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冠福 公告编号:2022-038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812,483,534.53 | 2,988,443,936.65 | -5.8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5,251,288.22 | 53,154,680.28 | 116.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79,479,364.50 | 67,141,351.25 | 18.3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0,132,613.90 | -86,028,496.68 | 135.0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38 | 0.0202 | 116.8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38 | 0.0202 | 116.8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32% | 2.01% | 1.31%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9,537,808,792.48 | 9,359,889,356.84 | 1.9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3,534,542,631.98 | 3,418,813,143.63 | 3.39%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报告期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878,578.4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883,197.89 | 主要系公司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所致 |
债务重组损益 | 8,094,427.00 | 主要系控股股东(林氏家族)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名义违规对外担保以及公司对同孚实业担保事项和解冲回影响所致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9,136,334.71 | 主要系控股股东(林氏家族)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名义违规对外担保以及公司对同孚实业及冠福实业担保计提利息影响所致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001,383.91 | 主要是能特石首合同补偿收入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7,468,568.14 | 主要系控股股东(林氏家族)以公司名义违规借款和解转回影响所致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633,410.3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784,486.61 | |
合计 | 35,771,923.72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应收票据下降100%,主要系票据到期兑付影响所致;
2、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增长36.72%,主要系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应收款增加影响所致;
3、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增长44.76%,主要系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影响所致;
4、报告期末在建工程下降92.92%,主要系工程项目完工转固影响所致;
5、报告期末合同负债增长38.74%,主要系已签订未完成履约合同增加影响所致;
6、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下降39.48%,主要系支付上年奖金减少影响所致;
7、报告期销售费用同比下降59.54%,主要系会计核算部份运费计入成本影响所致;
8、报告期财务费用同比增长30.42%,主要系利息费用增长影响所致;
9、报告期其他收益同比下降36.07%,主要系政府补助收入减少影响所致;10、报告期投资收益同比增长99.60%,主要系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增加影响所致;
11、报告期信用减值损失同比下降246.94%,主要系原大股东违规借款、开票事项和解冲回影响所致;
12、报告期营业外收入同比增长2762.29%,主要系子公司合同补偿收入影响所致;
13、报告期营业外支出同比下降56.73%,主要系原大股东违规事项计提的损失减少影响所致;
14、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35.03%,主要系货款通过票据结算对流量影响所致;
15、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243.48%,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影响所致;
16、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
102.41%,主要系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影响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0,500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 性质 | 持股 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陈烈权 | 境内自然人 | 11.66% | 307,163,822 | 230,372,866 | 质押 | 230,000,000 | |||
汕头市金创盈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8.79% | 231,478,254 | 231,478,254 | 质押 | 230,499,999 | |||
林福椿 | 境内自然人 | 5.13% | 135,027,006 | 0 | 质押 | 134,999,900 | |||
冻结 | 135,027,006 | ||||||||
深圳耀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70% | 97,517,525 | 0 | |||||
刘飞达 | 境内自然人 | 3.08% | 81,031,415 | 0 | |||||
北京天宇泽华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19% | 57,550,100 | 0 | |||||
石惠芳 | 境内自然人 | 2.17% | 57,200,000 | 0 | |||||
荆州城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92% | 50,524,935 | 0 | |||||
蔡鹤亭 | 境内自然人 | 1.92% | 50,500,055 | 0 | 质押 | 32,600,000 | |||
汕头市金塑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55% | 40,849,101 | 40,849,101 | 质押 | 12,000,00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林福椿 | 135,027,006 | 人民币普通股 | 135,027,006 | ||||||
深圳耀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7,517,525 | 人民币普通股 | 97,517,525 | ||||||
刘飞达 | 81,031,415 | 人民币普通股 | 81,031,415 | ||||||
陈烈权 | 76,790,956 | 人民币普通股 | 76,790,956 | ||||||
北京天宇泽华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57,550,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7,550,100 | ||||||
石惠芳 | 57,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7,200,000 |
荆州城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50,524,935 | 人民币普通股 | 50,524,935 |
蔡鹤亭 | 50,800,055 | 人民币普通股 | 50,800,055 |
林文智 | 29,753,354 | 人民币普通股 | 29,753,354 |
