对轻量、轻便电助力自行车的需求。 | 集成式仪表(仪表&状态灯);基于IoT技术的远程监控和智能防盗技术;整车OTA(OverTheAir自动程序升级);电池通用设计(与下一代共享滑板车电池通用)。 | 应用于短交通领域 |
合计 | / | 1,247,849,070.90 | 63,745,646.90 | 1,132,464,527.90 | / | / | / | / |
情况说明:
1、以上项目为公司目前主要在研项目;
2、智能电动车辆项目、智能配送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开发项目及年产8万台非公路休闲车项目为公司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包含工程建设投资、研发投入。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404 | 1,212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41.22 | 40.49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14,956 | 10,487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0.65 | 8.65 |
注:上述研发人员平均薪酬不包含长期股权激励。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研究生 | 4 | 0.28 |
硕士研究生 | 171 | 12.18 |
本科 | 971 | 69.16 |
大专 | 185 | 13.18 |
高中及以下 | 73 | 5.20 |
合计 | 1,404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564 | 40.17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748 | 53.28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82 | 5.84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9 | 0.64 |
60岁及以上 | 1 | 0.07 |
合计 | 1,404 | 100.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卓越的研发能力优势
公司是一家聚焦于创新短交通和机器人领域的科技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共有研发人员1,404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约41.22%。公司国内已授权专利2,107项,已取得136件著作权,1,057件商标权,海外已授权专利548项。并参与50项以上国际/国家行业、行业标准的制定,其中包括ISO、IEC等国际标准7项,国外区域标准5项,国家/行业标准19项,团体标准8项,企业标准15项。凭借卓越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储备,近年来公司自研了无传感驱动技术,三电系统化技术,视觉为主的多传感器室内定位技术,自主导航技术,电动两轮车真智能系统,Ridey LONG,VILO-SLAM2.0导航系统,EFLS(Exact Fusion Locating System)融合定位系统等,并取得了领先的行业地位。同时在物联网领域,九号云平台通过高效、安全的数据管理,大幅提升用户的智能化产品体验,涵盖车联网、大数据、APP运营管理、用户管理系统和云通信等的一站式互联网服务。公司也凭借在AI及机器人领域的技术积累,通过自研的Segway Pilot(即 AI+IOT)系统,运用到微出行领域,成为共享微出行领域最主要的解决方案供应商。
2、质量管理优势
公司一直将产品质量管理作为企业的立足之本,始终坚持以国际先进的生产管理标准要求自己。
在国内销售的产品,严格遵循国家标准执行测试和认证程序,积极采纳国际或国外先进标准形成企标,依据企业标准在CNAS、CMA权威检测机构完成第三方型式试验。销往国外市场的产品严格遵循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标准法规要求,对产品进行测试认证。销往欧盟的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电动两轮车等品类,均符合欧盟委员会要求的机械指令、RED指令、RoHS指令以及REACH、Pops、WEEE等法规,并取得CE证书;销往德国的电动滑板车还符合德国交通部所发布的微型电动车辆安全法规eKFV,并成为国际首批、国内首家获证企业;销往北美的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类产品均通过非常严苛的电动运载设备安全标准ANSI-CAN/UL2272等安全测试,并取得了FCC/IC、CEC/DOE、TSCA等各项EMC/RF/能效/环保方面的合规证书等。公司还建立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在供应商资质管理、原材料采购、产品设计、产品试制、生产加工、售后服务等环节制订了严格的质量管理规范。
3、品牌知名度优势
公司旗下拥有Ninebot九号和Segway赛格威两大品牌,以国际化视野立足全球市场。Segway赛格威以专业、探索、极致性能的品牌主张,在全球市场获得了较高品牌认知度。Ninebot九号则专注于科技创新、时尚、年轻潮酷的品牌主张,致力于打造更符合用户需求的创新短交通产品,并借助品牌代言人的全球影响力,持续扩大品牌知名度。公司自2012年成立以来,始终带着创业公司的好奇和初心,以冒险创新、独特但实用的设计去定义好的产品。通过不断追求对传统短交通和机器人行业的创新与变革,积累了优质的产品力,为公司在全球范围建立了良好的用户基础,使公司品牌形象更加深入人心。
4、营销渠道优势
公司已初步建立全球营销网络:国内市场,公司已建立了包括线上和线下渠道的全面营销网络,公司产品入驻天猫、京东、小米商城、苏宁易购等主流电商销售平台,并发展了依托ToC平台从事独家代理销售的线上分销商。2022年的618全民年中购物节,公司产品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电动两轮车三大品类全面占领天猫、京东类目TOP1;线下渠道方面,公司构建了全国性的线下销售网络,包括购物中心、百货商场或运动品连锁店等零售业态中的专柜、专厅及门店、品牌专卖店等,报告期内,公司电动两轮车中国区专卖门店已达2400家,覆盖700城。
公司的海外市场主要在欧美、澳新、日韩等主流市场。目前已入驻Amazon等当地主流电商平台,产品线上渠道销售情况表现良好,在2022亚马逊全球Prime会员日(7月12-13日期间),电动滑板车E22、GoKart Pro分别占电动自行车/儿童卡丁车类目TOP1。也入驻了Costco、Walmart、Target、Best Buy、Sam's Club、MediaMart、Big5等大型连锁商超和主流户外运动连锁店。同时为了更有效地下沉当地市场,服务目标用户,公司在欧洲的荷兰、德国、法国、西班牙等地,美国的西雅图、洛杉矶、芝加哥、纽约等地,以及韩国首尔设立了分子公司和办事处,通过与当地电商平台和区域主流分销商、零售商的密切合作,拓展自主品牌销售渠道,强化跟当地用户的沟通和服务。
5、底层技术优势
公司通过不断地研发创新,已成长为平台型科技企业,并形成智慧技术、移动技术、在线化+数据化能力三大类核心底层技术,均已达到国际领先或国内领先水平。叠加优秀的产品、服务、数据垂直整合能力,核心技术的灵活组合有助于聚焦创新短交通和机器人业务,持续丰富产品布局,拓展业务边际,实现从“0到1”及从“1到N”的发展。
公司自主研发的配送机器人,搭建了机器人定位导航技术、楼宇AIOT互联技术、机器人集群化协作技术、多模态交互技术等机器人行业的前沿技术。公司智能共享滑板车T60,将公司的移动技术-半自动无人驾驶功能应用在倒三轮结构的滑板车上,使运营商可以通过后台云端系统同时远程控制多辆滑板车自主移动,从而实现不同时间点不同位置的潮汐化调度需求。
6、产品优势
公司凭借时尚、简约、不失个性的产品理念,深得年轻用户的喜爱,为数千万用户带去了有趣的出行体验,不仅满足了用户的出行需求,也引领了一种敢于冒险、创新、爱玩的生活态度。2022年上半年,公司凭借在机器人和短交通产品,以及App设计等方面的优异表现,一举斩获四项2022年德国iF设计奖(iF DESIGN AWARD 2022)和一项产品设计红点奖(Red Dot Award 2022);此后,公司又凭借在人工智能及机器人领域强大的技术实力和专注科技创新的产品研发,以及基于不同场景的产品落地解决方案入围“2022人工智能机器人企业排行榜”。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2,048.62万元,同比增长2.16%。营业收入按销售渠道划分如下:
1、自主品牌销售收入26.33亿元,同比增长43.41%。其中电动两轮车销量30.7万台,收入
9.3亿元,同比增长81%;全地形车销量8,627台,收入3.7亿元,同比增长172%;自主品牌零售滑板车销量47.8万台,收入9.8亿元,同比增长14%;
2、ToB产品销售收入14.55亿元,同比增长33.66%;
3、小米定制产品分销收入7.32亿元,同比下降59.18%。
总体来说,自主品牌销售和ToB产品销售实现了稳步增长。二季度,中国及亚太地区的电动滑板车和电动两轮车因新冠疫情和地区冲突,出货受到影响,但欧洲、美国地区的零售和ToB业务以及终端需求在上半年始终保持了良好的同比增长。
(一)积极拓展产品种类,持续扩大市场份额
报告期内,公司在智能短交通和服务机器人领域精耕细作,依托自身在智能控制、工业设计、供应链管理、规模与品牌等多方面的竞争优势,不断拓展电动平衡车和电动滑板车产品布局,并逐渐将业务链延伸至电动两轮车、全地形车以及服务机器人领域。各业务线持续推出新产品,服务更多消费场景,提升用户体验。
2022年3月,公司相继在欧美发布全新GT系列、P系列、D系列智能电动滑板车。赛格威超级滑板车GT系列定位属于高端电动滑板车,不仅外观设计更加精细有质感,功能上也有许多创新,配备了前后液压盘式制动器、宽踏板、可调节悬架,最高时速可达70公里/小时,堪称赛格威有史以来最快的电动滑板车。赛格威智能电动滑板车P系列,专为城市通勤打造,更高续航更高时速,最高时速能达43km/h,续航能力高达100km,且10.5英寸汽车级四季胎也能提供更好的通过性、舒适性和耐用性。九号智能电动滑板车D系列延续了电动滑板车轻便、易携带的特性,满足不同人群出行的不同需求,且以更亲民的价格与P系列滑板车形成优势互补,能够满足商务朋友聚会、上下班通勤等不同用户场景需求,更加丰富了产品线。2022年6月,公司在欧洲发布了九号智能电动滑板车S90L,专为共享微出行市场打造。S90L集成了公司自研的Segway Pilot(赛格威智能骑行辅助系统)、第三代IoT(物联网)、多传感器检测等先进技术,在行业内率先实现软硬件一体的集成式设计,着力提升时下共享电动滑板车的骑行安全性,解决运营商所关注的如何提高运营维护效率、实现一车全球通用等痛点需求。2022年4月,公司发布了两款全新车型-远行者F系列、机械师MMAX系列,均搭载RideyLONG-九号电动创新自研的?续航优化方案。通过公司自研高性能无刷电机与定制?续航轮胎、控制器,三者的协调配合,可实现续航里程最高20%的有效提升;同时带有零极创新?E-180控制器,有多种智能驾驶模式,体验更稳定的操控感。其中机械师在操控系统方面,整车搭载TCS牵引力控制系统和零极创新线性ABS防抱死系统,可有效防止车辆因抱死和空转而发生侧滑。2022年4月公司推出了室内终端配送机器人-九号飞碟送物机器人和九号饱饱送餐机器人,提供智慧化终端配送服务;以及专为室外终端配送、巡检、服务、特种应用等企业或第三方开发者打造的九号机器人移动平台RMP。割草机器人首批产品已经到达欧洲,渠道和终端客户反馈良好。
(二)重视研发投入,巩固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金额为26,167.6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5.43%,同比增长17.47%。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奠定产品优势,不断开发新产品和技术创新,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公司重视核心技术研发人才的引进与培育,始终致力于构建以用户体验为中心进行创新产品开发,推动产品力稳步提升的全球研发布局及多层次研发体系,先后积累了多项在国内、国外领先水平的核心技术。
(三)升级公司战略,提升品牌价值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强化品牌建设,加大营销及广告投放力度,赋能业务销售增长。公司携手品牌代言人,是年轻潮酷的品牌主张和硬核科技创新实力的再一次升级,也是公司十年发展历程中,持续引领,全球创新短交通行业的一次精神内核传递,更是公司向年轻一代发出“骑妙出行,一起九号”共同开启下一个精彩十年的有力号召。
公司在线上线下展开全方位广告投放矩阵,以年轻人熟悉的场景为沟通点,从城市热门商圈、地铁站广告位,到小区和写字楼的电梯间多媒体,乃至手机微信朋友圈、微博、小红书、哔哩哔哩、抖音等新媒体平台,通过多渠道拓展,几乎实现了年轻消费群体的全面覆盖,扩大了品牌影响力。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1、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新产品开发是保持竞争优势的关键,随着国内外竞争对手不断的技术迭代和产品创新,若公司未来不能继续保持充足的研发投入,或者在核心技术上未能持续创新,亦或新产品技术指标无法达到预期,则面临核心技术竞争力降低的风险,可能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面临市场份额降低的情况。
2、海外市场推广风险
公司业务一部分面向海外市场,是全球市场竞争的主要参与者。报告期内,公司的电动滑板车、全地形车产品主要在海外销售,电动平衡车、电动两轮车也在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公司在国际竞争中,并不具有地缘优势,如果未来公司海外业务开拓不力、主要客户发展不及预期,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尽最大努力,及时洞悉客户需求、洞察全球的竞争态势变化、洞察核心技术的发展,保持自身在全球范围内竞争中的优势。
3、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部分产品销售以美元、欧元、韩元等外币计价,而原材料、零部件、员工薪酬、其他成本费用以人民币计价,人民币兑美元、欧元、韩元等外币的汇率将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造成影响。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若未来上述汇率因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变化发生剧烈波动,将对公司的业绩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汇兑损失的产生,从而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4、宏观环境风险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有反复、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不稳定、中美贸易摩擦复杂多变,都将给全球经济的发展带来较大的挑战和不确定性。特别是受海外及国内疫情影响,全球海运集装箱可能会面临舱位紧张、运费高涨的情形,国内部分地区物流的中断可能会导致公司的重要原材料、零部件或者核心设备等发生供应短缺、延迟交货等情况,可能对公司业务和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5、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1、存托凭证持有人与持有基础股票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系由存托机构以公司境外发行的证券为基础,在中国境内发行的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的证券。因此,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股东之间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境外基础证券股东为公司的直接股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可以直接享有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投票权、收益权、知情权等);存托凭证持有人为间接拥有公司相关权益的证券持有人,其投票权、收益权等仅能根据《存托协议》的约定,通过存托机构间接行使。尽管公司已出具《关于确保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享有与境外基础股票持有人相当权益的承诺》,但是若未来因各种原因导致公司或存托机构未能履行《存托协议》的约定,确保存托凭证持有人享有相关权益,存托凭证持有人的利益将受到一定的损害。○2、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根据公司章程和《存托协议》的约定,存托凭证持有人通过存托人实际享有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剩余财产分配等)与A类普通股股东依法享有的权益相当。由于存托凭证持有人并非公司的直接持股股东,不直接享有获取公司分红派息以及行使表决权的权利。公司向存托机构分红派息后,存托机构应按照《存托协议》的约定向存托凭证持有人进行分红,分红的派发及资金划付由存托机构具体操作实施;此外,存托凭证持有人不直接享有表决权,存托机构作为名义股东,将代表存托凭证持有人行使表决权。若存托机构未来违反《存托协议》的相关约定不对存托凭证持有人进行分红派息或者分红派息金额少于应得金额,或者存托机构行使股东表决权时未充分代表存托凭证持有人的共同意见,则存托凭证持有人的利益将受到损害,存托凭证持有人可能会面临一定的投资损失。○3、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存托凭证即成为《存托协议》当事人,视为同意并遵守《存托协议》的约定
《存托协议》对基础股票存托、存托凭证发行、存托凭证持有人权利行使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约定,将自协议明确约定的生效条件满足之日起生效。认购存托凭证的行为将意味着认购人同意《存托协议》的条款。存托凭证持有人无需单独签署《存托协议》,自动成为《存托协议》的一方,受《存托协议》的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不具有单独修改《存托协议》的权利。若《存托协议》中的相关条款无法充分保护存托凭证持有人的利益,存托凭证持有人的利益可能会因此受到损害。
○4、增发基础证券可能导致的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在科创板发行CDR,每份存托凭证对应的净资产已经固定(每份存托凭证对应的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公司期末普通股股本总额*每股转换CDR比例),但未来若公司增发基础证券,如开曼层面公司增发将会导致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5、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及后续相关安排
如果公司不再符合科创板上市的条件或者发生其他重大违法行为,可能导致公司面临退市的风险。此外,公司也可能因不再符合有关存托凭证上市的相关法律法规或上市规则的规定而导致存托凭证不再上市交易。但如果届时存托凭证所依据的基础证券未能按照《存托协议》中的安排转让给第三方并由存托凭证持有人相应获得转让收益,则存托凭证持有人可能面临存托凭证的流通性下降或丧失并因此遭受投资损失的风险。
○6、涉及存托凭证的中国境内法院判决可能无法在境外得到强制执行的风险公司发行存托凭证以及《存托协议》均受中国法律的管辖,而公司系依据开曼群岛法律在开曼群岛设立的有限公司,公司的部分业务和资产也位于中国境外。如公司因违反中国法律的规定或《存托协议》的约定,被有管辖权的中国境内法院判决向存托凭证持有人承担相应的责任,但该等判决须在开曼群岛或中国境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执行,则除非该等判决根据有关司法判决承认和执行的国际条约或适用的境外法律相关规定履行必备的法律程序,否则可能无法在开曼群岛或中国境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得到强制执行,并因此导致存托凭证持有人面临利益受损的风险。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2,048.62万元,同比增长2.16%;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555.16万元,同比增长0.63%,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603.52万元,同比增长7.56%。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89.88亿元,同比增长17.1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5.98亿元,同比增长7.55%,基本每份存托凭证收益0.36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76%。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820,486,198.54 | 4,718,719,180.91 | 2.16 |
营业成本 | 3,622,844,603.06 | 3,646,387,966.11 | -0.65 |
销售费用 | 316,063,359.84 | 245,765,190.34 | 28.60 |
管理费用 | 275,494,858.34 | 229,750,342.99 | 19.91 |
财务费用 | -52,308,387.55 | 25,159,797.74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261,676,868.29 | 222,756,267.20 | 17.4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2,952,986.94 | 209,868,479.31 | 368.3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638,718.25 | 420,489,678.13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7,721,849.89 | -302,368,788.65 | 不适用 |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加大业务宣传力度,宣传与广告费、人工成本、折旧、房租及物业费相应上涨导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内薪酬调整及人员增加导致人工成本上涨。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汇兑收益增加。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加大对研发创新的投入,强化研发团队建设,人工成本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内销售回款增加、收回去年末应收出口退税款,及本报告期内采用承兑汇票结算方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去年同期大额理财产品被赎回。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取得短期借款,去年同期偿还短期借款。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2,890,017,053.09 | 32.15 | 1,726,091,997.43 | 22.50 | 67.43 | 主要系经营/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60,136,878.38 | 4.01 | 601,489,767.78 | 7.84 | -40.13 | 主要系赎回理财产品所致 |
应收账款 | 1,163,901,955.80 | 12.95 | 770,937,361.74 | 10.05 | 50.97 | 主要系产品销售存在季节性特征,二季度产品销售额较高导致 |
预付款项 | 161,874,122.96 | 1.80 | 183,287,490.74 | 2.39 | -11.68 | |
其他应收款 | 38,199,165.15 | 0.42 | 33,514,101.77 | 0.44 | 13.98 | |
存货 | 2,430,396,230.22 | 27.04 | 2,383,256,794.58 | 31.06 | 1.98 | |
其他流动资产 | 163,528,104.69 | 1.82 | 428,373,162.61 | 5.58 | -61.83 | 主要系应收出口退税款收回 |
长期股权投资 | 14,813,325.51 | 0.16 | 13,728,967.14 | 0.18 | 7.9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2,744,375.70 | 0.36 | 160,714.29 | 20,274.28 | ||
其他非流 动金融资 产 | 231,878,872.81 | 2.58 | 170,251,098.22 | 2.22 | 36.20 | 主要系新增投资所致 |
固定资产 | 588,647,360.35 | 6.55 | 589,462,328.82 | 7.68 | -0.14 | |
在建工程 | 238,593,909.92 | 2.65 | 77,921,326.69 | 1.02 | 206.20 | 主要系九号科技智能电动车B地块工程加大投资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65,047,823.64 | 0.72 | 87,504,355.21 | 1.14 | -25.66 | |
无形资产 | 337,611,760.51 | 3.76 | 338,810,005.52 | 4.42 | -0.35 | |
商誉 | 128,634,683.28 | 1.43 | 122,262,316.71 | 1.59 | 5.21 | |
长期待摊费用 | 10,998,833.53 | 0.12 | 13,252,996.23 | 0.17 | -17.0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5,927,330.95 | 0.62 | 63,160,206.80 | 0.82 | -11.45 | |
其他 | 75,482,587.67 | 0.84 | 68,981,498.92 | 0.90 | 9.42 |
非流动资产 | ||||||
短期借款 | 134,228,000.00 | 1.49 | 主要系本期取得短期借款 | |||
衍生金融负债 | 10,872,800.00 | 0.12 | 系报告期末未结算的远期外汇合同所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所致 | |||
应付票据 | 260,012,736.66 | 2.89 | 9,057,329.59 | 0.12 | 2,770.74 | 本报告期采用承兑汇票结算方式 |
应付账款 | 2,635,213,154.65 | 29.32 | 1,931,447,866.55 | 25.17 | 36.44 | 主要系产品销售存在季节性特征,二季度采购额较高导致 |
合同负债 | 497,070,244.67 | 5.53 | 540,047,591.79 | 7.04 | -7.96 | |
应付职工薪酬 | 174,097,522.16 | 1.94 | 159,997,305.07 | 2.09 | 8.81 | |
应交税费 | 152,781,773.06 | 1.70 | 195,028,557.21 | 2.54 | -21.66 | |
其他应付 款 | 225,720,897.96 | 2.51 | 175,309,812.58 | 2.28 | 28.76 | |
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 动负债 | 24,477,524.32 | 0.27 | 26,404,133.28 | 0.34 | -7.30 | |
其他流动 负债 | 63,000,867.94 | 0.70 | 114,939,688.64 | 1.50 | -45.19 | 主要系预估产品质量保证费用实际发生导致 |
应付债券 | 21,544,188.96 | 0.24 | 20,893,575.85 | 0.27 | 3.11 | |
租赁负债 | 42,389,909.07 | 0.47 | 62,308,908.04 | 0.81 | -31.97 | 主要系因租赁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减少所致 |
长期应付 款 | 24,800,000.00 | 0.28 | 24,800,000.00 | 0.32 | ||
预计负债 | 52,204,963.20 | 0.58 | 63,310,256.30 | 0.83 | -17.54 | |
递延收益 | 45,270,629.01 | 0.50 | 46,828,797.08 | 0.61 | -3.33 | |
递延 | 28,119,719.77 | 0.31 | 29,181,591.79 | 0.38 | -3.64 |
所得税负债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269,890.19(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30.03%。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境外资产名称 | 形成原因 | 运营模式 | 本报告期 营业收入 | 本报告期 净利润 |
NineRobot (HongKong) Trading Limited | 设立 | 境外产品销售 | 109,646.22 | 5,198.08 |
Segway Inc.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美国产品销售 | 32,956.44 | -5,973.49 |
Segway Europe B.V. | 设立 | 欧洲产品销售 | 49,317.49 | 1,284.31 |
其他说明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79,093,974.66 | 因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存入的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16,696,538.74 | 因履约存入的保证金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为人民币15,600万元,投资明细如下:
投资公司名称 | 投资时间 | 投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常州以莱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022/1 | 15,000 | 99.5% |
北京零极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2022/2 | 600 | 100%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为了配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促进公司在智能移动出行、人工智能、物联网、机器人领域等前沿科技领域的战略布局,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增强产业协同效应,探索和发展新的业务增长点,提升公司的持续竞争能力和行业领导地位,拓展公司投资渠道,获取投资收益,2022年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九号(海南)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控股”)与前海清岩华山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岩华山投资”)签订《常州以莱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共同设立常州以莱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以莱基金”)。常州以莱基金总投资额为15,075万元人民币,其中海南控股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为15,000万元人民币,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常州以莱基金将以组合投资方式主要投资于智能移动出行、人工智能、物联网、机器人领域等前沿科技领域具有高成长性的高科技项目的股权投资以及相关领域的创投基金份额。截至2022年6月30日,海南控股已实缴出资额人民币1.50亿元。实缴的持股比例为99.5%。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投资 | 601,489,767.78 | 360,136,878.38 | -40.13 | 2,921,886.8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60,714.29 | 32,744,375.70 | 20,274.28 | |
债务工具投资 | 140,251,098.22 | 185,583,016.47 | 32.32 | 0.00 |
权益工具投资 | 30,000,000.00 | 46,295,856.34 | 54.32 | 9,895,856.34 |
合计 | 771,901,580.29 | 624,760,126.89 | -19.06 | 12,817,743.19 |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主要产品或服务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授权股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Segway Inc. | 美洲销售中心 | 100% | 100股 | 942,395,399.49 | -93,441,901.62 | 329,564,399.33 | -59,734,884.10 |
Segway Europe B.V. | 欧洲销售中心 | 100% | 500,000欧元 | 461,917,391.19 | 52,137,183.55 | 493,174,896.64 | 12,843,085.37 |
Segway Discovery Inc.(US) | 滑板车及操作系统的销售 | 100% | 5,000股 | 142,710,370.40 | -5,774,055.01 | 13,663,965.04 | 2,054,878.61 |
NineRobot Limited | 投资管理、股权投资 | 100% | 10,000港元 | 1,661,529,198.39 | 263,229,706.95 | 7,555,302.25 | 32,212,020.27 |
Segway Powersports Inc. | 全地形车海外销售中心 | 100% | 5,000股 | 68,114,566.25 | -26,786,872.90 | 60,608,053.60 | -7,424,661.28 |
NineRobot (HongKong) Trading Limited | 境外销售 | 100% | 10,000港元 | 1,148,108,230.70 | 88,451,739.19 | 1,096,462,150.95 | 51,980,796.56 |
Segway Discovery Europe B.V. | 滑板车及操作系统的销售 | 100% | 100,000欧元 | 321,603,308.21 | 37,987,299.37 | 210,723,194.61 | 20,712,277.05 |
九号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境内销售 | 100% | 11,800万美元 | 2,578,030,596.20 | 1,347,779,834.59 | 1,051,911,205.82 | 56,590,011.24 |
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软件技术开发、转让 | 100% | 10,500万美元 | 2,124,907,053.19 | 1,975,749,331.96 | 430,922,111.06 | 255,805,963.30 |
赛格威科技有限公司 | 全地形车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 100% | 55,000万元 | 518,832,321.22 | 386,004,881.47 | 326,818,764.20 | -21,356,753.66 |
九号科技有限公司 | 电动两轮车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 100% | 55,000万元 | 1,419,148,296.46 | 509,545,201.64 | 965,578,700.20 | 15,998,843.89 |
纳恩博(常州)科技有限公司 | 电动平衡车、滑板车生产、销售 | 100% | 5,000万元 | 3,618,919,513.76 | 666,063,979.58 | 2,568,481,866.99 | 90,256,974.16 |
纳恩博(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代工厂的管理 | 100% | 2,000万元 | 994,911,271.62 | 47,475,009.53 | 696,575,042.90 | -9,715,219.53 |
九号智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 | 电动两轮车及零部件等研发 | 100% | 3,000万元 | 35,978,948.81 | 4,097,795.39 | 32,318,001.10 | 3,780,731.16 |
九号(海南)控股有限公司 |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 | 100% | 70,000万元 | 3,750,267,943.73 | 903,759,097.90 | 1,108,337.91 | |
纳恩博(海南)贸易有限公司 | 货物进出口 | 100% | 1,000万元 | 1,009,880,373.39 | 16,310,438.90 | 1,178,403,262.75 | 458,449.96 |
纳恩博(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 代工厂的管理 | 100% | 2,000万元 | 150,323,461.06 | 9,748,363.78 | 93,379,188.17 | 2,649,489.86 |
纳恩博(深圳)贸易有限公司 | 集采中心 | 100% | 200万元 | 899,330,909.57 | -10,978,545.27 | 391,119,329.73 | -13,704,173.50 |
注: 1、以上表格列示的数据未考虑合并抵消调整的影响。
2、纳恩博(常州)科技有限公司属于 VIE 公司。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2月25日 | 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2年2月26日 |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2年5月18日 | 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 2022年5月19日 |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六、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管2021年度薪酬情况和2022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议案》;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徐鹏 | 董事 | 离任 |
华欣 | 董事 | 离任 |
赵鸿飞 | 独立董事 | 离任 |
许单单 | 独立董事 | 选举 |
刘淼 | 高级管理人员 | 聘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5日、2022年5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了高禄峰、王野、陈中元、沈南鹏、刘德、林菁、李峰、王小兰、许单单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2、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王野为CEO、陈中元为总裁兼CTO、凡孝金为CFO、黄琛为高级副总裁、沈涛为副总裁、陶运峰为副总裁、张辉为副总裁、肖潇为副总裁、朱坤为ORV总裁、赵欣为商用出行事业部总经理、张珍源为电动车事业部总经理、徐鹏为董事会秘书兼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3、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CTO的议案》,聘任刘淼为CTO。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主要综合下列因素予以认定:(1)拥有深厚且与公司业务相匹配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工作经验;(2)在公司研发、涉及、技术支持岗位上担任重要职务;(3)对企业生产经营起到了重大作用与贡献。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不适用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不适用 |
每10股转增数(股) | 不适用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2年6月1日,公司披露了《九号有限公司员工认股期权计划第三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在上海证劵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
