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280 公司简称:精进电动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公司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四条第(二)项上市标准上市,上市时尚未盈利。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73,631.8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012.8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4,284.88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实现盈利。
三、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了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的内容。
四、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 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 公司负责人余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文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成丽芳声
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因公司尚未盈利,本年度没有利润分配预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八、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治理特殊安排情况:
□本公司为红筹企业
□本公司存在协议控制架构
√本公司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一)特别表决权的设置情况
1、设置特别表决权安排的股东大会决议
2019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授予菏泽北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原正定北翔能动科技有限公司)所持股份特别表决权的议案》,并修改公司章程,设置特别表决权。 根据特别表决权设置安排,将控股股东菏泽北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69,677,522股公司股份转换为特别表决权股份,北翔新能源持有股份每股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为其他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每股拥有的表决权的10倍。 北翔新能源及其实际控制人余平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以及对需要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具有绝对控制权。
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而发行的股票,及公司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的股票,均属于普通股份,不拥有特别表决权。
2、特别表决权安排的运行期限
2019年10月14日,公司设置了特别表决权。特别表决权设立至今,运行正常。除非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终止特别表决权安排,公司特别表决权设置将持续、长期运行。
3、持有人资格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发展或业务发展或业务增长等作出重大贡献,并且在公司上市前及上市后持续担任公司的董事的人员或者该等人员实际控制的控制主体。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合计达到公司全部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10%以上。
公司控股股东北翔新能源及其实际控制人余平符合上述要求。
4、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普通股股份拥有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安排
北翔新能源持有公司11.81%的股份及57.24%的表决权,实际控制人余平通过北翔新能源、赛优利泽和Best E-Drive合计控制公司59.29%的表决权。
截至本年报报告披露日,表决权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数量(票) | 表决权比例(%) |
1 | 北翔新能源 | 69,677,522 | 11.81 | 696,775,220 | 57.24 |
2 | Best E-Drive | 15,562,417 | 2.64 | 15,562,417 | 1.28 |
3 | 赛优利泽 | 9,391,250 | 1.59 | 9,391,250 | 0.77 |
4 | 其他股东 | 348,035,478 | 58.96 | 348,035,478 | 28.59 |
5 | 公众股东 | 147,555,000 | 25.00 | 147,555,000 | 12.12 |
合计 | 590,221,667 | 100.00 | 1,217,319,365 | 100.00 |
5、持有人所持有的特别表决权股份能够参与表决的股东大会事项范围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除北翔新能源外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北翔新能源持有的69,677,522股股份为拥
有特别表决权的股份,每一特别表决权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的比例为10:1。尽管有前述安排,公司股东对下述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
(1) 修改公司章程;
(2) 改变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
(3) 聘任或者解聘独立董事;
(4) 聘请或者解聘为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事务所;
(5)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公司股东大会对前述第(2)项作出决议,应当经过不低于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将相应数量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除外。除上述情形外,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对股东大会决议进行表决时,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差异化表决。
6、股份锁定安排及转让限制
(1)不得增发特别表决权股份
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除同比例配股、转增股本情形外,不得在境内外发行特别表决权股份,不得提高特别表决权比例。公司因股份回购等原因,可能导致特别表决权比例提高的,应当同时采取将相应的数量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等措施,保证特别表决权比例不高于原有水平。
(2)特别表决权股份转让限制
特别表决权股份不得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但可以按照《公司章程》和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转让。
(3)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转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特别表决权股份应当按照1:1的比例转换为普通股份:
① 拥有的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不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资格和最低持股要求,或者丧失相应履职能力、离任、死亡;
② 实际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失去对相关持股主体的实际控制;
③ 拥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向他人转让所持有的特别表决权股份,或者将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委托他人行使;
④ 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
发生前述情形的,特别表决权股份自相关情形时即转换为普通股份,相关股东应当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具体情形、发生时间、转换为普通股份的特别表决权股份数量、剩余特别表决权股份数量等情况。
发生前述第④项情形的,公司已发行的全部特别表决权股份均应当转换为普通股份。
(二)特别表决权对股东大会议案的影响及对中小股东权益可能的影响
特别表决权机制下,公司控股股东北翔新能源及实际控制人余平能够决定公司股东大会的普通决议,对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也能起到类似的决定性作用,限制了除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外的其他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决策的影响。
若包括公众投资者在内的中小股东因对公司重大决策与北翔新能源及余平持有不同意见而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反对,则有较大可能因每股对应投票权数量的相对显著差异而无足够能力对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产生实质影响。
在特殊情况下,北翔新能源及余平的利益可能与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一致,存在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可能。
特别表决权机制影响股东大会议案的具体情况如下:
1、 如下决议不适用特别表决权:
(1) 修改公司章程;
(2) 改变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
(3) 聘任或者解聘独立董事;
(4) 聘请或者解聘为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事务所;
(5)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2、适用特别表决权且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事项,适用特别表决权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该等事项的决策能力提升,仍无法确保其同意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即其他股东的反对票达1/3以上,该议案无法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具体事项如下:
(1)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2)章程第四条第(四)项所列担保交易,即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3)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者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4)股权激励计划;
(5)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
(6)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3、适用特别表决权且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事项,设置特别表决权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绝对决策控制能力,能够确保由其同意的议案通过股东大会。其他股东即使达成一致,仍不能否决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表决同意的议案。
(三)防范特别表决权滥用及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具体措施
1、防范特别表决权机制滥用的措施
(1)安排合适的特别表决权比例以平衡控制权
(2)严格限制特别表决权权限范围
公司设置特别表决权,系为了保证公司实际控制人余平对公司的控制权,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从而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余平作为精进电动的创始人、实际控制人及核心管理层能够集中公司表决权,有助于提升公司治理效果。特别表决权边界清晰,不适用有关投资者基本权利的若干重大事项。
(3)对特别表决权股份施加更严格的减持限制
特别表决权股份相当于普通股份受到更严格的减持限制,使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股东相对于持有普通股份的其他股东、公众投资者更加重视公司的长期、稳定的发展,制约其滥用特别表决权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根据《上市规则》第4.5.8条和《公司章程》规定,特别表决权股份不得在二级市场交易,但可以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转让。 根据《上市规则》第4.5.9条和《公司章程》规定,出现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向他人转让所持有的特别表决权股份,或者将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委托他人行使时,特别表决权股份应当按照1:1的比例转换为普通股份。
2、 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措施
除以上防范特别表决权机制滥用的措施外,公司还设置了如下具体制度及措施,能够充分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1) 重视股东分红权
公司已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对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探讨,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露。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 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
公司设置了3名独立董事,并建立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赋予了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聘请外部审计和咨询机构、就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判断等特殊职权,并规定其有权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在审议聘请或者解聘独立董事时,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更有利于强化独立董事代表中小股东利益发挥独立监督的职能。
(3) 中小股东享有董事提名权及董事会临时会议召开权
根据《公司章程》,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亲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额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4) 建立规范关联交易等一系列制度
公司依法建立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通过将数额较大的交易及重要事项的审批权限置于公司股东大会层面,形成总经理决策、董事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不同层级决策程序,防范管理层损害公司及公众投资者利益的不当行为。
(5) 强化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督办法(试行)》对于信息披露的监督要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就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程序、媒体、权限和责任、保密措施、机构和联系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 除遵守信息披露的一般性要求外,公司还将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4.5.11条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特别表决权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以及特别表决权安排下保护投资者合法 有关措施的实施情况。
3、 控股股东北翔新能源就特别表决权出具的相关承诺
就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控股股东北翔新能源出具了《关于行使特别表决权的承诺函》,承诺:
菏泽北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企业”)系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公司章程》持有公司特别表决权。本企业承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行使权益,不得滥用特别表决权,不得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本企业将及时改正,并依法承担对投资者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九、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二、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9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12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54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7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9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2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34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13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35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精进电动 | 指 |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精进新能源余姚 | 指 | 精进新能源技术(余姚)有限公司 |
精进正定 | 指 | 精进电动科技(正定)有限公司 |
精进余姚 | 指 | 精进电动科技(余姚)有限公司 |
精进百思特 | 指 | 精进百思特电动(上海)有限公司 |
精进北美 | 指 | Jing-Jin Electric North America LLC,精进电动北美有限责任公司 |
精进菏泽 | 指 | 精进电动科技(菏泽)有限公司 |
金泽租赁 | 指 | 金泽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精进华业 | 指 | 北京精进华业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华程 | 指 | 南京华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益瀚实业 | 指 | Origin Industrial Limited,益瀚实业有限公司 |
北翔新能源 | 指 | 菏泽北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正定北翔能动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发起人股东 |
诚辉国际 | 指 | Noble Ray International Limited(诚辉国际有限公司),系公司发起人股东 |
中信产业 | 指 | CITIC PE Investment(Hong Kong)Limited(中信产业投资基金(香港)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发起人股东 |
超越摩尔 | 指 | 上海超越摩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理成赛鑫 | 指 | 上海理成赛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发起人股东 |
方腾集团 | 指 | Fountain Holdings Limited,系公司发起人股东 |
VV Cleantech | 指 | VV Cleantech(HK)Limited,系公司发起人股东 |
CEF | 指 | CEF EMC Holdings Limited,系公司发起人股东 |
拉萨知行 | 指 | 拉萨知行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Best E-Drive | 指 | Best E-Drive L.P,系公司发起人股东 |
蔚度投资 | 指 | 蔚度(嘉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公司),系公司发起人股东 |
腾茂百安 | 指 | 菏泽腾茂百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正定腾茂百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发起人股东,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安胜恒永 | 指 | 菏泽安胜恒永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正定安胜恒永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发起人股东,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赛优利泽 | 指 | 菏泽赛优利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正定赛优利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发起人股东,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
杰亿利泽 | 指 | 菏泽杰亿利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正定杰亿利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系公司发起人股东,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杰亿恒永 | 指 | 菏泽杰亿恒永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正定杰亿恒永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发 |
起人股东,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
杰亿百安 | 指 | 菏泽杰亿百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正定杰亿百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发起人股东,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FNOF | 指 | FNOF Powertrain Limited |
中金佳泰 | 指 | 中金佳泰贰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FG VENTURE | 指 | FG VENTURE BJJ LIMITED,系公司发起人股东 |
华德捷创 | 指 | 共青城华德捷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华胜天成 | 指 | 北京华胜天成低碳产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理驰投资 | 指 | 上海理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发起人股东 |
混沌投资 | 指 | Chao Investment Limited(混沌投资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发起人股东 |
福源恒聚 | 指 | 合肥福源恒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发起人股东 |
龙灏投资 | 指 | 上海龙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发起人股东 |
德丰杰龙升 | 指 | 上海德丰杰龙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水光风持 | 指 | 北京水光风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吉利集团/吉利 | 指 | 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 |
小鹏汽车/小鹏 | 指 | 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广汽集团/广汽 | 指 |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菲亚特克莱斯勒 | 指 | Fiat Chrysler Automobiles,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集团 |
Karma | 指 | Karma Automotive,LLC,为万向集团公司的境外子公司 |
厦门金龙 | 指 |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东风集团/东风 | 指 |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中通客车 | 指 |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赛米控集团/赛米控 | 指 | SEMIKRON Elektronik GmbH & CO.KG、SEMIKRON Automotive Systems GmbH & CO.KG、赛米控电子(珠海)有限公司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交易所/证券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工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税务总局 | 指 | 国家税务总局 |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 指 |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
《公司章程》 | 指 |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经公司2021年11月26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A股 | 指 | 在中国境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以人民币认购和买卖的普通股股票 |
保荐机构/保荐人/华泰 | 指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立信 | 指 | 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中汽协 | 指 |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
新能源汽车 | 指 | 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包括: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
EMC | 指 |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电池兼容 |
FMEA | 指 | Failure Mode and Bffects Analysis,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即“潜在失效模式及后果分析” |
IAT | 指 | International Automotive Task Force,国际汽车工作组 |
IEC | 指 | International Electro technical Commission,国际电工委员会 |
IGBT | 指 | 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控制器的主要零部件 |
JIS | 指 | Japaness Industrial Standards,日本工业标准 |
ISO | 指 | 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国际标准化组织 |
NVH | 指 | Noise、Vibration、Harshness,噪声、振动与声振粗糙度 |
PPAP | 指 | Production Part Approval Process,生产件批准程序 |
PSW | 指 | Part Submission Warrant,零部件提交保证书 |
SAE | 指 | Society of Automotive Engineers,国际自动化工程师学会 |
报告期、本报告期 | 指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精进电动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Jing-Jin Electric Technologies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JJE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余平 |
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利泽中园106号楼1层103B-4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5号普天科技园7号楼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15 |
公司网址 | www.jjecn.com |
电子信箱 | tzzgx@jjecn.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谢文剑 | 毛艳红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5号普天科技园2号楼 | 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5号普天科技园2号楼 |
电话 | 010-85935151转5224 | 010-85935151转5224 |
传真 | / | / |
电子信箱 | tzzgx@jjecn.com | tzzgx@jjecn.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5号普天科技园2号楼董事会办公室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精进电动 | 688280 | 无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刘海山、孙艳华 |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外) | 名称 | / |
办公地址 | /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许楠、柴奇志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1年10月27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名称 | / |
办公地址 | / | |
签字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 /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营业收入 | 736,318,212.03 | 578,224,774.59 | 27.34 | 789,702,169.70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640,405,212.03 | 570,991,474.59 | 12.16 | 780,240,956.9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00,128,372.57 | -379,155,451.91 | -5.53 | -256,042,142.4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42,848,845.90 | -306,331,159.17 | -44.57 | -241,722,517.4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2,032,987.60 | -141,188,662.71 | -135.17 | -113,882,085.45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9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009,395,420.60 | 549,867,351.07 | 265.43 | 917,699,485.81 |
总资产 | 3,378,332,888.88 | 1,556,500,358.12 | 117.05 | 1,650,912,720.19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6 | -0.86 | 0.00 | -0.6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6 | -0.86 | 0.00 | -0.6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5 | -0.69 | -37.68 | -0.5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0.50% | -51.67% | 减少8.83个百分点 | -46.4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6.96% | -41.75% | 减少25.21个百分点 | -43.81%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21.06% | 22.11% | 减少1.05个百分点 | 18.20%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73,631.82万元,同比2020年度增加27.34%。2021年营业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随着疫情影响的基本消退,订单及运营恢复;同时2020年底,公司一些乘用车项目投产后,销售量在2021年快速攀升;在商用车板块,受城市物流配送市场电动化的需求
拉动,销售增长较快。同时,子公司金泽租赁通过招标成功向菏泽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销售新能源公交车的收入也提高了2021年收入的增长。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012.84万元,同比2020年度减少5.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4,284.88万元,同比2020年度减少44.57%。净利润指标下降主要由于毛利率较高的技术开发与服务收入占比下降,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收入占比提升,而新能源汽车电驱动受原材料涨价的影响,其毛利率仍为负,因此导致综合毛利率下降。其次,因为2021年营业收入较2020年增加,公司在销售费用中按营业收入比例计提的产品质保金费用增加。 第三,2021年公司继续加大拓展欧美市场,持续在北美基地的战略性投入。公司投入人力,物力,建设,组装,调试产线和培训生产工人。以上的投入导致了公司研发费用,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报告期内,公司2021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203.30万元,同比2020年度减少135.17%,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以及员工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37,833.29万元,较年初增加117.05%;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00,939.54万元,较年初增加265.43%,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208,465,006.32 | 131,920,384.77 | 137,608,718.60 | 258,324,102.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1,401,182.29 | -97,835,792.37 | -99,258,677.95 | -121,632,719.9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01,136,086.35 | -108,016,031.92 | -105,068,200.94 | -128,628,526.6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374,798.36 | 21,412,388.52 | -85,913,684.57 | -246,156,893.19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1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604,162.24 | -64,522.68 | -574,831.04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1,021,307.41 | 25,889,559.37 | 19,332,998.2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417,712.33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115,359,416.02 | -33,822,534.09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 | 9,530,387.25 | 12,341,000 |
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355,228.58 | 4,369,086.59 | 744,741.9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42,720,473.33 | -72,824,292.74 | -14,319,624.95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31,030,398 | 6,323,809.48 | -24,706,588.52 | |
合计 | 31,030,398 | 6,323,809.48 | -24,706,588.52 |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1年,在经历了疫情反复、大宗商品价格上涨,芯片供应短缺等困难,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仍继续保持增长的态势。根据公开信息显示, 2021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量达354.5万辆,较2020年增加了217.9万辆,同比增长 159.52%,销量达352.1万辆,较2020年增加了215.4万辆,同比增长157.57%。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地完成了在上交所科创板的上市工作,在业务上公司通过开拓国际市场,提高供应链管理,保障产品供应、优化产品结构、调整价格等策略,从而实现营业收入的增长;同时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持续吸引人才并结合资本市场并购方式,积极推进新产品线布
局及发展。报告期内公司研发、生产及销售等各项业务基本保持了稳定,但受去年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公司报告期内经营业绩同比有所下降。具体而言,公司2021年经营情况主要如下:
1、 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73,631.82万元,同比2020年度增加27.34%。2021年营业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随着疫情影响的基本消退,订单及运营恢复;同时2020年底,公司一些乘用车项目投产后,销售量在2021年快速攀升;在商用车板块,受城市物流配送市场电动化的需求拉动,销售增长较快。2021年公司技术开发与服务收入较2020年有所下降。公司技术研发收入主要来源于境外项目,境外项目具有技术难度高和取得项目时间较长的特点,所以容易引起相关收入波动。同时,子公司金泽租赁通过招标成功向菏泽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销售新能源公交车的收入也提高了2021年收入的增长。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012.84万元,同比2020年度减少5.53%。净利润指标下降主要由于毛利率较高的技术开发与服务收入占比下降,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收入占比提升,而新能源汽车电驱动受原材料涨价的影响,其毛利率仍为负,因此导致综合毛利率下降。其次,因为2021年营业收入较2020年增加,公司在销售费用中按营业收入比例计提的产品质保金费用增加。 第三,2021年公司继续加大拓展海外市场,持续在北美基地的战略性投入。公司投入人力,物力,建设,组装,调试产线和培训生产工人。以上的投入导致了公司研发费用,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
2、 成功登陆科创板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成功登陆上交所科创板,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7,555,000股,公开发行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13.7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33,307,9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审计验资费用等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78,570,973.3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54,736,926.64元。完成科创板上市是公司发展过程中具有战略意义的里程碑。通过募投项目的建设,将帮助公司在大功率高集成度电驱动系统、第三代半导体的控制器、生产工艺优化以及试验条件等方面,实现业内领先的技术储备,进一步优化公司生产制造环节的生产效率与产品性能,提升公司信息化建设水平,提高公司生产过程的数字化管理水平,实现公司发展战略。
3、 研发和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投入研发费用15,508.81万元,同比增长21.29%。公司围绕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的三大总成,多方向推进研发项目, 重点加大高度集成化的乘用车和商用车“多合一”电驱动系统研发投入。同时密切关注电驱动系统行业的前沿技术动向,积极进行前瞻性研发,主动布局,完成技术储备。报告期公司持续对第三代碳化硅半导体控制器、方导体驱动电机、多合一电驱动系统、电磁离合器、非晶带材驱动电机、轮毂驱动电机、多档减速器等领域积极进行技术储备,部分产品已陆续推向市场。报告期内,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新增软件著作权1项,境内已授权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35项、外观设计专利9项;境外已授权专利27项。截至报
告期末,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拥有软件著作权19项,境内已授权发明专利28项、实用新型专利235项、外观设计专利103项;境外已授权专利57项。公司在原材料供应紧张、价格上涨的情况下,通过技术创新、工艺改进和精细化管理,对产品的设计和生产制造进行优化,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
4、 业务合作和产品市场
公司业务聚焦产品技术领先,客户构成主要为行业内的头部企业,比如上海汽车、中国一汽、比亚迪、吉利集团、小鹏汽车、厦门金龙,东风集团及福田集团。公司在不断拓展国内业务的同时,利用领先技术与研发能力和国际化的研发和管理团队优势,以精进北美为桥头堡,积极开拓海外业务,持续投入北美的研发和生产基地的建设。公司除了与国外的Stellantis(菲亚特克莱斯勒), TRATON 集团及其下属的MAN,斯堪尼亚,大众商用车等传统著名车企建立了紧密的业务关系外,也积极开发海外新能源汽车新势力客户,与这些客户开展了多项目和多方面的合作业务,为未来公司海外业务的增长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
精进电动是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国内领军企业之一,从事电驱动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已对驱动电机、控制器、传动三大总成自主掌握核心技术和实现完整布局。精进电动为客户提供电驱动系统的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凭借卓越的产品性能、突出的系统级供应能力、领先的研发水平和高效的技术服务,赢得了国内外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客户的信赖,是我国少数能够持续获得全球知名整车企业电驱动系统产品量产订单的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企业。公司坚持自主研发与持续创新,建立了国际化的研发团队和全球化的组织架构,目前已在北京、上海、正定、菏泽、余姚以及美国底特律设立了研发和生产基地。
2、公司主营产品
公司核心产品为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公司产品具有高度集成、高功率密度、高转矩密度、高可靠性、高效率、低振动噪声水平的技术特点。公司在新能源汽车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增程式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和氢燃料汽车等主流技术路线均有成功量产项目的经验。
电驱动系统包括三大总成:驱动电机总成(将动力电池的电能转化为旋转的机械能,是输出动力的来源)、控制器总成(基于功率半导体的硬件及软件设计,对驱动电机的工作状态进行实时控制,并持续丰富其他控制功能)、传动总成(通过齿轮组降低输出转速提高输出扭矩,以保证电驱动系统持续运行在高效区间)。新能源汽车的电驱动系统,在高温、高湿、振动的复杂工作环境下,基于实时响应的软件算法,高频精确地控制电力电子元器件的功率输出特性,实现对驱动电机的控制,最终通过精密机械零部件对外传输动力。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 研发模式
公司以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实际需求为导向,制定公司技术及产品中、长期研发战略规划,并依托自主研发与合作研发两种模式开展研发工作。
(1) 自主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部门以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国际技术动态、客户需求为导向,采用差异化竞争的策略,依靠具有丰富经验的国际化研发团队,研发新工艺、新技术,完成技术方案的验证,把研发成果快速产业化,取得了一系列的技术创新和突破。此外,公司在美国组建了专业的研发团队,结合中国以及美国双方研发团队的各自优势,共同研发用于公司产品的差异化相关技术,提升公司产品性能。同时公司制定了研发项目管理制度,对研发项目的立项、审批、执行等流程进行了规定。
(2) 合作研发模式
整车企业与核心零部件供应商在新车型或新产品规划的初期就开始深度合作同步研发,是汽车行业的常见模式。此等安排既可以共担风险又能够同步优化、提高效率。
公司的合作研发工作主要分为两类:一是预研项目,公司协助客户进行特定领域的技术论证或技术储备;二是量产项目,在达到量产阶段之前的产品设计、样品试制、实验验证与工装模具开发等服务。公司与客户签订具体协议之后,公司根据客户要求的产品参数、技术指标、试验项目等具体情形,组织人员进行定制化的技术开发与服务工作,并设置重要工作节点,接受客户的验收。
公司技术开发与服务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1)工装模具业务:主要包括整车企业客户新车型项目进入量产之前的工装设计、模具开发等;(2)技术服务业务:主要包括整车企业客户新车型项目的同步开发;非整车企业的工装模具开发、产品预研、样机试制等;有明确需求订单的新车型项目的技术服务。
在与客户签订相关协议之后,公司根据客户要求的产品参数、技术指标,组织人员进行研发,具体包括5个阶段,并设置8个质量门节点。每个节点进行阶段性评审,只有顺利通过质量门节点的阶段性评审,才能进入下一个阶段。公司按照产品开发程序实施开发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并按照协议约定将样件送交相应整车企业客户,后者将对公司提供的样件进行鉴定和验审,并对可能存在的缺陷提出解决方案,公司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进行调整,待最终通过客户的验审环节后,确认前期技术开发与服务收入,进而双方另行签署量产协议,开始形成产品订单。
2、 采购模式
为保障公司产品质量和性能,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采购体系。潜在供应商经过公司内部评审之后,纳入潜在供应商名录。公司技术相关部门进步评估供应商小批量样件和进行现场的PPAP(Production Part Approval Process,生产件批准程序)核查,并基于核查情况要求供应商出
具PSW(Part Submission Warrant,零件提交保证书)。公司获得供应商出具的PSW之后,将供应商纳入合格供应商目录,具备批量供货资格。
采购需求部门提出采购申请并获得批准之后,采购部门在严格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基础之上,结合销售部门的订单预测、生产部门的交付情况以及原材料实时库存信息,综合制定采购计划。采购部门在合格供应商目录范围内组织必要的招标程序,并与最终确定的合格供应商就服务范围、产品参数、质量要求、账期约定、保密条款等完成谈判并签署相关协议。供应商到货后,经过检验合格的,准予入库。在价格调整机制方面,采购部将定期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及价格调整,并对供应商提出规范性整改意见。
3、 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为按照客户订单组织生产,以销定产。产控物流部根据客户订单及交付时间、产能、设备状况、生产线负荷状况、原材料供应状况等综合评审,安排生产计划,并将生产计划发送给生产部门。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进度发布生产制造令,按照生产制造令进行领料、组装、测试、包装、入库等,完成生产计划。
4、 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销模式,与客户建立合作关系之后,将根据最终配套车型的生命周期以及后续车型的开发进度,向客户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公司在销售中对部分客户存在寄售的情形,采用寄售模式的,公司将产品运抵寄售仓,买方按需使用时通知公司确认货物领用,公司依据实际领用数量及相应的买方确认通知确认产品销售收入。
公司采取主动市场营销、需求导向研发的销售策略。在与整车厂交流并获得其需求意向之后,及时反馈并推动公司内部各相关部门进行方案讨论、技术答辩,得到客户的需求确认。后续经过商务谈判,样件制作,进一步签署框架协议或定点函。签订框架协议后,公司将进一步配合客户进行产品的研发、试制、检测等,在提供样件检测、小批量试制都得到客户认可之后,公司将正式进行批量生产,并依据合同规定与订单要求,向客户提供产品和售后服务。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 行业的发展阶段
2001年至今,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主要发展阶段如下:
1、萌芽期:新能源汽车以示范推广项目为主(2001年-2008年):国家引导和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汽车产业要结合国家能源结构调整战略和排放标准的要求,积极开展电动汽车、车用动力电池等新型动力的研究和产业化,重点发展混合动力汽车技术和轿车柴油发动机技术。多款新能源汽车被批准量产。
2、快速成长期:补贴政策刺激行业高速发展(2009年-2016年):着力突破动力电池、驱动电机和电子控制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推进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
化。同时,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相关前沿技术研发,大力推进高能效、低排放节能汽车发展。主要选择部分大中城市的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进行试点。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对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
3、“冷静调整期”:后补贴时代的行业出清(2017年-2022年):稳步提高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门槛要求,适度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能耗要求,提高纯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门槛要求。明确提出要优先支持汽车等产业链长、带动能力强的产业,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并积极稳定汽车等传统大宗消费,鼓励汽车限购地区适当增加汽车号牌配额,带动汽车及相关产品消费。财政补贴逐渐退出。
(2) 基本特点
新能源汽车产业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长期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近年来持续推出的产业政策涉及战略规划、财政补贴、税收减免、产业支持等多个维度。现有政策体系,已经实现了对包括研发环节、生产环节、消费环节、使用环节、运营环节等在内的新能源汽车产业整体生命周期的全面覆盖。在后补时代,新能源汽车行业补贴退坡,但国家同时出台了一系列继续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政策,比如“双积分”政策、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基础设施建设等。2019年新修订的“双积分”政策实施后,新能源积分比例要求和油耗标准逐步加严,积分交易市场将进一步发挥作用,激发企业发展新能源车的动力和决心。总体来看,国家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支持没有动摇,方式从直接补贴转为间接扶持、奖惩结合,这将更有利于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长久发展。
(3)主要技术门槛
电驱动系统对生产企业的驱动电机设计能力、电力电子设计能力、控制算法优化能力、精密机械加工制造能力、成本控制能力等综合实力要求较高。在产品集成度持续提高的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之下,只有在三大总成领域均有持续研发投入的企业,才可能在电驱动系统的顶层设计与各总成级的开发时,进行充分的协调匹配与优化,最终实现系统级别的整体性能改善。同时,电驱动系统的生产工艺改进也需要大量的实践积累。行业新进入企业往往只能选择从电驱动系统的单一总成甚至总成下属的具体部件开始切入(例如:驱动电机总成的定子部件、控制器总成的功率组件、传动总成的齿轮组等)难以积累系统级研发设计经验。同时,行业内现有参与者,如果不能迅速实现总成供应商向电驱动系统供应商的角色转变,也将在未来的竞争中处于劣势。因此,行业内掌握核心技术的企业,未来将率先获得电驱动系统级产品的量产项目,进一步巩固研发和技术壁垒。
汽车行业,特别是乘用车领域,电驱动系统供应商通常在新车型的研发伊始就深入介入,与整车企业同步推动研发设计与技术改进,保证新车型的整体性能。由于在物理尺寸、性能参数等指标方面均存在一定程度的定制化,电驱动系统供应商与整车企业通常具有深度绑定的合作关系。新车型推向市场之后,整车企业一般不会更换电驱动系统供应商。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精进电动属于具备电驱动系统整体集成设计能力的零部件供应商,连续多年位于国内市场占有率前列,且持续与国际知名整车企业保持合作并获取量产订单。
由于新能源汽车销量对汽车行业整体销量而言渗透率仍然较低。电驱动系统行业参与者的客户数量与量产项目储备数量,还不足以完全抵抗行业波动风险。目前电驱动系统行业的市场占有率情况尚未稳固,除比亚迪(现弗迪动力)具备较为稳定的自产自供需求之外,其他市场参与者均可能因为配套车型升级换代、量产项目推出不达预期等因素,影响当年排名。中长期而言,行业内参与者将围绕优质头部客户和配套热门车型展开持续竞争。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作为新能源汽车的“心脏”,电驱动系统发挥了燃油汽车中“发动机+ECU电控单元+变速箱”的作用,电驱动系统包括三大总成:驱动电机总成、控制器总成、传动总成。电驱动系统对新能源汽车整车使用性能的动力性、经济性、舒适性、安全性等核心指标具有较大影响。不论采用何种电动化技术路径(纯电动、插电混动、增程式等),不论使用何种动力电池(磷酸铁锂、高镍三元、燃料电池等),每辆新能源汽车都需要电驱动系统实现动力输出与控制。
电驱动系统的各个总成在新能源汽车上的典型安装位置如下所示: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电驱动行业整体的技术水平和工艺水平持续提升,最大功率水平、最大扭矩水平、峰值效率、高效区间占比、功率体积密度水平、功率质量密度水平、振动噪声控制水平、动力换挡平顺性、系统整体效率等性能持续改进。在以上基础上,新能源汽车电驱动正在朝着高度集成化的方向发展, 行业正在不断探索和开发功能先进和集成度高的系统级产。高功能安全和高网络信息安全集成的控制器技术,机-电-磁-热-液多学科的深度融合和仿真技术、软件算法及控制策略、热管理和标定的系统技术,要求产品性能优异、效率高、噪音低、结构紧凑、
零件数少、尺寸小、重量轻、成本低,以满足客户整车更先进的技术性、动力性、经济性和舒适性的严苛要求,是电驱动系统行业发展的方向。
高集成度设计的“三合一”电驱动系统产品
(四)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公司以驱动电机总成生产与研发为基础,在业内较早实现了驱动电机总成、控制器总成、传动总成的完整产业布局且自主掌握核心技术,全面整合电机设计能力、电力电子设计能力、控制算法优化能力、精密机械加工制造能力、成本控制能力,形成了系统级电驱动产品的核心供应能力。目前公司技术水平先进、工艺节点成熟,并拥有多项专利和专有技术,多项核心技术处于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公司目前正在油冷驱动电机、第三代碳化硅半导体控制器、方导体驱动电机、多合一电驱动系统、电磁离合器、非晶带材驱动电机、轮毂驱动电机、多档减速器等领域积极进行技术储备,部分产品已陆续推向市场。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掌握的主要核心技术如下:
序号 | 涉及 领域 | 技术名称 | 技术特点 | 先进程度 | 技术来源 |
1 | 驱动电机总成 | 高效电机技术 | 采用方导体、非晶材料等先进材料,实现电机最高效率1%-3%的提升,减轻电机重量大于10% | 国际先进,国内领先 | 自主研发 |