吴祖春 | 20,388,388 | 人民币普通股 | 20,388,388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林福椿与林文智是父子,二人存在关联关系,其他股东相互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的关系。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原控股股东违规事项及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未履行公司内部审批决策程序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对外借款等违规事项,截至2018年10月14日,公司原控股股东未能筹措到能有效解决债务的资金,前述公司原控股股东违规事项尚未能解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3.3.1条、第13.3.2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10月16日开市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冠福股份”变更为“ST冠福”,公司证券代码仍为“002102”,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仍在积极采取行动,力争尽快消除影响,同时,公司也将根据事件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公司已于2018年11月16日、12月15日、2019年1月16日、2月16日、3月19日、4月16日、5月16日、6月15日、7月16日、8月16日、9月17日、10月16日、11月16日、12月17日、2020年1月16日、2月18日、3月17日、4月16日、5月16日、6月16日、7月16日、8月18日、9月16日、10月16日、11月17、12月16日、2021年1月16日、2月19日、3月16日、4月16日、5月18日、6月16日、7月16日、8月17日、9月16日、10月16日、11月16日、12月16日、2022年1月18日、2月16日、3月16日、4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
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86、2018-225、2019-019、2019-052、2019-075、2019-095、2019-133、2019-157、2019-178、2019-206、2019-235、2019-248、2019-265、2019-290、2020-007、2020-025、2020-035、2020-043、2020-067、2020-079、2020-087、2020-099、2020-113、2020-117、2020-129、2020-134、2021-015、2021-021、2021-029、2021-039、2021-066、2021-074、2021-083、2021-096、2021-111、2021-115、2021-124、2021-126、2022-001、2022-006、2022-015、2022-021)。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被冻结、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部分房产被查封、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票被司法冻结情况
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未履行公司内部审批决策程序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对外借款等违规事项,以及未能及时解决前述违规事项导致债权人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部分银行账户、冻结了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查封了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部分房产、冻结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票。
经核实公司历次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相关会议资料,没有涉及前述原控股股东违规事项的任何相关审批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涉及原控股股东违规事项而引发的涉及公司的诉讼公司不应承担责任,公司董事会对各案件原告的诉讼请求存在异议,公司将积极协调,妥善处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持有子公司股权被冻结、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部分房产被查封、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票被冻结事宜,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将根据事件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事项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28日、9月13日、9月14日、9月21日、9月22日、10月8日、10月18日、10月22日、10月31日、11月2日、11月9日、11月10日、11月16日、11月28日、12月5日、12月8日、12月25日、12月27日、2019年1月4日、1月5日、1月14日、2月28日、4月11日、4月12日、5月6日、5月16日、6月7日、6月20日、6月28日、7月9日、8月14日、10月18日、11月16日、12月14日、2020年1月16日、1月21日、3月17日、4月16日、7月16日、2021年1月4日、1月5日、4月13日、7月16日、2022年4月1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发布了《关于银行基本存款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3)、《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113)、《关于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新增冻结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5、2018-189、2018-204、2018-219、2019-005)、《关于公司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76、
2018-236、2019-094)、《关于收到(2018)湘0102民初11029号案件的<传票>及法律文书暨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83)、《关于公司新增被冻结银行账户及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61);《关于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7)、《关于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新增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3、2018-130、2018-147、2018-157、2018-166、2018-211、2018-235、2018-237、2019-004、2019-015、2019-090、2019-121、2019-130、2019-168、2019-173、2019-203、2019-284、2020-008、2020-044)《关于收到(2018)浙0103民初4478号案件<传票>及法律文书暨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32)、《关于收到(2018 )津0101民初7660号案件<传票>及法律文书暨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69)、《关于收到(2018)津0101民初7665号案件<传票>及法律文书暨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70)、《关于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新增冻结及部分解除冻结的公告》(2019-249、2019-270、2020-037、2020-090、2021-004、2021-034)、《关于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部分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关于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房产被查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部分房产新增轮候查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2019-153、2020-092、2021-036)、《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部分房产解除查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9);《关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票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07)、《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部分房产新增轮候查封和解除查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三)公司担保的同孚实业私募债项目出现到期未兑付情况