2022年7月30日,公司披露了《九号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九号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 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劵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但注重企业发展和创造经济价值,而且注重环境保护,持续实施改善措施,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坚持可持续发展。公司一方面建立了环境管理制度和专门的管理机构,配置了专职的技术管理人员,同时完善环保和能源的激励和考核机制,以确保体系的有效运行。另一方面,在设备设施的投入使用时,在产品研发时积极践行绿色低碳发展战略,达到节能减排效果。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在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下,节能减排成为各行各业下一步的发展方向。如何发展可再生能源,怎么减少不可再生能源的消耗,成为企业要思考的问题。公司制订节能降耗目标,通过对生产所耗资源的监控统计,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回顾和管控;注重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通过加大节能技术、设备设施的投入,实现能耗的下降。设备电机均采用二级能效以上的高效电机、天然气燃烧机均采用低氮燃烧机等。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 | 股份限售 | 高禄峰、王野、Putech Limited、Cidwang Limited、Hctech I、Hctech II、Hctech III | (1)本人/本单位在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不主动放弃实际控制人地位。(2)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存托凭证,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存托凭证;本人/本单位持有的期权待未来行权后的基础股票转换的存托凭证亦将按照届时科创板相关要求锁定。(3)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本单位不减持存托凭证;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本人/本单位每年减持的存托凭证不得超过发行人存托凭证总数的2%。(4)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 | 2020年10月29日;自公司上市之日起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 | 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存托凭证终止上市前,本人/本单位不减持发行人存托凭证。(5)在限售承诺期满后减持存托凭证的,本人/本单位将明确并披露发行人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发行人持续稳定经营。(6)关于减持意向,本人/本单位承诺如下:①减持方式:本人/本单位所持存托凭证限售期届满后,本人/本单位减持存托凭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合法的方式等;②减持价格:本人/本单位在持有存托凭证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存托凭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存托凭证的发行价;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在存托凭证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为保持对发行人的控制权及日常经营的相对稳定性,在限售承诺期满且不违背其他限制的条件下,合计每年减持比例不超过25%;③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存托凭证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本单位持有存托凭证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④本人/本单位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及拟减持数量等信息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按照届时的监管要求予以公告。(7)本单位将依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若前述规定被修订、废止,或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存托凭证的转换、流通限制或减持届时另有相关规定的,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前述相关规定。上述承诺适用于本人/本单位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基础股票。若本人/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36个月内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禄峰、王野、沈南鹏、高雪、朱国光、陈中元、徐鹏、黄琛、沈涛、陶运峰、张辉、肖潇、朱坤、赵欣、张珍源 | (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存托凭证。在发行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存托凭证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存托凭证总数的25%。(2)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存托凭证;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将继续遵守本承诺。发行人实现盈利后,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存托凭证,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3)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存托凭证终止上市前,不减持持有的发行人存托凭证。(4)本人将依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若前述规定被修订、废止,或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存托凭证的转换、流通限制或减持届时另有相关规定的,本人将严格遵守前述相关规定。上述承诺适用于本人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基础股票。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0年10月29日;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核心技术人员除王野、陈中元、张珍源外,陈子冲、刘磊 | (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存托凭证。自所持存托凭证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存托凭证不得超过存托凭证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2)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存托凭证;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将继续遵守本承诺。发行人实现盈利后,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存托凭证,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3)本人将依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若前述规定被修订、废止,或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存托凭证的转换、流通限制或减持届时另有相关规定的,本人将严格遵 | 2020年10月29日;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守前述相关规定。上述承诺适用于本人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基础股票。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持股5%以上股东Sequoia | (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存托凭证,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存托凭证。(2)关于减持意向,本单位承诺如下:①减持方式:在本单位所持存托凭证限售期届满后,本单位减持存托凭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等;在本单位所持存托凭证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累计减持不超过本单位所持存托凭证数量的100%;②减持价格: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③本单位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及拟减持数量等信息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按照届时的监管要求予以公告。(3)本单位同时将依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若前述规定被修订、废止,或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存托凭证的转换、流通限制或减持届时另有相关规定的,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前述相关规定。上述承诺适用于本单位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基础股票。若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0年10月29日;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 | 股份限售 | 持股5%以上股东People Better | (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存托凭证,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存托凭证。(2)关于减持意向,本单位承诺如下:①减持方式:在本单位所持存托凭证限售期届满后,本单位减持存托凭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等;在本单位所持存托凭证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不超过(含本数)100%;② | 2020年10月29日;自公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相关的承诺 | 减持价格: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③本单位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及拟减持数量等信息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按照届时的监管要求予以公告。(3)本单位同时将依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若前述规定被修订、废止,或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存托凭证的转换、流通限制或减持届时另有相关规定的,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前述相关规定。上述承诺适用于本单位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基础股票。若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持股5%以上股东Shunwei | (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存托凭证,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存托凭证。(2)关于减持意向,本单位承诺如下:①减持方式:在本单位所持存托凭证限售期届满后,本单位减持存托凭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等;在本单位所持存托凭证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不超过100%;②减持价格: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③本单位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及拟减持数量等信息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按照届时的监管要求予以公告。(3)本单位同时将依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若前述规定被修订、废止,或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 | 2020年10月29日;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存托凭证的转换、流通限制或减持届时另有相关规定的,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前述相关规定。上述承诺适用于本单位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基础股票。若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持股5%以上股东WestSummit Global | (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存托凭证,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存托凭证。(2)关于减持意向,本单位承诺如下:①减持方式:在本单位所持存托凭证限售期届满后,本单位减持存托凭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等;在本单位所持存托凭证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80%;②减持价格: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③本单位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及拟减持数量等信息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按照届时的监管要求予以公告。(3)本单位同时将依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若前述规定被修订、废止,或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存托凭证的转换、流通限制或减持届时另有相关规定的,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前述相关规定。上述承诺适用于本单位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基础股票。若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0年10月29日;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 | 股份限售 | 持股5%以下股东Wtmtech Limited、Intel、Zhaoduan Limited、GIC、Wltech Limited、YYME、West Origin FT | (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存托凭证,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存托凭证。(2)本单位将依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若前述规定被修 | 2020年10月29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行相关的承诺 | 订、废止,或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存托凭证的转换、流通限制或减持届时另有相关规定的,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前述相关规定。上述承诺适用于本单位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基础股票。若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申报前6个月内进行增资扩股的股东Future Industry、Megacity、Bumblebee、XiongFuKongWu、Northern Light | (1)自本单位持有发行人基础股票并完成股东名册变更之日起36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存托凭证,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存托凭证。(2)本单位将依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若前述规定被修订、废止,或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存托凭证的转换、流通限制或减持届时另有相关规定的,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前述相关规定。上述承诺适用于本单位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基础股票。若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股东名册变更之日;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申报前6个月内从实际控制人处受让的West Origin SD、WestSummit Innovation、Innovation Secure | (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存托凭证,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存托凭证。(2)本单位将依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若前述规定被修订、废止,或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存托凭证的转换、流通限制或减持届时另有相关规定的,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前述相关规定。上述承诺适用于本单位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基础股票。若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股东名册变更之日;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申报前6个月内代持还原的股东Liangjianhong Limited、Niezhi Ltd、ZhongTouYuanQuan | (1)自本单位持有发行人基础股票并完成股东名册变更之日起36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存托凭证,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存托凭证。(2)本单位将依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若前述规定被修订、废止,或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存托凭证的转换、流通限制或减持届时另有相关规定的,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前述相关规定。上述承诺适用于本单位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基础股票。若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股东名册变更之日;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稳定存托凭证价格的承诺:(1)发行人存托凭证自首次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发行人存托凭证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份存托凭证净资产的情形时,发行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保证不会导致发行人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回购公司存托凭证。(2)发行人应当在前述情形发生(“稳定存托凭证价格的启动条件”)之日起的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稳定存托凭证价格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5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存托凭证价格具体方案的实施。(3)在不会导致发行人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发行人单次用以回购存托凭证的资金金额原则上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4)在稳定存托凭证价格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如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发行人存托凭证收盘价均高于发行人每份存托凭证净资产,发行人将停止实施存托凭证价格稳定措施,直至再次触发稳定存托凭证价格的启动条件,则再次启动稳定存托凭证价格措施。(5)发行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采取措施稳定存托凭证价格,并保证存托凭证价格稳定措施实施后,发行人仍符合上市条件。(6)如发行人在触发稳定存托凭证价格的启动条件后未及时采取稳定存托凭证价格的具体措施,发行人将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 | 2020年10月29日;自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自愿接受主管机关对发行人存托凭证价格稳定措施的制定、实施等进行监督。(7)发行人于上市后三年内新聘用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遵照稳定存托凭证价格的承诺要求履行相关义务。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 | 稳定存托凭证价格的承诺:(1)发行人存托凭证自首次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发行人存托凭证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份存托凭证净资产的情形时,在发行人稳定存托凭证价格措施实施完毕(以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之次日起的连续10个交易日的发行人存托凭证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份存托凭证净资产时或在发行人稳定措施实施完毕(以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之次日起的3个月内发行人存托凭证再次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份存托凭证净资产的,本人/本单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保证不会导致发行人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增持公司存托凭证。本人/本单位增持存托凭证价格不高于发行人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份存托凭证净资产。在不会导致发行人不符合上市条件及自启动稳定措施条件触发之日起每十二个月内增持公司存托凭证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存托凭证总数1%的前提下,本人/本单位合计用于存托凭证增持的资金为启动稳定措施条件触发之日起每十二个月内不少于本人/本单位上一年度从发行人领取的直接或间接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30%。(2)在稳定存托凭证价格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如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发行人存托凭证收盘价均高于发行人每份存托凭证净资产,本人/本单位将停止实施存托凭证价格稳定措施,直至再次触发稳定存托凭证价格的启动条件,则再次启动稳定存托凭证价格措施。(3)本人/本单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采取措施稳定存托凭证价格,并保证存托凭证价格稳定措施实施后,发行人仍符合上市条件。(4)本人/本单位保证在发行人实施存托凭证价格稳定方案时,就回购存托凭证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 2020年10月29日;自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禄峰、王野、高雪、朱国光、陈中元、徐鹏、林菁、李峰、王小 | 稳定存托凭证价格的承诺:(1)发行人存托凭证自首次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发行人存托凭证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份存托凭证净资产的情形时,在发行 | 2020年10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兰、赵鸿飞、黄琛、沈涛、陶运峰、张辉、肖潇、朱坤、赵欣、张珍源 | 人、实际控制人稳定措施实施完毕(以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之次日起的连续10个交易日的公司存托凭证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份存托凭证净资产时或在公司稳定措施实施完毕(以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之次日起的3个月内公司存托凭证再次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份存托凭证净资产的,本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保证不会导致发行人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增持存托凭证。本人增持价格不高于发行人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份存托凭证净资产。在不会导致发行人不符合上市条件及自启动稳定措施条件触发之日起每十二个月内增持公司存托凭证数量不超过公司存托凭证总数1%的前提下,本人用于增持的资金为后动稳定措施条件触发之日起每十二个月内不少于本人上一年度从发行人领取的直接或间接税后现金分红和税后薪酬或津贴合计金额的30%。(2)在稳定存托凭证价格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如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发行人存托凭证收盘价均高于发行人每份存托凭证净资产,本人将停止实施存托凭证价格稳定措施,直至再次触发稳定存托凭证价格的启动条件,则再次启动稳定存托凭证价格措施(3)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采取措施稳定存托凭证价格,并保证存托凭证价格稳定措施实施后,发行人仍符合上市条件。(4)本人保证在发行人实施稳定存托凭证价格方案时,就回购存托凭证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 月29日;自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 | 其他 | 公司 | 未履行招股书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诺:(1)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存托凭证持有人道歉;(2)对发行人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3)给存托凭证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向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20年10月2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Putech Limited、Cidwang Limited、Hctech I、Hctech II、Hctech III | 未履行招股书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诺:(1)本企业保证严格履行在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2)若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则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①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②本企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③若因本企业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企业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或根据发行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④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存托凭证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企业完全消除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⑤在本企业完全消除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发行人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⑥如本企业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企业应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 2020年10月2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董事(除沈南鹏外)、高级管理人员 | 未履行招股书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诺:(1)本人保证严格履行在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2)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则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①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②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③在证券监管部门或有关政府机构认定前述承诺被违反或未得到实际履行之日起30日内,或者司法机关认定因前述承诺被违反或未得到实际履行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之日起30日内,本人自愿将本人在发行人上市当年从发行人所领取的全部薪酬和/或津贴对投资者先进行赔偿,且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存托凭证(如有) | 2020年10月2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或以任何方式要求发行人为本人增加薪资或津贴;④在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发行人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如适用);⑤如本人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入应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董事沈南鹏 | 未履行招股书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诺:(1)本人保证严格履行承诺事项。(2)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等非本人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承诺事项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①及时采取补救及规范措施;②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③本人在未履行承诺事项期间不收取发行人支付的报酬或津贴(如有);④因本人未能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本人所获该等收益归发行人所有;⑤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向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2020年10月2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0年10月2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与本次存托凭证发行相关的承诺:1、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关于确保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享有与境外基础股票持有人相当权益的承诺发行人承诺如下:“发行人将按照生效的公司章程以及《存托协议》的约定,履行并促使存托人履行《存托协议》项下的相关义务,从而保证存托凭证持有人可以通过作为发行人A类普通股股东的存托人实际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剩余财产分配等发行人其他A类普通股股东依法享有的权利。若发行人违反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关于确保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能够获得境外投资者相当赔偿的承诺发行人承诺如下:“如因发行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使得境外A类普通股股东和存托凭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发行人依法给予存托凭证持有人的赔偿将相当于给予境外A类普通股股东的赔偿。若发行人违反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全部中国境内子公司关于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承诺函发行人通过股权控制或通过协议控制架构控制的全部中国境内子公司共同出具承诺如下:“若因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或因发行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承诺或《存托协议》的约定致使存托凭证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本企业承诺将与发行人向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前述赔偿责任及赔偿金额由中国境内有管辖权的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予以确定,本企业承诺将配合并确保该等生效判决在境内得以有效执行。”4、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关于公司有关对境内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总体上不低于境内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要求的承诺发行人承诺如下:“根据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上市章程》”)及相关治理文件的规定,《上市章程》及相关治理文件和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要求中涉及的股东权利保护,在股利分配、股份转让、剩余财产分配、股东知情权、召集和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等方面,《上市章程》及相关治理文件对发行人A类普通股股东的权利保护总体上不低于境内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对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公司(“A股上市公司”)的股东相关权利的保护。存托凭证 | 2020年10月2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持有人可以依据《存托协议》的约定间接享有作为发行人A类普通股股东的存托人享有的股东权益。同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发行人对境内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有进一步相关规定的,发行人将对《上市章程》及相关治理文件进行修订,以维持发行人A类普通股股东的权利保护总体上不低于境内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要求。为保障存托凭证持有人能够实际享有上述存托人作为公司的直接股东享有的相关股东权利,公司就本次发行涉及的存托协议中将约定,存托凭证持有人将通过存托人行使上述公司基础证券的相关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获取现金分红、股份分红及其他财产分配,行使配股权,行使表决权。同时,存托凭证持有人可以根据存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行使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获取公司相关信息的权利、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等。”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 | 申请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并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公司拟在境内发行存托凭证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就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并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的切实履行,作出以下承诺:1)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2)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 2020年10月2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 | 其他 |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申请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并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公司拟在中国境内发行存托凭证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并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的切实履行,作出以下承诺:1)作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 | 2020年10月29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相关的承诺 | 行人利益;2)对本人作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前述职务消费是指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时,发生的由发行人承担的消费性支出;3)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由发行人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拟公布的发行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长期有效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分红 | 公司 | 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股利分配的承诺:1、本次发行所形成的股份溢价金额将不用于向投资者进行股利分配,即在确定本公司可用于股利分配的金额之时,需扣除本次发行所形成的股份溢价金额。2、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将严格遵守科创板及A股资本市场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制度以及本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不得变更或以任何方式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的用途用于向投资者进行股利分配。3、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金额将全部用于生产经营之用不得用于向投资者进行分红。 | 2020年10月2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分红 | 实际控制人 | 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股利分配的承诺:1、本次发行所形成的股份溢价金额将不用于向投资者进行股利分配,即在确定发行人可用于股利分配的金额之时,需扣除本次发行所形成的股份溢价金额。2、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将严格遵守科创板及A股资本市场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制度以及发行人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发行人不得变更或以任何方式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的用途用于向投资者进行股利分配。3、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金额不得用于向投资者进行股利分配。 | 2020年10月2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欺诈发行购回存托凭证的承诺:根据中国证监会《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如果发行人存在欺诈发行情况,发行人承诺,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存托凭证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存托凭证。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因欺诈发行导致购回存托凭证有其他相关规定的,本单位/本人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 | 2020年10月2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 | 欺诈发行购回存托凭证的承诺:如果发行人存在欺诈发行情况,本单位/本人承诺,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存托凭证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存托凭证,且本单位/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存托凭证。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因欺诈发行导致购回存托凭证有其他相关规定的,本单位/本人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 | 2020年10月2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 | 其他 | 公司 | 遵守外汇相关规定的承诺:(1)发行人将在其获得证监会同意本次发行上市注册申请的批复后,根据《存托凭证跨境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相关外汇登记手续。