先进电机冷却技术 | 通过冷却通道创新设计、油冷设计等先进电机冷却概念和设计方案,改善电机冷却能力,提高电机连续能力10%以上 | 国际先进,国内领先 | 自主研发 |
序号 | 涉及 领域 | 技术名称 | 技术特点 | 先进程度 | 技术来源 |
电机集成化技术 | 电机、发动机、车桥等高度集成,实现总成重量减轻10%以上 | 国际先进,国内领先 | 自主研发 | ||
2 | 控制器总成 | 多芯屏蔽线的屏蔽结构 | 给多芯屏蔽线束提供固定的同时,提升屏蔽效果,优化走线空间 | 国内领先 | 自主研发 |
控制电动汽车增程器系统发电功率的装置 | 通过升压转换单元调节动力电池输出电压,控制发电机和驱动电机系统的输出功率,有效提高电动汽车增程器系统的效率,还有利于减小直流动力线束线径,降低重量、节约成本 | 国内领先 | 自主研发 | ||
电池电压采集电路 | 具备开关控制,休眠后功耗比较低,可以长时间接入常电 | 国内领先 | 自主研发 | ||
电磁离合控制器的电流采样电路 | PWM控制,可以采集所有工作状态时负载电流的信息,真实反映负载电流变化情况 | 国内领先 | 自主研发 | ||
电机控制软件 | 采用Autosar软件平台,符合功能安全标准,具备过调制及六步控制功能,自动识别旋变角度 | 国内领先 | 自主研发(外部购买底层软件) | ||
3 | 传动 总成 | 电磁齿嵌式离合器和双电机 | 采用电磁离合器作为双电机混联系统的动力耦合装置,对比传统干式离合器降低重量60kg,轴向长度缩短100mm以上,离合器腔体积缩小40% | 国际领先 | 自主研发 |
序号 | 涉及 领域 | 技术名称 | 技术特点 | 先进程度 | 技术来源 |
混联系统
混联系统 | |||
集成一体化技术 | 电机轴与变速器输入轴、电机后盖和变速器前壳体均采用一体化设计,轴向尺寸缩短10%,质量减小5% | 国内领先,国际先进 | 自主研发 |
电磁离合器执行机构技术 | 齿嵌式电磁离合器实现了紧凑的轴向布置,具有重量轻、占用空间小、传递转矩大、动作迅速等优势,在动力传递过程中效率接近100% | 国内领先 | 自主研发 |
高效节油混动技术 | 高度集成的高效油冷双电机混合动力系统,减重8%,减少轴向尺寸10%,整车节油率可达40% | 国内先进 | 自主研发 |
高效节能多档位变速技术 | 既能满足车辆更大的加速性和爬坡度要求,也能满足更高的车速要求。多档位设置可以更加有效地利用电机的高效区,提高系统平均效率3%以上 | 国内领先 | 自主研发 |
驻车机构技术 | 驻车机构高度集成,占用总成空间小;可在32%坡度下顺利脱出;可在350ms内快速响应执行动作;窜动距离小于75mm,可以实现MPR(手动解锁)功能,大大提高可靠性、安全性和客户的使用舒适度 | 国内领先,国际先进 | 自主研发 |
报告期内的变化如下:
2021年公司向市场投放了多款商用车集成化电驱动系统的同时,完成了一项为乘用车客户开发的集成化产品设计验证,预计2022年完成产品验证,并进入量产准备。2021年公司还针对更加复杂和高效的“多合一”系统持续开展深入的开发和研制工作,包括结合扁线电机技术,第三代半导体和自主创新设计的多档变技术的集成化的商用车和乘用车电驱动系统。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新增软件著作权1项,境内已授权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35项、外观设计专利9项;境外已授权专利27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拥有软件著作权19项,境内已授权发明专利28项、实用新型专利235项、外观设计专利103项;境外已授权专利57项。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32 | 2 | 157 | 28 |
实用新型专利 | 43 | 35 | 268 | 235 |
外观设计专利 | 8 | 9 | 106 | 103 |
软件著作权 | 1 | 1 | 19 | 19 |
其他 | 32 | 27 | 169 | 57 |
合计 | 116 | 74 | 719 | 442 |
注:上述其他为境外专利 |
2.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155,088,062.05 | 127,865,383.18 | 21.29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155,088,062.05 | 127,865,383.18 | 21.29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21.06 | 22.11 | -1.05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研发投入增加主要是因为公司增加了对精进北美研发能力的投入,扩大了研发团队。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乘用车国际客户纯电动三合一系统1 | 100,000,000 | 76,277,089.46 | 65,833,808.39 | 完成产品概念样机设计,开展样机制作 | 实现量产供货 | 国际先进 | 三合一产品,应用先进的方导体定子电机,功率密度得到进一步提升,噪音性能得到进一步提升,满足国内,国际对应高端轿 |
2 | 第三代半导体控制器系统 | 50,000,000 | 29,092,205.93 | 43,756,279.71 | 已完成样品阶段的设计和测试验证 | 实现量产供货 | 国际领先 | 可以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电动重卡 |
3 | 乘用车国际客户纯电动三合一系统 | 20,000,000 | 1,805,687.64 | 19,233,711.89 | 完成产品概念样机设计,开展样机制作 | 完成产品设计,提供样机 | 国际先进 | 三合一产品,应用先进的方导体定子电机,功率密度得到进一步提升,噪音性能得到进一步提升,满足国内,国际对应高端轿车,皮卡,SUV 等市场 |
4 | 乘用车国际客户纯电动三合一系统3 | 20,000,000 | 11,555,785.86 | 18,196,023.50 | 完成产品概念样机设计,开展样机制作 | 完成产品设计,提供样机 | 国际先进 | 三合一产品,应用先进的方导体定子电机,功率密度得到进一步提升,噪音性能得到进一步提升,满足国内,国际对应高端轿车,皮卡,SUV 等市场 |
5 | 国家重点研发项目 | 15,000,000 | 2,816,631.44 | 13,379,206.74 | 完成产品的开发及验证,实验结果达到设计指标,并已经通过了项目结题预评审 | 开发一款高效发动机和发电机的混动总成,并开发出 | 国际先进 | 应用于乘用车高效一体化油冷增城器总成开发项 |
适用于乘用车的混动控制器系统 | ||||||||
6 | 双电机EDU 系统 | 24,390,883 | 2,673,971.03 | 9,448,004.51 | 完成产线建设,准备客户批准 | 满足混动车型实现批量生产 | 国内领先 | 混动汽车电驱动EDU |
7 | 乘用车国内客户电机和控制器系统 | 9,951,660 | 2,309,027.60 | 5,523,343.27 | 已实现量产 | 实现量产供货 | 国内先进 | 配套客户批量投产增程乘用车 |
8 | 乘用车国内客户方导体电机系统 | 6,000,000 | 2,114,372.48 | 5,242,761.59 | 已实现量产 | 实现量产供货 | 国内领先 | 多用户产品平台应用,吉利,一汽等客户 |
9 | 乘用车国内客户纯电动三合一系统 | 3,000,000 | 4,183,491.84 | 5,017,927.85 | 完成产品概念样机设计,开展样机制作 | 实现量产供货 | 国内先进 | B级或者SUV纯电动汽车 |
10 | 分布式BMS开发 | 8,780,640 | 894,806.69 | 4,566,259.61 | 已完成完成量产准备 | 实现量产供货 | 国际先进 | 可广泛应用于纯电动乘用车和混合动力乘用车电池系统,也可应用于纯电动商用车和混合动力商用车电池系统,从而实现能较好的实现模块级和系统级的分级管理 |
11 | 商用车电机加减速器系统项目 | 5,000,000 | 3,369,412.04 | 4,138,321.43 | 样机制作中,同时启动产线准备量产工作 | 产品推向市场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纯电动客车 |
12 | 商用车电机加变速器系统项目1 | 4,000,000 | 3,959,690.69 | 3,959,690.69 | 完成产品设计及性能,耐久试验验证 | 产品推向市场 | 国内领先 | 重卡市场 |
13 | 商用车海外客户电机系统项目 | 10,327,449.76 | 3,108,795.90 | 3,880,256.58 | 已完成工程样机设计;已完成并通过设计验证试验 | 产品推向市场 | 国际先进 | 可广泛适用于新能源卡车、巴士、工程车辆机械等 |
14 | 乘用车国内客户电机系统 | 4,000,000 | 990,232.79 | 3,416,566.16 | 为国内高端四驱电动车完成产品开发,已达成量产 | 实现量产供货 | 国内先进 | 纯电动乘用车 |
15 | 商用车三合一系统1 | 5,000,000 | 484,769.41 | 3,378,737.30 | 完成产品试验验证。实验结果满足预设产品任务书要求 | 产品推向市场 | 国内领先 | 中型纯电动客车 |
16 | 商用车电机加变速器系统项目2 | 4,000,000 | 3,238,924.45 | 3,238,924.45 | 完成产品试验验证。实验结果满足预设产品任务书要求 | 产品推向市场 | 国内领先 | 纯电动中型卡车 |
17 | 商用车三合一系统2 | 5,000,000 | 896,350.06 | 3,043,345.89 | 完成产品试验验证。实验结果满足预设产品任务书要求 | 产品推向市场 | 国内领先 | |
18 | 双电机EDU 系统 | 3,000,000 | 1,253,383.55 | 2,628,222.87 | 完成产品试验验证。实 | 产品推向市场 | 国际先进 | 应用在混合动力乘用车 |
验结果满足预设产品任务书要求 | ||||||||
19 | 乘用车国际客户电机系统1 | 36,003,753.40 | 3,061,586.35 | 2,606,721.97 | 完成设计确认,量产生产线建设已启动 | 实现量产供货 | 国际先进 | 纯电动乘用车 |
20 | 乘用车国际客户电机系统2 | 82,829,017.60 | 2,217,140.30 | 2,217,140.30 | 完成产品设计,经过实验验证满足客户性能指标要求 | 实现量产供货 | 国际领先 | 海外高端纯电动乘用车 |
21 | 乘/商用车电机系统 | 3,000,000 | 2,655,780.44 | 2,191,404.40 | 产品发放完成,针对皮卡市场应用进行开发、推广应用 | 产品推向市场 | 国内领先 | 电动皮卡市场 |
合计 | / | 419,283,403.76 | 158,959,135.95 | 224,896,659.10 | / | / | / | / |
情况说明无
4.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439 | 451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43.94 | 54.87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12,174.94 | 10,119.93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27.73 | 22.44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11 |
硕士研究生 | 144 |
本科 | 207 |
专科 | 50 |
高中及以下 | 27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34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225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58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6 |
60岁及以上 | 6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行业领先的系统级供应能力
公司完成了三大总成布局完整且自主掌握核心技术。公司以驱动电机总成生产与研发为基础,2015年推出电磁齿嵌式离合器,2016年推出减速器产品和控制器产品,在业内较早实现了驱动电机总成、控制器总成、传动总成的完整产业布局且自主掌握核心技术,全面整合电机设计能力、电力电子设计能力、控制算法优化能力、精密机械加工制造能力、成本控制能力,形成了系统级电驱动产品的核心供应能力。2019年推出将驱动电机、控制器、传动三大总成深度集成,更轻、更节能、成本更低的自主知识产权“三合一”电驱动系统产品。
公司确立了动力总成及控制领域的一级零部件供应商战略地位。公司凭借深受国际知名整车企业认可的技术与研发能力,能够在电驱动系统的顶层设计与各总成级的开发时,进行充分的协调匹配与优化,最终实现系统级别的整体性能改善。因此,公司能够直接向整车企业提供系统级产品,在汽车行业具有核心价值的动力总成及控制领域享有“一级零部件供应商”的战略地位。
2. 产品性能持续领先
公司的产品具有领先的产品性能。电驱动系统的效率由驱动电机总成、控制器总成、传动总成共同决定,公司各大总成的峰值效率均优于行业水平。更高的峰值效率,可以使同等条件下新能源汽车行驶相同里程所耗用的电量更少,减速时也拥有更高的能量回收效率,有利于增长车辆续航里程,具有更好的经济性。公司的控制器总成体积功率密度与功率比重量均业内领先。公司产品表现出优异的噪音水平。公司自主开发了领先的集成化产品。公司以全部自主研发设计的驱动电机、高速两级减速器、高功率密度电机控制器为基础,将驱动电机、控制器、传动三大总成深度集成,研发出更轻、更节能、成本更低的“三合一”电驱动系统。相对“组装式”的集成方法,深度集成缩短了总成的轴向尺寸,减轻了重量,改善了传动效率,还增加了具有精进电动专利的核心结构设计,具备正向研发、深度集成和持续优化能力,具有“轻、快、好、省”的优点。系统深度集成消除了电机和减速器的同轴度误差,提高了总成的结构刚度,降低了振动噪音;减速器效率提升带来成本的有效控制。公司是业内少数能够自主研发设计和生产控制器的电驱动系统供应商之一。公司具备丰富的EMC设计、测试、整改经验,多款控制器产品顺利通过了零部件和整车级的EMC测试,并已经投放市场。公司基于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开发的碳化硅(SiC)控制器总成,能够实现更高的功率体积密度、更高的功率质量密度、更高的开关频率、更高的效率,并降低冷却系统的复杂程度,能够帮助新能源汽车在同等条件下,实现更低的电池成本和能耗、更长的续航里程和更好的空间布局。公司同时在油冷电机技术、离合传动技术、增程器电机技术方面,具备国内领先的自主核心技术。公司在国内最早突破油冷电机技术,精进电动油冷电机产品已与菲亚特克莱斯勒、广汽集团、吉利集团等国内外知名整车企业实现量产合作。公司电磁齿嵌式离合器技术主要应用于混动系统、两档变速器、四轮驱动系统的辅助电驱桥切分等产品,形成了多项核心技术和国内外专利。公司自主研发了两代增程器电机技术,在国内外客户多个乘用车、商用车产品获得应用,获得了多项国内和境外专利,公司牵头的“高效一体化油冷增程器总成开发及整车集成应用”也入选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3. 行业先发优势
公司是国内最早开始从事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业务的企业之一。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在电驱动系统驱动电机、控制器和传动三大总成领域实现了产品的平台化开发、谱系化开发,在油冷驱动电机、第三代碳化硅半导体控制器、方导体驱动电机、三合一电驱动系统、电磁离合器、多
档减速器/变速器等领域拥有业内领先的核心技术,拥有深厚的自主技术积累。公司长期的技术与研发积累,构成了未来参与市场竞争的先发优势。公司通过国际整车企业体系认证并成功实施国际乘用车量产项目的经验。既往为国际知名整车乘用车量产项目供应的经验,是竞争国际客户订单时的重要参考因素甚至前提条件。过往成功通过国际整车企业体系认证并成功实施国际乘用车量产项目的经验,是公司未来参与市场竞争的突出优势。
4. 正向研发能力突出
公司在完成国家课题类研发和客户产品类研发之余,还持续投入前瞻自研类研发,对可能影响电驱动系统行业未来发展的技术创新与工艺改进,提前布局。通过原创性、自主性研发,公司正在油冷驱动电机、第三代碳化硅半导体控制器、方导体驱动电机、三合一电驱动系统、电磁离合器、非晶带材驱动电机、轮毂驱动电机、多档减速器等领域主动进行技术储备。在公司参与的合作研发项目中,有12项被列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内容涵盖驱动电机、电力电子、电动化变速器、混合动力系统、增程驱动、特种电驱动等领域。
5. 领先的研发实验能力
由于公司产品的综合性能要求较高及工作环境复杂,对产品进行更加完善的设计、分析、仿真、实验、检测,不仅是客户的需要,也是公司改进设计、验证工艺、保证质量的重要抓手。公司成立至今,已在北京、上海、正定、菏泽等地,累计投入资金过亿元,目前拥有核心实验装备约70余套,可以满足国际国内各大整车厂的开发验证和工艺认证要求,相关设备参数具备进行ISO、IEC、SAE、DIN、JIS等国际标准实验的能力。目前公司已经具备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及各总成级别产品的全面实验认证能力,主要包括安全性、功能性能、可靠性耐久性、NVH、EMC等5大板块。
6. 业内领先的人才团队
公司业务核心团队全面覆盖公司产品的研究设计、工艺开发、试验认证、生产制造、大客户营销等重要环节,经历了众多国际国内量产项目的实战考验与锻炼。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拥有丰富的相关产业经营与管理经验,核心技术人员曾在国外知名零部件企业或整车企业工作多年,在驱动电机总成、控制器总成、传动总成等领域具有深厚的技术与研发经验积累。拥有业内领先的人才团队,构成了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之一。
7. 工艺创新与稳定生产的能力
工艺创新与优化能力是最终产品质量水平及稳定性的软件保障,公司历经多年发展,已经形成了持续优化的工艺改进机制,并具有实现高质量、规模化量产能力。先进的生产设备是最终产品质量水平及稳定性的硬件支持。经过持续多年的投入,公司对生产环节的自动化程度、智能化程度进行了持续的改进完善,以满足国际国内客户不断提高的质量要求。公司曾经获得菲亚特克莱斯勒授予的北美杰出质量奖(North America Outstanding Quality Award);公司和公司核心产品还多次获得过铃轩奖, “中国心”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等奖项。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 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012.8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4,284.88万元。如果未来公司在产品开发、市场销售等方面未达预期仍将持续亏损,或将影响公司对外融资渠道,融资受到限制将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现金流,进而对公司业务拓展、研发投入、人才引进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
(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012.84万元,同比下降5.53%,本期业绩大幅下降主要系毛利率较高的技术开发与服务收入占比下降,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收入占比提升,而新能源汽车电驱动受原材料涨价的影响,其毛利率仍为负,因此导致综合毛利率下降。其次,因为2021年营业收入较2020年增加,公司在销售费用中按营业收入比例计提的产品质保金费用增加。 第三,2021年公司继续加大拓展海外市场,持续在北美基地的战略性投入。公司投入人力,物力,建设,组装,调试产线和培训生产工人。以上的投入导致了公司研发费用,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面对上述影响公司管理层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公司研发、生产及销售等各项业务基本保持了稳定。如未来宏观环境转变未达预期导致市场需求持续下滑,或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且公司未能采取有效应对措施以保持产品技术领先优势及产品市场份额,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三) 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产业技术路线的风险
根据驱动方式的差异等因素,新能源汽车电动化技术路径包括增程式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驱动电机总成主要技术路径包括交流异步电机和永磁同步电机。如果未来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的技术路线发生重大变化,将对公司产品的下游市场需求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同时,如果公司未能及时、有效开发推出与未来主流技术路线相适应的新产品,将对公司的竞争优势与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 研发失败及研发成果无法产业化的风险
公司持续投入研发,2021年,公司研发投入15,508.8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21.06%。公司目前正在研发的项目较多,如果研发项目出现研发失败、研发成果无法产业化等不利情形,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 核心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
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新技术、新产品的持续自主创新能力和生产工艺的先进性。核心技术人员对电驱动企业保持自身的技术领先优势具有重要意义。如果未来发生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或者未能及时吸引符合要求的核心技术人才加入,将削弱公司在创新方面的技术优势与竞争力,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 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产能利用率较低的风险
为抓住行业机遇并满足国内整车客户对产能保证的需求,公司报告期内对产能进行了战略性扩建。公司产能扩建后,短期叠加补贴退坡、市场规模增长和市场化程度不及预期、新冠疫情的影响,以及公司部分已配套客户的车型销量低于预期、部分已配套引入竞争性供应商等因素,导致公司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持续低于较低水平。报告期内,公司乘用车电驱动系统产能利用率为
47.44%,商用车电驱动系统产能利用率为28.55%。虽然,公司采取加快国内外优质整车企业客户开发、不断提升产品竞争力等手段提升产能利用率,同时国际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自2021年以来均呈复苏态势,但是未来若出现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不达预期、公司现有产量项目推迟、主要客户车型不达预期等情况,公司在一定期间产能利用率仍将保持较低水平的风险,对公司的盈利能力构成不利影响。
2、市场需求波动的风险
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在汽车整体市场中的占比偏低。续航里程较短、充电时间较长、购置成本较高、充电配套设施不完善等仍是制约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重要因素。在行业补贴退坡、经济短期下行或者因为突发因素导致下游客户需求急剧下降的情况下,会降低整体扩张速度和新车投入力度,可能对下游市场需求产生不利影响。 尽管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近年来保持高速增长,但受中国汽车市场整体消费下滑和行业补贴退坡的影响,如果未来制约消费者需求的因素无法改善,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认可度无法提高,则可能导致新能源汽车的需求出现下滑,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行业竞争的风险
面对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领域良好的市场前景,目前国内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生产企业可能进一步迅速扩充产能,而一些具有其他领域电机生产经验的企业或具有传统整车及零部件生产经验的企业也可能逐步进入该领域;国外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厂商也可能通过在国内投资设厂的方式,直接参与国内市场竞争。若公司不能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将可能会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面临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市场占有率下降的风险。
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新车型推出力度不断加大,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厂商的下游需求持续增加。但是,新能源汽车补贴逐年退坡、补贴标准逐渐提高,使得电驱动系统厂商之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电驱动系统厂商需要通过降低产品生产成本、提升
产品综合性能等多方面保持自身的竞争能力。在此背景下,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4、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年度销售总额的56.84%,因此,公司的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客户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影响较大,如果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主要客户经营情况出现不利变化或受行业政策、宏观经济、国际贸易政策等外部因素影响而实现需求大幅下降,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而公司又不能及时开拓其他客户,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5、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占公司生产成本的比重较高,公司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磁钢、硅钢片、壳体、漆包线、控制器、端盖、IGBT和轴等,上述原材料价格的变动将直接影响公司产品成本的变动。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出现较大幅度的上升,而公司不能通过及时调整产品价格传导成本压力,将对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6、产品质量风险
电驱动系统作为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其质量水平将直接影响到新能源汽车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因此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产品的质量标准很高。公司电驱动产品的生产环节较多,如因现场操作不当或管理控制不严出现质量问题,将会给公司带来直接经济损失(如返修或更换问题产品的相关费用、款项回收推迟等),还会对公司品牌和声誉造成负面影响,影响未来业务的开拓。
7、芯片短缺和价格上涨影响整车企业生产计划和提货进度的风险
2021年,汽车行业面临芯片短缺和价格上涨,影响了整车企业的生产计划和对零部件企业的提货的进度。如果未来芯片短期和价格上涨的情况没有及时得到有效的缓解,则可能持续影响整车企业生产计划和提货进度,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 财务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综合毛利率偏低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为-3.77 %,受到下游整车企业需求波动、新能源汽车消费渗透率较低、原材料居高不下,量产订单不足造成产能利用率较低等因素影响,公司报告期内综合毛利率处于较低的水平。未来,如发生市场竞争加剧、主要客户导入竞争性供应商或配套车型销量下滑、新能源汽车行业补贴进一步下降、原材料涨价、新冠疫情反复等情形,公司综合毛利率仍可能维持在较低水平甚至继续下降,对公司未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2、汇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销售收入中部分为外销收入,外销收入主要以美元结算,因此汇率波动特别是人民币相对美元升值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会产生一定影响。如果人民币汇率持续升值,一方面以外币计价的出口产品价格提高会影响公司出口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存在客户流失或者订单转移至其他国家的风险;另一方面,公司持续的外币资产将随着人民币升值而有所贬值,从而影响经营利润。
(六) 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下游行业发展高度依赖行业政策的风险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日趋完善,国家相关部门相应调整新能源汽车相关的补贴政策。总体来看,近年来补贴逐步退坡,补贴技术门槛不断提升。2019年3月26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2019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适当提高了技术指标门槛,加大了退坡力度;2020年3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政策延长2年;2020年11月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
当前阶段,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政策变化对电驱动行业的发展存在较大影响。虽然2020年以来的系列新编产业政策是为了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冲击、实现稳定就业目标,并缓解财政补贴停止以及双积分政策切换对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可能产生的冲击而推出的。同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的发布,对新能源汽车行业也将产生积极影响。但是,后续产业政策如果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也可能对新能源汽车行业以及电驱动系统行业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七) 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由于新冠疫情的反复,各行业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虽然目前国内新冠疫情形势好转,公司生产经营逐步实现正常化,随着疫苗的研制成功,国内经济形势进一步稳定向好,但全球疫情防控仍不容客观,有常态防控的趋势,总体来看新冠疫情短期内难以消除,未来一段时间仍将影响全球宏观经济走势,如疫情持续扩散,则可能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
(八) 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九) 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具体参见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736,318,212.03 | 578,224,774.59 | 27.34 |
营业成本 | 764,070,224.62 | 565,294,775.70 | 35.16 |
销售费用 | 51,817,743.88 | 37,859,548.24 | 36.87 |
管理费用 | 143,061,579.18 | 84,432,241.06 | 69.44 |
财务费用 | 12,902,852.95 | 13,598,387.10 | -5.11 |
研发费用 | 155,088,062.05 | 127,865,383.18 | 21.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2,032,987.60 | -141,188,662.71 | -135.1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3,186,631.64 | -147,626,092.93 | -51.1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35,323,439.74 | 140,469,686.28 | 1,206.56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随着疫情影响的基本消退,订单及运营恢复;公司一些乘用车项目投产后,销售量快速攀升;在商用车板块,受城市物流配送市场电动化的需求拉动,销售增长较快。子公司金泽租赁销售新能源公交车也提高了2021年收入的增长。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随产品销售收入增长而增长。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随着产品销售的增长,产品质保金增加,加大拓展海外市场,扩大精进北美市场销售团队。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建设和拓展精进北美运营规模导致成本上升。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与上年基本持平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加强精进北美研发能力,导致薪酬成本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以及为员工支付的现金增加,导致年末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年北美工厂扩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投入,导致支出较前一年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所致。/变动原因说明:不适用/变动原因说明:不适用/变动原因说明:不适用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73,631.82万元,同比2020年度增加27.34%。2021年营业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随着疫情影响的基本消退,订单及运营恢复;同时2020年底,公司一些乘用车项目投产后,销售量在2021年快速攀升;在商用车板块,受城市物流配送市场电动化的需求拉动,销售增长较快。2021年公司技术开发与服务收入较2020年有所下降。公司技术研发收入
主要来源于境外项目,境外项目具有技术难度高和取得项目时间较长的特点,所以容易引起相关收入波动。同时,子公司金泽租赁通过招标成功向菏泽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销售新能源公交车也提高了2021年收入的增长。开展上述新能源汽车经销业务属于其经营范围,符合业务定位,具有商业合理性。 2021年公司综合毛利率为-3.77%, 较2020年度下降6.01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毛利较高的技术开发与服务收入占比下降;其次,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收入占比提升,而新能源汽车电驱动受原材料涨价的影响,其毛利率仍为负,因此导致综合毛利率下降。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新能源汽车行业 | 640,405,260.40 | 673,921,075.05 | -5.23 | 12.16 | 20.30 | 减少7.1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新能源汽车电驱动产品 | 586,275,077.65 | 649,740,588.52 | -10.83 | 33.56 | 28.70 | 增加4.19个百分点 |
其中:乘用车电驱动系统 | 327,887,148.22 | 380,221,035.68 | -15.96 | 39.78 | 34.94 | 增加4.16个百分点 |
商用车电驱动系统 | 258,387,929.43 | 269,519,552.84 | -4.31 | 26.43 | 20.81 | 增加4.86个百分点 |
技术开发与服务 | 54,130,182.75 | 24,180,486.53 | 55.33 | -59.01 | -56.31 | 减少2.76个百分点 |
小计 | 640,405,260.40 | 673,921,075.05 | -5.23 | 12.16 | 20.30 | -7.12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境内 | 475,995,094.83 | 546,691,812.64 | -14.85 | 31.96 | 36.52 | 减少3.84个百分点 |
境外 | 164,410,165.57 | 127,229,262.41 | 22.61 | -21.81 | -20.37 | 减少 |
1.41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 640,405,260.40 | 673,921,075.05 | -5.23 | 12.16 | 20.30 | -7.12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640,405,260.40 | 673,921,075.05 | -5.23 | 12.16 | 20.30 | 减少7.1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收入的主要来源为新能源汽车电驱动产品产品,占主营收入的91.55%;报告期内公司境内实现收入47,599.51万元,占主营收入比重为74.33%,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
31.96%;境外收入16,441.02万元,占主营收入比重为25.67%,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21.81%,主要为境外研发收入减少所致。公司销售均为直销,没有分销业务。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新能源汽车电驱动产品 | 套 | 146,584 | 141,507 | 18,484 | 76.19 | 75.15 | 37.86 |
产销量情况说明
2021年随着疫情影响的基本消退,订单恢复,销售量提升;同时2020年底,公司一些乘用车项目投产后,销售量在2021年快速攀升;在商用车板块,受城市物流配送市场电动化的需求拉动,销售增长较快。由于订单拉动,产品产量和产品存货也较2021年有较大幅度的提升。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新能源汽车业 | 直接材料 | 447,772,770.01 | 66.44 | 352,500,829.23 | 62.92 | 27.03 | 无 |
直接人工 | 54,177,038.06 | 8.04 | 40,456,900.50 | 7.22 | 33.91 | 无 | |
制造费 | 147,790,780.45 | 21.93 | 111,904,975.04 | 19.98 | 32.07 | ||
技术开发与服务成本 | 24,180,486.53 | 3.59 | 55,344,829.65 | 9.88 | -56.31 | 无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 | 649,740,588.52 | 96.41 | 504,862,704.78 | 90.12 | 28.70 | 无 | |
其中:乘用车电驱动系统 | 380,211,035.68 | 100.00 | 281,769,658.55 | 100.00 | 34.94 | 无 | |
直接材料 | 245,458,747.25 | 64.56 | 175,770,965.44 | 62.38 | 39.65 | 无 | |
直接人工 | 37,555,527.03 | 9.88 | 26,732,025.27 | 9.49 | 40.49 | 无 | |
制造费用 | 97,206,761.40 | 25.57 | 79,266,667.84 | 28.13 | 22.63 | 无 | |
商用车电驱动系统 | 269,519,552.84 | 100.00 | 223,093,046.23 | 100.00 | 20.81 | 无 | |
直接材料 | 202,314,022.76 | 75.06 | 176,729,863.80 | 79.22 | 14.48 | 无 | |
直接人工 | 16,621,511.03 | 6.17 | 13,724,875.23 | 6.15 | 21.11 | 无 | |
制造费用 | 50,584,019.05 | 18.77 | 32,638,307.20 | 14.63 | 54.98 | 无 | |
技术开发与服务 | 24,180,486.53 | 3.59 | 55,344,829.85 | 9.88 | -56.31 | 无 | |
主营业务成本合计 | 673,921,075.05 | 100.00 | 560,207,534.63 | 100.00 | 20.30 | 无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构成,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主要产品的各类型成本随之增长。
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占比上升,主要是技术开发与服务支出费用减少。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前五名客户销售额41,851.55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56.84%;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客户一 | 12,358.80 | 16.78 | 否 |
2 | 客户二 | 8,153.69 | 11.07 | 否 |
3 | 客户三 | 8,141.59 | 11.06 | 否 |
4 | 客户四 | 7,883.68 | 10.71 | 否 |
5 | 客户五 | 5,313.79 | 7.22 | 否 |
合计 | / | 41,851.55 | 56.84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8,585.21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5.74%;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供应商A | 7,861.92 | 7.08 | 否 |
2 | 供应商B | 5,546.03 | 4.99 | 否 |
3 | 供应商C | 5,331.17 | 4.80 | 否 |
4 | 供应商D | 5,219.15 | 4.70 | 否 |
5 | 供应商E | 4,626.94 | 4.17 | 否 |
合计 | / | 28,585.21 | 25.74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销售费用 | 51,817,743.88 | 37,859,548.24 | 36.87 |
管理费用 | 143,061,579.18 | 84,432,241.06 | 69.44 |
财务费用 | 12,902,852.95 | 13,598,387.10 | -5.11 |
研发费用 | 155,088,062.05 | 127,865,383.18 | 21.29 |
4.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2,032,987.60 | -141,188,662.71 | -135.1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3,186,631.64 | -147,626,092.93 | -51.1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35,323,439.74 | 140,469,686.28 | 1,206.56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604,580,376.04 | 47.50 | 193,391,744.25 | 12.42 | 729.70 | 主要系本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获得募集资金所致 |
应收票据 | 36,664,864.44 | 1.09 | 16,674,466.39 | 1.07 | 119.89 | 主要系收到的承兑汇票增加 |
所致 | ||||||
应收账款 | 305,402,534.8 | 9.04 | 270,844,655.56 | 17.40 | 12.76 | 主要系收入增加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6,323,809.48 | 0.19 | 31,030,398 | 1.99 | -79.62 | 主要系本期公司部分销售回款为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所致 |
预付款项 | 12,416,163.86 | 0.37 | 18,381,545.22 | 1.18 | -32.45 | 主要系本期预付的工程款减少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5,316,498.83 | 0.16 | 3,387,916.03 | 0.22 | 56.93 | 主要系本期应收押金及保证金增加所致 |
存货 | 430,195,033.73 | 12.73 | 279,772,294.16 | 17.97 | 53.77 | 主要系本期业务量扩大,订单增加,原材料及产品备货增加所致 |
合同资产 | 37,682,568.46 | 1.12 | 38,437,275.25 | 2.47 | -1.96 | 主要系质保金减少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680,878 | 0.02 | 3,886,826 | 0.25 | -82.48 | 主要系本期末大部分融资租赁期限到期收回相应保证金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93,891,108.30 | 2.78 | 64,582,999.58 | 4.15 | 45.38 | 主要系本期末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重分类所致 |
固定资产 | 491,591,801.52 | 14.55 | 446,916,050.68 | 28.71 | 10.00 | 主要系新购置的研发和生产设备增加所致 |
在建工程 | 203,194,968.20 | 6.01 | 102,137,764.43 | 6.56 | 98.94 | 主要系本期北美工厂扩建,在 |
建设备等增加所致 | ||||||
使用权资产 | 85,370,260.72 | 2.53 | 0.00 | 主要系执行新租赁准则,将租赁一年期以上的资产调整至该科目核算 | ||
无形资产 | 22,693,766.10 | 0.67 | 14,400,314.51 | 0.93 | 57.59 | 主要系本期购置软件增加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3,879,906.42 | 0.11 | 10,512,883.14 | 0.68 | -63.09 | 主要系装修费在本期摊销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0,055,373.69 | 0.89 | 35,646,374.95 | 2.29 | -15.68 | 主要系本期递延收益减少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392,976.29 | 0.25 | 26,496,849.97 | 1.71 | -68.32 | 主要系本期预付的设备款减少所致 |
短期借款 | 368,556,725.52 | 10.91 | 222,278,891.20 | 14.28 | 65.81 | 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
应付账款 | 485,732,324.09 | 14.38 | 420,101,860.42 | 26.99 | 15.62 | 主要系本期销售额上升,应付的货款增加所致 |
合同负债 | 135,920,612.86 | 4.02 | 51,917,999.37 | 3.34 | 161.80 | 主要系本期预收的销售款增加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34,473,039.30 | 1.02 | 27,056,680.09 | 1.74 | 27.41 | 主要系本期随着业务增长公司员工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3,107,332.11 | 0.09 | 2,848,132.99 | 0.18 | 9.10 | 主要系本期应交个人所得税增加所致 |
其他应付 | 157,438,927.31 | 4.66 | 169,840,303.23 | 10.91 | -7.30 | 主要系代 |
款 | 收代付科研经费和押金、保证金减少所致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8,113,103.61 | 0.83 | 8,650,590.91 | 0.56 | 224.98 | 主要系本期执行新租赁准则,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重分类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3,976,199.67 | 0.12 | 161,797.19 | 0.01 | 2357.52 | 主要系本期待转销项税额增加所致 |
长期借款 | 0.00 | 9,474,154.80 | 0.61 | -100.00 | 主要系长期借款已在本期归还所致 | |
租赁负债 | 50,443,208.34 | 1.49 | 0.00 | 主要系本期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 ||
长期应付款 | 0.00 | 1,078,092.04 | 0.07 | -100.00 | 主要系本期均为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已进行重分类 | |
预计负债 | 12,684,501.33 | 0.38 | 14,470,841.51 | 0.93 | -12.34 | 主要系本期发生额增加所致 |
递延收益 | 88,491,494.14 | 2.62 | 78,753,663.30 | 5.06 | 12.36 | 主要系确认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314,182,662.11(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9.30%。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42,858,557.90 | 1)1.35亿为借款质押。2)被冻结资金7,858,557.90元 |
应收账款 | 154,640,474.05 | 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
使用权资产 | 6,604,840.94 | 融资租赁资产 |
合计 | 304,013,872.89 | /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汽车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产能状况
√适用 □不适用
现有产能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工厂名称 | 设计产能 | 报告期内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精进百思特 | 191,715 | 191,715 | 47.96 |
精进菏泽 | 120,087 | 120,087 | 40.31 |
在建产能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在建产能工厂名称 | 计划投资金额 | 报告期内投资金额 | 累积投资金额 | 预计投产日期 | 预计产能 |
精进菏泽 | 8,000.00 | 4,684.13 | 7,778.13 | 2022年12月31日 | 与以下为同一产线的不同部分 |
精进北美 | 1,100,000 | 7,407.78 | 9,161.07 | 2022年12月31日 | 25,000 |
产能计算标准
√适用 □不适用
以上精进北美产线与精进菏泽产线各为一个完整产线的一部分,产品一部分生产在菏泽完成,部分在北美完成和进行总装,产品主要销售到海外市场。
2. 整车产销量
□适用 √不适用
3. 零部件产销量
√适用 □不适用
按零部件类别
√适用 □不适用
销量 | 产量 | |||||
零部件类别 | 本年累计 | 去年累计 | 累计同比增减(%) | 本年累计 | 去年累计 | 累计同比增减(%) |
新能源汽车电驱动产品 | 141,507 | 80,792 | 75.15 | 146,584 | 83,197 | 76.19 |
按市场类别
√适用 □不适用
整车配套市场销量 | 售后服务市场销量 | |||||
零部件类别 | 本年累计 | 去年累计 | 累计同比增减(%) | 本年累计 | 去年累计 | 累计同比增减(%) |
新能源汽车电驱动产品 | 141,029 | 80,208 | 75.83 | 478 | 584 | -18.15 |
4. 新能源汽车业务
□适用 √不适用
5. 汽车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万元) | 净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直接 | 间接 | |||||||
精进菏泽 | 公司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主要生产基地 | 30,000 | 100.00 | / | 35,939.10 | 8,936.29 | 27,331.40 | -8,692.48 |
精进正定 | 公司新能 | 10,000 | 100.00 | / | 7,385.39 | -928.26 | 3,766.36 | -1,708.03 |
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主要生产基地 | ||||||||
精进新能源余姚 | 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池包及电池管理系统的生产基地 | 5,000 | 100.00 | / | 3,621.41 | 631.13 | 393.18 | -960.25 |
金泽租赁 | 无实际业务 | 5,000 | 100.00 | / | 3,507.21 | -45.66 | 8,147.26 | -55.10 |
精进百思特 | 公司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主要生产基地 | 5,000 | 100.00 | / | 63,760.59 | -34,080.65 | 39,441.56 | -14,782.77 |
精进余姚 | 销售公司 | 2,000 | 100.00 | / | 719.80 | -407.68 | 443.86 | -191.36 |
精进北美 | 公司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主要研发、生产基地 | 200万美元 | 100.00 | / | 31,418.27 | -3,423.62 | 3,675.90 | -4,981.99 |
南京华程 | 无实际业务 | 500 | / | 51.00 | 5.41 | -3.59 | -4.15 | |
精进华业 | 无实际业务 | 10 | / | 100.00 | 11.44 | -74.62 | -8.60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在后补贴时代,新能源汽车行业补贴会逐渐完成退出,但是汽车电动化符合国家战略规划,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继续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政策,比如“双积分”政策、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基础设施建设等。2019年新修订的“双积分”政策实施后,新能源积分比例要求和油耗标准逐步加严,积分交易市场将进一步发挥作用,激发企业发展新能源车的动力和决心,持续推动电动化比例提高。总体来看,国家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支持没有动摇,方式从直接补贴转为间接扶持、奖惩结合,这将更有利于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长久发展。2021年以来推出的系列产业政策都是为了进一步缓解财政补贴停止以及双积分政策切换对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可能产生的冲击,帮助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尽快走出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随着海外一线车企新能源车型陆续投放市场,供给侧的改善将会进一步提升终端需求的景气预期。下游销量好转及供应链本土化的趋势,将有利于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中上游公司发展。国家进一步推动整车外资股比放开加速行业市场化与国际化进程会进一步动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同时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面临重大发展机遇。2018年4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制定新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及制造业开放问题答记者问的过程中,明确指出:“2018年取消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外资股比限制;2020年取消商用车外资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车外资股比限制,同时取消合资企业不超过两家的限制。通过5年过渡期,汽车行业将全部取消限制。”2018年12月10日实施的《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发改委2018年第22号令)中,明确提出:“禁止新设燃油车企业,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有序发展的精神”。因此,汽车行业特别是整车企业取消外资股比限制之后,理论上外资车企如果在华新设产能,必须是新能源产能。部分外资汽车企业已经通过新设合资公司或独资公司的形式,加大了在中国的新能源汽车的产能布局与相关投入。未来,外资企业加大引入在华本地供应商的趋势也会延展到电驱动系统等其他核心零部件上。对于熟悉外资企业开发与采购流程,已经通过相关供应链管理体系认证,并经过批量产品检验的境内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企业,将迎来发展机遇。
里程焦虑缓解后消费者将更关注新能源汽车的使用性能。经过行业的持续发展,特别是近年来电池技术的不断突破,新能源汽车的续航里程持续提高。里程焦虑缓解之后,决定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选型的核心要素,将回归到汽车产品本身的使用性能领域,如动力性、经济性、舒适性、安全性等方面。电驱动系统对新能源汽车行业而言,具有类似燃油汽车行业“发动机+ECU电控单元+变速箱”的产业链地位,是决定新能源汽车使用性能的关键核心部件。未来,电驱动系统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中的地位,预计将进一步提高。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精进电动以“做世界上最好的电动系统”为企业愿景。公司聚焦高中端汽车电动化核心零部件领域,坚持从“0到1”的原创性自主性正向研发,持续为行业带来引领性产品,在全面布局各大总成的基础上实现系统级性能优化解决方案,充分满足国际国内客户需求,并通过工艺创新和流程改进严格保证产品的高质量与稳定性,通过打造行业精品项目不断完善国际化专业化团队。公司的具体战略包括:原创性自主性正向研发战略;自主研发基础技术,核心技术领域引领行业(驱动电机总成、控制器总成(含控制软件)、传动总成等),实现系统级性能优化的产品战略;聚焦高中端产品,国际国内并举的市场战略;精益制造的生产战略。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持续研发投入,聚焦高中端市场
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在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的技术研发方面位居行业前列,市场占有率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公司产品在最大功率、最大扭矩、峰值效率、高效区间占比、功率体积密度水平、功率质量密度水平、振动噪声控制水平、动力换挡平顺性、系统整体效率和高系统集成度等指标方面具备突出的优势。
随着终端消费者对于新能源汽车性能要求的不断提高,整车企业也会对电驱动系统性能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在完成国家课题类研发和客户产品类研发之余,将持续投入前瞻自研类研发,对可能影响电驱动系统行业未来发展的技术创新与工艺改进,提前布局。通过从“0到1”的原创性、自主性研发,为持续推出有竞争力的产品奠定基础。