公司为同孚实业发行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私募债提供担保,同孚实业因自身资金紧张,其所发行的私募债已出现逾期且未兑付的情形,根据同孚实业提供的《关于私募债到期未兑付的情况说明》,截止2019年7月31日,同孚实业所发行的私募债余额暨公司为其担保的实际余额(本金)为418,138,471.92元均已全部到期。上述私募债相关数据系同孚实业所提供,公司有待进行核实该等债券产品是否全部属于公司为同孚实业发行私募债提供担保的范畴。同时,基于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公司在2018年度已对公司为同孚实业担保的私募债项目计提了预计负债。因同孚实业私募债出现逾期且未兑付的情形,已引发了相关的纠纷及诉讼,截止2022年3月31日,债权人已向法院提起的诉讼暨公司收到的《传票》共计328起,其中,11起
案件起诉被驳回、215起已判决/裁决。公司为妥善解决与投资者之间的纠纷,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已与相关私募债债权人达成和解,和解金额(本金)共计3.65亿元,占逾期私募债总金额的87.31%目前,公司原控股股东已出现债务危机,且被担保方同孚实业发行的私募债已出现逾期未偿还情形,公司存在因为其提供担保而需代偿债务的风险,若公司因为其提供担保而履行担保代偿责任,公司董事会将积极采取相关的应对措施,尽快启动向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追偿等法律程序,尽最大限度的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四)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未履行公司内部审批决策程序情况下,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对外借款等违规事项并引发相关纠纷及诉讼情况
2018年度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未履行公司内部审批决策程序,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对外借款等违规事项,共计236,565.62万元(本金,不含利息),自2018年10月已开始引发了相关的纠纷及诉讼。根据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公司与相关债权人达成的和解,并经报告期末财务部门的核算,截止2022年3月31日,原控股股东违规事项预计公司应承担债务余额为120,578.45万元(本金及利息),其中以公司及上海五天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预计需承担的负债金额为25,982.92万元;以公司名义的对外担保余额为29,178.64万元;以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名义对外借款余额为65,416.89万元。公司原控股股东违规事项自2018年10月已开始引发了相关的纠纷及诉讼,经核实,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相关历史资料,没有涉及该等涉诉事项的任何相关审批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涉及原控股股东违规的公司诉讼公司不应承担责任,公司董事会对各案件原告的诉求事项存在异议,公司已积极应诉,全力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公司已对原控股股东的违规事项计提坏账损失和或有负债。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原控股股东的违规事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或《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0)、《北京市浩天信和(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关注函件【2018】第330号)之专项核查意见》、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对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330号)的专项说明》。
截止本报告期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因原控股股份违规事项引发的相关纠纷及诉讼案件情
况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或《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如下公告:
序号 | 案件号 | 原告 | 被告 | 诉讼标的 金额(元) |
1 | (2018)浙0102民初3965号 | 赵杭晨 | 冠福股份、闻舟实业、同孚实业、林文昌、林文洪、潘进喜 | 19,900,000.00 |
2 | (2018)浙0103民初4478号 | 马文萍 | 冠福股份、上海五天、闻舟实业、林文昌、林文智、潘进喜 | 20,000,000.00 |
3 | (2018)皖0422民初2856号 | 赵云龙 | 俞新年、上海昶昱黄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林文洪、冠福股份 | 10,000,000.00 |
4 | (2018)湘民初字第66号 | 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同孚实业、冠福实业、蔡佼骏、林文智、陈忠娇、林文昌、宋秀榕、林文洪、上海五天、上海五天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190,000,000.00 |
5 | (2018)沪0118民初15449号 | 阚伟 | 林文昌、上海五天、潘进喜、林福椿、林文智 | 5,000,000.00 |
6 | (2018)闽05民初1054号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金汇通、科盛公司、冠福实业、冠福股份、林德安、林福椿、林文昌、宋秀榕、林文智、陈忠娇、林文洪、林培英、林友杉 | 60,000,000.00 |
7 | (2018)闽05民初1055号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科盛公司、金汇通、冠福实业、冠福股份、林德安、林福椿、林文昌、宋秀榕、林文智、陈忠娇、林文洪、林培英、林友杉 | 70,000,000.00 |
8 | (2018)沪0115民初75825号 | 上海富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弈辛实业、冠福股份 | 6,000,000.00 |
9 | (2018)粤0305民初15482号 | 深圳市诚正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冠福股份、林文智、林文昌、林文洪、陈忠娇、宋秀榕、林培英、上海五天 | 24,000,000.00 |
10 | (2018)沪0115民初70042号 | 洪耀宇 | 同孚实业、林文昌、林文智、林福椿、上海五天 | 15,500,000.00 |
11 | (2018)津0101民初7660号 | 东银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 冠福实业、冠福股份、林文智 | 19,000,000.00 |
12 | (2018)津0101民 | 东银融资租赁(天 | 冠福实业、冠福股份、林文智 | 19,100,000.00 |
初7665号 | 津)有限公司 | |||
13 | (2018)闽0526民初3870号 | 陈双培 | 林文智、林云燕、冠福股份 | 7,000,000.00 |
14 | (2018)泉仲字3057号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冠杰陶瓷、林文智、陈忠娇、林文洪、林培英、林文昌、宋秀榕、冠福股份 | 59,000,000.00 |
15 | (2018)粤0304民初38090号 | 中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朋宸实业、上海五天、林文昌、宋秀榕、陈宇、冠福股份 | 25,000,000.00 |
16 | (2018)粤0304民初38091号 | 中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弈辛实业、上海五天、林文昌、宋秀榕、林杨彬、冠福股份 | 25,000,000.00 |
17 | (2018)粤0304民初38092号 | 中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弈辛实业、上海五天、林文昌、宋秀榕、林杨彬、冠福股份 | 15,000,000.00 |
18 | (2018)湘0102民初11029号 | 上海盈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盈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冠福股份 | 6,600,000.00 |
19 | (2018)苏01民初2729号 | 江苏盈时互联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同孚实业、冠福股份 | 60,000,000.00 |