(2)发行人就本次发行上市将严格遵守《存托凭证跨境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存托凭证跨境资金管理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存托凭证发行资金管理、存托凭证跨境转换资金管理、存托凭证存托资金相关收付和汇兑管理等)。若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存托 | 2020年10月29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相关的承诺 | 凭证跨境资金管理届时另有相关规定的,发行人将严格遵守前述相关规定。(3)发行人将严格遵守其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的存量股份减持等涉及用汇事项的方案(“用汇方案”),并监督发行人股东按照用汇方案有序办理存量股份及对应存托凭证减持购汇汇出等外汇业务。 | 长期有效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境内自然人持股平台、境内股权基金境外投资实体Putech Limited、Cidwang Limited、Wtmtech Limited、ZhongTouYuanQuan、Zhaoduan Limited、Wltech Limited、YYME、Niezhi Ltd.、Liangjianhong Limited、XiongFuKongWu、Hctech I、Hctech II、Hctech III、Future Industry、Megacity、Bumblebee | 存量股份及对应存托凭证减持流通用汇的承诺:本单位同意将持有的全部存量股份按照本次发行上市股东大会确定的比例全部转换为存托凭证,本单位就存量股份及对应存托凭证减持用汇事项承诺如下:本单位将严格遵守本单位作出的存量股份及对应存托凭证的减持承诺。本单位减持存量股份及对应存托凭证的所得资金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将全部留存境内使用。 | 2020年10月2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美元基金Sequoia、Shunwei、People Better、WestSummit Global、Intel、GIC、West Origin SD、West Origin FT、WestSummit Innovation、Innovation Secure、Northern Light | 存量股份及对应存托凭证减持流通用汇的承诺:本单位同意持有的全部存量股份按照本次发行上市股东大会确定的比例全部转换为存托凭证,本单位就存量股份及对应存托凭证减持用汇事项承诺如下:本单位将严格遵守本单位作出的存量股份及对应存托凭证的减持承诺。减持存量股份及对应存托凭证涉及用汇事项的,本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国外汇管理相关规定的要求,有序办理存量股份及对应存托凭证减持购汇汇出等外汇业务。 | 2020年10月2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依法合规使用上市募集资金的承诺:(1)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全部留存境内使用,不涉及将募集资金汇出境外使用的情形。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市场环境等外部因素变化导致需要变更募投项目的,发行人变更用途后的募集资金仍将全部用于境内投资。(2)发行人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将遵守现行直接投资、全口径跨境融资等管理规定。具体而言,发行人可以通过向境内子公司增资或提供股东借款的方式将募集资金用于境内募投项目,发行人将依法办理其中涉及的外商投资和外汇相关手续:①发行人以募集资金向境内子公司增资的,发行人将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商务部门申请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的变更备案手续(或履行信息报告程序)。同时,被投资的境内子公司将依法向外汇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资本项目项下的外汇业务登记;在使用增资的资金时,将遵守境内机构用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的相关规定。②发行人以募集资金向境内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的,发行人将遵守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的限制,并依法向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备案。 | 2020年10月2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 | 依法合规使用上市募集资金的承诺函:(1)本人/本单位将在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上投票促使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全部留存境内使用,不涉及将募集资金汇出境外使用的情形。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市场环境等外部因素变化导致需要变更募投项目的,本人/本单位将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投票促使变更用途后的募集资金仍全部用于境内投资。(2)本人/本单位将监督发行人在使用募集资金时遵守现行直接投资、全口径跨境融资等管理规定。具体而言,发行人可以通过向境内子公司增资或提供股东借款的方式将募集资金用于境内募投项目,发行人将依法办理其中涉及的外商投资和外汇相关手续:①发行人以募集资金向境内子公司增资的,将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商务部门申请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的变更备案手续(或履行信息报告程序)。同时,被投资的境内子公司将依法向外汇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资本项目项下的外汇业务登记;在使用增资的资金时,将遵守境内机构用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的相关规定。②发行人以募集资金向境内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的,发行人将遵守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的限制,并依法向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备案。 | 2020年10月2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实际控制人 | 1、为避免未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产生同业竞争,实际控制人承诺:在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经营场地、水、电或其他资源、资金、技术、设备、咨询、宣传)支持直接或间接对公司的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将促使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经营场地、水、电或其他资源、资金、技术、设备、咨询、宣传)支持直接或间接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为了更有效地避免未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之间产生同业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还将采取以下措施:(一)通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公司治理机构和合法的决策程序,合理影响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以避免形成同业竞争;(二)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机会,而该业务机会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应于发现该业务机会后立即通知公司,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不劣于提供给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条件优先提供予公司;(三)如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出现了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公司实际控制人将通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公司治理机构和合法的决策程序,合理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相竞争的业务依市场公平交易条件优先转让给公司或作为出资投入公司。3、上述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在依照相关适用法律法规认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且公司实际控制人愿意承担因此给公司造成的直接损失。 | 2020年10月2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 | 解决关联 | 实际控制人及Putech Limited、Cidwang Limited、Hctech I L.P.、Hctech II L.P.、Hctech III L.P. | 在本人/本单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本单位及本人/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的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本单位及本人/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公司或其子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 2020年10月29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发行相关的承诺 | 交易 |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本人/本单位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单位愿意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上述承诺在本人/本单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期间持续有效。 | 日-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持股5%以上股东Putech Limited、Cidwang Limited、Hctech I、Hctech II、Hctech III、Sequoia、Shunwei、People Better、WestSummit Global | 在本单位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期间,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的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公司或其子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本单位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愿意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上述承诺在本单位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期间持续有效。 | 2020年10月29日-持股5%以上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与赵忠玮持股事项存在的纠纷
于2019 年12 月11 日,本集团前高管赵忠玮女士(“申请人”) 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委”)提交《仲裁申请书》,要求裁定确认2019 年3 月Putech Limited (“被申请人一”,由高禄峰先生控制的公司) 向本公司转让、本公司从被申请人一处回购被申请人一代持的申请人名下1,019,088股B 类普通股的行为无效;要求裁决被申请人一和本公司向申请人返还原本由其持有的1,019,088 股本公司B 类普通股,或连带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按照本公司2019年3月27日最后一次增资(C轮融资) 时的增资价格人民币151.11元等值美元/ 股确定,合计人民币153,994,388 元或等值美元。鉴于申请人的股权价值可能因本公司上市发生波动,申请人保留对前述索赔金额作出调整的权利;要求裁决被申请人一和本公司共同及连带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以及申请人因本案发生的律师费用和其他合理支出,要求裁决高禄峰先生对上述全部义务承担连带责任。2020年2月24日,贸仲委会向本公司发出《S20200053 号股权代持及回购协议争议案仲裁通知》((2020) 中国贸仲京字第014075 号) 、《S20200053 号股权代持及回购协议争议案仲裁通知》((2020) 中国贸仲京字第014061 号) 。
此后,申请人的仲裁请求进行过多次变更,在2021年12月4日最新的《申请人变更仲裁请求的申请》中,申请人提出了如下仲裁请求:1)裁决解除2018年10月31日,被申请人一、本公司、高禄峰先生及申请人签署的《股权代持及回购协议》(“《代持协议》”)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一基于《代持协议》确立的信托关系;并基于衡平法,裁决被申请人一、本公司及高禄峰先生共同且连带地向申请人返还从该行为中所获得的利益,金额为10,190,880份本公司CDR的市场价格的130%。本公司CDR的市场价格,根据仲裁裁决作出之日的收盘价计算;如当日非交易日,根据仲裁裁决作出之前最近的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2)或者,如果仲裁庭不支持上述第一项仲裁请求,基于普通法,请求裁决三位被申请人共同且连带地向赵女士赔偿给赵女士造成的损失,金额为10,190,880份本公司CDR的市场价格;3)裁决被申请人一、本公司、及高禄峰先生共同且连带地承担申请人支出的仲裁费和律师费。
根据申请人于2021年12月13日提交的《申请人关于仲裁请求金额的说明》,为便于贸仲委计算仲裁费,申请人第一项仲裁请求的金额暂定为人民币776,341,238.4元,第二项仲裁请求的费用为人民币597,185,568元,且第二项仲裁请求为第一项仲裁请求的替代性请求,两项请求并非叠加关系。第三项仲裁请求的具体金额目前尚未明确。
报告期内,前述仲裁案件于2022年4月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双方已提交了第一轮庭后意见,案件尚未作出裁决。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根据目前已知的全部相关信息,尚不能就上述仲裁事项的结果及可能的赔偿金额做出可靠估计。
二、知识产权相关纠纷
公司部分知识产权相关纠纷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包括相关子公司为维护其专利权向东莞深远车业有限公司、广州市福达机电科技店提起的知识产权诉讼。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提起的专利权权属纠纷、侵害商业秘密纠纷诉讼,一审审理结束,尚在二审审理阶段。
此外,随着行业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可能会出现其他相关竞争者恶意/误认为公司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寻求宣告公司知识产权无效的风险,并因此引致争议和纠纷;如果公司在相关争议和纠纷中最终被司法机关认定为过错方或相关主张未获得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支持,公司可能面临承担经济赔偿、停止生产相关产品、知识产权被宣告无效等风险,从而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九号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无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
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纳恩博(深圳)贸易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30,000,000 | 2020/8/1 | 2020/8/1 | 2023/7/3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
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纳恩博(深圳)贸易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6,000,000 | 2021/5/20 | 2021/4/1 | 2023/3/3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鼎力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纳恩博(常州)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0,000,000 | 2021/6/15 | 2021/6/15 | 2023/12/3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纳恩博(深圳)贸易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3,000,000 | 2021/7/1 | 2021/7/1 | 2023/6/3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纳恩博(深圳)贸易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6,000,000 | 2021/7/28 | 2021/7/1 | 2023/6/3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纳恩博(常州)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纳恩博(深圳)贸易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000,000 | 2021/7/15 | 2021/7/15 | 2023/7/14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纳恩博(深圳)贸易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50,000,000 | 2021/12/31 | 2021/12/31 | 2023/12/3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纳恩博(深圳)贸易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70,000,000 | 2021/12/31 | 2021/12/31 | 2023/12/3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纳恩博(深圳)贸易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50,000,000 | 2022/1/10 | 2022/1/10 | 2024/12/3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纳恩博(深圳)贸易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50,000,000 | 2022/1/6 | 2022/1/6 | 2024/12/3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北京零极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1,000,000 | 2021/3/15 | 2021/3/15 | 2024/3/15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纳恩博(深圳)贸易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50,000,000 | 2022/3/21 | 2022/3/21 | 2023/12/3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九号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纳恩博(深圳)贸易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50,000,000 | 2022/6/16 | 2022/6/16 | 2023/12/3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纳恩博(深圳)贸易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0,000,000 | 2022/3/25 | 2022/3/25 | 2035/12/3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纳恩博(深圳)贸易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30,000,000.00 | 2020/8/1 | 2020/8/1 | 2023/7/3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九号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纳恩博(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32,628,764.16 | 2022/1/25 | 2022/1/25 | 2022/7/25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九号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纳恩博(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2,800,000.00 | 2022/3/25 | 2022/3/25 | 2022/9/25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九号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九号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453,594.76 | 2022/4/18 | 2022/4/18 | 2022/10/14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九号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九号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8,539,547.86 | 2022/4/26 | 2022/4/26 | 2022/10/25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九号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九号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3,041,493.74 | 2022/4/29 | 2022/4/29 | 2022/10/14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九号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九号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7,116,831.07 | 2022/5/11 | 2022/5/11 | 2022/11/1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九号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九号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3,209,314.69 | 2022/5/26 | 2022/5/26 | 2022/11/25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九号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九号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4,691,223.24 | 2022/5/30 | 2022/5/30 | 2022/11/25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九号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九号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1,598,638.15 | 2022/6/29 | 2022/6/29 | 2022/12/27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九号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鼎力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纳恩博(常州)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9,360,325.10 | 2022/1/21 | 2022/1/21 | 2022/7/2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九号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鼎力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纳恩博(常州)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9,400,000.00 | 2022/3/10 | 2022/3/10 | 2022/9/1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九号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鼎力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纳恩博(常州)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572,960.00 | 2022/4/15 | 2022/4/15 | 2022/10/1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九号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鼎力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纳恩博(常州)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415,367.44 | 2022/5/19 | 2022/5/19 | 2022/11/19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九号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鼎力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纳恩博(常州)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5,730,135.08 | 2022/6/14 | 2022/12/14 | 2022/11/19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纳恩博(常州)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九号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4,602,504.82 | 2022/6/13 | 2022/6/13 | 2022/12/1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纳恩博(常州)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九号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5,182,983.89 | 2022/6/28 | 2022/6/28 | 2022/12/27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Ninebot Limited | 公司本部 | Ninerobot (HK)Trading Limited | 全资子公司 | 127,514,000.00 | 2022/6/6 | 2022/6/7 | 2022/9/7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九号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鼎力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Ninerobot (HK)Trading Limited | 全资子公司 | 9,057,329.59 | 2021/12/31 | 2021/12/31 | 2022/3/30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0 | 否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963,915,013.59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954,857,684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954,857,684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20.77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885,421,551.78 | |||||||||||
0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885,421,551.78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附属企业提供担保、附属企业之间互相担保以及附属企业为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2022年5月18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附属企业提供担保、附属企业之间互相担保以及附属企业为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1,333,549,679.80 | 1,240,855,997.22 | 1,240,855,997.22 | 1,240,855,997.22 | 1,056,025,280.64 | 85% | - | -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 因 |
智能电动车辆项目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350,000,000.00 | 350,000,000.00 | 350,000,000.00 | 100% | 2022年6月30日 | 是 | 不适用 | 929,820,616.5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年产8万台非公路休闲车项目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350,000,000.00 | 350,000,000.00 | 350,000,000.00 | 100% | 2020年12月31日 | 是 | 不适用 | 373,698,768.1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68,996,700.00 | 268,996,700.00 | 151,678,710.55 | 56% | 2022年12月31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智能配送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开发项目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134,960,000.00 | 134,960,000.00 | 101,603,607.49 | 75% | 2022年12月31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136,899,297.22 | 136,899,297.22 | 102,742,962.60 | 75% | 不适用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合计 | 1,240,855,997.22 | 1,240,855,997.22 | 1,056,025,280.64 | 85%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号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批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11,214,017.68元,以及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348,450.19元。上述投入情况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九号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0)第E00419号)。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置换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实施单位 | 项目简介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 置换金额 |
1 | 九号科技有限公司 | 智能电动车辆项目 | 282,198,737.04 | 282,198,737.04 |
2 | 赛格威科技有限公司 | 年产8万台非公路休闲车项目 | 384,365,072.09 | 350,000,000.00 |
3 | 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09,586,296.89 | 109,586,296.89 |
4 | 智能配送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开发项目 | 69,428,983.75 | 69,428,983.75 | |
合计 | 845,579,089.77 | 811,214,017.68 |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号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含本数)的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本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受托方 | 存款类型 | 金额(元) | 利率 | 是否赎回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支行 | 协定存款 | 151,630,233.12 | 1.495% | 否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基地支行 | 智能通知存款 | 40,446,229.28 | 1.89% | 否 |
注:上述金额包含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份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64,892,386 | 37.43 | -62,272,140 | -62,272,140 | 202,620,246 | 28.48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2,816,366 | 0.40 | 2,816,366 | 0.4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3,795,540 | 0.54 | +3,617,100 | +3,617,100 | 7,412,640 | 1.04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3795540 | 0.54 | +3,617,100 | +3,617,100 | 7,412,640 | 1.04 | |||
4、外资持股 | 258,280,480 | 36.49 | -65,889,240 | -65,889,240 | 192,391,240 | 27.04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258,280,480 | 36.49 | -65,889,240 | -65,889,240 | 192,391,240 | 27.04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442,994,824 | 62.57 | +65,889,240 | +65,889,240 | 508,884,064 | 71.52 | |||
1、人民币普通股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442,994,824 | 62.57 | +65,889,240 | +65,889,240 | 508,884,064 | 71.52 | |||
三、股份总数 | 707,887,210 | 100.00 | +3,617,100 | +3,617,100 | 711,504,310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6月1日,公司披露了《九号有限公司员工认股期权计划第三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司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行权新增了3,617,100份存托凭证,行权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5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本次行权的存托凭证自行权起三年后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份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Future Industry Investment(Cayman)Co., Limited | 17,133,720 | 17,133,72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 | 2022年3月28日 |
Megacity Industrial(Cayman)Co., Limited | 13,235,780 | 13,235,78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 | 2022年3月28日 |
Bumblebee Investment (cayman)Co.,Limited | 13,235,780 | 13,235,78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 | 2022年3月28日 |
ZhongTouYuanQuan Group Limited | 16,000,000 | 16,000,00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 | 2022年3月31日 |
Niezhi Ltd. | 3,040,000 | 3,040,00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 | 2022年3月31日 |
Liangjianhong Limited | 1,533,830 | 1,533,83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 | 2022年3月31日 |
Xiong Fu Kong Wu Limited | 1,213,640 | 1,213,64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 | 2022年3月31日 |
Northern Light Venture | 496,490 | 496,49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 | 2022年3月31日 |
Capital IV,Ltd. | ||||||
员工认股期权计划132名激励对象 | 0 | 0 | 3,617,100 | 3,617,100 | 股权激励限售 | 2025年5月30日 |
合计 | 65,889,240 | 65,889,240 | 3,617,100 | 3,617,100 | / | / |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存托凭证持有人总数(户) | 10,793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份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存托凭证持有人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存托人 性质 | |
存托凭证 状态 | 数量 | |||||||