同时,公司将积极拓展国内外优质客户,构建乘用车商用车全谱系产品,并聚焦高中端领域的市场爆发的机遇,抓住乘用车B级及以上车型、高中端SUV车型电动化加速带来的产品需求,不断提升公司产品的附加值,进而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2、加强成本管控
公司将在保持和提升技术指标和质量水平的同时,持续优化采购管理和生产体系管控,提升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和议价能力,强化预决算控制,改善供应链,建立价格评估体系和价格波动应对体系,应对材料价格的波动. 2021年公司全方位实施了降本措施,一方面积极开发新供应商,引入更加有效的竞争机制,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 在另一方面,公司的研发和工程部门系统性地对现有在产和在研产品进行了全方位地成本优化。公司从产品设计入手,应用新材料、新工艺及更加优化的设计对产品进行用料优化和制造工艺优化等措施加强成本的管控,降低产物材料成本和制造成本。
3、积极开拓海外市场
近年来,海外新能源汽车市场增长迅速,全球各大车企陆续发布新能源汽车战略,在电动化战略的投资规模进一步扩大,加快在电动化和智能化的布局。随着拥有资金基础、技术保证及消费者基础的传统车企进入新能源汽车行业,新能源车型将会更加丰富,在技术的创新和安全性上会有更多的保证。未来传统车企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进一步投入将构成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因素,并将带来新能源企业核心零部件采购的增量订单。公司已经在美国的底特律成立了研发和生产基地。公司在不断拓展国内业务的同时,利用领先的技术,深厚的研发能力和国际化的研发和管理团队优势,以精进北美为桥头堡,积极开拓海外业务,持续投入北美的研发和生产基地的建设,为未来公司海外业务的增长打下良好的基础。
4、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随着公司主要产品的不断拓展、业务链的不断延伸,亟需进一步补充和培养相关领域具有研发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岗位责职、规范薪酬体系管理、员工绩效考核激励、人才引进人力资源体系建设,制定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绩效考核、激励机制,改善研发条件和环境,吸引更多高层次技术人才,为公司技术的持续创新奠定坚实基础。
(四)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治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整体运作规范,独立性强,信息披露规范,公司治理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1、 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规范表决,确保全体股东充分行使合法权利。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股东大会3次,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2次临时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
2、 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行为,依法通过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及经营行动。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财务资助、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 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运作,报告期内,董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审议通过27项议案,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会议的召集程序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8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出席董事会并参加股东大会,不断加深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以诚信、勤勉、尽责的态度履行相应职责。公司董事会下属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战略委员会,对公司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及确保投资决策科学性具有重要意义。
4、 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5项议案,公司监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1名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监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规范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并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公司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对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及 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 关于信息披露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公司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做好信息披露,保障信息及时公开。
6、 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董事会致力于构建企业和谐的发展环境,正确处理好与投资者的交流互动关系。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信息披露、接待投资者来电、来邮、来访、e互动平台,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4月2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20年度股东大会 | 2021年10月18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事宜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继续稳步推进发行上市相关工作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的议案》 |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11月26日 | www.see.com.cn | 2021年11月26日 |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 工商变更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上市,上市前召开的股东大会无需在指定媒体披露。
四、 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单位:股
主体名称 | 职务 | 持股数量 | 特别表决权股份与普通股的表决权比例 | 合计持有表决权数量 | 合计持有表决权比例 | 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 特别表决权股份参与表决的股东大会事项范围 | 是否持续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 |
普通股 | 特别表决权股份 | ||||||||
菏泽北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 | 69,677,522 | 10% | 696,775,220 | 57.24% | 无 |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除北翔新能源外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北翔新能源持有的69,677,522股股份为拥有特别表决权的股份,每一特别表决权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为每一普通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的比例为10:1.尽管有前述安排,公司在股东对下列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 | 是 |
(1)修改公司章程;(2)改变特别表
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3)聘任或者解聘独立董事;(4)聘请或者解聘为公司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事务所;
(5)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
司形式。公司股东大会对前述第(2)项作出决议,应当不低于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将相应数量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除外。除上述情形外,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对股东大会决议进行表决时,应按照《公司章程》进行差异化表决。
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普通股股份拥有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安排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除北翔新能源外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北翔新能源持有的69,677,522股股份为拥有特别表决权的股份,每一特别表决权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的比例为10:1。报告期内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其他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承诺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北翔新能源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行使权力,不存在滥用特别表决权、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情形。特别表决权股份锁定安排及转让限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不得增发特别表决权股份
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除同比例配股、转增股本情形外,不得在境内外发行特别表决权股份,不得提高特别表决权比例。公司因股份回购等原因,可能导致特别表决权比例提高的,应当同时采取将相应数量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等措施,保证特别表决权比例不高于原有水平。
2、 特别表决权股份转让限制
特别表决权股份不得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但可以按照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转让。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二) 监事会专项意见
1、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持续符合《上市规则》第4.5.3条的要求;
2、 特别表决权股份未出现《上市规则》第4.5.9条规定的情形;
3、 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比例持续符合《上市规则》的规定;
4、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不存在滥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5、 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上市规则》的有关相关规定。
五、 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余平 | 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50 | 2019年10月14日 | 2022年10月13日 | - | - | - | / | 0 | 否 |
余平 | 总经理 | 男 | 50 | 2019年11月15日 | 2022年11月14日 | - | - | - | / | 154.32 | 否 |
Wen Jian Xie(谢文剑) | 董事 | 男 | 49 | 2019年10月14日 | 2022年10月13日 | - | - | - | / | 0 | 否 |
Wen Jian Xie(谢文剑) | 副总裁、财务总监 | 男 | 49 | 2019年11月15日 | 2022年11月14日 | - | - | - | / | 175.73 | 否 |
Wen Jian Xie(谢文剑) | 董事会秘书 | 男 | 49 | 2022年3月16日 | 2025年3月15日 | - | - | - | / | 0 | 否 |
Jeffrey Chien Chuen Chi季淳钧 | 董事 | 男 | 54 | 2019年10月14日 | 2022年10月13日 | - | - | - | / | 0 | 否 |
曹剑飞 | 董事 | 男 | 47 | 2019年10月14日 | 2022年10月13日 | - | - | - | / | 0 | 否 |
王军 | 董事 | 男 | 48 | 2019年10 | 2022年10 | - | - | - | / | 0 | 否 |
月14日 | 月13日 | ||||||||||
刘立群 | 独立董事 | 男 | 49 | 2019年10月14日 | 2022年10月13日 | - | - | - | / | 9 | 否 |
吴颖 | 独立董事 | 女 | 46 | 2019年10月14日 | 2022年10月13日 | - | - | - | / | 9 | 否 |
张旭明 | 独立董事 | 男 | 50 | 2020年5月31日 | 2022年10月13日 | - | - | - | / | 9 | 否 |
李振新 | 监事 | 男 | 37 | 2019年10月14日 | 2022 10月13日 | - | - | - | / | 43.13 | 否 |
何祥利 | 监事 | 男 | 47 | 2019年10月14日 | 2022年10月13日 | - | - | - | / | 0 | 否 |
刘文静 | 监事 | 女 | 38 | 2019年10月14日 | 2022年10月13日 | - | - | - | / | 21.98 | 否 |
杨葵 | 副总裁 | 男 | 48 | 2019年11月15日 | 2022年11月14日 | - | - | - | / | 121.78 | 否 |
李玉权 | 副总裁 | 男 | 50 | 2019年9月1日 | 2022年8月31日 | - | - | - | / | 143.44 | 否 |
Michiael Leo Duhaime | 副总裁 | 男 | 67 | 2020年1月2日 | 2021年11月30日 | - | - | - | / | 222.43 | 否 |
Gabriel Gollegos Lopez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51 | 2016年7月 | / | - | - | - | / | 210.08 | 否 |
JianWenLi(李建文)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57 | 2016年6月 | / | - | - | - | / | 165.83 | 否 |
JingCuanLi(李景川)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52 | 2020年3月 | / | - | - | - | / | 149.41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1,435.13 | / |
注:上述持股情况为直接持股,不包括间接持股。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余平 | 余平,1971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清华大学汽车工程学士学位、美国密歇根大学汽车工程硕士学位和美国麻省理工学院MBA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5年至1999年担任美国通用汽车公司(中国区)工程师;2000年至2001年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底特律)高级工程师;2003年至2007年担任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底特律)经理;2008年2月25日创立精进电动,至今担任精进电动董事长兼总经理、总工程师。 |
Wen Jian Xie(谢文剑) | Wen Jian Xie(谢文剑),1972年7月生,美国国籍,拥有佐治亚理工学院化学工程学士,德克萨斯大学MBA学位,并拥有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证书。2004年至2006年,担任惠普公司财务分析师;2006年至2007年担任Kraton Polymers Co.资深财务分析师;2007年至2011年担任Westlake Chemica Co.资深财务分析师;2011年至2014年担任中国旭日集团(香港)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14年7月至今担任精进电动财务总监;2016年9月担任精进电动董事。 |
Jeffrey Chien Chuen Chi季淳钧 | Jeffrey Chien Chuen Chi季淳钧,1968年4月生,美国国籍,拥有剑桥大学工程学学士学位(一等荣誉)和美国麻烦理工学院硕士、美国麻省理工工程学博士学位,特许金融分析师。2001至2002年担任Monitor Group高级战略咨询师;2002年至2004年担任Pegasus Capital Advisors,L.P.执行董事;2003年至2006年兼任新加坡管理大学副教授;2004年12月至今担任Vickers Financial Group Limited集团副董事长、中国区总经理及董事总经理;2007年至今担任上海锦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集团副董事长、中国区总经理及董事总经理;2016年至今担任樟树市锦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2016年9月至今担任精进电动董事。 |
曹剑飞 | 曹剑飞,1975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南开大学计算机、经济学专业学士学位、南开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硕士、新加坡国立大学统计学专业硕士。2001年至2004年担任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析师;2004年至2006年担任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2006年至2007年担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2007年至2014年担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4年至2016年担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至2017年担任源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17年至2018年担任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8年9月至今担任上海金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10月至今担任精进电动董事。 |
王军 | 王军,1974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拥有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法律系双学士学位。1999年至2011年担任北京市君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1年至2014年担任国开金融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至2017年担任华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部门副总经 |
理;2017年9月至今担任上海芯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10月至今担任精进电动董事。 | |
刘立群 | 刘立群,1973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学士学位和清华大学科技哲学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97年至1999年担任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科员;1999年至2016年担任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投资总监;2016年至今担任国投创业投资管理公司董事总经理;2016年9月至今担任精进电动独立董事。 |
吴颖 | 吴颖,1976年9月生,中国国籍,拥有几内亚比绍永久居留权,拥有上海外国语大学学士学位和美国麻省理工学院MBA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至2001年担任联合利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商务经理;2003年至2010年担任麦肯锡(中国)咨询有限公司全球副董事;2010年至2016年担任亿康先达国际人力资源咨询公司(上海)有限公司合伙人;2016年至今担任光辉(上海)人才咨询有限公司资深合伙人;2016年9月至今担任精进电动独立董事。 |
张旭明 | 张旭明,1972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本科及硕士学位。1998年至2013年担任美国通用汽车(中国区)工程师及经理;2013年至2014年担任北京中汽虹图汽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至2017年担任北京富电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至今担任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副秘书长;2020年5月至今担任精进电动独立董事。 |
李振新 | 李振新,1984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湖南科技大学学士学位。2007年至2009年担任光兆工业森林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主管;2009年至2014年担任上海海佩沙士吉打机械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2014年至今担任精进百思特电动(上海)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2016年9月至今担任精进电动监事。 |
何祥利 | 何祥利,1975年6月生,中国国籍,香港永久居留权,拥有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复旦大学金融学硕士。1997年至2001年担任港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01年至2003年担任巨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经理;2003年至2014年担任光大控股深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4年至今担任Forebright Capital Management Limited董事总经理;2016年9月至今担任精进电动监事。 |
刘文静 | 刘文静,1984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本科学位。2007年至2010年担任北京世纪卓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应付结算;2010年10月至今担任精进电动出纳;2016年9月至今担任精进电动监事。 |
杨葵 | 杨葵,1974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湘潭大学机械学院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士学位、华南理工大学电子信息专业工程硕士学位、西南交通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7年至1999年担任广州黄埔造船厂工程师、项目经理;1995年至2001年担任东 |
莞嘉浦精密机械有限公司项目、设计工程师;2001年至2004年担任东莞安联电器元件有限公司工程师;2004年至2006年担任雷米(中国)有限公司制造工程师;2007年至2009年担任东莞兆恒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11月至今担任精进电动副总裁。 | |
李玉权 | 李玉权,1972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中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士学位、南开大学MBA。2009年至2017年担任广汽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发动机工厂总经理;2017年至2019年担任杭州依维柯传动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至今担任精进电动制作运营副总裁。 |
Michael Leo Duhaime | Michael Leo Duhaime(离职),1955年10月生,美国国籍,拥有Lawwrence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机械工程学学士学位。1979年至2012年担任通用汽车公司工程师、传动经理、高级混合动力系统总工程师等;2012年至2019年担任菲亚特克莱斯勒电动系统架构与技术全球负责人,全面负责全球的电驱动技术研发和产业化;2019年至2021年11月30 担任精进电动副总裁。 |
Gabriel Gollegos Lopez | Gabriel Gollegos Lopez,1971年3月出生,美国国籍,拥有Universidad delas Americas Pueble电子与通信工程学学士学位、Glasgow University电气工程博士学位、Ball State University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2000年1月至2006年4月担任Delphi Research Labs高级工程师;2006年4月至2012年4月担任通用汽车公司高级项目工程师;2012年4月至2016年7月担任Quantum Technologies Automotive Systems电力电子工程部经理;2016年7月至今担任精进电动北美电力电子、电力控制执行总监。 |
JianWenLi(李建文) | Jian Wen Li(李建文),1965年4月出生,加拿大国籍,拥有华中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学士学位、西安交通大学硕士学位。1990年至2000年担任陕西法士特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至2001年担任Universal Gear Ltd.齿轮专家;2001年担任RDH Mining Equipmrnt Co.Ltd机械工程师;2001年10月至2009年9月担任Magan Powertrain Inc.高级工程师、项目总工程师;2009年9月至2011年4月担任Green-Innovation Technology Ltd.总工程师;2011年4月至2012年12月担任Magan Powertrain Inc担任高级工程师、项目总工程师;2012年12月至2016年6月担任吉利汽车动力研究院总工程师、项目总监;2016年6月至今担任精进电动执行机械传动部执行总监。 |
JingCuanLi(李景川) | Jing Cuan Li(李景川),1970年11月出生,美国国籍,拥有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士学位、硕士学位、俄亥俄州立大学博士学位。2005年5月至2008年12月担任戴姆勒克莱斯勒高级研发工程师;2009年1月至2010年10月担任梅赛德斯奔驰北美研发中心高级专业工程师;2010年10月至2011年12月担任Magana E-Car System高级电机控制工程师;2011年12月至2014年2月担任梅赛德斯 |
奔驰北美研发中心高级工程师;2014年2月至2020年2月担任美国通用汽车公司高级研发工程师;2020年3月至今担任精进电动北美电机技术总监。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上述持股情况为直接持股,不包括间接持股。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实际控制人余平间接持有公司78,823,143股,间接持股比例为13.35%、Wen Jian Xie(谢文剑)间接持有公司2,551,727股,间接持股比例0.43%、王军间接持有公司49,047股,间接持股比例0.01%、李振新间接持有公司310,452股,间接持股比例0.05%、刘文静间接持有公司44,669股,间接持股比例0.01%、杨葵间接持有公司2,010,095股,间接持股比例0.34%、李玉权间接持有公司950,000股,间接持股比例0.16%、Michael Leo Duhaime间接持有公司1,153,040股,间接持股比例0.20%、Gabriel GollegosLopez间接持有公司446,688股,间接持股比例0.10%、JianWenLi(李建文)间接持有公司750,000股,间接持股比例0.17%、JingCuanLi(李景川)间接持有公司329,440股,间接持股比例0.07%。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余平 | 菏泽北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6年3月30日 | / |
余平 | 菏泽赛优利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5年11月26日 | / |
余平 | Best E-Drive L.P | 普通合伙人 | 2015年12月1日 | / |
王军 | 上海超越摩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委派代表 | 2018年6月 | / |
Jeffrey Chien Chuen Chi季淳钧 | VV Cleantech(HongKong) Limited | 唯一董事 | 2016年2月1日 | / |
Jeffrey Chien Chuen Chi季淳钧 | 蔚度(嘉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委派代表 | 2016年8月29日 | / |
何祥利 | FNOF Powertrain Limited | 董事合伙人 | 2014年5月8日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余平 | 北京水光风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20年9月28日 | / |
余平 | 益瀚实业有限公司 | 唯一董事 | 2007年12月30日 | / |
余平 | Jing-Jin Electric International Co,Ltd | 董事 | 2008年1月25日 | / |
Jeffrey Chien Chuen Chi季淳钧 | 上海锦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07年3月9日 | / |
Jeffrey Chien Chuen Chi季淳钧 | Vickers Financial Group Limited(更名为:Vickers Capital Group) | 副董事、总经理 | 2016年8月26日 | / |
Jeffrey Chien Chuen Chi季淳钧 | 十分(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0年10月28日 | / |
Jeffrey Chien | 成都华鹰投资咨询有限公 | 执行董事、总经 | 2007年1月 | / |
Chuen Chi季淳钧 | 司 | 理 | 10日 | |
Jeffrey Chien Chuen Chi季淳钧 | 同步数据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12月27日 | / |
Jeffrey Chien Chuen Chi季淳钧 | 樟树市伟高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6年4月25日 | / |
Jeffrey Chien Chuen Chi季淳钧 | Vickers Vantage Gorp.I | CEO | 2020年2月21日 | / |
曹剑飞 | 宁波保税区琦飞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6年1月 | / |
曹剑飞 | 上海金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年9月 | / |
王军 | 上海超越摩尔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7年1月 | / |
王军 | 康旭(上海)智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9月 | / |
王军 | 江苏多维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1月 | / |
王军 | 上海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月 | / |
王军 | 张家港弘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7年8月 | / |
王军 | 张家港超越摩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委派代表 | 2017年8月 | / |
王军 | 张家港芯拓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8年5月 | / |
王军 | 上海钜忞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8年9月 | / |
王军 | 上海振科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8年5月 | / |
王军 | 天津誉宏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委派代表 | 2019年12月 | / |
王军 | 中绮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7月 | / |
王军 | 上海超摩懋芯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委派代表 | 2020年7月 | / |
王军 | 南京超摩志远股权投资合 | 委派代表 | 2020年12月 | / |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王军 | 上海超摩创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委派代表 | 2020年12月 | / |
王军 | 南京超摩聚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委派代表 | 2020年12月 | / |
王军 | 上海晁亦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12月 | / |
王军 | 北京忆恒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2月 | / |
王军 | 逐点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月 | / |
王军 | 海南超越摩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委派代表 | 2021年10月 | / |
王军 | 三亚超越摩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10月 | / |
王军 | 苏州佳科半导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副院长 | 2022年1月 | / |
张旭明 |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 副秘书长 | 2017年12月 | / |
张旭明 | 国汽(北京)汽车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0年8月 | / |
张旭明 | 纵思(上海)汽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8年4月 | / |
张旭明 | 北京富电绿源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经理 | 2016年6月 | 2017年7月 |
张旭明 | 北京富电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经理 | 2015年12月 | 2017年7月 |
张旭明 | 乐电出行汽车租赁(北京)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3月 | 2017年7月 |
吴颖 | 光辉(上海)人才咨询有限公司 | 资深合伙人 | 2016年5月 | / |
刘立群 | 光梓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6月 | / |
刘立群 | 无锡雪浪数制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9月 | / |
刘立群 | 杭州极木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7月 | / |
刘立群 | 固安海高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8月 | / |
刘立群 | 宁波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5月 | / |
刘立群 | 新疆康地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9年4月 | / |
刘立群 | 北京友友天宇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12月 | / |
刘立群 |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5月 | / |
刘立群 | 宁波瀚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9年8月 | / |
刘立群 | 杭州趣链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6月 | / |
刘立群 | 中电长城网际系统应用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9月 | / |
刘立群 | 二十一世纪空间技术应用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1月 | / |
刘立群 | 常州易控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9月 | / |
刘立群 | 国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22年2月 | / |
刘立群 | 上海瀚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1年12月 | / |
刘立群 | 上海旷宁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2年1月 | / |
何祥利 | 哈尔滨申格体育连锁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14年8月20日 | / |
何祥利 | 昆明积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6月10日 | / |
何祥利 | 深圳市光远新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7年7月13日 | / |
何祥利 | 深圳市智能时代咨询管理 | 委派代表 | 2017年7月 | / |
企业(有限合伙) | 13日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监事的报酬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决定。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主要由基本工资和年终奖等构成,入职时薪酬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同时人力资源部每年结合市场薪酬报告、岗位价值、个人绩效等确定年度报酬。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与年报披露的数据相符。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909.81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525.32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Michael Leo Duhaime | 副总裁 | 离任 | 退休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1年3月5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报出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豁免董事会通知时间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1年3月31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豁免董事会通知时间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并豁免股东大会通知时间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 | 2021年6月3日 | 审议通过了《同意授信的议案》、《关于确认余平根据公司 |
会第十一次会议 | 章程等制度享有相关权力的议案》、《关于豁免董事会通知时间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1年6月18日 | 审议通过了《同意授信的议案》、《关于豁免董事会通知时间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1年6月28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豁免董事会通知时间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1年8月28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董事会通知时间的议案》、《关于延长本次发行上市决议有效期相关事宜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1年9月18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董事会通知时间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事宜的议案》、《关于继续稳步推进发行上市相关工作的议案》、《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1年10月21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董事会通知时间的议案》、《关于对外报出财务报告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1年11月10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八、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余平 | 否 | 9 | 9 | 0 | 0 | 0 | 否 | 3 |
Wen Jian | 否 | 9 | 9 | 0 | 0 | 0 | 否 | 3 |
Xie(谢文剑) | ||||||||
Jeffrey Chien Chuen Chi季淳钧 | 否 | 9 | 9 | 0 | 0 | 0 | 否 | 3 |
曹剑飞 | 否 | 9 | 9 | 0 | 0 | 0 | 否 | 3 |
王军 | 否 | 9 | 9 | 0 | 0 | 0 | 否 | 3 |
刘立群 | 是 | 9 | 9 | 0 | 0 | 0 | 否 | 3 |
张旭明 | 是 | 9 | 9 | 0 | 0 | 0 | 否 | 3 |
吴颖 | 是 | 9 | 9 | 0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9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9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9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吴颖、刘立群、曹剑飞 |
提名委员会 | 张旭明、吴颖、余平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刘立群、吴颖、余平 |
战略委员会 | 余平、王军、Jeffrey Chine Chune Chi(季淳钧)、刘立群 |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3月4日 | 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审计报告>等文件的议案》 | / |
(3).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99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700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999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2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325 |
销售人员 | 79 |
技术人员 | 439 |
财务人员 | 28 |
行政人员 | 128 |
合计 | 999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研究生 | 12 |
硕士研究生 | 172 |
本科 | 388 |
专科 | 246 |
高中及以下 | 181 |
合计 | 999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围绕经营目标的达成,兼顾市场竞争水平与激励效果,制定薪酬管理及激励管理方案,通过薪酬激励的牵引,充分调动公司上下员工的工作激情,推动企业与员工共同发展,实现双赢。公司构建了岗位责任与目标责任相结合的职能薪酬体系,根据岗位职责与职能不同设置差异化薪酬结构,并建立了不同层级、职类的激励政策。根据员工的工作技能、经验、绩效表现,根据工作岗位的市场薪酬水平制定员工薪资。对内保证公平性,始终遵循价值贡献原则,以价值贡献作为薪酬激励分配的核心原则,确保员工的人、薪、岗匹配,实现员工多贡献多得;对外保有竞争性,以竞争对手的市场数据为参照,保证核心岗位的薪酬在市场的竞争力;通过奖金等激励性工资的设计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但同时要考虑公司的经济效益和承受能力,依照以上原则保障了公司薪酬的公平性、激励性、竞争性与经济性。员工的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住房津贴、交通津贴、加班工资、项目奖金和绩效奖金等组成,且不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每月按时发放。公司每年定期组织绩效评估,项目考核情况和本部门考核情况相结合。员工薪酬是否调整以及调整的幅度将根据薪酬市场数据、物
价情况、公司的效益、岗位的变动、员工的绩效表现等综合评定。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依据企业文化与长期战略规划、年度经营管理和岗位技能、专业技能的实际需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使公司培训持续健康有序有效开展,逐步形成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符合员工成长规律的多类别、多形式、重技能和管理、贴近业务、学习氛围浓厚的培训格局,有效配合公司战略发展,推动公司经营目标实现。公司培训以内训与外训相结合,充分利用线上培训平台对员工进行全面覆盖培训工作,创建浓厚的学习氛围,鼓励员工自主学习的模式。内训方面,定期规划、组织跨业务的专业技能培训并跟进各部门内部的专业培训;外训方面,鼓励技术及管理人员扩大学习视野,了解技术前沿课程及时为自己充电。
公司始终将人才建设作为企业发展的基石,为每位员工创造平等发展的机会,建立管理+技术双发展通道,并积极为职工提供不同层次的管理技能培训、岗位培训、专业技能培训、职业健康培训和安全培训等,报告期内针对2021届应届新员工的“星火燎原训练营”,以轮岗培训为基础,对通用能力、专业能力、沟通能力、价值观等不同角度出发,培养德、技、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除此之外,公司打造终身学习理念,制定奖学金鼓励计划,比如建立博士后流动站、鼓励员工在职学历提升、对考取职称人员进行奖励、知识产权给予奖励支持以及各类岗位补贴,鼓励员工不断精进,争先创优。使员工在公司持续成长发展,帮助企业成功的同时实现自我价值。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2,931,034小时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8,242.91万元 |
十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2)利润分配的顺序: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3)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现金分配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经营性净现金流为正值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
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扣除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后的余额的30%。
3、现金分配的比例及期间间隔
(1)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4、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重大投资计划需要等原因确需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利润分配的执行
(1)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需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事项。
(2)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需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划名称 | 激励方式 | 标的股票数量 | 标的股票数量占比(%) | 激励对象人数 | 激励对象人数占比(%) | 授予标的股票价格 |
2020年股权激励计 | 股票期权 | 29,511,111 | 5.00 | 1 | 0.01 | 13.13 |
划(草案)
2.报告期内股权激励实施进展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因股权激励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合计 | 3,304,635.80 |
(二)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依据现有的福利制度,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设立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及权责结合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公司年度业绩指标完成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确定管理人员年度薪酬。
十四、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7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第三条第(二)款规定:
新上市的上市公司应当于上市当年开始建设内控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
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公司属于新上市公司,因此未披露2021年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将在披露下一年度年报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精进电动旗下子公司精进百思特电动(上海)有限公司、精进电动科技(菏泽)有限公司、精进电动科技(正定)有限公司、精进新能源技术(余姚)有限公司、精进电动科技(余姚)有限公司、Jing-Jin Electric North America LLC,精进电动北美有限责任公司、金泽租赁汽车有限公司、南京华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精进华业电动科技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规和条例、当地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精进电动结合公司的行业特点和业务拓展实际经营情况,建立健全各项子公司管理与考核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与制度规范子公司生产经营。精进百思特电动(上海)有限公司、精进电动科技(菏泽)有限公司作为募集资金使用主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
十六、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
十七、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无
十八、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 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精进电动高度重视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ESG),将ESG视为与公司运行、研发、生产、销售等基础工作同等重要的工作,是公司持续、长远发展的基石之一。报告期内,公司多措并举,全力将ESG工作融入公司企业文化,以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成为技术一流具有强烈社会责任的上市企业。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责任
公司将绿色和可持续发展融入到企业的发展战略中,秉承科学指导和技术优化的道路。以增效提质为中心,以绿色发展为目的,以技术创新为基础,通过生产车间节能改造以及开展以持续改进为最终目标的管理体系审核和节能认证工作。 企业将朝着低碳目标,建立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工厂。公司在产品设计阶段即考虑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的环境绩效,从制造、使用、运输等各项环节对产品进行全流程环境管理。对原材料、能源消耗和有害物质生成等环境指标进行严格监控,降低对环境的影响,为客户提供具有更高能源利用效率、更低功耗的产品。
公司高度重视社会责任
精进电动以“做世界上最好的电驱动系统”为发展使命,一方面持续投入研发创新新能源汽车技术,以产品革新回报社会;另一方面重视社会责任建设,利用技术与人才优势组织员工公益或半公益性活动,特别是在以公益促进产学研推动地方技术与人才发展方面,自创立以来做了大量有益的实践性与探索性工作。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股东与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积极与相关方沟通交流。公司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用工政策进行员工的聘用与管理,公司内外部人员机会均等,平等竞争,不会因员工的民族、种族、年龄、性别、婚姻状况以及宗教信仰的不同而给予不同待遇。将人才建设作为企业发展的基石,为每位员工创造平等发展的机会,建立管理+技术双发展通道,并积极为职工提供不同层次的管理技能培训、岗位培训、专业技能培训、职业健康培训和安全培训等。公司高度重视企业治理
公司建立、健全了治理结构, 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坚持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不断完善内控体系,优化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及管理层的决策程序,公司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勤勉尽责,有效地增强了决策的公正性和科学性,确保了公司依法管理、规范运作。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持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合规披露信息原则、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诚实守信原则和高效低耗原则,形成了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履行证监会和交易所加强企业ESG实践的要求,督促、指导公司ESG实践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展开,更好地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为企业、行业和科技的可持续发展、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平稳发展持续贡献力量。
二、 环境信息情况
(一) 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二)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因环境问题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
(三) 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是公司主要的业务,电能是主要的能源消耗。在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环境和节能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布置工艺流程,选用节能型产品,利用太阳能等再生资源,以降低对传统能源的消耗。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大气污染控制程序》及相应管理目标,通过升级生产工艺和设备,实现废气排放远低于国家标准排放要求。