20 | (2018)闽0526民初3931号 | 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 | 弈辛实业、冠福股份、林文昌、林杨彬 | 10,000,000.00 |
21 | (2018)闽0526民初4096号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闻舟实业、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 1,000,000.00 |
22 | (2018)闽0526民初4106号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同孚实业、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 1,000,000.00 |
23 | (2018)闽0526民初4114号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深圳五天、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 1,000,000.00 |
24 | (2018)闽05民初1382号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日臻陶瓷、冠福实业、金汇通、林福椿、林文昌、宋秀榕、林文洪、林培英、林文智、陈忠娇、林国钦、林友杉、冠福股份 | 70,000,000.00 |
25 | (2018)闽05民初1383号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冠福实业、科盛公司、林德安、林福椿、林文昌、宋秀榕、林文洪、林培英、林文智、陈忠娇、冠福股份 | 70,000,000.00 |
26 | (2018)闽05民初1384号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联森投资、林福椿、林墘贵、金汇通、林友杉、林文昌、宋秀榕、林文洪、林培英、林文智、陈忠娇、冠福实业、 | 70,000,000.00 |
冠林竹木、冠福股份 | ||||
27 | (2018)闽05民初1385号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旭晟瓷业、冠福实业、林建忠、林福椿、林文昌、宋秀榕、林文洪、林培英、林文智、陈忠娇、冠福股份 | 60,000,000.00 |
28 | (2018)闽0526民初4079号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冠福实业、冠福股份、林文智、林文昌 | 1,000,000.00 |
29 | (2018)闽0526民初4082号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冠杰陶瓷、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 1,000,000.00 |
30 | (2018)闽0526民初4084号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联森投资、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 1,000,000.00 |
31 | (2018)闽0526民初4086号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日臻陶瓷、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 1,000,000.00 |
32 | (2018)闽0526民初4088号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福建冠林竹木家用品有限公司、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 1,000,000.00 |
33 | (2018)闽0526民初4089号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科盛公司、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 1,000,000.00 |
34 | (2018)闽0526民初4093号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傲福实业、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 1,000,000.00 |
35 | (2018)闽0526民初4095号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五天供应链、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 1,000,000.00 |
36 | (2018)闽0526民初4098号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堑和实业、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 1,000,000.00 |
37 | (2018)闽0526民初4100号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喜舟实业、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 1,000,000.00 |
38 | (2018)闽0526民初4104号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朋宸实业、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 1,000,000.00 |
39 | (2018)闽0526民初4107号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硕合(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 1,000,000.00 |
40 | (2018)闽0526民初4109号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沈阳五天、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 1,000,000.00 |
41 | (2018)闽0526民初4112号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武汉五天、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 1,000,000.00 |
42 | (2018)闽0526民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 | 西安五天、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 | 1,000,000.00 |
初4116号 | 管理有限公司 | 文智、林文昌 | ||
43 | (2018)闽0526民初4120号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五天、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 1,000,000.00 |
44 | (2018)闽0526民初4122号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天津五天、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 1,000,000.00 |
45 | (2018)闽0526民初4123号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成都五天、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 1,000,000.00 |
46 | (2018)闽0526民初4090号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华鹏花纸、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 1,000,000.00 |
47 | (2018)闽0526民初4091号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金汇通、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 1,000,000.00 |
48 | (2018)闽0526民初4102号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梦谷控股有限公司、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 1,000,000.00 |
49 | (2018)闽0526民初4111号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南宁市五天、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 1,000,000.00 |
50 | (2018)闽0526民初4115号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重庆五天、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 1,000,000.00 |
51 | (2018)闽0526民初4117号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冠福五天、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 1,000,000.00 |