Sequoia Capital China GF Holdco III-A,Ltd. | -12,844,300 | 68,017,828 | 9.56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Hctech II L.P. | 0 | 51,613,850 | 7.25 | 51,613,85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Putech Limited | 0 | 46,413,800 | 6.52 | 46,413,80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Cidwang Limited | 0 | 45,948,840 | 6.46 | 45,948,84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People Better Limited | -6,442,988 | 45,260,438 | 6.36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Shunwei TMT III Limited | -5,536,780 | 41,389,658 | 5.82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WestSummit Global Technology Fund, L.P. | -4,116,285 | 30,877,835 | 4.34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Hctech I L.P. | 0 | 22,850,010 | 3.21 | 22,850,01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Wtmtech Limited | -5,750,255 | 22,780,915 | 3.20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Future Industry Investment(Cayman)Co., Limited | 0 | 17,133,720 | 2.41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Sequoia Capital China GF Holdco III-A, Ltd. | 68,017,828 | 其它 | 68,017,828 | |||||||
People Better Limited | 45,260,438 | 其它 | 45,260,438 | |||||||
Shunwei TMT III Limited | 41,389,658 | 其它 | 41,389,658 | |||||||
WestSummit Global Technology Fund, L.P. | 30,877,835 | 其它 | 30,877,835 | |||||||
Wtmtech Limited | 22,780,915 | 其它 | 22,780,915 | |||||||
Future Industry Investment(Cayman)Co., Limited | 17,133,720 | 其它 | 17,133,720 | |||||||
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施罗德环球基金系列中国A股(交易所) | 16,297,587 | 其它 | 16,297,587 | |||||||
ZhongTouYuanQuan Group Limited | 16,000,000 | 其它 | 16,000,000 | |||||||
Zhaoduan Limited | 13,325,835 | 其它 | 13,325,835 | |||||||
Bumblebee Investment(cayman)Co.,Limited | 13,235,780 | 其它 | 13,235,78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高禄峰通过Putech Limited持有公司存托凭证,王野通过Cidwang Limited持 有 公 司 存 托 凭 证 ,Putech Limited同时担任Hctech I、Hctech III的普通合伙人,Cidwang Limited同时担任Hctech II的普通合伙人,根据高禄峰与王野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上述存托凭证持有人存在关联关系,高禄峰与王野合计控制公司63.14%的表决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存托凭证持有人Putech Limited、Cidwang Limited、ZhongTouYuanQuan三者2019年6月27日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ZhongTouYuanQuan将其持有的表决权委托给Putech Limited、Cidwang Limited,三者之间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份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 ||||||||||
存托凭证持有人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有数量 | 占已发行存托凭证总量的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存托凭证的限售存托凭证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存托凭证持有人性质 | |||
存托凭证状态 | 数量 | |||||||||
Sequoia Capital China GF Holdco III-A, Ltd. | -12,844,300 | 68,017,828 | 9.56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Hctech II L.P. | 0 | 51,613,850 | 7.25 | 51,613,85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Putech Limited | 0 | 46,413,800 | 6.52 | 46,413,80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Cidwang Limited | 0 | 45,948,840 | 6.46 | 45,948,84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People Better Limited | -6,442,988 | 45,260,438 | 6.36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Shunwei TMT III Limited | -5,536,780 | 41,389,658 | 5.82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WestSummit Global Technology Fund, L.P. | -4,116,285 | 30,877,835 | 4.34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Hctech I L.P. | 0 | 22,850,010 | 3.21 | 22,850,01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Wtmtech Limited | -5,750,255 | 22,780,915 | 3.20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Future Industry Investment(Cayman)Co., Limited | 0 | 17,133,720 | 2.41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 ||||||||||
存托凭证持有人名称 (全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的数量 | 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基础股票的类别及数量 | ||||||||
类别 | 数量 | |||||||||
Sequoia Capital China GF Holdco III-A,Ltd. | 68,017,828 | A类普通股 | 6,801,782.8 | |||||||
People Better Limited | 45,260,438 | A类普通股 | 4,526,043.8 |
Shunwei TMT III Limited | 41,389,658 | A类普通股 | 4,138,965.8 |
WestSummit Global Technology Fund,L.P. | 30,877,835 | A类普通股 | 3,087,783.5 |
Wtmtech Limited | 22,780,915 | A类普通股 | 2,278,091.5 |
Future Industry Investment(Cayman)Co., Limited | 17,133,720 | A类普通股 | 1,713,372 |
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施罗德环球基金系列中国A股(交易所) | 16,297,587 | A类普通股 | 1,629,758.7 |
ZhongTouYuanQuan Group Limited | 16,000,000 | A类普通股 | 1,600,000 |
Zhaoduan Limited | 13,325,835 | A类普通股 | 1,332,583.5 |
Bumblebee Investment(cayman)Co.,Limited | 13,235,780 | A类普通股 | 1,323,578 |
上述存托凭证持有人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未知上述存托凭证持有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份
序号 | 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数量 | 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存托凭证数量 | ||||
1 | Hctech II L.P. | 51,613,850 | 2023.10.29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 |
2 | Putech Limited | 46,413,800 | 2023.10.29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 |
3 | Cidwang Limited | 45,948,840 | 2023.10.29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 |
4 | Hctech I L.P. | 22,850,010 | 2023.10.29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 |
5 | Hctech III L.P. | 14,720,070 | 2023.10.29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 |
6 | West Origin SD LP | 4,845,660 | 2023.10.29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 |
7 | 華山科安投資有限公司 | 2,999,510 | 2023.10.29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 |
8 | 科安投資有限公司 | 2,999,500 | 2023.10.29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 |
9 | 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 | 2,816,366 | 2022.10.29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 |
10 | HONG CAI | 500,000 | 2024.7.29 | 0 | 股权激励限售 |
上述存托凭证持有人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高禄峰通过Putech Limited持有公司存托凭证,王野通过Cidwang Limited持 有 公 司 存 托 凭 证 ,Putech Limited同时担任Hctech I、Hctech III的普通合伙人,Cidwang Limited同时担任Hctech II的普通合伙人,根据高禄峰与王野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上述存托凭证持有人存在关联关系,高禄峰与王野合计控制公司63.14%的表决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份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表决权数量 | 表决权比例 | 报告期内表决权增减 | 表决权受到限制的情况 | |
普通股 | 特别表决权股份 | ||||||
1 | Hctech II L.P. | 0 | 51,613,850 | 258,069,250 | 17.95 | 0 | 不适用 |
2 | Putech Limited | 0 | 46,413,800 | 232,069,000 | 16.14 | 0 | 不适用 |
3 | Cidwang Limited | 0 | 45,948,840 | 229,744,200 | 15.98 | 0 | 不适用 |
4 | Hctech I L.P. | 0 | 22,850,010 | 114,250,050 | 7.95 | 0 | 不适用 |
5 | Hctech III L.P. | 0 | 14,720,070 | 73,600,350 | 5.12 | 0 | 不适用 |
6 | Sequoia Capital China GF Holdco III-A,Ltd. | 68,017,828 | 0 | 68,017,828 | 4.73 | -12,844,300 | 不适用 |
7 | People Better Limited | 45,260,438 | 0 | 45,260,438 | 3.15 | -6,442,988 | 不适用 |
8 | Shunwei TMT III Limited | 41,389,658 | 0 | 41,389,658 | 2.88 | -5,536,780 | 不适用 |
9 | WestSummit Global Technology Fund, L.P. | 30,877,835 | 0 | 30,877,835 | 2.15 | -4,116,285 | 不适用 |
10 | Wtmtech Limited | 22,780,915 | 0 | 22,780,915 | 1.58 | -5,750,255 | 不适用 |
合计 | / | 208,326,674 | 181,546,570 | 1,116,059,524 | / | / | / |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份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朱坤 | 高管 | 0 | 150,000 | 150,000 | 期权行权 |
赵欣 | 高管 | 0 | 150,000 | 150,000 | 期权行权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4月16日,公司与工商银行签署了《存托协议》,委托工商银行作为本次发行存托凭证的存托人。2019年4月16日,工商银行与工商银行(亚洲)签署了《托管协议》,委托工商银行(亚洲)作为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托管人。2019年9月,公司与工商银行签署修订后的《存托协议》,对原《存托协议》部分条款进行修订;2020年7月,公司与工商银行再次签署修订后的《存托协议》,修订后的《存托协议》和《托管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存托托管安排和相关主体的主要权利与义务进行了规定。
报告期内存托人、托管人未发生变化。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特别表决权设置情况
1.特别表决权设置的基本安排
√适用 □不适用
根据2019年4月2日公司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公司股份分为A类普通股股份(普通股份)和B类普通股股份(特别表决权股份),公司每份B类普通股股份具有5份表决权,每份B类普通股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除表决权差异外,A类普通股股份与B类普通股股份具有的其他股东权利完全相同。公司股东对下列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B类普通股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A类普通股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
(1)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
(2)改变B类普通股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
(3)聘请或者解聘独立董事;
(4)聘请或者解聘为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
(5)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2.特别表决权持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份
股东名称 | 职务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数量 | 每份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数量 | 合计持有表决权数量 | 合计持有表决权比例(%) |
Hctech II L.P. | 董事兼CEO | 51,613,850 | 5 | 258,069,250 | 17.95 |
Putech Limited | 董事长 | 46,413,800 | 5 | 232,069,000 | 16.14 |
Cidwang Limited | 董事兼CEO | 45,948,840 | 5 | 229,744,200 | 15.98 |
Hctech I L.P. | 董事长 | 22,850,010 | 5 | 114,250,050 | 7.95 |
Hctech III L.P. | 董事长 | 14,720,070 | 5 | 73,600,350 | 5.12 |
3.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普通股股份拥有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安排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名称 | 持股数(份) | 股权比例(%) | 表决权数量(份) | 表决权比例(%) |
Hctech II L.P. | 51,613,850 | 7.25 | 258,069,250 | 17.95 |
Putech Limited | 46,413,800 | 6.52 | 232,069,000 | 16.14 |
Cidwang Limited | 45,948,840 | 6.46 | 229,744,200 | 15.98 |
Hctech I L.P. | 22,850,010 | 3.21 | 114,250,050 | 7.95 |
Hctech III L.P. | 14,720,070 | 2.07 | 73,600,350 | 5.12 |
其他股东 | 529,957,740 | 74.49 | 529,957,740 | 36.86 |
合计 | 711,504,310 | 100.00 | 1,437,690,590 | 100.00 |
4.其他安排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内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变动情况
1.特别表决权股份数量、比例变动、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其他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6月,公司员工认股期权计划第三次行权导致公司存托凭证总数增加至711,504,310份,特别表决权因此被稀释。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九号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890,017,053.09 | 1,726,091,997.43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60,136,878.38 | 601,489,767.78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163,901,955.80 | 770,937,361.74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61,874,122.96 | 183,287,490.74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38,199,165.15 | 33,514,101.77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430,396,230.22 | 2,383,256,794.58 | |
合同资产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63,528,104.69 | 428,373,162.61 | |
流动资产合计 | 7,208,053,510.29 | 6,126,950,676.65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4,813,325.51 | 13,728,967.1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2,744,375.70 | 160,714.29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31,878,872.81 | 170,251,098.22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588,647,360.35 | 589,462,328.82 | |
在建工程 | 238,593,909.92 | 77,921,326.69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65,047,823.64 | 87,504,355.21 | |
无形资产 | 337,611,760.51 | 338,810,005.52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128,634,683.28 | 122,262,316.71 | |
长期待摊费用 | 10,998,833.53 | 13,252,996.2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5,927,330.95 | 63,160,206.8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5,482,587.67 | 68,981,498.9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780,380,863.87 | 1,545,495,814.55 | |
资产总计 | 8,988,434,374.16 | 7,672,446,491.2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34,228,0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10,872,800.00 | ||
应付票据 | 260,012,736.66 | 9,057,329.59 | |
应付账款 | 2,635,213,154.65 | 1,931,447,866.55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497,070,244.67 | 540,047,591.79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74,097,522.16 | 159,997,305.07 | |
应交税费 | 152,781,773.06 | 195,028,557.21 | |
其他应付款 | 225,720,897.96 | 175,309,812.58 | |
其中:应付利息 | 170,022.12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4,477,524.32 | 26,404,133.28 | |
其他流动负债 | 63,000,867.94 | 114,939,688.64 | |
流动负债合计 | 4,177,475,521.42 | 3,152,232,284.71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21,544,188.96 | 20,893,575.85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42,389,909.07 | 62,308,908.04 | |
长期应付款 | 24,800,000.00 | 24,800,000.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52,204,963.20 | 63,310,256.30 | |
递延收益 | 45,270,629.01 | 46,828,797.0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8,119,719.77 | 29,181,591.79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14,329,410.01 | 247,323,129.06 | |
负债合计 | 4,391,804,931.43 | 3,399,555,413.7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7,643.18 | 47,401.04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643,268,011.91 | 7,579,286,612.77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229,848,677.63 | -233,088,662.21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815,913,777.90 | -3,071,465,379.0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597,553,199.56 | 4,274,779,972.54 | |
少数股东权益 | -923,756.83 | -1,888,895.1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596,629,442.73 | 4,272,891,077.4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8,988,434,374.16 | 7,672,446,491.20 |
公司负责人:高禄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凡孝金 会计机构负责人:凡孝金
合并利润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820,486,198.54 | 4,718,719,180.91 | |
其中:营业收入 | 4,820,486,198.54 | 4,718,719,180.91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436,972,120.93 | 4,391,417,945.70 | |
其中:营业成本 | 3,622,844,603.06 | 3,646,387,966.11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3,200,818.95 | 21,598,381.32 | |
销售费用 | 316,063,359.84 | 245,765,190.34 | |
管理费用 | 275,494,858.34 | 229,750,342.99 |
研发费用 | 261,676,868.29 | 222,756,267.20 | |
财务费用 | -52,308,387.55 | 25,159,797.74 | |
其中:利息费用 | 2,791,847.94 | 2,226,467.18 | |
利息收入 | 5,091,698.68 | 6,035,234.84 | |
加:其他收益 | 6,538,243.81 | 8,968,468.19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759,134.62 | 22,768,463.15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084,358.37 | 5,228,482.18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729,833.06 | 13,984,695.58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406,097.05 | -2,347,277.2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6,717,940.68 | -24,687,620.83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09,099.73 | 17,113.58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33,766,684.98 | 346,005,077.59 | |
加:营业外收入 | 20,465,304.54 | 4,860,178.29 | |
减:营业外支出 | 4,966,702.82 | 7,161,137.13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49,265,286.70 | 343,704,118.75 | |
减:所得税费用 | 93,998,547.26 | 90,283,383.20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55,266,739.44 | 253,420,735.55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55,266,739.44 | 253,420,735.55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55,551,601.16 | 253,940,734.08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84,861.72 | -519,998.53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239,984.58 | -7,893,959.75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239,984.58 | -7,893,959.75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972,514.43 | -7,185,378.60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874,897.60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8,847,412.03 | -7,185,378.60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732,529.85 | -708,581.15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732,529.85 | -708,581.15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58,506,724.02 | 245,526,775.80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58,791,585.74 | 246,046,774.33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84,861.72 | -519,998.53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3.60 | 3.66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3.36 | 3.39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高禄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凡孝金 会计机构负责人:凡孝金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956,085,693.68 | 4,574,529,400.46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32,561,173.10 | 116,636,326.2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1,380,319.04 | 47,126,944.3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640,027,185.82 | 4,738,292,671.1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465,366,178.44 | 3,704,283,102.70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85,564,844.57 | 357,036,289.7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17,452,607.57 | 169,753,415.4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88,690,568.30 | 297,351,383.9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657,074,198.88 | 4,528,424,191.8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2,952,986.94 | 209,868,479.3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61,330,102.45 | 3,988,445,555.35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673,955.79 | 12,452,618.1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45,798.45 | 161,854.54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65,149,856.69 | 4,001,060,028.0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13,127,445.12 | 164,101,506.9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393,661,129.82 | 3,416,468,843.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06,788,574.94 | 3,580,570,349.9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638,718.25 | 420,489,678.1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3,731,460.98 | 21,451,295.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50,000.00 | 209,151.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33,982,571.43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7,714,032.41 | 21,451,295.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16,341,785.71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358,784.16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992,182.52 | 5,119,513.7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992,182.52 | 323,820,083.6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7,721,849.89 | -302,368,788.6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9,246,699.17 | -8,806,091.56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08,282,817.75 | 319,183,277.2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85,943,721.94 | 2,196,056,306.4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794,226,539.69 | 2,515,239,583.70 |
公司负责人:高禄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凡孝金 会计机构负责人:凡孝金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7,401.04 | 7,579,286,612.77 | -233,088,662.21 | -3,071,465,379.06 | 4,274,779,972.54 | -1,888,895.11 | 4,272,891,077.4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7,401.04 | 7,579,286,612.77 | -233,088,662.21 | -3,071,465,379.06 | 4,274,779,972.54 | -1,888,895.11 | 4,272,891,077.4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42.14 | 63,981,399.14 | 3,239,984.58 | 255,551,601.16 | 322,773,227.02 | 965,138.28 | 323,738,365.3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239,984.58 | 255,551,601.16 | 258,791,585.74 | -284,861.72 | 258,506,724.0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42.14 | 63,981,399.14 | 63,981,641.28 | 1,250,000.00 | 65,231,641.28 | ||||||||||
1.所有者投入的 | 242.14 | 12,449,161.99 | 12,449,404.13 | 12,449,404.13 |
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51,532,237.15 | 51,532,237.15 | 51,532,237.15 | ||||||||||||
4.其他 | |||||||||||||||
5.子公司少数股东投入资本 | 1,250,000.00 | 1,250,000.00 | |||||||||||||
(三)利润分配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
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7,643.18 | - | - | - | 7,643,268,011.91 | - | -229,848,677.63 | - | - | - | -2,815,913,777.90 | - | 4,597,553,199.56 | -923,756.83 | 4,596,629,442.73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7,158.71 | 7,406,016,803.34 | -227,221,418.62 | -3,482,064,132.71 | 3,696,778,410.72 | 3,696,778,410.7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7,158.71 | 7,406,016,803.34 | -227,221,418.62 | -3,482,064,132.71 | 3,696,778,410.72 | 3,696,778,410.7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79,023,810.92 | -7,893,959.75 | 253,940,734.08 | 325,070,585.25 | -310,847.53 | 324,759,737.72 |
”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893,959.75 | 253,940,734.08 | 246,046,774.33 | -519,998.53 | 245,526,775.8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9,023,810.92 | 79,023,810.92 | 209,151.00 | 79,232,961.9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09,151.00 | 209,151.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 | 79,023,810.92 | 79,023,810.92 | 79,023,810.92 |
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 |
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7,158.71 | 7,485,040,614.26 | -235,115,378.37 | -3,228,123,398.63 | 4,021,848,995.97 | -310,847.53 | 4,021,538,148.44 |
公司负责人:高禄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凡孝金 会计机构负责人:凡孝金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九号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Ninebot Limited”,以下简称“本公司”) 于2014 年12 月10 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是一家有限责任豁免公司,注册地址为PO Box 309, Ugland House,Grand Cayman, KY1-1104,Cayman Islands。本公司注册资本为美元50,000.00元 (折合人民币305,975.00元),设立时授权股本为500,000,000股,每股面值美元0.0001元 (折合人民币0.0006元) 。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对应的存托凭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股票代码“689009”。于2021年1月29日,本公司召开董事会并审议通过《关于创始人期权计划、员工认股期权计划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创始人期权计划、员工认股期权计划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报告期内,一百三十二名激励对象共计行权所得存托凭证3,617,100份,向激励对象最终收到投资款净额为人民币12,449,404.13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242.14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12,449,161.99元。于2022 年6月30 日,公司股本总额为人民币47,643.18元。
