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041 公司简称:美思德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孙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开进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0元(含税),截至2022年04月27日,公司总股本为183,147,69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146,246.12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1.57%。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汇率波动风险、安全环保风险、经营环境风险、新项目投资风险等,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具体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2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5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0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公司2021年年度会计报表; |
报告期内在《上海证券报》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本公司、公司、美思德 | 指 |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根据上下文,指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美思德新材料 | 指 | 南京美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美思德精细化工 | 指 | 南京美思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MAYSTA INTERNATIONAL LTD | 指 | 美思德国际(英国)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MAYSTA INTERNATIONAL GMBH | 指 | 美思德国际(德国)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美思德(吉林)公司、吉林公司 | 指 | 美思德(吉林)新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 |
美思德上海分公司 | 指 |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本公司的分公司 |
德美集团、控股股东 | 指 | 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德美世创 | 指 | 南京德美世创化工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 |
实际控制人 | 指 | 黄冠雄先生 |
德美化工 | 指 |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世创 | 指 | 宁波世创物产有限公司(更名前:南京世创化工有限公司),南京世创化工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更名为宁波世创物产有限公司。 |
聚氨酯泡沫稳定剂、匀 泡剂 | 指 | 用于生产聚氨酯泡沫塑料的关键助剂,主要用于实现聚氨酯泡沫塑料各原料组分间的高效互溶,稳定发泡反应过程,保证泡沫的均匀性和细密性,品种包括硬泡匀泡剂和软泡匀泡剂,简称“匀泡剂”。 |
硬质聚氨酯泡沫稳定 剂、硬泡匀泡剂 | 指 | 用于生产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的重要助剂之一,简称硬泡匀泡剂。 |
软质聚氨酯泡沫稳定 剂、软泡匀泡剂 | 指 | 用于生产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的重要助剂之一,简称软泡匀泡剂。 |
聚氨酯催化剂、有机胺催化剂 | 指 | 用于生产聚氨酯合成材料的关键助剂,可调节反应速度,促进正反应、抑制副反应,可提高聚氨酯材料力学性能、导热性能等关键指标,简称“催化剂”。 |
DCS自动化控制系统 | 指 | DCS自动化控制集散控制系统的简称,英文名为:“Distributed Control System”,简称:“DCS”,是一个由过程控制级和过程监控级组成的以通信网络为纽带的多级计算机系统。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报告期 | 指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美思德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Jiangsu Maysta Chemical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Maysta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孙宇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陈青 | 付佳慧 |
联系地址 |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泰路8号汇智 科技园A3栋之七层、八层 |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泰路8号汇智科技园A3栋之七层、八层 |
电话 | 025-85562929 | 025-85562929 |
传真 | 025-85570505 | 025-85570505 |
电子信箱 | zqsw@maysta.com | zqsw@maysta.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泰路8号汇智科技园A3栋之七层、八层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20年7月2日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注册地址由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建路18号变更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泰路8号汇智科技园A3栋之七层、八层。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maysta.com)上披露的《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
公司办公地址 |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泰路8号汇智科技园A3栋之七层、八层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0046 |
公司网址 | www.maysta.com |
电子信箱 | zqsw@maysta.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美思德 | 603041 | 不适用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新黄浦金融大厦4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张爱国、程彦琦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营业收入 | 494,955,740.71 | 389,549,116.60 | 27.06 | 338,597,203.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3,816,103.25 | 110,966,394.78 | -42.49 | 72,040,655.4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2,350,660.49 | 81,019,508.06 | -23.04 | 57,947,863.9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559,355.57 | 103,253,835.81 | -23.92 | 74,787,710.10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9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922,210,059.25 | 888,677,656.73 | 3.77 | 795,707,610.09 |
总资产 | 1,079,821,414.49 | 999,738,516.99 | 8.01 | 878,944,289.60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5 | 0.79 | -43.04 | 0.5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5 | 0.79 | -43.04 | 0.5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4 | 0.58 | -24.14 | 0.4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07 | 13.24 | 减少6.17个百分点 | 9.4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91 | 9.67 | 减少2.76个百分点 | 7.60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了4,715.03万元,一是由于主要原料价格上涨,导致生产成本大幅增加,产品价格传导滞后;二是受疫情反弹影响,港口周转时间严重放缓,使得出口海运费持续高涨;三是2020年度公司存在拆迁收益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24,609,447.68 | 122,906,270.66 | 108,343,519.46 | 139,096,502.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0,595,136.04 | 16,377,218.74 | 9,362,599.26 | 17,481,149.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20,342,799.98 | 15,844,243.31 | 8,768,882.01 | 17,394,735.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65,809.13 | 13,446,953.87 | 3,882,262.00 | 53,464,330.57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1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6,304.75 | 25,219,004.30 | 176,447.29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566,095.73 | 1,989,781.94 | 2,902,517.1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9,242,113.45 | 13,498,357.25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1,598.21 | -1,055,064.57 | 2,448.5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78,561.24 | 5,448,948.40 | 2,486,978.8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31 | |||
合计 | 1,465,442.76 | 29,946,886.72 | 14,092,791.46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780.00 | 402,866.50 | 382,086.50 | 1,097,733.10 |
应收款项融资 | 27,324,774.06 | 6,795,194.41 | -20,529,579.65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合计 | 57,345,554.06 | 37,198,060.91 | -20,147,493.15 | 1,097,733.10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1年,世界经济在疫情等多重挑战下呈现出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国内形势一方面由于疫情得到了有效防控,中国经济率先实现了恢复性增长;另一方面由于复杂的外部环境又导致需求收缩和供给波动,“双碳”目标和“双控”政策推动了行业供给侧改革,促进能源结构向绿色、环保、低碳转型,也推动着聚氨酯产业集中和优化升级。在“十四五”发展规划的开局之年,公司在主要原材料价格屡破历史高点、海运短缺且运费飙升等诸多挑战下,依然保持了战略清晰和组织韧性,面对国内外市场“双轮驱动”新机遇,重点开发高端市场,调整和优化产品结构,加大新品推广,保障了主营业务销售实现了稳中有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94,955,740.7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7.06%,新产品对实现业务增长做出了较大贡献;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816,103.25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2.49%,一是由于主要原料有机硅等采购价格大幅上涨,导致公司生产成本显著增加,产品销售价格向下游及终端传导能力有限且滞后;二是受海外疫情影响,外国港口周转时间严重放缓,出口海运费持续高涨;公司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350,660.49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3.04%。报告期内,公司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精细化管理为载体,深度挖掘企业潜力,不断提升公司发展质量,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充分发挥科技引领作用,开发高端产品,提升体系创新能力
以高质量发展为指针,坚持创新驱动不动摇,提升体系创新能力,人才梯队更趋优化。公司已建立起一支高效、成熟的研发团队,美思德研究院设有研发中心、分析中心和应用中心,按照专业化分工与集成模式,围绕技术发展及市场需求,大力开展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公司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员工在从事研发技术工作;NMR、GC-MS、高温GPC等大型分析测试仪器均已完成调试并投入正常使用,产品分子结构和材料应用性能研究日趋体系化,应用研究和工程化研究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质量进一步增强;公司被评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国石油和化工优秀民营企业、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聚氨酯行业双创先锋企业等荣誉称号。成功开发出低导热系数和良好表面性能硬泡匀泡剂、低气味低环体残留软泡匀泡剂、超低VOC和FOG慢回弹匀泡剂、良好储存稳定性和力学性能单组份匀泡剂等高新产品,其中“硬质聚氨酯泡沫稳定剂”被认定为江苏省专精特新产品;“低气味、低挥发聚氨酯高回弹泡沫稳定剂”被认定为江苏省重点推广应用新产品;“新一代聚氨酯泡沫稳定剂”被认定为南京市创新产品。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开发和产业化新产品共19项,这些中高端新品种及高性价比产品形成了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系列,得到市场认可并已批量销售,提升了公司在市场的份额,为公司业务持续增长提供了强力支撑。
在2021年度,公司申请发明专利共14项,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共1项,获得授权发明专利5项和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项。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获得授权专利共21项,其中发明专利20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报告期内,公司“一种固定床反应器连续制备聚硅氧烷的方法”(专利号:ZL201610037033.2)获得“南京市优秀发明专利奖”,还获得“十三五”中国石油和化工创新典范企业等荣誉称号。
2、立足两个市场,提升产品和服务,扩大品牌全球影响力
公司主动应对国内外市场变化,面对行业发展放缓等困难,深耕和拓宽产品应用领域,聚焦市场难点和热点,深入推进大客户战略,抓住国内汽车行业,尤其是新能源汽车快速成长的机会,推出能够满足汽车行业低气味、低挥发所需的绿色环保匀泡剂产品,抢占行业高端市场,该领域的业务成长已成为公司业务增长的新机会。报告期内,公司成立美思德国际(德国)公司,引进海外高端专业人才,深度开发国外市场和优质客户,及时反馈欧美市场动态和技术需求。面对疫情特殊环境,公司组织参加了Utech欧洲和PU China展会,还多次组织国内外客户开展线上技术交流会、研讨会和产品发布会等活动,加大了技术服务国际化力度,进一步提升了公司与全球客户之间合作的紧密性与稳定性。公司关注软泡行业绿色环保发展的需求,加大匀泡剂生产工艺创新和技术突破,开发出了满足欧盟标准、IKEA(宜家)标准的用于家具行业的低挥发性硅油,得到了国内外高端海绵生产企业的认可和使用,对于公司拓展两个市场和进一步扩大品牌影响力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加强营销团队建设,通过渠道优化和挖掘新的业务增长点,为客户配套供应催化剂等新业务已初见成效。公司经过多年培育的欧洲、中东市场销售实现快速增长,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在该市场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3、把握发展机遇,积极承担重要科技攻关项目,助力聚氨酯行业发展
围绕聚氨酯行业低碳、节能、环保、安全的发展趋势和要求,公司承担了中国聚氨酯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重要科技攻关项目——“绿色安全环保型助剂的复合技术开发及应用”。公司于2021年12月获得建设“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助剂工程技术中心”的批复,致力打造一个“中心”和两个“平台”——聚氨酯助剂中心的创新平台和信息平台。通过平台建设和运行,为聚氨酯材料的研发机构和生产经营企业提供一个开放式共享平台,推动行业的技术创新、技术合作和信息交流;深度整合行业优势资源、促进关键助剂在聚氨酯材料中发挥协同效应,从而带动上游原料企业和下游制品企业的技术创新与发展,推动公司实现由过去的单一助剂供应商向多种助剂与解决方案供应商的战略转型。
4、推进精益管理,改善运营质量和生产效率,努力实现降本增效
公司以规范化为标准、系统化为特征、数据化为方向、信息化为手段,积极推行精工制造和精益管理,有效融合质量、安全、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科学设计和优化薪酬与绩效考核体系,推进财务信息化建设和资金预算执行监控,在国际市场动荡的环境下,积极运用远期结汇等金融衍生工具,降低汇率风险。通过开展清洁生产、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优化改进生产工艺,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和资源利用率,实现节能降耗;采用科学分析与预测方法努力降低采购成本,群策群力积极消化不良库存和滞压库存,积极推出高附加值、高性价比新产品,深入挖掘企业潜能,全面推进降本增效,改善了组织活力与运营质量。
5、筑牢安全环保屏障,助力低碳减排,推动绿色和可持续发展
公司始终坚持将EHS(环保、职业健康、安全)视为红线、底线和生命线的理念,启动了过程安全管理(PSM)项目,包含应急管理、作业许可、操作规程和变更管理等12个要素,重点开展现场目视化、属地管理、应急管理、操作规程等要素的实施,推进生产现场规范化管理,优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行“五位一体化”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和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低碳环保政策,以创新解决方案助力行业碳减排,在新产品开发和制备工艺中注重遵循绿色、环保、节能的设计原则,通过开发可降低制品的导热系数、低散发和低气味
等性能的匀泡剂产品,助力聚氨酯材料节能减排和绿色升级;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和安全标准化,推进绿色循环发展,保证了公司生产和经营规范有序,安全环保健康运行。
6、拓展新业务,建设新项目,推动公司实现转型升级
公司在打造匀泡剂主业核心竞争力的同时,优化助剂产业布局,积极拓展聚氨酯催化剂新业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推进有机硅匀泡剂与有机胺催化剂两个业务板块的战略协同,以市场为导向,在为客户提供组合助剂产品的同时提供配套的技术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克服重重困难,“4.5万吨/年有机胺系列产品项目(一期2.5万吨有机胺催化剂项目)”实现了破土动工,截至目前已完成项目的备案、土地规划与设计和“三同时”,厂区主要建构筑物土建基础施工均已基本完成,项目关键管理人才均已到岗到位,积极推进项目统筹规划和建设管理,“高质量、保安全、保工期、省费用”地开展项目建设。同时,公司还推进了该项新业务作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5万吨/年有机胺系列产品项目(一期2.5万吨/年有机胺催化剂项目),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在2021年12月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复。
公司以“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助剂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和催化剂项目建设为契机,以“立足聚氨酯助剂,创造价值”为愿景,加快实现助剂业务的转型升级,积极推进聚氨酯关键助剂国产化,立足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努力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精细化工企业。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概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10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具体细分行业为专项化学用品制造行业。公司研发和生产的有机硅表面活性剂作为泡沫稳定剂主要应用于聚氨酯工业,是聚氨酯泡沫塑料产业化应用中的关键助剂。聚氨酯是重要的化工新材料,因其性能卓越、用途广泛,被誉为“第五大塑料”。我国聚氨酯行业的发展经历了从小到大、从低端到高端的跨越,目前中国聚氨酯主要原材料产能均超过全球产能的1/3,成为全球最大的聚氨酯原材料和制品生产基地,也是世界上聚氨酯应用领域最全的地区,聚氨酯原料和制品生产、消费量持续增长,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聚氨酯行业“十四五”将迎来新的挑战与机遇,行业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增长,市场进入创新发展和提升阶段,向着高性能、高品质、环保和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2021年,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发布的《中国聚氨酯行业“十四五”发展指南》提出,“十四五”期间,聚氨酯行业要加大对功能性、绿色安全环保型助剂的复合技术开发及应用,积极推进发泡剂ODS替代。2021年6月,中国正式接受《〈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加强氢氟碳化物(HFCs)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该修正案于2021年9月15日对我国生效。我国是全球最大的HFCs生产、使用国,其中HFCs发泡剂在聚氨酯泡沫行业广泛使用,聚氨酯泡沫所需的环保发泡剂和配套的匀泡剂、催化剂等助剂的开发和应用已迫在眉睫。针对聚氨酯行业发泡剂ODS替代任务,公司加大了新型发泡剂及与之配套使用的关键助剂的研发升级。目前,公司开发的适用于新型环保发泡体系所需的低气味、低挥发、阻燃型匀泡剂等新一代聚氨酯匀泡剂,已经开始进入重点市场推广,其需求量在稳步上升。
2、行业地位
公司具有年产2.2万吨聚氨酯泡沫稳定剂(又称匀泡剂)生产能力,是目前国内生产规模大、品种全、科技含量高的聚氨酯泡沫稳定剂生产企业,在产品品种、生产规模及安全自动化生产等方面,已经发展成为我国聚氨酯泡沫稳定剂行业的领军企业。
在核心技术领域,公司掌握了聚氨酯泡沫稳定剂产品的分子结构设计、化学合成和配方组合等核心技术,“万吨级聚氨酯泡沫用有机硅匀泡剂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被列入国家聚氨酯行业“十二五”科技攻关计划,建成了我国第一个万吨级聚氨酯泡沫稳定剂自动化生产线,生产规模和技术水平具有国际竞争力。美思德提出的“新一代聚氨酯泡沫稳定剂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被列入中国聚氨酯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十三项关键项目之一,并被列为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该项目已通过验收并成功投产,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公司提出并承担了中国聚氨酯行业“十四五”重要科技攻关项目——“绿色安全环保型助剂的复合技术开发及应用”,将围绕聚氨酯泡沫塑料行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积极开展助剂体系的研发与创新。2021年,公司获批组建“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助剂工程技术中心”,将通过建设聚氨酯助剂的创新平台和信息平台,深度整合行业优势资源,强化上下游协同创新和合作机制,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助力公司实现转型升级——由单一助剂供应向供应多种助剂组合与解决方案配套供应的战略转型,从而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公司在聚氨酯助剂行业的领先地位。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1、公司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聚氨酯泡沫稳定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为市场提供聚氨酯泡沫稳定剂产品的同时也为客户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除上述业务,公司正在开展与自身主业密切相关的有机胺催化剂领域新业务,在子公司美思德(吉林)公司投资建设4.5万吨/年有机胺系列产品,项目计划分为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
2.5万吨/年有机胺催化剂项目,二期建设2万吨/年有机胺系列产品项目。一期项目的产品为有机胺催化剂,它与公司现有主要产品聚氨酯泡沫稳定剂构成聚氨酯泡沫工业所需的两大关键助剂,目前项目正处于施工建设中。
2、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目前,公司主要产品为聚氨酯泡沫稳定剂,又称匀泡剂,是聚氨酯泡沫塑料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关键助剂,其主要功能是调节和控制泡沫制品的泡孔尺寸、均匀度和开闭孔率等,在稳定泡沫体高度、改善外观及手感、提高泡沫体力学性能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按照下游需求的聚氨酯硬泡和聚氨酯软泡来分类,聚氨酯泡沫稳定剂也可分为硬质聚氨酯泡沫稳定剂和软质聚氨酯泡沫稳定剂(包括高回弹匀泡剂),主要用途如下:
聚氨酯硬泡匀泡剂 | ||||
用途 | 促进原料组分间的互溶性,调节聚氨酯硬泡的闭孔率和均匀度,提高聚氨酯硬泡的力学性能,增强绝热保温性能。 | |||
主要应用领域 | ||||
冷藏保温 | 建筑节能 | 太阳能热水器 | 管道保温 | |
其他行业 | 汽车制造、仿木家具等。 |
聚氨酯软泡匀泡剂 | |
用途 |
提高原料组分间的相容性,促进聚氨酯软泡泡沫体的结构稳定,增强其柔软、透气、高回弹和阻燃等性能。
主要应用领域 | ||||
软体家具 | 运动鞋 | 汽车垫材 | 玩具 | |
其他行业 | 运动器材、声学材料、包装材料等。 |
随着聚氨酯行业向着高性能、高品质、安全和环保方向发展,聚氨酯发泡剂ODS替代迫在眉睫,尤其是新型发泡剂的不断升级换代,需要与新型发泡剂相配套的聚氨酯匀泡剂、催化剂等关键助剂的协同才能发挥理想效能。未来,聚氨酯助剂(尤其是匀泡剂和催化剂)将更加专业化、系列化和绿色化,新品种的开发和应用层出不穷。
使用和未使用聚氨酯匀泡剂的成型材料对比情况如下图::
注释①:上图中A号产品为使用了匀泡剂的聚氨酯硬质泡沫。 注释②:上图中B号产品为未使用匀泡剂的聚氨酯硬质泡沫。 |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建立了独立、完整和有效衔接的研发、采购、生产、质控、销售及客户服务体系,结合市场需求和客户自身情况,独立地开展公司生产和经营活动。
1、研发
公司十分注重科研投入与创新能力的提升,依托公司建设的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有机硅表面活性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创新平台,坚持走自主创新之路,在不断扩大已有技术优势的同时,逐渐缩小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并力争赶超。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形成了符合行业特征且高效运行的创新体系,包括基础研究、分子结构设计及化学合成、应用技术开发和技术产业化四大模块。通过国家、省市级科研项目或自立项课题,与高校院所以及相关企业保持广泛的科技交流与合作,持续研发新产品和新工艺。充分听取客户对产品性能的诉求和建议,不断提升产品的定制化开发能力和快速响应能力,建立起一整套涵盖市场、研发、生产及供应链的相互联接、互为依存和促进的高效经营机制,持续推动公司的创新与发展。
2、采购
AB
公司建立了科学的采购管理体系和制度流程,直接面向国内外市场采购各类原辅材料。公司结合生产计划、销售订单以及现有库存状况,并综合衡量当前市场供需状况、价格趋势以及合理库存需求等因素编制采购计划与交付安排。同时公司还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评价体系,从筛选合格供应商、建立供方档案、定期进行考核评审等方面实施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对于每一种主要原材料公司均拥有多家可选的合格供应商,既确保了供应的稳定性,也保持了一定的竞价机制。公司始终倡导诚信和契约精神,从不拖欠应付款项,在业内享有良好商誉,与多家国内外知名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保证了原料供应渠道的优质和稳定。
3、生产、质控
公司主要采取“以市场为导向,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产品的订单和库存情况,下达生产任务并组织生产。公司生产部根据市场部当月销售计划,并结合当月库存情况编制相应的月生产计划任务,经审核后以“周”为单位组织生产。公司全部生产过程均采用 DCS 自动化控制系统,既能实现生产操作的准确无误,也为化工安全环保提供了保障。公司拥有专业、完善的质控体系,对原料、中间体及产成品均实施严格的质量检验和监督管理。
4、销售
公司销售模式是以直销、经销相结合的形式。
(1)境内销售模式:公司产品类别不同,采用的销售方式有所不同。聚氨酯硬泡匀泡剂主要采取“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软泡匀泡剂则主要为“经销为主、直销为辅”。其中,硬泡匀泡剂主要销售给组合料生产厂,这类企业相对集中,生产规模较大、采购量较大,因此公司主要采取直销模式进行销售。软泡匀泡剂主要面向终端用户聚氨酯软质泡沫生产工厂,该类企业地域分布广,生产规模相对较小,所需原材料品种多、采购量小,如果直接向上游厂商采购,规模效益不大,因而大多通过经销商实现一站式采购;对于一些生产规模相对较大的软泡工厂,公司还是采取直销方式。
(2)境外销售模式:公司境外销售主要采取“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模式。多年来,公司通过海外客户走访洽谈、参加国际专业展会和网络通讯等多种形式,与多个国家信誉好、实力强的直销客户及经销商建立起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经过多年的积累,海外业务成长韧性十足。2021年成立了美思德国际(德国)公司,引进了优秀的国外销售人才和管理人才,公司国际化和专业化的营销团队受到了海外客户的欢迎与认可,国际化业务发展有了更新、更高的起点。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助剂工程技术中心(表面活性剂、催化剂、抗氧剂)”、“江苏省有机硅表面活性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创新平台,拥有一支以知名专家为学术带头人,以博士和硕士为骨干的创新队伍,研发技术人员占公司员工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形成了集分子结构设计与化学合成、应用研究和工程化研究为一体的技术创新体系。
公司注重科技投入与研发能力的提升,不断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核心技术,承担国家科技部火炬计划项目3项,省部级科技项目5项,拥有省市重点推广应用新产品3项,市创新产品3项,硬质聚氨酯泡沫稳定剂被认定为“江苏省专精特新产品”;公司先后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国石油和化工优秀民营企业、中国石油和化工创新典范企业、中国聚氨酯典范成长企业等荣誉。公司提出并承担的“新一代聚氨酯泡沫稳定剂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被列为中国聚氨酯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重点攻关项目和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项目实施推动了匀泡剂产品的应用性能高端化、生产工艺绿色化,提升了公司在聚氨酯行业的技术领先地位。“十四五”期间,美思德将围绕“环保、创新、安全、节能、高效、发展”的理念发展,提出并承担中国聚氨酯行业“十四五”重要科技攻关项目——“绿色安全环保型助剂的复合技术开发及应用”,以推动中国聚氨酯助剂产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国际化方向发展。
2、客户及渠道优势
公司秉持“以人为本,以诚为本,创新发展,造福社会”的经营理念,致力于向客户提供稳定、卓越的产品和配套服务。经过二十年的积累和发展,在国内外培育出了诸多优秀的合作伙伴,包括陶氏化学、巴斯夫、科思创、亨斯迈、赢创、万华化学、红宝丽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并逐步提高了在这些客户中的产品供应份额。稳定优质的核心客户不仅能为公司提供稳定可观的经济效益,而且还为公司带来了良好的口碑及市场示范效应,使得公司在匀泡剂行业竞争中具有较强优势,为公司业绩提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公司拥有的优质客户资源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公司技术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与客户认可度,为公司后续新业务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以市场为导向,持续深耕渠道建设,在德国设立全资子公司,在上海、广东设立分公司及办事处,以优质服务、专业化和精细化管理为品牌提升提供动力来源。经过二十多年的国内外市场耕耘,在巩固和拓展直销渠道基础之上,还筛选和培育了诸多专业、优质的经销渠道,形成了直销、经销等相结合的营销优势,销售网络基本覆盖了全球主要经济体。公司市场营销团队定期对经销商进行走访交流、培训与考核;公司技术服务团队配合经销商做好终端客户的技术支持和客户需求的深度挖潜,从而有效提升了经销商的忠诚度和紧密合作关系,使公司的产品能够更快速、更精准地到送达客户,全方位地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价值服务。
3、产品优势
公司拥有聚氨酯匀泡剂系列产品发展的整体布局,在产品品种、产能、生产制造水平以及化工安全环保等方面,均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二十年来,公司开发的多个产品和技术都获得了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涵盖了聚氨酯多个应用领域,适用于各种发泡剂体系的聚氨酯泡沫制品生产。先后开发出了适用于冷藏保温、建筑节能、热水器、家具、鞋材、汽车等聚氨酯泡沫塑料体系下的全系列聚氨酯泡沫稳定剂产品,形成了硬泡匀泡剂、软泡匀泡剂、高回弹匀泡剂三大系列,并在高、中、低端均有产品布局。公司目前的生产装备自动化控制水平,可以在保障市场对匀泡剂高品质、高需求量的同时,确保生产运行安全和绿色环保。整合国内外资源,公司开展了聚氨酯匀泡剂客户所需的催化剂、加工助剂的预销售,投资建设年产2.5万吨催化剂新工厂,将为国内外客户提供更全面、更有价值的组合助剂产品和技术服务。
4、品牌优势
公司拥有的“MAYSTA”品牌已成为区别于竞争对手的一种核心优势。公司的注册商标先后被认定为南京市著名商标和江苏省著名商标,“MAYSTA”硬质聚氨酯泡沫稳定剂被评认定为南京市名牌产品和江苏省名牌产品。公司积极参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聚氨酯行业国际展会,通过海外市场走访、学术论坛与技术交流,快速的市场反应和及时的供应链服务,公司在市场上建立了良好的信誉和口碑,产品远销欧洲、中东、东南亚、非洲、北美和南美等主要地区。美思德品牌在聚氨酯行业受到广泛的认可。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注册商标“MAYCAT”,这是为公司新的业务板块——聚氨酯催化剂注册的商标,它将与匀泡剂形成助剂产品组合,为客户提供助剂打包供应和配套解决方案,在提供价值服务的同时,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品牌价值。
5、管理优势
公司坚持以质量求生存,视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为红线和生命线,通过QEHS制度建设,持续推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实施与规范控制管理的全过程。公司匀泡剂产品完成了欧盟REACH法规的注册,为公司进一步开拓欧洲市场取得独特的竞争优势。通过实施精细化管理,采用DCS和ERP等手段,逐步建立了现代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管理和控制体系,为不断巩固和加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6、战略优势
公司坚持“专业化、精细化、国际化”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引领作用,不断推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适应并引导市场需求的高技术产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公司在聚氨酯匀泡剂行业的领先地位。同时,积极开发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有机胺催化剂新业务。通过有机胺催化剂项目的建设和实施,以发挥出匀泡剂和催化剂在同一客户应用场景的协同效应,同时进一步拓宽了公司的产品线和发展空间,完善助剂业务的战略布局,实现从聚氨酯匀泡剂生产商向聚氨酯助剂技术服务+解决方案提供商的战略转型,在满足市场对公司现有产品需求的同时,为客户提供组合产品和配套技术服务。建设中的“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助剂工程技术中心”,将为促进聚氨酯关键助剂实现国产化作出贡献。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079,821,414.49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922,210,059.25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94,955,740.7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7.06%;毛利率比上年同期下降14.37个百分点;实现利润总额71,460,358.42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4.6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816,103.25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2.49%;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350,660.49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3.04%。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94,955,740.71 | 389,549,116.60 | 27.06 |