52 | (2018)闽0526民初4125号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弈辛实业、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 1,000,000.00 |
53 | (2018)闽0526民初4126号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五天日用玻璃器皿配货有限公司、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 1,000,000.00 |
54 | (2018)沪0115民初69857号 | 吴旋玲 | 同孚实业、潘进喜、林福椿、林文智 | 8,000,000.00 |
55 | (2018)皖1126民初4902号 |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冠福实业、冠福股份、同孚实业 | 3,563,735.82 |
56 | (2018)粤0304民初37887号 | 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冠福实业、冠福股份、林文昌、林文洪、林文智、弈辛实业 | 26,300,000.00 |
57 | (2018)沪0115民初73359号 | 上海富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弈辛实业、冠福股份 | 38,000,000.00 |
58 | (2018)沪0115民初73411号 | 上海富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弈辛实业、冠福股份 | 6,000,000.00 |
59 | (2018)沪0115民初75830号 | 上海富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弈辛实业、冠福股份 | 6,000,000.00 |
60 | (2018)沪0115民初75828号 | 上海富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弈辛实业、冠福股份 | 6,000,000.00 |
61 | (2018)浙0102民初6951号 | 华夏富通(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冠福股份、弈辛实业、挚信商贸、林文昌、宋秀榕、林文智、陈忠娇 | 10,000,000.00 |
62 | (2018)浙0102民初6953号 | 华夏富通(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冠福股份、弈辛实业、挚信商贸、林文昌、宋秀榕、林文智、陈忠娇 | 10,000,000.00 |
63 | (2018)沪74民初1127号 | 上海赢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弈辛实业、冠福股份、林文昌、林文智、林文洪、上海五天 | 50,703,369.66 |
64 | (2018)沪74民初1129号 | 上海赢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朋宸实业、冠福股份、林文昌、林文智、林文洪 | 52,010,251.33 |
65 | (2019)渝05民初20号 | 重庆海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冠福股份、上海五天供应链、林文昌、林文智、林文洪 | 40,000,000.00 |
66 | (2018)浙0102民初6954号 | 华夏富通(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冠福股份、弈辛实业、挚信商贸、林文昌、宋秀榕、林文智、陈忠娇 | 10,000,000.00 |
67 | (2018)浙0102民初6956号 | 华夏富通(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冠福股份、弈辛实业、挚信商贸、林文昌、宋秀榕、林文智、陈忠娇 | 10,000,000.00 |
68 | (2018)浙0102民初6957号 | 华夏富通(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冠福股份、弈辛实业、挚信商贸、林文昌、宋秀榕、林文智、陈忠娇 | 10,000,000.00 |
69 | (2019)沪0115诉前调3218号 | 深圳市华达兴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冠福股份、弈辛实业 | 10,000,000.00 |
70 | (2018)津0101民初9214号 | 东银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 冠福实业、冠福股份、林文智 | 3,733,792.94 |
71 | (2018)赣民初177号 | 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原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冠福股份、林文昌、宋秀榕、林文智、陈忠娇及第三人上海五天、上海堑和 | 298,810,000.00 |
72 | (2019)浙0103民初965号 | 安吉鼎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海弈辛、冠福股份 | 5,000,000.00 |
73 | (2019)沪74民 |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 | 同孚实业、冠福股份 | 80,000,000.00 |
初255号 | 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 | |||
74 | (2019)沪74民初256号 |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冠福股份、弈辛实业、深圳云众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75 | (2019)沪74民初257号 |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冠福股份、弈辛实业、深圳云众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76 | (2019)沪74民初258号 |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冠福股份、弈辛实业、深圳云众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77 | (2019)沪74民初259号 |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冠福股份、弈辛实业、深圳云众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78 | (2019)皖民 初21号 | 安徽中安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 | 冠福股份 | 125,000,000.00 |
79 | (2019)京02民初292号 | 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冠福股份、林文智、陈忠娇、林文昌、宋秀榕 | 100,000,000.00 |
80 | (2019)沪0115民初37021号 |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 | 冠福股份、朋宸实业 | 20,000,000.00 |
81 | (2019)京0105民初29709号 | 中安融金(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冠福股份、林文昌、林文洪、林文智 | 49,000,000.00 |
82 | (2018)沪0115民初70045号 | 上海晋泰投资有限公司 | 同孚实业、林文昌、林福椿、林文智、 上海五天 | 13,000,000.00 |
83 | (2019)京03民初92号 | 嘉茂通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 弈辛实业、冠福股份、上海五天、林文智、陈忠娇、林杨彬 | 50,000,000.00 |
84 | (2019)粤0391民初2411号 | 甘肃公航旅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冠福股份、深圳市前海万得商业保理服务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85 | (2019)皖0103民初8339号 | 合肥市国正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冠福股份、上海五天、林培英、林文昌、林文洪、林文智、陈忠娇、宋秀榕 | 15,000,000.00 |
86 | (2019)沪0120民初16318号 | 浙江融科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 冠福股份、辽宁叶睎戈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麟锦实业有限公司 | 11,000,000.00 |
87 | (2019)沪74民初2515号 | 深圳云众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冠福股份、弈辛实业 | 50,000,000.00 |
88 | (2019)沪74民 | 深圳云众信商业保 | 冠福股份、弈辛实业 | 50,000,000.00 |