本公司、本公司通过持有股份或协议控制的子公司 (以下简称“本集团”) 的主要经营范围为设计、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电动平衡车和电动滑板车等产品及相关配件,并提供售后服务;进出口贸易、批发、销售机器人及相关配件;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摩托车、电动两轮摩托车、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零部件、蓄电池、充电器及零部件的研发、加工、销售;全地形车及零部件、蓄电池、充电器及零部件的研发、加工、销售;并提供售后服务光电一体化技术开发及技术转让等。
本合并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8月16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NINEROBOT (SINGAPORE) PTE. LTD. | 100.00 | 设立 | |
NineRobot Limited | 100.00 | 设立 | |
Ninebot Acquisition Corporation | 100.00 | 设立 | |
Segway Powersports Limited (Cayman) | 100.00 | 设立 | |
Ninebot Inc. | 100.00 | 设立 | |
Segway Inc.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注1) | |
Segway Europe B.V. | 100.00 | 设立 | |
Segway Seoul Inc. | 100.00 | 设立 | |
Segway Robotics Inc. | 100.00 | 设立 | |
Segway Gmbh | 100.00 | 设立 | |
Segway Discovery Inc. (US) | 100.00 | 设立 | |
Segway Discovery HK Limited | 100.00 | 设立 | |
Segway Motors Limited | 100.00 | 设立 | |
Segway Motors Pte. Ltd | 100.00 | 设立 | |
NineRobot (HongKong) Trading Limited | 100.00 | 设立 |
Segway Discovery Europe B.V. | 100.00 | 设立 | |
Segway Powersports Inc. | 100.00 | 设立 | |
Discovery Capital | 100.00 | 设立 | |
九号商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设立 | |
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设立 | |
九号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设立 | |
赛格威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设立 | |
九号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设立 | |
鼎力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VIE协议控制(注2) | ||
纳恩博(常州)科技有限公司 | VIE协议控制(注2) | ||
纳恩博(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 VIE协议控制(注2) | ||
北京致行慕远科技有限公司 | VIE协议控制(注2) | ||
杭州发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VIE协议控制(注2) | ||
纳恩博(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设立 | |
纳恩博(深圳)贸易有限公司 | 100.00 | 设立 | |
北京六十六号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 79.27 | 设立 | |
九号智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设立 | |
九号(海南)控股有限公司 | 100.00 | 设立 | |
纳恩博(海南)贸易有限公司 | 100.00 | 设立 | |
纳恩博(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设立 | |
未岚大陆(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设立 | |
海南以莱创业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9.50 | 设立 | |
北京零极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75.00 | 设立(注3) | |
常州以莱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99.50 | 设立(注4) |
注1:于2015年3月25日,本集团子公司Ninebot Acquisition收购Segway Inc.100%股权。
注2:
(1) 鼎力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鼎力联合”)成立于2012年2月8日,是为本集团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的有限责任公司。纳恩博(常州)科技有限公司、纳恩博(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致行慕远科技有限公司及杭州发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鼎力联合的全资子公司。
(2) 于2015年1月27日,鼎力联合(“协议控股子公司”)及协议控股子公司的股东(以下简称“名义股东”),与本集团子公司纳恩博北京(“协议控股方”)签订了《独家购买权协议》、《股权质押协议》、《股东表决委托协议》、《独家咨询服务协议》及《配偶同意函》等一揽子协议,协议控股方签订该一揽子协议的目的在取得对协议控股子公司的实质控制权,相关协议约定分别为:
(i)《独家购买权协议》约定:名义股东向协议控股方授予一项独家的、无条件的且不可撤销的转股期权。根据该等转股期权,协议控股方有权在中国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根据本协议的条件与条款,要求现有股东向协议控股方或其指定的实体或个人转让期权股权。协议控股方亦同意接受该等转股期权。同时,名义股东向协议控股方不可撤销地且无任何附加条件地独家授予一项资产购买期权,根据该等资产购买期权,控股方有权在中国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根据本协议的条件与条款,要求名义股东向控股方或其指定的实体或个人转让任何及部分公司资产。协议控股方亦同意接受该等资产购买期权。该期权的行权价格为协议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对应的出资额或届时中国法律所允许的最低价格。
(ii)《股权质押协议》约定:名义股东将协议控股子公司的股权质押给协议控股方,出质人兹同意将其合法拥有并有权处分的质押股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出质给质权人作为担保债务的偿还担
保。该债务是指质权人因出质人和/或公司的任何违约事件而遭受的全部直接、间接、衍生损失和可预计利益的丧失,该等损失的金额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质权人合理的商业计划和盈利预测;及质权人为强制出质人和/或公司执行其合同义务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iii)《股东表决委托协议》约定:协议控股子公司不可撤销地同意授权协议控股方在国内的股东会上,分别授权协议约定协议控股方届时指定的人士代表其行使各股东作为公司的股东,依据届时有效的章程所分别享有的委托权利。
(iv)《独家咨询服务协议》约定:协议约定协议控股方为协议控股子公司的独家咨询与服务提供商。为此,由协议约定协议控股方独家为协议控股子公司提供协议定义的服务,协议约定协议控股方方同意接受该等任命。
(v)《配偶同意函》约定:名义股东的配偶确认和同意:所持有的登记于名义股东名下的控股子公司的所有股权,将按照其于2015年1月签署的协议控制文件项下的安排进行处分,名义股东持有的协议控股子公司股权并不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而属于名义股东的个人财产,应当并且可以按照协议控制文件的规定被质押、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理,并不需要配偶的同意;在任何情况下,名义股东有权独自处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及对应的资产,签订协议控制文件的任何修改和变更,并不需要其配偶的签字、确认、同意和肯定。
注3:本集团子公司九号(海南)控股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注资北京零极创新科技有限公司。该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万元,本集团认缴资本人民币600万元,认缴的持股比例为75%。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集团已经履行全部出资义务,实缴持股比例为100%。
注4:为了配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促进公司在智能移动出行、人工智能、物联网、机器人领域等前沿科技领域的战略布局,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增强产业协同效应,探索和发展新的业务增长点,提升公司的持续竞争能力和行业领导地位,拓展公司投资渠道,获取投资收益,2022年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九号(海南)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控股”)与前海清岩华山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岩华山投资”)签订《常州以莱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共同设立常州以莱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以莱基金”)。常州以莱基金总投资额为15,075万元人民币,其中海南控股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为15,000万元人民币,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常州以莱基金将以组合投资方式主要投资于智能移动出行、人工智能、物联网、机器人领域等前沿科技领域具有高成长性的高科技项目的股权投资以及相关领域的创投基金份额。截至2022年6月30日,海南控股已实缴出资额人民币1.50亿元。
本公司本期间合并范围变化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2年6月30日的合并财务状况、2022年1月至6月的合并经营成果及合并现金流量。
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同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证监会”) 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4号—科创板创新试点红筹企业财务报告信息特别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作为正常营业周期。本公司主要业务的营业周期通常小于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美元,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公司及子公司选定记账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及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的部分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这些子公司的外币财务报表按照第十节五、9进行了折算。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取得对另一个或多个企业 (或一组资产或净资产) 的控制权且其构成业务的,该交易或事项构成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交易,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资产组合等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将考虑是否选择采用“集中度测试”的简化判断方式。如果该组合通过集中度测试,则判断为不构成业务。如果该组合未通过集中度测试,仍应按照业务条件进行判断。
当本集团取得了不构成业务的一组资产或净资产时,应将购买成本按购买日所取得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相对公允价值基础进行分配,不按照以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5.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 (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5.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集团作为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 (包括购买日之前所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 、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减去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购买日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如为正数则确认为商誉;如为负数则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6.1总体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在判断本集团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本集团仅考虑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质性权利 (包括本集团自身所享有的及其他方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 。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综合收益总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中和合并利润表的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后单独列示。
如果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时,合并时已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时所有集团内部交易及余额,包括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均已抵销。集团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6.2合并取得子公司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被合并子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视同被合并子公司在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开始实施控制时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被购买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将被购买子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6.3处置子公司
本集团丧失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由此产生的任何处置收益或损失,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对于剩余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由此产生的任何收益或损失,也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按下述原则判断是否为一揽子交易: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如果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 (参见第十节五、6.4) 。
如果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原有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6.4少数股东权益变动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资本时按当日即期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其他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的即期汇率折算。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专门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汇兑差额 (参见第十节五、25) 外,其他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中除未分配利润及其他综合收益中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是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当期平均汇率。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债券投资、除长期股权投资 (参见第十节五、21) 以外的股权投资、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借款、应付债券及股本等。
10.1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集团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集团按照根据第十节五、38的会计政策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10.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1)本集团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集团通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分为不同类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非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集团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以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集团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集团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集团
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集团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2)本集团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 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b.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d.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10.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集团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 (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包括利息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
(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10.4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0.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 (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之和。
金融负债 (或其一部分) 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 (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
10.6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合同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权投资或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衍生金融资产。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集团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 (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 (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 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集团基于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使用准备矩阵计算上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历史经验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借款人的特定因素、以及对当前状况和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评估进行调整。
除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外,本集团对满足下列情形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其他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该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或
-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着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集团考虑的信息包括: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 (如有) 的严重恶化;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集团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集团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信用风险评级。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等;
-本集团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核销
如果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集团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本集团催收到期款项相关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10.7权益工具
本公司发行权益工具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后,计入股东权益。回购本公司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
回购本公司股份时,回购的股份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为库存股成本,同时进行备查登记。库存股不参与利润分配,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股东权益的备抵项目列示。
库存股注销时,按注销股票面值总额减少股本,库存股成本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应依次冲减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库存股成本低于面值总额的,低于面值总额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
库存股转让时,转让收入高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低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10.8可转换工具
(1)含权益成分的可转换工具
对于本集团发行的可转换为权益股份且转换时所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对价的金额固定的可转换工具,本集团将其作为包含负债和权益成分的复合金融工具。
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将相关负债和权益成分进行分拆,先确定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 (包括其中可能包含的非权益性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再从复合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中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作为权益成分的价值,计入权益。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
初始确认后,对于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负债成分,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权益成分在初始计量后不再重新计量。
当可转换工具进行转换时,本集团将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转至权益相关科目。当可转换工具被赎回时,赎回支付的价款以及发生的交易费用被分配至权益和负债成分。分配价款和交易费用的方法与该工具发行时采用的分配方法一致。价款和交易费用分配后,其与权益和负债成分账面价值的差异中,与权益成分相关的计入权益,与负债成分相关的计入损益。
(2)不含权益成分的其他可转换工具
对于本集团发行的不含权益成分的其他可转换工具,在初始确认时,可转换工具的衍生工具成分以公允价值计量,剩余部分作为主债务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初始确认后,衍生工具成分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主债务工具,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当可转换工具进行转换时,本集团将主债务工具和衍生工具成分转至权益相关科目。当可转换工具被赎回时,赎回支付的价款与主债务工具和衍生工具成分账面价值的差异计入损益。
10.9优先股和永续债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的优先股、永续债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结合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这些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本集团对于其发行的同时包含权益成分和负债成分的优先股和永续债,按照与含权益成分的可转换工具相同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本集团对于其发行的不包含权益成分的优先股和永续债,按照与不含权益成分的其他可转换工具相同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
本集团对于其发行的应归类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和永续债,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入权益。存续期间分派股利或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按合同条款约定赎回优先股和永续债的,按赎回价格冲减权益。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 10 金融工具” 。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 10 金融工具” 。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5.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包括原材料、自制半成品、产成品以及低值易耗品。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除原材料采购成本外,自制半成品以及产成品还包括直接人工和按照适当比例分配的生产制造费用。
15.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量。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15.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为生产而持有的原材料,其可变现净值根据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为基础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当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相关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按单个存货项目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15.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集团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1.1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确定
(1)通过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合并日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购买日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该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对于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对于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1.2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对子公司的投资
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本公司采用成本法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由本公司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但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除外。
对子公司的投资按照成本减去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对子公司投资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第十节五、30。
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按第十节五、6进行处理。
(2)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投资
合营企业指本集团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控制 (参见第十节五、21.3) 且仅对其净资产享有权利的一项安排。
联营企业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 (参见第十节五、21.3) 的企业。
后续计量时,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
本集团在采用权益法核算时的具体会计处理包括: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前者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后者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与初始投资成本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后,本集团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以下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本集团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份额计入股东权益,并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本集团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调整后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在权益法核算时予以抵销。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第十节五、30。
21.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 (即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 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本集团在判断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通常考虑下述事项:
是否任何一个参与方均不能单独控制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
涉及被投资单位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需要分享控制权参与方一致同意。
重大影响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本集团为生产商品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外购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支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按第十节五、24确定初始成本。
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本集团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本集团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对于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包括与更换固定资产某组成部分相关的支出,在与支出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时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与固定资产日常维护相关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直线法 | 20 | 0 - 3% | 4.85% - 5.00% |
机器设备 | 直线法 | 3-10 | 0 - 3% | 9.70% - 33.33% |
运输工具 | 直线法 | 3-10 | 0 - 3% | 9.70% - 33.33% |
计算机及电子设备 | 直线法 | 3 | 0 - 3% | 32.33% - 33.33%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直线法 | 3-7 | 0 - 3% | 13.86% - 33.33% |
除土地以外的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分别列示于上述表格。
本集团将固定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在其使用寿命内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除非固定资产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
本集团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本集团持有的土地全部为境外子公司Segway Inc. 在美国拥有所有权的土地,本集团对其不计提折旧。
(3).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第十节五、30。
(4). 固定资产处置
固定资产满足下述条件之一时,本集团会予以终止确认。- 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 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
报废或处置固定资产项目所产生的损益为处置所得款项净额与项目账面金额之间的差额,并于报废或处置日在损益中确认。
(5).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工程用物资、直接人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 (参见第十节五、25) 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此前列于在建工程,且不计提折旧。
在建工程以成本减减值准备 (参见第十节五、30) 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并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均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财务费用。
在资本化期间内,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 (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本集团以专门借款按实际利率计算的当期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本集团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的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是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本集团确定借款的实际利率时,是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而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资本化期间是指本集团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当资本支出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及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当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对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本集团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以及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集团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按第十节五、30所述的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摊销 (仅限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及减值准备 (参见第十节
五、30) 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集团将无形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按直线法在预计使用寿命期内摊销,除非该无形资产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各项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为:
类别 | 摊销方法 | 使用寿命 (年) | 残值率 |
土地使用权 | 直线法 | 50 | - |
非专利技术 | 直线法 | 6 - 10 | - |
软件 | 直线法 | 3 - 5 | - |
商标权 | 直线法 | 30 | - |
客户关系 | 直线法 | 5 - 7 | - |
本集团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本集团将无法预见未来经济利益期限的无形资产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并对这类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如果开发形成的某项产品或工序等在技术和商业上可行,而且本集团有充足的资源和意向完成开发工作,并且开发阶段支出能够可靠计量,则开发阶段的支出便会予以资本化。资本化开发支出按成本减减值准备 (参见第十节五、30) 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其他开发费用则在其产生的期间内确认为费用。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下列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包括: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商誉-长期待摊费用等