营业成本 | 376,651,531.51 | 240,483,982.83 | 56.62 |
销售费用 | 15,283,465.44 | 17,559,912.82 | -12.96 |
管理费用 | 17,736,231.90 | 17,799,090.82 | -0.35 |
财务费用 | -9,461,135.76 | -4,553,376.83 | - |
研发费用 | 22,174,402.12 | 20,940,043.39 | 5.8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559,355.57 | 103,253,835.81 | -23.9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3,711,786.19 | -17,021,128.40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868,420.97 | -29,521,864.11 | -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源于海外市场的恢复性增长,公司推出的软泡新产品对业务增长贡献较为显著。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主要原材料成本、海外物流费用上涨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不适用。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不适用。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利息收入增长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原料采购价格上涨使得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美思德(吉林)公司投资建设有机胺项目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分配现金股利增加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4,955,740.71元,同比增长27.06%;营业成本376,651,531.51元,同比增长56.62%。具体详见如下各分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精细化工 | 480,732,320.95 | 362,679,066.35 | 24.56 | 26.53 | 55.99 | 减少14.2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硬泡匀泡剂 | 373,866,135.80 | 277,819,114.37 | 25.69 | 20.39 | 44.58 | 减少12.43个百分点 |
软泡匀泡剂 | 106,229,016.99 | 84,468,052.27 | 20.48 | 53.09 | 109.35 | 减少21.37个百分点 |
油化品 | 637,168.16 | 391,899.72 | 38.49 | - | - | 不适用 |
合计 | 480,732,320.95 | 362,679,066.35 | 24.56 | 26.53 | 55.99 | 减少14.2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境外 | 201,269,788.04 | 145,841,347.19 | 27.54 | 50.97 | 96.72 | 减少16.85个百分点 |
境内 | 279,462,531.91 | 216,837,719.16 | 22.41 | 13.32 | 36.92 | 减少13.38个百分点 |
合计 | 480,732,320.95 | 362,679,066.35 | 24.56 | 26.53 | 55.99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380,101,974.83 | 281,339,689.52 | 25.98 | 20.13 | 46.12 | 减少13.17个百分点 |
经销 | 100,630,346.12 | 81,339,376.83 | 19.17 | 58.39 | 103.54 | 减少17.93个百分点 |
合计 | 480,732,320.95 | 362,679,066.35 | 24.56 | 26.53 | 55.99 | 减少14.2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①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9,495.57万元,同比增长27.06%,其中主营业务收入48,073.23万元,同比增长26.53%。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主要源于海外市场的恢复性增长及软泡匀泡剂新产品销售增长。
②主营业务成本分析
公司2021年度营业成本38,954.91万元,同比增长56.62%,其中主营业务成本36,267.91万元,同比增长55.99%。报告期主营业务成本增长主要源于匀泡剂产品销量增长、原料价格上涨、职工薪酬增加等。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硬泡匀剂剂 | 吨 | 13,596.66 | 13,682.12 | 956.15 | 5.37 | 7.22 | -11.09 |
软泡匀剂剂 | 吨 | 3,127.67 | 3,294.53 | 236.57 | 21.94 | 34.31 | -33.53 |
油化品 | 吨 | 30.00 | 30.00 | - | - | - | -100.00 |
产销量情况说明软泡匀泡剂销售量增长原因主要是:一、拓宽软泡匀泡剂营销渠道;二、加大软泡匀泡剂新产品研发力度。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精细化工 | 直接材料 | 330,227,323.28 | 91.05 | 208,368,257.64 | 89.62 | 58.48 | 详见其他说明 |
精细化工 | 直接人工 | 3,499,103.35 | 0.97 | 2,615,323.82 | 1.13 | 33.79 | 详见其他说明 |
精细化工 | 制造费用 | 28,952,639.72 | 7.98 | 21,515,881.78 | 9.25 | 34.56 | 详见其他说明 |
合计 | 362,679,066.35 | 100.00 | 232,499,463.24 | 100.00 | 55.99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硬泡匀泡剂 | 直接材料 | 251,422,461.85 | 69.33 | 171,998,648.08 | 73.98 | 46.18 | 详见其他说明 |
硬泡匀泡剂 | 直接人工 | 2,874,018.67 | 0.79 | 2,223,036.43 | 0.96 | 29.28 | |
硬泡匀泡剂 | 制造费用 | 23,522,633.84 | 6.49 | 17,929,410.01 | 7.71 | 31.20 | 详见其他说明 |
软泡匀泡剂 | 直接材料 | 78,427,407.52 | 21.62 | 36,369,609.56 | 15.64 | 115.64 | 详见其他说明 |
软泡匀泡剂 | 直接人工 | 625,084.68 | 0.17 | 392,287.39 | 0.17 | 59.34 | 详见其他说明 |
软泡匀泡剂 | 制造费用 | 5,415,560.07 | 1.49 | 3,586,471.77 | 1.54 | 51.00 | 详见其他说明 |
油化品 | 直接材料 | 377,453.91 | 0.10 | - | |||
油化品 | 制造费用 | 14,445.81 | 0.01 | - | |||
合计 | 362,679,066.35 | 100.00 | 232,499,463.24 | 100.00 | 55.99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主营业务成本上涨主要是产品销量增长、原料价格上涨、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4,855.06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0.01%;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0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00%。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1,775.47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60.58%;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0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0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说明 |
销售费用 | 15,283,465.44 | 17,559,912.82 | -12.96 | |
管理费用 | 17,736,231.90 | 17,799,090.82 | -0.35 | |
研发费用 | 22,174,402.12 | 20,940,043.39 | 5.89 | |
财务费用 | -9,461,135.76 | -4,553,376.83 | -107.78 | 主要是利息收入增长所致。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22,174,402.12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00 |
研发投入合计 | 22,174,402.12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4.48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0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41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34.45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3 |
硕士研究生 | 7 |
本科 | 16 |
专科 | 10 |
高中及以下 | 5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8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7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7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6 |
60岁及以上 | 3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559,355.57 | 103,253,835.81 | -23.9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3,711,786.19 | -17,021,128.40 | 不适用 | 主要是美思德(吉林)公司投资建设有机胺项目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868,420.97 | -29,521,864.11 | 不适用 | 主要是分配现金股利增加所致。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02,866.50 | 0.04 | 20,780.00 | 0.00 | 1,838.72 | 备注1 |
应收款项融资 | 6,795,194.41 | 0.63 | 27,324,774.06 | 2.73 | -75.13 | 备注2 |
预付款项 | 3,702,808.61 | 0.34 | 1,448,111.66 | 0.14 | 155.70 | 备注3 |
其他应收款 | 5,482,860.37 | 0.51 | 1,001,367.41 | 0.10 | 447.54 | 备注4 |
存货 | 68,726,422.33 | 6.36 | 52,216,112.06 | 5.22 | 31.62 | 备注5 |
其他流动资产 | 4,548,799.30 | 0.42 | 2,549,497.14 | 0.26 | 78.42 | 备注6 |
在建工程 | 35,262,206.54 | 3.27 | 600,000.00 | 0.06 | 5,777.03 | 备注7 |
无形资产 | 70,772,909.17 | 6.55 | 22,040,874.24 | 2.20 | 221.10 | 备注8 |
长期待摊费用 | 82,568.73 | 0.01 | 165,137.61 | 0.02 | -50.00 | 备注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2,654,575.09 | 4.88 | 6,818,456.00 | 0.68 | 672.24 | 备注10 |
短期借款 | 2,901,018.22 | 0.29 | -100.00 | 备注11 | ||
应付票据 | 92,606,181.20 | 8.58 | 23,428,163.00 | 2.34 | 295.28 | 备注12 |
合同负债 | 1,261,461.83 | 0.12 | 2,293,071.24 | 0.23 | -44.99 | 备注13 |
应交税费 | 2,728,918.03 | 0.25 | 1,628,008.04 | 0.16 | 67.62 | 备注14 |
其他应付款 | 7,150,944.92 | 0.66 | 16,838,409.00 | 1.68 | -57.53 | 备注1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37,604.75 | 0.02 | 不适用 | 备注16 |
其他说明备注1:主要是未到期远期结汇浮动收益增加所致。备注2:主要是应收票据减少所致。
备注3:主要是购买原辅材料预付款增加所致。备注4:主要是未到期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应收利息增加所致。备注5:主要是原材料期末库存增加所致。备注6:主要是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所致。备注7:主要是美思德(吉林)公司前期建设费用增加所致。备注8:主要是美思德(吉林)公司购置土地使用权所致。备注9:主要是摊销美思德上海分公司装修费所致。备注10:主要是美思德(吉林)公司长期资产预付款项增加所致。备注11:主要是美思德新材料归还短期借款所致。备注12:主要是美思德(吉林)公司建设费用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所致。备注13:主要是转让商品收到的预收账款减少所致。备注14:主要是应交增值税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增加所致。备注15:主要是冲销限制性股权回购义务款所致。备注16:主要是执行新租赁准则租赁负债增加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627.91(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58%。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4,004,851.39 |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远期结汇保证金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化工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1 行业基本情况
(1). 行业政策及其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3月15日,中央财经委员会以“研究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问题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基本思路和主要举措”为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拿出抓铁有痕的劲头,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比以往的碳减排目标更加严格。化工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和原材料配套工业,在实现国家“碳中和”目标的过程中挑战和机遇并存,国内能源消费结构和化工产业会发生深刻变化,对新能源的高效利用、对传统化石原料的科学替代、对生物基路线的深度开发都为化工产业带来新的挑战。2021年6月17日,中国正式接受《〈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该修正案于2021年9月15日对我国生效,我国成为修正案第122个缔约方。《基加利修正案》于2016年10月15日在卢旺达基加利通过,将氢氟碳化物(HFCs)纳入《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管控范围。HFCs是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常用替代品,虽然本身不是ODS,但HFCs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强效温室气体,具有高全球升温潜能值(GWP),其应用广泛,涉及汽车空调、家用制冷、工商制冷、消防、泡沫、气雾剂等行业。《基加利修正案》通过后,《蒙特利尔议定书》开启了协同应对臭氧层耗损和气候变化的历史新篇章。我国是全球最大的HFCs生产、使用国,其中HFCs发泡剂在聚氨酯泡沫行业广泛使用,削减和替代工作存在诸多挑战。“双碳”目标和“双控”政策的提出,表明我国高度重视保护臭氧层履约工作,扎实开展履约治理行动,同时将推动建筑节能等产业快速发展,为聚氨酯保温材料、涂料、复合材料等带来新的发展机遇。2021年,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发布的《中国聚氨酯行业“十四五”发展指南》提出,“十四五”期间,聚氨酯行业要加大对功能性、绿色安全环保型助剂的复合技术开发及应用,积极推进发泡剂ODS替代。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以人民为中心,改善生活品质,全面促进消费,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作为衣食住行的重要支撑产业,聚氨酯行业“十四五”将迎来新的机遇,在经历高速增长之后,开始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技术提升期,向着高性能、高品质、环保和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公司研发和生产的聚氨酯泡沫稳定剂是聚氨酯泡沫塑料工业的关键助剂。聚氨酯作为性能优异的建筑保温材料,在助力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中将会发挥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对破坏大气臭氧层发泡剂淘汰和监管力度的加大,聚氨酯发泡剂绿色升级迫在眉睫;发泡剂的升级换代,亟需配套的泡沫稳定剂、催化剂等关键助剂协同与配套,聚氨酯工业迈入了以创新引领、绿色发展为主题的新阶段。
(2). 主要细分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公司行业地位
√适用 □不适用
①细分行业概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具体细分行业为专项化学用品制造行业。
精细化工已经成为当今化工行业的重要发展方向之一,精细化工产品种类多、附加值高、用途广、产业关联度大,服务于国民经济的诸多行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各个领域。聚氨酯泡沫稳定剂行业自身的生产经营并不具有明显的周期性,行业发展受上下游发展影响较为明显。本行业的上游行业为石油化工行业,下游行业为聚氨酯泡沫制造业,产品主要应用于建筑、家电、汽车、鞋服、家具、太阳能等行业,覆盖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其需求量基本上是随着宏观经济的变化而波动。
②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具有年产2.2万吨有机硅表面活性剂生产能力,是目前国内生产规模大、品种全、科技含量高的聚氨酯泡沫稳定剂生产企业,销售份额占据市场前列,具有较大的规模优势、品牌优势和客户资源优势,美思德的商标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同行前列。2 产品与生产
(1). 主要经营模式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经营模式具体详见本年报“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之“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调整经营模式的主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主要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产品 | 所属细分行业 | 主要上游原材料 | 主要下游应用领域 | 价格主要影响因素 |
硬质聚氨酯泡 沫稳定剂 | 精细化工 | 有机硅、烯丙醇聚醚 | 聚氨酯组合料业,聚氨酯板材、喷涂企业 | 原料价格及产品供 求关系 |
软质聚氨酯泡 沫稳定剂 | 精细化工 | 有机硅、烯丙醇聚 醚、二丙二醇 | 聚氨酯泡棉企业,高回弹企业 | 原料价格及产品供 求关系 |
(3). 研发创新
√适用 □不适用
在2021年度,公司申请发明专利共14项,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共1项,获得授权发明专利5项和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项。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获得授权专利共21项,其中发明专利20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公司成功开发和产业化新产品等19项,这些新产品均已获得了市场认可并形成批量销售,为公司业务持续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2021年12月,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批准美思德牵头组建“聚氨酯助剂工程技术中心”,公司将把握这个历史机遇,充分发挥自主创新的优势,依靠科技进步推动企业实现转型升级;通过整合行业优质创新资源,开展联合技术攻关,努力为我国助剂工业的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4). 生产工艺与流程
√适用 □不适用
1、硬泡匀泡剂的生产工艺流程如下图:
2、软泡匀泡剂的生产工艺流程如下图:
(5). 产能与开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厂区或项目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在建产能 | 在建产能已投资额 | 在建产能预计完工时间 |
聚氨酯泡沫稳定剂 | 22,000吨/ 年 | 76.16 | - | - | 已完工 |
生产能力的增减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聚氨酯产业现状及“十三五”发展规划建议》,公司提出并承担的“新一代聚氨酯泡沫稳定剂的研发及产业化”被列入行业“十三五”重点技术攻关计划,并于2017年7月被列入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京美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作为该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参建单位,配合与协助母公司承担着该产业化装置的建设和生产运营任务。
该项目是在公司现有的生产技术和产品品种的基础上,开展的新一代聚氨酯泡沫稳定剂新的分子结构设计,高效、节能环保工业化技术开发,以适应聚氨酯行业低碳、节能、环保、安全的发展趋势。2020年4月,公司已通过验收并正式投产,聚氨酯泡沫稳定剂总产能达到22,000吨/年。
产品线及产能结构优化的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非正常停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原材料采购
(1). 主要原材料的基本情况
单位: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结算方式 | 价格同比变动比率(%) | 采购量 | 耗用量 |
八甲基环四硅氧烷 | 全球市场价采购 | 电汇、银行承兑汇票 | 62.88 | 4,447.61 | 4,267.23 |
六甲基二硅氧烷 | 全球市场价采购 | 银行承兑汇票 | 39.20 | 220.04 | 193.61 |
高氢硅油 | 全球市场价采购 | 电汇 | 36.51 | 461.64 | 468.23 |
二丙二醇 | 全球市场价采购 | 电汇 | 81.99 | 1,337.12 | 1,274.29 |
烯丙醇聚醚 | 全球市场价采购 | 银行承兑汇票 | 16.15 | 9,038.50 | 8,833.98 |
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化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单价上升使营业成本上升,单价下降使营业成本下降。
(2). 主要能源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能源 | 采购模式 | 结算方式 | 价格同比变动比率(%) | 采购量 | 耗用量 |
电 | 与当地供电公司签订协议 | 月结 | -5.34 | 136.13万千瓦时 | 136.13万千瓦时 |
蒸汽 | 与当地供汽公司签订协议 | 月结 | 13.91 | 0.66万吨 | 0.66万吨 |
主要能源价格变化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单价上升使营业成本上升,单价下降使营业成本下降。
(3).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应对措施
持有衍生品等金融产品的主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采用阶段性储备等其他方式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产品销售情况
(1). 按细分行业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细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 | 营业成 | 毛利率 | 同行业 |
(%) | 入比上年增减(%) | 本比上年增减(%) | 比上年增减(%) | 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情况 | |||
精细化工 | 480,732,320.95 | 362,679,066.35 | 24.56 | 26.53 | 55.99 | -14.24 | 未知 |
(2). 按销售渠道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销售渠道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直销收入 | 38,010.20 | 20.13 |
经销收入 | 10,063.03 | 58.39 |
会计政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相关会计政策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8.收入”。
5 环保与安全情况
(1). 公司报告期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环保违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建设“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助剂工程技术中心”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12,000万元投资开展“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助剂工程技术中心”项目建设。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名称 | 公司 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美思德新材料 | 子公司 | 化工产品研发制造及销售 | 17,948.93 | 36,799.51 | 33,481.21 | 27,380.45 | 3,472.53 |
美思德精细化工 | 子公司 | 化工材料的研发销售及技术服务 | 600.00 [注1] | 734.14 | 613.90 | 1,069.45 | 106.51 |
美思德国际(英国)公司(MAYSTA INTERNATIONAL LTD) | 子公司 | 研发和销售表面活性剂、催化剂及相关化工产品 | 260.00 [注2] | 37.46 | 37.46 | 724.86 | -94.96 |
美思德(吉林)公司 | 子公司 | 化工产品研发制造及销售 | 10,000.00 | 21,245.15 | 9,911.05 | - | -68.52 |
美思德国际(德国)公司(MAYSTA INTERNATIONAL GMBH) | 子公司 | 研发和销售表面活性剂、催化剂及相关化工产品 | 100.00[注3] | 590.45 | 242.41 | 475.46 | -87.27 |
注1:南京美思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注2:除美思德国际(英国)公司(MAYSTA INTERNATIONAL LTD)的投资总额为260万美元。注3:美思德国际(德国)公司(MAYSTA INTERNATIONAL GMBH)的投资总额为100万欧元。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在后疫情时代,随着全球能源结构深度调整,地缘冲突加剧和贸易摩擦频发,世界经济的不确定性继续增大,化工行业面临新的洗礼和考验。我国是全球最大的聚氨酯生产和消费国,行业发展正由过去的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增长,市场进入新的提升时期,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已经成为发展潮流,向着高性能、高品质、环保和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当前化工行业主要面临“五个挑战”:一是来自疫情防控艰巨任务的风险挑战;二是来自保护主义、单边主义加剧的风险挑战;三是来自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现实挑战;四是来自“双碳”目标对全行业发展提出的新挑战;五是来自高端前沿技术创新快速发展与变革的全新挑战。科技创新成为化工企业转型升级的主要驱动力,在国家对化工安全与环保提出更高标准和要求下,聚氨酯行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将进一步加快,公司所处的聚氨酯匀泡剂领域竞争将趋于白热化。一方面,近两年涌现了一批新的同行企业,为求生存不得不进行价格比拼;另一方面,由于市场需求不振及客户需求升级,聚氨酯匀泡剂行业将进入到一个全产业链的竞争时代。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坚持“专业化、精细化、国际化”的发展战略,通过创新驱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在聚氨酯助剂行业的领先地位。
1、专业化:积极开展“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助剂工程技术中心”的建设,大力提升技术创新综合实力,不断推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适应并引导市场需求的高技术产品;培育一支善于创新团队和勇闯市场的营销队伍,高标准建设营销与服务网络,快捷获取市场信息,快速提供产品和现场技术服务,积极应对国内外市场竞争。
2、精细化:有效融合ISO9001、ISO14001和ISO45001管理体系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实现精细化管理;通过自动化、数字化和智能化升级改造,实现产品在分子层面的精细合成。遵循循环经济理念,以安全、环保为目标,依靠创新驱动,不断开改进优化生产工艺,着力开发中高端产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公司在聚氨酯助剂行业的领先地位。
3、国际化:加大力度培养和引进国际化高端人才,加快国际公司的业务建设,构建全球化业务框架,培育跨文化的融和能力和全球化管理能力;进一步整合国内外资源,在全球范围内打造供应链体系,不断提高海外市场份额,以一流的产品和服务参与全球化竞争,力争进入全球聚氨酯助剂细分行业的三甲行列。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多年来,公司紧密围绕中国聚氨酯行业的发展规划,把加大科技创新、突破国产化瓶颈等重点任务深度融入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提出和承担的聚氨酯行业“十四五”重要科技攻关项目——“绿色安全环保型助剂的复合技术开发及应用”,将为公司高起点拓宽产品线,融入新的发展格局迎来历史机遇。
2022年是公司发展的“转型升级年”,是谋篇布局、转型发展的重要始点。通过投资建设2.5万吨/年有机胺催化剂项目,着力做好项目人才队伍建设和项目产品的市场渠道建设,在努力打造催化剂项目精品工程和样板工程的同时,还要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产品优势、营销优势和品牌优势,为有机胺催化剂项目的投产运行做好全方位的准备。围绕聚氨酯行业发展的重点和趋势,公司将继续坚持“技术领先、市场领先”的经营策略,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创新开发高性能、绿色、安全、环保型助剂,促进关键助剂国产化,加快实现由单一助剂供应商向多种助剂及解决方案供应商的战略转变,提升企业和行业的国际竞争力。
1、坚持创新驱动和技术引领,立足聚氨酯助剂创造价值
①提升科技创新水平
通过建设“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助剂工程技术中心”,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围绕聚氨酯行业“十四五”重要科技攻关项目——“绿色安全环保型助剂的复合技术开发及应用”,搭建创新平台和信息平台;通过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骨干企业紧密合作,探索创新合作机制和集成创新管理模式,搭建一个集成产学研用、融合要素资源的开放式研发平台;进一步完善研发中心、分析中心和应用中心的装备和软硬件条件,充分发挥中试基地的成果转化作用;聚焦聚氨酯材料高端应用,开展催化剂、表面活性剂等关键助剂复合技术开发,创新开发高性能、绿色、安全、环保型助剂,促进我国聚氨酯助剂产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国际化发展,助力聚氨酯绿色升级。
②高标准建设催化剂项目
以高质量、高标准为目标,精心设计、精益建设有机胺催化剂新工厂。通过项目建设和运营,加快实现有机硅匀泡剂和有机胺催化剂两大关键助剂的有机整合和战略协同,打造成为国内第一个同时拥有聚氨酯匀泡剂和催化剂的大型聚氨酯助剂生产企业,为下游客户提供组合产品和配套服务,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优势地位。
③打造中高端助剂产业
瞄准中高端聚氨酯专用化学品市场,开发高性能、高附加值和高性价比聚氨酯匀泡剂和催化剂产品,实现产品高端化差异化;培育一批应用技术人才,为公司业务增长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为客户提供聚氨酯助剂创新解决方案和价值服务。
2、立足两个市场,通过双轮驱动,实现双循环发展
①整合产业资源
积极整合国内外资源,在产业链上下游积极寻找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优质投资项目,关注高端应用领域,寻求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战略伙伴,以控股或参股投资、并购等方式,对相关业务进行产业整合或布局,建立更为稳健的战略合作关系,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和稳定,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②完善业务布局
坚持国际化战略不动摇,加强全球化经营能力和全球供应链建设,通过在海外投资或并购,提升公司跨地区跨国界的人才吸纳能力、技术响应能力、新品开发能力,以及主要原料的供应能力和公司产品的市场及时投放能力,进一步完善国内外业务布局,通过双轮驱动,实现两个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③加大品牌建设
公司通过展会、学术会、产品发布会、行业交流会、专业媒体等渠道加大品牌推广力度,进一步提高美思德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在研发、生产、售后服务中精益求精,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的产品品质和服务质量;通过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助剂工程技术中心”建设,与产业链各环节携手发展,提升企业“专业化、精细化、国际化”的形象与品牌影响力。
3、建立高效管理体系,确保战略有效执行
①夯实QEHS管理
坚决落实国家质量、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严格监管的相关要求,全面提升QEHS管理效率和水平;进一步强化源头控制、过程监管和末端治理,确保企业无重大安全、质量、环保和职业健康事故发生,保持公司生产经营运行健康、平稳和有序。
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发展企业发展人”的企业文化,完善人力资源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和人力资源配置,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引进、培养、激励与考核机制,将公司发展目标与员工个人职业生涯发展有机结合,建立良好的人才梯队及人才储备,实现“共创、共享、共成长”。
③落实转型升级战略
在做强做大公司主业的同时,依靠自主创新优势,通过持续的业务整合和优化,加快实施由“聚氨酯匀泡剂”向“聚氨酯组合助剂”的战略转型。从产品和业务角度,要从过去的单一的匀泡剂业务向匀泡剂+催化剂+加工助剂业务转化;从营销方式角度,要从过去的单一产品销售的模式向组合产品+技术服务+解决方案的模式进行转变,努力把公司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聚氨酯助剂企业。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有机硅单体、烯丙醇聚醚、二元醇类等,若出现原材料价格快速上涨的情况,而公司产品价格向下游客户的传导又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将会导致公司生产成本的快速上升、毛利水平下降,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应对措施:一是要做好主要原材料动态行情研究,加强市场分析和预判,利用公司的资金优势,做好机会性采购;推进南京工厂的技改项目,在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方面升级之外,增强公司的仓储能力,提高原材料的战略储备能力,促进供应链安全稳定;二是充分利用公司在聚氨酯助剂行业的领先地位和品牌美誉度,与公司的上游厂商寻求匹配的、稳定的战略供应体系,建立战略合作关系。通过规模采购,在保证原材料稳定供应的同时,使得原材料成本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降低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2、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远销海外多个国家,在出口贸易中公司采取的主要外币结算币种为美元和欧元。一方面,人民币汇率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另一方面,出口业务所形成的外币资产,折算为人民币时会产生汇兑损益,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应对措施:修订公司《金融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按照制度规定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持续加强国际贸易和汇率政策的分析和研究,合理制定贸易条款和结算方式,并充分利用公司规模、技术、品牌等综合优势,争取在价格、币种、结算周期谈判协商机制中的主动权,最大限度地规避国际结算汇率风险,从而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当期利润的影响。
3、安全环保风险
公司作为一家精细化工企业会用到易燃易爆及有毒化学品,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固废等。在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方面,如有任何一点疏忽大意,都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随着“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公司未来在产品、工艺、环保设施等方面的投入会进一步加大。
应对措施:公司将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核心,强化事前管理,运行“五位一体化”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加强生产运营各个环节的精细化管理,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体系,