生产过程中有废气、废液和固体废物产生。废水、废气交由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公司对废气、废水进行定期监测,确保达标排放,在本报告期内,无超标排放情况发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加工活动中产生的废金属、废纸壳、木材等包装物,均为可回收类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及生产活动中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境卫生部门统一处置。危险废弃物,通过环保主管部门监管平台,制定管理计划并备案,按照转移联单要求及时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规范转移处置。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日常生产活动不直接排放二氧化碳、甲烷等温室气体,但需消耗电源等资源,属于温室气体等效排放范畴。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方面,主要通过科学的节能措施和生产技术优化升级,降低公司产品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尽可能减少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实行低碳运行。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电力消耗总量为2,106万kw·h,水消耗总量为27,945吨。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根据《GB/T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和使用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等法律法规,制定《废弃物管理规范》等内部管理制度,以规范废弃物的控制,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和排放。公司各经营主体根据环境法律法规取得国家排污许可文件,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排放限值均符合控制要求,依法达标排污。
废气通过催化燃烧和活性炭吸附组合处理工艺,并定期监测,处理后的废气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废水主要是员工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经厂区污水管网汇入市政管网,由市政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噪声通过隔音降噪后,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定期开展噪声环境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产品制造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固体废物,均严格按照《一般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合法处置。对生活废弃物纸皮、五金、木头等可回收部分,公司采取集中收集和避雨堆放措施,统一交给专业回收商回收处理和再利用。危险废弃物,公司安排专人对有害废弃物进行收集、登记及台账管理,定期交由环保局认定的有资质的处理商作无害化处理。通过环保主管部门监管平台,制定管理计划并备案,按照转移联单要求及时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规范转移处置。
本报告期内,经有资质的单位检测,各类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致力于成为绿色创新的先进企业,将环境保护,清洁能源,清洁生产和可持续发展作为
企业重点工作,依照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不断完善运营全流程环境管理制度,从产品设计,测试,生产等环节,层层把关,将产品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坚持低碳节能,并建立了完善的环境管理标准和制度,包括《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程序》、《环境运行控制程序》、《节约资源控制程序》等。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并实施《环境保护管理程序》、《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废水污染控制管理程序》、《危险废物管理程序》、《一般废弃物管理规范》、《废气污染控制管理程序》、《噪声污染控制管理程序》、《环境监测管理程序》、《环保设施管理程序》、《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管理程序》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在生产运营活动中,严格执行。公司通过系统科学的培训体系,帮助员工了解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议题、目标,增强员工的环保意识,树立正确的可持续发展观。要求所有员工入职时接受环保、安全及职业健康相关知识的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三废基础知识、危险废物管理、健康工程等。公司每年制定环境危害因素评估,并按《危险源/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程序》,确定其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够控制和 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及其相关的环境影响,请有资质检测单位按《 三废排放管理 规定》定期执行废水、废气噪音检查,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定期按照《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危废,危废处置单,报当地环保局备案。规范管理本公司“三废”(固体废弃物、废气、废水)、噪声等环境影响,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制定重大环境因素的目标,明确各部门职责,持续环境保护,节约与改进。建立环境危害应急小组,制定《化学品泄漏应急预案》、《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程序》,定期组织培训及应急演练,加强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进行预防管理和快速有效处理。在新改扩建工程中,及时进行“新建、改扩建环境影响评价”和“环评验收”,实现环评三同时,即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提供环保专项资金,围绕工艺、原辅材料、设备、设施等源头方面优化和改进,降低设备运行消耗、异常处理、过程监察等,规范设备设施运行管理,持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全球正处于从高碳向低碳及净零碳转型的重要历史时期,绿色可持续的发展已经成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课题之一,“智能、绿色、集约、宜居”将是未来城市的主要特征。我国是目前全球碳排放量最大的经济体,2020年9月,我国在联合国承诺将实现碳中和。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国规划碳排放水平在2030年达到峰值,并在随后的30年里实现零排放。实现“碳达峰、
碳中和”目标,将重塑未来我国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对未来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广泛而深远影响。精进电动是全球新能源汽车电驱动领域的领先企业。公司定位于高中端市场,为全球客户开发、配套先进的电驱动核心零部件、总成和系统,产品覆盖乘用车和商用车。精进电动秉承“追求极致”的企业文化,坚持精益的质量管理,产品技术领先、品质优异,多年来配套国际国内高中端整车客户,通过推进绿色经营、绿色赋能、绿色办公和环保宣传,在推动“双碳”目标实践中发挥积极的作用。积极响应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积极创新、研发高性能、低能耗汽车电动系统。在建设、生产、运营及办公等一切行动中始终践行与环境融合共生的发展模式,贯彻环境保护、资源友好的理念,严格遵循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运营所在国家及地区的法律法规。我们致力于推进绿色可持续发展,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承诺为现在和未来作出积极的改变。
(五) 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产品性能持续领先,具有领先行业的系统效率、不断提高的功率密度、表现优异的新能源电动系统;公司“三合一”电驱动系统产品实现了深度的集成化,缩短了总成的轴向尺寸、减轻了重量、改善了传动效率;公司在国内最早突破油冷电机技术,油冷电机产品已与菲亚特克莱斯勒、Karma、广汽集团、吉利集团等国内外知名整车企业实现量产合作;公司是业内少数能够自主研发设计和生产控制器的电驱动系统供应商之一,公司基于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开发的碳化硅(SiC)控制器总成,能够实现更高的功率体积密度、更高的功率质量密度、更高的开关频率、更高的效率,并降低冷却系统的复杂程度;公司电磁齿嵌式离合器技术具有扭矩密度高、接合和切分迅速、无拖曳损耗、终生免维护等优点;公司的增程器发电机和集成技术可以使增程器系统的发电功率密度更高、效率更高、振动噪音更低、零部件更少、成本更低。
(六)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精进电动严格按照,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环境管理,并通过第三方审核认证。在环境管理方面达到了国际水平,在各过程、产品及活动中的各类污染物控制达到相关要求,具有按既定环境保护标准和法规要求提供产品或服务的环境保证能力。使用的原材料、生产工艺、加工方法以及产品的使用和用后处置,符合环境保护标准和法规的要求。
2、公司不属于重点污染行业,且本报告期内未被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列 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工作,并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3、在生产基地绿化区域采取高大乔木和低矮灌木相结合的绿化措施,利用绿化带吸声降噪;在建筑物内使用空压机等高声源点源设备,通过建筑的隔声达到降噪;在冲压车间压力机采取全线隔音封闭,隔音封闭采用吸音材料;选用低噪声设备,实施减震、消声等措施,公司制定《噪声预防控制程序》,定期进行噪声监测,以确保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报告期内,根据监测结果,厂界噪声均符合标准。
三、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新能源汽车产业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长期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是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对降低原油对外依存度,改善国家能源安全的战略举措。
同时,在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过程中,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面临重大发展机遇。《中国制造2025》强调国家要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形成从关键零部件到整车的完整工业体系和创新体系,推动自主品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同国际先进水平接轨。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开发,生产和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是国内最早开始从事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业务的企业之一。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在电驱动系统驱动电机、控制器和传动三大总成领域实现了产品的平台化开发、谱系化开发,在油冷驱动电机、第三代碳化硅半导体控制器、方导体驱动电机、三合一电驱动系统、电磁离合器、多档减速器/变速器等领域拥有业内领先的核心技术,拥有深厚的自主技术积累。
公司以驱动电机总成生产与研发为基础,在业内较早实现了驱动电机总成、控制器总成、传动总成的完整产业布局且自主掌握核心技术,全面整合电机设计能力、电力电子设计能力、控制算法优化能力、精密机械加工制造能力、成本控制能力,形成了系统级电驱动产品的核心供应能力。2019推出将驱动电机、控制器、传动三大总成深度集成,更轻、更节能、成本更低的完全自主知识产权“三合一”电驱动系统产品。公司同时承担了多个国家课题类研发项目,为我国发展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技术做出了贡献。
(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对外捐赠 | / | / |
其中:资金(万元) | 11.28 | 捐赠菏泽技师学院 |
物资折款(万元) | 4.78 | 见下文“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
公益项目 | ||
其中:资金(万元) | 0 | / |
救助人数(人) | 14 | 1名造血干细胞捐献,13名无偿献血。 |
乡村振兴 | ||
其中:资金(万元) | / | / |
物资折款(万元) | / | / |
帮助就业人数(人) | / | / |
1. 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精进电动以“做世界上最好的电驱动系统”为发展使命,一方面持续投入研发创新新能源汽车技术,以产品革新回报社会;另一方面重视社会责任建设,利用技术与人才优势组织员工公益或半公益性活动,特别是在以公益促进产学研推动地方技术与人才发展方面,自创立以来做了大量有益的实践性与探索性工作。2021年主要成果如下:
2021年1月,精进电动菏泽公司向菏泽技师学院捐赠教学设施采购费用11.28万元,促进当地产学研成果转化;
2021年5月,精进电动菏泽公司向菏泽职业学院技能比赛活动赞助奖品(U盘,笔记本,蓝牙耳机等),助力当地技工类人才发展;
2021年6月,精进电动菏泽公司向菏泽技师学院捐赠服装90套,助力当地技术类人才发展;
2021年11月,菏泽公司为菏泽职业学院实训基地捐赠文化标识一批,捐赠实训耗材一批,义务培训教职工设备操作160个工时,助力菏泽职业学院产学研教育与成果转化;
2021年8月13日,精进电动上海公司组织13名员工,参加了上海嘉定外冈镇无偿献血活动;
2021年12月28日,精进电动北京总部组织员工捐献造血干细胞,定向捐赠给天津1名白血病患者;
2021年12月至今,精进电动北京总部和北美公司联合北美华人汽车工程师协会举办第一期海外华人应届生与待业人才招聘与就业辅导,向美国华人社区、院校开放岗位近20个,近50名学生参与在线宣讲会和投递简历。
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股东与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积极与相关方沟通交流。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坚持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不断完善内控体系,优化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及管理层的决策程序,公司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到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同时通过上证e互动、电话、邮箱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交流与互动,并及时披露交流情况,保障股东的知情权,进一步保障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四)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用工政策进行员工的聘用与管理,公司内外部人员机会均等,平等竞争,不会因员工的民族、种族、年龄、性别、婚姻状况以及宗教信仰的不同而给予不同待遇。同时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通过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会保险全员覆盖等方式,对员工的薪酬、福利、工作时间、休假、劳动保护等员工权益进行了制度规定和有力保护。公司始终将人才建设作为企业发展的基石,为每位员工创造平等发展的机会,建立管理+技术双发展通道,并积极为职工提供不同层次的管理技能培训、岗位培训、专业技能培训、职业健康培训和安全培训等,报告期内针对2021届应届新员工的“星火燎原训练营”,以轮岗培训为基础,对通用能力、专业能力、沟通能力、价值观等不同角度出发,培养德、技、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在人才建设的同时,建立科学的员工薪酬制度与激励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年底双薪、年终绩效奖金、股权激励、项目奖金、评优奖金、职称奖励、专利奖金以及各类岗位补贴,鼓励员工不断精进,争先创优。使员工在公司持续成长发展,帮助企业成功的同时实现自我价值。公司坚持以人为本,推崇自由、开放、合作和创新的工作氛围,为员工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关注员工身心健康。定期组织集体健康体检,积极开展多项活动以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活动内容包括:春游、家庭开放日、趣味运动会、公司庆典、部门团建、以及游泳、篮球、羽毛球、足球、徒步、乒乓球等多个工会俱乐部。在现有的条件下积极改善员工福利以提高人才吸引竞争力,为员工提供节日慰问、重疾及家庭重大变故慰问、全薪病假,购买补充医疗险连带子女险、意外伤害险、旅游险等商业保险,切实为员工及其家庭可能面对的风险减轻负担,加大保障力度。公司关爱女职工,为有需要的女职工群体提供孕、产、哺乳三期所需要的身心安全保障措施及人文关怀,每年3月8日举行女神节活动,发放礼品,提前结束工作。女职工不会因为性别和家庭原因受到职业升迁限制。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 | 125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12.51 |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 2,269.61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3.85 |
注:1、以上员工持股情况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参见本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2、上述员工持股数量系员工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在与供应商长期的合作过程中,公司通过综合评估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控制,生产能力、生产工艺、交货周期等方面指标,与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通过规范化的采购合同,及时支付货款,以保障供应商权益。
在与客户的长期的合作过程中,公司坚持以客户为第一的市场策略,保障产品交货期、保证产品质量,同时持续加强与客户的技术交流,以第一时间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与解决方案。
(六)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以客户为中心,不断优化产品性能,持续稳定和提升产品质量。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先后通过了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汽车行业IATF16949:201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从产品研发到过程生产,从来料检验到出货测试,全过程实施严格的品质管控,确保产品品质符合客户标准要求。公司生产推行国际领先的世界级制造工厂(WCM),保证产品的一致性以及生产过程的持续优化改进。
公司产品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严格按照汽车行业要求进行过程开发和产品安全测试。公司自身的实施室,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评定的17025实验室管理体系认证,完全满足产品的各项测试要求。
公司建立有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和生产过程管理体系,策划了《产品安全管理办法》、《禁用物质管理要求》、《FMEA管理规定》等过程管控文件,并严格执行,确保产品从材料、过程管控,到产品自身的质量安全均能得到保证。
公司有专门的售后服务和售后质量保证团队,建立了遍布全国的售后服务网络,做到随时可与客户沟通并有效解决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产品安全事故。
(七)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加强与政府部门、投资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各界的联系,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积极与国内高等院校和国外社会团体开展交流合作。积极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电驱动行业发展。 同时,公司积极公益慈善事业,积极承担社会公益责任,推动企业与社会和谐发展。
四、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 党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0 | 不适用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0 | 不适用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 □否 | 详见公司官网:www.jjecn.com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持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合规披露信息原则、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诚实守信原则和高效低耗原则,形成了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公司设立证
券部,配备了投资者关系专职人员,通过电话、现场会议和上交所路演平台等方式,在线上和线下与投资者互动。同时,公司充分重视网络沟通平台建设,在公司网站开设了投资者关系专栏,设立了公司微信公众号,通过电话、上证e互动等平台及时回复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和建议。
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公司加强了与投资者及全体股东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增进了投资者及全体股东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实现了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设置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高度重视信息合规制度,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及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报告期内公司共计披露公告9篇,公司将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的披露透明度与及时性。
(四) 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保护
√适用 □不适用
信息化时代,信息安全是永恒主题,信息安全保护是一个公司最重要基础,公司信息安全主要包括:网络设备安全、运行安全、信息资产安全及人员安全。
1、网络设备安全:防火墙、深信服、交换机及服务器等IT机房设备,通过防火墙阻止,深信服策略过滤防毒,服务器安装杀毒等,机房内配置动态温度报警对空调、UPS等温度进行监测短信消息通知IT负责人员。
2、运行安全:建立健全、完善信息管理制度,配置专业IT人员对公司所有IT硬件进行统一化录入固定资产系统管理。软件进行分类统一录入软件资产系统管理,计算机运行安装杀毒防毒软件,操作系统及应用系统安装补丁,提高自身防御能力,对公司信息安全漏洞审查与预警。
3、信息资产安全:对公司数据进行DLP加密,重要数据信息进行分类,并出台相关《IT管理制度》及《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与重要员工签订了保密协议,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等有效保护公司信息资产。
4、人员安全:对公司员工不定期进行防诈骗、防泄漏信息安全培训与宣导,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IT信息安全防御能力。
(五)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中有三名董事为机构投资者代表。监事会中一名监事来自于机构投资者。公司与机构投资者保持良好沟通,推介公司发展逻辑及业务亮点,促使管理层听取来自资本市场的声音,了解外界对公司的看法、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治理进一步完善。
(六)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菏泽北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余平及其控制企业菏泽赛优利泽、Best E-Drive | 见备注1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21日;承诺期限: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的承诺 | 见备注2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21日;承诺期限: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董事、监事、高管出具的承诺 | 见备注3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21日;承诺期限: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核心技术人员出具的承诺 | 见备注4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21日;承诺期限: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持有公司发行前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承诺 | 见备注5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21日;承诺期限: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其他股东出具的承诺 | 见备注6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21日;承诺期限: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精进电动、控股股东北翔新能源、实际控制人余平、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见备注7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21日,承诺期限: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精进电动、控股股东北翔新能源、 | 见备注8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21日;承诺期限: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余平 | |||||||
其他 | 精进电动、控股股东北翔新能源、实际控制人余平、发行人董事及管理管理人员 | 见备注9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21日;承诺期限: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精进电动 | 见备注10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21日;承诺期限: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精进电动及控股股东北翔新能源、实际控制人余平以及发行人董事、监事及管理管理人员 | 见备注11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21日;承诺期限: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北翔新能源、实际、实际控制人余平及其控制企业赛优利泽、Best E-Drive、全体董事、监事、高管、 | 见备注12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21日;承诺期限: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核心技术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
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控股股东北翔新能源 | 见备注13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21日;承诺期限: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实际控制人余平 | 见备注14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21日;承诺期限: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控股股东北翔新能源 | 见备注15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21日;承诺期限: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实际控制人余平 | 见备注16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21日;承诺期限: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余平 | 见备注17 | 承诺时间:2021年4月15日;承诺期限:视公司实际情况而定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精进电动 | 见备注18 | 承诺时间:2021年1月27日;承诺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期限:视情况而定 | |||||||
其他 | 余平、于清滢 | 见备注19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21日;承诺期限: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60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1:控股股东菏泽北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余平及其控制企业菏泽赛优利泽、Best E-Drive出具的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①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可豁免遵守上述规定。
② 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整会计年度内,本企业/本人不减持首发前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本企业/本人每年坚持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作为公司的董事,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③ 本企业/本人授权公司直接办理上述股份的锁定手续。除非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监管机构豁免上述相关承诺,否则,本企业/本人应将违反股份锁定承诺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公司。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本人仍遵守上述约定。
(2)关于自愿延长锁定期的承诺: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3)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① 本企业/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对于本人所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② 在锁定期满且满足减持条件后,本企业/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等多方面需要,审慎制定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本企业/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拟减持额数量、减持方式、期限等;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低于5%以下的除外。
③ 本企业/本人减持股份将遵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⑤ 上述承诺亦不会因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备注2:员工持股平台的承诺:
(1)杰亿利泽、杰亿恒永、杰亿百安、腾茂百安、安胜恒永承诺:
①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下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可豁免遵守上述规定。
②本企业授权公司直接办理上述股份的锁定手续。除非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监管机构豁免遵守上述相关承诺,否则,本企业应将违反股份锁定承诺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对应的所得款上缴公司。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遵守上述约定。
③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额承诺: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且在满足减持条件后,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等多方面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④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协议转让、配售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
⑤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减持的数量、减持方式、期限等;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的除外。
⑥本企业减持股份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⑦杰亿利泽、杰亿恒永、杰亿百安、腾茂百安、安胜恒永补充承诺: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除适用法律、证券监管机关或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除外,同时将遵守“闭环原则”,在公司上市前及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平台所持相关权益拟转让退出的人员,只能向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平台内员工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转让;前述36个月期满后,所持相关权益拟转让退出的人员,按照相关约定处理。
备注3:董事、监事、高管出具的承诺:
(1)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Wen Jian Xie(谢文剑)出具承诺如下:
①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下称“首发前股份”)。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减持首发前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②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
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③ 本人在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协
议转让、配售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
④ 本人授权发行人直接办理上输给股份的锁定手续。除非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监管机构豁免遵守上述相关承诺,否则,本人应将违反股份锁定承诺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公司。
⑤ 本人减持股份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⑥ 本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应遵守上述约定。
⑦ 上述承诺亦不会因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2) 发行人董事王军出具承诺如下:
①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下称“首发前股份”)。
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减持首发前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②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
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③ 本人在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协议转让、配售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
④ 本人授权公司直接办理上述股份的锁定手续。除非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监管机构豁免遵守上述相关承诺,否则,本人应将违反股份锁定承诺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公司。
⑤ 本人减持股份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⑥ 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遵守上述约定。
⑦ 上述承诺亦不会因本人职务的变动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3) 发行人监事李振新、刘文静出具承诺如下:
①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下称“首发前股份”)。
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减持首发前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②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
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③ 本人在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协
议转让、配售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
④ 本人授权公司办理直接办理上述股份的锁定手续。除非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监管机构豁免遵守上述相关承诺,否则,本人应将违反股份锁定承诺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公司。
⑤ 本人减持股份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⑥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应遵守上述约定。
⑦ 上述承诺亦不会因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而改变。
(4)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杨奎、李玉权、Michael Leo Duhaime出具承诺如下:
①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下称“首发前股份”)。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减持首发前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②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
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③ 本人在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协
议转让、配售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
④ 本人授权公司直接办理上述股份的锁定手续。除非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监管机构豁免遵守上述相关承诺,否则,本人应将违反股份锁
定承诺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公司。
⑤ 本人减持股份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⑥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应遵守上述约定。
⑦ 上述承诺亦不会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备注4:核心技术人员出具的承诺:除余平外的Gabriel Gallegos、Lopez Jian wen Li(李建文)、Jing chuan Li(李景川)作为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出具承诺如下:
(1)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下称“首发前股份”)。
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减持首发前股份。在上述期限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 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对于本人所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
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 可以累积使用,本人授权公司直接办理上述股份的锁定手续。除非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监管机构豁免遵守上述相关承诺,否则,本人应将违反股份锁定承诺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公司。
(3) 本人减持股份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4)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应遵守上述约定。
(5) 上述承诺亦不会因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而改变。
备注5:持有公司发行前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承诺:公司股东诚辉国际、中信产业、超越摩尔、理成赛鑫及其一致行动人理驰投资、方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龙灏投资、德丰杰龙升、VV Cleantech及其一致行动人蔚度投资承诺:
(1)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①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
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② 本企业授权公司直接办理上述股份的锁定手续。除非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监管机构豁免遵守上述相关承诺,否则,本企业应将违反股份锁定承诺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公司。
(2) 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① 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且满足减持条件后,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
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等多方面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② 本企业在锁定期满之日起2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协议
转让、配售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本企业所持的公司股票,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③ 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拟减持的数量、减持方式、
期限等;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除外。
④ 本企业减持股份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⑤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备注6:其他股东出具的承诺:公司除上述股东外其他股东,出具承诺如下:
(1)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 本企业授权公司直接办理上述股份的锁定手续。除非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监管机构豁免遵守上述相关承诺,否则,本企业应将违反股
份锁定承诺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公司。
(3) 本企业减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4)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备注7: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精进电动、控股股东北翔新能源、实际控制人余平、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 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措施:
①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为: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出现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行为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产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调整,下同)情况。
② 当公司或有关方采取股价措施后,公司股票若连续20个交易日均价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则可终止稳定股价措施。
(2) 稳定股价的措施:
当上述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时,公司应按如下顺序财务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公司回购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如上述优先顺序位相关主体未能按照本承诺履行规定的义务,或虽已履行相应义务但仍未实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自动触发后一顺序位相关主体实施稳定股价的措施。
① 公司回购股份:
A. 公司董事会将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10个交易日内制定股份回购预案并进行公告,并提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在符合《上市公司回购
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以公司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以稳定股价。B. 公司在股价稳定措施启动后的回购期限内,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将根据公司当时股价情况及公司资金状况等,由股东大会最终审议确定,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额原则上不得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每12个月内回购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公司回购的股份应予以注销。C. 通过实施股份回购,公司股票若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可以做出决议中止回购股份事宜。
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A.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但是公司股东大会做出不回购股份的决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的情况下,公司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值。B.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价稳定措施启动后的增持期限内,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金额不低于上一年度年初至审议稳定公司股价具
体方案的董事会会议召开日期间从公司获取的税后现金分红总额都得20%,单一年度内累计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年初
至审议稳定公司股价具体方案的董事会会议召开期间从公司获取的税后现金分红总额;每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总数量不得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2%。C. 通过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若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
③ 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A. 当公司 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起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公司控股股东
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对公司股份进行增持,以稳定股价。B. 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措施启动后的增持期限内,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金额不低于上一年度年初至审议稳定公司股价具体方案的董事会会议召开日期间从公司获取的税后现金分红(如有)和税后薪酬总额的20%,单一年度内累计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年初至审议稳定公司股价具体方案的董事会会议召开日期间从公司获取的税后现金分红(如有)和税后薪酬总额的50%。C. 公司在未来三年内选举或聘任新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做出的承诺。
④ 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允许的措施。
(3) 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程序:为实现稳定股价目的,公司回购股份和控股股东、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应符合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且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并按照相关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相关回购股份或增持股份的具体程序,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① 公司回购的实施程序:
A. 当达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时,公司应在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的决议,但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独立董事应对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提出审核意见。B. 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审核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C. 公司回购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回购,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0日内实施完毕并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D. 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与回购期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依法注销,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实施程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应在增持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将其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由公司在其增持前2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作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0日内实施完毕。
(4) 关于相关当事人违背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①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 如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本预案及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③ 如果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公司停止发放未履行
承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同时该等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该等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及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备注8: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精进电动的承诺:
精进电动承诺:本企业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上市的行为。如公司被认定欺诈发行时,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作出承诺;存在老股配售的,实施配售的股东还应当承诺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因本企业欺诈发行上市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所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北翔新能源、实际控制人余平承诺:公司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上市的行为。如公司被认定欺诈发行时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作出承诺;存在老股配售的,实施配售的股东还应当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因公司欺诈发行上市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所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备注9: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精进电动的承诺:
精进电动承诺: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将随着募集资金到位而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开始实施至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在此期间,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可能在短期内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的议案》,拟通过加强募集资金运用、保证并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善利润分配等方式,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增强未来收益以及未来回报能力,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具体措施如下:
① 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② 加快主营业务发展,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将围绕现有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的主营业务,持续投入研发,不断推出有竞争力的产品,获取境内外客户的认可。同时,公司将对行业内的技术发展趋势保持密切关注,努力维持公司在科技创新领域的领先地位。
③ 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本次发行后,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提升盈利能力。