本集团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此外,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本集团至少每年对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本集团依据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的受益情况分摊商誉账面价值,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 (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 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是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减值损失,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如可确定的) 、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如可确定的) 和零三者之中最高者。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会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各项费用的摊销期限分别为:
项目 | 摊销期限 |
装修支出 | 2 - 3年 |
服务费 | 6年 |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或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提的职工工资、奖金、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本集团所参与的设定提存计划是按照有关法规要求,本集团职工参加的由政府机构设立管理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如有)。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金额按运营所在国家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如有)。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本集团有详细、正式的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计划;并且,该重组计划已开始实施,或已向受其影响的各方通告了该计划的主要内容,从而使各方形成了对本集团将实施重组的合理预期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折现率为租赁内含利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集团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1)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
(2)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
(3)本集团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
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已选择对短期租赁 (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 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以及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本集团会确认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预计负债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后的金额确定。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本集团综合考虑了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6.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集团的股份支付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36.2实施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本集团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换取职工提供服务时,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集团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以此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资本公积。
当本集团接受服务但没有结算义务,并且授予职工的是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或其控制的除本集团外的子公司的权益工具时,本集团将此股份支付计划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集团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集团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集团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集团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参见第十节五、 10.9 优先股和永续债。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单独售价,是指本集团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本集团综合考虑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并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的输入值估计单独售价。
本集团定制产品独家分销渠道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如按照销售给最终用户的售价计算的分成款等),本集团按照期望值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估计应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金额。
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 (例如客户奖励积分、未来购买商品的折扣券等) 的合同,本集团评估该选择权是否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提供重大权利的,本集团将其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在客户未来行使购买选择权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或者该选择权失效时,确认相应的收入。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本集团综合考虑客户行使和不行使该选择权所能获得的折扣的差异、客户行使该选择权的可能性等全部相关信息后予以估计。
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合同,本集团对其所提供的质量保证的性质进行分析,如果质量保证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本集团将其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否则,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集团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会考虑下列迹象:
-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或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集团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本集团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
服务的,本集团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 (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 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 (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 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如有变化,作为会计估计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经合同各方批准的对原合同范围或价格作出的变更,本集团区分下列情形对合同变更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商品单独售价的,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或已提供的服务与未转让的商品或未提供的服务之间可明确区分的,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情形,即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或已提供的服务与未转让的商品或未提供的服务之间不可明确区分的,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期收入。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 (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 (参见第十节五、
10.6) 。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 (仅取决于时间流逝) 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与本集团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描述如下:
(1) 商品销售
本集团在中国境内及海外市场通过关联方或自有渠道销售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电动摩托车、全地形车等商品。
根据本集团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本集团以合同约定的交货方式向客户发货。本集团综合评估客户合同约定、国际贸易规则相关交货方式和业务安排,在将相关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确认销售收入。
根据合同约定,本集团为所销售商品提供质量保证,该质量保证为法定要求,并非为客户提供一项单独的质量保证服务,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商品的销售,收入确认以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为限,即本集团的收入根据所销售商品的预期退还金额进行调整。相关商品的预期退还金额根据该商品的历史退回数据估计得出。本集团按照预期退还金额确认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 (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 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合同中存在应付客户对价 (如经销商门店装修补贴) 的,除非该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本集团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 (或承诺支付) 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
(2) 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
根据奖励额度计划,本集团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客户在未来购买本集团商品或服务时可兑换抵扣的奖励额度。分摊比例按照奖励额度和相关商品或服务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确定。本集团将分摊至奖励额度的金额予以递延并在额度兑换或到期时确认为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集团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 (如销售佣金等)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集团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用) 、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 (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 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集团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本集团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本集团投入的资本。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取得的与资产相关之外的其他政府补助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
府补助,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本集团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否则直接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包括其他综合收益) 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集团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是按本年度应税所得额,根据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税,加上以往年度应付所得税的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本集团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那么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定。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包括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如果不属于企业合并交易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则该项交易中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商誉的初始确认导致的暂时性差异也不产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收回或结算方式,依据已颁布的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集团进行如下评估:
合同是否涉及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已识别资产可能由合同明确指定或在资产可供客户使用时隐性指定,并且该资产在物理上可区分,或者如果资产的某部分产能或其他部分在物理上不可区分但实质上代表了该资产的全部产能,从而使客户获得因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如果资产的供应方在整个使用期间拥有对该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则该资产不属于已识别资产;
承租人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
承租人是否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但是,对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土地和建筑物租赁,本集团选择不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并将各租赁部分及与其相关的非租赁部分合并为租赁。在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租赁部分时,承租人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出租人按第十节五、38所述会计政策中关于交易价格分摊的规定分摊合同对价。
a.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以及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集团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按第十节五、30所述的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折现率为租赁内含利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集团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
-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
-本集团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
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已选择对短期租赁 (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 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b.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集团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集团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集团选择对原租赁应用上述短期租赁的简化处理,本集团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下,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集团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第十节五、10所述的会计政策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集团将其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编制财务报表时,本集团管理层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应用及资产、负债、收入及费用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本集团管理层对估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1) 主要会计估计
除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等资产的折旧及摊销和各类资产减值涉及的会计估计外,其他主要的会计估计如下:
(a) 收入的确认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收入和利润的确认取决于本集团对未来销售退回情况的估计。如果实际发生的总收入和总成本金额高于或低于管理层的估计值,将会影响本集团未来期间收入和利润确认的金额;
对于附有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收入和利润的确认取决于本集团对客户行使和不行使该选择权所能获得的折扣的差异、客户行使该选择权的可能性等全部相关信息的估计。如果实际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总收入和总成本金额高于或低于管理层的估计值,将会影响本集团未来期间收入和利润确认的金额。
(b)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的确认;(c) 产品质量保证;(d)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估值;(e) 股份支付。
(2) 主要会计判断
本集团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做出的重要判断如下:
(i)应付股权回购款等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ii)披露对其他主体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重大判断和假设。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中国大陆境内子公司: |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6%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 25%、15%、12.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 | 7%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 | 2% |
本公司及中国大陆境外子公司: | ||
增值税 | 按销项税额减可抵扣进项税后余额计征 | 21%(荷兰) |
销售税 | 按商品的销售收入计征 | 0%、6.25%(美国)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 21%(美国)、25%(荷兰)、25%(韩国)、17%(新加坡)、16.5%(香港)、0%(开曼)、15%(德国)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Ninebot Limited | 0 |
NINEROBOT (SINGAPORE) PTE. LTD. | 17 |
NineRobot Limited | 16.5 |
Ninebot Acquisition Corporation | 21 |
Segway Powersports Limited (Cayman) | 0 |
Ninebot Inc. | 21 |
Segway Inc. | 21 |
Segway Europe B.V. | 25 |
Segway Seoul Inc. | 25 |
Segway Gmbh | 15 |
Segway Robotics Inc. | 21 |
Segway Discovery Inc. (US) | 0 |
Segway Discovery HK Limited | 16.5 |
NineRobot (HongKong) Trading Limited | 16.5 |
Segway Motors Limited | 0 |
Segway Motors Pte. Limited | 17 |
Segway Discovery Europe B.V. | 25 |
Segway Powersports Inc. | 21 |
Discovery Capital | 0 |
九号商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25 |
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纳恩博北京”) | 12.5 |
九号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25 |
赛格威科技有限公司(“赛格威科技”) | 25 |
九号科技有限公司(“九号科技”) | 25 |
鼎力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鼎力联合”) | 25 |
纳恩博(常州)科技有限公司(“纳恩博常州”) | 25 |
纳恩博(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 25 |
北京致行慕远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杭州发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发现”) | 25 |
纳恩博(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25 |
纳恩博(深圳)贸易有限公司 | 25 |
北京六十六号互动科技有限公司(“六十六号”) | 25 |
九号智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 | 25 |
九号(海南)控股有限公司 | 25 |
纳恩博(海南)贸易有限公司 | 15 |
纳恩博(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未岚大陆(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海南以莱创业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以莱”) | 25 |
常州以莱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5 |
北京零极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于2019年12月2日,本集团子公司纳恩博(北京)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1911005472),有效期三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纳恩博北京符合该公告关于软件企业税收优惠的规定,并于2018年1月1日起适用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2018年为首个免税年度,因此2018及2019年度按0%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2020年-2022年按12.5%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
(2) 本集团之子公司Segway Discovery Inc.(US)设立于美国新罕布什尔州,此州2022年度及2021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及销售税。
(3) 本集团之子公司Ninebot Inc.,Segway Inc.,Segway Robotics Inc.及NinebotAcquisition Corporation设立于美国特拉华州,此州2022年度及2021年度免征销售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99,388.91 | 76,491.09 |
银行存款 | 2,743,417,072.44 | 1,659,196,567.74 |
其他货币资金 | 146,500,591.74 | 66,818,938.60 |
合计 | 2,890,017,053.09 | 1,726,091,997.43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444,141,864.51 | 375,228,372.28 |
其他说明:
注 1:其中受限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种类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因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存入的保证金 | 79,093,974.66 | |
因履约存入的保证金 | 16,696,538.74 | 40,148,275.49 |
合计 | 95,790,513.40 | 40,148,275.49 |
注 2:于 2022 年 6 月30 日,本集团其他货币资金还包含存放于支付宝、微信、 PayPal 等第三方支付平台随时可支取的款项共计人民币50,710,078.34 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26,670,663.11元)。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60,136,878.38 | 601,489,767.78 |
其中: | ||
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及结构性存款 | 360,136,878.38 | 601,489,767.78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360,136,878.38 | 601,489,767.7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6个月以内 | 1,147,492,095.96 |
6个月-1年 | 49,921,327.90 |
1年以内小计 | 1,197,413,423.86 |
1至2年 | 8,406,043.05 |
2至3年 | 3,686,218.57 |
3年以上 | 18,179,228.65 |
合计 | 1,227,684,914.13 |
账龄自应收账款确认日起开始计算。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7,778,177.46 | 1.45 | 17,778,177.46 | 100.00 | - | 16,888,924.22 | 2.05 | 16,888,924.22 | 100.00 | - |
其中: | ||||||||||
SDONA,LLC. | 17,778,177.46 | 1.45 | 17,778,177.46 | 100.00 | - | 16,888,924.22 | 2.05 | 16,888,924.22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09,906,736.67 | 98.55 | 46,004,780.87 | 3.80 | 1,163,901,955.80 | 808,727,327.26 | 97.95 | 37,789,965.52 | 4.67 | 770,937,361.74 |
其中: |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857,516,772.99 | 69.85 | 42,480,881.23 | 4.95 | 815,035,891.76 | 560,105,661.15 | 67.84 | 35,303,748.86 | 6.30 | 524,801,912.29 |
应收小米集团组合 | 352,389,963.68 | 28.70 | 3,523,899.64 | 1.00 | 348,866,064.04 | 248,621,666.11 | 30.11 | 2,486,216.66 | 1.00 | 246,135,449.45 |
合计 | 1,227,684,914.13 | / | 63,782,958.33 | / | 1,163,901,955.80 | 825,616,251.48 | / | 54,678,889.74 | / | 770,937,361.7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SDONA,LLC. | 17,778,177.46 | 17,778,177.46 | 100.00 | 本集团因与该客户存在业务纠纷,收回可能性较低 |
合计 | 17,778,177.46 | 17,778,177.46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857,516,772.99 | 42,480,881.23 | 4.95 |
应收小米集团组合 | 352,389,963.68 | 3,523,899.64 | 1.00 |
合计 | 1,209,906,736.67 | 46,004,780.87 | 3.8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应收账款的减值准备,并以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为基础计算其预期信用损失。违约损失率基于应收款项存续期间内的实际信用损失经验计算,并考虑历史数据收集期间的经济状况、当前的经济状况与本集团所认为的预计存续期内的经济状况三者之间的差异。除下表按账龄分析法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应收账款及应收小米集团组合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对账面原值为人民币17,778,177.46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16,888,924.22元)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进行了单项评估。根据本集团的历史经验,小米集团及其他客户群体发生损失的情况存在较显著差异,因此在计算坏账准备时区分为小米集团及其他客户群体。其他客户群体发生损失的情况没有显著差异,本集团在计算坏账准备时未进一步区分。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54,678,889.74 | 13,406,097.05 | -6,057,356.61 | 1,755,328.15 | 63,782,958.3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6,057,356.61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币种: 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352,389,963.68 | 28.70 | 3,523,899.64 |
第二名 | 98,574,484.27 | 8.03 | 5,899,052.93 |
第三名 | 91,601,596.88 | 7.46 | - |
第四名 | 49,194,233.62 | 4.01 | - |
第五名 | 46,095,303.74 | 3.75 | 198,077.58 |
合计 | 637,855,582.19 | 51.96 | 9,621,030.15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55,104,118.95 | 95.82 | 179,197,593.26 | 97.77 |
1至2年 | 5,823,714.34 | 3.60 | 3,107,598.47 | 1.70 |
2至3年 | 894,889.91 | 0.55 | 982,299.01 | 0.53 |
3年以上 | 51,399.76 | 0.03 | ||
合计 | 161,874,122.96 | 100.00 | 183,287,490.74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主要是预付供应商未结算的货款。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供应商1 | 22,800,000.00 | 14.09 |
供应商2 | 11,051,419.12 | 6.83 |
供应商3 | 7,456,700.97 | 4.61 |
供应商4 | 7,013,689.66 | 4.33 |
供应商5 | 6,961,913.74 | 4.30 |
合计 | 55,283,723.49 | 34.1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8,199,165.15 | 33,514,101.77 |
合计 | 38,199,165.15 | 33,514,101.7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6个月以内 | 17,351,129.24 |
6个月-1年 | 8,371,702.20 |
1年以内小计 | 25,722,831.44 |
1至2年 | 4,900,107.22 |
2至3年 | 2,678,630.98 |
3年以上 | 5,901,577.25 |
减:坏账准备 | 1,003,981.74 |
合计 | 38,199,165.15 |
注:账龄自其他应收款确认日起开始计算。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23,736,805.02 | 22,180,587.94 |
应收平台资金(注) | 4,868,240.14 | 4,061,838.79 |
代扣代缴社保 | 2,234,005.91 | 1,659,137.71 |
员工借款 | 4,288,171.99 | 1,043,000.00 |
代垫款 | 1,943,974.24 | 1,630,637.99 |
其他 | 2,131,949.59 | 3,942,881.08 |
减:坏账准备 | 1,003,981.74 | 1,003,981.74 |
合计 | 38,199,165.15 | 33,514,101.77 |
注:应收平台资金为存放于第三方支付平台暂时因最终客户尚未确认收货而无法支取的款项,由于第三方支付平台为销售结算渠道,非本集团公司的消费者,故列为其他应收款。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8,433,862.67 | 1年以内至3年以上 | 21.51 | - |
第二名 | 应收平台资金 | 3,751,268.67 | 1年以内 | 9.57 | - |
第三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1,836,083.81 | 3年以上 | 4.68 | - |
第四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1,168,596.25 | 1年以内至3年以上 | 2.98 | - |
第五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793,722.00 | 2-3年 | 2.02 | - |
合计 | / | 15,983,533.40 | / | 40.77 | -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653,804,508.57 | 19,538,500.40 | 634,266,008.17 | 602,551,533.78 | 10,279,158.89 | 592,272,374.89 |
产成品 | 1,615,163,720.48 | 93,347,344.84 | 1,521,816,375.64 | 1,627,234,358.17 | 62,825,198.74 | 1,564,409,159.43 |
低值易耗品 | 2,984,278.73 | - | 2,984,278.73 | 7,118,841.80 | 97,936.46 | 7,020,905.34 |
自制半成品 | 282,651,720.20 | 11,322,152.52 | 271,329,567.68 | 232,291,577.45 | 12,737,222.53 | 219,554,354.92 |
合计 | 2,554,604,227.98 | 124,207,997.76 | 2,430,396,230.22 | 2,469,196,311.20 | 85,939,516.62 | 2,383,256,794.58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0,279,158.89 | 15,084,252.44 | 5,824,910.93 | 19,538,500.40 | ||
产成品 | 62,825,198.74 | 35,833,179.84 | 3,327,453.18 | 8,638,486.92 | 93,347,344.84 | |
低值易耗品 | 97,936.46 | 97,936.46 | ||||
自制半成品 | 12,737,222.53 | 423,631.47 | 1,838,701.48 | 11,322,152.52 | ||
合计 | 85,939,516.62 | 51,341,063.75 | 3,327,453.18 | 16,400,035.79 | 124,207,997.76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67,879,903.03 | 72,465,451.76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1,387,839.23 | 37,766,674.77 |
预缴其他税费 | 4,890,594.29 | 12,178.73 |
应收出口退税 | 37,797,516.76 | 282,543,951.97 |
应收退货成本 | 18,746,054.04 | 15,688,191.26 |
经销商门店装修补贴 | 32,826,197.34 | 19,896,714.12 |
合计 | 163,528,104.69 | 428,373,162.61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福建云众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13,728,967.14 | 1,084,358.37 | 14,813,325.51 | ||||||||
小计 | 13,728,967.14 | 1,084,358.37 | 14,813,325.51 | ||||||||
合计 | 13,728,967.14 | 1,084,358.37 | 14,813,325.51 |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32,744,375.70 | 160,714.29 |
合计 | 32,744,375.70 | 160,714.29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31,878,872.81 | 170,251,098.22 |
合计 | 231,878,872.81 | 170,251,098.22 |
其他说明: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 | ||
虬龙B轮优先股 | 118,597,069.15 | 113,265,150.90 |
龙吟工贸股权投资 | 2,361,347.32 | 2,361,347.32 |
苏州汉天下电子有限公司投资 | 24,624,600.00 | 24,624,600.00 |
浙江滴视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
上海肇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
债务工具投资小计 | 185,583,016.47 | 140,251,098.22 |
权益工具投资 | ||
南京楚航科技有限公司投资 | 46,295,856.34 | 30,000,000.00 |
权益工具投资小计 | 46,295,856.34 | 30,000,000.00 |
合计 | 231,878,872.81 | 170,251,098.22 |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不适用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588,647,360.35 | 589,462,328.82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588,647,360.35 | 589,462,328.82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计算机及电子设备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土地(注1)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75,209,599.63 | 150,284,318.05 | 16,100,633.81 | 51,854,551.36 | 95,114,232.03 | 5,185,165.54 | 693,748,500.42 |