确保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零事故”;积极响应国家低碳环保政策,以绿色发展为导向,通过技术创新和工艺升级,开发出高品质助剂,以创新解决方案助力节能减排。
4、经营环境风险
当前,全球疫情持续波动已成为常态化,严峻复杂的外部形势的加上地缘政治冲突和贸易战此起彼伏,将为公司生产经营带来诸多挑战,公司海外业务主要涉及到欧洲、中东、东南亚、北美和南美等地区,客户地域和应用领域分布较广,以中美贸易摩擦为代表的国际关系深刻变化,以及发达国家的进口紧缩进一步加深了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另外汇率的大幅波动等都会给公司产品出口、运输和货款回收带来诸多风险。
应对措施:一是充分利用公司的规模成本优势、技术研发优势和管理优势,深度挖掘国内外市场需求,进一步提升市场快速响应能力,优化产品布局,加快产品创新,拓宽高附加值产品和差异化产品的销售占比;二是把握市场动态,迅速、灵活地应对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营销策略,积极寻找和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拓展多元化发展空间,尽量降低宏观环境不利因素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5、新项目投资风险
公司正在投资建设有机胺催化剂项目,尽管有机胺催化剂与公司目前的核心产品有机硅匀泡剂具有很强的市场协同效应,但项目的实施需要履行各类审批手续,建设投资额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如项目审批、市场环境、项目建设环境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或者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有关政策、行业宏观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可能存在项目建设不能按预期达到运营效果和获得预期收益。
应对措施:公司在立项的决策过程中综合考虑了多种情况,为投资项目做了多方面的准备,如出现市场、政策变化,公司将对项目进行调整及优化,以增强未来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同时要加强项目团队建设,做好项目规划和预算,强化项目过程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按进度、保质保量抓好项目建设。另外,提前做好新建项目产品的销售渠道建设,项目产品的预销售工作已经启动,这为新项目的投产运营和实现预期收益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积极规范公司运作,努力降低风险,同时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确保法人治理结构的合规性。
1、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确保所有股东充分行使合法权利,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和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保证全体股东的信息对称。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规定,并有律师现场见证,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做到“五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公司的重大决策由股东大会依法做出,控股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没有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没有占用公司资金或要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或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目前尚无关联交易发生。
3、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董事严格遵守所作的董事声明和承诺,忠实、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能够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事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尽其责,协助董事会履行决策和监督职能,大大提高了董事会运作效率,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4、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监事,公司监事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议事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本着从股东利益出发的原则,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5、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的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6、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的管理工作,充分尊重和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指派专人负责接待投资者来电来访,及时解答和回复投资者咨询,并通过投资者邮箱、上交所E互动平台等渠道与投资者积极互动,认真听取广大投资者对于公司生产经营、未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了良好的投资者关系。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年5月17日 | www.sse.com.cn | 2021年5月18日 | 审议通过全部议案,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11月16日 | www.sse.com.cn | 2021年11月17日 | 审议通过全部议案,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均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孙宇 | 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62 | 2012年3月20日 | 2024年5月16日 | 7,885,500 | 7,885,500 | 0 | / | 223.19 | 否 |
张伟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3 | 2012年3月20日 | 2024年5月16日 | 1,181,250 | 1,181,250 | 0 | / | 98.04 | 否 |
陈青 |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女 | 66 | 2012年3月20日 | 2024年5月16日 | 885,938 | 885,938 | 0 | / | 128.46 | 否 |
黄冠雄 | 董事 | 男 | 57 | 2012年3月20日 | 2024年5月16日 | 0 | 0 | 0 | / | 0.00 | 是 |
金一 | 董事 | 男 | 83 | 2012年3月20日 | 2024年5月16日 | 0 | 0 | 0 | / | 0.00 | 否 |
高明波 | 董事 | 男 | 59 | 2012年3月20日 | 2024年5月16日 | 0 | 0 | 0 | / | 0.00 | 否 |
蒋剑春 | 独立董事 | 男 | 67 | 2018年5月17日 | 2024年5月16日 | 0 | 0 | 0 | / | 7.14 | 否 |
邓德强 | 独立董事 | 男 | 44 | 2018年5月17日 | 2024年5月16日 | 0 | 0 | 0 | / | 7.14 | 否 |
林辉 | 独立董事 | 男 | 49 | 2021年5 | 2024年5 | 0 | 0 | 0 | / | 4.17 | 是 |
月17日 | 月16日 | ||||||||||
宋琪 | 监事会主席 | 女 | 58 | 2012年3月20日 | 2024年5月16日 | 0 | 0 | 0 | / | 0.00 | 是 |
张玉琴 | 监事 | 女 | 72 | 2018年5月17日 | 2024年5月16日 | 0 | 0 | 0 | / | 7.14 | 否 |
庄新玲 | 监事 | 女 | 37 | 2018年5月17日 | 2024年5月16日 | 0 | 0 | 0 | / | 17.71 | 否 |
徐开进 | 财务总监 | 男 | 52 | 2012年3月20日 | 2024年5月16日 | 493,700 | 493,700 | 0 | / | 53.64 | 否 |
徐志坚(届满离任) | 独立董事 | 男 | 58 | 2015年12月4日 | 2021年5月16日 | 0 | 0 | 0 | / | 3.57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10,446,388 | 10,446,388 | 0 | / | 550.20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孙宇 | 1994年至1997年就职于吉林石化公司,任研究院副院长;1998年至2001年就职于吉化集团公司,任国际事业部部长;2004年至2005年就职于中国石油技术开发公司苏丹红海油化公司,任经理;2005年加入本公司前身南京德美世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美世创”),历任董事、总经理,并兼任研发中心主任。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
张伟 | 1992年至2000年就职于甘肃天水风动工具厂;2000年至2002年就职于德雄化工;2002年起在德美世创工作,任总经理助理兼市场营销部部长;2003年起任德美世创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陈青 | 1982年至2000年就职于江苏省化工研究所;2001年起在德美世创工作,任行政管理部部长;2007年起任德美世创供应链总监兼行政管理部部长;2018年11月起任深圳市森日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
黄冠雄 | 1981年就职于顺德农机厂;1983 年自主创业,先后从事运输和化工材料贸易业务;1996年设立顺德精化;1998年创办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美化工”)前身德美实业,历任德美化工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曾任德美世创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 |
金一 | 1963年至1980年就职于中国科学院兰州化物所;1980年至1989年就职于江苏省化工研究所,任副总工程师;1989年至1999年就职于中国林科院林产化工研究所,任研究员;2000年至2003年任德美世创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 |
高明波 | 1985年至1992年任中国人民解放军运输工程学院助教;1992年至2009年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交通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2011 年10月至2017年01月任德美油墨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8月起任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19年9月起任德美化工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 |
蒋剑春 | 1982年至今历任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现兼任国家林产化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博士生导师、研究员,中国林产工业协会活性炭分会会长,生物质化学利用国家工程实验室主任、研究员,江苏省生物质能源与材料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生物质能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副理事长,中国林学会林产化学化工分会副理事长,南京林业大学、东南大学兼职教授,生物基材料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生物质能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第二届理事会副理事长,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3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
邓德强 | 2007年至2020年任南京理工大学讲师、副教授、MBA中心执行主任、会计学系主任。现任南京林业大学会计学教授、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理事、江苏省会计学会总会计师分会委员、秘书长等。2018年3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
林辉 | 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是资产定价,公司金融与金融风险管理。先后主持和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和中国博士后基金项目共计10余项,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0多篇,长期从事金融领域研究,具有丰富金融研究经验。2016年1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宁沪高速(600377)、日出东方(603366)、东华能源(002221)、华设集团(603018)独立董事。 |
宋琪 | 1989年至1992年就职于大连精密锻造有限公司;1993年至1999年任大连浜连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0年至2001年任上海麦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2年至2008年任德美化工监事;2008年6月起任德美化工董事。2012年3月起任本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
张玉琴 | 1970年至1997年在南京分析仪器厂担任会计;1997年至2006年在南京公正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07年起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现任本公司监事。 |
庄新玲 | 2003年加入本公司前身南京德美世创化工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
徐开进 | 1993年至2000年在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军品中心任主办会计;2001年至2002年在天津南开戈德南京公司负责运营管理;2002年7月进入德美世创任主办会计;2004年起任德美世创财务部部长。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
徐志坚(届满离任) | 曾任南京大学中荷国际工商管理教育中心主任、南京大学-康奈尔大学 EMBA 项目主任、南京大学国际工商管理教育中心主任、南京大学商学院院长助理,南京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系主任。现任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通泽成和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扬州日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独立董事徐志坚任职已于2021年5月16日任期届满,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黄冠雄 | 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年8月22日 | |
金一 | 宁波世创物产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1999年12月24日 | |
宋琪 | 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8月22日 | |
高明波 | 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经理 | 2018年8月22日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宁波世创物产有限公司为公司发起人股东;其中:黄冠雄先生持有德美集团40.62%的股权;宋琪女士持有德美集团12.50%的股权;高明波先生持有德美集团25.89%的股权;金一先生及其近亲属合计持有宁波世创100%的股权。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孙宇 | 南京美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年5月15日 | |
孙宇 | 美思德国际(英国)公司(MAYSTA INTERNATIONAL LTD) | 董事 | 2018年10月26日 | |
孙宇 | 美思德国际(德国)公司(Maysta International GmbH) | 董事 | 2021年4月6日 | |
张伟 | 南京美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年5月15日 | |
张伟 | 南京美思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18年2月5日 | |
陈青 | 南京美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年5月15日 | |
陈青 | 南京美思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0年6月24日 | |
陈青 | 美思德国际(英国)公司(MAYSTAINTERNATIONAL LTD) | 董事 | 2018年10月 26日 | |
陈青 | 深圳市森日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11月21日 | |
陈青 | 美思德(吉林)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6月17日 | |
黄冠雄 | 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年8月22日 | |
黄冠雄 |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05年3月19日 | |
黄冠雄 | 广东德美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6年7月15日 | |
黄冠雄 | 广东车翼物联信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年12月9日 | |
黄冠雄 |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2年12月23日 | |
黄冠雄 | 广东英农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10月30日 | |
黄冠雄 | 浙江德荣化工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10月19日 |
黄冠雄 | 台山市茂台石油气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1年3月15日 | |
黄冠雄 | 明仁精细化工(嘉兴)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11年4月26日 | |
黄冠雄 | 南京美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年5月15日 | |
黄冠雄 |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9月10日 | |
宋琪 | 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8月22日 | |
宋琪 |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8年6月13日 | |
宋琪 | 绍兴德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2年12月11日 | |
宋琪 | 山东德美化工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年4月9 日 | |
宋琪 | 绍兴德美科技园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年9月12日 | |
宋琪 | 上海德美化工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2年4月27日 | |
宋琪 | 武汉德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2年12月4日 | |
宋琪 | 石家庄德美化工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2年6月5日 | |
宋琪 | 无锡惠山德美化工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2年4月27日 | |
宋琪 | 福建省晋江新德美化工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2年4月18日 | |
宋琪 | 无锡市德美化工技术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1年7月20日 | |
宋琪 | 成都德美精英化工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1年8月28日 | |
宋琪 | 广东德美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年4月22日 | |
宋琪 | 佛山市顺德区美龙环戊烷化工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年7月3日 | |
宋琪 | 四川亭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3年12月10日 | |
宋琪 | 广东德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3年5月3日 | |
宋琪 | 广东德雄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3年5月30日 | |
宋琪 | 南京美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1年5月15日 | |
宋琪 | 佛山市顺德区瑞奇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4年10月11日 | |
宋琪 | 广东英农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3月1日 | |
宋琪 | 广东英农农牧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8月1日 | |
宋琪 | 广东英农食品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7月30日 | |
宋琪 | 汕头市德美实业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3年7月13日 | |
高明波 | 佛山市顺德区昌连荣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6年6月30日 | |
高明波 | 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经理 | 2018年8月22日 | |
高明波 |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9月16日 | |
高明波 | 广东英农食品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0年4月1日 | |
高明波 | 广东英农集团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2020年4月1日 | |
高明波 | 广东英农农牧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0年4月1日 | |
金一 | 南京美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年5月15日 | |
金一 | 宁波世创物产有限公司(原南京世创化工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1999年12月24日 | |
林辉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6年6月2日 | |
林辉 |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1月18日 |
林辉 |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6月28日 | |
林辉 |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6年9月19日 | |
林辉 | 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 | |
林辉 | 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 | |
林辉 | 永祺(中国)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 | |
林辉 | 江苏信新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 董事 | 2018年 | |
林辉 | 江苏新华日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 | |
林辉 | 江苏淘淘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 | |
蒋剑春 |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7月5日 | |
徐开进 | 南京美思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年7月18日 | |
徐开进 | 美思德(吉林)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6月17日 | |
徐开进 | 美思德国际(德国)公司(Maysta International GmbH) | 董事 | 2021年4月6日 | |
徐志坚(届满离任) |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6年3月30日 | |
徐志坚(届满离任) |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5月12日 | |
徐志坚(届满离任) | 扬州日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2月12日 | |
徐志坚(届满离任) | 南京通泽成和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4年10月17日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上述人员的任职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报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董事和监事的报酬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报酬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标准为7.14万元/年/人(税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奖励两部分组成。其中,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绩效奖励与考核结果挂钩。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参见本节“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报告期内,公司向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支付报酬550.20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林辉 | 独立董事 | 聘任 | 董事会换届选举 |
徐志坚 | 独立董事 | 离任 | 届满离任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1年4月22日 | 审议通过全部议案,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1年5月17日 | 审议通过全部议案,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 2021年6月15日 | 审议通过全部议案,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 2021年8月19日 | 审议通过全部议案,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2021年10月27日 | 审议通过全部议案,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 2021年12月17日 | 审议通过全部议案,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孙宇 | 否 | 6 | 6 | 0 | 0 | 0 | 否 | 2 |
张伟 | 否 | 6 | 6 | 1 | 0 | 0 | 否 | 2 |
陈青 | 否 | 6 | 6 | 0 | 0 | 0 | 否 | 2 |
黄冠雄 | 否 | 6 | 5 | 4 | 1 | 0 | 否 | 2 |
金一 | 否 | 6 | 6 | 4 | 0 | 0 | 否 | 2 |
高明波 | 否 | 6 | 6 | 4 | 0 | 0 | 否 | 2 |
蒋剑春 | 是 | 6 | 6 | 5 | 0 | 0 | 否 | 2 |
邓德强 | 是 | 6 | 6 | 4 | 0 | 0 | 否 | 2 |
林辉 | 是 | 5 | 4 | 3 | 1 | 0 | 否 | 1 |
徐志坚(届满离任) | 是 | 1 | 1 | 0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6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1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5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邓德强(主任委员)、徐志坚、张伟;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邓德强(主任委员)、林辉、张伟 |
提名委员会 |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蒋剑春(主任委员)、黄冠雄、徐志坚;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蒋剑春(主任委员)、黄冠雄、林辉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徐志坚(主任委员)、陈青、邓德强;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林辉(主任委员)、陈青、邓德强 |
战略委员会 | 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孙宇(主任委员)、黄冠雄、蒋剑春、徐志坚、张伟; 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孙宇(主任委员)、黄冠雄、蒋剑春、林辉、张伟 |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2021年4月12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8、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 | ||
2021年8月9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2021年10月15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2021年12月27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议案。
(3).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2021年4月12日 | 1、审议《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2021年8月9日 |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2021年10月15日 |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法 |
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4).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2021年4月12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工作情况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法、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议案,并 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5).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2021年4月12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法、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议案,并 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6).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45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74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19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34 |
销售人员 | 19 |
技术人员 | 41 |
财务人员 | 6 |
行政人员 | 19 |
合计 | 119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研究生 | 4 |
硕士研究生 | 8 |
本科 | 49 |
专科 | 35 |
高中及以下 | 23 |
合计 | 119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绩效为牵引,以激励为手段,不断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进一步通过优化岗位体系、薪酬体系、绩效体系,以全新的人力资源体系推动公司发展,进一步优化岗位体系,利用岗位价值评估工具结合公司每年实际情况,完善岗位价值矩阵、晋升通道、岗位职责设置;根据优化后的岗位体系,完善现有的薪酬体系,确定合理的薪酬水平、薪酬结构、薪酬支付和调整机制,从而成为公司吸引、保留、激励人员的重要手段。通过完善绩效体系设计,建立科学奖惩的机制,利用KPI及设立单项奖等考核工具,逐级分解,层层传导,落实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公司坚持重业绩、强激励、硬约束的实施原则,通过对员工进行客观、公正、公开、科学地评价考核,给予员工与其贡献相应的激励,真正把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表现应用于薪酬调整、岗位规划、能力发展中去,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体现公司与员工“共创、共享、共成长”。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人才战略发展要求,在全面、客观、充分地调查和分析培训需求的基础上,通过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因地制宜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内容包括企业文化、思维拓展、员工素质、职业技能、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等各个方面。根据培训计划,对不同岗位、不同需求的部门和员工进行分期、分批培训,并进行相应的培训考核。目的是为了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引导每位员工做好自己的职业规划,把公司的发展同员工的利益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实现“共创、共享、共成长”。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37,908.05(时)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1,678,066.53(元) |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情况
公司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经营现金流等因素,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健全现金分红制度,
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了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具体的利润分配政策详见《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相关条款。
2、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815,913.60元(含税),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已于2021年6月1日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5)。
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0元(含税),截至2022年04月27日,公司总股本为183,147,69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146,246.12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1.57%。
3、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机制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通过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进行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决策程序为:
(1)公司应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通过网络、电话、邮件等方式收集中小股东的意见,并且由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部门将中小股东的意见汇总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后制订调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方案,并且作出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上述议案进行独立审核并且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上述议案进行审核并且发表审核意见。
(3)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时应当同时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和公司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4)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可以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表决,该事项应当由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5)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上述议案后,公司应当相应的修改《公司章程》并且执行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有明确的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合规、透明,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能够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18年5月2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 | 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 |