④ 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的精神,公司制定了《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保证股东回报的及时性和连续性,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保障机制。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北翔新能源、实际控制人余平承诺:
① 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的利益。
②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企业/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① 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② 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③ 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④ 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指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⑤ 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未来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⑥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⑦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若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上海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罪行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回报填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额相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备注10: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精进电动承诺:本公司在兼顾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把回报股东事宜制度化、长效化,以回馈投资者的信任与长期支持,培育长期投资者。本公司承诺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以及股东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内部规定实施利润分配。
备注11: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1)精进电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精进电动、控股股东北翔新能源、实际控制人余平承诺:
北翔新能源科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余平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已仔细阅读了《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所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用于本次发行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若用于本次发行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所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 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人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中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因违反上述承诺 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判定,本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备注12: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北翔新能源、实际控制人余平及其控制企业赛优利泽、Best E-Drive、全体董事、监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的承诺:
若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明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采取下列措施:
若对于任一承诺,公司未能完全履行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公司将及时披露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情况和原因;导致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以自有资金,依法予以赔偿。
若对于任一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能完全履行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将提请公司及时披露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情况和原因;完全履行该等承诺事项中的义务和责任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导致发行人及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依法予以赔偿;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未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若对于任一承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未能完全履行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将提请公司及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情况和原因;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完全履行该等承诺事项中的义务和责任前,不得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如有);若被监管机关认定存在责任责任,则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若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在相关承诺中已明确了约束措施的,以相关承诺中的约束措施为准。
(2)持有发行人发行前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承诺:
公司股东诚辉国际、中信产业、超越摩尔、理成赛鑫及其一致行动人理驰投资、方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龙灏投资、德丰杰龙升、VV Cleantech及其一致行动人蔚度投资承诺:
若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明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企业将采取如下措施:
若对于任一承诺,本企业未能完全履行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将提请公司及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情况和原因;完全履行该等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前,本企业不得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导致发行人及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予以赔偿;若本企业因未依照承诺履行中的义务或责任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若本企业在相关承诺中已明确了约束措施的,以相关承诺中的约束措施为准。
备注13:公司控股股东北翔新能源承诺:
本企业(含下属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在中国境内、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相似或相近的、对发行人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与公司竞争的行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或提供任何技术信息、业务运营、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本企业(含下属企业)不新设或收购从事与公司相同、相似或相近业务的经营主体,或对公司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企业(含下属企业)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公司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本企业(含下属企业)将立即通公司人,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公司。
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本承诺函在本企业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本企业将赔偿公司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
备注14:公司实际控制人余平承诺:
本人将尽职、勤勉地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的职权,不利用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债权人的正当权益。
除公司及其控制子公司外,本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在中国境内、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相似或相近的、对公司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与公司竞争的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或提供任何技术信息、业务运营、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本人不新设或收购从事与发行人相同、相似或相近业务的经营主体,或对发行人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公司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公司,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公司。
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本企业将赔偿公司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
备注15:公司控股股东北翔新能源承诺:
(1)本企业(含下属企业)将自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减少和避免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将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在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2)本企业(含下属企业)现在和将来均不利用自身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企业(含下属企业)或本企业(含下属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由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3)本企业(含下属企业)现在和将来均不利用自身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本企业(含下属企业)或本企业(含下属企业)的其他企业与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4)对于不可避免的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含下属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及时详细的进行信息披露;并且严格按照“公平、公证、自愿”的商业原则,在与公司订立公平合理的交易合同的基础上,进行相关交易,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亦将遵循市场公平、公证、公开的原则,以保证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5)如实际执行过程中,本企业(含下属企业)违反首次公开发行时已作出的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A.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得到执行、无法执行或无法按期执行的原因;B.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以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C.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D.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E.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F.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采取的其他措施。
(6)本承诺函自本企业盖章之日起生效,且在本企业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备注16:公司实际控制人余平承诺:
(1)本人将自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减少和避免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将不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在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2)本人现在和将来均不利用自身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由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3)本人现在和将来均不利用自身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4)对于不可避免的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及时详细的进行信息披露;并且严格按照“公平、公证、自愿”的商业原则,在与公司订立公平合理的交易合同的基础上,进行相关交易,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亦将遵循市场公平、公证、公开的原则,以保证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5)如实际执行过程中,本人违反首次公开发行时已作出的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A.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得到执行、无法执行或无法按期执行的原因;B.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以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C.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D.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E.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F.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采取的其他措施。
(6)本承诺函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且在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备注17:实际控制人提供借款支持的承诺:2021年4月15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余平向公司不可撤销的确认并承诺如下:就公司SEMIKRONElektronik GmbH & Co.KG 等相关主体(以下简称“争议对方”)于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进行的仲裁事宜,若公司依据中国法律被裁定或公司与争议对方达成和解,从而需向争议对方支付相关款项,在公司向本人提出借款需求后,本人将同意: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借款,借款利率原则上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借款期限原则上不短于一年,具体视公司实际需要而定。
备注18:募集资金不会用于支付与赛米控仲裁事项赔偿金等款项的承诺:2021年1月27日,发行人出具《承诺函》,不可撤销的承诺如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根据发行人实际需要用于“高中端电驱动系统研发设计、工艺开发及试验中心升级项目”、“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公司实现首次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信息管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通过专项账户集中管理等方式有效控制资金安全,并承诺不会将募集资金用于精进电动与SEMIKRON Elektronik GmbH & Co.KG、SEMIKRON Automotive Systems GmbH & Co.KG及赛米控电子(珠海)有限公司之间的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国际货物买卖纠纷仲裁案相关的后续赔偿资金等款项的支付。
备注19:保持北翔新能源的股权稳定性的承诺:
(1)为保持北翔新能源的股权稳定性,余平出具《承诺函》,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60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菏泽北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亦不会主动变更菏泽北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0个月后,除受让于清滢所持菏泽北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外,如因本人主动变更导致菏泽北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变更,本人同意菏泽北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公司《公司章程》享有的特殊表决权股份依法履行相应的程序后全部转换为普通股份。
如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与本人前述承诺产生冲突的,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执行。
(2)为保持北翔新能源的股权稳定,于清滢出具《承诺函》,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0个月内,本人不向余平以外的任何主体转让或者委托余平以外的的其他任何主体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菏泽北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除向余平转让股权的情形外,亦不会主动变更菏泽北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0个月后,除向余平转让股权的情形外,如因本人主动变更导致菏泽北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变更,本人同意菏泽北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公司《公司章程》享有的特殊表决权股份依法履行相应的程序后全部转换为普通股份。如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与本人前述承诺产生冲突的,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执行。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原聘任 |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不适用 | 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不适用 | 1,25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 | 7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 |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 |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 | /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 | / |
财务顾问 | / | / |
保荐人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公司收到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京04认港1号之一、(2021)京04认港2号之二、(2021)京04认港3号之二],就公司与赛米控德国电子公司、赛米控德国自动系统公司以及赛米控电子(珠海)有限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作出的第23054号第一份部分裁决;认可与执行认可和执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作出的第23054号第二份部分裁决;认可和执行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作出的23054号终局裁决。 | 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就赛米控案,公司与赛米控德国电子公司、赛米控德国自动系统公司以及赛米控电子(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赛米控”)于2022年2月28日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就赛米控案,公司应当向赛米控支付和解款(本金加利息)共计人民币151,523,124.92元(大写:人民币壹亿伍仟壹佰伍拾贰万叁仟壹佰贰拾肆圆玖角贰分)。根据公司与赛米控签订的《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公司分四期向赛米控支付和解款。分期付款安排如下:
1、第一期款项人民币6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仟万圆整)应于2022年3月4日前支付;
2、第二期款项人民币4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万圆整)应于2022年6月30日前支付;
3、第三期款项人民币4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万圆整)应于2022年9月30日前支付;
4、第四期款项人民币人民币11,523,124.92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壹佰伍拾贰万叁仟壹佰贰拾肆圆玖角贰分)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支付。
和解协议签订后,公司以自有资金已于2022年3月4日向赛米控公司支付第一期款项人民币6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仟万圆整)。剩余三笔款项,公司承诺以自有资金并将严格按照与赛米控公司签订的《执行和解协议》的约定按期履行相关付款义务。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存在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等不良诚信状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87,144,209.4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87,144,209.4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87,144,209.4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9.31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187,144,209.4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87,144,209.4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无 | ||||||||||||||
担保情况说明 | 无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次公开发行 | 2,033,307,900 | 1,854,736,926.64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595,832,344.25 | 29.79 | 595,832,344.25 | 29.79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 因 |
高中端电驱动系统研发设计、工艺开发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 | 470,000,000 | 470,000,000 | 182,344.25 | 0.04 | 2023年4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及试验中心升级项目 | |||||||||||||
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 | 500,000,000 | 500,000,000 | 0.00 | 2023年3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 | 230,000,000 | 230,000,000 | 0.00 | 2023年3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 | 800,000,000 | 800,000,000 | 595,650,000 | 74.46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计人民币137,510,149.18元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含保荐承销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各项费用)计人民币6,470,886.10元,前述预先投入合计人民币143,981,035.28元,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的情况。
2022年2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产的议案》,置换资金总额为143,981,035.28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高中端电驱动系统研发设计、工艺开发及试验中心升级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47,000万元,其中样件试制及试验费用拟投资1,500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高中端电驱动系统研发设计、工艺开发及试验中心升级项目”中样件试制及试验费用1,50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投入样件试制及试验费用40.09万元,实际支出样件试制及试验费用1,540.09万元,支出金额超过原募投项目规划40.09万元。此外,公司通过“高中端电驱动系统研发设计、工艺开发及试验中心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支付相关采购款时,一并支付税金2.3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超过原募投项目规划及支付税金的金额合计42.46万元。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做出以下纠正措施:公司于2022年2-4月,就募集资金使用超过原募投项目规划及支付税金的42.46万元支出对应的款项,其中40.82万元由交易对手方返回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剩余1.64万元受疫情影响无法由交易对手方及时返回,从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退回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支出金额超过原募投项目规划的42.46万元已全部退回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事项发生后,保荐机构要求公司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学习和执行力度,保荐代表人对发行人就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进行了专项教育。公司管理层组织财务部人员加强学习《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和相关规定,对实际执行情况、使用进度以及与预期规划信息进行严格比照等,后续将加强募集资金事前审核把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出现上述情形,主要系公司相关人员对于募集资金使用规则理解模糊,不利影响较小。由于相关资金未被挪作他用,管理层及操作人员非有意违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公司以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上述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存在重大违规。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42,666,667 | 100.00 | 47,932,732 | 0 | 0 | 0 | 47,932,732 | 490,599,399 | 83.12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239,263,139 | 54.05 | 47,932,732 | 0 | 0 | 0 | 47,932,732 | 287,195,871 | 48.66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239,263,139 | 54.05 | 47,932,732 | 0 | 0 | 0 | 47,932,732 | 287,195,871 | 48.66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203,403,528 | 45.95 | 0 | 0 | 0 | 0 | 0 | 203,403,528 | 34.46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203,403,528 | 45.95 | 0 | 0 | 0 | 0 | 0 | 203,403,528 | 34.46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0 | 0 | 99,622,268 | 0 | 0 | 0 | 99,622,268 | 99,622,268 | 16.88 |
1、人民币普通股 | 0 | 0 | 99,622,268 | 0 | 0 | 0 | 99,622,268 | 99,622,268 | 16.88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442,666,667 | 100.00 | 147,555,000 | 0 | 0 | 0 | 147,555,000 | 590,221,667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8月31日印发的《关于同意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1号)的决定,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7,555,000股,并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590,221,667股。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7,555,000股,公司总股本从442,666,667股增至590,221,667股。上述股份总数变动使得公司基本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被摊薄。如按照股本变动前股份总数 442,666,667股计算,2021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的每股净资产分别为-0.90元、4.54元;按照股本变动后股份总数590,221,667股计算,2021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的每股净资产分别为-
0.86元、3.40元。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艾里逊变速箱(上海)有限公司 | 0 | 0 | 19,182,150 | 19,182,150 | 首发战略配售限售 | 2022年10月26 |
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 0 | 0 | 19,182,150 | 19,182,150 | 首发战略配售限售 | 2022年10月26日 |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0 | 0 | 4,426,650 | 4,426,650 |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限售 | 2023年10月26日 |
网下限售股份 | 0 | 0 | 5,141,782 | 5,141,782 | 网下配售限售 | 2022年4月26日 |
合计 | 47,932,732 | 47,932,732 | / | / |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普通股股票类 | ||||||
A股 | 2021年10月27日 | 13.78 | 147,555,000 | 2021年10月27日 | 147,555,000 | -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公司债类 | ||||||
/ | / | / | / | / | / | / |
债券(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以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 ||||||
/ | / | / | / | / | / | / |
存托凭证 | ||||||
/ | / | / | / | / | / | / |
其他衍生证券 | ||||||
/ | / | / | / | / | / | /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8月31日印发的《关于同意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1号)的决定,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7,555,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78元,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590,221,667股,并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7,555,000股,公司总股本从442,666,667股增至590,221,667股。
报告期初,公司资产总额155,650.03万元,负债总额100,663.3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4.67%,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337,833.29万元,负债总额136,893.7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40.52%。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8,015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6,098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1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1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菏泽北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0 | 69,677,522 | 11.81 | 69,677,522 | 69,677,522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诚辉国际有限公司 | 0 | 60,263,177 | 10.21 | 60,263,177 | 60,263,177 | 无 | / | 境外法人 |
中信产业投资基金(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0 | 40,747,975 | 6.90 | 40,747,975 | 40,747,975 | 无 | / | 境外法人 |
上海超越摩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38,095,239 | 6.45 | 38,095,239 | 38,095,239 | 无 | / | 其他 |
上海理成赛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0 | 33,948,377 | 5.75 | 33,948,377 | 33,948,377 | 无 | / | 其他 |
方腾集团有限公司 | 0 | 28,655,159 | 4.85 | 28,655,159 | 28,655,159 | 无 | / | 境外法人 |
VV Cleantech(HK)Limited | 0 | 23,458,808 | 3.97 | 23,458,808 | 23,458,808 | 无 | / | 境外法人 |
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 0 | 19,182,150 | 3.25 | 19,182,150 | 19,182,150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艾里逊变数箱(上海)有限公司 | 0 | 19,182,150 | 3.25 | 19,182,150 | 19,182,150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CEF EMC Holdings Limited | 0 | 19,005,970 | 3.22 | 19,005,970 | 19,005,970 | 无 | / | 境外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莫景献 | 2,179,951 | 人民币普通股 | 2,179,951 | |||||||
谢遂志 | 2,1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40,000 | |||||||
韩强 | 1,474,071 | 人民币普通股 | 1,474,071 |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195,725 | 人民币普通股 | 1,195,725 | |||||||
刘永生 | 1,136,388 | 人民币普通股 | 1,136,388 | |||||||
邬勤波 | 1,039,437 | 人民币普通股 | 1,039,437 | |||||||
刘淑梅 | 970,207 | 人民币普通股 | 970,207 | |||||||
岑岗崎 | 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00,000 | |||||||
罗冠棠 | 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000 | |||||||
宁波沃泰同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0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不适用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1 | 菏泽北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69,677,522 | 2024-10-26 | 69,677,522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限售 |
2 | 诚辉国际有限公司 | 60,263,177 | 2022-10-26 | 60,263,177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限售 |
3 | 中信产业投资基金(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40,747,975 | 2022-10-26 | 40,747,975 | 上市之日起12个内限售 |
4 | 上海超越摩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8,095,239 | 2022-10-26 | 38,095,239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限售 |
5 | 上海理成赛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33,948,377 | 2022-10-26 | 33,948,377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限售 |
6 | 方腾集团有限公司 | 28,655,159 | 2022-10-26 | 28,655,159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限售 |
7 | VV Cleantech(HK)Limited | 23,458,808 | 2022-10-26 | 23,458,808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限售 |
8 | 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 19,182,150 | 2022-10-26 | 19,182,15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限售 |
9 | 艾里逊变数箱(上海)有限公司 | 19,182,150 | 2022-10-26 | 19,182,15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限售 |
10 | CEF EMC Holdings Limited | 19,005,970 | 2022-10-26 | 19,005,97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限售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理成赛鑫的一致行动人理驰投资持有公司0.54%的股权,合计持有公司6.29%的股权;方腾集团的一致行动人龙灏投资及德丰杰龙升持有公司0.29%和0.23%的股权,合计持有公司5.37%的股权;VV Cleantech的一致行动人蔚度投资持有公司1.91%的股权,合计持有公司5.89%的股权。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表决权数量 | 表决权比例 | 报告期内表 | 表决权受到 | |
普通股 | 特别表决权股份 |
决权增减 | 限制的情况 | ||||||
1 | 菏泽北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69,677,522 | 696,775,220 | 57.24% | 0 | 无 |
2 | 诚辉国际有限公司 | 60,263,177 | - | 60,263,177 | 4.95% | 0 | 无 |
3 | 中信产业投资基金(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40,747,975 | - | 40,747,975 | 3.35% | 0 | 无 |
4 | 上海超越摩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8,095,239 | - | 38,095,239 | 3.13% | 0 | 无 |
5 | 上海理成赛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33,948,377 | - | 33,948,377 | 2.79% | 0 | 无 |
6 | 方腾集团有限公司 | 28,655,159 | - | 28,655,159 | 2.35% | 0 | 无 |
7 | VV Cleantech(HK)Limited | 23,458,808 | - | 23,458,808 | 1.93% | 0 | 无 |
8 | 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 19,182,150 | - | 19,182,150 | 1.58% | 0 | 无 |
9 | 艾里逊变数箱(上海)有限公司 | 19,182,150 | - | 19,182,150 | 1.58% | 0 | 无 |
10 | CEF EMC Holdings Limited | 19,005,970 | - | 19,005,970 | 1.56% | 0 | 无 |
合计 | / | 282,539,005 | 69,677,522 | 979,314,225 | 80.45% | / | / |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的名称 | 约定持股起始日期 | 约定持股终止日期 |
艾里逊变数箱(上海)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27日 | / |
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27日 |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说明 | 其他战略投资者承诺获得本次战略配售的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参与网下发行申购公司股票并获配的配售对象获得的配售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战略配售投资者及相关配售对象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
(五)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与保荐机构的关系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 | 4,426,650 | 2023-10-27 | 0 | 4,426,650 |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菏泽北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余平 |
成立日期 | 2016-03-30 |
主要经营业务 | 无实际业务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余平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长、总经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 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诚辉国际有限公司 | 蔡蔚 | 2014-08-29 | 2138880 | 不适用 | / |
情况说明 | 诚辉国际有限公司注册于香港,英文名称为:NOBLE RAY INTERNATIONAL LIMITED,实际控制人为:蔡蔚。 |
七、 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进电动”)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精进电动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精进电动,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一)收入的确认 | |
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注释(二十四)所述的会计政策及“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注释(三十六),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73,631.82万元。 | 我们就销售收入确认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评价和测试精进电动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 2、选取重要客户检查精进电动与客户签订 |
由于收入是衡量精进电动业绩表现的重要指标,因此存在精进电动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满足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内在风险,我们因而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的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条款,评价精进电动收入确认政策的适当性; 3、抽样检查收入确认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合同、订单、签收记录、客户系统查询及对账记录、领用清单、出口报关单据、收款单据等,以验证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准确性; 4、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相关支持性文档,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5、对重要客户实施函证程序。 |
(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注释(九)所述的会计政策及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注释(三)。 于 2021年12月31日,精进电动应收账款的余额为35,445.22万元,坏账准备余额为4,904.96万元。 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坏账准备的计提涉及管理层的重大估计和判断,因此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就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我们就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其设计和执行是否有效,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了解公司的信用政策,结合行业特点及信用风险特征,评价管理层制定的相关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获取管理层评估应收账款是否发生减值以及确认预期损失率所依据的数据及相关资料,检查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迁徙情况、客户信誉情况、历史坏账情况、预期信用损失判断等,评价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及应收账款损失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4、关注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通过分析应收款项的账龄和客户信用情况,结合应收款项函证程序及期后回款情况,评价坏账 |
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5、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
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 其他信息
精进电动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精进电动2021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精进电动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精进电动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精进电动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精进电动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精进电动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海山(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孙艳华
中国?上海 2022年4月21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604,580,376.04 | 193,391,744.25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36,664,864.44 | 16,674,466.39 |
应收账款 | 七、5 | 305,402,534.80 | 270,844,655.56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6,323,809.48 | 31,030,398 |
预付款项 | 七、7 | 12,416,163.86 | 18,381,545.2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5,316,498.83 | 3,387,916.0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430,195,033.73 | 279,772,294.16 |
合同资产 | 七、10 | 37,682,568.46 | 38,437,275.25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680,878 | 3,886,826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93,891,108.30 | 64,582,999.58 |
流动资产合计 | 2,533,153,835.94 | 920,390,120.44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491,591,801.52 | 446,916,050.68 |
在建工程 | 七、22 | 203,194,968.20 | 102,137,764.43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85,370,260.72 | |
无形资产 | 七、26 | 22,693,766.10 | 14,400,314.51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3,879,906.42 | 10,512,883.1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30,055,373.69 | 35,646,374.9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8,392,976.29 | 26,496,849.97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45,179,052.94 | 636,110,237.68 | |
资产总计 | 3,378,332,888.88 | 1,556,500,358.1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368,556,725.52 | 222,278,891.2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485,732,324.09 | 420,101,860.42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35,920,612.86 | 51,917,999.37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34,473,039.30 | 27,056,680.09 |
应交税费 | 七、40 | 3,107,332.11 | 2,848,132.99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57,438,927.31 | 169,840,303.23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28,113,103.61 | 8,650,590.91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3,976,199.67 | 161,797.19 |
流动负债合计 | 1,217,318,264.47 | 902,856,255.40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9,474,154.8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50,443,208.34 |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1,078,092.04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12,684,501.33 | 14,470,841.51 |
递延收益 | 七、51 | 88,491,494.14 | 78,753,663.3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51,619,203.81 | 103,776,751.65 | |
负债合计 | 1,368,937,468.28 | 1,006,633,007.0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590,221,667 | 442,666,667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2,602,660,987.08 | 892,174,424.64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847,045.69 | -1,199,744.12 |
专项储备 | 七、58 | 13,451,436.72 | 12,189,255.49 |