2.本期增加金额 | 3,854,071.60 | 25,150,126.69 | 1,205,583.43 | 5,572,316.17 | 3,331,442.99 | 273,014.74 | 39,386,555.62 |
1)购置 | 2,308,156.92 | 24,685,291.06 | 1,176,430.29 | 5,502,530.46 | 3,331,442.99 | 37,003,851.72 | |
2)在建工程转入 | 379,185.84 | 379,185.84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外币折算影响 | 1,545,914.68 | 85,649.79 | 29,153.14 | 69,785.71 | 273,014.74 | 2,003,518.0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85,040.18 | 2,634,396.57 | 1,216,124.17 | 4,135,560.92 | |||
1)处置或报废 | 285,040.18 | 2,634,396.57 | 1,158,737.22 | 4,078,173.97 | |||
2)外币折算影响 | 57,386.95 | 57,386.95 | |||||
4.期末余额 | 379,063,671.23 | 175,149,404.56 | 17,306,217.24 | 54,792,470.96 | 97,229,550.85 | 5,458,180.28 | 728,999,495.1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5,024,124.39 | 31,058,498.70 | 4,923,502.75 | 28,706,241.11 | 14,573,804.65 | 104,286,171.6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830,399.48 | 12,042,496.27 | 1,376,896.86 | 6,653,159.40 | 8,440,174.69 | 37,343,126.70 |
1)计提 | 8,810,356.92 | 11,945,604.39 | 1,376,753.98 | 6,634,517.28 | 8,440,174.69 | 37,207,407.26 | |
2)外币折算影响 | 20,042.56 | 96,891.88 | 142.88 | 18,642.12 | 135,719.4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036.78 | 767,653.10 | 496,473.65 | 1,277,163.53 | |||
1)处置或报废 | 13,036.78 | 767,653.10 | 454,268.99 | 1,234,958.87 | |||
2)外币折算影响 | 42,204.66 | 42,204.66 | |||||
4.期末余额 | 33,854,523.87 | 43,087,958.19 | 6,300,399.61 | 34,591,747.41 | 22,517,505.69 | 140,352,134.77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45,209,147.36 | 132,061,446.37 | 11,005,817.63 | 20,200,723.55 | 74,712,045.16 | 5,458,180.28 | 588,647,360.35 |
2.期初账面价值 | 350,185,475.24 | 119,225,819.35 | 11,177,131.06 | 23,148,310.25 | 80,540,427.38 | 5,185,165.54 | 589,462,328.82 |
注 1:固定资产中的土地位于美国,本集团对此块土地拥有永久所有权,故在固定资产中进行核算,并未对其计提折旧。
注2:于2022年06月30日及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38,593,909.92 | 77,921,326.69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238,593,909.92 | 77,921,326.69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九号科技智能电动车B块地项目 | 181,658,583.00 | 181,658,583.00 | 58,106,673.55 | 58,106,673.55 | ||
九号科技电摩流水线工程 | 32,603,765.15 | 32,603,765.15 | 18,348,287.41 | 18,348,287.41 | ||
纳恩博常州年产100万辆智能短途交通产品项目 | 24,331,561.77 | 24,331,561.77 | 1,466,365.73 | 1,466,365.73 |
合计 | 238,593,909.92 | 238,593,909.92 | 77,921,326.69 | 77,921,326.69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九号科技智能电动车B块地项目 | 369,500,000.00 | 58,106,673.55 | 123,551,909.45 | 0 | 181,658,583.00 | 49.16 | 49.16 | 自有资金 | ||||
九号科技电摩流水线工程 | 78,976,800.00 | 18,348,287.41 | 14,634,663.58 | 379,185.84 | 32,603,765.15 | 41.28 | 41.28 | 自有资金 | ||||
纳恩博常州年产100万辆智能短通产品项目 | 312,517,000.00 | 1,466,365.73 | 22,865,196.04 | 24,331,561.77 | 7.79 | 7.79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760,993,800.00 | 77,921,326.69 | 161,051,769.07 | 379,185.84 | 0.00 | 238,593,909.92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3,342,475.05 | 894,314.50 | 104,236,789.55 |
2.本期增加金额 | 8,414,515.94 | 8,414,515.94 | |
本期增加 | 8,414,515.94 | 8,414,515.9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4,365,288.45 | 26,174.03 | 24,391,462.48 |
本期减少 | 24,132,241.00 | 24,132,241.00 | |
外币折算影响 | 233,047.45 | 26,174.03 | 259,221.48 |
4.期末余额 | 87,391,702.54 | 868,140.47 | 88,259,843.0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6,500,797.80 | 231,636.54 | 16,732,434.3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101,166.89 | 113,571.37 | 14,214,738.26 |
计提 | 14,101,166.89 | 113,571.37 | 14,214,738.26 |
3.本期减少金额 | 7,727,231.15 | 7,922.08 | 7,735,153.23 |
处置 | 7,672,765.08 | 7,672,765.08 | |
外币折算影响 | 54,466.07 | 7,922.08 | 62,388.15 |
4.期末余额 | 22,874,733.54 | 337,285.83 | 23,212,019.3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4,516,969.00 | 530,854.64 | 65,047,823.64 |
2.期初账面价值 | 86,841,677.25 | 662,677.96 | 87,504,355.21 |
其他说明:
本集团租用房屋及建筑物作为其办公场所及厂房,办公场所及厂房租赁通常为期 2-5 年。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商标权 | 客户关系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2,503,135.02 | 129,880,621.58 | 118,982,660.27 | 146,641,100.00 | 26,224,771.51 | 554,232,288.38 |
2.本期增加金额 | 6,838,609.83 | 12,051,129.30 | 7,721,100.00 | 1,380,814.00 | 27,991,653.13 | |
1)购置 | 10,881,940.60 | 10,881,940.6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外币折算影响 | 6,838,609.83 | 1,169,188.70 | 7,721,100.00 | 1,380,814.00 | 17,109,712.5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503.41 | 13,503.41 | ||||
1)处置 | 13,503.41 | 13,503.41 | ||||
2)外币折算影响 | ||||||
4.期末余额 | 132,503,135.02 | 136,719,231.41 | 131,020,286.16 | 154,362,200.00 | 27,605,585.51 | 582,210,438.10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5,668,553.22 | 97,428,042.24 | 53,106,668.37 | 32,994,247.52 | 26,224,771.51 | 215,422,282.8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25,031.35 | 10,385,468.40 | 12,405,392.65 | 4,309,950.84 | 1,380,814.00 | 29,806,657.24 |
1)计提 | 1,325,031.35 | 5,255,585.60 | 12,405,392.65 | 2,572,703.34 | 21,558,712.94 | |
2)外币折算影响 | 5,129,882.80 | 1,737,247.50 | 1,380,814.00 | 8,247,944.3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30,262.51 | 630,262.51 | ||||
1)处置 | 13,489.25 | 13,489.25 | ||||
2)外币折算影响 | 616,773.26 | 616,773.26 | ||||
4.期末余额 | 6,993,584.57 | 107,813,510.64 | 64,881,798.51 | 37,304,198.36 | 27,605,585.51 | 244,598,677.5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5,509,550.45 | 28,905,720.77 | 66,138,487.65 | 117,058,001.64 | - | 337,611,760.51 |
2.期初账面价值 | 126,834,581.80 | 32,452,579.34 | 65,875,991.90 | 113,646,852.48 | - | 338,810,005.52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处置 | ||||
SegwayInc. | 121,695,610.91 | 6,372,366.57 | 128,067,977.48 | |||
深圳坂云智行有限公司 | 566,705.80 | - | 566,705.80 | |||
合计 | 122,262,316.71 | 6,372,366.57 | 128,634,683.28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15年3月12日,本集团之子公司NinebotAcquisitionCorporation签订协议以现金对价61,000,000.00美元自SSI-SEGWAY,INC.收购了其拥有的SegwayInc.100%的股权。该收购于2015年4月9日完成,使本集团商誉增加18,982,325.00美元。本集团于每年年末终了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就减值测试而言,本集团将收购SegwayInc.产生的商誉分配至能够从收购SegwayInc.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支出 | 13,061,725.23 | 2,608,069.80 | 7,604,810.79 | 8,064,984.24 |
服务费 | 191,271.00 | 3,040,198.24 | 297,619.95 | 2,933,849.29 |
合计 | 13,252,996.23 | 5,648,268.04 | 7,902,430.74 | 10,998,833.53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67,522,256.16 | 16,063,985.09 | 72,131,750.88 | 17,170,569.31 |
可抵扣亏损 | ||||
应收款项信用损失准备 | 30,308,682.66 | 7,445,268.13 | 15,640,732.95 | 3,908,918.12 |
预计负债 | 37,897,994.94 | 8,038,467.54 | 98,489,798.00 | 18,584,580.08 |
存货跌价准备 | 36,976,151.69 | 9,244,037.92 | 33,549,819.61 | 8,387,454.91 |
递延收益 | 42,720,629.01 | 10,680,157.25 | 44,278,797.08 | 11,069,699.28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
预提销售返利 | 17,821,660.07 | 4,455,415.02 | 16,155,940.39 | 4,038,985.10 |
合计 | 233,247,374.53 | 55,927,330.95 | 280,246,838.91 | 63,160,206.80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37,975,104.36 | 28,119,719.77 | 138,704,722.82 | 29,181,591.79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合计 | 137,975,104.36 | 28,119,719.77 | 138,704,722.82 | 29,181,591.79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5,927,330.95 | 63,160,206.8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8,119,719.77 | 29,181,591.79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83,429,768.66 | 160,215,070.87 |
可抵扣亏损 | 522,282,766.32 | 480,085,791.20 |
合计 | 705,712,534.98 | 640,300,862.07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及以上 | 522,282,766.32 | 480,085,791.20 | |
合计 | 522,282,766.32 | 480,085,791.2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款 | 239,774.00 | 239,774.00 | 1,759,953.00 | 1,759,953.00 | ||
押金及保证金 | 574,959.69 | 574,959.69 | 5,723,141.36 | 5,723,141.36 | ||
经销商门店装修补贴 | 74,667,853.98 | 74,667,853.98 | 61,498,404.56 | 61,498,404.56 | ||
合计 | 75,482,587.67 | 75,482,587.67 | 68,981,498.92 | 68,981,498.92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134,228,000.00 | - |
合计 | 134,228,000.00 | -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衍生金融负债—远期外汇合同 | 10,872,800.00 | |
合计 | 10,872,800.00 |
其他说明:
注:于2022年6月30日,衍生金融负债主要为未结算的美元远期外汇合同,其名义金额为美元60,000,000元(2021年12月31日:0元)。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银行承兑汇票 | 260,012,736.66 | 9,057,329.59 |
合计 | 260,012,736.66 | 9,057,329.59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 | 2,394,931,959.27 | 1,551,452,620.85 |
应付加工费 | 177,359,505.28 | 331,425,372.29 |
应付运费 | 53,918,167.06 | 37,574,363.39 |
其他 | 9,003,523.04 | 10,995,510.02 |
合计 | 2,635,213,154.65 | 1,931,447,866.5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销货款 | 476,931,768.79 | 521,791,379.15 |
经销商额外购买选择权 | 20,138,475.88 | 18,256,212.64 |
合计 | 497,070,244.67 | 540,047,591.79 |
(1) 预收销货款是本集团对非赊销合同客户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所收取的预收款,合同的相关收入将在本集团履行履约义务后确认。期初预收销货款已全部于本期确认为收入,期末预收销货款预计未来一年内确认为营业收入。
(2) 经销商额外购买选择权通常按照经销商客户的提货量以一定的比率或者定量赋予,相关收入将在经销商实际使用额度并且本集团履行履约义务后确认,期末余额将于未来一年内确认为营业收入。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58,722,544.67 | 427,427,416.16 | 413,413,896.69 | 172,736,064.14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274,760.40 | 18,427,348.04 | 18,340,650.42 | 1,361,458.02 |
合计 | 159,997,305.07 | 445,854,764.20 | 431,754,547.11 | 174,097,522.16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54,854,612.61 | 394,759,259.51 | 380,781,228.55 | 168,832,643.57 |
二、职工福利费 | 1,432,076.32 | 7,516,014.53 | 6,978,429.58 | 1,969,661.27 |
三、社会保险费 | 785,754.02 | 11,118,772.88 | 11,064,482.48 | 840,044.42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764,605.65 | 10,104,019.94 | 10,047,364.22 | 821,261.37 |
工伤保险费 | 19,998.04 | 501,453.41 | 502,853.86 | 18,597.59 |
生育保险费 | 1,150.33 | 513,299.53 | 514,264.40 | 185.46 |
四、住房公积金 | 672,150.50 | 12,371,487.00 | 12,352,856.40 | 690,781.1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977,951.22 | 1,661,882.24 | 2,236,899.68 | 402,933.78 |
合计 | 158,722,544.67 | 427,427,416.16 | 413,413,896.69 | 172,736,064.14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236,459.37 | 17,863,563.03 | 17,780,187.31 | 1,319,835.09 |
2、失业保险费 | 38,301.03 | 563,785.01 | 560,463.11 | 41,622.93 |
合计 | 1,274,760.40 | 18,427,348.04 | 18,340,650.42 | 1,361,458.0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67,113,927.86 | 23,527,107.79 |
企业所得税 | 76,448,638.87 | 94,162,716.02 |
个人所得税 | 4,319,432.37 | 72,692,877.8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203,086.25 | 785,604.00 |
房产税 | 896,898.14 | 896,898.11 |
土地使用税 | 314,930.48 | 314,930.48 |
教育费附加 | 1,050,161.70 | 727,852.04 |
印花税 | 1,213,602.47 | 1,557,059.23 |
其他 | 221,094.92 | 363,511.70 |
合计 | 152,781,773.06 | 195,028,557.21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170,022.12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225,550,875.84 | 175,309,812.58 |
合计 | 225,720,897.96 | 175,309,812.58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170,022.12 | |
合计 | 170,022.12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工程及设备款 | 38,776,132.17 | 20,684,221.76 |
保证金和押金 | 97,505,704.22 | 76,105,688.92 |
保险理赔款 | 10,797,077.82 | 7,613,904.71 |
服务费、返修费 | 39,691,634.56 | 20,328,967.99 |
物业、外包仓租赁等日常相关费用 | 24,287,826.39 | 33,909,380.95 |
其他 | 14,492,500.68 | 16,667,648.25 |
合计 | 225,550,875.84 | 175,309,812.5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4,477,524.32 | 26,404,133.28 |
合计 | 24,477,524.32 | 26,404,133.28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计销售退回 | 47,622,563.15 | 46,392,453.66 |
产品质量保证 | 15,378,304.79 | 68,547,234.98 |
合计 | 63,000,867.94 | 114,939,688.64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权回购款 | 21,544,188.96 | 20,893,575.85 |
合计 | 21,544,188.96 | 20,893,575.85 |
注:于2021年4月15日,本公司子公司六十六号与投资者红杉沐辰(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红杉沐辰”)、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小米科技”)及AstrendIV(HongKong)Alpha Limited(“顺为”,与红杉沐辰及小米科技合称“新投资者”)签署《关于北京六十六号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六十六号增资协议”),新投资者向六十六号增资共计人民币2,000万元。根据六十六号增资协议约定,如六十六号于该次融资交割日起八年内未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上述投资者可要求六十六号赎回其持有的全部股权。由于六十六号对新投资者所持股权负有回购义务,因此本公司将其划分为金融负债。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租赁负债 | 66,867,433.39 | 88,713,041.32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4,477,524.32 | 26,404,133.28 |
合计 | 42,389,909.07 | 62,308,908.04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24,800,000.00 | 24,800,000.00 |
合计 | 24,800,000.00 | 24,8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项目奖励金 | 24,800,000.00 | 24,800,000.00 | 尚未满足确认条件的政府补助 | ||
合计 | 24,800,000.00 | 24,800,000.00 | / |
其他说明:
本集团之子公司赛格威科技于2019年10月收到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专项政府奖励基金人民币24,800,000.00元,根据赛格威科技与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签定的合同约定,若公司于获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一年内未开工,或于获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之日起两年内设备投入低于人民币100,000,000.00元,或于获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之日起两年内未投产,则需于未满足时间进度要求之日起两个月内全额退还上述项目奖励金;或未来5年未完成合同约定的税收金额,则需于次年一季度内全额退还上述项目奖励金。截至2022年6月30日,赛格威科技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但还未有合理依据确定可以满足税收要求,故仍然在长期应付款核算。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未决诉讼 | 6,375,700.00 | 6,711,400.00 | 诉讼 |
产品质量保证 | 56,919,688.36 | 45,477,912.42 | 预计保修费(注1) |
其他 | 14,867.94 | 15,650.78 | 赔偿款 |
合计 | 63,310,256.30 | 52,204,963.20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注1:本集团向购买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电动摩托车、全地形车等产品的客户提供产品质量保证,对购买产品售出后一至三年内出现的故障和质量问题提供免费保修。本集团根据近期的质保经验,对向客户提供的产品质量保证进行估计并计提保修拨备。由于近期的质保经验可能无
法反映将来有关已售产品的质保情况,本集团管理层需要运用较多判断来估计这项预计负债。这项保修拨备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均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46,828,797.08 | 1,558,168.07 | 45,270,629.01 | 政府拨款 | |
合计 | 46,828,797.08 | 1,558,168.07 | 45,270,629.01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常州市高新区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基础设施配套专项补助资金 | 35,845,647.50 | 973,185.00 | 34,872,462.50 | 与资产相关 | |||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助金 | 2,433,149.58 | 584,983.07 | 1,848,166.51 | 与资产相关 | |||
江苏省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补助金 | 3,000,000.00 | 3,000,000.00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常州市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重大项目设备补贴资金 | 3,000,000.00 | 3,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自平衡智能服务机器人项目拨款 | 2,550,000.00 | 2,5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本金额 | 47,401.04 | 242.14 | 242.14 | 47,643.18 | |||
股份总数 | 70,788,721 | 361,710 | 361,710 | 71,150,431 | |||
其中:A类普通股 | 52,634,064 | 361,710 | 361,710 | 52,995,774 | |||
B类普通股 | 18,154,657 | - | 18,154,657 |
其他说明:
注:于2021年1月29日,本公司召开董事会并审议通过《关于创始人期权计划、员工认股期权计划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报告期内,一百三十二名激励对象共计认缴存托凭证3,617,100份,向激励对象最终收到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49,404.13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242.14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12,449,161.99元。于2022 年6月30 日,公司股本总额为人民币47,643.18元。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 | |||
股东投入 | 222,939,631.95 | 12,449,161.99 | 235,388,793.94 | |
上市发行普通股 | 1,240,851,295.24 | 1,240,851,295.24 | ||
回购股份 | -231,206,043.34 | -231,206,043.34 | ||
优先股转A类普通股 | 5,735,507,130.62 | 5,735,507,130.62 | ||
其他资本公积 | - | |||
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598,794,987.07 | 51,532,237.15 | 650,327,224.22 | |
发行B类受限普通股 | 12,399,611.23 | 12,399,611.23 | ||
合计 | 7,579,286,612.77 | 63,981,399.14 | 7,643,268,011.9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34,737,868.01 | 6,972,514.43 | 6,972,514.43 | -227,765,353.58 | ||||
其中:重新计 |
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101,735.71 | -1,874,897.60 | -1,874,897.60 | -4,976,633.31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 |
允价值变动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31,636,132.30 | 8,847,412.03 | 8,847,412.03 | -222,788,720.27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649,205.80 | -3,732,529.85 | -3,732,529.85 | -2,083,324.05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 |
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 |
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649,205.80 | -3,732,529.85 | -3,732,529.85 | -2,083,324.05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33,088,662.21 | 3,239,984.58 | 3,239,984.58 | -229,848,677.63 |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071,465,379.06 | -3,482,064,132.7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071,465,379.06 | -3,482,064,132.7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55,551,601.16 | 410,598,753.65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815,913,777.90 | -3,071,465,379.0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814,456,386.84 | 3,619,116,793.42 | 4,715,419,417.09 | 3,645,121,442.8 |
其他业务 | 6,029,811.70 | 3,727,809.64 | 3,299,763.82 | 1,266,523.31 |
合计 | 4,820,486,198.54 | 3,622,844,603.06 | 4,718,719,180.91 | 3,646,387,966.11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1、零售滑板车 | 1,561,045,931.71 |
1.1自有渠道滑板车 | 976,267,802.22 |
1.2小米滑板车 | 584,778,129.49 |
2、共享滑板车及配件 | 1,340,458,382.32 |
3、电动两轮车 | 929,820,616.52 |
4、平衡车 | 381,851,301.46 |
5、全地形车 | 373,698,768.18 |
6、电踏车 | 104,257,327.65 |
7、机器人 | 23,590,932.92 |
8、其他配件收入 | 99,733,126.09 |
9、其他业务收入 | 6,029,811.70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1,985,269,275.48 |
境外 | 2,835,216,923.06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自主品牌销售 | 2,633,172,537.83 |
ToB产品销售 | 1,454,884,694.49 |
定制产品分销 | 732,428,966.22 |
合计 | 4,820,486,198.54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无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291,379.82 | 8,719,525.43 |
教育费附加 | 2,706,889.79 | 6,228,232.46 |
房产税 | 2,169,215.33 | 1,758,876.04 |
土地使用税 | 629,860.96 | 629,860.96 |
印花税 | 3,327,260.77 | 4,167,643.92 |
环境保护税 | 1,047,788.77 | - |
其他 | 28,423.51 | 94,242.51 |
合计 | 13,200,818.95 | 21,598,381.32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成本 | 100,983,894.66 | 80,069,588.68 |
宣传与广告费 | 99,821,395.03 | 62,584,998.15 |
折旧、房租及物业费 | 54,926,388.34 | 28,639,290.08 |
售后服务费 | 21,292,186.31 | 30,756,434.55 |
股份支付费用 | 12,594,100.45 | 14,700,247.38 |
差旅费及业务招待费 | 9,552,156.67 | 7,021,381.04 |
平台服务费 | 5,753,016.14 | 4,834,568.07 |
保险费 | 3,432,969.57 | 6,418,477.45 |
其他 | 7,707,252.67 | 10,740,204.94 |
合计 | 316,063,359.84 | 245,765,190.34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成本 | 152,955,631.25 | 105,129,447.88 |
专业及技术服务费 | 29,904,746.20 | 26,862,624.28 |
折旧及摊销费用 | 27,909,549.84 | 27,572,550.52 |
股份支付费用 | 20,940,210.41 | 37,296,208.68 |
房租及物业费 | 18,395,447.14 | 9,023,604.51 |
差旅费、交通运输费及业务招待费 | 8,990,145.74 | 8,554,130.00 |
其他 | 16,399,127.76 | 15,311,777.12 |
合计 | 275,494,858.34 | 229,750,342.99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成本 | 184,090,919.78 | 129,139,201.67 |
股份支付费用 | 17,997,926.29 | 27,027,354.87 |
材料费 | 16,315,958.66 | 25,726,605.33 |
专业及技术服务费 | 21,761,505.72 | 18,004,877.34 |
折旧及摊销费用 | 11,708,384.96 | 8,475,977.72 |
房租及物业费 | 3,634,255.33 | 6,959,045.47 |
差旅费、交通运输费及业务招待费 | 3,511,427.67 | 5,976,747.47 |
其他 | 2,656,489.88 | 1,446,457.33 |
合计 | 261,676,868.29 | 222,756,267.20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2,791,847.94 | 2,226,467.18 |
减:利息收入 | 5,091,698.68 | 6,035,234.84 |
汇兑损失(收益) | -51,460,428.98 | 27,591,318.62 |
手续费 | 1,451,892.17 | 1,377,246.78 |
合计 | -52,308,387.55 | 25,159,797.74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6,067,602.38 | 7,695,566.92 |
其他 | 470,641.43 | 1,272,901.27 |
合计 | 6,538,243.81 | 8,968,468.19 |
政府补助明细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906,988.66 | 1,930,842.71 | 与收益相关 |
北京商务局2021年度新消费品牌孵化项目补助款 | 228,6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中心“投贷奖”支持资金 | 14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北京市商务局鼓励发展商业品牌首店项目补助资金 | 128,650.00 | 与收益相关 | |
北京市商务局鼓励网络零售健康发展政策支持资金补助 | 12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 | 445,000.00 | 76,925.00 | 与收益相关 |
常州市高新区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基础设施配套专项补助资金 | 973,185.00 | 973,185.00 | 与资产相关 |
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领军型企业奖奖励 | 800,000.00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助金 | 584,983.07 | 4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科教城安全生产先进工作单位奖 | 1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社保局返还2022年度失业保险款 | 230,844.00 | 与收益相关 | |
稳岗补贴 | 247,628.40 | 3,795.00 | 与收益相关 |
以训兴业培训补贴 | 397,223.25 | 与收益相关 | |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引才资助 | 659,500.00 | 6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武进国家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资金补助 | 1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留工培训补助 | 7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0年下半年批发业稳增长资助项目 | 0.00 | 1,677,400.00 | 与收益相关 |
2020年第一批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 0.00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收到常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奖励 | 0.00 | 8,000.00 | 与收益相关 |
纳北收东升镇政府春节慰 | 0.00 | 6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问金 | |||
收到费用补贴国际127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 0.00 | 4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收到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奖励 | 0.00 | 23,900.00 | 与收益相关 |