2018年5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和《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案》,确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0.62元/股,授予数量由97万股调整为89.8万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39人,授予日为2018年5月3日。 | 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权益的数量进行调整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8-035)和《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8-036) |
2018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由10.62元/股调整10.46元/股。 | 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 |
2018年6月22日,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89.8万股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审核和登记。 | 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4) |
2018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向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授予5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34元/股,授予日为2018年9月5日。 | 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 |
2018年10月10日,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5万股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 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 |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审核和登记。 | 制性股票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1) |
2019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股份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和《关于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部分激励股份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拟回购注销290,400股,回购价格由10.46元/股调整为10.33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拟回购注销15,000股,回购价格由8.34元/股调整为8.21元/股。 | 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股份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和《关于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部分激励股份进行回购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 |
2019年6月21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部分激励股份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 | 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0) |
2019年6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资通知债权人的公告》,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 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资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1) |
2019年8月16日,公司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5,400股完成回购注销。 | 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 |
2020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股份回购价格及股份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和《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的议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0.33元/股调整为7.22元/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股份数量由607,600股调整为850,640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8.21元/股调整为5.71元/股,尚未解除限售预留股份数量由35,000股调整为49,000股。其中,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首次股份数量为364,560股,并于2020年6月22日上市流通。 | 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股份回购价格及股份数量进行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和《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
2020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股份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 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股份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 |
暨上市的议案》。预留授予的激励股份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预留股份数量为21,000股,并于2020年 10月28日上市流通。 | |
2021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股份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股份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和《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7.22元/股调整为6.98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5.71元/股调整为5.47元/股;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16,800股,回购价格为6.98元/股;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首次股份数量为469,280股,并于2021年6月30日上市流通。 | 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股份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关于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股份进行回购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资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
2021年8月13日,公司已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800股完成回购注销。 |
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股份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的议案》。预留授予的激励股份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预留股份数量为28,000股,并于2021年11月3日上市流通。 | 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股份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方案,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业绩指标,按照公司制定的《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依据经营管理目标责任定期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评价,落实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激励。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严格依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严密的内控管理体系基础上,结合行业特征及企业经营实际,对内控制度进行持续完善与细化,提高了企业决策效率,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及资产安全提供了保障,有效促进公司战略的稳步实施。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结构合理,内部控制制度框架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对于内部控制体系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公司不断健全内控体系,内控运行机制有效,达到了内部控制预期目标,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子公司按照公司制订的管理制度规范运作,建立了相应的决策系统、执行系统和监督反馈系统,并按照相互制衡的原则,设置了相应的内部组织机构;形成了与公司实际情况相适应的、有效的经营运作模式,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职能健全清晰。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 | 具体问题描述 | 问题发现途径 | 是否已整改 | 完成整改时间 | 具体整改情况 |
上市公 | 《公司章程》根据2019年4月17日《上市 | 公司自 | 是 | 2021年 | 公司已于2021年11 |
司关于征集投票的制度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 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不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后新《证券法》于2019年12月28日公布,并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90条明确了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 | 查 | 11月16日 | 月16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按照规定修订《公司章程》第七十七条关于征集投票制度的条款。 |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下属子公司南京美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被南京市环境保护部门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报告期内,排污情况具体如下: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 浓度 | 排放 总量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废水-COD | 间断排放,废水经污水预处理进入污水池后,达到接管标准排入新材料科技园污水处理厂 | 1 | 经度:118°50′38.4″ 纬度:32°16′16.68″ | 154.83mg/L | 0.723t | 《关于调整部分企业接管标准的通知》(宁新区化转办发[2019]49号) | 5.93t/a | 无 |
废水-PH | 6.98 | / |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企业污水排放管理规定》(宁新区新科办发[2020]73号) | / | 无 | |||
废水-氨氮 | 14.142mg/L | 0.065t |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企业污水排放管理规定》(宁新区新科办发[2020]73号) | 0.1949t/a | 无 | |||
废水-总氮 | 18.67mg/L | 0.086t | 《关于调整园区企业废水总氮浓度控制要求的通知》(宁新区化转办发[2019]28号) | 0.1845t/a | 无 | |||
废水-总 | 1.817mg/ | 0.008t |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 | 0.0264t/ | 无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废水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达《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企业污水排放管理规定》(宁新区新科办发[2020]73号)的接管要求后接管至化工园污水处理厂处置,尾水排入长江。根据所在地区环境功能要求,该水污染物最终排放执行江苏省《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06)一级标准。清下水排放参照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
(2)废气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生产废气通过现有的三级冷凝+水吸收装置水洗塔处理后,经20m排气筒达标排放;实验室废气通过光氧净化处理后,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符合《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磷 | L | 园企业污水排放管理规定》(宁新区新科办发[2020]73号) | a | |||||
废水-动植物油 | 9.417mg/L | 0.042t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限值要求 | 0.0659t/a | 无 | |||
废水-悬浮物 | 21.5mg/L | 0.097t |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企业污水排放管理规定》(宁新区新科办发[2020]73号) | 2.77t/a | 无 | |||
雨水-PH | 间断排放,废水经污水预处理进入污水池后,达到接管标准排入新材料科技园污水处理厂 | 1 | 经度:118°51′5.04″ 纬度:32°16′37.992″ | 7.015 | /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 | / | 无 |
雨水-COD | 15.378mg/L | / | / | 无 | ||||
雨水-氨氮 | 0.038mg/L | / | / | 无 | ||||
雨水-总磷 | 0.0482mg/L | / | / | 无 | ||||
雨水-悬浮物 | 4.13mg/L | / | / | 无 | ||||
废气-甲醇(车间) | 三级冷凝后再经水洗塔吸收后再排向大气(FQ-01) | 1 | 经度:118°51′5.04″ 纬度:32°16′37.992″ | ND | / | 《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 | 0.21t/a | 无 |
废气-非甲烷总烃(车间) | 13.27mg/m? | 0.564t | 0.597t/a | 无 | ||||
废气-非甲烷总烃(实验室) | 通过光氧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FQ-02) | 1 | 经度:118°50′38.4″ 纬度:32°16′16.68″ | 1.83mg/m? | 2.38*10-7t | 《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 | 无 | |
废气-食堂油烟 | 间歇式排放(FQ-03) | 1 | 经度:118°50′38.4″ 纬度:32°16′16.68″ | ND | /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 0.002t/a | 无 |
(DB32/3151-2016);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3)危废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分别建有规范化的生活垃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立有关管理制度,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的暂存场所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 | 环评审批 时间 | 环评审批机关、批复 编号 | 验收情况 |
1 | 南京美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3.6万吨/年有机硅表面活性剂项目 | 2012.2.24 | 南京市环境保护局(宁环建[2012]27号) | 2015年12月22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宁化环验复[2015]47号) |
2 | 3.6万吨/年有机硅表面活性剂项目(修编报告) | 2015.6.16 | 南京市环境保护局(宁环建[2015]54号) | ||
3 | 3.6万吨/年有机硅表面活性剂项目(情况说明) | 2015.10.14 | 南京市环境保护局 | ||
4 | 6000吨/年新一代聚氨酯泡沫稳定剂及工程化装置项目 | 2018.9.29 |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宁新区管审环建[2018]9号) | 2020年1月委托第三方检测,4月完成自主验收与公示 |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为增强本公司对突发性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及时、准确、有条不紊地控制和处理事故,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控制和减轻环境污染事件的危害,尽可能把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经济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保障周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美思德新材料于2021年2月制定了《南京美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江北新区环境保护与水务管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320117-2021-047-L,确保遇有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后能及时响应。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为规范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方式,南京美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其批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每年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严格按照自行监测方案对雨、污排口和废水总排口进行自行监测;对有组织废气(车间)排放口在线监测;同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雨排口、废水、地下水、工业循环水、有组织废气排放口、无组织废气和厂界噪声进行季度或年度检测。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指标均达标排放。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子公司美思德(吉林)新材料有限公司尚在工厂建设阶段,其中4.5万吨/年有机胺系列产品项目(一期2.5万吨/年有机胺催化剂项目)取得环评批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 | 环评审批 时间 | 环评审批机关、批复 编号 | 验收情况 |
1 | 美思德(吉林)新材料有限公司 | 4.5万吨/年有机胺系列产品项目(一期2.5万吨/年有机胺催化剂项目) | 2021.4.6 |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 (吉市环建字[2021]2号) | 尚在建设中 |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南京市环境保护部门公示的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
公司在日常管理与生产经营等方面严格遵守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并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公司践行绿色化工的社会责任,注重节能减排,积极开展循环经济,有效落实环保措施,保护生态环境。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因重大违法违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建立的环境管理体系符合GB/T 24001-2016/ISO 14001:2015标准,公司及子公司美思德新材料均持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至2022年10月13日。
2、美思德新材料在2021年实施了第二轮清洁生产,于2021年11月通过审核并验收合格。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节能减排和绿色低碳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美思德秉承绿色环保的发展理念,践行绿色化工的社会责任,通过开展节能降耗项目实施,并在2021年实施了第二轮清洁生产等工作,提高能源效率,促进节能减排。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坚持依法合规运营,保护全体股东和各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运行公司内控体系,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管理层均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的要求规范运行,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及其它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2、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良好关系
公司坚持信息披露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保证信息披露的效率和质量,满足广大投资者的信息需要,为投资者理性决策提供依据。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导信息披露工作,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指定《上海证券报》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以保证所有股东都能公平地获取信息。
3、保障职工权益
公司坚持“共创、共享、共成长”的企业文化理念,视员工队伍为公司最宝贵的资产。公司严格贯彻《劳动合同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努力提高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为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住房公积金等各项保险,排除员工的后顾之忧,促进劳资关系的和谐稳定;定期组织员工体检,为职工创造健康、安全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在公司持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优化岗位体系,完善薪酬绩效体系,职工收入快速增长。公司为职工提供形式多样的岗位技能和安全生产培训,提升职工的岗位适应能力和技能水平。
4、保护客户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公司注重上下游产业链的权益保护。为客户提供质量稳定、交货及时、价格具有竞争力的产品以保障客户的权益;为供应商合情合理定价、及时支付货款以保障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5、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
公安全生产、保护环境是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企业安全环保工作,“安全生产、环保优先”的发展方针始终贯彻在企业的决策、管理和执行过程中。公司设置专门的QEHS部门,不断汲取先进的安全管理理念并创新管理方法,持续推进安全标准化体系、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与高效运行,践行绿色化工的社会责任。
6、依法纳税,回馈社会
公司把依法纳税作为履行社会责任、回馈社会的最基本要求。长期以来,公司以依法经营、诚信纳税为荣,严守各项税收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及时、足额缴纳国家税款。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做好生产经营的同时,积极担当起企业公民应尽职责,通过各种方式投身到公益事业中。2021年,公司通过无锡市慈善总会定向向小学捐款十万元,为教育做出贡献,积极主动地承担企业社会责任。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见附注1 | 附注1中所述的特定期限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黄冠雄、金一、孙宇、张伟、陈青和徐开进 | 见附注2 | 附注2中所述的特定期限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监事宋琪 | 见附注3 | 附注3中所述的特定期限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冠雄、南京世创化工有限公司、孙宇 | 见附注4 | 持续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冠雄 | 见附注5 | 持续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见附注6 | 附注6中所述 的特定期限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见附注7 | 附注7中所述 的特定期限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见附注8 | 附注8中所述 的特定期限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见附注9 | 附注9中所述 的特定期限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见附注10 | 附注10中所述的特定期限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见附注11 | 附注11中所述的特定期限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 见附注12 | 附注12中所述的特定期限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见附注13 | 附注13中所述的特定期限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冠雄 | 见附注14 | 附注14中所述的特定期限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见附注15 | 附注15中所述的特定期限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激励对象 | 见附注16 | 附注16中所述的特定期限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附注1: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
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如本公司未履行承诺,本公司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注2: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黄冠雄、金一、孙宇、张伟、陈青和徐开进还分别承诺:“前述限售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本人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承诺。如本人未履行承诺,本人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注3:同时担任公司监事的宋琪承诺:“前述限售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承诺。如本人未履行承诺,本人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注4:公司控股股东德美集团、实际控制人黄冠雄先生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南京世创、孙宇先生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参股的公司或者企业目前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经营任何与美思德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分支机构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公司或者企业保证不以自营或者以合资、合作等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从事任何与美思德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分支机构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亦不以任何方式为与美思德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分支机构构成竞争的企业、机构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亦不会参与投资于任何与美思德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分支机构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公司或者企业从事的业务如果与美思德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分支机构经营的业务存在竞争,本公司/本人同意根据美思德的要求,停止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美思德控制下,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以避免同业竞争。如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美思德及美思德的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函依法申请强制本公司/本人履行上述承诺,并且赔偿美思德及美思德的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本公司/本人因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所取得的利益亦归美思德所有。”附注5:公司控股股东德美集团和实际控制人黄冠雄先生分别出具了《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已经披露的情形外,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本公司/本人将善意履行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故意促使发行人对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发行人的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如果发行人必须与本公
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任何关联交易,则本公司/本人承诺将促使上述交易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商业交易的条件进行,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要求或者接受发行人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
2、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发行人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公司/本人承诺将不会向发行人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者收益。
3、本公司/本人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果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并造成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同意赔偿相应的损失。
4、本承诺将持续有效,直至本公司/本人不再作为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附注6:公司控股股东德美集团承诺如下:“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减持公司股票,本公司将在遵守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 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本公司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公司股票并于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本公司违反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股票减持意向的承诺,本公司同意将实际减持股票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附注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的利益。”附注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者以不公平的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的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的,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且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7、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并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者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且道歉,并且同意由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者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者采取相关监管措施;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附注9: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者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进行公开再融资;
(3)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者停发薪酬或者津贴;
(4)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
(5)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者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附注10: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者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
(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到公司指定账户;
(5)本公司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6)公司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者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附注11:(一)公司承诺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者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进行公开再融资;
(3)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者停发薪酬或者津贴;
(4)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
(5)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者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二)控股股东承诺
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者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
(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到公司指定账户;
(5)本公司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6)公司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者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三)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管承诺
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管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者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