盈余公积 | 七、59 | 899,094.13 | 899,094.13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196,990,718.64 | -796,862,346.0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009,395,420.60 | 549,867,351.07 |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009,395,420.60 | 549,867,351.0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378,332,888.88 | 1,556,500,358.12 |
公司负责人:余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文剑 会计机构负责人:成丽芳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522,702,163.16 | 164,929,797.5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6,421,944.84 | 16,674,466.39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989,763,389.34 | 625,691,557.04 |
应收款项融资 | (三) | 5,313,809.48 | 23,755,202.50 |
预付款项 | 154,014,049.52 | 74,517,532.37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109,479,855.13 | 7,062,881.7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04,677,866.66 | 74,240,846.83 | |
合同资产 | 37,025,225.88 | 36,787,510.51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680,878 | 2,695,826 | |
其他流动资产 | 28,398,543.55 | 13,319,776.33 | |
流动资产合计 | 2,988,477,725.56 | 1,039,675,397.26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399,459,138.46 | 361,161,111.8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57,296,582.81 | 101,780,584.43 | |
在建工程 | 1,903,759.45 | 299,973.45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7,473,996.51 | ||
无形资产 | 7,665,031.07 | 9,370,321.78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640,048.55 | 969,043.8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8,051,010.98 | 18,512,972.2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538,205.19 | 2,422,891.2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16,027,773.02 | 494,516,898.76 | |
资产总计 | 3,504,505,498.58 | 1,534,192,296.0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61,240,003.20 | 82,278,891.2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80,151,227.49 | 213,657,161.19 | |
预收款项 | 0 | ||
合同负债 | 103,897,101.47 | 77,587,246.28 | |
应付职工薪酬 | 14,037,514.07 | 12,761,489.23 | |
应交税费 | 619,881 | 457,496.65 | |
其他应付款 | 156,425,007.76 | 163,092,390.21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131,960.17 | 6,521,665.94 | |
其他流动负债 | 3,947,438.61 | 161,797.19 | |
流动负债合计 | 735,450,133.77 | 556,518,137.89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4,240,436.25 | ||
长期应付款 | 1,078,092.04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8,302,506.79 | 13,157,438.97 | |
递延收益 | 41,954,967.47 | 23,455,988.7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4,497,910.51 | 37,691,519.78 | |
负债合计 | 789,948,044.28 | 594,209,657.6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90,221,667 | 442,666,667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602,575,520.11 | 892,088,957.67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899,094.13 | 899,094.13 | |
未分配利润 | -479,138,826.94 | -395,672,080.4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714,557,454.30 | 939,982,638.3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504,505,498.58 | 1,534,192,296.02 |
公司负责人:余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文剑 会计机构负责人:成丽芳
合并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736,318,212.03 | 578,224,774.59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736,318,212.03 | 578,224,774.59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157,803,496.59 | 849,763,930.83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764,070,224.62 | 565,294,775.70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30,863,033.91 | 20,713,595.55 |
销售费用 | 七、63 | 51,817,743.88 | 37,859,548.24 |
管理费用 | 七、64 | 143,061,579.18 | 84,432,241.06 |
研发费用 | 七、65 | 155,088,062.05 | 127,865,383.18 |
财务费用 | 七、66 | 12,902,852.95 | 13,598,387.10 |
其中:利息费用 | 13,693,239.33 | 2,983,925 | |
利息收入 | 3,655,679.49 | 1,486,172.24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31,289,090.91 | 26,161,225.6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50,992.27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150,992.27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8,153,692.10 | -8,144,832.2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4,240,577.99 | -22,389,640.7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371,848.56 | -64,522.68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97,654,928.10 | -276,127,918.52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6,062,498.75 | 4,507,714.07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2,939,583.85 | 115,498,043.5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94,532,013.20 | -387,118,247.95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5,596,359.37 | -7,962,796.04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00,128,372.57 | -379,155,451.91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00,128,372.57 | -379,155,451.91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七、77 | -400,128,372.57 | -379,155,451.91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52,698.43 | -1,828,606.08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52,698.43 | -1,828,606.08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52,698.43 | -1,828,606.08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99,775,674.14 | -380,984,057.99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99,775,674.14 | -380,984,057.99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6 | -0.86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6 | -0.86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元。公司负责人:余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文剑 会计机构负责人:成丽芳
母公司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1,107,312,537.71 | 734,535,414.46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1,095,342,908.38 | 689,936,159.03 |
税金及附加 | 19,958,292.03 | 20,028,697.97 | |
销售费用 | 31,278,336.06 | 25,688,844.27 | |
管理费用 | 38,979,872.94 | 35,724,100.18 | |
研发费用 | 37,449,299.89 | 64,436,442.50 | |
财务费用 | -4,127,428.61 | 9,134,430.07 | |
其中:利息费用 | 4,725,963.30 | 2,363,419.54 | |
利息收入 | 3,417,959.75 | 1,208,840.37 | |
加:其他收益 | 17,362,040.24 | 16,353,267.27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150,992.27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150,992.27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664,631 | -8,176,339.46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808,286.12 | -11,133,787.84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86,848.14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8,350,357.86 | -113,134,263.72 | |
加:营业外收入 | 15,885,531.81 | 4,371,290.73 | |
减:营业外支出 | 10,539,959.19 | 115,466,993.86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3,004,785.24 | -224,229,966.85 | |
减:所得税费用 | 461,961.25 | 3,259,939.52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3,466,746.49 | -227,489,906.37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3,466,746.49 | -227,489,906.37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83,466,746.49 | -227,489,906.37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余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文剑 会计机构负责人:成丽芳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76,395,263.47 | 512,432,497.58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980,226.08 | 11,452,992.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87,672,514.35 | 70,923,377.4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68,048,003.90 | 594,808,867.9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81,124,371.72 | 432,160,900.52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27,029,956.11 | 170,290,332.2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1,419,857.49 | 24,145,771.0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60,506,806.18 | 109,400,526.8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00,080,991.50 | 735,997,530.6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2,032,987.60 | -141,188,662.7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907,799.56 | 9,438,976.61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07,799.56 | 9,438,976.6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25,094,431.20 | 157,065,069.5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5,094,431.20 | 157,065,069.5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3,186,631.64 | -147,626,092.9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1,888,734,227.83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78,180,367.90 | 233,597,434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2,483,749.94 | 59,170,840.6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七、78 | 2,429,398,345.67 | 292,768,274.66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29,580,285.04 | 76,675,3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3,574,867.15 | 3,187,522.71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50,919,753.74 | 72,435,765.6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94,074,905.93 | 152,298,588.3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35,323,439.74 | 140,469,686.2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353,812.41 | -3,828,824.02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78,750,008.09 | -152,173,893.3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2,971,810.05 | 335,145,703.4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61,721,818.14 | 182,971,810.05 |
公司负责人:余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文剑 会计机构负责人:成丽芳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00,395,435.07 | 628,403,374.64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980,226.08 | 11,452,992.9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7,508,857.61 | 23,006,732.7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71,884,518.76 | 662,863,100.2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92,956,639.46 | 652,162,324.27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0,423,712.48 | 80,044,327.5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0,368,828.45 | 21,615,025.0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2,135,532.26 | 68,209,437.7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05,884,712.65 | 822,031,114.6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4,000,193.89 | -159,168,014.3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90,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9,392,004.22 | 19,103,837.78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392,004.22 | 109,103,837.7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6,094,631.01 | 19,191,637.9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6,497,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2,591,631.01 | 19,191,637.9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199,626.79 | 89,912,199.8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888,734,227.83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90,000,000 | 55,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8,208,446.47 | 58,137,700.6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26,942,674.30 | 113,137,700.66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0,000,000 | 5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844,819.93 | 2,599,388.89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8,799,224.81 | 65,791,228.6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3,644,044.74 | 118,390,617.5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03,298,629.56 | -5,252,916.9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765,067 | -1,103,053.8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25,333,741.88 | -75,611,785.2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4,509,863.38 | 230,121,648.67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79,843,605.26 | 154,509,863.38 |
公司负责人:余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文剑 会计机构负责人:成丽芳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42,666,667 | 892,174,424.64 | -1,199,744.12 | 12,189,255.49 | 899,094.13 | -796,862,346.07 | 549,867,351.07 | 549,867,351.0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42,666,667 | 892,174,424.64 | 0.00 | -1,199,744.12 | 12,189,255.49 | 899,094.13 | 0.00 | -796,862,346.07 | 0.00 | 549,867,351.07 | 549,867,351.07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47,555,000 | 1,710,486,562.44 | 352,698.43 | 1,262,181.23 | -400,128,372.57 | 1,459,528,069.53 | 1,459,528,069.5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52,698.43 | -400,128,372.57 | -399,775,674.14 | -399,775,674.1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7,555,000 | 1,710,486,562.44 | 1,858,041,562.44 | 1,858,041,562.4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47,555,000 | 1,707,181,926.64 | 1,854,736,926.64 | 1,854,736,926.64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 | 3,304,635.80 | 3,304,635.80 | 3,304,635.80 |
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262,181.23 | 1,262,181.23 | 1,262,181.23 | ||||||||||||
1.本期提取 | 3,014,651.38 | 3,014,651.38 | 3,014,651.38 | ||||||||||||
2.本期使用 | 1,752,470.15 | 1,752,470.15 | 1,752,470.15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90,221,667 | 2,602,660,987.08 | -847,045.69 | 13,451,436.72 | 899,094.13 | -1,196,990,718.64 | 2,009,395,420.60 | 2,009,395,420.60 |
项目 | 2020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42,666,667 | 881,746,418.99 | 628,861.96 | 9,465,337.89 | 899,094.13 | -417,706,894.16 | 917,699,485.81 | 917,699,485.81 | |||||||
加:会计 |
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42,666,667 | 881,746,418.99 | 0.00 | 628,861.96 | 9,465,337.89 | 899,094.13 | 0.00 | -417,706,894.16 | 917,699,485.81 | 917,699,485.8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428,005.65 | 0.00 | -1,828,606.08 | 2,723,917.60 | 0.00 | 0.00 | -379,155,451.91 | -367,832,134.74 | -367,832,134.7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28,606.08 | -379,155,451.91 | -380,984,057.99 | -380,984,057.99 | |||||||||||
(二)所有者投入 | 10,428,005.65 | 10,428,005.65 | 10,428,005.65 |
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0,428,005.65 | 10,428,005.65 | 10,428,005.65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 |
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 | - |
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723,917.60 | 2,723,917.60 | 2,723,917.60 | ||||||||||||
1.本期提取 | 4,315,191.25 | 4,315,191.25 | 4,315,191.25 | ||||||||||||
2.本期使用 | 1,591,273.65 | 1,591,273.65 | 1,591,273.65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42,666,667 | 892,174,424.64 | 0.00 | -1,199,744.12 | 12,189,255.49 | 899,094.13 | 0.00 | -796,862,346.07 | 0.00 | 549,867,351.07 | 549,867,351.07 |
公司负责人:余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文剑 会计机构负责人:成丽芳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42,666,667 | 892,088,957.67 | 899,094.13 | -395,672,080.45 | 939,982,638.3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42,666,667 | 892,088,957.67 | 899,094.13 | -395,672,080.45 | 939,982,638.3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47,555,000 | 1,710,486,562.44 | -83,466,746.49 | 1,774,574,815.9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3,466,746.49 | -83,466,746.4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7,555,000 | 1,710,486,562.44 | 1,858,041,562.4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47,555,000 | 1,707,181,926.64 | 1,854,736,926.64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304,635.80 | 3,304,635.8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90,221,667 | 2,602,575,520.11 | 899,094.13 | -479,138,826.94 | 2,714,557,454.30 |
项目 | 2020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42,666,667 | 881,660,952.02 | 899,094.13 | -168,182,174.08 | 1,157,044,539.0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42,666,667 | 881,660,952.02 | 899,094.13 | -168,182,174.08 | 1,157,044,539.07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428,005.65 | -227,489,906.37 | -217,061,900.7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27,489,906.37 | -227,489,906.3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0,428,005.65 | 10,428,005.6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0,428,005.65 | 10,428,005.65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42,666,667 | 892,088,957.67 | 899,094.13 | -395,672,080.45 | 939,982,638.35 |
公司负责人:余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文剑 会计机构负责人:成丽芳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进电动”或“公司”),是在精进电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基础上以整体变更方式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1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7,555,000股,并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交易。所属行业为汽车制造业,公司持有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67235045XY。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发行总股本数590,221,667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90,221,667元。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朝阳区利泽中园106号楼1层103B-4。公司经营范围:研究开发汽车及工业用清洁能源技术、高效节能电驱动技术;批发、零售自行开发的产品、汽车、汽车配件;提供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技术开发;转让自有技术;货物进出口;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小客车代驾服务;异地生产汽车电机及控制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注的项目,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公司的控股股东为:
菏泽北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余平。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1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精进电动科技(菏泽)有限公司 | 菏泽 | 菏泽 | 制造业 | 100% | / | 设立 |
金泽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菏泽 | 菏泽 | 租赁业 | 100% | / | 设立 |
精进新能源技术(余姚)有限公司 | 余姚 | 余姚 | 研究与试验发展业 | 100% | / | 设立 |
精进百思特电动(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制造业 | 100% | / | 设立 |
精进电动科技(正定)有限公司 | 正定 | 正定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00% | / | 设立 |
Jing-Jin Electric North America LLC | 密歇根 | 密歇根 | 制造业 | 100% | / | 设立 |
北京精进华业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科技推广与应用服务业 | / | 100% | 同一控制企业 |
南京华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 | 南京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 | 51% | 同一控制企业 |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以下披露内容已经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 JING-JIN ELECTRIC NORTHAMERICA LLC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 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
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
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 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
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1)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目 | 确定组合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承兑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 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组合 |
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按照原应收账款确认时点起计算账龄。
(2)应收账款-账龄组合、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本公司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估计如下:
账龄 | 应收票据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
其中:3个月以内 | 1 |
3个月-1年 | 5 |
1-2年 | 10 |
2-3年 | 30 |
3-4年 | 50 |
4-5年 | 80 |
5年以上 | 100 |
(2)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
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其他应收款-同一控制下关联方组合 | 应收同一控制下关联方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主要是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视其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背书或贴现,管理上述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因此公司2019年1月1日之后将银行承兑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同一控制下关联方组合 | 应收同一控制下关联方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其他组合 | 其他 |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半成品、发出商品等。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 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九)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或处置组,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
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人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39 | 5% | 2.44% |
机器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10 | 5% | 9.50% |
办公家具 | 平均年限法 | 5 | 5% | 19% |
车辆及运输工具 | 平均年限法 | 5 | 5% | 19%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平均年限法 | 3 | 5% | 31.67% |
工具器具 | 平均年限法 | 5 | 5% | 19% |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入资产:
(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允价值;
(3)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差异。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
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
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 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后续釆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三、(十九)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残值率 | 依据 |
软件 | 3-5年 | 年限平均法 | 0 | 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 |
排污权 | 3-5年 | 年限平均法 | 0 | 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 |
3、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4、 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5、 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
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租金、装修费、融资服务费等。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摊销年限
按受益期限摊销。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此外,本公司还参与了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计划/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
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相关补助文件明确要求企业将补助资金用于取得长期资产的。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外的政府补助。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综合性项目政府补助,公司根据上述原则将其进行分解,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企业应当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为: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 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2、 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 商誉的初始确认;?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
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对于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融资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将未确认融资费用确认为当期融资费用,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对融资租入资产进行计提折旧,对于发生的租金减免,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或有租金,在达成减让协议等解除原租金支付义务时,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整长期应付款,或者按照减让前折现率折现计入当期损益并调整未确认融资费用;延期支付租金的,本公司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长期应付款。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
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对于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融资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租赁内含利率将未实现融资收益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或有租金,在达成减让协议等放弃原租金收取权利时,冲减原确认的租赁收入,不足冲减的部分计入投资收益,同时相应调整长期应收款,或者按照减让前折现率折现计入当期损益并调整未实现融资收益;延期收取租金的,本公司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修订后的准则,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在首次执行日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选择以下方法计量使用权资产:
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应用上述方法的同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1) 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2) 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3) 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4) 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5) 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按照本附注“三、(二十二)预计负债”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6) 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的租赁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融资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并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
重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新的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除转租赁外,本公司无需对其作为出租人的租赁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调整。本公司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 不适用 | 详见“其他说明” |
其他说明
1、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根据修订后的准则,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在首次执行日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本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对2021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
(1)公司作为承租人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的调整 | 使用权资产 | 66,769,040.06 | 401,424.75 |
预付款项 | -870,055.05 | ||
其他流动资产 | -55,610.86 | -55,610.86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753,607.43 | 345,813.91 | |
租赁负债 | 54,089,766.74 | ||
(2)公司作为承租人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 | 固定资产 | -33,392,650.54 | -32,544,816.79 |
使用权资产 | -33,392,650.54 | -32,544,816.79 |
存在的融资租赁的调整 | 长期应付款 | -1,078,092.04 | -1,078,092.04 |
租赁负债 | -1,078,092.04 | -1,078,092.04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93,391,744.25 | 193,391,744.25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6,674,466.39 | 16,674,466.39 | |
应收账款 | 270,844,655.56 | 270,844,655.56 | |
应收款项融资 | 31,030,398 | 31,030,398 | |
预付款项 | 18,381,545.22 | 17,511,490.17 | -870,055.05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3,387,916.03 | 3,387,916.03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79,772,294.16 | 279,772,294.16 | |
合同资产 | 38,437,275.25 | 38,437,275.25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886,826 | 3,886,826 | |
其他流动资产 | 64,582,999.58 | 64,527,388.72 | -55,610.86 |
流动资产合计 | 920,390,120.44 | 919,464,454.53 | -925,665.91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46,916,050.68 | 413,523,400.14 | -33,392,650.54 |
在建工程 | 102,137,764.43 | 102,137,764.4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00,161,690.60 | 100,161,690.60 | |
无形资产 | 14,400,314.51 | 14,400,314.51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0,512,883.14 | 10,512,883.1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5,646,374.95 | 35,646,374.9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6,496,849.97 | 26,496,849.97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36,110,237.68 | 702,879,277.74 | 66,769,040.06 |
资产总计 | 1,556,500,358.12 | 1,622,343,732.27 | 65,843,374.15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22,278,891.20 | 222,278,891.2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420,101,860.42 | 420,101,860.42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51,917,999.37 | 51,917,999.37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7,056,680.09 | 27,056,680.09 | |
应交税费 | 2,848,132.99 | 2,848,132.99 | |
其他应付款 | 169,840,303.23 | 169,840,303.23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650,590.91 | 20,404,198.32 | 11,753,607.41 |
其他流动负债 | 161,797.19 | 161,797.19 | |
流动负债合计 | 902,856,255.40 | 914,609,862.81 | 11,753,607.41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9,474,154.80 | 9,474,154.8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55,167,858.78 | 55,167,858.78 | |
长期应付款 | 1,078,092.04 | -1,078,092.04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4,470,841.51 | 14,470,841.51 | |
递延收益 | 78,753,663.30 | 78,753,663.3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3,776,751.65 | 157,866,518.39 | 54,089,766.74 |
负债合计 | 1,006,633,007.05 | 1,072,476,381.20 | 65,843,374.15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42,666,667 | 442,666,667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892,174,424.64 | 892,174,424.64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199,744.12 | -1,199,744.12 | |
专项储备 | 12,189,255.49 | 12,189,255.49 | |
盈余公积 | 899,094.13 | 899,094.13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796,862,346.07 | -796,862,346.0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49,867,351.07 | 549,867,351.07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49,867,351.07 | 549,867,351.0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556,500,358.12 | 1,622,343,732.27 | 65,843,374.15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64,929,797.58 | 164,929,797.5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6,674,466.39 | 16,674,466.39 | |
应收账款 | 625,691,557.04 | 625,691,557.04 | |
应收款项融资 | 23,755,202.50 | 23,755,202.50 | |
预付款项 | 74,517,532.37 | 74,517,532.37 | |
其他应收款 | 7,062,881.71 | 7,062,881.71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74,240,846.83 | 74,240,846.83 | |
合同资产 | 36,787,510.51 | 36,787,510.51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695,826 | 2,695,826 | |
其他流动资产 | 13,319,776.33 | 13,264,165.47 | -55,610.86 |
流动资产合计 | 1,039,675,397.26 | 1,039,619,786.4 | -55,610.86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长期股权投资 | 361,161,111.80 | 361,161,111.8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01,780,584.43 | 69,235,767.64 | -32,544,816.79 |
在建工程 | 299,973.45 | 299,973.45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2,946,241.54 | 32,946,241.54 | |
无形资产 | 9,370,321.78 | 9,370,321.78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969,043.85 | 969,043.8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8,512,972.23 | 18,512,972.2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422,891.22 | 2,422,891.2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94,516,898.76 | 494,918,323.51 | 401,424.75 |
资产总计 | 1,534,192,296.02 | 1,534,538,109.91 | 345,813.89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82,278,891.20 | 82,278,891.2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13,657,161.19 | 213,657,161.19 | |
预收款项 | 0 | 0 | |
合同负债 | 77,587,246.28 | 77,587,246.28 | |
应付职工薪酬 | 12,761,489.23 | 12,761,489.23 | |
应交税费 | 457,496.65 | 457,496.65 | |
其他应付款 | 163,092,390.21 | 163,092,390.21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521,665.94 | 6,867,479.83 | 345,813.89 |
其他流动负债 | 161,797.19 | 161,797.19 | |
流动负债合计 | 556,518,137.89 | 556,863,951.78 | 345,813.89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078,092.04 | 1,078,092.04 | |
长期应付款 | 1,078,092.04 | -1,078,092.04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3,157,438.97 | 13,157,438.97 | |
递延收益 | 23,455,988.77 | 23,455,988.7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7,691,519.78 | 37,691,519.78 | |
负债合计 | 594,209,657.67 | 594,555,471.56 | 345,813.89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42,666,667 | 442,666,667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892,088,957.67 | 892,088,957.67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899,094.13 | 899,094.13 | |
未分配利润 | -395,672,080.45 | -395,672,080.4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39,982,638.35 | 939,982,638.3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534,192,296.02 | 1,534,538,109.91 | 345,813.89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6%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7%、5%、1%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15%、25%、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精进百思特电动(上海)有限公司 | 15 |