初2516号 | 理有限公司 | |||
89 | (2019)沪74民初2517号 | 深圳云众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冠福股份、弈辛实业 | 50,000,000.00 |
90 | (2019)沪74民初2518号 | 深圳云众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冠福股份、弈辛实业 | 50,000,000.00 |
91 | (2019)浙0104民初3041号 | 杭州标霸贸易有限公司 | 冠福股份、佑诰实业、德清界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00,000.00 |
92 | (2019)沪0120民初16100号 | 浙江融科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 冠福股份、弈辛实业、上海麟锦实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93 | (2019)沪0115民初37032号 | 上海富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弈辛实业、冠福股份 | 44,000,000.00 |
94 | (2019)沪0115民初37033号 | 上海富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弈辛实业、冠福股份 | 44,000,000.00 |
95 | (2019)沪0120民初23582号 | 浙江融科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 冠福股份、弈辛实业、上海麟锦实业有限公司 | 2,200,000.00 |
96 | (2019)沪0120民初23583号 | 2,200,000.00 | ||
97 | (2019)沪0120民初23584号 | 1,800,000.00 | ||
98 | (2019)沪0120民初23585号 | 1,650,000.00 | ||
99 | (2019)沪0120民初23586号 | 1,550,000.00 | ||
100 | (2019)沪0120民初23587号 | 600,000.00 | ||
101 | (2020)浙0108民初276号 | 吴晓蓉 | 冠福股份、同孚实业、闻舟实业、林文洪、林文智、林文昌 | 20,000,000.00 |
102 | (2020)沪0118民初6257号 | 深圳市汇聚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冠福股份 | 3,000,000.00 |
合计 | 2,359,657,413.93 |
注:
1、本表中的诉讼标的金额均指本金,未含利息及其他罚息等;
2、表中序号为55的诉讼案件原告已撤诉,诉讼标的金额未计入合计数;
3、表中序号为74、75、76、77的诉讼案件原告已撤诉,并以深圳云众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为原告重新提起诉讼,案件为表中序号87、88、89、90,因此,序号74、75、76、77的诉讼标的金额未计入合计数;
4、表中序号为95、96、97、98、99、100的6个诉讼案件系表中序号92原告撤回(2019)沪0120民初16100号案件起诉后将涉案的6张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分拆成6个案件再提起诉讼,因此,表中序号92的诉讼标的金额未计入合计数;
5、表中序号为1、2、3、4、8、9、11、12、20、56、57、58、59、60、61、64、65、68、
69、70、73、78、80、82、83、84、85、86、87、88、89、90、91、93、94、95、96、97、
98、99、100的案件已和原告达成和解/调解协议;5、6、7、10、13、15、16、17、24、25、
26、27、62、63、66、67、71、72、79、84、102的案件已形成一审生效判决或终审判决。
(五)厦门房屋租赁的租金纠纷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因与厦门海西明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西明珠”)合作开发信息消费产业之电商行业孵化平台,承租了厦门市翔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发集团”)位于厦门市翔安区翔鸿西路1888号相关房产,并签署了《租赁合作协议》《补充协议》及《补充协议书(二)》等相关协议。基于海西明珠及其管理团队的电商行业孵化平台的运营经验,约定由海西明珠全权负责项目的运营和管理等,并由海西明珠全面负责履行上海五天与翔发集团签订的相关租赁合作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且海西明珠、海西明珠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股东、法定代表人)郑泽吟女士及其配偶许翰龙先生向上海五天出具《担保承诺函》等相关文件,承诺全部承担项目运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海西明珠在项目运营期间因优惠措施落实、运营指标考核等原因与翔发集团发生争议,且双方未能协商一致,因此发生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具体情况如下:
1、2016年7月14日,翔发集团将上海五天和海西明珠列为共同被告向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翔安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前述相关协议,支付租金及相应逾期利息,并将租赁物交还翔发集团;翔安法院依法受理后于2018年12月29日作出(2016)闽0213民第2101号《民事判决书》,支持翔发集团的相关诉讼请求,并依法发生法律效力。
2、2020年11月4日,翔发集团认为前述相关协议被依法解除前,上海五天应当根据约定向翔发集团支付租金、优惠租金与标准租金的差额及逾期付款利息等;前述相关协议被依法解除后,上海五天应当向翔发集团支付相当于三倍当期租金的房屋占有使用费及逾期付款利息、相关的破坏损失及未移交款项等,遂向翔安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
(1)判令上海五天向翔发集团支付2018年2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期间的标准租金与优惠租金的差额5,317,585.00元、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期间的优惠租金2,761,381.00元以及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期间的标准租金与优惠租金的差额841,634.00元,合计8,920,600.00元;
(2)判令上海五天向翔发集团支付逾期支付租金利息(截止2020年3月15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为1,496,939.54元,之后的逾期付款利息以8,920,6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16日起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
(3)判令上海五天向翔发集团支付2019年6月1日起逾期腾房房屋占有使用1,729,220.4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截止2020年3月15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为188,072.20元,之后的逾期付款利息以1,729,220.40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16日起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
(4)判令上海五天向翔发集团支付101-2单元破坏损失130,0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自起诉之日起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
(5)判令上海五天向翔发集团支付未移交款项673,385.46元及利息(利息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自起诉之日起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
(6)判令上海五天向翔发集团支付律师费180,000.00元。
(7)本案诉讼费用由上海五天承担。
以上上海五天应向原告支付的款项暂合计13,318,217.60元。
公司已聘请专业律师应诉,并发表答辩意见。公司将密切跟踪案件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2021年11月2日,翔安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翔发集团诉上海五天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并依法作出(2021)闽0213民第42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上海五天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翔发集团支付2018年2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期间的标准租金与优惠租金的差额3,930,745元、2019年1月1 日至2019年5月31日期间的优惠租金2,761,381元以及2019年2 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期间的标准租金与优惠租金的差额715,154元,合计7,407,280元;