(4)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5)主动申请调减或者停发薪酬或者津贴;
(6)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到公司指定账户;
(7)本人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8)公司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者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附注1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的,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并将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附注13: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附注14: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冠雄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附注15:公司承诺不为任何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的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且不为其贷款提供担保。附注16: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限制性股票或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5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3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无 | / | / | / | / | / | /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0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0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2,897,167.4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0.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0.00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0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0.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0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0.0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无 | |||||||||||||
担保情况说明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美思德新材料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担 保,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3)。 |
注:1、“担保发生额”系报告期内提供担保的累计金额;“担保余额”系报告期内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金额。
2、公司在2021年度仅存续一笔截至上一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担保起始日为2020年1月3日,到期日为2021年1月2日),未发生新的担保事项。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委托贷款 | 自有资金 | 8,000 | 8,000 | 0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8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通过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子公司吉林公司提供不超过(含)80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贷款类型 | 委托贷款金额 | 委托贷款起始日期 | 委托贷款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报酬确定 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实际收回情况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贷款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 |
有) | ||||||||||||||
南京银行 | 银行委托贷款 | 8,000 | 2021年8月30日 | 2022年8月30日 | 自有资金 | 具体项 目建设 | 按季 结息 | 3.85% | — | 90.40 | 未到期 | 是 | 否 | — |
注:有关本公司未来是否有委托贷款计划为预计情况,本公司未来委托贷款发生情况以实际发生为准。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万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1.408 | 0.36 | -51.408 | -51.408 | 0.00 | 0.0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3、其他内资持股 | 51.408 | 0.36 | -51.408 | -51.408 | 0.00 | 0.00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51.408 | 0.36 | -51.408 | -51.408 | 0.00 | 0.00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4,038.556 | 99.64 | 49.728 | 49.728 | 14,088.284 | 100.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4,038.556 | 99.64 | 49.728 | 49.728 | 14,088.284 | 100.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4,089.964 | 100.00 | -1.68 | -1.68 | 14,088.284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1年6月30日,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股份46.928万股已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2)2021年8月13日,公司完成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8万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3)2021年11月3日,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激励股份2.8万股已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股份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8月向2名激励对象回购限制性股票16,800股,上述回购的股票完成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140,899,640股变更为140,882,840股,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相应增加,本报告已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37人)[注] | 48.608 | 46.928 | 0 | 0 | 股权激励及转增股本 | 2021年6月30日 |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2人) | 2.80 | 2.80 | 0 | 0 | 股权激励及转增股本 | 2021年11月3日 |
合计 | 51.408 | 49.728 | 0 | 0 | / | / |
注:2021年6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股份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赵晶晶、曲涛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上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6,800股已于2021年8月13日完成回购注销。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1年8月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6,800股,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由140,899,640股变更为140,882,840股。期初资产总额为999,738,516.99元,负债总额为109,064,946.61元,资产负债率为10.91%。期末资产总额为1,079,821,414.49元,负债总额为155,629,145.15元,资产负债率为14.41%。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8,095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8,086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0 | 74,865,000 | 53.14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南京世创化工有限公司 | -520,000 | 10,567,230 | 7.5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孙宇 | 0 | 7,885,500 | 5.6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刘雪平 | 0 | 1,260,320 | 0.89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张伟 | 0 | 1,181,250 | 0.84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金致成 | 520,000 | 1,155,670 | 0.82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陈青 | 0 | 885,938 | 0.6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徐开进 | 0 | 493,700 | 0.35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UBS AG | 356,937 | 424,100 | 0.30 | 0 | 无 | 0 | 未知 | |||
刘阳屹 | 4,900 | 413,475 | 0.29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74,86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4,865,000 | |||||||
南京世创化工有限公司 | 10,567,23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567,230 | |||||||
孙宇 | 7,885,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885,500 | |||||||
刘雪平 | 1,260,32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60,320 | |||||||
张伟 | 1,181,25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81,250 | |||||||
金致成 | 1,155,67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55,670 | |||||||
陈青 | 885,938 | 人民币普通股 | 885,938 | |||||||
徐开进 | 493,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93,700 | |||||||
UBS AG | 424,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24,100 | |||||||
刘阳屹 | 413,475 | 人民币普通股 | 413,475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十名股东中,南京世创化工有限公司与金致成系一致行动人。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与南京世创化工有限公司、孙宇、刘雪平、张伟、金致成、陈青、徐开进不存在关联关系。 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注:南京世创化工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更名为宁波世创物产有限公司。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黄冠雄 |
成立日期 | 2007年4月27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德美集团仅对其所投资的企业的股权进行管理,不直接从事 生产经营业务。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黄冠雄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董事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德美化工;证券代码:002054)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黄冠雄先生,德美化工自2002年6月21日成立,于2006年7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2]第ZH10168号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思德股份)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美思德股份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美思德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收入确认 | |
事项描述 美思德股份的主营业务是匀泡剂的生产和销售,2021年度,美思德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所示营业收入金额为4.94亿元。如财务报表附注三 | 审计应对 (1)了解、评价和测试与收入循环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关键的销售合同/订单以识别 |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二十六)所述,美思德公司销售商品在满足将商品控制权转移给购货方等条件时确认收入。营业收入金额重大且为美思德公司关键的业绩指标之一,收入确认存在因舞弊导致重大错报的固有风险,故将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 合同关键条款,如发货及验收;付款与结算;退货及换货政策等,评价美思德公司的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在抽样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贸易条款,将本年度记录的收入核对至相关的订单、发货单、销售发票、报关单、客户签收单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按照美思德公司的会计政策予以确认。 (4)结合产品类型对收入以及毛利情况进行分析,判断本期收入金额是否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 (5)在抽样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贸易条款,将临近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与相关的订单、发货单、销售发票、报关单、客户签收单等支持性文件相互核对,以评价收入是否记录于恰当期间。 (6)检查当期及期后收款记录,根据客户的交易特点和性质,选取样本,就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及本年度的销售交易金额执行函证程序。 (7)查验资产负债表日后有无销售退回情况,评价收入的真实性。 |
四、其他信息
美思德股份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美思德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美思德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美思德股份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美思德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美思德股份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美思德股份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爱国(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程彦琦
中国?上海 2022年4月28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579,194,282.04 | 630,141,457.57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402,866.50 | 20,780.00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七、5 | 75,951,344.45 | 63,179,536.51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6,795,194.41 | 27,324,774.06 |
预付款项 | 七、7 | 3,702,808.61 | 1,448,111.66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5,482,860.37 | 1,001,367.41 |
其中:应收利息 | 5,128,694.40 | 476,601.11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68,726,422.33 | 52,216,112.06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4,548,799.30 | 2,549,497.14 |
流动资产合计 | 744,804,578.01 | 777,881,636.41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144,260,222.20 | 160,169,203.44 |
在建工程 | 七、22 | 35,262,206.54 | 600,000.0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232,237.34 | |
无形资产 | 七、26 | 70,772,909.17 | 22,040,874.24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82,568.73 | 165,137.6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1,752,117.41 | 2,063,209.2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52,654,575.09 | 6,818,456.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35,016,836.48 | 221,856,880.58 | |
资产总计 | 1,079,821,414.49 | 999,738,516.9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2,901,018.22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92,606,181.20 | 23,428,163.00 |
应付账款 | 七、36 | 40,162,157.69 | 49,277,383.64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261,461.83 | 2,293,071.24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5,688,632.58 | 6,128,078.25 |
应交税费 | 七、40 | 2,728,918.03 | 1,628,008.04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7,150,944.92 | 16,838,409.0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237,604.75 | |
其他流动负债 | 66,881.34 | 64,421.69 | |
流动负债合计 | 149,902,782.34 | 102,558,553.08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5,726,362.81 | 6,506,393.5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726,362.81 | 6,506,393.53 | |
负债合计 | 155,629,145.15 | 109,064,946.6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40,882,840.00 | 140,899,64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285,662,325.41 | 285,597,786.50 |
减:库存股 | 七、56 | 3,669,992.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308,743.47 | -119,193.43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51,612,034.14 | 49,794,934.34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444,361,603.17 | 416,174,481.3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22,210,059.25 | 888,677,656.73 | |
少数股东权益 | 1,982,210.09 | 1,995,913.6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24,192,269.34 | 890,673,570.3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079,821,414.49 | 999,738,516.99 |
公司负责人:孙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开进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76,045,299.54 | 493,690,904.7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02,866.50 | 20,78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32,104,567.62 | 20,933,416.07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603,657.85 | 621,264.08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5,365,577.82 | 648,886.30 |
其中:应收利息 | 5,211,472.19 | 476,601.11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2,936,541.80 | 18,641,905.47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81,494,272.07 | 2,129,842.11 | |
流动资产合计 | 520,952,783.20 | 536,686,998.76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257,763,188.49 | 225,244,174.5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6,230,985.14 | 49,890,093.97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944,490.38 | ||
无形资产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82,568.73 | 165,137.6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57,796.05 | 770,344.2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4,756.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35,579,028.79 | 306,084,506.35 | |
资产总计 | 856,531,811.99 | 842,771,505.1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53,544,395.00 | 23,428,163.00 | |
应付账款 | 21,350,408.99 | 19,947,473.18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520,093.47 | 892,227.91 | |
应付职工薪酬 | 2,875,018.99 | 3,534,755.29 | |
应交税费 | 1,014,064.99 | 171,031.10 | |
其他应付款 | 5,972,217.32 | 12,338,346.4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66,225.21 | ||
其他流动负债 | 28,683.78 | 884.48 | |
流动负债合计 | 86,271,107.75 | 60,312,881.36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192,529.38 | 2,506,560.1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192,529.38 | 2,506,560.14 | |
负债合计 | 88,463,637.13 | 62,819,441.5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40,882,840.00 | 140,899,64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85,642,487.41 | 285,538,684.52 | |
减:库存股 | 3,669,992.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51,612,034.14 | 49,794,934.34 |
未分配利润 | 289,930,813.31 | 307,388,796.7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68,068,174.86 | 779,952,063.6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856,531,811.99 | 842,771,505.11 |
公司负责人:孙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开进
合并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94,955,740.71 | 389,549,116.60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494,955,740.71 | 389,549,116.60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25,710,624.73 | 295,696,069.94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376,651,531.51 | 240,483,982.83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3,326,129.52 | 3,466,416.91 |
销售费用 | 七、63 | 15,283,465.44 | 17,559,912.82 |
管理费用 | 七、64 | 17,736,231.90 | 17,799,090.82 |
研发费用 | 七、65 | 22,174,402.12 | 20,940,043.39 |
财务费用 | 七、66 | -9,461,135.76 | -4,553,376.83 |
其中:利息费用 | 18,730.35 | 517,135.88 | |
利息收入 | 13,602,914.40 | 7,432,089.20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566,095.73 | 1,989,781.9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001,360.60 | 9,221,333.4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382,086.50 | 20,780.0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698,780.75 | -217,901.1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
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48,982.11 | 15,274,734.74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1,346,895.95 | 120,141,775.62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229,677.70 | 9,950,255.40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16,215.23 | 1,061,050.41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1,460,358.42 | 129,030,980.61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7,657,958.73 | 18,068,672.1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3,802,399.69 | 110,962,308.43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3,802,399.69 | 110,962,308.43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3,816,103.25 | 110,966,394.78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703.56 | -4,086.35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77 | -189,550.04 | -157,225.66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89,550.04 | -157,225.66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89,550.04 | -157,225.66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89,550.04 | -157,225.66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63,612,849.65 | 110,805,082.77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3,626,553.21 | 110,809,169.12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3,703.56 | -4,086.35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5 | 0.79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5 | 0.79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公司负责人:孙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开进
母公司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211,639,779.66 | 163,115,500.91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154,236,160.39 | 94,167,732.60 |
税金及附加 | 913,037.35 | 1,050,583.52 | |
销售费用 | 9,447,847.45 | 8,109,719.72 | |
管理费用 | 9,965,776.99 | 10,369,821.06 | |
研发费用 | 10,097,253.21 | 10,168,107.50 | |
财务费用 | -6,429,893.09 | -3,682,220.79 | |
其中:利息费用 | 17,680.13 | 29,805.56 | |
利息收入 | 10,380,652.25 | 5,905,533.36 | |
加:其他收益 | 823,791.88 | 757,948.5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1,001,360.60 | 8,536,396.7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82,086.50 | 20,780.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07,217.71 | 420,485.16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014,605.19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7,031.83 | 15,274,734.74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2,012,045.27 | 67,942,102.54 | |
加:营业外收入 | 18,139.55 | 9,950,255.40 | |
减:营业外支出 | 112,802.90 | 1,019,803.4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1,917,381.92 | 76,872,554.54 | |
减:所得税费用 | 3,746,383.96 | 10,639,822.29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170,997.96 | 66,232,732.25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170,997.96 | 66,232,732.25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8,170,997.96 | 66,232,732.25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孙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开进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91,983,686.27 | 299,836,853.51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5,856,052.96 | 7,115,428.9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2,013,178.78 | 13,492,624.2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19,852,918.01 | 320,444,906.7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52,849,230.97 | 123,855,175.37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2,956,449.56 | 31,133,132.5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6,524,808.31 | 33,340,416.1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8,963,073.60 | 28,862,346.9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41,293,562.44 | 217,191,070.9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559,355.57 | 103,253,835.8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70,000.00 | 32,536,625.66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411,001,360.60 | 528,080,916.1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11,171,360.60 | 562,617,541.7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34,883,146.79 | 31,638,670.1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70,000,000.00 | 548,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04,883,146.79 | 579,638,670.1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 -93,711,786.19 | -17,021,128.40 |
量净额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897,167.4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97,167.4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897,167.40 | 9,751,413.2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3,726,703.53 | 22,667,618.31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44,550.0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868,420.97 | 32,419,031.5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868,420.97 | -29,521,864.1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989,988.37 | -2,266,220.5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6,010,839.96 | 54,444,622.7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1,200,270.61 | 236,755,647.8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5,189,430.65 | 291,200,270.61 |