收到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奖励 | 0.00 | 2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收到洋浦经济开发区税费返还 | 0.00 | 993,319.21 | 与收益相关 |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创新资金 | 0.00 | 37,200.0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政府补助 | 0.00 | 1,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6,067,602.38 | 7,695,566.92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084,358.37 | 5,228,482.18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3,674,776.25 | 12,347,980.9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远期外汇合同到期收益 | 5,192,000.00 | |
合计 | 4,759,134.62 | 22,768,463.15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52,889.40 | 13,984,695.58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4,233,816.75 | |
衍生金融负债 | -10,872,8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9,895,856.34 | |
合计 | -1,729,833.06 | 13,984,695.58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3,406,097.05 | 2,347,277.29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13,406,097.05 | 2,347,277.29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46,717,940.68 | 24,899,110.93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211,490.10 | |
合计 | 46,717,940.68 | 24,687,620.83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809,099.73 | 17,113.58 |
合计 | 809,099.73 | 17,113.5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6,237,000.00 | 173,000.00 | 6,237,000.00 |
诉讼赔偿款 | 379,300.00 | 317,500.00 | 379,300.00 |
供应商违约罚款及赔偿 | 10,833,571.00 | 3,391,022.38 | 10,833,571.00 |
其他 | 3,015,433.54 | 978,655.91 | 3,015,433.54 |
合计 | 20,465,304.54 | 4,860,178.29 | 20,465,304.54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2021年度销售上台阶企业奖政府补助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先进企业表彰款 | 137,000.00 | 32,000.00 | 与收益相关 |
企业上市挂牌补贴资金 | 6,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0年“企业上云”切块奖 | 21,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第二批人才引进费用 | 1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3,292.84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3,292.84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赔偿款 | 1,361,213.21 | 4,834,213.65 | 1,361,213.21 |
对外捐赠 | 1,999,899.15 | 338,400.00 | 1,999,899.15 |
罚款支出 | 312,621.86 | 105,713.47 | 312,621.86 |
其他 | 1,292,968.60 | 1,879,517.17 | 1,292,968.60 |
合计 | 4,966,702.82 | 7,161,137.13 | 4,966,702.82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88,433,210.91 | 103,990,333.52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5,565,336.35 | -13,706,950.32 |
合计 | 93,998,547.26 | 90,283,383.20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49,265,286.70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87,316,321.68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2,176,627.92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336,320.87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476,091.08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80,947.79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300,160.51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62,967,784.45 |
研发加计扣除 | -28,377,306.28 |
所得税费用 | 93,998,547.2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七、57。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员工期权行权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 40,201,172.76 | |
行权个税返还 | 20,580,873.96 | |
政府补助 | 9,996,421.60 | 3,004,225.00 |
收回保证金 | 25,465,809.87 | 25,855,442.91 |
收回受限制货币资金 | 23,769,000.00 | |
诉讼赔偿款 | 11,841,490.78 | 259,730.73 |
利息收入 | 4,804,272.20 | 4,310,986.38 |
收回代垫款 | 4,223,132.61 | 2,090,139.64 |
其他 | 10,498,145.26 | 11,606,419.71 |
合计 | 151,380,319.04 | 47,126,944.37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技术服务费、专业服务费及咨询服务费 | 73,455,200.92 | 19,181,175.16 |
宣传与广告费 | 66,968,330.77 | 62,584,998.15 |
支付给经销商的装修补贴 | 47,247,752.17 | |
售后服务费 | 12,153,158.41 | 30,756,434.55 |
差旅费与交通运输费 | 16,657,501.89 | 88,296,451.04 |
保险费 | 9,569,332.45 | 8,489,892.82 |
房租及物业费 | 16,450,707.94 | 20,709,461.68 |
支付受限制货币资金 | 79,093,974.66 | 1,869,000.00 |
业务招待费及办公费 | 23,631,149.54 | 21,940,563.12 |
赔款(罚款)支出 | 484,878.47 | 6,713,730.82 |
保证金和押金 | 11,283,394.33 | 24,228,191.60 |
退员工行权税款 | 18,614,202.58 | |
其他 | 13,080,984.17 | 12,581,484.97 |
合计 | 388,690,568.30 | 297,351,383.91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支出 | 9,992,182.52 | 5,119,513.78 |
合计 | 9,992,182.52 | 5,119,513.78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55,266,739.44 | 253,420,735.55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46,717,940.68 | 24,687,620.83 |
信用减值损失 | 13,406,097.05 | 2,347,277.2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7,207,407.26 | 26,056,345.41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1,558,712.94 | 6,192,948.05 |
无形资产摊销 | 14,214,738.26 | 17,645,884.3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7,902,430.74 | 26,865,734.9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09,099.73 | -17,113.58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729,833.06 | -13,984,695.58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6,611,865.46 | 29,841,168.61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759,134.62 | -22,768,463.1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232,875.85 | -12,107,927.80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061,872.02 | -1,930,644.48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5,407,916.78 | -380,251,581.32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0,495,300.36 | -768,662,168.0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884,015,515.19 | 943,509,547.44 |
预计负债的增加 | -63,044,113.80 | |
限制性货币资金的减少 | -55,642,237.91 | |
股份支付费用 | 51,532,237.15 | 79,023,810.92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2,952,986.94 | 209,868,479.31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794,226,539.69 | 2,515,239,583.7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685,943,721.94 | 2,196,056,306.47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08,282,817.75 | 319,183,277.23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
其中:库存现金 | 99,388.91 | 76,491.0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743,417,072.44 | 1,659,196,567.7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50,710,078.34 | 26,670,663.11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794,226,539.69 | 1,685,943,721.94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95,790,513.40 | 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合计 | 95,790,513.40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89,492,204.14 | 6.7114 | 600,617,978.87 |
欧元 | 46,705,749.37 | 7.0084 | 327,332,573.88 |
新加坡 | 63,057.44 | 4.8170 | 303,747.69 |
日元 | 19,236.00 | 0.0491 | 944.49 |
加拿大 | 46,656.66 | 5.2058 | 242,885.24 |
应收账款(注) | - | - | |
其中:美元 | 230,379,551.68 | 6.7114 | 1,546,169,323.15 |
欧元 | 49,573,313.23 | 7.0084 | 347,429,608.44 |
港币 | |||
应付账款(注) | - | - | |
其中:美元 | 5,129,606.21 | 6.7114 | 34,426,839.12 |
欧元 | 6,162.04 | 7.0084 | 43,186.04 |
港币 | |||
其他应付款(注) | |||
其中:美元 | 10,441,247.93 | 6.7114 | 70,075,391.36 |
欧元 | 5,098,181.04 | 7.0084 | 35,730,092.00 |
其他说明:
注:截至 2022年6月30日,外币资产负债项目汇率风险敞口包括集团内公司间的往来余额。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重要境外经营实体 | 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选择依据 |
Segway Inc. | 美国 | 美元 | 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 |
Segway Europe B.V. | 荷兰 | 欧元 | |
NineRobot Limited | 香港 | 美元 | |
NineRobot (HongKong )Trading Limited | 香港 | 美元 | |
Segway Discovery Inc. (US) | 美国 | 美元 | |
Segway Discovery Europe B.V. | 荷兰 | 美元 | |
Segway Powersports Inc. | 美国 | 美元 |
以上经营实体,本期记账本位币无变化。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906,988.66 | 其他收益 | 906,988.66 |
北京商务局2021年度新消费品牌孵化项目补助款 | 228,600.00 | 其他收益 | 228,600.00 |
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中心“投贷奖”支持资金 | 140,000.00 | 其他收益 | 140,000.00 |
北京市商务局鼓励发展商业品牌首店项目补助资金 | 128,650.00 | 其他收益 | 128,650.00 |
北京市商务局鼓励网络零售健康发展政策支持资金补助 | 125,000.00 | 其他收益 | 125,000.00 |
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 | 445,000.00 | 其他收益 | 445,000.00 |
常州市高新区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基础设施配套专项补助资金 | 973,185.00 | 其他收益 | 973,185.00 |
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领军型企业奖奖励 | 800,000.00 | 其他收益 | 800,000.00 |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助金 | 584,983.07 | 其他收益 | 584,983.07 |
科教城安全生产先进工作单位奖 | 1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 |
社保局返还2022年度失业保险款 | 230,844.00 | 其他收益 | 230,844.00 |
稳岗补贴 | 247,628.40 | 其他收益 | 247,628.40 |
以训兴业培训补贴 | 397,223.25 | 其他收益 | 397,223.25 |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引才资助 | 659,500.00 | 其他收益 | 659,500.00 |
武进国家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资金补助 | 120,000.00 | 其他收益 | 120,000.00 |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留工培训补助 | 70,000.00 | 其他收益 | 70,000.00 |
常州市高新区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基础设施配套专项补助资金 | 34,872,462.50 | 递延收益 | |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助金 | 1,848,166.51 | 递延收益 | |
江苏省常州市科教城 | 3,000,000.00 | 递延收益 |
管理委员会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补助金 | |||
常州市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重大项目设备补贴资金 | 3,000,000.00 | 递延收益 | |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自平衡智能服务机器人项目拨款 | 2,550,000.00 | 递延收益 | |
2021年度销售上台阶企业奖政府补助 | 1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100,000.00 |
先进企业表彰款 | 137,000.00 | 营业外收入 | 137,000.00 |
企业上市挂牌补贴资金 | 6,0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6,000,000.00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成立子公司,北京零极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常州以莱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NINEROBOT (SINGAPORE) PTE. LTD. | 新加坡 | 新加坡 | 一般批发贸易(包括通用进口和出口);修理自行车和三轮车 | 100.00 | 设立 | |
NineRobot Limited | 香港 | 香港 | 对外投资 | 100.00 | 设立 | |
Ninebot Acquisition Corporation | 美国 | 美国 | 对外投资 | 100.00 | 设立 | |
Segway Powersports Limited(Cayman) | 开曼 | 开曼 | 对外投资 | 100.00 | 设立 | |
Ninebot Inc. | 美国 | 美国 | 对外投资 | 100.00 | 设立 | |
Segway Inc. | 美国 | 美国 | 设计、研发、生产、推广、销售商品及提供售后服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注1) | |
Segway EuropeB.V. | 荷兰 | 荷兰 |
进出口贸易、批发、销售、研发;提供与小型运输的智能设备服务、运输工具、机器人及其相关配件;金融
100.00 | 设立 | |||||
Segway Seoul Inc. | 韩国 | 韩国 | 推广、销售商品及提供售后服务 | 100.00 | 设立 | |
Segway Robotics Inc. | 美国 | 美国 | 进出口贸易、批发、销售机器人及相关配件 | 100.00 | 设立 | |
Segway Gmbh | 德国 | 德国 | 汽车销售 | 100.00 | 设立 | |
Segway Discovery Inc.(US) | 美国 | 美国 | 推广、销售商品及提供售后服务 | 100.00 | 设立 | |
Segway Discovery HK Limited | 香港 | 香港 | 对外投资 | 100.00 | 设立 | |
Segway Motors Limited | 开曼 | 开曼 | 对外投资 | 100.00 | 设立 | |
Segway Motors Pte.Ltd | 新加坡 | 新加坡 | 对外投资 | 100.00 | 设立 | |
NineRobot (HongKong)Trading Limited | 香港 | 香港 | 对外销售 | 100.00 | 设立 | |
Segway Discovery EuropeB.V. | 荷兰 | 荷兰 | 对外销售 | 100.00 | 设立 | |
Segway Powersports Inc. | 美国 | 美国 | 对外销售 | 100.00 | 设立 | |
Discovery Capital | 开曼 | 开曼 | 对外投资 | 100.00 | 设立 |
九号商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技术开发 | 100.00 | 设立 | |
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 100.00 | 设立 | |
九号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摩托车、电动两轮摩托车、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零部件、蓄电池、充电器及零部件的研发、加工、销售 | 100.00 | 设立 | |
赛格威科技有限公司 | 常州 | 常州 | 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全地形车及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 100.00 | 设立 | |
九号科技有限公司 | 常州 | 常州 | 摩托车、电动两轮摩托车、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零部件、蓄电池、充电器及零部件的研发、加工、销售 | 100.00 | 设立 | |
鼎力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VIE协议控制 | ||
纳恩博(常州)科技有限公司 | 常州 | 常州 | 光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技术开发、咨询、转让,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 | VIE协议控制 | ||
纳恩博(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 | 天津 | 光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技术开发 | VIE协议控制 | ||
北京致行慕远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技术开发 | VIE协议控制 | ||
杭州发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杭州 | 杭州 | 投资管理 | VIE协议控制 | ||
纳恩博(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光电一体化技术开发及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 100.00 | 设立 | |
纳恩博(深圳)贸易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电子产品的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的批发、零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 100.00 | 设立 | |
北京六十六号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 79.27 | 设立 | |
九号智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 | 常州 | 常州 | 摩托车、电动两轮摩托车、电动正三 | 100.00 | 设立 |
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零部件、蓄电池、充电器及零部件的研发、加工、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 ||||||
九号(海南)控股有限公司 | 海南 | 海南 |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 | 100.00 | 设立 | |
纳恩博(海南)贸易有限公司 | 海南 | 海南 | 货物进出口 | 100.00 | 设立 | |
纳恩博(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 | 杭州 | 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 100.00 | 设立 | |
未岚大陆(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技术开发与技术咨询 | 100.00 | 设立 | |
海南以莱创业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海南 | 海南 |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 99.50 | 设立 | |
北京零极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技术开发与技术咨询 | 75.00 | 设立 | |
常州以莱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常州 | 常州 |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 99.5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4,813,325.51 | 13,728,967.14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5,677,268.53 | 14,264,659.16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5,677,268.53 | 14,264,659.16 |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第十节(七)”。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这些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1、 市场风险
外汇风险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集团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和其他币种有关,除本集团部分业务以美元和其他币种进行采购和销售外,本集团的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本集团持续监控集团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
1.2、 信用风险
于各资产负债表日,可能引起本集团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本集团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管理层有既定的政策以确保仅向具有良好信用记录的客户进行销售,且管理层会不断检查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对于赊销本集团成立了一个小组负责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本集团尚未逾期和尚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的信用质量良好。
1.3、 流动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集团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
本集团的目标是通过经营活动以及银行借款为主要资金来源,在追求资金回报与灵活性之间维持平衡。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360,136,878.38 | 360,136,878.38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60,136,878.38 | 360,136,878.38 | ||
(1)债务工具投资 | 360,136,878.38 | 360,136,878.38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2,744,375.70 | 32,744,375.70 | ||
(四)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31,878,872.81 | 231,878,872.81 | ||
1.债务工具投资 | 185,583,016.47 | 185,583,016.47 | ||
2.权益工具投资 | 46,295,856.34 | 46,295,856.34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360,136,878.38 | 264,623,248.51 | 624,760,126.89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10,872,800.00 | 10,872,800.0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10,872,800.00 | 10,872,800.00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10,872,800.00 | 10,872,800.00 | ||
其他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10,872,800.00 | 10,872,800.00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上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持续和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于本报告期末的公允价值信息及其公允价值计量的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层次取决于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三个层次输入值的定义如下:
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2022年0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估值技术 | 输入值 |
理财产品 | 360,136,878.38 | 601,489,767.78 | 现金流量折现法 |
未来现金流基于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及合同条款估算,并按能体现市场同类产品信用风
险的折现率折现。
远期外汇合同 | 10,872,800.00 | - | 现金流量折现法 | 未来现金流基于远期外汇合同的预期收益率及合同条款估算,并按能体现市场同类产品信用风险的折现率折现。 |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2022年0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估值技术 | 不可观察输入值 | 对公允价值的影响 |
虬龙B轮优先股 | 118,597,069.15 | 113,265,150.90 | 现金流量折现法\股权价值分配模型 | 风险调整折现率/股权价值分配主要基于对各项退出事件概率的预测 | 风险调整折现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
龙吟工贸投资 | 2,361,347.32 | 2,361,347.32 | 上市公司比较法 | 流动性折价 | 流动性折价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
苏州汉天下股权投资 | 24,624,600.00 | 24,624,600.00 | 交易价格 | ||
南京楚航股权投资 | 46,295,856.34 | 30,000,000.00 | 交易价格 | ||
浙江嘀视股权投资 | 10,000,000.00 | 交易价格 | |||
上海肇观电子股权投资 | 30,000,000.00 | 交易价格 | |||
权益工具投资 | 32,744,375.70 | 160,714.29 | 交易价格 |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福建云众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注1) | 其他 |
小米有品科技有限公司(注1) | 其他 |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1) | 其他 |
小米之家商业有限公司(注1) | 其他 |
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注1) | 其他 |
XiaomiTechnologyNetherlands(注1) | 其他 |
有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1) | 其他 |
杭州虬龙科技有限公司(注2) | 其他 |
重庆虬龙科技有限公司(注2) | 其他 |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注3) | 其他 |
重庆创通联达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注3) | 其他 |
其他说明注1:相关公司合称“小米集团”。小米集团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权的法人控制的企业,故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注2:相关公司为虬龙控制的子公司,合称“虬龙集团”。本集团将虬龙B轮优先股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且本公司高管徐鹏担任重庆虬龙科技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杭州虬龙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故虬龙集团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注3:相关公司合称“中科创达集团”。中科创达集团为本公司前董事赵鸿飞(2022年5月18日离任,离任时间短于12个月)控制的企业,故中科创达集团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小米集团 | 采购原材料 | 11,268,520.29 | 53,407,685.07 |
福建云众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半成品 | 59,119,604.28 | 158,990,946.56 |
虬龙集团 | 采购原材料、整车 | 5,861,790.43 | 12,591,285.31 |
中科创达集团 | 采购技术服务 | 410,280.00 | |
合计 | 76,660,195.00 | 224,989,916.94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小米集团 | 出售商品 | 732,428,966.22 | 1,805,851,897.64 |
福建云众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原材料 | 1,711,348.10 | 12,386,850.90 |
虬龙集团 | 出售商品 | 88,854.87 | |
合计 | 734,140,314.32 | 1,818,327,603.41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615.39 | 1,893.11 |
注:2021年上半年关键管理人员承担的股份支付费用金额为17,775,407.42元,上年同期为45,824,173.81元。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小米集团 | 352,389,963.68 | 3,523,899.64 | 248,621,666.11 | 2,486,216.67 |
应收账款 | 福建云众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1,933,828.99 | 230,265.14 | 3,883,650.64 | 414,398.44 |
其他应收款 | 小米集团 | 118,000 | 18,000.00 | ||
预付款项 | 小米集团 | 1,544,365.50 | 875,874.00 | ||
预付款项 | 虬龙集团 | 944,264.79 | |||
预付款项 | 中科创达集团 | 701,263.88 | |||
合计 | 356,687,422.05 | 3,754,164.78 | 254,343,455.54 | 2,900,615.11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小米集团 | 6,511,012.02 | 12,620,223.24 |
应付账款 | 福建云众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69,593,392.05 | 44,611,833.41 |
应付账款 | 虬龙集团 | 487,387.06 | |
其他应付款 | 小米集团 | 303,098.00 | 3,098.00 |
其他应付款 | 虬龙集团 | 80,386.79 | |
合计 | 76,975,275.92 | 57,235,154.65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361,710.00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39,268.0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美元0元/股至美元22.91元/股;1.75年至7年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美元1元/股(人民币6.71元/股)至人民币189.4元/股;2.75年至9.32年 |
其他说明无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对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工具的数量一致。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650,327,224.22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51,532,237.15 |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项目 | 2022年 |
已批准及已签约的资本承担 | 522,020,704.24 |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管理层根据本集团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划分经营分部。由于本集团主要在生产和销售智能短交通产品及服务类机器人,对于所有集团内公司,在内部组织结构和管理要求方面一致,因此将本集团的业务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内部报告的复核、资源配置及业绩评价。故本集团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未列示分部信息。
(1)地区信息
本集团按不同地区列示的有关取得的对外交易收入以及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独立账户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下同)的信息见下表。对外交易收入是按接受服务或购买产品的客户的所在地进行划分的。非流动资产是按照资产实物所在地(对于固定资产而言)或被分配到相关业务的所在地(对无形资产和商誉而言)或合营及联营企业的所在地进行划分的。
国家或地区 | 对外交易收入总额 | 非流动资产总额 | ||
2022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1年 | |
来源于中国大陆境内 | 1,985,269,275.48 | 2,590,286,769.12 | 1,101,574,212.65 | 970,149,882.18 |
来源于中国大陆境外 | 2,835,216,923.06 | 2,128,432,411.79 | 358,256,071.76 | 341,773,913.06 |
合计 | 4,820,486,198.54 | 4,718,719,180.91 | 1,459,830,284.41 | 1,311,923,795.24 |
注:按资产所在地划分的非流动资产未包含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及其他非流动金
融资产。
(2) 主要客户
在本集团客户中,本集团来源于单一客户收入占本集团总收入10%或以上的客户有1个(2021年:1个),约占本集团总收入15.19%(2021年:38.27%)。来自该等客户的收入金额列示如下:
客户 | 2022年 | 2021年 |
小米集团 | 732,428,966.22 | 1,805,851,897.64 |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809,099.73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868,255.1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944,943.19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261,601.7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256,132.4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11,320.86 | |
合计 | 19,516,446.4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76 | 3.60 | 3.3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32 | 3.33 | 3.10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高禄峰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8月16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