(2)上海五天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翔发集团支付逾期支付租金利息(截止2020年3月15日的逾期利息为1,243,147.82元,自2020年3月16日起以7,407,280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
(3)上海五天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翔发集团支付房屋占用费1,729,220.4元
及逾期付款利息(截止2020年3月15日的逾期付款利息为188,072.2元,自2020年3月16日起以1,729,220.4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
(4)上海五天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翔发集团支付101-2单元破坏损失130,000元及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自2020年12月8日起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
(5)上海五天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翔发集团支付未移交款项673,385.46元及利息 (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自2020年12月8日起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
(6)上海五天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翔发集团支付律师费180,000元;
(7)驳回翔发集团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1,709元,由厦门市翔发集团有限公司负担13,495元,由上海五天负担88,21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司已聘请专业律师应诉,并发表答辩意见。公司将密切跟踪案件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09,653,313.63 | 304,289,276.13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620,000.00 |
应收账款 | 482,173,889.23 | 352,674,282.74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472,003,701.63 | 443,306,435.93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82,646,573.4 | 157,052,932.96 |
其中:应收利息 | 145,976,431.89 | 145,723,441.48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358,602,663.89 | 1,270,570,248.77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997,100,606.67 | 1,078,097,222.91 |
其他流动资产 | 33,047,560.82 | 22,829,844.30 |
流动资产合计 | 3,835,228,309.27 | 3,629,440,243.74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418,593,202.18 | 440,221,058.19 |
长期股权投资 | 463,754,508.68 | 437,600,014.7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59,835.33 | 359,835.33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579,350,000.00 | 579,350,000.00 |
固定资产 | 1,289,218,055.64 | 1,188,906,828.90 |
在建工程 | 8,588,367.72 | 121,322,527.56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7,568,739.75 | 8,189,818.01 |
无形资产 | 205,599,025.56 | 215,250,456.86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1,728,116,564.17 | 1,728,116,564.17 |
长期待摊费用 | 43,094,253.65 | 45,440,880.5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3,848,495.29 | 36,570,460.6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24,489,435.24 | 929,120,668.1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702,580,483.21 | 5,730,449,113.10 |
资产总计 | 9,537,808,792.48 | 9,359,889,356.84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95,860,923.50 | 448,839,716.49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273,502,061.06 | 2,235,201,949.99 |
应付账款 | 351,683,998.14 | 409,345,670.19 |
预收款项 | 4,895,223.71 | 4,652,755.94 |
合同负债 | 218,429,444.46 | 157,433,851.46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2,994,162.13 | 21,470,233.62 |
应交税费 | 49,378,821.45 | 45,751,570.27 |
其他应付款 | 813,850,754.44 | 844,459,200.68 |
其中:应付利息 | 226,639,975.40 | 238,992,200.08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154,627.22 | 11,039,262.76 |
其他流动负债 | 321,843,796.39 | 318,888,291.16 |
流动负债合计 | 4,553,593,812.50 | 4,497,082,502.56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620,715,000.00 | 622,209,967.85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0,442,884.85 | 21,220,851.75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482,381,578.57 | 482,024,329.84 |
递延收益 | 79,144,567.36 | 80,755,051.1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5,317,376.71 | 104,563,312.33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08,001,407.49 | 1,310,773,512.90 |
负债合计 | 5,861,595,219.99 | 5,807,856,015.46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633,836,290.00 | 2,633,836,29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698,957,948.00 | 1,698,957,948.00 |
减:库存股 | 4,999,833.86 | 4,999,833.86 |
其他综合收益 | 153,439,622.37 | 153,430,136.50 |
专项储备 | 932,240.60 | 463,526.34 |
盈余公积 | 29,747,031.56 | 29,747,031.56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977,370,666.69 | -1,092,621,954.9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3,534,542,631.98 | 3,418,813,143.63 |
少数股东权益 | 141,670,940.51 | 133,220,197.75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676,213,572.49 | 3,552,033,341.3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9,537,808,792.48 | 9,359,889,356.84 |