公司负责人:孙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开进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01,180,623.95 | 166,154,086.31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5,680,804.13 | 6,825,774.5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724,790.24 | 6,711,415.8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3,586,218.32 | 179,691,276.6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42,927,188.17 | 69,729,883.73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6,095,350.81 | 15,492,170.1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412,413.88 | 13,316,051.4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5,168,568.39 | 19,448,708.1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7,603,521.25 | 117,986,813.5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44,017,302.93 | 61,704,463.15 |
额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0,000.00 | 32,536,625.66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1,001,360.60 | 439,395,979.44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1,031,360.60 | 471,932,605.1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57,708.07 | 23,231,145.0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5,471,877.85 | 30,694,69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0,000,000.00 | 40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6,329,585.92 | 453,925,835.0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98,225.32 | 18,006,770.0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3,815,913.60 | 22,171,177.56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98,678.4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4,814,592.08 | 22,171,177.5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814,592.08 | -22,171,177.5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636,520.17 | -1,939,755.62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7,766,640.50 | 55,600,300.0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4,749,717.77 | 159,149,417.7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6,983,077.27 | 214,749,717.77 |
公司负责人:孙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开进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40,899,640.00 | 285,597,786.50 | 3,669,992.00 | -119,193.43 | 49,794,934.34 | 416,174,481.32 | 888,677,656.73 | 1,995,913.65 | 890,673,570.3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0,899,640.00 | 285,597,786.50 | 3,669,992.00 | -119,193.43 | 49,794,934.34 | 416,174,481.32 | 888,677,656.73 | 1,995,913.65 | 890,673,570.3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6,800.00 | 64,538.91 | -3,669,992.00 | -189,550.04 | 1,817,099.80 | 28,187,121.85 | 33,532,402.52 | -13,703.56 | 33,518,698.9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9,550.04 | 63,816,103.25 | 63,626,553.21 | -13,703.56 | 63,612,849.6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6,800.00 | 64,538.91 | -3,669,992.00 | 3,717,730.91 | 3,717,730.9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6,800.00 | -3,011,064.22 | -3,669,992.00 | 642,127.78 | 642,127.78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075,603.13 | 3,075,603.13 | 3,075,603.13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817,099.80 | -35,628,981.40 | -33,811,881.60 | -33,811,881.6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817,099.80 | -1,817,099.8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3,811,881.60 | -33,811,881.60 | -33,811,881.60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0,882,840.00 | 285,662,325.41 | -308,743.47 | 51,612,034.14 | 444,361,603.17 | 922,210,059.25 | 1,982,210.09 | 924,192,269.34 |
项目 | 2020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0,642,600.00 | 324,446,442.98 | 6,563,858.00 | 38,032.23 | 43,171,661.11 | 333,972,731.77 | 795,707,610.09 | 795,707,610.0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0,642,600.00 | 324,446,442.98 | 6,563,858.00 | 38,032.23 | 43,171,661.11 | 333,972,731.77 | 795,707,610.09 | 795,707,610.0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0,257,040.00 | -38,848,656.48 | -2,893,866.00 | -157,225.66 | 6,623,273.23 | 82,201,749.55 | 92,970,046.64 | 1,995,913.65 | 94,965,960.29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57,225.66 | 110,966,394.78 | 110,809,169.12 | -4,086.35 | 110,805,082.7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08,383.52 | -2,893,866.00 | 4,302,249.52 | 2,000,000.00 | 6,302,249.5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408,383.52 | 1,408,383.52 | 1,408,383.52 | ||||||||||||
4.其他 | -2,893,866.00 | 2,893,866.00 | 2,893,866.00 | ||||||||||||
(三)利润分配 | 6,623,273.23 | -28,764,645.23 | -22,141,372.00 | -22,141,372.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623,273.23 | -6,623,273.23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2,141,372.00 | -22,141,372.00 | -22,141,372.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40,257,040.00 | -40,257,04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40,257,040.00 | -40,257,04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0,899,640.00 | 285,597,786.50 | 3,669,992.00 | -119,193.43 | 49,794,934.34 | 416,174,481.32 | 888,677,656.73 | 1,995,913.65 | 890,673,570.38 |
公司负责人:孙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开进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40,899,640.00 | 285,538,684.52 | 3,669,992.00 | 49,794,934.34 | 307,388,796.75 | 779,952,063.6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0,899,640.00 | 285,538,684.52 | 3,669,992.00 | 49,794,934.34 | 307,388,796.75 | 779,952,063.6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6,800.00 | 103,802.89 | -3,669,992.00 | 1,817,099.80 | -17,457,983.44 | -11,883,888.7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170,997.96 | 18,170,997.9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6,800.00 | 103,802.89 | -3,669,992.00 | 3,756,994.8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6,800.00 | -3,011,064.22 | -3,669,992.00 | 642,127.78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114,867.11 | 3,114,867.11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817,099.80 | -35,628,981.40 | -33,811,881.6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817,099.80 | -1,817,099.8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3,811,881.60 | -33,811,881.6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 |
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0,882,840.00 | 285,642,487.41 | 51,612,034.14 | 289,930,813.31 | 768,068,174.86 |
项目 | 2020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0,642,600.00 | 324,387,341.00 | 6,563,858.00 | 43,171,661.11 | 269,920,709.73 | 731,558,453.8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0,642,600.00 | 324,387,341.00 | 6,563,858.00 | 43,171,661.11 | 269,920,709.73 | 731,558,453.8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0,257,040.00 | -38,848,656.48 | -2,893,866.00 | 6,623,273.23 | 37,468,087.02 | 48,393,609.7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6,232,732.25 | 66,232,732.2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08,383.52 | -2,893,866.00 | 4,302,249.5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408,383.52 | 1,408,383.52 | |||||||||
4.其他 | -2,893,866.00 | 2,893,866.00 | |||||||||
(三)利润分配 | 6,623,273.23 | -28,764,645.23 | -22,141,372.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623,273.23 | -6,623,273.23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2,141,372.00 | -22,141,372.00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40,257,040.00 | -40,257,04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40,257,040.00 | -40,257,04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0,899,640.00 | 285,538,684.52 | 3,669,992.00 | 49,794,934.34 | 307,388,796.75 | 779,952,063.61 |
公司负责人:孙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开进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由南京德美世创化工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11月在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注册成立,现总部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泰路8号汇智科技园A3栋之七层、八层。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从事聚氨酯泡沫稳定剂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为聚氨酯泡沫稳定剂,俗称匀泡剂;公司在提供匀泡剂产品的同时也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12个月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 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
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当月1日的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
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
除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不同的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其他应收款——应收押金保证金组合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应收暂付款组合 | ||
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
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1)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2)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 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 | 5 |
1至2年 | 10 |
2至3年 | 30 |
3至4年 | 50 |
4至5年 | 80 |
5年以上 | 100 |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参见本节“五10、金融工具”。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参见本节“五10、金融工具”。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参见本节“五10、金融工具”。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参见本节“五10、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包装物、自制半成品、产成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五10、金融工具”。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或处置组,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参见本节“五10、金融工具”。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参见本节“五10、金融工具”。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参见本节“五10、金融工具”。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人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 | 20 | 5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 | 5、10 | 5、10 | 19、18、9.5、9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 | 5 | 5 | 19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 | 5 | 0、5、10 | 20、19、18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入资产:
(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允价值;
(3)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差异。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本公司后续釆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公司按照本节“五、31.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年限平均法 |
软件 | 5年 | 年限平均法 |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各项费用的摊销期限及摊销方法为:
项目 | 摊销方法 | 摊销期限 |
装修费 | 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 28个月 |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此外,本公司还参与了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计划/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
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优先股/永续债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本公司发行的永续债/优先股等金融工具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整体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
(1)存在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履行的合同义务;
(2)包含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
(3)包含以自身权益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例如转股权等),且该衍生工具不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
(4)存在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的合同条款;
(5)发行方清算时永续债与发行方发行的普通债券和其他债务处于相同清偿顺序的。
不满足上述任何一项条件的永续债/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整体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权益工具。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
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产品销售: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合同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内销,将货物送达客户指定目的地、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外销,主要以FOB、CIF、CFR方式结算,在将货物发出并办理报关手续实际出口后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补助企业相关资产的购建;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补偿企业相关费用或损失;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为:将政府补助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 确认时点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时点: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时点:相关费用或损失发生时。
3、 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 商誉的初始确认;
?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等租金减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对所有租赁选择采用简化方法,不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也不重新评估租赁分类:
? 减让后的租赁对价较减让前减少或基本不变,其中,租赁对价未折现或按减让前折现率折现均可;
? 减让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2022年6月30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增加不影响满足该条件,2022年6月30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减少不满足该条件;以及
? 综合考虑定性和定量因素后认定租赁的其他条款和条件无重大变化。
1、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后续釆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本节“五、30.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5)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租金减让
对于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本公司不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对使用权资产进行计提折旧。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达成减让协议等解除原租金支付义务时,按未折现或减让前折现率折现金额冲减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同时相应调整租赁负债;延期支付租金的,本公司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租赁负债。
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减免期间冲减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延期支付租金的,本公司在原支付期间将应支付的租金确认为应付款项,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付款项。
2、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节“五、10.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节“五、10.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3)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租金减让
? 对于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经营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减免期间冲减租赁收入;延期收取租金的,本公司在原收取期间将应收取的租金确认为应收款项,并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收款项。
? 对于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融资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计算利息并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达成减让协议等放弃原租金收取权利时,按未折现或减让前折现率折现金额冲减原确认的租赁收入,不足冲减的部分计入投资收益,同时相应调整应收融资租赁款;延期收取租金的,本公司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收融资租赁款。
3、 售后租回交易
公司按照本节“五、38.收入”所述原则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1)作为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本节“五、10.金融工具”。
(2)作为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政策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详见本节“五、10.金融工具”。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财政部 于 2018 年 12 月 07 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 租赁》,根据 “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 相应调整。 | 第三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详见其他说明 |
其他说明本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对2021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
公司作为承租人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的调整 | 使用权资产 | 464,474.66 | 1,888,980.74 |
租赁负债 | 237,604.75 | 966,225.21 | |
一年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26,869.91 | 922,755.53 |
作为承租人:
项目 | 本期金额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17,680.13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87,910.04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344,687.60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30,141,457.57 | 630,141,457.57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780.00 | 20,78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63,179,536.51 | 63,179,536.51 | |
应收款项融资 | 27,324,774.06 | 27,324,774.06 | |
预付款项 | 1,448,111.66 | 1,448,111.66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001,367.41 | 1,001,367.41 | |
其中:应收利息 | 476,601.11 | 476,601.11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52,216,112.06 | 52,216,112.06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549,497.14 | 2,549,497.14 | |
流动资产合计 | 777,881,636.41 | 777,881,636.41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60,169,203.44 | 160,169,203.44 | |
在建工程 | 600,000.00 | 600,000.0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64,474.66 | 464,474.66 | |
无形资产 | 22,040,874.24 | 22,040,874.24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65,137.61 | 165,137.6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063,209.29 | 2,063,209.2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818,456.00 | 6,818,456.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21,856,880.58 | 222,321,355.24 | 464,474.66 |
资产总计 | 999,738,516.99 | 1,000,202,991.65 | 464,474.66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901,018.22 | 2,901,018.22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3,428,163.00 | 23,428,163.00 | |
应付账款 | 49,277,383.64 | 49,277,383.64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293,071.24 | 2,293,071.24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6,128,078.25 | 6,128,078.25 | |
应交税费 | 1,628,008.04 | 1,628,008.04 | |
其他应付款 | 16,838,409.00 | 16,838,409.0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26,869.91 | 226,869.91 | |
其他流动负债 | 64,421.69 | 64,421.69 | |
流动负债合计 | 102,558,553.08 | 102,785,422.99 | 226,869.91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37,604.75 | 237,604.75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6,506,393.53 | 6,506,393.5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506,393.53 | 6,743,998.28 | 237,604.75 |
负债合计 | 109,064,946.61 | 109,529,421.27 | 464,474.66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40,899,640.00 | 140,899,64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85,597,786.50 | 285,597,786.50 | |
减:库存股 | 3,669,992.00 | 3,669,992.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119,193.43 | -119,193.43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9,794,934.34 | 49,794,934.34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416,174,481.32 | 416,174,481.3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88,677,656.73 | 888,677,656.73 | |
少数股东权益 | 1,995,913.65 | 1,995,913.6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890,673,570.38 | 890,673,570.38 |
合计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999,738,516.99 | 1,000,202,991.65 | 464,474.66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以下两种方法之一计量使用权资产:
- 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的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93,690,904.73 | 493,690,904.7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780.00 | 20,78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20,933,416.07 | 20,933,416.07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621,264.08 | 621,264.08 | |
其他应收款 | 648,886.30 | 648,886.30 | |
其中:应收利息 | 476,601.11 | 476,601.11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8,641,905.47 | 18,641,905.47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129,842.11 | 2,129,842.11 | |
流动资产合计 | 536,686,998.76 | 536,686,998.76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25,244,174.51 | 225,244,174.5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9,890,093.97 | 49,890,093.97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888,980.74 | 1,888,980.74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65,137.61 | 165,137.6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70,344.26 | 770,344.2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4,756.00 | 14,756.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06,084,506.35 | 307,973,487.09 | 1,888,980.74 |
资产总计 | 842,771,505.11 | 844,660,485.85 | 1,888,980.74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3,428,163.00 | 23,428,163.00 | |
应付账款 | 19,947,473.18 | 19,947,473.18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892,227.91 | 892,227.91 | |
应付职工薪酬 | 3,534,755.29 | 3,534,755.29 | |
应交税费 | 171,031.10 | 171,031.10 | |
其他应付款 | 12,338,346.40 | 12,338,346.4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22,755.53 | 922,755.53 | |
其他流动负债 | 884.48 | 884.48 | |
流动负债合计 | 60,312,881.36 | 61,235,636.89 | 922,755.53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966,225.21 | 966,225.21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506,560.14 | 2,506,560.1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506,560.14 | 3,472,785.35 | 966,225.21 |
负债合计 | 62,819,441.50 | 64,708,422.24 | 1,888,980.74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40,899,640.00 | 140,899,64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85,538,684.52 | 285,538,684.52 | |
减:库存股 | 3,669,992.00 | 3,669,992.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9,794,934.34 | 49,794,934.34 | |
未分配利润 | 307,388,796.75 | 307,388,796.7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79,952,063.61 | 779,952,063.6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842,771,505.11 | 844,660,485.85 | 1,888,980.74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以下两种方法之一计量使用权资产:
- 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的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
(4).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 |
消费税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 7%、1%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详见下表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 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母公司 | 15% |
南京美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 |
南京美思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20% |
MAYSTA INTERNATIONAL LTD | 19% |
MAYSTA INTERNATIONAL GMBH | 31.925% |
美思德(吉林)新材料有限公司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2020年12月2日获取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203200402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故本公司享受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
(2)2019年11月7日获取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193200026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故子公司南京美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享受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以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第一条规定,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额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525,189,430.65 | 621,200,270.61 |
其他货币资金 | 54,004,851.39 | 8,941,186.96 |
合计 | 579,194,282.04 | 630,141,457.57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4,089,221.03 | 3,494,722.05 |
其他说明其他货币资金年末余额包含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53,405,187.12元和远期结汇保证金599,664.27元。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02,866.50 | 20,780.00 |
其中: | ||
衍生金融资产 | 402,866.50 | 20,780.00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402,866.50 | 20,78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79,519,795.24 |
1年以内小计 | 79,519,795.24 |
1至2年 | 443,999.92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5,878.05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79,979,673.2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价值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1,243.20 | 0.08 | 51,243.20 | 1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9,979,673.21 | 100 | 4,028,328.76 | 5.04 | 75,951,344.45 | 66,520,532.66 | 99.92 | 3,340,996.15 | 5.02 | 63,179,536.51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79,979,673.21 | 100 | 4,028,328.76 | 5.04 | 75,951,344.45 | 66,520,532.66 | 99.92 | 3,340,996.15 | 5.02 | 63,179,536.51 |
合计 | 79,979,673.21 | / | / | 75,951,344.45 | 66,571,775.86 | / | 3,392,239.35 | / | 63,179,536.5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79,519,795.24 | 3,975,989.74 | 5 |
1至2年 | 443,999.92 | 44,399.99 | 10 |
2至3年 | 30 | ||
3至4年 | 15,878.05 | 7,939.03 | 50 |
4至5年 | 80 | ||
5年以上 | 100 | ||
合计 | 79,979,673.21 | 4,028,328.76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 | 转销或核 | 其他变动 |
回 | 销 | |||||
账龄组合 | 3,340,996.15 | 687,332.61 | 4,028,328.76 | |||
单项计提 | 51,243.20 | 51,243.20 | ||||
合计 | 3,392,239.35 | 687,332.61 | 51,243.20 | 4,028,328.7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51,243.2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陶氏化学集团 | 13,384,200.00 | 16.73 | 669,210.00 |
上海璧程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 7,892,064.46 | 9.87 | 394,603.22 |
万华化学集团 | 7,721,900.00 | 9.65 | 386,095.00 |
赢创集团 | 5,361,038.19 | 6.70 | 268,051.91 |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 | 4,876,031.31 | 6.10 | 243,801.57 |
合计 | 39,235,233.96 | 49.06 | 1,961,761.70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6,795,194.41 | 27,324,774.06 |
合计 | 6,795,194.41 | 27,324,774.06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终止确认 | 期末余额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应收票据 | 27,324,774.06 | 184,557,342.67 | 205,086,922.32 | 6,795,194.41 | |
合计 | 27,324,774.06 | 184,557,342.67 | 205,086,922.32 | 6,795,194.41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701,332.61 | 99.96 | 1,447,511.66 | 99.96 |
1至2年 | 1,476.00 | 0.04 | 600.00 | 0.04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3,702,808.61 | 100.00 | 1,448,111.66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陶氏(张家港)投资有限公司 | 1,122,180.40 | 30.31 |
恒博(中港)有限公司 | 775,285.13 | 20.94 |
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 | 283,018.86 | 7.64 |
梦驰(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61,840.00 | 7.07 |
沈阳市金科试剂有限公司 | 251,400.00 | 6.79 |
合计 | 2,693,724.39 | 72.75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5,128,694.40 | 476,601.11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54,165.97 | 524,766.30 |
合计 | 5,482,860.37 | 1,001,367.4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1,014,083.33 | 21,741.11 |
委托贷款 | ||
债券投资 | ||
大额存单 | 4,114,611.07 | 454,860.00 |
合计 | 5,128,694.40 | 476,601.11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09,305.15 |
1年以内小计 | 309,305.15 |
1至2年 | 10,000.00 |
2至3年 | 66,894.39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9,000.00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34,708.00 |
合计 | 429,907.54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 | 121,202.39 | 120,602.39 |
代扣代缴住房公积金 | 91,079.00 | 96,966.00 |
代扣代缴社保 | 101,453.39 | 186,638.21 |
备用金 | 30,000.00 | |
出口退税款 | 86,172.76 | 188,776.16 |
合计 | 429,907.54 | 592,982.76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68,216.46 | 68,216.46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7,525.11 | 7,525.11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75,741.57 | 75,741.57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8,216.46 | 7,525.11 | 75,741.57 | |||
合计 | 68,216.46 | 7,525.11 | 75,741.5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本公司员工 | 代扣代缴社会保险 | 89,202.73 | 1年以内 | 20.75 | 4,460.14 |
本公司员工 | 代扣代缴住房公积金 | 87,033.32 | 1年以内 | 20.24 | 4,351.67 |
出口退税款 | 出口退税款 | 86,172.76 | 1年以内 | 20.04 | 4,308.64 |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租金押金 | 64,194.39 | 2-3年 | 14.93 | 19,258.32 |
南京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 押金 | 19,708.00 | 5年以上 | 4.58 | 19,708.00 |
合计 | / | 346,311.20 | / | 80.54 | 52,086.77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31,337,981.31 | 31,337,981.31 | 19,158,843.07 | 19,158,843.07 | ||
在产品 | 8,079,398.86 | 8,079,398.86 | 4,608,609.04 | 4,608,609.04 | ||
库存商品 | 29,118,678.96 | 29,118,678.96 | 28,283,450.82 | 28,283,450.82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包装物 | 190,363.20 | 190,363.20 | 165,209.13 | 165,209.13 | ||
合计 | 68,726,422.33 | 68,726,422.33 | 52,216,112.06 | 52,216,112.06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4,548,799.30 | 2,320,719.38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228,777.76 | |
合计 | 4,548,799.30 | 2,549,497.14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权益工具投资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合计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44,260,222.20 | 160,169,203.44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44,260,222.20 | 160,169,203.4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14,950,275.85 | 102,162,362.11 | 4,325,806.34 | 9,623,440.06 | 231,061,884.36 |
2.本期增加金额 | 366,112.94 | 94,805.31 | 471,866.32 | 932,784.57 | |
(1)购置 | 94,805.31 | 471,866.32 | 566,671.63 | ||
(2)在建工程转入 | 366,112.94 | 366,112.94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16,049.08 | 676,368.94 | 158,153.22 | 1,150,571.24 | |
(1)处置或报废 | 676,368.94 | 158,153.22 | 834,522.16 | ||
(2)在建工程转出 | 316,049.08 | 316,049.08 | |||
4.期末余额 | 115,316,388.79 | 101,846,313.03 | 3,744,242.71 | 9,937,153.16 | 230,844,097.6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4,016,249.46 | 38,265,770.46 | 2,306,937.42 | 6,303,723.58 | 70,892,680.92 |
2.本期增加金额 | 5,475,871.09 | 9,614,328.81 | 528,435.98 | 750,474.09 | 16,369,109.97 |
(1)计提 | 5,475,871.09 | 9,614,328.81 | 528,435.98 | 750,474.09 | 16,369,109.97 |
3.本期减少金额 | 589,166.28 | 85,235.68 | 674,401.96 | ||
(1)处置或报废 | 589,166.28 | 85,235.68 | 674,401.96 | ||
4.期末余额 | 29,492,120.55 | 47,880,099.27 | 2,246,207.12 | 6,968,961.99 | 86,587,388.9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5,824,268.24 | 53,966,213.76 | 1,498,035.59 | 2,971,704.61 | 144,260,222.20 |
2.期初账面价值 | 90,934,026.39 | 63,896,591.65 | 2,018,868.92 | 3,319,716.48 | 160,169,203.44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汇智科技园办公楼 | 23,755,991.72 | 目前正在办理土地及房产手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35,262,206.54 | 600,000.00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35,262,206.54 | 6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4.5万吨/年有机胺系列产品项目 | 35,262,206.54 | 35,262,206.54 | 600,000.00 | 600,000.00 | ||
合计 | 35,262,206.54 | 35,262,206.54 | 600,000.00 | 600,000.00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4.5万吨/年有机胺系列产品项目(一期2.5万吨/年有机胺催化剂项目) | 43,869.45 | 60.00 | 3,466.22 | 3,526.22 | 15.45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43,869.45 | 60.00 | 3,466.22 | 3,526.22 | / | / | / | / |
说明:1.该项目总预算48,877.95万元,其中土地款金额5,008.50万元,扣除土地款后预算数为43,869.45万元。
2.计算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时包含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的3,252.19万元,该金额为已付款未到货的工程设备。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64,474.66 | 464,474.66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464,474.66 | 464,474.6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2,237.32 | 232,237.32 |
(1)计提 | 232,237.32 | 232,237.3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232,237.32 | 232,237.3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32,237.34 | 232,237.34 |
2.期初账面价值 | 464,474.66 | 464,474.66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管理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6,096,590.05 | 3,999,958.75 | 720,020.87 | 30,816,569.6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0,085,000.00 | 50,085,000.00 | |||
(1)购置 | 50,085,000.00 | 50,085,000.0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25,797.02 | 225,797.02 | |||
(1)处置 | 225,797.02 | 225,797.02 | |||
4.期末余额 | 76,181,590.05 | 3,999,958.75 | 494,223.85 | 80,675,772.65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218,949.04 | 3,999,958.75 | 556,787.64 | 8,775,695.4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89,731.84 | 27,901.73 | 1,217,633.57 | ||
(1)计提 | 1,189,731.84 | 27,901.73 | 1,217,633.5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3,869.03 | 83,869.03 |
(1)处置 | 83,869.03 | 83,869.03 | |||
4.期末余额 | 5,408,680.88 | 3,999,958.75 | 500,820.34 | 9,909,459.97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0,772,909.17 | 70,772,909.1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1,877,641.01 | 163,233.23 | 22,040,874.24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165,137.61 | 82,568.88 | 82,568.73 | ||
合计 | 165,137.61 | 82,568.88 | 82,568.73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4,034,723.16 | 598,515.67 | 3,406,838.40 | 504,580.48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91,017.38 | 28,652.61 | 639,201.80 | 95,880.27 |
可抵扣亏损 | 1,185,179.28 | 296,294.82 | 272,423.19 | 68,105.80 |
股权激励费用 | 2,631,919.01 | 394,787.86 | ||
固定资产折旧税会差异 | 180,085.73 | 27,012.86 | 180,085.73 | 27,012.86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5,726,362.81 | 858,954.43 | 6,506,393.44 | 975,959.02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382,086.50 | -57,312.98 | -20,780.00 | -3,117.00 |
合计 | 10,935,281.86 | 1,752,117.41 | 13,616,081.57 | 2,063,209.29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69,347.17 | 53,617.40 |
可抵扣亏损 | 13,680,499.12 | 11,877,820.06 |
合计 | 13,749,846.29 | 11,931,437.46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长期资产预付款项 | 52,654,575.09 | 52,654,575.09 | 6,818,456.00 | 6,818,456.00 | ||
合计 | 52,654,575.09 | 52,654,575.09 | 6,818,456.00 | 6,818,456.00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2,901,018.22 | |
信用借款 | ||
合计 | 2,901,018.22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92,606,181.20 | 23,428,163.00 |
合计 | 92,606,181.20 | 23,428,163.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原辅材料款 | 29,576,383.73 | 46,494,664.44 |
应付包装材料款 | 1,697,850.81 | 2,782,719.20 |
应付运费 | 8,830,572.26 | |
应付设备款 | 57,350.89 | |
合计 | 40,162,157.69 | 49,277,383.6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转让商品收到的预收账款 | 1,261,461.83 | 2,293,071.24 |
合计 | 1,261,461.83 | 2,293,071.24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6,128,078.25 | 30,852,485.58 | 31,291,931.25 | 5,688,632.5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928,739.48 | 1,928,739.48 | ||
三、辞退福利 | 235,163.71 | 235,163.71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6,128,078.25 | 33,016,388.77 | 33,455,834.44 | 5,688,632.58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5,991,034.54 | 26,384,555.32 | 26,838,010.75 | 5,537,579.11 |
二、职工福利费 | 1,371,639.24 | 1,371,639.24 | ||
三、社会保险费 | 1,418,305.26 | 1,418,305.26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175,630.25 | 1,175,630.25 | ||
工伤保险费 | 146,498.15 | 146,498.15 | ||
生育保险费 | 96,176.86 | 96,176.86 | ||
四、住房公积金 | 1,124,298.00 | 1,124,298.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37,043.71 | 553,687.76 | 539,678.00 | 151,053.47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6,128,078.25 | 30,852,485.58 | 31,291,931.25 | 5,688,632.58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869,665.96 | 1,869,665.96 | ||
2、失业保险费 | 59,073.52 | 59,073.52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1,928,739.48 | 1,928,739.4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551,333.92 | 33,053.07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1,169,239.71 | 1,149,737.50 |
个人所得税 | 572,780.95 | 87,391.5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9,888.51 | 17,299.51 |
教育费附加 | 42,777.52 | 12,356.80 |
房产税 | 240,196.65 | 315,803.33 |
土地使用税 | 92,700.77 | 1,292.24 |
印花税 | 11,074.00 | |
合计 | 2,728,918.03 | 1,628,008.04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7,150,944.92 | 16,838,409.00 |
合计 | 7,150,944.92 | 16,838,409.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工程及设备费 | 475,885.65 | 1,534,202.15 |
运杂费 | 4,132,176.23 |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款 | 3,669,992.00 | |
其他 | 1,859,393.21 | 3,052,485.47 |
购房款 | 4,815,666.06 | 4,449,553.15 |
合计 | 7,150,944.92 | 16,838,409.0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37,604.75 | 226,869.91 |
合计 | 237,604.75 | 226,869.91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增值税 | 66,881.34 | 64,421.69 |
合计 | 66,881.34 | 64,421.69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屋租赁 | 237,604.75 | |
合计 | 237,604.75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6,506,393.53 | 780,030.72 | 5,726,362.81 | 摊销政府补助 | |
合计 | 6,506,393.53 | 780,030.72 | 5,726,362.81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新一代聚氨酯泡沫稳定剂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6,506,393.53 | 780,030.72 | 5,726,362.81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6,506,393.53 | 780,030.72 | 5,726,362.8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40,899,640.00 | -16,800 | -16,800 | 140,882,840.00 |
其他说明:
2021年06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股份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16,800股,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40,882,840.00元。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82,936,843.20 | 2,877,544.00 | 152,061.79 | 285,662,325.41 |
其他资本公积 | 2,660,943.30 | 216,600.70 | 2,877,544.00 | |
合计 | 285,597,786.50 | 3,094,144.70 | 3,029,605.79 | 285,662,325.4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期解锁部分由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溢价。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授予限制性股票就回购义务确认的库存股 | 3,669,992.00 | 3,669,992.00 | ||
合计 | 3,669,992.00 | 3,669,992.0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021年06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股份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股份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16,800股,回购价格为6.98元/股,可解除限售的首次股份数量为469,280股。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股份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的议案》,预留授予的激励股份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预留股份数量为28,000股。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9,193.43 | -189,550.03 | -189,550.04 | -308,743.47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19,193.43 | -189,550.03 | -189,550.04 | -308,743.47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19,193.43 | -189,550.03 | -189,550.04 | -308,743.47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49,794,934.34 | 1,817,099.80 | 51,612,034.14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49,794,934.34 | 1,817,099.80 | 51,612,034.14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16,174,481.32 | 333,972,731.7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16,174,481.32 | 333,972,731.7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3,816,103.25 | 110,966,394.7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817,099.80 | 6,623,273.23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3,811,881.60 | 22,141,372.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44,361,603.17 | 416,174,481.3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80,732,320.95 | 362,679,066.35 | 379,930,818.10 | 232,499,463.24 |
其他业务 | 14,223,419.76 | 13,972,465.16 | 9,618,298.50 | 7,984,519.59 |
合计 | 494,955,740.71 | 376,651,531.51 | 389,549,116.60 | 240,483,982.83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58,418.40 | 1,244,810.54 |
教育费附加 | 613,156.03 | 889,150.37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967,499.99 | 819,316.39 |
土地使用税 | 680,413.43 | 390,239.11 |
车船使用税 | 4,440.00 | 6,120.00 |
印花税 | 202,201.67 | 116,780.50 |
合计 | 3,326,129.52 | 3,466,416.91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运杂费 | 2,672,654.44 | 1,956,299.08 |
职工薪酬 | 6,508,493.33 | 8,811,919.70 |
差旅费 | 455,970.83 | 712,765.54 |
市场拓展费 | 1,409,570.18 | 2,178,418.86 |
交际应酬费 | 1,474,595.20 | 1,195,881.34 |
车辆营运费 | 107,071.51 | 131,694.07 |
办公费 | 214,957.10 | 1,183,603.84 |
折旧费 | 220,968.26 | 282,419.58 |
服务费 | 2,093,463.93 | 423,021.32 |
租赁费 | 87,910.04 | 500,819.89 |
其他费用 | 37,810.62 | 183,069.60 |
合计 | 15,283,465.44 | 17,559,912.82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8,140,152.25 | 7,470,456.69 |
折旧及摊销 | 4,643,908.51 | 3,589,201.25 |
地方规费 | 79,555.07 | 93,467.52 |
交际应酬费 | 698,166.41 | 1,338,768.13 |
董事会费 | 220,238.06 | 214,285.68 |
咨询顾问费 | 901,691.89 | 2,337,374.03 |
绿化清洁费 | 119,273.94 | 154,591.91 |
车辆营运费 | 290,938.28 | 313,042.25 |
差旅费 | 147,704.17 | 94,058.91 |
办公费 | 202,378.67 | 260,393.76 |
租赁费 | 241,044.66 | 163,429.69 |
其他费用 | 2,051,179.99 | 1,770,021.00 |
合计 | 17,736,231.90 | 17,799,090.82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1,736,358.77 | 10,742,842.12 |
直接投入 | 7,136,886.39 | 6,538,728.80 |
折旧与摊销 | 3,089,875.76 | 3,469,956.37 |
其他支出 | 211,281.20 | 188,516.10 |
合计 | 22,174,402.12 | 20,940,043.39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18,730.35 | 517,135.88 |
减:利息收入 | -13,602,914.40 | -7,432,089.20 |
汇兑损益 | 3,835,103.17 | 2,089,229.11 |
手续费 | 287,945.12 | 272,347.38 |
合计 | -9,461,135.76 | -4,553,376.83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566,095.73 | 1,989,781.94 |
合计 | 1,566,095.73 | 1,989,781.94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715,646.60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理财产品收益 | 8,935,619.45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持有期间产生的投资收益 | 285,714.00 | 285,714.00 |
合计 | 1,001,360.60 | 9,221,333.45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82,086.50 | 20,780.00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382,086.50 | 20,78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382,086.50 | 20,780.00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691,248.43 | 203,634.12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7,532.32 | 14,267.05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698,780.75 | 217,901.17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148,982.11 | 15,274,734.74 |
合计 | -148,982.11 | 15,274,734.74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196.12 | 196.12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196.12 | 196.12 | |
无形资产处置利 |
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搬迁奖励 | 9,945,707.51 | ||
其他 | 229,481.58 | 4,547.89 | 229,481.58 |
合计 | 229,677.70 | 9,950,255.40 | 229,677.7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607.95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607.95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112,081.98 | 1,017,903.49 | 112,081.98 |
债务重组损失 | 32,064.00 | ||
滞纳金 | 994.27 | 1,214.61 | 994.27 |
其他 | 3,138.98 | 8,260.36 | 3,138.98 |