JING-JIN ELECTRIC NORTH AMERICA LLC | 15-39%超额累进税率 |
精进电动科技(正定)有限公司 | 25 |
精进电动科技(余姚)有限公司 | 2.5 |
精进新能源技术(余姚)有限公司 | 25 |
北京精进华业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2.5 |
南京华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5 |
精进电动科技(菏泽)有限公司 | 15 |
金泽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GR202111005839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期限三年;根据国税函[2009]203号文件规定, 2021年度公司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
子公司精进百思特于2021年12月23日取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总局和上海市地方税务总局联合颁发的GR202131005965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期限三年;2021年度精进百思特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
子公司精进菏泽于2021年12月7日取得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分局联合颁发的GR202137001492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期限三年。根据国税函[2009]203号文件规定, 2021年度精进菏泽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上述政策,子公司精进华业、精进电动科技(余姚)、金泽汽车租赁2021年度执行2.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4,723.55 | 9,953.96 |
银行存款 | 1,469,565,652.49 | 182,961,856.09 |
其他货币资金 | 135,000,000 | 10,419,934.20 |
合计 | 1,604,580,376.04 | 193,391,744.25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49,851,986.01 | 9,076,642.10 |
其他说明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9,934.20 | |
内存外贷抵押存款 | 135,000,000 | 10,400,000 |
账户冻结 | 7,858,557.90 | |
合计 | 142,858,557.90 | 10,419,934.20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3,768,666.62 | |
商业承兑票据 | 2,995,026.91 | 17,640,320.44 |
减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98,829.09 | 965,854.05 |
合计 | 36,664,864.44 | 16,674,466.39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3,992,613.17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23,992,613.17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6,763,693.53 | 100.00 | 98,829.09 | 0.27 | 36,664,864.44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33,768,666.62 | 91.85 | 33,768,666.62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2,995,026.91 | 8.15 | 98,829.09 | 3.30 | 2,896,197.82 | 17,640,320.44 | 100.00 | 965,854.05 | 5.48 | 16,674,466.39 |
合计 | 36,763,693.53 | / | 98,829.09 | 36,664,864.44 | 17,640,320.44 | / | 965,854.05 | / | 16,674,466.3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995,026.91 | 98,829.09 | 3.30 |
其中:3个月以内 | 1,273,056.71 | 12,730.58 | 1.00 |
3个月至1年 | 1,721,970.20 | 86,098.51 | 5.00 |
1年以内小计 | 2,995,026.91 | 98,829.09 | 3.30 |
1年至2年 | |||
2年至3年 | |||
3年至4年 | |||
4年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2,995,026.91 | 98,829.09 | 3.3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65,854.05 | 867,024.96 | 98,829.09 | ||
合计 | 965,854.05 | 867,024.96 | 98,829.0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3个月以内 | 256,994,267.56 |
3个月至1年 | 40,655,099.07 |
1年以内小计 | 297,649,366.63 |
1至2年 | 7,179,292.19 |
2至3年 | 10,279,135.93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5,430,471.30 |
4至5年 | 158,410 |
5年以上 | 23,755,498.40 |
合计 | 354,452,174.45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3,368,618.59 | 15.06 | 42,995,163.72 | 80.56 | 10,373,454.87 | 74,040,882.81 | 22.61 | 47,070,168.37 | 63.57 | 26,970,714.44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3,368,618.59 | 15.06 | 42,995,163.72 | 80.56 | 10,373,454.87 | 74,040,882.81 | 22.61 | 47,070,168.37 | 63.57 | 26,970,714.4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01,083,555.86 | 84.94 | 6,054,475.93 | 2.01 | 295,029,079.93 | 253,453,765.44 | 77.39 | 9,579,824.32 | 3.78 | 243,873,941.12 |
其中: | ||||||||||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 | 301,083,555.86 | 84.94 | 6,054,475.93 | 2.01 | 295,029,079.93 | 253,453,765.44 | 77.39 | 9,579,824.32 | 3.78 | 243,873,941.12 |
合计 | 354,452,174.45 | 100.00 | 49,049,639.65 | / | 305,402,534.80 | 327,494,648.25 | 100.00 | 56,649,992.69 | / | 270,844,655.5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1 | 9,147,311.97 | 4,896,834.90 | 53.53 | 对存在争议的款项单独计提,其他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客户2 | 14,623,340 | 14,623,340 | 100.00 | 债务人财务困难,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3 | 9,332,402.92 | 9,332,402.92 | 100.00 | 涉及诉讼,并且债务人财务困难,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4 | 8,377,834.41 | 6,081,408.75 | 72.59 | 根据破产重整方案的预计清偿率计提 |
客户5 | 7,653,104.29 | 3,826,552.15 | 50.00 | 债务人财务困难,预计部分收回 |
客户6 | 4,234,625 | 4,234,625 | 100.00 | 涉及诉讼,并且债务人财务困难,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53,368,618.59 | 42,995,163.72 | 80.56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92,202,492.66 | 4,467,541.41 | 1.53 |
其中:3个月以内 | 253,564,581.88 | 2,535,645.82 | 1.00 |
3个月至1年 | 38,637,910.78 | 1,931,895.59 | 5.00 |
1年以内小计 | 292,202,492.66 | 4,467,541.41 | 1.53 |
1至2年 | 7,179,292.19 | 717,929.22 | 10.00 |
2至3年 | 347,016.04 | 104,104.81 | 30.00 |
3至4年 | 1,116,344.97 | 558,172.49 | 50.00 |
4至5年 | 158,410 | 126,728 | 80.00 |
5年以上 | 80,000 | 80,000 | 100.00 |
合计 | 301,083,555.86 | 6,054,475.93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7,070,168.37 | 5,455,382.60 | 9,530,387.25 | 42,995,163.72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579,824.32 | 3,524,498.39 | 850 | 6,054,475.93 | ||
合计 | 56,649,992.69 | 5,455,382.60 | 13,054,885.64 | 850 | 49,049,639.6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85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1 | 36,484,346.01 | 10.29 | 649,309.32 |
客户2 | 34,880,000 | 9.84 | 348,800 |
客户3 | 27,957,795.86 | 7.89 | 279,577.98 |
客户4 | 25,036,862.96 | 7.06 | 369,268.39 |
客户5 | 17,431,781.18 | 4.92 | 174,317.81 |
合计 | 141,790,786.01 | 40.00 | 1,821,273.50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6,323,809.48 | 31,030,398 |
合计 | 6,323,809.48 | 31,030,398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终止确认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应收票据 | 31,030,398 | 333,266,345.06 | 357,972,933.58 | 6,323,809.48 | ||
合计 | 31,030,398 | 333,266,345.06 | 357,972,933.58 | 6,323,809.48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1,956,658.37 | 96.30 | 17,205,238.05 | 98.25 |
1至2年 | 170,247.50 | 1.37 | 306,252.12 | 1.75 |
2至3年 | 289,257.99 | 2.33 | ||
3年以上 | 0.00 | |||
合计 | 12,416,163.86 | 100.00 | 17,511,490.17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供应商1 | 1,575,000 | 12.69 |
供应商2 | 1,214,325.15 | 9.78 |
供应商3 | 811,670.39 | 6.54 |
供应商4 | 808,500.40 | 6.51 |
供应商5 | 746,706.50 | 6.01 |
合计 | 5,156,202.44 | 41.53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5,316,498.83 | 3,387,916.03 |
合计 | 5,316,498.83 | 3,387,916.0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3,214,520.24 |
1至2年 | 1,376,070.65 |
2至3年 | 1,178,266.17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34,595.86 |
4至5年 | 470,272.65 |
5年以上 | 1,082,168.56 |
合计 | 7,455,894.13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员工借款 | 1,765,000 | 2,132,800 |
押金及保证金 | 4,982,538.93 | 2,849,935.90 |
应收废品款 | ||
其他往来款 | 697,359.34 | 186,198.40 |
备用金 | 10,995.86 | 36,295.86 |
代扣项目 | 9,245.27 | |
合计 | 7,455,894.13 | 5,214,475.43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1,826,559.40 | 1,826,559.40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12,835.90 | 312,835.90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2,139,395.30 | 2,139,395.3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826,559.40 | 312,835.90 | 2,139,395.30 | |||
合计 | 1,826,559.40 | 312,835.90 | 2,139,395.3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2,589,330.70 | 3个月以内、3个月-1年、1-2年 | 34.73 | 184,662.91 |
第二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825,683 | 3个月-1年 | 11.07 | 41,284.15 |
第三名 | 往来款 | 570,890.07 | 3个月以内 | 7.66 | 5,708.90 |
第四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300,000 | 5年以上 | 4.02 | 300,000 |
第五名 | 员工借款 | 200,000 | 2-3年 | 2.68 | 60,000 |
合计 | / | 4,485,903.77 | / | 60.16 | 591,655.96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37,344,762.91 | 2,688,427.86 | 234,656,335.05 | 162,392,928.23 | 2,535,567.64 | 159,857,360.59 |
在产品 |
库存商品 | 161,217,512.75 | 23,955,358.96 | 137,262,153.79 | 87,379,058.14 | 18,643,422.66 | 68,735,635.48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半成品 | 35,595,200.80 | 8,513,263.11 | 27,081,937.69 | 28,105,880.84 | 6,277,181.98 | 21,828,698.86 |
发出商品 | 35,703,367.20 | 4,508,760 | 31,194,607.20 | 34,645,360.08 | 5,294,760.85 | 29,350,599.23 |
合计 | 469,860,843.66 | 39,665,809.93 | 430,195,033.73 | 312,523,227.29 | 32,750,933.13 | 279,772,294.16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2,535,567.64 | 152,860.22 | 2,688,427.86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8,643,422.66 | 9,020,749.62 | 3,708,813.32 | 23,955,358.96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 |
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半成品 | 6,277,181.98 | 2,236,081.13 | 8,513,263.11 | |||
发出商品 | 5,294,760.85 | 4,395,021.19 | 5,181,022.04 | 4,508,760 | ||
合计 | 32,750,933.13 | 15,804,712.16 | 8,889,835.36 | 39,665,809.93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质量保证金 | 44,334,675.17 | 6,652,106.71 | 37,682,568.46 | 46,653,516.13 | 8,216,240.88 | 38,437,275.25 |
合计 | 44,334,675.17 | 6,652,106.71 | 37,682,568.46 | 46,653,516.13 | 8,216,240.88 | 38,437,275.25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
融资租赁保证金 | 680,878 | 3,886,826 |
合计 | 680,878 | 3,886,826 |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进项税 | 46,694,519.79 | 33,267,318.22 |
待摊费用 | 4,633,930.77 | 5,272,324.19 |
待取得抵扣凭证的进项税额 | 41,870,054.83 | 25,383,710.22 |
预缴所得税 | 692,602.91 | 604,036.09 |
合计 | 93,891,108.30 | 64,527,388.72 |
其他说明
本公司与集团内子公司发生的购销业务中,部分销售未能及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方缴纳销项税后,另一方未能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待取得抵扣凭证进项税额”。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491,591,801.52 | 413,523,400.14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491,591,801.52 | 413,523,400.1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办公家具 | 车辆及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工具器具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5,435,868.40 | 407,213,877.97 | 3,092,359.97 | 54,259,311.45 | 33,013,914.37 | 67,856,332.11 | 600,871,664.27 |
2.本期增加金额 | 51,332,798.63 | 88,469,867.18 | 702,908.04 | 44,778.77 | 2,947,013.50 | 9,213,558.28 | 152,710,924.40 |
(1)购置 | - | 1,723,164.98 | 702,908.04 | 44,778.77 | 2,734,629.03 | 7,443,117.37 | 12,648,598.19 |
(2)在建工程转入 | 51,332,798.63 | 60,779,520.16 | 212,384.47 | 1,770,440.91 | 114,095,144.17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使用权资产到期转入 | 25,967,182.04 | 25,967,182.0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09,966.42 | 4,276,973.44 | 392,164.04 | 1,294,163.40 | 1,964,247.40 | 1,170,248.19 | 9,907,762.89 |
(1)处置或报废 | 4,197,434.53 | 390,962.85 | 1,292,000 | 1,930,432.47 | 1,168,865.97 | 8,979,695.82 |
2)汇率变动影响 | 809,966.42 | 79,538.91 | 1,201.19 | 2,163.40 | 33,814.93 | 1,382.22 | 928,067.07 |
4.期末余额 | 85,958,700.61 | 491,406,771.71 | 3,403,103.97 | 53,009,926.82 | 33,996,680.47 | 75,899,642.20 | 743,674,825.7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28,529.62 | 112,831,568.14 | 1,448,496.36 | 21,683,237.39 | 21,042,421.36 | 29,814,011.26 | 187,348,264.13 |
2.本期增加金额 | 897,465.70 | 40,316,359.93 | 451,784.91 | 9,988,925.02 | 5,691,892.33 | 12,037,366.14 | 69,383,794.03 |
(1)计提 | 897,465.70 | 38,649,494.17 | 451,784.91 | 9,988,925.02 | 5,691,892.33 | 12,037,366.14 | 67,716,928.27 |
2)使用权到期资产转入 | 1,666,865.76 | 1,666,865.7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2,095.37 | 1,650,245.16 | 107,921.08 | 675,632.85 | 1,664,382.04 | 528,757.40 | 4,649,033.90 |
(1)处置或报废 | 1,645,910.74 | 107,727.47 | 673,648.80 | 1,656,902.21 | 528,645.85 | 4,612,835.07 | |
2)汇率变动 | 22,095.37 | 4,334.42 | 193.61 | 1,984.05 | 7,479.83 | 111.55 | 36,198.83 |
4.期末余额 | 1,403,899.95 | 151,497,682.91 | 1,792,360.19 | 30,996,529.56 | 25,069,931.65 | 41,322,620 | 252,083,024.2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4,554,800.66 | 339,909,088.80 | 1,610,743.78 | 22,013,397.26 | 8,926,748.82 | 34,577,022.20 | 491,591,801.52 |
2.期初账面价值 | 34,907,338.78 | 294,382,309.83 | 1,643,863.61 | 32,576,074.06 | 11,971,493.01 | 38,042,320.85 | 413,523,400.14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纯电动厢式运输车 | 13,889,000 | 7,900,063.20 | 5,988,936.80 | ||
机器设备 | 12,130,330.26 | 1,189,912.72 | 10,940,417.54 |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纯电动厢式运输车 | 13,509,927.20 |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03,194,968.20 | 102,137,764.43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203,194,968.20 | 102,137,764.4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北美-产线建设 | 46,188,198.03 | 46,188,198.03 | ||||
菏泽-产线建设 | 93,743,236.85 | 93,743,236.85 | 41,828,846.65 | 41,828,846.65 | ||
菏泽-产线升级 | 4,366,359.63 | 4,366,359.63 | 918,789.05 | 918,789.05 | ||
菏泽-研发试制能力建设 | 703,786.13 | 703,786.13 | ||||
上海-产线建设 | 16,266,538.46 | 16,266,538.46 | 14,732,734.18 | 14,732,734.18 | ||
上海-产线升级 | 6,797,347.99 | 6,797,347.99 | 16,755,668.35 | 16,755,668.35 | ||
上海-研发试制能力建设 | 900,217.21 | 900,217.21 | 540,716 | 540,716 | ||
研发试制能力建设 | 6,679,742.91 | 6,679,742.91 | 4,056,316.22 | 4,056,316.22 | ||
其他 | 27,549,540.99 | 27,549,540.99 | 23,304,693.98 | 23,304,693.98 | ||
合计 | 203,194,968.20 | 203,194,968.20 | 102,137,764.43 | 102,137,764.43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北美-基地建设 | 51,332,798.63 | 51,332,798.63 | 51,332,798.63 | 1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
北美-产线建设 | 58,770,000 | 46,188,198.03 | 46,188,198.03 | 78.59 | 78.59 | 自有资金 | ||||||
菏泽-产线建设 | 180,482,548.91 | 41,828,846.65 | 52,991,760.33 | 1,077,370.13 | 93,743,236.85 | 29.36 | 29.36 | 自有资金 | ||||
菏泽-产线升级 | 156,716,877.44 | 918,789.05 | 21,319,932.14 | 17,872,361.56 | 4,366,359.63 | 13.60 | 13.60 | 自有资金 |
菏泽-研发试制能力建设 | 1,700,000 | 703,786.13 | 703,786.13 | 41.40 | 41.40 | 自有资金 | ||||||
上海-产线建设 | 82,867,012.04 | 14,732,734.18 | 5,973,671.78 | 4,439,867.50 | 16,266,538.46 | 7.21 | 7.21 | 自有资金 | ||||
上海-产线升级 | 64,504,300.00 | 16,755,668.35 | 3,497,910.89 | 13,456,231.25 | 6,797,347.99 | 5.42 | 5.42 | 自有资金 | ||||
上海-研发试制能力建设 | 3,060,000.00 | 540,716.00 | 359,501.21 | 900,217.21 | 11.75 | 11.75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599,433,537.02 | 74,776,754.23 | 182,367,559.14 | 88,178,629.07 | 168,965,684.30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车辆及运输工具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6,769,040.06 | 33,392,650.54 | 100,161,690.6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2,529,613.50 | 83,124.29 | 32,612,737.79 | |
(1)新增租赁 | 32,529,613.50 | 83,124.29 | 32,612,737.7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5,967,182.04 | 25,967,182.04 | ||
(1)转出至固定资产 | 25,967,182.04 | 25,967,182.04 | ||
4.期末余额 | 99,298,653.56 | 7,425,468.50 | 83,124.29 | 106,807,246.3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585,186.48 | 2,487,493.32 | 31,171.59 | 23,103,851.39 |
(1)计提 | 20,585,186.48 | 2,487,493.32 | 31,171.59 | 23,103,851.39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66,865.76 | 1,666,865.76 | ||
(1)处置 | ||||
(2)转出至固定资产 | 1,666,865.76 | 1,666,865.76 | ||
4.期末余额 | 20,585,186.48 | 820,627.56 | 31,171.59 | 21,436,985.6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8,713,467.08 | 6,604,840.94 | 51,952.70 | 85,370,260.72 |
2.期初账面价值 | 66,769,040.06 | 33,392,650.54 | 100,161,690.60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污染物排放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630,939.44 | 18,324,342.14 | 17,272 | 20,972,553.5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361,364.85 | 13,361,364.85 | ||||
(1)购置 | 13,361,364.85 | 13,361,364.85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0,159.72 | 13,166.25 | 73,325.97 | |||
(1)处置 | ||||||
(2)失效且终止确认的部分 | ||||||
(3)汇率变动的影响 | 60,159.72 | 13,166.25 | 73,325.97 | |||
4.期末余额 | 2,570,779.72 | 31,672,540.74 | 17,272 | 34,260,592.46 | ||
二、累计摊销 |
1.期初余额 | 6,559,860.66 | 12,378.41 | 6,572,239.0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992,769.44 | 3,454.44 | 4,996,223.88 | |||
(1)计提 | 4,992,769.44 | 3,454.44 | 4,996,223.8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36.59 | 1,636.59 | ||||
(1)处置 | ||||||
(2)失效且终止确认的部分 | ||||||
(3)汇率变动的影响 | 1,636.59 | 1,636.59 | ||||
4.期末余额 | 11,550,993.51 | 15,832.85 | 11,566,826.36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570,779.72 | 20,121,547.23 | 1,439.15 | 22,693,766.10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630,939.44 | 11,764,481.48 | 4,893.59 | 14,400,314.51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10,014,293.84 | 730,488.90 | 5,220,245.22 | 2,081,541.22 | 3,442,996.30 |
融资服务费 | 470,341.57 | 422,166.28 | 48,175.29 | ||
技术服务费 | 28,247.73 | 10,125.99 | 456.09 | 17,665.65 | |
其他服务费 | 377,358.49 | 6,289.31 | 371,069.18 | ||
合计 | 10,512,883.14 | 1,107,847.39 | 5,658,826.80 | 2,081,997.31 | 3,879,906.42 |
其他说明:
无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97,605,780.68 | 14,341,564.19 | 100,409,580.15 | 15,929,959.14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724,491.11 | 108,673.67 | 4,705,144.30 | 705,771.65 |
可抵扣亏损 | ||||
视同销售未实现利润 | 1,947,041.20 | 292,056.18 | 7,632,612.40 | 1,144,891.86 |
使用权资产的净影响 | ||||
预计负债 | 12,684,501.33 | 1,902,675.20 | 14,470,841.51 | 2,170,626.23 |
递延收益 | 88,491,494.14 | 13,410,404.45 | 78,753,663.30 | 15,695,126.07 |
合计 | 201,453,308.46 | 30,055,373.69 | 205,971,841.66 | 35,646,374.95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可抵扣亏损 | 1,199,878,958.83 | 780,219,959.47 |
合计 | 1,199,878,958.83 | 780,219,959.47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2年 | 29,815,683.82 | 29,815,683.82 | |
2023年 | 31,219,082.03 | 32,139,784.55 | |
2024年 | 40,600,123.46 | 45,734,242.62 | |
2025年 | 48,089,864.10 | 61,283,418.76 | |
2026年 | 43,914,023.93 | ||
2027年 | 13,808,261.84 | 13,808,261.84 | |
2028年 | 128,564,211.72 | 127,643,509.20 | |
2029年 | 239,275,881.31 | 234,141,762.15 | |
2030年 | 247,248,233.67 | 234,054,679.01 | |
2031年 | 327,085,142.10 | ||
无期限 | 50,258,450.85 | 1,598,617.52 | 子公司精进北美亏损弥补无期限限制 |
合计 | 1,199,878,958.83 | 780,219,959.47 | 子公司精进北美亏损弥补无期限限制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设备款 | 8,392,976.29 | 8,392,976.29 | 25,815,971.97 | 25,815,971.97 | ||
融资租赁保证金 | 680,878 | 680,878 | ||||
合计 | 8,392,976.29 | 8,392,976.29 | 26,496,849.97 | 26,496,849.97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38,144,209.40 | 27,278,891.20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210,000,000 | 195,000,000 |
信用借款 | 20,000,000 | |
短期借款利息调整 | 412,516.12 | |
合计 | 368,556,725.52 | 222,278,891.2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质押借款: 本公司子公司精进电动科技(北美)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从招商银行上海支行借款19,942,000.00美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0日,借款利率1.15%,于2021年12月31日已计提未支付利息6,911.40元。余款到期结清,借款利息按季定日偿还,借款由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保证金人民币135,000,000.00元为质押质物提供质押担保。
(2)质押+保证借款
本公司于2021年8月5日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借款2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8月5日至2022年2月4日,借款利率5.50%,于2021年12月31日已计提未支付利息33,611.11元。余款到期结清,借款利息按季定日偿还,借款由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36,059,017.46元为质押质物提供质押担保,由余平提供保证担保。
(3)保证借款包括:
A、本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支行借款45,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8月20日至2022年8月19日,借款利率5.00%,于2021年12月31
日已计提未支付利息68,750.00元。余款到期结清,借款利息按月定日偿还,由余平和于清滢提供保证担保。B、本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借款1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9月30日至2022年9月27日,借款利率4.1965%,于2021年12月31日已计提未支付利息12,822.64元。余款到期结清,借款利息按月定日偿还,由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C、本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融新支行借款7,430,300.10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9月18日至2022年3月15日,借款利率4.90%,于2021年12月31日已计提未支付利息11,124.81元。余款到期结清,借款利息按季定日偿还,由余平、于清滢提供保证担保。
D、本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融新支行借款5,094,784.00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9月24日至2022年3月15日,借款利率4.90%,于2021年12月31日已计提未支付利息7,628.03元。余款到期结清,借款利息按季定日偿还,由余平、于清滢提供保证担保。
E、本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融新支行借款23,016,613.73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9月29日至2022年3月15日,借款利率4.90%,于2021年12月31日已计提未支付利息34,460.98元。余款到期结清,借款利息按季定日偿还,由余平、于清滢提供保证担保。
F、本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25日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融新支行借款4,458,302.17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10月25日至2022年3月15日,借款利率4.90%,于2021年12月31日已计提未支付利息6,675.07元。余款到期结清,借款利息按季定日偿还,由余平、于清滢提供保证担保。
G、本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从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2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10月15日至2022年10月15日,借款利率6.50%,于2021年12月31日已计提未支付利息39,722.23元。余款到期结清,借款利息按季定日偿还,由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余平提供保证担保。
H、本公司子公司精进百思特电动(上海)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日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新客站支行借款2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1月1日,借款利率
4.5675%,于2021年12月31日已计提未支付利息27,912.50元。余款到期结清,借款利息按季定日偿还,由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I、本公司子公司精进百思特电动(上海)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新客站支行借款2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8月25日至2022年2月25日,借款利率4.5675%,于2021年12月31日已计提未支付利息27,912.50元。余款到期结清,借款利息按季定日偿还,由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G、本公司子公司精进百思特电动(上海)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新客站支行借款1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8月30日至2022年2月28日,借款利率4.5675%,于2021年12月31日已计提未支付利息13,956.25元。余款到期结清,借款利息按季定日偿还,由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K、本公司子公司精进电动科技(菏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从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支行借款1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6月30日至2022年6月29日,借款利率8.2%,于2021年12月31日已计提未支付利息24,712.33元。余款到期结清,借款利息按月定日偿还,由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开发区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余平提供保证担保。
(4)信用借款:
A、本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借款15,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12日,借款利率5.50%,于2021年12月31日已计提未支付利息25,208.33元。余款到期结清,借款利息按季定日偿还。
B、本公司子公司精进电动科技(菏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从菏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路支行借款2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11月17日至2022年11月11日,借款利率5.5%,于2021年12月31日已计提未支付利息33,150.68元。余款到期结清,借款利息按月定日偿还。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及费用款 | 424,275,752.15 | 352,612,407.92 |
应付长期资产款 | 48,463,958.77 | 49,655,752.64 |
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票据付款 | 12,992,613.17 | 17,833,699.86 |
合计 | 485,732,324.09 | 420,101,860.42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及技术开发服务费 | 135,920,612.86 | 51,917,999.37 |
合计 | 135,920,612.86 | 51,917,999.37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预收技术开发服务费 | 79,042,230.47 | 2021年度较2020年度开发类预收款增加 |
合计 | 79,042,230.47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6,936,759.20 | 223,791,954.80 | 217,238,007.25 | 33,490,706.7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2,154,268.46 | 21,397,132.15 | 757,136.31 | |
三、辞退福利 | 119,920.89 | 834,521.08 | 729,245.73 | 225,196.24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27,056,680.09 | 246,780,744.34 | 239,364,385.13 | 34,473,039.30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5,281,696.74 | 193,154,841.54 | 187,263,686 | 31,172,852.28 |
二、职工福利费 | 691,409.74 | 9,854,110.81 | 9,155,261.55 | 1,390,259 |
三、社会保险费 | 618,964.68 | 13,747,602.86 | 13,977,029.45 | 389,538.09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618,964.68 | 12,523,502.51 | 12,789,489.31 | 352,977.88 |
工伤保险费 | 448,166.82 | 434,792.48 | 13,374.34 | |
生育保险费 | ||||
补充医疗保险 | 775,933.53 | 752,747.66 | 23,185.87 | |
四、住房公积金 | 5,229,946.55 | 5,224,875.05 | 5,071.5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44,688.04 | 1,805,453.04 | 1,617,155.20 | 532,985.88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26,936,759.20 | 223,791,954.80 | 217,238,007.25 | 33,490,706.75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8,214,037.75 | 17,477,216.61 | 736,821.14 | |
2、失业保险费 | 3,940,230.71 | 3,919,915.54 | 20,315.17 | |
合计 | 22,154,268.46 | 21,397,132.15 | 757,136.3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7,427.74 | |
消费税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
个人所得税 | 731,287.64 | 584,308.5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10,693.61 | 302,018.79 |
教育费附加 | 1,549,979.50 | 1,505,278.98 |
印花税 | 196,971.40 | 155,639.20 |
河道管理费 | 300,815.04 | 300,815.04 |
其他 | 157.18 | 72.42 |
合计 | 3,107,332.11 | 2,848,132.99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57,438,927.31 | 169,840,303.23 |
合计 | 157,438,927.31 | 169,840,303.2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赛米控仲裁索赔款(说明1) | 146,442,209.95 | 149,181,950.11 |
代收代付科研经费(说明2) | 7,760,000 | |
预提费用 | 3,582,017.08 | 3,416,071.95 |
押金及保证金 | 4,390,230 | 5,483,987.03 |
应付代建款 | 1,326,633.30 | |
代扣社保款 | 983,742.12 | 1,051,663.99 |
应付员工报销款 | 1,092,820.43 | 1,042,840.45 |
应付费用款 | 365,494.80 | 479,827.52 |
其他往来款 | 582,412.93 | 97,328.88 |
捐赠 | ||
合计 | 157,438,927.31 | 169,840,303.23 |
说明1:详情见附注十三、其他重要事项(一)重要仲裁事项;说明2:代收代付科研经费主要为本公司作为项目牵头承担单位,通过与多家单位联合申报,各自研发的方式承担了新能源汽车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的任务。公司与各参与单位签订协议约定参与方应分配的项目研发经费的金额,按照收到的款项比例计算各参与单位的应付经费金额并进行支付,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全部支付完毕。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8,113,103.61 | 20,404,198.32 |
合计 | 28,113,103.61 | 20,404,198.32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3,976,199.67 | 161,797.19 |
合计 | 3,976,199.67 | 161,797.19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8,808,615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665,539.80 | |
合计 | 9,474,154.8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子公司Jing-Jin Electric North America LLC于2020年4月29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客站支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5年,提款期限自2020年4月29日起至2025年4月29日止,此期限内乙方可以在7,000,000美元的限额内分期提款,截至2020年12月31日借款1,350,000.00美元,借款利率1.857%,借款根据提款计划在五年内还本付息,2020年4月29日至2021年4月29日,只需按季偿还利息;2021年4月29日开始每半年为一期归还一次本金,利随本清,每期归还0.5%本金;2025年4月29日归还剩余96.5%本金。该借款由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保证金人民币1040万元(权利编号:11090890498000010)为质押质物,提供质押担保。子公司Jing-Jin Electric North America LLC已于2021年8月11日提前归还该笔借款本金及利息。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上年期末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78,556,311.95 | 55,167,858.78 | 0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8,113,103.61 | 0 | 0 |
合计 | 50,443,208.34 | 55,167,858.78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期期末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0 | 1,078,092.04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0 | 1,078,092.0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上年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1,078,792.04 | |
合计 | 1,078,792.04 |
其他说明:
无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14,470,841.51 | 12,684,501.33 | 预提售后质保金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合计 | 14,470,841.51 | 12,684,501.33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78,753,663.3 | 34,858,300 | 25,120,469.16 | 88,491,494.14 | 收到政府补贴款 |
合计 | 78,753,663.3 | 34,858,300 | 25,120,469.16 | 88,491,494.14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宇通纯电驱动客车用电机系统产品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331,276.19 | 124,228.57 | 207,047.62 | 与资产相关 | |||
增程/插电式电动商用车开发项目 | 383,000 | 383,000 | 与资产相关 | ||||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家 | 22,500 | 22,500 | 与资产相关 |
863计划) | |||||||
国家计划地方匹配 | 164,000 | 164,000 | 与资产相关 | ||||
新能源汽车电机系统北京市工程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 1,498,500 | 999,000 | 499,500 | 与资产相关 | |||
高功率密度驱动电机及其控制器研发 | 701,000 | 350,500 | 350,500 | 与资产相关 | |||
非晶节能材料在特种电机和电抗器中的示范应用 | 25,833.33 | 10,000 | 15,833.33 | 与资产相关 | |||
乘用车,商用车用插电式深度混合动力系统研发产业化项目 | 11,400,000 | 2,400,000 | 9,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 | 368,333.33 | 68,000 | 300,333.33 | 与资产相关 | |||
新能源汽车用纯电动驱动双电机驱动负载优化分配系统 | 320,000 | 80,000 | 240,000 | 与资产相关 |
研发及产业化 | |||||||
高性能高可靠轻量化电机技术及产业化研究 | 1,338,358.85 | 187,080.2 | 253,934.18 | 1,271,504.87 | 与资产相关 | ||
多模驱动插电式乘用车性能优化 | 1,686,750 | 259,500 | 1,427,250 | 与资产相关 | |||
高环境适应性的公路客车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和整车集成技术 | 220,000 | 30,000 | 19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高效纯电动客车动力平台及整车集成关键技术——中通客车 | 624,000 | 78,000 | 546,000 | 与资产相关 | |||
高效一体化油冷增程器总成开发及整车集成应用 | 1,385,496.89 | 151,819.87 | 1,233,677.02 | 与资产相关 | |||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补贴款项目 | 30,000,000 | 2,250,000 | 27,7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5#厂房展厅项目资金 | 746,686.57 | 746,686.57 | 与资产相关 |
精进电动科技(菏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动化动力总成产业化基地项目 | 35,842,500 | 3,645,000 | 32,197,500 | 与资产相关 | |||
新能源汽车电机新结构系统研发 | 610,869.87 | 171,730.39 | 439,139.48 | 与资产相关 | |||
重点技术改造 | 1,560,000.08 | 339,999.96 | 1,220,000.12 | 与资产相关 | |||
新能源乘用车电驱动系统技术开发及智能制造产业化项目(新能源项目) | 3,957,830.56 | 530,658.91 | 3,427,171.65 | 与资产相关 | |||
带自动变速装置的两档箱电动汽车电驱动系统试制 | 1,267,847.3 | 208,939.84 | 1,058,907.46 | 与资产相关 | |||
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智能工厂工业互联网建设项目(工业互联网项目) | 1,030,411.04 | 128,801.38 | 901,609.66 | 与资产相关 |
高速电机单侧变速构形混合动力总成项目(工业强基项目) | 2,054,649.98 | 316,100 | 1,738,549.98 | 与资产相关 | |||
精进百思特电动(上海)有限公司企业技术中心创新人才牵引专项(创新人才牵引项目) | 267,458.26 | 32,750.04 | 234,708.22 | 与资产相关 | |||
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技术改造产业化项目(技改项目) | 2,780,344.66 | 330,338.04 | 2,450,006.62 | 与资产相关 | |||
2020年度一体化动力分配双电机系统首台突破项目(2020年首台套项目) | 1,500,000 | 552,631.59 | 947,368.41 | 与收益相关 | |||
特种软磁合金及应用 | 84,536.77 | 84,536.77 | 与收益相关 | ||||
宽禁带半导体电机控 | 73,846.16 | 73,846.16 | 与收益相关 |
制器开发和产业化 | |||||||
高性能高可靠轻量化电机技术及产业化研究 | 2,970,950.53 | 343,719.8 | 3,314,670.33 | 与收益相关 | |||
多模驱动插电式乘用车性能优化 | 1,048,806.81 | 1,048,806.81 | 与收益相关 | ||||
高环境适应性的公路客车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和整车集成技术 | 141,677.91 | 141,677.91 | 与收益相关 | ||||
高性能低能耗纯电动轿车底盘及整车开发 | 305,341.07 | 305,341.07 | 与收益相关 | ||||
高效纯电动客车动力平台及整车集成关键技术——苏州绿控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 749,583.33 | 150,000 | 418,333.32 | 481,250.01 | 与收益相关 | ||