法定代表人:姚晓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詹驰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朝阳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2,812,483,534.53 | 2,988,443,936.65 |
其中:营业收入 | 2,812,483,534.53 | 2,988,443,936.65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730,964,653.74 | 2,891,295,592.64 |
其中:营业成本 | 2,689,448,945.46 | 2,854,432,450.5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2,322,962.66 | 1,789,724.04 |
销售费用 | 3,416,094.51 | 8,443,040.54 |
管理费用 | 28,820,929.75 | 24,325,382.61 |
研发费用 | 15,111,897.05 | 14,027,019.37 |
财务费用 | -8,156,175.69 | -11,722,024.47 |
其中:利息费用 | 12,994,270.91 | 9,016,839.42 |
利息收入 | 22,813,656.18 | 20,394,398.66 |
加:其他收益 | 3,817,917.84 | 5,971,840.4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4,248,920.95 | 17,158,521.1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6,154,493.95 | -348,963.16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3,222,926.78 | -15,804,205.1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78,578.42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43,687,224.78 | 104,474,500.36 |
加:营业外收入 | 10,085,516.96 | 352,358.91 |
减:营业外支出 | 9,155,187.71 | 21,160,591.19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44,617,554.03 | 83,666,268.08 |
减:所得税费用 | 20,932,246.92 | 24,173,714.00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3,685,307.11 | 59,492,554.08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3,685,307.11 | 59,492,554.08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15,251,288.22 | 53,154,680.28 |
2.少数股东损益 | 8,434,018.89 | 6,337,873.80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9,485.87 | -28,899.97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9,485.87 | -28,899.97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9,485.87 | -28,899.97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9,485.87 | -28,899.97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23,694,792.98 | 59,463,654.1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15,260,774.09 | 53,125,780.31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8,434,018.89 | 6,337,873.80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438 | 0.0202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438 | 0.0202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姚晓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詹驰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朝阳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985,091,687.95 | 3,280,441,047.86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9,156,830.86 | 48.6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28,464,215.15 | 56,675,816.3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722,712,733.96 | 3,337,116,912.7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912,691,794.23 | 3,227,201,763.99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4,587,543.91 | 26,735,492.5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7,985,086.78 | 30,293,887.57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97,315,695.14 | 138,914,265.3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92,580,120.06 | 3,423,145,409.4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132,613.90 | -86,028,496.68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0,287,586.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50,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0,000.00 | 40,287,586.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23,800,051.00 | 76,228,252.18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3,800,051.00 | 76,228,252.1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3,450,051.00 | -35,940,666.18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98,605,945.80 | 214,148,247.98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238,750.00 | 61,376,53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3,844,695.80 | 275,524,777.98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71,423,424.92 | 130,410,865.53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583,579.90 | 7,238,746.82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569,702.47 | 24,490,593.6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6,576,707.29 | 162,140,205.9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32,011.49 | 113,384,572.03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25,220.98 | -890,079.23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6,274,669.57 | -9,474,670.06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2,854,230.14 | 566,805,951.79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579,560.57 | 557,331,281.73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