合计 | 116,215.23 | 1,061,050.41 | 116,215.23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7,346,866.85 | 17,770,946.8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11,091.88 | 297,725.34 |
合计 | 7,657,958.73 | 18,068,672.18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71,460,358.4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0,719,053.7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06,064.66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2,565.54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313,338.04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344,257.86 |
所得税费用 | 7,657,958.7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57、其他综合收益”。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8,856,709.99 | 7,316,392.20 |
政府补助 | 786,065.01 | 1,214,299.11 |
保证金 | 2,916,000.00 | |
往来款、备用金 | 2,370,403.78 | 2,045,932.98 |
合计 | 12,013,178.78 | 13,492,624.29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个人往来 | 35,006.48 | 47,508.59 |
单位往来 | 4,011,285.44 | 785,123.62 |
手续费 | 275,413.34 | 272,347.38 |
付现的费用 | 20,945,723.19 | 22,481,362.95 |
保证金 | 12,867,140.03 | 4,216,561.96 |
其他 | 828,505.12 | 1,059,442.46 |
合计 | 38,963,073.60 | 28,862,346.96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投资理财产品收益 | 715,646.60 | 9,795,202.11 |
收到被投资企业分红 | 285,714.00 | 285,714.00 |
定期存款到期 | 280,000,000.00 | 518,000,000.00 |
大额存单赎回 | 130,000,000.00 | |
合计 | 411,001,360.60 | 528,080,916.11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投资理财产品 | 218,000,000.00 | |
购买定期存款 | 260,000,000.00 | 250,000,000.00 |
购买大额存单 | 110,000,000.00 | 80,000,000.00 |
合计 | 370,000,000.00 | 548,0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租赁本金 | 244,550.04 | |
合计 | 244,550.04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63,802,399.69 | 110,962,308.4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信用减值损失 | 698,780.75 | 217,901.17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6,369,109.97 | 15,714,710.45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32,237.32 |
无形资产摊销 | 549,833.58 | 571,399.7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82,568.88 | 27,522.9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48,982.11 | -25,220,442.25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607.95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82,086.50 | -20,780.0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756,568.69 | 2,606,364.99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01,360.60 | -9,221,333.4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58,074.68 | 297,438.52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133,114.67 | -13,495,020.3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062,915.60 | -10,906,343.8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1,240,277.27 | 31,718,501.47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559,355.57 | 103,253,835.81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35,189,430.65 | 291,200,270.6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91,200,270.61 | 236,755,647.88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6,010,839.96 | 54,444,622.73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35,189,430.65 | 291,200,270.61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35,189,430.65 | 291,200,270.6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 |
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5,189,430.65 | 291,200,270.61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4,004,851.39 | 银行承兑汇票与远期结汇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合计 | 54,004,851.39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1,568,361.77 | 6.3757 | 9,999,404.14 |
欧元 | 1,884,959.18 | 7.2197 | 13,608,839.79 |
英镑 | 43,453.14 | 8.6064 | 373,975.10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3,363,721.90 | 6.3757 | 21,446,081.72 |
欧元 | 1,547,457.15 | 7.2197 | 11,172,176.39 |
港币 | |||
应付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612,145.88 | 6.3757 | 3,902,858.49 |
欧元 |
港币 | |||
预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122,726.80 | 6.3757 | 782,469.26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60,200.25 | 其他收益 | 60,200.25 |
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 | 171,992.76 | 其他收益 | 171,992.76 |
新一代聚氨酯泡沫稳定剂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8,100,000.00 | 递延收益 | 780,030.72 |
市级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第三批) | 8,000.00 | 其他收益 | 8,000.00 |
职培补贴 | 28,000.00 | 其他收益 | 28,000.00 |
2020年南京市高层次人才科技贡献补贴 | 80,575.00 | 其他收益 | 80,575.00 |
2021年南京市高层次人才科技贡献区级拨款 | 241,725.00 | 其他收益 | 241,725.00 |
2020年区级节水型企业补助 | 5,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 |
2021年江北新区灵雀计划政策兑现资金 | 160,745.00 | 其他收益 | 160,745.00 |
2021年江北新区绿色金融奖补资金(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补贴) | 20,327.00 | 其他收益 | 20,327.00 |
留宁职业培训补贴费用 | 9,500.00 | 其他收益 | 9,500.00 |
合计 | 8,886,065.01 | 1,566,095.73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与上期相比本期新增合并单位1家。MAYSTA INTERNATIONAL GMBH:2020年9月通过总经理办公会,公司以自有资金在德国法兰克福设立一家境外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万欧元,该项目投资总额为100万欧元,2021年4月完成注册。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从事聚氨酯助剂的销售、应用研究技术服务及海外业务拓展。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南京美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南京市 | 南京市 | 化工产品研发、制造、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南京美思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南京市 | 南京市 | 化工产品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MAYSTA INTERNATIONAL LTD | 英国 | 英国 | 化工产品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美思德(吉林)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吉林市 | 吉林市 | 化工产品研发、制造、销售 | 70.00 | 28.00 | 投资设立 |
MAYSTA INTERNATIONAL GMBH | 德国 | 德国 | 化工产品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股权投资、借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应收票据、应付票据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本公司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一)信用风险
2021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以及本公司承担的财务担保,具体包括: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公司成立了一个小组负责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公司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1)本公司无已逾期未减值的金融资产。
(2)已发生单项减值的金融资产的分析,包括判断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所考虑的因素。
(二)流动性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
(三)市场风险
外汇风险: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欧元、英镑有关,除本公司以美元、欧元、英镑进行部分采购和销售及境外子公司用英镑结算外,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于2021年12月31日,除下表所述资产或负债为美元、欧元、英镑余额外,本公司的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该等外币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外汇风险可能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项目 | 年末数 | 年初数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其中:美元 | 1,568,361.77 | 2,670,930.82 |
欧元 | 1,884,959.18 | 495,811.00 |
英镑 | 43,453.14 | 381,594.77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3,363,721.90 | 1,634,442.30 |
欧元 | 1,547,457.15 | 1,187,001.50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612,145.88 | |
预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122,726.80 | 183,680.59 |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外汇风险的影响。外汇风险应对措施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四)2、汇率波动风险”。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402,866.50 | 402,866.5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402,866.50 | 402,866.50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6,795,194.41 | 6,795,194.41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6,795,194.41 | 30,402,866.50 | 37,198,060.91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系应收款项融资,其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余额与公允价值相近。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系衍生金融资产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 研发、生产、销售液体硅橡胶、液体硅橡胶制品、皮革涂层剂(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 | 15,000万元 | 53.14 | 53.14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德美集团成立于2007年4月27日,法定代表人为黄冠雄先生,住所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海尾居委会广珠公路边,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5,000万元。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仅对下属控股企业的股权进行管理,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业务。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黄冠雄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广东德雄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佛山德盛天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上海德美化工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无锡惠山德美化工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无锡市德美化工技术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石家庄德美化工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武汉德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佛山市顺德区德美瓦克有机硅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福建省晋江新德美化工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成都德美精英化工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绍兴德美科技园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绍兴德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汕头市德美实业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山东德美化工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广东德美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佛山市顺德区美龙环戊烷化工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明仁精细化工(嘉兴)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广东英农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广东英农农牧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广东英农食品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广东德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广东顺德焦耳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佛山市顺德区容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广东德美印尼化工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四川亭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佛山市顺德区粤亭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佛山市顺德区龙亭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石家庄亭江商贸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桐乡海亭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施华特秘鲁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浙江德荣化工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宁波世创物产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 |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 |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 |
广东车翼物联信息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 |
佛山市顺德区昌连荣投资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管的企业 |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管的企业 |
网经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担任高管的企业 |
南京新拓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管的企业 |
南京拓讯科技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控制的企业 |
深圳市森日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 |
佛山市顺德区瑞奇投资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管的企业 |
佛山市顺德区德怡创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 |
佛山市顺德区德和恒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担任副董事长的企业 |
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 |
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 |
永祺(中国)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 |
江苏信新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 |
江苏新华日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 |
江苏淘淘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 |
江苏力强集团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控制的企业 |
江苏力强化工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控制的企业 |
溧阳市弘强进出口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控制的企业 |
溧阳市力强水泥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控制的企业 |
江苏波力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控制的企业 |
溧阳市起航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 |
佛山市顺德区德美投资有限公司 | 过去十二个月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河北美龙化工有限公司 | 过去十二个月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濮阳市中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过去十二个月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南京通泽成和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 过去十二个月内,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 |
南京波联电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 过去十二个月内,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管的企业 |
上海市普旺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 过去十二个月内,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 |
岳阳奥特投资有限公司 | 过去十二个月内,关联自然人担任高管的企业 |
徐志坚 | 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独立董事 |
孙宇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黄冠雄 | 公司董事 |
金一 | 公司董事 |
高明波 | 公司董事 |
陈青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张伟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林辉 | 公司独立董事 |
蒋剑春 | 公司独立董事 |
邓德强 | 公司独立董事 |
宋琪 | 公司监事会主席 |
张玉琴 | 公司监事 |
庄新玲 | 公司监事 |
徐开进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何国英 | 关联法人的董事 |
金致成 | 宁波世创物产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IT服务费 | 94,339.62 | 188,679.24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全年IT服务费合同200,000.00元(含税)。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528.17 | 533.33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497,280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 |
其他说明无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5,109,681.94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245,624.92 |
其他说明
根据本公司2018年4月1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核心员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15.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97.00万股,预留18.00万股。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36个月内按30%:30%:40%的比例分三期解除限售。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10.62元。
2018年5月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首次授予权益的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部分拟授予其的限制性股票7.20万股,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97.00万股调整为
89.80万股;由于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1.60元(含税),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调整为每股10.46元,授予日为2018年5月3日。
2018年9月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原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18.00万股根据实际授予情况调整为5.00万股,授予2名激励对象,授予价格为8.34元/股,授予日为2018年9月5日。
2019年6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部分激励股份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对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以及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注销股数305,400股,减少库存股3,162,684.00元,其中减少股本305,400元,减少资本公积2,857,284.00元。
2020年6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股份回购价格及股份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和《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的议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0.33元/股调整为7.22元/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股份数量由607,600股调整为850,640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8.21元/股调整为5.71元/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预留股份数量由35,000股调整为49,000股。其中,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首次股份数量为364,560股,并于2020年6月22日上市流通。
2020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股份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权益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核查。预留授予的激励股份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预留股份数量为21,000股。
2021年06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股份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股份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16,800股,回购价格为6.98元/股,可解除限售的首次股份数量为469,280股。
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股份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的议案》,预留授予的激励股份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预留股份数量为28,000股。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20,146,246.12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20,146,246.12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3,779,222.72 |
1年以内小计 | 33,779,222.72 |
1至2年 | 7,074.47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5,878.05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33,802,175.24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3,802,175.24 | 100 | 1,697,607.62 | 5.02 | 32,104,567.62 | 22,039,353.24 | 100 | 1,105,937.17 | 5.02 | 20,933,416.07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33,802,175.24 | 100 | 1,697,607.62 | 5.02 | 32,104,567.62 | 22,039,353.24 | 100 | 1,105,937.17 | 5.02 | 20,933,416.07 |
合计 | 33,802,175.24 | / | 1,697,607.62 | / | 32,104,567.62 | 22,039,353.24 | / | 1,105,937.17 | / | 20,933,416.0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3,779,222.72 | 1,688,961.14 | 5 |
1至2年 | 7,074.47 | 707.45 | 10 |
2至3年 | 30 | ||
3至4年 | 15,878.05 | 7,939.03 | 50 |
4至5年 | 80 | ||
5年以上 | 100 | ||
合计 | 33,802,175.24 | 1,697,607.62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账龄组合 | 1,105,937.17 | 591,670.45 | 1,697,607.62 | |||
合计 | 1,105,937.17 | 591,670.45 | 1,697,607.6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科思创集团 | 4,526,123.06 | 13.39 | 226,306.15 |
赢创集团 | 4,469,238.19 | 13.22 | 223,461.91 |
美国HUNTSMAN | 3,986,699.71 | 11.79 | 199,334.99 |
Maysta International GmbH | 3,901,259.47 | 11.54 | 195,062.97 |
德国Performance | 1,920,223.61 | 5.68 | 96,011.18 |
合计 | 18,803,544.04 | 55.63 | 940,177.20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5,211,472.19 | 476,601.11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54,105.63 | 172,285.19 |
合计 | 5,365,577.82 | 648,886.3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1,004,500.00 | 476,601.11 |
委托贷款 | 94,111.11 | |
债券投资 | ||
大额存单 | 4,112,861.08 | |
合计 | 5,211,472.19 | 476,601.11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98,715.32 |
1年以内小计 | 98,715.32 |
1至2年 | 10,000.00 |
2至3年 | 66,894.39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9,000.00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84,609.71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代扣代缴住房公积金 | 35,438.00 | 50,928.00 |
代扣代缴社保 | 38,277.32 | 50,419.62 |
租金及押金 | 85,894.39 | 85,894.39 |
备用金 | 25,000.00 | |
合计 | 184,609.71 | 187,242.01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14,956.82 | 14,956.82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5,547.26 | 15,547.26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30,504.08 | 30,504.08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账龄组合 | 14,956.82 | 15,547.26 | 30,504.08 | |||
合计 | 14,956.82 | 15,547.26 | 30,504.0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租金押金 | 64,194.39 | 2-3年 | 34.77 | 19,258.32 |
本公司员工 | 住房公积金 | 38,277.32 | 1年以内 | 20.73 | 1,913.87 |
本公司员工 | 社保费 | 35,438.00 | 1年以内 | 19.20 | 1,771.90 |
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押金 | 10,000.00 | 1-2年 | 5.42 | 1,000.00 |
本公司员工 | 备用金 | 10,000.00 | 1年以内 | 5.42 | 500.00 |
合计 | / | 157,909.71 | / | 85.54 | 24,444.09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70,777,793.68 | 13,014,605.19 | 257,763,188.49 | 225,244,174.51 | 225,244,174.51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270,777,793.68 | 13,014,605.19 | 257,763,188.49 | 225,244,174.51 | 225,244,174.51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南京美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181,854,924.51 | 160,381.32 | 98,640.00 | 181,916,665.83 | ||
南京美思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MAYSTA INTERNATIONAL LTD | 13,389,250.00 | 13,389,250.00 | 13,014,605.19 | 13,014,605.19 | ||
美思德(吉林)新材料有限公司 | 28,000,000.00 | 42,000,000.00 | 70,000,000.00 | |||
MAYSTA INTERNATIONAL GMBH | 3,471,877.85 | 3,471,877.85 | ||||
合计 | 225,244,174.51 | 45,632,259.17 | 98,640.00 | 270,777,793.68 | 13,014,605.19 | 13,014,605.19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04,442,548.88 | 148,520,696.46 | 154,065,495.29 | 86,729,857.96 |
其他业务 | 7,197,230.78 | 5,715,463.93 | 9,050,005.62 | 7,437,874.64 |
合计 | 211,639,779.66 | 154,236,160.39 | 163,115,500.91 | 94,167,732.60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715,646.60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持有期间产生的投资收益 | 285,714.00 | 285,714.00 |
理财产品收益 | 8,250,682.78 | |
合计 | 1,001,360.60 | 8,536,396.78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6,304.75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566,095.7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 |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1,598.2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78,561.2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5.31 | |
合计 | 1,465,442.7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07 | 0.45 | 0.4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91 | 0.44 | 0.44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孙宇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4月2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