高效纯电动客车动力平台及整车集成关键技术— | 422,806.45 | 422,806.45 | 与收益相关 |
—中通客车 | |||||||
高效一体化油冷增程器总成开发及整车集成应用 | 1,721,170.23 | 1,721,170.23 | 与收益相关 | ||||
2KW级伺服电机研制及应用研究 | 600,000 | 6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技术改造产业化项目(技改项目) | 47,297.13 | 47,297.13 | 与收益相关 | ||||
寒冷地区纯电动城间大客车平台及整车开发 | 277,500 | 277,500 | 与收益相关 | ||||
高磁能超高转矩密度伺服电机研制 | 400,000 | 36,363.64 | 363,636.36 | 与收益相关 | |||
2016年度一体化动力分配双电机系统首台突破项目(2016年首台套项目) | 2,000,000 | 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78,753,663.3 | 34,858,300 | 25,120,469.16 | 88,491,494.1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42,666,667 | 147,555,000 | / | / | / | 147,555,000 | 590,221,667 |
其他说明: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1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7,555,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7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033,307,9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78,570,973.3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54,736,926.64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147,555,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1,707,181,926.64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473号《验资报告》对实收股本予以审验。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870,244,565.52 | 1,707,181,926.64 | 0 | 2,577,426,492.16 |
其他资本公积 | 21,929,859.12 | 3,304,635.80 | 0 | 25,234,494.92 |
合计 | 892,174,424.64 | 1,710,486,562.44 | 0.00 | 2,602,660,987.0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本期增加了募集资金,资本溢价部分为1,707,181,926.64元。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增加股份支付3,304,635.80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 |
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99,744.12 | 352,698.43 | 352,698.43 | -847,045.69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199,744.12 | 352,698.43 | 352,698.43 | -847,045.69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199,744.12 | 352,698.43 | 352,698.43 | -847,045.69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2,189,255.49 | 3,014,651.38 | 1,752,470.15 | 13,451,436.72 |
合计 | 12,189,255.49 | 3,014,651.38 | 1,752,470.15 | 13,451,436.7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基数,按照超额累退方式提取。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899,094.13 | 899,094.13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899,094.13 | 899,094.13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796,862,346.07 | -417,706,894.1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796,862,346.07 | -417,706,894.16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00,128,372.57 | -379,155,451.91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196,990,718.64 | -796,862,346.0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40,405,260.40 | 673,921,075.05 | 570,991,497.65 | 560,207,534.63 |
其他业务 | 95,912,951.63 | 90,149,149.57 | 7,233,276.94 | 5,087,241.07 |
合计 | 736,318,212.03 | 764,070,224.62 | 578,224,774.59 | 565,294,775.70 |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73,631.82 | 57,822.48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9,591.30 | 723.33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13.03 | / | 1.25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1,444.04 | 723.33 | ||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8,147.26 | |||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9,591.30 | 723.33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64,040.52 | 57,099.15 |
(3).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发生额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 | 586,275,077.75 | 586,275,077.75 |
技术开发及服务 | 54,130,182.75 | 54,130,182.75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475,995,094.83 | 475,995,094.83 |
境外 | 164,410,165.57 | 164,410,165.57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586,275,077.65 | 586,275,077.65 |
在某一时段确认 | 54,130,182.75 | 54,130,182.75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640,405,260.40 | 640,405,260.40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17,722.10 | 15,982.81 |
教育费附加 | 221,773.15 | 15,982.83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643,855.36 | 285,504.34 |
土地使用税 | ||
车船使用税 | 7,983.54 | 2,746.98 |
印花税 | 1,245,526.32 | 919,839.83 |
关税 | 28,525,755.94 | 19,472,184.46 |
残疾人保障金 | 67.97 | |
其他 | 417.50 | 1,286.33 |
合计 | 30,863,033.91 | 20,713,595.55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0,425,123.99 | 14,272,249.45 |
产品质保金 | 19,060,829.34 | 14,425,539.73 |
租赁费 | 3435642.03 | 1,661,566.80 |
业务招待费 | 2,265,452.81 | 3,627,773.46 |
广告及业务宣传费 | 1,761,638.24 | 775,064.36 |
差旅费 | 1,305,902.03 | 1,324,028.15 |
运输费 | 1,075,297.99 | |
专业服务费 | 791,292.84 | 430,660.37 |
折旧与摊销 | 369,354.82 | 141,727.73 |
办公及通信费 | 277,699.86 | 232,333.38 |
外包劳务费 | 198,907.69 | 91,764.54 |
车辆交通费 | 189,943.79 | 62,694.29 |
股份支付 | 42,484.31 | 636,292.68 |
其他 | 618,174.14 | 177,853.30 |
合计 | 51,817,743.88 | 37,859,548.24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7,386,048.36 | 31,642,249.39 |
资产调拨运杂费 | 18,157,159.29 | |
折旧及摊销 | 17,973,856.50 | 13,891,978.96 |
专业服务费 | 13,763,239.60 | 7,037,965.50 |
存货报废损失 | 7,205,925.13 | 3,023,195.19 |
房租物业水电 | 5,780,050.58 | 8,350,594.47 |
维修及检测费 | 5,275,863.18 | 7,411,309.71 |
劳务外包费 | 4,132,038.35 | 2,834,794.41 |
办公及通信费 | 4,252,735.62 | 4,271,633.57 |
上市宣传费 | 1,419,094.48 | |
业务招待费 | 1,181,857.79 | 1,260,605.45 |
车辆交通费 | 1,178,795.68 | 849,083.98 |
股份支付 | 989,365.68 | 1,880,111.66 |
保险费 | 832,819.75 | 877,070.14 |
差旅费 | 676,213.14 | 691,853.97 |
会议费 | 512,413.95 | 3,000 |
其他 | 2,344,102.10 | 406,794.66 |
合计 | 143,061,579.18 | 84,432,241.06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83,266,207.65 | 65,090,220.41 |
工具材料 | 19,711,949.55 | 16,194,428.67 |
专业服务费 | 14,945,462.60 | 10,188,057.04 |
折旧与摊销 | 14,569,023.16 | 11,854,812.89 |
房租水电费 | 9,122,290.16 | 9,201,745.58 |
劳务费 | 5,264,393.41 | 2,893,242.94 |
检测维修费 | 2,893,659.64 | 2,823,470.64 |
股份支付 | 2,092,472.32 | 6,914,997.69 |
差旅费 | 1,534,711.26 | 1,293,823.10 |
办公及通讯费 | 710,723.24 | 873,171.66 |
业务招待费 | 38,912.03 | 36,508.40 |
其他 | 938,257.03 | 500,904.16 |
合计 | 155,088,062.05 | 127,865,383.18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贷款利息支出 | 13,693,239.33 | 2,983,925 |
减:利息收入 | 3,655,679.49 | 1,486,172.24 |
减:贴息收入 | 270,000.00 | |
票据贴现利息支出 | 3,038,194.43 | 2,722,747.12 |
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 | 4,252,461.84 | 2,218,020.60 |
融资服务费 | 2,255,137.63 | 1,563,791.64 |
现金折扣 | 37,400 | |
汇兑损益 | -8,936,694.59 | 5,573,957.43 |
银行手续费 | 298,063.65 | 166,221.97 |
其他 | 803,087.45 | 88,495.58 |
保理融资利息 | 885,316.17 | |
信用证利息支出 | 269,726.53 | |
合计 | 12,902,852.95 | 13,598,387.10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31,021,307.41 | 25,889,559.37 |
进项税加计抵减 |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176,806.99 | 271,666.32 |
代扣增值税手续费 | 90,976.51 | |
合计 | 31,289,090.91 | 26,161,225.69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应付票据贴息 | -150,992.27 | |
合计 | -150,992.27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867,024.96 | -1,186,482.36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7,599,503.04 | 9,013,846.83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12,835.90 | 317,467.80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8,153,692.10 | 8,144,832.27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0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5,804,712.16 | 21,531,482.24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1,564,134.17 | 858,158.51 |
合计 | 14,240,577.99 | 22,389,640.75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17,610.40 | -64,522.68 |
长期待摊费用处置收益 | -1,354,238.16 | |
合计 | -1,371,848.56 | -64,522.68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车辆报废保险赔偿 | 111,648.80 | 111,648.80 | |
客户诉讼违约金及延期付款利息 | 14,030,644.25 | 14,030,644.25 | |
客户诉讼赔偿款 | 4,154,290.73 | ||
收到的违约金 | 1,825,412.89 | 290,125 | 1,825,412.89 |
无需支付的供应商质量扣款 | 9,400 | 50,000 | 9,400 |
其他 | 85,392.81 | 13,298.34 | 85,392.81 |
合计 | 16,062,498.75 | 4,507,714.07 | 16,062,498.7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19,605.20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2,343,962.48 | 94,140.68 | 2,343,962.48 |
诉讼赔偿款逾期支付利息 | 9,856,900.86 | 115,359,416.02 | 9,856,900.86 |
滞纳金 | 24,881.60 | ||
支付客户补偿款及罚款 | 428,091.10 | 428,091.10 | |
支付供应商补偿款 | 204,876.99 | 204,876.99 | |
其他 | 105,752.42 | 105,752.42 | |
合计 | 12,939,583.85 | 115,498,043.50 | 12,939,583.85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5,358.11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5,591,001.26 | -7,962,796.04 |
合计 | 5,596,359.37 | -7,962,796.04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94,532,013.20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59,179,801.98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5,257,618.86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838,334.40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610,844.84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2,864,844.06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4,492,138.56 |
研发加计扣除 | -16,102,110.66 |
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及视同销售 | 7,324,370.90 |
其他 | 5,358.11 |
所得税费用 | 5,596,359.3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57.其他综合收益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40,094,009.52 | 49,038,896.93 |
客户强制执行赔偿利息 | 16,354,628 | |
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 | 16,325,538.50 | 1,040,303.65 |
押金及保证金 | 2,483,321 | 4,376,412.75 |
利息收入 | 3,709,982.09 | 1,486,172.24 |
其他营业外收入 | 863,221.45 | 409,356.45 |
其他往来款 | 1,427,829.99 | 230,043.48 |
租金收入 | 5,584,765.47 | 4,639,118.62 |
员工还款 | 374,400 | 288,800 |
ADP税费预退 | 171,071.78 | |
代扣代缴增值税手续费返还 | 96,435.10 | -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187,311.45 | 281,480.28 |
代收代付科研经费 | 4,649,186.92 | |
客户诉讼赔偿款 | 4,476,480.72 | |
多缴所得税退税款 | 7,125.40 | |
合计 | 87,672,514.35 | 70,923,377.44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费用 | 139,516,675.63 | 97,113,788.03 |
案件冻结银行账户款 | 7,858,557.90 | |
代收代付科研经费 | 7,760,000 | 8,501,000 |
押金及保证金 | 4,742,695.65 | 3,568,881.20 |
其他往来款 | 628,877 | 216,857.58 |
合计 | 160,506,806.18 | 109,400,526.81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内存外贷保证金退还 | 22,300,000 | 30,744,832.50 |
供应链融资款 | 14,839,955.98 | |
信用证议付款 | 14,169,203.47 | |
票据贴现款 | 10,776,312.49 | 19,550,600.21 |
融资租赁保证金退还 | 398,278 | 68,749 |
保理借款 | 7,346,285.62 | |
关联方拆借款 | 1,033,140 | |
贴息收入 | 270,000 | |
担保费退还 | 157,233.33 |
合计 | 62,483,749.94 | 59,170,840.66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内存外贷保证金 | 146,900,000 | 41,100,000 |
上市发行费 | 40,198,931.41 | 3,897,200 |
支付租赁负债款 | 32,437,086.27 | |
供应链融资还款 | 14,839,955.98 | |
信用证还款 | 14,169,203.47 | |
归还代建项目借款 | 1,237,500 | |
融资服务费(担保、评审、公证费) | 1,059,933.17 | |
信用证手续费 | 77,143.44 | |
融资租赁租金及利息 | 24,886,759 | |
融资担保费 | 1,482,066.67 | |
关联方拆借还款 | 1,069,740 | |
合计 | 250,919,753.74 | 72,435,765.67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400,128,372.57 | -379,155,451.91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4,240,577.99 | 22,389,640.75 |
信用减值损失 | -8,153,692.10 | 8,144,832.27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67,716,928.27 | 66,869,883.04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3,103,851.39 | |
无形资产摊销 | 4,996,223.88 | 2,798,139.9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5,658,826.80 | 8,512,064.3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71,848.56 | 64,522.68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343,962.48 | 94,140.68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6,218,103.49 | 6,972,359.55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50,992.2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591,001.26 | -7,962,796.04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57,337,616.37 | -4,062,684.6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1,918,508.07 | -517,418.9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59,697,060.36 | 121,361,190 |
其他 | 4,566,817.03 | 13,151,923.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2,032,987.60 | -141,188,662.71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461,721,818.14 | 182,971,810.0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82,971,810.05 | 335,145,703.43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78,750,008.09 | -152,173,893.38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461,721,818.14 | 182,971,810.05 |
其中:库存现金 | 14,723.55 | 9,953.9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461,707,094.59 | 182,961,856.0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61,721,818.14 | 182,971,810.05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42,858,557.90 | 内存外贷借款质押、银行账户冻结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应收账款 | 154,640,474.05 | 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
使用权资产 | 6,604,840.94 | 融资租赁资产 |
合计 | 304,103,872.89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51,765,107.19 | ||
其中:美元 | 8,119,125.28 | 6.3757 | 51,765,107.05 |
欧元 | 0.02 | 7.2197 | 0.14 |
应收账款 | 42,537,707.60 | ||
其中:美元 | 5,050,385.90 | 6.3757 | 32,199,745.38 |
欧元 | 1,431,910.22 | 7.2197 | 10,337,962.22 |
其他应收款 | 203,197.26 | ||
其中:美元 | 31,870.58 | 6.3757 | 203,197.26 |
欧元 | 7.2197 | ||
短期借款 | 127,188,274.41 | ||
其中:美元 | 19,948,911.40 | 6.3757 | 127,188,274.41 |
欧元 | 7.2197 | ||
应付账款 | 34,556,082.61 | ||
其中:美元 | 5,387,568.57 | 6.3757 | 34,349,520.93 |
欧元 | 28,610.84 | 7.2197 | 206,561.68 |
其他应付款 | 159,678,165.14 | ||
其中:美元 | 485,483.35 | 6.3757 | 3,095,296.17 |
欧元 | 19,710,889.51 | 7.2197 | 142,306,708.99 |
港币 | 17,461,056.73 | 0.8176 | 142,276,159.98 |
长期借款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境外子公司JING-JIN ELECTRIC NORTH AMERICA LLC,位于美国密歇根州底特律,记帐本位币美元。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2016年度一体化动力分配双电机系统首台突破项目 | 2,000,000 | 递延收益 | 2,000,000 |
2020年度一体化动力分配双电机系统首台突破项目 | 1,500,000 | 递延收益 | 552,631.59 |
高磁能超高转矩密度伺服电机研制 | 400,000 | 递延收益 | 36,363.64 |
高效纯电动客车动力平台及整车集成关键技术 | 150,000 | 递延收益 | 150,000 |
高效一体化油冷增程器总成开发及整车集成应用 | 500,000 | 递延收益 | 343,259.04 |
高性能高可靠轻量化电机技术及产业化研究 | 1,170,800 | 递延收益 | 997,750.82 |
寒冷地区纯电动城间大客车平台及整车开发 | 277,500 | 递延收益 | 277,500 |
菏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补贴款项目 | 30,000,000 | 递延收益 | 2,250,000 |
PPP贷款免除本金和利息 | 665,128.73 | 其他收益 | 665,128.73 |
北京市朝阳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领军人才资助奖 | 5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 |
北京市朝阳区金融服务办公室产业奖金奖励 | 1,50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0 |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博士后经费资助 | 3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 |
北京市商务局高质量发展产品创新能力项目奖 | 352,511 | 其他收益 | 352,511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266,050.97 | 其他收益 | 266,050.97 |
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培训补贴 | 1,000 | 其他收益 | 1,000 |
嘉定区政府人才补贴 | 2,5000 | 其他收益 | 2,5000 |
上海产业园补贴款 | 4,5000 | 其他收益 | 4,5000 |
上海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超比例奖励 | 4,605.50 | 其他收益 | 4,605.50 |
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劳务费补贴 | 1,132 | 其他收益 | 1,132 |
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培训津贴 | 69,318.71 | 其他收益 | 69,318.71 |
上海市商务委市场多元化专项资金补贴 | 35,573 | 其他收益 | 35,573 |
上海收财政扶持资金清算过渡户 | 15,000 | 其他收益 | 15,000 |
上海政府高新人才补贴 | 137,500 | 其他收益 | 137,500 |
失保基金代理支付专户 | 1,200 | 其他收益 | 1,200 |
市财政上海市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市场多元化资金支持项目 | 98,807 | 其他收益 | 98,807 |
高校毕业生补贴 | 6,000 | 其他收益 | 6,000 |
手续费退还 | 1,732.53 | 其他收益 | 1,732.53 |
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传统产业创新类)省级资金 | 600,000 | 其他收益 | 600,000 |
稳岗补贴 | 25,562.31 | 其他收益 | 25,562.31 |
以工代训补贴 | 17,500 | 其他收益 | 17,500 |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组织部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资助金 | 2,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精进电动科技(菏泽)有限公司 | 菏泽 | 菏泽 | 制造业 | 100% | / | 设立 |
金泽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菏泽 | 菏泽 | 租赁业 | 100% | / | 设立 |
精进新能源技术(余姚)有限公司 | 余姚 | 余姚 | 研究与试验发展业 | 100% | / | 设立 |
精进百思特电动(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制造业 | 100% | / | 设立 |
精进电动科技(正定)有限公司 | 正定 | 正定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00% | / | 设立 |
Jing-Jin Electric North America LLC | 密歇根 | 密歇根 | 制造业 | 100% | / | 设立 |
北京精进华业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科技推广与应用服务业 | / | 100% | 同一控制企业 |
南京华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 | 南京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 | 51% | 同一控制企业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
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三)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长期借款以及长期应付款。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按约定日期偿还长期借款及长期应付款,故,利率风险较低。
2、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汇率风险。此外,公司还可能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交换合约,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于本报告期间,本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交换合约。
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详见附注五、(四十六)外币货币性项目。
3、 其他价格风险
本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故,不存在此类风险。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一)应收款项融资 | 6,323,809.48 | 6,323,809.48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6,323,809.48 | 6,323,809.48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菏泽北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福州路2868号7号楼A203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不适用 | 11.81 | 57.24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2019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授予菏泽北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所持股份特别表决权的议案》,并修改公司章程,设置特别表决权。 根据特别表决权设置安排,将控股股东菏泽北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69,677,522股公司股份转换为特别表决权股份,北翔新能源持有股份每股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为其他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每股拥有的表决权的10倍。北翔新能源及其实际控制人余平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对需要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具有绝对控制权。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余平其他说明:
实际控制人余平通过北翔新能源、赛优利泽和Best E-Drive合计控制公司59.29%的表决权。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精进百思特 | 40,000,000 | 2021年5月25日 | 贷款到期日另加三年 | 是 |
精进百思特 | 40,000,000 | 2021年6月17日 | 贷款到期日另加三年 | 是 |
精进百思特 | 20,000,000 | 2021年6月24日 | 贷款到期日另加三年 | 是 |
精进百思特 | 20,000,000 | 2022年1月1日 | 贷款到期日另加三年 | 否 |
精进百思特 | 20,000,000 | 2022年2月25日 | 贷款到期日另加三年 | 否 |
精进百思特 | 10,000,000 | 2022年2月28日 | 贷款到期日另加三年 | 否 |
精进菏泽 | 40,000,000 | 2021年11月16日 | 贷款到期日另加三年 | 是 |
精进菏泽 | 10,000,000 | 2021年6月30日 | 2022年6月29日 | 否 |
精进百思特 | 2,192,123 | 2020年11月22日 | 2022年11月22日 | 是 |
精进百思特 | 12,085,222 | 2021年4月3日 | 2023年4月3日 | 是 |
精进正定 | 998,042 | 2021年4月16日 | 2023年4月16日 | 是 |
精进北美 | 127,144,209.40 | 2021年11月21日 | 2022年12月20日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余平 | 8,417,600 | 2018年2月3日 | 2020年2月3日 | 是 |
余平 | 10,565,500 | 2018年2月15日 | 2020年2月15日 | 是 |
余平 | 10,565,500 | 2018年5月5日 | 2020年5月5日 | 是 |
余平 | 14,098,817 | 2019年1月8日 | 2021年1月8日 | 是 |
余平 | 21,131,000 | 2019年2月8日 | 2021年2月8日 | 是 |
余平 | 31,957,500 | 2019年1月10日 | 2021年1月10日 | 是 |
余平 | 5,229,922.50 | 2019年1月11日 | 2021年1月11日 | 是 |
余平 | 8,980,675 | 2019年1月18日 | 2021年1月18日 | 是 |
余平 | 10,565,500 | 2019年2月8日 | 2021年2月8日 | 是 |
余平 | 9,548,100 | 2019年3月14日 | 2021年3月14日 | 是 |
余平 | 13,341,591.25 | 2019年11月27日 | 2021年11月27日 | 是 |
余平 | 10,587,250 | 2019年5月8日 | 2021年5月8日 | 是 |
余平 | 53,500,000 | 2019年10月23日 | 2021年10月23日 | 是 |
余平 | 7,375,563 | 2019年11月3日 | 2021年11月3日 | 是 |
余平 | 22,379,264 | 2019年11月27日 | 2021年11月27日 | 是 |
余平 | 14,169,203.47 | 2021年2月22日 | 2021年8月20日 | 是 |
余平 | 20,000,000 | 2021年6月24日 | 2021年12月24日 | 是 |
余平 | 5,000,000 | 2021年6月24日 | 2021年12月23日 | 是 |
余平 | 20,000,000 | 2021年8月5日 | 2022年2月4日 | 否 |
余平、于清滢 | 45,000,000 | 2021年8月20日 | 2022年8月19日 | 否 |
余平、于清滢 | 7,430,300.10 | 2021年9月18日 | 2022年3月15日 | 否 |
余平、于清滢 | 5,094,784 | 2021年9月24日 | 2022年3月15日 | 否 |
余平、于清滢 | 23,016,613.73 | 2021年9月29日 | 2022年3月15日 | 否 |
余平 | 2,0000,000 | 2021年10月15日 | 2022年10月15日 | 否 |
余平、于清滢 | 4,458,302.17 | 2021年10月25日 | 2022年3月15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909.81 | 905.51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3,902,553.36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824,476.22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余平:人民币13.13元/股,合同期限至2027年1月1日;黄瑜:0.383美元/股;合同期限至2028年2月;其余员工:人民币12.14元/股,剩余合同期限0-48个月。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 |
其他说明无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公允价值-行权价)×股数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数变动等后续信息进行估计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不适用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25,234,494.92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3,304,635.80 |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经营租赁承诺
根据已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性租赁合同,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后应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如下:
单位:元
剩余租赁期 | 最低租赁付款额 |
1年以内 | 30,763,098.96 |
1-2年 | 20,879,907.55 |
2-3年 | 10,828,221.24 |
3年以上 | 24,170,261.27 |
合计 | 86,641,489.02 |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9月15日,本公司与某公司签署了一项关于电池控制器的《许可协议》,其中《许可协议》第6.3款-技术许可提出费约定:被许可人按照本协议规定,被许可人及其关联公司销售、使用或转移每一许可产品,从被许可人第一个项目开始量产96个月内按被许可产品在每一项目的净售价的5%,向许可人支付技术许可提成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背书或贴现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23,992,613.17元。
除存在上述或有事项外, 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赛米控案
公司与赛米控德国电子公司、赛米控德国自动系统公司以及赛米控电子(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赛米控”)于2022年2月28日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就赛米控案,公司应当向赛米控支付和解款(本金加利息)共计人民币151,523,124.92元(大写:人民币壹亿伍仟壹佰伍拾贰万叁仟壹佰贰拾肆圆玖角贰分)。根据公司与赛米控签订的《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公司分四期向赛米控支付和解款;其中第一期款项人民币60,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仟万圆整)公司以自有资金已于2022年3月4日前支付完毕,剩余三期款项共计人民币91,523,124.92元将按照双方签订的和解协议约定按期支付。
2、政府补助
2016年,公司与中意宁波生态园管委会(简称生态园管委会)签订了《中意宁波生态园精进电动动力储能系统项目投资协议书》及《中意宁波生态园精进电动科技项目销售中心落户协议书》,生态园管委会承诺给予公司1亿元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在生态园管委会所在地项目的设备购
置、技术购买和研发投入。款项分三批拨付,第一批补助资金5000万元已于2017年收到。公司承诺了投资额度、销售计划以及在当地经营期限不少于20年。如果公司未实现承诺,生态园管委会可收回奖励基金和优惠条件。
2020年8月12日,公司向中意宁波生态园管委会提交了《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储能项目业务发展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约定新的承诺销售目标为:“2020年5,000万元,2021年10,000万元,2022年15,000万元;2023年达到原协议中承诺的2021年销售目标。如果达不到,双方就项目进行友好协商。”生态园管委会于2020年8月18日就公司提交的《报告》作出了“原则同意”的批示。
2022年1月10日,公司(乙方)与生态园管委会(甲方)、中意宁波生态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态园控股”)签订了《中意宁波生态园精进电动动力储能系统项目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取代2016年及2020年的约定内容。约定:
(1)精进电动承诺在2022年12月前进行新项目(电动驱动总成总装生产)设备安装,并于2022年12月底前投产。将原协议的收入及税收修改为乙方在2022年12月至2026年12月底在园区累计最低销售总额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最低累计实缴税收不少于0.5亿元人民币。
(2)若乙方项目公司在2022年1月至2026年12月底累计销售额未达到10亿元、或累计的实际缴纳的所有税收未达到0.5亿元时,乙方须退还已对象的扶持资金本金(五千万元)及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26年12月底的利息。若达到上述条件,但累计实缴的税收未达到2.5亿元时,甲方按照乙方税收未完成比例(以2.5亿元为基数)由乙方或包含出具银行按照未完成比例退还扶持资金本金给甲方。
(3)本协议在甲方收到乙方银行保函确认后生效。
(4)甲方将在2027年第一季度对扶持资金所扶持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验收。2022年4月11日,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中意宁波生态园管理委员会开立了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履约保函。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3个月以内 | 448,387,797.77 |
3个月到1年 | 267,635,991.14 |
1年以内小计 | 716,023,788.91 |
1至2年 | 222,906,448.94 |
2至3年 | 59,948,224.73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5,430,471.30 |
4至5年 | 158,410 |
5年以上 | 23,755,498.40 |
合计 | 1,038,222,842.2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3,368,618.59 | 5.14 | 42,995,163.72 | 80.56 | 10,373,454.87 | 74,040,882.81 | 10.85 | 47,070,168.37 | 63.57 | 26,970,714.44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3,368,618.59 | 5.14 | 42,995,163.72 | 80.56 | 10,373,454.87 | 74,040,882.81 | 10.85 | 47,070,168.37 | 63.57 | 26,970,714.4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84,854,223.69 | 94.86 | 5,464,289.22 | 0.55 | 979,389,934.47 | 608,192,597.17 | 89.15 | 9,471,754.57 | 1.56 | 598,720,842.60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60,056,631.97 | 25.05 | 5,464,289.22 | 2.10 | 254,592,342.75 | 242,697,447.08 | 35.57 | 9,471,754.57 | 3.90 | 233,225,692.51 |
同一控制下关联方组合 | 724,797,591.72 | 69.81 | 724,797,591.72 | 365,495,150.09 | 53.57 | 365,495,150.09 | ||||
合计 | 1,038,222,842.28 | / | 48,459,452.94 | / | 989,763,389.34 | 682,233,479.98 | / | 56,541,922.94 | / | 625,691,557.0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一 | 9,147,311.97 | 4,896,834.90 | 53.53 |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客户二 | 14,623,340 | 14,623,340 | 100.00 | 债务人财务困难,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三 | 9,332,402.92 | 9,332,402.92 | 100.00 | 涉及诉讼,且债务人财务困难,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四 | 8,377,834.41 | 6,081,408.75 | 72.59 | 债务人破产重整,根据债务人破产重整方案的预计清偿率计提 |
客户五 | 7,653,104.29 | 3,826,552.15 | 50.00 | 债务人财务困难,预计部分收回 |
客户六 | 4,234,625 | 4,234,625 | 100.00 | 涉及诉讼,且债务人财务困难,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53,368,618.59 | 42,995,163.72 | 80.56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53,168,429.34 | 4,077,200.16 | 1.61 |
其中:3个月以内 | 214,530,518.56 | 2,145,305.19 | 1.00 |
3个月至1年 | 38,637,910.78 | 1,931,895.54 | 5.00 |
1年以内小计 | 253,168,429.34 | 4,077,200.73 | 1.61 |
1年至2年 | 5,189,231.62 | 518,923.16 | 10.00 |
2年至3年 | 344,216.04 | 103,264.81 | 30.00 |
3年至4年 | 1,116,344.97 | 558,172.49 | 50.00 |
4年至5年 | 158,410 | 126,728 | 80.00 |
5年以上 | 80,000 | 80,000 | 100.00 |
合计 | 260,056,631.97 | 5,464,289.22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7,070,168.37 | 5,455,382.60 | 9,530,387.25 | 42,995,163.72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471,754.57 | 4,006,615.35 | 850 | 5,464,289.22 | ||
合计 | 56,541,922.94 | 5,455,382.60 | 13,537,002.60 | 850 | 48,459,452.9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客户一 | 6,828,710 | 银行电汇 |
客户二 | 2,701,677.25 | 银行电汇 |
合计 | 9,530,387.25 | / |
其他说明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85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611,717,301.85 | 58.92 | |
客户二 | 101,170,879.91 | 9.74 | |
客户三 | 36,484,346.01 | 3.51 | 649,309.32 |
客户四 | 25,036,862.96 | 2.41 | 369,268.39 |
客户五 | 23,855,423.80 | 2.30 | 238,554.24 |
合计 | 798,264,814.53 | 76.88 | 1,257,131.95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09,479,855.13 | 7,062,881.71 |
合计 | 109,479,855.13 | 7,062,881.7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3个月以内 | 1,338,705 |
3个月至1年 | 102,473,700.81 |
1年以内小计 | 103,812,405.81 |
1至2年 | 1,369,458.89 |
2至3年 | 1,455,204.92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32,595.86 |
4至5年 | 469,272.65 |
5年以上 | 3,857,595.64 |
合计 | 111,096,533.77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同一控制下关联方往来款 | 104,669,347.34 | 4,043,128.46 |
押金及保证金 | 3,137,259.62 | 2,290,712.32 |
员工借款 | 1,765,000 | 1,982,800 |
其他往来款 | 1513930.95 | 52,609.75 |
备用金 | 10,995.86 | 26,295.86 |
合计 | 111,096,533.77 | 8,395,546.39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1,332,664.68 | 1,332,664.68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84,013.96 | 284,013.96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1,616,678.64 | 1,616,678.64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账龄组合计提 | 1,332,664.68 | 284,013.96 | 1,616,678.64 |
合计 | 1,332,664.68 | 284,013.96 | 1,616,678.6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客户1 | 6,828,710 | 银行电汇 |
客户2 | 2,701,677.25 | 银行电汇 |
合计 | 9,530,387.25 | /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单位1 | 同一控制下关联方往来款 | 100,184,663.56 | 3个月以内、3个月至1年 | 90.18 | |
单位2 | 同一控制下关联方往来款 | 3,086,702.90 | 1至2年、2至3年、5年以上 | 2.78 | |
单位3 | 押金及保证金 | 2,589,330.70 | 3个月以内、3个月至1年、1至2年 | 2.33 | 184,662.91 |
单位4 | 其他往来款 | 825,683 | 3个月至1年 | 0.74 | 41,284.15 |
单位5 | 其他往来款 | 570,890.07 | 3个月以内 | 0.51 | 5,708.90 |
合计 | / | 107,257,270.23 | / | 96.54 | 231,655.96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99,459,138.46 | 399,459,138.46 | 361,161,111.80 | 361,161,111.8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399,459,138.46 | 399,459,138.46 | 361,161,111.80 | 361,161,111.8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精进百思特电动(上海)有限公司 | 52,704,482.63 | 824,178.92 | 53,528,661.55 | |||
JING-JIN ELECTRIC NORTH AMERICA LLC | 7,197,236.30 | 7,293,882.41 | 14,491,118.71 | |||
精进电动科技(正定)有限公司 | 100,318,337.30 | 90,695.42 | 100,409,032.72 | |||
精进新能源技术(余姚)有限公司 | 50,087,836.52 | 32,650.63 | 50,120,487.15 | |||
精进电动科技(余姚)有限公司 | 500,000 | 500,000 | ||||
精进电动科技(菏泽)有限公司 | 150,253,219.05 | 30,056,619.28 | 180,309,838.33 | |||
金泽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100,000 | 0 | 100,000 | |||
合计 | 361,161,111.80 | 38,298,026.66 | 0.00 | 399,459,138.46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65,556,137.18 | 605,271,360.22 | 510,433,116.30 | 468,223,651.55 |
其他业务 | 441,756,400.53 | 490,071,548.16 | 224,102,298.16 | 221,712,507.48 |
合计 | 1,107,312,537.71 | 1,095,342,908.38 | 734,535,414.46 | 689,936,159.03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发生额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 | 567,291,295.06 | 567,291,295.06 |
技术开发及服务 | 98,264,842.12 | 98,264,842.12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532,536,663.18 | 532,536,663.18 |
境外 | 133,019,474 | 133,019,474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567,291,295.06 | 567,291,295.06 |
在某一时段确认 | 98,264,842.12 | 98,264,842.12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665,556,137.18 | 665,556,137.18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应收票据贴现息 | -150,992.27 | |
合计 | -150,992.27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604,162.24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1,021,307.41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417,712.33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9,530,387.25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355,228.5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合计 | 42,720,473.3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每股收益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0.50 | -0.86 | -0.8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6.96 | -0.95 | -0.95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余平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4月21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